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别人原谅我的理由。”陆夫人吃惊的看着我。“但确实是妾身走到今天的理由。妾身爬进了多好的人家里,亲朋好友一下子就多起来了,他们羡慕妾身、巴结妾身,妾身就踩他们。他们又不爱妾身,妾身也没说妾身爱他们,他们凑上来就是叫妾身踩的,妾身为什么不满足他们。妾身性子贱,在官场里很有用呢!妾身总算知道自己有什么用。老公一步步升官、陆家一步步发达,都是妾身帮忙做上去的。妾身做出来的家业,妾身是主人吗?没有!妾身只是女人,那个白痴,就因为是男人,所以他是主人。妾身忍了,这个世界给妾身多少妾身就拿多少,妾身也不贪心了。可是之后,妾身遇见了您……”
“哎?”
“您好像真的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公道正义,而您愿意去维护似的。妾身有点嘲笑你、也有点羡慕,但也算了,您是男人,又是长得好看的男人。古往今来总有些特殊的男人建功立业的,妾身躬逢其盛。看看就好。”
“可是之后,您走了,又回来,原来您是女人!”她眼里闪出光来,“女人这个身份好像没给您什么负担。您说着您想说的话、做着您想做的事,妾身听着、看着,想,这样也可以吗?这些都是愚蠢的、没有道理的。但妾身忍不住替您做事,这些事,不符合妾身欣赏的损人利己的道理,但似乎符合着某种妾身还不能懂的更大的道理。妾身替您做了之后,目眩神迷。虽然只是哄人掏钱去遥远的地方种点野树野草,但这样奇妙,好像踏上了一条新路,这条路可以去到很高很远,清洁绵长,是妾身这样的人本来不能到达的地方。妾身忍不住跟自己说:去吧,去看看也好,如果妾身自负与生俱来还有那么点儿长袖善舞的能力,借这能力踏上这条路也好。走过一次也不枉此生。”
她这番话一泻千里,我被震住,结结巴巴开口:“但……我如果以杀人的罪名,把你下监,你怎么说?”
“为囡囡偿命吗?应该的,哪个母亲一辈子不是为儿女偿命。”她眸光中有火,“但不是此时,不是此地!妾身还有很多事可以做。妾身还没有看到大人能走到哪里。妾身不能死!”
“如果呢?”我问下去。我实在下不了决心怎么对待她。
“如果妾身死在这里呢……那就说明妾身看错了。这并不是妾身以为自己可以做出一番事业的道路,囡囡白死了。”她笑起来。
她这辈子里,不知笑过多少次,像熟练的演员,驾轻就熟,不管心里怎样想,唇角翘上去、水汪汪黑眼睛眯起来一点。她实在长得美,不管笑得真不真心,笑容都好看。
可惜这次,她的心情跟表情实在差得太多,那一抹笑便虚弱了,像无处归依的浮萍,干皱起来,浓浓的苦味弥漫开,她的唇角控制不住的微微发抖。
但她没有讨饶。
哎呀,她其实真的爱她的女儿。我怔怔想。但她是这种骄傲的人,不跟人解释、甚至自己内心深处都不为自己开脱,她做了坏事,就是做了,在自己心里流血、自己承受。她是这种人。
“铿”,剑出吞口。我对她道:“杀人是有罪的。”
“是。”她不反对。
“我也是有罪的。”我回剑,在自己手腕处竖着划了一道,那里原来就有为猴子伤的那一道横疤,两道伤交叉,成了个十字。
季禳——又或者实际上是厉祥?不不,我还是习惯叫他季禳——他努力找来珍珠粉、玫瑰汁、甚至蛇虫膏,想把我手上的疤去掉。伤及肌理的,哪有这么容易,就算淡了些,总还在,像人生受的所有伤害一样,留下了印子就是留下了,只有幸福快乐那一类东西,才会轻易被时光夺走,伤痕留得是最坚强的。
如今我又划开一道,鲜血涔涔流下,想必又是个终生的印记。
陆夫人看着,没有说话。我拉过她的手,也给她划一道。她整张脸都疼扭曲了,皱着眉咬着唇,倒没叫出来,我很佩服,问:“疼吗?”
