他肯定已经看到了小墨,现在快到跟前了也肯定闻到了饭菜的香味,那么他就知道屋里有人。
就算我们不出去,他也会进来查看的,躲是肯定躲不过去的,被他发现是肯定的。
没有任何理由,我也不能上去就制住他,或者杀死他,万一人家是无辜的呢?万一人家武功比我高,我制不住他呢?
再说那样的行为也无疑向人家证明:我们做贼心虚。
在心里快速地权衡一下,我决定出去迎接他。就当作我们是普通的旅人,在此巧遇而已。
最好他不是来追我们的人,而且他能识时务,看到此屋已经有主,从而自动走开,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他是追我们的人,但愿他别认出我们来,也别对我们起疑心。否则,就算技不如人我恐怕也得和他拼了。一旦露出行藏,我们就将永无宁日。
给了小红一个手势,让她躲在屋子里,我自己开门走了出去。小红的年龄太敏感,能不被人看到还是别被人看到的好。
镇定地走出屋门,我也冲他一抱拳,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在下先到一步。”
言外之意,是我先到的,这里归我了,没你的地儿了,你走吧。
那人冷漠的脸上没有表情,语气却透露出不容置疑:“凑合一夜吧。”好像他在允许我和他凑合,而不是等着我允许他和我凑合。
说着就自顾自地卸下马鞍,拍拍身后那马的脸,一句话都没说,那马就转身向小溪跑去。
而刚才还又打响鼻又刨蹄的小墨,自从冷漠男刚停下脚步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动作。只见它不声不响地凑到人家坐骑的身边,两匹马很快就像两个熟人一样对视起来。
这会儿也跟在冷漠男的坐骑后面,颠颠地跑走了。
看来马之间的友谊比人类要来得快得多,也单纯得多。
而冷漠男则绕过我身边,看也没看我一眼,脚步轻盈地就进屋去了。
好像他就是一个晚上回家的人,自然而然地进入自己的家门一样。
在心里快速思索一下:如果我硬是不让他进屋,也许会引起他的疑心。毕竟现在是两个男人要“拼屋”,在行走江湖的人眼里应该没什么不妥当。
无语地转身,我心里腹诽着这人的没有眼力,不知进退,面上还得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也跟着进了屋。
小红已经把油灯点亮,正乖巧地坐在桌前斯文地吃着鸡腿,刚才那严肃紧张的一幕仿佛从来都没发生过。
不得不佩服小红的演技,比我这个成年人还要娴熟。真不知道她经历过多少事才能有这个水平。
冷漠男进屋之后,只扫了小红一眼――其实是扫了桌上的叫化鸡一眼,就径直走到地上的稻草堆上,盘腿坐下来,一言不发。
我有点啼笑皆非:这到底是谁先来的啊,怎么好像我抢了人家地方一样?
再看看冷漠男,灯光把他的侧影投在墙上,映出了笔直的鼻,浓密的眉,微微深陷的双眼略带忧郁,厚实的唇,线条优美的下巴,雕塑一般的轮廓,又是一个美男子。
只不过他的表情太过冷漠,而且刚才言谈之间的眼神过于凌厉,让人望而生畏,多少有些破坏他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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