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古精灵,星翰一票美女中,皇后看这古精灵公主是最对眼的——这个古精灵小妞不算妖艳,也不算妩媚,谈不上很端庄,也说不上很清纯。不过她整个人就犹如一个代表了所有优点的女神一样,将妖艳妩媚端庄清纯很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成了一位集大成的美女。
“呵呵,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很难有人能够赢的了他的队伍。”国王陛下乐呵呵的看着一干星翰瘪三们过早的结束了战斗,躺的躺睡的睡,横七竖八的倒在擂台上晒太阳,这可是达拉斯建国以来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造成这个结果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两方的实力悬殊实在太大了。
“如果能按照利薇雅自己的意思嫁给喜欢的人,那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皇后乐呵呵的看着利薇雅公主,这个小妞在双亲的对话中羞红了脸,不管她平时再怎么强悍,再怎么任性,毕竟这是终身大事,过了今天,自己就要嫁人了,正式从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了。
有资格进入这个竞技场的,都是全国各地的精英了,要说即便是有悬殊,那悬殊也不会太大。如果悬殊真的太大了,那么只能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支队伍的实力实在太过强悍,即便是各地精挑细选出来的队伍,依然拍马都追不上。
最起码,国王陛下从来没有看到哪一支队伍刚刚来到帝国都城的时候,就跟圣殿骑士和七彩龙骑大队的人较劲,还把人家打了个落花流水,纵观达拉斯的历史,也只有星翰的民兵有这本事。
国王陛下面带微笑,皇后也是面带微笑——事实上有资格在御座上的人全都面带微笑,利薇雅这次回皇宫大闹着要嫁到星翰去,无论是国王、皇后还是妃子们早就已经心知肚明了,他们是巴不得星翰领主取得最后的胜利将利薇雅光明正大的赢回去。
国王陛下虽然明显的表现出了要将利薇雅公主下嫁到星翰去的意愿,可这也算不上是偏心——毕竟人家的实力在那里放着呢。哪个贵族要是不服的,大可以用自己的实力打回来嘛。当然,如果当他们看到了星翰民兵的表演之后还有这个欲望的话,国王陛下绝对不会横加阻止的。
只不过,暗地里给上星翰一些帮助,那是肯定面不了的——国王陛下正乐呵呵的看着杜拉斯,这个老头最近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也对国王陛下有了好脸色。在这一次给凌云的治疗中,老头很自信他能够恢复到全盛时期的力量,那一个神秘的空间,是他以前捡到的一件宝贝,无论受了多重的伤,只要进去住上那么一两天,肯定会以盛的姿态出现。
本来凌云已经很强了,国王陛下再这么一偏心,似乎其他的队伍已经没有了胜利的希望。现在艾尔仙克的贵族们纯粹抱着来看表演的心态在欣赏着外来贵族们的比赛。
“那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是公平的竞赛嘛。”国王陛下牵过了皇后的小手,轻轻的拍了两下。
6-72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六十六 来自冰霜巨人的诅咒
“陛下,你看看那一组人,好像不输给来自星翰的士兵呢。不知道他们有是哪一位领主手下的?”皇后忽然捂住了小巧的嘴巴,倒抽了一口凉气,两只漂亮的大眼睛犹如见鬼了一半瞪得犹如公牛。“陛下,您看那边!那些人是不是疯了!?”
这样的表情如果出现在一个山野村妇的脸上,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奇怪,如果出现安琪皇后的脸上,任何都都不会觉得发生了什么好事。
国王陛下轻“恩?”了一下,顺着皇后的眼光看去,安琪皇后所指的是处在东南边第十三个竞技台上的一队士兵。这队士兵的战绩看起来跟星翰的民兵一样彪炳,在他们的擂台旁边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的倒霉鬼。这些士兵高有两米左右,全身上下就是纠结的肌肉,泛着蓝色光芒的肌肉犹如钢铁一般的坚硬。
他们的对手是非常普通的人类士兵——由于这是公平竞争的比赛,所以不准持有锐利的杀伤性武器,这些人类士兵提着钢铁铸就的棍子围绕着这些巨人在做快速的饶圈运动,不知道这些巨人是不够聪明还是不够灵活,只是傻傻的站在了场中央,没头没脑的看着这些快速运动着的小不点。
如果有什么认为这些巨人因为智商低下而会输掉比赛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在这个擂台的周围,已经躺着十来个被打得失去了知觉的人类士兵,剩下的是因为集结在了一起,所以才暂时免受了攻击。
“这些是冰霜巨人,我的皇后。”国王陛下皱起了眉头。“这些贵族真是不自觉,竟然去找来了冰霜巨人来做佣兵,他们脑子里的教条难道都丢到了九霄云外去了吗?”
“冰霜巨人?达拉斯最著名的勇士?他们不是一向除了拱卫自己的家园和接受帝国的征召之外,从不听其他人的征召吗?这些贵族是怎么将冰霜巨人给招募到手的?”皇后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是冰霜巨人,那么战斗力这么强也就说得过去了。
这些来自北方的巨人手里提着的都是产自北方苦寒之地溶洞中的条石,上面天然生有坚硬无比的石刺,这些棍子有成年人的两只大腿那么粗,一米多长,重量已经超过了两百斤!他们即便是不用锋利的武器,也没有人敢小瞧他们,这些看起来简陋无比的石棍就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武装到了ρi眼的重骑兵如果挨上一棍子,即便是不被当场敲打的吐血身亡,下半辈子生活也别想自理了。
冰霜巨人们除了棍子厉害,更厉害的是他们的天赋技能,也是他们名字的起源——这些巨人之所以不穿盔甲,是他们没隔一段时间就会在身上刷新一层冰雪护盾,这种护盾及其坚硬,便是一般人手持利斧都无法轻易将他们砍开。冰雪护盾不仅仅只是坚硬而已,它还会反弹伤害为冰冷,在一瞬间以极低的气温袭击对手,如果这个敌人不适应瞬间降低的气温的话,那么活动就会受到冻结,接踵而来的,自然就是威力极大而且长满了坚硬石刺的棍子了。
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出,这些冰霜巨人们并不是傻等在那里,而是口中在念念有词——每间隔一段时间,中间被包围着的五个冰霜巨人身上就会发出一道耀眼的蓝色光芒,每一到光芒的发出,这些围绕在他们身边犹如苍蝇一般的人类士兵的移动速度就会减慢。
很明显,这些冰霜巨人已经使上了自己的看家本领,能够冻结对手行动的冰雪吐息。对付十几个人类需要逼得冰霜巨人使用冰雪吐息?这些人类看上去也不是非常强悍,起码倒在擂台旁边的人类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巨人们的棍子每撩上一个,就会躺一一个。
竞赛中规定不准士兵锐利的杀伤性武器——冰霜巨人们除了尖刺石棍之外,每人都携带着一根没有石刺的棍子,主要是用来打击身批重甲的敌人。对于那些无法破开的铠甲,用钝器猛击无疑是比用利器劈砍来的更有效果。
冰霜巨人的武器们不违规,所以他们并没有被要求更换武器。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现在这些巨人们统统收起了自己手里的棍子,在伸手试探着,似乎想要凭双手去将这些人类抓过来。
蚊子再小,它有一根锋利的嘴针,别看它小,它甚至能够穿透巨龙的皮肤。场上的人类士兵也不例外,他们虽然战斗力弱了不少,但是胜在手持着武器。只要这些冰霜巨人们一出手,迎接他们的必定就是一钢棍。国王陛下看得清清楚楚的,每一棍子敲打在他们手上,都会爆发出一阵洁白的光芒。
连冰雪护盾也开启了,这些人冰霜巨人到底想干什么?以前并没有听说过这些巨人有猫捉耗子玩弄一番的习惯,他们虽然强力,但是本性憨厚,没有这种在战场上故意玩弄敌人的嗜好——即便是有,也没有听说过开着冰雪护盾去玩弄的,那自己的爪子开玩笑的。
虽然那是人类佣兵,可毕竟那是不折不扣的精钢棍,这些人类士兵在冰霜巨人面前再不值得一提,好歹也是某一位有资格来参加竞赛的领主手下值得骄傲的士兵。即便是冰霜巨人,被打中了一下也得疼上半天。或许不止半天也说不定——国王陛下虽然年近百岁,但是视力依然良好,他能很清楚的看到这些巨人有不少在跟钢棍做了亲密接触之后受伤流血。
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国王陛下皱着眉头,看着爆发出一阵一阵冰雪吐息准备冻结对手行动的冰霜巨人们迷惑着。要是他们想取得胜利,甚至不需要五个人——一冰冰霜巨人带着他们那根没有违反规定的棍子出赛就可以了。看起来这整个竞技场里,除了星翰的维京武士可以凭借力量跟他们硬撼之外,这些巨大的石棍绝对是挥到哪里就能撂倒一片。
“他们看上去似乎有点古怪,不像我认识的冰霜巨人.....冰霜巨人虽然力量强大,但是他们的仁慈跟力量同样著名——这算什么?假装被围在中间?假装失去了战斗力?猫捉耗子的游戏?”国王陛下轻敲了两下黄金权杖,眼里露出了不喜的神色。“连冰霜巨人都变成了这样,我们还能相信谁?”
国王陛下之所有这么说,那是因为达拉斯有一段古老的戏剧,叫做《冰山上的来客》,是讲的恺撒大帝在没有到达艾尔仙克之前,带领着队伍前进到冰山下的时候,几乎是耗尽了给养和装备,整个队伍都陷入了危机的地步,这些冰山上的巨人们非常慷慨的伸出了救援之手,将恺撒和他的部队及时的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要知道,全面战争过后整个大陆兵荒马乱,别说是一顿饱饭,没有一块固定的领土之前,你想解决温饱都成问题。那时候粮食比武器贵,武器比铠甲贵,铠甲比奴隶贵——总之,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了。像恺撒这样带和自己的追随者跋山涉水的要去寻找一块领土,在路途中间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的,那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没有任何人会将自己宝贵的粮食分跟不认识的人——即便是最亲的人也不行。那个时候粮食就是命,没有了口粮,一切都是空谈。在全面战争刚刚结束的时期,大陆上还有一些动物、魔兽可以猎取来作为事务,还有一些野菜野草可以用来果腹,到了后来,别说是魔兽了,连跟魔兽毛都看不到。
至于野菜野草,那倒是不会绝种,天风大陆上的人在怎么厉害,总不能好像山羊一样将草啃绝了——不过这些可以食用的野草野菜只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生长,好像恺撒陛下一样要带着队伍翻越冰山的时候想要找到这些可以食用的东西,那是不太可能的。
“这个冰霜巨人,似乎......”杜拉斯皱起了眉头说道,“我感觉到他们身边有一股非常古怪的力量,类似于契约......或者是约束,对,应该约束。有某件东西在约束着他们的行动。”
“老师,您能看出来是什么东西吗?”由于杜拉斯忽然变的空前的友好,国王陛下可不想成为全国人民千夫所指的对象,他现在对杜拉斯是恭敬的不能在恭敬,连称呼都换上了老师,虽然杜拉斯的实际年龄已经可以做他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什么人在这些冰霜巨人身上下了诅咒?”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诅咒师。”杜拉斯咧了咧嘴。“这个事情,你得找一个诅咒师来问问才清楚。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事实,这些冰霜巨人现在的情绪波动异常激烈,一搞不好恐怕会出大事的。在冰山上冰霜巨人一族曾经慷慨的救助过你的祖先,现在你自己看着办,应该对他们怎么样?”
“您是说,有人将他们控制了起来,然后来参加这场竞赛?”巴尔斯陛下看着这个邋遢的老头,不可思议的问道:“冰霜巨人聚集的领地内还有人能够闯的进去?不说那里的气温如何,便是山下那一道帝国专门为了保护冰霜巨人而设置的兵营,谁闯的进去?就算有人打进去了,我们总能知道消息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身为一个牧师,只是将我感觉到的告诉你而已。”杜拉斯撇了撇嘴,“至于怎么做,那要看你自己的决定了。你要记住,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你。”
国王陛下听完这话一楞,转头朝擂台上看去——那些冰霜巨人的确是在若有若无的朝御座的方向投来目光。他们这些目光代表了什么?
6-73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六十七 贵族们的阴谋
国王陛下要嫁女儿了,贵族们自然是要来捧场的,这事靠自愿,不勉强。
贵族们都知道,能够娶到利薇雅公主,那么无论是对自己将来的仕途还是家族的前途,都会是一个莫大的帮助,纵观达拉斯帝国历史,有幸能够娶到公主殿下的家族,除了有两个意图谋反被当时的国王陛下拉到菜市口砍了脑袋之外,无一例外的都成了荣耀一时的贵族。
达拉斯的荣耀也分为很多种——个人的功绩,家族的功绩以及来自帝国的表彰,其中来自帝国的表彰更能够表现出一个家族的实力,如果某一个贵族家族获得了国王陛下的青睐,那么好比一切都开了绿灯,无论是给养、武器还是装备,一切的一切都会以这个家族首先为中心。
在这政治婚姻这件事情上,有不少贵族都将它当成了一种能够向上爬的梯子,这里的猫腻绝对不是外人能够想像的出来的。达拉斯帝国历史上几件最大的丑闻,统统出自与这场恺撒陛下定下的政治婚姻中——能够迎娶一名公主,这个诱惑对这些唯利是图的贵族们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根据记载,在红月大帝,也就是恺撒陛下的第六代子孙的时候,在一场公开的竞争中,有一名来自西边的贵族老爷,为了扩充自己的家族的实力,甚至去招募来了死灵法师!这些邪恶的死灵法师们并没有向平时人们所知道的那样,制造大批的骷髅以铺天盖地的方式向敌人席卷,而是接受这了名贵族老爷的建议,做出了达拉斯历史上贵族中最大一件丑闻。
当时,在这名贵族手下效力的士兵有两千名,其中有十来名是从达拉斯的一线战斗兵团上退下来的,自身的实力强悍无比。这个贵族家庭的实力并不算弱,有资格接受这些一线战斗兵团因为各种原因而退下来的士兵的家族,无一不是荣耀和显赫的代名词。
而这名贵族老爷显然是被权利蒙了心——他召集了十来名死灵法师,在一次宴会中将这些退役下来的战士们全部用迷|药迷倒之后,在他们身上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改造。
总所周知,死灵法师除了控制骷髅之外,还有一门拿手好戏,那就是操纵灵魂。在某些特定的苛刻条件下,他们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将一个人作为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来控制。这种过程非常痛苦,简直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这个法书要求被控制的人拥有强烈的怨恨,怨恨越强烈,能够拥有的力量就越大。
这十几名死灵法师将这些战士们捆到了地下室,整整折磨了一个多月,才让他们断气。据知情人透露,这些人死亡的时候,普通人连看上一眼就会呕吐。可想而知他们都经历过什么样的折磨。死灵法师们杀人有一套,而且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们救人的本领甚至比一些红衣大主教还要高明——无论如何折磨这些战士,他们始终能通过特殊的方式驱赶死神的脚步。
后来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这些被死灵法师们创造出来的,外表看上去跟活人一样没有什么区别,被称为“尸傀儡”的家伙们在竞赛中出尽了风头,没有任何人能够打败他们,他们不畏疼痛,不怕伤害,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视死亡为无物。
一个本来就是尸体的家伙,怎么会怕死?那时候死灵法师们的技巧非常的高超,如果不接近仔细去感受,根本就不会发觉这些东西是尸体!
以一群力量强悍的尸体上去做对手,没有谁能够撑得下去,即便是当时作为最后的余兴节目,皇家护卫条顿武士亲自上场跟这些被红月大帝称为“万夫不敌”的家伙们比试,也没有撑过十分钟——这已经很不错了,能够跟这些已经死亡了,被死灵法师们强化过的怪物战斗十分钟,已经足够让人惊讶的了。
结果很明显,这位贵族非常顺利的迎娶了公主殿下,也成为了显赫一时的贵族家庭——特别是他手下那几名能够战平条顿武士的传奇战士,更是让他得到了无数的赞美和荣耀。
不过尸体毕竟是尸体,傀儡做得再好,也不会像真人那样生活自如。在几年之后,这些本来跟活人一模一样的家伙们,身上开始慢慢的出现大片大片的黄|色斑纹,而且皮肤开始浮肿,眼球凸出。本来犹如钢铁一般坚硬的肌肉也没有了弹性,朝上面一戳甚至能戳出一个坑洞来。
开始的时候这些症状还不太明显——冬去夏来之后,夏天的高温似乎加快了这些尸傀儡的腐烂过程。他们身上脸上开始到处鼓起一个个的水泡,流着黄|色的浓水,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恶臭传来。那名贵族大人只好对外人宣称这些战胜了条顿武士的传奇战士们是因为在外执行某项任务的时候吃错了东西而导致中毒的。
可惜纸是包不住火的,在严密的防范也会被无心的人看去——第一个知道这个秘密的,是公主殿下。
一个夏天的晚上,公主殿下由于天气热的原因,一个人在庭院里纳凉,忽然闻到一股扑鼻的恶臭,犹如尸体腐烂一般的味道从后面而来。最近她很多次闻到这些种邪恶的味道,而丈夫只是告诉她说家里养的一只动物死在了某个角落里,暂时还没发现。丈夫的话是应该相信的,纯真的公主殿下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这个带领着英勇的士兵逼平了条顿武士,将自己迎娶回家的男人竟然养有几个尸体!
等到公主殿下回头去看的时候,几个死灵法师——宽大的斗篷下面有绿色的鬼火的家伙们正驱赶着一群尸体快速的进入了后院的某处,从地下一路流淌着的黄水能够看出,这些东西都是不折不扣的尸体!
公主殿下发现了这个秘密,自然被国王陛下知道了。震怒之下的红月大帝将这一家人全部连带抄了家,砍了脑袋,并且将他们的尸体连带头颅挂在了帝国都城外平原上,让天上飞来的兀鹫啄食,落了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家族里面十岁以下的小孩虽然幸免,但是他们也被永远驱逐出了达拉斯的国境,终身不的踏入达拉斯一步。
难道当年的把戏有要重演一次?看着这些行为古怪的冰霜巨人,巴尔斯国王不禁大了个寒战。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有能能来阻止他们?按照历史记载,当年能战败条顿武士的家伙们不过是一线战斗兵团退役下来的士兵而已......
要是有身真的丧心病狂到了用冰霜巨人来制作这种尸傀儡......恐怕就算把一队的条顿武士扔上去,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据说那些尸傀儡力量大的惊人——要是加上冰霜巨人本来就惊人的神力......国王陛下下意识的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翱翔的巨龙,除非是用龙息不断的轰炸,负责一旦这些冰霜巨人失去了控制,那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因为这次竞赛的缘故,帝国百分之九十一上有头有脸的贵族门都到了,如果在这里出点什么事,那么国王陛下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老师,您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看着这群行为古怪的冰霜巨人,巴尔斯陛下没了主意,虽然大家都知道死灵法师制作的这些尸傀儡厉害,但是厉害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却没有人见过。不过从这些冰霜巨人不畏疼痛,故意抛弃武器不用,而改用手去抓那些手持精钢棍的人类士兵这一点上来看,似乎跟记载的尸傀儡有着惊人的相似。
“不知道,我也不确定他们到底是不是尸傀儡。”杜拉斯很明显看出了国王陛下心里想的什么。“要说这事情,从几千年前就有了。那时候的死灵法师还很猖獗,到了现在还真没听说有哪个死灵法师敢公开亮相......而且我也没有感觉到什么邪恶的气息,这场比赛不用进行了,你去宣布他们获胜。”
暂时也只有这样了。巴尔斯陛下无奈的点了点头,跟旁边的风系魔法师一点头,冲着东南的擂台一指,魔法师很知趣的自己给自己加持了扩音术。
“来自泰勒家族的冰霜巨人武士的精彩表演让我们大开眼界,他们已经僵持了超过二十分钟,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得出谁是胜利者了。”魔法师看着那一队冰霜巨人,非常违心的在瞎编乱造,“冰霜巨人是达拉斯最著名的勇士,他们自己扔掉了武器而用徒手跟普通士兵们较量,这样的风度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当然,他们没有最终决出谁是胜利者,不过再这么下去,我们的比赛恐怕永远都完成不了。”
魔法师自以为幽默的说话,结果吃了国王陛下狠狠的一个白眼,他立刻转变了语气:“大家也看出来了,这些冰霜巨人如果提起武器的话早就是胜利者,奉国王陛下的旨意,现在我宣布,来自泰勒家族的队伍胜出,这一场比赛由冰霜巨人获胜,泰勒·坎梅尼斯侯爵获得了进入贵族竞赛的入场券。”
魔法师的话音刚落,周围就传来了一阵不满的呼声——虽然冰霜巨人们的表现让人匝舌,但是那些人类士兵们的精神更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难道就让他们这么白白的被猫爪耗子一样的被耍了半天?
现场的唏嘘声一阵高过一阵,这个魔法师播音员傻了眼。
“你这个笨蛋!谁让你宣布单方面胜利的!”杜拉斯非常不客气的用那根闪闪发光的魔杖敲打了一下魔法师的脑袋。“你难道是想引起叛乱吗!?”
“我是按照国王陛下的意思......”魔法师非常委屈的捂着被敲打出了几个大包的脑袋。“冰霜巨人获胜,这是国王陛下的意思,我哪里敢私自胡说,父神在上,就是借我几个胆我也不敢胡说啊!
“你这个白痴!宣布双方面都获胜!”达拉斯一脸的恨铁不成钢,转过头来对国王陛下说道:“你是怎么教你这些手下的,一个个笨的跟猪一样!”
国王陛下干笑了两声,没有说话,这个老头他可是得罪不起。
“另外,介于冰霜巨人们对手的英勇表现,来自迈阿密家族的遏尔多斯子爵也有资格进入下一场的比赛!”
6-74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六十八 国王的烦恼
第一场淘汰赛结束的速度快得出乎每一个人的意料,几乎出线的队伍都是以压倒性优势帮自己的老板获得了贵族赛的入场券。其中表现最为出色的几支队伍之中,包括的星翰的民兵、冰霜巨人、风暴术士等等而熟能详的强者,还有一些小黑马,也是出乎人意料的。
比如有一支来自暴风城的,号称掐死你妈子爵家里的队伍,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帮自己的老板取得了胜利。现在这在曾经暴风城跟老流氓牛B的贵族,曾经被自己的家里人修理的惨不可言,在所有晋级的贵族之中,估计只有他的脸是最难看的。
当然,也有很多让人出乎意料的表现的队伍让人惊讶——比如那些看上去根本不可能有希望的小矮子们,他们以身体上的优势,压倒性的力量和他们惯用的大型战斧让所有人的队伍都靠了一边,这一支跟霍恩斯有着同样血统的矮人队伍也帮自己的老板取得了入场券。
看着成功晋级的队伍,国王陛下多少又开始皱眉毛了——这些成功晋级的队伍之中,耳熟能详的大贵族虽然有不少,但也有不少根本没有听说过的家庭,这些人之所以能够晋级,完全是凭了雇佣兵。
“现在这项比赛已经脱离了恺撒陛下当初的初衷了。”国王陛下拿着礼仪兵刚刚递上来的名单猛皱眉头。“放眼满场,真正是亮出了自己家族实力的贵族,有多少?我看大部分都是雇佣兵。这些人已经被权利冲昏了头。我们在比赛之前有跟他们宣读过规则吗?”
“是的陛下,我们将比赛规则已经发到了每一个参赛贵族的手里。”礼仪兵躬身行礼说道:“在比赛前几天,我们已经将所有的帖子都发出去了。”
“嘿,现在的人可不比几千年前那么单纯了。”杜拉斯看着竞赛场里一片热闹乐呵呵的看着巴尔斯陛下说道:“现在的人脑子里已经被权利和金钱冲昏了头,他们只看到了迎娶公主的利益,而忘记了他们应该有的义务。这会让他们血本无归的。”
“在比赛开始之前,写有参赛规则的每一个贵族都应该已经接到了参赛规则,上面应该写的非常清楚,严禁在比赛中使用雇佣兵参赛。”国王陛下抚摸着黄金权杖说道:“现在看来,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扼制这样的势头,几乎每一支队伍里面都有数量不同的雇佣兵在里面隐藏着。如果要将所有使用雇佣兵的队伍全部驱逐出场的话,恐怕这个竞技场里能剩下的队伍还不到十支。”
“你是想选择一个笑话,还是选择漠视?”杜拉斯饶有兴趣的看着烦恼无比的巴尔斯陛下问道:“如果将他们全部驱逐出场,那么肯定会引起骚乱,最严重的后果很可能引起大批贵族的不满而叛变。要不然您可以漠视他们,无论他们找的什么人,做的什么事,您都当做是符合竞赛规则的。”
看着杜拉斯的笑脸,巴尔斯陛下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爷爷会想狠狠治治这个老头——他的嘴脸实在太可恶了,这简直上一副等着看笑话的表情。
因为这项比赛是源自恺撒陛下要考验每一个贵族的家庭和他们本身实力的目的,所以在一开始发给这些贵族们的参赛邀请上就已经很清楚的写明了注意事项,其中第一条用红色的颜料非常醒目的书写着“严禁以各种方式、各种目的招募不属于和曾经属于本家族的雇佣兵参加比赛,违反此规则者的家族将背终身取消这场竞技的资格”。
贵族们肯定没有不识字的,要不然就是约好了一起这么干——所谓的法不治众,一个人这么做也许会被立刻踢出竞技场,可当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贵族都这么干的时候,即便是国王陛下也只能干瞪眼而已。
事实上,现在使用雇佣兵参加比赛的贵族远远超过了百分之八十这个数目,如果仔细统计一下,几乎超过了百分之九十的贵族队伍里面都用雇佣兵,而且这些雇佣兵极为嚣张——比如说站在竞技场南边,正跟星翰的民兵们大眼瞪小眼的半兽人,就是再嚣张不过的雇佣兵了。
在达拉斯帝国中,半兽人是不能作为帝国正规战斗序列来使用的。半兽人是在上古时期,由一种叫做“美杜沙”的兽诱惑了人类而生下。
相传,美杜沙是一种非常妖艳的兽人。她们拥有完美的身材和容貌,成年时期的美杜沙的容貌甚至不输给那些以完美著称的精灵。至于她们的身材,从腹部以上是傲人的双峰,在腹部一下是一条色彩斑斓的蛇尾——拥有蛇尾并不代表着她们可怕,这些美杜沙移动起来的时候中是袅袅停停,一条色彩斑斓的蛇尾上充满了异族风情的诱惑。在各个种族还没有产生矛盾的时候,美杜沙是最受人类欢迎的兽人。
至今为止,在达拉斯帝国的神庙上,都还有两只手持法典的美杜沙塑像。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的神庙中有不少美杜沙在服役——她们用来惩罚犯了戒条的宗教信仰者或者是异教徒。美杜沙的战斗力其实并不太高——事实上,她们的战斗力低得可怕,可是没有任何种族敢轻视她们,美杜沙的战斗力低下,但是她们有一项连神都畏惧着的天赋技能——石化术。
石化术的可怕并不在它的威力上,一次只能石化一个人,并且这项天赋的冷却时间在一个也以上。它的可怕在于瞬发和不可逆转。普通的人被她们的石化术打上一次,一辈子就只能做神殿里的塑像了。不仅仅是普通人,即便是神邸,也无法逃脱这种石化的命运。
无论如何,在美杜沙与人类交媾之后,所生下的这种半兽人是一个被诅咒的种族。他们本来不那么丑陋,相反的,他们的能力堪比父神创造出来的最完美的种族。不仅仅拥有兽人的强大力量,还拥有人类优秀的头脑。更可怕的是,半兽人全部掌握着石化术这门可怕的天赋,而且他们这项天赋的冷却时间比美杜沙更短。
就是因为他们太过优秀而被神嫉妒,传说中父神命令战神亲自下界,将半兽人一族赶尽杀绝。虽然拥有石化术和可怕的力量以及优秀的头脑,但是一个刚刚诞生的种族还不无法于神匹敌的。在战神亲自下界收拾这帮半兽人的日子里,半兽人们的数量锐减,达到了一个很可怕的程度,甚至是比半精灵们的屠杀还要来的彻底。
由于战神的屠杀,半兽人们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们为了延续自己的种族,开始不可避免的进行近亲相交,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他们的能力和智慧大幅度下降。因为近亲繁殖的缘故,他们的相貌也开始变的丑陋,脾气变得暴躁,经过了不知多久,半兽人终于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半兽人没有被禁忌,只不过因为他们非人非兽,兽人们不愿意承认这是自己的种族,人类也不愿意承认这是自己的种族。所以他们除了在大陆边缘过着苦寒的生活之外别无它法。
在竞技场上的半兽人,很明显是被某一个贵族家庭许以重诺而招募来的雇佣兵。如果不谈他们的项目和智慧,单凭他们的战斗力,也是非常强悍的。从他们的身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半兽人成年之后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在他们没有战斗的时候,自己族里的斗殴都是毫不留情的。
“现在看来,似乎出线的队伍里面,除了星翰领主的队伍是纯正的领土卫队之外,其他贵族的队伍都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不少的雇佣兵。”这下连皇后都看出来了,她的表情非常不悦,不是由于这些半兽人的丑陋,而是由于这些贵族们的左派——身为一个贵族,诚实是最基本的美德。“也难怪利薇雅喜欢上了这位领主大人,如果不看他们的习惯,单是从一个贵族应该遵守的教条上来看,这位领主大人的确是难得一位贵族。”
“就好像拉玛尔大人一样,是一个真正的贵族。”国王陛下点头笑道,“能够培养出你这么一位好皇后的,拉玛尔大人才算的上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我的皇后。你父亲的行为简直就可以列做培养贵族的教科书了。”
被国王陛下的大手有抓,安琪皇后的脸蛋又是一红,不着痕迹的抽出了手来,放在了自己的腿上。那里知道巴尔斯陛下的大手犹如毒蛇一般,跟着安琪皇后的小手流窜到了她的大腿上。大庭广众下的亲昵动作惹的皇后娇羞不已。
“你们小两口调情还是稍候再干吧。”杜拉斯轻咳了两声,提醒了巴尔斯陛下的行为。“现在所有获得了出现权的贵族们都摩拳擦掌了。您打算怎么办?我的国王陛下?”
“还能怎么办?我不能把这些有雇佣兵的队伍都踢出线吧。”国王陛下耸了耸肩,非常无奈的看着出线的名单说道:“按照规矩,继续下去。如果我现在将有雇佣兵的队伍全都踢出场的话,场里剩下的估计就只有一支队伍了。”
“是星翰领主的队伍吗?”皇后好奇的凑过了脑袋。
“就是他。”国王陛下干笑了两声,“我要这么做,不等于告诉全国的人民我在作弊?这些平民可不管你有什么规则,他们唯一关心的是比赛的精彩。”
“可我问的是,到现在为止,那位星翰领主似乎都还没有出来。”杜拉斯老头抚摸着自己的魔杖,“这是您提议我将他送入那个治疗空间,他如果出不来,这可不关我的事。”
6-75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六十九 瘪三们的混战
国王陛下的黄金权杖“当啷”一声的掉到了地上。旁边作为扩音器的魔法师非常识趣的退开了几步——不该听到的听不到,这可是伴随君王身边要保命的首要诀窍。
“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的吧?”国王陛下瞪着一双牛眼看着杜拉斯老头,“遇到了什么危险?不可能啊,我记得我刚十岁的时候就进去逛了一圈,那时候我的能力还不如一个初级剑士,对付里面那些幻影都手到擒来。你想告诉我他在里面出了什么事吗?”
“那可说不定,你十岁的时候我帮你治疗,是进去过一次,可我最近觉得这个空间越来越不稳定。”杜拉斯依然笑眯眯的抚摸着自己光芒四射的权杖。“我送你进去的时候,你携带了武器吗?他可是携带着武器进去的。况且,那空间是他自己强行给破开的,也许会遭受到强烈的反击也说不定。这种事情在恺撒陛下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一次。”
“你......这么危险的事情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国王陛下惊的说话都哆嗦了,“他怎么强行破开空间的?难道这不是由你引导着他进去的吗?”
“我是想引导他来着,可是这位领主大人太过倔强,脑袋里面只想着谁会害了他。”杜拉斯无奈的耸了耸肩,“我的引导他不听,最后我尝试着让他自己破开空间进去,这才安全的把他送了进去。”
“那你的意思是,他或者就出不来了俊卑投斯陛下看着杜拉斯一张笑呵呵的老脸——毫无疑问,如果这个时候说这番话的不是杜拉斯,换上一个士兵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巴尔斯陛下肯定会跳上去对着他的脸一阵猛揍。“你要知道,这关系到利薇雅的幸福!你看看这些贵族,有哪个是好东西?每一支出线的队伍里面都有不少的雇佣兵,做人尚且不诚实,作为一个贵族还有什么前途??br />
“这也不是我的意思。”杜拉斯无奈的耸了耸肩,“也许他能出来,也许出不来。您别忘了,这是您恳求我将他放进去,我是看在这个年轻人没有那贵族的恶习,才勉强答应了这个事情——事实上,这个空间已经使用了几千年,你明白吗?”
国王陛下的重重的冲着椅子上一拍,只听的“喀”一声轻响,坚固无比的红木座椅竟然被硬生生的拍掉了一个角——皇后的一只手臂正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倾向国王陛下的身边,忽然这个椅子断裂,她发出一声惊呼,直楞楞的就冲着地面摔了下去。
后面的魔法师虽然站的远,装做自己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可是皇后摔到了却不能不管,作为一个高级魔法师,释放漂浮术这种小魔法那是手到擒来的——他根本不用吟唱,一个小型的漂浮术已经加持在了皇后的身上。
在离地面不一寸的距离的时候,皇后硬生生的被漂浮术拉住了身体,然后又被托回了红木大椅上——这下皇后再也不倾斜身体了,她看的出来国王陛下正在震怒之中,现在靠过去完全就是自己把脸凑过去找抽。坐在御座后方的妃子们更是知趣,不着痕迹的将椅子朝后挪了一段距离。
皇后向来受到国王陛下的宠爱,连她都不凑过去了,妃子们自然非常聪明的朝后靠了。
杜拉斯的意思说得在明白不过去——这个宝贝是他在年轻的时候偶然在一次冒险中捡回来的,在某一天里,他忽然发现了这个宝贝有一个神气的空间,凡是进去的人都能够得到这个空间的祝福,无论是丧失的体力还是活力,都能够得到大幅度的恢复甚至是提升。
在拥有这个宝贝之前,杜拉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牧师,不过当拥有了这个宝贝之后,杜拉斯的能力奇迹一般的大幅度提升。为了搞清楚这个奇怪的空间的作用,他曾经亲自进到里面去看过。里面的情况是让他吃惊的,他发现自己不仅仅是每一次进去力量都能够瞬间补满,而且自身的实力也得到了他幅度的提升,最奇妙的是,这个小玩意似乎是能延长寿命——到了这个时候这个老货还活着,多半是托了这个宝贝的福。
而一次又一次的使用中,他也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空间似乎每一次使用之后都会变得更加不稳定一些,似乎这个小玩意是由一种力量在支撑着一般,没使用一次这种力量就会被消耗一些——并且这种奇怪的力量还是不可回复的。
杜拉斯在凭借着这个小玩意一次又一次的提升里之后,终于成为了圣者。在获得这个头衔之后,他对这个小玩意更加的感兴趣。得到了圣者的头衔就意味着已经在魔力上更大魔导师达到了持平的地步,也就是说,魔力永远不会枯竭。在以前的日子里杜拉斯也曾经尝试过朝这个小玩意里面灌注力量,既然它是由某种神秘力量维持运转,那么肯定会有一种里匹配。虽然圣者所拥有的毁灭性力量不及大魔导师的百分之一,不过在魔力的运用方面,已经达到了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步。
四的属性的元素力量、无属性的魔力、偏门的属性力量,杜拉斯都曾经一次次的试过。在他的病人中,有不少都是身怀强大力量的武者,在杜拉斯的请求下,他们也曾经冲这个小东西里面灌注过各种各样的斗气。不过无论朝这个小东西里灌注什么样的力量,得来的好像都只有一个结果——无论是什么属性的力量,只要一接触到这个小东西,立刻就会被吞噬的一干二净。
在一百多年前——也就是巴尔斯陛下的爷爷那一代,最后一个接受这个空间治疗的就是巴尔斯陛下。从那以后这个空间已经变的极为不稳定,维持它的力量变得异常的虚弱。而非常不巧的是,巴尔斯的爷爷那时候得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怪病,召集了全国的牧师和治疗师来治疗了一年也不见起色。而正好这个时候,杜拉斯带着尚且年幼的巴尔斯陛下回来了。
看到了杜拉斯,巴尔斯陛下的爷爷好像抓到了而已根救命稻草一般——这个传奇的英雄正是一个牧师。看到了杜拉斯,巴尔斯陛下的爷爷好像看到了希望,当他向杜拉斯求助的时候,杜拉斯却拒绝了他。
原因无它,正是那个时候,杜拉斯的治疗空间病的异常的混乱,并且已经进入了崩溃状态,再也无法正常的使用。杜拉斯本着安全第一的想法,劝说国王陛下使用另外的治疗方式。可是已经病入膏肓的帝王哪里听的进去,非逼着杜拉斯给他治疗不可。
如果采取其他的治疗方法,这位皇帝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命,如果用这个极为不稳定的治疗空间,那么肯定是不会有命在了。杜拉斯无奈之下只有用非常强硬的态度拒绝了国王陛下的请求。国王陛下以为这个老头是想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着他归西。
很自然,杜拉斯的传言就是这个时候放出来的。知道这个真相的只有巴尔斯陛下——他曾经劝说过自己的爷爷,可是那没有用。
经过一百年的养精蓄锐,最近这个治疗空间似乎又变得稳定了许多。而就在这个时候,眼看着逼婚的贵族们要来来,看着凌云这里断只手那里伤只脚,还失去了作为男人的能力,国王陛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争取到幸福,无奈之下一咬牙,将凌云送到了这个空间里。
“可是你当初说应该没有问题。”巴尔斯陛下看着星翰那边的看台,一干美女好像不知道情形一样,还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竞技场里的比赛,看台中央那一张最华丽的椅子上,依然没有领主的大人的身影。“如果他在比赛的时候还没有办法回来的话,我们怎么办?眼看着利薇雅嫁给这些贵族老爷们吗?”
国王陛下在低声发怒,杜拉斯老头则闭上了眼睛,嘴里念念有词。国王陛下曾经亲身经历过这个治疗空间,他知道这是杜拉斯老头在探查里面的情况了,当下闭上的嘴。
上面吵得欢,下面闹得也热——后进生黄征和小矮人霍恩斯从监狱门口赶来的时候,第一长比赛已经结束了。俩人被星翰瘪三一阵起哄,全部诬蔑他们这几天晚上是去逛了窑子。这两个流氓当然不会承认,当场就跟第一个起哄的人对揪了起来。
这种单挑运动在瑟雷恩是一向的传统娱乐节目,甚至是最后把一方打得鼻青脸肿,两个人第二天依然会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一样。因为语言挑逗而恼羞成怒的原因在单挑运动中占了一大部分。
第一个起哄的,是狂战士首领艾蒙得。当黄征和霍恩斯跑到了竞技场的时候,艾蒙得正躺在擂台上面剔牙——瑟雷恩的厨子们想的很周到,在比赛之后立刻给这些人加了餐,现在艾蒙得已经吃完了一个烤马腿,惬意的躺在擂台上面晒太阳。
他看到黄征的第一句话就是“昨天晚上是不是闪了腰?”。
黄征以前是一个三好学生,品血兼优,自打在瑟雷恩混了半年多,这些优良品质统统扔到了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一身犹如流氓一般的恶习。艾蒙得的话他当然听的出来。
眼看着擂台打完了,好不容易赶过来没得打了还没调戏了一顿,黄征立刻奋起反抗,跳上了擂台跟艾蒙得打成了一团。这两人打起来之后,太森立刻过来开了外围赌注,一群流氓立刻活跃了起来。
千不该万不该,这时候一个半兽人凑了过来,买了十个金币的黄征输。
6-76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 弄不进去用嘴弄
“操你大爷的把话说清楚,凭什么你就买了我输?”黄正看着那金光灿烂的十个金币,一下就抓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你从什么上面看出来我打不过这个傻B?你了解我的实力么?你这是狗眼看人低!看什么看,不服气就上来,小爷教教你什么叫礼貌!”
黄征现在及其郁闷——艾蒙得笑嘻嘻的看着这个流氓,使劲的煽阴风点鬼火。
“干,干死他丫的!”艾蒙得从厨师那边扯了两个马腿,看着黄征在跟半兽人对骂。“让他知道知道你的厉害,虽然你真打不一定能打得过我。不过他这么小看你是不对的!只要是星翰的东西,即便是一只老鼠,出去也不能让猫欺负!”
“说得是,老板不在不能给老板丢脸。”黄征点了点头,扯起了自己的斧头指着台下的半兽人骂道:“给爷爷上来,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星翰的老鼠也不能让猫欺负!”
黄征正提着斧头意气风发,旁边太森属于唯恐天下不乱的类型,他凑过来在黄征耳朵边低声说了几句,黄老三的脸色立刻变了。太森看到黄征的脸色一变,立刻跑到艾蒙得前面,伸手抢过了那个烤马腿,还没等艾蒙得反应过来太森为啥干出这样强盗的事情来的时候,老黄已经扑上来了。
黄征这是被气晕了,没想到艾蒙得还暗指他是属老鼠的,这都不要紧,老子要是老鼠你就是跳蚤。问题是他指了那个半兽人是猫,这不摆明是看不起人么?
艾蒙得和黄征两个人水平本来就是半斤八两——老黄在跟自家兄弟斗殴的时候从来不用那柄锐利异常的大剑,加上艾蒙得同学正被太森抢走了马腿在发愣,结果被黄征偷袭得手,一斧柄敲打在后脑上,当场就晕了过去。
“把这个傻X给我拖走。”老黄倒转过斧柄握在手里,意气风发的指着台下的半兽人喊到:“给小爷上来,今天让你开开眼,什么叫男人。别以为你身体比我强壮点力气就能大点。”
半兽人很委屈,被黄征指着骂了半天,却不能还嘴——刚刚有人凑过来告诉他,这是星翰内部的娱乐活动,这群流氓早在来到艾尔仙克跟七彩龙骑大队和圣殿骑士打了一场,有人看到某个身材高大的人在收钱的时候,早就将这事传开了。既然是人家的内部活动,自己这么Сhā进去一脚肯定是很没礼貌的,半兽人战士正估摸着现在上是不上,自己阵营那边已经传出了一片唏嘘之声。
好斗的不仅仅是星翰的民兵而已。要知道,半兽人是继承了人类的好胜和兽人的好斗这两种血液的。虽然经过了多代的近亲繁殖,他们的智力开始下降,相貌开始丑陋并且身体上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不少的缺陷,但是这种好斗的血液是无论如何也剔除不了的。
在一万多年前肆虐坎纳斯的全面战争中,半兽人这个被人类和兽人共同抛弃的种族却有着令人惊讶的历史——魔族的军队刚刚来到坎纳斯的时候,大部分国家因为低估了这些怪物的实力而惨遭打击,大片大片的尸体犹如小山一样的堆积而成,鲜血染红了太暮拉尔山下的每一寸土地。当时那一个遭受攻击的小国家,一个人类国家的帝王因为看到铺天盖地的魔族军队而丧失了抵抗的意志,逃跑到了太暮拉尔山中躲藏了起来。
在得知国王逃跑之后,本来就溃不成军的军队更是无法阻挡魔族前进的脚步,不到一千的魔族士兵由一个四翼天王带领着,硬是两死七伤的结果将这一个国家的都城从地图上彻底的抹掉了踪影。
这个小国家的民众在绝望之中无法选择自己的逃跑道路——离开都城的道路已经被魔族封得死死的,他们为了活命,不得不逃跑到了被禁忌的大山,有凶恶的半兽人居住的太暮拉尔大山中。
平民逃的快,这些魔族士兵追得也快,一直追到了他们逃无可逃——一群平民的领头人忽然发现经过几天的逃跑,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竟然是半兽人部落!传说中半兽人可是生吃人脑的怪物,比起让这些怪物吃了自己的脑子,还不如让魔族一刀劈死了来的痛快。
可事情远远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当一群平民绝望的发现他们前面是半兽人部落,后面是魔族士兵,不少人打算用脑袋猛敲地面以图个安静的时候,半兽人们出现了。他们提着巨大而简陋的石棍,健壮的肌肉上全是触目惊心的伤痕,丑陋的脸上沸腾着无穷的战意,犹如要将面前的敌人一个个都生撕了一般。
经过几天激烈的战斗之后,一千魔族士兵永远将自己的尸体留在了太暮拉尔山上,半兽人部落以减员百分之六十的代价击退了这群魔族士兵,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从那时候开始,半兽人才开始慢慢的在坎纳斯露面,而非以前一露面必定遭到那些战神虔诚的信徒们追杀的情况。
一个好战的种族,骨子里的血液是无论如何也磨灭不了的——面对着黄征的挑衅,半兽人士兵看了看自己的老板,高高的坐在观礼台上的一位年轻贵族,又看了看自己身后正在叫嚣着的伙伴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好。
如果这是在荒郊野外或者半兽人部落,总之是远离较场的地方,估计这个半兽人早就上去跟黄征掐了起来。这群半兽人的对手实在是太弱,上去不到五分钟全部集体投降认输,毕竟要面对传说中生吃人脑的半兽人,大部分人还是提不起勇气的。
跟半兽人一样,黄老三也是憋着一口气呢。半兽人的对手虽然说是弱了一点,但是人家好歹活动活动了筋骨,黄征跟霍恩斯两个人在监狱门口醉了三天,由于国王陛下的特别吩咐,首位们完全将他们当成了透明人。等到三天一醒,两个瘪三一问时间,立刻慌了。
要知道今天是老板的竞技日,要是谁去完了,利薇雅公主有个什么散失,他们绝对相信,凌云会好像对待那些试图反抗的荒原强盗一般来对待他们。黄征和霍恩斯没洗脸没刷牙就提着斧头赶来了,谁知道赶是赶上了,可人家已经干完了,艾蒙得这个混蛋甚至还躺在擂台上面剔牙。
黄征也不是个闲得住的货色,他现在巴不得半兽人恼羞成怒的跳上来跟他对干一场。可惜无论怎么挑衅,这个半兽人就是不上来,搞得黄老三异常的郁闷。
“半兽人残暴嗜血的传说到底是不是真的?我怎么看着他们跟绵羊一样?”黄征戳了戳正在擦手的太森,小巨人已经将从艾蒙得手里抢劫来的狂风角马腿解决了一个干净,正在意犹未尽的舔手指头。由于最近狂风角马的的繁殖期没有到,而且星翰民兵们又是异常喜欢这种食物,导致了狂风角马的数量锐减,最后为了保持星翰的战斗力和机动能力,领主大人不得不亲自下命令,宰杀狂风角马必须获得大当家的同意。
这烧烤的几只狂风角马是菲利克斯用来慰劳这些“辛苦”了的民兵们,一人就能分到一小块,艾蒙得因为一个人干倒了十多个敌人,特别被奖励了一条马腿。这货专门留到最后来吃,让大家眼谗,谁知道别人没馋到,倒把自己个馋进去了。
“要真是残暴,我估计他已经跳上台来了吧?”太森不太肯定的看着半兽人,虽然看上去这个半兽人已经气的七窍生烟了,但是似乎还能忍得住。“啧啧,我要是他,不跳上来揍你一顿就怪了。光听说半兽人笨了,今天一看,原来他们还是天生做忍者的材料。”
“忍者都是傻B。”黄征十分罕见的跟太森尿到了一个壶里。“都是超级傻B,忍多了容易把肾忍出毛病来,男人落下了这个病根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如果凌云此时在这里,黄征肯定是四脚朝天。可惜现在领主大人不在,老黄的筋骨没有得到放松,所以他还是继续在挑衅那个半兽人。
半兽人其实也不想做忍者——依照它们的脾气,恐怕不止单单这一个半兽人会冲上去,估计那边休息着的半兽人会来一个集体冲锋,然后将老黄按倒在地狂揍一顿,让他知道谁在是真正的忍者,揍得再疼谁让你自己挑衅,再疼都给我忍着。
不过可惜的是,这群半兽人不知道接受了什么条件,坐在高台上的那个年轻贵族没有开口,这群半兽人硬是没有一个动弹的。到了后来黄征的挑衅越来越激烈,甚至已经激烈到了美杜沙和某一个野男人,也就是半兽人的始祖身上去了。
“你说那个男人当时是怎么想的?Сhā谁不好,要去Сhā条蛇。”黄征提着斧头在上面唾沫横飞,大有水淹七军的气势。“美杜沙难道真长得这么漂亮?你他们交配的时候是从那里开始?”
“大概是嘴。”太森很邪恶的笑了,“蛇那后面太小,根本就没有办法弄进去。你去神庙看看美杜沙的样子,全身上下也就只有嘴可以用来弄一弄了。”
“哦?怎么弄的?”黄征看着半兽人越来越差的脸色,开始和太森唱起了双簧,“也不知道和一个美杜沙睡是什么感觉,晚上被蛇身子缠着肯定不好受,不过夏天肯定凉快!但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一直很疑惑,你说既然是弄嘴,那么那只美杜沙是怎么怀上的呢......”
“自己吐进去的。”太森笑得越发邪恶和淫荡,他一边说一边冲竞技场休息区的暗精灵们看去,最近太森的日子过得不错,星翰的美女资源之多在达拉斯是首屈一指的。“赶明儿我们也去试试。”
一帮瘪三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
台下的半兽人终于忍不住了。
6-77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一 彻底失踪
坎纳斯有句俗话,叫做辱人不及亲。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你若是想要侮辱一个人,那么你就尽情的侮辱他本身好了,无论是说他傻B、白痴还是二百五,只要你有信心能够打得赢他——那么这是作为胜利者的权利。但是,这种侮辱不包括种族和亲属在内。
还有很多,比如一人做事一人当之外,失败者就得承受被侮辱的命运——不过这种侮辱仅仅限于自己本身而已。黄征明显是做得过分了,不仅仅辱及了亲人,而连人家一个种族的人都连带侮辱了进去,最后还侮辱到了半兽人的始祖美杜沙,称那个和美杜沙交合的人为野男人。
还有比这更猖狂的挑衅吗?黄征在擂台上提着斧头口若悬河的说了半天,终于把这个半兽人引的发怒了。遭到这样的侮辱,即便是修养再好的绅士也会受不了,要拔出剑来跟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决斗,况且,半兽人好像还不属于绅士的行列之内。
第一个半兽人上了台,提着自己的斧头看着黄征猛喘气,有了这第一个人的示范,好像剩下的半兽人都明白了过来,他们立刻跳下了自己的擂台,将属于星翰的擂台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虽然智力低下,但是大多数听不到他们说话,却能看见自己的伙伴在干什么,就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了。
肯定是这个小白脸侮辱了我们!半兽人们围在擂台旁边,嘴里不断的发出“吓吓吓”的吼声,手中的大棍整齐而有节奏的随着他们的吼叫敲打着地面,声浪一波一波的向台上的两个人袭去。这是半兽人们战斗时候的战号,大批的半兽人如果一起发出这样的号角,并且伴随着号角用他们的武器敲打地面的话,就会形成一股让人非常难以忍受的声音。
在竞技场他们显然还是有所顾忌的,现在他们只想杀了这个辱人祖先的小白脸。他们虽然智商低下,但是还是懂得分辨情况的——如果在这里使用真正的战号或者引起大规模的骚乱的话,自己肯定是不能立着走出去。半兽人们再好战,也没有好战到认为自己能够抵挡得住整个会场内全部队伍的集体冲击。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半兽人们围在擂台周围,不断的用自己的武器敲打着地面,更多的人似乎更喜欢旁观而不愿意上台去。在他们看来,黄征这种身高不到两米的人统统可以归类为小白脸一类,既然是个小白脸,那有什么可怕的?小白脸来的再多,也是一棍子敲扁一个。“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之所谓他们会围靠过来,那是因为跟黄征搭档唱了双簧的太森同学。黄征虽然说看上去跟小白脸没有区别,但是这个身高两米多,全很上下长着犹如磐石一般坚硬的肌肉,眼神中透露着丝毫不加掩饰的战斗欲望,整个一个暴力倾向严重的巨人还是让他们有些忌讳。
半兽人的思想中,显然是谁体格大谁力气打谁就可以脱离小白脸的行列——不知道黄征如果知道此时自己已经被划为小白脸一列,会有什么感想。
“哟,你终于舍得上来了,小爷我等你很久了。”黄征看着对面丑陋的半兽人乐呵呵的,表现的空前的大度:“怎么,你是想带着武器玩,还是空手玩?无论怎么玩,我都配合你。”
半兽人没有说话,好像前面的小白脸是一团空气一般,他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后面正在剔牙的小巨人太森的身上。在他看来,面前这个小矮子如果不用武器,恐怕站在这里让他打个百十拳都屁事没有,真正危险的还属站在后面剔牙的巨人。
“你......你让开,我......我是不欺负,欺负小白脸的。”半兽人将巨大的石棍一挥,指着黄征说道:“你最好给我识,识相一点,免得爷爷我一,一,一棍子敲死你。趁着我还没,没有发,发怒的时候,赶快给我滚下台去,免得人家说,说半兽人都是喜欢欺负弱,弱,弱小的种族。”
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强生的......这个半兽人竟然是个结巴!黄征一边仔细听着半兽人的话,一边用手使劲捂住了嘴,等到半兽人一句罗罗嗦嗦的话说完,他的眼泪已经笑出来了。不过还好,作为一个在擂台上面对对手的战士来说,他没有笑出声来,这并不违背公平决斗的原则。
黄征是在擂台上捂住了嘴,可是下面围观的瘪三们可没有那么好的修养。等到半兽人一句话说完,手里的石棍异常潇洒的朝地下一放看着黄征打算让他自己下台的时候,场外忽然爆发起一阵比半兽人战号还要巨大的声浪。
“太,太搞笑了,你听见没?他,他,他说黄征是小,小小白脸耶。”一个沃尔沃狂战士非常不厚道的重复着半兽人的话,并且刻意的在做出结巴的样子,增加了搞笑的效果,“哪天我们回,回到了瑟雷恩,一定,定让他使劲喝两杯珍,珍,珍珠奶茶,听说那东西可以美白。”
“你不懂,现在小白,白脸是趋势。赶明我,我也去弄一个小白脸的造,造型,说不定还能泡到几个艾尔仙克的美,美,美女呢!”第二个狂战士非常不厚道的接过了话端。
“你们知道个,个屁啊!比起我来,你们看黄,黄老三哪里像小白脸,泡美女也轮,轮不到你们。”半精灵屠戮者偶瑞恩早就跟这些人混烂熟,现在纯粹一个星翰特产瘪三像。“真让我伤心,我这么个,个优质小白脸他都没有发,发现,黄征这个假冒的竟然还先被揭露了。”
“你们怎么都结巴了?”小矮人霍恩斯提和裤子从外面钻进来,他由于跟黄征一样是宿醉,所以刚刚去方便了一下,前面的来龙去脉他完全不清楚,只是看到自己平时这些正常的兄弟们都结巴了,感到颇为奇怪。“被谁吓的?被谁打的?”
“让人给逗的。”欧瑞恩笑呵呵的拉过了小矮人,非常厚道的帮他占了一个靠前的位置,末了还特别关切的问了一句:“要不要给你找几个凳子来垫脚?”
没有人敢小看一个矮人的斧头,好像没有人敢取笑他们的身高一样——不过欧瑞恩这是戳着小矮人的软肋了。要知道,现在围在擂台旁边的人都是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他一个身高一米多的小矮子的确很憋屈,论战斗力虽然不输给任何人,但是身高问题却是不能忽略的,战斗力再强,总不能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放在人家肩膀上吧。
小矮人想了半天,屈辱的点了点头。
竞技擂台上的骚动很明显的引起了全场的关注——这个场自然也就包括了高坐在竞技场最高点御坐上的国王陛下了。现在巴尔斯陛下正在跟杜拉斯老头怄气,眼看着星翰出线了,可是人家领主大人却找不到了,这不是活折腾人吗?
本来能够获得入场券的贵族们都不是什么善良的老百姓,这些贵族们或者家大业大,或者财大气粗,或者手握着一方的兵权,或者镇守着一方安宁。无论他们用什么方式获得了贵族竞赛的入场券,从实力上的确是每一个人也不输给星翰领主,虽然可能在个人实力上稍有不及,不过要论到家业,星翰就是拍马也赶不上了。毕竟那曾经是一片大荒原,要想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将它建设的繁荣昌盛那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最让巴尔斯陛下头疼的不过就是利薇雅了——这个公主从小就是一骨子的倔强脾气,一旦认定的事情,八匹大马都拉不回来。在国王陛下决定将利薇雅公主送去星翰的时候,本来就离她的婚期已经不远了。本来打算着让利薇雅呆在星翰,有一个流氓领主来保护着,自己在众贵族面前也好说话,谁知道就在国王陛下以为就要安然度过这段时期的时候,这个疯子却私自打过了人家的边境线!
如果这事让那些消息灵通的贵族们抓到了把柄,别说利薇雅是保不住了,即便是这个为达拉斯创造了大片领土的领主大人,估计也得一起牵连进去,国王陛下想到这里才派了老威廉出去将他们招回来。
本来是打算着用杜拉斯的治疗空间将凌云的身体恢复到原先的状态——国王陛下是亲眼目睹了神罚后的暴风城一角,如果能将他恢复到那个时候的状态,即便是来上一队暴风术士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为国王培养了一个强悍的领主,还为自己的女儿争取到了幸福,这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们怎么办?”看着较场上闹星翰士兵跟半兽人闹翻了天,越来越多的士兵都朝着那边的擂台拥过去,国王陛下彻底没了主意。“找人代替?冒充?”
杜拉斯看和闹哄哄的较场和赶来制止这场闹剧的士兵,笑呵呵的说道:“我倒是有一个主意,不知道你是怎么看的。”
“我还能怎么看,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我的女儿的幸福!他要是不在了,那么我计划这么长的一切都完了.”国王陛下急了。“您有什么提议就赶快说出来。”
“让他们闹,时间拖的越久越好。”杜拉斯老头抚摸着手里的权杖说道:“我刚刚跟我的宝贝空间失去了联系,它似乎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星翰找一个能够冒充这位领主的人,让比赛继续下去。”
“失去了联系?您是说......”国王陛下的脸一下白了。
“没错,它好像裹着凌云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感觉不到他了。”杜拉斯无奈的耸了耸肩,“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找上一个能够冒充他的人。”
6-78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二 三百万金币的讹诈
“不行!绝对不行!”尼古拉斯大公爵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被几个美女拉到了后台去,在他前面唯一的出口火麒麟在那里蹲着剔牙,将他唯一的出路堵死了。“你们再怎么说,我也不会同意的,这是作弊!这是有违骑士精神的做法,更何况,我是这比赛的总裁判!”
尼古拉斯大公爵很倒霉——知道凌云失踪的不仅仅是国王陛下和杜拉斯,亲手造成这个恶果的老威廉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通知了他们。老威廉是落到了深渊地|茓的入口,那么从一个空间裂缝中掉落出来的话,老流氓肯定是掉到了离深渊地|茓不远或者很远的地方。
人倒霉了,喝凉水也塞牙。即便是掉落到帝国皇宫内,国王陛下的寝宫内,甚至是某一个妃子的床上,要脱身也不是什么难事——大不了国王陛下过后来找找茬,利薇雅公主现在已经算大半个星翰居民了,即便来找麻烦,也不能砍脑袋不是?
即便是倒霉到正好落在了国王陛下某个爱妃的床上,目睹了国王陛下的私生活,然后巴尔斯陛下震怒下令全国通缉不死不休,起码打不过还能跑嘛。领主大人真安心要跑的话,能逮住他的人还是不多的——起码尼古拉斯大公爵不能出动,他那只坐骑龙现在跟火麒麟打得火热,这两个世界最强悍的生物一见就对上了眼,尼古拉斯大公爵的龙骑士头衔已经快被火麒麟取代了。
掉落到哪里,都比深渊地|茓好——听说过巨龙袭击人类的,按也是为了财宝,至于魔兽袭击人类,那是根本就没有原因的,也许是因为你踩到了人家门口的一棵草,或者是碰掉了人家树上的一片叶子。即便是那里是一片沙漠,也可能因为你长的像食物而被追杀。
总之,魔兽要攻击人类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的。深渊地|茓号称魔兽天堂,况且还有一只传说中一抓击裂了地面的巨狼在里面蛰伏着。如果那个巨狼的传言属实的话,它的能力已经丝毫不亚于任何一个神邸了!即便是神邸,在某些实力异常强悍的魔兽面前都会选择逃跑。
诸神的黄昏,那一次魔兽大暴动,这个是最好不过的说明了。如果深渊地|茓里真的蛰伏着那么一只巨狼,如果领主大人走了霉运,正好在巨狼吃饭的时候掉落到了人家的饭碗里......无论如何,反正一旦到了深渊地|茓方圆百里附近,命已经不太可能是只属于自己的了。
虽然星翰的美女团都相信,即便是掉落到深渊地|茓里凌云也有办法爬出来,但是她们已经不指望能在比赛开始之前他能够爬到赛场上来了。虽然星翰的民兵和美女一向对凌云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但是他们还没有天真到以为掉落到了深渊地|茓附近,不会飞行的人能够在几个小时内赶回来。
所以,几个美女跟国王陛下想到一起去了,一定要找一个人去冒充领主大人才行——看来看去,在星翰民兵里还真没有合适的。
维京狂战士虽然说在战斗力上跟领主大人是最接近的,但是他们太过高大的身材会让人直接怀疑。在竞赛之前,每一个贵族家庭都有一份资料,说明了这次大赛的对手的情况,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沃尔沃狂战士们虽然说比维京武士体格小一号,勉强能去滥竽充数,不过他们的战斗力却跟凌云相差太远,如果遇到什么强力的对手的话,估计直接会被踢下台。
跟领主大人体型接近的倒不是没有——从地底世界跟随大部队出来的半精灵的身材跟他几乎是一样,不过他们是敏捷型的选手,谁也不希望看到这些半精灵在抗着斧头的时候直接倒地不支。
至于德鲁伊,那更不用说了——谁见过人类长成那样的?在这个事情上,虽然几个美女一向认为星翰是人才济济,事实上的确在战斗方面上可以这么说,不过要真找出一个合适装扮领主大人的人才,这还真是临时抓了空。
大部分领主在上任之后,都会招募一种叫做“影子武者”的雇佣兵。这些雇佣兵并不用战斗,他们最大的工作就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装扮自己的老板,帮助他进行一些不太好回绝的活动,或者是进行一些危险地带的试探等等,当然,也包括了冒名顶替参加某些活动、聚会和比赛。
可惜的是,虽然大当家菲利克斯知道有这么一个必要的措施,可是她一直都没有将心思放在这个上面。这不仅仅是因为大荒原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根本不用冒充,那些对大荒原比自己的腿毛还熟悉的强盗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什么地方曾经发生过什么。
对于星翰没有影子武者这个事实,那是因为要找到一个能够冒充凌云的人实在是太困难了。这个流氓不仅仅是战斗力十分强悍,而且在使用武器的爱好上也跟别人有很大的不同。
帝国制式武器中,重量最大的要数专门用在开辟战场土地朝前推进的塔盾士兵手里的“九棱锁链重锤”。这种大型战锤由两个士兵共同操作,每一个战锤的顶端都有九个棱角,每一个棱角上面镶嵌着锋利无比的钢刺。每一个塔盾和一个战锤都要由四个士兵共同操作,两个人持盾,两个人持锤。
每面盾牌的两侧都有借口,方便数面大型塔盾组合在一起。那些巨大的战锤就从这些组合在一起的塔盾后面伸出来,要按到战场上的推进速度来说,这种盾和锤总共一吨上下的大型武器,绝对是所向披靡的。
领主的大人的嗜好跟重量有关。他那柄金光乱闪的米索布达里亚精金大剑重量比起这一套锤盾来说,绝对是只重不轻。
即便是哪天需要找一个影子武者,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一个正常人类,和领主大人身材比例差不多的人类,要单手提起如此重量的武器,还挥舞得虎虎生风,那简直是一种折磨。领主的大人平时在瑟雷恩蹲点的时候,就把他的大剑放在艾伯伦水晶塑像下,用他的话来说,那是一种炫耀。
无论他怎么想,这柄放在外面的精金大剑最后沦落成了人们的锻炼器材——当时瑟雷恩最具有威力的战士阿里还在世的时候,曾经单手提起过这精金大剑,并且挥舞了一阵,结果当天晚上手臂立刻酸疼得抬不起来。
对于这个影子武者的问题,一直是菲利克斯最头疼的,现在临场要用了,更是头疼不已。她带着一票美女想了半天,始终没有想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这个时候,可怜的尼古拉斯大公爵自动送上门来了。他今天作为礼仪官,打扮的牛B无比,一身铮亮的秘银铠甲和从凌云那里搞来的精金利剑让他今天玉树临风,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少女少妇。大公爵刚刚跑到国王陛下那里去打了个招呼,立刻被菲利克斯拉到了星翰看台处的后台。
“你不答应也行,把秘银铠甲和精金利剑还来。”菲利克斯现在完全没有一点淑女样,张牙舞爪的拽着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剑鞘,一副死不放手的样子。
“还有,我知道他临走的时候摸了几块艾伯伦魔法水晶,让他也还回来。”莫蓝娜在一边煽阴风点鬼火,阴阳怪气的看着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口袋,“这还仅仅是我们已知的,未知的有多少?”
“你们说什么呢,我堂堂一个东区元帅,一个大公爵,会有这样的行为么!”尼古拉斯大公爵拽着自己的精金利剑死不松手。“我就拿了一套铠甲一把剑,什么魔法水晶一类的东西,纯粹胡扯!那个小妞,你别以为你是暗精灵女王我就不敢揍你,你要是再敢诽谤我,我肯定揍得你连你妈妈都不认识。”
“那你揍一个我看看?”莫蓝娜示威一般的挺起了自己高高的胸膛,鼻子里发出一声极为不屑的轻哼。
“揍她!我支持你!”薇仙看着莫蓝娜的胸部极为气闷,开始怂恿大公爵揍这个经常以身材欺负她的女王陛下。“我绝对相信你没有拿什么艾伯伦魔法水晶。
“还是小妹妹好,你说我上一个战士,我拿那东西干什么?”尼古拉斯大公爵示威一般的挥舞了一下拳头——经过落日镇一役,现在大公爵的威信已经荡然无存。几个小妞都知道这个大公爵事实上是个什么货色。战斗力强悍是无可厚非的,不过这个人品嘛......还真没有比那个流氓领主好太多,否则两个男人就不会一见如故,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一样。
“可我看到你掏了几块精金锭出来。”薇仙耸了耸肩,小暴发户的本性显露无疑。“你要是不把东西交出来,那我就按照市场价格给你核算。这套盔甲就算便宜点,十万金币......那几块精金锭也算便宜一点,谁看见他拿了多少来着?”
“十三块半。”黄仙儿最近跟着一票美女没学好,笑嘻嘻的诬蔑大公爵先生。
“你疯了吗?哪里还有论半块算的!你也说是精金锭,我拿什么东西去砍开那一块!”尼古拉斯大公爵现在几欲发狂,他现在宁可再去面对一次那条远古巨龙,也不愿意接受几个小妞的轮番轰炸了。
黄仙儿手指一点,指向了那柄用地水淬炼够的精金利剑,好像是人赃并货一般。
“十二块半精金锭......品质还是很好的那种,就算你三百万金币好了。”薇仙非常罕见的大度了一次,“要么交三百有一十万金币,要么帮我们出场。你自己选选。”
尼古拉斯大公爵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几个侄女辈的小妞,长长的叹起口气。
6-79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三 史诗级无赖
半兽人提着石棍,绕着黄征转圈,圈子中间的黄征提着斧头摆着造型,丝毫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很快一个小Сhā曲打断了两个人的对峙。
星翰的厨师们非常尽责,很快就将第二只狂风角马烤了出来。作为后勤补给,这些厨师们可以在竞技场里可以进出自入。星翰的后勤补给无疑是全场最豪华的——几个厨师端着银色的大餐盘,在一群巨人之中螃蟹一样大摇大摆地穿过了人群,重重地把盘子顿在了躺了一地人的擂台上。
纯银打造的大餐盘里放着的是麦子饼夹烤马肉、鲜猕桃、珍珠奶茶和榄菜蒸肉——对于一般只有饮料作为休息时候补给体力的其他士兵们来说,这无疑一个巨大的诱惑。
半兽人的头脑显然是很简单的,看着这个巨大的盘子里面盛放着的美食,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
煎成妥黄|色的麦子柄中间夹着烤得流油的马肉,马肉配上油水四溢的橘红色酱汁,加上麦子饼中间夹着的新鲜的翠绿蔬菜,三种养眼的颜色叠彩纷呈;巨大的猕猴桃大多数被剥开了一半,露出了绿色的肉汁,完全成熟的猕猴桃只有在艾尔仙克才吃得到,这些经过快马加鞭在成熟期运送而来的水果,本来是只供应帝国皇族享用的,很巧的是,星翰的来宾里也有一位正牌皇族。
猕猴桃是天风的特产,每一只都足有皮球大小,虽然滚满绿毛的模样丑是丑了点,但果肉无比甘甜,吓煞人香,实乃果中珍品。
值得一提的是瑟雷恩特产珍珠奶茶,这些厨师跟随着老流氓回到了艾尔仙克之后,也将这种油橄榄制作的香甜无比的奶茶带了回来,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已经在艾尔仙克上层贵族中风靡了开来——这种入口嫩滑,有着一个个犹如珍珠一般的油橄榄核的饮料更相传可以美容,一提到美容,无疑是让贵族夫人们疯狂的。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厨师凭着珍珠奶茶小赚了一笔。
简约而不简单,光这一盘子东西,足以让大部分贵族家庭匝舌了——要知道这里面的每一样食物都是价值不菲的,特别是珍珠奶茶和狂风角马肉,更是只有星翰才拿得出来的美食。
“老板最近还真是抠门。”黄征根本就不管那边半兽人快要掉出来的眼珠,看着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厨师发牢骚。想不到老板最近是越来越抠门了,来参加比赛的这么多人,整个就烤两只角马,他母亲的人手分一份的话,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厨师们可不想去听这些牢骚,对于他们来说,自打烹饪过一只三阶火系巨龙的龙肉之后,自我感觉猛然爆涨到了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步——这些在一群巨人之中犹如螃蟹一般的厨师上下穿梭,很快就将食物分成了很多小份。在厨师完成了分割食物之后,一群漂亮的半精灵侍女们提着银壶和餐具,在硕大的擂台上面穿花蝴蝶一样摆开了筵席。
狂风角马全宴配上用冰镇过的珍珠奶茶,原本在外围骚动不停的人们立刻停下来了。
不仅仅是这些吼叫的士兵们停下来了,在御座上的国王陛下也张大了嘴,带着一干美女目瞪口呆的看着星翰的比赛场上层出不穷的花样。纵观达拉斯历史,这个公主殿下的出阁日不知道进行了多少场了,即便是有出格的事情,也没有听说过出格到这样程度的事情——见过在竞技场上摆开宴席的吗?就说要犒劳士兵,也不用搞得这么嚣张吧。
皇后带着一干妃子没说话,眼睛却直塄楞的看着竞技台上倒着的一碗碗珍珠奶茶——在利薇雅的带领下,现在这些皇族女性们统一爱上了这种无论是味道、口感还是颜色都很美妙的饮料,特别是在听说了它有美容功效之后,这些皇族女人几乎天天都朝星翰的驻地捎口信,让他们制作出一盆一盆的珍珠奶茶朝皇宫里送。
还好是这些厨师们因为跟着领主大人旅行带的材料多,不然就好像这些女人一样的胡吃海塞,早就把他们那点存货给吃光了。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闲事情还不够乱吗?”国王陛下瞪大了眼睛看着竞技台上的荒唐表演,犹如看到了一只蚂蚁轮了一群大象一般惊讶,如果不是他有双下巴,估计现在已经都掉到了地上。“在竞技场上面摆宴席?他们这是想干什么!?”
“不知道。”杜拉斯仔细的凝视了一阵之后回答。“不过我可以确定一件事情,这也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情。他们的东西都很不错,特别是狂风角马肉,听说是暗精灵山谷里的特产,有机会我一定得到星翰去逛一圈,带两匹种马回来养着。”
“您说的这个我也能确定。”国王陛下揉着太阳|茓,看着竞技场在上兵荒马乱的场景无奈的叹息,他现在已经完全自暴自弃了,“并且我还吃过,味道的确不错。有机会要去星翰,我们一起去。”
由于星翰厨师们的带领,现在所有的贵族都开始炫耀开了——虽然这些厨师的本意不是炫耀,不过所有获得了入场券的贵族们都以为他们在炫耀。有给手下士兵吃这么精致的食物的领主么?这如果不是疯了,那就是有神经病,要知道这样的规格,如果真的养上这么多人,其他的不说,钱包肯定是要快速缩水的。
不过这些贵族都不笨,他们很快就想到了这个竞赛的意义——不是要展现贵族的实力和他们自身的实力么?既然留在竞技场上的都是胜利的队伍,已经无比可比了,那么就得开始另外想办法了。只要是能展现家族实力给国王陛下欣赏的任何行为都不算过分。
比如刚刚被踹下台的一支队伍,他们的铠甲全部是用黄金打造——黄金这个东西虽然好,铸造金币,但是由于它的性质较软,而且过重,既不适合作武器,也不适合打造铠甲。这支可怜的人类士兵队伍被自己的老板套上了一层纯粹是炫耀性质的黄金铠甲,别说是上去格斗了,就是要走一步路都困难。这一切不为其他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展现自己家里的财力。
俺家的士兵都穿黄金铠甲了,谁能比得了?就算是我们实力差一点,但是这份财里是不容忽视的!反正是按照正常程序上去格斗是丝毫没有胜算的,还不如炫耀一下自己家族的财富,说不定现在国库正空虚,国王陛下正好就需要我们这样的冤大头呢。
一看到星翰厨师们的表现,贵族们从最开始的困惑,到了最后的恍然大悟——都说这个领主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帐,没想到他心细到这样的程度,自己的队伍都获胜了,还他娘的搞这一套。
既然有人第一个摆开了宴席,这些贵族们谁也不肯落后。虽然在一开始没有准备犒劳士兵的食物,但是大部分贵族立刻都选择了打发自己的亲信跑到艾尔仙克各个著名的酒楼去,订下了贵得让人匝舌的食物。要是放在平时,这些食物也许贵族老爷们自己都舍不得吃,但是在面子问题上,所有人的贵族都有这么一个习惯——宁可丢了老婆,也不能丢了面子。
于是,很自然的,一个硕大的竞技场......在星翰厨师的带领下,彻底的沦为了一个饭馆。一帮一帮的士兵围坐在经济台上,享受着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品尝到的食物。他们心里都门清,这不是为了自己的辛苦,而是自己的老板们在拼面子。
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现在有人请客,咱只管甩开了腮帮子造了就可以了。这东西是不吃白不吃,现在要是不把握住机会,以后还能不能遇到这样的事情,那就说不一定了。
“不知道恺撒祖先在天上看到现在这情景,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巴尔斯陛下苦笑了两声,“现在我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呢。你说,现在是找个人去冒充,还是由得他们闹,这么拖下去?”
“还找人冒充什么?嘿嘿。”巴尔斯老头干笑了两声,手里的权杖朝星翰的看台一指:“看到没,那群丫头都没了踪影,我猜她们肯定比我们早知道这个事情,估计是已经找人去冒充了。现在这个场面肯定是他们故意搞出来的,我们......”
“我们怎么样?”国王陛下看着星翰空荡荡的看台若有所思。“去帮她们?或者我将条顿武士分两名去帮忙,也许能够顶得上事。”
“这些事情哪里用我们担心?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是不是也叫点东西来吃?看着他们吃得那么热闹,我肚子都饿了......”杜拉斯老头干笑了两声,“皇室的佳肴,我可是有几百年没有品尝过了。”
国王陛下现在简直想哭,如果这里换成其他人,说不定早就被拉出去砍了八千多次了,唯独这个老头,这个将名字篆刻在神庙上的,达拉斯的开国英雄,一个史诗级别的无赖,他是丝毫没有办法。
“来人啊!中午的饭菜我们就在竞技场中享用。”国王陛下冲着后面的侍卫招了招手,看着杜拉斯老头满脸的馋像,抱定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6-80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四 苦孩子聚会
当国王陛下抱定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之后,这个竞赛肯定是有点“看头”了......
竞技场内有史以来第一次改变了它的命运——不在是个英勇的斗士们展现自己实力的地方,而沦落成了一个彻底的酒馆饭店。自打星翰的厨师们抬上了豪华的料理之后,贵族们谁也不肯落后,他们打发亲信去艾尔仙克最豪华的饭馆里订来了一件又一件豪华的食物,将这些士兵吃的眉开眼笑。
虽然看上去是豪华无比,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在内涵上依然无法与星翰的屠龙厨师们的料理相媲美——这些厨师自打烹饪过一条龙之后,眼睛全都长在了脑袋顶上,事实上他们的眼睛早就长在了额头上,皇宫里出来的厨师是专门为皇家服务的,这些小饭馆的东西即便是再豪华,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半兽人们的料理是从艾尔仙克最高级添香酒楼直接拉来的最豪华的套餐——每一个人都有一只完整的用烧红的石子烤出来的火鸡,火鸡旁边放着小牛油面包和鱼子酱。除了主食之外,其他的配菜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大块大块的水蜜桃被切成了薄片,上面点缀着散发着清凉味道的薄荷,用黄油熬煮出来的奶油浓汤配上了玉米,让人食指大动。
现在黄征已经可以肯定,这些半兽人是接受了食物的诱惑才来帮忙干架的。半兽人们生活在苦寒之地的山脉中,他们的族群往往依靠着猎食动物为生。如果这一年的运气好,猎到足够多的猎物可以让他们安然的过冬,那自然是好事,如果这一年的运气不好,只猎到了一点食物,那么全族都将面临着灭顶之灾。
不得不承认,半兽人们是很勤劳,但是他们的生活却和这样的勤劳不相匹配,在高大而且险峻的太暮拉尔山脉中,怪石嶙峋多过肥沃的土地。别说肥沃的土地了,就是一块平整的小土破都很难找到。地处东北方接壤圣佛朗西斯帝国的太暮拉尔山脉常年会有一些小规模的战争冲突。
半兽人的聚集地虽然在太暮拉尔山上,但是他们仅有的一点小耕地却是在山下——是在达拉斯和圣佛郎西斯的接壤处的一片开阔地。在这里种植耕作物依然是靠运气,如果运气好,这一年两国的边境统帅都没有坏心情,那么这一年就能勉强度过,如果这一年两国的边境将领连续降职结婚丢钱包的话,那么半兽人的日子就不是非常好过了,甚至可以说是难过。
两个国家都是强大的人类帝国,虽然在单兵战斗力上远远不及这些强壮的半兽人,但是两个国家都是手握有资格让半兽人颤栗的权利和军队。特别是魔法师,半兽人是不出产魔法师的,人类的魔法师在弹指之间让大群军队灰飞烟灭的力量是最让他们感到恐惧的。
这群半兽人八成是因为今年的收成不好,接受了某个贵族的施舍——很明显,这个施舍并不是平白无故的,他们必须进入竞技场来战斗,并且获得胜利。
很负责的说,黄征小时候也是个苦孩,要不是老威廉把他早拉出来了,恐怕现在还蹲在那个苦窑子里面帮人家做烧火劈柴的傻事呢。这些半兽人并不狼吞虎咽,他们总是吃掉很少一部分食物,将一大部分的食物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那些玉米浓汤之类的东西虽然不能携带,但是他们也没有喝完,而是集中在一起,放在一个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大桶里。
黄征侧着脑袋冲着大桶里望去,那里面全部都是吃剩的残羹剩饭——这些东西足以让任何一个生活在艾尔仙克的人皱眉头,可是事实上,这些半兽人在最艰苦的冬天,甚至连这些东西都吃不上,往往多一碗饭就能救出他们全族。
黄征自己小时候也做过这样的事情,看着这些半兽人,他忽然很有感触。刚刚自己去侮辱人家祖先,绝对是一个不道德而且最容易引起愤怒的事情,可那仅仅是为了争面子。在面对节约的食物能给全族人带来一线生机的面前,这些半兽人战士选择了沉默。
要是自己呢?好比说有一个荒原强盗站在自己面前,说自己要去将自己祖宗十八代挖出来一代代的操过去,并且还诬蔑这些祖先都是某些不正常生物交配所生,那么结果很显然,这个荒原强盗第二天会在大荒原的各个地方找到自己的残肢断臂——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保证能够找到一些零件。
黄征拿着一条烤前腿——他的动作快,而且厨师们将银盘子放得离他很近,老黄眼疾手快的抢了一个最大的前腿,将太森气的直跳脚。他拿着前腿朝半兽人聚集的地方走了过去,想了想,将自己的斧头放在了擂台上,整了整衣服,又拿起了一杯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
“朋友,打扰一下。”黄征全身上下解除了武装,站在一群半兽人背后犹如一只小鸡一般弱小。
其他半兽人在努力的收拾着自己眼前的食物,那个被黄征当面侮辱的半兽人转了过来,嘴里还含着一小片火鸡肉,一看到手提马腿的黄老三,双眼立刻红了。
半兽人以为这个小白脸是来冲他们炫耀的。很明显,自己的老板是看到了这群瘪三的老板给了他们好的食物,才将食物赐予了自己,眼看着这个小白脸提着一杯白白的饮料和一只烤得香气四散的马腿过来,难道是过来炫耀的?
想到刚刚黄征对自己和自己族群以及祖先的侮辱,半兽人锋利的牙齿将火鸡肉一下咬得粉碎。通红的双眼盯着表面上好像人畜无害的黄老三,如果说眼神也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黄征无疑以及被搓骨扬灰了。半兽人不明白他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这副鸟样,难道炫耀自己的财富真的那么过瘾?
“你,你来这里干什么,你是,是要炫耀你们的食物吗?”半兽人双眼通红的盯着黄征问道:“或者是你想我们重新来比试一场?半兽人也有自己的尊严!”
“我无意冒犯你的尊严,我的朋友。”黄征现在绅士的让人发指,他将珍珠奶茶递到了半兽人的手里,又将烤马腿也交到了他的手里——半兽人一只手提着石棍,只好双手将马腿抱在怀里,看着这个开始表现得犹如地主恶霸一样的瘪三现在犹如一个绅士一样的请客吃饭,半兽人们简单的脑筋没有反应过来。
“你这是要干什么?”半兽人抱着烤的香气扑鼻的烤马腿楞了。“我们不接受敌人的施舍。”
“这不是施舍,我的朋友,我也经历过跟你们一样的生活,我对刚刚所说的话表示抱歉。看得出来,你们是为自己的族人在节省口粮。是吗?”黄征裂嘴一笑,拍了拍半兽人结实的身体说道:“其实以你们的体格,完全可以进入国家军队谋个好擦差事,干什么不比当这些贵族的雇佣兵强。你们在这里帮他拼死拼活的,他却只给你们一点很少的食物,甚至到了战士们都要开始节省口粮的地步了,值得吗?”
“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没有什么地方肯要我们。”半兽人虽然强大,但是他们的头脑不太灵光,被这个感同身事的瘪三一说,立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的朋友,感谢你的慷慨,我们也想谋一个差事,可惜没有地方可以收留我们,兽人不承认我们,人类也不承认我们。”
半兽人的现况真的犹如他说的一样,不过现在的半兽人要比全面战争之前的半兽人生活得好多了,那只是相对的,起码几个帝国都知道他们并不是邪恶的种族,曾经一起对抗过魔族侵略的半兽人现在已经被放开了禁忌,他们可以行走在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只要那里的主人允许,他们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你们的老板给了你们多少粮食?”黄征看着怀抱马腿的半兽人发愣 ,他想起了小时候欺压自己的贵族,那个贵族胖子现在已经一命呜呼了,是他那个好色的儿子接任了他的爵位。“把你们带到艾尔仙克来帮他获得荣耀,这份报酬应该不少啊,为什么你们还要节约自己的口粮?”
“没有多少,只够我们勉强过冬。”半兽人无奈的笑了,“可是没有办法,没有人愿意征召或者是雇佣我们,到了冬季,太暮拉尔山脉中的食物会越来越少的。”
“这些他娘的贵族太过分了!”黄征义愤填膺的喊了一嗓子,一下把星翰民兵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了。几个正在争抢食物的民兵凑了过来,在听完了半兽人们的遭遇之后,出奇的,非常罕见大度的将自己的食物分给了他们,这一举动,让星翰民兵和半兽人们的距离又拉近了。
不得不承认,星翰的民兵不止是黄征,大部分人——除了一小撮生活得不错的,比如暗精灵们之外,大部分从小都是苦孩子。沃尔沃狂战士从小便被丢到了琅码雪山那边去进行训练,跟随着那边的教官艰苦朴素到了二十岁,然后被国家征召为士兵,士兵不是将军,自然就没什么好吃的了。
维京武士们生活在琅码雪山上,那里长年累月都是冬季大雪,食物可以说比半兽人更加缺乏,好在他们有自己的作物可以耕种,不过那一小片在雪地里开垦出来的耕地收成却不稳定,怎么能满足这些大胃口的孩子。至于半精灵就更不用说了,蹲在地底下这么长时间,不少人甚至连太阳是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总结来说,这些苦孩子一见如故了,很快就凑到了一堆,聊得热火朝天。
6-81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四 小把戏
苦孩子们聊的开心,很快就有人不乐意了——坐在观礼台上的穿着长袍的贵族老爷,就是用很少一点粮食雇佣了这些半兽人的贵族老爷,看在眼里烦在了心里。
雇佣半兽人,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冒险的游戏,如果国王陛下严禁他们入城,那么这一次的希望即将落空。可是在自己领土周围,更为强大的雇佣兵都被更强的贵族征召了,放眼望去,如果圣佛郎西斯的边境开放的话,那么自己就可以雇佣到更为强大的山地巨人。
可惜,最近边境出了个玩闪电的小屁孩,将自己的部下治理的异常严谨,边境线不再像以前那样交点金币就能放过去,现在即便是你抬出一座金山来,估计也没有士兵敢放人——最后一个因为受贿而放人过境的士兵已经被雷电打的全身焦糊,被挂在了达拉斯与圣佛郎西斯交界处的平原上,现在估计已经被兀鹫啄食的不像话了。
连自己国家的士兵都下这么毒的手,贵族老爷踌躇了很久,决定不去碰这个钉子。至少,现在不能去,等这个玩闪电的小屁孩走了之后再越境。毕竟穿越国境的贸易是一件暴利的行为。
他能等,国王陛下不能等——很快的面向全过贵族的征召令就来了。早就收到消息的贵族已经雇佣了自己周边最强大的士兵,这可是一步登天的事情,如果混到了公主身边,那么至少自己家族的爵位会朝上提三格。不过这名贵族的家里是以贸易为主,并没有什么出色的武者,在周围的雇佣兵都被捕捞一空的情况下,他终于想到了在太暮拉尔山脉中隐居的半兽人。
这些半兽人的战斗力是不容忽视的,太暮拉尔山中除了盛产各种珍贵的药材之外,还盛产魔兽——从小就跟魔兽格斗长大的半兽人自然弱不到哪里去。
这个贵族非常狡猾的雇佣了一群边境士兵,跑到了半兽人的耕地里去捣乱,将他们种植的作物全部催毁。本来这一年风调雨顺——老威廉整天蹲在法师塔里不出来,那个玩闪电的少年又整天不停的玩闪电,东边边境史无前例的平静了一整年,本打算着有个好收成的半兽人,却因为一个贵族的私欲,落得了个面临灭顶之灾的大祸。
要知道,本来半兽人们指望的收成眼看就快有了,他们出猎的次数少了,猎物自然也就不足以让他们安全度过冬天。而这一次耕地被人恶意破坏,这些半兽人自然全都傻了眼。
没有了猎物,没有了耕作物,这日子还怎么过?要知道现在已经是冬初,虽然现在还能出去打猎,但是再朝后面走几天,山上除了耐寒的魔兽之外,恐怕什么生物也剩不下来了。而能够在冬季的太暮拉尔山脉中生活的魔兽,无一不是强悍的让人匝舌的类型,半兽人们虽然战斗力强悍,但是还没有傻到去捕猎这些魔兽。
即便是猎捕到了一只庞大的魔兽,它的肉能不能吃也是一个未知之数,要知道不少魔兽的肉都是不能食用的——除非你的灵魂想看到自己躺在床上一睡不起。
毁掉了半兽人们的耕作物之后,这个奸商贵族以一个救世主的形象出现在了半兽人部落前面,他只用很少的一点粮食——后来据菲利克斯估计,也就是不到一千金币的粮食,换来了三十个强壮的半兽人战士。
“干脆你们全部都到星翰来吧,我们这里吃得好穿得好,而且我们的领主大人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黄征跟这个半兽人现在已经抱膀子了,在替自己的领主大人拉拢部队。
黄征一言既出,半兽人身边的领队立刻跑到了自己主子那里去,将这个瘪三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他自己的主子,在付出了一个银币之后,这个贵族坐不住了。
星翰的风气,他不是没有打听过——要说达拉斯之中哪一片领土最为松散,,无非就是这个星翰领主统治下的大荒原了。这块大的惊人的土地大部分属于无政府统治状态,打架斗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且这个领主胆子也是大的出奇,不仅连续收纳了几支被禁忌的种族带出来招摇过市,还公然跨过了戒日王朝的边境线挑衅——关于这个事情,他是最近才听说的。
在任命这个领主之前,国王陛下曾经许诺他可以无限制的发展自己的土地——也就是说明了星翰除了叛变国家之外,根本不会受到任何的约束。对于一半领主的土地、人口、税收等等条例全部都撇开了,这摆明了就是天大的馅饼。
这个馅饼要是落在其他领主的脑袋上,估计他们做梦都能笑醒,不过这个馅饼是落在了星翰领主的脑袋上,就成了一个笑话了。
要知道大荒原的土地虽然辽阔异常,但是这片土地却是确确实实的不毛之地——大荒原上的特产除了强盗之外,就是各种各样的沼泽,不熟悉这里地形的人即便是要前进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在这样的领土上还谈什么税收和人口?
很多贵族将这个当成了笑话,不过这位星翰领主的实际行动着实让他们吃惊了一把。他不但没有将这个事干成一个笑话,而且干成了让大多数贵族都匝舌的猛料。在短短的半年间,将兵荒马乱的大荒原扫荡了一个干净,现在的荒原强盗们一看到黑色的麒麟旗帜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现在不少的平民和商队已经敢经过大荒原顺流而上了,并且在暴风城外第一个兵站的前面,也开始有零散的人家在落户。
最可怕的是,这个领主在无政府的状态下,拼凑了一支战斗力惊人的部队,一进城就敢跟七彩龙骑大队叫板的家伙,还没有在其他地方出现过。
无论是由于名声也好,风气也好,普通的贵族、领主们不敢接纳的半兽人,这名星翰领主却不一定不敢。要知道,星翰现在除了有暗精灵,更有半精灵这种曾经被发出联合通缉追杀的种族,连这样的种族都敢接纳,还有什么他干不出来的事情?
“不行的,没有地方可以收留我们。”半兽人眼光暗淡,看着一大群星翰瘪三们摇头,“你们不知道,我们的身份很尴尬,就好像这位朋友说的一样,我们既不是人,也不是兽人,没有哪个人敢顶着风头接纳我们。我们能够获得温饱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首先你们自己不能悲观,一个好的战士无论在哪里都能被接纳。”黄征被半兽人这么一说,罕见的红起了脸,他也觉得自己说的实在太过分了。“其他的人不敢接纳你们,不代表我们老板不敢,你知道半精灵吗?就是以死灵法师著称的那一个种族?”
“半精灵?”半兽人对这个“半”字非常敏感,“我知道,在全面战争之前,他们都是非常好的治疗师,不过就因为半精灵一族诞生死灵法师的概率太高了,所以被所有国家联合通缉,最后一个半精灵可能已经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死亡了。”
“那你错了,在我们老板的手下,就有一票半精灵。”黄征干笑了两声,“我们的家是非常自由的,连半精灵都可以进去安家,别说你们了。我看我们也是一见如故,干脆你们也别打了,为了那么点粮食不值得。”
“对,你叫你的朋友把他身上的魔法水晶摸出来给你,够你们一族人吃一年的。”太森在一边煽阴风。“那点粮食还不够我们塞牙缝。我记得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过过苦日子,连我们的领主大人都跟着我们一起吃野菜来着,现在肚子里面油水多了,还真想再找点野菜来吃吃。”
“我补充一下,老板的不止身边有半精灵,他的床上肯定也有半精灵。”艾蒙得在一边点鬼火。“我敢肯定那个小妞肯定已经被办了。你们信不信?不信打赌,无论是谁赢了,把所有的赌注都捐献给半兽人,让他们去买粮食,我就最不喜欢那些贵族。”
艾蒙得讨厌贵族是有原因的,他在军队服役的时候,曾经被一些丝毫没有军事素养的贵族老爷们呼来喝去,他们不为别的,仅仅是要显示自己的威严而已。
“你们想对我的战士做什么?”
就在三个瘪三蛊惑着半兽人的时候,雇佣了半兽人的贵族老爷已经从台阶上走下来了。他的身体裹在一套肥胖的长袍之中,一副阳痿早泄的样子。走路的时候小步小步的,袍子下面甚至是没有露出脚尖来。看得出来,在贵族的礼仪上来说,他算是做得不错的了。
半兽人看到这个贵族下场,刚刚被撺掇起来的炙热眼神又暗淡下去了。
一群瘪三匝了匝嘴,看着这个裹的犹如粽子一般的贵族没有说话。这三个人对贵族的感情都偏向于厌恶,只是身处在竞技场内,不好发作而已。
“你们的领主没有教过你们吗?你们这种行为如果上报到裁决处,没有一个人能逃脱被鞭笞的惩罚!”粽子贵族一脸的铁青,伸出一只手来指着黄征问到:“你,为什么要蛊惑我的士兵?”
“关你屁事。”黄征眼睛都没抬,低声嘀咕了一句。“有本事你问问你后面的人。”
“你说什么?”粽子贵族皱起了眉头,“难道你的领主没有教过你,对于爵位高于他的贵族,应该享有你们足够的尊重吗?”
蓦然间,天地象是突然失去了色彩,好像连太阳的光芒都被一个巨大的黑影遮蔽了。
6-82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五 价值一亿的讹诈
虽然没有多少人见过达拉斯被传说为最无赖、最无耻的星翰领主,但是大部分人对这名领主大人抱着畏惧的心态。不说其他的,在半年之内就将大荒原上游荡着的令帝国军队也头疼的强盗群清扫干净的战绩,最近又拉着不到一万军队以不杀一人的战绩强闯过了戒日帝国的边境线来来,这个领主绝对不是个善茬子,起码不像很多领主那样,有肥胖的身躯和和善的面容。
黑影刚一出现,一群瘪三便没了生息,一群刚刚还是瘪三一样的士兵忽然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敬意,这是献给他们的领主大人的尊敬。夹带着这份敬意,他们身上散发的凛冽杀气足以让一头地行龙停步不前。
粽子贵族刚刚感觉到阳光一暗,头顶似乎被什么东西遮挡住了一般,还灭有等他回头去看这忽然出现的黑影到底是什么,就被一阵劲风掀出了十几米远。一身华贵的长袍在地上拖出长长的痕迹,长跑上点缀的宝石和水晶碎裂了一地都是。
有谁胆敢在竞技场里公然攻击一个贵族?粽子贵族被掀翻了十几米远之后,好不容易爬起来,正要回头喝骂,却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待了,那一句骂娘的话硬生生的被嚼烂了之后咽到了肚子里。
在这个贵族老爷的面前,出现的是一个硕大的黄金龙头,巨大的龙头自然得张着一张血盆大口,可以轻易撕裂最坚固铠甲的锐利龙牙闪着摄人的寒光。在龙牙后面,巨大分叉的舌头根部,一团火焰若有若无的在凝聚着,粽子贵族绝对相信,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息。
他的概念中,地行龙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强者了——它们的皮肤不畏惧除了重弩和骑士刺枪之外的任何伤害,巨大的冲击力足以让任何生物退避三舍。在它们庞大的身躯面前,没有什么生物可以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七彩龙骑大队的骑士们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任何阻挡在七彩龙骑大队面前的敌人,只有两个后果——要么是被他们的骑士刺枪扎成筛子,要么就是被巨大的地行龙踩成肉酱。
地行龙已经如此强悍了,它们尚且被称为伪龙,这一只真正的黄金巨龙刚一出现,粽子贵族就吓傻了。要知道,巨龙攻击人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比如你身上有他们喜欢的珠宝,或者是进入了他们的领地,甚至是没有任何理由,人家就是想打着玩,你能把它如何?
在竞技场里面怎么会忽然出现一只黄金巨龙?粽子贵族看着龙口里那颗酝酿着的龙息球没了主意。逃吧,那是肯定逃不掉的,一个龙息球的覆盖面积可以纵横上百米,若是这些巨大的生物愿意,甚至可以将这个范围再扩大两三倍。只不过很少有龙族愿意发射这么大的龙息球,这毕竟是件体力活。
对于粽子这样的,在这些巨大生物眼中已经被划拉到跟小强一个等级的爬虫类生物来说,更是用不着发射巨大的龙息球了。但是粽子还是很愿意相信,自己只要稍微有一点异动,一颗能够覆盖方圆一平米的龙息球绝对会让自己立刻变会空气。
空气的概念就是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想到这里,粽子那句骂娘的话已经烂在了肚子里,从脸上挤出了一个堪称经典的笑容,面对着不知来意的巨龙,额头上的汗水犹如八月的暴雨一般。
国王陛下刚刚喷出了一口珍贵的血红葡萄酒,这种珍贵的用黄金海岸种植的葡萄酿造的美酒,即便是帝王家也只能在用重大的庆典活动的时候品尝。杜拉斯皱了皱眉头,自己将桌子上那壶酒拿起来,对着瓶子吹干得一干二净,完事还特别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
“这么珍贵的美酒,你要是不懂品尝也别浪费。”杜拉斯心疼的看着地下那一摊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血红葡萄酒,数落着这个不懂规矩的后辈。“你要知道,血红葡萄酒都是经过了几百年的陈酿的,一瓶子酒比你的岁数还长,这样的好东西要是浪费了,会遭到天谴的!”
国王陛下看着这个史诗级的无赖,哆哆嗦嗦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激动什么?你见鬼了?”杜拉斯又将第二瓶血红葡萄酒拿了起来,然后被国王陛下一把抢了回来。“嘿,我以为你不喜欢这个东西,我可是好久都没有品尝到了。当年恺撒陛下开国典礼的时候倒是喝过一点,味道是一样,劲头差远了,这个东西起码有五百年的历史。”
国王陛下已经不想跟杜拉斯争论这个血红葡萄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了,三百年也好,五百年也好,甚至是父神陛下亲手酿造的都好,他现在的眼睛盯着竞技场中央那一只忽然坠落而下的黄金巨龙,张大了嘴巴,下巴几乎要掉到了地上。
“陛下。”皇后轻咳了一声,提醒国王陛下应该注意自己的礼仪,在这种场合之下,这样的表情无疑是非常失态的。说不定有居心不良的贵族第二天就回去疯传谣言去了。
“你难道没有看到吗?那是龙!”国王陛下指着在竞技场中央那一只摇头晃脑的黄金巨龙对杜拉斯说道。这只巨大的黄金巨龙从天而降的时候,国王陛下那一口珍贵的血红葡萄酒已经喷出去了。“那是黄金巨龙!那是尼古拉斯的黄金巨龙!”
“我看到了,我的视力比你好很多。”杜拉斯从国王陛下的手里抓过酒瓶,这次他没有对瓶吹,只是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大杯。“我看到了那是一只黄金巨龙。难道你身为一个帝国的国王,都活到了这个年龄,还没有见过黄金巨龙吗?你这个国王也做得太失败了吧?”
“我的意思是说,那是尼古拉斯的黄金巨龙!”国王陛下重复了一次。“您看清楚那只龙的背上是什么吗?”
“看清楚了,不过就是一个做在魔兽背上的人而已,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还见过一只五阶巨龙背着一只三阶巨龙,三阶巨龙身上抗着一只一阶的菜鸟龙,菜鸟龙身上还坐着一只半大的魔兽——那只魔兽身上也坐着一个人。这最多才叠了两层,差远了,这有什么可值得惊讶的。“杜拉斯经过国王陛下的提醒,特别将眼睛抬起来扫了两眼,然后端起了酒杯一饮而下。
“尼古拉斯的坐骑龙背上,怎么会坐着他?”国王陛下揉着太阳|茓轻叹了一声,“难道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人类疯狂了,难道连龙族也疯狂了吗?”
“连神都疯狂过,别说龙族了。”杜拉斯丝毫不在意龙背上的人,自己又给自己慢慢的斟上了一杯血红葡萄酒,品尝这着百年难得一见的美酒。
在国王陛下的眼中,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坐骑龙背上坐着的是星翰的领主,凌云。事实上,那是尼古拉斯大公爵终于在几个美女的围攻下妥协了,
准确的说,是在凌云赠送的把柄精金利剑的围攻下投降了——作为一个老牌贵族,虽然大公爵长期在边境线上厮混,但是兜里的金币还是称得上是满盆满钵。在忠于骑士精神和金币面前,尼古拉斯大公爵咬牙选择了忠于自己的骑士精神。
不就是三百十一万金币么?老子好歹也大公爵了这么多年,尼古拉斯一咬牙,当时竟然答应了薇仙这跟敲的人晕头转向的竹杠。尼古拉斯大公爵相当与二等亲王的爵位,一年的年俸都是一百万。大不了咬咬牙,将三年的零花钱都捐给星翰做建设。
对于尼古拉斯大公爵决定接受这个竹杠,薇仙当时也很吃惊,怎么会有人傻到这样的程度?不过经过菲利克斯的提醒,薇仙才明白了这个看上去跟瘪三没两样的大公爵其实是一个富的流油的家伙。只怪当时没把价格喊高,要是喊上个几千万金币,估计他就是卖了血也还不起。
不过现在已经没得喊了。该估计的都估计完了。身为暴发户,薇仙这个后悔呀,光看着他穿得不怎么样爱占小便宜了,怎么就忘记了他事实上是一个大公爵呢......三百多万金币,对一个大公爵来说的确算不上什么大数目,特别是镇守边关的大公爵,全过人民都知道,边关捞钱的偏门实在是太多了。
就在大公爵为自己的英明决定而感到骄傲的时候,黄仙儿忽然开口了。
“公爵先生的这把宝剑真漂亮,这应该就是熔岩矮人们打造的吧?”黄仙儿看着大公爵放在桌子上的精金利剑赞叹,“这真漂亮,我听说熔岩矮人给领主的大人打造了一尊塑像,还没有见过呢。您跟领主大人的交情真的不错,他将自己的佩剑都送给您了,你就帮帮他吧。”
黄仙儿的一句无心赞美立刻让尼古拉斯大公爵陷入了两难的地步。
看着桌子上那柄闪闪发光的宝剑,薇仙笑嘻嘻的看着尼古拉斯大公爵,那种炙热的眼神看得大公爵先生全身上下毛骨悚然。
“你,你想干什么?”大公爵先生紧紧的捂着自己的要害部位,把凳子慢慢的朝后挪。“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了,你再过来,你在过来我就要叫了。”
“行,我不过来。”薇仙乐呵呵的竖起了一根手指头:“一亿金币。”
6-83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六 扑朔迷离
随着国王陛下的指头,杜拉斯老头的酒杯,妃子们的议论,全体贵族的惊讶,在粽子贵族惊恐万分的眼神中,从巨大的龙兽背上走下来一个一个气宇轩昂、高大强壮的身躯就象铁塔一样的男人,如同玫瑰一般多刺的金属盔甲闪烁着沉重而内敛的光芒,银色的光芒在冬日的暖阳下仿佛能灼痛眼神。
猛男刚刚跳下龙兽,冷若冰霜的眼神就直接刺到了粽子的心房上,整个竞技场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只有地行龙骄躁不安的呼吸声在说明它们在迎接自己的主人到来,这一只威猛而巨大的龙兽,以及龙兽背上的骑士。
有资格驾驭巨龙在天空中飞翔的勇士,所有的地行龙都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这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家伙们给予了这个男人最高的尊重——巨大的脑袋向下贴在地下,能够碾碎任何敌人的巨大粗腿靠在了竞技场的大理石地面,这甚至比国王陛下出场的时候还要牛X。
能够让七彩龙骑士大队的地行龙低下头的男人到底是谁?贵族们在揉了揉被银色的冷光刺痛的眼睛之后,终于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现在他们确定了一件事情,整个王国只有一个人才有这样的气势,那就是半年时间横扫了大荒原内部,带着不到一万的军队打过了戒日王朝边境,横越了不可逾越的横断峡谷的星翰领主大人。
这绝对是一个无敌的男人,荒原内最凄厉最寒冷的刮骨之风。领主的大人面前的粽子似乎不想再抬起他的脑袋了,好像被这种富有侵略性和进攻性的目光一看,便会损失一段寿命一般。
领主大人拉了拉身上的黑色长袍,上面一只正在张牙舞爪的麒麟刺绣随着这个动作而更加的狰狞可怕,不过人们很快就被真实的麒麟所吸引,他们早就听说了星翰领主座下那只威猛绝伦的魔兽,整个天风大陆甚至是整个坎纳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那么坐在从巨龙背上跳下来的火麒麟的身上的,必定是星翰领主无疑了。
领主大人首先从麒麟身上跳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两枚闪动着耀眼光芒的徽章再一次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这些徽章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特别是那一枚当年差点被老流氓弄去换金币的英勇徽章,那是奖赏给达拉斯最英勇的勇士的,在这一朝的皇帝陛下手里,除了镇守边境,以一己之力压的无数兽人抬不起头的龙骑士尼古拉斯大公爵获得过一枚,剩下就只有这个瘪三了。
虽然很多人开始对他获得这枚勋章表示怀疑,不过很快,星翰领主干出的一件又一件几乎让人无法相信的事事情很快就让这些贵族们清醒了。国王陛下就是国王陛下,眼光的确和普通人不同。
领主大人缓步从麒麟身边离开,无数的眼睛直楞楞地看着他,传说中这名神秘的星翰领主无论什么时候出现都是一副流氓像,今天如此文雅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绅士的造型却让所有的人为之咋舌,前不久的戒日事件,这名国王陛下手中最强打手给所有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穿的犹如瘪三,干得犹如流氓,抗着一把金光四射的大剑,走一路仍一路的瓜子壳水果皮。陡然间造型有所改变,一时都有点让大家无所适从了。
当然总的来说,人们对于这位被统一评为继尼古拉斯大公爵之后,达拉斯帝国最优秀的打手,畏惧更多过于崇敬,事实上,根本一点崇敬也没有,有的全部都是畏惧。在王国内流传的全是这位领主东征西讨,大杀四方的彪炳战绩,他的每一次出现,都仿佛裹挟着浓厚的血腥——无论是清洗大荒原,还是那场已经被传为了神话的面对数万死灵军队而不伤一人的瑟雷恩保卫战,每一个亲眼目睹过他们战斗阵容的人,都会异口同声地承认这一点。
“让路!”两个小瘪三立刻靠上前来,伸手一抓一扔,单就一只手将可怜的粽子贵族提了起来,好像一堆垃圾一样随意一扔,就把领主大人面前的道路给清理开了。
很明显,这个粽子现在不想找麻烦,特别是在一个身高超过两米,手里提着超过一米的巨型战斧的野蛮人面前,就是最牛B最目中无人的贵族也会乖乖的让路,更何况这是星翰领主,这一位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晋升为龙骑士的男人的卫队!
面对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以往嚣张跋扈的七彩龙骑士大队和圣殿骑士全都乖乖的闭上了嘴,收起了腿。与这些流氓见面的第一次龌龊已经让他们把星翰民兵的强大全部都烙印在了心里,在这种万人瞩目的场景上,最好是别给自己找不自在。
他们的眼神统一转向了观礼台御座之上的国王陛下,巴尔斯陛下现在难得糊涂,装做什么也没看见,正和杜拉斯争夺最后一瓶子血红葡萄酒——这是不得以而为之,如果国王陛下真的看到了着一幕,那反而还真不好做了。
没有得到允许而私自闯入竞技场的人,其罪名可大可小——小的时候可能就是拘进号子里去蹲个两三天,大的时候可以说为蔑视恺撒陛下,按照判国罪处理。要知道竞技场上那一尊头戴橄榄枝手持利剑的女神可不是建来观赏的,他是在时刻提醒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皇家的威严不可蔑视。
本来领主大人已经朝擂台上走过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干什么,可是忽然又腿回了几步,偏过头来凝视着黄征身边的半兽人。
这名半兽人在刚刚的宴席大比拼上饮酒之后,皮肤已经呈现出一种紫红色,并且带着细密的周围,一圈一圈淡淡地古铜色油光在皱纹上缭绕徘徊,环锁铁甲被他半担在肩膀上,巨大的石棍在他手里好像没有重量一边,随着呼吸一上一下。
“是半兽人?你是一名惩罚者?”领主大人挑了挑眉毛,试探着问这位半兽人。
半兽人惩罚者的名气不亚于他们的丑陋,在一个半兽人成年之后,族群会将他丢在荒山之中,这个半兽人必须杀死一只强大的魔兽,才能继续进行他们的成|人礼——相比人类不少可笑的成年礼,比如去猎杀一只兔子或者是麋鹿之类,半兽人的目标通常是王级魔兽上下的魔兽。
当然,并是不没一个半兽人都能成功的通过,不少未成年的半兽人在荒山已经把自己当作了魔兽嘴里的食物,只有很少一些人能够完成成|人礼,这也是半兽人目前为止族群数量受限制的原因。当一个半兽人完成了成年礼之后,他会被授予环锁铁甲,要知道在半兽人这个根本无法而且不会进行开采和冶炼的种族,他们的金属可是相当稀少的。
一个半兽人被授予了环锁铁甲的话,那么就证明了无上的实力——一种在小屁孩时候便能够挑战王级魔兽的实力。这一份实力足以让他们骄傲的面对任何敌人,同时也会被授予惩罚者的称号。
“是的大人,我正是半兽人中的惩罚者。”半兽人诚实的点了点头。“您竟然也知道我们半兽人的传统,您的部下都是好样的!”
“能得到我的部下喜欢,你也肯定是一名强者。”领主大人呵呵一笑,从怀里出一个盒子,递到了半兽人面前,“星翰的人对于朋友是从来不吝啬的,我来的也急,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是我们星翰的特产,就当我们交个朋友。
半兽人客客气气的接过了,他以为这位友善而慷慨的贵族老爷所说的土特产是海米干菜一类的食物——虽然从某个方面来说拿不出手,但是食物确实是半兽人最需要的,不过这量的确是小了点。
半兽人轻轻抬起了盒子的盖子,一阵耀眼的光芒立刻晃花了他的眼睛,这是一颗闪烁着金色光芒的镂空珠球,中间一颗圆润的水晶原球在滚动中发出丁当悦耳的响声。这个小球以精巧的雕琢套成六十四环的镂空,配以华美的璎珞流苏,手工之精致和雅致简直是美仑美奂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半兽人一辈子没走出过太暮拉尔山,不识货,拿着这个看上去一用力就会被捏得粉碎的珠子傻笑。
“嘿,你看他小是吧?你用力捏一下。”领主大人干笑了两声,脸上很不自然的流露出一丝肉痛的神色,不过这一抹神色很快被取代了。
半兽人捏着那颗小球,首先是轻轻捏了一下,然后用力捏了一下,最后估计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满脸憋的通红,那看上去脆弱无比的镂空小球依然是稳如泰山一般。最后估计是脱力了,半兽人喘着粗气,看着眼前这个小球,他无法理解,这个看上去一口气就能吹扁的东西为什么如此坚固。
“这是我们星翰的小特产。”领主大人又非常不自然的肉痛了一下,“外层是用地热水淬炼过的精金,都是熔岩矮人大师们最精湛的手艺,里面这颗是用艾伯伦魔法水晶雕刻的小球,拿回去送给你的心上人,你的心上人肯定会喜欢的立刻嫁给你。”
在半兽人张大了嘴巴的同时,如果目光可以掠夺,这颗华丽的小球肯定已经被无数双眼睛彻底绞成粉碎
6-84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七 小舅子的来到
一辈子生活在大山中的半兽人可能不知道这颗看上去奇小无比的珠子的价值,可是这足以让每一个贵族夫人疯狂了,事实上不仅仅是夫人,这足够让每一个贵族为之疯狂了。
精金这种珍贵的金属,即便是不加熔炼和打造,价格也高得让一般贵族匝舌。其价值在于它的稀有和铸造的难度——想要将一块精金铸造成为一个满意的形状,一般的铸造工序上必须有一名强大的火系法师在旁边随时待命。
普通的炉火根本不足以达到让它融化的温度,只有炙热的火系魔法才能让它融化以方便铸造——这还是最终的过程。在一次铸造中,魔法师不仅仅要不停的释放出魔法,而且对其掌握火候的要求也是高得惊人,温度不能太高,否则成型的模子很容易被烧毁,温度也不能太低,否则什么事也干不了。
一件精金制品的出炉,意味这这名领主背后强大的铸造班子和实力。介于精金铸造的特殊性,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只要这名领主愿意,他的铸造班子随时可以转变为战斗力惊人的部队。
中间那一颗艾伯伦魔法水晶小球的工艺更是比精金要复杂得多,要想将这个坚硬无比的水晶球打磨得圆润光滑,跟本就不是水滴石穿随便找来一个工匠能干成的事情。
贵族们的脑袋里现在集体产生了一个念头,这个领主疯了。这颗小球如果弄出去拍卖,怎么也得价值十几万金币,他竟然当作土特产送人了!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难道这个星翰领主的土地上精金魔法水晶就犹如大白菜和土豆一样随处种植秋天收获?
如果这些贵族知道凌云治下的土地有一条精金矿脉,暗精灵山谷内还有大量的艾伯伦魔法水晶的话,他们肯定会有眼镜的跌眼镜,没眼镜的跌下巴。这种土特产,别说见了,连听都没听过。
看着半兽人在发愣,领主大人脸上又浮起一丝肉痛——他不得不痛,一见面就将价值十几万金币的工艺品送给了人家当嫁妆,这样的手笔,便是国王陛下也拿不出来。
“朋友,你发财了。”黄征在一边煽阴风。“不用去给那个傻B贵族卖命了。这个珠子起码能让你们温饱三年以上。要是有相好的女人就拿去送女人,没有相好的女人就拿去卖商人换粮食。”
“发财了?”半兽人掂量着手里的小球,粽子贵族的眼睛随着这个小球一上一下。要知道,十几万金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却可以让几百户人家过上一辈子的温饱生活。粽子跨越国境的走私贸易,一次也最多能够赚上这个数的一半。“朋友,这个东西很值钱吗?”
“十几万金币是跑不了的。”黄征吹了一声口哨,看着那颗丁当滚动的艾伯伦魔法水晶小球说道。“如果你把他送给心上人,她会立刻感动的。”
一辈子生活在太暮拉尔山脉中的苦孩子的手一下颤抖了——连握石棍都不曾颤抖的手现在真的颤抖了。刚才还使了吃奶的力气使劲捏的半兽人现在根本不敢用一点力气,好像这个精致的令人发指的艺术品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碎裂一般。
“太感谢您了,阁下,您的慷慨令美丽的夜空也要羞愧。”半兽人捧着那颗精致异常的小球连声音都颤抖了:“来自太暮拉尔山脉的半兽人向您致以最高的敬意,请原谅我的贫穷,尊敬的阁下,我能拿出手的也只有这些了。”
半兽人说完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那一件被惩罚者环锁铁甲给取了下来,披在了老流氓的肩膀上。适合半兽人提醒的铁甲直接将领主大人盖了个从头到脚密不透风。
“你太客气了,我的朋友。”领主的大人扯了扯身上的环锁铁甲——跟铁甲下面的秘银皇冠战甲相比,半兽人最值钱的一件东西,这件不知道相传了多代的环锁铁甲,就犹如一位在挖鼻屎的村姑站在了一位盛装的古精灵美女身边一样可笑。
“你不能这样!”粽子贵族看到半兽人已经完全偏向了星翰领主一边,愤慨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凌云领主阁下,我知道您和您领土的富有,可是您这样私自拉拢其他贵族的士兵,好像不合规矩!您这样做是违反了比赛精神的!我要去裁决处投诉你!”
粽子贵族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似乎是已经忘记了刚刚那一只巨大的龙兽在他的眼前晃悠,忘记了那些可怕的手持巨斧的野蛮人——看上去似乎是自己的粮食或者是贵族比赛的入场券让他肉疼了。
粽子刚刚开口,他就后悔了。一个巨大的,正张着一张大嘴露出了满口利齿的龙头凑到了他的面前,一双桌子大小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粽子只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直接一ρi股坐到了地上。龙威不是普通生物可以抗衡的,特别是一只已经得到了四阶的黄金巨龙,它们特有的犹如琅玛雪山压顶一般的猛烈龙威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粽子贵族只觉得那一瞬间自己犹如掉到了地狱,全身上下的血液都被挤压了出来一般,直坐在地下大口大口的喘气。明明知道这只巨龙不会攻击自己,却被吓得一身冷汗,这就是强大的龙威。
“您刚刚说什么?”领主大人转过头去,犹如看一只爬虫一般的看着粽子贵族道歉,一边说还伸出了一只手,“实在是很抱歉,我家的龙兽平时都是野放着的,没有好好调教,总是喜欢吓人。您没被吓着吧?”
粽子今天总算明白了,和很多贵族一样明白了,惹谁都可以,千万别惹这个流氓。否则倒霉的只会是自己,绝对不会是他。不说其他的,单单就是那一只黄金巨龙已经够让人受的了。帝国不是只有一名龙骑士,尼古拉斯大公爵有一只黄金巨龙吗?怎么这个瘪三也去混了一只巨龙来?
如果这是一个事实的话,那么这个事实就非常可怕了——谁要是得罪一名龙骑士,那么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龙骑士根本就不会傻到去触犯帝国法令亲自动手收拾人,他们往往会派遣自己的坐骑龙没事就绕着这个倒霉家伙的房顶飞,有一阵没一阵的释放自己的龙威。
如果阵遇上这么一位无赖的龙骑士,无论是谁也只有抱着脑袋哭——白天还好,有所防范,如果晚上正和心爱的小妾干那事的时候,一阵铺天盖地的龙威直接压了过来,那么绝对只有一个后果,这个惊恐会造成永久的充血或者是永久的阳痿不举。
当然,大可以不找小妾,如果哪一位贵族能憋着做苦行僧的话,这也不失为对付龙骑士的一个绝妙的好办法。龙威这玩意始终是无性的,始终是无法伤害到有形资产的——不过如果这名龙骑士调教出来的巨龙没有一个好习惯的话,最好把自己的金币和宝石都收起来。
只要是龙,无论它是否认真学习了八容八耻五讲四美三个代表,无论它是公是母年龄是大是小,只要是龙,它们从骨子里就喜欢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比如金币拉、宝石拉、+5+6+7的武器什么的。让这些巨大的龙兽看上了,可是说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全身而退的。
“凌云阁下,您太过分了。”就在粽子贵族冷汗犹如雨点一般撒下的时候,场外传进了一个威严的声音。这个声音听起来有点而熟,领主大人转过头去一看,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孩朝竞技台上走来,小的不认识,但是这老头认识。
老者一身象征着神庙荣耀的祭祀袍,忠厚的相貌下难掩阴鸷的眼神,除了刚刚被拘进号子里的奥林匹克冕下,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气势?奥林匹克冕下刚一出场,粽子贵族就立刻犹如看到了救星一般,将贵族的风度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连滚带爬的跑到了冕下的脚边,使劲的亲吻着他的靴子。
这是对神的使者奉献自己最高尊敬的方式,看得领主大人是一阵恶寒。难道这老头被拘进去三天,还没有享受够蹲号子的滋味,还没有疯够?
不过更吸引他目光的却是那位小孩——这个娃娃身上的元素力量,已经很明显的超过了这名神的使者,而且这种超越不是普通的,是远远。
小孩穿着一身大红色法师袍,年纪大约在十二三岁左右,身材单薄的好像连一阵风都能吹倒一般。不过他的眸子里血丝浓重的可以让人联想到雨夜凶案的线索。他的法师袍跟一般的法师袍也不太一样——法师袍的下摆犹如锯齿一般的密密麻麻的分开着,好像是一把圆锯一般。手里握着的法杖通体金黄,顶端那一颗红色的宝石球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古怪和诡异。
国王陛下又是一口酒喷了出来——事实上,这是他抢到的最后一口酒。桌子上面的三个瓶子已经空了,大部分的血红葡萄酒都进了杜拉斯老头的肚子里面。
本来看着被自己一亿金币的竹杠逼得不得不就范的尼古拉斯大公爵牛B无比的出场了,正在为自己的杰作而洋洋自得的薇仙,犹如被闪电直接打中了脑袋一般,嘴巴张的比牛还大。
6-85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八 血溅
尼古拉斯大公爵冒充的领主的领主大人虽然到现在还没有被揭露,不过他始终有一些秘闻还不知道——比如说,星翰的美女班子里面,有一位来自一个古老而神秘的魔法世家,有一家强悍而古怪的的家人朋友一类的事情,这事薇仙没有想到,尼古拉斯大公爵也没有料到。
按照薇仙预先设定好的步骤,只要让这些民兵闹一阵,把竞技场闹成一锅黏稠的稀饭,谁下去也搅不动的时候,尼古拉斯大公爵在冒充领主大人以牛B无比的方式出场,压倒性的力量让一切贵族都闭嘴。然后在摸出一点礼物送人,拉拢拉拢和某些优质部队的关系,为星翰的部队打打边鼓,这事基本上也就定下来了。
毕竟薇仙知道,国王陛下的本意就是将利薇雅嫁给凌云,有了这个最高领导人的默许,无论星翰的民兵和领主再怎么闹,只要不闹到贵族们群情激愤要翻天,那就很合适,反正无论如何,国王陛下是已经默许了这一切——尼古拉斯大公爵曾经明确的告诉过薇仙,国王陛下不傻,他手里的戒指更是一个能够探知力量属性的法宝。这样的假扮一般就能看出来。
在薇仙用一大块狂风角马肉贿赂了火麒麟之后,麒麟大人终于勉强让尼古拉斯大公爵坐了一会——仅仅是坐了一会,不能骑,所以大公爵并没有骑着麒麟前进,而是一到场中央就跳了下来。
事实上,大公爵在入场的一瞬间还是有点心虚的,生怕国王陛下认出来之后来找他的麻烦。不过国王陛下似乎也乐得装傻,看到这种情况,大公爵先生想到了莫蓝娜许诺的那一大票好处,底气更足了。冒充起领主大人来,根本就是没有露一点破绽,甚至连那些民兵都没有分辨出来。
可是现在这个情况已经超过了薇仙的计划,事实上,薇仙自己也张大的嘴巴,下巴掉到了地上。她实在没有想到,为什么自己的舅舅会跑来这个地方!
