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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屠杀!
真正意义上的屠杀!
唐军挥着横刀,吼着战号,对着吐蕃兵士身上狠狠招呼,下手狠辣,丝毫不留情,瞧他们那狠劲,恨不得把吐蕃兵士杀上十回八回似的。
吐蕃的国力远远不及唐朝,与唐朝打了上百年的仗,是输多胜少。可是,吐蕃凭借青藏高原的高山密林为依托,总是瞅冷子对唐朝下手。就象一个小偷,总是趁主人不注意的时候来上一手,这让唐朝烦不胜烦,唐军对吐蕃兵士特别恨,下手自然是不留情了。
吐蕃兵士哪里是唐军的对手,唯有抱头鼠蹿的份,哭爹叫娘,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军纪严明,战术先进,战法灵活,而吐蕃军队无论是装备、训练、还是战术战法与唐军都没法比,二者不在一个数量级,吐蕃军队哪里是唐军的对手。
更别说,自从渡过特勒满川以后,唐军士气如虹,战意高炽,人人恨不得与吐蕃大战一场。然而,连云堡一战,吐蕃军队没有组织起象样的抵抗,唐军没怎么打,连云堡就给拿下来了。
最重要的是,唐军神兵天降,突然出现,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根本就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
这里的吐蕃军队就成了唐军发泄的对象,唐军就象虎入羊群,不可阻挡,吐蕃军队根本就挡不住,唯有给唐军砍杀的份。
“这哪里是打仗,纯粹就是农夫在收割庄稼!”
李昌国打量战场情形,不由得很是震惊,史书记载唐军的战力极为惊人,果是不假。
地上的尸体迅速堆积,只一会儿功夫,地上就是厚厚一层尸体;鲜血来不及浸入土里,汇成一条条小溪,从山塬朝山下流去,发出“哗哗”的声响。
整个战斗干脆利索,前后不到小半个时辰,吐蕃驻扎在这里的七千军队就所剩不到一千了,这还是唐军觉得再杀下去没有意思了,自动停手的结果。要是唐军再杀一会儿,不会有一个吐蕃兵士活着。
“你们,你们……”高仙芝骑着骏马冲上山塬,把战场情形看在眼里,一阵无语,结巴着道:“下手也太快了!我刚刚赶到,你们就杀光了!”
李嗣业嘿嘿一笑:“副都护,这都是骁勇校尉神勇无敌,不能怨我!我也没杀多少!”
李昌国率军第一个杀到,他斩杀最多,其次是李嗣业。他随后到来,斩杀虽然不少,却是远远不及李昌国。
“这能怨我么?”李昌国耸耸肩,摊着双手,道:“我就是再厉害,双拳难敌四手,我一个人能杀多少?这都是副都护把兄弟们训练得勇猛如虎!副都护,您若想杀个痛快,以后训练军队的时候,少费点心力就成!”
这话有趣,还有理,高仙芝给噎住了,愣了愣,道:“说到底,还是我的不是了?”
李嗣业偷偷冲李昌国一竖大拇指,在高仙芝面前敢于如此说话的,只有李昌国一个了,他也没这份胆量。
“大唐万岁!”
突然之间,唐军爆发出惊天的吼声,声震长空,大地为之颤抖!
“大唐万岁!”
高仙芝、李昌国、李嗣业、段秀实、边令诚他们挥着胳膊,晃着拳头,大声呐喊起来。
这是胜利的欢呼!
吐蕃打入西域的楔子,高仙芝的眼中钉、肉中刺就这样给拔除了!
只需要打下小勃律,就可以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安西都护府就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了!
这是一个天大的胜利,缴获的物资多不胜数,皮甲、锁甲、弯刀堆积如山,更有数万头牦牛和马匹,收获极丰。
在这些缴获中,只有牦牛和马匹唐军有兴趣,至于皮甲、锁甲和弯刀与唐军的装备差得太远,唐军连正眼瞄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当晚,宰杀牦牛犒军,唐军吃肉喝酒,欢快难言。
自从离开疏勒,进入葱岭以来,唐军是第一次吃上如此丰盛的饭菜,欣喜难言。
李昌国吃着牦牛肉、喝着青稞酒,只觉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美味了,不是他没见识,而是因为长期行军,只能冷食,难得吃上热食,嘴里早淡出鸟来了。
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无不是这种感受,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惬意万分。
吃喝一阵,高仙芝站起身,端着酒杯,来到李昌国面前,大声道:“诸位:我们这次南征还未结束,不过,吐蕃军队已经完了,这是天大的胜利!”
这次南征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干掉吐蕃驻守西域的军队,只要干掉吐蕃军队,小勃律就会失去靠山,不足为虑。
“我们之所以胜利,胜利来得如此之迅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是因为我们有勇猛无敌、果敢冷静、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骁勇校尉!”高仙芝一长串的溢美之词套在李昌国头上,道:“诸位,请举杯,敬骁勇校尉一杯!”
“敬骁勇校尉!”
边令诚、李嗣业、段秀实以及众将站起身,冲李昌国微笑敬酒,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
李昌国所做之事,他们看在眼里,佩服在心头,就是边令诚这个爱挑刺的监军也是大为赞赏,认为这是理所应当。
“我是有些功劳,不过,若无副都护的信任,委以重任,若无兄弟们的勇猛冲杀,不会有此大胜!这杯酒,我实是不敢当!”
李昌国一如既往的谦逊,博得众人的好感,齐齐点头,大是赞赏,举杯道:“请!”
一仰脖子,李昌国一口喝干,只觉滋味无穷。
这杯酒特别有意义,这说明李昌国在军中的威信已经提升到极高的地步了。
“骁勇校尉,你是如何得知特勒满川可以渡过的呢?可以为我们解惑了吧?”高仙芝还没有说话,边令诚就问询起来了。
“对!对!对!”
一片附和声响起,上自高仙芝,下至一众将领,无不是睁大眼睛,死盯着李昌国,等他解惑。
当时李昌国说可以渡河了,没有一个人相信,就是与李昌国交好的李嗣业也是不信,结果却是如有神助,一举渡河,众人一直很奇怪,只是因为军情紧急,要攻打连云堡,只能暂时放在心头。
“也没什么,我观瞧天上的云彩,发现天气当晴了。”李昌国笑笑道。
当日,李昌国仰头观看天上云彩,发现天空出现不少象瓦片一样的云彩,这让他想起了家乡的一句谚语“天上瓦瓦云,晒得胯胯疼”。
瓦瓦云是说象瓦片一样的云彩,胯胯是指胯根。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上出现瓦片一样的云彩,会是大晴天,胯根都会晒疼。
有经验的老人要出门,仰头看看天上的云彩,决定要不要出门,要不要带雨伞。
天晴了,雨住了,山洪自然就消退了,可以渡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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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冰川天险(求推荐票)
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真是个好天气。
在葱岭的崇山峻岭中,虽然骄阳似火,晒在身上却没有那么热,而是温暖,因为山太高了,山风吹来,凉飕飕的,很是舒服。
唐军在葱岭的千山万水间行进,人人脸上泛着喜悦,个个带着笑容,仿佛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似的,原本崎岖难行的山道竟然如同平地,步履如飞。
打下连云堡之后,唐军稍事休整,高仙芝一声令,大军接着出发,朝阿弩越城(现克什米尔地区)进发。
过了阿弩越城,就到了小勃律的边境,这次南征离最后的胜利就更近一步了。
这次南征,虽然困难无数,波折甚多,都给唐军一一克服了,取得了连云堡大捷,唐军士气高昂,战意高炽,如同九天之上的烈日,不可抑止,有着无尽的动力,行军对于他们来说,不再是苦累,而是一种享受。
一如既往,李昌国率领康德他们走在前面探路。唐军南征之所以如此顺利,除了唐军的士气高昂,意志坚韧,准备充分之外,就是因为李昌国这个先锋官极为称职,三军信服,李昌国若是不接着当先锋的话,谁有脸当这先锋官?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从连云堡到阿弩越城这段路,李昌国没有走过,不太熟悉。不过,高仙芝准备充分,搜集到的资料很多,李昌国仔细阅读,再找些山民问路,没有出差错,唐军的行进一仍是旧,非常快捷。
“好凉爽!”
康德解开衣衫,露出结实的胸膛,一脸的享受,仰首向天,嘀咕道:“这是怎么回事?天上骄阳似火,这里却是凉爽异常,一点也不觉得热!”
“是呀!”
费雷他们重重点,齐声附和。
李昌国也觉得奇怪,虽说葱岭的海拔高,天气不会太热,尤其是山风拂来更是一种享受,让人心旷神怡。可是,也没有如此这么凉爽的,就跟开着空调似的。
仔细瞧瞧,这里离坦驹岭山口(今克什米尔北部德尔果德山口,在今克什米尔西北境巴勒提特之北、兴都库什山米尔峰东)不远了,只需要翻过这座山就到了坦驹岭山口。
按照路线,只要过了坦驹岭山口,就到了阿弩越城。到了阿弩越城,就到了小勃律的边境上,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了。
“山岭上有古怪!”李昌国眉头一掀,宛若出鞘的利剑,大声道:“我先去坦驹岭瞧瞧,为兄弟们探好路!”
“遵令!”
康德他们对李昌国是心服口服,佩服得一体投地,对他的命令是执行无误,轰然相应。
在李昌国的率领下,众人加快脚步朝坦驹岭上赶去。一个时辰后,他们终于登上了坦驹岭,只觉眼前一亮,一片耀眼的光华射来,刺激得眼睛都睁不开。
李昌国的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了,大是惊奇,这是什么光华,如此刺眼。要知道,他是练武之人,一双眼睛异于常人,连他都觉得受不了,康德他们就更别提了,个个眼睛给刺激得流出了眼泪。
再度睁开眼之后,李昌国这才瞧清楚了,惊呼一声:“啊!”
李昌国胆量极豪,很少能有事让他吃惊,象这般惊呼出声的事压根就不多,康德他们与李昌国相识以来是第一遭见到,个个惊奇,努力睁开眼一瞧,大是吃惊,张大了嘴巴,却是没有发出尖叫。
因为他们太过震惊,集体失声了!
他们入眼的并不是草木山石,而是一挂冰川,巨大的冰川!
这冰川自坦驹岭山口始,分为两部分,东边的叫雪瓦苏尔冰川,西面的一条叫达科特冰川,这两条冰川长度都在十公里以上。
站在坦驹岭上把整个冰川尽收眼里,十几公里晶莹如玉,说不出的瑰丽雄奇。放眼一望,只见冰丘起伏,冰塔林立,冰崖似墙,裂缝如网,真是一险绝之处。
更让人称奇的是,在日光下,冰川闪闪发光,好象一面十几公里大小的镜子,反射的光芒让人眼睛都睁不开。
李昌国大是称奇,万未想到,竟然有如此大的冰川。
“我们要从这里过?”康德喉头发出一阵咕咕声,仿佛打鸣的公鸡给人掐住了脖子似的,半天才说出一句废话。
唐军要是不从这里过,赶到这里来做什么?
“李先锋,我们能不能绕过?”
众人知道李昌国对葱岭熟悉,很是期待的盯着李昌国。
“这是唯一的道路!”
李昌国非常清楚,唐军要想赶到阿弩越城,必须从这里经过,没有别的道路。
“这这这这……能过么?”康德结巴了半天,方才问出来,眼睛朝悬崖下一瞧,只见悬崖万丈,深不见其底,不知道有多深。
更要命的是,一条小径,仅能容脚,从冰川上穿过,这就是唐军进军的道路,这也太吓人了!
康德在死人堆里睡过觉,在血水里洗过澡,一颗心磨炼得极是坚韧,等闲之事哪能让他害怕。可是,在冰川面前,第一次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不过也得过!”
李昌国说出一句很没人情味,却又无奈的话。
唐军南征,这是必经之路,不过也得过!
不要说冰川天险,就是刀山火海也要过!
“我先试试!”
李昌国平生头一回遇到如此险路,尽管武艺高强,身手了得,心中也是打鼓,能不能过,他也没有把握。
牵着战马,李昌国踏上了冰川上的小径,只觉脚下一滑,好在身手敏捷,还能稳住。
“律律!”
战马惊嘶一声,不住后退,身子在哆嗦,眼里露出恐惧之色,瞧它那模样,恨不得有多远跑多远。
“下去!下去!”康德手一扬,马鞭狠狠抽在马背上,战马四蹄踏地,就是不朝前走。
李昌国想了想,先去探探路再说,放开缰绳,战马朝后退缩,马尾巴夹在ρi股下面,夹得紧紧的,四条腿不住打颤。
这匹战马是西域良马,极为神骏,千山万壑不放在眼里,没想到竟然给冰川给吓住了,李昌国还真是无语。
“先锋官,小心点!”康德叮嘱一句,小心翼翼的踏上了冰川小径。
“你也要小心些!”李昌国叮嘱一句,小心的朝前走去。
“啊!”
还没走两步,康德朝悬崖下一望,只见万丈悬崖深不见底,心中一突,双腿打颤,再也站不稳了,朝悬崖下摔去。
第二十九章妙计解困(求推荐)
“啊!”
费雷他们尖叫起来,就要上来相救,哪里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康德朝悬崖下摔去。
如此高的悬崖,若是康德摔下去,就是一百条命也完蛋了,费雷他们一颗心直往下沉。
“完了!完了!”
康德知道他绝无幸理,痛苦的闭上眼睛,等待死神的到来。
然而,就在他绝望之际,只觉胯下一疼,好象撞到了硬物,不偏不歪,正好把那玩意给撞上了,剧疼钻心,惨叫一声。
“我这就要死了么?”
康德以为他砸在冰丘上了,以为他死定了。
“伸手!”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康德睁开眼一瞧,只见李昌国的右手正朝他伸来,不假思索的伸出手,握着李昌国强劲有力的右手,一种安全感油然而生。
“起!”
李昌国低喝一声,右手一使劲,康德就象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落将下来,已是在安全处。
“这个……”康德兀自在发愣,不知道发生了何事,直到费雷他们上前,把他搀扶到一边,他方才弄明白。
原来是关键时刻,李昌国把手中的长枪掷处,Сhā入冰崖上,他撞在长枪上,停止了摔落。李昌国踩在悬崖上,及时把他救了上来。
“咚咚!”
康德一颗心怦怦直跳,脸色苍白,如同在土里埋过似的,没有一点血色。
他这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任他胆大,也是吓得不轻。
“谢李先锋救命之恩!”康德冲李昌国致谢。
“罢了!”李昌国挥挥手,阻止他。
“好大的冰川!”
就在这时,一个雷鸣似的声音响起,只见李嗣业带着部下到来了。
“天啊!这么大的冰川!”
“我们要从这里过?”
“这能过么?”
唐军一到,个个惊讶不置,张大了嘴巴,表情极为夸张。
“兄弟,你探过了?”李嗣业大步过来,冲李昌国问道。
李昌国摇头,道:“正在探!”
“让我试试!”李嗣业把冰川一打量,信心十足,道:“论到胆量,我们安西都护府谁有我的大?就是兄弟你,也不见得能胜过我呢!”
一边说,一边朝冰川行去,健步如飞,瞧他那模样,仿佛这不是冰川小径,而是康庄大道似的。
“小心些!”
李昌国提醒一句,以李嗣业的身手,应该不会出问题,倒也不担心。
“知道了!”李嗣业应一句,来到冰川上,抬脚就走了上去,走了几步,笑呵呵的道:“这不难走啊!不难!”
小心翼翼的朝前行去,一直走了十几丈,都没有问题,康德他们看在眼里,大是振奋,以为李嗣业可以通过。
然而,就在这时,惊变骤生,只见李嗣业朝悬崖下一望,尖叫一声:“啊!”
一声尖叫如同雷霆,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
“不好!”
李昌国知道不妙,飞也似的赶过去。
“兄弟,快来救我!”李嗣业的声音都在发颤,双手紧紧抓着一块冰棱,身体紧帖在冰川上,一动不敢动,一张脸苍白没有血色,如同在土里埋过似的。
这还不算完,李嗣业的双腿不住颤抖,哆嗦不停。
站在冰川上,双腿再打抖,那是雪上加霜,一个不好就要掉下去,那就全完了,李昌国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了,大声吼起来:“不要朝下看!不要朝下看!”
在悬崖上,越是朝悬崖下看,越是害怕,这是经验之谈。若是不朝下看,反倒没事。
“我不看!”李嗣业有气无力,声音发抖,忙闭上眼睛。
李昌国小心翼翼的过去,拉着李嗣业的手,道:“慢慢来,随我一道走!小心些!莫要朝下看!莫要朝下看!”
李嗣业非常配合,跟着李昌国,小心翼翼的朝坦驹岭上行来。
此时的李嗣业,再也不是那个勇猛若虎的猛将,好象一个心惊胆颤的稚童,走路都在打哆嗦。李嗣业猛将之名在外,谁也不会想到竟然是怕悬崖,要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
还算顺利,总算是离开冰川,来到安全处,李嗣业再也坚持不住了,推金山倒玉柱似的仰面便倒,栽在地上,身上的冷汗渗出来,把衣衫都打湿了。
“你怎么会害怕?”李昌国有些好奇,以李嗣业的勇猛,应该不会怕才是。
“一开始好好的,没甚事。可是,我好奇,冲悬崖下一望,突然之间,心惊胆跳,一双腿不听使唤。”李嗣业一脸的郁闷,嘀咕道:“我告诉我自己,不要怕,这没什么大不了。我征战疆场,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区区一道冰川能奈我何?可是,无论我怎么宽解,双腿就是不听使唤呀,我也没办法!”
李嗣业以勇猛闻名,这辈子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平生第一遭知道“怕”字怎么写了。
他的话道出了一个事实,在冰川上,任你如何叮嘱、如何宽解,真要到了那时候,双腿就是不听使唤,谁也没办法的事。
“有道是金无赤足,人有无完人,兴许恐高就是李嗣业的克星!”李昌国抚着脸颊,有些哑然,李嗣业这样的猛将,竟然恐高。
唐军不断开来,每到一拨,都要惊叹一番。
没过多久,高仙芝到了,把冰川一打量,心里凉拔凉拔的,一颗心直往下沉。
阿弩越城就在坦驹岭下,只要下去就能进入阿弩越城,可是,一道冰川天险却是挡住了唐军前进的步伐。
这正应了一句话“看得着,吃不着”,谁能不郁闷?
高仙芝下令挑选一些勇士,由李昌国带着去探路。可是,没用,李昌国固然不怕,这些勇士却是巩高,没走多远就退了回来,个个一副我宁愿受军法也不愿再去的样儿,把高仙芝弄得没办法。
三令五申,一而再,再而三的下令,没用!
到最后,更有人坐在地上,干脆不走了。
要过这道冰川,有两个主要难题需要解决,一个是太滑,不容易站脚;二是恐高,只要朝悬崖下一望,即使勇如李嗣业也是害怕,更别说一般的唐军兵士了。
第一个问题倒好解决,只需要用布把脚包起来就成,战马的蹄子也可以用布缠住。
这滑不是问题,最大的难题就是恐高。这是万丈悬崖,谁都得惧上三分,就是高仙芝本人在上面走了一段,也是惊出一身冷汗。
高仙芝又发愁了,躲在没人的地方揪头发去了。
正揪着,李昌国来了,撞个正着。李昌国万万没有想到,一代名将,高仙芝竟然愁得揪头发了,不由得有些好笑。
高仙芝一见李昌国到来,忙摆出一副屁事没有的样儿。
李昌国笑道:“副都护,末将想到一策,或许可以一试。”
“哦!”高仙芝很是惊讶,忙问道:“何策?”
李昌国在他耳边轻语一阵,高仙芝的眼睛明亮如同夜晚的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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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大军压境(求推荐)
坦驹岭上,唐军个个愁眉苦脸,望冰川而兴叹,无可奈何。
下了坦驹岭就是阿弩越城,这是囊中之物,轻而易举就能拿下。拿下阿弩越城,也就到了小勃律的边境上,这次南征就要大功告成了,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唐军前进的步伐竟然为冰川天险所阻,唐军不甘心,万分不甘心。
不甘心归不甘心,可是,只要一走到冰川小径上,唐军就是胆子再大,也是一阵心惊肉跳,双腿打颤,不敢再往前走。
“该死!”
李嗣业双手紧握成拳,狠狠晃着,一脸的不甘,自责不已:“我怎么如此没用?竟然怕区区冰川小径!”
“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
段秀实忙着宽解他,道:“我走在上面,不也一样么?一开始,觉得没什么,那不过是小小的冰川小径,可是,时间一长,就是心惊肉跳,双腿打颤呀!”
唐军个个经历过生死磨炼,是唐朝的精锐,原本没什么可怕的。可是,遇到冰川天险,他们方才知道,世上竟然还有冰川让他们惊惧。
“这要怎生办呢?总不会就此退兵吧?”李嗣业非常非常不甘心,望着冰川长叹一口气,道:“我们离孽多城不过三两百里路啊!就算山道崎岖难行,我们顶多两天就能打到小勃律边境上,要是没有这冰川该多好!”
“哎!”
段秀实长叹一声,算是回应。
象他们二人如此这般自责、怨叹、嘀咕的唐军比比皆是,不知道有多少。任谁处在眼前这种情形下,都会如此发泄不甘。
“那是什么?”
“快看!冰川上有人!”
“哇!人不少呢!好几十个!”
就在二人议论之际,只听一片惊呼声响起,二人朝冰川上一望,只见冰川上出现二十多个人影,正从冰川下朝上攀登。
这些人身手很好,即使是在滑不溜手的冰川上仍是健步如飞,好象那不是冰川天险,而是康庄大道似的。
唐军试过很多回,就没有人敢于深入太多,乍见这些人如此敏捷,个个瞪大了眼睛,死命的打量着,几疑是在做梦。
李嗣业和段秀实二人眼睛瞪圆了,跟见了鬼似的。
高仙芝和李昌国站在高处,把唐军难以置信而又激动的样儿看在眼里,不住点头。
“骁勇校尉,你这主意应该可行!”高仙芝双手紧握成拳,难以掩激动之色。
他是一代名将,平生经历过的大风大浪不知道有多少,等闲之事哪里能让他产生情绪波动,可是,眼前这事关系太大了。若是不能渡过这冰川,唐军就不能平定小勃律,不能平定小勃律,就不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不能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他就不能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
关系太大,由不得他不激动。
“但愿能成!”
成与不成,李昌国也没有把握,暗自捏了一把汗。
没过多久,这些人上到坦驹岭了,唐军看清了,这些人是高鼻子突颧骨的胡人,个个脸上带着笑容,欢喜难言,大吼道:“你们是唐军?我们迎接唐军来了!”
“你们是哪里人?”李嗣业大吼一声。
“我们是阿弩越人啊!”一个胡人大声回答:“我们听闻唐军到来,我们欢喜难言,前来迎接。我们阿弩越城准备好了美味的酒菜,洁净的帐幕,请唐军入城!”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来了?”段秀实眉头一皱,有些惊疑。他们还没有渡过冰川,若是阿弩越人知道唐军到了,这就是事机不密,泄露了军机。
“大唐天威,异域万里之外都能知晓,我们能不知晓么?”阿弩越人很会说话,说到唐军心坎上了。
在当时,正值盛唐,唐朝强盛之极,振华夏声威于异域万里之外,不要说现在的克什米地区,就是中东地区都知道大唐的声威。
“大唐万岁!”
唐军爆发出惊天的吼声,声动九霄。
高仙芝和李昌国大步而来,高仙芝紧紧抓住胡人的手,一副激动样儿:“谢谢你们!我们的朋友,阿弩越人!”
“谢谢大唐把我们当成朋友!”胡人躬身施礼。
“这冰川如此艰险,你们为何不怕?”高仙芝问道。
“这算什么?这也叫限险?”胡人头一昂,胸一挺,颇是得意:“大帅,你瞧好了!”
也不管高仙芝的反应,快步走上冰川小径,竟然在上面跳起了舞蹈,舞姿虽然不是那么好看,不算优美。不过,敢于在冰川小径上跳舞,这份胆量足以让人佩服。
唐军是看得目瞪口呆,一副打死我吧,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阿弩越人如此盛情,我们这就赶去阿弩越城!”
李昌国突然站出来,振臂高呼,声震长空,富有激|情,具有催人奋进的力量。
“大唐万岁!”唐军爆发出惊天的吼声,个个振奋异常,热血澎湃,眼中光芒闪烁。
李昌国一马当先,率先走上冰川天险,随着胡人一道,朝前行去。
高仙芝看在眼里,紧张在心头,一颗心怦怦跳,能不能成功,在此一举了。
这些胡人是胡人不假,却不是阿弩越人,是唐军中的胡人。
这是李昌国的主意,要高仙芝从这些胡人里挑选精明而又胆大、善于爬山越岭之人,赐以重赏,要他们偷偷溜下冰川,再假扮胡人重新上来,以此来激励军心士气。
说到底,唐军不敢从冰川上过,是一种恐惧心理,只要战胜了这种心理,问题就解决了,这需要榜样。
眼下,榜样是有了,能不能成功,高仙芝也没有把握。
成败在此一举,高仙芝平生头一遭如此紧张!
让高仙芝欢喜难言的是,只见唐军一个跟着一个,踏上了冰川小径,小心翼翼的朝前行去。就是李嗣业也重新踏上了冰川小径,随着队伍一道,朝前走去。
只见一条长龙,在冰川天险上蜿蜒前行。
“成了!成了!竟然成了!”
高仙芝激动难言,虎目中滚下泪水。
这次南征,他精心准备了数年,若是不能通过冰川天险,只能撤军,那就是半道而废。下一回南征,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去了。
过了冰川天险,前面再也没有什么难阻挡唐军的了,可以说大功告成!
在飞渡冰川天险时,发生了数十起意外,唐军或人或马摔下悬崖。尽管如此,唐军恐惧心理一去,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的了。
就这样,唐军渡过了冰川天下,来到阿弩越城。
阿弩越是葱岭中的小城,并不大,人口也不多,对唐朝并没有敌意,听说唐军到来,归顺了唐朝,唐军兵不血刃就拿下了阿弩越城。
拿下阿弩越城,唐军并未停留,马不停蹄,朝西行进。
两日后,唐军就到了小勃律边境上,大军压境了!
第三十二章小勃律震恐
李昌国一马当先,率先进入小勃律国境。
“如此小国,地狭民弱,竟然劳动大唐大军!”
紧跟而来的李嗣业很是不屑,不住裂嘴角。
小勃律的国土狭小不说,高山密林居多,放眼一望,到处都是峰峦,平地很少很少。就是这样的小国,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吐蕃进入西域的唯一通道。
要不然的话,象小勃律这样的小国,谁也不会重视。
小勃律与唐朝相比,就是婴儿与巨人的差别,李嗣业哪里瞧得起小勃律。
不要说李嗣业瞧不起小勃律,就是李昌国,就是普通唐军,哪一个把小勃律放在眼里的?
“呵呵!”
李昌国微微一笑,点头赞许。
“骁勇校尉,副都护请你们过去议事。”就在这时,高仙芝的一个亲卫快马赶来,传达高仙芝的将令。
“议事?”李嗣业眉头一挑,有些意外:“都打到这里了,一鼓作气就能打下孽多城,还议个甚事呢?我用陌刀与苏失利好好商议!”把手中的陌刀晃晃,一副劈死苏失利的样儿。
李昌国也有些意外,眉头一掀,拉转马头,与李嗣业一道,前去见高仙芝。
赶到之时,只见段秀实他们都在,只等他们二人了。高仙芝一见二人到来,脸上泛起笑容,对这两员爱将,他们打从心里欢喜。
“你们一定在嘀咕,都打到小勃律的边境上,还议个甚事?”高仙芝有意无意的瞟了一眼李嗣业,笑道:“嗣业一定在嚷你的陌刀就是最好的议事吧?”
高仙芝就是高仙芝,不愧是名将之才,竟然如此会猜度人的心思。李嗣业脸一红,讪讪的不好意思。
“我一直在想,对于孽多城是打,还是招降?”高仙芝取笑完李嗣业,就直入主题。
“招降?”一片嘈杂声响起,众将很是惊讶。
紧接着,众将就是气愤无已,反对道:“副都护,小勃律人背信弃义,背叛大唐,理应受到严惩,决不能招降!一定要用小勃律人的血来祭奠历次南征的兄弟们!”
小勃律背叛唐朝后,唐朝曾经多次出兵攻打,由于葱岭山高林密,困难重重,都没有成功,不得不半道撤军。
象眼下这般,兵临小勃律边境,是自小勃律背叛后的第一次。
将士们对小勃律的背信弃义愤恨无已,言来极是气愤,若是可能的话,他们就是把小勃律人斩杀一空也不会手软。
高仙芝的提议,竟然没有一个人支持,就是李嗣业也是反对,唯有李昌国沉吟不语。
反对声浪竟然如此之大,高仙芝还真是有些意外,打量着李昌国,问道:“骁勇校尉,你有何高见?”
