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说倚绿轩来了不速之客,我原以为是张放找上门来,谁知莫言道:“她说是你的师妹。”我颇为惊奇:“哦?云霓来了?”云霓乃是我唯一的同门师妹,我两人年龄相差近十岁,我对她自然如亲妹妹一般照顾。自我下山至今我已六年未见云霓,记得当初分别之时她还是个刚刚十岁的小丫头,如今为何突然想起我这个师兄,还千里迢迢找到倚绿轩来了?
我忙道:“快去关上一应机关,放她进来。”没等我将话交待完,云霓已经一步进入我的寝房:“不用了。”我设计的这些机关连师父都自认不及,没想到竟让她毫发无伤地进来。当日师父晚年收下云霓为徒,除了因为她身世可怜,还有就是她天资聪慧,大有在我之上的天分。师父当初如此说我只当他想借此激发我的上进心,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我上前道:“怎么突然跑来我的倚绿轩?师父他老人家可好?”虽然她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可眉宇间仍可找到以前的影子,倒是不觉生疏。
“他老人家身子骨硬朗着呢!我下山主要是……”说着,看到我身后的飞燕,她正香肩半露,妩媚万千地偎在软榻上。方才两人进来之时我正在为她上药。如今飞燕冷眼看着已云霓,也是十分不耐。
我笑曰:“你我同门六年未见,来来来,我领你在这倚绿轩到处逛逛。”说着牵着云霓的手便出了门来。回头看一眼飞燕,百无聊赖倚在榻上倒是不计较我们。
“师兄,刚才那个是你的女人?”云霓自小在山上长大,见不得旁人,按理说应该目若秋水一般清澈,为何此时复杂得很?
我搂住她的肩:“霓儿,你尚小,男欢女爱之事自然不知。等你略大些自然会有夫婿教你。”谁知云霓突然伸手抱住我的腰,头在我身上蹭着,道:“师兄,我也要成为你的女人!”
倚绿轩虽在北方,但因为坐落在山谷之内气候甚为滋润宜人。此种湿热气候易于竹子生长,让人如置于温绿之中……但这一切都不是我非要在此建造自己住所的原因。——此种气候之中易于四季生长一种奇花,花名虽无法考究,但经过我多年研究,发现它擅于催|情。每次花开,其香气令人闻之醺然,迷醉其中。我所制的息肌丸正是添加了这种花的花粉才具有催|情的效果,而此时正是此花的花期。
花香的原因,还是云霓已不同往日出落得美丽非常,如山花一般的秀美空灵?再或是她那句“我要成为你的女人”令我神不守舍?我竟然难以自已,深深地将云霓抱住。花丛之中别样情趣,两人辗转缠绵自是别处又不可比。一番温柔竟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可是此人是我的师妹,我从小便如亲人一般爱护的妹妹。
“云霓,是师兄不对,竟然把持不住……我自会娶你为妻,从此再不……留恋人间女色。”说此话虽然不舍,但也是出于真心。她是我的师妹,自与其他女子不同,我不能像对待她们一样对待她。
云霓窝在我的怀里,道:“师兄,你那寝房里的女子可怎么办?”提起飞燕我感到非常为难,因为毕竟她是我行走凡世三十年来第一个令自己这般动心的女子。她是每个男人的梦想,但是我也可以看出,她的梦想不是任何一个男人。
我道:“我自会送她离去。”
可是此话让我如何对飞燕出口?
心中有事难决,便觉了无生趣,连莫言的拿手菜都吃不出半点味道。莫言平日最善烹饪,宫廷的御膳房我也偷偷进去过,所做的食物也不过如此,但今日我却半点用不了。我道:“云霓,”师妹在左,脸上的青春气息透着股骄傲之气;“飞燕,”飞燕在右,娇媚体态自然是冷艳风流。我虽然多情,但自问不是无情,所以怎能说放就放?美人恩果然是消受不得,我端木枫在百花丛中穿越半生,终于有今日之困!