这个穿着红色衣服,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屁孩,事实上正是来自薇仙那个古老的家族的家人——他母亲的弟弟,因为在小时候一次冥想的时候出了茬子,身形永远就停留在这个阶段上。别看他身形这么矮小,但是要论实力,他可是一名不输给老威廉的高强魔法师。
“这小屁孩是谁?”大公爵先生按照领主大人的说法方式,试探性的问道。如果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屁孩的话,尼古拉斯大公爵估计连问都不会去问。可是作为一名龙骑士,他明明能够感觉到这个小孩身体里强大的魔力波动,这是不容忽视的,撇开了他的年龄不谈,如果要做为一个敌人来讲,这个小屁孩绝对是足以致命的。
他不知道,事实上很少有人知道,薇仙的家族来自哪里——再这里不得不承认奥林匹克这个教宗冕下的交游广阔,竟然能够将这个小屁孩领来。
奥林匹克看着场中央的冒牌领主冷笑,他身边的小屁孩皱着眉头没有说话,这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老子不喜欢你。尼古拉斯大公爵一时间没搞清楚这个小屁孩到底要干什么,也没有接下句,只有薇仙叫着天啊天啊直接晕到在了背后的菲利克斯的怀里。
奥林匹克老头是很记仇的。
因为凌云的关系,他被拘进了号子蹲了三天,事实上,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国王陛下能够提早把凌云领出来,随便给了尼古拉斯大人一个面子,减少了他一天半的刑期。在这段时间里,尼古拉斯总想着怎么对付这个瘪三。可是想来想去也没有好办法。
自己手下最强的打手,也就是那些提着劣质宝石剑圣殿骑士,已经是不中用了——别说是圣殿骑士了,就算是强大的七彩龙骑士大队也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虽然打残一个两个贵族,凭着老威廉的身份还是能抗的住的,不过也要有这个本事才行。
至于要去来阴的,这不用奥林匹克冕下发号司令,已经有人去干过了。这些混在艾尔仙克里的圣殿骑士和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哪个人没有几个手下的小弟?在星翰民兵居住在圣玛奇拉斯学院的那一段时间里面,大部分的瘪三都曾经受过骚扰,不过这些小把戏肯定不解恨。
打又打不过,玩有玩不过,难道这口气就这么咽下去了?如果真把这口气咽下去了,那么这个人就不是奥林匹克冕下了,而是一个真正的贵族,很明显,这个老头的气量并不十分的大。
在与星翰领主接触的短短时间中,奥林匹克冕下看到了薇仙——并且作为一个教宗,他分辨出了薇仙身体里的魔力波动与其他魔法师不一样的地方。这种魔力似乎不是靠冥想得来,而是靠了大票大票的魔法师强行的灌注而产生的。她提内的魔力属性复杂之极,起码由十几种之多的力量在乱窜。
怎么会有这样古怪的魔法师?奥林匹克老头当时吃了一惊,不过他很快的回过了神来,自己曾经在游历途中认识的一个古老魔法师家族,似乎有这样培养新人的习惯。他们居住在神秘的大山中,以培养强悍的魔法师为乐趣。这些人培养魔法师的方式简直堪称变态。
这个古老的魔法师家族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的,他们累计了数量让人惊讶的魔法物品,可无论是在全面战争还是更古老的战争中,都没有他们的身影,这个家族似乎一直是中立着,并且没有接受过任何帝国的册封。如果要按照达拉斯帝国的标准给他们册封一个爵位的话,这个家族以其强悍的力量,无疑能够得到一个公爵以上的头衔。
年轻时候的尼古拉斯心胸还是开阔的。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本着有一天能够拉拢他们为帝国效力的想法,在自己的游记上面记载下了这个家族的位置。
至于为什么连奥林匹克这样的变态老头都说他们培养魔法师的方法变态,因为这个古老家族培养魔法师的方法不是靠冥想——这个隐居的魔法师家族一旦诞生出一个新生命,族长便会集结大量的魔法师,将浓缩的魔力强行灌注到这个新生命的体内,让他们在幼儿时期就能够达到高级魔法师的水平。
在成年之后,除了有一些无法接受这种强度的魔力的孩子死亡之外,几乎全部人都能顺利的通过大魔法师的测试——他们的测试比魔法师傅工会更加严格,这些人没有一个佩带过坎纳斯认证的标准魔法徽章,他们佩带的都是自己家族认证的徽章,俨然是一个小型的魔法师王国。
薇仙便是诞生在这里,从小也是经历过了高强度的魔力灌注这一关,这就很好解释为什么这个喜欢钱比魔法更多的小女孩能够达到现在这个境界的原因了。
虽然将这个家族的人带来不一定能够治得了这个流氓,但是要说到搅局的话,他肯定是一等一的人选——无论是从力量还是从身份上来说,自己侄女的男人要包二奶了,特别是这个男人曾经还对她做过迷Jian一类的事情......这个说法足以让任何家长愤怒。
这个小矮子也不例外,听着尼古拉斯大公爵的问候,小矮子手上魔杖一挥,一道犹如实质一般的风墙立刻将尼古拉斯大公爵朝后推了两三步的距离。
炸窝了。
每一个星翰民兵都看到了这个小屁孩的动作,随着他的魔杖一挥,竟然把自己的老板朝后推了两三步,这已经是再明显不过的攻击姿态了——或者已经不能称为姿态了,事实上,这个小屁孩已经做出了攻击的动作了,还把冒牌领主朝后推了一段距离。
“恩?”尼古拉斯大公爵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忽然看到了这个小屁孩忽然就跟他一般高了。
后面一帮瘪三已经围上来了,黄征跟半兽人的单挑没有打起来,已经提着斧头第一个冲上来了。他的车轮大斧是从维京武士那里弄来的,这个巨大的战斧甚至比这个小屁孩的身体还大。特别是在黄征这个流氓的挥舞之下,任何人都相信,这一斧头下去肯定能将这个小屁孩砍成两半。
这是赤祼祼的屠杀儿童!虽然这个看上去是一个小屁孩的家伙事实上已经离儿童的距离非常遥远,不过还是引起了竞技场中不少贵族妇人们的尖叫。
除了贵族妇人们的尖叫,不少贵族也站起来指责这个野蛮的行为,虽然黄征的斧头还没有落到这个小屁孩的身上。甚至连国王陛下都皱起了眉头,他没有想到,星翰领主竟然会培养出这么一群士兵。他们的战斗力强悍是不假,不过如果连小孩都杀,那就太过嗜血了,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收留这样的士兵。
只有奥林匹克老头吃惊,他乐呵呵的看着冲上来的黄征,微笑不语。
“阁下,您的士兵也太不懂礼貌了。”漂浮在半空中跟冒牌领主一般高的小孩转过头去看了一眼提着斧头的黄征,手里的魔杖又是一挥,默法的魔法脱手而出。
黄征没有屠杀儿童的嗜好,他跟着薇仙一起混了那么久,多少还能感觉出来一些魔法波动,这个人的魔力波动简直就和薇仙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他强上了不少。
随着小屁孩的魔杖挥动,黄征整个人被一阵风连人带斧头扔出了场外,犹如炮弹一般的砸在了女神像的肚子上,然后从三十多米高的高空落了下来。
鲜血溅了一地都是。
6-86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七十九 奇耻大辱
被狂风卷到了女神神像上掉落下来之后,穿着秘银皇冠战甲的黄征将地下砸出了一个大洞——狂战士的座右铭是即便是丢了脑袋也不能丢了武器。经过了维京武士正统训练的,黄征现在已经算一个半调子的狂战士了。无论是狂战士还是战士,他们都没有抛弃自己武器的习惯。
所以从三十米的高空落下的时候,黄征手里还紧紧的抓着那柄巨大的战斧。秘银皇冠战甲的重量虽然不大,但是黄征本来的体重加上这柄巨大的战斧,从三十米的高空落下,受到的冲击力已经不压于被一个正在快速奔跑的地行龙直接撞到了胸口上。
而且,那只奔跑着的地行龙身的脑袋上还装着一根撞角,并且全身都披挂着钢铁重甲。
黄征落地的巨大响声似乎震荡得整个竞技场都在颤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被砸出了一触目惊心的坑洞。两秒之后,从已经失去了知觉的黄征的嘴里流出了一缕鲜艳至极的鲜血,在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上,刺痛了每一个人的视觉神经。
从三十米的高空掉落下来,手里提着四百斤中的巨斧,身着坚固并没有任何缓冲能力的秘银皇冠战甲和坚硬的大理石地面相撞——这一长串的条件联系起来,任谁也会想到一个惨死在当场,被砸得血肉模糊的尸体。甚至已经有不少贵族女人开始尖叫了。
她们总是非常喜欢尖叫,无论是黄征提起斧头去劈这个小屁孩,还是这个小屁孩反败为胜的将黄征扔到了女神像上砸下来,摔得不知死活,这些贵族女人们总喜欢尖叫两声,来表现自己的仁慈和娇弱。
虽然这一次竞技中,乌龙事件出了不少,甚至连国王陛下都已经默许了这些事情,但这终究是一场竞技,在这场竞技赛中严禁伤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什么流血事件。
没想到第一个流血的,竟然是在竞技场上嚣张不可一世的星翰民兵头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孩会忽然下杀手,甚至连带他前来的奥林匹克老头也没有想到,这个老棺材攮子现在一双眼睛瞪得犹如牛眼一般,看着这个神态轻松的小孩。
“你干了什么!”薇仙看到了这一幕,尖起了嗓子尖叫了一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你凭什么对我的朋友下手!他会被摔死的!”
这个好像人畜无害的小屁孩似乎听到了薇仙的叫嚷,微微一转头,立刻又偏了回来,一双充满了血丝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已经呆在当场的尼古拉斯大公爵。
“听奥林匹克冕下说,就是你迷Jian了我的侄女是吗?”小屁孩一样的魔法师似乎刻意的加持了扩音术,让他的声音传遍了全场。“我是来自缪斯家族的卡尔缪斯,是薇仙的舅舅。我听说这里有一名无耻的贵族在对我的侄女做了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之后,还厚颜无耻的在打着达拉斯公主的主意,是这样吗?”
被刻意加持了风系魔法的声音传遍了全场,那句“迷Jian”带来的震撼,无疑不亚于刚刚这个卡尔缪斯忽然出手伤人的效果。迷Jian了一位魔法师?这个罪名说大可大说小可小......要知道一旦对魔法师做出这样的事情,便是在侮辱整个魔法师群体,坎纳斯的魔法师公会有资格和权利杀死这名无视魔法师尊严的暴徒。
“事实上,您不止对我的侄女这么干了,听说您跟菲利克斯侯爵的感情,也是建立在迷Jian的基础上,我说的对吗?您可是真有艳福,一下收到了两名美女。”卡尔缪斯似乎很满意自己带来的效果。“我不知道达拉斯的皇帝陛下是否知道这件事情,是否决定了对你进行什么处置,但是我知道,你对我的侄女做出了这样的事情,缪斯家族是不会轻易放过你的。现在,你自己选择一个死法吧。”
“你疯了吗?”奥林匹克冕下得意的表情似乎没有维持三分钟,因为刚刚过了三分钟,他就知道他自己惹来了一个什么样的麻烦。“我仅仅是让你来阻止他!”
“我很感谢您通知我,冕下。”卡尔缪斯冲着奥林匹克微微一点头,“可这是我的家事,我需要自行处理。我相信,缪斯家族有这个权利对这个暴徒做出处置。您说是吗,国王陛下?”
场面已经失去了控制——似乎这场竞赛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控制。国王陛下咬着牙,一双苍老的手将黄金权杖紧紧的握住,捏得手指关节格格做响。要是他知道有这么一天,他绝对不会提前释放奥林匹克老头,他宁愿永久把这个老头关在帝国都城的牢房中。
身为一个教宗,一个宗教裁决人,心胸竟然狭隘到了这样的地步!心胸狭隘倒还不是什么大事,竟然眼光差到了这样的程度!这摆明了就是引狼入室!
菲利克斯和薇仙的事情他早就知道了——不仅仅他知道,当时在场的奥林匹克自然也知道了一点。不过这件事情的起因完全是一件可以称得上是浆糊的根本无法理清楚头绪的事情。既不是凌云故意要这么做,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菲利克斯跟薇仙两个小妞也没有表示出过激的态度来。
虽然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说,这件事情可以解释为最恶劣的迷Jian,同样的,在某一个角度来说,这件事情不过是最正常的贵族交欢而已。况且两个当事人,菲利克斯和薇仙并没有对这个事情有多大的反应,经过事后调查,据利薇雅说,她跟薇仙说悄悄话的时候,曾经问到这个事情感觉如何,薇仙说,挺好的......要不是这件事情的发生,自己一个女孩,是无论如何也拉不下脸皮的。
迷Jian了一个魔法师,一个帝国侯爵,这个事情忽然被抖了出来,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达拉斯建国以来最大的丑闻了——其爆炸性远远超过了那一位雇佣死灵法师来制作尸傀儡参赛的贵族。毕竟,对于带有性色彩的丑闻,是每一个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贵族都喜欢听的,也是那些贵族女人们茶余饭后的最佳消遣话题。
竞技场上一片安静,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盯住了菲利克斯跟薇仙两个人——两个身体似乎被一个罪恶的男人占有过无数次的人,每一个男性的眼光都在她们曼妙的身段上上下打量着,无论是高耸的双峰还是平台的小腹,或者是线条优雅的长腿,每一个男人的眼光似乎都已经穿透了她们的衣服,进入了身体的内部。
无数的欲望在竞技场内疯狂的泛滥着,两个堪称极品的,一般男人想都不敢想的女人身上密密麻麻的贴满了无数贪婪的目光。
菲利克斯漂亮的脸蛋瞬间变的煞白,薇仙哭得抬不起头。莫蓝娜和黄仙儿两个人主动的站在了她们的前面,挡住了这无数道犹如能够看穿身体的目光。
贵族们的小声议论在竞技场内开始泛滥,从最开始的交头接耳,到了后来的肆无忌惮,甚至很多人声称曾经和这两个女人有过一夜的露水情缘。
“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件事情,对于迷Jian了一名帝国侯爵的罪名,国王陛下有什么样的想法。”卡尔缪斯似乎对自己造成的结果非常满意。“不过无论您有什么样的打算,我都会按照缪斯家族拥有的权利来制裁这个罪大恶极的败类。”
卡尔缪斯想了想,又用加持过风系扩银术的声音问道:“那一位侯爵大人,我想您应该也对这一位恶徒有着刻骨的仇恨吧?”
菲利克斯嘴唇微微颤动了一下,没有说话,连嘴唇都失去了血色。
“放屁!”莫蓝娜毫无风度的对着卡尔缪斯骂了一句,“你是哪里来的混蛋!你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件事情?你要知道,诽谤一个贵族是多么大的罪名!”
“卑贱的暗精灵没有和我平等对话的资格,当然,我不介意告诉你。”卡尔缪斯看着暗精灵女王莫蓝娜,脸上不屑的表情显露无疑。“如果你们的教宗奥林匹克冕下说谎的话,我不介意向这两位女士道歉。不过就我所知,冕下应该是达拉斯最有贵族风范的人物。”
尼古拉斯大公爵就站在卡尔缪斯身边不到三米的地方。这个恶毒的小屁孩原来是菲利克斯的舅舅,他手里握着精金利剑,铁青着脸看着这个嚣张的魔法师。他刚才的话,已经连带着菲利克斯一起侮辱了进去,按照尼古拉斯大公爵护犊子的性格,早就应该一剑上去劈了这个败类。
可是他没有这么干——起码现在没有。他在等着奥林匹克的回答,等着国王陛下的决定,等着薇仙和菲利克斯的表态,[奇`书`网`整.理提.供]并且及时制止住了其他想朝上冲的星翰民兵。对于这个一下就能把黄征摔得不知死活的魔法师,这些不懂魔法的民兵就是再冲多少上来也是白给。一个会瞬发魔法的魔法师无疑是可怕的。
尼古拉斯大公爵铁青着脸,星翰民兵们早就已经按奈不住想杀人的欲望了。自打瑟雷恩建立以来,只有他们侮辱人的份,从来没有谁胆敢这么嚣张的侮辱自己的老板和老板娘。
刚刚肆无忌惮的讨论声似乎也被这一阵汹涌的杀气盖过了,整个竞技场没有人说话,除了地行龙们焦躁的呼吸声之外,静得连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到。
奥林匹克冕下的老脸已经没有一丝血色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国王陛下加持了扩音术的声音终于出现在了竞技场的上空。
“清场!”
6-87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 挑战还是自杀
国王陛下铁青着脸,发出了清场的命令,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有持续的维持着观礼台上的贵族们逃窜一样的离开。即便是个傻子也知道,现在如果不走,那么真的就走不了了——身为一个活着的人,知道的秘密越多,自己的性命也就越悬,最好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样自己的身家性命才能得到保存。
所谓的秘密,无非就是高层人员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这种事情可能是国家机密,可能是战争条款,最常见的无非就是国家丑闻,皇家丑闻......一个是国王陛下的义女,名义上的公主,现任的侯爵大人,一个是来自古老家族的魔法师,这两边看来哪一边都不好惹。
还好,有资格进入这个较场的,都是身有爵位的贵族,一个平民也没有。在比赛开始之前,那些卖小食品的家伙已经被清场了。很显然。国王陛下的这一到清场命令,是对一群贵族们下达的,这种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这些肥头大耳的人在某些方面可是很聪明的。
贵族们的疯狂撤退进行得非常顺利,毕竟谁也不想以后被国王陛下单独拉去谈话,或者是干脆人间蒸发。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并没有用多少时间,就将竞技场里的三千贵族全部驱赶出了竞技场的大门,能够证明这些贵族曾经存在过的,似乎就只有那一地的果皮了。
高大宏伟的竞技场外,贵族们看着巨大的魔法锁链将两扇二十五米高,两米厚的巨型金属大门锁了起来,自从这个竞技场从开放之日开始,这两扇大门就没有关闭过。当然,只要这两扇大门一关闭,即便是有能力攻陷艾尔仙克的军队也不一定能够攻陷这里,这个竞技场之所以经过这么多代帝王的不断修缮,除了将它当作一个竞技场之外,更是一个一旦关闭了大门,就自动开始进入防御状态的超大型魔法防御阵。
一群杀气腾腾的沃尔沃狂战士跟随着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把守在这两扇这些贵族根本无法打开的门前,防止有任何人上去偷听。
“奥林匹克教宗冕下。”国王陛下走下了御座,现在场地里除了杜拉斯老头,星翰的大部分主要人员,奥林匹克教宗以及尼古拉斯大公爵之外,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都被一起清出了场。“感谢您带来的这名朋友,将事实告诉我,我很高兴帝国有这么负责的一个教宗。”
奥林匹克现在面色苍白——虽然说在权利上他几乎和国王陛下平起平坐,但那是作为裁决处的领导者来说。如果国王陛下真的对他表示了不满,相信自己这个位置也做不了多久了,更直接一点说,那就是他即将被所有的裁决处执事给统一弹劾。
毕竟,一个机构权利再大,大不过国王陛下去。所有裁决处的执事统一起来也许能够抗衡国王陛下的权利,但是国王陛下却有一个一票否决权。
帝国裁决处这个特殊的权利机构的权利想来凌驾于任何机构之上——这个机构的存在,是恺撒陛下设置来监督帝王贵族们平时的行为的。奥林匹克听着国王陛下的问候,半来还有半点血色的嘴唇立刻变的苍白无比,他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对于这样的反话,一下就能听出来。
“陛下,我只是......”奥林匹克老头刚一张嘴,就被国王陛下挥手打断,巴尔斯陛下凌厉无比的延伸好像一头随时都要择人而噬的魔兽一般。很难想像,这个老得不成样子的国王陛下竟然还能拥有这样的眼神。
“够了,我知道您的意思。”巴尔斯陛下轻轻敲打着黄金权杖,杜拉斯跟随在他的后面。现在这个老头倒是很知趣,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一句话也没有说。“您只是不想利薇雅白白的受到蒙骗,您是想告诉我的女儿,他的心上人其实一个流氓,是一个恶棍。我了解您的意思了,现在请您退到一边,我有些话想要问这位阁下。”
国王陛下竟然还会用阁下这个词?即便是牛如卡尔缪斯,也不禁一楞。
“这位来自......”国王陛下顿了一顿,“您是来自龙牙山中,缪斯魔法家族的朋友吧。现在贵家族的组长威廉缪斯可好?六十年了......”
卡尔缪斯又一次吃了一惊,这个看上去老的不成样子的国王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家族地处龙牙山中?为什么还知道现任的家族组长是威廉缪斯?这可是连奥林匹克都不知道的秘密!缪斯家族从来不在坎纳斯公开露脸,知道他们存在的人寥寥无几,更别提知道他们族长存在的人了。
“我想知道,您今天来到达拉斯,来宣扬了这一番秘密,是打算要做什么?”国王陛下的脸色和善了一点,但依旧是阴晴不定。“对于您说的这些事情......如果您不认为我是一个傻瓜的话,那么我肯定是知道的。你看看那两个女孩吧。”
卡尔缪斯随着国王陛下的手指方向看去,薇仙和菲利克斯两个前几分钟还光彩照人艳压全场的美女,好像在一瞬间就苍老了许多岁一般。菲利克斯还有力气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站起来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角更是有一丝鲜血渗了出来,爬在惨白一片的脸上触目惊心,显然是她用力过度,咬破了自己漂亮的嘴唇。
相比菲利克斯来说,薇仙现在整个人已经瘫软到了地上,若不是莫蓝娜使劲的拽着她,恐怕她已经倒地了。
菲利克斯最多只是承受着一个人的屈辱而已,而薇仙还要为黄征的死负上很大一部分责任。因为自己童年的任性而离开了缪斯家族,现在终于惹来了家族里的长辈,一出手就将黄征打得不知死活......自打薇仙开始冒险的时候,这个强壮而且忠厚的战士就一直跟随在她的队伍身边,每次遇到危险,总能看见他宽阔的背影在自己的眼前。
刚刚贵族们犹如刮骨一般的眼神将她洗礼了一遍之后,她又一次看到了那个被黄征摔出来的大坑。大坑旁边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上有一大滩触目惊心的鲜血,黄征已经被人抬出去治疗了。虽然星翰里有牧师和治疗师,但是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连大理石都砸出了一个坑,能够救活的机会......
用乐极生悲来形容星翰现在的处境无疑是再适合不过的了。薇仙现在整个人瘫软在莫蓝娜的怀里,女王陛下也一边死命的拉住这个小妞,一边怒视这场中央的卡尔缪斯。
“你不用吃惊,我知道你在想我为什么会认识你们的族长。”巴尔斯陛下耐着性子敲打着黄金权杖,忽然朝后一闪,亮出了跟在他背后的杜拉斯老头。“如果你认识他的话,那么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认识你们族长了。”
杜拉斯没有闪避,喝高了的老头眯着眼睛看着竞技台上的卡尔缪斯,打了一个酒嗝。
“您是......”卡尔缪斯似乎觉得有点面熟,他不太肯定的发出了询问。“您是曾经来到缪斯家族的那一位伟大的牧师吗?”
“我?已经很就没有人叫我牧师了。大部份认识我的朋友都叫我瘪三。”杜拉斯又打出了一个酒嗝,很明显,他这副模样的确像瘪三多过牧师。“可惜啊,我老头活得日子太久了,今年应该有六七千岁了吧......过去的老朋友都一个个的死了,就我一个人还活着。”
“您是杜拉斯阁下!?”听到老头自报岁数,卡尔缪斯猛然见恍然大悟。“阁下,缪斯家族记得您的恩惠,您的慷慨和善良足以照亮天空,威廉长老还一直念叨着您呢。”
“呵呵,承蒙他挂念,如果你能回去的话,记得帮我带话给他。”杜拉斯非常没有风度在谈画中扯出了一瓶子血红葡萄——天知道他是在哪里弄来的。“就说我很抱歉,没有能替他照顾好他的后辈,而且,他的敌人我也打不过,也没有必要去打。”
“活着?您这是什么意思?”卡尔缪斯在态度上对杜拉斯还是非常尊敬的。
不过这个尊敬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很快就被背后一阵破空而来的锐利响声给打断了——尼古拉斯大公爵提着精金利剑,铁青这脸色一下就将他肩膀上的衣服给刺穿,着一剑刺的恰到好处,刚刚把他肩膀上的法师袍刺了一个透明窟窿,缺又没有伤到一点油皮。
这是战士们决斗的方式,虽然在这个事情上,大公爵先生对这个小侏儒恨之入骨——不仅仅是薇仙,连带菲利克斯一并都侮辱了进去。要知道菲利克斯是尼古拉斯大公爵从小一手带大的,而且大公爵先生护短也是出了名的。现在有人侮辱到自己养女的头上去了,哪里有不发怒之理。
“卡尔缪斯,我尼古拉斯凯特现在正式想你发起挑战,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尼古拉斯大公爵挥动了一下精金利剑,锐利无比的剑锋带下了一大块法师袍的布料。“你如果接受挑战,死在了我的剑下,无论如何我尊敬是你一个英雄,会将你好好埋葬。你如果拒绝,不用怀疑,我本身是没有什么骑士精神的。”
大公爵先生的话说得再清楚也不过了,他现在撕去了伪装,以堂堂正正的方式向这个下一分钟将成为尸体的家伙发起了正式的挑战。
“你们......”卡尔缪斯似乎感觉到了大公爵动了真怒,杀气汹涌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这是陷阱!奥林匹克!你将我带到了一个陷阱里来了!”
“不,不是陷阱。”尼古拉斯大公爵提起了精金利剑直指着小矮子的脑袋。“是你自己的狂妄将你埋葬了。如果你有机会见到死神阁下,请告诉他,下一世让你便一个聪明点的人。”
尼古拉斯大公爵的话还没有说完,卡尔缪斯身形忽然一晃消失在了竞技场中央。大公爵先生并没有惊慌,而是抬起脑袋眯着眼睛看着太阳。紧接着天空中传出一声巨响,随后被撞得头破血流的卡尔缪斯掉了下来。
老威廉也参了一脚进来,对于敢于挑战帝国威严的人,这个皇家魔法师团长在公在私都不能袖手旁观。
“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懂得魔法吗?”威廉魔导师褪去了一身痞子像,犹如一个神邸一样的漂浮在半空中。“要论风系魔法,我可是你祖宗!”
“我最后说一次,你选择接受挑战还是自杀?”大公爵先生的剑没有一丝的颤抖。
6-88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一 围攻
卡尔缪斯终于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了,他曾经天真的以为跟随着奥林匹克前来兴师问罪,就能就可以将自己家族的威严展现在一个庞大的帝国面前,为自己家族创下一份名声。事实上的确是这样,换到任何一个国家,面对任何一个帝王,这个伎俩都是成功的。
缪斯家族是强大的,他们隐居在龙牙山中培养了一代有一代强大的魔法师——强者总不会永远甘于寂寞的,虽然缪斯家族大部分人并没有意愿行走在大陆上,但是有少部分偏激分子,比如这个威廉缪斯,他极度渴望着荣耀和权利。在缪斯家族之威廉缪斯的头衔死死的压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唯一要获得权利的方法,那就是让自己声名在外了。
奥林匹克来找他的时候,卡尔缪斯正为这个事情烦恼,两个人一商量下,当下一拍而定,借着公开向帝国风头最劲的星翰领主挑衅,将他从后台推想前台——卡尔缪斯要名,奥林匹克要的是复仇。
很明显,如果换了一个其他的帝国,换上一个其他的国王,换上一个其他的领主,这个计划是天衣无缝的。不过很可惜,无论是奥林匹克还是卡尔缪斯,都低估了这一票将要做为垫脚石的家伙。
尼古拉斯大公爵亮了身份,星翰的士兵们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不对——站在场中央的并不是领主大人,而是跟领主大人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尼古拉斯大公爵,为什么到现在这个地步了,领主大人还不亲自出场?
很快,有一些聪明的家伙想出了答案,他们的脸立刻煞白。这些聪明的人将答案告诉了一些不太聪明的,不太聪明的人又把答案告诉那些很笨的......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个被错误估计的消息就犹如爆炸一般的在星翰民兵中传开了。
领主大人死了!被这个可恶的魔法师杀死了!这些民兵们没有什么过多的思考时间——就凭着刚刚这个红袍魔法师扔出黄征的那一手,再看看两个老板娘受侮辱,老板还没有出现,很自然的联想到了,自己的领主大人是否被这个可恶的魔法师扔出了出去,即便是没有被杀死,那也是昏迷不醒了。
至于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们已经没有时间考虑了,大部分直接越过了尼古拉斯大公爵的阻拦,朝红衣魔法师冲了过去。
“回来!谁允许你们战斗的!”菲利克斯在台上紧紧的咬住了嘴唇,发出绝望的喊叫。“赶快退回来!否则我要将你们全部开除星翰籍!”
这个胆敢一个人前来挑衅的魔法师虽然无论如何都死定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非常强大,强大到一般的战士无法匹敌。黄征的实力在普通的星翰民兵中已经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了,一个照面下来就被他搞得不知死活,对于一个魔法师,单纯意义上的数量是根本不会成为问题的,他们只需要担心范围的大小。
不过很显然,大多数的星翰民兵受不了这口气,体型最大的维京武士们集体一声狂嚎,双目尽赤,本来就异常彪悍的体型立刻变得更加巨大!他们喘着沉重的呼吸,坚硬的似乎在闪动着金属光泽的肌肉覆盖在全身上下,他们每一个人都抽出了自己备用的飞斧,手持双斧的狂战士们显的更加彪悍。
集体狂化!这个魔法师不知天高地厚的行为终于引来了大陆上最强悍的狂战士们集体狂化,他们带着血丝的眼睛凝视着这个小孩子一样的魔法师,他在一群巨人之中显的那么无辜和可怜。
一旦狂战士进入了狂话,就好像贵族已经冲着对方抛出了手里的手套,一旦开始,那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
“朋友们,你们也太性急了吧?”红衣魔法师左看看,右看看,忽然露出一个渗人的笑容来。“缪斯家族的魔法师什么都怕,就是不怕围攻。你们以为一个陷阱就能杀死伟大的卡尔缪斯么。”
尼古拉斯大公爵从鼻子里喷出一个不屑的音节,手里的精金利剑夹带着巨大的杀气冲着红衣魔法师扑了过去。他不是盲目的自信,而是在这个距离下,即便是在强悍的魔法师也会被秒杀——毕竟等级的差距在那里摆着,天上还有翱翔的巨龙和威廉魔导师在坐镇。
能够一手镇压无数骚动的兽人,尼古拉斯大公爵的攻击岂是等闲?即便是以前经常敲打着大公爵脑袋,喊着要开除他的老威廉,一个所有魔法师中速度最快的风系魔导师,也没有自信在这个距离上闪避开大公爵犹如雷霆一般的攻击。
精金利剑夹带着汹涌的杀气和耀眼的光芒朝着卡尔缪斯飞扑而去,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卡尔缪斯要被当场毙于剑下的时候,一米多身高的卡尔缪斯忽然咧嘴一笑,背后两只巨大的蝙蝠一般的巨型黑翼高高扬起,扇出了忽忽的劲风腾身而起。
如果他再慢上那么一点,必定难逃利剑穿心的下场——卡尔缪斯张开了巨大的蝠翼,矮小的身体漂浮在天空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口中开始念念有词的吟唱着。
大公爵现在见多识广,事实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称得上是见多识广——可是没有一个人见识过忽然会从后背长出的翅膀来!而且这种翅膀......犹如蝙蝠一般巨大的蝠翼,这明明是记载在冤魂海海神柱上面的,只有魔族才会有的邪恶的羽翼!
翼展长达三米的巨型蝠翼中间,卡尔缪斯惨白着一张脸在惨笑,右手的魔杖不断的挥舞,身形也在忽左忽右的移动着。随着他每一次魔杖的挥动,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毛骨悚然的巨大邪恶在接近着。
“你把灵魂卖给了恶魔!”一直悠闲无比,即便是看到两个美女受到侮辱,表情也波澜不惊的传奇性英雄忽然一声惊呼,似乎是习惯性的魔杖一伸,魔杖顶端的莲花猛然绽开,莲花中间瞬间激射出了无数的闪着银色光芒的细针。
恶魔?难道是卡尔缪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族?没错,一定是这样,只有魔族才拥有如此邪恶的羽翼,只有魔族的魔法才会让人毛骨悚然。
杜拉斯老头的偷袭很快奏效,在卡尔缪斯的翅膀上面爆出一团血光,他惨叫了一声之后,吟唱被打断了。卡尔缪斯的飞行速度虽然高而且无规则,让老威廉都无从下手——如果卡尔缪斯是御风飞行,那么他就有一百种方法将这个小矮子折磨致死,可惜卡尔缪斯不傻,在一个风系魔导师面前使用御风术飞行,那无疑是一件同等于自杀的事情。
“你们这些贱人!”卡尔缪斯的吟唱被打断,他似乎在犹豫着什么,很快,在魔杖轻敲之后,地面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不过很快这一阵剧烈的震动就恢复了平静。
“你难道妄想在吟唱被打断了之后,还能够使用魔法吗?”杜拉斯不屑的看着这个长着一对邪恶翅膀的魔法师,用最恶毒的语言在问候他,“难道,你认为自己是一个神邸吗?”
很显然,卡尔缪斯不是神邸,没有任何魔法师在被打断吟唱之后还能施展魔法——一般的默发型的魔法虽然有效率,但是威力始终不够,卡尔缪斯不是傻瓜,在场的狂战士有多么的强大他是能够估计出来的。这些体型巨大的战士肌肉犹如钢铁,更别说他们的铠甲了。
这些铠甲是彻头彻尾的秘银铠甲!魔法防御力已经高到了让人匝舌的地步!要撕裂他们的肌肉已经是难上加难了,再加上这些铠甲,这些人简直是彻头彻尾的战争堡垒!看着这些维京武士狂化之后接近三米的身高,很难想像有什么武器能够真正的阻止他们的脚步。
地面是下不去了,虽然这些狂战士在忌讳着天空上飞翔的老威廉和黄金巨龙,而暂时没有抛出自己的飞斧,否则这个魔法师早就已经被切成了肉酱。要在不到百米的距离内躲避狂化之后的狂战士们投掷的飞斧,这个概率相当于一个乞丐在结束一天的乞讨之后,回到自己的卧里看到一位女神正祼体躺在自己的床上自蔚。说得通俗一点,这个概率等于零。
想要从天空上逃跑,那更加不可能了——不说天空上飞翔着一位魔导师,那有一只货真价实的黄金巨龙在翱翔着。魔族的羽翼再优秀,也不可能优秀得过四阶巨龙。即便是真正拥有蝠翼的魔族将领前来,其战斗力也很难和一只巨龙媲美,毕竟这是众神的宠儿,坎纳斯大陆上最强大的生物。
更不要说那一位丝毫不顾身份,随时都会出手偷袭的老家伙了——事实上,对于杜拉斯的实力卡尔缪斯还是有着深深的畏惧,甚至连现在的缪斯家族族长都自认是这个老家伙的后辈。
“你们的骑士精神呢?你们的贵族精神呢?”卡尔缪斯脸色惨白一片,笑起来颇有点命苦的味道,“难道这就是你们引以为骄傲的骑士精神呢和贵族精神吗?围攻一个刚刚来到的客人,以显示你们的强大?达拉斯帝国的将军和帝王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卡尔缪斯妄图尝试让他们一个个的上来单挑。
事实上,对于一个有着黑色翅膀,翅膀上长毛的家伙,在别说是在达拉斯帝国,即便是在维纶娜,那个满是牧师的和平国度,人们都会群起而攻之。
尼古拉斯大公爵用一声轻蔑的“哼”声回答了这个问题。
维京武士们的飞斧害怕由下至上投掷伤害到自己人,有人不怕。
正在天空飞翔着的卡尔缪斯忽然感觉到背后一阵钻心的剧痛,低头一看,自己巨大的蝠翼上密密麻麻的伸出了不少螺旋箭头——星翰的螺旋破甲箭很轻易的撕裂了蝠翼的表面,深深的钻入了他的身体里。
“卑贱的暗精灵从来不跟魔族对话。”莫蓝娜女王骄傲的站在看台上,她的身后站着一群已经又一次上好了羽箭,对准了这个长着翅膀的家伙的暗精灵。“我们的回答很简单,对于将灵魂出卖给恶魔的人,向来都是群起攻之。”
6-89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二 鲜血契约
对于卡尔缪斯的侮辱,莫蓝娜很直接的用行动来表达了自己的回应,三百支螺旋破甲箭齐刷刷的射入了卡尔缪斯巨大的蝠翼上,将一对长满了黑色绒毛的蝠翼扎成了筛子。筛子是漏风的,使用筛子是无法飞行的。谁知道卡尔缪斯竟然能忍住钻心的疼痛,不伸手去拔那些让他疼痛难忍的羽箭。
很明显,这些羽箭如果还在他的翅膀上,那么他还能继续飞翔,如果他忍不住疼痛,将这些羽箭拔掉的话,下一秒钟他就会秒掉到下面正提着斧头翘首以待的狂战士们的面前。
想比变成肉酱来说,暂时的疼痛还是可以忍受的,卡尔缪斯每挥动一下翅膀,蝠翼上巨大的疼痛就会让他脸抽动一下,并且这不仅仅只是翅膀上的疼痛——三百支螺旋破甲箭的箭头被淬上了精金以增加杀伤力,虽然只不过是那么薄薄的一层,三百支组合到一起,还是有足够的重量的。
莫蓝娜女王似乎是很满意自己的作品,看着卡尔缪斯扭曲的脸孔,干笑了两声。
“你继续飞着,我提醒你,别妄图使用魔法,你要知道,还有三百支同样的螺旋破甲箭在指着你,只要你张一下嘴,我敢保证下一次,你的翅膀上会多出更多的羽箭来。”莫蓝娜女王非常矜持的对着卡尔缪斯点了点头,“您要知道,卑贱的暗精灵是非常喜欢折磨人的。您可以放心,我的手下都是箭技精湛的高手,我敢保证,没有一支羽箭会射入到您身体的致命点上。”
莫蓝娜女王这句话说得很歹毒。不会射到致命点,那就是已经跟你说明了,老子现在就是在猫抓耗子,你已经是我手里的食物了,怎么都跑不掉了,我得先把你的胳膊腿给卸掉,再把你的鼻子眼睛挖掉,最后割掉你的舌头,切掉你的耳朵,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能顺带切小鸡鸡,总之是不会给你一个痛快的。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看着尼古拉斯大公爵投射过来的不寒而栗的眼神,莫蓝娜女王轻轻一笑,对着自己的下属说道:“记住了,以后要是有谁再说我们是卑贱的暗精灵,千万不要杀死他,不然显得我们没有风格。
这就是暗精灵!怪不得她们会成为禁忌的种族,这些女人不能得罪,她们简直就是疯子!都是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三百个以上的女人,那还不乱成一锅粥?大公爵先生打定了主意,等下就把刚刚从莫蓝娜手里坑来的魔法水晶还回去。
看着天空上Сhā满了螺旋破甲箭的卡尔缪斯,上不能上下不能下,甚至连羽箭都不能拔,他惨白的脸上已经完全是扭曲的表情,看得出来这种疼痛绝对是钻心的。看到他得这副惨像,再看看那些神色如常的暗精灵,即便是深揞刑法之道的大公爵也不禁打了个寒战。
惨像让大公爵先生都心慌,他本人自然更不好受。卡尔缪斯现在的脸已经完全扭曲的不成|人形了。偏生是怎么也死不了,要知道他身上可是没有一点致命伤,甚至是没有一点点伤。
“老子看你能撑多久!”看着卡尔缪斯坚持在天空中飞翔,大公爵倒是一点也不慌,将精金利剑提在手里,选择了一个距离他最近的落点,眯着眼睛抬起头看着天空。“你有本事一辈子也别下来。”
卡尔缪斯彻底疯狂了,他已经彻底后悔露出自己的蝠翼了——好像大公爵先生刚刚所说,如果选择公平的决斗,至少能有一个全尸。现在看来,别说全尸,连留一个尸块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大。坎纳斯大陆对魔族的厌恶是众所周知的,自己和恶魔签订的这份契约,过早的暴露了!
卡尔缪斯是缪斯家族中中坚力量的一代,不过和其他隐居在龙牙山中的强大魔法师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野心家。除了不断的找方法提升自己的力量之外,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拉拢关系,窥视着族长的位置。毕竟权利和金钱还有无数的美女,对每一个男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
可是缪斯家族的长老到现在身体还非常健康,似乎跟杜拉斯老头有了一面之缘之后,这个老头的身体越发的健康了。要想取得族长的位置,除了等到这个老头死去公开投票之外,还有一个捷径,那就是超越他的力量。可是要超越这个老头的力量不是单单说说那么简单的事情。
缪斯魔法家族这个隐形强者家族,相传是一名异世神的后代,这名来自异界的女神与坎纳斯的一名神邸相恋爱,诞生了缪斯家族的第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从一诞生开始就拥有了相当于主神一级神的力量,而且还间接的拥有了二级神的神格。
而这位异世神和这名坎纳斯的神邸却非常严肃的告诫着这个孩子,虽然你用强大的力量和神邸的神格,但是不能参与到坎纳斯的纷争之中,所要做的就是世代守护着龙牙山和龙牙山上的宝藏——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知道龙牙山上的宝藏到底是什么,虽然大多数人知道它与神邸有关,也去了一批又一批的寻宝者,但是这个宝藏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无数的寻宝者几乎将龙牙山翻了个遍,在留下了无数的尸体和鲜血之后,幸存的寻宝者向整个坎纳斯宣布,所谓的龙牙山宝藏,不过是一个笑话,一个谎言。
寻宝者们这么想,卡尔缪斯可不这么想——事实上,在坎纳斯知道龙牙山秘密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缪斯家族的族长。每一代族长都会严守这个据说会使整个坎纳斯陷入无尽的恐慌中的秘密,只有到他们临死的时候才会将秘密告诉下一代的族长。
不过很不幸,在前五代族长的猝死之后,这个秘密就失落了——现在的族长只能被允许进入龙牙山的最深处,至于这个秘密,需要自己参透。
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在证明着这个秘密是真实存在的——在本代族长,也就是威廉缪斯继任族长之前,他只不过是一个家族认可的魔导师而已,在接任族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的实力犹如坐上了神圣巨龙一般突飞猛进——短短的一年时间里,突破了魔导师的境界,达到了这个大陆魔法师最高荣耀,或者了大魔导师的光环。
虽然这一切都只是在缪斯家族里的内部评价,但是缪斯家族的评价却远比魔法师公会来的严格。能够获得大魔导师称号的威廉缪斯,到哪里都是一个大魔导师。事实上,他曾经召唤了出属于自己魔法分支的,一只货真价实的水系钻石龙!
这个秘密绝对蕴涵着巨大的力量,卡尔缪斯疯狂的在修炼魔法的同时,却悲哀的发现,无论自己如何修炼,进度远远跟不上这个威廉缪斯,这样下去,恐怕到自己老死的时候,还不能够坐上族长的位置。
能够快速提升实力的方法,在坎纳斯大陆上不是没有,但是这些方法都是一些被禁忌或者被严禁使用的——比如,和恶魔签订契约,将恶魔的力量归为己用的一种鲜血契约。
这些契约极端邪恶,完成它的仪式必须使用十三个处子作为炉鼎,将她们的肉体搭建成十三级恶魔台阶,在台阶上画出召唤恶魔的魔法阵,在恶魔现身的一瞬间,杀死这些处子,用她们的生命来讨取恶魔的欢心,才能够顺利的签订这个鲜血契约。
这份契约从一签订开始就带有异常邪恶的的力量——被契约者可以从恶魔那里获得力量,但是相对的,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奉献一个处子的生命给契约的恶魔。契约的时间越久,能够获得的力量就越大。这种直接来自黑暗神邸的力量甚至可以直接对抗拥有二级神神格的神邸。
不过很可惜,卡尔缪斯的这份鲜血契约似乎签定的时间不场,他能够使用的只有恶魔的羽翼——这种可以诱发龙卷飓风的予羽翼还具有坚固的表皮,可惜他遇到了暗精灵们的螺旋破甲箭,直接被扎成了筛子。而能够诱发龙卷飓风的翅膀他很显然不敢使用——恶魔的里不是自己的力量,龙卷飓风会撕裂一切的生命,在这个窄小的被结界禁锢的竞技台上这个生命很明显也包括自己。
这下好了,本来是想来提高知名度,不但知名度没有提高,反而落了个被围攻的下场——现在让他们罢手似乎已经不太可能了。因为自己的蝠翼在刚刚因为尼古拉斯大公爵的惊天一剑之下,很自然的因为逃命的本能而被释放了出来。
即便是现在这群人放过了自己,以后被传出去自己身上有蝠翼,那么别说缪斯家族的族长了,整个坎纳斯大陆上没有一个地方容的下他——即便是巨龙,对魔族的感情也是讨厌多过喜欢。
上有巨龙和魔导师,下有龙骑士和狂战士,背后有已经拉满了角弓对准了自己的暗精灵,前有一个不知深浅的杜拉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老头的实力肯定不是等闲。
“嘿,我看出来了,今天我要是不留下这条命,你们是不会放过我的。”卡尔缪斯惨笑了几声,扭曲的脸上更加可怕。“我只不过是说了几个事实而已,你们的气量还真是小得不一般。”
“你说对了一半。”尼古拉斯大公爵耐心的纠正他,“你说那几个事实一大半是在诽谤,我侄女和薇仙小姐都没有说话,你跳出来说什么?就这一点就足以判你死刑了。另外一点,你出去打听打听,现在一个有黑色翅膀,翅膀上长绒毛的家伙,人们会怎么对付?”
“杀了他!”维京武士们惊天动地的一声狂嚎,似乎连空气都跟着在震动。
竞技场外一片骚动,沃尔沃狂战士们抽出了自己的武器,警告着意图靠近的人们。
6-90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三 石像鬼王
被几大高手合围的卡尔缪斯,想要扬名立万的打算落了个空,现在连命都几乎没有了。
“反正我今天是走不了了。”卡尔缪斯脸色苍白,笑起来颇有点命苦的味道,巨大和的蝠翼上密密麻麻的螺旋破甲箭和脸上扭曲的表情的伤疤证明着刚刚的一场单虐待一般的战斗——现在竞技场上有只卡尔缪斯一个人身受重上其他的人连点油皮都没擦破。
“你们如果今天死在了这里,那么就怪你们太小看我。”在所有人愕然之间,卡尔缪斯猛然咬断了舌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并不是每一个魔法都需要魔咒来完成,你们会为今天对我做做的付出代价!”
卡尔缪斯一句话刚落,身体就犹如被雷击一般猛烈一震,本来就千疮百孔的蝠翼猛然间被撕裂成了无数片,稀稀拉拉的黑色血液撒了一地。
“不用魔咒,你以为你是神邸吗?你也太高看自己了。”杜拉斯冷笑了两声,“就连你们的族长威廉缪斯也不敢说这样的话,除非你是拥有神格的神邸,否则除了那些玩具一样的小型魔法,没有任何魔法可以瞬发。刚刚暗精灵女王陛下也警告过你了,不要默念任何魔咒。”
杜拉斯显然是对莫蓝娜给于了足够的尊重,这个史诗般的英雄的敬语让莫蓝娜受宠若惊,她转过头来对着杜拉斯嫣然一笑。今天是暗精灵一族的大日子,首先是得到了国王陛下的认可,可是接着就有好朋友受到了侮辱,自己的朋友生死未知,好在还有杜拉斯这个传奇英雄给于了她一个鼓励。
对于卡尔缪斯最后的诅咒,谁也没有放在心上——事实上这并不需要杜拉斯提醒大家,稍微有一点魔法知识的人都知道,任何魔法都有需要有咒语的引导,魔法自有其严肃性和规律性,一些高强的魔法师可以瞬发一些小形魔法,那是因为他们对元素的控制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魔咒之所以繁复而晦涩,就是因为它的的作用主要在于引导和组合周围的元素,或者聚集更多的元素来释放大型魔法。每一个大型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的排列和数量都是惊人的,除非拥有神格的神邸可以直接跟上位元素使沟通,达到瞬间组合和聚集魔法元素来释放魔法的目的,任何魔法师都必须通过魔咒才能够释放大型魔法。
“多行不义。”尼古拉斯大公爵冷哼一声,“铮”一声将精金利剑收回了剑鞘。在这之前,他已经将卡尔缪斯的身体分成了许多份。“自以为可以来达拉斯挑衅的人,都已经进入了死神陛下的花园种花了。他们的数量不是很多,因为这个世界上愚蠢的人并不多,你可以下去和他们作伴了。”
“薇仙......”莫蓝娜轻轻拍了拍薇仙的肩膀。“我知道他是你舅舅,不过今天这个情况......”
“没关系,我知道早晚都会有这么一天。”薇仙摇了摇头,两眼一片空洞,以往神气活现的大眼睛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光彩。“在瑟雷恩的时候,我以为血之祭献......还好不是,现在这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了.......”
“魔族的爪子伸出来了。”杜拉斯凝视着地面上被分为了几块的肉块,这个嚣张跋扈的魔法师虽然已经签订了一份鲜血契约,但是终究时间太短。鲜血契约事实上并不是好像卡尔缪斯继承了这点废物里这么弱小,如果这份契约的时间超过百年,那么将诞生出一个足以和神邸匹敌的怪物来。“还好,他的契约签订的时间还短。要不然我们今天真的全部折在这里。”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大概就是如何抹掉这一场风波了。”国王陛下苦笑着抚摸着手上的黄金权杖。“阁下,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国王陛下是在问杜拉斯,对于这样的事情,杜拉斯肯定经历过不少,虽然自己作为一个帝国的国王,但是大部分主力贵族都知道的丑闻,对于这样的事情他还是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如果这仅仅只是一两个贵族知道,那么事情太简单了,是终身禁锢还是人间蒸发,只需要一咬牙就能够决定。
而现在不是一个两个贵族的问题,由于公主殿下的婚事,达拉斯大部分有强悍实力的贵族都聚集在了艾尔仙克——如果一旦放他们回去,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失去控制,但是如果将他们全部人间蒸发......事实上国王陛下在第一时间已经有这样的打算,在较场外面所有的贵族都不能离开,并且有星翰的民兵和七彩龙骑大队的监视,任何有轻举妄动的人都会被当场格杀。
不过国王陛下始终不能轻易这么做,要知道为了一个领主而蒸发掉这么多帝国中坚力量,始终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现在你需要担心的不是这件事情。”杜拉斯苦笑了一声,指着场中央卡尔威廉已经被分成了很多块的尸体苦笑道:“这个问题已经有人在想办法帮你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你要解决另外一个更棘手的问题。”
杜拉斯所指的方向,是卡尔威廉的尸块所在的方向,可怜的小矮子被剁成了几块之后,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都是——他的血液是黑色的,内脏是绿色的,这是魔族最典型的特征。当年横断峡谷一役,魔族遭到了最强烈的阻击,黑色的血液洒满了横断峡谷的每一块土地。
魔族的血液似乎有着强烈的腐蚀性,以前的横断峡谷虽然说也是没有多少生命存活的地带,但是现在却是寸草不生——这还是多得了这些魔族的血液,至今位置,横断峡谷深处还弥漫着一股令人做呕的腥臭。
“据我所知,跟黑暗的神邸签订了鲜血契约之后,全身的血液都会变黑以容纳能量。虽然这种能量是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长的,不过这份契约既然是和神邸签订的,自然有其可怕的地方。无论时间的长短,一旦拥有鲜血契约的人被杀死,那么契约中的诅咒就会爆发。”杜拉斯不自主的开始凝聚着魔法元素风暴,似乎在酝酿着一个及其恐怖的攻击魔法。“它快出现了。”
“出现?”国王陛下不由自主的退后了一步——这不是胆小的表现,面对神邸的诅咒,甚至连杜拉斯都得小心翼翼的面对,国王陛下不过是出名的勇者而已,在这种程度上的战斗,他已经完全Сhā不上手了。“您说的不会是出现一个空间裂缝,从里面钻出一大片魔族士兵来吧?”
“最坏的结果也许就是这样。”杜拉斯老头苦小了两声,魔杖顶端的莲花已经盛开的异常鲜艳。“也许你不知道,第一次魔族侵略坎纳斯......”
杜拉斯话音未落,竞技场内忽然猛然震动了两下。
随着这一阵波动,整个竞技场内的空气好像都随之震动了几下,这种震动直入人心,震着人直欲呕吐,不少体质娇弱的暗精灵已经开始呕吐了。伴随着震动而来的,是一股夹带着邪恶气息的浓重血腥味,这股血腥味甚至比大多数人在地底实际闻到的还要浓烈。
然后,国王陛下的眼睛确确实实的看到了尼古拉斯大公爵倒飞了出去,犹如一颗炮弹一样的撞到了竞技场擂台边的墙上。
一个身体异常庞大,有着大理石光泽的怪物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了竞技场内一般。黑色的身躯上闪动着大理石才有的光泽,黑色的翅膀上有着无数的伤痕,似乎在见证这这一个怪物的光辉过去。这个黑色的巨型怪物身高有六七米之高,长着一个类似于老鼠的尖头。
如果谁看到的脑袋像老鼠,就以为放只猫咪能搞定,那么就绝对错了——它那张嘴里每一颗尖牙都锋利无比,甚至比起巨龙的牙齿都丝毫不见逊色。尖尖的脑袋上有着一双弯曲的犄角,跟传说中喜淫的羊头怪是一模一样。在巨大的翅膀之下,有两只突起的尖刺,有一只似乎已经被折断,另外一只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杀伤力。犹如一双鹰爪一般的脚掌不安的在踩踏着竞技场内的擂台,坚固的大理石擂台每一次被踩上,都会飞溅出不少的石屑。
“这下好了,这个该死的混蛋竟然是跟石像鬼王契约的。”杜拉斯老头苦笑了两声,凝聚了惊人魔力的魔杖好像在一瞬间就释放掉了所有的魔法。
“您这是......”国王陛下以为杜拉斯是要第一个做出攻击的,谁知道这个老头竟然释放掉了所有的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魔力。难道是这个怪物过于强大,强大到了连杜拉斯也放弃了拼一拼的勇气?
“这种怪物对魔法完全免疫,而且会不断再生。”杜拉斯若有若无的从着星翰民兵们看了一眼,“这事跟我关系不大了,我去也是被一脚踩死。”
石像鬼老鼠一般的巨头转过来,轻蔑的看着脚下的一群矮子——以它的身高来说,看着三米多高的狂战士,的确好像看爬虫一般,那一身坚固的石甲,甚至让人怀疑维京武士们的巨斧是否能够起到作用!
6-91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四 激战
石像鬼,是魔族的常规飞行部队,它们有着非常快的飞行速度,并且可以免疫一部分魔法。在全面战争的时候,往往有龙骑士出现的地方,就会出现一大群的石像鬼——他们虽然对魔法有优秀的免疫力,但是肉搏的伎俩的确不怎么样,最大的作用大概就是作为空战的消耗品。
总得来说,石像鬼是一种战争消耗品,它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数量多,而且飞行速度快。在没有龙骑士出没的地方,它们能够作为一个异常优秀的飞行斥候来探路。这也是为什么魔族经常杀的坎纳斯联军无还手之力的缘故。由于它们的速度极快,所以即便是床弩也能难准确的射击到它们,加上优秀的魔法免疫里,除非这支部队有强悍的空战力量,否则只有干瞪眼的份。
如果这里出现的是一个石像鬼——就是那种做为飞行侦察的斥候,即便是一个维京武士也能把它干成粉末。虽然石像鬼在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创伤之后会变为石像自我治疗,但是狂战士们的斧头绝对是容不下这些会自我恢复的雕像的。
现在,这里出现的是石像鬼王,那么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有谁觉得它的名字听上去跟那个废物一般的石像鬼很相似,因此小瞧了这些家伙的话,那么他们绝对能让这些敢于藐视它们的人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痛苦。
石像鬼是空中部队,石像鬼王虽然和他们相差一个字,但是它们却是最正宗的魔族地面重装部队,每一个石像鬼王都是彻头彻尾的杀人机器,在战场上它们除了挥舞着全身坚硬犹如大理石一般的身体作为武器,以惊人的效率杀戮敌人之外,什么事情也不会做。
最可怕的是,相传这种石像鬼王是从魔族地下领域的最高峰的巨石诞生出来——这种在地面纵横无敌的怪物,曾经和兽人最引以为傲的比蒙巨兽厮杀的难解难分。如今比蒙巨兽已经难觅身影,如今的坎纳斯,估计除了居住在憎恨丘陵的山地巨人之外,恐怕谁也不是这种怪物的对手。
“坎纳斯的生物似乎永远都是这么性急!”石像鬼王舒展开了身体,轻狂地笑了笑,拍击了一下自己的黑色翅膀,猛然那一下在地上激起了巨大的气流。巨大的双脚悠然离开了地面,留下了几个触目惊心的爪印。“说把,是谁把我召唤出来的,祭品呢?我的祭品呢?我可不是那些下三滥的炮灰!”
石像鬼王的体型庞大,半石半人,擅长辅助魔法的他们,一旦进入了战斗状态,都将是最难缠的对手。
“我操你妈!我现在以袭击达拉斯帝国贵族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尼古拉斯大公爵从一堆废墟中电射而出,一身犹如玫瑰一般多刺的铠甲带着耀眼的银色光芒直扑石像鬼王而去。精金利剑的锋利是不可忽视的,一道金光闪过之后,长剑猛然从他手里投掷而出,象是一柄鱼叉钉住了蛤蟆,将腾在空中的石像鬼王劈胸刺穿。
石像鬼王坚如金石的双爪倒是去拦的,但也一起被反钉在了健壮的胸口位置!
尼古拉斯大公爵的精金利剑脱手而出,很显然其他人还有后备的武器,就好像某人说的那样,坎纳斯的民众在对待魔族士兵上,根本用不着去讲什么骑士风度——数百柄的巨大车轮战斧同时投掷而出,以非常惊人的落点聚集在了石像鬼王两翼和关节的连接处。
卡尔缪斯在天空上飞,那是他们顾忌黄金巨龙和威廉魔导师才没有投掷出自己的战斧,现在这么大一个优质目标摆在眼前,便是一个瞎子也能扔中。两群犹如蝗虫一般密集的战斧一左一右的落到了石像鬼王的两只翅膀上,虽然车轮战斧不及精金利剑锐利,两片犹如蝗虫一般密集的巨大战斧还是犹如钢锯一般,“嗡嗡”两声撕碎肉体的脆响,干脆利落地切开了两片断裂的黑翅膀和纷飞的血雨。
从这个石像鬼王身体上的伤痕上来看,他也算是久历生死考验的老油条了,事先也不是没有防备,但是还是没料到对手下手是这么果断,这么老辣和这么狠毒!躲也来及,挡又没能挡住,顿时一死一伤,吧嗒吧嗒两声重重的落地声,一齐摔落在高台上。
能够媲美比蒙巨兽的战斗力的石像鬼王竟然一个照面便被尼古拉斯大公爵和星翰民兵的配合给秒杀了!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当然是不可思议,石像鬼王犹如暴雨一般的鲜血让他们以为这个该死的石头疙瘩已经死掉了,事实上,他只是折断了两只翅膀而已。
石像鬼王猛然被人撕裂了两只翅膀,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声,巨大的身躯猛然冲着民兵们最密集的地方扑了过去,刚刚扑到擂台边,就犹如撞到了一片空气上一般,落到了地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人竟然配合的如此默契——大公爵先生带着星翰民兵们一击既退,退到了擂台范围之外。老威廉见势立刻撒下一片结界,结界的上空,那只四阶黄金巨龙嘴里赫然出现一个使空气都为之扭曲的巨大龙息球!
“你这该死的石头!我今天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坎纳斯的怒火!”尼古拉斯大公爵一袭得手,优越感顿生——毕竟这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石像鬼王,被称为能够媲美比蒙巨兽的石像鬼王!“老子生来的时候你们这些龟孙子都缩到了地底下,我揍过龙族,揍过兽族,揍过海族,就是还没揍过魔族!卡卡努,帮我给送给他一份大礼,让它知道知道坎纳斯人民的热情!”
黄金巨龙微微一昂头,一颗巨大的龙息球从天而降,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石像鬼王一抬头,那颗龙息球赫然已经出现了在他脑袋顶上。在龙息球接触结界的那一瞬间,老威廉翻出了自己的拿手绝技——内向结界。
这种结界跟普通的结界不同,它不防御外部,而是转向内部防御,作用类似于在圣玛奇拉斯学院举行比赛的时候所使用的结界,只不过比赛所使用的结界是两边均不能自由进出,而内向结界则可以让人在外面喝着茶吃着包子慢慢虐待里面的敌人,只要这个结界不崩溃,那么这就犹如一个只进不出的死亡监狱。
龙息球的强悍不是普通人能够想像的,这些巨大的龙兽在瞬间所能释放的能量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想像范畴——一个龙息球如果酝酿超过一分钟,那么毫无疑问,它的杀伤力绝对堪比一个单体攻击禁咒的威力!
石像鬼王虽然可以免疫魔法,但是龙息球并不算是魔法,事实上它们全都是带着巨大而炙热的冲击力的火球,来自最纯正的巨龙之威的力量,石像鬼王根本无法去免疫这样的东西。眼看着巨大的龙息球慢慢接近着,这个跟召唤他的人一样,一出场就牛B无比的石像鬼王开始绝望了!
在魔界都说坎纳斯的人好欺负,好像一只只绵羊一样任人宰杀......石像鬼王发誓,如果自己还能活着回去,他绝对会把说这话的人大卸八块!什么叫做好欺负?秒杀就是好欺负,现在看来谁也秒杀不了谁,不过很快,自己将被虐杀了。
正当石像鬼王绝望的看着那颗使空气都扭曲的龙息球飞速坠落的时候,一个黑影赫然出现在它的上方,挡住了龙息球的坠落。
龙息球速度极快还没等这个黑影弹开,石像鬼望就惊喜的发现,龙息球竟然在这个黑影的背上爆出一阵火花,硬生生的砸在了它的背上。难道这世界上还真有好心人不成。
不过很快石像鬼王就发现自己错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好心人,有的只有喜欢落井下石的败类——而从小就跟着凌云厮混的火麒麟,显然不是什么好货色。对于冲锋陷阵的事情能免则免,对落井下石的事情,则是能干就干。
只要是火,麒麟大人是不会害怕的,不管是村姑烧的炉火,还是魔法师的小火球,或者是东方仙界的劫火,只要是火,这位祖宗都不怕。龙息球虽然强大,但是它始终是火,火只能助火,麒麟大人现在的姿态看上去并没有可能眼疾手快救人一命,落井下石的机会倒是落了个十足十。
龙息球在火麒麟的背上爆发出一阵猛烈的火焰之后,石像鬼王立刻眼前的黑影好像一下亮得刺眼了起来。岁着这阵亮光,火麒麟猛然一扑,借着龙息球的冲击力,以雷霆万钧的力量扑向了石像鬼王......胸口的Сhā着的精金利剑上。
麒麟大人根本就不会眼疾手快救人一命,它只有落井下石的份。
巨大的火系力量随着精金利剑开出的豁口猛然传进了石像鬼体内,就在这个石像鬼王还在暗喜,这个傻货不知道自己免疫所有魔法的时候,一个让他惊恐万分的情况出现了。
让人惊讶的炙热猛然爆发,石像鬼王只觉得身体好像融化了一般,正欲抬起手来将这个怪物打出去,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融化成了一堆岩浆。
很可惜,石像鬼王的确是免疫所有魔法,但是火麒麟大人这个,并不算是魔法——麒麟天生的吐息半来就是炙热无比的。石像鬼王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在慢慢融化,眼睛里全是不可置信的神色。连魔界中最炙热的火焰都没办法将自己烫伤一根毛,这到底是什么火?
石像鬼王软绵绵的身体倒了下去,火麒麟大人一脚踩住了他的脑袋,用力一拔,从他的胸口扯出了凌云的精金利剑,顺便带飞了四根鲜血淋漓的断裂指爪。
已经断了双翅,身体已经化成了一摊岩浆的石像鬼王满脸敢置信地从高台上努力的直起身,呆头傻脑地看着火麒麟。
火麒麟回过头来,一双大眼睛直楞楞的看着这个有着一个巨大的尖脑袋的家伙.
纵然已是收敛了浑身元素力量,但这双眼睛中流泻出的剽悍与强势,也仍然让石像鬼王感觉如堕冰窟。
最后一道菜,当然是火麒麟最喜欢的找瓜子游戏了。
6-92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五 帷幕
一场闹剧落下了帷幕之后,必定是有人要出来收场的。火麒麟的最后一下落井下石将石像鬼王彻底烧成了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烂石头堆,见证了这个魔族勇者曾经昙花一现的,似乎只有场中央那堆已经被冷却成烂石头的熔岩流了。
火麒麟跺着步子,它这一次很失望,虽然烂石头已经被它踩成了无数块,但是依然没有从里面翻找最爱的零食。尼古拉斯大公爵知道火麒麟想要干什么,从兜里翻出了几颗小的不能再小的晶核递给了它,麒麟大人鄙视一眼之后,来者不拒。
这些晶核本来就是用来贿赂火麒麟让它让自己乘骑的,没有想到一开始麒麟大人通情达理的惊人,根本就没有要什么贿赂,痛快的让大公爵先生骑,是坐上去了。
“小麒麟呀,你的主人可是生死未卜,你还有心情吃零时?”尼古拉斯大公爵伸手去摸了摸麒麟的大脑袋,做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可麒麟丝毫不卖账,大脑袋一甩,将这双咸猪手甩了下去。
“有谁告诉我,他到底怎么了?”菲利克斯看着从天空上落下的威廉魔导师问道:“老师,您从深渊地|茓一带回来的时候,看见他了没有?看见有搏斗的痕迹没有?看见有可疑的迹象没有?”
老威廉抬起头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事实上,他不是没看见,而是没看清楚。老威廉从深渊地|茓回来的时候是被几名龙骑士联手追杀回来的,一路都在不停的使用瞬移,一直瞬到了艾尔仙克的竞技场上空为止,没有谁能在几名龙骑士的联手追杀下还能悠闲的看风景。
“这个......我的确不知道,或者是我回来的时候没有看仔细。”老威廉踌躇了一下,终于说话了,“也许你们应该去那一带找找,不过一定内要注意,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狼狈吗?这片大陆简直混乱了,一下就冒出来三名龙骑士!我是被那三名龙骑士联手追杀,逃回来的!”
“哪来的三名龙骑士!天风大陆上已知道的龙骑士只有尼古拉斯大公爵一人而已!”国王陛下铁青着脸,打断了老威廉的话头,“导师,您要得知道,说这样的话得负上责任!您的的那三名身份不明的龙骑士真的存在吗?如果他们隶属某个帝国,那么早就有国家应该跳出来对这件袭击事件负责了,如果他们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战斗力量,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允许三名龙骑士在一起!”
国王陛下的语气很铁定,咬死了没有三名龙骑士,老威廉想了想,刚刚张开了嘴巴,立刻又闭上了。国王陛下说得很对,如果这三名龙骑士属于某一个帝国,即便是这个国家不对这起袭击事件负责,那么也应该向整个大陆公布——这不是什么小事,而是值得大肆欢庆的大事,好像达拉斯帝国当年拥有了尼古拉斯大公爵一样,那简直是举国欢腾。
如果说有三名没有表明立场的龙骑士存在,肯定有不少帝国会联合追杀它们——这么一个具有威慑性的战斗单位,任何时候的倒戈都不是一件让人值得高兴的,毕竟谁也不想在睡梦中的时候迎接几颗龙息球的洗礼,这些龙骑士一旦发威,那么造成的后果绝对是毁灭性的,足以改朝换代的。
“现在你们什么也不用担心,不用担心龙骑士,不用担心深渊地|茓,不用担心横断峡谷,不用担心戒日王朝。”巴尔斯陛下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些,转过头来对杜拉斯老头问道:“阁下,您刚刚说有办法平息这一场谣言,您说的是什么方法?”
“就是竞技场中央那一堆石头。”杜拉斯干笑了两声,手中魔杖一点,一股炙热的能量发射了出去,直射到了那堆烂石头上,很快烂石头又改变了形状,慢慢的朝上堆积,形成了一个石像鬼王狰狞的样子。“谣言是从一个魔族嘴里传出来的,魔族的话可信不可信,我想再笨的贵族都会思考。毕竟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石像鬼王,任何人来检验都没有办法把它说成是假的。”
“菲利克斯、薇仙和凌云的谣言是解决了,那么利薇雅呢?”国王陛下叹了口气,“这个竞技到现在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利薇雅到现在还在皇宫里,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那个孩子的脾气,如果知道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怕是立刻能用脑袋去撞地面。”
“这个就不是我能解决的事情了,拉下这张老脸,我帮你平息谣言去。”杜拉斯老头干笑了两声,魔杖一点,收回了炙热的能量,此时的石像鬼已经成型。“威廉魔导师,大公爵先生,我们得出去做场好戏了。”
两个人微一点头,立刻明白了杜拉斯的意思。老威廉一阵吟唱之后,巨大的石像鬼王腾空而起,犹如在天空中飞翔一样般。杜拉斯将这个石像鬼王做得非常有水平,两只巨大的翅膀凌空展开,好像是借着空气的力量在翱翔一般,即便是它一点也不动,谁也不会看出来这个塑像的真假。
“大公爵先生,让您的巨龙准备好一颗龙息球,我们必须把它炸的粉碎才行。”杜拉斯又对大公爵先生嘱咐,尼古拉斯大公爵点了点头,掏出了怀里的龙笛,召唤下了在天空飞翔的巨龙。
石像鬼王巨大的身体在老威廉的操纵下慢慢的飞想场外,当将它的角度调整到一个最真实最具有压迫力的角度的时候——也就是它巨大的尖头朝下,露出了满嘴利齿的时候,老威廉脸色刷的一白,石像鬼王随之猛然一加速,以极快的速度朝地面俯冲了下去。
“恶魔!那是恶魔!”竞技场外忽然传来一阵尖叫,紧接着是人群混乱而嘈杂的脚步声在外面犹如雨点打在地面上一般响起。也许没有人见过魔族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但是单从外形上看,这些不算聪明的贵族好歹能够认识,这个东西毕竟是出现在历史课本中次数最多的玩意。
“恶魔!杀了它!快来人杀了它!”贵族们显然没有想到,准备等待着帝国最大丑闻的他们竟然好死不死的等来了一只巨大的石像鬼王,难道这是神的恶作剧吗?
石像鬼王不愧是出现在教科书中最多,最典型的魔族生物,他们巨大的身躯,犹如巨石一般光泽的肌肉,似乎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肉充满着异乎寻常的杀伤力。在人们的记忆中,这些巨大的怪物每一次出现,无一不是夹带着浓重的血腥而来。
“大公爵先生。”杜拉斯听到了竞技场外的混乱,冲着大公爵微微一点头,“看您的了。”
尼古拉斯大公爵微一躬身,金色的龙笛猛然一响,正在天空翱翔着的黄金巨龙猛然一个俯冲,嘴里赫然已经含上了一颗巨大的龙息球。这颗龙息球的实际杀伤力事实上要比外表看上去小很多——如果跟刚刚发射的那颗龙息球相比的话,它只能百分之一不到的威力。
百分之一的威力就够了,对付一个没有生命的石像,使用龙息球将他炸毁,不过是一个小丑一样的表演而已——不过现在大公爵先生不得不表演,不表演的话,就没有办法蒙混过关了。场外那么多贵族在等着竞技场重新开放,在等待着国王陛下对今天的事件拿出解释。
巨大的龙息球在一息之后被彻底释放,犹如太阳一般明亮的火球拖着长长的火焰轨迹准确无误的将石像鬼王塑像炸成了碎片——即便这是石像鬼王身体做成的塑像,它仅仅也就是一个塑像而已,被巨大而华丽的龙息球一炸,立刻变得支离破碎。
随着这阵巨大的爆炸,竞技场外顿时鸦雀无声,三秒钟之后,巨大的欢呼声响了起来,这些可怜的贵族以为危机已经被消灭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危机。不过他们是亲眼看到了教科书上形容的最凶残,最强壮,甚至可以于兽人们那些远古巨兽的战斗力媲美的石像鬼王被炸成了碎片。
杜拉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罪恶的奥林匹克冕下早就将灵魂出卖给了恶魔,在公主大婚的当天,当达拉斯帝国的贵族全部聚集在竞技场内的时候,这个恶魔的使徒领来了一名魔族将军,妄图将整个达拉斯的中坚力量全部抹杀在这个竞技场内,并且散布了恶毒的谣言,在恶意的诋毁帝国贵族的声誉,让人们自乱阵脚,以方便他们可以趁虚而入。
只要这个对象是魔族,那么一切谣言都会不攻自破,魔族的话是不能相信的,即便是人们亲眼所见亲而所听的事情,一旦从魔族嘴里说出来,人们也会立刻以为自己是有幻视幻听——这根本是那些万恶的恶魔们下了诅咒,存心要破坏坎纳斯大陆的一片大好形式。
奥林匹克冕下在石像鬼钻出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自刎了——现在他倒在竞技台的一角上,鲜血染红了鲜艳的长袍。这个古板了一辈子的老头,终于因为一点小小的报复心将自己送进了死亡的深渊。
黄金巨龙拍打着翅膀从天而降,落在大公爵身边,低低的鸣叫了几声,然后驮起了火麒麟,自顾自的玩去了。这两个家伙可能是在场的人中,最没有感触的。事实上,它们也不可能有什么感触。
黄仙儿带领着一群半精灵治疗师在场内场外来回乱窜,帮助着有受伤的人处理伤势,楚公主正握着一块魔法水晶凝聚魔力,她要准备驱散这竞技场里的一切邪恶状态。
“菲利克斯......”国王陛下整了整衣冠,走到了星翰看台的一侧。“现在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凌云失踪,巨大的谣言阴影又笼罩在了瑟雷恩头上。虽然这是魔族的谣言,但人言可畏.....所以我很抱歉......”
“陛下......”菲利克斯嘴唇微微一张,背后的薇仙拉了拉她,无力的摇了摇头。
杜拉斯在看着艾尔仙克的某处,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6-93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六 帷幕之后
坎纳斯双月纪一月三十日晚凌晨一点,居住在皇宫内院中公主府邸内部的利薇雅公主神秘失总,那个时候巴尔斯国王陛下正在和杜拉斯拟定明天将要颁布的命令。在接到侍女的通知之后,两个老人火速赶到了公主殿下的府邸,在仔细勘察了现场之后,又听取了两个侍女的汇报。
从两个惊魂未定的侍女的汇报中听来,她们一直候在利薇雅公主卧室的前屋里,随时准备侍候公主,而且都没有打瞌睡。当她们听到公主卧室里传过来声压抑的惊呼之后,两人飞快地赶到卧室,却只看到本应紧闭的窗子打开了,正往屋里呼呼地灌着寒风。两人赶到窗前,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杜拉斯仔细观察着这两个侍女的神情,她们的确是吓坏了,尊贵利薇雅公主在她们照看的时候失踪这可是足以诛九族的大罪,她们说话时声音颤抖,带着哭腔,脸色非常苍白,一个侍女说着说着就捧着脸哭了起来,另一个则跪倒在国王陛下脚下,漂亮而稚嫩的脸蛋紧紧的贴着地面,全身颤抖着请求国王陛下的饶恕。
杜拉斯清楚,这两个侍女没有说谎。而据他自己的观察,发现整间卧室里没有丝毫打斗过的痕迹,以利薇雅公主的身手,普通小贼想不留痕迹掳走她是不可能的,能做到这一点,来的必定是个身手非常高明的人。打开的窗子边没留下任何翻窗的痕迹,窗外的草坪上也没有一个脚印。
现在已经是冬季,虽然艾尔仙克城还并没有迎来它的第一场大雪,但凌晨的露水已经非常之重,连带着将泥土也湿得非常松软。普通人踩上去,一定会有一个脚印,而房中连一个脚印也没有。皇宫之内除了无数巡逻的高手之外,更有让人无法想像的暗哨,这些暗哨互相呼应,数量之多已经达到了让人匝舌的地步——如果有人想杀掉暗哨混进皇宫,除非这个人可以在一瞬间内将分布在巨大的皇宫内的所有暗哨都杀死,否则不会有其他的办法。
想要不惊动那些潜伏在暗处的高手是不可能的,他们的使命就是护卫皇城的安全,这些潜伏在黑暗深处的高手就好像一条条择人而噬的巨蛇一般,想要绑走一个人而不惊动这些暗哨,即便是神邸也不可能做到。
而事实上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一个暗哨发出警号。种种迹象表明,是不可能有人从地面过来掳走利薇雅公主的,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天上飞来飞去的。
杜拉斯抬头看着一片漆黑的夜空,心里沉思着。由于今天竞技场的混乱,艾尔仙克进入了史无前例的戒备状态,整个皇城上空起码有一个中队的狮鹫骑士在巡逻。在这些狮鹫骑士的脑袋上,还有尼古拉斯大公爵那只巨龙在通宵值班。有什么人能从一个中队的狮鹫骑士眼皮底下和一只四阶巨龙的眼皮底下摸走?
虽然坎纳斯也有一些专攻身法的武者或可达到御风飞行的境界,但他们能飞行的距离也是极短,更不要说带个大活人从皇宫上空飞进飞出了。在杜拉斯的记忆里,除了恺撒陛下之外,好像至今为止谁都没本事做到这件事。要不是恺撒陛下从死神大人那里爬出来,想见见自己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曾......孙女的话,那么,就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原因了。
事实上恺撒陛下即便是想见见自己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曾......孙女,死神陛下也不会放他回来。要不然就是尼古拉斯大公爵监守自盗?可是他有什么拐走利薇雅公主的动机呢?要说这小子年轻的时候的确风流,就算是冲着利薇雅公主的美貌,可是也总得顾及到国王陛下的面子吧。
最后一个就是威廉魔导师了。这个老头在今天下午的时候已经离开了艾尔仙克——据说东边边境上出了什么事情,如果他没有事先在公主殿下的卧室里做好传送阵的标记......即便是做好了标记,他一个糟老头拐带公主来干什么?
想到这里,杜拉斯对那两个苦苦哀求的侍女说:“起来吧,这件事不怪你们。我会亲自向国王陛下解释的,他向来通情达理,想来也不会太过为难你们。”
可是只要一想到国王陛下……杜拉斯不由叹了口气。
这个达拉斯开国以来可以称的上是最为睿智的一位皇帝陛下,将帝国治理的井井有条,四面边境安定,并且还开辟了大片的领土。这位皇帝陛下从小天资聪慧,向来是眼高于顶的。前一次在无数的压力下面硬是将凌云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下放到星翰去,结果换来了一大片的土地。就在每一个人都赞叹国王陛下的睿智英明的时候,这个男人却忽然神秘的失踪了,留下了一个烂的不能再烂的烂摊子。
好不容易把这个烂摊子给收拾好了,现在掌上明珠,从小看到大的利薇雅公主又不见了。
会非常失落神伤,得想办法好好安慰一下这个心思细腻的小弟了。
国王陛下并没有为难那两个侍女。知女人莫若父,他连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出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到底干什么去了——毫无疑问,如果凌云现在出现在国王陛下面前,他肯定会不顾风度痛打这个可恶的男人一顿,但可惜的是,现在凌云根本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事实上,即便是凌云现在真的出现他的面前,国王陛下也只能干瞪眼,就算是老流氓非常豁达的让他狠揍一顿,国王陛下除了换来一双手生疼之外,绝对占不了什么便宜。
“阁下,您说我究竟该怎么办?根据帝国的历史记载,曾经的确出现过这么一个男人,我排除了众议启用了他,事实上他的确也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大荒原以南那么大一块土地,现在已经成了不少平民和商队的乐园。顺着拉普塔拉河而上,更是因为有了大雪山上维京人们的帮助,开辟了不少伤道。”国王陛下凝视着夜晚的天空,几颗繁星不断的在闪烁着。“他到底是个天使,还是一个恶魔啊......”
“这个......怎么说呢,从本质上来说,他既不是个天使,也不是一个恶魔,他只不过是一个很强的瘪三。”杜拉斯笑呵呵的拍了拍巴尔斯陛下的肩膀,“只不过这个瘪三和其他的瘪三不太一样而已。这个瘪三的人格魅力......好像连公主殿下都迷进去了。”
“呵,您这么一说......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我挺喜欢这个瘪三的。”国王陛下露出了一张难看的笑脸,“瘪三我见的多了,可是想他这么特例独行的一个瘪三,我还真没见过。阁下,那名伟大的领主诞生的时候,正是恺撒陛下诞生的时候,您应该知道一些事情吧?”
“伟大的领主?你说的是哪一位?”杜拉斯的眼光飘忽不定。“是红河谷那一位,还是征服了俄而多司大峡谷那一位?或者是......”
“阁下,我是说的那一位,名字并没有被篆刻在神庙上那一位。”国王陛下干笑了两声,抚摸着自己的黄金权杖,“据说那位领主可是我们达拉斯最大的功臣呢。我的祖先开辟的基业,其中一大半都得归功于他。您难道会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将凌云发配到星翰草原上去吗?他到底是来自神界的神邸,还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是死神陛下的化身还是父神陛下行走在人见的使者?为什么那么多的事迹明明存在过,但是神庙的石碑上却没有记载呢?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杜拉斯一愕,这个伟大的国王陛下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可是想到现在他虽然身居国王的位置,但也是个文学爱好者,爱好文学的人想象力不仅丰富而且大胆,虽然国王的身份令她时时要注意保持形象,不能随便说出些惊世骇的言论,做出过份的举动,可是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国王陛下自然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
巴尔斯陛下打小开始,这份惊人的天赋早就显露出来了。
“陛下......您不觉得这样说话有些吃力吗?寒风灌进嘴里,肚子可是会痛的,不如我们改天,找一个阳光和谐的好日子,好好的把这个事情谈一谈。”杜拉斯仍没有想好说辞,只得顾左右而言其它。
国王陛下不为所动,眼睛直楞楞的盯着杜拉斯不动地方。似乎眼前的这个老头就是一本百科全书一般,任何答案在他身上都能够找到。国王陛下的目光犹如刮骨的钢刀一样,这种求知欲旺盛的目光让杜拉斯老头不禁打了个寒战。
杜拉斯摇头叹了口气,无奈地道:“那好,我如果告诉你,其实这个人就是您的祖先,您会相信吗?”
“是吗?”国王陛下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就觉得我跟他有点投缘呢。”
看着国王陛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杜拉斯实在是无奈了。巴尔斯陛下的确很有天赋,无论是在演戏上还是在政治上,而且很巧的是,演戏和政治通常都是两件分不开的事情。国王陛下能有今天的成就,大概有一小半的功劳应该归功于他的演技。
“好吧,国王陛下,我说正经的,其实他就是我年轻的时候,他是穿越了时空而来的。“杜拉斯神情肃穆地道,已经肃穆到了让人不得不信的地步。
“我就是说,神庙塑像里怎么有一个人,我无论怎么看都和他那么像呢......”国王陛下又是一脸恍然大悟,“原来是穿越了时间虫洞而来的英雄.....或许你去做个吟游诗人或是小说家更合适?做牧师实在太浪费你的想象力了。”
"难道您不担心您的女儿吗?我们现在不是更应该派遣大队的人马去寻找他,并且由国王陛下您亲自带队,这样是不是更好?"
"去瑟雷恩用不找大队人马,我们大可以一人一匹马,悠闲的走过去."
国王陛下的表情比杜拉斯更加肃穆,通常这样肃穆的表情只会出现在朝堂之上。看得出来,巴尔斯陛下除了做一个文学工作者之外,还是一个非常尽职的演员。
杜拉斯看着国王陛下一脸的严肃,无奈的拍了拍手,“如果我告诉你真相,你也许会以为我发疯了,是在说故事。陛下,如果您真想听,那么请您进去加一件衣服,洗净你靴子上的污泥,我们找上一个暖和的地方坐下说,听完了这个故事,也许您会有自己的判断。”
6-94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八十七 妖魔逞凶
绵延万里,起伏万千的群山簇拥中,拔起两座孤峰笔削的耸云险峰,松林花草满山,恍若滔滔林海,盛暑一到,两山立即变得雾雨腾腾,偶有霞光从中射出,当地人称之为“轻云山”,两山山口挤压处,长年呼啸冷冽的山风,发出震耳欲聋的狂暴吼叫,如万兽奔腾,惊涛裂岸,骇人心惊。
林间小道在轻云山之下的谷中向南蜿蜒伸长,两侧梯田绿意盎然,乃当地村夫祖祖辈辈一直传下的糊口宝地,云山西面的北岭绵亘如带,却是峰峦叠嶂的深山沼泽,中间一条浑浊的泥河滚滚向南,河阴一岸,绵亘数百里的山峰野岭,林木稀落,有些地方甚至寸草不生,褐黄|色的土岩祼露地表,令人油然泛起沉重漠然的闷燥感,荒林幽谷中龙蛇丛生,多虎豹毒虫出没,瘴气锁林,白骨处处,被当地人视为“迷瘴沼泽”。
方圆数千里的地界,只有一个由战争流亡人口所形成的自然村所,正是轻云山和迷瘴沼泽交界带的一处幽谷开阔地,虽然山坡上的土地不算贫瘠,但绝不够全村近两百多户人家的口粮,往往村中男丁从幼年开始就跟随同村壮年猎户上山打猎,捕获些山鸡,狍獐,野猪等野物吃用,皮毛也能在外界集市上换些油盐铁器。
由于这个村子里姓张的人家最多,也唤做张家村。村里最好的一处平地建有一座祠堂,供奉着这个自然形成的小村落的历代祖先,祠堂有三进,格局虽小,依然有章有法,两侧衔辔分置偏堂,供奉着伽蓝与文殊菩萨,左进摆着土地和灶王爷神像,由于长年未能修缮,已经大半倒塌,难遮风雨。
可能村民把祖先看得比诸天神佛更重的缘故,上天也懒得保佑此地,无论村民们如何努力,这里依然很穷,祠堂里的神像依旧破烂,此处也慢慢沦落成为村中小童聚会的场所。
不过今天,这里却被盛装一新——张家村今天请来了一位道人,正在开坛做法。对于这个并不富裕和热闹的小村子,这算是一个盛事了。
“大师,这个妖孽祸害了我们村子好几个月了,被抓走的牛羊也有十几只了,您今天一定帮我们将这个妖孽揪出来!”一个白胡子老头杵着拐杖站在人群的最前面,这是张家村的村长,村里的事情都是必须通过他的决定才能实行。
“放心,贫道修炼道术本该就为天下苍生做一点事情。”满面油光的道士挥了挥道袍,“村长,等我做法的时候,你们就将钱财放进前面那个箱子里。你知道,调遣天兵天将这样的事情,必须是得上下疏通打点,你们放得越多,就表示心越诚,能够请来的天兵天将就越厉害。”
“大师,我们不是已经捐过一次了吗?”老头哭丧着脸,将自己的口袋都翻了出来,“您也知道,我们村子不富裕,都靠这些青壮劳力平时猎点猎物出去换点钱。”
“村长,要请神就不能吝啬,如果神知道你们心不诚的话,是不会帮助你们斩妖除魔的!你看看那些死了的牲口,这个妖魔有多残忍!如果他把你们村的牲口都拉完了,肯定会接着拉那些小孩,然后拉那些女人,接着就是拉你们村的青壮劳力......”
这个道士的话显然是非常有杀伤力,老村长的脸色瞬间变的煞白。张家村都是写战乱流亡的人聚集在一起组成的小村落,平时就靠着轻云山耕地,山神高兴的时候那一年就有一个好收成,山神不高兴了,或许连温饱都满足不了。如果在把村里的壮劳力都给杀了......老村长不敢朝下想了。
很显然,期待每一年山神都发发慈悲,降下祥瑞,给村里一个好收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事实上因为有那一片迷瘴沼泽的缘故,山上本来可以开垦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迷瘴沼泽似乎每一年都在长大,张家村的先民从最开始,由山南的那一条小路旁开始开垦土地,一直到几百年后的今天,已经退出了五六里地的距离,幸好这个迷瘴沼泽生长的速度不快,否则本来就过得苦哈哈的日子更是没办法过了。
不过最近几十年见,迷瘴沼泽似乎停止了扩张速度,停止在泥河岸前一里多路的地方。就在所有人以为这片迷瘴沼泽已经长得不能再长的时候,迷瘴沼泽似乎又出了新花样。
张家村没有正式的年月记载,大家只记得两个月前,忽然从迷瘴沼泽里窜出一个怪物来,见牲口就抓,见庄稼就吃,将他们村里一年的赖以生存的东西都糟蹋了个遍。淳朴而胆小的村里人本不想跟这个怪兽过不去,抓了牲口糟蹋了庄稼,大不了我们上山打猎。
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个最后的活路也落空了——自打这个怪物出现之后,轻云山这一片以前堪称人间仙境的地界,整天的弥漫着一股子令人难受的臭味。起先张家村里的人以为有什么臭在了山上,结果出动了全村人上去一寻,结果让所有的人都绝望了。
轻云山中随处可见的死兽随意的被堆放在路边,这些野兽的脖子上无一例外的被撕裂了一个巨大的豁口。不过这个凶手似乎只喜欢杀戮,而并不是要满足自己的食欲。被咬死的大部分猎物都一口没动过,整整齐齐的堆在了路边。
以前村里人上山打猎的时候也曾经做过不少陷阱,但是一旦猎到过多的猎物,他们就会将这些猎物放声,毕这都是在饥荒时期的食物来源,大家一直都很小心的在保护着它们,所以,即便是遇到再困难的时候,山里的猎物也够张家村的人度过灾荒了。
到底是谁故意在猎杀这些动物?暂且不说这么浪费的猎杀让每一个张家村的人都心疼,如此大面积的死兽堆放在山里,恶臭熏天,早晚都会爆发出瘟疫来。一旦爆发出瘟疫,那么全村上下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张家村本来就缺衣少食,更别提有什么大夫了。
很快,人们就将这个凶手和从迷瘴沼泽里窜出来的怪物联系到了一起,这方圆百十里中,也只有这个怪物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杀了牲口,人们还可以靠庄稼,毁了庄稼,山上打猎还能勉强度日,但是......现在连山里的野兽都被杀光了,这就是把人朝绝路上逼了。在全村人的建议下,村长找来了一个道士,这个道士抗着一面大旗,上面画着一个巨大的八卦图,号称能够降妖伏魔。
张家村里的人穷,没有什么多余的银钱,大道观大寺院的和尚道士动辄就是上千两白银,这让这些一辈子都生活在山里的苦人家们去哪里找?只不过聊胜于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村长用全村人凑齐的十两白银将这个道士请了回来。
这个道士看上去虽然比那些大道观里的道士扮相差了很多——暂且不说什么出尘飘逸之态,单是那大红的酒糟鼻,油光满面而且肥头大耳的脸,补丁打了一块又一块的道袍,甚至是那把已经脱了漆的颜色斑驳的木剑......如果这不是村里急着要抓住那个祸害大家的妖魔,恐怕早就有人上去将他踹倒,踏上一万之脚了。
不过也没有办法,全村聚集起来就十两银子,找回来人......在卖像上自然比不上那些上千两银子的老道了。不过好歹也是一个道士,只要会降妖伏魔,关他卖像如何呢?村里祠堂里供着的神仙倒是卖像好了个十足十,可是他能出来保佑自己吗?
“道长......我这就发动全村人回家去找找,看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请您务必将这个妖魔捉下!如果捉到了这个怪物,我们全村人给你做牛做马也行啊!”村长听了道士的蛊惑,一咬牙,发动大家回去找值钱的东西去了——当所有的人都离去的时候,在场唯独一个人没有动弹。
“小李子,你赶快回家啊!这要是晚了,那怪物说不定还要吃人呢!”村长看着这个倔小子,使劲的顿着手里的拐杖。“你别在这个时候给我犯倔行不行?”
“村长,这个人是个骗子!我跟你说你就是不信!我有钱,我有钱也不会给这样的人!”被叫做小李子的年轻人眉清目秀,身材高挑,他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外姓人之一。小李子本名李放,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的一次打猎中失足摔下了山崖,母亲因为伤心过度也跟着他的父亲而去,是大家你一口我一口的将这个孩子拉扯大。
也许是天生天养的缘故,李放的性格从小就特别的倔强,是村里出了名的倔牛。他只要认定的事情,十都大马都拉不回来。
“你......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村长显然是知道这个小子的脾气,当下也不再说什么,重重的顿了一下拐杖,闪到了一边。
“年轻人,你对神要恭敬,不然神必定会惩罚你的!”道士顺着村长的话朝下说,“你看你年纪这么小,被怪物吃了多可惜,赶快回家去找找,有什么值钱的物件,全部放到箱子里,贫道我这就请下天兵天将,保你们村子一世无忧。”
“哼,骗子。”年轻人从鼻子里挤出两个字来。
“你对神不恭敬,就不怕神劈下一个雷来把你打死?”道士眼见利诱不行,就改为了威逼,“老天一旦发起了怒,那是谁也挡不住的!”
“那就让他劈死我看看。”李放不屑的看这个油光满面的胖道士。
还没等道士说第二句话,天地之间猛然变得一片晦暗,祠堂外的天空之上,浓重的乌云翻滚咆哮,狂风怒吼,树木摇晃,砂石纷飞,一株老松受力不住,“咔嚓”一声从中断为两截,云层之上电光耀目,噼叭乱响,闷响变成了轰隆隆的雷鸣,豆大的雨水倾盆而下,卷起地上的黄土形成泥溪,朝地势低矮处流动,溪流越聚越大,电光雷鸣间,天地之间顿成一片银亮。
“你看你闯的祸!”老村长杵着拐杖,哆哆嗦嗦的看着天空上的闪电,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7-1异大陆见闻 二百八十八 黄金剑
云层之上电光耀目,噼叭乱响,闷响变成了轰隆隆的雷鸣,豆大的雨水倾盆而下,卷起地上的黄土形成泥溪,朝地势低矮处流动,溪流越聚越大,电光雷鸣间,天地之间已经完全闪成了一片亮银色。老村长哆哆嗦嗦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劲的朝着道士身边凑。
“看,看到了吗!?这就是天神的震怒!”道士虽然说说话有些结巴,但是依然死鸭子嘴硬。他甚至感觉到自己非常幸运,难道天上的神仙真的觉得自己有培养前途,然后像所有的YY小说里面那样,被一个雷劈中然后就到异世界去了......“小子!这就是你对神不恭敬的结果,我劝你赶快回家去翻找翻找,有什么值钱的物件全部都给我交出来。”
李放仍然是用一声极为不屑的鼻音回答了这个问题。
“你这兔崽子!你是要害死我们全村人你才高兴吗!?”老村长这时候也按捺不住了,提着拐杖就朝着李放头上敲打了过去。“这是神仙在发怒啊!是在责怪我们的不敬啊!你看看那雷电,你什么时候看见过这样的雷!你看看那雨,要是再不停下来,我们的村子就毁了!”
村长的拐杖抽打过去,李放并没有闪避,对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老太爷来说,李放还是心存感激的。虽然他认定了那个肥道士是一个骗子,倒还不敢忤逆老太爷。村长的的拐杖抽打过去,看着不闪不避的李放,心下一软,手偏了一下方向,拐杖重重的落在了李放的肩膀上。
李放顶着大雨,依然一声不吭,似乎认定了就要和这个胖道士作对。轻云山的天气向来古怪,下点雨打点雷有什么好怕的?下雨打雷就是神仙发怒了?那么这神仙恐怕早就已经气死了——轻云山地区是一个盆地地形,由于空气不流通的缘故,下雨那是常事。
老村长看着李放的倔样,长长的叹了口气,哆哆嗦嗦的从怀里摸出了一块小布兜,胖道士的眼睛一下就直了——这样层层包裹的东西,一般都有着惊人的价值。虽然这个老头拿不出什么太过值钱的东西,但是总比逼着这个倔小子回去拿好得多。
老村长哆嗦着手,从怀里掏出那个布包之后,揭开了上面的蓝色布面,里面用一层细腻的红色丝绸包裹着。很难想像,在这样的山村里竟然能看到如此精致的面料——红色的丝绸上用金线刺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巨龙的图案栩栩如生,仿佛就是一只活物一般。
老村长踌躇了一阵,终于将那层红色的丝绸揭了开来。
犹如瓢泼一般的大雨很快就将这块红色丝绸包了起来,可是道士却发现一个异常奇怪的现象——无论多么大多么密的雨点,摔打在上面竟然是不留痕迹一般。精美的丝绸就犹如暴雨中的荷叶一般,无论多么大的雨点浇打在上面,根本就留不下一点痕迹。
宝贝,这肯定是一件宝贝!道士还没有感叹完,一阵银白色的寒光立刻刺痛了他的眼睛。在红色丝绸中央,包裹着一块看不出材质的金属,只有一只宽,半指长的样子。柳叶形的金属似乎被从两边断开了一般,只留下了中间那一小断,看不出它以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古怪的金属似乎也不怕大雨,不过它比这红色的丝绸更胜了一筹——犹如手指大小的雨点根本近不了它一尺只内,就会被统统弹开。古怪的金属好像是有生命一般,在离开了丝绸包裹那一刹那,发出了一声清亮的鸣叫。漫天的雷电似乎掩盖不住这声清亮的鸣叫,直窜到了九天之上。
道士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一张大嘴咧到了让人惊讶的地步。嘴角说不出到底是口水还是雨水,反正有东西在哗啦啦的朝下流,仿佛就好像蹲了七个月号子的嫖客忽然看见了表子一样,兴奋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好了。
作为一个骗子,作为一个成功的职业骗子,不说要样样精通,但是最起码的什么都得懂上一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万金油,什么都能拽上两书包。特别是对于一些古今往来奇闻异事之类的事情必须了然于胸,关键时刻装一下大尾巴狼,这些是最好的掩饰工具。
作为一个职业骗子,胖道士看到这个古怪金属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一个名为“鸣剑”的神奇兵器。
记载着“鸣剑”的纪录,第一次是出现在《大荒拾遗》这本杂记中。在上古时期,有一砍柴为生的农民,在进入一座大山砍柴的途中,捡到了一柄会自己鸣叫的剑,这柄剑或者可以称之为匕首——它长只三寸,宽约两指,锋锐异常。樵夫曾经用它来砍树,挥动光芒竟然摧枯拉朽连断十几棵大树。
更神奇的是,自从拥有了这奇怪的东西之后,这名樵夫从最开始的愚钝不堪变成了一个睿智强大的武者,并且相传在某年某月,他竟然踏着祥云破空飞天......
难道说,这样的好事竟然让我给撞上了?看着这鸣叫的金属,道士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对比着,肥手慢慢的伸向了村长手里的那块红布。
“住手!谁让你拿的!”就在道士伸手要抓到那块红布的时候,李放忽然跳出来拦到了道士的前面。“你这个骗子,想骗老太爷的宝贝吗!快给我滚,否则别怪小爷我不客气了!”
“小子,你跟我滚到一边去,你已经让天神发怒了!你还想干什么?”道士打量着李放的身体——一米八左右的个头,因为从小就在山里长大,跟着大人们一起劳动打猎,他全身上下的肌肉早就锻炼的结实无比,如果要来硬的,恐怕还真不是这个小兔崽子的对手......道人转念一想,对着村长诉起了苦:“老爷子,我无根道人在江湖上漂泊了那么多年,好歹也算小有名气。今天您请我来,无非就是要抓住那祸害村子的怪物。你看看这个小子,他在干什么?引得天神发怒不说,还要阻止您想天神请罪,这是要安心毁灭你们村子啊!老爷子,这个道场我也不做了,您也看见了,天神发怒了,做这么一个道场我的减寿十年啊!”
道士话音刚落,天空上一个炸雷想了起来,巨大的响声似乎让大地都在震动,更让人惊叹的是,这竟然是一到灿烂无比的金色闪电!
老村长活了一辈子了,也算是见多识广了。轻云山本来就是一个云雨多发的地区,打雷闪电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这金色的闪电谁见过?这如果不是天神的震怒,那还能怎么解释?
老村长一把拽开了李放,将红布包裹起来的奇怪金属一下交到了他的手里说道:“道长,我知道您宅心仁厚,您就看在我们一村人大大小小苦了一辈子的份上,救救我们,这天神的......天神的怒火,我们可是担当不起啊!如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您冲着我老头子来,这小混帐不懂事,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计较,他还是个孩子,还是个孩子啊!”
道士将那红布拿在手里,立刻感觉到一股惊人的力量直冲体内而来,当下惊喜的发现,自己果然是捡到了宝贝。他正准备将那块红布包起来收到怀里的时候,李放一个前跳,猛然一下将他的手打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将它收到了自己的怀里。
“小兔崽子!你想造反吗?”道士刚刚体验到美妙的力量,还没来得及细细品位就被人抢走,当然怒火攻心,也不挑什么言语了,出口就成脏。“你这是把你们全村人朝死里推!老子不建议减寿帮你们驱除灾难,你却在这里坏老子的好事!”
看到胖道士恼羞成怒,李放更是肯定了这个道士就是骗子——当父母亲在他还小的时候,曾经带他去过一个叫做“隐云山”的山头,那里有一坐道观,传说中有修行人在那里修行。这世道奇乱无比,本来李放的父母想要将他托付给一个道观,可惜找了一个月,别说道观,连块砖头都没看见。
一直到了他们心灰意冷下山的时候,李放清楚的看到了......一个人,踩着一把剑,从他身后飞过去了!打那时候开始,李放就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就因为他见过神仙,所以对这样的流氓一样的家伙更是厌恶之极。
“就凭你能让神发怒?我现在就是揍你一顿,你让天神把我劈了试试!”李放丝毫不示弱,“别以为你穿着道袍就是神仙,你这号的骗子我见多了!”
“你......你难道看不见天上的雷电吗!?那就是天神的震怒!”胖子看着李放将那一个宝贝揣到了自己的兜里,眼睛都红了。“你这个兔崽子!”
“震怒?哼!”李放极为不屑的轻哼一声,“轻云山自古多雨多雷,老太爷是因为要救一村的人心急,才会被你蒙骗,要是真的是震怒了,你让他下刀子给我看看!”
刀子?这下道士傻了。下雨还能蒙,谁听说过天上下刀子的?可是打又打不过他,而且如果一旦开打,那么这老头就再笨也会看出来我假装的。看着李放鼓囊囊的裤兜,胖道士眼睛都红了。
就在他准备继续威胁李放将东西交出来的时候,忽然一阵耀眼的金光刺痛了他们的眼睛——一阵劲风忽然从天而降,在感觉到脚下地面一阵猛烈震动之后,众人眼前赫然出现了一把金光闪闪的大剑。
“天神震怒了!天神震怒了!”道士指着那柄金光乱闪的大剑哈哈大笑:“小兔崽子,把东西给我交出来!”
7-2异大陆见闻 二百八十九 天外飞仙 上
天上真的下刀子了!?
李放下巴掉到了地上,嘴巴张得像一头河马一般可怕,看着地上的精金大剑,他的思维彻底陷入了混乱,难道这胖子还真是深藏不露的高人么?轻云山下雨打雷是再平常不过的,打暴雨打炸雷虽然不常见,但是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这个东西虽然不是刀子,但是这却是一把货真价实的巨剑——只不过型号和重量都是超大的那一类。巨大的剑身一米上下,粗壮的剑身就犹如一根擎天柱一般。从上掉落至下的重量甚至将祠堂满口地上铺设的大石板都砸成了粉碎!
金色的大剑从天而降,犹如雷霆万钧一般的直Сhā进了土中,瓢泼的大雨顺着剑身无规律的朝下流淌,犹如沉睡在水流中的黄金一般耀眼。能够将一掌厚的石板砸的粉碎而Сhā入泥土中,这没有几百斤的分量是绝对不可能的!难道,这大剑竟然是纯粹的黄金打造不成?李放不敢确定,这鸟不生蛋的地方连白银都稀少的很,更别说黄金的。可看上去黄澄澄沉甸甸的,不是黄金又是什么?
“小子,那东西给我拿过来!”道人看着李放发愣,猛然一步窜了上去。“天上下刀子了!神仙是能得罪的吗?你这小子要是再不恭敬,天上的神仙下一次就要降下雷电劈死了你!”
道人倒是认得这东西——犹如李放所想,黄澄澄沉甸甸,闪动的耀眼金光的东西,九成九是黄金没跑了。只不过这个道人经过了半天的思想斗争,硬是没有敢朝上面伸手——现在他就是再傻,也知道作者绝对不是在写YY小说,那种一个雷电劈到异世界的好事轮不到他。
炎黄大陆上的长剑,最常见的就是三尺青锋剑,以纯钢打造宝以千层铁。铸造手工好一点的,会抛光淬火开血槽,手艺不好的,扯上一快生铁打上一个剑坯,然后上磨刀石去一磨,一把劣质剑就出炉了。不管是质量好还是坏,它们的规格都是一样。
长有三尺,宽有两只,剑炳一握——这是炎黄大陆上最标准的长剑。至于不少军队武将们喜欢用的重剑,除了几个威名在外的猛将之外,大部分人是用空心铁皮一圈一圈包上去的,看上去天下无敌,要打起来就有心无力,绝对达不到一下洞穿一掌厚的石板的效果。
这份量,这型号,这他娘的别真是一个神仙用的吧?所以胖道人放弃了去抗走这并黄金大剑,转而向目标更小,更好欺负更好到手的东西奔了过去。
或者李放有一瞬间的愣神,可是当胖道人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兜的时候,他立刻清醒了过来——李放穿的裤子本来就单面,被雨一淋更是贴的紧紧的,一只肥手伸了进去,如果这都察觉不到,那么还是到野外去找棵歪脖树,系上根绳子,喊一个一二三,结束这窝囊的一生的好。
胖道人的手刚刚伸进他的裤子,李放一声暴喝——在老村长惊诧无比的目光下,祠堂两扇木门顿时倒卷飞出,两扇坚固而镶有铜钉的巨门犹如炮弹一般飞射而出,砸在了祠堂肯口的一座石狮子上。坚固的大门被石狮一阻,立刻被撕成了两半,激射出漫天的木屑和铜钉。
天雷震荡,狂风怒卷,将本来就破旧的祠堂吹的摇摇欲坠,在这暴风雨中,古老的祠堂犹如一叶汪洋中的小舟一般脆弱,似乎随时会被一个浪头打翻过去。
“你.......”胖道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断裂成两半的坚固木门,上面被折断的铜钉兀自还闪闪发光,这绝对不是魔术一类的作弊——巨大的扭曲力让这些铜钉子扭曲成了麻花形,不堪重负之后终于被扯了一个两半。胖到人两只犹如死鱼一般的白眼鼓出了一寸,狠狠的吸了一口气之后,一嗓子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从祠堂大门前回荡在了轻云山中。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了!强盗杀人了!”
刚刚跑回去家去翻找各自家里值钱的物件的人正在冲祠堂的方向跑,忽然听到这么一声惨叫,都是齐刷刷的愣成了一片,然后猛然想了起来,难不成是那怪物出来吃人了?论到砍柴种田挑水打猎这些人都算得上是一把手,但是如果论到跟怪物战斗的话......
刚刚那声音应该是胖子道人的,如果道人都喊救命了,那我们上去不还是白给?虽然就这么丢下老村长有点不厚道,但是关键时刻,人们想到的还是自己的命。
“风紧!扯呼!”领头的一个村民一挥手,本来聚集成黑压压一片正准备去祠堂的村民犹如被一颗石头砸中的鸟窝里的鸟一样,呼啦啦的都朝各个方向奔跑散去。
众村民刚刚跑上村间的小道,就觉得眼前突然亮芒一片,忍不住回头望去,就见天空浓云不住下压,黑云之间突然闪现出一阵强芒,一道闪亮的天雷从九天之上怒劈而下,直指祠堂屋顶,轰隆一声巨大的爆响,将众人震的耳鼓发麻,四肢颤抖,再睁目望去,原本就破旧不堪的宗祠,现在已经变成了冒着青烟的一堆瓦砾,土石之上燃起滔天的白火,直把石头都烧成了粉末。
瓢泼一般的大雨似乎对这白火丝毫不起作用,银中带白的火焰在大雨下照样熊熊燃烧着。
这阵惊雷将全村老幼全给惊醒了过来,无不心神俱震,惶惶不安,纯朴的村民以为是惹怒了苍天,越发恐慌骇然,几个老人更是浑身颤抖着磕头祷告不止,祈求天神息怒。
这时,鸟兽散的村民又聚集到了一起——这是老天在发怒了,怪物就是再厉害,也折腾不到这个样子,难道是我们给的金银不够多?怪物追来能请法师道士,老天发怒了怎么办?想到这里村民们大胆子挤成了一团,一步一步的冲着祠堂挪去。
或者我们这一次捐献了钱财,老天爷就不会冲我们发怒了。或者我们上一次是捐献的不够多,老天爷知道我们藏私了?
村民们在路上琢磨,此时的李放更是愣在了当场——老村长也被他吓了一跳,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小子能有这样的本事,刚才的滚滚轰雷已经把老人家折腾得不清,现在李放又玩了这么一手空手破门,镶嵌铜钉的巨大木门被撕成了两半。
老村长是看着李放从小长大的,这孩子的确是有把子力气,身体也异常健壮,从小就没生过病,可是也没有见过他有这本事啊!早知道有这本事,那我们还去外面请什么道士?难道......难道李放是某个神仙游戏人间时候的躯壳吗?老头活得久,事情自然听说得多,神仙们无聊的时候倒是会到人间闲逛,这时候他们就会批上一身伪装,以免人家认出他们来。
李放站在祠堂门口大口的喘了几口气,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脸蛋因为充血而变的通红。
“糟了!”老爷子看着李放的样子,又的确不像是中了什么邪。“莫不是鬼附身了吧?”
老爷子刚刚准备去拍打李放的脑袋——故老相传,对付那些中邪或者鬼附身的人,只要狠狠的敲打他的脑袋,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就会跑出去。
就当老爷子的手刚刚举起来,这还没敲下去的时候,祠堂猛然腾起一阵火焰,犹如什么东西窜了出来一样。难道在着熊熊的怪火中,还有什么东西能活着?莫不是那怪物?老爷子想到这里,横起了拐杖,自己挡在了李放的身前。
7-3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 天外飞仙 下
事实上,实事求是的说,胖道人担心的没错,不过他早就已经扯呼了,没有看到这个神仙下凡——老村长和李放可是看见了。
神仙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大部分农民是没见过的,他们只知道,神仙是一种会在天上飞,打架很厉害,能变出很多黄金,能忙着祝福生儿子的玩意。被白焰烧毁的祠堂中爬出来的人,正是从天上飞下来的。至于那打架厉不厉害,看他从那么高落下来屁事没有,这估计就很厉害。说到黄金,祠堂门口那里已经Сhā着很大一条黄金了。要说到生不生儿子,那是以后扯淡时候闲聊的事情,谁敢把自己的婆娘送上门去?
单从外表上来看,这个人所拥有的杀伤力就已经不小了——由于祠堂的倒塌,其中几根五六人合抱的巨型栋梁跨塌了下去,李放和老爷子亲眼看到,这个人从废墟堆里爬出来的时候,仅仅只用了一只手就举起了这个巨大的栋梁!
从烈火燃烧着的祠堂中走出来的人身上披挂着一身无比闪耀的铠甲,一层若有若无的火焰缭绕在他的身前。从铠甲上绽放出来的火星就好像大年三十的礼花一样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随着这个人掉落到祠堂的同时,瓢泼一般的大雨好像已经停了下来,只有星星点点的雨点还在朝下打,这些并不密集的雨点只要一打在那人的铠甲上,立刻便会变成一股子水蒸气。
李放小时候被村里人东一口西一口的拉扯大——他曾经在村里的张铁匠家里帮过工,那些烧红的铁块一沾到水也会发出这样“呲呲”的响声,难道这个竟然穿着一身烧得通红的铠甲不成?
“神仙......神仙下凡了!”张老太爷扯着嗓子一声大嚎之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神仙啊!您是天上的神仙吧,特地是来搭救我们的吧!”
从天而降,混身上下燃烧着火焰,穿着烧烫的铠甲,一只手就能提起十几个青壮劳力才能提起的栋梁,这不是神仙,还能是什么?特别是此人的这一身卖像,远远看去就好像一个燃烧着的大礼花一般,即便是那些喊价上千两银子的家伙也没有这么好的卖像!
不看别的,单看那一身五颜六色,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了的吗?
李放此时也没有话说了,虽然他在小时候看见过踩着宝剑飞翔的神仙,这个神仙虽然没有踩着宝剑——但是他确确实实的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没有飞上去怎么能落下来?轻云山最高峰离这里有两三里的距离,难不成有人为了做骗子,特地从那边跳过来的?
“这次......”李放目瞪口呆的看了半天,终于想起来见到神仙应该恭敬,当下也随着老太爷一起叩拜在了这个礼花男的前面。“神仙!您救救我们村子吧。”
礼花男好像被掉下来的力量砸的有些头昏脑胀——他用力的拍了拍几下自己的脑袋,然后茫然的朝四周一扫,看见了那一把Сhā进了石板里的黄金剑。当下迈着步子走上前去,右手握着那剑柄,只是轻轻一提,随着“铮”一声轻响,巨大的黄金剑带着耀眼的光芒被他从地下拔了起来。
神仙啊!这铁定是神仙错不了了!老太爷看着礼花男单手提着黄金剑激动不已。这起码有几百斤重量的东西,说提就提,还是单手轻提,这不是神仙难道是什么?张家村里来的都是些战乱流亡的家属,什么东西都见得不多,就是战争见得多。那些不可一世的武将们使用的兵器,虽然比平常人使用的重得多,那也不过是几十斤的家伙,即便是被摆在忠勇堂里供奉着的,被炎黄大陆居民供奉为“武神”的关老二,那一柄人见人怕的青龙堰月刀,那也只不过才九九八十一斤而已!
不过还没等老太爷激动完,礼花男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差点直接扑了下去。他看着礼花男深深的吸进了一口气,正以为他要指点什么迷津的时候,礼花男却已经一声大吼,震着山林里飞鸟四散。
“杜拉斯我操你祖宗十八代!你别让我看见你,你要是敢出现在我面前,老子生撕了你!骗我进什么治疗空间,把我一关就是上百年,我操你大爷祖宗十八代,我诅咒你加儿孙死绝,生儿子没有小鸡鸡,生女儿没有鸡鸡套!”
这一嗓子吼得是惊天动地,犹如金戈铁马一般的吼声直震的地面上的积水都在跳动不已,离他几块最近的石板,甚至被震得出现了裂痕。似乎是受这一吼之威,祠堂上那连暴雨都浇不熄的烈火猛然一暗,竟然犹如被什么东西吸进去了一样,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到底是神仙还是妖怪啊!?老太爷和李放看着这个初次出场就出口成脏的怪物傻了,神仙难道不是一直高高在上,做事都是文雅君子的吗?怎么这个神仙和印象中的神仙相差那么大?可千万别没盼来神仙,盼来一个妖怪......
“李放,你赶快回村子通知大家躲起来,我看这个不像神仙,倒像是个妖怪!看他着力气,莫要发起疯来连我们一村人都杀光了!”两个人看着礼花男提着黄金剑闭上眼睛站在雨水中摆POSE,老太爷猛然一下醒了过来,冲着李放一推,将这个年轻人推了一个踉跄。“也不知道我们村子是倒了什么霉,这两天竟出些怪像,你赶快回去通知村民们躲好,莫要等这个妖怪发疯就来不及了!”
李放被老太爷一推之下醒了过来,看着这个被大雨淋透了的老头焦急的样子,他愣了愣,然后坚定的摇了摇头。老太爷是让他回村子示警,如果这个人真是一个妖怪,他当然知道此中凶险,坚决不同意,就在一老一少两个用目光争执不下的时候,就看到从祠堂背后的四周升起了腾腾的白雾,还淡淡的透出一股让人迷醉的香气。
暴雨刚过,轻云山中的山风还很大,李放闻到了这股子香味之后回头一看,那一股白色的雾气竟然不怕风吹一般,暴雨过后的大风竟然将它也吹不散!这白雾不仅没被吹散,反而密密麻麻有越演越烈之势——本来可以看透的白雾,不到一分钟内竟然浓的犹如牛奶一般看不透底,一真猛烈的山风吹来,将李放吹了个激灵。
这要说不是鬼不是怪,打死他都不相信!听说过神仙腾云驾雾的,可这哪有半分云像,纯粹就是一个妖魔出世的前兆!
不过这团白雾带来的震撼,好像不仅仅止于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白雾越来越浓,最后浓得竟然犹如实体一般。李放骇然发觉,白雾的体积不住扭曲变小,收缩,慢慢的的竟然变成了一个人形。这个人形无论是鼻子还是眼睛,嘴巴还是耳朵,都逼真不已。
修长的身体上峰峦起伏,高高的双峰下面是平坦的小腹,小腹之下两条修长圆润的玉腿纤毫必现。慢慢的,人形白雾的脑袋上又慢慢的长出了一头犹如瀑布一般的长发,随着长发的显形,这个人形越来越逼真,若不是全身上下一片雪白,这绝对就是活脱脱的一绝世美女!
传说中深山的狐狸修炼到一定程度会化身为人——她们在化身的时候,常常会腾起一阵白雾,然后变化为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形象来蛊惑世人。比较著名的妲己、玉藻无一不是妖怪所话,这些狐狸修炼成|人之后一般都担负着一个神罚的使命——某朝君王事实暴政,女娲娘娘便派遣九尾狐狸下凡蛊惑那名君王,最后终于将一个强大的王朝搞得糜烂不堪,最后落得个惨淡收场。
难道是狐狸精出世?怪不得专挑家畜来咬,感情这是一只惑乱天下的狐狸精啊!李放从地下捡起一块巨大的门板,如果这阵白雾真的化形为人,那么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拍下去。
白色的浓雾逐渐变色,到最后一股粉红色的烟雾升起,再抬眼望去,烟雾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缎带般黝黑的长发,随风飘飘起舞,瓜子脸上杏目桃红,朱唇含笑欲滴,一双丹凤眼含烟带雾,惹人遐思,祼露在外的玉润肌肤玲珑剔透,曲线尽露的惹火身材上披着一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的衣服,这似乎就不是炎黄大陆之物,衣服之下隐约的峰峦起伏,却比全身赤祼更能使人血脉喷张。
女人的背上长有一队洁白的羽翼,每一次扇动翅膀,都能带出一片耀眼的星光。女人圣洁中带点妩媚,妩媚中带点稚嫩,稚嫩中又带点成熟,成熟中又带点......总之,这个女人绝对是诸神们故意偏心的产物,从来就没有人能够将如此多的优点糅合到一身。
“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蓦的,一阵“咯咯”娇笑,张着翅膀的女子胸脯起伏,娇喘笑道:“徒孙,傻了啊?我们这不是出来了吗?我就说肯定能出来,这东西我以前玩过!”
面对漂亮女人,没有几个男人能下得去狠手,就是连李放这样铁了心要上去拍两门板的人都下不了手——这个女人弱质芊芊,好像根本用不着门板,就连轻轻吹一下就能倒地。
女人没有去看这一老一少,而是直接将目光对准了正傻在祠堂前面,提着黄金大剑的男人。
“我操他祖宗十八代!杜拉斯那个老货到底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逆行通道拿来治病?这事情也只有他想得出来!”男人被女人这么一叫,好像刚刚回魂一般,一出口就成脏。“这破玩意是谁做的?等我逮着了他,非把大大卸八块不可!见过无聊的神仙,我就没见过这么无聊的神仙!”
一个暴力倾向严重,伴随着女妖出现的男人,多半也是怪物,并且还口口声声的号称要将谁大卸八块,这不是怪物,什么才是怪物?
对于那个漂亮的女妖李放也许下不去手,但是对着这个男人,他简直太顺手了。
巨大的门板带着劲风,狠狠的朝烟花男飞了过去,然后李放惊讶的发现,混合镶嵌了铜钉的门板砸在这个男人身上,竟然一瞬间就被烧成了焦炭!漆黑的焦炭根本不受力,刚刚一砸到男人身上,就碎成了粉末,留下了一地被烧得发红的铜钉,落在地上呲呲做响。
“我操你娘!袭击达拉斯帝国领主同等于叛乱!”
李放只觉得一阵劲风压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7-4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一 重返炎黄大陆
凡人怎么可能是妖怪的对手?那些道士尚且都要靠黄符木剑和法坛来收妖,很少有听说能够和妖怪硬碰硬的人。妖怪之所以称之为妖怪,按是因为它们都有着异乎寻常的能力,这些能力说起来会让人多人都以为在听天方夜谭,事实上,他们是真的存在。
比如《妖奇谈》一册奇书中,记载这一条名为“巴蛇”的怪物,这条蛇长约万丈,与龙相当。身体平时化为六个山峰,山峰之上生长草木,人见以为是山峰,其实是妖。
蚕丝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秦惠王知蜀王好色,许嫁五女于蜀。蜀遣五丁迎之,还到潼,见一大蛇入|茓中,一人揽其尾掣之,不禁,至五人相助,大呼拽蛇,山崩时,压杀五人及秦五女并将从,而山分为五岭……这条巴蛇,就是最大名鼎鼎的上古奇妖之一。连山都能移动,提起一把几百斤重的黄金剑,那不还跟玩似的那么简单。
不过这个妖怪自称为“达拉斯帝国领主”,这个名字倒听新鲜——无论新鲜与否,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即便是再新鲜,妖怪还是妖怪,它总不会变成新鲜的鱼,新鲜的虾,总不能剁吧剁吧就饭给吃了。
“你是哪路的妖怪!敢在菩萨面前撒野!”眼看自己的门板为奏效,李放大起胆子指着祠堂里未烧毁的几尊菩萨像威胁这个妖怪,在他的印象中,无论是妖魔鬼怪,还是什么邪门歪道,对于诸天神佛都存有畏心。“你就不怕菩萨降下天雷劈你死吗!?
男人似乎被这一嗓子给吼愣了,连剑都忘记了朝下砍,傻傻的站在当场,朝着男孩手指的方向看去,三尊菩萨像由于是泥塑,所以在大火中未被烧毁,反而还越发的坚固。
“菩萨?”美貌女子好像也同时是一愣神,“这里哪来的菩萨?”
李放看着两个妖怪同时被震,心下不禁有偶点得意。看来关键时刻力量不顶用,还是得靠聪明的大脑才行。没有了脑子,便是力量在大也是没用的。他轻手轻脚的从着老太爷比划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在地上俭起来一块更大更坚固的门板,蹑手蹑脚的冲着男人走了过去。
看来,长的漂亮真是占便宜,即便是第二次的偷袭,对象也没有选到这个美貌女子的身上,而是冲着这个暴力倾向明显严重得多的男人指去。
老村长吓得汗的出来了,可着时候他偏偏又不能做声——李放距离那个男人的距离不过三米,如果他现在开口喝阻或者做出任何动作稍微大一点的姿势,恐怕惊动了这两个妖怪,不但是李放会被立即杀掉,而且连带着群村人都死与非命。
李放的步子放得很轻,本来着一男一女正看着三尊菩萨像在愣神,李放天真的以为他们俩小妖被菩萨像震慑得不敢动弹了,他提着门板越走越近,直到接近了男人背后不到半米的距离——男既看的专心愣神,地面又刚刚下过雨,泥土是松软无比,加之这个小屁孩根本没有一点杀气,以至于这个强大的妖怪根本没有发现得了他,让他成功的来到了自己背后半米的距离。
“妖怪受死!”李放这一次选择了一个好地方,他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训,这妖怪的铠甲不仅坚,而且好像海带有惊人的热量。这次他选择的目标是脑袋——脑袋上既没铠甲,也没头盔,这无疑是最好的优质目标了。
门板“裆”的一声巨响砸在了男人的脑袋上,冲击力将正在愣神的男人砸的一个踉跄。
“李放快跑!”老爷子一声断喝,提起自己的拐杖猛的砸向了另外一个女人,李放一击得手,正准备撒丫子跑的时候,赫然看见了老爷子冲上了前去。
“老爷子!你疯了!赶快跑!”李放冲出一阵之后一个紧急刹车,身形猛然一顿,他想回头去拉老爷子,谁知道......吧唧一声摔倒在了地下。
刚刚下过暴雨的泥土地实在是太湿太滑了,犹如踩到了一个巨大的泥坛之中拔不出来脚。他撒丫子跑的时候速度很快,湿润滑溜的泥地怎么能够说停就停,他猛然一扑,直接回头摔倒在了男人的脚下。
“我操你娘!你这是第二次袭击领主!”男人提起黄金大剑,冲着李放的脑袋就砍了下去。“你是真想死吗?你当爷我不会杀人还是不敢杀人!”
这次完了,终于把这个可恶的妖怪给惹发怒了。李放看着头顶夹带着惊人力量的黄金剑越来越近,不禁绝望了——这俩妖怪明显是不怕菩萨,而且要再吓唬他们一次,除非碰到一个神仙,否则今天自己就得交代在这里了。爸爸啊,妈妈啊,儿子不孝,不能再给你们坟头拔草了,我现在就跟着你们下来了。让我们一家人在地下做个好好的团聚吧......想到这里,李放闭上了眼睛,准备欢迎即将在自己脑袋上作客的黄金大剑——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即便没有这个妖怪在挥舞,就这么几百斤的重量砸在脑袋上,那也是个必死无疑。
谁知道李放闭上眼睛等了半天,自己的脑袋还没有迎来客人。他微微睁眼一看,下巴立刻掉到了地上——男人的剑砍到了地上,正犹如一副痴呆像一般的,嘴角流淌着口水。莫不是这个妖怪是个傻B,关键时刻犯了傻劲了?难道真还有神仙来搭救不成?
李放猜对了——还真有神仙来搭救他,百慧灵这个神仙在关键时刻给了凌云这个神仙脑袋一脚,她是纯粹的灵体之身,攻击的力道是直达人体内部神经的,这一脚踢的凌云一是半会嘴歪眼斜,犹如一个老年痴呆症后期患者一般。
这两个人,男的叫凌云,女的叫百慧灵,正是从到坎纳斯出国旅游了一圈之后被弄回来了,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张家村,那得多拜杜拉斯那个所谓的治疗空间所赐了。事实上,这笔账有一半应该划拉到老威廉的脑袋上去,若不是他将这个空间球抛进了另一个空间裂缝中,说不定现在老流氓还正在深渊地|茓中跟无数的魔兽干得热火朝天的呢。
当天凌云一剑点出,连人带剑被抽进了杜拉斯的这个治疗空间之内,当他进去之后,惊讶的发现了一个事情——这哪里是什么治疗坎纳斯大陆的牧师所用的东西,明明就是炎黄大陆上的修真者们做制作的一个逆行通道!谁知道杜拉斯这个老货在什么地方把这个东西弄来的,凌云看着空间内部的裂缝,苦笑不已。这个法宝是某一个仙人所制,估计是杜拉斯在捡到它的时候,这个制作它的仙人将一部分力量灌注进去,他一直是在使用这些遗留下来的力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如今这股力量也快消耗干净了,所以这个空间才呈崩溃状态——苦笑之后,领主大人又开始为自己的狗屎运感叹——听说过运气好的,没听说过运气这么好的,在这个坎纳斯大陆,和修真着一点边都沾不上的地方,竟然能够遇到一个逆行通道这样的宝贝!