“副都护,末将以为,此事可行!”李昌国却是赞成。
“骁勇校尉,你可不能心慈手软!”
李昌国的话刚落音,就给一片声浪淹没了。
李嗣业的脸色难看,责备道:“兄弟,象小勃律这样背信弃义的鼠辈,一定要严惩!不然的话,谁会知晓大唐天威!”
“是呀!”
众将重重点头,大声附和。
“哦!”高仙芝有些意外,一愣,脸上泛起笑容,问道:“说说你的想法。”
“招降,并非是放过小勃律!”
李昌国侃侃而谈,道:“小勃律一定要受到严惩,不然的话,谁会知晓大唐天威呢?招降就是要不战而屈人之兵!以我们之勇,要打下孽多城并不难,顶多半天就能打下来。”
说到这里,李昌国的声调转为沉痛道:“战阵之上,刀枪无眼,即使弱小如同小勃律,也会给我们造成一定的伤亡,大了没有,三五百还是会有的。若能招降,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付出伤亡就能拿下孽多城,何乐而不为呢?”
以唐军的战力,要打下孽多城不是什么难事,小勃律能挺住半天就不错了。问题是,即使如此,小勃律会给唐军制造一定的伤亡,大了不可能,三两百还是可以的。因为战场上刀枪无眼,冷箭流矢乱飞,一个不好不要受伤殒命,大将也免不了阵前亡就是这道理。
若是能招降,不战而屈人之兵,唐军就能兵不血刃而达到目的,这是最完美的结局。
众将哑口无言,无话可说。
高仙芝很是欣慰,李昌国不仅勇猛,还懂得为将之道,该用威时用威,该用计时用计,这是为将之道:“骁勇校尉,你深体本将之心,这事就你去办理。嗣业,你与骁勇校尉一道去,听从他的调遣。”
这两员猛将在一起,即使有变数,也是奈何不得他们,高仙芝这安排再好也没有了。
孽多城,小勃律的都城,并不大,方圆不过三五里。
不仅小,而且建造得很是粗糙,不要说与唐朝的城池相比,就是与连云堡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
城里的房屋也不多,就那么千儿八百间。这些房屋低矮,无论式样还是质地,都很差。
就中最大的房屋,是小勃律的王宫。
小勃律王苏失利身材并不高大,长相也不俊俏,虽是王袍在身,看上去也不象国王,真应了一句老话“不是那块料,穿上龙袍也不是太子”。
而且,他身上的王袍做工粗糙,式样单一,没什么美感,就象乡下土财主的衣衫。
他对面一个丽人,个头高挑,身材修长,颇有几分姿色。姿色虽然有数分,并不是很漂亮,她就是吐蕃公主。
吐蕃的公主不少,象小勃律王这样没有实力的小国王,只不过是吐蕃赞普手里的一颗棋子罢了,赞普断不会把漂亮的公主嫁给他。
二人正在对饮,吃着牦牛肉,喝着青稞酒。吐蕃公主吃得津津有味,苏失利却是味同嚼蜡,甚是无味。
“怀念啊!”苏失利在心里暗叹:“大唐当初给我的财物比起吐蕃的好得太多了!美味佳肴暂且不说,光是锃亮的锁甲就是好东西。我当初为何猪油蒙了心,上了吐蕃的贼船呢?”
当初,吐蕃赞普为了拉拢他,说要把公主嫁给他,他色迷心窍,以为可以娶一个漂亮的公主,背叛了唐朝。哪里想得到,赞普耍滑头,公主是嫁给了他,却并不是他心目中想象般的绝色,后悔已经晚了。
“禀大王!”
就在他回忆之际,只见一个亲信急匆匆冲进来,大声禀报,道:“唐军来了!唐军来了!”
“休要胡说!”苏失利还没有说话,吐蕃公主就喝斥起来:“唐朝离孽多城万水千山,唐军怎么会来这里来?难道他们长的有翅膀?”
“王后,唐军的先锋骁勇校尉已经在城门口了!”亲卫大声陈述事实。
“咣!”苏失利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砸得粉碎,酒水四溅。
第三十三章生擒活捉
小勃律本是唐朝的属国,苏失利背叛唐朝投靠吐蕃,唐军到来,就是用ρi股想也知道必然是问罪的,苏失利心惊肉跳,魂胆俱裂,一蹦老高,脸色苍白,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话。
小勃律国土狭小,人口少,国力极弱,根本就不是唐朝的对手。苏失利所恃者不过是葱岭的崇山峻岭、险山恶水,一旦这依恃失效,他的末日就到了,由不得他惊惧。
不要说苏失利,就是吐蕃公主,以及亲卫,哪个不惧?谁个不怕?
“大王,休要惊惧,大吐蕃在婆夷水以东驻有大军,只需遣一介之使,大吐蕃的勇士便能前来相救。”吐蕃公主惊惧难安,还算有点主意,想到了吐蕃驻在婆夷水以东的军队。
为了控制小勃律,吐蕃赞普嫁公主不过是怀柔,在这之外还需要用威,这威当然就是吐蕃的大军了,这叫刚柔相济,恩威齐施。
不过,小勃律的国土实在是太小,吐蕃无法把大军放在小勃律境内,只能派驻在婆夷水以东。婆夷水上一道藤桥把吐蕃与小勃律连接在一起,若是小勃律有事,吐蕃大军会很快进入小勃律境内。
“是是是!”
苏失利张皇失措之下,完全失去了主意,任由吐蕃公主决断。
眼看着苏失利就要放弃孽多城,就在这时,亲卫迟疑一阵,道:“禀大王,骁勇校尉并不是前来问罪的。”
“不是问罪?”
苏失利大喜,声调尖细刺耳,与太监的声音有得一比了。
“骁勇校尉说了,他这次前来是为了小勃律的前途着想。”亲卫复述李昌国的话:“大唐并未对不住小勃律,是小勃律对不住大唐!大唐天朝上国,气度宏大,我不会不计较小勃律的过失,只要小勃律重归大唐!”
这话极是在理,说到苏失利的心坎上了。是苏失利背叛了唐朝,并不是唐朝对不住小勃律,苏失利心知肚明,沉吟起来。
在唐朝与吐蕃之间进行选择,他认为唐朝更好,只是当年一时糊涂,贪图美色而背叛了唐朝,如今想来,若是可以重来,他一定会忠于唐朝。
吐蕃实在是太穷了,要钱没钱,要装备没装备,就是公主也不是绝色,苏失利很是失落。
不过,李昌国的话有多少可信度,由不得他不想清楚。
“骁勇校尉还说:吐蕃穷得只剩牛粪,你跟着吐蕃,有什么好处?你真是瞎了眼!”亲卫复述李昌国的话,一字不易。话一出口,方才知道忙中出错。
果然,只见吐蕃公主手一抬,狠狠一个耳光抽在他脸上,恨恨的骂道:“你好大的狗胆,竟然如此损大吐蕃!”
当着吐蕃公主的面损吐蕃,说吐蕃穷得只剩下牛粪,这不是找死么?尽管这说法很形象。
亲卫木桩一样站着,不敢动弹。吐蕃公主兀自不解气,手一抬,又要打耳光,却给苏失利拦住了,问道:“骁勇校尉还有话?”
“有!有!”亲卫如蒙大赦,感激的看了苏失利一眼,道:“骁勇校尉说,大唐这次出动十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已经端了连云堡,要铲除吐蕃在西域的势力,只是借道从小勃律经过。大唐之军要渡过婆夷水,把驻守在婆夷水东面的吐蕃大军斩尽杀绝。若是大王犹豫不决,一旦天兵杀到,小勃律必将夷为废墟!”
“十万大军?不可能!”吐蕃公主尖叫起来,声音很是刺耳,一双眼睛睁得老大。
“十万没有,五六万是有的!因为这是大唐之军,声威振于异域万里之外!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开城门!”苏失利对唐朝声威很是了解,知道唐军坚忍不拔,只要横下一心,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
“不可!”吐蕃公主一心向着吐蕃,急忙阻止。
然而,一向对她百依百顺的苏失利却是不再听从她的,手一挥,道:“我是小勃律王,我作主,打开城门,迎接天朝上使!我要亲自迎接!”
李昌国和李嗣业驻马城门口,等待苏失利的答复。
“兄弟,你说苏失利会如何决断?他会不会逃走?”李嗣业很是担心。
小勃律虽然国土狭小,人口少,国力极弱,却到处都是山地,一旦苏失利逃走的话,往山沟里一钻,就算唐军拥有翻天的本领也是奈何不得他。
“不会!”
李昌国眉头一拧,沉吟道:“眼下这种情形,小勃律已经山穷水尽,苏失利虽然无能,毕竟在王位上多年,再笨也会琢磨出一些王者之道。他很清楚,他已经是走投无路了,除了向大唐示好以外,他别无选择。”
说到这里,略一停顿,接着道:“再说了,我们抛出的诱饵是要干掉婆夷水以东的吐蕃军队,这是苏失利的心头大患,他是巴不得我们解决掉吐蕃军队。”
这话有些绕,李嗣业有些想不明白,道:“这是什么说法?吐蕃驻军婆夷水以东,那是为了保护小勃律啊,怎么又成了苏失利的心头大患?”
“保护?”李昌国有些哑然,李嗣业是一员猛将,却不善长政治权术,哪里能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为他解释,道:“这是一把双刃剑,若大唐进攻小勃律,吐蕃军队自然可以保护小勃律。若小勃律有异心,吐蕃军队就要灭小勃律。”
“我明白了!如此一说,苏失利这是想借刀杀人!”李嗣业重重点头,有些讥嘲:“他这是做梦!”
就在这时,城门大打,苏失利在一众大臣的簇拥下前来迎接。脸上的笑容堆了一层又一层,跟见到老祖宗似的,亲切得紧。
“他的白日梦做得挺美!”
李昌国冲李嗣业笑道。
“见过天朝上使!”苏失利声音都有些发颤了,自从背叛唐朝后,他这是第一次见到唐朝使者,想起唐朝给他的好处,生起一股亲近感。
“拿下了!”
然而,回答他的是一个冰冷的声音,还有一把锋利的横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正是李昌国下手了。
“你们,你们……”苏失利差点屎尿齐流,颤声道:“你们说话不算话!你们说过不与我计较。”
“没错,我是说过这话!”李昌国重重点头,道:“我是不会与你计较的,我只管抓你!你要知道,这计较一事,得由陛下来做!”
“……”
苏失利一张嘴张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刹那明白过来,他上了李昌国的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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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吐蕃援军(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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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勃律背叛唐朝,投靠吐蕃,这罪过肯定要算的。不过,这算帐一事,得由唐玄宗李隆基来进行,其他人还没有那权力,不要说李昌国,就是高仙芝也没这权力。
李昌国说他不计较,这话原本就是一个陷阱。
唐军一拥而上,把一众大臣给生擒了。在如狼似虎的唐军面前,小勃律一众大臣温顺得如同绵羊,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李嗣业把苏失利一阵打量,忍不住笑起来:“呵呵!这就是小勃律王?我怎么看怎么不象呢,大唐乡下的土财主也比他有气势呀!”
“噗!”
李昌国忍俊不禁,指着李嗣业笑道:“你还真能想的!不过,这话形象。苏失利,说是一国之君,我没见他身上没有王八之气,更没有一具虎躯,偏偏挺着一个大肚子,跟乡下土财主没差别!”
小勃律太小,哪能出什么人杰,苏失利象土财主,他的一众大臣象土财主家的狗腿子,无论衣着还是气质、行事方式,没有一点上位者的气势,和大臣二字挨不上边。
“格格!”苏失利原本就吓得不轻,见李昌国和李嗣业拿他取笑,羞愧交加,再也忍不住了,随着裤裆里一声轻响,臭气熏天。
李昌国和李嗣业捂着鼻子退出老远,打量着脸色苍白,浑身筛糠,还臭不可闻的苏失利,一阵无语。
堂堂一国之君,竟然当场给吓得屎尿齐流,谁会相信?
这还不算,苏失利的胆子确实是不大,都快吓死了,脸色发青,呼吸急迫,眼珠怒突,随时可能断气了。
他虽是罪人,却不能死,因为他要押解去长安,交给李隆基处置,李嗣业不住搓手,大声宽解道:“苏失利,你不能死啊!你咋就这点儿胆呢?我们不就取笑你几句么?你莫要怕,我不笑你了,不笑你了。”
他说得山响,苏失利却是更加害怕了,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你们要如何处置我?”
声音很轻微,说起来结结巴巴,要不是李昌国的耳音好,还真听不清。
“你放心,我们不会杀你……”李昌国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宽解。
可是,这没用,苏失利浑身哆嗦,载倒在地上,不住抽搐,口吐白沫了。
“你想想颉利,他罪大恶极,大唐都没有杀他,怎么会杀你呢?”李昌国眼见他快给吓得不行了,忙搬出一个典型。
颉利就是突厥的亡国可汗颉利可汗,李靖夜袭阴山,一举端了他的老巢,颉利可汗仓皇逃遁,最后给唐军生擒于碛口。
颉利可汗趁着隋末大乱之际,役使中原,迫使刘武周、梁师都、薛举,还有李渊称臣纳贡,这是唐朝的奇耻大辱。更可恨的是,在唐太宗刚刚登基之时,他率领十几万突厥大军打到渭水之滨,逼迫唐太宗鉴订了“便桥之盟”。
论罪过,颉利可汗比起苏失利大得多,是唐朝欲得之而甘心之人,是生死之敌。就是这样的敌人,唐朝也没有杀他,而是封了他一个官,直到他老死长安。
这事苏失利是知道的,他一听这话,无神的眼中有了神采,不再那么害怕了。
象颉利可汗这样唐朝恨之入骨的人,唐朝都没有杀,他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勃律王,唐朝肯定不会杀他。只要能保住性命,苏失利忧虑尽去,竟然站了起来。
“我们会把你送到长安去,交由陛下发落。”李昌国接着宽解:“你细细想想,你这小勃律王有什么好处?除了险山恶水还是险山恶水,哪有长安那么富饶,你一定会把眼睛晃花。”
长安的富饶天下闻名,那是当时的世界中心,就是阿拉伯帝国的都城也是比不了,苏失利眼中的神采更多了。
“当然,你要是会跳舞的话,你的日子就会过得更好!”
李昌国不忘了指点他一条明路。
颉利可汗给押解到长安后,李渊大喜,摆下酒宴,席请群臣。席间,李渊命颉利可汗跳舞助兴。颉利可汗虽是大漠之雄,可是,已成唐朝阶下囚,昔日的雄风不存,不敢逆旨,只得跳突厥舞蹈助酒兴。
这是大唐盛事,天下流传!
苏失利若是给李隆基跳舞助兴的话,对于他来说,那是莫大的侮辱,他竟然欢喜不已,不住点头,担忧尽去。
李昌国看在眼里,一阵无力感。
就苏失利这德行、胆识、才具,竟然能成一国之君,真的是走了狗屎运。要不是小勃律的地理位置太过重要,地处吐蕃进入西域的必经之路上,而唐朝与吐蕃大战百年的话,谁会在乎小勃律?
至此,小勃律已亡,上自国王苏失利,王后吐蕃公主,下至普通兵士,悉数成了唐军的俘虏。
高仙芝赶到,大喜过望,把李昌国好好夸赞一通。
这次南征,到这份上,基本上完成了,只需要把孽多城东六十里外,婆夷水上的藤桥破坏掉,吐蕃便不能再进入西域,高仙芝的战略意图就达到了。
高仙芝眉头舒展,眉毛向上翻,仿佛停着一只报喜鸟似的。
自从小勃律背叛唐朝,投靠吐蕃后,给唐朝制造了天大的麻烦,唐朝数度南征,因为葱岭的险山恶水而没有成功。现在,高仙芝南征成功,这是天大之喜,即使高仙芝一生打的胜仗不少,也是欣喜难言。
“副都护,末将愿前往婆夷水,砍断藤桥!”
段秀实上前一步,大声请命。
砍断藤桥,断吐蕃通道,这是南征的最后一件事,只要这件事做好了,就可以班师了。
“好!”
高仙芝重重点头,欣然应允了。
众将也没有异议,深表赞同。
段秀实转过身,就要离去。就在这时,只见李昌国快步进来,拦住他道:“且慢。”
“哦!”高仙芝颇有些惊讶,盯着李昌国问道:“骁勇校尉,你有何话要说?”
“副都护,砍断藤桥虽易,却是错失了痛击吐蕃人的良机,我们断不能放过。”李昌国道明来意。
“你是想把吐蕃人放进来,再狠打一通,是吧?”高仙芝名将之才,早就想过这事了:“我想过,不可行!一旦把吐蕃军队放进来的话,那里地势狭窄,展不开兵力,我们很难有胜算。再者,只要藤桥不断,吐蕃大军便可以从藤桥上源源不绝的开进来。”
“是呀!”段秀实深表赞同,道:“藤桥附近的地势狭窄,再多的兵力也展不开,很窝兵,不宜于大战。不然的话,以副都护之精明,哪会错过这等良机。”
历史上,高仙芝只是命人把藤桥砍断,把吐蕃军队阻在婆夷水以东,并未痛击吐蕃军队,并非他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而是没法下手。
李昌国手一招,康德、费雷他们抬着大桶小桶进来,往地上一放。
“用这个就够了!”李昌国朝木桶一指。
高仙芝有些好奇,快步上来,揭开桶盖一瞧,先是惊疑,后是若有所悟,一双眼睛越来越明亮,如同九天之上的烈日。
第三十五章吐蕃中计
孽多城东六十余里,有一道天堑,是万丈深渊。这深渊犹如天剑,把西域和吐蕃分割开,吐蕃要想进入西域,必须从这道深渊上经过,这是唯一的道路。
高仙芝这次南征,最终目标就是这道深渊上的藤桥。这座藤桥把西域和吐蕃联系在一起,若是给唐军破坏掉,就是吐蕃长上翅膀会飞,也是飞不到西域。
若是唐军不能破坏掉这座藤桥的话,那么,高仙芝历时数载谋划的南征就变得毫无意义,吐蕃仍可以滋扰西域,使得高仙芝不能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
深渊下面江水滔滔,浪花滚滚,水流湍急,这就是婆夷水。
婆夷水两岸,是高山密林,很少有平地。
婆夷水东面,有一块巨大的山塬,吐蕃依建寨,驻有近两万大军,用来威慑小勃律。一旦小勃律有事,吐蕃军队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经过藤桥,进入小勃律。
山塬上帐幕相连,战马嘶吼,牦牛吼叫,一片热闹景象。
吐蕃兵士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喝青稞酒,吃牦牛肉,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语,倒也轻松惬意,舒适自在。
最大的帐幕是吐蕃大将央金扎西的帅帐。央金扎西个高大,皮肤呈太阳色,很是健壮,富有阳刚美。一双眼睛如若铜铃,转动间,光芒四射,透着一股威猛之气。
央金扎西,是吐蕃驻守小勃律大军的最高统帅,平日里没事要么与部下吃肉喝酒打发时间,要么打猎消遣。实在是没事的话,就去孽多城向苏失利敲诈些好处。
孽多城离这里并不远,还是小勃律的都城,按理说应该是央金扎西闲暇之余的最佳去处,然而由于小勃律太小,孽多城甚少情趣,没甚好处,央金扎西是闲得发慌时才会去。
今天,央金扎西先是带着部下钻山越岭,行猎一通,收获颇丰,心里一高兴,就叫人备下酒菜,与部下喝酒吃肉,打发时光。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好不惬意,极是快活。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正吃着,一个亲卫急惶惶的冲了进来,远远就嚷了起来,声音尖细高亢,很是刺耳。
“闭嘴!”央金扎西喝斥一声,宛若雷霆,沉声道:“本帅坐镇于此,屁大的事都没有发生过,哪会不好?你休要胡说!”
说到此处,略一停顿,感叹一句,道:“在这鸟不拉屎的穷地方,闲得发慌,要是有事就好了!”
这个亲卫明明是来禀报十万火急军情的,没想到竟然给央金扎西如此喝斥,很是郁闷,又不得不禀报,只得硬着头皮,道:“禀大帅,唐军打下孽多城了……
“哈哈!”
他的话才开个头,就给一阵欢笑声打断了,只见上自央金扎西,下至一众将领,无不是仰首向天,哈哈大笑,笑得极是欢畅。
“呵呵!”
央金扎西笑得最是欢畅了,他的眼泪都笑出来,左手抹着眼泪,右手抓起一块牛肉,朝亲卫扔了过去,笑眯眯的打量着亲卫,极是亲切道:“不错!不错!自打我坐镇于此,就这话最是有趣!这肉赏你了!”
右手在短案上拍得山响,乐呵呵的道:“这是葱岭!山高林密,千山万水,险山绝岭不知道有多少,唐军怎能打过来?自从大吐蕃得到小勃律以来,唐军数度南征,有哪一次打过来?就算唐军长着翅膀,也莫想飞来!”
自从小勃律背叛唐朝,投靠吐蕃以后,吐蕃进入西域的道路就畅通无阻了,唐朝在西域的兵力就一分为二,一部分要抵挡大食的东进,一部分要用来防止吐蕃,极为吃紧。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唐朝数度南征,想征服小勃律,却是因为葱岭的险山恶水太多,困难重重,最后不得不退兵。
唐军征而不成功,这已经给央金扎西造成了习惯性思维,要他相信唐军打下孽多城,不是难,是很难!很难!
望着在地上滚动的牦牛肉,亲卫嘴巴张得老大,后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
他禀报的是实实在在的紧急军情,央金扎西却当作笑话来听,即使他说破嘴,央金扎西也不会相信的。
“禀大帅,唐军打下孽多城了!小勃律王还有公主,都被唐军俘获!”
就在这个亲卫郁闷得恨不得晕过去之际,又一个亲卫惶惶如同丧家之犬般冲进来,远远就嚷开了,跟打雷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
央金扎西眉头一立,脸色一沉,就要喝斥。第一个亲卫说来好笑,后面的亲卫如是说,就不是好笑了,是无趣,很无趣,央金扎西很是不爽。
然而,只见亲卫接二连三的冲进来,禀报孽多城失守的消息。
至此,央金扎西不得不信这是真的,他只觉不可思议,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半天这喃喃道:“唐军是怎么打过来的?难道他们真的长有翅膀?”
他驻守此处,不会不知道葱岭的险山恶水有多难跨越,唐军要打到孽多城,要克服的困难多不胜数,可以说多到难以想象。
“公主?”
央金扎西蓦然想起,吐蕃公主落到唐军手里,他的罪过很大。
苏失利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国王,有他不多,无他不少,无足轻重,给唐军俘虏就俘虏了。可是,吐蕃公主落到唐军手里,谁知道赞普会如何处置?
尽管这个吐蕃公主并不得宠,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嫁给苏失利这个小小的小勃律王为王后了。但是,那也是公主!
“快!传令,前去解救公主!”央金扎西一脚把酒菜踢飞,快步而去,顾不得溅了一身的酒水。
解救吐蕃公主这事刻不容缓,万分紧急,央金扎西一声令下,吐蕃兵士很快就集结完成,在央金扎西的带领下,朝西赶去。
当央金扎西赶到婆夷水时,只见藤桥安然无恙,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一勒马缰,驻马道旁,打量着藤桥,不住裂嘴,一脸的讥嘲之色。
婆夷水西岸,山高林密,险隘之处不少,李昌国、高仙芝、李嗣业、段秀实他们站在山巅上打量着通过藤桥的吐蕃兵士。
高仙芝脸上满是笑容,赞赏的看着李昌国,道:“骁通校尉,果如你所料,央金扎西得到消息,马不停蹄的赶了来。我们刚到不久,他就到了。你说,央金扎西会如何想?”
“副都护,您不是已经胸有成竹了么?”李昌国笑道。
“我猜,央金扎西一定在讥嘲我们,没有及时砍断藤桥!”高仙芝眼中厉芒一闪,道:“他却不知,他已经踏上了鬼门关!”
“哈哈!”
央金扎西打量着藤桥,轻蔑的裂裂嘴角,冷笑道:“久闻高仙芝善于用兵,也不过如此!竟然连藤桥也不砍断!若他及时砍断藤桥,我只能望小勃律而兴叹!”
一拍马背,大摇大摆的踏上了藤桥。
第三十六章血染山岗
藤桥是连结吐蕃和西域的唯一通道,其重要性是不需要说的,只要是两个肩膀扛一颗脑袋的人都知道,不管他聪明不聪明。
如此重要的藤桥,唐军竟然没有毁掉,这着实出乎央金扎西的意料,又让他欢喜不已。只要藤桥在,吐蕃大军就能进入西域,小勃律丢了还可以再打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连如此重要的大事,高仙芝竟然没有做,央金扎西还真是瞧不起高仙芝。
吐蕃大军通过藤桥,没有遇到一点意外,很快就到了西岸,踏上了小勃律的土地,央金扎西很是放心。
“快!快!快!”
央金扎西驻马桥头,挥着胳膊,晃着拳头,扯起嗓子大吼大叫,为吐蕃兵士鼓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太没趣了,没好玩的!如今,唐军来了,就是你们最好的玩物!唐军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斗志已经消磨,士气已经消沉,疲惫万分,正是你们宰杀的好时刻!”
依他想来,唐军要战胜葱岭的险山恶水,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即使赶到孽多城,也是疲惫不堪。
不得不说,央金扎西虽然狂妄,却是深通兵道,他的料算很有道理。历史上,高仙芝在打下孽多城后,立即派人把藤桥砍断,不让吐蕃军队进入小勃律,并非高仙芝不知道设计吐蕃的好处,而是他力有不逮。
正如央金扎西所料,唐军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疲惫不堪了,能打下孽多城,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历史上,高仙芝率领下唐军在葱岭的险山恶间行军长达三个月,战胜的困难多不胜数,不要说人,就是神仙也会疲惫。
如今,多了一个李昌国,他熟悉葱岭中的道路,在他的引导下,唐军的行军时间从长达三月减少到近两个月。唐军虽然疲惫,却有再战之力。
这事,央金扎西就想不到了,他如此猜测,就是大错而特错了。
“大吐蕃的勇士宰杀牦牛的时刻,听着牦牛的悲嘶特别欢喜!当你们象宰杀牲牛一样宰杀唐军时,唐军的惨叫声是让你们飘飘欲飞的美妙乐章!”央金扎西吼得山响,道:“大吐蕃的勇士们,唐军就在前面!在等着你们宰杀!”
“宰杀唐军!”
“宰杀唐军!”
央金扎西这话很有蛊惑力,吐蕃兵士士气高昂,杀心大起,扯起嗓子大吼,声震长空,地皮都在颤抖。
“可恶的吐蕃人,死到临头,还如此狂妄!”
李嗣业右手一握拳,一阵骨节声传来,恨恨不已的骂起来。
“把你的怒火朝吐蕃人头上撒便是!”李昌国打量一眼李嗣业笑道。
再说央金扎西见他一通话鼓起了吐蕃兵士的杀气,大是满意,接着吼叫,要吐蕃兵士赶快去打败唐军,从唐军手里缴获明亮的锁甲、上等的明光铠、闪亮的横刀、强劲有力的弓箭、舒适的靴子……
他说得口沫乱飞,吐蕃兵士个个眼睛泛着红光,好象疯狗似的,就差吐出火红的舌头了。
吐蕃很穷,吐蕃兵士与唐军比起来,就是叫化子与富翁的差别。在吐蕃兵士眼里,唐军兵士个个富得流油。若吐蕃兵士是玩家的话,唐军兵士就是小波ss了。
“大唐万岁!”
突然之间,一声惊天动地的战号响起,只见漫山遍野都是唐军。
唐军盔明甲亮,战意高炽,士气高昂,个个精神饱满,和央金扎西想象中的疲惫样儿不沾边,这明明是生力军,哪里象疲惫之军?
央金扎西一双眼睛瞪得滚圆,压根就不相信唐军如此精神饱满。
“大帅,这可如何是好?我们中计了呀!”
就在他愣神这功夫,有部下大声提醒。
不用想也知道,吐蕃中计了,一头钻进唐军的埋伏了,情势对吐蕃不利。
央金扎西久历战阵,是一员良将,把情形一打量,不由得笑了,指着山坡上的唐军:“你们瞧见了,唐军东一团,西一簇,没有连成一片,不能结成阵势,你们可知这是为何?”
略一停顿,自问自答,道:“那是因为这里地势不宜于设伏!唐军在这里设伏,奈何不得大吐蕃的勇士!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军纪严明,这不是我们大吐蕃勇士能比得了的。不过,这里是葱岭,险山恶水多的是,我们大吐蕃的勇士打从娘肚子里生下来,就会爬山越岭,我们还会怕唐军么?”
