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被称誉为“理智型”的我,第一次犯了禁忌。
暴饮暴食,我想应该不止我一个吧,而且我无比坚定地相信着,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同道中人沦陷于此。
是不是女孩子都会这样,一遇上痛苦,便会以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可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会去跑步,只要跑步,所有的不快以及不安,都会烟消云散。只是这一次,实在跑不动了,他逼出来的“冠军”,再也无法采用以往的方式来解决来自他的误会与无理取闹了。
我想起了十年。那个于去年的深秋,不顾冷烈秋风里蹲在天台哭泣的柔弱女孩儿,她骗我说食物里有小虫子,我当时被吓得躲之不及也就信以为真了,并未曾认真追问下去,现在才知道,那叫暴食。
在这以前我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人一下子怎么可以吃得了那么多的东西?可是现在不同了,当我也亲身尝试于此道,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少,比跑步省力多了,只需要动动手指,动动嘴巴,既可饱腹更能转移注意力。
人长大了,面子也重了,于是,事隔五年之后,我们之间的冷战大戏重新上演。
只是丹丹却看不过,要来当调解员。
可惜无效。不是我不知好歹要拂她的好意,也不是我故意要李向难堪,而是,心里的疙瘩,必须要当事人才能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是也。
可惜他也不是那种能够轻易低头的人,这一点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了,只除了,运动会时对丹丹的请求。
实话说吧,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能想明白,他那么积极地动员丹丹去参加长跑,为的到底是我还是她?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嫉妒。嫉妒姿色平平的靳丹凤怎么能够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令我的王子轻易地低头去“求”人。
是,至少在我的心目中,李向是我的王子,至于他承认与否,那不干我的事。——不,很关我的事,只是,即便如此,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能学着那些可怜的女孩儿,拿食物来分散注意力,并且,都是些一无是处甚至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垃圾食物。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坚强的江天梅竟然也需要用食物来疗伤。
但是,俗语有云:是药三分毒。到了这个时候,食物是药,固然也是有毒的,最直接的病症是:牙痛。
我不知道那些如我这般挣扎的人是不是也会这样,但我是终于领教到何谓“牙痛不是病,痛起来却要命”的苦了。别说不能正常地进餐了,便是睡觉,也整夜整夜地不得入眠,好不容易迷迷糊糊地略略睡着了,还得痛醒过来。
只须短短的三天,我便整个儿都憔悴不堪了,面如菜色,大大的黑眼圈深重无比,无力到走路都自觉要散架了,更别提什么跑步。
十年破天荒地来串了一次门。其结果是,把病的不成|人样的我硬拉到了医务室。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么一所著名的大学,医院里竟也没有设置口腔科!不得已,只好求着校医签了条子转到兄弟校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然是由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筱十年同学一口调配的。
我点点头凄惨地笑着,以示道谢,却比谁都清楚,此刻的笑,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更切合实际。
而上了药之后,确实好多了,当天晚上就没有再痛下去,终于安稳地睡上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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