所谓的逆行通道,是一件非常无聊,但是在某些时候却非常有用的宝贝,它的制作工艺及其复杂,即便是最精通炼器的仙人,也不一定能够制造出一个完美的逆行通道来。而很显然,完全依靠驻留力量在运行的这个逆行通道制作的非常完美,不知道是出自哪一位炼器大师的手笔。
逆行逆行,逆天而行,所有的修真者都是逆天而行的强者——但这些强者受到了重创之后,恢复的速度却异常缓慢,除非有什么精通治疗的人物或者灵丹妙药......要不然,如果用凡间的时间来计算,修真者们即便是被刀子割上一条小口子,起码也得恢复个一年半载的,更别提那些两个人干架打得你死我活的了。
无论是在仙界还是在修真界,最受欢迎的都是那些制丹师,和所有的生物一样,被人尊敬就自然牛B了起来。为数不多的炼丹者们有自己的小圈子,除了这些小圈子里面的朋友,他们的丹药简直是物价之宝!很多仙人受伤之后只能等待慢慢的复员,一直到有一个怪胎,研究出了逆行通道这个法宝。
所谓的逆行通道,并不是要修行,而是将身处里面的一切事物都逆行到以前的状态,并且只逆行其本质——比如说一个仙人受了重伤,断了胳膊断了腿,爆了金丹闪了腰什么的,只要进入到逆行通道去,这个奇怪的宝贝就会将他们带回以前的状态——比如正在格斗之前,正在格斗之前的两三天或者一年,这必须需要精确的控制手法才行,因为如果一旦搞不好,身处逆行通道里的家伙绝对会恢复一个彻底。
最彻底最彻底的状态——一个细胞或者一个受精卵。所以虽然这东西有良好的治疗效果,但是并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使用它,而且多半都是敬而远之。毕竟这东西一操作不好,便会落得个最彻底恢复的下场,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凌云是一个倒霉鬼,被杜拉斯弄进了这里之后,前面一段时间毫无动静,正在估计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右手犹如见风长一般的恢复了过来,他立刻明白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如果再在这个里面待上一会,那还有命在吗?就在凌云找急想办法出去的时候,逆行通道彻底的沉默了。
在撕裂空间中,一切都会静止,当然也包括了这个逆行通道的作用。至于老威廉为什么会那么准确的在空间内部正好标在了炎黄大陆上......这个事情就无法解释了。不管是天意还是故意,总之,老威廉是将他们送进空间裂缝里。要不然的话,现在从逆行通道里出来的绝对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彻头彻尾,最原始的受精卵
7-5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二 神仙?妖怪?
凌云因为老威廉的多管闲事和乱标坐标而运气很好的没有变成一颗受精卵,也没有掉落到深渊地|茓的上面。而是运气很好的停留在大乘期的修为上——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倒退到度劫期的话,恐怕老流氓是过不了那一关了,在大荒原上造的杀孽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至于百慧灵,这个灵体本来一直附着在凌云身上慢慢吸取力量,在她不出现的时候就一直待在凌云身体里,他身上的能量让百慧灵的成长速度惊人。所以当凌云被一起吸进去的时候,百慧灵也正好被一起拉扯了进去。
百慧灵比领主大人运气好一点,逆行通道只针对逆天而行的修真者或者生命体,百慧灵既不是逆天而行,也不是生命体,所以一点是也没有。
“小朋友,来来来,过来姐姐这里。”百慧灵冲着李放招了招手,“姐姐有些事情想要问你,你要是回答对了,我有奖励哦。别怕那个瘪三,他要是敢碰你一下,我就阉了他。”
百慧灵这副面容配上那副身材,再配上柔和无比具有诱惑力的声音,无疑是很具有诱惑性的。不过李放不是一个傻B,明明看见这妞是从一阵云雾中变化而出的,自己再凑上去不是送死么?用门板去拍她肯定下不了手,可是要他靠前去,他也是不敢的。
“你个几万年的老妖怪,对个小毛孩自称姐姐。”凌云已经从老年痴呆中清醒了过来。“真的,我见过不要脸的,我还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这年纪要不是一副灵体像的话,脸上的褶子肯定比猪肚子上的肥肉还厚,胸部肯定早就下垂了。”
“你们果然是妖怪!”听到凌云和百慧灵互相诋毁,李放更确定了自己的所想,不过现在他是毫无反抗能力,正个人由于滑倒的缘故坐在地下,凌云的精金大剑就放在在他身边。李放绝对相信,自己只要稍有异动,这剑肯定就踏踏实实的落在自己的脑袋上了。
“小弟弟,你看姐姐长的这么漂亮,我像是妖怪么?”百慧灵露出一个完全可以称得上的媚惑人间的笑容,绝色的容貌,出尘飘逸的气质加上这副笑容,如果不是李放亲眼看到了这个女人的真实面目,恐怕现在百慧灵即便是叫李放去死,他也会不犹豫的立刻去死。
李放看着百慧灵漂亮的笑容半天没说出话,就当他想说“可能不是”的时候,百慧灵的肚子里猛然伸出了一大截被烧的焦黑的木头——凌云一脸贱笑站在后面,手里提着这跟木头对着百慧灵贱笑。他娘的你诋毁我,我也不让你有好日子过。
百慧灵并没有凝聚成形,虽然她现在真实的犹如活人一般,但事实上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灵体——所以一根木棍穿过一个灵体,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将百慧灵的形象全毁了。
在任何一个修真者看来,都是一件比呼吸还平常的事情,在李放眼里立刻就变成了活见鬼。如果一个修真者看到了这一幕,也许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这简直太正常了,若是穿不过那才有鬼。不过李放可不知道什么叫做灵体,一个活生生的大美人肚子里猛然戳出那么大一截木棍,这除了妖怪,其他人还不立刻死硬了?
猛然间,三支羽箭如流星赶矢,直刺百慧灵的哽嗓咽喉,箭未至,射手已经再一次弯弓搭箭,这一次的所指,是百慧灵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面对蝗虫般飞至的箭雨,百慧灵非但不闪不躲,反而饶有兴致的柔声道:“一两支不行,起码也得一二十只才行。对付妖怪就是要下狠手。”
那名射手果然听话,百慧灵话音未落,一手十三根连珠箭首尾相衔,画出了一条漂亮的弧线,直指她的咽喉而去——这名射手叫做张庭,是张家村有名的猎户,祖上曾经是有名的军中神射手,当军队战败之后,他的祖先就流亡到了张家村,在这里安了家落了户。
虽然是一个战败的军人,但是这手绝技没有落下。这一家的每一代都是著名的猎手,一张黄杨弓绝对称得上是百步穿杨,他们甚至能射中奔跑中的兔子的耳朵。村里大大小小几百户人家,在他们那里学习弓箭技巧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十三支连珠箭犹如一条暴起噬人的毒蛇一般,拉着长长的弧线冲着百慧灵飞了过去。百慧灵笑嘻嘻的没闪没避——好像凌云刚刚用根木头陷害她一样,灵体是不受任何物理攻击的,别说是十三支,即便是十万三千只,根本也没办法伤她一跟寒毛。
连珠箭风驰电掣,转眼即到,猛然一下穿过了百慧灵的喉咙,冲着后面一个正在贱笑的家伙飞扑而去。
凌云轻哼一声,右手弹指微动,半空中的羽箭便如香灰做成,纷纷变成碎粉,连精铁打造的箭头都变成了一团飘舞的铁屑,纷纷落下。即便是在逆行通道中倒退到了大乘期的修为,面对几支普通的弓箭,应付起来还是绰绰有余。
张庭向来对自己的箭技自信无比,无论多么狡猾的野兽,都无法从他眼皮地下逃脱,今天听说祠堂闹了妖怪,特别赶来助阵,却被眼前一切骇的张目结舌,估计这妖怪已经幻化出人形,道行高深,非是人力可以对抗,对着祠堂前面的两个人怒喝道:“还不快滚,要一起死在这里?”
“世道变了。他娘的现在什么人都敢冲着老子打了。”凌云看着地上变成了粉末的羽箭苦笑,然后提高了一下声音喊到:“老子是一个神仙!你们都给我住手!”
在他的印象中,世俗界的人对于修真者,也就是他们所谓的神仙,都是敬畏有加的。
凌云话音未落,又是一手十三支连珠箭首尾相衔,冲着他飞扑而来——张庭眼见对这个女人的攻击没有丝毫效果,立刻将目标转向了老流氓。可怜的领主大人刚刚才回到自己的家乡,便被这些不讲道理的家伙们一顿围攻,虽然整这多半得怪他的卖相太过犯罪,如果单独是百慧灵一个人出现,没准大家都以为她是神仙下凡呢。
连珠箭射得高兴,百慧灵笑的开心,她看着凌云的无奈像抿嘴笑道:“嘿,现在这个世道,谁还管你神仙不神仙的,就你这造型,谁会相信你是神仙?你小时候听说过神仙是这样的吗?”
凌云被百慧灵的话一点,自己上上下下的仔细察看了一下,立刻明白了。摸着良心说,别说是自己小时候,便是以前在仙界逍遥的时候,如果一个和他现在一样的人站在自己面前跟自己说他是神仙,估计肯定也会被一脚踹出仙门的。
自一次震碎了十三支连珠箭之后,凌云这个跑到坎纳斯出国旅游了一圈的正牌天仙开始堕落了——全身上下一抹之后,一个像足了神仙的卖像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头戴紫金冠,身披浑元无机道袍,Сhā着一根荆钗,衣服上大大的八卦图印在前胸。腰上束着一根玉带,玉带上的花纹翻覆而深奥,就犹如那画像中走出来的神仙一样。看着自己这副模样,他想了想,又提起了精金大剑踩在脚下,凌空飞起。最后,在脑袋上做出一个光圈之后,这副中西结合的神仙模样,总算是有点看头了。
摸着良心说,如果这副卖像的人被一个神仙遇到,神仙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杀掉——这简直就是神仙界的败类,给我们神仙丢脸嘛。但是凌云却不得不这么干——难道跟这些村民解释,老子本来是进逆行通道里去疗伤,结果被一个空间裂缝扔到了炎黄大陆来,谁会相信?
“那,你们看,我真是一个神仙。”凌云无奈的走到了前面,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只不过我出门走的急,出门的行头都没带齐。不过我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神仙。我现在有急事,赶时间,下次有空了我再穿好一身行头来给你们看看。”
你是神仙?三个张家村人看着这个不伦不类的家伙,眼睛里同时流露出了一种看傻B才有的眼神。都说妖怪聪明呢,这个妖怪怎么就能傻成这样,连个神仙都不会装?
“看来这里没有人相信你是神仙了。哈哈。”百慧灵笑得很开心,“怎么你有什么急事?”
“废话!”凌云眼睛一翻,冲着东方举起了一手,竖起了中指对着天上一阵猛戳。“平白无故的给我弄过去了,又平白无故的给我弄回来。这事不扯个清楚,咱跟他没完!要不把我送回去,要不就找几十个仙女给我。否则这事绝对没完!我他妈的好像真是出国旅游了一圈一样,过去的时候莫名其妙,回来的时候莫名其妙!”
“怎么?我看你在坎纳斯的时候挺想朝回跑的啊,怎么今天回来了反而还不乐意了?”百慧灵乐呵呵的看着凌云对着天上比着下流的手势,想必那一帮子仙人现在脸色一定很难看——凌云以前就不是什么好货色,这跑到坎纳斯去旅行了一圈,脾气更是见长。“现在你可是因祸得福,不仅仅是身体伤病给恢复了,而且回了家。多亏这个逆行通道,要不然你还得从头修炼。你现在刚刚好退步到大乘阶段,你是等着升天做逍遥神仙,还是打算回去?”
凌云一愣,脖子控制着脑袋转动了半天,胯下鼓起了高高的一团,一脸的贱笑很容易让人把他和刚刚看到表子的嫖客联系到一起。神仙的日子逍遥?当了神仙才知道——拉出十个神仙来问这日子逍遥不,有九个都会猛摇头,剩的那一个是傻B!连妞不都让泡了,这神仙做得也忒窝囊了。
百慧灵耸耸肩膀,猛然一下张开双翅冲着天空飞去,凌云在芥子空间里翻找了半天,摸出一柄小剑来,精光一闪之后,两人绝尘而去。
祠堂门口三个人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看着两个神仙起飞之后的一溜金光。
“还是遇到了神仙啊......”老爷子感叹着。
7-6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三 回归坎纳斯之旅
回归坎纳斯?说得容易,第一次被转移到坎纳斯,那是经过六道轮回通道过去的。六道轮回通道里充满了无数的不确定性,上一次传到了坎纳斯,这一次能不能传过去那还是一个未知之数。运气好的说不定能跟坎纳斯挂一个边,运气不好的或许连边都挂不上——如果按照六道轮回通道的正常程序的话,进去之后是一定会被强行转世,成为一个小婴儿的。
而从坎纳斯莫名其妙的就回来了——事实上就连停顿中的时间也算上,不过也才三四天的时间,经过撕裂空间而回来的路,那更是渺茫,虽然现在经过了逆行通道退步到了大乘期——也许说不上退步,但是无论怎么说,他现在想弄出一个空间扭曲还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一个扭曲空间虽然说有一定的概率可以传送到坎纳斯,但这样的机会就跟找到原始仙尊包二奶的证据一样困难。
“我很严肃的问你一个问题。”凌云跟在百慧灵身后满无目的的满天乱飞。“你一定要诚实的回答我,这个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不能跟我扯淡啊。”
“你能有什么严肃的问题?”百慧灵身形微微一滞慢下了速度来。“说吧,什么事。”
“这个严肃的问题就是,你准备在前面带路朝哪里飞?难道我们就这么飞回坎纳斯去?”凌云脖子控制着脑袋四下扫视了一遍,四周除了茫茫的一片白云之外,还真是鸟毛都没有一根。“你到底准备带着我朝什么地方飞?这么飞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我们就是把炎黄大陆飞一个遍,坎纳斯的通道不可能有一扇门,打开之后就进去吧?”
“这个问题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没注意呢。”百慧灵笑嘻嘻的伸出手指摇了摇,“其实让我说,不如我们就留在炎黄大陆上,你这不立刻就快成仙了吗?成了仙不就能过逍遥的日子了?我看在你坎纳斯那么拼命,为把破飞剑把自己的手也弄断了,不就是想找到一条回来的路吗?”
“话是没错......可真回来了我又感觉到不自在了,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你看看,我过去的时候遭了多少罪,力量没有了不说,还落得一身伤,现在就这么轻松的回来了,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最起码,这个背后应该隐藏着一个什么大阴谋等我去揭发才对。”凌云犹豫了一下,“这事情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大阴谋,能有什么大阴谋。”百慧灵抬起头看着天上朵朵的浮云,“现在青天白日的,难道你还想说是什么妖魔作祟不成?”
“不知道,反正我就是觉得不对劲。”凌云抓了抓脑袋,茫然的四下扫视。“到底是哪里不对,我也说不上来。最好是我们赶快找到进入坎纳斯的入口,晚了的话,我那小老婆就得被人娶走了。你说早不回晚不回,现在回来了,这不是没事耍着人玩吗?”
“你当我不知道呢,其实你就是想着把利薇雅娶进门。”百慧灵撇了撇嘴,“跟我走吧。”
“去哪?”凌云顿住了身形不前进,“总得先找一个回去的方法不是,你是让我弄出一个空间裂缝钻进去,还是去混进六道轮回通道去?”
“群找这个制作逆行通道的家伙,既然我们是进入了这个逆行通道之后回来的,那么他一定有办法把我们重新弄回去。”百慧灵嘻嘻一笑,拍了拍凌云的脑袋,“小朋友,别小看你师祖我,我当年可是仙界头号美女,追我的人排成了长窜,其中就有几个经过制器的炼器大师。”
“是,我知道你是纵欲过度导致走火入魔的。”凌云一把打掉了百慧灵的小手,一脸的菜色,“要不是因为你师门禁止双修,老子现在早就是飞天种马了。”
“那行,我不帮你,你打算怎么回去?”百慧灵不屑的看着这个没有前途的徒孙问道。“是自己钻扭曲空间,还是混六道轮回?”
“谁干那没前途的事情,流氓自有流氓的办法,与其跟着你乱飞,我还不入走老路呢。”凌云轻哼一声,脚下飞剑一闪,朝前直射而出。“跟上,我的做事方法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像的。”
百慧灵看着凌云飞行的方向,皱了皱眉头,这方向怎么那么熟......她张开双翼跟着飞了半天,然后赫然发现,这不就是天女浴池的方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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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之上,仙界的七宝山之上,现在正是采摘火龙果的时候,这种果子只产在七宝山上,而且一千年只出产一次。这种果子内蕴涵着惊人的热量,是炼药的好材料,并且也是仙人们最喜欢吃的水果零时,每到火龙果一成熟的时候,就有会大批的仙人蜂拥而至。
“道兄,今年采了多少?”一个身穿蓝袍的仙人冲着一个身穿白袍的仙人一拱手,“这快一年时间没见了,最近跑到哪去逍遥了?仙界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大部分仙人都搬出了仙界,听说道兄你那片洞天福地位置不错,什么时候兄弟也过去凑凑热闹?”
“不行,我那片地方早就荒了。”白袍仙人干笑了两声,“道兄,你不知道,最近仙界那老不死的家伙下令搞什么严打,严禁饲养妖精,我家那两个狐狸精早就被抓出去了。也不知道原始仙尊那老货最近犯了哪跟筋了,几万年都这么过去了,最近忽然想起来说要整顿仙界风气,你说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嘘,你可别让人听见了,这是要掉脑袋的事情,你听说过六万年前那一位前辈的事情吗?”绿袍仙人猛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听说昨天观测空间的仙人们发现了一个来自异空间的波动,而且还有两股气息随这股波动进入了炎黄大陆。听说是那一位前辈回来了。”
“前辈,你说的哪一位......”白袍仙人迷茫了一阵之后猛然醒悟了过来,声音一下提高了两三度,“你是说那一位,那一位被称做争取仙人合法权益的先行者......那个流氓天仙凌......”
“小声点!让人逮了可不得了,小心那老家伙把你也踹进轮回通道里!”绿袍仙人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应该就是那位前辈回来了。前段时间我跟守护天门的兄弟本来是一起下界去想捉上几只狐狸精回来养,在无意间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秘密总是能头调起人的胃口的,在好奇心上,仙人不一定比普通人弱,甚至更强几倍!特别是这些整天闲着想下界去抓几只狐狸精来养的流氓神仙们,在好奇心上更是无比强盛。他们所说的六万年前的那位争取仙人合法权益的伟大先行者,自然就是因为偷看了仙女洗澡而被踹下六道轮回通道的凌云凌大官人了。
在六万年前,第一次中西两界神仙召开友谊交流会的时候,那时候东方仙界还处于思想封闭的状态,虽然有那么一小撮流氓神仙被视为破坏份子,但是大多数神仙还是善良的——毕竟这些人从一开始就没命的修炼,一头就指着成仙去的,可是真成仙了,却有失去了目标。要知道仙人的寿命近乎是无限的,只要他们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甚至可以说是与天同寿。
寿命长了能干什么?继续朝神界修炼毫无疑问是正确的选择,可这说起来简单,事实上却比修炼成仙要困难了不知道多少倍。大批大批的仙人曾经在修神的这一条路上走火入魔,落得个神形俱灭的下场,看到这些人的惨状,越来越多的仙人开始选择停留在现阶段——或者十几万年前的仙界还有良好的学习风气,但是现在,特别是从那一次西方天界来做友好访问之后,这股良好的学习风气似乎一去不复返了。
女人的天性是爱美的,把自己包裹的犹如一个粽子一般毫无疑问是没有丝毫美感,大不了看上去比较端庄秀丽——反观西方天界那些神仙,一个个穿得是前卫大胆妩媚勾人,刚刚一过界,本地仙人的魂都快给勾跑了。这些在东方天界待习惯了的仙人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穿着?要知道在炎黄大陆的东方,礼仪是大防,在世俗界,女人被男人看了一只胳膊,那就得嫁给他。
一开始女仙们对于这样的穿着是极为不屑的,认为这些西方的神仙就是淫乱。可是时间一长,她们慢慢开始有了转变,毕竟女人的嫉妒是天性,这种天性不管是在人还是仙,甚至是神的身上都会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这些西方女神整天招摇过市,早就把东方仙界的仙人的魂都勾走了,其中当然包括一些已经有了双修伴侣或者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的仙人。
这是Сhā足,赤祼祼的第三仙Сhā足!当女仙们想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却发现,这事情不是那么好干的——人家的条子盘子在那里摆着呢,虽然自己的相貌身材不输,可是在穿着上早就已经落后了一个时代了。不得已中,女仙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穿着。
首先是袖子短了,然后是裙子短了,最后是露肚脐了——甚至有一些作风泼辣的女仙人开始穿起了透视装......就这样,热爱学习风气好的东方仙界被西方仙界的神仙们搞的是乌烟瘴气。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是发生在女仙们的身上,男仙们的改变更甚——由于从妈妈肚子里出来之后接受的教育便是保守教育,他们跟着西方仙界的男人们混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大开了眼界,才发现自己这万来年是白活了。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一本后来被原始仙尊批为“邪恶的书刊”的《花花神仙》,那里面不仅仅是有大量的西方天界的祼身女人的照片,还附带了不少的联系方式......
这样的书刊,在原始仙尊的眼里自然是一种腐蚀人精神的邪恶玩意了——在一届的神仙大会中,原始仙尊狠狠的批判了这种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并且指出了这一切都是腐蚀人精神的邪恶东西,要彻底的禁止,而且单方面阻拦了东西两方的交流通道,严禁任何西方神仙再通过这条通道进入东方仙界带坏新神仙,至于那些已经被带坏的老神仙,原始仙尊也开始了他的洗脑工作。
当然,已经掌握了西方先进思想的仙人们据理力争,其中出现了“艺术照”这个名词,要知道妖怪祼体是淫乱,神仙祼体那就是艺术!这把原始仙尊说的哑口无言,事实上,他自己就有两个老婆!
并且,根据仙界八卦中心,以一帮子麒麟为中心的小集团,更是传出了原始仙尊的女儿深夜未归,并且还在某一小酒馆中“坐大腿”.......
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原始仙尊不得不下令严禁这一切西方的腐化堕落思想,一切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一但发现,必定会被踹入轮回通道。
7-7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四 天门
现在的天界可没有以前的天界那么和平而安静,虽然原始仙尊下了死命令,严禁一切腐败的西方堕落小资产主义思想在天界横行,但是这乃人的天性,即便是修炼成仙的人,从本质上来说,他们或者她们依然是一个人。虽然原始天尊下了禁令,但是人仍然有无数顶风做案的仙人们在尝试着挑战这个权威的老头,尝试着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那一段时间里,仙界只要是幽静一点的地方,都能看到神态暧昧成双成对的仙人们出双入对,据不完全统计,那一段时间里的双修仙人的数量甚至突破了以往所有双修数量的总和,并且也不仅仅只是在精神上的双修,最后还发展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向双修。
其中最杰出的一派代表人物,要数炼器大师补天道人了。这位大师的手艺精湛而且人缘好,最重要的是,他的脾气不想所有精通炼器的人那么古怪,每当有人请求他帮忙的时候,他总是乐呵呵的将这些事情做好。就因为是这样,不少受过他帮助的女仙人在仙界思想改革开放之后,向他表白了自己的心意,这补天道人倒也是来者不拒,据可靠消息,这个补天道人在最夸张的时候甚至同时拥有了四个老婆,这数量远远超过了仙界的正牌老大原始仙尊。
不知道是处于嫉妒还是出于愤怒,反正最后补天道人也被原始仙尊下了三根缠魂丝,扔进了六道轮回通道,重新转世从修去了。
“我听看守天门那位兄弟透露,原来六万年前那一位伟大的先行者其实并没有被轮回,经过后来掌管六道轮回的地下界察看之后,那一位前辈是被拉到了某一个世界!”绿袍仙人神秘的看了看左右两边,“最近这一次波动听说就是他回来了。”
“这消息准确吗?”白袍仙人一愣,随即绽开了一个所有仙人都明白的笑容,“我们去找他,让他带我们一起过去如何?反正这地方也呆腻味了,狐狸精也抓得差不多了。”
“话是这么说,可你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出现吗?”绿袍仙人皱了皱眉头说道:“要知道这个名字现在在仙界是禁忌,绝对的禁忌!如果让人知道了,我们俩肯定也逃不出被踹进轮回通道的命运。”
“踹就踹,在这里蹲着混吃等死,还不如找点刺激去。”白袍仙人嘿嘿一笑,冲着外面一甩头,将摘来的火龙果全部收到了自己芥子空间里之后,踩着飞剑一溜烟的跑了。
说到凌云,他现在踩着飞剑逛了大半天,才十分惊讶的发现,自己迷路了。不仅仅是他迷路了,就连带着百慧灵一起也迷路了——他们惊讶的发现,以前熟得跟自己家里的床头柜一样的地界,竟然完全变了样!
普通的仙人在进行长途履行的时候,一般都会使用一种叫做“星梭”的法宝,这种法宝的速度极快,而且精确度也极高。最虽然法力强大的仙人很容易掌握在扭曲空间里的传送坐标,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不可控制的——那就是时间,扭曲的空间里是没有时间概念的。
这事情是每一个仙人都知道的,不仅仅经常发生在天界,而且就是世俗界也经常会发生。比如某一个人在什么时候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某一个人自称来自未来或者过去之类的事情,虽然周围的人都会当他们这样的人是疯子,可事实上,他们很可能就是被某一个自然裂缝拉了进去,穿越空间而来。
凌云和百慧灵这一穿,竟然穿到了六万年之后。这是他们没有想到,也没有料到的。
“难不成......”凌云踩着飞剑踌躇了一会说道:“难不成是最近他们都搬家了?也不太可能一两年把整个天门都搬走吧?难道是我记错了,不应该啊,我很清楚的记得,这里绝对就是天门的位置。”
凌云现在手里正拿着一块玉板,这是仙界最常用的坐标地图,小小的一张玉板却有着惊人的容量,无论这张玉板的主人身处何地,玉板都会自动纪录下这一个坐标,以备仙人们的再次回访。要知道,仙人们的旅行距离总是长的惊人,如果没有这么一张玉板,根本不可能准确的找到上一次去过的地方。
可现在看着玉板上的纪录,这明明就是天门的位置,怎么无论朝上朝下看,都是一片虚无呢......
“你是不是记错了。”百慧灵凑过去头看着凌云手里的玉板,“你看看这.......这里是玉带山,这里是星河......位置好像是没错,难道整个天界都搬迁了不成?”
“不太可能吧,原始仙尊那老货应该不会这么勤快。只要没有人来强行拆迁,这地方应该会一直不变的。”凌云皱着眉头看着一片虚无的天空,“除非是那老头得罪了哪一个神人,人家下来将整个天门拆了,这倒说不一定。”
就在两个人在原地迷茫的时候,百慧灵眼尖,忽然看到了天边的两抹闪光。
“你看看,那是不是仙人的飞剑?”百慧灵展开着翅膀飞到了前面一点,试图看清楚那两抹闪光。
“好像是,修真者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个地方,也根本没有办法看到这个地方。”凌云仔细的看了看,点了点头,“仙界的通道是被下了强力禁制的,没有纯正仙灵力的仙人别说是来这里了,就是看也看不到。”
凌云所说的强力禁制,其实是上古就存在的。混沌初开之时,天地被分成了三块,也就是天界,人间和地府。天界居住着众神,人间则是普通人和一些要怪居住的场所,地府则是掌管着生死轮回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叫做修真者的人出现,他们本着追求天地之间最强力量的目的逆天而行,在修真者最昌盛的时候,十个修真者中就八个都能顺利的进入大乘,当然,随着这些修真者的出现,原来分的非常清楚的三界开始模糊,这些强大的修真者拥有了力量之后,长长是上天入地搅的不得安宁。
要说到仙界的禁制,得从两个倒霉的神仙开始说起——这两个神仙一个名为祝融,一个名为共工。他们俩一人以火修入到,一个人以水修入道,本来是两个同门师兄,而且天赋也同样高的惊人。在他们顺利的升入了天界之后,却开始又了分歧。
祝融相信火是这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东西,而共工相信水是这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东西——并且他还常常炫耀说自己就好像水能灭火一样,将祝融压得死死的。祝融是个暴脾气,一听这话那还了得,当时就跟共工约了场子,两个人到不周山——也就是盘古大神沉睡的地方去单挑。
摸着良心说,这俩人的实力都不弱。以火入道的祝融掌握的是天地间第一缕三味真火,那时候天地初开,不少最原始的力量还留在人间,祝融在修炼的过程中,非常巧合的就得到了这么一缕三味真火。而共工的家伙也不错,那是盘古大神用来清洗初开天地用的轻灵之水。论起力量来,丝毫不输于祝融的三味真火。
两个实力强悍的家伙相约在不周山斗法,斗了不知道多久,你一缕火我一摊水的,很快就将盘古大神给惊醒了——祝融刚刚放出一点火就被共工浇灭,然后祝融又放出一点火来将他的水蒸发,共工一看这哪成又放出一摊水浇灭,两个人就这么一来我往,将不周山搞得蒸汽缭绕。
就好像在桑那房不适合睡觉一样,两个人的斗殴终于将盘古大神给惊动了。大神在亲手收拾了这俩人之后,由于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当初的属于造成这一麻烦,于是对外宣称他们的搏斗将天给撞了个窟窿,并且叫上了自己的老婆女娲去补天——这只是对外宣称的,事实上,女娲娘娘在装模作样补天的同时,又重新补下了一道道的禁制,将天界分成了上中下三层,上界的人可以丝毫无阻的朝下走,下界的人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朝上走,而中间那一层,正是隔绝人界于神界的仙界,那一道门,正是天门.
“你刚才说......修真者是看不到天门的吧?”百慧灵忽然醒悟了过来,“你现在也只是大乘期而已,那么,你是不是也意味着看不到天门?”
“你这么说......好像也是,难道我要等着自然成仙?”凌云一张脸立刻垮了下来。“我现在不过就是想进去再找找六道轮回的通道而已,不用真的要等自然成仙吧?那我得等到什么时候,那边利薇雅的婚事明天就开始了,我今天必须回去!”
“你想回去也没没辙。你不是仙人,我现在勉强算半个鬼仙,也不是仙人,所以我们即便是站在天门前,也看不到这个天门的。”百慧灵耸了耸肩。“而且要在下界找一个仙人来带我们进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连你平时都懒得朝下跑,更别说那些勤奋好学的家伙了。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一个仙人,人家也不一定能带我们进去。”
百慧灵说的句句属实,这是最实在的大实话。这两个曾经纵横天界令人谈之色变的流氓和魔女,现在甚至是连天门都摸不到了,这话说出去虽然会笑死人,但是也是一个事实。
“等我自然成仙......谁他妈的知道是一年后还是两年后,那时候在回去,利薇雅孩子都打酱油了!晚了!”凌云踩着飞剑绕着天门急飞。“里面的混帐给我听着,我知道你们能看见,赶快给我把门打开”
凌云话音刚落,一白一绿两个人影犹如从虚无中横跨出来一般,冲到了凌云面前。从这气势上来看,这绝对是正牌的天仙。
“前辈!”白男和绿男一起拱手,将正在绕着天门急飞的凌云吓了一跟斗。
7-8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五 自由的先驱者
凌云翻了半天,好不容易在飞剑上站稳当,凝视着两个忽然冒出来的家伙。毫无疑问,这两个正牌天仙都强悍的令人心寒——作为一个刚刚退步到大乘期的菜鸟来说,只要跟仙沾上边的人物,都是异乎寻常的强大,何况还是仙人之中的强者,得到天仙之称的人在上千仙人中也只有寥寥几十而已。
绿袍人踩着一柄奇形兵器,大概有一丈来长,这在所有的飞剑中那算是长的了。普通的飞剑仅仅只有两只长两只宽而已,这柄超级飞剑简直就是飞剑中的巨人了。巨大的剑身上篆刻的都是晦涩难懂的文字,中间一道血槽......如果仙剑真的需要血槽的话,这条血槽无疑比老流氓设计的狼牙倒刺匕首更加夸张。巨大的护手后面有一个弯型的设计,在坎纳斯大陆上凌云曾经见过,这是为了防止武器在格斗中滑手而特别设计的。
只是......真的有人用飞剑来砍人吗?流氓了这么多年了,老流氓终于是开了眼了。要不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把前浪强Jian在沙滩上,想不到刚刚过了一两年,现在的设计理念既然变了这么多吗?
身穿白袍的人的飞剑到是比较正常,样式古老而朴素,青铜光泽的剑身隐约有光泽在流动,这是飞剑蕴涵巨大力量的特征。看上去两指长两指宽的飞剑也没有什么太过骇人之处。
只不过......这个人的穿着有点太奇特的。飞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就不能朝上看,朝上看能把人吓一跟斗——一条长袍上到处都是补丁,虽然洁白,但看上去的确有点不伦不类。长袍上用不知道什么材料书写着斗大斗大的字,每一个字都隐隐约约的散发着隐晦的光芒。白袍中间那一条阴阳鱼在说明,这是一件防御力极佳的法宝。
如果单按法宝来论,这一件东西的确能算的上是上品,但是单看美学的眼光来看的话......这件衣服即便是扔到乞丐前面,乞丐也会提着饭碗来砸人的。
“你们两位......”凌云看着这两为外表看上去有点神经,可是的确是正牌天仙无错的家伙反嘀咕,“你们叫我前辈,我不记得我曾经带过什么徒弟......”
“就你?你还带过徒弟?”百慧灵立刻Сhā嘴诋毁,“你自己都混成这样了,你要是带个徒弟出来,估计人家都能吞飞剑自杀......徒孙,不过你别沮丧,你还是有值得骄傲的地方,起码你师祖我在仙界混了这么多年,因为偷窥仙女洗澡而被踹进六道轮回的,你还是第一个。”
百慧灵话音刚落,两个仙人眼睛立刻亮得犹如黑夜里的明灯,即便是在几百里外,也足够可以引路了。两盏明灯不停的在凌云身上上下扫射着,要知道天仙的眼光可是不一般,即便不是刻意的去使用什么透视术,也足够和刮骨钢到媲美了。
被叫这么一嗓子前辈,凌云很是纳闷,敲着脑袋仔细想,的确还就真没想出来自己带过什么徒弟,或者帮助过什么可怜的孩子。事实上,在仙界号称流氓天仙的凌大官人,在修真界里的名声也不太好。凌大官人在修真界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就是帮着人收妖,而且不收任何成本费。
当然,如果谁以为这样就是好人了,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凌大官人的兴趣是捉妖,而且捉的彻底干净不留后患,甚至有时候捉的高兴了还顺带将周边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都翻找一遍,可这绝对不是好心,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对这妖怪只有六个字的要求。
第一:女的。第二:漂亮。第三,活的。
只要满足了这三点,凌大官人绝对跑的比谁都快。不过如果一旦妖怪是公的,不管是不是漂亮的活的,即便是用黄金去堆,凌大官人也不会眨巴一下眼睛的。
对于这样的败类,你难道能想像他竟然还会带一个徒弟,还会向可怜的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吗?显然,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凌云想了半天,虽然他以为自己曾经大发善心,真的做过什么好事,但是想了半天——一件也没有,真的一件也没有。
“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凌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我好像不认识你们两个,还是我记错了?你们叫什么名字,以前是在哪里修炼的?”
“前辈,我叫做无涯,是在轻云山中修炼成仙的。”白人站前一步自我介绍着,“这一位是我好朋友,是来自天涯海阁的冥海,他是一位剑仙。”
怪不得,是一位剑仙,怪不得他的兵器如此奇怪,犹如拿着近身搏斗要砍人一般,原来是一位剑仙。凌云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剑仙在仙界可以说是最为异类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是以武入道,将自己的武器修炼成自己的本命元神。剑仙的战斗力强悍无匹,一个低级剑仙甚至可以在战斗力上逼平一个上级天仙——只不过剑仙的修炼难度却让人匝舌,所以很少有人选择修炼剑仙。
剑仙的金丹也不叫金丹,叫做剑魂——一个犹如利剑形态一般的金丹。和普通仙人喜欢的打架方式不同,剑仙们不喜欢用法宝对轰,他们的肉体极端强悍,普通的飞剑根本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肉体变的犹如自己的剑一样坚硬。一般被剑仙们缠上的仙人,大部分的下场不是举手投降,就是被修理的惨兮兮的。
虽然凌云以前纵横天界万把年,但还是真没对上过剑仙——说实话,即便是全胜状态下的凌云,对上一个剑仙,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打赢他。如果说救了一个小屁孩在一万年的时间里忘记了,这有可能,但是如果和一个剑仙扯上了关系,那绝对就是刻骨铭心的,怎么都忘不了的。
“原来你是一个剑仙,怪不得这武器嚣张成这样。”凌云恍然大悟一般的点了点头,“可是,我还是不记得认识你们,你们到底是谁?”
“前辈,您可能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认识您啊!”剑仙冥海靠前一步,冲着凌云行了个礼说道:“您是那一位因为偷窥了仙女洗澡,而被原始仙尊打下了三根缠魂丝,然后被打入了轮回通道的凌云吧?”
“没错,是我。”凌云点了点头,剑仙的恭敬态度让他自我感觉一下良好了起来。要知道剑仙们从来都是嚣张跋扈的,不可一世的。即便是见到了大罗金仙也很少会主动问候。难道自己的名气现在竟然这么大了么,想到这里,他有点飘飘然了。“你们两位是怎么知道我的?”
“前辈,我们在刚刚升上天界的时候就听说过您的大名了。那时候我正好刚刚到天门报道。”绿衣仙人无涯站上前一步行了个礼,态度是挺恭敬,不过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嘴角已经露出了一丝......所有男人都能心领神会的微笑了。“刚刚报道的时候我就听说过您的大名的,您因为偷窥了仙女洗澡而被打入了轮回。别说是在六万年前,即便是在现在也没有几个人敢这么干的!”
原来这事也能出名?百慧灵哭笑不得,看来天界的流氓还真不少。她转头看着那边已经自我感觉良好的要漂起来的老流氓,很不找痕迹的在他的腰上狠狠的掐上了一把。老流氓刚刚被人一提自己的光辉往事,刚刚下意识的回想起来维纳斯的胸和雅典娜的ρi股......还没有朝下想的时候,就被痛醒了。
“咳咳.......这些事情,几位仙友就不要再提了吧。”凌云非常罕见的脸红了一下,即便是他这样厚脸皮的人,也不仅很罕见的害羞了一下。“这声前辈,我还担当不起。我现在正好有个麻烦事要请你们帮忙,如果两为仙友方便的话......能不能把我们带进天门?”
“带进天门?”两个仙人似乎吃了一惊,“前辈,您这是......?”
老流氓啥话也没说,伸出了自己的右手,示意无涯握住。无涯微一踌躇,伸出了手跟他握住。这是两人互相试探实力的方法。凌云现在完全没有放出自己的仙灵力,而是让无涯的力量仔细的探查了一遍。
“现在你知道了吧。”凌云苦笑了一下,“所以,你们别再叫我前辈了,我现在刚刚到大乘期,按道理来说,我应该叫你们前辈,所以这声前辈我担不起。我要请你们带我们进天门,那是因为我们自己根本连看都看不到。而且只有进入了天门,我才能重新找到回到坎纳斯的方法。”
凌云一说完,自己脸上也已经挂上了苦笑。要知道,如果自己以前遇到一个修真者来求自己帮忙的话,如果没有什么好处,肯定是会毫不犹豫的拒绝的。况且私自带着修真者进入天门,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
无涯听着凌云的话说完,忽然来了一个九十度大鞠躬,这把老流氓吓了一大跳。
7-9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六 史上第一冒牌天神
神人,那是修真者们的终极目标。一万个修真者中,能够成功度劫的大概有一百来个,度劫之后他们会继续朝上升级,升为仙。成仙了之后,少数人会选择更高一层次的修炼,就好像坎纳斯大陆上少数魔导师们所追求的大魔导师一样,要寻找那座传说中的高塔才能成功。
而仙人要成为神人,那则是更加虚无缥缈的事情——魔导师们成为大魔导师还能够寄希望于寻找那一座事实上的确存在过的高塔,找到拉那座高塔之后就能够成为一个与神匹敌的大魔导师,事实上,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之后,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半神,虽然没有神格,但是单从破坏力和杀伤力上来说,也许他们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些二级神了。
炎黄大陆也有神邸,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些上古神们也许已经是虚无缥缈的了,没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甚至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还生存着。不过仙人们一旦修成神人,那么就算垮过了那最后一步,成为了一个神。
神能干什么?抓遍天下的狐狸精?把原始仙尊捆把捆把仍到轮回通道里去?或者是娶上十几二是房老婆?这些都无关紧要,神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们能够按自己的意志来开天辟地创造生命,按自己的想法来改变这个时间的时间于空间。在这一点上,炎黄大陆的神和坎纳斯的神有着相通之处。
不同的是,坎纳斯大陆的修炼者无论再怎么强悍,甚至可以匹敌一级神的时候,只要他们获得不了神格,就永远是一个小混混,而仙人们能够靠去寻找那最后一步的跨越方式来完成由仙到神的晋升。不过,这样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据不完全统计,一万个仙人里,大概也只能诞生出一个神人。
神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大部分仙人都是摸不找头绪的,他们了解的甚至不会比凡人多——比如成神的时候有七彩祥瑞下降,全身上下都是灿烂无比的,成了神就不再是逆天,所以上天会降下祝福,在那一刻,整个天空都会云开雾散,梵音大作......总之,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华丽无比。
神人跨越那最一步的时候是没有征兆的,不像修真者那样要顶九天雷劫。完成仙人到神人的跨越,也许是悄无声息的,也许换了个运气好点的,头脑傻点的仙人,自己跨越了神人那一步都还不知道已经跨越了,认为自己还是一个仙人。
总之,神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谁也没有见过,只有那一点都已经老的不能再老的古老相传。
无涯这个腰板挺直的九十度大鞠躬是为什么?那是因为他首先听说过了凌云那点烂事,接着又在凌云的授意下探查了一下他的体内,于是他被一件事实彻底的震住了。
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仙人,也绝对不是一个修真者!
都是从修真者过来的,谁不知道修真者是什么样的——体内有元婴,有紫府,有强大的力量蕴藏在经脉之内。这个前辈说自己倒退到了大乘期,那么就应该元婴已经进化成为了不符合金丹样的金丹,只等到吸收足够的仙灵之气就能够正式形成金丹,可是,他体内别说金丹了,连元婴都没有。
他肯定也不会是仙人——他的体内也没有金丹,没有仙灵之力。要不是提前知道这个人的来头,两个仙人恐怕已经抄家伙上,将百慧灵和凌云两个人以私闯天门的罪名给干掉了。当然,也许会有居心不良的仙人将百慧灵扣下,那也说不一定。
凌云体内没有金丹,有的是一颗五颜六色,亮的刺眼,蕴涵着一个大乘期修真者根本就不应该拥有的力量的,样子古怪,颜色灿烂的玩意。这东西肯定不能称为金丹,它漂浮在一个同样是五颜六色的空间之内,表面游动着电光,声势异常骇人。
如果按照仙人的状态来归类,这个五颜六色的空间就应该是紫府,这个五颜六色的球形玩意就应该是金丹。可是,这样的金丹......不如称为彩丹合适。就在凌云收回手的那一刹那,本来无涯还在发愣,忽然抬头看着凌云身后那一位美女,他想到了一个事实。
这位前辈,传说中是六万年前被踹进轮回通道的,经过了六万年,即便是一个再废材的仙人,应该也有一些进步。而且他是已经被传送到了其他空间中的人,难道他自己能够撕裂空间回到炎黄大陆来?
神和仙的区别就在于,神可以控制时间和空间,而仙不行。也许单论破坏力来说,有些以道入修的神人还不如一个剑仙来的强悍,不过他们却可以控制空间,单就这一点而言,这已经是仙人们无法匹敌的了。没有达到神的地步,是无法抵抗空间和时间的概念的。
经过了六万年,从其他的空间安全归来,身后带着一位明显是仙不仙妖不妖鬼不鬼的绝色美女,体内有着与仙人们不同的金丹和紫府......这些线索一串联起来,无涯立刻想到了一个字眼:神!
“前辈,您这是想找寻去六道轮回的通道吧?”无涯的态度越发恭敬了,特别是那眼神,除了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在以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个争取自由的先行者以神的身份归来之外,其他人看到这眼神,绝对会误会他的性取向有一些古怪的问题。“您是否要回去那一片叫做坎纳斯的世界?”
“我不回去坎纳斯,我跑这里来闲逛什么?”凌云干笑了两声,估计现在原始仙尊那老头还活着,不知道看到自己现在这么活蹦乱跳的回来,他能有什么想法。“原始仙尊那老货可是恨我入骨,当年我偷看了他女儿洗澡,我估计如果他不是看在我抓了不少他女儿的把柄在手里,早就把我打的神形俱灭了。”
“当然,不过现在已经过了六万年,原始仙尊早就已经在为飞升神界做准备了。”冥海摸出一柄小剑,冲着身前的虚空一划,天空犹如被划出一道大大的口子一般,朝着凌云和百慧灵的方向展开了。“两位,跟我们进去吧。天界之中六道轮回的通道现在由两只麒麟看守着,我们两兄弟和那两只麒麟还有点交情,它们肯定能通融通融。”
剑仙就是剑仙,单论战斗力来说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就是这么随手一划,巨大的天幕禁制就被撕裂开来。当然,他是没有能力去毁灭当年女娲布下的超级禁制的,但是将它破开一个口子,那还是不太困难的。这就好比连巨剑都不怕的黄金巨龙,它们的身体和鳞甲也许能够抵御超强的攻击,但是如果有谁敢去用一根绣花针刺它们的ρi股的话,保管在听到一声震动天际的龙吟之后,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
天幕裂缝后面是高大宏伟的仙界天门——其实每一个仙人都来过这里,而且第一次到仙界必定是要经过这里的。在修真者度劫之后,来到的肯定就是这个地方,从这里进入天门,获得一个仙人的户口,这才能算正式加入仙籍。如果有谁想走偏门的话,随时都会被仙界城管们逮出来,送上两跟缠魂丝,然后一脚将他遣返原籍。
“感谢两位仙友,我们这就进去了。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凌云看着天幕已开,一时也不想停留在这里,回头招呼着百慧灵钻进了天幕。百慧灵扇动了一下她那洁白的让人眼花缭乱的星光羽翼,跟随着凌云钻进了天幕。
“冥海兄,我刚刚好像看见神了。”无涯看着那天幕慢慢合拢的裂缝匝吧着嘴。“你说有没有可能,这位前辈经过了六万年之后,在另外一个空间跨越了那最后一步?你知道我刚才看见什么了吗?他的体内是五颜六色的,虽然排列的位置跟我们一样,也有紫府和金丹,但是他那应该叫彩丹和彩府才对。”
“有这个可能。”冥海看着渐渐合拢的天幕点了点头,“据传闻说,他当时的确是扔进了六道轮回中,但是因为一场爆炸被卷入了另外一个空间。能够自由控制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是修真者,也不会是仙人。”
“不愧是解放生活的先驱者,如果他真的跨越了那最后一步,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无涯一下跳上了自己的飞剑,其动作之迅速,姿势之标准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是一个标准的冲刺动作,他上身微微倾斜,由于仙界有自己的范围和禁忌之地,所以在仙界之中是不能使用瞬间一的,只有靠高速飞行来移动,无涯的这个动作正是打算冲刺而出的前兆。“他刚刚说有事情需要帮忙的话就找他......”
看到一个神,可不是犹如在闹市大街上捡到一块重达十吨的黄金那么简单的事情——虽然这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平白无故遇到一个神,那则是比这更不可能的事情。
冥海和无涯对看了一眼,非常默契的摆出了冲刺的姿势,轻吟一个发诀,飞剑带着身形电射而出——随之一声巨响,三个人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看得出来,正坐在地下的凌云满脸的不可思议。
“两位仙友,我刚刚想起来,你们说过了六万年,那是什么意思?你们的意思难道是说......现在离我进入六道轮回通道已经有六万年了?”
两个仙人傻傻的看这这个五光十色的神人——凌云现在一旦动用金丹的力量,全身上下就会散发出灿烂的光芒和色彩。
神啊!这真的是神啊!我们这是在闹市大街上捡到一块重达十吨的钻石啊!
百慧灵扇动着洁白的羽翼,一阵星光从三个男人中间飘过,美的犹如少女漫画中的三个傻B主角一般。
7-10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七 觉得很惭愧
冥海帮助老流氓撕开天幕,老流氓二话没说就带着百慧灵钻了进去,这机会可是不多得,刚刚在想会有谁来帮忙,还没到两分钟就窜出了两个傻小子。这真是人走运的时候,挡都挡不住。百慧灵和凌云两个人进了天门之后朝里一阵飞,却发现了一个个的问题。
天门的位置是错了,可是这里面怎么就不认识路了呢?以前天门直通天际的一条笔直的道路,现在已消失了,各种错落有致的建筑稀稀拉拉的分布在周围,两个人从撕裂的天幕进来,没有了那一条路标线,搞不清楚到底那是正,哪是反。
“你说怎么就变样了呢?”凌云看着完全陌生的道路发愁,虽然道路变得陌生了,但是依然禁锢瞬移。两个人找了半天,终于放弃了。“我们干脆回去让那俩人带我们一起过去吧。我看那俩人也挺热心的。”
“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六万年?”百慧灵摸着漂亮的下巴在发呆:“你说他们说那六万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我们回到了六万年前,还是六万年后?”
“六万年?有说六万年吗?我怎么没有听到?”凌云想了想摇摇头,他刚刚满脑子都在想怎么让这两个仙人将天幕撕开放他们进去,要知道这是一条重罪,对于刚刚认识没多久的仙人,人家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帮你一把。就在凌云满脑子准备算计着让他们撕开天幕的时候,没想到人家那么爽快,一家伙就撕了一条大缝。
都说剑仙的脾气怪,都说剑仙没不讲道理,今天这么一看,其实剑仙也挺不错的——起码如果是换了以前自己遇到这样的事,绝对是拍拍ρi股走人,这要是被原始仙尊那老货逮了,说不定又是一个下轮回通道的货色。
“你脑子是豆腐做的啊?人家明明就说了六万年。”百慧灵无奈的撇了撇嘴,冲着前面那一片根本就迷茫得没有头绪的道路一指:“估计是我们来到六万年后的仙界了,不然这地方改变怎么会那么大,我记得我以前在仙界的时候,天门通着一条大路呢!”
“说得也是,这事太悬,这一次回来我自己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凌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不然我们回去问问,让他们带着我们进去怎么样?我看那两个人挺热心的,说不定人家还答应了呢。我们现在一个修真者,一个是鬼不鬼仙不仙的灵体,要是在这里招摇过市,估计还没找到六道轮回的通道,就已经被人逮了。我倒是没有关系,最多被踹出仙界,你要是被人逮了,说不定就当观赏品养起来了。”
百慧灵心里猛然一阵恶寒。说到观赏品,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仙人们开始喜欢饲养那些外貌漂亮的女性妖精、灵体或者是类人生物做观赏品,也不知道这样恶劣的习性是从什么人开始的,在这一点上,和饿急了的嫖客没有什么区别。表面上说那是观赏品,其实自己在家把门一关,周围布下强力禁制之后,鬼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如果有漂亮的女鬼,她很显然会亲身体验到发生了什么事......百慧灵现在算一个没有成形的鬼仙,从质量上讲,明显要比普通的女鬼高了几个档次,如果她被人发现了,绝对是个被人逮起来当观赏品饲养的主。如果有人知道她就是以前那天魔女的话,恐怕在九天之上的大罗金仙也会不顾身份的进来Сhā一脚的。
如果真被人当观赏品养起来,那么这一辈子就算彻彻底底的完了——遇到一个性格好一点的仙人那还好点,如果遇到一个变态一点的,家里放了蜡烛皮鞭三寸钉之类的......那简直就不用想了,因为想一想就晕过去了。
虽然是第一次认识,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百慧灵无奈的点了点头,跟着凌云朝回飞。天门的目标很大,两个人对着天门直飞过去,谁知道刚刚走到天门旁边,就被莫名其妙冲出来的冥海和无涯撞了一个满怀——百慧灵是灵体,撞谁也撞不了他,三个男人现在撞成了一团。
这也不怪老流氓眼神不好,这个天幕结界本来就是专门对付仙人以外的角色,除了正牌的仙人之外,在外面的看不到里面,在里面的也看不到外面。在急飞之中的老流氓没有看到冥海和无涯两个人,冥海和无涯倒是看到了凌云——他们非常天真的以为凌云会在关键时刻来一个漂亮的甩尾刹车,哪里知道他竟然直楞楞的撞了上来。
“两位仙友,你们刚刚说的什么六万年后?还有,我怎么就发现我不认识路了呢.......”凌云很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六万年后指的是......”
“前辈,您难道不知道吗?到现在已经经过六万年了......”剑仙冥海的脾气直,凌云一问正准备开口,就被无涯给打断了:“前辈,你别听他扯淡,昨天他和人打架的时候撞了脑袋了,到现在为止神经还有点不清楚,估计是那跟弦搭错短路了。您这是要去六道轮回通道是吗?我给您带路。”
“那多谢仙友了,你在前面带路,我们俩在后面跟着。”凌云点了点头,冲着无涯一拱手,无涯一个回礼之后,踩上了飞剑,不由分说的拉着冥海冲了出去。凌云和百慧灵身形跟着闪动,四个人瞬间消失在了天幕之后。百慧灵的飞行速度稍慢,被凌云撒下一根引灵线,犹如放风筝一样的拖着急飞——要说到风筝,百慧灵飘逸出尘,两只翅膀载满了星辰,纯粹是当风筝看的话,绝对是一个上好的货色。
“无涯兄,你说你这是干什么?我昨天也没有跟谁打架啊,更不会撞到脑袋了。”两个人引着凌云和百慧灵冲着六道轮回的通道急飞,冥海非常纳闷的看着无涯问道。“我不过是想给他们引路而已,难道你就为了自己表现一下给他们引个路,无涯兄,你要是想争这个功劳就明说,我肯定不会跟你抢的,你这么做可不像你平时的为人了。”
“冥海兄,你我相识过千年,当过小兵站过岗,玩过鬼仙入过党,想当年一起被派去天涯海阁执勤,你看那边的水妖多,我连话都没说就将那片地方让给你了是不?”无涯看着这一根筋的剑仙无奈的苦笑。“你看兄弟我像那样的人吗?我会了一个引路去抢你的功劳?”
“那也是。”冥海想了想点点头,当年两个人一起巡逻天涯海阁的时候,一起看中了一片盛产海妖——一种人身鱼尾,面容姣好身材火爆的妖精。在当时狐狸精已经被抓的几乎绝迹,鬼仙灵体等等更高一级别的观赏品都被仙界的干部们霸占的时候,这里无疑是一个洞天福地。冥海刚刚流露出喜欢的神色,无涯话也没有说,直接就很慷慨的退出了争夺地盘的战斗,让冥海一个人占了这生产水妖的地界。“按说你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可你为什么说我脑袋被撞了呢?”
“你傻啊你!那位前辈我估计真的是跨出了最后一步,否则不会在见面的第一次就让别人的力量侵入他的提内去探查修为。而且从他的提内力量来看,多半是刚刚跨越那一步,虽然跟我们力量强度相差无几,但是力量层次明显不一样。”
“哦?那意味着为什么?”冥海抓了抓脑袋不解,“打架厉害?可是他为什么会看不到天幕后面的天门?难道连神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吗?”
“你傻啊你!”无涯看着这个打架厉害无比,脑袋却不太灵光的家伙第二次感叹,“你遇到一个好玩的事情的时候,会一次性玩完吗?你别忘记了,他是六万年前被原始仙尊踹进轮回通道的。我刚刚在探查他体内的时候,发现他的......彩丹上还有一根缠魂丝捆着。能够解开两根,有什么理由解不开那第三根?显然是他在可疑压抑着自己的力量,去找茬的。”
“你是说他很有可能去把原始仙尊那老货狠揍一顿?”冥海听到这话,立刻露出了兴奋的表情,“那敢情好,难道是要我们俩去帮忙?”
“不知道,这也说不定。”无涯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神人做事,那可是不能用常理来揣摩的,看来我们这次是来对了,几个火龙果没摘到无所谓,如果真能看到原始仙尊被狠揍一顿,那才解恨呢!我家里以前养的三个狐狸精就是被那老货个坑过去了......”
“说得也是,如果我被人下了三根缠魂丝扔进了轮回通道,我肯定回来找茬。”冥海点头同意这个说法。“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是带着他飞去原始仙尊的仙山,还是带着他去六道轮回通道?”
“前辈说要去六道轮回通道,那我们就先带着他过去,他这么做肯定有深意。”无涯微一踌躇,当下确定了方向,“走吧,无论如何,这次肯定有好戏看。”
无涯和冥海两个人的飞行速度很快,巨大的天门慢慢消失的时候,凌云拉着风筝MM也越了仙界会议厅的头顶,这所建筑还保持着原样,那么,就意味着已经到了仙界中心点了。
“这两个仙友还真热情。我想肯定是真的过了六万年了,我们那个时候的仙人可没有这么热情好客。”凌云拉着百慧灵跟着两个仙人猛飞,一边飞一边感叹。“看来的确是社会在进步啊,仙人的觉悟都提高了,想起我们以前做那点事,真是觉得羞愧。”
7-11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八 猫咪安达瑞斯
四个人在仙界之内急飞,丝毫掩饰的力量波动惊动了不少仙人——在天门之内除非是有急事,否则有人很少御剑飞行,一般都是慢悠悠的御风或者御气飞行。一路上朝着六道轮回通道飞速前进的时候,自然是一路上惊动了不少仙人的目光。
仙界除了第一道天门之外,内外还有三道门。每一道们都现在只力量较弱的仙人的进出,冥海在前面开路,一但遇到禁,二话不说就是一剑劈开,三到仙门几个人迅速的闯过了两道,眼看就要接近第三道了。凌云以前居住就是在第三道仙门内的“大罗天”内,跟前连两到仙门相比,这里居住的全都是力量强悍的老怪物。
“前辈,第三道仙门可是不能硬闯了。”当快要接近第三道门的时候,在最前面开路的冥海忽然慢了下来。“那道门现在由几个仙人守护着,因为里面居住着的都是女仙和上位天仙,您看这怎么办?我们是就这么飞过去,还是......”
“第三道仙门我倒是知道,我们那个时候都没有守卫,三道仙门纯粹就是一个景观建筑,现在还有守卫了,这多半又是原始仙尊那老货规定下来的吧?”凌云也跟着减慢了速度,跟着冥海和无涯一起慢速飞行,他放开了灵索,百慧灵已经被放了好长一阵时间的风筝,虽然说她是一个灵体,速度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被灵索捆着还是很不舒服的。现在他们的速度,百慧灵完全能够自己跟上。
“没错,那道门只有冥海能进去,连我都进不去。”无涯有点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我的修为还没有达到上位天仙的地步,冥海这家伙虽然修为没有到,但是他能够跟上位天仙战成一个平手,所以他可以随意的进出第三道仙门。”
无涯冲着冥海使了个颜色,冥海虽然不知所以,但是也点了点头。
一个天仙一个剑仙,即便是说不上太聪明,但是也不是傻瓜。除了了第一次见面的震撼,他们两个拉着凌云和百慧灵飞行,冥海在前面专心开路还好说,可是无涯却越飞越是心疑惑。自己在闹市街面上很能,捡到大钻石?可别是玻璃做的假货吧?
从凌云的飞行姿势和速度来看,倒是看不出什么破绽,虽然没有见过神人的飞剑是什么样的,但是好歹是从仙人升上去的,飞剑总归还是飞剑,不可能成为折凳,皮鞭或者麻将桌什么的。飞行的姿势倒无所谓,在仙界就有不少仙人喜欢躺在飞剑上,蹲在飞剑上或者是靠在飞剑上——这是个人习惯,御剑飞行不一定非要踩着才能飞。
从凌云这里看不出破绽,可是从百慧灵那里就能看出破绽了——就好像一个仙人不会结交普通修真者一样,一个神人应该也不会去结交半仙半鬼,还没有修炼成形的鬼仙吧?而且从百慧灵的拙劣飞行技巧来看,她不止是没有成型,好像连正规的修炼途径都没有掌握到。外表虽然是跟鬼仙传说中的一样漂亮,一样媚惑众生,但是她的力量实在是......
无论平时如何隐藏自己的力量,抹去自己的气息,在使用法诀的时候,肯定会泄露出一丝力量,斗争经验丰富的仙人常常可以凭借这一丝力量的纯正和属性来判断这个人的强弱。无涯正是这样的人,所以当他看到了凌云体内的情况之后,非常自然的以为,这个人肯定和神人扯得上什么边。
不知道是出于习惯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百慧灵飞行的时候从不御气,也不御风,纯粹是靠两只翅膀飞行。若是说这在平时游山玩水的时候,根本没有人起疑心,不过这是在赶路——宁可被人用灵索捆起来放风筝,也不肯使用自己的力量飞行,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说不通。
综合起来,无涯越看越是可疑。毕竟比起真的在闹市街面上弄到一块十吨重的大钻石来说,更多人会相信这是扯淡,或者那块根本就是玻璃。越朝前飞无涯越是心疑,在到了第三到仙门的时候,他终于计划好了怎么核实核实他的身份。
“前辈,这第三道仙门,您看怎么办?”飞抵离仙门三里多远的地方,无涯和冥海停了下来。“这一关硬闯是不行的,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建议?这道仙门是由谁守护的?”凌云匝吧匝吧舌头,开始在芥子空间里翻找东西,他的概念中,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事先是应该要做好两手准备的。“也不知道坎纳斯的玩意在这里行不行得通......不管行不行得通,多一个帮手也是好的,站在同样的立场上,我们现在联手如何?”
刚刚把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翻找出来,凌云话音一落,就闪到了十几米开外。
两个仙人看着这个自由生活的先驱者翻找了半天,终于扯出了一个东西——两个仙人看了半天,左看看右看看,终于确定了,这一位体内力量牛B无比,看上去嚣张无比,很可能已经跨越了那最后一步的偶像,竟然放出了......一只猫咪!
仙界中豢养神兽作为自己的打手的仙人不在少数,不过他们豢养的对象大多数是一些战斗力出名强悍的神兽。这些神兽要不然就是力量强悍,要不然就是有让人匝舌的防御力,不然就是有非常特殊的能力——比如在仙界传说中流传着一种名为“噬空兽”的神兽,传说中这种性喜群居的生物生性平和,居住在星河尽头的大山中。他们不会强力的法术,也没有强悍的防御力,但是它们在发怒的时候,却能够干出一件让所有仙人足以退避三舍的事情——吞噬空间。
力量再强悍的仙人碰到这样的神兽也得朝后靠——人间一出嘴就是一条空间裂缝,谁能顶得住这样的攻击?别说顶了,看到他们都得绕边走。
难道这看上去脾气挺坏的小猫咪身坏什么不可告人的绝技不成?无涯和冥海凑近了仔细观察这这只猫咪——一身柔顺的长毛到地,长毛上到处都是可爱的花纹,一双犹如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烁烁闪光。娇小的体型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实质性的杀伤力。
“前辈,你这是小猫咪是......哎哟!”无涯本想凑近点去研究一下这只怪异的神兽——如果这能够称得上是神兽的话,除了它的眼睛之外,其他地方根本就跟大户人家的小姐手里抱着的宠物一模一样。“它,它怎么随便抓人啊!”
乌鸦摸着脸上被挠出的几道血痕,怒了半天忽然回过神来。自己这一身皮肉虽然比不上冥海那种已经可以堪称为变态的身体了,但是总得来说,一般小猫小狗是根本无法对自己造成一点伤害的。他眼中的小猫小狗,起码都得是仙兽那一个等级的才对。
这是看上去貌不惊人的小猫咪,竟然把自己的脸上挠出几道血痕来,这还有天理吗?说这是一只普通的猫咪,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的。本来嘛,这个流氓即便不是个神人,起码也是一个很厉害的仙人,这样的人拿出来的野兽,是好惹的吗?
无涯猜想得很正确,这是小猫咪不是一只普通的小猫——他和凌云一样,是来炎黄大陆做出国访问的,坎纳斯大陆上站在力量巅峰的恐惧魔王,安达瑞斯。
这只猫咪的历史,怕是要追溯到老流氓还在落日镇的时候。那一天所有人都亲眼看到了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四阶黄金巨龙和领主大人的火麒麟联手修理了这个造成了虫害虫灾的恐惧魔王,这两只同是站在力量巅峰的家伙联手去偷袭一个敌人,而且还连续两次打了个结结实实,这即便是下来一位神邸,也不敢号称自己能在这样的偷袭下面毫无损伤的回去。
神邸不能,安达瑞斯毕竟还没有获得神格,即便是再强悍,她也抗不住两只由两名不要脸不要命的流氓培养出来的无赖魔兽的联手偷袭。再第一发龙息球将她撞出了一段超远的距离之后,火麒麟引导得第二枚龙息球又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她的身上。安达瑞斯这个恐惧魔王小妞彻底是沉默了。
很显然,一个恐惧魔王是不会服输的,身为魔兽进化的她有着异常惊人的回复能力,本来想着赶快恢复一力量然后过来继续偷袭一把的安达瑞斯很不幸,她的敌人是一个极为不要脸的,没有一点骑士精神可言的,没有一点贵族气质可看的,曾经因为偷看女人洗澡而被发配到异世界旅游的领主大人。
既然是从异世界被发配过来的,那么他身上肯定有一点歹毒的小玩意——比如一种专门用来降伏魔兽,大幅度缩减其力量的小窍门。这种窍门在坎纳斯大陆上被称为人与魔兽的“契约”,在炎黄大陆上是最普遍也不过的灵缚术。
理论上来说,身为恐惧魔王的安达瑞斯是可以单方面拒绝一切契约的成立,坎纳斯的契约规则就是这样,契约一定在双方自愿或者一方力量远远超过另一方的时候才能生效。以安达瑞斯的力量绝对是可以拒绝除了神邸以外的一切人的单方面契约。
很可惜,凌云使用的并不是坎纳斯的任何契约,向来给自己留一手的领主大人在使用了一个千嶂雷将落日镇轰成了一个小岛之后,还给自己留下了一点使用灵缚术的力量。
那些抱着小猫咪的女人谁也不知道,自己竟然抱着一只恐惧魔王。
7-12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九 强强联手 上
恐惧魔王,是站在坎纳斯大陆魔兽力量巅峰的人物,他们生长在深渊地|茓中,传说中由一只银色巨狼统帅的深渊地|茓里全是可怕而强悍的魔兽。那只传说中足以匹敌神邸的巨狼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但是有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深渊地|茓里的魔兽都是出了名的强悍,随便到那里面去逛上一圈,王级魔兽比比皆是,遇到几个梦魇级的也不算新鲜事,甚至有运气好的家伙,一天之内可以遇到三次领主级魔兽
虽然那只巨狼不敢肯定是否真的存在,但是统治深渊地|茓的恐惧魔王则是真的存在。他们一般都拥有强大的里或者特殊的能力,让普通的魔兽们不敢轻举妄动。能够当得起这个称号的,一般都跟他们的名字一样,强大的让人的内心不由自主的恐惧。
每一个恐惧魔王的诞生,都会随之产生一项天赋技能——强行的精神性群控魔法,恐惧光环。被套上了这种邪恶光环的人,不仅仅战斗力全失,甚至连一点反抗的勇气都提不起来。
安达瑞斯这是忠实的贯彻了恐惧魔王们的这一特点。她所惯用的剂量就是那些带有剧毒的黑虫。那些来自深渊地|茓最幽暗底湖中的小虫子不但很难被杀死,而且又密又多,所以安达瑞斯除了恐惧魔王这个称号之外,另外还有一个“疫病魔王”的绰号。
本来如果双方放在台面上来正正式式的不玩猫腻干上一场,虽然又两只超阶魔兽助阵的星翰赢面大一些,但是绝对不会赢的那么轻松。也许巨龙和火麒麟免疫病毒,也许老流氓那一身仙灵之血抵抗病毒,但是如果真把安达瑞斯打出了真火,她只要乐意,随时都可以散布出足以让一万人瞬间死亡的病毒,然后将这个罪名嫁祸在老流氓的身上,让他即便是赢得了胜利,以后的日子也不好过。
可惜,安达瑞斯轻敌了,有时候,轻敌是会导致彻底的失败的——就在她以为这些爬虫会被自己轻易制服的时候,哪里会想到有一只趣味恶劣,专门喜欢骑着巨龙在天上飞的麒麟会怂恿着一只四阶黄金巨龙来攻击自己。特别是在被老流氓那一阵千嶂雷挂伤了之后,这种两只同属性的超阶魔兽的偷袭绝对是致命的。
同属性的魔兽偷袭,绝对不是一加一的效果那么简单。特别是火麒麟这个抱定了以逸待劳的恶劣而强悍的魔兽的存在,彻底的将本来就抱有轻敌之心的安达瑞斯推向了从此以后做一只小猫咪的道路。
就在安达瑞斯被两只恶劣的魔兽联手干得晕乎乎的时候,领主大人非常不客气的给于了最后的一击,这一下彻底将安达瑞斯打进入了休眠状态。然后当它自己醒来的时候,非常不幸,强大的恐惧魔王安达瑞斯被一个流氓变成了一只小猫咪。
在这一点上,老流氓还算是有点良心的——比如有些性格更加恶劣的家伙,如果将她变成一个祼体的妖艳女郎,安达瑞斯也只有认命。灵缚既然是仙人们最喜欢的一种降伏神兽的方法,自然有其好处。它可以将已经被降伏的神兽变成任何一个方便携带的形态,并且装进自己的芥子空间里。
本来安达瑞斯是被抱在薇仙等等一票美女的怀里的,谁知道还没有多长时间——事实上就在当天下午,老威廉就赶了过来,将星翰一票瘪三统统弄回了艾尔仙克王城。由于薇仙可怜这个小猫咪,所以将它交给了老流氓代为看管。
星翰一票瘪三刚到艾尔仙克就和七彩龙骑大队和圣殿骑士的家伙们干了起来,紧接着老流氓又被提进了号子去蹲了一天,国王陛下将他领出来之后又直接去找了杜拉斯,以至于,强大而可怜的恐惧魔王,安达瑞斯小姐根本就没有出场的机会,而被直接携带来了炎黄大陆。
按照无涯所说,前面那道仙门有人守护,那么除了硬闯,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因为没有拥有仙界户口的修真者一旦被发现,绝对就是被踹出天门。除非直接将这几个仙人撂倒,没有其他任何方式可想。
很明显,单凭自己现在的实力,只是一个大乘期的修真者,面对一个守门的天仙,肯定是干不过的。所以他在自己的芥子空间里翻找,想找到一点趁手的家伙,如果趁人不备上去偷袭一把的话,说不定这事还能成。可在坎纳斯,他朝自己的芥子空间里装的不是精金水晶就是斧头大剑,遇到这个情况,他几乎后悔死了为什么没有缠着老威廉制作几张禁咒的魔法卷轴。
翻着翻着,他忽然发现了一个毛茸茸,睡得死沉沉的东西,忽然想到了,自己的芥子空间里还装着一名来自坎纳斯大陆的强者,由于轻敌而落了个悲惨收场的安达瑞斯。
无涯也算是倒霉的了。以安达瑞斯如此的身份,被关在芥子空间里久为出场,而且一出场便发现了自己的死对头,哪里有不生气的道理?还好凌云非常知趣,一下就退后了十几米。安达瑞斯找不到目标发泄,前面正好有一张脸凑过来,那就正好成了发泄的目标了。
“安达瑞斯,你冷静点冷静点!”看着猫咪要呈现暴走状态,凌云立刻出言喝止。“你别把神仙给招来,招来了我们大家一起完蛋!”
这很显然威胁不了安达瑞斯的,这个恐惧魔王从诞生开始就没有害怕过。恐惧魔王的存在意义只是让别人感到害怕,至于什么能让他们感觉到恐惧,那恐怕只有神才知道了。
身为猫咪的安达瑞斯非常不自觉,四只只能称得上是漂亮的爪子愤怒的挥舞着,发出也许是一只猫咪能够发出的最大不满叫声——也就是十米之内仔细倾听能够听见的响声。没办法,也许这比之安达瑞斯的实体有着太大的差距。
“两位仙友,我离开一下,这小妞就交给你们照顾。”凌云一抱拳,夹带着小茂密就跑到了几里之外的地界。
“无涯,他干什么去了?”冥海直楞楞的看着在站一边的无涯问道:“你的脸怎么会被一只小猫咪给抓伤了?是不是最近太热中于抓狐狸精,没有顾得上修行?不是我说你,狐狸精这东西虽然好,但是也要节制使用才行,好火费炭,好女费男......神仙也顶不住夜夜笙歌啊......”
“放屁!那不是只普通的猫咪!”无涯微微一脸红,刚刚被安达瑞斯抓上的脸上火辣辣的疼,甚至从细密的伤口里已经渗出了丝丝金色的仙灵血。这是安达瑞斯最拿手的把戏,她不但喜欢使用带有剧毒的虫子,而且她的身体里也全是剧毒。要不是无涯身体里留的是仙灵血,而安达瑞斯的力量又被强行压缩了下去,恐怕他现在已经因为踩不稳飞剑而坠剑身亡了。
“那你说说看,他到底是不是个神人?”冥海冲着百慧灵看了一眼,然后朝着无涯飞近了几步,将声音压低:“到现在为止,你看出什么来没有?”
“我还没有......看看他怎么处理这第三道仙门就知道了。”无涯嘿嘿干笑了两声,“如果他是一个骗子的话,守门的绝仙肯定会将他踹出来的......如果他不是个骗子,那我们立刻跟上,不管他是去那个世界,还是去揍原始仙尊那老头......反正都有好戏看。”
几里之外的天上,凌云蹲在飞剑上,前面漂浮着猫咪安达瑞斯。
“恐惧魔王安达瑞斯是吧。我现在没有时间和你闲扯淡,我现在很严肃的告诉你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凌云措词了半天,终于开始了第一句话,“事实上是这样,我们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来到了我居住的世界,也就是说,现在离坎纳斯根本就是摸不上边。我们现在要经过我以前经过的通道去闯一闯,运气好的话,能回到坎纳斯,运气不好的,也许只能永远留在这里。”
猫咪安达瑞斯漂浮在半空中,红宝石一般的眼睛凝视着老流氓。看不出来它到底在想什么——不过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起码来说,不哭不闹不亮爪子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要进入那一条通道,就必须经过那一道仙门。不过那一道仙门应该有是由两名力量强大的人在守护着,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闯过去,所以我需要一个帮手。”凌云看着猫咪没动弹,继续自顾自的朝下说。“我的女人现在正在达拉斯帝国公开比武招亲,我现在急着赶回去比赛。至于你,我想你也应该是很想回到坎纳斯去做你的恐惧魔王,是不是?”
“你只要答应了我,我们俩联手对付那几个守门的,别露出什么破绽,只要闯过了这一关,回答坎纳斯,我去娶我的老婆,你继续做你的恐惧魔王,如果你答应的话就点点头,我这就给你恢复原身。怎么样?”
猫咪安达瑞斯犹豫了一下,漂亮的小脑袋轻轻的点了一下。
7-13异大陆见闻 三百 强强联手 中
事实上,安达瑞斯的答应只是暂时的——将她变成了一只小猫咪在芥子空间中一关就是一个多星期不见阳光,这即便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也受不了,更何况是一个正经的恐惧魔王。安达瑞斯的如意算盘是这么打的。
听上去这位无耻的领主似乎遇到了什么大麻烦,以他一个人的力量解决不了的,于是要给自己恢复原形和力量,共同联手把这关危机度过。能让这样的男人感到头疼,必须和自己死敌谈判已求得帮助的敌人,想来不是什么容易对付的软脚虾,起码也是得跟自己一个等级的强悍人物才行。在深渊地|茓中生活,早就习惯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家伙,怎么可能去答应这样一个条件。
至于这个流氓所说的,传送到另外一个世界来,安达瑞斯只能表示无奈——如果一个人拿一名恐惧魔王的智慧去对比一头亚古兽的话,这的确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那么,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凌云试探性问了一句,“你要跟我保证,我给你恢复原形之后,你绝对不准打击报复或者是过河拆桥,别误会,我不是不让你打击报复,我们联手过了这一关,只要回到了坎纳斯,我随你怎么打击报复,我绝对不会还手,你看如何?”
小猫安达瑞斯点了点头,爪子伸到空中虚抓两下,意思是击掌起誓,一只猫咪能够懂得这些动作,如果把它卖到马戏团去,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现在不行,现在必须和安达瑞斯联手才能闯过那第三道仙门。这件事去让那两个仙人作肯定是不切合实际的。人家已经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将百慧灵和自己带了进来,再去要求更多的事情,无疑是一种为难了。
“你可别打什么歪主意,我跟你说,这个地方的危险程度绝对不比你蹲的那个深渊地|茓来得低。”凌云取出了一张符纸,在上面画出了一大串的符号,伸手朝小毛脑袋上贴了过去,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你要真的答应我,绝对不乱来,我帮你恢复人形,我们回到坎纳斯之后你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绝对不拦你,今天,在这里,作为我帮你恢复人形恢复力量的代价,你得听我的。”
小猫安达瑞斯血红色犹如红宝石的眼睛闪过一抹红光,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鼻子,点了头。
凌云拿着那张符纸,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贴到了小猫安达瑞斯的身上。事实上,如果还有其他的办法,他是绝对不会干这么冒险的事情的。安达瑞斯是被自己变成了一只小猫咪,而且是被自己的坐骑和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坐骑联手偷袭而导致重伤,虽然这事说起来有一半都要怪那该死的尼古拉斯,可是现在身处炎黄大陆,即便是想怂恿着安达瑞斯去报仇,那也不是没有门路么?
除了尼古拉斯大公爵之外,还有那只四阶的黄金巨龙,还有那只好吃懒做的火麒麟,虽然下重手的是他们俩,不过这俩家伙现在也身处坎纳斯,要报仇?那爪子的长度起码得横越一个空间才行。很显然,安达瑞斯的爪子没有这么长,所以也报不了这仇。
如果不是到情况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凌云还真不想放这个恐惧魔王出来——她的仇家全部都在坎纳斯,现在炎黄大陆上就自己一个,换了是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是先抓一个算一个。如果这个恐惧魔王临时倒戈想向,跟着那几个守门的仙人们一起对着自己猛干的话,那么后果就不用想了。
别说利薇雅的婚事了,恐怕真要到孩子会打酱油的时候才能回去,那时候即便是回去了,也是晚了。不过好歹还有一博的机会,也许安达瑞斯听了现在的情况之后,会乖乖听话和自己联手先把难关闯过去,毕竟在坎纳斯她是一个恐惧魔王,如果留在炎黄大陆上,估计以后会成为无数有着恶劣嗜好的仙人们的捕猎对象。作为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讲,安达瑞斯的容貌比之星翰那一票美女,丝毫不见逊色。
符纸刚刚接触到猫咪安达瑞斯的额头,就闪出了一阵猛烈的光芒。为了防止一些力量强悍的神兽自行解开禁锢,灵缚咒的解除必须是借助道具,而且还要有打下灵缚咒的人亲自书写的符咒才能够完成的。因为即便是力量再强悍的神兽,它始终脱不了一个兽字,就算是它自己找齐了道具材料,也无法自己解开灵缚咒。
光满散去的那一刹那,小猫安达瑞斯发出柔如月光般的银芒光华四散,洒落在老流氓的脸上,如镀水银。凌云现在呆如木鸡,虽然他已经看见过安达瑞斯的真实容貌,但是那是在一片战乱之后,那里可能靠近仔细的欣赏——特别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的全祼。
俯在地下的是一个红发如火的美女,正蜷缩着身体,睫毛忽闪忽闪,红宝石一般的眸子闪动着动人的光彩。她那赤祼娇小的身体上有着短短的细绒毛——每一个恐惧魔王都是由魔兽进化而来,这大概是安达瑞斯身为魔兽时的特征。
在她洁白如玉的皮肤上,从大腿根部开始,似乎是被刺上了一行行文字一般,每一个文字的元素波动极其深沉压抑,有虚幻般地魔法符号若隐若现,刚才那一阵犹如水银泄地一般的光芒正是来自这些文字。
就好像刚刚所说的,凭良心说,无论是以炎黄大陆的审美眼光,还是以坎纳斯大陆的审美眼光来看,安达瑞斯绝对是一个迷惑众生的标志货色。修长的身体曲线玲珑,一头犹如火焰一般燃烧的长发迎风飞舞,好像跳动的火焰精灵一般。胸前两颗樱桃娇艳欲低,长在洁白的山峰上,那味道应该不错......
老流氓竟然一时看呆了!即便是号称最完美女神的维纳斯,也没有这样的魅力,安达瑞斯这副身段当真是加一份则多,减一分则少。为什么她重新化为人形的时候竟然会没有衣服,这个谁也想不到......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理由的话,大概就是猫咪本来就没穿衣服。
可是以安达瑞斯这样等级的家伙,要自己化出一身符合心意的服装,那简直就是比吃饭还简单的事情。
“作为盟友,我建议你先穿上衣服。”老流氓两眼直楞楞的看着那两颗鲜红的小樱桃吞着口水。如果这个样子回去,百慧灵这个女人肯定免不了要乱传闲话。如果让人知道自己跟一头魔兽,一头本质上真的是魔兽的家伙搞在一起的话,那就不太好了......
凌云翻找出一套仙女们最常用的羽衣霞披递了过去,安达瑞斯伸手一抹,一件仿佛用云彩织就的外衣就瞬间披上了身——为什么凌云会随身携带女人的衣服?据维纳斯和雅典娜被偷窥那一次虽然已经有六万年的时间,但是一些小道消息还是穿的异常离谱。
比如那一位反抗原始仙尊暴政的仙人是一个极端份子,不但偷窥,连带人家的衣服都卷跑了。
比起那些仙女们穿羽衣的方式来说,安达瑞斯算得上是胆子极大了。看上去蒙蒙隆隆的羽衣随意的披在玲珑有致的身段上,胸前也不扣上两颗扣子,深深的沟壑犹如能将人狠狠的夹进去一般......朝下看,甚至能看到两条曲线优美的长腿根部,那一片黝黑神秘,令每一个男人都向往的大自然森林......
安达瑞斯似乎是在感谢凌云赠送的衣,冲他露出了一个漂亮的微笑。老流氓立刻乐了,连连摇头摆手:“这不算什么,作为盟友,这点事情完全是应该的。啧啧啧,你穿上我们炎黄大陆的服装,性感多了......”
下一秒钟,正在老流氓打算继续评价一下安达瑞斯这身穿着的时候,却已经变天了——安达瑞斯身形激射而出,带着一股强大的劲风整个人扑向了凌云所站的位置。
也许这挺想是久别重逢的情人,女人穿好了一套情趣内衣准备好好犒劳犒劳远处归来的丈夫,但是如果这两个角色换了安达瑞斯和凌云的话,这个丈夫绝对以后会失去男人的象征。
安达瑞斯那一个笑容之后,变脸之快犹如翻书——天知道她那里来的两柄短剑,整个身形夹带着两柄短剑猛扑过来,犹如一个正处于攻击状态的刺猬一般。
老流氓刚刚在愣神,安达瑞斯的这一下攻击绝对是雷霆万均,转眼间就已经扑到了身前。这可多亏了他是踩的飞剑,要是躺着睡着或者坐着靠着的话,今天身上指不定那个部位就要多两个窟窿呢。安达瑞斯的短剑仅仅只是在老流氓的裤子上开了一个口子,这条经过了长途旅行依然没有损坏的裤子,在安达瑞斯的摧残下彻底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我操你妈!你看我不再把你变成猫咪,我就不叫凌云!”老流氓闪过了这要命的一剑,感觉胯下直灌凉风。安达瑞斯绝对不是个姑娘,一个黄花大闺女,出手绝对不会这么歹毒。
说不定,深渊地|茓里的某一头体型庞大的魔兽,已经把她骑过了无数次了,老流氓一边歹毒的想着,一边在比划灵缚咒的法诀。
安达瑞斯不傻,怎么可能让他得逞,还不等老流氓比划完一半,锋利的短剑又贴了上去。
7-14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一 强强联手 下
两柄犹如暴起的毒蛇一般噬人的短剑朝着老流氓狠Сhā了过去,天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妞会随身带着兵器,天知道她从什么地方能抽出这个东西来——事实上她现在全身上下除了老流氓给的那件衣服之外,一点东西也没有。安达瑞斯很有眼里,不等老流氓的灵缚咒文念完,两柄短剑已经飞扑了过来。
夹带着锐利剑气的短剑再一次刺了一个空,脚踩飞剑的领主大人活动得还是挺自由,不过和上次一样,胯下又是一凉,感觉到一阵透心凉的清风从自己的鸟下刮过的时候,凌云怒了。
“你这女人要不要脸,自己发誓还能吞回肚子里吗?你还算一个极道强者吗?”凌云低头看了看裤子上连这两道的豁口,每一道都离那只小鸟相差无几。“你他妈的也太下流了,我看你没有衣服穿好心给你衣服,你招招就朝我命根子递,你当我真拿你没办法吗?”
“该死地爬虫!你囚禁我的事情难道以为就能这么一笔带过?”安达瑞斯漂浮在空中愤怒的咆哮,“今天我不让地狱黑虫把你的骨头都啃干净,我就不是安达瑞斯!可恶的人类,我要让你知道,戏弄一个恐惧魔王应该付出的代价!”
安达瑞斯素手一挥,正是要召唤来自深渊地|茓的黑虫。这东西老流氓可以吃过苦头,虽然他一身的仙灵血对黑虫的毒素基本上算得上是免疫,可是剧痛还是少不了的。落日镇那一役,老流氓身上的十几个大包至今为止还有那么一点疼。
看着安达瑞斯的姿势,老流氓急忙踩着飞剑急退。比之落日镇上,现在也许没有两只超阶魔兽帮忙,也没有尼古拉斯大公决跟他搭档,不过现在有速度优势,安达瑞斯的手刚刚一抬,老流氓已经射到了几里外的地方——朝着第三道仙门相反的方向急退。
他倒不是怕把仙们给打坏了,要是让人发现了安达瑞斯,绝对会把她给逮了做观赏品。要说在坎纳斯还能靠着蛮力打出去,在这里......那些长时间没有狐狸精消遣的神仙们恐怕早就已经闷的不知道怎么才好了。要是让他们看到穿得如此性感的安达瑞斯,不群起而抢,那才是怪事。
安达瑞斯挥手挥了半天,没有想像中那种黑虫雨出现——事实上,甚至连一只虫子也没有出现。安达瑞斯愣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成名绝技竟然会失灵。
“我刚刚跟你说了,这不是在坎纳斯,这是在炎黄大陆,你那召唤再厉害,也不可能从坎纳斯把那些虫子召唤到这里来。况且你当我真傻吗?给你解除灵缚咒就真的把你的所有力量都恢复了?您的魔法力量想必也恢复地极其有限吧?”凌云摸出了自己的精金大剑......他在坎纳斯混了这么长时间,格斗的习惯似乎已经偏离了炎黄大陆一派了,他遥遥指着安达瑞斯的眉心:“最后提醒你一句。你是在和一位炎黄大陆的天仙做战!想好了,你到底跟不跟我联手,不跟我联手的话,我今天就把你毙在这里!”
“可笑而自大的爬虫!你当我只会驱使虫子吗?我这就让你领略一下什么才叫魔法的真正的实力!”安达瑞斯话音刚落,一道炙热而耀眼的火焰乍现,她的脚下地面被无数巨大的火山岩托起,形成了几个十米多高的熔岩怪物,浑身上下冒着毒辣的绿色火焰,不用猜,这必定带着剧毒。
看着这几个巨大无比的熔岩怪,安达瑞斯似乎稍微一愣,不过这只有一瞬间,四个巨大的熔岩怪物本来就不会飞翔,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破坏——于是很自然的,不知道那个仙人的府第第一个被砸得稀烂。熔岩巨人手提着巨大的熔岩棍,带着惊人的热量,第一棍子就敲烂了一座美伦美奂的房子。
这下好玩了,凌云看着那几只巨大的熔岩怪在仙人们的房子门口发飑,这还不到一分钟,十来座精致的建筑已经被砸成了废墟。
“我很负责任的跟你说,安达瑞斯,你闯大祸了。”凌云现在只有苦笑了。谁能想到安达瑞斯竟然能玩出这手,拿着下面的仙人住所来开玩笑。“现在你有两条路可以选,第一,以后乖乖的去做人家的宠物,第二,立刻自刎在这里。”
“哼,你当我是小孩子,被吓大的吗?”安达瑞斯不屑的发出一声轻哼,招起一块房屋废墟,一个犹如七八米高的巨大石块,灌注进了浓浓的魔法力,将整块石块成了一块粉艳红宝石。高高举起准备砸向凌云的脑袋。“看看这个,你就知道谁应该自刎了。”
毫无疑问,这石头的杀伤力是惊人的。老流氓巨大的精金大剑一闪,猛然一个突刺,趁着安达瑞斯举起巨大石块,胸前空门大露的一瞬间,咬牙将巨大的大剑抛了出去,在这样几里长的距离,安达瑞斯又是如此之小的目标——这一下只是象征性的威慑攻击而已。
作为一个经常玩飞剑搞偷袭的家伙来说,也许无法精确的瞄准某一个部位,但是要瞄准某一大片,这还是非常容易的,安达瑞斯正准备提着石头做贴身肉搏的时候,忽然觉得手上一轻,转眼看去,巨大的精金剑已经钉着石块朝后面猛飞了。
小妞一咬牙,一个燃烧着熊熊绿焰的巨大火环围绕在了她的身上,火环上时不时的爆发出几个小火球,朝着老流氓的方向扑去。不过在这个距离上,小火球简直就连威慑性攻击都算不上,还没射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因为道路艰难而遥远失去了冲击力,坠落到了地面上。
八个十来米高的熔岩怪现在正在地面破坏的不亦乐乎,手中巨大的熔岩石棍也不知道扫毁了多少房屋,一片小火球落下之后,更是声势惊人的猛然几道冲天绿焰,连带烧起了一大片。
带着强烈剧毒的腐蚀绿火烧起建筑物还是非常干脆的——就在安达瑞斯飞速接近老流氓的同时,地面上起码有十几座精致的房屋被烧成了木炭。安达瑞斯现在很兴奋,无与伦比的兴奋,她使用这个火焰荆棘光环之后,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情。
不知道是自己应该到了自然进阶的时候,还是神的眷顾,总只,自己的力量是提升了一大截,以往的熔岩巨人最多只有两米高,是用来做地面围欧的,可现在的熔岩巨人不仅仅是多出了一根熔岩石棍,身高更是一下拔到了十多米!这已经不叫熔岩巨人了,手持巨棍的熔岩巨人应该是熔岩毁灭者才对。
熔岩巨人和熔岩毁灭者跟虚空行者一样,都是来其他位面的怪物,可以要召唤出熔岩毁灭者,和召唤出熔岩巨人的档次可就相差不是一点半点了——单看身高来说,熔岩毁灭者的档次就高了不少。
安达瑞斯第一次疑惑在再一次使用了近身战斗专用的火焰荆棘光环之后得到了肯定——平时的火焰荆棘光环虽然说威力也不错,但是远远达不到自行发射绿焰的地步。难道是最近自己的力量真的就有这么大幅度的提升不成?
安达瑞斯的速度并不慢,几息之后扑到了老流氓面前,她又取出了那两柄短剑,犹如一个泼妇一般冲上去,毫无章法的和老流氓扭打在了一起。
老流氓现在很被动,非常被动——如果没有安达瑞斯的帮忙,要回到坎纳斯肯定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在他的概念中,最多安达瑞斯觉得不爽,谈判破裂了,要跟自己狠狠干上一架。虽然在大乘期,但是修理一个恐惧魔王还是绰绰有余了,不过现在安达瑞斯显然是不愿意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报复的机会,你不是领主吗?这么关心脚下的地盘,这片土地多多少少和你有关系,砍不到你人,先把你的房子土地给掀了。
巨大的熔岩毁灭者依然敬业的抡着大棍子在将他们脚下的房子一座一座的敲成废墟,安达瑞斯看着老流氓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心里有点得意。虽然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飞了,熔岩毁灭者虽然起不到围欧的作用,但是用来搞破坏,它们无疑是最优秀的。
事实上,安达瑞斯实在太高看凌云了——脚下这片土地和上面的建筑是跟他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毕竟在这一片土地上生活了万来年了,要是硬说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简直就是扯淡。特别是这第二道第三道仙门之间的一片地界,老流氓可以说对这里有深厚的感情。
为什么?天女浴池就在这两到天门之间不远的地方。
看着老流氓一脸的心疼肉疼加郁闷,安达瑞斯更来劲了,驱使着熔岩毁灭者,抡着大棍一片一片犹如摧枯拉朽一般的进行着拆迁工作,至于那些房子里有没有人,她根本想不了那么多。
拆迁嘛,有领导说了,那个地方拆迁不死几个人的?只要不遇到最牛的钉子户,那是不可能有人挡得住手持熔岩巨棍的开发商的脚步的。至于赔偿问题,安达瑞斯根本就没有想过,那些市井小民对于这个高高在上的恐惧魔王来说,根本是微不足道的。
7-15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二 拆迁令与钉子户
安达瑞斯的拆迁队无疑是史上最强悍的拆迁队,如果一般的老百姓遇到这样的拆迁队,上去再多也白搭。看着一栋一栋燃烧着冲天绿焰的房屋,安达瑞斯得意的笑了。修理不了你,我还修理不了你的子民吗?就这架势,今天不死上几百来放着,我就不算报了仇。
安达瑞斯一心想报仇,不经过仔细的调研,终于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她还是太高看凌云了,她错误的以为这一片地界归凌云管,下面居住的都是他的子民——事实上,以前这里的确居住着不少他的小弟和狐朋狗友,不过要说到子民,安达瑞斯这一笔账是一下子划拉到了无辜的原始仙尊的头上。
打着打着凌云也纳了闷了,难道这些仙人集体搬家了不成?这下面的房子毁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怎么就没有一个钉子户跳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换了过去,要是有谁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搞破坏,估计早就有上千柄飞剑出来将这个破坏者扎成透明筛子了。
难道现在的神仙都变了?变得知道忍让了?可这事它就不是能忍让的!都拆到自己房子了,还忍让,在忍让数不顶吃饭的家伙都被拆了。
“你给我停手!我们俩怎么打都行,下面的房子不能拆!拆了就出大事了!”凌云闪过一剑之后拉开了一段距离,“我跟你说过了,我们这不是在坎纳斯,这里的人你惹不起,别说你拆了人家那么多房子,就是拆上一两栋,人家能把你骨头拆了!你赶快给我停手,我们现在如果找到六道轮回的通道,还能顶上一点用,如果找不到,恐怕我们俩就得死在这里。
安达瑞斯身形一闪,刚刚拉开的距离又给拖近了——要说有人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话,那早就出来了,何必等到现在才出来?这流氓的话明显就是威胁。恐惧魔王向来都是威胁别人的,从来就没有被人威胁过。安达瑞斯轻哼一声表达出自己的不屑之后,揉身又贴了上去。
今天她运气也好,要是换了平时,估计早就有几千柄飞剑把她扎成透明筛子了——今天是难逢的火龙果成熟的时期,该出门的都出门了,不该出门的也找理由出门了,谁也不愿意错过这真的是几千载难逢的好事,整个仙界除了那几个守仙门的人,几乎全都走了个光。
没有钉子户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们更是拆得不亦乐乎——不过这种违法的事情显然是快乐不了多久的,很快,就被人揭发了出来。
“冥海兄,你看前面那是不是一片火光?”无涯带着冥海和百慧灵无聊的等在第三道仙门前面,他就是想看看老流氓到底能干出点什么事。经过刚才的一道道仙门之后,他是越来越怀疑这个人的身份了。
按说虽然经过了六万年,有可能跨越那最后一步,但那几率始终是和在闹事界面上捡到一块十吨重的大钻石一样,除非所有的人都瞎了眼睛,这事根本不会发生。第一第二道仙门没有守卫,第三道仙门之内由于有女仙的居住,所以有仙界的物管再此守护。
物管和城管的野蛮那是出了名的,你就是在牛,不被掰下两颗牙来那也别想轻易从他们那里讨到好处。无涯就是要看看,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如果真是个神人,那假如有人要找茬的话,不是被直接灭掉,就是直接陪发配。如果是个仙人的话,修炼了六万年之久,在仙界也应该算得上是难逢敌手了。无论如何,只要证明了他是一个仙人,剩下的事情就好半了。
“好像是......那是第二道仙门前面吧。我家就在那里不远,怎么会忽然燃起了大火?”冥海皱着眉头看着远处一片冲天绿焰,连带着把天空都映照成了一片绿色。“难道是有什么阶级敌人在搞破坏不成?”
仙人对力量波动是及其敏感的,很可惜的是,老流氓和安达瑞斯的搏斗根本就是实打实的近身肉搏,安达瑞斯召唤熔岩毁灭者的时候使用的也不是炎黄大陆的力量,两个仙人最多感觉到一股古怪的波动,而绝对不会认为这是有什么人在搞破坏。
要知道这样古怪的波动实在太多了——有一些仙人修炼的偏门法术或者是那些被豢养的妖精们的修炼,都会爆发出古怪的力量波动。而且这样的波动极端微弱——安达瑞斯的召唤魔法是对空间释放,并不需要对外施放多大的力量。所以以至于两个仙人将那个歹毒的拆迁队魔法当做了一般的小事件。
至于火焰荆棘光环,那就更不用说了——加持在自己身上有什么错?谁也不能禁止朝自己身上放辅助性法术吧?内放和外放的力量层次是不一样的,老油条们稍微一揣摩就能感觉出来。说到凌云,这货除了在御剑飞行之外,他最怕的就是招来仙人,以至于一个仙诀都不敢用,就这么跟安达瑞斯耗着,看着地面上的房子一片片被摧毁。
“我们去看看?别是出了什么事,今天大家都去摘火龙果,要是从下界钻上来几个修魔者,那麻烦可就大了去了。要知道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在三万年前曾经的一次火龙果成熟期,三道仙门的仙人统统出去摘果子去了,两个黑魔界的魔尊钻上了仙界,杀掉了两个早归的仙人之后借用他们的肉体蹲在第三道仙门之后,诱拐了不少女仙。
本来仙界的女仙就少,本地人都不够分了,如何能容忍外地人Сhā足?难不成又有几个魔尊跑上仙界来诱拐女人?要知道魔尊的力量和天仙是处于同一个等级,对于屏敝力量的结界,他们是可以看到的。而突破这一层结界,更是犹如吃饭一般简单。
“不对啊......我家怎么烧起来了?”冥海看着一栋房子自言自语,“无涯兄,你等着,我去过去看看情况,别真是什么修魔者跑来捣乱。”
远处,凌云和安达瑞斯的纠缠依然在继续,两个人都不敢下狠手——凌云不敢使用仙诀,怕招来仙人观战,把安达瑞斯逮去。可是不使用仙诀的话,根本就无法对安达瑞斯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这只由魔兽进化而来的恐惧魔王起防御力之强悍,简直到了令人匝舌的地步,一拳拳蕴涵着足一分金裂石的力量的拳头打爱她身上,人家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这恐惧魔王的强悍,果然不是盖的。
安达瑞斯也不敢下狠手,她也是越打越心惊,开始的两个魔法已经让她足够吃惊了。这个恐惧魔王不傻,越打就越奇怪,这周围的能量完全跟坎纳斯是两个概念,没有经纬分明的四大主元素和其他附属元素,也没有可以引导的魔法精灵,有的只是浓厚的让人吃惊的,可以随意转变成任何魔法元素的一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能量。难不成这真是另外一个世界?
虽然对于凌云一开始所说的穿越了空间,安达瑞斯是非常不屑的,但是她越大越是心惊,越打越是小心,到最后,甚至连熔岩毁灭者的动作都缓慢下来了。
如此怪异浓厚的能量,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别真到时候惹出两个厉害对头来,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很可惜,熔岩毁灭者的动作是缓慢了下来,拆迁工作并没有停下来,在一棍子敲到了一栋竖立着一柄巨剑当作屋顶装饰的房子之后,终于惹来暴力抗法的钉子户。
“妖孽!拆我房子,我拆了你的骨头!”随着一声连天上的云彩都被撕裂的吼声,天上两个相敬如宾都舍不得下狠手的家伙同时感觉到了一股摄人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锋利剑气,远处刚刚一抹闪光过后,正在拆迁工作中的熔岩毁灭者朝后猛然一退,转眼间,巨大身形完全崩溃了下去。
一个熔岩毁灭者刚刚被震成了一地炙热的石块,七个毁灭者马上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同时举起了手里的举行熔岩石柱,朝着那一抹飞速接近的寒光砸了过去。两息之后,坚硬无比的巨型熔岩石棍犹如被热刀切的牛油片一样,碎成了整齐的一片一片。
两个阻挡在寒光面前的熔岩毁灭者还没有反应过来,立刻步了自己兄弟的后尘,被这抹寒光撞的支离破碎,巨大的身体化为了无数熔岩,临时的时候也为拆迁工作做了一点贡献。
来自另一个位面的熔岩毁灭者似乎是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打击,八个身高十米的巨型石人转眼间就只剩下了五个,其中有一个碎成了满地的石头,另外两个运气不好,直接变成了一地的熔岩。
安达瑞斯张大了嘴巴,漂亮的脸蛋上全是不可思议的表情,她现在终于知道凌云说的厉害对头是什么了——她在高空上清楚的看到了下面的一幕。
一个提着古怪巨型兵器的家伙,飞起一拳,将身高十米,全身坚硬的犹如金刚石的熔岩毁灭者一下抡出了三四百米!
剑仙的脾气本来不好,在看到自己房子被强拆之后,终于惹出了这个身怀绝技的钉子户。
7-16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三 吃鳖
安达瑞斯的一时之错,惹来了也许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剑仙冥海。
剑仙这种货色,平时在仙界里走路都喜欢打横了走,谁要是敢大声跟他们说半句话,无论这地方是在哪里,他们绝对就敢当街打人。这种嚣张源自于实力,不关其他的事情,就是纯粹最强的实力。要单论战斗力和破坏力来说,传说中最强的,已经跨出了那最后一步的,被称为仙界历史上最大的黑社会集团首领的古剑仙莲月的战斗力,恐怕就连原始仙尊也得点头说一个服字。
能够在仙界成立一个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的首领,如果原始仙尊干得过他,恐怕这个人早就走上了凌云那一条路了。而莲月是那寥寥几个已经跨越了那最后一步的仙人中的一个,所以原始仙尊也拿他没了办法。以前没有办法,现在就更没有办法了,剑仙都打不过,难道还想去揍剑神么。
剑修本来就是一个偏门的修炼方式——这种纯粹靠着战斗力修炼成仙的家伙比,比那些整天打坐冥想,一个机缘巧合中顿悟得道的家伙们自然不可相提并论。
一个连别人对他大声说话都听不惯的家伙,忽然看见自己的房子被拆了,这哪里能受得了?那五个熔岩毁灭者一时脑袋发热,也不想想为什么这家伙就有一瞬间摆平三个熔岩毁灭者的实力,几个石头巨人身体一顿,紧接着猛然朝前一扑,赫然要以自己的体重压倒这个暴力抗法着。
“雕虫小技,你们是哪里来的邪魔外道,报上名来,爷爷也许会留你们一条姓名!”冥海朝旁边一闪,几个熔岩巨人扑了一个空,在他们的身下,留下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坑洞。熔岩毁灭者的体重惊人,而且还带有异常炙热的能量,被它扑上一个准,那可是不好受的。
不过要指望一个石头巨人会说话,那冥海还真是高看了它们——几个傻头傻脑的熔岩毁灭者刚刚爬起来,又冲着冥海那边扑了过去,这一次他们聪明了,五个巨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提着仙剑的冥海站在他们中央,就犹如一只野狼跟大象的差距。
很快,第一个熔岩毁灭者就吃到了苦头,冥海根本就没有动弹,面对几个扑过来的熔岩毁灭者,他只是一抬手,就将几个体型庞大的家伙挡在了外面。熔岩毁灭者们似乎是吃了一惊——事实上无论是谁也会吃惊,如果看见一只蚂蚁一头长毛象在掰手腕,无论是谁也会吃惊。
这份惊讶没保留多久,冥海身下仙剑一亮,几个熔岩毁灭者立刻在自己的视线中看到了自己的脚丫子。剑仙下手向来不容情,几个家伙的脑袋已经掉到了地上,变为了一摊岩浆。
这简直太快了!安达瑞斯下巴掉到了地上,凌云一脸的苦笑,我让你牛,终于把对头惹出来了吧,如果随便惹一个不出名的或者是刚刚飞升的小菜仙,那事情还好解决,好死不死的惹到了一个剑仙,看这个事情应该怎么收场。
从另外一个位面中召唤出来的熔岩毁灭者是什么角色,安达瑞斯是最清楚不过的了——这些巨型生物在全面战争的时候是由魔族将领么们首先召唤出来的。他们巨大的身体能够抵御强悍的攻击,防御力堪与地行龙媲美,燃烧着火焰的身体更是有一个地行龙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他们的伤害会随着时间不段的愈合。
熔岩毁灭者手里的石棍更是一件异常恐怖的武器——它们的重量超过五百斤,而且坚硬无比带着炙热的火焰,即便是一棍子砸不死人,也会被这些带着巨大热量的武器烫伤,其伤害绝对不会低于被一个中阶火系魔法直接轰击命中。
熔岩毁灭者身上燃烧的是著名的“献祭之火”,这种火焰可以烧毁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的灵魂,一旦被他们贴上,那绝对是一件凄惨无比的事情。跟熔岩毁灭者比起来,虚空行者简直就是不堪一提。
可就是这么强悍的生物,竟然一个照面就被秒杀了!在安达瑞斯难以置信的目光中,冥海的仙剑砍掉了这些巨型怪物的脑袋。虽然在冥海的第一击时安达瑞斯就已经料到了这个家伙是个可怕的对头,可是她没有料到,这个对头竟然能强悍到这样的程度——不仅仅是利剑砍掉了这些熔岩毁灭者的脑袋,而且连“献祭之火””的反弹效果也完全失效了!
“轰”一声巨响,无数巨大的石块从熔岩毁灭者身上落下,冥海轻巧的一个跳跃,身形拔高了三四百米,仙剑一挽,动作极为优雅从容的翱翔上了天空,从容的躲开了熔岩毁灭者最后的攻击。
冥海提着仙剑,在天上满世界的寻找罪魁祸首,转了好几圈之后,他的目光遥遥注视着空中停留着的凌云和安达瑞斯两人,然后,他的目光犹如一柄刮骨的钢刀一般,一下就落到了安达瑞斯身上。
小妞安达瑞斯现在最真实的感觉就是自己想变成一只小猫咪。倘若被一只犹如恶狼的家伙盯上,任何人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前辈,您身边这位朋友是......”冥海踩着仙剑飞近了两步,脸色猛然一变:“修魔者?她的气息为什么跟刚刚的怪物那么相似?”
日他妈妈的,这下好玩了。被一个明显不讲道理的家伙给盯上,还能有什么好说的?特别是在自己怂恿手下将别人的房子给拆了之后。仙界憎恨修魔者不是没有原由的,历史上那一场仙魔大战,魔宗老祖的操魂术简直是让人心惊肉跳。这种每一个修魔者都有可能掌握的法诀,,在仙人们眼里看来,简直就是一种催命符。
无论力量的大小,无论心志坚定与否,只要一被这操魂术控制,落得的下场绝对是成为一个保有原来力量的人型傀儡。而且灵魂并不会被完全消灭,这种操魂术歹毒就歹毒在不会抹杀灵魂,从灵魂深处种下傀儡种子,让一个仙人在有意识的情况下永远都无法指挥自己的身体。
不管是为了安达瑞斯还是为了自己,都得把这场面给对付过去——如果一旦安达瑞斯被认定是一个修魔者,那么毫无疑问的会受到追杀,跟修魔者在一起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那么凌云和百慧灵两个人肯定也会被无数仙人联手追杀。
最好的结果,是再一次被捆上几十根缠魂丝扔进六道轮回,最坏的结果,是直接被上千柄飞剑绞得脸肉渣都剩不下一点。无论是哪种结果,都不算是什么好下场。”
“这位......是我的仙宠,安达瑞斯,就是你看到的那只小猫咪。”凌云想了半天,终于决定帮安达瑞斯撒这个弥天大谎。“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您说,是什么秘密?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的怪物?她是不是一名修魔者?”冥海不着痕迹的朝后退了两步,巨大的仙剑提在手里,只要这两个可疑的家伙一有轻举妄动,接下来无疑就是雷霆一击。“前辈,您是不是已经堕入魔道......所以您体内的力量才会这么奇怪?”
“我堕入个屁!”凌云朝安达瑞斯前面站了一步,将正在谡谡发抖的安达瑞斯挡在了身后。“我不是跟你说了吗,这是我的仙宠......这话说起来就长了,得从我在坎纳斯的时候说起。”
这时候,无涯带着百慧灵也飞了过来,两个人停留在冥海的背后,显然,无涯也是来凑这个热闹的——仙人如果真想偷听什么消息,天视地听这门每一个仙人都掌握了的仙诀足以让他们对方圆百里的范围了若指掌了。一开始无涯并没有发动天视地听,当冥海飞过去干掉了几个怪物之后,无涯这才觉得不对劲,发动了天视地听,在凌云要编造秘密的时候,飞到了几个人的跟前。
“哎,你们一定要听,那我也只好跟你们说了。”凌云左看右看,冥海拦在他的前面,无涯放开了百慧灵之后慢慢的漂移到了他的后面,两个仙人已经成了一个合围之势了。“你们听说过血之祭献这回事吗?”
“血之祭献?那个歹毒的诅咒?”无涯点了点头,“听说过,听说中了这个诅咒的人在短时间内会力量大增,但是时间一长,就会随着这个种下诅咒的人的力量慢慢衰弱,在没有解开这个诅咒之前,如果这个种下诅咒的人死了,那么受诅咒的人也会跟着一起死掉。”
“我好像也听说过,听说这是一门邪恶歹毒的诅咒。”冥海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必须要用处子的花冠来做引导才有有效果。是一个香艳无比的诅咒,嘿嘿,我居住的那一片天涯海阁就有这么一群海妖,听说她们扩大领地的方式就是用血之祭献来捆住厉害的人物帮她们服务。”
“好吧,既然你们都知道,那么我就直说了。”凌云朝一后闪,安达瑞斯似乎也认识到了目前的情况,这两个男人的强悍绝对是她前所未见的,神赋予了恐惧魔王绝对的力量,拥有这样的力量当然不是叫你送死的,安达瑞斯已经大概明白了凌云想做什么,她朝前一站,乖的犹如一只温顺的小猫一样。
“你们也知道,我好歹是一个公众人物,跟一只兽类结下了血之祭献这样的烂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凌云拍了拍安达瑞斯的肩膀说到:“露一个原形来给大家看看。”
事实上,安达瑞斯的原形连凌云都没有看到过。
7-17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四 齐天大圣
绝仙宫正殿之上,金碧辉煌,轻雾幔帐,纱烟彩云,笙歌四起,十几位着宫装,穿着轻纱羽翼的仙女在中间舞蹈。两盘摆了几十张水晶大桌,美酒佳肴奇珍易果沉陈列其上,香味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美人好酒,佳肴灵果,真是一神仙才能享受到的日子。
大殿之外,有一队队威武的仙兵在守护着,戒备森严,严禁闲杂人等出入,这些仙兵大多都是才飞升仙界的小菜仙,论战斗力杀伤力可以及不上那些厮混了上万年的神仙,不过看上去气宇宣昂,绝对是最合适的仪仗队——无论是身材和相貌都是和常人无异,他们手里提着长枪,或者大斧,又或者是巨剑,每一柄武器都是光霞四射,瑞气流动,基本上都可以称得上是神并利器一个档次的。这要是放到修真界去,肯定得让人抢破了头。
能够享受到如此高的待遇,能够明目张胆的让一队仙女出来起舞,外面还能安排一队士兵守卫,这绝仙殿自然是仙界顶级BOSS原始仙尊的住处了。
要说受到西方小资产阶级的腐化,其实这老头也受得挺严重的,用一句非常落俗的话来说——好东西谁不想吃?好女人谁不想日......仗着自己是仙界的顶级BOSS,原始仙尊一边打压其他仙人们的小资生活,一边过起了滋润无比的日子。
这些仙女大多都是从外面选拔而来,其中也不乏某些仙人送过来的狐狸精一类。总之轻歌幔舞,绝仙殿里的一干仙人是享受够了逍遥。
至于门外那一队士兵——说实在的,能够干倒他们的人大有人在,刚刚飞升的小菜仙纯粹就是一个摆设,真要有人想去刺杀原始仙尊,估计整个天界只有那么寥寥不多的人能够挡得住。不过这些人都是和那一位古剑仙一样的人物,要不就是一方天高皇帝远的头目,要目就是一方黑社会团伙的首领,绝对有跟原始仙尊抗衡的实力。
这几个小菜仙也不是完全没用——在原始仙尊亲自炼出的装备中,尤其是那门口几个仙卫头领,铠甲之上流转着密密麻麻的符咒,表面流动着一层精光,基本上都已经属于上好的仙器一级的东西了。
绝仙殿内现在正是气氛愉悦,欢笑连连,一个个仙女带着香风穿越再其中——不过没有士兵多看一眼,他们很清楚自己存在的意义,那就是摆设,摆设是不会对仙女产生兴趣的。几个明显是菜仙们将领的家伙,明显都已经达到了地仙一级的实力。
这绝仙殿处于九天之上的天外天,连绵千里的供电,其中这样的小菜仙也不知道有多少,他们不停的来回巡逻当摆设,起码也有上千位。远处是一片灿烂的星河,好像是搭建了无数的军营,密密麻麻的连成了一片,其总也不知道驻扎了多少的仙卫。
“诸位道友,今天请大家来,不过是聚一聚,图开心,大家尝尝这五千年的火龙果,这东西在平时可吃不到!大家吃好喝好,免得说我小家子起,哈哈!哈哈!
宴会正上方坐着一个神色威严,三缕长须的老头,举起了水晶杯,将杯内的琼浆玉液一饮而尽。
这威严的老头身穿一身浑元无级袍,头带紫金发钗,富丽华贵中又不失威严之气,就好像是仙界的土皇帝一般。但与土皇帝不同的是,只要是一名修道着,就能隐约的感觉到这老头身上一波波强大的力量波动围绕在周围三丈之地,微微的上下漂浮着,旋转成了一个个细小的旋涡。只要有人攻击,这些旋涡就会急速的旋转,把来袭的法宝绞成粉碎,异常的霸道。
仙界中能有这样的实力和排场的,自然就是原始仙尊一人了——其他几个山高皇帝远的强悍仙人虽然说实力上差老多少,但是论排场,杂牌军始终及不上正规军。起码在仙女的人数上是天差地远,不少女仙为了奔个好前程跑去绝仙殿里当服务员,这点是杂牌军无论如何也及不上的。
今天绝仙殿里下面方坐得都是原始仙尊请来的客人,有十来位身穿道服的家伙,不过道服的样式却是花样繁多。有带道冠的,有没带道冠而挽一个发髻的,有道袍翻穿的,甚至还有内裤外穿的,不过没有一个例外,他们都是实力无比强悍的主儿。
在这个里面,有一个特别突出的家伙——坐在原始仙尊上首的一个妖怪装的东西,一身金色的长毛加上一副猿猴嘴脸,身形并不高大,坐在暖玉大椅上甚至连原始仙尊的肩膀都不到。它身穿一副紫金锁子甲,头戴紫金冠,身披一件大红百花袍,带着银光护心镜,脚上踩着一双生风的步云靴,异常的威武。在他身边十来米的地方,放着一根金光闪闪,碗口来粗的巨大铁棍。
这妖怪看来就是今天原始仙尊最为尊贵的客人了,能坐在这个老头的右上首,自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向来对妖怪和修魔者有着刻骨铭心仇恨或者其他不良嗜好的仙人们此时却没有一个不满的,好像就应该这样,这样是理所当然的。
另外和猿猴平做的,也就是左在原始仙尊左上守的,是一头猪——千万别以为所有的神仙都吃瑶头丸疯了,这确实是一头猪,准确的说,是一头猪妖。
这头猪妖没有猿猴那么围护,它挺着硕大无比的肚子,丝毫没有一点神仙做像,满身的黑鬃毛和那一身破旧肮脏的长袍,好像刚刚从猪圈里被捞出来一般。不过只要仔细看就能看出它和猪的区别,这个猪妖显然是没化人形的,不过他的眼皮竟然是淡淡的紫色,有些诡异。和猿猴一样,它的旁边也放着一柄巨型武器,那是柄非常常见的,普通庄稼户人家用来耕地的钉耙。
这根钉耙有九赤,锋利的赤面上流动着金色的光芒,整条钉耙瑞气蒙胧,如果有识货的人来看到立刻会尖叫,这是一柄不折不扣的钉耙,不过它是一柄绝好的神器!
这猪妖和猿猴一比,好像一个人好像是征战的大将,一个好像是好吃懒做的猪,不过既然坐了首席,看来身份都非同一般。在仙界原始仙尊是不会服任何人的,他的身份是始神亲手赐封,难道这两人竟然是来自神界的家伙?
除了这两个异常显眼的家伙,在下席首座的几个道士就是标准的正规军了——每一个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确定出这是神仙,一个个排场十足,卖像优秀,后面跟着小弟,捧着花篮,道冠,披风等等物品,每一个人都是讲足了排场。
“老头多礼了,俺老孙没什么嗜好,在那鸟地方呆得气闷,今天想起了火龙果成熟,这东西比起王母那小娘们的蟠桃也不惶多让啊!本来俺是要去斩妖除魔的,正好路过了你们家门,就进来坐坐......大家吃好喝好,喝好吃好,当我们两兄弟没来过一样。”猿猴一双眼睛异常灵活,闪动之间金光四射。“要是有人问起来,就说我们去了星河边洗澡,你可明白?”
“大圣,您能亲自驾临,我们是再幸运也不过了。您放心,火龙果管够,今年成熟的果子是够我们吃上好久了。”原始仙尊冲着猿猴拱了个手。“您这位师弟平时可不常看到啊。今天两位能一起驾临我绝仙殿,实在是我的荣幸。”
“老头,你客气了。”猪妖肥头大耳一阵摇晃,一下吞进了一颗火龙果——在他的面前,已经有起码是五六十个果子的皮了。火龙果虽然好吃,但是这种果子却蕴涵着惊人热量,普通仙人要是这么吃,恐怕早就被烧得连金丹都没剩下了,这个猪妖却好想没事人一样,吃了一个又一个,吃相犹如饿猪。“要说我那个虚衔净坛使者,你们谁爱当谁当去。谁不知道供品都是些白菜萝卜,当时我就是年少无知受了骗,以为得了肥差,这几年干下来才知道,这就是一份清汤寡水的工作!还是你老头好,位高权重,我等倒是羡慕得很。还是这里的东西味道好,分量足。老头,我们走的时候能给打包不?你知道,下来一趟也不容易。”
“嘿嘿,你这头猪,不好好去做你的净坛使者,让供品全都烂在了菩萨面前,整天搞得臭气熏天,反而整天去那九尾狐的洞|茓鬼混。想那狐狸必定是风骚无比吧?”金毛猴子怪笑了两声,一口吞下了一个火龙果,匝吧匝吧嘴,毛茸茸的大手端起了一个水晶大碗,一口喝了个干净,旁边一个伺候宴席的仙女赶快过,用金斗酒壶给满上。
“大圣,您这出来是有公差,可不能多喝啊。”这仙女似乎知道猿猴的酒品,斟上了半碗之后就不再倒了。“免得到时候又惹出什么祸事来。
“嘿嘿,你这小妞很有意思。”金毛猿猴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看来我老孙这点事大家都还知道了。”
席上仙人全都微笑不语——你齐天大圣孙悟空喝多了把人家的神殿都给砸了,这点事谁还不知道?
旁边猪妖眼疾手快,一把抢过了金壶,将酒全都灌进了肚子里。仙女一声惊呼,原来猪妖在抢夺酒壶的时候顺便还在她的ρi股上摸了一把。
7-18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五 妖道仙道
被摸了ρi股的仙女一声尖叫,惹的一干仙人忍俊不禁——他们倒是想这么干,不过却不能这么干。上座的那两位都是大有来头的,早就已经封神的人了。自己这一干人等虽然在仙界混得有头有脸,可是总比不上人家已经成神十多万年的牛B。
那一个猿猴一样的妖怪,正是著名的神界黑社会头领,曾经到神界顶级BOSS家去砸明火,十万神拿他没办法,最后惹出了如来佛祖才将它收住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想当年这猴子是一条棍子打去了西天,一路上多少强悍无比的妖怪成了棍下亡魂,那时候的妖怪可不比现在的妖怪,随便出去个道士都能逮两个。那时候的妖怪大多是神界下来的神兽所化,或者是上古妖族的遗脉,其力量之强悍,随便惹上一个都够受的,这猴子硬是干死了八十多个牛B无比的上古奇妖,最后公德圆满被册封为斗战胜佛,顺利的升入了神界。
那一条如意金箍棒重达三万六千一百斤,是炎黄大陆东海龙宫中的那一根定海神针。这东西绝对是碰着就伤挨着就死的玩意,齐天大圣纵横神界那么多年了,手下从无一合之将。要论到单纯的肉搏战斗,恐怕除了几位神上神之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猪妖的来头也不小——跟着孙悟空出来的能是什么孬货?曾经统领六十万天河水军,因为调戏了某个神的姘头而被打击报复,投了下界做了妖。即便是这样,一路上跟着齐天大圣也没少除妖,之后也是被封神,从此在神界逍遥。
要说这俩货色,绝对是神界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今天谁知道这两位爷忽然下界来干什么。正好遇上了火龙果的成熟期,原始仙尊恭恭敬敬的将两个人请到了自己的绝仙殿一起吃饭。大家都知道,这猪八戒是又懒又馋没错,可是这齐天大圣身上从来都带有好东西,这猴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去三清之一的太上老君家里偷神丹,要是今天把这位爷给伺候高兴了,说不定就能从他手里流出两三颗来。
猪八戒这货虽然说不是什么好玩意,但是他就是爱玩,和孙悟空在神界混的不怎么样相比,他在人间倒是混的风生水起。也许是对自己相貌不满意的缘故,他经常会化身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在下界开坛讲法。在祁连山下某个小国中稍微使了那么一点神通,更是被皇帝敬为天人,册封为国师,经历了几代皇帝,已经有了三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国家中有他的道观无数,弟子更是成千上万。
这些修道之人以后都将会飞升仙界,早晚有一天成为中坚力量,现在将这猪八戒给伺候好了,绝对是一个明智的长远投资——而且是只赚不赔。
“大圣,您今天下界来,是否有什么指教?”原始仙尊举起了酒杯,想从这位强悍无比的神人口中套得点天机。要说他成仙也有十万多年了,可是就是垮不出那最后一步。
“也没什么鸟事,大家都知道俺的性子,我在上面呆的憋屈,下来逛一逛。这不正好逛到你老儿的洞府里来,看到这里有好果子,俺老孙也没个什么爱好,就爱吃个果子,这不就来了。”齐天大圣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说起来也真有点小事,最近几个老家伙说你们这附近出现了一个什么妖怪,好像挺厉害的,要派人下来看看。我这不是几万年不打架了混身上下都痒吗,二朗神那鸟人就不知趣,非要跟我争这个名额,我这一气之下就在他背后抡了闷棍,估计这家伙现在还在家里躺着呢。我下来看看如果真遇到什么妖怪的话,让它陪我玩玩,吃俺老孙四五十铁棒。”
众仙一听全部汗颜——这二郎真君也是个强悍人物,十来岁的时候就可以提着神斧劈华山,现在位列了神班那更加是强悍无比。吃了这齐天大圣一棍子,竟然还只是“可能晕过去了”,在做的各位估计都是仙界的顶级BOSS,可是无论是谁,你要让他吃上那么一棍子,不死也得残废。
这猴子是什么人?一个人战得十万神兵丢盔弃甲落荒而逃的家伙,跟他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在那一根铁棍的放处,坚硬的地面甚至被压进去了三四寸的深度。就凭这份重量,就足以让全部的仙人匝舌了。虽然这猴子的模样让人很不舒服,不过大家都很明智的没有去找茬。
没听人家说吗?最近在神界混的无聊了,特别打晕了那个十几岁就能力劈华山的二郎显圣真君,谁要是着时候跟他挑什么刺,说不定下一时刻那条三万六千一百斤的棍子就落自己脑袋上了。衡量衡量自己脑袋的硬度,大多数仙人选择了沉默。
这只猴子可是曾经将三清道尊的神丹当成炒黄豆来吃,又一个人糟蹋了一个蟠桃园的仙果,就凭这份家底,敢跟他叫板的人也只有那几位耳熟能详的战神了。
齐天大圣好像想到什么逍遥的事情一样,一仰头喝下了一杯子美酒。
“大圣您无劫无量,逍遥自在,交游广阔。上至三十三天之外,下至幽明黄泉,远至西方极乐,朋友无处不在,令我等羡慕不已。大圣您是说笑了,我们这地方虽然小,但是还是不敢有什么妖魔鬼怪上来公然闹事的。如果有这样的妖魔上来闹事,不用大圣亲自动手,我去帮您收拾了。“原始仙尊非常慷慨。
“你?怕是你还不够资格吧?”齐天大圣面色不快,顿了顿酒杯,“神界追查下来的事情,你有资格管么,你管得起么?别看你在这里混得风声水起的,真正来了厉害的妖怪,你也得靠边。咱不说远了,就说我那几个哥哥弟弟,你打得过谁?”
