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阳听了自己义父的话后,开始细细研究这个世界,然后准备了更多的手段,好方便找到哥哥!
这些暂且不说,却说李宗泽在设陷阱杀了老虎后发现哪根本就不是自己弟弟,而是一只猴子后,无奈的把猴子扔远,然后在老虎附近找了一个地方休息,因为这里是老虎的地盘,平常的一些野兽也不敢来这个地方,所以李宗泽踏踏实实的睡了一觉!
醒来时发现天已经渐渐黑了,他肚子再次响起,他决定埋的哪只虎怎么样了,他费力把石头搬开,发现老虎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他这辈子除了猪肉,就是在G市吃过几碗牛羊肉粉外,别的肉还真没吃过,男人都有征服感,所以李宗泽现在就有一个感想,吃一顿虎肉!
画动一根炎柴,把木柴架好,点燃了火,找一块比较锋利的石块做石刀,在他记得的一个水塘边洗净后就开始下虎后腿,他一个人,一只虎后腿足够他吃了!
半小时后,李宗泽大嚼特嚼中吃完了虎肉,真香,就是少了点盐和辣椒,如果有盐和辣椒,味道真是好极了,唯一可惜的就是弟弟没得吃!
他慢慢的理着自己的思绪,衣服已经破了,还好有虎皮,可惜拿不走这考虑,如果拿得走,拿到G市一定有很多人买,不过也怕遭盗猎罪!
第二天早早李宗泽起来,去池塘边洗漱完毕后他开始用昨天哪把锋利的石刀一点点的把虎皮剥起来,然后他发现这森林里边的树竟然很多,他在里边又找到了几个皂角,然后把虎皮洗衣过一遍后晒在了树上再次开始烤虎肉,他这次烤的是前腿,他准备把后腿留起,等找到弟弟让他尝尝!
菲斯特领着自己的猎队慢慢往森林深处走去,他是别人请来的,他的猎队杀过好几次虎了,听说这林子深处有只大虫,他带领着猎队就来了!
“停!”他挥手止住了队伍,前边有动静,他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小心谨慎的往前走!
“你这畜生,怎么不动了,哈哈哈哈!”一阵豪爽的声音传来,声音处看到一个穿个简单虎皮的大汉正在扭住一只野马的脖子,一根藤条捆住了马的头,他竟然只用一支手,而另一支手还握住一把大刀,不过刀明显好久没用过了,除了刀刃部分,其他部分竟然都是锈迹斑斑!
大汉似乎发现有人来了,抬头看向菲斯特处,然后轻轻跃上了马,哪野马似乎已经驯服,跳了几下表示不舒服,但看到大汉在上边稳如泰山,不甘的发出一声长嘶然后低头吃草!
“阁下好身手!”菲斯特看着大汉,感觉他不是一般人,赶紧走向前行了一礼!
“你们是猎队?”大汉沉声问道,菲斯特的话怎么不像G市的,难道是偷猎的?
“是,我们是猎队!”菲斯特感觉不爽,因为眼前的人有一种质问的感觉,但他更不爽的是,他竟然感觉自己好像必须回答一样!
“你们的猎枪呢?”大汉看着这些的背着弓箭的家伙,他更不明白,怎么不用猎枪,难道这些偷猎的才开始的?
“阁下说笑了,我们哪有什么猎枪,我们一般都是弓箭,也用长矛与猎刀,枪一般都是打仗或者练武用的,我们只是一些假把式,使不来枪!”菲斯特回答到,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解释得如此清楚给这人听!
“果然是一群新手!”李宗泽暗暗的想到,然后看着这些人,然后问到:“你们打猎时有没有遇到一个皮肤很好,笑起来有一种亲切感,短头发,打到我这高的人,男人!”
“抱歉,我们一路来,打了些猎,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人!”菲斯特想了想,然后回答道
“哦!哪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路兴森林边缘,我们听说森林不深的地方有一只老虎,我们决定来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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