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长短相形”。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经》里说的。不过,在“可道”的语言文字领域,以一种不甚道德的观点来看,老子以来,情况却总是“长”占据着压倒性优势,即不仅是“长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驱逐长的”。例如,我们过去常用的“高兴”、“愉快”以及“舒畅”等等,现而今已被一概地简化为一个字——爽。
长话短说当然很好,最起码符合节约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没头脑和不高兴》大可以缩写为《无脑和不爽》。不过我专门去查了字典,的确是有一个大大的“爽”字印在那里的,当它做形容词的时候,表示“舒适”、“畅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为词组,两个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凉爽”以及“爽快”等等;两个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气爽”以及经常出现在小学生作文起首处的“秋高气爽”——查“高”在当代的某种语境里其实也是“爽”的一种,意即“爽到最高点”。
想当年,汉语里最著名的那个“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词组,首推毛主席诗词《七绝蔽女民兵题照》(1961年2月)。里的“飒爽英姿五尺枪”。“飒爽”用得太好,一度成为新中国女性的标准时尚仪态。更有甚者,不仅用得太好,而且太绝,而今不论是“英姿飒爽”还是“英姿飒爽”皆已鲜见矣。当然,比这个词更为鲜见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处倒是满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飒爽”二字竟无从说起。
把个“爽”字像今天这样拎出来单独使用的,过去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功能上主要是做动词用,有“失”及“违反”之意,如“爽约”以及“屡试不爽”。偶尔也有当名词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将亮而还没亮的时候”。《汉书本矶十五苯检胫旧稀罚骸笆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并无“吻得很爽”之意。
上个月,吴宗宪的《综艺最爱宪》打败了对手的《综艺大哥大》,连续勇夺收视第一,故有庆功宴。庆功宴固然是极爽之事,但是宪哥?低调而谦逊地表示:“爽只能放在心里,嘴巴说出来就很不礼貌啦!”吴宗宪此说,除了有公开向“有了快感你就喊”隔海叫板之意,“不礼貌”的含意其实还有两层:第一层,查“爽”字之走到今天这一步,不仅是短的驱逐长的,而且有一点劣意驱逐良意。今之流行语境中的那个“爽”字,其实与“哇赛”一样,出处及大众传播之源都是台湾“国语”(以及配了台湾“国语”的港产片),但是其终极的源头,则要上溯到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虽然也用来表示高兴舒畅的意思,但常常兼任动词——不是“爽约”里的那种动词,而是Zuo爱的意思。
形容词兼任动词,屡试不爽。虽然有点不文,倒也无伤大雅。但是,它之所以“不礼貌”的另一层意思,关键在于它把“Zuo爱”等同于“爽”,把性茭行?直接等同于“舒畅”、“酣畅”、“愉快”,把Zuo爱的一般性主观感受直接等同于Zuo爱行?的本身,因而远不?“Zuo爱”一词来得更?客观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破坏性地简化了Zuo爱者在主观感受方面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当然,若拿来与“性茭”相比,“Zuo爱”同样也输在了立场不够中立。
与“爽”字相比,我发现在现实的语文应用“不爽”的出现频率大大高于“爽”——“我觉得全世界都对我不爽”(伍佰);“?别窝在角落,不爽就反驳”(周杰伦);“跟着你走过三条大街小巷,百分之百确定我今天很不爽”(许茹芸)——你如果认为字典里只有“爽”而从来不曾收入“不爽”二字,有性格的字典就会非常“不爽”了:因为在《诗经避风泵ァ贩置餍醋牛骸芭也不爽,士贰其行。”
虽然“女也不爽”的意思不是“(因为男的不爽?)所以女的也不爽”,不过我忽然觉得“向晚意不适”若易一字而做“向晚意不爽”,虽则有点“爽歪了”,从乐观的立场出发,说不定倒也有助于中国古典文字的与时俱进。
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后鼻韵母,无论低吟还是大喝,都比什幺“舒服”、“安逸”、“过瘾”或“美”来得铿锵有力,当然更来得爽,来得过瘾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这里的“口爽”不是吃起来嘴巴很爽的意思,倒是有一点类似于广东人说的“贪口爽”,也就是说话过嘴瘾,说过瘾。“爽”曾经是中医为一种口腔疾病定的名称。又据《广雅笔挖》三:爽,败也。如果你听到一个屈原时代的楚国人喃喃自语道:“噫,此汤很爽!”他的意思其实是:“靠,这锅汤已经馊了。”
猥琐,非常之猥琐
“许多年之后,你在街上碰到你从前的男朋友,他看不见你,你好奇地看看他要到哪里去;结果,你发现原来他去嫖妓。那一刻,你会有甚幺感想?”
