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到小郡主君回暖笑道:“诗好,两位妹妹评得也好。卡门姑娘不但诗作得好,连字也写得不俗,不如这一轮便由姑娘起头,如何?”
我抬眼看她,见她眼里有一些兴味,看来她对我还挺感兴趣。是要知己知彼,才好百战不殆么?我笑起来,起身走到书桌前,提起笔,品茶诗?选哪首?脑子里未加细想,手上已写了个“茶”字上去,待回神才觉出不好,怎么一恍神儿就落笔了?那明玉小姐一直站在我身边,见我写了一个字便停笔,笑道:“怎么姑娘还没想好么?”语气里已带上几分不为以然,定以为我刚才不过是运气好撞上了吧?我看了她一眼,淡淡地笑了笑,再看向那个“茶”字,突然想起元稹的一首《一至七言诗》来,正好可补了这个差错,当即便不停笔地书下去。
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我一路写,明玉小姐在边儿上一路念。到最后一字落笔,我抬眼看她时,她眼里浮出一丝讶色,我淡淡一笑,搁了笔,转身落座。丫环取了那诗拿去夹,明玉也坐了下来。一桌子人看着那首诗,一时鸦雀无声,几个女孩儿脸上神色各异,有惊讶、有佩服、有赞赏、还有莫测难懂。半晌,却听到小郡主笑道:“得,我看今儿任谁也比不过姑娘这首品茶诗,这一轮也别比了,我代她们向姑娘认输。”
“郡主客气了。”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是已试过我的深浅,所以不用再玩了罢?今儿这两轮斗诗,是真的一时兴起,还是早有准备?忍不住笑了笑,我酒量本来就浅,刚才喝了一杯,几分酒意上来,脸也渐渐有些烧。这时平安差人去取的吉他拿来了,几日不见它,还颇有些想念,我解开琴套,取出琴来爱抚。众人见了吉他的样子,都怔了怔,小郡主笑道:“平安倒没说错,这琴的样子还真是有些怪。”
我微微一笑,手指在弦上拔了拔,开始调音。这当儿,一个十八九岁的青衣少年走进来,我抬眼一看,哇,好一个酷哥,他的五官未见得多标致,却异常刚毅有型,紧身的青色劲装着在身上,全身充满猎豹般蓄势待发的力度。好身材好身材!我眼珠都要掉出来了。却见他附耳在小郡主耳边说了句什么,小郡主神色一变,动作优雅地站起来,对平安道:“不好意思,平安妹妹,我府上有些急事,父王差人来让我回去,你今儿的寿宴我不能凑热闹了,妹妹莫怪。”
“回暖姐姐看你说的,到底是家里的急事重要些,平安怎么会这么没分寸。”平安也站起来,笑道,“我送姐姐出去吧。”
“不用了,你们都别起来了,留在这儿听卡门姑娘唱曲儿吧。”小郡主笑道,抬眼看我,“卡门姑娘,今日回暖没耳福听姑娘的曲子,下次定要向姑娘讨回来。”
“郡主折煞民女了。”我站起来福了福。小郡主笑道:“姑娘过谦了,今日能认识姑娘这样的才情雅洁的女子,回暖三生有幸。”
一众全都站起来,送小郡主出了凉亭,复又落座。平安对我笑道:“姐姐,你今日送我什么曲儿?”
姐姐?呵呵,我笑起来。我送她娃娃之后,她对我倒也客气了,可也是“你呀你”的叫,这会子怎么叫得这么亲热了?我的眼神落到刚才写的那两首诗上去,会意地一笑,摇摇头,心中暗道,白老前辈、元老前辈,今儿谢谢你们帮忙了。
调好音,我皱了皱眉,不知道给平安唱首什么歌好,今儿这气氛,那些悲悲切切的可不好,再看他们这群少爷小姐们年少轻狂快马清秋的模样,想起一首歌来,就送给他们好了,这当儿,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该他们狷狂的时候。
当下不再犹豫,我站起来,坐到连着凉亭栏杆的木长凳上,拔出一串音符,看吉他的琴音吸引了他们的注意,我笑起来,张口唱出歌词。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
我借着酒劲,抱着吉他坐在长凳上摇摇晃晃地唱,记得当年看《东方不败》,心里是何等艳羡那样笑傲江湖、快意恩仇的人生。但求知己长相伴,浪迹江湖风雨行。什么时候,我才能遇到一个愿意执我之手的人,与我一起笑看天边的云卷云舒,细数黄昏的檐前滴雨,倾听喧嚣声里隐者的吟唱,回忆我们曾经年轻过的容颜?
沉浸在这样的思绪里,我的心醉了,眼醉了。一曲罢了,余音绕梁,回味不绝。一众小屁孩全都张大嘴傻呆呆地看着我。呵……,我又笑了,觉得头有些晕,心中暗嘲,难道我真是有做艳妓的天资?不然为何总是这样有意无意地卖弄风情?
“唱得好。”凉亭外传来击掌声,我随着众人回头望去,见是一身戎装的寂惊云和一袭白裳的宇公子。二人步入亭来,寂平安冲上去,对寂惊云道:“二叔,你下朝啦?”
寂惊云脸上浮出着宠溺的微笑,摸摸她的头,转身对我道:“卡门姑娘这支曲儿,唱出了世人的心声,实在不是一个好字说得完的。”
“将军过奖了。”我放下吉他,站起来行礼,酒意袭上来,身子忍不住摇了摇,寂惊云急忙扶住我:“姑娘小心。”
一屋的目光都紧紧盯着我们两个,特别是那群看热闹的小鬼,我抽回手,抬眼看了宇公子一眼,他淡淡地看着我,脸上无喜无怒。寂惊云也觉得有些失礼,缩回手,对平安没话找话地道:“你们在玩什么哪?”
平安看了我一眼,对寂惊云笑道:“刚刚我们在赋诗哩,若兰姐姐出的题,让众位姐姐各赋一首饮酒诗和品茶诗赠我作生辰礼物。不过第二轮卡门姐姐刚开了个头,回暖姐姐说卡门姐姐作得好,我们今儿谁也胜不了她,就没让作下去了。”
“赋诗?”这次出声的倒是宇公子,他走到那排夹着诗章的细绳儿面前,依次念了过去,念到那首《问刘十九》时,转身道:“这首是谁作的?”
寂平安对他作了个鬼脸,扭头不理他。呵,看来还在生那日害她落水的气哩。只听到罗裳儿笑道:“这首诗是卡门姑娘作的。”
宇公子回头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指着那首与《问刘十九》相同字迹的《一至七言诗》道:“那这里面的唯一的一首宝塔诗,也是卡门姑娘所作的?”
“正是。”这次是苏灵答他,我见到若兰的脸色有些泛红,轻轻凑到寂平安面前问:“平安,这位公子是……?”
“他是个大坏蛋。”寂平安倒是一点儿也不给宇公子留面子,大声嚷嚷出来,引得一帮娇女们捂嘴儿笑起来。宇公子失笑地站在那里,颇为尴尬。寂惊云抱歉地看了宇公子一眼,对平安道:“胡说什么,午宴准备好了,你先带各位姑娘去花厅开宴吧。”
平安倒是很听她这二叔的话,闻言点头道:“姐姐们,我们先吃饭去,吃了再玩。”说着转头笑着牵我的手:“卡门姐姐,我们走。”
这丫头,没听到他二叔话里那个“先”字么?我看了宇公子一眼,对平安笑道:“我饮了酒,这会子头有点晕。我先歇一会儿,你先带各位小姐们去吧。”
平安听我这样说,点点头:“那姐姐就在这儿歇一会儿,平安失陪了。”
见她们走了,寂惊云支退了亭里的下人,跟着也离开了凉亭。宇公子在靠着凉亭栏杆的木长凳上坐下来,又恢复了他一惯的作派,懒洋洋地抬眼看我靠着柱子软绵绵地站着,笑道:“还伫在那儿做什么?身子没力不会找凳子坐么?过来。”
我软手软脚地走过去,坐到他身边,他拉我偎在他胸前,笑道:“喝了几杯?就乏成这样?”
“一杯。”我懒懒地答他,在他身上蹭了个舒服的位置,“嗯……,一杯加一口。”
“你酒量还真浅。”他轻笑,捋着我额前的发,“没想到你还满腹书华,上次还跟爷贫嘴,说自个儿不是才女。”
“作两首诗便是才女了?爷对才女的要求还真低。”我嗤笑道,他的身上有淡淡的檀香味,我贪恋地深吸一口,脸向他怀中埋去,难得有半刻的闲适,我就想好好腻在他怀里,在他温暖的怀里停得久些。
他轻笑着,“既然作两首不叫有才,那便作三首如何?”
“爷刁难我。”我抱住他的腰,扬着醉眼看他,撒娇。
“算是你赠我的,可好?”他柔声哄我,一双眼睛灿若星辰,荡漾出一股春水般的温柔甜蜜。我感到心里仿佛有股微弱的电流通过,酥酥的、麻麻的,身子仿佛要化成水了。被他温柔的眼神魅惑了,我失了神儿般地伸手抚摸他俊美的脸颊,喃喃低语:“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他轻笑起来,我蓦地回神,意识到自己下意识地念出了半首鱼玄机著名的慨叹,脸上一烧,将脸埋到他怀中去,不依地撒娇:“爷取笑我……”
我像猫一样在他怀里磨蹭,嗅到他身上淡淡的檀香味,他拥紧我,下巴温柔地蹭了蹭我的头顶,灼热的气息洒在我耳后,我的脸贴着他宽阔温暖的胸膛,感觉那热度透过衣服一点点地渗进我的皮肤,让我的脸越发地烫起来。这个男人,我是这么喜欢他,喜欢他,无法抗拒。想锁心,想锁情,可是一见到他,心不听使唤,情不由我掌控,怎么办?怎么办?
他伸手温柔地捋开我额前的几缕散发,幽幽一叹:“你这丫头,一会儿想着快意江湖,一会儿想着悠闲人生,一会儿又这样满腹柔肠……”他顿了顿,宠溺地揉着我的头发,轻叹道:“你到底想过一种什么样的日子?”
“哪一种,我都想要。”我抬眼看他,轻笑起来,仗着酒意放肆醉言,“我是个贪心的人,不管是快意江湖还是悠闲人生,只要有个贴心的人陪着,都比当皇帝还要快活呢。”
“快意江湖、悠闲人生,比当皇帝还快活?”他失笑,捏了捏我的脸,“你又不是皇帝,怎知皇帝不及你快活?”
“想也想得到呀……”我轻轻拂开他的手,在手里捏着,“自古以来的皇帝呀,锦衣美食地享着、琼楼玉宇里住着,地位尊贵、身份崇高……,他们是天子、是九五之尊,高高在上,世人只得膜拜仰望……”我打了个酒嗝,脑子有些沉,“可是,站得越高,能陪在他们身边的人就越少,他们难得有真正的朋友,听不到真话,却有一大堆敌人;昏君且就不说,但凡想当个明君的皇帝,大都心怀天下,为了大局,有时要牺牲亲情、爱情、友情……”我的脑子越来越沉,“他们拥有天下,却享受不到平民百姓的天伦之乐、夫妻之爱,他们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仍然有渴望拥有却无法拥有的简单快乐……”他的手怎么越来越凉?酒劲让我无法思考,我把他的手捂在我的掌心里,轻轻搓着、暖着,闭上眼睛,喃喃道,“地位再高又如何?高处不胜寒哪,皇帝其实是全天下最孤独、最寂寞、最可怜的人呢……”我的声音弱下去,终于不敌酒劲的侵袭,偎在他怀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2006、9、21
[第一卷 青楼篇:第43章 秘密]
一觉醒来时已是日薄西山。我抚着有些微疼的头从床上坐起来,把靠在床头打盹的小红惊醒了,她急忙扶住我:“姑娘醒了。”
我揉着太阳|茓,“我还在将军府么?什么时辰了?”
“快酉时了。”小红看我坐稳了,松开我,给我倒了一杯茶,“这儿是将军府的客房,寂将军安排姑娘在这里休息的。”
正说着,寂平安风风火火地冲进来了:“卡门姐姐还没醒吗?”见我坐在床上,兴奋地冲过来,坐到床檐上,嗔道:“姐姐终于醒了,没想到一杯酒也会把姐姐醉倒,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嘛。”
“扫了你的兴了,不好意思。”我笑着看她,她见我不时揉额,对小红道:“我让厨房煮了醒酒汤给姐姐,你去端过来吧。”
“小红又不是将军府的人,怎么好在府内乱跑?”我摇了摇头,起身道,“这会儿酒已经醒了,我也得回去了。”
“唉,别别,你头晕着,怎么能回去……”寂平安按住我,“我让丫鬟带她过去总行了吧。”说着叫候在门外的小丫鬟带小红去厨房端解酒汤,然后掩了门坐回我床边。
我笑着看了她一眼:“什么话要支开小红才说得?”
她的脸一红,微微有些窘:“姐姐怎么知道?”
呵呵,好歹我比你多活了十几年啊。我笑了笑,不语。她嗫嚅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我……,我是要给姐姐道歉的。”
“道歉?”我怔了怔,笑道,“说什么哪?”
“嗯……”她的脸更红了,“今儿的斗诗会,其实是一早和几位姐姐商量好的。之前坊间的传言,让我们对姐姐有些误会,若兰姐姐为回暖姐姐抱不平,所以……”
所以要给我一点颜色看?我笑了,拉过寂平安的手,道:“平安,我可以叫你平安么?”
她急忙点头,我笑道:“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从没有想过要嫁进将军府。”
“我记得。”平安点点头,红着脸道,“只是我当时并不相信,但今天看了姐姐这两首诗,我知道姐姐也是个有心性儿的,决不是那种一心妄想攀龙附凤的庸俗女子。今天下午和几位姐姐聊起你,她们都很佩服你呢。”
“佩服我?我有什么值得佩服的?”我倒诧异了,那几位千金,可都不是一般的千金小姐,个个满腹诗书,都是些有点思想的丫头。我笑道:“我才要佩服你们,个个出口成章,小小年纪,可不简单。平安也喜欢读佛经么?竟然能作出‘空负狂名十二春,苦集灭道等微尘’的句子?”想我十二岁的时候在做什么?还在和街坊邻居的小孩玩泥巴、打巷战吧?这古代的人还真是早熟。
“佛经?”平安怔了怔,不好意思地笑道:“你说我作那首诗么?姐姐折煞我了,那是我请我的师傅邱先生帮我作的,我哪有那份才情?莫说我,就是今儿那几位姐姐,真是咱们天曌国的才女呢,她们那诗也不是当时作的,都是想了几日的。我那诗是抓来顶的,她们的可不是,所以我们才要佩服姐姐,你才真正是出口成章呢。”
“我说你小小年纪,怎么会知道苦、集、灭、道这佛家四谛呢。”原来如此,我说这古代不是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么?那几位小姐在这社会环境下还能有此才情,亦是了不得了。我笑道:“你的先生定是个学识渊博的。”
“邱先生倒真是什么书都看的,佛经也看。”寂平安点头,窘道,“怪不得姐姐这么问,原来那诗还有名堂的,我只要里面有个酒字儿就行了,倒没想那么多。”
“你先生若是听到你这样的说话,定会气死的。”我“噗哧”一声笑出来,平安也跟着傻笑。这孩子性子虽然刁蛮,倒是难得的天真纯良,我笑着拉起她的手,问她:“平安,那回暖郡主,以后真是你二婶儿么?”
“这……”平安迟疑了一下,见我坦然地望着她,咬咬唇道,“景王殿下一直有这心思,也跟皇上提过,皇上在考虑,还没答应下来。不过这事儿在京城里已经传开了,人人都以为是水到渠成的事,只等皇上点头了。”
“你喜欢回暖郡主的吧?”我笑道,否则也不会帮她来戏弄我了,“平安,你放心,我对你说都是我的真心话,你以后,也不用老花心思在这上面……”
“不是的……”平安急急地打断我,嗫嚅道,“若你真愿意和我二叔好,我、我也不会反对的了……”
呵……,我笑起来,平安啊平安,莫说我对你二叔无意,即便是有意,我也断然不会和另一个女子分享一个男人。我要的爱情,是一心一意的,我的爱很少,挥洒完了,就空了。我没有多余的爱分给别人,也断不能容忍别人只分给我一半的感情。我前世就是个失败的人,被爱情伤过、痛过,但无论何时,我心里仍然对真爱抱着一份憧憬,寄盼寻找到终生为己描眉绾发的知己。若我今生仍是追求不到,便游戏人间、放纵自我又如何?本就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这世上也只得一副孤独的躯壳,我不懂得变化、不懂得变通,我的爱情,只有玉碎,没有瓦全!
小红敲门,端了醒酒汤进来。我接过饮了,对平安道:“不早了,再呆下去天就黑了,今儿在府上打扰了,我得回倚红楼了。”
“姐姐今日这么累,就在我家留宿吧。”寂平安拉住我,“倚红楼那边儿,差人回去说一声就行了。”
“这合适么?”我抬头望向小红,其实我没多过问过倚红楼有些什么规矩,我呆在倚红楼的理由到底与其他姑娘不同,小红点点头道,“姑娘今儿就不要颠簸了,我回去跟月妈妈说说就行了,明儿早上过来接你。”
我听她这样说,倒也不坚持了,我正怕回去又要对着楚殇。小平向平安告辞回去,平安见我肯留下来,高兴地道:“姐姐睡醒了还没吃东西,厨房给你热着饭菜,我让他们给你送过来。”
饭菜送来,我好奇地道:“那些小姐们什么时候走的?你们下午都玩什么了?”
“用了晚膳就走了。”平安笑道,“她们认识了姐姐这样的人儿,哪里还有玩的心思?我们一下午就聊你了呀,姐姐们说,赶明儿全都要去锦绣庄,买你画给他们做的小布猪。”
呵,我又成了传奇了。我笑了笑,道:“怎么将军府也是一日三餐么?”我记得在我那时空的古人是一日两餐的,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叫做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叫晡时。倚红楼因为是青楼,倒不依这一日两餐的规矩来,客人什么时候要吃东西,姑娘都陪着,所以厨房是日夜有人值班的。我因为不用接客,给月娘说过每日要准备三餐,民以食为天啊,我又是个贪吃的,要是让我不吃午餐,还不饿死了?可上午在花园里听寂惊云说带各位小姐去花厅用午膳,难道是寂家的规矩不同?还是这天曌国的规矩有不同?
“哪家都是一日三餐呀?”平安奇怪地看着我,“姐姐不是么?”
呵,原来真是天曌国的民俗与我那时空不同。我特意吩咐月娘准备,倒是多余了。我笑道:“青楼没个准儿,客人来了都得陪着吃。”
平安听我说起青楼自然而然的样子,迟疑了一下,道:“姐姐有什么苦衷,非要呆在倚红楼?你不妨同我二叔讲,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我摇摇头,笑道:“平安,我很感谢你有这份心,不过这是我自己的事儿,我自己知道怎么处理。你以后别为这事儿费心。”
平安蹙起了眉,想了想,又道:“姐姐,我不知道该不该问你,你钟情的人不是我二叔,是宇叔叔,对么?”
她见过我与宇公子调情,心里这么想也是理所当然,何况,我的确是为他动了心、动了情,他绾我的发我心动,他牵我的手我心悸,他拥我入怀我心跳,他发我脾气我心伤,不知不觉间,那个男人竟然在我心里占了这么重要的一个位置。只是那男人心里有间房,锁着无数的秘密和心事,我不是他的那把钥匙,开启不了他的心门,满腹的柔肠和情丝,只落得个锁心锁情收场,宇,你让我情何以堪。
相思如火,世情如索,春来总是眉梢锁。踏青莎,向郎睃,千言万语羞难说。
谁料那冤家不解我。痛,怎当得;愁,怎当得。
我垂下眼睑,陷入沉思。平安见我沉默不语,知我不想回答她的问题,乖巧地转移话题:“姐姐上午和宇叔叔说什么了?他走的时候,脸色好吓人呢。”
“吓人?”我怔了怔,我说了什么了?
“嗯,惨白惨白的,跟失了魂儿似的。”平安描述道,“我连叫他几声,他都不理我。那人真小气,不就是骂了他一句嘛,就跟我记着。”
我说了什么?不是送了首诗给他,他心情还不坏么?睡前明明还好好的,睡前……,我想起睡前那番皇帝不如我快活的醉言,心中一惊。
“他几时走的?”我心里浮出不好的预感,盯着平安道。
“午时过后吧,好像是姐姐睡着了就走的。”平安确定地点了点头,道,“没错,就是姐姐睡着了后走的,还是他把姐姐送到厢房的。”
宇,为何你会对我那番话有那么大的反应?难道我以前的猜测没有错吗?我望着寂平安,强笑道:“平安,这位宇公子,到底是什么人哪?”
“宇叔叔?是我二叔的朋友呀!”寂平安一口应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宇公子是作什么的?家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我一口气道,紧紧观察着寂平安的反应。
“我……”平安皱起了眉头,好像是从来没人问过她这个问题,她挠了挠头,为难地道,“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他是二叔的朋友。”
呵,我失笑。寂平安啊寂平安,你神经还真是粗条,比起我那傻大哥怕是不遑多让吧?想到当初被她误导我胡思乱想,就差点呕出血来。我心中一阵悲一阵喜,一想到宇公子极有可能是当今天子,我的心中一揪。他是天子,是九五至尊,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嫔,女人对他来说,不过是生活的调剂,何况是我这样卑贱的青楼女子,我的心遗落在他身上,注定不会有好结果,明明已经锁了心、锁了情,为何一想到那丰神如玉的男子,心中还是会有隐隐的疼痛?我捂紧胸口,平安见我神色不对,惊道:“姐姐怎么了?你不舒服么?”
罢了罢了,我惨笑,安抚平安:“没事……”下次见到他,便告诉他我隐忍多时的秘密吧,待这件事一完结,我和他,便各行各路,此生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2006、9、22
[第一卷 青楼篇:第44章 夜探]
送走平安,在丫鬟的侍候下洗漱完,天已黑尽,我打发丫鬟回去休息。睡了一下午,此时一点睡意也无,我坐在圆桌前发呆。刚刚的那番揣测令我有些透不过气儿来,我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窗外透进一点儿凉风,才觉得胸口没那么气闷。转身又坐回桌前,刚坐定,窗外翻进一个人,一进房就立即关上窗,我惊得站起来,退了两步,定睛一看,更是惊上三分。只见那人绾着白玉簪,身着织锦袍,狭长的凤眼微微一眨,抛给我一个魅惑的媚眼,我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邪邪一笑,道:“卡门姑娘,好久不见。”
“玉公子倒也艺高人胆大,连将军府也敢闯。”我镇定地笑了笑,嘲道,“我倒真是想不明白了,玉公子阅尽花众,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何以对我这样的普通姿色一直拗着不放?”
“姑娘此言差矣。”他大大方方地坐到桌前,眯着眼看我,笑道,“牡丹芍药固然天香国色,但雏菊也有雏菊的楚楚风韵,我对姑娘的仰慕之心,从未断绝过。”
“仰慕?用下药的手段么?这里可不是倚红楼。”我淡淡地道,“玉公子想在将军府犯案,只怕也没那么容易脱身。”
“听说姑娘上次为了解迷香之毒,病了十余日。”他撑起脸,看着我轻笑道,“我玉蝶儿是怜香惜玉之人,害姑娘受苦,在下实在心痛难当。”
“公子既是个怜香惜玉的,想必今次定不会让小女子再受上一回苦。”我不动声色地吸了口气,似乎没有闻到上次闻到的那种清香,松了口气,若我开口呼救的话……
玉蝶儿似乎看出我的想法,笑道:“姑娘若是想呼救的话,何不试一试,是我点你的哑|茓来得快,还是你叫人来得快?”
我顿时泄了气,想到他鬼魅般的轻功身法,还是不要做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我冷冷地道:“看来玉公子今儿是不准备放过我了?”
他的唇边浮起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叹道:“姑娘把话说反了,不肯放过人的,是姑娘,不是在下呢。”
“笑话。”我冷哼一声,嘲笑道,“敢情你要说是我想采你这滥情草?”
他笑起来,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情不自禁地退了两步,他欺身上前,凑近我的脸,轻笑道:“姑娘若真想采我,在下求之不得,不过姑娘想要的,是在下的命,在下就给不起了。”
我皱了皱眉,不解地看着他:“这话从何说起?”
玉蝶儿眨了眨狭长的凤眼,望着我的眼睛,轻叹道:“姑娘何必装傻,‘无极门’因为上次我亲近姑娘的事对我下了追杀令,难道不是姑娘所为?”
“无极门?”我还馒头门呢!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嗤笑道,“有人要杀你,也要把账算到我头上,玉公子还真是位会找麻烦的主儿,也不想想自己平日做了多少缺德事儿,积了多少仇家,这样冒冒失失地找个替死鬼,没准儿一出门就给正主儿做掉了。”
玉蝶儿观察着我嘲弄的表情,渐渐皱起了眉:“真的不是姑娘所为?”
“我需得着骗你么?”我讥讽道,“我是青楼女子,又不是贞节烈妇,莫说你那天还未得手,即便是得了手,也不过当是喂了一回吃白食的客人,我犯得着花那心思那力气拿着白花花的银子跟你过不去?真是笑话!”
也不知他是否真的信了我的话,他站直身子,托着下巴道:“姑娘说得也有道理,可是自那天从姑娘那里折返,第二日便有无极门的杀手一直追着我不放,若不是在下轻功好,只怕被杀了不知道几回了。”
“你说那无极门是做什么的?”我来了点兴趣,毕竟能引得玉蝶儿来找我麻烦,我也得了解了解情况才是。
“无极门是江湖上近年来出现的一个较为神秘的杀手组织。”玉蝶儿观察着我的反应,“说它神秘,是因为从来没有人知道它的底细,连江湖上鼎鼎大名的专门收集情报的机构‘晓情楼’,据说也没有它的半文资料,没人见过无极门的杀手,因为见过他们的人都死掉了。只要是他们接下的生意,不管是对方朝廷高官,还是江湖高手,也不管用什么方法,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就算是雇主死了,只要没有撤契,他们也一样会完成任务。”
“照你这么说,你见过无极门的杀手了?”我望着他,提出质疑,“那你为何还没死?只是轻功好,只怕不是那么容易逃过追杀吧?”
玉蝶儿眨了眨凤眼,叹道:“姑娘倒是精明。只凭轻功自然不行,只是玉某还有个保命的绝活儿,江湖上的朋友知之甚少。”
我转了转脑子,笑道:“易容术么?”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诧色:“姑娘如何得知?”
如何得知?从武侠小说和电视电视里看来的呀!那些不管是逃避追杀还是其他什么事件的人,总是要易容改扮的。我笑了笑,指了指脑子:“猜的。”
玉蝶儿凤眼一眯,笑道:“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玉公子客气了。”我沉吟道,“你说这无极门既然这么血腥残酷,为何朝廷和江湖中人还要容忍它的存在呢?”
通常江湖和朝廷有着微妙的界限划分,朝廷不管江湖中人的打斗杀戮,江湖中人也不愿意与朝廷扯上关系,我记得以前看电视,常有江湖门派的弟子投身朝廷做捕快或武官,被逐出师门的情节。这无极门连朝廷高官也敢杀,显然是没把朝廷放在眼里,一个民间势力如此嚣张,朝廷也能容忍吗?不知道为什么,我隐隐觉得这无极门,和楚殇有一些关系,我听过月娘唤过他一次门主,没准儿……,他就是这无极门的门主?否则,能轻而易举地灭了蔚丞相一家么?
“不是说它神秘吗。”他无奈地笑了笑,道,“就连那些花钱请无极门杀人的雇主,也从未见过无极门的人。他们有一套特别的联络方法,与雇主联络根本不用现身。朝廷虽然有下令严办无极门,但根本连门边都摸不到,还能怎么办?”
“玉公子今次来找我,是以为我花钱雇了无极门的人杀你?想让我撤了契?”我笑了笑,心中浮出一个主意。
“之前玉某确实是如此认为的,不过与姑娘谈下来,也觉得此事似乎与姑娘无关。”玉蝶儿望着我,笑了笑,这人虽然被追杀,还要易容东躲西藏,心态倒还挺镇定,不似那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早就吓得战战兢兢六神无主了,哪还知道分析原因、暗访雇主,费尽心思等到我落单儿了才来找我,倒也不是没有头脑的莽夫。
我在心中暗暗计较,只听他接着道:“既然与姑娘无关,那玉某就告辞了,等解决了此事,玉某再来与姑娘月下相会。”
我瞪他一眼,命在旦夕还想着祸害人,这男人真不是什么好鸟!那我那刚才那番心思,即使转错了,这人也是活该,凭他犯下的恶行,死一千次也不够抵那些受害姑娘的清白。主意已定,我笑道看他,放低了声音道:“玉公子不想摆脱无极门的追杀了么?”
他本来转身想走,听我这么一说,停下脚步,回头看我,眼中闪过一丝亮色:“莫非姑娘有妙策能助我逃过此劫?”
我淡淡笑了笑,走到圆桌前坐下:“玉公子何不坐下来听听?”
他依言落座,看了我一眼,凤眼一转,笑道:“姑娘可不像是个会做赔本儿生意的。说吧,姑娘有什么要求?”
呵呵,在江湖上打滚的,果然不是吃素的,我也不晦言,笑道:“玉公子既然这么爽快,小女子也直话直话,我要你将那易容术传给我,便教你逃脱追杀之法。”
“姑娘倒真会讨价儿。”玉蝶儿轻笑一声道,“这易容之法千变万化,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学会的。”
“那就拣最容易学的,让我学。”我笑了笑,“我并不要很多变化,有两三样变化就可以了。”
他低头沉吟一阵,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放到桌上,笑道:“既然姑娘这样说,那在下就将这样小玩艺儿送给姑娘。”
“是什么?”我好奇地打开,掏出几张薄薄的皮儿来,心中一喜:“人皮面具?”
“姑娘倒是好眼光。”玉蝶儿得意地一笑,道,“姑娘莫小看这人皮面具,每一张都不是易得的。这人皮面具的做法极其残忍,是从真人脸上剥下来的,在下行走江湖多年,也只寻得这几张。”
我打了个寒噤,想到要将这东西往脸上套,我的寒毛都竖起来了。我一直以为人皮面具只不过是取个名字,没想到竟是从真人脸上剥皮做成的。但想到自己的计划,再发寒也得要,我拿起一张问他:“这东西怎么用?”
他将使用之法说给我,我走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仔细套到脸上,只见镜中映出一个三四十岁的村妇,面黄唇白,一副病容,哪里还有半分我的影子,心中不禁一喜,果然是好东西。一时玩心大起,将那几张面具一一在脸上试套起来,见自己一会儿变成个唇红齿白的少年,一会儿变成个老态龙钟的老妪,觉得万分有趣,忍不住笑出声来。
玉蝶儿倒也不催我,大约我在他眼里也是个有趣的人,只笑着一直望着我扮来扮去。我将那几张面具一一试完,回头见他充满兴味的表情,才稍稍收了收喜态,将那几张面具小心地收回锦囊里,揣到怀里,走到他身边道:“小女子谢谢玉公子这份儿礼,这便将那法子告诉公子。”说着,低头附到他耳边,将心中想那法子悉数告之。
他听了我的话,抬头望我,眼中闪过一丝讶色:“姑娘是说……”
“嘘——”我竖起食指到唇边,轻声道,“小心隔墙有耳,玉公子听明白了,记在心里就是了。”
他沉吟半晌,才抬头望着我道,“姑娘这法子,风险可大了,而且真假难辩……”
“玉公子别无选择,不是么?而且这件事,只有玉公子你自己才能做得到。”我笑了笑,坐下来,道,“真假么,试过便知道了,风险么,再险,险得过公子如今的处境么?”
他一眨不眨地望着我,唇边缓缓浮出一个笑容:“姑娘所言甚是,这法子风险虽大,倒是一劳永逸。”
我笑了笑,从桌上翻出两个茶杯,斟满茶,举起一杯,笑道:“这杯茶,卡门预祝玉公子顺利脱险。”
他“哈哈”一笑,端起茶杯,轻碰了一下我手中的杯子,笑道:“姑娘真是玉某此生所见最聪明的女子。”他仰头将那茶一饮而尽,笑道:“姑娘这样的女子,玉某真是越来越舍不得放手了……”
“招惹到我这样的女子,不是什么好事,玉公子是聪明人,不会做傻事。”我淡淡一笑,喝了杯中的茶,放下茶盏。
玉蝶儿眼中闪过一道异芒,笑道:“姑娘这番话,玉某记住了,告辞。”说完,推开窗跃了出去,他鬼魅的身影转瞬即逝。我望着窗外蒙胧的树影,轻声笑起来。
——2006、9、23
[第一卷 青楼篇:第45章 腐|乳]
一早辞了平安回倚红楼,我没见到寂将军,听说上早朝去了。回了倚红楼,月娘到我房里,见我换了衣衫,正蜷在椅榻上发呆,笑道:“姑娘昨晚在寂将军府里留宿,还习惯么?”
我抬眼瞥了她一眼,笑道:“月妈妈想说什么?”
她尴尬地笑了笑,道:“我就随便问问,没事儿就好,我一会儿让人给姑娘送‘冲喜汤’过来。”
“好啊。谢谢月妈妈。”我笑着应她,大大方方地道。她今儿来,是为楚殇套消息的吧?是想问我跟寂将军上床没有吗?那我就说有呗,气死你。
月娘咬咬唇,知道我不待见她,也不好意思呆下去,准备转身走,一个龟奴急急忙忙地从楼下跑上来,对月娘道:“月妈妈,昨儿那小鬼又来了,说是要见卡门姑娘。”
“卡门姑娘是他说见就见的?”月娘皱了皱眉,“打发他走!”
见我?还是个小鬼?我倒来了兴致:“等等,你说谁要见我?”
那龟奴看了月娘一眼,欠身道:“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昨儿从午时一直等到天黑才回去,今儿又来了。我们问他找您做什么,他又不说,只说见了您才说。”
哦?是谁呢?我想了想,道:“你带他进来吧。”
月娘立即阻止我:“姑娘,这不好吧?”
我冷笑:“月妈妈若是有什么不放心,就呆在一边看着好了。”
她被我一番抢白,想了想,不好再说,便支眼色叫那龟奴下去带人。一会儿龟奴领了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进来,我一看他蓬头垢面的样子,笑起来,原来竟是在“瀚墨轩”门口偷我钱包的那个小鬼。
那小男孩见到我,咬了咬唇,走到我面前,将我的绣花钱包递过来:“还给你。”
“怎么不要了?”我笑着问他,并不去接那个钱包。
“我娘让我还给你。”那孩子的眼神中有一丝倔强,仿佛并未觉得自己偷钱的举动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听了娘的吩咐才拿来还的。
我笑了笑,这小鬼还挺有脾气。我放柔了声音问他:“你等钱用么?”
他怔了怔,象是不明白我为何这样问他,又见我一直不取回钱包,不耐地道:“不用你管,我已将钱包还你,你还要怎么着?”
“你若等钱用,就拿去。”我看他突然瞪大眼,仿佛看怪物似地看着我,笑道,“这钱包当我送给你了,你回去吧。”
他迟疑了一下,将手缩回去,犹豫半天,还是将钱包递出来:“我娘不会要的。”
“之前你不问自取,你娘自然不会要。”我心中暗暗一叹,这孩子倒有个好母亲,不由自主回想起过世的母亲,神情一黯,“现在是我给的,你给她说明就行了。”
他摇摇头,委屈地道:“娘不会信的。”
我想了想,道:“那我随你回去一趟,亲自给你娘说,如何?”我倒不是想管这小鬼的闲事,只是想寻着机会,多出去走走,了解这京城的地形环境。
月娘一直在旁边听着,听了我这话果然Сhā嘴了:“姑娘,这不太方便吧?而且去到那些地方也不安全。”
我抬眼冷冷地看她一眼,嗤笑道:“安全?不是有人‘保护’我么?还有什么不安全的?月妈妈答应我的事,原来可以随意反悔的。”
我以为她定要出声再挡我的,岂料她静静地看了我一眼,无奈地叹道:“罢了,姑娘若是想去,就去吧。”
我怔了怔,下意识地道:“不用备轿子,我想走一走。”
“随你。”月娘看了我一眼,转身出去了。
我收回目光,看向那小男孩,轻声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拿我的钱包了吗?”
小男孩怔怔地看着我,咬了咬唇,垂下头道:“我娘病了。”
原来如此,穷苦人家能吃饱穿暖就是万幸,恐怕是拿不出看病的诊金,这小孩儿才想了歪念。我点点头,问他:“那你爹呢?”
他蓦地抬头看我,眼中闪过一道怒火:“我没爹!”
我怔了怔,看来我无意间触到了这小鬼的痛处,赶紧转开话题:“那诊金需要多少钱?”
小男孩脸上挂起了愁云:“大夫说要三百文才能出诊,我……”他看了我一眼,嗫嚅着住了嘴。我笑了笑,这孩子其实心里也是发虚的吧?我转头对小红道:“小红,去妆盒里取五百文出来。”
我上次提了一贯钱,给了小红一百文,剩下的基本上都剩在那里,说起来,我花钱的机会还真是少啊。小红把钱取来递给我,我拿过小男孩手里的钱袋,将那五百文装进去,递给他道:“收好,我们走。”
“不用这么多……”小男孩的脸涨得通红,别扭地拿着。我笑着看他:“多一点准备着,万一大夫说不够怎么办?剩下的给病人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总是用得着的。好了,走吧。”
那小男孩将钱袋紧紧捏在手心里,别别扭扭地跟在我身后,出了倚红楼。到达这个时空这么久,我是第一次能机会能步行上街,繁华的街市让我有一种莫名的距离感,我张望着那些古香古色的建筑、市井街头的小贩、身着古装的百姓,觉得自己仿佛在做一场梦。小男孩在前面领路,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破败的窄巷,石板路已经磨去了纹路,两侧是低矮的土墙,墙体有斑驳的裂纹,巷子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小男孩在一个小院前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推门进去,一边叫道:“娘,我回来了。”
院子里有个妇人正在推石磨,小男孩急忙跑过去:“娘,你病着呢,干嘛还出来磨豆子?我扶你进去休息。”
那妇人甩开他的手,冷冷地道:“钱还了么?”
“我……”小男孩迟疑了一下,那妇人见状怒道:“你还没还?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你是要气死娘么……,咳咳……”话未说完,已咳得说不出话。我赶紧走上前去,扶住那妇人道:“大婶儿,你别着急,他来将钱还我了。”
那妇人怔了怔,这才注意到我和小红的存在,她喘着气看着我,脸上带着歉意道:“原来福生是偷了姑娘的钱,对不起,姑娘,是我教子无方,才让他在外面闯了祸,您大人有大谅,原谅他小孩子不懂事儿,不要拉他去见官,我给姑娘赔礼了……”
她欲欠身行礼,我赶紧扶住她道:“大婶儿,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找麻烦的。”
我看这妇人面色腊黄,瘦得不成样子,也知道她被病痛折磨已久,难得她处境如此艰难还不贪慕不义之财,对孩子不护短的教育方法也是令我赞赏的。我扶她坐到院子里的竹椅上,柔声道:“令郎昨日所为虽然不对,可也是为了大婶儿的病着想,难得他一片孝心,你也别怪他了。”
她怔了怔,脸上浮出一丝喜色,道:“姑娘不会送他去见官么?”
“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哪里需得着惊动官府。”我笑道,“何况他已经知错了,改了就好了,大婶也别太较真。”
那妇人摇摇头叹道:“姑娘不追究,是姑娘大量,但是小孩子如果不学好,以后犯了大错,后悔也晚了。”她转头看了那男孩一眼,语气严厉地道:“福生,过来给姑娘认错。”
我心中对这妇人又佩服两分,福生抬眼看了我一眼,咬咬唇走过来,低头对我鞠了个躬:“对不起!”
我笑道:“好了好了,您也别骂他了。”
那妇人转头看我,迟疑道:“姑娘今日来,若不是带福生见官,是为了什么?”
“我听福生说您病了,所以请他带我来看看您。”我小心地想着措辞,这妇人的自尊心极强,恐怕不是那么轻易能接受施舍的,“大婶儿这病不好再拖,我让赶紧请个大夫来看看。”
她急忙道:“这怎么使得,姑娘不追究福生的错儿,民妇已经感激不尽,哪里还能再让姑娘破费。”
我笑了笑,柔声道:“大婶儿这话我不爱听了,我是佩服大婶儿是个明理人,才来这一趟的。大婶儿切莫觉得是我在施舍你。这诊金当是我借给大婶儿的,等你以后有了钱再还我就是,你这病一直拖下去,自己受罪不说,福生也担心着急,否则也不会有昨儿那事儿发生了,大婶就当宽宽孩子的心不成么?”
那妇人听了我这话,怔怔地看着我,道:“没想到姑娘是这样通情理的人,坊间对姑娘的传言,真是混仗。民妇夫家姓周,你叫我周大婶好了。”
我愣了一下,笑道:“原来我真这么出名么?”
那周大婶脸微微一红,道:“是‘瀚墨轩’的老板告诉我们,福生偷的是姑娘的钱,我们才知道姑娘是谁的。”
我笑了笑,知道这妇人的心结已经打开,便让小红陪福生去请大夫。打量了这个破败的小院,见院子里的木桌上摆着几板豆腐,有些已不知道搁了多少日,都发霉长毛了,却没有扔掉,好奇地问道:“大婶是以卖豆腐维持生计的?”
她点点头,我又问:“那为何这些豆腐已经霉掉了,还不扔了呢?”
她神色有些黯然:“也不怕姑娘笑话,都怪我这身子病了这么久,大家怕我做的豆腐不干净,把病过给他们,再说市集里又不止我一家卖豆腐的,所以不管我做的豆腐多新鲜,都没有人买,每天整板端出去,又整板端回来,我和福生两个人自己又吃不完,所以剩的都生霉了。”
“生霉了的吃了可不好,你病着就更不能吃生霉的东西。”我摇摇头,不赞同地道。见她神情尴尬,知道穷人家肯定是舍不得这样糟蹋东西。我走过去看了看那豆腐,发现那豆腐都是白色的霉菌丝长满表面,奇怪地道:“为霉生得正好,为何不做成豆腐|乳呢?”
“豆腐|乳?”周大婶诧异地道,“那是什么东西?”
敢情这里还没有豆腐|乳么?我心中有了主意,转头对她道:“大婶屋里有辣椒面儿和盐么?如果还有洗净的菜叶也可以拿点出来。对了,还要一碗酒。”
我以前帮母亲做过咸菜,这豆腐|乳的做法也知道一点,但没有亲自动过手,只是看母亲做过。反正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姑且试一试。
她怔怔地看着我,点了点头,取了东西出来:“只有黄酒可以么?”
“不知道行不行,我试试吧。”我笑道,取过案板上切豆腐的刀子,将那些已经长毛的豆腐切成均匀的小块。然后将辣椒面和盐估算着比例混到一起,用筷子夹起一块儿,浸在酒里倒了毛,再往辣椒面儿里一滚,夹起来用菜叶包好,放到一边儿。周大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却也不阻止我,只好奇地看着我,我抬头笑道:“还需一个咸菜坛子,将这菜叶包好的豆腐依次排放在坛子里,密封五六天,就可以取来食用了。不过这是佐饭的东西,不能吃太多。大婶儿自己也可以来试着做一做。”
她跟着我也包了一块,道:“是这样吗?这东西这样做了,真的可以吃?”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不敢保证一定成功,只是以前见家母这样做过,不过这前期的霉毛好似不是这样的养的,豆腐也要先切成小块儿再养霉毛,我只是试一试,若不成,大婶儿别怪我。”
“看姑娘说的,这东西反正也卖不出去,若真能做成姑娘说的豆腐|乳,也没白白糟蹋了东西。”周大婶笑道,从院里取了个干净坛子,将包好的豆腐放进去。
“大婶儿,这东西如果取出来能吃,你送我几块吧。”我笑着看她,天知道,我有多怀念母亲做的咸菜腐|乳,可惜母亲过世之后,再也没吃过了。外间买的,总是吃不出母亲做那个味道,到这时空,他们连腐|乳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买来吃了。
“姑娘这是说的什么话,这东西若弄好了,我定让福生给姑娘送过去。”周大婶儿笑道。
说说笑笑间,那些霉豆腐已被我们处理完了,小红和福生请了大夫回来时,我们正好把它装坛放起来。等大夫看完周大婶的病,我和小红告辞回去,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又是一天过去了。
——2006、9、24
[第一卷 青楼篇:第46章 赠礼]
夜里躺在床上,听到外间有些响动,我转过头,毫不意外地看到楚殇阴沉的脸。我看着他,不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也不说话,直接蜷到床上来,意外地,竟没有拥住我,我看了他一眼,终是忍不住道:“那事儿过了这么久了,玉蝶儿不是一直都没来过么,楚爷也用不着每日都来陪我。”
“我才没那么好心。”他冷冷地答我一句,翻身背对我。
是么?那他干什么不高兴?不过反正他每次来都没有高兴过,我就觉得烦了,既然你看到我就不爽,还晚晚来干什么?我想了想,难道是因为昨晚在将军府留宿的事不高兴?我撇了撇嘴,我管你高不高兴,我自己高兴就成了。心里这么想着,我也侧身背对他,眼不见为净。
这一日我疲极,不多时便沉沉睡去了。次日醒来,楚殇早没了踪影,红叶却风风火火地来找我,谈那“超级花魁”第二场的事,她说月娘改了赛制,这一轮八进六要比一轮书画。我怔了怔,笑道:“姐姐不能画么?”
红叶笑了笑:“能倒是能,不过我的画功与玉竹相比,尚有差距。”
我笑了笑:“我倒觉得这不是什么问题,人各有所长,何况这超级花魁提的是个公平竞争,玉竹姑娘若在书画上强过你,也是她有真材实料,姐姐的争胜之心也莫太重才好。何况画画这东西,画功倒在其次,关键是画的意境,若是姐姐作的画儿契题,也是好作品。”
她想了想,点头道:“妹妹说得在理,得,我就听妹妹的,拿出精神来好生准备。”
我笑道:“我明儿定要去为姐姐打气,对了,你上次说的那位蔚少爷,这次会随九爷来看姐姐比赛么?”
“他……”红叶顿了顿,一脸不自在,“应该不会吧……”
“为何?”我心中有些急,“上次姐姐不是说他挺喜欢凑热闹的?难道他还没有回京?”
“回京?”她愣了愣,随即笑道,“他哪有离京,上次九爷蒙我俩来着。”
“没离京?”我怔了怔,“那他为何不来?”
“妹妹为何对蔚大少这么感兴趣?”红叶静静地看着我,眼里有丝不解。
“我……”不好,让红叶起疑了,该如何答她?我想了想,脸上浮出一个捉狭的笑容:“不是我对她有兴趣,是姐姐对她有兴趣吧?”
她的脸顿时一红,瞪大眼骂我:“死妮子,胡说什么?”
“姐姐心里的人,真是九爷么?”我继续调笑,掩饰心中的不安,“我与姐姐相识以来,姐姐提到那位丰神俊朗的九爷的次数不多,倒是一说起这位呆头呆脑的蔚少爷,姐姐便滔滔不绝讲半天。姐姐难道自己没发觉?”
她怔怔地看着我,喃喃道:“是这样么?”
我赶紧点头:“是呀。我可是发觉了,所以才对他感兴趣来着。”
她的脸越得红得厉害,站起来,又窘又恼道:“胡说什么,再乱说,我可不理你了。”
我赶紧拉住她,赔笑道:“别别……,好好好,是我的错,是我胡说八道,姐姐别恼我行不行?”
她扭捏着坐下,我也不好再追问她这个问题,只好转问道:“九爷为啥要蒙我俩呀?”
“九爷为他圆面子呗。”红叶撇了撇嘴,道:“那蔚大少不知道又跟谁逞强斗狠,被人打伤了在九爷府上养着呢,我这两日才知道的。”
唉,我这不安份的傻大哥呀。我在心里暗叹一声,看来这次又注定联络不到他了。罢了罢了,反正在怀疑了宇公子的身份之后,我也不用再费尽心思接近红叶那位九爷,还是按步就班地来好了,若我的猜测正确,宇公子才是我手里最大的王牌和护身符。
翌日,是“超级花魁”大赛决赛第二场八进六。我早早到了赛场,期盼着宇公子能和寂惊云一起来看比赛,想告诉他,我有很多话想跟他说,所以一直心在不焉。红叶叫了我几次,我才回过神来,见她粉面含嗔地瞥我一眼,笑道:“想什么哪?那么入神?”
我笑了笑,不着痕迹地转开话题:“姐姐今儿的妆束很漂亮呀。”
她今儿仍是一袭简单的裙装,上一场比赛过后,我知道红叶的妖绕必定会给参赛的姑娘们一个启示,这一场比赛,多半是妖绕活泼的装束和曲目多。我让她保持清爽的装束,反正第一轮是书画比赛,第二轮的歌舞才是红叶的杀手锏。
她笑了笑:“还是妹妹的点子支得好。”
正说着,小红挑帘子进来,对我道:“姑娘,寂将军来了,月妈妈请你上去。”
上去见寂惊云一个人坐在那里,我怔了怔,上前给他身礼,然后轻声问道:“将军今儿怎么一个人来?”
寂惊云迟疑了一下,却没有回答我,只说了句:“是!”便再无二话。我满腹疑惑,看他为难的样子,也不好再问,只得坐到他身后,猜想着宇公子不能来的原因,他忙吗?若他是天子,自然是忙的,哪里能次次来看这些玩物丧志的东西。还是,他不想见我?是因为我那天的醉言刺中他的痛处不敢来?还是他听了那些话生气了不愿来?一个一个的念头源源不断地冒上来,这一轮比赛,竟是无心再看。第一轮的书画比了些什么,我是完全没有留意,我的心神早飞到九宵云外去了,第二轮的靡靡之音也没能牵回我的心神,直到一段熟悉的旋律将我的纷乱的思绪拉回来,我抬眼往舞台上一看,原来是红叶出场了。
她歌舞这一轮穿的服装是苗疆的装束,红叶说这装束类似南疆的蛮夷。头发垂散着,额头上缠了一条七彩丝带,两鬓垂着七彩的流苏,额正中的带上缀了一块鲜红的宝石;鲜红的紧身衣和及膝裙,边儿上都嵌着雪白可爱的动物皮毛;小腿上打着绑腿儿,雪白的肌肤藏在绑腿儿里,全身上下除了一双足赤祼着,都见不着多余的祼露皮肤,可显得异常娇俏性感。她坐在舞台边沿,手里拿着一支竹笛,吹的是我无比喜欢的一支曲子《蝶恋》。
在乐师琴音的伴奏下,她空灵的笛音像磁石一样抓紧了现场观众的心。记得当初玩《仙剑》,每次听到这首歌,都忍不住泪流满面。《蝶恋》这首经典的曲子有多个演奏版本,电子器乐版、交响乐版,最出名的可能是雅尼的钢琴版,但我最喜欢的,是多年前看过一个FLASH,里面配的《蝶恋》是笛子版的,那声音意味悠远,回味无穷,可惜当时没有下载保存,后来在网上再也找不到了。今天在这里,在另一个时空,红叶笛声让我温习了我最初的那种感动,谢谢你,红叶。
她吹完一段完整的曲子,停了下来,乐师的琴音继续在响,间奏响完,红叶轻启双唇,唱起歌词。
想要对你说,不要离开我,
风风雨雨都一起走过。
孤单的时候,谁来陪伴我,
还记得你许下的承诺。
天上多少云飘过,
地上多少故事成传说。
天广阔,地广阔,
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
风中多少花飘落,
雨中多少往事成蹉跎。
风婆娑,雨滂沱,
风雨中你却离开我。
这段配词是电视剧《仙剑》的配词,记得网上还有《蝶恋•忆周郎》的配词,配得比这首要好,可惜那词不适合红叶唱。即便是如此,众人还是听入神了,红叶唱完好半天,现场都鸦雀无声。等她站起来,对着台下的观众行礼,台下才爆发出了如雷般掌声和欢呼声,我望着红叶,忍不住落下泪来。
这一场红叶仍然如愿晋级。我趁着众人不留意,向寂惊云告辞,先行回了倚红楼。晚膳过后,我蜷在椅榻上犯懒,这一阵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身子乏得很,懒洋洋的,没有力气。红叶急急地冲进我房里,见我软手软脚的德行,嗔道:“今儿怎么先走了?也不等我一起回来,九爷还问起你来呢。”
“哦?问我什么?”我指了指软椅,请她坐。
“九爷说谢谢你费心帮我写曲子,对了,还有东西让我送给你。”她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我面前,我怔了怔,是我上次见过那个荷包。
“为什么送我这个?”我拿起荷包,有些诧异。
“九爷说上次见你好像很喜欢这荷包,就送你,当谢你帮我。”红叶笑道,“我还在说九爷今次怎么这么小气,这么小的礼就把妹妹打发了。”
“姐姐这话就不对了。”我笑了笑,懒懒地道,“送礼在乎心意,贵贱倒没什么的。”
红叶笑道,“那倒也是,得,你看也累得很,我也不吵你了,我先回房了。”
送走红叶,我拿起那个荷包翻看,里面空空如也,没有什么东西,心中觉得很奇怪。无缘无故的,九爷为什么要送给我这个东西?只是说谢我帮了红叶,这理由也太牵强了一点,毕竟这东西,一向都是女子们赠给意中人的。研究半天,没看出什么特别来,我摇摇头,将那荷包随手一搁,懒得再想了。
——2006、9、25
[第一卷 青楼篇:第47章 朋友]
“超级花魁”大赛又比了一场,红叶进到五强,下一场便是决出三强的总决赛了,我仍是没有见到宇公子。上次收到九爷送的荷包,觉得他的态度有些怪异,这次见他,却见他对我态度有礼、温和自然,我心中不禁暗笑自己多心了。下一场五进三的赛事,红叶很紧张,其实她现在的人气已经很高了,每次的场外投票都是在一二名徘徊,夺冠的希望还是很大的,但要在总决赛上出彩,还是要花点心思,我想了想,跟她一起排了个舞,这几天白天全献给她了。
楚殇仍是晚晚都来,他对我的态度仍是冷漠的,只是,这么久以来的相处,我还是能觉察到他和以前有些不同,或者他对我,已经不能做到最初那种全然纯粹的恨,或者如今他心里也有了一丝丝懊悔。除了拥我入睡,他没有更逾矩的举动,对于他除了我还魂那次之后没有再强占我的身子,我心里其实除了庆幸,还是有一点儿感激的。因为我不是蔚蓝雪,我对他的恨远没有他对我的狠来得那么深,被他拥在怀里的时候,我更多的是感到悲哀,我看着他矛盾、挣扎、痛苦、笨拙地表达他对我的关心,心底常常涌升出一种无法回应的无力感。
所以,剩下的便只有沉默,记不得我们俩有多久不曾相互说过话,这些天来,我和他如同哑剧的扮演者,他沉默地来,沉默地走,沉默地拥我,我在他怀中沉默地入睡。楚殇,你是可怜的,你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我,因了蔚蓝雪的身份,所以不管你是恨我还是爱我,对你来说都是一种刻骨的折磨。而我,我是可悲的,我无法轻易忘记那些血腥恐怖的画面,和你对我自由的禁锢,纵使你如此小心地想补救你当初对我的伤害,我也不可能会爱上你。我与你心灵之间的距离,隔了巨大的沟壑,不管同眠多久,不管你拥我多紧,都无法逾越。
“超级花魁”总决赛五进三的前一天,福生来看我,拎了两个椰子大小的罐。我见他收拾得整整齐齐,衣服虽然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心中很高兴,知道他娘的病肯定有所好转。他见了我,脸微微一红,规规矩矩地给我行礼:“姑娘好。”
“不用多礼,福生,周大婶儿的病可好些了?”我笑着问他。
“服了大夫开的药,已经好很多了。”福生眼里有一丝感激,“大夫说没有大碍了,只要继续服一段时间的药就行了。”
“那就好。”我笑道,“大婶儿病好了,家里都会好起来的,福生是男人,要好好照顾娘亲。”
“我知道。”他点点头,将手里的小罐递上来,“娘说这是姑娘那日与她一起做的豆腐|乳,现在吃得了,叫我送过来给姑娘的。”
“是吗?”我高兴起来,站起来接过那两个小罐,笑道,“我倒要试一试味道,小红,给我拿副碗筷来。”
揭开一个小罐的封皮,一股浓郁的腐|乳香扑鼻而来,我笑道:“好像还不错。”
福生高兴地点头:“嗯,我和娘试过,可好吃了。姑娘真聪明,没想到发霉的豆腐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小红拿了碗筷来,我夹了一块儿出来,理开菜叶,挑了一点儿放到嘴里,皱了皱眉,福生看着我的反应,奇怪地道:“姑娘觉得不好吃吗?”
不是不好吃,只是,仍然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妈妈的味道,我的心里有些发酸。抬头见福生紧张的样子,挤出一个笑容:“还好,只是腐|乳还有些硬,再搁几日会更好。”
他松了口气,快乐地点头,我想了想,对福生道:“福生,这豆腐|乳让周大婶儿拿上街去试着卖卖看,看看有没有人买,若是有人愿意买,以后大婶儿就可以做做这个小生意,不用那么辛苦起早贪黑地磨豆子点豆腐,既然卖豆腐的人多,就直接去买现成的豆腐回来做就行了。”
福生点点头,高兴地道:“娘也是这个意思,还让我来问问姑娘中不中呢?娘说这到底是姑娘想到的法子,要姑娘答应了才成。”
这周大婶儿的为人还真是没得说的,我笑道:“中,怎么不中,你们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改天我再去你家一趟,跟大婶儿仔细商量一下这个腐|乳的做法。”
“那福生先回去了,谢谢姑娘。”福生对我行完礼,高兴地走了。我吩咐小红去给我再找两个小罐,将拆开那罐腐|乳分成三个罐装,对小红道:“这个留一罐,送一罐给红叶姑娘,再送一罐到寂将军府上去。”
“那这罐呢?”小红指了指那罐没拆封的。我看了那罐子一眼,笑道:“那罐,我要给月公子送过去,你请月妈妈帮我准备轿子。”这样的好东西,我是一定要留给凤歌的。
小红按我的吩咐做了,捧着罐子准备出门,我唤住她,迟疑道:“你帮我问问寂将军,明天的比赛,他来不来?”
小红奇怪地看着我,道:“寂将军是评委呀,当然要去的了,这还用问么?”
“你别管,就这么问他就好了。”我沉吟了一下,再道,“你跟将军说,我明儿要登台的,我很想他来。”
小红一头雾水地看着我,但还是点点头道:“小红知道了。”
她捧了罐子出去,我收拾了一下,换了衣服,抱着另外一个整罐的豆腐|乳,去找凤歌。开门的老奴秋伯见是我,急忙迎我进去,笑道:“姑娘今儿要过来,怎么没有让人来知会一声?”
我笑道:“我想着这么久没见凤歌,就直接过来了,失礼了。”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秋伯高兴地道,“公子爷见到姑娘一定会高兴的。”
凤歌闻声从内院儿里迎出来,见了我打趣道:“小丫头,这会儿子想起来见我了?”
我快乐地扑到他怀里,色迷迷地嗅了一口他身上清爽的味道,邪笑道:“我素来不会忘记见过的美男子,何况是凤歌这样的绝世美男。”
“贫嘴。”他失笑道,宠溺地抚了抚我的头,牵起我的手,见我手里拎的小罐,问道:“拎着什么?怎么不交给秋伯?”
“嗯,好东西。”我举起那罐儿,笑道,“你等下尝过就知道了。”
他笑了笑,接过那罐子,牵着我的手往院里走。我在院里的竹摇椅上悠闲地躺下来,望着凤歌道:“这阵子凤歌都在做什么?”
他给我沏茶,闻言抬眼笑看我一眼:“我是闲人,整日里都闲得无事做,哪像你,玩得风生水起。”
“咦?凤歌知道我干了些什么?”我好奇地歪着头看他,笑问。
“我哪知道,不过想得到。”他微笑着打趣道,“雪儿讲给我听如何?”
“我也没做什么呀!”我转着脑子想了想,笑道:“嗯,收服了将军府一只小野猫,呃,还帮个大婶儿发明了豆腐|乳。”
“小野猫?豆腐|乳?”他轻笑起来,“听来就有趣得很。”
我笑着点点头,给他讲我在将军府遇到寂平安被刁难,讲平安怎么到倚红楼闹事,讲跟一帮千金骄女们斗诗,讲红叶在“超级花魁”大赛上掀起的风暴,还讲了怎么帮周大婶儿做了豆腐|乳……,除了宇公子、楚殇和玉蝶儿的片断我有意略过,其他的都讲给凤歌听。凤歌笑眯眯地看着我,仿佛我讲的每一句话,都有趣得紧。等我口沫横飞地讲完,他递过茶来,调笑道:“润润嗓子。”
我皱了皱鼻子,不依道:“人家讲故事给你听,你还打趣人家,不讲了。”
他微笑不语。我眼睛转到那腐|乳罐上,笑道:“凤歌来尝尝我说的这豆腐|乳吧。”说着站起身拆开桌上那罐子的封皮儿,支他去拿碗筷。
他取了碗筷回来,坐到桌边,我挑了一点,递到他嘴边,献宝似地道:“尝尝。”
他看了筷子上的怪东西一眼,不说什么,张口就含下了,神色怪异地从嘴里咽下去,就急忙端起茶盏,喝下一口茶,却烫得呛出来,咳个不停。我急忙掏出绢子给他擦嘴,慌乱地道:“怎么了?不好吃吗?不好吃不要吃了……”
“没事没事……”他握住我的手,安抚我的慌乱,抱歉地笑道,“味道很好,只是我一向不吃辣的,所以有些不适应……”
我恍然道:“你不吃辣的,为什么不早说?干嘛还吞下去受罪,真傻。”
“雪儿喂给我吃的,当然要吃了。”他微笑道,果然是不能吃辣的人,脸都有些发红了。
“对不起。”我蹲下身,抓紧凤歌的手,心中无比歉疚,“我竟然连你不能吃辣都不知道……”枉我还把他当成我的好朋友,我对他的了解和关心实在是太少了。
“傻瓜……”他叹了口气,深深地看着我,静静地笑道:“我在想,不知道以后谁有那个福气,娶走我们的小雪儿。”
“娶走我就有福气了?”我笑,“没准是痛苦的开始。”
“即使有痛……”凤歌静静地看着我,淡淡地笑道,“也是痛并快乐着。”
痛并快乐着,这世上的事,莫不如此吧?我被他这句话触动了,将头伏到他腿上,柔声道:“凤歌快乐么?”
“不管谁跟雪儿在一起,都会快乐。”凤歌温柔地抚着我的头发,轻笑道。
凤歌,我哪里有那般好,可是你却这样全心全意地包容我。呵,我的好朋友……,我把脸埋到他膝间,心好热,我的眼睛出汗了。
——2006、9、26
[第一卷 青楼篇:第48章 思情]
沸沸扬扬、闹闹腾腾搞了近一个月的“超级花魁”大赛,终于迎来了总决赛。入围总决赛的五位姑娘,分别是二号雅兰、五号秋雁、七号玉竹、八号红叶和九号香香,这场淘汰掉两名参赛姑娘之后,便是由场外观众的投票决定剩下三位姑娘的三甲名次。我有已十日不见宇公子,昨儿虽然叫小红给寂将军传了话,但寂惊云也未表态,心中不由忐忑,也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来。
寂惊云来的时候,我满心期待地冲上去,却如同被当头浇了一桶冷水,评委席上仍是只得他一个人,寂惊云见我来了,站起来道:“卡门姑娘今儿脸色怎么这么差?”
我向他行了礼,问道:“将军今儿还是一人来么?”
寂惊云英气逼人的双目静静地看着我,沉吟道:“姑娘捎的话,我带了,不过,他来不来……”
“我明白了……”我打断他,无奈地笑道,“将军费心了,我今儿要登台,不能陪将军了,卡门先行告退。”
转过身,泪珠儿止不住地掉下来,急步冲下舞台,我躲到后台外面的僻静处悄悄抹眼泪。我那番话,真的那么刺激他么?就算他生我的气,也需得着生那么久?眼泪默默地滑下来,咬了咬唇,觉得自己有些傻。你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你凭什么眼巴巴地指望着人家记得你?从头至尾,都是我一个人剃头担子一头热,纵然他对我看似温柔和宠溺,也只是被我自己心中的感觉愚弄了,每每都是我在试探他的心思,猜测他的想法,他可曾说过一字半句的真话?不是说了锁情锁心么?不是猜测他是皇帝,知道要离他远一点儿么?为何还这般心心念念、丢不开手?原来情和心都是锁不住的,只要心没死、情没绝,它们就会千方百计从锁眼儿里钻出来。叶海花啊叶海花,你怎么就是学不乖?你一定要心死情绝了才肯丢下他么?
有人站到我面前,我慌张地抬头,迎上一双鸷猛冷冽的双瞳,在我这么脆弱这么狼狈的时候,我最最不想被眼前这个男人看到。我很想狠狠地瞪他一眼,可是越瞪,眼泪越是止不住地往外滚。楚殇蹙着眉,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不服输地看着他,任那眼泪怎么流,就是不眨眼。他突然抬起手,动作轻柔地抹去我腮边的泪水。我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他按住我,不说话,继续用手帮我抹泪。我怔怔地看着他,头有些懵,连泪都止住了,他见我不再流泪,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一言不发地走了。
我傻乎乎地望着他的背影消失,脑子里还没回过神儿,却听到后台里红叶在叫我:“卡门妹妹?卡门妹妹?”我吸了口气,擦干脸上的泪痕,赶紧跑回后台,红叶见我撩了帘子进来,嗔道:“跑哪儿去了?还不快换衣服,很快就该我们上场了。”
我笑了笑,见她已经装扮妥当。今儿我准备和红叶跳一支带剧情的双人舞,我选了电影《青蛇》里的Сhā曲《思情》作为伴舞的音乐,排的是白娘子与许仙断桥初遇的的情节。红叶演白娘子,我扮许仙。她着了一身素白的纱裙,头发盘成一个由多股头发翻绾而成的“百花髻”,化着素淡的妆,媚眼生波,倒真有几分白娘子的妖态。
我赶紧套上许仙的书生青衫和头冠,红叶见我反串男生的模样,娇笑道:“呵,你别说,还真有几分似那翩翩佳公子。”说着把铜镜举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镜中的倒影,清瘦的脸上果真带上几分书生气,不禁也笑道:“真是人要衣装呀,还是衣服做得好。”
说笑间,到玉竹姑娘上场了,她今日着了一袭红裳,袖摆和裙摆都很大,我见她拿了一把剑出去,讶道:“玉竹姑娘今日要舞剑么?”
红叶点点头,我心中一叹,没想到她还有这手绝招,不知道剑舞得如何。“我去看看。”我匆匆跟红叶说了声,跑了出去,隐在乐师后面偷看。悠扬的乐声响起,玉竹将剑背于身后,跳起一段柔美的独舞,之前我只听过玉竹唱歌,没有见过她跳舞,没想到她舞技还不错,柔美之中又带着一点英姿。突然,音乐一变,凌厉的丝竹声带上了浓烈的萧杀之气。倾刻之间,人影飞空,玉竹手中的剑骤然暴射出一道强劲雄健的炽烈光华,好似一条穿过九天云霄的五彩长虹,以后羿神箭般势不可挡的威势凌空破出,满天光雨如银箭似地向四周暴散。我心中暗暗一惊,那力度和招式,看起来都像是身怀武艺的人才使得出,莫非玉竹会武功?
会武功,为何还屈身在青楼?难道她与月娘一样,也是那个什么门的人吗?我又惊又疑,只见玉竹舞出的剑光骤然化为数不清的斑斓星芒,剑圈如同日光照耀下的彩虹,流光溢彩,幻出一重又一重的剑雨彩霞,剑气却阴森刺骨,如同暴风雨夜的青厉冷电,又如莽莽雪原的轻纱飘雪,刹时间大地飞霜、寒气大盛、刺人如剑,只觉得那道红色的身影飘忽在无数光环剑影之中,诡异无双。
音乐又缓起来,笼罩在玉竹身上那凌厉的剑气顿时消散无踪。她的舞姿轻柔下来,我知她的表演快要结束,赶紧跑回后台。红叶见我回来,笑问:“如何?”
“看来咱俩今儿真要好生表现才行。”我赞叹一声,“玉竹姑娘的剑舞跳得真是不错的。”
“是么?”她笑了笑,倒是一点也不紧张,“剑舞虽然是她的绝活,但是很多大人们都欣赏过了,所以不一定觉得新鲜。我对我们今儿跳这舞,倒是挺有信心。”
正说着,玉竹已经步入后台,外间果然掌声雷动,我与红叶相视一笑,步出后台,该我们上场了。《思情》的曲子悠悠地响起,尽管听了这么多年,我仍然觉得《青蛇》里的两首Сhā曲,《流光飞舞》和《思情》,是两剂毒药,令听者闻之即倒。记得当初听《流光飞舞》,听到里面那两句歌词“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当即如同被雷电击中,激动得浑身发抖,真真是绝顶好词啊,大抵真的只有白娘子和小青那样的女子,才会那样不顾一切地去爱,千百年的守望,哪怕换来的是许仙如此不堪的对待,许仙虽然辜负了她们,但她们没有辜负自己。
红叶随着那温腻绵软的琴声翩翩起舞,如同紫竹林里的白蛇,妖娆地展露风情,那个俗世红尘,那些男男女女,那些哭那些笑,那些恩那些怨,那些爱那些恨,让人留连、陶醉、依恋、欢愉。紫竹林里的白蛇,听风、看雨、望日、醉月,何等的逍遥自在、酣畅淋漓,若不是遇到许仙,她会修练成仙,继续逍遥快活地过她的神仙日子,何至于落个被镇压在雷峰塔下的悲惨下场。可是,若不是遇到许仙,她只能是一个快乐的妖,又如何能通晓七情,尝遍六欲,蜕变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的绝世风华,是为许仙绽放的,她愿意成为一个人,守在他身边,即使枯萎、即使凋残,她也愿意,因为有他。
空中飘散起殷红的花瓣,我撑着油伞,缓缓步向舞台正中那曼舞的妙人。仿佛回到千年前的西湖,在断桥边,她与他,抬眉凝望的一瞬,那是白娘子最美丽的一刹那,情根深种,情花微绽,心里有一种杂草般的东西蠢蠢欲动,在她最幸福的瞬间。那时候,她不知道,她心心念念,朝朝暮暮期盼变身为人,想学会什么叫爱,却不知道做人的苦和累,因为爱情这种东西,人们到死也搞不明白。
花瓣雨在飘,我与红叶在花雨中缠绵地舞。白娘子终究没有枉来人世,至少明白了人间的爱恨情仇打哪儿来。许仙毁灭了她,却也成就了她,所以她不悔,尽管人生如此苦短,尽管爱得如此疲惫。
《思情》的余音缭绕,我与红叶最后摆了个遥遥对望的造型,等曲调响完,我欠身行礼,匆匆撤退,留下红叶一人在舞台上接受粉丝的欢呼和尖叫。步下后台时,我匆匆往评委席上扫了一眼,身子骤然一震,迎上那双直指我心的黑眸,心中一紧,他来了,他竟来了,心中顿时百味杂陈。我对他浮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微微点头示意,隐身进入后台。
下来脱了戏服,我没准备上去,一则刚刚跳完舞,观众都认得我,怕引起不必要的骚动;二则,心情还有些没平复,我想告诉他那秘密,此时此地都不适合。坐在后台休息,听着外间的喧嚣,二号雅兰姑娘和五号秋雁姑娘被淘汰下去了,剩下玉竹、红叶、香香争夺前三甲,此际正在点票,忽闻外间掌声雷动,夹杂着尖叫、口号,还有怒骂,我撩了帘子一看,红叶终于如愿以偿地夺冠了,她的场外铜钱数最多。她的粉丝在相拥哭泣,其他参赛姑娘的粉丝在愤愤不平地叫骂,我心中一紧,这样子,场面若是稍微控制不好,就会引起骚乱,正想着应该怎么提醒一下月娘,小红撩了帘子进来,慌慌张张地道:“姑娘,不好了,观看比赛的百姓们都往舞台前挤,有些已经冲破栏杆闯进来了,月妈妈让姑娘们赶快离开。”
黑线啊!后台的姑娘们顿时乱成一片,我赶紧和小红冲出后台,场面果然已经乱了,尖叫声、咒骂声、哭声,响成一片,月娘大声地在舞台上说着什么,可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清楚。呵,这场沸腾京师整整一月的欢乐盛宴,竟以今日这出闹剧收场。我被挤在群里,看向评委席,台上的王爷将军们,显然也被眼前的情况惊住了,宇公子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出闹剧,到底是寂惊云反应最快,指挥着现场维持治安的捕快,清出一条通道来,护着两位王爷和宇公子一行人匆匆而去。
“宇……”我有些着急,张口叫他,不要走,我还没有跟他说上话。我的叫声湮没在人群里,没有一个人能听见,他根本听不到,也看不到我。人群推来攘去,不知道谁踩了我的脚,也不知道腰被谁撞了一下,我痛得冷汗直冒,周围都是人,小红也不知道被挤到哪里去了,仿佛被人勒住了脖子,我感觉透不过气,身体被挤攘得支离破碎,宇公子一行越走越远,他的背影在我的视线中模糊成单调的灰色,不要走,宇……,救我,救我……
有人把我拥在怀里,他的身体像一道屏障,帮我隔开了如潮的人流,我的呼吸稍稍一畅,抬眼向上望去,看到楚殇紧抿着双唇,冷俊的侧脸阴沉得吓人,眼中有掩不住的怒火。呵……,是他,没想到这个时候,护在我身边的人会是他,我惨笑起来,为什么会是他?人群仍在涌动,即使楚殇护着我,仍被推得东倒西歪,每个人都在别人的脚上踩,我又累又痛又急,抬着脖子向宇公子离开的方向看去,哪里还有他的人影,我只觉得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2006、9、26
[第一卷 青楼篇:第49章 珠胎]
宇……,不要走……
黑周黑漆漆的,他的背影像是一个灰色的影子,随时都会被风吹散。我在他身后拼命地追他、叫他,可他仿佛什么都听不见,只是径直地往前走,我只觉得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远到我不敢眨眼,怕一眨眼,他就会消失,他就灰飞烟灭……。一直追到我全身无力地跪倒在地,绝望地看着那抹灰色渐渐地隐没在黑雾当中,发出伤心欲绝的泣喊……
宇……
仿佛是从一场噩梦中醒过来,我大汗淋漓地睁开双眼,小红惊喜地道:“姑娘醒了。”一屋子人立即围过来,红叶、月娘、楚殇,还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儿,那白胡子老儿捉住我的脉,诊了半晌,笑道:“好了好了,姑娘醒来就好了,已经没有大碍了。”
我想撑着身子坐起来,那白胡子老头儿阻止我道:“姑娘的胎不稳,以后做什么动作都不宜过大,得好生养着。”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什么胎不稳?”
白胡子老头笑道:“姑娘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他在胡说什么?我抬眼扫过屋内众人的表情,红叶是喜、小红是惊、月娘是忧、楚殇神情难测,个个都表情复杂,却没有一个表露出怀疑的,看来我醒来之前这白胡子老头儿已经说过一次了。我犹如被人当头一棒,激动地抓住那白胡子老头儿的手:“你说什么?什么有身孕?我怎么会有身孕?你胡说八道……”
白胡子老头儿被我的反应吓住了,楚殇上前紧紧抱住我,制止我抓狂的举动,对屋内的人道:“你们出去!”
我在他怀里挣扎,却挣不开他的蛮力,被刚才的消息震得三魂七魄都出了窍,我哭叫着打他、捶他、抓他:“放开我,你去死、你去死,你这么多人死你怎么不死……”他紧紧地抱着我,任我打骂,既不说话,也不动,我打累了,全身蓦然软成一团,再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恐惧和慌乱,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折磨我……”
他紧紧地抱着我,仿佛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我感到无比的绝望,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怀孕,为什么我会怀上他的孩子,为什么?不,我不能要这个孩子,这个不受人欢迎的孩子,他的父亲仇恨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憎恶他的父亲,他会在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何苦让一个干干净净的生命,到这万恶的红尘中受苦?
我止了眼泪,木然地道:“我不要这个孩子。”
他的手臂紧了紧,我木然地重复:“我不要这个孩子,我不要生你的孽种。”
“雪儿……”他低低地出声,声音里带着一丝狼狈和乞求。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叫我的名字,以前每次,都是一副横眉冷对的样子,连名带姓地呼来喝去,我冷笑起来,这算什么?示好?乞怜?你凭什么对我有所要求?
“我累了,你出去。”我冷冷地开口。
他松开我,蹙着眉望我,我垂下眼睑不看他,他沉默地站起来,转身出去。我骤然软倒在床上,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尽了。
小红进了房间,坐到床头守着我。我默默地望着床顶,手缓缓地抚上小腹,心中一酸。那里有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对不起,宝宝,你来得不是时候,如果你是在父母的爱中诞生的该有多好,我定会疼你如珠如宝,可是,你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来?妈妈自身难保,又怎么能保护你?如果你在没有爱的环境下长大,会变成什么样子?你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楚殇?
记得前世有次跟朋友在网上聊天,不知道怎么扯到小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上去,我给他讲了一个我小时候的笑话。我五六岁的时候,被医生误诊有先天性心脏病。邻居家的小朋友有一天突然不跟我玩了,还很认真很严肃地告诉我:“我妈妈说你有心脏病,让我不要跟你玩。”
靠!心脏病又不是艾滋病!无知妇孺!但我当时真是伤心得要命,而且非常非常自卑。因为小朋友的表情,好像我就是一只有毒细菌。这一自卑就自卑了好多年,直到我晓得了心脏病到底是什么病的时候,我的自卑感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的性格,使我变得胆小怯懦。
很心酸的笑话。小孩子是很容易受伤的动物,谁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又会受什么伤了?所以,我跟朋友说,怎么敢去养一个小孩?你不是把他生出来就算了,你要承担教养他的责任,要对他的衣食住行负责、道德品行负责、心理身理健康负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讨债鬼,何必非要让个懵懂无知的生命到人世裹一道浊泥下油锅不可?
朋友听了我的话说:“我是不会和自己不爱的人生养小孩的。”当时我嗤笑他的单纯,说其实生养小孩这种事,跟爱不爱的,实在是没多大关系。
我笑起来,没有关系么?叶海花,那你此际在难过什么?伤心什么?原来说的真的比做的容易。小红被我无缘无故地轻笑吓坏了:“姑娘,你怎么了?你还好吗?”
我看了她一眼,轻声道:“小红,请你帮我一个忙。”
“姑娘说的是什么话,你有什么吩咐小红做就好了。”小红见我撑起身,急忙扶我坐起来。
我抓住她的手,目光坚定地道:“小红,你悄悄去药铺,给我抓一副堕胎药……”
“姑娘……”小红惊呼道,“这怎么使得?月妈妈叫我好生照顾你,不能让你有一点损伤。”
敢情楚殇真的想要这个孩子?我冷笑,还是他想抓紧一个控制我的筹码?这孩子若真的生下来,我跟他便真的是这辈子都纠缠不清了。
“小红,我求求你,我不能要这个孩子。”我抓紧她的手,心中凄凉无比,“我真的不能要他。”
“姑娘……”她被我凄苦的语气震住了。我悲哀地看着她:“小红,我求求你。”
她咬了咬唇,终于点了点头:“我答应你就是了,姑娘不要这么伤心。”
我感激地看着她:“谢谢你,小红。”
她出去了很久,才把药买回来。我对她道:“你熬药的时候避开人,莫叫人发现了。”
“知道了。”她应声出去,又过了很久,才鬼鬼祟祟地提了个有盖儿的竹篮进来。这丫头倒细心。我对她笑了笑:“熬好了!”
“嗯。”她把药端出来,递给我的时候迟疑了一下,犹豫道,“姑娘,你真的要喝这药么?这药对身子损伤很大的……”
“给我。”我静静地伸出手,阻止她往下说。
小红的手抖了抖,颤颤地把药碗递给我。我接过,一股难闻的中药味扑鼻而来,我心中一阵反胃,差一点吐出来。迟疑了一下,我捏紧鼻子,将药碗端到唇边,正欲一口而尽,房门闯开,我还未反应过来,手中的药碗被人“啪”地一声拂到地上,碎成片片,褐色的药汁狰狞地泼了一地。
我抬起脸,月娘脸色发白地看着我,转头看了一眼小红,厉声道:“把这丫头给我拖出去关起来!”跟在她身后的两个龟奴立即架起小红往外拖,小红哭叫道:“月妈妈,你饶了我吧,你饶了我吧……”
“住手!”我又惊又怒,想下床阻止龟奴,被月娘伸手在我身上点了一下,身子顿时僵坐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气急道,“月妈妈想对小红怎么样?”
“这丫头不听话,我让她知道这倚红楼,谁才是主子。”月娘冷哼一声,转头对龟奴道,“拖出去,给我抽十鞭子,再关到柴房去!”
“不要!”我尖叫,“药是我叫她买的,不关她的事,不要打她。”
“姑娘,倚红楼有倚红楼的规矩。”月娘冷冷地看着我,“莫说是抽她十鞭子,她今儿犯的错,就是要了她的命也不为过,拖出去!”
“姑娘,姑娘救救我……”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红哭叫着被龟奴拖出房间,恶狠狠地瞪着月娘,她怎么可以随意轻贱别人的生命?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你……”
“姑娘是看我这些日子对你太纵容了,所以才这般得寸进尺?”月娘毫不在乎地迎视我愤怒的目光,寒声道,“姑娘莫忘了,我对你的纵容是有尺度的,不是没边儿没际的,你再这样胡闹下去,莫说是小红的命保不住,就是姑娘的性命也成问题。”
“你杀了我好了!”我气恨道,心中又惊又怒,这段日子月娘的确表现得太好说话,事事顺我的心,以至我轻看了她。她既会武功,又暗中帮楚殇做事,怎么可能会是善良之辈?手里操纵着别人的生杀大权,所以才比一般人看似更宽厚,被我这样的小人物挠挠虎须,根本不当一回事,没准在暗中看我笑话吧?
“姑娘好生活着,小红就能好生活着,姑娘自己看着办吧。”月娘冷冰冰地道。
“月妈妈这算是在威胁我?”我咬唇恨道。
“随便姑娘怎么说,姑娘自己掂量吧。”月娘轻哼道。
“我倒觉着奇怪了,我每次从将军府回来,月妈妈不都是把冲喜汤急急忙忙地端过来?你既不想我怀孕,为何今日还要责难小红?”我顺了顺气,冷静,要冷静。
“因为你怀的这个孩子,是楚殇的,不是寂将军的。”月娘沉声道,“楚殇既然没说不要这个孩子,你就得生。”
“你们要我生,我就得生?”我冷笑起来,“月妈妈,你没听到大夫说我的胎不稳么,我若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你觉得你能阻我多少次?”
她的脸色变了变,我继续冷笑:“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给灭我满门的仇人生下孽种,就凭你手里捏着小红的命?你未免太小看我了。”
“住嘴!”月娘愤怒地瞪着我,“我一直都不想跟你说,可你实在太偏执了,楚殇根本没有灭你满门,他只不过是掳走了你们父女俩……”她蓦地住嘴,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那又如何?即使他没有杀掉丞相府那些奴奴仆仆、猫猫狗狗,可他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已经足够让我不要这个孩子。我嘲弄地轻笑道:“月妈妈,你接下来会不会跟我说,他逼我杀了我父亲是我的幻觉?我被他丢进青楼是我的幻觉?就连我此刻怀了楚殇的孽种,也是我的幻觉?”
——200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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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瀑布汗。。。大大们真的好聪明哦。偶前面就那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个个都猜到小卡怀了宝宝。。。偶。。。撞墙。。。既然这样,大家来说这个宝宝要不要吧。。。汗一个爬走。。。
[第一卷 青楼篇:第50章 败兵]
月娘的脸白了白,又欲开口,有人推门进来,我抬眼一看,见楚殇转进内室看了我一眼,转头过月娘道:“你先出去。”
月娘看了看他,不再说什么,转身出去,带上门。楚殇坐到床边,见我僵直地坐着,伸手解开我的|茓道,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你又来做什么?”
“小红没挨鞭子,你不用担心她。”他淡淡地道。
我怔了怔,嘲笑道:“楚爷这是给我面子呢,还是给我肚子里的孽种面子?”
他静静地望着我,眼中闪过一丝痛色:“若是这个孩子真令你这么痛苦,你想怎么做,我都不拦你。”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的意思是,并不强求我生下这个孩子?我冷冷地道:“楚爷又想玩什么花样?”
“我心里想什么,你会在意么?”他静静地看着我,伸手抚摸我的脸,我转过脸,他的手缩回去,我恶意地嗤道:“你心里想什么,鬼才在意。”
“是啊,你不会在意……”他轻笑一声,幽幽轻叹道:“恐怕这世上不会有你在意的事,蔚蓝雪?你真的是蔚蓝雪吗?”
我浑身一震,转头看他,见他唇角挂着讥诮,眼里却有楚痛。我冷冷地看着他,心中惊魂不定:“你什么意思?”
他的脸凑近我,讥诮和楚痛都更深了:“我一直在等你告诉我真相,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肯说?你不是蔚蓝雪。”
我恐惧地瞪着他,他怎么会知道?他什么时候知道的?他捋着我的头发,轻声道:“是不是很好奇我怀疑你的身份?这么多年来,我一心想着找蔚锦岚报仇,不知道收集了多少他的资料,其中自然包括他的家人。蔚蓝雪,蔚相的长女,知书识礼、温柔娴静,精女红,善厨艺,你倒给我说说,这哪一条像你?”
“知书识礼、温柔娴静?”我冷笑一声,嗤道,“楚爷,任何一个良家妇女被你弓虽暴过后再丢到青楼,都会性情大变?怎么着,你还指望着我温柔娴静地对你么?”
“是啊,不但性子变了,连才艺也大增了。”他似有若无地微笑着,淡淡地道。
“我偷偷学的不成啊?”我心中暗暗一惊,没想到楚殇早就怀疑我了,那他会不会把我这借尸还魂的人当妖怪杀了?
“嗯,蔚锦岚把你锁起来,就是让你偷偷学这些东西?”他嗤笑起来,我则一头雾水,蔚锦岚把我锁起来是什么意思?他看我疑惑地瞠大眼,讥讽的声音很轻,却异常尖锐:“你倒给我说说,蔚小姐,你整日里都不出门,是为了什么?”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也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轻笑道:“你性子变了,不会连记忆也缺失了吧,蔚小姐?”
“我不喜欢出门。”我被他讽刺的口气激怒了,不经大脑地冲口而出。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这话说错了,因为楚殇唇角的讥诮更深了。笨啊,古人早就说过言多必失,你不知道就装深沉,怎么今日这般沉不住气?
“蔚锦岚真不愧是老狐狸,不但给自己找了个替身,连女儿的替身都安排妥当了。”他望着我,神情莫测地笑着:“蔚锦岚给了你什么好处?你需得着这样帮他?”
他在说什么?替身?我松了口气,原来他以为我是蔚蓝雪的替身,我还以为他真的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连借尸还魂都想得到。不过,蔚锦岚给自己找个替身是怎么回事呀?难道现在丞相府里的蔚丞相是真的?我立即推翻这个猜想,若是的话,楚殇还不展开他的第二次虐杀行动么?如果按以前的猜测,他是假的,难道这个假丞相,不是楚殇找来的,而蔚丞相自己找来的?我皱起眉,觉得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必竟这蔚丞相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平日里坏事做多了,肯定也为自己留有后路的。我笑起来,误导他一下也好啊,让他以为宫里的德妃是真正的蔚千金:“你知道了又怎么样?蔚蓝雪现在是德妃呀,你要进宫去杀了他么?或者把她掳出来也丢到青楼?”
