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啊,为什麽二十多岁的男人的皮肤还像幼儿般细致?也没见过邵毓怎麽保养,更别说涂抹护肤|乳液了。但偏偏眼前柔肤,细腻得只要被他粗糙的手抚过,便会留下淡淡的粉嫩的红痕。让他整个过程中不由得小心翼翼,深怕自己的鲁莽的行为会让可爱的情人受伤害。
「安泰……」感动地低叫著情人的名字,邵毓的身子微微颤抖。激|情过後呈现空白状态的脑袋,让他暂时无法表达内心激动的情绪。
「我爱你,从我第一次见到你便爱上你了。」但率直的男人却忍不住剖白,安泰回想起初识那夜,线条刚硬的脸上泛起温柔的笑容。
「在酒吧?」邵毓错愕,半撑起身子。他们的初识……不是一段荒唐的─夜情缘吗?怎麽安泰……???
看著情人可爱的表情,安泰扬起大大的笑脸。
「那晚,我才一进去,目光立刻被你吸引住了。在黄|色的射灯下,你一人坐在角落,手执著水晶酒杯。我马上就跟自己说,我从没见过那麽秀气的人。不,应该说秀气已经不足以形容了。你清俊的脸有著一股飘渺的美丽,一种透明的性感,像水晶一样,清彻乾净。」随著细碎的吻落下,安泰活像个跟小友分享秘密的顽童,语气得意又神秘。
「说来说去,你就是个色鬼嘛。」男人认真的语气让邵毓失笑。但纵使当初令安泰锺情的是他的皮相,他也不会认真介怀。同是男人,邵毓深知男人十居其九是视觉动物,最初的吸引总是来自外在。
「才不是!」男人满脸通红,激动地否认:「那时我忍不住多看你两眼,你也恰恰回过头来。虽然你没看到我,但我却看见你的眼睛了。」
「啊?我的眼睛?」邵毓怔住。奇怪地摸摸自己的眼皮,他的眼睛很特别吗?他从来都不知道。
「我从没见那麽秀气的人,也没有见过那麽寂寞而迷惘的眼睛。那一瞬间,我的心抽住了。」紧紧拥住心爱的人,安泰感动地说:「我忽然觉得,令那双眸子的主人快乐,是我的使命,所以我就上去搭讪了。喂,别笑。是真的啊。人海茫茫之中,我遇到你一次,是巧合。但上天再一次把我送你到身边,这就叫缘份了。所以我们这叫缘份天定,你相不相信?」
「嗯,我相信你。」邵毓似笑非笑。说实话,当日初见,对於安泰的感觉他已经很模糊了。但没关系吧?虽非一见钟情,但这一刻他只知道,无论从前,现在,甚至是将来,都没有人能像安泰一样,给他这麽温馨可靠舒适的感觉。
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安泰的温柔,他喜欢安泰的细心,他喜欢安泰总是不经意表现的体贴,他甚至喜欢安泰偶尔表现出来的霸道。说不出的喜欢。听说,比喜欢更深刻一点的感情就是……
「我爱你,安泰。我爱你。」像一句虔诚的誓言,像一个神圣的仪式。邵毓扣住情人的脖,以缓慢得不能再缓慢的速度,献上自己的唇。
甜蜜地轻啃,挑逗地吮吻,黏腻而浓厚的气息,在近距离互相激盪,轻易地唤起犹存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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