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皇帝这次起用范仲淹等人,目的比较明确。朝廷正在经历一个多事之秋,先是西北开战,接着沂州(今山东临沂)士卒王伦率众起事,张海和郭邈山在商山(今陕西商县东南)起事。令仁宗吃惊的是,这些起事的队伍所到州县,宋朝官吏或作鸟兽散,或以兵甲为礼,迎接起事者入住县衙。
内忧外患,使得仁宗皇帝感受到了统治的危机,于是想借用范仲淹等一批有志于改革的官员来振兴朝政。庆历三年(1043)九月,仁宗颁布手诏,要求他新提拔的范仲淹、韩琦和富弼等人对当时的政治危机提出解救的办法。数日后,范仲淹就呈上了《答手诏条陈十事》奏章,拉开了庆历新政的序幕。
范仲淹所说的十件事是:
(1)明黜陟,即严格官吏升迁考核制度。
(2)抑侥幸,即限制官僚子弟亲友通过“恩荫”做官。
(3)精贡举,即改革科举内容和程式。
(4)择官长,即加强各级长官的保举和选派。
(5)均公田,即调整多寡悬殊的官员“职田”,防止和减少贪污。
(6)厚农桑,即组织和奖励兴修水利,发展生产。
(7)修武备,即招募京畿卫士,并组织他们务农。
(8)减徭役,即裁并州县,减轻农民徭役。
(9)覃恩信,即督责地方落实执行赦令等恩泽。
(10)重命令,即严肃中央政令。
仁宗皇帝对范仲淹提出的大多数内容予以采纳,并参考其他大臣的建议,颁布了多道诏令,实行所谓的“新政”。
十月,仁宗根据《十事》之“择官长”和欧阳修的建议,颁布了新政的第一道诏命,即选任了一批按察使,派往各路视察官吏状况。范仲淹根据按察使送上的有关各地官吏状况的报告,亲自圈选各路长官,见到不合格的,立即以笔勾去。富弼看着范仲淹勾人都觉得心惊肉跳,提醒范仲淹说,你在名单上勾勾画画倒是容易,这一笔下去恐怕这一家人都要哭了。范仲淹回答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哭好些吧。
新政陆续实施,很大程度上打乱了原有的行政秩序,触动了许多官僚的利益。比如范仲淹派出按察使,大胆揭发各地官吏的不法行为,并要求朝廷立即罢免他们的官职,但大面积更换官员谈何容易,副作用也很大,甚至可以使地方行政系统瘫痪;即使更换,地方官员也不欢迎范仲淹新举荐的各路监司官。又比如科举考试增加了新的内容,这让原来只知背诵经义和诗赋的举子感到无从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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