“我会这么笨么?”他淡淡地笑道,轻轻理着我的头发,“皇宫是什么地方,随得我想进就进,想出就出,雪儿,你想陷害我,找个更好的法子。”
我冷笑起来。这个法子不好,不知道我教玉蝶儿那法子好不好?我望着他,淡淡地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一直都是揣测,你与蔚蓝雪有太多不同。”他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唇角有些轻嘲的味道,只是不知道是在嘲弄我,还是他自己,“真正确定,就是刚才。你……,到底是谁?”
看来是我不打自招了。我冷笑,恶意地道;“我是谁?我是倚红楼的艳妓卡门,楚爷不是早就知道了。”
“你的真名。”他的语气很淡,却透着坚持。
我怪笑起来:“楚爷不是很有本事么,自己去查啊!”
看你有没有那通天下地的本事,查到阴朝地府去!我“哼哼”地怪笑着,楚殇也不动怒,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心中突然升起一点希望:“楚爷既然知道我不是蔚家千金,是不是表示你会放我自由,不再拿我的性命要挟我。”
他望着我的眼神渐渐深了,半晌,才沉声道:“我不会放开你,今儿你好生休息一晚,明天我带你走。”
我诧异地看着他,冷笑道:“干什么?想转我到其它地方关起来么?你知道我不是蔚蓝雪,还是要囚禁我么?”心中有一把火烧上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怀孕令我喜怒不定,越说心底越气,我抓起枕头砸他:“你这个混蛋!我恨你!你给我滚!”
他抓住枕头,垫到我身后,我气不过地推他,他咬咬唇,双手压着我的肩膀,表情有一丝无奈和痛楚:“蔚锦岚又不是你父亲,你恨我什么?”
我不可置信地瞠大眼,这男人到底有没有对他自己做的事后悔过?难道他以为,我不是真正的蔚蓝雪,我们之间的恩怨就可以一笔勾消了么?我冷笑道:“楚爷,你说这话倒真是有些可笑呢?你弓虽暴我、逼我杀人、丢我进青楼、禁锢我的自由、逼我接客,哪一条,都是你明明白白加诸在我身上的,不是蔚蓝雪身上的,你如何能让我不恨你。”
“我若一早知道你不是蔚锦岚的女儿,不会这样做。”他蹙起了眉,咬紧唇,片刻,才狼狈地迟疑道,“那个游戏,你赢了。”
“呃?”我一时没明白过来,“什么?”
他咬咬牙,难堪地低吼:“我说那个游戏,你赢了!”
游戏?想起一个月前与他打的那个赌约来,我不过是阻止他想强要我身子急中生智冲口而出的话,后来几乎都没去想过,没想到他还记着,敢情还一直在玩这个游戏么?那游戏是怎么玩的?谁先爱上对方,被对方毁灭?
我“哈哈”大笑起来,他什么意思?我赢了?就是说他爱上我了?心中越发觉得可笑,连眼泪都笑出来了。他的脸上升起带着怒意的红晕,咬牙切齿地道:“笑吧,你笑吧,我就知道说出来会被你羞辱……”
我看了他一眼,笑得止不住,一边笑,一边道:“楚爷是说,你爱上我了?因为怀疑我不是蔚蓝雪,所以爱上我了,是吧?你现说这个给我听,是想说我不了解你吗?你在指望什么?是指望我了解了你之后便会爱你吗?”
他沉默地看着我,既不说话也不反驳,只是抓着我肩膀的手越来越紧。
“楚爷,让我来说你是怎么想的吧,看我了不了解你。”我缓了缓气,冷笑道,“你最初以为我是蔚蓝雪,跟我订了那个赌约,想玩死我。可是你知道你逼我杀了我的家人,害得我这么惨,我是怎么也不可能心甘情愿地爱上你的。偏偏我对你来说又有些特别、有些吸引你,所以你一开始察觉不妙时,没准还挣扎过,还有意识地想与我拉开距离。”
楚殇的眼神一闪,脸色沉下去,我继续嘲笑道:“后来你发现我行为举止与蔚蓝雪大异,就不禁怀疑我到底是不是蔚蓝雪,你心里左右摇摆,或许还有点后悔了,或许你还冒出过那种天真的想法,如果我不是蔚蓝雪,要我接受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我说得对不对?”
他的脸色阴沉得吓人,我继续笑:“楚爷,我没想到你真是天真得有点可爱呢。我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不在于我是不是蔚锦岚的女儿,不在于你对蔚锦岚的仇恨,而是我不能原谅你为了报仇便牵拉无辜,手段心肠如此狠绝,还觉得自己很无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你恨蔚锦岚入骨,但你的所作所为,和当初的蔚锦岚有什么区别?你有多么憎恨蔚锦岚,我就有多么憎恨你!你能放弃对蔚锦岚的的仇恨吗?不能!如果今天是蔚蓝雪在你面前,你还会犹豫吗?不会!你这样的人,如何能让我放弃憎恨你?”
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我好几次以为他会一怒而起,没想到他竟能忍住我这一番话,没有拂袖而去。等我笑够了,他板着脸,面无表情地道:“就算你恨我也好,我也不会放开你。我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来带你走。”
我冷笑道:“你不怕给月妈妈找麻烦吗?”
他轻嗤一声,寒声道:“你以为寂惊云真的那么在乎你?”
他的话像一根刺,刺得我的心一阵钻心的痛。我浑身一震!抬眼狠狠地瞪着他。他毫不在意我眼中的愤怒,扶我躺下来,沉声道:“你今晚好好休息,别想那么多,想也没用。”
这一晚他没有留下来,我寻思了一晚,想有什么办法可以通知寂将军和凤歌,阻止楚殇明日来带我走,没想到第二日,楚殇没能来,因为京城发生了一件大事,倚红楼次日一早被官府查封了,我和楼里的姑娘,全都被抓起来,关进了府衙大牢里。
而我的青楼生涯,因为这件事,终于划上了句号。
——2006、9、28
[第一卷 青楼篇:第51章 借刀]
本就睡得不踏实,所以当官兵冲进房的时候,我立刻就从床上翻坐起来。一头雾水地被带到楼下大厅,看到月娘和其他人都被押到大厅,府伊大人板着脸宣布:“朝廷怀疑倚红楼与无极门孽匪楚殇有勾结,现在查封倚红楼,所有人等,全部押回府衙大牢候审。”
月娘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我微微一笑,玉蝶儿呀玉蝶儿,你终于动手了么?你早不动手,晚不动手,偏偏在楚殇想带我走时动手,看来这次是连老天都在帮我,我该怎么谢谢你啊,玉蝶儿?姑娘们一听要坐牢,顿时哭叫起来,直呼冤枉。有人在那里叫骂,无非是那姓楚的每次都是找月娘,与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凭什么抓我们等等。大难临头各自飞,人性的丑陋在这一刻得到最大的发挥,月娘啊月娘,看来你一心想“帮助别人”,承你情的人还真是少呢。
我们被关进了阴暗潮湿的府衙大牢,月娘是最大的嫌犯,被单独关着,我和其他姑娘们关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腐肉的恶臭,不时有老鼠从这头窜到那头,引得这些娇滴滴的姑娘们大声尖叫。有人在哭、在低声咒骂、在怨天尤人,我冷眼看着这世间百态,仿佛在看一场戏。有人看到我讥诮的冷笑,冲到我面前,厉声指责:“是你!都是你这骚货!自从你来了倚红楼,咱们就没消停过!一会儿被停业,搞个花魁大赛还差点变成暴乱,现在又累得我们大家都被关进大牢,你还敢这样幸灾乐祸地笑!你真是个扫把星!”说着,就在我身上抓打起来。
这个泼妇!我认得她是“超级花魁”参赛姑娘中的一个,好似叫什么霜的。我感到脸上一痛,靠,这些个女人没事留这么长的指甲就是用来抓人的?红叶护到我身上,替我挡住她的利爪,喝斥道:“落霜!你疯了么?我们被关进牢里,跟卡门妹妹有什么关系列!别随便找个人就可以当你出气的对象!”
“不关她的事?”落霜恶狠狠地瞪着我道,“别把我们当傻子,你以为我们不知道,那楚公子每次来明里是找月娘,实际上暗地里是找这个骚货,不要脸的东西,跟了寂将军还不安生……”她一边骂一边又动用她的指甲大法,红叶眼看就挡不住她。突然,她被人凌空拎了起来,往墙角一甩,摔了个仰翻叉。我诧异地望上去,见玉竹站在前面,对着摔得七晕八素的落霜道:“长点出息好不好,到了大牢还要让人看笑话!”
其他姑娘面面相觑,都不出声,落霜揉着摔痛的地方瞪着玉竹道:“玉竹姑娘要为那骚货出头么?”
“我想图个清静,你们惹有谁再在这里闹事,别怪我对她不客气。”玉竹阴冷的语气令在场的姑娘都打了个寒颤。那落霜想再说什么,终是被她的阴冷吓住,一个字也不敢再多言。我唇角浮出嘲笑,看来还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呢。
不过,玉竹今日会帮我解围,倒是我没想到的。我看她收拾了落霜之后,便靠到墙角去坐下,眼神扫过来,看到我偷偷打量她,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睑,闭上眼睛养神。我见了她刚才那一手,已经确定她是会武功的了,再看她身在狱中安之若素,与这些姑娘们的慌张大相径庭,更觉得她的来历不简单。
红叶见事情平息下来,松了口气,转过头看我,轻声道:“妹妹没事吧?呀,脸划破了,这么长的伤口,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落疤,这该死的落霜……”
“没事的姐姐。”我制止红叶想骂人的冲动。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让我知道伤口肯定不小,不过那又如何?我本来就不是美女,就算是多条疤又怎么样,不过是让我以后更安全。
红叶蹙紧眉看着我脸上的疤,担心地道:“可惜在牢里没有药,要是发炎的话就不好了……”
“真的没事,姐姐。”我微笑着拍拍她的手,“一点小伤,别担心,会好的。”
落霜见我满不在乎,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扯了扯唇角。我懒得和她起冲突,何况她也没有说错,我的确是个扫把星,倚红楼的霉运,归根到底,都能和我扯上关系。今儿也的确是我累得她们蹲大狱,那日玉蝶儿夜探将军府,我给他出了那个主意,就一直在等这一天,只要这一天来了,我就知道我的计划成功了。
楚殇呵楚殇,你做梦也不会想到,你会被你一直玩弄在股掌之间的禁脔反咬一口吧?我冷笑起来。不知道你现在如何了?是跟我们一样被官兵抓进了大狱?还是从此狼狈出逃、亡命天涯?不管哪一种,都足以铲平你的势力,仅仅是你的武功,已经不足以对我造成威胁。我终于摆脱你了呵,楚殇!
想起那日在玉蝶儿口中听到那个为朝廷所不容的无极门,我便直觉地感到那个杀手组织跟楚殇有莫大的关系,所以我告诉玉蝶儿,楚殇就是无极门的门主。只要他想个办法,将楚殇的身份揭穿,无极门便会土崩瓦解,这个杀手组织不存在了,自然也不会再有人追杀玉蝶儿了。
玉蝶儿对我的话虽然半信半疑,但这是他唯一的出路,试一试总比什么都不做强。不管他是找点什么无极门的东西放在楚家让官兵查到也好,或是冒无极门的名犯点什么案子也好,只要将一点蛛丝马迹留在楚家,再通知官府查下来,楚殇都吃不了兜着走。
玉蝶儿自然是不知道我的心思,我并不是真的想帮他,只不过想通过他的手除去楚殇。万一我猜对了,玉蝶儿便可以脱险,楚殇便会失势,我与玉蝶儿皆大欢喜;万一我猜错,楚殇根本不是无极门的门主,也是我存心让玉蝶儿陷害他,他一样会失势,而玉蝶儿就比较倒霉,继续被真正的无极门追杀,一箭双雕,也报了当初被玉蝶儿下迷香之仇。无论是猜错还是猜对,对楚殇都是致命的打击,对我都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样的好事,还是通过玉蝶儿的手来完成,不用我去费神。我冷笑起来,叶海花啊叶海花,古人说最毒妇人心,还真是一点都没有说错呢,借刀杀人这种事,也能无师自通。
不过在当时,我并不指望这个计划一定能成功,毕竟这个计划是很凶险的,万一玉蝶儿行使这个计划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就有可能胎死腹中,所以我仍然不能放弃宇公子这张牌。一想到宇,我苦笑了一下,如今好了,这个计划成功了,我可以安安乐乐地在这个时空活下去,不用再担心没有自由,不用再指望想谁来帮我。我的目标一直都很简单,摆脱楚殇,摆脱生命随时会被人拿走的阴影,自由地活下去。
至于朝中的假丞相、宫中的假德妃、九爷府上的傻大哥,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设计了楚殇,虽然是为了我自己,但也算是为蔚锦岚和蔚蓝雪报了仇了,从此,我与蔚家货银两讫,再不相干。我当初心心念念地想告诉宇的秘密,就让它深埋在心中好了。昨晚楚殇的话,对我也有一丝警醒,连他这个没见过蔚蓝雪的人,只是凭收集的资料,都能发现我其实是个假货,那蔚大少与蔚蓝雪是兄妹,就算他神经有些大条,也不可能连自己妹妹都认不出,毕竟我只是占有了蔚蓝雪的身体,却没有一丝她以前的记忆,真要证明,没准反倒惹祸上身,让人以为我别有所图。想到当初我一心妄想着与蔚彤枫相认,以证明身份,可是我能拿出一丝一毫能证明自己是蔚蓝雪的证明么?朝中的假丞相和宫中的假德妃,既然敢假冒,必然对蔚家的情况一清二楚,假做真来真亦假,这世上的事,原本就是这么荒谬。我既无心与宇公子多作纠缠,更是没有证明身份的必要。宇……,我心中一痛。今生不能与你相濡以沫,便相忘于江湖。也许当我们都老去的时候,偶尔坐到落英树下,在如雨的落英中,会想起年轻的时候,你曾经也做过一些傻事,为一个叫卡门的青楼女子雕过发簪,绾过她的青丝,牵过她的手,听过她的醉言,只要偶尔想起来,就够了。
我靠在墙上,闭着眼睛,回想起我与宇公子相识以来的一幕幕画面,他懒懒的笑容,他温柔的拥抱,他洞悉我心的眼神,他甜蜜的吻,他无法触摸的背影,只觉得心都要裂开来,痛得一阵阵抽搐。
有人打开了牢门,我睁开眼睛,一屋的姑娘们都望了过去,一个狱卒走进来,问道:“谁是卡门姑娘?”
我怔了怔,站起来:“我是。”
狱卒见了我,一脸媚笑道:“姑娘就是卡门姑娘?姑娘请跟我出来。”
其他的姑娘也围了过来:“那我们呢?”
“没你们的事儿,都坐好!坐好!”狱卒转脸喝道,变脸比变天还快,转过脸又换成一脸巴结讨好的笑容:“卡门姑娘,请。”
我一头雾水地跟他走了出去,边走边问:“狱卒大哥,这是带我上哪儿?”
“寂将军交待小的给姑娘换间牢房。”狱卒笑道。七拐八拐地,把我领到一间单间牢房,打开门,请我进去。我进去一看,笑了笑,才算明白狱卒脸上巴结的笑容因何而起了。这间牢房有窗,虽然开得很高,看不到外面,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光线很好,地面也不潮湿。房间虽然小,该有的却都有,有床,床上有厚厚的被褥,有桌椅,桌上有纸笔墨砚,甚至还有妆盒和铜镜,不似我在大牢里除了地上的枯草杆之外什么都没有。我的唇角浮出嘲弄的笑容,权势果真是好东西,连在监牢里都能享受到特别待遇。寂将军,谢谢了!
——2006、9、29
[第一卷 青楼篇:第52章 度假]
这一晚我睡得特别安稳,尽管是在监狱大牢里,却是我到了这个时空之后睡得最香最沉最平静的一次。第二天早上醒来,牢房已经大亮,我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手碰到左脸颊,痛得抽了一口气。坐到桌前,眼睛看向镜中的投影,微微一怔。手轻轻抚上左脸上昨日被落霜抓破的伤口,轻轻吸了口气,好长好深的一道伤痕,从外眼角一直划到唇角,皮被挑破了,翻出粉红的肌肉,凝着黄|色的血清,看上去异常丑陋和狰狞。看这样子,即便是好了,也一定会留下疤痕。我把手捂在脸上,轻笑一声,叶海花,人真的不能做坏事,你看,报应马上就来了。
可能是睡太久,眼皮有些浮肿,我抓起梳子梳头,照旧用丝带绑好头发。看看这牢房四周,看来是没有洗漱用水了,不知道官府会把我们关多久?这么多姑娘,一个一个的,够得审,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她们会有什么事,以楚殇的警慎,断不会在倚红楼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若他真的落网,不管他是不是无极门的门主,他都断然不会承认,更不会把月娘和倚红楼牵连进来。官府查无实据,老把这些花魁关着也不是个事儿,毕竟“超级花魁”才刚刚举行完,百姓的热情还在,花魁姑娘对粉丝的影响力还在,那些粉丝近期一定会闹事的。官府查不到证据,又面临舆论压力,肯定会放人。为她们担心,还不如担心一下没有水洗漱,不知道从牢里放出去会臭成什么样子。
有人开门,狱卒推门进来,笑道:“卡门姑娘,有人来看你。”说着,放了一个人进来,我一看,白衣出尘,面带忧色,不是凤歌是谁?
赶紧转过身,天,这副鬼样子怎么见人?凤歌却已看到我脸上的伤,冲过来一把扭过我的身子,倒抽一口气:“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没事没事。”倒是我来安抚他,见他蹙紧了眉,笑着伸手抚他的额头,“你别担心。一点小伤,过两天就好了。”
“这样深的伤口,得赶紧找大夫来看看。”凤歌说着就要往外走,我赶紧拉住他,笑道:“别呀,你当这里是你家呀,这是大牢来着。”
他皱着眉道:“我去找狱卒,看看他有没有药。”
“不用了,真的没事。”我拉住他不放手,留住这条疤又如何?算是对我做坏事的惩罚,我既然做了,就不怕报应。
“雪儿!”凤歌有些气急,“你是女孩子,脸上带条疤以后怎么见人?”
我倒“噗哧”一声笑出来:“反正我也不是什么美女,有什么关系。”
他又气又恼地白我一眼:“真没见过你这么对自己的脸都不上心的女子。”
“凤歌见过月妈妈了么?”我引他转开话题,别老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脸上。
他怔了怔,点了一下头:“嗯。”]
“她没事吧?”我忐忑地问。我心里对凤歌是有愧疚感的,月娘如果有事,凤歌一定会很难过。
“还好。”凤歌表情有些莫测,“晚池经营倚红楼多年,也识得些达官贵人,案子还在调查中,又没定案,暂时不会吃什么苦。”
凤歌说的都是在我预料之中的,我点点头道:“楚殇这案子,应该不会牵连月妈妈吧?”
“倚红楼只是青楼,打开门做生意,进来的都是客人,没理由去查客人的身份。”凤歌轻叹道,“不过,我也不相信楚殇是无极门的门主。”
“为什么?”凤歌这么了解他?
“官府把这件事的消息都封锁了,内情是怎么样的,我们这些老百姓根本不清楚。”凤歌叹道,“以我对他的了解,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件事自然不是这么简单的,我淡淡地笑了。凤歌虽然平日里看似对什么都不上心,却不是笨人,凤歌猜得到的,朝廷不可能猜不到,不过,就算朝廷能想到别有隐情又如何,以我对历史的了解,遇到这种事,不管是哪个朝代的皇帝,都是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
看来朝廷对这件事很重视啊,一点消息也不透露出来,我原本还想刺探一些楚殇的现况,现在看来是不太可能了。狱卒打开门道:“卡门姑娘,探访时间到了。”
凤歌走过去,从袖里掏出银票一样的东西交到狱卒手上:“麻烦你,能不能帮卡门姑娘找点金创药。”没想到凤歌这样一个玻璃人儿,也通晓这些世故人情。
狱卒把那张银票摊开一看,眼睛一亮,笑得牙得合不拢了:“公子这是说的什么话,没问题没问题,我一会儿就给姑娘送过来。”
看来那张银票面值颇大,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凤歌转身对我道:“我明儿再来看你,你好生歇着,别想太多,会没事的。”
“嗯。”我笑了笑,没有道谢,花这么多钱替我打点,不是说声“谢谢”就能完了的。凤歌,欠你的钱可以还,欠你的情我怎么还得清?
凤歌走后一会儿,那狱卒还真把金创药拿来了。我试探着问他能不能给我打盆洗漱水,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不知道是凤歌给的银票起了作用,还是寂将军的关照起了作用。我拧了毛巾,对着镜子,轻轻将伤口周围的血污擦干净,再擦了擦脸,才把瓶里的药末倒在伤口上。药一渗入皮肉,我吸了口气,有些刺痛,现在翻出的红肉看不到了,只剩下一条白药疤。真丑,我把铜镜倒铺到桌上,这鬼样子我自己都不待见多看一眼。
躺到床上去,又睡不着,站起来,又不知道做什么,呆在牢里还真是无聊,不知道小红和红叶怎么样了。红叶我不担心她,她性子豁达,应该能做些自我开导,小红就难说了,那丫头前晚就被吓坏了,这会儿遭受了这么大的变故,关在牢里别胡思乱想才好。
但我担心也没用,我叹了一声,眼睛扫到桌上,看到纸笔墨砚,走到桌前坐下,左右无事,当是磨自己的耐性好了。我拿了块墨在砚里磨,虽然现在被关在牢里,但是钱还是要赚的,有一段日子没有给金大娘新花样儿了,倚红楼出了事,金大娘这样的商人撇清关系都来不及,是肯定不会来探监的,但我们那合约可还有效,我还指望着坐完牢出去查账呢。
上次画的卡通小猪那么受欢迎,这次多画点好了,反正在牢里别的东西没有,时间倒是一大把,我画了一整套Q版的十二生肖,画完了觉得腰有些软,我搁了笔,躺到床上去,手在腰上揉捏了一阵,缓缓滑到了小腹。这两日倚红楼遭遇突变,让我差点忘了肚子里这块肉,这会子它以这样的方式,提醒着它的存在。我轻轻抚摸着依旧平坦的小腹,宝宝,妈妈设计害了你爸爸,你若出生,一定会恨我吧?整件事中,最无辜的就是你,可是妈妈仍然不知道怎么面对你,对不起宝宝,是妈妈太狠心,我不能留下你,我不希望你生下来受苦,对不起……
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房门响了响,我赶紧抹掉眼角的泪,从床上坐起来。不等狱卒说什么,寂平安已闪身进来,见到我高兴地冲过来:“姐姐,看到你就好了,你没事吧?咦?”她跳起来,怒道:“你的脸怎么了?是不是他们欺负你?我找他们算账去……”
呵,受伤受在脸上,可真麻烦。我笑了笑,拉着她的手道:“没人欺负我,我自己不小心划伤的。平安怎么来了?”
“我听说倚红楼被查封的事,怕姐姐受委屈,过来看看。”她带来了零食水果书籍这些吃的用的,甚至把我的吉他也带到牢里来了,我笑着摇摇头道:“你当我是来度假么?带这么多消遣的东西。”
“度假?”平安眨了眨眼,不明所以地问,“是什么?”
“度假就是在有钱有闲的时候抛开俗事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做几天隐士。”我想了想,简单地翻译给她听。平安“噗哧”一声笑出来,道:“姐姐也真会替自个儿排解,敢情你把蹲大牢当成度假么?”
“当成度假也没什么不好。”我笑道,人要学会苦中作乐,这日子才好过些。
“姐姐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平安拉起我的手道,“姐姐不用太担心,皇上遣御史苏大人、罗太师和我二叔审这个案子,我二叔一定会帮你的。”
“那你回去代我谢谢寂将军。”我倒不太在意,我心中有数,官府不可能把我们关得太久,“谢谢寂将军,给我这份照顾。”这份情我还是要承的,不管是这单间的待遇,还是平安带来的这些消遣物,以及嘱咐狱卒给我的关照。哪一样,都是雪中送碳,虽然对他是举手之劳,但换个人,未必有这样的心做这份事。
“姐姐跟我客气什么。”寂平安佯作不悦,随即笑道,“对了,回暖姐姐、苏姐姐还有裳儿姐姐她们,都托我问候你来着。”
“呃?”我有些讶异,这倒是在我预料之外的了,敢情我还被那帮千金娇女们记挂着?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嗯,苏姐姐和裳儿姐姐都说要跟御史大人和罗太师说情来着,让早点把姐姐放出去。”平安笑道。
呵,这些特权阶级的高干子弟呀,瞧平安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我有些好笑:“这不好吧,平安,代我谢谢她们,请她们别为我的事费心,大人们知道怎么做事。”要是让这些娇女们一闹,反倒引起那些大人们的注意,专门来查我反倒不妙了,别好心办坏事。我想了想道:“你若得闲,也替我关照一下小红,我就很感谢了。”
“姐姐就是这样的性子,对什么都不在意,这样子好吃亏的。”平安皱了皱眉,站起来道,“你别担心,这事儿我们管定了,姐姐就安安心心等着我们接你出去。小红那里你也别担心,我今儿先回去了,改日再来看姐姐。”
我有苦难言,看着她走出去,也不好阻她。发了会儿呆,眼光落到平安带来的吉他上,我解开琴套,将它取出来,手指在琴弦上拔了两下。前世不管是开心还是不开心,我都喜欢抱着吉他在院子里弹唱,没想到来到这个时空,那个曾经是排解我情绪的妙物,倒成了我谋生和替我解难的工具,没有一次弹它是为自己弹、自己唱的。
调好音,我抱着吉他坐到床上去,靠着墙,一串无意识的音符从琴弦中流淌出来,我闭着眼睛,不停歇地弹下去,宇公子、楚殇、凤歌、冥焰、月娘、红叶、小红、平安,一张张脸交替在我脑海中出现,来到这个时空来一个多月,怎么就发生了这么多事?真像一场梦啊,不知道我今天睡过去,明天醒来,是不是发现我其实只是坐在公司的办公桌前,开着电脑,伏在桌上打了个盹儿?
南柯一梦,终是会醒。
——2006、10、1
[第一卷 青楼篇:第53章 噩梦]
监狱的日子似乎只能拿日出和日落来计算,我在墙上划上一条横杠,第四天了,这期间,除了凤歌和平安,没有人来过,寂惊云没有来,宇公子也没有来。我笑了笑,这件事,怕是够他们头疼的,听平安的语气,这案子似乎颇为棘手。朝廷在倚红楼查不到什么证据,月娘又抵死不认账,外面的“超级花魁”粉丝们又群情激愤,想起总决赛那日的暴乱,朝廷也有些心寒,听说最后出动了御林军才把场面镇压下来,说起来,这倚红楼被封,只怕那件事也有一半的关系。
我脸上的疤一点见好的迹象也没有。凤歌次日来看我的时候,自己带了一瓶药过来,让我每日坚持抹。我把它搁到枕头底下,一次也没有用过。自己也不知道是想受虐还是做了孽心中有愧,我就是觉得让那条疤留着,心里才消停些。
狱卒开门,我转过头,见周大婶领了福生进来,我诧异地从桌边站起来,笑道:“大婶儿怎么来了?”老百姓们对监狱这些地方是很忌讳的,何况倚红楼牵涉到这样大的案子,旁人避都避不及了。
“早就想和福生一起来看姑娘的。”周大婶脸红了红,不好意思地道,“只是探监收的钱我们一时凑不出。”她看到我脸上的伤,眼中只是闪过一丝诧色,倒是很识趣地没有多问。
我心里更是愧得慌,赶紧请她坐到床沿上,挨着她坐下,笑道:“给大婶添麻烦了,其实你们没有必要来的,我好着呢,花那些钱多冤枉。”
“姑娘说的什么话,姑娘对我们有恩,我们都还没有报答姑娘,现在姑娘出了事儿,难道因为怕麻烦就不来看姑娘?”周大婶嗔道,“再说了,我们也要看到姑娘,才放得下心,该花的钱就不能省。”
“大婶儿有心了。”我笑道,“您的病好些了?”
“已经好了。谢谢姑娘掂记着。”周大婶笑道,“姑娘教我做那豆腐|乳,拿到市集上去卖,很受欢迎呢,以后我和福生的生活可有着落了。”
“那敢情好。”我笑了笑,想起这两日画的东西,起身到桌边拿过来,交给周大婶儿,“大婶儿有空的话,帮我把这些花样儿拿去锦绣庄交给金大娘好吗?”
“这有什么问题。”周大婶将花样摊开看了一眼,惊讶地道,“这是姑娘画的?好逗趣呢,连蛇和老虎都画得这样可爱。”
福生凑上来,见了我画的Q版十二生肖,喜欢得不得了,我笑道:“等我出去了,送两只给福生。”他的脸一下子红了,轻声道:“谢谢姑娘。”见我笑盈盈地看他,不好意思地将脸埋进周大婶儿怀里,周大婶笑啐了他一口,搂着他一脸幸福地笑了。
母慈子孝,周大婶有这么一个可爱孝顺的儿子,真是好福气。我的手滑向小腹,宝宝,若你有机会出世,你会不会像福生一样可爱,一样那么心疼娘亲?一时心间又酸又软,要是妈妈留下你……,蓦然想起那天无意中问到福生父亲时,他愤怒痛苦的表情,心中一凛,不行!不行!我虽然不清楚周大婶丈夫的事,不过福生那样子……,若是将来,我的宝宝也露出那样的表情……,不行!我不能让你受这份罪!
周大婶见我神色不定,轻声道:“姑娘没事吧?”
我抬眼看她,勉强地笑了笑:“没事。”
她像是想起什么,拍了下脑袋,笑道:“你看我这记性,福生,快把篮子拿过来。”她接过福生递过来的竹篮,掀开盖在篮子上的粗布,笑道:“怕姑娘在里面吃得不好,给姑娘煮了几个鸡蛋,还有一只盐水鸡,是我自己做的,姑娘别嫌弃。”
我笑道:“看大婶说的,我谢谢都来不及,得尝尝大婶儿的手艺。”说着,拿起篮子里的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鸡肉香滑的口感在口腔里散开,味道不错,就是有些油腻,刚刚吞下起,顿时觉得一阵恶心,我捂住嘴,冲到墙角吐起来,吓得周大婶赶紧放下东西,跑到我身边替我顺背。吐了半天,除了几口酸水,什么东西都没吐出来,我顺了顺气,周大婶见我不吐了,扶我坐回床上,担心地道:“姑娘脸色好差,莫不是生病了?”
我强笑道:“没事,您别担心。”
周大婶掏出绢子给我擦了擦嘴,脸色有些凝重,看我缓过气来,犹豫地迟疑道:“姑娘这样子,跟我怀福生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一吃油东西就吐,难道姑娘有了身子?”
我知道瞒不过她这过来人,只好点点头,她担忧地道:“呀,那在这牢里可怎么好?这里环境这么差,饭菜又不好,你身子又弱,不好好补的话,孩子长不好。”
“没关系的,反正这孩子,我也没打算要。”我的心紧了紧,眼里酸酸涩涩的。
“姑娘不打算要这孩子?”周大婶儿吃了一惊,“这怎么使得?”
“大婶儿,不怕你笑话,这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我心中很惶恐,我与楚殇的恩怨,根本无法启齿,“这孩子,来得不是时候。”
“孩子是无辜的,即使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可孩子是老天爷的恩赐。”周大婶儿握住我的手,叹道,“打掉孩子对身子不好,姑娘心里以后也会留疙瘩,姑娘可要想清楚才好。”
看来周大婶以为这个孩子的父亲是某个青楼恩客吧?她不知道,这孩子的来历比那种情况还要来得不堪。我心中苦笑,垂下眼睑,沉默不语。
“姑娘,我当初怀福生的时候,心里也挣扎过一段日子。福生……,也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周大婶儿语出惊人,见我讶异地抬头看她,她叹了口气道,“但我从来不后悔把福生生下来,姑娘可愿意听听这个故事?”
我怔怔地看着她,点了点头,周大婶儿沉吟了一下,道:“我本是济州人,三年前才搬来京城的。福生他爹是孤儿,以前是济州一间私塾的教书先生,我跟他爹……”她顿了顿,脸上浮起一抹酡红,“我跟他爹是邻居,平日里相互照应,就好上了。他年纪比我大十岁,又清贫,我家里不同意我与他好,我们就偷偷来往。有一天,他很高兴地来找我,跟我说,京城里有个显贵人很欣赏他,要接他到京城去,他跟我保证,只要在京城里混出头了,就回来接我。可是他这一走,就音讯全无。他走了没多久,我就发现有了身孕,一个未出嫁的大姑娘怀了孩子,孩子的父亲又找不到人,我当时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我也想过要打掉这个孩子,可是一想到他爹,最终还是没能忍下心,家里人受不了这份奇耻大辱,把我赶出家门。我就在外面帮人打点零工,熬到福生出世,我一看到他那胖乎乎的小脸,就在心里庆幸,幸好当初没有打掉他。”
原来周大婶还是个未婚妈妈,我不禁有些佩服她的勇气,莫说是在古代,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未婚生子都为人诟病,这其中的辛酸,肯定不是周大婶轻描淡写三言两语就能说得尽的。福生默默地坐在旁边,听他娘讲这段过去,面无表情。周大婶接着道:“三年前,济州发大水,把什么都冲没了,我带着福生来到京城谋生,希望能打听到他父亲的消息,可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打听到什么,我也渐渐淡了这个心思,只要福生安安乐乐地长大成|人,我们娘俩就这么过日子,也挺好的。”
我见她语气平淡,好奇地道:“大婶儿,你不恨福生他爹吗?”
“最初也怨恨过的,恨他为什么不守承诺,不回来接我,又怕他飞黄腾达后,把我这个乡下女子忘到脑后去了。”周大婶儿笑了笑,道,“可是后来,就越来越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他在外面是不是也过得很苦,所以没有脸面回来?我相信他不回来,是有苦衷的。”
真是个痴情的女子。我笑了笑,是驼鸟的心态吧,接受他有苦衷,比接受他变心要容易得多,自己心里也好受得多。只是周大婶啊,我的情况与你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你与福生他爹,好歹是因为有爱,才有了福生这个孩子,你对他有爱,所以你原谅他的一去不回,所以你不忍心打掉他的骨肉。我呢?我对楚殇只有恐惧、只有憎恶,我怎么可能生下他的孩子?
狱卒来催周大婶出去,周大婶见我仍在沉默,叹道:“我也不多劝姑娘,拿掉孩子对女人来说是大事,姑娘一定要想清楚才好。”
夜里,我一直在做噩梦,先是个胖乎乎的小宝宝紧紧地拽着我的裙子,哭得撕心裂肺:“娘,你为什么不要我,你为什么不要我……”我心酸地去抱他,却发现他的脸突然变成楚殇的脸,带着憎恶的表情,仇恨的目光,咬牙切齿地道:“我恨你,是你害了我爹,我恨你……”我摇着头惊慌地后退,撞进一个坚硬的胸膛,我惶恐地转过身,楚殇面带痛楚,紧紧地抱住我,在我耳边狼狈地乞求:“雪儿,不要恨我,不要恨我……”放开我!我尖叫着在他怀里挣扎,只觉得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来,尖叫着从床上坐起来,浑身冷汗,满脸泪痕。
牢门轻响了一下,我恐惧地回过头去,一个黑衣蒙面人闪身进来,见到我,目光一闪,我怔怔地看着他露在面布外的眼睛,呆住了!
——2006、10、1
[第一卷 青楼篇:第54章 劫狱]
又是他?他到底与蔚蓝雪有什么关系,三番五次地找上门来?黑衣人见我怔怔地看他,冲到我面前,一把抓起我的手:“走!”
我来不及说话,已被他从床上拉起来,身不由己地踉跄行出这个单间牢房。监狱走道里点着幽暗的红烛,我和他的倒影映在墙上,看上去仓皇怪异。监狱走廊和门口有被他放倒的狱卒,一出大门,他猛地停下来,我向前一看,倒抽一口气,满院持着火把的官兵,弓箭手的箭已经搭在弦上,对准黑衣人。寂惊云背着双手,英挺的脸上有一丝嘲弄的浅笑:“你以为你这次还能逃得了么?”
黑衣人把我拉到他身后,我感到他全身都紧绷起来,戒备地盯着寂惊云,不置一言。这傻瓜,这样的情况你能带我走吗?从宇公子包下我那天起,我就是诱他出来自投罗网的诱饵,我在他身后低声道:“别管我,你自己走。”以他的武功,自己逃跑应该不成问题吧?
“我要带你走。”他的声音透着无比的坚持,手中的长剑缓缓平举到眼前。寂惊云双眼微微一眯,冷笑道:“谁都别动,我要亲自拿下他。”
寂惊云反手举起手中的刀,“铛”地一声单手退去刀鞘,手中的乌刀闪着冷咧的寒光,他冷冷地看着黑衣人,寒声道:“寂某的‘冰魄刀’出刀必见血,你小心了!”
说着,身形鬼魅地一晃,向着黑衣人疾冲过来,乌刀猛地贯力,刀光顿时大盛,如同东方的旭日从波涛滚滚的云海中乍现,骤然跃上天空,刹那间金灿灿的光芒普照大地,蓬勃浩瀚的刀光如同无边的佛光一般,充斥在天地之间,每一道光华、每一寸空间彷佛都弥漫着阴森森的寒气,只要一靠近,便有如浑身赤祼在万千刀锋之下,冷得令人胆落魂飞。
黑衣人冷哼一声,长剑出鞘,剑尖爆闪而出的剑花,也如银蛇万道,寒光流转的银蛇与佛光般的刀光不住互撞冲击,激出无数斑斓四溅的光点,如同排山倒海奔涌而来的洪水般向四方卷涌,迎上寂惊云的刀光,剑法不但凌厉不减,反而更添三分,两人的身影顿时圈在刀光剑影之中。
蓦地,刀剑圈里暴出一道惊雷似的巨响,如同撑天的巨柱乍碎,顿时天蹋地陷,一股巨大的推力轰然于刀剑光潮中炸开,万千刀光如星月被硕石撞碎,光潮中暴闪出无数寒芒冷电,挟着闪电惊虹般的森森寒气,向四面八方怒射开来,刀光过处,无物不摧。黑衣人闪出的剑花没能完全挡住寂惊云绵密的刀法,“滋”地一声,左后肩中招挂彩,顿时鲜血狂涌。
黑衣人狂退数步,拦剑挡在我身前,寂惊云翻身跃后站定,面不红气不喘地看了黑衣人一眼,眼中闪过一抹赞赏,轻笑道:“好身手,能在我寂惊云的冰魄刀下走上五十招的人,江湖上没有几个,阁下若肯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寂某绝不难为你。”
黑衣人冷哼一声,似乎并不把寂惊云的话当回事儿。我站在他身后,看到他左后肩的伤口源源不断地涌出鲜血来,心中一阵反胃,差点又吐出酸水来。看这样子,这黑衣人今晚肯定会被寂惊云擒住了,这血要是这样继续流下去,他还没带走我就已经血尽人亡了。
寂惊云见他不肯投降,淡淡一笑,又举起了刀。我心中一紧,轻声对那黑衣人道:“不要硬拼,你打不过他,挟我当人质。”
我在赌,赌我在宇公子心里到底有没有一丝半点的位置。如果我在他心里不仅仅是个引黑衣人出来的诱饵,寂惊云就会在乎我的生死,如果不是,我也该死心了。这黑衣人三番四次地救我,当我还他个人情。黑衣人听了我的话,迟疑了一下,见寂惊云手腕一动,立即把我一把拽到他身前,将剑架到我脖子上:“不想让她死就让开!”
寂惊云一怔,眼中骤然升起熊熊怒火:“放开卡门姑娘!”
“让开,放我们走。”他的剑紧紧地压在我的脖子上,我见到寂惊云眼里的惊怒之色,心中一定,故意将脖子往剑锋上送了送,感觉脖子忽地一凉,有丝微痛,心知肯定已经划出一道小血口,寂惊云骤然垂下双手,咬牙道:“让开。”
“叫他们放下武器!牵一匹马到大门口。”黑衣人继续道,寂惊云恶狠狠地瞪着他,再看了一眼我脖子上的伤,寒声道:“照他说的做。”
一时间,院里响起一片扔掉弓箭佩刀的声音,黑衣人警惕地押着我,靠墙往府衙大门外移,寂惊云带人紧跟其后,怕那黑衣人伤到我,与我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低声对黑衣人道:“你到了大门外就自己走,你受了伤,带着我跑不远的。”我可不想惹祸上身,与他多作纠缠。
“不行。”黑衣人断然拒绝。我满脑黑线,老天,不管是你蔚家的什么人,反正楚殇一倒台,我与蔚家再无瓜葛。不要再来纠缠我了好不好?我咬一咬牙,气道:“你掳我作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他身子一震,咬牙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又不认识你,你干什么老想掳我走?”我翻了翻白眼,现在该死心了吧!我呆在牢里过段日子就能放出来,你掳走我以后就是越狱,我没准得过着被人追捕的日子,两相比较,还是呆在牢里比较划算,好歹有吃有住有人保护啊。
“小雪,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黑衣人像是受了巨大的打击,语气有些乱了。
“你认错人了吧?”我冷冷一笑道,“我叫卡门,是倚红楼的艳妓,不是什么小雪。”
“你……”他又疑又惊,把我押出大门,门外果然已经有马夫准备了马匹,但也有不少官兵围住,他冲不冲得出去难说得很,我再次重复道:“你自己走,以后别来找我,我真的不认识你。”
他迟疑了一下,松开我,跃上马背,官兵立即围上来,他怒喝一声,扬剑劈去,凌厉的剑气令人呼吸不畅,似乎顷刻之间便能夺人魂魄而去,银剑与官兵的兵器不住交击,金铁交鸣之声不绝于耳,刀剑激出星星点点的火花,如同除夕之夜的烟花一般此起彼伏,灿烂之极,转瞬之间,黑衣人已经杀出一条血路,策马狂奔而去。
寂惊云顷刻之间冲到我面前,寒着脸下达命令:“追!”隐身在黑暗中早已经准备好的一队骑兵闻令向黑衣人追去,“达达”的马蹄声在夜空中回响不绝。
“姑娘没事吧?”寂惊云转过头看我,脸上表情复杂。
“还好。谢谢寂将军相救。”我对他福了福。
“李平,送卡门姑娘回去,她脖子上的伤给仔细包扎一下。”寂惊云唤过一个府衙捕快,吩咐道,一个小兵已经牵了一匹血红色的高头大马过来,寂惊云翻身上马,也不多言,便向着黑衣人逃跑的方向策马追去。
我被那捕快送回牢房,包好脖子上的伤,寂惊云一行都没有回来。不知道那黑衣人逃脱没有?他救过我,我私心里是希望他能逃脱官兵的追捕的。而且他叫我“小雪”,我已经可以肯定他是认得蔚蓝雪的,只是不知道与蔚蓝雪到底有什么关系?楚殇说蔚蓝雪是被蔚锦岚常年锁在闺房里的,那她认识的男子肯定不会多,除了父亲,大概应该只有兄长了。难道那黑衣人是蔚蓝雪的大哥蔚彤枫?我心中一惊。仔细回忆起每次见他的场面,越想越觉得有此可能,第一次他刺杀宇公子时听到我的尖叫,双眼中闪耀的震惊;第二次从玉蝶儿手中把我救下来时候眼里的惊疑;第三次想劫我走时,被楚殇的两个丫头下毒使坏,以致无法参加“超级花魁”大赛来印证我的真假,没准那个荷包就是他遣九爷送来的,希望通过荷包与我取得一些联系,我怎么这么迟钝,到今天才理顺这条关系?
旧的疑惑解开,新的疑惑又来了。蔚彤枫既是相爷公子,为什么要行刺宇公子?如果宇公子真是当今天子,他干的可是抄家灭门诛九族的事儿。而且,刺杀皇上是要经过周密计划的,不但要有线报,知道皇帝微服出宫,还要事先踩点,进行计划,选出逃跑路线。这很重要,他再怎么没脑子,也应该知道一旦事败,会有什么后果,蔚家会被满门抄斩,总之,这种事不是他一时冲动,更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做到的。
不是一时冲动,必定计划周详,这么说,那次的刺杀绝不是偶然事件;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做到,那么,谁在帮他?或者可以换个说法,他在帮谁?我冷汗直冒,越想越觉得这里面的关系错踪复杂,这蔚彤枫,只怕也不是像红叶所说的那般鲁莽冲动无知。怪不得宇公子要包下我,还花了那么大力气布置,等他上网。老天爷,我无端端上了蔚蓝雪的身,背了楚殇的仇恨已是十二万分的倒霉,可别再把我一介弱女子卷入什么宫廷斗争之中去就万事大吉了,一想通这个,我就对刚刚没有跟黑衣人一起走感到无比庆幸。我管他是谁,总之以后,我不是蔚蓝雪了,摆脱了楚殇之后,我与蔚家再无关联,再无关联了呵!
——2006、10、2
[第一卷 青楼篇:第55章 葬心]
这一晚忐忑入睡,次日一早,寂惊云来看我,我见他满脸黑云,猜到他终是没有抓到那个黑衣人,被他跑掉了。其实我对黑衣人来救我还存有一些疑惑,如果他是蔚彤枫,以他和九爷的关系,没理由想不到我们这些无辜的人关不了多久就会放掉,为何要冒险来这一趟?除非……,除非他们见过红叶,知道我已经被关了小号,以为我被列为重犯了吧?这么说,红叶她们多半平安无事。
“见过寂将军。”我请寂惊云坐到凳子上,站着听候发落。他精心部署的围捕计划被我破坏了,此刻心中一定窝火得很。
“卡门姑娘……”寂惊云望着我,叹了口气,“姑娘请坐。”
我坐到床沿上,看了寂惊云一眼,轻声道:“将军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小女子知道的,一定不敢欺瞒将军。”
寂惊云默默看了我半晌,脸色渐渐缓和下来:“那个黑衣人是谁?”
“我不知道。”我摇摇头,一脸坦然地望着寂惊云。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猜他是蔚彤枫,也只是我的猜测。
寂惊云似乎早知道我会这么回答,凝望我半晌,轻叹道:“你不知道,何以他肯冒此大险,劫姑娘出狱?”
“应该是认错人了。”我想了一下,半真半假地道,“我听他叫我小雪,应该是把我当成他认识的女子了,但我的确不认识他。”
这是实话,我的确不是蔚蓝雪,若黑衣人是蔚彤枫,我也的确不认识他。寂惊云看了我半晌,缓缓道:“姑娘既然不认识他,为何还要助他逃跑?”
呀!被寂惊云看出来了?我想了想,老老实实地道:“之前我中了采花贼玉蝶儿的迷香,他救过我,虽然他是认错了人,但也算对我有恩,此际算还个人情给他。”我站起来,对寂惊云施了一礼,道:“破坏了将军的部署,小女子难辞其咎,将军若要追究,我甘愿受罚。”
“姑娘有情有义,叫惊云怎么罚?”寂惊云站起来扶我,苦笑道,“罢了罢了,皇上要是追究,也是惊云办事不力,与姑娘无关。”
“将军……”我怔怔地看着他,他竟肯帮我背下这个黑锅?为什么?一时心中百味杂陈,不知如何回答。
“罢了,姑娘好生休息。惊云告辞。”寂惊云蹙眉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去,我怔怔地望着他出门,竟然忘了行礼。
他走后不久,狱卒带了个老者进来,对我道:“卡门姑娘,寂将军请了大夫来看你脸上的伤。”我怔了怔,寂惊云见到我时,一个字也没提过我脸上的伤,没想到不动声色地将所有情况看在眼里,想不到他那个直率人,也有这份心思。
大夫检查了我的伤口,道:“本来不是很严重,但一直没有好生上药,现在即使是伤口治好了,也会留下疤痕。”
我笑笑不语。大夫给我清洁了伤口,敷上药,道:“老夫明日再来给姑娘换药。”大概是我没上药的举动被寂惊云发现了,所以才让大夫每日来为我上药吧?我一时竟有些怔忡,不知道这到底是寂惊云的意思,还是宇公子的意思。
下午又有人来看我,我看到她,吃了一惊,竟是红叶。
赶紧迎她进来,我诧异地道:“姐姐怎么能来看我?”
“九爷差人把我保出来了。”红叶笑道,“听说外面闹得可凶,那些‘超级花魁’的粉丝们天天围在府衙大门外示威抗议,官府查不到什么证据,也不能老把人关着,好些姑娘都已经放出去了。”
这么快?我倒有些惊讶,这件案子要查的话,应该也不是这几天就能搞掂的,除非之前,倚红楼已经引起了朝廷的注意,暗中查探了不少时日,我想起宇公子放到倚红楼的“粽子”,心中已经有些明白,倚红楼应该是朝廷早就想下手的对象,此番说倚红楼勾结楚殇,不过是朝廷一个顺水推舟的借口,一则可以早早清除掉有异象的民间势力,二则敲山震虎,警告一下与倚红楼过从甚密的朝中高官吧?现在官府肯先行放掉的这些姑娘,大概是早就查清楚没有跟月娘勾在一起做坏事的。
我笑着牵起红叶的手:“那我要恭喜姐姐了。”
“妹妹也别忧心,你应该很快能出去。”红叶笑了笑,转而又蹙起眉道:“我原想请九爷也把妹妹保出去的。可是府衙大人说寂将军交待过,妹妹谁都不能保,也不知道寂将军是怎么想的,以他和妹妹的关系,本应由他保妹妹出去的,这会子倒跟你撇得开净,我看他也不像是没情没义的人啊!”
“将军有将军的难处,他是这案子的主审官,自然要注意一下影响的,何况将军也很关照我,我呆在这里没吃什么苦。”我笑道,心中明白蔚彤枫为何冒险而来了,就是寂将军那一句“谁都不能保”,才把他引到牢里来的吧?
“那倒是。”红叶看了一眼这单间,调笑道:“寂将军对妹妹也颇上心。”
我笑推他一下:“姐姐出去之后有什么打算?”
倚红楼被封了,就算以后月娘能出去,朝廷也不会允许闹出这么大风波的青楼重开,这些姑娘们的去处,倒是个难题。却听红叶笑道:“九爷给我安排了住处,我这些年也存了点私房钱,以后不用过卖笑的生活也能度日。”
“那其他姑娘……”我迟疑地道,这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倚红楼一封,相当了断掉了别人的生路,不是个个姑娘都像红叶一样存有私房钱的。红叶笑道:“你还担心她们?从‘超级花魁’大赛一开始,百花楼、迎春院这些与倚红楼齐名的青楼老板,哪个不是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些肥肉,这会子倚红楼落了魄,还不疯抢?听说香香、落霜、彩霞她们一出府衙大门,就被其他青楼的轿子接走了。她们现在是自由身挂牌,不高兴随时都可以走人,比当初在倚红楼时强多了。”
我放下心来,红叶看着我的脸,蹙起眉道:“你呀,整天替这个担心替那个担心,也不多操心操心自个儿,你的脸现在这样子,可怎么好?”
“会好的。”我笑了笑,拍拍她的手背,“寂将军请了大夫,天天给我上药。”
“那还好。”红叶笑着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轻声道,“对了,寂将军知不知道你有了孩子?”
我的心一凛,摇了摇头,红叶诧异地道:“你还没有告诉他你怀了他的孩子?他知道了说不定就会马上放你出去了……”
“姐姐,这件事你别张扬好吗?”我笑了笑,原来红叶以为我怀的是寂惊云的孩子,怪不得那天一脸喜色,以为我可以母凭子贵、脱离苦海了吧?我握着她的手,轻声道:“这件事,我会寻机会跟他说,你现在不要告诉别人。”
红叶想了想,笑道:“也是,这是喜事,自然要你亲自跟他说比较好。”
我在心中苦笑,若这孩子是寂惊云的,我还用这般苦恼吗?送走红叶,我坐到床上发呆,寂惊云不放我走,大概是为了引黑衣人出来,眼下我跟他说了不认识黑衣人,不知道他会信几分,也不知道他还会关我多久?抱过吉他,我有一下没一下地拔着琴弦,一时有些心神恍惚。
牢门响了一下,我回过头,迎上来人的黑眸,这么久,他都不肯来看我,现在黑衣人出现了,他终于来了。我望着他温雅出尘的俊逸脸庞,一时有些怔忡,不知道门口伫立那高贵清华的身影,是不是我思念太久产生的幻觉。
他看到我脸上的伤,怔了怔,语气中带上一丝怒意:“脸怎么了?”
“没事。”我淡淡地道,转过脸,避开他的目光,看来上药之事不是他的意思了。不知道为何,隔了这许久不见他,竟不知道说些什么,心里明明牵着他挂着他,可是此时见了,又觉得他离我那么远,远到我根本触摸不到。
我放下吉他,站起来行礼:“卡门见过宇公子。”
“坐吧。”他自己坐到凳子上,懒懒的目光扫过来,我坐回床沿,微微侧过脸,不让他看到我脸上的伤。
见我半晌不语,他忍不住开口道:“丫头,你怨我么?”
“公子指什么?”我轻轻地笑了笑,是指你用我作饵,引黑衣人出来?还是你故意躲我这么久,不闻不问?
“你知道我指什么!”他默默地看着我,沉吟道,“决赛那日,我不是存心丢下你不管……”
“公子说笑了。”我打断他,淡淡地道,“公子乃千金之躯,不容有失,卡门绝不敢怪责公子。”
他顿了顿,又道:“这些日子,我不是不想来看你……”
“公子和寂将军公务繁忙,卡门不敢作非份之想,劳公子挂记。”我再次打断他,冷淡的语气令他挑了挑眉,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似乎在说,还说不怨我,语气这么不满?
我咬了咬唇,垂下眼睑,心中也对自己一阵气恨,我刚刚那番话,怎么听,都像是受了委屈心怀不满的小媳妇儿。
“听惊云说,你不认得那黑衣人。”他换了话题,懒懒地道。
“是。”我抬眼看他,眼中一片坦然。宇公子眼里闪过惊慑的目光,我心中一凉,他不信我,他不信我,我微微一笑,淡淡地道:“公子不信吗?”
“抓到那人才知道,我不能单听你一面之辞。”他淡淡地道。
“是啊,那就再设计抓他就是了,反正我不像那些花魁姑娘有那么多拥护者,关多久都没关系。”我冷笑道,“不过那黑衣人已经知道他认错人,他来不来,就不关我的事了。”
“你没那些姑娘那么多拥护者?”他轻笑起来,“你的拥护者,可比她们都要厉害。”
我怔了怔,不明所以地望着他:“什么意思?”
“她们的拥护者也就是一些平民百姓,你的拥护者就不简单了,全是寂平安这些千金娇女,这几日听说罗太师和苏大人在家里也被两位千金烦着呢。”宇公子唇角噙起意味不明的浅笑,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丫头,你可真不简单哪。”
还有这一茬?想起那些千金娇女之前对我的刁难,心中不觉感到有些可笑,看来古人还真是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就那么两首诗,轻描淡写地就化解了她们对我的偏见,这些丫头们也未免太单纯了。
他也是这么想的吧?我抬眼望着宇公子,以他的心思,自然不会像那帮丫头那么容易轻信我。我扬起唇角,嘲弄地道:“公子想说什么?”
“倚红楼今次牵涉到无极门一案,朝廷对楼里的每一个人都作了彻底调查,每个人的身世来历都一清二楚,唯有你,朝廷查不到半纸资料。”宇公子收了笑容,眼里的惊慑之光更盛,“丫头,你的神秘,真是让人深感兴趣。”
我心中一凛,他什么意思?是想问我的来历吗?我既已决定与蔚家撇清关系,之前的说辞是断然不能告诉他的了,那我要怎么做?编出一套身世来吗?总不能说我是借尸还魂来的吧?还不把人吓死?
我还在寻思算计,却听到宇公子接着道:“之前你说你是自愿在倚红楼挂牌的,朝廷却查到你是楚殇交给月晚池的人,丫头,你倒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才是他今晚来的目的吧?我望着他,几乎大笑出声,原来,原来他以为我是楚殇的人,原来他以为我也是无极门的孽匪,我费尽心思设计楚殇,没想到算来算去,换来的却是把我自己套进去这个结果!这世上的事,原来真的这般荒谬滑稽。
“公子既然查得到是楚殇把我交给月娘的,自然也该查得到其他的。”我冷嘲地笑起来,心中万念俱灰,他对我,真的是一点信任都没有啊,我还指望什么,“你去问月娘和楚殇,不是比问我更清楚吗?”
“问他们?”他笑了笑,淡淡地望着我:“你想知道楚殇现在怎么样了吗?”
“他怎么样了?”我下意识地问,却发现宇公子听到我这句问话之后,眼中闪过的一抹怒色。我心中一紧,你傻啊,你既想申明与楚殇无任何关系,这么关心他的状况作什么?不是自己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吗?那句话,是宇公子故意这么问的吧?这下子,他更不会相信我了。
我咬了咬唇,费力地道:“如果我告诉你,楚殇是我的仇人,是他把我囚到倚红楼,逼我卖身,公子会信吗?”
“是吗?”他淡淡地道,突然拍了两下手掌,牢门被推开,一个随从模样的人端了一碗黑乎乎的汤药进来,放到桌上,躬身退出牢房,带上门。
“喝了它,我就信。”他的表情淡淡的,眼中却带上一丝寒意。
“是什么?”我看了那碗汤药一眼,毒药吗?
“红花汤。”他冷冷地道,“喝了它,我就信你,信你和无极门,和楚殇没有任何关系。”
他最后这句话加重了语气,我浑身一震。看向那碗汤药,红花汤?是什么?药碗里传来若有若无的麝香味,我心中一惊:“你……,这是堕胎药?”
他的脸抽搐了一下,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不否认我的问话。我的心渐渐凉下来,纵然我不想要这个宝宝,可是,也绝不想是他来逼我拿掉,也绝不想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拿掉!我浑身冰冷,宇、宇,你好狠的心,你竟然带着堕胎药来,原来你早就知道我怀了孩子,这也是你不肯来看我的原因吧?是了,连落霜都知道楚殇每次到倚红楼来都是暗中来找我,你的“粽子”更不可能不知道,怕是早就汇报给你知晓了吧?
我死死地盯着他,惨笑起来:“为什么要逼我证明我与无极门无关?就算有关,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你那么在乎干什么?无极门只是一个江湖门派,你会放在眼里吗?”
他的脸色一下变得难看起来,惊慑的目光直直地抓紧我:“你想说什么?你知道些什么?”
“我想说什么?”我惨笑,口不择言地道,“我想说,无极门再厉害也没用,你是天子,是一国之君,就算这无极门有什么重要,也自有你的手下来处理,黑衣人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你为什么,为什么要亲自来逼我?用这样的方式来逼我?”这是否表示?你有一点点在乎我?可是你的手段如此狠绝,你非要逼我把对你最后那点情意抹杀掉吗?
“你……”他站起来,面色灰白,眼里盛满震惊,“你何时知晓我的身份?”
“皇上下次上青楼找姑娘,记得不要带寂将军那种身份的跟班。”我冷声嘲讽道,“否则一样会被人家猜出。”
他跌坐到凳子上,眼里的震惊渐渐退去,面如深潭,沉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半晌,才冷冷地道:“既然你知道了我的身份,就该知道,我为什么容不下他。这药,你喝?还是不喝?”
是了,只要是个男人,要说不在乎这种事,那是虚伪。何况他是天子,皇帝的女人,怀了别人的孩子,他不赐死我,只是取走我腹中的孽种,我就该庆幸了,不是吗?
“公子……”我凄楚地唤他,他身子微微颤了颤,我惨笑道,“喝下这碗药,你就不再是卡门心中的宇公子了,你……,一定要逼我吗?”我的语气无比凄凉,看到他脸色一变,面上涌出复杂的神情,却沉默不语。我咬了咬牙,站起来,走到桌前端起药碗,眼泪顺着脸颊滴到黑色的汤碗里,一滴、两滴,药汤溅起微弱的涟漪。我的左手滑向小腹,宝宝,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药碗端到唇边,被他一掌拂落,汤碗跌到地上,碎成万千碎片。抬眼看他铁青的脸,他的声音寒冷得令人颤抖:“罢了,喝与不喝,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站起来,惨笑两声,拂袖而去。我的泪滑了下来,我知道,我与他之间已经结束了。不管是我的怀孕还是我的迟疑,都深深地刺伤了他作为一个帝王无比尊贵的自尊,纵然我的迟疑不是为了这个孩子的去留,也无法挽回什么了。
失神地坐回床榻,碰到放在床上的吉他,我像个溺水的人抱住飘在海上的浮木,笑起来。吉他吉他,我这次是真的失恋了,真糗啊,每次失恋都是你陪在我身边呢。这下子,心不用锁了,情不用锁了,心都死了,情还不能绝吗?吉他吉他,还是你最好,这辈子只要有你陪我就够了,我轻笑起来,抱着吉他,轻轻哼唱起来: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栖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
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
怎受的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愁海,辛酸难捱。
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
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月华如水,清冷地从窗外倾泄而下,我坐在月光中,面带微笑,轻声哼唱,在凄柔的歌声中,眼泪,缓缓地从眼角滑了下来。
——2006、10、3
[第一卷 青楼篇:第56章 嫁祸]
我脸上的伤渐渐好了,皮肤愈合了,新鲜的皮肉长出来,脸颊上有一道浅粉色的长疤。倚红楼的姑娘一个一个地,渐渐都放了出去,就连月娘,这个嫌疑最大的人,交了十万两银子的保金之后,也被凤歌保了出去。但倚红楼是彻底关门大吉,官府不准再开了。终于,我也从府衙大牢里被放了出来。
看来,宇公子是要放弃我这个诱饵了。他对我,是真的死心了吧?他本来给我机会,只要我喝下那碗红花汤,代表着和过去一刀两断,而我的迟疑刺伤了他,伤了他的心,而他对我的不信任和猜忌也刺伤了我,我与他,心中都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所以任何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
罢了,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我抬头望向天空,重见天日的欣喜冲淡了心底的哀伤,原来真的没有什么比自由更重要,人活着,何其简单,就是为了活着。
“姑娘。”小红被带了出来,见到我,哭着冲过来,抱着我抽泣。这丫头被关了这么些天,恐怕被吓惨了,人也瘦了一圈儿。我笑着拍拍她:“傻孩子,哭什么,这不都好好的。”
她小声地呜咽着,我牵着她往外走,出了府衙大门,看到长台阶下有将军府的轿子,寂平安抱着双臂,来回张望着踱步。我急忙拉着小红躲开,从石狮后绕到侧巷,再从后街转出去,才吐出一口气。小红奇怪地看了我一眼,道:“姑娘怎么躲着寂小姐?”
“我不想去将军府。”我知道平安的好意,知道我今日出狱,肯定会来接我去将军府,但如今我与宇公子已经决裂,住在将军府只怕会给寂将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我们去哪儿?”小红犹豫地道。
是了,是哪儿?倚红楼被封了,等于没有了落脚的地方,将军府去不得,凤歌那里我不想去,月娘此际想必与他住在一起。想了想,笑道:“我们有钱啊,想去哪里不行?”现在应该找家全京城最好的客栈,开两间房,洗去一身晦气,换身漂亮衣服才是。
泡在温暖的热水里,我全身都放松下来,有钱真好,到哪里都能享受五星级的待遇,想到我打赏了小二一点碎银子,他立即鞍前马后地伺候着,真是舒心啊。在大牢里关了这么多天,身上又脏又臭,得好生洗洗才行。我搓着脖子上的污泥,不经意触到那块黑玉,怔了怔,握住黑玉,心里浮起一丝温暖的情绪,冥焰、冥焰,我终于得到自由了,从今以后,不用再担惊受怕,可以过我想我的日子了,冥焰,你高不高兴?
闭上眼睛,强迫自己进入睡眠,当黑雾笼罩我的时候,我从没有像今次这刻这样欣喜,这样期待与冥焰的会面。等了很久,不见冥焰的到来,我狐疑地抓紧黑玉,大声叫道:“冥焰!冥焰!我来了,你在哪里?”
没有那束华丽的光束,四周除了黑暗还是黑暗,空洞地回响着我呼唤他的回音。为什么冥焰没有来?我心中一慌,难道他出了什么事吗?我又惊又慌,大声叫他:“冥焰!冥焰!你在哪里?你出来!冥焰!”
黑暗中出现一道光束,一个人影伫立在光束里,我又惊又喜地冲过去:“冥焰……”
叫声戛然而止,光束里是一个戴着牛头面具的人,他不是冥焰,他是谁?牛头面具人看了我一眼,无奈地道:“你不用再叫了,小冥王大人不会来了。”
“什么?”我怔了怔,“为什么?”
“他犯了个大错,被冥王惩罚了,以后,都不会出现在你的梦中。”牛头人叹道,“我受他所托,来告诉你一声。”
“你是说我以后,都再也见不到他?”我惊声道,“他犯了什么大错?他会受到什么惩罚?他是冥王的儿子,难道冥王就不能开恩吗?”
“他为了改变你的命运,偷偷修改了凡人的生死簿,触犯了天条。”牛头人道:“我也不能泄露太多天机,至于你以后能不能再见他,只能看你二人的缘份造化了。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说完,他骤然消失在光束中。我惊慌地拉他:“不要走……”你说清楚,什么是改变我的命运?什么偷偷修改了凡人的生死簿?什么触犯天条?冥焰到底怎么了?我以后到底能不能见到他?不要走,你说清楚!
“不要走!”我伸手在空中抓了抓,满头大汗地睁开眼睛,左手立即被人握住,我迎上那双狭长的凤眼,心中一惊:“玉蝶儿?”
“卡门姑娘,好久不见。”他俯身蹲下来,唇角噙起一抹邪邪的笑容,“没想到今日竟能见到姑娘芙蓉出水的娇态……”
我蓦地反应过来,自己还泡在浴桶里,这色胚!在心中暗骂一声,我挤出一个媚笑,伸出右手手指勾了勾,“玉公子,你过来……”
“姑娘美意,玉某自当……”他笑着凑过头来,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给了他左眼一拳,他“啊”地一声,捂着眼睛惨叫倒地,我趁机从浴桶里站起来,一把拉过屏风上的袍子,三下两下把自己套了个严实,转身望着倒在地上捂着眼睛哀叫的玉蝶儿,笑道:“玉公子,这是警告你,不请自入姑娘的闺房是要付出代价的。”
“姑娘好狠的心肠,这张脸可是玉某风流的本钱啊。”他半真半假地哀叫着,从地上爬起来。我冷笑着坐到椅榻上,轻哼道,“你就算没那张脸,就不会出去祸害人了?”
“自从玉某见过姑娘之后,可再没干过采花的风流事儿了。”玉蝶儿也坐到倚榻上,隔着矮几,轻笑道,“玉某对姑娘可谓一见倾心。”
“得了吧玉公子。”我冷笑一声,“你是被无极门追杀,没功夫再去犯案而已。怎么,现在没被人追杀了?”
“玉某此番来,就是多谢姑娘指点迷津,自从得了姑娘那消息,经过玉某一番部署,事成之后,果真没有无极门的杀手再追杀玉某。”玉蝶儿收了嘻笑之态,面露得色。
若真如此,那楚殇果真是无极门的门主?我也没冤枉他,既然现在门主都自顾不暇,那追杀玉蝶儿的命令想必也取消了。只是我想不通的是,他竟然会为了玉蝶儿对我下迷香一事就下令追杀他,为什么?以他的性格,应该不会对这样的小人物和小事费心,蓦然想起楚殇那晚压着我的肩膀说那句话:“那个游戏,你赢了。”心中一紧,莫非他说的是真的?
脑子有点蒙,我甩开这团乱麻般的思绪,抬眼见玉蝶儿面露得色,嗤笑道:“玉公子既然事成,你我之间交易也到此为止,此番来找小女子,不知所为何事?”
“我实施了这么完美的计划,当然得找个知情人倾述倾述。”玉蝶儿眯起了眼,笑道,“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等到姑娘出狱,第一时间来找你呢。”
这个自恋狂,敢情他很得意自己成功实施了这个计划,前来邀功的?看他这样子,不讲完是不准备走了,我笑了笑,道:“我也很想知道,堂堂无极门门主,是怎样被一个采花小贼放倒的。”
玉蝶儿不为我的讽刺所动,嗔了我一眼,笑道:“姑娘知道寿王么?”
“不知,你讲就是了。”我倒了杯茶,拿在手里把玩。
“寿王是当今天子的皇叔爷,是如今皇族里年纪最长、辈份最高的一位老王爷,虽说现下不管事儿,只是在京中养老,可是地位还是很高的。”玉蝶儿也给自己倒了杯茶,轻笑道:“可是这位老王爷有个嗜好,跟玉某一样,就是风流,以前倚红楼没停业时,一直是倚红楼的常客,倚红楼停业期间,这位王爷又迷上百花楼里的一个红牌姑娘玉堂春。”
我白了他一眼,他识相地没接着发挥,笑道:“之前我被无极门追杀,见过他们的装束,所以照做了一套。然后选了一日专等寿王在百花楼与他那相好玉堂春欢好时,假意行刺他,你不知道那老色鬼,当时赤祼着身子,吓得屁滚尿流,我故意等他的护卫冲进来,装作不敌顺手夺了他身上挂的血玉逃跑。然后潜入楚家,将那套杀手服与血玉埋到楚家的花园里。”
“楚家由得你说进就进,说出就出?”我淡淡地道,“你冒无极门的名头犯案,无极门不会有所警觉?”
“当时那种情况,我断定那好面子的老色鬼不会把这种丑事宣扬出去,但毕竟很丢脸,寿王肯定会给官府施加压力暗中追查。官府没有宣扬出去,无极门一时半会儿不会知道这件事,所以做这件事动作要快,不要给无极门有所发现。”玉蝶儿笑道:“所以我办完这件事立即就通知了官府,楚殇就是行刺寿王爷的无极门孽匪。至于楚家,还真是怪,那家伙那么大的一副身家,家里居然没有几个奴仆,而且他本人好像也经常不在府内,我之前探查过,他几乎晚晚都不在府上过夜。”
我冷冷一笑,是呵,他晚晚来陪我过夜了,自然府中无人。没想到倒给了玉蝶儿这么多机会做案,这玉蝶儿,倒也算是个心思慎密的,我提供一个计策,换个人来未必能考虑得如此周详。以楚殇的心思,自然不会在自己府上留下任何无极门的蛛丝马迹,但他千算万算,又怎么能想到有人嫁祸给他?楚殇,你精明一世,没想到最后会败在一个采花小贼和一个青楼女子手里,真是荒谬啊。
我在心里思考着,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楚殇不是傻子,又是有点势力的,即使玉蝶儿真的嫁祸栽赃,也未必摆不平这件事,玉蝶儿的栽赃骗骗一般人可以,又如何骗得了聪明人?朝廷会有那么傻吗?除非,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我蓦然想起宇公子那晚逼我喝红花汤时,提到楚殇那铁青的表情,心中有丝了然,如果是他Сhā手,事情的性质就不同了,他只要一个看得上去的借口,就可以置楚殇于死地,玉蝶儿的栽赃只不过正好顺了他的意。
宇,这是你对楚殇的报复吗?没想到到最后,我和玉蝶儿,都只不过成了你手中的一只棋子。我苦笑起来,罢了罢了,反正我要的只是结果,过程是怎么样的,有什么关系。
“那我要恭喜玉公子摆脱无极门的追杀了。”我笑着举了一下茶盏,对玉蝶儿道。
“如今玉某再无羁绊,正好陪伴姑娘左右……”他微笑着凑过来,我娇笑着,看他离我越来越近的脸,一拳挥出,把他的右眼也补成熊猫眼,笑道:“这一拳,算是你害我坐了这么多天牢,赏你的。”
玉蝶儿苦笑着捂着眼圈儿,摇摇头,叹道:“玉某谢姑娘赏。”
我笑着看了他一眼,端起茶盏喝了一口,道:“玉公子,你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要是无极门的余孽继续追杀你,看你还能怎么办?”
“以前朝廷没有线索可查,现在既然知道楚殇这条线,顺着查下去,无极门被铲平只是时间的问题。”玉蝶儿轻哼一声,不以为然地道,“再说他们门主都死了,余孽还有什么好嚣张的。”
我怔了怔,转过头:“你说谁死了?”
“无极门的门主楚殇啊!”玉蝶儿道,“朝廷围剿他的时候已经将他杀死了。”
茶盏从手里滑出去,跌到矮几上,转了几个滑稽的圈儿,戛然而止。我的脑子顿时一片空白。
——2006、10、4
[第一卷 青楼篇:第57章 滑胎]
他死了?
他终于死了!
他真的死了?
我“哈哈”地笑起来,一时不知道是高兴、是解脱、是空虚,还是失落,仿佛这么久以来,一直支撑我的一个目标,突然就这么失去了,各种复杂的感觉涌出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卡门姑娘……”玉蝶儿被我疯癫的样子骇住了,我笑着看他被吓倒的滑稽表情,更是止不住笑意。楚殇,你这么容易就死了吗?我设那计的时候,想过你会吃亏,你会失势,你会无法再掌控我,可从来没有想过你会这么容易死,是我高估了你,还是你又在耍手段?
“你怎么知道他死了?”他那个人,那么喜欢找替身,谁知道是不是金蝉脱壳,诈死脱身。我好不容易止住笑,寒声道:“朝廷不是封锁了消息吗?”
“没抓到人当然封锁消息了。抓到人了还用封锁吗?他的人头被砍下来挂在城楼上,现在全城的人都应该知道了。”玉蝶儿望着我的表情,忐忑地道。
“现在还挂着?”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点点头,我站起来:“带我去看。”
“姑娘要去看?”玉蝶儿吃了一惊,“没有女子敢去看那场面的,太恐怖血腥……”
“我曾经听人说过,要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真的死了,最好是亲眼看到他的人头被割下来。”我冷冷地看着他,“既然他的头已经被人割下来了,我就去看看他的头。”
玉蝶儿瞪目结舌地看着我,半晌才苦笑道:“姑娘与楚殇有仇?”
“这与你无关。”我淡淡地道。玉蝶儿怔怔地看着我,有些恍然,苦笑道:“无关么?原来我玉蝶儿自诩聪明,却不过是姑娘手中的一颗棋子。”
“有这么不甘么?”我冷笑一声道,“这世上的人,无非都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你被我利用,却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有什么好不甘的。”
他望着我,半晌大笑两声:“即使是被姑娘利用,玉某也认了,我在门外等姑娘。”
我更衣出去,随玉蝶儿走到京师城楼,巍峨的楼门上,高高地垂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城楼下聚了一群看热闹的老百姓,对着那颗人头指指点点。
“快看,听说那就是无极门的门主……”
“他不是天照国的大财主楚公子吗?”
“就是他了,没想到他暗地里这么坏……”
“听说无极门孽匪无恶不作,官府才把他的头砍下来,以儆效尤……”
我扒开人群,挤到前面去,直愣愣地看着那颗被悬得高高的头颅。是的,那是楚殇的脸,那挺直的鼻,紧抿的唇,刀削一般的脸,带给我噩梦的那张脸,尽管满是血污,我也认得出。我望着他怒瞪的眼睛,楚殇,你死不瞑目么?你愤怒么?你不甘心么?我还以为你那么恐怖的人,连死神都会怕你,原来你跟我们一样,一样会死,一样只有一条命。我曾说过,要我不恨你,除非你死!这下子,是真的两清了,你带给我的屈辱、伤害、噩梦般的恐怖,随着你的死亡,彻底的两清了!
我笑起来,泪从脸颊上滑落,小腹骤然传来一阵绞痛,一股热流蓦地从两腿间喷涌出来,我一把抓紧玉蝶儿的手臂,身子软软地滑到地上。人群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向我围过来,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姑娘……”玉蝶儿眼里闪过一丝惊慌,我挣扎地看了一眼腿间浸出的鲜血,惨笑道:“送我回去,我……”
他一把抱起我,就往回跑:“你撑着,别晕过去。”我半闭着眼睛,忍着腹中一阵一阵的绞痛,为什么不晕过去?为什么晕不过去?我按着肚子,感到腹中那微弱的生命正一点点地滑落。宝宝,你自己也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吧?你也无法面对你这么坏的爸爸妈妈吧?妈妈不想要你,爸爸不能要你,现在你自己选择不来到这个世界上,好了好了,这下真是一了百了,我跟你爸爸之间,真的是不拖不欠,什么羁绊都没有了。
“大夫,大夫,快来看看!”玉蝶儿把我抱进一间医馆,一个老者迎出来,看了我一眼,讶道:“唉呀,这是小产了吧?你怎么能把她抱到医馆来呢?这事得……”
“闭嘴!”玉蝶儿厉声喝道,“马上给她诊治,不然我杀了你!”
大夫被他一吼,吓了一跳,赶紧转身往内室走,边走边道:“夫人,夫人,快来帮忙。”
我睁大眼睛,看到玉蝶儿脸色白得吓人,无力地笑道:“别把大夫吓坏了。”
“你醒着?”他舒了口气,抱着我跟着被他吓坏的大夫往内室走,一迭声地道,“别闭眼,别睡过去,睁着眼睛。”
“谢谢你……”我想笑,却一丝力气也无,真滑稽啊,没想到这个时候,陪在我身边的人竟然是这个采花贼。
玉蝶儿把我轻放到床上,大夫和他夫人围过来,大夫给我诊了脉,摇了摇头,道:“这位夫人身子太弱,孩子保不住了。”
“她没事吧?”玉蝶儿担忧地看了我一眼。大夫摸着胡须道:“这位夫人脉象紊乱,怀孕期间情绪波动太大,胎本就不稳,近期又受了不小的刺激,导致滑胎,胎儿虽然保不住,但大人好生调理,应该无大妨。我出去给她开药。”
老婆婆看了玉蝶儿一眼,笑道:“这位相公,你先出去吧,我先给你夫人清理一下身子。”
玉蝶儿闻言,脸竟微微有些泛红,窘迫地跟着大夫出去了。看着这个风流惯了的男人少见地露出尴尬的表情,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夫人,你相公真是关心你呢。”老婆婆笑着看我一眼,解开我的裙带,“这个孩子没有了也别太伤心,你们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以后?我笑了笑。是呵,以后我还会有孩子,他不会是在仇恨中诞生的孩子,他会在父母的宝爱中长大,他自己也一定会愿意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宝宝,再见了,我闭上眼睛,泪如泉涌。
玉蝶儿抱我出医馆的时候,门口多了一顶软轿。他抱我钻进轿子里,放我坐好,我轻声道:“现在是回客栈么?”
“客栈那种地方怎么能调养身子,姑娘若信得过我,可以暂住玉某的居所。”玉蝶儿认真地道。
“你还有居所?”我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夜夜采花,居无定所。”
“姑娘说笑了。”玉蝶儿脸居然红了红,不知道怎么的,我竟然有些相信他。可能他刚才的表现博得了我的一丝好感,令我觉得他不是大奸大恶之徒。
“可是小红还在客栈里。”我见他躬身退出轿子,轻声道。
“我先送你回去,再派人去接小红姑娘。”玉蝶儿道。
也好。反正得找个地方住,玉蝶儿虽然风流,也不是个没品的采花贼,不会对我这种刚流完孩子的妇人下手。
玉蝶儿的居所是城郊白桦林的一座小四合院,颇幽静清雅,我安心在此调养,一住,就是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没有外界的人来骚扰,玉蝶儿偶尔出去,给我带回一些外面的信息。据说,楚殇的人头挂在城楼的第三天夜里[奇`书`网`整.理'提.供],被无极门的余孽把头偷偷取走了,朝廷追查多日无果,此案不了了之。我不了解无极门,但我相信,杀手无情,有情有义的杀手,都活不长久,无极门里,能为楚殇做这件事的,大概只有跟他关系匪浅的月娘了。
除此之外,天下太平,朝中平静,京城也平静,当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的身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推开窗,看见窗外银妆素裹,心里不由得有丝欣喜。披了披风踏到院子里,雪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足印,我蹒跚着走到院内的一棵梅树下,拈起一枝梅枝,凑到鼻下,深深吸入一口沁人心脾的梅香,好甜……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我喃喃地念出王安石的《梅》,望向灰白的天空。不知不觉,来这时空已经三个月了,冥焰,当初你承诺我,三个月后来接我走,可是如今,三个月期限已满,你却音讯全无。我晚晚捏着黑玉叫你的名字,你再也不曾出现过,你到底,是想怎么改变我的命运?怎么修改了生死簿?你如今,到底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是生是死?冥焰,你这傻孩子,你怎么这么傻呵!
“卡门姑娘。”
回过头,玉蝶儿向我迎面走来,我对他笑了笑。他将一只手炉递到我手里,笑道:“天寒地冻,你身子刚好,还是不要在屋外呆太久。”
“谢谢玉公子。”我将手捂到手炉上,从指甲传来的温度,带来一点暖意。没想到我与玉蝶儿,经过上次的事件,竟然会成为朋友。人与人的相识,真是妙不可言。
“我寻到一样东西,送给姑娘。”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瓶,递给我,我好奇地接过来,揭开盖子闻了闻,有股腊梅的清香,细细一看,似乎是半透明的液体。
“做什么用的?”我好奇地道。
“是雪肌露,对治疗皮肤上的各种疤痕有神奇的效果。”他狭长的凤眼满是笑意,“我保证你脸上的疤抹上之后,一定能一点痕迹都不留。”
“是吗?”我抚上脸颊,那道长疤,我当初自虐的结果。我在惩罚谁呵?我笑起来,是呵,该跟过去说再见了,不管是对楚殇的怨恨,对宇公子的恋慕,都过去了呵。留着这条疤,提醒什么?记着什么?那些不堪的记忆,那些前尘往事,抹去吧,跟着这条疤一起抹去,什么痕迹,都不要留。
毕竟,我还有那么长的一段人生,要自己走过。
——2006、10、5
(第一卷·青楼篇·完)
[第二卷 沧都篇:第58章 大哥]
车轮滚滚,黄沙漫天。
通往沧都的官道上,我和小红雇的马车正在疾驰。这古代的马路,走起来真是够受罪的,晴天黄沙滚滚,雨天泥泞难行,赶一天路下来,摸一摸脸上都是细细的粉尘。这样的交通条件,信息哪里传递快捷得起来?怪不得江湖中人喜欢用飞鸽传书了。
十日前,我带着小红,辞别了玉蝶儿,赶往沧都。那是天曌国除京师以外最繁华的城市,我带着与锦绣庄金大娘签订的合约,去那里开锦绣庄沧都分号。与金大娘合作,是一时兴起。身子好利索后,我去金大娘那里取我之前托她帮我做的那些衣物,还有十二生肖卡通公仔的样品,金大娘有意邀我去锦绣庄帮她打工,我则转了下心思。一则我不想留在京城,这里有太多令人不快的记忆,换个环境,是我当时最想做的一件事。二则,我想拥有自己的事业,不想一直为他人做嫁人裳。我当即问她有没有意思将锦绣庄扩大,去别的城市开间分店,没想到一拍即合,金大娘当即就同意了,双方各出资一半,金大娘负责材料的供给,我则负责管理,包括新产品的开发。
从锦绣庄出来,我去了一趟周大婶儿家,之前应承福生,十二生肖的样品做出来,送他几只玩。我特意送过去。告诉他们我要远行,请他们给凤歌、寂将军和红叶分别送一封我之前写好的辞别信。
不是不想当面与他们告别,只是如今,哪个我都不方便见,罢了罢了,少了些悲悲切切的离别愁绪也好。
马车停了下来,小红诧异地撩开帘子,道:“宋镖师?怎么回事?”
赶车的镖师宋大刚,是金大娘人京城镇远镖局请来,护送我和小红上路的。京城至沧都路途遥远,山路崎岖,沿途有一些占山为王的土匪强盗,金大娘担心我和小红两个女子上路不安全,便给我们请了个镖师护送,这一路行来,倒也平平安安,未遇到什么祸事。
“叶姑娘,前面的道被泥石堵了,咱们今天可能要转道走山路了。”宋大刚在车厢外答。
我如今恢复了自己的本名,叶海花,这个平凡得甚至有些土气和俗气的名字,跟我的人一样普通。我不再是卡门,倚红楼的艳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希望过些平凡生活的普通女子。
“转道走山路安全吗?”我问他。
“这一带没听说过有土匪出没,不过转道走山路,今晚就赶不到前面的松林镇住宿了。”宋大刚道。
我撩开帘子看前方的道路,前几天的一场大雨雪使道路边坡的泥石滚落下来,轧断了官道,看那样子,不是一天两天能修通的。我想了想:“就听宋镖师的安排吧。”
山道覆盖着积雪,比官道难行得多,马车更是颠簸。我和小红在车里被颠得有些反胃,小红撩了帘子对宋大刚道:“宋镖师,你停一停,我家姑娘不太舒服。”
车停下来,我赶紧下车,冲到路旁吐。拭干涕泪,抬眼望天,已近黄昏,宋大刚见我如此难受,道:“姑娘没事吧?不如下车走一段路,到前面的树林里,可以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
我想了想,点点头,我们又不赶时间,走得这么辛苦,还是歇一歇的好。索性拿出郊游的心情,让宋大刚驾着空车在前,我和小红步行在后。
抬眼望去,山色青葱,树丫上覆着皑皑白雪,结着形态各异的冰挂,林间的积雪颇深,白云如烟似雾,待沉的夕阳像金色的鸭蛋黄一样,散发着浓郁的金光。我前世居住的城市,冬天鲜少下雪,即便偶尔有一点米粒小雪,也断然形不成积雪,常常是晚上下一夜,白天就化了。此刻见到这样的雪景,我是满心欢喜。
行到树林间一块较开阔的空地,天已经黑下来,我们决定在此露宿。宋大刚砍了些树枝燃起篝火,我们围在火堆前吃过干粮。我看了看眼前的情况,有些犯难。原来我们是要赶到松林镇投宿的,如今赶不去,我和小红还可以在车里将就一晚,可是宋大刚怎么办?总不能让他也进车厢里来吧?可是如果不让他进车厢里,他就得在雪地上睡一晚。宋大刚看出我的表情,笑道:“姑娘别担心,咱们习武之人在哪里都能打盹儿睡一觉。”他说着,从车后取来羊皮毡子,往地上一铺,再一卷,就裹成个睡袋。我放下心来,笑道:“那委屈宋镖师了。”
夜里睡得不稳,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个人钻进车厢,我猛地睁开眼睛,看到宋大刚一脸淫笑,向我扑来,我惊叫着推开他,骇道:“你想干什么?”
“装什么装,大爷认识你,你就是倚红楼大名鼎鼎的艳妓卡门,登台那天,大爷见过你跳艳舞。”宋大刚嗤道,“那骚样儿,引得寂将军一掷千金,现在我也要尝尝你这骚娘们儿的滋味……”
说着,不由分说地剥我的衣服,我尖叫着挣扎,小红被惊醒了,见状扑过来拉他,被他使劲一推,撞到车厢上晕过去,我大惊:“小红……”想扑过去,被他一把拉回来,压到身下:“娘的,你这样的货色,睡一晚要千金,现在老子分文不给,看你能拿老子怎么办……”
“放开我!”我拼命挣扎,心中恐惧到了顶点,荒郊野岭,谁来救我?只怕今日也是他有心引我们走这山道。宋大刚狰狞的脸在我面前不停地晃动,臭哄哄的嘴覆到我唇上,我一阵反胃,一口酸水吐出来,喷到他脸上。“娘的!”他扬手给我一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牙齿也有些松动,“滋”,外衣被他撕开,里衣被他一把扯破,露出傲挺的|乳峰。我绝望地流下泪来,为什么,为什么我总是躲不开被人棱辱的噩运?