孙悟空的那几个兄弟,说起来大家都是耳熟能详了——那或者那根本就已经不能算是妖怪了,那是炎黄大陆最著名的几个上古奇妖。
据记载,悟空在花果山当大王时,从龙宫夺了金箍棒后,和牛魔王拜了把子。日逐腾云驾雾,遨游四海,行乐千山。施武艺,遍访英豪;弄神通,广交贤友。此时又会了个七弟兄,乃牛魔王、蛟魔王、鹏魔王、狮驼王、猕猴王、犭禺狨王,连自家美猴王七个。日逐讲文论武,走摐传觞,弦歌吹舞,朝去暮回,无般儿不乐。把那万里之遥,只当庭闱之路,所谓点头径过三千里,扭腰八百有余程。
后来孙悟空得了齐天大圣的名头,几个兄弟也过来凑热闹,都要封个圣来当当。其中以平天大圣牛魔王为首,下面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复海大圣蛟魔王,混天大圣鹏魔王,移山大圣狮驼王,驱神大圣野象王,通风大圣猕猴王,这七个妖族顶级强者自称七大圣,后来除了通风大圣猕猴王被如来佛祖干掉,这六大圣至今逍遥世间无人敢管,也没人能管。
这一帮后进仙人们没事下界捉两个狐狸精,那都是只有几百年道行的小妖而已,要是真的遇上了这几个妖族大圣,恐怕亲自出手收复的几率是不太可能有,夹着尾巴逃跑的几率倒是占了个十成十。
“原始老儿,不是我说你,你这老观念应该改一改了。”猪八戒抬起头来Сhā话,他已经将面前堆着的一堆火龙果全都消灭干净,要论吃,猪八戒在神界只能认第二,因为第一的还没有生出来。
“元帅此话怎讲?”原始仙尊转过头去对着猪八戒一拱手,“请恕我愚笨,我们修道之人不就是为了捍道卫正吗?这天地之间自然应有一股正气所在,妖魔一道无非是旁门左道,即便是再强大的妖怪,终究不是本源。要知道天地初开的时候清气上升浊气下沉,我们修道之人不正代表着上天那一股清气么?我认为,应该用我们的所学来度化世人,捍卫正道才对,这不正是我们修道之人所希望的吗?”
原始仙尊的话也许在理,可现在没有一个仙人附和——换做平时,也就是齐天大圣和净坛使者不在这里的时候,原始仙尊的发言恐怕早已经引起热烈的掌声了,这简直就是一个卫道士最精彩的发言,天下修道之人都应该以此为本分。
可现在情况不同,见风使舵也得看准了风向,一边是具有压倒性力量优势的齐天大圣和净坛使者,一边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这两边都不好得罪。得罪了前一个,以这个猴子的暴躁脾气,恐怕今天自己是走不出这绝仙宫了——当年齐天大圣和三十三天之上的玉皇大帝一言不和就敢拆人家房子,好歹人家是四大帝之一,自己只不过是个小小的仙人而已。
得罪后一个,或则暂时能安身,不过等到这两位爷一走,以原始仙尊的个性,三寸尺码的小鞋恐怕是要一打一打的送过来穿,还附送九百丈的裹脚布,这日子估计也是惨不言。综合两边的优势劣势,全部仙人选择了闭嘴不说话。一时间,本来歌舞升平的绝仙殿里气氛压抑异常。
“这位老头,你应该知道吧,我这哥哥以前就是个妖怪。”猪八戒面前的果子来了,他第一个打破了沉默的气氛。“你这么说,是否是在指我哥哥和他那几个兄弟都该抓去灭神台上受那天雷轰顶?不瞒你说,你真有本事把他捉去,那天雷也劈不死他。”
孙悟空双眼金光一闪,金箍棒犹如见风长一般,猛然一下捅破了绝仙殿的屋顶,漂亮而华丽的七彩琉璃佤簌簌下落之后,原始仙尊眼前赫然出现了齐天大圣那一张阴晴不定的脸。
这下好玩了,日他妈妈的。猪八戒抓起一个火龙果,站在刚刚被他摸了ρi股的仙女人面前。
“你朝后退点,别伤着你。”
7-19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六 赌局
孙悟空横坐在暖玉大椅上,横提着金箍棒,脸色阴晴不定。猪八戒向来幸灾乐祸,反正事不关己,只要照顾好背后这个小妞,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原始仙尊不知道是出于心里所想还是处于一个领导的习惯性发言,这一篇卫道者的慷慨陈词或者会引起不好卫道者的共鸣,但是却彻底惹恼了这个齐天大圣孙悟空。要知道,这个猴子在没有被册封为斗战圣佛之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妖怪,而且还是那种被评为危害最的大占山为王为祸一方的妖怪。
虽然现在他公德圆满,无灾无劫,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标准的神,可是让他重新选择的话,他还是会选择做妖。毕竟做妖比做神要快活得多,起码在人们没有办法逼着一只猴子坐下来认真学习去参加高考之前,孙悟空是不能安静的待在神界中做那神仙日子了。
孙悟空跟如来佛的实力差距还是有一段距离的——齐天大圣从小不好好学习,其实它的师傅虽然是一个隐居者,但是实力却跟如来佛有得一拼,能教出这么强悍的徒弟来,他的师傅能差了么?只不过那时候孙悟空年少轻狂,被观世音菩萨所化的美貌少女迷惑,在激|情了一晚之后,被套上了那玩意,只好无奈的跟着一个和尚去取西经。
你要让他真心说愿不愿意取西经,或者让他再去陪一个和尚走上几十年取经,那么下一刻那根如意金箍棒就会落在这个不知好歹的人的脑袋上。
妖族和卫道者们的积怨,就好比罗马一样,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形成的。
话说元始天妖魂飞魄散之后,仙界进入了一个鼎盛的时期,此消彼长,妖怪们全部过起了暗无天日的东躲西藏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充满传奇色彩的牛魔王的崛起。牛魔王的身世,并不为人知,只知道他曾经以一己之力,独闯西天须弥山,西天最大的教派婆罗门教被他打的封门闭户,谈牛色变。
他自己又好广交朋友,义薄云天,天下足有一半的妖王受过他的恩惠。一天,牛魔王发下请贴,召集各路妖王在千魔谷举行一次大聚会,在这次大会上,牛魔王成功创立妖道联盟,自己则被称为平天大圣,荣登盟主之位。
在当时的妖魔界中,对牛魔王当盟主不服的还是不少,特别是被称为河中之王的蛟魔王、被称为山林大帝的狮驼王与被称为天南霸主的野象王,他们根本不把牛魔王放在眼里。牛魔王认为只有妖界的力量都集中在一起,才可能拥有与仙界谈判的实力,于是他亲自出马,先是与蛟魔王义结金兰,然后又收伏了狮驼王,这时候野象王主动找上门来挑战,他们在积雷山上大战一场后,野象王略逊一筹,输的心服口服,愿意从此奉他为尊,牛魔王仍以兄弟之礼待之。不久后大鹏与六耳弥猴闻风而至,英雄视英雄,六大魔王惺惺相惜,齐心协力为推动妖界的发展而努力经营,在这不久之后妖魔道开始进入了真正繁荣的时期。
由于牛魔王奉行你不犯我,我不惹你的策略,峨眉青城两派的地仙虽然仍旧经常出动除妖,但其结果反倒变成象在帮助牛魔王清除异类似的。当然,这也多拜了牛魔王自身的实力异常强悍,两个大派不敢轻易找上门去,要知道那时候的牛魔王一身锦绣山绒甲,手提灭天三叉戟,脚踩平步青云履,实力已经是异常强悍。而且牛魔王本身已经修炼得半妖半仙——他精通道家的五雷正法心诀,正是妻子铁扇公主所传。
妖魔道的实力在慢慢的积累中增强,就在牛魔王犹豫着是否率领群妖走出山林,正式向天庭要求平等生存的权力时,一个盖世英雄诞生了,他就是孙悟空。
孙悟空的性格是天不怕地不怕,敢做敢为,先是扫荡龙宫得如意金箍棒,然后棒扫阴曹地府勾消生死簿。玉皇大帝从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妖怪,便把孙悟空请上天庭,给了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他当。孙悟空发觉受骗,大怒之下反出天庭,在花果山前打败十万天兵,当时整个乾坤都被他震住了,这当中就包括有平天大圣牛魔王。
六大魔王一起来到花果山看望这位妖道英雄,七大王在花果山上拜了把子。此后不久,又到了千魔谷的妖王聚会的时候了,孙悟空在千魔谷的比武大会上一鸣惊人,再次威震八方,并得到白骨夫人的倾慕,可惜孙悟空不解风情,让白骨夫人伤透芳心——值得一提的是,观世音菩萨这个千万和尚中唯一的一个尼姑正是变化了白骨夫人的相貌,才引诱了孙悟空上当。
不久,孙悟空被再次请上天庭做齐天大圣,因为误闯玉宇宫,遇到了玉宇公主。这时四个妖道出现,掳走了当时一点神通也没有的幻仙子,孙悟空见义勇为的追了下去,大战陷空岛,营救玉宇公主。这时四道的师父三笑神君突然现身暗算,孙悟空才发现已陷身于一个大阴谋之中。孙悟空决心找出幕后指使,却发现敌人异常的强大,幸好蛟魔王闻讯赶来才救出被深陷重围的孙悟空。孙悟空发现自己爱上了幻仙子,决定为天宫做点事,七兄弟全部聚到一起,在雾障坪与三笑神君及毒龙尊者决战,最终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消灭了这两个大魔头,但在这次除魔的过程中,野象王失去了爱侣天罗公主。
孙悟空回天庭提亲,玉皇大帝却以天规为限,令孙悟空与幻仙子好事多磨。孙悟空认死理一定要光明正大的迎娶幻仙子,把天宫搅得大乱,可惜众神都无法令玉帝改变主意。孙悟空心冷,幻仙子却决定下界与他私奔。牛魔王要帮孙悟空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与娘子罗刹女在积雷山摆下了绵延八百里的宴席,而且在孙悟空与幻仙子正式行礼时,集合百万妖精释放妖气,冲射灵宵宝殿,目的纯粹是为了出一口恶气。玉皇大帝大惊,忙派太白金星前往积雷山,假意说改变了主意,请孙悟空与幻仙子先回天宫,孙悟空与幻仙子信以为真,返回天界,在橎桃园里过起了神仙眷属的生活。
不久后王母娘娘发下请贴,要在瑶池宴请诸仙,其实是共商除妖之策,这次大会当然不会邀请孙悟空了。孙悟空却认为自己官封齐天大圣还没有受邀,而自己与幻仙子返回天庭后,玉帝又迟迟未肯相见,心中忿忿不平,便大闹了橎桃会场,还偷吃了太上老君的九转仙丹。
玉皇大帝本来因为孙悟空诛杀了毒龙尊者等魔头,为天庭立下大功,派兵擒他师出无名,此时有了这个借口,便出动大军,还请来一直不问世事的无敌将杨戬挂帅,一番苦战后,因为关心花果山猴兵猴将的生死而走神的孙悟空被太上老君偷袭得手,擒回天宫。可是想不到孙悟空吃过九转金丹后,刀枪不入,竟是杀不了他,最后太上老君只好启用八卦炉,希望用三昧真火炼化他。
在孙悟空被擒的同时,太上老君发动三昧真火,火烧积雷山八百里,仙妖两界的大战爆发。牛魔王率众兄弟杀上天庭,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血战后,蛟魔王战死在南天门,仙界开始占据上风,但就在这个时候孙悟空从炼丹炉中逃了出来,六兄弟里应外合,终于击溃了天兵,把玉帝围在灵宵宝殿之上。眼看就要性命不保之际,如来赶到,他以激将法与孙悟空打赌,经过那场著名的赌约后,孙悟空认输,幻仙子自刎,牛魔王等众兄弟也退回了人间。
一直到了现在,不少妖魔中还流传着当年孙悟空追求幻仙子那一句名言: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好好去珍惜,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重来的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段时间上加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一万年。
而幻仙子自刎之前那一段话更是被无数女妖奉为经典之中的经典,不少女妖期待着他的意中人披着黄金铠甲,脚踩七彩祥云来迎娶自己。幻仙子和孙悟空这一段恋情,可以说是赚足了不少妖族少男少女的眼泪,甚至仙佛两界也有人私自收藏了这段故事的手抄本,最后这本名为《大话西游》的书被禁,过了几万年,这段往事才被人刻意的抹去。
孙悟空的积怨,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这些自以为是的卫道者们不仅仅是害死了自己的爱人,还害死了几个兄弟,要不是牛魔王鹏魔王他们实力强悍,恐怕也早就已经死在了这些卫道者的手里。今天这个老头当着孙悟空的面大放其词,齐天大圣自然就不高兴了。
孙悟空的那根金箍棒实在是一根了不起的神器,光是提在手里还不见怎么运用,就已经光芒万丈了。
“老头,的意思是,我们妖族的命就那么不值钱?是谁规定了妖族就不能有自己的生活的,是谁规定了你们这些卫道士就是对的?按我说,我们妖族天生天养,那才是天下正宗。”齐天大圣犯起了混,手里铁棒一扫,一阵劲风掀的绝仙宫是乱七八糟。
“大圣,您这话怎么说的,您自己不也是成了神么?”原始仙尊好歹是一界BOSS,总是有点骨气的。“在我的眼里,妖就是妖,您如果现在还是一个妖,即便您强悍无比,我就是豁出去这把老骨头,也得捍卫修道者的尊严,这个道理无论说到哪里,即便是说到三清道尊那里去,那也是不会变的。”
孙悟空提着铁棒,眼神闪烁不定,一双火眼精睛在每一个人仙人的身上逐一瞟过,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不少仙人已经冷汗淋漓了,对于这位斗战胜佛的作风,大家是早有耳闻的,他真要是发起狠来,可是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
“这样吧,我们打个赌。”孙悟空忽然放下了铁棒,“在远处有三妖两仙在对峙,我们这就过去看看,按你的说法他们肯定得打起来,如果仙打赢了,我立刻给你道歉,如果妖干胜了,你立刻给我几个哥哥弟弟道歉去。男人吐口唾沫就是钉,敢不敢?”
原始仙尊的感应可没有孙悟空这么厉害,齐天大圣话音一落,原始仙尊闭上眼睛细细的将整个仙界扫视了一遍,发现在第二第三道仙门中央的一片废墟上空,有五个人正在对峙着。其中有一个天仙,一个剑仙,三个不知名的妖怪。
既然有一个剑仙,这赌为什么不打?只要不是面对牛魔王那几副货色,这根本就是稳赢的事情。要是能把孙悟空这猴子给弄服气了的话......
“大圣,这可是您说的。”
7-20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七 人生如棋
两道仙门之剑,三个男人正傻在哪里,百慧灵看红了脸——不得不承认,凌云编谎话的本事还是不错的。硬是将血之祭献拉得是有头有脸,对于这一点,两个仙人并不怀疑,冥海居住的天涯海阁里多得是水妖,她们就是最喜欢用这歹毒诅咒的生物。
凌云提内的血之祭嫌虽然已经被逆行通道给抹去了,不过根据力量退步等等一系列症状,这个事情编得还是靠谱。而安达瑞斯这时候惊人的听话,简直就是只小猫咪,说什么是什么,问什么答什么,简直就好像是受愚民教育的孩子一样,半点也不像一个恐惧魔王。
不听不行,面对两个强悍得让人匝舌的人物,神赋予了恐惧魔王这份实力,可不是让她去和不可能取胜的家伙们硬碰硬的。
凌云东拉西扯越来越远,安达瑞斯听得越来越心惊——这个什么炎黄大陆上的修炼者们,竟然可以凭自己的力量修炼成神!而且跟冥海俩人在一个等级的高手,好像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一直以来自己以为深渊地|茓就是危险的地方了,想不到,比深渊地|茓危险的地方大有人在。
统治深渊的银狼王的力量能让自己感觉到颤抖,面前这两个人何尝不是?而且听他们的口气,好像是上面还有更牛的BOSS在看着,这俩人的力量比起顶级BOSS来说,简直可以用天差地远来形容。这难道不是现实吗?难道是我进了魔界不成?那里会一下密密麻麻的冒出来这么多强者?可是这由不得安达瑞斯不信——越来越多的仙人御剑回到了自己家里。
“姥姥的!那个孙子把我家房子拆了!有种的站出来跟我打个三百回合!”一个胖道人似乎跟冥海两人认识,路过的时候也没有停下,微微打了一个招呼之后就纵身而下,不多时就听到冲天的怒吼:“出来!谁他妈的敢做不敢当,别让我给你揪着!揪着你我让你粉身碎骨!”
熔岩毁灭者们运气显然是很好的,只是被冥海切成了面包片而已,如果换了这位仁兄动手,恐怕就不是面包片那么简单的事情了,也许直接就变成了面包屑。
“我说天火,你消停点,就你一个人房子被拆了?你看看我们的房子,哪个没有被拆?”住天火隔壁的仙人叹了口气,“前端时间就听说这里要拆迁,我还想着把我这老房子留着占个地,拆的时候能多赔我点仙石呢,这可好,不知道让哪个孙子给拆了。”
“什么不知道,这事不是明摆着吗?”又一个仙人跳出来义愤填膺:“这房子我住了都快两万年了,有感情了,今天就这么给我拆了,绝对不答应,这件事肯定是有预谋的!趁着我们全部出去摘果子,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在背后下黑手,别让我找到,否则扒了他的皮!”
“还能是谁?我估计就是原始仙尊那老货,最近你们感觉到他越来越奇怪没?自打上一个剑仙跨越了那最后一步之后,他是越来越急了。人家几万年的时间就成神人了,我们是比不了,可是你们想想原始仙尊,成仙时间不短,少说有十来万年了吧,嘿,硬是连屁都放不出一个。也许从这上导致了他的变态心理也说不定,你看看这两年来他做了多少傻事。要不是这样,三道仙门里的仙人能说搬就搬,一个个的走得没影了吗?”
“我猜也是,人老成精必定是有些变态的。”仙人们符合,“可是也没办法,那老家伙手上的缠魂丝和捆仙索厉害无比,谁敢跟他叫板,真不知道神是怎么选中这个老家伙来统治仙界的。”
下面仙人们的力量波动随着愤怒越来越强烈,也许是原始仙尊这老家伙多行不义,不知道为什么,仙人们将这次暴力拆迁的矛头全都指到了他的脑袋上。
“啧啧,看来原始仙尊这老货还是不太受欢迎,没想到到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凌云漂浮在天空上,匝吧着舌头看热闹。“你们现在还真敢说,放我们那时候要是说半句这样的话,下场绝对就跟我一样......”
冥海和无涯没有说话,他们看着恢复了原形的安达瑞斯看呆了,视线一转也不转的盯着她猛看,搞的安达瑞斯挡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事实上,谁会知道一个恐惧魔王的原形竟然是一只不死鸟,在坎纳斯大陆上著名的穿越空间的旅行家,凤凰!
事实上,无论是在坎纳斯还是在炎黄大陆,对于凤凰这种生物都有过记载,不少人怀疑它们是外来的物种,是旅居的生物。无论是在哪边,对于这种强大无比的生物的描述都是惊人的相似,披火,鸣声嘹亮,有双抓,锐利不可当,擅使火焰而不可杀。
意思就是说凤凰这种东西全身上下都燃烧着烈焰,有着惊人炙热的温度。它的鸣叫声嘹亮无比,高的时候可以和龙吟媲美,所谓的龙凤呈祥龙凤呈祥就是从这里来的。她不仅仅是外表漂亮,而且杀伤力也极为强悍,锐利的凤爪绝对能够轻易撕裂任何敌人的防御,每一次攻击都带有强烈的火属性,让敌人在受伤的同时被烈焰所烧伤。
凤凰的火焰传说中是来自神界的可以烧尽世间一切的红莲之焰,被这东西沾上一点,别说是普通人了,即便是仙人也受不了——红莲之焰另外一个名称也叫做“业焰”,是地狱用来拷打那些生前所犯过错的家伙们所使用的。如果这个人一生无大恶,沾上了业焰可能就是烧起一个小水泡,如果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家伙的话,那可不是一个小水泡那么简单的事情,连带着魂魄一起把骨头都烧成渣。
当然,力量强悍的家伙不仅仅是凤凰而已,会使用红莲业火也也不仅仅是凤凰而已——炎黄大陆上能够叫的出号的就有那么几个,比如居住在昆仑仙境之中的必方,那种只有一只脚的怪鸟,也是一个玩火的行家,谁要是招惹到了它,房子屋子被烧那是经常的事。
凤凰最牛的一点不是在于它打架厉害,也不是在于它会玩火,更不在于它能变美女。
原来,火凤凰与龙族是在创世灵源出现时就已经存在的上古物种。火凤凰这个种族与龙族构成了龙界平衡之力,与龙族传承方式不同的是,火凤凰拥有不灭之身,每过5000年,火凤凰就会聚香木以自焚,这个过程被称为凤凰涅檠。火凤凰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不断积攒着自身的力量,最终,期望以自身实力得以逃避世界崩溃的灾难。
传说中,凤凰这个种族在创世神开天辟地后即有的神鸟,且与创世神有关系。现在听这个地位很高的神族一说,似乎凤凰的来历更加悠远。
凤凰这个古老种族很少繁殖,一只凤凰终其一生只产卵一次,只产一至两枚卵。而这个古老种族并非所有的成员都可以成功躲避世界崩溃的大劫难,所以,虽然他们拥有近似无限的生命,但是,却数量却始终非常非常少。
但是,据那一些凤毛麟角的资料记载,无论是在那个世界中,强悍的生物们都会给于凤凰相当的尊重——即便是刚刚出壳的小凤凰,也会被礼带有加。要知道,凤凰的生命近乎无限,它们最无耻的一招大概就算是无限复活了。
无论是受了致命伤,那是体内的能量濒临崩溃,凤凰都会选择圆满——只要这个过程一展开,熊熊的烈焰就会将凤凰包裹起来,凤凰在烈火中疗伤,没有任何敌人能够靠近它,除非是想去试试那红莲业火的滋味,否则就只能等到更强大的凤凰回来复仇。
当然,也不排除有实力更加强大的家伙们一下秒杀一只凤凰,根本不给它疗伤机会的可能。不过这样的行为往往会招来更可怕的结果——凤凰的一次诞生称为一度,每一度的凤凰实力都会成倍增加,从最开始跟小鸡一样的菜鸟凤凰,到千度之后超级强者,就是不断在重复被打扑——升级——又被打扑——又升级......之后才诞生的,千度之后的凤凰传说和神上神拥有一样的实力。
“她.......她是只凤凰。”冥海看了许久,匝吧匝吧舌头,“凤凰应该不是什么邪恶的物种吧?”
“凤凰是祥瑞之鸟,怎么可能是邪恶的物种!”无涯立刻附和,“前辈带来的鸟怎么可能是坏鸟......前辈,您这只凤凰是几度的凤凰?”
“几度?我也不知道,大概六七度吧。”老流氓非常没有常识的夸口,人家问他几度,他还真以为仅仅只有几度。说十度明显是太嚣张了,三四度吧又不足以显示咱的威力,最后折了个中,六七度。“你们知道,我是公众人物,凤凰说到底也是只兽类,所以这事你们别给我传出去才好。
冥海无涯集体点头,不知道是想同了,还是在畏惧着凤凰的实力——要知道得罪一只凤凰,那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有一点可以肯定,你的寿命肯定不如它。在你已经七老八十的时候,凤凰才正当壮年。
安达瑞斯一声鸣叫,似乎在表示感谢。这一嗓子却引来了下面的仙人们围观,这些家伙都是见多识广,可是凤凰这东西毕竟是个希罕物件。
这一片的仙人明显都互相熟悉,大家互相招呼了之后,就冲着安达瑞斯你一下我一下的毛手毛脚......不少仙人想着怎么占便宜,这凤毛可是好东西,如果能想办法搞点凤血的话......
“都给我住手!”就在这时,天边传来一声蕴涵着暴唳之气的吼声,“都给我把手放下,哪个再敢动一下,吃俺老孙三十铁棒!”
7-21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八 最强悍的作弊
“谁他娘的这么嚣张!”一个白衣仙人立刻怒了,“几道门的?敢坏小爷的坏事!”
所谓几道门,正是说的那仙门。三道仙门中居住的正是实力不同的仙人。最外一层门居住着刚刚飞升的小菜鸟,等到菜鸟们修炼了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就可以迁徙到一道门内,一道门内居住的一般都是地仙一类的家伙,同时也是仙界最鱼龙混杂的地界之一。
等到地仙们经过几千年之后修炼有成,会获得金仙的仙格,那么就可以搬到二道门内,这里的治安环境明显要好得多。到了天仙的实力之后,就可以正式移居到三道仙们之后,并且在第三道仙门内并不单单居住着天仙,还有不少的罗天上仙,大罗金仙什么的,端是实力强悍。
一般来说仙人们找场子打架的时候,第一句开场白都是“几道门的”,这样问除了可以衡量一下彼此的实力,一面遭到强人毒手,还能够攀攀交情,很多时候,仙人们是打不起来的,毕竟他们一旦开打必定是惊天动地。很多小事情如果过得去,那么就大家攀攀交情,什么事也没有了。
“几道门?老孙就是那一道门的!”自称老孙的人一声大叫,裹着一层金光猛然突进,只见他身形一闪,已经由天边来到了眼前。“刚才谁跟我这叫板?”
“我叫的,怎么的?一道门的在这里没有资格说话,老子我是二道门里的!识相的赶快给爷道歉,否则让你好看。”白袍仙人手握一柄折扇,看上去光彩流动,异常美妙,是一柄上好的仙器。居住在第二道仙门内的仙人都有着不可忽略的实力。
来人一声轻哼,聚集在一起的仙人门只觉得一股绝大无比的力量横压下来,似乎是要将周围的空间都搅裂一般,直直的冲着头顶扑来。一堆仙人大惊失色,连忙后退,那一个白袍仙人想退退不了,被一阵劲头罩住,当头一棒直接从天上敲了下去。
这一棒来的厉害,白袍仙人刚刚祭出自己的仙器,还没有来得及发动就已经被一阵棍影绞成了粉碎。紧接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铁棍夹带着惊人声势落下,在落到他脑袋上的时候,铁棒一滚,压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所有的仙人都看见了这个实力并算差的人被人一击打落到地,竟然晕了过去。!
“在我面前敢称爷,爷爷我自称齐天大圣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吃奶呢!”来人铁棍一收,挺拔的身形带着一阵金光闪过,一只猿猴出现在了众仙的面前。
若是放到平时,一只猿猴敢袭击仙人,那么必定会遭到群起而攻之,妖怪在嚣张,总是好汉架不住人多。如果让谁知道了一个仙人在自己家门口被人胖揍一顿之后还找不回来场子,那么这神仙也别做了。即便是原始仙尊,也是这么教导仙人们的。可是这一次大家谁都没有动,大家都听清楚了来人的喊话——爷爷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怪不得强成了这样,原来是神界大名鼎鼎的流氓集团的头子,曾经捣毁了三清道尊的场子,弄垮了王母娘娘的园子,挣脱了观世音菩萨的箍子,在十万年前以一根定海神针横扫十万神兵,一直打得三十三天上不得安静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怪不得那棍子好像轻轻一放,白袍仙人就被打得不知死活了,那还多亏了大圣现在脾气好了很多,懂得手下留情,否则这一棍子要是真落在了脑袋上,恐怕他就会落得个灰飞烟灭了——千万别小看物理攻击,很多知名的神邸都是精通肉搏的,比如神界唯一一个能和齐天大圣战成平手的二郎显圣真君,手持一柄天星神铁铸造的三剑两刃刀,使起来是神鬼皆避。
别以为仙诀法术真的就比肉搏好很多,真正精通近身战斗的强者那才叫真正的强者——你施法总得念口诀掐法诀吧?一个精近身战斗的家伙怎么会可能给你这些时间,还没到你的口诀念完法诀掐万,人家的攻击已经如影随形了。比如这个齐天大圣孙悟空,他那一根定海神针无论打到谁,必定是落得一个原灵出窍的后果,然后人家棍子再那么一绞,脆弱无比的原灵还不变成飞灰?
一干仙人看清楚这个一身黄金锁子甲,头戴紫金凤柃冠,身披大红百花袍,脚下步云靴踩着的祥云的家伙,立刻全都不说话了。
老一辈的仙人都知道,这神人虽然难以捉摸,平时看到神就犹如捡钻石一般的困难,但是在仙界有记载的出现过最多最多的,就是这个齐天大圣孙悟空了。这猴子是耐不住寂寞的家伙,让他在神界里整天对着那些大唱神调神曲的家伙们过日子,估计能把他逼的神经。不过现在既然位列类斗战圣佛的位置,自然没有以前那么自由,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才能下界玩耍一番。
见到了齐天大圣,众人自然是下拜——这里面也包括了凌云和百慧灵两个人。这猴子的脾气大家可都是知道的,惹恼了他,伤筋动骨都是轻的,说不定人家一生气,把你的金丹都给捏碎。谁也不愿意去触齐天大圣这颗定时炸弹,全部恭敬的低着头。
除了安达瑞斯,也就是那一只凤凰。神仙们认识齐天大圣,安达瑞斯可不认识,在她看来,这不过就是一只比较厉害的猿猴而已,因为她甚至从这只猴子的身上感觉不到一点的力量波动。可是刚刚这猴子的确一棍子将那白衣仙人敲的生死不明,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齐天大圣这是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溜下界的,哪里敢在仙界完全释放自己的气息?如果他要这么做了,保管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会有一大群神人下来将他恭恭敬敬的请回神界去过那神经日子。
“那只鸟,你过来。”孙悟空冲着安达瑞斯勾了勾手指,指头剑好像是有着闪烁的金光。安达瑞斯微一犹豫,轻轻的振了一下翅膀,飞近了这只猿猴。在她看来,这里能够论得上亲戚的,不过就是这只猿猴而已,起码大家都是魔兽,等一下如果真打起来,也好互相有个照应。猿猴看着凤凰飞过来了,冲着百慧灵和凌云一招手,“你俩也过来。”
凌云本来是一万个不想去的——谁和这只猴子沾上了准没好事,当年那场仙妖大战,那么强悍的几个妖族的圣都落得个惨死收场,如果自己和这猴子沾上了点关系,那还不落个粉身碎骨?老子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回去坎纳斯娶了利薇雅,要好好的跟菲利克斯盘肠大战几天,要再把莫蓝娜压在身下......对了,还有卡夏那小妞,在落日镇的时候派她回去瑟雷恩照看家事,就一直没见面了。
正好,能和薇仙俩人一个开码头,一个推ρi股,自己一路唱着凯歌高歌猛进......来一场酣畅淋漓、惊天动地、鬼哭神嚎的盘肠大战......自己绝对不能和这猴子扯上关系。
想是这么想,去还是得去的——不然下一秒中也许那条三万六千一百斤的棍子就落在自己的脑袋上了。对于大白天砸明火,杀人越货这样的事情,其他人不敢做,这位爷可向来做得无比顺手。
“你叫什么名字?”齐天大圣双眼闪动中,有这不可正视的金光。
“大圣,您有什么吩咐......”凌云犹豫着朝前凑了两步,“我叫做凌云,这是我的两个仙宠......凤凰叫做安达瑞斯,这个长翅膀的......您叫她百慧灵就好了。”
孙悟空架云飞近了几步,也不说话,绕着两人一鸟飞了半天,将三个家伙飞得是莫名其妙。就在凌云正欲张口发问的时候,孙悟空猛然一伸手,一双毛茸茸的大手捏着三颗金丹,硬是个三个家伙灌了下去。三人只觉得喉头一甜,一颗丹药已经滚到了肚子里。
丹药刚一下肚,就有一股清凉之气上冲,一股纯正的灵气洗涤着每一个人的经脉,这股灵气好像是无穷无尽一般,直冲的人是全身上下异常的舒畅。
“你这是给我们吃了什么!?”凌云大惊之下猛扣喉咙,可是已经完了,那药扣也扣不出来了。菲利克斯那张凤凰嘴更是想抠都抠不到——脚短。
只有百慧灵好一些,那颗闪闪发光的丹药顺着她身体里流转了一圈之后,从脚下掉出,瞬间闪得没影了。他是没有固形的虚体,由于身体里搀杂了不少坎纳斯的古怪力量,竟然是齐天大圣也没看出来。一颗丹药划出一道漂亮的曲线,掉落到了云层之下——这种丹药类的东西,服用的时候是很讲究的,有些必须用玉瓶,有些必须用水晶瓶,有些更是要用木器或者冰器来盛放,这丹药明显与土不符,掉落在仙界云层之上,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喀”声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嘿嘿,你几个小娃娃,可别给我老孙丢脸!”齐天大圣拍了拍凌云的肩膀,下一分钟,一个筋斗已经翻得看不见人影了。
7-22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九 九转神丹
“徒孙,你认识这齐天大圣孙悟空?”百慧灵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这个猴子在仙佛二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角色,自身本领高强不说,朋友路子又还野——这家伙本来就是妖怪出身,后来只因为神界认了孬,封了一个官,比起关系来,他可以说是上达天庭下至地府,三界五行中是无人不熟。
“我认识,我认识他是谁啊!”凌云还在一边猛挖喉咙,生怕那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丹药真就化在自己肚子里了,那可就麻烦了。据历史记载,这猴子酷爱整人,专门干些恶作剧,如果这颗丹药是他的恶作剧,那自己可就错惨了。“你说我没招谁没惹谁,怎么就偏偏撞上了这猴子呢?”
虽然和齐天大圣这猴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人家的作风他还是听说过的。这猴子自打封神之后,整天价的惹是生非胡作非为,不过因为它身份特殊,加之本领有极为强悍,一时半会也没有人敢轻易动他。齐天大圣公德圆满之后被封了一个斗战胜佛,天庭为了收买人心,也送了一个荡魔大圣给他,在妖族中,他这分成就可以是前物古人,也被众妖推举为了妖族首领。
谁要是敢轻易碰他,那就等于跟三个强大势力一起作对,普天之下,还找不出这么牛B的人物。所以齐天大圣的恶作剧是越来越过分,从偷仙女的内衣放到玉帝寝宫,到在出征的天马草料里下药,凡是能想到的歹毒之事,基本上都被他给做了个遍。
“他刚才给我们吃的是什么?我现在感觉体内的灵气在沸腾,好像整个人要燃烧起来了一样。”百慧灵皱着眉头进入了内视状态,那颗金丹经过之处,本来运行良好的灵气忽然变的异常活跃,而且好像是具有了吸引力一样,将周围身边的灵气全部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体里。灵气组合越来越浓厚,到后来竟然隐隐约约形成了实体之态势了。
“我也不知道,这齐天大圣专门以整人为乐,谁知道他给我们吃了什么,你现在沸腾,我的金丹好像是失去控制了!”凌云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丹药,这么厉害,刚刚下去不到两分钟,体内的金丹就跳动不已,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在紫府里横冲直闯,直撞的本来聚合在一起的灵气散乱无比。
更可怕的还不是灵气散乱,这些灵气在散乱之后争先恐后的冲着身体各条经脉里移动,有犹如决堤的洪水一般,现在凌云的切实感觉就是好像有无数条小蚯蚓在身体里爬过一般。这些小蚯蚓不是安静的爬过,有好像菲利克斯的黑虫一样,在身体里蠕动个不停,像是在吞噬着经脉一般。
“这齐天大圣不会跑过来给我们下毒吧?”百慧灵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条,“你说是不是他最近新研究出来了什么好玩的东西,让我们做试验品?”
“不排除这个可能。我现在感觉身体好像不是我自己的。”凌云无奈了,如果是个仙人算计他,那么还能反抗一下,现在大圣亲自动手给他使坏,及使是发现了,抓了个现行你也把他没办法。并且这东西不知道到底是来自神界还是来自仙界,可别真让百慧灵说中了,这东西是齐天大圣最新捣鼓出来的新鲜玩意,自己这几个人正好运气不好,让他试了药。
“前辈......你的脸色好红。”无涯亲眼看到了大圣爷送了他们一人一颗丹药下肚,能有这份交情的,关系自然不浅。而且能更这位大圣认识,除了你是妖怪,还得是实力特别强悍的妖怪,不然就只有成神一途了。
看来,这位前辈难道真上垮出了那最后一步么?虽然亲眼目的了孙悟空行凶,可是他打死也不相信,一个神人会来捉弄一个仙人——这就好像一个仙人没事会去帮一个凡人扫地一样可笑。
“他刚刚说的什么不要让他丢脸?你和他有什么约定吗?”过了一阵子,百慧灵的体内首先平静了下来,沸腾的感觉过后,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清凉之气,直是沁人心脾。犹如九天之上的星河水直接浇灌在了心里一般,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无论是任何事情,即便是神界最高峰九华山在眼前崩塌,虽然逃跑是免不了的,但是肯定不会害怕。
“我和他约定什么?这位爷我今天第一次见!你想,凭我一个小小天仙,我能跟他攀得上交情么?”凌云现在正闭着眼睛梳理着经脉,经过无数小蚯蚓之后,仿佛提内的杂质被一扫而空。“不过他给我们的好像不是什么坏东西,我现在感觉到体内不停的在被外里梳洗着。”
齐天大圣给的那里只能说是“坏东西“这么简单的东西,从这猴子身上即便是摸出一根毛来,那也是值钱无比,这事不开玩笑,大家都知道孙大圣最在行的分身术,就是靠他那一身毛实现的。
仙界也有分身术,那是类似于傀儡术一般的法术,通过炼制傀儡人来实现,不过这样的傀儡即便是做了分身,也是没有心智的,最多能当个靶子帮自己主人硬抗一顿旁揍而已,除了这个绝对没有其他优点。齐天大圣的毛那可不一般,摇身一边能变出是十万八千个跟他实力相差不远的猴子来,虽然这些猴子的抗打击能力比他差地多,但是单论攻击力,即便是一般的仙人也不敢去硬碰。
拔根毛都是好东西的家伙,从身上掏出来的能有什么差的了?
“脸红,那是我不好意思白收人家的东西,我害羞羞红的。”凌云转过身来对无涯大言不惭,“大圣这东西可好啊!一般人是难得一见,今天让我给捡了便宜,我难道不应该害羞一下吗?”
“应该,应该。”无涯连连点头,错不了,这货绝对已经成神了。“那前辈,大圣爷给您那一颗丹药,是什么丹药?您能透露一下是怎么炼制的吗?”
无涯这么一问,旁边的仙人们全凑过来了。成仙之后的修炼进度是极为缓慢的,这种缓慢甚至可以用龟速、蜗牛速来形容。一般在没有特别机遇的情况下,一个菜鸟仙人成为地仙需要三千年的时间,一个地仙成为一个金仙要近八千年时间,成为天仙更是要上万年的时间——犹如凌云这样一万多年就位列天仙之位的还真不多,所以这也是他在仙界逍遥的资本之一。
天才儿童谁不保护?有朝一日人家成了神,那小鞋一打一打的送,谁能受得了。
除了那种天生聪明的人之外,仙人们的修炼还必须要靠丹药来辅助。品级越好的丹药,能够提供的灵气就越多,那么对于修为的提升就越有帮助。修炼之道说白了,那就是蓄积储存力量,当力量到达了一个水准之后,经历大小天劫之后,自然也就成功的晋级了。
仙人们炙热的眼光差一点没把老流氓的衣服给扒下来,他们是亲眼见到这个人跟大圣爷交情不错,说不定他就是一个游戏人间的神人。如果从他那里套点丹药的方子来,那么对自己的修行帮助无疑是巨大的。即便是神界一些普通的跌打损伤之类的狗皮膏药,落他们手上也通通都是好东西。
“这个,这个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们。”凌云斟酌了半天,终于很罕见的谦虚了一次。“这可涉及到机密,如果你们不想明天早上一睡醒就发现一道三十三天之上的雷云忽然就降临到你们脑袋上的话,少问,少问。”
“前辈,您就告诉我们丹药的名字吧。”无涯和冥海的态度非常诚恳,前者刚说完,后者就猛点头。“告诉我们名字并不犯什么忌讳吧?”
“名字倒是不犯......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东西叫做还神丹。”凌云眼看蒙不过去了,随口哈喇了一个名字出来。“这东西可厉害了,能在你受伤的时候让你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大圣爷那是看我可能等下要经历一场恶战,所以事先给我准备着的。”
“还神丹,好名字!”众仙人犹如恍然大悟一般,“原来天底下还有这般神妙的丹药,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见见就好了。”
凌云嘿嘿干笑了两声,不说话了,再说下去,恐怕那位大圣爷回来真一棍子把自己拍扁了。
其实齐天大圣哪里是给他吃的是什么还神丹,那是大名鼎鼎的九转神丹!要说到这丹药的来历,跟大圣爷的习惯可又不少关联。由于朋友多而且路子野,这猴子每次出去必定有不少应酬,可他除了会打架之外,什么也不会——总不能送一顿胖揍给人家当见面礼吧?
这次大圣摸下天庭的时候,好像往常一样顺道摸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房,这三清道尊最近也学的聪明了,专门放了一个葫芦在外面供大圣爷取用,里面好丹坏丹各掺一半,既有号称精品之中的精品的就九转神丹,也有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普通丹药,让大圣爷自己斟酌着送。
以前他倒不是这样,不过自从他经历过两次洗劫之后,渐渐养成了这个习惯而已——自己拿出来的话好歹还能剩点,如果一毛不拔的话,到头来肯定被洗劫一空。所以大圣这慷慨,一般是太上老君的。
“那好说,只要各位勤加修炼,总有一天会有这样的境界的......哎哟!哪个混蛋偷袭小爷,站出来!”
凌云刚想扯两句场面话,猛然那一下觉得压力扑面而来,一道银光闪过之后,两腿中间多了一柄正在颤颤摇动的仙剑。
7-23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 大罗金仙
“妖孽!胆敢私自闯入天界,你知道死字什么写么!”来人一副国字脸,看上去是生的浓眉大眼的,实际上却眉不过额耳不弯,一副天生的短命相,能活到修炼成仙,也算是不容易了。
他身穿一件绿色的锦缎流云袍,袍子上刺绣着银丝流云,仿佛云朵就真在他杉子上流动着。流云袍一侧悬挂着一柄剑鞘,里面的没了宝剑,剑鞘以天金砂打造,外表华丽无比不说,而且还异常的坚固耐用。有一天仙剑若是被人夺去,这东西也可以当成武器挥舞着。
很明显,凌云胯下那一柄宝剑,自然就是他的,国字脸取下了腰侧的剑鞘,微微一引,在地下颤动不停的仙剑“钲”一声轻响之后,回到了剑鞘。
“妖孽,赶快束手就擒,免得自己多遭皮肉之苦。”国字脸似乎是被人捧惯了的,一张大脸上写满的全是骄傲。“擅自闯入仙界,破坏仙界之物,捣毁房屋,私闯两道仙门,这些罪名加在一起,可以定你一个死罪,你要是乖乖的自己捆了自己,就少受一些皮肉之苦。”
“那有妖孽?”无涯撞了撞冥海的肩膀,冥海现在也是一头的雾水,这青天白日的,加上了今天是火龙果成熟之期,别说妖孽了,连个鸟毛都看不到。
“谁知道,别理他,这傻货一向仗着自己是大罗金仙横行霸道,典型的走狗。”冥海摇了摇头,他的声音调子很高,似乎是故意在让这个国字脸听到一般,完了还特别提起自己的仙剑,铮一声轻响之后Сhā回了剑鞘,这一手玩得明显比国字脸漂亮不少。
来的这个人正是仙界恭维绝仙宫的守卫队长,也管理着整个仙界的治安,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仙界城管大队的大队长。这家伙平时没事就到处乱窜,专管什么男女恋爱了、个人习惯,把一干仙人整得是苦不堪言。不过他身为大罗金仙,人品再差实力还是在那里放着的,一般人也不敢炸刺。
“这鸟人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凌云纳闷的看着国字脸发问,“莫非我走的时间太长了,跳梁小丑也冒出来充大鼻子了?小子,你刚刚冲谁叫妖怪呢?我可是看见你冲着我们这里叫唤了。你倒是找上一个妖怪出来我看看,今天你要是找不出来,我非要让你知道知道诽谤人有什么下场。
凌云话音刚落,仙人们“哄”的一声欢呼了起来——平时这家伙就仗着有那么点实力横行霸道,虽然说不上是欺男霸女吧,可也算得上是民怨沸腾了。奈何他本来是一个大罗金仙,普通仙人在他面前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这几万年下来,他不知道拆散了多少野鸳鸯。
这下好了,有人在前面撑腰了——大家亲眼看到这位跟着冥海和无涯前来的人竟然是齐天大圣的好朋友!有了这一点就足够了,事实上只要是孙猴子的好朋友,什么修为都已经不重要了。即便是把一个妖怪朝凌霄宝殿那么一放,跟玉帝说这是孙悟空的拜把兄弟,玉帝肯定是好吃好喝的款待着。
而且看上去这人的修为本来还不低,在场的仙人不止一个人冲他仔细打量过——仙不仙妖不妖神不神鬼不鬼的,体内完全是一片混沌。理论上来说,走到这一步的人已经应该是走火入魔自爆而亡了,运气最好的也得落个功力全失四肢残疾,这家伙体内虽然一片混沌,却丝毫不加掩饰,而且显然是活得好好的。
大圣的朋友就是大圣的朋友,肯定是修炼了什么特殊的法门。
“对,你得交代清楚,我们中间到底哪里有妖怪?”冥海最仙站了出来,要说到纯粹的战斗力,在场的一群仙人之中数他最强,他已经修炼到了剑魂附身的地步了,要打架,他可是一点也不怕这个大罗金仙。“你这家伙平时就欺男霸女,今天把话给我说清楚了,到底谁是妖怪!”
或者是国字脸平时嚣张跋扈习惯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人忽然跳出来顶他的话,愣了半天之后才想起问:“你是谁,这里轮到你说话了吗?”
“爷爷是天涯海阁的剑仙冥海!”冥海手里仙剑出鞘,剑仙和普通仙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格斗方式,普通仙人的仙剑很少做近身格斗使用,一般都是用来承载攻击阵法,所以做得精致小巧,有一些做出花样的,只要一使用就能召唤出一道漂亮的彩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在剑仙们眼里统统都排不上号,他们追求的只是纯粹最强悍的战斗力而已。
冥海的仙剑刚一出鞘,一道寒光就照亮了方圆几里,造型夸张的巨剑上的血槽触目惊心,这也只有剑仙才能想的出来。冥海的仙剑是非常有特饿色的,巨大的剑身上雕满了一个个的小分岔,只要一被砍中,立刻就是两到相近的连带上,这种伤口是最不容易愈合的。
显然国字脸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剑仙跳出来找麻烦,一时也愣在了那里,真要惹急了这个冥海硬拼起来,恐怕胜也是惨胜。
“你给我让开,原始仙尊的法旨下,我特地前来收妖!”国字脸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似乎是不太想和冥海起冲突。“你要知道,我可是在执行原始仙尊的法旨,你敢拦么?”
冥海撇了撇嘴退到一边去,这个大罗金仙还能硬拼一下,换了原始仙尊,连硬拼的资格都没有了,当下也不说话,自己退到了后面。冥海的仙剑一收,闪亮的剑光立刻消失。下面被熔岩毁灭者燃烧的仙居火光又映亮了天空,那一堆看热闹的仙人似乎谁也没有离开去救火的意思。
“你,你,还有那只鸟,你们三个擅闯仙界,可知罪?”国字脸看着剑仙退出了争论,脾气立刻涨了起来。“你们并不是仙人,擅自闯入天门,并且还闯过两道仙门,其罪可诛!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随我回去受上一百刑杖,好好的回去修炼吧,有朝一日成了妖仙,依然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出天门,着不是更好?”
凌云忽然发现,这个国字脸是在冲着自己说,他手指不可思议的指着自己问道:“你是在说我吗?”
“没错,你体内完全没有一点仙灵之气,一片的混沌,我不是在说你,难道是说别人吗?”国字脸点了点头说道:“天门乃是盘古大神所设,你难道是想跟我说,你是硬闯入了天门?体内没有仙灵之气的家伙,甚至连这道门在哪里都看不到!”
“你想说什么?”凌云后退了两步摸着下巴,匝吧着这话里的味道,“我如果进不来,那么你现在看到的是幻觉吗?”
旁边仙人们一阵哄笑,笑得国字脸一张大脸直成了猪肝色。说起力量来他可能并不弱,不过要说到吵架骂人栽赃嫁祸的话,他可远远比不上这些流氓仙人们。
“别装算,说,你们的同党是谁?”国字脸铮一下抽出了自己的仙剑,这柄剑明显比冥海的要差上几个档次,冥海的仙剑一出,几里之内尽是冲天的锐利之气,他的仙剑则是非常普通的金光,这一比之下,高下立见。“没有人带你们进入天门,凭你的实力你,你自己进的来吗?私自带下界妖怪进入天门,虽然罪不至死,但也是大罪,你要是老实交代出来这个人是谁,我或许可以将你的刑法减轻。”
“那我可得要好好感谢你。”凌云嘿嘿一笑,“您是很要让我说怎么的?我怕我说了之后您会很难堪,我觉得这事还是让它成为一个秘密,您觉得怎么样?”
“无事不可对人言,说。”国字脸一声轻哼,“本座行事想来光明正大,有什么不可对人说的事情?不要怕,是谁带你进来的,是谁带你闯过两道仙门的,只管大声的说出来。别怕有人会打击报复,本座向你保证,只要你说出了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我保你性命无碍。”
国字脸看上去还没有傻得无可救药,看出来了这群仙人是异常的团结,先使用点反间计将他们剥离开一半,剩下的就好对付了。主要是那个剑仙冥海,国字脸宁可一起对付五个仙人,也不愿意对付他一个剑仙。
“那我可就真说了?”凌云看着国字脸一脸的正经,试探性的问道:“您真能保我性命?”
“说!在本座面前,还谁翻得起三尺浪。”国字脸露出了一个微笑,看来自己的反间计是成功了。只要是妖怪,在自己的利益面前总是能做出合适的选择。“我保你性命无忧。”
无涯冥海两个人直眉愣眼的看着凌云,不相信他能把自己两个人给卖了,可是他这么说有什么意思呢?百慧灵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已经猜到了凌云想干什么——安达瑞斯现在是只鸟,什么也说不了。
“那不就是大人您自己吗?我在外面撞见了您正在勾搭我这位仙宠的丑事,您答应只要我牵线搭桥,就放我进来体验体验仙人的生活,不是吧?”凌云冲着百慧灵一指,后者立刻一片娇羞。
“放屁!”国字脸恼羞成怒。
“这可是您让我说的,我这不是尊重您的意见吗?”凌云干笑了两声,慢慢的飞近了国字脸的身前。“看看,恼羞成怒了吧,我就说这事说出来不好,大家要是不信,问问我的仙宠去。”
百慧灵此时面色一片娇羞,绝色的容颜更增娇媚。
“你知道诽谤仙界仙官有什么下场吗?”国字脸恼羞成怒的看着凌云问道。“你就不怕那斩仙台上一刀让你魂飞魄散?”
“下场?无非就是跟你打一架而已。”凌云笑眯眯的凑到了国字脸身前一米处,“谁上斩仙台,你说了不算。”
我说了不算?难道你说了算?就在国字脸愣身的时候,凌云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国字脸喉头一动,似乎是吞下了什么东西一般。
不愧是孙大圣的朋友,连打法都这么相似,后面一群仙人感叹着,百慧灵肚子都要笑疼了。
7-24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一 激战
“你给我吃了什么!?”国字脸脸色立变,额头上斗大的汗珠滴落而下,整张脸扭曲的不成样子。
凌云并不多说,眼前这可是个大罗金仙,已经将近迈入了无灾无劫的道行了,可是若不揍倒他,自己这一番心血可是白费了。当下也不答话,调动全身的力量,猛然一拳打出。不知道是在坎纳斯呆久了还是这流氓的个人习惯,凌云的搏斗方式简直就和剑仙一模一样,纯粹的近身肉搏。
法宝他倒不是没有,这个他以前没事就爱占个小便宜,那些被他揍服的仙人们的法宝他可没少收,眼见着一拳将这大罗金仙打得犹如炮弹一般后射,双手一合,一道刺眼的金芒中带着银色的光彩,直朝大罗金仙的方向扑了过去。
“吃了什么,等爷爷把你苦胆给打裂了,你就知道我给你吃了什么了!”凌云一声大吼之后,身形电射而出。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打架方式,现在这既然是回到了自己老家,周围的灵气可以说是取之不尽,而现在体内金丹的运行状态良好,齐天大圣那颗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丹药的丹药犹如兴奋剂一样,犹如一个强力吸尘器一般,将四周的灵气不断的吸入他的体内,甚至肉眼可见在他的身边连空间都开始扭曲。
还没等凌云赶上去,那边一抹金光闪出,一柄夹带着雷霆之势的仙剑扑面而来,这一剑要是给捅实了,非得出一个透明窟窿不可。仙剑速度极快,凌云闪身一避,这剑似乎并没有受到控制,化做一抹金光远去了。
“嘿嘿,你这货还不错,吃了我家安达瑞斯的小虫子,竟然还能挣扎一下。”凌云看着远去的金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如果这大罗金仙还有能力御剑的话,自己恐怕是又得断条胳膊断条腿。要知道有人御使的仙剑,那是不见血绝不回鞘,除非去硬拼一下,否则它铁定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很可惜,现在凌云除了满身的财宝——水晶、金币、精金之外,在坎纳斯根本没有搞到什么能够治得了他的东西。而以前那些法宝现在对于一个大罗金仙来说太小家子气了。
安达瑞斯化身凤凰,全身燃烧着熊熊的烈焰,看不出来她在想什么,只是安静的停在原地。很显然,她对凌云怎么能搞到这黑虫子很是疑惑。
仙人们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凡是看到希奇古怪的,不管自己认识不认识的东西都会收藏一点。当时落日镇一役,安达瑞斯的黑虫可以说是遍地开花。这种歹毒无比,身体坚韧而且带着剧毒的虫子,无论是作为炼药或者炼器,甚至是用来做暗器,那都是极为优秀的。
被黑虫咬伤,凌云靠着一身仙灵之血好歹没出什么事,但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疼痛却让他记忆犹新,连咬到了皮肤都这么疼,这个国字脸吞了一把下肚,如果不尽快将它们化去的话,那疼痛就不用想像了——想一想就直接晕过去了。
没想到这大罗金仙还真耐疼,虽然疼痛的脸都扭曲了,攻击依然凌厉无比,就在凌云刚刚躲过了仙剑的飞射,准备第二波攻击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一个拳头急速扩大,刹那间便充塞了整个天地:“我操你妈的,你这货色可真是逢假不歇!!”
这一拳要是被轰实了,恐怕就是天仙之身都挨不住。在以前的争斗中,凌云曾经跟大罗金仙交过手,那时候好歹是身具天仙的力量,挨了一拳差点把金丹元神都打散。大罗金仙不是不会肉搏,他们一旦全力出击,凝而不露,敌人自然感觉到恐怖的力量,比什么法宝都来得凶猛。
在紧接着第二波攻击连上的话,就要挨上一拳,在性命和面子之间权衡,凌云当然不可犹豫地选择了前者,身形一转,以拳对拳,硬接了一下。
又是一声爆响,他被巨大的冲击力道震飞了数十里开外,正好撞在了数十里外的第一到仙门之上,哗啦隆隆之声不绝,半截柱子平平直直,齐腰撞断,飞了出去,又撞到另外一根柱子之上,双双都成了齑粉,差点被夷为平地。
“好厉害!”凌云现在金丹恢复了原状,又有齐天大圣的九转金丹帮忙。用门柱抵消了冲撞之力,瞬间就恢复了过来,只是这突如其来的一拳实在是凶猛。体内的两颗金丹都仿佛跳动起来,头脑有些震荡。
这国字脸也不好受,凌云全力反击的一拳,把他也打飞,撞在第三道仙门之上,三道仙门自然比那第一道要坚固亿万倍,他只把门柱撞得一阵摇晃。无数光华闪动,一些强大的禁制被这大罗金仙一撞,都纷纷碎裂,整道仙门发出了沉闷的大响。
这一拳的拼斗,连虚空都在两人拳头交接之处裂开,随即又迅速合拢,一圈圈巨大的空间波纹犹如水波一样扩散,只要废墟一挨到空间波纹,就被绞成粉末。
“好贼妖!身怀绝技是专门找上门来闹事的吧!”国字脸一脸的大汗一声爆喝,直震着空间波纹一道道紊乱开来,波及到了旁边观战的仙人门。“没想到,下等的妖族里也会有你这样的强者,何必上天来自讨苦吃,本座中了你的暗算,即便一时不是你的对手,你又能打多过千万仙人吗?”
在国字脸手指的方向,一干仙人不点头,也不摇头。看得出来,这鸟人并不太得人心。冥海和无涯心里则想得更多,即便是现在想上去帮忙——帮着凌云揍这个大罗金仙,那也是力不从心了。看得出来,两个人都打出了真火。既然是齐天大圣的朋友,那道行自然不低,两个高等级仙人拼命,自己主动凑上去,那不是送菜去么?
国字脸话音刚落,只见仙人堆里光芒一阵闪动,一道道闪耀着七彩光化的透明禁制将观战团给保护了起来。本来那些空间波纹是伤不了这些仙人的,不过抵御起来要费些力气。两个人第一下就拼出了一个这么大的场面,还是早点做好防御准备的好。
果然大罗金仙级别人物的拼斗,不是普通人能够想像的。
说实话,连凌云自己也想像不到——竟然还真的以大乘期的修为硬拼了大罗金仙的一拳,虽然金丹有些震荡,但是也以惊人的速度在恢复着。他可没有天真到认为自己现在真的能跟大罗金仙硬拼,只不过着是赶鸭子上架,不干也得干,谁知道一击得手不说,还拼了一个不分上下。
远离三到仙门之外的绝仙殿中,原始仙尊看着这场拼斗直皱眉,齐天大圣在一边逍遥无比的翘着二郎腿,将一颗颗硕大无比的火龙果扔到嘴里,砸吧出一阵响声。
很明显,原始仙尊手下最强的大罗金仙现在和一个妖怪不相上下——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这名大罗金仙是专司仙界刑法,对付一些不太听话的仙人的。他本身实力就横强,而且法宝多不胜数,更是有著名的刑天仙器在手,基本上算得是最强的战斗班子里的精英了。
这还是看着和齐天大圣的赌局,否则他还真不会派出这么一个人去收拾妖怪,也亏得他怎么做了,否则现在这足以逼平大罗金仙的一拳,如果打在一个菜鸟仙人身上,估计只有落得个惨淡的下场。
“老头,看来你所谓的仙人也不怎么样,我没看错吧?就算是号称最强的大罗金仙,又如何?”大圣翘着腿看得异常舒畅,“也就你们仙界看不起妖族,你知道神界有多少妖族位居高官吗?不说远了,就说那真武荡魔大帝,跟玉皇大帝居于一个水平,他以前不也是妖族么?再说远点,连女娲都是妖族出来的,你觉得这些大人物也是邪魔外道吗?”
“那不一样,真武荡魔大帝虽是妖族,但是早已削了妖籍,位居住神界四帝之一。女娲娘娘更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抹灵光,怎么可能称为妖族!”原始仙尊面色不快,“大圣,虽然你位居高位,但是这话要是让玉帝听见,恐怕他也会不高兴吧。”
原始仙尊话一出口,立刻就后悔了——要是其他神官,自然能用玉皇大帝的名头吓唬一下,可这只猴子就不行,而且还是给了他炫耀的机会了。
“他不高兴?老孙再把他的房子掀一次,他就高兴了。”大圣果然开始提起以前的光辉往事。“你别看我现在脑袋上顶着什么佛啊什么神啊,要我说,我还是逢人就说我是妖怪,他们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一个妖怪,我天生天养,妖怪怎么了?当年我不是照样一根铁棒打得十万修道的家伙们屁滚尿流。”
“大圣你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无量无劫,自然不是普通人可比。”看着孙悟空一杯酒喝完,旁边的仙女立刻上来斟满了一杯。“大圣,你才是我们妖族最争气的一个。“
“哦?你也是妖怪?”孙悟空来了兴趣,眼睛金光一闪,猛然伸手到仙女ρi股上去,拉出了一条狐狸尾巴。“哈哈,原来是个狐狸精,我说怎么看着你那么亲切,来来来,这是太上老君的胡豆,拿去吃。”
齐天大圣随手从兜里摸出了一颗金丹,递到了这名狐仙面前。旁边的仙人们看到这一幕,差点没用脑袋撞墙重新投胎做妖精,齐天大圣护犊子是听说过的,可这也太夸张了吧?
7-25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二 往事如火
绝仙宫内众仙观战不语,心里都有自己的盘算。这齐天大圣此番下界到底是为了什么?火龙果虽然是好东西,但是总不见得能比王母蟠桃园里的仙桃吧?说是齐天大圣专门为了吃水果而来,打死他们也不相信。可是这话谁也不敢问,大圣爷的脾气大家都知道,一句话要是给问火了,说不定当场棍子就落到脑袋顶。在没有实力招架住一棍之威之前,还是少知道为妙。
齐天大圣不说话,原始仙尊也不说话,只有天蓬元帅吃得开心无比,偶尔和身边仙女调笑两句,众仙也只当没看见,谁让这头猪的身份超然。
两个主事的都不说话,下面自然是一片寂静看着远处的争斗——绝仙宫里的乾坤镜乃是洞察世间的法宝,现在凌云和大罗金仙两个人的争斗正在上面激烈的上演着。
“放屁!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妖怪了?老子六万年前......”说到这里,凌云顿了一顿,冲着不远出的无涯问道:“无涯道兄,你说的是六万年前,没错吧?”
“对,老子六万年前就纵横天界,早在八万年前就已经修成了仙身,你说老子是妖怪?你倒是说说看,我怎么妖怪了?”眼见无涯点头,凌云继续摆道理——说实话,要真跟这个大罗金仙拼斗起来,凌云还是有点发怵的,自己是偷袭得手占了先机,这才好像拉成了平手,如果真凭着实力对轰,说不定自己早就被轰杀成渣了。
时间拖的越久,对这大罗金仙就越是有利,他有时间专心化去肚子里的歹毒黑虫,等到剧毒和剧痛都去除掉之后,就能够恢复到最佳的状态。和凌云对上的那一拳并没有伤到他,反倒是凌云被震得几欲呕吐。
之所以凌云现在站在这里跟他讲道理拖时间,那是因为齐天大圣的丹药开始发挥作用了。
凌云是何等聪明之人?人家从成仙到修炼成天仙之身,起码要两万年时间,他仅仅只过了一万年而已。比人家少了一半的时间。齐天大圣临走时的那句话他到现在才咂摸出一点滋味来,别丢了他的人,敢情是这大圣爷跟人赌了什么玩意?否则这二道仙门中即便事情闹得再大,也轮不到一个大罗金仙亲自Сhā手。
再者,那一颗丹药的确是神气无比。凌云体内本来是混乱无比的,既有以前在仙界的时候留下的灵气,又有仙石慢慢补充的灵气,有被逼着冥想练出来的魔力,也有在坎纳斯疯狂吸收的元素力量......总之,现在用一个很形象的词来形容他的提内的话,就好像是大杂烩一般,什么都有。
无论是仙是妖,都是在寻求体内力量的充足和纯净,纯净度越高,其层次越高,相对的威力也就越大。比如原始仙尊体内的能量可能是金色,而到了齐天大圣那个档次,或者就是无色了,所谓的反璞归真了。对于这一点,全身上下犹如烟花一般灿烂的凌云,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而大圣的这颗丹药,就犹如污水中的明矾一样,不停的在吸纳他身体里和周围的灵气,将无数的灵气和他身体里各种各样的力量综合,经过一次次的综合和洗涤之后,现在凌云体内大部分五颜六色的能量已经被洗涤一空,变成了柔和而纯净的灵气。
如果单单是在洗涤体内能量的话,凌云是不会拖时间等着大罗金仙将身体里的歹毒虫子化去的——这丹药犹如有生命一般,每洗涤一股五颜六色的杂乱能量,就会从外界吸取一股灵气做自我补充,洗涤干净的能量变成了纯净的灵气,和外界吸取而来的灵气一起积攒到了他的紫府元婴之中,现在的凌云好像是有两颗金丹一样,这颗丹药就悬浮在紫府之中,不停的吸取四周的灵气。
“六万年?六万年前的仙界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货色,我劝你束手就擒!”大罗金仙显然也不想这么快出手,他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估计是黑虫已经被化去了不少。“如果不听,等到仙兵仙将们一到,你就是有通天的本领也逃不出去!”
“逃?老子这是回了自己家里,为什么要逃?我劝你赶快给我让开路,否则爷爷生起气来,我可不认识你是什么大罗金仙,就算原始仙尊那老儿来了,我也照揍无勿!”凌云指着大罗金仙骂道,将他骂了一愣,这个仙界地位超然的家伙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妖怪竟然敢当着这么多仙人的面大骂原始仙尊,难道这世界还真是变了吗?“我还告诉你,六万年前,老子被原始仙尊那老货捆了扔进六道轮回,不知道是我人品好还是运气好,总之老子现在是回来了,你回去告诉他,乖乖的认个错则罢,不然,老子掀了他的绝仙宫!”
反正事情都到这份上了,连大罗金仙都惊动了,原始仙尊来是早晚的事情,根据那老头的人格推断,多半会再一次将自己教育一顿,如果出言过激一些,说不定会把他气出个好歹来,然后又把自己捆吧捆吧丢进轮回通道中去,这就刚好得偿所愿了。
“大胆妖孽!你找死!”大罗金仙大吼一声,双目金光闪动,射出一片慑人的光芒。“辱骂仙尊,你前前后后逃不过那斩妖台上的一刀!本座本念你修为不易,想放你一马,谁知你如此执迷不悟,等到了地府,你可别怪罪本座下手不容情面了!”
“你下一个我看看,大罗金仙也没有私自处罚仙人的权利!”凌云丝毫不示弱。“明天原始仙尊会发现一具仙人的尸体摆在了绝仙宫门口,然后众仙友道友全部将矛头指在你的头上,我看你能不能逃过斩妖台上那一刀。本座念你修为不易,你快快让路,我要去跟原始那老头讲道理!”
“找死!上前一步格杀勿论!”大罗金仙依然穷凶极恶,可是就是嘴上说,脚上却不动,估计是肚子里的歹毒虫子还没有炼化干净的缘故。
若是这黑虫被他拿在手里,只怕不需两秒就会被炼成一堆飞灰,可这是在他肚子里,总不能冲自己肚子里放一把天火吧?那虫子还没烧死,自己先死了。而这边凌云也不敢先动手,毕竟灵力多一分,说起话来就要大声一点......
这俩人不着急,绝仙殿里有人急了——原始仙尊坐不住了,他听到了那一句六万年前被打下轮回通道的话,他再也坐不住了。
说起来,仙界经历几十万年,真正严重到被打入六道轮回的仙人,仔细数起来,不过寥寥数十几而已,而在最近那六万年被打入轮回通道,并且捆上了缠魂丝的,在原始仙尊的记忆中,好像就是那个因为偷看仙女洗澡的流氓天仙凌云了。
说起来,偷看仙女洗澡并不是什么太过严重的事情,整天待在仙界里除了修炼就是打架,总得找点事来调剂生活,有这个爱好的不单单只有凌云一个,可是就是他被抓了典型,这是为什么?怪只能怪他运气不好,看谁不好,偏偏就看到了原始仙尊的女儿。
缠魂丝是多么厉害的东西?想当年齐天大圣正在跟二郎显圣真君争斗的时候,太上老君从后面偷袭,一手镯将猴子撂翻在地,当时就是捆上了三根缠魂丝才将他制服,最后放在八卦炉中去炼化。好在那时候孙大圣已经修得肉身成圣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挣脱了缠魂丝,这才得以脱身。
对齐天大圣这样的人物才下三根,对凌云这样的,事实上只需要把一根分成两半,在去掉四五分就应该差不多了。
齐天大圣依然翘着二郎腿在观看着镜子里的情景,看样子轻松愉快,根本看不出一点是自己参与进去的感觉。他身边放着一盆——因为盘子能盛的果子少,早就被换成了盆。大圣右手端着紫玉九龙杯,旁边一位狐仙乖巧的给斟着酒,只要杯子一空,必定是一道香气四散的酒线凌空而下。
大圣刚刚随手赏赐的丹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这也够她高兴好一阵了——如果不是种族不同,恐怕她早就扑上去表白了。在这点上,妖族的作风比神或者仙要好的多,特别是仙人们,一个个看上去道貌岸然,骨子里却全是闷骚。
在绝仙宫这种正道人士之首的地方,为什么会养着一位千娇百媚的狐仙?这事情恐怕只要是男人,脑子里都会想到那么一件事,这不是龌龊,而是自然反应如此,本就该当如此。
虽然经过了坎纳斯之旅,凌云的外形已经改变了不少,从气势上很难分辨出来是不是一个人,当原始仙尊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之后,终于确定了下来,这个人的确就是被自己踹进了轮回通道的著名流氓天仙。
看着镜子中两个人的僵持态度,原始仙尊趁着大圣举杯的时候,非常隐秘的捏了一个发诀,瞬间一道极为不易察觉的光芒射出,直奔远处而去。
7-26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二 吹哨子
“小贼!既然你不知好歹,今天本座让你魂飞魄散!”大罗金仙本来正在和凌云僵持着,谁也不想先动手。大罗金仙是摸不透凌云的底,凌云是忌惮他的实力,正在踌躇之间,大罗金仙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猛然一下由一条被阉割的狼狗变成了一只发情的公牛,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冲着凌云飞扑而来。
“我操,这人难道是疯了?”在一旁观战的无涯皱起了眉头,“刚刚两个人僵持,谁也不敢先动手,那是互相忌惮着,难道这货得了什么新法宝,怎么忽然间变得牛B如此?”
无涯说话之间,忧心憧憧,眉头微皱,显然是在盘算事情。在场的个位虽不说是纵横一界,但在这绵延万余里,广阔无边的九天之上,都是响当当,有头有脸的人物。特别是一干逍遥自在的无户籍神仙,上不尊玉帝号令,下不受幽冥制约,来往三界,逍遥自在。除了偶尔回回家要受到原始仙尊管制之外,大部分人都在外开立了自己的洞府,广收门徒。
“那仙门是用玄玉所炼,坚固无比,竟然在两人一拼之下碎成了这样。想过去劝劝,根本就Сhā不上手,还没等走近就被余波震了出来。这么打下去,肯定是两败俱伤,那狗日的大罗金仙死了没事,可是这凌云前辈跟我却很是投机,想办法帮帮他才是上策,大罗金仙发起疯来,恐怕是连冥海兄都档不住。”无涯接着说道。
“道兄说的是,那两人十分厉害啊!”冥海眯了一下眼睛,掂量了一下手里的仙剑。“要是真发起疯来,我倒真上将他没办法。“
百慧灵和安达瑞斯现在是完全Сhā不上手——两个人一个是灵体,一个恢复了兽身,根本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百慧灵倒是想上去帮忙,不过以她现在的灵体之身,恐怕是还没走近就被直接震散了,要知道她的身体本来就是灵气聚集,现在两个人拼斗的厉害,身边的灵气几乎被抽取一空,现在上去无疑会变成他们的饲料。
安达瑞斯依然悬浮在空中,身体上的烈焰燃烧得更加猛烈,仙人们不由自住的都退开了几步。凤凰一双红宝石一样的眼睛忽闪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仙界中灵气浓郁,不比坎纳斯那种鸟地方,尤其是二道仙门之内,仙人聚集最是秘密,灵气既然丰富,凌云运用道法就丝毫无碍,和大罗金仙的拼斗中,肉搏和道法同时运用,雷电四爆,轰响连连,只搅动的空气中能量汹涌,排天盖日两人打斗激荡起来的天地元气碎成了一圈一圈的空间波纹。
百慧灵看得匝舌,自己这徒孙有几斤几两他是清楚的很,怎么忽然能跟大罗金仙拼个不相上下了?要知道大罗金仙可是最横强的仙人才能得到的称号,即便是凌云全盛时期,也和他差了两个档次,不被一拳震得吐血一个闪电劈得全身焦糊就算好的了,哪里有机会能对拼成这样?
不仅仅是百慧灵纳闷了,凌云自己也纳闷——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大乘期的修为是没错的,但是体内的灵气汹涌,是他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这种由丹药疯狂吸收过后浓缩的灵力使用出来的法诀,力量既大,又是无穷无尽。
凌云打得兴起,却没有趁手的仙剑。自己的戮仙剑已经在六道轮回中爆炸了,如果要单凭肉搏将一个大罗金仙干掉的话,起码得是齐天大圣那一个等级才行,自己跟齐天大圣的等级差了不是一点半点,这个他还是明白的。
大罗金仙好像吃了瑃药的公牛一样,这次他学聪明了,不再是远远的使用法术拼斗,而是直接贴身而上,一柄仙剑彩光变幻,时而化为阔刀,时而又化为长枪,大戟,巨斧,齐眉棍,如意勾,等等十八般兵器信手变化,总使得恰到好处。各种兵器有各种兵器的妙用,直逼的凌云是狼狈不堪,几乎怀疑这货色以前是不是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怎么什么东西都能使两下。
虽然说有了齐天大圣的丹药帮忙,体内的仙灵之力压缩到了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步,但是这是在跟一个大罗金仙战斗,不是在和小孩子过家家。而且这大罗金仙的身体之横强,简直就跟身体被仙灵力改造之后的凌云不相上下,可能还要高出几筹。想完全靠拳头将他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两个人的拼都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了,丝毫看不出谁有败像,大罗金仙是越战越勇,而凌云相对的反击力也越来越强。
大罗金仙也是越战越勇猛,好象先前没有发挥出一半实力一样,现在在打斗之中渐渐恢复,水涨船高,两人硬是斗么旗鼓相当,只是打斗引起的余波威力越来越大,竟然波及到了方圆十多里的地方,幸好两人把打斗到了天空上方,不然再这么打下去,恐怕二道仙门里什么都不会剩下。
“小子,真看不出,你还有那么一点本事。开始的时候我看你的道行也只能那些小妖相差无几。刚开始的时候你暗算于我,我的功力还不到一半,现在也恢复了六七成,你居然还能跟我拼成平手,看来你也是一个战斗领悟形的。”大罗金仙一招逼退了凌云,拉开了几百米的距离。“我奉劝一你句,多年的修为不易,妖毕竟是妖,怎么样,你认个输,我们罢手,我放你好好下界去。再打下去,如果引出了其他大罗金仙,恐怕你修为再高上十倍,也不是对手。”
“放屁!我那几条黑虫味道怎么样?那可是在屎尿中养出来的,味道不错吧?看样子你全都消化了。”凌云手上不停,嘴里却阴阳怪气的讽刺,“如果我是你,我就是把自己肚子挖开也得把那几条虫子取出来,杀了我也不能让屎尿喂养的东西烂在我肚子里。啧啧,不愧是大罗金仙,能屈能伸。”
两个人边打边骂,大罗金仙的力量渐渐恢复,凌云的反击也越来越强,两个人一直从二道仙们打到了三道们外。比起地仙们居住的二到仙门灵气充足来说,刚刚踏进三道仙门,凌云只感觉到一股股铺天盖地的灵气,各种元力都涌进了身体,一下生猛了许多。
“这妖怪还真生猛,难怪看得一干仙人不敢动手。”凌云冲入了三道仙门内,力量越来越强,打得大罗金仙暗暗叫苦:“早知道这样,就不把这妖怪到这里,恐怕是不等其他大罗金仙赶到,我先得被他揍个好歹。话说回来,这妖怪打起来起码比刚才生猛五六倍有余,说是战斗领悟,这也太快点了吧!”
大罗金仙哪里想得到,凌云被齐天大圣灌下了一颗九转金丹——这丹药说来奇怪,没有任何的治疗调理能力,也不能帮助人提升修为,唯一的作用就是形成一个第二金丹,并且这颗金丹不干别的,专司吸收周围的力量,而且这种吸收是源源不断的,经过吸收转化的灵气纯粹至极,丝毫不用担心身体承受不了。况且九转金丹在落下肚子那一刹那,已经将他的身体经脉改造过了一番,即便是再强的仙灵力,也不用担心容纳不了。
有了这个东西,凌云就近乎是一抬连接了兵工厂、矿山、火药库的重型机关炮一般,而且旁边还站着一队维修人员,只要兵工厂不垮台,只要还有矿山,那么他的子弹就是源源不断的,除非能够硬抗着打击上去给它致命一击外,根本是别无它法。
大罗金仙越打越是心惊,这妖怪是越战越强,忽然,他心里冒起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我说,再打下去也不是个头,不如我们俩和解,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如何?”凌云一拳打得周围空间碎成了片片,“我好歹在这里住过,也不想看见自己的家被我们俩弄成这样。”
“你......你难道是妖族中的妖圣?”大罗金仙手上不停,高声叫道:“怪不得你强成这样!听说上古奇妖中有不少仍然生存与世间,能够自我恢复,越战越强,乃是出于女娲娘娘一脉的邪道!我乃仙道,本座于你势两立,修要用言语惑我心神!“
这声音经过大罗金仙故意喊出,大义凛然,不知道传出了几十万里——自然也传到了绝仙宫这里。
齐天大圣看着镜子面色不悦,凌云是靠着那一颗九转金丹才能够将这个大罗金仙逼成平手,如果真让他叫来帮手,恐怕是十颗金丹也不够。更夸张的是,这个不识货的家伙竟然管这个小子叫妖圣!俺老孙这么强的人物,也不敢自称一声妖圣,这不是给我们妖族脸上抹黑吗?
“原始老儿,我们开始打赌的时候,可没有手能叫帮手啊。”齐天大圣皱着眉头,把玩着手里的火龙果。“你刚刚干了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暗将自己的力量打入了那个大罗金仙的体内。我本着妖族的容人之量忍了你这次作弊,你看看你挑的人,竟然还叫帮手。”
“大圣,我们的赌局只是仙和妖的比试而已,也并没有规定必须一对一吧?”原始仙尊微微一笑,“您大概还不知道,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妖,所以我们的赌局并不成立,他只不过是我在六万年前打下六道轮回的仙界败类而已。大圣,您也有走眼的时候。”
“放屁!你辱我妖族在先,作弊再后,你真是当我妖族没人么!?”齐天大圣双眼中猛然射出一道金光,绝仙殿中的乾坤镜立刻碎成粉末。“要说到叫帮手,说实话,老孙我还没怕过谁!”
齐天大圣猛然全身一抖,落下了百来根汗毛,化做了一道道金光从绝仙宫四散而去。
7-27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三 冥雷
金光刚刚飞离不到绝仙宫一里的距离,就被一道无形的屏障给拦了下来。无数的金光撞得屏障丁当乱响,犹如金属跟玻璃相撞一般。可是这屏障却异常的坚固,无论金光如何撞击,都是稳若泰山一般。
“谁!”齐天大圣一看这还了得,连俺老孙的信号都敢拦。原始仙尊再怎么牛B,说到底是小辈,已经封神成圣的齐天大圣是不屑去和他理论的,至于一棒子敲死在当场,这不是做不到,只不过落下一个欺负后辈的口实,那就不太好了。要知道齐天大圣这一辈子留下的名号全是以弱欺强,从来就没干过这欺负弱小的事,原始仙尊也正式抓着了这一点有恃无恐。
齐天大圣一声大吼,声音直震的空气都在抖动,整个绝仙宫摇摆不定中,不少仙人捂住了耳朵。孙悟空蕴涵着真怒的一嗓子,不是这些软脚仙能够抵挡的。
随着空气一阵波动,天空上立刻梵音大作,一道彩虹似由天边而来一般,直通到了绝仙宫内。彩虹犹如一座桥梁一般,上面盛开出了朵朵金色莲花,每一夺莲花绽放,必定引得极乐鸟一声欢叫。天空已经被染成了黄金一般的颜色,随着莲花绽放到了绝仙宫门口,一多硕大的莲台从天而降。
想也不想就能知道,喜欢搞排场做姿态的,除了那些西天佛陀之外,找不出第二人了。
“孙大圣,什么事情这么大火气,用得着和小辈生气吗?”随着莲花绽放,一阵平和的法唱传来,莲台上坐着一位白衣白裙,高盘发髻的女子。手持羊脂玉净瓶,额头上一点朱砂姣妍欲滴,手捏成一个无量佛印,身边两为修为不低的小屁孩都穿着红色的肚兜。
其中一个孙悟空认识——正是自己的大侄子,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唯一的儿子,火云山火云洞中无量圣婴大王红孩儿,现在已经做了散财童子。
有着纳福散财陪伴着的人,自然是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了。
“你这女人跑这里来干什么?”齐天大圣闪着一双金眼凝视着这个曾经欺骗过他感情的小娘们,“你凭什么挡住我?你得知道,我不太喜欢你,要不是看着你是女人,我早就一棍子捅得你叫娘了。”
“大圣勿恼,我只不过是来参加火龙果宴而已,和大圣的目的是一样的。”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轻移着莲步走下莲台,一举一动都有说不出的风韵。知道的说这娘们是佛门得道的菩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帝王家的小妾呢。“至于刚刚无意间阻挡了大圣的传信,那是无心之失,如果大圣不嫌麻烦的话,再来一次吧。”
齐天大圣撇了撇嘴,一ρi股坐在了紫玉大椅行,一双毛腿架在着雕梁画栋的栏杆上,抖得栏杆吱嘎作响。旁边的妖仙非常乖巧的过去,一双纤纤玉手按在了他的太阳|茓上,轻轻的揉动着。
眼见齐天大圣郁闷,其他仙人不好再说什么,也乖乖的坐在后面。由于乾坤镜已经被大圣打的粉碎,仙人们只好各运神通,使用千里眼之术,这比起乾坤镜来说不知道累了多少,可是罪魁祸首是齐天大圣,眼见观世音菩萨都在这里坐着,大家有苦只能朝肚子里吞。
三道仙门之外,凌云和大罗金仙的争斗在继续着——两个人越斗越烈,战斗波纹从最开始的几里已经扩散到了十几里。这两人也不知道发了身疯,好好的仙诀放着不用,玩起了近身肉搏,每一次都是拳拳到肉,每一拳出来必定绞得周围空间粉碎,这样等级单挑或者已经不能称为比试了,称为拼命更为合适一些。
仙界估计也是沉闷了几万年,两个人争斗时间越长,聚集的仙人就越多,到了后来,甚至是连采摘火龙果回来的仙人们都加入了观战的行列,毕竟两个大罗金仙级别人物的拼斗,不是天天都能看到的,更何况里面其中一个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神人,或者是妖圣。
孙悟空那一类的神都是上古以来被册封的,仙人们所谓的神人都是以自己的修为垮过那最后一步的,和他们接触领会到的好处不可同日而语。
仙人们的站位也很有讲究——最靠近战斗中心的一干人是实力强悍的剑仙,金仙一级的人物,朝后是天仙,地仙一级的人物,菜鸟仙人最多,在二道们外聚集了密密麻麻的一片——以他们的实力根本是无法抵挡这样的战斗波及的,可是又不甘心白白的错了一场精彩的争斗,只有依靠着仙门禁制来抵挡一二。
唯一例外的是安达瑞斯,凤凰化身的安达瑞斯距离凌云始终只有一里开外,巨大的空间波纹对她根本就没有影响——凤凰本来就是穿越空间的旅行者,别说一点战斗波纹,即便是碰到一头噬空兽,它也是毫无畏惧。
大罗金仙是手持着仙剑大开大合,凌云则是抽冷子来上一下。大罗金仙仗着自己武器的优势,逼得凌云是左闪右躲。拳头可以对拼,但是用拳头去拼大罗金仙的仙剑,除非已经将身体炼到了齐天大圣或者是二郎显圣真君那样的地步,最不济起码也得有三坛海会大神哪吒那样肉身成圣的本领,否则一切用肉身去抵挡仙剑的做法无疑都是很傻B的。
凌云猛然一道仙雷打出,将正提着仙剑当西瓜刀使着猛砍的大罗金仙逼退了几步,毫无防备根本没有想到这会在肉搏中忽然抽冷子放仙雷的大罗金仙一下被劈了一个跟斗——凌云的力量虽强,但是在仙诀的运用上,始终赶不上这位大罗金仙。
“你要不要脸!怎么忽然放仙雷偷袭!?”大罗金仙停下看着自己胸口的一片焦糊,虽然说被打了一个跟斗,但是在仓促之间还是接下了这仙雷。
“我操!你提着仙剑,我是空手!”凌云丝毫是示弱,一点也不为自己的无耻行为感到害羞。“有本事你把仙剑放下,我们空手一对对,谁放仙雷用武器谁是孙子!”
“你自己炼不出来好东西,难道还不让别人用吗?谁告诉您近身战不能用仙剑的?我这算是对你客气的了。如果我将仙剑结成剑阵,你猜你的后果会怎么样?”大罗金仙轻哼一声,头微微一偏,看到了后面成群结队在观战的仙人门。“若不是本座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早就把你斩于剑下了!”
大罗金仙看着后面无数的仙人在观战,形象和语气忽然高大了起来。
“放屁,老子的仙剑若不是护主自毁的话,就凭你这根破铜烂铁一般的玩意,我有何惧?”凌云想起了自己的戮仙剑,有点悲伤。剑是好剑,只不过因为原始仙尊那老头的缘故,最后落得个自毁的下场,还好这剑通灵,只毁了剑刃......
想到戮仙剑,很容易便联想到了火麒麟。谁知道它现在在坎纳斯怎么样了,联想到坎纳斯,便联想到天风大陆,然后跟着联想到了星翰、瑟雷恩......菲利克斯、薇仙、小雪儿、卡夏、利薇雅、莫蓝娜还有那楚公主,以及新收的小侍女黄仙儿......
谁知道他们现在在艾尔仙克怎么样了,要是明天还回不去,利薇雅可怎么办......要不是杜拉斯那老货的烂主意,我就是断了一只手,对付那些胖贵族们难道还不成么?换成现在,老子就是四肢断绝,就是吹一口气也将他们吹得七孔流血了......
要回到坎纳斯,唯一的办法就是经过六道轮回,追寻以前那股空间波动。当然,撕裂空间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是只有傻子才这么做,撕裂空间现在对于凌云来说根本就是吃饭一般简单,每一次跟大罗金仙的拼斗都会引起空间碎裂,只要瞅准了机会朝里钻就成。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空间裂缝的传送几率实在是太渺茫的,说不定没有传送到坎纳斯,传送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也说不一定,所以最安全的方法只有通过六道轮回。
就在两个人僵持的时候,远处几点剑光乍现,冲着两个人的战斗中心直扑而来。
“来者是何方仙友,速速上来帮助本座,此妖乃是妖族上古遗脉妖圣,本座和他缠斗了将近半天,已经将他的力量消耗了不少,如果这次让他逃脱,那么绝对会危害世间!”
来人似乎是专门冲着凌云而来——虽然两个人都挺像神仙,但是大罗金仙手持仙剑,时不时放两手道术,是道家中人。那另外一个流氓没有看过,招招都是痞子像,一个无赖流氓,一个仙气盎然。一眼就分辨出了谁是仙人谁是妖怪了。
三名仙人二话没说,抄起自己的仙剑就加入了战团,本来以齐天大圣的九转金丹还能占得一点上风的凌云现在完全落了劣势,四柄仙剑组成了密不透风的剑阵,将凌云包围在中间。
一柄仙剑已经够受了,在来几柄拿还得了。
就当四面剑墙将凌云围到了中间,眼看着越来越小要将他连人带简单绞的粉碎的时候,猛然一股耀眼的电光射出,犹如一条巨龙一般的黑色雷柱冲天而气,将四面剑墙冲的粉碎。
“操你们妈!别以为老子真没有仙剑!”
凌云脚踩着一柄古色古香的黑色仙剑漂浮在空中,剑身上“冥雷”两个字赫然在目!
7-28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四 雷神之怒
仙人们争斗,除了比试修为高低之外,另外就是比拼法宝了,一件绝好的法宝能够拉平两个甚至三个以上的阶级,比如齐天大圣的那颗九转金丹,仅仅让凌云在不到几个小时内跟大罗金仙拉成了平手,而且还有越演越烈之态势。
法宝本身亦有好坏、高下之分,一件顶级法宝的出现,足以让整个天界为之疯狂。据说当年曾经出现过一件名为“彼岸”的法器,这件法器的魅力之大,使整个仙界刮起一阵腥风血雨。包括原始仙尊、古剑仙莲月等等强悍的仙人也不能免俗参加到了其中,最后这件法器被当时实力最为强悍的古剑仙莲月所得,不到十年的时间,便听到他荣升为神的消息。
“你......你这是什么东西!?”大罗金仙手里的仙剑还剩下一个半截,闪电怒龙的威势根本就是不可阻挡的,一下冲散了剑阵之后,将后来三人的仙剑炸成了粉末,大罗金仙的修为稍高,但是也只保住了自己仙剑的残骸。“神器!?”
“老子这是在路边剑来的,为这东西,我还废了一只手呢。”凌云掂量着手里的冥雷剑,这东西本来是不详之物,每次和它一联系到必然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若不是几个仙人逼的紧,他是不会亮家伙的。再者说,冥雷剑他曾经私下操练过,每一次必是耗费异常庞大的仙灵力,没想到今天情况危机中,竟然一击奏效。“羡慕吧?嫉妒吧?我是不愿意伤着你们,不然连带你们都给炸成粉末,识相的给我让开,不然爷爷下一次瞄准的可是你们的脑袋!”
凌云得了便宜卖乖,不依不饶的撺掇着几个仙人起来继续比试。现在他身体里的力量可以说是无穷无尽,有了九转金丹这个超级军火库,丝毫不用担心仙灵力耗尽的问题。
这边三个仙人与金丹同修的仙剑被震成了粉末,自然是吐血八升下了火线,大罗金仙虽然情况稍好,但是他的脸色也是一片惨白,谁会想到这个已经快被逼死的家伙还留了这么一手?
难道他是故意引着我们来上当,趁着我们剑阵合围的时候,这惊天一击得一命中?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太可怕了,不仅仅是力量强悍,而且城府深到了极致,平生所见之人,除了那些万年老魔头之外,很少有人能与他匹敌。
其实他太高看凌云了。事实上这一击把老流氓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本来犹如无穷无尽一般的仙灵力在这一击之下的瞬间犹如被抽到了一大半一般,直让人头晕眼花。现在他之所以敢牛B,那是因为声先夺人了,而且不用怕在有帮手了。
远处的绝仙殿中,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紧紧皱着漂亮的眉头,看着远方的一幕,她的修为比原始仙尊一干人高上太多,根本不用玩闭眼那一套。更何况,就是要闭她也不会闭,旁边站着一个曾经被自己欺骗过感情的猴子,这猴子的爆脾气谁都了解,如果趁自己在元神出窍的时候来上那么一棍子的话,去见阎罗王还是去见西天佛祖,那就说不太一定的。
“众仙友,你们看这个东西,我总感觉很面熟,一时间想不起在哪里见到过。”观世音菩萨紧皱着眉头凝视着远方。“这东西我曾经在西天极乐世界中见到过,时间太久远了,它叫什么来着......”
“雷电龙......雷电龙......是有这么一回事,我也想起来了。”原始仙尊睁开了眼睛,那一刹那脸色稍微苍白了一下,他的修为比不上菩萨,这种元神离窍的法诀还是很费精力的。“众位仙友,你们说说,那是个什么东西,我似乎曾经在哪里见到过,你们有没有印象?”
两个BOSS发了话,下面小弟一翻冥思苦想之后,都抱以了一张苦瓜脸——意思很明显,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呀不知道。当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知道了也不说,显得自己比上司还聪明,这不是找死么?几个仙人不着痕迹的朝后面退了两步。
“哼,一群废物,你们就是被打得少了。”齐天大圣轻哼一声,抓起一个火龙果塞到了嘴里,旁边的妖仙已经提着更大的金盏帮他斟酒了。
“大圣,您这是什么意思?”原始仙尊有恃无恐,出言不逊。“这东西我们肯定是知道,但是一时想不起它到底叫什么名字而已。大圣如果知道,请您明示。”
“我?我当然知道,我哪里会和你们这群吃了就睡的废物一样。”齐天大圣一点也不客气,矛头一下指到了观世音菩萨那边:“更别说某些荡妇,你说你好好一个女人,混到那成千上万的和尚里面干什么去了?没事就变成别人的样子去诱惑人,这样的菩萨,还叫什么菩萨,我要是你,死了干净。”
“大圣,您如果继续出口伤人,可别管本座下手不容情了。”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的脸色一下变得很差——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资格说她是荡妇,唯独齐天大圣有资格。
当年幻仙子一事将齐天大圣惹的恼羞成怒,从东胜神洲傲来果花果山水帘洞一怒之下打上了三十三天,十万神兵挡他不住,虽然二郎显圣真君和三清道尊之一的太上老君一起设计将他擒住,捆上了缠魂丝,扔进了八卦炉,哪知道大圣却命不该绝,还因祸得服的弄了一身铜皮铁骨——这只是他自己谦虚的说法,事实上,齐天大圣那一声骨肉,要真有谁想掰下一点来,恐怕没有三清道尊的实力,全部统统靠边站。
太上无极原始天尊教主不是那不明事理的人,这事天庭神界本来就不占理,还要将人家赶尽杀绝。十万神兵虽然将齐天大圣无可奈何,但是在齐天大圣入了八卦炉那一段时间内,将他的猴子猴孙屠杀了个干净。只有寥寥数十个幸运的家伙活了下来。
若不是齐天大圣的人缘好,交的朋友也尽是一些实力横强之辈的话,花果山也许早就变成一堆废墟了。听到花果山遭十万神兵围困之后,齐天大圣的六个兄弟平天大圣牛魔王为首,复海大圣蛟魔王,混天大圣鹏魔王,移山大圣狮驼王,驱神大圣野象王,通风大圣猕猴王统统亮出了自己的家底,六个当时最强的妖王带着自己的手下奋战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终于将一干神兵驱赶回了天庭,但是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其中蛟魔王战死在南天门,鹏魔王被西天南无阿弥陀佛亲手收服。
齐天大圣知道这事之后自然不会善罢甘休,纠集了一干妖王打上了天庭,一根三万六千一百斤重的金箍棒下不知道添了多少仙魂神魄,据阎罗王的回忆录上写着,那时候是“接踵摩肩,人满为患”。太上无级浑元教主撒手不管,这天庭又没有能够治得住他的人,玉帝自然一杆子将西天南无阿弥陀佛给捅了出来——这事是一起做的,出了事大家一起担。
西天南无阿弥陀佛事实上只是一个得道不过几十万年的神邸而已,比起孙悟空的师傅来说,那差了简直是十万八千里。不过他蛊惑人心的本领的确有一套,所谓“口绽金莲”一词起源便是如此。当时他身为一国王子,本人又极为会蛊惑人心,不少修道之人转投了他的门下,其中不乏实力横强之徒,一干光头从此占据了西边的一片天地,称为极乐。
要让他蛊惑人心对付点虾兵蟹将还行,如果要让他去对付已经杀红了眼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是说什么也不愿意的。最后这个西天南无阿弥陀佛想出了一个办法,哄骗着观世音菩萨变化成了幻仙子的样子,骗得孙悟空带上了紧箍。
介于这一点上,齐天大圣即便是再有不好的脸色,观世音菩萨也只能看着,毕竟这事是自己先不厚道,不能怪别人怎么说自己。
“大圣......那陈年往事不提也罢,在我的记忆中,这件东西是十分危险的,若是你知道它的详细情况,请告诉我,待我回去请示西天南无阿弥陀佛之后,再做出定夺。”对于孙大圣,观世音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只能软言细语的劝说,绝对不能强来。要知道孙大圣得了正果,早就是无量无劫,那紧箍儿早就自行脱落,如果他这时候发起疯来,估计出了那太上无级浑元教主能挡得住,谁也顶不住他一铁棒。
“往事?你们西天的家伙说话也真是轻松,本大圣可以不追求这个事情,但是你们要就这个事情做出正式声明道歉,否则,别以为我在西天挂了个空衔就把我招安了,惹得我不爽了,我照样打上西天!”齐天大圣轻哼一声,“至于这东西危险也好完全也好,与我全不相干,再危险,我也不怕。”
你这不是扯淡嘛!?等你齐天大圣怕的东西来了,这别说仙界了,估计就是神界也得乱成一团。
“都别争了,我老猪很厚道。看在今天吃得挺开心的面子上,我就告诉你们。”一直没有开口的猪八戒拍了拍肚子站了起来。“这东西的拥有者是一位叫做雷鸣子的家伙炼制的,它还有一个别号,你们也许听说过,叫做雷神之怒。”
“雷神之怒!”
观世音和原始仙尊同时叫出那个名字。
7-29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五 远古秘闻
难无观世音菩萨和原始仙尊同时叫出那个名字,在座的几个仙人同时打翻了手里的琉璃盏,只有始作俑者天蓬元帅还好端端的坐着,享受着美酒佳肴。
“雷,雷,雷神之怒!那东西怎么会出现在他的手里!”原始仙尊连舌头都打结了,要说到这个让如此多的仙人打翻了琉璃盏的名字,其他人也许只是知道这件东西的威力及其恐怖,但是原始仙尊知道的内幕,明显是比较多的。
齐天大圣没有说话,只是斜着眼睛看着一脸痴呆的原始仙尊,一脸惊讶的观世音菩萨。天蓬元帅那只猪显然对自己造成的震撼很满意,吧嗒着一张拱嘴,直把手往仙女人ρi股上靠。在座各位中,也许除了齐天大圣在幸灾乐祸之外,就数天蓬元帅最轻松逍遥了。
“雷神之怒?就是那个在十万年前差点将整个仙界毁于一旦的东西!?”上首一个仙人站了起来,满脸的不可思议。“那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已经毁在了斩仙台上吗?”
“我的天,我就知道,雷阵子那个疯子制造的东西根本是无法毁灭的!它为什么现在随着一个妖怪出现在了这里?这是劫数吗?劫数啊......”旁边的一个仙人附和了这个说法,很显然,雷神之怒这个名字,在这些位聚高官的仙人们耳朵里的震撼绝对不小于玉皇大帝包小蜜。
“我听说他没有被毁掉,而是在雷阵子与莲月一战之后,随着雷阵子这个疯狂的家伙消失了。”其他的仙人也开始传谣言。很显然,谣言是越传越夸张的,这条定律使用于任何地方,而且并不因为这里是仙界,就能好上那么一点——事实上,凭着仙人们的聪明才智,一个谣言不仅仅能举一反三,反五反六的大有人在。一时间,雷神之怒的出现好像一个瘟疫一般,席卷着绝仙宫的每一个人。
“够了!都给我肃静!”原始仙尊猛然一拍桌子,坚固的暖玉长桌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响声之后,碎成了一片一片的。正在传谣言的众仙被原始仙尊这么一吓,通通安静了下来。
远处,凌云驱使着冥雷剑横冲直撞,直打得大罗金仙是没有还手之力——不是说他的修为猛然一下提高了不少,而是因为这件法器实在是太霸道了。也不知道是过渡灌注仙力,还是仙器自己的蜕变,冥雷剑已经变得不像是一柄仙剑了——现在这柄造型古朴的仙剑已经变成了有一米多长,一头十分尖细,犹如锥子一般尖利的造型,顶上有一颗湛蓝无比的宝石,宝石旁边突起着密密麻麻的小尖刺。从中间起另外一头着开始变粗,最粗的地方犹如成年人的大腿一般。在顶部亦箍着一颗晶莹的宝石,晶钻四周位置,有着三十六根突刺,在几个奇异的转折后,直指向上方。整个仙器四周缠绕着无数细细如蛇电光,同时不停的散发出一股雷煞之气。
大罗金仙刚刚闪过一颗势头威猛无比的雷电球,现在也顾不上面子问题了,还手就是一道仙雷打出,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开了一段。这小子不是忠诚的近战系仙人的拥护者么?怎么打着打着完全变了样了,不仅仅摸出了自己的武器,而且每一道仙雷都是如此的霸道。
大罗金仙的距离一拉开,正欲回头喝骂,忽然看见凌云脚踩的那一个古怪的仙器,在短短的一皱眉之后,脸色立刻变的惨白无比。
“雷,雷,雷,雷神之怒!该死!这东西怎么会在你手上!”这名大罗金仙刹那间近乎失控的大叫起来,可见他心中受到的震动有多少大。
“雷神之怒!你说这是雷神之怒?”不仅仅是大罗金仙吓了一条,连自己正在使用着它的凌云也给吓了一跳,自己随便在坎纳斯捡到一个东西就是雷神之怒?这也太扯淡了吧?要知道雷神之怒这个名字在仙界已经被列为了禁忌一级,就是因为它所能释放的力量太恐怖了。
自己在路边随手捡上一个飞剑就是有准神器之称的雷神之怒?这运气也太好了点把,就凭这运气,真应该去买福利彩票才对......凌云看着自己脚下的怪东西,咧了咧嘴,啥也没说,起手就是一道千嶂雷,将雷电之力全部灌注进了雷神之怒中。
千嶂雷在雷电仙诀中算是纯粹的攻击型仙诀——一般的仙诀讲究得是攻守并重,即便是在发力之后,也给自己留有力挽狂澜的机会。不论是高级仙诀还是低级仙诀,没有了攻守并重的特征,就好比是找死一般,除了一击既中的把握,一般是没有最纯粹的攻击仙诀的。
雷电系算是纯粹体现仙人力量的派系了,在雷系仙诀里面就没有多少防守可言,大部分都是偏重进攻——虽然是这样,但是大部分还是保留了挽回的余地。
千嶂雷则不是,这个仙诀就犹如它的名字一样,是由一道道犹如山岳一般的雷电波涛组成,每一道波涛都有着惊人的力量,一道道叠加起来,就犹如一座又一座的昆仑山从头顶上压下来,只要被打实了一道,那么必须硬抗后面的一千一百零八道,实力稍微弱小一点的仙人,只要一看到这个起手式,立刻飞得连影子都不见了。当然,相对这样威猛的力量,千嶂雷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弱点。
每一次使用千嶂雷,都会瞬间抽空几乎所有的仙力来支持一道又一道的雷电波涛,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有人傻到去使用千嶂雷的。在落日镇的时候,安达瑞斯就曾经被千嶂雷挂上了一下,以其恐惧魔王一般强悍的实力,单被挂了一个边就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这要是被打实了......
远处化身为凤凰的安达瑞斯眼角不自然的抽搐了几下,似乎是想起这个东西的可怕之处了。
大罗金仙看见这个起手式,脸色猛然一变,驾着飞剑立刻朝着战斗中心外冲。外圈观战的仙人们看见他就犹如躲避瘟疫一般,以前走到哪里都受到点头致意的大罗金仙,现在竟然犹如一只丧家犬一样,跑到了哪里,哪里的仙人就散掉一片。
他不跑不行。周围的仙人们倒是不想这么明显的落井下石,关键时刻不去帮兄弟一把,只不过他们不跑也不行,谁也没有把握能够挡得住这个跟大罗金仙实力相当,使用雷神之怒所释放的千嶂雷——现在逃跑没有人会笑话,如果硬充义气站在那里死抗,绝对会被人笑话成白痴。
雷神之锤,是传说中很久以前,一个名为雷阵子的仙人所炼制的超级仙器——雷阵子修练的方式十分的与众不同,他极端的重视力量,而完全不注重其它。雷阵子的观点非常简单,是不管你有千般变化、万种神通,我只用绝对强横的力量压制一切!如果单纯只以破坏力来计算的话,就算是仙界几个顶级老大也要瞠乎雷阵子其后。
当时仙界最为横强的仙人古剑仙莲月跟雷鸣子有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两个力量都极为无比强悍的家伙打了三天三夜,从天门一直打到了绝仙殿,从九天一直朝上甚至打到了三十三天的南天门外,若不是几位天王联手布置禁制阻挡这两个疯狂的家伙,恐怕南天门的命运会跟那时候的仙界天门一样。
两个人的战斗波及让空间碎裂,飓风四起,甚至是连几万里之外的东海都翻腾起了浪花,从战斗中心扩散的战斗余波波及了数十万里的距离,一直到将三座仙门震倒,打碎了原始仙尊的府邸绝仙殿为止。说实话,若不是两个人打上了门来,原始仙尊是不愿意去找他们麻烦的——一个人是几乎跟原始仙尊同时升上仙界的古剑仙,一个是跟古剑仙战成了平手的疯子,单论战斗力,这两个人都已经远远的将原始仙尊甩在了ρi股后面。别说拍马了,就是驾仙剑也是追不上的。
可好歹也曾经是神界钦点的一界至尊,在其他地方打还可以找点理由不去,都打到了自己门口了,这不去也没有办法了。可是硬Сhā进去无疑是一个很愚蠢的做法,惹恼了这两个疯子,如果联手起来冲着自己攻击的话,连逃走的把握都没有。
原始仙尊的卑劣个性,大概是从哪个时候开始的。
莲月毕竟技高一筹,虽然雷阵子每一招必定是惊天动地,但是莲月凭着深厚的修为和丰富的战斗经验略略领先了一筹,就在两个人战得正酣的时候,趁着莲月一招逼退了雷鸣子的机会,原始仙尊出手了——他肯定不会面对面的去讨教,而是在暗地里打出了十三道缠魂丝。
缠魂丝的力量何等强悍?那是神界流传下来专门管制那些不听话的强悍仙人的宝物。即便强如雷鸣子一般,一下被锁上了十三道,也是吃不消的。
高手之间的过招,往往只要一个瞬间就能评定胜负了,莲月和雷阵子之所以斗了那么长时间,是因为两个人都没有露出破绽,雷鸣子的雷电护网根本就没有破绽可寻,莲月的万剑齑仙剑阵更是泼水不进。两个人都在专心的对付对方的时候,雷鸣子哪里还有心分得出里去对付其他的人,如果他真有那么分心的本事,恐怕莲月早就在他的雷电波涛下变成了齑粉了。
十三道缠魂丝锁住雷阵子金丹的那一刹那,雷阵子破绽大出,莲月哪里会想到这么多,当下万剑齑仙剑阵发动,将空间撕裂出了一个巨洞。这是莲月的看家本领,万剑齑仙剑阵在发动的同时会撕裂空间,就在敌人与空间吸力相抗的时候,莲月锐利的仙剑就会刺穿敌人的身体。
就在雷阵子被空间大洞吸住,万剑齑仙剑阵发动,让雷阵子彻底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7-30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六 硬撼
雷阵子的失踪,后来成为了一宗悬案。有人说是因为他和莲月的战斗太过激烈而导致的神界震怒亲手收了他,也有人说他在这一场战斗中被莲月打得神形俱灭。不过反而是莲月并没有公开宣称这场战斗的结果,并且学成了封人就夸雷阵子的习惯。
也许他早就已经知道了雷阵子的失败是因为有小人在背后陷害,或许是他一直没有找到证据,也许是觉得和这个小人争斗不值得。总之,从次以后莲月也慢慢在仙界淡出,其他几个黑社会团伙的头目虽然厉害,但是只和原始仙尊在伯仲之间,而原始仙尊是有神界认证的仙界统治者,相比之下,自然又高了一截。
雷阵子的消失和莲月的淡出,最后终于促成了原始仙尊一手遮天的局面,不过这是后话。
后来莲月成神雷阵子是看不到了,但太过极端的修炼方式,让雷鸣子并没能像莲月心这般无敌于天界。但因此让他修炼出几件威力惊人的仙器,这雷神之怒就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件——这个名字也是从莲月的嘴里传出来的。
而当年雷鸣子在修炼时,就是以雷的力量为基础,因为在所有的自然元素中,雷电的破坏力是强大的。就连天劫的最终体现,其实也是雷的力量。这一点,不但是雷阵子本人,也在他的仙剑冥雷上完全的体现出来。也就是后来大家所知道的雷神之怒。
见凌云摸出了一件古怪的玩意,本来对历史有点知识的大罗金仙先是一愣,随后很快就明白了过来——这并不是说他比原始仙尊一干人聪明多少,要是原始仙尊来亲身体验一下这个疯子制造出的疯狂武器,他估计会更快明白。
看着灌注到了雷神之怒中的千嶂雷,大罗金仙的脸色都有些白了。这可不是说笑的,传说中、攻击力、破坏力最强的仙器可不是说笑的,一个不小心,别说得胜了,到时自己能不能生离此地都是个问题。毕竟以前使用这东西雷阵子可是敢和莲月一起从九天打到三十三天之上的人物,即便凌云比他差上不少——这要四大天王联手布置禁制才能抵挡得住的威力,他可没有那么天真的以为自己能挡得住。
面对这个忽然出现的恐怖武器,大罗金仙敢再有丝毫的留手,扬手将原本戴在右臂上的护臂抛出,双手仙决连变,一低喝一声,打出手中仙决。一道金光脱手射出,印在那个护臂上。霎时间,蓝光大盛,护臂绽放出前所未有的蓝色豪光。
“乒”的一声脆响,那只护臂突然炸裂开来,无数的碎片片片飞舞着向四周散去。护臂虽然破碎,但蓝光却并没有消失,反而比刚刚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再次打出一个仙决,立刻,蓝光和星尘屑合而为一,形成一个坚固的防护障壁。
说来虽慢,其实这些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只是他心里很清楚的知道,以这个怪物的修为,这样子的防护,仍然未必挡得住雷神之怒的恐怖威力。
一咬牙,他双手握拳,两只拳头霎时变得好像黄金制成一样,散发着耀目的金光。聚集起强大的仙灵之气,他双拳却突然重重的砸在自己的胸口上!在远处围观的仙人们发出一声声惊讶的呼喊,难道是这大罗金仙被逼的发疯,要当场自残?在完好的情况下逃离雷神之怒的锁定已然是不易,在这个节骨眼上自残,完全是与自杀无异——那么,一个大罗金仙会自残么?
不,他当然不会自残,更不会自杀。重拳落下,大罗金仙“哇”的一声,张大的口中突然射出一道灿烂的金光,金光在他的额前停了下来,那是一颗龙眼大小,通体金黄的珠子。
“逐戮玄珠!”周围发出一声声惊讶的呼叫声,“这老家伙太赖皮了,竟然动用刑天仙器!喂,你要不要脸,身为大罗金仙竟然用如此卑鄙的手段!”
“原始仙尊那老B也不是什么好货!竟然将刑天仙器交给这样的人掌管!”周围一声声愤愤不平的喊声彼此起伏:“我们要求公开!这是不公平的,刑天仙器怎么可以使用在私人的比拼中,白眉老怪,枉你眉毛白了一把,枉自修炼成了大罗金仙,怎的如此不要脸?”
“都是原始仙尊那里下来的,他们不就是仗着有神界撑腰么?不然早就反了他娘的了!”随着大家呼喊声彼此起伏,话题越来越远了,甚至都问候到神界去了。
所谓的刑天仙器,并不是由仙界仙人所炼制的,将它们称为神器更为合适——那是神界专门散发下来给管理仙界的BOSS使用的,对付那些横强但是不太听话的仙人们所使用的法器。这些东西是各有神通,由于是神人们亲手炼制,所以威力自然不能跟仙人们炼制的法器相提并论。除非是那种异常变态,比如雷阵子,或者是莲月一类的家伙,刑天仙器一出,基本上都是不会空手而回的。
而这个东西虽然威力大,但是也不能乱用——每一次动用刑天仙器,必须首先祭天,然后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之后,才可以动用它。因为用它来对付仙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让这个人落的一个神形俱灭的下场,最坏的结果,比如出动了轮回锁链的话,那么这个仙人的灵魂的金丹就会被永远禁锢在这个没有天日的法器之中,受万年毒火的锻炼。
这几件刑天仙器大家都是知道的——早些时候这些东西被放在斩仙台上,作为惩罚仙人之用。后来发生了莲月和雷阵子事件之后,原始仙尊将它们收了起来,分发给了自己最亲近,修为也是最强悍的几个仙人,这个大罗金仙是其中之一,掌管着十大刑天仙器中排名第三的逐戮玄珠。
要说到这珠子的歹毒,根本就不像是神人所炼制的,如果光看外表和它的运作方式,肯定有人会怀疑这根本就是从魔界哪个魔尊手里流失出来的东西——名为逐戮,只要这珠子一经发动,立刻变为无形无像,以极高速的旋转速度撞向敌人,并且在同时会爆发出寒冷的玄冰之气。一旦被这珠子打中,那么身体立刻会被洞穿,而且金丹和紫府会被冻结,然后被搞速旋转的逐戮玄珠绞的粉碎,可以说它是一件无比歹毒的法宝。
旁边的人叫的欢,大罗金仙可是暗暗叫苦——这逐戮玄珠是不能私用的,这个是仙都知道。可是这次面对的情况特殊,面对的是传说中最具破坏力,杀伤力和毁灭力的仙器,雷神之怒!别说一件刑天仙器,如果他有,恐怕是连十件也会一起放出来。毕竟现在面对的是连南天门四天王都要联手才能抵挡的玩意,而且这个歹毒无比的怪物还竟然使用的是千嶂雷!别说一件,就是十件能不能挡住,那还是个未知之数。对于这个大罗金仙来说,这一次算是在拼命了,看得出来,这样的情况对于他来说,还真是好久没有遇到了。
无论是大罗金仙本人,还是旁边删阴风点鬼火的仙人,大家都能看的花簇来。一次,胜负就决定在凌云的第一次攻击上。
只要他能挡下雷神之怒的第一击,那时凌云的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来抵挡逐戮玄珠。到时候,凌云为了应逐戮玄珠,必定会破绽大露。那这歹毒的大罗金仙在来一个仙器齐出,取胜只是时间问题,甚至杀死凌云,也不是不可能的。
相应的,如果他接不下雷神之怒的这一击,他能不死就算走运到家。到那时大罗金仙要考虑的,不是怎么样胜过凌云,而是要怎么样才能逃得一条性命——这还是在剩得下一条性命的前提之下,理论上来说,即便是大罗金仙,被雷神之怒这个公认为破坏力最强的仙器正面一击,估计也只有魂飞魄散的份。毕竟在那一次大战之后,神界已经公开承认,这件东西已经达到了上品神器的水准。
凌云全身缠绕着无数如蛇乱舞的电光,低头望了望大罗金仙,此时他已经停止并收回了他所有的攻击性防御性法诀,的力量已经蓄至顶峰,大罗金仙也已经做好准备。
流氓干架是从来不会提前通知的,按照规矩,一般都应该喊上一嗓子“XX,接我的XX!”之类,可是凌云没喊,根本是毫无征兆的就出手了。
耀眼金光一闪,紧跟着“噼!咔!”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就连远处的仙人们亦受得耳内一阵嗡嗡作响。不过在他真正听到之前,一道粗约十数米的巨大雷柱,恍若一柄擎天巨剑,重重的向大罗金仙轰了下去!
对面的大罗金仙眼睛都直了,面对这雷神之怒就好像在面对天劫——真正的天劫雷煞,是大罗金仙的劫,而不是普通菜鸟的天劫。虽然当年渡劫时的天劫对现在的他完全算不得什么,但那也只是以他当年的修为所能引发的天劫来说,并不代表天劫对仙人没有影响。
若是由雷神之怒催动的人造天劫,这影响到哪里,可就说不一定了。
7-31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七 千嶂雷
悄悄吞下一口口水,同样一声呼喝,大罗金仙催动全力对上落下的千嶂雷。旁边的仙人们已经看傻了,这种等级的拼斗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像范围——百慧灵跟安达瑞斯距离远远的,根本就Сhā不上手。或者安达瑞斯能Сhā手,但是它始终在原地安静的待着,看不出在想什么。
千嶂雷本来就是一种无赖的仙雷,经过雷神之怒的强化之后,这种无赖发挥到了极限。经过巨雷轰下,重重的轰击在大罗金仙布置的防御上。威势虽猛,却是无声无息。凌云只觉得一阵令人不舒服的耳鸣响过。他知道,这是因为在那刹那间的爆响,已经超过了他双耳所能听到的极限,那已经算是一股超声波。
正面迎上千嶂雷,蓝光一阵剧烈的闪动后,护身禁制首先乒的一声破碎、消失。千嶂雷第一道过后丝毫不停,立刻进一步轰击在防御护臂上,这东西不愧是大罗金仙修炼来保命的法宝,居然顶住了千嶂雷的威力,相互僵持起来。
这一幕看得大罗金仙和凌云同时心中一紧。护臂蓝光的力量有多强,他是十分清楚的,那是采集了三十三天之上的星辰轻水而炼纸,以柔和的力量迟缓抗拒一切攻击。凌云刚刚也见识过。但现在对上这雷神之怒强化过的千嶂雷,竟然这么容易就给破去!
而在蓝光被攻破的同时,凌云耳鸣的感觉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震得他脑袋发晕的“轰轰”巨响。感受到的威势似乎比刚刚要大得多,但从刚刚的超声波到现在的巨响,他知道千嶂雷的威力确实被削弱了。紧接着,直接撞上了大罗金仙最后一道护身禁制上。
犹如一条张牙舞爪的雷电之龙一般的千嶂雷,以及肉眼难见的速度不停旋转,看上去变成一个巨大光盾的禁制。在大罗金仙和凌云的御使、催动下,正面激烈的对撞。
但是僵持并没有维持太久,在不超过十秒种后,咣的一声轰响,第三道防御禁制成亦被洞穿,千嶂雷呼啸着继续向大罗金仙轰过去。
不过和那已经随成齑粉的护臂不同,这些护身禁制都是由大罗金仙硬生生的催发出来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实体,或者说实体是在他身上的某一个法宝中。虽然被全部破去,但是只要催发这些禁制的法宝还在,过后只要花上一段时间修炼,就能重新恢复过来——毕竟这种瞬发型的强悍禁制在单人拼斗中能占不少便宜。
当然,现在还不是他关心这些东西的时候,现在唯一要关心的是自己这条命——大罗金仙现在后悔的连死的心都有了,干嘛看人家好欺负就赶尽杀绝呢?要是一开始就和解的话,也不会将这个疯子逼到这个程度,这下终于惹出了雷神之怒,现在即便是想罢手,那也是不可能的了。
身为拥有刑天仙器的大罗金仙,对仙人是有使用刑罚的权利的,但那只是限于被公认为有罪过的仙人。能够对别人施以刑罚,不证明自己就没有危险——在仙界最平常的单挑活动中,死活参半,各安天命,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无赖恨下心来将自己轰成齑粉,那也没什么好说的。
望着气势汹汹直压过来的千嶂雷,大罗金仙沉定心神不惊不动,轻吸一口气,仙决发动。逐戮玄珠一阵轻颤,陡地射出万丈金光,整个玄珠看上去就像是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一颗太阳一般,映的四周所有物事都笼上一层暗金色。
“去!”他一声低喝,戟指上挑,逐戮玄珠炮弹般射出,迎上汹汹而至的千嶂雷。这刑天仙器一经发动,果然是威力无比,小小的一颗珠子威势竟然跟千嶂雷拼了个旗鼓相当。
砰一声巨响,直震得九天仙界都开始摇晃,两股绝大的力量互相碰撞,方圆十里内的坚固仙人建造的建筑,以逐戮玄珠和千嶂雷的接触点中心,被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波及,带有雷电力量的空间波纹将所接触到的一切都化为了齑粉。
并且,这股波纹随着逐戮玄珠和千嶂雷的僵持,继续扩大着。犹如一张张大了嘴的噬空兽一般,吞噬着所看到的一切。
“退!快退!”百慧灵首先看出了门道,虽然说她现在力量大减,但是眼光在那里放着,没有一点见识,怎么称得上是纵横仙界让人谈之色变的天魔女?身为仙人,能和“魔”这个字眼沾上边,已经说明了她的实力到达了一个高度了。
听到百慧灵一声呼喊,围观的仙人们犹如潮水一般哗啦一下全都后靠了,几个没有听到呼喊的仙人还楞在原地,现在他们的命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退!这波及出来的是雷电裂缝!”百慧灵扯着嗓子喊,那几个仙人刚刚转过头去一看,可惜他们退得太晚,下一秒钟,已经被带有强烈空间裂缝的波纹和雷电力量绞成了粉碎,随后肉眼可见,几个金丹脱体而出。他们运气好算比较好,只要金丹不毁,还有继续修炼的可能。
“疯了!他们疯了!这样打下去大部分的地方都会化为废墟!”剑仙冥海看着两个人的拼斗余波心有余悸,单拼个提实力他有希望和大罗金仙一争,可是如果出到逐戮玄珠,他只有抱头逃窜的份,没想到凌云连这个东西都能抵挡得下来,这种等级的拼斗,即便是强悍的剑仙也会感到心寒。
和之前不同,当逐戮玄珠和千嶂雷撞到一起,除了开始时的一声巨响外,并没有刚刚那种连续不断的如雷巨响,只听到一阵隐隐约约好像从很远得地方传来的,如阵阵洪流一般的“哄、哄……”闷响。
虽然僵持在继续,但雷神之怒不愧是传说中破坏力最强的仙器,在千嶂雷的威力经过连续削弱只剩下五成威力的现在,依然令大罗金仙感到无比沉重的威力。
“好可怕的威力!如果……如果一开始就用逐戮玄珠抵挡的话,绝对挡不住!”无涯看着远处犹如洪水一般一浪接一浪的冲击逐戮玄珠上的雷电,心有余悸。“看来刑天仙器也不是万能的,前辈这雷神之怒果然是传说中破坏力最强悍的仙器......”
旁观的人都看出来了,大罗金仙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其实,就算是现在这样子,依然挡不住。额上已经出现冷汗,双臂因为持续的重压而渐渐的开始颤抖,逐戮玄珠亦因为不堪重负而发出阵阵鸣音。让人牙酸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传出,逐戮玄珠因为抵挡不住千嶂雷的威力,竟然开始碎裂!
糟糕……支持不住了。想不到这个怪物看起来不强,逼到绝路上竟然会有如此的力量,连逐戮玄珠也挡不住他,拥有雷神之怒的家伙果然不是闹着玩的......难道我今天会被一个怪物给杀死?***,要是早接受他的停战协议该多好。原始仙尊那老货,跟我说这不过是一个妖怪,一个妖怪能强成这样?难道是妖族六圣么?难道是齐天大圣么!?
逐戮玄珠又发出一声让人牙酸的响声,碎裂的缝隙又增加了一条。
就在大罗金仙的防守就要全面崩溃的时候,千嶂雷突然好像无力为继似的消失掉。突然间压力尽去,前后太过巨大的反差让大罗金仙差点用岔了气。微微一怔后,他猛然抬头向对面的凌云望过去。
远处的凌云嘴角挂着一丝金色的血液,瞳孔之间金芒猛现,犹如实质一般的射向前方。趋势着雷神之怒的两只手上尽是鲜血,全身上下多处经脉爆裂开来,染的他犹如一个从血池里捞出来的血人一样——单是鲜血并没有关系,即便是留上一卡车,那也没有什么,可是他竟然留出了金色的仙血,这事情可就大条了。
“你......”大罗金仙不可思议的看着凌云,他身前的雷神之怒已经完全暗淡了下来,显然是后继无力的表现了。
原来,雷神之怒虽然被称为仙界破坏力,战斗力以及攻击力最强悍的仙器之首,但是相对的,短时间内输出如此之大威力,必须依靠强悍的仙灵之力做后盾才行。凭良心说,凌云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他就是傻了点。如果用小型仙雷附以雷神之怒,犹如机关炮一样的轰炸,恐怕大罗金仙早就被炸成了齑粉,使用千嶂雷本来就是一种拼命的方式,在加上驱使雷神之怒所需要的强大力量,无非他会不支。
若不是有一颗九转金丹在帮他不停的补充仙灵力,恐怕他早就被雷神之怒抽成恶了一具空壳了。即便是有有九转金丹的支持,依然负荷不了雷神之怒所需要的仙灵力。
大罗金仙轻轻的松了一口气,偷偷擦了一把冷汗,现在逐戮玄珠也显得有些黯淡无光。现在他只有感叹,只差那么一点点的,输的人就是自己了,只差那么一点点,局面就完全不同。倘若是雷神之怒再发动一分钟,不,只要在发动三十秒,或者十秒,自己现在肯定是落得仙体尽碎,或者金丹也会在这威力绝伦的仙雷中化为齑粉。
7-32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八 两败俱伤
这一场拼斗不但周围的仙人们看得衣衫尽湿,甚至是连绝仙宫之中的几个大罗金仙和原始仙尊都看得冷汗打湿了后辈。大罗金仙在关键时刻放出逐戮玄珠这刑天仙器,抵挡住了雷神之怒强化过的千嶂雷,不过这逐戮玄珠始终都是神界之物,并不值得如何骄傲。
况且,在绝仙宫的每一个人都称得上是实力超然,逐戮玄珠的异常状态他们不是没有看到——仅仅凭一个仙雷就将刑天仙器给打出了裂缝,这绝对不是普通变态能办到的事情。由此可见,这雷神之怒和这个使用雷神之怒的家伙变态到了一个什么程度!
