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夜还在笑,突然她问:“你有一两银子没有?”
“干什么?”小骆驼问。
“那就是我的身价。半升水钱。一两银子一次,金汤城没有比我更贱的妓汝了。你没有过过我过的日子,你不知道什么叫绝望——你也不知道什么叫希望。你们全都不知道,你们要么是外来人,要么是在这个地方捱日子捱到什么都忘了。你想不想活?”
“谁不想活?”小骆驼说。
“想活我们就得跑,不能在这里,你不知道飞沙万里盟的手段,他们这当口肯定正在挨家搜人,我们一定得跑。”小夜一边说一边下地,找了一块破布把刀包好,“这里有没有衣服?”
“没有。”小骆驼还在努力,“你不能走……”
“转过去。”小夜开始脱衣服。
小骆驼立刻转过身子,还在说:“你不能走,红将叔回来看不到你会急死的。”
“他要是看到我们的尸体,那就真的急死了。”小夜在一阵窸窸窣窣声中回答,似乎是为了回应这个说法,门外远处传来拍门声,小骆驼心里一紧。
“可以回头了。”小夜说。
小骆驼回过头,小夜把夜行衣脱下来,反着穿好。现在她的模样虽说依然不太像一个金汤城的居民,但也已经不像一个干了什么可怕事情的陌生刀客。她抓起刀,走到窗子面前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推门。
“不能……”小骆驼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那你自己死在这里吧。”小夜不耐烦地说,推开门走了出去。
小骆驼稍一犹豫,立刻跟了上去。
他们在棚户区里穿行,阳光刺眼,小骆驼几乎要昏厥过去,他的病刚好一点,而且很久没有喝过水了。他似乎隐约看到远处有飞沙万里盟的刀客,有被拉出屋子的人,还有闪动的刀光……
他不断地走着,跟着小夜,好像不是自己的身子在走。阳光在他眼里越来越明亮,越来越刺眼,似乎要把他熔进去一般。他就这样用自己的意志力撑着,走着,直到失去知觉。
在失去知觉前他想:红将怎么办。
然后他醒来,他躺在芨芨草之中,嘴里有冰凉的液体,他的视力恢复,小夜正用一条布往外挤水,淋在他干裂的嘴唇上。小骆驼贪婪地舔吸着,满足地叹了口气。
小夜察觉到,问:“你醒了?”
小骆驼点点头:“谢谢你。哪来的水?”
“这不是水。”小夜说,“是什么就别多问了。”
小骆驼点点头,坐起来,看看四周。他不认识这是哪里。
“他们就是在挨家搜。”小夜说,“不过我们跑得及时。”
“回去吧,他们都在等你,说不定等急了。”
小夜只是摇头。
“会有好男人娶你的,你跟他们回去吧。”小骆驼说,“我们一定得一起走,要不跑不出去,我是赶骆驼的,我知道路。”
“什么好男人?”小夜忽然愤怒起来,紧紧地盯着小骆驼,“什么好男人?你吗?”
“我。”小骆驼冲口而出。
小夜就这么看着他,虽然脸被蒙住,但她的眼睛还是完美地表达出了她的想法。
小骆驼的心随着她的眼波流转怦怦直跳。
最后她低头,干笑两声,然后抬头问:“你有一两银子没有?”
“什么?”小骆驼不明就里。
“笨。”小夜轻轻地说,伸出一只手搭在他脸上。
小骆驼一下子明白过来,他年轻的心却突然变得非常忧伤。
“我宁可你不要钱。”小骆驼看着小夜,悲伤地说。
小夜看着他,眼神非常复杂,然后把脸转到一边。“别做梦了,老娘不白送。你自己回去吧,别跟着我,跟着我,我一刀就杀了你,我是九流的刀法,但杀你还是很简单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要站起来,小骆驼一把拉住了她,伸手到怀里急切地掏着,摸出一个贴身的手帕包,打开:“我有,我有一两银子。”
小夜一把将他扑倒在长草中,他们紧紧地拥抱着在半人高的芨芨草中打起滚来。他们相互抱得对方要窒息,胸膛贴着胸膛,腿缠绕在一起,带着粗重的喘息渴求着对方的嘴唇,接着是小夜略带娇楚的呻吟。
等小骆驼再次回到老杆子的家时,天色已经晚了。红将正在门口,看到他,脸上的神色一半是放松,一半是更加紧张。小骆驼走到他身边,低下头。
“她走啦。”小骆驼说,“她一定要走,我跟丢了。”
红将点点头。
“……也不是跟丢了,我醒过来的时候,她就不在了。红将叔,我对不起你。”小骆驼说。
红将又点点头。
然后是两人长时间的沉默,片刻,红将问:“她朝哪个方向走的?你最后看到她是在哪?”
小骆驼咬了咬牙:“我也一起去。”
红将的眼神一挑:“走。”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进夜色之中。
对金汤城而言,这是一个不一样的夜。往昔的夜景全都消失不见,流浪刀客们、居民们一小堆一小伙地出了城,凭着本能和沙地上的白骨开始散布到漫漫沙幕之中。他们决定自己掌握自己的生命。既然都是赌,为什么要把骰子交给别人?何况赌注实在太大。
飞沙万里盟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这些人是他们的资源,是他们的金库,他们可以死,但不能走。于是很自然地,到处都有打马如飞的刀客在追击这些人,到处都有此起彼落的死斗,血染黄沙。
当然,游民的人数实在太多,即使强大如飞沙万里盟也无法一一追及,曾视金汤城如保护伞、如巢|茓甚至如极乐世界的这些人如今正沉默地选择离开。只有走不了的老弱还在观望。
一位母亲把自己的孩子丢在城前,跟着一支马队走入黄沙——然后是两名刀客像黄蜂扑向蜘蛛一样扑上去,刀光在夜色中翻飞。
“金汤城完了。”小骆驼叹息着说,“这地方其实不错,就是规矩狠。红将叔,你说小夜他们到底为什么?”
而红将却沉默着不说话。他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他们就这样看着这一切,毫无办法。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一次发生在飞沙万里盟内部的叛乱,但是事态既没有朝着叛乱者希望的方向转化,也没有朝着镇压者希望的方向转化,它就像江湖本身一样,一旦投入,身不由己。
“我们赶紧找。”红将最后说,“往城里杀斗的地方找。”
但叛乱者本身并不见得能领悟到这一些。此刻的贺兰十三正如同一开始一样坐在凝香院的内院,身边是他的同党,他面前的案子上摆着酒,摆着烤得正好的羊腰窝,上面Сhā着一把金柄小刀,撒着香料和盐,香气扑鼻。你几乎能联想到油脂滴落在木炭上吱吱作响的诱人声音。他喜欢喝酒也喜欢享受,这一次却没有动筷子和酒杯。他正在狐疑地打量着面前的小夜。
他的神态完全可以代替语言,那分明就是——“你怎么回来了”六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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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贺兰十三没有机会问出这六个字,他刚想问,就听到步辇的铃声在门外响起。
大门打开了,两个盛装打扮的少女,两盏宫灯,在萧杀的夜里分外诡异,接着,四个波斯汝奴抬着步辇轻巧地进了门,一直走进院子,停下,云放逸拿着他的刀从步辇上站起,那口刀黄金为饰、银丝缠着珊瑚,珍珠鲛做成的美丽刀鞘上镶满了明珠宝石和美玉。
贺兰十三的脸一阵扭曲,他狠狠地问小夜:“是你这个贱人把他们带来的?”
“我没有……”小夜说了一半就停下,她洗不清了。但确实不关她的事。
“都别出声,听我说。”云放逸信步走来。
贺兰十三的手下紧张地拔出刀,呼吸粗重。
一道把夜色一分为二的绚烂刀光乍放乍收。
黑衣人中的一个抽搐几下,用力捂着自己的胸口软倒在地。没人看到云放逸到底是怎么出的手。
云放逸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提高一点声音:“我说了都别出声——轻松点,别喘得那么重打扰我说话。”
一帮人拼命捂住自己的口鼻掩盖自己的呼吸,只有贺兰十三和小夜还算镇定。前者毕竟见过大场面,后者则是因为无所谓。
云放逸信步走到案子前,拖过一张凳子坐下,拔出羊腰窝上的小刀,信手切了一片放进嘴里慢慢嚼着,先摇摇头,又赞叹地点点头:“手艺真不坏,你这厨子哪请的?”
贺兰十三问:“你找到这里就是为了吃肉?”
云放逸把嘴里的肉咽下去,盯着贺兰十三的眼睛平静地说:“我说了,别出声。”
接着他继续吃,一边吃,一边提起锡烫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自斟自饮吃得不亦乐乎。院子里一片寂静,只有切肉吃肉倒酒饮酒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云放逸终于吃完了,他满意地擦擦嘴,把小刀丢进盘子里:“金汤城毁了大半了,人都在跑,拦不住。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后他看看贺兰十三:“现在你可以出声了。”
“我……”贺兰十三只说了一个字。
“不想说?”片刻,云放逸微微一笑,“不想说也没关系,想来无非是个利字——你是不是还找人半路劫过盟主?算了,我懒得问。解药呢?解药拿出来。”
贺兰十三看着云放逸,半晌,伸手到怀里,慢慢摸出一包药,放在桌子上。
云放逸看着解药,冷冷一笑:“你以为,把水搅浑,金汤城里到处都是的那些流浪刀客会起来对付飞沙万里盟?你以为我查不到你,还是你以为你派去的那些人真能杀得了盟主?你以为杀了他跟我,就能霸住这片水,你就能当关外刀客的王,就能靠卖水发财?还是你背后还有人指使?这是我的错。我没安排你看看盟主的刀法。见过他刀法的人,一辈子不敢生逆心。你想的这些事,老实说,我也想。说不想是假的,谁不想啊?只不过我见过盟主动刀,我不敢——你不信?你一个快死的人我骗你做什么?”
贺兰十三沉默地听着,片刻,突然说:“那解药要搭配,只有我会用。”
“那又怎么样?盟里没有逼供的行家,再说也太不体面,主要是太麻烦。不用就不用,反正现在金汤城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干脆推倒重来,等它几个月泉水一样会变干净,不就是多死几个人嘛。只要有水,人还没有?盟还没有?城还没有?”云放逸凑近一些,看着贺兰十三,“别忘了第一条规矩就是飞沙万里盟从来不受胁迫,从来也不。”
他又笑了:“我可以给你一个单对单的机会,今晚事情太多,最近事情总是太多,人手不足。十七把刀——好吧,十四把。都派出去了,我一个都没带,只带了些一般的围在外面,你能赢,就能走。他们拦不住你。这不是因为你给了解药,也不是因为你为盟里还是办过不少事,只是因为我就想这么杀你——你怎么杀胡大的,我就怎么杀你。你可以告诉我解药怎么用,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这改变不了你的下场。”
接着他不笑了,神色变得严肃而冷酷,左手一个接一个地轻轻揉捏着右手的指节:“现在你可以出手了。你很恨我?很好,被人憎恨是一种快乐。”
飞沙万里盟的刀客们在夜色中围住了凝香院,他们在等,院子里一直没有声音。等了很久很久,最后,步辇的铃声再度响起。
宫灯打头,云放逸舒服地靠坐在步辇上出了大门,院子里依然寂静无声。他看看手下的刀客,笑容在讥诮之中隐约有一丝疲惫。
“男人全都杀掉。”云放逸简略地下着命令,“女人你们有想要的可以抓回去,但得等几天。盟主这几天正在抄经还愿,这当口谁都别碰女人。”
接着,步辇踩着铃声渐渐远去,在杀与被杀的寂静之夜里摇过长长的街道,最终消失在深邃的漆黑中。
直到这时,刀客们才一声喊,杀进了院子。
厮杀开始。无路可退的黑衣人拔出刀,不大的院子瞬间被金刃劈空的声音塞满,除此之外,没有声音,唯一的一个可能观众贺兰十三保持着坐姿,似乎在观看着这场演出,但实际上他已经不能再看到任何东西。
一道刀口斩进他的胸前,切过肺、肝和肾,从后腰切出,正如他在胡大身上留下的那一刀,一模一样。云放逸说话从来算数,要他怎么死,他就一定得怎么死。
他不能活着亲眼看到这场漫长的杀戮,很难说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众寡悬殊,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地上满是尸体,漫长残酷的杀戮之后,小夜和仅存的两三个反抗者被赶进墙角,四周都是飞沙万里盟的刀客。
反抗者在发抖,没有用。什么都没用。求饶没用,反抗也没用,他们最多只能在等待死亡时尽量保持镇定。
一名飞沙万里盟小头目越众而出,狞笑着握住刀,月光逆照,他的脸看起来好像一个来自地狱最深处的恶鬼。
“慢着。”夜色中忽然响起一个声音,低沉有力,不容置疑。
小头目不由得停下了手。
漆黑的大门处出现了一个黑影向这边走来。黑影走进月光之中,先是穿着破布鞋的腿,然后是灰白的大褂,一口挂在腰上的刀。接着是一张有点沧桑的脸。他后面跟着一个穿着破烂、面色惨白的青年。
他们两人走进院子,从刀客之中穿过,停在小头目面前。
小夜认识这两个人,她从他们一出现就险些叫出声来,但她拼命压住要喊的冲动,只是急切地尽量压着声音说:“走!快走!”
红将冲她摆摆手,然后对小头目说:“先等我说句话。”说完之后他就蹲了下来。
小头目饶有兴趣地看着红将。他见过这个人,在泉水边他把自己的水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叫花,他有一条一钱不值的狼牙护符。他带着一杆刀却没有胆子拔刀。在小头目的记忆里他应该已经死了,但他却依然活着。红将的动作很奇怪,他蹲下来抓了一把沙土在手上搓,边搓边思索着什么。接着他站起身,走过来,相距三尺,停下。他做这一切时很镇定,他的眼神很诚恳,毫无威胁,但他看样子并不害怕。
不过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年轻人就不一样啦。光看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吓得几乎失去了思考能力。
小头目一笑:“你后面这后生很害怕。”
“你懂什么,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孩子。”红将回头看看小骆驼,“我不害怕只是因为我知道你的斤两,而他不会武功,你随便一刀就能把他杀掉,他当然害怕,他怕得要死——但他跟着来了,就算明明知道要死,这就是勇敢。老虎站在老虎面前要勇敢,狗要站在老虎面前,那要勇敢十倍才成。”红将看着小头目,“他比你勇敢得多的多,很快你就会知道。”
“还挺会说。不过我也知道你的斤两。我认识你。”小头目指着红将,又指着小骆驼,“你们是那天我放过没杀的小子。”
红将看看他:“哦,那我该谢谢你?放心,我不太喜欢杀人也不太喜欢结仇,说白了,我不太喜欢动刀。你别太紧张,我未必会杀你。不过这几个人是我的了。别的话咱们在刀上说。”
小头目又笑了,嘴角边的轻蔑可以用来割草:“你疯了吧。这可是你自找的,我放过你一次了——我跟你说啊,我小时候喜欢跟不认识的人划拳,剪子石头布,一拳定胜负。我总是预先告诉他们我要出什么,但他们从来不信,于是总输。后来学了刀法,我也总是预先告诉对手我要怎么砍——但他们也从来不信。我很喜欢从肩膀斜砍到腰的砍法,我砍中了对手,他会愣神那么一下,接着血从刀口涌出来,染得好像穿了一件袈裟,然后头和半个身子摔下去。我每次都告诉对手我要砍左肩还是砍右肩,我每次都说真话,但没人信。其实我不是在赌他信不信,我只是特别喜欢看人被逼到绝境时做选择的样子。”他收住笑,“我告诉你,这一次我会从右肩砍到左腰,你信不信?”
“我信。”红将冷冷地说,“你话太多了吧?”
小头目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他的右手微微地提起来,一点一点地活动着手指,双脚分开,左手按到刀上的绷簧。
红将只是漠然地看着他,小头目心中的杀气越来越盛,呼吸也越来越慢。
一阵风过,红将眨了一下眼睛。
小头目在他眼皮垂下时按下绷簧,手抓住弹出来的刀柄,拔刀。嚓的一声,他向着红将的右肩劈下去,一直扫过左腰,姿势行云流水。他的手拿着刀柄舒展地摆出出刀之后的姿势,红将的眼皮抬起。这是一次普通不过的,一瞬间就完成了的眨眼。
什么都没有发生。
然后“啪”的一声,一口无柄的刀被绷簧弹起两寸后再度掉回鞘里。
小头目的手里只有一段刀柄。他的手还没摸到刀,刀柄就被红将砍断了。
场子里是难以置信的寂静,只有粗重的呼吸此起彼伏。小头目眼中出现无比扭曲的恐惧,额头的冷汗涔涔而下。他终于明白红将为什么信他了,因为信还是不信根本无所谓。接着“咯”的一声,他手里的刀柄也从中断开。他喃喃地问:“这里怎么也会断?”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等你出刀等得无聊,于是砍了两刀。”红将转头说:“小骆驼,带他们走。”
他一连说了两遍,震惊得失去了灵魂的小骆驼才回过味来,答应一声,穿过呆若木鸡的刀客们把小夜扶出来。经过红将的时候站住,他悄声说:“我以为我们是来死的!”他腾出一只手擦擦汗,“千万不要再这么吓唬我了!红叔,我挺不住。”
红将一笑,然后看着呆若木鸡的飞沙万里盟刀客和动弹不得的小头目:“在我们那时候的江湖,被人打败了总要问问对方的名字。你不问?”
小头目问不出来,他的嘴唇跟他的双腿一样在不断颤动。
红将叹了一口气:“我叫红将,血红的红,战将的将。我知道这听起来像个假名——实际上就是假名。但我也没办法,真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对你无所谓,你这种刀法三百辈子也报不了仇。我不喜欢杀人,所以你们不要追上来逼我杀。”
他对场子里的人依次点点头:“我走了。他日江湖,英雄再见。”
月色空灵得好似幻境一般,红将领着小夜、小骆驼和幸存的三两个人穿行在巷子里。
起死回生,小骆驼很兴奋,所有的人都很兴奋,小夜却没有多少想象中的兴奋,半晌,她问红将:“红将叔,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我们走。”红将微微一笑,声音里充盈着满足和安然,“我们……我只想让你带着我去看看箭马的坟,我好告诉他把你找到了,安顿好了,他交代的事我给他办了……我这辈子也就不欠谁的了。”
他的声调轻松,小夜的心却越来越沉重,她的脚步慢下来,停住了,肩膀耸动,用压抑的声音哭。
所有的人都站住,红将走过来问:“丫头,怎么了这是?都好了,别哭。”
小夜好容易止住了哭声,这就像一场梦,梦中充满了大无畏的温情,永恒的言诺,纯洁的高贵,但只是梦。她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啊。如果能换取这种真实,什么代价都无所谓,可惜,不能。梦只能是梦。
她抬起头来,眼睛里还有泪珠的余润。小夜用力擦了两把眼睛,她的语气很果决:“红叔,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
红将盯紧了她,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莫可名状的什么东西:“你说吧。”
“我不是你要找的人。真的不是。我骗过你,不能再骗你了。”小夜说。
红将的大脑里一声炸雷,全身一软,只是那么一个瞬间,只有眼力非常的人才能察觉到他迅速找回力气重新站直。
他看着她,眼神慢慢地转向失望和空洞,虽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但他还是察觉到了自己的迅速低落。不过正如一个溺水的人永远不放弃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红将深吸了一口气问:“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你认识那个护身符。”
“因为我认识她。我们从前都是一块儿的妓汝。我知道她有个当刀客的哥哥,不过他死了,他有一对染红的狼牙,是她亲手做的。我知道她的故事,但我从来不相信真的会有人来找她。我看着她从充满希望,到只剩下幻想,到只有绝望。我们这样的人,被别人背叛得多了,我不信这个……你救了我,你有用,你那么执著,我就顺势冒充了。”小夜轻轻地说。
红将一个箭步蹿上来,抓住小夜的肩膀,他的话声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她在哪儿?”
“她死了。”小夜看着红将,张了好几次嘴,才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红将的眼睛在漆黑之中看着她,狼一样。接着他把头转开,问:“怎么死的?”
“她趁人不注意跑进了沙漠,以后就再也没回来。她不认识道,那个方向没有过路的驼队,她不会有机会。你知道,这儿的女人生不如死,她想留住最后一点尊严。她不想上吊,不想死了以后还被扔在乱葬场上喂狗。”小夜轻声说。
红将不再问,失神地看着漆黑的夜,一步一步地摸到路边,坐在一个土墩子上思索着。良久。他好像自言自语一般开口:“真话?”他的声音好像突然衰老了十年。
“真话。”小夜回答,“这回我要是说假话,我妈九泉之下不得安生。”
红将慢慢地点点头。半晌,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夜风呜咽着穿过他们的身边。
“红叔,我对不起你。”小夜轻声说。
红将依然没有说话,眼睛看着虚空,半晌,他只是举起一只手,疲劳地摆了摆,接着他站起来,转过身,消失在夜色之中。
而小夜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一直悄悄在一边看着的小骆驼走上前来,握住了小夜的手。她抽了一下没抽动,也就由他握着。
他们一起看着红将消失的方向,良久。小骆驼说:“我们走吧。我们离开这个地方。我知道路,我们能出去。”
“可是红将叔他……”
“我画一张图留给杆子大爷,把路标好,他会跟红将出来的,我们得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小骆驼看着夜幕,“他们不会罢休的,我们得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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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啊,你这战士,你的下场只有一死
冲啊,你这战士,你的下场只有一死
红将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他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坐了半个晚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视若无睹,充耳不闻。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无法组织起任何有效的思绪,后来他站起来,信步朝城外走去。
天色大亮,金汤城已经完了。大街小巷上倒毙的尸体随处可见,这几乎是一座死城。一具刀客的尸体栽在一根拴马桩前,他的马就在旁边,不安地小步蹭动。
红将走上前去,轻轻地摸着马的脖子,安抚它的情绪,然后扯下缰绳,翻身上马,策马向着城外走去。
他做这一切完全是下意识的。既然什么都不能做了,那就走吧,离开这个令人压抑和绝望的地方,如果有人追上来,那就砍了他或者让他砍了自己。莫入凉州,莫入凉州。凉州道上风沙乱,一入凉州肝肠断。
没有人打扰他,红将策马走进风沙之中。很快,金汤城就成为一个身后远处的黑点,他走了很久,烈日渐渐升高。红将的心里依然是空的。他觉得自己的故事很可笑,非常可笑,可笑到他几乎要忍不住讲给每一个随便遇上的人听,然后跟他们一起哈哈大笑。可是没有人,只有太阳火辣辣地陪伴着他。
他不想这样,他需要倾诉和发泄。于是红将抬起头来用尽全身力气向着天空大吼,乱七八糟地叫骂。他的喉咙很快就变干,他这才想起来已经一夜没喝水了。他在马背上摸摸,找到一个皮袋,打开皮袋放到嘴边,倒了很久,才有一滴水滴到他干裂的舌头上。红将扔掉水袋,环视四周,目力尽处全都是沙子,他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迷路了。
反正也没有方向,那就这么走吧。去他妈的吧,所有的江湖、所有的刀和所有的刀客全都去他妈的吧。红将心想,他拍拍马脖子:“不好意思,兄弟,连累了你,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吧。”
马匹似乎听得懂他的意思一样长嘶一声,选了一个方向小步跑起来。
很久,在马背的颠簸之中红将的精神越来越恍惚,最后居然睡着了,然后失去平衡,“砰”的一声摔在沙子上。
他在沙子上伸展四肢,躺了一会,已经远远跑出去的马居然又转回来,围着他转,嗅着他的身体,发出嘲笑一般的咴咴声。
“你不想丢下我?”红将坐起来,拍拍马头,“咱们有缘,结了个伴儿,不过算了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没指望啦,不用陪着我等死,你跑得快,你能出去。”
马不走。红将又拍了马一下,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沙子,翻身上马,马这才撒着欢跑起来,越跑越快。然后,一种感觉闪电一样冲入红将的脑海,他隐隐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接着,就嗅到了空气中的第一缕血腥味。
马匹翻过沙丘,红将一勒缰绳,他面前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修罗场,死人和死马横陈在地。突然,他跳下马,发狂一般冲下沙丘,跑到一匹死马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马拉到一边,这匹马压着一个人。如果不是露在外面的一片衣角,可能红将永远无法发现他。
是小骆驼。
红将用力地摇着他的身体,掐他的人中,给他推宫过血。
不知道搞了多久,小骆驼吐出一口气,缓缓地睁开眼睛,看到红将,笑了笑:“红将叔,我是不是死了?”
