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道:“喜从何来?”
亚相比干笑道:“大王,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带着武士去轩辕坟烧死一大窝狐狸,剥得狐狸皮正好给大王做件皮大衣……”
郑旭心又一寒:妈的,你都没事做啊,净给老子出难题!郑旭冷冷地道:“知道了。皮大衣,你自己穿上就是,不必给我。”郑旭说完转身就回摘星楼,比干仿佛被一盆冷水浇头,半天回不过神来。
郑旭走出一半路后,再不敢继续回摘星楼:一是今天没早朝,不能废掉姜皇后,无法取悦妲己;二是比干把妲己的老窝狐子狐孙烧死了,这不又是捅了马蜂窝?!自己回摘星楼妲己能给自己好果子吃?估计双罪俱法,自己就没命了。
按照伟人的说法:天下大乱,就将大治,牛鬼蛇神都会自己站出来!郑旭终于下定决心:既然自己没能力控制大局,还是你们自己站出来斗吧,我保全自己第一,等势力斗得均衡了,我再回来不迟!
象纣王这样的身份,想隐藏自己,大隐隐于朝绝对没命,只能反其道而行之,躲进高山大林才是至理。郑旭想得清楚,忙快步走出朝歌。纣王神力过人,出行素来不带保镖跟随护卫,郑旭昂首一人走出出朝歌大门,门卫自然不敢过问半句。
朝歌城外约十里,村庄。
村庄鼓乐满天,正在庆祝秋收。在商朝,中原地广人稀,土地尚未能很好开发利用;再者豹虎、群狼等猛兽时常下杀伤人;野猪、猪獾、刺猬等野物都会危害庄稼收成,这样以来,金秋狩猎不但能消灭过多的危害野兽,还能收获到猎物肉皮,狩猎仍然占据着商朝农民收入过大半的比重。
郑旭看到的正是秋收忙歇时期的农庄正在欢送年轻壮年进山狩猎、兼采山野熟果的盛况。纣王是历史上的神力猛君,郑旭潜意识里自然继承到这份勇猛,郑旭一把扯开布料精美的白袍,再用白袍和一个乡下妇人交换到一套农民破衣裳,瞬间工夫便把自己化装成个乡下蛮力男子。
商朝是一个野兽多于人类的朝代,进山狩猎虽然收入丰厚,却也相当危险,狩猎队伍愈庞大愈是安全,为吸引到更多的壮男参加狩猎,不管同庄外庄男子参加狩猎所获皮肉一律平均分陪。郑旭甚至连谎话都不要编排,猎人只看到郑旭人高马大的体形,立即同意郑旭加入自己的队伍。两小时后,郑旭已经跟随着这个村庄里最强壮最有经验最孔武有力的二十个壮男开始进山狩猎去了。
翻山越岭,路程在渐渐地向大山纵深延伸,再往前走十里路,却是一大片四面环山的荒原,这里再无人声鸟语,火毒的正午太阳炙烤着盆地荒原,热度似乎已令荒草枯焦,整片荒原都都弥漫着焦糊气味。高空庸懒的白云下,几只大苍鹰在低空盘旋,鸟瞰着荒原上的每一处动静。
“呼”的一声,其中一只苍鹰俯冲疾速而下,一阵凉风掠下,郑旭忙挥拳打出,苍鹰“嘎嘎”惊叫声中折转身形复又飞窜上高空,“妈的,这里的苍鹰没见过人似的,不知道老子厉害吗?”郑旭张口开骂。
苍鹰绕郑旭连续盘旋四五圈,再次俯冲攻击,郑旭早把灵玉剑唤出手中,真元随神念一吐,飞剑上掠,刚好俯冲下来的苍鹰被逮个正着,苍鹰中剑后“嘎嘎”惨叫着扑腾着翅膀落下地面,半空中四散着的羽毛和鲜血还在空中飘荡。
行家一出手,便知深浅。二十位猛男都是识货主,顿时把郑旭的飞剑神技夸得天花乱缀,狩猎队伍中既然有着大神级别的人在,郑旭便无可争议地变成了领头羊。
“嗖……”前面草丛忽然猛烈摇晃起来,野草上下起伏。草丛隐约中显出一个金色小人,骑著一匹小金马,约长七八寸,在那里走跳玩耍。
郑旭惊呼出声:“肉芝!”脑子里马上闪现出《镜花缘》记载:行山中如见小人乘著车马,长五七寸的,名叫“肉芝”,有人吃了,延年益寿、并可得道成仙。《本草纲目》也记载着:吃肉芝能长生不老。
由于肉芝并不具备攻击能力,上天造物时,感觉器官便塑造得非常灵敏,一旦风吹草动立马会引起它的警惕,并迅速消失远遁,一般是不会被猎人遇到。这次相遇实是偶然中的偶然,荒原人迹罕至,疏于防备,这个肉芝太岁偏偏又玩得性起,碰巧被郑旭看到。
肉芝是千年难寻的灵物,成长到具备人形,最起码也有千年的生长期。人形后继续吸收日精月华,肉芝颜色逐渐按淡白→淡红→淡黄→金色四个成熟周期蜕变,每一周期又得两千年。郑旭现在看到的金色小人已经达到万年生长期,是上古传说中名副其实的肉芝太岁!
“快快快……包抄合围……快捉太岁……”郑旭大声命令道。
“咕……”一声大叫,一个人形双腿、血红色蟾蜍身子的妖怪突然从几丈开外的深密草丛里一跃而起,跳在空中的血色蟾蜍口一张,一道血色烟雾状蟾蜍毒素飞出。蟾蜍毒素正面面对的两个猎人应声倒地,抽缩了两下,断了呼吸,身子也随即毒化变成碳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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