在场的人都在想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变态忽然发现了,大罗金仙去找他麻烦其实是其他人的赌局的话,那么后果真不可想像了——这个变态的修为程度少说也是罗天上仙的程度,罗天上仙自然掌握了无数威力绝伦的仙雷诀......如果这个变态飞临绝仙宫上方,使用小仙雷经过雷神之怒强化之后朝下狂轰滥炸的话,能跑出这绝仙殿的有几个人?
原始仙尊是其中感觉最不好的一个——毕竟这东西的主人是因为自己的偷袭陷害而失踪的,为什么在这么长时间之后,这雷神之怒会重新出现在这里?并且,还好死不死的掌握在一个流氓天仙的手里,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如此了——这个流氓天仙曾经被自己打下了缠魂丝踹入轮回通道中,如果他提着雷神之怒来找茬,这是谁输谁赢还真说不一定。
齐天大圣看着远处的一幕,不知道在想什么,二郎腿依然翘着,小酒依然喝着。旁边千娇百媚的妖仙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成了齐天大圣的私人侍女。齐天大圣那颗金丹是好货色,这妞早就看出来了,若不是种族不同,怕是她早就贴上去了。
至于天蓬元帅,他本来就是头猪,猪吃起东西来是非常专心的。远处发生了什么,他完全都不挂在心上。有果子吃着,有小酒喝着,异常的轻松惬意。
本来嘛。即便是凌云来找晦气,这俩人也可以安然而退。毕竟凌云他不是雷阵子那个变态,而齐天大圣的实力也远远超过了南天门的守卫,自然没有什么可怕的。
唯一让这些绝仙宫里的仙人们松了一口气的是,凌云现在已经身受重伤,全身脱力。身体力的仙灵之力被抽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对付个修真者还成,要继续对付大罗金仙,那是强人所难了。况且大罗金仙的逐戮玄珠已经发动,对于现在的凌云来说,那根本就是阎王爷的请帖。
“原始老儿,你的手下还真是争气,竟然连刑天仙器都放出来了。”齐天大圣看着远处闪着淡淡光芒,很明显已经到了崩溃边缘的逐戮玄珠轻哼了一声。其他人看不清楚,齐天大圣的火眼精睛可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上可通三十三天之外,下可达幽明地府之中,中间三道无行无一逃得开齐天大圣的法眼。“说好了只是比拼实力,这逐戮玄珠似乎不在个人实力之中吧?”
原始仙尊想了半天,没说话——即便是给他和齐天大圣站在同等条件下的对话权利,他也无话可说。仙人用刑天仙器来单挑,好比神人在单挑的时候使用盘古斧或者女娲钳之类的无赖玩意,这根本就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的东西。
“大圣,话不能这么说,这位大罗金仙也是逼不得已的。”南无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出来打圆场,这妞最喜欢干得就是搅稀泥的事情:“按道理来说,他使用刑天仙器是不合适的,这东西来自神界,对普通仙人不公平。但是如果对上雷神之怒,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您也知道,雷神之怒已经被公认为威力同等纯攻击型神器上品的威力,如果大罗金仙不出逐戮玄珠,恐怕是连金丹都保不住了。”
“像你这么说,当年某个贱人骗我戴上那***铁圈,那我就应该打上那和尚庙去?”齐天大圣阴不阴阳不阳的看着观世音菩萨不讽刺道:“难不成这是你们正道中人惯用的手段?雷神之怒无论攻击力如何,它是彻头彻尾的仙器,逐戮玄珠无论威力如何,它是彻头彻尾的神器,你们这么说,要不要脸?”
“这两界本来就没什么要脸的人。”天蓬元帅嘿嘿干笑了两声,“准那玉帝老儿去包二奶,老子我摸了一下嫦娥的ρi股就被打下轮回变了猪,我到现在还怀疑嫦娥那小贱人是不是玉帝的小妞。”
“老猪,这句话我爱听,还是我们妖界干净。”齐天大圣嘿嘿一笑,不说话了。不过他的金箍棒却已经提在了手里,二郎腿也不翘了,坐在那筋斗云上,凝神望着远方。
看到齐天大圣这架势,众仙除了苦笑之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了——这猴子太牛了,他如果打算发疯,换做以前没有封神的时候,观世音菩萨也许能治得住他,可现在人家一样是无量无劫,观世音菩萨再也没有什么能治得住他的东西了。
远处,大罗金仙调整呼吸,缓能缓运作着仙灵之气,面临崩溃的逐戮玄珠再次射出淡淡的金光。他准备结束这次战斗,只是现不管是大罗金仙本身还是逐戮玄珠都已经元气大伤,所以这回出现的金光只是缓缓的出现并一点点增强。不像刚刚那般光华夺目了。
“这位兄台,我很佩服你,真的,我真的很佩服你啊!虽然现在就要解决你,毕竟仙妖两道,自古不相让。”大罗金仙慢慢的催动着逐戮玄珠平静的说道,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很佩服凌云。事实上不止是他,在旁边观战的仙人们都很佩服他——没有探查过他体内的仙人,会按照表象给他一个小菜仙的评价,一个菜鸟仙人跟一个大罗金仙战成了平手,还将他逼到了要出刑天仙器的份上,这的确让人佩服。
只要想一想,一个个刚刚飞升的小菜鸟,竟然能修练到现在的这般修为,就足以让所有仙人佩服不已——如果再给他几万年的时间,那么原始仙尊的位置能不能坐的稳,那还是两说。
为什么大家都以为他是刚刚飞升的小菜鸟?这很简单,在场的各位都是在仙界厮混了上万年的家伙,互相都熟悉无比,忽然冒出来一个生面孔,他们自然想到是小菜鸟。至于大罗金仙说的什么妖族妖圣,傻B才会相信呢!真的出现了妖圣,原始仙尊那老头早就亲自出手了。
他们不知道,原始仙尊的脑袋顶上一米之处正凌空飞舞着一个妖圣,不过他可不敢将这妖圣做点什么。
这一场拼斗可以说是惊天动地,虽然凌云是因为拥有雷神之怒,才能这样全面压倒大罗金仙。不过纯以修为来论,他依然可以和这大罗金仙战个平手。要不是大罗金仙叫来那几个炮灰级别的帮手帮忙,恐怕他也早就挂在凌云的脚下了。
“嘿嘿。”凌云干笑了两声,擦掉嘴角的一丝仙灵血,看似不经意的长吸了一口气:“为什么要说这种话?是同情我吗?还是说……还是说……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齐齐一怔。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也就是说……还没有结束?这疯子难不成还想要继续……打下去?!但以他现在的状态,不要说打,就算是想要动一下都很难,更不要说御使雷神之怒了。他凭什么打下去?
大罗金仙在迷惑,周围的观众在好奇。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倒真的很想知道,凌云怎样来化解眼前的劣势。
“是吗?既然你还是执迷不悟,本座就送你最后一程吧。”大罗金仙一声长叹,发动了逐戮玄珠。
这东西不愧是刑天仙器,虽然受到了严重的损伤,但一经发动,它的威力便已经显露出来了。超强的旋转力撕裂了周围的空间,犹如一颗炮弹一般,以肉眼无法见的速度射向了凌云。以这流氓现在的状态,肯定是躲不开的,只要逐戮玄珠一命中,绝对是一个身毁丹亡的下场。
逐戮玄珠速度惊人,转眼间已经到了凌云面前,以惊人的势头直扑向了他的体内——只要金丹一被绞碎,再是强悍的肉体也会被绞烂。除非是齐天大圣那种无量无劫的强人,体内已经没有金丹可寻。那这个专门破人金丹的歹毒的逐戮玄珠就没有办法发挥力量了。
凌云不闪不躲,或者是闪不开也躲不掉,在百慧灵的尖叫中,逐戮玄珠瞬间没入了他的身体里。那一刹那,凌云脸色异常的难看,嘴里金色的仙灵之血喷出一口,撒的满天金黄。
“你的修为的确不错,但是遇到了逐戮玄珠,除非你有第二颗金丹,否则难逃一死。”大罗金仙远远的看着凌云瞬间变化的脸色,“以一个妖怪而言,你的修为算得上不错了。如果一早听本座的劝告,今天也不至于落得个神形俱灭的下场。”
逐戮玄珠一入体,便是太上神也难救。金丹散乱是没有任何回天之力的。
“难道说......你认为这就完了吗?”凌云猛然一抬头,双眼的金光无比骇人。
随着他的连声闷吼,体内发出淡淡的光芒,身体……特别是上半身附近,出现了许多的电劲环绕、飞舞。
7-33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九终极决斗
逐戮玄珠入体是什么概念?这歹毒的刑天仙器本来就是以绞碎金丹为目的而存在的。一个仙人被断手断脚那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灵识不灭,灵力不散,那过两个星期之后断掉的手脚自然就会生长出来——甚至更为夸张的整个身体都被打得粉碎,这也并不是什么希奇的事情。
只要金丹存在着,那么这灵识就不会被抹杀,金丹可以引导着周围的灵气自行塑造身体,不过这比断手断脚的过程更为漫长而已。总之,只要金丹还在,那么仙人就拥有了近乎与天同寿的生命。虽然这还没有经过证实,但是从来也没有寿终正寝的仙人出先过。
所以,在大部分时候,如果到了非死不可的份上,大部分仙人们宁愿放弃自己的身体而让金丹出逃,大不了身体不要了,重新组早一个更强悍更英俊的,也没有什么不好的。等到新的身体塑造成功,在接着去找茬,那有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在逐戮玄珠面前,金丹出逃只能是死的更快,论速度而言,没有任何仙人的金丹飞行速度能够快过逐戮玄珠,这东西自打诞生那一天起就是为了毁灭金丹而存在的——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必要的抵抗还是必须的,毕竟谁也不想束手就擒。
而现在大部分仙人完全看到傻眼,这个疯子,这个刚刚使用雷神之怒将大罗金仙逼到崩溃地步的疯子,他竟然主动放弃抵抗,任由……不,应该是主动让逐戮玄珠进入他的体内!也许隔着身体几层禁制,逐戮玄珠的力量会被消耗一点,并且凭着着满是裂痕的玩意,也许根本发挥不了那么大威力,也许只要稍加抵抗,这珠子就会自动碎裂......
太多的也许,因为逐戮玄珠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或者根本几不用驱使雷神之怒,只需要轻轻一个仙雷就能将它炸成齑粉......可是凌云竟然没动,他任由,或者说根本是在引导着逐戮玄珠进入体内,到自己的紫府内去作客,看望看望自己的金丹,这不是疯了是什么,这是纯粹的自杀!
“疯子!这家伙……绝对是个比最疯的疯子还要疯的超级疯子!”不管是大罗金仙还是远在绝仙殿里的仙人们,心里同时都在大叫着这同一句话。之所以是在心里叫而不是真的叫出来,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吃惊了,甚至吃惊到张大了口什么也说不出来。“逐戮玄珠入体,那跟死亡无异!难道他竟然已经修炼到了无量无劫的地步?体内再也不存在金丹?”
“那不可能,如果他真的修炼到那个地步,刚刚使用雷神之怒的一击,这名大罗金仙恐怕早就成为齑粉了。从这个方向上来看,恐怕正对着他的绝仙宫也难逃一劫!”一个仙人立刻摇头否定这个说法,这简直太疯狂了,刚刚看到一个小菜鸟逼平甚至是快要逼死一个大罗金仙,然后看到传说中破坏力、攻击力和毁灭力最强的仙器雷神之怒,之后忽然又听人说这个菜鸟已经无量无劫了,换成一个正常的仙人,根本就无法接受。
“好,那么请你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你们看他像一个束手就擒的家伙吗?”另外外一名仙人不依不饶:“疯子,他是一个疯子!这样的疯子绝对是有什么可怕的预谋的!”
“预谋个屁!别说他,即便是道兄你,让逐戮玄珠入体,你能活着回来吗?”前面一个仙人极为不屑的轻哼一声。“这是必死无疑的事情!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猜想了。看下去自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金丹受损,不管对修真者也好,修魔者也好,仙人也好神人也好,都是一个大忌,更何况是刚刚战斗之后全身力量被抽了一个空的人!凌云这样做,无疑是把自己的恢复能力给抛掉了,而且还会让自己的伤凭空加重好及倍,甚至十几倍!没有金丹的引导,修复伤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比周围的仙人和绝仙殿里的仙人来说,百慧灵倒是镇静的多——她没叫也没闹,只是和安达瑞斯漂浮在远处,安静的看着战斗中心的凌云。这不是盲目的自信,而是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徒孙了,说谁去自杀她都会相信,如果有人告诉她凌云要自杀,那是打死她她也不会相信的。
这流氓不说一根肠子通到底,起码也算得上是心胸开阔,坎纳斯有那么多美人等着他回去宠幸,难道他舍得在这里死了?说他放弃那些美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他会放弃,那么就不会打到仙门内和一个大罗金仙打得风声水起了。
他会这么做,肯定是有什么原因,可是有什么原因呢?逐戮玄珠的威力曾经在斩仙台上演示过,是个仙人都知道,这歹毒的玩意专破人金丹。到底是什么问题想漏了呢......
其他人都在皱眉,齐天大圣笑了,天蓬元帅笑了。孙大手一手造成的局面,现在他是极为满意,这个猴子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他隔壁的猪则是他忠实的跟班,自己头目的愿望,当然也是他的愿望。
凌云不是傻,也不是疯了,更没有疯狂到认为自己的金丹可以抵挡逐戮玄珠的直接轰击——他之所以敢这么做,那是因为他渐渐发觉了齐天大圣给他的那一颗丹药的妙用。在刚刚吃下去的时候,它还是一颗金丹状的东西,除了会吸收天地灵气之外,它还是一颗彻头彻尾的金丹,虽然力量神奇,但始终脱不了这个事实。
慢慢的在战斗中,这东西的妙用却显示出来了——随着它吸收的仙灵之力越来越多,竟然变得渐渐透明膨胀起来,在凌云使用千嶂雷的时候,更是一下好像消失在紫府之内一般。虽然内视状态中它消失了,但是灵识还是能感觉到它在体内成长,并且变得无比强大。
难道这竟然是一个可以化为金丹元婴的法宝不成?凌云越打越是惊奇,最后他可以确定,这东西却在自己的身体里化为了一个无形的金丹元婴了。
这不怪他吃惊,要怪就怪齐天大圣出手太过阔绰,太上老君的运气太过倒霉而已——这九转金丹,真是以前齐天大圣吃下去那一种。说到这种丹药,根本不是出自八卦炉的丹药,而是太上老君在得了女娲娘娘炼制七色石的时候使用的混沌一气炉所炼造的堪称夺天造化的神丹!
太上老君本身修为既高,位居三清道尊之二,所使用的材料也尽是天材地宝。在混沌一气炉中吸尽了天地初开之后的第一缕灵气之后,神丹开始变得有自我意识!当时炼制的第一葫一共十三颗,还没来得及考证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就被齐天大圣吃蚕豆一般给吃掉了。
事实上他没有全吃掉,他只是吃掉了七颗,剩余的六颗是打算分给自己六个兄弟的——后来牛魔王他们战上天庭那一役中蛟魔王战死,虽然其他几个妖王一人一颗,使的能力大增,但是还多余了一颗,就是现在喂到凌云嘴里那一颗。
九转神丹在凌云的紫府之内形成了一个看不见摸不找的金丹元婴,给他提供着强大的仙灵力来源。反而是那一颗经过神丹锤炼之后的彩丹成了多余的摆设。
凌云引着逐戮玄珠入体的那一刹那,没有任何禁制保护的彩丹被撞的粉碎,这在他的身体里立刻形成了一道能量风暴——要知道即便是一个金丹再虚弱,它爆炸的时候威力还是非常惊人的。如果逐戮玄珠让它自行爆炸的话,凌云恐怕会被炸成齑粉,很可惜的是,逐戮玄珠的工作态度不错,一直到将金丹绞为了根本不可捉摸的灵气风暴之后,这才跳出了凌云的体内。
就在凌云抬头睁眼的同时,所有的仙人都想到这个问题了——大罗金仙自然也想到了,不过他一开始不会认为这个疯子能疯狂到这个地步,现在看来在,这个疯子的确是疯狂到这个地步了,竟然舍弃了自己的金丹不要,换了了一股异常强悍的能量风暴。
逐戮玄珠入体的确是会让仙人伤势加重许多,但另外一个效果就是……这样也的确会让金丹碎裂,形成一股惊人的能量风暴,让他立刻恢复战斗能力!
而且,凌云的仙器可不同其它,那是在整个天界都号称攻击力与破坏力最强的仙器雷神之怒!只要他能够发动它,以大罗金仙现在的状态,绝对接不下来!
就在大罗金仙和凌云同时脸上变色的同时,只听得凌云一声大吼:“你这傻B,彻底被我轰杀至渣吧!”
随着凌云的仙决打出,雷神之怒金光爆射。轰然一声巨响,一发千嶂雷夹杂着惊人的威力轰鸣着向大罗金仙所在地轰去。这一记千嶂雷大约只有十米多粗,和刚刚那道足有近百米粗的雷柱相比,威力明显大大不如。但就算如此,那也不是已经元气大伤的大罗金仙能够接得下来的。
有如怒涛洪流面前的一片树叶,只一瞬间他就被就完全被淹没在千嶂雷的洪流之中。
解决敌人,凌云一手捂着胸口,皱着眉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现在,他的确可以出一口气了。这时旁边传来一阵“啪、啪”的鼓掌声,他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了过去。
无涯和冥海最先飞过来,一边用力鼓着掌:“精彩!真是太精彩了!最后关头的大逆转!而且对手还是拥有了刑天仙器的大罗金仙,前辈,实在太精彩了!刚刚冥海都自认服了。我这个剑仙兄弟可是第一次亲口说他服了谁!”
冥海翻了个白眼骂道:“废话,我可没有胆子去碰碰雷神之怒强化过的千嶂雷......”
凌云忽然干笑了两声,哂道:“什么精彩不精彩、棒不棒的。你当我是在表演余兴节目吗?而且……”说着他突然露出一个极其诡异的表情:“而且……你不会是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吧?”
又是这句话,冥海无涯不禁呆了一呆。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还没有结束?
7-34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 强者的尊严
结束?当然没有结束。这不是修真界那种动不动就把人打得身体碎裂的比试,这是仙人之间,大罗金仙即便的拼斗,即便真的是打得不可收拾,也很少有真正能将人一击粉碎的。特别是修炼到大罗金仙这个程度,身体的坚韧已经不能用常理来形容了。
经过雷神之怒加强过后的千嶂雷的确是威力惊人,不过凌云自己也的确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了——冒险舍弃了一颗金丹元婴根本是一种疯狂的做法,若不是仅仅只剩着一条路可以走,他绝对不会疯狂到这样的程度。要知道金丹元婴只有一颗,碎了可不能再去买一颗来装上。一旦出点什么偏差,这几万年的修为就得化为飞灰了。
要不是齐天大圣的东西正宗,是真正的第一炉九转神丹,估计凌云现在已经到另外一个世界报道去了——如果跟阎罗王关系好的话,也许可以托他把自己投生到坎纳斯去,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不过等到他长大了,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也给你发现,凌云,你叫凌云是吧?你又一次让我吃惊了。”随着一阵沉重的男声的声音,大罗金仙的身影在不远处显现出来。“看来我真接了个棘手的活,能把我灭天君逼到这个份上的,除了那几个老家伙之外,你还是第一个。”
随着这个大罗金仙——灭天君现出身形,看着他现在的样子,凌云虽然早就料到他不太可能在千嶂雷的攻击中全身而退,但灭天君现在那凄惨的样子还是让他吃了一惊。
左半边还好,灭天君整个右半边身体只能用皮开肉绽去形容,许多地方呈现出一片焦黑,甚至还冒出不少白烟,如手肘这样皮肉较少的地方,就连内里骨骼也是隐约可见。不过最要命的还不是这些,身为在整个天界都有数的高手之一,灭天君仙灵不死身的修为绝对不弱。虽然说不可能把内外所有伤势都立刻复元,但如果只是暂时催愈肉体恢复战斗能力却是不难。
但现在,仙灵不死身的效力虽然还在,但灭天君却无法恢复。闪烁着淡淡光芒鲜血不停的流出,而鲜血流过的地方伤势明显大为好转,就这么一会的功夫,看上去就恢复大半。但眼看着某处伤势恢复的差不多,刚刚结出新皮来,只见一道电光轻轻一闪,在“啪”的一声脆响中再次爆裂开来。已经痊愈的地方又变得好像是刚刚被雷击到一样,一片焦黑之中,冒着淡淡的白烟,光芒闪烁的鲜血缓缓的渗了出来。看样子,如果不先想办法把殛天雷的力量完全逼出体外、清理干净,这伤是好不了的。
这千嶂雷,果然是可怕的绝技——特别是经过了雷神之怒的加压之后,即便是碎裂可金丹之后再来使用,依然是威力无匹。
只是一处这样就够受的了,而当整个右半身各处在不停的重复着这样的事情,那种样子已经不止是恐怖,还多少还着一丝的恶心。而亲看目睹这一切的凌云,就不能不佩服灭天君心志之坚。
如此的重创,他单只是在旁边看,整个右半身就有一种微微麻、刺刺痛的感觉。而受伤的换了其他仙人,就算不会惨号连天,只怕也已经是呻吟不已。早就有多远跑多远了,而他不但能忍受得住,居然还能找机会潜至敌人身边,伺机出手。
造成这一切结果的凌云脸上也露出一丝佩服之色,道:“挨了我的千嶂雷,居然还有本事聚力发功、运用法术,十六天君果然是名不虚传啊......不过说实话,我并不理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难不成你真的以为在这种状态下还有赢我的可能吗?”
当灭天君的名字说出来的时候,也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所谓的天君,都是最为横强的仙人才有资格使用的头衔,就好像原始仙尊一般,他是仙界台面上摆着的实力最强的仙人,所以有了这个头衔,而十六天君的实力则都是在大罗金仙中排的上号的。原本以为这是一个普通的大罗金仙的仙人们集体匝舌,这竟然是十六天君中排名第三的灭天君!
除了原始先尊,能够将灭天君搞成这惨样的,估计只有排行老大的厉天君了,就是老二禁天君也绝对没有这份功力。也就是说,凌云现在的实力几乎是和厉天君不相上下了。
推算着这个公式,百慧灵几乎晕菜——十六天君是什么样的人物她是清楚的,曾经在仙界横行霸道的百慧灵曾经惹到过十六天君中排行十四欲天君,这家伙手持刑天仙器灭天宝镜,将百慧灵追杀到了天门之外,打得她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十六天君在仙界中地位超然,难道说自己这个徒孙莫名其妙的就有了跟厉天君一较高下的实力了吧?
这,这也太扯了吧!刚刚明明就才回归到了大乘期,连道天门都打不开的小瘪三,怎么忽然牛B成这样?难不成他竟然学会了藏拙?想想凌云的为人,百慧灵很快就否定了她这个荒谬的想法——这个瘪三如果会藏拙的话,就不会被踹进轮回通道了。
对这身份感兴趣的不仅仅是百慧灵一个人,绝仙殿内齐天大圣一双火眼精睛几乎要将原始仙尊的骨头给看穿了。
“老头,你真不错。啧啧。”齐天大圣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看得原始仙尊是头皮发麻。“怪不得我说最近随便拉出一个神仙来实力都这么强,原来这不是随便挑选的。要真是随便挑选的,我真建议你去买彩票去,最天庭发行了福利彩票,绝对没有黑幕——上一期二朗神还中了一台宝马牌马车呢......”
“仙尊,大圣说的没错。”观世音菩萨这次也终于站稳了立场,“对付一个所谓的小妖,需要用得找灭天君大人出马吗?这要是让人知道了,不是在说我们以大欺小,正道仙界没人吗?”
“不是让人知道,是已经被人知道了。”天蓬元帅依然煽阴风点鬼火的不阴不阳:“更糟糕的是,这以大欺小还没成,倒被人给以小欺大了。这事传出去,我估计你真没脸见人了。”
原始仙尊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难道今天是什么被诅咒的日子?先是齐天大圣这个惹祸精下凡,然后忽然发现这个所谓的妖怪竟然是在六万年前被自己踹入轮回通道的流氓天仙,接着就看到了这个暴力倾向严重的流氓竟然手提着号称拥有最强攻击力和破坏力的雷神之怒......最后甚至连排行第三的灭天君都被这个流氓伤成了这样......要不是一开始采用稳扎稳打的战术派出去灭天君的话,随便找上一个天仙或者是罗天上仙,估计现在已经变成齑粉了。
远处,灭天君的伤口在以缓慢的速度修复着,凌云也不急着动手。
“的确,现在这种状态下,不管怎么考……考虑,我都应该先撤退……处理好我自身的……的伤势才是最佳的选择……”灭天君沉默了一下,半晌之后才缓缓开口说话,虽然能够忍得住疼痛,没有发出一点呻吟,但是从他一边说话一边皱眉,冷汗直下的状态来看,那一身伤真的是非常痛苦。
“我听说......你叫做凌云对吗?”灭天君沉默了半半晌之后才开口说话,“我记得,在六万年前有一个流氓被踹下了轮回通道......他似乎也叫做凌云。”
“没错,那个流氓就是我。”老流氓一点也不为这个往事感到羞愧,反而是有几分自豪,“怎么,天君大人你也知道我的事情?”
“哈哈......谁会不知道你的事情,你偷看原始仙尊女儿洗澡的事情,早就传开了。”灭天君干笑了两声,或者是牵动了身上的肌肉,脸上立刻一阵抽搐,等他平静下来之后才继续说道:“其实两个仙界交流大会那一天我也在场,听说你自己跑去偷看了雅典娜和维纳斯,正好运气不怎么样,撞见了原始仙尊的女儿,这才被捆了缠魂丝,踹下了六道轮回。”
“前辈那也是运气不好。”无涯点了点,飞近了一段距离,“原始仙尊那老货护犊子是出了名的,其实他女儿跟如花一样,真的,送我面前我都不乐意看。前辈这是专门跑去看那维纳斯和雅典娜的时候顺带瞄上了一眼,被这老头公报私仇的锁了缠魂丝。”
“嘿,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对付一个小小的妖怪怎么会让我来出手,原来是这样......”灭天君眉头一皱,望向了绝仙殿的方向,“原来,是怕仇家上门来找茬,这才编了个理由让我来帮他顶着......我还真以为有什么妖魔敢到二道仙门里来作乱呢。嘿嘿,大家现在也看到了,我是身受重伤。没能力再阻挡妖孽了,你们谁爱挡谁挡,我是不挡了。”
灭天君说完,转头去冲着凌云问道:“我们还打不打?”
“打,打个大西瓜!”凌云一甩雷神之怒收回到芥子空间中去,稍微一放松下来,一口仙灵立刻溃掉了。“我们所谓不打不相识,我看你也挺不错的,估计是受了原始仙尊那老货的蛊惑,等我休息够了去找他晦气的时候算上你。”
“嘿,道友,我可是得先回去疗伤了。你要觉得不解气,看到那个方向没?”灭天君现在完全是叛变了原始仙尊,他跟凌云打了一场之后才发觉,这根本不是什么妖怪——特别是双修两颗金丹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是妖怪。而且后面站着那么多仙人口口声声的叫他的名字,再加上亲身体验了一把这雷神之怒的威力,灭天君再也不怀疑凌云仙人的身份。
“就朝那个方向轰,原始那老儿就住在那里。”灭天君极为不厚道的指明了方向之后,踩着半截仙剑,一溜烟的飞走了。
7-35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一 绝仙殿
绝仙殿中,原始仙尊的脸色极为难看。本来已经坐实了一个作弊并且以大欺小的罪名,现在反到来被人欺了,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并且灭天君在最后时刻来了一手干脆漂亮的绝地大反攻,将原始仙尊彻底的推入了不仁不义的地步。
本来,从根上来说,两个人是有私仇的,因为六万年前的事情公报私仇,并且还刻意的隐瞒事实,唆使大罗金仙去教训他,这点虽然有点冤枉这个老头了——他打一开始根本就没有想到凌云回再回来仙界,并且身怀着雷神之怒这件恐怖的玩意!
现在好了,灭天君感觉自己被耍了,撂了挑子不干了。并且一杆子就戳出了幕后主使,彻底将原始仙尊这个小心眼的歹毒老头推到了不仁不义的处境上。
绝仙殿内一片寂静,修为横强的仙人们不仅仅是看到了那边发生的一幕,而且还听到了两人的对话。这事情已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那是明摆着的了。这老头因为害怕厉害仇家上门寻仇,于是欺骗某一名天君手持刑天仙器起对付他,没想到这仇家太过厉害,竟然跟这天君拼了个不相上下,最后还拼赢了他。并且天君在知道实情的情况下,一怒之下甩手而走,剩下的,就只有原始仙尊自己面对了。
如果凌云手上的不是雷神之怒,换成是其他什么好东西,甚至是刑天仙器,原始仙尊都不会这么头疼。虽然看得出来凌云的修为提升了不少,但是距离仙界至尊还有那么一段距离。即便是他手持刑天仙器,最多也只能拉近一小半的修为距离,从总体上来说,原始仙尊的便宜还是占得不少的。
可惜,这个流氓手里所提的不是刑天仙器,而是仙界被公认的疯子雷阵子炼制出来的攻击力、破坏力、战斗力最强悍的,已经可以和一件上品神器想抗衡的东西了。法器越是厉害,能够拉近的距离就越多,这在仙界还不太能体现出来,因为仙人们的炼器水平都相差不远,在修真界的时候可以体现的淋漓尽致。
比如一个刚刚到了元婴期的菜鸟,要是能够完美的掌握一件上好的法器,他完全是有资格和度劫期的修真者一较高下的。单以战斗力还说,空手的厉害不过玩刀的,或者在法诀和经验上后者为高,不过要是说硬碰硬的话,后果绝对相差不远。
仙人们之间体现不出来,那是因为炼器水平在那里放着——如果换成了雷阵子这个超级大变态的话,那么情况很显然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采集了三十三天雷煞之气凝练的雷神之怒,但凡是雷系的仙诀经过它之后都会被加强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其攻击力起码要高出四五个阶段。不过很可惜,这件仙器的攻击力虽强,但是消耗的仙灵力也是极为惊人的。若不是有齐天大圣开始作弊在先,恐怕凌云那点仙灵力在第一次攻击的时候就已经被抽空了。
即便是这样,他现在依然是运头转向,连续两发千嶂雷可谓是闻所未闻,这种本来就是讲究一击必杀的无赖伎俩一般是不允许用第二次的。他现在甚至连御剑的力气都没有了,踩着云朵慢慢的漂浮过去,无涯冥海一见,赶紧过去将他扶了过来。
灭天君没有落得好果子吃,凌云同样也受了极重的内伤,被逐戮玄珠绞碎的金丹在他提内形成的能量风暴正在席卷着每一条经脉,在专心拼斗中还不容易发觉,现在一泄气下来,全身疼痛的几乎要裂开了一般。
“这灭天君......还真***不是说着玩的。”凌云被无涯冥海两个人拖到了百慧灵面前,凌云咧嘴干笑了两声,“我最后还真怕他要继续打,如果真要继续打,我只有等死的份。”
“徒孙,我见过傻的,真的,但是我没见过你这么傻的!”百慧灵和颜悦色的说道,猛然之间神色大变,指着凌云的鼻子就开骂:“你是怎么想的?竟然自己让逐戮玄珠入体?你知道那是刑天仙器么?你还知道自己姓什么么?去坎纳斯旅游了一把,就忘记自己是谁了?逐戮玄珠专破人的金丹元婴,要是出了一点差池怎么办?你这几万年的修为就这么化为飞灰了?
平心而论,百慧灵在安静的时候的确是一个风姿绰绰的大美人。特别是那一身坎纳斯风情的异族服装,搭配在她曲线玲珑的是身段上,加上那一对时不时就散发出一阵星光的羽翼,简直就犹如三十三之上的玄女一般风情万种。
都说女人生起气拉是非常可怕的,这一点仿佛不只仅仅在人间管用,百慧灵生起气来简直就是一只彻头彻尾的母老虎,还好他现在没有实体,否则恐怕凌云本来就受伤的身体会继续伤上加伤。尽管是这样,这个刚刚威风八面,惊走了灭天君的男人也被骂的缩了脖子。
“那是什么人?那是天君!仙界那么多神仙,为什么单单只有十六个排上了天君的位置?”百慧灵一骂起来就没有个停头。刚刚发生的搏斗已经大大超过了她的想像范围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根本不可能相信自己这个瘪三徒孙真的能堂堂正正的战败一个天君。“你这叫什么?这叫自杀!以后你还准备干点什么啊?还回不回坎纳斯了?你要是死在这里我倒轻松了,我随便找个地方修我的鬼仙去。说,回不回去!?”
“我这不是觉得这是唯一一条路么......”凌云坐在云朵上郁闷,每说一句话都会牵动伤口,让他来上一下呲牙裂嘴的动作——经过能量风暴的洗礼,现在他的身体好像就不是自己的了一样。“行行行,您别生气,我这给您陪不是,我发誓下次不做傻事还不成么?”
“你觉得你的话有几分可信度?”百慧灵扇动了一下翅膀,漫天的星光立刻犹如草丛中被扑腾起来的萤火虫一般四散飞舞。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下:“你觉得按你的人品来说,这话有几分可信度。”
“十分肯定是没有的。”凌云理直气壮的抬起了头,好像一个哲学家一般的说道:“因为谁也不能肯定未来将要发生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未来的降临。我现在跟你说什么那都是扯淡的。但是我觉得没有十分,八九分总应该有吧?好歹我也是一个领主。”
“领主?嘿,等你回到坎纳斯再说吧。”百慧灵呵呵一笑,双翼拍打出一阵星光,“八九分,亏你还真敢说。我看减少一半,然后在去掉四五分,最后取上一两分,这话就这么多可信度了。
凌云咧了咧嘴,没有说话,再说下去,肯定是自己吃亏。百慧灵这个流氓魔头仗着自己是女人,经常读普通老百姓进行欺压——这里受欺压的不仅仅是凌云一个人,广大的瑟雷恩居住的男性同胞们没有一个是没有遭到过她的欺压的,只不过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前辈,这位......呃,小姐。”无涯斟酌了半天,虽然凌云刚刚说百慧灵是他的仙宠,可现在大家都看出来来了。就两人对话而言,什么都可能是,比如情侣、仇家、甚至是呣子也有可能——这不是不可能的,修真家族在仙界也不是罕见的,一些女性喜欢改变自己的外貌,最后变得看上去比自己的儿子还成熟。反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仙宠,无涯斟酌了半天,终于选好了称呼,“前辈你刚刚大战了一场,是不是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不如到我家里去调养几天如何?”
无涯此话一出,无数的仙人们立刻好像潮水一般疯狂的汹涌而来——能够邀请到一个击败了十六天君中老三灭天君的家伙,是这些居住在二道门里的家伙的荣幸。
而凌云此时确实也需要休息,能量风暴把他折腾的够呛,他需要一个地方将这些狂暴的能量引导出来,不然这么下去,最好的结果就是走火入魔,最坏的结果,也许是爆体而亡,连一个细胞一点金丹碎片也剩不下来。这个结果无疑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而且现在还有一个事情急于弄清——那就是齐天大圣给他那颗丹药,它到底是化为了金丹元婴,还是消失在自己的体内了。虽然可以清楚的感应到它的存在,可就是找不到。如果是一个没有凝练的金丹的话,说不得只好花上几年时间将它塑形了,否则一但本来的金丹能量一耗尽,新的又还没有正式上岗工作,那么凌云也只有等死一途。
既然惊走了灭天君——灭天君亲口承认了凌云的身份,安达瑞斯和百慧灵的处境就好多了。凌云不用费神编造那些拙劣的谎言。安达瑞斯很聪明,看得出来场面时间,她摇身一变,变为了一个身穿红衣的超级美女,和百慧灵站到了一起。
“前辈,到我的府里吧。我那里有上好的仙酒!”
“到我的府里吧,我刚刚采回了不少火龙果,这可是最美妙的果子了。”
“到我府里吧,我前几天从昆仑仙山采回了不少的药品,相信对前辈的伤势有好处......”
......
“别闹,都别闹!”凌云摇了摇被吵得两个大的脑袋,“听说最近仙界流行抓狐狸精?我绝顶了,谁家的狐狸精多,我去谁家!”
7-36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二 洞天福地
在仙界,除了正规的三重门是仙人聚集的地方,还有一个相当与众不同的地方——有一种传说,传说中仙界其实并不是盘古大神开辟出来的,而是至始就存在的一个空间。这个说法在一个名为“真理教”的地方极为盛行,这个真理教的教徒全部都是疯子一类的偏执狂,他们信奉一个古怪的神邸,并不相信这个世界是由盘古开创出来的。他们称他们的神为“父神”,传说这片天域实际上是不知道在多么久远的年代之前,父神创造世界的时候,专门用来休息的一个特殊空间。
对于这个说法,大多数人都嗤之以鼻——盘古大身开天辟地的证据一大把,单是那一柄威力绝伦的盘古巨斧,就是其中之一。这柄巨斧现在依然被留在华山悬崖之下,当年二郎显圣真君就是用这斧头劈开了华山。试想一下,一个十多岁的小屁孩都能使用它劈开华山,如果还了一个神,那么能做到的事情,可就太多了。
别的不说,单只是那个所谓的父神就不可能存在。创造整个宇宙苍穹、天地万物,这种事情不要说是某一个生命体,就算是传说中的太古诸神联手也不可能做到。
不过,以太古诸神的能力,说天界是他们为了什么原因制造出来,倒是有可能的。
整个天界以一种相当古怪、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状态存在,整个空间是一种介乎于澄静与混沌之间的古怪状态,有些像传说中宇宙刚刚诞生,即将出现空间但却没完全转变过来的样子。
天界的空间到底有多大?是大是小?这个问题不要说仙人,恐怕就算让那些神人来也搞不清楚。
曾经有大罗金仙级别的的仙人主动以神识进行探查,的而且确是发现了类似空间障壁的不明能量层,不过如果直接过去查看的话,整个空间就好像变成无限大一般,怎么也到不了发现能量层所在的地方,明明感觉中就在不远的前面。
而且,天界之中,是没有星球存在的。这里只有一块块,难以计数的浮游大陆。这些浮游大陆大的要以亿万公里计,小的只不过里许左右。此时,凌云带着百慧灵和安达瑞斯就身处这样的一块大陆上。
这块大陆并不算很大,不过千余平方公里而已。以神识扫视一圈,就已经大体明白这个大陆的基本情况了。
面积虽然不大,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山川河流,这里一应俱全。几人此时所在的山峰,地属一道连绵数百里的山脉,从大陆东北而起直向西南而去,贯穿了半个大陆;离山脉不远,一条浪花翻涌的大河,带着汹涌的气势,滚滚而去。
收回神识,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凌云只以目力极目远眺,只见一片云山雾海中,一座座山峰像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一般耸立着。
轻叹一声,凌云轻声自语:“此情此景,人间哪得几回见?难怪世间人人都想成仙了,老子在仙界厮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出来找块安静的地方开宗立府呢?看看现在的仙人们,这个剑仙到真是会享受,刚刚我看见了不少的半人鱼。”
“开宗立府?你是在说你吗?”百慧灵呵呵一笑:“你打算开一个什么宗,立一个什么府?你就不要去祸害人了。好好找个路子回去坎纳斯,做你的领主去吧。”
百慧灵说到这里,凌云神情一阵暗淡,这已经是第一天过了,利薇雅的婚事应该是已经开始正式拉开帷幕了。可自己却还在炎黄大陆上猫着,根本连一点回去的头绪都摸不到。唯今之计,或者将自己的伤养好,然后好好的回去跟原始仙尊大干一场。雷神之怒的威名他是听说过的,只要有这个东西在手里,赢那个老货是早晚的事情——能早就不晚,再晚一点回去,如果利薇雅真的嫁人了,那自己这个王八不是做定了么?
“真的,我刚刚就应该直接打到轮回通道去。”凌云叹了一口气。“如果有机会,真应该把她们接到这边来,你看看这里鸟语花香的,比那大荒原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一场梦。”
“那你就当成梦忘记了吧。”一直没有Сhā嘴的安达瑞斯忽然开口说话了。“这个地方比坎纳斯不知道好了多少,在这里修炼肯定是事半功倍的。如果你当时在落日镇有今天十分之一的实力的话,那么我肯定会被你当场格杀。我没弄明白,回来仅仅一天而已,你的实力怎么会犹如潮水一般上涨了?”
“跟鸟说不明白。”凌云白眼一翻,“感觉是梦,可是都是真实的。即便真是梦,那我也不能戴绿帽子。自己的老婆要自己争取......你一只鸟怎么会明白人在想什么,鸟和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安达瑞斯轻哼一声,扭过了头去不说话了,好半晌才开口说道:“我不是鸟,我是凤凰。”
天边一抹金光闪过,无涯御剑飞了过来,这是冥海的地头,刚刚在与大罗金仙的一场大战之后,虽然有不少人的邀请,但是作为最先认识的老熟人,凌云还是选择了冥海的地盘——或多或少也有因为他听说了这里盛产一种妩媚无比的人鱼。
很快的,那道金光由远及近到来,无涯飞到了三人面前之后跳下飞剑冲着凌云行了个礼之后一个拱手:“前辈久等了,冥海这家伙首先回去了,我来给你们带路。”
凌云点了点头,这地方修炼养伤倒是一块洞天福地。当下也不说话,缚灵索缠住了百慧灵之后,现出了雷神之怒,喷出一溜电火花之后,跟着无涯飞了出去。百慧灵的飞行速度非常慢,全靠着凌云拖拽,安达瑞斯就无所为了,她本来就是凤凰,擅长于穿越空间的旅行者,这一带点速度对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看着凌云拖着百慧灵飞出,她一跺脚,身形猛然窜起飞出。
“这里的风景真漂亮。”安达瑞斯飞着飞着发出了感叹,“如果深渊地|茓里有这样的情景,那就太好了。我们整天遇到的不是魔兽就是亡灵。”
“深渊地|茓里传说有一只巨狼,那是不是真的?”凌云听到安达瑞斯提起深渊地|茓,忽然想起了这个传说来。“还有,我听说坎纳斯只有尼古拉斯一个龙骑士,为什么你会和那三个龙骑士混在一起?而且,他们是从哪个国家来的?听巴尔斯那老头说,暂时没有哪个国家出面对这次袭击表示负责......难道是你们深渊地|茓里培养出来的龙骑士?龙族不是只跟人类签订契约么?”
“巨狼?你说的是我们的王?”安达瑞斯说到这里明显声音一颤,“这个......它的确存在,而且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你知道深渊地|茓里有多少魔兽吗?整整十三万,光是王级以上的魔兽就有一万上下。我到深渊地|茓的时间并不长,大概只有一百年上下,那些时间比我长的魔兽们更知道王的厉害。传说深渊地|茓就是它的爪子一下击裂的,诸神的黄昏中,它更是生吞了月神阿米缔忒。就是诸神也不能和他相提并论,我们的王是坎纳斯最强大的存在。”
说到这里,安达瑞斯明显露出了骄傲的表情。
“那算个屁,如果坎纳斯没有一股子压抑我里的奇怪玩意的话,我明天就进深渊地|茓去把那只狼抓出来玩玩。”凌云不屑的撇了撇嘴,“要说到魔兽,厉害的比他多了去了。有机会我带你去参观参观麒麟窝......麒麟你知道吗?就是在落日镇和那只龙联手偷袭你那个家伙。可惜它不是实体,连实体的十分之一力量都不到。传说中镇守炎黄大陆中央的镇山麒麟,更是比它强上百倍。连我看见了都要溜。”
安达瑞斯皱起了眉头,显然她不太喜欢别人对他的王不尊敬,当下也不回话,继续的朝前面飞行。
“说到狼,我倒是曾经碰到过一只很厉害的。”安达瑞斯不想搭理他,可是老流氓显然不是什么自觉的家伙,他顿了顿自顾自的朝下说:“我记得才升上仙界的时候,我跑去三十三天收集星辰沙铸造仙剑,那时候遇到了一只强悍无比的狼,只是一爪子就把我拍的得连滚带爬了。”
“那是你活该,三十三天之上的神兽哪里是你刚刚飞升的小菜鸟惹的起的。运气好的遇到一个善良一点的神兽将你扔出去,运气不好遇到一个邪恶的,直接就把你撕成粉碎了。比起三十三天,我倒宁愿去噬空兽的窝里坐客,毕竟我打不过还能跑。”百慧灵幸灾乐祸,“结果呢?”
“结果,结果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失败的经历。你猜我遇到那只狼是什么来头?”凌云苦笑了一声,显得极为无奈。
百慧灵摇摇头,安达瑞斯竖起了耳朵,她很显然喜欢听这个流氓吃憋的事情。
“那是天上的星宿,主杀伐与战争的贪狼星!”老流氓干笑了两声,“别说是我了,即便是换上一个神,遇到贪狼星也只夹尾巴闪边的份。”
“那你运气真不错。”百慧灵呵呵一乐,“真的,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运气这么好的人。”
7-37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三 古老封印
剑仙冥海居住的这一片大陆虽然很大,但是以几人御剑飞行的速度来说,从大陆南边飞到北边冥海居住的洞府一带,也只用了短短十多分钟而已。本来无涯是想使用瞬移动,结果被百慧灵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个小妞无论在哪里,大小姐脾气都是改不过来的。
无涯在前面带路,飞跃过一跳宽阔的,竟然流淌着红色河水的大河之后,飞临了一座悬崖上空。悬崖上一道白练也似的瀑布飞直下,直撞的下面的礁石发出巨响,水雾溅起了将近三十米高——从这个悬崖顶端到落水点,起码有三百来米的距离。
在白龙一般的瀑布中央,有一个突起的石块,上面的似乎隐约的浮动这一层淡淡的金光。突起的石块将飞流直下的水龙分成了两半,石块下面赫然有一个门庭,上面摆着一张藤椅和几个石桌,桌上有一盘未下完的围棋,黑白分明,显然是厮杀的异常激烈。
“好地方!”百慧灵眼睛首先亮了。“竟然有心情开凿出一个这样的洞天福地,的确堪称是鬼斧神功之做。“无涯,这个是你的家吗?”
“您误会了,前辈,这是冥海道兄的居所。不在三重门内居住的时候,他多半都会在这里。”无涯乐呵呵的降低了高度,带领着几个人飞到了突起的石块下。“这可不是他自己开凿的,这地方天生就有。你们看,那块石头被加了禁制加固,而且可以隔绝声音。这里面的洞|茓可是别有洞天,上方是一个巨空洞,完全就跟生活在外面无异。”
“自然的力量果然是很神奇的,这样的造化,怕不是人力能设计出来的。”凌云赞赏的点了点头,在外面看着虽然壮观,但他想这里声音一定非常嘈杂,谁知道飞进了石门之后,根本是一点声音都听不到。反而从洞|茓中传出了轻快的鸟叫虫鸣,仿佛是一个世外桃源一般。“也亏的冥海能寻摸到这样的地方,你说我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四处逛逛呢?如果我以前有这习惯,说不定这洞就先被我发现了。”
“你除了偷窥仙女洗澡之外,还能,还会干点其他的么?”百慧灵撇撇嘴,表情极为不屑,刚刚的缚灵索把她拉得非常气闷,现在正好找到机会发泄两句。“不过你倒真是名留青史了。”
“我犯不着跟你生气,我知道你现在郁闷着呢。”凌云干笑了两声,没有答话。
“那么三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进去通知冥海兄一声,让他出来迎你们进去。”无涯一拱手,算做了礼:“几位稍候,冥海这窝里下了不少禁制,虽然难不倒各位,但是比起费一番手脚来说,还是让他亲自带你们进去的方便。
无涯说完一拱手转身进了洞|茓,消失在了洞|茓深处。
“我猜冥海一定在里面跟哪个狐狸精亲热呢。”凌云非常歹毒的猜想,“我听无涯说了,二道们内收藏狐狸精最多的大概就数这冥海了。你说一个剑仙怎么会有这样的嗜好呢?我当时都以为剑仙都是不苟言笑整天上赶着的在练功的......这没想到剑仙竟然也有和我一样的爱好。看来,这东西是男人都有兴趣。”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百慧灵轻啐一口,红了脸。无论她再怎么刁蛮,始终还是个女人。虽然也是经历过那事的人,但是和狐狸精一起白日喧淫这样的事情,始终还是有点接受不了。安达瑞斯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在她看来,魔兽贴上一个绝代强者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坎纳斯有不少的幻兽师就曾经和自己的魔宠有过露水情缘,而且最后开花结果的还不在少数。
正在三个人站在洞府门口等候的时候,远处三道金光忽然一闪,三个仙人出现在凌云不远处——如果这不是仙界的话,不是剑仙冥海的窝旁边的话,凌云很可能会大喊一声“妖怪”,然后抄起雷神之怒就上去干架去了。这三个人的长相实在太奇特的!
修真者在元婴期的时候就可以重塑自己的相貌,这也是为什么女仙统一都是绝色的缘故。到了元婴期,几乎所有的女修真者都会给自己重新塑造一副满意的容貌,不过男的则不然,不少男修真者会忽略这个天赐良机,或者专门将自己修改的非常丑陋,或者是他们心理变态或者其他的原因,总之很少有男仙人回改变自己的容貌,及时是改变,也是由美变丑。
如果将三重门居住的仙人全都拉出来,一人捆上十几根缠魂丝然后扔到凡间某个闹市上去,绝对转眼之间就找不到人了——他们实在是太平凡了!
眼前这三个绝对算不上是平凡的,事实上,任何一个有着正常的欣赏水平的人或仙,都会给出一个评价......也许只有他们的妈妈才会觉得他们好看......
左边一个仙人身材极高,长得膀大腰圆、豹头环眼,一头乌黑长发乱糟糟的根根直立活像个刺猬一般,远看的话,只怕会觉得他的脑袋比整个身子还要大出一号。中间一个额骨高耸,眼窝微陷,加上微弯的鹰钩鼻,样子感觉颇有威势,只是配上那略带弯曲的八字须和一部稀稀落落山羊胡,整体给人的感觉十分的怪异。
右边那个身批一段雪白的皮袄子,手提两柄宣花大斧,浓眉大眼,胡须从生。黑色的皮肤里透着黝黑......宽大的袖口上污渍斑驳,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裤子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洗了。知道的以为这是一个仙人,不知道的很可能将他当做要饭的打发了。
中间那个稍微正常一些,给人的外在感觉是最好的,细长的的剑眉,一双星目之中金光隐现,加上背上斜Сhā一柄仙剑,看上去很有气势——不过他脸颊右边的几道纵深伤缺完全破坏了这份气势,更别提脖子上的一大块黑色胎记一样的斑点了......
三人相互之间明显认识,相互之见微微点头后,一齐望向站在不远处的凌云。目光之中都露出一丝诧异的神情。看着三个人在行注目礼,凌云微微一笑,踏前一步拱手一礼:“三位道兄请了,我叫做凌云,是来冥兄的洞府做客的。”
对面的三位仙人也连忙还礼,三人打量凌云的眼神,却透露出一股迷惑之意。站在右边,背Сhā仙剑的那个仙人自我介绍道:“在下摘星子。这两位分别是东海的蛟龙和参仙两位仙友。”
“客气了,你们几位也是前来拜访冥海道兄的吗?”凌云微微一笑,冲着里面一指,“现在主人家好像是不太方便,无涯道友已经进去寻他去了,几位请进来,外面水气大。虽然我们都已经成了仙,水火不侵,但是站在水雾中总是不太好的吧。”
三个人也是一拱手,也不客气,踩着飞剑就飞了进来。看上去应该是跟冥海关系不错。其中蛟龙和参仙一落下之后,拍了拍身上沾染的水气之后,径直走到了小桌棋盘面前,一人黑一人白,捉对厮杀了起来,仿佛是把外面的事情都忘了一个干净。
凌云不禁哑然失笑,听说过棋痴,还没见过这么痴的。有三个不熟悉的外人在场,竟然就这么容易的投入到棋局之中,如果现在几个人有什么恶意的话,蛟龙和参仙估计已经挂成了一片一片的了——这两个随着摘星子而来的应该是妖仙才对。他们身上并没有一点仙灵之气,反而是充满了灵动的混沌力量,这是妖仙们最容易和仙人区分开来的特色之一。
“让几位见笑了,我这蛟龙和参仙两位道友都是棋痴,每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都要捉对厮杀几次。这盘棋应该下了已经快三百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摘星子看着两个妖仙无奈的摇了摇头,冲着凌云一拱手“这位仙友,打什么地方来?以前在这浮游大陆上好像并没有见过你。”
“嘿,道兄客气了,我是今天刚刚飞升上来的。”凌云顺口大了个哈哈,“刚刚才到大乘,若不是遇到无涯跟冥海两个人,估计我现在还在天门外面转悠呢。这不,我们几个谈得投缘,冥海道兄就请我们过来作客了。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道兄不认识我,那也是很正常的。
摘星子上下大量了一下凌云,哦了一声之后不再说话,拉过那张藤椅坐下,自顾自的捏了个法诀,闭上眼睛开始了冥想。
“现在的仙人胆子怎么这么多?”凌云匝吧匝吧舌头,捅了捅百慧灵,谁知道一捅之下,竟然感觉满手的温暖湿润,低头一看,一根手指竟然戳进了百慧灵的身体里!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百慧灵本来就是灵体,即便是跟她来一个对穿对过,那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惊讶的,问题是,现在不仅仅是穿过去了,仿佛还能够感觉到百慧灵体内的生命里在被什么东西激活了一般,慢慢的生长了起来,以至于手指Сhā进去的甚至遇到了一股不小的阻力。
这一下将百慧灵弄得皱起了眉头,不过很快,她的眉头舒展开来,表情从茫然转到了惊讶,惊讶到了顿悟,顿悟到了狂喜......难道没有经过海魂玛瑙的塑形,鬼仙竟然能够修成了实体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7-38异大陆见闻 二百二十四 天仙酿
就在凌云困惑的时候,无涯和冥海出来了,剑仙冥海已经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衣服,头戴着三支剑花小簪,看上去倒是隆重其表。
“几位仙友久等了,虽然都是风寒不侵,不过也没必要站在这里吹冷风吧。呵呵。”说着望了望凌云,笑道:“前辈,刚刚有点私事给耽误了,真是抱歉,倒是摘星子你们几位,为什么会和这位前辈一起过来的?难道你们以前认识?”
“不认识,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摘星子摇了摇头,“只是感觉他的力量非常奇特,似乎不像是我们仙界中人,也不像是参仙他们一类的妖仙,我刚刚还在想他是修的什么呢。冥海兄的交游也真是广阔,果然是什么路子的朋友都有啊。”
“嘿,道兄有所不知道,我们有是今天才认识的。”冥海抓了抓头,不好意思的笑了,“今天我和无涯道兄本来在采摘火龙果,忽然他提到了这位前辈的事情,最近天门外又不太平,我们抱着运气出去看一看,谁知道真的竟然就看到了。你可不知道,前辈在来之前刚刚跟灭天君大战了一场,损了逐戮玄珠,一战就打出了威风!”
“灭天君?你是说三重门内的十六天君的灭天君?”摘星子似乎是吃了一惊讶,冲着凌云上上下下一阵猛打量之后摇摇头,“道兄,你不是在开我的玩笑吧?这位朋友今天好像是第一次看见......”
凌云听完干笑了两声,并不答话。
灭天君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仙界至尊原始仙尊之下,三十大罗金仙可以说是最为强悍的存在,而大罗金仙中十六名强者则被封上了天君的称号,每一位天君手里都持有一件刑天仙器,以他们的修为再加上这些刑天仙器,根本就是普通仙人所望尘莫及的。
摘星子之所以以为冥海在开玩笑,那是因为凌云这张脸根本是第一次出现在仙界之中,虽然仙界地域辽阔,但是无论如何也总会碰到一次——比如仙山大会,或者说每年的封赏,仙人们总会聚集一堂。摘星子也是成仙两万多年的人物,大大小小的盛会参加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一两次不见不奇怪,如果次次都不见,那肯定是张新面孔,说不定飞升的不到十年。
一个飞升十年的新人能够去挑战拥有刑天仙器的天君?这无疑于去齐天大圣脑袋上拉屎,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即便是发生了,后果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可怕。
“道兄你有所不知了。这位前辈可不是刚刚才飞升的。”无涯知道他们误会了,主动站出来解释:“事实上,也可以说他是刚刚才飞升的,不过他以前已经待在仙界了。你知道六万年前那个被打进了轮回通道,就是被定罪为影响东西和谐社会罪名的仙人吗?”
“难道.....”摘星子看着眼前这个流氓——凌云从坎纳斯来到这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换一身衣服,他现在的服装除了充满了异族风情之外,还附带着破烂无比。从根本上来说,从去落日镇那天开始,这一身衣服就没有换过。经历了艾尔仙克的大混战、牢狱之灾、空间裂缝、然后于灭天君一战,现在已经落得跟一身标准的乞丐装没有什么两样了。“难道这位前辈就是......”
“没错,他就是六万年前以为偷窥仙女洗澡被扔下六道轮回里的流氓。”百慧灵非常大方的伸出了手,“你好,我是他的师祖,我叫做百慧灵......我比他还早上两万年。”
“嘿,几位仙友也别在外面站着了,里面请里面请。”无涯冲着几位一拱手,冥海接着一道金光打在了黑暗的通道之总,猛然一下光亮闪出,里面的黑暗全无,好像是被瞬间驱散了一般,“今天正封是天仙酿三千年的成熟日子,这东西只有冥海兄这仙人洞才有产。今天大家来得是时候,正好一起进去品尝品尝。”
“哈哈,不能说是来得是时候,我们就是冲着它来的。”听到天仙酿三个字,那边下棋的蛟龙和参仙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当下棋也不下了,又让它留成了一盘死棋,留着下次继续。“赶快赶快,我老龙等这东西等了三千年了!”
“既然如此,那么请各位随我进去吧?只怕区区蜗居,要几位仙友见笑了。”冥海一个拱手之后,带头先走进了石门后的通道之中。“
凌云还是第一次去这种仙人仙府,心中倒很有一种期待的感觉,不知这冥海的仙府,是什么样的?他一边走一边后悔,这地方不仅仅有漂亮的女妖,听上去好像还有一种非常诱人的事务,能让仙人们如此疯狂的,必定是好东西。以前在仙界厮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找个洞天福地呢?偏是傻着去偷窥仙女洗澡,最后还落得个被打入轮回的结果,早知道有这么些好地方,有这么多漂亮的女妖,他是打死也不会放过的。
通道在冥海没有开启的时候似乎非常幽深,现在则看上去非常宽敞开阔,很快,一行人到了一处小山谷中,这个山谷相当的奇怪,就像是在四周的山峦之中突然的陷下去一块似的。当越来越接近山谷时,凌云就已经发觉到,四周数十里的范围内,有着相当强的禁制法阵。不过显然现在因为冥海这个主人开门迎客的关系,四周的禁制全都没有动作。
整个山谷中的景色虽然不像凌云想像的那般美丽,但也十分幽静、雅致。而且山谷四南的岩壁、石缝之间,生长了不少奇花异果。其中大部份凌云从没见过,少数识得的,也是在修真界极其罕见、稀少的那种。这些奇花异果就算以凌云在三重门里的身份,也只弄到极少的一点,而现在看那几个仙人都这些东西视若无睹的样子,看来这些东西在这里一点也不稀罕。这不禁让凌云心中暗暗感叹,他妈的土财主就是不一样。
冥海这个就类似于凌云建设起来的瑟雷恩一样,天高皇帝远,好东西虽然多,但是宁愿自己留着烂了,也绝对不分给不劳而获的人。
到了谷中,冥海居住的地方,倒比凌云想像中要朴素的多。几间以不知什么植物搭成的小小平房,房外的平地上摆放着一张小几,几个矮登。
几个人客气着互相坐下后,冥海道:“前辈初来自不必多说,说起来咱们五同在这大罗仙境,平时却少有来往。虽说是因为各自潜修,不过确也生份了些。呵呵,今天贵客临门,说不得要好好招待一番。”
说着,手腕一翻,矮几上出现一个半圆形的小酒壶,旁边放着四个杯子。轻轻一招,那小酒壶自动腾起,在每个杯子之中倒满一杯清澈的酒液。
冥海先自取一杯,然后举杯邀客道:“三位可别客气,请、请。”
“好东西,嘿嘿,这天仙酿只有在冥海兄的洞府之中才能尝得到,我等倒是好口福呐”。说着二人也各自取了一杯。无涯冲着凌云三人一推,三只盛放着清澈酒液的杯子就自动滑到了他们的面前。“几位尝尝看,这可是无比神奇的天材地宝。三千年才能蓄积出来这么一小壶,平时不见冥海这个小气的家伙拿出来,他今天倒是大方了一把。”
老流氓是从来不知道客气的,自己端上了一杯,百慧灵跟安达瑞斯也跟着取了一杯,这个他倒是听说过,所谓天仙酿并不是特定的指某一种酒,而是一种统称。就好像清酒与浊酒,无论清酒、浊酒,只是一种笼统的统称罢了,因不同的原料、不同手法,酿制出来的酒也是完全不同。这天仙酿,则绝然不同,所谓的天仙酿是天然生成的一种酒液,其味道是美妙无比,即便是再怎么仿造,也是造出不来这样的口味。
“这天仙酿是来自何处?”凌云看着这杯清澈的酒液,凝神看去,似乎有这一阵阵的小龙卷风在酒面上滑过,这要是喝下去,必定从喉咙到肚子来一次彻底的舒畅。
“这是大罗幻境中一口泉眼中渗出来的,那口泉眼倒是终年不涸,在每一次喷出泉水的时候,都会带出几滴天仙酿沉积在井底,每三千年就可以采收一次,前辈这也来得是时候。”无涯一口将天仙酿饮尽,闭上了眼睛,脸上猛然闪过几丝青气,表情开始好像在苦苦忍耐一般,后来竟然慢慢变的极为舒畅。
跟着这五人,凌云也跟着饮了一口手中的酒。初入口中,只觉有着一股特别的清凉之意外,倒也只是一般。就在凌云疑惑之时,突然之间,只觉得腹中好像点着了一把烈火一般,一股如炭、如火一般的灵力陡地升起,从腹中直冲脑门。霎时之间,凌云只觉自己整个人恍恍惚惚的,好像一时间被顶的直上半空。
心中暗吃一惊,凌云急忙便要运功化解。一边的冥海瞥到凌云猛地长口吸气,连忙低声叫道:“前辈莫要运功,等这股灵气自行慢慢化去。”
凌云微微一怔,勉强望去。只见另三个人全都一脸的紫酱色,三张脸好像三块猪肝也似,全身上下大汗淋漓。冥海和凌云比之其他二人唯一要好的地方是还有意识在。看其他二人,此时只怕已经恍惚到不知身在何处了。即便是那无涯,现在也是魂飘了天外。
冥海看到凌云的样子心中暗暗吃惊,第一次喝这天仙酿之人,就算是仙人往往都会失神一会。这还是仙人体质超凡的原故,换了普通人,早就给强大灵气活活涨死了。这凌云居然能灵识不失,修为之高远超他想像之外。不过这样一来,也就体会不到这其中真正的妙味。
这股如火一般的灵气来的猛去的也快。一阵恍惚中,凌云刚刚反过味来,不知不觉间,从嘴中到腹中直到心中,泛起一片的难言的苦涩之感。刚刚的辣劲虽然强的难以想像,但凌云整个被辣到失神,还不觉得怎么难过。但这时的苦涩却是缓缓的、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弥漫开来。
缓缓的,苦涩之感仿佛不止是在嘴里在感觉上,而是慢慢的渗到心里、浸到骨子里去。凌云这时反到不觉得嘴里苦了,只觉心中一片酸愁、悲苦,忍不住两行泪水便夺眶而出。这时在一边的冥海三人,虽然泪水还没流出来,但也已经泪眼盈眶。
仍然,也就在这苦到心里、苦到极处之时,一股难以言喻的芬芳香甜弥漫而出。说不出这是种什么感觉,刚刚的苦涩是从嘴中渐渐的直入心中。而这股芬芳却是仿佛是从心中弥散开来,渐渐的渗透到全身。一时之间,凌云只觉好像全身毛孔也都舒服的舒张了开来一般,忍不住几乎就要开口呻吟。
7-39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五 遥远的坎纳斯
天仙酿果然是名不虚传,不知过了多久,心中的芬芳渐渐过去,凌云轻轻的吐了一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同时也把兀自挂在脸上的两道泪珠抹去。长吸一口气:“好啊。果然是回味无穷啊。”
“怎么样?感觉不错吧?只可惜,这天仙酿三千年只能蓄上这么一小壶而已,只能这样偶尔尝上一尝而已。”冥海笑着在桌子一上一抹,金光闪过之后,酒具消失不见,刚刚采摘下来的火龙果摆上了台面,摘星子三个人也从自己的酒劲中清醒了过来,笑着摸出了自己带的果子和大家分享。
“哦......这不是东海之中的深蓝水莲么?这可是好东西,也只有蛟兄能弄到这个东西。”无涯看着一桌子的仙果感叹,“参仙今年又破费了,这人参果是六千年一开花,六千年一结果,这十个果子恐怕是费了不少心思吧.....”
“嘿,什么六千年一开花一结果,那是外人看。放我老参头这里,让徒子徒孙们加快点速度,三千年足够了,正好能赶上冥海兄的酒期。”参仙嘿嘿一笑,将一盘子人参果放在了桌子上。这人参果一个个外观酷似婴儿一般,有手有脚,这的确是不输给王母蟠桃的精品。
要说这参仙,那还得推说到齐天大圣和镇元大仙的争斗,那一次齐天大圣一怒之下推倒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树,两个人一场惊天大战是打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最后观世音菩萨这女人出来做和事佬才解了这场争斗。不得不承认这女人在其他方面的本事不怎么样,唯独那勾引男人和种树的本事是一等一的,手上杨柳枝条一洒,天地之间那第一颗灵树复活,镇元大仙和齐天大圣也从此归于好。
树是被治好了,可是果子全没了,人参果这东西一沾地就化,参仙本来就是镇元大仙人参果树上的一颗果子,齐天大圣推倒果树的时候它还不甚成熟,没有掉落到地上,又接受了观世音菩萨的杨柳甘露的洗礼,在修炼了五万年之后,终于羽化成了仙。
这人参果,自然就是参仙手下的徒子徒孙们所产,现在人参果已经不是镇元大仙所垄断,比起产量而言,参仙这里明显要高上不少。至于说到品质,还是得镇元大仙那第一家来得好,不过普通的仙人能吃到这样的好东西,也是运气所至了。
吃着人参果,摘星子在一旁笑道:“还好这东西难得,不然,你参仙老怪恐怕早就被人弄去种了仙棍了,你身上的产量怕是比你的徒子徒孙要高得多。”说着四人一起大笑。
“几位道兄看上去也真是破费了,我这里也有一点小玩意,是来自坎纳斯的,和冥海兄参仙兄这东西虽然不能相比,但是管饱,嘿嘿!”凌云想了半天,从芥子空间摸摸出了一个大木桶,用油橄榄木制作的木桶有这非常好的密封性。“这东西不是产自仙界的,也许要叫几位笑话了。”
“前辈哪里的话,早就听说您穿越空间去到另外一个世界,这应该是叫坎纳斯的世界里出产的吧?”无涯笑呵呵的看着这个大木桶说道:“冥海兄的天仙酿虽然是绝好的东西,但是始终是炎黄之物,说起希罕,前辈这东西恐怕整个仙界都是第一次见到吧。”
“嘿,那是。这可是我那领土的最好的产物了。”凌云笑呵呵摸出了雷神之怒,轻轻的在油橄榄木封口上划上了一小刀,随手一排之后,坚硬的油橄榄随手而裂。或者是在坎纳斯生活习惯的缘故,现在老流氓的动作完全不像是一个仙人,这个动作更是将冥海无涯等人看得匝舌,用雷神之怒去开封口,这事如果让雷阵子知道,恐怕他即便是身在碧落黄泉,也会气得活过来吧。
封口刚刚一开,一股香醇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味道就飘散了出来,整个山谷中似乎都弥漫出了一股香甜的带有酒味的气息。这味道立刻将几个仙人吸引了过去,一个个抽动着鼻子,闻着这一股子香甜的酒味,似乎已经迷醉在了里面。
“前辈,这是什么好东西?”无涯两只眼睛闪闪发光,犹如见了表子的嫖客一般看着那一大桶玩意。“这就是产自您那个世界领土中的特产?”
“这个......”凌云凝视了这桶里的东西半天,很久也没确定下来,这应该是珍珠奶茶才对,以前天天喝,怎么才几天不见,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他从芥子空间中又摸出了几大桶,一个个的拍开了来看,除了给山谷之中增加了更加浓厚的香甜酒味之外,根本找不到一点珍珠奶茶的味道。“应该是吧......大家别客气,管饱,我这里还有百十桶!喝够为止。”
既然凌云发了话,几个人都不是会客气的,上去一人先浅尝了一口,之后猛然抱起一个大桶,咕嘟咕嘟的犹如牛饮一般的朝下灌。喝冥海的天仙酿每人都是一小杯,那东西既珍贵,而且又有充实体内灵气的作用,不像这个白色的体液一般,纯粹是口福之乐。
看着几个仙人牛饮一般的朝下灌,凌云自己也拍开了一桶,尝了两口......之后猛然放出了二三十桶,堆得一个小山谷里到处都是酒香。这珍珠奶茶怎么会变成了犹如美酒一般的东西,而且这美酒还不是一般的美,能让仙人们疯狂成这样,特别是在品尝了天仙酿之后还能疯狂成这样的东西,真还找不出来。
“这,这不是珍珠奶茶吗?”百慧灵疑惑的看着油橄榄桶里的液体,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东西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安达瑞斯走上前去,伸出了指头沾上一点之后放在嘴里品尝,半晌之后转过头来说道:“不是什么珍珠奶茶,是酒,非常香甜的酒。”
百慧灵犹如痴呆一般的看着那边正和几个仙人牛饮这珍珠奶茶变成的酒,几个人已经喝得脸红过耳。仙人们不是不喜欢喝酒,而是少有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一旦遇到好酒,绝对喝得比普通人更疯狂——传说中的酒仙李太白就是一个经典。
珍珠奶茶是去落日镇之前准备的,因为星翰的美女团对这东西都异常的有兴趣,而且每天的用量很大,要去维纶娜那么远的地方,凌云自然作好了准备。他命令厨师们将调和好的珍珠奶茶都装进了油橄榄桶里,这桶是密不透风的,即便是放进去几万年,也不会有什么变质。
为了给珍珠奶茶更好的保质,厨师们在封装的时候调和进了一点点酒液,这样可以使封存的珍珠奶茶更加香甜。油橄榄本来就可以酿酒,加上这珍珠奶茶和酒液是同出一族,所以两者只会互相混合越发的纯正,时间越长,味道也就越好。
这百十桶东西到底经过了多少时间?从瑟雷恩出发开始算起,到凌云进入了杜拉斯老头的空间为止,顶破天不过一个多月。
可是撕裂空间里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一切物质都会随时间而变化,凌云是个仙人,即便再过六十万年也还是个仙人。百慧灵是个半鬼仙,无论时间多长,还是个半鬼仙,所以撕裂空间里的时间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唯一有形象的应该就是安达瑞斯。
她自己都惊讶自己为什么会召唤出熔岩毁灭者——不是因为灵气浓厚的缘故,事实上,它已经多了六万年的修为了。
安达瑞斯的本体是凤凰,也就是不死鸟,不死鸟即便经过六百万年,也只能是不死鸟,不过经过时间的累积,它们的修为会越来越强悍而已。
这珍珠奶茶中调和的酒液经过了六万年,竟然跟这奶茶混为一体,形成了一种香醇的让人难以置信的酒液,这不能不说是歪打正着了......
“前辈,你这东西还好是第一次出现,不然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这个东西会荒废修为了。”无涯一个人干掉了两桶之后打了个一个酒嗝。“嘿嘿,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但是论味道来说,它可算得上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实际上,这话中玩笑的成|人居多,仙人毕竟就是仙人,心志之坚,非寻常之人可以想像。明凌子所酿仙酒虽然美味之极,可要说仙人因沉浸其中而耽误了修练,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嘿,那当然,这可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了。别跟我客气,管饱啊!”凌云这时候也拍开了第二桶,咕嘟咕嘟一阵猛灌。“说实话,这东西我封进去的时候可不像这样,不然我早就脱贫致富了,我到现在也没弄懂,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味道......不过管这么多,好喝就成!”
“凡间也能出产这样的东西,相比那个叫做坎纳斯的世界非常不错吧?”冥海现在喝得脸红上耳,拍着肚子大喊舒畅。“前辈,跟我们说说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是什么样子?这个嘛......一下子还真不好说。”凌云想了半晌之后才开口:“就拿我的领土总结吧,有很多的财宝,有更多的美女,有更多更多的战士,有更多更多更多的土地......总之,和仙界的生活是两样。习惯了在那边的生活,在这里会感觉闷的。”
7-40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六 雷阵子
坎纳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这个要问他,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凌云为什么急着想回坎纳斯去,除了星翰的美女团在等着他临幸之外,还有有很多的财宝,有更多的美女,有更多更多的战士,有更多更多更多的土地.......除了这些之外,他实在想不出坎纳斯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了。
当然,这也是很自然的了——从到了坎纳斯之后,老流氓就一直马不停蹄的应付强盗和自己的领土问题。一直到了瑟雷恩被建设得繁荣无比之后,又开始转战地下世界,留下了一只手臂,带回了一个侍女和一族的死灵法师苗子。等到爬回了地面,又好像陀螺一般永不停止的跑去了维纶娜,一直到了今天,才算正式的歇菜——事实上,今天上午还跟灭天君干了一架。这应该不算彻底歇菜。
星翰的子民都知道,自己的领主大人好像一个陀螺一般永远都在转动,什么时候如果是停下来了,那么这个陀螺的生命意义也就结束了。而那些彪悍的子民也喜欢自己领主大人的作风。无论是狂战士的始祖,还是辉银操焰者们的后代,或者是曾经被作为禁忌的名字而从大陆的历史上抹去的种族,通通都爱上了这个地方。老流氓看上去线条粗大无比,事实上,他收买人心的本事还是不错的。
也就是这样,他一直在为瑟雷恩做着贡献,要说到坎纳斯到底是个什么样,他连天风大陆这一块地方都还没走出去,天知道会是什么样!
“嘿嘿,说起来惭愧,我真还没仔细出去旅游一把,那些日子我跟条狗一样的上蹿下条,生怕我的领土就这么垮掉了。”凌云干笑了两声,提起一杯珍珠奶茶酒灌了下去,已经过了牛饮的时间,现在几个人围座在一张小石桌上,品尝着参仙带来的人参果。“你们有谁试过完全不用仙人的力量干一番事情的?一开始我那小老婆引发出一个大天劫,除了这件事上我用了点仙人的力量之外,其他的完全是在按照坎纳斯的生活方式在生活。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一个人提着一把剑干翻了一万多死灵!”
“那样的日子听起来不错。男人嘛,其实就应该有点热血才对。”冥海点头同意,他今天纯粹是喝高了,连家乡口音都出来了,“在俺们那疙瘩,俺从小就知道不能以大欺小,所以我经常去找老虎豹子什么的玩。一直到我那师傅把我领了修行,到现在,我还是喜欢提着武器直接砍。仙人也是男人,总不能跟个娘们一样的远远的对轰法术吧?”
“嘿,冥海道兄,以你的本事和魄力,绝对可以在坎纳斯去闯一番事业出来。”无涯拍了拍冥海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当年前辈是因为偷看了原始仙尊的女儿洗澡被踹下轮回通道的,你不如.....也去偷看一把?我听说那妞现在挺开放的,找了一个西方的神邸做男朋友,整天是白日喧淫。”
“无涯兄,不如你去偷看,我帮你顶罪可好?”冥海撇了撇嘴,“我就不明白了,原始仙尊怎么能生得出丑成那样的女儿。”
几个男人相对干笑,谁也不说话了。大概是都想起了原始仙尊的女儿。摸着良心说,原始仙尊的女儿事实上并不是冥海形容的那么丑陋——只不过在漫天都是绝色美女飞舞的仙界来说,相对之下她就丑陋了不少。她是怀有仙人血统的,一出生就在仙界生活,没有经过元婴期,自然是不能自己修改相貌。加上最近邻近了青春期——仙人血统决定了漫长的生命,这个青春期长青春痘更是正常的事情。也许是她发育的太好,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缘故,这青春痘一长竟然长了三千六百年之久......
沉默了一会,摘星子忽然对凌云问道:“说起来,前辈又是怎么回到坎纳斯的呢?按理说,撕裂空间太不确定了,也许是朝前也许是朝后,为什么就这么准确的掉在了炎黄大陆?还是说前辈身上有什么特殊的法宝......”
“对呀、对呀。我也好奇的很。”无涯也在一边道:“这么说可能有些失理,但前辈你似乎也并非高等仙人,应该不会掌握空间类的法诀吧。在天门门口的时候我曾经探查过你的体内,发现你的体内能量异常古怪,非仙非妖,非鬼非魔,我当时还以为你是跨越了那最后一步呢。现在看来您也是没有跨越出去,应该是只有神人才掌握得了控制空间的方法吧?”
实际上,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了,只是觉得一开口就问这种问题未免有些失礼,所以才等到几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比较热络一些的时候才提出来。
“怎么到这里来的?我也不知道啊......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我被莫名其妙的拉进了那个古怪的空间之后,一睁眼就在这里了。”凌云傻笑了两声,这个解释的确太白痴太无知......“也许是运气好吧。大世界中无数的世界都让我给撞见了,这只能说明我运气好。就好像我这雷神之怒一样,它也是在坎纳斯的一个地下洞|茓里被发现的,为了收他,我还断了一只手。”
百慧灵和安达瑞斯听起来平常无比,因为她们知道这个流氓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不过对面的五位仙人显然给吓了一大跳。其中一直神色如常的妖仙蛟龙更是神色大变。
“什么?真的假的?”五仙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凌云,凌云一时之间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着他们五人的反应愕然以对。
“那个......我说,我说几位,到底是怎么啦?你们不是有什么古怪的癖好吧......我不是断背,你们这样看我也没用。”五位仙人以一种好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上下来回打量凌云,直看的凌云全身不舒服。“我的取向很正常,你们再这样看下去,我会失控的。”
五人又对视一眼,蛟龙苦笑道:“想不到这里万年不遇的乌龙事,竟然会让我们给遇上。”
这事情是件乌龙事,凌云心里是清楚的,但是被人说出来,场面上始终很难堪。看着额上已经开始冒出青筋的凌云,妖仙蛟龙笑道:“仙友莫要动气,这就给你解释。不知你可知这雷神之怒的主人?”
凌云点了点头,道:“听说过,仙界战斗力最强的仙人雷阵子,听说失踪了。”
“不错。听说在很久以前,雷阵子的确是除了神界之外,战斗力最强悍的仙人,即便是已经成神的莲月也自愧不如,这正是他的法器。”蛟龙说完从腰带里一闪摸出一根闪亮的银色丝线来放在了桌子上:“那么前辈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凌云微微一怔,桌子上的银色丝线看上去就好像是没有经过编制的蚕丝一般,一下就能够拉断,这蛟龙宝贝一样的收起来,这是为什么?妖仙蛟龙居住在东海之中,跟着老龙王做邻居,难道说见过的宝贝还少么?看了半天,他有点捏拿不定:“某种法宝?”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东西不是来自仙界,也不是经过修炼,是在三十三天之上的天蚕星宿大神那里产下的极为特别的东西。”蛟龙捏着那一根和头发差不多粗细的银色丝线说道:“前辈仔细看看,这东西你体内应该也曾经有过。”
“我的体内?我又不吃桑叶,我又不会吐丝,我体内怎么可能会有丝线......”凌云刚刚一挥手将丝线放下,仅仅一息的时间又抓了起来,猛然脸色一变,连声调都变了:“这是缠魂丝!?”
“没错,这就是缠魂丝。”蛟龙点了点头,拿起了那一根缠魂丝又收进了自己的腰带里。“这是我在莲月和雷阵子大战之后的地方寻找到的,说明雷阵子不是因为战败而失踪,也不是传言那样被莲月的万剑齑仙大阵给轰为了飞灰,而是有人故意在这个里面搅局。”
“有人故意搅局?你是说故意让莲月赢了雷阵子么?”凌云抬起头想了想说道:“我觉得莲月不会干这样的事情,他如果有这么小的心眼,怎么能够跨越最后一步呢。”
“是的,这件事情的确不关莲月的事情,相反的,莲月在雷阵子失踪之后,广发了求助,邀请集中当时最顶尖的高手,联手张开一个可说是笼罩了整个天界的‘空间力场’来寻找雷阵子的下落。”蛟龙一声长叹,“莲月的面子既大,朋友又多,当时那事情搞得可是轰轰烈烈的。上百个顶尖的仙人联手张开的空间力场笼罩了整个天界之后,莲月仗着修为高强,硬闯到这个空间中去寻找雷阵子,结果在两年之后依然没有找到。当莲月从空间力场出来的时候,据说是已经成神了。”
“然后呢?”对于这些秘闻,凌云还是非常有兴趣的。特别是关系到自己手里的雷神之怒,更关系到自己的美女团。现在听起来,炎黄大陆跟坎纳斯之间好像联系得越来越紧了。
“然后,莲月跟帮忙的朋友们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又一头钻回了空间力场,眼见他已经跨越了那最后一步,已经不在乎空间的影响了,那些仙人们也就关闭了空间力场,各自回家去了。一直到了现在,也没有重新再见过成神的莲月,或者他还在寻找雷阵子也说不一定。”蛟龙提起了酒杯浅尝了一口之后苦笑:“如果不是这缠魂丝,雷阵子即便是败了,也能留下个念想,现在连人都不在了。”
“嘿,你对他倒挺是关心的。”凌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哎,妖类修行不比你们,早期艰难无比,我还是多得了雷阵子的帮忙。”蛟龙摇了摇头,“我一直就在追寻这个线索,可线索就仅仅只停留在缠魂丝上。而且我发现了一个极为古怪的事情,每当我破开虚空的时候,只要缠魂丝一接近了这个空间裂缝,里面就会变的极不稳定。”
“那肯定是拥有缠魂丝的人下的毒手了。”凌云嘿嘿一笑,“蛟龙兄,也妄你成仙那么多年,总是想追查坏人,这世界上坏人哪里有那么多。你想想,谁有缠魂丝?谁能在空间入口处做手脚?谁能够在雷阵子背后悄无声息的偷袭他?”
蛟龙想了想,猛然之间眉头一皱:“你是说......”
7-41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七 梁子早已结下
凌云所指的不是别人,就是原始仙尊。其实这个人物名蛟龙早就猜出来了,不过他身为妖仙,原始仙尊距离他的距离可以说是十万八千里。而且在他看来,这么一个位居仙尊之位的人,怎么干不出来背后偷袭下黑手的事情,今天经过凌云一点播,终于清醒了。
“原始仙尊好歹是身为一界至尊......他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吧?”蛟龙试图为原始仙尊边界一下,它以妖道成仙,被准许居住在仙界已经是莫大的荣耀了。“他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情?莲月和雷阵子的拼斗在他来说根本就是无关痛痒的事情。”
蛟龙这么说不是没道理的,雷阵子和莲月虽然都是仙界数一数二的人物,论到修为原始仙尊远不及莲月,论到战斗力,更是被雷阵子远远的甩到了ρi股后面,可这两人从来就没有和他一争高下的意思——在这种超级仙人们的眼中,只有挑战强者才是最终的目标
蛟龙不相信的是原始仙尊的心眼竟然能小成这样,两个丝毫联系不到一起的家伙,只是有可能会在以后来夺取他的位置,就在背后偷袭下黑手,这和一界至尊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一起去。
“那你就错了,原始仙尊那心眼小的就跟针尖一样,差不了多少。”凌云撇了撇嘴,他可不介意说点实话:“就说我当年,你们难道就相信我一个人去偷看过雅典娜和维纳斯洗澡么?大错特错!跟我一起的起码还有二三十个人,为啥单单就我被抓?以前我以为是我运气不好,今天听蛟龙道兄这么一说,我才明白过来。原始仙尊那老头的心眼也就针尖那么大一点,你们想想,这老货最近有没有做什么特别古怪的事情?”
“是有过。”五位仙人一起点头,无涯想了想说道:“就说那十六天君手里的刑天仙器,本来是神界发放在斩仙台之上供大家使用的,结果这老头硬是以维护治安保护珍贵法器的名义收了起来,发到十六天君的手里。搞得现在很多刚刚飞升的仙人都不知道刑天仙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恩,的确是这样。”一直没有说话的百慧灵忽然Сhā口,“你们成仙的时间都还短,很多秘闻你们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你们想想,神界怎么会选一个小心眼的家伙做一界至尊呢?”
百慧灵刚一说话,几个人的视线就拉了过去,这个漂亮的小妞无论走到哪里都很显眼。在凌云跟灭天君大战的时候,她也受到了不少的好处——比如齐天大圣的那一颗丹药,虽然给凌云喂下的是九转神丹,比给百慧灵和安达瑞斯的不知好了多少,可是给她们俩人的依然还是从太上老君那里搞来的好货色。
神丹聚集灵气的速度快的惊人,百慧灵本来就是鬼仙之体,有了神丹的帮忙,现在灵气浓厚的简直快形成了实体了,以至于凌云刚刚竟然一手Сhā了进去,感觉到里面的温暖和潮湿......
“这位是......”五个仙人一起看着百慧灵问道,百慧灵倒也不害羞,大剌剌的一伸手道:“你们好,我是百慧灵,也就是他的师祖。从今天开始算,我成仙大概也有十万多年了吧。知道的秘密比你们稍微多一点。”
“你知道什么秘密。”凌云做出不屑状,摇了摇手,将她排出了讨论圈子,“你最多也就知道一点以前小混混的秘密,这种惊天秘闻你怎么可能会知道。”
“那可不一定......那位雷阵子,你们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么?”百慧灵漫不经心的说道,很显然,这个秘密让所有的仙人都竖起了耳朵,就连凌云最后也不得不凑了过来。“嘿,说起雷阵子你们不熟,那我可熟得不能再熟了......这位雷阵子,其实凌云你也看到过。”
“扯淡。我到哪里看到过。”凌云摇了摇头,这个小妞果然就是胡扯一通。
“你怎么没有看到过,你敢说你在幻剑宗修炼的时候,从来没有进去过凌虚殿?没有看到殿堂里面的挂像么?”百慧灵振振有词的说道。
幻剑宗的凌虚殿中,的确是挂着一副异常大的画像,画像上的人就是幻剑宗的开山祖师。要说到这位祖师,后来的幻剑宗弟子光是听说他已经飞升成神了,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根本就不了解。据说这位祖师是以道入修,一手漂亮的五雷诀使的是出神入化,早在修真界的时候就闯出一个狂雷真人的名头来。
任何偏修力量的修炼方式都是偏门的,这样修炼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太过快速的提升力量而本身达不到所要求的修为的话,那是非常危险的。据说狂雷真人当年度劫的时候,竟然引动过九天雷劫降世,还好他本身力量强悍,交的朋友又多,这才有惊无险的度过。
可是,狂雷真人不是已经顺利的垮入神界了么?
“你难道是想告诉你,我们的祖师就是......雷阵子?”凌云现在的表情犹如被十个雌性食人魔拖出去轮了大米一般的丰富,“扯淡也要有个限度!”
“不是雷阵子,你当雷神之怒那么好收么?”百慧灵一脸看文盲的表情,“你记得在坎纳斯地底世界的时候么?那仙剑根本就没有抗拒过你。你想想,雷阵子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即便他死了八千万年了,他的法器依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你那时候不过是个只有一点仙灵力的家伙,如果不是同宗同派的力量,哪有那么好收取,如果雷阵子是别人的师,你小子恐怕就不是断手那么简单了,估计会被直接绞成碎肉。”
凌云仔细一想,这话也对——仙人们的得意法器一般都是和金丹双修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把它抢走。如果到了厉害的对头,只要金丹不灭,那么除非这个对头的力量比自己强上十倍,否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抹杀法器的灵智。或者可以勉强使用,但是效果肯定不尽人意的。
更为强悍的仙人更是可以驻留自己的力量在法器之中,或者根本就是灵智附体,即便是这个仙人金丹碎裂爆体而亡成了齑粉,这法器也不是可以轻易收取的。所以凌云当时一拿到雷神之怒的时候,便疯狂的朝里面灌注灵气,试图抹杀留在上面的灵智。
雷神之怒已经确定是雷阵子之物无疑了——要以一个超级半吊子仙人的实力去抹杀这样一件近乎于神器的法器的灵智,如果不是同宗同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难道......雷阵子这个疯子真的是我们的祖师不成?”凌云一想到这里,冷汗直接就流了下来。“这么说来,我们这一派跟原始仙尊那老头还是挺有缘分的......”
“没错。幻剑宗人丁本来就稀薄,一共五个人飞升过。我们的祖师,我的师兄,我自己,你的师伯和你。”百慧灵掰着指头算,数出了几个名字:“我们的师祖是被原始仙尊陷害无疑了,我的师兄和我本来是双修,可是结果如何,你现在也看到了。你的师伯在天门附近的时候被三十三天降下的雷劫劈了个正着,当场神形俱灭。至于你......被捆了缠魂丝扔进了轮回通道里。”
“幻剑宗果然是一个很可怕的地方。”凌云听得是冷汗直下,好像每一个幻剑宗的修炼者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倒霉的,没想到和前面几个前辈比起来,自己算是运气好的了。
“这么说,幻剑宗的梁子和他早在十万年前就结下了,我只是做了一只无辜的替罪小绵羊么?”凌云满脸的无可奈何,“我就是说,都是偷看人家洗澡,挂到他女儿的人也不少,怎么就单单踹了我下去?那缠魂丝还三道三道的捆上。”
“也不能这么说,没听说别人是流氓的,估计是你太过流氓了,这才惹怒了原始仙尊。”百慧灵嘻嘻一笑,不再说话了。
“嘿,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原始仙尊那老儿也太过记仇了。真不知道雷阵子是怎么把他得罪了,我今天第一次回来就扔了一个天君来给我,要不是我在坎纳斯弄到了雷神之怒,恐怕今天已经被逐戮玄珠搞得崩溃了。”凌云笑呵呵的将雷神之怒拿在手里上抛下抛,“也是我命不该绝,没想到随手捡来的一个小东西,竟然有如此的威名。回到坎纳斯去的第一件事情,我还得回去这个地下洞|茓再翻找一次,如果还有什么遗漏在里面的东西,那可就发财了。”
“前辈想好了怎么回去么?”无涯和冥海眼睛一亮,立刻来了精神。
“想好?没有。”凌云脸色立刻苦了下来,“现在来看,除了进入六道轮回去冒险之外,没有其他的好办法。在来的路上我察看了仙标,坎纳斯的坐标有纪录,但是......即便是我们使用瞬移,也得移上三千多年的时间。”
7-42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八 天界混战
不停的瞬移持续三千年,估计谁也受不了,即便是齐天大圣要这么干,估计也会被抽干全身的神力而成为猴子干而死的。瞬移是一种小范围内破开虚空指定准确坐标的旅行方式,破开虚空需要的力量就已经很惊人了,再加上必须在空间里打上出口烙印,瞬移持续三千年,按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能回到坎纳斯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即便真的是原始仙尊肯开放轮回通道,那也是全凭运气而定。运气好的也许还能回到坎纳斯,运气不好了,或者变成空间裂缝的食物,或者直接被废上几万年的修行,变成一个受精卵......
几人又聊了一会,凌云扯着坎纳斯那些破事一阵天马行空的乱吹——美艳无比的暗精灵拉,看上去清纯有可爱的古精灵,温柔贤惠的半精灵......丑陋的食人魔,高大的狂战士......简直是无所不谈,几个人人言谈正欢,冥海忽然“恩?”了一声。几乎就在同时,“叮”的一声轻响,一只巴掌大小,天蓝色的玉符出现在他的面前。
凌云不知这是什么东西倒也罢了,无涯和摘星子却是脸色一变。他们知道,那是大罗幻境有事时,紧急联络用的玉符。这种蓝色的玉符只次于另一种红色的玉符,那表示情况已经到了生死之间。不过这种蓝色的玉符也是极为少见的了,至少他们两个自从飞升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
摘星子急声问道:“冥海仙友,出什么事了?”凌云虽然还不清楚怎么回事,但听摘星子这么问,立刻明白这是仙界用来紧急通知某种消息的玉符——现在的通讯手段倒还真是先进了不少,比起以前那种通讯靠吼,交通靠走,治安靠狗的日子不知道先进了多少。
冥海把玉符握在手中,显然正在查看里面的消息。过了一会,他抬起头,微微皱眉道:“是东边接近仙界中的玉虚幻境发来的玉符,说他们在那边有人正以武力强行闯入大罗幻景,玉虚仙境的仙人们发生争斗。由于对方的出手仙人相当的多,所以向我们求援。”
“上面说除我们之外,也向周围的几块浮游大陆好像也不太平了,看样子对方来的人真的不少。嗯,这上面说,情况紧急,所以玉符只发给我,请我帮忙联系你们二位。怎么样?二位仙友,可肯相助么?我是打算去的。”冥海放下了玉符伸了个懒腰,“好久都没发生这么有趣的事情了,究竟是什么人物能够逼的玉虚幻景的几十位仙人发出求救信号?”
无涯和摘星子同时站起,道:“当然一起去,大罗天里住着这么多道友,难道还怕他们不成?只要不是三重门的家伙过来闹事,保管让他们夹着尾巴回去。蛟龙道友,你们呢?”
“我们?我们自然义不容辞,在这仙界之中只有大罗幻景有我们的栖身之地,如果让这群家伙毁了,我们还在哪里去修行去?”蛟龙和参仙对视一眼站了起来,也发出了各自的玉符。
在仙界之中,正牌的修道仙人是来去无阻的,而妖族成仙之后被称为妖仙,虽然是仙,活动却受到和很大的限制,除了少数极为美貌的女性妖仙之外,大多数都被禁止在仙界行走,可以让他们居住的也只有很有限的几快浮游大陆。
蛟龙更是不住的怪笑道:“嘿嘿嘿,我老龙这阵子正闲的全身发痒,这下好,正好让我松松筋骨。”
冥海和无涯对视一眼,同时露出一丝苦笑。这蛟龙修成了仙之后脾气根本就没有见少,这个爱找人比试、斗法宝的脾气他们倒是早就知道了,而且这家伙胆大无比,不管什么人他也敢斗上一斗。而且他脾气也怪,从来都找那种明显比他强的人挑战,按他的说法,这样才有挑战性,不然不过是在欺负弱小。时间久之,这蛟龙在天界中倒是小有名气,被他挑战的仙人觉得此人有趣,倒更不会把他怎么样——也就是这样,剑仙冥海才会把他列在名单之中。
好在仙人中,除剑仙外,极少会随意出手杀人,而且剑仙数量太少,最近在大罗幻景之中,也见过冥海一个剑仙。所以这蛟龙虽然打过无数架、输过许多回,却也没出什么事。
而且,再怎么样好斗之人,也有想安静的休息的时候,所以蛟龙倒是从没找过两位邻居的麻烦。这让冥海和摘星子两个放心不少——或者是说蛟龙还是有自知之明,知道剑仙干起架来肯定是收不住手的,而且往往一出手就是威力极大的剑气,碰上了就是一个非死既伤。
“那好,我们便走吧。”冥海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坐在石桌周围的凌云,转过头来正要为因为不能陪他而表示歉意的时候,下巴一下掉到了地上了。“前......前辈,你这是要干什么?”
凌云现在的造型非常奇特——雷神之怒被放大到了一米多长的样子,身上的幽暗仙甲犹如黑夜中的礼花一般不段的爆出火星。在幽暗仙甲之上,覆盖着一层犹如荆棘玫瑰一般的银色铠甲,之所谓说覆盖,按是因为只有头盔,膝盖和肘关节上的配件装上了。这几个关键的关节部位正好是荆棘从生的地方,膝盖处一根长约半米的长刺嚣张无比的挺立着,由于跟腰上过长的雷神之怒碰撞的缘故,不时爆出一阵阵的电火花,从外观上看上去倒是声势夺人。
“你们说我?打架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不能少了我一份。”凌云整理了一下装备,就冲着洞口冲了过去。“朋友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们几个挺投缘的,今天有个不要脸不要命的打到了家门口,恩,俺我们瑟雷恩的说法就是,我操你爷爷的!”
“可是......前辈,你刚刚跟灭天君战了一场,这还没有调理好。”冥海赶紧追了出去,谁知道凌云的动作极快,追到了洞口竟然没影了,他只得回过头来:“我先跟着前辈去看看,你们几个准备好了就跟上来。”
安达瑞斯微一犹豫,身形一闪,也跟着冥海飞了出去,蛟龙本来想拦上一下,谁知道安达瑞斯的速度太快,实在是没拦得住,反而是被一阵狂风给吹得倒退了两步。
倒不是说安达瑞斯讲义气,那是因为她初到这个世界既感意外,又觉得好奇。没想到刚到仙界第一天就碰上仙人间的大争斗,下午那一场凌云跟灭天君的战斗惊天动地,单挑都能达到这个程度,那大混战还不知道精彩到什么地步呢。身为恐惧魔王,对这样的事情自然很感兴趣。
“我也想去看看。”百慧灵嘿嘿一笑,也跟着安达瑞斯飞了出去。
冥海等三人微微一怔,他们现在还不知道百慧灵是个什么人物,只道他是一个还没有修成的鬼仙而已。而鬼仙一类的人物,在仙界是很弱的,可能连散仙也打不过。能跃升到天界来的散仙,那都是修炼了不知多少钱的老资格了,实力确比一般的鬼仙要强上一些。看得出来,凌云对这两个小妞还是很在意的,如果她们出了什么事,这个流氓估计会立刻发飚。
飞得最快的凌云跟冥海很快就到了玉虚幻境,到了这里,凌云才明白,为什么这里叫做玉虚幻景。
这块浮游大陆并不大,看来大概也就里许方圆,整个陆地上全是宫台楼舍。可以说,玉虚幻境这是这块浮游大陆,这块浮游大陆就是玉虚幻境。
在玉虚幻境外面,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仙人,三三两两的成群结队的正在互相打骂,许多仙人正在流云浮幻宫上空,三五成群的各自打斗,再靠近的话,就会受到波及了。凌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仙人争斗,很有一种新奇感,一时半会倒也不想上去动手,先站在旁边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情!?”冥海冲上前去拉下一个估计是相熟的仙人问到:“玉虚幻境怎么会打成这样?这一批人是哪里来的?”
“我操你......原来是冥海兄!”被拉着的仙人刚要开骂,一看到是冥海,立刻将后面的字吞了下去,“我也不知道怎么会事,今天三重门内发生了大乱,我们也是采摘了火龙果回来,一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群三重门里的仙人在强闯玉虚幻境,说是要缉拿原始仙尊御令中的一个妖孽。我们玉虚幻境怎么可能有妖孽?他们要强闯,这不让我们给拦下了来,后来也就打起来了。”
“妖孽?哪来这么多妖孽?这仙界谁不知道只有妖仙,哪里来的妖孽!”冥海皱了皱眉头,看着已经打成了一锅粥的玉虚幻境问道:“他们有没有说这个妖孽哪里来的?就这么打上人家的山门,难道不怕犯了忌讳么?”
“就是没人说,如果真有人说就好了!”这个仙人苦笑了两声说道:“现在两边完全都打乱了,听说旁边的玄天幻境打得更热闹,制天君亲自带队过去扫荡。”
“我操这些三重门的家伙。”冥海暗暗骂了一声,之后放大了声音冲着已经打成一团的仙人们吼了一嗓子:“罗天幻境的剑仙冥海在此,到底是谁私闯玉虚幻境的!带头那个给我站出来!”
冥海现在是以一个剑仙的身份正式在宣告他的立场,一般的仙人都不太喜欢招惹剑仙,这些疯子疯狂起来随时都能将仙人打得神形俱灭。冥海本来满以为自己这一嗓子可以镇住一部分人,谁知道话音刚落,无数法宝就夹杂着耀眼的金光冲他扑了过来。
“我操你妈!袭击剑仙,死罪!”冥海显然不是一个脾气好的家伙,手忙脚乱的档开了这一波攻击之后,抄起了仙剑裹着一团金光冲了上去。
“这话怎么那么熟。”凌云低声嘀咕了一下,找了朵云一ρi股坐在了上面。
7-43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九 玉虚幻境
倒不是说凌云对袖手旁观情有独钟,只是冥海很显然和这些仙人已经打习惯了,二话不说冲上去就动手。而这些仙人脸上又没有刻着“我是敌人”四个字,所以凌云现在很无奈,抄着雷神之怒坐在云朵上装神仙。另外,凌云自己的戮仙剑已经自爆了,现在手里的雷神之怒威力又不太好掌握,如果一旦打出了真火的话,威力一个控制不好,很可能直接将上百的仙人轰成齑粉。
再者,自己的金丹早就已经粉碎,加上齐天大圣的那个古怪丹药所化的金丹没有能够完全掌握,关键时刻如果它稍微罢工一下,那么自己死得肯定是惨不堪言。
基于这一点上,他很郁闷的坐在云朵上装神仙,看着下面的战斗感叹。
大多数仙人还是老一套,喜欢用法诀对轰,虽然打得是风声水起壮观无比,雷电四射火焰乱飚,可是要说到实际杀伤力,远远不及冥海的那一柄仙剑。
身为剑仙,冥海肯定是不太喜欢使用仙诀的,无论是雷还是火,他都是挥舞着仙剑洒出一片金光之后,猛然冲上去突击。在跟一个实力比较强的白衣仙人拼斗的时候,冥海摸出了第二件仙器——这个仙器让凌云大跌眼镜,以他的脾气、性格来说,凌云本以为会是那种特有震憾力的东西才对。没想到居然是冥海掏出来的仙器居然是一件彩带一样的东西,感觉上,这种东西应该更适合女性仙人来用。
别的不说,只是,配上那条霞光四射的彩带,不知怎么,凌云突然有一种特别搞笑的感觉。对方看到冥海忽然掏出了彩带,都吓了一跳。看来剑仙的名头,在这附近可是颇为响亮的。
冥海这彩带是一件护身法宝,一经展开立刻包裹在身上,一般的仙术根本无法伤得了他。加上剑仙本来身体的强悍,在裹上这东西之后,提着仙剑一下逼退了白衣仙人,撞进了正打成一锅粥的地方去了。
冥海这一冲,同时引起敌我双方不小的混乱。而这时,冥海却是暗暗吃惊,这次来攻击玉虚幻境的仙人少说也有七八十人,而这七八十人个个也都是硬手,被自己这么一冲,竟然只是被逼退了一段距离,还没有被冲散。剑仙的实力横强,普通的仙人被他们一撞,一般都会翻出几百米愣一阵才对。
冥海一阵冲杀之后,好像远远的看到他的一个好友,在对方七、八个仙人的围攻下已经左支右拙险象环生。急忙高叫一声:“星耀道兄不要急,我来帮你!”
冥海说着亮出一个球状的仙器,呼喝一声冲了过去。把那仙器打出后,它的周身猛然一道白光闪过,好像有一道看不到的线索引着,在本体四周高速旋转起来。整个仙器瞬间变成一个好像铁刺猬一般的东西,向对方撞去。
这个星耀的修为实际远胜过对方任何一人——剑仙的好友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只是对方人数太多,加上其中一个不知从哪弄到一件极厉害的凿子状的仙器,趁他不注意,对方已经破掉他三件护体仙器。如果不是靠着修为深厚元胜对手,他几乎就要撑不下去了。
猛然间听到冥海的声音,星耀大喜。他知道冥海的修为着实不弱,而且冥海的刺猬球更是件厉害的仙器。这冥海一加入,和星耀联手,和对方七、八人“乒乒乓乓”打的灿烂非常。
凌云则站在一边默默的看着。说实话,加起来近二百名仙人打斗起来,确实激烈之极。不过在他看来,却算不了什么——不久之前和灭天君那一场战斗打得比这激烈得多,单单是两件传说中的法器,就已经抢够人的眼球了。他一边坐在云上装神仙一边在想以前的事情。仙界什么时候混乱到这样了?怎么仙人们也开始学会打群架这一流氓行为了。
在凌云生活时候的那个仙界,虽然争斗也是频繁发生,虽然打得也是激烈无比,但是大规模的冲突是绝对没有的。在大范围内来说,还是个纯洁而可爱的地方,有的只是个人之间的冲突。怎么一过了六万年,什么事情都改边了?
还有那雷阵子,为什么原始仙尊会去陷害他?虽然这老货不怎么样,但是也不像是能干出这样卑鄙的事情的家伙。况且这样的事情一旦被神界的家伙们知道,原始仙尊肯定被一掳到底,别说仙尊了,干出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在仙界容身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难道那三根缠魂丝就真是因为雷阵子的缘故才给我下的吗?凌云回想起蛟龙摸出来的那根缠魂丝,苦笑了一下,看着下面已经乱成一团的玉虚幻境无奈的摇了摇头。现在不是想这些事情的事情,早点找一个途径回到坎纳斯那才是正途。
就在凌云坐在云朵上装神仙的时候,一个靠的较近的仙人突然对凌云大叫了起来:“仙友小心。”这个仙人是属于玉虚幻境的,他虽然不认识凌云,但却看到他和冥海一起过来,知道他是友方,所以忍不住叫了起来。
凌云悠然转身,看着一道剑光向他射了过来,脸上露出一丝嘲弄和不屑的神情。
仙剑,对于仙人来说,就好像修真者的飞仙一样。修真者修真有成后,第一件事就是修炼一柄飞剑。同样的,仙人修炼的基本,就是修炼一柄仙剑。修真者的飞剑要求是越小越好,不过对于仙人来说,则完全是看个人喜好而定。虽然平时也是收于体内,不过一旦拿出来,有的却大的能吓人一跳。
比如雷阵子的雷神之怒,算的上是极品之中的极品了——这样的东西不仅能大能小,而且能长能短。望着射来的那道剑光,凌云微微撇了撇嘴,右手抬起雷神之怒,心动一念之后电光猛然一闪电射而出,将那个仙剑包裹住之后猛然一声巨响,刚刚还嚣张无比的仙剑失去了光泽,变得跟凡物一般无异。无论那仙人怎么驱使,仙剑就是毫无反应。
连莲月都不敢轻易用仙剑去跟雷阵子的雷神之怒对拼,这个仙人落得这个下场应该算是幸运的了——如果凌云稍微在歹毒一点,那电光再狠一点的话,怕就不是和仙剑失去联系那么简单了。
出手袭击凌云的那个仙人看着自己修炼已久,竟然被打成了凡物的仙剑,心中惊骇之极。成仙三千多年,他已经算是一个比较有经验的仙人了,但还头一次碰上这种事。最让他惊讶的是,他完全看不出凌云是用什么法宝或者仙器完成了这个攻击动作的。
这个仙人连运仙决,意图驱动自己的仙剑,却发觉自己发出去的灵力完全如石沉大海,一点反应都没有。惊讶、震骇加上那么一丝的恐惧,让他冒出一身大汗。这时四周争斗的仙人们已经因为那一声巨响,大多已经停了下来,一个个都满脸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其他人什么也不知,除了有些吃惊外倒没什么,最吃惊的就要算冥海了。
随着成仙和修炼时间的长短,就算是同级之间的仙人,实力相差也会极大。但是要想凌云这样一下将对方的仙剑打得失去灵智,那简直就难如登天——同一个力量等级,起码要十倍以上的力量才能够抹杀这个法器原有的灵智。
这种成仙不到一万年的仙人,在凌云眼里基本上都是属于炮灰级别的小喽罗。至于那十倍的力量,或者凌云还没有强悍到这个程度,但是经过雷神之怒的加压,这力量猛然增幅几十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要不是这样,逐戮玄珠也不会落得个碎裂的下场。
这把仙剑单以炼制水平而言,只是平平而已。只是所用的材料是一种名为火岩矿的金属,这种金属的外表和感觉常常会让没见过的人当成是某种矿石而得名,火岩矿是天界炼制仙剑、仙器极品材料,在修真界根本就找不到。从炼制手法上来看,这仙剑只能称得上是一般——幻剑宗的人全都是炼器大家,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仙剑的确不怎么样。
看了一会,凌云随手一抛,把手中的仙剑有抛给那仙人。那仙人一怔,显然相当错愕。不过手上还是近乎本能一般,把仙气输入剑中,见仙剑毫无异样,心中多少还是松了一口气。
这时,一阵光华闪过,数名全身金光隐隐的仙人出现,身着同样的蓝底、黄边的长袍,看样子应该是出自于同一个地方。几人扫视全场,见到凌云这边气氛古怪,脸上全都现出不解的神情。
其中一人闪至袭击凌云的那仙人身旁,问道:“出什么事了?为何神情这般古怪的?”
和一般人或者修真者不同,仙人少说也都是历经上千年的修炼才有现下这般修为。好像蛟龙那样性子,在仙人中已经算是珍兽一般的人物,但真正不知深浅的家伙,在仙人中却是几乎不存在。所以这个拿到仙剑的仙人一下就清楚了自己和凌云之间有着极大的差距,很清楚的把情况说出,对他们叮嘱道:“这家伙的实力深不可测,千万小心。”
来人好奇的打量了凌云一眼,这个仙人踏前一步,微微一礼:“在下云雾散人,有礼了。敢问仙友大名?”
听他自我介绍道。凌云也轻轻点头,算是回礼:“凌云。”
7-44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 伪剑仙
“小心,这几人都是直属三重门内战斗部队的仙人,实力远非其他可比。”凌云在跟他互通姓名之后,耳边传来了冥海的警告声:“这次的攻击事件应该就是他们带的头,这些人们一个都有天仙的实力,是这伙人中最强悍的部队!”
“放心,我都天仙了七万多年了,天仙是个啥样,我还是很清楚的。”老流氓嘿嘿一笑,转过头去面对着这个云雾三人轻笑了一下:“怎么样,我们打还是不打?”
也难怪冥海担忧提醒,这些能被三重门看中并招揽的,每一个都是实力强横的仙人。就像现在赶来的这几个,虽然仍是天仙之身,但最少也是成仙万多年的老资格,凭借手中修炼万余年的仙器,就算是罗天上仙一级的仙人亲至也不敢小视。
云雾散人略退半步,手掐剑决,亮出仙剑,道:“请指教。”随着仙剑出现,散人身上泛起一片淡淡金光。虽是邀战,但却给人一种充满礼数的感觉。
“指教不敢,不过要和我打,最好收起你的那些法诀。”凌云淡淡的一皱眉,依然是雷神之怒上抬,一道电光激射而出,噼啪一声打在了云雾散人的仙剑上。云雾散人一时不防,被雷神之怒的电光正中仙剑,整个人全身一震,连退数步。和他一起过来的几个仙人全都大吃一惊,其中一个更失声叫道。
“剑仙!又一个剑仙!大家小心了,罗天幻境竟然来了两个剑仙!”
也难怪他们会吃惊,在场的数百名的仙人,都是属于原始仙尊的走狗一级的人物,没少和罗天幻境的家伙动手。而罗天幻境中最强悍的剑仙冥海则让他们印象深刻——剑仙很少使用法器法诀,他们要不然就是用仙剑近身搏斗,要不然就是用剑气来战斗。无论是哪种战斗方式,实力都堪称可怕。
其中剑仙最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是剑气了,在这一点上冥海也有着同样的爱好——总是喜欢乱射剑气来影响对方飞剑的运行。剑仙没有金丹,只有剑魂,任何飞剑都会受到剑魂的影响。即便是大罗金仙也不回去拿剑仙跟他们决斗,因为那后果只有两个字:找死。
传说中剑仙是可以抹杀仙剑本来的灵智的,剑魂特殊的力量让任何飞剑在剑仙面前都犹如玩具一般——这也正是冥海为什么敢一个人裹上彩带冲进仙人堆里去横冲直撞的缘故,这家伙根本就不怕飞剑!也没有任何人会傻到去拿飞剑对剑仙下手。
凌云这一手玩得十分漂亮,漂亮到了仙人们错误的以为他也是一名剑仙,只有剑仙能在一瞬间抹杀飞剑的灵智——打死他们也不会想到,这个流氓手里提着雷神之怒,一瞬间增幅的灵力可以抹杀任何法器的灵智而让它们变成一堆废铁。
“呼”的一下,几个来自三重门的仙人一齐移到云雾散人的身边,警惕的注视着凌云。同时,为首的一位脑筋急速的动了起来。天界所有的仙人中,剑仙的数量是最少的,总共也就那么十几位而已,所以他们的一些资料,特别是外貌上的一些特征,在仙界几乎可说是人人尽知、耳熟能详了。
这些位剑仙的资料一一在这位仙人的脑中闪过,却没有一个与眼前的这位剑仙相符,所以他得出结论:眼前的这位,九成是一位刚刚飞升的剑仙。不然,以剑仙的脾气,应该也不会Сhā手到这种争斗中来才对,只有那种刚刚飞升的好奇宝宝,才会有这种闲心。
想着,这位仙人踏前一步,道:“想不到会有剑仙在此,倒真是失敬。”同时摆手示意,让几名同伴向后退去,“请剑仙大人指教。”说着,意天手腕一翻,手中多了一件仙器。
这件仙器粗约二指,长约一臂,在一端上,有着一团不知什么制成的细毛,整体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又粗又长的毛笔。不过这支毛笔的外型也太难看了点,笔管上斑斑点点,就像是一支用了不只多少年的笔,笔身上漆迹剥落似的。如果换个地方,这个样子加上意天的外貌气质,凌云八成会以为哪位大家,不是要写字就是要作画,绝对想不到这支笔会是一件仙器。
凌云不识,倒也罢了,四周大罗幻景这边的仙人中识是货的,同时都倒吸一口气,冥海叫道:“这是‘锦绣笔’,千万小心!”凌云向他轻轻点头示意。冥海看他一副全然不在乎的表情,有心再提醒,却一时说不清锦绣笔的厉害之处,不由心中暗暗叫苦不迭。
被误会为剑仙,凌云也懒得解释,他向来是不跟死人解释问题的。既然是自己找上门来送死,说不得要动用一点雷霆手段才能将他们降住,不然这场混战绝对是以双方两败俱伤而收手——在他坐在云朵上装神仙的时候,发现越来越多的仙人正在冲着玉虚幻境集中。
这个仙人知道剑仙实力强横,自然不会跟凌云客气,见凌云似乎有些轻敌,手腕一扬便即出手。只见其手腕翻转,凭空写下一个“破”字。随着意天一声轻喝,这个字急速向凌云冲了过去。虽然觉得对方轻敌可能会有机可乘,但毕竟是个剑仙,所以意天这一招主要还是试探。
这锦绣笔也是一件著名的仙器,跟雷神之怒一样是排得上号的仙器——这东西本来是由清静上人炼制而出,后来清静上人离开仙界游历之后一直未回,有人却在某个浮游大陆发现了他的锦绣笔,这笔从此也就成了无主之物。至于那清静上人,有人猜测他是飞升了,有人猜测他是遇到了极为厉害的仇家,总之,一时间种种猜测,步了雷阵子的后尘。
这锦绣笔全名为锦绣山河笔,利用噬空兽的骨头制作的武器每一次的攻击都带有撕裂空间的效果,而且这空间裂缝还随着主人的心意流转,斗到最后,往往敌人会发现自己被一个犹如荆棘一般的空间裂缝围栏给围起来,的确是无比的歹毒。
凌云大感有趣,虽然不知这锦绣笔是否还有其它奥妙,只这单纯的划破虚空,就可以生出不知多少变化和应用之法。他站在当地一动不动,待得那破字来到近前,凌云抬起左手硬接这一“破”。刹那间,“砰”的一声巨响,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凌云身形一晃,暗暗吃惊,虽然他表面上好像浑不在意,但心中已经还是十分警惕的,这空间裂缝之苦,他可是不想再一次尝试了——实际上,就连做出攻击的仙人自己也吃惊不已。虽然早就知道锦绣笔是一件极厉害的仙器,却也没想到威力竟然这么强。
凌云笑道:“果然有意思的很,也接我一招!”
说着抬起雷神之怒,心里微动,一个小型的仙雷被催法而出。对面的仙人持笔在自己面前一阵乱画,一个空间裂缝无声无息的将这个仙雷给吞了下去,只觉得双手一阵剧震,却也没有想像中那么恐怖。刚刚想说剑仙也不过如此,眼前电光一闪,凌云已经夹带着雷神之怒出现在了他身边不远处,此时凌云单手正在不断的变幻着发诀,同时提着仙剑揉身而上,摆出了近身肉搏的姿态。
不得不承认,这一年半载之中,凌云的战斗方式受到了坎纳斯不少的影响,他越来越喜欢用纯粹的力量压倒敌人。在坎纳斯大陆的时候,他除了一身惊人的蛮力和一点时灵时不灵的仙灵力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战斗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一下回到了炎黄大陆,怎么也是丢不掉的。
一米来长的雷神之怒夹带着噼啪做响,声势惊人的电光冲着这个仙人的脑袋上压了下去。由于开始抵挡那个小型仙雷的缘故,他已经无法用锦绣山河笔来做出防御了,只好举起了双手横在自己脑袋上,同时把锦绣山河笔放在前面,竭尽全力抵挡凌云的这一击。不过,他也明白,就算挡下来,也免不了重伤的下场。特别是这一击是直击他的头部,一个弄不好伤到灵源,那可就糟糕了。但可惜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雷神之怒既然是号称攻击力最强的仙器,甚至连神也认可它的水准已经达到了纯粹的攻击性神器的上品等级,虽然锦绣山河笔也算是一件不错的仙器,但是相对来说,还是差了一大轮。
凌云现在越大越是顺手,齐天大圣的那颗丹药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他提内的力量流转自如,只要不催法大型仙术,根本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超级仙器被他加长到了一米多两米,本来就声势惊人的雷神之怒更增加了不少的威势。
云雾散人眼尖,看见那仙剑上“冥雷”两个字犹如雷蛇一般跳动不已,再看看准备用手去抵挡这东西的战友......这东西是能用手去抵挡的么?如果这样可以抵挡的下来,那么灭天君估计也不会被逼到这个程度。想到原始仙尊在提起灭天君的惨状的时候,云雾散人猛然一个冷战。
“道兄快跑,那是雷神之怒!”云雾散人扯开了嗓子一声大喊之后,旁边几个仙人立刻反应了过来,丢下了自己正在战斗的对手,犹如事先约好了一般,数十件法宝一起向凌云扔了过去。
7-45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一 围攻
“咣!”的一声巨响,两道人影同时飞了出去,锦绣山河笔在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刺耳响声之后断成了两截,他终究还是没有能逃得过雷神之怒的雷煞之气侵袭,在飞出了两三百米距离之后,做出了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动作落了下去。
凌云此时也不少受,几十件攻击防御性的仙器一起打到了面前,他在砍断了锦绣山河笔的那一瞬间惊险万分的用坚固无比的雷神之怒招架住了这些攻击——还好里面有一半是防御用仙器,如果全都是攻击性的,恐怕雷神之怒即便是再强,也抵挡不住这样的狂轰滥炸。
“无耻!”凌云的状态现在比那个已经成为抛物线终点的仙人要好的多,虽然是仓促之间的抵挡,但是坚固的仙器还是承受了一大半的攻击——剩下的那一小半作用在犹如礼花一般的幽暗仙甲上面,只是撞出了他几口仙血而已。“要不要脸?偷袭也就算了,那么多人联手偷袭,你们知道廉耻而字怎么写么!”
“跟妖孽不用讲什么廉耻!”云雾散人轻哼一声,一击过后他手里已经又准备好了一个攻击法术,赫然显现的烈火烧得漫天通红,不仅仅是他一个人,所有攻击玉虚幻境的仙人都在准备炙热的火焰。“原始仙尊的法旨,此妖孽手持雷神之怒毁坏三重门之中两道,打伤灭天君并且将刑天仙器打得损坏,任何仙人看到必定群起而攻之!”
“我操你妈!原始仙尊那个贱人说的话你也相信么!?你怎么不问问灭天君,事实情况到底如何!?”凌云火了,刚刚的攻击虽然被抵挡下来一大半,但是打在身上还是不太好受。“难道你就听那老货一面之词么?”
“灭天君?亏你好意思提灭天君!灭天君在回到自己的洞府之后,已经金丹碎裂而亡了!”云雾散人一声大吼之后再不说话,首先抬手射出了一道炙热的火焰流。火焰夹杂着惊人的冲击力冲着凌云飞速而去,与此同时,数百道火焰同时被催发,在凌云上下左右同时爆发,简直就将他包围的密不通风。
原始仙尊来他们来之前就应该已经交代了,这家伙手上的雷神之怒,用雷电攻击根本无法奏效——就好像用雷电诀去攻击雷煞一般。
数百道蕴涵着强大冲击力的火焰流冲着他扑来,即便有如此强悍的仙器护身,也是抵挡不住的。冥海红了眼睛,在凌云上方猛然冲出了一个口子大喊:“前辈快出来!这是玄天殛火大阵!”
冥海依仗着自己实力强悍,在凌云脑袋顶上猛然冲出一个缺口来,还没等到凌云冲出去,那个缺口很快就被补了起来。冥海在大阵之中四出乱转,一瞬间已经打晕了十多个仙人,可是依然没有用,这玄天殛火大阵是以前用来对付魔宗老祖的玩意,一个人晕过去另外就会有两个人来分担他的位置,除非在一瞬间内杀光一半以上的人,否则这个大阵就不会崩溃。
很显然,原始仙尊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为了隐瞒无数的秘密,他甚至向仙人们宣称手持雷神之怒的家伙是一个危险无比的魔头妖孽。并且把他上升到了跟魔宗老祖相提并论的地步。这玄天殛火大阵凌云自然是认识的。他刚刚飞升还是一个好奇宝宝,一个标准的菜鸟的时候,曾经跟随仙人们去歼灭过这个老魔头。这玄天殛火大阵的威力他自然是清楚的。在里面的一切东西,除了那些天生和火焰有联系的家伙之外,任何东西都会被一瞬间气化。
如果给他三分钟的时间做准备,完成一个万雷齑仙诀的话,有了雷神之怒的帮忙,要破这个玄天殛火大阵根本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可是现在没有这个时间给他准备,玄天殛火大阵一旦发动,必定是势若雷霆一般。若真有三分钟时间的空隙,恐怕当年魔宗老祖的操魂术会将仙界变成另外一个魔界。
如果单是遇到玄天殛火大阵,不过会让人感觉很郁闷,真正让凌云感到恼火的是,这明显是一宗有组织有预谋有后台黑手的,组织严密的谋杀案!
要是让这玄天殛火大阵发动完毕,那自己也别为回到坎纳斯发愁了——直接去阎王老头那里说个情,让他跟坎纳斯的死神陛下交流一下,让自己投胎到那边去。
冥海的冲击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虽然打晕了十多个仙人,但是玄天殛火大阵还是不可阻挡的发动了。
数百道超级火焰中夹杂着金色的光芒冲着中央的凌云扑了过去,现在凌云除了用雷神之怒护身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可惜的是雷神之怒虽然攻击起来数一数二,但是雷阵子这个疯子却从来没有想到过防御。用它来做护身法宝,明显是差强人意的。若对方使用雷电大阵,那么他自然可以当作是洗了一次雷电浴,可惜,他们发动的是玄天殛火大阵。
就在玄天殛火大阵的火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逼近凌云的时候,天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鸣叫,所有人眼前一花,好像看到犹如一团火焰一般的东西猛然扑向了玄天殛火大阵中央,将凌云团团的包裹了起来。
“妖孽!找来帮手只不过是自讨苦吃罢了!”云雾散人大喝一声,手上丝毫不停,话音刚落,火焰猛然一下在这个包裹凌云的东西上爆炸开来。
玄天殛火大阵的威力超乎一般人的想像,由数百仙人同时发动的火焰阵集合了仙界几乎所有属性的火焰。既有最为歹毒的炼魂真火,也有刚正无比的三味真火。各种各样的火焰一起扑来,让人无法在一瞬间选择合适的抵挡方式。而且这些火焰经过阵法的引导,一旦第一缕火焰接触到敌人,那么接二连三的必定是一起跟上。
第一声爆炸之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竟然一瞬间将漫天的火焰全部吸收了一般,体型竟然凭空涨大了四五倍之多!