“没死!你没死!”红将在狂喜之中大喊,“出了什么事?”
“我们被飞沙万里盟的人追上了。我还以为这条路没人知道。”小骆驼喘息着回答,“我们走着走着,就听到了身后有闷雷一样的蹄声,我知道大事不好,赶紧叫大伙分头跑,我叫小夜朝相反的方向跑,自己大声呼喊,挥着火把将追兵引开,结果跟几个人慌不择路地来了这儿,被追上了。我只记得一口刀向我砍过来,然后马一趔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啦。”
“你命大,这马救了你一命,他以为他砍了你,其实你只是摔马了。也幸亏是沙地,要不压也压死你。”红将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把小骆驼扶起来,检查了一下没被压伤筋骨,然后扶着他上了马,“咱们走,你还认识路吗?”
“咱们这么走不出去,不过离这儿不远有条驼路,有个小营地。我们经常在同一个地方扎营,它就成了个小站子。咱们在那儿等驼队来,今天是第五天,有一支入关的驼队会经过。咱们回去,找着小夜,安生过日子。太好了。活着太好了!”小骆驼越说越精神,最后几个字是喊出来的。
一切都结束了。红将拉着小骆驼,按着他的指点彳亍而行,踏过漫漫的黄沙,向着几里地之外驼队的小据点赶去。
那里其实和金汤城没什么区别,没有水,没有人,有的只是吹过沙漠的长风,但那里有希望,有希望就有一切。也许他们会等到驼队,也许他们会在漫长的等待中把身躯埋葬在黄沙里,这谁知道呢。
小骆驼一边走,一边唱起据说是古代一位在黄沙中丧尽了军队、最后身湮名溃的将军在大漠里写过的歌谣:
径万里兮渡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
他们几乎是掐着点赶到营地的。他们到营地时,遥远的沙丘上已经出现了驼队的影子。
红将和小骆驼下了马走进营地,并排站在干制的芨芨草堆前——这些草是给驼队的骆驼补充体力的。小骆驼和红将看着驼队踢起的沙子,不约而同地都想:终于要结束了。
身后传来草垛翻开的声音,两人一起回头,营地里垛着的芨芨草干草堆里钻出了一个人,老朽不堪,看着他们的眼神既惊且喜。
红将紧走两步抓住他的肩膀:“开破头?这两天你去哪了?怎么没回去?”
“我想给你们省点水。”开破头说,“后来我以为你们死了,我觉得我也该走啦,随便上哪里挣扎性命。金汤城不能呆了。我知道这地方,我就是这么来的——我跟我孙子。”
“开破头大叔,我们都没死,咱们一起走吧。”小骆驼的话诚挚而狂喜,“咱们三个终于又凑在一伙了。”
开破头笑笑,不说话。他的眼睛里有话,但他在犹豫。
“怎么了?”红将问,他的脸色也严肃起来。
“我有件事得告诉你。我不知道你反应怎么样,但一定得跟你说。我也走过江湖,这事得说。”开破头认真地说。
“你说。”
“你们被人出卖了。就是你那朋友,老杆子。小夜跟小骆驼他们逃亡的路线是他说出去的,我暗中听飞沙万里盟的人说的。我以为你们都死了,才逃出来的。”
红将凝视着开破头,半晌,问:“真话?”
开破头笑起来,哈哈大笑,笑出眼泪:“我孙子都死了,为了一口水,为了飞沙万里盟丧尽天良的规矩。一切一切,一点指望都没有了,我为什么要骗你?你想想,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除了你跟小骆驼还有他之外,全都死了,不是他,是你?是小骆驼?”
红将还是凝视着开破头,很久很久。他点点头,抬头看了看天,起风了,沙漠里的风卷着黄沙打成一个又一个旋子,遮天蔽日。红将嗅一嗅风里的气味。
“我去找他。”红将平静地说,“既然知道了,我就去找他。”
“你最好别去。现在他们整个盟都在搜你。”开破头说,“你一进金汤城,就有上百把好刀在等你。”
“那又怎么样。这跟有多少把刀等着我没关系。”红将看看开破头,看看渐渐接近的驼队,又看看小骆驼。
“那我跟你去,我知道一条小道。”开破头说。
红将点点头,回头上下打量着小骆驼,半晌,吐出三个字:“活下去。”
小骆驼不回答。
红将看着小骆驼,伸出手来替他拍一拍衣襟上的沙土,展一展围脖,拽一拽袖子,退后两步看着:“活下去。像狗一样活下去。活下去!”
“你……”小骆驼只说了一个字。
驼队停下了,五天之内第一支,也是最后一支进关的驼队。毕竟还是有人摸到了其他聚居点。金汤城水源坏掉、居民逃散、刀客火并、多人丧生的消息已经传开,不会再有任何一支驼队经过这周围了。
小骆驼很快跟驼队的人谈妥了条件,都是一个行当,好说好商量。他上了马,对红将和开破头说:“快来!这是最后一支驼队了,不走,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我有点事要办。你走吧。”红将挥挥手,“活下去,这不是你的江湖。你不该掺和进这件事里来。你只是个拉骆驼的。走!”
刁斗一响,驼队开拔了,小骆驼的眼睛湿润了。他几步就一回头,无可奈何地看着红将和开破头矗立在沙漠里目送他和驼队渐渐远去。两个身影在漫天的风沙中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连最后一点痕迹也消失不见。
老杆子坐在他的小破屋子里,发呆。他在回想着这些天来惊心动魄的事情,正想得入神,门响了。他警觉地抬头,红将和开破头好像鬼影子一样踅进来,看着他。
“你们……你们怎么回来了?你们怎么回来的?”老杆子的第一反应是跳起来神色紧张地看着外面,“你知道不知道外头有多少人多少刀在找你?”
“我回来问你点事。”红将慢慢地说,老杆子一下子就明白了。
“你……你动手吧。”老杆子看着红将,脸色惨白但是平静,“是我干的。我卖了你们。你动手吧。”
红将看着老杆子,坐在桌子前。
开破头警惕地看了看外头,掩上门。
“我知道是你干的。”红将平静地说。
“那你就快动手吧,别让我零碎受苦。”老杆子惨笑道。
红将拿起桌子上的一只杯子,翻来覆去地看,手指依次动起来,杯子好像变魔术一样在他的手里绕来绕去。他的神色非常专注,然后他问:“杆子,咱们认识多少年了?”
“大概有二十几年吧。”老杆子有气无力地回答,“你救过我无数次,动手你先上,撤退你断后,你总是对付对方最硬的高手,你分给我的钱,分给大伙任何一个的钱跟分给你自己的一样多。你公道,恩义双全。我出卖了多年的老朋友,我该死。”
“所以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红将把杯子放下,凝视着老杆子,“我信任你,我信任了你二十几年。现在我依然信任你,我只是来让你给我一个理由,一个理由。你说吧。”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辜负了你的信任。”老杆子喃喃地说。
“说吧。”红将的声音依然不紧不慢。
老杆子看了红将半天,低下头:“我有个儿子。”他的声音小得不能再小,“我有个儿子。以前的仇家找上我,我带他逃出关,逃到金汤城来,父子俩没法生活。那时飞沙万里盟正在收杂役。他进去给人家干活。云放逸查到我跟这事情有牵连,早就盯着这屋子了,他的人在小夜逃走的时候跟踪了她,本来准备一网打尽,结果她被你救走。他发怒了,来找我,拿儿子来威胁我。”
他笑一笑:“然后我就说了,我就全说了。我把小骆驼画的那张图给他们了。我把你们卖了。”
红将沉默地听着,然后站起来:“我只有你一个朋友了,我不能杀我的朋友。也许换了我,也会说。你跟你儿子好好地活下去吧,有个儿子真好。”
老杆子哭出声来:“小夜没跑掉。”
红将电一样的目光射过来:“什么?”
“她没逃脱,他们还是抓了她回来,把她吊在旗杆上等着你。你三天不去,她就晒死了。他们说,如果你有胆子回来,就把这些告诉你。我本来不想说,我不想让你去送死,那儿有整个玉门关外凉州八郡最好的四十个刀客等着你,有云放逸和十七杆刀剩下来的人,还有燕绝人。他们听盟里的人说过你的刀法,他们不会大意。他们一定要杀你,你坏了他们的规矩。你别去,我不想告诉你。我也只有你一个朋友了。”
红将抬起头,风沙苍茫的脸上依次闪过的面孔是疲惫的隐居者、坚韧的搜索者、寞落的失望者以及冰冷疯狂的杀人者。
“当年是谁管动刀砍人?”他淡淡地问,“所以,你自己要保重。”不等回答,他就说完最后一句话,推开了门。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老杆子哭得佝偻的身子。
时辰不早,但阳光依然毒辣。红将的心情放松下来,他得到了一个理由,如今一切水落石出,只剩下一战。
“你要去……”开破头和红将并肩站着,看着远处的大旗,问了半句。
红将不回答,沉默地点点头。
“那我也去吧。”
“你去做什么?”红将问。
而开破头哈哈大笑起来:“芨芨草吃多了会死,那是骆驼吃的,人不能吃,太韧,会戳断肠子。”开破头止住笑声,看着红将,认真地说,“我的孙子就是这么死的。我也吃了不少。我的肚子经常疼得我要发疯,我活不长的。我不想在地上疼得打着滚死去,太难看啦。所以我也要去,再说我什么都没有了,还活着做什么?死之前也只有这一件事我想做,一举两得,何其快哉。”
红将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以前也当过刀客。刀客你知道的。我去了是想叫他们知道:他们这些丧天良的规矩我们不认。老天爷是告诉过我,我们不会赢。但老天爷可没说,我们不能反抗。是吧。我只想自己主宰命运。”开破头语气平静地说。接着他舔舔嘴唇,“要是这当口有碗酒就好了。干他妈的一个酒逢知己,然后一起去血染黄沙。”
红将说不出话,只是硬硬地点了点头。
“那咱们走着?”
红将抬头,眯起眼睛看了看烟尘里空无一人的金汤城大街,还有大街上吱呀摇晃的招牌,看了看深邃幽暗、布着金红色霞光的天空,看了看偏西的太阳以及在满天朔风里猎猎作响的大旗,重重点头:“走!”
于是这两个绝望的刀客——或前刀客,一个拿着长刀,另一个攥紧了匕首,头也不回地踏上长街,踩着千万年细碎的沙子,顶着千万年燥热的阳光,向着飞沙万里四字大旗步步走去。
飞沙万里盟大寨前摆着十几桌酒席,酒席上坐着五十四个关外最好的刀客,他们在吃肉喝酒,但最多只有三分心思放在酒席上。他们知道自己在等待对手,这个对手手稳,刀快,但这有什么呢?手稳刀快的对手他们见得多了,杀得多了。
还有云放逸,以及他用来摆排场的四个波斯汝奴。当然,没有必要在这两个对手面前摆排场,他只是习惯了。
于是云放逸冷冷地说:“来了。”
刀客们抬起头,两个身影正朝这里走来,走近一些,看清楚了一些,一个衣着破烂、丝毫没有刀客的风范,另一个已经老得不成样子。
他们未免有些失望。但这没什么,刀客们总不可能每次都能杀到他们希望杀的人,不管对方是谁,云放逸说杀了他,那就杀了他。这是没什么商量也不可能打什么折扣的。
这两个人在远处站定,看着这边,然后其中比较老的那个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站稳了,对着这边撒尿。
这无疑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挑衅。
“我占个先。”开破头系起裤子,看着对面视他们如无物的刀客说,然后转身看着红将,“要是你能活着回去,就……”
他想了想,笑了笑:“算了。”
接着他煞一煞腰,昂首挺胸地向着刀客们走了过去。
离这里最近一桌的几个刀客在猜拳,以决定该由谁来杀开破头。这是件不大体面的事情:他看起来实在是太弱了,杀他是一件肮脏的事。
最后,一名刀客成了倒霉蛋,他离开众人,走向等待中的开破头,站在他对面,冷冷地看着他。
“爷是开破头,爷身上的伤疤比你的头发还多,你拿把刀吓唬爷,你这不是拿肉吓狼吗?”开破头拔出绑在腿上的匕首,“爷也做过刀客,你来!”
刀客看着开破头,表情十分厌恶,但还是按刀客向前辈挑战的规矩行了个礼,接着眼神一凛,手一动,刀光一闪。
开破头腰里一凉,他低下头,一把刀切过他的身体埋进了他的上腹。真疼啊。他吸着凉气咬紧了牙关,举起匕首在头上一划一抹,然后用血淋淋的脸瞪着对方:“你来!”
刀客叹了口气,摇摇头,手又一动。
第二刀从开破头的肩膀上砍下去,深深地砍进他的肺,开破头再也站不住了,他坐倒在地,颤巍巍地把匕首举到头顶又是一刀:“你……来。”
刀客长叹了一口气,手一挑,从他身上拔出刀,顺便在他衣服上擦了两下,收刀入鞘,转身走回去了。
红将冲上去抱住开破头,他几乎已经断成三截了。他微弱的呼吸每一下都带出大量的血,这里那里地喷出来,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有异样的光芒。
“刀……刀法……我……就……就记得……这一下了,丢……丢人吧。”开破头气若游丝,努着力气说。
“不丢人。”红将回答。
“我这……一辈子,有怨,也有……悔。我想……孙儿,我也……想好好活。”开破头微笑看着红将断断续续地说,“可是今天……真……真痛快,真痛快!我……跟他们……拼,我死了,我像条……好汉吧!”
“好汉极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好样儿的刀客。”红将郑重地说。
“可我……我有点……怕……”开破头用最后一丝力气喃喃地说。
“不怕。”红将看着开破头的眼睛,“笑。笑着死。”
开破头狂笑起来,狂笑,流泪,血从嘴里喷出来,安详,死去。
红将抱着他的尸体,为他合上眼睛。他似乎突然沉重了起来,沉重到几乎抱不动。
你活得太艰难,太凄惨。我不忍心再救你。你去吧。
我会为你、为老杆子、为小夜和小骆驼,为许多人决一死战,义无反顾,决不退缩。
哪怕我一败涂地,哪怕我头颅断、热血干,哪怕我们无人知晓的故事永远掩埋在黄沙之中。
红将默默地祷告着,把开破头放进浅浅的沙坑里堆上沙子。当最后一捧沙子埋住了开破头的脸,他抓一把沙子在手上搓一搓,站起身来,捡起丢在一边的刀,扔掉刀鞘,拎着刀,挂着狼牙,携着浸红衣衫的开破头的血,须发在风中披散着径直向着云放逸和飞沙万里盟的五十四名刀客走去。像之前无数次决斗一样,他厉声吼出了决绝的战书:
“拔你们的刀!!!”
。.,,
在你身后人们的传说中
在你身后人们的传说中
刀客们又在猜拳。这一次他们是在决定由谁来杀红将。跟刚才一样,杀这么个人显得不体面。你可以认为他们是坏人,十恶不赦,但这点体面他们还是要的。
祸不单行,又是刚才动手的刀客成了倒霉蛋。不过还好,传说这个是正主儿,比刚才那个难对付。
他迎着红将走过去,手握住刀柄,喊:“在下是西……”
然后他的头颅就冲天而起,红将的目光根本没有在他的身上稍做停留。他无头的身子甚至又向前走了半步,才一截一截地栽倒在地,先是双膝,然后是上身,最后才是高高飞起的头摔到沙地上。
红将发出狼一般的狂啸,向着纷纷跳起、抽出刀的刀客们杀将过去。
同一时间,云放逸高喊:“一起上!单对单你们不是他的对手!”
刀客们被战斗的血燃烧得忘记了恐惧,纷纷怒吼着向红将冲过去,就好像一队骑兵冲向一支迎面射来的箭。只是一眨眼工夫,箭就和骑兵撞到了一起。
红将的第二刀劈了出去。
弦月一般的妖艳刀光冷冷地亮起,静静地,几乎持续了无限长的时间。
冲在最前面的四个刀客几乎可以看到每一个瞬间红将的身影,他继续前突,他穿过了自己劈出的刀光,他手里的刀由下而上挑出第三刀,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愤怒,也没有仇恨,甚至没有杀气,只是平静。但他的眼睛却像两团燃烧了千万年的鬼火。
刀客们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能判断如此之多的细节,直到他们终于体会到身体上传来的麻麻的冰冷感。
时间呼啸而过。四个躯体的上半段同时折断,一时未死,刀客们惨号的声音响彻黄沙。
云放逸的瞳孔放大了。接着他眨了一下眼。
他闭上眼睛之前的最后一次视觉定格中,红将刚刚冲到刀客们的中心,刀光刚刚切过四个刀客的身体。在他睁开眼睛的第一次视觉定格里,几乎一切都没有变——所有人的姿势都没变,但红将却已经出现在冲在最后的一名刀客面前,他的刀正危险地掠过对方的手臂。
然后一切开始运动,四个刀客的上半身摔在地下,他们狂呼着爬动。那个最后的刀客拿刀的手突然离开了他的身体,但红将已经不见,他重新杀回刀客队伍,本来应该是五十四个人捕猎他一个,但现在却成了他一个人捕猎五十四个。他像鬼一样无处不在,倏忽而来,又闪电而去,只留下一道美得好似时间停止一般的刀光,以及一个中刀而死的刀客。
只有红将的刀光。在他动刀杀人的时候,五十四个关外最好的刀客没有任何一个有半点机会挥动他们的刀进行抵抗,没有任何一个能捕捉到他的身法出刀。所以,也就没有任何一个有机会出刀。
云放逸额头上的冷汗涔涔而下。是的,他依然笃信燕绝人能解决红将,燕绝人是无敌的。但他自己又算什么呢?他的所有任务就只是等红将把所有该杀的人杀光,然后走过来告诉他他的寿命已经到了尽头吗?
燕绝人甚至都不一定会杀红将,只会告诉他既然你砍了云放逸,那你就来当总管吧。云放逸并不想体验这种绝望的感觉,但红将刚才砍出的那些刀,他、一、刀、都、挡、不、住。
他要是敢拔刀,就只有一死。或许他不拔刀也同样只有一死。他引以自傲的刀法在红将面前幼稚得好像婴儿在挥动勺子。
如果他能知道红将的破绽,他也许能胜过他。无论是谁,在出刀的时候总会有些习惯动作,总会有些习惯姿势,只要摆对了克制这些姿势的动作,就是刀法弱一些也能赢,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是他不知道红将的破绽,他只希望在红将杀光这五十四个人之前,自己能看出点什么来。不能跑,绝对不能跑,堂堂飞沙万里盟的总管,跑了太可笑了。但是云放逸确实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躲避战斗的念头,尤其是他在看到红将厉鬼一般把这些所谓“关外五十四个最好的刀客”当草席卷一样砍的时候。
直到云放逸看到红将的刀慢下来。他累了。他很久没喝水也没吃东西了,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再怎么样,他也只是个人而不是真正的复仇厉鬼。
云放逸的眼睛里绽放出满足的笑容,他知道他的机会来了。
刀客们已经把红将围在中间,他们终于开始出刀,刀光笼罩在红将周围,终于出现了刀刃撞击的声音。
红将在喘息,他在拼命地防御。他确实很厉害,但再厉害他也只是一个人。他的眼光会不会像刚才的自己一样充满了绝望?云放逸看不到,但云放逸认为这是一定的。
吊在旗杆顶端的小夜开始无声地哭泣,世界上的傻瓜那么多,为什么她认识了最傻以及最冲动的一个?
她很快就知道她错了,因为还有更傻更冲动的一个——就在红将遭遇以一敌多的危险之时,一匹马出现在视线尽头,绝尘而至,几乎在转瞬之间就冲入了圈子。
马上的人怒吼着甩出一支支火药,火药在刀客群中爆炸,冲天而起的黄沙遮蔽了一切,等黄沙散去,刀客们惊恐地发现红将已经不见了。
红将出现在马上的骑士面前,他看着骑士,半晌没有说话,最后他说:“我跟你说了,这不是你的江湖。你干吗不走?”
小骆驼只是笑笑,甩出一袋水,露出他洁白的牙齿:“红将叔,水。”
红将接过水袋猛喝一口,擦擦嘴。
小骆驼从马上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是不是我的江湖这无所谓吧。”然后他前后左右一看,问,“开破头大叔呢?”
“死了。”红将说。
小骆驼呼出一口长气:“那,我们得替他报仇吧?”
红将看看聚成一团,正往这里走来的刀客们,点点头:“我们会替他十足十地报仇。”
接着他看看小骆驼:“还有一件事。”
“什么?”小骆驼问。
红将指指旗杆:“小夜。”
小骆驼手搭着凉棚向那里看着:一个人吊在旗杆顶上,黑色的衣服,纤弱的身材,似乎正在向这里看。小骆驼抿抿嘴,只觉得嘴里满是苦味。他看看眼前的几十个刀客,又看看红将,问:“红将叔,我们这次能赢不?”
“谁知道。”红将回答,“赢不赢跟打不打是两回事情。每一次,我在砍人之前都并不知道自己一定能赢。”
“说得也是。红将叔,”小骆驼第三次笑起来,“咱们打个赌吧,我觉得我们死定了。”然后他鼓足中气,大喊一声,“小夜别怕!我们来救你了!”
说完不等回答,他就策马向刀客们冲过去。
小夜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刀客们亮出了他们的刀,迎面冲来的快马上甩出火药,接着刚才那道刀光再一次亮起。
红将掠过奔马,第一刀就把两个试图砍马的刀客连人带刀砍成四截。他肚子里有了水,身边有了战友,力气恢复了,现在就算全世界的刀一起向他砍过来,他也能把它们一刀砍断。
事情总是会起什么变化——没有变化就不叫人生了。正当红将和小骆驼自信满满,正当云放逸以为自己将死在红将刀下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有一个人贴着墙角以及战场的边缘慢慢地溜到了云放逸身边。
云放逸看了看他,满眼的鄙夷之色。他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给我儿子找个出身。”老杆子谄笑着说。
“你想怎么找?难道你也想上去砍几下?”云放逸上下打量着老杆子,把自己的刀递过去,“你想的话我可以把刀借给你。这可是一口好刀,这把刀值半个金汤城。”
老杆子笑笑,推开刀:“这个我不在行,我不会刀法。来金汤城之前我是个骗子,我靠骗人混饭吃,我是最好的骗子,从没失过手,来这里之后我做不了生意。这里的人不能骗,这里都是刀上说话的。再好的刀,拿在我手里就是张废铁皮。”
云放逸就这么看着老杆子,老杆子也在看着云放逸。
最后云放逸问:“你不会刀法,那你怎么给你儿子找出身?”
老杆子露出一个充满神秘感的笑容。他走上一步,指着场子里的红将:“那个人叫妖刀红将,你看他刀法如神,其实他也是有破绽的。我跟过他十年。我知道他的破绽,只要你照顾我儿子,我就告诉你。”
云放逸盯着老杆子——非常认真地看。然后他说:“我照顾你儿子。”
老杆子也盯着云放逸——同样非常认真地看。然后他说:“他每一刀都有破绽,世界上没有全无破绽的刀法。你注意他下一刀,他下一刀会从左下到右上出刀,只有那么一个刹那,他的右胁是空门。你捉住了,你就活,你捉不住,算我白来。”
云放逸转头看向场子里的红将,看着他的下一刀,惊雷厉电,一个刀客被切成了两段,挥舞着手臂,半个身子倒下去。
破绽!在那一个刹那,云放逸分明看到了红将刀法里无法回避的破绽,也看到了自己的胜机。他忽然之间整个人都充满了狂喜、希望,以及……
腰上突然一冷,接着是毫无征兆的剧痛。
云放逸本能地运起内力,手臂向后一扫,一个偷袭的人被打了出去,他回过头,老杆子正艰难地撑起身子。
这一击刀法不高也不低,如果是在平时,刀口刚碰到肌肤,云放逸就能把这种档次的偷袭者杀死十次。但这一次他全神贯注地看着红将跟他的刀客在场子里厮杀,看着红将厉鬼一般的刀法,他的脑海里充满了敬畏和惊叹,发现破绽之后又充满了狂喜,他已经没有多余的精神用于防备和反应。大意,大意,太大意了。
“你不是不会刀法吗?”云放逸捂着腰上的刀口狠狠地问。
“别忘了我是骗子。”老杆子同样狠狠地说。
“你连儿子也不顾?”云放逸艰难地撑着身子坐下来,“你们都得死!”
