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吧!”严铃君得意的向殷瑄梅说。
“你……”殷瑄梅又好气、又好笑的瞪着严铃君,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对于她众多的追求者,严铃君总爱将他们编号,最绝的是经她编过号的男人,她是绝对不会忘记,并且能一眼认出。而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她又最爱整汪正华,也就是她编的二号,据她不成理的理由是——他太老实了,为怕他难存于社会中,她才善心大发的“整他”,让他早点习惯被整的滋味,以免未来承受不了。
“殷小姐……我……我可以……”站在殷瑄梅面前,汪正华手足无措外加吞吞吐吐的说。
“追求你吗?”严铃君习惯性的替他讲完,从他口里听到这一成不变的问句,已经是第N次了,听得她的耳朵都快长茧了!
“小君!”殷瑄梅轻斥她一声。
“我说得不对吗?”严铃君侧头问一脸腼觍的汪正华,“你每天来这儿,每天问同样的一句话,得到的结果也是每天一样,你不觉得烦吗?”
“呃……不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我会等到殷小姐点头的。”汪正华带着一脸痴情的表情腼觍的说。
严铃君整整瞪了他五秒钟,然后一转头,她无力的对殷瑄梅耸肩说道:“唉,没办法,我尽力了。”突然她眼尖的看到另一个熟悉的身影,“嘿,你可以走了,三号来了。连头都没回,她对汪正华挥手说。
“小君!”殷瑄梅再次对她提出警告。“
“唉呀,你别叫啦!我教他走可是为他好耶!你没听过‘情敌见面,分外眼红’这句话吗?三号长得可是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要是他们打起来,二号不是死得很惨就是重伤住院,所以我才教他快走嘛!”回过头,严铃君就事论事的说,丝毫不避讳仍站在一旁的汪正华。
“小君!”殷瑄梅不好意思的再次对严铃君吼。
“没关系,没关系……我……我也是正准备要走。”汪正华斯文秀气的说,“那……殷小姐、严小姐……再见。”他客气的对她们点头。
“再见!”殷瑄梅微笑的回礼,而严铃君却早已将目光移向走近她们的男人。“唉呀,杨先生,你又来送花啦?”严铃君肉麻当有趣的嗲声嗲气道。
被唤杨先生的杨震宇,也就是严铃君口中的三号,立定脚跟,面无表情的将一束红玫瑰递送到殷瑄梅面前。
殷瑄梅为难的瞪着眼前的花,内心则苦叫不已,这是第几次了?她真的记不清楚这个杨震宇到底送了几次红玫瑰给她了?而且每次都是十一朵——最爱!呕,真是有点恶心!
对于他这一成不变的追求模式——十一朵红玫瑰,她早就习已为常,反正接下花,五秒之后,她今天就可以不用再见到他;反之,如果不接受,她就得瞪着他一晚,因为他会像只看门狗般的站在店门口直到她收下花为止,所以她一向是——两害取其轻。
“唉呀,杨先生,你别每次都送红玫瑰嘛!下次换送点别的嘛!例如:海芋、百合啦!要不然郁金香、康乃馨也可以呀!”严铃君在一旁喋喋不休的说。
而他则如往常般的以不变应万变。殷瑄梅只有苦笑的接下花了,而他也在预计下转身走出去。
见他离去,严铃君忍不住顿足,“真是可恶,第十五次了,我竟然失败十五次了!”她咬牙切齿的哇哇大叫,“这个三号难不成是哑巴?为什么我用尽三十六计依然无法让他开口?真是可恶,我发‘四’,下次我非让他开口讲话,要不然我就不叫严铃君!”
殷瑄梅好笑的看了严铃君一眼,对于她发的“四”,大伙一向习惯将它当作耳边风,反正有“发四”跟没“发誓”一样嘛!自始至终她的身分证件名字栏内,写的都还是严铃君三个字,不是吗?
殷瑄梅向严铃君挥挥手后,便缓步的踏向回家之路。
在白天她是一间知名企业的出纳,晚上则是鞋店的雇员,每天五点半公司下班后,吃个东西走到鞋店正好可赶上六点到十一点的“兼班”时间,虽然在一天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后,还要上另外五个小时的班很累,但为了生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呀!
伸伸懒腰、转转颈子,今天鞋店的客人好多,害她忙得焦头烂额的,一下子往里面的仓库跑,一下子又要往外头的分店跑,忙得不可开交,不过这样子虽然累,但今天的业绩着实不错——她竟在一晚卖了两万多元的鞋,两万多,那表示光业绩的部分今天她就净赚五千多元了。
哇,光想到这点,殷瑄梅全身的疲惫顿时消散了大半,她竟得意的嗯嗯唱唱了起来。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
咦?殷瑄梅顿然停止了下来,因为她看到不远处有个小男孩独坐在路边,照理说半夜三更……呃,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不应该有小孩单独一人在外头才对,更何况身边还带子个不小的包袱。
看着那不小的包袱,殷瑄梅不禁清想,这小鬼不会是离家出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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