身子的压力骤然一轻,我瞠大眼,见宋大刚被人像拎小鸡一样拎出去,我赶紧爬起来,撩开车厢帘子,只见一道银光闪过,宋大刚像条死鱼一样栽倒在雪地上,一个蓝衣男子持剑站在他的尸体前。我跌跌撞撞地爬出车厢,跑上前去,夺过蓝衣男子手中的剑,没头没脑地砍向雪地上的死人:“去死,你去死,你这个浑蛋!你不得好死……”
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疯了似地又哭又骂,把宋大刚的尸体砍得血肉横飞。身子骤然一紧,我被人紧紧地箍住,剑被人从手中夺去,有人在我耳边道:“小雪,冷静一点,小雪……”
我的身子软下来,无力地滑坐到地上,那个蓝衣男子转到我面前,蹲下身,抬起我的脸,蹙眉道:“小雪……”
我抬眼看他,小雪?眼前的男子我没见过,浓眉大眼,不算漂亮,却很酷,眼神异常刚毅,我望着他的眼睛,将手挡到他的鼻唇上,无力地笑了笑:“原来是你。”
是他,那个三番四次救我的黑衣人,如果我没有猜错,是蔚蓝雪的大哥,蔚彤枫。他欣喜地道:“是我,小雪。”
我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说了我不是小雪。”
“你是。”他目光灼灼地看我,眼神落到我的胸前,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惊呼一声,将破烂的里衣裹了裹,遮住祼在外面的双峰,却听他轻声道:“劫狱那次,你说你不是小雪,我也怀疑过,可现在,就算你不承认,你胸上黑痣也骗不了人,你明明就是小雪。”
他的唇落下来,覆在我的唇上,热烈地吮吻,带着痛楚、懊恼和悲悯的语气喃喃地轻喘道:“小雪,我的小雪,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吃惊地瞠大眼。难道他不是蔚彤枫?狠狠地推开他,我抽了他一记耳光:“我不是小雪,你听不懂吗?你是什么人?”
他吃惊地抚着被我掴过的脸颊:“小雪,我是大哥啊。”
果真是蔚彤枫,我脑袋有点懵,这蔚蓝雪与她大哥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何以他会知道蔚蓝雪|乳头上长了一颗黑痣?何以他会以吻恋人的吻来亲吻蔚蓝雪?他那样的语气,难道这兄妹二人之间,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畸恋?我倒抽了一口气,难道这便是蔚锦岚锁住蔚蓝雪,不让她见人的原因么?就是阻止兄妹相恋,做出乱仑的丑事?
我捂住脑袋,天啊,老天,怎么什么事都被我遇到了?你是不是在耍我啊?
“小雪,不管你遇到什么事,大哥都不会怪你。”他见我一副头痛的样子,抓紧我的手,仿佛承诺一般地道:“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我可怜的小雪,你放心,大哥以后会保护你,你再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个白痴!我有气无力地道:“我真的不是小雪,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又气又急,我是真的不想和蔚蓝雪这个名字扯在一起,“我叫叶海花、叶海花!”
“是,是,你是叶海花,不是小雪!”他蓦地抱紧我,仿佛怕刺激我,用哄小孩的口气道:“你说你是谁都没关系,总之以后,大哥不会再离开你了……”
我的天啊!我欲哭无泪。人真的是很奇怪,我说我不是蔚蓝雪的时候,偏偏有人拿出一百种证据来证明我是她。如果当初我说我是蔚蓝雪,恐怕他们又会找出一百种证据来证明我不是她吧?什么心理啊?我又好气又好笑,没好气地推开他:“随便你吧,我要歇息了,你别烦我。”
爬进车厢里,我见小红还晕着,试了试她的鼻息,松了口气,把她放平睡好。一时心中又烦又乱,沾上这个蔚家大哥,终归不是什么好事,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可是如果这一路上有他护送的话,我和小红平安到达沧都的机会就大得多。
我悄悄撩开一角车帘,见他正在挖坑,大概是想把宋大刚埋起来,咬了咬唇,算了,想那么多也白搭,他若真想与我同行,我阻止得了吗?以后再寻机告诉他,我真的不是蔚蓝雪吧。
——2006、10、7
[第二卷 沧都篇:第59章 结义]
积雪的林间,没有鸟声。我从沉睡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看到有丝亮光从车厢的布帘外透进来,是早晨了吧?小红还在睡着,我整理好衣服钻出车厢,见蔚彤枫抱着剑,倚着一棵大树闭目睡着。篝火不知何时已经熄了。我犹豫了一下,轻轻走过去,蹲在地上打量他。
果然是蔚蓝雪的血亲啊,眉目间颇有几分神似。我盯着他,在心里思考着,如果他真与自己的妹妹有段不伦之恋,之前他行刺宇公子的动机,我大概找到了,是为了阻止蔚蓝雪进宫为妃吧?如果蔚锦岚把蔚蓝雪锁起来的原因是不想让他兄妹乱来,只怕半年前这位蔚家大哥被赶出家门的原因,也未必像红叶说的那么单纯。我之前还以为他对红叶有点意思,照昨天的发现看来,这位蔚家大哥不喜欢红叶的原因根本不是我最初猜测的那样子。还有,我仍然坚持我最初的观点,不管他行刺宇公子的动机是什么,他一个人根本做不到这件事,我不知道他的性格是否真的莽撞无知,但行刺之事,有人暗中助他,是我可以肯定的,会是谁?难道是那位与他交情不错的九爷?若是,莫非那九爷也对这皇位有所觊觎?
我的眉头蹙起来。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今天子登基不久,皇位还没坐稳,又没有子嗣,若是遇刺身亡,最有可能继位的就是这个皇弟。若是真的,这位九王爷也必个城府极深之人,他不会想不到行刺皇帝无外乎两个结果,成功自然好,若是失败,或这位蔚家大哥被擒,就算蔚家大哥讲义气不供他出来,也逃脱不了牵连家人,不管这蔚丞相是一心想把女儿送进宫以巩固地位也好,还是皇帝封他女儿为妃好拉拢他这一派也罢,都可以肯定,他不是站在九王爷一边的。若是蔚彤枫行刺失败,能趁机铲除掉蔚家的势力,也等于卸了皇帝的左膀右臂。红叶,你曾说九爷是个洒脱人儿,只怕他的洒脱性情,也是装出来的,红叶呵,你爱的到底是谁,不管你爱的人是那位九爷,还是这位蔚家大哥,恐怕都注定心伤。
宇,你的身边,还真是有一群恶狼虎视眈眈呢。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朝朝代代,都免不了兄弟相残、手足倪墙,都说皇帝的敌人最多,内忧外患、防不胜防,果真不假呵。我淡淡地笑起来,自求多福吧,宇。皇帝,果真是这世上最孤单、最可怜的人。
我垂着眼睫沉思,没注意到蔚彤枫已经睁开眼睛,默默地看着我。小红醒过来,从车厢里钻出来:“姑娘……”
我回过头,微微一笑:“醒了?”
她点点头,下车向我走来:“姑娘,昨晚……”
“昨晚幸亏这位公子救了我们。”我拉过她,抬眼看了蔚彤枫一眼,我微笑道:“看我糊涂的,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小雪……”蔚彤枫张口又来。我眼睛一凛,他蓦地住嘴,神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在下蔚彤枫。”
“蔚公子。”我装模作样地拉着小红福了福,笑道:“小女子叶海花,这是我妹妹小红,谢过蔚公子昨晚的救命之恩。”
“不客气……”蔚大少的脑筋大概还没有转过弯儿来,嗫嚅地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生疏有礼的话。我笑了笑,轻声道:“我与小红准备去沧都,蔚公子这是准备打哪儿去?”
“我……”他看了我一眼,沉声道:“我也要去沧都,叶姑娘若不嫌弃,在下愿送姑娘一程。”
“这……”我故意迟疑,“孤男寡女一起上路,只怕多有不便……”心中吐得稀里哗啦,叶海花,你真不要脸。
“在下可以暗中护送姑娘,不与姑娘一同上路。”蔚大少生怕我不答应,急忙道。
我转了下眼珠,笑道:“蔚公子如此盛情,小女子倒有一个主意。”
“呃?”蔚大少愣愣地看我,我笑道:“蔚公子昨晚舍身救人,民女十分敬佩和儒慕公子,不如我们今日在此结为异性兄妹,这样一同上路,也可免去闲言闲语。”
我要快刀斩乱麻,断了蔚彤枫对蔚蓝雪的念想。不管他对蔚蓝雪是真情还是迷恋,都是我不能接受的,莫说他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一个陌生人,即便我承认我是蔚蓝雪又如何?兄妹乱仑,我的灵魂虽然不是蔚蓝雪,心理上能承受他,身理上也不能承受。
他呆住了,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一脸无辜和天真,随即故意带上一丝黯然的神情:“蔚公子不愿意吗?是不是嫌弃小女子曾经沦落青楼……”
“不……”他猛地开口打断我,眼中闪过一丝痛楚,“在下绝没有这样的意思,姑娘肯与在下结拜,在下求之不得。”
我吁了口气,好了好了,暂时搞掂这家伙。我拉着他跪到地上,学着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对天起誓道:“苍天在上,今有蔚彤枫、叶海花二人,虽为异姓,愿结为兄妹,以后同心协力、肝胆相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皇天垕土,实鉴此心,若违背誓言,天人共戮!”我本来还想说些煽情的如“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之类的誓词,想想还是作罢,自从借尸还魂后,我已经不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了,这漫天神佛看着,还是小心一点好。誓毕,我对着老天磕了三个响头,转头看蔚彤枫还愣着,笑道:“大哥,你怎么啦?”
蔚彤枫看了我一眼,将我将才念的誓词跟着念了一遍,拜了老天,又对我施了一礼:“妹妹……”
“大哥不用多礼,你以后叫我叶儿好了。”我牵他起身,心知他此际一定心情复杂,也不想让他想太多,笑道:“今天真是大喜的日子,可惜这里没有庆祝的东西,等我们赶到松林镇,一定要先找个酒馆喝两杯。”
“不错,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他深深地看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心的包袱,笑道,“我们先赶路吧。”
我笑了笑,拉着小红上车。心中这块大石,算是暂时放下了。这一路有蔚家大哥照应着,再也没有遇到祸事,有次经过石陀山,遇到一伙强盗,蔚大少三两下就把人打跑了。日子在路途中慢慢消耗着,蔚彤枫不再时时刻刻想证明我就是蔚蓝雪,似乎默认了我这个叶海花的身份,只是,不知道是他本来就不爱讲话还是经常在回想他与蔚蓝雪的往事,他沉默的时候居多,我偶尔花心思逗他,才能让他露出罕见的笑容。这样性格的人,会莽撞吗?还是经受了打击之后,性情大变?
这一日与往日也没什么不同,蔚家大哥在前面驾马车,我和小红在车厢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本来倚红楼关门大吉之后,我曾问过小红是否愿意回家,但这丫头宁死不从,哭得好不伤心,宁可跟着我过飘泊的日子,起来她那无良的兄嫂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既愿意跟着我,我带着她也无防,好歹有个贴心的人照应,在路上有个伴儿可以说说话。
从我们身后的官道传来“达达”的马蹄声,声音又快又急促,谁赶路赶得这么急?我好奇地撩开车厢后的窗帘子,见一骑快马疾马而来,后面紧跟着辆双马大车。那单骑冲到我们车旁,马上的青衣骑士吼了一句:“闪开!”一鞭子便向我们的马车抽过来。我们的马儿受惊,“嘶……”地长鸣一声,“达达”地在道上乱跑起来,反而阻了身后的大车。我和小红在车内被颠得东倒西歪,蔚彤枫赶紧稳住受惊的马儿,等我们好不容易扶着车厢坐稳了,那跑在前面的骑士见我们的车阻在道上,奔回来,一鞭子又抽过来:“闪开,别阻我家老爷的道!”
呵,好嚣张的恶奴!说时迟,那时快,那抽过来的鞭子被蔚彤枫一把抓在手里,稍一用力,马上的青衣男子被他扯下马背,滚到地上,还未站起来,蔚彤枫冷哼一声,跃下马车,一句话没说,剑已拔出,架到了一身黄泥的骑士脖子上。
“住手!”我赶紧出声。没想到身后的大马车里也传来同样的一句话,我撩了帘子出去,见大马车里钻出一男一女两个彩衣小童,扶着一个青衣老者从车上走下来。我仔细打量那老人,见他衣着简单,用料却上乘,看来是有钱人家,否则也养不起这样嚣张的家奴。他身形清瘦,年约六旬,留着长须,鹤发鸡皮,双目炯炯有神,不怒自威。扶着他的两个彩衣小童,也是眉清目秀,粉妆玉琢。
“这位公子,不知老朽家奴有何得罪之处,要刀兵相见。”青衣老者咳嗽了一声,语气不善地望着我们。
呵,恶人先告状呀?蔚彤枫冷笑一声,哼道:“何不让他自己说。”
那青衣男子被蔚彤枫的刀架在脖子上,倒也不惧,看了我们一眼,再看向那青衣老者,一脸恭敬地道:“老爷,我心急赶路,所以想让他们让一让。”
这轻描淡写的,我淡淡地笑了:“这位老爷,若是你们心急便可以随意抽鞭子打人,再急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了?”
那青衣老者看到蔚彤枫手里的马鞭,脸色一沉,喝道:“云德,跟你说了多少次,你这暴躁脾气要改,总是给我闯祸。”
那青衣男子被这老者一骂,不敢再说一句,低头不语。那老者转头道:“这位公子,是老朽家奴无礼,你大人大量,莫与他一个下人计较。”呵,还好,是个会做人的,不是一昧护短的主儿。
蔚家大哥面无表情地收回长剑,那青衣男子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我见蔚彤枫一脸不爽,笑了笑,上前道:“大哥,我们把车往边上赶赶,既然这位老爷着急赶路,咱们就让让吧。”出门在外的,与人生怨不是好事,得饶人处且饶人。
蔚彤枫也不答我,上前牵马,把马车靠到官道边上。我转身看向那青衣老者,笑道:“这位老爷,我大哥也有不是之处,若这位青衣大哥没有摔伤,你们就请先赶路吧。”
老者看着我微微一笑,道:“姑娘通情达礼,老朽谢过了。云德,走吧。”说完,他在两个童子的搀扶下上了车,那云德看了我们一眼,想必心中有气,哼了一声,却也不敢多言,翻身上马,往前冲去,身后的大马车也在马夫的驾驶下跟上前去。
我见那一车一骑去远了,看向一脸不高兴的蔚彤枫,笑着拉起他的手道:“好啦,好大哥,别恼了,犯着得为这些不着边的事生气么?”
他看着我,脸上有了一丝笑容:“你没摔着吧。”
“没事,好着呢。”我笑道:“我们也赶路吧。”
他笑了笑,扶着我上了马车。马车缓缓动起来,继续向前方行去,刚刚那一幕,似乎是个无关紧要的小Сhā曲。我躺下来,枕在小红腿上,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2006、10、7
感冒还没完全好,今天开始上班了。55555555,可怜我七天长假,全奉献给感冒了。长假过后会很忙,公司在搞ISO,而且要成立一个新的管理中心,增加百多号人,偶从现在起到年末会非常非常非常忙,所以不一定能做到每天更新了,请大家见谅。
其实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只是看了太多穿越文的坑,想满足自己YY一下,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多争吵,说一点不受影响是虚伪,实话说,颇累心。关于情节的发展,其实一直是构想女主先卷入一场争斗再开始自己的事业后再次卷入争斗中,可能是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故事写得比较拖沓。很感谢大家对这个故事的评论,我能从中吸收很多对自己有益的东西。关于受读者的喜好影响的问题,我自己也思考过,这个故事受读者影响的地方多不多,自己挖了一下,发现主线,脉络,重要情节还是按之前设定的在走,这个故事,我会按照我最初的设想写下去,感谢大家。
[第二卷 沧都篇:第60章 结缘]
黄昏的时候我们赶到了白石镇,到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投宿。一进店门,就看到大堂一角的桌子旁边,坐着白天与我们在路上起过纠纷的青衣老者。两个彩衣小童站在他身后,那个青衣男子倒是不曾见着。
青衣老者桌上摆了四五样小菜,却没有酒,想来真是赶路赶得急。见到我们进来,那老者对我们微微一笑,点了下头。我笑着点头示意,与蔚家大哥和小红坐到另一张桌旁,跟小二要了酒菜,吃起来。
一会儿,见之前那青衣男子从客栈外走进来,急冲冲地跑到青衣老者耳边,说了些那么,那青衣老者面色骤然一变,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手紧紧地捂胸口上,青衣男子大惊失色:“老爷,您怎么样了……”
两个彩衣童子赶紧从随身带的包袱里翻出一个小玉瓶,倒出药丸,塞到那青衣老者口中,那老者短短一会儿功夫,已经口唇发青,冷汗直冒,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那药丸塞进嘴里,竟然吞不进去,一口喷了出来。那青衣男子和两个童子吓得脸都白了,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大堂里用餐的客人围过去,对那青衣男子道:“赶紧去镇上请大夫呀……”
这样子,是心脏病犯了吧?我幼时被医生误诊过有心脏病,所以对它的发病症状有一些了解。记得幼时每次和父母登山郊游,登得稍高一些,母亲总是地让我看看山下,担心地问:“晕不晕?晕不晕?”直到后来确定了是误诊,母亲还是改不了那习惯,走到高处经常都要问一下我晕不晕?我望着眼前这混乱的一幕,想起过世的母亲,眼睛不由有些热。那青衣男子奔出客栈,我站起来,挤进人群里,突然听到两个童子惊慌地哭叫起来:“老爷,老爷死了……”
死了?哪里有那么快?心脏病病发的时候,疼痛起码会持续超过15分钟以上,如果这么短的时间就停止呼吸,应该是呼吸不畅造成的休克。我蹲下身,试了试青衣老者的鼻息,果然没有呼吸了,再将手放到心脏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当即不加思索地动手,扯开青衣老者的领口,让他透气。两个童子见状,大惊着扑上来拉我道:“你要干什么?”
“别动,你们还想不想你家老爷醒过来?”我厉声道,那两个童子怔了怔,不敢动手拉我了,我伸手在老者的胸部使劲有规律地按压,然后托起他的下颌,进行人工呼吸,围观的人全都倒抽一口气,“嗡嗡”地窃窃私语,老者的胸口有了一丝反应,我继续按压,一边对那两个童子道:“让围着的人散开一点,让你家老爷好透气。”之前这套急救术在寂平安身上试验了一次,这次做起来也熟练得多了。
两个童子闻言,赶紧照我的吩咐做,这时那青衣男子带了一个大夫回来,见我正在给青衣老者做心脏人工起博,怒道:“你想干什么?”
我还来不及回答,只听到那老者咳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两个童子大喜过望,扑上前去扶那老人坐起来,我松了口气,站起来道:“现在让大夫给看看吧,你们的药现在可以喂给他吃了。”
青衣男子赶紧让大夫前去把脉,围观的人见老人醒了,惊讶万分,指指点点地望着我,我皱了皱眉,对蔚彤枫道:“大哥,下面闹哄哄的,让小二哥把酒菜送到房间去吃吧。”
在房里吃饭,蔚家大哥脸黑黑的,小红的眼睛在我和他脸上转来转去,忐忑不安。我知道他不高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何况光天百日对着个老头嘴对嘴吹气,想了想,还是跟他解释一下吧,免得要整天对着他那张黑脸。
我放下筷子,望着蔚彤枫道:“刚刚在楼下,我做的那个是我家乡的急救术,对刚刚停止呼吸的人可以用那种方法让人醒过来。”
“嗯。”他闷闷地应了一声。我想了想:“我只是救人,在我眼里他就只有一个身份,就是病人!”
“嗯。”他扒着饭,没多余的话。我笑了笑:“大哥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他咳了一下,饭包在嘴里,脸涨得通红,我看了小红一眼道:“小红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小红“呵呵”地笑起来。蔚彤枫把嘴里的饭吞下去,抿了抿唇,唇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我舒了口气,给他夹了一块肉,笑道:“吃饭。”
刚刚吃完饭,有人敲我的房门,小红过去开门,见是那个青衣老者的家奴云德,规规矩矩地站在房门外,见了我,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道:“姑娘,谢谢姑娘对我家老爷的救命之恩,之前云德有得罪姑娘的地方,请姑娘见谅。”
我笑了笑:“你家老爷可好些了?”
“已经好多了,我家老爷这是老毛病,大夫说最怕的就是一口气儿缓不过来,刚刚若不是姑娘,只怕我家老爷现在……”他住了嘴,眼圈儿有些泛红,这人对外人跋扈,对主子倒挺忠心的。
“你家老爷这病要多休息、少操劳,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大喜大怒,否则刚才那种情况很容易又发生。”我微笑道。
“是,大夫也是这样说。”云德感激地笑了笑,道,“姑娘,我家老爷想见见您,本来他该亲自过来道谢的,可是他的身体……”
“见我?”我怔了怔,转头看了黑口黑面的蔚家大哥一眼,道:“一点小事,不用这样记挂着。”
“姑娘,我家老爷是诚心想向姑娘道谢。”云德脸上有些尴尬,大概就这样回去,会挨那老者的责骂。我看了面无表情的蔚彤枫一眼,笑道:“大哥,你陪我去吧。”
他的脸色稍稍有些缓和,我笑着回过头,对云德道:“那我也去给你家老爷问声好。”
见着那青衣老者,看他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已经比刚才在楼下好多了。我对他施礼,他赶紧道:“姑娘对老夫有救命之恩,岂用如此多礼,请坐。”
“老爷说笑了。”我笑了笑,“小女子只是碰巧会一点点急救术,算不得什么的。”
“哦?我还以为姑娘也是大夫。”青衣老者诧异道,“大夫说若不是姑娘施救及时,只怕老夫此刻已经魂归西去了。”
“老爷见笑了。”我有些汗颜,“是小女子胆大妄为。”
“姑娘不必过谦,姑娘有胆有识、仗义相助,还能蔽弃世俗偏见,老夫深感佩服。”青衣老者笑道:“老夫姓云名崇山,今日愿结交姑娘这样的忘年之友,姑娘意下如何?”
“谢谢老爷抬爱。”我笑着站起来,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好,“小女子名叫叶海花,这位是我结义义兄蔚彤枫。”
“好,没想到老夫这次出门能认识姑娘两兄妹这样的小朋友。”云崇山颇为豪气地笑道,“叶姑娘与令兄这是准备去哪儿?”
“我与大哥要去沧都。”我笑道。
“沧都?”云崇山微微一笑,拈着胡须道,“去投亲?”
“去做点小生意。”我微笑道,“生意做得好,就安家落户了。”
“哦?”他点点头,笑道,“老夫在沧都也有些人面儿,姑娘需不需要老夫帮忙?”
“那敢情好,有难处的时候定去请云老爷的朋友帮忙。”我赶紧答应下来,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能够利用的关系当然要利用了。
云崇山笑了笑,从大拇指上取下一个翠玉扳指,交到我手上:“姑娘如果在沧都遇到困难,可以拿此物到‘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求助。”
我见那玉扳指通体青翠,流光溢彩,盈盈欲滴,知道价值不菲,迟疑道:“云老爷,这东西这么贵重……”
“只是个信物,没什么打紧。”云崇山挥挥手,阻止我说下去,我想了想,笑道:“那小女子谢谢云老爷了。”
次日一早我们起来赶路的时候,发现云老爷一行的车马已经不见了,想是顾着家里的急事,先行离开了,我们也自行上路。从京城出来,总共经过近两个月风尘仆仆的颠簸,我们终于在这日黄昏,到达了沧都。
沧都是天曌国西南方的大城市,这里气候没有京师那么冷,越往南,空气越湿润,冬天从不下雪。这里物产丰富,从地形上看,这个城市像一条鱼的鱼眼,一条巨大的沧河将北方的辰星国隔开,这里离西边的曜月国只有八九天的路程,去南方的蛮夷之地南疆也只需行十余天山路,是天曌国去曜月国和南疆的必经之地和交通枢纽,齐集了来自各国的商贾,繁华昌盛的程度,直逼京师。
我这里看到不少“外国人”。曜月国人的服饰色泽艳丽,以红、蓝、黑色居多,男子不像天曌国的男子一样留长发,多是短而卷曲的深褐色或深棕色头发,眼睛颜色也多种多样,有黑色、有棕色,有褐色,女子都饰有头冠,垂着长长的珠串,别有一番风情。
辰星国人的服饰多繁杂厚重,无论男女,都喜欢披一件小斗蓬,前面系上一块大围裙。他们大多高鼻大眼,发色也丰富多彩,金色、黑色、棕色、灰色,眼珠也五颜六色,除了黑色最为普通,偶尔还能看到蓝色、绿色、金色等色彩。
在沧都的南疆蛮夷只有很少一部分,久居天曌国,其实已经不蛮了,但服饰上还是保留了自己一族的特点,以繁杂的银饰和绣花衣物为代表,远远听到“丁丁咚咚”的细碎银饰的响声,便知道有南疆人走过来了。
初到沧都的几天,我每天都拉着小红和蔚彤枫上街闲逛,一则熟悉环境,二则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三则挑选合适的店面儿。蔚家大哥送我们平安抵达,也不说要走,陪着我们瞎逛,我几次想问他,又觉得好像把人利用完了就甩开似的,心里有些惭愧,这事儿便拖下来了。
——2006、10、8
9-11日会到郊县管理中心进行ISO内审,所以这三天无法更新了,今天晚上加班补一章给大家,请各位见谅。
[第二卷 沧都篇:第61章 求租]
我看中了一间店面。在最繁华的东门大街与北门大街的交汇处,有间锁起来的店面,门上贴着张红纸,写着待租等字样,我看那纸上的日期,已经贴了好些天了,为何这样好的一间店面,竟然没有人租下来?
问了问左邻右舍的店铺老板,皆一脸不以为然,嗤道:“那家铺子是城郊的老福头的祖产,那老家伙最爱戏弄人,之前不知多少人去租铺子,撞一鼻子灰回来,跺脚发誓宁死也不租这家铺子,让它发霉烂掉。”
咦?还有这回事?为何好好的铺子不租,偏要为难人?我诧异地道:“他怎么戏弄人了?”
“那老家伙整天就喜欢搞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要不是他祖上有些产业,像他那样整日里无所事事的家伙,早就饿死在大街上了。”左右邻一谈起这店铺的业主,便大摇其头。我反倒来了兴趣,这种被大多数人视为异类的怪人,一定很有意思,再加上我对这间铺子的位置满意得很,这个人,我倒要去见一见了。
打听到老福头的住所,我带着小红,和蔚家大哥一起去老福头家。这个传说中的怪老头住在城郊,据说无亲无故,家里只得一个僮子和一个做粗活的老妈子侍候。我们雇了轿子,出了城,又走了老远,才到了一个大宅院。轿夫告诉我们,这就是老福头的居所,我让轿夫在门口等着,径直上去敲门。
半晌,有个十岁左右的清秀小僮来应门,上上下下把我们打量了一遍,才清脆地道:“找谁?”
我堆出笑容:“小哥儿,我们是想来租府上在沧都城中那间店铺的,能否代我们向你家主人通传一声。”
“租铺子?”小僮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们一眼,“你知道我家老爷的规矩吗?”
“请小哥明示。”我微微笑道,果然,这家主人麻烦,小鬼也难缠。
“我家老爷不缺租铺子那点钱,要是你能回答上我家老爷的几个问题,我家老爷一定会租给你。”小僮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看来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在那老福头那里吃瘪了。
“这问题,是小哥来提,还是你家老爷自己提?”我笑了笑,心中对这老福头的问题也有些好奇起来。
小僮见我一脸笑容,也不好再说幸灾乐祸的话,脆声道:“你先答我一个问题。”
“小哥请讲。”我笑道。
“你先答我,我们站着的这地,是圆的,还是方的?”小僮眼里闪过一丝捉狭。
我怔了怔,这是什么意思?地球是圆的,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不过,这样的话能在这个时空这个朝代说吗?那小僮见我怔住,唇角浮出洋洋得意的笑容:“答不出么?答不出就请回吧。”一边说,一边准备关门。
“等等。”我唤住他,不管了,就实话实说,“这地不是圆的也不是方的,是球形的。”
那小僮关门的动作停住,诧异道:“你为什么说是球形的?”
“这是第二个问题么?”我笑道。
小僮怔了怔,道:“你等等,我去问问我家老爷。”
他关了门,一会儿又将门打开,歪着头道:“你说,这地为啥是球形的?”
这我还真是答不出,只模模糊糊记得,地球是圆的好像跟引力有关,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解释给这人听。脑子里想了半天,避重就轻地道:“你若不信,可以做个试验,乘船从一个港口出发,顺着一个方向行船,船最后一定会驶回你出发的这个地方。”
我避开那些大陆、航行之类的名词,换成不易造成理解障碍的词汇,不知道这样投机的回答他会不会满意,小僮充满疑问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关上门,过了半晌,门又开了,那小僮出来笑道:“我家老爷请你们进去。”
进了宅院,见着满院里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巨大的风筝、木马拉的马车、帆船的模型、拿着扫把和拖把的木头人……,小僮带着我们往内院走,我见这一路稀奇古怪的东西,心下有些恍然,这老福头大概是个热衷于研究新事物的发明家。中国古代的文人轻视劳动者,只会动嘴皮子,不喜欢把理论上的东西付诸于实践,不知道这个时空是否也如此,总之,以老福头被人们视为异类来看,就知道这老头的行径得不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所以他偏居一隅,不喜与人接触,却又渴望知音,所以对前来求租的人诸多问题,而他那些在常人眼里过于离奇的问题,自然会被人视为恶意刁难了。
进到里屋,见一个载着软帽、身着粗布衣的红鼻子老头儿坐在桌前,摆弄着桌上的三个小金人儿,另有一个高大的身着曜月国服饰的男人也围坐在桌前。屋子里也是同样的摆满各种木制品,有些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我在这里,意外地看到了玻璃瓶儿,心中一阵讶异,莫非这也是这老福头做的?
那老头儿见我们进来,眯着眼睛打量了我们,然后将眼光落到我身上,笑道:“就是你这小丫头说地是球形的?”
“是我。”我笑着施了礼:“让老人家见笑了。”
“你咋知道乘船顺着一个方向行船会驶回原地?”老福头眯起眼。不知道他还想问什么,我想了想,笑道:“小女子幼时,曾听家乡那些出海经商的商贾说过,不过小女子自己并没有试验过,不知真假。”
“原来是听人说的。”那曜月国服饰的男人笑起来,语气颇不以为然。那男人应该很年轻,只是长了一脸的大胡子,乱糟糟地连脸都看不清。我不知他是何人,不好随意开口,只望着老福头道:“那我这问题,是答对了还是答错了呢?”
老福头笑了笑,对我招了招手:“小丫头,你过来?”
我走过去,老福头指了指桌上的三个小金人,笑道:“你说说,这几个铜人哪个最有价值?”
我看向桌上三个小金人,三个小金人做得一模一样,精致可爱,我拿起三个金人,沉甸甸的,份量都不轻,笑道:“老人家这么问我,那这三个金人的重量肯定是一样的了。”
“你这小丫头还挺聪明。”老福头笑着点点头,看了一眼曜月国服饰的男人,“这是赤备托我给曜月国皇室做的贡品,重量和外形都是一模一样的。”
赤备?这个曜月国男人的名字么?能给曜月国皇室进献贡品,这个人也是商人?还是曜月国朝廷的人?我无暇想太多,把三个小金人拿在手里仔细观察,发现三个小金人真是做得十分逼真,外形是一模一样,分不出不同,外面分不出来,那玄机必定藏在金人里面,我看到小金人的耳朵眼,心中有了主意,笑道:“老人家,能否给我找三根草杆儿来?”
老福头的清秀小僮找来三根狗尾巴草,我拔干净叶子,拿起一个小金人,将细草杆从金人的耳朵里穿进去,草杆从金人的另一边耳朵出来了。我心中一喜,果然有料。拿起第二个小金人,从耳朵里穿进去,这根草杆却从嘴巴里穿出来,第三个小金人,草杆进去之后,直接掉进肚子里,什么响动也没有。我心中有了主意,放下金人,笑道:“就是这第三个小金人最有价值。”
“为什么?”曜月国男人见我一系列动作之后选出这个小金人,一脸不解。老福头捻着胡须笑眯眯地看着我,笑道:“小丫头,解释给他听。”
我笑道:“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第一个小金人,听到什么都左耳进,右耳出;第二个小金人,听到什么都包不住,全都从嘴里漏出去;第三个小金人么,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我见那曜月国男人一脸的恍然大悟,想了想,又叹道,“不过,这三只小金人要三个在一起,才能显出各自的价值,分开哪一个都不成,在我看来,这三个小人带来的警示意义是相同的,价值也没什么高下贵贱之分了。”
“说得好。”那曜月国男人站起来,击掌道,“姑娘真是聪明过人,我拿这金人在手里数日,也没想通有什么玄机,姑娘今日之言,令赤备茅塞顿开。”
老福头也是一脸喜色,笑道:“你这丫头打哪儿冒出来的,竟然连我费心做这三个小金人的意思都猜到了。”
我趁机将此行的目的道出:“小女子名叫叶海花,从京城来,准备在沧都做点小生意,这不,就是想向您老租铺子来着,老人家现在可愿将沧都城中那间铺子租给我?”
“你才答了我两个问题,还差一个。”老福头笑着眯起眼,“若是你答对我这个问题,那铺子,小老儿可以直接借给你用,不用付租金。”
我心中一喜,那么好的铺子,不付租金,这样的好事儿上哪儿寻去?我还在寻思,却听到老福头对那曜月国男人道:“赤备,把你那题目说出来,让小丫头想想。”
赤备笑道:“这个问题也不是我出的,是我国的乌雷王子出的一道题目,朝中无人能答,所以赤备趁准备贡品之机特意来请教福老先生。”
我笑道:“老人家一定答出了。”
老福头摇了摇头道:“这题目颇刁钻,小老儿想了数日,也未想出。”
“哦?”不知又是什么题目,我叹了口气,有求于人,也没办法,只好听听他的问题了,我对赤备道:“赤备公子请讲,小女子尽力而为。”
赤备看着我,将题目说出来:“有甲乙丙三只大老虎,带着甲乙丙三只小老虎过河。河上只有一条船,每次只能载两只老虎,不分大小。问它们要怎么平安地过河?”赤备眼光一闪,笑道:“有个要注意的问题是,三只小老虎不能和自己母亲以外的大老虎单独呆在一起,否则会被其它的大老虎吃掉。叶姑娘可有方法解答?”
这样的问题,和我小时候父亲让我解的,一个人带一只羊、一只狼和一蓝菜过河的益智问题有点像,不过明显的,赤备的问题要更复杂一些。思考半晌,我抬眼笑道:“有解了。”
“哦?”两人都来了兴致,我笑着对老福头的小僮道:“小哥替我取笔墨来可好?”
赤备道:“姑娘要用纸笔做解答?”
我摇了摇头,笑道:“在纸上画,越画越糊涂,还是用直观的方法比较好。”我低头,从钱袋里掏出六个铜板,接过小僮取来的笔墨,在铜板上分别写上甲乙丙三个大点的字和甲乙丙三个小字。
我笑着指着桌上摊着的六个铜板道:“这三个大字样的铜板,代表甲乙丙三只大老虎,三个字小的代表甲乙丙三只小老虎。”说着,将甲乙两只小老虎推出去,道:“首先,甲乙两只小老虎先过河。”
随即将小乙推回来,再和小丙一起推出去,道:“然后随便回来一只,带着丙小老虎过河。”再将小丙推回来,道:“再随便回来一只,既是丙小老虎回来,就甲乙大老虎过去。”说着,将大甲和大乙推到对岸。这时,桌上的铜钱变成河对岸是甲乙两大两小四只老虎,这头是丙大小两只老虎。
老福头看了看桌上的形势,笑道:“前面这几步,我们都想出了,可到了这里,就解不下去了,无论河对岸是哪只老虎回来,都会单下一只小老虎被吃掉。这题就僵在这里了。”
“为什么要一只回来?”我笑了笑,解这题的关键就在这一步了,如老福头所言,无论河对岸的四只老虎回来哪一只,都会单下一只小老虎被其它大老虎吃掉,我将大甲和小甲一起从河对岸推回来,笑道:“过去可以载两只老虎,回来当然也可以载两只。”
老福头眼睛一亮,激动得站起来:“小丫头,果然聪明过人。”
“是不是已经解开了?”我笑道,将大甲和大丙推过去,“甲丙两只大老虎再过去。乙小老虎过来,再随便带一只过河。”我将小甲和小乙推过去,再把大丙推回来,“丙大老虎回来,带走丙小老虎,这六只老虎就全部平安过河了,一只都不会少。”
赤备瞪大眼看着我三下五除二地将这道题解完,站起来施礼道:“没想到我曜月国满朝文武,都敌不过姑娘。”
“不敢当。”我赶紧站起来还礼,“赤备公子这话可说过头了,小女子不过是耍些小聪明。”说着,转头看向老福头:“老人家,租铺子的事儿……”
“你这丫头,老想着那间铺子,得了得了,那铺子我老福头就借给你用,随便你用多久都成。”老福头豪气地道。我赶紧躬身道:“小女子也不敢占老人家的便宜,您给小女子的租金算便宜一点就成了。”
“说了不收就不收。”老福头脸上露出一丝算计的表情,笑容也有些奸诈,“你们从京城来,现在是住在哪里?”
“目前暂时在客栈落脚。”我眉一挑,留意到老福头的表情,只怕事情没那么简单。老福头笑道:“总不能一直住客栈吧?我这大宅子还有些空房,你们几个可以搬过来住,我不收你们房钱,如何?”
“这……”我迟疑了一下,我原本是准备寻好铺子就寻一处住宅的,但眼下这样轻易就得了这样的好事,我不免有几分忐忑。老福头见我犹豫不决,“嘿嘿”笑道:“你这小丫头有趣得紧,脑袋又聪明,我也不瞒你,你住在这里,只需随时能像今日这样解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我哑然失笑,这老头,是无聊到了极点找人陪他玩吧?我苦笑道:“您老当我是万事通,什么问题都难不倒不成?”
老福头笑道:“那没关系,我好不容易才寻着一个这么聪明的小丫头,自然要好生留你耍耍,你搬来住,我那铺子就借给你用,而且不收费,如何?”
还能如何?这条件无论怎么看,都是我占了大便宜。再看这老福头为人也不错,这宅子条件也好,还有那间铺子……,我不再多想,笑着对老福头施了一礼,笑道:“既然老人家如此盛情,小女子却之不恭了。”
——2006、10、12
[第二卷 沧都篇:第62章 偶遇]
回客栈的时候,蔚家大哥的脸色不太好。不知道他是否对我答应住到老福头那里去心里有什么想法,但他又不肯说,这人就是这样,有什么不高兴也不说出来,我也懒得揣测他的想法,经过京城那些风雨之后,我对人对事的性情变得冷淡很多,对蔚家大哥,我心存感激,但也仅仅是感激,若他与蔚蓝雪只是单纯的兄妹关系,我可能还会对他产生一点儒慕之情,但他与蔚蓝雪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我还是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
今晚是在客栈住最后一晚了,我答应老福头明天搬进他的宅子去。上了楼,转过楼道,见前面的楼道被几个人围住,吵吵攘攘的,也不知道发生何事。要回我们的房间只得这条道,我不作理会,继续往前走,见那几人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和伙计,只听到那老板道:“你们已经欠了半个月的房钱了,今儿再不给我搬出去,别怪我们不客气。”说着,就要拉房门里的人出来,只听到房间里的人低声哀求道:“我家公子病得很厉害,你叫我们搬出去,我家公子会死的,老板,你行行好,我们一定会把欠的房钱还你的……”
那声音传入耳中,我浑身一震,那声音……,那声音……,急切地转身,扒开挤在门口的人,我踉跄地扑到门边,盯着刚才说话的人,那张脸撞进眼里,我记忆中那双眼睛……,我又惊又喜,几欲落下泪来:“冥焰!是你吗?冥焰!”
一把抱住他,那熟悉的纯净气息扑面而来,我的泪滴到他的脖子上,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狂喜:“冥焰,我好担心你,你知道不知道我好担心你,你这个坏孩子,你答应过来接我,你说话不算话……”我号淘大哭,泣不成声,一时不知道是委屈、是伤心、是辛酸,还是喜悦,所有的人都傻住了,我哭了好半天,怀中的人回过神来,想把我推开,我抱着他不松手,他轻声道:“这位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冥焰?”我怔了怔,手臂一松,他赶紧从我怀里挣脱出来,一张俊脸涨得通红。小红赶紧拉开我,递上手绢,涨红了脸轻声道:“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冥焰……”我轻声唤他,那少年有些惶恐地看我一眼,我的心一凉,那眼神,全然陌生的眼神,仿佛根本不认识我,少年摇了摇头:“我不叫冥焰,我叫莫桑。”
为什么?他明明就是冥焰,他长着跟冥焰一模一样的脸,拥有和冥焰一模一样的纯净气息,还有和冥焰一样的头发……,我伸手一把扯下他的布冠:“你明明就是冥焰,为什么……”我的话噎在喉咙里,我本以为会见到冥焰独一无二的蓝发,可是那少年冠下的头发,却是满头银丝,如同闪着寒光的银霜。
“你……”少年涨红了脸,勃然大怒,一把夺过我手里的布冠,“砰”地一声关上房门,我又急又慌地拍门:“冥焰,为什么你的头发白了?我……,我不是有心的……,冥焰,你开开门……”
“咳!”身边有人咳了一声,客栈的老板凑过来,“姑娘,你认识这间房里的人?”
“他是我弟弟!”我回过头,没好气地轻吼,看到小红和蔚彤枫一脸诧色,才醒悟过来自己有多么失仪,我从未在他们面前如此情绪失常过。
“哦?既然认识那就好办,这间房的客人欠了我们大半个月的房钱……”客栈老板赔着笑脸道,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他欠多少钱都记到我的账上。”
“那就好那就好……”老板一听有人肯付欠账,顿时喜笑颜开,“那我们就不打扰姑娘了。”说着,他招呼伙计下楼,我冷静下来,立即唤住他:“老板!”
客栈老板停下脚步,回头紧张地望着我:“姑娘难道想反悔……”
我摆了摆手:“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我只想问你几个问题。”
客栈老板吁了口气,笑道:“姑娘请说。”
“这房间的客人,在这里住了多久了?”我只在这客栈住了几天,又天天出去瞎逛,根本没留意过这客栈的客人。
“这间房的客人是一位公子,刚才那个是他的书僮,他们在小店住了有三个月了。”客栈老板倒也精明,回答详细。
“三个月……”我怔怔地看了紧闭的房门一眼,又道:“你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吗?为什么来沧都?”
住了三个月,总会知道点东西吧?老板皱了皱眉,道:“听说这主仆二人是从铁山郡来的,家道中落,来沧都是准备和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成亲的,可是女方见主仆二人落魄,有悔婚之意,这公子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折腾了几个月了,盘缠都用光了,所以……”
所以欠下客栈的房钱付不起。我心下了然,客栈老板带着伙计下楼了,我转头对小红道:“小红,你去城里请个大夫回来。”
小红点点头,也不多问,径直去了。我心里堵得慌,转头看着紧闭的房门,心乱如麻。蔚家大哥道:“叶儿,先回房吧,等小红把大夫请回来了,再过来。”
我摇头,我宁肯在这里守着,我担心我一离开,这间屋里的人就会不见,冥焰就会不见,不管冥焰遇到了什么使他不再记得我,但他就是冥焰,我绝不会认错。我欠冥焰的太多,我不能再离开他。
“你不累么?你在这里守着又有什么用?他们又不会走。先回去休息!”蔚家大哥有些恼怒,语气也强硬起来,过来拖我的手。
“你别管我。”我任性地甩开他,怒嚷,“他是我弟弟,是我弟弟,我好不容易才找着他,我不能离开他。”
“你……”蔚家大哥定定地望着我,眼中有一丝悲哀。我回过神来,心中有些歉疚,眼前的情形,和两月前是多么相似。他认定我是蔚蓝雪,我却偏不承认。而今我认定这房间的少年是冥焰,他却不识得我。当初蔚家大哥的心情,肯定与我现在一般难受,我到今时今日,有了切肤之痛,才能体谅他的心情。
“大哥……”我咬着唇,拉起他的手,“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
“叶儿……”他捋了捋我额上的乱发,叹道,“罢了,我陪你在这里等。”
“不,我们回房去,等小红请回大夫再过来。”我勉强地笑了笑,转头看了紧闭的房门一眼,往自己的房间行去。
回了房间,蜷到椅子上,才知道蔚家大哥是正确的,我累得全身都融掉了,心又累又沉。自从上次滑胎之后,我的身子比以前更弱,很容易疲累,而且,我常常会有一种,这身子不再是我的那种感觉,我的灵魂与这具身体貌合神离,仿佛跌一跤,灵魂就会从这具身体里抽离出去。
闭目养了会儿神,小红请了大夫回来,我赶紧起来,带着大夫到刚才那间客房门前。咬了咬唇,我轻轻拍门:“冥焰!冥焰!”
房里没人应我,我有些急,拍门的声音便重了些:“冥焰,你在里面吗?你回答我,冥焰!”
房门猛地打开,少年瞪着眼睛怒目而视:“我说了我不是冥焰,我叫莫桑,你别在这里嚷嚷,吵扰我家公子休息。”说着,就准备关门,我心急地赶紧抓住门,被他关下的门夹住手掌,顿时痛得一阵钻心,“唉呀”一声叫起来。少年赶紧松开门,怔住了,“你……”
“姑娘!”“叶儿”蔚家大哥和小红赶紧捉起我被门夹伤的手,手被夹破皮了,显出一道深褐色的淤血印子,我痛得手轻颤,眼泪花花乱转。蔚家大哥气得浑身发抖,我在他发怒前赶紧抓住他的手,摇着头哀求地看了他一眼。他咬了咬唇,深吸了口气,扭头不看门内的少年,只把眼睛放在我被夹伤的手上。小红含着眼泪瞪了门内的少年一眼:“我家姑娘好心请了大夫给你家公子看病,你不领情就算了,还把我家姑娘的手伤成这样子,你……,你这坏小子……”
“小红,不碍事。”我忍住痛,挤出笑容,对门内的少年道,“我听说你家公子病得很厉害,所以请了大夫过来,你不想见我没关系,让大夫进去看看你家公子可好?”
却听到小红请来的大夫道:“我看姑娘手上的伤倒要马上上药包扎才是。”
“我没事。”我忍住痛,继续对少年哀求道,“让大夫进去吧,好吗?”
少年沉默地看了我一眼,咬了咬唇,将门拉开,“你们都进来吧,不要太吵,我家公子……”
“不会不会。”我心中一喜,转头对大夫道,“大夫,快请进去。”
进到房间里,左侧的床上躺了个人,少年将大夫带到床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咬了咬唇,走过来,拂了拂屋中那张圆桌的凳子:“姑娘请坐。”
“谢谢。”我受宠若惊,让蔚家大哥和小红也坐下来。少年看着我手上的伤慢慢浸出血来,迟疑地道:“你的手……”
“没事没事,一会儿等大夫看过你家公子,再帮我上药就行了。”我笑着安抚他,他心里肯定也有些不安吧?少年嗫嚅着住了嘴,咬了咬唇,也不再与我多言,走到床边看着他家公子去了。我痴痴地看着他,冥焰,冥焰,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为什么你的头发会变白?为什么你对我没有一丝记忆?为何你会出现在人间?难道,这就是冥王对你的惩罚吗?冥焰,你当初,究竟做了些什么呀?
——2006、10、13
[第二卷 沧都篇:第63章 影子]
大夫给冥焰的公子看完病,开了药方,过来处理我的伤口。老实说,我对那床上的公子有几分好奇,还有满腹的疑惑,想请他解答,不过既然别人重病着,冥焰又对我有几分排斥,我不好冒冒失失地跑到人家床前去打量他。
“啊……”手上一阵痛,我轻呼出声,是大夫把药粉倒到我的伤口上。大夫一边给我绑纱布,一边道:“这手不能沾水,否则伤口会好得很慢。”
床边的冥焰听到大夫说的话,脸色有些尴尬,我对他笑了笑,他的脸一红,转过头看他的公子去了,大夫把我的伤口包扎好,我让小红随大夫去取药。好像再也没有呆下去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床边的少年,轻声道:“冥焰……”
他回头瞪我,我赶紧收声。他咬了咬唇,从床边走过来,轻声道:“今儿,谢谢你了。”
我赶紧摇头:“没什么的,他既是你家公子,我照应一下也是应该的。”
他皱起眉,道:“姑娘,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叫莫桑,从八岁起就跟在公子身边做书僮,此前从未离开过铁山郡,更从未见过姑娘,姑娘以后请不要再乱叫了。”
我怔怔地看着他,眼里有些涩。他说得没错,也许他真的不是冥焰,他只是长了一张和冥焰一模一样的脸,冥焰不会不认得我,如果是冥焰在这里……。我的泪缓缓从脸颊上滑下来,他怔了怔,有些手足无措:“姑娘,你……”
“对不起,是我失礼了。”我站起来,勉强地笑道:“莫小哥和我失散的弟弟长得太像了,所以我有些昏头了,莫小哥莫怪……”
心一点一点凉下去,身子的力气像被人抽走了,我一阵晕眩,蔚家大哥赶紧扶住我,我对他虚弱地笑了笑:“大哥,我好累,扶我回去。”
蔚家大哥扶我出去,我无力地行到门口,回头看了房中的少年一眼,他怔怔地望着我,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我淡淡对他笑了笑,转过头,冥焰,那个少年,真的不是你吗?罢了,你若执意不肯认我,我也不作强求。这世上的缘起缘散,本来就强求不得,也许我和冥焰本就缘浅,我们之间的缘份,早就散了,既然你说你不是,就不是吧,我也不该,随便拿个人,就当成你的影子,对谁都不公平。
蔚家大哥扶我回房,见我累得不行,轻声道:“我扶你上床歇着。”
我点点头,他扶我上床坐着,替我拉过被子盖好,转身准备离开,我拉住他的手:“大哥。”
他的身子顿住,我轻声道:“大哥,你坐下来,我想跟你说说话。”
他沉默地坐到床边,我握紧他的手,轻声道:“对不起,大哥,今天让你担心了。那个叫莫桑的孩子,和我失散的弟弟,长得很像。也许他不是我失散的弟弟,可是看到他生疏的言行举止,我还是止不住伤心……”
他握住我的手紧紧,我笑了笑,接着道:“我想起当日,我刚刚认识大哥的时候,大哥也是把我错认成你的妹子,虽然我不是,可是我的反应,肯定也让大哥很伤心,大哥当时的心情,我现在也体会到了。对不起,大哥。”
“叶儿……”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一丝暗哑,“你不用抱歉,虽然你和小雪长得很相似,但你是你,小雪是小雪,你们根本是两个人,即使我当初不相信,但跟你相处这两个月,我也很明白了。”
“虽然我不是小雪,但是,我一样是大哥的妹子。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从我们结义那天起,我一直把大哥当成我的亲大哥。”我有些心酸,为蔚蓝雪,为蔚彤枫。如果我不出现在这个时空,也不会搅乱这么多人的人生。或者我不带着前世的记忆,只保留蔚蓝雪的记忆,事情也会单纯很多吧?来到这个世界,我从来没有像今日一样感到疲累,真希望这一刻这样睡下去,长眠不醒,一了百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什么孽债都还清了。
蔚彤枫看着我疲惫的脸,柔声道:“我也是,从我们结义起,我一直把叶儿当成自己的亲妹子。”
我望着他的眼睛,笑起来,他的心结已经解开了吧,对我,他不会再有其它的想法了。这样真好,不是吗?我轻声道:“大哥送我们到沧都,不是还要办自己的事吗?这几日你陪着我们瞎逛,拖累你了。”
“也没什么打紧的事。”他的脸红了红,轻声道:“不过,等你们安定下来,我就回京了。”
我怔了怔,回京?任他卷入九王爷的夺位之争么?若是以前,我也可不管,可是,这蔚家大哥一路上对我百般照顾,他是好人啊,何苦要回京白白赔上一条性命?我蹙起眉:“大哥京中有什么事?”
“这……”他迟疑了一下,笑道,“那些事叶儿不必知道,不用为我担心,我是男人,知道照顾自己。”
我抓紧他的手,诚挚地道:“大哥,有些话,叶儿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你讲。”他温柔地看着我,我迟疑了一下,轻声道:“大哥决定要做的事,叶儿阻挡不了,不过大哥做之前,要想想清楚,这事,该不该做,值不值得做,要多为自己想想,好么?”
他深深地望着我,眼神无比柔和。我又想了想,笑道:“大哥回京,帮我好生照顾一下红叶姐姐,好么?”
“红叶?”他怔了怔,我笑道,“是呀,红叶姐姐很喜欢大哥来着,大哥可不许欺负我的好姐姐。”对不起红叶,我自作主张,想拉拢你和蔚彤枫,不是因为我想和他撇开关系,而是因为,九爷不能带给你的幸福,蔚家大哥一定可以,他是个温厚的好人,如果他爱上你,你一定会幸福的,红叶。
“小丫头,瞎说什么!”蔚家大哥的脸居然红了红,抽出手,恼怒地站起来,“这种没边没凭的事儿也能扯,懒得理你,你好生休息,我回房了。”
他气哼哼地掩上门走了,我把头靠到床头,轻轻笑起来。
翌日一早,我们收拾了东西到楼下大堂结账,我结清自己和莫桑主仆的账,再留了二十两银子在掌柜那里,交待道:“这些钱是莫家主仆以后的房钱,还有生病看大夫的诊金,如果用完了,他们还在这里住,你可以遣人到城东老福头家里找我,我会继续付账的。你以后要好生侍候楼上那两位客人,再莫待慢他们。否则我知道了,要你好看。”我本来想将银子直接留给莫家主仆的,又担心他们不收,再说,我见到莫桑那陌生的表情,心里就发堵,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这凉薄的个性,做到这样,已经是极致了。
那掌柜点头哈腰地道:“姑娘这话说的,咱们打开门做生意,只要有银子,还能不好生侍候两位爷吗?姑娘就放一百个心吧,你要不信,经常过来瞧瞧。”
“我会的。”我淡淡笑了笑。然而,我心里知道,我未必会来了。正准备与小红和蔚彤枫离开,楼上“丁丁咚咚”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转眼就见莫桑满脸惊慌地从楼上冲下来,见到我们,他一怔,脸涨得通红。
“莫小哥有什么急事吗?”我对他笑了笑,看来有些人,想避也避不开。
“我……,我家公子烧得厉害,我去给他请大夫……”他嗫嚅地道,我讶道,“昨儿大夫看的时候,不是还……”我见他眼泪都要出来了,转开话题:“让客栈的伙计去请吧,你走了谁照顾你家公子?”
“可是……”他为难地看了一眼客栈老板,老板赶紧笑道:“没事没事,我让伙计去请大夫,莫小哥,你上楼去照顾你家公子吧。你别担心诊金,叶姑娘留了银子在我这里了。”说着,就喊过一个伙计,交待一番。
他怔了怔,我对他笑了笑:“上去吧,如果你家公子烧得厉害,用凉水搓了巾子盖在额上,可以降温。”
说完,我转身对蔚彤枫道:“大哥,我们走吧。”他既不是冥焰,我也不必卷入他的生活,来到这个时空,跟我沾上关系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罢了,有些事情,有些记忆,该放手时,就得放手。
“你……”莫桑见我转身,出声道,“姑娘要走了吗?”
我回头,对他笑了笑:“是,你别担心钱,我跟老板说好了,有什么吩咐他们帮你做,你只要安心照顾你家公子就好了。”
他咬了咬唇,脸涨得通红:“谢谢……”
谢?我笑了笑,叹道:“相识一场,也算是缘份,也别说什么谢不谢的了。莫小哥保重。”我转身踏出客栈大门,钻进大门外候着的软轿内。撩了窗帘,见那少年怔怔地望着我们,心中一叹,放了帘子,我对轿夫道:“走吧。”
以后的人生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也许我来到这个时空,本身就是一场错误,或许冥焰是因为这个被冥王惩罚吧?人呵,真的不能太贪心,我因为一时的贪念换来这一世的苦难,带给这么多人灾难,我不能怪任何人。冥焰,我仍然感谢你,感谢你曾经给过我的温暖,我抚着脖子上的黑玉,淡淡地笑起来,再见了,冥焰。
[第二卷 沧都篇:第64章 说书]
开一间绣庄到底需要准备多少东西?我把单子上列出来的东西再看了一眼,感觉头都大了。装修店铺、购置设备、招聘员工,还要跟官府打交道,每一项下面,都密密麻麻地列出一长串清单。我一笔一笔地计算成本、列出必需购置的和可以暂缓购置的项目,觉得脑袋都要炸开了。小红端了一盘枣饼进来,见我毛焦火辣的样子,笑道:“姑娘歇歇再做吧,福爷爷让我给你送的枣饼,可好吃呢。”
我搁了笔,揉了揉脑袋,哀叹道:“小红,我干什么要找罪受?好好的,画点花样给金大娘,日子照样过,干什么要心血来潮地开这个什么鬼绣庄?吃饱了撑的。”
小红“哧哧”地笑起来:“姑娘觉得麻烦了,不做这活就是了。”
“跟金大娘签了合同的,毁约要赔钱的。”我苦着脸道,“我还真不是做事的人,这还没开始呢,就想打退堂鼓了。”
“万事开头难嘛,做上路就好。”小红笑ⅿⅿ地道,递了块枣饼到我嘴边。我张口含住,嚼了几下,吞到肚里,看了小红一眼,笑道:“你这丫头,也会讲道理了。”
“跟姑娘学的呀。”小红做了个鬼脸,这丫头到了沧都之后,性子开朗不少,没以前那们唯唯诺诺,一副认命的小媳妇模样。我笑了笑,揉着脑袋道:“贫嘴。”
她乖巧地凑过来,站到我身后,帮我揉太阳|茓。我闭上眼睛,舒服了叹了口气,笑道:“小红的手艺,可以开家按摩院了。”
“按摩院?那是什么?”小红好奇地道。
“呃?”我皱了皱眉,怎么又扯出令人不解的词汇了。我懒洋洋地道:“没什么。对了,大哥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蔚家大哥一早就到沧都城中的铺子去了,那里正在搞装修,蔚家大哥去监工。本来我是要亲自去的,蔚家大哥说装修的铺子乱着,我身子弱,没必要天天去,反正有他照看着,过几天去看一次进度就可以了,我只好在家里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蔚大哥没说。”小红现在极会揣磨我的心思,“姑娘是要去看看吗?”
“反正好几天没去铺子了,去看看也成。”我睁开眼睛,站起来。小红赶紧拿了披风过来给我套上,我踏出房门,见老福头那小僮子福祥提着一个盒子往外走,笑着叫住他:“小祥子,你去哪儿?”
“老爷让我给安大娘家送点枣饼去过。”福祥笑眯眯地道,“叶姐姐要出门么?”
“我去城里看看铺子装得怎么样了。”我走过去,拍拍他的头,“远不远,要不要我载你一程?”
“远倒不远,就在前面。”福祥眼珠转了转,笑道,“不过叶姐姐要载我,我就偷偷懒。”
“小鬼,倒机灵。”我笑骂道,踏出院子。小红牵了老福头家的毛驴车过来,我坐上去,福祥跟着爬上车,我笑道:“小祥子,要不要什么玩艺,我从城里给你带回来。”
“我要吃冰糖葫芦,姐姐给我带四串好不好?”福祥讨好地笑道。
“那倒没问题,不过吃太多那东西对牙不好。”我笑道,“牙会烂的哦。”
“我要送两串给安大娘家的安生吃。”福祥的脸红了红,不好意思地道。
呵,还掂记着自己的朋友。我笑着揉揉他的头发:“行。”
安大娘是老福头家那个做粗活的帮工,她并不住在老福头家,只是每日来做做饭,隔几日做一次清扫,收拾一下屋舍,给老福头和福祥洗洗衣物。她看上去年近半白,大概是一直做粗活的缘故,皮粗肉糙,脸色也不好,又不爱说话,每天来做了事就走,沉默寡言的。
福祥说她家离老福头的宅子不是很远,果然没有走多久,就看到一间破旧的农舍小院,福祥爬下毛驴车,去推安大娘的院门,我转头对小红道:“我们走吧。”
一路平安地进了城,到了店铺,见蔚家大哥正在满头大汗地指挥工作忙来忙去,我笑着迎上去,掏出手绢儿递给他:“大哥,辛苦了。”
“你怎么来了?”他接过手绢儿,擦掉脸上的汗,笑道,“不是说了这里乱得很,我看着你还担心什么?”
“我不担心,只是想来看看大哥。”我看了一眼店铺的装修,进展得很顺利,就快完工了,心里挺高兴,转头对蔚彤枫道:“大哥,你也歇一歇,我们去茶楼喝杯茶。”
他点点头:“也好。”安排了工人继续赶工,我们来到一家叫“香茗居”的茶楼,上了二楼的雅间,这茶楼的位置不错,靠在窗边可以看到远处的沧江,一侧的帘子打开,还可以听到楼下大堂说书先生的说书。
我们要了一壶眉山毛峰,据说是天曌国的名茶,要了三两样点心,听下面的说书先生说了一段江湖轶事,逗得一众茶客哄堂大笑。我把玩着茶盏,淡淡地笑着,来到这时空,难得像今日这般悠闲,这日子要是一直这么过下去,那该有多好。
这时,听到楼下有茶客道:“说书的,听说你刚从京城来,给我们讲讲京城的新鲜事儿吧?”
我一听,也来了兴趣,竖起了耳朵,京城里,最近不知有什么响动?却听到那说书先生笑道:“要说这京城里,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莫过于京城排名第一的青楼倚红楼搞的‘超级花魁’的竞选大赛了。”
一句话,提起了所有人的兴趣。我怔了怔,没想到说书先生竟然说起这个来。一众茶客催促那说先生快快往下讲,只听到那说书先生接着道:“却说京城倚红楼,几月前举行了一场万众瞩目的‘超级花魁’大赛,选花魁本不稀奇,稀奇的是‘超级花魁’的选法,这‘超级’二字意为……”
说书先生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将“超级花魁”大赛的赛制、报名方式、投票方式等等巨细无遗地讲了出来,再将赛前的拉票表演、每场比赛的精彩盛况、百姓的参与热情等等大加渲染,其中也不遗余力地渲扬了红叶、玉竹、香香等青楼艳妓的美貌与才艺,甚至对最后那场比赛的暴乱也作了大力的浮夸,连御林军与“超级花魁”粉丝相互开战,血溅朝圣广庭的谣言都出来了。总之是听得一众茶客如痴如醉、目瞪口呆、叫好连天、掌声雷动。我哑然失笑,说书人喜欢把个故事编造得离奇曲折,以增趣味,到底是吃翻嘴皮子这碗饭的,连这档子事儿也能讲得这样绘声绘色。与小红对视一眼,摇头苦笑,蔚家大哥的眼里也带上了几丝笑意。
说书先生停下来,喝了杯茶,一众茶客纷纷叹道:“呀,到底是京师,连举行个花魁大赛也这般不同,要是有幸亲眼目睹就好了。”
却听到有个茶客站起来道:“说书的,倚红楼举办‘超级花魁’大赛的时候,我也在京城,那场比赛的确是搞得热闹轰动,但是,你们知道这‘超级花魁’的点子,是谁出的吗?”一句话,又引得众茶客纷纷好奇询问,只见那茶客得意地一笑,道:“这点子,是倚红楼一位叫卡门的青楼艳妓想出来的。说起这位卡门姑娘,那才叫美艳动人、词曲无双,那些花魁与她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那说书先生“哈哈”一笑道:“不错,这位卡门姑娘,是京城的一个传奇女子。据说她还未登台,便吸引了天曌国第一乐师月凤歌公子为她伴奏,初次登台,以一曲大胆的艳舞,艳惊四座,引得月公子,还有当时天曌国的大财主楚殇和刚从北疆打完胜仗回来骠骑大将军寂惊云争相竞价,最后被寂大将军以黄金一千一百两的价格拍下初夜,并花下重金包养……”那说书的口沫横飞,将我登台那夜的情形,包括我穿的衣服、我化的妆、我跳的舞、我唱的歌,如亲眼所见似的,活灵活现地讲出来,引来一众茶客纷纷抽气惊呼。我注意到蔚家大哥脸上有丝不快,微笑着拍拍他的手,轻声道:“别生气。”
只听到刚才说话那茶客笑道:“说书的,你讲得真不错。那卡门姑娘唱那些歌,现下正在京中疯传呢,特别是她登台唱那首《卡门》,简直能把人惊死,我给大家唱一唱如何?”众茶客纷纷叫好,那人还真的放声唱起来,众人听到《卡门》那离经叛道的歌词,惊得目瞪口呆。我又好气又好笑,捂住额头呻吟道:“天哪……”
那茶客唱完,见众人还未回过神儿来,笑道:“我当初听到这首淫曲儿,再看到卡门姑娘的艳舞,那震惊,可比你们现在都厉害。不过话说回来,那样风情万种、美艳无双的女子,还真是令男人发狂的尤物啊,可惜自从倚红楼被官府查封之后,这位卡门姑娘便下落不明、行踪不知了,唉……”
“行踪不知倒好了!”这时,突然听到一个清朗的男声打断了茶客的叹息,愤愤不平地冷哼道:“京城乃首善之都,怎可一天到晚搞这些道德伦丧、有伤风化的事?这会给全国的百姓带来多坏的影响?落到不怀好意的别国人眼里,又会怎么看待我们天曌子民?枉你们不但不加以警觉抵制,还在那里醉生梦死!真是荒唐!”
呵!来了个刺儿头,我的兴趣来了!这男人是谁?
——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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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说了这几个月会很忙,保证不了每日更新,所以能更的时候尽量多更一些给大家,不能更的时候也请大家见谅。
[第二卷 沧都篇:第65章 结怨]
我让小红卷起竹帘,坐到窗前去,打量大堂的情况。只见一个书生装扮的青衣男子站起来,全身散发着一种冷冷的气势,傲然环视大堂一周,清冷的眼光向着二楼扫过来,我看清那男子的脸,不禁一怔。
这男人长得可真不俗,我以前见过的那些美男子,大概只有凤歌才能和他一比,但凤歌的长相过于中性,雌雄莫辨,让人常常忘记他的性别。这男子虽然也长得俊俏标致,但却比凤歌多了几分男儿气,即使此际满面怒容,一脸讥诮,仍好看得让人屏息。
众人许是被他的容貌震憾住了,一时茶楼鸦雀无声,过了半晌,之前夸夸其谈的茶客才回过神来,不服气地反驳道:“这位公子何出此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逐艳之心人皆有之,何况跟青楼女子谈什么有伤风化、道德伦丧,不是对牛弹琴么?”
那青衣书生冷哼道:“自古青楼女子也不乏些侠肝义胆的奇女子,才情出众者比比皆是,即便不幸沦落青楼,也知洁身自爱。而这卡门凭借淫曲淫舞卖弄风骚,还出些乌七八糟的点子,公然吸引男人狎妓,实在是有乖人道、有伤风化,较淫书淫戏为尤甚。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随意祼露?即使是青楼女子,又有哪个像这般不知羞耻?马路上雉妓逐客尚在昏夜,这卡门今日祼身大跳淫舞唱淫曲,公然提倡淫风,无耻之至,言之痛心。足见其已丧失本性之羞耻,忘形若此,成何体统?”
那茶客被这青衣书生一番义正词严的说辞教训得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道:“这事没这位公子说得这么严重吧?卡门姑娘的歌舞,虽然艳却不俗,何况祼肤的装扮,在咱们天曌皇朝可能觉得不雅,但在南疆异族,那里的女子装束多祼露纤腰美足……”
“青楼歌舞,也可雅赏,文人逐艳,也可与之谈论山水花鸟、仕女风景,何必要以艳舞导人于邪?纵使文人墨客有柳下惠之操守,不为声色所动,那跳淫舞的艳妓卡门,能有此操守吗?当此人欲横流之世,提倡礼教、修养廉耻、犹虑不及,再以此种淫舞淫曲蛊惑世人,将不可救药矣。”青衣书生疾言厉色地打断那茶客的话,冷哼道,“如谓南疆蛮夷风俗不以祼体为耻,但我天曌皇朝乃礼仪之邦,素重礼教,千年之前,古人衣裳而治,即以祼袒为鄙野。道家天地为庐,尚见笑于儒者,礼教赖此仅存。凡事当以适合国性为本,不必徇人舍己,依样画葫芦,周邦各国达者亦必不以保存衣冠礼教为非是。这卡门欲以夷狄之恶风俗,坏我天曌国男女之大防,是诚何心哉?贻害地方、遏绝真理、禽兽不若、罪不容赦!”
一众茶客被他一番掷地有声、义正辞严的说辞震得什么也说不出,那青衣男子见之前反驳他的茶客结结巴巴,找不出词来反驳,继续冷笑道:“据闻倚红楼已经被朝廷查封,此正为正本清源之计,欲维本国风化,必先禁止祼体淫舞;欲禁淫舞淫曲,必先查禁堂皇于众之倚红楼;朝廷有此远见,是天曌之幸,那行踪不明的卡门,更该捉拿归案、严惩不怠、以儆效尤!”
我气得浑身发抖,手中的茶盏差点端不稳,几乎想将茶盏掷出去,砸死那满口礼仪道德的青衣书生。恶狠狠地瞪着那尚在滔滔不绝的青衣书生,好你个道貌岸然的卫道士,句句话都针对我!自古以来传统的道德规范,不论具体内容如何,一直都有两大前提:首先是把社会甚至国家与个人对立起来,其次是把个人表现与整个人格对立起来。它假设:如果个人在某些方面“越轨”,比如那青衣书生所说的祼露肌肤、跳淫舞、唱淫曲,甚至个人的性行为,那么就必然危害社会,甚至危害国家,那么此人也就必然一无是处,甚至是整体烂掉。因此,不仅社会和国家有权力来管制和惩罚这样的个人,而且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去“个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
蔚家大哥拉开包厢的房门,我抬眼见他脸色铁青,惊呼一声,赶紧拉住他:“大哥,别去!”我知道蔚家大哥肯定气疯了,虽然我自己的脸色肯定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但那青衣书生所说的,是这个时空这个朝代根深蒂固,并以此为准的“金科玉律”,你这番冒冒失失地打将下去,难道要向人宣布我就是那个贻害地方、遏绝真理、禽兽不若、罪不容赦的卡门么?
我紧紧拉着气得浑身发抖的蔚家大哥,转头对同样气得脸通红的小红道:“小红,去结账,咱们走。”
下了楼,那青衣书生仍在滔滔不绝地用礼仪廉耻给一众茶客洗脑,我一边往门外走,一边脸色不善地狠狠盯着他。好!说得好!这梁子算是结下了,我今日记住你这满嘴狗屁的死书生,有朝一日定叫你好看!
那青衣书生想是查觉到我来意不善的目光,俊朗的目光扫来过,迎上我恶狠狠的眼神,微微一怔。我握紧双拳,冷哼一声,步出茶楼大堂,钻进茶楼伙计牵过来的毛驴车里,狠狠地拉下车帘子,气道:“大哥,不回店子了,回家吧。”
一路无话,我满脑子都是那青衣书生疾颜厉色的表情和那些狗屁言论,气得我脑袋一阵阵抽痛。小红担忧地拉了拉我的衣袖:“姑娘,你别生气了……”
我看了他一眼,气哼哼地道:“小红,回去给我缝个小布人!”
小红睁大眼,不明所以道:“姑娘要布人做什么用?”
“做什么用?我要打小人,打你个小人头,叫你脑袋成猪头;打你个小人脚,叫你变成死瘸脚,打你个小人嘴,让你张嘴便狗叫……”我握紧拳头,右手一下一下打着虚无的小人,怒目道,“我日日夜夜诅咒你个死书生、烂小人……”
“姑娘……”小红先是担忧地叫了一声,随即忍不住笑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姑娘对一个人生这么大的气呢……”
我怔了怔,有些泄气地垂下手,身子往车厢里一软,有气无力地道:“谁让他说的话那么气人。”
在驴车上颠簸一阵,脑袋没开始那么痛了。冷静下来回想那青衣书生的话,心中好笑。他那些观点言论,只怕天曌国持有相同想法的人多了去了,难道以后每遇到一个,便要气自己一番不成?我平日一向不怎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即便当时听到心里不舒服,过了也便过了,他说了便说了,转头说不准就忘了这事,留下我自己气个半死,我不是屈死了?今日如此生气,一则是亲耳听到,二则那书生说得太过,看来,还是自己修练得不到家啊。
回到家,老福头听到我们回来了,兴冲冲地从屋里冲出来,抓住我的手就往屋里走:“叶丫头,过来过来,看看小老儿今儿做的东西。”
“福爷爷,你又做什么好玩艺儿了?”我忍俊不禁道。在老福头家住了这段时间,他每日必然整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给我看,全然把我当成了他的知音。看来这老福头是真的孤单得太久了,人呵,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能没有朋友?
老福头笑眯眯地道:“你看了就知道了。”他进屋,捧起桌上两个彩色的玻璃花瓶儿,笑道:“看,我知道怎么把这种瓶子弄成有颜色的了。”
原来这玻璃瓶儿还真是老福头自己整出来的,我心中讶异,然后装作惊喜地道:“哇,真是好漂亮哦,福爷爷你真聪明。这是什么瓶子呀?这么透明光亮?”
老福头捻着胡须得意地笑了:“这瓶儿我还没有想名字呢,你喜欢吗?喜欢送给你。”
“好啊,谢谢福爷爷。”我笑道:“不如我给这瓶子起个名字,你这做瓶子的材料嘛,就叫玻璃,这瓶子就叫玻璃瓶怎么样?”
“玻璃瓶?”老福头捻着胡须想了想,满意地点点头,“你这丫头总能想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好,就叫它玻璃瓶。”
我笑着放下瓶子,脑中灵光一闪,抬眼望着老福头道:“福爷爷,这玻璃,你能做成大块整片儿的么?”
“做成整片儿?你作什么用?”老福头皱眉道。
“我那铺子不是要开张了么,如果用这东西做个橱窗,放在门外,把做好的样品摆进去,可以吸引更多的客人来光顾呀。”我笑道。
“那得做多大片儿呀。”老福头皱着眉摇了摇头,“不成,我那炉子可做不了。”
我心中有些失望,想了想,又道:“那做成碎片的镶怎么样?如果做一个红木镂花的橱窗,在镂空的地方镶上呢?”
老福头听了,点点头:“这倒可以试一试。”
我笑道:“那这事儿我就拜托给福爷爷了,在我铺子开张之前做出来是最好不过的。”
“你放心,误不了你的事儿。”老福头笑眯眯地道,揉了揉红鼻子,“你这丫头,鬼主意真多。”
我笑笑不答,出了门,见到福祥在院里和小红聊天,轻呼一声,糟了,我忘了给福祥买冰糖葫芦了,顿时倍感抱歉,我不好意思地对福祥道:“对不起小祥子,忘了买你交待的东西了。”
“没关系,叶姐姐,下次带也是一样的。”福祥鬼精鬼灵地道,“我听小红姐姐说你今儿被坏人惹得很生气才忘了的。”
“小红!”我瞪了她一眼,她吐了吐舌头,赶紧跑进屋去了,我又好气又好笑,看来我今儿遇到的糗事,晚饭之前一定会被老福头再问一次了。
接下来一段日子,忙得不可开交,我很快就将那日“香茗居”茶楼的一场闹剧抛到脑后去了。铺子装修好了,老福头给我做的橱窗也整好了,虽然不是整片玻璃做的,但那些碎片玻璃也足够大到让人可以看清里面摆的东西了。购置了设备,前些日子一租下铺子,我就写信告诉金大娘可以发货过来,过些日子应该也快到了。现在绣庄还剩下一件事,就是招聘员工了。
[第二卷 沧都篇:第66章 报仇]
清晨起来,去花厅用早膳,老福头和蔚家大哥已经坐上桌了,却见一个与福祥差不多年纪的小僮端了馒头进来,我见他长着十分俊秀、粉妆玉琢,一双圆圆的眼睛,灵动无比,心下不由得十分喜欢,笑道:“哟,这哪来的小家伙,长得这么好看?”
那小鬼倒也机灵,见我望着他笑,给我鞠了个躬,乖巧地答道:“我叫安生,大娘今儿有些有舒服,所以遗我来给福爷爷做早饭。”
原来是福祥那个小朋友,我惊讶地看着摆上桌的馒头稀饭道:“这是你做的?”
“是。”安生的脸红了红,道:“我只会做些简单的膳食,叶姐姐莫怪。”他知道我,大概是听福祥和安大娘说的吧?我笑道:“会做这个已经很了不起了。”小小年纪,已经能做这些,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呀。我拿了个馒头,撕了一块放到嘴里,还不错,看来不是第一次做馒头。抬头见他眼巴巴地望着我,心中一动,笑道:“做得很好吃。安生吃过了吗?一起吃吧?”
他听我表扬他,顿时喜笑颜开,摇摇头道:“不用了,大娘交待我做了饭就回去,叶姐姐,我走了。”
我见他眉开眼笑地出去,笑着转头,看向老福头道:“那是安大娘的孙子么?怎么叫她作大娘呢?”
老福头摇摇头道:“那孩子是安大娘捡的。”
我怔了怔:“捡的?”
福祥端了几样小菜进来,听到我们的对话,笑道:“嗯,几个月前,那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饿晕在安大娘家门口,醒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安大娘便好心留下他了。”
老福头接着道:“我见那孩子长得可爱,又跟福祥很合得来,本想收来做个小僮,跟福祥打个伴儿的,没想到安大娘不放,说让他给她儿子做个书僮,我也没强求了。”
我又是一怔:“书僮?安大娘还有儿子?”她那样的家境,儿子应该出门做事养家才是,要书僮做什么?难道她想让儿子考功名?若是如此,这安大娘也是个有心气儿的,不过安大娘都这把年纪了,儿子也应该老不小了,恐怕这功名也不止考了一次两次了吧?
“是,安大娘很疼儿子的,一心想让儿子考取功名,出人头地,所以什么事都不让他做,整日只让他闭门读书。”福祥笑道。老福头看了福祥一眼,吩咐道:“小祥子,既然安大娘不舒服,你选点补药给她送过去。”
“福爷爷,今儿安大娘不在,小祥子要多打点家里的事儿。”我笑道,“反正我一会儿要去铺子,又顺路,让我送过去吧。”
老福头点头同意了,用了早膳,我和小红还有蔚家大哥坐着毛驴车进城,行到安大娘家的小院,蔚家大哥停下车,正准备让小红把药材送进去,却见她还没有走到院门前,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争吵声。我诧异地撩开车帘子,见安大娘家的院门突然打开了,一个精致的点心盒从里面甩出来,盒盖打翻了,里面的点心散落一地。一会儿又甩出几匹绸缎和一些药材,我怔了怔,一看,竟是人参。安大娘家怎么会有这些奢侈东西?正疑惑间,只见安大娘流着眼睛,急急从院里跑出来,准备拾起散在地上的东西,一个年青男子从门里冲出来,厉声道:“不准捡!”
我看向那满脸怒容的男子,脸色一僵,那男人竟是我多日前在茶楼里见过的那个满嘴礼义道德,把我贬得一无是处的青衣书生。
安大娘不理那死书生的叫嚣,继续捡东西。那死书生怒眉一挑,冲上去把安大娘正在拾的点心盒子一把拂到地上,仿佛跟那盒子有深仇大恨似的,几脚就把盒子踩了向稀巴烂,犹不解恨,又挨个地踩起那些滚落在地上的点心来。安大娘呆呆地看着他糟蹋东西,眼泪默默地掉下来。
我看不下去了,从毛驴车上跳下来,讥讽道:“这东西好好的,又没惹你,何苦拿它们出气,就算你拿它们出气,它们也不知道,还不是气坏自个儿?”
两人这才注意到我们,那死书生不认识我,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寒声道:“关你什么事?”
“是没我什么事儿。”我也没好气地道,“不过看到你欺负我认识的人,就关我的事儿了。”
安大娘赶紧站起来,对我勉强地笑了笑:“叶姑娘,让你见笑了,我们没什么事的。这是小儿远兮。”
这死书生是安大娘的儿子?我瞪大了眼。安大娘多大年纪生的儿子啊?我的目光轮番在两人身上打量,只见安大娘穿的衣裙打了好几个补丁,这男人的衣衫虽然不华贵,却也周整,双手白白嫩嫩,看起来像小户人家的少爷。不知道的,还以为安大娘是他家的老妈子,我本来对这死书生就没什么好感,此际心中更是嫌恶,让自己的母亲四处帮工挣钱养家,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却养尊处优、无所事事,还好意思满嘴仁义道德。
我冷哼一声,讥诮道:“堂堂男儿大丈夫,不出去做事挣钱养家,倒叫老母亲出去给人使唤,已是不孝,此际对母亲态度如此凶悍,更是猪狗不如。”那死书生没想到我张嘴就骂他,不由一怔,我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糕点,冷笑道:“你这种没挣过一个铜板,不事生产的大米虫,知不知道什么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一粒米粒都沾着农人辛苦劳作的汗水,不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还好端端地糟蹋粮食,是为不义。你这种不孝不义的人,活在世上不觉得丢脸么?你有本事,自己去挣钱养活自己,不要长得高头大马了还要靠母亲养活……”
我骂得不歇口,我不会这死书生张嘴闭嘴的引经据典,骂得又简单又直接。那死书生一张脸气得七窍生烟,安大娘急忙摆手道:“叶姑娘,你别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是我不好……”
“大娘,你是他母亲,他就算再有理,也不该冲你嚷嚷!”我横了那男人一眼,那男人自知理亏,竟然一言不发,转头就摔门进了院子,我正骂得高兴,好报当日茶楼之仇,怎么容他闪,张嘴便道:“你别走……”
“叶姐姐……”裙子被一双小手拉了拉,低头一看,安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来了,他涨红了脸:“你别骂我家公子了,他也不是有心的。”
我见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心中一软,不知为何,我对这孩子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之感,许是他生得乖巧机灵吧?只听安大娘吩咐安生道:“安生,把东西捡进去吧。”回头对我浮出一个勉强的抱歉笑容:“不好意思,叶姑娘,让你看笑话了。今儿这事不是你想的那样子,远兮其实是很孝顺的孩子……”
罢了罢了,他孝不孝也与我无关,你要做个护短的母亲也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儿也是公报私仇,我笑道:“是我失礼才对,对了大娘,福爷爷给你带了点补药过来,你收着吧。”我让小红把补药递给她,她道谢收了。见没我的事儿了,我告辞上了毛驴车,往沧都城里行去。
小红和蔚家大哥在我处理“正事儿”的时候从来都是不发言的,坐回车上,小红偷偷看了我一眼,抿着嘴儿偷笑,我白她一眼:“死妮子,笑什么?”
“姑娘,你今儿可算是报了仇了。”小红笑出声来,道:“这下子,心里舒服了吧?”
原来她也认出那书生了,想必蔚家大哥也认出了吧?我“噗哧”一声笑出来,越想越好笑,伸手戳了下小红的脑袋,我笑骂道:“鬼灵精!”
晚上从城中回来,与老福头围桌吃晚饭的时候,老福头笑着问我:“听说你今儿把安大娘的儿子骂了一顿?”
呵,这么快就知道了?我扫了小祥子一眼,安大娘自己可不会说,她儿子更不会,会说的大概只有安生那小家伙了。小祥子捂着嘴儿笑道:“叶姐姐可把远兮哥哥骂惨了。”
“他那人不是活生生地讨骂么?”我把今儿见着的事说了一下,笑道:“我还觉得我骂得不够狠呢。”
“远兮虽然有点迂腐,但一向很孝顺他母亲的,可是自从他几个月前被人打破了头,脑子就有点糊里糊涂的,不太好使。”老福头叹了口气,“这安大娘也是个苦命人,平白无故的,儿子出这么大的事……”
“脑子糊涂?”我诧异地挑了挑眉,那天在茶楼的时候,他脑子可不糊涂,思路清晰、口才分明,哪里像个糊涂人?我笑道:“他那性子,怕也是个惹事生非的,不被人打倒也怪了。”连我都想狠揍他!
“他以前可没这么大脾气,温吞着呢,这脾气自从被打破头之后,也变了不少。”老福头道。
“他被谁打了?”我好奇地道,“为什么被打?”
“这我们也不太清楚,安大娘支支唔唔的,不肯说,安生说好像是有个富家公子上门寻衅,打破了头,那富家公子以为打死了人,吓跑了,好在只是打伤了头。我们是他伤了之后安生跑来通知我们,才知道这事儿,赶过去料理的。”老福头道,“他今儿砸那些东西,大概是打人那家送来的,那家送过好几回东西过来,都被远兮丢出去了。”
“他脑子还真的有病。”既然别人有心赔礼,你还装什么清高?欠债还钱,打人赔礼,天经地义。打都被打了,当然要多收回礼性回来,要是我不但要收,还要狠狠地敲他一记竹杠。真是个穷酸书生,还讲气节呢?我呸!
总之,我是看那书生不顺眼,一举一动都不对盘,真是白长了一副好皮囊,满脑子都装的都是草!
[第二卷 沧都篇:第67章 应聘]
员工招聘也算件大事,首先得招合适的管理人员,我从来没想过要自己亲力亲为地去打点一家绣庄,我又没做过生意,根本不懂绣庄这一行,而且我一直禀承的观点就是,老板只要把人管好就行了,人管好了,事就做得好。谁见过哪家公司的总裁凡事亲力亲为的,我一直是准备做个跷脚老板的,这样子的话,我就需要一个总经理。
选好管理人员,才是招聘普通绣工和杂役。我写了张告示出去,跷脚等着应聘者上门。几天过去,上门应征的人倒也不少,可是合适的人还真是挑不出。这一日又有人上门应征,小红把应征者带进内堂,我抬眼看向来人,唇角浮起一丝嘲弄的笑容,竟然是带着安生的安远兮。两人见了我,皆是一怔,表情各异,安远兮皱了皱眉,想是想是几日前的争执,表情有些忐忑。倒是安生一脸喜色,看到我眼睛都笑眯了,迎上来乖巧地叫道:“叶姐姐,见到你太好了,原来这家绣庄是叶姐姐开的。”
我捏了捏他粉嫩的小脸,笑道:“你们怎么来了?”他们进来我就知道是要做什么,不过我故意装傻,死书生,想让我请你,别做梦了。
“我是来见工的。”没想到却是那死书生自己撞上来回答,我抬眼看他,淡淡地笑道:“安公子说笑了,你满腹诗书,前程远大,委屈在我这小店里是屈才了。再说安大娘一心想你求取功名,你既是个孝子,就不该忤逆她。”
他的脸色一沉,眼神黯了黯:“求取功名的确是家母的心愿,但我志不在此,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经商。”
“百善孝为先。”我淡淡地道,你不是要给我讲礼义道德么?那我也来给你讲一讲礼仪道德,“既然让你求取功名是安大娘的心愿,你就该尽量完成。你今儿来见工,可经过安大娘同意了?”
他怔了怔,脸上有丝无奈:“家母若是知道了,一定不允。”
“你瞒得了她一时,可瞒得了一世?”我轻笑,“我若请了你,被安大娘知道了,心中必然怨怪我,你岂不是要陷我于不义。”
他咬唇站起来,脸上带上一丝落寞:“既然姑娘无意聘请在下,在下不打扰姑娘了,告辞。安生,走吧。”说着,就要往外走。安生一把拉住我,央求道:“叶姐姐,你请我家公子吧?我家公子一直都很想出来做事,帮大娘减轻负担的,可是大娘不同意,公子看着大娘那么劳苦,心里一直都不好受……”
“安生!”安远兮制止安生继续向我求情,“我们走!”安生看了他一眼,再看向我的眼中带起泪花,我莫名地,心中一软,我对这乖巧的孩子还真是没有抵抗力?抬眼见安远兮屈辱尴尬的表情,我淡淡地道:“安公子,不用那么急,我说了不请你了吗?这点气都受不了,你还怎么在生意场上混?”