“做梦!你们完蛋了,红将来了,你没机会做了。可我不想让他杀你,我的错,我自己找回来。”老杆子冷笑着回答,一缕鲜血从嘴角流下。
云放逸一刀就挥过去。
场子里满是倒毙的刀客,红将已经在最后一个刀客身上斩过了最后一刀,顶着猎猎的风向这边走来,小骆驼策马跟在他身后。
云放逸忽然被一阵巨大的恐怖塞满,他大叫着:“别过来!别过来!规矩都是燕绝人定的!不是我!”
红将不理云放逸,走过去,双手捧住老杆子依然露出微笑、滚落在黄沙上的头颅,看了片刻,为他合上眼睛,然后转身,向云放逸走过来。
他身上的杀意好像岩浆在骨髓里奔流,随时会裂体而出。
“我受伤了,不能动。”云放逸大声喊,“你不能杀没法还手的人!这是江湖规矩!”
“放屁。”红将轻蔑地回答,接着从地上捡起一口刀,信手一挥。
云放逸不知道他在做什么,红将的刀在手指间轻轻一转,然后被他高高地抛了出去,钢刀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砍在旗杆顶上,颤动不已。
绳子断了,小夜像一片叶子一样晃晃悠悠地飘下来,小骆驼纵马而来,接住了她。
她的身体非常轻,虚弱得哭都哭不出来,只有依然美丽的眼睛里满是喜悦和忧伤。
云放逸转过头想看看这个场景,但他在转头的时候就感到脖子上肌肉的断面相互摩擦,接着他的头掉了下来,掉到他自己的怀里。
在不远处看着的、抬着步辇的四名波斯汝奴走过来,直勾勾地盯着抱了自己的脑袋、横在地下的云放逸,半晌,忽然一起举起步辇砸在他的尸体上,接着,在他的尸体上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沫。然后,她们转向红将,曼妙的眼睛里有眼波在盈盈流动。片刻,她们双膝跪倒,给红将磕了一个头。
“走吧。”红将避开,侧过身子指指场子里的马和骆驼,“走得远远的,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离开这个人欺负人、人吃人的地方。走吧。回你们的故乡,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自由地活,自由地爱,自由地恨,自由地死。”
说完,他转过身,在夕阳里走向飞沙万里盟的大门。他的手舒缓地挥出,刀光好像最后一朵灿烂的流星划破了夜色苍穹,大门在晚风里吱吱摇动,接着拍到地下,一片沙雾升腾。
偌大的山寨已经空了,一个人都没有。红将走进山寨,小骆驼抱着小夜紧紧地跟着,他们走过一重重院落,穿过一道道门,踏过一条条小径,他们来到了山寨最高处的内院,院门开着。
红将一眼就看到了燕绝人,香烟袅袅,落寞无声。他正在一棵树下的一条香案前专心致志地抄着《金刚经》,似乎这已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以及将要发生的一切与他全然无关。
横行青海夜带刀
横行青海夜带刀
红将右手举起刀,左手拇指扣上中指,在刀背上一弹。
龙吟一样清亮的振动声悠长地响起。
燕绝人的笔凝在空中,他抬起头,看看红将,看看抱着小夜的小骆驼,面色无喜无怒。
“还有最后四个字。”燕绝人淡淡地说,“等我写完,不介意吧?这是庄重的事情,不能分心。”他调整一下呼吸,一笔一划地写下:信、受、奉、行。
写完了,他的字很好看,秀美而有力。燕绝人很满意地看着,把笔放到一边,站起身,拿起经册,在夕阳之下举过头顶,然后潜运内力,泥金暗花的精美经册瞬间变成了细碎的纸屑,随着呜咽的晚风飘出院墙,如落花四散而去,终于在沙漠中消失不见。
小骆驼大惊,他觉得可惜极了:“这……”
燕绝人有些惆怅地打断他的话:“世间种种,莫不如是。”
然后他看着红将笑了笑。看看他的人,看看他的刀,问:“我那些手下你全杀了?”
红将点点头:“差不多吧,也许溜了那么一个两个,顾不上检查。”
“那我还得再找一批。云放逸这样的人才不那么好找。不过他也有毛病,太爱杀人。他爱杀人是因为他害怕,他不够强大。”燕绝人很惋惜地说,“你要先找我商量商量,什么事不好说。可你看现在,全晚了。我也麻烦,你也麻烦。至于溜掉的那些人,我点一点死尸就知道是谁了。我会把他们全杀掉,他们对刀没有敬畏之心,不明白拿着刀就一定要应战。”
他接着笑一笑:“你很不错。要是没有这回事,我一定请你做飞沙万里盟的总管,可惜,你坏了规矩,非死不可。”
红将盯着燕绝人:“你也很不错。我见过你出手,那种刀法叫我非常、非常震撼。可惜,你这个规矩,我非坏不可。”
燕绝人惋惜地摇摇头。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坏人?可我不这么觉得。要是没有我,这里每天都会有刀客火并。每天都会死人。秩序能让人活命,你懂不懂?”
红将冷笑一声:“古往今来,独夫暴君,桀纣民贼,没有一个不是这么想的。废话少说,咱们拿刀说话吧。”
燕绝人只是笑了笑,信手拈起一张还没有写字的桃花笺,举在眼前,也像红将一样,拇指扣住中指,弹了一下。
同样一声龙吟一般的清亮振动声悠长地响起。但这只不过是一张薄纸。
“你知道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燕绝人问。
“你会认为是判断力。我不这样认为。”红将冷冷地说。
“哦?”燕绝人来了兴趣,“你认为是什么呢?”
“我就是告诉你,你也不会明白,我们是不同的人,没有必要在这方面沟通。我把你的人杀光了,你该做的是替他们报仇。”
燕绝人笑了,他懒洋洋地说:“那要看你是不是值得我替他们报仇。”
然后他的手指一弹。
红将心中一激灵,一刀斩出。
“嚓”的一声轻响,然后是笃笃两声。
被切成两半的桃花笺钉入墙中,随风飘拂,简直好像两把钉进墙里的飞刀,但那只不过是燕绝人信手弹过来的一张纸。
红将又是一刀。
空气里传来爆裂的声音,但他的刀没有劈到任何有形的东西上。
燕绝人淡淡地问:“第二次是什么?”
“内力。”红将回答, “我从没见过有人可以在出刀之后,凝聚不散的内力再跟着出一次招,跟一把无形的快刀一样。这一刀是两斩,我从没见过如此高明的刀法。”
燕绝人又笑了:“你值得。这真是麻烦,我不喜欢杀人。”然后他开始解释,“其实你知道得不够完全,我最多能一刀七斩,内力分六次递过去。当然,分次越多,每一次的力道也就越小——但砍断一个人还是足够的。你想不想见识一下一刀七斩?你值得。”
红将松开四根手指,然后一根一根地在刀柄上握紧:“试试看。”
燕绝人点点头:“我要用刀了。很久很久没人能让我用刀了。你换把刀不换?我这里好刀很多,你的刀太随便了,简直不像是你这种高手该用的。”
红将摇摇头:“刀随便,人不随便。”
燕绝人又是微微一笑,他走到小院里唯一的一间屋子前,打开门,清冷的寒光立刻从门里溢出来。
墙壁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刀,有唐刀、雁翎刀、鬼头刀、苗刀、倭刀、泼风刀、百折刀、马刀、偃月刀……甚至还有一口戒刀。
“这些都是好刀,我喜欢好刀。”燕绝人一把一把地看过去,眼神里充满了怜爱,“都是好刀。关外的好刀全在这里了。”
“这得花多少钱啊?”小骆驼惊叹地喊起来。
“没花什么钱。”燕绝人走进屋子,伸手敲打着这些寒冷又美丽的兵器,“其实我一般直接告诉别人,我要你的刀。”
“别人就能给你?”小骆驼狐疑地问。
“他给,有给的拿法,他不给,有不给的拿法。”燕绝人似乎对小骆驼很有耐心,然后他转身问红将:“你真的不换一口?”
红将摇摇头:“这口刀是朋友的,不换。”
燕绝人点点头:“我很欣赏有原则的人,即使他们的原则跟我的不一样。”
最后他选了一口木刀。
燕绝人拿着木刀走回院子,面对红将站着,双方相距不过一丈。燕绝人活动一下全身的关节,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红将思索片刻,开口道: “如果输的是我,你要放过他们两个。”
“那怎么成,他们杀了我的人,坏了我的规矩,要是让他们走出去,我就不用混了。坏了规矩的人都得死。我不喜欢杀武功低微的人,我也不愿意。”
红将长叹一声,手腕慢慢地翻过来。在夕阳的照耀下,那口残缺不堪、染了无数污血的刀依然倔强地反射着狞厉的光芒。过去的岁月依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就像一场荒凉萧条的梦。
这一生经历了多少事情啊。每一次,每一次他非杀了对方不可的时候,对方总是能给出一个毋庸置疑的理由。
“那我只好杀了你。”
刀光一动,不是白色,是暗黄|色。那是燕绝人的木刀。接着,连续六道凶险的内力一波接一波地向红将斩来。
红将冷静地出刀,一次,两次,还没等他把六波内力挡下,另一侧就又是同样的六道内力袭来,而燕绝人站在原地好像动都没有动。
红将身前刀光一盛,准确急促的八九声爆响过后,他把刀放下,好像也没有动。
燕绝人鼓掌微笑:“好刀法。”
“你更好。”红将说,“你刚才为什么不再加一刀?再加一刀我非死不可。”
“哪有那么快。内力调息也是需要时间的,刀可以快,一刀七斩是两回事,没法那么快。你见过我出刀?哪一次?我没有印象。这么好的刀客在附近我不可能没有印象。”
“你用笔切断过一个沙匪头目的钢刀,那种身法我忘不了。”红将说,“赌快吧,我喜欢干脆利索。我没有那么快的身法,只能等着你冲过来。”
燕绝人深深地看着红将:“好。”他的脸上露出一个隐约的笑容。
只有最锋利的眼神能隐约捕捉到两道刀光刹那的交错。
一阵晚风吹散了香烟,树叶在晚风中和谐地奏响,天和地被夕阳染成沉重的苍茫。没有任何征兆地,红将突然飞了出去,撞在墙壁上,然后滑下来。
燕绝人站在原地,姿势不变。
在红将刚才站立的地方,六声内力破空的声音依次响起,越来越轻,越来越慢。
红将挣扎着站起来,胸口的狼牙发出几声断裂的脆响,然后断掉,接着狼牙之后出现一道刀痕,然后刀痕中渗出鲜血,红将喉咙一甜,吐出一大口血。
小骆驼连忙放下小夜,冲过来扶住他:“红将叔……”
“没想到赢在这个护身符上。”红将抬头看着夕阳,喃喃地说,“他用的又是没有刃的木刀。他太托大了。我运气太好了,我要杀人的时候,运气总是特别好。”
一道刀痕出现在燕绝人衣服上,接着,他手中的木刀断掉,然后他的人也沿着胸前平整的刀口断开。一直到死,他带着讥诮味道的微笑都未有丝毫改变。
夕阳下的黄沙就像一幅谢幕时的画,红将突然觉得非常疲惫,似乎灵魂里的最后一丝力气都要被抽干,他的思绪变得非常遥远,似乎回到了那个细雨黄昏的忧伤春日,他折断一根柳枝,在未退的春寒里就这么踏入了江湖……
他看着小骆驼和小夜。他想到箭马和他妹妹。他想到老杆子和开破头。在这段关于刀和生命的记忆里,只有爱是唯一的救赎。
尾声 世界是一场时序轮转的梦
尾声 世界是一场时序轮转的梦
势焰熏天、纵横大漠的飞沙万里盟倒了。
关外第一高手、刀客之王燕绝人死了。
没有目击者,所有见到这场大战的人都死了,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总之金汤城成为了无人的空城,但这只是暂时的。那里有丰美的芨芨草,大堆不错的房子,泉水总会再度干净起来,于是这里立刻成了各路重新散乱的沙匪们的目标。
他们从四面八方向这里赶来,期望自己成为下一个燕绝人,期望匪帮成为下一个飞沙万里盟,他们骑着快马,把刀磨得雪亮,随时准备把刀砍在同类的脖子上,他们唯恐落后地来了。
第一支沙匪的马队横穿大漠时碰上了两个奇怪的旅行者,一个鬓边微见斑白的汉子,还有一个拉骆驼的年轻人。
他们看样子迷了路,一筹莫展,而且不像有什么油水的样子。沙匪们纯粹是出于职业道德才把他们围起来,这两个人似乎从梦里醒过来一样,四周看看,相互埋怨。
“我们是在哪里?现在什么时辰?”老一点的一个从骆驼上抬起身子,看着遮天蔽日的风沙问。
“巳时,或者午时,要不就是未时。谁知道,也许是申时。”年轻人在另一匹骆驼上回答。语气悻悻。
“还有几天的水?”老一点的问。
“水都没了!”年轻一点的说,“我就跟你说来找也没用,小夜说得对,一个姑娘家跑进这里来一点机会都没有,也许她的骨头都早已经变成黄沙了。”
老一点的不说话,片刻,开口:“你还想着她。”
年轻一点的轻轻地说:“怎么能不想。”
“姑娘不愿意跟你,那没办法。别想了。”老一点的叹了口气,“这事情勉强不来。男人不能光想着女人。不过你干什么要跟着我来?这地方九死一生,回不回得去还不一定。”
“我还能干什么?再说,你也要人照应。”年轻一点的语气里写满了忧伤和放纵。
他们就这么对答好像没有看到沙匪一般。沙匪们十分气愤,这是显而易见的,人总是不大愿意被忽视,何况是被这两个砧板上的肉忽视。他们没水,但他们有两匹不错的骆驼。
沙匪首领打了个榧子:“都先消停消停,你们是哪的人?来这儿做什么?”
两人好像这才注意到被一伙沙匪围住了。年轻人的脸变得非常不耐烦,老一点的倒还识相,回答:“我们是来找人的,一个走到这里的女人——你们各位有没有见过?我们没水了,能不能分给我们一点水?我们一定得找到她。”
沙匪们快要气乐了,到底谁是强盗,谁是被劫的?
沙匪首领抽出刀指着两个人:“下去。你们虽然没水,这两头骆驼倒还算是好头口,我们这行,遇见了不能放过,算你们倒霉,下辈子别投胎到关外了。”
老一点的一个呆了呆,满脸狐疑地问:“你们要抢我们?”
沙匪们终于开始哈哈大笑。
老一点的回头对身边的年轻人无可奈何地说:“你看他们这运气,你看咱们这运气!”然后他冲着沙匪首领说:“我急要水,你们把水放下一半来,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没想到我现在不当强盗,想弄点水却还得用当年当强盗时的法子。你不愿意?你们都不愿意?那好。记住了,我叫红将,血红的红,战将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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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火·孙红茶
地火·孙红茶
◎ 八刀红茶
“狗会嫌屎脏吗?”师父随手捡起坟堆里的一根白骨,毫不留情砰砰地敲在我的秃脑门儿上,狠狠地问着。
我委屈地眨巴眨巴眼,摇摇头,强忍着没哭。
“一个道理啊,厌胜师会怕死人吗?”师父依然那么暴躁,手里拿着根骨头狠狠地戳在我胸口的那枚铜钱上,“记住,你是厌胜师啊!”
云朵遮不住明月,皎洁的月光照在师父脸上,斑驳的老脸上带着让人无法辩驳的坚毅,眸子里闪烁着与他年纪不符的激动。
“是。”我低下头,轻声回答,视线下落,停在胸前那枚铜钱上——“厌而胜之”,这是厌胜师的凭证。
我的师父,眼前这个暴躁的老头,他叫孙红茶,是一个厌胜师。十六年的相处,让我在他的身份前面加上了无数幽怨的前缀:
全世界最愚蠢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穷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不爱洗澡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爱说教的厌胜师。
全世界做糖饼最好吃的厌胜师。
还有,全世界最天真的厌胜师。
我叫阿斗。十六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就在这片乱坟岗里被我的师父孙红茶捡到。
“当时很危险啊。”每当说起往事,孙红茶总是神采飞扬,本来佝偻着的腰杆儿瞬间挺得笔直,仰天大笑几声,露出一嘴黄牙,唾沫星子四溅,语气里充满救世主一般的优越感,“就在东边儿,对,就是那个老坟旁边,你被人扔在那里,大约这么大吧……”孙红茶两手比划着,目测长度十厘米,“唔,不对,这么大吧……”他又重新比划一下,目测长度十五厘米。
“总之很小啦。”孙红茶无所谓地揉揉一头鸡窝似的乱发,继续说道,“你被人裹在一个红棉袄里扔在地上,三条野狗围着你打转,嘀嘀咕咕地说个不停……”
“狗会说话吗?”每当听到这里,我总是很困惑地问上一句。
“会吧,大概会吧……”孙红茶揉搓着脑袋上的那一蓬鸡窝,辩解道,“大概是在商量先吃头还是先吃脚吧。”他那微微泛黄的眼珠子转了两转,直勾勾地盯着我,让我背上一阵恶寒。
“然后,我就出现了!”他啪啪地拍得胸脯直响,我忙掩住鼻子,看着他瞬间被包裹在尘土里。
“我身穿银袍银甲手中亮银枪座下白龙马,七进七出,杀得众野狗抱头鼠窜,方才救下你小阿斗一条小命,凶险,当真十万凶险……”孙红茶手舞足蹈,满面激昂。
我早已习惯了他神经质般的亢奋,他总爱拿我名字消遣,明明就是个孤老头三更半夜在野地里捡到一个野娃娃,却被他说成了长坂坡的大戏。他手里没有什么亮银枪,只有那根从来不离左右的拐杖。
自我记事起,孙红茶的左腿裤管就那样空空荡荡,无论何时,那根拐杖都被他拿在手里,架在腋下。走路时,拐杖摩擦地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夜晚老鼠们啃咬床腿的声音,“咯吱……咯吱”。
十六年,那件红棉袄也早就被他改了又改。起先给我当成棉大衣,后来做成小棉裤,再后来,我越长越大,再也穿不下去,直到三天前,他扯掉那红棉袄的里子,改成了红裤衩给他自己穿。
他不是赵子龙,只是个荒山野岭里的老瘸子。今年,是老瘸子的本命年。
这片乱葬岗叫埋骨沟子,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听孙红茶说本来是片光秃秃的小山头,几十年前山外的军队到这里打过一场恶仗,许多人都埋在这里,就成了现在的样子。我跟孙红茶每次翻坟的时候,总能找出一些锈迹斑斑的钢盔以及腐烂不堪的土布军装。
翻坟,看碑,自我有记忆开始,每天夜晚,孙红茶就带着我游荡在这乱坟岗里,重复做这两件事儿。神经质般亢奋的孙红茶扛着铁锹拽着我,像两个孤魂野鬼般在乱坟岗里穿梭,有棺材的掀开棺材,没棺材的挖出尸骨。我总是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儿看老头收拾着一切。
“会……会惊扰死人吧?”我小声地问道。
正在刚挖开的坟坑里捡拾着白骨的孙红茶突然扭过头,怒气冲冲地瞪着我,粗暴地吼道:“怎么会?我们是厌胜师啊!”他恼怒地拿起一根白骨,再次戳到我胸前的那枚铜钱上,“我们是厌胜师,厌而胜之的厌胜师啊,只会做好事的厌胜师啊!”
每到夜晚,糟老头总会变得异常严肃,对于我无休无止的提问,他的回答总是那么声嘶力竭。
“厌胜师是什么?”我站在坟坑边,怯懦地问。
“厌而胜之。”老头一字一句地说出铜钱上的四个字,“平衡一切,让孤魂获得安息,让野鬼失去暴戾,让人活在人间,让异物存活于异界。”
脖子上的这枚铜钱是我出生时就一直戴着的,没有人知道它来自哪里。孙红茶说戴着它,戴着厌胜钱就成了一名厌胜师。
“平衡一切”这种带着小温暖的治愈系特有词汇出自孙红茶这个老东西之口,实在让我感到别扭。其实我知道,厌胜师并不像孙红茶说的那样高尚。
孙红茶唯一的朋友,每三个月总要来找孙红茶喝一次酒并带来两包白糖的诗子语告诉我,厌胜师是游走在黑暗中的群体,来自黑暗,归于黑暗。他们都精通厌胜术,这是一门古老的法术,施法形式是通过镇物施展诅咒夺取他人性命。每一个厌胜师都有自己的镇物,镇物不同,施展出的诅咒便不一样。
诗子语说,在大山之外有无数优秀的厌胜师:以自己为镇物,先用诅咒伤害自己再伤害他人的疯子苑如花;以利剑为镇物,诅咒他人死于剑下的江湖最后一位剑客周不剑;以《金刚经》为镇物,总是在不断杀人的和尚邵艾琳……
厌胜师是超常的存在,也是可悲的存在。戴上厌胜钱的那一刻,命运的诅咒就开始在厌胜师身上启动,直到没入黑暗。
我没有镇物,孙红茶也从未提起过。我曾经偷偷问起过诗子语,老瘸子孙红茶的镇物是什么,诗子语指着地下告诉我,老瘸子的镇物就在下面。我再追问,他便沉默不语。
比起诗子语的故作神秘,我更受不了孙红茶的说教,孙红茶的说教病总是在夜晚变得异常严重,喋喋不休的胡言乱语总是让我听得一知半解。
“厌胜师”是孙红茶嘴里说过最多的三个字,他越是严肃,我心里越是不屑。十六年的相处,我早已在心里为这三个字加上了明确注释——不过是个荒山野岭里的守夜人罢了。可我从不敢把这句话说出来,我敢肯定说完这句话的下一秒,孙红茶——我的师父,就会用手里的那把铁锹砸烂我的脑袋。虽然他养了我十六年。
“喂,把脑袋放到东边去。”孙红茶瞪着死狗眼,朝着发愣的我喊道,顺手扔过来一个白森森的人头骨。我哆哆嗦嗦地抱在怀里,顺着他的手势把头骨放在坟坑东边。
“摆正,看不到山口的路,他们回不了家的。”孙红茶手里拿着两根断裂的肋骨努力拼凑在一起,若有若无的那条裂缝也成了他眼里的瑕疵。等最后一块腿骨拼凑完毕,孙红茶一ρi股坐在坟坑边上,吐出一口浊气,一副大功告成的模样。
“全尸了,回家吧!”孙红茶拍拍那白森森的头骨,满意地喊道。
我隐隐能看到山下那条小路,尽头处是另一座高山。“回不去的。”我有意无意地打击着他,“山外还是山呢。”
“这个啊……”孙红茶摸着脑袋咂咂嘴,“确实有可能迷路。”他站了起来,在裤兜里一阵摸索,摸出一个小铜铃,铜铃上拴着一条细细的小红绳。
“招魂铃,路痴死鬼必备之物。”孙红茶把小铜铃挂在一条肋骨上,“死鬼,记住了,走错路,它会响的!”他又拍拍那白森森的头骨,满意地笑了。
孙红茶把拼好的尸骨重新掩埋。寂静的夜晚,我隐约听到清脆的铜铃声,叮叮当当,传向山口,越来越远……
群山环绕的日子着实有些枯燥,翻坟,整理尸骨,放置招魂铃,为这些被遗弃在荒山中的孤魂们指一条归家的道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照看那块古里古怪的红石碑。
那块红石碑在这片乱葬岗的西北方,方方正正的石碑在黑暗里显现着妖异的红色,与普通的石碑不同,红色细粒黏土一颗一颗附着在表面,细腻而又坚润。石碑上刻着四个字:厌而胜之。
孙红茶对这块红石碑似乎格外在乎,无论是艳阳高照还是刮风下雨,每个夜晚,他总要拄着那根木拐杖来到这块石碑前看上几眼。有时候心情不错,还会在这石碑前仰起脖子大喊一声天下太平,然后咧开嘴傻乎乎地笑上几声。这副天然呆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曾经问他这块红石碑到底有什么作用,他神神秘秘、闪烁其词,只告诉我一句话:“石碑在,天下安好。”
每当我伸手想要触碰那块红石碑,随之而来的都是孙红茶的怒吼:“把你的手拿开,不想死的话拿开啊!”他不给我丝毫解释,只是一再地警告我,离那块石碑远一些,再远一些。其实经过岁月洗礼的红石碑带着极有压迫感的肃穆,我的心底始终隐隐藏着对它的恐惧。
但老瘸子暴躁的态度一度激起了我的叛逆。三年前一个夏天的午后,我偷偷溜出了茅草屋,把他那震耳欲聋的鼾声甩在身后,独自来到红石碑前。
高大的石碑立在我的身前,那妖异的红色让十三岁的我感到一丝战栗。我压抑下莫名的恐慌,伸出手指,触碰到红色的碑身……
惨叫!一股撕肝裂肺的疼痛感迅速从指尖向着全身蔓延开,像是一团灼热的火焰猛然将我吞噬。我哀号着扑到地上,痛苦地翻滚着,试图熄灭身上那团根本就不存在的火焰。
“早就说过,不能碰,会死的!”孙红茶高大的身影适时地出现在我面前,拐杖架在他腋下,他直挺挺地站立着,左腿空荡荡的裤管随风飘动。他眉头紧蹙,那张依然牛气哄哄、又臭又硬的老脸,此刻在我眼中却变得异常亲切,就连他那一头鸡窝似的乱发也变得那么顺眼了。
“起来,起来,再躺下去会被烧死呀!想要变成烤人干儿吗?连骨头渣都不剩的话,收尸很麻烦的。”他喋喋不休地胡言乱语,举起拐杖狠狠地戳在我心窝上,胸口一股闷痛,但比起那让人崩溃的灼烧感,实在是微不足道。
“谁要你收尸,老东西,要死也是你死在我前面啊。这里就我们俩,等你死掉了,我先把你曝晒十天,身上钉满镇魂钉,让你活着在这里,死了也在这里。我还不想死,我还想出山去看看呢……”我在地上翻滚着,咒骂着,极尽恶毒的语言,最后号啕大哭。咒骂、痛哭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痛楚。
“站起来!”孙红茶再次怒吼,“人总是会犯下错误,错并不可怕,做错什么便弥补什么,男子汉总要勇于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有懦夫才会将自己的错误四处推卸。站起来,弥补你的过错!”