他不愧是名将,把唐军和吐蕃军队的优劣一针见血的道出来。
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军纪严明,战术先进,战法灵活,极难对付。不过,这里的地势不便于唐军发挥,因为这是山地作战,唐军不善长此道。比起唐军,吐蕃军队反倒是善于山地作战。
吐蕃人自小生长在高山密林里,在险山恶水中长大,爬山越岭是他们的看家本领,在这里打仗,有利吐蕃,不利于唐军。
“藤桥在我们手里,大吐蕃的勇士就可源源不绝的到来,我们完全可以凭借山地的掩护,把唐军歼灭!”央金扎西是一员良将,念头转动间,就有了主意。
他的想法非常好,正是因为这里不便于设伏,不利于唐军,是以,历史上的高仙芝明知道有机会可以设计吐蕃,却是放弃了,只是把藤桥砍断。
“咻咻!”
然而,央金扎西的话刚落音,只听一阵破空声响起,只见漫天的火光突然出现,不计其数的火箭织成一张巨大的火网,朝藤桥罩去。
藤桥是用铁索连结两岸,上面铺以木板,修得很结实、牢固、防火,不然的话,也不可能通过军队了。
即使唐军放火烧也不会引燃,央金扎西嘴一裂,又要讥嘲几句。然而,他的话刚到嘴边,让他吃惊的一幕发生了,只见火箭一射到桥上,原本不容易着火的藤桥好象纸张遇到火似的,一触便燃。
“这个……”央金扎西对藤桥再熟悉不过了,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经过防火处理的藤桥竟然会燃烧:“怎么会燃呢?”
紧拧着眉头,思索起来,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藤桥熊熊燃烧,把吐蕃军队截为两断,一部分在东岸,一部分在西岸,两部分之间无法增援。唐军还没用冲杀,就把吐蕃军队一分为二,拦腰一刀斩为两段,情形对唐军极为有利。
“咕咕!”
央金扎西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仿佛打鸣的公鸡给人掐住了脖子似的。
“大唐万岁!”
冲天的战号响起,唐军赛过南山猛虎,开始了冲杀。
援军被切断,吐蕃军队士气低落,毫无战心,哪里是唐军的对手,给唐军杀得七零八落,死伤无数,很快的,整个山岗给染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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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辉煌的胜利(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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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万岁!”
冲天的战号响起,唐军挥着横刀,勇往直前,爆发出惊天的战力,他们所过之处,没有一个能喘气的吐蕃兵士。
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法先进,战术灵活,士气高昂,虽然置身于地势狭窄之处,不便于唐军发挥,尤其是唐军无法派陌刀战阵出战。即使如此,唐军也是一路高歌猛进,打得吐蕃军队无还手之力。
央金扎西原本信心满满,即使唐军在这里设伏也是奈何不得他,哪里想得到,事起突然,唐军竟然用火箭把藤桥给烧断了,把他的大军一分为二,使得东岸的吐蕃军队无法增援西岸。
不仅不能增援,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西岸的吐蕃军队给唐军屠杀,东岸的吐蕃军队个个目瞪口呆,面若土色,很是惊恐。
同时,他们又很是庆幸,他们没有踏上西岸,不然的话,唐军那亮闪闪而又可怕的横刀就要砍在他们的脖子上。
“唐军饶命啊!”
“唐军祖宗,饶命啊!”
“求求你们,饶我们一命!”
吐蕃军队给唐军凶狠的杀戮吓破了胆,大声求饶,更有人抛掉弯刀,跪在地上叩头,乞求一命。
“杀光吐蕃狗!”
“不留活口!”
然而,回答他们的是唐军无情的咆哮,蕴含着无穷的杀意,无尽的恨意!
吐蕃与唐朝打了上百年,其国力极弱,压根就不是唐朝的对手。可是,吐蕃有青藏高原可以依托,唐朝拿吐蕃无可奈何,在唐军的心目中,吐蕃就是小偷,只能小偷小摸,不能正大光明的打一仗。
是以,唐军对吐蕃特别愤恨,杀得性起,哪会放过吐蕃兵士的,只管挥着明晃晃的横刀狠狠砍杀便是。
在唐军如同秋风扫落叶的狂猛攻势前,吐蕃军队的抵挡不过是一层纸,济不得事,很快就全线崩溃了。
求饶不得,活命无望,吐蕃兵士很是绝望,那感觉就象给地狱的魔鬼在追杀似的,真个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唯有抱头鼠蹿的份。
唐军咆哮着,爆发出惊天的怒吼,挥着横刀,从后追杀。
吐蕃军队给追得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到悬崖边,朝下一望,只见黑漆漆的,深不见底,心头生寒,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冲后面大叫:“这是悬崖啦,快停住了,莫要过来!”
后面的吐蕃兵士给凶神恶煞般的唐军追得走投无路,哪里管前面是不是万丈深渊,只管朝前冲就是。前面的吐蕃军队再也站不住脚,朝悬崖下摔去。
在东岸的吐蕃军队看得最是真切,他们个个睁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们的样儿。
在他们眼里,只见西岸的吐蕃军队就下饺子似的,雨点般朝悬崖下摔落!
而且,这些吐蕃兵士在摔落的过程中,不住大叫大嚷,手舞足蹈,惊恐万状,各种情形都有,多不胜数。
悬崖上有树木,有突出的石块,摔落的吐蕃兵士砸在上面,就会迸溅出一篷鲜血,好象绽放的血色鲜花,格外美丽,妖艳异常,在日光下说不出的诡异!
一篷篷迸溅的鲜血汇成一朵赤红的血花,异常美丽,说不出的瑰丽!
最初,悬崖上只是东一团,西一团赤红,没过多久,悬崖上就是赤红一片,在日光下闪闪发光,格外美丽!
这是一幕奇观!
千古奇观!
东岸的吐蕃兵士在数十年后仍然记得这情景,他们闭上眼睛,当日的情景就会浮现在眼前,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梦厣。
血水顺着悬崖流了下去,把整个悬崖染成红色,在东岸一望,只见一幅巨大的血色图画挂在悬崖上!
血水流到崖底,汇成一条条小溪,流入婆夷水,把婆夷水染成红色。
婆夷水浪花翻卷,尽是赤红之色!
央金扎西眼睁睁的看着吐蕃兵士给唐军追得跌落悬崖,惊恐万状,呆若木鸡,仿佛矗立的木桩,若不是还在喘气,一定会给人当作死人。
李昌国冲到近前,手中长枪指在央金扎西喉头,冷冷的宣布:“你被俘了!”
“我愿意成为大唐的俘虏!”
李昌国的话音很是冷冽,仿若来自九幽地府似的,让人心中生寒。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央金扎西听在耳里,却是美妙异常,仿佛来自九天之上的天音仙乐似的。
因为,他眼睁睁的看着吐蕃兵士坠崖,他最担心的便是唐军不俘虏他,而是把他赶下悬崖!与摔死比起来,做俘虏是无上美事,他甘之若饴。
李昌国一愣怔,念头转动,方才明白过来,冷笑道:“吐蕃有你这样没有胆气的大将,真是气数当尽!”
高仙芝打量战场情形,冷冷的下令:“把他们全部赶下悬崖!”
这是赶尽杀绝的命令,唐军很好的执行了这道命令,把吐蕃兵士赶到悬崖边,逼迫吐蕃兵士跳崖摔死。
不是高仙芝嗜杀,而是不得不如此做。若是抓俘虏的话,唐军没有给养,无法养活他们。这里是葱岭的险山恶水之间,虽然准备充分,唐军的给养也是一个大问题,哪里还有余力养活俘虏。
近万吐蕃兵士,除了央金扎西这些将领,其余全部被歼灭,没有跑掉一个,又是一个天大的胜仗!
“大唐万岁!”
唐军挥着还在滴血的横刀,晃着拳头,爆发出惊天的咆哮,蕴含着无尽的喜悦!
象这样欢庆胜利的欢呼声,在唐朝多不胜数!
这不过是大唐辉煌的一页罢了!
这次南征,高仙芝谋划数载,精心准备,再有李昌国从中相助,方能一举成功。
而且,比起历史上的南征更加成功!
一是唐军的南征所费时间要短近一个月!
二是唐军的胜利更加辉煌,更加圆满!
在历史上,高仙芝只是砍断藤桥,没有伏击吐蕃军队,使得他的胜利有些逊色。即使如此,这次南征也为高仙芝赢得了巨大的声誉,成为唐朝有数的名将,被西方史学界誉为“山地之王”。
眼下之仗,李昌国在孽多城找到不少油脂,建议唐军把油脂涂在藤桥上,再用火箭一射,藤桥就给烧断,把吐蕃军队拦腰斩为两断,取得歼灭吐蕃上万军队的大胜,使得此次南征更具“含金量”。
这次南征已经圆满结束,唐军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已经被截断了,唐朝在西域没有后顾之忧,是到了与大食争锋的时候了!
第三十八章封常清(第一更)
“大唐万岁!”
唐军的欢呼声响彻云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
此次南征,唐军历经千辛万苦,所克服的困难多不胜数,能够取得连云堡大捷、飞渡冰川天险、攻下孽多城,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眼下,唐军更是把吐蕃上万军队给歼灭掉,这是喜上添喜,锦上添花,非常值得欢庆,唐军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说。
深渊下,婆夷水哗哗流淌,奔涌而去。
只不过,不再是清澈若镜的清流,而是一片红色,浪花翻卷处,涌现出一具具肢离破碎的尸体、碎肉、碎骨、破碎的内脏,一副诡异的图画,让人震惊。
数千吐蕃兵士从悬崖上摔下来,全部摔死,无一幸免,有多少碎尸、碎肉、碎骨,谁也说不清。不过,只需要看看在婆夷水上翻卷的尸骸,就知道很多很多了!
这是唐军辉煌战绩的明证!
唐军的欢呼声久久不绝,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方才停歇下来。
高仙芝一声令下,唐军开拔,回到孽多城,进行休整。
此次南征,唐军虽然取得大捷,却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最大的代价,倒不是伤亡,而是疲惫,在葱岭的险山恶水间行军两月,就是铁打的身体也是受不了。
李昌国号称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他都消瘦了一圈,更别提普通兵士了,这休整太有必要了。
唐军一边休整,一边准备撤军。
南征圆满完成,小勃律给唐军占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给切断,高仙芝的意图全部实现,唐军已经没有必要留在这里,只需要留下一小部分唐军驻守小勃律即可。
五日之后,高仙芝一声令下,唐军在孽多城外集结,阵势整齐,横成行,竖成列,极具威势。
高仙芝在李昌国、李嗣业和段秀实他们的簇拥下,策马而来。来到阵前,一拉马缰,停了下来,打量唐军,对唐军的士气很是满意,微微颔首,大声训话道:“大唐的勇士们:今日是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因为,我们凯旋而归!”
唐军历经千难万险,吃尽苦头,终于切断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可以让唐朝集中在西域的力量与大食争锋了,此次南征意义重大,无论如何赞誉都不为过。
“大唐万岁!”
将士们爆发出惊天的吼声,眼里射中炽烈的光芒,宛若九天之上的烈日!
这是属于他们的节日,属于他们光荣的日子!
“我们从龟兹出发,征战三千里,跋涉在葱岭的崇山峻岭中,历经千难万险,吃尽苦头,这是大唐从未有过的艰难行军!”高仙芝接着训话。
这次南征,主要是在高海拔的山地中行进,其困难非常大,不仅在唐朝历史上少见,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也很罕见!
就是在世界军事史上,同样很少见!
这是一场不仅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在人类战史上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山地作战,堪称经典,为西方史学界赞不绝口!
正因为如此,高仙芝赢得了“山地之王”的美誉。
“没有我们战胜不了的敌人,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千难万险,因为我们是大唐的勇士!”
高仙芝的声调陡然转高,很是尖细高亢,很是刺耳,右手高高举起,重重劈下,宛若惊雷闪电,道:“我命令你们,带着属于你们的荣光,凯旋归去!把你们的荣耀,说与你们的父母妻儿知晓!他们,将永远记住你们的英勇!”
在功成之际,谁不愿把自己的英勇事迹告知家人呢?高仙芝这话说到将士们的心坎上了,个个心气陡高,振臂高呼:“大唐万岁!”
高仙芝冲李昌国一点头,右手一挥,道:“班师!”
李昌国一拍马背,第一个踏上凯旋之路!
唐军此次南征,之所以如此顺利,其战果比起高仙芝预计的还要完美,这都是因为李昌国!在这凯旋之际,这份荣耀应当属于李昌国!
正是因为如此,高仙芝要李昌国第一个踏上凯旋之路!
这是莫大的荣耀,众将却是一致赞成!
“隆隆!”
唐军紧随李昌国身后,踏上了归途,人人脸上洋溢着喜悦。
凯旋之路与进军的路线是相同的,唐军要原路返回。与进军时截然不同的是,唐军士气高昂,浑身轻飘飘的,仿佛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使不完的劲似的。
就是冰川天险,在他们脚下如同平地,健步如飞,再也没有进军时的惊惧!
在葱岭中行军二十余天,波澜不惊,唐军终于走出了葱岭,回到戍堡所在之处。
远远望着矗立的戍堡,李昌国是感慨颇多。他当初决定在戍堡投军,一是因为他没有户籍,不能去疏勒从军。二是因为这里地处进入小勃律的要道上,在这里从军,比起在疏勒从军更具优势。
如今回头想想,当初的想法是正确的。
来到唐朝数月,李昌国这第一步迈得非常好,基础打得非常牢实,因为他是名符其实的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
更重要的是,他建立了赫赫武功,晋升将军已经不是问题。不过,这需要朝廷准允去了。
此时的戍堡热闹非凡,有很多人,不仅有唐军、家眷,还有过往的行商,尤其是唐朝商队,更是把这里挤满了。
他们听说唐军打得不错,想一睹唐军英姿,为此,连买卖都不做了,驻守在这里等待唐军的归来。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帐幕,跟繁华的都市似的。
李昌国他们一出现,只见一大群人,不下数千人涌了过来,远远就欢呼起来:“大唐万岁!”个个挥着胳膊,晃着拳头,兴奋莫铭,仿佛是他们打了大胜仗似的。
一队唐军开来,簇拥着一个人,率先赶到。
李昌国的目力极好,远远就把这人看清了,差点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
这人细细瘦瘦的,跟竹竿似的,好象风一吹就要倒。
这还不是最让李昌国吃惊的,最让李昌国吃惊的是,此人一双斜眼,老是斜着眼睛看人,斜得脖子都快扭断了。
瞧他那斜样,也不知道那边是有美女,还是有金山银山在吸引着他。
这已经够多缺陷的了,可是,这还没有完,还有缺陷。他走起路来,一跛一拐的,竟然还是个瘸子。
细瘦、斜眼、瘸子,诸多缺陷竟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要是寻常人能有一个缺陷,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他竟然全部集齐了,真是让人无语。
“这是谁呀?如此舅舅不疼,姥姥不爱!”李昌国虽然没有以貌取人的毛病,也是不得不感慨一句。
“兄弟,你莫要乱说,这是封常清!”李嗣业与李昌国并骑而行,闻言提醒李昌国。
第三十九章欢呼动九霄!(第二更求推荐)
第三十九章欢呼动九霄!
封常清?
李昌国差点把舌头咬断了。据史载,封常清容貌丑陋,长相难看,生就一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容貌,没想到,亲眼看见,远过传闻,比起李昌国的想象还要难看。
要不是李昌国亲眼得见,打死也不会相信,一代名将竟然拥有如此之多的生理缺陷。
丑陋、细瘦、斜眼、瘸子……诸多生理缺陷集于一身,等闲人等哪能有如此“能耐”。能有一样已经是难得了,他倒好,这些缺陷他全部拥有,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难怪高仙芝起初不把他放在心上!”
李昌国感慨无已。
与高仙芝相处数月,以李昌国对高仙芝的了解,高仙芝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并非没有容人的雅量,实在是封常清这长相有碍观瞻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知,谁会有事没事去看如此丑陋之人呢?
偏偏就是如此丑陋不堪之人,竟然才干非凡,拥有将才,还是名将之才,要不是史书记载得明明白白,谁会信?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李昌国想起一句俗话,再次感慨,这话是为封常清量身打造的。
细细打量封常清,又发现此人虽然长相不咋地,可是,身上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让人心生亲近之感。
更难得的是,他走路虽然一跛一拐,却是自具一股威势,虎虎生威。
“见过骁勇校尉!”
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封常清已经来到近前,脸上的笑容堆了一层又一层,跟见到老祖宗似的,远远就冲李昌国行礼。
他行礼中规中矩,挑不出丝毫毛病,本可以让人大生亲近之感。可是,他那破锣似的声音很是炸耳朵,比起边令诚的公鸭嗓还要让人难受。
好在,李昌国并无以貌取人的毛病,飞身下马,回礼道:“见过封将军!”
封常清有着过人的才情,虽然他的长相不怎么样,让人生厌。不过,真金不怕火炼,历经波折,他的才情终于给高仙芝发现,对他信任有加,每当高仙芝出征,就会把留守一事派给他。
对于封常清这样的名将,李昌国的心里充满敬意。
更重要的是,封常清的长相不好,让人生厌,象他这样的人要出人头地,比起寻常人难得多。别的不说,这份坚毅与执著,就值得钦佩了。
是以,李昌国言来极是真诚,没有丝毫作伤。
封常清长相不好,很多人明知他才干不凡,却对他生厌,象李昌国这样勇冠三军,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瞧不起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让封常清意外的是,李昌国一点轻视他的意思都没有,还说得如此真诚。
这对于封常清来说,初次见面,不以他的相貌而轻视他的人,李昌国是第一个!
就是发现并重要他的高仙芝,第一次见他也是轻蔑与不屑,不把他放在眼里。
封常清心里一阵温暖,对李昌国大起好感,亲近之意油然而生,脸上的笑容更加亲切了,笑道:“骁勇校尉勇冠三军,为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封常清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早想一睹骁勇校尉英姿,却是一直未能如愿。如今,面对骁勇校尉,方知骁勇校尉之勇,远过传闻!”
李昌国投他以桃,他就报之以李,对李昌国就是一通盛赞。
“哎!”把封常清如潮的赞颂之词听在耳里,李昌国一点喜悦也没有,叹息一声,道:“我之勇,不过是力耳!而封将军之勇,是心也!力之勇,不过是匹夫之勇!心之勇,方是真勇!”
象封常清这样的人,人生的磨难远胜他人,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能成为将军,能成为安西都护府的重要将领,其战胜的困难远远超出常人,值得钦佩!
万分值得钦佩!
李昌国这话是发自肺腑,没有丝毫虚假。
封常清是何等样人,哪会听不出来的,一双眼睛神光炯炯,把李昌国好一通打量。
“兄弟,你这话合适么?”李嗣业暗道不妙,提醒李昌国。
李昌国虽是真心赞扬,可是,这不是当面揭短么?并非李昌国不知,而是他真的感慨良多,见到封常清,方知什么叫百折不挠,坚忍不拔!
出乎李嗣业意外的是,封常清的眼里突然涌出泪水,用手抹抹了,激动的抓住李昌国强劲有力的手,双手颤抖,结结巴巴的道:“骁勇校尉,封常清一生受够他人白眼,就未有如校尉这般真诚赞扬的!不说别的,就冲你这一句话,封常清与你成生死之交!”
他不会轻易许人,实在是李昌国是他平生第一个遇到不轻视他,而是对他赞誉有加的人,触动他心底最为柔软之处。
封常清为艰难困苦磨练得意志坚定,等闲哪会落泪,只是没有人触他心底柔软处罢了。
封常清一诺千金,他说是生死之交,就是生死之交!能与封常清这样的名将结为知己,生死之交,李昌国也是欢喜。
“那是我的荣幸!”
李昌国紧紧抓住封常清的手,只觉他的手在颤抖,有些冰凉,他的心里实在是太激动了。
“好啊!你们是英雄惜英雄,豪杰重豪杰!”
高仙芝策马而来,把李昌国和封常清看看,欣慰的大笑起来。
李昌国是他器重的猛将,封常清是他看重的大才,两人如此交好,高仙芝还有什么不欢喜的呢?
“呵呵!”
李昌国和封常清相视一眼,顿生惺惺相惜之感,发出一阵畅笑声。
“大唐万岁!”
就在这时,惊天动地的欢呼声响起,只见唐军个个激动无已,冲将上来,与家眷相拥。
征战归来的将士们,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见到家人,把自己的辛酸甘辣,还有英雄之举,讲给家人知晓。在这团聚的时刻,谁能不激动呢?
将士们拥着家人,挥着胳膊,仰天呐喊,唯有如此,才能发泄他们激动难已的心情!
对于家眷来说,将士凯旋归来,必然有很多英雄壮举,父母能有如此英雄了得的儿子,谁能不欢喜?妻子能嫁得如此英雄丈夫,还有什么不满足?儿女能有如此了得的父亲,谁能不自豪?
“大唐万岁!”
家眷同样激动难已,与将士们相拥在一起,挥着胳膊,晃着拳头,吼得山响。
“大唐万岁!”
“大唐万岁!”
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响彻天地!
无尽的喜悦,直冲九霄,天地同庆!
第四十章大唐憾事(为魔力~秀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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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南征胜利得来殊为不易!
自从小勃律背叛唐朝,投靠吐蕃以后,唐朝在西域的形势就极为不利,吐蕃从东面牵制唐朝,使得唐朝不能集中兵力与大食争夺中亚。
为了解决这一隐患,唐朝数度南征,都没有成功。这次,唐朝终于成功了,切断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使得西域情形前所未有的好。
这是天大之喜!
唐军将士们和家眷喜悦难以抑制,吼声响彻天地,九霄亦为之震动!
不论识与不识,都会相拥在一起,跳着蹦着,叫着嚷着,吼着喊着,尽情的发泄心中的喜悦之情。
这太富有感染力了,不管是谁,无论他多么富有克制力,都会尽情的呐喊。
就是高仙芝也是激动难已,跳下马背,挥着胳膊,晃着拳头,仰首向天,大声咆哮。脖子上的青筋怒突,好似老树虬枝,一脸的陶醉。
为了打下小勃律,高仙芝是呕心沥血,历时数载的准备,他付出最多。功成之际,高仙芝被压抑的情感终于喷发出来,宛若喷薄的火山,不可抑制,激动得红光满面,如醉醇酒。
直到半天过的,激动的情景方才平静下来,高仙芝一声令下,唐军朝疏勒开去。
半天之后,唐军终于回到疏勒。
如今的疏勒,处处洋溢着喜气,家家张灯结彩,处处披红,爆竹声响彻天地,好一派热闹景象。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那就是录军功,准备禀报李隆基,为将士们请功。
李昌国的功劳最大,以他所立军功,晋升将军已经不是问题了。不过,高仙芝无权任命将军,必须要经过李隆基准允。
在这之外,当然就是大摆庆功宴,犒劳将士们。
数月征战,没有睡上一天安生觉,没有吃一顿好饭,这犒劳是必须的。吃着热气腾腾的可口食物,将士们只觉这是山珍海味,说不出的受用。
李昌国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得最为舒畅的了,一是因为这是庆功宴,喜气洋溢,心情好,胃口自然好,吃得也就舒畅了。二是因为数月没有吃上一顿好饭,嘴里早就淡出鸟了。
这庆功宴一连举行了三天,方才停止。
庆功宴是将士们同乐,没有官阶之别,将领、校尉、兵士聚在一起,吃肉喝酒,说些南征的壮举,个个惬意舒畅。
庆功宴一完,高仙芝另设一宴,宴请有功将士,将军、校尉们聚在一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高仙芝扫视众人一眼,这才缓缓开口,道:“我们这次南征,终于解决了小勃律,切断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从此以后,大唐在西域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
远征小勃律的战略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与大食争夺中亚地区,这次远征,圆满的达成这一目的。
高仙芝回想起他为这次南征呕心沥血的往事,不由得心情很是激动,胸口急剧起伏,长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如何与大食争锋,你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我会择善而从之!”
解决了后顾之忧,是该商议如何与大食打的事情了,众将微微点头,大是赞赏。同时,个个激动难已,眼里战意高炽,恨不得立即出兵,与大食大战一场。
略一停顿,高仙芝接着道:“谁说得最好,我将有赏!重重有赏!”
“副都护,有何赏?”封常清明亮的眼里精光一闪。
“我想过了,这次南征胜利,需要派一人去长安报捷,谁说得最好,就派谁去!”高仙芝眉头一挑,宛若出鞘的利剑,极有威势。
“去长安?”
高仙芝的话如同火星溅到火药桶里,立时炸了,一众将士个个激动难已,眼里全是艳慕之色。
长安,是唐朝的都城,是将士们心中的圣地,若是能去长安走上一趟,那是莫大的荣耀。
更别说,还是专门去报捷,这是两大荣耀集于一身,谁能不想?谁能不激动?
就是冷静的封常清也是目中精光闪烁,难以自抑,看来他是要参与竞争了。他有大才,若他参与竞争的话,众将的希望不大,李嗣业他们有些泄气。
“去长安?”
李昌国心眼活了,暗自思量起来:“安史之乱还有数年就要到来,大唐帝国由盛转衰,让无数后人为之扼腕,我应当阻止安史之乱的发生!只要没有安史之乱,即使李隆基厌政,唐朝也不会衰败,仍然会很强盛。唐朝不会衰败,就会一路西进,夺取中亚,甚至打进中东,占领中东都有可能。若真要如此的话,唐朝的辉煌将更上一层楼!”
“如今,我立下大功,有了一定地位,虽然要阻止安史之乱远远不够,却也有了希望。这次报捷,我要定了。”
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高仙芝打量着封常清,道:“封将军,你说吧。你足智多谋,才干非凡,你跃跃欲试,看来嗣业他们是没戏了。”
说话间,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李昌国,有些惋惜。他的意思是,李昌国固然勇猛过人,论到这种谋划,就远远不是封常清的对手了,这事李昌国无论如何是没希望了。
“哎!”
高仙芝的话引来一片叹息声。
去长安,谁个不想?可是,有老谋深算的封常清在,谁能夺得这一美差?
“谢副都护!”封常清先是冲高仙芝行礼,这才侃侃而言,道:“大唐与大食之争,并非起于今日今时,而是由来已久!众所周知,早在贞观年间,大食崛起之际,出兵攻打波斯,波斯不敌,遣使入长安,向大唐求援,请求大唐出兵。太宗皇上召集魏征、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李靖、徐懋功……这些功臣再三商议,最后决定不能出兵!”
阿拉伯帝国征服速度旋风一般快,很快就征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区,然后出兵东向,攻打波斯帝国。
波斯帝国不敌,遗使入长安,请求唐朝出兵。当时是唐太宗当皇帝,唐太宗一代明君,雄才大略,对于开疆拓土很有兴趣,可是,当时的条件不成熟,只得婉拒。
“这是大唐的憾事!”
封常清的声调突然转高,很是遗憾。
第四十一章李昌国献计(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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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拒绝出兵救援波斯帝国,不仅仅是唐朝的憾事,也是中国的憾事!
若要选出中国历史上的几大憾事,这件事一定会入选!
因为,唐太宗这一决定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走向!
在当时,阿拉伯帝国刚刚崛起,其根基还不稳固,若是唐朝出兵,阿拉伯帝在其崛起的关键时刻遭到来自东方的打击,还能再崛起吗?
很有可能阿拉伯帝国就此夭折,不会再有大名鼎鼎的阿拉伯帝国!
也就不会有在中东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教了!
因为,阿拉伯帝国在唐朝因为安史之乱而停止西进之后,方才有精力把征服的土地进行伊斯兰化,伊斯兰教方才深入人心,在中东地区根深蒂固。
即使阿拉伯帝国还能崛起,其崛起的过程将会异常艰难,阿拉伯帝国的领土还会那么辽阔么?其影响还会那么大么?
“哎!”
封常清一句话引来一片叹息声,李嗣业他们在为唐太宗这一决定而惋惜。若是唐太宗决定出兵的话,断不会有如今的大食大军压境的局面,更不会有开元三年和开元五年大食出兵攻打安西四镇一事。
那样的话,唐朝在西域的局面将会更好,非常好!
说不定,唐朝已经主宰了中东!
“哎!”
高仙芝双拳紧握,也是叹息一声,一脸的惋惜之色。
这是千古遗憾,李昌国暗叹一声。
“太宗皇上雄才大略,猛将如云,谋臣如雨,之所以如此决定,那是不得不为!”封常清不住摇头,一双斜眼在摇动间不知斜到哪里去了:“大唐此去波斯虽然山高水远,道路漫长,难以补给,西征将会异常困难。可是,这并非不可战胜!真正让太宗皇上决定不出兵的原委,是西突厥未灭,西域还在西突厥手里,大唐不可能越过西突厥之境而去救援波斯!”
对这一憾事,后世之人多以为唐太宗考虑到唐朝离波斯太远,难以补给,这是一个原因,却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因为,是波斯帝国求援的,只要唐朝出兵,波斯帝国一定会出补给,这不是问题。
在亡国与补给之间进行选择,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真正的原因是西域这个唐军西进的必经之地还为西突厥控制。李靖夜袭阴山,灭突厥,灭的是东~~突厥。
西突厥与唐朝为敌,还未给唐朝所灭,这要到唐高宗年间,由苏定方完成。
正是因为西突厥挡在唐军西进的必经之路上,唐太宗这才决定不出兵!
