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之后,备战工作风风火火进行,我反而成了顶闲的一个,除了养腿伤、偶尔在朝堂上看季禳发号施令,旁无他事。半个月后,他出征了。
那天的太阳很好,战士们的盔甲晶光闪闪,他着一身赤色武弁服,戴星玉古象冠,持玉圭,立在三军之前,像要被满坑满骨的人马淹没似的,可又像比任何时候都高大。我立在百官之间,努力想看清他的面容:那身弁服之下,他的眼睛还是跟从前一样温柔吗?还是变得激动,甚至——变得冷酷?呵我多想站到他面前,近一点,近到伸手能触碰他的衣襟。
可是我不能。
那个位置,属于他的皇后。
十二株头饰花树,繁丽而端庄,华衣在阳光下展示着鲜亮的颜色,她举止沉着,捧一杯酒为他送行、再敬天地、敬三军,举止毫无差错——等一下,难道我在找她的差错?我用什么立场、什么心情,居然在找一个皇后的差错?!太可怕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用力把指甲掐进掌心。笨蛋,清醒一点,这太可怕了。
我不再看他,直到三军哗啦啦的开拔,直到宫廷的送别仪式都结束,大家解散。
我没有留下来跟同僚们应酬寒喧,这很正常,我本来就不善于寒喧。我发现自己奔去牵马了,这也很正常,我喜欢怀光。可,为什么我的脚步那么急。为什么我解开怀光的缰绳,纵身跃上它,就向北边奔跑?
为什么我一直跑出西北角的城门,还是不肯停,直冲到高高的山头,伸着脖子向远方眺望?
我还来得及看见一抹旌旗,消失在远方的山弯外。我奔到这里,原来只是为了看这一抹旌旗?
笨蛋。
我喃喃骂着,把脸埋进怀光的鬓毛。脚上的伤已经不碍事了,那个伤口只是刚好捅断了静脉,其实不是很深,据说又是顺着肌肉的走向刺进去的,没有刺断什么肌肉束,所以比较容易愈合,这也要感谢太医院敷的伤药好,当然,还有季禳的“真气”。唉,他对我这么好,我什么报答的事都作了不了,叫我怎么办呢?我不知道。我根本就是这样的——
“还是这样的脾气啊,爱卿。”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低声道。
我悚然跳起来!忘了脚还Сhā在马蹬里,这一跳够呛,怀光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跑了好几个小碎步,我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转头四顾。
这个声音,不是向先生,不是别的什么人,除了——那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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