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连忙更正:“哪有什么未婚妻,离那一撇还远得很哪,就叫女朋友、情人吧。”
我问排骨:“动作真快呀,这边刚从狼窝出来那边又要往虎口里跳了?”
糊面包说:“吃一堑长一智,排骨老奸巨猾的哪能轻易就再把自己处理了,你没听出来,不能叫对象,也不能叫未婚妻,只能叫女朋友,或者叫情人。”
我说:“不管叫什么,怎么要到她那儿喝酒去?她是开酒店的?”问到这一句,我脑海里闪出一个念头,如果我到叶笙楠的火锅店里混吃混喝,不知道灵不灵?她会不会收我钱?
排骨说:“她哪有钱开酒店,在好再来餐厅给人家打工。”
红烧肉说:“那就上好再来。”
排骨说:“她不是老板,去了可得自己埋单。”
于是我们就嘻嘻哈哈地来到了好再来餐厅。排骨的对象并没有吴梦娜好看,脸太长,嘴太大,眼睛太小,一说话脑袋就晃啊晃的,好像撑脑袋的不是脖子而是弹簧。吴梦娜比不上她的就是年龄,看她那个样子比吴梦娜能小整整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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