奇怪的灼烧感越来越强烈,我整个人仿佛置身在火海中,意识越来越模糊。孙红茶揪住我的衣领,粗暴地将我拽起来。我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几步,尽量远离那块暗红色的石碑。
“看清楚啊,不想被身上的火毒烧成|人干儿,就睁大眼睛看清楚!”老瘸子突然把我推开两步,我一个趔趄,堪堪站稳,见他站在红石碑前,双目眯成一条细细的缝儿。
“这是让你活下去的唯一方法。”他的话语与之前相比少了暴躁,不带一丝感情。这个与我一起生活了十六年的老瘸子,第一次让我感觉到了陌生。他的声音嘶哑干涩,高大的身影遮住了光线,他抬头看了眼天空,深深呼出一口气,庄重得像仪式一般。
“凡作天下百术,皆宜知禹步。禹步法,三步九迹,一步七尺,三七二十一尺……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
他嘴里磨磨叨叨地念着,人也动了起来,拐杖杵在地上,又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他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儿般,摇摇晃晃,笨拙不堪,那根空荡荡的裤腿也随着他左摇右摆,滑稽可笑。
而我笑不出来,他脸上带着坚毅、严肃,还有一丝虔诚。我看着他奇怪的举动傻呆呆地站着。
“你要站着等死吗?”他瞪起眼,又怒了,“跟着我的样子走!”
我下意识地跟着老瘸子动起来,左脚向前踏出,右脚向前超过左脚,左脚向右脚靠拢……
这古怪而又繁杂的步法,老瘸子一边摇摇晃晃地跳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次举右,右过左,左就右……”
我踏出右脚向前一步,然后迈出左脚,模仿着老瘸子摇摇晃晃的样子,像傻瓜一样跳着古怪的步法,重复,重复,再重复。身上的灼烧感变得越来越弱,一股清爽的感觉由心底滋生,悄无声息地蔓延到全身,我轻轻闭起双眼,脚下不住地重复那三步古怪的步法,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旋转,我站在中心,无喜无悲,灼烧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疯狂地跳着,直到筋疲力尽地瘫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会了?”老瘸子拄着拐杖站在一边,冲我玩味地一笑。我无力说话,轻轻点点头。
“不要乱用啊,会世界末日的。”他哈哈大笑两声,似真似假地甩出一句话后,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自那天开始,每个下午我总要站在小木屋前,跳一阵那古里古怪的步法,虽然只有三步,踏出之后的清爽感觉却让我迷恋不已。那恐怖的灼烧感——老瘸子嘴里说的火毒,再也没有发作过。我很困惑那个普普通通的红石碑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效果,可相对于其他的无数个困惑,这实在微不足道。我困惑老瘸子的往事,我困惑隐藏在他身上的秘密,可所有的问题都没有答案。
我好奇山外的世界,可对于我来说,那终究是一个未曾谋面的世界,人的惰性,让我仅仅止步在好奇上。山上的日子很平静,平静到让我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以为我会一辈子都困在这荒山野岭,陪着老瘸子,看着老瘸子死去,然后独自一个人过下去。生于此,长于此,终老于此。但是改变总是来得那么突如其来。
我永远记得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在小木屋前,踏着古怪却越来越熟悉的步法,老瘸子拄着拐杖斜靠在门边,一言不发地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哎呀呀,孙红茶,你连‘禹步’都教给他了,是要他出山去做横扫天下的厌胜师,去争夺《百字文篆》么?话说如今确实是年轻人的天下呢,试试看,或许会不错。”
轻快的语调,略带嘲讽的意味,以及那句听了一千遍的“试试看,或许会不错啊”的口头禅,不用回头我都知道,永远穿着白衣的诗子语来了。
诗子语是孙红茶唯一的朋友,也是我这些年来见到的唯一一个来自山外的人。诗子语每三个月来找孙红茶喝一次酒,顺便带两包白糖,然后由孙红茶来做出我最喜欢的糖饼。我喜欢见到诗子语,因为可以从他嘴里听到许多山外的趣事。他告诉我山外有许多城市,城市里有种比骏马跑得还要快的钢铁怪物叫做汽车,有种比雄鹰飞得更高的东西叫做飞机。
诗子语依然穿着那身比他身形还要宽上两倍的白衣,走起路来两个肥大的袖子一甩一甩。他左手提着一坛酒,右手拿着两包白糖,一张恬静的脸上带着微笑,下巴上的胡渣儿显出几分阳刚之气,长长的头发随意绾了个结,系成马尾披散在肩后,带着几分仙气。
飘逸、恰到好处的阳刚,是我对诗子语的印象。
孙红茶靠在门口,眼睛微微往上一翻,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什么横扫天下,什么《百字文篆》,很无聊啊。”
“哎呀呀,记得某人当年对这无聊的事情也很痴迷呢。”诗子语笑道。
孙红茶颇有些不自然地哼了一声,答非所问:“这个傻瓜碰了厌镇石,中了火毒,不学禹步会死掉的。”
“话说那块厌镇石早该换掉了吧,十年啦,再过几年怕是镇伏不住那个东西了吧。”
“多管闲事,喝酒,喝酒。”孙红茶一把抢过诗子语手中的酒坛,进了屋。
老瘸子和诗子语喝酒时,我总爱坐在一边,撕开一包白糖,用手指蘸上几粒,放到嘴里,然后静静地听诗子语讲述山外的故事。
今天依旧,只是诗子语的脸色看起来比往常要白上许多。
“最近过得怎么样?”老瘸子喝口酒,咂咂嘴,问了一句。
“哎呀呀,像老鼠一样逃窜啊,大猎杀又开始了。”诗子语真心感叹道,“很难熬。”
“还有人相信那个传说么,真是愚蠢。”老瘸子说道。
“哎呀呀,愚蠢,真是很好的评价。”诗子语又笑了,“掌握着诅咒之术的厌胜师或许天生都喜欢死亡的气息吧,话说最近几年,又有几个疯狂的新人出道,要不要听听?”
“无聊。”老瘸子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兴趣索然地吐出两个字。
“也是啊,再疯狂的新人,也比不过你当年啦。”诗子语开心地大笑。
老瘸子一张脸铁青,闷声喝着酒,似乎极不高兴。
两人极其跳跃的对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贪婪地舔掉手指上的最后一点白糖,忍不住问道:“白衣大叔,什么是大猎杀?”
“唔,忘记了,你也算是个厌胜师啊。”诗子语摸摸鼻尖,眯起眼睛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还真有必要跟你谈谈呢。”
“知道厌胜师是什么吗?”这实在是个简单的问题。
“厌胜师是游走在黑暗中的群体,来自黑暗,归于黑暗,掌控着诅咒之术,也同时被命运所诅咒。”我背诵着本就出自诗子语之口的厌胜师定义。
他的眼睛盯着我脖子上的厌胜钱,问道:“还有?”
“厌胜钱是厌胜师的身份,每一个厌胜师都会佩戴一枚厌胜钱。”我低下头,看看脖子上那枚铜钱,正面四个字“厌而胜之”。
“记得这么清楚,那就好解释多了。”诗子语喝了口酒,完全无视对面老瘸子的无声愤怒,侃侃而谈,“厌胜师是一个操控诅咒的群体,生于诅咒死于诅咒,诅咒两字决定了厌胜师的人生底色必然是黑色。厌胜师之间总是存在不断的杀戮,说起来,一切都要归根于那个该死的传说。”
他轻轻咳了一声,喝干一碗酒,眉头微微一皱,似乎在压抑着什么痛苦。小木屋里的光线并不太好,可我依然能看出来,他的脸色惨白如纸。
“喂喂喂,跟小孩子说太多野闻杂记不太好吧。”老瘸子孙红茶摆摆手,不耐烦地怪叫一声。
“有些东西,总该要交代清楚的啊。”诗子语轻声回道,声音微弱。
“听起来像交代遗言的感觉啊。”老瘸子微微一皱眉,“话说你今天脸色确实不太好呢。”老瘸子显然也看出了什么,他虽然行径古怪,可并不是个粗心之人。
“‘大猎杀’开始了,像我这样胸无大志无欲无求而且又笨得要死的厌胜师只能到处躲藏,只求活命,哪里会有什么好脸色嘛。”诗子语疲惫地解释道。
“山外真的这么混乱?”老瘸子皱眉,“如果担心,就到这里来住吧。”
“这里啊,”诗子语环视一圈小木屋,“这里有酒吗?这里有女人吗?”
老瘸子摇了摇头。
“那我宁愿在山外死掉,也不要和你这个从来都不洗澡的老瘸子睡一张床!”诗子语悲惨地哀号。
“那你就在山外死掉吧,没人给你收尸的。”自己的好意被拒,还遭到一阵调笑,伤了自尊的老瘸子愤怒了。
“回归正题啊。”诗子语扭头看我,“说到那个该死的传说,还是要从厌胜钱谈起呢。瞧瞧背面,有什么。”
他伸手指着我脖子上的厌胜钱,我翻看背面,一个古朴的“真”字。
“瞧我这个。”诗子语摘下自己的厌胜钱摆在我面前,正面“厌而胜之”,背面一个古朴的“闲”字。
“每一个厌胜师都佩戴着一枚厌胜钱,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厌胜钱来自哪里,厌胜师自出生之日起,便佩戴着这个古怪的东西,然后不知不觉掌握隐藏在它身上的咒力,成长为一个厌胜师。因此,厌胜天授的说法在厌胜师圈子里流传,大概意思是讲,我们是被老天选中的异能之人。哈哈哈……”
诗子语一阵大笑后又道:“总之,厌胜钱正面刻字文饰都是一样的,背面的字嘛,每个人都不同。这个该死的传说,正是从这些字说起。
“厌胜术是一门古老的巫术,自古流传,习术之人大都迷恋一个‘强’字,钻研出怎样的厌胜术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是每一个厌胜师都思考的问题。而厌胜钱是厌胜师的力量之源,它能为厌胜师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也就是咒力。咒力是使用厌胜术的基础,所以如果没有了厌胜钱,厌胜师也就没有战斗的可能。在厌胜师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传说,一部叫《百字文篆》的书上记录着最强的厌胜术,得到《百字文篆》的人会成为最强的厌胜师。”
“得到秘笈变成强者吗?”我不屑地嘟囔一句,“很俗的传说啊。”
诗子语每次进山,偶尔会带几本山外的故事书给我。那些叫武侠小说的故事书上充满了这种俗套的情节:某某人落拓半生,习得某某神功,成为某某教主称霸武林。相当恶俗。
“是很俗的。”诗子语点头应道,“可有时候越是恶俗,诱惑力越强。那本《百字文篆》传说是发明厌胜术的始祖所创。始祖,听着很酷吧。”
我点头。
“越酷的人,怪毛病也就越多啊。”诗子语看了一眼对面的老瘸子,话里藏话,“那个始祖不知道是无聊还是神经病,把《百字文篆》刻在厌胜钱上,每一枚厌胜钱的背面都刻一个字,传说集齐一百枚厌胜钱,就能窥得《百字文篆》的全貌,成为最强的厌胜师。”
“每一枚厌胜钱上刻一个字?”我问。
“是。”
“每一个厌胜钱背后的字都不一样吧?”我又问。
“是。”
“那天下有多少厌胜师?”我继续问。
“难道你要我去公安局查户籍档案吗?我哪里知道。”诗子语被我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搞得一阵烦躁,“几千?几万?谁都不知道啊。”
“就算有几千人,那就是几千枚厌胜钱。每枚钱上一个字,加起来也有几千字了,随便收集一百枚,就能看到那本《百字文篆》?”我舔着手指头,继续追问。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啊!”诗子语摇着头喊道,“传说就是这样的啊,收集齐一百枚厌胜钱就能看到《百字文篆》的。”
“一个漏洞百出的传说,有人信吗?”
“当然。”诗子语坚定地点头,“力量的诱惑往往可以战胜理智,这个传说代代相传,直至今天。古老的东西本身就带着神秘感,再加上厌胜师本就是非常规的存在,相信的人可是大有人在呢。”他又看了看老瘸子孙红茶,老瘸子的脸上罕见地现出几分窘迫。
“这个传说最糟糕的地方在于,厌胜钱是厌胜师的力量之源,没有厌胜师会主动舍弃掉自己的力量,就像有人要抢走你的心脏,你会愿意吗?”
我摇头。
“所以啊。”诗子语说道,“争夺厌胜钱,必然带来无尽的杀戮。这是属于厌胜师之间的战争,残酷而又混乱。弱者被强者干掉,强者被更强者吞噬,这条法则适用于厌胜师,也适用于所有物种。
“一百枚厌胜钱,意味着要杀掉九十九个厌胜师。为了抢夺厌胜钱,一窥《百字文篆》,每天都有厌胜师死去,而大规模的混战基本每隔十几年、二十几年便会发生一次。厌胜师们把它叫做,大猎杀。”
我从未想过厌胜师之间的战争会如此残酷。
“那有没有人收集全一百枚厌胜钱?”我问。
“没有吧,从来没有听说过。”诗子语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倒是经常有人功亏一篑啊。听说十几年前有个疯子,杀了九十八位厌胜师,收集了九十九枚厌胜钱。”
“然后呢?”我睁大眼睛追问。
诗子语若有若无地看了一眼沉默的老瘸子,哈哈一笑:“然后疯子突然停手,吃斋念佛去了。”
“啊?”得到的答案与我的猜想相差甚远,我惊讶地张大嘴巴。
“那个……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够了!”老瘸子突然大吼一声,打断了我和诗子语的对话,“喝酒就专心喝酒!”
诗子语微笑着抿了一口杯中的清酒,酒不浓烈,诗子语却轻轻咳嗽起来。他抬起右手,宽大的袖子遮挡住嘴巴,但紧接着又一阵猛烈的咳嗽,脸色愈加惨白。他挥手放下袖袍,嘴角隐隐带着一丝未抹净的血迹,洁白的袖袍染上两滴刺眼的血印。
他受伤了!
诗子语颓然地伏倒在桌子上,打翻了酒杯。他的背后左肩处Сhā着一柄匕首,利刃没入身体里只留下一个刀柄。鲜血透过白衣沁出来,滴落在地上,血迹延伸到屋外,显然是上山时就已经受伤。
“怎么会这样?”老瘸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色大变。
“放心,死不掉的。”诗子语困倦地趴着,苍白的脸上带着疲惫,“该了结的事情总要了结,做个爷们儿应该做的决断后,再在山上装你安贫乐道的老好人吧。有人要找你。”
“谁?”老瘸子眉头一挑,抬头纹堆在一起,浑浊的眼睛里露出戒备的神色。
“三年前出道的新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三年内杀了二十八位厌胜师,是个高手。我在三天前遇到他,打不过,逃不掉,被他死死咬着。”
“然后……然后你就把我卖了?”孙红茶瞪眼大骂。
“是啊。”诗子语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睁着一双硕大的眼睛,满脸清纯无辜,“我还不想死啊,我还有好多酒没有喝过,还有好多场恋爱没有谈过,就这么死掉真是太遗憾了。他问我你的下落,我就说了。”
“我是这么想的啊。”诗子语托着下巴侃侃而谈,没有一丝羞愧,“我看那人很有你当年的疯劲儿,就想看看老疯子和小疯子打一架会是什么样。你杀了他,我还能喝酒还能泡妞,他杀了你,虽然不情愿,可我也只能和你一块儿死了。”
诗子语语调慵懒,丝毫不像被人砍了一刀,马上就要大祸临头的样子。
“他来了?”
“来了。”回答老瘸子的不是诗子语。
木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他确实很年轻。一身黑衣与诗子语形成强烈的反差。冷峻的面容,严肃压抑,像一块冰冷的石雕。由于他的贸然闯入,小木屋内显得有些拥挤。
“孙红茶?”黑衣人自进屋的那一刻就把目光锁定在老瘸子的身上。老瘸子昂着头,迎着年轻人的眼神,沉默是他对年轻人的回应。
我突然发现,这个猥琐且略带神经质的老头,竟然也能站得这样笔直。
无声的对视像一场煎熬的战争,两人仔细观察着对方。
“十六年前,大猎杀时的翘楚,击杀九十八名厌胜师的‘地火’孙红茶。很好。”黑衣人避开老瘸子的视线,率先开口揭开了孙红茶的身份,一句简短的评价,让他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气势。
我惊讶地看着老瘸子,这个猥琐不堪,脑袋上顶着一个大鸡窝,少了一条腿的老瘸子,在这个荒山野岭里为孤魂指路的守夜人,这个古怪里又带点可爱的老人,竟然是个身背九十八条人命的杀人狂!我不相信地看着他,等待着他明确的否定。
“为什么找我?”孙红茶并没有给出答案,反问一句。
“仰慕一下杰出的前辈,适时表达一下我的敬意。”黑衣人的语气依然冷酷,没有丝毫仰慕的意思,“我叫顾无理,‘深渊’顾无理。”
“如果这就是你的敬意,那我很愤怒。”孙红茶指着诗子语的背伤,强硬地回答。
“我很好奇,一个厌胜师中的天才,距离传说的实现只有一步之遥,为什么要放弃?所以我要见你。”顾无理语速极快,没有丝毫遮掩,锋芒毕露。
“年轻人,曾经有人告诉我,再激昂的人生旅途,如果错过路边的风景,都是一种无法弥补的遗憾。”孙红茶眼中带着憧憬,一句无比煽情的话语从他嘴里说出来,带着几分滑稽。
顾无理哑然失笑:“厌胜师的世界哪有什么风景,只有强与弱,生与死,生活在食物链底端的劣等生物可不会有闲情逸致去关心路边的狗尾巴花。他们整天思考的是走哪条路才能把身后的野兽甩掉。我喜欢强者。孙红茶,我要请你出山与我合作,实现那个传说,创造一个新世界,一个由我们制定游戏规则的新世界!”
顾无理眼中闪出一丝狂热,冰与火,两种矛盾的特质在他身上交融。
“年轻人,你走得太快,快到看不清自己脚下的路。我是一个残废,只有一条腿,追不上你的。”孙红茶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裤管,没有落寞,没有愁苦,一脸骄傲。
顾无理怔怔看着孙红茶的左腿,一愣,然后大笑:“你砍掉了自己的左腿?”
“是。”孙红茶大声答应着。
“你再也跳不出禹步?再也不能使用厌胜术?”
“是。”
“你再也不能控制你的镇物?”
“是!”孙红茶的声音依然洪亮。
“虚伪!”顾无理对老瘸子冷冷地下了定义,“明明手上沾满了人血,却还要假惺惺地装一个好人。”
“知道错总是好的,一条腿走不远,就会变得珍惜每一步路。”老瘸子淡淡地回应。
“我知道你的镇物就在这里,交给我。”顾无理眼露凶光。
“不!”老瘸子拒绝。
“教我禹步!教我能控制它的禹步。”
“不!”老瘸子依然拒绝。
“我会得到它的,虚伪的老残疾!我不会征求一个懦弱的厌胜师的意见。”谈话戛然而止,顾无理留下最后一句话,转身离开,木门被狠狠带过,“哐当”一声刺耳的响动……
“哎呀呀,小疯子被老疯子气走了呢。”诗子语趴在酒桌上,后背的鲜血嘀嗒嘀嗒地滴落在地,“一条腿真的不能跳禹步?”
“是啊。”老瘸子低声回答,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哎呀呀,那就完蛋了,老疯子打不过小疯子,那八成就要死定了。”
“下雾了呢。”老瘸子看着窗外说道。
乌云遮住了蔽日,灰蒙蒙的天,白蒙蒙的雾。
“晚上住这儿了,天黑路远,只能凑合一夜。”诗子语像主人一样随意地嚷嚷着,手指一指背后,“老瘸子,快帮忙治伤。”
孙红茶没说话,抱起酒坛,半坛酒泼在诗子语的伤口上,诗子语一声怪叫。
“消毒。”孙红茶平静地解释,然后粗鲁地拔掉诗子语肩头的匕首,“哐当”一声扔在地上。伤口的鲜血喷涌而出,几包不知名的各色药末扑地撒在伤口上,一阵忙乱,浪费了两卷纱布才把血止住。
诗子语哀号连连,幽怨地瞪着孙红茶:“老瘸子,上辈子你肯定是折翼的兽医。”
孙红茶一脸木然。
晚饭是糖饼,我最喜欢的食物。酥脆金黄的外皮,甜掉牙的糖汁,今晚看来却实在没有食欲。孙红茶窝在墙角,木拐杖斜放在墙边,他沉默地低着头,坐在小板凳上,黑乎乎的双手反复擦着腰上同样黑乎乎的围裙。
山上未通电,桌上一根蜡烛Сhā在墨绿色的啤酒瓶子上,火苗无声地跳跃着,木屋四壁,人影闪动。
诗子语拿着一根牙签,百无聊赖地挑逗着那微弱的火苗:“死定啦,死定啦,老瘸子自废武功,死定啦……”他拍着桌子嚷嚷着,手舞足蹈,挤眉弄眼。
“像报丧鸟一样聒噪啊。”老瘸子揉了揉头上的鸡窝,恼怒地回道。
我回头看着老瘸子,他慌乱地躲开我的目光,再次低下头。我的师父,这个说教病百分之两百地严重,总是爱理直气壮地告诉我无数大道理的老瘸子……我在他的目光中看到了罕见的躲避。
“师父?”我转过身,搬着小板凳坐到他的面前。他依然低着头,专心致志地抠着手指甲中的黑泥儿。
“嗯。”他像一个犯了错误等待训斥的小学生,脑袋埋得愈发低了,声音如蚊呐。
“师父,你……你真的……杀过人吗?”我顿了顿,艰难地问道。
他低着头,一动不动,背影融入到墙角黑色的阴影里,漫长的沉默之后,是一声无奈的叹息。
“嗯。”依然是微弱的声音在回答。
“九十八人?”我追问。
他毫无征兆地抬起头,站起身,身旁的拐杖被拨倒在地,一条腿站在那里,摇摇晃晃了几下,重重摔倒。他瘫坐在地上,双手猛力地揪扯着自己的头发,失神地低声呢喃着:“九十八个活人啊,九十八个厌胜师啊,我天天都想着他们。我能认清楚他们每一个人,每一张脸,我能看到他们整天围着我,爬到我身上,伸着手,问我要他们的厌胜钱……”
他愤怒地睁大眼睛,双目猩红,声嘶力竭地冲我高喊:“年轻时,谁都没有告诉过我,究竟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的师父在我眼前被杀,被人踩着尸体夺走了厌胜钱。我告诉自己只有变强变强再变强,才能活下去,为了活下去而成为强者,为了成为强者而活下去。一个无解的死套在我身上无休止地循环,杀掉想杀我的厌胜师,猎杀比我弱的厌胜师,厌胜钱越来越多,我把它们放在袋子里,晃动,听着那哗啦啦的声音不能自拔。至于什么集齐一百枚厌胜钱,获得《百字文篆》的诱惑反倒越来越小了,我越来越享受杀人的快感,我越来越爱听那哗啦啦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们被地火吞噬时的惨叫声……我承认,我是一个杀人狂,没你想的那么好,我是杀了九十八个人的杀人狂,满意了吧!
