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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坐在婚纱公司的贵宾室里,虽然有适中的空调和香醇的热咖啡,但冗长的试穿婚纱过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烦躁不已。

梁芷柔不厌其烦的试穿了十几套白纱,他知道婚纱是女人一生最重视的东西,不过要他浪费时间在这里坐两、三个小时,他快要没有耐心了。

“张姐——”一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孩探进头来,看见独自坐在沙发里的他,她问道:“先生,请问张姐在哪里?”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设计师吗?她在里面。”

“哦!谢谢!”女孩活泼的蹦跳进来,她手上提著一个塑胶袋,叩叩门。“张姐,绿豆粉圆买回来喽!冰冰凉凉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里,你工作完了快来吃。”

“知道了,谢谢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辜至美看著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吗?”

“对。”他拿出皮夹,抽出一张千元纸钞。“粉圆可不可以卖我一碗?”

“你想吃啊?”

“对。”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买,这间粉圆很好吃哦,就开在巷尾,保证你吃了还想再吃。”

小玫搁下一碗粉圆,笑嘻嘻地走了。

辜至美瞪视著那碗粉圆良久良久,终于,他打开塑胶盖子,拿起塑胶汤匙,开始吃。

他没想到自己会用这么廉价的餐具吃这么便宜的甜点,但这味道跟他记忆中苗大婶煮的绿豆粉圆实在很像,吃完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至美,这件好看吗?会不会太暴露?”

梁芷柔喜悦地打开试衣间的门,倏然看到西装笔挺的未婚夫弯身在吃东西,而且吃的还是上不了枱面的绿豆粉圆,她傻眼的看著他,一时无法反应。

他究竟定怎么了?他对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经是挑剔级的了,更别说每次跟他用餐时,他对餐具的优劣有多么在意,他是绝对不会用这种来路不明的廉价塑胶碗和塑胶匙吃东西的。

可是现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会用的劣质晶吃不­精­致的东西啊!这不是幻影?

老天!这是不是失亿后遗症啊?

从婚纱店离开后,辜至美筋疲力尽的坐上由司机驾驶的宾士轿车,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请,虽然不太礼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没有心情跟她约会,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尹司机,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机。

不一会儿——“到了,总裁。”

“你去买一手啤酒。”

“啊?”司机错愕的瞪大眼。

他们高贵的总裁叫他买啤酒?是要自己喝吗?不可能吧!

总裁他是品红酒的高手,当然,各种高级酒都有涉猎,还拥有私人酒窖,对酒讲究得不得了的他,怎么可能喝啤酒?

虽然好奇不已,然而凭他的身份是没资格过问的,他下车照吩咐买了一手啤酒。

“尹司机,你喝过啤酒吗?”路上,辜至美又问。

司机受宠若惊的结巴了起来,“啊——喝、喝过啊。”

好奇怪啊,总裁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总裁向来是不苟言笑,不会随便跟员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错,配鳕鱼香丝一起吃很对味,刚刚忘了叫你买。”

司机更惊讶了。

怎么回事啊?他们总裁不是向来最讨厌鱼的味道,连同跟鱼有关的零食也包含在内,可是他刚刚说鳕鱼香丝不错?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惊讶了!

公司到了,司机在大门口把车停下来,这可是只有总裁的座车可以这么随便乱停的。

辜至美拎著一手啤酒下了车。“我今天不用车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为总裁开车开了那么久,这是总裁第一次对他表达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开心死了!

辜至美拎著啤酒走进集团大楼气派的大门内,无视于保全人员的敬礼和讶异的眼光,他坐上直达总裁室的专用电梯。

秘书已经下班了,走进办二室,他脱下西装外套扔在义六利进口的深­色­沙发上,顺手打开所有的灯。

霎时,室内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强烈对比,他倏然关掉室内的灯,拿起下午被他搁在桌面的手机,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来,打开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顺畅饮时那般,咕噜咕噜的一口仰尽。

ρi股接触地面的感觉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农庄的时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婶她们席地而坐,火妮喜欢随手拔根杂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鸟飞过去,她就会用手指头指著鸟,笑眯了眼,为了再平凡不过的事感到开心不已。

火妮……

他的头侧靠在柱角上,寂寥地举起手,在玻璃上头写著她的各字,心中蓦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挣扎了一下,终于还是开机了。

他老早派人买了充电器和电池,也老早换了蓄满电的电池,但他却没有勇气开机。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轻叹一声,轻轻抚著萤幕,将手机压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个伪君子,不敢面对自己真正感情的伪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规划好的完美里,让人称羡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内心想要的,因为他所爱的会破坏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爱了,他选择了安全,因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负著他父亲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却无法不想她,他怀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气蓬勃,没有计划、没有流程,一切都是随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伟大,相当平凡,却让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电话不会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给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补偿她。

比如,他可以帮助她打开有机蔬果的通路,这很简单,他可以轻易做到,只要请跟联通环球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卖场进苗家农庄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该想到这点的,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络她!