“啧啧啧,用火焰去攻击凤凰的傻子,我第一次见到呀!”就在所有人仙人看着这团硕大无比犹如火焰一般燃烧着的东西发呆的时候,天空中又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啧啧,而且一次就见了这么多,你们是觉得自己的力量太充沛,在帮别人补充能量么?”
众仙人抬起头一看,一个美艳无比的女人正张开着翅膀停在不远的地方,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这场战争。
“天,天使?”一干仙人看着这个长翅膀的女人发呆了半天,总算有一个在封闭西方通道之前见过天使的家伙不确定的问了一句:“你是西方神?现在的通道已经封闭了,为什么你还留在东方?”
“天使?”百慧灵掩嘴一笑,妩媚顿生,看的一干仙人是心旷神怡。一件极为富有异国风情的长裙配上星光闪动的翅膀,的确是比这里穿着保守的女仙要性感得多。“你从哪里看出来我是天使的?”
“你有翅膀,西方的天使都有翅膀。我以前看到过几次。”这个仙人傻呆呆的看着这个忽然出现的天使,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更多的仙人则是在想这件事情和这个天使的关系。“你为什么没有回西方天界去?难道这件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
“废话,你说和我有什么关系?”百慧灵美目流转间看着那个巨大的火球,“我是正宗的仙人,别跟我和那些长了翅膀的鸟人相提并论。只于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说,如果你看见有人欺负你徒孙,那和你有关系么?”
“你......”不少仙人立刻紧张了起来。听这话的意思,这小妞肯定是一个更恐怖的人物,连徒孙都提着雷神之怒了,那么她应该提着什么,想到这里,云雾散人又是一声大吼:“结玄天殛火大阵!”
“不用了,我觉得你们应该先处理好眼前的事情才对。”百慧灵似笑非笑的看着一干仙人,这时候无涯带着摘星子,蛟龙和参仙也赶了过来,每个人眼里都充满着惊讶的神色。
“妖女,少在这里蛊惑人心!”云雾散人丝毫不为所动,依然带领着众仙人形成了包围的势态,围住了百慧灵等一干人等:“那几位道友,我劝你们莫要跟妖孽为伍,这玄天殛火大阵发动起来可是从来都不留活口的。现在撤退还来得及。蛟龙兄,我知道你好斗,但是也别白白牺牲了自己一条命!这妖孽是原始仙尊点名捉拿的,无论如何今天他也跑不了!”
“谁在蛊惑人心了,自己做出了什么事情,难道你们不知道吗?”百慧灵眼里的笑意更浓了,后面无涯几个仙人更是下巴都掉到了地上。“冲你们后面看看。”
“哼,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一套么?”云雾散人迅速的回头看了一眼,“看了,怎么样?”
“是那一个方向。”百慧灵伸出素手一指,“那边,那边。”
云雾散人刚刚一回头,立刻感觉一股极度炙热的气息扑面而来,还没等他体会过来怎么回事的事情,已经被撞的失去了平衡,成为了一道抛物线。
“我操你妈!袭击领主等于死罪!”凌云现在骑在火凤凰的背上,挥舞着雷神之怒大声喊道:“刚刚是那些不要脸的偷袭我的!站出来!”
7-46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二 绝地大反攻
众仙人被忽然出现的凌云给吓呆了——这个骑在巨型火鸟身上的人竟然能够在玄天殛火大阵里完好无损的活下来?别说被烧死了,就是连根头发都没有被烧焦。难道这个人的实力真的到的可以无视玄天殛火大阵攻击的地步?
那是扯淡,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玄天殛火大阵是仿造太上老君八卦炉里的火焰运行方式而结成的大阵,太上老君的丹炉里也仅仅只有三味真火而已,而这个玄天殛火大阵的火焰却五花八门,摸着两心说一句,这太他娘的厉害了,即便是齐天大圣被烧上一下,怕是也要提着棍子敲人。
在残余的火焰中,凌云提着一把电光四射的巨剑,骑在火鸟上冲着已经结成了大阵的仙人们撞了过去。他可比冥海做得彻底的多——雷神之一怒一扫之下没有能站得起来的仙人,那只巨大的火鸟更是翅打爪击,庞大而炙热的身躯逼的一大半仙人们落荒而逃。
“今天让你们知道知道,我们坎纳斯人民是怎么对付外敌的!”凌云得意忘形的提着加长的雷神之怒站在凤凰背上耀武扬威,“小鸟!我们冲!”
本来冲劲十足的火凤凰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正在高速移动的身体猛然一顿,将上面过于得意的凌云直接甩了出去,落在了十几米远的地方,撞散了一堆仙人。
“领主大人,我们仅仅是合作关系。”安达瑞斯不得不再一次的指明了两个人的关系:“我不是你的坐骑,也请不要叫我小鸟。我叫做安达瑞斯。刚刚我保护你一大部分是出于想吸收那些庞大的火系力量,你可千万不要自作多情的以为我是在救你。”
趁着安达瑞斯跟凌云的对话,几个仙人在后面打出了缚灵诀——这是仙人们专门用来捕捉兽类的法诀,这个缚灵诀比当时凌云施展的那个可要厉害得多,一张肉眼可见的能量网铺天盖地的朝着安达瑞斯扑了过来。
这几个不开眼的东西纯粹是自讨苦吃。安达瑞斯对这个东西有着极端厌恶的回忆和憎恨,眼见那张大网要覆盖到它身上的时候,它庞大的身躯猛然一闪,钻入了一个空间裂缝之中——火凤凰本来就是可以洞穿时间与空间做长途旅行的种族。
在世界各地的神话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不同的魔兽也妖怪,他们形态力量各有不同。但是只要一个地方出现过凤凰的传说,对比一下,每一个地方的凤凰都惊人的相似。这种生物无一例外的被描述成了浑身燃烧着炙热火焰,并且是喜欢而且热爱任何对它们的火系攻击。而且不会被杀死,一旦凤凰被杀死的灰烬沾到一点点火焰,那么它们将在火焰中重生。这也是凤凰的共同特点。
几个仙人正在欢喜这个强悍的火鸟没有防备,可以一击得手,甚至已经想到了骑着它去泡妞的时候,安达瑞斯巨大的身形猛然出现在了几个仙人面前。
“很抱歉,我身体里已经有一个缚灵诀了。所以不会再接受任何人的捕捉。”安达瑞斯用巨大而锋利的爪子梳理了一下羽毛,然后翅膀猛然一下挥舞出了万道火焰,将几个意图不轨的家伙烧得哭爹喊娘。“这还得谢谢你们,我现在掌握的火系力量不单单只是纯粹的火焰了。”
本来凭着安达瑞斯的火焰,是无法对这些仙人造成伤害的,这对多亏了玄天殛火大阵的帮忙。凤凰什么都怕,就是不怕火——火越大它们越高兴,谁听说过火会怕火的?如果谁有本事逮一个千度之后的凤凰来做分解的话,他会发现自己除了得到一大团火焰之外什么也没有。玄天殛火大阵给安达瑞斯注入了新的火焰属性,这让它有对抗仙人的能力了。
“嘿嘿,我让你们烧。”凌云撞散了一堆仙人,火凤凰扑散了一堆仙人,冥海更是很直接的砍翻了一堆仙人。现在的神仙就好像菜市场里收摊的烂番茄一样不值钱,扑通扑通的朝下掉,若是修真界那些家伙看到这个情景,恐怕多少都会被刺激得自爆元婴而亡。
仙人都被打得如此凄惨了,那我们修真来干啥?
事实上,不是仙人太愚蠢,只怪流氓太强悍——这些三重门内的战斗仙人虽然实力也算得上是不弱了。但是仅仅是不弱而已。再看看他们的对手,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这样的结果。
安达瑞斯的翼展已经超过了五十米——并且全身燃烧着各种各样的致命火焰,但凡被它碰到一下,难免会成为抛物线的终点。而且想要避开它的攻击根本是痴人说梦,火凤凰的身躯本来就巨大,而且速度快的惊人,在有仙人使用缚灵诀之后,安达瑞斯更是火冒三丈,一直在做小范围的瞬间移动,打得这些人是晕头转向摸不着北,一会在这边,一边在那边,几乎就要跟随着安达瑞斯快速移动的身形晕菜。
冥海则是已经打出了真火,一柄锋利无比的仙剑上下翻飞,剑气乱射。没有来得及收回仙剑的家伙通通倒了大霉。本来冥海一上来没有使出杀手锏,毕竟都是一个仙界里混的,伤了谁也不好。可是眼看着对方根本不留情面,他也根本用不着想那么多了,短短几分钟内,毁在他手里的仙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至于凌云,这个流氓更是干脆,提起雷神之怒就开始乱射闪电——他现在非常吝啬,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型的仙诀,根本就是修真界最常用的小闪电。即便是这样,经过了雷神之怒的加压之后,威力也是让人匝舌。最主要的是,这样的小闪电几乎不耗仙灵力,他提着雷神之怒犹如提着一杆金属风暴一般,瓢泼似的雷电不停歇的朝着仙人们密集的地方撒去。
上百的仙人被三个变态压得喘不过气来,这的确不能怪他们太弱了。这三个家伙无论哪一个拉出来都是可以独当一面人。实在是他们运气太过不好。
五分钟之后,天上漂浮着的仙人已经从最开始的成百锐减到了寥寥数个——而且身上都带着不小的伤。虽然凭着实力躲过了这三人的联手攻击,不过身上不挂一点彩那是说不过去的。
云雾散人已经恢复过来了,他身为领头的家伙,带着几个实力远远超过这些炮灰部队的家伙还漂浮在天上。五六个仙人身上不是被烧焦就是被炸烂,看上去好像刚刚从战场上回来一般,一股一股金色的血液直冒出来,蒸发在空气中染的一片金黄。
“妖孽!受死!”云雾散人几个还不死心,他掏出了一个像陀螺的仙器。只不过它比一个陀螺要大的多了,它的下面有一个独脚,四周有着一排锯齿。在高速前进中,这件仙器真的好像陀螺般高速旋转,只有最上面一层,显然是让使用者架御它的部份,只有这里不会旋转。
“这家伙疯了。”百慧灵评论说道:“说真的,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将自己的武器做成这样。”
云雾散人却不多说,一下跳上了那个陀螺,踩着它冲着凌云直撞了过来。在他的眼里。只要制服了这个首脑,其他两个小喽罗要将他们拿下就简单多了。凭着自己这个修炼了万年的仙器,只要一但撞实了,即便是罗天上仙也是受不了的。
面对飞撞而来的陀螺,凌云只是轻轻一拨,把对方这一击的力道卸开,同时猛的低下身,抓住了对方仙器的独脚。接下来的事,出乎敌我双方的意料之外。
老流氓一下子发力,把那个仙人连同仙器一起举了起来,右手一伸,捉住了对方的脚踝。紧跟着,凌云左手一挥,用那陀螺状的仙器把另一个仙人的攻击挡下来。巨大的力量,震的这个云雾散人慌忙后退。右手则把那个可怜的家伙当一件大型武器,迎向那几个还漂浮在空中的仙人。其中一个使用着外表好像一根棍棒似的仙器。看到凌云这个架势吃了一惊,急急停止自己的攻势。凌云却顺手把捉在手里的那个仙人向他甩了过去。
趁他手忙脚乱接住那位可怜的仁兄,凌云一个旋身,差之毫厘的避过第四位仙人的一击,同时出脚,一脚撑在这位仙人的小腹上。一声闷哼,这位仙人给他一脚踹飞。
这时剩下的两个仙人已经看到呆掉,在来这里之前,他们的如意算盘打的山响——以这几个仙人的力量,已经足以横扫当场,想不到面对凌云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家伙,却完全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就在他打得高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一股压力,回头望去。只见一开始使用锦绣山河笔,被自己打成抛物线的家伙站在远处,手中半截锦绣笔缩放出绚丽霞光,一道道彩带一般的笔痕随着他的上下翻飞出现在半空中。
发觉凌云注意到自己,这个仙人大叫道:“不要靠近他,想办法牵制住他!”
7-47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三挨揍与悟道
手持锦绣山河笔的仙人猛地喝一声:“疾!”刚刚他画出的一片彩光向凌云压了过去,彩光渐渐散去,凝成实物,凝化出的东西,连凌云也是一呆。
原来刚刚这货并不是在写字,当然也不是乱划一气,而是画出了一座山峰,只是因为线条简单加上那些彩光看上去太绚丽,凌云一时间竟然没有看出。望着一座山头整个压了过去,凌云也不禁有些咋舌:“不是吧?这样也行?”
双手向外一撑,挥洒出一片青光,青光迅速凝结成一片光幕,迎上前挡住飞来的山峰。这个仙人好像并不感到意外,从刚刚的战斗中,他就了解到这个流氓相当的强大,他并没有奢望这一招会对凌云造成什么损伤。
手中的锦绣笔左边轻轻一点、右边微微一抹,看上去好像是一位画家在为一幅为完成的作品进行最后的修饰。但凌云却真的感到惊讶了。随着一笔一笔的涂抹,眼前的这座山峰变得越来越巨大、越来越真实,相应原,他所感觉到的压力也越来越强了。
“不是吧?这样也行?”
同样的一句话,意义却完全不一样了,刚刚不过是觉得有趣和一点意外,现在可就是真的吃惊了。更何况,凌云的对手并不止是一位。
帮他挡下凌云一击的那位仙人,手中的是一个好像一面镜子似的仙器。只见他扬手把那面镜子高高抛起,手中迅速的结成仙决,一声低喝,一道仙光直射那面镜子。那面镜子立刻定在半空中,一阵“嗡、嗡”低鸣之后,一道银光从镜中射出,直罩向凌云。由于之间有相当一段距离,等到那道银光射中凌云之后,不止凌云,就连他面前的那座大山,也有好大一部份被笼罩其中。
被银光射中,凌云只觉全身陡的一沉,面前似真如实的山峰传来的压力也瞬间加大了好几倍。
不过,对凌云来说,灾难才刚开始而已。被仙光射中,不止力量被禁锢了不少,就连感应边也下降许多。陡然发觉脑后生风,还没等他明白怎么回事,“砰!”的一声响,脑中只觉天晕地转,眼前金星乱飞,过了好一会,才觉得头上传来一阵阵的剧痛。却是被云雾散人用那件有些像陀螺的仙器的独脚狠狠的在他头上来了一下。
而另外两位仙人显然也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其中一个仙人双手如抱球,手心相对约数十公分,聚集起大量的仙灵之气。“噼啪”声响中,仙灵之气化成雷煞之力,这个仙人手中如抱了一个巨大的雷球!殛天雷,差不多所有的仙人,包括散仙都有修炼,不过威力如何,就因人而异了。这个仙人修炼的天雷,威力已经算是相当强了。
一声暴喝,殛天雷脱手打出,直直的轰在凌云的背上,打得他当场向前一个踉跄。而最后一个,也趁着凌云被锦绣山河笔和使用镜形法宝压制的机会,跟着法宝、仙决尽出,一阵狂轰乱炸。
“啧啧啧,都别帮忙,小凤凰,冥海,你们过来看看,这场架打的!”百慧灵坐在不远处的云彩上装神仙,本来这三人的偷袭是根本不会得手的。百慧灵这个无良师祖制止了两个人的帮忙,让凌云一个人硬抗着攻击。她现在非常好奇,经过这么一趟旅行,自己这个徒孙到底变强了多少?
第一场面对灭天君的时候已经拉了个平手,既然逐戮玄珠都无法对他产生什么影响,连刑天仙器都不怕的家伙,这点小场面自然是可以应付自如的。
“呃,我们这样不太好吧?”冥海和安达瑞斯飞到了百慧灵附近,后面摘星子、无涯、参仙和蛟龙全都张大了嘴,听说过护短的家伙,可从来没听说过放着自己徒孙任人打的家伙。或者是这个女人有力挽狂澜的本事?说话之间,他们对凌云这个漂亮的长翅膀的鸟人师祖又多了几分敬畏。
事实上,百慧灵别说力挽狂澜了,凭良心说,她连一个刚刚飞升的小菜仙也干不过,她这么做,纯粹是想看看凌云现在到底成长到了什么阶段而已。
“前辈也真能抗,如果这换了是我,估计早就被打得残废了。”无涯看着一阵一阵法宝仙诀爆起的闪光匝舌,“不愧是六万年前已经成天仙级别的人物......”
“我老龙自问是好斗的了,跟他比起来,我简直就是井底之蛙啊。”蛟龙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看来进步是要在不断的锤炼摔打中才能产生的。我明天回去蜕了一身龙甲,也炼上一件法宝。以后你们没事的时候就可以拿我练招。”
“要学打架,先学挨打。”参仙点了点头同意:“蛟龙兄这也算是悟道了。”
上面几个人说得热闹无比,下面仙人们连续不停的攻击,已经把凌云的身形整个埋了起来,在外面完全看不到他的人。
随着锦绣笔不停的钩画,那座凭空出现的山峰给人感觉愈来愈真实,不止是那嶙峋的怪石、陡峭的山壁,甚至可以看到不少飞瀑、溪流。此时使用锦绣山河笔的仙人也是在苦苦支撑,那庞大的山体,完全是他的仙灵之气幻化、凝结而成,其间消耗之大,可想而知,就算此战能胜,也免不了元气大伤。
只是一想到合五人之力,打败一个能够杀死灭天君的家伙,到时自己五人在整个天界定能声名大振。想到这里,他勉强催动仙灵之气,加强锦绣笔的威力。
同时,另外几位仙人也是人同此心,使用离天镜的仙人更是不断加强离天镜的仙光,尝试进一步禁制、弱化凌云。其他三位仙人也疯了般轰个不停,场面一时间热闹无比。
这时玉虚幻景一边的仙人们看到这情景,一个个暗暗叫苦。如果连这位帮手也败了,等那五个仙人缓过手来,他们恐怕就要糟糕了。只是他们虽然有心想过去支援,却被安达瑞斯张开了巨大的翅膀挡在一边。在观看凌云被虐一事上,安达瑞斯和百慧灵有着同样的嗜好。不同的是,前者是纯粹出于变态的心理发泄而已。
轰炸越来越密集,看的上面一干人等暗暗心心惊。最后无涯终于忍不住了,他问百慧灵道:“难道真的就看着前辈被几个人围攻?”
“那不叫围攻,叫锻炼。刚刚这位蛟龙道兄也说了,进步只有在锤炼和摔打中才能产生。”百慧灵悠然自得的看着那一团无比灿烂的光芒说道:“我现在是在锻炼他的耐打性,你放心,连逐戮玄珠这样的东西都奈何不了他,几个仙人的围攻算得了什么?”
无涯本来是看着那一团光芒而担心,现在听百慧灵这么一说,心里一想也是。逐戮玄珠身为刑天仙器都无法把他怎么样,现在这场面虽然大,但是威力未必就剩得过逐戮玄珠。这么一想他也安心了,开始跟着百慧灵一起坐在云朵上装神仙。
就在双方都以为凌云不死也要脱层皮时,在攻击的中心点,在那暴出的层层仙雷、仙气之中,猛然爆炸出了一阵力量惊人的冲击波,夹带着雷电的威势,将几个正打的兴高采烈的家伙冲到了百米之外的距离。
“你们这几个贱人!我要你们付出代价!”随着凌云的声音,那座小山突然动了起来。不同于刚刚出招之时的陡具“山形”,经过不断的加强,现在它无论是外形还是大小,真的有如一座小山一般。太过意外的变化,加上小山撞过来的速度实在太快,这个自己勾画出小山的家伙终于自食其果——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整个被撞飞了出去。
“道友!”那个使用像镜子一样的仙器的家伙刚刚惊呼了一声,就听到同伴的叫声:“道友!小心!”
而几乎在同时,一股奇特而又强大无匹的力量,突然隔断了自己和离天镜之间的心神联系,吃惊的抬头一望。只见离天镜已经被凌云一手捉住,而整个镜身上泛起一层淡淡的青色光芒,显然已经给凌云控制住。
“你好像很喜欢这只镜子嘛,那就让你和它好好的亲热亲热吧。”看着这个已经完全陷入了痴呆神态的家伙,凌云干笑一声,猛地把手中的镜子向他砸了过去。
“乒”的一声脆响,凌云有些意外的道:“这东西的质量真不怎么样,还是你的脑袋太硬了?”
原来刚刚凌云强大的雷电冲击力强行切断这个仙人与他的法器之间的联系,然后又强行控制住仙器之后,镜子内的灵力几乎被完全打散。而一旦失去仙灵之力的加持,再怎么样的法宝、仙器,也不过是一件制做比较特殊普通金属而已——况且这东西连金属都不是,仅仅是一块巨大的晶体类物体。
加上凌云又是以这镜子的镜面砸向他,结果就是这面制作精美的镜子的镜面部份被凌云这大力一击给敲破,残破的镜身好像一个巨大的铁圈箍住了这个可怜的家伙。
凌云伸手捉住他的脖子,正要有所动作时,突然后脑传来一阵刺痛,回头一望,却又是那件陀螺状的仙器不知何时绕了过,又重重的给他来了一下。
“我操你妈!两次!”从凌云的声音,只要不是聋的,相信都能听得出,此时他的愤怒非同小可。“老子今天非揍你的你妈妈都不认识你不可!”
7-48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四 雾天君
此时太虚幻景和大罗幻境的仙人们的争斗完全停了下来,包括三重门内的仙人也被这个流氓的手段给震住了。亲眼目睹了他承受了轰炸一般的攻击之后非但没事,还来了一个漂亮的防守反击之后,所有人都开始重新掂量这个家伙的重量。
而刚刚突袭成功的云雾散人更是一脸的苦笑,这货色到底是什么来头?刚刚明明是准确命中了他的脑袋,为什么看上去好像是第一点事都没有的样子?要知道自己这陀螺仙器于金丹同修炼,采的是那九天之上的陨铁原矿铸造,坚硬无比而且杀伤力巨大,特别是对于肉体强度强悍的仙人特别有效,这连打了两次,好像人家跟没事人一样,即便是冥海,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攻击吧?
“你们几个……刚刚几个人合起来揍我一个……而且揍的好像还很过瘾是不是呀?” 不知怎么,这时凌云那看上去英俊的脸庞、温合的笑意,在对面的几位仙人看起来,忽然变得有些狰狞起来。
“你……你想怎么、怎么样?”被镜子砸伤的仙人伤的极重,勉强开口问道。
凌云摇了摇头:“放心吧,不会把你们怎么样的。不过嘛……嘿嘿嘿,这笔帐我也要讨回来才行,总不能让你们白打了吧?”
听到凌云头一句话,几个仙人略松了一口气,但是凌云接下来的一句“不过”,立刻让他们的心又提了起来。特别是那三声诡异的怪笑,更是让他们直冒冷汗。怪啸一声之后,青光一闪,凌云大仙瞬移到对方数人之间。没等有人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已经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这下子不管是那一方的,在场的所有仙人全都看傻了眼,妖孽果然是妖孽,都说妖孽们性子放荡怪癖,可,可这也有点太过了吧?
只见凌云状如小孩街头打架。或者按着一个猛踩猛踹;或者一手拽着领子,另一手狠狠的往对方头上猛敲,当真是拳拳到肉。一时间,打的几个仙人惨呼、痛叫不绝于耳。不过,很明显的,凌云现在的举动,与其说是在出气,不如说更像是在玩乐。这点从他出手时几乎没用什么仙力,而是直接以肉体的力量,就可以看的出来。不过就算如此,也够人人身上带伤的几人受的,不一会的功夫,几个人就已经满脸乌青了。
正当他揍的痛快淋漓、心怀大畅,凌云忽地眉头微皱,停下手来。虽然一时间不知出了什么事,不过有机会逃脱凌云的魔掌,几个仙人二话不说,瞬间跑出老远。
凌云头部微倾,闭着眼睛,静下心感觉着什么。
“是谁来了?既然来了就给我出来,何必藏头露尾!”刚刚他正揍人捧的痛快的时候,忽然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息靠近,不过这股气息几乎在出现的同时就消失掉了,一开始他还不怎么放在心上,一转念间却惊出一身冷汗。
发出这股气息的,明显也是一个仙人,能在他没有发觉的情况下靠近不说,一瞬间就这样在他的眼皮底下消失掉,实力之强,不言而喻。所以他立刻集中心神,要先找出这个人来。
“是什么人?出来!”当凌云集中全部心神去寻找时,并没有用多长的时间就已经有所发现,一声低喝,强猛雷煞之气暴发,直攻目标所在。
一阵轻风拂过,一朵不知名的鲜艳红花不知从哪里飞出,轻轻的飘过,轻巧的挡住凌云的雷煞之气。紧接着,风起花舞,无数鲜花在风中漫天起舞,转瞬之间形成一个巨大无伦的花阵。借一股柔中有刚的风力,不停盘旋飞舞的花瓣一阵阵一波波的削弱凌云的雷煞之气,在那道雷煞之气接触风眼之前将之完全化解。
另匀眉毛轻轻一挑,对方展显出来的实力,犹在他想像之上。虽然这一击的本意只是要把暗中潜藏的人逼出来,所以看上去声势浩大,实际却留有不少余地,随时可以撤招,但却也没想到对方化解的如此轻松。不过现在至少证明了自己不是神经过敏。
猛烈的劲风渐渐的吹散了盘旋在四周的花瓣,而围笼于群花之中的那个人,也渐渐的显出了她的身影。
娇小的身形,一头赤红色垂肩短发。内着一件|乳白色紧身连衣短裙,露出一大截洁白如雪、晶莹如玉的大腿,外披一件半透明的轻纱长衣。赤着一双纤美秀足,只有右脚的小腿处,佩戴着一个金色腿箍。全身泛起阵阵淡红色霞光,更是衬的她美艳不可方物。
实际上,只以容貌而言,仙人中的俊男美女,并不见得比修真者优胜多少。毕竟再怎么样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不可能多处什么变化来。不过修真者完全无法相比的,就是气质。容貌上可能相差无几,不过配上个人的气质,那可就天差地远了。
女性仙人在仙界并不多男性仙人少多少,这一点他是知道的。不过这个女仙的修炼路子明显倾向于媚惑一路,以女子天性媚惑而入修真,却还能修成仙道而没修入魔道,能有这种天赋和定性的女仙人可是太少了,不过其成就往往也是极高。而这一点,从刚刚的一击,就能看的出来。
这时,那女仙人微微歪头,嘴角露出一抹笑意,以一种看着什么珍稀动物般的眼神不住的打量着凌云。
凌云也同样回视着她,以前见过的女仙不在少数,而眼前这个女仙的实力,算是他到仙界后所见到的仙人中最厉害的一个,自然很是感兴趣。睢了一会,那女仙人身形微侧,左手横托右肘,而右手则轻轻的把玩着脸旁一缕秀发,笑道:“就是你将灭天君打的鼻青脸肿的?我当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呢!”
声音轻脆动听,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和语气,但一言一行间,自然的流露出一股诱人的媚态。
一般来说,男性虽然不会特别讨厌妖媚的美女,但如果让人明显的感觉出来的话,大部份人还是会很厌烦的。但眼前的这位美女仙人却不同,虽然明明知道,但却完全不觉得有半丝讨厌,反而有一种如幕春风的舒畅。能够把如此的媚惑之道,完美的溶于平时的一举一动之中,而且完全把其中风尘、烟火之气完美的去除,更让凌云心下也暗暗佩服。虽然修炼的是媚惑之道,果然不愧是仙女而非魔女。
听到这个女仙的话,在场三重门的仙人明显的混乱了起来,灭天君还没有死?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当下他也露出一丝笑意问道:“原来灭天君还没有嗝屁啊?我当他这么不禁打,轻轻碰两下就打算驾鹤西游了呢!恩,在下是帝国领主......不是,是天仙凌云,还没请教姑娘芳名?你是住在三重门内么?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面对天然媚惑,特别是以媚惑入道的女仙,很少有人能把持得住,虽说凌云能够把持的住,不过多少还是受到对方一点媚术的影响,不然以他的脾气,特别是刚刚还满腔怒火的状态下,绝不会这么和颜悦色。
“看样子,小哥你是离开了仙界很长一段时间吧?”那女仙人眼中的笑意更浓,她的话似乎轻佻的很,不过却给人一种好像是极亲密之人善意的玩笑的感觉,并不会让人讨厌。
轻佻这种东西,凌云自然更不会在乎,他轻轻的摆了摆袖子,笑道:“姑娘说得也全对吧?请问有何指教?如果没有,等我修理完这批家伙,一起去在下的洞府喝杯茶吃个包子,联络联络感情如何?”
“呵呵,从你不认识我这一点,就能明白。你看看那些家伙就能明白了。”说着那女仙人向四周努了努嘴。“至于喝茶嘛,我是非常乐意的,不过你身后那两位小姐好像不太乐意。”
经过女仙这么一提点,凌云这才发觉,刚刚还像斗鸡一般互相对峙着的两派仙人们,不知何时后退了一段不短的距离。凌云登时恍然,眼前的这个女仙,明显在仙界名头极响,而且看来声名还不怎么样,不然这些仙人不会如此畏惧,同时她看来也不属于这两边的任何一派。
“真是少见,你把灭天君打得起不来床了,竟然还有精力跟这么多人继续再打下去,我真是对你到底有多少功力好奇。”女仙笑颜如花的看着凌云问道:“小哥,你可以告诉我,你手上的雷神之怒是哪里来的吗?”
“嘿,那当然,那当然,美女的询问我自当诚实的回答,只怕你是不相信呢。”凌云一挥雷神之怒,漫天的雷煞之气立刻显露无疑,噼啪的雷电响声夹带着一道道犹如电蛇一般的电光冲着聚集成一堆的三重门内的仙人扑面而去。不过这明显是做秀成分居多,虽然看上去威力无比,事实上却太过浮华,没有什么杀伤力。
可仙人们已经被凌云手里那雷神之怒给吓怕了,谁知道这个流氓什么时候真什么时候假。要是碰到他全力一击的话,连锦绣山河笔都挡不住,能够自信挡住的还真没几个人。
看着做鸟兽散的仙人们,女仙又是一阵娇笑。
“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做御枫,的确是住在三重门内。”女仙嘻嘻一笑,亮出了自己的彩带霞帔,“你能把灭天君打得凄惨无比,还毁了逐戮玄珠,相比是有相当的觉悟了吧?”
“我想要做什么,自然有我的想法和理由,用不着跟任何觉悟。”凌云耸了耸肩,“你如果有相当的觉悟,应该看得出来我很生气,我不动手打女人,不代表我不会反击。”
“哦?那我要是不跟你动手,就帮着他们掠阵,那你会连我揍到一起去么?”女仙的笑意更浓了,“事实上,我没有跟你动手的想法。你有雷神之怒在手,又服了齐天大圣的给你的九转神丹,我可不想跟灭天君一样被你欺负的起不来床呢!”
起不来床?凌云盯着这娇媚无比的女仙,立刻热血沸腾了。
“呵呵,你可真经不起逗。”女仙掩嘴娇笑道:“看来我也猜的没错,你果然已经达到了可以破碎虚空的本领了。”
7-49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五 破碎虚空的实力
其他人或者没有听到女仙说的是什么,凌云却听得一清二楚。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以为这个女人疯了。
“你看上去挺漂亮的,啧啧,可惜是个疯子。”凌云提着雷神之怒抓了抓下巴,露出了一种色狼一般的惋惜眼神。好像就是刚刚脱了裤子要朝上爬的时候,忽然听到对方的好朋友来了那种心情。“破碎虚空?你不是想成神想疯了吧?”
所谓的破碎虚空,那是神人们特有的本领,通俗一点来说,也就是操纵时间与空间的本领。这门本领要从理论上来说,事实上仙人们也可以施展——比如一百个以上的罗天上仙联手施展大型的仙诀攻击虚空,或者会成功的破碎虚空,不过这消耗的力量太大,而且一百个罗天上仙也不可能无聊到集合到一起打空气。
破碎虚空跟撕裂空间的原理差不多,也是在一瞬间输入超强的让空间无法承受的力量而导致空间破碎。和撕裂空间不同的是,破碎虚空是将空间概念完全粉碎掉,按自己的意愿来创造一个自己喜欢的空间。也就是每一个仙人都梦寐以求的造物了。
当然,这种物并不是指生命,而是指某个特定的能量圈或者能量通道,要达到造物的水准,起码得上万个罗天上仙来联手破碎空间才行。可惜的是,仙界找不到一万个罗天上仙,即便是有那么多罗天上仙,破碎了虚空之后听谁的,这还是一个说不准的事情。
“怎么,你以为我在开玩笑么?”女仙笑呵呵的看着凌云问道:“你还没有当年你祖师雷阵子十分之一的本领,倒是先学会和天君顶嘴了。你别以为教训了一个灭天君,还能教训一个雾天君。小朋友,我跟这些仙人可是完全不同的。”
“雾天君?”凌云吃了一惊,朝着女仙人上上下下一阵猛打量之后问道:“天君......不是男的么?难道说天君之中也有女人?”
雾天君嘻嘻一笑,娇媚顿生,看得一干仙人是舒畅无比,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妞应该是一个被抱在怀里宠爱的货色,或者应该是王侯将相府里的爱妃爱妾,怎么也跟天君挂不上边......可事实上,她的确是一个天君,而且是十六天君中排行老六的前十位高手。
要说到这个雾天君,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来历不明的人物。除了她之外,其他十五个天君全是根红苗正,有着悠久的修炼史的人物。就拿灭天君来说,排行第三的这位灭天君成仙八万年有余,从刚刚飞升的小菜鸟开始修炼,一步一步的从地仙,天仙,罗天上仙一直到了现在的大罗金仙,在五千年前才正式被选上了天君这个位置,可以灭天君的经历完全是一个普通仙人的发家史,而且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每一个修炼过程,每一次的晋升,无一不是被纪录在案。
十五天君大多都是如此,从飞升的好奇宝宝小菜鸟一步一步的朝上爬,终于爬到了领导仙界数以万计的仙人的位置上,除了这个十六天君里唯一的女性——雾天君。
如果说其他的天君奋斗过程纯粹是一部发家史的话,雾天君就属于空降类人才。谁也不知道这个女人从哪里来,甚至原始仙尊还专门派人去修真界打听过她的门派。可得知的消息的,雾天君这个叫做“雾隐宗”的修真门派,早在上古时期炎黄二帝大战的时候就已经灭绝了。从那时候开始数,距离现在怕是有几十万年不止。
原始仙尊修炼也不过十余万年而已,几十万年是什么概念?即便是头猪,如果能一步一步的稳步朝上爬的话,怕是也爬到猪天君的位置去了。
“我跟天君好像不算是太熟。”凌云摇晃着雷神之怒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娇媚无比的女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她的美貌更胜于百慧灵。让凌云脾气一瞬间好下来的原因,除了漂亮就是,这个女仙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即便将来发生了什么关系......那也是说不一定的。“今天雾天君来找我,有何指教?
“你猜我有何指教?”雾天君倒是不急,脸上如花的笑颜依然摆在前面。“猜到了有奖励。”
“我才懒得去猜。你没看到我现在忙着吗?”凌云撇了撇嘴,雷神之怒一挥,冲着三重门仙人密集方向一指,那边的一群仙人立刻做了鸟兽散。“有事说事,没事我要开始揍人的。这些卑鄙的家伙把我欺负得可够凄惨的。你若是来帮忙的,我就连你一块揍进去。”
“不是不是,你千万别误会。”雾天君依然是一副笑脸只不过比起一开始的妩媚来说,现在却又多了几分小女孩的天真。“我绝对不是来帮忙的,你连灭天君都揍了,我哪里还敢来自讨苦吃。我今天就是特别过来看看,连灭天君都称赞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
“那你现在看到了?”凌云嘿嘿一笑,手里暗暗捏了一个仙雷,一般话说到这个份上,就应该动手了。“有何感想?”
“除了英俊之外,没什么好说的。”雾天君耸了耸肩膀,自顾自的找了一块云彩坐下,下巴轻轻一抬说道:“你们继续,该打架打架,我就是来凑个热闹的。”
凑热闹?三重门内的仙人被凌云那雷神之怒指得东躲西藏,几乎就要晕菜,本想是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天君能帮帮忙修理这个妖孽,谁知道人家是来看戏的,这让一群仙人们有点失去了控制了。大部分都在低声咒骂着这个该死的女人——还是有少部分没有开口骂娘,他们相信,这是雾天君的一个计谋,好歹也是三重门内一家人,对付这些外乡人,肯定是要联手的。
不单单是这些仙人们不相信,就连凌云自己也不信——千里迢迢赶过来看热闹,谁相信谁是傻Ъ。这个女人位居天君,虽然比灭天君的排名低了那么几位,好歹也是一个天君,天君就意味着拥有毁天灭地的实力,将一个这样的人物放在背后而自己跑上前去打架,无疑是一个自杀性的行为。
“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凌云并没有动弹,而是在示意着冥海一干人上下左右形成了合围之势,只要这个女人一有异动,几大高手立刻联手轰杀。或许无涯摘星子等人实力比之冥海和凌云低了不少,但是有了雷神之怒和这个剑仙在场,这个雾天君无论如何也是逃不开被秒杀的命运。
“我不是说了么,我就是来观战的。”雾天君看了看上下左右慢慢合围过来的一干人等摇了摇头,“我真没有任何和你敌对的意思。这阵势你还是留着对付敌人的好。”
“对付敌人?我现在最大的敌人便是你了。”凌云干笑两声,手里的仙雷越来越大,这一击必定是势若雷霆。在跟灭天君一战之后,他已经慢慢回忆起了仙人的战斗方式——这有点类似于坎纳斯武魔双修的人物,近身肉搏中抽冷子放暗器,杀伤力绝对不可小看。“老实说,你到这里来到底是做什么的,我可不想看到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被轰成漫天的尘埃。”
“你怎么就那么多疑呢?我不是跟你说了么?我就是来参观参观你这个可以破碎虚空的家伙是什么样子的。你要实在不放心,我走好了。”雾天君眉头一皱,站起来作势欲走。
“请便,我就不送了,路也挺远的。”凌云依然一副流氓像,看着雾天君嬉皮笑脸,“等我这架打完了,欢迎来玩,我以后如果真要定居,那么肯定是在大罗幻景。不管是敌是友,任何时候我都欢迎美女来玩,特别是像雾天君您这样的超级美女。”
“那我可真走了?”雾天君拍拍ρi股站起来,娇媚无比的横了老流氓一眼,后者骨头立刻轻了一半,“那有机会下次等你把洞挖好,我单独过去找你玩。呵呵!”
“不送,单独过来我是欢迎的。”凌云挥了挥手,站在原地没动,就看这个女人想要干什么。“怎么还不走?你到底走不走?”
两个人之间的对话犹如一对小情侣在打情骂俏一般的肉麻,百慧灵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三重门那边的仙人集体发牢骚,这雾天君又开始发嗲了。看来这个女人一见强壮男人就发嗲的传言是真的,竟然丢下了几百同乡去跟一个外来人口打情骂俏。这要是传出去了,天君的威名不就完全扫地了。
可惜,雾天君一点也不在乎威名,她的确是说走就走毫不停留,而且在临走的时候还抛了一个媚眼给凌大官人,让本来骨头已经轻了一半的老流氓全身骨头都酥了。
“还天君呢,不要脸的程度我看谁也赶不上她,竟然当场跟敌人打情骂俏。”这下连安达瑞斯都看不过眼了。在对付凌云这个流氓的立场上,她跟百慧灵是同一战线上的战友。“蛇都是不安好心的,你现在放她走,说不定她什么时候会回过头来咬你一口。
“嘿,她要是想咬我,刚刚就已经咬了。”凌云干笑了两声说道:“你们刚刚发现没有,她轻描淡写挡下雷神之怒那一击,即便是灭天君也是做不到的。她的实力应该在灭天君之上。为什么排名低了这么多?这里面肯定有什么名堂......”
7-50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六 初露端倪
送走了雾天君,到了老流氓的娱乐时间了。刚刚一干仙人把他揍得够惨,当成靶子一样狂轰滥炸了快十分钟。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走了一个雾天君,没有了后顾之忧之后,这打得就更放得开了。
“你们怎么样?是要继续打,还是要撤退?”老流氓提着雷神之怒围着缩成了一小圈的仙人们疾飞,快速飞翔中雷神之怒电光游动,在他们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雷电火网,犹如一条首尾相衔的巨龙一般,正在朝里面张牙舞爪的标榜着自己的实力。
打还是不打?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古老的选择题。眼看着那只张牙舞爪的巨龙越赖越是狰狞,仙人们现在一点也不想打下去了。打伤了一个灭天君,惊走了一个雾天君,现在各人手里的法器基本上也是残缺不全了。先前的一阵轰炸中雷神之怒虽然没有起到非常好的保护作用,但是它毕竟是一件传奇一般的攻击性仙器,用它来做防御法器,不少仙人的法器直接就损毁在了它的雷电网上。
现在要继续打下去,当真就是寿星公上吊了。能修炼到这个地步的仙人们都不傻,虽然不能直接说不打了,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动弹。
“这个......你真的没有杀死灭天君?”云雾散人犹豫了半天,终于问了出来,“刚刚雾天君说的,是你将灭天君打得重伤,并没有杀死他,是这样吗?”
云雾散人此话一出,大部分仙人立即附和,很显然,大家首先就是想知道这个答案。对于一个连过两位天君的家伙来说,最好还是保有起码的尊重。否则他一旦发起了狂,仙界还能治得住他的恐怕只有两个人了——原始仙尊和排行第一的欲天君。
欲天君是典型的身龙见首不见尾一般的人物,身为十六天君之首,却不执掌任何刑天仙器,也没有什么人看见他使用过什么仙器——事实上,根本很多仙人连见都没有见过他,只知道有这么一位势力超然的天君,却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一个活的。
若是惹恼了这个流氓,他发起疯来,要指望欲天君来搭救,这肯定是极不现实的一件事情。平时大会小会这个家伙全不到场,就连几个重要的仙界盛会也经常缺席。高人总是高来高去,指望他在关键时刻出现搭救,这无疑于痴人说梦一般。
至于原始仙尊,在这些仙人的心里更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是一界的至尊,自然不会亲手参与到仙人的争斗中去。除了场面无法收拾,他才会以终极BOSS的身份亮相,平时只是负责吃喝玩乐,制定一些基本规则而已。活到他这个份上,很大程度上已经不会参与到这些争斗中来了。
所以,在看到雾天君这个执掌刑天仙器的女人的态度之后,又听到了灭天君其实并无大碍之后,这些仙人们忽然醒悟了。这是雾天君在给大家提醒,要给打败执掌刑天仙器的仙人一定的尊重,否则后果绝对是不可收拾——况且,这次群殴的导火索,灭天君的死亡,已经被证实为假传的消息了,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不是我没杀死他,而是他命大。”凌云强调着自己的立场:“我从来不回对敌人手软。只是这货命太硬了,一时半会的我也杀不了他,就先放任他自生自灭吧。”
“可是,原始仙尊的诏令里却说.....”云雾散人有点晕头了,原始仙尊的诏令应该是不会假的,可为什么雾天君却说灭天君一点事也没有?十六天君之中或者各有冲突矛盾,但是这个唯一的女天君却是深得大家的欢心,按理说是不应该欺骗人的。
“原始仙尊?恩,我来猜猜看。”凌云将雷神之怒杵在云上,庞大的力量已经将云朵化为了实体。他摸着下巴咂摸了半天之后说道:“大概意思是不是说,今天有一个妖孽,非法持有大杀伤性武器,私闯天门,毁坏仙家公物,杀天君畏罪潜逃?”
“你......你怎么知道!?”云雾散人显然是吃了一惊,难道这人有看穿仙人思想的读心术不成,“你,你,你难道能看穿仙人的思想不成!?”
也不怪云雾散人如此的吃惊,读心术这门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稀松的不能再稀松,平常得令人发指,普通的让人惊讶的法诀,早在修真最初期的时候便可以使用。通过力量来直接侵入别人的思想里面来读取他的思想,这的确是一门简单不过的法诀。
读心术的施展要求施术者的力量起码要远远凌驾于被施术者那才能行。修真者们能使用读心术那是因为对象大多是普通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力量屏障和心灵抵触禁锢可言,所以才显的稀松平常,如果换了修真者对修真者使用读心术的话,那起码得比对方多出四到五个等级才行。毕竟如果侵入心神那么简单的话,修魔者早就一统天下了。
云雾散人几位是属于亚天仙一级的高手,如果要比力量屏障和心灵禁锢力量强得异乎寻常。即便是按照修真者的等级来计算,凌云起码要爬升到神人的位置才能够顺利的读出他们的心神。即便是强如原始仙尊那样也不行。毕竟随意的入侵别人的心神,这样的对手已经可以任意虐待了。
难道这人竟然修成了神人?很明显他是一张新面孔,而且诏令一直就放在云雾散人身上,偷看是没有什么可能性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竟然能读取仙人的心神?
想到这里,云雾散人喉头不禁一动,骨碌一声吞了一口口水。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杀光在场的仙人。过来的时候听说这个妖孽被逐戮玄珠冲入体内而不死,反而打得逐戮玄珠失去了控制碎裂,他们只是把这个事情当一个笑话来看。即便是大罗金仙,金丹碎裂那也是无力回天的事情。仙人的金丹就好像普通人的心脏,修真者的元婴,谁听说过没了心脏爆了元婴还能活下去的?再是强悍的生命体,也是有弱点的,要说完全没有弱点,那已经成神了——比如齐天大圣孙悟空那厮,听说天庭十万年以来一直在研究可以杀死他的方法。齐天大圣在得知这个事情之后,没有大闹一场,反而竟然出奇的配合,十万年的时间,终于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果,那就是证实了一件事情——这个猴子根本是不可能被杀死的。当然,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是不死不灭了的。
“我读取个屁。”凌云挖了挖鼻孔,冲着众仙人的方向弹了过去,“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妖孽,那老子叫生气了,我真做一次妖孽来给你们看看。”
“你是......?”云雾散人现在越发的恭敬了。只要他不是妖类,只要他没有杀死灭天君,也就不算触犯了仙条,那么双方也没有必要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上,他们很明白自己甚至连拼个你死我活的资格都没有。要硬拼下去,大不了你就我死我死,绝对没有他死的概念。
“站稳了听好了。”凌云清了清嗓子:“老子就是那六万年前纵横仙界的流氓天仙,你们知道那东西方的友好交流会么?那就是因为我的缘故而被关闭的。老子也是被原始仙尊那老不死的下了缠魂丝打入了轮回通道。可惜我运气好,没有去投胎,而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今天我回来,本来应该是先去找他说道说道这个事,可惜大爷我很忙,急着回去那边娶老婆,所以第一时间也没有找上他。”
“那原始仙尊为什么会在诏令里写上妖孽这个字眼......”云雾散人犹如听天书一般,原来这就是那个仙榜上记载的最后一个因为触犯仙条而被打下了轮回通道,为了给仙人们作为反面教材而特别纪录下来的天仙。“按照这个说法,你应该已经修炼了不下八万年了......难道说......”
难道说,这家伙竟然跨越了那最后一步,竟然成神了!?云雾散人摇了摇发晕得脑袋,一连串的事实让他的大脑有点负荷不了了。
妖孽肯定不是了——在拼斗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看出来了。虽然这个人的打架方式有点不正宗,但力量之纯正,绝对是仙界正宗。仙诀或者可模仿,但是力量属性却是怎么也模仿不了的。他们一开始就有点疑惑。或者是原始仙尊搞错了?可是杀死灭天君却是事实,很多人亲眼看见这家伙将灭天君逼得重伤遁走。
雾天君的出现,又将这些家伙打入了混乱中,灭天君没死?那么......这诏令到底是什么意思?三重门内的战斗部仙人属于维护仙界治安的一群人,既然没有妖孽出现,而灭天君又没死——那些被毁坏了房屋的家伙们又没有要求赔偿,这根本就是一场高等级的斗法而已!
“难道你已经......”云雾散人看着这个自称跨越了空间回来找原始仙尊说道说道的家伙越发的恭敬,怪不得逐戮玄珠入体也不死,怪不得雾天君说他有破碎虚空的能力。“成了神?”
“屁。”凌云不屑的掏了掏耳朵。“不过,也不怪你这么想,恐怕还有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在不断的派人来试探我。也就是说,如果我一旦到达了那个程度,毫无疑问的说,你们成了炮灰。”
“您是说......”云雾散人脸色大变,连称谓也换上了更为恭敬的敬语。
“没错,我想就是这样。还是雾天君这一句话点醒了我。”凌云干笑了两声。“什么达到可以破碎虚空的境界,这小妞讽刺人还真不留情面。我要是哪天真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先把她衣服给破碎了。”
远处,朝着灭天君住所方向飞翔的雾天君忽然猛打了一个喷嚏。
7-51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七 卑鄙天尊
绝仙殿中,原始仙尊阴沉着脸色,面对着华丽的七宝帷帐不语,旁边两个妩媚漂亮的妖仙正托着一面巨大的乾坤镜,镜子里面显示的正是玉虚幻境此时的情景。齐天大圣早已经离开,天蓬元帅和观世音菩萨属于齐天大圣的跟屁虫,猴子到哪里,他们就好像猴子身上的跳蚤跟到那里。现在绝仙殿里除了几个原始仙尊的心腹手下之外,再没有旁人了。
“哼,这该死的雷阵子,即便是人始终了,法器依然也能够引起如此之大的混乱。”原始仙尊手里白玉盏里盛着透明的琼浆玉液,这是只有高品格的仙人才能享受到的。此时他却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大幅度在颤抖的手上洒出了不少的美酒。
“仙尊,刚刚雾天君去做什么了?”一个高鼻子蓝眼睛的家伙,怎么看怎么不像炎黄大陆的人的家伙站了出来问道:“灭天君是我们请去的,这雾天君跑去做什么?”
“雾天君?哼,那个女人......”原始仙尊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东西,眼睛里青光乍现。“刚刚你们也看了。那猴子摆明了是在帮这个家伙,为什么?难道说雷阵子那家伙已经成神了?爪子已经伸到了神界去了?即便是他成神了,他有什么资格去差遣齐天大圣......”
“仙尊,此话怎讲?”一个仙人不明所以:“齐天大圣看上去是在偏袒这个仙人,但是他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如果仅仅靠鼓励就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天仙打败持有刑天仙器的天君的话,那是三清道尊也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你知道什么!那猴子大概是给他吃了什么神奇的丹药了!”原始仙尊狠狠一拍桌子,绝仙殿里立刻回荡出一声巨大的破响,一张上好的紫玉卧龙桌在这含怒一掌之下被拍成了两半。“逐戮玄珠的确是已经打到他的体内去了,这东西一入体,金丹立灭。难道这猴子给他吃了什么能够生成第二个元婴的东西?即便是神界也不可能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即便是修真界筑基的法宝,那起码也是要十多年时间的锤炼!”
原始仙尊这话一出口,众仙立刻无语了。逐戮玄珠一入体,三清道尊也没的救,这是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事情。除非是有第二个金丹在提内生成,否则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虽然欲天君神龙见首不见尾,但是老二厉天君是随叫随道的,之所以挑选了这个灭天君,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比厉天君更加强悍,只是他手里的刑天仙器更加能够致命而已。
如果单单是想揍他出口气,那么大可以召集五六个天君联手整治他一把,凌云实力即便是再强,也敌不过几个天君一起动手。除非是有了齐天大圣那一般的实力,一棍子能搅的天地无色,否则在几大天君的围攻下只有落个跪地求饶的份。
不过原始仙尊是个极为爱面子的人,即便是想致某人于死地,他也不会大张旗鼓——之所以选中了灭天君,那是因为他不但实力强悍,而且逐戮玄珠屠杀仙人可以说是无声无息的。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手持逐戮玄珠的灭天君竟然被揍的全是是伤的回家养伤去了,而这个流氓依然如故。本来以为和灭天君一战使他元气大伤,派出了三重门的战斗仙人部队,打着扫清妖孽的旗号去将他清理清理的时候,这个流氓又生龙活虎的出现了,力抗五大高手,甚至将不请自去的雾天君也给吓跑了。现在搞得一干仙人也不敢动手了......
接下来,他到底还有什么花样可玩!?
“雷阵子这个败类......真是到死了也不让我安宁半天。”原始仙尊越想越气,脸上一层一层的青色光芒不断的闪动着。异常的耀眼。“众仙家,有谁能帮本座想出一个好主意,除掉这个该死的家伙。本座重重有赏。”
一干仙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说话——无论这个凌云的实力如何,齐天大圣已经是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了。谁要是跟他对着干,无疑就是将自己放到了猴子敌对着一边。跟猴子敌对有什么下场?根本不用想,去神界打听打听就知道了。
连那么牛的南无阿弥托佛都要派出观世音菩萨来使用美人计,自己这些小鱼小虾上去根本就是送菜的。
齐天大圣不愿意得罪,原始仙尊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那就更不能得罪了。得罪了猴子或者还能多活个十几年,得罪了这个阴险歹毒的老头,恐怕是明天都活不过去了。离他越近的人越是了解这个老头的心机,连雷阵子这么个十多万年前的人物都记恨到了他的徒孙孙孙辈上去了,还有什么是他干不出来的。
“其实......先尊,雷阵子到底和您有什么过节?”现场的气氛尴尬,一个神经比较粗大的家伙忽然问了这么一句话出来。
“过节?你想知道么?”原始仙尊脸上青芒一闪,语气严肃了不少。
“这个......我不是太想知道。”这个仙人脖子一缩,脑袋埋了下去,心里暗想这货到底是怎么混到这一界至尊的份上的,论起气量来,恐怕是那些才飞升的小菜鸟、好奇宝宝一类的人物也比他强了不少。可是本着安生立命的想法来所,他很知趣的闭上了嘴。“我只是想说,如果您真的是不想看到他的话,我倒是有一个办法来对付他。”
“什么办法?说!”原始仙尊的意思很简单,“要是一个确实可行的办法。那猴子不知道给他吃了什么东西,现在根本无法估计他的实力,别提那些派人去围攻他的傻办法,丢脸已经丢够了,如果你想说的是这个,那么我劝你想一个新的方法出来。”
“不,仙尊,你忘记了你第一次是怎么制服他的么?”这名仙人干笑了两声,“还是老生长谈那一套,用老办法制服他是最管用的。无论齐天大圣给他吃了什么东西,无论他的力量到了何种程度,他还没有跨越那么最后一步吧?他体内一定有金丹,只要使用缠魂丝......”
“缠魂丝?那东西是可以私自动用的吗?我的确是这一界至尊,可缠魂丝并不产于仙界。你让我去跟那天蚕星要么?”原始仙尊依然是铁青着一张脸:“这件事情,我只是想做得越干净越好,我如果现在使用缠魂丝制服了他,那么一但上面追查下来,不好过的是我。”
"仙尊,其实他一个小辈,你不用太......"
"你知道什么!那冥雷剑是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能力...."看众仙人想了半天,始终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出来,原始仙尊沉默了。他忽然回想起和雷阵子、莲月在一起的日子。
原始仙尊道号元真,本来是和雷阵子、莲月同一个时期的仙人。本来三个人关系是挺好的。只不过追求截然不同。莲月追求的是更高的境界,雷阵子追求的是极端的力量,而元真则追求的是权力——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原始仙尊是一个帝王家硬是用各种灵丹法宝给喂出来的修真者。
莲月和雷阵子的天赋高得异常,加之两个人勤奋努力,在一升上仙界之后,立刻就将元真拉了一大截下去。而元真,也就是现在的原始仙尊,他对于交朋友的热情更甚于修炼。并且这种热度一度持续了几万年之久,一直到了他修炼到了大罗金仙的层次上,在仙界已经说是无可突破了。
那时候的仙界,并没有什么仙尊和天君,好像莲月和雷阵子一样的强者,都是各占一方,那时候可不像凌云修炼的时候——看到几百个仙人打架都会觉得惊奇,在没有具体规则管束的仙界中,长期都是上千仙人混战,打得天昏地暗。
好像修真界,如果有一个门派一党独大,搞得遮天蔽日的话,仙界的仙人会Сhā手一样,仙界混乱不堪的的时候,神界的家伙终于Сhā手了。他们要给仙界制订一个规则,并且选出一个一界至尊来统领这一界,免得自相摧残杀的太过厉害,神界没有了新血。
当时莲月和雷阵子是最佳人选,莲月是一个淡薄主意者,他甚至连权利可以干什么都不知道。雷阵子虽然是一个极端的力量追求者,不过他对权利也有着同样的权利。当时的仙界,有资格角逐这个位置的,也只有他们三个被称为“三绝仙人”的家伙了——绝仙殿也正是由此而来。
莲月很显然是对这个位置表示出了明确的无兴趣,而雷阵子则没有,态度一直暧昧。而碍于三兄弟的面子,元真虽然对这个位置极端的渴望,但是他也只是忍耐着。这个忍耐一直到了雷阵子跟莲月决斗的那一天。
雷阵子虽然对权利也有不小的兴趣,但是他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极端力量追求者,在力量面前,一切都是虚无的。莲月和雷阵子的争斗持续了很久很久,当原始仙尊知道这一切的时候,一个卑鄙无耻的陷阱便诞生了。后来莲月为了寻找雷阵子而钻进了空间虫洞,一去就是上千年。在没有人跟元真再争取这个位置的,原始仙尊这个仙界第一至尊自然就落到了他的脑袋上。
这么干的结果,就是在他的心里种下了一个鬼苗子,一旦听到跟幻剑宗有关的事情,自然是要灭之而后快。因为他从对雷阵子的了解中知道,这个门派的修炼速度是非常可怕的。
要说到当时仙界喜欢偷看仙女洗澡的有岂止凌云一人而已!为什么单单就他进了轮回通道?这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而这一次他莫名其妙的回来——原始仙尊甚至根本摸不准他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实力,这才一批一批的去刺探。
“启禀天尊!”外面跑进来一个黑衣黑袍犹如在煤炭里滚了一圈的家伙:“天尊,六道轮回通道忽然异常的不稳定,里面发现了连续的灵气爆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7-52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八 轮回之秘
“怎么回这样?六道轮回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听到这字个字,原始仙尊立刻紧张了起来。“为什么会发生灵气爆炸,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六道轮回性质跟普通的轮回通道相差不多,普通的轮回通道是上古以来就已经存在的,任何死亡的生灵都得经过这一条通道去转世轮回,取得新的生命。而六道轮回虽然也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事实上它是一条被人工开辟出来的超级逆行通道。
由于神、仙、人三界的力量差别极大,盘古大神在开天辟地的时候便已经设置了这三条两条逆行通道,分别是神界通往仙界,仙界通往凡间界的入口。由于力量的差别,这两条超级逆行通道,也就是六道轮回被设置成为了不可逆行,仙人们要下界,那是需要穿过这条通道才可以进行的。
而除非是有正经的许可,六道轮回不对任何一个仙人自私开放,任何想要强行闯过的家伙无一例外的会被强行转世重修。虽然是转世,但是灵智依然是保存着,修炼起来的进度也就快,所以修真界时不时的出现一个超级天才,在短短百十年时间里便飞升,那就是通过六道轮回而下界的仙人们。
这个通道既然是被设置限制仙人神人们,力量自然是强的不可思议。就连齐天大圣那种货色都不敢轻易涉足这通道,这次好歹是领了任务下界的。至于被他打晕的二郎显圣真君——你说他不生气那是假的,如果猴子还在神界,他估计会追杀一两年不休息,可是人家猴子下来了,相隔一条逆行通道,二郎显圣真君也只有干瞪眼的份,除非愿意废了自己的修行,转世重修。
犹如这个等级一般强悍的神人都要对这六道轮回小心翼翼——毕竟这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古老的法则,便是三清道尊,混元无极太上教主来了也得乖乖的听话。六道轮回安全无事的运作了几十万年,怎么偏偏今天会发生爆炸?
“仙尊,为什么爆炸我不太清楚,只是在爆炸之前,有非常多的雷球一样的东西在六道轮回里凝聚。”看守六道轮回的小兵想了想当时的状况回答到:“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六道轮回还是非常平静的,但从刚刚开始,好像是有人想用外力在某个地方突破一个口子——并且已经成功撕裂了一个小口子,想用强行轰炸的方式将六道轮回给炸崩溃。现在已经聚集了大量的雷电球,这看来不是仙人的手笔,也不是修真者的手笔。那些雷电聚集的方式非常古怪,丝毫感应不到仙灵力.....”
“已经撕裂了!?”原始仙尊大惊失色,“什么人有这样的力量,竟然能将六道轮回撕裂出一个口子来?”
“仙尊,您误会了,我说的撕裂出一个口子,是在通道内部的缝隙。六道轮回虽然异常强悍,但是在它的通道内部却不堪一击。好像是有某些人找到了这个轮回通道的某一个分段,在用强大的力量强行突破。”黑人衣人解释道:“就算六道轮回强悍,但他始终是一条通道,这一条通道的路径是怎么样的,我们都不清楚。或者它有某一个地方是断裂开的,有某一个地方是损坏的,这都有可能。”
“现在攻击还在持续?”原始仙尊铁青着脸听着黑衣人的描述,半晌之后才问道:“这样的攻击会让轮回通道崩溃掉吗?”
“说不定,撕裂这个口子的人好像正朝着里面灌注大量的力量,每隔一个距离就会设置一个雷电球,好像是想引起某种连锁爆炸......如果这个爆炸被成功引发的话,我恐怕六道轮回通道会立刻崩溃。”黑衣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在原始仙尊盛怒的威势之下回答问题无疑是一种折磨。
“荒谬!荒谬!这六道轮回便是连本座也无法摧毁的东西!有什么人能将它炸的崩溃!这是盘古大神的作品,除非他的力量超过盘古大神!”原始仙尊脸上青芒一闪,本来断裂成了两截的紫玉大案立刻升级为了片片的飞灰。身为一界的至尊,看守好六道轮回那是头等的大事,如果这条通道被存心不良的仙人利用,无论对神界还是仙界都是一场恶梦。
要知道,这该死的通道从几十万年前就不断有强者闯入,他们个个的力量都不亚于原始仙尊本人。只是因为距离盘古大神相差太远,而被困在了通道中。有的被困几十万年,已经因为自我禁锢而完全沉睡,有的或者还在生龙活虎,无论如何,这些强人在六道轮回中磨练了几十万年,大概已经达到了一个强得不可思议的地步了。如果现在六道轮回崩溃.....那里面禁锢着的那些神兽,仙人或者神人一旦脱困的话,危害丝毫不亚于再出现一个齐天大圣孙悟空。
这还不是主要的——这些牛B人物一旦出来,打不过大不了跑,可是身为一界至尊,六道轮回竟然崩溃了,这个罪名,估计把他下十把层地狱都算轻的。
“仙尊,您忘记了,宇宙洪荒无限之大,六道轮回的力量虽然强,但是只是对于我们而言。的确,在炎黄大陆上若不能超过盘古大神便无法破坏它,如果......”黑衣人做了一个假设:“如果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比如是那些西方神,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强者,找到了一个六道轮回曾经开放的断层的话,那就简单的多了。大概只需要同等一个修真者的力量就可以强行破一个裂缝,毕竟,这只是一个特殊的空间。”
黑衣人说得不错,六道轮回力量再强,可以抹杀十几万年的修为,它毕竟是一个死物。即便再强悍,也有它的弱点。或者在内部空间里纯粹是属于无敌的状态,但是它说白了就是一个特殊的被撕裂的空间。想从这个空间外部撕裂一个口子进去,那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只要让一个单位面积内的空间无法承受瞬间的力量输入,这个目的也就达到了。
要撕裂一个空间,稍微强悍一点的修真者便可以做到。若是六道轮回在哪个地方曾经有一个开口被人发现的话,集中火力一阵猛揍,撕裂六道轮回是早晚的事情。毕竟万物相生相克,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无敌的。
“能够查得出是谁在攻击这轮回通道吗?”原始仙尊一看这情况已经无比的危险了,当下决定先将这个攻击六道轮回通道的家伙抓出来。“是在炎黄大陆的某一个地方?”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还是很响的。一般的仙人下界得通过六道轮回,若是有特殊的情况,向顶头BOSS说明情况之后,可以开放六道轮回下界,这样力量无损丝毫。仙界的顶级BOSS若是到了修真界,那绝对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不说顶级BOSS,便是地仙天仙一级的人物,那也应该是无敌的存在了。
仙界最近混乱不堪,各种派系林立而起。特别是大罗幻境那一群不受管束的仙人势力越来越强。在这样下去,必定又会产生几个莲月或者雷阵子之流的人物。这一切都是修真界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仙人下几界的缘故。若是现在下去拉拢一批死忠派的话......
想到这里,这个卑鄙天尊竟然笑了出来——没想到竟然因祸事得了福!
“仙尊,您笑什么?”黑衣人看得不解:“这攻击六道轮回的人身份暂时没有确定,不过肯定不是在炎黄大陆的某个范围,这个力量似乎是非常遥远的......我们暂时无法查清他们的位置。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去抹杀掉六道轮回里那些雷电球。否则一旦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事情本座自有打算。你先退下吧,稍后我会派出几个天君协助你整理六道轮回。”原始仙尊在短暂的龌龊之后终于有了一丝笑容:“轮回通道是不能崩溃的。我会想神界说明情况,要求他们暂时封闭六道轮回。否则那里面的一些强悍人物若是跑出来的话,那就不可收拾了。”
自古以来无论是神人或者是仙人都有将犯了过错的家伙打入轮回通道的爱好。有一些人已经烟消云散,有一些更为强大的家伙还生存着——搞不好雷阵子或者莲月还活在里面也说不定。封闭六道轮回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而且有了这个借口,神界那些家伙也不会说出什么不同意的话来。
毕竟每一界都有龌龊的事情,栽赃陷害不是原始仙尊才会干的事情——更为卑鄙的玉皇大帝曾经也为了自己的一个姘头将天蓬元帅发配下界变了猪,王母更是因为一个七宝琉璃盏将卷帘大将发配去做了妖怪,最后俩人还是公德圆满的成了神。
上位者的一些小龌龊并不是没有人知道,只是大家都不说而已。黑衣人领了命,朝着六道轮回的方向飞去了。而原始仙尊心里也算放下了一块石头。
“众仙家,我决定亲自出手去对付那个妖孽,你们看如何?”
看着已经近乎疯狂的原始仙尊,谁也没有说话。
7-53异大陆见闻 三百三十九 通道破裂
玉虚幻境中,两帮仙人正式罢手,三重门内的仙人被凌云一个接一个的猛料爆的几乎晕菜。这些仙人自打飞升以来就被训练作为三重门内的战斗部队,用来追剿一些仙界的败类,怎么会想到其实自己的顶头BOSS竟然会是如此无耻卑鄙的小人。
“按你这样的说法,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被蒙骗在鼓里?”云雾散人有些不可思议,他决定转变话题,不谈这个了:“你被禁锢了金丹打入轮回通道,为什么没有转世重修呢?一个大罗金仙在轮回通道里都没有办法挣扎,你为什么会逃脱了转世的命运?还被传到那个什么坎纳斯去了?”
“这个问题......你现在来问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凌云抓了抓脑袋干笑了两声,“大概是戮仙剑自爆的缘故吧?也只有这个可能,将六道轮回炸开了一个口子。”
“那更不可能了,除非是大到接近盘古大神的力量否则根本不可能将六道轮回的内部炸开口子。”云雾散人摇了摇头说道:“肯定还是有其他原因的,是不是有什么人在外面帮你脱困?”
“绝对没有,我掉出轮回通道的时候就直接倒在了坎纳斯的一片森林里。当时我的仙剑幻化出了麒麟守护着我七天七夜,要不是这样,我早变成了野兽嘴里的食物了。”凌云想了想说道:“如果说当时里面还有什么东西的话,就是一群冤魂了。跟我一起被卷入坎纳斯的就剩下了一群冤魂,他们属于纯粹的灵体,根本一点杀伤力也没有,更别提在六道轮回里开个口了。”
“可我还是感到不可思议。你莫名其妙的被炸到了坎纳斯去,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传回来......这简直就好像是在看小说一样!你若不是一个小说的主角,绝对不会发生这样希奇古怪的事情的!”冥海也发表了自己的见地:“轮回通道我曾经看到过一次,那吸力大得异乎寻常,以前辈以前天仙之身,还被锁了金丹,是绝对无可能从里面生还的。”
“这个......”凌云脸上流下了一滴汗,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深奥了。“也许,是我的仙剑自爆引起了某种连锁爆炸吧?连锁爆炸的威力应该足以在这轮回通道里开一个口子了。”
“那也不行,毕竟前辈你所持的是仙剑,仙剑自爆的威力最多也只能匹敌一个神的普通攻击。”无涯也提出了自己的异议,“若是齐天大圣的金箍棒自爆的话,那是肯定能炸开轮回通道的,那毕竟是和盘古斧一个等级的神器。但是前辈你的仙剑......”
“很烂。”百慧灵现在拿这一个红红的火龙果正咬得眉开眼笑,她莫名其妙的得了实体,现在想起来,还多得齐天大圣的那一颗金丹。那一股滞留在身体里的极为纯正的力量在帮她慢慢的固形,现在甚至能不借助仙术拿起实体了,这应该是她最近最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放屁!我的仙剑算烂么!我好歹也是被我的师傅称为幻剑宗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八千年便成就了天仙之体,在座的有哪位比我快!举手!”凌云被百慧灵打了茬极为不爽,雷神之怒朝着坚固的白玉大桌上一Сhā,溅出了一溜的电火花。
这已经是赤祼祼的威胁了,雷神之怒随便一指,一边的仙人立刻要做鸟兽散。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尝试这个号称仙界最具有攻击力和破坏力,传说中更是已经达到了上品神器的雷神之怒——毕竟已经有一个使用逐戮玄珠的灭天君的活生生的例子摆在了那里。连刑天仙器都挡不住的东西,谁也不想去试一试自己的东西到底坚硬程度如何。
虽然在凌云赤祼祼的威胁下众仙人丝毫没有异议,但是他们的话的确是有几分道理。
这六道轮回通道倘若是那么好开口,那么之前比他不知道强悍了多少的仙人就不会陷入里面而出不来了。凌云本身是强悍,这个无可厚非,不过也没有强悍到古今第一的地步——至少比那变了猪的天蓬元帅要弱了不知道多少。连这头猪都乖乖的投胎去了,他还有什么可挣扎的。
至于轮回通道错误,将他传送到了一个未知的大陆去,这样的概率更是小到不能再小——这是轮回通道,不是空间通道,虽然这也算是一个空间,但始终性质不同,盘古大神当年制定的规则无人可改,要更改这个规则,除非先去将他杀死。
连三清道尊都尊敬有加的盘古大神,想要杀死他,无疑是非常不现实的事情。而且一旦盘古大神被杀,这个世界立刻就会崩溃。便是真有人修炼到了这个程度,也会有无数的神人仙人去疯狂的阻止。
凌云号称的仙剑自爆或者威力猛烈,但是绝对没有猛烈到炸开六道轮回通道的地步,所以他到底是怎么出去的,这还是一个值得揣摩的事情——其中以冥海跟无涯两个人揣摩得最厉害。他们俩自打听说了坎纳斯那些鸟事之后,对于这个异世界大陆的期望是一天高过一天了。
可是按照凌云的说法,跑到轮回通道里去自爆仙剑,这无疑是找死的行为,能不能进去还是一个未知数呢,更何况自爆仙剑这点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就连剑仙冥海都没有这个把握能够炸开六道轮回,更别提那些弱一级的仙人了,纯粹进去是送菜。
“那你出去的时候,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吗?”冥海忽然问道:“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特别的事情......好像是没有发生什么,戮仙剑爆炸之后,我就失去了意识,是我这个护主的飞剑将我带出去的,那其中发生了什么,恐怕也只有它才知道。”凌云抓了抓脑袋笑道:“不然我回到坎纳斯去帮你们问问,若是以后想移民,那么这就是最好的方法了。”
众仙无一不是一脸菜色——回去问问,说得好听,暂且不说这仙剑会不会说话,即便是会说话,也得先回去再说。
“那事实上,你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出去的?”无涯最后做了总结,“看来我们要过去那个世界,难度还不是一点半点的。”
“你们要过去?”凌云显然是吃了一惊,“你难道没听明白我讲的什么吗?过去那个世界之后,力量会被强行压缩到一个非常微弱的地步,你们听听我的经历就知道了。若不是力量被强行压缩,我早就一统坎纳斯了,哪里还会落到一个全身是伤的惨状。”
“嘿,我们当然是想过去,在这仙界混了这么都年,也都觉得没意思了。”冥海挥舞着自己的仙剑,想着怎么才能搞出一个最有威力的自爆来。虽然凌云说的话完全是没有根据的,但这毕竟也有人尝试过,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说不得就真要这么干来试试。
“真是,一个大男人连点爆炸的威力都顶不住,竟然在关键时刻晕过去了。”安达瑞斯也开始Сhā嘴,要说回到坎纳斯去,除了凌云最着急回去娶老婆,第二着急的大概就是安达瑞斯了。她刚刚过来了没多久力量就已经成倍的增长上去,而且回到坎纳斯去她的力量也不会被压缩,这就意味着,一个绝好的报复机会到来了。
虽然说按照现在凌云的力量等级来看,安达瑞斯跟他硬拼没有任何胜算,但是一旦回到了坎纳斯,如果凌云的力量再被压缩的话,就是来上一百个老流氓安达瑞斯也是一翅膀给撂倒。
“轰隆隆.....”不远出的天空忽然传来几声巨响,进接着每一个人都猛然一下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吸引力在不断的拉扯着自己。
众仙抬头一看,一个硕大的黑洞正在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张开,在将整个玉虚幻境浮城和一干仙人朝里拖。黑洞之中不断的传来雷电爆炸的声音,飓风伴随着强大的吸引力根本让人无可抵挡。这个忽然出现的黑洞突兀而巨大,一时间让众人看傻了眼,都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巨大的黑洞。
“这是......六道轮回!”凌云眼尖,第一个认出了这个空洞内部的样子,他曾经进入过六道轮回,当然认识这个东西。“六道轮回怎么会在这里有开口!?”
“六道轮回!?”云雾散人惊叫一声,一抹光亮闪出,飞剑已经踩到了脚下:“大家快跑,六道轮回通道会吸引一切物体!”
这是六道轮回?被吸进去那还了得?云雾散人刚刚一开口,就看到玉虚幻境上散发出一道道犹如梨花一般灿烂的各种光芒,面对忽然出现的六道轮回通道,甚至比雷神之怒还要危险。众仙想也没想,一溜烟的全退到了六道轮回的洞口范围之外,拜托了那股吸引力。
“好险,六道轮回的通道不是在碧落黄泉中么!?怎么会跑到玉虚幻境来了?”
云雾散人跑出了六道轮回的范围喘了一口气,回头去一看,玉虚幻境已经连同凌云等人被抽进了六道轮回的洞口中,而且洞口正以一种极为快速的方式在关闭着。过了一会,等到巨大的黑洞洞口已经缩小成了一个针尖状,在最后一声轻响之后,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消失了。
7-54异大陆见闻 三百四十 疯狂的决定
原始仙尊现在脸色有点发青,他听着云雾散人一干人等的描述,几乎是不敢相信——六道轮回通道真的撕裂了,这个盘古大神设置用来限制神人和仙人们私自下凡的通道竟然也可以破裂,这简直是太荒谬了!到底是谁有这么大本事将这个通道撕裂一个口子?
“荒谬!太荒谬了!”原始仙尊不断的重复着这个字眼,看着和玉虚幻景一起消失的十几名仙人,却又不得不相信这个荒谬的说法:“六道轮回通道怎么会在这里出现,那碧落黄泉离着玉虚幻境起码有十万八千里之多的距离即便是他齐天大圣来了,也得翻上好几个筋斗!”
六道轮回的出现非常突兀,好像凭空在空气中出现一般,没有任何的征兆,以超强的吸引力将太虚幻境整个吸入了轮回通道里去——这简直是太荒谬了,听说过仙人神人转世的,谁听说过一做浮城转世的?被撕裂的轮回通道难道已经失去了理智,甚至开始拉扯无生命的物体了么?
这玉虚幻境本来是就天外天的一块浮游大陆,被众多仙人联手施加了仙术禁制让它变成了一座庞大的浮城。方圆大概有一千多里的距离。若是把这东西拉去转世投胎,还真不知道能投出一个什么来——砖头或者是泥巴,这谁也说不定了。
若是说轮回通道在这里破裂了,那么应该可以找出什么痕迹来,从绝仙殿赶过来的原始仙尊在天空之上环绕飞了几圈之后终于放弃了。这空间裂口说开就开说关就关,而且着空间是自古就存在的,根本就找不出什么力量的波动,也就无从去寻找它的入口。
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亲自出手来收拾凌云这个家伙,现在却找不到踪影,这让原始仙尊怎么能不气——他现在是又气又怕。
“难道说,这家伙终于发现了这冥雷剑的古怪......”原始仙尊绕着天空飞翔了几圈之后终于放弃了寻找,转而漂浮在天空中不动地方了。“当年雷阵子出现过这么古怪的事情,他永远的消失了,这个拿着雷神之怒的家伙又出现过这么古怪的事情,我猜的果然没错......”
“仙尊?”旁边的仙人听到原始仙尊在小声的嘀咕,凑上前来问了一句:“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还是这群仙人在说谎?我想轮回通道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拉扯无生命的东西进去的,这玉虚幻境竟然被整个拉扯进去了,大概不是六道轮回,而是黑洞一类的天体......”
“这的确是六道轮回的杰作。”原始仙尊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仔细感觉一下现在的空间,根本是没有一点力量波动,若是曾经出现过黑洞的话,那么这里必定还有残余的灵气乱流。我想以你们的修为,感应到上百天以前的灵气乱流都不是问题。”
“的确没有。”几个跟班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了一下,别说乱流,就是一股小风都没有,“仙尊,那六道轮回撕裂必定也是要非常大的力量的,为什么不会搅起乱流?”
“那六道轮回自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以来就一直存在,虽然也是一个特殊的空间通道,但早就被锤炼得平稳无比。你看那碧落黄泉的通道入口,哪有什么力量乱流,平稳得很!虽然说是被撕裂开,但是里面的空间依然平稳,也就感觉不出有什么能量波动。所以我敢肯定,这必定就是六道轮回入口被撕裂了无错!”原始仙尊非常肯定的说道:“说不定是那小子终于发现了冥雷的古怪,否则不会这么容易就将六道轮回给撕裂开来。”
“冥雷的古怪?”跟班们的好奇心起来了。“冥雷不就是雷神之怒么?它在仙器中号称杀伤力与破坏力最大,难道还有什么古怪不成?”
原始仙尊摇了摇头,怪不得这帮家伙不成器,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想不明白,也只有一辈子做小跟班的命了。要说到这冥雷,雷阵子修炼的时候虽然是走的极端力量的路子,可这完全能够媲美神器攻击力的东西怎么会让一个战争疯子给轻易的修炼出来,这里面必定是有原因的。
冥雷飞剑修炼的时候雷阵子收集了三十三天之上的雷煞之气,同时以日月星辰碎片、锐利无比的天金沙、大块的极品雷晶石加之冥河之水共同锤炼,在冥雷剑炼成之日,猛然放出万道金光,将天地都遮盖住了一般——这才让玉皇大帝派出千里眼顺风耳去打探,才将这个雷神之怒评价为纯粹的攻击性上品神器。
这古怪无他,就是出在那日月星辰碎片上。要知道日月星辰掌管着日月交替和时间,雷阵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搞到这神界也罕有的东西来炼制自己的飞剑。添加了日月星辰碎片的飞剑甚至具有了穿越空间的能力——这是原始仙尊亲眼所见。
每当雷阵子和人比拼的时候,每一道雷电打出都会有让空间破碎的里产生,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可以实现的。只要每一次的攻击强度都能够让空间破碎。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非得三清道尊一般的人物才可能完成。便是原始仙尊本人,那也是差得悬远。
要维持每一次如此强度的攻击,必须耗费大量的仙灵之力,准确一点的说,用开闸这个词来形容丝毫不过分。以这老头的实力,虽然维持前一阵并不是什么的问题,但是这种无休止的攻击方式始终会将自己的力量消耗干净,最后落得一个任人宰割的局面,所以一般有经验的仙人是不会用这样拼命的方式的。除非是遇到了有杀父之或者夺妻之恨的家伙,说不得要拼个你死我活,否则这样的拼斗无异于自杀。
要说到经验,就连刚刚飞升的好奇宝宝都知道不能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力量全部释放,雷阵子这种超级战斗狂人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和他战斗过的仙人——现在至今还活着的仙人都会向朋友描述雷阵子战斗时的情景,那其中最为著名的传说就是这个人每一次的攻击都附带着让空间碎裂的力量,之所以雷阵子才获得了疯子这个名头,这也不是叫着玩的。
在人们都以为雷阵子每一次战斗必定是开闸放水一般,以超强的修为来应付每一个人的时候,和雷阵子比较熟悉的莲月和原始仙尊却知道,雷阵子并没有这么干,一个经验和技术都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家伙,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冥雷剑的缘故。
每当冥雷剑一被发动,必定会引起一个小范围的空间碎裂,日月星辰的碎片天生就带有操控时间的能力。这也是大部分仙人害怕他的原因。这样的攻击攻势凌厉不说,还容易将人卷入这些危险的空间,然后传送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
据说跟雷阵子战斗过的仙人,其中虽然大部分直接变成了齑粉,也有少部分实力强悍的家伙幸免遇难——不过也是被雷阵子仙剑切割出来的空间裂缝给传送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而那三十三天之上的雷煞之气,雷阵子则是偷偷摸下来的——这种即便是神人也得小心应付的东西,随时都会聚集起来发出惊天一击。当年齐天大圣在那天庭的斩仙台上就是被这种雷煞轰击,也亏得他早就已经跳出了轮回外,不在五行中才没有受伤,若是他当时没有偷吃太上老君的九转神丹,恐怕是也要落得一个神形俱灭的下场了。
拥有了雷神之怒,不但代表着自神已经进入了超级高手一线,而且还有其他超级高手无法匹敌的优点,那就是随时随地都在拼命,随地随地都在切割空间,无论这是本意还是飞仙的属性,总之和持有雷神之怒的家伙战斗,无论是谁,只要不是想被吸入破碎的空间或者是被轰成齑粉的话,最好是乖乖的避开。
“我们去碧落黄泉!”原始仙尊想到这里一咬牙说道:“我就不信他们能这么快从六道轮回里出来!进去容易,要出来嘛,那可是不简单的。”
“仙尊,您是说我们要去......六道轮回内部?”跟班小心翼翼的问上了一句:“您是说我们要去碧落黄泉,然后追进六道轮回内部,我们都要进去?”
“捉拿这妖孽,自然是要进去的,你有什么疑问?”原始仙尊脸色不快的转过头来问了一句:“难不成你是在害怕?”
说不害怕是假的!那六道轮回虽然经常挂在嘴上,这次又见它的入口破裂,可那毕竟还是用来限制和惩罚神人以及仙人的地方。进去是容易,一脚便跨进去了,可要是再想从里面出来话.....那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搞不好大家来一个集体轮回,都变猪去。
“这......仙尊,那六道轮回里凶险无比,如果一旦我们自己陷入里面去,那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跟班提醒着原始仙尊,希望他打消这个念头。
很可惜,这个老头已经陷入了半疯狂的状态了。
7-55异大陆见闻 三百四十一 凤凰引路
“真他妈的爽!老子又被卷进来了!”凌云现在是一脸的苦笑,看着这混乱无比,乱流甚至比上一次还要多的空间发愣。“话说回来,你们明名可以逃跑的,为什么跟着我一起进来?”
凌云所指的,是无涯、冥海等一干鸟人——在六道轮回刚刚开口的时候,大部分逃跑的仙人已经撤离了通道入口处。按照实力上来说,冥海远远高于那一干仙人,他要是想跑,基本上没人拦的住,更何况是一个六道轮回!可是如今连冥海也一起进来了。这把老流氓搞晕头了。
看上去这几位的状态还不错,被一起卷进来的应该有十三个人,而现在在凌云身边只有冥海、无涯、蛟龙、参仙、百慧灵和安达瑞斯六个人。剩下的应该是在进入通道的一刹那被罡风给吹得没影了——这里面说来平静,凶险的时候还是凶险万分的。
此时几个仙人正在整理自己芥子空间里的东西,对凌云的问话犹如不见一般。冥海一会套出一颗大晶石,一会掏出一件奇门兵器,好像是在开武器展览会一般的东掏西拿。无涯则是在整理各种各样的丹药,一会这里一把一会那里一把,这把凌云眼睛都看直了。听说过仙人炼制丹药的时候会“喷薄而出”但是实在没有听说过用手抓一把把的这么一说。
无涯在找出不少丹药之后,细心的将这些丹药分装在了一个个的小瓶子里面——由于玉虚幻境的缘故,这里凭空多出了不少好材料。他随手在巨大的浮城上面抓上一块玉石,手指一滑之间一个瓶子就完成了。
他右手微动之间,在瓶子上加上了一层的禁制,这是为了防止丹药变质而做的特殊处理——如果是有寒玉或者是冰晶做成的瓶子的话,这一步就可以免去,可惜无涯本来就是顺手牵羊的货色,那玉虚幻境怎么可能用寒玉或者冰晶来建造,若是这样,恐怕早就被人抢夺而去了。
在给几百颗丹药一一封装进瓶子,加上禁制之后,已经是十分钟过后的事情了。无涯干完了这一系列的时候之后抬起头,发现大家都在诧异的看着他,他自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嘿嘿,进来的时候顺手牵羊,在某些人身上摸来的。”无涯抓了抓脑袋,笑得非常纯真,“反正我是不打算回去了。看在我们今天为玉虚幻境出力的份上,顺手牵羊拿他们几颗丹药,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事情......前辈,你不是说到了坎纳斯之后力量会被强行压缩么?有了这东西,不怕!”
无涯晃了晃手里的瓶子,他非常细心的在每一个瓶子上都做了标记——有专门治疗用的九阳丹,有快速恢复力量用的守神灵丹,有解除异常状态的清心镇神丹,甚至还有对提升修行有帮助的夺天丸......天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在这些仙人身上摸过来的。
“我是在问你,你们为什么一起跟进来了?”凌云揉了揉太阳|茓,看着这四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头疼:“你们知道六道轮回的凶险么?如果我们找不到出口的话,就得一辈子困在里面。我是无所谓,反正我不会坎纳斯也觉得没乐趣,你们在炎黄大陆不是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吗?”
“你是说修炼还是打架?”冥海摇了摇头说道:“修炼的话我是安静不下来的。每一年那琼浆玉液成熟一点的时候,这帮人都会上门打扰一番。至于打架,太高的高手我打不过,太弱的我又不想去欺负。大家都知道,这剑仙少得可怜,我可不想像传说中那个‘中华剑仙’华英雄一样孤独终老。想来还不如跟着你去坎纳斯看看,或者有好玩的事情呢?”
冥海此话一出,几个人集体点头——这说的是实话,能在浮游大陆上独自开一个洞府的家伙,实力都不会弱到哪里去。他们是不想听从仙界的管束所以才这么干。而不听从天界的管束,很明显就是犯了某个小心眼的家伙的忌讳......所以他们虽然是在浮游大陆生活,但是并不太自由。
“比起在仙界的郁闷来说,我们都觉得坎纳斯是块好地方。”蛟龙和参仙异口同声。这两个家伙的处境比无涯和冥海还要来得郁闷——无涯冥海虽然说在某些方面不自由,但他们终究是正牌的仙人,而这两个家伙则是妖仙,在仙界对于妖仙的限制可是比老太太的裹脚布还多。
“你们有没有想过,过去之后很可能被压缩的力量全失?”凌云揉着发疼的脑袋看着这几个不过认识了一会就要跟着一起旅行的家伙:“比如,冥海道兄,你不能再踩着仙剑飞翔,甚至以你的体格,对付一头科莫多小龙都成问题。”
“科莫多小龙是什么东西?”冥海乐呵呵的整理着自己的武器,他是一个典型乐天派:“没事,即便是来一条科莫多大龙我也一刀子捅翻。前辈,你知道我没被师傅带进门之前是干什么的么?”
“你是干什么的?”凌云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些家伙简直就是疯了,如果真在这个轮回通道里找不到出口,几天之后大家都会去轮回,到时候变狗还是变猪就说不一定了。
“我当年是有名的山贼。”冥海一下从包袱里抽出一柄长约一米的巨型砍刀:“这是我当年吃饭的家伙,现在还留着呢。不瞒你说,如果在这一界没有轮回通道的话,或者我早就下界去逍遥去了。在这鸟地方待得我都快声闷了。”
“你倒是山贼了,按其他人怎么办?”凌云瞪这眼睛看着这将近米一的巨刀匝吧匝吧舌头,看来这冥海肚子里还真有点货。“你看看无涯,典型的一个文弱书生,再看看蛟龙,我真怕到了那边把你的力量全部抽干,让你变成一条蛟龙原形——至于参仙道兄,你注意别被人吃掉就好了。”
参仙听这话脸色有些发白——说得也是啊,既然会压缩力量,如果真把自己压成一根几万年的人参那可怎么办?
“参仙,别怕,有我老龙在这里保护你呢。”蛟龙非常义气的拍了拍胸口,“你要是不放心,我把你吞进肚子里去保护你,除非有人把我杀了把我的肚子挖开,否则绝对不可能吃到你的。我老龙说的话你还不放心么?”
“我放心个屁!”参仙满脸通红的憋了一句话出来。“你都把我吞进肚子里去了,我怎么还会怕人吃我,早就被你那黑了的龙心龙胃给消化掉了!”
百慧灵一直乐呵呵的看着几个乐天的仙人没有说话,凌云扯了扯她的袖子,让她好歹也说点什么——毕竟这几位虽然认识时间短,但是好歹也是真谈的来的朋友,就这么让他们到坎纳斯去,那两个仙人还好说,这两个妖仙恐怕就真被打回原形了。
百慧灵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眨巴了半天,很无奈的一耸肩:“我也没办法,即便是他们现在想回去,那也是回不去的了。若是六道轮回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的话,那还叫什么六道轮回,不如叫你家的客厅好了。”
这话说得实在,六道轮回本来就是惩罚仙人和神人或者是下界专用的通道,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不死也要脱层皮,不脱皮力量也会被强行压缩——要知道即便是一个刚刚飞升的小菜鸟转头回到修真界,那也绝对是一个毁灭性的存在。这种不协调的力量是绝对不允许出现在修真界和凡间界的。如果一个仙人一旦动用了仙诀,那么即便是一千个修真者联手防御,也会被轰成齑粉。毕竟力量层次不同——再多的小白兔,也别想打败一只狮子。除非有上万只小白兔硬生生的能把狮子压死。
事实上,别说压不死,修真界有没有那么多修真者都成问题,即便是有,狮子会傻到等在那里来让你压么?
“现在我们既然出不去了,我觉得还是首先找一个出口比较好。”冥海提议说道:“在这里久了,毕竟不是一件好事,若是巡天神来了,我们几个铁定是跑不掉了。
“出口?你好一个给我看看?”凌云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家伙无奈:“我上一次是自爆了飞剑才稀里糊涂的闯到那个世界去的。这六道轮回又不是你们家的厨房,说进就进,说出就出啊?”
几个人坐在漂浮着的玉虚幻境中发呆,进来是容易了,但要找一个出口出去,的确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六道轮回七七十四九天就会刮一场清场的能量风暴,将一切滞留在里面的东西全部刮走。除了那些实力足以抗衡这能量风暴的家伙——比如凌云或者冥海,其他的人统统都会被卷走。
也就是说即便是运气好,没有被巡天神邸发现他们私闯了六道轮回,只要在里面耽搁一阵的话,轮回通道的清场风暴一样会把他们卷出去。
哦,除了安达瑞斯之外,凤凰一族本来就是可以洞穿任何虫洞的旅行家。
“出口就在不远处,我能感觉到碎裂之前的虫洞。”安达瑞斯简单一句之后,化身为了一只巨大的火凤凰,朝着前面飞了过去。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在玉虚幻境下了牵引法诀之后,跟着火凤凰留下的一溜火星,一头栽进了黑暗中。
8-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二 战火纷飞
红月历113年,整个达拉斯大陆西北部正笼罩着浓密的战云,拉普拉塔河水奔腾怒吼着。
“如果大河里的水不被红月炙烤的蒸干,来年的岸边还能开出如此美丽的花吗?年轻英俊的武士蹲在合编,一手扶着腰上的剑柄,一手抚着冰凉的河水,看着河岸边五颜六色的花朵自言自语。
“出发吧!”一声呼哨从他身后的草坡上传来,他抬起头,看天上的白云变幻,他轻呼出一口气,猛地站起,身上的银色战甲哗啦啦一阵响。随着他的呼声,草坡后面传来一阵乱响,窜出来一只威武之极的魔兽——站起来高约一人,全身披挂着重型鳞甲,看似憨厚的脑袋上长着两根霸气无比的犄角。铜铃似的眼睛仿佛能喷出火焰来,每挪动一步,地下的青草便回被烤焦一些。
“哥们,上战场了。”年轻人摸了摸这魔兽的大脑袋,它仿佛听动了他的话一般,兴奋的打了一个响鼻,前爪不停的踢打着地面。
年轻人抽出腰畔长剑,高高举起,剑身在阳光下闪着耀耀华光。背着草坡下面,是一片无垠的平原,平原上,整整齐齐地列着一支庞大的军队。一万骑兵和五万步兵的黑战甲将绿色的草原染得雪白,。六万双眼睛定格在拔剑向天的骑士身上。
“为了自由!”年轻人大声道,微风将他的声音送到每个战士的耳中,“将恬不知耻的红月帝国的大军赶出大草原去!”
“为了自由!”平原上爆起一阵怒吼,强大的声浪震得空气都在颤抖,“誓败红月!”
年轻长剑一挥,朝河水中冲去,他身后的六万大军,如海潮一般涌向战场!
年轻人一马当先,座下的魔兽一踏入河水,他便用剑往水中一划,流动的河水立即凝结成冰,魔兽踏着冰面直奔对岸。紧接着,一万骑兵和五万步兵也自冰面上相继通过,十万匹战马强劲的铁蹄竟没将河水上的冰踏破!当所有的部队通过冰河之后,冰在瞬间销融,河水依旧奔腾。
拉普拉塔河是滋润了大荒原的母亲河,这里的战士全部都是生长在大荒原上的原住民。母亲从来都不会吞噬自己的子民。
河水的对岸,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屯集着红月帝国的三十万大军。红月大军的火红战袍如同一片火海,仿佛要将天空融化。在草原联军的最后一个基地——已经被战火炙烤得有些发黑的,非常突兀的竖立在草原上的一块巨大石头上建造的城堡下,在养育了这一片土地无数子民数十年的河水旁,他们即将用血和声明去拦截入侵的红月帝国大军。
面对越冲越近的荒原联军,红月军团的阵势却未动分毫。只是阵前数百架高大的木祭台上各站上了一名红月祭司,持着火之权杖站在祭台上低声念咒。
祭台顶上的空气在念咒声中渐渐燃烧,一个个巨大的火球出现在祭台顶上,悬在空中不停地翻滚。
“为自由而战!”联军离红月大军已不到两里地,士兵们再次爆出了震天的怒吼,马蹄声和脚步声已将大地震得微微颤抖!红月军队中的没有任何骑兵敢于出来对抗这些可怕的怀着玉石俱焚的心思的士兵作战——单单是他们的坐骑,高大威武在全身上下装满了突刺的长毛象,以及不输给地行龙的力量,以及那上面身高两米的骑士,就是任何一支骑兵队伍无法媲美的。
红月祭司们面对着席卷而来的联军神情自若,他们念完最后一句咒语,然后手中权杖一指,悬浮在空中的数百个火球朝火球大军击去。巨大的火球在空中分解成无数的小火球,火球撞入草原联军阵中,爆出巨响,地面被炸出丈余深的大坑,战士们被炸得四分五裂,残肢鲜血漫天飞洒,绿色的草原倾刻间已被血雨染红。
火球织成一道死亡防线,联军根本无法逾越这火球防线半步,无数的战士被火球炸死,又有无数的战士踏着同伴的尸体冲上前去。战士们面对死亡却没有一个退却,他们前仆后继,舍生忘死,只是为了守住他们心中那一个信念。为自由而战的信念!
火球很快便将联军的阵型打得稀烂,在火球的攻击下,六万联军军倾刻间已折损超过两万人。
年轻的将领身上的战甲已经被鲜血染红,但这些血却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的同伴们喷上天际又扬扬洒落的血。但这却比他自己流血更为令他心痛。这全是最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啊,这些年轻的战士们,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由,正进行着他们此生最后的一次冲锋!他的双眼变得赤红,他一剑挡飞一个冲向他的火球,巨剑冲着红月大军一指,怒吼一声:“帕鲁斯,你给我滚出来!”
红月帝国的主帅营中,并没有多少士兵——这里已经足够安全了,除非一瞬间击溃那矗立在前方的三十万大军,否则任何人的脚步也不可能到达这里。金漆的帐篷里正坐着这长战争的发起者——原俄荷纷帝国西路边境的将领,帕鲁斯。
他手里把玩着一个精致的小匕首,上面隐约窜着电光,偶尔一个小霹雳跳起来,会将周围的将领们吓得脸色发白。这个家伙自参军之后升到西路元帅,仅仅用了惊人的三年时间——这不仅仅归功于他本来的实力,按照坎纳斯大陆的评判标准来看,他完全是一个雷电系大魔导师,空间系大魔法师以及一个大剑师,并且还在俄荷纷帝国被授予黄金骑士勋章。
在这一串惊人的头衔下面,不少年过半百的将领们都乖乖的坐着,凝视着这个脸色阴晴不定的年轻人——有不少人甚至怀疑过他本身就是一个尸傀儡!在已经成为了历史的达拉斯帝国中,皇家最大的丑闻有两件,其中一件那就是招进了一个尸傀儡来做公主的丈夫。
虽然说这是一个笑话,但是不得不承认,尸傀儡的战斗力及其强悍,如果单独对上一个尸傀儡,这个帐篷里面金戈铁马了一生的将军们或者谁也不敢轻易的说,自己能获得完全的胜利。
也仅仅只有帕鲁斯敢这么说——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实力,在这么多惊人的让人羡慕的,让怀春的少女主动投怀送抱的头衔下,绝对没有一个泛泛之辈。帕鲁斯此时正坐在六米长的长桌桌首上,面前摆放着一只已经被切成了片的烤全羊,他手里的匕首每在上面划一下,便会爆出一声声劈啪的响声,伴随者一股肉类被烧糊的味道之后,所有的人都吞了口口水。
“那个传说也仅仅只是耸人听闻而已。什么神罚,什么天神,我的军队即将将这一块肥沃的土地纳入手中。只要红月帝国将这该死的河水断流,越过那一片满是肮脏地精和食人魔的土地,这大荒原的历史就会好像他开始一般突兀的结束......那尊水晶塑像公主会喜欢么?没有了它,整个红土城堡都会失去神力的庇佑,到那时候,高大的城墙便会变为一堆废土!美仑美奂的瑟雷恩也只会变成一片废墟......”帕鲁斯切下了一大块烤的无比鲜美的羊肉放进了嘴里自言自语,忽然间转对都下面的一干人问道:“你们说,是这样么?”
“是的大人,没有人能够阻挡雷神的脚步,那威廉老头不过是螳臂挡车,早晚都会变成一具横尸。”坐在右上首第一个人立刻站了起来说道:“到那时,帝君一高兴,咱们红月帝国第一美人非得归了您不可,到时候属下可等着喝您的喜酒啊!”
这名将军话说完,帕鲁斯阴沉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很高兴的点了点头,说道:“这一天并不会久。我听说那座城堡里有一座艾伯伦水晶雕塑的生命女神神像,这是真的么?”
“是的大人,那尊神像是用纯度非常高的艾伯伦魔法水晶雕刻而成,而且打磨得非常光滑精细,那简直就堪称是天神的作品!”左首的将领站了起来说道:“根据那些被拷打的奴隶口中得知,这尊神像是以前这片土地的领主从那些淫荡的暗精灵手里换来的,并且除了这尊塑像之外,还有更多的财富等着我们去挖掘....说实话,我真是羡慕这片土地那第一位领主,听说他的妻子个个是绝色美人,真可惜,现在过去了这么长时间,恐怕再漂亮的美人也变成了一堆骨头。”
“不要紧,他的妻子不在了,不是还有他的女儿么?”帕鲁斯优雅无比的切下了一块羊肉放在嘴里咀嚼,“这么美丽的母亲,生出来的女儿必定也是非常漂亮的。”
“嘿,要是她乖乖听话的话,我玩完之后或者还能好好对待她......”这名将领淫笑了两声,忽然顿了顿,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大人,我们这么做没有关系吧?我听说以前那位领主神秘失踪之后,他的夫人们带着他的部下也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
“你想说什么?”年轻人拿起白色的毛巾擦了擦嘴,眉毛一挑。
“我只是......”将领皱了皱眉毛:“担心他们忽然出现,大人,您知道,任何传说都是有根据的。”
“如果他们出现,我让他们领教一下我的闪电。”
8-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三 如梦似幻
达拉斯纪3113年,戒日王朝于俄荷纷帝国正式合并,其中以戒日王朝国王驾崩之后,俄荷纷这个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国更是占领了两国的共同统治权,并且将国号改为“红月”,史称红月元年。
红月元年发生了不少希奇古怪的事情——首先是达拉斯帝国的威廉魔导师寻找到了传说中的法师塔,据说他是清早起来在自家院子里看到这个所有魔导师都向往的法师塔,在红月13年的时候,更是以大魔导师的身份重临大陆。
继全面战争之后的第一个大魔导师诞生,这意味着什么?那就意味着超强的战场压制能力,几乎不败的资本!魔导师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战场的死神了,大魔导师的境界更比魔导师要高了不少,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死神他爷爷。最主要的是,大魔导师们可以单独的施放禁咒,而不需要像魔导师那样来引导!一个威力强大而等级不太高的禁咒级别的魔法,三分钟之内他们就能完成。
还没等达拉斯帝国高兴起来,红月帝国正式宣布诞生三名龙骑士,分别是三阶火系、二阶水系与三阶土系巨龙为坐骑龙的三名强大的龙骑士。这也是在全面战争之后,继达拉斯帝国诞生的龙骑士之后又三名龙骑士。
同年,不少魔法师宣布进入魔导师时代,在大陆上面竟然好像就在几十年见忽然涌现出了二十多名魔导师......天知道这是元素女神的恩惠,还是她忽然抽风了。魔导师虽然多,但是按照大魔导师算起来。现在还仅仅只有达拉斯帝国的威廉魔导师一个。
红月纪20年,俄荷纷和戒日王朝联盟稳固,红月帝国国力蒸蒸日上,开始面向大陆征兵——俄荷纷帝国地处达拉斯帝国东边边境,原戒日王朝处于达拉斯帝国西边边境,虽然戒日王朝距离达拉斯帝国还有很长一段荒原的缓冲带距离,但是据可靠消息,他们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跨越横断峡谷了。
红月纪30年,红月帝国在原戒日王朝的地盘上正式向达拉斯帝国宣战,并且携十万铁骑跨越了横断峡谷。很可惜的是,在跨越横断峡谷之后,被忽然冲出的瑟雷恩军队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名领主虽然失踪了,但是他的子民都相信他还会回来,并且达拉斯帝国按照每年两倍的薪金拨给瑟雷恩以做储备。加上瑟雷恩本身储藏着大量的财富,在这兵荒马乱的大荒原上,竟然犹如那海浪里的礁石一般,始终屹立不倒。红色的城堡就犹如荒原人的精神一般,在女神的塑像下过着彪悍无比的日子。
红月纪35年,原戒日王朝十三万部队在达拉斯帝国威廉大魔导师的打击下,退出了大荒原——本来在跟俄荷纷帝国争夺权利的时候已经打了不少消耗内战,此时又被瑟雷恩的军队以及一名大魔导师重创,短时间已经无力再战了,在红月纪元35年的时候退出了荒原。
瑟雷恩的彪悍风格在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中被完美的诠释了出来,一时间这个荒原上的明珠受到了帝国最大的瞩目,而帝国也将以前的两倍薪金提升到四倍,并且不断的朝那里运送给养和物资。
聪明一点归贵族早就投资移民了——这些全身肥油的家伙对战争的气息是最为敏感的。一旦开始战争,自己这一个小小的头衔除了带来更多的厄运之外,不会有更多的好处。他们带齐了家财,开始疯狂逃窜。有的逃亡向遥远的维纶娜,有的走想更远的黄金海岸,甚至是铁炉堡......
也有一部分热血贵族们带着自己的家财定居在瑟雷恩,并且无偿的做出大量的武器装备供应。大荒原上的地精、食人魔们一时间被从牙齿武装到了ρi眼,各种各样的山贼和强盗也纷纷换上了新面孔——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如果这个帝国陨落,那以后抢谁去?
戒日王朝是内战失败的废国,干他自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可在戒日王朝退兵的第15年,也就是红月历50年的时候,东部俄荷纷帝国却正式发起了攻击。
这之前没有什么预兆,简直就好像一场有预谋有策划的阴谋一样。在集结了三十万大军之后,俄荷纷帝国东边的法师塔上,在几十年前那个玩雷电的少年现在已经长得英俊不凡,他直接用闪电轰平了达拉斯帝国东部的边境防御工事,并且在跟老威廉对轰魔法中战胜了这名大魔导师。
这个名叫帕鲁斯的人在魔法师工会并没有直接的头衔认证,可是见过他战斗的人都一直评价,这个人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他不像所有的大魔导师那样可以同时操控几个系的魔法元素,好比老威廉,他最多可以同时控制三个大系不冲突的魔法元素以用来制作威力惊人的超级复合魔法。
而帕鲁斯则不然,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他同时操控过一个以上的大系魔法元素,他的玩意就那么一样——雷电,威力无比的雷电。
在所有的杀伤性魔法中,雷电的威力无疑是最为可怕的。严格上来说,雷电是由空气、光以及火焰组成的复合性元素,只不过这种元素在一开始就已经自然复合了,不需要再加以人工引导,所以一旦被聚集释放出来,即便是一个小的雷电球,威力也是十分惊人的。
雷电系的魔法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优良的传导性——特别是在身披钢铁重甲的军队中,使用雷电的高手甚至可以用一个闪电锁链击倒上千人次的敌人。更为恐怖的是一种叫做“星云连锁闪电”的魔法,这种魔法一经释放,毫无疑问的可以用“不人道”来形容。
星云连锁闪电是雷电系禁咒级别的魔法,这种超级雷电魔法具有传染性和扩散性。最开始它会以一个非常小的闪电姿态呈现,只要击中了一个人,那么这个魔法就犹如病毒一般的传染开来。它可并不管你身上穿的是不是钢铁铠甲,只要在星云连锁闪电一百米范围之内的人,统统都会被传染。上古时期全面战争的时候,大魔导师葛布林联合三名魔导师引导释放出了一个超级星云闪电锁链,一瞬间就将魔族十六万三千个强悍无比的步兵送回了他们的老家。
虽然帕鲁斯的实力不见得高过这名名字被篆刻在了历史上的伟大的大魔导师,更没有人能够跟他联手施放这个超级魔法,不过他还是一个人使用星云闪电锁链击溃了三万全副武装的达拉斯帝国军队。这比起动辄就以十万位单位来计算杀伤人数的全面战争来说可能太小儿科,但是在近几千年来,这样的规模杀伤性魔法还是第一次出现在世人的眼中。
而且比起葛布林大魔导师来说,帕鲁斯还具备一个更大的优势——他使用了星云闪电锁链之后不过是暂时委顿一下而已,葛布林大魔导师为了这一击准备了一个小时以上,并且连带他一起,三名伟大的魔导师也为这个恐怖的魔法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星云闪电锁链每一次的攻击都会以抽取魔法师一部分魔力为代价,连续攻击了十六万名魔族士兵并且将他们送回了老家,这个魔法需要的魔力无疑是惊人的。传说中葛布林大魔导师使用这个魔法的时候,与三名魔导师一起站在一块重达六千磅得,由阿尼贡森龙族提供的超级艾伯伦魔法水晶上!
以一人之力击溃三万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而且中途没有任何支持和魔力补给,天才知道他的魔力到了怎么样一个可怕的程度。帕鲁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争狂,在硬生生的轰垮了达拉斯帝国边境的防御工事之后,来到了威廉大魔导师的法师塔下,两名超级强悍的魔法师在激战了两天之后,方圆十里内找不出一块完好的地皮。在第三天,帕鲁斯以一记闪电标枪将老威廉的法师塔变成了历史,而威廉大魔导师本人也被击伤,在使用瞬间移动之后才安全逃走。
此时的龙骑士尼古拉斯大公爵已经年近90,或者他年轻的时候勇武无敌,但是现在这年纪已经无力再战了。他带着自己的坐骑龙远走阿尼贡森希望求的帮助,一直到了现在,他也没有见踪影。很多人怀疑他是被红月帝国的三名龙骑士夹击之下截杀。不过按照尼古拉斯大公爵那一只已经晋升到了五阶的超级巨龙来说,这个可能性并不大。
只不过,他一直没有出现才是真的。
达拉斯东边边境的法师塔被毁,东边边境线所有的防御工事被毁,这一线纵深几百里的地方全部燃起了战火。这个使用闪电的可怕将领无人能敌,曾经有人派出过近战的强者去刺杀他,可却一一被他切了头颅,连带一封宣战书一起被送了回去。
他们怀疑这个人是传说中武魔双修的强者,也只有那种变态的家伙,才能强到这种地步。否则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解释他的存在。
红月纪95年,达拉斯帝国首都艾尔仙克陷落,平名死伤超过六万人,帝国国王巴尔斯陛下自刎,他没有留下子嗣,这座即将陷落的王国被毫无征召的交到了已经失踪的利薇雅公主手里。
红月纪100年,帕鲁斯对外宣布,达拉斯帝国全面投降,并且由红月帝国接管帝国内所有事物。
8-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四 凌霄
也许地面上是一片战火,但是在星翰草原的地下世界中,还有一片祥和。
红月纪87年,凌霄正式获得维京狂战士传说传说中的超级狂暴斗气“苍穹斗气”,并开始修行几位母亲传授给他的一种名为“修真”的修炼方式。其天赋异禀,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武技的进步让人惊讶,现在传授他苍穹斗气的维京武士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现在凌霄最常用的联系对象就是身高高大十米的巨型骷髅。
这些骷髅是半精灵使用禁法制作出来的——现在大陆上一片战火,要聚集起制作这些超级骷髅的尸体还是非常容易的。十来具坚硬得连火麒麟都不敢去轻易挑战的骷髅竟然在短短三年时间里被他全部毁去。
红月纪113年,凌霄19岁,十九岁的年纪却已经深得了几位超级高手的真传。这个小小的地下世界中用藏龙卧虎来形容并为不过,随便一扯便是一个大魔法师,在路上走着走着都会碰到一个高级狂暴战士,甚至睡觉的时候头上都会有一个死灵法师的眼睛飘过!
地下水河道旁边,凌霄正凝视着一堆骨头渣子发愁,这已经是最后一具骷髅了,今天一不小心力量用得有点大,将这最后一具珍贵的骷髅毁坏。
如果是用来跟他对练的骷髅的话,他能毁多少算他的本事,可这一具超级骷髅却是用来巡逻保卫地下世界的。这东西做起来非常不容易,除了要半精灵们集体释放引导组合术来重新组成一句超级骷髅之外,还要灌注大量的魔力让它获得智慧。
“这可怎么办......老子回去可怎么跟黄仙儿那婆娘交代......”凌霄斜斜的靠在了一柄大剑上,皱着眉头凝视着地下的一堆骨头渣子。“如果让母亲她们知道我又毁了一具骷髅的话......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说不定又得拉我出去挨雷劈也说不定......”
很显然,这货毁坏的骷髅并不是第一具了,而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每一具超级骷髅都要使用一千个人以上的尸体和骨骼才能够完成,不说制作困难和材料的苛刻,便是那血腥的场面,也没有几个半精灵喜欢重复干这样的事情。
“他娘的......”凌霄正好坐在河岸上头疼的时候,忽然看到远处河水里面泛起了一阵水花,紧接着就是一阵骨碌骨碌乱想,一个漂亮的脸蛋浮出了水面。漂亮的脸蛋看见了凌霄,似乎非常高兴,笑嘻嘻的冲他游了过来。这个人游泳的速度非常快,刚刚还在几十米之外,转眼间便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前。
“哥哥,你在烦什么,说出来让小蓝蓝也听听。”这个人抬起了漂亮的脸蛋看着凌霄,说不出的妩媚诱人。一头金子一般的长发垂在两颗浑源的Ru房上,将那两点嫣红盖了起来。随着她身体的上下浮动,长发也在水里飘散着,不经意间露出一点嫣红,看得凌霄直吞口水。
“蓝妹妹,今天哥哥心烦,过来轻松轻松。”凌霄看着这个水里的女人,忽然眼球一转,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坐近了河岸边,将两只毛腿放在了河水里。“哎,说起来,我又弄坏了一具骷髅,说不定今天回去又逃不过一顿狠揍......说什么尊老爱幼,挨打不能还手锻炼身体坚硬程,要是能让我还手的话,那堆废材怎么会是本少爷的对手......”
“哥哥,你又把骷髅弄坏了呀?”女人笑ⅿⅿ的游近了一点,这一片的水域很低,地底的温度又高,凌霄此时只穿了一条短裤,河水排击上来,甚至将他的短裤都弄湿了。“蓝蓝家里已经藏了一堆了,藏不下了,被娘发现了要骂的。你那个阿姨很厉害,跟我娘说如果再发现我朝家里搬损坏的骷髅的话,我也会遭殃。”
“难道就没有商量了么?”凌霄有点不死心。“你就把这些骷髅残骸搬到死水之源朝下一扔,保准谁也看不出来,你不说我不说,难道还会有人知道不成?”
“这样......可是死水之源那边的青蛙很讨厌,他们总是欺负我,我才不想过去呢。”水里的女人一个上浮之后靠在了岸边,白皙的双手支撑在了河岸上,漂亮的脸蛋距离凌霄的短裤只有一公分不到的距离。
“青蛙?那群狗日的家伙又欺负你了?不怕,等我今天过去教训教训他们,我母亲跟我说这叫什么来着.....对了,保护弱小是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凌霄笑嘻嘻的朝前挪了一点,“嘿,来,哥哥请你吃棒棒糖......”
只见凌霄身体猛然朝前一凑,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古怪起来,水里的女人不断的上下起伏着,发出一阵阵甜腻的呻吟,而嘴里好像又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呼吸不顺,只听得压抑的声音在辽阔的地地洞|茓里不断的回荡着......
这个水里的女人,自然就是地底世界的特产深蓝水妖了。深蓝水妖统统都有着妩媚漂亮的脸蛋,上半身是不折不扣的绝色美女。自打上一代深蓝水妖女王被太森的斧头狠狠的修理过一次之后,长记性了,知道惹谁都好,千万别热这个流氓领主和他手下的人。
在凌云失踪之后,菲利克斯她们曾经去过一趟深渊地|茓寻找未果,还引来了几个强悍的对头,而利薇雅公主在逃婚之后很显然也不能回去瑟雷恩和艾尔仙克,几个美女干脆一咬牙,来到了这地底世界定居。在那时候菲利克斯已经有了身孕。
老流氓在前段时间阳痿的时候,虽然男性功能不怎么强大,但是要让一个女人怀孕,那不关功能的事情。由于菲利克斯每一次都是最紧张的,刺激也就最大,所以他几乎每一次都是在她的身体里爆发,导致了其他几个女人还没见动静,菲利克斯已经开始呕吐了。
来到地底世界的时候,几个美女将大批人马都带了进来,好在这个世界比较宽阔,而且食物充足——从瑟雷恩移植过来的油橄榄和小麦为这里的人带来了新的口粮。随着大批的移民到来,地底世界最开始显得拥挤,而菲利克斯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想法,没有去侵犯那些地底土著。
不过很可惜的是,有一些地底土著不开眼,看到来了这么多娇滴滴的大美女——比如暗精灵,比如跟随着楚公主的几个古精灵,想着过来抢几个回去当压寨夫人,结果压寨夫人没有抢到,倒是把自己的命给丢了不少。大批大批的尸体摆在了河滩上之后,除了为半精灵们贡献了一点制作超级骷髅的材料之后,是半点好处也没有拿到。
经过了几次的清洗,地下世界几乎成了星翰的又一块领土,大批具有攻击性而且本来就不怀好意的土著被杀了做骷髅,唯一几支领教过这群流氓厉害的土著都不吭声——这不是不厚道,事实上星翰士兵的清理行动对他们来说也大有好处,就拿深蓝水妖来说,星翰民兵们清理了盘踞在河道上游的刺龟人和一部分死水之源的红皮蛙人之后,她们的水域领地起码扩大了有上百里不止。
而这留下的几支比如早就被凌云修理过的水母人、深蓝水妖等等种族都会按时给星翰的移民们提供食物,在弱水河中产有一种异常鲜美的大白鱼,它们由于终年都在游动,所以肉质异常鲜美,在这里的时候厨师们倒是不郁闷,这里新鲜的材料让他们有更多的发挥空间。
“说到这帮半精灵老女人......”凌霄叹了口气,叹气的声音引来了下面的深蓝水妖小美眉的一阵侧目,凌霄连忙把她的脑袋朝下按,“别停,别停,我这正在想事情呢......”
这深蓝水妖也是异常的乖巧,凌霄的咸猪手一边在揉捏着她两个浑圆硕大的Ru房,一边享受着她的口舌侍奉,这深蓝水妖竟然也不反感——甚至远处还围了一群深蓝水妖,都在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她。仿佛这是一件无上的享受一般,羡慕的啧啧有声。
其实这个小妞也是乐在其中,自打第一次受了凌霄的诱惑之后,就好像上瘾了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他喷射出来的精华总是会让这个小妞全身一热,犹如一股强大的能量流一样游过全身,异常的舒畅美妙。而且实质性的好处也有不少,起码她现在的修为远远的超过了同一时期的深蓝水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凌霄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自己爽了她也好,这不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么。
至于这个事情,深蓝水妖女王是知道的,曾经有一次凌霄正在跟这个小美眉干这事的时候被她撞见。作为一个母亲来手,若是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人诱惑干这事的话,轻的是一顿胖揍,重的肯定直接切掉了。这位母亲非但没怒,不知道处于什么心理,竟然还大加赞赏,这让凌霄的动作更大胆了一步。
“哦....哦.....哦哦!再快点......”
这真是所谓的我好,他也好。
8-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五 暧昧的小孩
少年时代总是很快乐的——特别是在做土皇帝的日子里,在这个庞大而复杂的地下世界中,凌霄仿佛就是一个土皇帝。几个母亲执掌着这里最高的权利,而他自己则很名正言顺的做上了太子爷的位置,整天的逍遥自在,玩的是不亦乐乎。
比起其他同龄人来说,或者他没有玩伴,但是他娱乐的方式却是那些同龄人无法想像的。偶尔杀个妖兽放个火,打个家劫个舍什么的,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这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看到他一出现,无不望风而逃,甚至是最遥远的弱水之源那一带,称霸了几千年的蛙人一看到这位大少爷来了,也多半就是选择跳水而逃。
天知道他一个十来岁的家伙为什么会拥有如此之大的力量!能够能半精灵们制作的超级骷髅相媲美的人,这些蛙人才不会傻到去跟他对干。
总之,有了凌霄在,地下世界的营地中每一个都会无端的多出不少进贡,当然,也会多出不少来告状的......要知道,很多种族都是在以前就已经跟星翰的政权联盟了,现在凌霄动不动跑去将人狠揍一顿,有人上门来告状,那是非常自然无比的。
这一天,凌霄刚刚请那深蓝水妖小姑娘吃了棒棒糖,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营地——他现在的艳服就算是一般的国王也很难比较。一大群长着漂亮脸蛋身材凹凸玲珑的深蓝水妖等着他做游戏,虽然说由于生理上的限制,实际上并不能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小大小闹肯定是足够,这也让他比其他同龄人早很多享受这一香艳的待遇。
今天,凌霄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营地之后,被菲利克斯逮了个正着。传说中的星翰美女团由于服用了半精灵们特别调制的珍贵秘药,又加上在地底世界中勤奋修炼着凌云留下的法诀,所以丝毫不见衰老,容貌甚至是跟以前一模一样。
菲利克斯一直都是星翰的大当家,即便是来到地底世界也一样——不过即便她现在不是大当家,也完全足够教育教育这个不听话的孩子了。
正当凌霄同学非常得意的以为自己成功的将那骷髅残片隐藏起来不被人发现的时候,哪里会知道半精灵制作这些用来守卫地下世界安全的骷髅们早就被下了咒,无论它们做什么,这些制造它的人都能够知道。凌霄以为自己非常聪明的隐瞒过了这一切,谁知道还是被黄仙儿给发现了。
凌霄的运气非常不好,这具骷髅正是黄仙儿亲自动手设计制作的,加上了半精灵一族控制死灵独有的“千里一线”的魔法。这魔法是半精灵们特有的,而且必须达到了高阶之后才能领悟到。
所谓的千里一线,就是指半精灵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能够很完美的控制自己的骷髅,并且骷髅视线范围所及的,她们完全能用心灵感应看的一清二楚。由于这种魔法是天生带有无属性性质的,所以很难被屏蔽掉,当年半精灵们被大举屠杀的时候,也正是用了这个魔法才幸免遇难。
凌霄不知道半精灵们还有这一手,他的概念中,半精灵们总是柔弱无比的,除了那几个动作快的惊人的半精灵屠戮者有点看头之外,其他的半精灵都被他全部划拉到了弱者一项里面。
其实半精灵也不是那么弱的——具备了人类的天赋和精灵的智慧的半精灵本来是非常优秀的一族,不是男人会打仗女会生孩子那样简单。他们精于创造,创造比如魔法、魔法物品甚至是死灵类生物。精灵们很聪明,但是他们的创造天赋距离人类很遥远,人类创造天赋倒是强,但是很大一部分人还停留在启蒙阶段的智慧上。集合了精灵和人类共同特点的半精灵,实在称得上是优秀的一族。
优秀归优秀,在凌霄这个连维京武士都不放在眼里的变态孩子而言,他们的确算弱了一些。虽然他们有不输于常人的武力和魔法,半精灵屠戮者们更是拥有让人惊讶的速度,但是在他眼里看来,只要是力量相差悬殊,那么这一切都是虚幻无比的。
这也是让菲利克斯无比头疼的原因之一——这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坚持着这个理念,认为极端的力量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无论你是武技还是魔法,我自有无敌的力量压倒一切。这在坎纳斯是一种极端古怪的理论,若是放在以前宗教裁决处,说不定会被打上一个异端份子的标志扔进牢房里。
当然,现在不会有,也没有人能将他打个标签扔进牢房。菲利克斯虽然一直努力在纠正着他这个错误,但是也没有疯狂到将自己的孩子打个标签扔进监狱。而没有受到教训的凌霄肯定是不会听的,一直在追寻着自己这个目标,朝自己觉得正确的方向前进。
凌霄的固执是非常有名的,只要是他认准的事情,便是十只巨龙也拉不回来。一定要按自己坚持的原则走,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精神显而易见。这肯定不像做事谨严有分寸的菲利克斯,至于这像谁——说不得,除了老流氓之外,不可能像其他人了。
看到凌霄倔强无比的模样,菲利克斯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舍不得教训他的,凌霄的模样让他想起了失踪的领主大人。说到凌云,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如果看到自己有一个这么大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呢......他自己还像一个孩子一样......
想到这里,菲利克斯拿着藤条的那只手不禁稍微松了一下,看到这一幕,后面的薇仙立刻拉了拉她的袖子,并且同时朝前一指——这小瘪三还完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满脸嬉皮笑脸的表情正朝着营地的大门口走来,裤兜里揣的鼓鼓囊囊,嘴里还嚼着什么东西,一脸吊儿郎当像。
凌霄丝毫不知道自己的那点烂事已经被几个家长给发现了——小孩都这样,以为自己总是能隐瞒过一切,谁知道家长们早就在远处知道一切了。只要做得不是太过分的事情,菲利克斯一般都会容忍他一下,毕竟这子随父像,本来他的父亲都是一副流氓像,怎么也不可能指望这个儿子能成一个忠厚老实的代名词。
几个美女拦着凌霄倒也不是为了骷髅——骷髅没了再做,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虽然嘴上说这是严禁破坏的公物,但是看到自己的孩子有如此惊人的力量,哪个家长不高兴?很多时候凌霄将那些骷髅碎片藏起来,几个美女不是不知道,而是一清二楚,只是她们没有明说而已。
今天拦着凌霄的路,那是因为黄仙儿在发现自己的骷髅又被毁了一具之后,惊喜的拉着关系最好的薇仙一起参观参观凌霄最新的修炼成果的时候,两个长辈的脸蛋一起红了。
由于凌霄最近毁坏骷髅的速度实在太快,黄仙儿的制作速度实在跟不上,她一咬牙制作了一具超级骷髅,然后让熔岩矮人在骷髅的骨骼里埋下少量精金——反正守着一条精金矿脉,不用白不用,而且在回收这一具骷髅的时候,精金还能够回收利用,这绝对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
连埋上了精金的骷髅都被这么容易的给毁掉,看来这个小子真的是出师了。地底世界现在公认最强悍最具有破坏性的魔兽火麒麟都要使劲干上十来分钟才能将这样一具骷髅给毁掉,凌霄的实力难道已经追到跟火麒麟一模一样的份上了么?要知道这只魔兽可是当年领主大人的坐骑,在数万的死灵大军里来去自如,整得自负高傲的维京武士们一点办法也没有超级魔兽!
