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忽然看见咖啡馆另一个角落里,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满女人嘈嚷声的午后咖啡馆里,她独坐的身影,显得那样安静且特别。
她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
那样的打扮,在他看来就像个邻家女孩,普通到任谁也不会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却有种奇异的气质,攫住元朗的视线,使他无法移开──
身形纤瘦的她,斜斜地窝在单人沙发里,好舒服好安适的样子,她那脱掉鞋子的莲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软的椅面上,因为曲起双腿的关系,他看见牛仔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致骨感的踝部。
那绝不是什么撩人的姿势,但那一小块肌肤,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阵骚动。
她正捧着一本小说读得津津有味,从那本书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并不是什么艰涩难懂的原文书,也不是什么文学巨着,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说。
有些人会刻意到咖啡馆“展示”自己的阅读品味,但她却不是那样,她没有打算做戏给谁看,就只是单纯地读着她感兴趣的书籍,悠闲的享受阅读,悠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像金粉一样洒落在她身上,他看见光线在她的乌发和皮肤上跳跃,就像是听见愉悦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羡慕起她所拥有的,单纯的幸福。
喝完咖啡,读完小说,她像只晒够了太阳的小猫般,满足的伸了伸懒腰,然后拎了编织包起身结帐,离开了咖啡馆。
然后,他忽然间有了灵感。
他写了一个关于咖啡馆女孩和一个颓废的作曲家的爱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后,丢给电视台──后来那部偶像剧还红极一时。
后来,他变得经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厅。
元朗不觉得自己是为了那女孩而改变生活作息,不过他必须承认,只要能遇见那女孩,当天他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她和他一样,都是店里的常客。
后来,他无意间从老板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贝怡文。
知道她的名字,就仿佛距离她近一点。
从此,这三个字牢牢的刻在元朗心版上,成为无法抹灭的痕迹。
一年后,“卡尔维诺咖啡馆”传出准备顶让的消息。
元朗几乎是想也不想,就顶下这家店。
其实他从没想过要开设一间属于自己的咖啡馆,不过,当他想到这或许是自己和贝怡文之间唯一的联系时,留下这个能让两人继续碰面的地方,就成了他必然的选择。
重新装潢后,他将咖啡馆取名为“怡然”。
他想她应该会喜欢这个店名,也许她会受到这名字的吸引,走进来消费一回。
他承认这是一种引诱,却没想到这方式真的奏效了。
她起先站在店外犹豫着,后来还是下定决心走进来,点了一杯咖啡。
当她喝完咖啡,笑着对他说,他煮的咖啡尝得出幸福的味道时,他感觉所有的付出都有了代价。
后来她变成了他的忠实顾客,几乎天天来报到,两人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然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怡然咖啡馆破天荒出现了第一个,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保留座——
属于贝怡文的专用席。
三年后,专用席依旧只属于她,并且还多了一个位置——
就放在元朗的心底。
骤雨过后,月明星稀。
一部银灰色的休旅车在贝家大宅前停下。
元朗跨出驾驶座,站在贝家的镂花大门前,按了下电铃。
好一会儿之后,对讲机有了响应。
“哪位?”一缕悦耳的女声由对讲机透出。
“元朗。”说着,他抬起头,让监视器照见他的脸。“有一件喝醉酒的巨型包裹送达。”
黑盒子里的人显然愣了会儿,随即意会了过来,逸出一抹轻笑。
“噢……是怡文对不对?我马上出去。”
不多时,镂花大门发出一声脆响,步出一名即便素颜亦艳光四射的女子。
她正是贝家三姐妹中的大姐,贝君颐。
贝君颐无疑是贝家三姐妹中最美的一个,应该说,也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女子,她的美有如流动的火焰,婀娜、耀眼、而又充满生命力,令人几乎无法移开视线。
直到现在,元朗仍然不明白,面对一个这样的大美人,他为何能毫不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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