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乐尔刹那间有点变色,想招呼柴狗弟兄逃跑,但是不,来的不是什么大部队追兵。那马嘶只有一声,孤独、壮烈。
我甚至能在里面听出些喜悦的意思。
拨开枝叶、引颈而眺,见到红鬃毛的雪白身影,一瘸一拐,但是坚决的跑来,跑到我面前,前腿一软,跪在地上。
我震惊的捧起它的头。鸿喜,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追我而来?沈虞孙呢?他又在哪里?
“这是你的马吧?”登乐尔在旁边轻轻道,“真是匹好马,它一定是把刚才那只熊甩了,跑来找我的。”
他说的熊是沈虞孙。“鸿喜来找我,为什么要把沈虞孙甩掉?”我仍然不解。
“因为它已经受伤,没有力气驮着别人来找你。它只能自己来。”这就是回答。
我捧着鸿喜的脑袋。不,我还是不明白。我把它送给沈虞孙时,它不是毫无留恋的离开了吗?再见面时,它对我不是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吗?那么它现在算在做什么啊!
我的手触碰到它的腹部,满手的血。
原来,它不只是腿部受伤,连腹部也伤了。
那么深、那么深的伤口,我把手按上去,按不住。它的生命从那里流掉了,按不住的。
它哼哼了一声,眼睛像那个月夜一样明澈骄傲,用最后的力气梗了梗脖子,到底把整个脑袋的重量都搁在我怀里,眼神柔和下去,像个讲和的孩子,温顺的闭上眼睛,死了。
我忽然明白了:有一种生物,他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如果他认了你,你尽可以辜负他、抛弃他,他是这样骄傲的生物,不会报复,只会昂起脖子离去,从此视你如陌路。除非最后要紧一刻到来,你才会知道,你仍然在他心里。他只愿意在你怀中死去。除了你,没有其他主人。
这就是鸿喜,我却直到他死去之后才明白。
“真是匹好马。”登乐尔站在我身后感叹,“不过我们要走了。”
我抬起眼睛看他。
“我也很爱惜好马,但现在没有时间把他体面的葬掉。你看,我们要逃跑,你要作我们的人质。”他解释,语气居然是非常难过和抱歉的。
我默默把双手伸给他:捆上吧。
鸿喜的尸体就这样留在了我们的身后。它没有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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