就在黄仙儿拉着薇仙两个人准备看一看这骷髅的毁坏程度的时候——黄仙儿非常人性化的将骷髅的头骨上加持了千里一线的魔法,两个巨大的骷髅眼正好就是视线前方。
两个美女打开了水晶球,将那千里一线连上之后,水晶球中赫然出现了一对浑源雪白的Ru房,被金色的长发给盖住了的两点嫣红若隐若现,似乎这个水晶球里的女人是在上下不断的浮动着。白皙的肌肤和金子一般的长发组合在一起,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绝色美人。
这美人在激烈的上下运动着,没过多久,身体猛然一颤,眼见顺着白皙漂亮,线条优美的脖子流下来几滴|乳白色的液体......紧接着,一个偌大的阴影就将水晶球完全给遮盖住了。
“这是什么东西?我的千里一线怎么会看不到东西了?”黄仙儿好奇的拍了拍水晶球,她天真的以为这个东西是出问题。“怎么就忽然没有影子了?姐姐,刚才你看到那个女人了么?她是在做什么,为什么会浮在河水里面呢?”
薇仙此时已经是面红耳赤,咬碎了一口银牙了,比起天真可爱的黄仙儿来说,薇仙同学是过来人,自然是知道这是在干什么的。
“妹妹,晚上那小子回来,我们去好好修理修他。”薇仙喘了两口气。看得黄仙儿一脸茫然。
天才会知道这小子怎么又和那些水妖混一起了!
8-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六 有其父必有其子
凌霄小朋友乐呵呵的吃着从水妖美眉那里要来的蓝葵子,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营地。这蓝葵子是弱水河河底一种类似于葵花的东西所结的果实。吃起来香脆无比,而且还有一股清香味。这东西是有一次深蓝水妖们的供品里夹带着一根蓝葵所发现的,这东西在弱水河里长了不知道几万年,也从来没有人去吃过它——水妖们一向认为只有好东西才是需要抢的。这种满地都是的东西反而不希奇。
可是这种类似瓜子的东西到了瑟雷恩厨师们的手里,却成了惊人的美味,用花瓣来炒,用盐或者香料来炒,每一种都是绝佳的味道。在地底世界里不产葵花,因为这里没有太阳,而这河底偶然发现的小零食立刻风靡了整个地下世界,一时间人手一把,磕得是果壳满天乱飞。
深蓝水妖们最开始看着他们猛吃这种东西很不解,这东西在弱水河河底生长了少说也有几万年时间,从来也没有人想到去吃它。这东西太贱了,简直满地都是,这些强大无比的人类和精灵们为什么会对这样的食物感兴趣?难道它的味道真有这么好么?
后来有胆子大的水妖去吃了一次之后,这种好东西也立刻在水妖们之间风靡开了。只不过水妖女王是一只不吃这个东西的,她是一个种族的王,好歹得遵守一下祖宗的训示。
这种东西,蓝葵子,特别是在小女孩之间风靡的特别快,以前为了迅速游动攻击和逃命的家伙们现在不需要这么干了——瑟雷恩的部队强势入住,已经将不听话的家伙们通通都清理了一个干净,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听话无比的种族。而那蛙人虽然跑的快,一时间还清理不干净,可以那些数量已经不足为惧了。
现在水妖们几乎每一个人身边都挂着一个小兜,这里面装的正是蓝葵子。而凌霄很显然也是从这个跟他亲热完的水妖小美眉的手里要来的。
他一边磕着蓝葵子,一边吊儿郎当的摇晃着走进营地大门——最开始为了防止那些疯狂的地下土著的进攻,在第一时间早就在营地的周围建起了一圈的用坚固的花岗岩建造的,高约两米的围墙。这围墙的警报作用实在是大过防御作用,两米的围墙稍高一点的人一步就能垮进来。
垮进来是简单,进来之后面对的一群流氓可不是每一个有垮进来的本事的人都能够对付的——现在这堵超级围墙已经成了地底世界的一个象征性建筑。
凌霄吊儿郎当的走到了大门口,立刻被门后闪出的一群美女给围住了。瑟雷恩的美女团现在一个个对他怒目而视,手上都拿着各种各样的藤条,看上去只要一句话回答不对,就会得到一顿猛抽的奖赏。
“你们......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凌霄母亲带领的美女团忽然窜出来的样子吓了一跳,看上去每一个人都是杀气腾腾,今天应该是没有做错什么事才对啊......“难道你们又想玩什么新的训练花样不成?我昨天已经被你们训的够惨了,今天就让我休息一天吧。”
凌霄说完以一种极为快速的速度朝前走去——这是从半精灵屠戮者们那里学来的身法。半精灵一族秉承了精灵们的优雅和对完美近乎于偏执的热爱,以极快的速度行走偏偏看上去还风度优雅无比。在这一点上,喜欢耍帅的家伙是非常乐意接受的。
不过这招没什么太大的用处——有一个半精灵族长在场,身法就是再漂亮也丝毫没有用处。凌霄刚刚玩了一手非常漂亮的凌波微步,还没等到走路带风垮出几步的时候,立刻被黄仙儿一个禁锢给拉了下来。继承半精灵族长之后,黄仙儿有着对付这些小花样的天赋技能。
“你们要干什么!这是不人道的!这是对青少年的虐待!我要去控告你们!”被禁锢了身法的凌霄感觉到一瞬间步伐沉重万分,胸口中一股气换不过来,几乎就要栽倒在地。“谁来救救我!这群疯女人要杀人了!赶快来救我啊!救命啊!!”
无可厚非,凌霄的演技不知道是从哪学来,简直逼真至极——刚刚一嗓子凄凉的喊叫叫出之后,眼泪立刻就下来了,过了不到两秒,鼻涕与口水齐飞,爪子与蹄子乱舞,简直就是一派待杀亚古兽的景象,加之旁边有几个拿着藤条鞭子的女人守护着,很难让人相信这不是在摧残虐待未成年儿童。
可惜的是,营地里来来往往的人对这一幕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在凌霄哭喊了半天,跟本就没有一个人过来关心关心这里是否正在进行着一场惨无人道的虐待。
“救命啊!你们难道都没有同情心么!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如花的少年被几个老女人虐待么!赶快来救我!谁要是救了我的话......我保证三天不骚扰他!”凌霄扯出了最后的底牌,不过很可惜,他也将自己完全的出卖了。两分钟之后,终于有一个面容秀丽的半精灵美眉走了过来。
这个半精灵身穿一袭紫色的长裙,身段婀娜多姿,漂亮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漆黑闪亮无比,蓝色的瞳孔就犹如夜空中的繁星一般美妙。这名半精灵小妞是黄仙儿的侍女,老流氓失踪之后,虽然黄仙儿还是一个侍女身份,可是她却做了半精灵的族长,自然是有自己的侍女。
这名半精灵袅袅婷婷的来到了被禁锢倒地的凌霄旁边,非常妩媚的看了她一眼。这让凌霄感动得不行,这个小妞在不久之前还被自己欺负过——在她洗澡的时候偷窥,这还不算,这个瘪三偷窥完之后还将人家的衣服给抱走了,还得这个小妞在岁里冷了将近一天。
这个世界上果然还是有好人的,果然还是有以德报怨的人的。凌霄刚刚要出言感谢,谁知道这个半精灵猛然后退了一步,站在了他的脑袋距离不到一公分的地方。漂亮的紫色长裙下春光乍现,看的凌霄是一阵眼晕,这地方好,这位置好......
除了地方好位置好之外,从这个小妞站的位置来看——救他一命的概率不是很大,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的概率倒是占了九成九。
“小哥,我可没办法救你,你看,这是族长给你下的禁锢。”半精灵小妞耸了耸肩膀说道:“我就是想帮你,也是爱莫能助的。别说我是没有那个力量来救你,就算是有.....我也不会这么做的。把我的衣服还给我!”
这地底世界不出产纺织物,唯一的一种非常粗糙的布只适合那些男人们穿。这些布匹都是从外面运进来分发给每一个人的。可以这么说,这些喜欢漂亮东西的美人将这些衣服看得比命还重。凌霄趁她洗澡的时候把衣服给抱跑了,这让她怎么能不生气。
“你又跑去偷窥人家洗澡了!?”菲利克斯提着藤条咬牙切齿,冲着凌霄身上来了一下,菲利克斯并不是力量型的,这藤条也只是一般普通的小木棍而已。对于已经开始跟那些维京武士对干的凌霄来说,这根本就比抓痒还不入,可他偏就使劲喊出了一嗓子惊天动地一般的叫声。
“杀人了!救命啊!虐待青少年啊!你们都没有人性吗!都不来救救我吗!”
几个美女看着他可怜的样子,丝毫不为心动——这家伙简直就跟老流氓是一个翻版的,也不知道哪根筋就搭的不对了。都说父母是孩子第一个启蒙老师,可是最流氓的老流氓早就不见了踪影,几个行为端正的美女独自将他抚养长大,就从来没有让他接触过什么小瘪三小流氓一类的人物。
而且这件事情她们特别的上心——因为老流氓这一个人已经够几个美女受的了,如果他一旦回来——事实上,她们都相信凌云始终会有回来的一天,如果他一旦回来,这一老一小两个流氓......瑟雷恩说不定还会乱成什么样子呢。所以她们就按照最标准的培养帝国骑士的方式来培养凌霄,将公正、谦卑、怜悯、英勇等等美德犹如灌豆子一般的朝他脑袋里灌,希望他长大之后成为一个最标准的具有骑士精神的男人。
虽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可是站在长辈的角度而看——没有任何一个长辈希望自己的孩子变成一个小流氓。所以即便是维京武士们有一些小小的流氓习气,也早就在她们的督促下改光了。天知道他这一身标准无比的流氓习气,简直就可以说跟老流氓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你今天又跑到弱水河边去了,是不是?”看着演技精湛的凌霄,菲利克斯丝毫不为所动。“说把,跑到那里去干什么去了?”
“这个......”凌霄摸了摸脑袋,听着母亲的语气松了下来,表演立刻停止了,眼泪说收就收,犹如羊颠疯一般的手脚也是说停就停。“那个......我把黄仙儿阿姨的骨头架子给拆了,我去把它好好的埋了。”
“不是说这个,还有。”菲利克斯拿着藤条非常耐心。“都给我说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你们要杀要刮我悉听尊便。”凌霄一脸的大义凛然,丝毫不像一个流氓应该有的表情。“不过就是几具骷髅么,大不了我上去抗点尸体下来,再做点就行了!”
“谁跟你说骷髅,我在跟你说那深蓝水妖的事情!”菲利克斯亮出了底牌。
凌霄全身一阵恶寒。
8-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七 审判大会
每一个星期,瑟雷恩地下基地的审判大会又开始了,由老威廉作为法官,几个美女作为陪审员列席,旁边是一大堆的受害人。
“影响极其恶劣!”老威廉坐在营地中央的行政大厅里,咆哮声将胆小一点的士兵吓混身一震。大营里“咣当”的兵器落地之声不绝于耳。
此时凌霄蹲在铺着牛皮垫子的地下,被老威廉骂的连连点头。这个辈分奇高无比的老头自打来到地底世界之后,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这里的行政长官,管理着瑟雷恩迁徙之后的一切事务。虽然决定性的东西都掌握在菲利克斯手里,但是他的权利也不小。
比如说教训凌霄这个任务,整个地下世界除了他一个人,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有资格教训他而且能教训他的人。原因无他,因为这个超级高手现在大概是整个地下世界唯一能制服凌霄的人,至于还有一个能制服凌霄的魔兽火麒麟,它除了吃和美女之外,暂时没有发现其他的嗜好,这也让菲利克斯极端头疼。
往往凌霄出现大动作的时候,ρi股底下总会发现火麒麟的身影。这个魔兽的好色程度丝毫不亚于他,并且还有随时超越他的迹象。在某件事情上黄仙儿冤枉过凌霄很多次——比如偷人家内衣这样的事情,凌霄虽然对女人有这极大的兴趣,但是还不屑做出这禽兽之事。
至于火麒麟同学,它是从来不介意这么做的,反正都已经是魔兽了,再进化一步又有何妨?大部分时间里,更类似于禽兽的还是老流氓留下的这只强悍无比的魔兽。
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和安定,火麒麟的实力越发的强悍,以前老威廉还能堪堪的将他制服住,而现在越来越发现这件事情的困难。火麒麟每天都有定时的修炼时间,一段时间之后,它的实力就呈现几何方式的增长,到了现在,老威廉动手教训它的时候,反被教训的次数是越来越多。
菲利克斯穿着一件考究的红色礼服长裙,坐在老威廉旁边一动不动,漂亮的脸蛋现在越发的成熟,上面写满了成熟汝人才有的风韵和睿智,比起年轻小姑娘来说,那些青涩的果实已经是过去式了,成熟的女人有一份更加致命的吸引力。
过去最贪玩的薇仙依然是那一副小女孩的样子——看上去跟凌霄甚至差不多,若是她俩手挽手的走出去,绝对没有人怀疑这是一对情侣。雪儿早就去维纶娜做牧师的进修,听说她已经取的了主教的头衔。而莫蓝娜女王也带领着夏尔娜回到了暗精灵山谷。最近地面上不太平,暗精灵山谷里又是一个天生生长天材地宝的地方,为了保护暗精灵山谷的安全,她临走的时候特别带了一队维京武士,几名德鲁伊。
“凌霄,老子当年给你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你看你那老子的份上,希望你冲上云霄,你对得起我吗!再这么下去,你是不是想我气死你才安心?”老威廉现在依然留着三缕长须,现在这三缕长须成了非常好的道具,一生气起来全部乱抖。“你知道你父亲当年的事情么?他可是在暴风城人民心里彻底的篆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我不希望你做到他这样,但起码你得给我堂堂正正的做个男人!”
老威廉一边说,手指头一边犹如发了羊癫疯一般的乱抖,指着凌霄气得说不出话来。这个小流氓三天两头的就惹事,从来就没有试过一个星期平静的度过。仿佛现在他的生活里已经有了这么一部分似的,每一个星期都必定会来上这么一次例会。
听着老威廉的训斥,凌霄眼神一飘,一边的亲兵心领神会,从这个小瘪三的床下抽出一个长形盒子,恭敬的递给了老威廉。
“老爷子,这是在路上打猎的时候弄到了。想着您老喜欢这些珍奇玩意,这不就给你弄来了。”小瘪三干笑了两声,双手奉上了贿赂。这个盒子镶嵌着漂亮的金色丝线,是用地底特产的红珊瑚镂空而成,单是看这个盒子的价值,也知道里面东西价值不菲了。
那亲兵将盒子一打开,帐篷内瞬间撒满了蓝色的光芒。
“这是我在路上杀了一头四脚蛇怪兽,从它脑袋里挖出来的。嘿,这地方希奇古怪的东西不少。这就是从他脑袋里挖出来的。”小瘪三蹲在地上,用眼叫偷偷瞄向老威廉的表情。
“滚开!”老头子虽然口气还是很冲,但表情已经有缓和地迹象了。“你以为这一点东西就能贿赂我么!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干的那点破事,看看,看看!这里来的都是什么人!都是来想我投诉你那点破事的人。你说说你说说,你这才多大,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我看这地方除了没东西让你可嫖之外,你是占全了!”
“他嫖了。”从帐篷外面伸进一只大脚,粗壮的脚上满是泥巴,沾的干净的大堂到处都是。脚的主人声音及其嘹亮,一进来之后就将所有的人都震住了。“我从弱水教训青蛙的地方路过的时候,听到那些深蓝水妖在说凌霄的事情,看样子他是把深蓝水妖的窝当成自己的后宫了。
进来的这个人,正是凌云最先认识的几个小瘪三之一霍恩斯——这个矮人倒是没有怎么练过特别的功法,也没有吃过什么灵丹,就好像半精灵和精灵一样,矮人活个几百年,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此时的霍恩斯比之当年更加英勇,额头上刻印着矮人骑士的符号——每一代矮人王都会挑选十个最强的强者作为自己的护卫骑士。和人类骑士不同的是,这些矮人骑士的坐骑是高大而强壮的超级穿山甲,这些穿山甲是矮人帝国培养出来最凶悍的生物,它们的体长可以达到三米,体重超过一吨半,身披厚重的鳞甲。由于长期在地下生活,接近着熔岩火湖地带,全身上下被锤炼得无比坚硬,普通的武器休想伤到它们分毫。
这种穿山甲在丛林和丘陵地带堪称无敌的存在,任何想要打它们注意的家伙,最好先掂量一下自己的防御力——如果没有人类标准重骑兵的铠甲防御两倍以上的防御力,就得做好牺牲的准备。曾经有人看见这些恐怖的巨兽们的利爪轻易撕裂过厚达两寸的钢铁铠甲!
“哟!这不是小矮子么,你啥时候回来的!”凌霄立刻来了精神,被霍恩斯这么一打岔,气氛还真松了不少。“你的那只穿山甲带回来了么,啥时候也借我玩玩。最近营地的下水道总是堵着.....你这一回来就好了,看哪个地方再堵,就让你的穿山甲下去疏通疏通。
霍恩斯刚刚抬脚进来还没站稳,就被凌霄这话弄得哭笑不得。巨型穿山甲去挖下水道,亏他也想得出来。
“你小子别给我打岔,我刚刚都听到了,你们这再开审判大会吧?”霍恩斯乐呵呵的找了一个椅子坐下来,“我这刚刚打通了弱水之源跟瑟雷恩的地下通道,看看,不到一个星期就完成了这个任务。这个通道两米多高,我想足够任何人通行的了。老板娘,还有其他指示么?”
“呵呵,没有了,也麻烦你的穿山甲了,带它去吃点好东西犒劳犒劳,今天水母人给我们送来了不少好东西。”菲利克斯微笑的点了点头,“怎么,你还是要急着回去么?最近矮人王国那边也不太平吧?铁炉城堡所处的地方现在正好是战火的边缘......哎,真亏你还记得我这个老板娘。”
“看你这话说的,虽然我是被国家征召回去了,你这还是我的老板娘。现在虽然我做了一个骑士,但是回想起以前的日子,还是跟老板在一起的日子快乐。”霍恩斯乐呵呵的抓了抓脑袋,拍拍外面的尘土。帐篷外面传来一声低低的吼叫,“嘿嘿,看来我的穿山甲不耐烦了。我得快点赶回去,下次教训这个小王八蛋的时候把我叫上,等他老子回来了,我们可教训不动他了。”
“现在你也很难教训得动他。”老威廉苦着脸干笑两声,“去吧,帮我向铁炉王问好。再回来的时候随便给我带点火岩结晶回来。”
“嘿,你这个老头总想着火岩结晶,看看有没有存货吧。有的话帮你带点回来。”霍恩斯豁的一下站了起来,冲着菲利克斯和薇仙点了点头说道:“那么两个老板娘,我先回去了,若是铁炉王等急了的话,我这穿山甲可保不住了。”
“那你一路小心。”菲利克斯同样也站起来微微鞠躬,任何时候她都保持着一个绝对标准的贵族礼仪。
霍恩斯刚刚走出去两步,立刻退了回来,他左看由看一阵,忽然问道:“三当家呢?怎么没看到利薇雅公主,她跑哪去了,现在这个世道乱,说不定哪天战火就烧到这里来了。”
“利薇雅......呵。”菲利克斯苦笑了一声说道:“那个傻丫头,非要在瑟雷恩等着凌云回来,我也有一年多没有看见她了。”
8-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八 瑟雷恩逸事
说到利薇雅,不知道为什么,气氛忽然僵硬了起来。
利薇雅是为了凌云出走的。在最后一场的比武之中,奥林匹克老头召唤来了一个魔族打手,正好帮大家圆了这个弥天大谎。魔族是什么东西?人见人厌的玩意,谁也不会相信他们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如果说利薇雅公主被魔族的家伙们绑走了,相信谁也不会怀疑。
毕竟这个世道上太多被绑架的公主,就连几岁的小朋友都知道魔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喜欢绑架漂亮的公主,现在一个魔族著名的石像鬼王的出现,看见了公主的美貌从而用某种神秘的魔法阵将她绑架到了某个地方去,这简直是太合理不过的理由了。
尼古拉斯大公爵和星翰的民兵们联手击杀了这只石像鬼,之后杜拉斯和老威廉又将他重新塑了形,使他看起来比活着的时候更加歹毒和凶狠。事实上,石像鬼王并不是像一般石像鬼那样受到致命伤害的时候会变成坚硬无比的花岗石来自我治疗,虽然它们也能自我治疗,但是变石头这一招,只是一般的小喽罗才会用的。
人们知道魔族,知道是石像鬼,知道石像鬼会变石头,可是他们不知道事实上石像鬼王是不会变成石头的。在人们看到了这个恐怖的魔族头号打手之后,统统发出了惊讶的呼喊。每一个人都在诅咒这个该死的恶魔。最后这个恶魔的石像在被几个有头有脸的贵族参与之下,被下上了永久的冰封魔法,扔到了琅玛雪山的永冻湖水的底部,季极度的寒冷和超强的水压让它永远不会有翻身的机会。
石像鬼王是处理完了,利薇雅公主失踪的事情也对外宣称了,公主殿下征婚的事情也暂时告了一段落。虽然这是一个骗局,但是事实上,利薇雅却是真的失踪了——也说不上失踪,国王陛下在第三天就已经找到了她的踪影。
就好像国王陛下所说的那样,利薇雅唯一能去的地方,也只有星翰领主所建设的大荒原上,最耀眼最闪亮的一颗明珠——瑟雷恩了。
当国王陛下找到她的时候,利薇雅公主已经换上了一身纯白色的礼服,并且将头发高高的盘了起来。盘起的头发上横Сhā着几根漂亮的发钗。这是达拉斯帝国的传统,已经嫁人的女子在头一个月要穿戴颜色朴素的衣服,以表示自己的忠贞。将长发高高的盘起则是表示对以往的情缘的收敛。这个著名的造型来自爱神与铸造之神婚礼的传说,代表着女子最高的赞美。
国王陛下一看利薇雅这一身打扮,什么也不说了。只是在跟她深谈了一晚之后,第二天踩着荒原上朝阳的光辉,离开了瑟雷恩。
坎纳斯有一句谚语说得好,女儿一旦长大,那就是别人的了——这句话无论放在哪里都很合适,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无论是皇亲还是国戚,无论是谁家的女儿,一旦到了那怀春的年龄,父母的话也就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了。特别是当她爱上一个坏男人,比如坏到了老流氓这样的地步,并且坏中带点可爱,可爱中带点无赖的男人,这种号称“花痴”的症状会急剧的加重,最后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很明显,利薇雅公主是已经彻底的中毒了,而且中毒的还不轻。在国王陛下规劝了一夜未果的结果之下,巴尔斯陛下叹着气离开了瑟雷恩,而利薇雅则一直守在这里。除了偶尔会回到地下世界跟几个姐妹团聚一下之外,她日复一日的守候在这个老流氓建立起来的基地——天知道为什么她会如此痴情,可能是身份越是高贵的女子越难动情,一旦动情之后,绝对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说到利薇雅将全场的气氛都搞得僵硬了,霍恩斯一看到这个状态,非常自觉的就慢慢的退出了帐篷。只听见外面几声声音尖锐的哨子声之后,地面微微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个庞然大物践踏大地的声音朝远处去了。霍恩斯这是有点心虚了,但凡出现这样的场面还是早离开早好。免得留下受牵连。
“哎,利薇雅,也真是够难为她的了。这都等了多长的时间。”薇仙眼睛一红就要落下眼泪来,利薇雅应该是在瑟雷恩一干人里跟她年龄最相近,最谈得来的人,现在也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看到她了。“如果让我下次看到这个流氓,我一定咬死他!”
薇仙说到这里,不情不自禁的亮出了一排细碎的贝齿,两排牙齿上下咬合之间,发出一阵阵让人牙酸的响声。单看这气势,就没有人会怀疑她所说的话。
事实上,这几个女人一天要把凌云念叨几十次才算善罢甘休。没有几十次绝对不算完,凌霄自打小时候就开始听着自己父亲的那些破事,现在他几乎都能背下来。什么独闯暗精灵山谷,扫荡大荒原,与亡灵作战的零伤亡......这些他简直都能背出来的故事每天都要被念叨好几次。
在他看来,这或许不算什么——暗精灵MM们如此和蔼可亲,虽然那讨厌了点的莫蓝娜阿姨下了绝对的禁令,严禁暗精灵和自己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但是她们性感的身体和无双的容貌依然让人很想亲近。扫荡大荒原那简直是扯淡——就算那些地精和食人魔再强上一百倍,他有有信心一下揍得他们爬不起来。
要说到那死灵大军......谁敢号称他的死灵强悍得过半精灵们制作的超级骷髅?除了那传说中的骸骨龙之外,恐怕超级骷髅认了第二,还没有死灵敢冒头出来认第一。
“老头子……”由于室内的气氛开始缓和,凌霄看到老威廉地表情有点松动了,立刻拖着椅子坐到他的身边,亲热地搂住了老威廉的肩膀,死皮赖脸地笑:“你想,我好歹也是这个地下世界的主人吧?没有几个后宫佳丽怎么行。你看莫蓝娜吝啬的禁止暗精灵跟我交往,半精灵对我整天跟防贼一样的防的,为了按你说的,追求到我父亲的那个高度上去,我不是正在努力么?可惜这地底世界缺粮少米的,没办法,这不是要靠自己么?我看着那些深蓝水妖其实也挺不错的......我肯定得给我自己壮壮胆气吧。”
凌霄顿了一顿,看了老威廉的脸色并没有多大变化,接着说道:“你说,我身为一个世界未来的主人,是不是应该先给自己弄点后宫佳丽什么的?”
“你还狡辩!”老威廉操起自己的法杖照着他的脑门狠狠来了一记重的:“你不说还好,你越说我越来气!畜生啊畜生!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吗?这是异族通奸!那些深蓝水妖是什么?那是兽类,你是什么?是人!你就算是给我找个半精灵找个暗精灵,实在不行就自己爬到地面上去找一个女人回来,你也别去找兽类!”
“除了下半身,她们其实也和女人差不了多少......”凌霄摸着被敲疼的脑袋小声嘀咕,天知道这老头的法杖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以凌霄现在的身体坚韧程度来说,普通的兵器根本别想伤他分毫。“ 可是这地下世界又没有女人,你让我怎么办?”
“老子不是跟你说了吗!滚出去自己找!”老威廉操起法杖又准备打,想想这小畜生皮糙肉厚,恁地震的自己手痛。恨恨地作罢。“你怎么好的不学,找女人却跟你那混帐老爹学了个十足十。”
老威廉说着有意无意的冲着薇仙和菲利克斯瞟去,两个女人立刻红了脸,老威廉所指的无非是两个美女跟老流氓在圣玛奇拉斯那一段荒唐的往事。
“你这一次也做得太过分了。”黄仙儿也忍不住Сhā了嘴:“找什么样的人都好,你怎么偏偏跟那兽类混在一起?那些深蓝水妖是漂亮,可他们终究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人类。她们进化出了智慧,你知道那深蓝水妖女王为什么如此放纵你们俩的关系么?那就是让我们自己发现了之后,让我们欠她一个人情。”
“反正我就是干了,现在就说怎么办吧。”凌霄心一横摆出了一脸的滚刀肉。“要欠人情也是我欠,有什么事情,让她们冲我来好了。我还真就不相信,一个区区的深蓝水妖能将我怎么样!”
“你说怎么样?还能怎么办?”老威廉恨恨地瞥了一眼他。转过头看住菲利克斯:“当家的,你看这事怎么办?”
菲利克斯盯着凌霄看了半天,把小瘪三看得心里一阵发毛,心想我娘今天不是想要把我给彻底解决掉吧?难不成那水妖中年妇女还敢告上门不成?不是想找老子拼命吧。说着暗暗朝后面退了两步。
“等下通知深蓝水妖女王,这件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菲利克斯放弃了对儿子的紧盯,终于叹了口气。“这事情已经干出来了,无论如何也赖不掉。他也长大了,该是让他出去闯一番世面的时候了。”
凌霄抬起头一翘大拇指:“英明。”
8-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四十九 小瘪三出征 上
红月历112年,据说凌霄同学拿上了自己的包袱准备离开地底世界的时候,那一派景象简直就是千载难逢的热闹,那叫一个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接踵摩肩,所有的人都面目激动,有一个三百多岁的熔岩矮人拿着自己的铁锤猛挥猛舞,那叫一个激动啊。
按理来说,凌霄的兴趣爱好只对女人,特别是美女有特别的威胁,这个长的犹如矮疙瘩一般的家伙根本就靠不上半点边。有好奇的人曾经去问过这名过分激动的熔岩矮人,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的激动?家里既没有老婆也没有女儿——更何况凌霄不会堕落到放着半精灵和深蓝水妖美眉不找而去跟矮人一族的女性凑到一起。
这里并不是说熔岩矮人的女性族人不漂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算得上是极品,好比在力量上,即便是雌性食人魔也无法和她们抗衡。不过除了力量嘛......其他地方倒还真说不上如何漂亮。
当这个好奇人士采访熔岩矮人为什么会如此激动的时候,这个在矮人之中算高龄的家伙激动的挥舞着自己的铁锤大声说道:“只要这小少爷走了,俺们那疙瘩再也不用担心晚上丢东西了。”
看得出来熔岩矮人是非常激动的,甚至一激动忘记了使用国语,连地方话都出来了。看得出来,这个熔岩矮人长老对这个太子爷是非常无奈的——自打凌云将他们拯救出来之后,这些熔岩矮人过了几天好日子,可这好日子没持续多久,一个超级大魔头,比之坏了良心的半精灵败类还要坏的凌霄正式从娘胎里出来了。
要说到这个小少爷,大部分人是爱多过恨——恨的情况也非常特殊。要说他坏,事实上也坏不到是什么地方去,而且每一次他干了什么不应该干的事情,这些人总能找到地方告状。而且每一次告状都百试百灵,总会看到菲利克斯和老威廉提着棍子和法杖把这个小恶魔追得满大街跑的情景。
而且这个小少爷事后绝对不报复,总是笑ⅿⅿ的再一次跑去实施自己的恶作剧——比如熔岩矮人会忽然发现自己的锤子不见了,比如半精灵会发现自己的的法杖两半了,或者是暗精灵们发现自己的匕首或者是角弓被放在某一个很隐秘的地方......
曾经有人问过莫蓝娜女王,她带走暗精灵的打算到底是什么——虽然她嘴上说的是守护暗精灵山谷,可事实上上去这么几十年了,大仗小仗加起来不过十多次而已,而且这十多次里大部分都是和冒险者们的冲突,她号称的要扫荡暗精灵山谷的事件,一次也没有发生过。
现在看来,莫蓝娜大概也是不堪这个小恶魔的骚扰而搬出了地下世界的......毕竟比起熔岩矮人来,美女更多的暗精灵的确是更好的骚扰对象。
站在广阔的地下世界广场中——凌云第一次带队进来的时候受到了无数幽灵骚扰的地方,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宽大的活动广场,地下世界的居民们只要按时到瑟雷恩登记身份,就有资格进入这里活动。瑟雷恩搬下来的东西大部分都被堆放在了这里,并且还有不少心思巧妙的矮人大师们在这里建造了风格迥异的不建筑物,现在这里已经成了一个对外贸易窗口了。
瑟雷恩团伙进入了地下世界之后,对外开放了一大部分的地区,其中就包括了这一大片广场。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一批商队来用各种物资交换这个地下王国的特产——比如水珊瑚,比如精金矿石等等,其中熔岩矮人们开采的精金矿石是最大的贸易商品之一。
凌霄现在背着一个包袱,站在广场上,跟大家做着最后的道别——菲利克斯的效率极高,昨天才说要将他送出地下世界,今天就已经准备好一切了。
若不是看见这些东西是一件件崭新崭新的东西,凌霄甚至会以为她是早就已经为这一天做好了准备——事实上菲利克斯的确早就为这一天作好了准备,这些东西也是早就置办好了之后封装在了一个箱子里面,所以现在看上去还是崭新无比的。
地下世界没有流通货币,过来的人都是以物易物,几个过于激动的熔岩矮人长老早就给他准备了一堆精金金币作为活动资金——这些过于沉重的金币给他身上的包袱又加重了几百斤的重量。
天地良心,这些善良的熔岩矮人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过故意要整人,可是一看到凌霄这个小朋友被沉重的包袱压弯了腰之后,开始不惜血本的朝他怀里热情的塞着金币,一把一把的金光闪闪的足够让大部分人疯狂的精金塞到了凌霄怀里却让他脸色越来越难看。
这些矮人终于找到了主动让这个小恶魔吃鳖的事情,怎么会不干得不亦乐乎呢?最后据不完全统计,精金金币加上大部分的武器装备,其重量已经超过了一吨......
我们祖国的花朵非常可怜的背着一个及其沉重的包袱,可怜兮兮的站在广场中央,接受着几个美女最后的临行指导。此时菲利克斯带领着一干美女站在凌霄面前,面色之沉重,甚至是让人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悲的事情一般。凌霄看着这几个漂亮无比的长辈,心里有点发虚。
难不成是反悔了?小爷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出路,不是今天又反悔了吧。我在这个地下世界闷了十来年了,要美女没有美女,要英雄没有英雄,这还是人过的日子么!?这倒不是他血液里全是战争狂的成分,而是十八九岁的小屁孩正当是冒险精神严重的年代——特别是天天听着老流氓的流氓冒险故事,这种精神被无限倍的放大,最后导致了他成为了一个小瘪三一样的人物。
“孩子,你今天就要离开这个地下世界了。”菲利克斯想了想说道:“这一次出去,我有一个任务交给你,希望你别总是顾着玩。在外面的世界里,可不会有那么多人让着你的。做事的时候要小心,如果遇到了打不过的,跑并不是一件丢脸的时候。”
“跑?”凌霄咧了咧嘴,“我用得着跑么?我整天都在跟维京武士们对干,听说他们,当年他们是在大荒原纵横无敌的军队,我现在连他们都不怕了,还用得着跑么?”
“谁纵横无敌了?”薇仙笑嘻嘻的从后面站出来,斜着眼睛看着一个维京武士问道:“谁说自己纵横无敌的,站出来给姑奶奶看看,我今天倒是要让他给我看看什么叫做纵横无敌了。我就还不相信了,我们这里有谁纵横无敌的,先站出来我看看!”
薇仙单手一舞,魔仗脱手而出,在空中画了一个漂亮的红色半圆之后,犹如实质一般的元素凝结成块,炙烤的周围的空气炙热无比。这小妞在地下世界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慢慢的回复着自己的魔力,到现在,已经能使用连珠小火球了。
要说到薇仙的魔力,菲利克斯也和她一样,早就恢复过来了。凌云留下的那一本奇怪的修炼法诀从开始修炼效果竟然是惊人的好。一个大魔法师要从完全消耗的魔力冥想到魔力满储存的话,大概需要三天的时间,而修炼了这个古怪的法诀之后,她们不但恢复到了以前魔法师的状态,而且每一次释放魔法和恢复魔力的速度都惊人的快。
瑟雷恩跟暗精灵山谷的关系是很好的,两边的最高领导人更是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而莫蓝娜女王又跟几个美女混的熟悉无比,艾伯伦魔法水晶更是无限量一般的在提供。有了暗精灵山谷这个强大的后盾,瑟雷恩的魔法师们有着其他地方的魔法师们无法比拟的优势——有哪个地方的魔法师敢拿着价值惊人的艾伯伦魔法水晶乱开炮?而且这东西往往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薇仙的连珠小火球可是瑟雷恩一绝——这种高频率高强度的魔法轰炸即便是老威廉也不容易应付得过来。除非等到她的魔力自己耗尽为止。不过这一点也不太显示,薇仙依然是一个暴发户的嘴脸,无论是戒指项链还是耳环,通通都是由纯度极高的魔法水晶雕刻而成。
要想让她耗尽魔力,那得等上好几十分钟她体内的魔力消耗干净开始使用耳环上的储存魔力,然后再等上好几十分钟,等她换上另外一个耳环,再等上几十分钟——如果她那一天刚刚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话,那么得等上几十个小时等她的项链和戒指的魔力都消耗干净之后,这才算完......
可以这么说,装备了这样豪华魔法装备的薇仙,根本就是一个可怕的移动战争堡垒。
“谁刚刚说自己纵横无敌的?站出来让本小姐看看。”这个美女毫不知耻的仍然称呼自己为小姐——虽然她的实际年龄已经是一位孩子的母亲相当了,可是从外表上来看,却是一点也看不出来。“
薇仙的魔杖朝哪里一指,那边聚集的人便会自动散开。
开玩笑,把二当家的惹怒了,可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老威廉刚刚想开口,却不知道又为什么停了下来。看着凌霄远去的背景,他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老师,您怎么了?”菲利克斯非常细心的发现了老威廉的表情有些怪异。
“没,没什么。”老威廉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我只是觉得这个小王八蛋走了,我以后教训谁去。”
8-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 小瘪三出征 下
出门远行的第一件事情,便是要提前整理好行装,这一点上菲利克斯做得非常不错。凌霄背后的包袱里吃的用的玩的到杀人灭口居家旅行一应俱全。现在他身上承受的重量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青少年可以想像的了。
不过很快的,他就解脱了。有一个自愿的跟班跟了上来——在地底世界做乱的时候,凌霄背后总是能看见火麒麟的身影,这一次也不例外,麒麟大人大摇大摆的撞开了人群,走到了凌霄面前,主动承担起了骆驼的使命。一个青少年不能负担的重量,在它身上好像就是没有重量似的。
在火麒麟的帮助下,凌霄终于摆脱了各路馈赠品的纠缠,顺利的爬出了地下世界——这些恶意馈赠的家伙们知道,有了这只怪物的帮忙,即便是东西再多,麒麟大人也不会在乎。熔岩矮人们曾经亲眼看到过火麒麟和凌霄一起外出做案的情景——当时火麒麟一个人就将熔岩矮人一天工作的成品,一大箩筐的粗坯精金全部给瓜分了干净。
地下世界的出口,是在辽阔的星翰草原上。虽然有一条秘密通道直接通到了瑟雷恩,但是那一条满是尘土的由矮人穿山甲挖掘出来的东西还是显的比较低矮。
寥落无垠的大草原,在下午迎接来了他的客人——一只麒麟和一个大活人。
“陆地!陆地!我真的正大光明的走出了陆地!”凌霄看着满地的青草特别的激动,一个仰头,太阳耀花了他的眼睛。“地下的日子真是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也不怪凌霄会如此激动,放在以前,菲利克斯是绝对禁止凌霄随意出入地面的。他在小时候倒是尝试过偷偷跑出去过一次,结果回来之后被几个维京武士给抓住,来了一顿结实无比的胖揍。从那之后,凌霄明白了一件事情,母亲说的其他话可以不听,这一句绝对不能不听。
也许凌霄是一个混帐的小瘪三,但是对于菲利克斯的话还是上心的,除了害怕被挨打之外——现在甚至除了老威廉能收拾得了他,这个收拾还是五五之数之外,还是怕做出让母亲伤心的事情。
谁说小屁孩不懂事了?凌霄听着自己那混帐老爸的事情长大,虽然从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声音,但是他在羊皮影像纸上见过自己的老爸长什么样子。
要说英俊的话,这个男人无疑是非常英俊的。线条硬朗的脸庞和强壮的身体,坚硬的肌肉就犹如钢铁一般泛着古铜色的光泽。身上皮肤光滑无比,看不出有一点征战过后留下的痕迹。这样的皮肤本来应该出在一个小白脸或者一个胖子贵族身上,可是他却拥有着这么一身皮肤。
这只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人的强悍程度已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能在无数对手身上留下伤痕,而绝对不会让对手有伤害自己的时候。
从他的经典案例就可以看出来,无论是扫荡荒原强盗还是对战死灵大军上,他从来没有过受伤的事情发生过。虽然凌霄从心里比较鄙视这两个案例,因为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不堪一击的东西。不过无论怎么说,在自己母亲的心里,这个男人的确是非常重要的。
菲利克斯不知道,薇仙不知道,地下世界的居民全都不知道,现在红月帝国的大军铁蹄已经将拉普拉塔河的河堤给踩得千疮百孔。
一百一十年的时候,红月帝国的战争机器已经将大荒原的前哨,最后一座城市暴风城给碾成了碎片。暴风城的居民全部被押送充当奴隶,反抗的军人被全部屠杀,暴风城这个昔日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块死地。
凌霄临走的时候,老威廉应该是想将外面的形势告诉他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开口。这老头来在凌霄走之后,也告别了地下世界的生活,走的犹如来的时候一般忽然一样。当侍女去叫他吃饭的时候,才发现他的房间已经空空如也了。
地下世界在一天只内走了两位最为热闹的家伙,这下免不了多多少少都会沉闷许多了。
“老师在那个小王八蛋临走的时候,到底想说什么......?”薇仙和菲利克斯此时正站在了老威廉的房间中。这个老头来的时候忽然,走的时候更是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他房间里的东西——一根备用的魔杖和几大块魔法水晶,好好的摆在了床上,没有动地方。这个老头向来嗜宝如命,若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将自己的家当给留下的。
说是备用的魔杖,事实上这也是一根品质无与伦比的东西。老威廉的交游广阔,在从莫蓝娜那里混到了一块堪称极品的魔法水晶之后,他用一段生长在龙牙山上的断龙木制作成了魔杖,在上面篆刻了无数的微型魔法阵。一个大魔导师的杰作,无论如何也都不是赝品一级可以比拟的。
至于那几大块魔法水晶,也是老威廉在游历的时候带回来的极品。虽然在档次上比不上艾伯伦魔法水晶,但是其效果却是各有神通,每一块都堪称极品。
“我也不知道。或者......”菲利克斯皱了皱眉头,“或者他是有什么想告诉凌霄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老师这样子。他从来都是大大咧咧的。”
薇仙点了点头,这个老头的确是心里都不藏心事。所谓的老小老小,越老越小就是指的老威廉这样的老头。老威廉平时从来都不会有什么正形,除非事情非常严重的事情,他才会正经起来。今天凌霄走出地下世界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在这事情上,老威廉应该有自己的意见该发表才是。最起码,得按平时一样的习惯,使劲的敲打他两下才罢手。
“我总是觉得老师这一次回来有些古怪,具体是哪里古怪,我也说不上来。”薇仙点头同意这个看法。“以前这个老头虽然有点讨厌,但是人很直,现在我甚至看不出他在干什么。神神秘秘的,若不是他以前那个圣玛奇拉斯院长的身份,一个大魔导师的头衔,我还真怀疑他叛变到魔族去了。”
菲利克斯哑然失笑,现在这个年代还谈魔族,魔族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即便是有一个小虫洞,钻出来的也是一些小恶魔而已——这样的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是太普通的。在坎纳斯流传着一种叫做“羊头怪”的恶魔形象,这种恶魔好淫,看到女人便会上。在全面战争里对它们的描述就是典型的炮灰级队伍。
同样是炮灰,魔族的炮灰级士兵实力也一点也不容小看,所谓的炮灰,不过是指的在魔族军队中相对而言的实力来看。如果放在坎纳斯世界中相比较,一身蛮里的怪物相当于一个人类的中级骑士一般。而一个中级骑士要屠杀一百个平民,简直就跟吃饭一样简单。
这也就是为什么坎纳斯会对魔族深恶痛绝了,这些实力恐怖的怪物们一旦成了群,那绝对是恶梦。虽然在几万年前魔族大败退回了他们的老家,但是偶尔出现的小虫洞里会钻出几个类似羊头怪一样的生物,的确是不足为奇的。
要说到老威廉投靠魔族,根本是沾不上变的事情,别说是遇到一两个羊头怪了,便是遇到一大群样头怪,屠杀起来也只是时间问题——这种炮灰级部队除了力量强悍之外没有任何优点,最起码的是,他们不会飞。
对付一个风系大魔导师,首要的条件便是要会飞,如果不会飞,那只有等着挨打的份——以老威廉的实力,甚至可以三天三夜在天上不下来,除开了吃喝拉撒这些基本必要条件之外,他可以在天上悠闲的放着杀伤性魔法看好戏。
当然,如果算上吃喝拉撒这些必要条件的话,他也是不会介意从天上拉上一泡童子尿的。
“投靠魔族到是不会,只不过说不出来有什么地方不对。”菲利克斯沉吟了一阵之后说道:“不过以老师的个性,不会做什么叛徒,不想告诉我们的事情,也一定有他自己的顾虑。
“小王八蛋走了,我们这下的日子可清闲了。”薇仙一想也对,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ρi股坐到了老威廉的床上,接着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跳了起来,并且伴随着一声尖叫。
“怎么了?”菲利克斯看着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的薇仙,好奇的问道:“你被踩了尾巴了?”
就在薇仙ρi股坐的地方,有一个尖型的凸起物,刚刚薇仙那一ρi股就是被这东西给惊起来的。掀开床单一看,原来就是一个形状奇特,加上了一个普通封印的盒子——这种封印没有什么力量,大部分时间魔法师们用它来作为隔绝空气的封印。
“这是什么东西?”还没等菲利克斯说话,薇仙一把抢过了那个小盒子,解开了封印,一封盖着火漆的信封跃然跳入眼间。
8-1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一 红月扬鞭
红月纪112年夏,战火已经将拉普拉塔河沿途炙烤成了一片焦炭,大部分在凌云时期迁入这里的居民要么被屠杀干净了,要么被充当奴隶。比起以前瑟雷恩政权时的极端宽松,现在可以算得上是人间地狱了。
距离一条拉普拉塔河,三十来米宽的河面加上涨水——夏季炎热的天气让琅玛雪山上的积雪融化的速度异常迅速,水流量暴涨了几倍不止。在春季的时候拉普拉塔河是可以站在河里捕鱼的,不少技术高超的渔夫在这里也没有丢下他们的本事。
在夏季的时候则不然,112年夏,不知道因为什么的缘故天气温度骤然上升,特别是行走在大荒原的前站的缓冲地区里,士兵们几乎都会被自己的铠甲烫起一个个的大水泡。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红月帝国的将领明令禁止了这样的做法,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大荒原之中潜藏着的危险还不是一点半点。
将领们严禁自己的士兵在休息的时候褪开铠甲——他们已经和一小股流窜作案的暗精灵们周旋了很久了。这一股小群暗精灵动作及其敏捷,而且还掌握着一些神奇的魔法。她们使用一种歹毒而且神奇的武器,四十五度的刀锋上长满了狼牙一般的倒刺,只要一被它们挂上一下,立刻就会掉落下一大块皮肉来。
红月士兵们的标准制式铠甲都是厚约半寸的精铁制铠甲、环甲,更为高级的将领们甚至在关键部位使用精金混合编织的锁链甲来作为防卫。可就是如此豪华的阵容,如此精良的装备,依然被这群暗精灵们打得没头没脑。从跨进这一片荒原草地开始,这一百人的红月斥候小队已经连续莫名其妙的死亡了几十个人以上了。
标准的斥候队伍一般都是以一百五十人位一个单位,前中后三路各司其职,每一路都有精通特种作战的高手在里面带领。比如前队的斥候要求非常好的察觉力,那么必定会有几个修炼鹰眼的家伙在其中混着。中路的斥候则是一个斥候队伍的智囊。至于后路,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拿来垫背的。
虽然是垫背,但好歹也是身穿着一寸厚的全覆形铠甲的帝国标准骑兵,不出声不出气的就被人直接干倒在地——暂时不说做斥候的人都是武力强悍身手机敏的家伙,单单是那两百个金币一套,足够十户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一年的金币换来的武装来看,也不会这么不堪一击。
除了暗精灵们的骚扰之外,更多的食人魔、地精、强盗等等家伙们犹如麻雀一般整天唧唧喳喳的围绕在他们身边。这些荒原土著们或者里大无穷,或者身手灵活,或者又是两者兼有,比如食人魔这种荒原上最强悍的兽类,他们一棍子往往能砸得这些人类士兵直接内脏出血而死。
或者又是人类强盗们,在这里流窜了也不知道多少年时间了,他们对这里的地形掌握简直是跟自己的家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最常用的战术,经常被骚扰的不厌其烦的斥候部队们准备进行正式大清扫的时候,他们立刻就会跟树丛林被石头砸中的麻雀窝——里的麻雀一样,四散飞走了。
若是说食人魔和强盗都只是小范围的骚扰的话,至于那些地精......那些地精......足够让任何一个带领队伍垮进这一片土地的将领们感到心寒了。
没错,谁也没有看错,谁也没有听错——的的确确是心寒,至于为什么心寒,去看看第一个踏进这一片荒原的号称红月皇家斥候的家伙们的下场就知道了。据说那一天来收敛战士们尸体的家伙们通通吐了个胃抽筋,这些尸体从外表上来看,即便是说魔族复生重新返回坎纳斯,只怕也比说是地精弄出来的容易让人信服一些。
第一次被发现屠杀在荒原上的红月皇家斥候军团,是被号称继七彩龙骑大队之后名声最响亮的骑兵兵团。只可惜七彩龙骑大队的士兵大部分是纯粹的战斗部队,座下的地行龙已经代表着无上的力量和破坏力了。这红月皇家斥候团跟七彩龙骑大队的人正好相反,他们擅长的并不是战斗,而是侦察——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将他们看到的一切情况汇报给自己的主将,然后让将军决定是要月个雷轰杀了这个目标,还是要集结部队出发。
红月帝国现在的军队元帅帕鲁斯也是出身这个血统高贵的皇家骑士团,这让他们在平时对其他的骑士团们炫耀的时候更加上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话题。
瑟雷恩脚下,带领着一小队斥候打算深入敌后摸情况的红月帝国斥候队伍正在轻手轻脚的摸上瑟雷恩去——他们非常急迫的想要知道这个上面的具体情况。这一块突兀的石头,从战争爆发开始到现在仿佛是被什么东西保护了起来。战火无法炙烤到美丽的油橄榄,而从天而降的强大魔法也会被隔离在外。
一开始红月的魔法师们并没有想到会有防御结界这么一回事事情——在他们看来,瑟雷恩属于一个典型的野蛮人聚集地,他们除了一些特殊的武技之外,其他的真的不值一提。而且他们天生就四肢发达,要想让他们学习魔法的话,恐怕是让巨龙去跳脱衣舞还简单的多。
可无论如何,不管怎么说,一次又一次的毁灭性魔法攻击都被瑟雷恩外的一个超级魔法屏障给抵挡下来了。曾经参与过几次攻击的魔法师之一至今还记忆犹新——再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群贱人不宣而战,偷偷的摸到了人家的营地,趁着人家还没有洗脸刷牙的时候冲着人家的卧室也好,茅房也罢,总之是一阵漫无目的的狂轰乱炸。
在第一波攻击中,这些魔法师的确给了星翰民兵们一个很震撼的效果——五光十色的超级焰火杀伤力各有不同,有的看起来灿烂无比的实际上就只能烫伤小姑娘们的头发,看起来平庸一点的,说不定里面的爆炸里惊人无比。总之,各种各样的魔法一瞬间在这个卑鄙的夜里将沉睡中的瑟雷恩彻底唤醒了。也许这个将军就不应该这做。如果他愿意看看历史的话,老流氓的名字真的应该篆刻在上面。
他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这个带队的将领在来之前或者听说了老流氓已经失踪,瑟雷恩陷入了停滞的消息,他或者认为这么一个地方就好欺负了。特别是里面有大批美女和财宝的情况下,这根本就是让自己发财的捷径嘛!
“跟上,跟上!”小队长冲着后面的家伙们一阵猛招手,然后自己率先踏上了瑟雷恩的大道。两边的油橄榄树好像是在好奇的看着这个客人,不知听说道这名客人想要做点什么。“嘿嘿,你们也许不知道,我听说这瑟雷恩,以前可是一片非常富有的土地。里面到处都是美女和黄金。这么小的一块地方,他们能把黄金藏到哪里去?”
“队长,我们是出来刺探情报的,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这样做是在违反军令。”一个比较正直的斥候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并没有对瑟雷恩宣战吧。而且作为独立归属地,即便是达拉斯帝国灭亡了,他们也有自己的主权权利。我们不应该这么侵犯他们!”
“主权权利?归属地?你是在跟我们说神话故事么?”这队长哈哈大笑了两声,抽出了铮亮的军用指挥刀,冲着前面的方向一指头,跟在他后面的一批斥候立刻悄悄的隐了身形,借着月色爬了上去。
瑟雷恩应宾大道两边栽种着带着清香的油橄榄。虽然星翰的领主失踪了,但是他发明的珍珠奶茶却已经在各个贵族高层中流行了开了。那些花枝招展的贵族大小姐,大姑娘,大媳妇等等女人封人第一句就问“今天你珍珠了没?”
即便是抢不到金银财宝,把这里的油橄榄搬回去也能卖一个好价钱——如果是不卖,自己那回去栽种的话,那么这必定又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几个斥候悄悄的摸上了瑟雷恩迎宾大道——这已经不能算是悄悄的了。在瑟雷恩周围他们早就四处察看过了。除了一些老弱病残居住在瑟雷恩高大的山体周围的小房子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可以称为有战斗力的东西。甚至是几个斥候走到了迎宾大道尽头,已经看到了那一尊闪亮无比的女神像,还没有一个人来阻止他们。
“那些魔法师便是大惊小怪,这里连半个人都没有!怎么会有什么超级魔法结界?!”斥候队长四处看了看之后冲着斥候小兵们一个手势,他们立刻分了开来。“给我彻底的搜!值钱的东西统统弄出来,敢于反抗的直接杀掉。”
斥候小队队长非常得意,他以为自己抢了一个好差事。将这个荒原上的明珠第一次排查交给自己来检查,无非就是让自己大发一笔横财。况且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量,还好把大部队留在了山脚下,等一下找出什么东西也能少分一点出去——这明队长越来越佩服自己的智慧了。
“来人,把这个女神的塑像给爷搬走,爷要带回家里去做装饰,摆在这里让这些野蛮人看了也是暴殄天物。”队长的视线已经无法从那具绝美无比的水晶塑像上移开了。
他话音刚落,立刻感觉到一只大手按在了自己的脑袋上,进接着听到了这一辈子最后的一句话。
“你下辈子有一生的时间来忏悔这句话。”
8-1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二 平等对话个屁
由于凌大官人的离开,瑟雷恩的发展陷入了停滞。为了不让国王陛下的谎言被戳穿,所以菲利克斯才决定将星翰主力迁入地下世界,造成一种星翰人民全体主动到世界各地去寻找自己领主大人的假像。而利薇雅本来就处于风暴中心,她到哪里去都有万众瞩目,为了不暴露地下世界的目标,菲利克斯也没有强求利薇雅公主跟着大家一起去地下世界。
有一个公主在瑟雷恩,从外表上看也许这个地方萧条无比,只剩了一些老弱病残,但事实上,瑟雷恩还是星翰的头一道防线,那些看起来破旧却坚固无比的房子里面隐藏着强悍的星翰主力部队,这一次斥候部队尝到了轻敌的下场。
在他们踏上瑟雷恩准备找传说中这颗荒原上的明珠之中隐藏的财宝和美女的时候,斥候首领的脑袋忽然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给按住了。
根据脑袋上的感觉来看,他第一时间可以确定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只手的杀伤力——带着钢铁指套的手几有他一个半脑袋那么大,粗糙的手掌上全是一道道的伤口而形成的老茧,感觉得出来,这绝对是一个典型的暴力分子的手。
斥候首领的脑袋被这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带着做着无规律的旋转,一直到这只大手将他的视线拉到了以后之后他才清楚这个暴力分子的样子——这简直不是人,不,应该说这是人,但是简直不能称为人!
身高两米的身体上披挂着犹如荆棘一般多刺的铠甲,每一根刺上都染着暗红色的光泽,这绝对是血液在凝固之后久而久之之后被染上的颜色,菜鸟级别的单位绝对不可能拥有这么一身铠甲。这一身铠甲已经代表了这个家伙的战斗力了。
手腕处两根长长的尖刺上带着锋利的倒刺,距离自己的脑袋不过只有两三寸的距离而已。斥候首领丝毫也不怀疑,如果这个家伙一旦下定决心,这两个造型夸张的尖刺会在下一息之后就把自己的脑袋捅一个对穿对过的透明窟窿。
谁也不会怀疑这套铠甲的防御力——即便是没有被铠甲保护的地方,都是泛着金属光泽一般的坚硬肌肉。肌肉上一根根青筋爆露着,任何人都看得出这一具躯体的爆发力如何。
“你......你是谁?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从找到财宝地的大喜到性命落到别人手里的大悲,这个家伙终于有些崩溃了。“我们得到的消息明明是这里已经没有战斗部队了,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是强盗?还是流亡的军队?报上你的番号和军衔!”
红月帝国的情报机构肯定不会搞错——那么这个家伙就是流亡的部队的士兵了?一想到这里,他的腰杆立刻挺起来了。这一支部队直属红月帝国的国王陛下所统帅,无论是任何军队都是平级,他们不带军衔,不停帝国统帅部的命令,甚至连军队督察都无法约束他们,皇家斥候骑兵大队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斥候队长询问了一次之后,看见他没有反应,又继续重复了一次:“你是否是前一批进攻部队的残余军?报上你的部队番号,爵位和军衔!”
“军衔?嘿嘿。你这傻货倒是问的奇怪。”这个高大的巨人干笑了两声,似乎听到了什么特别可笑的事情一般,将拧着他的脑袋的手靠近了一些,距离自己的脸只有两寸距离的时候,斥候队长全身上下霎时冰凉一片——这是一张长满了红色胡须可大脸,暗红色的瞳孔里丝毫不掩盖的杀气让他提不起任何反抗的欲望了。
传说中,星翰的确是收拢了不少的传奇队伍,其中最为强悍的地面战斗部队维京狂战士,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是天生拥有自我狂化自我恢复技能,身高平均两米,喜欢使用车轮大斧,有着红色的胡须和瞳孔的恐怖战士。传说中他们因为太多杀戮,甚至连眼睛和毛发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而眼前这个人,从上到下无一不在向外界传达一个信息:老子便是那维京武士。
“我的军衔大概是队长吧,达拉斯帝国正式认证的爵位没有,在星翰内部有一个骑士爵位。至于我的部队番号......”维京武士咧来了大嘴嘿嘿笑了两声,“我的部队没有番号。你知道的也够多的了,现在该和你的兄弟们一起上路了。”
这个维京武士刚刚说完,只听到后面稀里哗啦一阵乱响,哎哟哎哟之声不绝于耳。很快的,百十个时候骑士被鼻青脸肿的给抓出来了。
他们的伤都不重,可不知道是让人用什么手法给弄成了犹如瘫痪一般,好像骨头都软掉了一般,一些人的关节以一种非常不可思议的角度被扭转在一起,看上去他们的骨头也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可是他们就好像被人拆了骨头一般,软成了一堆倒在地下。
“你,你对他们做了什么?”看着自己软在一堆的手下,斥候队长冷汗直冒——从开始到现在,不过短短五分钟不到而已,难道就将一批受过严格训练的皇家斥候全部干掉了不成?不,这比干掉难度更大——他们悄无声息的就将这一批斥候全部给制服了。“你使用了什么邪恶的魔法!?”
“魔法?魔法是什么玩意,大爷我从来不希罕用那玩意。”维京武士极为不屑的轻哼一声,“我们靠的是力量,力量,除了力量还是力量,魔法那东西,对我们既起不了什么作用,我们也看不上眼。”
“笑话,你很强壮是没有错,可是你竟然以为魔法对你起不了作用?那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了。”斥候队长不怒反笑:“你有本事将瑟雷恩天空上的结界解开,让我们的魔法师团轰炸一次试试看,看你们到底怕不怕这个魔法轰炸。”
“瑟雷恩天空上有魔法结界?”听这斥候队长一说,维京武士好像真是楞了一下一般。“他娘的谁在我的脑袋顶上搞这劳什子东西,谁下的魔法结界,站出来!我们是武士,武士就要讲究武士的战斗方法,别跟那些他娘的娘娘腔一般,整天就知道在后方鬼念什么咒语!”
维京武士喊了一嗓子之后,没有人答应,这也是在意料之内的事情——看看这一群穿的犹如一个个刺猬一般,暴力倾向严重的家伙,谁会相信他们能布置出一个可以笼罩整个瑟雷恩的超级强化魔法结界?即便是母猪会上树,这样的事情也不太可能发生。
“你也看到了。我的部下都很诚实,他们绝对不会欺骗你的。这里没有什么魔法结界。”维京武士强壮的肩膀一耸之下,将这个斥候首领扔到了那一堆人里面去。“说吧,你们来这里的目的。”
“目的?你们这一群下等贱民,没有资格来问我问题!”斥候队长双眼一转,不去看这个维京武士。“即便我成为了你的俘虏,我也要求平等对待。我拒绝回答和我爵位不平等的家伙的问题。”
斥候队长说的这个爵位平等,是坎纳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奇怪规矩,这个规矩不知道是哪个神经有问题的家伙所定下的——据这些维京武士们猜想,绝对是一个肚子里面全都是肥肉的贵族。这个斥候队长不知道从那里听来的这个该死的规矩,不过这却是受到认可的东西。
虽然现在是战争时期,但是这些被利薇雅公主调教的非常听话的维京武士们还是决定遵守这个规则——毕竟这是故老相传的东西,这些古老的种族最注重的就是这些规则。
若是换了一个人在这里,或者说换了一个统帅在这里,这个斥候队长今天的下场肯定是悲惨异常的——什么所谓的平等对话的权利,若是星翰领主在这里听到这些话,多半都会微笑着一阵猛点头之后,然后一挥手,让一群瘪三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带下去好好清醒清醒,让他知道除了爵位之外,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拉进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的。
很幸运,现在的统帅不是星翰领主,所以这个斥候还能为自己能够想出这个主意来拖延时间感到高兴的。这个领头的维京武士冲着后面一挥手之后,两个看上去年轻一点的家伙立刻钻到了一所位于瑟雷恩中央地带的房子里。
这个斥候队长虽然一开始被财迷了心窍,可现在被逮了却冷静了下来,他想看一看现在这个瑟雷恩的统治者到底是谁。
这一群战士无疑是强大的——但是他们丝毫不会魔法也的确是事实。在这一带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人在使用魔法的波动。要知道皇家斥候部队或者在单挑方面上算不上顶尖的,但是在感受其他方面的力量上,却是一等一的高手。
这群野蛮人背后肯定有一个人在指挥,那这个人是谁呢......
“滚,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怎么应付吗!?”
就在这个斥候队长前后思量的时候——看上去这一群家伙倒也只是面恶心善,对于这些连自己都不会遵守的规则竟然还能死守。说不得,大概真能拖到红月帝国的军队进攻到这里呢。正当他在想好事的时候,一个暴怒的呼喊声将他从好梦中打断。
8-1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三 学习老板好榜样
瑟雷恩平静如水,夜晚的夜色将整个荒原镀上了一层漂亮的银白色。没有了领主的瑟雷恩是安详和和平的,今天有一些古怪的事情在扰扰着这个安宁。比如,一个暴力倾向严重的老头光着膀子在监督着一队铠甲鲜明,武器铮亮的职业军人挖坑,若是谁偷懒,他便上去狠狠一鞭子。
“挖!快点给我挖!”他提着鞭子监督着这些铠甲鲜明的,曾经是红月帝国骄傲的皇家斥候骑兵大队的士兵,看上去这些家伙一点也不像什么皇家斥候,他们挖土的姿势倒是有板有眼的——起码外行人来看,他们肯定是当了几天的老农,否则绝对不会有如此正宗的庄稼把势。
其实,人都是给逼出来的,这些细皮嫩肉的家伙们在经过了无数次反抗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些什么要求平等对话的,即便是在全面战争之前,那个骑士精神盛行的年代都不一定能起到什么作用,现在,就更别提了。
斥候队长拿着一个加大号的锄头——没错,的确是加大号,天才知道为什么这个锄头会大到如此的地步!坚硬的精铁打造的锄头起码有一两百斤的重量,风力的锄头甚至能用来刮毛!锄头后面被铸造成了锋利而具有杀伤性的倒刺形,天知道这是农具还是武器。
都说农民苦,农民累,不能欺负这些可怜的农民,可这些骄纵惯了的家伙们谁能记住这个训示?不过相信经过了今天的事情,他们应该会想像到了。
红月帝国的皇家斥候骑士团的斥候们现在在瑟雷恩的山体脚下挖着坑,根据这个身材健壮暴力倾向严重的老头的指示,他们挖的坑距离隔壁的水塘只有一米的距离。曾经有一个比较笨的家伙在无意之间问过这个问题,这个距离是否太窄了,如果土墙承受不了而垮塌怎么办?
老头非常赞赏的点了点头,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深度——垮了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会水的被呛死,不会水的被淹死,运气好爬上来没死的,被岸上守着的士兵们敲死。总之一句话,左右是个死——当然你可以选择不挖,那么你呼吸空气的时间就少那么许多。如果乖乖的干,说不定还能或呼吸两口新鲜空气,能看到大草原上漂亮的太阳。
“老大,这就是我们瑟雷恩传说中的集体大刑?”一个年轻的维京武士提着一米多长的车轮战斧站在老头旁边,啧啧有声的看着这些即将将自己活活淹死的家伙大加赞赏:“这样的刑法也只有你老人家才能想出来。你看看他们,每一锄头都挖的自己心惊胆战,每一下都会怀疑隔壁的水会不会灌进来把自己淹死。每一次......哎,这简直就是刑罚之中的经典,你说我怎么就想不出来这么好的办法?”
经过这个年轻的维京武士的解说,下面的可怜的斥候们通通一阵恶寒——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人怎么会歹毒到这个地步!眼看着自己挖的坑把自己埋了,还光是把自己埋了那么简单,随时都有被水淹死的情况会发生。的确就如他所说,每一锄头都胆战心惊,每挖一下都有把自己埋葬的可能。
这些人可以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了,在红月帝国中擅长刑罚的家伙可是不少,而这些人又属于无冕之王,平时看得多,自然知道得多,至于像今天这样的,别说看了,连听都没听过。这一准是哪个丧尽天良的无耻败类想出来的折磨人精神和肉体的法子。
“嘿嘿,霍里,这你可就错了,这法子也不是老子想出来的。”老头抓了抓自己的脑袋一阵干笑:“这是我们星翰领主曾经对付强盗所用的方法。”
老头说完,眼睛若有若无的从着在一边做着二线监工的强盗们瞟了过去——虽然这些人大部分已经年过花甲,但是在这个事情上,他们的表情好像非常一致——一致的嘴唇惨白。
斥候们干得很快,很快就将瑟雷恩山体之下那一个池塘旁边又挖上了一个巨大的坑。一个跟那边的池塘大小深浅都差不多的坑。他们干的很勤快,主要是有一些为了泄私愤的家伙们提着鞭子用不怀好意的目光让他们迅速的加快了自己的进度。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斥候首领被高高的挂在了一棵油橄榄树上。老头不怀好意的目光总是朝那边瞟来瞟去。下面几个提着鞭子的家伙将鞭子浸泡在水里之后,很快就得出了结论——看上去越是光鲜的家伙,就越是经不起折磨。
“太森大人,这个人招了!”一个年轻的武士兴奋的跑过来告诉老头自己的成果:“这家伙太不经干,几下还没抽上去,就已经都说了。”
“嘿嘿,我就知道,老板的方法准管用。”老头干笑了两声,吩咐手下督促着这些斥候继续挖坑,自己向那边走了过去。“不再过几十年,老板的方法总是管用。这可真是学习老板好榜样.”
这个被称为丧尽天良的无耻败类的老头,便是以前星翰主力地面部队的成员太森。他现在算起来已经年近九十,九十岁的年纪对于维京武士来说,不过也就是中老年,太森表面上看起来虽然老,但是实际上他的战斗力并不因为年纪的老迈而衰弱,反而是在经验和战斗路数上更加丰富。
自从凌云走后,大荒原再也没有大的战事发生,进入了逐渐的稳定期。而达拉斯帝国毫无保留的援助也让这个基地迅速的繁荣了起来。由于一大部分的维京武士都在瑟雷恩安了家,而琅玛雪山上的环境又日益恶劣,所以维京武士们现在完全将瑟雷恩当作了历练之地。每一个成年的维京武士都会在这里来走一趟。
虽然说大荒原是安静平和了很多,但是大荒原终究是大荒原——大荒原的特产强盗还是永远都不会减少。比起跟那些动物搏斗来说,跟强盗搏斗无疑是更考验胆色的。不过以维京武士们的实力,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些家伙手里吃亏。
加上太森这个超级强悍的家伙的指导,这些维京武士们是日益强壮起来,成为了瑟雷恩的生力军,同时也为瑟雷恩周边的安全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由于太森的父亲是在落日镇阵亡的,太森也没有兴趣再回到琅玛雪山去,索性就留在了瑟雷恩做教官,知道一批又一批的维京武士。而有了和外界的联系,维京人的生活也开始鲜活起来,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的人口急剧增加着,终于从最开始的三千不到到了现在的六千上下。
虽然将所有能战斗的成年战士拉出来仍然只有三千上下,但是这个数字已经比当初的不到一千扩大了许多了。现在在如此数量的维京武士们的拱卫下,瑟雷恩更是坚如钢铁一般。
而居住在堪底斯山脉的德鲁伊和暗精灵们更是结成了联盟,这两个本来就没有什么人去惹的种族一联盟之后,本来想去暗精灵山谷偷鸡摸狗的家伙们也彻底歇菜了——以往他们只要避开那些巡逻中的暗精灵便好,自当暗精灵跟德鲁伊结盟之后,堪底斯山脉中的树木便是暗精灵们的岗哨,谁有本事牛逼到说将那些树都全部避开?
而最近一段时间里,坐镇在瑟雷恩的利薇雅公主却觉得不对劲了。
由于瑟雷恩的地理限制,很多东西不能自给自足,只有跟外界交换,而每个月一次的商队正是瑟雷恩最需要的运输队伍。但是最近一段时间里,很多商队不能按时到达,甚至很多商队根本就不能到达——其中不排除一些已经得到了好处的商队。
瑟雷恩丝毫不担心没有商队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因为这里堆积了大量的精金和魔法水晶。精金或许能在其他地方找到,但是这个艾伯伦魔法水晶,已经好像瑟雷恩广场上那一尊光彩夺目的女神塑像一样,早就将自己的名字篆刻在了这些想用贸易发大财的家伙们心里。
商队不出现,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利薇雅公主征召了一小队荒原土著——这些土著非常乐意为瑟雷恩效劳,他们可以从这里得到大量的食物和财务。而荒原土著绝不引人注目,在他们的打探下,拉普拉塔河对岸发生的事情已经非常明了了。
虽然由于通路被阻,不知道对岸到底是什么军队在作乱,但是他们的目的已经非常明确了——荒原土著回报的时候,清楚的说明了他们在堆积大量的建筑材料,看样子是想在拉普拉塔河面上硬生生的堆积出一个可以跨越的地带。
这些士兵穿着统一的铠甲,拿着统一的武器,若不是国家军队,那才怪了!
正面去冲击国家军队,无疑是非常不理智的。即便是以维京武士们的战斗力来看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即便是最后能撕开一条口子,那代价也不是能接受的。这一支部队好像早就有预谋在封锁消息一般,不跨越这一道封锁线,任何消息都打听不到。
若是凌云在这里,他会怎么做?正当利薇雅公主烦恼的时候,有倒霉鬼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真是人傻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8-1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四 老板的儿子
清晨的阳光撒在了大荒原上,将昨天晚上一切的炫耀都掩盖住了。金色的光辉下,一群疲劳过度的斥候们已经安静的睡过去了。他们在自己挖的大坑里努力的享受着最后的生存时间——天知道什么时候隔壁的墙壁会跨下来。
“那么,就是说已经有人打到了拉普拉塔河对岸?他们的目的就是冲着瑟雷恩而来的么?”利薇雅公主站在高高的了望台上看着远方,在太森所指的方向,什么也看不到。这就对了,百来里的路程能看到什么那才叫有鬼了。
利薇雅公主现在越发的漂亮了,她跟菲利克斯和薇仙一样,修炼着凌云留下来的功法,不同的是利薇雅修炼得更加勤奋。这个女人本来天资聪慧,在帝国学院的时候就将各种兵书搞得是了然于胸,现在修行起这个功法来,自然是毫不费力——虽然现在见不到什么具体的成效,也不打算到最后来一个白日飞升,不过保持一下青春的容貌,等着情郎的回归是很有必要的。
太森站在一边点了点头,昨天晚上一夜的折腾差点将这个斥候队长给折腾出屎来,终于从他口里套出了完整的,有目的性的和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袭击计划。
红月帝国看上瑟雷恩的不是其他的东西,就是无数商队都向往的精金和魔法水晶——特别是魔法水晶,在这种国家战争机器里面的消耗量很大,纯度越高,他们的战斗力就越能呈几何方式增长。
“老板娘,还记得前两个月瑟雷恩遭到一次魔法轰炸么?”太森尽量将这件事情说得清晰明了:“那就是这帮孙子干得好事。他们的一个将军带领着一个法师团来了一次轰炸之后,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上来,结果全部被我们挖坑埋了。其中有一些魔法师以瞬间转移逃走了,他们走之前,好像对水晶塑像很感兴趣。”
根据这个斥候队长所说,几次高强度的魔法轰炸均没有价格内瑟雷恩打出个什么惨像来,他们非常好奇,到底是有什么魔法结界在保护它们。经过逃跑回去的魔法师的描述,红月的智囊团最后将目标所定在了这个用艾伯伦魔法水晶雕塑的塑像上。
很多很多年以来,在瑟雷恩进出的商队都对这个神秘的塑像赞妒有加——敢正大光明的将这么大一个宝贝放在广场上的,普天之下恐怕是找不出第二个有这么大胆子的家伙了。这一尊高约三米的水晶塑像纯度极高,并且还有几块更为罕见的红色火龙石做镶嵌装饰,整体重量应该超过一顿,价值则根本无法计算。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将这个塑像摆在广场中央?是为了炫耀他们的财富?笨一点的肯定会这么想,而聪明一点的则想到了另外一方面——这东西有着绝对不可忽视的作用,至于是什么作用,谁也不太清楚。只是很多商队在瑟雷恩做停留的时候,参加瑟雷恩的烧烤大会的时候,曾经看到这个塑像爆发出一阵阵犹如结界一般的光芒。
在红月帝国的军队拦截下了前往瑟雷恩的商队之后,这些商人们说出了自己所见到的情形,这才引起了红月帝国军队的注意。
除了跟戒日王朝的内战和达拉斯帝国的正面战争来说——红月帝国的铁骑根本是无法阻拦的。戒日王朝是一个典型的魔法王朝,在跟它的内战中,红月帝国消耗掉了一部分精锐,而跟达拉斯帝国的战争中,红月帝国几乎消耗掉了所有的战场精锐力量——特别是魔法师,这两个国家都是魔法师强过,而俄荷纷帝国本来强项就不是魔法,只不过它的统领是一个变态的魔法师而已,再变态,也不可以一个人防护几十万大军。
根据商人们的描述,这个东西很可能是一个天然的超级魔法结界——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这样的东西,比如月井森林中的四颗荣耀古树。
传说中在古精灵们居住的月井森林中,有四棵荣耀古树形成一个超级正方形的立体结界,将月井森林范围内的地界都给保护了起来。在一带地区,任何没有精灵血脉的家伙都无法使用魔法,而且从外界来轰炸,除了有比荣耀古树更加强悍的力量之外,无一例外的会遭到魔法反噬。
超级禁魔装备对于一个军队来说就是意味着胜利——只要它的地面战斗部队并不是菜鸟级别的队伍,只要可以无视魔法的存在,那么最后肯定是会取得胜利的。
试想一下,一支军队在魔法的狂轰滥炸中依然丝毫无损,悠闲的喝着茶咬着包子将这些使出了吃奶的劲的魔法师们一个个的慢慢的砍翻在地,这会是什么样的一个情景——绝对会是让任何人都为之疯狂的一个情景。丝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任何军队可以抵挡这个诱惑。
很显然,去月井森林里挖那四棵战争古树是极端不现实的事情,帕鲁斯即便是再狂,也没有狂到认为自己一个人能顶上魔族的魔导军团的能力。要知道在全面战争时期,魔族军队曾经也对这禁魔武装极为感兴趣,派出了自己最优秀的魔法师军团前去抢劫,结果落了一个被荣耀古树反击之后,然后被月井森林里蜂拥而出的古精灵们直接轰杀的下场。
想要得到禁魔武装,在月井森林去,不如到瑟雷恩去走一遭更实惠。红月帝国这个统帅帕鲁斯是一个典型的战争狂人,整个人便犹如一个高效的战争机器一般。在他向红月帝国,也就是以前的俄荷纷帝国的国王陛下提出战争建议开始到现在,已经吞并了五六个小国家了。现在坎纳斯东方一片,全飘荡着红月帝国的军队旗帜。
从斥候那里得到的消息是,帕鲁斯已经瞄上了瑟雷恩广场上的水晶女神塑像——天知道这水晶女神塑像会不会是禁魔武装!甚至连瑟雷恩人民自己都不太清楚这个事情。
“这个水晶塑像是禁魔武装?”利薇雅公主转过头去看着那一尊竖立在广场上,晶莹剔透犹如真实一般的水晶塑像,映着朝阳泛滥着点点的星光,若说它是一尊艺术价值或者市场价值极高的工艺品,谁也不会说半个错字,但是要说到禁魔......艾伯伦魔法水晶从来就没有禁魔这个属性!“那个家帕鲁斯的家伙是不是疯了!连魔法学徒都知道,艾伯伦魔法水晶只有扩大魔法效果而从来没有禁魔的属性!”
“谁知道,听说这个帕鲁斯跟老板一样,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太森匝吧了一下舌头说道:“也许跟老板一样是一个文盲也说不定。”
“一样......不会就是他吧?”利薇雅公主苦笑了两声说道:“不会是到哪里去失忆了,然后用上一个帕鲁斯的名字冒名顶替。要说到战争狂,他好像本来也是一个战争狂热者。”
听着这话,太森干笑两声没有说话——也许利薇雅公主是对的,老流氓本来也是一个战争狂人,他就犹如一个永远不休止的陀螺一般,打完这里搞那里。如果说他真的在失踪的过程中受了什么严重的创伤的话,失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说到这个帕鲁斯,从斥候队长口中得到的消息也只有他是一个超级雷电系魔法师——要说到超级雷电系,利薇雅所知道的最恐怖的雷电系魔法无非就是老流氓引动的神罚和用来对付神罚的魔法了。要说到雷系,还真没有哪个魔法师能敢上“神罚”这两个字。
“大概......大概不会吧,老板即便是失忆了,也不会带着军队来搞自己的窝吧?这毕竟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太森打了一个寒战,说到欺负小鱼小虾他倒是很在行,如果要跟老板对干的话,他还真没有那个勇气——他甚至想不出现在瑟雷恩有没有能跟老板对干的家伙。
“不好说,这也是一个线索。”利薇雅公主摇了摇头说道:“如果是他失忆,那么做出什么事是说不定的。”
利薇雅话音刚落,瑟雷恩脚下忽然传来一阵喧闹,一正乒乓声之后,哎哟惨叫之声从山下传来,从这里看下去,似乎是有一个人想强行闯入瑟雷恩,一路上阻止他的士兵们被打得人仰马翻。仔细看去,一个在维京武士堆里并不算太高大的家伙以一种极快的身法在朝上冲。
在他背后,一个庞然大物也在横冲直撞——这一人一兽二人组虽然撞得厉害,却毫无例外的没有伤人性命,只是将阻拦在他们前面的人撞开了而已。
“他娘的,谁胆子这么大,敢在老子地头撒野!”太森一看就怒了,抽出了车轮大斧一下跳下了了望台,“老板娘你等一下,我收拾了他再上来跟你讨论这个事情。”
“不用了,老流氓没回来,小瘪三倒是回来了。”利薇雅露出了一个微笑,她清楚的看见,这个跟凌云极为相像的家伙,便是菲利克斯的儿子。“这是你们老板的儿子。”
“老板有儿子了!?”太森的斧头咣当一下掉在地上,看着这个横冲直撞的身影,乖乖,怪不得猛成这样,原来这事也有遗传因素在里面。
8-1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五 女流氓
“利薇雅阿姨!我来看你了!我终于解放了!解放了!”凌霄还没有冲到广场上,声音就已经到了。“母亲拜托我过来看看你,怎么样,最近身体还好吧!”
小瘪三在一路横冲直撞撞倒了不少维京武士,被他撞倒的人几乎没有受什么伤,他的力道掌握得很好,刚刚把人撞开而没有受伤。那哎哟哎哟的声音无非是一些比较倒霉撞到地上的家伙发出来的。凌霄的速度极快,这些被撞倒的家伙刚刚爬起来,他已经在几十米之外了,从瑟雷恩山脚到广场用了不过短短不到十秒的时间。
吃了亏的维京武士们哪里肯善罢甘休,在山顶上的家伙们早就组成了一个超级防御圈,无数的车轮大斧向外,只等这个家伙一冲上来,当头砍下去。
他这一嗓子却把早就准备在这里的家伙们给吓住了。他跟老板娘认识?维京武士们的斧头可不是吃素的,即便是再强悍的家伙,砍在身上不死也要掉层皮。看这称谓还很亲热,利薇雅公主的姐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星翰大当家?
这些新来的家伙们倒是没有见过大当家长什么样子,只是听说过这个女人比利薇雅公主的职位更高——在这个大家的历练地,利薇雅已经算得上是最高长官了,看来这个家伙的来头还真不小,那砍出去的斧头硬生生的收回来之后,又是一片哎哟哎哟之声。
砍出去的时候肯定是使了吃奶的劲——收回来的时候却不那么容易,有的闪了腰,有的拧了手......
“凌霄,你怎么跑出来的?你母亲不是让你好好的在地下世界里窝着吗?”一看到这个小瘪三,利薇雅的表情一下缓和了下来。“嘿嘿,是不是又偷跑出来了?上次见你的时候,你妈妈正在跟薇仙阿姨一起修理你......难道是没有长记性,还是修理的不够?”
一看到凌霄到访,利薇雅也跳下来了望台,她的心里只有爱郎,对于这个跟爱郎长的极为相似的凌霄,她也是非常喜欢的。虽然不是自己所生,但是是跟自己亲如姐妹的菲利克斯亲生,所以她对凌霄还是非常的亲热的。刚刚一跳下了了望台,就冲着这个小瘪三走了过去。
凌霄嘿嘿一声干笑,看着地下被自己的斧头撞晕过去倒了一地的维京武士一眼之后,冲着利薇雅的方向走去。
“那不可能,我是一个多听话的孩子,这一次是母亲叫我出来历练,顺便给你带点东西过来。”凌霄说着在兜里摸索了好一阵,摸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交给了利薇雅公主。“那,我的任务可是做到了,现在嘛,小爷我得去游历大陆了,说不定能像我那个死鬼老子一样抱得美人归呢。”
凌霄嘴上说对自己的父亲极为不屑——事实上,对于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老爸他还是很佩服的,特别是在泡妞这一点,这个对于所有青春期萌动的小屁孩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玩意来说的事情,他是非常敬佩的——自己的死鬼老爸听说已经失踪了快八十年了,而自己的母亲和这几个漂亮的姑姑阿姨们还是抱着一门心思的死等。在这一点上,凌霄绝对自愧不如。
其实也不是自愧不如——而是从来没有这么干过,要说到地下世界的深蓝水妖美眉,他绝对有信心让她们和自己的母亲以及这几个姑姑阿姨一样等上自己几十年,对于深蓝水妖来说,几十年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可是放大一个人类身上,这个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首先,一个女人的年华老去之后,容颜就不再鲜亮,而不像这些深蓝水妖或者精灵一般依然美丽。在等待一个男人的过程中,看着自己的容颜衰老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还好,她们坐拥一个超级治疗师种族,总出一些延缓衰老过程的药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
这些药材虽然珍贵,常常是有价无市,但是瑟雷恩的水晶和精金同样珍贵——这就直接导致了以货易货的产生,而让凌霄背上了一大口袋的精金金币......当然,这是后话。
而凌云留下的修炼功法,几个女人在无聊的等待中也修炼过,虽然在力量上没有非常大的显著提升——跟这个功法里记载的毁天灭地,开山裂海有着根本上的区别,但是却让她们容颜不老,这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女人要的是什么?拉出十个女人来问,九个半会回答你要美丽,另外半个是人妖。
比起强悍的力量来说,更多女人更喜欢自己的容颜不老。特别是等待自己的情郎的过程中,这个更是显得尤为重要。
利薇雅几个美女吃着半精灵们制作的丹药,练着凌云留下的功法,容颜没有一点衰老,反而更加增添了一番成熟的风韵。
“啧啧,利薇雅阿姨,你是越看越漂亮了。”凌霄干笑着将手里的盒子递到了利薇雅的手里,嘴上花了一句。倒也不是他嘴上占便宜,这个女人早就跟自己的父亲好上了,虽然看上去好像和自己更般配,不过这事肯定不能这么干。他称赞利薇雅倒是全部出于真心。
想来也是,本来百来岁的女人脸蛋起码应该皱的跟什么似的,身材应该龌龊的跟什么似的,最起码,那一口洁白的贝齿应该剩不下几个了。利薇雅非但没有这些特征,反而皮肤更见光滑,身材更是玲珑有致,一头长发柔顺的就犹如拉普拉塔河水一般。漂亮的脸蛋上两点星眸闪动,加上那一份少女们所没有的成熟汝人才有的风韵,简直就是诱人犯罪!
这个罪可不能犯,犯了是要切小鸡鸡的——如果自己那个死鬼老爸回来发现这事,估计切小鸡鸡都是轻的。按照母亲描述的形象来看,多半能微笑着把自己扔进熔岩火湖里去烤成|人干......
“就你嘴甜。”利薇雅俏脸很不着痕迹的一红,按说她已经一百来岁的人了,怎么也犯不找跟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屁孩脸红,可这一家子都怪,如果在外人看来,保管说这一家子都是妖怪。
菲利克斯怀孕的时间超过五十年......她到了地下世界之后才生出了凌霄,坎纳斯大陆上普通的人类女人怀胎十月便要产子,菲利克斯一怀就是五十年,这难道不是怀了一个怪物么!?
再说老流氓这个变态,已经一万多岁的年纪了,看起来仍然跟个小年轻一样活蹦乱跳。而几个女人也是百来岁的高龄,也仍然就跟妙龄少女一般模样。若是凌霄走出去的时候拉着自己的母亲,十个中有九个都会认为他们是一对情侣......
利薇雅虽然是凌霄的阿姨,且年纪比他大了几十岁,但是终究还是一个未嫁人的......少女。眼看着和情郎一模一样的年轻人的称赞,想不脸红,这事很难。
“说吧,今天到阿姨这里来做什么?”利薇雅将盒子收到了怀里。这个精致的小盒子里装的是半精灵们制作的丹药,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人送来给她。“是不是上来玩的,如果过来玩的话,就多住几天。正好遇到这里的油橄榄成熟,新一期的珍珠奶茶可是更甜美了呢。”
“那是小姑娘们喝的。我才不喝那东西呢。”凌霄撇撇嘴说道:“男人要喝也喝酒,才不喝那些软绵绵的玩意。”
利薇雅嘻嘻一笑,伸手摸了摸凌霄的脑袋说道:“你还男人呢,我是看着你长大的。连你身上有几根毛我都清楚。你刚生下来的时候光溜溜的,胖乎乎的很可爱,嘿嘿,你早就被我全身上下看了个通透,还在我面前装男人,阿姨我几十年前看男人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听着利薇雅这样的语言,凌霄彻底无语了。听母亲说这个女人以前不还是一个帝国的公主吗?帝国的公主就应该是集典雅、高贵于一身的淑女的代表,这个女人哪一点跟淑女靠的上边!
或者在她没有开口之前,还有人错误的把她认为是淑女,起码在她没有开口的时候,单从外表上来看,谁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
可一开口,这形象就全毁了。就好比一个人在期待着一个美女龙骑士,结果期待了半天,美女没有看到,却只看到了她的坐骑,这样的打击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在满怀希望,已经看到了这个美女玲珑的曲线之后,忽然发现这个美女其实是一个幻影。
面对这个女人,凌霄彻底没办法——她说的又全部是事实,说起来自己出生的时候,还不知道被多少人看光了呢——现在数起来,几个姑姑阿姨肯定是看到了,带着暗精灵出走的莫蓝娜女王肯定是没跑了,而黄仙儿作为接生的......肯定看得最完全。
看着利薇雅笑嘻嘻的脸蛋,漂亮的让人有点眼晕。凌霄说不出任何反击的话来。利薇雅说的是事实中的事实,如果不想她继续说出某些不为人知道的实情——一个小屁孩在小时候肯定是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被大人知道的,如果不想他说出来,最好乖乖听话。
“你,你个女流氓!”愣了半晌,凌霄才终于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来。
8-1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六 早安我的家 上
“在下个月之前一定要完工!我要看到这条该死的河流改道!”红月帝国的前线将军亲自拿着鞭子督促着在大荒原上捉来的奴隶们干活,为了红月帝国的军队能够早一日跨越这一条河流,他们捉拿了将近六千的奴隶日夜赶工,在拉普拉塔河堤旁挖上了一个巨大的坑洞。
这可不是要活埋人,这是为了让河流改道变成浅滩——用大坑里挖出来的泥土铺在河底,让红月的铁骑能够跨越这一条河流。
“帕鲁斯大人是不是疯了?为什么这么看重瑟雷恩?”前线将军旁边的士官有些不解:“即便瑟雷恩犹如传说中一般富裕,但是它终究是一个荒原上的小领土,再富裕也富裕不到哪里去。竟然需要动用三十万的骑兵在后方驻守......”
拉普拉塔河南岸,无数的奴隶在挥舞着自己的锄头,将大地挖的一片稀烂,到处可以听到鞭子抽打在皮肤上的声音和奴隶们痛苦的号角声。
拉普拉塔河清澈的河水靠近河岸的地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滩烂泥,以往清澈的河水已经看不见了底,为了填平着一条大河,半个月红月帝国的督军团督促着奴隶们朝河水里面投入了大量的泥土——由于夏季的河水湍急,那些体积不大的泥土在投入河水中很快就没有了踪影,只有大团大团的泥浆朝上冒着,不时有肥腴的大鱼跃出水面,抽筋一般地拍击出一团团浪花。
无数的泥土被倾倒进了清澈的河水中,翻滚的泥浆甚至污染了长达十多里的河道,在奴隶的叫喊声和皮鞭的抽打声中,拉普拉塔河的河水开始肆意的蔓延开来。
“可惜了这一片上好的景色,如果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在这里修一栋小房子。”前线将领将自己的皮鞭弯成了一个圆圈,狠狠的抽打在一个奴隶身上:“听说在河岸的对面,有一群无比妖艳的暗精灵的居住地,如果我们能够争取早一时灭了瑟雷恩,那么以后的时间不都是可以自由掌握了的么?”
说到这里,这个将军旁边的士官露出了一个男人都理解的微笑——的确,军队越多,灭掉瑟雷恩的时间也就越断,只要灭掉了这个号称荒原上最坚固的堡垒,大草原上的明珠,那么无数的暗精灵美女还不是只有沦落为淫奴的份......
想到这里,士官热血沸腾了。提着鞭子朝着四周的奴隶狠狠的抽打了几下骂道:“一群懒骨头!赶快给我加快速度干!我要在下个星期看到这一条河流改道!让我们的骑兵能够踏过这条河流!”
几个奴隶被抽打的“呜呜”嗥叫着,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嘴里耸拉着白沫,整个人犹如一具行尸走肉一般的在重复着机械的动作。
这就是人类的贪婪的恐怖!在贪婪和欲望面前,任何人性都会不复存在,任何的丑陋都会被放大到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比禽兽都还不如。
帕鲁斯给这个前线将军一个月的时间将瑟雷恩从大荒原上抹平——暂时不说那禁魔装备,就单看这一片土地的战略价值而言,地处大陆的中心地带,如果控制住这一片辽阔的无人区,无疑可以建造一个更为辽阔的军事王国的中心枢纽,并且严格控制南来北往的交易,抽取巨大的利润。
大荒原的土地是辽阔的,同时也是极端难以管制的,这三十万的士兵恐怕有一半以上都会被安排在这里做驻守的军队——大荒原的劣势和它的优势一样明显,没有可以依靠的天险,如果有人从任何一个方向进攻,如果是一支装备精良的重骑队伍,那么结果无疑是具有毁灭性的。
透过水晶凹凸镜——这个红月帝国优秀的炼金师们做制造的可以朝远处观看的东西,可以看到拉普拉塔河北远处有一大堆凸起的小土包,其中最大的一个通体绿色,那应该是植物的颜色。在绿色的山体中夹杂着一些其他的颜色,应该是乱七八糟的杂物所致。
前线将军实在没有想明白,就这个农民一样的小土包,为何帕鲁斯大人会如此的注重,按说这么一个组织几千农民军都可以轻易干垮的地方,最多也只能称得上是一个巢|茓的地方,只要调拨给他两千步,配备几名魔法师的话,完全可以全胜的拿下,用得找这么大动干戈么?
以他多年的行军打仗的经验来看,也只能解释为注重这一片战略要地了。可是从水晶镜里看出去,这里到处都差不多一个模样,如果真要安心在这里建立一做可以驻守的战略堡垒的话,其花费的人力和物力都是根本难以计算的!
将军带着自己的士官回到了距离河堤处不到五里的营地中,准备进行下一阶段的战略规划——无论这一片土地是用来干什么的,只要给他们留下足够的时间,捉上一些身材火辣的暗精灵,便已经足够了。
将军的桌子上摆着一副巨大的战略地图,这是魔法师们飞翔在天空上巡视了大荒原一周之后绘制的详细地图,的确,瑟雷恩地处在荒原的中央地带,如果在这里建造一个战略基地,它是必须抹掉的眼中钉。距离瑟雷恩不到百里的堪底斯山脉中隐藏的德鲁伊虽然不好解决——任何士兵都无法通过由德鲁伊守护的森林,但如果放弃这一片上好的建筑材料,使用大火来焚烧这一片森林地带的话,德鲁伊也没有任何方法阻止。
看着这一张战略地图,将军有点为自己接到这个任务而感到幸运了。既不用付出什么巨大的代价,又可以捉一票美人回去享受,再没有比这个更舒服的事情了。
“将军!河堤旁边出现了怪事!”就在将军看着自己的战略地图感叹的时候,他的士官从外跑进来,神色慌张无比的喊叫道:“那里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球体!魔法师们感应到一股强大的攻击性元素力量在聚集!好像是有一位魔法师在使用大型禁咒!”
“什么?攻击性元素力量?”将军眉头立刻皱了下来:“这个消息准确吗?这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力量聚集?使用禁咒?这一带难道有魔导师?”
说到魔导师,将军额头上的汗水立刻滴下了来了,这个恐怖的存在无论出现在哪里,只要一旦做出攻击姿态,带来的后果无疑是毁灭性的。现在红月帝国的军队密集的聚集在营地里面,如果朝这个里面轰下一个魔法禁咒的话......那后果可真叫做不堪设想了——想一想就能晕过去......
“我出去看看,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使用禁咒的魔法师存在?”将军立刻放下了自己的战略地图,提起了水晶镜走出营地——事实上他不用拿这个东西也行,因为那个巨大的黑球即便用肉眼也可以看得清楚——距离几里外的地方,竟然有可以用肉眼看清楚的魔法!
他刚刚一走出帐篷,下巴就掉地上来,看来士官和魔法师们所言非虚,他开始觉得帕鲁斯派来这三十万军队好像是有一些深意了。
不过时间不容得他多想,在通知士官集合军队快速疏散的同时,他朝着黑球的方向跑了过去。
巨大的黑球悬浮在天空中上千米上下的距离上,外圈整个缠绕着电光,声势骇人。几十个魔法师聚集在河堤个,凝神注意着这个巨大的魔法——事实上不用太担心,即便是一个魔法禁咒,也无法一瞬间突破几十个魔法师的联手防御,况且能在红月帝国军队中任职的,最低的级别也都是高级魔法师,其中还有十多名大魔法师在其中。
“什么情况!?”将军加快速度走到一个领头的魔法师旁边问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在我的军队上方出现?”
“抱歉将军,现在我无法回答你,我们从来也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东西。”老迈的魔法师慢吞吞的说道:“它带有很强的攻击性元素在里面,不过好像又不是直接的攻击性魔法......好像是里面包裹着什么东西,这样的魔法我们从来没有见过。”
“那它到底是什么!?我只想知道,他将对我的军队造成多大的伤害。”将军一头的雾水,这些魔法师的话无论是什么时候也是那么难以明白:“你只要明确的告诉我,这该死的东西到底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就可以了。”
天上的黑球直径几乎三里有余,即便是在千米的高空,也在地下投上了巨大的阴影——说这个东西人畜无害,怕是畜生都不会相信——正在营地周围悠闲的啃着草根的马匹早就开始口吐白沫了,身为牲畜的天性让它们首先感觉到了巨大的危害。
“有多大的威力我不知道,起码是禁咒一个等级的。看着这个黑球,魔法师沉吟了半晌之后才说出来。将军一听到禁咒两个字,立刻全身上下一凉,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了:“不过将军请放心,魔法师团的存在就是为了释放禁咒和防御禁咒的,只要不是几名魔导师联手释放的魔法,是无法从我们这里通过的。
说完朝着地上的魔法师们一指,这些魔法师早就做好了准备了。
“也就是说它基本上算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将军松了一口气,“你早这么告诉我不就好了?那它到底是什么?”
“我们也不知道。”老魔法师鞠了个躬之后,又加入到了戒备的行列中。
8-1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七 早安我的家 中
凌霄小朋友在瑟雷恩的议政大厅——曾经的议政大厅,现在利薇雅公主的私人卧室中,很愉快的喝着冰镇的珍珠奶茶。虽然他嘴里说这个是小孩子喝的东西,但是还是喝的津津有味。
在瑟雷恩这些日子以来,这个传统的饮料被改良了无数次,一些聪明的厨师们甚至想到了用各种酒液来勾兑这个本来就很美味的东西,让它变成了男人也适合的饮料。在很大一段时间里,这种饮料成了瑟雷恩的贸易主力物品。
“小朋友,你不是不喝这女人的东西吗?”利薇雅公主笑嘻嘻的看着凌霄抱着一大罐子的酒液珍珠奶茶猛喝,这种东西最近是维京武士们的最爱。烈酒经过了珍珠奶茶的勾兑,更家的顺口柔滑。“我看你喝得就挺顺口的。呵呵。”
“你别蒙我,这里面虽然有类似珍珠的东西,但这绝对不是珍珠奶茶。”凌霄猛灌了几口珍珠奶茶酒之后打了一个饱嗝,“这东西我被逼着喝了十多年,每天都以有营养味道好,发育期的孩子最适合的借口逼着我喝不少,珍珠奶茶的味下辈子我都能记住!”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如果这真的是珍珠奶茶的话,那我有机会再回到下面去,一定将那些该死的厨师统统扔到弱水河里去喂水母人。”
“水母人吃人吗?他们恐怕是被你闹的一看见人就要跑路了吧?”利薇雅笑着自己拿过一罐子珍珠奶茶来揭开递给凌霄说道:“你闻闻,是不是这个味道。”
凌霄刚刚一把鼻子凑过去,表情立刻变的极为丰富,首先是一捏鼻子,然后脸部表情变的扭曲起来。之后猛然一个后退,脑袋差点就撞到了利薇雅的床上。
“就,就是这个味!我被这个味道缠绕了十年之久!快拿快他!”凌霄的反应异常激烈,看着利薇雅手里的珍珠奶茶犹如见鬼——这个是原汁原味的珍珠奶茶,没有添加任何原料,女人们喜欢这个味道,因为它实在是太好喝了。
“嘿,这东西在外面能卖到十个金币一杯,你竟然不识好货。”利薇雅嘻嘻一笑,将杯子收了过来。“你要知道,瑟雷恩在春季贸易利润最大的可就是这个珍珠奶茶,有多少人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为的就是这个东西。在东部大陆一带,这东西甚至能卖到20个金币一杯。20个金币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够五个普通人家好好的生活一年有余了。”
“那些人肯定是疯了,没事花钱来买这个东西喝。”凌霄不屑的撇了撇嘴,灌了一口勾兑过的珍珠奶茶,匝吧匝吧舌头,“如果这东西真有这么好喝,我哪里会有那么难受,不然就是你骗我,不然就是下面那些坏了良心的家伙整我。”
看着凌霄的无赖,利薇雅似乎想起了自己的情郎来,这个小瘪三的老子也跟他一样的无赖,而且程度更家甚之。看着他的样子,利薇雅就好像看到了凌云一般,一会一颗心就飘到了九霄云外去。他到底在哪里呢......
竞技场一役之后,凌云就真的失去了踪影,根据杜拉斯老头的描述,他是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去了。也不知道这个话是很是假——以他的身份来说,根本不需要说谎话。这个老头的头衔就吓死人,为啥要说谎骗自己一个小姑娘?虽然说自己的身份尊贵,别人如果在自己面前说错了话,很可能这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但这个老头肯定不会这么想。
那凌云就是真的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菲利克斯跟她说过,这个家伙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到这个世界来是因为阴差阳错的缘故......如果他真的因为阴差阳错又回去了,那么他还会再来么?这个该死的家伙,走了也这么不让人省心......
最让人心烦的是,她从来还没有得到过一次凌云肯定的答复!虽然几个姐妹都跟她说,这个流氓肯定不会拒绝自己,但是一个女儿家怎么好把这些话说给一个流氓听......
想到这里,利薇雅也不顾有人在旁边,脸蹭的一下红了——她一个人居住习惯了,说脸红就脸红,说发泄就发泄——偌大的一个会议室被她一个人霸占了,而且绝对不会有什么不知趣的人进来打扰她。要知道在瑟雷恩不多女人居住的地方,利薇雅公主的卧室可是绝对的禁地,有谁要敢私自朝这里闯的话,等待他的绝对就是太森的斧头切小鸡鸡。
今天利薇雅公主忘记了,又一个小流氓在她的卧室里——凌霄看着利薇雅公主脸红,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奇的喊了起来:“利薇雅阿姨,你竟然脸红了!你竟然也会脸红!我明白了,嘿嘿,你想男人了是不是?你肯定是想男人了!”
“滚!”利薇雅恼羞成怒,一杯珍珠奶茶冲着凌霄就泼了过去。这个小瘪三正好说中了她的心事,恼羞成怒之下没有注意到方向,将珍珠奶茶泼到了自己崭新的床单上。“你这个小瘪三赔我的床单!”
“嘿嘿,做梦吧。”凌霄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发怒中的利薇雅,虽然这是阿姨,但是美女是不能不看的,发怒的美女自有一番风韵。
利薇雅怒了半天看这个小瘪三也不害怕,当下泄了气:“说吧,你来这里到底是为了做什么的?你别是偷跑出来的,我可不敢收留你。菲利克斯姐姐如果知道我收留了你,那我就倒霉了。如果你是偷跑出来的,我劝你赶快回去。”
“什么就偷跑?我麒麟呢?我的麒麟呢?”凌霄大喊冤枉,在利薇雅冲着外面一指之后,他大声喊着:“你到外面看看我那死鬼老爸留下的宠物吧,它背上背的都是我的家当,我这可是正大光明的走出来的。他娘的,说到这个,我走出来之前那些熔岩矮人没有少给我打埋伏,你知道他们给我装了些什么吗?精金啊!他娘的重得跟什么似的!
利薇雅公主看着这个小瘪三的含血愤天,无语。听他说这是什么话——装的些什么,精金啊!这也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要换了另外一个地方,光说这样的话就足够判一百次死刑的了,这还算是宽裕的。精金这种东西竟然还有人讨厌!
不过想想也是,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贫穷,天天跑去人家熔岩矮人的作坊里乱逛,把精金当玩具的家伙,除了只知道这个东西重量重之外,还能知道什么?
“精金金币......你还嫌多?小朋友,这东西可是难得的珍品啊!”利薇雅啧啧有声。“不如这样吧,阿姨拿点好东西跟你话,你如果嫌重的话,这些东西我们换好不好?”
人性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别人不要的东西,看上去没价值就不会珍惜,一个别人当做宝贝的玩意,即便是再烂,也会舍不得。经过利薇雅这么一说,凌霄豁然醒悟——原来这东西还不是一文不值的。他当即一阵猛摇头,将利薇雅逗的咯咯娇笑。
正在利薇雅跟凌霄闲聊的时候,太森忽然推门而入,一只大脚直接跨了进来,把两个人吓了一跳——太森是瑟雷恩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利薇雅房间的家伙,可是从来也没有这么进入过,态度粗鲁的让利薇雅直皱眉头。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有种了?
“太森,你神经有问题了么?干嘛踹我的门?”利薇雅斜靠在枕头上凝视着一脸焦急的太森,很快她就意识到发生什么事了。“难道是南边河堤上有什么问题?”
太森进来之后想了好半天,一脸的古怪神色说道:“是出了一点事,小事,不大。”
“小事是什么事?”利薇雅皱了皱眉头,能让维京武士惊慌的绝对不是小事:“没事,这是你们老板的儿子,自己人,说吧。什么事?”
“不是,老板的儿子当然是自己人,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而已。”太森抓了抓脑袋,冲着外面一指说道:“老板娘,你见过那东西是什么吗?你自己出来看看。”
利薇雅好奇之下跟着太森走出了门口,爬上了了望台,后面的凌霄也跟了过去。三个人站在了望台上冲着南方望去——然后三个人都傻在了当地,半天没反应过来。
一个巨大的黑色半圆球体托着一座巨大的城市,城市被建造的美伦美奂,缭绕着雾气的巨大城市稳当的被半圆的黑色球体托起升在上空,黑色的半球体外缭绕着无数的闪电,每一道闪电的闪过,巨城都会被构建一个部分出来。好像是一个被包裹在球体里面的城市要破壳而出一样。
黑色的半球下面能够隐约看到数道彩色的光芒在飞翔,那应该是魔法师们使用漂浮术的光芒,红月帝国的魔法师们围绕着这个半球飞来飞去,不知道想干什么——当然,无论这个东西来自哪里,他们想干什么,这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是一座浮城!!
8-1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八 早安我的家 下
无论这座浮城到底是有什么作用,它的出现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浮城意味着什么?那是比大群魔导师一起做出攻击性姿态更为可怕的事情!浮城一旦出现,那就意味着有一个二级甚至二级以上的神邸出现!这种超级作战单位根本不是普通不具有神格的人可以抵挡的。
所谓的神格,其实就是一种规则和秩序,每一个神邸都有自己独特的神格,这种神格就好像是普通魔导师的领域一般。比如说雷电之神拥有的神格可以让他完全免疫此类元素魔法的伤害,而战神的神格则让他在普通物理攻击中完全无法被杀死。
拥有神格的神是恐怖的——他们在自己的领域中无法被杀死或者毁灭,拥有比他们更强大力量的人也只能将他们永久禁锢起来。传说中诸神黄昏一战中,被杀死的神邸其实都是被一个厉害的对头禁锢在了某一个地方,到现在也没有了踪影。
全面战胜时期,浮城这种超级堡垒的恐怖力量第一次展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十几位大魔导师们联手将一块面积约一里的巨大山体联手加持上了永久的漂浮术,在上面摆放着床弩和远程打击部队。超级魔法师团们站在这个会移动的有无数的武器做掩护的超级堡垒中肆意的屠杀着魔族士兵,一时无人可敌。
这座著名的浮城最后还是在魔族的魔导军团的攻击下毁灭——几十位大魔导师们建造的浮城无法抵挡同样数量的魔导师的轰炸,最后陨落在了龙牙山周边。
浮城这种超级堡垒本来就是诸神黄昏之时空间与时间之神建造出来抵挡那些拥有恐怖力量的进攻者的,魔导师们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是还不至于与神匹敌——不过这个浮城从开始到毁灭,屠杀了魔族士兵十七万余人,作为单独一个堡垒来说,它的成绩可算是辉煌的了。
而也许是神的恩赐,要制作一座浮城是一件不算太困难的事情——只要有足够的魔力来支撑起一块足够大的土地,浮城也就建造完毕,而用来建造这个东西的魔法也是出奇的简单,不过就是一个魔法学徒都能默发的漂浮术而已。
在数以百计的法术中,漂浮术是唯一一个可以被牧师和魔法师均掌握的魔法,而这个魔法也是所有魔法中被使用最多的。
大部分不会魔法的人,都很容易把漂浮术理解为飞翔术,实际上,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魔法。而且,飞翔术在魔武大战后,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没有任何人还记得这个魔法的咒语,彻底失传了。
漂浮术成为了飞翔术的替代品,两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如天壤之别。
所谓漂浮术,是通过魔法,让被施法者离开地面一定距离,这个距离随着魔法师对风系魔法的熟练程度而有所增加或减少,但是,即使是大魔导师级的魔法师,最多也只能使被施放魔法者离开地面数十米而已,超过这个距离,被控制的风系魔法精灵就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了。换句话讲,漂浮术并非让被施法者失去了重量,而是利用风系精灵对地面或其他实体产生力量,使人体漂浮起来而已。
相传,在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魔法纪元时期,强大的魔法师们利用天地间充沛的魔法精灵作为力量源泉,在空中建筑起不亚于神界的庞大城市,这些城市悬浮在数百米到数千米的空中,流云从城市中不断飘过,五彩的喷泉在城市广场上飞舞,各种本应聚集在幻兽乐园的美丽动物们在城市花园中向人们展示自己最美丽的身影。
利薇雅心里象开锅了一样,瞬息中翻滚过无数的想法,连忙招呼上太森,两个人一人拉过一匹狂风角马来,策马扬鞭朝着拉普拉塔河的方向跑去。
这果然是一座浮城市!第一眼看清楚了空中的堡垒之后,利薇雅的脸色已经和河对岸那边打算将瑟雷恩抹平的家伙们一样煞白。
这不是城......更准确的说,这是一座超级堡垒!一座不亚于暴风城城市规模的超级堡垒!它就安静的漂浮在拉普拉塔河堤南面,一眼看过去,这座长约两里的超级堡垒从上到下晶莹剔透,犹如是冰雪雕刻成一般,白色的浮云在城堡的脚下随风而过。
而利薇雅后来却看不明白了——这一座巨大的浮城堡垒上不仅仅什么武器也没有放置,没有床弩,没有弓箭手,更无法感觉到魔法师们的魔法波动,这简直就是一座死城!一座无主的浮城!
和利薇雅有着一样心态的魔法师们也在试探性的进行探查,他们或者早就看出来这是一座无主的死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虽然没有人感觉到里面有任何力量的波动,但是第一股那极为具有攻击性力量的魔法元素波动的的确确是存在过的。
更何况,一座如此规模的超级堡垒上怎么会没有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神邸们的恶作剧么?这么大的一座超级堡垒若是现在还能正常运转的话,谁夺取了它,绝对有资格来角逐坎纳斯的霸主地位!
要知道这样的超级堡垒上可以放置巨型就连龙骑士也畏惧三份的超级床弩和攻城用的投石车,这种威力变态的武器就算是连巨龙看见了也要绕道走——用精钢制作的超级弩箭每一根价值三百金币,就连五阶巨龙的龙甲都无法抵挡这样变态的威力。
而如果拥有这座浮城的主人若是想要攻城市,那守方肯定会傻眼——在浮城上以土地为地基竖立上百八十架投石车,上面装上由碎石和铁片浇铸而成的炮弹,漂浮在人家的城市上空以后就开始开火——如果遇到一个小气的家伙,根本就不用架什么投石车,只需要漂浮到人家上空扔石头就可以了。
从一千米上空落下的东西,即便是一个小匕首,也会轻易的刺穿一寸厚的钢铁铠甲,浮城的威力和优势毫无疑问的会改变一切战争的走势。若是在投石车后面在站上一排弓箭手,在弓箭手后面再站上一排魔法师......其结果不用想了,想一想就能晕过去。
这东西简直就是纯粹为战争而生的超级武器!谁拥有了它,绝对有和大陆任何霸主一决高低的资格。
“浮城!真的是浮城!”利薇雅看得眼睛都直了,她没想明白,为什么这里会忽然出现一座浮城!“他们从哪里弄来的浮城!难道浮城可以用漂浮术么!”
浮城虽然是为战争而生的终极武器,但是它也有着自己的缺点——也许是造物主看在公平的份上所规定,这种巨大的超级堡垒移动速度非常缓慢,就跟一个人的正常步行速度一样,而且要达到这样的速度,必须要有十位以上的魔导师同时在给它加持漂浮术!
要知道坎纳斯有一句俗话,浮城不是一天就能够建成的。同理,浮城这种影响战争走势的终极武装力量也不是那么容易使用的。要使用它必须具备强悍的魔法实力,否则随时会因为漂浮术的力量耗尽而坠落——当然,如果有十位以上的大魔导师来同时加持永久性漂浮术,不过这个假设不太可能。
红月帝国的魔法师们已经红了眼睛——他们围绕着浮城飞了一段时间之后,确定了这里真的没有任何生命气息和魔法波动,这绝对是一座无主的被加持了永久性漂浮术的超级堡垒!
“这是一座空浮城!大家快进去占领它!”魔法师首领,那个跟将军说这一切都在掌握中的老头此时已经完全激动了,占有了一座浮城,即便是遇到了帕鲁斯那样的超级变态也可以说没有什么值得畏惧的——他的魔法再强悍,也不能飞在天空上来抵挡浮城上床弩的攻击。
在魔法师首领的一声呼喊下,只见数十道耀眼的光芒猛然加速,朝着浮城的中央飞了过去。
“疯了!这是一座无主的浮城!”利薇雅眼睛都掉到了地上,眼看着这些魔法师们蜂拥而去抢走这一座浮城。“太森,快想想办法!绝对不能让他们得手!”
本来,凭着瑟雷恩的武装力量和天堑,以及那些地精大师门经过一代代改良而出的超级武器,利薇雅根本就不把这些红月帝国的士兵放在眼里——他们的数量虽然多,但瑟雷恩只有一条路可走,而在几十年间,无数来到瑟雷恩求取艾伯伦魔法水晶以制作魔法装备的魔法师和炼金师们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加固之下,瑟雷恩现在用坚不可催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想要攻击瑟雷恩?可以,有本事的从那一条大道上来,每一次只能容纳十名骑士通过的通道上放置着各种陷阱,通道尽头还有提着斧头的维京武士等着伺候您,不想要脑袋就上来吧。
而用魔法轰炸则根本不用再意——在瑟雷恩做了贡献的魔法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想要炸平瑟雷恩,起码得连续轰炸几十个禁咒才行。至于士兵的安全......经过了炼金师们不断改造的秘银皇冠战甲,还有什么魔法能够突破?
至于头石车则不用理会,本来瑟雷恩就不是什么堡垒建筑,几个小房子,随便你选个目标使劲扔,扔了咱了不心疼——要说到床弩的话由于角度问题,无法进行直接射击,这种对瑟雷恩唯一有威胁的武器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不过他们若是取得了浮城,从瑟雷恩上空架床弩来攻击的话......那后果绝对不堪设想!
可瑟雷恩现在没有足够的魔法师来跟他们抢浮城——眼看着这些魔法师们蜂拥而入,利薇雅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这里面有一位强悍的主人了,不然瑟雷恩肯定会陷落。
就在魔法师们飞进去不到不分钟的时间里,上空忽然传来几阵猛烈的炸响,数十道光芒激射而出,那是被打出来扔走的魔法师们。
“谁在我家撒野!不问问老子答不答应!”
一个雄壮的声音从上空传来,利薇雅一愣之后,泪流满面。
8-1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九 朝阳下第一流氓领主回归 上
也许别人在撕裂空间中无法可想——但是带着一只火凤凰,一只能够洞穿空间做旅行的凤凰,带着一只急于想回到家的凤凰在空间中找路的话,这个问题就简单的多了。
安达瑞斯的本体本来就是凤凰,凤凰这种生物除了不死之外,身少有人知道它们还有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洞穿空间做时空旅行,正如前面所说,在各个神话中出现的怪物不都一样,但是一但说到凤凰,无论在哪个神话描述中,它都被描述成了一只燃烧着火焰的巨鸟。
这就是凤凰,能在空间做做准确的穿越旅行的种族——六道轮回虽然神秘,但说到底也是一个特殊的空间。安达瑞斯凭着自己的特殊本领,带着大家找到了回到坎纳斯的出口。
要说到这个出口,也非常有戏剧性——凌云不得不承认自己跟老威廉的确很有缘。第一次来到坎纳斯看到的高手是他,这一次回来看到的又是他。撕裂轮回通道的力量,正是老威廉和帕鲁斯两个硬撼超级禁咒的时候导致的的空间破裂。
而为什么破裂的空间会接到这里,原因再简单不过了,这座浮城第一次并不是出现在这里,而是出现在森林海中。老威廉跟帕鲁斯决斗的地方,便正是在森林海。在这个地方本来六道轮回就破裂过一次,加上它的不稳定因素,被两个超级高手的禁咒一轰,结果碎裂了一个大洞。
从六道轮回内部突破虽然难入登天一般,但是要从外部——暂时不说可以准确的寻找到这个入口的地方的话,单是要从外面撕裂一个入口,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了。只要是单位空间内的力量足以撕裂空间的话,那么六道轮回就会破裂。
正是由于老威廉跟帕鲁斯的对拼,导致了六道轮回再一次碎裂,而老威廉也借着这一个机会逃走——要知道六道轮回的吸力之大,甚至连玉虚幻境都整个吸了进去,普通人哪里能抵挡,老威廉身为风系大魔导师,要逃命自然简单,而帕鲁斯在则忙于应付六道轮回,没有追得上他。
从这个方面来说,老威廉其实还算是捡回了一条命来,后来他想起来还是很后怕,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年轻人不知道修行的什么魔法,威力竟然大到了这个地步!他以为自己刚刚晋升为大魔导师,而已凭着魔力硬生生的耗过他,谁知道这个变态的家伙魔力竟然跟一个大魔导师不相上下,而且魔法的威力还有过只而无不及。
在六道轮回的帮忙之下,老威廉侥幸幸免遇难,而帕鲁斯这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家伙也因为这件事情错过了大好机会。从此老威廉进入了地下世界当起了长老,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至于他是否看到凌云带着一干仙人和玉虚幻境这个巨大的浮城出来,大概只有天知道。
至于浮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是因为冥海和无涯两个不信邪的家伙非要试一试,结果种下了一个悲惨的苦果,全身的仙灵之力几乎被抽干,剩下的一点点,最多只能到达一个修真期的程度而已。
出了轮回通道之后,安达瑞斯非常有深意的看了看凌云一干人之后,算是道别,然后自顾自的朝深渊地|茓的方向飞过去。安达瑞斯本来也不是同伙,念在以前同伙的份上,凌云早就将灵缚咒的咒文解开了。安达瑞斯恢复了自由之身,没有立刻找麻烦,而是选择了回去深渊地|茓,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当然,这不关凌云一干人的事——安达瑞斯爱去哪里去哪里,这个既不是老婆也不是情人,甚至连宠物也算不上的家伙,最多是搭了一个同班车。
到了坎纳斯之后,一干仙人极端的好奇,看着这个未知的大陆,充满了新鲜——特别是在这个魔兽横行的森林海之中,到处都充满着他们没有见过的新奇玩意。蛟龙最兴奋——这个家伙当即下去捉了十多只魔兽上来养着,这个家伙本体是龙,有着比坎纳斯龙族更具有威慑性的龙威,这些高低阶级不同的魔兽们看到他根本不敢动地方,被一个个的捉上了浮城
看着这些奇形怪状的听都没听过的魔兽——大概里面有一只比较漂亮的媚妖,这个家伙也不知道为什么倒霉到这个程度,好不容易出来散一次步,就被蛟龙道人给逮了。
媚妖也叫做媚魔,是生活在空间夹缝里的特殊生物。这种生物长着一副极为妩媚的面孔,身体只用很少的布料遮挡住重要位置,看上去就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当然,如果谁看她长的漂亮就要扑上去的话,那肯定是要倒大霉的,这种可怕的夹缝生物有着和外表不相称的超强攻击能力。
更为可怕的是,她们平时有一根隐藏在裙子底下的尾刺,这一根刺上带有剧毒,一旦被她给刺中,几乎就是没有救的了。平时这一根尾刺是不亮出来的,只有到了关键时刻,她感觉到自己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亮出尾巴上的倒刺来防卫——一旦将她逼到这个地步,那么对手的性命也就不握在自己手里了。
蛟龙这家伙被扎了两针,这个护士美眉的扎针技术还是不错的,第一针扎到了ρi股上,第二针扎到了腰上,连续两针,疼的蛟龙呲牙咧嘴——换了普通人,也许就不是呲牙咧嘴的程度了,估计早就去见死神陛下了。蛟龙道人本来就是蛟龙之身,蛟龙本身就有剧毒,已经习惯了剧毒的身体加上那一身仙灵之血,只是让他疼了一会。而这一会换来了十来只漂亮的媚魔,他还觉得挺开心。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些仙人看到蛟龙到人一出手就抓了这么多漂亮女人,受了刺激,还没等凌云开口就四散飞去,这一天,森林海中的魔兽遭到了灭顶之灾,总共记有三位女王、六十三名女妖和一大票女性小混混被逮进了浮城去。
看得出来,这一票人都是在炎黄大陆被压抑久了的家伙,那里漂亮的女妖和妖仙无一不是被力量强悍的仙人霸占着,这几个家伙一来到坎纳斯立刻显露了原形,什么抱着对异大陆的向往,全他**是扯淡。凌云看着整个玉虚幻境里面一片妖娆,无奈的摇头。
“现在我们得想个办法回到我的领土去,已经一个星期了,我得早点回去把我的老婆接回来。”凌云打了个招呼之后,准备离开浮城,刚刚飞了一段距离又转身回来说道:“大家的力量节约点用,这里会抑制我们吸取仙灵力恢复自己力量的速度,我当时就被整得很惨。”
“前辈,我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这里会有什么压抑!”冥海看着抓来的一个蝶妖女王傻笑,这家伙出手快,将森林海里最人畜无害的人性魔兽蝶妖的女王给逮了来,看得旁边出手比较慢的冥海一阵郁闷。“是不是这里的禁制已经被解开了。”
凌云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会,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总之我现在还没有感觉到我的力量下降。但是你们最好注意,上一次我的力量大幅度下降就是对抗大天劫之后的事情。对了,你们先到我的领土去看看,我家几个漂亮老婆肯定会让你们羡慕死。现在是油橄榄成熟的季节,大家去坐坐,有好东西吃。晚上等我接了老婆回来,我们烧烤大会。”
由于想着利薇雅,凌云说完将瑟雷恩的方向告诉了几个仙人,便带着百慧灵冲着艾尔仙克的方向飞了过去,谁知道刚刚飞了不到一里的距离,就感觉后面猛然一股仙灵力爆发,转头去一看,看见一座巨大的浮城已经开始闪烁不定,显然是在有人用瞬间挪移想要搬动它。
搬动玉虚幻景这样大的东西,一个天仙级别的仙人就可以办得到。如果在炎黄大陆上,挪移了玉虚幻境之后还可以悠闲的坐下来喝一杯茶,并不会消耗多少仙灵力。
可是这是在坎纳斯,天知道这样干会消耗多少仙灵力。凌云一看之下大惊,别好不容易带来几个打手到了最后都变了废材。他转头急飞,刚刚想去阻止,谁知道这挪移的法诀已经发动了。连带着他和百慧灵一起被传送到了拉普拉塔河河岸。
由于仙人们是第一次来到坎纳斯,对于凌云所说的地方跟本不了解,也只有按照大概的方向挪移过去,这才搞到了距离瑟雷恩还有几十里路的拉普拉塔河下游——红月帝国的军营上方。
跟随着大家挪移到这里之后,凌云本来刚刚想开口说几句,谁知道还没开口,就看到了一群明显带着侵略象征的魔法师飞了进来。
他左右一看,这的确是在大荒原上,闭着眼睛一感受,玉虚幻境下面大票的军人不知道在干什么。难道是有谁在老子的地盘东搞西搞不成?