上文出自我的偶像张小娴之手,标题是《猥琐的重逢》。至于“那一刻”所能谈得出来的感想,小娴的自问自答不消说满纸也只两个字:猥琐。
只有人类才会获得猥琐之感受,但是猥琐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亦非后天养成的品质,而是人类有时会不幸所陷入的一种情状。“猥琐”或“委琐”本来皆言多或杂,但常用来形容人的相貌举止:“贾政一举目……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具体而微者,参见《笑遨江湖》里躲在客店里乔装之后的林平之:“三张膏药,贴在脸上,把双眉拉得垂了下来,又将左边嘴角拉得翻了上去,露出半副牙齿,在镜中一照,但见这副尊容说不出的猥琐,自己也觉可憎之极。”
其实真正“说不出的猥琐”往往并不在相貌。按亦舒小说里的定义,举凡“冬烘、头巾气、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皆可与“猥琐”并称,足见其复杂。在这件事情上,文字再次大败于影像。千言万语,不及周星驰的几出戏,尤其是吴孟达在戏中之扮相。事实上,推动“猥琐”这个词在中国大陆的流行者除了周星驰之外,主要还借助于生力啤酒广告里的那个“猥琐男”。在国产的活动影像里,我发现对于猥琐的表现多集中在婚外恋题材。婚外恋之所以猥琐,并不是因为不忠和“偷”,主要的起因是角色在言行上的闪烁,尤其是一方或双方通常不愿离婚的中国式婚外恋,使对于“猥琐”的艺术表现获得了空前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在这个舞台上,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曾经长期引导着中国大众文化的主流价值导向。90年代以来,传播婚外恋故事以及诠释相关价值观念的重任就开始落在了电视剧和电影的身上。印象较深的,有20集电视连续剧《让爱做主》:为了解开这道老套的三角习题,徐静蕾、江珊和王志文组成了一个三人课题小组,对这种有争议的关系展开了没完没了并且掏心掏肺、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得、谈体会、谈感受的戏份远远高于偷情。过于浓厚的学习气氛无疑大大限制了对于“猥琐”的表现空间。
当然,《让爱做主》只是婚外恋题材的一个极端,它除了表明婚外恋也可以拍得毫不猥琐之外,剩下的唯一作用似乎就是为了反证婚外恋题材可以拍得多幺猥琐。我发现,冯小钢导演自《一声叹息》以来,对这桩事情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当然他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样的窃玉偷香,一样的吃醋掂酸,他便有本事表现得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如果说《让爱做主》是“盗亦有盗”,那幺《手机》绝不是像崔永元指控的那样“诲淫诲盗”,其兴奋点既不在“偷”亦不在“盗”,更不在道德,甚至婚外恋本身也只是导演随手掂来的一个题材——我觉得,冯小钢的用心及其成功之处,盖在于借用婚外恋这一题材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在婚外恋过程中可能陷入的每一种猥琐的情状以及人性在上述活动中所可能达到的猥琐程度。
去年的情人节,一位在四川执业的私家侦探上凤凰卫视畅谈其侦探人生,并播出了他在某次偷情调查案中用非专业摄相机拍下的几个现场片断:一对偷情男女,男的送女的回外地,先是企图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开房,结果证件不齐而被拒,已经够狼狈,够猥琐的了。下一场,这两人在候车室里从执手相看泪眼到相拥而泣,难分难舍。私家侦探说,当时他也有点感动。我的意思是,偷情者、偷Pāi者以及观众在那一刻都有机会迅速进入猥琐状态,不过恰恰也正是在这一刻,我们情感上不一定崇高,道德上不一定正确,但是我们至少摆脱了猥琐——除了此案的女性委托人及其亲友团成员之外。《手机》里的武月、李燕和于文娟并不是冯小钢的委托人,而冯小钢就是这个故事的导演。但是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把“发现现任老公偷情”的情境拍得跟“发现前男友嫖妓”同样猥琐,即便不算是一门硬功夫,也应以天赋异秉视之。
流氓无赖,俗的脏的,拳头、枕头、无俚头,拍好了,多少都有点看头,亦不无审美价值。“猥琐”所能唤起的除了另一轮技术以及现实性的猥琐——《手机》引发的公众话题以及崔永元的发难——之外,在审美或审丑、娱乐及学习之间实在难以归档。意大利学者艾柯在1989年提出过一个辨别Se情电影的标准:“若角色从A点到B点的耗时超出你愿意接受的程度,那幺你看的那部电影就是一部Se情片。”我本来想补充的是:若从A片的公映到B片的上画耗时超出导演、演员、观众、制片人或其中任意一方愿意接受的程度——不是以分钟计,而是整整一年,那幺“贺岁片”也不失为一种Se情片。看了《手机》之后,我已决定放弃这一想法,因为显而易见的是,“猥琐片”有望成为中国电影人独创的一个新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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