“我就是一个变态杀人狂啊!跟一个杀人狂一起生活十六年很好笑吧,听一个杀人狂天天劝你做好人很好笑吧!现在,我给你自由,下山!”
孙红茶歇斯底里地喊叫着,像一条蠕动的蛆虫,爬到门边艰难地扒着门脚把木门掀开,冷风呼呼地灌进来。
我冷冰冰地看着他,这个杀人无数而又饱受创伤的老人;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老人;这个少了一条腿趴在地上苟延残喘的老人。当答案明明白白地从他口中说出,没有预料中的愤怒,只有绝望。我沉默地捡起地上的拐杖,递给他,将他扶起,替他拍掉身上的泥土。
“你亲口对我说过,人总是会犯下错误,错误并不可怕,做错什么便弥补什么,男子汉总是勇于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有懦夫才会将自己的错误四处推卸,像腐朽的王八躲在厚厚的壳里。欠下累累血债,却躲在深山里苟延残喘,做一个沉默的守夜人。孙红茶,你不是男子汉!”我直视着他,大声直呼他的名字。
“我……还有事情没有了结啊……”他站在我面前,佝偻着腰身,小声辩解着,早已没有了往日激昂的风采。
我冷笑:“借口!”
窗外,浓雾弥漫,灰蒙蒙的一片。
“夜了,我要去看看红石碑。”他轻声说着,缓慢地转身。
“离传说那么近,为什么会停下来?”我站在他身后,冷冷地问。
“那又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老瘸子没回头,后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话里带着无尽的疲惫,“今天的故事说得够多了。”
他摇摇摆摆地走出木屋,渐渐地消失在浓雾里,依稀听到木拐杖在远方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哎呀呀,老瘸子受打击了呢。”看着老瘸子落寞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一直趴在桌上装死人的白衣大叔诗子语再次发起了牢骚。
“我被蒙蔽了十六年,像一个天真的傻子听着他的说教,努力做一个好人。最后他突然告诉我,他是一个身负九十八人命的杀人狂。”我恨恨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哀号一声,“这世界要塌了。”
“哎呀呀,你这山里的小野人确实是个小傻子,人总是会变的啊。”诗子语无所谓地耸耸肩,“男人可以变女人,女人可以变男人,老瘸子从坏人变好人也不是很难啦。”
他的语调突然一变,收起了嘻嘻哈哈的嘴脸,认真地说道:“他不错,真的。”这是诗子语第一次严肃地与我谈话,眼中的坚定竟与老瘸子一样,我突然发现,诗子语也并非表面上的浑浑噩噩。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在今天变得陌生。
“我知道相信一个人很难,你相信了他十六年,就暂且再信他一次,他会给所有人一个答案。”
“为什么相信他?”
“因为他是孙红茶,天下无双的孙红茶!”诗子语眼里发着光,明澈的眼眸闪烁着我的身影,像一个宣言,声音在小木屋里回荡。
这个夜晚注定不会平静。轰然一声巨响,打断了我和诗自语的对话。大地颤抖着,木屋的天花板扑簌簌落下几束灰尘。这骤然出现的响声实在太过巨大,耳中一阵阵发聩,透过门缝,远处似乎有火光传来。
“哪里?”诗子语腾地起身,两道浅浅的眉毛一皱,喝问道。
“是……红石碑那里。”我含含糊糊地说着,心中突然一动,“师父……师父去看石碑啦!”一丝不祥的预感在我心中升起。
“带我去石碑那!”诗子语拽着我急急地喊道,脸上竟然带出了几分惶急的神色。木门被他一脚踹开,重重撞在墙壁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屋外雾气依然浓重,西北方,红石碑所在的地方火光大作,几声人语传来,隔得太远实在听不清楚,但我知道那不是孙红茶的声音。
我和诗子语顺着蜿蜒的小路急急奔走,碎石在脚下磕磕绊绊,火光中,雾气反倒越来越重,白雾滚滚飘在眼前,说是雾气反倒更像是浓烟。
“天黑路远,回家休息吧。”幽暗的夜,一句嘶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浓雾中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小路前方。
“哎呀呀,三更半夜,深山野径的,果然有魑魅魍魉出没。”诗子语迈着轻快的脚步,无所谓的语调带着让人不舒服的轻浮。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前方,十步处,一个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大汉静静站在路边,高大的身材在浓雾中若隐若现,像一棵残叶落尽的枯木。大汉手中的半截香烟缓慢燃烧着,白腾腾的烟雾升起,盘旋,消散,强大的杀意在他周身散发着。
“哎呀呀,听说抽烟的男人都有恋物癖呢。”诗子语说道,“吮吸着海绵过滤嘴,是不是有种吮吸|乳汁的感觉呢?为了回忆襁褓时的温暖,不惜把致癌物大口大口地灌进肺里,真的很不划算呀。”
诗子语大发一通乱七八糟的古怪理论,大汉轻轻弹掉烟头上的烟灰,抬起头,手臂上一双锃亮的钢爪,尖利的爪尖泛着幽幽寒星:“出道二十三年击杀十六名厌胜师,以白衣为镇物,总是以弱者自居,却又在历次的大猎杀中完美逃脱,狡猾的厌胜师——白衣诗子语。”
“哎呀呀,查得这么清楚,比我知道的还要清楚哦。大猎杀真是无处不在呢。”诗子语似乎极其懊恼地摇摇头,马尾辫在身后一摆一摆,“躲到大山里还是被你们找到,真的很失败呢。就算死到临头,终归也需要一点尊严吧。老大啊,拜托留一下姓名,表示一下对死者的尊重嘛。”
“向花猫示弱的老鼠,终究还是老鼠,被反复玩弄到筋疲力尽之后死于利爪之下,这就是你的结局!”大个子一声冷笑,报出了姓名,“雾鬼,陈白发。”他重新点燃一支香烟,深吸一口,仰头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大拇指轻轻一弹,香烟翻着跟头落在地上。
烟头上弥漫的烟雾越来越重,瞬间将陈发白包裹,烟雾中的人影越来越淡。
“晨雾为咒,消散!”空旷的四周,隐隐听到陈白发的一声低喝。就在我眼前,高大的陈白发消失了!
“明明自己像老鼠一样躲藏,还要骂别人是老鼠,真是讨厌啊。”诗子语恼怒地摸着鼻尖,盯着地上的香烟,“以香烟为镇物么,又一个奇怪的家伙啊。”
地上的香烟缓慢燃烧着。
“傻子,这是厌胜师之间的战争,从现在开始,如果想活命就紧跟着我,三步,三步之内!”诗子语严肃地冲我大喊一声。
我下意识地向他靠近几步,紧紧站在他身边,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眼睛环视四周,浓雾密布:“就让我猜一猜,这只骄傲的小花猫藏在哪里吧。”诗子语猛然扭头,断喝道,“左边!白衣为咒,长袖!”
他高高抬起左手,左边宽大的袖袍陡然暴涨,像一条巨大的白蛇,无限伸长,洁白的衣袖在陡峭的小路上蜿蜒游走,盘旋着爬上高高的枯树枝头,拥有生命一般四处搜寻着,发出扑簌簌的声音。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明明不可思议,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眼前。
“小花猫的躲藏术,似乎不错呢。”诗子语自言自语,眉头微微一皱。
“上面!”我抬起头,惊恐地喊道。
一个黑影冲破浓雾,自天而降,陈白发!
“白衣为咒,壁垒!”诗子语没有抬头,凌乱的刘海遮挡住了他的双眼,他高举起双臂,两只衣袖迎着陈白发冲天而起,无限延长的衣袖纠缠在一起,迅速织成一道厚厚的白衣盾墙。陈白发尖利的钢爪仅能撕破几层单薄的外衣,厚实的白衣盾墙阻挡了他的下冲势头。
“编一个王八壳就能改变自己老鼠般的命运吗?”陈白发在半空冷笑,“晨雾为咒,消散!”浓雾再度将他包裹,人影越来越淡,与上次完全相同的手法,陈白发再度消失。
“真是令人头疼的镇物啊,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诗子语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像上了发条一般四处摇晃着他的脑袋,身后那长长的马尾辫跟着一晃一晃……
我明显感觉到了他的焦躁。
“在这里啊,老鼠!”当陈白发再次现身的时候,距离诗子语仅有二十厘米。他就站在诗子语的面前,钢爪放在他胸前。地上的香烟燃烧殆尽,恰好熄灭,风吹散了长长的烟灰。
“晨雾所在,即吾所在。”陈白发脸上露出胜利者特有的轻蔑,“结束了,收起你的破衣服吧。”
诗子语颓废地一声叹息,两条长长的衣袖收回,恢复如常。
“有遗言吗?”
诗子语摇头。
“再见。”陈白发冷酷地告别。
尖锐的利爪刺穿了诗子语的胸部,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白衣,他仰天栽倒,双目圆睁。
诗子语死了。就死在我面前。
这个几分钟前还与我谈笑风生的白衣大叔、老瘸子唯一的朋友,就这样突然死去。我第一次目睹厌胜师之间的战争,也第一次体会到厌胜师世界的残酷。
我畏惧地向后退了两步。
“对于剥夺普通人的性命,我实在提不起兴趣,厌胜师的世界也是讲规则的。”陈白发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心,对我说道。显然,他没看到我戴在脖子上被衣服遮住的厌胜钱。他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伸出左脚,踩踏在诗子语的尸体上,俯身一阵搜索,扯下了他的厌胜钱。
“又是一枚啊。”他把厌胜钱拿在手中,得意地把玩着。
他对白衣大叔尸体的践踏让我感到愤怒,怒火在胸中燃烧,恐惧在逐渐退散:“拿开你的脚!即使是失败者,也……也不应该被踩在脚下啊!”我愤怒地冲他大喊,声音哽咽,泪水滑过脸颊无声地落下。
回答我的不是喝骂与殴打,而是陈白发慌乱的尖叫——一条洁白的衣袖绕过他的左腿,绕过他的上身,缠上他的脖颈。地上的诗子语突然坐起,眼珠转了转,对我做出一个滑稽的鬼脸。
“你……你没死?”陈白发被衣袖缠绕着,动弹不得,右手努力地伸向裤兜。
诗子语站起来,拿回自己的厌胜钱后,轻轻拍掉陈白发刚伸到裤兜的手,大咧咧地掏出一盒烟道:“死到临头了还要抽烟吗,真是一个执迷不悟的大烟鬼。是啊,没有死掉呢。”诗子语指着自己的胸口,胸前的伤口鲜血淋漓,“没有刺到心脏啊,就差一公分,一公分啊。”他伸手比划着,挠挠头,“我的运气似乎一向不错,总是死不掉呢。”
“让我看看伟大的厌胜师丢失掉自己的镇物时到底有多脆弱吧,混蛋,弄脏了我的衣服呢。”他眉头一皱,指着胸前那个硕大无比的脚印,一脸厌恶,然后一甩手把香烟远远扔掉。
陈白发扭动身躯努力挣扎着,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正在做着临死前无谓的挣扎。
“白衣为咒,绞杀!”诗子语冷酷地一声低喝,“咔嚓”一声脆响。陈白发脑袋一歪,身体软塌塌地倒下,嘴角一丝血迹流出。毫秒之间,反败为胜,高傲的陈白发为自己的高傲付出了代价。
“想不到呢,你这个充满正义感的傻瓜,蛮讲义气的嘛。”诗子语背对着我,俯下身在陈白发的尸体上一阵摸索,翻出一枚厌胜钱,正面“厌而胜之”,反面孤零零一个“渺”字。他理直气壮地收入自己囊中。
这就是厌胜师的战争,夺走生命,还要夺取他人的身份。
诗子语的调笑让我微微有些羞愧,偷偷抹掉眼角的泪痕。
“傻瓜,障碍清除了。”他转过身来,伸手指着前方蜿蜒的小路,“去吧,去找另一个傻瓜,去找你要的答案吧,我……我要休息一下了……”
浓雾散去后的夜空,浩繁的群星点缀着天空,明月皎洁地照亮夜幕,月光映照在他脸上,惨白如纸。
诗子语冲我微笑,轻轻一咳,一口血吐出,他像风中的残叶,摇摇晃晃地坐倒在地上。
“你……”
“放心啦,死不掉的。”他摆摆手,微笑,再次吐出一口血,“我怎么会死在这种破地方,即便要死,也要喝掉一千杯美酒,死在姑娘们的怀里啊,哈哈哈哈……”
他放声大笑:“走吧,去找那个大傻瓜,去找你的答案。”
我看着他,点头,抹掉眼角的泪痕,转头奔向红石碑的方向。
我永远忘不掉,那个明月皎洁的夜晚,月下,孤独的诗子语。
我顺着蜿蜒的小路奔跑,距离火光处越来越近,大地轰隆隆地颤抖着,隐隐有一种天崩地裂、末日降临的感觉,笼罩在心头的不祥预感越来越浓烈。
“不能……不能再挖了,会死的,都会死的!”
孙红茶嘶哑的声音传来,清晰可辨。我躲在一棵树后,屏住呼吸,向火光处望去。
高大红的石碑早已断裂为两截,碎石渣散落满地,半截石碑被随意地扔在地上,另外半截依然深深地埋在土里。
两个大汉身背长刀,手里拿着铁锄掘着石碑旁的土,孙红茶瘫在地上,木拐杖被扔在一边。他死死抱着那还埋在土里的半截石碑,大地一片火红,颤抖感越来越强烈,黑红的土地下,似乎有什么东西要喷涌而出。
“不能再挖了,你们控制不住它的……”老瘸子的眼中带着恐惧,干裂的嘴唇微微抖动,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
两个大汉低沉不语,放下手中的锄头将老瘸子抱起,扔垃圾一样狠狠地扔在远处。他在地上艰难地爬行着,伸出胳膊想要拿回自己的木拐杖,一只脚却踩住了他伸出的右手。
顾无理!他低头俯视着孙红茶,一身黑色外衣,冷峻而又年轻。十几个黑衣大汉围绕在他身边,大汉们身背长刀,一样的黑衣,一样的冷酷。
“介绍一位强人啊。”顾无理面带嘲笑,“十六年前大猎杀时的翘楚,以一己之力击杀九十八位厌胜师,距离传说仅有一步之遥的天才。想知道这人是谁么?”他环顾手下们,这群冰冷的石雕。
“就在你们眼前啊,就是这个老瘸子!”他抬起脚,狠狠踩在孙红茶的右手上。老瘸子发出一声惨叫。冰冷的石雕们哄然大笑。
“就是这个蠢货,被门夹了脑袋的蠢货,明明双手沾满鲜血,明明马上就要成功了,结果突然犯了疯病,说什么厌倦杀戮,砍断了自己的左腿,封印了自己的镇物,躲藏在大山里苟活,对着自己手下的亡魂虚假忏悔,就是这个懦夫!”
顾无理一脸恨意,肆意踢打着孙红茶,冰冷的石雕们再次狂笑。
“懦夫,教我禹步。”顾无理喘着粗气,恶狠狠地说道,“懦夫不配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教我禹步,教我控制它的方法。”
“不!”鼻青脸肿狼狈不堪的孙红茶再次断然拒绝,脏兮兮的脸上,是熟悉的荣耀感,眼神依然那般坚定。
“强大的力量应该用来守护,而不是破坏与掠夺,沉迷于寻求力量,被贪欲腐蚀内心,所作所为必定与恶魔无异!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配拥有这强大的力量,我不配,你也不配!”孙红茶勇敢地抬起头,大声驳斥顾无理,毫无畏惧。
顾无理放声大笑:“老残疾!像死狗一样在深山里苟延残喘,像蛆虫一样在地上缓慢爬行,丧失了尊严,只有一张臭嘴喋喋不休地说着令人讨厌的废话。我会把你的镇物找出来收服,我会创造一个新世界。只有强者,才有资格去谈生活!”
“会有人阻止你的,被恶魔附身的年轻人。”孙红茶眼中带着轻蔑,强硬地回击。
“谁?”顾无理哑然失笑,“靠你的朋友,那个东躲西藏的老鼠——诗子语来救你么?靠你的徒弟,那个被你教育得如你一般愚蠢的傻瓜来救你么?不要幻想了,老残疾,他们八成都死在来的路上了,那条路正适合埋一两个孤魂野鬼呢。”
我的眼睛再次湿润了,孙红茶依然是孙红茶,那个充满力量,说教病极其严重的倔强老头,那个热情似火,秉持着正义,永不退缩的老瘸子。
我勇敢地从树后走出,挺直自己的腰杆,冲着顾无理大喊:“混蛋,不许伤害我师父!”
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我看来,包含着强烈的杀意。
我俯身,向前疾冲,握紧右拳,目标顾无理。二十步,十步,八步,五步,三步……我愤怒地挥出拳头。
顾无理轻松地抓住我挥出的拳头,轻松地一翻手腕,“咔嚓”一声响。剧痛——我的右臂散架似的剧痛。
顾无理抬脚,狠狠将我踹倒在地:“偷袭就低调一点儿,吵得全世界都能听到,傻瓜!”他厌恶地将我踢到一边,自言自语道,“话说陈白发那个废物没有杀掉你们么,真是没用呢。”
我栽倒在地,与孙红茶四目相对,他暗淡的眼眸中再次散发出光泽。
“师父!”我点头微笑,右臂的疼痛让我的笑容有些扭曲。
“傻瓜!”孙红茶摇摇头,翻着白眼,也嘎嘎地怪笑。
“掀开石碑!”顾无理冷酷地发出命令。
铁锄落下,碎石飞溅。排除了一切干扰,再也没人能阻止他们。两个大汉拿起铁锄,走到半截石碑处。大地愈发地红了,轰隆隆的声音隐然作响。
孙红茶靠在我身边,平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出奇地没有阻止。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石碑处,孙红茶悄悄地拽了拽我衣角。他压低声音,偷偷发问:“能动么?”
“当然。”
“禹步,还记得么?”
“当然。”
“听我指令啊。”孙红茶——我的师父,恢复了那牛气哄哄的神采。
我点头。
最后一截石碑被那两个大汉刨得粉碎,炽热的红色在地表蔓延,大地猛烈地颤抖,地下隐隐有野兽嘶叫一般的声音。一丝裂缝从石碑处蔓延开来,越来越长……
“让我看看吧,孙红茶,你的镇物,到底是什么!”顾无理兴奋地大喊。
“轰——”石碑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碎石被古怪的力量击飞,带着重力势能狠狠砸下。顾无理的手下们拔出长刀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所有人都在后退,只有顾无理站在原地定定地看着石碑处,年轻的脸上流露着对力量的渴望。
大地破裂的瞬间,石碑处一个巨大的身影突然出现。古怪的嘶吼声正是自那里传出。
我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实在想不到这古怪的石碑下,竟然镇伏着如此巨大的怪物。不,是一只巨大的黑犬!
它全身漆黑如墨,尖利的獠牙露在嘴外,身形巨大,走过之处,火海遍野,空旷的乱葬岗瞬间变为高温的火场。黑犬一声怒吼,嘴中喷出浓浓的火焰,暴躁地奔走,熊熊火焰吞噬着一个个生命。
“是……是祸斗,火神的使徒,厄运的征兆,是祸斗啊!”顾无理身后的大汉们惊恐地呼喊,只有顾无理在微笑,那是得成心愿的微笑。
祸斗!上古神兽祸斗!火神的使徒,号称所到之处必然带来厄运的祸斗!
“去……去收服它,创造一个新世界!”顾无理兴奋地大叫。
几个汉子手持长刀冲上前,一团火焰落在他们脚下,高温瞬间将他们化为灰烬,惨叫声撕肝裂肺。
孙红茶的镇物,这个被封印了十六年在地底苦苦等待召唤的怪物,兴奋地游走着,吞噬着生命,释放着十六年的压抑。
“去吧,男子汉,收服它,用你的禹步。”孙红茶平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冲我喊道。
我点头起身,朝着火海的中心,翻过一层层的火浪。团团火浪挡住了我的视线,高温灼烧着我的衣角,几滴汗珠顺着脸颊流下。我勇敢地站在巨兽面前,迎着祸斗凶残狂暴的眼神,像一个真正的勇士。
“凡作天下百术,皆宜知禹步。禹步法,三步九迹,一步七尺,三七二十一尺……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身后是孙红茶嘶哑而又响亮的声音。像无数个午后一样,我随着他的声音迈出脚步,繁杂而又简单的三步。
高温在消散,一股清凉之感在身体内游走。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旋转。
狂躁的祸斗伸出巨爪,又轻轻地放下,正要喷吐的火焰含在嘴中,直到渐渐熄灭,在我身前威武站立的它,渐渐俯下高傲的身躯……
收服你,凶器!收服你,祸斗!收服你,我的镇物!
尾声
乱葬岗的大火在三天之后方才熄灭,满目焦土,尸骸遍布。大多数尸体化作骨灰,随风飘散。剩下的几具枯骨被老好人孙红茶埋葬在了这里。
我们没有找到顾无理,这个狂热的年轻人像蒸发了一般。
诗子语明明像要死去一样,可严重的伤口却在十天内神奇地愈合了。他无法忍受山上寂寥的生活,每天哭号最多的词语是酒和女人。
那天,我决定跟随诗子语下山。
“真的要走么?”孙红茶拄着木拐杖,佝偻着身躯,仰头看着我。
“是啊。”我坐在祸斗高大的后背上回答。
“现在看起来,你确实像一个合格的厌胜师了呢。”孙红茶摸着脑袋上的鸡窝,夸赞道,“怎么,要做个横扫天下的厌胜师,去争夺《百字文篆》’吗?”
“什么横扫天下,什么《百字文篆》,很无聊啊。”我学着孙红茶的语气将原话返还给他。
孙红茶开心地大笑。
我跟着诗子语,向山下走去。
“记得,走得慢一些啊。”身后,孙红茶高声地叮嘱。
“当然,再激昂的人生旅途如果错过路边的风景,都是一种无法弥补的遗憾啊。”我高声地回答,摆摆手,没有回头。
身后依然是孙红茶爽朗的大笑。
那天我一直没有回头,据诗子语说老瘸子站在山顶,看着我的背影,看了很久很久……
老瘸子的死讯在十五天后传来,那天我和诗子语在酒吧喝着五颜六色的饮料,诗子语亲口对我说的。
“自杀。”诗子语顺带着送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潦草的字迹出自孙红茶之手,像他那头乱糟糟的鸡窝一样潦草:“凶器归善途,无牵无挂。”
“他是一个好人。”诗子语平静地说。
“是。”我回答,“他是一个好人。”
“可我不明白,当年明明能够实现那个传说,击杀九十九位厌胜师,凑齐《百字文篆》,他为什么要停手?”