“不比生孩子疼。”她苍白着脸笑。
“现在你活下去,做完了你想做的事,你就去伏罪。如果你不去,那时我若还活着,天涯海角都会追到你。”我郑重宣布。
“那您自己呢?”陆夫人看了看我的手腕。
“我也会。”我不愿多说。
陆夫人给我手里悠然接过剑,在她手腕上横着也划了一道,也成了个十字。“一模一样。比较整齐。”她道。
我跟陆夫人腕上受的伤都很浅,甚至不劳什么包扎,略撒点伤药防化脓也就是了。侯英的队伍里,把孙白脸也带了过来,孙白脸当初给我包扎小腿的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我总怕越多人知道越麻烦,连他都没说,还不如自己随身带的金创药拿出来用用就好。久病成良医,伤疤叠伤疤之后,我现在的疗伤手艺俨然也是不错的。
全队人也许察觉了我们的伤,也许不。反正他们都没吱声。我现在已经有这样的权威了:不愿解释的事,就不解释,连问都不要问到我面前。
陈大勇掌管的防线已然在望。
孔地以北,是白云三州。白云三州分为上中下,上州已经深入草原腹地,完全与之接壤,面积最广,照理说一开战、草原应该也吃掉它,但它地势虽然平坦,却极高,像是草原东边隆起的一个高台,而且民风极剽悍,基本是由土司自治。只不过向中原称臣、每年进贡点特产、再讨要一些金珠玉帛而已,说是藩省、不如说是商业合作伙伴更多,所谓“白云上州光复或沦陷”,实质也就是上州的大土司决定向中原皇帝称臣、还是向草原主人称臣。墙头草,两边倒,风向哪边吹它最知道,中原和草原的力量变化,看白云上州的倒向就可以。目前它的土司还自称是中原的人。
至于白云中州,面积不大,土壤黑油油的,最为肥沃。是白云上州和中原同时看中的粮仓,有人说天下稻米三分,一分西南元地、一分东南歌亚、另一分便是东北白云中州。至于高粱米,天下若有三分,两分半都在中州了。草原人也极垂涎中州粮草,但上州与中原同时发兵护卫中州,草原铁骑要末先从北争取到上州,然后向南卷走中州偏北的部分;要末先从南打下下州,然后向北卷走中州偏南的部分,立稳了脚跟,徐徐再蚕食其余部分,方为上策,否则,直接打中州,上州和下州都被打痛、同时救援,草原白落个吃力不讨好。
陈大勇的铁血北防线,就在下州与中州的西角、同草原接壤的这块。
他南下狙击叛逆,结果带了一队叛逆回来,宣布他也投靠叛逆了,兄弟们想走的可以走,想留的就留下,还照老样子效力,只不过上司从皇帝换成叛逆——当然,既然都成了自己人,那也就不叫叛逆了,叫“民国元首”——向予如今还是记名的元首呢,三君同盟上签过名,有效的。为了方便,他顺便封我一个“护法”,江湖气息扑面而来,大家听着不伦不类,还是叫侍郎,反正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行了。
防线上的兄弟们适应能力还真强,这么混乱的关系,一拨拉人想了想,就从了,还有一拨拉不愿意从的。看了看我想了想,也从了。谁跟程侍郎过不去?他们这样说。
难免还有些人转不过弯,不想反叛皇帝,陈大勇说话算话,开仓放了路上干粮叫他们走,“至于这个月的银饷,上头没拨下来,咱讲透亮话,朝廷粮饷总不能叫一个反叛了的人掏腰包垫,你们回去问上头支取吧。”陈大勇道。
“若是上头不相信你们的忠贞,还把你们当叛逆办,你们随时可以回来找我。”我居心叵测的加一句。
百来条腿肚子为此而转筋。
忠君爱国,是朝廷的最高要求;凡是有呼吸的都必须保证忠君爱国,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第一要务。有时候某人干得好好的,没犯啥事,人家想把他挤下去,捏造一个谋逆,他人头就落地了,比什么刀都好使。皇帝坐稳了江山不容易,总觉得谁都愿意把江山抢了他的,这个抢劫的过程还肯定是血淋淋的。现在有一伙人从反叛阵营逃回中原,反叛居然也没打也没杀,就这么容容易易给一份干粮让他们逃回去了,说出去谁信?不把他们当作是反间捉起来审问?切!许多当官的巴不得捉几个反叛、办几桩铁案,拿人头替他们仕途上垫脚哪!再说,你就敢担保你这辈子没得罪过几个人、没人高兴趁机捅你一刀子?