云霓道:“赵小姐,我与师兄不日将成亲,到时你可要参加啊。”
话都说到了这种田地,我只得一咬牙道:“飞燕身上的伤疤已然全部消除,我自会择日送飞燕回去。”
“好。”飞燕道:“不过我有个条件……”话也没说完,转身出了大厅。我看云霓一眼,紧跟了出去。“说说你的条件吧。”我端木枫如何能欠一个女子的?她主动开口要,倒是让我坦然。
她道:“我要凤皇古琴。”我道:“何难?我已将她送与了你。”
她道:“我要息肌丸的秘方。”我一愣,忧伤地抬眼看她,看到她脸上的坚定,我道:“好。”
她道:“我要回复童贞之身。”这童贞其实能回复的?我痛苦道:“这个……我自然是有方法可以让你骗过一般男子。”她皮肤已经洁白无暇,如今还要“回复童贞”,其用意不言而喻。只是不知让她费尽心机要去委身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男人?
她道:“我明日便离开。只是还有最后一点,你要与我同去富平侯府,到时我会告诉我要你做的最后一件事。”
我万没有想到她所谓的最后一件事竟然是让我安排她与当今皇上刘骜相见!
富平侯府是刘骜经常去的地方,为的就是与张放一起寻欢。两人可谓“狐朋狗友”。刘骜最是好色,(石桥整理购买)平日里张放专做些为他搜寻美女的勾当。只是一件,张放深被赵氏姐妹的美色所惑,竟连自己最亲密的皇帝哥们也不忍让其得见她二人。我早就猜想,得到飞燕童贞之人正是张放,如今看来果不其然,连她身上的伤也尽是张放床第之间留在她身上的。
我将为刘骜歌舞的女子用|茓道点晕,又乔装成琴师亲自为飞燕伴乐。飞燕着一身白色舞衣,薄如蝉翼,随风翩然而飞。一曲惊鸿自我指尖流出。飞燕踏入场地的一刻张放眼中身为惊艳,更多的是惊诧。但碍于刘骜端坐正中,终是不敢出声。何止张放,在场的所有男人都是迷醉的眼神。平生得见飞燕何尝不是他们莫大的缘分?
飞燕随乐而歌,声如空谷莺鸣;随歌而舞,形如嫦娥奔月。世间出此色艺双绝的女子本是极大的造化,也难怪她懂得利用自身的资本。
随着我的曲子愈加高昂,她的步子越来越轻盈飘逸。成帝刘骜果然看得如痴如醉,连眨眼都似忘记一般。天下男子多半如此,有几个能逃出这个“色”字?
如果她只是一个乞求平淡生活的平常女子该有多好?可偏偏不是。我指尖飞扬,眉宇紧蹙,竟控制不住心中的郁闷。“砰”地一声,琴弦断裂,歌舞乍然而止,所有人的眼光都落到了我的身上。
这样的时刻我本该惊慌,任我端木枫再大的本领,也逃不出这被皇家卫率团团把守的侯府。可是此刻的我哪里还顾得上惊慌,只是痴痴看着眼前的女子,哪怕她只回头看我一眼,给我一个微笑,我便会冒着身首异处的危险救她出去。可是她没有,她眼中只是刘骜,这个色迷迷盯着他半刻不离的中年男子。
“叫什么名字?”刘骜竟然没有理会我这个蒙面的断弦之人,而是问张放她的名字。张放眼中虽有不舍,但也无可奈何:“回皇上,此女子姓赵名飞燕,是我府内的歌舞姬。”
刘骜:“从今日起她不再是歌舞姬了,”说着来到飞燕前面,伸手将她抱起。“她是我刘骜的婕妤娘娘。”人已径直向张放为他专设的宠幸美女的寝房而去。
她终是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我的一支《归风送远曲》让她喜获天子临幸。可笑我一番心思,竟然连她的一次回眸都未得到。
原以为从此与赵飞燕桥归桥路归路永无相见之日,没想到两月过去,我与她竟还有一面之缘。此时莫言陪师妹云霓去通知师父我们成亲之事,倚绿轩只剩我一人而已。
“飞燕,”我将她拥入怀中,惊喜非常道:“你怎会来?”如今她已顺利入宫当上了成帝刘骜的婕妤娘娘,难得可以出宫来。看来她并不似表面上的无情。她一笑:“飞燕可以飞黄腾达怎能忘了故人?”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盒子:“这是宫廷御膳,知你向来品味非凡,看是否入你的口?”