诗子语笑了:“因为第九十九位厌胜师就是你啊,那个躺在臭水沟里流着鼻涕,脖子上挂着厌胜钱的小娃娃,见到孙红茶那个老怪物就哇哇哭个不停,他就没有下手……”
诗子语看着我,再次放声大笑。
。。 xt ~小 说
任侠何惧英雄怒
任侠何惧英雄怒
文 /闲晴
我在武当山上安安稳稳地住了一个多月。每天清晨直到听见回荡在峰峦之间的悠然钟声,我才揉揉眼睛伸个懒腰,在发髻上别上一支玉簪,起身沐浴到云海东岸那温暖柔润的晨曦中,然后捧着装满稻米的青花瓷小碗,看那些憨态可掬的鸟儿团团围在我身旁,唧唧喳喳地蹦蹦跳跳、欢跃不停。
山上的日子当真清闲,除了逗弄小鸟,便是听清苍掌门讲道法自然。偶尔我也会找些道家典籍来看,有时候翻出拳经剑谱,大家都是不阻拦的。须知武林秘笈历来是一个门派决不外传的机密,可见武当派已经把我卿云当成自己人来看待了。
“其实大家是想,就算公主有心要练武当派的功夫,也决计是练不好的。就算想背诵下来偷偷带走,也一定颠三倒四、纰漏百出,所以看与不看,实在是没差的。”
每当我翻看秘笈不把自己当外人时,雁闲就会冒出来打趣我。我总会很生气,却装作满不在乎地微笑道:“人你总喜欢笑我是笨蛋,我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你每天头顶三盆水苦练下盘功夫都是因为招惹了我。人嘛,难免不懂事,会对本姑娘心生怨怼。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不和你计较这些好了。”
雁闲愣了片刻,大笑道:“对极,若非公主提醒,险些坏了大事。要是再不小心惹公主生气,只怕我的处罚还要加重。万一我被罚一辈子关禁闭,只怕某人要哭鼻子了。”
说完,他也不等我嘟着嘴发脾气,就阔步走回练武场,将三个装满水的大盆依次用脚尖踮起抛在头上,十分用功地扎起马步来。
雁闲称我为公主并不是以甜言蜜语来讨好我,我真是当今皇上的女儿——卿云公主。我一直以“侠客公主”的美名称道于深宫,本来只是在宫中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却不料被飞贼雁闲从宫里偷抱出来流落于江湖。
本公主只好勉为其难地陪他一起化解了侠王盗取天子剑、起兵谋反的阴谋。又遇到喜欢拆散情侣的慧剑师太来搅局,本公主渐渐觉得雁闲这孩子没人悉心照顾是不行的,否则一定会做出许多不经大脑的事情,便大发善心地留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闯荡江湖。
“唉,分明是卿云一直在不谙世事地给在下惹来各种麻烦,又不肯回宫去。真要说卿云对我有什么帮助的话,大概是让我每天必有一战,迫使我这两个月来武艺突飞猛进吧。”雁闲不以为然道。
我握着拳头跺脚道:“哼,明明就是你自己不好。掌门道长说雁闲下山后犯下的两件错事,都不是本公主挑起的。”
所谓的两件过失,其一是去皇宫盗剑并差点引发内乱,雁闲被罚一天不许下山。其二则是他上次将我说哭,虽然是为了保护我不受慧剑师太所害,可惹怒公主是重罪,被罚顶盆苦练一个月。
看到清苍道长走来,雁闲不敢再和我斗嘴,专心去陪他的水盆了。我呆得久了,难免也有些气闷。
清苍道长问我:“不知卿云认为,山中的岁月如何?”
“山中岁月恬淡,能让人心变得纯净高雅。可我毕竟是少年心性,长久清静也会百无聊赖,用江湖汉子的话来说,就是‘嘴里都要淡出个鸟来’。”
清苍道长听到这句话,脸“唰”地就变黑了。他抓过铁尺阔步走出三清殿,身上怒火直冒,对雁闲吼道:“以后再教卿云说怪话,瞧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我却觉得清苍道长有点小题大做。江湖人说话往往被称为粗话,这是有失偏颇的。例如“老子回头找你算账”,我就没发觉有丝毫粗俗的地方。不就是因为自己打不过,所以想要求助于道家之祖“老子”的帮忙嘛。道家的武学深厚博大,想来老子先生也是一代高人,请他助拳也是合情合理。至于“嘴里淡出个鸟来”,更是一种生动形象的描述。因为鸟儿多是只吃谷物的,嘴里会飞出小鸟,可见此人最近口味清淡,光吃白饭,乃至于口腔里的生态环境都很适合养鸟了。
雁闲哭丧着脸说:“师父明鉴,弟子何尝说过这样的话。”
于是大家便一同将目光移到在台阶上和黄狗玩闹的清和师叔,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
一封请帖的到来让这平静如水的日子泛起波澜。
送请帖的是两位身着黄布短衫的大哥,皮肤黝黑,肌肉结实,显得十分孔武有力。二人拜过掌门清苍道长之后,又与清和道长说了好一会儿话,这才缓步走下山去。可当清苍道长阅完二人送上的请帖,不由得微微皱起眉头。
“西北武林大会……原是三年才办一次,可今年离上次的大会却只隔了两年。”
清和师叔也不解道:“确实奇怪。这么着急请客吃饭,钱多得没处花?依师兄看,我们该不该应允?”
“邀请的都是侠义道上的好朋友,长安的主人家能千里迢迢派人送来请帖,可见对武当派很是抬举。可一来三年之期未满,二来紫电玉龙刀掌门刘云飞是我的晚辈。他第一次主持武林大会,师弟代我去捧场便可。”
“叫我去喝酒,我最喜欢了。”清和欢喜地抚掌笑道,“可我只身一人前去,也未免冷清了点。”
清苍道长抚着长须微笑道:“可带上雁闲,并请卿云与你们同行。”
“哈哈,那只怕沿路的地方官员都会将我老道当成朝廷的钦差大员。官家的酒我没喝过,只听人说酒席上一边喝酒,一边听人用官话说今年如何仓廪充实,百姓如何感恩戴德,自己如何两袖清风,大人如何明察秋毫。不消两杯就会醉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可官家的酒我们终究是没有喝。
一行三人风餐露宿风尘仆仆,我有师叔和雁闲的照顾,倒也不觉得十分辛苦。终于,重峦叠嶂的山脉到了尽头,恢宏古老的城墙已经遥遥相望。
长安城里极尽繁华尊荣,就像是一场永不落幕的欢聚。通往旧时皇城的大道上,来自各地的客商身着华服纵声叫卖,即便摊子上只码放着几个不起眼的坛坛罐罐,店主的衣服上也都用金线绣着菱花,俨然也有大商人的气派。
波斯国的独眼老者头缠白绸,正用弯刀将瘦肉切得片片飞起,而他肩上的金刚鹦鹉便飞扑着准确地接住这些食物。还有浑身如浓墨般漆黑的人吞吐着火球,朝悬吊着的一口铜锅喷出烈火。他的搭档将锅揭开,煎得正好的羊肉饺子便向外迸出金光,浓烈的香味轰然向围观的人们倾泻出去。
“我们先去谪仙楼,那儿的西凤酒和太白酒可是大大的有名。”清和笑道。
谪仙楼上下共四层,是一家颇负盛名的大酒家。在诗仙李白还未以诗才酒兴著于世间时,谪仙楼就已宾客盈门了。
我兴冲冲地坐到顶层临窗的位置。楼下丝竹之声余音袅袅,混杂着街市上马儿的嘶鸣和客商的吆喝,虽然热闹却不喧嚣。舞女们戴着面纱披着珍珠装饰的头巾婀娜起舞,手臂柔软得像灵蛇一般,和我自小便看的宫廷雅乐大异其趣,充满了浓浓的西域风情。店小二虽然手中端着好几碟菜,却敏捷如游鱼一样在摩肩接踵的客人中穿行。窗外的孔明灯缓缓升上空中,一盏茶的工夫后,便分不清哪一颗是星星,哪一颗是明灯;分不清哪边是远远的街灯,哪边是浩渺的天河。
“来来来,卿云,到了长安就不能不喝太白酒。”清和师叔兴奋地端起酒杯,递到我的面前。
太白酒,我只是闻一闻就已经微醺,傻傻地把手伸向窗外,想在这百尺危楼上摘下一颗剔透的星辰。
雁闲给我夹了许多菜,皱眉对他那不成器的师叔说道:“朝廷禁酒令已有明言,年不足二十者饮酒当杖责。卿云未及桃李之年,若是喝酒,知府大人是不敢打她板子的,到时候师叔你的ρi股只怕要遭殃了。”
清和师叔白了雁闲一眼:“说话做事,为老不尊,没大没小。在卿云面前毁坏我的长者形象。”
我只觉得为老不尊这个词用来形容雁闲很不贴切,放在师叔自己身上倒是恰当得紧。至于清和师叔的长者形象,正如同卿云公主的高深武功一般,打从一开始就是没有的。
这时四五个彪形大汉走上顶楼,将楼板踩得咯吱咯吱响。清和师叔与雁闲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便漠不关心地转过头来低头吃菜。
雁闲轻轻拍了拍我的手:“面纱戴起来。”
“戴上面纱还怎么吃饭呢?”
“身在他乡,尽量不要招惹是非。”
我不蒙着脸专心吃饭怎么就是招惹是非了!
清和哈哈一笑:“卿云莫急,雁闲这是夸你漂亮。”
我将桌子一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是说采花……”
雁闲将一个羊肉包子塞到我的嘴里:“菜都凉了,还不快吃。”
大汉们说话是西北口音,其中一位将铜锤随手一放,砸塌了半边楼板:“奶奶的,下楼去找两个漂亮的妞儿来陪俺们喝酒。”
他身边的一位哥们伸出手来制止道:“哎,不行不行。”
我正想暗自赞许这位大哥识大体顾大局,知道要以和谐为重,却听得他继续说道:“两个怎么够?至少俺们几个每人一个。”
“大哥,俺理会得!”扔铜锤的汉子搓着手欢欣鼓舞地走下楼梯。师叔和雁闲的目光变得冰冷起来。当他们听得楼下女子的惊呼和店家连连叫苦时,便抬起左手按住板凳上用布包好的长剑。
雁闲看着我笑道:“你坐在这里慢慢吃菜,我们去楼下打个招呼。”
清和师叔和雁闲同时起身,还没来得及迈步,就听到楼下有个年轻人朗声长笑:“美丽的女孩子岂能和你们同桌饮酒?以仁兄的尊容,哪怕是蠢牛笨马看到了,也会是反胃得连草都吃不下的吧。”
然后听见“咔嚓”一声,接着便是哇哇的大叫,最后是“扑通”的闷响。我朝窗外望去,那铜锤大汉正摆成大字形睡在街上。
旁边桌上的壮汉们一拍桌子冲下楼去。
清和师叔与雁闲又坐回座位,拿起了筷子:“既然有大侠出手,我们就没必要抢风头了。”
“从你们上楼来时,小爷我看到你们肥得流油的手上竟然沾着女孩子家的脂粉,就知道你们不是好东西。在恶人里面,也是最不入流的那一种。今天算你们倒霉,来试试七绝归命阵的厉害。”
街市上,紫衫少年将纸扇一扬,身后站着六个人,双手持着短剑,排成一字长蛇的阵型,和身材高大的壮汉们对峙起来。
雁闲淡然道:“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常兄。”
我回头问道:“雁闲,你认识那个少年?”
“那位老兄名叫常笑天,曾救过我一命。“
“原来是个少侠。”
“我只知道他一心想当个一流的坏人。”
我来不及再问,急忙朝窗外望去。常笑天“唰”的一声合拢纸扇,眼中露出凌厉杀气,飞快地举着扇子点了几个方位,大喊一声:“千山鸟飞绝,打乾位,奔坎位,进三退三。”
这大概是指挥阵法的暗语。只见此言一出,紫衫少年的伙伴们蝙蝠一般从他身边蹿出,看似凌乱地朝着各处乱奔,却忽然站定,朝被围在阵中的壮汉们拔匕刺去。
我的眼睛被匕首一晃,一瞬间分明看到夜色中现出一个闪着寒光的“千”字。刀光一现即逝,壮汉们却伫立不倒,这倒是出乎我的预料。
“哈哈哈,臭小子,用这等小刀,只配给爷爷们挠痒痒!回来,俺们再来打过。”
常笑天悠然地摇着扇子,叹口气道:“将死之人,剩下的气能省一口就是一口吧。”
壮汉们狐疑地用手指碰碰被匕首划伤的地方,那伤口仿佛一条蜈蚣爬到他们的手上,他们突然就恐慌地哭了出来:“啊!烫!手肿了!有毒!俺们中毒了!”
壮汉中资历最长的那位连忙哭丧着脸拜倒在地:“俺们兄弟冒犯了公子的威严,俺们知错了,请赐俺们解药吧。”
“哼哼,也不看我是谁,敢在我面前做坏事。”
“公子是大侠客,是大善人!”
常笑天却怒道:“再说一遍就挖了你的狗眼!你看爷爷这样的人,是大善人吗?”
壮汉们一时不解胜过了害怕,不明就里地望着常笑天,说不出话来。
常笑天淡然说道:“罢了,反正你们只能活十……”
“十个月?十天?”
只听得常笑天又慢慢地说:“九,八……”
一时壮汉们四处乱蹿,吓得屁滚尿流。虽然这帮人理应责罚,但雁闲送给我的《江湖旅行札记》上明明提到,犯下“调戏女子,仗势欺人”的罪过,比较合适的处分方法大概是“斩他五六剑,或打断狗腿,或敲掉满嘴牙齿”这一类的,还不至于丢掉性命。常公子虽然打抱不平,可下手却也太狠辣了。
于是我眼巴巴地瞧着雁闲,望他能够去求个情。既然两人相熟,也许能为壮汉们求得性命。清和师叔也微微点头,打算让雁闲说句好话。
雁闲对师叔眨眼一笑,转头望着我,拉住我的双手,容色整肃地说道:“公主宅心仁厚,不忍心看到别人被生生毒死,这救人的功德,雁闲如何敢抢?江湖人言‘宁抢千两银,不争半点功’……”
“这种时候你还要和我讲七讲八!”我将雁闲的手一甩,几步跳下楼去,站在正准备回谪仙楼吃酒的常笑天前,拱手行礼,装作粗声粗气地说道,“公子功夫很俊,在下十分钦佩。有这么高强的武功,杀人何须用毒呢?果真毒死了,他们进了阎罗殿也不服,一定会告诉各位鬼魂,公子倘若不用毒是未必能够打赢的。”
中毒的壮汉们连忙帮腔应道:“绝对是不服的。”可等常公子瞪了他们一眼之后,又连忙改口道:“服!服!不敢不服!”
常公子递给我一杯酒:“这位蒙面的姑娘好会说话。饮了这杯酒,我让你当这些蠢材的恩人吧。”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我若喝酒就对不起师叔,但师叔挨一顿板子就能帮助公主救下好几条性命,也就很不枉了。来日大家提到清和师叔的时候,也会竖起大拇指夸他是股肱之臣,不,应该是“功股之臣”。
我正要端起酒杯,突然从旁边飞过来一发暗器,将酒杯“啪”的一声击得粉碎:“毒眼魔君之子端来的酒,是可以喝的吗?”
三位头上缠着毛巾,身披羊毛夹袄,腰间扎着红腰带,带陕西口音的客人顿时站起。眨眼间三人已经拔剑在手,满脸敌意地怒视着常笑天,说道:“邪魔歪道,行凶下毒,还要用毒酒害人。我们咸阳城三才剑,第一个就容不得你!”
常笑天毫不理会三位剑客,只是回头问自己的伙伴:“咸阳城三才剑可是名门正派?”
“也算名门正派,在众人面前时,行事光明磊落。在背后嘛,难免就……”
常笑天心花怒放地大笑:“这就足够啦,父亲一定不会再说我和正派人士沆瀣一气了。”
和正派人士沆瀣一气?
一旁又有三桌人将长凳一踢走进场中,“唰”地拔刀在手:“常家的公子听着,念在你家与我们紫电玉龙刀长安刘家从未结怨,你不造次,我们也不和你争斗。但你若对我们的客人不尊重,就别怪我们辣手无情。”
“大正派刘家也来了,真是好极了。”常笑天心花怒放,“只怕父亲还要给我赏钱。”
“公子,他们人数太多,我们讨不了便宜。”
“那还等什么,找爹爹领赏去吧。”
常笑天挥着纸扇,阔步走过三才剑的面前,并不向他们那亮得晃眼的剑尖看上一眼。
三才剑们踟蹰不前,刘家门人端着酒杯走近他们,脸上换上热情好客的笑容,说道:“三位师傅不远千里前来参加西北武林大会,敝派上下有失远迎。我代掌门人先敬各位前辈一碗薄酒,莫要因为小事坏了心情。”
三才剑昂然朝门外喊了一句:“鼠辈下次再要害人,落在我们手上定不轻饶。”总算是挣足了面子,才回头与当地的主人家喝起酒来。
我却心中大急:“喂!那解药怎么办?”
常笑天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姑娘可去问与你同行的人。我没有亲口说,便不算做好事,这一点是要先讲清楚的。”
致死剧毒的解药历来是江湖门派最讳莫如深的机密,雁闲如何能知道?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我正要追出店门,雁闲已从楼上飞跃下来拉住我的手:“决明子二钱,玄参二钱,夏枯草三钱半,以金银花栀子花煎汤为引服下,这些老兄手上的肿痛就可以消去了。”
我睁大了眼睛,十分诧异地问道:“这些普通的去火药材就能解除剧毒?”
“哪里是什么剧毒。”雁闲怜爱地拍了拍我的脸蛋,“常兄只是用了点让人肌肤红肿的药物,和大家开开玩笑而已啊。”
壮汉们千恩万谢后,又骂骂咧咧地摔了几个碗,便自行配药去了。刘家门人走上前来打量着雁闲和我,口气谨慎地问道:“阁下果真是武当派门下?”
“在下墨雁闲,正是武当派的不才弟子。”
对方立即热情地迎了过来,端起一碗酒,十分亲近地说道:“武当派是中原武林的名门大派,我等都是好生钦慕的。墨少侠丰神俊朗,不愧为名家弟子。只是嘛,有一点小弟不得不多一句嘴。就是常笑天那小子,少侠断不至于叫他常兄,所谓正邪之分……”
“有何不可嘛,嗝……”清和师叔晃着一只鸡腿歪歪斜斜地走下楼来,“人家和武当派无甚过节,又救过闲儿一命,叫句常兄,也是理所应当。”
刘家门人微微皱眉:“不敢请教阁下大名,阁下的高见也让小人有所不解,邪派的人怎么会好心到救正派中人的性命?”
“你一皱眉,我就知道你的见识非但不高,简直说得上是短见了。救人的时候往往事出紧急,谁去理会被救之人是好是坏,是来自哪路的货色?你们看不上常家的小子,说不定常家的小子还看不上正派的弟子呢。”
我连忙纠正道:“短见是要自杀啦!”
“管他是短是矮呢,我老道叫做清和,清清楚楚的清,一团和气的气。”
分明就是一团酒气。
“清气……不,清和前辈,久仰大名。武当派是本门贵客。师弟,请去禀报师父,安排轿子车马前来迎接。”
谪仙楼真的是一团和气,人们仿佛忘记刚刚在这里发生的打斗和纷争,谦恭地相互推让。好汉们在队伍前方鸣锣开道,来时骑马的主人家接到我们一行人之后,也牵着马儿缓缓随行。坐轿子的只有我,雁闲走在轿旁,不时叮嘱一两句“如果觉得重,就换我来抬,轿子上的那胖丫头可摔不得”。
我很想吵嘴,却碍于人多,只能计较着等独处的时候,再报仇不晚。
紫电玉龙刀的掌门人刘云飞十分敦厚朴实,额角有一道疤,却又像被赤红的铁烙过一样,伤痕不很明显。他是这个大家族的当家人,说话做事十分干练。在他身旁有个空的座位,摆满了酒菜却无人去坐。他第一杯敬完大家,又端起空位上的酒杯,声音慷慨悲凉地说:“我代我的兄弟再敬大家一杯。如果弟弟在天之灵能看见这么多英雄豪杰齐聚一堂,也一定会深感安慰的。”
原来刘云飞有一位去世的弟弟,如此兄弟情深,实在让人感动。
时值深夜,侠士们还是络绎不绝地登门。华山派、崆峒派的前辈前脚刚进,昆仑派的掌门夫妇也旋即而来。最让我意外的是刘掌门竟然对一个卖糖葫芦的糟老头礼敬有加。
那老头看到我便拱手一拜:“卿云公主抱着沐龙剑回京的时候,我是亲眼见过的。这位姑娘若不是卿云公主,我将我这双眼珠子抠出来给刘老师当砸炮甩。”
大家看着我,虽有怀疑,却不多问,同时抱拳行礼。我也连忙对武林前辈们道万福。
刘云飞拍着脑门说道:“老陈啊老陈,你不早来,差点害我怠慢了公主。来来来,请上座,侠客公主的大名,我们也是早有耳闻,今日得见,实在是荣幸之至。”
我通红着脸连连摇手:“不不不,主座还是请各门派的客人们坐。我又不会武功,坐在雁闲下首就好。”
刘云飞带着和悦的笑容,额角的伤疤也显得不那么骇人了:“公主殿下不会功夫是无妨的,若真遇上危险,我们这帮粗汉十分甘愿帮公主打发坏人。可江湖的经验却不得不懂得一些,今天和公主搭话的那人是毒眼魔君常无白的儿子。毒眼魔君此人,曾数次以五毒散魂针灭人满门,行事最是阴险毒辣。我们和这等人无甚过节,远远走开也就是了,喝他的酒,却是凶险。”
旁边的武林名宿们纷纷附和,都说是啊是啊,和那种人是不能打交道的。
我只觉得脸上发胀,闻着满屋子的酒气,头脑已经变得昏昏沉沉。
这是在后怕自己几乎喝了那杯酒吗?
雁闲忙对我说:“这位陈老爷子狼牙棒使得极好,为人又最慈祥。老陈,糖葫芦还有没有,能不能给卿云一串?”
“有,有。”陈老爷子取下最大最红的一串糖葫芦递到我的手中,“公主吃完别忘了说一句好。等我回到京城,好吹吹我做的糖葫芦就连公主都爱吃,定能财源广进,一天能挣到五串大钱。”
大家都哈哈地笑得正欢,我却不经意地瞟见刘家长子刘云飞意味深长地瞪了陈老爷子一眼,陈老爷子就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下去,颓然坐在地上,长长叹了口气。
我隐约听到他在说一句话:“老糊涂了……我哪里还回得去呢。”
来不及深思,我就被刘家主人热情的劝酒声引开了注意力。
“喝酒喝酒,我们家自酿自藏的酒,和谪仙楼的太白酒是一模一样的,尝尝看啊。”
当晚的热闹,大约如此。
谁知道“回不去”的不吉预言,在第二天便应验了。
上午时分,各路豪杰们正在刘家商谈武林大会的事宜,作为小辈,我和雁闲就上街去游览长安的风光。
谪仙楼一楼白天也卖小吃茶点,桂花糕和酸梅摆上桌子,难得我和雁闲能够独处,正准备抽空问他关于常笑天的事情,就看见常笑天一行人慵慵懒懒地走进茶馆。
“这家店的酸梅汤和核桃酥是不错的,小姐可以尝尝看。”
我回以一笑,便算是打了招呼。
谁知道惹是生非对于常笑天而言,简直如同家常便饭。一盏茶还没喝完,常笑天又找到一个打架的理由,把人叫到街上,吵了起来。
“西北武林大会说出来就让人恶心。”常笑天指着那位冲进茶馆揪着掌柜要钱的刀疤脸男子一伙人骂道,“你说大会举办期间,为维持长安城平和的风貌,闲杂人等不能来此喝茶,要做生意就得交纳保护费?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你们武林正派这种说话做事的风格,看到一定要打!”