“大唐未出兵,波斯旋亡,大食挟百战余威,大举东进,与大唐在西域相遇。自此以后,两国交兵,数十年不息!”封常清的头摇得更加厉害了,声调转高,凄厉刺耳,道:“大食亡我大唐之心不死!是以,大唐与大食早晚必有一战!必有一场大战!”
波斯帝国没有得到唐朝的援助,很快就给阿拉伯帝国灭亡了。灭了波斯后,阿拉伯帝国实力大增,大举东进,与唐朝在中亚相遇,大打出手。阿拉伯帝国早就垂涎中国的富饶,梦想着打进有“黄金国度”美誉的中国,其东方总督优素福更是向他的大将说,谁先踏上中国的领土,就让谁做中国总督。
由此可见,阿拉伯帝国亡唐朝之心不死!
唐朝与阿拉帝国早晚必有一场大战!
“为了解决大食这个心腹大患,大唐数度出兵,欲助俾路斯复国,却是未能成功。”高仙芝接过话头,以沉痛无比的口吻道:“圣后年间,大唐曾有一支军,一路向西打,打到雷伊近郊,由于孤军远征,最后全部殉国!”
俾路斯是波斯末代国王的太子,在波斯帝国灭亡后,在唐朝的帮助下,辗转来到长安,唐朝封了他一个官。
唐高宗年间,苏定方灭了西突厥,唐朝与波斯之间的道路打通了,唐朝经营中东的条件成熟了。可惜的是,最佳良机已经过去,阿拉伯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庞然大物,虽然国力不如唐朝,却是败而破,屡败屡战,抵挡住了唐朝的进攻。
为了牵制阿拉伯帝国,唐朝决定助俾路斯复国。为此,唐朝数度出兵,其中还包括名将裴行俭率军出征,最后全部失败。
武则天年间,有一小支唐军一路往西进攻,打到雷伊,也就是现在伊朗首都德黑兰近郊。由于孤军深入,无法补给,没有增援,再加上水土不服,这支为数不多的唐军最后全部战死。
这是中国历史上西征最远的军队!
“大食虽是大唐的死敌,让人痛恨,却不能漠视!”封常清重新接过话头,道:“大食军队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军纪严明,战法不错,再加上他们愿为‘圣战’流干最后一滴血,难以对付。”
阿拉伯帝国的军队,有着坚定的宗教信仰,愿意为了宗教信仰而死战,这就是“圣战”。
虽然阿拉帝国的整体实力不如唐朝,却不容小觑,很难对付,封常清这话一针见血。
“是以,要想打胜这一仗,我们需要更多的军队,更多的军械,更多的粮草。”封常清的剖析很是在理,站起身,冲高仙芝见礼道:“副都护,请派末将入朝!末将自当奏请陛下,多派援军,多调军械!”
阿拉伯帝国是一个庞然大物,与阿拉伯帝国作战,不能掉以轻心,需要经过严密的准备,需要更多的军队、更多的军械、更多的粮草。
封常清这话切中要害了,众将重重点头,大是赞同。
“嗯!”高仙芝虽然很想与大食马上开战,不过,他非常清楚,眼下的条件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他手中的兵力还不够,还不足以打败阿拉伯帝国。
历史上,高仙芝折戟怛罗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手中的兵力不足,虽然唐军占到上风,压着阿拉伯帝国打了五天五夜,却是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为阿拉伯帝国所乘,策反了葛逻禄。
高仙芝欣赏的打量着封常清,就要答应他的请求。
就在这时,李昌国站起身,道:“副都护,末将有话说!”
“哦!”
高仙芝颇有些惊奇,打量着李昌国道:“李昌国,你勇冠三军,足智多谋。可是,这等事体,需要大才,非你所能!”
李昌国是他的爱将,他很欣赏李昌国,却不信李昌国能比封常清的见解更加高明。
不仅高仙芝是如此想,就是与李昌国交好的李嗣业也是不信,惋惜的摇头。
第四十二章更胜一筹(第一更)
李嗣业摇头已经是很委婉的反对了,更有不少将校交头接耳,轻声议论起来。
“骁勇校尉勇冠三军,是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勇猛无敌,谁也不是他的对手,我是万分佩服的。可是,这勇猛无敌和善于谋划是两回事,风马牛不相及!勇猛未必善于谋划,骁勇校尉不知晓这点。”
“封将军足智多谋,善于运筹,他的谋划就是副都护也是佩服。骁勇校尉不仅勇猛,也有智计,可是,与封将军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如。”
“这个李嗣业,他与骁勇校尉交好,怎么不拦住?不这是丢丑么?”
听着众人的议论,高仙芝眉头一立,轻哼一声:“哼!”
他的号令极严,众将知道他有意维护李昌国,不敢再议论,乖乖的闭嘴。
“呵呵!”高仙芝成功的让众人闭上嘴巴,然后冲李昌国笑道:“李昌国不仅仗打得好,还挺会说笑,来,干了!”举起手中酒杯。
他这是有意为李昌国解围,岔开话题。若是李昌国说出的办法不如封常清,那不是丢丑么?他是一番好意。
高仙芝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按理说李昌国应该顺坡下驴,就此打住。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李昌国却是笑道:“谢副都护好意!言与不言,在于我,善于不善,在于副都护。若副都护以为善,还请择善而纳之。”
若是不争的话,就去不了长安,去不了长安,则不能改变历史。长安,那是唐朝的中枢,要想改变历史,必须进入长安,没得选择。
“既然如此,那你就说吧!”高仙芝凝视李昌国,见李昌国执意要说,只得允了。
“谢副都护!”李昌国知道他是好意,谢一声,这才冲封常清道:“封将军所言极是有理,不过,我却以为,封将军即使入长安,也是请不来援军、调不来更多的军械粮草!”
“为何?”封常清的剖析极是在理,没想到李昌国却给他否决了,封常清很不服气,眉头一挑,威势立现,脱口问道。
“是呀!”高仙芝眉头拧着,道:“李昌国,你休要胡说!如今,我们打下小勃律,安西都护府再无后顾之忧,正是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的良机,陛下英明,一定会派出更多的军队、调派更多的军械。”
一席话很是在理,众将重重点头赞同。
“因为吐蕃据石堡城,牵制河湟之地,威胁河西走廊!”李昌国的声调略高。
“石堡城?”
高仙芝、封常清二人的眼睛猛的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
“石堡城?”
李嗣业他们虽然惊奇,却是不明所以。
“啪!”
封常清右手重重拍在额头上,一副恍然之状,道:“副都护,封常清失算,失算!”
“不仅你失算了,我也失算了!”高仙芝抚着额头,沉吟着道:“我一心以为打下小勃律,安西都护府没有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却忘了石堡城!要不是李昌国说起,我还真是忘了。”
略一停顿,冲李昌国一笑,很是和煦,欣赏之意大增,道:“李昌国,依你之见,我们该当如何?”
高仙芝名将之才,不过是一时失算,被李昌国提醒,立即醒悟过来。
“是呀!”封常清也明白了,打量着李昌国,眼里尽是赞赏之色。
“副都护,依我之见,安西都护府虽然眼下无后顾之忧,却是兵力不足,军械不足,粮草不丰,还不宜与大食大打。”李昌国早就想好了,缓缓道来:“要想安西都护府有更多的军队,更多的军械,更多的粮草,就应该向陛下上奏,早日打下石堡城。”
石堡城筑于隋炀帝西巡之际,虽然并不大,却是一座雄关,易守难攻。在隋末唐初之际,石堡城为吐蕃占领,遗祸无穷。
石堡城扼守在吐蕃进入河湟的必经要道上,此关在手,吐蕃是进退自如,进可攻,退可守,随时可以进入河湟之地。
为了防备吐蕃,唐朝十余万大军驻守西北。一座石堡城,就牵制了唐朝如此之多的兵力,使得唐朝不能把更多的兵力、军械、粮草投入到西域。
历史上,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哥舒翰打下石堡城,高仙芝发起怛罗斯之战,三者之间看似没有关系,却是紧密相连,环环相扣。
吐蕃与唐朝为敌,有两个方向,西方就是通过小勃律争夺安西四镇;东方就是通过石堡城威胁河湟之地,对唐朝的牵制作用是很明显的。
正是因为如此,在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后,为了把更多的兵力和军械投入西域,与大食争锋,精明的李隆基决心攻打石堡城。当时的四镇节度使王忠嗣,他知道石堡城很不好打,一力反对,惹得李隆基大怒,尽管王忠嗣是李隆基收养的义子,仍是把他贬官。
在李隆基的巨大压力面前,哥舒翰不得不出兵攻打石堡城。在付出巨大的代价后,哥舒翰终于“西屠石堡取紫袍”,把吐蕃封在青藏高原的高山密林里,河湟之地的威胁解除。
河湟之地不再受吐蕃的威胁,唐朝就能把更多的兵力、军械投入到西域,才有著名的“怛罗斯之战”。
“我操之过急了!”
高仙芝自责一句,冲封常清道:“封将军,你以为呢?”
“副都护,末将以为,骁勇校尉报捷更合适!”封常清胸怀磊落之人,不如李昌国就是不如,直接承认,不会爱口饰修。
不仅如此,封常清打量着李昌国,很是欣赏。他已经许李昌国为生死之交,本就对李昌国很有好感,没想到李昌国的见解比他还要高明,对李昌国又高看一层。
“李昌国,报捷一事,就由你去!”高仙芝欣赏的打量着李昌国,笑呵呵的,极是舒畅。
李昌国勇猛无敌不说,还如此明见,洞察入微,就是老谋深算的封常清都不如,要高仙芝不欢喜都不成。
“谢副都护!”李昌国行礼相谢。
“你此番前去长安,肩负重任!”高仙芝脸色严肃,道:“无论如何,你要促成朝廷出兵石堡城!只有打下石堡城,安西都护府才会有更多的兵力,才能与大食争锋!”
第四十三章东方总督(第二更)
布哈拉(现乌兹别克的布哈拉),唐代称为安国。
布哈拉繁荣富饶,是丝绸之路上的枢纽城市,其经济价值无法估量。
更重要的是,布合拉是贯穿东西方的必经之地,地处阿拉伯帝国东进的要道上,阿拉伯帝国要想打到中国来,就必须经过这里,其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是以,阿拉伯帝国东进之后,很快就占领了布哈拉。
“走!走!快走!”
阿拉伯兵士把一队队百姓象赶羊一样驱赶着。
百姓扶老携细,衣衫褴褛,浑身是伤,极为可怜,却是没有丝毫反抗之力,唯有哭着、诅咒着,进行无力的反抗。
而阿拉伯兵士却是如狼似虎,挥着皮鞭狠抽,或是用弯刀劈砍,只要百姓稍不如意,不是给砍死,就是给抽打得鲜血飞溅。
“苍天啊,你为何让这些凶残的伊斯兰异教徒踏上我们美丽的家园?”
“苍天啊,为何不打雷,劈死这些异教徒!”
阿拉伯帝国的崛起之路异常血腥,因为这是一场“圣战”,是对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的圣战!阿拉伯帝国在其崛起的过程中,用铁和血的方式推行伊斯兰。
凡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统都是异教徒,要给灭绝,要给杀死。
安国百姓自有自己的信仰,哪会改信伊斯兰教,是以,他们只能成为“圣战”的祭品。
在前面不远处,是一处杂草丛生的乱石岗,远远望去,却是赤红一片,这是给安国百姓的鲜血染红的。
远在数十里外就能闻到强烈的血腥气,让人作呕。
这里,是阿拉伯帝国处决异教徒的地方,堆积的尸体不知道有多少,远远一望,好多的山丘。当然,这并不是真正的山丘,而是阿拉伯帝国杀死安国百姓后,把他们的尸体堆积起来,形成的尸山。
阿拉伯帝国铁蹄所至之处,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凡不信奉伊斯兰教的“异教徒”就得死。允许异教徒保留自己的信仰,用金钱赎买信仰,给他们一条活路,这要到后期去了。
在这一时期,阿拉伯帝推行伊斯兰教就是用铁和血!
在山岗上,站着一群人,为首之人身如铁塔,高大威猛,一双眼睛明亮有神,顾盼之间威仪四射,冷冷的打量着阿拉伯帝兵士屠杀安国百姓。
此人就是现任阿拉伯帝国的东方总督阿布·穆斯林。
阿布·穆斯林本是波斯人,因为波斯帝国亡于阿拉伯帝国后,波斯人成为奴隶。是以,他本是阿拉伯帝国的奴隶。不过,此人武艺高强、身手敏捷,有万无不挡之勇,更难得的是此人具有卓越的才干,凭借不凡的才能成长为阿拉伯帝国最具权势的人物。
在当时,阿拉伯帝国最有权势的人当然是哈里发,其次就是东方总督和西方总督这两大总督了。
阿布·穆斯林是狂热的伊斯兰信徒,为了推行伊斯兰教不遗余力。他心狠手辣,死在他手里的异教徒不知道有多少,没有一百万,也差不了多少。
“异教徒:伟大的安拉在天国召唤你们!”
阿拉伯兵士冲刚刚驱赶来的安国百姓大声宣判。
“隆隆!”
惊天动地的蹄声响起,阿拉伯军队骑着骏马,挥着弯刀,排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对着手无寸铁的百姓冲锋起来。
日光下,弯刀闪闪发光,极是骇人,安国百姓哭声一片。
“大唐啊,你们为何不来解救我们?”
“大唐之军能征善战,一定会打过来,伊斯兰的恶魔们,大唐不会放过你们!”
“大唐一定会为我们复仇!”
眼睁睁的看着阿拉伯军队凶神恶煞般的冲来,安国百姓知道他们的末日到了,不由得想到了唐朝,冀望唐朝为他们复仇。
安国地处中亚,是唐朝和阿拉伯帝国争夺的重点,虽然唐朝的军队还没有打到这里,不过,唐朝的威名早已传遍安国。
与阿拉伯帝国相比,唐朝就是仁慈,无比的仁慈!
只要归顺唐朝,唐朝就不会为难百姓,不会强迫百姓改变信仰,更不会因为信仰而杀害百姓。这些安国百姓本没什么罪过,只是不信奉伊斯兰教罢了,却是招来杀身之祸。
阿拉伯军队冲锋而来,手中的弯刀狠狠劈下,鲜血飞溅,肢残断臂四处乱飞,不一会儿功夫,安国百姓全部被屠杀。
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也不能幸免。
“中国人?”
阿布·穆斯林的脸上泛起一抹冷笑:“中国人自顾不暇,哪里顾得到你们这些异教徒!我先把你们这些异教徒杀光,然后率领大军,打进中国去!”
打进中国是阿拉伯帝国的夙愿,他身边的将领们一听这话,无不是大喜,个个一脸的欢笑,道:“有伟大的安拉保佑,我们将把全世界变成安拉的信徒!区区中国,不在话下!”
“中国富饶,遍地黄金,是黄金国度,只要打进中国,我们就有吃不完的美食,穿不完的丝绸,用不完的香料!”阿布·穆斯林对众将的反应很是满意,大声激励:“美丽的丝绸,香喷喷的香料,就产自中国!只要我们打进中国,全中国都是我们的奴隶!”
丝绸之路上,东方销往西方的主要货物就是丝绸和香料,这是西方人生活必不可缺少的。要是征服了中国,把中国变成阿拉伯帝国的奴隶,阿拉伯帝国会有多少丝绸、香料?
光是想想就让人发晕,一众将领个个眼里闪烁着炽烈的光芒,恨不得马上打到中国去。
“早在千年前,亚历山大就想打到中国去,只是,他那无能的老师亚里士多德给了他一幅错误的地图,被误导的亚历山大最后打到印度恒河流域去了。”阿布·穆斯林的声调转高,极富感染力,冲一众将领大声训话道:“黄金国度的位置,我们早已探察明白!只要稳定了安国,我们就可以大举东征!安拉的勇士,必将踏平中国!”
“安拉!”
“安拉!”
一众将领挥着胳膊,晃着拳头,更有人拔出弯刀劈砍,吼得山响。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高大,浑身透着英气的男子快步而来,他就是在怛罗斯打败高仙芝的齐亚德·伊本·萨里,大声冲阿布·穆斯林禀报道:“禀东方总督,高仙芝打下小勃律,烧断藤桥!”
“什么?”阿布·穆斯林眼里精光暴射,宛若利剑一般,直刺齐亚德·伊本·萨里。
第四十四章有美偕行(第三更)
十点有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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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亚德·伊本·萨里亦是一代人杰,拥有不凡的才情,更是勇猛过人,胆气甚豪,却是在阿布·穆斯林的逼视下不得不垂下头颅,毕恭毕敬的道:“这是刚刚收到的消息。”
“高仙芝?”
阿布·穆斯林的眉头紧拧着,一字一顿的念着高仙芝的名字。
高仙芝的名头在西域极为响亮,是安西都护府的灵魂人物,眼下虽然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有了这个胜仗,升任安西都护府的都护已经不是问题了,这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就算你胜了,又能如何?”阿布·穆斯林紧拧着的眉头松开了,讥嘲一句道:“那些穷得只剩牛粪的吐蕃人竟然如此无能!小勃律地处葱岭的险山恶水间,只要稍加防守就能万无一失,竟然给高仙芝所乘,吐蕃人太无能了!”
虽是讥嘲之言,却是很有道理。
唐军此次南征,最大的敌人并不是吐蕃,而是葱岭的险山恶水,这让唐军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小勃律地处葱岭的千山万水间,地形复杂,易守难攻,若是吐蕃稍加防范就能让唐军无功而返。
“吐蕃人无能,我们不能再给他们军械。”有将领提出断绝给吐蕃的支援。
“是呀!吐蕃要我们锋利的弯刀时夸下海口,一定会拖住中国人,却是这么快就丢了西域,真是无能,我们不能再给他们弯刀了!”附和声响成一片。
“不!”阿布·穆斯林却是精明过人,虽然对吐蕃很不满,却是知道与吐蕃结盟的好处,道:“我们不仅不能断绝支援,还要多给些!”
扫视众将,只见众将个个一脸的迷惑,为他们解释,道:“吐蕃与中国为敌有两个方向,西方就是西域,就是通过小勃律的藤桥进入西域。东方就是通过石堡城,骚扰中国的河湟之地,使得中国不能把更多的兵力、军械调派到西域来。”
说到此处,略一停顿,道:“吐蕃在西域吃了亏,一定不会服气,会在石堡城有所行动,只要我们再给他们一些支援,给他们一些军械,吐蕃人一定会与中国人打起来。这对我们有莫大的好处!”
阿拉伯帝国的东方总督,主要目的就是对付中国,对付唐朝,对唐朝的情形研究得很熟悉,这话极是有理。
只要吐蕃依据石堡城骚扰河湟之地,唐朝就不能把更多的兵力和军械派入西域,这对阿拉伯帝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众将重重点头,大是赞成。
“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后,一定会急于与我们大战,我们要早做准备!”阿布·穆斯林精明过人,念头转动间,就有了主意,道:“趁高仙芝没有准备好,我们大举东进是再好不过了。可惜的是,这些异教徒不愿侍奉真主,我们后方不稳,还不能大举出兵!”
阿拉伯帝国的征服速度旋风一般快,在很短的时间内征服了大片大片的土地,疆域极为辽阔。不过,却没有来得及同化,帝国内矛盾重重,内部极为不稳。
再者,阿拉伯帝国用铁和血推行伊斯兰教,这激起帝国内的百姓激烈反对,到处都不稳,不时就会发生骚乱、暴动,这严重的拖了阿拉伯帝国的后腿。
虽然阿布·穆斯林很想马上向中国进军,他却深知,他的后方不稳,若他此时进军,一定是败多胜少。
“你,加快拉拢石国、葛逻禄!”阿布·穆斯林冲齐亚德,道:“石国和葛逻禄不过是小国,他们在中国人的积威之下,早就有二心了。只要我们给的好处够多,他们一定会投靠我们的。即使眼下不投靠,只要时机成熟,一定会!”
他这一招,够狠!
高仙芝折戟怛罗斯,就是因为葛逻禄的背叛,放开一道口子,让阿拉伯帝国的军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唐军背后,唐军腹背受敌,不得不撤退,最后饮恨怛罗斯。
安西都护府,一片喜气,因为小勃律虽小,却是事关重大,此战一胜,唐朝在西域就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了,这是将士们最想做的事。
今天这喜气,不仅仅是因为南征的胜利,还在于安西都护要正式向唐玄宗李隆基报捷了。
疏勒城外,人山人海,唐军、家眷拥来,一片人潮。
高仙芝、边令诚、封常清、李嗣业、段秀实他们前来为李昌国送行。
“昌国,你这次前去长安报捷,是肩负重任,安西都护府能不能得到更多的兵马、钱粮、军械,就全靠你了!”高仙芝拍着李昌国的肩头,很是亲热的叮嘱。
“副都护请放心,我一定尽心心力!”李昌国深知他此行的担子有多重。
唐朝能不能在怛罗斯打败阿拉伯帝国,就全看他此行了。若是此行成功,不仅可以在怛罗斯打败阿拉伯帝国,更有可能一路往西,打到中东去。
“李昌国,你此行的担子重,若是遇有难事,可去寻右监门卫将军。”边令诚的公鸭嗓依然刺耳,却是多了几许期待,几分真诚。
右监门卫将军,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力士,当时的第一内官。
“骁勇校尉,我们安西都护府的兄弟们都在盼着你早日归来,带着援军、军械归来!”段秀实走上前来,在李昌国肩头拍拍,很是期待。
这是安西都护府将士们的心声,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无不是如此期许。
“兄弟,我啥也不说了,只说一句,早点归来,与大哥饮酒!”李嗣业紧紧握着李昌国的手,很是激动,一脸的不舍。
他与李昌国的交情最好,更有李昌国让他军功一事,他与李昌国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
“好兄弟,大哥痴长几岁,见识却是不如你。你此去,一定能成功!”封常清瘸着个腿,快步上来,给了李昌国一个熊抱,对李昌国充满信心。
众人一一上前,说上几句叮嘱之语,费时很长。
与众人话别,李昌国就要上路。就在这时,高仙芝再度上前,冲李昌国道:“李昌国,公事已叙完,眼下我托你一件私事。我有一女,久在安西,还未去过长安,想请你照看一二,可否?”
这种事,李昌国哪会不准:“只要副都护放心!”
“妙丽,过来!”高仙芝冲身后招手,一个绝色丽人一步一态,步步生妍的过来。
“是你!”
李昌国和那个丽人同声惊呼。
这个女子正是与李昌国有过两面之缘的那个女子。李昌国没有想到,她竟然是高仙芝的女儿。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脸的惊讶。
第一章春光乍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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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得!”
清脆的蹄声响起,一支队伍朝太阳升起的东方前进。
这支队伍正是李昌国率领下的安西都护府去长安的报捷队伍。
报捷队伍人数不多,不过两百来人,却是个个洋溢着喜气,他们就是喜气的源头,他们走到哪里,就把喜悦带到哪里。
康德、费雷他们最是欢喜,正在交头接耳,悄声议论。
“兄弟们:我的眼光不错吧!”康德头一昂,胸一挺,一脸的得色,自吹自擂:“当初,骁勇校尉前来我们戍堡投军,我一看就知道他是能人,是英雄豪杰,毫不犹豫的把他收进来。”
“噗!”
费雷他们瞄着康德,把他那副口水四溅的样儿看在眼里,不由得发笑。
想想当初,李昌国到戍堡投军,康德是如何做的?他不相信李昌国武艺高强,还叫人考较考较。眼下,他却是吹得山响,仿佛他目光如炬,能洞察秋毫似的。
“要不是我把骁勇校尉收进来,我们只能做一辈子的戍卒,哪能去长安!”康德说到这里,声调转高,有些尖细,无比激动,无比向往的道:“我们要去的是长安!是长安呐!大唐的都城!天子脚下!”
一提起长安,费雷他们再也没有取笑他的意思,狠狠点头,大是赞同:“这都是骁勇校尉给我们的恩赐!若不是骁勇校尉,我们断不可能去长安!”
长安是大唐的都城,是帝国的中心,也是当时世界的中心,作为大唐人是无比的向往!
作为唐军更是向往!
只是,他们原本是小小的戍卒,老死也不会有机会前去长安的,没想到,因为李昌国的原因,他竟然有这份荣幸,对李昌国是异常感激。
康德、费雷他们议论得很起劲,越说越是激动,尤其是李昌国南征的英勇壮举,更是他们津津乐道的最佳话题。
李昌国骑在一匹西域良马上,打量着高妙丽,只见高妙丽鼓着腮帮,气呼呼的,不理睬李昌国。
两人有过两面之缘,都不太愉快,第三次见面,能愉快?
尤其是第二次见面,李昌国暗喻高妙丽为狐狸精,丫头静儿嘴巴大,当众叫道,让李昌国和高妙丽异常难堪。
气氛有些压抑,有些沉闷,李昌国瞄了瞄静儿。静儿一见李昌国在看她,赶紧低下头颅,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儿。
“哼!”高妙丽冷哼一声,冲李昌国挥挥小拳头,威胁道:“我要你好看!”
“谢谢!”
李昌国彬彬有礼,一副绅士样儿,道:“高姑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谁好意啊?”高妙丽给李昌国的话绕糊涂了,迷惑的转着眼珠,不明所以。
“我已经够好看了,不能再好看,不然的话,我担心有人把持不住,**!”李昌斗嘴的功夫不下于打仗的本领。
“你……”
高妙丽一通威胁之言,竟然给李昌国曲解,还占到上风,这斗嘴又输了,当即无言。
“你这人,皮真够!”高妙丽嘟囔着,嘴角翘得更高了。
“康德!”李昌国陡然大喝一声。
“在!”康德正吹得口沫横飞,乍闻李昌国叫他,立时不再吹牛皮,打马过来,冲李昌国见礼道:“不知骁勇校尉有何要事?”
“去找几个油葫芦来!”李昌国一本正经的下令。
“油葫芦?”
康德、高妙丽、静儿三人大是惊疑,一脸的疑惑。
“骁勇校尉,你要油葫芦做甚?”康德一脸的迷惑,抚着脸颊,不解的问。
这话正是高妙丽和静儿心中所想,主仆二人睁大眼睛,死盯着李昌国。
“有人的嘴向上翘,挂几个油葫芦就好了!”李昌国眼睛望天,并没有看高妙丽,话中之意却是再明白不过了。
“谁要挂油葫芦?”康德不明白,疑惑的挠挠头。
“……”
静儿原本嘴一张,又要做一回大嘴巴,道破原因,一见高妙丽神色不对,乖乖的闭嘴了。
李昌国并没有回答康德的问话,而是一拍马背,疾驰而去。
高妙丽望着李昌国的背影,狠狠的跺脚,却猛然发现她骑在马背上,无法完成如此伟大的壮举,只得双手举起,狠狠冲李昌国的背影一撕。
从西域去长安的道路,当然是沿着著名的丝绸之路前进。此时的丝绸之路虽然穿行在荒无人烟之地,却并不是后世那般莽莽黄沙,而是绿草如茵,充满盎然生机。
丝绸之路上的商队非常之多,不是朝西方行去,就是朝东方赶去。不管是朝东行,还是朝西去,一句话,商队非常多,一天就要遇到上百队,由此可见丝绸之路的繁荣。
最让李昌国记忆深刻的是,丝绸之路道旁,不时就会发现白骨,人骨、马骨、骆驼骨都有。丝绸之路的繁荣,是以极大的代价换来的,累累白骨,就是最好的明证。
一连数日行军,高妙丽都是气鼓鼓的,不理睬李昌国。李昌国是没事尽量不与她接触,两人倒也相安无事。
这天晚上,扎下营寨,李昌国要康德派人烧了些热水,准备好好泡个澡。
数日赶路,没有好好泡个澡,这一泡李昌国是异常舒适,闭上眼睛轻声呻吟。
“此时方知泡澡是如此的美妙!”
李昌国给一波波舒适感冲击着,用诗人般的口吻赞叹。
泡了一阵,站起身,拿起布片,擦拭身上的水珠。正擦着,帘布掀开,高妙丽一头钻了进来。
“你!快出去!”
李昌国万万没有想到,高妙丽竟然会到他的帐幕来,愕然之际忙用手中的布片捂着下体。
可是,已经晚了,高妙丽的脑海中深深烙印下一杆昂首向天的大枪形象!
“啊!”高妙丽羞得一张俏脸比起火烧云还要红,尖叫起来:“你这登徒子!”
李昌国很郁闷,貌似是你闯我的帐幕,我给你看了,是我吃亏了,怎么把登徒子的匪号加在我头上?
男人最大的秘密都让高妙丽知道了,李昌国这亏吃大了!
