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的女孩爱做梦,梦里总有一位美少年,骑着白马翩翩而来……不过梦总归是梦,现实中,男朋友对她们来说也只是一个模糊的名词,还没有实实在在的具象,但是小妞,却给自己那尚不知容貌,也不知住址的男朋友,穿上了一身清晰的衣裳。
我的男朋友要是个军人,活到18岁的她,一直坚持着这个永恒的信念。www@
‘军人’这两个大字,打小就在她小小的脑袋瓜里镶了金边,小时候,军人代表的是她那一年才回家探亲一次的大姐夫,长大了,军人就莫名其妙,耳熏目染的跟男朋友画上了等号。
说是莫名其妙,还就是荒唐至极!
那年那月那日,小妞还小,小到可以只穿一条裤衩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当大姐夫第一次登上她家门槛的时候,她还是倍感廉耻的穿上了裙子。
映进她眼中的那身军绿,比路旁的翠杨更加挺拔,那背后迷彩的行军包,是那么的赋有内容---部队的压缩干粮,部队的照片,部队的飞机模型,还有部队的毽子……
“妞,知道么,这个毽子可不是一般的毽子,她是我从部队上带来的毽子。”大姐夫把毽子递给她的时候,神秘的说道。
她仰着小脸,万分敬仰。
“我们在部队上的时候,把这个毽子往天空一踢,就踢得特别高。”
“有多高呢?”
“高的看不见,然后,我们回去跑步,然后射击,然后再打几个小时的篮球,去干好多好多事情,最后再去喝几杯热茶,这个时候,毽子才会掉下来,接着,我就再补一脚,然后回去睡觉,等我睡醒了毽子才会掉下来。”
哇,好神奇啊,扔到人堆里再也看不见的大姐夫,穿上军装之后,成为了英俊的骑士,连再平常不过的毽子,到了部队,也可以变成会飞的小鸟……部队,真的就是神仙呆的地方,从此,部队就是天堂的种子根植在了小妞幼小的心灵,伴着她一点一点的长大。
她在给部队的大姐和大姐夫的信中这样写到:
亲爱的姐姐姐夫:
见字平安!
我已经顺利的跨进了大学的校门,一切是那么的新鲜而又美好,虽远离父母亲人,但我能够照顾好自己,万望勿念!……
因为很想你们,我会在周末到来的时候,去你们那里,顺便参观一下向往了已久的部队!
……
相比第一天的日子,第二天就来得轻松了许多,8个女孩像5万只鸭子一样,叽叽喳喳的在校园内漂移,教室,饭堂,水房,图书馆,还有花房……高年级的学姐们络绎不断地来找老乡,各个社团扯着嗓子招募新人。侯小妞最大的特点就是嘴大,这个特点在无形之中被她无情的放大,占据了她整脸的半壁江山。
男生宿舍就在女生宿舍的前面,傍晚女孩们路过的时候,那些男生有意无意的为她们打开了视野,侯小妞的双眼贼溜溜的就晃了进去,当一个男生穿着三角裤头从上铺撅着ρi股下来的时候,她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叫了起来:
“哇,原来男生也穿三角裤啊!”
大嘴的大分贝,很快传遍了各个宿舍,那名男生迅速的拿起毯子围在了腰间。
里里外外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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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军训了,这对无限向往军队的侯小妞来说,绝对是振奋的,她躺在床上,想象着教官的样子,要高要帅,哇哇,光用想的就比蜜还甜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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