“相比得见佳人一面,一盒点心再精巧无双也是无法相比的。”我将她手中的点心接过,将横抱起来便往内室而去。
两人温柔一番,飞燕很享受地看着我为她拭去身上汗渍。“你可知,与张放一起皆是不算,你才是我赵飞燕的第一个男人。”听她这样说,我更觉动情,恨不得将心都掏出来给她。
飞燕将带来的锦盒打开,从中取出一块糕点递到我嘴边:“张嘴,我喂你,啊——”我乖乖配合。糕点再好吃奈何佳人更香甜而觉不出味道。
我细细品味,问道:“这糕点的味道似乎……”飞燕娇笑连连。在她的面孔中很难看到这么连贯的笑,通常情况她都是以一脸冰霜示人。她道:“对,有毒。”
我迅速封住自己身上的几处大|茓。但此毒甚厉害,只是之前片刻的工夫已让我动弹不得。对于女子,她们向来都是想尽方法为的是得到我的片刻停留,像她这般对我出手残害的却从来未有。我端木枫一向以万千美女的钟爱为骄傲,但如今却终是毁在这个“色”字上。如果单纯是色也就罢了,问题在于即使如今这般状况我仍对她有情。“为什么?”
她下榻整理好衣物,站在我面前自是灼灼生辉。今时不同往日,短短两月,她已从低位的舞婢变成高高在上的婕妤娘娘,我被情*色所迷,先前竟未觉察此中变化。更可笑的是我端木枫向来最善用毒,竟然让她以毒所伤。无毒之毒,她竟懂得用无毒之毒让我没有防范!她道:“为什么?天下间知道我入宫前委身张放的人区区不过几个,而你是其中唯一可能将此秘密泄露的人,你说我会不会留你?”
我冷哼:“最毒妇人心,我端木枫一生阅女子无数,竟然没有看出你本就是无情之人。”赵飞燕脸色微微有变,但只是霎时,又回复了之前的冷漠:“我不杀你终将成为我心腹大患。”说罢从腰间拿出一柄匕首慢慢探身向我逼近。
“公子!”是莫言的声音,他竟然回来了!却在这个时候,还不能我高声通知他退后,莫言已被赵飞燕随从之人拦下,莫言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倚绿轩!”对方也不答话,直接跟莫言打了起来。他还不过是个孩子,如何抵挡地过众多的敌人?!都怪我大意让赵飞燕掌握了倚绿轩内的机关。
我对赵飞燕道:“杀我便是,你何必为难一个孩子?”她眼中丝毫没有怜悯:“给我杀了他!”我大惊,急火攻心一口鲜血喷出,痛心道:“我端木枫看错了你!”
“公子救我!”莫言的求救之声就在门外,可是我却丝毫没有力气去助他。终于,莫言再未发出声音,我泪流满面:“赵飞燕!你快些杀了我,否则我日后定然让你梦断!取你性命!”
赵飞燕一个“好”字出口,人已慢慢靠近我,手中匕首紧握,眼中净是凶光。这种表情和动作本不该出现在一个绝色女子身上,我发现如今她的美丽对我来说已不是诱惑,而是负担,她的绝色容颜让我如此感觉沉重!
