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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那些年,我们爱得金戈铁马 > 第13章 周璇:若蝶衣之美不堪手捉(1)

第13章 周璇:若蝶衣之美不堪手捉(1)

日本有俳句说:

露水的世,

虽然是露水的世,

虽然是这样。

她遂与舜花同谢此世。到了此刻虽然明知逝水不归,落花不再返枝,但无论怎样达观,终于难以断念的,只是这亲情的羁绊。

在人生的尽头,她想要回忆起一段爱情,都没有一个男子入梦来,只有自己回到人世初起的梦里,去问自己的人之初,孕育自己的人何在?

她一生如飘零的落花,不曾有春芽绽吐枝头的记忆,就被风吹到了云朵里去,就像流星,还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就已经在长空绽放。

无根之花,唯有一路飘零,去寻找爱的归宿,但千寻有影却只在寒江底,万里无踪最终到了碧落边。回望过去,蝴蝶似乎没有为一朵花敛上过翅羽,她的心在高高的铜雀台上,却荒穗帐空,等不到翩翩公子光临,她美丽,有钱、有名,是那个时代凤毛麟角的独立的职业女­性­,有天与的娉婷足够她自己对世间的男人挑挑拣拣,但挑拣了许久,终究不见可与自己比肩的人,也许是不够,也许是不能。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但是,也曾在那么某个刹那,有一见倾心的时刻,在那个瞬间,爱情功败垂成以前,她亦是满足的欢喜的,以为今夕何夕,遇此良人,所以才会有了一次义无反顾的投入,才会有了一次彻底的交付,才会有了一个孩子,就是声名毁弃,也要带到人世里,见证自己曾经一次倾尽所有的投入。

虽然她爱情的结局是:现世无由见,除非梦里逢。醒来襟袖湿,疑是露华浓。

天上飞琼,毕竟向、人间情薄。还又跨、玉龙归去,万花摇落。

当舜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誓言】所谓永远,不过是一季花开的时间

简说:“誓言用来拴­骚­动的心,终究拴住了虚空。山林不向四季起誓,荣枯随缘;海洋不需对沙岸承诺,遇合尽兴。”

当初想要在一起,原来不过是遇合尽兴。

当初想要永远在一起,原来不过是虚空。

就像夏夜里,那些新生的星宇,惊艳于彼此初放的光芒,就以为彼此是从这一刻才开始相遇,然后就会有以后长长的相聚,于是为这一见钟情,便要倾一生至诚,但是,谁知道,谁知道此时,年轻的爱,原来只是一场流星雨。

她的花开好了,遇见了他,这个有爱的男子,便不想要错过他,怕一错过,自己花就落了,于是她愿将自己落入他的怀中,做他呵护的人。但是他们结发为夫妻,却恩爱两相疑。

她才知道,原来她不是花,她是花上那只一直在做毛毛虫的蝴蝶,终有一天,要弃花身飞离而去。

她本是蝴蝶,怎会为绿叶停驻?她有翅羽,怎会为他自束?她有蝶梦,怎会为此人事等蜉蝣,朝暮营营不自由?

那一年,她12岁,来到他面前,叫他“严先生”。

那时候,他是上海明月歌舞剧社的台柱子,会唱歌,会作曲,说着一口好听的国语。而她被人带到上海明月歌舞团后,他认真地教导她,守护她,他教她说国语,每次她一说:“侬--”,他就竖起手指靠在­唇­边,她就捂住嘴巴说:“呀--我又忘记了呶,你说过跟你说话一定要讲国语的……”

他们一起唱黎锦晖创作的爱情歌曲《桃花江》,而她也悄悄地爱上这位英俊帅气被誉为“桃花王子”的他: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你也不爱旁人。

就只爱了我。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因为你比旁人美的多。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桃花,千万朵比不上美人多。

