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晨在鸡鸣的催促下,准确的来说是在老妈的催促下,我慢慢腾腾的从暖和的被窝中醒来。ww
我望着房间外的阳光,伸出双手让阳光透过指缝射进我的双眼。
起初阳光羞涩的只散发出淡淡的黄,淡得难以觉察。
这微弱的颜色被玻璃窗挡在外面,感觉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
不久,阳光有些放肆,它试探性地把颜色点点加深,黄、深黄,最后终于大胆地变成了金黄。
站在窗前的我,那么轻易地与阳光亲密接触,它把金黄撒遍我的全身———从头到脚。
我喜欢阳光,因为它可以带给我温暖,而且是:“无时无刻”。
晓思,你好了没有,你在不起来,你早餐也不要吃了,早班车也赶不上了。老妈不顾别人的睡眠,扯开她的大嗓门,对我就是一通吼。
知道了,我马上就来了。说着,我穿上同学送我的粉色小短袄,拨了拨我的黑色小短发,踩着黑色长棉靴精彩熠熠的走了出去。
来,快点把老妈刚刚为你做的鸡蛋饼给吃了,再喝点豆浆,让全身暖和暖和。
不用了妈,我要来不及了,我先走了。之后我推了推我同胞哥哥的房门,只见他还蒙着被子在呼呼大睡呢。
不过如果他不在睡觉话,那就不是他了。
你个死丫头,还不赶紧给我出来去吃饭,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啊。
好了,我知道啦,你不要老是打我的头。
快去。
于是大街上就出现了一个左手拿着鸡蛋饼,右手拿着豆浆,背着黑色小挎包的女孩子,而且还是边走边吃,让人看起来好不滑稽。
当我的身体中传来悠长而动听的钢琴曲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打了我的电话了。关键是我现在根本腾不出手来去接听,搞得路上的行人认为他们一大早上就在大路上遇到疯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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