外面又响一片乒乓之声,我一喜,莫非莫言未死?有赵飞燕随从之人喊道:“娘娘,快走!”赵飞燕一惊,也顾不得我忙出去查看。
又是一阵厮杀,一人慌张掀帘而入:“端木兄!”竟然是凌虚子!他抓住我的左手把脉,道:“你平生所学最精的就是用毒,今日竟毁在这上头!早劝你戒掉女色,有弱点的人总是容易被战胜……”他一面帮我把脉,一面口中念念有词。
我用尽全力道:“莫言他如何?”凌虚子道:“死了。”我大恸:“死了?”他将我扶好,一股真气缓缓注入我的体内,道:“人死不能复生。我先帮你将毒逼出来。本来是想帮你除了那妖女,但是顾念你安危所以无心与之恋战……成了!”随着他的话,我一口淤血吐出,身上清爽许多:“我自然亲自索她性命!”
我将莫言就安葬在这倚绿轩内,以便时时都能看到他。他自小便跟随我,我对他如父如兄,今日他竟先我而去,还是因我而死……
凌虚子在我肩头上轻拍了几下:“节哀顺变。养好身子才能为莫言报仇。”我问道:“你之前所用之剑呢?”救我之时我明明看到他身侧放着一柄剑,如今却不见了踪影。
凌虚子手放到腰间,从宽带之内抽出一剑。他竟将剑缠在腰间!我不由感叹:“此间好……柔媚!”实在想不出应该用什么语言描述心中感受,天璇虽为剑,但给我的感觉却如一个柔媚无双的女子,让人产生爱慕怜惜之情。“这就是那块奇石练就的?”凌虚子点头道:“可想要此剑?”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拥有这种奇兵哪怕是死也是值得的。
我道:“自然是要。”凌虚子一笑:“要是可以,——兑现你当初的诺言,拜我为师!”
现在想来,天璇跟随我这许多年对我的意义已不单单是一件兵器,更像是一个红颜知己。云霓娇妻在侧,如果说我还有所求,那便是这柄剑了。
想当初为了天璇我竟拜了好友凌虚子为师,外人看来真真可笑,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既得天璇,已然无憾。凌虚子能铸出如此好剑,我拜其为师又有何不可?
不过我终是没有杀了赵飞燕。
当日我得了天璇,便携此剑秘入皇宫。天璇在手,莫说是由那些无用侍卫把守的皇宫,就是玉皇大帝的凌霄宝殿我也闯的。我将天璇绕于赵飞燕的颈间,只要我的手稍稍用力,天璇就会将她的头颅整个割下来。可是她的脸上竟然毫无惧色。
我道:“你连死都不怕,竟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秘密?”赵飞燕冷哼:“死有何惧?自盘古开天辟地又有谁能逃得过一柸黄土?你今日杀我,我自不怪你;但若我今日不死,必然还要取你性命!”
我痛楚道:“你的心真是铁石做成?!”
谁知一句话竟让她流出两行泪来:“我赵飞燕何尝不想与心爱之人平淡终老?”忧伤地看我,如果不知她所为,谁又会知道这双如秋水般清澈的眼睛竟是深不见底的?“我和妹妹未到豆蔻年华便被人当做商品一般经营,等着待价而沽。我十五岁,妹妹十三岁便被卖入张放府中为歌舞婢。——我们……”说到这里她几乎哽咽难言。“我们先后被张放占有,成为暖床之物,忍受其百般施虐,这你岂能不知?”
她所言非虚,之前她身上的多处瘀伤都是男子再床第间所为,占有她们姐妹暂且不说,这张放真可谓是个情*色畜生!
飞燕接着道:“我姐妹尝过世间百般苦,我虽出了苦难,妹妹仍在张放府中,我一旦飞黄腾达又怎会让人威胁到自己?”
