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重出江湖 ?凌霜华幽幽地醒转过来,看着黑沉的屋顶,一时半会没明白身在何方。听到身边有动静,她瑟缩了一下,随即想起昏迷前的一幕,她好像看到了……她急忙起身,却因为动作太突然而一时无法站稳,一双大手及时扶住了她。“你醒了?”路过正收拾着东西,见她醒来,打了个招呼,扶稳她后又继续收拾。凌霜华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拾,伸手摸了摸胳膊处被他扶住的地方,两颊淡淡地浮现红晕。“谢谢你救了我。”她小声地说道。她声音极小,幸而路过现在耳目聪敏多了,不然还真听不见她说了什么。路过回头朝她笑了一笑,道:“这没什么。”凌霜华这才注意到屋子的凌乱,吃惊地问:“这是哪里?遭贼了么?”路过道:“这是我家,的确遭贼了。”“你家?”凌霜华喃喃自语,两颊的红晕更甚。这下,路过也听不清楚了她在说什么了,本来正要进房间,又退回来问了一声:“你说什么?”“没……没什么。”凌霜华有些慌乱,“我……我帮你收拾。”“不用了,反正要走。”路过笑道。遭贼了就遭贼了,这破烂地方不需要了。“去哪儿?”凌霜华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进进出出,把几件衣服塞进包袱,又塞了些银两,然后是一堆瓶瓶罐罐。“呀,你受伤了!”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路过的手上和胳膊上都有伤。“没事。”路过正思索着事情,看也没看一眼,停顿片刻后,他将包袱打了两个结,起身就走,道:“送你回家。”丁典不知道被什么人抓了去,但无论被谁抓,他也不敢贸然冒险去救人。但却总有法子叫人主动放人,那就是把连城诀地秘密公诸于众。不过,在公布秘密之前,他得自己先把宝藏挖出来才行。他给自己找了个绝好的借口,那是在做好事,救无数人的性命。连城诀的宝藏涂满奇毒,谁碰谁死,只除了他,知道有毒,也知道解毒≤之,这绝对不是他自己想私吞宝藏。《雪山飞狐》里的宝藏没本事私吞,让红花会拿去造福了所有百姓。《连城诀》里的宝藏,该怎么用呢?这是个好问题。因为落脚地已经被发现了,多停留片刻就多片刻危险,路过收拾好东西后就带着凌霜华离开。未免夜长路多,小鬼挡道,他们取道长江,直接从水路去江陵。凌霜华很纳闷,为什么送她回家要去江陵。只是路过一路上一言不发,她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偷眼瞧着他,看他坐在船尾,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绿色的东西。她认得,那是他养的鹦鹉,一只不会说话的鹦鹉nAd1(她微微含笑着,但在看到鹦鹉时,脸色立刻变了变,禁不住凑了过去,问道:“它……”鹦鹉绿色的身体已经有半边被染红了。路过的心脏紧缩着。血刀老祖刀法厉害,就算这鹦鹉躲在他的心口处,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刺伤鹦鹉而不伤害他分毫。这只小东西,还能活吗?他很怀疑。眼眶不由得有些酸涩,有两滴泪掉在手上。他惊诧,抬头才发现,原来是凌霜华掉泪了。凌霜华捧起他手上的鹦鹉,声音哽咽地问着:“它怎么了?你能治好它吗?”明明是他的宠物,一个外人居然比他还伤心,搞的他都不好意思伤心了。心里隐约起了微妙的感情,他定了定神,不抱希望地道:“我试试吧。”这鹦鹉是伤在了背上,寸长的伤口伤在人身上,不算什么,但伤在一只鸟身上,却足以要命。但奇怪的是,这鹦鹉虽然一动不动,但身体微温,胸腹隐约还有极微弱的心跳,想必这伤口居然没有伤到要害。他想检查一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遂忍着扒了扒鹦鹉背上早被染红的绿色羽毛。