“你怎么不在门口放几个兵士?”高妙丽双手捂着眼睛,指责李昌国道:“你存心的,是吧?”
“放甚兵?整个队伍,除了你和那个大嘴丫头,都是扛大枪的英雄男儿,谁在乎这些?”李昌国很没好气,回敬她道:“再说了,你与我不对付,谁会想到你会到来?”
这话绝对有理,高妙丽无言以答。
第二章第一宠臣(第一更)
尽管高妙丽聪慧过人,却是平生第一遭遇到这种尴尬事,手足无措,失去了主张,呆呆的站立着,一张俏脸赛过了鸡冠。
“你能不能出去一下?”李昌国不得不出声提醒她。
“哦!”
高妙丽如梦初醒,转过身,小跑着离去。
她身材曼妙,跑动间媚态横生,一步一态,步步生态,极是诱人,李昌国胯下大枪冲着她的背影不争气的高昂着头。
“这个……”李昌国虽然没有歪心思,正常的生理反应是每个正常男人不可避免的,打量着万分留恋美妙人儿的胯下大枪,李昌国咕哝一句:“莫要着急!我没打算单身,到时自有你的用武之处!”
穿好衣衫,掀开帘子,走出帐幕,只见高妙丽站在远处,局促不安,双手紧紧绞着,洁白的手背已经泛青了。
一见李昌国大步而来,高妙丽脸色一红,警惕的打量着李昌国,朝后退了一步,仿佛李昌国是劫财劫色的强盗似的。
“说吧,你有什么事?”
气氛有些怪异,李昌国也不想与她多呆,直接问询。
“我……”高妙丽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们到别处瞧瞧。”李昌国知道她紧张,赶紧岔开话题。
“好的!”高妙丽轻轻点头,极是美丽,好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李昌国感到某个家伙又不争气的抬头了。
“我是想……想请你帮我拿个主意。”高妙丽终于鼓足勇气,说出来意。
“我拿主意?”李昌国很是意外,他绝对没有想到,高妙丽竟然要他帮忙。
两人只见过两次面,两次见面都不愉快,按理说李昌国在高妙丽心目中属于不待见的那种,却是没有想到,高妙丽竟然要他帮着拿主意,李昌国有一种错觉,耳朵肯定出毛病了。
“你其实是个好人。”也不知道是鬼使神差,还是怎么回事,高妙丽竟然赞扬李昌国了,李昌国听着怪怪的,挺别忸的。
“还好还好。”李昌国随口敷衍着。
高妙丽红着脸,道:“爹说我在安西长大,没有见过世面,要我去长安住上一段时间,长长见识。”
长安是大唐的都城,是世界的中心,去长安见识见识绝对有必要。高仙芝是一番爱护之意,哪个父母不想把自己的子女送到长安呢?
“副都护这是爱护你!”李昌国微微颔首,道:“长安是大唐的都城,放眼天下,就没有一个城池能与长安比。就是大唐的死敌,大食都城也是比不了。”
“这我知道呀。”高妙丽嘟囔着道:“可我去长安,人生地不熟的,多没趣呢。到时,你会不会不理我?”
李昌国不知道她这话是随口说说,还是另有意思,一时不好接口,沉吟着措辞,道:“只要你不觉得我讨厌。”
“噗哧!”高妙丽打量着李昌国,一双俏媚眼里光采闪烁,突然笑出来。
洁白的玉手捂着好看的小嘴,一脸的笑容,曼妙的身子微弯,就象一朵绽放的鲜花,李昌国看得有些发呆。
“你一个大男人,还记着这些小事?”高妙丽好看的小嘴又嘟起来了:“人家都没放在心上呢。”
就这般,两人间的僵局打破了,一路走着,竟然话得越来越投机。
李昌国发现高妙丽聪慧过人,只要不使小性子还是蛮可爱的。
次日,接着上道,李昌国正行间,只见高妙丽骑着骏马,策马来到近前,冲李昌国道:“我到长安后,肯定要买一座宅院,你能帮我瞧瞧么?”
“我没去过长安,对长安不熟,只怕不能称你之意。”李昌国谦逊一句。
“你这人就爱假谦虚,你仗打得那么好,主意那么多,这事你一定行的!”高妙丽对李昌国竟然充满信心。
不容李昌国说话,紧接着半是问询,半是央求道:“这次南征,你居功至伟。听说你有很多英雄壮举,能不能说给我知道?人家就爱听这些英雄壮举呢。”
“我是有些功劳,不过,这还是弟兄们的功劳。”李昌国一如既往的谦逊一句。
高妙丽听过不少这次南征的事,一一问来,李昌国一一回答,两人不知不觉间竟然凑得很近了,两人间的距离拉近不少。
就这样,两人一路行来,越来越熟络,以前的不快,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路上倒也顺遂,没出什么岔子,很快就到了河湟之地,李昌国在驿馆住下,琢磨起来:“安西都护要想得到更多的兵马钱粮,必须要解除河湟之地的威胁;要解除河西之地的威胁,石堡城是必须打的。石堡城是王忠嗣的辖区,要攻打石堡城,必须要王忠嗣首肯。”
微微摇头,很是惋惜道:“王忠嗣能征善战,自十八岁崭露头角至今,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不知道多少,没有一百也有好几十吧,没有一个败仗,堪称常胜将军。可是,他却止步于石堡城前,这是他的一短,也是他唯一的短处。”
王忠嗣堪称李隆基一朝最出色的战略家、谋略家、第一名将,其人有卫霍之才,一生征战天下,破吐蕃、败大食、灭后突厥、破契丹……战功卓著,大大小小的仗打了好几十个,没有一个败仗,堪称奇迹。
胜败乃兵家常事,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打胜仗,说不准就打个败仗,这个王忠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常胜将军,从无败绩。
“他极力反对出兵石堡城,要想促成这事,不是那么容易,难度很大。”李昌国接着转念头,道:“不管怎样,我得去拜访他,向他进言,要他改变主意,出兵石堡城。”
这事就这么定下了,要康德准备名刺,康德领命,自去安排。
李昌国突然间笑起来,抚着额头,道:“这怎么冒出念头呢?”
“不过,这是真的!唐玄宗毁誉参半,前半生呕心沥血,励精图治,整军经武,把大唐打造得花团锦簇,犹如梦幻般的王朝。后半生却是厌政,贪图享乐,发生了安史之乱,唐朝由盛转衰,让无人扼腕。”
“不管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他当皇帝时,人才济济,名将、名相、名人辈出:宋璟、姚崇、张说、韩休、张九龄、王毛仲、杨思勖、郭子仪、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王忠嗣、李白、杜甫、王维、高适、岑参、李林甫、杨国忠、高力士、陈玄礼、李光弼……哪一个不是大名鼎鼎?”
“这个王忠嗣无疑是他们中最得宠的一个,堪称玄宗朝的第一宠臣!”
第三章哥舒翰(第二更)
这不过是李昌国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却是很客观,道出了唐玄宗李隆基一朝的盛况。
李隆基毁誉参半,后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玄宗朝人才济济。
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能聚集如此之多人才的,唯有汉武大帝能与之媲美。
这些人才,名垂千古者很多,很多人我们耳熟能详:李白、杜甫、李林甫、高力士、杨国忠、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封常清、郭子仪……
要在这么多人里面选出一个最得宠的人,非王忠嗣莫属了。
有人可能会说一定是杨国忠,因为他有**之宠为依靠;也有人可能会说是李林甫,要不然他不可能把持朝政那么多年……说法很多,却都不对。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句是说杨贵妃的,同样也可以用在王忠嗣身上。
因为,王忠嗣出身非同一般,他是李隆基收养的“假子”,也就是义子、干儿子。
并且,这个假子与众不同,十来岁时与李隆基论兵法“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由此而赢得李隆基的宠爱,赞他“尔后必为良将”,对他是万分喜欢,费尽心血栽培。
因而,王忠嗣是天子门生,是李隆基一手调教出来的,可以说是李隆基一生中最为得意的一件作品,若把李隆基比作艺术家的话。
更难得的是,此人有卫霍之才,他崭露头角之战与霍卫病极为相似。
吐蕃赞普亲自到玉川检阅吐蕃军队,耀武扬威,向唐朝施压。这消息传来,诸将哗然,愤愤不平,谩骂不休,却是束手无策。
唯独王忠嗣认为这是天赐良机,唐军应该主动出击,攻打玉川。这提议立时遭到诸将的反对,因为吐蕃赞普亲自到来,集结在玉川的吐蕃军队那是好几万,而且全是吐蕃的精锐,唐军虽然善战,也不好打。
这事没有得到诸将的支持,王忠嗣却没有放弃,他率领三百勇士,翻山越岭,昼夜兼程,赶到玉川,对吐蕃突然发起攻击,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斩首数千。
吐蕃赞普仓皇而逃,引为奇耻大辱。
这一年,王忠嗣年仅十八岁。
无独有偶的是,霍去病十八岁第一次出征匈奴,率领八百勇士,脱离主力千余里,斩首两千两百多级,与王忠嗣是何其的相似?
自此以后,王忠嗣声誉鹊起,赞扬声一片,以其杰出的军事才干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倍受人们赞誉。
李隆基对他是宠信有加,给他加官晋爵,眼下已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
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这在整个唐朝历史上从所未有,就是李靖、徐懋功这些开国功臣也没有这份殊荣。
放眼整个唐朝,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者,仅王忠嗣一人!
他这四镇节度使掌控唐朝一半兵马。在当时,唐朝的总兵力差不多在五十四五万,而他手里的兵马就有26.7万人。
而且,他手中的兵马全是唐朝的精锐。开元盛世之后,大唐处于极盛,国力雄厚,四境安宁,后突厥、契丹都给灭掉了,主要敌人就是青藏高原的吐蕃以及中东的阿拉伯帝国。王忠嗣手中的兵马,主要是用来对付吐蕃的精锐。
由此可见,李隆基对王忠嗣是何等的信任了。
陇右节度府,气象森严,唐军兵士把守,水泄不通。
不时有将领快进快出,一副忙碌模样。
这里就是四镇节度使王忠嗣的帅府,他号令极严,凡有命令,部下莫敢不遵。
府里,王忠嗣身材高大,身如铁塔,浑身透着一股精悍之气,身着明光铠,头戴铁兜鍪,威风凛凛。
他很英俊,帅气逼人,若是走在大街上,一定会引得无数美女为之尖叫、为之疯狂。
偏偏就是如此英俊的一个人,却是当时最得宠的名将,李隆基朝虽然猛将如云,却无一人能超越他。
王忠嗣伏案批阅军务,极是专注。他批阅军务很快,一目十行,堆得老高的军务很快就给他批阅一空,身旁的亲卫见怪不怪,他每批阅一本,就拿走传下去。
帅府外,众将拿到军机,一脸的喜色,快步而去,行色匆匆。
王忠嗣有着杰出的军事才干,赢得众将的爱戴,他的批阅比起李隆基的圣旨还要管用。
“咚!咚!”
让地面震颤的脚步声响起,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精悍逼人的大汉快步进来,脚步生风,威势自成,此人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股豪爽之风。
“哥舒翰,你有何事?”王忠嗣头也没有抬,沉声问道。
这个进来的大汉就是名垂千古的哥舒翰。他本是长安市中有名的侠客,任侠使气,解人急难,直到四十岁时,这才仗剑西北投军,投入王忠嗣麾下。王忠嗣发现他的才干,把他提拔起来,成为王忠嗣的左臂右膀。
王忠嗣提拔哥舒翰这事,倍受后人赞扬,因为哥舒朝的年纪比起王忠嗣大得多。
哥舒翰四十岁才投军,立志要干一番事业,这事听上去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要是换个人的话,一定会想,我十八岁就打了著名的玉川之战,打得吐蕃赞普仓皇而逃。你都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此时立志,不是太晚了?
事实证明,王忠嗣不仅仗打得好,还有识人的眼光,哥舒翰真名将之才。
被王忠嗣提拔并且重用的还有名将李光弼。
“禀大帅,陛下的圣旨又到了。”哥舒翰声若洪钟。
“是催我发兵,攻打石堡城的吧?”王忠嗣终于抬起头来,明亮的眼里闪着睿智的光芒。
“大帅英明!”哥舒翰对王忠嗣是佩服的。
“石堡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吐蕃举国而守,难有成算。”王忠嗣的眉头紧拧着,成一个川字,沉吟着道:“并非我不想打,而是成算太低,太低!顿兵坚城下,必要伤亡数万,方有一线胜机。我王忠嗣用兵,从不弄险,没有成算,不会发兵。此事,我万万不会准!”
语气平静,却是透着一股不可更改的意味。
“大帅,为了攻打石堡城,陛下是数次三番下旨,一次比一次严厉,还请大帅三思。”哥舒翰很是忧虑,道:“尽管大帅是假子,深得陛下欢心,不过,若是长此以往,情形大为不妙。”
“无妨。”王忠嗣一挥手,阻止哥舒翰说下去,道:“即使丢官削爵,我也不会打这一仗。”
说到此处,浓眉一轩,宛若出鞘的利剑,沉吟道:“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固然是好事,不过,陛下攻打石堡城的决心更加坚定,我不出兵这事有些棘手了。”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亲卫快步进来,禀报道:“禀大帅,安西都护报捷使者,骁勇校尉李昌国前来拜访。”
“拜访?”王忠嗣的嘴角翘了翘了,道:“此人心思玲珑,可对我没用!不见!”
第四章千载良机(第三更)
凌晨有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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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翰有些意外,一愣神,提醒一句道:“大帅,这不太好吧?高仙芝打下小勃律,无论如何这是大唐的盛事,安西都护府报捷使者经过陇西前来拜访大帅,礼尚往来是必要的。”
“礼尚往来?”王忠嗣轻蔑一笑,道:“这个李昌国打着前来拜访我的名头,实则是想游说我,要我出兵攻打石堡城。”
说到此处,打量一眼哥舒翰道:“你想想,我这四镇节度使除了防范吐蕃外,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后盾,若是安西都护府吃紧,我就得出兵增援。”
王忠嗣坐镇西北,既是防范吐蕃的利器,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后盾,若是安西都护府不敌,他就要出兵,哥舒翰轻轻点头,深表赞成。
“天宝元年,吐蕃和大食联兵,攻打小勃律,安西都护府吃紧,我从陇西出发,转战数千里,击破吐蕃和大食的联军,这事你是知道的。”王忠嗣眉头一拧,话锋一转,道:“若是安西都护府不敌,我一定出兵,责无旁贷。可这个李昌国是前来做说客的,我可不想见他。”
在古代,虽然没有“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说法,古人却是明白这个道理。为了对付唐朝这个共同的敌人,吐蕃和阿拉伯帝国走得很近,在天宝元年,两国更是组建了联军,攻打小勃律,想让吐蕃进入西域骚扰安西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东西受敌,极为吃紧,王忠嗣提兵从陇西出发,转战数千里,最后击破了两国联军,宣大唐兵威于异域万里之外,是唐朝的一件盛事。
在这一战中,名将李光弼表现极为出色,王忠嗣发现其才,进行提拔,予以重用。
王忠嗣一裂嘴角,不无讥嘲的道:“一个小小的校尉,竟然异想天开,真是妄想!”
他是李隆基朝的第一名将、谋略家、李隆的假子、天子门生……集诸多光环、万千宠爱于一生,还真不把李昌国这个小小的校尉放在眼里。
坐了下来,重新开始批阅军务,哥舒朝几度欲言,却是没有说出口,惋惜的摇摇头,转身离去。
哥舒翰出了帅府,亲卫牵来战马,就要飞身上马,却见府外站着一个大汉,身长八尺,虎虎生威,顾盼之间威猛自成,站在那里就象一头蜇伏的雄狮。
“好!好!好一个英雄豪杰!”哥舒翰眼中精芒一闪,把马缰抛给亲卫,小跑着过来,问道:“可是骁勇校尉?”
这人正是李昌国,在这里等王忠嗣的回复。打量一眼哥舒翰,只见哥舒翰威猛不凡,身如铁塔,跑动间虎虎生威,不由得暗赞一个好字,道:“正是在下。不知你是?”
“在下哥舒翰,见过骁勇校尉。”哥舒翰冲李昌国抱拳行礼,大是欢喜,一双虎目中精光闪烁,把李昌国瞧个仔细。
“哥舒翰?”李昌国差点把舌头咬了。
“好!好!好!”哥舒翰一个劲的赞赏,双手轻击,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骁勇校尉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方知远过传闻,哥舒翰能一睹骁勇校尉英姿,实是幸甚!幸甚!”赞叹几句,哥舒翰兀自嫌不够,接着再度赞赏。
听着他的赞叹之词,李昌国都不知道是惊还是喜。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这句流传千古的唐诗令无数人赞叹,哥舒翰真豪杰。李昌国万万没有想到,他在这里遇到哥舒翰,而且哥舒翰一上来就是一通赞叹之词。
“哥舒将军谬赞,李昌国愧不敢当。”李昌国谦逊。
哥舒翰摆摆手,上前一步,执着李昌国的右手,在手背上轻拍,亲热得紧,道:“走!饮酒去!”
李昌国很是意外,这个哥舒翰和李嗣业有得一比,一见面就要饮酒。
“我哥舒翰平生遍交天下英雄,阅人多矣,就未有如骁勇校尉这般豪杰,若不痛饮百杯,必是人生憾事!”哥舒翰一边说,一边拉着李昌国就走,一副非要痛饮千百的样儿。
哥舒翰在从军前是有名的侠客,任侠使气,解人急难,他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结交天下英雄,象李昌国这样有勇有谋的英雄不多,虽是初次见面,哪会错过。
哥舒翰的豪爽劲头十足,让李昌国非常喜欢,很想与哥舒翰痛饮一番,不过面见王忠嗣,向他陈述利害,要他发兵石堡城更加重要,李昌国只得暂抑酒兴,道:“哥舒将军,我有要事面见大帅,还请代为通传。”
哥舒翰面现难色,轻叹一声,没有说话。
“大帅不见我?”李昌国眉头一挑,宛若利剑。
“兄弟,大帅军务繁忙,出去视军了,未在帅府。我们先痛饮一番,容我想想法子。”哥舒翰精明人一个,当然不会说王忠嗣不见李昌国。
“这个假子,这是在给我下马威!”李昌国何等样人,哪会不明白的,暗道:“离了你王屠夫,还吃连毛猪?你王忠嗣不去攻打石堡城,自有人去攻打,哥舒翰‘西屠石堡取紫袍’的日子不远了。”
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王忠嗣,你给我下马威,却不知给了我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石堡城这一仗由哥舒翰统兵,而他急欲与我结交,这就是机会。我先与哥舒翰结交,然后再想办法参与此战,建立更大的军功,提升我的地位。唯有如此,我在朝中的份量才会更重,才有可能阻止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不仅是唐朝的分水岭,也是中国的分水岭,一千多年过去了,中国再也没有恢复盛唐气象。若能阻止安史之乱,使唐朝不衰败,那是莫大功德,无论如何赞誉都不为过。
可是,要阻止安史之乱的发生谈何容易。
安禄山善于钻营,讨得杨贵妃的欢心,被杨贵妃收为义子,很得李隆基的信任,李昌国去到长安向李隆基进谏说安禄山有反心,会让唐朝衰败,李隆基绝对不会信。
不仅不信,还会治李昌国的罪,杀头都有可能。
李昌国虽然立下不小的军功,完全可以成为将军了。不过,在武功极盛的唐朝,象李昌国这样的将军多如牛毛。说句夸张点的话,若是扔根竹竿到军营,砸中十个人,就有九个李昌国这样的将军。
想想李白,才高八斗,诗名遍天下,他早就发现了安禄山的不臣之心,却没人信。
李昌国眼前的地位远远比不上李白,不能阻止安禄山造反,他要抓住一切机会提升自己的地位,最好是大权在握。要达到这一目的,积累军功是最快的途径。
而眼前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王忠嗣不去攻打石堡城,而哥舒翰会进行。更重要的是,哥舒翰对他是赞佩有加,这是难得的良机,绝不能错过了。
第五章诗仙李白(上)(加更)
补新书第8名加更。
朋友们给力,已经冲到新书第6名,还欠两更,后面补。
新的一周开始了,朋友们顶起来吧,现在是新书第6名,能冲进新书前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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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城外,一处山岗上,草色青青,树木吐绿,一派盎然生机。
一个巨大的火堆,火堆上架着一只黄獐,明亮的火苗舔着獐肉,发出嗤嗤的响声,阵阵诱人的肉香钻入鼻孔。
哥舒翰明亮的眼睛死盯着黄獐,抽动喉结,舔着嘴唇,恨不得立时撕下一块大快朵颐。
李昌国翻动黄獐,把哥舒翰那副馋样看在眼里,不由得有些好笑,这个很快就要“西屠石堡取紫袍”的名将,竟然也有如此真实的一面。
自从李昌国和哥舒翰相约痛饮之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一连痛饮三日三夜,兀自不过瘾,哥舒翰更是大呼痛快。
在痛快之余,哥舒翰又是沮丧,因为他平生好纵酒,酒量极豪,可以说千杯不醉,平生所遇之人中能与他拼酒量的还没有遇到过。
以他想来,李昌国勇猛无敌,打仗有一套,这喝酒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哪里想得到,他不是李昌国的对手。
第一次痛饮哥舒翰喝得酩酊大醉,酒醒之后就是不服气,找李昌国复盘,结果是他再次惨遭灌醉。一边五次复盘,结果都是一样,哥舒翰不得不接受李昌国的酒量比他好的现实。
尽管如此,哥舒翰却是惊喜不已,他平生以纵酒为乐事,从无酒国对手,少有尽兴之时,如今遇到李昌国,终于让他平生罕见的尽兴了,说不出的痛快。
如此一来,哥舒翰更加不放过李昌国了,日日拉着李昌国痛饮。
在饮酒之余,两人相偕打猎行乐,以猎物佐酒兴。
第一次打猎后,哥舒翰自告奋勇,亲自动手,要为李昌国整治一顿丰盛的美味。不得不说,哥舒翰整治酒菜的本领一等一的了得,他整治的酒菜很不错。然而,与李昌国吃过的美味比起来,又有所不如。
这不能怪哥舒翰,而是现代的饮食烹调技术比起唐朝更高明,毕竟多了一千多年的文明积累。
第二次行猎后,李昌国整治酒菜回报哥舒翰,这是礼尚往来。哪里想得到,哥舒翰差点把舌头吞进肚里了,一个劲的赞好吃,说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美味了。
哥舒翰见识极广之人,他吃过的美食多不胜数,就未有如李昌国整治的美味可口,自此以后,每当行猎后,这整治酒菜一事就着落在李昌国头上了。
李昌国很是喜欢哥舒翰的豪爽,两人相处如兄如弟,虽然不是兄弟,却有胜似兄弟的感觉,但凡哥舒翰有所请,他就必有所应,从不让哥舒翰失望。
哥舒翰横过袖子,抹了抹嘴角的口水,赞叹一句道:“兄弟,真有你的!我哥舒翰很少服人,却是不得不服你!说到酒量,我哥舒翰平生未遇对手,却输给了你!武艺不如你,打仗不如你,我不在乎,唯独这酒量输给你,我很不甘心!”
“你要是被现代的高度酒熏陶十几二十年,你也一样!唐朝什么都好,就是这酒的度数太低了。真是怀念烈酒啊!”李昌国心里暗自嘀咕。
“这酒量就如同练武,只要多练练就了不得。”李昌国抿着嘴唇,强忍着笑意。
“我从五岁纵酒,到如今,四十年了,还是不如你!”哥舒翰几近哀号。
李昌国耸耸肩,他这不是有意要打击哥舒翰,而是给现代高度酒练就的海量作祟,不能怪他。
黄獐烤好,李昌国撕下一块腿肉,抛给哥舒翰。哥舒翰一把抓住,迫不及待的就朝嘴进而送,张口大嚼,豪爽之极,古之豪士不能过矣!
“哥舒兄,我们相聚这些天,我也该上路了,今天这顿就当是饯行。”李昌国吃着獐肉,向哥舒翰辞行。
“你要走?”哥舒翰一顿,很是不舍,道:“若不是兄弟军务在身,我真想与你再痛饮个一年半载。我哥舒翰平生酒国无敌,虽是输于你手,却是我哥舒翰这辈子最为痛快的时日,真不忍舍却。”
“我也是!”李昌国很是欣赏哥舒翰,话锋一转,道:“王忠嗣坚不肯出兵石堡城,哥舒兄作何打算?”
“兄弟,给你说句实话,我对大帅的策议很是赞同,石堡城不是那么好打的。若真要出兵的话,一定会死伤惨重,没有五六万的死伤,不会有一线希望。”
哥舒翰想了想,眉头紧拧着,道:“可是,石堡城太过重要,若是能打下来,就把吐蕃堵在高山密林里,河湟之地从此无忧,可以调派更多的兵力进入西域,与大食争锋。”
石堡城的重要性,他不会不知道;石堡城的难打,他同样不会不知道,是以,他这话很是矛盾。
“有些时候,是需要狠狠心,咬咬牙,准备付出大代价。”李昌国意有所指,道:“大代价才有大收获!”
哥舒翰紧拧着眉头,成一个川字,沉吟不语。
“用兵之道,本就是险着,那种十足十的成算方才用兵,还未有过,就是一生唯谨慎的诸葛亮也不得不行险着。”李昌国点醒他,道:“哥舒兄四十岁方仗剑从军,立志做一番大事,若良机当前,哥舒兄一定要把握住。”
“我痴长数十年,四十时方才幡然醒悟,我哥舒翰不能如此过一生,男子汉,当做大事!”哥舒翰眼中光芒四射,霸气十足,盯着李昌国道:“兄弟,你这话何意?”
李昌国笑笑,不再往下说,有些时候只能点到为止,眼下就告诉哥舒翰他很快会就“西屠石堡取紫袍”,他肯定不信。
李昌国与哥舒翰告别,朝长安进发。
哥舒翰是一送再送,一直送了上百里,在李昌国的劝说下,这才依依惜别。
从陇西到长安这路上,非常顺利。一路上,无论是百姓,还是军兵,听说李昌国他们是安西都护府的报捷使者,无不是热情万分,给他们方便,李昌国省了不少事。
这天,终到了灞桥。
一到灞桥,李昌国便惊叹不已。
只见灞桥两边栽种着不计其数的杨柳:古柳婆娑,杨柳披翠,柳絮如雪;风飘絮起,绿云垂野;细风中,柳丝万缕,似烟似雾。
一派含烟笼翠的幽然意境透出,让人心旷神怡。
李昌国到过的地方不少,景色怡人的胜处更是见识过不少,很少能有灞桥优美景致相当者,就是一通好感慨。
在如雪的古柳下,站着一个中年文士,器宇轩昂,仙风道骨,如同谪仙临尘,让人仰视。
第五章诗仙李白(下)(第一更)
这文士站在那里,一股仙气油然而生,仿佛他不属于人间,应当属于仙界。
李昌国大生好感,把这个文士细细打量,只见这文士带佩着一把剑。在唐朝,武风极盛,“文士犹带剑”,就是文士也以佩剑为荣,文士佩剑实属平常。
不过,李昌国是大行家,却是看出一桩异处,这文士走动间刚劲有力,自成尺度,他佩剑并不是做样子,而是实打实的剑道好手。
“这会是谁呢?”李昌国有些惊奇。
“哇!”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一个清脆而娇媚的惊呼声响起,正是高妙丽为灞桥美丽折服,惊呼出声。
灞桥柳雪是关中八景之一,这里柳絮如雪,堪称胜处,绵延数十里的柳絮绘成一幅如雪的图画,美不胜收。
还未走出安西的高妙丽乍见之下,哪能不惊呼的。
静儿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连惊呼都省了,唯有一双满是惊奇的眼睛透露出她心底的惊奇有多么的强烈。
“好美!好美!天山雪也不过如此!”
天山是西域有名的山脉,天山雪更是大名鼎鼎,眼前的柳絮与天山雪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高妙丽夸张的张大了小嘴。
“能在这里停留一阵,让我们好好欣赏么?”高妙丽欣赏一阵如雪的柳絮,冲李昌国半是央求,半是征询的道。
康德、费雷他们个个不住点头,眼巴巴的望着李昌国,一脸的期待。
对于他们这些戍卒来说,长安的一草一木都具有无比巨大的吸引力,更别说关中八景之一的灞桥了,那是人间仙境,若是不在此处多所停留,而是匆匆离去,那是莫大的损失,他们会遗憾一辈子。
“好!”
李昌国成|人之美,爽快的点头同意了。
“你真好!你真是个好人!”