“少爷,他们不是……”
常笑天折扇一挥,冷眼瞧着刀疤男子,下令道:“七绝归命阵第二阵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隐约意识到“七绝归命阵”的阵型,好像是和诗句有关的。
只见常笑天的六个伙伴们无奈地答应一声,便叠罗汉一般,最下层站着三人,中层是两人,剩下一人攀着伙伴的肩膀两步爬到顶端,高高跃起凌空猛击。刀疤男子一伙也合作默契,将七八柄熟铜棍架在一起,将空中那人硬顶回去。
只见常笑天咬牙一笑:“对方人多,变阵,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伙伴们齐吼一声,各自掏出鬼脸面具戴上,往地上不知道砸了些什么,顿时烟雾弥漫十分呛人。我不禁惋惜,这么美的诗句,用在这阵法里就只体现出一个“烟”字而已。
烟雾中,双方打得十分激烈,常笑天的伙伴虽然占足上风,使棍的人们却能勉强支撑,不至于当即败北。
雁闲微微皱起剑眉,说了一句:“奇怪!这伙人做的是地痞流氓的事情,可功夫居然也还不错,简直堪称混混界的天下第一高手了。”
我正担心常笑天搅乱了武林大会,闯下大祸,听到雁闲的话,不禁急切地问:“他们真的是混混?”
雁闲哈哈一笑:“昨天各路英雄们和你问好的时候,你可有见过一张显眼的刀疤脸?”
“除了刘云飞前辈,大家的脸都很光滑平整。”
“那就是了。这些家伙只不过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门小派,借着武林大会的名头四处骗钱。这种人就算常兄不打,刘家也是要出面收拾的。”
常笑天耳朵极好,听到了我和雁闲的对答,急得手挥紫袍连转三个大圈,数脚连踢将对手逼退,也问了一句:“他们真的是混混?”口气却不像我那般惊喜,反而显得十分惊慌。
而后常笑天跌足捶胸地叹道:“唉,苦也苦也,怎么又误伤了坏人,回去只怕要被爹打得几个月下不了床。你们几个,怎么不早说!”
“公子,我们早告诉你这伙人不是好人的。”
刀疤男子不敢言语,伸手捂住肿起来的厚嘴唇,扶起弟兄,又惊又怒地看着常笑天,不声不响,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遇见个武功高强的癫子真是倒霉”。
常笑天郁闷地叹了口气,坐到我们旁边,双手托着下巴发呆,显得十分沮丧。
我觉得常笑天可怜,便温言安慰道:“公子行侠仗义,小女子是十分敬佩的……”
当我看到他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时,连忙改口道:“不不,算我说错了好不好?公子你凶狠霸道,好勇斗狠,常常不由分说就揍别人一顿。江湖上的好人们谁不知道看见常公子就要绕着道走,免得遭来一顿老拳。”
常笑天脸一红,谦虚地说道:“小姐谬赞,在下愧不敢当。我若真有这么坏,便不枉来世上走一遭了。”
我不禁愕然,今天第一次遇到把“你真是一个大坏蛋”当成赞扬的人,果真是天地之大无奇不有。常笑天斜眼看着站在一旁的刀疤男子,拍桌怒道:“还不快滚!爷爷我因为你们几个要倒大霉了,还想怎样?”
“你匕首上的毒药……”
“毒个大头鬼,真要用毒药你们还能站着说话?赶紧滚!”
雁闲不知为何,看见常笑天拿了我们盘里的一块桂花糕之后,便很小家子气地抓过剩下的三块,放进嘴里猛嚼,反倒是我一块都没有吃上。
雁闲一边噎得够呛,一边打趣常笑天道:“常兄风采不减当年,打起坏人来身手还是这么矫健。”
常笑天怒视雁闲一眼,气得无话可说。
刀疤男子一肚子邪火无处发泄,走出谪仙楼的时候,竟一把将门口的老渔翁掀翻在地。
我大怒道:“喂,你们做什么!”
常笑天离老渔翁很近,很自然地一步就迈了过去,等他双手扶住老渔翁时,才发觉自己无意中又做了一件好事,吓得连忙退开半步,将手拿开在空中乱挥。
可老渔翁却“扑”的一声摔在地上。他的斗笠滚到一边,看面容正是卖糖葫芦的陈老前辈。黑色的血液从他的口鼻中慢慢流淌出来。
我吓得尖叫一声,扑进雁闲的怀里。雁闲瞪大双眼,显然也极度震惊。轻轻拍打着我的肩膀,没有说话。
“五毒散魂针!”附近的巷陌里不知是谁大叫一声,路上的行人们都哄然散开。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冲出无数手持双刀的汉子,将谪仙楼团团围定。
“常笑天,这位平日住在京城的陈前辈没有招惹过你们常家,你居然忍心下此毒手!我们紫电玉龙刀,绝对饶不得你!”
“你们胡说!”常笑天也惊呆了,“这老头是被另一个人推倒的,我只不过好心将他扶起。”
“哈哈,好心?常无白的儿子居然说好心。谁不知道常笑天是一心要当个绝世恶人的?识相的就伸出手来让老爷们绑了去,若你要逃要打,我们也不会和你客气。”
常笑天脸色惨白,怒极反笑:“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说我是绝世恶人,真是妙极。七绝归命阵,第七阵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亲自和他们打!”
“少爷,我们还是先撤为好。”
常笑天手挥折扇指着为首的刀客:“你说得不错啊,我们陕南常家杀人无数,和正派素来都是大敌。就算当真是我杀了这老头,你们又能奈我何?”
一时杀声震天,刘家的十几个人将常笑天团团围住,一边挥刀猛击,一边大喊道:“邪魔歪道,人人得而诛之,也不用讲一对一的规矩了,大家杀啊!”
常笑天喊了一句“兄弟们快逃,回去找我爹爹”,就再不回头地缠斗起来。他右手折扇作判官笔专打要|茓,左手成爪如疯魔之势,不一会儿已经伤了数人,自己身上也溅满了鲜血。
我在一旁看得惊心动魄,想让雁闲出手相助,却不知道该让他去帮谁。我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来自邪派的高手说自己是助人,正派的朋友们却说对方是杀人。让雁闲帮助毒眼魔君的儿子去对抗同道,不但他自己会被人误会,就连武当派也会被说成误结匪类。可让雁闲去对付常笑天也是我所不忍的,毕竟常笑天对雁闲曾有救命之恩,即便没有,我的雁闲又怎么能去做以多欺少的事情呢?
忽地从楼上又飞下数人,在背后用铁链将常笑天缠住,强弱之势立刻明朗。常笑天紫袍撕裂,双手被绑,脸上满是血痕,眼看数把钢刀就要砍到他的头上。
“住手!”
这一声是雁闲替我喊的。
我连忙站出来,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说道:“依照朝廷律令……私人不可处死他人,即便要指控常笑天犯杀人罪,也……也该通过知府衙门,请地方官秉公处置。”
刘家的刀客们惊讶地瞪着我,凶巴巴地问道:“常笑天杀人,你不是亲眼看见的?”
“但……未下公文,未曾过堂形成公案,就不能处刑……”
“你为小贼开脱,莫非是同伙?”
“说话当心点,老兄。”雁闲眼睛露出凶光,却依然冷静地说,“你们昨夜不够格登堂入席,不知道这姑娘是当朝的卿云公主,我也不怪你们。再胡说八道,只怕你们当家的要打得你们满嘴无牙。”
雁闲在生气,却不单单是因为有人对我无礼。
刀客们退后了一步,心中很没主意地相互看看,最终十分为难地收起了刀,拉起铁链,连拖带拽地将常笑天带走。
只听得常笑天一路笑骂:“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我爹恨不能杀尽正派走狗了,哈哈哈哈!”
我无力地坐回凳子,仿佛有无数丝线缠绕着我的心,慢慢地收紧,让我喘不过气来。
雁闲这才松开握了良久的拳头,他半是怜爱半是感激地看着我,说道:“多亏有卿云在……”
我明白,雁闲也是不希望常笑天就此被杀的。
当夜,群雄们不再饮酒,昨日那种欢快的气氛被悲愤的情绪所替代。武林大会的议题临时改成“对陕南常家的讨伐之事”。
陈老爷子生前善良仁义,不少人为他暗自垂泪,更有人指着双手被反绑着坐在堂下的常笑天大声喝骂。可常笑天只是冷笑,面对朝他甩过去的杯碟他也不躲。
刘家的门人低头立在一旁,对刘云飞禀报道:“我们抓到这小子时,公主就在旁边,她说国法不许私自杀人……”
刘云飞脸色阴沉地握着红木座椅的扶手,那扶手上隐约出现了裂痕。
“你们这帮混账,我们紫电玉龙刀是维护长安一方平安的武林世家,怎么可以做违反国法的事情。小贼杀了我的拜把兄弟陈大爷,此等深仇,知府大人定当为我们做主。”
刘云飞在说这句话时,脸上的阴鸷之气显得越发的沉重。我不小心对上他的眼光,竟然觉得心中一寒。
“凡是恶人,逮到便杀。还要等什么劳什子官府判决,奶奶的黄花菜都要凉了。云飞老哥,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啦?”
说话的是刘云飞的好兄弟钢棍李达。
“公主驾前,不可造次。老弟不许再说浑话。杀人偿命,他是逃不了的。”
刘云飞缓步走到常笑天面前,问道:“我们两家素无过节,为何要害人?”
群雄一齐叫道:“还问个屁!邪派历来就是要害人的,正如老虎生来就要吃人一般。”
常笑天却哈哈大笑:“我们两家素无过节,你为何要害我?”
“杀人者,武林正派人人得而诛之!”群雄呼喝道。
刘云飞回头望着清和师叔:“清和道长,此人曾经有助于墨贤弟……”
“做人若是不明是非那还有什么意思。”清和师叔也一改往日大大咧咧的形象,变得严肃起来,“他对闲儿有恩不假,可无端杀人却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老道决不至于替他开脱。”
“将此人押下去,明天带到知府衙门。”说罢,刘云飞目光中露出一丝悲切,又道,“今晚我们有朋友缺席,就不饮酒了。”
我拼命想睡着,可当我闭上眼睛,就能听到一个清晰的声音在对我说“决不是这样”。
我一直在告诉自己,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我是不懂的。正派处置邪派,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可是我的心为什么总是无法平静呢?
我从床上坐起,对睡在绳子上的雁闲说道:“雁闲……你说常公子给我喝的酒,是害人的酒吗?”
“我不信是毒酒。”
雁闲脸上全是矛盾的神情,他和我一样,也睡不着。
“但即使三才剑不发暗器打碎酒杯,我也是要跳下来夺过那杯酒,帮你喝掉的。因为常兄有个那样的父亲,我不敢让你喝他的酒。可他是我的恩人,我对他应当坦诚,这就是江湖。”
我这才理解了雁闲猛吞桂花糕的意思,心中又是温暖,又是怜惜。
“以后你不让我吃的东西,自己也不许吃,懂了吗?”
“谨遵公主教诲。”
我微微笑了笑,心事又沉重起来:“雁闲,常笑天不是坏人吧?”
“卿云,你先听听他救我的故事,再想想这样一个人,能不能是坏人。”
雁闲翻身下了绳子,将外衣解下披在我身上,像是想起了一件极有趣的事情,对我笑道:“数年前我跟盗圣学飞贼术时,他给我的考验便是要盗得一件珍宝。在甘凉道黑狼岭上有一伙响马,势力很大,连西域使节进贡给皇帝的贡品都敢抢。我瞄上了他们,偷走了他们抢到的珍宝。”
我确定地说:“那一定是五年前的事情。”
“咦,的确就是。”
我笑盈盈地伸出手来:“据说那年贡品不足,除夕那天给公主们贺新年的礼物少了一份,大家都说卿云既然是侠客公主,自然要舍己为人,也不管我一个人在宫里哭了一夜。原来我的压岁钱是落到了雁闲的手中,还来还来。”
雁闲握住我的手轻轻捏了捏,继续说道:“当年我无论是剑术还是飞贼术都学得很不精,不但惊动了响马,还被两位使双刀的蒙面人打得极惨。常兄一伙正路过那里,便摆出七绝归命阵,杀了一位双刀客,伤了另一位,吓得其他人四散奔走。”
我点头道:“这么说常公子喜欢出手帮助别人,已经是老习惯了。”
“他的伙伴们告诉他,打杀了强盗救了人,这是在做好事,回去肯定会被老爷骂的。当时常兄吓得脸色发白,问我说我是不是也是黑道上的人物,如果是,那么这次出手仅仅是露点威风给黑吃黑的家伙们看看,并不算是除暴安良。”
雁闲说到这里便笑得有些止不住:“我当时不明就里,就说武当派墨雁闲,感谢诸位搭救之恩。只见常兄登时将折扇都掉到了地上,说句要了命了,没想到自己搭救的小子看着衣衫落拓放荡不羁,竟然是正派的人物,只怕回头要被父亲揍死。”
我摇头叹道:“做好事却要被惩罚,真是可怜。”
“可见那小子的善良,和卿云公主是有一比的。你想想看,他若是怕挨揍,当时摆阵将我杀了,不就没什么事了吗?可他半点没动这种念头,只是捶胸顿足,几乎剁手。后来实在无法,抬手给了我一镖,便放走了我。”
“那飞镖上的毒,也就是那吓唬人的肿痛药吧?”
雁闲点头:“当时我也吓得要死,一路挣扎着到了城里,肿痛自己消了一半。又去求名医救命,还被名医当成失心疯,给我开了一副清热去火的汤剂,还有一味镇定心神的药丸。所以常兄才会说,解毒的方子我是知道的。药方要么是金银花什么的,要么就是‘咬牙忍忍’,总之都能管用。”
雁闲将他的故事说给我听之后,我们两人都觉得烦闷尽消,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卿云安心休息,那小子倘若是好人,官府一定能还给他一个清白。”
可知府衙门断案的方式令我先是震惊,接着便出离地愤怒。
“五毒散魂针中者皮肤乌紫口鼻流血,不消一刻钟便毙命,是连摸都摸不得的剧毒暗器。这种毒针只有陕南常家会用,又有许多人证明在陈老头亡故时,人犯常笑天就在其身旁。人证物证俱在,可以定案。杀人者常笑天当斩首,今日午后处决。至于陈老头的尸体应立即火化,以免余毒害人。”
知府惊堂木一拍,便要退堂。旁听的武林人士纷纷拍手叫好,我却有些恍惚。这样的查案,和根本就没有查又有什么区别?我虽然不懂刑讯之学,却也知道查问案情须亲自去案发地点走访,并了解人犯的杀人动机。即便真是查有实据,也决不可能这么心急就处死人犯。这真的是朝廷命官在断案,而不是一个恶人戴着官帽在草菅人命吗?
大家都显得十分振奋,雁闲却紧锁双眉,一声接一声地叹气。再看清和师叔,他眼中露出了极不常见的锐利光芒,丝毫没有喜色,只是大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他这样的神情,必定是注意到了很不寻常的事情,以他的见识阅历,或许早已看出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
我看到刘云飞眉头舒展,露出了一丝笑容。
有什么可笑的?不过是为友人报了仇,理应悲情而义愤,可以长歌当哭,可以容颜憔悴,可以恍惚默然,却不应该会笑的。
又听到他说:“咱们喝酒,替老陈把他的那份喝回来,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这是在庆贺什么?他甚至没有发觉自己的话让几位前辈高人微微摇头吧?大多数人以诛杀常笑天为快事,昂然走出衙门,却也有少数人留在衙门里沉默不语:雁闲握拳而心有愤怒,清和师叔沉思而心生怀疑,少林寺的证严大师念佛而心怀慈悲,华山派的大弟子云浩然冷笑而心存鄙夷……
我能感觉得到他们内心的矛盾,何必为了一个邪派的小子,坏了大家多年的交情。正邪自古不两立,岂有正派人士为了邪魔歪道与正派人士为敌的道理?更何况,此时提出异议还会得罪官府,实在是后患无穷。
可是,就这样沉默下去,不妥,实在是太不妥了!你看那些露出笑容的人,他们这么着急杀人,是为了灭口吗?这么着急火化,是为了除去证据吗?这么着急喝酒,是因为大功告成了吗?
我静静地看着雁闲的眼睛,雁闲也静静地看着我。他一向俊朗潇洒的脸上,此时却尽是刚毅。他朝我点头,分明就是在说:“卿云,让我拔剑!”我顿时灵台空明,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了。
我走到知府大人的书案前,笑盈盈地说道:“来来,本公主来查账了。”
“谁家的小姑娘,竟在公堂上胡闹!”
“我自称公主,你还问我是谁家的小姑娘,到底是我笨呢,还是大人你比较笨?”
知府怒气冲冲地捋着山羊胡子,刚说了一个“胡”字,刘云飞连忙走上前来打圆场:“大人,这位的确是当朝的卿云公主,目前正在外游历体察民情,大人为地方官员,不认识公主也在情理中,还望公主莫怪。”
知府瞪大了眼睛,还是一脸的不信。我却连珠箭一般地问道:“知府大人,我对官员做生意的方式呢,也是很懂行的。昨天你做生意的时候,灭口收多少两银子,销毁一个物证收多少两银子,装一回糊涂又收多少两银子呢?”
我听到惊堂木落在地上的声音,依旧微笑着将话说完:“别怕嘛,知府大人,本公主只是帮你估估价,看你所收的费用和其他地方的官员比起来,到底是廉价,还是黑心!”
我将“黑心”两个字刻意加重,就这两个字,便让知府水泼一般浑身是汗。
“嘿嘿,卿云公主取笑下官啦。下官为一方父母,岂敢做昧良心的事情。”
我冷笑道:“乱判糊涂案,怎么也得收个千儿八百吧。替人消灾不收钱,你可真是太厚道了。”
知府又点头又摇头,十分慌乱地解释道:“案子办得不好,是下官才识浅薄,见事不明,绝非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公主若觉得此案判罚不妥,下官再查,再查!”
“已经断案,又要再查,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刘云飞身边走出数位弟子,十分无礼地喝骂起来。他不但不制止,自己也杀气渐盛,对弟子们拔出双刀的行为竟然是默许。
我抓过知府的手当作惊堂木猛拍:“怎么,在本公主面前咆哮公堂吗?你们怕什么?急什么?”
“你这丫头太也无礼!”刘云飞的弟子喝道。
我不假思索地大喊道:“雁闲!”
雁闲一步跃在我面前,拔剑的时候没有半分犹豫:“公主怀疑案情,朝廷命官下令再查,哪里轮得到你们来说话。对公主口出恶言,别怪雁闲剑下无情。”
吼我的刀客性子极烈,双刀舞成两个光轮夹着劲风接连砍来。雁闲自信地扬起嘴角,在刀客逼近的同时猛然跨出一步,长剑如电光般瞬间刺出,剑身正好穿过钢刀的护手。他再潇洒地一抖手腕,震得钢刀笔直向上飞起,Сhā进了屋顶的横梁上。
“姓墨的小子,你若犯浑,我们紫电玉龙刀奉陪到底!”
又冲出来两位刀客,四把钢刀有两把是冲着雁闲而来,又有两把却是斩向地上不能还手的常笑天。雁闲眉目间含着怒气,上前三步挡在常笑天身前,使出乱环诀,以延绵不绝的剑圈将对方钢刀缠紧一拉,钢刀便脱离了手,绕着剑身飞转不停。雁闲甩出这两把刀和另一位刀客的双刀狠狠相击,只听见“嚓嚓”几声脆响,地上已经全是刀的碎片。
刘云飞冷冷地说:“墨雁闲,有恩必报是不错,可为了小小恩德,就全然将正邪之分抛在一旁,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不但救不了他,也会将自己孤立起来。以一人之力与天下英雄为敌,你出剑之前,已经想好了吗?”
雁闲却只是平静地微笑,用十分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
“刘掌门,评价一个人是善是恶,我只看他做的是何样的事情,不看他来自怎样的门派。于荒山拔刀救人,于酒楼惩治恶棍,不是恶人所为。设计构陷杀人灭口,也不是君子所为。你以为我害怕得罪天下英雄吗?假如我怕,懦弱地站在一旁,不敢发不平声,让卿云再也不以正眼瞧我,才是最最不该的事。你说我是一个人与天下英雄为敌,难道听不到刚刚是公主让我拔剑的吗?”
刘云飞脸上黑中透红:“既然如此,让我的徒弟们领教墨少侠高招!”
雁闲看到十几人一同朝他杀来,先拎起常笑天将他甩到我的身边,再挡在我们前面,一声清啸连出快剑,数人手腕被刺,钢刀落地之声不绝于耳。
“此人和魔道中人狼狈为奸,务必除去!”
清和师叔连忙冲到中间,一面躲避着刀光剑影,一面慌慌张张地劝架:“喂!这像是什么话?我们决不是魔道的同党,只是公主任性起来,我们不敢违拗她的意思。官面上的事,我们都不懂,公主说案子有问题,那就查查也无妨嘛,不可坏了和气!”
我起初还道这位师叔只会和稀泥,后来却发现雁闲毫发无损,倒是刘云飞身边冲出来的那群人,横着飞回去的不少。
原本证严大师只是默默地念佛,这时突然冲到跪坐在地上的常笑天身边,挥舞袈裟接下一枚飞得蹊跷的铁莲子,不禁动了怒气,如一团红云冲入阵中,下手利落不留情面,将刘家门人一个个抓起抛出。眨眼间听得一声佛号,雁闲等人已经收剑,而对面的人都躺在地上大声哀号。
“你们决意与紫电玉龙刀刘家结下梁子吗?很好很好。武当少林虽然是名门大派,我刘家也未必就怕了你们。”
“阿弥陀佛,刘施主此言差矣。贫僧替你教训门下弟子,正是为了你家的名声着想。”证严大师慈祥地望着我,说道,“刘施主比贫僧晚了一辈,你的弟子则比我晚了两辈。有位女施主辈分与我一样高,却被晚她两辈的小子们称为‘你这丫头’。难道刘施主家风颓唐,连这种无礼狂悖的言行都不管吗?”
“大师是在消遣我刘某?”
“善哉,出家人不说笑话。我有位徒弟叫做慧秉,慧秉还有个师父,就是卿云公主。你们若和她过不去,不单单是和朝廷过不去,我们少林派也是不答应的。”
清和师叔拍了拍证严大师的肩膀,说道:“老和尚倒是很滑头,说话太圆了。”
刘云飞狠狠地笑了一声:“好好,我们以和为贵。杀的不是你们家的故交,你们倒是很平静。审吧,还怕你们审出朵花儿来,我们走!”
雁闲走到常笑天身边,关切地蹲下身子仔细检视。
“放心,有没有人暗中用重手法把我打成内伤,我自己还是能辨别的。”常笑天扬起笑脸,虽然依旧满脸疲态,神采却不像昨日那般绝望,“如果我过去没有帮助过你……”
雁闲毅然说道:“即便你于我没有救命之恩,我也会拔剑。”
“为了一个人人喊打的小子得罪老朋友,这值得吗?”
“要杀你的只有刘家人,而刘家人已经不再是我雁闲的朋友了。”
我板着脸叮嘱知府道:“好好看护常笑天,每顿饭必须有酒有肉,不准打他骂他,也不准除我们之外的任何人来探视他。立即下令让本地的提刑官、衙役、仵作仔细查案。”
“是,是。”
清和师叔哈哈大笑,轻轻拍着我的头,对雁闲说:“以后如果你再敢说卿云笨,师叔我非揍你不可。卿云安排官员办事,简直是一副朝廷重臣的派头。如果不是她在,我们也只能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了。
“卿云不只把知府办得妥妥帖帖,更是把矛盾巧妙地化为‘要不要深入查案’,给几家留下了圆转通融的余地,不至于当即就撕破脸变成世仇。幸而这样,我们出手的时候才能没有顾虑。”
雁闲对我深深一拜,说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一直以为侠客公主的名头也就是叫着玩的。今天方才知道,公主一个人的力量比十个一流高手加一起,都还要了不起。”
我脸蛋通红,连忙摇头道:“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雁闲,我不过就是……仗着自己的权势,吓唬吓唬知府,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
雁闲将我抱在怀中,轻声说道:“卿云,你不知道。我在拔剑之前,心里其实怕得紧。我怕人们说我和邪魔歪道是一伙的;怕师父怪我和名门正派结怨;怕自己拔出剑来却孤立无援,要以一人之力对抗天下的英雄。可幸而卿云在我身边,我拔出剑时,心里很欢喜也很平静。欢喜是因为哪怕全天下的人都认为我做错了,卿云也依旧和我有着相同的心意。平静是因为在卿云面前为自己坚信的正义挥剑,就算所有英雄都恼我恨我,我又有何惧之。”
“哈哈,说得好啊。你和刘家人打架算什么,我们武当还出过魔教教主呢。只要是行侠仗义,别家怎么关得了我们什么事。当年祖师爷为弟子张翠山夫妇讨公道,还不是见着正派的恶人便打?”
