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严氏立在一旁。她是仆人,虽与沈晶晶情同母女,但沈家规矩多如牛毛,比如主人坐着的时候,仆人只能站着。
严氏不知徐青的规矩如何,因此无论旁人怎么劝她坐下来一起吃饭,她都严守本分,立在一旁,等着侍候主人用餐。
徐青进来后,见此情景,剑眉一杨。“奶娘,怎么不坐下一起吃?”以前他或许自信自傲,但经历一番磨难后,已知世间百样人,各有各的专长与用处,谁也没比谁厉害,那种自大自满的心思便渐渐消失。
如今他心中只有两个坚持,第一、他要做一个好官,改变朝堂上贪腐成性的风气,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第二、他要娶沈晶晶为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至于其他,旁人的臭规矩让他们自己遵守,在这个家里,大家都是一样的,不分老幼、男女,都是好朋友、好知己。
严氏看了沈晶晶一眼,见她颔首,才在庄敬的拉扯下坐在最角落的位子上。
至于凌端,他根本没看严氏,那双灵动的桃花眼自徐青和沈晶晶进来后,便定在他们身上了。
这两人进展还真快,刚见面时还一个“公子”、一个“小姐”,这才多久,“小姐”变成了“晶晶”,而且,居然联手都牵上了。
嫉妒啊!凌端发现自己心里极度不平衡,论长相、讲能才、道手碗……他哪点比徐青差,凭什么人家都双双对对、恩恩嗳嗳,他却为了躲一桩比灾难更可怕的婚姻,不得不窝在书院中,有家归不得?
凌端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他自己不舒坦,就不喜欢看别人太舒坦。
因此,他长长吹了声口哨,起身,附近徐青耳畔,以着众人都能听见的低声道:“感觉怎么样?徐青。”
“什么感觉?”徐青犹自沉浸在沈晶晶绵软的柔荑中,反应难免慢了。
“你家晶晶的手握起来感觉如何?”凌端坏笑道。
一时,就见一股潮红从徐青脖颈升起,逐渐蔓延全脸。他终是出身书香世家,历经大难后,性情虽已改变,不再那么迂腐古板,然而自幼所受庭训,男女授受不亲,虽然他与沈晶晶两心相许,但毕竟尚未拜堂成亲,好难得有点肌肤之亲,心里正乐着,却被人当众道破,让他尴尬得手足无措。
沈晶晶不忍他难堪,正想抽回自己的手。
但徐青也是倔性子,再尴尬,总是他自己主动去牵她的手,怎能因为别人几句话,就轻易放开?
相反地,他更加用力地牵紧了她。
沈晶晶有些感动。不管徐青是否古板守旧,他待她的心始终是坚定的,无论别人怎么说,他认定了她,便绝不改变。
既然她的傻瓜未婚夫坚持再尴尬也不放开她,那么就让她来帮他化解这场难堪吧!
“手就是手,任何人的手牵起来感觉也都差不多,不信凌公子可以拿你的左手牵你的右手试试?或者牵牵庄公子的手也行。”
凌端摸摸鼻子,知道这是个外柔内刚的泼辣娘子,正是他最喜欢的类型,也就不忍再对他二人打趣下去。
反而是庄敬,不知是憨厚还是假老实,闻言,一脸兴致勃勃地看着凌端。
“你要跟我牵手吗?可以啊,我们就来牵牵看。”
“谁要跟你牵手—啊!”凌端话未完,只觉右手仿佛被一只铁钳子夹住,骨头都快被捏断了。“笨蛋!放手!”
“不牵了吗?还是我的手牵起来不舒服?不然请越姑娘跟你牵如何?”结果庄敬的话顺利招来越秋雨两记眼刀,笔直杀向凌端。
“牵你个头啦:我现在谁的手都不想牵,你放开我!”凌端一掌劈向庄敬,却震得餐桌一阵摇晃。
越秋雨正准备舀汤,结果受到连累,污了半截衣袖。她放下碗筷,冷冷地看着凌端和庄敬。“两位若想做点饭前运动,秋雨奉陪,咱们外头打去。”然后,她往腰间一拍,银光顿闪,一柄软剑杀气腾腾地指向两人。
“谁想做运动了?肚子饿了,吃饭、吃饭……”凌端和庄敬不约而同说道。
“两个混蛋!”徐青低骂一声,却是拉着沈晶晶的手在饭桌旁坐下,一起用餐。
他到现在都不放手。既然牵上了,便不后悔,要他松开,断无可能。
沈晶晶也不拒绝,任由他牵着,心里甜蜜。他对她的重视,她点滴在心头,也用力反握住他,向他证明自己也不是软弱之人,既然爱上了,哪怕天皇老子反对,她,至死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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