那是他们最清纯的岁月。

她本是苏轼之后代,却在3岁时被抽大烟的舅舅偷偷拐骗到了金坛县的王家,本叫苏璞的她,被取了个新名叫王小红。而王家夫­妇­离异后,她又被送给了上海的一家周姓人家,更名周小红。但是,当她长到七八岁时,周家也日益贫困。她回忆起这段日子,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养母被迫去帮佣度日,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肠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妓院当妓汝,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子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里咽……”

因为爱唱歌,又有很好的天赋,12岁的她经人介绍加入黎锦晖创办的明月歌舞团习艺。周璇说:“从此,我决定了我以后的命运:我开始以歌唱为职业,并认识了严华。在当时我把它称作生活的起点。在明月社里,我和许多人由陌生而熟悉起来,严华便是其中一个。我每天陶醉在音符飘浮之中,过着嘻嘻哈哈的自由生活。几年以来的枯燥况味渐渐在我的眼前泯灭,我开始感觉到我的心灵有点儿滋润了。周遭的气氛是艺术化的,谁与谁之间都没有拘束;虽然我所得的酬报不丰,但是我是深爱这样的生活的。”

那时她在舞台上演出救国进步歌剧《野玫瑰》,在终场时,高唱主题曲《民族之光》,当唱到最后一句是:“……团结起来抗日救亡,要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激起台下一片抗日的热情,黎锦晖便提议将周小红的名字,改为周璇,从此,她便以周璇之名立于世间花团锦簇里。

当年,她豆蔻年华,却长在荒芜时代里,遇见了公子,在他纯良的笑颜下,她的心花一朵一朵怒放,那时,泥暖草生,细藤初上,她幸福极了。

而严华也在他们各自写的这分手声明里,说起他们的认识,其实他还记得他们的最当初,最当初,他见到她时,在这红尘乱世里,遇着这样简单纯真的小家碧玉,没来由地,对她生出几分怜惜,就像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没来由地觉得面善,要当作远别重逢:

有一天,团里的钢琴师章文女士跑来告诉我,她介绍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到我们这里来担任演员,名字叫周小红。

隔了两天,果然有个陌生的女孩子的脸孔送入我的眼帘了。

我在弹钢琴,这女孩子偷偷地立在旁边呆看。

“这是谁啊?”我的脑海里有一个问句了。

“大概是周小红吧!”我又给自己解释。

一星期后,我才完全知道了这女孩的家世。

她叫周小红(黎锦晖先生给她改名周璇),原籍常熟,生长在上海,曾毕业与宁波同乡会第八小学,家里有父亲,有母亲,父亲从前是在虹口捕房里当翻译的。

这是我和周璇认识的开始……

但是此时他们各自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她已经很恨他的霸道和控制欲,而他还在点点滴滴回忆他们美好的开始。

那美好的时光在哪里,在永远也无法逆流回去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里,这个叫周小红的女孩,一生被卖来卖去,还差点儿被卖到妓院里的她,在这里初遇见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从此落难的公主便得到了拯救。他叫她:“小璇子。”他关心她,爱护她,帮她打开了演艺之路。

严华,在他们分手之际,一点一滴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点点滴滴,还是那浓浓的温情脉脉的记忆,那时多么优美的一段时光,如同散在­嫩­叶上纯真的阳光,拨转人心底最柔软的寸土:

周璇很活泼,很聪明,而且也很有思想,她常常对我说:“你教我唱歌好吗?你教我国语好吗?你教我弹钢琴好吗?”

我总是反问地回答她:“你见一样学一样,永远没有满足,将来究竟打算建造些什么地位呢?”

她一半怕羞,一半微笑地说道:“我要和王人美一样地有名气。”

我佩服她的志愿,便鼓励她道:“凡是一件事业的成功,必须要经过磨难和困苦,你怕吗?”

她很坚定地说道:“我什么也不怕,我只知道向前努力。”

那时周璇给团里任何人的印象都很好,黎锦晖先生也称赞她说:“你的前途是很有希望的。”

自然,一个新的团员刚来,老的团员们是喜欢倚老卖老地加以压迫的。周璇也不能逃脱这恶劣的命运。然而在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我总起来袒护她,我向他们说:“我们应该和衷共济,怎么可以自相混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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