那百来条腿肚子想通了,转过了筋,从了。
铁血北防线从此易帜,成为民众国面对中原的北方前线。我程昭然是中原第一大汉奸。
我们巩固下这条战线,就开始打。
向予留守,登乐尔带兵来驻扎在北防线之外,先不进来,免得刺激到汉人的感情,但驻扎是一定要驻扎的,以便作为向予的后援,我放心随军队东征,由沈虞孙、陈大勇挂帅带队,一鼓作气往东打,最好的预期当然是拿下白云下州,切断中原与中州的粮线,速度越快越好,等中原调动起兵力,再打就麻烦了。这一路连硬打带攻心的,连续三个大小城池拿下来都很顺,统共所费时间也不过一天,朝起良城、午过巨春、晚就收了卫才,叫一个势如破竹,正想连夜再打下第四个城池青亚呢,吃了迎头亏。
并不是我们蠢到以整日奔袭的长弩之末去攻击人家固若金汤的城池。怎可能如此轻率?实在这一路几乎没怎么真的打,有的将士兵刃都没沾上血,三个城池挨得又近,走过来也就是五六十里,步兵会有点累,骑兵简直都没跑开步子。一日连夺三城,大家气势正盛,夺下卫才城后,太阳刚落山,天还没大黑,青亚城小小的,又不过几里开外,看起来近得伸手可攫,如果止住军队的势头,没的堕了自己的士气,倒不如一气吃下,今儿就圆满了。
别看过年后西南发了那么大水,东北这边感情旱着,青亚城外的护城河,又浊又浅,刚没过脚脖子,沈虞孙仗着马快,一马当先就冲在了前面,大刀狂舞,一副打算大刀劈开城门的样子。那城门若是差一点的铁皮包的,恐怕他真劈得开。
我稍微落后几十步,远远闻见空气中有股异味,看那护城河中的水、还有一些石头,黑得也不正常,尤其是有几段,像是有油泼在了水中似的,心下一动。
沈虞孙的马蹄已经要践过河。
我暴喝:“快退!”
说时迟那时快,城头丢出一团火絮,落入河中,“轰”的一声,便见整条河像浸满了油的麻绳,瞬间从头到尾都烧了起来。墙头站出一排持利弓的,乱箭齐发。
我军大败而回,计计人数,还好是跑得快,只死了十余名,伤者难以计数,沈虞孙那匹马拼死把他囫囵着驮了回来。陈大勇稳住后军阵脚,一字排开,青亚城未敢出城追击,鸣金收兵了。
沈虞孙半边肩膀都是血,箭矢扎到骨头,他够硬气,自己“嘿”了一声拔箭,箭头上还像鱼钩般带了块碎肉出来!我看得肝儿颤,喃喃:“幸好水玉留在后面,要是看见,不定吓昏过去。”沈虞孙不答腔,自己倒了瓶金创药在上头,跟撒面粉似的,又自己撒下块袍角塞住了伤口,挥手:“快看看我的马,飞蹄飞蹄,现在成燎蹄了。糟糕,他受伤,军中怕没马能驮住我。”
鸿喜走后,沈虞孙的新马叫飞蹄,也是万里挑一的精壮马,才能驮住沈虞孙这样的份量冲锋陷阵。它从火里把沈虞孙硬背出来,没受箭伤已经是万幸,还亏是脚力强健,蹄子一磕、是从火焰上越过护城河的,所以没受致命灼伤,蹄子燎伤是难免。我一边安慰沈虞孙:“登乐尔个子也不小,跟他商量商量有没有马匀给你。”一边孙白脸也已经赶上来。
见到沈虞孙的伤,他就暴跳:“你拿袍子堵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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