他拨了那个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机号码,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断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带著睡意。

他差点忘了自己有把手机号码隐藏起来,因为他怕如果不小心开机,会不小心按到拨她号码的快速键。

事实证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连打开这支手机的勇气都没有。

他清了清喉咙,压抑住征跳的心,压抑住对她奔放的热情,化为简单的几个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来了,她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她的心跳动,她的脸颊发热,她整个胸口都热烘烘的。

她的声音让辜至美绽出—个久违的微笑,回到台北的这段时间,他没有笑过,他真的没有笑过。

“你睡了吗?”他看了看时间,才九点,是台北人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农庄里,这已经很晚了。

“要睡了,但还没,你呢?你在哪里?”她的声音满溢著喜悦之情,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开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长了音。“你已经回去上班了?你的身体都复元了吗?有没有再昏倒?”

“没有。”他的心紧紧一揪,有股热泪直住眼眶里冲,她的关心令他内疚。“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也帮我转告大家,请大家别替我担心。”

“我知道了。”蓦然,她长叹一声。“……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忙得都没时间打电话给我?”

“对不起,火妮……”他闭起眼,头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责任。”

“哦——”她的喉咙哽住了,忍著泪意,她强力压制著自己那绝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经结婚了嘛,当然不能丢下老婆来找我,不然她会生气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闻报导?”

他可以想像得到,当时她有多痛苦,他情愿她对他破口大骂,这样他会好过一点。

“对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气质,你们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努力不让他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他选择了一个几较不伤害她的方法,虽然她仍然很受伤,但起码他是为她著想的,不是吗?

所以他没说,他是因为她身份不配才没选择她,没有让她太过难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紧紧一缩,她那故做轻快的态度绞痛了他的心脏,也抽痛了他的神经。

混球!他有什么资格这么问?他还想听到什么答案?从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这一类的话吗?

“不是你的错,你失忆了嘛,所以才会跟我……咳!幸好一切还来得及,就让我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你不要担心了,一切都会没事的。”

他举拳,一拳拳的击向强化玻璃,心绞扭般的痛楚著。“告诉我,我要怎么补偿你?”

该死该死该死!他就只有抱歉两字可以说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说啊!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必补偿,没什么好补偿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凄楚,但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来,因为她认为,在另一端的他,透过声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还没看见黑夜里被爱派来的那颗星星,但我会等,总有一天找会看见,也祝福你已经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让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辜至美闭上眼睛,眼里漾起了泪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却选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为他是个大混蛋。

这么轻易地摆脱掉她,他应该很高兴才对,为什么他的心却好痛?

“对了,我可以请求你一件事吗?”火妮问。

“你说。”可以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来了,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请求你,可以不要在村庄里盖化工厂吗?”火妮低语著,“你来过,领受过它的美好,若污染了这块纯净的土地是多么可惜的事,我不是为我自己才这样请求你,我是为了村庄里的老人家,他们老了,无力搬到别的地方,化工厂若来了,只会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轻人拿了卖地的钱远走高飞,不会理这些老人家的,前几天,你们公司的人又来了……”

该死!

他竟忘了这件事,他们怎么可以再去逼她?他们怎么可以对她无礼?

“我知道了,我会尽速处理这件事,化工厂不会进驻荷塘村,我向你保证,村里不会有所改变,一分都不会改变!”

“谢谢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谢谢你!”火妮感激地说。

一时间,他们的距离拉远了,因为她的谢字而拉远了,辜至美的心脏隐隐作痛苦,他知道,他们真的结束了,他亲手结束了。

辜至美对著长镜整理白­色­西装,俊美的面孔上毫无笑容,甚至可以说是严肃凝重的,完全不见准新郎的喜悦。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个白马王子,这是女方母亲的意见,他不甚满意,因为他不喜欢白­色­,但是准岳母的意思,他才勉为其难接受他不喜欢的白­色­西装。

今天“又”是他结婚的日子,昨天还在下雨,他看见母亲和香姨很烦恼的看著窗卟连绵不绝的雨水,似乎很担心上次的不幸会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气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坚持他必须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缩短了,两家之间只要三十分钟的车程,接到新娘后到饭店宴客,一切都顺利极了。

“小叔叔,准备好了吗?要出发喽!”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现在已经改姓叫辜如俊,十六岁的他是个迷人的少年,长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样,去年他跟父母从希腊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爱追著他跑。

“可以出发了。”辜至美打开房门,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侄儿。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皱皱鼻子。“小叔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哦?是不是婚礼的细节哪里不够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没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脸颊。“还有,不要说不爽这两个字,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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