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长歌的维护,慕容云舒自然感动在心,但感动之余,也有些担忧。他这‘天上地下我最大’的性子,实在不应该继续发扬光大……尤其是在还搞不清楚对方实力的情况下,内敛一点总是好的。当然,她的这些想法只会放在心里,绝不会劝说他,因为她自己也是一个随心所欲之人,非常了解他的行为。
若换做是她身怀绝技,也会对那个领头人拳打脚踢一翻……呃,拳打脚踢似乎是街头霸王才会做的事,高手,应该像楚长歌那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打人。想到此,慕容云舒忽然笑了,她果然没有当武林高手的潜质,连思想,都和只会三脚猫、欺善怕恶的街头霸王一个层次。在武学方面,她就是传说中的那块朽木,不可雕也……
野人们从来没见过那么莫名其妙的笑容,自然而然的将其与楚长歌的威胁相结合,然后,就有志一同的联想到了匪徒杀人前的冷笑,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嘿嘿’声……
那领头人打个寒战,慢慢小步往后退,退到身后的副手旁边,低声道:“布司,我拖住他们,你回去搬救兵。”
不等被唤‘布司’的男子回答,楚长歌便笑道:“有话你们尽管大声讲,反正再小的声音,我都能听得到。”
闻言,慕容云舒无力地摇头,这个人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武林高手。
那领头人就无法淡定了,一个哆嗦,头上的那根羽毛抖落到了地上。布司连忙捡起来替他Сhā好。
羽毛在黎族是身份的象征,就如大业王朝的官印,丢了是要杀头的。
慕容云舒看向那领头人,道:“我们只是商人,来自山下的大业王朝,此番闯入贵族禁地,实属不得已,还望海量。”对讲得通道理的人要先礼后兵,而对讲不通道理的人,则要先兵后礼。虽然她不清楚这些野人是否讲得通道理,不过,既然某人已经先‘兵’了,那就默认他们讲不通道理吧。当然,在某人的恐吓之下,就算听不懂人话,也会瞬间变成语言天才吧。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某人的暴力行径,大大的减轻了她的负担,省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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