高妙丽眼中全是美妙的小星星,不惜溢美之词,夸赞李昌国。飞身下马,提着裙裾,小跑着去欣赏美景了。
曼妙的背影透着一股喜气,说不出的诱人,李昌国感到某个家伙又昂首挺胸了。
“你们也去吧!”李昌国很是理解康德他们的心情。
“万岁!”康德、费雷他们激动万分,挥着胳膊,狠狠晃着拳头,跟打了个大胜仗似的,大吼一声,飞也似的跑走了。
望着他们的背影,李昌国笑笑,为康德他们高兴。
李昌国决心好好欣赏一番这里的景致,如此美景,过而不赏,必成终生憾事。行走在垂柳间,欣赏着如雪的柳絮,跟行走在仙境没差别,李昌国几疑是在梦中。
不过,也有一桩不如人意处,那就是这里处处透着一股哀伤,一股离别之情。
因为这里是千古有名的灞柳赠别处,古人“折柳相送”就在此处,无数的文人骚客为此写下名篇。象“南登灞陵岸,回首望长安”、“年年柳色,灞陵伤别”、“杨柳含烟灞岸春,年年攀折为行人。好风若借低枝便,莫遣青丝扫路尘”这些名句,皆是与此有关。
不计其数的人在这里折柳赠别,一股离别之情充塞在天地间,让人鼻酸。
没过多大一会儿,高妙丽象穿花蝴蝶般飞到近前,冲李昌国道:“那里地势高,灞桥景致尽收眼底,我们去那里好不好?”
一脸的期待,满是紧张,生怕李昌国不同意似的。
“好!”
李昌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前方近一里处有一块小丘陵,地势较高,正是赏景的好去处。
“我们走!”高妙丽迫不及待,恨不得立时飞过去。
“带上酒!”李昌国多了一个心眼,道:“如此美景,岂能无酒?”
“还是你心细。”高妙丽赞一声,把哥舒翰送的美酒带上,两人朝丘陵行去。
李昌国与高妙丽并肩而行,高妙丽不时瞄一眼李昌国,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时不时的就会脸红。
阵阵处子幽香钻进鼻孔,撩动猛男春心,李昌国有些心猿意马,暗自嘀咕道:“高仙芝把他女儿交给我,是让我把她带到长安,还是有意给我方便,要我近水楼台先得月呢?我当时怎么就不问清楚?嗯嗯,高仙芝这是你给我的机会,我吃了她,也不能怪我。”
来到高处,高妙丽好象贤慧的小媳妇侍候丈夫似的,忙着擦拭坐处,忙着摆布酒菜,洁白如玉的素手斟酒,那是人生的享受。
坐下来,两人对饮,高妙丽浅酌浅饮,自有一股撩人的风情。
李昌国是豪饮,酒到杯干,自有一股威猛之气。
饮着美酒,吃着美味,赏着美景,还有美人相伴,李昌国大有“此中乐,不思蜀”的阿斗情怀。
“好香!好香!”
就在这时,一个带有磁性的声音传来。
李昌国扭头一瞧,那个文士正快步过来,健步如飞,好象脚下踩着风火轮似的,一双眼睛明亮异常,宛若夜晚的繁星,死盯着李昌国面前的酒怀,再也移不开了。
这个文士浑身透着一股仙气,让人生出飘然出尘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就要生出亲近之意,却是没有想到他竟然为一杯酒而如此失态。
这是失态,真正的失态。
更让李昌国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用手抹了抹嘴角,不用想也知道,口水流出来了。
“噗哧!”
高妙丽轻笑一声,冲李昌国挤眼睛,那意思是不用想也明白,她是在取笑这个文士。
“竟有人如此好酒!”李昌国暗自感慨一句。
这个文士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失态了,讪讪的冲李昌国一笑,转过身就要离去。
“相逢便是缘,先生若是不嫌酒太淡,不如过来共饮。”李昌国对这个文士很有好感,虽然他好酒失态,却是瑕不掩瑜。
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呢?
文士明显没有想到,李昌国不仅没有取笑他,反而邀请他共饮,不由得一愣。
继而,他便回过神来,冲李昌国抱拳行礼,道:“既如此,那就叨扰先生了。”
说话间,快步而来,三步并作两步,跟风一般快,看来是酒虫蠢蠢欲动了,李昌国有些好笑,提壶在手,为他斟上一杯。
“滋!”
这文士端杯在手,一仰脖子,一声清脆的声响过后,一杯酒就下了肚。他咂吧着嘴唇,品味起来,眉头舒展开,根根向上翻,透着一股喜意:“乌程若下酒!好酒!”
“你怎么知道?”这酒是哥舒翰送给李昌国的,除了李昌国和高妙丽知道外,谁也不知道这是乌程若下酒,高妙丽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全是惊奇。
李昌国也是讶异,光凭一杯酒就能品出是什么酒,这等本事可以傲视酒国了,即使哥舒翰好纵酒之人,也没有此等本事。
这文士微微一笑,仙气透出,让人生出飘若欲仙的感觉,道:“我李白品尽天下美酒,还未有我不知的美酒!”
“李白?”
李昌国差一点给酒呛死,一双眼睛陡然间明亮如同九天之上的烈日。
第六章李白斗酒诗百篇(第二更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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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
无比的激动!
李昌国激动得仿佛给雷劈中,身子发僵,大脑停止了思维,时空已经不复存在。
李白才高八斗,大名流传千古,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座丰碑,让人仰视!
李白拥有不计其数的粉丝,上自历史巨人,下至街头小贩,都是他的粉丝。
可以这样说,凡是中国人都是李白的粉丝!
李昌国心智成熟,心性非常稳定,等闲不会激动,更不会如此激动。
他来到唐朝有些时间了,见过的英雄豪杰不在少数,高仙芝、封常清、李嗣业、段秀实、哥舒翰……都是一代人杰,了不得的英雄豪杰。
李昌国与他们相处,或平辈论交,或成上下级,就没有激动过,眼下他却是激动难已,这是李昌国两世为人头一遭。
谁叫他遇到的是诗仙李白呢?
李白流芳千古,留传下来的佳话太多,“铁杵磨成针”、“醉草吓蛮书”、“傲视公侯”、“天子呼来不上船”、“高力士脱靴”、“御手调羹”……多不胜数,只要是中国人都能说上一段半段的,哪怕是不识字的文盲也知道李白。
李白诗名传千古,写下的佳句、绝唱多不胜数,“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飞流直下三千尽,疑似银河落九天”、“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不论读没读过唐诗,不论识不识字,只要是中国人,都能吟诵李白的诗篇,谁叫李白诗篇万丈长呢?
“你是李翰林?”
高妙丽同样激动,俏媚眼里闪着炽烈的光芒,打量着李白,玉手紧握,手背发青了。
李昌国给高妙丽的惊呼声惊醒过来,甩甩头,打量着李白,只见李白浑身透着一股仙气,宛若仙人临世,让人不敢仰视,暗自感叹道:“李白号称诗仙,是因为他的诗中透着一股仙气。其实,诗中的仙气来自于他的谪仙气质。”
李白把二人的激动样儿看在眼里,很是淡然,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儿。
他才高八斗,才名遍天下,诗名遍天下,拥有的“粉丝”多不胜数,他所到之处,慕名而来者很多,这种粉丝激动的样儿他是见得太多了,一点也不惊奇。
“那是昔年称号。”李白早就给李隆基“赐金放还”了,早已不再是翰林,不过,人们仍是以李翰林称呼:“李白斗胆,敢问壮士高姓大名。”
李昌国心脏又是狠狠一跳,能得李白亲口问询姓名,李昌国自觉荣幸,吸口气,道:“在下李昌国,安西都护府校尉,奉副都护之命前来长安报捷。这位是副都护高仙芝的千金。”
“原来是安西都护府的壮士!”李白眼中光芒闪烁,极是明亮,把李昌国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瞧了个遍,大是赞赏,道:“久闻安西都护府是大唐精锐,骁勇善战,今日一睹壮士英姿,方知此言不虚。”
在当时,安西都护府是唐朝战事最为频繁的地方,这里的唐军特别能打,是唐朝的精锐,善战之名传遍天下。
能得李白赞赏,李昌国还真有“一字之褒胜于荣兖”的感觉,有些飘飘然了。
“哎!”李白脸色一黯,长叹一声,一脸的落寞,端起酒杯,拼命的灌酒,一口气喝了十来杯,这才放下酒杯,一脸的伤感。
谁都知道李白才高八斗,却是怀才不遇,他一心报国,却是报国无门,徒令后人叹息。乍闻安西都护府打了大胜仗的消息,触动了李白的心思,不免几许伤感。
李昌国理解他的心情,宽慰道:“李翰林,你不必介怀,你有诗言‘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以你之大才,必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这不过是宽慰之词,李昌国很是清楚,李白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报国的机会。
猛然间,李昌国转了一个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念头:“若给李白报国的机会,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这问题,无数人期待过,却是没有成为现实,李昌国暗中否定:“李白只能怀才不遇,不可能有报国的机会。”
再转念一想:“我今日遇到李白,这是缘份,若是有机会,我一定帮他弄到报国的机会。真要那样的话,李白会不会真的如他诗中所写那般‘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一飞冲天呢?”
李白若能建功立业,这绝对是千古佳话,弥补李白的遗憾,李昌国自己都期待不已,暗自下定决心:“若有机会,我一定帮李白!”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只见高妙丽一双俏媚眼闪着异采,打量着李白,吟出了李白的名句:“李翰林,您给贵妃娘娘写的好诗呢。”
李白奉旨为杨贵妃写诗,是千古佳话,早就传遍天下,谁个不知,哪个不晓?
高妙丽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李翰林,您能为我写一首诗么?
李白才名传天下,能得他亲手写诗赞扬,那是何等的荣幸?有高妙丽这种想法的唐朝女人不知道有多少。
李白微微一笑,宛若春风拂面,让人心旷神怡,瞄了一眼李昌国,道:“高姑娘,再好的诗及不是知己一赞。”
高妙丽的脸蛋刷的一下就红了,瞄了一眼李昌国,赶紧端起酒杯浅呷一口,以此来掩饰。
这个李白真是的,如此说话,那不是叫人难堪么?李昌国有些埋怨,也有些窃喜,赶紧转移话题,道:“久闻李翰斗酒诗百篇,不知可否作诗一首?”
要是能亲身见证李白作诗,那是何等的荣幸?李昌国异常期待。
不仅他期待,就是高妙丽也顾不得害羞,抬起头来,盯着李白,恨不得他马上写一首诗。
李白并没有说话,眉头微微一拧,端起酒杯,一杯接一杯的喝起来,一口气喝了十几杯,这才酒兴稍却,放下酒杯,道:“有了!”
“李白斗酒诗百篇”,越是喝得尽兴,诗才越是了得,果是不假!
第七章京都长安(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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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诗太有名了,若是能亲眼见证名篇的诞生,这是莫大的荣耀,李昌国很是急迫,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死盯着李白,没有放过一个细节。
高妙丽也睁大一双俏媚眼盯着李白,迫不及待四个字全写在脸上了。
李白扫了二人一眼,缓缓念道:“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这是李白《忆秦娥》名篇,这词牌是李白首制,从此之后才有《忆秦娥》这一词牌名,在文坛影响很大。
不仅见证了千古名篇的诞生,还是开创一个词牌名的名篇,李昌国倍觉荣幸,红光满面,跟打了个大胜仗似的。
“好!好!好!”高妙丽白玉似的素手轻击,赞不绝口:“不愧是李翰林之诗!”
“年年柳色,灞陵伤别”这句更是有名,流传千古。
“有此名篇,该当痛饮一番!”李昌国大是欢喜,提起酒壶为李白和高妙丽满上一杯,这才给自己斟上。
李白才高八斗,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好酒之名满天下,平生所好之物唯杯中酒,李昌国这一举动很对他的脾性,冲李昌国微微一笑,端起酒杯,道:“干!”
“干!”李昌国报以微笑,与李白碰了一杯,一仰脖子喝了下去,只觉滋味绵长,万分惬意,平生所饮之酒中,唯此杯最美。
此时此刻,李昌国方才体味到“文章佳句佐酒”的妙处,只觉韵味无穷,恨不得再饮三百杯,心中大是感慨:“怪不得李白斗酒诗百篇,个中滋味如此迷人。”
李白和李昌国同时亮出了杯底,两人举动竟然一致,不由得一愣,把酒杯打量打量,突然之间,两人大笑起来,顿生惺惺相惜之感。
酒还真是个好东西,能拉近人之间的距离,不少人因喝酒而成为知己,至死不悔。
李白是李昌国的超级偶像,李昌国遇到李白只有崇敬之情,两人之间的距离天地之远,没想到,因为一杯酒两人的距离骤生缩短,李昌国是特别欢喜。
同时,李昌国的心境发生了变化,对李白由崇敬变成了亲近,脑袋朝李白凑了凑,笑着问道:“李翰林在外游历,此番重返长安,不知有何贵干?”
“我一生好游历,自从赐金放还以后,离京东游,到了洛阳,结识杜子美……”李白微一凝思,说起了他这次重返长安的目的:“杜子美西入长安,不知近况如何?我这次重返长安,就是为了访杜子美。”
“杜甫?”
杜甫字子美,杜子美就是杜甫,李昌国再度惊讶不置,差点把舌头咬断了。
诗仙和诗圣相交莫逆,是中国文坛史上最为伟大的事件,没有之一,为后人传诵。
“你也知道杜子美?”李白颇有些诧异,打量着李昌国。
诗仙啊,你枉自才高八斗,怎么问出如此小白问题呢?只要是中国人,谁个不知道诗圣杜甫呢?
不知道杜甫,配做中国人吗?
李昌国还是以现代人的惯性思维在考虑问题,在心里有些埋怨李白。
然而,还真有人不知杜甫是谁,只听高妙丽以好奇的口吻问道:“杜甫是谁?”
李昌国翻着白眼,真有一巴掌把高妙丽拍醒的冲动,你是不是喝多了说糊话?
“能得才名满天下的李翰林如此器重,这个杜甫必是了得。”高妙丽眨巴着双眼,平添几许娇俏劲头。
“哎!”
李白一声叹息,微微摇摇头,道:“杜子美虽然才高八斗,却是美玉埋于尘中,知者不多,除了我,还有高适知其才外,再无人知杜子美之才。”
“啪!”
李昌国右手重重拍在额头上,暗自寻思,他适才是在用现代人的思维在考虑问题,大错特错了。
此时的杜甫还未成名,除了李白、高适知其大才外,谁也不知其才,好象一块美玉埋没在尘埃中,万丈光芒无人知晓。
“一别数载,无杜子美消息,可是,以杜子美之才,西入长安,一定能博得美名。”李白非常乐观,毕竟他知道杜甫的诗才,世间罕有。
放眼中国数千年历史,人才辈出,杰出的诗人很多,能与诗圣杜甫媲美的唯有诗仙李白了,能得李白器重的人,能不出人头地?
要李白不乐观都不行。
李昌国却是知道,此时的杜甫寓居长安,这是好听的说法,说得更直白一些杜甫是困居长安,穷困潦倒,为了生活而奔忙,虽有不世大才,却是无人赏识,让无数后人叹息。
“李翰林,我们正要进京,若是可以的话,我们一道前往长安。”李昌国暗自转念头,诗仙与诗圣的见面,影响极大,是千古盛事,若是能在这事上出点力,一定会成为美谈。
李昌国担心李白不同意,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死死盯着李白。哪里想得到,李白是万分欢喜,道:“能与骁勇校尉结伴而行,诚人生幸事,这是李白的莫大荣幸!呵呵!”
听得出来,他是真心欢喜。
李白欢喜,李昌国更加欢喜,能与诗仙朝夕相处,那是何等的幸事!
就这般,李白加入到李昌国的队伍中了。
对于这位大文豪的加入,康德他们是惊喜交加,李白才名满天下,谁个不知,哪个不晓?更别说,对于来自安西都护府的康德他们来说,李白是他们的骄傲。
因为李白出生于碎叶城(李白的出生地颇具争议,此书采用碎叶城一说),是安西都护府的骄傲。
碎叶城是安西四镇的重镇,此城出了一个大文豪,作为安西都护府的戍卒,谁个不自豪?
离了灞桥,朝长安进发。一路上,李昌国与李白谈天说地,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因为李白的见闻实在是太广了。
李白阅尽天下藏书,积累的学识就是放眼整个中国历史,也没有几人比得了。
更别说,他好游历,到过的地方很多,见多识广,只需要稍稍展露一点,就足以让人震惊了。李白对李昌国是大有好感,李昌国但有所问,他必是尽心尽力的回答,要李昌国不震惊都不行。
很快的,前方出现一座雄城,虎踞龙盘,气象万千,气势磅礴!
京都长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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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是唐朝的都城,是大唐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从长安发出的命令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历史的走向,还影响世界历史的走向。
因为唐朝强盛,列国俯首,万国臣服,纵然是强如阿拉伯帝国也是远远不如唐朝,在大唐帝国的进攻面前,阿拉伯帝国处于下风。
可以这样说,长安是世界的中心!
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唐朝的疆域,影响世界历史的进程!
长安始建于汉朝。汉朝名臣萧何营建长安,这是长安之始。
汉朝末年,长安毁于战火,自此以后,数百年来长安未再现辉煌。直到隋炀帝统一中国,建立隋朝后,另择新址建立都城,当时叫“大兴城”。
唐朝建立后,改大兴城为长安,鼎鼎大名的唐长安就此登上了历史舞台。
唐长安比起汉长安更加兴盛,一举而成为中国历史上,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住人口过百万的超级城市。
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常住人口过百万的城市只能是二三线城市,不过,对于古人来说,那是不了起的成就,唐长安能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住人口过百万的超级城市,是巨大的成就!
唐长安周长接近三十六公里,占地八十四平方公里,比起西方历史上任何一座著名都城都要大,大得多,是罗马城的七倍、是巴格达的六倍多、是君士但丁堡的七倍。
罗马城、君士但丁堡、巴格达这些都是西方著名的都城,与唐长安相比,逊色得太多了。
“长安!长安!!”
“我们到长安了!”
康德、费雷他们欢呼声响成一片,个个激动不已,红光满面,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对于他们这些士卒来说,长安是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地,若是能到长安的话,比起信徒朝圣还要幸福。
“好大的城池!”高妙丽惊讶得素手捂嘴,一脸的惊讶,感慨无已:“不入长安不知长安之大!”
“我是到了上海,还是到了北京?”尽管李昌国见惯了现代大都市,乍见长安也是震惊,一张嘴巴张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长安城外车水马龙,行人络绎于道,头戴幞头、身着袍衫、足蹬靴子,而不是现代人的西装革履的话,李昌国一定会以为他身在现代大都市,不是在上海,就是在北京。
尽管如此,李昌国仍是有梦幻般的感觉,几疑这是在做梦,而不是真的!
“你们第一次来长安吧?”
就在李昌国他们震惊之际,过往的行人冲李昌国他们善意的笑笑:“每一个第一次前来长安的人如你们一般震惊!谁叫这是大唐的都城,天下间,最为繁华的城池呢?”
高昂着头颅,胸膛挺得老高,极是自豪。
“嗯,我们是第一次来。”李昌国还没有说话,康德就接过话头了。
“长安城里好吃好喝好玩好乐的事儿多不胜数,有的是你瞪眼珠子的时候,你们要多准备几副眼珠子,莫要把眼珠子瞪掉了。”行人冲康德打趣一句,挥挥手,快步离去。
李白呵呵一笑,捋着胡须道:“莫说你们,就是我游历遍天下,在入长安之前,到过的地方不少,见过的雄城不在少数,初到长安也是震惊!”
朝前行去,离长安更近了,看得更清了,只见长安城高坦厚,城墙高达五六丈,厚达十余丈,一条护城河宽十余丈,把长安护在中间,真可谓金城汤池!
放眼当时整个世界,比长安更坚固的城池就没有。
“世上竟有如此雄伟的城池!”
李昌国是感叹不已。
他从西域到长安,一路上见过的金城汤池不在少数,就没有一座能有长安这般万千气象,这般雄伟的城池。
城门上是高耸的箭楼,唐军盔明甲亮,在城墙上巡视,军容壮且盛,李昌国他们又是一阵感叹。
安西都护府的军队是当时唐朝最为精锐的军队,他们在血水里洗过澡,在死人堆里睡过觉,什么样的军队没见过?可是,乍见长安禁军,仍是感慨不已。
“这是禁军!”李白为李昌国他们解释,道:“禁军中最为精锐的当数龙武军了。”
“龙武军!”康德、费雷他们的眼中精光暴射,比起夜晚的繁星还要明亮:“要是能成为龙武军,就是死也值了!”
龙武军是唐朝最为精锐的军队,是从全国精军中千挑万选而来的,个个身经百战,战阵经验极为丰富,头脑灵活,武艺高强,身手敏捷。
城门宽阔,可容数十辆马车并行,进出长安的人多不胜数,车水马龙,却是秩序井然,没有丝毫乱象,更没有现代大都市塞车的尴尬。
一进城,李昌国不由得眼前一亮,只见街道宽阔,地面整洁如新,虽然长安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上了,却是如同新修的一般。
“要是在现代社会,依那爱折腾的性子,房子修了没几年就拆,拆了又修,修了又拆,一百多年还不知折腾多少回了。要如唐人这般,保持如新,真的很难。”李昌国的思维跨越了时空,又是一通好感慨。
“那里,那里!那人怎么如此之黑?”
“比锅底还要黑。”
康德和费雷他们此时化身为进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了,一双眼睛不够用,恨不得多生几双眼睛。陡然间,他们看见一个富态的中年人带着一个身材高大,脸黑赛过锅底的黑人过来,惊奇得眼珠子差点砸在地上了。
“黑人?非洲黑人?”
李昌国乍见这个黑人,也是一番惊奇。能在唐朝的都城见到非洲黑人,要不惊奇都不行。
“这是昆仑奴,来自大海之南!”李白真是个好向导,再次为李昌国他们解释。
昆仑奴在历史上非常有名,并非来自非洲,而是来自东南亚。
一路行来,众人只觉眼睛不够用,对于路人多准备几副眼珠子的善意告解大是赞同。若是可能的话,李昌国他们一定会准备十副眼珠了,问题是这不可能。
“容你们办完事,我领你们好好游览。”李白把康德他们恨不得立时把长安逛个遍的样儿看在眼里,不得不宽解他们一句。
“太好了!”
李白在长安多年,对长安是了若指掌,能有他做向导,还有比这更美的事儿么?李昌国忍不住赞好。
长安虽好,却不能游览,眼下当以办理军务为重,李昌国只得收拾心情,赶去驿馆。
驿馆一听说李昌国他们来自安西都护府,立时安排,非常顺利。
安顿好后,李白问李昌国:“骁勇校尉,你可是要去兵部?”
“不是!”李昌国如实回答道:“我要先去拜访李丞相。”
李丞相就是奸相李林甫。
“你怎么不先去兵部,而是去见这奸相呢?”李白一听这话,立时怒气冲冲的质问。
第九章借势(第一更求推荐)
李林甫,中国历史上着名的奸相,以忌贤妒能、口蜜腹剑着称,其阴险狡诈之奸邪事史不绝书,为后人切齿。
更重要的是,李白与他是死对头。李白怀才不遇,一心报国,却是报国无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李林甫。
李白在贺知章和玉真公主的推荐下见到李隆基,李隆基对李白的印象非常好,对他的才学更是赞赏有加。然而,这让李林甫忌恨在心,抓住机会中伤李白,使得李白的恩宠日微,最终被李隆基“赐金放还”,失去了报国的机会。
李白对李林甫的恨,是罄竹难书,提到李林甫的名字就气不打一处来,更别说李昌国此番进京第一件事不是去兵部,而是去面见李林甫,由不得李白不怒。
“李翰林休要发怒,且听我一言。”李昌国理解李白的心情,此时的李白就象火药桶,只差一点火星了,一个处理不好,李昌国就是点燃火药桶的火星。
李白怒气不息,盯着李昌国,没有说话。
“我之所以要先见丞相,有两个原因。”
李昌国为李白解释,道:“李翰林,你是知道的,我们安西都护府是安西大都护的属下,而安西大都护就是丞相兼领的,我能不先去见安西大都护么?”
安西大都护是唐朝管理西域的最高官员,而这一职务由李林甫兼任,说起来李昌国还是李林甫的属下。尽管李林甫并未亲自处理西域事务,毕竟名义上他是西域的最高长官,公事程序必须得从李林甫那里过,绕不过去。
李白一时偶忘,不由得一怔,脸上的怒气稍降,问道:“其二呢?”
“其二么,这就是借势。”李昌国微微一笑。
“借势?”李白眉头一掀,不太明白,沉吟不语。
“李翰林,你是知道的,安西都护府要想与大食争锋,以眼下的兵马钱粮远远不够。”李昌国为李白剖析,道:“大食虽然国力不如大唐,毕竟是一个大国,疆域辽阔,能够调集的兵力很多,如是眼下开战,大唐的胜算不到四成。”
李白出身于碎叶城,对西域之事很是关心,毕竟那是他的家乡,知道李昌国说的是实情,微微点头,大是赞成。
“安西都护府要想有更多的兵马钱粮军械,安西大都护自然是责无旁贷。”李昌国一笑,颇有些阴险味道:“我不管安西大都护府姓张姓赵,还是姓李姓王,只要他是安西都护府,我就要去借势。”
阿拉伯帝国虽然国力不如唐朝,给唐朝压着打了数十年,不过,毕竟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能够调动数十万,甚至百万大军与唐朝大打。
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安西都护府眼下的实力远远不够,急需要援兵。
这要援兵一事,不找李林甫找谁?
这是一条捷径。
谁叫李林甫是安西大都护,增强安西都护府的力量是他的份内事,只要应对得当,李林甫断不会与自己为难。
李白恍然,颇有些尴尬,讪讪的不好意思,道:“都是我心太急,错怪了骁勇校尉,李白这里谢罪。”
“言重了!”李白是个直性子,知错就改,绝不拖泥带水,李昌国忙阻止他。
当即,李昌国要康德他们准备厚礼,前去拜访李林甫。
李林甫的府第是薛王别墅,是长安最大的别墅了,号称“甲于都邑”,高门大院,占地极广,林庭幽深,近乎一坊之地。
丞相府前,人山人海,车水马龙,不少官员等在门口,一脸的焦急,盼望李林甫召见。
李林甫是大唐第一权臣,把持相位十余年,根深蒂固,在朝中的影响很大。再加上他善猜上意,可以说是李隆基肚里的蛔虫,李隆基所想他总是能琢磨明白,是以特别得宠,很得唐玄宗李隆基的信任。
当然,他能得李隆基信任,恩宠有加,还在于他是宗室,一笔难写一个李字,都是陇西李氏,自家人。
因此,李林甫很是嚣张,公干不去朝中,就在他的府中处理公务,是以,大臣们要禀报公务,只得聚在他的府里。
“这是丞相府,还是小朝廷?”
李昌国到来,把眼前情形瞧在眼里,大是惊讶,这个李林甫不愧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奸臣,竟然如此明目张胆。
“这也折射出了一代明君已经逝去,一个贪图享乐的昏君诞生了。”李昌国转念一想,大是感慨。
李隆基具有龙凤之姿,有秦皇汉武之才,前半生呕心沥血,精心图治,把大唐王朝治理得花团锦簇,如同梦幻,着名的“开元盛世”更是中国历史上让人仰视的丰碑!
然而,此时的李隆基已经厌政,贪图享乐,大唐开始由盛转衰,虽然分水岭是“安史之乱”,祸根却是早已种下。
“安史之乱就要发生了,时间紧迫!”李昌国感到肩上沉甸甸的,强吸一口气,平复心神,朝门口行去。
府门前有不少兵士把守,守得水泄不通,不得允许,谁也不能靠近。
府门前十丈,人山人海,不下数百官员在焦急的等待;十丈以内,却是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影,仿佛这十丈范围是刀山火海似的,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这就是李林甫的淫威!
李林甫虽是中国历史上的罕见的奸臣,却是有雄才,镇得住,哪怕是安禄山也是惧他。安禄山轻天下,不把李隆基放在眼里,独惧李林甫,而且还是从骨子眼里惧怕。
据说,每次安禄山入朝前来求见李林甫,若是李林甫不见他,安禄山就会在地上打滚,大叫大嚷“十郎不见我,我要死了!我要死了!”直到李林甫见他为止。
十郎,是安禄山对李林甫的称呼。
李昌国推开一众大臣,来到最前面,把守府门的兵士队正眼睛一翻,瞪着李昌国,喝斥道:“大胆!你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在丞相府前如此无礼!”
“安西都护府骁勇校尉李昌国,奉命前来向安西大都护报捷!”李昌国知道这些小兵兵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不去理他们,扯起嗓子大吼一声。
“你来自安西都护府?”队正脸色顿缓,凝视着李昌国。
“正是!”李昌国手一挥,康德他们大箱小箱的抬了十几口箱子过来,放在地上,李昌国朝箱子一指,道:“托安西大都护的洪福,安西都护府打下小勃律,缴获极丰。”
“缴获极丰?”队正咽了一口口水,贪婪的看着地上的箱子,不用想也知道里面是宝物。
好在,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这是送给李林甫的,强抑贪婪之心,道:“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禀报。”说完,小跑着去了。
没过多久,兵士回转,道:“丞相有命,要你立时进见。”
李昌国一挥手,康德他们抬着箱子进了丞相府。
背后却是传来一阵艳慕的议论声。
第十章李林甫(第二更,求推荐票)
“我来了这么久,怎么还不见我?”