……
对不起,莫言,我未能为你报仇,我不忍!凌虚子说的对,女色终是我的弱点。有弱点的总是容易被战胜。为了弥补当日我进宫未杀赵飞燕之过,我决定携天璇与云霓师妹共同退隐山林,从此不再踏入声色尘世一步。
番外:夜戈篇
我家祖上姓郭,在夜家世代为奴。本来我的祖上是在夜家庄子上管事,夜氏家业极大,小小的庄子并不是由夜姓的人亲自管理,所以我自小把并未见过公子。我五岁时发生了一场大瘟疫,我的父母家人在这场瘟疫中全部亡故。
后来庄子里父亲的下属管事代了我父亲的职位,而我这个孤儿一早被他赶了出来。我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既没有饭吃也无片瓦遮头,只得流浪在外头。我每天唯一的念头是怎么样才能吃饱,可是不饿肚子的时候实在是少得可怜,那年冬天我差点挺不过去的时候,正好碰到了老太爷,他正是公子夜听潮的祖父。老太爷对我说:“如果你不想饿死,就要听我的话,以后你会有个好前程。”我听到可以不用饿死,就已经是天大的喜讯,管它什么前程不前程,哪怕今天吃饱了明天就要死也是顾不上,饿肚子的滋味比死难受的多。
老太爷在两年后把我交给了公子。在这之前的两年里,我每天受的苦真是难以尽言,甚至有时候我宁可饿死算了,可是老太爷说:“你是个男子汉,你要对你承诺过的话负责任,如果你做不到,那么你一辈子都不能出人头地,而且只能是个窝囊的人,永远让别人看不起,就算做叫花子,你也是个要不到饭的叫花子。”
我不懂也不想去出人头地,可是我不想做个叫人看不起的人。我想起来从我记事开始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因为要饭被人打骂却是经常的。一次好不容易一个好心的太太给了我一碗肉吃,可是转眼就被南城破窑里的大老黑抢走了,我连肉汤都没有喝上一口,那种感觉岂止是凄凉可以形容的?难道我真要饿死还是一辈子去讨饭吗?我自己问自己。后来我还是听老太爷的话留了下来,和我一起训练的十个孩子,只有我一个人挺到最后,那年我不过七岁。
老太爷把我带到公子面前,他比我矮了半头,白袍锦靴,容貌俊秀。他站在一棵花树下冷冷的看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紧张,老太爷曾经说过,要泰山崩于前而不形与色。可是在公子面前我做不到。他冷冷地对我说:“以后你就跟我了,改名夜戈。现在先把你的功夫展示我看。”
我很喜欢公子给我取的这个名字,我从前叫郭扎,说出来真是不堪入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会给我取这样的一个名字。公子还说允许我保留姓氏,我惊喜万分,郭夜戈,真好听!
从那天开始,我知道我的命是夜家的。那次功夫展示,我被公子教训了半个时辰,他的功夫竟然比我好了那么多,他还比我小着两岁呢。功夫本来都是老太爷传授的,我以为自己比那些一起训练的人强上许多了,没有想到,公子却一次次把我打得趴下。我被激起了好胜心,从此以后,我每天比公子早起一个时辰,就算不能超越了公子,总要和他差不多,否则怎么保护公子呢?!