他抬眼看我,眼中一亮,那一丁点神采使他整个人都容光焕发了。我微笑着望着他,心中暗叹,幸好之前受过凤歌那张皮相的薰陶,否则我这大花痴只怕要在这大蟀哥面前出丑了。看着他清朗的目光,我淡淡地道:“我开绣庄不是开善堂,只请有能力的人做事,你如何能证明你有做总管的能力?”
“姑娘可以出题考我。”他面色一正,眼神倒是挺自信。
我冷冷一笑,“刚才那个不是题目么?”
他诧异地扬了扬眉,道:“姑娘这个问题范围很广,以在下看来,总管是管理绣庄一切事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管人,二是管物。不管是管人管物,都先要有规矩,要建立奖惩制度和分配制度。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姑娘置疑在下的能力,可以对在下先行试用,再决定不成。”
我笑了笑,这书生倒也不笨,还知道制度管理,那我就问一个制度方面的问题吧:“安公子,如果有六七个人住在一起,每天分一桶粥喝,但这桶粥,每天都是不够的。现在有四个方法来解决分粥的问题,一是抓阄;二是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分粥,三是分成两组,一组分粥一组选粥;还有就是轮流分粥,让分粥的人最后选粥,你会选哪一种?理由分别是什么?”
他静静地看着我,略一沉思,坚定地道:“我选第四种方法。如果用抓阄来决定分粥,那么每天只有抓阄那个人是饱的;如果推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出来分粥,强权会产生腐败,其他人会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几个人搞得乌烟瘴气;如果分成两组一组分粥一组评粥,两组人会因为分粥不均相互攻击,等皮扯完了,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如果是轮流分粥,让分粥的人等其他人挑完了再拿剩下的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个人都会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几个人会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所以我选最后一个方法。”
我淡淡地笑着望他:“那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这个问题吗?”
他想了想,望着我的眼中带上一抹讶色,道:“同样是这几个人,不同的分配方法,就会有不同的风气。姑娘是否想指如果绣庄没有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制度的问题,没有完全的公平公正,没有严格的奖勤罚懒,姑娘莫非是想让在下制定这样一个制度?”
“你是总管,这些当然应该你去想。”我微笑道,看来这死书生也并非是百无一用的。
他的眼睛一亮,俊颜生辉:“姑娘是说在下可以任这总管一职了么?”
我淡淡地点了点头,他有些激动地站起来:“谢谢姑娘。”
“坐吧。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了他一眼,微笑道,“安公子,你没有实际经商的经验,今日所说的,不过是纸上谈兵。就像你说的,你是总管,要管人管物。物是死的,好管。人是活的,就没那么好管了。制度只能规范人的行为,不能规范人的思想,我要你在七日之内,不单要制定一套完整而详细的制度,无论是奖惩制度、分配制度、物品的管理制度,还是安全制度,还要制定出规范人的思想的准则出来,如果你能做到,我就称你一声安总管。”
他的眸光一闪,有些不解地道:“姑娘说的这个规范人的思想,是指什么?”
是指什么?企业文化呗!说白了就是精神洗脑。我笑了笑,想着怎么避开让他听不懂的词汇,边想边道:“所谓规范人的思想,即让绣庄的每个工人把绣庄当成自己的信仰和荣誉,就像僧侣信佛,道士信教,只有精神和行为都有东西来约束,你才能轻轻松松地管人,至于这个准则是什么,由你来想,比如可以提倡一种‘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管理方式,我最后再来决定。明白了吗?”
他一脸释然,眼中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光泽,起身道:“姑娘放心,在下一定不负姑娘所托,七日之内,定当竭力办妥此事。”
不负么?那最好了。竭力么?那更好了。七日时间,对一个未从过商的人来说,制定这些制度,是有一些难度的,你既然落到我手上,看我不把你当个廉价劳动力拼命压榨。七日之后,若你真能制定出让我满意的制度,再甩给你一堆员工招聘、人员分工的事情给你做,我就安安稳稳,做个跷脚老板,看你这小强勤勤恳恳地帮我卖命好啦!
想了想,我淡淡地笑道:“我还有个问题,想问安公子。”
安远兮点点头:“姑娘请讲。”
“安公子是个看重礼仪的人,在一个女子手下做事,不觉得委屈么?”我抬眼看他眼里闪过一丝诧色,笑道:“多日前在茶楼听过安公子对京城‘超级花魁’的一番高论,所以得知。但是安公子,做生意,难免与客人出入烟花场所,公子对青楼女子如此深恶痛绝,怎么与人谈生意呢?”
“姑娘怎可拿自己与青楼女子相提并论,姑娘是良家女子,做的是正当生意,今日与姑娘一番谈话,姑娘的经商之道也令在下佩服不已,在下在姑娘手下做事,并不委屈。”安远兮沉吟道,“何况远兮早已立志从商,平日读了不少相关书籍,也知道与人谈生意出入烟花场所不可避免,已有心理准备,我不会把公事和自己的个人好恶混为一谈的。”
他这番话,听到旁人耳里绝对是在情在理,听到我耳里,却格外讽刺。我的唇角浮起潮弄的笑容,看了安远兮一眼,淡淡地笑道:“安公子理解是最好,当然,如果公子真的很为难,也可与我说,我可以自己处理。这事反正还早,现在不用那么急去想怎么办,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妥当吧,你明日就可以来开工,看看四周的环境,方便你制定规矩。”
他听我这么说,微微皱了皱眉,大概对女人去谈生意有些看法吧?但终归没有说什么,答了声,“是,那在下先行告辞。”
安生跟他出去之前,回过头笑着望我:“叶姐姐,我以后可以跟着公子来吗?”
我温和地望着他,笑道:“你想来就来吧,不过别给你家公子添乱。”
“我晓得,谢谢叶姐姐。”他笑眯眯地道,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我把身子软在椅背上,想着终于找到个傻瓜解决了一个麻烦,笑起来。以安远兮这种决意从商又初出茅庐的人,最希望是在这一行干出成绩获得肯定,不管是老板的肯定,还是他母亲的肯定,因此他会拼了命地做事,希望做出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没有实际经商经验这个问题,他会比别人多花十倍的时间去学习和累积。只要不是技术工种,用人要用新不用旧,这是我以前在深圳打工的时候,跟我那老奸巨滑的香港老板学的,用新人的好处是,工资付得比熟练工少,但让他们做的事却比熟练工多几倍。叶海花啊叶海花,你也变得大大的狡猾了,哈哈。小样儿死书生,你以后就为你鄙夷不已的青楼女子做廉价劳工吧!
——2006、10、16
[第二卷 沧都篇:第68章 赎罪]
请了安远兮做总管,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安大娘的反对,不过这是他的问题,若是他连这件事情都处理不好,还怎么处理商场上的纠争?这几日安大娘仍然天天过来做饭,却未对我提及一个字,想来安远兮已经把她摆平了,不管他用什么方式,能减少我的麻烦是最好,我要的,可不是时时给我找麻烦的员工。
这日清早,悠闲起床,用过早膳,泡了壶清茶享用。铺子我交给安远兮去照看着,自己则躲在家里偷懒。小红推门进来,看了我一眼,轻声道:“姑娘,外面有位公子想见你。”
“公子?”我懒洋洋地捂着手炉,笑道,“我在沧都就认识一位安公子,你别告诉我他今儿还没有到铺子里去。”
“不是的,姑娘。”小红迟疑了一下,轻声道,“是那日客栈生病的莫家公子,你说他的书僮生得极似你失散的弟弟那位。”
莫桑的公子?我眼前浮出冥焰的笑脸,心中一痛。抬头看了小红一眼:“他为什么要见我?”
“那公子病愈了,说是想谢谢姑娘的仗义相助的。”小红道。
“莫桑……”我顿了顿,轻声道,“也来了?”
“嗯。”小红忐忑地看了我一眼,“来了。”
我点点头:“知道了,请他们去花厅先坐吧。我马上过去。”
冥焰……。我叹了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罩上外衣,向花厅走去。进了花厅,见客位坐着一个素衣书生,模样虽也唇红面白、眉清目秀,但那容貌,可及不上任他书僮的莫桑。此际,莫桑正站在书生身后,见我进来,怔了一下。我对他笑了笑,径直走过去,青衣书生见我进屋,就站了起来,小红见我进来,对素衣书生道:“莫公子,这就是我家姑娘。”
“叶姑娘。”素衣书生对我行礼,“在下莫修齐,特来感谢姑娘的援手之恩。”
“莫公子请坐。”我在主位上坐下来,笑道:“公子客气了,出门在外,谁没有个难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话虽如此,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莫修齐脸上带上一丝轻嘲,“这世上的人,落井下石容易,所以雪中送炭才显得尤为珍贵。”
我淡淡地笑了笑,雪中送碳?我本也不是那般好心的人,若不是莫桑长了一张与冥焰相同的脸,我哪有那闲心管你们的死活。我抬眼看向莫桑,见他垂着睫,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看不到他眼神。
莫修齐注意到我看莫桑的目光,微微一笑道:“我听莫桑说,叶姑娘失散的弟弟长得很像他。”
我怔了怔,苦笑道:“是。”
莫修齐笑道:“不知道姑娘的弟弟是什么时候失散的?也许真的是莫桑也说不定,这孩子八岁人卖进我家……”
“我弟弟是几个月前才与我失散的。”我打断莫修齐的话,淡淡地道,我已经没兴趣去了解你们的故事,因为他不是冥焰,“听说莫公子从铁山郡过来办事时病倒的,如今病好了,是否要准备回去了?”
莫修齐脸色一黯:“在下家道中路,来沧都时已经变卖家财,没准备回去了。”
“莫公子还想留在沧都?”等那悔婚的女家回心转意么?恐怕颇有难度。
“我要留在此地,证明给想容看,我不是个没用的人。”莫修齐提到那“想容”时,脸微微一抽,随即面色坚定地道。
想容?他悔婚的未婚妻么?我笑了笑,真是可爱的人,你能证明什么,即便让你发家,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们都已到适婚的年纪,那妻家既然悔婚,肯定会尽快张罗女儿的婚事,说不定还没等你寻到工作,那女子已经嫁为他人妇了。我端起茶,喝了一口,淡淡地道:“那莫公子以后有何打算?”
“这……”他脸上带上些茫然的表情,“在下还未想过……”
我在心中一叹,这呆子。抬眼看向莫桑,他的脸上也带上些仓皇和茫然,想必对未来的生活很惶恐不安吧?我心中顿时又酸又软,即使明知他不是冥焰,但那张脸,我仍然无法忽视。如果给他主仆二人在绣庄找个活计,倒可暂时解决他们的难处,看了莫修齐一眼,我开口道:“莫公子家里以前是从事哪一行的?”
莫修齐苦笑了一下:“家父以前帮天曌国的大财主楚殇经营铁山郡的绸缎庄,我也在绸缎庄的账房帮忙,自从楚殇被朝廷正法之后,他名下经营的产业全部被朝廷查抄了,本来这些家父亲积下的家产也颇丰,但绸缎庄出事之后,二娘卷了全部家私与人私奔了,家父气得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故世了,临终前让我到沧都,寻我指腹为婚的岳家,没想到到了这里却……”
莫修齐后面说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额上冒出冷汗,却浑身冰冷,紧紧握住桌上的茶盏,手止不住颤抖,心中一阵绞痛。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为了摆脱楚殇,为了我想要的自由,我到底做了些什么?为何我以为,仅仅是铲平了楚殇的势力,仅仅是灭了他苦心培植的无极门?是我一直不敢去想,还是不愿去想?楚殇明里经营多年大江南北的生意,会因为他的倒台,牵连多少无辜的人?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姑娘!”小红见我冷汗直冒,吓得探向我的额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莫修齐也站了起来,一脸诧异地望着我,不知所措地道:“叶姑娘,在下说错什么话了吗?为何……”
我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人抽走了,对着小红勉强地笑道:“没事……”
莫修齐见我虚弱无力的样子,不安地道:“姑娘身体不适,在下不便打扰姑娘休息,就此告辞。”
“莫公子请留步。”我赶紧唤住他,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坐回椅子上,“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小女子新近开了家绣庄,正差人手,我初学做生意,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莫公子可否愿意帮小女子一个忙,到我的绣庄替我管管账?”我的语气很诚恳,我不是想帮莫修齐解决眼前的困境,我只是想给自己赎罪,是我害得他家破人亡,落魄潦倒,我凭什么摆出施恩者的嘴脸?
莫修齐和莫桑眼里同时一亮,莫修齐站起来,激动地道:“姑娘说的这是什么话,在下谢姑娘一再施以援手,姑娘对我主仆的恩惠,在下没齿难忘……”
“莫公子!”我打断他,勉强地笑道,“不要再说这种话,你主仆二人,如今还住在客栈么?”
“是!”莫修齐脸上微微一红,我沉吟了一下,轻声道,“一直住在客栈也不是办法,你二人回去收拾下东西,搬到我这里来住吧,就当作是绣庄给你们安排的住所。”我晚点再和老福头商量一下,给他二人整理两间厢房出来,替他们付房租,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莫修齐一脸感激之色,又待说什么,我摆摆手,轻声道:“莫公子,你也别再说什么了,我有些累,你们如果没有意见,就回去收拾东西吧。”
莫修齐站起来,对我躬身行礼道:“大恩不言谢,在下不打扰姑娘休息,先行告辞。”
见他们离开,我久久无法动弹,半晌,才轻声道:“小红,扶我回房,我很累。”
回了房,小红扶我到床上躺下,我虚弱地道:“我想一个人躺一会儿,你先出去吧。”
她“嗯”了一声,轻手轻脚地掩了门出去。我望着天花板发呆,久久,将双手举到眼前,痴痴地笑起来。楚殇,如今我跟你一样不干不净,满手都是血腥,跟你一样心狠手辣、蛇蝎心肠,你满意了吗?你一定在躲在阴曹地府里冷笑吧?你要把我逼死才算数吗?你为何,死了都不肯放过我?
我捂住脸,泪从指缝中滑落出来,浑身发抖。
我在房中呆了一天,午膳和晚膳都没有用,小红担心地进来看了好几次,我闭着眼睛装睡,不想理她。蔚家大哥从铺子里回来,大约是听小红说我一天没吃东西,到我床边唤我,本想一直装睡下去,又怕他在绣庄累了一天又要担心我,无奈地睁开眼睛。他见我“醒”了,坐到床边,温和地笑道:“我听小红说你一天没吃东西,让她煮了点粥给你,吃了再睡,好不好?”
“嗯。”我笑了笑,他扶我坐起来,小红把粥递到我手上,我手一软,差点没拿稳,蔚家大哥赶紧扶住我的手,把碗接过去,“看你,饿得一点儿力都没了,我喂你。”
他不由分说地舀了一勺粥,在嘴边吹了两下,递到我唇边,我含入口中,沉默地咽进肚去,第二勺又来了。我的眼睛莫名其妙地有些酸涩,忍着想流泪的冲动,安静地吃完一碗粥,他把空碗递给小红,想扶我躺下来,我猛地抱住他,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哽咽道:“大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做了这么多坏事,每件事,都是自私地在为自己着想,即使表面上看去是在帮人,其实帮人的动机,都是因为对自己有利才去做的。我这样自私的人,哪里配有人对我这么好?
蔚家大哥僵硬着身子拍了拍我的背,温和地道:“因为你是叶儿,是我妹子呀。”
我大哭出声,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下来,肆意渲泻心中的委屈。我只是想好好活下去,从来没有更多的要求,亦从来不奢望有人能理解我,为什么我一直想躲避的事会像噩梦一样死死地纠缠我?我不过是想要好好活下去罢了!
——2006、10、18
[第二卷 沧都篇:第69章 接货]
我不得不承认,安远兮真的很卖命。
我有时候很怀疑,他是不是我那日在茶楼遇到那迂腐书生?我交给他的每一件事,他都能拿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让我放心把后面的事一件件交给他,他也不说什么,我交给他什么他就做什么,勤勉得很。他的学习能力很强,而且懂得举一反三,头脑很灵活,怎么看,都不像他们说的,脑子糊涂。对这个,我实在有点纳闷,但也没费心去了解,只要他把我交待的事做好了,让我能轻轻松松地就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倒是莫修齐有点难搞,第一日他把他做的账给我看,我看了一眼,立即眼冒金星。那种密密麻麻用汉字记的流水账,加上没有标点符号间隔的记录,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叹了口气,放下账册,莫修齐忐忑不安地看了一下我的表情,不安地道:“叶姑娘,这账目有什么问题么?”
不是你有问题,是我有问题。我摇摇头,笑道:“我觉得这种记账方式太繁琐了,看起来很费力又费时。”
莫修齐怔了怔,道:“但是账房记账,一直都是这样记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但是我想换个比较简单的方式。”见他眼中有些不解,我取过毛笔,在纸上画下一张表格,分成“日期、项目、收入、支出、余额”五列,再写上“0—9”十个阿拉伯数字,把纸转了个方向,放到他面前。
他看了纸上的东西一眼,再忐忑地望着我,一脸茫然,我笑道:“以后做账用这种方式来填写,日期栏填写出入账或出入货的日期,项目栏填写出入的是什么账或是什么货,收入栏填写入账金额或入货数量,支出栏填写支出金额或出货数量,余额是剩余的累计金额。这样比便方便我这样的懒人看账。”
他面带讶色地看着我:“姑娘这法子,查看起来果然清楚得多。不过这些又是什么?”他指着我写的阿拉伯数字,惊讶道。
我给他详细讲解了阿拉伯数字的用法,他越听越是糊涂,我看他一脸懵懵懂懂的样子,叹了口气,看来要他熟悉这些数字,还要费几天功夫。但是为了我以后自己方便,他必须得按我的方式记账。好在他糊涂了几天,终于还是把阿拉伯数字的用法搞明白了。莫桑如今也跟着他,做账房的工作,他对我尊敬客气,又淡漠疏离。我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总是情不自禁想接近他,只是得闲时偷偷地在远处打量他,有几次,被安远兮看到,带着疑惑的眼神探究我,我垂下眼睑,不让他发现我眼底的落寞。
绣工是招蓦齐了,杂役也配备到位,安远兮不等我交待,就自行安排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企业文化的培训,让我非常满意他的办事能力。我已经新画了多款的卡通公仔,安远兮及一班绣工师傅初次见到的时候,非常吃惊。几日前我收到金大娘的来信,告诉我第一批货今日要到了,我让安远兮带着杂役跟我去沧江码头接货。接第一批货,除了要小心些,我还要自己熟悉一下操作流程,我虽然想做跷脚老板,却不是想做对绣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的老板,蔚家大哥和小红自然是寸步不离地跟着。
不过,跟着这批货一起来的这个人,倒在我的意料之外。我看着他邪长的凤眼,打趣道:“花蝴蝶,你跑到沧都来做什么?”
玉蝶儿见到我,眼睛一亮,一脸暖昧的笑容:“花花走这几月,玉某日思夜想,按耐不住思念之情,只好追随佳人芳踪,一路寻来了。没想到花花这么惦记我,还亲自到码头接我,玉某真是受宠若惊。”
花花?恶!我“噗哧”一声笑出来:“少恶心人了,谁让你这么叫我的?”
他凑近我,委屈地眨了眨眼,“人家都不介意你叫我花蝴蝶了,我当然也要为我心爱的花花取个小名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蔚家大家拎着衣领甩了出去。玉蝶儿在空中旋转了一下身子,真是像只蝴蝶一般漂亮地落回地上,依旧风度翩翩、毫不狼狈,脸上带上捉狭的笑意:“花花你好没良心,才走了几个月,身边又冒出这么多护花使者!这位兄台力气好大啊,玉某佩服。”
蔚大哥面色一沉,就欲拔剑,我赶紧压着他的手:“大哥,他是我朋友,跟我开玩笑来的,没有恶意。”
蔚家大哥闻言,脸色更是难看:“你何时与他交上朋友,他明明是那日在……”
“大哥!”我知道蔚彤枫认出玉蝶儿就是以前欲对我行不轨的采花贼,怕他怒上来口不择言,赶紧打断他,“他真的是我朋友,我落难的时候他帮过我!”
蔚家大哥气哼哼地把剑按回去,盯着玉蝶儿冷冷地道:“你与叶儿说话须站在五步之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玉蝶儿邪邪地一笑:“这位兄台说话倒有趣,我要站在花花身边,你拦得了吗?”说着,鬼魅的身形扑过来,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甩开我,与他纠缠起来,倒也没再拔剑,两人你来我往地交起手。我头大按住脑袋,转眼看见安远兮皱着眉头,眼睛从缠斗的两人身上移到我脸上,脸上带上些不以为然。我心底有气,知道他这迂腐书生看不惯刚刚玉蝶儿与我之间那种相处方式,淡淡地提醒道:“安总管,你还不去收货?”
他一言不发地去做事,我看着在码头上打得热闹的两个人,已经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叹了口气道:“小红,我们走。”
“姑娘不等……”小红刚刚开口,便被我打断,“他们喜欢打让他们打好了,我们先回铺子去。”
带着小红坐上毛驴车,玉蝶儿瞥见我们上了车,甩脱蔚家大哥向我们扑过来:“花花,我们一起走。”
他刚扑上毛驴车,被蔚家大哥一把扯下来:“给我下来!”两人又在驴车边纠缠开来,我按住额头,厉声道:“住手!”
两个人顿住身形,蔚家大哥的手按着玉蝶儿的肩膀,玉蝶儿的腿也顶到了蔚家大哥的腹上,我叹了口气:“你们很想出名么?在这里闹事?玉公子,你和大哥一起驾车!”见他欲张嘴,我横了他一眼:“不准再说!”
他哀怨地叹了一口气,故作受伤地道:“好吧,我什么听花花的。”眼光一转,似笑非笑地看了蔚家大哥一眼,收回腿,跃上赶车的坐位,对站着不动的蔚大哥笑道:“兄台,你不上来的话,我就送花花回去了!”
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跃上车来,与他并排而坐。我吁了口气,放下车帘,“走吧。”
一路上,驴车行得不如平日平顺,我知他两人在前面驾车一定驾得不安生,也懒得再管,要蔚家大哥消除对玉蝶儿的成见和敌意,只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这批货全是上好的绸缎,我检查了安远兮带回来的货,让他马上安排开工。本来金大娘解决了供销和分销的事,我这间分店其实是很占便宜的,但古代的交通实在不便利,来来往往的,货物押运费时费事,做卡通公仔还好,没有季节限制,若是生产成衣,便要注意到季节的问题,计算货运运送的时间差,还得考虑中途万一出什么意外的补救方法,真是麻烦。如果要自己分销,就要在沧都城中拉一批生意,沧都城已经有几间做得不错的绣庄,想要抢生意,一定要拿出比他们好的东西才行。
我让小红把安远兮请进内室,想听听他在销售和生产上有什么看法。请他落座后,我笑着问他:“安总管,金大娘这批货,能按时完工吗?”金大娘倒也聪明,全部要我新款的卡通公仔,成衣只要求我继续提供花样儿给她。
“我会加紧督促,一定没问题。”安远兮从码头回来,脸色就有些别扭,我也装不知,微微一笑:“如果在她下笔定单来之前,提前一个月完工,行不行?”
他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表情:“这……,未免太仓促了。”
我想了想,笑道:“你问一下秀组,如果每个绣工只负责做玩偶的一个部件,做完了就往下传,让下一个人继续做自己那部分,这样做的话能省多少日子?”秀姐是安远兮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从其他绣庄挖回来的绣工头,刺绣手艺了得,对这一行也很有经验。
安远兮眼睛一亮,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如果把娃娃按现代流水线的方式来进行生产,熟能生巧,能提高生产效率。他看着我,有些不解地道:“叶姑娘要省下这一月的日子做什么?”
“我可不想只做金大娘的生产作坊。”我笑了笑,道:“我要让这间绣庄在最快的时间内在沧都城打响招牌,自己接生意。”
安远兮望着我,眼神带着一丝讶异和喜色:“姑娘真是令人佩服,我马上照姑娘的意思安排。”
他退了出去。我收拾东西出去,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大眼瞪大小眼,气哼哼地伫在铺子里,头痛地叹了口气:“回家吧。”
——2006、10、19
[第二卷 沧都篇:第70章 离别]
晚饭过后,听到院子里有异响,拉开门,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不知道为什么又纠缠在一起。我叹了口气,这对冤家!从一碰头,就横竖不对眼,一言不和就开始动手动脚。拿了个桔子坐到门槛上,我靠着门悠闲地看他两人斗来斗去。老实说,蔚家大哥没剑在手上,占不了玉蝶儿多少便宜,他的轻功实在是太好了,躲避蔚家大哥的拳头游刃有余。但蔚家大哥胜在内力好,掌风如刀,呼呼作响,只见玉蝶儿随手抓了一个木人挡他的掌风,那厚实的木人竟在蔚家大哥的双拳怒击下裂成数十块,四下飞割。木片上贯注了雄浑的内力,木片飞出,无异钢刀,顿时击倒院子里一排花盆,破碎之声此起彼落。
看不下去了,我塞了一片桔子到嘴里,含混不清地道:“住手!要打出去打,别把福爷爷的院子砸了!”
蔚家大哥冷哼了一声,愤然收掌,向我走来:“叶儿,这色胚刚刚鬼鬼祟祟地摸进你的院子,肯定没安好心。”
不待我开口,玉蝶儿呼地窜过来,一脸委屈:“喂,你别冤枉我,我是拿糯米糕来给花花吃的!你看,都被你砸烂了。”玉蝶儿往院子地上一指,地上果然有破碎的碟子和四散的糯米糕。
“还想狡辩,我刚刚问你干什么?你为什么不答?送东西来不过是借口!”蔚家大哥怒目一横。玉蝶儿翻了翻白眼,冷嗤道:“笑话,我为什么要答你?”
两人貌似又要动手,我头痛地站起来:“住手!你们不烦我都烦了!我们借住在别人家里,注意一点影响好不好?别给人家添乱。”
两个对瞪着,相互冷哼一声,扭过头。我叹了口气,对蔚家大哥道:“大哥,玉蝶儿是我朋友,他不会对我使坏的。”
“谁叫他有前科!让人如何相信?”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玉蝶儿面色一沉,对他这句话倒是反驳不上来。我笑了笑,柔声道:“大哥,他答应过我,不会再做以前那些事。”
还在京城的时候我就警告过玉蝶儿,若要我拿他当朋友,他就不能再做采花贼,我不会容忍他继续祸害任何一个良家女子的恶行,没想到玉蝶儿竟真的答应了。蔚家大哥仍是一脸鄙色:“我才不会相信一个下流小人的话。”
玉蝶儿面色一变,正欲发作,我赶紧道:“大哥,我信他。如果他违背承诺,我便没他这个朋友,到时候要杀要剐,我都不拦你。好不好?”
这算是安抚蔚家大哥,免得他整天和玉蝶儿斗来斗去,也算是给玉蝶儿的一个警告,若是他在沧都乱来,我决不饶他。两人都听懂了这个暗示,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玉蝶儿一眼,不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我看向玉蝶儿,他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看了我一会儿,他开口道:“花花,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我拍拍他的手臂,笑道,“所以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对不对?我的朋友很少,我不希望没了你这个朋友。”
他的唇角浮出轻笑,目光难得地不带一丝邪气,清澈而纯粹:“我的朋友也很少,所以我也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他的语气淡淡的,却异常坚定,仿佛承诺。我轻笑了。
他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到我面前:“幸好我日有准备,藏了一包,不然你就吃不成了。”
“糯米糕?”我笑着接过来,剥开纸,甜味飘出来,我拿起一块咬了一口:“好香。”
他诱人的凤眼满是笑意,静静地看我吃完点心,才轻声道:“谢谢你相信我。”
“想多了不是?”我笑着摇了摇头,递了一块糯米糕给他:“你也吃吧。”
他接过,望着我的眼睛,半晌,两人都释然地笑。
次日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再会面的情况好了很多,虽然两个还是横眉冷对,至少不会动手动脚了,我舒了口气。只要两个不再像斗鸡似的,一句话不对就动手,就给我减少很多麻烦了,我不知道玉蝶儿想在沧都玩多久,要是他二人一直这样下去,我天天劝架,还不累死?想了想,中午特意叫上玉蝶儿与蔚家大哥一起出去吃饭,叫他两人不要一直这样别扭。
从铺子出来,找了家食肆,叫了几个沧都特色小菜,我对玉蝶儿道:“你别这间店子又小又不起点,这里的麻辣鸡块和香酥排骨非常出名,你一定要尝一尝。”
“花花说好的,一定错不了。”玉蝶儿笑眯眯地道,蔚家大哥沉着脸一言不发,我转过头笑道:“大哥,我帮你点你最喜欢的清蒸黔鱼,好不好?”
“嗯。”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我笑着叫过小二点菜,吩付道:“上快一点。”
菜上来了,我食指大动,招呼二人吃饭,一餐饭吃下来,虽不说是其乐融融,气氛倒也不算很差。快吃完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一桌有个食客道:“李爷,这次怎么这么急从京城赶回来?你上次不是说想接张大人那笔生意,要在京城呆很久么?”
坐在他一侧那商贾模样的男子叹了口气道:“别提了,那笔生意没戏了。不知道张大人犯了什么事儿,被皇上降罪,关进天牢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躲都躲不及了,还敢凑上去找死吗?”
“呀!那张玉川可是刑部待郎呀,这么大的官,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会被关进天牢?”那食客满脸讶色。
“官儿再大,能大得过皇帝么?伴君如伴虎,在皇上身边做事,不犯错就荣光,一犯错,哼,下惨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不知道惨多少倍。”那商贾摇摇头,一脸不以为然。
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群众眼光是雪亮的呀。伴君如伴虎……,我心中一叹,唇角浮出嘲弄的笑容。抬眼见蔚家大哥脸色有些怪异,怔怔出神,微微一怔,柔声道:“大哥,你不舒服么?”
他回了神,浮出一个笑容:“没事,吃饱了吗?吃饱了回铺子去吧。”
我点点头,结账出来,一路上蔚家大哥都没说话,也不与玉蝶儿大眼瞪小眼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从没见过他这副表情,不禁有些担心,忍不住道:“大哥,铺子交待安总管一声就行了,我陪你回家休息。”
他愣了愣,转头看我:“不用了,我没事……”
“可我累了,你陪我回家休息吧。”我笑了笑,没事才怪呢,从刚才在食肆听了那两个食客的对话之后,他便一直有些不对劲,莫非他认识那位获罪的大人?不过认识也正常,他本是丞相公子,认识些京中官员也是常理之中,不过这样的反应,难道与那位大人不止认识,还很熟识?
他听我这样说,也不坚持了。回了老福头家,蔚家大哥便闭门不出,我一直留意他房中的动静,傍晚的时候,他打开房门,往院子外走。我赶紧跟上去,见他走到了老福头宅院外面不远处的一处池塘边,顺着池塘岸边似乎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行去,行到一棵茂盛的青桐树下,他坐了下来,望着天边的夕阳怔怔出神。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温厚的夕阳软软地沾在山脊,沟底浸出不易察觉的沁蓝,那就是暮色,只有乡间才有的暮色。四周都是树林,冬季里安静得听不见小鸟在枝头欢叫,这时空这年代的空气纯净清新,连带那亲切的阳光也温暖无比,让人觉得像只咸蛋黄般“营养丰富”。层次丰富的云彩在阳光的映射下呈现各种颜色,精彩异常。
真美。我不禁看得有些发呆,原来这里的景色竟然这么美,这些日子身心忙碌,竟然没有发现原来身边也有如此美丽的风景。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向蔚彤枫走过去,无意中踩到一根枯枝,轻脆的响声令蔚彤枫回了神,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叶儿怎么出来了。”
我笑着走过去,坐到他身边,望着天边的夕阳,嗔道:“大哥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竟然躲起来一个人享受。”
他满眼宠溺地笑了,见我只着了外衣出来,摇了摇头道:“怎么不披披风出来,外面风很大的,回去吧。”
“不要。”我见他欲站起来,拉住他:“我要再看一会儿风景,大哥陪陪我吧。”说着,转头看向远处那温暖的太阳,温和的金色洒在池塘上,池塘波光粼粼,像洒了一池的金叶子。夕阳渐渐地沉到沟底,光线暗了下了,最后一丝阳光隐入山脊,如同沉入母体。我的目光仍然停在远处,没有收回来,沉默半晌,我幽幽一叹:“大哥,你要走了么?”
他沉默着,深吸了一口气,半晌才道:“叶儿……”
“我知道你要走了。”我微笑着,眼睛仍是看着远方,“你不知道怎么向我开口,对吧?”
“叶儿……”他沉声道,“我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我明白。”我笑了笑,转过头,柔声道,“人的一生,有些事是一定要去做的,我理解。”
他执意要走,恐怕就是为了那位张大人吧?也许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交情,这男人这么重情义,必定要回京为他想办法的。只是回京之后,恐怕必定会卷入京中的权力争斗之中,再想抽身,只怕就难了。
他温和地笑了笑:“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身子弱,不要经常出来吹风,小心着凉。”
“嗯。”我转过脸,点头。
“店里的事,交给安总管他们做,你脑子不要想太多事,不够人手就再请人……”他继续唠叨。
“嗯。”我的心酸酸的,又暖暖的,又满又胀。
“那玉蝶儿,我始终不放心,你自己要小心些。”他不放心地交待。
“嗯。”我想笑,眼却有些涩。
“我明天一早就走。”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我转过头看他:“大哥,你答应我,一定会回来看我。”
他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浮出温和的笑容:“我会的。”
“你保证。”我望着他,在暮色中,他明亮眼睛闪着莫测的光泽。
他的眼神闪了闪,唇边噙起飘浮的笑容:“我保证。”
——2006、10、19
20-22日又要上公司的培训课,未必能更新,有的话也会比较晚。先通告大家一声。
[第二卷 沧都篇:第71章 生活]
我的绣庄红红火火地开张了。按照流水线的生产方式把金大娘那批货赶完,的确改善了生产效益,我节省下来一个半月的时间,生产自己的产品。我的构想是用卡通娃娃打开市场,再接成|人和其它绣品生意,绣庄主要是接达官贵人的生意,穷人穿不起绸缎,更勿说在缎子上绣花了,而卡通娃娃这些供人玩乐的产品,正好适合富贵人家的猎奇心理。
于是,上街发印着卡通娃娃图案的传单,到大户人家派送绣着玫瑰、郁金香、波斯菊等图案的丝绢,铺子里的橱窗里摆着身着漂亮绣品服饰的木头模特,锦绣庄沧都分店的生意,出乎意料地火暴,锦绣庄的名气,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传遍沧都,成为富家女眷添制新衣及绣品的首选商铺。生意源源不断,虽然都是些小数量的单子,但每笔单子赚的钱可不少,最近又新请了不少跳槽来的绣工,安远兮这个总管,也做得越来越似模似样了。
我依旧做着一个舒舒服服的跷脚老板,有几个能干的左右手真是好啊。我只需要每天去铺子里循例逛一圈,便可以开开心心地去逛街、吃饭、游山玩水了,这些日子,实在逍遥得有点忘乎所以。我放下手中每日循例检查的账册,拿起桌上的盐水花生剥起来,扔了一颗放去嘴里,嗯,好香,这才叫过日子啊!
舒服地把身子靠到椅背上,我闭上眼睛,正准备眯一会儿,小红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姑娘……”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我睁开眼,懒洋洋地道。
“安总管和一个女客吵起来了……”小红吐了吐舌头,赶紧道。
“让玉蝶儿去摆平。”我毫不在意地道。玉蝶儿如今是我铺子里的大堂经理,店子开张的时候,我还怕拉不到生意,没想到那家伙拉生意绝对有一套。本来绣庄面对的顾客群就是女客,玉蝶儿是采花贼出身,对付女人是他的拿手绝活。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怎么说的?要充挥发挥每个员工的长处,物尽其用。果然,不管是上门服务还是在铺子里,遇到难缠的女客,只要派玉蝶儿这个花丛老手出去应战,几句甜言蜜语下来就把女客哄得服服帖帖。
“那个,那女客已经气走了,现在他正和玉公子在贵宾房吵……”小红不安地看了我一眼,道。
“呃?”我愣了愣,安远兮和玉蝶儿吵什么?自从玉蝶儿来了铺子,虽然安远兮有时候也表现出看不惯玉蝶儿哄女客的伎俩,倒也没有与他有过正面冲突。我站了起来,转出我办公的内室,向贵宾房走去,那是提供给有身份的客人呆的小厢,还未走近,就听到玉蝶儿隐含怒气的声间从厢内传来:“我怎么不知羞耻了?我也是想给绣庄拉生意!”
“我们绣庄不接青楼女子的生意!”安远兮也怒气冲冲地道,“我们是做正经生意的,总是出入青楼,会降低我们绣庄的身价……”
“你这个迂腐书生……”听声音就知道玉蝶儿被气坏了。我拉开门,沉着脸看着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两个人,低声怒道:“吵什么?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你们两个吵成这样,让其他员工看到成什么样子?”
“花花……”玉蝶儿冲到我面前,委屈地道,“这书生太迂腐了,我今天接了一单生意,他几句话就把人家的客人骂走了。”
“叶姑娘,我们绣庄现在的口碑很好,如果让那些大户人家知道自己穿的绸缎,青楼的姑娘也一样穿得起,会影响绣庄的声誉的。”安远兮毫不卖账,看到玉蝶儿亲昵地凑到我身边,眼中闪过一丝厌恶。
“青楼女子怎么了?上门就是客人。”玉蝶儿脸上浮出一声怪笑,“我们锦绣庄京城总店,还不是一样接青楼的生意,当初艳名大炽的倚红楼艳妓卡门姑娘,登台的舞衣还是京城总店缝制的呢……”
说着,眼睛向我瞟过来,得意地一笑,我气结地瞪他一眼,却听到安远兮嫌恶地道:“京城总店给那不知廉耻的艳妓卡门制作如此伤风败俗的服饰,简直是自砸招牌、自毁声誉,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在沧都分店里!”
我拉长了脸,牙咬得“吱吱”作响,安远兮啊安远兮,我招你惹你了?还想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不成?玉蝶儿听了安远兮愤愤的语气,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这家伙,故意惹安远兮骂我,好让我收拾他?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我沉着脸,寒声道:“你们两个到我的房间来。”说着转身向我的办公室走去,我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多半是玉蝶儿接了青楼姑娘的生意,安远兮那个迂腐书生坚决不同意,还把客人气跑了。
他们两个都面色难看地进来。我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面色不善地道:“你们两个,一个是总管,一个是掌柜,在其他伙计面前吵得这么难看,存心让人笑话是不是?”
两个人虽然还是气哼哼的,却也知道理亏,一句话也不说。我缓了缓语气:“安总管,不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踏进我们绵绣庄的大门,他就是我们的客人,我一再跟你们强调‘顾客就是玉帝’,我们的服务理念是‘微笑服务’,你倒好,堂堂一个总管,带头把客人气跑了,你自己都不能做表率,让其他的伙计怎么看?怎么想?”
安远兮脸色难看得吓人,玉蝶儿得意洋洋地轻哼道:“就是,也不想别人接生意有多么辛苦……”
“你闭嘴!”我转过脸喝斥他,“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花花……”玉蝶儿苦着脸。我看了安远兮一眼:“安总管说的也没有错,若是让豪门富户知道青楼女子跟他们一样穿着咱们锦绣庄的衣服,肯定会心里不舒服。”
玉蝶儿和安远兮都怔了怔,两人大概都没想到我居然会赞同安远兮的观点,我皱着眉,沉吟道:“但是顾客上了门,我们也不能把人家往外赶。玉蝶儿,你查一查我们的客人资料,把沧都城最显贵的几位选出来,去打几块铸有锦绣庄字样的金牌,编上号,给一户送一块,跟他们说,这是我们锦绣庄的贵宾金牌,持有这块金牌的客人,可以第一时间享受我们锦绣庄最新款的产品、最优良的服务和八折价格的优惠。这件事交给你去办,还有今儿被气走的客人,你想办法去安抚一下,你先出去吧。”
玉蝶儿站起来,笑道:“花花,还是你聪明,想到这样的解决办法,我马上去。”说完,急冲冲地走了出去。我转过眼,见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我,笑道:“我脸上有花儿啊?”
他的脸一红,微窘道:“叶姑娘的点子,令人佩服,我和玉掌柜只知道争吵,却没有去想怎么解决问题,实在是惭愧。”
“所以我是老板。”我淡淡地笑了笑,道,“但是下一次,我希望是你们自己去解决问题。”
“远兮明白。”他点点头。我望着他俊朗的脸,微微一笑:“安总管,你为何如此厌恶青楼女子?”
除开第一次他对青楼女子的鄙夷,以及刚才莫名其妙的失态,他对青楼女子的迂腐观念与平日的为人处事完全像是两个人,我实在是有些好奇。他的脸微微一沉,我看他不太愿意说的样子,淡淡地道:“你不想说没关系,没事了,你出去吧。”
“也不是……”他蹙了蹙眉,竟然开口道,“也不知是为何,我对青楼女子总是感觉很厌恶,一听到就有些控制不住脾气。”
呵,天生的卫道士?我笑了笑,看着他俊俏的脸,不知道让他知道他的老板就曾是一个青楼女子,还是他骂过几次的艳妓卡门,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不过我没准备让他知道,我可不想失去一个廉价劳动力。我淡淡地道:“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我希望你能控制你的脾气。你出去吧。”
看他转了出去,我闭上眼睛养了会儿神,站了起来,今天被这两人一闹,其他员工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想法,还是去巡巡楼,四下看看。在铺子看了看,又去楼上看了绣工,一切正常,我心中暗暗点头,安远兮管的人还是不错的,没有四处聚在一起嚼舌根。转到后院,想去看一看货仓,还没到踏进院子,突然听到有人在讲话,似乎还提到了我的名字,我走快两步,隐到墙角,从墙上的窗花看去,见安远兮和绣工头秀姐站在院里说话。
只听到秀姐问道:“安总管,叶姑娘没有骂你吧……”
我皱了皱眉,我很喜欢骂人吗?看那秀姐满怀关切的爱慕眼神,我微微一笑,看来我们的安总管已经把人家的芳心掳走了。
安远兮皱了皱眉,道:“秀姐,你说到哪里去了,叶姑娘人很好,不会骂人的。”
秀姐舒了口气,笑道:“我刚刚看叶姑娘挺生气,没骂你就好。你以后,少和玉掌柜吵嘴,玉掌柜和叶姑娘的关系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
“秀姐。”安远兮忍耐地打断她,“我不想听这些与工作无关的话。”
秀姐顿了顿,脸上有些尴尬,我摇头一叹,这木头,看不出人家姑娘关心你吗?秀姐咬了咬唇:“以后玉掌柜接生意,你少管些吧,到底不是你该管的事儿……”
不等秀姐说完,安远兮转身道:“我还有事,秀姐你还是去楼上看着绣工吧!”说完也不理她,径直走了,秀姐怔怔地看着他的纤长的背影,咬了咬唇,也低头走了。
我靠到墙上,微微一笑,抬头懒洋洋地看向天空。天空一丝云彩也没有,白得涔人。不知道哪里飞来两只小雀,停在屋顶上叽叽喳喳地呢喃,那喜悦亲昵的声音在冬天将过的萧瑟日子里,送来一阵暖风。
——2006、10、21
[第二卷 沧都篇:第72章 出塞]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我低低念出这句著名的北朝民歌,望着眼前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不由痴了。关外的春天来得比关内早,绿油油的青草已经从姜黄的腐草中冒出来,一眼望去,黄绿交错、深深浅浅的颜色绵延不断,勃勃的生机仿佛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天空湛蓝,雄鹰在空中展翅飞翔,远处线条温柔的山脊上,耐寒的沙棘林仍旧郁郁葱葱,笼罩在迷迷蒙蒙的薄雾当中。成群的牛羊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享受着春天的恩赐,蜿蜒的小溪如同玉带在开着白花的草地上铺开,美不胜收。我被眼前无与伦比的美丽风景震憾住,淡淡的清香遍布山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些微醺,这草原是如此色泽斑斓,连空气都五彩缤纷。
这就是草原,我前世一直没有机会去的大草原,我痴痴地望着满目美到极致的风景,心中软得发胀,仿佛回到我久违的精神故园,那个心灵的家。记得以前看江鱼儿的《行摄匆匆》,封面上有一句话让我神往好久,他说:“只要真的想,那就上路吧!”前世我这只鸭子没有变成驴的实力,但心里一直清楚地知道“路”这个字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也许鸭子的外表下,我也有一颗属于驴子的心。
“风吹草低见牛羊……”身边的男人低低念出我刚才的无意识下脱口而出的句子,我转过头,对他温柔地笑了笑。安远兮定定地望着我,严肃的表情上难得地带上一丝笑意。
“很美吧?这草原。”我转过头,望着前方。我们的商队在草原上蜿蜒排开,其中有我们绣庄给曜月国皇室制作的贡品。两月前我接到一笔生意,以前曾在老福头家出入过的那个曜月国男人赤备,入关给曜月国皇室采办贡品,被我们绣庄的卡通娃娃和新款绣品吸引,当即找我签下这份大合同。为了给绣庄打开海外市场,我让安远兮专门安排了三十名少女赶这批货,全部要手部皮肤最软最滑最细致的,并且完全不许她们做刺绣之外的其他活计。安远兮开始很是不解,倒是秀姐一点就通,笑道:“再好的绸料,被手磨了几十遍也会失去些光彩,叶姑娘这么做,是想保证这批贡品的质量。”
如今这些质量上乘的绣品,正运往曜月国的皇都。九日前我们从沧都出发,今天终于踏上了曜月国的土地。本来绣庄不需要负责这趟货品的押运,这是采办贡品的赤备自己的事儿,但赤备说因为是与我们第一次做生意,一定要我这个绣庄老板与他一起押到皇都,等贡品验收无误,才付另一半货款。为了绣庄的声誉,我答应了赤备的条件,反正在沧都也闲得无聊,权当是一次旅行。安远兮是总管,自然得跟着,玉蝶儿本来呼天抢地地要跟来,被我拦住了,笑道:“绣庄老板和总管都走了,如果连掌柜都走了,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玉蝶儿咬了咬唇,噘嘴道:“可是花花这一趟来回要去一个月,从沧都到关外要八九日,关外到皇都也有五日时间,万一路上有事,我会武功,可以保护你。”
我失笑道:“能有什么事儿?赤备带着那么多人押运,还请了镖局的镖师,这是曜月国的贡品,谁敢打主意?再说安总管跟我一起的,又不是孤身上路。”
“那人风一吹就被刮倒了,真遇到什么事儿哪有强壮的我顶用?”玉蝶儿撒赖道:“总之我不放心,花花,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要不你让安总管留下来看铺子。”
“胡说什么。”我又好气又好笑,“安总管必须跟我去,下次押货就是他一个人去了,这次是累积经验,怎么能不去。”
“花花……”玉蝶儿委屈地撒娇,我想了想,笑道:“要不这样吧,你十日后去起程去关外接我们。”算算日子,等他到了关外,我们正好从皇都回来,正好碰头。玉蝶儿本来还是不愿意,正巧沧都“风月楼”的老鸨找上他,扭着他谈生意,那女人找了玉蝶儿几趟了,不知道是不是迷上这采花贼,难缠得连玉蝶儿都有点搞不掂她,我和安远兮才得以顺利脱身。
这一路虽然颠簸,却也平安。如今看到这草原的美景,我真是觉得这趟辛苦是值了。一出关,我就在马车里坐不住了,钻出车厢和驾车的安远兮并排坐到一起,方便欣赏美景。安远兮一开始颇不自在,把缰绳交给我,想下车步行,我拉住他,笑道:“你想走肿脚是你的事,不过我又不会驾车,你这不是为难我么?”
他的脸微微一红:“叶姑娘,这于礼不合,让别人看见,有损姑娘清誉。”
我轻笑道:“你不叫我姑娘,谁知道我是姑娘?我一身男装,除了赤备,谁知道我是女的?”
“叶姑娘……”他还在别扭,我更正道:“不是叶姑娘,是叶老板。安总管,‘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所谓的世俗礼仪,在君子面前勿需用,在小人面前用不了,何苦把自己约束着?”
他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带起一丝讶异和释然,我笑着把缰绳丢给他,自顾自地看美景。没想到前世一直没能有机会去目睹的大草原,今日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而且带着这古代最原生态、无污染的自然纯朴。
“很美。”他低低地叹了一声。
“呃?”我回头看他,见他放松了脸部的表情,凝望着远处的大草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回应我之前的问话。
我笑起来。前方传来一阵马蹄,我抬眼望去,见是队伍前方的赤备骑马过来,在我们的马车边停下,信马随行:“叶老板,我们大王派了人专门来迎接这批贡品,他们在前面的麦坪坝扎了营地,今晚我们就赶去那里过夜。”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之前特别吩咐了他不要暴露我的性别,故以赤备一路上都叫我叶老板。我笑道:“那就麻烦赤备大哥为我们张罗了。”
太阳快要沉下山坡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麦坪坝的营地,这里扎了十几个白色的大帐篷,圆圆的,像我那时空的蒙古包。营地外有曜月国的士兵把守着,营地里却穿梭着仆役服饰的男男女女,草地上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着香喷喷的全羊,空气中飘着奶茶的香味儿。赤备指挥人把装满贡品的货车推进几个大帐篷,笑着走到我面前道:“叶老板,我带你去见此次来迎接我们的枢密使大人。”
我笑着点头,与安远兮一起随着他踏进营地正中那个看上去最华贵的账篷。我不知道枢密使是个什么官,不过既然是他们大王专程派来的,官也应该不小了。进入账篷,见首位的条几后坐了一个身着曜月国官服的男子,赤备上前,单膝跪地行礼:“下官参见枢密使大人。”
我怔了怔,与安远兮对望了一眼,学着赤备的样子上前行礼,心中一叹。我这双腿除了跪过父母祖宗,到了这个时空,还是第一次下跪呢,什么鬼规矩?心中虽然忿忿,但入乡随俗,只好照人家的规矩来。
“起来吧。”那位枢密使大人的声音低沉浑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股权势逼人的霸气。
我们起身,垂头,只听到赤备对那位枢密使道:“大人,这两位是天曌国沧都锦绣庄的叶老板和安总管,此次的绣品就是由他们绣庄提供的。”
该我们说话了,我抬起眼,看向那位枢密使:“大人,草民叶海华,是锦绣庄的老板,这位是我们绣庄的总管安远兮。”
我故意把花字变了下音,感觉这位枢密使大人似乎笑了笑,再一细看,才发现他英俊的脸上似笑非笑,自信的唇角微微上扬,这男人真是气度不凡。我在心中暗赞,他的皮肤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的健康黝黑,五官刚毅深邃,有如刀刻,有点混血的味道,头发是自然卷的褐发,眼珠却是浅浅的蓝色,像草原上宁静的湖泊。
“赤备,这位叶老板,就是解了乌雷王子那道益智题的姑娘么?”枢密使大人笑问道。
呃?我怔了怔,他知道我是女的?转而看向赤备,见他敬畏地看着枢密使,恭敬地道:“正是。”
我心下有些恍然,这男人应该是早就知道我了,枉我还在那里遮遮掩掩。索性大大方方地认了,我笑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小女子出门在外,改换男装方便一些。”
那枢密使大人一听,“哈哈”一笑,站起来道:“叶老板不但聪明,而且爽快!本使为远道而来的客人准备了欢迎晚宴,一起出去享用吧。”
他叫我叶老板,而不叫叶姑娘,可见也是个善解人意的,我笑起来。那男人站起来,顿时让人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大约是他的身形高大挺拔,又有一身壮硕的肌肉,还有他言谈举止间闲散出的权势。
我们随他出了营帐,只见草地上已经围着篝火摆了一圈儿红漆小矮桌,每张桌上都摆满了丰盛的食物,有黄澄澄的酥油、珊瑚状的奶酪、似饼薄厚的奶皮子,以及炒米、红糖、油炸果子。枢密使坐上主位,招呼我和安远兮在他左边的侧位落坐,其他人等也一一坐下,立即有身着美丽的曜月国服饰的少女拿着瓷质精细、图案艳丽的小碗,用小木勺舀进少量炒米,沏上滚烫喷香的奶茶,敬让我们畅饮。
我是初次品尝这种奶茶,只觉得咸香可口,十分滑腻,对敬茶的少女道:“好香。”那少女脸色一红,想是十分满意我的回答。这当儿,烤好的羊肉端上场了,我见它是由羊身、羊身、肩骨、四条腿拼凑在一起,并按一定规格,摆放在长方形的木制红漆托盘里。赤备坐在枢密使的右边侧位,朗声对我笑道:“叶老板,这羊背子是我们曜月国的美食,你一定要尽情地吃。”
“谢谢赤备大哥。我一定好好品尝。”我笑道。见伺餐的少女把美肉分到每个客人桌上,桌上有锋利的小刀,我学着曜月国人的样子,把整块肉切成小块,用手拿着吃,这羊背子又肥又嫩,肉鲜极鲜美。转头看见安远兮呆呆地望着桌上的羊肉,用手肘碰了他一下:“发什么愣?快吃呀?”
“就这么吃?”安远兮看我毫不在意地拿手抓着羊肉,脸色有些怪异,“没有筷子。”
“入乡随俗。”我白了他一眼,这人还真是无趣。
忽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你远道而来,为表欢迎,本使敬你一杯。”说着,举起了酒盅,我心中暗暗叫苦,我是出了名的一杯倒,可现在这场合,却容不得我拒绝,幸好不是用银碗装酒,只好硬着头皮举起杯子,笑道:“谢大人。”
将酒盅的酒一饮而尽,觉得有把火从喉咙里烧起来,一直燃到肚子里去,还没恍过神儿来,却听到赤备也举起了杯子,对着我唱起了劝酒歌:“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远方的客人哟,请你喝一杯马奶酒……”
不行,再这样下去马上就会有第三杯了。我硬着头皮又喝下一杯,笑道:“赤备大哥,你唱的歌儿很好听,不如我也为大家献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等赤备回答,叫好声已响成一片,那枢密使大人感兴趣地望着我,我想了想,跟草原有关的歌,会的不多,就蔡琴那首《出塞曲》吧,当即放声唱起来: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
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只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
谁说出塞歌的调子太悲凉。
如果你不爱听,
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
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
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
想着黄河岸啊阴山旁。
英雄骑马壮,
骑马荣归故乡!
一曲唱罢,众人一齐鼓掌、连声叫好。我坐下来,眼睛已经花了,这草原上的酒,比天曌国的酒可烈多了,酒劲上来得这么快。我的头有些晕,隐约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这支曲子真是唱出了我们曜月国人的心声,本使再敬叶老板一杯……”
还敬?不行了,我要晕了。我闭上眼睛,身子软软地一滑,安远兮赶紧将我扶住,我倒进他怀里,喃喃地道:“不行了,我醉了,醉了……”一下子,耳边的声音都没了。
——2006、10、22
[第二卷 沧都篇:第73章 戏吻]
我梦到自己在一条水流湍急的峡谷中飘流,飞溅的水浪打得我的脸生生的痛,那种从高处坠落的失重感,震得我的胃几乎要吐出来。
前面是一座巨大的瀑布,我乘坐的橡皮艇顺着水流直直地冲出去,从高空往下坠落,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尖叫,橡皮艇触到水面发出的巨大的震荡和冲击的力量,令我猛地睁开眼睛。
脑袋好痛,我揉着太阳|茓,打量着身处的狭小的空间,发现自己睡在马车里,车厢外传来规律的马蹄声,挣扎着坐起身,发现自己浑身酸软,看来躺在马车里已经不长的时间了,颠得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我掀开车帘,向外看去,见商队果然浩浩荡荡地在草原上行进着。
撩了帘子出去,坐到驾车的安远兮身边,揉着脑袋问道:“商队什么时候出发的?”
“天刚亮就出发的。”安远兮看着前方,低声道,“头很痛么?”
“有一点儿。”我揉着额心,“怎么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很沉,让你多睡会儿。”安远兮垂下眼睑,脸上竟然带上一团酡红。
“我昨晚没有失态吧?”我扭着脖子做颈椎运动,看到安远兮脸上的表情怪怪的,有点心虚地道,“没想到草原上的酒这么烈……”
不会是我昨晚上发了酒疯吧?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脸更红了,把脸转过一边:“没有。叶姑娘,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姑娘家醉倒在外面总是不好。”
我皱了皱眉,抬眼看他,只见到他俊秀的侧脸,脸上有明显的不赞同。我笑了笑,把身子倚到车厢上,叹道:“人生苦短,今日不知明日事,该及时行乐就要及时行乐。”
“叶姑娘……”他蹙起眉,我瞥了他一眼,“叶老板!嗯,谁把我弄上车的。”
他不自在地转过头,脸又烧起来,我讶异地道:“不会是安总管把我抱上车的吧?”
“我叫不醒姑娘,所以……”他嗫嚅着,有些不知所措,我心底浮起恶作剧的念头,好你个安远兮,每次骂我骂得过瘾,看我不捉弄你一下。我故作吃惊地道:“你是说,你进我的营帐,见我没醒,就把我抱出来了?”
“不是这样的……”安远兮怔了怔,急急地道,我把眼一横,厉声道,“不是这样是怎样?你不经我允许,擅闯我的营帐,已是不合礼数,抱我上车,更是不该,男女授受不亲,我清清白白的身子叫你碰过了,要我以后怎么见人?”
“叶姑娘……”他张口结舌地看着我,脸色有些发白。小样儿,看还不整死你。我忍住笑,换上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好你个安远兮,我平日也待你不薄,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死了算了……”
说着,我作势欲跳下车,安远兮吓得一把拉住我,我一头撞进他怀里,他像是蟑螂爬上身似的赶紧松开手,我被他一推,身子没坐稳,仰着向后栽去,安远兮赶紧捞住我,被我仰倒的力一带,两个人都跌进车厢里,我还来不及痛叫,安远兮就直直地砸到我身上,脑袋埋在我的颈窝里。我吃痛地转过头:“好痛……”正好他也转过脸来,那张嘴好死不死地,刚好覆到我的唇上,顿时,两个人都呆住了。
他的唇,很柔软。我回过神儿,觉出他的身子僵硬着,一动不动,心中窃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轻轻一勾。他像被火石烫到似的,顿时醒悟过来,急忙撑起身,缩到车门边上,脸涨得通红:“对不起,叶姑娘,我……”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以为他下一句话会是“我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他嗫嚅半天,额上见汗,却冒出一句:“我会负责的。”
负责?我有点懵。随即明白过来,呃……,顿时满脑黑线,这玩笑开大了吧?马车晃了一下,他赶紧捏紧缰绳,调整了一下马车的速度,我坐起来,他不敢看我,垂着眼睑,躲避我的目光,半晌,吞吞吐吐地道:“等回了沧都,我……,就让我娘去向你提亲……”
我看着他红得像猴子ρi股的脸,心底那股笑意终于忍不住,哈哈爆笑出声,看着安远兮由困窘转为惊愕的表情,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提亲呢!这书生敢情真的这么迂腐。我笑得喘不过气儿,扶着车厢好不容易坐稳身子,一边抹脸上笑出的眼泪,一边拍了安远兮一下:“得了安总管,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不会真以为我想寻死吧?”
他脸色白了白:“刚才我……”
“那有什么?”我不在意地笑了笑,“安总管,在我家乡,可没男女授受不亲这规矩,男女亲吻是很平常的,你别放在心上。”
他的脸色由白转绿:“很平常?”
“对啊,何况我们又不是亲吻,只是不小心碰到一起。”我笑着坐出去看风景,“放心好了,我不会要你负责的。”
“你刚才说我不合礼数……”安远兮这木头看来是被吓倒了,我笑眯眯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我逗你玩呢。”
“你……”他又羞又气。我见了他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安总管,你别害怕,我真的不会要你负责……”
“谁要负责了?”他咬唇瞪我一眼,蓦地大声道:“你怎么可以拿这种事开玩笑?你这样的女人,才没有人敢要!”
呵!发火了?我笑起来,有些理亏地摸摸鼻子,罢了,把个呆子气得控制不住向老板发脾气,看来我是做得有点过了。我轻轻笑了笑,叹道:“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嫁人。”说完,我爬进车厢,算了,不与他一般见识,偶再睡个美美的回笼觉。
中午,商队停在一座美丽的湖边休息、用餐。我看到那湛蓝的湖水,尖叫着冲到湖边去,脱了鞋,将足浸到沁凉的湖水中,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有些阴,湖边的风里满是凉意,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享受着这样美好如斯的湖水,虽然岸边没有芦苇,可是蓝色的湖水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安静下来。我闭上眼睛,听到风掠过的声音,脸上痒酥酥的,我拂下粘到脸上的东西,睁眼一看,原来是白色的薄公英种子。湖边的草地上满是薄公英,风吹着那些白色的小伞滚过蓝色的湖面,就像一只只柔软的小手,一次次轻抚过我强烈跳动着的滚烫滚烫的心。我把眼睛交给清冷的湖水,耳朵交给呢喃的风声,鼻子交给青草的芳香,原来心跳慢一点也没有关系,让自己什么都不想也不是浪费时间。我眯起眼,傻傻地笑起来。
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我转过头,迎上来人那双如湖水般美好的蓝眼睛:“枢密使大人?”我怔了怔,赶紧将脚从湖水里抽出来,急急忙忙地穿上鞋袜。男人走过来,看到我慌手慌脚地穿鞋,轻笑道:“看来是我打扰了叶老板。”
“没有的事,是草民失礼。”我站起来行礼。他摆摆手,毫不在意地随便往地上一坐,看我忐忑地站着,笑道:“叶老板,请坐。”
我坐下来,男人望着我,笑道:“叶老板刚刚看到这湖水,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蓝得透明的湖水,微微一笑:“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条鱼,生在这湖里的一条鱼,如果我是一条鱼,我唯一的渴望就是沿着这湖水逆流而上,去寻找这水的源头,那应该是一泓很甜很甜的湖水。”
“哦?”男人轻轻地笑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感兴趣地看着我:“这座湖名叫眼泪湖。”
“眼泪湖?”我歪着头,笑道:“很美的名字。”
“这座湖有个美丽的传说。”男人笑道,低沉的嗓音魅惑地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曜月国姑娘,与族中的勇士相爱了。有一年,草原的泉眼被恶魔霸占了,湖水干涸,百姓民不聊生,姑娘的爱人离开她,去斩杀恶魔,却不幸被恶魔杀死。姑娘听到这个消息,流干了所有眼泪,她的眼泪化成了这座湖,解救了干渴的百生。姑娘自己则投进湖中,变成了一条鱼,她说,这湖水会指引他,找到她心爱的人。人们为也纪念她,将这座湖命名为眼泪湖。”
“那她找到她的爱人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只是一个传说,一定要有结局吗?”男人低低地笑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任何故事,都希望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看来你很喜欢这湖水。”男人微笑道。
“嗯。”我点点头,望着那片蓝得妖艳的湖水,笑道:“有人说蓝色是这个世上最宽容的颜色,因为这世上最大的两样东西,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蓝色有特别的好感,尤其当我看到我喜欢的水是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就会对这片水格外的钟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子。”男人望着我,湛蓝的眼瞳闪闪发光。我微微一怔,刚刚那番话只是随性而说,怎么一迎上他的蓝眼睛,倒感觉像是在拍他马屁似的,这男人不会把他的蓝眼睛与我那番话联系起来吧。
我尴尬地站起来,局促地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草民先回车厢了。”
跑回车厢,安远兮坐在车头拿着水囊喝水,见了我,脸色一沉,扭过脸不理我。我也不去讨没趣,从包袱里取出干粮自顾自地啃,一口下肚,才发觉肚子早就饿得发慌了。几口把干粮咽下去,我噎得说不出话,咳了两下,安远兮把手中的水囊递给我,还是扭着脸不说话。我接过水囊,几口水灌下肚去,才觉得舒服了些。见他还是板着一张扑克脸,我把水囊递给他,他沉默地接过。这人,不是要跟我一直别扭下去吧?不过,逗他还真是件挺开心的事,我眼珠儿一转,笑道:“安总管,这水囊你刚才喝过里面的水了吧?”
他不说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我贼贼地一笑,道:“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他果然木头木脑地上勾了,我笑眯眯地跃坐上车头,钻进车厢,撩起车帘道:“这叫间接接吻。”
不看他骤然变得难看的表情,我哈哈大笑着垂了车帘,死书生,气死你气死你,没想到捉弄这书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看来以后我路途上的日子不会寂寞了。哈哈!
——2006、10、24
[第二卷 沧都篇:第74章 星空]
安远兮跟我别扭了一天,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仍是不肯理睬我,我也不当回事儿。昨晚醉酒之后,没有机会看这草原的夜空,以前听到过草原的朋友说,到了草原上,一定要去看看草原的星空。今日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我提着马灯,钻出营帐,抬眼见满天的星星,兴奋起来,前世的夜空,星星是奢侈品,到了这个时空,似乎又没有一日得消停,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看星星,而这草原上的星星,似乎比天曌国的星空,更加明亮和清晰。
我仰着脑袋往外走,不留神撞进一个人怀里,差点跌倒,被他稳稳地扶住,低沉的笑声传来:“当心。”
我抬眼看向来人,赶紧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有些尴尬:“枢密使大人。”
“叶老板在看什么?这么投入?”枢密使感兴趣地抬眼望了一下星空,笑道。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看来刚从外面逛了一圈儿回来。
“看星星。”我笑了笑,“草原上的星星,真美。”
“哦?”他低声笑道,“叶老板喜欢吗?”
“喜欢呀。”我笑起来,认真地道,“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直抱着一种神圣景仰的态度。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他眯起眼,低低地笑起来:“如此,本使带叶老板去一个地方。”
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过我,将我顺势一带,扶到马上,马儿不安地躁动了一下,我惊喘一声,紧紧抓住缰绳:“大人,我不会骑马。”
他的唇边浮出一个惬意的笑容:“我会。”说着,翻身跃上马来,从身后环住我的身子,抓起我的手,抖了抖缰绳,马儿转过头,立即“哒哒”地向营地外冲出去。
我全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被这男人雄壮的肌肉包围着,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身子,温热的男性气息隔着衣料暖昧地撩拔我的神经。这男人要是脱光了,身材一定很壮!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脸莫名地烫了起来。男人握着我的手,驾马向草原上驰骋而去,我的手动了动,想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却被他捉得更紧,握着我的手甩了一下缰绳,“驾!”那马跑得更快了。
“大人带草民去哪里?”我被那马儿颠得有些想吐,抬头大声道。
“到了就知道了。”他似乎在笑,但风声在耳边呼啸,我听不太真切。策马急驰了一段路程,男人的马速放慢了,马儿渐渐地停下来。我抬眼打量此处,前边是一片白桦林,一条蜿蜒的小溪在草地上迤逦铺开,孱孱的溪水在明亮的月下闪着细碎的粼光。
“到了。”身后的男人轻声道,却不下马。我动了动身子,准备翻下马,却被他紧紧拥住,我吃了一惊,这才考虑起孤身一人和陌生男人相处的后果,心里顿时有点发毛:“大人……”
“你看上面。”他伸手往夜空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我倒抽一口气,忍不住惊叹道:“好美!”
朔月的夜,没了灯光的干扰,没了污染的空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撒在夜空里。我看到真的北斗七星,甚至看到了银河。我一直以为银河是一条带状的星星集中的区域,此刻才知道,原来能够被我们看到的银河是天上一条比较亮的带,有点像云的样子,组成银河的星星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我痴迷地望着银河边上的三颗亮闪闪的小星星,不知道那是不是牛郎和他的两个孩子,那织女又在哪里?目光在天空中搜寻,没有找到织女,却看到东南方向那颗亮得发红的星星,惊喜地叫起来:“火星?”不知道马丁叔叔回去了没有?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把这么多星星分成了星座?
“火星?”身后的男人语气里含了一丝好奇。我笑着转头看了他一眼,指向那颗红星,兴奋地道:“就是那颗,红色的,那上面住着火星人哦!”
“火星人?”男人的声音里带起了笑意。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道:“是我家乡的传说,我家乡把那颗星星叫做火星,传说那上面住着火星人,他们有一种神奇的飞船,可以乘坐着从这颗星星飞到那颗星星,他们的头上长着触角,听得懂各种各样的话,很有趣吧?”
“很有趣。”男人笑起来,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趣味,“你家乡的传说真有意思。”
“当然啦。”我兴致来了,指着牛郎星道,“那星叫牛郎星,旁边两颗是他的孩子,传说天上住着一群织女……”
我滔滔不绝地讲起牛郎织女的故事,他微笑着聆听,我被这满天的星星迷惑了,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老狮子王曾经告诉辛巴,每一颗星星上都有一位死去的王,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我深信它;小王子说他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王,他爱那朵花,我也相信;超人的养父母说超人来自氪星,不知道他在天上飞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小王子?那么多星星,把我的眼睛都耀花了,我听到星星的笑声,看到了木法沙的眼睛。那些星星,不动声色地,就这样安静地在夜空中等你,等着你的目光不由自地在它们身上停留。
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他感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人们心里崇高的道德准则。可是直到今天这个夜晚之前,我无数次的为这句话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大海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生命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德沃夏克或是道德和贝多芬呢?此时此地,我再也没了类似的疑惑,因为,那种震撼我终于了解。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刻,真的有想掉眼泪的感觉。
“要是能见到流星,这个夜晚就完美了。”我低叹道,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流星呢。
“流星?”男人疑惑地轻问。呵,我今晚是在扫盲么?我轻笑道:“就是你们视为不祥之兆的扫帚星,在我家乡却有一种说法,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你有要许的愿望吗?”男人轻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的愿望……”我歪起头,想了想,笑道,“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吧!”
“火星人、牛郎织女、狮子王、小王子、超人、流星……”男人低低的语声中带着笑意,我回头望进他闪光的眼睛,他的蓝眼睛在夜色中带上一抹深沉的暮色。男人轻笑道:“我真好奇,你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装了多少让人惊奇的东西……”
不等我回答,他的脸慢慢地凑近我,他想吻我吗?我有些慌乱,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也不知道想不想拒绝,在这样的美丽的夜色和温柔的氛围里,我的意志有些薄弱。迷乱的念头瞬间在心头转了千百转,待他的唇蓦然覆到我的唇上,顿时像小女孩儿的初吻时似的浑身发颤起来。“枢……”我轻呼出声,他的舌趁机潜入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尖。颤抖地闭上眼睛,任这强壮的男人温柔地侵占、品尝、抚慰我的唇舌,渐渐地竟有些迷醉,身子仿佛被人抽掉了骨头,一寸寸地酥软下去。
待他放过我的唇,我已浑身无力,偎在他胸前轻喘,他静静地拥住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下巴轻轻地磨蹭着我的头顶,我缓过气,脸上有些作烧。见鬼的怎么竟会如此意乱情迷、不由自己?原来张宇那首歌没有唱错,“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丽太温柔”。今儿也全是星星惹的祸,我推了推他:“大人,我们出来很久了,该回去了。”
“嗯。”他调转马头往回走,我有些尴尬,没再出声,他也不说什么。回程他没有放马狂奔,只是让马儿慢慢地踱回去,竟是一路无话地回了营地。
远远地看到安远兮提着马灯在营地外等着,见到我们回来,他吁了口气,紧张的面色一松,随即见到我与枢密使共骑一马,面色沉下来。身后的男人翻身下马,把我从马背上接下来,我脚一沾地,匆忙地抬眼看了他一眼,轻声道:“谢谢大人今儿带我去那么美的地方,草民先回营帐了。”
不待他出声,我赶紧往营地里走,安远兮跟上来,语气不善地道:“你去哪里了?”
“看星星去了。”我随口答他,这男人跟我别扭一天也不说话,这会子还跑来干嘛?
“你……”他语气有些不高兴,“出去怎么不说一声?你怎么会跟枢密使大人一起出去?”
“安总管,你管得太多了吧?”我转过头看他,失笑道,“我与什么人出去,去干什么,好像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被我一阵抢白,脸色越发难看:“你是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和陌生男子单独出去,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声誉。”
“这好像跟你没关系吧?”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你……”他脸色一窘,气结地瞪了我一眼,拂袖回他的营帐去了。我望向头顶的夜空,温柔地笑起来,这书呆子,有这么美的星空不去欣赏,就知道跟我斗气。要是有相机能拍下它们就好了,可以拿回去给玉蝶儿和小红他们炫耀,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形容美好如星夜一般的东西,可惜这份快乐与幸福没有办法与他们分享,这幸福只属于看过它的我们。
——2006、10、25
今天这章再晚也给大家更出来,25-27日又要外审,这三天不能更新了,我会尽量抽时间写,通知大家一声。
[第二卷 沧都篇:第75章 马赛]
在草原上颠簸了五日,我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曜月国的皇都。这是一个巨大的土城。老实说,它赶不上天曌国的京师,那种温柔细腻的金壁辉煌,它甚至赶不上沧都,那种“国际大都市”的张扬,这里的城墙是用石头和夯土混和修筑而成,本来应该是古老而斑驳的赭黄|色土墙,却因为外墙刷着一层白灰的,看上去十分亮眼,一扫沧桑老态。曜月国人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祥、美好、正直,他们称善良的人为“心灵洁白的人”,所以他们的牧民住的是白色的帐篷,铺的是白色的毡子,吃的是白油奶酪,喝的是洁白的奶汁和香喷喷的奶茶,蓝天白云下放牧的是白色的羊群。
这样一座雪色城堡,耸立在绿油油草原上,在赤红的晚霞中,展示着自己惊人的美丽。晚霞如同一块赤红的轻纱飘在天空,斜阳之下的山岗变成了暗紫色,好像是云海之中的孤岛。雄鹰在赤红的晚天上盘旋,不时发出清脆而悠远的嘹唳。
进了这座雪白的大城,发现城里的房屋也同样是用石头和夯土修建而成,墙面仍旧涂抹着一层白灰,与城墙不同的是,大多数人家都用五彩的颜料,将自家的墙画上色彩斑斓的抽象图案。房屋有两层的,有三层的,大多是平顶,一间挨着一间,平顶上,都搭着巨大的圆形帐篷。
我和安远兮住进了赤备给我们安排的客栈,待明日赤备把贡品送入宫中,验收无误后,就可以收到剩下的那一半货款。我那晚被那位枢密使大人吻了之后,有点心虚,看到他也不太自在,总是躲着他,安远兮这几日都摆张臭脸给我看,我也懒得理他,用了晚膳,让人送了热水给我沐浴之后,便早早地睡了。
次日中午,赤备到客栈来,将剩下的货款交给我和安远兮。我点清银票,心里十分高兴,这笔生意终于平安做成了。本来准备将银两拿到皇都中的聚宝钱庄分店去存起来,休息一天就与安远兮动身返回沧都的,可赤备突然对我说,过两日便是他们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据说这是曜月国最盛大的活动,十分热闹和精彩,他盛情邀请我参加,我一听,有些心动了。思量了一下,又有些为难地道:“不过这样的场合,要喝酒的吧?我酒量浅,参加这样的盛会……”
草原上的人好客,能喝酒,也喜欢能喝的人,主人敬给客人的酒是不能推辞的,所以我初到草原那晚装豪气硬着头皮喝了两杯,马上被放趴下了,大概他们从来未见过像我这么浅酒量的人吧?真是糗啊!
“这倒没啥,咱们草原人虽然喜欢劝酒,但也不会强人所难,何况枢密使大人吩咐过了,不准人再向叶老板劝酒。”赤备笑道,眼中带上一丝捉狭,“否则叶老板醉起来,又搂着安总管不放手,安总管只怕又要睡不好觉了。”
“呃?”什么意思?我惊讶地转头看向安远兮,只见他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顿时烧起来,又羞又急地低声气道:“赤备大人,请不要胡说……”
“我哪有胡说?”赤备一脸打趣地望着安远兮道,“我赤备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从来不说假话……”
“等等,赤备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摸不着边儿地望着他,他说我那天晚上醉酒之后搂着安远兮不放?还说安远兮没睡好觉?我的冷汗流下来,我那晚做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难道我那晚借酒装疯把安远兮吃掉了?可是,我的身体次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转过头盯着安远兮:“安总管,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不是你想的那样。”安远兮又急又气,脸红得像蒸熟的虾子。赤备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们天曌国人,就是这么别扭……”
“赤备大人!”安远兮厉声打断他,“这种玩笑会有损我们老板的名声,怎么随便开得?我们尊重贵国的风俗,也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天曌国的礼仪,你若无事,就请回去。”
赤备闻言,脸上有些尴尬,倒是收起了嘻笑的表情,笑道:“罢了罢了,是我不对,赤备今日先行告辞,如叶老板无问题,赛马大会当日我来接你!”
“那麻烦赤备大哥了。”我虽然满腹疑问,倒也不好问他,反正安远兮跑不了,一会儿再拷问他好了。
赤备走后,安远兮匆忙地道:“叶姑娘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我拦住他,“刚才赤备大哥说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胡说八道的。”安远兮的脸红得都快可以煎鸡蛋了,没事才有鬼。我冷笑一声道:“安总管,你当我是傻瓜吗?”
“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他的声音蓦地大起来,拂手就准备往门外走,我冲上去拉住他,见他脸红得怪异,心中有些不安,我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吧:“我……,是不是我占了你便宜?”
“没有!”他的脸都快红得发紫了,回答得却一点不含糊。
“那是你占了我便宜?”我皱起眉,这书生有这么大胆子么?
“没有!”他轻吼道,避开我的目光,我觉得他脸上的红晕都快破体而出了。
我瞪着眼睛看他半晌,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既然没事,你脸做什么红得像猴子ρi股似的?”真好玩,逗这书生真好玩。我其实相信我那天晚上应该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我又不是纯情少女,不可能一无所察。
“叶姑娘!”他甩我的手,瞪着我恼羞成怒地低吼道,“你……”却说不出一个字,气得浑身颤抖,终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拂袖而出。
又气跑了?叶海花,你好邪恶啊!嘿嘿!后两日安远兮看到我就板着一张扑克脸,不过那人还算有良心,我上街还是肯陪我去的,当然是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我也不理他,这两日把收来的货款存入钱庄,再上街去给家里和绣庄的员工采办了一些小礼品。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老福头家当成自己的家了,单纯的老福头完全把我当亲孙女一样疼爱,即便是凉薄如我,对他也产生了一些孺慕之情,也许,我渴望有一个家,已经太久太久了。
两日之后,迎来了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一早我和安远兮就被赤备接到了赛马大会的现场。只见辽阔的草原上,扎着数十个白色的大帐篷,不是平时见的那种圆圆的密封型的,而是三面封、一面敞的四方形。帐篷前竖立着两根旗杆,旗杆之间拴着一根羊毛细绳,绳子上系着蓝色、黄|色、红色、白色、绿色五面小旗,每面旗子上,都绣着昂首嘶鸣、扬蹄奔腾的骏马。赤备告诉我,蓝色小旗代表纯洁无暇的蓝天,黄|色小旗代表肥沃草茂的土地,绿色小旗代表鲜花盛开的草原,白色小旗代表财源滚滚的牲畜,红色小旗代表人民生活幸福、国泰民安。
绿油油的草原上,一群群的骏马,像一团团移动的彩云贴地狂奔。我见到此生见过最多的马匹,有枣红色的、雪青色的、海栗色的、绛紫色的、虎黄|色的……。它们有的养精蓄锐,在湖边觅食青草;有的昂首苍穹、嘶叫欢鸣;有的则没什么目的地狂奔乱跑。从那些神采飞扬的骏马上,我领略到了马背上的民族咤叱风云的雄风,怪不得当年成吉思汗可以带领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连我这个弱女子此时也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这些草原儿女年年岁岁与马生活在一起,自然锻炼出粗犷、豪放、果敢的性格。
赤备陪我和安远兮坐到一个帐篷里,我打量着那些帐蓬里的人,男女都有,男的大都身着曜月国官服,女的也盛妆出席,打扮得跟过节似的,看来今天到场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不知道我和安远兮托了谁的福,可以观看这次赛马大会。正在此时,人群一阵骚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和安远兮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看到有一群人走进正中的帐篷里。一个高大的男人端坐到首位之上,他的服饰艳丽,身着华丽的曜月民族长袍,长袍是白色的,镶着美丽的花边,束着丝绸的腰带。腰带右侧,挂着一柄嵌满宝石的金刀。他脚上穿着马靴,靴帮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头上佩有一条额饰,纯金的底座上,嵌着血红的玛瑙和绿宝石,左耳佩戴着一个环状的金耳饰,脖子上也戴着五彩宝石项链,右手食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指环。
有钱人啊!我顿时双眼放光,眼睛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宝石闪得差点睁不开眼,一时倒忘了看那男人的长相。只见一众曜月国人跪倒在地,高呼:“参见大王,祝大王与长生天同在。”
我和安远兮赶紧也跪下去。原来是曜月国的国王,怪不得如此光鲜照人。等那大王叫了平身赐座,我抬头偷偷打量他,见那男人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肤色黝黑、身材壮硕、五官粗犷、气势威严,浓眉下竟然也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那曜月国国王先发了几句言,大意是草原羊肥马壮,牧民生活富足,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云云。我对他这些官场套话没兴趣,倒是接下来被他们的舞蹈吸引住了,只见此时帐蓬围起来的空地上,四个身着美丽服饰的曜月国少女和四个戴着狰狞假面具的曜月国男人,正在热情起舞。马头琴和着鼓点一起奏鸣,旋律悠扬、深沉宏亮。草原上的舞蹈,雄健有力、节奏强烈、热情奔放、充满激|情,民族特色浓烈,带出明快、欢乐的气氛。
一场舞蹈秀完,观众齐声叫好。那曜月国国王开口道:“此次赛马大会,一共有五十名曜月国最优秀的勇士参加,让我们请出他们,看看今年的盛会,谁能夺取长生天赐给草原最优秀的勇士的金刀!”
他的话音一落,一队人从他帐蓬的一侧英姿飒爽地迈出。我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眼睛睁大了,竟是那位枢密使大人。只见他也着了一身跟国王款式差不多的白袍,脚上也着了马靴,腰上也别着一把小长刀,身上却没他那么多金银珠宝。其他帐篷的女眷看到他,立即尖叫起来:“天啊,是乌雷王子,他已经两年没有参加赛马大会了,看来此次其他人没有夺宝刀的希望了。”
乌雷?王子?这个枢密使大人?是王子?我眼里闪着一连串的问号,看向赤备,寻求解答。赤备“呵呵”一笑,道:“枢密使大人就是我们大王最宠爱的乌雷王子,他也是我们曜月国最聪明、最勇敢、最受百姓拥护的勇士。”
却见到乌雷的眼神似笑非笑地向我这个方向飘过来,引得左右帐篷的女眷喜悦地尖叫。我忍俊不禁,看来这个乌雷王子不只是受百姓拥护,还特别受女性的爱戴呢!
——2006、10、25
明天更不了了,大家不要等了。我把本本带到宾馆写吧,后天也不一定能更。
[第二卷 沧都篇:第76章 赠刀]
万马奔腾、骏马驰骋。曜月国人以鲜马奶的祭洒拉开了赛马大会的序幕。乌雷在一声令下之后,当头冲出去,他不是骑的星夜那晚的黑马,而是乘了一匹俊逸的白马,配着金银雕花的马鞍和讲究的笼头。赤备告诉我,白色的骏马格外受到曜月国人的尊崇,据说,它是受过长生天禅封的神马,是天马的化身,牧民常把白马当成偶像供奉着。而乌雷王子骑的那匹白马,眼睛乌亮、蹄子漆黑,全身毛色纯白,没有一绺杂毛,毛色闪光,每个器官都没有伤痕疮疤,是真正的神驹。那是乌雷十六岁那年在草原上驯服的一匹野马,从他十六岁骑着这匹白马参加赛马大赛以来,已经连续七年夺得赛马大会上的金刀,直到两年前乌雷觉得不能一直阻挡其他勇士表现的机会,提出不再参加赛马大会,曜月国人便再也没有赛马大会上看到他们尊敬的王子夺刀的英姿,没想到今年乌雷居然又参赛了。
而赛马大赛上提供给勇士争夺的金刀,是请曜月国技艺最精湛的工匠,每年打造一把,刀铸好之后,请萨满巫师举行隆重的仪式,祈求长生天为其赐福开光,然后在神龛里供奉一年,在赛马大会当日,将金刀请出,挂在赛场上迎风飘扬的禄马风旗旗杆上,最先夺得金刀的勇士则胜出。此时,那把象征着勇敢、能力、智慧的金刀就挂在赛场远处的旗杆上,隔得太远,我看不到金刀的样子,只看到在阳光的照耀下,旗杆顶端闪着一团夺目的金光。群马向着草原尽头奔驰而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诧异地问赤备:“为什么他们不去夺刀呢?”
赤备微微一笑,道:“在夺取金刀之前,要先经过一条预先确定的路线,那条线路给夺刀的勇士制造了一些障碍,能通过考验回来的人才有机会夺刀。”
原来如此。我恍然,复又疑惑地道:“那你们怎么知道那些勇士是通过了考验的?”万一有人投机不从他们规定的路线回来呢?
赤备笑道:“叶老板稍安勿躁,一会儿就知道了。”
话音刚落,远方的地平线上袅袅升起一阵浓密的白烟,随后,响起两声仿佛信号弹似的尖锐暴响,一声悠长而嘹亮,一声短促而沉闷。赤备笑道:“已经有三十七名勇士淌过了月亮河。”
“月亮河?”真好听的名字,我好奇地道,“你怎么知道?”