鹦鹉颤抖了一下,伸了伸腿,是无条件反射,然后再没有反应。他不是兽医,这鹦鹉的伤也早就超出了一只鸟能承受的范围,他死鸟当活人医,倒了些金创药在那伤口处,至于药效就看它的造化了。收拾好了鹦鹉的伤,他才有工夫来理会自己的伤。当时一口气堵着,什么伤都没太放在心上,现在回头来检查一番,才发现居然伤了六处,血刀门几乎人手一处贡献。他有些郁闷。别人升级打怪都是本事小时就遇小怪,本事大了再遇大怪,怎么他一出场就老是遇到这些boss级的人物?“我帮你。”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一个身子偎了过来。路过抬眼看了凌霜华一眼,默默地放下了缠伤口的手。一边胳膊一边手背都有伤,尤以手背上的伤最重,需要包扎,他一只手忙不过来。他偷眼瞧了凌霜华一眼,她非常小心地帮他包扎着伤口,眼里含着泪,却紧抿着一声不吭。路过心中微觉不对劲,为什么凌霜华从头到尾都不问丁典,也不问他怎么恰好会去救人。船舱里光线有一点点昏暗,身畔的美人离得这么近,幽香入鼻,还这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场景……很是暧昧啊。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路过在心中默念着,想着丁典的义气,将心中的小人压下去,主动挑起话题,道:“是丁兄弟撑着一口气赶回来让我去救你的。”凌霜华惊喜地抬头,道:“他还活着?”一句话,表明她是亲眼看到丁典被“血刀门”打得半死,弃尸河边。“当时还活着没错,现在就不确定了。我那间屋子你也看到了,有贼闯进来,翻找一通后,就偷走了他nAd2(”凌霜华低下头,在他手上打了个漂亮的结,然后眼泪又啪啪地开始掉了。路过心中叹息,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与丁兄弟兄弟一场,一定会救他回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又见面啦。”凌霜华忽然抬头,还带着泪水的双眸愕然地盯着路过。路过一愣,直觉她在责怪他说错话。他暗里皱眉,凌霜华这大家闺秀脸皮薄爱害羞他知道,怎么就调侃个见面都不行么?他还没说“一解相思”呢。凌霜华一双水眸含愁带怨,幽幽地看了他半晌后,低下头坐到一边去,靠着船壁,再不理他。路过暗里撇撇嘴,没想到温柔的凌小姐还有大小姐脾气。他拿着药瓶要去收拾其他伤口,外面江上忽然传来一声粗犷的骂声。“凌退思那王八羔子,把大伙儿都忽悠了来,自己却卷铺盖逃了!”这个声音,有点熟悉。路过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动作,细细去听。只听外头那声音又骂着:“说什么‘血刀门’要找丁典和路过,抓了他女儿,依我看,八成是他为了连城诀,把他那如花似玉的女儿卖给了丁典和路过!”凌霜华身子一颤,向路过看了过来。路过朝她微微一笑,把食指竖在唇边,表示相信她,叫她别作声。“你少胡说,我神仙叔叔才不会那样做,他不喜欢凌小姐!”一个稚嫩的嗓音打断粗犷的骂声,说话的只是一个小女孩儿,但是却没人敢驳她的话。路过不由自主地微微笑了,居然又碰到水笙了。“笙儿,小孩儿别Сhā嘴。”温和厚重的声音响起,不用说,一定是水岱了。“爹,他们胡说嘛!神仙叔叔不会做那种事的啦!”“那他为什么一躲躲了半年不见影踪,凌家一出事就出现?分明是和凌退思勾结好了,要从万震山那里骗到‘连城剑法’了好去取出宝藏。笙妹妹,你别再被他迷惑了,他不是好人,你看他打败‘血刀门’的法子,还用迷药,下三滥的人才用迷药!”“你胡说,你胡说!神仙叔叔是大夫,当然不需要动手就能把敌人打跑。他本事大得很,换作你,迷药给你你还不会用呢!”
