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我的店会准时关门,在市中心的某条街上,像我这样规模不算大,门面不算漂亮的鲜花店,并列着十来家,也有两家是绢花店,附近还有书店和一个卖鸟和金鱼的小店。平时没生意的时候,我就会跑到其他的店去转转,选本书,看看鸟,买几条金鱼带回家,挺惬意的。就像上班一样,准时出勤,准点下班。离家不是多远,我也喜欢走路,一边走路,在一边看书,每每家来家去,我总会抱着一本书。这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改变的习惯。
我不在乎总是引来路人注视的目光,不在乎他们是在耻笑我,还是在指责我傻傻的样子,走路不好好看路,而太专注看书。有时我也会在看着书面上的文字的时候,侧耳听到别人会似是关心的说上一句:“走路小心点。”然后当我抬起头找寻那友好的声音从何处传来,出自何人之口时,竟总是找不到目标,之后便又是撇嘴一笑,继续看我的书,走我的路。很少有人撞到我,可我会经常撞到路边停靠的车。我没有因此受过伤,也没有因此被人勒索过,被人辱骂过,而那些被我撞到的车,当然也是毫发无损。
正在看着起兴的时候,手机想个不停,打扰了我的兴致,我有点气恼的从包里翻出手机,没有看电话号码,直接按下了接听键,目光又急速的转到我的书上,一边看,一边听电话:“喂,哪位?”
“小雨,是我珍珍,你怎么还没来啊?就差你了,快点。别老磨蹭了,大小姐!”电话那头是珍珍在说,我猛的想起了今天还有正事呢,清清的生日,早上还记得呢,现在咋就给忘了呢?好在珍珍提醒了我,不然我就糗大了。
合上了书,我语气委婉的回应:“好好好,我马上就到,别着急啊。”说完,一路小跑了起来,心里还真是急啊!对了,清清的礼物,还在店里呢,忘带出来了,我又急匆匆的转身,跑回店里去拿送她的一对漂亮的鸟。
哎!我现在的脑子怎么这么健忘啊!除了看书不忘,收钱不忘,其他的事真是随时就忘。
看着这对可爱的小鸟,真漂亮,清清一定会很喜欢,我以前也养过像这么漂亮的鸟,当然没有放在店里养,而是带回家养的,早上出门时把它们从屋子里提了出来,放到了阳台上,想要它们晒晒太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笼子没有放在高处,我怕起大风时一刮会被刮跑,就放在了阳台的地面上,可当我晚上回家时,摆在我面前的除了一个变了形的鸟笼,和散落在地上几片沾了血迹的羽毛外,再无其它了,当时我很心痛,我知道我的鸟们一定是遭遇了不测,非常有可能是被别人家的猫,给猎食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附近人家里有猫呢?都怪我,都是因为我健忘,可我这健忘的坏毛病,还是没有好。
拐了一个弯,走到了一个比较宽敞的街道上,距离清清家,还有些距离。忽然想起,我的书还没有折页呢!也没有书签,只能折页做记号,不做个记号,明天再想看时,会找上好半天的,赶紧赶紧,从包里掏了出来,重新翻开。翻过来翻过去,怎么就是找不到那会看到的那一页内容呢?我没有停下来走路,也没有停下来继续翻着书,突然间,咚的一声响,撞得我人仰马翻,晕头转向,疼痛难忍,鸟笼子也飞出去一米多远,书也扔了出去,不知去向,我撞到电线杆了吗?硬硬的,高高的一个东西,可我仔细看了看,还没有起身,没有电线杆啊,这时一个人影走近我,他的脚在我脚前停下,伸出了两支有力的胳膊,弯下身子想要扶起我,一边诚恳的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小姐。快起来看看受伤了吗?”这声音好有磁性啊!顷刻间摄入人心,使人陶醉,想静静的听,还想听。那张俊俏的脸,也随之映入我的视线,这张脸怎么像是画出来的呢?那么标致。透着青春的魅力,我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他的声音,他的容貌,它年轻而健硕的体形,一切一切都使我迷醉。
他搀扶着打量着我,前后左右,不是在搜我的身,而是在看我有没有受到什么伤。这时疼痛的感觉又回来了,脑门上起了一个大大的包,右胳膊上擦破了一块皮,鲜血直流,脚腕扭到了,直不起身,不敢着地。
他投向我一个愧疚的眼神,又亲切的说:“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你不介意我抱你上车吧?我知道你脚伤到了。还有别的地方。”我愣住了,他要抱起我?只是几秒钟,我便笑脸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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