“他一个小小的校尉,竟然风头盖过了我们,被丞相先行召见,真是岂有此理!”
“我也送了礼的呀,怎么不召见我?”
为了见李林甫,这些大臣想尽办法讨好,说好话、献媚、送礼都用上了,就是没用,只能在这里干等,李昌国后来先进,由不得他们不艳慕。
“你们真是蠢!”李昌国把他们的话听在耳里,不由得有些好笑:“你们求见是为了办事,说到底就是找麻烦。而我是来报捷,是送功劳来的,只要不是猪都会立时见我。有功劳送上门不领的蠢猪么?”
进了丞相府,李昌国很是震惊,李林甫的丞相府实在是太奢华了,亭台楼榭、雕梁画栋,极尽奢侈之能事。
最让李昌国惊讶的是,府里到处都是膀大腰圆的兵士,一瞧便知是精锐,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备森严,就是苍蝇飞过都会被发现。
李林甫结仇很多,晚年很是害怕,出行护从成群。就是回到府里,也没人知道他在哪里,就是他的家人也不知道。
“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亏心事做多了,连安生觉也睡不好!”李昌国明白原委,很是感慨。
队正把李昌国领到一间屋前,一个中年人在等着,冲队正挥挥手,道:“你出去。”
队正应一声,施礼告退。
这个中年人先是在康德他们抬的箱子上打量一阵,这才凝视着李昌国,淡淡的道:“你就是安西都护府的骁勇校尉?”
“正是!”李昌国精明人一个,知道他的意思,不容他说出口,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塞到他手里,笑道:“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大人笑纳。”
李昌国很上道,这个中年人眼里掠过一抹喜色,把锦盒掀开一条小缝,一道柔和的光华出现,中年人赶紧盖上,塞进怀里,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平添几许亲切,笑道:“在下李皓,忝为丞相的随身侍从。”
“原来是李大人,李昌国这里有礼了。”李昌国很会说话,顺手捎个马屁:“李大人相貌堂堂,威武不凡,人中龙凤,也只有您这样的俊杰才配做丞相的近侍。”
“呵呵!”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李皓给李昌国的顺手马屁拍得很舒泰,笑道:“你们安西都护府没给丞相丢脸,打得好!”晃了晃拳头。
“这都是丞相英明。”李昌国再夸一句李林甫。
两人之间的对话,李昌国很上道,能说话会道,李皓颇有几分欢喜,点点头,道:“骁勇校尉,随我来。”
不称呼李昌国的名字,而是称呼骁勇校尉,这是他对李昌国的印象很不错了。
“有劳大人了。”李昌国随着李皓前行。
在李皓的引领下,穿堂过屋,一连过了好几重院落,方才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屋前,李皓整整衣衫,轻咳一声,上前轻轻敲门,道:“安西都护府报捷使者骁勇校尉李昌国求见丞相。”
声音舒缓有度,极有节奏,而又毕恭毕敬,很明显是受过良好训练的。
“进来!”
屋里传来一个声音,虽然嗓门并不大,却是透着一股威严。
马上就要见到李林甫了,李昌国颇有几分期待,这个千古罕见的奸臣什么样儿?
“吱呀!”
门开了,一个挎刀大汉出现在门口,浑身透着精悍之气,站在门口就象一尊铁塔。李皓一见此人,下意识的朝后退了一步,很明显,他很惧此人。
李昌国的瞳孔一缩,盯着这个大汉,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此人是个高手,而且是高手中的高手。
李林甫位高权重,身边多的是能人异士,这个大汉是他的帖身侍卫,自然是千挑万选,武艺高强。
“嗯!”
这个大汉盯着李昌国,眼眸中精光暴射,脸色凝重。他也是行家,从李昌国身上感到强大的威胁。
大汉手一招,从门里出来三个身材高大的壮汉,把李昌国围在中间。
“搜!”
李林甫结仇很多,不要说见陌生人,就是熟人,也是多加防范。李昌国这样的高手,自然是要搜查一番,有没有挟带兵器之类。
李昌国很配合,任由他们搜身。一个壮汉在李昌国身上一阵搜查,没有发现问题,冲那个大汉点头,意示没问题。
这个大汉的警惕之意这才稍却,道:“进来吧。”
“雄壮么?”李昌国来到这个大汉身前,朝胯下一指,嘴角翘了翘。
换来的是这个大汉的右肘,在李昌国手臂上碰了碰,轻轻一笑,警惕之意更少。
高手与高手之间,自有他们的交流方式,李昌国一句调侃之言博得了他的好感。
李昌国一步跨进去,只见屋里很空旷,只有一张短案,一张矮几。矮几上跪坐着一个老者,六十余岁,虽然年纪不小了,却是难掩俊美。
“这就是李林甫?并不如后世传言中的奸邪之相,而是相貌堂堂,极有威仪。”李昌国很是诧异。
李林甫身着紫袍,腰佩金鱼袋,官威堂堂,威仪十足,睨视着李昌国,一股上位者的威势自然流露,没有任何的矫饰。
“安西都护府骁勇校尉李昌国见过丞相。”李昌国上前一步见礼。
施礼之间,中规中矩,没有丝毫破绽。
“你就是李昌国?”李林甫言来中气十足,极有威势。
不说别的,光是这份气势就足以镇住很多人。
事实上,李林甫虽是千古罕见的奸臣,却是有雄材,镇得住,就是安禄山在他面前也是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违逆。
虽然他把持朝政十余年,埋下了祸根,他在时还算四平八稳,就是安禄山有反心,也不敢付诸行动。直到杨国忠当上丞相,安禄山这才下定决心造反,因为没有人能让他害怕了。
“正是!”李昌国并没有给李林甫的气势镇住,而是平静的回答。
“你前来长安报捷,可以去兵部,何须前来见本相?”李林甫淡淡的道。
这话其实是个圈套,若是换个人肯定上当了,李昌国却是不会上当,道:“禀丞相,您是安西大都护,我奉命报捷,自当先见丞相。”
一个“先”字咬音稍重,不注意的人听不出来,李林甫却是听出来了,眼里掠过一抹神采,虽然一现即隐,却是没有逃过李昌国的眼睛。
第十一章寻访杜甫(第三更,求推荐票)
第十一章寻访杜甫
李林甫以忌贤妒能着称,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稳固自己的地位。
至于“口有蜜,腹有剑”不过是他达到这一目的手段罢了。
只要威胁到他的地位,哪怕是一点萌芽,他都不会放过,一定要干掉而后放心。
他这问话是给李昌国设了一个天大的圈套,就是在试探高仙芝有没有威胁他的意图,若是有的话,那就对不起了,哪怕他是安西大都护也要在这次大捷一事上做够手脚。
李昌国把“先”字咬音稍重,这是在告诉李林甫,我来到长安第一个就来见你了,你大可以放心。
对李昌国的回答,李林甫是万分满意,只是此人老奸巨猾,城府太深,喜怒不形于色,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他眼中光芒一闪,就是欣赏的表现。
李昌国要想阻止安史之乱,使得唐朝不衰败,李林甫肯定是要干掉之人,不过,这要以后再说。眼下的李昌国,当以建立自己的根基为重;要想提升自己的地位,要想在唐朝拥有不轻的话语权,就得建功立业;要想建功立业,就得借势,不显露任何威胁李林甫的苗头。
若李昌国此时显露威胁李林甫的苗头,李林甫一根手指头就以把李昌国摁死,隐忍才是眼下的上上之策。
“呈上来!”
李林甫心满意足,不再试探李昌国了。
李昌国取出高仙芝的表章,递给帖身侍卫,帖身侍卫接过,呈给李林甫。
李林甫接在手里,展开一通浏览,轻轻点头,笑道:“高仙芝少年奇才,小小年纪与其父高舍鸡同秩,诚一时佳话。他凭借自己的才华,积功升至安西都护府副都护,如今打下小勃律,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把吐蕃和大食分开,便于大唐各个击破。”
一番话细细道来,声调平稳,没有任何的波动。
李昌国听在耳里,却是惊讶不已,暗自赞叹一句:“这个李林甫虽是遗臭万年的大奸臣,却是有才,一针见血,一句话就把当前大唐的西域战略说得通透。”
小勃律本无足轻重,只是因为处在吐蕃进入西域的必经之路上,才显得特别重要。小勃律给打下来,切断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吐蕃与阿拉伯帝国再度联兵的可能性为零。
只要吐蕃与阿拉伯帝国不能联兵,对于唐朝来说那是良机,完全可以凭借雄厚的国力,把吐蕃和阿拉伯帝国各个击破。
“丞相英明!”
尽管李昌国对李林甫没有好感,却是不得不真诚的赞一句。
这话很真诚,李林甫不会听不出来,欣赏的打量一眼李昌国,道:“小勃律地处葱岭的险山恶水之间,山高林密,易守难攻,你们能打下来,实属不易,没少吃苦头吧?”
“一路行军,困难重重,将士们吃的苦头着实不少。”李昌国说到此处,话锋一转,道:“不过,我们是大唐男儿,任他千难万险,也是阻挡不住我们前进的脚步!葱岭不能!吐蕃不能!大食亦不能!”
这话的声调有些高,却是透着一股豪情!
大唐男儿谁没有豪情?
李林甫的几个帖身侍卫给李昌国一席话说得昂起了头颅,挺起了胸膛。
李林甫整整衣衫,坐得更稳了,轻轻击掌道:“说得好!大唐男儿自有一腔豪情壮志!正是因为大唐男儿有此猛志,突厥、吐谷浑、高丽、契丹、吐蕃、大食……亦不敌!”
他虽是奸臣,也是大唐的奸臣,也会为大唐而自豪。
“这次南征,我们缴获颇丰,副都护为大都护挑选了一些珍品。”李昌国这次进京报捷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请得援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高仙芝是费尽心思,准备了不少礼物。
李林甫作为安西大都护,这礼物肯定是少不了的。
“呈上来。”李林甫身为丞相,家资巨富,放眼天下,没有几人能比得了,等闲的金银珍宝在他眼里不过是粪土。不过,唐军南征的缴获又另当别论,因为这意义完全不同。
康德他们是不可能进来的,由李林甫的帖身侍卫把箱子搬进来,放在地上,一箱一箱的打开,有大食的珍珠、波斯的玳瑁、西域的昆山之玉……琳琅满目,多不胜数,珠光宝气,让人目不暇给。
李林甫只是扫了一眼,便没有兴趣再看了。
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他多的是,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把珍珠当床睡。
“丞相,这次南征,我们缴获了一批大食弯刀,锋利异常。副都护特的为您挑选了一把,不知道丞相喜欢否?”李昌国上前一步,大声禀报。
“哦!”李林甫的眉头一立,颇感兴趣,道:“久闻大食弯刀锋利异常不说,更是奢华,饰以珍珠,呈上来。”
当然,李昌国不可能呈给李林甫,仍是由他的帖身侍卫代劳。
李林甫接在手里,拔刀出鞘,只见刀光闪烁,极是锋利。更难得的是刀柄上饰以珍珠,极是名贵。
手腕一振,一朵漂高的刀花闪现,以李昌国行家的眼光看来,李林甫的刀法相当不错。这也难怪,大唐以武立国,谁个男儿不练武?
“呵呵!”李林甫喜怒不形于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把大食弯刀左瞧右瞧,很是欢喜,道:“高仙芝是个有心人,他如此做,就是要我这个安西大都护多发援军。嗯,你把苏失利和吐蕃公主交到兵部。”
看得出来,李林甫极是上心。
李林甫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势,保住自己的地位,无所不用极,口密腹剑更是他的拿手好戏。这些东西与建功立业比起来就差了一筹,更别说小勃律打下来了,西域形势一片大好,他完全可以立个便宜军功,何乐而不为呢?
李昌国的借势非常成功。
李昌国告辞离去,去兵部把苏失利和吐蕃公主交上去,报捷一事就算完了。
正事一完,李白就嚷着要去寻杜甫,李昌国很是热心,随着他一道去。
已经见到诗仙,若是再见到诗圣,那绝对是人生一大幸事,李昌国很是期待与杜甫见面。
然而,他们一连数日寻访,都没有杜甫的踪影。
李白原本的乐观已经不复存在,心头沉重了。
“杜甫的日子肯定不好过!”李昌国暗自为杜甫担心。
第十二章千古一帝(加更,求推荐票)
补上周新书第6名,欠帐还清了。
上周站在新书第6名,本周掉到第9名了,我很受伤。朋友们,能顶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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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位于长安东北的龙首塬上,是大唐帝国的政治中心,大唐帝国的政令、军令就是从这里发出,到达全国各地,影响世界历史的进程。
大明宫始建于唐太宗时期,唐太宗原本是为尽孝道,为李渊修建的。大明宫还未建成,李渊就死了,于是停建。直到唐高宗年间,方才重建,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方有如今的规模。
长安城地势东高西低,城西比较潮湿,而城东干燥舒适,大明宫建好后,唐高宗迁入大明宫。从此以后,大明宫就成了唐朝的政治中心,整个帝国的军令、政令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大明宫分为前庭和内庭,前庭以朝会为主,内庭以居住和宴游为主。
内庭的中心便是大名鼎鼎的太液池,不计其数的房间宫殿以太激池为中心布局。
太液池是唐朝最为重要的皇家池苑,建有不少水榭楼阁,复道环绕,风景优美,是休闲的好去处。
清澈的池水碧蓝如镜,在日光下闪闪放光,说不出的美丽,清风拂来,碧波阵阵,格外有情趣。
在一座凉亭里坐着一个身长八尺的老者,头发微白,年纪虽然不小,却是难掩俊美之姿,可以想象得到,他年轻时必然是俊美异常,可以让无数人为之疯狂的大帅哥。
老者打量着池水,脸上带着淡淡而又迷人的笑容,顾盼之间自有一股气吞河岳、睥睨天下的气势。
他,就是当今的大唐皇帝,真命天子,唐玄宗李隆基!
李隆基虽至暮年,却难掩英雄气度,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令人仰视的威仪,没有任何的矫饰,而是自然流露。
李隆基是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非常具有争议的皇帝,毁誉参半,褒贬不一。
唐朝之兴盛,唐朝之所以能达到“开元盛世”的高度,就是因为他,是李隆基呕心沥血打造的。
开元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座丰碑,文治灿烂,武功赫赫,令人仰视,唐朝之强盛超过了唐太宗开创的“贞观之治”,唯一能与之相比的只有汉武大帝开创的“汉武盛世”了。
李隆基不仅人长得俊美,人所难及,更有龙凤之姿,秦皇汉武之才,若不是他的话,唐朝已经改姓了,或者姓韦,或者落入太平公主手里了。
他所处的时代,正是唐朝最为动荡的岁月之一,韦后和安乐公主联手毒杀了中宗,把持朝政,群臣不敢言,宗室束手,眼看着唐朝的大权就要落到韦后手里。就在这关键时刻,李隆基与太平公主联手,发动政变,诛杀了韦后和安乐公主,把睿宗推上了皇位。
李隆基凭借杰出的才干被立为太子,这是无可争议的,就是他的大哥也是逊让不已。
然而,太平公主轻视他,不把他放在眼里。很快,太平公主就意识到她犯了一个大错误,李隆基虽然年轻,却是精明过人,具有杰出的才华,把他视为眼中钉,欲要除之而后快。
太平公主是武则天之女,极有政治手腕,很想如武则天一样当女皇,朝中大臣半入其党,她的势力很大,就是睿宗每遇大事都要与她商议,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对手。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李隆基先发治人,一举诛杀了太平公主,扫除了他帝路上的最大绊脚石,再也没人能与他争帝位了。
李隆基虽然登上了皇位,面临的政治形势却是异常严峻。因为自唐太宗以后,唐高宗、中宗、睿宗,连着三朝软蛋皇帝,更有**干政,宫廷混乱、朝纲不振、积弊如山,大唐帝国已经不复唐太宗时的盛况了。
李隆基立志要做唐太宗那样的明君,更是付诸了行动,他举贤任能,姚崇、宋璟、韩休、张九龄、张说……这些名臣得到重用,革除积弊,整军经武,励精图治,把大唐帝国治理得花团锦簇,推动中国历史走向“开元盛世”。
欣赏阵阵碧波,李隆基的心情极好,脸上的笑容更多了。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李隆基头也没有回,问道:“李林甫,你有何事?”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李林甫快步上前,冲李隆基见礼,毕恭毕敬,小心翼翼,没有任何破绽。
“哦!”
李隆基微感讶异,扭过头来,眼中光芒闪烁,盯在李林甫身上,李林甫那感觉就象这不是目光,而是利剑,在剜心似的。
李林甫虽是千古有名的奸臣,却是有雄材,算得上是一代人杰,可是,每次面对李隆基都有一种被看透的感觉。
“陛下,高仙芝打下小勃律,生擒苏失利和吐蕃公主,现已押解至京。”李林甫忙回禀。
“打下小勃律了?”李隆基眼中光芒一闪,宛若天剑破空,让人不敢仰视,一下站起来,一股气吞河岳之慨骤然而生。
“打得好!”
李隆基双手轻击,发出清脆的击掌声,赞道:“吐蕃与大食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更是一度联兵与大唐为敌。两国勾结,东自大非川,西至波斯,数万里疆域皆为大唐之敌,虽然大唐强盛,却也棘手。”
大非川就是如今的青海湖一带,那里是吐蕃的主要经济区,作用非常重要。
“高仙芝这一仗,就好比一把快刀,拦腰一刀,把吐蕃和大食从小勃律一分为二!”
李隆基若不是晚年贪图享乐,而是一如既往的勤政的话,他肯定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明君圣主。尽管如今的真命天子已经步入暮年,不再勤于政事,其精明却在,一语切中要害:“吐蕃不能牵制安西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就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
“陛下英明!”
李林甫赞颂一句:“小勃律虽小,却是极为重要,小勃律给大唐拿下,此是大唐盛事,臣叩请陛下下旨,重赏将士们,大加庆贺!”
“重赏将士们这是必须的,大加庆贺就不必了。”
李隆基轻轻摆手,道:“自大唐创建以来,大唐灭突厥、吐谷浑、高丽,败吐蕃、大食,打的胜仗多不胜数,随便拿出一件也比这一仗更加辉煌。这一仗打得不错,却比不了这些大胜之仗,大加庆贺就不必了。传旨,三日后,开放芙蓉园,准允百姓进入,这就足够了。”
李隆基虽然不再勤于政事,却是精明仍在,赏罚分明,如此处置再好不过了。
第十三章杜甫很忙(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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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仙芝这一仗打得不错,李林甫身为安西大都护,他也有功劳,若是李隆基下旨大加庆贺的话,他的名头就会更加响亮,地位更加稳固,这是他的小算盘。
李隆基自从登基以后,把大唐治理得花团锦簇,如同梦幻,文治灿烂,武功赫赫,让人仰视。
唐朝对外战争特别多,最主要是集中在唐太宗和唐玄宗两朝。这两朝中,又以唐玄宗朝居多。李隆基登基之初,唐朝四境不宁,北方有后突厥,西北有吐蕃,西域有大食,还有契丹、吐谷浑残部为乱,闹得是天下不宁。
经过李隆基的努力,到如今,后突厥亡了,吐谷浑残部灭了,契丹给王忠嗣三战三捷大破之,大食在开元元年和开元三年遭到唐朝痛击……这些武功哪一仗都比这次攻打小勃律要大得,大得多,李隆基自然是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打下小勃律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是把吐蕃和大食分割开,使得这两国不能再联兵,便于唐朝各个击破,是以,必须要庆贺,要让天下人知道。
开放芙蓉园就足够了。
芙蓉园是唐朝有名的皇家园林,每到重要的节假日,或是有重大喜讯,就会开放,任由百姓进入。
每到芙蓉园开放之日,那里是人山人海,盛况空前。
“陛下圣明!”
李林甫能当上宰相,能有如今的权势与地位,就在于他从不违逆李隆基的旨意,李隆基主意已定,他虽然惋惜错失了一个捞取好名声的良机,却是不再提这事,而是话锋一转,道:“陛下,眼下安西都护府大捷,军心大振,士气旺盛,正宜一鼓作气与大食争锋。”
“嗯!”李隆基微微颔首,对这话很是赞同。
见李隆基的反应不错,李林甫的干劲更足了,道:“自从陛下御极以来,大唐文治灿烂,武功赫赫,后突厥、吐谷浑残部、契丹皆为大唐所破,吐蕃大败,大食不敢东向……”
一件件,一桩桩,数说起李隆基的功劳,把个李隆基乐得直眯眼睛。
“只要大唐天兵西向,大食必然不敢撄大唐之锋,大唐之军就可以打进波斯,大唐再无憾事!”李林甫的声调有些高了。
“大唐憾事?”李隆基的眼中光芒一闪,重重点头,大加赞成,道:“太宗年间,波斯在亡国之前遣使入长安,请求大唐出兵。是时,西突厥阻挡在大唐西进的必经之路上,大唐无法进军,太宗皇上不得不拒绝。大唐之兵不能西向,波斯终为大食所灭,实为大唐憾事!若是当时大唐出兵,断不会有如今的大食。”
唐太宗拒绝出兵救援波斯,实是唐朝的一件憾事,这是唐朝历代皇帝耿耿于怀的憾事,李隆基一提起,就是惋惜不已,眼中光芒如剑,道:“朕呕心沥血,励精图治,整军经武,就是要打到波斯去,让大唐再无遗憾!”
后世有人指责李隆基好边功,总是喜欢往西开拓,原因就在这里!
李隆基解决了北方的后突厥和契丹,打败吐蕃,只有西方才有敌人,大食是他唯一的对手,他不往西用兵,他还能往哪里用兵?
“臣叩请陛下发兵增援西域!”李林甫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是激动起来,这是他这辈子少有的激动时刻。
可以想象一下,若是唐朝趁此良机出兵,与阿拉伯帝国大战一场,打上一个数个大胜仗,他就有天大的功劳,他的地位、权势就会更加稳固,那个虎视眈眈的杨钊就拿他没奈何。
杨钊就是杨国忠,此时的杨国忠还叫杨钊,还没有给赐名国忠。
“不可!”
就在李林甫振奋之际,只听李隆基断然拒绝:“要想向西域派兵,就得打下石堡城。区区一座石堡城,却是牵制大唐十余万精锐。不打下石堡城,朕不会派更多的兵马钱粮入西域。”
李隆基就是李隆基,虽然很想向西域调派援军,却是深知其中的厉害。
李林甫满打满算,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而捞一个天大的功劳,没想到李隆基竟然目光如炬,洞晓其中厉害,他很不甘。如此捞取功劳的良机,错过了在哪里去找?
“陛下,即使不能多派,调派三两万还是可行的。”李林甫绝对不愿舍弃此等良机的。
“不可!”李隆基再次否决,道:“大食亦是疆域万里的大国,虽然国力不如大唐,却不是那么好打。自从开元三年被大唐击败后,大食一直在积蓄力量,只等良机。若是这次再开战端,必是大打。石堡城未下,若是大唐与大食交锋的紧要关头,吐蕃从中为乱,后果难料。与大食这一仗,不打则已,一打必定要稳操胜券!”
李隆基洞察力惊人,又说中了。历史上,高仙芝发起怛罗斯之战,唐朝投入了在西域的百分之八十的兵力,而阿拉伯帝国则是出动了十几万精锐,真的是一场大战。
“既然如此,陛下何不掷下严旨,勒令王忠嗣出兵?”石堡城是梗在李隆基喉头的一根刺,若是不打下来,他不会让安西都护府与大食大打的,李林甫只能退而求其次。
李隆基沉吟,久久没有说话,过了一阵,微微叹息道:“王忠嗣少年奇才,深通兵道,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石堡城若能打,他一定会出兵的!这事,容朕再思虑思虑。”
对王忠嗣的了解,再没有人比得了李隆基,王忠嗣坚不肯出兵,李隆基也知道他的顾虑很有道理。
李昌国、李白、高妙丽三人来到平康坊,向人打听杜甫的下落。
三人历时数日,却是没有得到杜甫任何消息。李白与杜甫只是见过一面,昔年,李白被赐金放还,东游洛阳时遇到杜甫,两人相谈甚欢,顿成莫逆。那时的杜甫,要西入长安求取功名,留给李白的地址早就没用了。
要在常住人口超过百万的长安寻访杜甫,无异于大海捞针,尽管他们很努力,却是没有一点收获。
“敢问伯父,你可曾见过三十余岁的读书人,他叫杜甫,字子美……”李白冲坊间一个老丈见礼,打听起来。
“你问杜甫?”
这个老丈一愣,翻翻眼睛,似乎在回忆:“数年前,哦,兴许是三年,兴许是四年,人年纪大了,记不得清楚了,是有这么一个叫杜甫的读书人在平康坊借住过。”
这是第一次打听到杜甫的消息,李昌国、李白、高妙丽不由得精神大振。
“杜甫,他很忙呢!”
李昌国他们的欢喜之际,老丈裂裂嘴角,颇有几分讥嘲,更有几许轻蔑。
第十四章诗圣落魄(第二更)
李昌国乍闻此语,差点给口水呛死,大叔,你穿越的吧?要不然,咋这声口呢?
就在他转念头之际,只听老丈接着道:“这个杜甫忙着托门子,讨生计,哪象个读书。哪有象他这样的读书人,读到没饭吃呢。”
杜甫在长安十年,说是寓居长安,实则是困居长安,穷困潦倒,连吃饭都成问题,不得不托门路,讨生计。
虽然李昌国早就知道杜甫这段时间过得极是不妙,当这一消息被证实后,李昌国仍是忍不住一通好感慨:“诗圣大才,竟然落魄如斯,连饭都吃不起,真是让人想不到!”
这老丈真是个话唠,损了几句杜甫还没有完,又接着损下去:“读书自然是要向李翰林学,想那李翰林,平生好酒,喝醉了就在长安市中酒家眠,就是陛下遣人寻他,他也敢说臣是酒中仙,卿且去。”
李昌国抿着嘴唇,强忍着笑意,看着李白。
高妙丽右手捂着小嘴,一脸的笑意,瞄着李白。
李白摸着脸蛋,讪讪的颇有些不好意思。
这事虽是给后人传为佳话,尤其是杜甫如椽之笔写成“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让无数后人赞赏。
可是,作为当事人,酒醒之后,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如此夸赞,你识得李翰林?”李昌国意有所指的一问。
“李翰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人中龙凤,哪是我这等小老儿能识得的。”老丈大摇其头,盛赞李白道:“读书当如李翰林!”
李白就站在他跟前,他赞了半天,却是不识得,什么叫有眼不识泰山?这就是。
“老丈,告辞了。”李昌国强忍着笑意,冲老丈告辞,接着寻访杜甫。
这次,有老丈提供的线索,就好找多了。他们在辅仁坊找到杜甫曾经借住过的地方,这是一间小房,仅能容身,比起现代的贫民窟还要差。
“诗圣落魄竟如斯!”
李昌国再次震憾了,虽然早就从史书中知道杜甫的人生很不如意,在长安困居十年,却是没有想到,名重千古的诗圣竟然比起贫民还不如。
“杜贤弟,你……哎,都怨我,当年分别时没多给你些财物。”李白眼中泪光莹莹,自责起来。
当初两人相见时,李白才刚刚被“赐金放还”,身上的金银还不少,他有意要多分些给杜甫,杜甫没有接受。
遗憾的是,这是杜甫数年前住过的地方,仍是没有见到杜甫。
李昌国他们就这般,寻着线索追寻下去,一连去了七个坊,只是见到杜甫的住处,没有见到杜甫本人。
杜甫的住处一如既往,窄小、简陋,仅能容身。
这天,他们追寻到永宁坊,起了波澜。
住处主人是一个四十余岁的女人,身材矮胖,颇为骠悍,一听说李昌国他们是来寻杜甫的,马上就是怒气冲冲,冲李昌国他们喝问起来:“你们就是那个姓杜书呆子的友人?拿钱来!”肥胖的右手伸得老长。
“你怎么如此之凶?”高妙丽一蹙眉,很是不悦。
“老娘就是这么凶,怎么了?”这个女人更加骠悍了,嚷得山响。
“闭嘴!”对付这种凶悍成性的女人,不必客气,李昌国沉喝一声,宛若炸雷轰鸣,震得这个胖女人一愣神,为李昌国的虎威所慑,气焰这才收敛。
“杜贤弟可欠你钱了?”李白的眉头拧得很紧很紧。
“欠钱?比欠钱更可恶!”胖女人一听这话,怒火又上腾了。
“比欠钱更可恶,那是何事?”高妙丽不解的问。
这话正是李昌国和李白心中所想,盯着胖女人,等她答复。
“他欠我房钱,用他那破诗相抵。”胖女人破口大骂,口沫横飞:“什么读书人,就是一江湖骗子,他说他的歪诗抵千金,我好心放他一马,却是没人买。”
“你是听说一诗值千金,贪图钱财,动起了歪心思,是吧?”李白目光如炬,眼中神光炯炯,盯着胖女人。
当初,杜甫没有钱付房钱,以诗相抵,胖女人不愿。后来,听杜甫说他的诗值千金,胖女人立时眉花眼笑,收下诗。
李白这话切中要害,胖女人一愣,接着就是口水乱溅:“他欠我三百房钱,他那破诗值不了一文,好一个江湖骗子。”
“诗呢?”李昌国眉头一掀,不愿与这个胖女人多所纠缠,道:“你拿来,我用十两银子与你买。”
“真的?”这个胖女人立时换了一副嘴脸,肥肉叠在一起,堆出层层笑容:“你没骗我?”