“就是那些烟和信号弹的声音告诉我们的。”赤备笑道,“在每个障碍处,都有人监督,参赛的勇士要在每个障碍处各取回一面绣着白色神马和银合八骏马的小旗。最后拿到金刀的勇士同时还要出示五面颜色不同的小旗,比赛结果才视为有效。每当一批勇士经过障碍,在障碍处监督的人就会燃起白烟,并放响炮告诉赛场的人比赛进行情况。”
我点点头,笑道:“听赤备大哥这样说,这些障碍一定设置得很厉害。”
“不错。”赤备点点头,神情颇为得意,“就说这月亮河,河道宽阔,河水湍急,河水深浅不定,而且我们在河里设置了绊马的机关。要淌过河,除了要靠骑士们的经验、坐骑的彪勇,还要碰一点运气,否则很难淌过去。”
说说笑笑间,第二阵白烟又飘上半空,信号弹又响起来。这样反复五次之后,赤备告诉我,通过五关障碍的勇士还剩下七名,这七个优胜者便是有资格夺取金刀的人。正说着,只见地平线上冒出几个黑点,“哒哒”的马蹄声渐近,果然只有七名骑士返回赛场。赤备笑道:“精彩的比赛现在才算正式开始。”
我看向赛场,只见骑士们争先恐后地奔向赛场上的禄马风旗旗杆,为了阻止其他人先到达旗杆处,马上的骑士相互之间使出各种招数,阻止对手的前进速度。我哑然失笑,忆想足球场上那些拦截纠缠花样百出的镜头,与眼前的情况真是有些相似。尽管如此,乌雷仍是一马当先,冲在众人的前面。赤备高兴地道:“看来此次赛马大会,又是乌雷王子胜出。”
我有些不以为然:“他骑的马比别人好,即使夺了刀,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赤备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辩解道:“乌雷王子骑的马固然是神驹,但这些参赛勇士的赛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马,而且,那匹神驹既然是王子驯服的,骑它也是理所当然,其他人没什么好不服气的,他们有那本事,也可去驯一匹同样的马来参赛。”
这不是强辞夺理么?既然是比赛,当然得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下,乌雷若换一匹跟其他人一样的马,也能这样神勇么?我颇有些不认同,但也懒得和赤备争辨,他完全把乌雷当成神话般的人物,无谓和一个和尚讨论是佛祖更神圣还是上帝更伟大。
就在此时,乌雷已经策马奔至挂着金刀的旗杆下,只见他纵身一跃,就攀住了那根细细的旗杆,我“呀”地惊呼出声,本以来那根旗杆根本不能承受他那个彪形大汉的重量,没想到他飞跃的动作看起来身轻如燕,一下子就攀到栏杆半中,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迅速攀到旗杆顶端,那细细的旗杆居然完全没有被他压弯。
看来那把金刀已经是乌雷的囊中物了,怪不得他玩了几年就不想玩了,这样便宜就得了金刀,玩几次也腻味了。谁知此时赛场上却突生变化,紧跟在乌雷后面的一位骑士眼见王子殿下就要夺得金刀,手中的马鞭扬手便甩了出来,那鞭子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甩到旗杆顶端,将金刀卷了下来。
“呀!”我紧张地轻呼,一时营地观看比赛的曜月国人也惊讶声不断。乌雷见金刀被鞭子卷走,立即从旗杆上跃下,身子在半空中灵巧地翻腾,追逐着蛇舞一般的马鞭,同时拔出腰上的小长刀对着鞭子扔出去。那刀闪电般地追逐上马鞭,立即毫不留情地将鞭子削成两段。金刀失控地向下坠落,乌雷的身子像燕子一样轻盈地在空中翻腾,瞬间便抓住半空中坠落的金刀,姿势优美地飞跃回白马的背上,他左手高举着金刀,英姿飒爽地骑在马背上,白马扭头便向着营地狂奔过来。
“好!”赤备激动得站起来,左邻右舍帐篷里的姑娘太太们也兴奋地尖叫。我看着乌雷意风风发的表情,淡淡地笑起来。营地正中的草地上,刚才跳舞的曜月国少女齐起唱起了《赞马歌》:雄狮般的脖颈啊,星星般的双眼,猛虎似的啸声啊,糜鹿般的矫健,精狼似的耳朵啊,凤尾般的毛管,彩虹似的尾巴哟,钢啼踏碎千座山……”
歌声中,乌雷已经奔回了营地,身后的骑士也跟着他回到营地。有手捧鲜花花环的曜月国少女围了上去,将花环戴到乌雷的头上;端着庆功酒的少女也迎了上去,将盛满马奶酒的银碗双上奉上;还有些少女,将鲜花的花瓣洒在她们心目中的英雄头顶。场面顿时热闹起来,色彩艳丽的花瓣漫天飞舞,与少女们粉扑扑的脸颊交相辉映。乌雷将蓝、黄|色、红、白、绿五面小旗结在一起,系到金刀的金柄上,坐在营地首位的曜月国国王微笑着鼓起掌来,观赛的人跟着鼓掌,锣鼓声响了起来,一时,营地掌声雷动、欢呼震天!
等众人的热情稍稍平复,国王笑问道:“乌雷,你两年不曾参加比赛,今年为何决定参赛夺刀?”
“回禀父王,我想将这把金刀,赠给一位美丽的姑娘。”乌雷王子望着国王,沉声道。
乌雷的话音刚落,每个营帐都传来姑娘们的尖叫。我摇摇头,止不住笑意,草原上的女子还真是率真可爱,若是天曌国的女子,即便是再喜欢这位王子,再想得到那把金刀,也得装一装矜持,断不会如此坦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哦?”国王望着自己最得意的儿子,感兴趣地道,“你想将金刀送给哪位姑娘?”
乌雷转过头,眼神在左右营帐转了一圈儿,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乌雷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湛蓝的眼睛像蓝宝石一样闪闪发光,唇角带起了一抹阳光般的笑容。
他举步向我走来,人群响起“嗡嗡”声,带着猜测和疑惑,望着他们的王子殿下。乌雷走到我面前,双手捧起金刀,突然单膝跪地,昂着头望着我,人群顿时鸦雀无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耍宝。乌雷见自己的举动完全达到了吸引众人目光的效果,对我笑道:“叶姑娘,‘没有羽毛,有多大的翅膀也不能飞翔;没有礼貌,再好看的容貌也被耻笑’。为了表达我对你来到曜月国热情欢迎的心情,请接受这份代表我的荣誉的最真挚的赠礼。”
四周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我的身上,我看着众人羡慕、疑惑、惊讶、猜测、失望、嫉妒的目光,一时有些失措,心里也有些不高兴,这男人,不但当着众人揭穿我是女子的身份,还想存心让我成为别人注目的焦点是不是?赤备在一旁道:“叶姑娘,这是我们草原人最诚挚的礼物,快收下吧。”
我回过神来,望着半跪在地上的乌雷,他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手中的金刀高举着,看来不收还不行了,总不能让人家堂堂一个王子一直这么跪着吧?我无奈地笑了笑,双手接过乌雷手中的金刀,欠身道:“小女子感谢王子殿下的美意。”
人群又开始“嗡嗡”作响,坐着首位的曜月国国王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转头对乌雷笑道:“王儿,这就是那位解了你益智题,还解了三个贡品小金人玄妙之处的姑娘么?”
“回禀父王,正是这位叶姑娘。”乌雷脸上露出了笑容。
“王儿果然好眼光。”曜月国国王哈哈大笑道,“父王恭喜你!”说着,举起了手中盛满酒的银碗。
“谢父王!”乌雷接过赤备递给他的酒碗,与曜月国国王遥遥对举,一饮而尽。
随后国王宣布此次赛马大会的胜出者为乌雷王子,并让大家在盛会上开怀畅饮、尽情欢乐。歌又唱起来,舞又跳起来,一切似乎又恢复了赛马大会刚开始时的样子。我看了一眼坐到我们帐篷里来的乌雷,心中有些不安。在这歌舞昇平的平静表面下,那些偶尔停驻在我身上的探索目光,让我觉得如坐针毡。我的目光停在放在桌上的那把金灿灿的宝刀上,刀鞘上嵌着的宝石璀灿生辉,流转着诡魅的莹光。
——2006、10、28
昨儿在群里聊天的时候掉线了,后来怎么也登不上,呵呵,不好意思,跟群里的大大们解释一下。
[第二卷 沧都篇:第77章 下聘]
曜月国的赛马大会热热闹闹地结束了。我与安远兮回到客栈,今儿在赛场上的那一幕,让我心里有些不爽。可能是大女人心理在作怪吧,我对乌雷没经过我同意,就随意暴露我的性别感到很不高兴,包括他那强势的赠礼举动,也让我觉得非常不受尊重。前世我就特别讨厌别人不经我同意就擅自进行的一些举动,比如酒宴上所谓的劝酒文化,比如父母不由分说安排的相亲,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看似给女人惊喜实则更像自己出风头的示爱,都让我特别反感。
记得前世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社会新闻,一对男女分手之后,男人天天站在女人公司的门口,举着一块牌子写着“XXX,我爱你,请你原谅我”等字样,等女人从公司一出来就跪到她面前,发表一番“感人肺腑”的爱的宣言。搞得女人整天上班不得安宁,被同事偷偷议论、指指点点,出了公司又被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精神紧张得差点发疯,最后忍无可忍打了“110”才把男人撵走。记得这件事还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支持男人的都说这样的男人好深情,他是出于爱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女人应该原谅他等等,而支持女人的则说这样的男人根本不是爱那个女人,否则根本不会给女人带来这种精神困扰,完全是自私自利云云。
记得同事甩给我看那张报纸时,我曾笑言那女人心太软,开始还要给那男人留点面子,被折磨得受不了了才知道打“110”,要是我,在他拿着牌子出现在公司的第一时间,就找盆水给他当头泼去,让他清醒清醒,别玩这种幼稚无聊的把戏。然后和同事在办公室里一阵大笑。
今天莫名其妙地,我也成了这类似乌龙事件的女主角,我憋了一肚子气,又忌惮着这个国家的面子、这个民族的风俗和那个男人的身份,不能随意发作,让我心里特别郁闷。闷闷不快地回了房间,我让安远兮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就启程回沧都。没想到回房没多久,赤备就给我送来了一大堆贺礼,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指挥仆人把东西搬进我房间,忍不住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他搬进我房间的东西,有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还有珍贵的药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地。赤备从怀里摸出一个折子,递到我手里,笑道:“叶姑娘,这是我们乌雷王子给您的聘礼。”
聘礼?我一头雾水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除了罗列送到我房间的这些东西,还写着骏马十匹、牛三十头、羊一百只等等字样。我失笑地抬眼看着赤备,语气不善地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答应嫁给你们王子了?”
赤备微微一笑,欠身道:“叶姑娘,您今儿可是当着曜月国满国的文武大臣答应了我们王子的求婚,您忘了吗?”
“这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我板起脸,不悦地道,“赤备大哥,你是个爽快人,不要跟我拐弯抹角的。”
“叶姑娘,您今儿在赛马大会上,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依我们曜月国的风俗,在赛马大会上夺得金刀的勇士,如果把刀赠给男人,即表示他愿意与那个男人结拜为兄弟,如果把刀赠给未婚的姑娘,则表示向那位姑娘求婚,如果对方收下金刀,则表示答应了请求。”赤备见我满脸不高兴,解释道:“姑娘今天当着众人的面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则表示答应了王子的求婚,所以王子派我送了这些聘礼过来,择日与姑娘完婚。”
我满脑黑线,这这这……,这也太离谱了。我又气又急,怒道:“你们有这样的风俗,为何不一开始给我讲清楚?还催促我糊里糊涂地收下他的刀?”
赤备瞪大眼,一脸这还用讲吗的表情,讶异道:“叶姑娘,在赛马大会上受到获胜的勇士求婚,对我们曜月国姑娘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你怎么这么生气?”
“笑话,我又不是曜月国人。赤备大哥,我尊重你们民族的风俗,但不表示我会盲从你们的风俗。”我气急败坏地怒嚷,“你们有怎样的风俗是你们的事,我不了解你们的风俗,作为礼貌,你最起码也应该向我讲明,而不该有所隐瞒,这是对客人起码的尊重,枉你们还自诩为热情好客、对人有礼的民族!”
“叶姑娘为何不明白,我们王子对姑娘可是一片真心……”赤备犹自辩解。我打断他,冷笑道:“这是两回事,请不要混为一谈,赤备大哥,你老实告诉我,这次赛马大会上的赠刀,是不是你们王子一早安排好的?”
“这个……”赤备尴尬地看了我一眼,“数月前我们王子闻听姑娘解了他的题,又解开了福老爷的贡品小金人之谜,已经对姑娘十分倾慕,所以……”
“所以?”我冷笑,我算是明白了。什么来找我生产曜月国的刺绣贡品,什么非要我押货到皇都才能付剩下那一半货款,什么枢密使大人专程接应,什么赛马大会,都是那位王子殿下安排好的,为的就是要造成今日这覆水难心的局面。他想要的真是我们锦绣庄生产的贡品吗?只怕在他眼里,我才是那贡品吧?
一种被欺骗的愤怒烧得我几乎丧失理智,我抓起放在桌上那把乌雷赠的金刀,丢给赤备:“对不起,赤备大哥,你们王子的好意我受不起,这把刀,请代我还给他。”
赤备接住金刀,大吃一惊:“叶姑娘,这怎么可以?”
“这又怎么不可以?”我冷笑道,“你们可以设计让我糊里糊涂地收下金刀,我就不能清清楚楚地还给你们了?”
“叶姑娘,我们曜月国,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收下金刀再退还的先例,这对夺刀的勇士是极大的侮辱。”赤备认真地看着我,慎重地道,“请姑娘考虑清楚,如果退还金刀,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口那股怒火,思索起来。赤备说的的确有道理,事关曜月国皇室的脸面,我不能这么冲动,但我也不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就把自己一生的幸福赔进去。安远兮大概被我房间里的吵闹声惊动了,从他房间里走过来,见了满地的聘礼,微微一怔:“叶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我看了他一眼,转头对赤备道:“赤备大哥,请转告你家王子,我明天一早去拜访他。”先跟那个王子讲一讲道理,看看他怎么说,再作打算。
赤备以为我想通了,松了口气,笑道:“我一定转告王子殿下,在下就不打扰姑娘休息了,告辞。”说着,将手中的金刀放到桌上,急急忙忙地走了。
安远兮送他出去,掩门进来,有点没摸清状况,愣头愣恼地道:“叶姑娘,我们明天不是要起程回沧都么?怎么又要去拜访王子殿下了?”
我拿起赤备刚才放到桌上的金刀,唇边浮起轻嘲的笑容:“安总管,知道我今儿收的这把刀是干什么用的吗?”
“乌雷王子不是说是赠给尊贵的客人的礼物吗?”书呆子看来也不了解草原的风俗,我摇头一叹,冷笑道:“礼物?是啊,是礼物。不过,是定情的礼物。”
“定情?”安远兮怔了怔,我把刀丢给他,坐到椅子上,冷笑道:“是啊,他们草原上的风俗,收下了这把刀,我就得嫁给他。”
“什么?”安远兮的脸白了白,“你答应他了?”
“收下就算答应了。”我没反应过来他问这句话的意思,懒懒地道,满脑子里想着明天应该怎么说服乌雷王子收回金刀。
“你怎么能就这样答应他?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怎么能仅靠一把刀就决定?”安远兮脸上泛了起红晕,语气也激动起来,“你……,你真的答应他了?”
他干什么这么生气?我怔了怔,忆起这书呆子的迂腐个性,突然想起前几日在马车上他说的话来,忍不住又兴起逗弄他的心思,我笑道:“我答应他又怎么了?”
“你……,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实在是不合礼数,叶姑娘,你也太……”安书呆看来又要说教了。我叹了一口气,换上一副幽怨的表情,语气哀怨地打断他:“安总管……”
他看到我的表情,呆了呆,把说教的话吞回肚子里。我幽幽地看他一眼,低声道:“安总管,你那日不是说,我这样的女子,没有人敢娶么?其实我自己也是知道的,我这样的女子,脾气又坏,为了生活还得抛头露面的,早就被人看得不正经了,有什么人敢要?”
他涨红了脸,局促不安地望着我:“叶姑娘,你……”
我继续叹气:“现在难得有个人不介意我这些,肯娶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何况乌雷王子的条件这么好,就算是那些名声好的姑娘,嫁给他也不吃亏,何况是我这种……”
“叶姑娘,你不要这样说你自己!”安远兮眼中带起不安的神色,结结巴巴、语气懊恼地道:“是远兮那日口不择言,姑娘哪里有那样不堪,你万万不可轻贱自己。”
“你也没有说错……”我肚子里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面上却仍旧一副自怜自艾的表情。
“叶姑娘,你是个很好的人,是我胡言乱语,你别放在心上,万万不可因此就看轻自己,随便答应这门亲事……”安远兮脸涨得通红,一脸的愧疚,见我一脸幽怨,想过来劝慰我,又觉得失礼,一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差点一头撞墙,以死谢罪了。
我看到安远兮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安……,安总管,你不是吧?你还真的相信呀……”
安远兮见我笑得直不起腰,顿时醒悟过来,明白自己又被我耍了,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叶姑娘,你……”你了半天,终是没有说出什么来,见我笑得眼泪得出来了,将手中的金刀“啪”地一下按到桌上,气得扭头就走。
“安总管……”我赶紧叫住他,虽然欺负这书呆子很有趣,不过现在可不是他耍脾气的时候,我缓了口气儿,柔声道:“你照旧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从王子殿下那里出来,我们就直接起程回沧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收了那夸张的笑姿,转过头,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推门出去了。我轻轻一笑,这呆子,还真是傻得有点可爱哩。被他这样一搅,心情也好了不少,我转头看向桌上的金刀,脑袋顿时又大起来。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是怎么说的?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叶海花啊叶海花,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啊,谁让你不听老师的话,麻烦来了吧?
——2006、10、28
[第二卷 沧都篇:第78章 退婚]
我必须要在今早解决好退还金刀的事,否则就不能跟我们一早联系好的一个商队回沧都,错过这个商队,我们还要多等数天时间,才能找到下一个商队带路。而发生了赠刀这件事之后,我是一天也不想在曜月国皇都多呆了。
次日一早,我本以为赤备会安排人来带我去乌雷王子的府邸,没想到踏出客栈,竟看到乌雷王子骑在一匹大黑马上,笑容满面地看着我。我微微一怔,欠身行礼:“草民参见王子殿下。”
“叶姑娘如今怎么还是着男装?”乌雷湛蓝的眼睛闪过一抹趣味,“我真想看看姑娘着裙装的样子。”
“殿下说笑了。”我沉下脸。乌雷笑了笑,猛地弯腰,把我一把揽上马背,我惊呼一声,安远兮冲上来:“放开叶姑娘!”
“铛铛”几声,乌雷的随身侍卫拔出刀来,架到了安远兮的脖子上,我大惊:“放开安总管!”扭头看向乌雷,我怒道:“殿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放开他!”乌雷淡淡地道,那些侍卫听话地回收佩刀,乌雷看了一眼安远兮,笑道,“安总管,我只是带叶姑娘出去走走,你不用担心。”
“叶姑娘……”安远兮担忧地看着我,这书呆子被吓坏了吧,我笑了笑,“安总管,你就在客栈等我吧。”退还金刀的事,还是不要有外人在场的好,免得乌雷下不来台,一怒之下牵涉无辜。
乌雷低声一笑,拥我坐到他身前,策马驰聘出城,我沉默地抓紧马鬃,不久听到乌雷低沉的笑声:“叶姑娘,抱住我比抓着马鬃安全得多。”
我心里有气,不想理他,一句话也说,仍旧抓着马鬃。乌雷策马奔上草原,奔过一个小山坡,奔过一片白桦林,奔到一个低浅的河谷,放慢了马速,慢慢停下来。他翻身下马,伸出双手来接我,我不理他,自己踩着马蹬从马背上翻下来,乌雷不以为忤地笑了笑,低声道:“没见过像你这么倔强的女子。”
我还是不理他,径直走到那清亮的小河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来。白桦林温柔安静,草地上盛开着热闹的野花,野花非常漂亮,色彩缤纷。河水清浅却流得湍急,我沉默地望着河水,抱着怀里用布裹着的金刀,不知道乌雷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我还没有想好怎么说服乌雷,但这把刀,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收。
“这条河,叫眼泪河。”乌雷坐到我身边,低声道。
“眼泪河?”我怔了怔,想起我在草原上见过那蓝得令人心颤的眼泪湖,这河与它有关联吗?
“是你在草原上见过的那座眼泪湖的源头。”乌雷轻笑起来,“你曾说过,想变成一条鱼,顺着湖水逆流而上,寻找那眼最甜的泉水,如今我便带你来见这泓最甜的泉水。”
原来这便是眼泪湖传说中的源头,这源头的水如此清澈,怪不得眼泪湖的湖水蓝得那样美丽。我笑了笑,“谢谢王子殿下。”
“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传说吗?姑娘化成了一条鱼,顺着湖水逆流而上,找到湖水的源头,就能找到她的爱人。”乌雷的语声低沉,充满魅惑,“叶姑娘曾经说,想变成一条鱼,找到眼泪湖的源头,如今你已经站这里,而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这人也太自大了吧?这也能连起来?我失笑道:“殿下,传说终归是传说,你也说过传说不能尽信,何况我说那话,也与你们的传说没什么关系。”
“姑娘不高兴?”乌雷见我意兴阑珊,好奇地道,“在草原上,姑娘见到眼泪湖时,可不是这样的表情。”
“心情不同,事物看在眼里便会有所不同。王子殿下,即使我再想变成鱼,可我仍然不是鱼,所以我离开,是我和湖之间必然的结局。”我笑了笑,将怀中抱着的金刀从布里取出,站起来,跪到草地上,将金刀双手奉到乌雷面前:“小女子不了解草原的规矩,误收了殿下的金刀,实属对殿下不敬,请殿下将金刀收回,让小女子返回沧都。”
乌雷没有动怒,唇角浮起一个玩味的笑容:“叶姑娘知道退还金刀代表什么吗?这是对天曜国勇士的侮辱,对天曜国皇室的侮辱,你能承担这个后果吗?”
“殿下若要赐罪,小女子甘愿受罚。”我迎视着他的目光,坦然道,“不过,我们天曌国有句话叫‘不知者不罪’,若非殿下有意隐瞒,小女子也断不会在赛马大会上接受殿下的金刀。殿下若要追究,首先要问自己的罪才是。”
“好利的一张嘴。”乌雷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不管我有没有隐瞒,你接受了金刀是事实,就算我肯收回金刀,曜月国的国民也不会答应。”
“这把金刀是荣誉的象征,王子殿下身份尊贵,小女子根本配上不这把金刀,更配不上王子殿下。”我淡淡地道,“王子殿下为了小女子花了这么多心思,相信也应该查清楚了小女子的来历,若是曜月国的国民知道了小女子的身世,一定不会反对我把金刀退回。”
“你……”乌雷蓦地站起来,面带怒色,“你就不怕死吗?”
我轻笑起来,来到这个时空,我什么时候真正远离过死亡?我看着乌雷,轻嘲道:“王子殿下花了这么多心思,把我一个弱女子骗来皇都,就是为了要我的命吗?”他既然对我感兴趣,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就杀了我,否则我也不敢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
乌雷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才无奈地道:“叶姑娘,数月前闻悉姑娘的事迹,我便很倾慕姑娘,我费心打探你的消息,请来你皇都,都是因为我是真心爱慕姑娘,你为何不肯留下呢?”
“殿下,如果以爱的名义,就可以欺骗、占有、禁锢,那便不是真的爱情。”我淡淡一笑,“我很感谢殿下的厚爱,但我不认同殿下的行事方式,而在我眼里,自由比爱情更可贵。”
“姑娘真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好!”他伸手一把抓过我手里的金刀,笑道,“姑娘不是心甘情愿收下我这把金刀,我强迫姑娘也没什么意思,这把金刀,我暂时收回来,姑娘请起。”
我舒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笑道:“王子殿下通情达理,是曜月国之福。”
他豪爽地大笑,摇头道:“叶姑娘不用抬举我,今日我收回这把金刀,并不代表我对姑娘就死了心。”
“殿下……”我皱了皱眉,乌雷湛蓝的眼睛充满赞赏,“乌雷不该用对待寻常女子的方式对待姑娘,是乌雷的失策,只希望姑娘能给乌雷一个机会,我会用姑娘欣赏的方式来赢得姑娘的芳心。”
“殿下……”我叹了口气,他不会还想留我吧?我无奈地道,“如果殿下想强留小女子,小女子永远也不会甘心的。”
“乌雷不是想强留姑娘,姑娘放心。”他笑了笑,抚着手中的金刀,“我只是希望姑娘能答应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望着他,不答应,我今日只怕也回不去了吧?既然他都收回金刀了,我也应该见好就收。我笑着欠身道:“王子殿下如此给面子,小女子能不答应吗?”
他放声笑起来,扶我上马,策马回奔。安远兮一直守在客栈门口,满面忧色,见我们回来,面上一喜,上前扶我下马,低声道:“叶姑娘,你没事吧?”
“没事。”我抬头看向马背上的乌雷,笑道:“谢谢王子殿下带我见了那么美丽的风景。”
“叶姑娘,记住你今日答应我的话。”他扬眉一笑,调转马头,策马而去。
我目送他离开,转头对安远兮道:“安总管,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收拾好了,商队也联系好了,正等着我们呢。”安远兮点头道。
“我们马上跟商队出发,这里不可久留。”我交待道,我心里对乌雷的话还有几分保留,我不了解他的为人,他虽然应承放过我们,但我一日没有离开曜月国,心里仍有一分不安。
直到看着曜月国的皇都远远地消失在地平线上,我才松了口气,看来,乌雷是真的答应放我们走了,算那人还有点信用。此次草原之行,虽然有些小意外,但总算有惊无险。中午,商队停下来休息,我和安远兮坐在车头吃干粮,身后突然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我们向后望去,只见远方冒出黑压压一片小圆点,待到近些,发现全是穿着曜月国士兵服的骑士,有数十骑,向着我们的商队奔来。转瞬之间,那些骑兵将我们的商队围了起来,一个领头的看上去像长官模样的男人眼睛在商队里扫了一圈,大声道:“给我搜。”
商队的领头大惊失色,急忙上前道:“官爷,我们犯了什么事?”
“你们竟敢窝藏王子殿下的逃妻,国王有令,要将你们全部抓回去问罪。”那骑兵长官厉声道。我微微一惊,难道乌雷想反悔么?安远兮大吃一惊,急忙道:“叶姑娘,你快藏起来。”
“藏?能藏到哪里去?”我冷笑,我还能长双翅膀飞不成?曜月国的骑兵野蛮地翻捣着商队的货品,商人们又心痛又害怕,敢怒不敢言。我吸了口气,反而镇静下来,从车上跳下来:“大人,不用搜了,你们要找的人就是我。”
“叶姑娘……”安远兮大惊失色,伸手拉住我。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放手,他们要的人是我,我出去了,别人不会受牵连的。”
果然,那骑兵长官看了我一眼,冷笑道:“你果然在这里,竟敢把金刀退还给乌雷王子,来人,抓她回去。”听这人的语气,应该在赛马大会上见过我吧?
“叶姑娘……”安远兮大惊,我低声道,“不要跟来,我随他们回去,会想办法保护自己,你跟着商队回沧都,让玉蝶儿设法救我。”
话音刚落,两个骑兵已经冲过来,把我抓到他们的马车上,安远兮想跟上来,一个骑兵拔出了刀,阻止他上前。我横了安远兮一眼,暗示他不要轻举妄动,他咬紧牙,恶狠狠地瞪着那些曜月国骑兵。那骑兵长官见抓到我,果然不再管商队,下令返回。我在马车上回过头,看到安远兮紧紧追在马车后面,身影越来越远,这呆子!傻乎乎的!我心中一酸,转过头,感觉眼眶酸涩起来。
那座白色大城又出现在眼前,我却已无心欣赏它的美丽。此刻它在我眼里,如同一个巨大而狰狞的怪兽,前面是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我,我不知道。乌雷,没想到你真是一个不守信用、出尔反尔的小人!算我叶海花看错了你!
——2006、10、29
[第二卷 沧都篇:第79章 逼婚]
我被推推攘攘地带到了曜月国的皇宫,这些臭男人,真野蛮!他们把我拖到一座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金壁辉煌,却庄严肃穆的大殿,那个骑兵头目对端座在上方的男人行礼道:“国王殿下,已经把人抓回来了。”
我抬眼望着殿上衣着光鲜,浑身金银珠宝的男人,不发一言。曜月国国王冷冷地看着我,我也冷冷地看着他。那个骑兵头目猛地把我推倒在地:“放肆,看到我们国王还不下跪。”
我扭头冷冷地看他一眼,不慌不忙地从地上爬起来,昂着头站着,沉默不语,那个骑兵头目看到我眼中的不屑,恼羞成怒地道:“该死的女人……”说着,又要推我,被坐在殿上的男人喝止住:“哈硕,住手!”
我看向曜月国国王,见他面无表情、眼锋冰冷,他看了我半晌,才冷冷地道:“好大胆的女人,竟敢直视本王。”
哦,犯了古人的忌讳了。我在心底冷笑,看你怎么了,反正你抓我回来就是不想让我好过的,难不成要我装个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装成那样,你们便会放过我了?
“不知道你是真的胆大包天,还是无知?”国王扬了扬眉,冷笑道:“怪不得你敢退还王儿的金刀。”
“王子殿下答应收回金刀,陛下为何又派人将小女子掳回来?”我淡淡一笑,“原来王子殿下的金口玉言,也作不得准。”
“乌雷答应,我不答应。”国王眯着眼看我,沉声道,“这个国家,是我说了算。我曜月国皇族,还从未受过此奇耻大辱,我不管乌雷答应了你什么,你当着曜月国臣民收下他的金刀,就一定要嫁给他。”
“我已经向乌雷殿下说明,小女子出身寒微,配不上殿下尊贵的身份。”这国王还真不讲理,我咬了咬唇,“乌雷殿下英明神武,陛下应该为他选择出身高贵的贵族姑娘,又何必为难我一个异族女子。”
“我不管那些,哪怕乌雷娶了你,第二天把你休了都可以。”国王寒声道,“但在这之前,你一定要嫁给他,我绝不允许我们草原的规矩被破坏。”
我瞠大眼,恶狠狠地瞪着殿上的男人,看来跟他是说不通道理的了,这人怎么这么野蛮?我气道:“陛下这样的行为,和强抢民女有什么分别,传出去,就不怕被你的子民耻笑吗?”
“谁敢耻笑本王?”国王哈哈一笑,“我是曜月国的国王,是受长生天禅封的草原上最有力量的人,掌握着生杀大权,谁敢不尊敬我,我就杀了他。”
这人是怎么当上国王的?怎么乌雷和他老子的差别这么大?我淡淡一笑,眼中带上讥屑:“畏惧和尊敬是不同的,国王陛下,民女给你讲个故事吧?”
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听,我径直讲下去:“有一天,森林里的动物们举行一场比赛,测量谁最有力量。猴子首先高高跳起,在树与树之间荡来荡去,所有动物都鼓掌赞扬它厉害。随后大象靠近一棵树,将它连根拔起,高高举过它的头,动物们都同意大象比猴子更强。于是人类说,还是我们比较强壮。但动物们都笑了——人类怎么可能比大象还强壮?它们的嘲笑让人类感到愤怒,于是他拿出一把锋利的刀,从此动物们再也不敢靠近人类。因为人类不知道力量和死亡的差别,一直到今天,动物们仍然畏惧人类的无知。”
国王的脸色阴沉下去,我的唇边浮起嘲弄的笑容,淡淡地道:“这个故事里的人类,就如同陛下,故事里的动物,就如同你的子民。他们畏惧你,不是因为尊敬你,不是因为你有力量,而是因为,你掌握着他们的生杀大权,如此而已。”
“放肆!”国王一拍座椅上的扶手,勃然大怒,“好个嘴刁的女子,来人,给我拉下去……”
“父王!”大殿里蓦然传来别的语声,打断了国王的话,我回过头,见乌雷急急忙忙地殿外冲去来,跪到国王面前,“请父王息怒,叶姑娘不是存心顶撞父王,请父王看在孩儿的面上,不要降罪于她。”
“乌雷,这女子如此胆大包天,分明不将我曜月国皇族放在眼里,我今日若姑息她,传出去才会被臣民耻笑。”国王疾颜厉色地道,“今日我一定要治她的罪……”
“父王。”乌雷站起来,将我护到身后,“她是孩儿心爱的人,父王若一定要治她的罪,请先治孩儿的罪,是孩儿欺骗她在先,叶姑娘并没有错。”
我冷眼看着眼前这一幕,掳我回来,真是国王的一意孤行?还是只是他父子二人的一场戏?若是作戏,那就只是想留我,尚无性命之忧,若是国王一意孤行,激怒他的后果可能会是杀了我。我该怎么办?又要隐忍吗?又要委曲求全吗?真的得答应他们,才能保全这条小命吗?
“乌雷!”曜月国国王一听此言,无异火上加油,怒眉一挑,正待发难,殿上突然传来一句柔媚的语声:“大王。”
国王一听那声音,满脸的怒容顿时消失无踪,换上一脸笑容:“王后怎么来了?”
我回头一看,见殿外走进一个妆扮得雍容华贵的曜月国妇人,她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脸也不是特别美艳,但是一举手一投足,都优雅无比,只是望着她,就让人从心里感觉很舒服。她款款地走到殿上,乌雷跪下来向她行礼:“孩儿参见母后。”
原来是乌雷的母亲,我看着国王仿佛变了一张脸似的,就知道这位王后在国王心里的位置颇重。只见那王后好奇地看了我一眼,笑道:“我听说大王召见了王儿的心上人,特意来瞧瞧,是什么样的姑娘,让我王儿这么记挂,你就是叶姑娘?”
我淡淡一笑,欠身行礼:“民女参见王后娘娘。”
“不用多礼,我听王儿多次说起过你,今日才算见了真人。”王后温柔地笑了笑,转头看向国王,“大王刚刚在嚷嚷什么哪?可别吓着了叶姑娘。”
“哦,本王想让他二人三日后完婚。”这国王刚刚还像只暴怒的狮子,此刻却像只小猫一样温顺地看着王后,“王后觉得如何?”
“三日后倒是好日子。”王后点点头,笑着望我:“王儿和叶姑娘觉得如何?”
“王后娘娘……”这娘娘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也许可以……
“叶姑娘。”乌雷抓紧我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暗示我不可再造次。我抬眼看向国王,他脸上带着笑容,眼神却是阴沉冰冷的,看来我要再出言不逊,只怕真的不好收拾了。我咬了咬唇,沉默不语。乌雷见我不出声,笑着转过头,对王后道:“一切听父王母后的安排。”
“既然如此,这几日叶姑娘就留在宫中待婚,等完婚之后,王儿再把你媳妇儿接回你府上。”国王不容分说地道,“王儿,你送叶姑娘去你以前的寝宫休息。”
“孩儿遵命。”乌雷对着双亲施了礼,拉着我往外走。我跟着他出来,又气又恨,甩开他的手,不理他,怒气冲冲地往前走,他紧紧跟在我身后:“叶姑娘……”
我不理他,径直往前走,乌雷紧跟着我,等离了大殿颇远,乌雷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拖到墙角:“叶姑娘,你听我解释。”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皱起眉:“我不知道父王派人带你回来,我一得到消息就立即赶到宫里来,就是怕父王会对你不利……”
“这么说,我还应该感谢王子殿下了?”我冷嘲道,不是他的欺骗,事情会演变成现在这个地步吗?
他顿时语塞,湛蓝的眼睛有一丝尴尬:“你放心,我乌雷答应你的事,绝对算话,这两日你暂在宫里住下,我会想办法说服父王的。”
“若是你一直说服不了他呢?”我冷笑道,“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我信过你一次,但是结果怎么样?”
他静静地看我着,沉声道:“我明白姑娘此刻的心情,也知道你一定不会再信我,但是你没有选择,不是吗?我答应你,我会尽力帮你,你不要再激怒父王,今天若不是我派人找了母后来,只怕连我都保不住你。”
他说得对,我只身在这陌生的国家,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陌生人,别人手里捏着我的小命,我真是没得选择。
他见我沉默,轻叹道:“我先送你去休息,你今天先别想那么多。”
沉默地跟在他身后,他把我带到他成年前的寝宫,看来早就有人打点好了,殿外有宫女候着,也许那国王暗中也派有眼线盯着我吧?乌雷交待宫女好生伺候,见我仍旧不想搭理他,叹口气离去了。那个曜月国宫女将我带进宫殿,笑道:“十八阿蒂拉,我叫穆沙,以前是服侍王子殿下的,您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吩咐我去办。”
“十八阿蒂拉?”什么称呼?我疑惑地看着穆沙,穆沙恍然道:“哦,我们曜月国人,把国王和王子的女人统称为阿蒂拉,就像你们天曌国称呼的王妃一样。”
“我不是什么王妃,请叫我叶姑娘。”我淡淡地道。十八王妃?那老暴君的儿子还真多。
“这不合规矩,阿蒂拉。”穆沙笑道,“阿蒂拉很快就要嫁给乌雷王子,先习惯一下这个称呼吧?”
只怕我还真习惯不了,我打量了一下这个寝宫,布置得简单朴实,没有一样奢侈品,看来乌雷不是一个重享受的人,当然,也许是贵重物品都搬回他现在的府邸了,“这寝宫是乌雷王子以前住的?”
“是的,十八阿蒂拉,王子成年之后,便有自己的府邸,不用再住在宫里。”穆沙恭敬地道,“乌雷王子十六岁便出宫另住了。”
“乌雷王子是国王陛下的第十八个儿子吗?”我坐到铺着羊毛毡子的炕上,好奇地道,这宫女以前是服侍乌雷的,应该很熟悉他吧?不知道能不能从她嘴里套点东西出来。
“噗哧!”穆沙忍俊不禁,捂嘴轻笑出声。我愣愣地看了她一眼,皱眉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十八阿蒂拉,我们国王陛下只有三位王子,乌雷王子是陛下最小的儿子。”穆沙笑道。
“那你怎么叫我十八阿蒂拉?”我微微一怔。
“您是十八阿蒂拉呀。”穆沙笑道,“因为王子殿下已经有十七位阿蒂拉了。”
“什么?”我跳起来,瞠口结舌,“你说乌雷已经有老婆了?还有十七个那么多?”
穆沙见我张口结舌的样子,轻笑道:“是呀,王子殿下很强壮,每晚要御数女,身子单薄一点的女子都受不住呢,十八阿蒂拉这么瘦,以后可以好好补补身子。”说着,调皮地对我眨了眨眼睛,暧昧地笑了。
我顿时满脑黑线,好你个乌雷,已经讨了十七个老婆了,还想拈花惹草,我这是倒了哪八辈子的霉啊?这种乌龙事都被我撞上了?我还以为自己真是很有魅力,把乌雷给迷住了,原来那家伙根本是匹发情的种马!夜御数女?我的汗毛顿时立起来了。
——2006、10、31
[第二卷 沧都篇:第80章 奸夫]
是不是草原上的男人精力旺盛,又无什么活动消遣,所以Zuo爱做的事成了发泄精力的主要途径?这一晚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见一晚上被乌雷折腾得死去活来,我一次次想从他的身下爬出去,夺门而逃,被他一次次抓回去,用尽各种方法交媾,直到我口吐白沫栽倒在床上,精尽人亡,那男人还趴在我的尸身上不停地嘿咻,我骇得大声尖叫,睁开眼睛,冷汗直冒。
再躺下去,却已了无睡意,辗转反侧到天亮,穆沙给我送来了曜月国的女子服饰,我是被掳回来的,行李全都在马车上,一件没带回来,只好换上了这身女装。穆沙侍候我洗漱,帮我穿好衣服,想把我的头发梳起来,戴上曜月国的头饰,我按住她的手:“不用了。”
“阿蒂拉的头发就这么散着,让人看到了会责怪穆沙的。”穆沙一脸为难地轻声道。
到底是在曜月国皇宫里,披头散发是有些不好,男装的时候我好歹还戴着帽子遮住这满头青丝,我想了想:“就编条辫子吧,头饰什么的都不用了,我不习惯。”
穆沙见我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拿起梳子给我梳头。我怔怔地望着铜镜里的倒影,这满头的青丝,我依然为我心底的梦想留着,可是为我梳头的人,他在哪里?穆沙把我的长发结成长辫,垂到脑后,我拉过辫子,把玩着发梢,陷入沉思。
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一个身着红色曜月国袍服的美貌女子骄傲地走进来,在屋里打量一圈儿,眼神落到我的身上:“你就是王子殿下想娶的十八阿蒂拉?”
我怔了怔,见穆沙迎上前去,欠身行礼:“穆沙参见神牛阿蒂拉。”
神牛阿蒂拉?我差点暴笑出声,这些曜月国的名称也太搞笑了。这又是哪位王妃?看着女子眼中的不屑,我淡淡一笑:“你是谁?”
她瞠大眼,不敢置信地道:“你竟然不知道我是谁?”
这倒好笑了,我失笑道:“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你……”她有些恼怒,见我一脸淡然,骄傲地抬高了脖子,轻哼道:“我是国王陛下亲封的神牛阿蒂拉,你别以为王子殿下把金刀送给你,你就能当上金刀阿蒂拉,王子殿下已经把金刀收回来了,就算国王陛下让你嫁给他,你也不能受封,只能当个十八阿蒂拉。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怎么还不向我行礼?”
怎么我还是没听明白。我茫然地看向穆沙:“什么意思?什么神牛啊金刀的?”
那位神牛阿蒂拉见我还是不明白,气得青筋真冒:“你这愚蠢的天曌国女人,怎么连话都听不懂……”
我冷冷地横她一眼,不理她,转头看向穆沙:“穆沙,到底是怎么回事?”
“呃……”穆沙忐忑地看了我们两人一眼,小心翼翼地答话,“回十八阿蒂拉,阿蒂拉有受过封的和没受过封的区别,金刀阿蒂拉是正妃,神牛阿蒂拉是第二侧妃,乌雷王子殿下还有一位受过封的白马阿蒂拉,是第一侧妃,其他的阿蒂拉,因为没有封号,就是按迎娶的先后来称呼的,十八阿蒂拉,就是王子殿下的第十八位阿蒂拉……”
明白了,就是说眼前这个女人是有封号的侧妃,而我则是没有封号的小老婆,而且是排名最末的小老婆,地位没她高,所以她来炫耀吗?
神牛阿蒂拉听到穆沙详细地解释曜月国皇宫的妃嫔编制,神气地哼了一声,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真不知道王子殿下喜欢你什么,你这么瘦,根本受不住王子殿下的神勇,别以为现在王子殿下对你好,过几天就玩厌了。”
这母牛,当所有的女人都要靠身子留住男人?我翻了翻白眼,又好气又好笑。神牛阿蒂拉见我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冷笑道:“没受封的阿蒂拉,不过是王子的侍妾,我劝你最好老实一点儿,别打金刀阿蒂拉的歪主意,否则……”
“否则什么?”房间里响起怒意勃发的男声,我抬眼望去,见乌雷黑着一张脸走进来,眼中盛怒。神牛阿蒂拉一听到他的声音,回过声,见到他怒容满面的脸,吓得结结巴巴,请都说不出来。乌雷恶狠狠地盯着她:“否则你想干什么?”
“王……,王子殿下……”那位神牛阿蒂拉吓得瑟瑟发抖、脸色苍白,“扑通”一声跪到地上,“请王子殿下恕罪……”
“叶姑娘,这贱人冒犯你,你想怎么处罚她?”乌雷看都不看跪在地上的神牛阿蒂拉一眼,抬眼看我。
贱人?这就是他对女人的称呼么?那女人还是受过国王亲封的第二侧妃呢?我淡淡地笑起来,草原上的男人,女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另一种牲口的象征吧?我想起我那第十八的排名,真是跟牲口无异了,心里仿佛有把火在烧,我抬眼冷笑:“王子殿下,女人在你眼里,只不过是低贱的生物吧?”
“叶姑娘?”乌雷蹙起了眉,我看向地上跪倒的神牛阿蒂拉,冷笑道:“看到她,我就会想,也许明天跪在地上的人就是我。侧妃娘娘,你放心,我不会觊觎那个金刀阿蒂拉的位置,莫说你的王子殿下已经有了十七个老婆,即便是他把你们通通赶走,一个老婆都不剩,我也不会嫁给一个把女人当牲口的男人。”
神牛阿蒂拉一听,脸色顿时惨白,冷汗从额上冒出来。“你……”乌雷被我的话激怒了,眼中燃着怒火,瞪了我半晌,我转过脸不理他,他一把将桌上的茶具拂碎在地,终是没有冲我撒火,气哼哼地低头看了神牛阿蒂拉一眼:“还不滚!”说完,脸冒青筋地冲出寝宫。神牛阿蒂拉从地上爬起来,怨毒地看了我一眼,跟着出去了。
“十八阿蒂拉……”穆沙被眼前的一幕突发状况吓傻了,见乌雷他们走了,小心翼翼地唤我。我烦躁地道:“不要这样叫我!”今天把乌雷得罪了,我这样的女人,他堂堂一个皇子肯定受不了我的气,该去跟国王说不要我了吧?
“十八阿蒂拉,您不该这样说王子殿下,王子殿下在赛马大会上赠给您金刀,就是表示要迎娶您做金刀阿蒂拉的,你退还了金刀,国王陛下要惩罚您,所以才不让您受封,王子殿下其实很在乎您的……”穆沙在耳边喋喋不休,我叹了口气,“穆沙,我想静一会儿,你出去吧。”
即使乌雷之前有意迎我做正妃又怎么样?别说我没想过要嫁给他,即便我想过嫁给他,也从来没准备要和另外十七个女人分老公,穆沙永远也不会明白我的想法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乌雷气坏了,后两日乌雷竟然不再来找我了,当然,那位神牛阿蒂拉也再没来过。曜月国皇室照旧准备着婚礼,我已经不对乌雷所说的劝阻他父王抱什么希望了。明天就是迎娶的日子,我望着放在桌上的新娘礼服和头冠,心情竟然很平静。闹也闹了,拒了拒了,如果我还是躲不过去,难道还真的要像这时代的女人,死守贞节?我可没那么蠢。失身算什么,能活下去就能转机,所谓的婚姻,对我而言,根本没有任何的约束力,不到最后一刻,我永远不会放弃希望。
房外传来敲门声,我没有回头:“穆沙,不是说了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儿,叫你不要吵我吗?”
有人推门进来,我转过头扫了一眼,见是个身材高挑的曜月国宫女低着头走进来,不是穆沙,我怔了怔:“你是谁?”
那宫女听到我的声音,身子震了震,一脸狂喜地抬起头:“叶姑娘……”
我望着“她”的脸,顿时呆住了。“她”冲到我面前,激动地道:“叶姑娘,找到你真是太好了,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我傻眼地看着“她”,半晌才回过神来,又好气又好笑,低声吼道:“安远兮,你搞什么鬼?你这是穿的什么鬼衣服?”
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曜月国宫女的服饰,浅绿色的裙袍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紧,头上戴着宫女的头冠,他五官本就生得漂亮,此时换上女装,倒真漂亮得像个大姑娘似的,我一时忘了问他怎么来的,捂着肚子,“哧哧”闷笑,吓得他急忙上前,捂住我的嘴:“你小声点,别让人发现了。”
他的手捂在我的脸上,一脸紧张,这呆子,这会子倒忘了他一直唠唠念念的礼教了。我面上忍不住笑,心里却有一点感动,这书呆子为了我竟然穿成这副样子,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我缓住笑意,拉下他的手:“安远兮,我不是让你回沧都找玉蝶儿吗?你回来做什么?”
“我写了封信,让商队带回沧都。”安远兮低声道,“叶姑娘被国王抓走了,我怎么能一个人回去?”
“你这傻瓜,你能做什么?”我轻啐道,“你怎么混进皇宫的?”这曜月国王宫的守卫如此松懈吗?连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都能混进来?
“我在皇宫外流连了好久,好不容易才寻到机会,等到那些偷窃宫中物品出来卖的宫人,买到一套宫女的衣服,再买通了拉粪的老头,才混进宫的。”书呆子不好意思地道,我皱了起眉头,这样容易?虽说少数民族的皇宫不一定比得我那时空古代的皇宫,但也没理由就这么容易混进来的。我蹙起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后来呢?”
“我在宫里找了一天一夜,好几次差点被人发现,幸好后来遇到一个宫女,打听到你被关在这里。”安书呆道。
“宫女?是谁?”我一惊,“她不知道你不是宫里的人吗?”
“她说她是刚进宫不久的宫女,我故意套她的话,诱她说出你被关在这里,然后才找来的。”安远兮老老实实地道。
“你怎么找得到这地方?”我心中那股怪异的感觉越来越浓烈。
“那个宫女告诉我怎么走了呀。”安远兮傻乎乎地道,我打断他:“你一路上过来,就没发现什么人吗?比如守卫?宫女?”
“没有。”安远兮摇摇头,“我很顺利就找到你了,外面一个人都没有。”
“笨蛋!你中计了!”我又气又急,“你马上给我走,在还没有人发现你之前,快走……”我一边推他,一边准备去开门,突然听到外面有些异声,心中一惊,难道穆沙来了?赶紧把安远兮推到墙角,左右环顾,没什么可供藏身的东西,眼睛瞥到炕脚的大木箱,急忙把它打开,见安远兮还傻愣愣地站着,气道:“呆子,快钻进来。”
刚刚把安远兮藏进木箱,门“咣当”一声被猛地推开,我扭头一看,吃了一惊,只见来的是曜月国的国王,身后除了跟着一大群侍卫,还有两个美貌女子,其中一个,正是前两日来我这儿闹过场的神牛阿蒂拉。
我强作镇定,上前对国王行礼道:“陛下这么晚带这么多人到民女房中,不知道有什么事?”
“有人看到有个男人进了你的寝宫,哼,你这贱人,还没有嫁给王子殿下,便不守妇道,与人私会偷情,我们就是来拿你的。”神牛阿蒂拉冷哼一声,目光怨毒的瞪着我。
我冷冷地注视他,心中了然,安远兮这么顺利找到我,定是这女子暗中搞鬼,我倒不明白了,我对她的威胁真的有那么大吗?大到她不惜花大力除掉我?看到眼前这些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我心中暗暗叫苦:安书呆啊安书呆,你没事跑回来添什么乱啊?现在好了,我俩成了别人口中的奸夫淫妇了!这下子,没准真会把小命赔在曜月国了!
——2006、10、31
[第二卷 沧都篇:第81章 祭神]
我第二次站到了候审的大殿上,只是这次,不是我一个人站在这里候审,还有可怜的安书呆。人家处心积虑地设计陷害,自然容不得我狡辩,三两下就把安书呆从衣箱里拎出来了。“奸夫淫妇私会偷情”被抓个现形。此时,盛怒的曜月国国王高坐在殿上,两旁一边是那个神牛阿蒂拉,另一个不知道是什么身份,但看她穿得华丽富贵,应该也是身份尊贵。
“跪下。”几个五大三粗的侍卫把我和安远兮压倒在地,我懒得挣扎,费事把自己弄伤,只是把头昂着,注视着殿上的三人。
“十八阿蒂拉,你可知罪?”曜月国国王怒容满面,张口便是问罪。
“陛下,民女不知陛下要问民女何罪?”我冷静地道,眼神从神牛阿蒂拉讥诮的表情上掠过,见她唇角浮出冷笑。
“神牛阿蒂拉,你来说。”曜月国国王的语气阴冷。神牛阿蒂拉对着我微微一笑,得意地道:“回禀陛下,臣媳今儿本来是想入宫探望十八阿蒂拉的,没想到快到她寝宫时,看到一个陌生的宫女鬼鬼祟祟地摸进了她的寝宫,臣媳担心有人对十八阿蒂拉不利,刚好四周又无人求助,只好来通知陛下,请陛下带人搭救。没想到我们带人赶去,却在门外听到房间里传出男人的说话声音,原来那个宫女不但是个男人扮的,还是准备带十八阿蒂拉私奔的奸夫。陛下,这贱人作出如此苟且之事,我们曜月国皇室颜面何存?陛下一定不能轻饶他们。”神牛阿蒂拉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怨恨。
安远兮听那母牛胡说八道一通,脸都气红了:“你胡说八道……”话音未落,神牛阿蒂拉立即发难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么,给我掌嘴!”立即有侍卫上前左右开弓,安远兮的脸顿时肿起来,唇角溢出血丝。
“住手!”我挣扎着向那动手的侍卫扑过去,这些草原人的蛮劲那么大,安书呆一个文弱书生哪里经得他们打。我身后的侍卫把我紧紧压住,制止我的挣扎,扭得我的手臂痛得发怵。
“住手!”国王发话了,动手的侍卫停下来,我急忙看向安远兮,见他的眼神都有些散了。国王眯起眼,露出危险的表情,寒声道,“十八阿蒂拉,你有何话说?”
“陛下,安总管是我绣庄的伙计,那日陛下派人强行带回民女,安总管担心民女安危,所以冒险入宫,打探民女的消息,并非像神牛阿蒂拉所言,与人偷情私会,请陛下明查。”我唇角微勾,看了神牛阿蒂拉一眼,冷笑道:“陛下,安总管不过是介文弱书生,为何能如此轻易便混入宫中,找到民女的寝宫,曜月国的皇宫守卫,就如此松懈吗?为何又恰好在他来了之后,陛下就带人赶来了,这一切陛下不觉得过于巧合吗?依民女看,这一切不过是心怀叵测之人故意设计,陷害民女,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罢了。”
“你这贱人,被人抓到藏了个男人在寝宫里,不但不认罪,还在这里妖言惑众、血口喷人!”神牛阿蒂拉冲到我面前,扬手就给我一记耳光,“看我不教训你这贱货!”
“住手!”一直站着国王身后未出声的另一个女子出声阻止道,“神牛阿蒂拉,你不要这么冲动,国王陛下自有论断。”
神牛阿蒂拉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我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讥诮道:“我又没说是神牛阿蒂拉栽赃嫁祸,神牛阿蒂拉这么激动作什么,莫非心中有鬼?”
“你这贱货……”她一听又欲掌掴我,被国王喝住:“神牛阿蒂拉,站到一边去,别太放肆!”
神牛阿蒂拉被国王一喝斥,脸冒青筋,却也不敢多言,愤愤地站到一旁去了。听穆沙说这位神牛阿蒂拉是王后娘娘的族侄女,因为王后娘娘很喜欢她,所以国王也迁就她,她仗着这层关系一直很嚣张,认为自己是金刀阿蒂拉的不二人选,可惜她跟王后娘娘比起来,无论是气质还是修养,都差得太远了。国王阴沉地看着我,寒声道:“十八阿蒂拉,从你寝宫搜出这个男人是事实,至于你所说的有人栽赃嫁祸,你可有证据?”
证据?我能拿什么证据?既然别人有心设计,还会让我找出证据么?看来此次真是难逃一劫了,我淡淡地看着国王,唇角勾出嘲弄的弧度:“我没有证据,但民女所言句句属实,陛下圣明,或者可以派人查出证据。”
“这等丑事,还要张扬得举国皆知么?”国王怒道,“好,既然你说你讲的都是实话,那我们就请神明来证明你说话的真假。”
请神明来证明我说话的真假?我瞠大眼,什么意思?曜月国人不是这么迷信吧?不去搜查证据,倒要装神弄鬼的么?只听到国王轻哼道:“白马阿蒂拉,你为十八阿蒂拉卜上卦,请萨满神证明十八阿蒂拉说话的真假。”
该死的,我的性命就寄托在他那莫名其妙的卜卦上?我皱眉道:“陛下,用占卜来证明我说话的真假,未免过于儿戏了……”
话未说完,就被国王厉声打断:“大胆,你竟敢亵渎神灵,给我掌嘴!”话音刚落,那神牛阿蒂拉不等侍卫过来,立即冲过来:“我来!”说着“噼噼啪啪”地连给我数下耳光,我心中顿时叫苦不迭,我忘了少数民族的人大多信奉神灵,把它们当成至高无上的精神信仰,我也没少读过古代人用神明的指示来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故事,为何在此犯下他们的大忌?
“住手!”殿上传来乌雷的声音,转瞬间,神牛阿蒂拉的手被他抓住,他将那女人甩到一边,仰头看向国王:“父王,叶姑娘不懂我们的习俗,请父王恕罪!”
国王怒容满面,看了乌雷一眼,冷冷地道:“王儿来得正好,你既然来了,想必已经知道发生何事,来听听神明的指示吧。”
乌雷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站到一侧。那位白马阿蒂拉从殿上走下来,拿着两块动物骨头,嘴里念念有辞,在大殿上跳起了请神舞。我听穆沙说,这位白马阿蒂拉是乌雷的第一侧妃,她的地位极其特殊,因为她是曜月国信奉的国教萨满教的巫女。曜月国人信奉所有的神灵,他们信奉自然神、天神、火神、水神、山神、生育神、祖神,对于他们所不理解的一切自然力量,都通通归结于神的力量,对它们进行崇拜。而萨满教的巫师便担任了他们所有的祭祀活动的主持,这位白马阿蒂拉,是专职主持皇室祭祀活动的萨满巫女,在皇室的地位极其尊贵,否则也不会有“白马”的封号了。
“啪”地一声,白马阿蒂拉手中的兽骨掉到地上,她的请神舞也结束了。国王望着她,急切地道:“白马阿蒂拉,萨满神怎么说?”
白马阿蒂拉淡淡地看我一眼,眼中闪过一丝莫测难懂的光芒,转头对曜月国国王道:“回禀陛下,萨满神说,十八阿蒂拉说的是假话,那男子的确是她的奸夫。”
乌雷的脸顿时变得惨白,国王语气森寒、表情震怒,拍案道:“十八阿蒂拉,你还有何话说?”
我的唇角一动,终于忍不住笑起来,多好笑,这个所谓的巫女,嘴里一句假话,就可以要人的命,这国王做得,和傀儡有什么分别?想起这些天在草原的经历,每一件都那么荒诞可笑,不能用常理来判断。国王被我脸上的讥笑激怒了:“大胆,你笑什么?”
我淡淡地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抬眼冷冷地看了乌雷一眼,见他神情木然,脸色苍白,你满意了吧?乌雷,这便是你强留我的结果,女人的性命对草原人来说,如同牲口一般卑贱,何况是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异族女人,你身边的女人随便设个局,安上神灵的名义,便可以置我于死地。
“死到临头,还嘴硬!”神牛阿蒂拉看不惯我的表情,冷哼道。这母牛,以为铲除了我就可以坐上金刀阿蒂拉的位置,那就太天真了,那位白马阿蒂拉才是她应该重视的敌人,那女人的心机和手段不知道高出她多少,又有神明的使者这张护身王牌,这母牛若是以为自己是王后的族侄女就能当上正妃,看你最后怎么被这白马女巫玩死。
“白马阿蒂拉,萨满神有什么指示?”国王看向那女巫,问道。
“萨满神说,这两个人受恶魔的引诱,砵魂附体,作出污秽之事,会给曜月国带来大祸,唯今之计,只有将他二人敬献给湖神,让神圣、洁净的天界之水洗绦他们的一切污秽,驱赶魔鬼,才能让曜月国逢凶化吉。”白马阿蒂拉一本正经地道,满脸庄重肃穆,愚弄着殿上的一国之君,谁知道她满嘴都是胡言乱语?
“好,本王现在宣布,举行祭祀大典,将这二人敬献给湖神。”曜月国国王转眼看了乌雷一眼,沉声道:“王儿可有异议?”
我抬眼看向乌雷,他眼神一闪,垂下眼睑,面无表情地道:“一切听从萨满神的指示。”
我清清冷冷地笑起来,事已至此,我已无话好说,看来我和安远兮,此次真的要命丧曜月国了。知道了有地府、有冥界之后,我觉得其实死亡也没有那么可怕,也许下一世的轮回,我没有这一世这么倒霉。
我们被押到了湖边,安远兮在大殿上还有些迷糊,到了湖边却清醒起来,在侍卫的手底挣扎,国王下令道:“把他们绑起来。”立即有侍卫找来了绳子,往我和安远兮身上套,乌雷突然出声道:“我来绑!”
他走过来,接过侍卫手里的绳子,把我的手反扭到身后,用绳子绑紧,我又气又恨:“乌雷,你这王八蛋,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绑好我,转到我面前,湛蓝的眼睛深深地望着我,唇角轻轻一勾,淡淡地道:“我等你!”
说完,不待我发言,他转到安远兮身边,准备绑他的双手,安远兮在侍卫的压制下不停地扭着身子,乌雷俯下头,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安远兮一脸惊愕地瞪着他,连挣扎都忘了,乌雷趁机将安远兮绑紧。
白马阿蒂拉开始在湖边举行祭祀仪式,她点上了香烛纸钱,两个戴着狰狞彩绘兽皮面具的萨满,围着我和安远兮“哼哼呀呀”地跳神。白马女巫拿出两个草人,草人上系上两根红线,线一头绑住我和安远兮的脖子,另一头则由她握着念咒祷告,念完一大堆我们听不清也听不懂的咒语之后,她抽出一根神棒,将红线一一打断,然后把两个草人远远地抛入湖中。一切做完,她大声道:“装笼。”
两个跳神的萨满抬出一个竹笼,我一看那笼,是用篾条编成的稀竹笼,差不多一人长短,大小可容二人,就像我那时空古代穿奸夫淫妇“浸猪笼”的猪笼。靠,什么祭湖神?还不是把我和安远兮当奸夫淫妇浸猪笼。
笼底放了两块大石头,我们安远兮被拉起来,塞进竹笼里。竹笼平放在草地上,我伏压在安远兮身上,他的脸有点泛红,不知道是被打红的还是害羞。我咬咬唇,没想到我到这时空竟是这样的死法,还是和我不对盘的书呆子死在一起。
“安远兮。”我轻声唤他,他的脸肿得老高,眼睛却亮晶晶地看着我,我咬了咬唇,“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不遇到我,他也不会有这场噩运吧?想到远在沧都的安大娘,要是知道独子丧生,不知道会有多伤心。我真是个扫把星,跟我扯上关系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是我害了你,如果我不回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他静静地看着我,淡淡地笑了。我望着他平静的表情,不知道为何,心里也变得很平静,我笑了笑:“安远兮,你不怕么?我们就要死了。”
“我怕。但是我很高兴,我现在能陪着你。”安远兮的眼中闪过莫名的神采,我的心顿时又酸又软,我把脸贴到他的胸膛上,第一次发现,这书呆子的胸肌竟然挺结实,他的体温温暖着我的脸颊,我微笑道:“安远兮,我欠你一条命,下辈子还给你。”
“好。”他低声笑起来,“下辈子一定要记得来找我。”
有几个人将塞着我和安远兮的竹笼抬起来,走入湖水中。我闭上眼睛,听到“卟嗵”一声,身子失重地下沉,竹笼落入湖中,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顿时淹没了头顶。竹笼向着湖底沉下去,四周一片寂静,我屏住呼吸,只听到湖水中不时传来“骨碌骨碌”的水泡声。
湖水的压力像只巨大的怪手向我们侵袭过来,将我的身体挤压、撕裂、碾碎,我感觉已经憋不住气了,缺氧的感觉令我的大脑数度产生幻觉,我的胸腔涨得快要裂开,脑子渐渐里浮出一张张模糊的脸,宇、楚殇、凤歌、冥焰……,再见了,我曾经爱过,和恨过的人……
——2006、11、1
[第二卷 沧都篇:第82章 逃生]
原来死亡的方式不同,感觉也不同,胸口痛得发涨,耳膜因为湖水的压力,传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我几乎以为它马上就要被刺穿了。忽然,手被人翻转了一下,本来紧紧缠绕在手腕上的绳子不知道怎么就松开了。我惊讶地睁开眼睛,见安远兮手上的绳子也解开了,他正憋着气解竹笼上的麻绳。我来不及细想他是怎么挣脱绳索的,他已经解开了竹笼盖子的绳索,我的神智因为他的动作清醒起来。他转过脸看我,水底太黑,他的脸近在咫尺,脸色惨白,眼睛却神采奕奕,他扶紧我的腰,将我从竹笼里推送出去。我顺着他推动的力量和水的浮力,蹬出竹笼,在水里转过身,看见安远兮从竹笼里游出来。他伸手向上指了指,大概是想说尽量往上浮,我点了点头,我会游泳,但水性不是很好,体力和耐力都不行,每次在游泳池只能游半池远就要停下来歇气,但此时,求生的欲望支使我身体发挥出了最大的潜能。
我拼命蹬水,摆动双腿、划动双臂尽力向上浮,可是发现这远没有我想象中容易,春天的草原湖泊,湖水仍是彻骨的冰寒。我身上厚实保暖的袍服被湖水浸湿之后,又重又沉,仿佛在身上挂了数十斤的大石头。身子好冷,湖水像针刺般地扎在皮肤上,痛得发怵,气憋得太久,神智已经有些模糊,我很快就没有力气,眼前渐渐有些发黑,身子又开始在水中下沉。
忽地身子被人紧紧地拽住,有人抱住我下沉的身子,唇被人覆住,一口气缓缓地渡到我口中,脑子顿时恢复两分神智,我睁开眼睛,安远兮的脸就在我眼前,他的唇紧紧地覆在我的唇上,见我清醒过来,他松开唇,紧紧抱住我的身子,另一只手拼命地向上划去。
他的动作越来越慢,被湖水冻得苍白的脸色中透出青紫,即使如此,他还是拽住我不松手,我早已不听使唤的胳膊和腿因为他的举动,突然生出一丝力气。叶海花,你还没有死,你还没有尽力,还没有尽全力!我的手脚又动起来,安远兮低头看了我一眼,脸上似乎有了一丝笑意,湖水的能见度越来越高,说明我们离湖面越来越近,我的全身已经被冻得麻木了,感觉不到寒冷,也感觉不到刺痛,只是恁着一股意念拼命而机械地向上划、向上划,我感觉我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轻飘飘的,就像是从水底飞起来一样。
“哗!”我和安远兮从湖面上破水而出,一接触到湖面上的空气,我们立即大口大口地吸气、喘气,转头看向安远兮,他满脸是水,头号发湿漉漉粘在脸上,我一边喘气,一边笑起来:“安远兮,我们没死。”
“嘘……”他轻轻道,昂头往前方示意,我转头,看到我们钻出水面的地方,离我们被抛下的岸边虽然已经有一段较远的距离,但湖岸上的火光和纸钱烧出烟雾在暮色中还隐隐约约看得到。我看了下四周,离我们最近的湖岸也有两三百米远,我沮丧地低声道:“好远,我没有力气了,游不动了。”
“我们必须游过去。”安远兮托住我的下颌,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我从来没发现这书呆子竟然有这么强硬的一面,“除非你想死在湖里。”
他托着我的下颌,带着我向岸边游去,游得很慢很慢,我咬了咬牙,调整了一下自己在水中的姿势,蹬起腿来。湖岸就在那里,不会变长,我游得再慢,也会游到的,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安远兮见我自己动起来,松开手,他游在我身侧,我们不再说话,拼命地往岸边游,中途停下来歇了几次,天已经黑尽,湖岸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离湖岸还有十几米远,终于,我感到脚下仿佛碰到了石头,试着站起来,欣喜地发现脚已经能踩在湖床上。安远兮也站起来,搀着我的手臂,慢慢地向湖岸淌去,等我们两人完全从湖水里脱离出来,立即像两滩烂泥一样,软倒在湖边的芦苇丛中。
喘着粗气歇了一阵,湖边的冷风吹着我们湿透的衣袍,我冻得早已麻木的身子居然又觉得了寒意。我勉强支起身子,转头对安远兮道:“安远兮,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这里不安全。”
他像是没听到我的话,紧闭着眼睛,被打得肿涨的脸经过湖水浸泡之后更是涨得可怕。我吓了一跳,移到他身边,手探上他的鼻息,有气儿,立即舒了口气,轻拍他的脸:“安远兮,你不能晕,我们得离开这里。”
他睁开眼睛,漆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凝上我的双眼:“我没晕。”
“吓死人了,没晕你闭着眼睛干嘛?”我皱起眉,后怕道,“以后不准把眼睛闭起来。”
“睡觉也不能闭眼睛?”他似乎在笑,不过脸肿得让人分辩不出他的表情。我白了他一眼,这书呆子这会儿还有心情跟我开玩笑:“现在不能睡。身子能动了吗?”
他的体力应该比我消耗得更多,我都感到身子没力,他应该更辛苦。安远兮勉强撑起身子,打了个寒颤:“很冷。”
“冷也没办法,得先离开这里,再想办法弄干衣服。”我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脚软得站不住,一下子又跪回地上,安远兮勉强爬起来,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左右四顾,为难地道:“天这么黑,辩不清路,我们往哪边走?”
“往回沧都的方向走。”我身子没力,靠到他身上,感觉他脚步也有些不稳。
“我们怎么知道哪边是回沧都的方向?”安远兮看着黑摸摸的四周,月光清冷地照下来,四周的景物只能见个大致的轮廓,高大的芦苇丛是我和安远兮很好的隐蔽物。往哪边走?我抬眼望向天空,黑蓝的夜空中,大熊星座的尾背部上,勺子一样的北斗星闪亮生辉。我心里有底了,指着天空笑起来:“跟着它走。”
“北斗七星?”安远兮抬眼看着夜空中那七颗较亮的桓星,浮肿的脸上带起了笑意:“姑娘真聪明。”
我见他一脸释然,眨了眨眼,笑道:“你认识啊?你懂观星么?”我还以为这书呆子除了读死书,其它什么都不懂呢。
“会一点儿。”他仰起头,看着天上的七斗星道,“北斗七星是由北方天空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颗星组成,如果用线把它们连接起来,就像一个酒斗的形状,所以称为北斗。其中天枢、天璇、天玑、天权四星组成斗身,叫斗魁,又称璇玑;玉衡、开阳、摇光三星组成斗柄,叫斗杓,又称玉衡。天枢、天璇两星之间划一条连线并延长五倍处,便是太一星,太一星又称北辰,是北方的标志。太一星居中,北斗星自东向西运转于外,旋指十二辰。北斗星主要用来指示方向、确定时节,也有大夫用北斗指向推知四时阴阳变化,来解释六经证候的病理机转。”
我张口结舌地看着他,没想到这书呆子滔滔不绝,开口便是一大篇,说得头头是道的,我只知道北斗星头两颗星所指的五倍距离外的亮星是北极星,大概就是安远兮嘴里的“太一星”,是北方向所在。安远兮低下头,见我傻傻地张着嘴,笑了笑,我回过神儿来,脸微微一烫:“那你知道我们应该走的方向了么?”我对北斗星指示方向一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没想到这书呆子竟是个行家。
“嗯。”安远兮点头道,“正所谓‘斗柄指东,天下皆春’,现在是春季,斗柄所指的方向是东方,就是我们回沧都的方向。”
“咦?斗柄指向还要按季节划分么?”我讶异道,我还以为那星星的指向是固定的,幸好刚才没有在他面前大放阙词,否则丢脸就丢到太平洋去了。
“不错,夏季斗柄指南,秋季斗柄指西,冬季斗柄指北,北斗七星是围着太一星不停旋转的。”安远兮解释给我听,我愣愣地看着他:“这些是你从书里看来的?”
他怔了怔,脸上带些一丝茫然:“我都不记得是从哪里知道的了,大概是吧。”我记起他脑袋被人打破过,脑子有时有点糊涂,也不追问他了,笑道:“看来‘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要改写了呢。”
安远兮回过神来,知道我在打趣他,不好意思地笑道:“也要姑娘先想到它才是。”
“得了,那我们就顺着斗柄所指的方向走。”说了会儿话,身子好像没刚才那么软了,只是冷得受不了,安远兮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我们无暇顾及这一身湿衣,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才是上策。
我们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那座湖是早就看不到了,广袤的草原让我们特别没有安全感,总觉随时都会被人发现,一点风吹草动都让我们心惊肉跳,前面是一片茂盛的白桦林,我们走进树林,有了隐蔽物有遮挡,让我们稍稍松了口气,顿时,疲累、寒冷、饥饿、惊恐种种感觉一齐向我袭来,我的脚一软,融到地上,安远兮扶住我:“叶姑娘……”
“我们在这里歇歇吧,这里应该离那湖很远了。”我倒在他怀里,瑟瑟发抖,“我好冷……”泡了这么久的湖水,穿着湿衣走了这么长的路,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寒意飕飕。
他扶我坐到一颗白桦树下,低声道:“我去找点树枝来升火,你先休息一下。”我软软地靠在树干上,看着安远兮钻进林子里,感觉头晕乎乎的,身子冰冷,这样下去会不会得肺炎?蔚蓝雪这副身子可是娇弱得很,想我前世那结实的身体几年都不会得个感冒,上了蔚蓝雪的身却总是在生病、遭罪。
“叶姑娘……”安远兮从树林里兴奋地钻出来,“前面有个牧民丢弃的小棚子,我扶你到那边去休息。”他扶起我,抓住我的手,吃了一惊,又将手覆到我的额上,急道:“叶姑娘,你是不是不舒服?你身子好烫。”
我软软地靠在他身上,低声道:“烫么?我只觉得冷,头好重……”
他不再多言,弯腰抱起我,踉踉跄跄往林子里钻,一路跌跌撞撞地把我抱到他说的那个小棚子那里。我勉强睁眼打量,果真是个小棚子,那是用树枝和破旧的羊皮毡子搭起的人字形窝棚,只有半人高,勉强可以挤下两个人,棚里铺着厚厚的枯草,还有一张破旧肮脏的羊毛毯子,棚外有生过火的痕迹,有废弃的烤肉架子,还有用剩的柴枝。安远兮弯腰把我放到草棚里,在草棚的角落找到两块取火石,迅速把树枝拢到一堆,在小棚子门口升起一堆火。
我们的衣服搭在烤肉架上,我赤祼着身子,将自己裹在那张又脏又破的羊毛毯子里,烤肉架上搭着的衣服,成了一道屏障,挡在了小棚子门口,将我和安远兮隔开。我蜷在棚子里瑟瑟发抖,安远兮守在棚外的火堆边烤衣服。入夜后,草原上的温度更低了,一条薄薄的羊毛毯子根本抵不住寒意,我看见自己手上的皮肤冻得有些发青,身子越来越僵,头越来越重,我再难支撑,神智沉入黑暗,终于昏睡过去。
——2006、10、2
[第二卷 沧都篇:第83章 遇狼]
身子一会儿冷得像掉进冰窟,一会儿又热得如置身蒸笼,我昏昏沉沉地睡着,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被蝎子蜇了一下,然后不知道是谁,帮我杀了那只蝎子,剥开它的肚子,把它肚子里的蝎子卵敷到我的伤口上,那毒便清了。但是这一幕却被另一只蝎子看到了,于是便有成群结队的蝎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密密麻麻地向我们涌来,我们吓得一路狂奔,最后奔到一处山潭中。那潭水表面上看来清幽冰冷,可是一入了水,我们才发现那是一处沸腾的温泉。立即就有腾腾的热气冒出来,倒也吓阻了一帮蝎子。
我热得直流汗,口中也干渴难耐,男人和我一起泡在温泉里,我看不清他的脸,温泉氤氲的热气模糊着我的视线,我伸手抚摸他的脸,想辨清他的模样,可是我怎么也辨不清。正急得无法可想,唇上突然有些清凉,仿佛有人在耳边轻声唤我的名字,我忽地清醒过来,看到一脸焦灼之色的安远兮正用一块湿布片轻轻点拭着我干裂的嘴唇。他见我醒过来,松了口气,脸上带上喜色:“叶姑娘,你觉得怎么样?”
天已经亮了,火堆熄了,清晨的空气像露珠一样清新。我望着安远兮浮肿的脸上挂上两个熊猫眼,怔了怔:“你一晚上没睡吗?”
他只着了里衣,外袍和我的袍子一起,覆在裹着我身子的羊毛破毯上。他手里的湿布继续拭着我额上的汗:“你发了一晚上的烧,我怕你有事。”这么说,他这一晚上除了烤干衣物,就是为我降温了?明明昏睡过去的时候觉得冷得不得了,怎么又发起烧来?我动了动,身子绵软无力,伸手往额上一摸,果真烫手。安远兮缩回手替我拭汗的手,别过脸,我疑惑地望着他脸上的红晕,看到自己的手臂才恍然,我毛毯下的身子还未着寸缕。这呆子,我失笑,不过就是看了下光手臂就别扭成这样,我那时空的女人,夏天敢穿着吊带热裤上街呢,要是安远兮一不小心穿到我前世的年代,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起来:“安远兮,我要穿衣服,你不准偷看哈。”
他的脸顿时红成一只醉虾,尴尬地站起来,躲开我的视线,站到我看不到他的地方。我撑起身子,一阵天眩地转,差点又软倒,咬咬牙,勉强将衣服穿好,发现那张破旧的羊毛毯子已经被我身上的汗浸得润湿。
我把安远兮叫过来,将他的外袍递给他,想到他穿着里衣露天冻了一夜,心里着实有些感动。他笨手笨脚地穿上他的宫女装,那套宫女装穿在他身上实在太滑稽了,我仍不住又笑起来。他听到我的笑声,本来已经白回去的脸色又泛起红云,扭过头站到离我老远的地方系腰带。
我捡起木棚里那两块火石,放进衣兜里,这东西路上用得着,又在棚子里翻了翻,实在是没什么可以带走的东西了,我卷起那块破毛毯,安远兮穿好衣服走过来:“这个要带走吗?”
“路上用得着的,万一晚上又得露宿呢?”我抱着毛毯想站起来,一阵脚软,全身又酸又痛,两条腿一点力也使不上,安远兮赶紧扶住我,蹙眉道:“你这样子,还能走吗?”
“不能走也要走,万一被那些混蛋知道我们还没有死,就糟了。”我吃力地站起来,软软地迈出脚步,大腿和小腿的肌肉酸痛得令人无法忍受。安远兮接过我手里的毛毯卷儿,蹒跚着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来,将毛毯抖开,披到我身上。我诧异地看他:“你干嘛……”还没说完,他已经蹲到我身前:“上来,我背你。”
我怔怔地看他,他应该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吧?我好歹还睡了一觉,他可是一晚上没睡。迟疑地望着他,我犹豫道:“你不累么?你行不行……”
“别废话了,上来。”他打断我,“你不想早点离开这鬼地方吗?”
他还从来没用过这种强硬的语气跟我说话,我愣了愣,拉紧身上的羊毛毯子,俯到他的背上。他站起来的时候身子晃了晃,把我耸高一点,背着我向前走去。我抓紧毛毯,抱着他的脖子,才发现安远兮的肩膀竟然很宽,背很结实,我一直以为他是纤瘦文弱的,看来他的书生外表欺骗了很多人的眼睛。
身子紧贴在他宽阔的背上,我昏昏沉沉地把脑袋耷拉在他颈后,他的皮肤好冰,我贪慕地把烫得灼人的脸贴到那冰凉的皮肤上,他的身子微微一僵,灼热的鼻息洒在他的脖子上,感觉他的皮肤变得柔软、温暖、潮湿,他紧绷的皮肤慢慢松弛下来,我安心地闭上眼睛,又陷入昏睡当中。
意识浮浮沉沉,不知道是醒着还是梦着,半梦半醒之间,竟断断续续地接上了昨晚的梦,那个用蝎子卵帮我解毒的男人,原来竟是个什么堡的二公子,据说那堡势力非常之大,所以这位公子也算得上是位权倾朝野的人物。他不知道为何,非常爱我,一意娶我为妻。我懵懵懂懂地应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他。而在梦里,我却有段不堪的身世,嫁与他算是高攀了,因为他要娶我,似乎还要与朝廷抗争的。关于我们的婚事,最初他的兄长,也就是那什么堡中的大公子,是不同意的,但二公子的态度十分激烈强硬,并用大公子自己的感情把他说服了。那位二公子说要为我建一座凤英楼给我居住,不能让我觉得受了委屈。可是偏偏在一切似乎已成定局的时候,我却死活不同意与他的婚事,不但双亲无法劝服我,我甚至不愿见那二公子,从那什么堡中逃了出来。
我躲到了一棵树上,上下那树,却是要乘坐电梯的。我最初不知道怎么上去,这时候我遇到一个男人,说可以带我上去的。奇怪的是,他明明就是那位二公子,我在梦中却像从来没有见过他似的,十分高兴地跟他上去了。他似乎也不奇怪我的失忆,只一心一意地想着怎么让我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带我上了树之后,他吻我,跟我Zuo爱。我紧紧的抱住他,没有感到疼痛,却流了很多血。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在Zuo爱的时候很奇怪地想,这样做对不对呢?第一次应该是跟二公子做的吧?可是我马上又想,跟谁做不一样呢?反正最后都是同样的结局。
身子似乎震了一下,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安远兮停了下来,前面有条小河,河边竟然长着茂盛的芦苇,他蹲下身,把我放到地上,我怔怔地看着他:“怎么了?”
“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安远兮的脸有些红,大概是没有力气了,“我去喝点水。”
我回过神来,才想起我们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根本没有吃过东西,他大概是饿得没力了,我发烧烧得糊里糊涂,根本忘了吃饭这回事儿,现在一想起来,立即觉得肚子开始闹革命了。我舔了舔嘴唇,看着这广袤的草原,我们上哪儿去找吃的?即使遇上牧民,也没钱买食物,这样下去,我们就算没淹死在那湖里,也会饿死在草原上。
脑袋又昏,肚子又饿,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像这样狼狈过,眼前有一些小星星跳来跳去,干脆晕过去好了,晕过去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我没志气地想。安远兮突然从芦苇丛里牵着袍子兴冲冲地跑出来:“叶姑娘,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他跑到我面前,蹲下来,袍子上竟然摊着十几个白花花的长圆型的野鸭蛋,有一个已经磕破了,蛋壳上裂了口子,金黄|色的汁液从蛋壳的缝隙里渗出来。我眼都直了,立即抓起那个破蛋,掰开蛋壳,将蛋清蛋黄已经混在一起了的蛋汁倒进嘴里,还没有觉出那蛋的腥味,已经吞下肚去。舔了舔流在手上的蛋汁,我抬眼看到安远兮傻傻地看着我,顿时醒悟过来,脸上顿时有些发烫,“我……”
他什么也没说,赶紧又递了一个到我手上,我尴尬地接过来,悻悻地道:“你不吃么?”
他笑了笑:“我去找点柴,把它们烤熟。”
我“嗤”地笑出来:“蛋哪里能用火烤,会炸的,你想吃蛋壳吗?”这个书呆子,一点儿生活常识都没有。
“会炸?”他为难地看着袍子里的鸭蛋,“可是……”
我看着他为难的表情,揣测道:“你不会是不敢吃生的吧?”
他的脸一红,不承认也不否认,我磕破手里的野鸭蛋,掰开把蛋汁倒进嘴里,“骨碌”一声吞下去,舔了舔唇道:“就当是在喝药,捏着鼻子一口吞下去。”看来我这只鸭子在精神上已经成为了驴子。
他皱着眉头,学着我的样子喝了一个鸭蛋,费力地吞下去,表情怪异地咳嗽了几声。我笑道:“是不是也没那么难吞?再来一个。”
每人吞了四个野鸭蛋,剩下的用破毛毯包起来,今天的食物算是解决了。安远兮背着我继续往前走,我填饱了肚子,觉得头也没那么重了,伏在他背上,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安远兮,你怎么会挣开绳子的?乌雷那混蛋绑得那么紧。”
“是王子殿下救了我们。”安远兮低声道:“他绑绳子的手法很特别,看上去绑得很紧,其实将手腕往外一翻,那绳子就脱出来了。你还记得王子殿下绑我之前在我耳边说过话吗,他就是告诉我下水之后就把手腕翻过来。我当时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下水之后想起他的话,照着一做,绳子就脱开了。”
原来是乌雷作了手脚。我冷冷地哼了哼:“他以为这样做我就会感谢他么?在绳子上做了手脚,我们就一定能自救么?万一我们俩都是不识水性的人呢?解了绳子还不是一样要丧命,那个死沙猪……”
“沙猪?”安远兮在前面诧异地道。我顿了顿,没好气地道:“我的意思是反正那家伙是个自以为是的臭东西。”
安远兮低低地笑起来,我丧气地伏在他背上,一时也无话可说。在草原上走了一天,担心行踪被人发现,我们故意躲开那些放牧的牧民,远远看到前面有羊群,我们就绕开,尽量不与曜月国人作接触。天黑的时候,我们找到一个背风的小山坡,坡上有些沙棘林,我和安远兮决定在这里休息。
点了一堆火,我们凑到火堆前取暖。又吃了几个鸭蛋,我见安远兮疲惫地耷拉着眼睑,知道他肯定困极了。我把剩下的几个鸭蛋小心地放到一边,牵开破毯子,铺到地上道:“今晚你盖毯子睡吧,我看火。”
“那怎么行,你还病着,你得好好休息。”安远兮睁开眼,断然拒绝。我瞪了他一眼:“你昨晚上都没怎么睡,再这样下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两个人都病了怎么办?何况我现在已经好多了。”
“不行。”他摇摇头,还是拒绝。我气结地瞪地着,想了想,抓过毯子,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下来,安远兮愣愣地看着我:“叶姑娘……”我把毯子披在我俩的身上裹起来,才道:“那两个人一人一半,该没话说了吧。”
“嗷……呜……”
他张口欲言,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悠长凄厉的狼嚎,“呜”声刚刚响完,第二声又紧接着响起“嗷……呜……”我吃了一惊,难道这里有狼?黑暗中似乎听到了某种野兽的喘息声,几点绿光一闪即逝。我和安远兮都紧张起来,我抓紧身上的羊毛毯子,颤声道:“把火再烧旺一些,野兽不敢靠近火。”
我们加旺了火堆,却再也没有了睡意,恐惧抓紧了我们。如果真的遇到狼该怎么办?我和安远兮根本不可能对付得了这种草原上最凶狠的动物。远处有两点绿光,幽幽地闪动着,向我们移过来,野兽的喘息声更重了,清晰得仿佛就响在我们耳边。我的汗毛竖了起来,那两点绿光又移近了些,火光映出动物的形状,一头全身灰色夹杂着黑毛的大灰狼,正不动声色地移过来,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们,他的背毛竖了起来,眼里闪着警戒的光,像是要随时扑向我们似的蓄势待发。
——2006、11、3
明天要去上海出差,大概要走七八天,这段时间不会有更新了,对不起大家,先通告一声。
[第二卷 沧都篇:第84章 阿牛]
时间似乎一下子全都静止了。
我和安远兮全身顿时僵住,瞬时也如那狼一般进入警备状态,保持着姿势不敢动,我尽量冷静地望着那条灰狼,脑海中迅速搜寻适当的对策。
这应该是一条孤狼,不知道为什么落了单,没有跟狼群在一起,觉察到这一点,我心里不禁有些庆幸。这匹狼年纪应该很老了,我看着那狼干枯纠结的皮毛,有些浑浊的眼神,也许这就是它离开狼群的原因。
我和安远兮都不敢动,怕一动,那狼便会凶性大发。一头落单的孤狼,竟敢接近燃着火堆的人群,除非是饿晕了头,我看着那狼眼中流露出的凶戾眼神,知道怎么示好都没有用,何况我们根本没有东西喂给它。
那狼突然向前迈了一步,我背上一寒,紧张起来,安远兮试着伸手,想从火堆里抽一根粗木棍,但他才刚刚伸出手,那狼便目露凶光,龇了龇牙,露出的利齿在火光中闪着阴森森的白光,有涎液沿着它轻咧的嘴角流下来,它的身子老了,牙却没老,那尖利的牙齿似乎随时都能把猎物撕碎。
紧绷的气氛似乎一触即发。我和安远兮不敢再轻举妄动,我全身绷紧,凝神静气,尽量保持冷静面对这头老狼,不让自己显得慌乱,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头随时会扑拥而上撕咬我们的恶狼,如果我们不能奋力一搏,便只有等死。
那狼终于耐不住这僵持的对峙,猛地尖嚎一声,带着嗜血的戾气狂奔过来,跳起来扑向我们,足下腾起的沙尘似乎带动起地面微微轻颤。
安远兮推开我,顺手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犹带着火苗的粗木棍,向那扑来的恶狼挥去,竟然准确地将那狼击翻在地,它马上翻身站起来,龇牙怒嚎,迅速又扑向安远兮。那书呆子被老狼按翻在地,手中的木棍摔了出去,眼见那狼的尖牙就要凑上他的脖子,他慌忙中伸手卡住了老狼的脖子,奋力撑开它的头。我大吃一惊,捡起安远兮摔出去的粗木棍,想帮忙,但一人一狼在地上翻滚挣扎,我又怕误中安远兮,根本没法下手。正在此时,那狼又翻到安远兮上面,我又急又怕,看到散在地上的破毛毯,眼睛一亮,急中生智地抓起它,当头便向狼头罩去,迅速把它捂起来,收紧毛毯。安远兮顺势松手,捡起木棒,拼命地往毛毯里打,狼捂在毛毯里挣扎,安远兮怕它把破毛毯挣破,下手又重又狠,也不知道他打了多少下,狼血渐渐从毛毯里浸出来,那毯子里的狼渐渐不动了,不知道那条狼死了没有,我们不敢松开毛毯,怕一松开,那条狼又会蹦起来。
正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沉而愤怒的动物喘息,我急急地转过头,一个黑影扑过来,瞬间把我扑到地上,背上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我扭过头,见到个硕大的狼头压在我的肩上。竟然还有一条狼?我暗叫完了,见那狼露着獠牙,张口便向我脖子咬来。安远兮怒吼一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准头,带着火星的木棍一棒击中狼头,狼哀嚎一声,翻到在地,木棍上的火星四散,落到我的脖子上,烫得我一阵哆嗦,我想爬起来,可是根本使不上力,那狼在地上滚了一圈儿,翻爬起来,向安远兮扑过去,转瞬就把他压到身上,张口便向他脖子咬去。我趴在地上,眼见安远兮就要命丧狼嘴,骇得尖叫起来:“安远兮……”
“嗖!”空气中传来一声强劲的破空声,随着一声沉闷的响声,刚刚还凶神恶煞地准备咬碎安远兮脖子的恶狼顿时翻倒在地,浑身抽搐几下,双腿儿一伸,瞬间便断了气。我以为是自己发烧烧出的幻觉,勉强睁大眼,见那狼的脖子上,扎着一只弩箭,箭深深地Сhā进了狼脖子里,伤口几乎没有见血,可见那支箭Сhā得多紧。
一个身着曜月国牧民服饰的男人走过来,背对着火光,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手里拿着一只弩,看来射向恶狼的弩箭是他发出来的。不是幻觉,我松了口气,神经松弛下来,背上火烧火燎的疼痛立即变得剧烈起来,意识渐渐溃散,我陷入黑暗当中。
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身上捂着厚厚的被子,我趴在一张暖炕上,屋中烧着一盆红彤彤的柴火。我打量着四周,这应该是曜月国牧民的屋舍,我怎么会在这儿?想翻身爬起来,背上一阵热辣辣的疼痛,重得仿佛背了几十斤石头,我跌回炕上,才发现自己上半身不着寸缕,我吃了一惊,背上的疼痛提醒我回想起昏迷前那一幕,我被另一头狼抓伤了背,那狼被一个曜月国男人用弩射杀了。这里难道是那男人的家?安远兮呢?他在哪里?