路过抚额一阵叹息。水笙和汪啸风这对青梅竹马,似乎越来越不像话了。他望了凌霜华一眼,凌霜华脸色惨白,连身子都在发抖。
船上遇打劫
?|-> ?他这么英勇地单枪匹马就打败了“血刀门”,救出了凌霜华,既是为民除害,又为中原武林除敌,难道不应该是名声大震,人人高喊“大侠”么?
怎么还变成了黑吃黑,他也半斤八两了?
这世界,大侠难为啊!
说起来,若非他自己知道,倒也极有可能相信了汪啸风的话,毕竟丁典已经有了连城诀,需要的只是连城剑法。与其同浩浩荡荡的江湖豪杰“见者有份”,不如投靠官府,与凌退思一人平分,分到的蛋糕自然大块一些。至于前头那人说凌退思为了宝藏出卖女儿,这就不用怀疑了,恐怕不相信的只有凌霜华。
路过拍了拍凌霜华的肩膀,以示信任,以示安慰。他从窗户望过去,外面一艘大船,船上人数不在少数,不只有“落花流水”还有其他人,看来被凌退思忽悠来的江湖豪杰不在少数。
外面的大船一直与他们的小船距离并不远,速度一直相当。路过让舟子放下帆来,把速度慢下来,安全第一。
“二哥,万震山在这时候举办寿礼,广邀江湖豪杰,会不会有什么蹊跷?”
“他们三兄弟都没有练成连城剑法,剑谱又被他言达平和戚长发盗走了。现在路过与丁典好不容易现了身,他若不这么做,恐怕会落在言达平与戚长发的身后,让他们其中一个先找到丁典,把宝藏挖走。”
大船开远之前,路过最后一句听到的关键消息,就是花铁干与水岱的对话。
花铁干其实挺聪明的,武功也好。正所谓刚极易折,慧极必伤,所以当英雄当狗熊都换台换得极快。路过禁不住感慨,成名果然得趁早。宝藏之说还未公开,连花铁干这样的人都能混上大侠,等响当当的名头叫出来了,说什么别人就信什么,才把水笙坑得那么惨nAd1(
这个世界,他估计是与“路大侠”无缘了。
腿边忽然有些痒,他低头一看,刚才还奄奄一息的鹦鹉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他身边来了,依然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若非他记得非常清楚,他把鹦鹉放在一边的蒲团上,这会儿恐怕都要以为自己是记错了。
路过小心地把它捧了起来,心思却没放在它身上。花铁干说的有理,知道连城剑法的只有三个人,万震山是唯一一个在江湖上招摇的,当年他透露了连城剑法与宝藏的关系后,想当然尔,万震山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但他心思也深沉,梅念笙的连城剑法所向披靡,万震山这么多年却一直是个二流角色,要说他练成了连城剑法,估计也几个人会信,把剑谱污在多年消失无踪的师弟们身上,最合适不过,他还能趁机过一把万众瞩目一呼百应的瘾。想当初,他老人家那个大寿,“落花流水”鸟都不鸟,现在居然能广邀天下了。
当然也想要连城诀,思前想后,要救丁典,决定把速度彻底慢下来。
“三天前,我正在房里作画。”凌霜华的声音幽幽地在船舱中响起,“忽然有人闯进来,抓了我。就是那些大和尚中的其中一个,你也见过了。他们威胁我爹,让我爹交出你们,不然就要把府中上下杀得一干二净……”
路过稍稍愣了一下,凌霜华的这思路明显落在后面了。他路过像是会纠结这种事情的人么?凌退思是出卖女儿,还是他们与凌退思勾结,有什么关系?
“我爹交不出来,我一急之下,透露你们早就不在府中。那大和尚不信,我爹就用缓兵之计,道就算杀了凌府上下,他也交不出来你们。若大和尚给些时间,大家合作,说不定能逼得你们主动现身……他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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