雁闲恭恭敬敬地问清和师叔道:“师叔,卿云和我决定帮助常兄,事先没有告诉您。您为何在动手的时候,会毫不迟疑地帮助我们对付刘家门人呢?”
清和师叔眼中洞察一切的光芒又显露出来,笑道:“小子,还记得你师叔在出家当老道之前,老本行是干什么的?”
雁闲双手一拍:“是了,师叔是一位有名的提刑官,当时就连邻县破不了的案子,都会找师叔去查案。”
清和师叔微笑:“我曾因断错一桩案子让无辜之人身死,这才上了武当山。但常笑天杀人一案,有人用的那些障眼法实在是太低劣了,哪怕我几十年没碰老本行,还是一眼就能瞧见不妥之处。”
而后清和师叔让我们将常笑天与刀疤男子斗殴,接着扶起老人而老人倒地身亡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再说了一遍,他便飞一般地来回狂走,大概这正是他老人家想问题的习惯吧。
“雁闲,找衙役借一根棍子,你将那伙混混使熟铜棍的套路演示给我看看。”
雁闲领命,抽来一根竹竿,和师叔一招一式地推演起来。我看人打架只知道看热闹,雁闲却能大概记住人家的招数,真是很了不起。
“这便是了。”师叔沉吟道,“这等功夫,放在混混身上倒是也太强了点,可要用来谋害老陈,却又太嫩,毒针递出,一招就要被老陈折断手腕。而且我隐约在这棍法里看到双刀刀法的影子。”
清和师叔接过竹竿,反复揣摩着其中的一招:“你们看,这一招双手持熟铜棍顶在额前,是格挡的招式,本应该双手挨得很近,后招才可以反攻,随左右脚各进一步,甩棍的左右两端击打对手。可是我看不懂他们为什么在击打的时候,双手要突然分得很远,将棍法的甩劲变成前顶,力度大打折扣,可是……”
他“咔嚓”一声折断竹竿,双手各持半截,再次使出这一招时,雁闲就已经喊了出来:“这是双刀刀法的一招,叫‘金鼓齐鸣’!”
“所以结果出来了,使熟铜棍的人原本练的是双刀。而且以他们的功夫,绝对没有能力毒害老陈。我抽空看了一眼老陈的尸身,发现他的右手拇指和食指有浓重的黑斑。五毒散魂针是接触皮肤就会使人中毒的剧毒暗器,他的手指黑斑正是手拿毒针的结果。”
雁闲也拍手道:“我和卿云都看得很清楚,常兄从来都没有戴手套,他不可能使毒针害人。”
“这也未必,毒针可从扇骨往外发出。”
“可常笑天去扶老陈的时候,扇子是放在桌上的。”
清和师叔转身问道:“有个不合常理的地方。常笑天难道不知道糖葫芦老陈是响当当的外家高手吗?他怎么可能被人推倒在地,而常笑天又怎么会去扶他?既没资格也没必要,更何况常笑天最担心帮助好人,被他爹责罚……”
雁闲的脸突然变得阴沉:“糖葫芦老陈那天并没有卖糖葫芦,而是做渔翁打扮。他戴着斗笠背着鱼竿,任何人都没有认出他来。”
清和师叔脸色微变:“这……不可能吧。你们两个孩子,有兴趣陪我去谪仙楼喝杯酒吗?”
谪仙楼历经数番恶斗,桌椅毁伤无数,只好暂不营业。清和师叔翻弄着地上的碎碗,也不嫌脏地拿起来舔舔,只说了一句话:“什么人来谪仙楼,不喝太白西凤,却要绍兴女儿红来喝。”
我傻傻地答道:“是绍兴人?”
“越是外地人,来到本地的谪仙楼,就越要喝当地的名酒。有钱就买上等的,没钱就买次的,断不至于来长安喝绍兴的酒。除非长安的酒天天都在喝,喝得很是腻味。而据我所知,自酿自藏太白酒的长安大户为数不多,其中就有刘家。”
清和师叔冷冷一笑:“可见在这里喝酒的,有不少是刘家的门人。他们知道在某一个时刻门口的老陈会中毒身亡,那也正是他们拔刀的时候。”
“可是,万一常笑天不来谪仙楼……”
“那就天天在这里喝酒等待,而老陈也天天站在门外,只要常笑天踏进谪仙楼,杀人犯的帽子就会砸到他的头上。”
“可是如果他不去扶老陈……”
“五毒散魂针就是铁证,扶不扶都不要紧了。”
清和师叔惨然说道:“杀死老陈的人,正是老陈自己。他是用自己的死为代价,激起西北武林同道对常家的愤恨。假如当时公主和雁闲不在,常笑天必会死于刀下而不会对簿公堂,常无白必定率众杀来,到时候就是一场血雨腥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未到三年就急忙召开武林大会,因为在这一年,常家要回到长安祭祖,他们正是集合众人力量将常家端掉的大好时机。
“刘家过去对老陈有大恩,他这次定是以死报恩,为刘家创造除尽常家的机会。而刘、常两家如果没有血海深仇,断不至于用此毒计掀起大祸。”
清和师叔对我们意味深长地一笑:“刘云飞的兄弟刘云起五年前去世的时候,是由我带来武当派的慰问。所以我们接下来,应该去查五年前的县志。”
五年前年轻气盛的名门之后刘云起,不忍来往客商多受山间盗贼谋财害命,便只身前去挑战群盗,虽奋勇杀敌,奈何寡不敌众,最终壮烈牺牲。时任掌门的刘登鸿前辈,也因为幼子的亡故而伤心过度,不久生病离世。
当时官府送了一面匾额,以“忠肝义胆”四个字,表达长安百姓对紫电玉龙刀刘家的感恩,又上书朝廷追认刘云起为关中大侠。正是从这时起,刘家渐渐成为西北武林的领袖。这是县志记载的内容。
可雁闲在看到刘云起牺牲的地点时,双手猛地颤抖了一下,仿佛捧在手中的是一块烧红的烙铁。
那个地点,正是雁闲盗宝被抓,又被常笑天所救的地方——甘凉道黑狼岭。
清和师叔郑重地盯着雁闲道:“闲儿,此事非同小可。你当年遇到的两位双刀蒙面盗贼,未必就是刘云飞和刘云起。在西北使双刀的人不少,若没有决定性的铁证,诬陷名门弟子与盗贼勾结,恐怕会惹下大祸。”
雁闲点头道:“我知道事情的轻重,也确实没有铁证敢这么说,那两位盗贼所使的刀法,也不是紫电玉龙刀。可师叔也知道刘云飞额角有一处疤痕,却看不出这道疤痕是何种兵器所伤,还有明显用火烙过的痕迹。我不禁觉得这道伤疤原本就是常笑天摆出七绝归命阵时留在他身上的。因为蜈蚣形状的疤痕太过显眼,不得已才用新伤掩盖旧伤。”
清和师叔依旧摇着头:“可是五年前的案子,纵有什么证据,也早就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有些证据可以消失得干干净净,却也有一些本性,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
雁闲展露出自信的笑容,对我和师叔说道:“我定当撕下刘云飞身上的那层画皮给大家看。在这之前,我们最后去问常兄一些事情。”
雁闲的问题,只有两个。
“你的父亲常无白,有没有和人动手却不使毒针的时候?”
“五毒散魂针炼制不易,如果对手功夫不济,杀人就只用蜈蚣匕。”
“你的父亲为什么还不来搭救你?”
“常家祖宅离长安城有一段路程,纵然快马加鞭,来往也要三四天。”
雁闲盘膝坐地想了一刻钟的时间,才露出豁然开朗的笑容,在师叔耳边叮嘱几句。师叔先是摇头,只觉得雁闲胡闹,最后却手舞足蹈起来,连称妙计。
我嘟着嘴说道:“你们两个的妙计就不能给我说说吗?”
雁闲才走到我身边,小声地说了一句话:“如果刘家和大盗有往来,那么在他家就能搜到被劫走的外邦贡品。翻人家金库是我最拿手的事情,所谓的铁证,便是如此。”
回到刘家时,我们遭了不少白眼,也不再有人端酒给雁闲喝,这些我们都意料得到。我只是替雁闲担心,刘家毕竟是武林世家,金库也有重兵守护,根本没有机会得手。更何况清和师叔说要在牢房里保护常笑天免遭暗算,一旦惹起事端,我们没有他的保护,只怕下场会很不妙。
果然不久之后,便有家丁急匆匆地呈上来一封信。刘云飞看完信后,气得伤疤红亮,将酒桌一掀,大声宣布道:“常家真是无法无天。竟然说他那儿子既然杀了正派之人,就还是他的好儿子。倘若我们不放他儿子,每过一个时辰,他要杀死一人。这老贼,活得不耐烦了!”
“刘兄,先下手为强,大家聚在一起杀到常家,不怕老贼翻天。”
“对!杀到常家!莫让这老贼小觑了西北的英雄们!”
一时刘家大院兵荒马乱,各门各派辈分较低的人们把碗一摔,立下同生共死齐灭常家的盟誓。老成持重的长者们也暗自提防,不敢再吃桌上的酒菜。
雁闲轻轻拍我的肩膀,着急地对我说:“我去找清和师叔回来,常无白若来,我是打不过他的。”
说完雁闲抽身便走,连我焦急地大声喊“我好害怕”,他都似乎没有听见。
我坐在刘家的大堂上,心里十分恐慌。这里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所信赖的人都不在我的身边,不论是要杀人的常无白还是刘家的人,都不会对我特别客气。我几乎要大哭,却感到手心一阵暖意。
“阿弥陀佛,不知公主的朋友去了哪里,但且莫急,贫僧定当寸步不离公主身边。常无白虽然毒辣,贫僧只要全力防备,他想伤害公主,也是办不到的。”
证严大师温暖的大手和慈祥的话语让我心中大为安定。我长长吸了一口气,觉得心跳不再剧烈。这时又有数名官差走进刘家,说是知府大人派来保护我的。
“下官是京兆府的李黑龙,当了十五年的捕头,武功虽然不高,也舍得为公主豁出一条老命。”
我连忙行礼道谢。李捕头走进屋内坐定,屋内的人却收拾着兵器准备杀出去。就在这时,所有人听到一个老秃鹫一般沙哑尖利的声音哈哈笑道:“不劳各位寻找老夫了。怎么样,老夫的宝贝儿子,有没有放出来?”
“是常无白!”
不少人吓得声音都变了调,证严大师也下意识地将我的手握紧。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衫的白发老者摇晃着走进刘家大堂。老人的脸色白得像涂了石灰粉,嘴唇却红得像血。一袭白袍上,写着张牙舞爪的“无常”两个大字。
“好像你们是看不懂老夫写的字啊,在场的没有一个是我儿子。既然行不通,老夫只好杀人。刘云飞刘掌门,你既然是武林大会的主人,就先从你杀起,感觉比较好。”常无白眼睛微睁,显出慑人的魄力。
刘云飞吸了一口凉气,拔出一青一紫两把宝刀,大喝一声:“兄弟们,与我杀了此人!”
“哎,这样不值得,不值得。老夫一个时辰就杀一个人,可你们如果一起动手,那时辰未到全都见阎王了,岂不是冤枉得紧?再说刘云飞一死,你们肯定就会把我儿子放了,大家也就不用死了,何苦争先恐后地要试老夫的五毒散魂针和蜈蚣匕?”
之前盟誓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助阵。
刘云飞怒喝一声:“魔道妖人,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说完便双刀齐舞,率先发难。
青刀身长,如玉龙经天灵动矫健。紫刀身短,刀刀直逼要害,动如雷霆无比狠辣。青紫二气混杂在一起,逼得在场的人们不得不以手遮住眼睛。只见刘云飞青刀上下各砍两刀,将常无白的退路全部封死,紫刀从袖中递出,极快地直取对手的心脏。
“老贼,你逃不掉了!”
“哈哈,我为何要逃?”
常无白这才第一次亮出兵刃,是一把奇形匕首。他胸有成竹地微笑,手挥匕首写意潇洒地一拍紫刀刀身,将紫刀荡开之后又步履神速地欺身上前,在青刀护手处一抹一挑一推,青刀已然笔直地向后飞去,Сhā进主座的椅背上。
“紫电玉龙刀,若是你爹用起来,还不至于这么废物。不过,你小子也不全是废物,五年前你在甘凉道上用的那套狠毒刀法,老子就很喜欢。”
刘云飞仿佛受了极大的震动,嘴唇微微哆嗦,说话的声音也有点漏风:“老贼,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再来比过!”
“不用比了,紫电玉龙刀嘛,是正派走狗的刀法。你不是正派走狗,是我魔道中人,使出你那套杀人刀法,就很对味道了。如果你觉得那套刀法还不够狠毒,老子可以教你一套更狠毒的武功,让你打遍天下正派无敌手!”
刘云飞抹了一把汗,拔出青刀,又嘶吼一声冲向常无白。常无白依旧不紧不慢地背着手,闪避十招,往往才还手一招,只一招就能让刘云飞手忙脚乱险象环生。
“哈哈,这种软蛋的刀法,拿来切豆腐还嫌难看。你要是接着五年前的路子练下去,未必不能成邪派高手。为什么不练了呢?哈哈,我想起来了,因为我儿子常笑天给了你们一点小小的教训。你的兄弟也是那时候……”
“闭嘴,老贼!”刘云飞如同坠入梦魇,刀法渐渐凌乱起来,就连我这样的大外行,也看得出他此时的刀法完全换了一种套路,戾气陡然散发出来,每一刀都撩向人的要害,全无正派的气度,是一心想杀人的刀法。整个人也仿佛被释放的猛兽,饿极了只想吃人。我坐得远远的,却依然觉得不寒而栗。
“对啦对啦,不用这种刀法也没办法和我打啦。我一个人使出七绝归命阵,让你再体会一下五年前的那场恶梦。”
常无白身形一晃,快得幻化出六七个身影,从各个方向朝刘云飞发动了延绵不断的攻势。招数依稀就是七绝归命阵,却显得更加凝练厚重,甚至阵法本身蕴含的邪气,都已经被澎湃的气势彻底冲刷了。
刘云飞鬼魅一般大喊大叫,连出狠招,却被四面八方的匕首光芒笼罩,浑身上下眨眼间全是伤痕。
“七绝归命阵,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你额头要伤!”
常无白也猛地换了一种拼命的打法,左手成爪将青刀双指捏住朝外一弹,身子高高跃起跳进刀光之中,以快得看不见的手法贴身短打。本来情致缠绵忠贞不二的情诗,常无白却只强调“决不分开”的意思,将双刀的长距离优势化为匕首的短距离优势。
最终常无白暴喝一声,左手翻起将双刀卸下,右手的匕首,已经顶到了刘云飞额头上的伤疤。
刘云飞面如死灰,正闭目等死。
就在这时,我又听见钢刀出鞘的声音,拔刀的却是官府派来保护我的李捕头。
李捕头黝黑的脸因为极度的愤怒变得扭曲,他虎吼一声跳过桌案,冲到刘云飞身前怒道:“甘凉道上劫镖车抢贡品,杀了我十几个捕快兄弟的人,五年来毫无线索,老天爷开眼,今日让我得见仇人!”
我连忙起身制止道:“李捕头,不要这样。”
李捕头略微冷静下来,只将刀架在刘云飞脖子上:“公主放心,杀刘云飞不急在一时。”
“呵呵,哈哈哈哈哈!”
刘云飞癫狂地大笑道:“公主,你和邪派勾结起来,一心想要害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说我刀法使得凶恶就要定罪,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
李捕头推了他一把:“贼人,你的刀法我就算化成灰都能记得。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
“哈哈哈,天理不存,邪能压正!兄弟们,我要送你们一句好话,你们若不齐心动手为自己挣命,杀了这蛇蝎心肠的公主和常无白这老贼,我死了,他们也会送你们一同上路!”
猜忌和不安的气息弥漫在众人之间,我仿佛能看到拔出一半的刀剑,正射出阴森森的光。
就在这时,我听见那熟悉的爽朗笑声,只见雁闲拎着一个大口袋,正英姿勃发地朝屋内走来。
常无白就在他身边,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把口袋往地上一扔,对我柔声说道:“卿云你瞧,和田玉凤凰玉佩、龙凤呈祥鎏金铜香炉、波斯孔雀翎火纹霞披……本来都是你的新年礼物,我却是在刘家的库房里找到的,真是奇哉怪也。”
群豪露出震惊的神色:“这些东西……”
“这都是西域各国进贡给朝廷的贡品。朝廷贡品出现在私人家中,不必问缘由,已是极重的罪行了。”
刘云飞脸色惨白,以无比阴冷的口气说了一句:“哈哈哈,这个江湖,真是狗屁不如!我等着看你们一个个被常无白毒手害死。”
话音刚落,他猛地扑向李捕头的钢刀。
“何必急着去死。你若死了,看不到我常无白到处杀人,想必会很遗憾的吧。”常无白将刘云飞小鸡一般提起扔在主座上。
雁闲走到常无白身边,亲亲热热地说了一句“咱们的计谋成功了”。我瞪着眼睛,对眼前发生的事情万分不解,却找不到一句话来问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常无白对着我嬉笑道:“哈哈哈,那边的小姑娘,给我打盆水来。如果不听话,我每数到十,就要杀一个人。”
雁闲一脸没好气地在门边找来水桶,兜头朝常无白脸上泼去,又拿衣袖在他脸上乱抹:“嘿嘿,卿云,这下你可明白了吧。”
“清……清和师叔?”
雁闲和清和师叔的计谋是这样的:
清和师叔假意留在牢房看护常笑天,其实是花了几个时辰,将常家的功夫和七绝归命阵学个大概。之后先去请知府大人派出李捕头等人来保护我,接着又乔装打扮一番,化身为常无白,大摇大摆地杀进刘家,恐吓众人说要胡乱杀人,登时使得刘家上下一片大乱。
雁闲则趁着这个机会,假意要去牢房请回清和师叔来保护我们,其实他出了前门,转身又进了后门,直奔刘家库房,如一只大老鼠,将不该出现在那里的奇珍异宝,一件件找了出来。
清和师叔是武当派的高手,武功已经达到了不着痕迹的境界。虽然并不是真的掌握了七绝归命阵的要领,而且招式堂皇正大,一点邪气都没有,可如果不是一流的名家,也看不出他其实是现学现卖。他一方面以语言相激,一方面以常家的武功重现五年前黑狼岭的那场拼杀,诱使刘云飞使出上山当贼寇时使的狠毒刀法。
李捕头曾和黑狼岭的匪类交战数次,刘云飞的狠毒刀法深深印入他的记忆之中,只看了一眼,他就能肯定此时的刘云飞就是黑狼岭上杀死官兵的盗贼之一。这就是定罪的铁证。
至于雁闲搜到的贡品,是定罪的铁证之二。
其后刘云飞交代了自己钻研毒理,制出和五毒散魂针效果接近的剧毒暗器的过程,又详细地说起陈老爷子是如何甘心报刘家大恩的。至此,本案再无疑点。
我终于可以将惊堂木一拍,大声说道:“人犯结交匪类,盗取贡品,杀伤官兵,其后为给弟弟报仇,让朋友以性命为代价设下毒计陷害常笑天,几乎引发两派相杀的弥天大祸。至于辱骂公主这等小事,本殿下大人大量,不予计较。此人证物证俱在,人犯动机清晰,作案手法查有实据,可以定案。至于判决,本公主背不了法规律例,还请知府大人明断。”
常笑天完好无损地从牢里放出的那天,正版常无白也一脸焦躁地赶到了长安。当他看到儿子安然无恙的时候,又是心疼又是气愤,胡乱踹了儿子一脚,举掌要打,却又收了回去。
“笑天,你这不成器的蠢材。你懂了吧,江湖就是这样,你生在我常家,就算不心狠手辣,天天上街做好事,也要被所谓的名门正派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杀了你。所以爹让你苦练武功,杀尽天下正派走狗,这份苦心,你懂了吗?”
常笑天偷偷看着我们,脸涨得通红,大概心里正为父亲的言语暗暗道歉,却不敢说出来。
清和师叔微笑道:“常老怪,我们救了你家公子,你还要下手杀我们?”
“我说了我只杀正派走狗,正派的人物,那又另当别论了。我该叫你清和老道,还是清和老狗,你自己选吧。”
常无白脱下长袍披在儿子身上,看了我片刻,又递过来一面红铜制的鬼头令牌:“公主你放心,倘若令牌有毒,叫我常无白死无葬身之地。黑道有黑道的规矩,我虽然杀人无数,但如果有人曾听说过常无白做过言而无信的事情,我便把头割来送给他。拿了这令牌,以后有事差遣,我若皱皱眉头,就让阎王爷把我收走。”
几句话之中,常老前辈便说死自己三次,当真是很不信邪。我决心相信他们,抢在雁闲之前接过了令牌,对他们露出了微笑,是雁闲所说的那种“毫无心机的傻傻笑容”。
“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公主请问。”
我摇头晃脑地说道:“七绝归命阵之七绝者,乃七言绝句之意也。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分明是五言律诗,如何可以混用还有威力呢?”
除我之外的所有人一同扑倒在地,每个人都像是身受重伤。
“七绝的意思,是七个阵法的诗句里,都有一个绝字。”
常老前辈一脸严肃地给我解释,雁闲和师叔却连连摇头叹气,似乎在说“卿云之笨,真是有损武当派的威名”。
我十分不甘心地还击道:“那么‘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谁写的诗句呀?”
“我家隔壁卖扯面的师傅写的,有意见吗?”
“……”
后来我时时在想,所谓的江湖,究竟是怎样的地方。
江湖上流传着许多传说,最美好也最悠远的传说,正是印证了那句“仁者无敌”,或者说“邪不胜正”。这应该是那些做着武侠梦的孩子们永远的向往,也是让他们不惮于前行的力量。
可我渐渐地又觉得,江湖最真实的四个字不是“仁者无敌”,而应该是“恩怨是非”。
陈老爷子舍身报恩,却成全了刘掌门的恶行;刘掌门设计陷害常公子,却只是为报杀弟之仇;常公子常常拔刀助人,却因为生在所谓邪派,被公认为一个杀人凶手;就连我和雁闲,也曾深陷恩怨是非的矛盾,不知道是该为“恶人”常笑天说一句公道话,还是该沉默下去,以“合理”的推想,断定来自邪派的常笑天理应被正派所杀……
幸好我们终于愤怒,终于拍案而起,终于拔剑,终于直视英雄们愤怒的眼睛。只在这一瞬,便超脱了恩怨是非的因果循环,让这“邪不胜正”四个大字,变回它原本的写法。
雁闲逗我问道:“卿云,你说说你眼中的江湖是什么模样?”
我望着碧空万里云卷云舒,沉思良久方才说道:“所谓江湖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大家只要心生善念,为保护别人不懈努力,便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阻止他。只要心有不忍,为被欺凌者怒而拔剑,天下就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了他。路见不平振臂高呼,天下英雄云集响应。如此的江湖,才是卿云的江湖。”
雁闲和清和师叔对望一眼,便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清和师叔笑出了眼泪:“丫头你好大的口气!我老道打拼这么几十年,只想前往你说的这个地方,却至今未到,哎,至今未到。”
雁闲却将我的手轻轻握住,肯定地说道:“能到的,一定能到的!就算天下英雄都不相信会有这样一个地方,我也定会用手中的剑,让这江湖变成卿云所喜欢的江湖!”
我报以一个甜甜的微笑。比起这份承诺和决心,江湖上缭乱的是非烟雨就全然算不得什么。我曾亲眼见过那冲天剑气刺透长安,将那阴霾斩破,在我回眸一笑的时候,雨霁初晴的清净天地,已然近在眼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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