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上五点起床,我就一直忙碌着修剪玫瑰,然后整理成束摆放好。因为今天是个特别的节日——情人节。每当这个节日,陆陆续续有男女过来买花,看着他们害羞开心的模样,仿佛自己也能感应到幸福的存在,甜蜜溢上心头。
七妹也很早过来帮我整理,因为家里并不富裕,高中之后就没再读书。去年去B市参加花卉的时候,在火车上认识了她,那时的她看了让人怜心,本是青春花季的年龄,却为找工作四处奔波,投缘之下让她进了花店,正好也是想找个帮手。
有时我会调侃,幸好她没交男友,不然一遇到节日,我一个人就要忙疯了,她的回答却很窝心,说如果能帮到我,不找男友也没事,这真让我罪恶了一把。
“谢谢,这是您的花,欢迎下次光临。”把最后一束粉红玫瑰卖完,我也松了一口气。
“艺姐,今天卖得很快啊,还不到三点就全部订购完了。按这趋势,以后情人节和七夕节咱们可以多进一些货,多赚点。”七妹一边打扫地上修剪的叶子和枝干,一边建议。
这丫头真是钻进钱眼里了,我敲下她脑袋,“傻丫头,钱是赚不完的,只要做的事开心就好,没必要累坏自己。”
“呵呵,”她俏皮地吐下舌头,将垃圾倒到门前的街道垃圾桶内。
恰巧手机响起,有丝惊喜,擦干净手也没耽误直接接听了,“喂。”
“今晚我来接你。”标准的罗式醇厚音。
“哦。是一起吃晚餐吗?”
“恩。”他简单应答。
说明时间后挂掉手机,刚才差点要问他今晚共餐是不是因为情人节,可想到他并不是那么有情趣的人,便收住了口。看着桌面上那只因为多余而被遗留的玫瑰,拿起它用着剩余的装饰纸精心包装。
“是罗大哥吗?”七妹进来问道。
“恩。”我认真给那只玫瑰披上衣服。
“真好。有罗大哥这么男人味的人做男友,很拉风哦。”她语气中有着艳羡。
我笑笑,没接话,自从同罗仁生交往三个月以来,七妹对他赞不绝口,其实她说的很多都对,比如男人味、很酷、很有范儿、……等等,可不知怎的,在我看来,这些词用在他身上反却成不了褒义。因为他的男人、他的酷已经成了让人无法轻易接触的屏障。
可人就是个矛盾体,越跟他接触越发现其实他心思很细腻,这或许是一个优秀检察官应该具备的素养,运用到生活中,也为他冷硬的外表增添些人性化。
将花包好后,也让七妹先回家休息,就坐在柜台边趴着等待,翘首以盼望着街道上的车流,真像是等待心上人的姑娘家。不知道为何不来电的两人会平静地交往这么久。但我心里明白,我自私了,第一次见面那次,他追了出来,向我道歉,我原谅他,因为那句话,我便答应继续深入了解。
这很傻,因为同样的一句话,同样的口气,我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二次恋爱,虽然我感觉不到爱情的含量,但也足以改变我平淡了三年的人生,天上安息的顾莫言也应该能给予我幸福的未来。
熟悉的车子驶入我的眼前,缓缓停靠在路边,如同他的人一般,劲黑的车身,霸气的线条。
坐进车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刚才弄好的玫瑰递给他,乐呵呵地送去祝福,“送给你,节日快乐。”
他像是没料到,盯着那花看了许久,然后抬眼,声音却没他刚才的表情那么复杂,“谢谢,节日快乐。”然后就发动了车子。
我拿着花,也不知往哪摆,“这花,放哪里。”
他没马上回答,见他抿嘴的表情,应该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说接触才三个月,但却琢磨出他一个惯有的举动,只要遇到纠结的问题,就会默不作声在那思考,有时会相当认真,这样的他倒让我觉得几分可爱。他如果知道我这么想,不知会不会再给我个冷若冰霜眼。
“你决定吧。”
他很聪明把问题丢给我,我贼笑一下,一把将花毫不客气仍到挡风玻璃下,拍拍手,“那里不错哦,你开车的时候还能顺便闻到玫瑰扑鼻的香味。”
罗仁生冷冷瞟了那花一眼,嘴唇抿得更紧了。我的心情却因此舒畅无比,好像我对他那张万年无表情的脸已经免疫,却想一再让他的脸色臭到底。
“鑫鑫呢,怎么没带他来?”我越来越喜欢那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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