这当儿,有人推开门走进来,我费力地转头看去,见是一个曜月国老婆婆,端着一个小碗,见我睁开眼睛看她,老婆婆喜道:“娜塔罗,你醒了?”
娜塔罗?是说我吗?她走过来,把手中的碗放到床前的小矮几上,坐到床边,我默默地打量她,见她表情和善,应该是个普通的曜月国婆婆,我轻声道:“您是……?”
“是我儿子把你们带回来的,说是你们遇到狼,娜塔罗被狼抓伤了背,又一直在发烧,昏迷了两三天,能挺过来,真是不容易。”老婆婆笑眯眯地道。
昏迷了两三天?这么久?“谢谢你们。”我感激地道,这么说,是那个曜月国牧民把我带回来的了?不过,安远兮在哪里?我看了看门,问道:“婆婆,和我一起的人在哪里?”
“他跟我儿子去外面找狼毒草了。”老婆婆道,“你背上的抓伤,要是不用狼毒草敷,溃烂的地方结不了疤,不容易好。不过这种草药不好找,他们这几天都没找到多少,只够煎药,不够舂药敷。”
怪不得我的背这么痛,不会是细菌感染了吧?正思量着,门外传来一些响动,老婆婆站起来走出去,一会儿,门被推开,几个人走进来,打头的正是安远兮,后面是刚刚那位老婆婆和一个牧民装扮的陌生男子。安远兮急急忙忙冲到我床边,蹲下身,他的表情狂喜,语声却放得异常轻柔:“你醒了。”
我趴在床上看他,见他穿了一套曜月国牧民的衣服,应该是这户人家借他的。他脸上的浮肿已经消褪了,恢复了俊朗的外貌,不过,脸瘦了一圈儿,胡茬子也稀稀疏疏地冒出来,看上去又憔悴又疲惫。我微笑自嘲:“我命硬着呢,死不了。”
他舒了舒表情,脸上似乎带起了笑意,只听到那牧民道:“醒了就好,娜塔罗之前烧得那么厉害,阿牛蒲巴可担心了。”
阿牛蒲巴?这又是什么东东?我抬眼看他,见那牧民长得又高又壮,黑黝黝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安远兮在我旁边介绍道:“这位尔伦大哥就是那晚救了我们的恩公,这位伊夏大娘是尔伦大哥的母亲。”
“什么恩公不恩公的,我本来就一直在追踪这两条老狼,只是碰巧遇上你们罢了。”尔伦打断安远兮的话,摆了摆手笑道,“娜塔罗和蒲巴很勇敢啊,你们两个这么瘦弱,竟然杀死了那头公狼,我们草原人最佩服勇敢的人。”
“好了,我们先出去吧,娜塔罗刚醒过来,阿牛蒲巴一定有很多话要讲。”伊夏大娘笑眯眯地打断尔伦的话,转头对安远兮道,“阿牛蒲巴,床头那碗药是我刚煎好的,你记得喂给娜塔罗喝。”
两人走出去,我好奇地道:“娜塔罗和阿牛蒲巴是什么意思?”
“尔伦大哥说曜月国人称姑娘为‘娜塔罗’,称兄弟为‘蒲巴’。”安远兮端起矮几上的碗,舀了一勺碗里的黑色汤汁递到我唇边:“喝药吧!”
一股浓烈的药味儿扑鼻而来,我皱了皱眉:“什么药?”
“治你背上的伤。”他轻声道,勺子往我嘴里送,我皱着眉头喝下去,啧嘴道:“好苦!”
“良药苦口嘛。”我愁眉苦脸的表情令他微微笑起来,我接着问,“那阿牛是什么意思?”难道像那个神牛阿蒂拉一样,也是个封号?
安远兮的脸顿时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才道:“我怕给他们惹祸,所以告诉他们我叫阿牛。”
“呃?”我讶异地瞠大眼,看着安远兮尴尬的表情,忍不住闷笑起来:“老天,你要改名字也改个好听点的,这么土。”
安远兮恼怒道:“有那么好笑吗?”
当然好笑了,我越想越止不住笑,身子一抽搐,背上的疼痛顿时袭来,我轻抽口气,安远兮紧张地道:“别笑了,小心伤口裂开。”
我缓过气儿,笑道:“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他不说话,表情古怪,又舀了一勺药递到我唇边:“喝药。”
我见他这样的表情,抬了抬眉,心中感觉不妙:“真的是阿花?老天!”
“你本来就是阿花。”他一句话堵得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眼里带起了笑意。这呆子,这会儿脑筋倒转得快,我挫败地道:“是啊是啊,我的名字很土,行了吧。”
“我可没这样说。”他一脸是你自己说的表情,把药送过来。罢了,还是不要纠缠这两个名字了,我一点也讨不了好去。我看了眼那药道:“这药是你出去找的?”
“嗯。”他把药送进我嘴里,我皱眉吞下去道:“让我一口气喝下去好了,这样一勺一勺地喝,更苦。”我是最怕喝药的,如果是在家里对着小红,肯定是撒赖不肯喝的了,不过眼下的情况可由不得我使小性儿,且不说这些药难求,单说我们还陷在曜月国中,安全就一日没有保障,不快些养好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们就得继续过这种胆颤心惊的逃亡生活。
“你趴着怎么喝?”安远兮摇了摇头,伸手擦了擦我唇边的药渍,我趴着的姿势不便,喝药免不得滴些汤水出来,安远兮手自然地拭过我的唇角,完全没有觉出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我虽然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但至少在书呆子的迂腐观念里,这是不妥当的。我的心中一动,忆起这些天来,这书呆子不知不觉退了好些呆气,看来环境能改造人,真是一点没有说错。
他见我怔怔地望着他,诧道:“怎么了?”
“没事。”我微微一笑。安远兮这人其实还是不错的,就凭着他平日里在铺子里卖命工作的表现,也早应该可抵消了他批得我十恶不赦之仇,何况这次落难,他还对我不离不弃。我是受过二十一世纪物质社会荼毒的自私的女人,别人对我十分好,我只会对人一分好,别人对我一分不好,我便对人十分不好。罢了,叶海花,以后不要再戏弄他了。
——2006、11、12
昨天晚上回来的,不好意思,走了这么多天,让各位大大久等了。
出差太累了,八天走了十一个地方,每天都在赶路,有时一天要去三个城市,本来有带本本出去写,但除了第一天晚上码了几百字,后面每天都累得不得了,根本没心思,还是在家里才能安心码字,所以,期待能一下贴出很多的朋友们,不好意思,要让你们失望了,非常抱歉。
[第二卷 沧都篇:第85章 讯息]
我和安远兮暂时在伊夏大娘家住下来养伤,开始我还担心我俩的行踪会被张扬出去,但安远兮在我昏迷期间已经观察过环境。伊夏大娘一家身处在一个逐水草迁徙的游牧小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很少,只有十来户,共几十个人,而且每一户人家都相对比较分散,没有聚集在一起。部落的人大都纯朴和善,他们都相信了安远兮的谎言,以为我们的商队遇上马帮,货物被抢走,返回天曌国的途中遇到两匹老狼的袭击受伤。皇都中没有传出我和安远兮被处罚的消息,也许是曜月国皇室故意隐瞒,反而给我和安远兮有了喘息之机。
因为缺少草药,我背上的伤口愈合得十分缓慢,几天前安远兮和尔伦大哥一起到狼牙泉去了,据说那条小溪边生长着大量的狼毒草。狼牙泉离伊夏大娘这个部落来回要四天的路程,之前安远兮见我一直发烧昏迷,不敢离开,只是就近寻找药草,现在见我清醒了,才拜托尔伦大哥带他过去。对安书呆的决定,我没有说什么,说多了觉得矫情,安远兮为我做的这一切,我感存在心。
一直在床上趴着,不能翻身,久了也觉得十分难捱,幸好有尔伦大哥的一双儿女,八岁的丹尼和六岁的金莎陪我。两个小家伙对我这个天曌国来的女子非常好奇,最初只是躲在门外偷偷看我,见我对他们笑,才敢壮着胆子跑进来“骚扰”我这个病人。几天下来,我肚子里哄小孩子的那些故事,讲了许多给他们知晓,成功地赢得了他们的友谊。两个小朋友礼尚往来,也告诉我曜月国的大草原上,哪里的牧草最丰美,那里的海子最纯净,哪个部族的姑娘最漂亮,哪个部落的马匹最优良……,他们的童言稚语陪我度过了病榻上难耐的时光。
“阿花姐姐,天曌国还有什么好玩的?”金莎蹲坐在炕下,双手趴在炕沿上,歪着头又好奇、又欣羡地问。我刚刚给她和丹尼讲了天曌国的皮影戏,讲了街头卖艺的耍猴人,讲了拉线的小木偶,逗得两个小家伙惊呼声不断。我微笑着摸了摸金莎的头发,天曌国……,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并不比眼前这两个孩子多多少。丹尼也兴奋地追问道:“阿花姐姐,天曌国有赛马大会吗?”
赛马大会?不由得想起前几日的乌龙大戏,我笑了笑,微微一叹:“天曌国没有赛马大会,那里的男人不以赛马作为表现勇猛的方式,他们……”他们跟纯朴的草原人不同,他们喜欢勾心斗角,钟意算来算去,还美称为谋略。
门轻轻被推开,两个孩子的母亲莉丝走了进来,微笑道:“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真不懂事儿,又跑来打扰娜塔罗休息。”
“姆妈,我们在听阿花姐姐讲故事。”金莎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道。莉丝宠溺地抱住她:“娜塔罗身上有伤,你们老是跑来吵她,她会睡不好。”
“莉丝姐姐,他们没有打扰我,我还要谢谢他们陪我才是。”我笑道。
“对呀对呀,我们是在陪阿花姐姐!”丹尼机灵地接话,莉丝笑骂道,“我还不知道你,得了,别呆在这儿了,你阿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你最喜欢的宝贝。”
“真的?”丹尼眼睛一亮,立即向屋外冲。金莎赶紧从母亲的怀里挣出来,跟着哥哥跑出去:“我也要去……”
“他们回来了?”我笑着看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跑出去,抬眼望向莉丝。莉丝笑道:“是呀,刚刚回来,阿牛蒲巴拿药去找姆妈了,尔伦这次在路上降到一匹野马,高兴得不得了,现在还在外面安置那家伙。”
听起来似乎旅途愉快,我勾起唇角。安远兮推门进来,表情兴奋,见到莉丝在房里,欠了欠身,径直走过来。莉丝笑着退出房去,安远兮蹲到床边,高兴地道:“你的伤怎么样?我们采了很多狼毒草回来,伊夏大娘说足够治你的伤了,现在正在给你舂药呢。”
“我很好。”我微笑着看他,大概是因为心情好,他的脸上毫无疲态,我柔声道,“辛苦你了,一路上还好吧?”
“很顺利,尔伦大哥真厉害,回来的路上降服了一匹野马。”安远兮眼睛一亮,兴奋地道,“你知道我见着了什么吗?我见到了野马群,好大一群野马,数都数不清,排山倒海一般在草原上奔驰,那场面壮观极了,震憾极了……”
我微笑着望着他手舞足蹈的激动表情,可以想见那万马奔腾的场景带给了他怎样的震憾。大自然的波澜壮诡,断不是读几本书便能打开相同的眼界的,所以才会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谚语流传至今。
安远兮兴高采烈地描述了半天,见我笑着看他,收了收喜态,有些尴尬地道:“对不起,我有些忘形了。”
这忘形的一刻也是他的真性情吧,倒是比平时满身迂气可爱多了。我笑道:“尔伦大哥降回来的野马,便是这群野马里的?”
“嗯,是匹母马,那马浑身白色,不比乌雷王子骑那匹白马差。”他点点头,一脸佩服,“听尔伦大哥说那匹马是上好的良驹,他们部落里正缺这种可以配种的好马,可乐坏了。说起来,那马真的好得没话说,尔伦大哥骑着它,一会儿功夫就能把我骑的马甩出好远一截……”
“那是因为你骑术差吧?”我糗他。安远兮以前是不会骑马的,到了这个部落之后,为了帮我找药,硬着头皮打马上阵,不知道尔伦大哥是怎么教他的,他如今竟然也能骑马慢慢放跑了。
“再差也好过某人,骑都不会骑。”安远兮带上戏谑的表情,勾起了唇角,我一怔,这呆子最近怎么学会顶嘴了?我瞪他一眼:“安远兮!”不小心扯动了一下背,顿时痛得皱眉抽气,安远兮吓了一跳:“你别动,我去看看伊夏大娘的药舂好没有。”说着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伊夏大娘拿着药碗和纱布进来了。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牵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喜道:“我来给娜塔罗上药吧,有了这些药草,娜塔罗的伤很快就能好起来。”
“谢谢大娘。”我感激地道,这户人家一家老少都是纯仆良善的好人,要不是遇到他们,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葬身狼腹了。“甭跟我客气啦。”伊夏大娘把被子卷到一边儿,我赤祼的上身蓦然从温暖的被窝里暴露在有些微凉的空气中,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大娘仔细地把药敷在我的伤口上,先是觉得伤口有些冰凉,随后便有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传来,我抽了口气,伊夏大娘笑道:“有些烧痛吧?这药敷上去就是这样的,有热呼呼的感觉就对了。”
她把干净的纱布覆到药上,我安心地任她捣鼓,反正我伤在背上,也看不到她到底在弄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把卷到一边儿的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笑道:“这药敷上三四天,就能结痂了,我明天再给你换药。你这几日还得趴得,不能随意翻身。”
我点点头,三四日便能结痂,看来我和安远兮很快就能回沧都了。也不知道铺子如今怎么样,收到安远兮带回去的信没有?玉蝶儿在边城等不到我们回去,不知道会不会来草原找我们?如今我和安远兮藏身在这个小部落,玉蝶儿恐怕也不容易找到,我们一直沓无音讯,玉蝶儿只怕要急疯了,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换了几天药,背上的抓伤果然开始结痂了,我不用再整天趴睡在床上,可以穿上衣服,下床走动了,除了不能平躺,侧身睡是没有问题的了。我本来是想和安远兮辞别伊夏大娘一家,启程回沧都的,可是伊夏大娘阻挡道:“你背上的伤只是刚刚结痂,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怎么能现在就急冲冲地上路,还要养上几开,等痂开始脱落了,才能走。”
安远兮担心我在路上伤口会出问题,也赞成伊夏大娘的意见,我知道伊夏大娘说的是实话,虽然忧心铺子里的事,也只得暂时放下,看来我们还得在这个部落逗留几天了。这几日部落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自从尔伦大哥降了那匹白母马回来,第二天夜里,便有一匹浑身乌黑的公野马跑到马厩来,亲昵地与那匹白母马厮磨在一起,死活不走,见了人却怒气腾腾地,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表情,有人稍一靠近,那马就开始发飙,天一亮黑马就闪人,天黑了又来,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部落,听说那匹黑马是野马王,比起白马更是百年难遇的神驹。我听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讲了这件事,恨不得立即爬起床去看看那两匹传说中的情侣马,可是安远兮以我背上的伤还没有结痂,不能乱动为由,硬是不让我起床,气得我恨不得咬他几口。
终于等到伤口结痂,听说尔伦大哥这几日做了不少准备,今晚想要降服这匹黑马,我兴奋不已,穿好衣服跑出去,却没在马厩见到传说中那匹白马。安远兮说尔伦大哥把白马骑出去了,降马不能在部落里,怕伤到人,我大失所望。
又不想回去,在床上躺得太久,索性在附近走动走动,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热情地带我逛他们的部落,出了房门我才发现,我住了多日的“房子”根本不是房子,而是坚固的像蒙古包似的灰褐色大帐篷,不过这帐篷不是圆形的,是方形的,篷布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革,从里面看,根本看不出是帐篷。这个小部落七零八落散得很开的住所,全是这样的帐篷。曜月国人不是崇尚白色么?怎么不用白色的帐篷?我正狐疑间,突然在一户人家外面看到几个身着天曌国服饰的人,那样子,像是到草原上采办货品的商旅,不由得大喜过望,急急忙忙地冲上去,打听他们是否回天曌国的商队,结果大失所望,他们是刚到曜月国的商队,还要在草原上四处收购皮货,一个月后才回去,而且回去时也不一定能经过这个部落。
看来指望不了他们了,我有些丧气,仍是忍不住打听起沧都的情况,那领头的商人笑道:“姑娘,我们不是沧都的商人,我们是从京城来的。”
“京城?”我怔了怔,瞬时思绪如潮,蔚家大哥回京也有几个月了,虽然写了几封信报平安,但也不知道他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凤歌和红叶,也不知道好不好?我试探道:“这位大哥,京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蔚家大哥想帮的那位大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大哥也应该平安吧?那商人笑道:“京城最近倒真有件大事儿,宫中的德妃怀了龙脉,被皇上封为德贵妃了,这可是宫里第一个有喜讯的娘娘,蔚承相大喜过望,连着三天在京城中布施穷人,给德贵妃积福……”
德妃……,有喜了?我有一刻失神,那个商人讲了些什么,我再也没有听进耳去。
——2006、11、13
[第二卷 沧都篇:第86章 神驹]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曾经沧海”从此成为一个典故,最初看到他悼亡妇的曾经沧海句时,还以为他真是个令人钦佩的痴情种子呢,未曾想那位仁兄根本是个不折不扣、薄情寡义的花花肠子。东坡先生写给王弗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词写得何等漂亮,不过他的小妾朝云更漂亮,几年后还娶了王弗的堂妹做续弦。朱自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绵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悠地飘,草原无边无际,宁静而安详。有人走过来,坐到我旁边,与我一齐望着远方。
静静地坐了半晌,我打破沉默,眼睛依旧望着前方:“安远兮。”
“嗯?”他轻声应我,我望着远方,笑了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呃?”他的语气有些不解,我转过头,看到他俊挺的脸上,淡淡地抹起一朵红云。我轻声道:“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他清澈如一弘甘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而宁静,如天空一样沉稳安详:“不会。”
“是吗?”我转过头,目光又落向远处,轻嘲地笑起来,反过来说,如果很快就忘了,就表示从来没有爱过吧?
突然就一身轻松,我站起来,双手放到嘴边,对着远方的草原大声叫:“啊……,啊……,啊……”
安远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我低下头,看进他的深眸,笑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大叫,很舒服的,叫完之后,你心里郁结的心事啊,烦恼啊,一下子统统都不见了。”
“真的假的?”安远兮半信半疑地道,我拉他站起来,笑道:“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他迟疑了一下,学着我刚才的样子,将手举到嘴边,发出一声“啊”,声音却一点儿也不宏亮,我嗤道:“这样不行,要什么都不想,很大声很大声地喊出来,这样子,啊……”
我拖长了声音吼,安远兮又“啊”了一声,比刚才好了一点,我笑道:“再大声一点,啊……”
“啊……”书呆子大概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终于无所顾忌地吼了出来,我笑道,“对了,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啊……”
“啊……”安远兮一声接一声地吼,我哈哈大笑,跟着吼道,“阿……牛……”
安远兮怔怔了,回头看我一眼,唇角一勾:“阿……花……”
我哼了哼,用更响亮的声音尖声大吼:“阿……牛……书……呆……”
他瞪着我,却拿我没辙,这书呆子想不出话来骂我了吧?我得意地笑起来,继续大声吼:“书……呆……”
“不准叫了。”他气结地伸手来盖我的唇,我嘴唇一动,他的手心顿时有些湿润。我怔了怔,安远兮此际想必也发现他的举动有些不妥,手有些僵硬,却没有缩回去,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不再沉稳宁静,变得如深海般暗沉难懂。
“我……”我有些不自在了,口中呵出的气扑到他的掌心,我感觉怪怪的,退了一步,安远兮回过神儿来,赶紧也缩回手,我尴尬地干笑一声,“不早了,我回去了……”
转身急急地往伊夏大娘家的帐篷跑去,仿佛后面有鬼追似的,不明白为什么竟有点心虚,脸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身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声,我回过头,看见尔伦大哥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如天神一般从草原上奔过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匹雪白的马,又英武又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马么?我欣喜地望着尔伦大哥越骑越近,随后跑来的安远兮也一脸欣喜之色,丹尼和金莎听到响动,不知道从哪里奔出来,一脸兴奋地对着父亲大声道:“阿爸,你降服这匹野马王了?”
尔伦放慢了马速,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我这才注意到黑马竟然没有上鞍,显然是刚刚才驯服不久,就顺着一鼓作气地跑了回来。白马亲昵地靠到黑马身边,顶了顶黑马的头,黑马也亲昵地靠着白马厮磨,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这两匹马真是美啊,黑色的那匹公马全身如同乌金一般闪着耀眼的光泽,白色的母马则像一块羊脂玉般晶莹剔透,两匹马的鬃毛和马尾如丝般蓬松,奔跑的时候象一面随风飘扬的小旗,异常的骏逸出尘。
我欣喜地靠上前去,想摸一摸那匹黑马,谁知它立即将耳朵向后倒下,露出牙齿,尔伦赶紧道:“娜塔罗,这马刚刚驯服,性子还野,不高兴别人摸它,小心它咬你。”
我悻悻地住了手,野家伙,脾气倒蛮大。抬眼见那马有些不屑地看着我,我哼了一声,转眼看那匹白马,却见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神比黑马友善多了,我试着摸它,它眨了眨眼睛,安静地看着我,我心中一喜,看来它对我没有敌意。那黑马见我摸那白马,不高兴了,一头向白马顶过来,似乎在抱怨它干嘛让我摸,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占有欲还真强。
尔伦牵着两匹马到马圈,我们全都跟了过去,丹尼和金莎对这两匹神驹也喜爱得不得了,白马温驯地任我们观摩,黑马则骄傲地昂着头,有些不耐烦地发出一些咕噜声。丹尼赶紧去抱干牧草来喂马,白马低下头开始吃起来,黑马则像个别扭的孩子一样拧着头,尔伦大哥笑道:“得了,我们别围在这里了,否则它不会吃的。”
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散开,晚饭过后,尔伦降服了野马王的消息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部落里的老老少少都围过来,争先恐后地看这两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围观的人兴奋地议论,有了这两匹好马配种,可以大大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马是草原人的好朋友,在草原民族的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帮人拉车、驮运、跑远路,草原上的小孩在刚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抱上马背学习生存的技能,而对草原骑兵来说,马更是他们南征北战的好伙伴,可以说,草原人爱马如命,视马为命根子,他们的灵魂已经和马结合在一起了。
自从见了这两匹漂亮的马,我也对学骑马动了点心思,央着尔伦大哥让他教我,他答应等我背上的伤好了再说。我哪里呆得住,再说我的伤好了,我就要回沧都了,我坐到马厩边对着马匹长吁短叹,丹尼和金莎两个小鬼见我闷闷不乐,跑过来笑道:“阿花姐姐,你真想学骑马么?我们可以教你。”
“真的?”我眼睛一亮,两个小鬼连连点头,我喜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丹尼笑道,“不过你不能告诉阿爸,否则他会骂我们的。”
“我一定不会,我们躲开他们,偷偷学。”我举起手发誓,指着马厩中的白马道,“我可以骑它吗?”
丹尼摇摇头:“那可不行,除了阿爸,黑马都不让别人骑它,而且姐姐你不会骑马,开始学的时候不能骑烈马。”
于是,我现在倒霉地骑在一匹老马上,那马是不烈了,可是也温驯得过了头,我想骑着它策马狂奔那是不可能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我还没有策马狂奔的本事,不过,能自己单独骑着马小跑,到底也有些得意,看那书呆子以后还敢不敢笑我不会骑马。不断乐极生悲,下马的时候因为动作太猛,扯裂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直抽气,两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送回去,自然免不了挨伊夏大娘和莉丝的一顿臭骂,安远兮的脸也黑黑的,幸好尔伦大哥不在家,否则两个小鬼怕免不了挨揍了,经过这番折腾,我也不好意思再让丹尼和金莎担着挨骂的风险教我骑马了。
伊夏大娘给我上了药,包上纱布。我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安远兮正在马厩帮他们刷马,看到我出来,把脸一转,低头用刷子用力地按摩马身,对我不理不睬。我自知理亏,挂上讨好的笑容,跑到马厩边,没话找话:“我来帮你吧。”
说着,拿起地上的刷子,安远兮一把夺过去,闷声道:“不用了,小心把背又弄伤了。”
他说完不再理我,只顾着自己手里的活儿,我看到他仔细地将泥土和灰尘从马身上刷下来,这才注意到他居然刷的是那匹野马王,此际那马儿舒服地半闭着眼睛,哪里还有半分桀敖不驯的样子?我惊讶道:“怪了,这马不是不喜欢人摸它么,怎么让你近身?”随便发现白马不在厩里,又道:“白马被尔伦大哥骑出去了?”
他还是不回我话,继续做自己的事儿,我讨了个没趣儿,悻悻地呆了一阵,转身想走,想了想,又顿住,轻声道:“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
他停下动作,抬眼默默地看着我,一双眸子深邃而清澈,眼中有气恼、有忧心,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东西,宛如深海的旋涡般,要将我吸进去。我的心莫名地一慌:“我……,我走了……”转过身急急忙忙地走开,躲到帐篷后面喘气,才发现自己的心“卟卟卟”地跳得好厉害,这两天是怎么了?怎么一看到那书呆子的眼神,就这么不自在?我咬了咬唇,回想起安远兮的清澈的目光,竟怔忡起来。
一会儿听到有马的嘶鸣声和马蹄声,随即听到尔伦大哥似乎在说话,声音又急又大,带着怒气,我赶紧跑过去,只见尔伦大哥正踏进主帐,边走边怒道:“马尔蒂族的人太过份了,竟然想用五十只羊强换我们部族这两匹宝马……”
我赶紧跟过去,见安远兮也跑了过来,尔伦进了主帐,一ρi股坐到羊毛毡上,对着给他端过奶茶的莉丝道:“我不同意换马,他们竟然口出恶言威胁我,真是太令人生气了!”
“马尔蒂族的人一向霸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莉丝劝慰丈夫,埋怨道,“你是不是又动手教训人了?”
“谁让他们太可恶!”尔伦气道,“我把卫格揍了一顿!”
“卫格?他是马尔蒂族长的儿子,你也太莽撞了。”莉丝吃了一惊,“马尔蒂族长一向护短,又霸道,你打伤了卫格,他们一定不会善罢干休的。”
“我会怕他?”尔伦冷哼一声,“他们要敢来,我照样把他们揍出去!”
“你……”莉丝叹了口气,担忧地道,“别给部族惹祸才好……”
我算是听出一点端倪来了,想必是其他部族的人眼红尔伦降服的这两匹宝马,与他发生了冲突。我看着莉丝忧心忡忡的表情,那个马尔蒂族肯定不好惹,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的气氛。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尔伦大哥此番降服这两匹骏马,只怕是祸非福。即使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门,怀璧其罪呀,看来哪个地方都不乏觊觎别人财物的恶人!
——2006、11、14
[第二卷 沧都篇:第87章 夜袭]
接下来的两天,我不敢再去骑马了,又闲得无事可做,想帮伊夏大娘和莉丝做些活儿,也被她们拦下来,生怕我把背又拉伤,我只好整天在部落附近无所事事地闲逛,如此便让我有机会发现了部落附近的一个小湖。草原上的每一眼泉,每一弘湖,都有一种宁静的大美,吸引我每天定时到湖边报到。
今天也一样,傍晚时分,我一路采着盛开的野花,闲踏到湖边。听尔伦大哥说,草原上的湖泊都不深,通常最深处只得两人高,一般的浅处只有一人高,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和安远兮那日被投入湖中,没有被湖水的压力碾得粉碎,原来那湖水最深处只得三米多。我那天和安远兮觉得游了很久很久才冒出水面,大概是因为在水里没有寻对方位,还有就是穿着厚重衣物,又冷得发怵,所以感觉即使是很用力在游,也上升得很慢。若不是草原上的湖有这个特点,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死在湖里了。
我悠闲地逛着,突然发现有人先我一步坐在湖边,凝望着那眼蓝得像玻璃一样的湖水。我好奇地踏过去,看清那人,笑了起来:“帕图斯爷爷,你也来湖边看风景么?”
帕图斯是这个小部落的族长,是个睿智温和的老人,很得部族人的爱戴,我这几天差不多把这个小部落的人都认完了,自然不会忘记这位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手里总是拿着一个烟袋的智者。我相信我与安远兮的谎言并没有骗过这位老族长,因为当他洞悉人心的眼神看着你时,你会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透明的人,什么心事都藏不住。不过老人善解人意地接受了我们的谎言,并没有多问一句为什么,所以我对他也格外地有好感。
帕图斯爷爷回过头,看到我,友善地微笑道:“娜塔罗是来看风景的?”
“对呀。”我走到他身边,坐到草地上,笑道,“我好喜欢草原上的风景,这草地、这湖、这天空,还有那些牛羊,真的好美,可惜我就要回沧都了,所以我一定要在走之前多看它们一眼。”
“呵呵。”帕图斯爷爷吸了口烟,笑着反问道:“如果无论多美的风景都不能让你停留,那你来看风景又是为了什么?”
“呃?”我怔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那么热爱这美丽的草原,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留下来呢?既然我觉得它才是我的精神家园,为什么我总是想着要走呢?我沉思起来,帕图斯爷爷一针见血诘问让我有些敏感,难道说,我对自然的偏执不过是一种近乎虚伪的爱么?
顿时汗颜起来,这个睿智的老人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本质,我以为我的心一直是属于驴子的,可原来,我仍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鸭子。帕图斯爷爷望着远方的蓝天和眼前的蓝湖,有些无奈地轻叹道:“人的心里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欲望,这草原壮阔的大美也无法取代他们心底的贪念。”
是在说我么?我越发汗颜。帕图斯爷爷注意到我拘促不安的表情,笑了起来:“尔伦这次给部族降服回两匹宝马,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惜……”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娜塔罗的伤如果好了,就尽快上路吧,这风平浪静的日子,看来快要结束了……”
我怔了怔,看到帕图斯爷爷沉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色,顿时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事了。那天尔伦大哥打伤了马尔蒂族长的儿子卫格,次日马尔蒂族长便带着几个部族的人来这个小部落,找到帕图斯爷爷,蛮不讲理地要求将尔伦降回来的宝马送到马尔蒂族,便不追究尔伦打伤卫格一事,态度又嚣张大蛮横,连帕图斯爷爷这个睿智温和的老人也被马尔蒂族长气坏了,双方顶撞起来,马尔蒂族长带来的人想撒野,被族里的男人们教训了一顿,狼狈地跑了,马尔蒂族长咽不下这口恶气,走的时候气急败坏地搁下一句话,绝不善罢干休。听说马尔蒂族那边最近正在组织人手,准备卷土重来,帕图斯爷爷自他们走后也组织部族的人开会,让他们注意情况,防止马尔蒂族的人来袭,部族里笼罩上一层暴风雨即将来临的阴影。
说起来,马尔蒂族和帕图斯族的恩怨,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听尔伦大哥说,马尔蒂族的人非常霸道,仗着自己部族人多畜旺,经常欺负一些弱小的部族,有几次为了争夺草皮,硬是不准其他小部落的牧民到他们认为草肥水美的地方放牧,已经和很多小部落发生过大大小小的冲突了。我气愤地问尔伦为什么不找国王告发马尔蒂,尔伦无奈地道:“马尔蒂族长的女儿是乌雷王子的白马阿蒂拉,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国王陛下和乌雷王子都是英明神武的领袖,处事公正,深得草原人民的爱戴,马尔蒂族长也不敢仗着女儿是王妃就敢胡来。可是自从两年前王后娘娘生了一场怪病,所有的大夫都对王后娘娘的病束手无策,国王陛下深爱王后娘娘,急得六神无主,后来被白马阿蒂拉请神赐福治好了王后娘娘的病,从此国王陛下做任何事都要听从白马阿蒂拉的问卜,所以马尔蒂族人才渐渐这么嚣张。”
原来国王凡事都要问卜的习惯是从两年前才开始的,而马尔蒂族是白马阿蒂拉的娘家,能让一个本来英明的国王变得这样迷信,不知道这白马阿蒂拉到底耍了些什么手段,总之她本事不小。我顿时有些紧张,虽然我和安远兮祭湖神的事没有传出宫来,但万一不小心被马尔蒂族的人知道……,我当时就惊出一身冷汗,幸好马尔蒂族的人不知道有两个来历不明的天曌国人寄宿在帕图斯族。此际听帕图斯爷爷这样说,我更是觉得这个地方已经呆不得了。
听了帕图斯爷爷的话,我赶紧回到伊夏大娘家,找到安远兮,跟他说明情况。如果被马尔蒂族的人知道我和安远兮就是从皇都中逃出来的人,只怕会给帕图斯族带来大祸。而帕图斯族与马尔蒂族的宿怨,我们根本无能为力,尽快离开不但是保全自己,也是不想连累别人。安远兮听后同意明天一早就走,伊夏大娘一家听说是帕图斯爷爷让我们离开的,一个字也没说,为我们收拾起来。伊夏大娘给我包了一大包狼毒草,又仔细地告诉了我这药的舂敷方法;莉丝大姐给我们烙了十几张大饼,再拣了几大块风干的牛肉给我们包起来;尔伦大哥送给安远兮一把防身用的锋利匕首;两个小家伙丹尼和金莎则眼泪汪汪地拉着我的衣角,依依不舍。
我和安远兮看着伊夏大娘一家给我们准备的一大堆东西,感动不已,这趟草原之行,除了见识了这幅波澜壮诡的草原大图,也让我见到了真正纯仆良善的草原人民,若是没有曜月国王室搞出的那场乌龙戏,这草原带给我的美好感觉,足够我回味一生。
这一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想到这次回到沧都,只怕今生再也无缘踏足草原,再见到伊夏大娘一家,不由有些感伤。胡思乱想了很久才浅浅入睡,不断没睡多久便被帐篷外面的马嘶和嘈杂的喧哗声闹醒,我睁开眼睛,刚刚准备起身去外面看看动静,门一下子被推开,安远兮背着一个大包和伊夏大娘冲了进来,伊夏大娘一脸焦灼之色:“娜塔罗,快起来,马尔蒂族的人来偷袭我们了。”
我大吃一惊,飞快地套上外袍,踏出帐篷,只见莉丝也带着丹尼和金莎跑了出来。远远的,好多户人家的帐篷已经着了火燃起来了。安静的草原上顿时一片混乱,男人在厮杀、女人带着孩子在奔逃,孩子的哭声和着马嘶、和着刀剑铮鸣之声、和着厮杀的男人发出的怒吼,混响在夜空中,凄厉无比。
马厩中,野马王和其它马匹感受到了浓烈的杀气,不安地躁动起来,有些不安地喷气,有些则高昂着头长鸣。尔伦从前方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厉声道:“快上马!马尔蒂族的人太狠了,他们是存心想要我们死!族长让女人和孩子先逃走!”
我们大吃一惊,金莎哭了起来,丹尼一脸恐惧,却强自镇定。伊夏大娘和莉丝赶紧到马厩牵马,尔伦解开两匹惹来这场祸事的宝马,拍着两匹马的脖子道:“乖乖的,带他们走!”两匹马嘶叫起来,尔伦让安远兮和丹尼骑上野马王,我和金莎骑上白马,大概是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寻常,那匹野马王难得地没有使性子。伊夏大娘和莉丝也分别骑上马,尔伦哑声道:“快走!”
“尔伦,那你呢?”莉丝急道,“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我要跟他们拼了!”尔伦大哥急红了眼,这时,不知道从哪里射过来一支弩箭,直直地Сhā入尔伦大哥的左后肩上,他身形一晃,踉跄倒地。“尔伦!”莉丝尖叫着准备下马,却见他奋力从地上爬起来,“别过来,快逃!”
说着,在野马王ρi股上上狠抽了一鞭,野马王率先跑了起来,其它的马跟着跑出去,金莎在我怀里尖叫了一声:“阿爸……”我身子晃了一下,差点栽出去,赶紧抓紧缰绳,“金莎,抓紧!”那一瞬,什么骑马术都忘了,只懂得低伏在马背上,紧紧抓住身下这匹救命马。
“那里!那两匹马在那里!快截住他们!”四面八方响起了令人发毛的声音。有人举着火把向我们奔过来,尔伦大哥挥舞着鞭子,把几个人抽倒在地。“尔伦!”莉丝回头看见丈夫被敌人包围,忧心地叫起来。“别管我,快跑!”身后传来尔伦大哥的怒喝,我忍不住回头,顿时大骇,只见几个马尔蒂族的骑兵对着尔伦射出几只弩剑,尔伦大哥身形一晃,顿时跪倒在血泊当中,,被几个男人围了起来。“尔伦!”莉丝尖叫一声,调转马头,就往回冲,手里的马鞭向着围扰尔伦大哥的男人挥去。“姆妈!”两个孩子尖叫起来,安远兮的马速慢下来,也想调头,被伊夏大娘喝止道:“你们干什么?快跑!”
“可是……”安远兮想说什么,被伊夏大娘厉声打断,“你们回去能帮得了他们吗?还不是白白送死!”
身后有马尔蒂族的骑兵追上来,不断向我们放箭,从我们身边“嗖嗖”地飞过,有一支擦着我的耳朵飞了出去,骇出我一身冷汗,我们只得驱马拼命往前奔跑。突然身后传来一身惨叫,我回过头,见伊夏大娘咬着牙,低伏在马背上,背心上骇然Сhā着一只箭。我惊叫:“大娘,你……”
“别管我,你们快跑!”伊夏大娘忍着痛楚,一脸决绝,“阿牛蒲巴、娜塔罗,你们带着丹尼和金莎快跑,我这两个孙子拜托给你们了,请你们一定要保住他们的性命!”
说着,她的马鞭挥过来,抽到我骑的白马ρi股上,白马吃痛地嘶叫一声,“哒哒”地跑得更快。金莎在马背上哭叫着“奶奶”,我回过头,见伊夏大娘从马背上栽倒到草地上,眼泪顿时涌了出来。
一定要逃走,一定要逃走,我不能辜负伊夏大娘一家的信任,一定要保住丹尼和金莎周全。我泪眼模糊地握紧缰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力量,竟然把白马骑得飞快,安远兮紧紧跟在我的身侧。风在我耳边呼啸,冷箭一支接一支地飞过来,开始还连绵不断,后来渐渐稀疏起来,这两匹马到底是宝马,渐渐与追兵拉开了距离,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竟没有了追兵的影子。
但我们不敢停下来,我拼命地驱赶着白马向着前方无尽的黑夜中冲去,再逃远一点,再逃远一点,逃到他们永远也追不到的地方,再远一点,我呆滞地望着黑鸦鸦的草原,心里只有一信念,我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
——2006、11、15
[第二卷 沧都篇:第88章 熟人]
夜风如刀一般割着我被泪润湿的脸,泪痕转瞬间又被风吹干,风“呜呜”地在耳边呼啸着,声音诡异地回旋,我感觉胸口涨得似乎要裂开来,恐惧、悲伤、愤怒,还有无能为力的挫败感,像几千几万把锋利的小刀,凌迟着我的心,折磨得我几乎不能呼吸。我不知道我们到底跑了多久,跑了多远,身后的追兵早已不见了踪影,启明星从东方升了起来,天际隐隐有些发白,前方隐约出现长城巍峨的轮廓,安远兮大喜过望,加紧向前冲去:“边城!边城就要到了!”
我的精神也为之一振,加快马速向前奔去,这两匹马果然是日行千里的良驹,一夜之间竟然把我们送到了边城,怪不得为了得到这两匹马,马尔蒂族竟然可以狠到不惜对另一个部族灭族,难道在他们的心里,几十条人命竟然比不上两匹马么?
旭门关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涌出来,我们逃出来了,我们终于逃出来了,进了旭门关,就是天曌国的地盘,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追兵会追上来了。奔到旭门关外,我们放慢了马束,发现城门紧闭着,安远兮转头道:“城门要天亮了才开,我们先下马休息一会儿。”
我抹了抹脸,四周打量了一下,看到左侧不远处有片白桦林,扬声道:“进树林里去,在这里太显眼了。”奔进树林,安远兮翻身下马,把一脸木然的丹尼从马背上抱下来,放到草地上坐着,又过来抱下已经哭哑了噪子的金莎,再扶我下马。背上骤然传来一阵钻心的巨痛,我抽了一口气,脚一软,跪倒在地上,安远兮紧张地道:“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裂开了?”
被他这么一提,我才回过神来,背上像撕裂般的痛楚提醒着我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肯定在这样剧烈的奔驰下又被拉开了。我无力地瘫坐到地上,安远兮蹙起了眉:“你的伤……”
“不打紧。”我抬眼看到草地上呆呆坐着的两个孩子,挣扎着站起来,骑太久的马,两条腿又酸又软,安远兮扶我走过去,我抱住丹尼和金莎,两个孩子惶恐的表情让我心中一酸,眼泪几乎又要夺眶而出。
“阿花姐姐,我奶奶和阿爸会不会死?”金莎在我怀中惊惶地问,我顿时语塞,咬紧唇,心头难过得滴血。
“金莎……”安远兮蹲下来,心疼地抱住她,金莎“呜呜”地哭起来,“我要姆妈……,我要奶奶……”
“别哭了!”一直沉默不语的丹尼突然大声喝斥妹妹,“他们不会死的!”
金莎被哥哥一喝斥,眼泪顿时被吓回去,俯在安远兮怀里小声地抽泣。丹尼的小手紧紧握成拳头,坚定地道:“他们不会死的!”
我别过脸,不忍看两个孩子的表情。从马尔蒂族人昨晚疯狂的行径来猜测,伊夏大娘一家根本没有生存的希望了,可是这样残忍的话,我根本无法说出口。为什么?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好人总是受尽欺凌?我的双手紧紧握着,指甲陷进肉里,我低声恨道:“安远兮,是不是没权没势的人,必定成为权贵们的俎上鱼肉,任人宰割?”
“你……”他张口欲言,我冷笑一声,仰着头,目光炯炯地望着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咬牙道,“我发誓,我一定要成为很有钱很有权的人,没有人可以再随意欺侮我和我身边的人!”
他定定地望着我,眼中涌出复杂的情绪,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我们都沉默下来,林子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太阳升上了天空,终于,我们听到了旭门关大门发出沉重的“吱……呀……”声,我站起来,身子禁不住有些颤抖,把丹尼和金沙抱上马,我们安远兮牵着马,跌跌撞撞跑到旭门关门口时,我的眼泪又忍不住涌出来,我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
边城只有一家像样的客栈,我和安远兮决定先去客栈休息,走进客栈,发现大堂生意挺旺的,径直走到柜台前,想跟掌柜说要两间房,一看到那掌柜,倒怔了一下,竟是个颇为貌美的女子。她见了我们,笑道:“姑娘是要吃饭还是住宿?”
“住宿。”我回了神,笑道。
“上房三十文一间,姑娘要开几间房?”她看了我和安远兮一眼,笑问道。
她这样一说,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我们身上根本没有银子,而边城又没有钱庄可以让我去提钱,我的脸一红,安远兮赶紧道:“不好意思,我们不要了。”
转身踏出客栈大门,我茫然地站着,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发呆。安远兮见我沮丧的样子,轻声道:“不用这么丧气,我们有干粮,先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干粮再想办法。”
也只能如此了,转身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客栈大堂里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转过头,见到不知打哪里冒出一个白衣男子懒懒地趴在柜台上,对柜台里的女掌柜轻佻地笑道:“伊娘,你今儿这妆化得真美,真是让玉某越发倾心……”
“玉蝶儿!”我尖声一叫,男人转头看到我,先是一阵错愕,随即惊喜地冲过来,“花花!”
我又气又怒,一拳赏给他一个熊猫眼:“老娘在曜月国差点命都没了,你这混蛋居然还在这里泡妞!”
“冤枉呀花花……”玉蝶儿捂着眼睛惨叫,我一听更是暴跳如雷,“我亲眼看到的还冤枉你了……”正准备又给他补一拳,安远兮赶紧拉住我,“别在这里闹,别人都看着呢!”
转头一看,大堂里的食客全都盯着我们,脸上带着看好戏的表情;柜台里的女掌柜先是有些错愕,接着唇边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丹尼和金莎也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哼了哼,对玉蝶儿道:“给我开两间房,你给我进房来说。”
安远兮把丹尼和金莎送进房间,安置他们睡下,玉蝶儿对我们带回来的两个孩子满腹疑惑,我懒得搭理他,两个孩子惊恐了一夜,没怎么哄就睡着了。我踏进隔壁的房间,玉蝶儿一进来我便开始兴师问罪:“你倒给我说说,不是让你来接我们么?你没接着人就不知道打听一下消息么?”
“你真的冤枉死我了,花花……”玉蝶儿委屈地看了我一眼,“我在边城等了你们几天没回来,就出关找你们了,在路上听到你在赛马大会上接受了乌雷的金刀,要嫁给他做王妃了,我一听,赶紧快马加鞭赶到皇都,潜进王宫打探,整个王宫都找遍了,都没找到你,后来抓了一个宫女来问,才知道你和安呆子被当成奸夫淫妇浸猪笼了……”
“你放屁!”我火冒三丈,“什么奸夫淫妇,我们是被陷害的……”
“是是是……”玉蝶儿连连点头,“我又到你们被投进的那个湖边去查探,没有发现什么,还潜到湖底去找了,找了好久,结果在湖底发现了一个空猪笼。”
我怔了怔,“你潜入湖底看了?”那湖水虽然不深,可是冷啊,若玉蝶儿真的潜入水中去查找过,也难为他了。
“是啊,我看那竹笼是空的,料定你们肯定已经逃出来了,所以一直在草原上四处找你们,可是草原这么大,我也不知道你们到底会跑到哪里去,后来想想还是先回边城等你们好了,只要你们没死在湖里,肯定会回边城的。”玉蝶儿委屈地道,“我也是昨日才返回边城的,只比你们早一天回来。”
我顺了顺气,渐渐消了火:“算这家伙有点良心!没在这里逍遥自在地享福!”
“那当然,花花的事就是我的事,为了花花我可以赴汤蹈火……”玉蝶儿凑过来,一脸讨打的笑容,“花花不会是见到我和伊娘说话,所以吃醋了吧……”
恶!我嗤了一下,啼笑皆非地道:“去去去,我会为你这样的家伙吃醋?你那德性我还不知道,一见了美人就全身发痒……”
玉蝶儿假意叹了声,“嘿嘿”笑道:“花花若是为了原因这个揍我,唉……,我再挨几拳也值……”
我白了他一眼,安远兮自从进了房就没再说话,这会儿突然出声:“叶姑娘,你身上的伤要找人帮你重新敷药,我帮你准备药去。”转眼看了玉蝶儿一眼,“玉公子,能不能请客栈的老板娘给叶姑娘上药?”
“花花,你受伤了?伤到哪里了?”玉蝶儿惊跳起来,抓着我的手,我看了安远兮一眼,他正从包裹里取出狼毒草,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我抽回手,淡淡地道:“在背上,被狼抓伤的。以后再讲给你听,先麻烦你去找老板娘吧。”
“我马上去。”玉蝶儿一阵风似地冲了出去,安远兮拿了狼毒草,也往外走:“我去弄药,你先歇会儿。”
“嗯。”我点点头,见他走到门口,忍不住叫住他,“安远兮……”
他顿住,转头看我,我迟疑了一下:“玉蝶儿就是这性子,他其实……”安书呆跟玉蝶儿有过龃齬,我实在不希望他们两个仍然互相看不顺眼。
“我知道。”安远兮笑了笑,“你休息吧,别想那么多。”
呃?书呆子竟然没摆臭脸?我以为他看到玉蝶儿没规没矩的样子,肯定又会和他的迂腐思想有抵触,会拉长了脸摆脸色呢,所以才想帮玉蝶儿说说好话,没想到他倒一脸理解的样子,倒显得我多小人之心似的。
伤口果然全部都裂开了,前段时间的伤算是白养了,女掌柜伊娘看到我的伤,吓了一跳,讶道:“姑娘这伤怎么折腾得这么厉害?”
我苦笑,你当我想么?伊娘帮我敷药,见我咬着牙一声不吭,轻声道:“疼就叫出来吧,你这伤看来得在床上养一阵呢。”
我也知道。我郁闷地咬着唇,伊娘在我背上捣鼓着,我不由怔怔地发起呆来,想起在伊夏大娘家养伤的日子,眼中一热,把脸埋进枕头里,不知道伊夏大娘一家是否真的……,也许可以让玉蝶儿去草原上打探一下消息,万一他们还活着呢?尽管我知道,这个万一的机会,实在是太渺茫了。
——2006、11、16
[第二卷 沧都篇:第89章 掌柜]
我趴在边城客栈的床上养伤的这几天,玉蝶儿出关去打探帕图斯族的消息,他带回来的消息让人十分震怒与悲痛,帕图斯族的男人据说全被马尔蒂族的人杀了个干净,因为没有得到两匹宝马,马尔蒂族人在掳回去的女人和孩子中又没有找到丹尼和金莎,连孩子和女人都没有留下一个活口。为了掩饰罪行,马尔蒂族一把火把在帕图斯族犯下的恶行烧了个干干净净,大火烧了两天两夜,以前那个纯朴的小部落变成了一片焦土,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我浑身发抖,玉蝶儿担忧地看着我:“花花……”
“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我握紧双拳,在玉蝶儿眼中看到自己赤红的双目,咬牙恨道。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准备怎么跟那两个孩子说这事?”玉蝶儿问道。
“不能告诉他们。”我摇摇头,心中一痛,“这对他们来说太残忍了。”
“可是……”玉蝶儿蹙起了眉,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先回沧都吧,这事容我好好想想。”
安远兮领了两个孩子进来,我掩饰住沉重的表情,对两个孩子笑道:“丹尼、金莎,我们很快就要回沧都了,你们很快就可以看到天曌国的皮影戏,吃到好吃的糖葫芦啦……”
“我们不去!”丹尼突然出声打断我,亮睛睛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看得我有些心慌,“阿花姐姐,我和妹妹要回草原上去!”
“不行!”我想也不想就一口拒绝,丹尼定定地看着我,“为什么不行?我们要回去!我们要回去找阿爸、姆妈和奶奶!”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奶奶让我带你们走,我不让你们回去!”我咬了咬唇,不能告诉他们实情,我的话听起来完全是蛮不讲理。
“阿花姐姐……”金莎怯生生地看着我,我抱住她,柔声道,“金莎,跟姐姐回沧都吧,相信姐姐,你们会在沧都生活得很幸福的……”
“阿花姐姐,我们想回去……”金莎“呜呜”地抽泣起来,泪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往下掉,“我想姆妈……,呜呜……”
“金莎……”我难过抱住他,无奈地轻叹。丹尼定定地看着我,“阿花姐姐,你不让我们回去,是不是我阿爸、姆妈和奶奶已经死了?”金莎听了他的话,顿时哭得更大声了。
“丹尼……”我蹙着眉看他,他转头看了一眼玉蝶儿,“你让这位叔叔去草原上打探消息,打探到什么了?”
这孩子心里恐怕已经预料到家人的结局了,我叹了一声,玉蝶儿蹙眉道:“花花,这事瞒不过他们的,还是告诉他们实情吧!”
我别过脸,不忍看他们的表情,玉蝶儿见我没反对,将他在草原上打探到的消息说给两个孩子听,尽量换上了比较温和的词汇。金莎一直在哭,我拍着她的背哄她,丹尼苍白着一张小脸,咬紧唇,一言不发。我见玉蝶儿说完了,才柔声对丹尼道:“丹尼,如果你回去,不是辜负了你家人的牺牲吗?你奶奶将你们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丹尼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坚毅的神情:“阿花姐姐,你放心,我现在不回去……”
我舒了口气,没想到他突然跪到玉蝶儿面前:“叔叔,你会武功是不是?你教我武功吧,我一定会好好学的,等我学好了武功,我就回去,杀了马尔蒂,为我全家报仇!”
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连金莎也止住了哭泣,玉蝶儿赶紧拉他:“你先起来!”
“叔叔答应了,我就起来!”丹尼挣脱玉蝶儿的手,面上带着他这个年轻不该有的坚定,他直挺挺地跪着,目光坚毅地望着玉蝶儿,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胡乱决定的。
玉蝶儿有些无奈地道:“我练的可不是杀人的功夫。”
“那叔叔能不能告诉我,谁练的是杀人的功夫?我去跟他学!”丹尼固执地道。我蹙起了眉,这孩子小小年纪,杀气就这么重,虽然我怜他家逢巨变,可是他如果一辈子背着仇恨的包狱,会过得快乐么?脑海中猛然浮过一张令我刻骨铭心的面孔,我的心一抽,回想着那双曾经令我恐惧得不能成眠的鸷猛的眼睛,我打了个寒颤,我不能让丹尼变成他的样子,否则我对不起伊夏大娘对我的嘱托。
我抬眼望着玉蝶儿:“玉蝶儿,你行走江湖多年,可识得什么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我加重了德高望重几个字的语气。不能一下子打消丹尼的念想,否则可能会出乱子。学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能有一位正直的师傅能好好教导他,化解他心中的戾气,让丹尼学武,让他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也不算一件坏事。
玉蝶儿立即就明白了我话中的含意,他蹙着眉想了想,微微一笑:“倒是有一位前辈,在武林中德高望重,而且武艺高强,若是跟他说明情况,应该有可能收下他为徒。”
“哦?”我赶紧问,“是谁?”
“是玄武山无相寺的方丈慧惮大师。”玉蝶儿笑道,“无相寺在江湖上一向被推为泰山北斗,慧惮大师更是一位得道高僧,他如果肯收丹尼做俗家弟子,你担心的问题就解决了。”
果然是个合适的人选,能让他在佛门中受几年熏陶,听听大师们的教诲,对丹尼有益无害。这事情便这样定下来了,丹尼一日也不愿多耽搁,立即就要启程去玄武山,我考虑了一下,同意让玉蝶儿带他与我们分道扬镳。我让他们骑走了小黑和小白,这是我为野马王和它老婆取的名字,黑马叫小黑,白马叫小白,本来我之前是想帮它们取个“追风”、“逐月”什么的,但看不得野马王一脸Diao样,干脆就按它们的肤色随便叫了。不知道那两匹马是不是听懂了这两个名字不怎么威风,每次这样叫它们的时候都一脸郁闷,看得我总是忍不住笑。
我则和安远兮雇了辆马车,带着金莎回到沧都,沧都跟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繁华而喧嚣。回了老福头家,福祥开门见到我们,又惊又喜,一路尖叫着跑进去:“老爷,叶姐姐和安哥哥回来啦!”
老福头闻声颠颠儿地迎出来,脸上笑出掬花,红鼻头一闪一闪的:“叶丫头,你们可算回来了,这一个多月可把我们担心死了?小祥子,去给安大娘报个信儿,说远兮他们回来了。”
“哎!”福祥笑眯眯地跑出去了,老福头拉着我们往屋里走,“快进屋快进屋,你们到底遇到什么麻烦,怎么耽搁了这么久?”
“我们……”我刚刚张口,安远兮拉了我一下,在我身边轻声道,“我写信回来只说遇到点麻烦,要耽搁数日,没说那么多,一会儿我娘来了,你什么也别说,我会跟她讲的……”
我怔了怔,点了点头。刚落坐一会儿,安大娘和安生就跌跌撞撞地冲进屋了。“远兮……”安大娘冲过来,抱住儿子,泪流满面,“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在关外是不是吃了很多苦?曜月国的食物不合口味吧?你们说好一个月回来,怎么折腾了两个月?……”
安大娘一迭声地盘问,安远兮想必是早就想好说辞,说草原路难行,在曜月国一时没有收到钱,多玩了几天如何如何,即便是这样,安远兮也被安大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唐僧了好久,看得我心发毛,心想幸好没有和盘托出,否则面对安大娘的唠叨还真是够受。闹腾了半天,老福头才发现我们带回一个小女孩儿,问起她的来历,我只说是在路上捡到的一个孤儿,福祥和安生见到可爱的金莎,欢喜地要拉她出去玩,我拦住他俩:“金莎赶了这么久的路,很累了,你们俩先带他去我房间休息,明天再玩吧。”
两个孩子脆生生地应了,拉着金莎出去,我见她的丧亲之痛也消退不少,舒了口气,转头对老福头道:“福爷爷,怎么没见着小红?”
“她去铺子了,你不在这些天,她每天都去铺子照应着。”福爷爷笑了笑,欲言又止,我见他表情有些怪,笑道:“怎么了?”
“前段日子京城锦绣庄派了个人到你铺子里来,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咋回事儿,你先休息一下,等小红回来说给你听。”福爷爷道。
“金大娘派了人来?”我皱起了眉。金大娘想做什么?当即决定去铺子里走一趟,安远兮一听要陪我去,安大娘不满地道:“远兮,你才刚刚回来,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明儿再去铺子吧。”
我一听,赶紧道:“你回家吧,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我陪你。”安远兮转头哄安大娘,“娘,我不累,我陪叶姑娘去铺子里看看就回来。”
安大娘听儿子这样一说,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俩一眼,倒也不阻拦了,我和安远兮乘着家里的毛驴车,赶到城里,到了铺子,踏进去,怔了一下,铺子里冷冷清清的,一个面生的年轻小伙子笑着迎上来:“姑娘,您要做衣服还是添行头?”
姑娘?我淡淡一笑:“你是谁?”
“敝姓王,是这铺子的掌柜。”他丢出一个炸弹,炸得我有点懵。这倒有趣了!我唇边浮出一个玩味的笑容:“这铺子的掌柜不是玉公子吗?”
“那是前掌柜,我是这铺子的老板新请的。”他又丢出一个炸弹。看来我不在的日子,发生了很多事呢,我和安远兮对望一眼,他的眼里也有一丝诧色。我笑了笑:“这锦乡庄的老板不是叶海花吗?易主了?”
“未曾。”他皱了皱眉,“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既未易主,我怎么不记得我请过你这个掌柜?”我望着他,看着他一脸错愕的表情,笑起来,这个人,不会就是金大娘派来的吧?
“姑娘你是……”他一脸讶色,这当儿,小红从里走出来,见到我,惊喜地冲了过来:“姑娘!你,你回来了……”
她的眼圈儿一红,眼泪就掉了下来。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哭什么,这不好好的。”
“原来姑娘就是叶老板!”姓王的男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眼,躬身笑道:“在下王继昌,是受京城总店金老板所托,来沧都分店任职的。”
任职?来盯着我吧?看来金大娘对我不怎么放心嘛!我笑了起来,淡淡地道:“金大娘对沧都分店真是关照,王先生辛苦了,既然如此,请王先生将任职书拿给我看看吧。”
——2006、11、17
[第二卷 沧都篇:第90章 火锅]
任职书没什么可疑,是金大娘的亲笔信加她的印玺,信纸上还有与我联系时专门作的暗记。我沉思起来,琢磨着金大娘派这个王继昌来沧都分店的用意。虽然这间店是我与金大娘合开的,我赚的钱每月也有打到金大娘的账头上,但她这么精明的一个商人,显然是不怎么放心让我一个人控制着整个分店的。这也是商人的最普遍的心态,想起以前我们那个合资公司,即使从一般员工到总经理,都是请的内地人,但香港老板还是会从总公司派一个所谓的财务总监之类的人到公司守着,就是怕滥权了。如今金大娘派来这个人,明里协助,暗里监督,也是合情合理,我心里又没鬼,若表现得不快,倒显得小家子气了,只要他不给我搞事儿,我也不是容不下他。
我看了一眼这个王继昌,笑道:“王掌柜到店里多久了?做得还顺手么?我不在这两个月,店里可有什么特别的事?”
“来了一个多月了,叶老板把沧都分店的基础打得很扎实,在下做得很顺手。”王继昌恭恭敬敬地道,“这段时间零星的生意减了些,因为叶老板不在店里,所以没有什么新绣品推出来,如今叶老板回来了,相信生意很快又会火起来。”
“是么。”我淡淡笑道,“你如今在哪里落脚?生活还习惯么?”
他怔了怔,道:“在下在城中租住了一间民舍,生活尚可。”
我点点头,笑道:“王掌柜初来沧都,生活上如果遇到什么不方便的事儿,可以同我说,我会替你安排妥当的,食宿的费用,每月可以开张单子来,铺子给你报销。至于店子里的事儿,以后就劳王掌柜多费心了。”既然是钦差大臣,那就用怀柔政策吧。
“叶老板言重了。”他想是没料到我态度竟是这般,脸色倒忐忑起来,我笑了笑,“那王掌柜出去忙吧,麻烦你请莫公子进来,我要看看这两个月的账薄。”
我见他推门出去,转头看向小红:“小红,这人怎么样啊?”
“接生意比起玉公子是逊色些,做事情么,按着规矩做,也没什么行差踏错的。”小红看了我一眼,“姑娘不恼金大娘么?”
“有什么可恼的,她也是半个老板。”我莞尔道,“小红倒是越来越机灵了,能自个儿担事儿了。”小红这鬼灵精,肯定是不用我说也会成天盯着这家伙来着。
“姑娘……”小红嗔了我一眼,“还不是因为姑娘不在,我得帮姑娘盯着他,你以为我愿意天天来铺子守着,我巴不得只侍候姑娘一个人,费这些神作什么?”
“是啊是啊,我们小红最乖了。”我笑道,“你要什么赏?自个儿说。”
“姑娘好生生的回来就好了,这次怎么折腾了两个月?不是说了一个月回来过春节么?我还眼巴巴等着吃姑娘说的毛肚火锅呢,现在连大年都过去半个月了。”小红嘟着嘴,埋怨道,“曜月国就那么好玩么?姑娘玩得都不想回来。”
曜月国?我哪里是不想回来,我做梦都想回来。我叹了声,不想把草原上那野蛮恐怖的经历讲出来吓着她。我笑了笑:“是啊,走的时候说回来要弄火锅给你们吃呢,不如今儿晚上补回来?”
“那敢情好,我听姑娘说起你家乡这火锅,就馋得流口水。”小红笑眯了眼,“姑娘要准备些什么食材?我先回去准备。”
门轻敲了几下,莫修齐捧了账册进来了:“叶姑娘。”
“先坐吧。”我让他坐下,想了想,写了些食材给小红,她转身欲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叫住她:“小红,你问问安总管,看看他喜欢吃什么,记下来一起去买。”
“呃?”小红愣愣地看着我,“安总管?”
“啊,也请安大娘一家过来吃吧,这趟出门,安总管也挺辛苦的。”我知道小红肯定是疑惑我对安远兮态度的转变,却不想多说:“你先出去吧。”
她有些讶异地出去了,我翻起莫修齐带来的账册,见账目工整,一笔笔列得整齐,看来沧都分店真的是走上轨道了,老板、总管、掌柜,三个人整整两个月不在店里,也没出什么大篓子,只是生意真的差了很多,原来真有不少客人是冲着玉蝶儿那张俊脸和骗死人不偿命的甜言蜜语来的,看来锦绣庄的产品,要想抢到“沧都第一”的招牌,还要下些功夫,至少,要把现在占着“贡品绣庄”这块招牌的“云裳坊”比下去。我眼睛转了转,突然想起在京城让金大娘做的那批东西,有了主意,心情顿时也好起来。
我合上账册,看了莫修齐一眼:“这些日子我不在铺子,有劳莫公子了。莫公子把铺子里的账目整理得这么清楚,我省了不少心。”
“叶姑娘言重了。”莫修齐笑了笑,“这是我的份内事。”
“嗯……”我点了点头,“莫……,我没事了,莫公子先回去忙吧。”
我本想问问莫桑如何,想想,还是罢了。看着莫修齐出去,我站起身,走到铺子外面去随便逛了逛,店面有王继昌,楼上的绣场有绣娘看着,我踏到后院去看仓库,正好看到莫桑从院子里出来,看到我,他怔了怔,低头道:“叶姑娘。”
我定定地望着他,他的眉他的眼,我的冥焰,你在哪里,他到底是不是你?莫桑见我怔怔望着他出神,低了低头:“叶姑娘,我先出去了……”
他从我的身边擦过,我低声轻唤:“冥焰……”
他的身子微微顿了顿,径直走了出去。我闭上眼睛,靠到墙上,心中一阵酸楚。
“叶姑娘……”
我睁开眼,安远兮不知何时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着我,他的唇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深邃的黑瞳温暖又温柔:“你刚回来,不要太累了,回去休息吧,铺子我看着就行了。”
“你不累么?”我静静地看着他,柔声道。
“还好。”他淡定的笑容让我觉得心很静,我莞尔道,“罢了,我们都回去吧,辛苦这么久,今天放一回假。我让小红去买火锅的食材了,晚上你和安大娘还有安生,都过福爷爷这边来吃饭吧。”
“怪不得小红来问我喜欢吃什么,原来是为这个。”他怔了怔,好奇地道,“火锅是什么?我从来没听过。”
“是我家乡的美食。”我的眼神朦胧起来,火锅的由来,似乎起源得很早,用火烧锅,以汤水导热,煮涮食物,这种烹调方法早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了,但我家乡的毛肚火锅,却起源于清末民初,重庆码头和街边下力人吃的廉价实惠的街头大众饮食摊上的“水八块”。水八块全是牛的下杂,生切成薄片各自摆在碟子里,食摊泥炉上砂锅里煮着麻辣牛油的卤汁,食者自备酒,自选一格,站在摊前,拈起碟里的生片,且烫且吃。吃后按空碟子计价。价格低廉,经济实惠,吃得方便热烙,所以受到码头力夫、贩夫走卒和城市贫民的欢迎。如今的重庆火锅,烫食的菜品更是花样百出,但凡可以吃的,都可以拿来烫,而且不分季节,三伏天在火锅店里,随处可见光着膀子吹着风扇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满脸汗光油光的食客。以前在家时我可是每月必定弄两三回来吃的,否则像上瘾般难受,母亲在世时,火锅底料都是她自己炒的,我跟着学了,手艺比不上火锅店的,但还算凑和。到了这个时空,便再也没吃过了,京城人口味偏淡,喜甜食。我初到沧都时,就发现这里的气候跟我家乡一样,冬天阴冷潮湿,百姓多爱喝酒食辣椒以抵御寒气,应该受得了火锅的麻辣。
他见我一脸神往的表情,轻笑道:“你家乡在哪里?怎么从未听你提过?”
“呃?”我回过神来,尴尬地笑了笑,“我的家乡很远……,我们回去吧?”
“嗯。”他见我不想答,淡淡一笑,也不追问。
小红照我开的单子买回了食材,菜肴倒是不重要,我关心的是她买的配料齐不齐,特别是牛油,重庆火锅主要靠牛油来提香,好在我写给小红的东西,她几乎都买到了,小红跟着我在厨房帮忙。炒好底料,准备好食材,我把热气腾腾的铁锅端到花厅地上的炭炉上。安远兮他们已经过来了,莫修齐和莫桑请了过来,正好是一桌十人,我看着一屋子人,笑道:“好了,大家围着锅子坐吧,挤一挤才有味道呢。”
“这样就好了?”老福头望着锅子,“怎么不把锅端到桌上去?”
“桌子太高了,不好操作。”我笑道,眼珠儿一转,“对呀福爷爷,你得闲的时候做张专门烫火锅的桌子吧,我到时画图给你。”
我招呼着大家坐下,心情大好,先夹了片毛肚在锅里烫,然后放到油碟里,示范着吃了一片儿,笑道:“就是这样吃,大家试试。”
话音刚落,福祥和安生就迫不及待地照我的样子做了,转眼功夫两个小鬼已经把肚片儿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好好吃。”
安大娘怔怔地看着翻腾的红汤,脸色有些尴尬:“叶姑娘,我们倒是无所谓,可是远兮不吃辣的……”
“呃?”我怔了怔,脸红了起来,“呀,我不知道,早知道做成鸳鸯锅了……”怎么这么乌龙,请客吃饭连客人的口味都没问,我还以为沧都的人都能吃辣呢。
“没事,闻起来很香,我试一试。”安远兮反倒笑了笑,夹了一片毛肚下锅烫。我突然想起凤歌以前吃了豆腐|乳的难受样子,心中一紧,赶紧制止他:“不要了,你不能吃辣,我去看看厨房还有什么,单独做吧……”
“没关系的。”安远兮已经把毛肚放进嘴里了,我赶紧站起来到桌边倒了杯水想递给他,只见他嚼了几下,把毛肚吞下去了,脸上倒未有什么不妥。安大娘怔怔地看着他:“远兮,你不觉得辣吗?”
“还好,味道真不错。”他抬眼赞我,神色如常,看不出是故意装出的,安大娘舒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学会吃辣了?你可是打小就不吃的。”
安远兮怔了怔,也不答母亲的话,又夹了一片烫好,送到安大娘碗里:“娘,你试试,真的不错。”
我放下茶杯,看来我也不用单独再为他单独准备一份晚膳了。大家高高兴兴地吃起来,金莎用不惯筷子,都是我烫熟了喂给她,晚饭吃完,大家对我的火锅大餐给了极高的评价,安生抹着油嘴儿笑道:“叶姐姐,你要是不开绣庄,开个火锅店多好,那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吃火锅了。”
“你这孩子,就知道吃。”安大娘笑着啐他,我被安生这么一提,倒醒悟过来,对呀,我为什么不开个火锅店?衣食住行,都是百姓的生活必需,永远会有市场的。我顿时眉开眼笑,兴高采烈地捏了捏安生圆圆的小脸蛋,称赞道:“安生,你真聪明,我就开个火锅店,以后你就是我火锅店的第一个VIP,什么时候来吃都不用付钱!”
——2006、11、18
[第二卷 沧都篇:第91章 老爷]
开火锅店比开一家绣庄似乎容易多了,只需选好店面,请福爷爷帮我打了十几张火锅桌,买上几十口锅和炭炉。我把炒底料的活儿教给小红,每日在家里配好料送到店里去。开张的前三天,免费让百姓试吃,三日之后便客似云来,因为收费实惠,又合沧都人的口味,所以每天都忙不过来,半个月之后又在城西开了家分店,一个月之后在城南开到第三家。“沧都火锅”的名气,远远超过“沧都锦绣庄”,不但吸引了本城的百姓,连南来北往的商贾,也时常慕名而来,排队等位。
而锦绣庄的生意,也一日好过一日,我开始把之前在京城让金大娘给我做的那批秋装当春装穿,并把样品摆到橱窗里,现代衬衫、风衣、长裤、家居服的奇怪款式吸引了许多人围观。我这衣着怪异的现成模特是穿给那些豪门贵妇和千金看的,另有一批免费的模特是火锅店里的员工,我让他们全部换上了酒楼服务员的统一制服,除了方便他们做事不束手束脚,还是为“锦绣庄”做宣传。我并不指望真有人来做、来买这些衣物,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沧都锦绣庄”和“沧都火锅店”更出名,不出我所料,叶海花这个名字,在沧都渐渐响亮起来。
总之,我的生意做得稳当极了,我琢磨着下个月再开第四间火锅店,这间店我准备好好装修,搞得奢华一点,面向高层次的消费群体。这一日我照例消磨在绣庄,巡了一圈儿店,我躲在办公室和金莎一起玩弹子跳棋,这是我画好图请老福头为我做来哄金莎的,棋盘是红木的,配上涂了红、黄、蓝、绿、黑、白六种颜色的木珠子,精致小巧,丝毫不比现代的玻璃珠子逊色。老福头做好一套后,弄清玩法,玩得十分入迷,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陪他下弹子跳棋,把他的围棋和象棋都抛一边儿去了。几个孩子也喜欢玩,老福头便给孩子们每人做了一套,我也让他给我做了一套放到办公室。回了沧都后,金莎十分黏我,我上哪儿她都跟着,大概是对新环境有种陌生的恐惧感,这也是我费心思逗她高兴的原因。
王继昌敲了敲门,站在门口:“叶老板,有位云老爷要见您。”
“哪位云老爷?”我没抬头,拈起珠子,连跳数下到金莎的阵营,引来她懊恼的惊呼,我不由笑了。
“他没说,只说是叶老板的旧识。”王继昌道,“叶老板要见他么?”
“旧识?”我怔了一下,脑子里转了一圈儿,以前没认识什么姓云的呀?我抬眼看着王继昌,“他还说什么没?是一个人来的?”
“带了个跟随,他说与叶老板是忘年之交……”王继昌这么一提,我顿时想起来,是数月前在来沧都的官道上遇到的那位犯心脏病的云老爷子,叫什么……,对了,云崇山!我赶紧道:“快请他进来。”
我站起来泡茶,一会儿王继昌请云老爷子和他的跟随,似乎是叫云德进来,我迎上去,笑道:“云老爷,好久不见了。这些日子身子可好?”他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人比我数月前见他时更清瘦了,唯有双目仍是那般炯炯有神。
“还好还好!”云老爷子笑起来,“叶丫头啊,你这生意可做得不小啊。”
“让老爷子见笑了。这边坐。”我从软榻上抱过金莎,把她放到我办公桌后面的高背椅上,“莎莎,姐姐有客人,你自个儿玩一会儿。”
将茶奉到软榻上的矮几上,我坐到他对面,笑道:“老爷子什么时候来的沧都?是办事儿呢还是探亲访友?”
他的眉一抬,眼中带起了一丝趣味:“呵呵,来了没几日,我去尝了近日名声大躁的沧都火锅,没想到老板居然是你啊,丫头,你这‘小生意’可做得有模有样的,怪不得当初我送你那东西,没见你拿出来用。”这语气,倒有些嗔怪的味道了。
“瞧老爷子您说的,你那东西这么贵重,哪里好随便拿出去。”我笑了笑,赶紧圆场道,“再说我既然是经商的,也知道钱在花在刀刃上的道理,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去求人不是浪费了老爷子的心意,我记着呢,以后若遇到不得已的难处,一定去请老爷子的朋友帮忙。”
“你这丫头,倒坦白。”云老爷子笑着端起茶,喝了一口,“你今儿这身衣裳倒有趣,也是你们绣庄做的?”
我今天穿了一件改良的清装,藕荷色的斜襟大褂,袖口绣着繁复的蝴蝶滚边。黑色的百折裙也绣着花样繁复的绿叶兰,连脚上穿的绛缎鞋,也跟裙子配了对儿,鞋面上同样绣着素素雅雅的绿叶兰。中国历朝历代的服饰,只有唐代和清代的服饰最有特点,这身清装是我穿了几日衬衫长裤后一时兴起做的,我微笑道:“让老爷子笑话了,是我画出来,让绣工们做的。”
“看起来不像是天曌国的服饰,倒有些边塞异族的感觉。”老爷子眼也贼尖,我随意胡诌了个借口:“我前些日子刚从曜月国回来,看了他们的服饰,受了点影响。”
老爷子眯起眼,点点头,继续我与闲聊,多是问些我到沧都是怎么经营起这间绣庄和那几家火锅店的,怎么管人的,怎么管事的等等,问得还挺详细的,末了还提了几个刁钻的问题,若是我商场上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听我一一作答,他连连点头,摸着胡子,露出满意的笑意,似乎是极欣慰的样子,看来这老爷子还真是关心我呀,我笑道:“老爷子,你这是在考我还是怎么的?”
他“哈哈”大笑起来,将茶盏放回矮机上,目光落到几上搁着的珠子跳棋上,面上带上几分兴趣:“叶丫头,这是什么?”
“这玩艺儿叫珠子跳棋,我没事打发时间的消遣玩艺儿。”我解释道,见他一脸兴趣,把玩儿法告诉他,他一听来了兴致,与我下了一盘,末了连连点头,笑道:“这东西可以练练人的脑子,拓宽思路,倒是个妙物。”
“老爷子喜欢,这副棋就送您。”我笑道,将棋盘盖子盖上,递了过去,云老爷子也不客气,接过递给身后的云德,笑道:“那我就不推辞了。”
这会儿,门轻轻敲了两下,转头,看见安远兮抱着金莎走进来,我怔了怔,原来我这会儿顾着跟云老爷子聊天,金莎跑出去了都不知道。安远兮见到我房里有客人,怔了一下,笑道:“金莎说她想吃糖葫芦奇$%^书*(网!&*$收集整理,我带她上街去买,跟你说一声。”
我点点头,安远兮转身出去,转头,看到云老爷子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安远兮,表情似乎是若有所思,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他的目光不是落在安远兮身上,而是落在他挂在腰间的一块样子看起来极为普通的玉珮上,安远兮的身影消失在门外,老爷子的目光也没有收回来,眉头轻蹙起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轻咳了一声:“老爷子认识他?”
“呃?”他回过神,看到我探询的目光,立即神色如常,“不认识,他是谁?”
“他是我们绣庄的总管。”我笑了笑,看他的样子,即使不认得安远兮,必定也认得他身上那块玉。
“哦?他叫什么?”云老爷子漠不经心地端起茶,我觉得有些好笑,明明他对安书呆身上那块玉极感兴趣的样子,还装得若无其事。
“安远兮。”我随口答道,你不想说,我也懒得问。
“安远兮……”他的眉毛蹙起来,似乎在思索什么,半晌,眉头渐渐舒开,不动声色地道,“名字倒不错,他能干么?能不能帮你?”
“很能干,而且做事勤快,为人老实,帮了绣庄不少忙。”我实话实说。
“嗯,做生意就是要有能干的人帮你,当老板的才省力。”云老爷子似乎是意有所指地笑了笑,打趣道,“否则就没时间玩这跳棋了。”
“老爷子真会说笑。”我莞尔道,“老爷子远来是客,今晚不如我作东,请老爷子到我店里去吃火锅。”
“改天吧,我今儿还有些事要办。”云老爷子站起来,笑道,“丫头,你是块做生意的料,沧都生意场好久都没遇到能搅翻这潭沉水的人了,好好干,让我看看你还有些什么本事。”
“承老爷子贵言。”我笑着送他出去,“老爷子住在哪儿?我改日去拜访您?”
他摸着胡子笑了笑:“我这几日事儿多,办了事儿就要走,你就不用挂心了,丫头,下次来沧都,我再来看你。”
他这样说,我也作罢不再多问,云德扶他上了马车,老爷子撩开窗帘布跟我挥了挥手,“进去吧!”
见他的车子驶远了,我转身准备进铺子里,正好安远兮抱着金莎回来了,小丫头手里拿着两串鲜红的冰糖葫芦,远远地就冲着我叫:“阿花姐姐……”
“回来了?”我从安远兮手里抱过金莎,笑道。
“嗯。”安远兮唇角勾了勾,我抱着金莎进去,安远兮跟在后面,我想起云老爷子刚才看到安远兮那一幕,转头道:“安远兮,你认得刚才那位老爷么?”
“刚才在你工作间的那位?”安远兮摇了摇头,“不认识。怎么了?”
“没什么。”我摇摇头,看向安远兮腰间的玉珮,随意道,“这玉是新买的?前阵儿没见你挂过。”
“不是买的,是从沧都回来后我娘给我的,说是给我避邪的。”安远兮的脸红了红。
“避邪?”我看了他一眼,打趣道,“你中邪啦?”
“又胡说八道!”他白了我一眼,往绣场的方向走:“我走了。”
我笑着转过身,抱着金莎回办公室,迎面差点撞上人,吓了一跳,定睛一看,舒了口气:“秀姐?你找我吗?”
她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又磨蹭着不说话,却又不走,我笑道:“怎么了?有事进来说吧。”
她犹豫了一下,跟着我进来,掩上门:“叶姑娘……”
“有什么事儿?说吧。”我见她磨磨蹭蹭,不干不脆的,似乎想说的话极难启齿,猜测道:“你家里有困难?要预支工钱么?”
这秀姐也是个苦命的,娘死得早,爹又是个酒鬼,从小就不管她,倒是她小小一个人儿在外面挣钱养家,到了出阁的年纪,也有过几个上门求亲的,可一听说还要把她那滥酒鬼爹带过去,别人就不乐意了,一来二去的,年纪也拖大了,变成二十好几的老姑娘,她似乎也没了嫁人的念头,几个月前她爹死了,也有媒婆上门,想讨她给一个死了老婆的瘸子郎中作继弦,被她骂了出去,从此便没有媒婆上门了。
“不是……”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迟疑了半晌,终于结结巴巴地道,“叶姑娘,我……,我想请你帮我和安总管作媒,我没有长辈,你是我的老板,若是托你办事儿也算合礼数……”
“呃?”我瞪大眼,被她吓倒了,“作……,作媒?”
“嗯。”秀姐的脸几乎要垂到胸膛上,“我知道这请求有些唐突……,只是,安总管平日里就很敬重你,你说的话,他一定能听进去……,我……,叶姑娘……”她抬起头,满脸通红,站起来对我鞠了个躬,“我拜托你了!”说完,也不容我回话,转身就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哎……”我没叫住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跑出去,又好气好好笑,搞什么乌龙嘛?怎么这种事也能强甩给别人?我又没答应她!脑袋顿时大起来,作媒?我靠进椅子里,真是没想到,那书呆子还满有桃花运的嘛,我一边撇嘴,一边酸溜溜地想。
——2006、11、19
[第二卷 沧都篇:第92章 作媒]
作媒?
我一辈子都没想过要去扮演红娘的角色。我是自由恋爱的信徒,上辈子最讨厌的也是长辈们安排的各种相亲活动,有时候我很好奇长辈们何以屡败屡战仍对搭桥牵线乐此不疲,难道做红娘都有那么有成就感么?
我揉着脑袋,绣娘真是丢了个大麻烦给我,这种事儿,费力不讨好,成了倒好,若不成,则两头受气,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可是让我拒绝她,我也实在说不出口,绣娘只怕也是鼓足了勇气的,才来找我开这个口的,一时之间一个头两个大,这事儿到底是说?还是推?我郁闷地思量了两三日,也拿不定主意。每天在铺子里迎上秀姐期待的目光,更让我如芒刺在背。
这一日我照旧带着金莎到店里巡铺,秀姐敲门进到我的办公室,一看到她,我顿时坐立不安。秀姐站到我面前期期艾艾地道:“叶姑娘,我……”
“我还没寻着机会跟安总管说。”我赶紧道。秀姐的脸一红,轻道:“叶姑娘记在心上就好……”
“我记着呢,我……,我一会儿就找他说。”我心虚地道,秀姐垂下头,把一个绣花荷包放到我办公桌上,面带羞涩地道:“那麻烦叶姑娘,一会儿替我把这个给他……”
“呃?”不但要作媒,还要牵桥搭线么?我哭笑不得。
“我不打扰叶姑娘了……”秀姐听到我的讶声,脸更红了,急忙转身走出去。
我拿起那个荷包,见那上面绣了一朵精致的并蒂莲,意思不言而喻。看来是拖不下去了,我思量了一阵,开门叫住一个伙计,让他请安远兮到我办公室来一趟。金莎刚才吃了两块点心,大概是玩累了,一会儿就蜷在软榻上昏昏欲睡,我拿了衣架上的披风替她盖好,坐在榻沿上轻轻拍着她的肩膀,一会儿,小家伙就发出均匀的呼息。
安远兮敲门进来,我示意他坐到办公桌对面去:“小声点,别把金莎吵醒了。”
我站起来坐到办公椅上,看见他一脸温柔地看了一眼沉睡的金莎,微微一笑,安远兮算是个好男人了,除了有点迂,其他方面都挑不出毛病,绣娘也算好眼光。他转脸看我,笑道:“找我什么事?”
“呃……”我动了动唇,不知为何竟觉得嘴上挂了千金重的石头似的,唉,还是说不出口。我转身倒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他,复又坐下,安远兮见我古怪的表情,失笑道,“什么事这么难说?”
“呃,安远兮,你觉得秀姐这人怎么样?”我吞了一口唾沫,费力地道。
“秀姐?”安远兮挑了挑眉,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赶紧道,“不错呀,刺绣的手艺好,把绣工也管得很好,为人也本分实在……”
“行了行了……”看来安书呆对秀姐的印象还不错,那我接下来的话就好说了,我笑道,“你一提到秀姐就赞不绝口,看来秀姐这人真是不错了。”
“是不错。”安点点头,“叶姑娘要给我们涨工钱么?”
我把眼一瞪:“去!才给你们涨了工钱,还不知足?”
他笑眯眯地喝了口茶:“那是,谁也不会嫌钱多!”
“你是读书人,怎么也学得满身铜臭!”这书呆子越来越会顶嘴了,我气结道。
“我现在是商人,当然是利字当头。”安远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漆黑的深瞳定定地望着我。
我翻了翻白眼,端起茶猛灌了一口,安远兮见我气呼呼的样子,微微一笑:“到底什么事?”
被这书呆子一打岔,倒把正事儿忘了,我看他笑眯眯的得意样子,哼了一声,眼珠儿一转,笑道:“安远兮,我最近夜观星象,发觉你红鸾星动哦!”
安远兮怔了怔,脸上顿时飞起薄薄的红晕:“胡说什么……”
我得意地偷笑,小样儿看我不压压你的气焰:“安远兮,我可没胡说,你不但红鸾星动,而且你那颗星还在我们店里哦!”
他顿时别扭起来,眼神中带着一丝紧张,我微笑道:“安远兮,咱们店里你可有中意之人?”
他定定地望着我,眼眸有些暗沉,幽沉如海,唇角似乎带起了一抹笑意:“有又如何?”
“有就好办啦!”我把心一横,把手中的绣花荷包塞到他手上,一口气道:“秀姐今儿来托我给她说媒,这荷包是她送你的,我看得出她对你很有意思,你既然也对秀姐有意,这事儿不如就这么定了,你回去跟安大娘说一声,让安大娘上秀姐家提亲如何?”
安远兮捏着那荷包,手僵住了,脸上的红潮退去,脸色越来越难看,我看他脸色不善,赶紧道:“秀姐虽然没有长辈,但既然是托我给她张罗,我一定会让她风风光光嫁进你们安家,不会让人看笑话的……”
他的脸怎么更黑了?我吞了口唾沫:“若是你不好意思跟你娘说,我去找安大娘商量如何……”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对她有意了?”安远兮冷冷地打断我,眼眸危险地敛了起来。
“你刚刚不是说了秀姐手艺好,人也本分实在么?”我见他眼睛里闪过一丝怒火,背上不知为何有些发毛:“呃……,你不会是嫌弃秀姐年纪比你大吧?安远兮,你不要这么迂腐了,我们家乡有句俗话叫‘女大三,抱金砖’,你娶个年纪比你大的老婆可以旺财啊……”
“闭嘴!”他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床上的金莎翻了个身,我赶紧瞪他一眼:“小声一点,你那么凶干什么?”