二老爷,公子的父亲夜无忧很少在家,我也只见过他两次,每次还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公子因为是被老太爷选为了继承人,所以公子生活起居一应事项都是由老太爷亲自过问。公子对老太爷很是恭敬,没有一次不是彬彬有礼。可是在我眼里看来,这种恭敬分明是疏远了彼此的亲情。老太爷对公子也很严厉,功课时时考较,就连我也被迫陪着公子读书识字。说实话这真是个痛苦的事,我对那些之乎者也完全没有天赋,看多少遍还是不记得,可是公子的功课比我还要重得多,他却每次都能过了老太爷和夫子那关,我不得不承认,他样样都是顶尖的人物,文采武功,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每一样都是如此的优秀,而我,学着吹笛子学了半年,都没能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
我知道公子过得不开心,他很孤独。很多时候,他不叫我陪着,一个人站在后园的花树下面,静静的发呆。他孤单的背影出尘却叫人心疼。我偷偷的坐在前院的大树上,远远的看着他,老太爷说过,我是他的影子,我绝对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我不知道公子为什么不开心,对我来说,吃得饱穿得暖,晚上有地方睡觉,就是最好的生活了。可是公子肯定不会像我一样心思简单,懒懒散散。他是个心细如发的人,大老爷夜无忌说过他是要做大事的。只是在我心里,我真希望公子和我一样不要想那么多,只要每天过得开心不就好了吗?那些大事自有别人去做不是吗?老太爷自己又不是没有其他的儿子孙子,也不见得他要求这么严格。害得公子每天不得好吃好睡,天不亮就要起来练功,练完了还要上书房去听那个啰嗦的夫子讲解各种经义,就这样已经半天过去了。下午公子还要去老太爷的书房去,老太爷请了各种人物教公子,我不知道公子学的是什么,反正每次我在外面等他,看到公子总是和不同的人从书房出来,脸上没有表情。反而是那些和公子一起出来的人,看打扮有的是将军,有的是大夫,有的是商人,甚至还有畏畏缩缩的小偷一样的人。
公子十八岁了,我二十岁。公子长得愈发的俊秀,我不好意思和他站在一起,他还是每每一身白衣,(石桥整理购买)目若星子,长身玉立,风仪绝世。我想就是宋玉宋子渊站在公子面前,公子也绝对不会逊色半分。何况那宋玉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可是公子却是文武双全,他的武艺比我好的多。
公子总有很多事要做,每天都很忙。有一次他喝醉了,我听到他在房间低低的哭,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见过他这么难过。我想他一定也想他的母亲,就像我会常常想起我的父母亲一样。
夫人亡故时公子才三岁,据说夫人是个芳华绝代的女子,一生传奇。家里的老管家说,公子的容貌也不过遗传了夫人三四分。我无法想像夫人是怎样的美丽,但是从公子书房的挂的画像里可以窥知一二,我偷偷的看过,那是一个神仙一样的女子,公子的嘴巴和眼睛都很像夫人。看着那幅画像,我知道公子为什么看不中那些提亲的小姐了,那些所谓的小姐在夫人面前,连庸脂俗粉也算不上,难怪公子不喜欢。据说夫人和公子一样是个清冷的性子,可是对待下人总是很温和,从来不会因故打骂。
公子二十岁的时候举行了加冠之礼。这一年老太爷仙逝,所有的家族生意交于公子的伯父大老爷。二十三岁,皇上赐了婚,并赐予公子大司空之职,成为新朝“三公”之列最年轻的官员。这可以说是难得的荣耀,可是公子一点也不在意,我知道公子并不是真心对这个谋权篡位的皇上尽忠。
我实在不喜欢这两位少夫人,骄纵之极,对待下人苛刻无比,动不动就打板子,不过是依仗她们是皇上派来的人。这两位少夫人公子也不欢喜,我知道他喜欢的女子应该是和夫人一样,是个神仙一样的人物,也只有那样的人物,才能配得上公子。
月少夫人性情乖张,行事狠辣,也许她也感觉到公子不喜欢她,因此天天在家里折腾,弄得鸡飞狗跳,公子常常几个月也不会进她的房间;季少夫人也是个狠毒之人。有一次她叫我去给她买点心,我不肯去。府里的人都知道,我是公子的影子,决不会离开公子身边。季少夫人骂我胆大不听使唤,使了管家把全部下人叫到后院,要动用家法处置我。这不是当众叫人给公子没脸吗?公子怎么会善罢甘休?这位少夫人真是不够了解公子。果然公子听说后,气冲冲跑到后院,上去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冷冷的对她说:“你得到了少夫人这个位置,可是我没有赋予你处置我的人的权利,夜戈更不行,他是我的兄弟,你只是一个贱人,他与我出生入死,你有什么值得我怜惜?”季少夫人气得发抖,嘴唇咬出了血,用愤恨的眼神看着公子和我,她的表情异常狰狞,我想她一定恨我和公子到骨头里。我发誓用生命保护公子,只因为他说,我是他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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