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去吃,最大的馆子。”
看着他不屑的眼神,我继续道“今天怎么也是我帮你的一个忙吧,请我吃一顿不算过分吧。”我还没仔细逛过十七世纪的北京呢,先吃一顿吧,也不枉来一趟。
“跟我来。”
“先说好,如果路不远我可不想坐车,省的又惊了马被马拖着走。”
“你的脚受得了?”
“不劳您费心”
“朱顺,回王爷,我们明天再来,把格格保护好,然后你先回府吧。”
“是了,爷”
“柳先生还真是药到病除,脚好多了,都不疼了。”我自言自语,虽然我知道我的脚又开始疼了,但是为了那顿大餐,为了可以逛一逛,为了可以不憋在那个把我ρi股摔八半的黑洞洞的马车里,我决定自己走。“朱顺,给姑娘找身便服。”听他这么说,我一ρi股坐在凳子上,揉着我可怜的右脚。
“别勉强。”
我斜着眼睛看着他,继续揉我的脚。不一会儿,朱顺回来了,拿着一套清朝女孩子穿的便服,一双千层底的绣着漂亮花的鞋子。
“麻烦你们二位外面等我吧,本姑娘要换衣服了。”他摇摇头背着手出了门。
啊,还是平底鞋舒服啊,原来我最不擅长的就是穿高跟鞋,还好本姑娘个子不矮,在警大的时候我的个子在女生里都不算矮的。现在的我个子平常,长得还算喜兴,眼睛很大,很有神,我很喜欢,身材比较满意吧,跟原来的我有一拼。我大踏步打开门走了出去。
“走吧”,虽然一瞬间,我看到他正了一下。
作者题外话:今天两更,请多多评论鼓励一下。第一次发文,特别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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