“你……”他似乎是压抑着怒火,声音倒是低了下来,闷声闷气地道,“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不用你来操心。”
“你以为我想操这份心么?”我气结道,“我吃撑了,明知道会费力不讨好还来做这事儿,若不是秀姐托我帮忙……”
“她托你你就帮她,你有没有问过我的想法?”安远兮板起脸,冷冷地道。
“我这不就是在问你么?”我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脾气……”
“你明知道费力不讨好,为什么还要来问我?”他的深瞳里涌出一些复杂的情绪,“你知道不讨好,说明你心里清楚,我对秀姐根本没那种心思,你心里明明清楚,为什么还是要来问我?”
“我……”我怔怔地看着他,答不出来。我为什么要问他?我心里其实知道答案,我不是为了秀姐,我只是隐隐感觉到了我和安远兮之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流在涌动。而我,下意识地抗拒这股暗涌,我的心已经千疮百孔,经不起折腾。
他站起来,伏身向前,逼近我,眼里闪过危险的讯号:“为什么?”
我身子往后一退,背抵到椅背上,看着他带着一抹受伤的眼神,心突然颤栗了起来:“安远兮……”
“为什么?”他的头凑得越发近了,灼热的鼻息几乎扑到我的脸上,我顿时回过神,猛地站起身,低吼道:“安远兮,你太放肆了,别忘了我是你老板,你给我出去!”
他身子一僵,清澈的眸子黯淡了一下,慢慢挺直了脊背,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复杂的情绪如潮般消退,瞬时不带一丝情绪,半晌,他的唇边浮出淡淡的轻嘲:“是,叶老板!”他把手中的荷包拍到我桌上:“你自己收的东西,自己拿去还!”
他转身直挺挺地走了出去,我咬咬唇,跌坐到椅子上,瞪着桌子上那个绣花荷包,脑子里顿时变成一团浆糊,什么都不能思考了。呵……,我捂着额,闭上眼睛,老天,怎么会变成这样?
“阿花姐姐……”金莎不知道何时醒了,站到我身边,怯生生地拉了拉我的衣袖,“你跟阿牛哥哥吵架了?”
这孩子仍是只肯叫安远兮阿牛哥哥,怎么也改不过口,我把金莎到到膝上,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我们不是在吵架……”
“可是阿牛哥哥好像很生气……”金莎忧郁地看着我,“阿花姐姐和阿牛哥哥不要吵架,我好怕……”
“别怕别怕,我们不吵架……”我赶紧哄她,这孩子自从家逢巨变之后就变得特别敏感,“金莎,姐姐带你上街去玩好不好?”
她默默地点点头,我牵着她出门,安远兮在大堂看到我,别过脸。金莎看了我一眼,转头唤他:“阿牛哥哥,我和阿花姐姐上街去玩,你去不去?”
“嗯,金莎玩得高兴点。”他对金莎露出笑容,拍了拍她的头,“哥哥要做事,不陪你玩了。”说完,看也不看我一眼,就转头走了。
嗤!脾气倒蛮大,不理人了,不理就不理,谁怕谁?我压下心头的不快,牵着金莎出去,一路生着闷气。强打精神陪金莎去市集上逛,给她买了一堆东西,几个活灵活现的面人儿,一只蝴蝶风筝,一包糖炒栗子,逛到得福楼,金莎闻到里面传来的包子香味,站着不肯走了:“姐姐,我走不动了。”
我笑起来,看见她一脸馋样,明明是想吃包子了,说走不动路。我牵着她往店里走:“那我们进去歇歇。”
金莎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牵着她坐到角落的一张桌子边儿上,吩咐小二送来一笼水晶小笼包和一笼蒸饺,得福楼的小吃做得是沧都一绝,尤其是水晶小笼包,皮薄肉鲜,十分味美。金莎还是不太会用筷子,夹东西笨手笨脚的,我笑着看她颤颤地夹着包子塞进嘴,还没放进去,包子就掉到桌子上,她气恼地瞪了那不听话的包子一眼,干脆丢了筷子,一把抓起包子,塞进嘴里,包子油流得整个下巴都是。我失笑地看着她孩子气的举动,掏出手绢给她擦嘴,笑道:“慢点吃,别噎着了。”
这当儿,突然听到邻桌有人气呼呼地道:“‘云裳坊’真是太过份了,把我们的货一拖再拖,说是要赶九王爷的绣品,要我们排期等,我们明明是在九王爷前面要的货,找他们理论,他们竟然说‘你爱等不等,云裳坊不缺这几个零散生意’,真是欺人太甚,我们‘大丰号’,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店,何时受过这种闲气……”
九爷?我抬了抬眉,转过头向邻桌看去,见是两个商贾模样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个正满脸忿忿,正是刚才说话的男子。只听另一个男子劝道:“唉,你也别生气了,人家那是王爷,‘云裳坊’当然要巴结着,再说‘云裳坊’店大欺客,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人家那是‘贡品绣坊’,你不就是冲着那个金字招牌去的吗……”
“可是我这批货也要得急啊,唉……”先头的男子叹了口气,“现在可怎么办……”
我心里一动,起身走到邻桌去,笑道:“两位先生,我可以坐下来吗?”
两个男子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你是谁?”
我径自坐下来,笑道:“小女子叶海花,是沧都‘锦绣庄’的老板。刚才听到两位先生的谈话,知道先生要赶一批绣品,既然‘云裳坊’此路不通,先生为什么不试着找其它绣庄试试呢?我们锦绣庄的绣品,做得也不差,先生如果有兴趣,可以到我们店里去看看。”
“‘锦绣庄’?我也听过,是有点名气,可是还不能跟‘云裳坊’比。”其中一个男子道,“‘云裳坊’做了三朝的‘贡品绣庄’,不是一般的小绣庄可以相提并论的。”
我淡淡一笑,毫不动气:“这位先生,名气是建立在货物的质量上的,货物质量好,名气才能令其锦上添花。何况有时候,担着‘贡品绣庄’的名号,也是一种束缚,他们必然要先照顾了皇家的需要,才能照顾普通商家。就像现在,先生急着要一批货,但是‘云裳坊’给不了你们。我们‘锦绣庄’虽然不及云裳坊名气大,但顾客对我们货品的口碑是很不错的,这个先生可以随便打听,而且我们绣庄还有一些其他绣庄绝对没有的新花样儿,先生有兴趣也可以做一些选择。小女子很有诚意接先生这笔生意,先生不妨考虑考虑?”
“这……”先前那男子迟疑了一下,与同伴对视一眼,笑道,“叶老板说得也有道理,叶老板既然这么有诚意,我就去你们绣庄看一看,再作决定。”
我笑容满面地站起来:“那敢情好,两位先生请。”赶紧打包,牵着金莎带着两个男人往铺子里走,没想到跟安远兮吵一架躲出门,倒捡到一笔生意,嘿嘿,心里一高兴,也把安远兮那张扑克脸甩到脑后去了。
——2006、11、20
[第二卷 沧都篇:第93章 大单]
我与大丰号这笔生意做得很顺利,大丰号的林老板,就是之前在得福楼那个骂“云裳坊”欺客的男子,他对我们的货品质量很满意,当即就与我签下这笔单子。绣庄更忙了,但我泡在绣庄的时间却比以前少,一则安远兮自从上次跟我吵架之后,一直都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也一肚子气,想想我把那个荷包还给秀姐时,秀姐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我多尴尬多难受啊?那个没风度的臭书呆,哼!不理我,我还求你不成?
二则,我一门心思扑在了第四间火锅店上,现在我的火锅店已经成了沧都的特色食府,时常也有些衣着华贵的人来光顾,但显然他们对和百姓挤在一起吃火锅是不太习惯的,每次都要包下整个店面,虽然我不吃什么亏,但平民顾客有意见啊,还是快些把个高档豪华的火锅食府搞出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间火锅店开张前夕,大丰号的林老板又找上门来了,一见到我,就满脸笑容地道:“叶老板,你上次给我做的那批货,我的客户很满意,这次我什么也不说了,直接就找你来了。”
“林老板又有生意给小女子做么?”我赶紧请他去贵宾房里坐,一边吩咐伙计泡茶。上次与他做那笔生意,双方都很满意,他对我们绣庄的货品质量放了心,我也小赚了一笔。
“不错,这次可是笔大生意,我看叶老板做生意极有信用,货品质量又好,准备将这批货给叶老板做。”林老板神色一正,慎重地道。
“哦?什么大生意?”我感兴趣地道。
“这是我的一位大客要的货,这位客人有十匹孔雀织锦星缀缎,要做成一些衣物,他开的价钱相当高,但是他要的时间紧,一个月之内一定要出货,如果出货时间耽搁了,不但要赔钱,还有可能惹官司。”林老板盯着我,缓缓道,“叶老板,你好好考虑一下,这笔生意,你有没有把握?”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孔雀织锦星缀缎?做了这行这一段时间,我也知道了些凌罗绸缎的名字,这种孔雀织锦星缀缎,是一种织锦花样极复杂的缎子。织的时候就十分费功夫,据说一个织工两年才能织出一匹,这缎子织出来时是白色的,然后用一种据说是辰星国非常稀少的矿石做的染料,染出的缎子结合着本身繁琐的织花,从不同的方向看过去,就会有各种不同的颜色,就像孔雀的尾巴一样炫丽多彩。这种织锦缎因为纺织的工期长,染色的颜料稀少,十分难求,据说一匹缎子价值高达白银八百两,但一般的豪门富户拿着钱都买不到,多是作为皇室的贡品。这林老板的客人,是什么来头?一次竟有十匹这么多拿来做衣服?
这的确是笔大生意,这批缎子价值白银八千两,若是出了什么闪失,把我整个绣庄卖了都赔不起,我蹙起了眉,在心中思考着。林老板见我沉默不语,出声道:“叶老板,我也知道接这批货风险很大,你可是担心酬金?你放心,这批货只要能如期出货,我会付给你两百两银子作酬金。”
两百两白银?我眼睛一亮,心里顿时翻腾起来,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虽然不是我赚得最多的一笔单子(赚得最多的那笔生意是曜月国那批贡品,但挣那笔钱差点把命都赔掉了),但接下这笔生意,能打出名声,到时绣庄就能赚更多的钱。想起在草原上发下的誓言,我当即不再犹豫,抬头笑道:“林老板,你既然这么看得起我们锦绣庄,这笔生意,我接了!”
次日,林老板将十匹缎子送了过来。这笔生意让绣庄上下都很紧张,不单是我,安远兮、王继昌、秀姐对着这批宝贵的缎子都有些战战兢兢,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即使开一辈子绣庄,也不一定能一次遇到十匹孔雀织锦星缀缎,我以前连看都没看到过,秀姐在这一行做了十几年,也只见过一次。
幸好有秀姐这个有经验的,这缎子铺开来,不能打折,不能揉,碰一碰都要套上手套。安远兮很快安排下去,这批货的货期排在了最前面,秀姐把绣工分成两批日夜赶工,整个绣庄都调动起来,为了这十匹宝贝疙瘩不得安宁,连我这个跷脚老板,呆在绣庄的时间也长了起来,不时出去巡一圈儿,就怕有什么意外状况。好在在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下,这批宝贝货品终于没出什么岔子,硬是在一个月内顺顺利利地赶出来了。我本来以为经过提亲的乌龙后,安远兮以后面对秀姐会很尴尬,没想到他对秀姐一如往常,而秀姐难受了几日,居然像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事儿似的,一样在绣场里张罗,倒把我搞得有点懵,连我看到他们都尴尬得很,怎么两个当事儿人反倒比我还镇定?
而我和安远兮,因为这件事,关系渐渐缓和了一些,但书呆子记仇得很,虽然不再对我不理不睬,但也是不冷不热的,让我终于了解到原来一个男人小心眼儿起来,比女人还要厉害,忍不住把那臭呆子在肚子里腹诽半天。
“臭呆子、臭呆子……”我拿着笔在纸上画了安远兮的Q版漫画像,给他画了个硕大无比的脑袋,安在小小的乌龟壳上,呆头呆脑地爬着。画完了,我自己也觉得很搞笑,捂着嘴“嗤嗤”偷笑着,在画像脑袋旁边写上“安书呆”三个字,搁下笔,越看越好笑,臭呆子,你摆一次脸色给我看,我就给你画张乌龟图作纪念,看谁厉害!
我吹干画上的墨汁,看着那乌龟人笑得不可遏止,冷不丁有人把那张画儿抽了过去,我抬眼一看,脸顿时绿了:“安远兮?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从你捂着嘴笑的时候。”他眯起眼睛,牵着手里自己的“乌龟像”,脸上神色不定,看不出喜怒,“这是什么?”
“没什么!”我欲夺过他手里的画儿,他避开我,看着画儿上的字,转过脸瞥我一眼,脸上带起似笑非笑的表情,指着“安书呆”三个字道:“没什么?那这又是什么?”
“是乌龟!”我抢不到图,瞪了他一眼,气哼哼地道。他迫近我,脸上怪异的表情看得我有点发毛。我心虚地垂下眼睑,完了,这书呆子这下子肯定要暴跳如雷了,我不敢看他,盯着地板,心被他盯着“卟嗵卟嗵”乱跳。
“怎么,有胆子画,没胆子认?”安远兮冷哼了一声,“头垂得那么低做什么?地上有金子给你捡吗?”
“我怎么没胆子认了?我画了怎么了!”他讥诮的语气激怒了我,我抬眼瞪道,“你能把我怎么的?”
他的眉微微一挑,眼中似乎带上一抹笑意,在我讶异地想辨清到底是不是时,深瞳里的笑意已经无影无踪:“我能怎么着?顶多就是把这东西没收。”
说完,他将那张画叠了两折塞进怀里,我又气又急,伸手去他怀里夺:“还我!”
他按住我的手,不让我取他怀里的画,我不由怔了一下,手心敏感的肌肤已经感觉到他胸膛隔着布料透出的温度,他的手按在我的手背上,柔软而有力。我呆呆地看着他,安远兮定定地看着我,眼神渐渐地深了,我突然有些恍惚,觉得自己会融解在他深邃的眼眸中,蓦然一惊,急忙抽回手,脸上顿时有些发烧。
他看着我的红脸,脸有也些泛红,转身往外走,边走边道:“那批货已经装箱放进仓库了,你要不要去检查一遍?”
当然要去!那批货现在可是我的命根子,我的心思立即转到那批货上去,赶紧跟出去。到仓库仔细检查了那批货,锁上箱子,打上封条,再检查了仓库四周,确定万无一失,我亲自把仓库门锁上,舒了口气,等明天这批货一出,这笔生意就算做成了。我转头对安远兮道:“今儿晚上绣庄要多留几个人值夜,小心这批货出岔子。”
安远兮点点头:“我已经安排好了,你放心吧。”
我对他还真没什么不放心的,我笑了笑:“行了,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今儿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一早还要来出货呢!”
他听我这样说,唇角淡淡一勾,带上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起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笑起来,这男人的闷气看来终于生完了。
这一晚不知为何竟然睡不着,有些像小时候,学校组织春游,兴奋得一晚上睡不着,不时爬起来推开窗户望天,生怕老天会下雨。不想到了半夜,天真的下起雨来,我推开窗,见雨势颇大,不禁有些担心,明天出货的时候如果还下雨,就要小心一些了,万一把货物弄湿了,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雨下得好大,真奇怪,春雨都是绵绵细细的,何时像这样猛烈地折腾过?老天像是对什么不满似的,不时地放着雷闪着电,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快天亮时,索性收拾起床。披着雨褛、头上戴着竹斗笠的安远兮代安大娘送早餐过来,我等不及吃饭,就赶紧喊他上驴车,小红追出来,塞给我一包馒头,再把雨褛给我披好。我顺手把馒头递给安远兮:“我不想吃,给你。”
安远兮接过馒头,扶我上车,细心地拉好车帘:“风大,门帘子不抵事,你坐在车里也不要把雨褛脱掉,不然衣服一会儿就打湿了。”
果然风大雨大,我捏住车帘子的两个底角按紧,风雨仍从缝隙里贯了进来,更倒霉的是窗帘子被刮得呼呼乱飞,风雨猛贯,我坐在车厢里跟没顶遮头一样狼狈。费事半天,车厢里还是湿透了,我气结了松了手,干脆爬出去,坐到安远兮旁边,他转过头看我:“怎么出来了?”
“反正都会被风吹雨打,干脆不躲了。”我笑道,“下次跟福爷爷说,让他把车厢的门窗换成木的,这样下雨也不怕了。”安远兮淡淡一笑,停下驴车,手指往下巴上一勾,解下斗笠的绳子,把斗笠戴到我头上。我怔了怔,他低下头,帮我结好下巴上的绳子。他的指尖轻轻碰到我下巴下的肌肤,像被猫轻轻抓了一下,我的心突然颤栗了起来,为何我竟会贪慕这种温柔的触感?我看着他认真专注的黑眸,仿佛有一股热气从颈际串起,脸无端端地发烫了。被他触碰到的皮肤痒痒的、酥酥的,他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有几缕发丝儿紧紧地贴在他的脸上,水珠从他的颊上无声地滑落到脖子上,有些悬在他的下巴,形成新的水滴,摇摇欲坠。不好了……,我的喉咙有些发紧,这书呆子看上去,真的……,好性感。他似乎感觉到我的注视,抬眼望着我,我怔怔地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俊颜,他清澈的眼眸静静地看着我,他离我好近,我几乎能感觉到他炽热的呼吸,我咬了咬唇,无端端有点胆怯:“我的雨褛上有帽子。”
“雨太大了,帽子不抵事。”他缩回手,重新驾起驴车。我垂着头,掩饰着自己的心虚,天啊,我刚刚竟然对书呆子起了绮念,我怎么会觉得书呆子很性感?一路再不敢说话,幸好他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否则一定会被他笑死。
快到铺子时,现发铺子大门已经开了,秀姐见我和安远兮下车,面容惨白地扑过来:“叶姑娘,不好了,那批货出事了……”
我呆了呆,身子一软,顿时瘫在安远兮怀里。
——2006、11、22
[第二卷 沧都篇:第94章 失货]
“叶姑娘!”安远兮紧紧地扶住我,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忧虑。我全身冰冷,身子的力气仿佛被人抽走了,脚软得迈不动步子。
“扶我进去。”我吸了口气,竭力站直身子,安远兮紧紧抓住我的双臂,将我扶进后院,看到眼前那一幕,我倒抽了一口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院里那棵繁盛的凤凰木,断了一根腕大的树枝砸到仓库的屋顶上,砸穿一个巨大的窟窿,雨水正从洞里灌进去。仓库门锁被砸开了,地上积了背脚高的积水,我看了一眼空荡荡的仓库,颤声道:“货呢?”
“搬到店里空着那间杂物房去了。”秀姐赶紧道。
“损失严重吗?”我吃力地道,那批货用箱子装着,即使淋了点雨,也不应该全军覆没才是。
“这……”秀姐紧皱的眉头令我的心一沉,我吸了口气,“带我去看。”
我挣开安远兮,加快脚步往杂物房走,推开门,触目所及,顿时惊呆了。那批货只装了两个箱子,但其中一个箱子盖子已经打开了,里面的衣物凌乱地堆放着,不但被雨水浸得全湿,而且沾满了污泥。莫桑呆呆地蹲在墙脚,神色呆滞地望着那堆衣物发呆。我赶紧打开另一个箱子,这个箱子的情况好一些,衣服没沾泥,只湿是也被浸湿了大半。
我转头看向秀姐:“这是怎么回事?”
“下半夜里院子里的凤凰木被雷击断了,仓库的屋顶被砸穿了,守夜的伙计赶紧砸开门去抢搬货物,可是莫桑搬箱子的时候摔了一跤,把箱子摔开了,货都滚落到地上了……”秀姐忐忑地看了我一眼,低声道。
我木然地看着那批报废的货物,怀着一丝希望道:“这批货,还有救吗?”
“这……”秀姐看到我的表情,难受地垂下头,轻轻摇了摇头。我的头晕了一下,安远兮赶紧扶住我:“叶姑娘……”
我转过头看了莫桑一眼,他呆呆地坐在地上,裤子膝盖处破了个大洞,露出摔破的膝盖头,仍在流血,隐约可见森森的白骨。我闭了闭眼睛,转过头对秀姐道:“莫桑的腿摔伤了,你去请个大夫来给他看看。”
秀姐怔了怔,莫桑听到我的话,呆滞的表情有了一点反应,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我,我转过脸,“远兮,扶我进去,我好累。”
安远兮把我送回我的办公室,扶我坐到软榻上,我怔怔地坐着,脑子仿佛空了。安远兮担忧地蹲下身:“叶姑娘……”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遇到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我遇到这种事?老天为什么要这样玩我……”我喃喃地道,安远兮蹙着眉,轻声道:“叶姑娘,你心里难受,别憋着,想哭就哭吧……”
“哭?哭有什么用?哭能解决什么问题?”我木然地道,嘴上这样说,眼泪却不争气地从眼眶里滑了出来。安远兮轻轻抹去我颊上的泪,深深地看着我,柔声道:“至少你心里会舒服些……”
他这样一说,我再也控制不住,扑到他怀里,痛哭失声,他紧紧地抱着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这样抱着,任我的泪水润湿了他的衣襟。我像一个无依无靠、走投无路的孩子,委屈地、彷惶地寻找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来到这个世界,为什么无论做什么都充满挫折?一时间,辛酸、悲凉、无助的情绪一起涌来,我哭得撕心裂肺,泣不成声。
安远兮静静地抱着我,这个男人有一双温柔地而有力的臂膀,似乎我在落难的时候,总是在依靠他这双臂膀。在他结实有力的怀抱里,我渐渐止住哭泣,从他怀里退开,揉了揉哭得有些发疼的眼睛,吸了口气:“我……”
“好些了?”他拿了块手绢出来,“眼睛都肿了,别用手揉。”
“很丑吗?”我接过手绢,擦了擦眼睛。
“还好。”他淡淡地笑了,“你更丑的样子我都见过。”
“安远兮!”我瞪他一眼,他静静地望着我,“哭过了,就要面对现实,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去想怎么解决。”
我静下心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沉着和冷静让我觉得很安心。我振作了一下精神:“你去看看莫修齐来了没有,让他把账簿拿给我看看,咱们账面儿上还有多少钱。”
我算了一下账,那批货价值八千两银子,我把绣庄和几个火锅店全押上去,加上我的私房钱,只能勉强凑出五千两,还欠三千两。这对我而言,真是一笔大数目,如果能跟林老板好生商量,让他宽限些时日,绣庄也不是挣不到这笔钱。我尤在低头思量着,安远兮已经告诉我,债主上门了。
赶紧把林老板请进办公室,看来他已经知道情况了,脸色很不善。我赔笑道:“林老板,真是对不住,这批货这了这种意外……”
“天灾人祸谁也不想,叶老板,我虽然体谅你们绣庄的过失,但是我一早就跟你说过,这批货很重要,而且绝不能延期,你现在不但出不了货,连货都损失惨重,你叫我怎么跟我的客人交待?”林老板板着脸道。
“我知道,我们绣庄打开门做生意,既然害林老板受了损失,一定把货款息数赔给你……”我赶紧顺他的气。只听到他冷哼一声,疾言厉色地道:“叶老板,只怕你赔不起,这批货损失了,银子倒是小事,只是我这位客人要这批货,是去贺京城景王殿下的郡主大婚之喜的,你现在误了他的大事儿,只怕不是花银子能解决问题。”
“郡主大婚?”我怔了怔,回暖要嫁人了?是嫁给寂将军么?我讶道:“皇上给回暖郡主指婚,可是指给寂惊云将军?”
林老板一听我这语气,倒是一怔:“叶老板认识郡主和寂将军?”
“跟景王殿下和郡主有一面之缘。”我眼珠儿一转,计上心来,“不过,寂将军府上的侄小姐,跟小女子是手帕交。”我故意抬出寂将军,让他不要如此咄咄逼人,果然,林老板听我如此一说,脸上浮出惊异之色,神色不定。
“林老板,这批货的损失,我们绵绣庄会完全负责,只望你回去同你的贵客商量一下,我们绣庄一时凑不出这么多银子,如果他能给我们宽限些时日,小女子感激不尽。”我诚恳地道。
“这……”他迟疑了一下,许是忌惮着我刚才的话,不敢擅自决定,“既然叶老板这样说,我回去问问客人的意见,再给叶老板答复。”
我松了口气,笑道:“那拜托林老板为我美言几句,小女子感激不尽。”
送走林老板,安远兮赶紧跟我进办公室,蹙眉道:“你跟林老板怎么说的?怎么他的神色那么奇怪?”
“没什么,他不是正主,作不了主,我请他回去跟正主回话。”我坐下来,“银子是肯定要赔的,只是希望他们能多宽限些时日。”
他的眉头并没有舒展下来,我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我去查看了一下货物的损失情况。除了林老板这批货,其他的原料和货物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损失。”安远兮皱紧了眉,顿了顿,沉声道:“而且,我发现这事儿有点怪,留夜的伙计说是雷击断了树枝砸烂了仓库的屋顶,可我查看过那断木,发现断口很齐整,而且被有被雷击后烧焦的痕迹……”
我眼一睁,有些震惊地盯着他:“你是说,是人为的?”
“我不能肯定,但不排除有这样的可能。”安远兮沉声道。
“谁会这么做?”我愤怒地站起来:“是绣庄里的人做的?还是外面的人?谁跟我有这么大的仇,要这样害我?”
“现在还不清楚,你别这么激动,这件事先不要让人知道,我们暗中再查一查,以免打草惊蛇。”安远兮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太大声。
我冷静下来。如果真如安远兮所说,此次的事件是人为,那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到底是谁要害我?我自问对绣庄的工人很和善,从不苛刻他们,工钱也出得不低,如果不是他们心怀不满,那就是被人收买。那么,谁会收买他们?难道是同行?沧都的几家绣庄,除了“云裳坊”店子老名气大,没被我把生意挤下去,其他几家绣庄比起绵绣庄,生意可差得远,难道是他们心生不忿,才使出这些下三滥的手段来阴我?
“安远兮,昨儿留夜的伙计,你给我好好查一查,他们的人品、家里的经济状况,还要特别留意最近谁有特别的行为,比如谁的钱突然多起来,或是出入一些平日不会流连的场所,我要查到到底是谁出卖了绣庄!”我咬了咬唇,寒声道。若让我查出这个内贼来,我一定不会轻饶了他。
“知道了。”安远兮点点头,转身出去,像是想起了什么,停下身转头道,“对了,莫桑不肯让大夫上药,我看他似乎很难过,你要不要去看看……”
莫桑?我的心一紧,叹了口气,站起来:“还在杂物间么?”
“是,他不肯走。”安远兮叹道。
这孩子闹什么?就不能让人省省心么?我走进杂物间,莫桑还坐在地上,秀姐和请回的大夫无奈地站在一边,莫修齐蹲下身正在说什么,见我进来,所有人都望向我。我走过去,看到他触目惊心的伤口还在流血,蹲下身,卷起他的裤腿,小心地卷到大腿上,不让布料碰到他的膝盖,然后转头对大夫道:“大夫,麻烦你帮他清理伤口,看看他的骨头有没有伤到。”
大夫犹豫了一下,也蹲下身。莫桑怔怔地看着我,咬了咬唇:“叶姑娘……”
我抬眼看他,他咬着唇:“是我弄污了这批货,你不用找人治我,把我送到官府里去吧……”
“你是故意的吗?”我眯起了眼,“故意摔了一跤,故意摔坏箱子弄污这批货?”
他赶紧摇头,我淡淡地道:“那不就结了。”我扯过一件衣服,塞到他嘴里:“嘴唇不是拿来被牙齿咬的。”然后,按紧了他的腿,吩咐呆在一边的大夫:“给他清理伤口。”
大夫回过神,赶紧开始工作。待他拭净血污,我才发现那伤口到底有多深,血又不断地冒出来,大夫赶紧抖上白药。我感觉到莫桑的腿因为痛楚一阵阵的抽搐,抬眼看他,见他脸色苍白,额上也冒出了汗珠。他定定地迎视着我的目光,那双和冥焰一模一样的眼睛里,有一滴泪滑出来。
——2006、11、23
[第二卷 沧都篇:第95章 堂审]
我还没从失货的打击中缓过神儿来,王继昌就来找我,说金大娘要与我拆伙,接着拿出一封金大娘的亲笔函,大意是除了让他监督我之外,如果沧都锦绣庄经营失败,就全权委托他处理拆伙事宜。此际这家伙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带着惋惜的口吻道:“金老板与叶老板本来合作得很愉快,这次的意外大家都不想发生,不过金老板做的也是小本生意,也有一家老小要养活,经不起这样的几回折腾。请叶老板不要怪罪,毕竟这单子来头太多,赔钱事小,金老板主要还是不想惹上官非。这次的生意是叶老板一个人接下来的,金老板并不知情,也很难勉强地承担责任,金老板体谅月老板的难处,只需叶老板将金老板的原料款划清,从此沧都锦绣庄与京城锦绣庄各不相干……”
说得多好听,我接其他生意赚了钱的时候,可没少付过金大娘一个子儿。现在这笔生意亏了钱,就马上要跟我划清界限,一拍两散,果然是一派奸商作风。安远兮听到王继昌这等无赖的话,气得指着王继昌怒斥道:“王继昌,绣庄现在正是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的时候,你怎么还能做出这等落井下石的事……”
“远兮……”我唤住他,疲惫地道,“不要说了,把钱结给他。”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我在前世不知饱尝了多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都各自飞,何况是利字当头的商人?再说这世上,谁又对你有责任,必需与你同甘共苦?一时之间,觉得心很累,一天之内,经历了这么打击,我几乎有些麻木了。
“叶姑娘……”
我睁开眼,看到安远兮站在我面前:“打发他走了?”
“嗯。”他点点头,眉头蹙了起来,我笑了笑:“现在账面儿上的钱更少了吧?”
“结了八百两给他,现在绣庄与京城锦绣庄没有关系了。”安远兮见我满脸倦容,“叶姑娘打算怎么做?”
“等林老板回信儿,看他的大客怎么说。”我淡淡地道。钱是要赔的,只是要看是怎么个赔法,若是林老板的大客不买账,定要我限期还钱,我就会真的破产了。现在只寄望于,那位大客相信我与寂家有交情,不要逼得太紧。我从没有想到会有一天打着寂家的名号来招摇撞骗,这次实在是逼不得已。
绣庄上下人心惶惶,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老板面临破产的危机,也许他们也担心自己的工钱会没有着落吧?安远兮只是指挥着工人们照常做事,劝慰他们绣庄一定能度过难关,可是我看到他们忧心忡忡的表情,就知道他们个个心里其实都不安得很。想了半天,我让安远兮把工人的工钱提前发给他们,安远兮讶道:“叶姑娘,这怎么可以?”
“当是安他们的心。”我微微一笑,靠到椅背上道,轻嘲道,“把工钱提前发给他们,如果林老板的大客要我限期还钱,我不过是多欠他几个钱,但我不会欠几十个工人的血汗钱。”
工人们得了工钱,果然轻松不少,做事的效果也不一样了。大家奋力地补救着昨晚那场“天灾”带来的损失,修瓦、舀水、整理仓库、清点货品,眼见着绣庄渐渐开始像样子,步入正常的运行轨道,林老板的到来却顿时让所有人的心沉到了谷底。
“林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望着他带来的衙役,冷笑道。
“叶老板,你欠了我这么多钱,要是你拍拍ρi股跑了,我上哪儿找人去?”林老板眼神一闪,“所以,请叶老板委屈委屈,去沧都府衙里住几天,你的资产自然有官府来清点。”
我又惊又气,看来抬出寂将军也是没什么用了,本来也是,我这番话的真假是个人都会掂量三分,但没想到他连筹钱的限期都不肯给:“林老板,我们的合约上写明了,若是这批货有失,三日内赔钱给你,现在三日之期未到,你现在这样做,可不合规矩。”
他的脸上神情莫测,眼神却闪过一丝厉色:“叶老板要是连夜潜逃,我合了规矩就要蚀财了。你若不服气,去跟府衙大人说理去,看大人怎么定夺。官差大人,带她走!”
“你……”我气极,两个衙役立即上来拖我,我甩开他们,“不用拉拉扯扯的,我自己会走。”
我被带到了府衙,大堂之上,一片“威武”之声,我只在电视上见过这阵仗,以前只觉得搞笑,如今见了真场面,说真的,还真有些心发虚脚发软。我和林老板按规矩跪到了堂下,跟着我来的安远兮和铺子里的工人被挡在大堂之外观审。那府衙大人四十上下年纪,面白无须,颇具官威,惊堂木一拍,喝道:“被告叶海花,大丰号的林老板状告你欠他货款价值白银八千两,赖账不还,是否属实?”
我吸了口气,抬眼望着堂上的府衙:“大人,民女欠债属实,但并非赖账不还。”
府衙大人“啪”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道:“既然属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为何不还?”
“大人,民女并非赖账,只是一时之间拿不出这许多银子,需要些时间筹贮。”我沉着地道,“而且大人可以查看民女与林老板签定的合约,合约上注明,若民女不能及时出货,三日之内赔偿贷款。但如今还未到三日,林老板这么急着把民女告上官府,实属不合情理,请大人让民女回去,三日之日,必定清还林老板的货款。”
府衙大人检查了合约,转眼看向林老板:“原告,被告所言的确无虚,为何你不遵守三日之约?”
林老板哼了一声,大声道:“大人,叶老板所言并不属实,合约虽然注明三日之内赔偿货款,但叶老板以一时之间拿不出这么多银子来作推脱,显然有欠债潜逃之心,草民担心三日之后,不但收不到银子,连债主都会不知去向……”
“林老板,你凭什么认定我会潜逃?不管怎么说,你也应该按合约的规定来……”我据理力争,堂上的大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喝斥道:“大胆刁民,公堂之上,岂容尔等喧哗!”
又是一片“威武”之声,我只得噤声,府衙大人问林老板:“原告,你为何认定被告会潜逃?”
“回禀大人,叶老板欠草民不过区区八千两百银,可叶老板的身家可不止此数,单说她脖子上那块玉,就价值超过八千两,叶老板身上随便一件饰品,都可以抵了我的货款,却以一时之间筹不到这许多银子来敷衍草民,显然是借口赖账,寻机潜逃!”林老板一番掷地有声的话,不但引来一片哗然,连我也呆住了。
我脖子上的玉?我怔怔地摸上那块黑玉,那是冥焰给我与他联系的信物,没想到它居然这么值钱?冬天衣物厚重,那玉掩在了衣服之下,没几个人见过,开了春换了薄衫,那块玉才露在了脖子外面,但也没引起过太多人的注意,没想到这个林老板眼睛这么尖,一眼就瞧出这玉价值非凡。
“原告,被告所言,是否属实?”府衙大人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
“大人,民女自己并不知道这块玉这么值价,并非像林老板所言,有钱不还。”我急忙道。
“既然如此,原告,本官就判被告将此玉拿来抵债,你可愿意?”府衙大人对林老板道。
不等林老板出声,我急忙道:“大人,不可!”
这块玉是我与冥焰联系的引线,虽然现在我不知道冥焰到底在哪里,但我心里还抱着一线微薄的希望,有朝一日能通过它得到冥焰的消息。何况,这块玉是冥焰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我怎么能拿它去抵债?
“大胆刁妇!”府衙大人横眉一挑,怒目喝道,“为何不可?莫非你真是想赖账不还?”
“回禀大人,这块玉是民女的祖传之物,如果这样轻易拿去抵债,实属对祖先不敬,民女不敢做出此等不孝不义的禽兽行为。”我伏地道,“请大人开恩,若能按合约宽限民女三日,民女一定想办法筹钱还债。”
“口说无凭,这三日你若跑了怎么办?”林老板道。
“原告此言不错。”府衙大人捏着下巴看了我一眼,“被告,虽然合约注明可以给你三日时间,不过基于原告对你存有怀疑,不如本官作个调解,你将那玉留在府衙之内,本官给你三日时间去筹钱,三日之后你若还清欠债,再来府衙将玉赎回,如何?”
我抬起头,看到府衙大人紧紧盯着我脖子上的黑玉,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之色。我冷笑,说来说去,就是想要我这块玉吧?这贪官,他就差明说,让我把玉双手奉上给他了。我淡淡一笑,冷哼道:“大人这主意倒是合情合理……”
“既然你同意……”那贪官眼睛一亮,我打断他,接着道,“不过大人,这玉是曾有修真之人施过法的,谁也取不下来,就是我自己,也拿不下来。”
“什么?大胆刁妇,你敢戏弄本官!”贪官本以为我愿意将玉行贿给他,没想到我居然反口,气得一拍惊堂木,尖声道:“大胆被告,本官好意进行调解,不想你根本毫无诚意,看来原告林老板的担忧确有其事,本官现在就将你收押,并查封清点你名下的所有产业!择日再行宣判,退堂!”
“威武”之声不绝于耳,两个衙差过来拖我。“叶姑娘……”安远兮在堂外大惊失色地喊我,我转头,看见店里众工人更是惶惶不安。幸好刚才已经把工钱结完给他们了,抬眼望着安远兮,他的眼里含着深切的担忧,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帮我好好照顾金莎和小红。”
他怔怔地看着我,我被衙差拖着往里走。“叶姑娘……”莫桑挣扎着挤进来,瘸着腿儿一拐一拐地扑过来,被衙差拦住,他的目光中有深切的自责和愧疚,我对他露出淡淡的笑容,我的冥焰呵……
我被关进了沧都府衙大牢。没想到在京城坐了一次牢,到了这里还免不了牢狱之灾,只是,这里可比不得京城,有寂将军罩着,住着单间小号。我轻嘲地打量着这个肮脏潮湿的大牢,牢里的女囚比就少,我只与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关在一起。
我看了一眼坐到我对面的那个老太婆,她花白的头发蓬散着,遮了大半的脸,目光呆滞地盯着地面,仿佛地上有朵花儿似的。这样一个老妪,犯了什么罪被关进来?不过我无意打探这位牢友的故事,所以只是刨扰一堆润润的枯稻草,垫到湿湿的泥地上,靠墙坐下去。
不知道他们会把我关多久?大概会关到把我的所有资产全都结算抵债之后吧?而我的资产不够抵债,到时候我可能会面临两个结果,一是继续坐牢,把牢底坐穿;二是,像大多数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全家被卖掉抵债,为奴为婢,甚至为娼。所幸的是,我孑然一身,没有家人,要卖,也只能把我卖掉了。
——2006、11、23
[第二卷 沧都篇:第96章 神婆]
监狱很黑,本来就不见阳光,入夜之后,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闭着眼睛蜷在墙角,虽然开春了,但是夜里还是很冷,尤其在这潮湿阴暗的大牢里,没有被子,牢房正面没有墙,是用粗木做成的栏栅,冷风忽忽地贯进来,我身上的衣物根本不能抵御寒气。我搓了搓冻得有点发木的双手,待两只手有感觉了,才紧紧地环住双臂,瑟瑟发抖。我苦笑,看来这次坐牢和京城那次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蔚蓝雪这副单薄的身子,在这里不知道熬得了几天。小红他们现在应该知道消息了吧?不知道等不等得到他们来看我?今天发生的一切太突然,被收押的时候又仓促得来不及和安远兮作个交待,我本想让他跟小红说,把以前云老爷送我那玉板指找出来,试着去宝祥食府找一下云老爷的朋友。
其实之前还在绣庄时,我已经动了一下这心思,之所以未立即下决定,是因为我对这个仅有两面之缘的云老爷,心里还有些忌讳。毕竟我与他相交不深,又不知道他的底细,贸贸然的寻上门去,他的朋友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帮我么?
不过如今即使我想找云老爷子的朋友帮忙,也只有等了,等小红来探监,才能把消息带出去。我搓着发僵的双臂,本以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不可能睡得着,可半夜里还是迷迷糊糊地浅眠过去,只是睡得极不安稳,一点小声响就立即被惊醒。即使是这样半梦半醒,仍觉得这一夜过得特别漫长,只祈求天快些亮,好让这寒冷的感觉被驱离得远些。然而,天从来不会照拂我,它依旧不愠不火地按部就班地运转着,就像以前帮母亲守灵的时候,跪在灵前,双腿麻木得没有一丝感觉,只祈求天不要亮,不要亮,只要天不亮,母亲就还会在我眼前躺着,只是躺着,睡过去而已,于是就真的觉得,这天永远也不会亮了。
然而天终究是会亮的,天会亮,地球会转,它们永远不会为某一个人改变自身行进的方向。牢里的光线渐渐强起来,在黑暗的环境呆久了,一点点光都会觉得无比明亮。狱卒提着早饭过来了,走到我们大牢门口,把两个破土碗从粗木栏栅递进来,搁在地上,每个碗里有两个黑乎乎不知道是面团还是饭团儿,随后又搁了一碗冷水进来。坐在我对面一晚上没动的老妪,立即冲上去,抢了一碗抱在怀里,抓着黑东西就狼吞虎咽。我犹豫了一下,走上前去端起另一个碗,坐回角落里,拿起那黑乎乎的东西一看,看起来像是馒头,不过,不知道是用什么面做的,黑黑的,糙糙的,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肚子是真的饿了。我试着咬了一口,立即皱起了眉。老天,这是什么东西做的啊?又硬又糙,入口便像泥一样塞满了口腔,又苦又馊。我很想表现得不挑食,把它吞下去,必竟这里轮不到我来挑三拣四,可是勉强吞了一口,顿时一阵反胃,差点把隔夜的饭都吐出来了。我叹了口气,把黑馒头放回碗里,看着它发呆,馒头啊馒头,我肚子还能忍,忍到忍无可忍时,再吞了你吧。
正怔忡间,坐在我对面的老妪突然冲到我面前,一把就抢过我碗里的两个黑馒头,像是怕我跟她抢似的,一下子把两个馒头都塞进嘴里,我呆呆地看着她表演干吞馒头,她把手捂在嘴上,拼命地把馒头往里塞,塞了半天,突然顿住,两只手捂着脖子,倒在地上,双眼翻白,张大嘴,喷出几口馒头碎屑,面上顿时涨得发紫,一下子就有进气没出气。
我吓了一跳,看这样子,不是被馒头噎着了还有什么?我赶紧蹲到她身边,帮她掏出嘴里的卡着的馒头,连掏出几块大的,看她脸色缓了一些,我赶紧去端过那碗冷水,扶起老妪的脖子,从她嘴里灌了进去,连灌了几口,那老妪呛了一下,我才松了口气,轻声问道:“没事了吧?”
她眼珠儿转了转,面上闪过一丝不耐,挣开我坐起来,我见她面色正常了,也懒得再多管闲事,正准备起身,却被那老妪一把抓住手臂,只见她面色惨白,死死地瞪着我的脖子,我怔了怔,下意识往脖子摸去,触到那块黑龙玉,那老妪顿时脸色大变,浑身瑟瑟发抖,嘴唇一哆嗦,吐出几个我听不懂的词来:“宿星轮回……,混沌真神……,宿星轮回,混沌真神……”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她仿佛没听到我的问话,只是死死地瞪着我脖子上的黑玉,不停地重复这两个词,眼睛里冒出奇异的光彩:“真神显灵,真是天助我龙婆……”说着,一把抓住我脖子上的黑玉,就欲扯下来,我被她拉得跟着往前一栽,脖子被勒得生疼,又气又怒,猛地挣开她:“你想干什么?”原来所谓的牢霸是真的,这老妪在这大牢里也敢抢东西,欺我是新来的不成?
她仿佛也呆住了,见扯不下玉,脸色又是一变,痴痴呆呆地道:“怎么会这样?宿星怎么会是玉主……,真神的宿主……”
我背上的汗毛竖了起来,她疯癫的样子骇得我有点心发毛,我赶紧退开,缩到墙角去,睁大眼警惕地瞪着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妪,冷汗一滴一滴地从额头上冒出来。天啊,这老太婆不会是个疯子吧?不知道她有没有暴力倾向?我往墙角又缩了缩,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瞥到不远处有块破砖头,手悄悄地摸去过,一把将那半块破砖头抓到手里,捏得死紧,这老太婆要是再向我扑过来,我就给她闷过去。
但她却没再有什么动静,只是坐在那里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动了一下,转头看了我一眼,我捏紧了砖头,发现老妪脸上虽然仍旧怪异,眼神却不再混乱,一片清明。她冷冷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轻哼道:“你是谁?”
我戒备地盯着她,不答腔,她见我如临大敌的样子,冷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你以为不说我就不知道了,你早就是个死人了,砵魂附体,不知道是个什么祸害……”
我浑身一震。愕然地瞪着她,她……,她竟然……,竟然……,我的脑子顿时一片混乱,这个老妪是谁?她竟然知道我是借尸还魂的人?我紧紧地盯着她:“你是谁?”
“我?”老妪冷笑了一声,捋了捋额前的乱发,昂起脖子,骄傲地道:“我是沧都城鼎鼎有名的龙婆,专为人请神拿鬼驱邪,谁家家宅不干净,我龙婆一出,立马天下太平……”
“老太婆,你又在这里吹牛了,别忘了你是怎么进来的!”木栏栅外突然响起一个男声,老妪一听,顿时悻悻地地收声不语。我转头一看,是狱卒带着小红和安远兮站在栏栅外,刚才那话正是狱卒说的。小红抓住木栏栅,眼泪顿时涌出来:“姑娘……”
我又惊又喜,站起来冲去过:“小红……”见她泣不声,我笑道:“傻孩子,哭什么……”
狱卒对我们道:“有什么话就快说,没多长时间。”
“谢谢大哥。”安远兮塞了点碎银子在狱卒手里,那狱卒才满意地走了。安远兮转过头,深眸定定地看着我:“你……,还好吗?”
“还好,家里怎么样?金莎吓坏了吧?福爷爷肯定也担心死了……”我担忧地道,小红一听,眼泪又冒了出来:“姑娘,你顾着你自个儿吧,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担心别人……”
“他们都很好,本来都嚷着要来看你,可是这牢里一次只能让两个人进来。”安远兮道。
“姑娘,现在怎么办?昨儿官府已经把绣庄和火锅店都封了,说要清算资产……”小红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抽泣道,“他们还说如果姑娘还不出钱,就要把姑娘卖到窑子里去,姑娘,我们要不要写信通知蔚大哥?也许还可以找月公子……”
“小红!”我打断她的话,她一向知分寸,这会儿是急坏了才这般口没遮挡吧?见她一脸惶恐,我心中一软:“这会子通知大哥也来不及,小红,你回去在我妆盒里找那枚翠玉板指,然后到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也许他能帮我。”
她止了哭泣,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姑娘是说那位云老爷留下的玉板指?对了,姑娘救过他的命,如今去求他帮忙,应该行得通。”
行不行得通,就看老天爷怎么安排了。必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淡淡地笑了笑,转头看向安远兮:“铺子里的工人都散了吧?莫家主仆是怎么安置的?”
如今我落了魄,他们也失了工作,只怕在沧都也呆不长久了。一想到莫桑,我有些发怔,安远兮静静地看着我,柔声道:“他们还住在福爷爷家,莫公子没有要走的意思,说是继续在沧都找活儿干,你莫担心……”
狱卒走了过来,吆喝道:“喂,时间到了!说完了没有?说完快走!”
“姑娘……”小红紧紧地抓住我的手,眼泪汪汪地望着我,我低声道:“官府里的人来,你只消说是给我做事的,跟我没什么关系,他们应该不会难为你……”
“姑娘?”小红瞪大了眼,我转头看着安远兮:“你记住了,别让这丫头犯傻!”
“快走快走!”狱卒不耐烦地嚷起来,过来推安远兮和小红,安远兮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恳切地望着他,他重重地点点头,我舒了口气。
我就怕小红死心眼儿,跟官府的人说是我妹妹什么,要是云老爷那里帮不上忙,真的沦落到卖身还债的地步,好歹小红不会跟着我受罪。
两个人被狱卒带了出去,我靠着木栏栅站着,怔怔出神,我的命运,真的要寄托在那个翠玉板指上吗?“人都走了,还看什么?”身后响起老妪阴阳怪气的声音,我回过头,见她一脸忿忿地看着我,冷哼道:“你这丫头命倒好,才大牢呆了一天,就有人来看你。”
我走到墙角坐下,看了她一眼,淡淡一笑:“怎么,没人来看你么?你在这里呆了多久了?”
“哼!本来我有一个徒弟,跟着我也享了些福,没想到我一被抓进来,那小子就跑得不见人了。”老妪气恨道,“真是头白眼儿狼,老婆子就算喂条狗也比喂他强……”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想起那狱卒的话,再联想到这老妪的身份,心中也隐隐猜到七八分,这老妪以请神捉鬼驱邪谋生,不就是神婆?这个职业,多半是装神弄鬼骗人钱财,那狱卒说她保人平安是吹牛,多半是骗钱露了馅儿,被人告了。
果然,那神婆翻了翻白眼儿,轻哼一声,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以为忤,继续套她的话:“你刚才为什么说我是个死人?”她也许真的知道些什么,从她看到黑龙玉的怪异表情,疯疯癫癫的说话,也许,她真的懂得一点阴司鬼冥的东西,如果有一个灵媒帮我到阴间探探路,我是不是能得到一点关于冥焰的消息?
——2006、11、24
[第二卷 沧都篇:第97章 血礼]
她听到我的话,抬眼看我,眼中似乎带着一丝冷笑。我转了转眼珠,笑道:“你说你是做请神拿鬼这一行,不就是神婆?”
“什么神婆!”老妪冷哼一声,脸带不满,“神婆是这些愚昧的世人对我们的称呼,我们是联络三界众生的灵咒师。”
“灵咒师?”我故意讶意地道,“这么说,你能通灵了?”
“我龙婆出身世代通灵的家族,能通灵有什么奇怪?”龙婆哼了哼,眼神一闪,“世人愚昧,有眼不识泰山,将我老婆子关在此处……”
“他们不识您老的本事,不等于人人都不识得。”我笑了笑,拍着老妪的马屁,“龙婆婆,你能不能用你的本事,帮我找一个人?”
龙婆哼了一声,翻了翻白眼:“我可从来不给人白干活。”
“这……”我迟疑了一下,“如今在这大牢里,我没有钱给你,等出了狱,小女子一定重酬婆婆。”
“你?你有钱么?”龙婆嗤笑一声,“我听刚才来看你那丫头说,你还欠人家一ρi股债呢。”
这老婆子倒贼精,我无奈道:“那婆婆想怎么样?”
老婆子目光一闪,紧紧盯了我半晌,笑道:“小丫头,我看你脖子上那玉倒值两个钱,不如拿来做酬金。”
我吸了口气,摸上脖子,一口回绝:“不行!”
“不行就算了!”龙婆轻哼一声,“我还懒得费力!”
我转了转眼珠,笑道:“婆婆,不是小女子不肯将这玉给你,而是这玉根本拿不下来……”
“总之没好处的事我是不会做的。”龙婆打断我,闭上眼睛不理我了。
这死老太婆!我在心里一阵腹诽。忍了忍气,我赔笑道:“婆婆,虽然我现在不能付报酬给你,不过只是一时的,只要你帮了小女子这个忙,我一定不会赖你这笔酬金。”
老太婆闭着眼睛,面无表情,半晌不说一句话。我看了她半天,知道她不会做亏心生意,叹了口气作罢,正准备也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那老太婆却突然睁开眼睛,盯着我:“你要找谁?”
我又惊又喜:“婆婆答应了?”
“说说你要找谁?”老太婆哼了哼,“反正在这牢里也无事可做,当打发时间。”
“我……”我兴奋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我要找的人,他叫冥焰,我想知道他在哪里,他……”
“嗯,说说他的生辰八字吧。”龙婆抬了抬眼皮,哼道。
“生辰八字?”我怔住了,这我哪里知道?
“你不会是不知道他的生辰八字吧?”龙婆瞪大眼,阴阳怪气地道。
“一定要有生辰八字吗?”我迟疑地问。
“当然,这是必需的。”龙婆翻了翻白眼,想了一下,“不过,也不一定,如果能有一件他的东西,也可以通过此物上的气息来寻人。”
东西?我怔了一下,冥焰的东西,他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就只有这块玉了。我摸子脖子上的黑玉,轻声道:“这块玉,是他留下的。”
龙婆怔了怔,脸上露出一丝诧色:“你要找的人,是给你这块玉的人?”
“嗯。”我点点头。
龙婆的眼中闪过一丝怪异的神色,像是惊讶又像是带着一丝惧色,她的眉头皱起来,打量了我半天,才喃喃自语道:“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我总觉得这老太婆似乎知道些什么,难道这块黑玉身上还有什么秘密,是冥焰没有告诉我的?
“没什么,不过要通过这玉来找人,这玉必须从你脖子上拿下来才能施法。”龙婆眼角的皱纹轻轻抽动了一下。我摸着脖子,皱了皱眉:“这玉拿不下来的,这绳子没有结,也剪不断……”
“你拿不下来,不代表别人也拿不下来!”龙婆轻哼一声,“我们龙家有一种血礼,可以试着取下这块玉,不过,也要佩戴这块玉的主人配合,要你自己有很强烈的愿望想要把它拿下来,否则是谁也拿不下来。”
“要我自己有很强烈的愿望么?”我怔怔地道,“这样就可以找到他么?”血礼?听起来就觉得这名字透着诡异,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仪式?
“找不找得到要看机缘,也不是一定能找到,你要不要试?”龙婆不耐烦地道。
我的眼前浮过冥焰温柔如麋鹿的眼睛,如果能找到你,冥焰,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温柔地抚着脖子上的黑玉,淡淡一笑,抬眼望着龙婆,坚定地道:“我要试。”
“嗯。”龙婆点点头,“等下我施法的时候,你只需在心里想着取下这块玉就行了。”
我与龙婆面对面端坐着,龙婆嘴里喃喃地念起我听不真切的咒语,牢里不知道从里来吹来一阵阵阴风,把我和龙婆的头发吹得飘了起来。我眯起眼睛,见到龙婆伸手做出一些怪异的动作,嘴里的咒语念得越来越快,等一段咒语念完,她将右手食指伸到口中咬破,然后将那血淋淋的手指伸到我的额头,不知道在我的额上写了些什么。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她一把抓起我的左手,在左手掌心上画上一个奇怪的符号,随后又在右手上如法炮制。最后,她双眼暴瞠,手伸到我的脖子上,将指头上的血滴到黑玉上,一边滴,一边又念起了咒语。
牢房里阴风大盛,我几乎睁不开眼。突然,垂在我脖子上的黑玉飘了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托住,飘浮在我的胸前,黑龙喷出的那团火豆,骤然暴射出一团红光,阴风围绕着黑玉,不停地旋转,形成一个强大的旋涡,一直延伸到半空。我和龙婆的头发随着这旋涡般的阴风如满神一般高高地竖立起来。牢房里的枯草被阴风卷带着,满天飞舞,我和龙婆的衣服被剧烈的阴风撩得猎猎作响。我双手和额前刚刚被龙婆画上的符突然闪出耀眼的金光,刺得我几乎睁不开眼,龙婆的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快集中精神,想着把这块玉脱出来。”
是了,集中精神,把玉脱出来!我闭上眼睛,感觉风在我的脸上扑扑作响,风似乎围着我在转,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受到巨大的压力的碾磨挤压,仿佛要把我分裂成碎片,胸口闷得发涨,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胸而出,我似乎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就像细胞重新在生长组合,身体痛得几乎要晕过去,我透不过气,冥焰……,冥焰……,救我……
“啊……”似乎是龙婆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我奋力睁开眼睛,被眼前的一幕骇得目瞪口呆。只见飘子我身前的那块黑玉,渐渐地升起一团青烟,在阴风的旋涡中,那青烟渐渐显出一条龙的影像,最初只是一个浅浅的影子,随着青烟越升越高,那由青烟形成的黑龙越来越清晰可辨。它仿佛受到极大的痛苦,在旋涡里翻腾、纠结,张口发出无声的咆哮,它的身体像充气的气球一样膨胀起来,越涨越大,最后,骤然冲破了阴风旋涡的牢笼,黑龙在牢里呼啸盘旋,闹腾半天之后,像蛇一样盘在我的身体上,张大嘴,狠狠地瞪着我对面吓得瑟瑟发抖的龙婆。
龙婆见它消停下来,如一瘫烂泥一样跪伏到地上,不停地磕头:“老婆子冲撞黑龙大仙,大仙饶命……”
黑龙像是极为愤怒,张口冲她咆哮,巨大的阴影顿时将龙婆笼罩住,龙婆吓得尿得流出来了:“大仙饶命,老婆子不该起贪念,妄图玉主之位,惊撞大仙,大仙饶命……,饶命……”
我怔怔地望着她,起贪念,妄图玉主之位?什么意思?黑龙挣破了阴风旋涡后,我身上的压力消失了,看着盘在我身上冒着青烟的龙体,我好奇地摸上去,发现手竟然穿了进去,那龙果然不是实体,只是由烟雾形成的,黑龙似乎感觉到我的触摸,低下头看我,我望着它,发现它的眼神竟然异常温柔,我失了神地伸手向它摸去,喃喃地道:“冥焰……,你是不是冥焰?”
黑龙伏下头,温柔地靠在我的胸前,我轻轻地触摸在它的脸上,泪涌了出来:“冥焰……”
瘫在地上的龙婆见那龙安静下来,突然又念起了咒语,我的额上又闪出一道金光,黑龙骤然被金光弹开,想是被那光芒刺痛,它暴躁地翻腾起来。“冥焰……”我心疼地想抱住它,却根本触不着它的身体,它只是一个影子,根本没有身体,而我越接近它,它似乎越难受,我身上的符印光越来越强,它暴怒地室内盘旋,躲避着我身上的符光,尾巴一扫,将我掀翻在地上,我眼前一黑,全身剧痛,仿佛体内有张牙舞爪的群魔,向我生噬过来,额上和双手的符光终于消失了。黑龙终于找到使它痛苦的目标,恶狠狠地瞪着龙婆,张口便喷出一团火来,龙婆身子瞬间便燃烧起来,她惨叫着在地上翻腾。“冥焰……”我的视线糊模起来,看到那龙影渐渐变淡下来,“别走,冥焰……”我心中大急,胸口一甜,顿时喷出一口鲜血,昏阙过去。
意识浮浮沉沉,冥焰……,冥焰……,不要走……,我昏昏沉沉地睡着,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是不是又死了?真好,冥焰,我可以来找你了……。老婆……,老婆……,冥焰?是不是你在叫我?你在哪里啊冥焰?那声音那么飘缈,像风一样轻,我努力地分辨着那声音传来的方位,冥焰……,是不是你?是不是你?老婆……,老婆……,冥焰……,冥焰……,我向着那声音来的方向摸过去,眼皮为什么那么沉?让我看一看,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我的冥焰呵……,我努力睁开眼睛:“冥焰……”
“叶姐姐醒了!”有个稚气的声音惊喜地叫起来,顿时,我的眼前围了一张张脸,金莎、安远兮、安生、福爷爷,我没死吗?我费力地转了一下脖子,困惑地眨了眨眼睛。金莎伏在床前哭道:“阿花姐姐,你终于睡醒了,金莎好怕你一直不醒……”
“醒了就好,我去看看小红煎的药好了没有,顺便告诉她你醒了。”福爷爷笑眯眯地道:“你昏迷了整整四天,我们都担心死了。”
我睡了这么久?想起昏过去之前牢里那奇异的一幕,我蓦然睁大眼睛,挣扎着撑起身子:“我怎么回来了?我不是在牢里吗?”
安远兮扶我坐起来:“我们也觉着奇怪呢,几天前官府来通知我们接你出去,说是有人把你保出来了,我们正奇怪官府怎么不直接放人反而来通知我们这么麻烦,去了大牢才发现你昏迷在地上,把我们吓坏了。”
“跟我关在一起那个神婆怎么样了?”那龙婆被火烧得那么惨,不知道官府会不会认为是我杀了她。
“那个神婆?”安远兮皱了皱眉,“她没怎么样啊,那婆子疯癫癫的,我们去接你的时候,她蹲在墙角一直在哪里神叨叨地念‘大仙饶命,真神显灵’什么的……”
我怔了怔,她没死吗?我明明看到她被火烧了?怎么会没事?随即想到那晚发生的事是谁也无法解释的,难道是我的幻觉?
“叶姐姐,你怎么会晕过去?”安生伏在我的床边,天真地道,“我们听到你一直在说胡话……”
“是吗?我说什么了?”我笑着看他,他歪着头,想了一下,笑道:“听不清,好似在叫一个人的名字……”
“好了,叶姑娘刚刚才醒,你不要吵她休息。”安远兮推了安生一下,“你带金莎出去玩吧。”
两个孩子乖乖地出去了,我看了安远兮一眼,疑惑地道:“谁把我保出来的?是云老爷的那位朋友?”
“应该不是,那日我陪小红去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结果他们的掌柜出门了,说要过两日才回来,那个板指根本还没来得及交出去,没想到官府就派人来通知我们去牢里接你了。”安远兮道。
不是云老爷的朋友帮忙?那会是谁?把我从牢里保出去?我在沧都,不认识其他的人了啊?头隐隐有些抽痛,安远兮看我脸色不对,轻声道:“你才醒,先别想那么多,等身子好了再去府衙打听便是。”
我点点头,躺下来,闭上眼睛。是呵,过几日去查吧,反正沧都府衙也不会跑了。
——2006、11、26
[第二卷 沧都篇:第98章 反思]
却没能从府衙打听到任何消息,那师爷只是笑道:“叶老板,有人出银子作保,必是你的熟人,你承了情就是。”
心中万千疑惑,但也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转身走出来,摸着脖子上的黑玉,我迟疑了一下,抬头对小红道:“我想去牢里看个人。”
“姑娘想去看谁?”小红诧异地扬眉,想是没想到我在大牢里只呆了两天,便有想看的人。
“跟我关在一起的龙婆,我有些事还没搞明白,想问她。”我垂下手,这两天在家里,我拿着玉唤了冥焰的名字多次,仍是没有得到回应,那玉,也如平日一般,静静地垂在我的脖子上,没什么不同。难道我那日在牢里见到那一幕奇异的境像,真的是我的幻觉?
买通了狱卒进去,那狱卒笑道:“倒没见过你这么有心的,不过跟她在一起关了两天,竟来看她?”
我笑笑不语,走近那间牢房,龙婆仍旧蓬头垢面地坐在墙角,痴痴呆呆地念叨着:“大仙饶命,大仙饶命……”我走近栏栅,看着她:“龙婆?”
她像是没听到我的说,只是目光呆滞地望着地板:“大仙饶命,大仙饶命……”
我皱了一下眉头,转头看向那狱卒:“她怎么这样了?”
“谁知道那婆子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跟她关一个牢房么?”狱卒嗤道,“这神婆最会装神弄鬼的骗人,这会子不知道又是使什么鬼把戏。有话快说,不过看这老婆子这样子,也怕是说不了什么。”说完,狱卒转身走了。
是么,这龙婆是个神棍,是个骗子,那么那场所谓的血礼,不过是想骗我身上那块黑玉吧?我之前应允她取下那块玉时,心里不是没有这样想过,只是想着,取下来又怎么样,总还是在这牢里,若是她不能帮我找到冥焰,那玉我自然还能取回去。
我蹲下身,望着痴痴呆呆的龙婆,我那日明明见她被黑龙喷出的火焰烧得满地翻滚,此际她好端端地坐在墙角,哪里有半分被火烧过的痕象?真的,是幻觉吗?那龙婆口中又何以会一直念念有辞?
“龙婆?”我不死心地又叫了一次,她仍旧保持着自己的姿势,神叨叨地重复着“大仙饶命”。小红蹲下来,轻声道:“姑娘,看来现在问不到她什么,过些日子,等她的神智清醒些再来吧。”
我蹙着眉,想了想,望了龙婆一眼,想起那日她初到我脖上黑玉时,满脸震惊,一字一字地把她那天的话念出来:“宿星轮回,天道真神?”
龙婆全身一僵,顿时停止了念叨,我心中一喜,看来她对这句话有印象,我继续道:“宿星轮回,天道真神,宿星轮回,天道真神……”
她缓缓地转过头,向我看过来,我见她有了反应,立即道:“龙婆,你认不认得我?”
她呆呆地看着我,不言不语,我心中一急,将脖子上的黑玉拎起来:“你记不记得这块玉?”
龙婆脸上顿时露出恐惧的表情,双手抱住脑袋,缩到墙角,大声惨叫起来:“救命啊……,大仙饶命……,饶了老婆子吧,救命……”
我被她凄厉的喊叫吓住了,惊得站起来,狱卒跑过来,不耐烦地嚷嚷:“吵什么吵什么?不准叫了!”龙婆尤在那里惨叫,那狱卒转过道:“我说你们快走吧!弄得人一刻不得消停!”
我见这样子也问不出什么,只得和小红走出去。这次的府衙之行一无所获,没有从龙婆那里打听到什么,亦探不到是什么人保的我。锦绣庄和火锅店被官府清盘了,我还欠着林老板四千两银子。这林老板倒也奇怪,自我被保出来之后,倒来找我,说同意给我时间筹款,不是合约上的三日,而是以十日为期。
这前后态度的转变,真是让我大为诧异,我疑心是保我出来那神秘人暗中进行了调停,那林老板却不露一点口风,只道:“之前是林某考虑不周,叶老板关在牢里也还不出钱,还不如给你时间让你想办法。”
早点儿想通了何必这么费事?只是,我拿着云老爷子留下的翠玉板指,低头思量着,小红他们没找到人,也许不是找不到,只是避而不见吧?说到底,我与那云老爷子到底交情不深,何况还隔了那么一重关系,只是去找他的朋友。我叹了口气,四千两银子,到哪里去弄?这玉板指看上去也值点钱,不如拿去当了,既然我脖子上的黑玉都能值八千两,这翠玉值个四千两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转而又啐了自己一口,叶海花,看你那点儿出息!若是有一日再遇到那个云老爷,拿什么跟人交待?
不过,心里既然存了这样的心思,倒弄得我一刻不得消停。我厚颜无耻地想,反正这板指是云老爷子送我的,我拿它去找人帮忙是帮忙,把它当掉也相当于帮了我的忙。我不识货,也不知道这板指到底值不值钱,不如先拿去当铺估个价,反正,还有几日时间,若这板指真的值钱,到最后一日实在还不出钱,就拿它抵债。
这么想着,我捏着板指,对小红道:“小红,咱们去找间当铺。”
进了沧都最大的当铺“得福堂”,将手中的板指递给掌柜:“老板,看看这玉板指值多少钱?”
他拿过翠玉板指,眼中闪过一丝诧色,看了我一眼,笑道:“姑娘,这东西值不了两个钱?”
“那值多少?”我留意到他眼中的诧色,想起当铺这行的规矩,什么都说成是破的,无非是想压价罢了。
“顶多五十两!”掌柜的道。
“什么?”我跳起来,“这板指玉色均匀,青色欲滴,成色极佳,是上好的货色,老板你再看看!”我即使不识货,也看出这玉色细腻,何况那云老爷子看上去那么富贵,怎么会用这么便宜的玉器?
“姑娘,古玩玉器,本身的价值也许并不高,但是若有传说附身,或是尊贵盛名之人用过,那价值又有不同。”掌柜地把玉板指放到柜台上,“你这玉板指只值这个价,你当不当?”
当个鬼,五十两和四千两差得太远了,我气结地抓过玉板指,没好气地道:“不当了。”
又找了家当铺,得到的答案差不多,价钱反而出得更低,只出到四十两。又换了一间,那家竟然说这玉板指是染玉,一钱不值,我差点呕得吐血,看来这板指拿到哪个当铺,都换不到更高的价钱了。
当板指还债指望断了。我郁闷地走在街上,小红知我心情不好,也不敢多嘴,只静静地跟在我身后,穿过市集,小红突然“咦”了一声,我转头看她:“怎么了?”
她指了指街角,我转过头,看到那里摆了个书画摊子,摊主埋着头在写什么,我望着那人,怔了怔,竟然是安远兮。怪不得这几日都见不着他人,原来在这市集上摆摊儿,他这么缺钱么?他在绣庄做这几个月,挣的钱也够用几年了,何至于要来摆摊卖字?
我迟疑着,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去跟他打招呼,他没同我说,想必是不想让我知道的。小红轻声道:“我听安生说他家公子每日替人抄书抄到很晚,白日还到集上来摆摊卖字,原来是真的……”
“抄书?”我看着安远兮埋头在抄的,可不正是像书,“他缺钱么?卖字能卖多少钱?”
小红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姑娘糊涂了,安总管是在帮姑娘筹钱呢。安生说,安总管接了好多抄书的活儿回来做,这几日每日都只睡一两个时辰……”
我怔住了。
此际才发觉自己有多可笑。我从来没有正视过我负债的问题,自来到这里,我挣的每一笔钱,都带着投机取巧的嫌疑,在我看来,钱是好挣的,我的负债总会得到解决,可是,怎么解决?安远兮也许不知道怎么解决,他只会老老实实找他最熟悉的事来做,循规蹈矩地挣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几十文钱。我一直以施恩者的身份出现在安远兮的面前的,我是他的老板,我付他工资,我在心理上比他优越,我指挥着他跑来跑去,心里还得意地偷笑……。可这个时候,当他认认真真做事挣钱为我还债的时候,我在做什么?我在想怎么变卖东西,怎么不费力不费事地还钱。我怔怔地望着安远兮,他专注地抄写着,浑然没将闹市的喧嚣放在眼里,仿佛眼中只得只件事值得他关注。
我咬了咬唇,感到脸一阵阵作烧,转过身急急地跑开,小红急忙跟上我:“姑娘……”
“回家。”我不自在极了,低声道。我要好好想一想,我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过?来到这个时空,在这个世上,虽然是重生,然我一直融不进这个世界,或者我刻意不让自己融入这个世界,总是以旁观者的姿态,以现代人的优越感,俯视别人,嘲弄别人,而我,其实我,有什么,值得骄傲和自怜的?我捂住脸,为自己感到羞愧!
真的该好好反省了,我站在窗前,怔怔出神,应该怎么样筹到这笔钱,还债?安远兮是书生,能想到的是为别人抄书,卖字画,我呢?我能做什么?前世谋生的技能用不上,做生意,我苦笑,看来我还真不是做生意的料,而且我现在没有本钱来重头开始。十日之期已经过半,我到哪里去寻到四千两?几天之内挣这么大一笔钱?
我叹了口气,小红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劝道:“姑娘也别老想着这事儿,愁也愁不来,别把身子弄病了。”
“小红,我真是想不出办法来了……”我叹了口气,“你跟着我,要受罪了。”
“姑娘说的这是话,人活在世上,谁能不遇到点事儿。”小红笑道,“我相信姑娘一定能想到办法的。”
“这世上什么地方来钱最快啊?”我哀叹道,要是这里也有福彩买就好了,我衰到极点就该行大运了吧?说不定一买就中了。
“赌场和青楼呗。”小红道。
“什么?”我怔了怔,小红诧道,“姑娘不是在问我这世上什么地方来钱最快吗?当然是赌场和青楼这些捞偏门的地方了,姑娘忘了你当初登台的时候,拍出了千两黄金呢。”
登台?多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晚,是我到这个时空,命运的第一个转折,瞬时思绪如潮,小红见我神情怔忡,担扰地道:“对不起,姑娘,我失言了。”
我回过神来,明白过来她指什么,笑了笑:“没事。”
小红说得没错,青楼,是销金窝啊!我沉吟了一下,轻笑起来:“小红,你提醒了我,我倒是想到了一个法子。”
——2006、11、27
[第二卷 沧都篇:第99章 卖歌]
歌鼓燕赵儿,魏姝弄鸣丝。粉色艳日彩,舞袖拂花枝。
把酒顾美人,请歌邯郸词。清筝何缭绕,度曲绿云垂。
……
李白的《邯郸南亭观妓》,歌尽青楼风流。青楼的夜,莺声燕语、浅唱低吟、脂粉成行、锦帐千重,不管是在京师还是沧都,都没有什么不同。才方踏入烟花巷,已觉无边的风月气息袭来。立于沧都最大的青楼“风月楼”门前,我觉得有一丝讽刺,这个我当初一心想逃离的地方,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踏进门去。
已有龟奴迎了上来:“这位公子眼生得很,可是第一次来找姑娘?”
我淡笑不语,那龟奴也是懂看眼色的,见我不欲多说,笑着将我迎进堂子:“公子爷,我们风月楼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善解人意,公子若没有相熟的姑娘,小人给你介绍两位……”
“先寻一个小厢。”我淡淡地道,“今儿有什么节目?”
龟奴听我这么说,当我是个经常出入勾栏院的纨绔子弟,眼睛一亮:“公子爷可来得巧了,今儿咱们风月楼有一位清倌人初次登台,歌舞那是一绝,皆是京城最盛行的曲子……”
我笑了笑,入了小厢,倚到榻上:“那敢情好,我倒有兴趣瞧瞧。”
那龟奴见我不咸不淡的,摸不清我的底细,赔笑道:“公子可要叫两位姑娘进来赔酒?”
“不用了,我需要的时候再叫。”我淡淡地道,我又不是来嫖妓的。甩了一两银子给他,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心却痛得抽搐,见那龟奴笑开了花,一脸媚笑:“那小人不打扰爷的兴致,有有什么需要再吩咐小的。”
待他出去,扮作小厮的小红才出声道:“姑娘今儿到这里来,是想要……?”
她迟疑了一下,语声顿住。我抬眼瞥了她一眼,轻笑:“你当我想重操旧业么?”
她见我似嘲非嘲的表情,蹙眉道:“姑娘……”
“小红,好不容易才摆脱倚门卖笑的生活,你当我真的会回来么?”我打开窗,垂下竹帘,看着大堂的动静。
“姑娘……”小红怔怔地看我着,我莞尔道,“今儿我们也做一回爷,你只当出来寻乐子。”
小红的脸上飞起红霞,跺脚道:“姑娘好没正经。”
大堂热闹起来,之前龟奴说的那位清倌出来登台了,却见一个衣着艳丽的盛妆女子抱着琴登上表演台,虽然半垂着脸,仍能看出面容姣好,神情楚楚动人,可算得上是一位美人。她弹起琴,唱了一首小曲儿,我听那曲子,觉得曲风有些怪异,又似乎有些熟悉,待她唱出歌词,才觉得哪里不对,原来那词曲隐约有我之前在京城唱那几首歌的影子,歌词也很白,不是按律填的词,而是模仿着流行歌曲风格写的歌,听着让人啼笑皆非,觉得不伦不类。
我微笑着,听她唱完,抬眼看小红:“小红觉得她唱得怎么样?”
“没姑娘唱得好。”小红笑着拍我马屁,我又好气又好笑地白她一眼。外间已经开始竞价了,那个清倌被一个瘦瘦的老头以两百两拍去。我淡淡地笑道:“小红,开门跟那龟奴说,帮我请老鸨进来。”
风月楼的老鸨柳如月是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妆扮得风流妖娆,之前玉蝶儿在铺子里当掌柜的时候,还挺爱缠他的,借着做衣服找过他数次,不过我却没见过她的面,此际才算是看清她的长相。那老鸨进门,看到我和小红,神情一诧,笑道:“哟,这位公子是初次来吧?可看上哪位姑娘?如月让她过来招呼……”
我笑道:“柳妈妈请坐。刚刚那位姑娘登台那曲儿,倒有些别致,不知是哪位乐师作的?”
“公子客气了,这可是如今京师最盛行的词曲儿,据传是当年‘倚红楼’的艳妓卡门姑娘所创的,深受客人欢迎,公子也喜欢这曲儿?”柳如月坐下来,笑问。
“卡门姑娘?”我扬了扬眉,淡淡地道,“卡门姑娘的歌我听过,这词曲儿可不太像。”
柳如月怔了怔,脸色颇有些尴尬:“原来公子是从京里来的,我也不瞒公子,卡门姑娘词曲无双,京城盛行,自然有人效仿。”
原来我当初唱那些歌已经传到沧都来了,还成为青楼的时尚,青楼女子竞相模仿,希望藉此抬高身价么?
“这么说,这些歌曲儿是柳妈妈专程让人模仿着卡门姑娘的歌曲儿写的?”我噙起一抹浅笑,轻道。
柳如月的脸上有些尴尬:“如今这沧都城里,哪家青楼都是如此……”
“可惜了。”我淡淡地道。
“可惜?”柳如月怔了怔,“公子这话怎么说?”
“刚刚那位姑娘,唱的那首歌不适合她的气质,若换上一首,她今晚的竞拍价应不止两百两。”我望着那老鸨,“柳妈妈觉得若是换上这首歌如何?”说着,不等她有所反应,我轻轻哼唱起一首《月满西楼》,刚刚我觉得那清倌的嗓子,唱这首歌应该极为动听。那柳如月听我哼唱了几句,眼睛一亮,却弄不明白我到底想什么,忐忑地道:“公子这歌……”
“我今儿来,就是跟柳妈妈谈生意的。”我唇角噙起一抹浅笑:“既然柳妈妈横竖要找人买歌,不如跟我买,我保证我给你的歌,绝对是柳妈妈想要的。”
“我就说怎么有客人包了小厢,却不叫姑娘,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柳如月看着我,面色与刚才的谨慎小心已有不同,似笑非笑看着我:“原来姑娘是来找如月谈生意。”
我挑了挑眉,淡淡一笑,她明明进门就看出我是女子了,却在弄明了我的来意才挑破,果然是八面玲珑的主儿。我不以她态度的骤变为忤,只浅笑盈盈地望着她,轻道:“柳妈妈真是个玲珑人,不知对小女子这笔生意可感兴趣?”
“姑娘刚才唱的曲儿,倒是动听,不过,与卡门姑娘的曲风不太相似。”柳如月笑道,“姑娘可还有什么曲儿?”
“刚刚那曲儿是衬那位姑娘的。”我菀尔道:“柳妈妈是想要卡门姑娘那种艳曲么?”
“青楼姑娘唱的无非是逗客人的开心的曲子。”柳如月笑道,“姑娘有么?”
我笑了笑,再胜过《卡门》那词的惊世骇俗怕是少了,你既然要俗曲,便给你来俗的,我张口唱起了黄安的《君莫攀》,这首歌调子忒俗,我所喜欢的《君莫攀》的词也被改得俗不可耐,初听时一度有撞墙的冲动,但唱得寻欢的男人听,还是讨好的。
柳如月静静地听我唱完,眼里有忍俊不禁的笑意:“姑娘这两首歌,倒是完全不同的曲风,如月真是好奇,这些歌都是姑娘作的?”
“是我家乡的人所作。”我菀尔一笑,“柳妈妈,刚刚那首是跟你开玩笑来着,我再唱首给你如何?”
既然是卖东西,当然要注重货品的质量,我收了玩笑之心,认认真真地唱了一遍《流光飞舞》,我不信这首歌唱出来,你还不会动心。果然,柳如月听到这首歌,面色发怔,等我唱完,半晌没有说话,我笑了笑,轻道:“柳妈妈,这曲儿可还听得?”
“听得,听得。”柳如月回过神来,面带喜色地看着我道,“姑娘这生意想怎么做?”
“白银五千两。”我报了个价,我本是想说四千两,想想我东山再起还要本钱,反正这青楼的钱来得容易,索性多要点。
“姑娘,你这价钱可是狮子大开口。”柳如月也是个见过风浪的,听我如此叫价也不动怒,不动声色地道,“你这三首歌就想卖到五千两,你当我柳如月是冤大头吗?我让人写歌,也不过五两银子的润笔费。”
“这自然不是三首歌的价钱。”我暗赞一声,笑了笑,轻道:“我也不瞒柳妈妈,我急需这笔钱,若柳妈妈同意一次性付给我这笔钱,我可以在一年内随时给你提供歌曲。五千两银子说少不少,但说多也不多,我的歌若能让柳妈妈顾客盈门,五千两很容易赚回来。”
“说是这么说,但姑娘的歌能不能盈利还是未知数,何况我并不知道姑娘的底细,姑娘若是拿着钱一走了之,我岂不是亏大了?”柳如月想得极周全,我倒忘了这一点,就是——她凭什么相信我?
“那柳妈妈想怎么做?”在商言商,我自然不能就凭嘴巴说说就消除她的顾虑。
“还是一首一首地付账,货银两迄,不拖不欠。”柳如月道,“我照市价付账,如何?”
“一首五两银子?”我微微一笑,站起来,“柳妈妈,这笔生意看来谈不成了。”这沧都城可不止一间青楼,我换家再卖就是。
“姑娘别急。”柳如是见我想走,笑道:“姑娘不满意这价钱,你报个价如何?”
“一百两一首。”我张口便道,“柳妈妈,这个价一分都不能少。”
她轻笑一声道:“姑娘,我们楼里的姑娘,接一个客人也未必能有一百两银子,你这个价,实在是太高了。”
我淡淡一笑:“柳妈妈,同样的东西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都会不同。你是个明白人,知道怎么把好东西用到刀刃上。”
她定定地看着我,唇角噙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姑娘也是个聪明人。好,就冲姑娘这句话,一百两银子一首,我要了。”
我淡淡一笑,一百两银子一首,算不少了,不过这几日要筹够四千两,得卖掉四十首歌,风月楼不会有这么大的需求量的,看来还需多跑几家青楼。真是幽默啊,我好不容易才脱离了青楼,没想到头来还要靠青楼来救命。也许卖歌并不能完全筹够那笔欠款,但总归来说,今天这个头开得还算不错。我微笑着对柳如月道:“如此,我便写下歌词,请柳妈妈让乐师来记一记曲谱吧。”
——2006、11、28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0章 水鱼]
我又唱了两首歌给柳如月,换来一张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揣着银票站起来的时候,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柳如月看着乐师抄给她的曲谱,笑道:“姑娘以后还来么?”
我抬眼看她,笑道:“怎么?”
“我看姑娘这样子,若不是急需钱,也不会到青楼来找我谈这笔生意。”柳如月道。“若是以后如月还想找姑娘买曲子,上哪里去寻姑娘?”
“柳妈妈一次买下来岂不省事?”我淡淡地调笑道,见她神情尴尬,“若风月楼的生意好,我会再上门的。”听说风月楼的老板另有其人,柳如月不过是给人家打工的,大概也拿不了这么大的主意。我也不再为难她,踏出厢房,我按了按怀里的银票,吸了口气,准备离开风月楼,这当儿,房边一个厢房突然打开了,一团肥肉从房里跌出来,扑倒在我面前,嘴里嚷嚷着:“年……,年少荣算个屁,我还不知道……,他,他去年在,在赛诗大会上得了第一那,那诗,是请人操,操刀的……”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个白白胖胖的醉鬼,看来还挺年轻,就是胖得不像话,一身的肥肉足有两三百斤,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赶紧跑出来,欲扶起那躺在地上的大胖子,却没扶动,反被一ρi股带倒在地,那大胖子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小厮赶紧扶住他,大胖子将他一推,站起来指着厢内涌出来的人道:“你,你们说,是,是不是……”
“是是是,当然是谁的诗也比不过富少爷您的……”厢里涌出来几个醉汉的狐朋狗友,涎着脸拍马屁,一看这群人就是以这富少爷为头的。
“哎哟,富少爷,你怎么喝得这么醉?”跟着我出来的柳如月看醉胖子撒酒疯,赶紧跑过去,被醉胖子一把抓住手腕:“柳,柳妈妈,我没醉,我刚刚作了首诗,我念给你听,听听……”
“哎哟我的富少爷,您作的诗自然是最好的,看你醉成这样,不如让小贵子送您回去?”柳如月脸上虽然赔着笑,却一脸惨绿。
“柳妈妈!”富少爷把眼一瞪,酒似乎也醒了三分,“你这是看不起我怎么的?我作的诗难道就比不上年少荣那小白脸……”
“哎哟富少爷,您这是说到哪里去了,好好好,是如月的不是,您念,您念……”柳如月赶紧赔笑,唇角抽动了一下,额上隐隐可见细汗。
富少爷露出满意的笑容,摇摇晃晃地道:“哪有猫儿不偷腥?哪有猪儿不啃泥?哪有公鸡不打鸣?哪有女子不思春?”众人满脑黑线,偏那富少爷还沾沾自喜地道:“柳妈妈,我今儿这诗作得如何?”
我“噗哧”一声,这才算明白柳如月那一脸惨绿所为何来了,看来他们已经多次领教过这位富少爷的“诗”。蓦地想起《飞花艳想》里那两个作出“风大吹开杨柳絮,片片飞来好似鸡”的求亲者,更是忍俊不禁,再也憋不住笑出声来。
那富少爷醉眼扫过来,眼中似有愠意:“你笑什么?”
我忍住笑,吸了口气道:“没,没笑什么。”
“胡说,你明明就是在笑我!”那富少爷动了怒,酒似乎也醒了,松开柳如月的手,走过来,“你是在取笑我刚才作那诗?”
“哪里,公子那诗作得妙极,在下哪里敢取笑。”我思及身份,不欲与人在此地发生争执,赶紧赔笑道,“公子高才捷足,佳句清妙,在下深感佩服。”
岂料那富公子闻言越发恼怒:“岂有此理,你面带讥笑,分明有心讽刺予我。”
我没想到这富公子这般难缠,心下也有几分气恼:“在下并无此意,告辞。”
“不准走。”那富公子拉住我的手腕,“哼,你既看不起我作这诗,想必自恃才高,不如也赋诗一首,胜了本公子,方才准走!”
我大怒,欲挥开他的手,谁知这死胖子倒是劲大,我竟挣脱不出。小红大惊,扑过来欲掰开那富公子的手:“你,你想干什么?放开我家公子!”
那柳如月也赶紧过来赔笑:“富公子,大家到咱们风月楼都是寻开心的,有什么话好好说便是,犯不着动手动脚的。”
谁知那死胖子借酒装疯,推开小红,瞪着我道:“你今儿要是不作出一首诗,便是不给我富大康面子,传出去岂不是让人嘲笑,你不作,今儿休想走!”
我看了一眼柳如月,她附到我耳边轻声道:“这位富少爷家里财雄势大,你若是不想惹麻烦,就顺顺他的意吧。”转而一见那富少爷的狐朋狗友都带着讪笑,此时这番喧哗也惊动了一些大堂的客人,有人纷纷围了过来。
我吸了口气,将怒意掩藏在眼底,冷声道:“既然如此,在下便献丑了,富少爷想让在下作首什么诗?”
他见我应允了,方才甩开我的手,哼了一声,随手一指走廊花架上的一盆兰花道:“就作首咏兰诗罢。”
我皱了皱眉,在脑子里搜诗,首先想到一首李白的《孤兰》,觉得不太应景,随即想到张羽的一首《咏兰花》,舒了口气,轻吟道:
能白更能黄,无人亦自芳。
寸心原不大,容得许多香。
那富公子见我真作出一首诗,不由怔住,我双手合抱,俯身道:“在下刚才闻得富公子佳句谐趣,失声唐突,多有得罪,望富公子海涵。”
富公子圆圆的眼睛上下看我一眼,突然“哈哈”一笑,眯起眼道:“你这小子原来确有其才,你既赞我作的诗谐趣,可见是个知情识趣的妙人,本公子交你这个朋友,过来一起喝杯酒如何?”
说着,不由分说地抓住我的手,往他那小厢里拖,我大吃一惊:“富公子,在下还有事在身,要赶回去,而且在下不会喝酒……”
话还没说完,就被那富公子打断:“你这么不赏脸,莫非是看不起富某?”
我有些发急地看了柳如月一眼,见她一脸莫可奈何的表情,再见富公子发蛮的样子,忍气道:“在下不敢,在下的确不会喝酒。”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爽快?”富公子把眼一瞪,不耐烦地道,“罢了罢了,不喝酒便算了,咱们吟诗如何?”
我一想到他那首诗,冷汗就流下来了:“富公子……”
此际我已经被他拉进小厢,他的一众狐朋狗友也进来了,屋里还有好些陪酒的姑娘。那富公子拉我坐下,一脸冰释前嫌的表情:“在下富大康,你叫什么?”