李昌国掏出一锭银子,在手里抛抛,连话都赖得回了。
“您请等着。”胖女人语气恭敬万分,打量着银子,眼里全是美妙的小星星,欢天喜地的跑走了,浑身的肥肉颤动,就象一座肉山。
钱能使鬼推磨,屁大一会儿功夫,胖女人就跑了回来,手里拿了半张诗稿,递给李昌国。
李昌国接在手里一瞧,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刚劲有力,透着一股傲然之气,不由得大声赞好,不愧是诗圣所作。
诗圣穷困潦倒,却是不改其志,刚正不阿,为后人称赞,识其字便知其为人。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李昌国轻声念道,泪水在眼里滚来滚去。
诗圣一生悲苦,平生不得志,尤其是困居长安十载,更是他人生的低谷,这诗中透露无疑,让人心底生悲。
“贤弟啊贤弟,都是为兄的过错!”李白读完,泪水长流,又是一通自责。
高妙丽把李白看看,再把诗念念,一脸的悲戚之色。
“哎!”
李昌国长叹一声,轻轻念叨:“不经历风雨,不能见彩虹,兴许正是这种苦难的磨砺,使得杜甫的诗更加感人。后人读诗圣之诗,赞不绝口,皆出自这种苦难的磨砺,却苦了诗圣!”
“还有的呢?”李白冲胖女人问道。
“他那破诗哪能值钱,我就用来……”说到此处,肥脸一红,不再说下去。
“你……”李白指着胖女人,差点没给气死。
“格格!”
一阵骨节声响起,胖女人一瞧,只见李昌国右手紧握成拳,用力过猛,手背发青,一个醋钵大的拳头格外骇人,尖叫起来:“你要做什么?”
“我要揍你!我要把你揍回娘肚子去!你好的胆子,你如此亵渎诗圣手稿!”
李昌国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吼起来。
第十五章曲江池(第三更)
大明宫中,高力士侍候李隆基换衣衫。
李隆基不是穿龙袍皇冠,而是着一身寻常袍衫,头戴幞头,足蹬靴子,俊雅异常,平添几许脱俗之气。
“陛下,您真要出宫?”高力士小心翼翼的问道。
“今天是芙蓉园开放的日子,官民同乐,朕也去凑凑热闹。”李隆基嘴角含着微笑,眼中尽是回忆,道:“想当年,我们经常偷偷出宫,四处游玩,那是何等的快活。而如今,朕年岁大了,越发想念那些过去的日子。”
李隆基不是一个安份的人,年轻时喜欢微服私游,一有空就带着人偷偷出宫,四处游玩。
“莫要让贵妃知晓,也莫要惊动百官,就我们数人足矣。”李隆基叮嘱一句。
曲江池位于长安东南,南临终南山,北对乐游园,东南临少陵园。
秦朝在这里建宜春苑,汉朝建苑春后园和乐游苑,隋文帝建大兴城,在这里建芙蓉池,其苑称芙蓉园。李隆基登基后,恢复曲江池的旧名。
曲江流经这里,水流曲折,“形似广陵之江”,故名“曲江”。
曲江池是唐朝著名的胜处,与龙首塬、渭水之滨齐名。
曲江两岸,宫殿相连,楼阁起伏,垂柳如云,花色人影,景色绮丽,是游览的好去处。
李隆基登基后,每年的上巳节(三月三)和中元节(七月初七),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宴会,吸引数万都人前来观瞧,成一时之盛。
因为小勃律之战的胜利,李隆基下旨开放芙蓉园,允许百姓进入芙蓉园游览,这消息早就传遍长安了,长安百姓早早赶了来,远远就看见人山人海,人头攒动,人人脸上带着笑容,一脸的喜色。
贵族仕女,车马侍从,笙歌画船,樽壶酒浆……好一派热闹景象!
曲江池遍植荷花、菖蒲,争奇斗艳,端的好景致!
“好多的人!”
高妙丽一双俏媚眼里尽是震惊之色。
她自小在安西都护府长大,还没有见识过如此多人的场面,要她不惊讶都不成。
“是不少!”尽管李昌国见多了现代大都市的热闹,也是一阵阵惊讶。
在唐朝能见到如此之多的人,绝对要算一个异数了。
“哎!”
李白一声叹息,那是因为没有寻到杜甫。虽然李昌国他们很努力,却是遍寻不见杜甫,只能暂时放弃,等以后有机会再说。
若是寻到杜甫,与诗仙诗圣同游曲江池,那是何等的让人兴奋,李昌国也是惋惜,事已至此,徒叹奈何罢了。
“希望能见到诗圣!”
李昌国心中充满希望。
人虽多,在守园禁军的维持下,却是秩序井然,游人依序进入芙蓉园,没有丝毫乱象。
一进入芙蓉园,李昌国就是一阵惊叹,只见园里亭台楼榭,多不胜数。
紫云楼、彩霞亭、临水亭、水殿、山楼、蓬莱山、凉堂毗邻而建,各擅胜长,让人赞叹。
“处处透着大唐万千气象!”
这些建筑透着一股大气,唯有大唐才能尽显这种万千气象。
进入园里的达官显贵,文人墨客,百姓军兵,多不胜数,在游览之余,又是议论纷纷,说得最多的便是小勃律之战的胜利。
“小勃律终于打下来了,自此以后,吐蕃再也无法进入西域,西域再无后顾之忧。”
“西域无后顾之忧,就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大鼻子的大食人狂妄,异想天开,竟敢想着打到大唐来,大唐绝不能饶过大食。”
“开元年间,大食更是对安西都护府出兵,被大唐痛击,打得惨败。如今,大唐是到了与大食算算旧帐的时候了。”
唐朝武功极盛,除了国家强盛外,还有百姓关心国家大事。
唐朝与阿拉伯帝国的关系是天宝年间,唐朝最主要的对外关系,在这一时期,阿拉伯帝国是唐朝的主要敌人,一提起阿拉伯帝国,唐人就是切齿,要与大食争锋。
主张立即出兵,与阿拉伯帝国争锋是这些游人的主要话题。当然,也有清醒之士,清醒的意识到,眼下与阿拉伯帝国争锋的时机并未成熟。
“虽说小勃律给打下来了,安西都护府从此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了。可是,眼下并非最佳良机。”
“那你以为,最佳良机是何时?”
“当然是打下石堡城之后。石堡城落在吐蕃手里,易守难攻,吐蕃据有此城,进退自如。若是趁大唐与大食在西域争锋之际,吐蕃大举出兵,威胁河湟之地,必然是西域震动,这对大唐极为不利。”
“石堡城?对哦!是该先打下石堡城。只有打下石堡城,才能把穷得只剩牛粪的吐蕃封在高山密林里,大唐才算真正的无后顾之忧,才能集中兵力与大食在西域大战一场。”
“听说,在五十年前,大食有一个狂人叫优素福,是大食狗屁不通的东方总督,就曾想打到大唐来。哼,他们想打到大唐来,难道我们大唐就不能打到大食去?先解决了石堡城,大唐就能调动数十万大军,全力西进,与大食大打!”
“石堡城不好打呀,大唐曾经打过,没有打下来。”
“不好打,也要打!”
听着游人的议论,李昌国微微摇头,他们所言虽然有理,却是不尽然,有些问题他们没有想到。
游览一阵,李昌国很是满意,眼看着到了饷午时分,肚子在抗议了,李昌国道:“我们先去祭祭五脏庙,再来游览,如何?”
“曲江池畔的酒不错!”李白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酒名同样满天下,一提起酒字,口水差点流下来了。
“哪里酒好,我们就去哪里。”李白在长安数载,多出入酒肆,哪家的酒好,哪家的菜好,没人比他更清楚的了,李昌国把这向导一事就交给了李白。
“随我来!”李白神情大振,声调略高,道:“那艘画舫上的酒菜不错。我们可以泛舟曲江上,一边饮酒,一边欣赏美景,两不相误。”
曲江景色很美,若是泛舟曲江上,饮酒赏景,还有李白这个诗仙作陪,还有高妙丽这个美人相伴,李昌国暗道人生之乐事莫过于此了,没有理由拒绝。
高妙丽自然不会有异议,反而很兴奋。
三人来到画舫前,画舫掌柜正在招揽客人,蓦然回首,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死盯着李白,仿佛见了鬼似的,直接呆住了。
第十六章李白的缺点(第一更)
这个掌柜的举动太反常了,李昌国大是讶异。
只是,他的讶异念头刚刚升起,只见这个掌柜红光满面,胸膛急剧起伏,呼吸粗重,比起狂奔数十里的牛喘气还要响亮,一双手指点着李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不会是李翰林喝了他的酒没付酒资吧?怎么脸红得跟见了仇人似的。”高妙丽一双俏媚眼瞪得滚圆,一点也不顾及形象。
“不可能吧,李翰林人品高尚,不会白吃白喝。”要不是李昌国相信李白的人品高尚,也会如高妙丽一般想法。
“邹掌柜,我们又见面了。可还记得我?”就在李昌国和高妙丽小声议论之际,只见李白冲掌柜的微微一笑,打起了招呼。
“李翰林!”
急掌柜突然仰首向天,冲天一声咆哮,声浪直冲霄汉,比起李昌国的咆哮还要响亮,响亮得多。
“这个……”高丽妙捂着耳朵,白了邹掌柜一眼,不悦道:“喂,你能小声点么?”
“李翰林,真的是您?”邹掌柜仿佛没有听到高妙丽的指责似的,一脸期待的打量着李白,期盼李白肯定。
“你不认出我了么?”李白反问一句。
“李翰林来了!李翰林来了!”邹掌柜一双手紧握成拳,举在空中狠狠的晃着,大吼大叫起来:“是李翰林!李翰林又来光顾我了!我太荣幸了,祖宗八辈积的德呀!”
高妙丽一双眼里尽是难以置信之色,她绝对想不到,李白大驾光临,这个邹掌柜是如此的激动,比起见到老祖宗还要激动。
李昌国也有些惊讶,转念一想,这也正常,谁叫这是诗仙李白呢?
想想后世,全中国人都是李白的粉丝,不论是历史巨人,帝王将相,达官显贵,还是寻常百姓,街头小贩,贩夫走卒,一提起李白,谁个不是以崇敬的口吻说“李白呀……”
“呵呵!”
李白微微一笑,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倒也不怎么放在心上:“邹掌柜,你记心真不错,还记得我。”
“我能不记得么?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邹掌柜红光满面,激动不已,嗓门比打雷还要大:“那天,李翰林在我这船上微醺,李龟年带人寻访您,在岸上派禁军大呼李翰林,李翰林。李翰林醉眼微睁,说我醉欲眠卿且去。李龟年很没好气说,是陛下请您去为贵妃娘娘写诗,你怎能说酒话呢?”
李白醉酒为杨贵妃写诗是一段佳话,传遍天下,留传后世,没想到竟然是发生在这里,发生在这艘船上,怪不得这个邹掌柜如此激动。
换作任何一个人也会如他一般激动,甚至更加激动。
“李翰林摆摆手,说我是酒中仙,酒中仙,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掌柜的,将酒来!”邹掌柜记得特别清楚,娓娓道来,极是动听:“李龟年无奈之下,只听叫禁军把李翰林抬走。李翰林一进宫,乘着酒兴为贵妃娘写得一首好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好诗!好诗!”
吟到后来,摇头晃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懂这诗。
“……”高妙丽一张小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一脸的激动之色。
李白醉酒为杨贵妃写诗早就传遍天下,为人称道,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有幸听到当事人亲口诉说经过,比起听传闻更让人激动。
“这个……”
李昌国既是激动,又是惊讶,这事在诗圣笔下就写成了“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中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名句留传后世,无数人为之绝倒:大名鼎鼎的诗仙竟然还有如此放浪形骸的一面,更是傲骨天生,不把帝王放在眼里,敢与帝王叫板。
“你这里的酒不错,我今儿又来光顾你了。”李白笑着道。
“请!啪!”邹掌柜一语出口,猛然发现一个请字不足表达对李白的敬意,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发出清脆的响起,忙着改口道:“快请!快快有请!”
身子躬成九十度,以迎接老祖宗的热情迎接李白的到来:“李翰林放开了喝,我请您!”
象李白这样的名人能到他这里来喝酒,更是惦记着他这里的酒不错,那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就是为此而倾家荡产他也愿意。
“请!”
李白招呼一声李昌国和高妙丽,随着邹掌柜上了画舫。
画舫里有不少食客,正在吃喝,酒到酣处,高声议论,说得最多的便是打不打石堡城一事了。小勃律被打下来,安西都护府的形势一片大好,唐人自然而然的就要议论石堡城。
“李翰林来了!”
邹掌柜一进画舫,扯起嗓子咆哮一声:“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翰林来了!”
“李翰林?”呼啦一下,画舫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寂静无声,所有食客扭过脖子,死盯着李白,一脸的难以置信。
李白虽是名声在外,却是神龙般的人物,见首不见尾,等闲哪有那么容易见到他,要食客陡然接受这一天降幸福,还真的有些难度。
“真的是李翰林!”
有人认出李白了,狂呼一声,立时引爆一片惊呼声,声浪之大,差点把画舫给震塌了。
食客围将上来,把李白围在中间,个个一脸的期待,激动难已,仿佛见到老祖宗似的。
“李翰林,我们来这里饮宴,就冲着您的名声来的。”
“李翰林,您能给我们说说当日进宫为贵妃娘娘写诗的情景么?”
“天子呼来不上船”是千古佳话,李白虽然远去,其名声还在,这些食客正是为此而来,这也是此船买卖特别红火的原因所在。
如今,这些食客乍见李白,能不急于与李白搭话?能不向李白打听当日写诗情景么?
“你们先不要问,容我摆上酒菜,请李翰林饮宴,你们再问不迟。”邹掌柜如同侍候祖宗一般,亲自跑堂,送上一桌丰盛的酒菜,把李白请入席中。
李昌国和高妙丽也坐了下来,那些食客望着二人,一脸的艳慕,恨不得与李昌国他们对换。能与诗仙同桌而食,那是何等的荣耀?
“当日,我入宫之后,酒兴正浓,诗兴大发,提笔作诗……”李白难却食客们的热情,连干三大杯后,开始诉说当日之情:“诗成后,高力士给陛下送羹,陛下御手调羹后,赐予我吃。我喝完汤之后,右脚朝高力士一伸,要他给我脱靴……”
食客个个一脸的艳慕与激动,仿佛不是李白的荣幸,而是发生在他们身上一般。
“李白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处事,这是他的缺陷。这等事,只能做不能说,其实,最好是不要做。”李昌国的眉头皱在一起了。
第十七章一字千金(第二更)
李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人品高尚,几乎是个完人,让人挑不出毛病。偏偏这样的人,在为人处事一道上很是欠缺,这是李白最大的缺点。
李白一心报国,却是报国无门,和他不会为人处事,处事不够圆滑老练有莫大的关系。以李白的名气才华,愿意与他折节下交的人不在少数,可是,他性格太直,一个不好就会得罪人,到头来,得罪的人比他结交的人还要多。
“若是能弥补李白处事的缺陷,使得他处事圆滑老练,以李白之才,会不会绽放出万丈光芒呢?”李昌国非常期待,亦非常兴奋。
李白一生让人称道,最大的憾事就是未能报国,若是让他有报国的机会,更有圆滑老练的手腕,以他之才,必将绽放出万丈光芒。
不要说做,光是想想就足以让人兴奋莫铭了。
“嗯,得找个机会,好好点醒李白。”李昌国暗自下定决心。
“李翰林,您能赐墨宝么?”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只见食客中有人迫不及待的走上前来,冲李白见礼,讨要李白的手笔了。
李白的手笔,那是何等的珍贵,不需要说的,不要说这些食客,就是李昌国也是心头火热,恨不得立时拥有李白的手笔。
“笔墨侍候!”
李白爽快人,但凡有所请,他必有所应,没有二话,爽快的应允了。
“好!”
一片叫好声响起,一众食客哪里还顾得上吃喝,放下杯盏,拥将上来,把李白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个个伸长了脖子,睁大了眼睛,手伸得老长,恨不得立时把李白的手笔抢到手里。
“现代社会那些偶像为粉丝签名也没有如此盛况吧!”
李昌国看在眼里,大是感慨。
邹掌柜大吼起来:“笔墨侍候!笔墨侍候!李翰林要笔墨,你们快点。李翰林的墨宝千金难求,你们想不想要李翰林的墨宝?想的话,就快点!”
一众下人不需他吼叫,就知道做什么,放下手里的一切活计,专为李白准备笔墨。李白的墨宝,千金难求,谁个不想呢?
一群下人忙得象在飞,很快就准备好了笔墨,李白提笔在手,挥毫而书,落纸如云烟,飘逸洒脱,引来一片叫好声。
“好了!”瞬息之间,李白就写好了。
“我醉欲眠卿且去!”李昌国一瞧李白所写,会心一笑。
昔年,李白在这画舫上醉酒,李龟年前来寻他,他就是用这话答复李龟年,此时题来,应情应景。
“我的!我的!”
“给我!给我!”
“我叩请李翰林赐墨宝,这第一幅自当是我的!”
众食客你争我夺,谁也不让谁,跟打仗似的。
“慢!”
李昌国眉头一挑,猛的站起身来,沉喝一声,宛若惊雷轰鸣,众食客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不解的打量着李昌国。
“骁勇校尉,你这是……”李白也是不解,诧异的看着李昌国。
李昌国从李白手里接过墨宝,道:“这是李翰林的墨宝,万金难求,极为珍贵,你们是不是该给李翰林一些润笔之资呢?”
与李白相处这段时间,李昌国了解李白的底细,囊中羞涩,要不是遇到李昌国,李白说不定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这是为李白赚取酒资饭钱的良机,李昌国当然不会错过。
李昌国前来长安,高仙芝给准备了很多贵重的礼物,李昌国分上一小部分,就足够李白喝上十年八年的酒。
不过,这太好,因为有一句说得好:老婆是邻居家的好,钱是自己赚的好!
与其让李昌国慷慨解囊赠送李白一笔酒资饭钱,不如让李白趁此机会好好赚上一笔。
“不可!”食客还没有说话,李白就反对了。
李昌国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压低声音在李白耳边轻声,道:“李翰林,你囊中羞涩,盘缠早就耗尽,难道你想上顿不接下顿?我盘缠颇丰,赠与你也没什么,可是,要你在自己赚酒资和我赠送中选,你选哪个?”
这问题不需要选的,都知道怎么选,李白沉吟不语。
“我出三钱银子!”
“你打发乞丐?李翰林的墨宝万金难求,你出三钱银子,你好意思说出口,你羞不羞?”
“我出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你也好意思说?我出五两!”
“我出六两!”
“我出……”
就在李白沉吟之际,一众食客却是群起响应李昌国的提议,掏钱给润笔费了,一个比一个的叫价高。
这第一幅墨宝最后以八两银子出售。八两银子价格不低了,不过,这个食客一副捡到宝的表情,欢喜难言,激动不已。
李白的墨宝万金难求,他以八两银子买下来的确是划算,太划算了。
“这个……”望着白花花的银子,李白有些难以置信。
以李白的豪爽性格,别人但求墨宝,他无不应允,就没有收润笔之资的事儿,兴许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他平生第一遭卖出墨宝。
“李翰林,还有我!还有我!”
出银子买李白的墨宝,食客们不仅热情不减,反而更加炽热,吼得山响。
“快写!”李昌国用手肘碰了一下李白,李白这才反应过来,接着再写。
每写一幅,李昌国当场叫卖,价高者得之。
李白的墨宝太好卖了,价格一路飙升,得之者满心欢喜,未得者更是充满期待。
就这般,每写一份,李昌国卖一份,李白面前的银子好象会生崽似的,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功夫,就是老大一堆。
“原来,卖字也能求生!”
李白为人豪爽,属于存不住钱的那种人,遇到知交好友,可以一掷万金。正是因为如此,赐金放还之时,李隆基没少赏赐他,他却没花多久就花得精光,方有如今的囊中羞涩。
望着白花花的银子,李白似有所悟,暗中感慨。
直到忙活了小半个时辰,李白方才满足食客的要求,停下笔来。
李昌国和高妙丽帮着把银子清点,竟然接近两百两银子。
只是一艘画舫,李白的墨宝就能卖出这么多的银子,若是他摆个字摊,在曲江边卖的话,一定会轰动长安,卖到金山银山也不是问题,李白把金银当床睡也不是问题。
第十八章邂逅(第三更)
李白如此大才,却是晚景凄凉,真是让人感慨!
若是在现代社会,有人如李白这般了得,而又晚景不好过的话,只需要写上了几幅墨宝,找家拍卖行一卖,吃饭穿衣不用愁,再差再差,一年半载的酒钱是有了。
“李白视金钱如粪土,其操守让人称道!”李昌国把白花花的银子打量着,思绪起伏,感慨不已。
“骁勇校尉,这些天承蒙你照顾,区区银两不成敬意,还请笑纳!”李白只是瞄了一眼银子,朝李昌国面前一推,一点也不在乎。
刚刚在赞李白视金钱如粪土,他便活生生的表演了一幕,李昌国再度感慨,道:“李翰林,你这不是在打我的脸么?能与李翰林同行同游同饮同食,是人生乐事!放眼天下,能有几人有我这等荣耀?”
能与诗仙同行同游同饮同食,是人生乐事!
放眼天下,放眼整个历史,又有几人有如此荣耀?
就是唐玄宗李隆基也没有此等荣幸!
李昌国说着,把银子推回到李白面前。
李白把李昌国打量一通,右手一伸,把银子推到一边去了,端起酒杯与李昌国痛饮起来。
高妙丽把李白瞧瞧,再把李昌国看看,一双俏媚眼里光芒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看着李昌国时俏脸飞霞,仿佛熟透的苹果,很是诱人。
李白的酒兴上来,心情大好,李昌国的酒兴也不错,两人推杯换盏,这一喝起来就是收不住。不知道喝了多少杯,李昌国有些上头了,这是他来到唐朝第一次有醉的感觉,这都是李白的酒量了得所致。
“李翰林,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酒兴上来,李昌国想起点醒李白一事。
“呵呵!”李白畅笑道:“骁勇校尉,你这是什么话?但有所言,尽管道来便是!”
“那我就说了!”李昌国诚心想帮李白,道:“李翰林,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慕你之名者多不胜数,为何你树敌那么多呢?”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以他的名句来作答。
李白傲骨天生,绝不摧眉折腰事权贵,这诗就是他的人格写照。
“误矣!误矣!”李昌国摇头,道:“李翰林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这学问是极好的,我是很佩服。可是,另有一篇文章,李翰林却是不甚了了。”
“哦!”
李白阅尽天下藏书,学富五车,说到文章学问,放眼天下,放眼历史,有几个人比得了他?他还真有些不服气,眼中精光暴射,死盯着李昌国,大是感兴趣,问道:“何种文章?”
“人情世故!”李昌国一字一顿的道。
“人情世故?”李白细细一品,大摇其头,颇有几分讥嘲,道:“这也能叫学问?”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李昌国说出一句极富哲理的话。
“这是何人所言?大才呀!”李白击掌赞叹,很是期待的打量着李昌国:“哎!想我李白阅尽天下藏书,却不识如此妙言,惭愧!惭愧!”
这是曹雪芹的名言,李白虽是大才,也不可能知晓一千年文学巨匠的名言。
“李翰林,你说此言是否有理?”李昌国并没有回答李白的话,而是反问一句。
“岂止是有理,太有理了!”李白感慨不已。
“既然此言有理,李翰林,你说人情世故是不是学问?是不是一篇华丽的文章?”李昌国步步紧逼。
“……”
李白默然不语,过了一阵,冲李昌国一抱拳,道:“骁勇校尉识见非凡,在下浅陋了,还请不要见笑。”
“这篇文章,李翰林又做得如何?”李昌国再度紧迫。
说到写诗,李白是诗仙,唯有诗圣能与他相比,说到人情世故,李白就很差劲了,当即哑口无言。
李白学富五车,能说会道,口齿便给,象眼下这般哑口无言,还是平生第一遭。
望着李白那副无言可答的样儿,李昌国还真是有些窃喜,有些庆幸,能说得李白无话可说,很可能只李昌国一人。
“……”
高妙丽眨巴着俏媚眼,一脸的难以置信,名满天下的李白竟然给李昌国说得无言以答,要不是她亲眼看见,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李翰林一心报国,却是报国无门,招来达官显贵的阻挠,未必都是忌贤妒能,这与李翰林没有做好人情世故这篇文章有关。”
李昌国知道此时必须要跟进,不然的话,前功尽弃:“李翰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名满天下,贺知章、玉真公主能识你,难道就没有他人识你之才?这未必!我想,只要你愿意,有很多人愿意折节下交,与你成为知己莫逆,若是你能做好人情世故这篇文章的话。”
这绝对是一句大实话,以李白的才名,有几人不愿与他结交呢?愿与他结交的人会很多,到头来却是弄得结交的朋友比得罪的人要少,少很多,说到底,就是李白不会处事。
“老于世故,精通人情,未必就是摧眉折腰!”李昌国最后道:“英雄要善于保护自己!若是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不配称英雄!李翰林,你若想报国,就得保护好自己!”
“这……”
这是李白平生听到最具震陇发聩的话了,虽然飘飘然的谪仙气质仍在,却是局促已现,额头上的虚汗直冒。
李昌国看在眼里,暗中赞赏,李白就是李白,终于听进去了,但愿他能把人情世故这篇文章做好!
若是李白做好了人情世故这篇文章,中国历史上会不会出一个集诗仙与治国能臣于一体的英雄豪杰呢?
李昌国是万分期待。
很明显,李昌国的话发人深省,李白一杯接一杯的喝闷酒,沉吟不语。
“你是不是把话说重了?”高妙丽很是担心,在李昌国耳边悄声提醒。
“无妨!”李昌国大是放心,道:“李翰林胸怀宽广,断不会有事!”
李昌国的话让李白大有感触,吃完饭,接着游览时,李白仍是神不守舍。李昌国知道,这是李白的关键时刻,不宜打扰他,找了个籍口,与高妙丽自去游览。
两人游览了一阵,凭依栏杆,欣赏美景,却也惬意。
“年轻人,这里有人吗?”
就在这时,一个身具龙凤之姿,天人之表,极是俊雅的老者冲李昌国问话。
第十九章一言而决(第一更,求推荐票)
这老者气度不凡,一股上位者气势透体而出,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让人仰视的威仪。
来到长安,李昌国见到最大的官就是李林甫了,李林甫虽是千古有名的奸臣,却是有雄材,威仪不凡,让李昌国很是讶异。不过,与眼前这老者比起来,又远远不如。
老者身后跟着四个人,三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个个腰间鼓起,很明显他们带着武器,是这个老者的护卫。
还有一个老者,身材高大,长相清瞿,颇是俊俏,虽然年纪不小了,却是掩饰不住其曾经的俊朗。
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颏下无须。
来头不小!
李昌国转念一想,这是长安,是大唐帝国的都城,正是达官显贵云集之地,象这样的上位者很多。
若是用一句夸张点的说法,在长安扔根竹竿,砸中十个人,就有九个是上位者,象老者这样的上位者也不必惊奇。
“这里无人,老丈请便。”李昌国冲老者礼节性的颔首。
老者冲李昌国微微一笑,宛若春风化雨,让人心情舒畅,走上前来,站到栏杆后面,欣赏起美景。
四个人上前一步,站在他身后,三个护卫在后,那个无须老者站在中间。
三个护卫很是警惕的打量李昌国一眼,呈品字形,把老者护卫在中间。
这三人走路刚劲有力,自成尺度,以李昌国行家的眼光一瞧便知,他们是高手中的高手,已经发现李昌国不好惹。
冲三人微微一笑,李昌国朝旁边挪了挪,三个护卫这才警惕心稍却。
此时,在这里欣赏美景的游人很多,不时指点景色,更多的是议论眼下时政。
“石堡城非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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