“在下姓叶名华。”我随口道,心中有些发急,不知道这酒疯子要闹到什么时候,我本是晚上出门的,若是迟迟不归,福爷爷他们肯定会担心死我。
“叶公子,你真觉得我刚刚那首诗作得不错?”富大康一圆圆的小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我,我擦了擦冷汗,口是心非地道:“是……”
“奇怪,你们都说好,为何绛雪小姐看到这首诗却那么生气?”富大康脸色一黯,陪坐众人的脸色也颇古怪,我好奇地道:“降雪小姐是何人?”
“降雪小姐是富公子的心上人,是近日才从京城辞官归田的余大人的孙千金。”旁边一位陪酒的姑娘笑起来,那富大康听她这么一听,白胖胖的脸上竟然泛起一丝红晕,嗤了那姑娘一口,“去,讨打。”
“富公子是将这首诗送给了那位降雪小姐?”我忍不住又想笑,官家千金,想必是知书识礼,这样的诗巴巴地送到她面前去以表心意,不气晕了才怪。
富大康闷闷地喝了一口酒道:“我真摸不透这些女人的心思,之前我送了一些首饰去给她,她让丫鬟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我向丫鬟打听,她说她家小姐不喜欢这些东西,喜欢吟诗作对的风雅公子,我一听就作了诗送给她,结果被她家的丫鬟拿扫帚打出门,我怎么做才能让她高兴啊?”
我肚子里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费力地吞了一口唾沫。这时席间一个男子给富大康倒了一杯酒递过来,赔着笑脸道:“富公子,降雪小姐不懂你的真心,终有一日会后悔的,来,在下陪你干一杯,一醉解千愁。”
“干!”富大康接过酒一口喝下去,“一醉解千愁。”
我一心想走,又怕他们向我劝酒,转了转眼珠,笑道:“富公子赠诗不成,所以便来青楼买醉?依在下看,实在是大大的不妥。”
“我心里烦,喝杯酒都不成?”富大康一脸为情所困的表情,我轻笑道,“倒不是不行,只是到青楼里来喝,只怕那位降雪小姐知道了,会更恼你。”
“我不来,她也恼了。”富大康气哼哼地道,“她让丫鬟说,除非我在两日后的赛诗大会上夺魁,否则再也不看我一眼。”富大康猛地站起来,一拍桌子道:“我……,我定要在寒诗大会上夺魁!”
“赛诗大会?”我好奇地道,“又是什么?”
“叶公子是外地来的吧?连咱们沧都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都不知道?”一个姑娘抿嘴儿笑道,“这赛诗大会是沧都一年一度的盛会,是沧都几位德高望重的老爷为了选拔贤才举办的,每年不知道多少文士公子去参赛呢……”
我眼睛一亮:“参赛夺了魁,可有奖金?”
“奖金?”那姑娘笑了笑,“奖金是没有,夺魁者能得一块‘诗会才子’的牌匾,还能得到几位老爷向京中大员举荐的机会,那些一心入仕的学子都不会放过这次机会,而豪门大户的公子则是博个文才风流的名声,所以……”
没有钱?我一阵失望。那富大康见我对赛诗大会颇感兴趣的样子,问道:“叶公子也想去赛诗大会凑凑热闹?”
我见他虎视眈眈的表情,心中一转,已知道他忌惮什么,赶紧笑道:“我哪对那个感兴趣呀,我是见富兄对赛诗大会头名志在必得,在想能否帮上兄台的忙。富兄对降雪小姐一片痴心,真是令在下感动不已,不如在下替富公子作一首诗,你拿去送给降雪姑娘赔罪?”
我心中突然萌生出另外一个主意,这富大康既然想夺魁,以他肚子里那点墨水作出的诗,只怕会死得很难看,如果能卖几首诗给他,助他夺魁,没准收的银子会更高,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得那么白……
我尤在思索,富大康却已眼睛一亮:“当真?”
“这有什么好说假话的,不过是举手之劳。”我站起来,走到小厢一边的书桌上,拿起笔,写下一首李白的《秋风词·三五七言诗》: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思忖着现在这个时节,本想把“秋风清,秋月明”改一改,在心里替着“春风春月”、“清风冷月”、“寒风皓月”,思考半天,还是觉得换不下来,索性不改了,只在诗后题注道“时值初春,然余心凉如秋,自作《秋风词》”。富大康站在旁边见我写出这诗,眼中一亮,表情顿时感慨起来:“哎呀,叶贤弟这首诗,真是写出了富某的心里话。”一时神情激动万分。
我笑了笑:“富兄将此诗再手抄一遍,送去给降雪小姐,只望小姐能消气。”
“哎呀,叶贤弟真是帮了愚兄的大忙了。”富大康一扫刚才的颓丧之气,眉开眼笑地道:“叶贤弟文才出众,愚兄有一事相求。”
“富兄不必多礼,在下若能帮忙,必当尽力。”我微微一笑,鱼儿上钩了。
“贤弟,虽然你们表面上都赞我,其实我知道,为兄才疏学浅,写的诗不成样子……”我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心中一乐,这富大康性子倒也有几分可爱,只听他继续道,“我想请贤弟陪我参加此番赛诗大会,贤弟若能助愚兄夺魁,让降雪小姐对我刮目相看,愚兄一定重谢贤弟……”
那就先掏钱来吧!我一脸肝胆相照的表情,大声道:“富兄这是什么话,成|人之美,乃是积德之事,小弟自是竭尽全力,不过……”
“不过什么?”富大康看我欲言又止,急道,“贤弟有话不妨直说。”
“不瞒富兄,愚弟日前受人陷害,欠下一笔巨款,五日后便要归还,目前愚弟正在四处奔波,筹集银两还债,只怕是不能抽出时间,陪富兄参加赛诗大会……”我扮出一张苦脸,唉声叹气地道。
“你欠人钱?欠多少?”富大康一听,立即道。
我迟疑了一下:“四千两!”我本想狠心多报一点,想想还是作罢,这事富大康也许以后还有用处,还是把线放长一点吧。
“嗨!我当多少钱呢,贤弟只需安心陪我去参会,这笔钱,愚兄帮你还了!”富大康很海地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啪”地一声拍在桌上,大声道。
我故意露出神讶的表情,心里笑翻了。
——2006、11、28
水鱼:冤大头、凯子。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1章 情愫]
这富大康原来是沧都有名的“福禄”珠宝金行的小开,富家的珠宝生意做得极大,分店开遍全国,与天曌国周边的国家也有生意往来。富老爷娶了一妻四妾,生了八个子女,却只得富大康这么一个男丁,还是正室嫡出的,自然宠得无法无天,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所以让这富少爷沾了纨绔子弟的全部习气。但就我这晚的观察所得,这富少年虽然不学无术,喜欢吃喝玩乐,高兴别人奉迎拍马,但人还算耿直大路,不是所有的纨绔子弟能一下子拿出四千两给我这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的,看来只要他高兴,真是做什么都成。
得了富大康四千两银子,我自然是不好马上走人,于是详细了解了一下往年赛诗大会的规则,出题的内容,往届夺魁都的名诗等等,直到深夜。富大康一行才摇摇晃晃地出了风月楼,富大康亲热地拉着我的手道:“叶贤弟,愚兄今日结识你这个好兄弟,实在是太高兴了,贤弟不如去愚兄家里住一晚,咱们兄弟俩秉烛夜谈,明儿再回去如何?”
去你家住?我可没那么大胆子。万一被你发现我是女的怎么办?还有,揣着这笔巨款,万一你反悔了怎么办?我赶紧推辞道:“富兄太客气了,小弟出门未与家人知会,若是一夜不归,恐家人担心,小弟还是不到府上打扰了。”
“说得也是,让家人担心是不好。”富大康倒也不坚持,笑道,“叶贤弟家居何处?为兄送你回去?”
“不敢劳富兄奔波,小弟住得尚远,家在城郊。”我蓦地想起,此际城门已关,恐怕是出不了城了,看来得找个客栈住一宿。
“夜深了,贤弟一人回去,恐不安全,何况如今城门已关,贤弟不让我送,可出不了城!”富大康关切地道,我顿时了悟他坚持要送我,只怕是要摸清我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吧?这富大康到底仍是生意人家的子女,就算他不知人间疾苦,也多是会算计的,白白拿了四千两银子出来给我这陌生人,当然也怕我跑了。
这倒不好推了,我笑道:“小弟是怕富兄来回奔波,过于劳累,富兄这么担心小弟,小弟真是感动,盛情难却了。”
有富少爷当保镖也不错,我带着这么大一笔银子,也怕路上会出事儿。富大少果真有些关系门路,到了墙墙根儿,随从把他的名字报上去,城门竟真的给他开了。他送回我了老福头家,与我相约两日之后在赛诗大会碰面,才坐车返回。
小红一晚上都没机会说话,见富大康上车走人,才紧紧抱住我,激动得未语泪先流:“姑娘……”
“好了好了,这不是都没事了……”我拍着她的肩膀,轻笑,“进屋去吧,外头冷。”
“小红是心里高兴。”她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擦了擦眼睛,“我就知道,姑娘一定会想到办法的,姑娘是小红见过最有本事的人……”
呵呵,这话说的,马屁真是人人都爱听。可她哪知道我受的刺激,我拼死拼活挣点小钱,以为自己过得比普通老百姓好多了,没想到我觉得如天文数字的债务,人家随手就拿出来了。看来,我还不清楚真正的巨富到底富到什么程度。我要是有一天也能像富大康一样随手拿出四千两来打发人,身后到底要有多少身家?这么一算一对比,顿时沮丧得不得了。
福爷爷果真还差了小祥子在等门,见我们回来,福爷爷披了件衣服从屋里出来,我赶紧把他扶进屋去,一边埋怨道:“爷爷也真是的,这么晚还等我作什么?”
“你一个女娃娃半夜不归,我怎么放心。”福爷爷慈祥地笑道,我心中一热,福爷爷是真的拿我当亲孙女在疼的,之前欠下那笔债,他本准备卖掉几间祖屋替我还债,被我拼死拦下来,那几间祖屋是福爷爷的生活来源,没了祖产他和小祥子吃饭都成问题,何况就算他把祖产卖了,也解决不完我的债务。我向他保证我一定能在限期之内筹到钱,他才勉强没提这事儿,但我知道他心里一定还记挂着。第一时间把筹到钱的好消息告诉他,福爷爷起先还不相信,直到我把银票递到他手上,他面上才露出喜色,叹道:“真像是在做梦一样。”
可不是像在做梦,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也遇得到这样的好事儿,看着那几张白晃晃的实实在在捏在我手里的银票,让我忍不住咧开嘴傻笑,折腾一宿,竟是了无睡意,精神也出奇地亢奋,见天际已经有些发白,索性起床梳洗,收拾妥当之后,想起应该告诉安远兮一声,省得他今天又傻乎乎地跑去摆摊。
到了安大娘家的小院,推门进去,安大娘正在院子里喂鸡,见我进来,她淡淡地笑了笑:“叶姑娘来了。”
“大娘,远兮还没起床吗?”我笑着拿过她手里的饲料盆,“我来吧。”
她也不推辞,任我把鸡食拿过去,轻声道:“远兮去帮人抄书了,说了这两天不回来。”
“呃?”安远兮竟不在家,我怔了怔,“抄书怎么不在家里抄?”
“那边说是什么孤本,不放心让远兮带回来,只能留在府上抄。”安大娘拍了拍手上的饲料末,走到院角的大缸里舀了勺水,倒进旁边的盆里洗手,动作轻柔斯文。我看着她的举动,心里有些怪怪的感觉,这安大娘的谈吐举止,一举一动,看起来都不像个粗鄙村妇。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长得极美的,否则也生不出安远兮这么漂亮的儿子,只是长年累月的劳苦生活把她的美貌消磨殆尽,华发丛生,皱纹满面。
她洗完手,抬眼见我看她,笑了笑:“叶姑娘,我去弄早饭,你要不要在这里吃饭?”
“好啊,我来帮你吧。”我撒了几把鸡食,让鸡们飞奔去抢。安大娘笑道:“不用了,我一人行了,你帮我叫安生起床吧。”说着,指了指右边的厢房。
“那小鬼还没起来?”我放下饲料盆,推门进去。这应该是安远兮的房间,因为屋里有两张床,大床紧靠右墙,小床竖着靠在床尾一侧,安生就躺在床上。我笑着走过去,看见安生闭着眼睛,趴睡在床上,发丝凌乱地覆在脸上,噘着嘴,嘴里一串亮晶晶的口水丝,滴在枕头上,枕头上湿了一小片。
“懒虫,起床罗!”我捏捏他粉嫩的脸蛋,安生唧叭了一下嘴,仍旧闭着眼睛呼呼大睡,样子可爱极了。我玩心大起,捻起一缕头发,用发梢在他脸上轻拂,他耸耸鼻子,不耐烦地用手挥了一下,还不醒?我好笑地继续逗弄他,他连挥了几下手,终是痒得打了个喷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大懒虫,快起床,太阳都晒ρi股了!”我笑着掀开他的被子,怔了怔,“噗哧”一声笑起来,这小鬼居然只穿了个肚兜,光着ρi股蛋子。我拍了下他的ρi股,笑道:“小鬼,ρi股蛋蛋被人看光光了,羞死罗!”
他清醒过来,拉过被子盖到身上,脸红成苹果:“叶姐姐,讨厌啦……”
“快起床!”我笑着捏他的脸,嗯,手感真好。他不安地在被窝里动了动,嗫嚅道:“知道了啦,姐姐先出去……”
“呵,还不好意思呢,我偏不出去!”我打趣他,他又羞又气地嚷,把脸埋到被子里去:“叶姐姐!”
“得了得了,我不看你行了吧,我背过身去,你别闷死在被窝里了。”我笑道,站起来,打量起安远兮的房间,对墙是衣橱,靠窗有书桌,旁边是书架,我走过去,随手取了本书翻,见安远兮在书上写着密密麻麻的注,仔细看了看,都是他看书的一些心得,这书呆子看书还挺认真的。我笑了笑,这古代的书看着真累,竖排版,无标点,得自己琢磨着断句。我随意翻了翻,便没了兴趣,搁回架上。
目光落到书桌上,看到桌上有一卷半摊开的卷轴,好奇地打开,怔了怔,是一幅裱糊好的画,那画儿竟是我那日气书呆子不理我时,给他画的乌龟像,大大的卡通脑袋,背着小小的龟壳身子,看上去呆头呆脑,我本以为他那日气得夺了去,早就撕了泄恨的,没想到他竟然留着,更没想到他竟然拿去裱了起来,这画儿被裱画的师傅看到,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子,也亏得他敢拿出去。可是……,他为什么要留下,为什么要裱糊……
画的左下角,题了几个字,我细细一看,似乎是一句诗,“无心醉里枫愁客,有意闲中菊对谁”。我的心一颤,像是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赶紧将那画儿卷起来,放回桌上,有些手足无措。心“卟卟”地跳起来,这书呆子,好端端题诗在这画儿上作什么,我怔怔地望着桌上那卷轴,书呆子……
“叶姐姐?”安生在背后唤我,我赶紧转过头,笑道:“怎么?”
“你发什么呆?”他已经穿好衣服下床,床铺也收拾好了。我揉着他的头发,掩饰道:“没什么,快去梳洗。”
他乖乖地应声出去,我看了那卷轴一眼,赶紧也跟出去,刚刚才跨出房门,正巧见到安远兮踏进院门,安生冲到他面前:“公子,你回来啦?不是说要这两日回不来么?怎么,你把书抄完了?”
“嗯。”他淡淡地应了声,抬眼见到我,怔了怔,“你来了。”
“嗯。”我走过去,“我有事找你。”
他的神情很疲倦,眼里有明显的血丝,眼中带着一丝颓丧消沉。看来这些日子为我的债,书呆子真是很累心。我的心顿时又柔又软:“辛苦你了……”
他唇角浮起一丝苦笑:“我帮不到你什么……”
“谁说的,你帮我很多了,我心里知道……”不知怎么嘴就变笨了,安远兮,你如此对我,我该如何?失措地垂了头,眼神落到他右手的衣袖上,怔了怔,那袖子破了一个大洞,似乎是被火烧的,我讶道:“你的……”
还没说完,他立即道:“有什么事进来说吧。”说着径直进房去了,我心中狐疑,见他这样子,知他不想被人知道,赶紧对安生道:“安生,快去梳洗。”
支开安生,我跟进屋去,这会儿时间,他已经把破的外衣换下了,另穿了一件衣服,正在扣衣襟的布扣,他的手势很怪,右手仿佛使不上力,我诧异地走过去:“你的手怎么了?”
“没什么。”他赶紧道,把右手往身后一躲。我原本只是随口问问,见他样子这样古怪,没事才怪了!一把抓过他的右手,却听到他倒抽一口气,我更是狐疑,赶紧撩开他的袖子,吃了一惊,却见他右腕上方,一大块皮肤红肿起来,伴着大量水泡,似乎是被火烧伤的样子,我抽了口气:“怎么弄伤的?”
“小声点,别让娘亲知道了。”他赶紧去掩上房门,我跟在他身后,“怎么会伤成这样?”
“只是点小伤,昨儿抄书的时候不小收把烛台打翻了。”他轻描淡写地道。我卷起他的袖子,看到有些水泡已经破了,有黄|色的液体渗出来,顺着手臂往下滑,我急道:“你找大夫看过了没有?”
他怔了怔,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忘了……”
“忘了?”我又气又急,“你不觉得痛吗?”
“只是小伤,家里有白药,一会儿上上去就行了。”他见我眉头紧皱,笑道,“你别急。”
“这么大一片怎么是小伤,上了白药还要包扎的,家里有干净的布吗?不行,还是要去医馆请大夫看看,我陪你去……”我转身欲去开门,被他一把拉住,我回过头,见他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异常明亮,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愉悦,“你这么担心我吗?”
我一怔,顿时面红耳热,赶紧道:“你是我朋友,我当然担心了。”
“朋友?”他放开我的手,喜压了下去,似乎有丝不安的气氛淡淡地上来了。我心虚地道:“白药在哪里?我帮你上。”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上。”他淡淡地道。我转头气道:“你斗什么气?你一只手怎么上?万一被安大娘知道了,看她不唐僧死你!”
他一听,倒也不说什么了,从柜子里找出药递给我。我接过药,拔下瓶塞,见他还伫在那里,埋怨道:“傻站着干什么,坐到凳子上去,手伸出来。”
拉过他的右手,仔细地把白药抖到他的创口上,他的手臂微微一颤,我抬眼看他:“痛吗?”
“还好。”他蹙了蹙眉。我翻了翻白眼,痛就痛呗,死撑什么?继续低头给他上药,不再说话,屋子里静下来,我听到他有些微重的呼吸,若有似无地在我的头顶盘旋,我的手不知怎么就有些颤抖,调整了一下思绪,我把药上完,抬头道:“包扎的布要洗净了在开水里煮布,晒干了才能用,这药这么敞着不是办法,还是去一趟医馆吧?”
“嗯。”他有些心不在焉地,随口应着,“你不是有事找我么,什么事?”
我这才想起过来找他的目的,笑道:“我筹到那笔钱了,可以还债了。”说着,从怀里掏出银票,递到他手上。
“你哪来这么多银子?”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手里的银票,眉头蹙了起来。
“赚的。”我笑了笑。
“怎么赚的?”安远兮的眉头蹙得更紧,“一晚上就赚了这么多银子?”
“当然是用脑袋赚的。”我得意地道,见他脸上没有半分喜色,悻悻地把狂态收了几分,“你不高兴?你担心这银子是偷来的抢来的?”
“你不是那样的人。”他漆黑的双瞳清澈见底。我的心一动,安远兮,你又知道我到底是哪样的人?这银子虽然不偷不抢,说到底还是动了歪歪心思投机得来的,不由低了头去,嗫嚅地道:“我也没准备瞒你……”接着把卖诗给富大康的事告诉他,只是隐去了青楼卖歌那段,只说是在酒肆外面遇到富大康。安远兮为我作了这么多事,作为对他的尊重,我也不该瞒他,不过顾忌着他对青楼女子的态度,免得多生枝节,才省了那段没说。
“这么说,你要去陪那位富少爷去参加赛诗大会了?”安远兮静静地听完我的交待,问道。
“不想去也没法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转眼看他,见他的脸色有些古怪,心中一思忖,明白过来,轻声道:“你是不是怪我有辱斯文?为了弄钱就帮人做这种舞弊的勾当?”我忘了他的耿直脾气,这种行为应该是为他所不屑的。
他没有言语,深眸静静地看着我,他俊美的脸近在咫尺,离我很近很近,近得我可以感觉到他炽热的气息,我的心一跳,忍不住低下头,却听他柔声道:“我为何要怪你?你以为经历了这么多事,我还是以前那个对世事无知的傻书生?我知道你很聪明,你很坚强,遇到困难你总能想办法自己解决,但是,我也知道你有多么不容易,我只是为我身为男人却这么无能感到羞愧,为你……,感到心疼……”
我的身子轻颤起来,心像泡在又酸又甜的水里,有一个部分,一寸一寸软下去,一寸一寸地被腐蚀,融出一个小小的缺口。安远兮,不要说这样的话,这样我会喜欢你,或者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在你为了我孤身涉险的时候,在你背着我在草原上徒步而行的时候,在你替我找疗伤的草药的时候,在你借我肩膀让我哭泣的时候,在你为了帮我筹钱去抄书卖画的时候……,或者我早就开始喜欢你了,只是,我那么怯懦,我害怕再受伤害,所有不敢轻易去拥有。因为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你不会理解失去的那种痛。
可是,可是,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的身子软软的,心软软的,情绪也软软的,只听到他接着道:“可是……”
“可是什么?”我轻声道。
“虽然是为形势所迫,这到底是帮人弄虚作假,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书呆子果然还是书呆子,旖旎的气氛一扫而光,我气结地抬起眼,瞪着他道:“去医馆吧!”
——2006、11、30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2章 富侯]
迄今为止,我觉得最痛快的,就是把钱还给林老板时候,看到他一脸惊讶和不可置信的表情。陪安远兮去了医馆包扎伤口之后,我们一起去林老板暂住的客栈把钱还给他。那林老板显然是没想到我竟然真能在十日之内筹到钱,还提前了四天,望着我放到茶几上的银票,好半天,他才回过神道:“叶老板果真是有办法的人,短短数日便筹到了银子。”
我淡淡一笑:“林老板可以把欠账单还给小女子了吧?”
“那是那是,叶老板既然还清了欠债,这欠单自然要还给你。”他命人取了欠债单给我,我验明无误之后,收到怀里。
林老板笑道:“叶老板是个诚信人,既然有能力筹到银子,不知道是否有意将绣庄和火锅店赎回去?”
“可以赎么?”我抬了抬眉,这林老板怎么突然这么好说话了。
“自然可赎,在下对绣庄和火锅店的经营并不在行,也没准备多花心思在这上头。”林老板笑道,“姑娘若是愿意赎回去,在下乐意卖这个人情,当是为之前对林老板的无礼赔个罪。”
嗤!话说得倒是好听,卖人情?只怕你拿了去也不知道怎么经营,火锅店的底料是每日小红在家里熬好了送到店里去的,你就算能吃出一些配料,仿出来也不是那个味儿,看你没有火锅底料还能开得了几日?而绣庄若没我的花样,顶多只能做成平庸的与别的绣庄没什么区别的店铺,拿什么去跟“云裳坊”争?
我淡淡地笑着,我手头上还有五百两银子,这点钱顶多只能赎回我那四间火锅店,但我现在不能马上赎回来,安远兮就站在我身后,他不知道还有这五百两卖歌的钱,我也没准备让他知道这钱的来历,这事儿恐怕不能当着安远兮的面谈。思忖半晌,我抬头道:“林老板,小女子现下没有这么多银子来赎,林老板若真有意让小女子赎回铺子,便给点时间给小女子想办法,如何?”
“那是自然……”林老板哈哈笑道,“叶老板是个诚信人,林某最愿意同你这样的人做生意,绣庄和四间火锅店,叶老板有意赎回去,就以两千两为价,十日为期,如何?”
“成交。”他倒没乱报价,之前铺子加上我的私房钱,抵了四千两的债,现在他把铺子以两千两的价让我赎回,也差不多值这个价,我赶紧答应下来。
出了客栈,安远兮问我:“你有把握十日内筹到钱吗?”
“嗯。”我还可以去风月楼卖歌,只是不能让书呆子知道。
“怎么筹?难道你还想跟富大康要?”安远兮的语气怪怪的。
我抬眼看他:“我不以为我还有这样的运气,你别担心,我再想想办法,若是十日内筹不到,顶多不赎回便是了,以后另外做点什么便是。”
他听我这样说,不再说什么了,看来还真不能告诉他这五百两的事儿。我望着他疲惫的双眼,柔声道:“昨儿是不是熬的通宵?先回去睡一觉吧,这事儿你别去犯难,也不要去抄书摆摊了,手伤要好好养着,别不顾息,落下什么毛病……”
他定定地望着我,唇边浮起浅浅的笑容:“你今儿好罗嗦。”
我怔了怔,见他似笑非笑的,气道:“谁愿意罗嗦你了。”
他的笑容更深了,唇角绽起两个小小的浅窝,我的脸一红:“回家了!”
他扶我坐上驴车,慢悠悠地驾车出城。也许是不再欠债的关系吧,与安远兮并肩坐着,望着沿途的风景,心情一直很轻松。春天的郊野,是绿色的海洋,农田、炊烟、溪流、远山、郁树,构成一副祥和的田原风光。近家的池塘,波光粼粼,塘边翡翠绿的树叶,映在水面上的倒影和柔柔的水草,皆有一种不可惊扰的幽静之美,石头上的青苔湿润,正吸收着新鲜的空气和阳光。突然觉得,老天其实还是很照拂我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也很憩意,也很幸福。
就这样幸福而宁静地,迎来了沧都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
一早富大康就派人来接我,我依旧着了男装,扮成富大康的书僮,随他去了赛诗大会。原以为这赛诗大会,也是在城中寻着开阔地搭台的,没想到富大康的车竟然停在一座大宅门前。抬眼看那门匾,题着“篱芳别院”四个字,好奇地道:“少爷,赛诗大会是在这里举行么?”
富大康见我到了这里开始唤他少爷,很满意我的上路,笑道:“这篱芳别院是永乐侯的别院,每年的赛诗大会都是在这里举办的。”
我点点头,想必这永乐侯也是这赛诗大会的举办者之一,才肯借出私产来搞这个活动。此际那“篱芳别院”大门洞开,左右各站了四个家丁,还有管事模样的人在迎客,门口铺着鲜红的地毯,倒是显得特别隆重。富大康递了帖子,带着我进去,一进大门便是一座青砖影壁,刻着松鹤同春、莲花牡丹、岁寒三友、福禄寿喜等图案的精致砖雕。转过影壁,是一座小庭,前面有一座圆拱门,靠门两边有假山花圃,踏进圆拱门,便见着是个大大的园子,迎面又是一座造型奇巧的假山,这格局,颇有些像我曾经游览过的苏州拙政园的布局,但似乎比拙政园的面积更大,因为我和富大康走了好久,都还在园子里,未见屋舍,而园子里的一花一草一石一木,似乎都经过精心安排和布署,我左顾右望,一个别院都有如此规模,看来这个永乐侯真是非常非常有钱有势啊。
“哟,这不是咱们‘福禄’的富少爷吗?”前方突然响起一个尖尖的男人声音,我转头一看,却见站着几个锦衣公子,当头的一个长得倒是挺俊秀的,只是眼神太过阴郁,让人无端端地就觉得很不舒服,此际正面带讥笑,望着富大康。
富大康显然认识眼前的男子,但脸上也同样没有好脸色,哼了哼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年公子。”
那年公子笑道:“怎么?富少爷今儿也有兴趣来赛诗会凑热闹?”
“怎么,你年少荣来得,我富大康就来不得?”富大康的语气不善,我忆起那日在青楼,富大康嘴里对这年少荣骂骂咧咧,看来这两人昔日定有些过节。
“富少爷想来自然是来得,只不过……”年少荣讥诮道,“若是再作出‘猪儿狗儿’的诗,来了也是自取其辱。”
“年少荣,你以为你多有本事,去年拔了个头筹,不过是一早偷出题目,请人将诗备好的。说起来,你也没什么光彩的,比我还不如。”富大康被年少荣讥诮的语气激怒了,“年少荣,今年你可没那么走运了,不信咱们走着瞧!”
“富胖子,你说什么!”年少荣勃然大怒,伸手就向富大康推过来,但他哪里推得动富大康一身肥肉,富大康哼了一声,倒推一把,反倒把年少荣推倒在地,年少荣的跟班赶紧将他扶起来,富大康冷笑道:“自不量力!”转头对我道:“我们走!”
“富胖子,你别走……”年少荣大怒,富大康理都不理他,径直往前走,我转过头,看到年少荣被他的跟班拉住:“算了年兄,何必跟他那种俗人一般见识,只需在赛场上赢了他便可出气了!”
那年少荣听了,想是觉得打架也占不了富大康的便宜,哼了哼,悻悻地作罢了。眼神却怨毒地盯着富大康的背影,我打了个寒噤,低声道:“少爷,这年少荣是什么人啊?怎么这样跟你过不去?”
“他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永乐侯家一个吃白饭的。”富大康被年少荣气得不轻,嘴下也不留德,“他是侯府大夫人的侄子,从小死了爹,跟他娘就死皮白赖地巴在侯府,还真把自己当成侯府的孙少爷了,我呸!”
听起来好复杂,跟豪门恩怨似的,我笑道:“那少爷怎么会跟他结仇呢?”
“哼,他嫉妒我家有钱呗,老说我们富家是暴发户。自己没钱也罢了,却看不得别人有钱。”富大康气哼哼地道。我点着头,约摸分析出几成,这年少荣是寄人篱下的豪门少爷,地位大概跟林妹妹差不多,大约也有几分才气,看不惯富大康这个附庸风雅的暴发富少爷,而富大康家里有钱,也看不顺眼这个名不正言不顺混吃白饭的侯府表少爷,追究起来,大概谁也没让谁好受过。
唉,敢情这些豪门公子之间,也有相互看不惯的,我继续打听:“少爷,那这永乐侯是什么人呀?”
“什么?”富大康回头瞪着我,吃惊的表情就仿佛我是个火星人,“你连永乐侯都不知道?你是不是天曌国人啊?”
看来我问了不该问的问题,我悻悻地笑道:“在下家乡偏远落后,哪里知道什么侯爷爵爷的……”
“嗨,罢了罢了,这话可别再问第二个人,别人一定会笑话你没有见识。”富大康心思粗,倒未多想,只当我真没见识,“我告诉你,永乐侯是天底下最有钱的人,不止是咱们天曌国,就是四方列国,哪里也找不出比永乐侯更富有的,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这天下……”他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才压低声音附在我耳边道:“这天下虽然是皇帝的天下,可大家都说,这天下的钱却是永乐侯的。”
富有到这个地步,是不是太夸张了点?那皇帝能容得下他么?我忆起明代巨富沈万三,富可敌国,却被朱元璋整得抄家流放,一个有钱得连皇帝都眼红的人,他能容得下在他的天下里有这样一个随时可以动摇他皇位的人存在么?就像当初宇公子暗中对无极门一案推波助澜,我那时候天真地以为是因为我的关系,经历了这么多事才明白?一个上位者又怎会如此肤浅?我算什么?渺小如沧海一栗。楚殇的富有和无极门的隐患,才是他动杀机的根本原因。
“少爷,这话可别乱说,被人听到,要杀头的。”我也压低了声音,“这天下是皇帝的,钱当然也是皇帝的。”
“嗨,你不知道,永乐侯可不光是有钱。”富大康八卦的精神来了,继续低声替我扫盲,“永乐侯的先祖当初是和我朝的开国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听说是开国太祖爷的拜把子兄弟,又出钱又出力,打下江山后,太祖爷亲封永乐侯爵位,代代世袭。几朝下来,永乐侯一族根基盘错、权势滔天。侯爷动动手脚,天下都会震的。听说,只要是永乐侯支持哪位皇子当皇帝,那个皇子就一定能当上皇帝,咱们现在这位圣上,生母出身寒微,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还被打入冷宫了,圣上一直也不受先帝的宠爱,本来大家都以为这天下会是圣上最宠爱的九王爷坐的,没想到咱们现在这位圣上不知道怎么得到了侯爷的支持,硬是把他扶上了皇位。虽说近年来永乐侯偏安沧都,渐渐不理什么事儿了,可是京师的官员们来了沧都,一定要拜会永乐侯,已经是不成文的惯例了。”
我点点头,原来永乐侯是当今圣上的维护者和支持者,不知道是不是天曌国的每一个皇帝都是永乐侯一族推上宝座的?怪不得可以这么多年富甲天下而一直不损毫发,可是,平庸的皇帝大概会如他们所愿做个傀儡,若是像宇公子这样的人,会甘于一直受永乐侯一族的钳制?只怕终有一日,沈万三的下场便是永乐侯的下场罢?
呵呵,不过,这又关我什么事?这些政治斗争,离我这个平凡普通的小女人太远了。也许我这一生走完,也未必能见到这些潮起潮落,今儿这些故事,只当作听了一个传奇,多了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2006、12、1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3章 诗会]
赛诗大会的赛场设在园子里,前来比赛的学子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处,富大康也找到了他平日那些狐朋狗友,池塘边的八角亭里设了桌椅,是几位主办的老爷们和评委的座席,下面的空阔地也摆了多张书桌,摆有文房四宝,大概是给学子们用的。那年少荣也来了赛场,见到富大康,哼了一声,富大康也不屑理他,翻了翻白眼,我暗自好笑。忽听到有人说:“几位评审大人都到了。”坐着的人都站了起来,所有人都齐齐望着那八角亭,只见那亭里进来几个老者,我低声问富大康:“少爷,哪位是永乐侯呀?”
“永乐侯还没到。”富大康看着亭子里的人道。只见那几位老者分别坐到位子上,果然见正中的主位还空着,想必是给那位永乐侯留着的。有位老爷站起来发表了几句演说,大意是希望今年的学子们发挥长才什么的,说得一众学子热血沸腾、摩拳擦掌。正在此时,突然听到有人朗声笑道:“说得好!”
“侯爷来了!”一时人声沸腾,落座的老爷们纷纷站起来给永乐侯行礼,我好奇地向亭内望去,看到那个满脸笑容的永乐侯,浑身一震!居然是他?那个永乐侯,竟然是那位曾与我有过两面之缘,并赠我玉板指的云老爷子——云崇山!
没想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永乐侯,我以前一直以为他不过是途经沧都,没想到他根本一直就在沧都!永乐侯云崇山笑吟吟地落坐,目光扫向全场,我不由自主地往富大康背后缩了缩,万一被那云老爷子认出我可不妙,我女扮男装混进来,可是帮富大康作弊的,我可不想把富大少的事搞砸了。心里这么想着,头更是垂得低低的,好在园子里人多,这永乐侯应该不会留意到一个小书僮,但心里仍旧忐忑万分。
那云老爷子见一众书生看他来了都战战兢兢,笑道:“大家不用拘谨,都坐下吧。”
我暗暗叫苦,富大康坐下来,我站到他身后,就没人帮我做挡箭牌了,只好把头垂得更低,好在富大康坐的位子离那八角亭儿甚远。只听那永乐侯笑道:“刚刚在路上我这小童给我出了个字谜,颇有意思,在座可有人有兴趣一试?”
他话音刚落,却见到富大康的死对头年少荣站起来,笑道:“请侯爷出题,少荣愿意一试。”
“学生也愿一试。”立即有其他学子纷纷站起来,不甘人后地道。永乐侯见答题者踊跃,十分满意,笑着对立于他身后的彩衣女童道:“锦儿,把谜题念给公子们听听。”
那彩衣女童走出来,笑盈盈地念道:“众位公子听好了,这谜面儿是‘我有一物生得巧,半边鳞甲半边毛,半边离水难活命,半边入水命难保’。各位公子解出答案的,就把答案和姓名写到纸上呈上来吧。”
书生们各自思索,似乎有人已经想到了答案,上前将谜底写了出来。我微微一笑,这老爷子倒是会调节气氛,用这一个小字谜,便把紧张的气氛轻松化解了。富大康见有人去写谜底,转过头低声问我:“你知道答案么?”
“少爷也想去答么?”我笑问。
“出风头的事谁不爱。”富大康见年少荣也去写谜底,哼道,“最好是压一压那年少荣的气焰。”
要压他的气焰么,倒不难。我想了想,轻声道:“这是个‘鲜’字,不过少爷上去写答案,最好不要直接写出谜底,不如……”我附到他耳边,小声献计,他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点头,连声道:“好!好!”
富大康得了谜底,赶紧走到书桌前,那年少荣正好在另一张桌上把谜底写完,抬眼见富大康也走过来,轻哼道:“怎么,富少爷也得了谜底?”
富大康哼了一声,不理他,只顾拿笔写字,那年少荣也不管他,只把自己的谜底呈上去,富大康写完谜底,也将谜底呈了上去。那彩衣小童站在那里收谜底,大概是看到了对的,就点一下头,把谜底单放一边,待她接过富大康的谜底,脸色微微一诧,抬眼看了富大康一眼,转过身跑进亭里,把谜底呈给了永乐侯。永乐侯看了,“哈哈”一笑,抬眼看着富大康,赞道:“这谜题本不难,倒是富公子解谜颇用了心思。”说着,将手中的谜底递给旁边一位老者,那老者拿着谜底看了一眼,点点头,笑着念出来:“‘我有一物两边旁,一边好吃一边香,一边上山吃青草,一边入海把身藏’。果然解得妙。”
那边的年少荣一听,脸色顿时一沉。那彩衣小童锦儿出的谜题,原本易解,永乐侯为了缓解赛诗会的气氛,所以出了这个题目,大多数人都能猜得出答案。但富大康不正正经经地写出答案,倒是剑走偏锋,也写下一个谜面,恰好解了锦儿的谜题,显然这答题的心思,是小胜众人一筹。以前识得富大康的人都颇为惊讶地望着他,窃窃私语。得了侯爷的赞赏,富大康得意非凡地落坐,抬眼洋洋自得地看了年少荣一眼,见年少荣一脸铁青,冷哼一声,心中想必是扬眉吐气,高兴得很!随即抬眼看我,低声道:“做得好!”
我低眉顺目,不敢应他。这富少爷也真是,现在他出了风头,全场这么多双眼睛,个个都盯着他,他倒一点不避嫌。我偷偷抬眼往八角亭内一瞥,果然见永乐侯的目光扫过来打量他,赶紧垂下脸,微微侧过头。
只听到亭里有个老者宣布赛诗大会正式开始,第一轮出了个题目“咏春”,可咏景咏物咏情咏志,题目一出,陆续有人站出去写诗,场面顿时热闹起来,众人的目光也不再落到这边。我思忖了一下,带典的诗不能用,怕弄巧成拙,太难理解的也不能用,我担心富大康一时半刻记不住,最后选了一首的贺知章的《咏柳》,附到富大康耳边告诉他,富大康轻轻念了一遍,自信满满地站起来,也写诗去了。
待到学子们的诗都挂到绳上去,亭里站出来一个中年书生,依次念着绳上的诗给亭里的老爷们听,我见富大康对别人的诗都不甚在意,只留意听着年少荣的诗,只听那中年书生念道:
日落新知两度春,天寒旧赏水临门。
流霞老去从为客,落日春来觉有神。
中年书生点点头,微笑道:“此乃年少荣公子所作《咏春》。”
富大康不知好坏,只低声问道:“他那首诗作得如何?”
“尚可。”我见富大康一脸紧张,轻笑道,“少爷别担心,我觉得你那首更妙。”
富大康听我这样说,两只小眼睛笑成一条缝,低声道:“我也这么觉得。”
我差点没忍住笑,只得应和着点头。只听那中年书生又念了几首,念到了富大康的诗: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那中年书生顿了顿,讶道:“此乃富大康公子所作《咏柳》。”
此言一出,现场又响起了“嗡嗡”声,那年少荣一脸诧色,看向富大康,眼中带着惊讶和怀疑,冷哼一声,轻嘲道:“看来今儿富少爷是有备而来。”
富大康抬眼冷笑道:“怎么,就兴你一人有所准备么?”
那年少荣正待开口,突听有人轻声道:“二月春风似剪刀,倒是别致生动。”众人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一脸病容的青年公子坐在轮椅上,被人推过来,身旁还跟着个美貌少女。我诧异地扬眉,那推车的男子我识得,是云老爷子的家仆云德,却不知这坐在木轮椅上的病公子是谁?
却见到富大康身子一震,神情有些激动,拉了拉我的衣袖,我俯下身,富大康往病公子那边瞥了一眼,紧张地道:“降雪……,降雪小姐也来了……”
降雪?我抬眼看向那病公子身边的美女,原来她就是降雪小姐,果真生得貌美如花,我见富大康痴痴地盯着那降雪小姐,似乎眼里再没了旁人,轻咳一声,拉了拉他的衣袖:“少爷,别太失礼。”
却听到永乐侯笑道:“峥儿今儿怎么有精神来凑热闹。”
云德将木轮椅抬上八角亭,亭里除了永乐侯,一众老者都站了起来:“峥少爷!”那病公子摆了摆手:“各位长辈请坐。”转而望着永乐侯颔首道:“祖父,孙儿呆在屋里闷得慌,想出来走走。”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窃窃私语:“呀,原来是永乐侯府的云峥公子。”
我见众人一脸惊讶,富大康也看着亭内目不转睛,轻声问道:“少爷,怎么侯府的孙少爷,你们都不认识么?”
富大康低声道:“云峥公子自小体弱多病,终日闭门不出,见过他的人没几个。”
却见八角亭内一个青衣老者皱着眉看着降雪道:“雪儿,是不是你调皮,我不让你来赛诗大会,你便去缠峥少爷?”
降雪脸微微一红,噘嘴道:“爷爷,云峥哥哥自己也想来的……”
“胡闹!”那老者轻斥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儿……”
“余老,你也别骂她,让峥儿出来透透气也好。”永乐侯挥挥手,淡淡地道,转而看向云峥,一脸慈爱,“你既来了,不如给他们出个题目玩玩。”
云峥淡淡一笑,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降雪对这赛诗大会倾慕已久,不如让降雪出一题如何?”
余降雪一听,眼睛一亮,笑道:“云峥哥哥既然这么说,那就让他们以‘相思’为题,赋首诗如何?”
“雪儿,女孩子家的,怎么这么轻狂无礼?”余老又要骂她,云峥却笑了笑,淡淡地道:“也好!”他的语气极淡,却含着一股不容人置疑的气势,余老一听,立即闭了嘴。我从亭内那些人对他恭敬有礼的态度上寻思,这云峥公子虽然病体孱弱,但似乎极有威信,而这种威信,似乎不仅仅来自于永乐侯一族的权势。
既然出了题,众学子自然又要表现一番,纷纷上前去抢书桌。我见富大康只顾着痴痴地望着余降雪,那降雪小姐目光往场内一扫,看到富大康,立即若无其事地移开。我眼珠一转,低声道:“少爷,那天那首《秋风词》,可送给降雪小姐了。”
“送了。”富大康回过神,我笑道,“降雪小姐收了吗?没退回来?”
“收了,没退。”富大康脸色有些暗红,我心中有了主意,只怕这余小姐今儿来,是专程来考富大康的,赶紧附唇上前,在富大康耳边将李商隐的《无题》“昨夜星辰”句念给他听,想着那诗的后半段,怕与富大康的情况不太相应,便只念了前半首,富大康眼神发亮,面带喜色,乐滋滋地站起来写诗去了。
等到众学子将诗写就,却听到那余降雪阻止了欲去念诗的中年书生,对云峥道:“云峥哥哥,让我去念吧。”得了准,她站到夹诗绳边,依次将学子们的诗念下来,念到年少荣时,富大康明显脸色紧张,只听那降雪小姐一字一句念道:
南冠有径人归后,楚瑟无心月上时。
泪满吹沙常乱叠,愁闻绕渡最相思。
余降雪念完,抬眼看了年少荣一眼,笑道:“年公子这诗写得好情深,莫非已经有了心上人?”
年少荣赶紧站起来道:“余小姐说笑了。这只是在下信手而作。”
“是么?”余降雪笑了笑,也不再问,接着看别人的诗,念到富大康时,声音不知为何大起来: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越往下念,语气中越是带上一分惊讶。念完这首诗,她瞥了富大康一眼,我本以为她会说几句什么,没想到她理也不理,只接着去念下一个人的。富大康满脸期待变成了失望,抬眼疑惑地望着我,我轻声道:“少爷别灰心,凡事不要看表面。”
富大康忐忑不安,余降雪念完了,回到八角亭,只听到永乐侯笑着问云峥:“峥儿觉得这一轮,哪位公子的诗更胜一筹?”
云峥一直淡漠地垂着睫,听到祖父的问话,才淡淡地抬了抬眼皮:“孙儿只记住了两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永乐侯闻言,笑着点了点头,虽然没说什么,富大康却面色一喜,有云峥这句话,这轮便算他胜出了。我抬眼见到年少荣脸色铁青,那余降雪垂着头站在云峥身后,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唇角却微微向上勾了勾。
只听到亭内一位老者笑道:“众位公子的诗都作得不俗,不过连作两轮,也有些闷了,大家不如来玩个游戏如何?”
永乐侯笑道:“夏老有什么新点子?”
“不如来玩个诗词接龙,每位公子只需接一句便成。勿需大家写到纸上,只要念出来即可。”那位夏老捻着胡须笑道。
我和富大康都愣住了。老天,这老头不是专门来拆台的吧?难道我和富大康作弊被人看出来了?我差点吐血,当面念出来,不去写,我就算是来得及想出接龙的诗,又要怎么告诉富大康,那个时候可是人人都盯着他的。正急得没法可想,只听到永乐侯道:“这个游戏倒不错,那夏老就随便出个题玩玩吧。”
完了完了。不止富大康脸冒冷汗,连我也额上见汗。富大康低声道:“怎么办?要不我们借口去出恭?避一避?”
“那哪成!”我抬眼看着余降雪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来,心中暗暗叫苦,“降雪小姐正留意着你呢。”
“那怎么办?”富大康脸都绿了,我低声道:“如今也只有见机行事,一会儿你站起来接诗,我在你后面轻声念,你留心听。”
富大康擦了擦汗,声音有些发颤:“也只能如此了。”
那夏老已经开始出题了,念了一句诗:“陌上角吹春,请大家依次往下接。”
离亭最近的一位书生站起来,略一沉吟,念道:“陌上角吹春,池中入奏闻。”
“好!”夏老点点头,书生旁边的学子依次把诗接下去,有些人要思索半晌,有些人则能立即接出,虽然不是句句上佳,但游戏好歹玩得没有断档。富大康眼见就要到自己,更是紧张得面色发白,这时轮子已经转到年少荣前面的书生,那书生接着前面众人的诗道:“西池旗旆展,北塞驿亭春。”
他念完落坐,年少荣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接道:“北塞驿亭春,春眠不觉晓。”说着,眼睛向着富大康扫过来:“富少爷,该你了。”
富大康满头大汗地站起来,我的心反而落下去,“春眠不觉晓”,简直是天助我也,下一句不正好接“处处闻啼鸟”么?我赶紧站到富大康身后,用他三百斤的肥胖身体把我遮住,在他身后轻声道:“处处闻啼鸟”。富大康抹了抹汗:“什么?”
“处处闻啼鸟。”我又重复了一遍,不敢太大声,全场人的眼睛都盯着富大康,却见富大康点点头,念道:“春眠不觉晓……”我心头一松,还好他听到了,却听到富大康接着道:“处处蚊子咬……”
“哄……”哄堂大笑,我白眼一翻,差点气昏过去!众人乐不可支,尤以年少荣笑得最为放肆,捂着肚子,一脸讥讽地看着富大康:“富少爷,看来你今春被蚊子咬得很惨啊,感触颇深嘛……”
富大康一脸惨绿,不停地擦着脸上的细汗,众人见他狼狈不堪,更是一片“嗡嗡”之声,我偷偷瞥向亭内,见余降雪脸色有几分古怪。却听到亭里响起一个云淡风清的声音:“今春的蚊子是有些恼人,在下也深受其苦,体验过富公子的感触。”
讪笑之声顿时止住,众人望着为富大康解围的云峥公子,不敢在这位侯府孙少爷面前再说什么。永乐侯意味深长向富大康看过来,我更是躲在他身后不敢动,却听到永乐侯笑道:“这诗词接龙就到这儿吧,玩得也差不多了。”
富大康如释重负,满头大汗地坐下来。我心中不禁对那云峥公子有了几分好感,这才是真正的名门公子的风范吧,宽宏包容,善解人意,看那年少荣,一脸刻薄相,还装什么豪门公子,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只听到余老道:“这最后一轮,按惯例该由侯爷出题,不知今年侯爷会出什么样的题目?”
永乐侯沉吟道:“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不应整日伤春悲秋,应该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才能为家国出力,不如以‘咏志’为题,赋诗一首,各位意下如何?”
侯爷开了口,自然无人反对。咏志……,我的头大起来,我那时空古人写的豪气冲天的抒怀咏志的诗倒是不少,但大都带有典故,带有这时空没有的地名人名,是万万用不得的。我望着富大康充满期待的眼神,感觉脑袋抽痛起来,他刚刚才出了丑,一定是很希望在最后一轮捞回面子的。看着已经有人上去写诗了,更是心发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不行,这里没有楼兰这地方,“一朝得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不行,万一人家问黄巢是谁怎么办?没有典的,没有典的,我心中暗骂云老爷子怎么出了这么万恶的题目。大丈夫要胸怀天下,你当人人都能“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等等,我刚刚想起那句似乎还不错,好像是李鸿章入京就试时写的《十律》的一首,没带什么典故,“泸沟桥”换成“沧都府”就可以了,我四下一望,见众人只顾不暇,无人再注意富大康,赶紧附到富大少耳边将这首诗背给他,富大少轻声念了一遍,不知道是刚刚出了丑心理压力大增紧张过头,还是七律太长记不住,硬是念不清。我额上见汗,见富大康也一脸惶然,狠了狠心,略一思索,将这诗掐头去尾,只留了中间四句,再念了一遍给富大康听,这次他终于念清了。我抹了抹汗,见别人都写得差不多了,赶紧推他上去,富大康终于抹着汗,把诗写完了。
那中年书生又下来念诗,我已无心去听别人的诗作得如何,只望着快些过了这一关,说实话,李鸿章这首诗这样一掐头去尾,意境就差了好多,总感觉交待得不清不楚,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谁让这富大康自己没出息,关键时刻这么不顶用。那中年书生最后停在富大康作的诗面前,众人有心瞧富大康出丑,都面带怪笑,竖直了耳朵来听,特别是年少荣对着他身后的跟班挤眉弄眼,我心底有气,就算这诗意境差了点,也比你刚才赋那首强多了,却听到那中年书生朗声念道:
一万年来谁著史,八千里外觅封侯。
定将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水鸥!
全场顿时静下来,那些有些看笑话的人脸都僵住了,只听到永乐侯笑道:“好,好,富公子被蚊子咬醒了,痛定思痛,作出的句子也不同凡响了!”
众人又笑起来,富大康尴尬地赔笑。永乐侯接着道:“今儿这场赛诗大会,各位公子都颇费心力,本侯准备了酒宴,请各位移到花厅开怀畅饮,至于这名次么,待几位评审商议之后,再作定夺。”说完,永乐侯站起来,云峥抬眼看了永乐侯一眼:“祖父,孙儿觉得有些累,就不去了。”
“那你回去好生歇着。”永乐侯转眼吩咐云德,“送孙少爷回去休息。”
众人起身送云峥离开,我见这赛诗大会可算完了,赶紧对富大康道:“少爷,接下来没我的事儿了,我先走一步。”
“你不去酒席饮宴么?”富大康讶道,我翻了翻白眼,我现在扮着你的下人,即使去了还不是站到你身后看你们大吃大喝,再说了,万一我被云老爷子认出来,今儿这次的作弊行为不是立马现形了?我低声道:“少爷你糊涂了,万一我被人拆穿身份……”
富大康一听,顿时明白过来,赶紧道:“行行,那你先回去吧!”
——2006、12、3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4章 内情]
从侯府别院出来,我松了口气,这件事终于算给富大康办妥了,如果不出意外,富大康夺魁应无问题,不过,即使出了意外,责任也不在我身上,富大康想来也不会找我的麻烦才是。怀里揣着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我本想趁着单独出门的机会,去找林老板先谈谈赎回火锅店的事,结果到了客栈林老板居然不在,我寻思了一下,反正还差一千五百两才能把铺子全赎回来,还是不要那么费事了,干脆把钱找齐了再说。
无事一身轻,我难得有闲地逛了逛街市,路过一个摆摊卖风筝的小贩那里,我见那摊儿上的蝴蝶风筝扎得漂亮,一时兴起买了一个,拿着边逛边走,不经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转过街角,安远兮?我赶紧加快脚步,他怎么进城了?
“安……”我张口欲喊他,他已经拐进左街的巷子里,我只得追上前去,巷子里却已没了人影,难道我看错了?我明明看到书呆子转进这条巷子,往巷子深处走进去,发现右边还有一个支胡同,我随意地往里看了一眼,赫然见到安远兮正立于一户人家门口,我心中一喜,正欲唤他,却突然听到门内有人骂道:“五十两怎么够?我说了那孤本值五百两,就算你拿了五百两来,我那孤本就能换回来了?”
我赶紧躲到巷角,悄悄探出头去,见安远兮一脸抱歉地赔笑道:“舒先生,我知道五十两不够赔那孤本,但是现在我只能筹到五十两银子,你先拿着,其它的我一定再想办法,只希望你不要将此事告诉我的家人……”
“我不管那么多,总之三日之内你还还不出钱,我就上官府告你去,你快走快走,我看到你就晦气!”门“砰”地一声就关上了,安远兮咬了咬唇,掉头往回走,我心中一慌,左右看了下,赶紧躲到巷子角一些破竹篓后面蹲下,安远兮心事重重地从我眼前走过,没有看到我。
待他走远了,我才站起来,安远兮到这里来做什么?刚刚那户人家说什么孤本,什么赔五百两,又是怎么回事?我想了想,转进胡同,站到刚刚那户人家门口,轻轻敲门。
“叫你走你怎么还不走?”门内响起一个恼怒的声音,门“吱呀”一声开了半扇,一个老头儿探出头来骂道,见到是我,愣了愣:“你找谁?”
“老先生,打扰您了,你想问一下,刚刚那个安远兮,到这里来做什么?”我赔笑道。
“你是他什么人?”老头儿一听到安远兮的名字,脸色沉了下来。
“我是他朋友。”我赶紧道,“老先生对他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他是个老实人……”
“我没说他不老实。”老头哼了哼道,“老实人就不会做错事了?”
“是是……”我赶紧顺着他的语气应道,“老先生不如说说是什么事,我刚刚听到老先生说要把他告上官府,不知道安远兮怎么得罪了先生?”
“他烧坏了我的书,我那本《神武年志》可是一本传了三百年的孤本,我本来见他老实勤快,他又急需钱用,给他抄我那孤本,让他赚点钱,没想到他抄到半夜,居然睡着了,还打翻了烛台,把我那孤本烧坏了,气死老夫了……”老头儿喋喋不休地道,一脸的痛心疾首,我明白过来,原来那天安远兮清早回来,不仅仅是衣服烧破了,手烧伤了,还把别人的东西烧坏了。
这书呆子,怎么不说呢?他做事是极有分寸的,想必是这段时间累极了,才会在抄书的时候睡着吧?我心中一酸,不知道这书呆子这两天为了筹这笔赔款,又跑去做什么傻事了?我见那老头气极败坏的样子,心知他必定爱极那本书,赶紧赔笑道:“老先生,安远兮烧坏你的书,是他不对,在下愿意帮他把书款赔给先生,请先生大人大量,原谅他吧。”
“赔钱?赔了钱我那孤本就能回来么?你就算拿着钱,也再也买不到我那本书……”老头儿气哼哼地道。我赶紧顺他的气道:“是是是,先生那本书那么珍贵,就算是赔钱给先生也补偿不了先生的损失,不过那本书不烧也已经烧坏了,我只是想让先生的损失没有那么严重,先生是个知书识礼的人,一定也能体谅我们。”
那老头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阵,才道:“你这小子倒会说话。”
“本就是我们不对,先生宽宏大谅,在下一定铭记于心。”我见那老头儿的语气有些松动了,赶紧道。
“嗯,我本也不是这么小气的人,我之前也是这么跟他说,这书烧了也回不来了,让他拿五百两作赔书款,他也拿不出,我才动了怒。你刚刚说要帮他还债,可是当真?”老头儿道。
“当真当真。”我赶紧从怀里掏出五百两银票,递到老头儿手上,老头儿将信将疑地接过银票,数了数,确认无误,脸上带上了一点笑容,拉开门道:“既然这样,你进来拿债据吧。”
我随那老头儿进屋,他翻出一张单子给我,我仔细一看,果然是安远兮写下的欠账单,赶紧收好。那老头儿笑道:“你这人倒是挺够朋友。”
我微微一笑:“是先生宽宏大谅才是。”想了想,又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先生帮忙。”
“什么事?”老头儿怔了怔。
“请先生不要将在下帮他还钱的事告诉安远兮。”我思忖了一下,安远兮不想我知道这事儿,还是不要让他知道,免得伤他的自尊。
“那我怎么说?”老头儿道。
我想了想,笑道:“请先生帮忙,就说那个孤本是个仿本,你也是才发现的,根本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有就是请先生尽快差人知会他,省得他再东跑西跑地去筹钱。”
那老头儿怔怔地看着我道:“那书呆子交了你这么个朋友,真是他的运气。”
我听他这样说,知道他已经应承下来,笑了笑,躬身道:“在下谢过老先生,告辞。”
只身回家,进门就听到小红在大声嚷嚷,我踏进院子,见莫修齐主仆站在院内,地上放着两人的行李。小红涨红了脸,一脸怒气,指着莫修齐道:“敢情我家姑娘就喂了你们这群白眼儿狼,现在见着我家姑娘落魄了,就一个个拣着高枝飞了……”福爷爷和福祥一脸无奈地看着他们,见我踏进门,脸色一喜。
“小红!”我的脸沉下来,“你嚷嚷什么?成什么样子?”
“姑娘……”小红气结地跑到我面前,“你知道么,这位莫公子,要到‘云裳坊’去做账房先生了,我们锦绣庄没亏他没……”
“闭嘴!”我厉声打断小红,“你进屋去!”
小红眼眶一红,委屈地咬着唇,跑回房了,我转过身,对莫修齐欠身道:“对不起,莫公子,小红太不懂事儿了。”
“不是不是,是在下对不起姑娘,姑娘对在下有恩,在下本不该在锦绣庄有难时离开,在下实在愧对姑娘……”莫修齐惶恐地道,我摆了摆手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今我们绣庄抵了债,本就不能再帮公子什么,莫公子若是去‘云裳坊’做事能有更好的前途,小女子绝不会拦阻公子,反倒替公子高兴。”
“叶姑娘……”莫修齐脸涨得通红,我转头看了一眼莫桑,见他垂着睫,脸上是惯常的没有表情。我笑了笑,转眼望着地上收拾好的行李道:“莫公子是要搬走吗?”
“‘云裳坊’给在下安排了住处,既然不在锦绣庄做事了,在下也不好再叨扰姑娘……”莫修齐忐忑地道,不敢抬头看我。我笑了笑,也罢,该走的,终是要走,谁也不能强求。
“也好,住在城郊到底也不是那么方便。”我点点头,淡淡一笑,“我送你们出去吧!”
“不敢劳烦姑娘……”莫修齐拘束地道,我笑了笑,“麻烦什么,不过是走几步路罢,走吧。”
将莫家主仆送出门,莫桑从头到尾都没说过一句话。我倚在门边,望着他们的背影,手缓缓摸上脖子,捏住那块黑玉。冥焰,是不是真的要我今生走完了,才能去到冥界见你?莫家主仆走出数米远,莫桑突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看我,他的眼里有些复杂的神色,我静静地望着他,冥焰,他不是你,我执念了那么久,强迫自己把他当成你,可是,他到底不是,纵然,他跟你长得那么相似。“莫桑?”莫修齐转头唤了他一声,他咬了咬唇,看了我一眼,转过头跟上莫修齐。
我淡淡一笑,转身踏进院子,锁上门。福爷爷和福祥担心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没事了,我去看看小红。”
推门进去,小红伏在桌上,听到门响,赶紧坐直身子,袖子在脸上擦了擦,我笑着走过去,抽出手绢,擦她脸上的泪,打趣道:“脸哭花了可不漂亮了!”
“谁哭了!”小红撇了撇嘴,轻哼道。
“好了好了,是我不好,我不该骂你。”我轻声哄她,她咬了咬唇,委屈地道,“我只是替姑娘不值,当初要不是姑娘帮他们,他们早死在客栈了,现在姑娘落了难,他们马上就撇得远远的,真不是东西……”
“我知道小红是最为我着想的,不过,他们的心既然没在我这儿,我强留住人家也没意思,是不是?”我笑道。
“姑娘就是太好说话了,所以他们才欺着你!”小红恨道,“就是骂他们出顿气也好……”
“那有什么用,我让他们走,自然有我的道理。”我的目光寒下来,“不让他们走,怎么能钓出背后的大鱼?”
“姑娘?”小红没明白我的话,愣愣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拍拍她的脸:“去帮我请安总管过来,我有些事想跟他商量。”
这次绣庄出事,虽然我知道是有人设计,在绣庄里安排了内鬼,但因为急着找钱还债,让我无暇去查证。我本来还没有怀疑到莫家主仆身上,之前我最怀疑的人是秀姐,但莫修齐这么短的时间,就在“云裳坊”找到事做,让我不得不对他起了疑心。我仔细回想了与林老板做这两桩生意的每一个细节,特别是他骂“云裳坊”店大欺客的那一幕,我当时被这单“云裳坊”放弃掉的生意冲昏了头脑,没去深想,现在越想越觉得事有蹊跷,莫非,设计陷害锦绣庄的黑手,便是“云裳坊”?我的眼睛眯起来,很好,顺着这条线查下去,就知道了!
——2006、12、3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5章 穿帮]
夜凉如水。
我静静地坐到院子里,想着下午与安远兮谈这件事的情形,安远兮对我的怀疑没有多言,只按我的吩咐去查我让他打探的事情去了。我见他神情之间的焦虑之色已消,心知大概那位老先生已经知会过他无需再赔钱了,心中略为一安。
在心里理着这件事的一些细微的线索,莫家主仆当初与我的偶遇,应不是作戏,毕竟我那时候也是初到沧都,不识得这里的任何人。如果是锦绣庄的生意红火起来,才有人在绣庄里找到一个内奸,为什么会找上莫修齐?要说服一个知晓礼义廉耻的书生见利忘义,背叛有恩于他的人,肯定比说服一个普通伙计见利忘义要难得多,除非,他能允诺一些莫修齐非常想得到的东西。那么是什么?名?利?皆有可能,只要能让他在沧都扬眉吐气,让曾经悔婚的岳家后悔不迭,甚至还有可能,是挽回他那桩指腹为婚的亲事。
那个女子叫什么?想容是吧?很好,查一查整个沧都城,有多少家适龄的女子叫这个名字,查一查她到底是什么身家背景,查一查“云裳坊”的底,答案在心里蠢蠢欲动,呼之欲出,我觉得我几乎就能抓住了。
我端过藤桌上的香茶,轻轻抿了一口,回想了莫桑临去前那复杂的眼神。莫桑,这件事,你是知情的吧?不管你是选择帮你的公子,还是知情不报替他隐瞒,无论哪一种,都已经足够伤我。我苦笑,放下茶杯,闭上眼睛,心中一痛。
突然,有人急促地敲着前院的院门,“乒乒乓乓”的敲门声把屋子里的人全吵醒了,福祥出去开门,一会儿,一个人心急火缭地冲进来,福祥“哎哎”地在后面追着拦也拦不住,那人一边大步冲进内院,一边抹着汗嚷嚷着:“叶贤弟!叶贤弟!你快出来,出,出大事儿了……”
我望着他,怔住了。老天,半夜三更的,这富大康怎么跑来了?我第一个反应是想躲,但他已经看到我了,尴尬地笑了笑:“我是来找叶贤弟的,叶贤弟……”他猛地收声,像见了鬼似的瞪着我,指着我结结巴巴地道:“你……,你,叶贤弟?”
身份被揭穿啦,我索性大大方方地站起来,笑道:“富兄这么晚来,有何要事?”
“你……,你是女的?”富大康怪叫一声,一脸的震惊。
“让富兄见笑了。”我欠了欠身,微微一笑。
他完完全全地呆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惨叫道:“天啊……,天啊……,你怎么会是女人?这下我要怎么跟侯爷交待……”
跟侯爷交待?我摇摇头,唉了口气,看来富大少作弊的事被揭穿了,不知道我走了之后,这位大少爷又经历了些什么,不会是又出丑了吧?难道他这么晚跑来,是找我还银子的?那银子我可抵了债了,想我还他,没门!一边想着该怎么打发他走,一边淡淡地道:“请富兄移驾花厅再叙吧。”
他跟我进了花厅,我请他落座,小红上了杯茶给他。他看了一眼小红,认出她就是那日跟在我身后那小厮,仍是一脸的不可置信,瞪着我半天也说不出话。我微微一笑:“让富兄受惊了,小女子深感惭愧。”
他瞪了我半晌,才一拍大腿,大声道:“我就觉得你这小子怎么有点娘娘腔,敢情你真是个娘们儿。”
我笑起来:“民女叶海花,为了出门办事方便,才易妆而行,并非有意欺瞒富兄。”
“你这丫头倒是胆子大,居然敢易装上青楼,你也不怕有损名声!”富大康似乎接受了我是女子的事实,上上下下地打量我,表情颇为稀奇。
“名声?”我轻笑起来,“我只求问心无愧,世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
“说得好!”富大康一拍手道,“我就喜欢叶贤弟这种,呃……,叶姑娘这种豪爽的性子,你是男人我交你这个朋友,是女人我一样交你这个朋友!”
我笑起来,这富大康倒是个直性人儿:“富兄不以小妹女子身份为恶,小妹也很愿意与富兄交朋友。”
富大康听我这样上路,眉开眼笑:“好,我今儿认了个妹子,可比男人都厉害,连侯爷都对你感兴趣!”
我想起他是有事而来,笑道:“富兄这么晚来找小妹,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呃……”他的神情顿时尴尬起来,“小妹啊,我们今儿串着作弊这事儿,被侯爷知道了?”
“怎么知道的?”我心中已经猜到了,并不吃惊。
“呃……,今儿饮宴结束之后,侯爷宣布此次赛诗会的头魁是我,我一时高兴,就多喝了两杯……”富大康嗫嚅道。我又好气又好笑:“敢情你喝醉了就全说出去了?”
“不是不是……”富大康急忙摆手道,“是侯爷单独见了我,问起那几首诗的含义,我,妹子你知道为兄肚子里那点墨水,我哪里知道啊……,侯爷就,就猜到了……”
我叹了口气,以永乐侯的威势,就算你不喝酒,问你几句你也全招了:“侯爷恼你了?”
他赶紧摇摇头,一脸纳闷地道:“侯爷倒没恼我,只是详细地问了你的一些情况,我就把我们怎么认识的,怎么作弊的,全说了……”
“那侯爷怎么说?”我在心中思忖起来,只怕在赛场上,永乐侯已经发现了异状吧?何以他不当场揭穿富大康?难道……,他认出我了?
“侯爷说妹子高才捷足,很想结识你这个人才,说让我带你去见他,便不怪罪我作弊之事,而且不把这事儿说出去,照旧让我当头魁。”富大康喜滋滋地道,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蓦地又愁起了脸,“原本我以为侯爷惜才,一定会赏识你,把你引荐给侯爷,可是如今……”
“如今你知道我是女儿身,怕侯爷怪罪?”我笑道。
富大康苦着脸点点头,我倒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只要侯爷不怪罪富大康作弊之事,我还怕去见他么?我可一点儿没把永乐侯的权势放在眼里,何况,好说歹说,我对他还有救命之恩呢。
“富兄不必担心,侯爷要见我,我便去见见他老人家。”我见富大康仍旧苦着脸,笑道,“我保证侯爷不会怪罪富兄。”
“真的?”富大康眼睛一亮,我笑着点头,“小妹答应富兄的事,什么时候没办到了?”
“那倒是……”富大康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道,“这会儿穿帮了,不怪小妹,都怪为兄自己没本事!”
我忍不住笑起来,富大康这人倒是十分讨喜。富大康见事情办妥,站起来道:“那我不打扰妹子休息了,明儿我跟侯爷回了话,看侯爷啥时有空,就来接妹子过府去。”
“好。”我点点头,送富大康出去。小红关好门,诧异地问我:“姑娘,发生什么事儿了?”
我摇摇头,微微一笑:“小红啊,你听说过永乐侯么?”
“永乐侯?听说过呀,咱们天曌国的人哪个不知道永乐侯呀!”小红点头道。
原来永乐侯真的这么有名啊?幸好当初没把那玉板指拿去当了,否则还真不好交待。我笑了笑:“小红啊,知道我们来沧都时,救那位云老爷是谁吗?”
小红眼珠一转,脸上带上讶异的神色:“该不会就是……”
“就是。”我点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测,见她蓦然睁大了眼,笑着调侃道:“小红啊,看来我们真是遇到贵人了呢。”
虽然得了这个消息,我也没想太多,我没准备开口求他帮忙赎铺子,之前我最犯难的时候没用上那玉板指,此际我已经有筹钱的法子,更不会用了。我的唇边浮出奸诈的笑容,那玉板指的作用,只是赎回几间铺子,太委屈了。
次日安远兮来找我,说我让他查的事有了眉目。我见他满脸倦容,诧道:“你昨儿没睡么?就去查这事儿了?”
“嗯。”他傻乎乎地点头,“我想快点帮你查清楚这件事儿。”
“你这傻瓜,我又不急这一时半会儿的。”我拉他坐下,倒了杯茶给他,“你自己手上还有伤,也不顾息自个儿,伤口换药了吗?”
“忘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埋怨地瞪了他一眼,“手给我瞧瞧。”
他乖乖地伸出手,我解开他手上的纱布,见最里层的纱布紧紧地贴着创面,渗出些黄水,也不敢去揭,只找出白药,将药末抖在纱布上,看着药面儿浸下去,再用纱布包好。抬头见他静静地看着我,轻声道:“安大娘没发现你受伤吧?”
“没。”他笑了笑,望着我的眼神极柔和,我脸一红,坐到他对面,“你查到些什么?”
安远兮脸色一正道:“我按你说的,去查了户籍司查了沧都名叫‘想容’的女子,真是好运气,只有一个女子叫这个名字,名叫云想容?”
“云想容?”我的眉头一紧,“她姓云?”]
“是。”安远兮点头,我心中莫名地有些不安,“这云想容和永乐侯云家,有什么关系?”
安远兮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正要说这个,这位云小姐是永乐侯的堂弟云崇岭的孙女儿,算起来,是永乐侯的孙侄女辈吧。”
“那这‘云裳坊’,与这位云小姐有关吗?”我皱了皱眉。
“也算有些关系,这‘云裳坊’的执事,是这位云小姐的姨丈。”安远兮道。
我笑起来,原来如此!原来这“云裳坊”根本就是永乐侯云家的家族生意,怪不得“云裳坊”可以多年掌着“贡品绣庄”的招牌了。也怪我以前当惯甩手老板,对同行不太上心,哪里知道这个“云裳坊”的高老板与云家拐弯抹角的关系。这件事,牵涉到云家,只怕不是我开始想的那么简单了,我当初只以为是同行竞争使阴招,利用了莫修齐与想容小姐的婚约关系,如今看来,那莫修齐与云想容之间的门第差别,又岂是能拿来随便利用利用,打击我一个小小的绣庄的?那么这幕后的黑手……,我在心底冷冷一笑,云老爷子,你玩这么大的游戏,到底想做什么?
——2006、12、4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6章 原委]
这个答案,就由云老爷子自己来解答好了。我一点儿也不着急。
富大康将我再次接到了永乐侯的“篱芳别院”,只是这次,我才是永乐侯邀请的客人,富大康被拦在了园子外面。随着别院的下人穿过园子,来到精致的花厅,进门即见博古架上摆着形形色色的黑陶制品,鼎、瓶、薰皆有,刻花精细、造型优美,看来这别院的主人是极爱这种工艺品。
永乐侯云崇山端端地坐在上座,我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上前行礼:“民女叶海花见过侯爷。”
“叶丫头,你也给我来这套,过来坐。”云崇山“呵呵”一笑,招我坐到他身侧,我笑着落座,并不急着开口,反正你今儿让我来,是让我来听,不是说的。
端起丫鬟送上的茶,我不急不缓地喝了一口。云老爷子也不说话,面上带上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看着我拿势。
搁下茶杯,我轻轻将手放回膝上,端坐着,抬眼笑望着云崇山,他眼里闪过一丝满意的神情,捻了捻胡须,笑道:“嗯,不错。沉着、冷静,有大家闺秀的气度。”
我轻笑:“老爷子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
云崇山微微一笑,也拿起了茶杯,用杯盖轻轻拔弄着水面上的茶叶,漫不经心地道:“叶丫头,知道我今儿找你来做什么吗?”
“知道。”我脸上浮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他见我故意只答不说,失笑道:“说来听听。”
“老爷子是要把那几间铺子还给我。”我笑眯眯地道,毫不意外地看到他目光一闪。
“终于还是被你查到了。”云崇山面不改色,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放下茶杯,抬眼笑道,“果然聪明。”
“可比不上老爷子您,以老爷子您的权势,要真想陷害个什么人,可不会留下那么多线索让人去查。”我淡淡地笑了笑,把玩着几上的茶杯,“老爷子整这么大动静,不会只是因为无聊要逗叶丫头玩玩吧?”
“当然不是因为无聊,我做这么多事,只有一个目的。”云崇山笑眯眯地道,一脸无辜,这老狐狸,我心中暗骂,面上却笑得明媚如花,还跟我绕圈子?好,看谁耗得起。
他见我不急着追问,脸上的表情倒是越来越满意,终于不再卖关子,脸色一正道:“我做这么多事,只是在找一个能襄助峥儿执掌家业,担起得云家当家主母的人!”
听听,像在施恩似的,敢情他当人家多稀罕!我淡淡地抬了抬眼皮,面不改色地看了他一眼:“老爷子说笑了,丫头我没这个本事。”
“你没这个本事?”云崇山当我在说笑话似的,似笑非笑地瞥着我道,“叶丫头,你是在质疑老夫看人的眼光吗?”
我笑了笑,将茶杯的杯盖盖回茶盏上,嘲弄道:“敢情老爷子整这么多事出来,便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眼光?”
“丫头啊,我们云氏一族,枝叶庞大,牵扯的利益关系太复杂,我虽然相中了你,也要考验你是不是真的能当此重负。”云崇山叹了一口气,见我仍旧脸色淡漠,终于将这件事的原委娓娓道来。
原来云家虽然财雄势大,权势滔天,但嫡系一族一直人丁不旺,云老爷子多房妻妾只养了一个儿子,活到二十五岁便亡故了,留下三岁的孙子云峥。可云峥虽然从小天资聪敏,却一直体弱多病,云峥成年后拖着病体接掌云家的家业,虽然有老爷子盯着,还算顺当,但繁杂的事务更拖垮了他原本就多病的身子。上次在官道上遇到云崇山急急忙忙往沧都赶,便是听闻云峥病重,一度吐血昏迷,把老爷子的心脏病也吓发了。恰好碰到我这逞能的丫头把老爷子那口气儿整治过来,老爷子当即便上了心,派人留意我在沧都的举动。所以我后来风风火火搞起来的锦绣庄和火锅店,都被老爷子暗中看在眼里,待他认为时机成熟时,给我一个闷棒,看我受了打击还能不能振作起来,若我从此一蹶不振,便不是能执掌云家家业的料,他会在我走投无路绝望时将铺子还我,若我能设法自救,便算通过了老爷子的考验,为云家觅到称心如意的孙媳妇。
云崇山一口气儿说了这么多,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笑道:“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丫头你不但能自救,还做得这么好,毫无背景,孤身一人短短数日便筹到这笔钱,而且这么快就查到老夫头上来了,这样的聪明才智,方才配得上我孙儿云峥。”
到底是豪门望族,才这般轻狂,语气带着绝对的自傲。我笑了笑,不动声色地道:“这么说,我入狱得释,也是老爷子派人保的了?”
他定定地望着我,唇角浮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不是。”
“不是?”我皱了皱眉,那是谁?
云老爷子似乎也不准备回答我,望着我,微微一笑,将放在茶几上的锦盒递给我,我打开一看,是我那几间铺子的押票,笑了笑,把盒子盖好,放回茶几上。如今他已经了然我弄钱的方法,知道再也难不住我,再把这东西放着也没意思,当然要还给我了。
“谢谢老爷子。”我抬眼微笑。
“谢什么,本就是你的。”云崇山嗔怪地看了我一眼,笑道:“还叫老爷子,叫爷爷。”
呃?我失笑,唇角微微一勾:“老爷子你忘了一件事。”
“哦?”云崇山诧异地看着我,“老夫忘了什么?”
我吸了口气,笑盈盈地看着他:“我什么时候答应老爷子,要做云家的当家主母了?”
他只是微微一怔,便神色如常,眼中闪过一丝绝对狡诈的光芒,淡淡地笑道:“叶丫头,你刚刚不是问我,是谁把你从牢里保出来的?”
我挑了挑眉,微笑不语,等待他的答案。
“丫头,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云老爷子拿着茶盏,把玩着茶盖,漫不经心地道,“你来沧都,是为了躲谁?”
躲谁?我需得着躲谁?我淡淡地一笑:“看来老爷子把叶丫头的家底调查得很清楚啊。”当然了,既然选中我做孙媳妇的候选人,自然是要查清我的来龙去脉的。我望着他,轻笑道:“那么老爷子应该知道,像我这种女人,是配不上侯府这种门廷的。”
“你以为老夫会是那种注重门第的肤浅之辈?”云崇山轻哼一声道,“像你这样的丫头,抵得上十个豪门闺秀,也只有我们云家才配得起。”
“老爷子太抬举我了。”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不只不高兴,心里还挺窝火。
“是不是抬举我心里清楚,否则,他也不会一直盯着你了。”云崇山唇角浮出洞悉一切的笑容,“叶丫头,你以为你躲到沧都来,便可与他再无瓜葛了?”
他?我扬了扬眉,云崇山的笑容颇为古怪,我看着他不语,他接着道:“那小子看人的眼光倒是不错,不过,他心思太重,算计太多,你斗不过他的。”
“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斗什么。”我淡淡地道,我甚至,不敢去深想,去触碰。
“你不想,不代表他不想,你越想躲,他越不会放手。”云崇山眯起了眼睛,“否则,何以你一入狱,便被保释出来,他对你的一举一动,可时时刻刻都关注着。”
“敢情我是一块被一群恶狼盯着的肥肉。”我轻嘲。
“你这丫头,少拐着弯骂老夫。”云崇山笑骂道,见我不以为然的笑容,脸色一正,“丫头,被他盯上的人,没有人逃得了,你若想全身而退,必须找到能与他相抗衡的势力依附,而我们云家是你最好的选择。”
我笑了笑,望着云崇山不语。云氏一族到底是何等滔天的势力,能与一国之君相抗衡?或者真如富大康所说,永乐侯跺跺脚,这天下都会震的。
“老爷子,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只想过平凡的日子,我没什么伟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这次,你真的是看错人了。”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是吗?”云崇山眼神一闪,目光凌厉起来,“那你在草原上发下的誓言,不作数了吗?你说你会成为天底下最钱最有权的人,为什么送上门的权势都不要?你想为帕图斯一族报仇,只是空口白话说说而已吗?”
“你……”我浑身一震,惊异地瞪着他,“你如何得知?”他能查到我与宇公子的事,我不奇怪,毕竟寂将军包下我,有线给他查,如果宇公子真的派有人在沧都暗中盯着我,又是他让人把我保出来,那么我在沧都府衙问不到的情况,他永乐侯问得到也不奇怪。可我发下那个誓言时,身边只得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兄妹,云崇山如何会这知这件事?安远兮绝不可能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金莎和丹尼只是稚子,当时又六神无主,更没可能会记得我说这些话,那么,他怎么会知道?难道我在草原上的一举一动,也在他的掌握之中?那他还知道些什么?会不会……,我吸了口气,会不会连蔚蓝雪的身份,也在他的掌握之中?若是,那他要我嫁入云家,真的只是为云峥找个贤内助那么简单么?他明知道宇公子与我的那些牵扯还是坚持选中我,他的目的到底是我,还是另有打算?我的脊背发寒,忍不住轻颤起来。
“我永乐侯想查一件事,没有什么是查不到的。”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见我茫然震惊的表情,叹了口气道,“丫头,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你既然卷入了这些纷争当中,就注定无法脱身,做一个逍遥自在的平凡人。”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思考,云崇山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道:“丫头,不要急着拒绝我,这件事,你回去再好好想一想吧。”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花厅,脑子里如同一团黏乎乎的浆糊,只感觉身子一阵一阵的冰冷。和煦的春风迎面拂来,竟让我觉得有些刺骨。行至荷塘,从水榭那边传来一阵低缓轻柔的琴音,仿佛从远古的时空中悠然飘至,大弦音似春风浩荡,小弦音似山涧溪水,宁静地、舒缓地、沉稳地回旋在耳边,如远山的清泉泻入久枯的石崖,给我沸腾如岩浆的脑袋带来一丝清明,莫名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安祥起来。
我觅着琴音快步走过去,在水榭的木亭中,看到那个弹琴的人,一席月牙儿白的宽松锦袍,在温柔的春风中扬起衣角,那柔和的琴音正潺潺地从他的指尖流泄出来,婉转轻盈,他瘦削的脸上带着不正常的苍白,却有一种虚幻般的晶莹,一眼望去,如同画中人。
——2006、12、5
[第二卷 沧都篇:第107章 云峥]
我静静地看着木亭中如诗如画的男子,心中有些微微的惊讶,他的琴弹得极好,甚至不比凤歌逊色。闭上眼睛,用心去感觉那舒缓的琴音,一时之间,只觉得心思变得极其纯净,地位、金钱、爱情、世俗的欲望,统统离我远去,天地之间仿佛只得这么一个人,似乎从混沌初开,便一直等在那里,等我去聆听他的声音。
一曲罢了,清婉的余音袅袅地在半空盘旋,我缓缓睁开眼睛,亭中的男子抬起双瞳,他的唇角带着一丝看不出情绪的浅笑,黑玉般的眸子深邃而朦胧:“叶姑娘。”
我扬了扬眉,微笑着走进亭去。他的琴案上除了瑶琴,还放着一个精致的黑陶小龙薰,薰顶透雕着像征兴旺的双龙蹴球,薰腹表面镂空雕刻着一对腾升的祥龙,薰座浮雕着瑞龙潜水图案,小薰侧挂着双耳吊环,色泽乌亮,视之如镜。我嗅着那薰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龙涎香,微笑道:“云公子认识我?”
“云峥听祖父提起过。”他温和地道,望着我的目光亲切柔和,“姑娘请坐。”
“哦?”我心无旁骛地坐到他琴案一侧的圆凳儿上,笑道:“侯爷怎么说我来着?”
他的手从琴上抽回,静静地道:“祖父说姑娘机智聪敏、慧质兰心,兼有不让须眉之侠肝义胆。”
我笑着摇摇头:“老爷子会这么夸我?事出有因吧?”既是为他孙儿挑的媳妇,当然是要先给他洗洗脑子,说我两句好话的。
他大概知道我指什么,温柔地笑了笑:“姑娘当得起祖父的评价。”
“公子又知道了?”我莞尔,调皮地挑刺。
“赛诗会上的几首诗,可窥一斑。”他的唇边浮起一抹笑意,“姑娘心思玲珑、才情过人。”
才情过人?过人的是那些作古的前辈好不好?我满脸羞愧,懊恼地转移话题:“看来人人都知道我帮富大康作弊的事了?”
“只得我和祖父知道。”他只当我在羞愧作弊那件事儿,微笑道:“姑娘勿需担心,这件事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晓。”
我望着他的眼睛,真奇怪,云崇山那个意图我们心里都清楚,却一点儿没妨碍我与他之间的交流,我们没有觉得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和窘迫,交谈极为自然,他不以我的冒失为忤,我不以他的平和为异,仿佛他生来在我眼里就该是这个样子,而我生来在他眼里也应是这个样子。
“知道么……”我将手肘放到琴案上,托着腮帮子看他,“你给我的感觉很像一个朋友,这么平和、安静,让人觉得很温暖……”
“是么?”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笑道:“嗯,他叫月凤歌。”
“天曌国的第一乐师?”虽是问句,他的表情却是波澜不兴的,我抚上他琴案上的瑶琴,拨了拨琴弦,听着那古朴的声音,笑道:“公子的琴音,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凤歌。”
“再好的琴音,若无知音人欣赏,也是枉然。”云峥淡淡地道。
“公子又怎知自己没有知音?公子刚刚那段琴音,纯粹得令人动容,令听者的生命亦变得泰然。”我抚上那琴,微笑道。
他温和地望着我,嘴角带着一丝笑意。我微笑道:“公子愿意为小女子再弹奏一曲吗?”
他淡淡一笑,没说话,手却抚到了琴上,垂下睫,拨动琴弦。瑶琴古朴的声音悠然响起,像一片落花从枝头翩翩而落,颤悠悠地坠于清澈的小溪当中,花瓣在湍急的水面上随波逐流,如同一片无根的浮萍,无边无际的寂寞从琴音里弥漫出来,扼紧了我的呼吸。
那是一种宿命般的寂寞,不同于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不同于知音难求的自赏,不是楚痛,不是自怜,不是优伤,是那种从骨子里、从生命里透出的无根的寂寞,与死亡融合在一起,生命仿佛随时都会在这种寂寞中消失,你什么也抓不住。
我悲悯地望着他清瘦的俊颜,无法言说那种几近窒息的感觉。空气里有远古的味道,我听到了“曲终独立敛香尘”的那个声音,琴音在他纤长的指尖悠远地消失,一曲之间,我的生命仿佛已游走了千年。一滴泪从我的眼角滚出来,顺着脸颊缓缓下滑。他淡淡地抬眼,凝望着我的眼睛,那些悲悯、那些不舍、那些痛楚被他一一收进眼底,将他的眼睛染成朦胧的暮色。
他伸出手,拇指轻轻拭净我颊上的泪,眼神渐渐深沉,幽暗如海:“没有早一些认识你,真是可惜。”
“现在认识了,也不迟。是不是?”我微笑道。
他的唇边绽出如花般的笑容:“嗯,不迟。”
亭外不知何时飘起了蒙蒙的春雨,雨丝又轻又柔,湿润的微风凉凉地吹拂进来,园子里的景色蒙上一层氤氲的雾气。一个汉子撑着伞急冲冲地跑进木亭,动作急促却不紊乱,步履轻盈,他收了伞,抬眼看到我,笑着欠身行礼:“叶姑娘!”
是云德。我笑着点了点头,他转头看向云峥,沉声道:“少爷,下雨了,亭子里风大,云德送您回去吧?”
云峥看着我,笑了笑:“得闲的时候过来看看我,可好?”
“好。”我微笑道。
他站起身,云德赶紧去推他的木轮椅,云峥淡淡道:“不用了,我想走走,你送叶姑娘回去吧。”
云德怔了怔,却不敢反驳,只好将手中的伞撑开。他接过伞,步出木亭,没入绵绵的春雨中,缓缓往园子深处行去。荷塘、垂柳、繁花,朦胧的雨雾将满目的郁郁葱葱、姹紫嫣红淡淡地晕染开来,他清瘦的背影飘忽其中,如同一幅清雅的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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