这几个魔法师也倒霉,本来以为浮城里面没有人,兴冲冲的飞上去,谁知道看到有人在里面。当下也不想想能拥有浮城的是些什么样的人物,被财富冲昏了头的家伙们飞扑上去大喊了一声:“把浮城给老子交出来。”
结果,他们在下一瞬间,后悔说了这么一句话。
8-1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 朝阳下第一流氓领主回归 下
只见一群魔法师拖着漂亮的曲线四散飞射,在领头的魔法师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抹两光就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然后让所有士兵意想不到的是,这一位大魔法师中的强者,已经快要晋级为魔导师的家伙,竟然被这一抹亮光在一瞬间绞成了肉沫!
若是说他和一个一个圣级的近战强者对战回出现这样的结果,任何人也不会感觉到意外,只是感觉到惋惜而已,但是这不是和圣级的近战强者在对决,而是被一抹好像是魔法光弹——也就是连初级魔法学徒也能使用的魔法给绞成了肉沫的。
一直到鲜血和碎肉落到了地下士兵们的脑袋上的时候,他们还依然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怎么就死了?他怎么这样就死了?怎么可能就死了?
魔法师容易被近战类的职业秒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他们对远程攻击的防御能力却是及其变态的强悍——比如到了这个被绞成了饺子馅的家伙的等级来说,一般都会在自己周围加持三层以上的防御结界,既有缓冲物理攻击的,也有防御魔法攻击的元素类防御盾,总的来说,只要不遇到圣级的近战强者,他们就应该是属于一个及其变态的超级防御堡垒。
而要秒杀他们也极为不容易,一个近战类的强者或者对点上的攻击伤害惊人,但是要说到大面积杀伤性的威力,他们远不如自己同级魔法师来的高。那些有导师头衔的魔法师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距离,完全可以一个人来改变战争的走向,所以一旦诞生出这样一名肯为军队效力的家伙,周围的防护比军队将领更严密那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毕竟一个军队的将军死了还可以换上一名,但是这种超级战争单位一但阵亡,那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所以要秒杀他们,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而确实,就在刚才,大家亲眼目睹了一幕凶杀案!在前线上将近七万余人的营地上方,一名大魔法师被一个类似于魔法光弹的东西给绞成了碎肉。
难道这是世界末日要到来了么?这抹亮光无论是什么东西,谁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大的力量波动,但是从它一瞬间绞烂一个戒备状态中的大魔法师——这东西的威力已经堪比一个禁咒级别的魔法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惊人了......
首先是巨大的传说中神邸们居住的浮城出现在了军营上方,然后是魔法师们被瞬间轰出了浮城之外,最后大家亲眼目睹了一宗将大魔法师绞成了饺子馅的凶杀案,这一连串的事情不过发生不到一个小时,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普通人的接受范围了。
前线将军呆呆的看着大魔法师那为数不多的遗体——他绝对没有想到饺子馅一类的东西,而是脸色一片惨白的看着这个巨大的来意不明的浮城,并且他脑子里猛然描绘出了一副更为可怕的画面。
要知道作为一名将军,绝对不可能是没有文化的小瘪三可以当得上的——比如凌云这样的标准流氓,好歹在炎黄大陆也有一个天仙的高级文化职称在撑门面,虽然对坎纳斯了解不多,但是从某一方面来说,的确不能说他是文盲。
这个在坎纳斯土生土长的将军,经过军队正统培训而成为将军的家伙,当然知道这个全面战争中被称为终极战争武器的东西的恐怖。同样的,他也知道这东西的弱点,那就是不能快速的移动。即便是他要发动什么攻击,那么自己的士兵可以骑着快马离开,只要浮城上面没有布置大量的魔法师,未必能造成什么巨大的伤害。
而在这个东西挪移过来的时候,他的神经甚至没有将这个巨大的庞然大物和浮城这种超级战争武器联系到一起,因为他知道,浮城是不可能快速移动的,因为其巨大的重量和超级庞大的体积限制了它的速度,用龟速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连快速移动都无法做到,那么要想让它挪移,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除非是父神疯了,或者正好碰到哪个神邸在搬家,也许能看见这么百年难得一见的景象。而从刚刚大魔法师被绞成了碎肉和大批的魔法师们被扔出浮城外来看,这的确是全面战争中曾经描述过的终极战争武器。
他的脑袋里刚刚浮现出浮城那种可怕的描述,立刻扯着嗓子嚷开了。
“退!全部后退!传令兵,我的传令兵的!”前线将军脸色煞白的大声叫喊着:“该死的,传令兵!死到哪里去了,如果你下一秒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让你后悔在我的军队中任职!”
传令兵不上战场,不执行任何作战任务,他们的作用就是伺候在将领的周围,忠实的传达他们每一道命令。或许是被浮城的姿态吓唬到了,或者是神经还没搭得过来——总之无论是什么,直到将军叫了他第二声之后,他才反应过来。
“是的将军,您,您叫我什么事?”传令兵跪在地下,视线依然注视着不远处的浮城。这样的态度对于将军是非常不恭敬的,传令兵在接受命令的时候应该双眼注视着自己的主人,对他的每一句话都重复一次,才能显得其尊重和命令的重要性。
而将军今天没有挑这个理——他知道,如果在这里慢吞吞的挑理的话,自己的军队恐怕全部会被毁灭在这个恐怖的超级战争武器之下。
“还是个屁!赶快传令三军,朝着后撤!赶快!让魔法师们鸣响!后撤!后撤!”将军一脸毫无血色,他已经想像到了这个明显有着攻击姿态的浮城开始发威时候的景象——数百张床弩犹如刺猬一样将浮城的四周武装的密密麻麻,弓箭手和魔法师团在没有威胁的情况下肆意的屠杀着士兵们,更有巨大的石头从上方滚落,如果这个浮城遇到一个存心不良的主人,说不定还会有滚油淋下来也说不一定......
“是的将军,传令后撤,让魔法师们鸣响示意,将军,我们要后撤多少距离?”传令兵这个时候想起来了自己应该有的姿态,他忠实的重复着将军的每一句话,不过眼睛依然望着那一座巨大的浮城。对于这样的文盲来说,这东西绝对是好看的西洋镜。
“我管你他娘的后撤多少!我要的是后撤!后撤!”将军抓狂了,因为他透过水晶镜已经看到了浮城上方开始隐约的闪出了些许星光,并且这些星光还在不断的厚重,连带着周围的景色的都扭曲了。这绝对是一名,或者是一队魔法师在凝聚魔力导致的结果。空气中那些星光估计是肉眼可见的低阶魔法精灵。
“是的将军,后撤,您还有什么吩咐吗?”传令兵鞠躬之后站起身来,终于将目光拉开了那一座庞大的浮城。“请问我们要撤退到什么位置去?”
下一秒,这个算得上是尽职尽责,即便是用最苛刻的军律都挑不出一点纰漏的传令兵的脑袋已经落到了地上,他没有什么罪过,无非就是太罗嗦了而已。在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特别是脑袋上有这么一个具有攻击性的超级战争武器的时候,时间更是显得特别的重要。
“给我扩音魔法!”将军抓起旁边一个魔法师,也顾不得这样做会泄露自己的动向了,他现在只想早点离开这个鬼浮城的下方。在魔法师给他加持了一个简单的扩音术之后,将军大声的命令着自己的部队撤退。“所有骑兵上马,丢掉你们的装备,以最快的速度携带一名你们身边的步兵想后撤退至暴风城废墟的范围。”
使用扩音术来传达命令,这是一个笨办法,但,绝对是一个极其有效的笨办法!每一个在场的士兵都听清楚了自己将军的命令,并且清楚的了解到了他焦急的语气。联系起自己上方的这个不明物体来看——现在起码已经能看出它的意图了。
不少在后方根本没有出帐篷的士兵被惊醒,刚刚一跨出帐篷便被这个命令惊呆了,若不是到了紧要的地步,绝对不会有人这样发布命令,这简直就是把自己军队的行军路线放在敌人的战略布置地图上!
不过在以保命为前提的条件下,一切都是合理的。士兵们看见了远处巨大的水晶一般的浮城之后,二话没说,立刻拉起了自己最近的一名士兵,两人一骑的四散奔逃了。
可惜,时间已经被耽搁了,天空上早就已经乌云密布,无数的电光在黑的犹如墨汁一般浓厚的云层里犹如金蛇一般的闪动着。
看到这一幕,有一半士兵们停下了疾驰的脚步——他们以为是自己的统帅,具有雷神之称的帕鲁斯大人到来了。
“看,那是帕鲁斯大人来了吗?”一个士兵看着天空上的银色闪电问道。
8-2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一 绝对力量
随着第一道巨大的雷电网的落下,士兵们甚至还没有发出惨叫,就已经被烤成了焦炭,异世界的仙人们第一次对着坎纳斯的士兵发威,就来了一个绝对有震撼力的场面。被仙雷击中的地方地面被硬生生的压下了一米有余,地面上大量的金属颗粒在土地中凝固着。
无涯的仙雷几乎是没有留手,一手大面积的攻击方式让这个红月帝国的将军看红了眼睛——从乌云密布的天空开始起,这似乎是一个吟唱的开始,到威力巨大的雷电落下的时候,中间间隔时间竟然只有短短的三息时间!
这是什么概念?这种威力的魔法若不被称为禁咒,那这个世界上就绝对没有禁咒了!威力朝强的雷电,覆盖着大面积的地带,士兵们直接伤亡人数超过三万以上,大荒原上富含有矿物质的泥土被打得凝结出了金属颗粒,这需要多大的威力才能够办得到?
红月帝国的将军还好一些,最多只是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一恐怖之极的魔法而已——不是魔法师的人永远也不会了解到这个魔法的可怕。那些没有飞去浮城的魔法师们早就已经跌碎了下巴,这样的魔法别说看了,甚至连听也没有听说过!
三息时间几乎等于瞬发!一个可以瞬发禁咒的家伙出现在自己的脑袋上与自己为敌......难道自己是做了那传说中可悲的YY小说的反面炮灰么......
似乎,这个浮城的主人是在有意的炫耀自己的力量一般,在一个无间隔时间的禁咒魔法完成之后,一个更加震撼的场面出现了。
随着一声足以撕裂云霄的怒吼之后,一个巨大的怪物出现在了云层之间——按照地面上士兵看见的体积来看,这一只怪物的长度起码超过三百米!
全身上下披挂着黄金一般的鳞甲,在朝阳下显示的无比灿烂,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的防御力,甚至有人怀疑它是否能被突破!这只巨大的怪物身上有着强悍无比的利爪,四只巨大的爪子一样是钢铁一般的颜色。其中一只爪子上握有一颗巨珠,上面缭绕着蒙胧的雾气。
谁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怪物,谁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
这只庞大的怪物有着一个鳄鱼脑袋,脑袋上长着鹿角,身体上覆盖着金色的鳞甲,爪子犹如老鹰一般锐利......谁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答案立刻揭晓了——这只巨大的怪物只是一抖动身体,士兵们就看见了无数的闪着光芒的东西从天而降。他们的神经已经受不了如此大的刺激了。只希望这些东西不要是更加恐怖的怪物才好。
好像上天都知道这些可怜的士兵们想的什么一般,这一次果然不是什么恐怖的怪物,士兵们擦了擦眼睛,看清楚了这些从天而降的东西,他们擦了擦眼睛,又擦了擦眼睛,残酷的现实差点又让他们神经当机——这些东西不但不恐怖,而且可爱的令人发指。
从天而降的是一群堪称绝色的超级美女——这些美女们一个个穿着暴露,行为大胆,脸上妩媚的神色清晰可见。她们每一次的走动似乎都在调情一般,丝毫不在意自己身上那一点少的可怜的东西会外泄春光。
神啊!这难道是您看我们可怜,特地降下的天使么?看着这群妖艳的美女,士兵们忽然感觉到手足无措了——即便她们是敌人,估计也很难对她们下手。一向都在说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
“退!快退!别在那里傻站着,如果你们还要命的话!”红月帝国的将军眼光独特,一眼就看出了这些美女们的来历——这哪里是什么妩媚的美女,明明就是一群生活在空间夹缝中,随时都要取人性命的怪物!
他也酸具有名帅的潜力和眼光,刚刚看到了这一批恐怖的媚魔,立刻就向自己的士兵发出了警告。可惜,这个警告来的时候有一点晚。要知道,媚魔的防御力可以说是少的可怜,她们甚至承受不了杀死一个中级骑士的攻击,在这一点上,一点也不像生存在夹缝空间中的可怕生物。
她们的防御可以说是烂得可以,但是能在夹缝空间中生存,自然有她们自己的本事——她们的速度和攻击力度和防御力相反,是大得惊人的。媚魔的速度用瞬移来形容丝毫不为过,在巅峰时刻的速度绝对可以达到肉眼不可见的地步!
虽然这样的绝对高速不能持续多长时间,但是有一点时间已经是足够了杀死敌人了。用这样的速度来配合她们超强的致命攻击,绝对没有几个人能从她们手下活过来——即便是闪过了致命部位,但凡被她们有一点擦伤挂中,那就是一个鱼死网破的下场。
而且多半网破了,鱼还没有死——就当将军这一句话喊出来之后,前面停顿下来的士兵已经有一片犹如割麦子一般齐刷刷的倒下了,在他们死之前,甚至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个将军也算是倒霉——刚好此时的红月帝国在维纶娜的战事已经展开,由于那边有着数量巨大的牧师,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军队有着绝对优势的持续作战能力,因此帕鲁斯丝毫不犹豫的将几位龙骑士调拨了过去,而在执行普通作战任务的军队没有一点空中防御力量。
如果这时候有几名龙骑士在天空上游弋的话,那么局势也许不会一面倒,靠几名强悍的龙骑士来压制浮城里面的攻击,然后结合大量的魔法师对准了浮城狂轰乱炸一番,谁也不会相信这个浮城不会毁灭——在坚固的承包,也不可能经得起反复不断的攻击。
很可惜的是,这里既没有龙骑士,剩下的几个魔法师也几乎崩溃,他们完全没有信心能跟上面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可以瞬发攻击性大型魔法禁咒的家伙抗衡。这样的家伙不仅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应该也没有,即便是在坎纳斯最庞大的全面战争中,也没有一个魔法师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魔族反攻坎纳斯了!”在不断的刺激下,终于有士兵的神经崩溃了——看着自己的兄弟犹如被切割的麦子一样齐刷刷的一片一片朝下倒,闻着曾经袍泽们已经被烤糊的身体发出的熟肉的味道,估计是没有一个人受得了这样大的刺激。“快跑!快跑!魔族反攻坎纳斯了!”
人类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总会导致一些小问题的出现,而这些小问题往往会引发一个足以让全盘崩溃的问题,比如这个士兵的一嗓子,就将这个已经混乱不堪的局面搞得彻底崩溃了。
什么人有这样恐怖的力量?连全面战争中那些著名的魔法师们都不具备这样的攻击力,难道现在还有人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要知道那些恐怖的力量和使用方式总是会随着岁月的流失而流失的,除非它不在这个世界上......看着这巨大的浮城和恐怖的美女军团,以及联想起刚刚那一阵攻击,终于有人把这个事情和“魔族”这个字眼挂了钩。
也不怪他们是文盲,因为魔族除了代表着毁灭和杀戮之外,这个字眼还有着更加深的一层含义,那就是绝对的力量。自古以来,还从来没有这样的战例出现过,一做浮城愕然出现在自己的脑袋上,然后上面恐怖的魔法师们在做着轻松愉快的屠杀。
地面上的人几乎都要崩溃了,眼看着巨大的浮城在挣脱那一点最后的束缚——黑色的半圆已经剩了没有多少了,透明的浮城上隐约看到一群人在跑来跑去,一会列成这样,一会列成那样,似乎是在为进攻做着准备。
天空上又是一阵乌云密布——所有的士兵脸色已经扭曲了,他们不敢再停留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就在前后左右有着杀人手段利落的美女军团,脑袋上有着瞬间就能爆发的威力强大的魔法,这地方绝对不是坎纳斯,这是地狱!这是魔界!只有魔族的地盘才会有这样疯狂的事情发生......
已经崩溃的士兵们开始疯狂的拥挤逃窜,不少人是死在自己人的马匹脚下和冲撞挤压之下。
士兵们崩溃了,将军阁下也崩溃了,两个步骤便让一个装备精良的七万人的军队集体崩溃,这简直就是无法想像的事情!虽然这是无法想像,可事实就在眼前,不接受也得接受。
还以为这是什么悠差,还以为能够大捞上几笔,带上一群漂亮的美女回去。现在黄金没有看到,美女是看到了,但是这群美女的杀伤力也看到了,现在就是让他去带,他也不敢了。
“你到底是谁!到底是谁在攻击我的部队!”将军阁下冲着浮城声嘶力竭的喊到,扩音魔法因为魔法师的战死——被一名媚魔的尾巴穿了胸膛而死在了将军的旁边,这个魔法效果已经消失了。将军阁下自己只能依稀听到自己的声音。
他或者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不过这座浮城的主人却听到了。
“问我是谁?”一个带点痞子气的男人声音从上面传了出来:“难道你跑来老子的地头上捣乱,都不打听打听这里的主人是谁吗?”
“你是谁!?”将军阁下歇斯底里的冲着浮城上面喊着,很快他就醒悟了。“不!不!他们说你已经失踪了!已经死在了深远地|茓里面!”
“死?你死的时候老子也不会死。给你最后一个选择。”这个声音顿了顿说道:“我让我的士兵挖坑埋了你,或者你自己挖坑埋了自己!”
8-2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二 绝对嚣张
“老,老,老板的声音!”太森狠狠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一双大眼睛睁得跟牛眼一样,死死的盯着那一座浮城。刚刚的男人声音痞中带点狂,狂妄却又自信——这一辈子能在这么大场面下如此自信的人,别说太森没有见过第二个,就是整个坎纳斯恐怕也是找不出第二个的。“老板回来了?老板回来了!?老板回来了!??那一座浮城是他弄到手的!???”
“喊什么喊!我看到到,早就看到了!”利薇雅公主现在一刻也不放松的盯着浮城,生怕再一次放松,等了几十年的心上人又一次给溜了。毕竟他每一次的出现都是那么的突然,而且消失的时候也和出现一样,依然那么突然。“赶快,你赶快回去瑟雷恩,叫他们通知菲利克斯和地下世界的居民们,领主大人回来了!”
“老板回来了?老板怎么就回来了?”太森依然傻在当场,看得出来,凌云的忽然降临对他造成的影响不小。甚至开始一次又一次的重复自己说过的话。
人在遇到了非常特别或者是非常刺激的事情的事情,总会情不自禁的出现一些失控的状态,好像太森这样,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刺激——他生长在危险密布的琅玛雪山,搏杀过无数的雪兽,早年又跟着老流氓东征西讨,神经早就已经变的粗大无比,并且这种粗大远非常人可比。
每一个维京武士的血管里都流淌着炙热的战争血液,每一个维京武士的意志都坚定到了极点,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们分心,而这一次凌云的忽然回归——特别是这么大场面的忽然回归,的确让他的神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以至于有些臆症了。
不过这也难怪他臆症,若是老流氓轻手轻脚的回来,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出先在瑟雷恩广场上,依然是一副光着膀子四处溜达的流氓像的话,也许,太森还是会激动一下,但是绝不会到了臆症的程度。老板回归本来是一件大事,加上如此有震撼力的场面,难怪他粗大的神经也当机了。
还是利薇雅清醒,看着臆症中的太森,提起自己的法杖狠狠的敲打在了他的脑袋上。太森的脑袋早就被锻炼的坚硬无比,利薇雅的法杖并不是什么好货色——谁平时没事提着自己的宝贝在外面走?平时利薇雅都是用一根及其普通的法杖,这一敲之下,法杖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响声之后,折断了。
而太森的脑袋把法杖折断之后,也被强制重新启动了,他楞楞的看着利薇雅问道:“老板娘,你干什么用棍子敲我的脑袋?脑袋敲多了会傻的!”
看起来,重新启动之后的大脑已经将臆症之前的事情忘记了。利薇雅苦笑了一声之后,冲着他一声大喊:“太森!你给我听着!”
“是老板娘!什么事老板娘!”太森很自然的一个立正,这已经形成了习惯了,由于利薇雅坚持要教导维京武士们正规的战斗序列,所以这个立正稍息是少不了的。每一次当长官叫到自己名字的时候,都要立正回答,并且重复一下长官的军衔。
利薇雅是现在星翰之主——由于凌云的失踪和菲利克斯退守到地下世界,瑟雷恩这个昔日的荒原明珠自然就落到了利薇雅这个有着公主头衔的女人身上。太森教导每一个士兵——无论是维京武士们还是普通的士兵,甚至是荒原上肯归顺瑟雷恩的强盗们,称呼利薇雅公主,要用“大人”两个字。
太森很显然是叫顺了口,一时间改变不过来。老板娘三个字脱口而出,着纯粹是发自潜意识的。利薇雅现在也没有和他计较,只是在传达着自己的命令。
“立刻集合瑟雷恩所有的武装力量,让魔法师加持风系魔法后,全部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拉普拉塔河河边,趁着领主大人的锋芒,将这一群敌人彻底击溃!”利薇雅公主沉吟了一下,开始精确的计算着最合适的行动步骤。
“是,老板娘,大人!”太森刚刚翻上狂风角马,朝着马ρi股上抽了一鞭子之后,狂风角马刚准备撒腿开跑,却被利薇雅叫住了。“再调出我们所有的火炮,不要吝啬炮弹,让所有能够操作火炮的地精们参战,不管他们在干什么,都要给我找来!快!给我重复一遍!”
“所有火炮,所有的地精,都调遣到河边待命!”太森丝毫不敢懈怠,重复命令之后立刻招呼自己的的角马朝前跑了出去——狂风角马刚刚准备撒蹄子,又被利薇雅公主叫住了。狂风角马被他巨大的力量硬生生的拉的一个倒退。“大人,还有什么事情?”
“你会去瑟雷恩,通知凌霄,让他赶回到地下世界报告战况。”利薇雅沉吟了一下之后说道:“然后你去暗精灵山谷——以最快的速度,我允许你使用传送阵,告诉莫蓝娜女王,让她调遣弓箭手过来!快!”
太森点了点头,犹豫的看着利薇雅公主,没有动弹。利薇雅公主微微一塄看着太森问道:“你怎么还不行动?有什么问题?”
“没有大人,我是想问你还有什么问题没有?”经过了初次的神经冲击,太森现在已经松懈下来了——事实上凭他这么多年被利薇雅公主生生灌进去的那些军事知识来看,老板现在完全立于不败之地,起码在有大批的远程攻击部队能轰下那座浮城之前,事情绝对就是这样的。
利薇雅公主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那是要立威,纯粹的在向敌人立威——告诉他们,瑟雷恩不是好惹的,想到打我们的注意,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在说。如果自己感觉没有什么希望,那就赶紧撤退,有一座浮城在哪里放着,已经不是单纯的数量可以取胜的问题了。
任何一个聪明的将军都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只要有这么一个超级堡垒的存在,即便堆上一千万的铁甲精骑,能将瑟雷恩硬生生的撞为平地,也绝对逃不开这个浮城的威胁。在没有龙骑士的魔法师团到来之前,最好放弃这里的目标。
“滚!赶快给我滚!”利薇雅公主柳眉倒竖的冲着太森喊了一嗓子。“要我要在一个半小时内看不到我的军队,你就要倒大霉了!”
太森一听这话,一缩脖子干笑了两声之后,冲着马ρi股后面狠狠的抽了一鞭子。狂风角马的奔驰速度极快,在它刚刚起步的时候,利薇雅公主已经一个风系的加速术扔了过去。蓝色的狂风角马真的就犹如一道蓝色闪电一样飞奔而出。按照这个速度,一小时之后就能到达瑟雷恩。
凌云依然没有发现在这边站着的利薇雅公主。利薇雅看着浮城上闪动的点点星光,一咬牙给自己加持了一个漂浮术,冲着浮城上飞了过去。
此时的浮城上,老流氓正得意的看着下面的军队抱头鼠窜——他想回到瑟雷恩有一大部分是出于这里有一大票的美女在等待着他的回来,其中还有一小部分就是这样的感觉。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或者被敌人敲打得落花流水,怎么样都好,这才是男人过的生活!
“这才是男人的生活!”冥海看着一片混乱的战场,嘿嘿一笑说道:“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热血沸腾的感觉了。这刀刀见血才是男人干的事情。无涯兄,你一开始就不应该轰那几个仙雷下去,你让我下去一刀一个解决战斗,那不是更好么!”
“你这猛人就知道砍杀。”无涯不屑的撇了撇嘴,“老子在没有修真之前曾经在军队里混过一段时间,战争讲究的就是要在短时间内杀伤大量的敌人取得胜利。你那只是匹夫之勇。我知道你厉害,你再厉害,一个人能打过一万个人么?”
坎纳斯有一句古话叫做“万夫不敌之勇”,说的就是上古一位伟大的武学超级天才。这句话虽然是形容他的勇武,但是也稍微夸张了一些,比如那万夫莫敌——虽然他名留坎纳斯,但是也有人曾经分析过他的每一场战斗,有记载的不过数千人,将领数百而已,绝对达不到万人。
在庞大的国家军队面前,任何个人的力量都是渺小的。
“打不过一万个人?你给我等着,我这就下去干翻一万个人给你看看。”剑仙的脾气都大,最受不了人刺激,无涯这么一说,还没等凌云将他叫住,就已经飞身扑了下去。
冥海的速度非常惊人,从浮城上朝下看,简直就化为了一道金色的光芒一般,在混乱的敌阵中左冲右闪不停的猛撞,所到之处残肢断臂四处飞溅,他整个人就好像一台巨大的绞肉机一般,在做着无休止的杀戮。按这个速度下去,一万个人恐怕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啧啧,我以前就奇怪那些军队里的将军为什么这么喜欢用激将法......”无涯若有所思的看着下面杀成了一道光幕的剑仙,干笑了两声。“原来这么好用......”
参仙看着天上的蛟龙一脸菜色,这个妖仙已经完全兴奋了。无涯看着地上的冥海一脸深沉,他在体验做将军的舒畅。
凌在对着远处的一个光点猛看,忽然一声大叫,扑了过去。
8-2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三 我不是黄蓉
来人一张绝美的脸蛋,白皙的皮肤上依稀挂着泪痕。没有了年轻时的幼稚可爱,多了一份成熟汝人的风情万种。凌云一声大喊直接就扑了过去,给几个仙人吓得不轻。大家刚刚转过去头去一看,立刻就明白了,敢情这就是凌云在坎纳斯的牵挂。
这个女人的确堪称绝色!即便是在修改自己容貌的女仙中也很少会出现这样的美女。淡红衫子淡红裙,淡点胭脂淡描唇,配上一副清秀的容颜,的确是人间罕有的绝色美女——人间的美女总是食烟火的,这比之那些整天鼻子朝天的女仙们不知道好了多少。
众仙人正要感叹这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惨叫声——一帮围观的家伙忽然发现这个美女眼泪汪汪的捂住了自己高挺的胸部,欲拒还迎似的看着老流氓发呆。就连正兴起着观看下面战场状况的百慧灵也好奇的转过了脑袋。
老流氓忘记自己现在力气有多大了——恢复了仙灵之力之后,力气大得一般人无法承受,现在即便是去跟一只科莫多战争巨兽较劲,估计也差不到哪里去。]他原先地体格也是标准地肌Rou棒子,这一拧倾诉着多少渴望激动地原始欲望,诉说着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地期盼,所以下手未免多少贪婪了那么一点点。
不知道为什么,老流氓干地挺隐秘地,可是所有人地目光都注视着他,仿佛一眼看穿似的。
“啧啧,小情人相会分外亲热,下次不要这样了好不好?你说你们分开才不到一个星期,有必要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亲热吗?”百慧灵笑嘻嘻的看着两个小情人的丑态调笑。
“我觉得很正常,我们以前在仙界的时候对妖精们不都这样吗?”几个男人当然帮老流氓了,还不屑地撇了撇嘴:“要是换了我的小情人,老子当场就能扒光了她。”
老流氓只是注意到了利薇雅飞过来,他根本忘记了身边还有人,按他由着性子来的习惯——说不好,大概真的会扒人家衣服。利薇雅半掩着高挺的胸部,看着这朝思暮想的情郎终于出现,拒绝吧不好,毕竟自己已经打定了注意将自己交给他了。不拒绝吧,那更不合适,这里还有这么多双眼睛等着看戏的。利薇雅漂浮在天空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虽然她现在也很想扑上去——不过终究她还是一个姑娘家,被大家看得那叫一个窘迫,几个仙人仰着头准备看戏,一脸不可思议外家崇拜,这事显然他们也想干,可惜没有这个胆,要自己去找一个,还没有这个机会。他们心里现在想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地方来对了。
这时候老流氓当然不能充孬。虽然心里感觉有点不合适,可是脸上还是一片的热情,他只是奇怪,为啥利薇雅今天开放到了这种程度?要知道几天前她还是娇羞的小姑娘,按照今天这个尺度,基本上算是暗精灵们的尺度了——大概算得上是没有尺度。
利薇雅漂亮的大眼睛含着泪水,眼泪汪汪的看着老流氓,不知道在想什么。老流氓被看得有点心虚了——这小妞的目光简直太纯真了,一门心思就没有想其他的事情。犹如一面镜子似的清泉。被她的眼光一看,原本就有点心虚地老流氓罪恶感更加浓郁了,赶紧避开了。
心虚归心虚,但是面子也还是要地,这就是老刘蹩脚人品。
“有谁看不惯?靠!信不信我拆了你们的骨头?”他潇洒地甩了甩头发,对着下面指指点点的仙人们喊道。“没见过和自己老婆亲热的吗?谁羡慕自己找一个去!老子的领土里美女多了去了,你们不用羡慕,等收拾完这帮孙子,我发你们人手一个!”
这些仙人都是处男单身了几万年的家伙,几乎就没有人抵挡得了这一份诱惑,一听这话,几个人立刻来了心思。下面的红月帝国的士兵本来已经处于了水深火热之中,现在因为老流氓的一句话,更是惨上加惨。参仙老头本来就是植物修炼成仙,他催生植物的本领比起那些精灵魔导师来说可以说是不遑多让,这个老头估计也是春心动了,老流氓话音刚落,他就撒出了一片绿光。
被媚魔们追得四处逃跑的士兵们来已经有一些逃跑出了她们的追杀范围,这一片绿光撒下之后,大荒原上的荒草好像有了生命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疯狂的生长着。并且颜色开始变深,经络开始变粗,只要一碰到这些荒草,立刻就会被缠得紧紧的。
催生植物对参仙来说那是小儿科一般的简单,这一手又大大的加快了红月帝国士兵们的死亡速度。本来已经逃出了媚魔们追击范围的家伙们,这一下速度被停滞了下来,立刻被追赶而上的媚魔们一个一个的刺死。有得距离更远的在骑马奔驰的,由于马腿被猛然缠住的缘故,连人带马一起成为了这片大荒原荒草的食物。
利薇雅羞愧的想找洞钻,头刚刚一朝下,就看到了下面的一片惨状——刚刚飞上来的时候还是一片混乱,现在浮城脚下几乎被染成了一片的血红。想找出几个可以动弹的人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远处虽然还有零星的部队在逃跑,可是由于被缠住了脚步,死亡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这是哪里来的一群变态家伙!熟悉古今战役的公主殿下一下就被这恐怖的一幕给震住了。这哪里还是什么战争,明明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还有一个没出手,简直就是五个变态的家伙对七万军队的虐杀!即便是在全面战争时期,那些英雄辈出的年代,也没有听说过变态到了这样的地步的家伙!这些人的力量,几乎可以与暴风城内流传的神罚日相比了......
“凌...凌云,你是从哪里找来这些人的?他们都是做什么的?魔法师?精灵?下面那一个......”利薇雅看了看在一片血红上反复流窜的剑仙冥海,想了想问道:“那一位是剑圣?不,剑圣也不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没有哪个剑圣敢去冲击国家军队......天啊,你到底找了些什么人出来,这座浮城是怎么来的......还有,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
利薇雅一连问出了几个问题,当问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这几十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忍不住泪水又流了下来。
面对一连窜犹如连珠炮一般的问题,凌云有点头疼,他不得不先想想应该回答哪一个,这一段时间来的经历实在太希奇了,甚至他现在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原始仙尊、天君、雷阵子、莲月......甚至是更为夸张的齐天大圣都出现了,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跟自己有什么联系?
而且,这两个世界肯定有关系!绝对有关系!这是绝对错不了的事情。虽然现在还没有发现有什么关系,但是雷阵子的失踪,在地下世界发现的雷神之怒......还有那头不想回家的大炎灵兽,这的确都是来自炎黄大陆的东西,要是说坎纳斯和它一点关系也没有,鬼才相信!
凌云抓了抓脑袋,傻笑了两声,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好。
“这个......我回了趟家,时间稍微长了一点,没有赶上你的招亲。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嫁给别人的。怎么样,是谁帮我顶上去的?是不是尼古拉斯?那家伙够朋友,就是那条龙脾气差了点......”凌云抓了抓脑袋傻笑,看着利薇雅哭的梨花带雨,他一下感觉到手足无措了:“哎别哭你别哭,有什么好哭的,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别哭了,乖,等老公我把这些该死的家伙赶出我的家之后,我们回去好好亲热。”
老流氓说完嘿嘿一笑,咸猪手一把搂住了利薇雅,将她拉到了自己的怀里——这一次利薇雅没有反抗,乖乖的让老流氓将自己抱进了怀里。这一次大家也没有笑,经过了第一次的龌龊之后,几个家伙习惯了这一对小情侣,很自觉的将视线转到了其他的地方。
在这浮城之上有什么好转的?转来转去,结果又转到了下面的战场上。
此时被无涯指下去当枪使的冥海同学已经收拾完了大部分敢于反抗的家伙——这些人也算是忠心了。一些护卫主将的家伙们硬是在冥海的皮肤上留下了两道白印,那是利器砍过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东西。
冥海是个刺头,不让他这么做,他偏这么做。现在下面的冥海是舍了一身仙灵之力,甚至故意将自己的力量禁锢一部分,以求自己跟一个正常人一样。可惜,力量虽然禁锢了一部分,但是那一具剑仙之体依然不是普通的兵器可以对他造成伤害的。
在解决了一堆护卫主将的家伙之后,冥海很顺利的捉到了这个在一个小时之前还嚣张跋扈,准备去瑟雷恩大肆搜刮抢劫一番的将军。
被捉的将军没有丝毫的损伤,冥海只是使用了特有的手段封了他的|茓道——在干这个事的时候他惊喜的发现,原来这个大陆的人也和炎黄大陆的家伙一样。这个被封了|茓道的家伙全身无法动弹,以为是被下了什么歹毒的诅咒,他看着这个欣赏自己犹如在看一只珍惜动物的家伙,做出了最后的挣扎。
“作为双方将领,我要求和你公平决斗!”
8-2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四 我不会武功
大荒原上,踩着已经被染成了一片鲜红的土地,老流氓踢开了一头挡路的齿龙兽——这种魔兽天性温顺,算得上是亚龙兽之中的大力士,它们只喜欢吃鲜嫩的青草,不少强击部队都配备有这样力量巨大的家伙作为拉车的工具。
这一只可怜的齿龙兽刚刚还在吃草,肉眼可见它没有被烧焦的嘴里还含着一小搓没有被吞咽下去的青草。这只齿龙兽也算是倒霉的。本来以它们的防御力和耐力,很少有人追得上它们并且杀死他们。性格再温顺,毕竟也是龙族的一支分支,凡是跟“龙”这个字沾边的东西,它们总是无一例外的拥有强悍的力量。如果是没有任何特点的亚龙兽,恐怕早就被龙族清理干净了。
这只体型庞大的龙兽站错了队伍,如果它今天站在拉普拉塔河北岸的话,或者现在还在悠闲的啃着青草。可惜它站错了队伍,站在了红月帝国军营的空地上在啃青草。无涯那一个仙雷可是无论人畜的。这一掌可称得上是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霹雳雷电金光掌的名堂,将一里范围内的人畜,鱼虾甚至跳蚤,都送去往生了极乐世界,希望他们下辈子投胎的时候不要站错位。
凌云那一脚踢得很有水平,体重达到一顿的亚龙兽被高高的踢起,正好落在了这个死剩的将军身前不到一米的地方,松软的草地被亚龙兽巨大的身体震得一晃。
将军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看了看蹲在一边嚼着草根看风景的冥海不敢动弹——这个看似流氓的家伙绝对是一个超级恐怖份子,见识过他最开始一个人在千军万马中横冲直撞的猛状之后,他甚至怀疑龙骑士来对上他几乎也没有任何胜算。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为了不让人说闲话甚至禁锢了自己力量的好学生来说,冥海当然同意了他提出单挑的意见,人总要有点追求,不能到死了都死得不明不白的。如果这一界有阎罗王的话,一下地狱去人家问你怎么死的,如果说出一句笨死的,那就有点可怜了。
天性善良的冥海同学很宽容的没有将他的脑袋放在自己的剑上。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抽了一柄长剑来——长约一米上下,两边的剑刃上有着不少的缺口,从缺口上来看,这柄大剑的材料并不是什么优质钢铁,从有裂痕的剑身来看,它根本就无法对身穿一寸厚铠甲的士兵造成什么有效的伤害,除非是砍在那些关键的关节连接部位,那说不得是手来手断脚来脚断,但是冥海可没有砍人手脚这么残忍的习惯。
他都是一刀两断——这个词在冥海这里得到了非常好的诠释,别说那些身穿一寸铠甲的普通士兵,即便是锁子架,重骑甲,只要被他砍上了,肯定就是一刀两半。
有些人运气比较好,砍的位置在下面一点,没有能够致命,或者还有被救活的希望,只不过以后的男性功能还能不能康复,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了......这也不是冥海下手歹毒或者存心断人子孙,主要是有一些家伙骑在马背上意图反抗,腰部的位置刚刚就正好在冥海的大剑攻击范围之内。
前线将军看着冥海,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开始来的时候以为是一份悠差,现在看来,红月帝国最倒霉的将军可能就数自己了。
“我要求和你决斗!”将军又重复了一次他的话,“我赢了,便放我走,解开我身上的诅咒!按照坎纳斯的战争公约,我有权利要求这么做!”
又是一个要求按照古老的法则解决问题的家伙,他若是知道自己派出的斥候骑兵团的遭遇,或者就不会这么天真了——那些可怜的要求公平对话的家伙,天知道现在那面代表着他们呼吸时间的围墙有没有垮塌。如果塌了下来,那么受苦的大概只有他们自己了。
很显然,这个将军并不知道领主大人的为人,虽然冥海同意了他决斗的请求,但着无疑是给他上了更加深刻的一课。等他以后到了死神陛下那里的时候,有点好听的话题可以聊聊。
被屠杀剩下的不到千名士兵被蛟龙巨大的身躯围绕成了一个圆形,在颤抖着看着天上这只不知名的怪物——蛟龙倒是玩的很兴起,在炎黄大陆的时候他可没有这么能放着性子来的时候,平时人们都说蛟龙做恶蛟龙做恶,要是他真这么干了,恐怕第二天就得面对成千上万来追杀他的人了。
可是这是在坎纳斯,蛟龙的性子一下就放开了,恢复了一个作为上古妖兽的本性的性格。对于这些敢于反抗的家伙,他是绝对不手软的。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被他收复的媚魔相当乖巧的站成了一堆,在嘻嘻哈哈的看着那一群待宰的羔羊,这一点让利薇雅公主非常不解。她是认识这些可怕的夹缝空间生物的,她们比虚空行者的等级高上那么一点,大概算得上是头目级别的人物。要跟空间夹缝中的生物签订契约,本身是要有非常强大的实力的。
好像安达瑞斯那个死得很冤枉的虚空行者一样,每一个空间夹缝的生物的契约都是唯一性的,如果这种契约没有唯一性,恐怕老流氓现在也不会站在这里了。早就被无穷无尽的虚空行者给围死了。
当然,要跟率领一群夹缝空间中的生物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力量强悍到某一个程度,比如能让她们心甘情愿的作为归属的程度,想要带领一群媚魔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只恐怖的怪兽带领了一群媚魔,从一个方面已经说明了他实力的强悍了,这一点无可厚非。可是,他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利薇雅公主看了看这条盘旋在天空上没有翅膀的,也不知道怎么飞起来的怪兽,满脑子的疑惑。
凌云领头,迎着这个想要找死的家伙走了过去,对于那些蹲成了一个圈子的军人也不避不让,这些可怜的俘虏自动的让出了一条路来,他们不敢,也无法阻挡这个恐怖领主的脚步——能拥有一帮这样的手下的家伙,哪里是自己能够阻挡的!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类了,他简直就是恶魔!当领主大人漂亮的靴子踩到过他们面前的土地的时候,这些家伙自觉的低下了头,生怕一不小心触怒了这个魔头,引来杀身之祸。现在他们已经没有了战士的身份,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战士,每一个人脑袋里都在想一个问题,这个家伙,这个家伙......怎么跟人类长的一个样子呢?
虽然对于单挑一向持反对态度——凌云一向认为这种充满了傻B气质的行为只有在关键的时候撑场面的时候才有用。不过现在很显然已经控制住了局面,偶尔做一次傻瓜,也挺好。特别是对于一个正在努力学习骑士精神的流氓来说,公平决斗这一充满骑士精神的法则无论如何也不能拒绝。
百慧灵笑嘻嘻的飘过去,对着这个有勇气选择死法的将军竖了竖拇指。
“孩子,你很不错,你如果等一下死掉了,那么绝对就是笨死的。”美女拍了拍将军的肩膀,将军阁下现在被冥海封了|茓道,正以半跪的姿势跪在地下,看上去就好像一名英俊的勇士在跟一名美女求爱,而这名美女正在欣然点头。“你千万别留手,一上去就得使劲整,如果你不整死他,他大概会整死你。”
以百慧灵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来看,她是在等待一场好戏的开场。将军阁下肯定是有点本事的,看他的样子倒是身材匀称,充满了爆发力,应该不是那种靠裙带关系的家伙。如果真打起来,那就有得看了。在凌云跟他说话之前,百慧灵先去鼓足了他的勇气,好让他等一下更加生猛一些,正确在一招之内......不要被秒杀。
领主大人牵着利薇雅的手走到了这个将军的面前,此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副将军应该有的傲气——不过想想也是,无论是谁,在一个小时不到看见自己的几万士兵在被一面倒的屠杀,剩下了不到几十分之一的数量,任何一名将军也会承受不了的。
“听说,你要求跟我决斗是吗?”凌云走上前去,漂亮的靴子距离将军阁下面前的土地不到三寸的距离。“不错,你倒是挺有胆量的。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谁?你是恶魔!”将军阁下歇斯底里的吼了一声,“你将我的部下全部都杀光了,我要和你决斗!你这个恶魔!”
“恶魔?你可别诽谤我,我可是真正的神仙。”凌云顿了一顿说道:“并且,我是有名有执照的领主,你在称呼我的时候应该加上尊称。你在我的土地上杀人放火,我自然有权利管你。如果我到你家去杀人,你难道还放任我杀吗?在侵略别人土地的同时,要做好牺牲的准备。”
“恶魔!我要求和你决斗!你的实力呢!让我看看,别总是躲在那些手下后面!”将军阁下一点也听不进去,“作为一个武士,你的武技难道不值得你骄傲吗?你解除我的诅咒,我要和你决斗!”
“啪”一声轻响之后,将军大人倒在了地下。
凌云依然搂着利薇雅,只不过是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走了回去。好久都没有见到自己的爱人了,这一次回去得好好的补回来。要知道,他如今可是雄风再振,不大战三百回合,绝对不算完......
“决斗?你看我像一个武士吗?”凌云临走的时候看了看这个被闪电打晕过去的将军阁下,“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有老婆们,完美的爱情......”
-_-!......
8-2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五 一日千年
“大家吃好喝好!到了我的地头,千万别跟我客气!”老流氓在路上已经开始空口白话了。回到坎纳斯,特别是踩在瑟雷恩这块土地上,他显得特别的兴奋。“我跟你们说,这块地方可是我花了心血弄起来的。美女黄金无数,正是作为一个男人想要的东西。正所有有了瑟雷恩,神仙也不想做......”
夏天正是大荒原上野草疯长的时候,现在行走在拉普拉塔河北岸,离开了那一片荒原血腥之地,几个流氓神仙带着一群俘虏在大荒原上招摇过市。他们一点也不担心这个季节之中最危险的沼泽——大荒原上的沼泽是由烂泥坑和水坑形成,里面杂草丛生,一脚进去,除非你本事通天,否则别想出来。
当老流氓很具有特点的外表在大荒原上出现的时候,早就有一群土著围了过来。结果还没等老流氓开口,队伍里立刻多了一群穷凶极恶的看守和尽职尽责的向导。
不可否认,红月帝国的家伙们在大荒原上干那点烂事,的确是很招人讨厌的。虽然这一带是他们没有经过的河流北部地区,但是这些土著都是在大荒原上混的小贼,谁没有个沾亲带故的时候?有些人的父亲母亲在红月帝国军队建设军营的时候被驱赶杀死,有些人的亲戚朋友被他们扫荡营地周围的时候逮出来处刑,有些人的二大妈七大爷被一打得失去了理智......
虽然老流氓这个人说不上是一个非常和善的领主,甚至一到大荒原便开始了一场极为血腥的大屠杀,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他是一个极为护短的家伙——一旦有人臣服于他,那么便是天王老子也不能动了。自己的人只有自己杀的分,别人谁敢来碰一下,他绝对是血腥反击。
在这一点上,他还算是一个好领主,虽然造成了一第次的血腥屠杀,但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谁没有这样的事情?立威是非常重要的,立威之后做一个好领主,那更是重要的。
老流氓虽然造成了第一场大屠杀,但是相反的,在粮食紧缺和饥荒时期,他从来不对自己的子民苛刻,也从来不将什么赋税强加到他们头上。在这一带内上,不少领主都做不到这个流氓如此的宽宏大量。在以前发生过的饥荒时期,他组织过大量的荒原土著储备粮食,并且允许他们在瑟雷恩周围生活。这已经是一个领主给于自己子民最大的宽容了。
在红月帝国的士兵入侵大荒原的这段时间里,瑟雷恩不是不想出兵,而是根本无法出兵——毕竟河堤对面有七万多士兵在守着,在没有任何天险可守的情况下,凭着一万人不到的数量去冲击七万人,虽然说以瑟雷恩战士们的实力绝对能够胜利,但是这个胜利的代价也是非常高昂的。
要知道红月帝国的军队早就准备好了大批装备精良的重甲骑兵,要将拉普拉塔河流填补上来,就是为了让这些重骑兵们能够顺利的过河。如果他们一旦在辽阔的没有拘束的大荒原上列队攻击的话,能够阻挡它们的东西就实在太少了。
不过如果这群家伙敢来瑟雷恩找事的话,如前面所说,大量的弓箭手和火炮会给他们一个最好的教训的。所以说,他们不能出来。而拉普拉塔河南岸一带,虽然有心救援,始终是有心无力。
现在好了,领主大人回来了。领主大人带着他强有力的军队回来了。瑟雷恩安全了,万恶的入侵者被打跑了,这片土地又回归了安静了,我们以后还是该结婚结婚,该生孩子生孩子,咱瑟雷恩地大物博,再加上最近越来越多的战争流亡者来到这片没有主人没有军队的土地上,过个一年半载的,咱还怕谁?
领主大人带领着一群流氓和一群农民招摇过市,在大荒原上以极慢的速度行走。一边走,一边给几个初次来到瑟雷恩的朋友介绍新奇玩意。
“看到没有,这个叫做猪笼草,是我们这里的特产,这东西平时吃虫子,长大了以后会吃另外的小动物。冬天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很多土著会把这个草弄来做食物。”凌云拉起了一根来凑到鼻子前面猛闻了几下之后说道:“就是里面东西腐烂了,味道有点不好闻。”
“这东西炎黄大陆也有。”参仙凑过去仔细的研究了一下之后说道:“炎黄大陆上也有这样的东西。在我居住的山里就有。不过比这个小一点,性情也没有它凶猛。”
“嘿嘿,这两个世界肯定有什么联系。大家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传说中失落的神器或者仙器,说不定我们就能在这里找到。”凌云一把摸出了雷神之怒,他现在已经将雷神之怒改造成了一个法杖的模样。这件仙器能够随着主人的心意改变形状,再这一点上,凌云还是很好奇的。“看看,我这个东西就是从一个地下洞|茓里翻出来的。哪天我们有空了再去找找。”
暴发户挥舞着自己捡破烂一般翻到的好东西,有点得意。要知道当初他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随手可得的东西竟然就是雷神之怒!
最开始他只是想确定,这两个世界果然有联系,况且雷神之怒他虽然知道,但是没有见过,长什么样,有什么威力,他完全不知道,这是在回去之后才听说有这么个东西。
不得不承认,老流氓蛊惑人心还是非常有一套的。今天刚刚一回到坎纳斯就看到了如此多的军队在围攻自己的地盘,如果不是幸好带回了几个超级打手,说不定今天就得被捏死在这里。毕竟除了这些神仙之外,普通人再怎么厉害,也绝对无可能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抹杀掉七万生命。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还是知觉一般的嗅出了一点不对,千万不能由着这些性子散漫的家伙们乱来。好不容易带回几个打手,如果让他们跑到其他地方去被其他人招揽了,这可就得不偿失了——毕竟这些家伙只是过来旅游的。
“前辈,你说你的地盘有多大?”冥海在前面咬着草根,他还在回味着这一场热血沸腾的战争,虽然衣服上面沾了一点点——仅仅是一点点血迹,整个过程还是称得上完美的。“有没有玉虚幻境那么大?”
老流氓抓了抓脑袋想了想之后说道:“应该是大得多,我的地盘还经过扩建了的,上面有一尊非常漂亮的女神塑像。”
“那么玉虚幻境怎么办?”无涯忽然看口问道:“将它整个放在那里?如果有什么人来偷走了的话,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说到玉虚幻境,老流氓回头去看了看,这倒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放在炎黄大陆上的话,那里能飞的人很少,即便是有也不会产生什么威胁。但是这里却是坎纳斯,有着学习半年时间就能飞翔在天空上的风系魔法师。而且这些魔法师虽然很多半吊子,但是他们联合起来的力量却是很大的。
魔法师中有一种常见的引导释放——所谓的引导释放,就是指一个高明的魔法师组织起那些不太高明的魔法师,让他们占领了这座浮城的话,那对瑟雷恩来说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自己家的事情自己知道,手下的瘪三们虽然力量强悍,但是要说到魔法的话,通通都得站一边,凭着身上的秘银皇冠战甲虽然说能够顶住魔法轰炸,但是如果杀不了他们,正天被炸也不是一个事——毕竟这东西只是防御一大部分的威力,但是如果吃饭、大便、睡觉甚至和老婆亲热的时候天上随时都能落下点冰雹闪电之类的东西......日子还是不太好过的。
几个超级打手在这里虽然力量强悍,但是到底能强悍多久,凌云心里没底——毕竟自己刚刚来到坎纳斯的时候力量也是强悍无比,到后来就瘪三了。魔法师们如果占领了玉虚幻境这座浮城,他们几个当然能夺回来,但是好汉架不住人多,所谓的好火费碳,好女费男......再强的打手在无休止的消耗战中都会落败。
而这一批军队很显然是某一个国家有准备有预谋的要进攻大荒原,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但是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留着这几个超级打手来手,有备无患,如果让他们在无休止的消耗战中被耗尽了力量的话,那么到最后真是哭都找不着调子了。
魔法师们的车轮战和地面部队的车轮战不同,那是硬碰硬的干,地面部队是纯粹拿来被虐杀的,而魔法师们却能够还手。
如果再调集一批弓箭手来,在浮城上安放一些乱七八糟的武器的话,那么应付起来无疑是更加艰难的。为了预防这个事情的发生,他不得不做完全的考虑。
说不得,到了最后只有搬家到浮城上去住了......
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这才不过几天,你说变化怎么那么大呢......看着坎纳斯蓝蓝的天空,几万岁的凌云感觉有点烦。
8-2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六 明星与偶像
领主大人回来了,一手创造了瑟雷恩繁荣景象的,一手将大荒原强盗肆虐的情况给按下去的,被称为达拉斯帝国建国以来功绩最为彪炳的这名领主大人回来了!
这个消息就好像是一阵飓风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大荒原。消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由那些见过领主大人的家伙们传播给自己的下一代,自己的下一代又传播给自己的下一带,然后小屁孩们四处流传着传播消息,领主大人回来了!
整个大荒原沸腾了。凌云回来的时候就好像他第一次来到大荒原一般的震撼,不同的是,那时候的震撼是屠杀引起的,而这一次的震撼则是教训那些入侵者。
就当所有的人在为自己的身家性命担忧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够如此迅捷的将这群入侵者给赶跑。聪明的不仅仅是这些位居高处的高官们,最底层的平民对战争有着最真实的感受。红月帝国的军队在拉普拉塔河中擦亮了他们的军刀,准备跨越这条养育了大荒原土著们几万年的河流的时候——仅仅是准备跨越的时候,南方的土著们已经被屠杀的所剩无几,如果真的让他们跃马北疆,天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曾经有人传说领主大人是一名残暴的,凶狠的,不讲道理的,集卑鄙无耻下流龌龊于一身的超级流氓,但是今天一看,大家觉得这名领主大人还是很可爱。事实上来说,凌云的确称得上是凶狠残暴,不过他的凶狠残暴是对反抗者和侵略军而言,对于自己的子民,他是极端护短的,自己能打能杀,外人就是碰他们一根头发都不行。
越接近瑟雷恩,夹道欢迎的迹象越明显——这些饱受折磨的可怜的原主民知道了这片土地的主人将这些可恶的强盗赶走之后,自发的组织队伍来夹道欢迎。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鲜艳的花朵和被染成红色的亚麻布,领主大人走到哪里,后面必定是一片红色的海洋。
“欢迎领主大人回到瑟雷恩!欢迎我们的英雄!欢迎赶走了侵略者的英雄!”一名人类女性挥舞着不知道用什么染成红色的亚麻布使劲的在领主大人面前晃悠——大荒原上没有可以用来染色的染料,唯一不多的染料全部都聚集在瑟雷恩的仓库里,这些平民是不可能得到的,加上这亚麻布的质地的确不怎么样,染出来的颜色红一块紫一块,依然的刺眼。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凌云这时候有点激动,作为一名领主,他今天才算真正的体验到了受人民欢迎的滋味。以前受人民欢迎无非是施舍和武力强压,今天他们却是自发的组织起来,这待遇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以后一定争取当个好官,不贪污不受贿,努力为大家服务!”
夹道欢迎的场面之热烈,远远的超过了凌云的意料。特别是大荒原上一些人类女性,一些妙龄少女们,总是有意无意的将自己身体重要部位朝他身上猛蹭——特别是在听自己的先辈们说了这名领主大人对自己家族的恩惠的时候,这些动作显的更加热烈。
大荒原上以前是没有人类的——也不是绝对没有,那些强悍的被大陆所唾弃的超级混帐变态们都聚集在这里,大荒原以前是肯定没有善良老百姓的。没有人愿意来这一片强盗横行的地带,唯一为数不多的人类都是被这些强盗部落们拐来做为奴隶的。
老流氓第一次出去扫荡带回来的人类奴隶们,现在已经可以很好的生活在瑟雷恩周围了,他们感激这名伟大的领主大人,自发的开始在周围开垦土地耕作,收集食物,以减轻瑟雷恩对外的负担。因为每一年的饥荒时期,利薇雅公主都会按照凌云的做法,将瑟雷恩所囤积的粮食拿出来,并且一但有灾荒之年的迹象,她在大荒原上通道顺畅的时候就会提前的准备更多的粮食。
利薇雅公主比凌云更加善良,所以这些平民的生活就更加好。每一年到了粮食短缺——事实上大荒原由于起特殊的地理性,土地上种植不出什么太好的作物,即便是他们非常努力的耕种,也获得不了什么太大的丰收,一个三口之家开垦一亩荒地,种植的粮食只够他们度过小半个冬天的。
从来就没有平民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不少领土的贵族领主们才不管什么灾荒和人民的死活,他们总是嫌自己金库里的金币太少,总是嫌这些贱民们上供的东西太少,总是不听的在想办法盘剥这些本来就食不裹腹的可怜平民们......
虽然这一位领主大人的作风有点彪悍,但是他对自己的子民,他的妻子和家眷对这些子民都非常的慷慨。帮他们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每一次遇到饥荒,利薇雅公主宣布开仓放粮,并且在瑟雷恩的橄榄大道上摆上流水宴的时候,这些移居民和原住民感激的声音总是三日饶梁。
说实话,如果没有遇到老流氓这个家伙,身在皇家的利薇雅公主会以为征收苛捐杂税是非常平常的事情,而这些子民在饥荒中的死活则对自己丝毫没有关系——反正这些平民不会死绝,死了一批又回再来一批。大陆上抱有这样想法的领主只怕十个当中有九个。
而这个来自炎黄大陆,打小学的就是行仁道顺天意的家伙,虽然最后到底还是混成了一名瘪三,但是骨子里那股正气是除不掉的。他可以肆意的屠杀对他反抗或者是侵略他土地的敌人,但是绝对不会对那些没有反抗能力和无辜的平民出手——无论别人怎么想,凌云曾经对几个美女说过,这就是他的原则。
每一次这些平民对利薇雅说感激的话的时候,公主殿下总是非常谦虚的将这个功劳归结到领主大人身上——虽然她心里也没底,这名领主大人还会不会出现,什么时候能出现,但是这个领主大人的优良传统,在她身上发扬了下去。
平民们光听说领主大人的好了,却从来没有见过。能够征服一位公主的领主大人,肯定是一个极为富有人格魅力的家伙。
人格魅力倒不能说什么,不过对于男人的魅力来说,凌云还是非常有自信的——极度匀称的身材,充满了爆发力的动作,以及那一脸对青春期和思春期以及处在虎狼之年的小女孩、少女、妇女们来说,简直就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坎纳斯有句俗话叫做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如果一个男人有一点点坏,有一点点可爱的话,那么没有女人不会被吸引。如果有一点点坏加上一点点可爱的男人,还有一着一副英俊无比富有男人味道的面孔的话,能够抵挡住这股魅力的女人就更加少了。
如果一个男人有一点点坏加上一点点可爱,还有一着一副英俊无比富有男人味道的面孔,并且脑袋上还有着一串闪亮的头衔,而且还对自己的家庭家族有过救名之恩的话,几乎就没有女人能够抵挡得了他的这股极为具有侵略性的魅力了。
老流氓正是这样的人——将这些人类从强盗部落手里解救出来,提供给他们一个庇护所,并且照顾他们繁衍生息。本来凌云修仙之人就极为具有魅力,虽然他现在没有刻意在释放那一股对普通人的吸引力,但是无可置疑的是,他还是很有吸引力......吸引力这个东西,不是说有就有,说没就没的,一旦到了那个程度,就是想甩也甩不掉了......
几个妙龄少女的磨蹭让老流氓脸上乐开了花,猛朝着热情的群众挥手:“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我不在的这几天里,我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瑟雷恩还多亏了大家的照料,以后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让你们生活得更好!”
老流氓一番热血沸腾的话引起了更多的欢呼,其中大部分妙龄少女们则更是杏眼含春的看着他,期待着与他来上一段美妙的情缘。
看着老流氓眉开眼笑,利薇雅公主眉头微微一皱,芊芊玉手朝下稍移一点,对准了他极为富有弹性的小屁屁使劲一捏,老流氓的脸色立刻变了,语气也变得没有那么热血沸腾。刚刚他有点得意忘形的冲着那些妙龄少女们抛了几个眼神——虽然她们比利薇雅公主长的逊色许多,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讲......青春活力的感染是谁也抵挡不住的。
“恩......各位良好市民们,本领主现在要先回去休息一下。”凌云脸色极为不自然的冲着利薇雅干笑了几下,“晚上我们举行瑟雷恩的传统篝火晚会,欢迎新朋友的加入!”
利薇雅公主嘻嘻一笑,牵着老流氓的手走上了橄榄大道。此时两边的油橄榄已经近成熟季节,清香的味道让人浑身舒畅。
“还是回家好。”凌云嘿嘿一笑,一把将利薇雅拉进了怀里。“我们结婚吧。”
利薇雅公主一脸的红晕。还没等她回话,西边就传来了一阵轰鸣声。
8-2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七 自家人不认自家人
大荒原初夏,草长鹰飞,动物都在舒服的晒着太阳睡懒觉。稍微温热的土地睡着异常舒畅。高高的草丛将太阳的热量阻挡在了外面,草地下就是一片世外桃源。此时的虫子也异常肥大鲜美,大量的啮齿类动物繁殖的飞快,隐约有占据第一大人口的希望。
一阵疯狂的沉重的脚步践踏大地的声音将他们惊醒,这些睡烟蒙胧的小动物们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忽然就觉得一真头顶生风,然后好像天空上的太阳都被遮蔽了一般黑暗。紧接着就是感觉到地面上一阵剧烈的震动,犹如火山爆发了一般。
炸窝了。本来在草堆里睡的舒舒服服的小动物们被这一阵突如其来的震动给彻底惊醒了,有翅膀的振翅高飞,没翅膀的满地乱窜,以这种抓狂一般的方式来表达和自己心里的恐惧——事实上,比起他们来,这一阵震动给人的震撼更加强烈。
老流氓转头一看,远处北方地界腾起一阵阵巨大的烟尘,遮天蔽日一般的冲着瑟雷恩飞来。在烟雾腾起的方向,被惊起了无数的飞鸟,犹如蝗群一般的四散飞开。这景象壮观得只能用绚丽来形容了。
绚丽是绚丽,但是这又是什么地方来的军队?按照腾起的烟尘来看,这是一批牛B无比,起码自信牛B无比的军队。在如此之远的距离就开始拉开冲锋的阵型,难道是重骑不成?瑟雷恩的南方有一条拉普拉塔河,红月帝国如此牛B的七万军队都被阻挡了下来,更别提北方那一条横断峡谷了。
“什么地方的军队?”老流氓现在是信心万丈,有了几个超级打手和瑟雷恩作为基地,他现在是典型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不能打到咱的家。
“什么地方的军队?你自己的军队难道你不认识么?”利薇雅公主斜着眼睛一歪,老流氓立刻咧嘴笑了。对了,在这大荒原上还有什么军队敢如此的奔驰,也只有长期厮混在这片地区的自己人才敢这么干,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地区的人敢这么奔驰的话,那就是个死字。
可是他抬头朝远处望去,却立刻疑惑了,扬起如此之大的灰尘,怕是一队数量极为巨大的军队吧?自己啥时候拥有这么一队骑兵了?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连齐天大圣都遇到了,遇到几个骑兵那还有啥可希奇的。当下他啥也不想,带着利薇雅爬上了了望台。
了望台建立在地面垂直距离将近八十米出,夏日没有雾气的天气视线十分良好,当领主大人到了上面的时候,冲着远处一望,立刻下巴掉到了地上。
瑟雷恩有多少家底,他自己心里跟明镜似的,可远处那一堆,不,是那一大对,不对,应该说是那一大群,啥时候瑟雷恩有这样的军队了?
这一群正在飞速奔驰中的部队分成了两个颜色的部分——一片是纯白,一变是纯黑,两边部队的数量相差无几而且颜色绝不混乱。都以一种非常均匀的速度在行走着。两个黑白阵中间交叉着一支金色铠甲的骑兵,带着整个黑白部队犹如刀尖一般的朝前猛Сhā。
这绝对不是一支普通的骑兵部队,白色的钢铁洪流映着夏日的阳光闪闪发光,一点一点闪烁的星光证明这他们的铠甲是被加持过某种法术的魔法装备。对于骑兵来说,速度、耐力和力量代表着他们的生命,而一套加持过法术的铠甲无疑可以将这些做到最顶端。
白色的钢铁洪流分隔的很有意思,每一排距离前面都有一定的距离,而中间并没有骑士枪的阻拦。这些超级骑兵们竟然是将四米长的骑士枪向上举起!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在快速奔驰的马匹上,整个瑟雷恩也只有那些力大无穷的维京武士们才可以做到这一点。
可咱星翰也没有这么多的维京武士啊!满打满算也最多几百人而已,这一群起码有两千有余!
在白色的骑兵队伍旁边,是一支纯黑色的骑兵队伍,比起隔壁战友们扬起的沙尘来说,他们算轻的了,数千骑兵奔驰开来竟然只扬起了一点点的尘土,这不仅仅需要马匹与骑士的高超配合,而且这样的情况只能发生在轻铠骑士的身上。
骑士冲锋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并且骑兵的冲锋队形一旦展开,很难有什么东西能够有效的阻止得了他们。不过这仅仅限于重铠骑士,并且在马匹膝盖以下部分全部装备铠甲的情况下,并持有四米或者以上的骑士枪才能办得到。如果以轻铠骑士来冲锋......
一块小小的石头打到正在快速飞翔的小鸟都能将它打成一堆烂肉,这些防御力不够实际的家伙们,只要被流矢擦上一下,绝对是一命呜呼——即便是当时不死,也会被后面赶上来的骑士们的马匹们踩死。
老流氓虽然不懂那些精巧的战术问题,但是这些非常简单,简直堪称文盲题目的东西还是知道的。可是这一群轻铠骑士的确是在做着冲锋的动作。这就有点让他想不明白了。
至于前面那一群金色的刀尖,就更让他想不通了——若是说轻铠骑士们只扬起了一点尘土的话,那么这一队金子一般的刀尖则是根本看不到扬起一丝的灰尘,他们虽然是在以极快的速度奔驰,但是好像犹如踩在了虚空上一般!
“这是我的部队?”老流氓一脸诧异的看着远处由远及近的队伍一脸的不可思议,在他的印象中,星翰的部队从来都是硬干硬的拼,若是说那一边白色的骑兵身穿的是秘银皇冠战甲的话,这他还可以接受,暂时不管人数和铠甲的数量——毕竟维京武士们不是一天就能生这么多长这么大,而秘银皇冠战甲更是上古的遗产,绝对是已经绝版的东西,把这两点忽略的话,这一队骑兵还勉强能说得过去。
那一队黑的则怎么看也看不出是什么地放的人,老子的领土上从来就没有出现黑铠的骑士......更别说是轻骑兵了。连黑色的都想不出到底是怎么来的,别说前面那一队金色的刀尖了。
“这绝对不是我的军队,星翰的部队能傻到这样的地步?”老流氓立刻摇头否定,因为他看着几个来自炎黄大陆的家伙们都在一脸鄙视的看着他。“这样的部队纯粹是送死去的,绝对不可能是我的,我绝对没有培养出这么一群傻B玩意!”
“可他们就是你的部队,亲爱的。”利薇雅公主很自然的靠在了凌云的肩膀上,现在她已经能很自然的做出一些小小的亲密动作了。老流氓撇了撇嘴,看着远处的队伍一脸的无法置信——暂且不说战斗力,就按照这样的阵型来排列,就连这个流氓都知道极为不妥。
骑兵冲锋向来是将攻击力最为强悍的部队放在前面,后面的部队作为后续补充。冲锋的阵型一般采用椭圆阵和尖刀阵。而这两个冲锋阵型中尖刀阵是最为常用也是最为有效的攻击阵型,将最强悍的骑兵摆在前面,用强大的冲击力的排头尖兵破开敌人的阵型,然后在用两翼的骑兵将敌人的军队分割成两块,这样往返几个来回,基本上凝聚力不强的军队就会被撕裂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超级打手们之所以用鄙视的眼光看他,是因为听到利薇雅说这些纯粹摆着送死阵型的家伙是他的军队。虽然炎黄大陆上的兵种和这里有一些区别,但是大方向还是一样的,论攻击力来说,尖刀无论如何都比半圆好很多,尖兵用来破阵,那是自古就有的道理。
“怎么,你不认识了?那边白色的,是你亲手带下的维京武士,那边黑色的,就暗精灵和半精灵。”利薇雅笑嘻嘻的靠在凌云的肩膀上做指点江山状:“都是你自己一手带出来的部队,你怎么就能不认识呢?”
听着利薇雅一说,凌云一想也对。神经粗大到他这样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这的确好像是我的部队。”领主大人抓了抓脑袋,刚转过头来就看到大家鄙视的眼神,立刻就觉得不对了。“不对,我的部队绝对没有这么多!”
在他的印象中,瑟雷恩的战斗部队加起来不过寥寥数千人而已,而前面奔驰而来的骑兵总共起码有五千余人,猛然那间一下多出了这么多,换了谁也有一点接受不了——虽然这是从天而降的惊喜,但是这个惊喜未免也太过猛烈了一些。
特别是在看到一群看似凶猛无比,实则十分菜鸟的部队出现之后,这个惊喜之上又加上了一层懊恼——你说是什么样的人培养出这样冲锋的部队呢?前面的人不是等死吗?
“不是,绝对不是。”老流氓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这才走了一个星期,你们难道去拐卖人口了么?”
8-2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八 论剑
人们说最美的落日在海边,而每一个生活在大荒原上的人都会认为这里的落日才是最美的。比起海边那些柔弱无比的景色来说,大荒原的落日粗犷而富有野性美。当落日将漫天的晚霞烧成了红色的时候,大荒原的夜晚正式宣告来临。
大量的干松木从堪底斯山脉被运过来,德鲁伊们搬运木头的方法可称为一绝——将它们释放了变形术之后,这些木头自己长手长脚乖乖的列队,以一种雄壮威武的姿态冲着瑟雷恩走来。不愧是瑟雷恩的木材,连姿态都比其他的木头更加高杆......
剑仙冥海此时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剑仙应该有的本质——无论是大剑小剑长剑短剑,他都要一一拿来过目,并且指出其中的优劣来。作为一个剑仙,喜欢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来到这坎纳斯大陆回到瑟雷恩,看到这么多许许多多没有见过的异大路的剑,他当然犹如一个长期蹲守在马路边的嫖客忽然见到了一个外国妓汝一般兴奋,不管好坏,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的翻来看去。
一群铁匠跟着他转来转去,听着他说一些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的理论:“剑是兵之王道,知道什么叫做王道么?这样的剑叫剑么?你看我使劲一掰,他**就两半了。这样的剑能叫剑吗?”
冥海掰断的,是地下世界熔岩矮人大师们用精钢打造而成,具有超强的穿刺性的武器。这种接近一米的大剑被佩带在骑士的身后。骑兵冲锋的时候重骑枪很容易被卡在某个地方而导致他们失去战斗力。一般的重骑兵都随身佩带着一柄小短剑,它的杀伤力并不大,因为过于轻巧,也无法对敌人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说它是用来杀敌的,不如说是用来自救的。
一般重骑兵的铠甲——这里指冲锋用的重骑铠甲为了更好的稳固骑士不被颠簸下来和被过早的杀死,都是将铠甲固定在连马匹一起的基座上,外部用螺丝扣拧紧,必须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拆卸。有经验的骑士可以用工具自己拆卸铠甲,没有经验的骑士只能等着别人帮他拆卸。
由于这种铠甲考虑到防御力,所以它的重量也是非常惊人的,普通的骑士倒下之后几乎不能自己站起身,除非拆卸掉铠甲,否则只能等待死神的到来。后来聪明的骑士门想了一个办法,将一柄短剑的后柄打造成可以用来拆卸铠甲的工具,一旦他们翻倒在地之后,就可以拆卸铠甲逃生。
而瑟雷恩的优势就在于,他们完全不用担心骑兵无法自己站起身来——作为坐骑的已经不是马匹了,而是一头头巨型长毛象,它们身高三米的具体上驮着被严密包裹着的狂战士们,一旦被冲击到象背下,他们立刻可以站起来反攻。
别以为重骑兵倒地之后就起不来了,维京武士们负担几百斤的铠甲算是小意思,他们单手就能使用几百斤的斧头,这些铠甲套在他们身上就好像吃饭一般简单。有了这身铠甲,加上一米多长的熔岩矮人大师们铸造的巨剑,象背上他们是可怕的骑兵,象背下则是移动的战争堡垒。
现在竟然有人说他们的剑不行?这让这些年轻的维京武士们不服了。
“你说我的剑不行,朋友,那么你的剑一定很好了?”一个高了冥海大半个身子的家伙站了起来,强壮的身体立刻在冥海的前面投下一片阴影。“拿出你的剑,我们来比试比试。”
太森在一边听了直摇脑袋——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以前我们小时候在琅玛雪山上的时候,就知道斧头,那时候可不知道有剑这个玩意。任你多少的花样,我一斧头砍过去,只要你抗不住我的力量,绝对就是一斧头两半。
现在的小孩子真被宠坏了,没在琅玛雪山上吃多少苦就下来听这些骑士故事,剑与魔法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他们的脑子里,而维京武士的传统则渐渐在被淡忘——那些威力大得让人胆战心惊的巨斧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只有寥寥数百个上了年纪的维京武士们在使用巨斧,现在的年轻人听骑士故事听多了,清一色的使用骑士枪,即便是陆上格斗的时候,使用大剑的时候也比使用巨斧的时候多。
“我的剑?”冥海嘿嘿一笑,想拍拍这个年轻人的肩膀,可惜这个家伙比太高太多,拍不到。坎纳斯的人民是勇敢,在炎黄大陆即便是天仙级别的家伙也不敢对着一个剑仙说“你这家伙把剑亮出来让我看看”之类的话。“嘿嘿,怕是让你看了我的剑,你要吓倒在地。”
“维京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年轻的维京武士并不知道他在向一个超级恐怖份子挑衅,他只看到了这名男人瘦弱的身体,却不知道里面隐藏着多么惊人的能量。“朋友,赶快拔出你的剑来,我们好好比试比试,看看你的剑厉害,还是我的剑厉害。”
“你真要看?”冥海看着这个认真的维京无视无奈了,“我劝你还是别看的好,我的剑一出鞘必定是要见红的。大家都是自己人,伤了谁都不好。”
“朋友,赶快拔出你的剑来。”年轻的维京武士还是依然不为所动,依然重复着这一句话。
“好吧,这可是你让我拔剑的......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什么才叫做剑......”冥海刚刚捏了一个法诀准备御使自己的仙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他转过头去对着那些看人闹的家伙喊到:“旁观者退开退开,以免误伤了大家。”
误伤?笑话,你这是剑,又不是什么魔法。你拔个剑难道会误伤到十来米外扎堆的人么?如果真被误伤了,那算我们自己倒霉。听了冥海真诚的劝告,这些家伙不但不退,反而是朝前进了一步——这也不能怪他们太不懂事,换成任何一个人,比如冥海听到齐天大圣要抽棍子,让他站在几里外的地方免得误伤,他也会不相信,但事实上若是大圣爷有心误伤,别说几里外,即便是几万里外也能给你捅个透明窟窿。
“嘿嘿,冥海兄,被人鄙视了吧。”无涯跟蛟龙俩人抱着膀子晃荡了过来——蛟龙后面跟着一大票漂亮的媚魔,这些绝色的妖精们立刻吸引了大部人青春期躁动的男人们的眼光。
在瑟雷恩虽然接触的东西比在琅玛雪山上要多得多,但是由于暗精灵们的离开,这些年轻的武士们除了听说过男女之间有这么回事之外,还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现在一看之下,不少年轻火旺的家伙两道鼻血立刻落了下来。
这些妖艳无比的媚魔们身体上总共的遮挡物加起来恐怕也不够领主大人做一个裤衩的。随着她们的动作,这些部位更是若隐若现。
“鄙视什么,我这是在教年轻人谦虚。你看看他们的剑,这叫剑么?”冥海不屑的看着两个很快融入了瑟雷恩平民生活里的家伙——这俩人好像是喝多了一般无比亲热的肩膀搂在一起。
“嘿嘿,那你就把你的剑亮出来看看,说实话,我也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过你的仙剑了。最近想必你的修行进了一步,这仙剑的威力更是惊人了。”无涯乐呵呵的拍了拍冥海的肩膀说道:“亮出来吧,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说到这里,冥海再不答应就显得不近人情了,他干笑了两声之后抬起右手,只见掌心一阵光华闪光,紧跟著一截剑尖从他右掌掌心缓缓冒出,冥海的剑魂一点点出现。
冥海正牌剑仙的第二元婴那里是这些农民见识过的?当剑魂出现的同时,强大的气流四处涌动,气压也发生极大变化,甚至让无涯等人也觉得呼吸亦为之一窒。而四下围观的平民们惊呼一声,立刻有多远就逃多远。剑魂出现时散发出来的强大剑压,冥海无意为之的情况下散发出的威压,对拥有肉身的人来说算不了什麽,但是对于灵体的伤害却是很大的。
这里没有灵体,所以冥海可以任意施为,当他的剑魂已经完全出现,那是一柄长约四尺的长剑,剑身宽约二指半,刚硬之中透出一股柔韧的感觉,古朴的剑锷,连接著长约半尺许的剑柄,整体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优美感。
“看见没有!这才是所谓的剑,这就是我的剑魂,我已经将他修炼到了我自己的身体里面。”冥海刚刚将自己的剑魂亮出,年轻的维京武士已经服气了——不用比了,这并不损伤武士的尊严和骄傲,和一个必定会赢的家伙比武,只有傻瓜才能干出来。
这个年轻的维京武士心里在想什么,大概谁也猜不到——这必定是一位魔法师,他从来就没有听说剑能从手掌心里拔出来一说!那刺入了身体里的剑还能叫剑么?刺不死的人还能叫人么?这个世界肯定疯了,一定是疯了。这个传说中的老板带会了一群疯子。
冥海嘿嘿一声低笑,猛然一下将剑压范围凝聚为一线,冲向了这个年轻的倒霉蛋。他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觉得呼吸一滞,脑袋一蒙,直接就倒地了。
8-2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九 满园春色遮不住 上
利薇雅公主偌大的卧室中,她对着一个流氓展开着阶级斗争——屈指一算,总共已经八十七年零三个月了,她等得几乎白了头。还好老流氓留下的东西有那么些保持青春的作用,否则现在恐怕就是老太太对着一个年轻小伙了。
“你说!一走就是几十年!你去了哪里了!你知道发生了多少事么!”利薇雅的个性依然没有变,一上去就拧着凌云的耳朵大发雌威,将老流氓拧的呲牙裂嘴。“达拉斯垮了,瑟雷恩也快垮了,你倒好,到处逍遥自在去了。那一天你你迟到,本想着帮你争取点机会,好让人家没有机会说闲话,你倒好,一走就是几十年,这下连达拉斯帝国垮了,真没有人会说闲话了。”
看着已经进入了抓狂状态的利薇雅,老流氓咧了咧嘴——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几十年?老子这最多走了十天不到,算上被杜拉斯老头弄进去的时间,也一工才九天多一点的时间,怎么忽然就冒出了几十年?
“你没骗我吧?”凌云左想右想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有几十年?几十年你都成老太太了,还有这么漂亮的样子?啧啧,你看看,咱们利薇雅越长越漂亮了,几天不见,这身材也好起来了,变成大姑娘了。雪儿呢?咱家的小雪儿呢?她也应该长大了,快叫出来我看看,小雪儿是不会撒谎的。”
瑟雷恩美女集团中所有的美女中,跟老流氓性子最为相近的大概就要算利薇雅了。说说小谎那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凌云向来都要揣摩一番。
几十年?怎么可能会有几十年!达拉斯帝国灭了?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有着万里疆域的超级帝国怎么会说灭就灭,即便是真的经过了几十年,别说是真的经过了几十年,就算是几百年上千年,只要不发生巨变,无论如何这个伟大的帝国也不会覆灭。
达拉斯有一位英明而狡猾的君主,懂得权衡在所有国家和领主中的位置,向来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在对外的策略上,一向是韬光养晦,不招谁不惹谁,暗地里藏有百万雄兵,这个事情老流氓是知道的。单是在艾尔仙克城范围之内,就有可以供随时调遣的几万精兵,这件事情也是老流氓打算暗地里摸去七彩龙骑大队的时候打听到的。
整个大陆唯一一支地行龙骑士大队就在达拉斯随时听候调遣,要想从地面打过来,那简直是千难万难。要击溃这一支队伍,就犹如要同时挑战一万之巨大的而且还在暴怒之中的地行龙,没有一点底子绝对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而且,达拉斯还有两为超级重量级人物坐镇,跟自己无赖程度不相上下的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实力如何,老流氓是非常清楚的,那一只四阶的巨龙实力更是跟麒麟在伯仲之间,想要干翻这两个家伙的组合,更是难入登天——在没有干翻他们之前,任何将军都有可以接受随时而来的龙息球的洗礼。
而老威廉则更是生猛,只要给他一段距离,他绝对有能力改变任何战场的走势。说达拉斯在几十年间被灭,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出现了一位比这两个牛B人物还要牛B的家伙。
“我骗你干什么!这个消息......我们也是刚刚才知道,进来的时候薇仙跟我说的,是威廉老师留下的东西里发现的。”利薇雅说到这里皱了皱眉头:“他最近行为有些古怪,我想跟这件事情有很大关系,他为什么要瞒着我们......不说这个!你说,你走了几十年,到底去哪里鬼混了!”
在利薇雅的概念中,老流氓一旦失踪,那必定是去鬼混,着已经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情,带回了一个又一个的美女,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我能在哪里去鬼混,我被杜拉斯老头塞进了那个所谓的治疗空间里,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把我扔回了家去。”凌云无奈的耸了耸肩,“我本来想着几天之内就能回来娶老婆的,结果一走就是十多天,当时是谁帮我把这个摊子收拾好的?”
“还有谁?跟你穿一条裤子的尼古拉斯。”利薇雅撇了撇嘴说道:“当时我的婚事基本上是已经定下来了,若不是他,你恐怕现在看到的已经是一位人ℚi了......等了你几十年,甚至连句好听的话都没有跟我说,这几十年来,要不是我看着你的地盘,这里早就变成了强盗窝了!”
说到强盗窝这个字眼,老流氓嘿嘿一笑,这三个字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在里面。第一次来到大荒原这里就是个强盗窝,而自己带领的那一群手下则更是一群强盗中的强盗。若是说以前盘踞在这里的强盗是小菜鸟的话,那么自己带领的部队则是专业山贼。
“强盗有什么不好?要是有强盗这个职业,我才不去做什么领主的。”凌云无所谓的端起一杯珍珠奶茶喝下了一口,砸吧砸吧舌头之后说道:“当初我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不也是为了菲利克斯才过来的,你当我真喜欢做什么领主?每天担心别人吃担心别人喝,担心别人来抢我的东西,担心我的手下平民被别人欺负——以前这都是应该别人担心我干的事情,当了着劳什子领主之后,全都反过来了。”
老流氓这说的是真心话,以前逍遥自在的时候,打家劫舍抢人越货欺负小孩子的事情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一样的简单。因为他根本没有什么顾虑,属于典型的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类型,只要被欺负的家伙无法在某一项上胜得过他,那么就只有忍气吞声的份。
即便是有胜得过他的人——以这个流氓的修为,打不过,要跑还跑得过的。除非是几个顶级BOSS来找他的麻烦,否则他肯定就是立于不败之地。当然,他也不会傻到主动去几个顶级BOSS那里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那纯粹就是找死。
至于那些被欺负的家伙,除了跟他单挑讨回尊严——虽然大部分被欺负的对象都没有能做到这一点,就只有忍气吞声了。
而自打做了领主之后,情况完全改观了——他整天得跟老母鸡一样的护着自己的手下,想着他们吃饱没有穿暖没有,想着他们有没有被人欺负,有没有去欺负人,被他们欺负的人家里是不是有钱,够不够资格被他们欺负......甚至是到家庭生活是否美满,性生活是否......总之从他当上了这个领主开始,就开始过着为别人打算的日子了。
“那敢情好,你现在想做领主也没有了。你也不用费劲去学那什么骑士精神了。真的。”利薇雅长叹一口气说道:“达拉斯帝国已经不存在了,你这个归属在国家之下的领主也算是不存在的了。这块土地现在是无主之地,任何人想要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凭武力来抢。”
“谁敢来抢?我借他俩胆子!”老流氓最近收了几个超级打手,信心大涨,“谁敢过来我绝对让他爬着回去,哭都找不到调门。我在没有自己承认自己放弃这片土地之前,我依然是这里的领主。我不想做的时候被弄来做领主,现在我把这片土地搞好了,他们又眼红了,这不是卸磨杀驴吗?在我没有承认放弃这片土地之前,我依然还是领主!”
“你最多算一个强盗头子。”利薇雅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似乎几十年的等待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补偿了,再看到这个横蛮无比的家伙之后,她的心好像是被撞动了一下。“要知道,你现在是一个没有任何国籍的黑人口。”
没有国籍的人按照坎纳斯的传统被称做流民,这些人不归属任何国家管束,不用向任何国家上税,当然他们的安全也不会受到任何国家的保护。在权衡利弊方面,坎纳斯世界中并没有多少流民的存在。特别是在战乱时期,大批的流民都去投靠了强悍的军事帝国。
这也是越强的人国家只会变的越强大的缘故——不断会有新鲜血液来投靠,也就有源源不断的士兵,而那些实力比较弱小的国家,只有等待被宰的份。没有了新鲜血液和士兵,没有人经的起消耗战的消磨,到最后,谁的人口多,基本上就算胜利了。
这也是凌云不相信达拉斯被灭的理由之一——如此强盛的一个国家,一旦开始了战争,必定是有不少流民投靠它,那么达拉斯便会有无数的新鲜血液加入,士兵的人数会在战争时期成倍的增长。拖的时间越长,优势就会越大,绝对不会发生被灭亡的可能。
更何况,坎纳斯诸国之中,有一份冰封王座协议在互相牵制着,只要不是同一时间全部国家同时进入混战状态,那么那一个首先发起攻击的国家必定会被群起而攻之,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的。
到底是这个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凌云思考着这个问题。
不过很显然,思考问题这种事情是智者做的,所谓的流氓一思考,诸神就发笑,还没等老流氓想出一个头绪,“咣当”一声巨响,公主殿下的卧室大门就被一只小脚给踹开了。
8-2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 满园春色遮不住 下
随着一声巨大的响声,利薇雅公主殿下卧室的大门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声音之后,被踹了开来。能够踹出这样气势的,本来应该是一位全身上下肌肉发达的家伙,正当凌云打算站起来好好教训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公主卧室不能乱闯,特别是当自己在场的时候卧室绝对不能乱进的时候,一下呆住了。
这个震撼就犹如他看到利薇雅一般,一时间呆住了。
来人身穿一件紫色的长裙,头发高高挽成了一个发髻盘着,几缕头发因为被汗水粘湿而随意的散乱在肩膀上。紫色的长裙上点缀着漂亮的花朵,一块一块深色的痕迹依然是被汗水沾湿,此时却在显露着主人曼妙的身材——当真是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绝对没有一点点的赘肉,整个身体犹如一座高体起伏的峰峦一般引人想入非非。
这个女人在哪里见过?怎么这么面熟呢?凌云正对着来人想入非非的时候,这个女人一下扑进了他的怀里,二话不说冲着他胸前的软肉狠狠的捏了下去。
老流氓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精彩。苦笑中带一点干涩,干涩中带一点忍耐......唯妙唯肖。
“你个臭男人!这段时间跑到哪里去了!”女人二话不说又是一下软肋上的狂拧。她一说话,老流氓立刻认了出来。
“薇仙?”他一下惊叫了出来,女人一说话的时候将她的个性完全的暴露了出来,在瑟雷恩众多美女之中,也只有薇仙小朋友才会这么跟他说话。“你什么时候长成这样了!?”
也难怪老流氓吃惊,在认识薇仙的时候,她不过十七岁多一点,身材和容貌虽然已经是绝色之姿,可终究还是一个小姑娘。到了今天,她不但长的亭亭玉立,身材更是发育到了极致,加上了那一份成熟汝人的风情,简直对这样的流氓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若是说当年她还是一个小孩子的话,现在则是一个成熟汝性了,这成熟汝性的身体一下扑到了老流氓的怀里,这个阳痿了不少日子的家伙自然开始起了反应。到现在为止,虽然杜拉斯老头对他做了一件非常过分的事情,但是凌云对他始终恨不起来,要说男人最在乎的是什么,估计就是这男人的象征了。
“嘿嘿,薇仙,你长大了。”既然确定了是自己的老婆,这个流氓当然不会客气——事实上无论确定与否,一个美女如此投怀送抱,怕是他都不会拒绝......刚刚叫完人家的名字,那只咸猪手已经攀上了那座高高的山峰,准备去采摘那一颗粉红的水蜜桃......
比起利薇雅来,薇仙的开放程度更大一些——这取决于性格和跟什么人厮混在一起。曾经老流氓阳痿时期,这小妞专门跑去找暗精灵们学习一些花式技巧,虽然最后也没有能给他顺利治愈,但是本事还是在那里放着的,不得不服。
利薇雅长叹一声,他真为这个流氓的无耻佩服到家了——这还有一个人在旁边站着呢,怎么就能干出这样的事情呢?她心里这么想着,是不是要回避一下,可是脚下却是没有动地方。她等了几十年,已经等怕了,生怕自己一个走神,这个家伙又得跑了。
“你们两个别闹了!”利薇雅恨不得找根棍子使劲敲敲这个小子的脑袋:“又不是没有时间亲热,我知道你们刚刚见面很激动,但是在更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摆在面前等着你去做......你说你一个领主大人,怎么就没有一点正型呢?今天不是还有很多的时间吗?你不是带了很多的朋友吗?你难道就打算在这里房子里面不出去了?”
利薇雅说完使劲的拉着老流氓朝后退了两不——凌云到是听话,一拉就退,可惜有个美女缠在身上,想退也退不了。无论他怎么退,薇仙就是不放手,甚至凌云的一只爪子已经搭在她高耸的胸部上了,她依然神色如常,说不放就不放,不愧是一派小魔女人的作风。
几十年的时间,的确太久了点,虽然到现在老流氓还不太相信他自己走了几十年的时间,但是看着薇仙的外表改变,怕是十多年已经有了。她已经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了一个完美的女人,正扑在自己身上等待着享用呢。
这里有一个,旁边站着一个,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一皇二后么?这玩意他倒是玩过一次,很可惜那一次两个女人则都是失了心智,从实际上来说,他并没有占到什么大便宜。这一次是美女主动投怀,旁边那个还不打算离开,这不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么!?
流氓一思考,上帝便发笑,那是指的思考问题。在流氓思考如何下流的时候,就连上帝也要摇头——人不能无耻,是神仙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两个美女当中,薇仙肯定是更好说服的,他将埋在自己怀里的漂亮脸蛋抬起来,薇仙现在已经是一脸的意乱情迷了。尝试过这个滋味的女人总比那些还没有经历过人事的家伙更好诱惑。特别是独守空闺了几十年时间,比只老流氓一万年的处男生涯更是不遑多让。
怀里的美人因为长时间的等待,已经进入了极端的焦渴阶段,刚一扑到老流氓的怀里,其实还没有什么反应——上天做证,就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要做点什么。女人总是这样,无论多久的等待,她们总是被动的。就连薇仙这样的小辣椒,也不例外。
女人在恋爱的时候希望男人赤祼心灵,而男人恋爱的时候总是希望女人赤祼身体......这大概就是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吧。
老流氓的手非常熟练的在抚摸着两颗小樱桃,薇仙已经被抚摸得腮泛桃花双眼蒙胧了。在某些心存不两的家伙故意的刺激下,某个隐蔽部位已经是濡湿一片。一张漂亮的樱桃小嘴一张一合,对这个流氓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刺激。
由于薇仙同学的姿势是用扑的,所以很自然,她的胸口正好顶在了老流氓的胯下,几分钟之后,一根硬度丝毫不输于钢铁的东西从她胸口挺了出来。在正常状态下,老流氓那根东西的尺寸还是非常雄伟的,从头带尾,一般人望尘莫及......
由于这根东西顶的薇仙非常不舒服,她无法更进一步的靠近自己的情郎,只好不断的调整着姿势——左蹭一下,右蹭一下,上蹭一下,下蹭一下,整个人好像一只猫咪一般在凌云怀里拱来拱去以寻找到更舒服的位置。这样拱来拱去,薇仙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上天保证,她决绝对不是故意的,单纯的大姑娘只是觉得这个姿势很舒服,不用被那根东西顶着难受而已——她最后将老流氓的命根子纳入了自己双峰只间那条深深的沟壑中,两团柔软的肉团在她的蹭动之下,带某人带来一种难以言语的快感......
老流氓脸色又变了,跟一开始的变脸相比,这一次无疑是变的更加的舒爽。薇仙在无意的状态下,竟然完成了一个非常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亲热姿势。那一根坚硬如铁滚烫似火的东西烫的她极为的难受,更是加快了频率在老流氓的怀里蹭来蹭去。
这一蹭不要紧,却将凌云的火气给蹭发了——以前有心无力的时候,无论几个美女如何挑逗他,他依然还是那一副死鸟样,现在好不容易雄风振作了,怎么能放过这么好一个机会?看着薇仙已经是任君品尝欢迎光临的状态,可是旁边还有一个高贵的公主殿下......
老流氓眼睛一转,嘿嘿一笑,将那张绝美的泛着桃花的脸蛋冲着利薇雅转了过去,并且用眼神很不着痕迹的瞟了两眼,然后做出了一个......右手握拳中指向上的意思。
天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个动作在坎纳斯世界是一个用来骂人的手势。本来利薇雅是不知道的,可是跟着一群星翰瘪三厮混了这么久,又一步步的把他们从流氓这种极端不受欢迎的身份教导成了小瘪三这样可以让人忍受的家伙,这些手势她自然很清楚。
可是为什么他现在要这么比呢?利薇雅本来脸已经够红了,虽然身在皇宫内,那些教师们早就教过她那些夫妻礼仪,不过现场近距离的观摩,这还是第一次。这个手势的手语她是知道的,那是一个很粗糙的字眼:操!
难道他想......想到这里,利薇雅的脸一下红得跟西红柿一般。
“来,我的公主殿下,过来,我跟你说一个秘密。”老流氓一边按着薇仙的后背蹭来蹭去,一边笑嘻嘻的看着公主殿下,企图诱拐良家公主。“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你有什么秘密非得现在说!”利薇雅啐了一口,嘴上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脚步还是不自主的挪了过去。“说吧,什么事情,非得现在说吗?你赶快说......我得回避一下。”
等了半天,却见老流氓依然是一脸的贱笑,冰雪聪明的公主殿下自然豁然醒悟了,可惜被这个老流氓诱拐过来,想要离开,那是不太可能的了。
回避?晚了。
8-3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一 一名流氓上床来
流氓就是流氓!老流氓就是比一般的流氓更加流氓!怀里搂着美艳无比正双颊泛桃花的薇仙来了一个超级湿吻,简直就跟饿了一个冬天的雪熊一样,整整半天没有撤嘴,就这样他竟然还能分心跟利薇雅在东拉西扯。
“我亲爱的,好歹你也是一个公主,我想说什么事情,你一下不就想明白了吗?”带了一身仙灵力固然很好,但是他却无耻的用在了媚惑女人的身上,这可不是天地间那修真第一人的初衷,如果他知道有人修成了仙将自己的力量这样使用,恐怕会活活的从天上掉下来摔死。
“你想说什么......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的话,我先出去了......”利薇雅的声音就比蚊子哼哼好不到哪里去,看着眼前这火辣的一幕,她几乎要站不稳。虽然薇仙跟他是情同手足,但是现在她心里却有一种异样在泛滥开来。是自己的男人在亲吻其他女人而产生的么?利薇雅说不清楚,只是隐约的感觉到有那么一点躁动......
“我本来还不太确定你是否真的想嫁给我,毕竟是你一个国家的公主,而是我只是一个被发配到大荒原的小瘪三。”他总算可以说话了,和他湿吻了半天的薇仙,现在正张开着温润香甜的嘴唇眼神靡丽的看着他。“现在看来,你是真的喜欢我!可是你为什么喜欢我呢?这一点我也搞不清楚。好像我在你面前并没有什么太过出彩的表现......”
凌云顿了顿,又将按着薇仙的背上一真猛搓——这小妞双峰之间夹着的那根东西被温软的东西包围,爽的老流氓是一脸的淫荡像,此时的他绝对没有一个神仙该有的样子,现在看起来,他的样子绝对和那窑子里看到了漂亮小姐的嫖客没有多大区别。
这也难怪他有这样的想法——一皇而后虽然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但是他也用不着这么急的想要诱拐利薇雅上床,更不用说这已经不用诱拐了,事实上只要找一个气氛好的时候,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直接将她推倒就可以了。
这个流氓对于利薇雅的感情一直非常的微妙。他从来到星翰的时候利薇雅便跟过来,那时候的利薇雅是一个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娇生惯养的皇家小公主,而且做派十足。在星翰的车队都装不下过多的东西的时候,她依然舒服的躺在自己的大辇上,惬意的吃着葵子和水果。
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或者是瑟雷恩的生活将她感染了,或者又是跟着一群人生活习惯了,她这样的性子明显淡了下来,甚至到了后来亲自操持起了瑟雷恩的一部分内务。最后在几场战争中,她竟然亲自上阵干起了指挥的角色——虽然这是她以前就学过的事情,但是肯亲力亲为的实习,这还是第一次。
她越来越多的好感,凌云是看出来了的,他不傻,如果傻的话也成不了仙了。而在薇仙和菲利克斯几个美女的监督下,这只黑手一直没有伸的出去,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的不自信。
上天作证,如果他真的有心伸那只龌龊的黑手,别说一两个女人,便是一两百个女人也拦不住——只要他随便将利薇雅朝哪里一骗,然后找一个环境舒适无人打扰的地方就地推倒成其好事,谁难道还能说得了什么?事后只要做出一副悔恨万分的样子,并且再来一段海誓山盟的誓言,基本上一切都解决了。
可是他没有这么干——因为他摸不准这个小妞到底对他是什么心思,一直到了国王陛下的比武招亲,他才彻底的清楚了。可惜那时候已经晚了。
薇仙的长裙或许是质量不好,或者又是老流氓有心为之,总之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后背上的扣子“啪”一声弹开了,老流氓的大手一下就覆盖在了她雪白的后背上。
“啊!”薇仙一声惊叫,条件反射似的抬起了身子准备扣上背后被弹开的扣子。可在她上面的人早就做好了准备,那里容她去扣什么口子,一只大手一按一扯,薇仙上半身立刻暴露在了空气中——洁白而高挺的胸部上的遮挡被撕裂之后,正好看见酥胸之间的那一根凶器。
她有一点想起来反抗,但是想了想,是不愿意在利薇雅面前祼露身体也好,是不愿意离开老流氓的怀抱也罢,终究是没有抬起头来——反而将头埋的更深了,好像是被这一只略带粗糙且温热的大手感染,薇仙扭动的姿势变得越来越大,并且嘴里发出一些若有若无的诱人犯罪的声音来。
这纯粹是出于一个人的正常反应,男女亲人的时候,激动的情绪不知道如何表达,扭动身躯是最正常不过的了,可就是这最正常不过的反应——糟糕了。
要知道老流氓那根东西并不算短,夹在薇仙丰满的双胸之中本来就露了那么一大截出来。刚刚隔着衣服已经如此刺激,现在把衣服扯掉......自然是更加的无法忍受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那本来就坚硬如铁的东西再长长那么一两寸的长度,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薇仙一低头,刚刚被那一个湿吻打湿的嘴唇犹然温暖,正好撞在了一个正在昂首向天的东西上面。
老流氓的脸一阵扭曲,腰部自然朝前一送,只听怀中之人“恩”的一声轻哼之后,一种破关之后来到桃花源的感觉油然而生。那玩意好像被包裹在了一个非常温暖柔软的腔体之内,并且有一个更为温软柔软的东西在顶部不停的扫来扫去。
领主大人此时一脸的愉悦,似乎是极端的快感让他暂时忘记了拐骗利薇雅一起上床来一出一皇二后的表演。而利薇雅公主则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情同姐妹的,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带着弱不禁风的迷人娇养,风情万种的款款躺倒在老流氓的怀里。
她那修长浑圆的美腿曲起如弓,猫咪撒娇一样在领主大人的腿根上轻轻摩挲着;她的媚眼如丝,红唇微启,含着那东西吮吸了片刻,又立刻游走了上来......美丽而圣洁的俏脸上,此时此刻有魔鬼和天使在交战,一种放荡和一种端庄无声融合,即便是同样身为女人的利薇雅,看的也是心神激荡。
“这......这......你这是在欺负人!”利薇雅终于看清楚了薇仙在干什么,她娇躯一阵颤抖,指着凌云说道:“你怎么能将这东西......这东西放到别人的嘴里!”
男根崇拜在坎纳斯自古就有,时至今日,这个风俗还一直流传。虽然对这东西并不感到龌龊,但是这始终是用来排泄的地方。要说到床上功夫,利薇雅对自己原本还是有相当地自信的,但今天也不得不在这个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姐妹面前败下阵来。
皇宫里教导男女之事是再平常不过了——不过教导是教导,教的都是那些再平常不过的比如“老汉推车”“老树盘根”,开放一点教点什么“观音坐莲”一类的动作,绝对没有,也没有人敢教这些皇室公主们那些姿势。一旦有一个公主觉得不满意,这个老师下半辈子恐怕就得直接打折扣了。
圣洁的脸蛋和魔鬼般夸张的身材,时而一脸神圣庄严,又时而一脸地浮荡妖媚,薇仙此时完全绽露出了一个女人最完美的一面。最狠的是,她的尺度越来越大,而且动作越是淫糜,表情就越神圣。
聪明的薇仙已经知道这个流氓想干什么了——事实上她并不在意和利薇雅一起共侍一夫,并且这事反正以前也干过一次,不过就是驾轻就熟而已。
自认为在皇宫里什么都学到的家伙,本来自以为什么都知道了。没想到短短片刻,又大大开了一番眼界,如同走向了一个新的彼岸一般。
此时老流氓已经一把捞起薇仙两条匀称修长的美腿架在肩膀上,马步一分,拉开了大刀阔斧的架势。紧接着就是腰杆子一个猛挺,牛吼一样长出了一大口气。当感觉到自己的东西再一次进入了一个紧密的桃花源之后,他开始了快速的活塞运动。
梦寐以求啊!老流氓的眼眶温润了。这倒是真的,他急吼吼的跑回坎纳斯来,不就是为了今天和美女们的团聚么?
在旁边观战的利薇雅的眉毛随着他的腰身猛地一挺,也跟着剧烈跳动了一下,这个动作让她四肢冰凉。虽然以前听说过这么一回是,但是看见那一根足有她半个手臂长短,足有一握那么粗的东西一下刺入了薇仙身体的时候,她的眉头还是不由自住的跳了一下。
她捂住了脸,实在没法再往下看了,这场面是她做梦也无法想象的,尺度太大了!绝对不是一个未婚女青年能够接受的!
“夫妻间的画眉之事,传出去才难为情,就咱们夫妻三人在,你有什么好难为情的?”老流氓恬不知耻地硬拉下了利薇雅遮住脸的纤手,在这张潮红滚烫的俏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呸!”公主殿下淬了他一口,这一阵阵惊涛拍岸般卷来的旖旎之声,让她浑身如同点燃的火炬,简直可以煮熟鸡蛋。“不要脸!”
正在承欢的薇仙最开始是体会了老流氓的意图,有心相助,到了后来则是全心全意的投入着场突如其来的盘肠大战中,那断断续续叫出来的小床调,利薇雅简直听都不敢听,全都是一些下流不堪的淫声浪语,却偏偏又婉转动人。
“宝贝,赶快把你的衣服脱掉,我们来一次彻底的鱼水之欢!”说完腰上猛然一停,薇仙稍后跟着就是一声骚媚到心肝肺腑的“嘤咛”低喘,听得这个未婚女青年心惊肉跳,偏偏却又欲火中烧......
8-3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二 所谓的小瘪三
当老流氓在室内搞得满园春色的时候,外面还站着一个女人。大部队奔驰过来之后,薇仙等不及整理好自己的部队,全部丢给了菲利克斯。这个一向以大姐身份自居的女人现在终于尝到了难受的滋味。分别了那么几十年,明明就要相见了,为什么要我来帮忙......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情她还是要做的。接到利薇雅的通知之后,她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一直到了自己的儿子将自己摇醒了之后才彻底的清醒过来。
“回来了?谁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了?”菲利克斯当时完全陷入了停滞的状态中,她没有想到凌云会回来的如此忽然,跟走的时候一样,说走就走,说回就回。天天盼日日盼,最后终于是将他盼回来了,可是现在却不知道该怎么见面了。
说起来,这个带点流氓气质的家伙就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了自己的生活里一般,当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后,他又跟凭空出现一般凭空的消失了。在几十年的等待之后,他又一次凭空的出现了,他到底想干什么?要知道一个女人的红颜年华最多也就那么十多年,即便犹如菲利克斯这般的美女也不能例外——虽然凌霄在旁边一个劲的跨她漂亮,但这还是没有打消菲利克斯觉得自己年纪过大的念头。
“母亲,你真不老,我说真的。”凌霄揉了揉太阳|茓说道:“不信你出去找个镜子看一看,如果你失去了判断力的话,我明天去诱拐两个小少女来跟你做做对比,你绝对会发现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漂亮的女人,真的,我肯定不骗你。”
菲利克斯不自信了,急着出去见这个没见过面的老爹的家伙自然心急,而他又不能将母亲扔在一边不管,所以干脆就充当起了说客。
要说到凌霄捣乱搞破坏还成,要让他真正去做说客的话,他是没有这个本事的。一个优秀的说客必须具备良好的心里素质和对别人心理以及表情、动作的研究,讲究的是步步紧逼。而这个家伙很显然不会这一点——他平时除了在营地搞搞破坏,去矮人铸造师那里偷鸡摸狗,去弱水河边泡泡小妞之外,就真没有学过什么心理!
若是换了一个人的话,他这个说客肯定是要注定失败的——连点心理学都不懂就去当说客,除非是老天瞎了眼才会让他劝成功。而现在他这个说客则当得很有水平,已经将菲利克斯说得有些动摇了,当然,这并不是他的水平有多高明,而是菲利克斯本身的条件就好。
这个大美女不自信的就是等待了几十年,害怕自己的年化老去而已。而她从一开始就在服用半精灵治疗师们调制的特别药物,而且修炼着凌云留下来的修炼功法,别说老去,甚至连一点岁月痕迹都看不出来。菲利克斯是几个美女中天分最高的一个,在以前她就已经在二十岁的年纪达到了大魔法师的境界,这可不是一般小瘪三能够企及的。
聪明的人,无论领会什么都特别的快,凌云留下那一本古怪无比的,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修炼法诀她硬是练的异常顺畅,到现在,每当按照上面的路线运气的时候,就会觉得有一股力量在体内隐约要突破而开。而且这股力量非常惊人,她本身是一个大魔法师,可将以前的魔力跟现在的体内这股尚且无法使用的力量相比,那简直就是小儿科一般的东西。
虽然无法使用,但是效果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她的体质和容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几个美女才更加勤快的修炼起了这个不知名的法诀。
暂且不管力量如何强悍,不能使用一切都是空谈,可是有一个目的达到了——菲利克斯在这几十年间,真的就没有一点改变过。除了增添了更多的成熟汝人的气质和风情之外,一切似乎还都跟以前是一个样子。若是说薇仙因为身材长成了,变了一点样子,那很正常,所谓的女大十八变,一年一个样,而菲利克斯是已经变过的人,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变出什么花样了。
“你可别骗我......”菲利克斯看着凌霄一脸猴急的样子有点担心:“怎么说我也是快一百岁的人了......虽然我知道,我看上去不老,但是实际上我的确已经一百多岁了。他那么年轻,你说......我怎么能好意思去见他!我怎么可以去见他!不去,我不去!”
现在的菲利克斯犹如一个小女孩一般的害羞,将那些成熟汝人的气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事实上,无论一个女人再如何成熟,当她遭遇爱情,特别是知道自己等待了几十年的情郎出现了之后,别说是菲利克斯这样的不折不扣的美女,即便是一个掉了牙齿的老太太,怕也是要飞奔而去的。
“我真没骗你,我敢骗您么?”凌霄现在完全无奈了,他站起身来在菲利克斯的卧室里一阵乱翻之后,找出了一面水晶镜子说道:“您自己看吧,您说说,您哪里老了?您要是跟我一起走到大街上去,别人说我们是一对兄妹都还算是轻的。”
菲利克斯轻啐了一口,这个儿子跟老子一样也没有正形——她是一个多么冰雪聪明的家伙,自然知道这个小瘪三想说什么。自己和他走到大街上,人们看到两个人一起说是兄妹算轻的,普通一点的就会直接认为是一对小情侣了。
凌霄当然不敢这么说,自己的老子在外面等着,无论如何,这也不可能搞乱仑吧......所以他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挑这么一句不轻不重,又刚刚好能刺激一下菲利克斯情绪的话来说。
这也不怪他天生的瘪三,事实上,这两个人若是真的一起走到大街上,真有人会把他们当做情侣来看待,若是出去哪里旅游,或者还会有酒店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推荐一个蜜月情趣套房也说不定......说实话,有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几乎就跟自己差不多的母亲,实在是一种痛苦的事情。
如果年龄看上去相差比较大,还不会这么难堪。比如孩子要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母亲那一张操劳得带一点苍老的面孔无疑是温暖而安详的。而如果凌霄想这么干的话,先得过去自己这一关——不管是不是母亲,身体反应最直接,扑到一个跟自己年纪相近,充满了成熟汝性诱惑的身体里,恐怕身体某个部位立刻会起反应。
“哎,终究是老了。”菲利克斯一声叹息之后,还是没有出去的打算,这看得小瘪三有点着急了。
这个传说中的流氓老爹第一次回来,好歹怎么也得去弄点见面礼回来,听说他满身的宝贝,这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在薇仙阿姨的故事中,这个流氓老爹每一次出征总能带回一些希奇古怪的好东西。在故事里,他简直就是战无不胜的战神。
有一个战神老爹自然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但如果这个战神老爹的钱包比较鼓胀,里面有很多希奇古怪的好东西,那自然就是更好了。薇仙阿姨的故事如果全部都是真实的话,那么自己这个流氓老爹的钱包绝对不止是鼓胀那么简单——已经涨得快要裂开了。
身为人家的儿子,在老爹有困难——比如钱包即将裂开的时候,如果在不去尽点孝心,不是显的自己这个儿子太没有用处了?所以,虽然没有去当拆白党的意图,但是打打秋风是免不了的。况且儿子打老子的秋风,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那么多年的赡养费一分钱没付过,现在打打秋风那是给你做人父的机会。
可是菲利克斯不出门,他打秋风的愿望自然就要落空。这个小瘪三能这么放弃么?随便拉出一个地下世界受苦的居民来问问,这个答案简直就是一致的。
“妈妈,刚刚利薇雅阿姨叫我回来的时候,好像跟我说在父亲身边还看到几个女人,样子很亲热似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小瘪三眼睛一转,主意立刻上来了。“我这跑得急都给忘记了。我刚刚已经去了一趟暗精灵山谷,莫蓝娜阿姨听说这个事情之后,已经启动传送阵了。”
虽然表情上面没有松动,但是菲利克斯显然是很在意的在听——这下有戏!小瘪三一看母亲的表情,就知道有戏,开始不计成本的继续诋毁着老流氓。
“对了,刚刚我在回来的路上听人家说,好像父亲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回来了,是去哪国任职的时候跟人家的公主搞在了一起。现在人家非他不嫁。”小瘪三非常会琢磨女人的心思,特别是在等待中的女人,最受不了的无非就是自己的情郎或者老公和别的女人有什么瓜葛了。
“谁说的?”菲利克斯虽然表情不为所动,但是还是很不着痕迹的这么问了一句。
“谁说的?好像是瑟雷恩里的那些民兵吧......具体说的什么我也不太清楚了,反正就这么一回事。”小瘪三表情严肃得连自己都相信了一般,“我这不是担心您么,现在我得去看看了,至于您去不去,那是您自己的事情。我等一下就出发,如果您跟我一起走的话,那通知一声。我也想去见见我那没有谋面的老爹。”
8-3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三 所谓的老流氓
老流氓已经坐在广场上的水晶女神塑像下舒畅的喝着冰镇的朗姆酒了。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天空上依稀还有那么一点淡淡的红色,黑色的夜幕已经笼罩上了瑟雷恩的大地。伴随着夜幕降临,那些已经准备好了的木头在德鲁伊大师们的指挥下自己架起了一座非常漂亮的柴火堆——不愧是森林之子的手笔,连架一个柴火堆都比别人架得有艺术性。
两个小时,老流氓不愧是老流氓,两个小时内将两个美女所有的倾诉和等待中的烦恼一并搞定,现在他已经恢复成当初那个光着膀子满地乱窜的流氓形象了。
夏季的晚风总是非常畅快的,一阵风吹得黑色的麒麟旗——这面旗帜的质量非常好,挂了几十年甚至从来都没有换过。事实上,这是麒麟大人的功劳。自己这英俊的形象第一次被当做旗帜挂了起来,它在上面动了一些小小的手脚。
一阵晚风吹过,将凉爽和大荒原上的杂草一并吹了起来,有一根落在了老流氓的鼻子上,这个蹲在水晶女神塑像下喝酒的家伙鼻子被挠了一下。
“阿.......嚏!”老流氓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现在他的仙人形象已经完全被败坏,不到半天的时间,又回到了那个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形象上来。这一根无知的草根显然不知道它落在了什么地方,在一息之后,连着一大泡鼻涕被甩在了瑟雷恩的土地上。
“老板,这几十年不见,你咋还是这么年轻。”太森杵着拐棍,一步三咳的弯着腰走了过来,巨大的身体埋的厉害,整个人几乎是要朝下倒了。乍一看之下,这绝对已经是一个两只脚进了棺材,还剩一个脑袋在外面的棺材攮子了。“哎,我现在是不行了,不过能在有生之年再见老板一面,真是荣幸啊!老板,你如果再晚回来一年的话,恐怕是见不到我了。”
说完,太森“哎呀”一声轻哼之后,庞大的身躯依着拐杖坐下,尽管那根拐杖已经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可太森依然还是不放手。那拐杖是从德鲁伊大师们搬运来的木材里面找出来的,虽然都是用来做柴火,但是能施法让它们自行行走的木头,都不会是普通木头。
这一根玛瑙红松的木棍是堪底斯山脉中极为稀少的,适合用来做法杖的高级材料。这种树木的木材极为难找,因为它往往生的非常矮小,而且颜色并不太鲜艳——它本来的名字玛瑙红松也是因为它的内部木质的纹路跟玛瑙的光泽非常相似而得名的。
这种木材是十年生,在七年的时候是最好的成熟期,并且它只能生长在堪底斯山脉中。曾经有炼金师尝试着将一棵活着的玛瑙红松带回去培养,结果养了不到三天,就彻底枯萎了。生长在充满了危险的森林深处,生长期又如此之短,也只有这些德鲁伊大师们才能找得到它们,并且丝毫不吝啬的将它们弄来做木柴。
当然,这些玛瑙红松统统都已经过了十年,是自然枯萎的。森林之子们并不是不使用木柴,他们只不过是拒绝毁坏那些有生命力的植物而已。
看着这玛瑙红松被压得不堪重负,老流氓嘿嘿一笑,对准了那拐杖支地的位置飞起一脚,只听得一声沉重的响声之后,太森巨大的身躯“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装,继续给我装。”老流氓不屑的撇了撇嘴,“你有多长时间活头我还不知道,怕是再过一百来年,给你几个小妞你依然活得生龙活虎的。这不过才几十年而已,就变成这副鸟样?你要装也装个残废什么的,博取同情也不是你这样傻干的。”
太森扑了一嘴的土,起来看着自己老板嘿嘿傻笑了两声,犹如豁然醒悟一般说道:“也对,平时我都教训自己手下习惯了,没想到以前老板总是这么教训我们......”
“嘿嘿,算你小子识相。”老流氓灌了一口冰镇朗姆酒,将冰桶里的一个瓶子抽了出来递给太森。瑟雷恩现在已经可以储藏冰块了。太森出于习惯,每一次俘虏了敌军都会让他们挖一个大坑,久而久之,竟然将瑟雷恩周边的土地硬生生的挖下去了三十多米!而那些堆积起来的泥土则变成了另外一个小山坡,在那个小山坡下面,储藏着冬天从琅玛雪山拉下来的冰块。
这一点,还得多感谢太森这个监工——在某一个夏天,他忽然非常想喝冰镇的饮料,于是灵机一动,在冬天的时候,让们一个从山上下来的维京武士都抗一块冰。并且说明了,谁抗的冰大,谁来了就有特殊的奖励。结果不到一年之间,瑟雷恩的冰窖就已经初具规模了。在这个西方的一片辽阔的土地中,大概也只有瑟雷恩一片领土有这个本钱和条件建立冰窖了。
至于太森那个什么所谓的奖励——一块烤的发黄的亚古兽肉,而且香料还少得可怜,因为这个维京武士们不止跟老板娘投诉过一次。后来在大家对质中才发现,这个事是老板娘亲自批准的一星期的狂风角马烤肉,结果让太森独吞了,换成了亚古兽肉。
两个老主仆喝着冰镇的朗姆酒,看着大荒原上架起了十起八个篝火堆,下面一群犹如蚂蚁一般忙碌的人在上窜下跳的准备着篝火晚会的事情,老流氓忽然感慨万千。
记得第一次感慨,那是在来到瑟雷恩的时候,对着夕阳感慨的,那时候感慨的是这一片荒原的荒凉是对未来的迷惘。在这之后还没有多久——按照坎纳斯的时间算,顶多撑死算只有一年多时间,就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一种感叹了。
“哎,从一个强盗窝变成现在这副模样,想起来好像是在做梦。”老流氓扯了一口朗姆酒,打了一个饱嗝感叹到。从最开始的几百人的小部队到现在已经不知不觉的发展成为了一个可以称得上一个军队的规模,实在是不容易。虽然这期间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事,但是这些老部下依然熟悉,这些老面孔依然亲切,甚至是自己的老情人,依然还是那么年轻漂亮。
这让他有点迷茫了。迷茫什么?他就是不清楚自己在迷茫着什么。越想心里越是郁闷,扯着朗姆酒又是一口猛灌了下去,看的太森有点心疼。要知道大荒原上的朗姆酒都是商队们带过来的,商队在远行的途中带上这中液体容易本来就不易行走,订上一百桶酒,能到这里的不过寥寥二三十桶而已。特别是现在红月帝国的军队又在封锁大荒原的补给线路,这朗姆酒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嘿,还是几个老板娘有办法,您走了之后,她们把这里治理得很好。现在瑟雷恩都快成了我们族人的聚集地了。”太森肯定没有办法阻止老板的牛饮,索性他也自暴自弃的狠灌了几口,对着下面那一片正在忙碌的人群说到:“光是今年的一批,就有三百多个人呢!”
“你们到是把这里当家了。”凌云白了他一眼说道:“我听说达拉斯帝国灭了是吗?我们现在可是正经的黑人口,若是哪天有哪个国家想起来攻打我们的话,我们也只有自求多福了。说不定来就个狠角色,将我们这里当成强盗窝一样的灭了呢!”
太森嘿嘿一笑,不再说话,眼神朝远处瞟了过去。老板虽然是这么说,但是他知道,这个男人绝对是在开玩笑。今天发生了什么事他还是有所耳闻的。好像每一次老板回来都会带回一个超级震撼一般,这一次不仅仅拉回了一座浮城,而且还据说还有几名超级打手。
哦对了,不是据说,是真有这么一回事。今天太森正在制作拐杖准备去跟老板扯淡的时候,猛然感觉到了一股压力从瑟雷恩广场中央扩散开来,犹如实质一般的压力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还好这股压力只持续了短短的几秒时间,如果时间长一点的话,恐怕就真的会有人因为受不了这股压力而崩溃。
维京武士们的神经是很粗大,承受力也远非一般人可比。虽然现在拱卫瑟雷恩的大部分都是维京武士,但是还是有不少平民居住在周边的,如果这样的压力是一个敌人所刻意放出,那么后果肯定是毁灭性的。当下太森扔下了拐棍去调查这股莫名其妙的压力到底从何而来,难不成是瑟雷恩来了一只巨龙么?只有龙威才有这么实质性的压力。
这不调查还好,一调查才知道原来是老板拉回的几个超级打手。看着这几个放浪形骸的不知道来头的家伙,太森才不跟那些毛头小子一样傻去触霉头呢!只要他们对瑟雷恩没有威胁就可以。
他们到底有多强的实力太森摸不清楚,不过从那堪比龙威的压力看来,这几个人绝对是龙骑士一级的人物。再怎么也不会输给一头巨龙。
有了一座浮城,加上几个超级打手,还能怕谁?谁还能让他感到害怕?太森猛灌了一口朗姆酒,想了半天,始终没有答案。或者老板生来就是让人怕的,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吓到他的东西。
“是哪个王八蛋把棍子砸少爷头上的!”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从山脚下传来。
或者有,也说不定......这一刻太森恍然大悟.
8-3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三 史上最牛父子乱仑
若是谁走了一个星期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冒出来一个年近二十岁的儿子的话,谁都会崩溃的。据老流氓自己事后说,如果这个小瘪三一上来就亲热的抱着自己爸爸爸爸的猛喊的话,他估计也会崩溃。还好有这个小Сhā曲,做了一个情绪的缓冲线。
若是谁生活了二十年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冒出来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青年,让自己叫爸爸,事实上也的确是自己爸爸的话,真的会立刻崩溃。据小瘪三事后说,若是老流氓一上来就抱着自己猛喊儿子的话,他说不定回操刀子杀人。
还好有了这个小Сhā曲,让这两父子没有直接崩溃掉——虽然这也只是时间问题,若是谁的神经不够粗大的话,接受不了和自己年纪一样的儿子或者老爸,那崩溃只是早晚的事情。当然,现在不用担心这个事情,因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谁把棍子扔少爷头上的!哪个生了儿子没ρi眼的家伙,给我站出来!”凌霄小朋友这一次冲上橄榄大道的时候没有人阻拦,经过第一次强冲之后,这些家伙已经认识了这个小瘪三了,知道拦他前面绝对没有什么好后果。“出来!谁胆子这么大!”
“小少爷,棍子是从上面飞下来的!”一个奴隶立刻跑过来打小报告,在他的眼中,这个小瘪三绝对是星翰的未来之主,连老板娘对他如此纵容,现在讨好是绝对有必要的。他异常热情的带着小瘪三朝着橄榄大道的尽头走,去寻找这个拿棍子扔他的王八蛋,那个生儿子没ρi眼的家伙。
凌霄这一句话骂得非常没有水平,主要是他不知道对方的来头,若是知道了这个流氓就是生父的话,他绝对不会用儿儿子没ρi眼这样没有水平的话去骂人。骂这老流氓生儿子没ρi眼,好比就是在向大家说明自己没有那什么东西一样,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傻子才会去干。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瑟雷恩都流行着小少爷没ρi眼的传说——并且这个传说一次一次的流传的更加坚定,毕竟这个话是从小少爷自己的嘴里说出来,可信度极高......
当然,小瘪三现在可不知道这句话以后会造成什么后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在地下世界中或者已经学的流氓习气十足,但是从这骂人的话来说,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几句——从霍恩斯嘴里骂出来的鸟话而已。这也不是他不好学,因为他没有地方去学。
地下世界就这么几个主要种族。经常混在一起的深蓝水妖已经被老流氓整治舒服了,让她们再骂人是不可能的。太森的斧头已经让深蓝水妖女王尝到了什么叫做刻骨铭心的痛苦。熔岩矮人得了凌云的恩惠,无论这个小瘪三再怎么捣乱,虽然说他们去给菲利克斯打小报告是难免的,但是用刻毒的语言开骂,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于黄仙儿同学带领的半精灵们则是更不可能开骂的。这些柔弱无比的种族只要每天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唯一几个见过世面的......难道有人会指望着菲利克斯、薇仙、利薇雅等等几个美女开始用我操你娘X之类的话来骂人么?
所以,凌霄的语言贫乏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才叫是环境造就了人。和小瘪三相比,老流氓的语言显然更加丰富,要知道炎黄大陆上骂街文化可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有一些深谙其道的中年泼妇甚至可以连续十个小时不带重样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不将人骂的狗血淋头吐血三升绝不算完。
还没等这个声音的主人现身,凌云大吸一口气,喊得称得上是声震云霄:“是你爷爷我扔的,怎么的?谁要是不服的,上来战一百回合!带把儿的就别在那里废话连篇,赶快上来让爷爷看看,是哪个不要脸不要命的家伙胆子这么大?”
老流氓这一嗓子将瑟雷恩的流氓们都吸引过来了。大家都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个活腻味的家伙胆子这么大,敢跑到瑟雷恩来骂这个家伙?太森更是唯恐天下不乱,跟着老流氓大吼了一嗓子:“对,就是爷爷们两个人扔的,谁不服的喊出来看看!”
两个流氓都属于说话不经大脑的家伙。若是换一个有脑子一点的,或者说是神经会拐弯的,一定会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对的——为什么会有人竟然胆子大到在瑟雷恩放这样的言出来?是熟人?是朋友?敌人肯定是不太可能的,一般人看到老流氓发飚立刻会退到几十米之外以免被牵连,难道还真有人不怕死送上门来的么?
可惜,无论是老流氓还是太森,这俩家伙脑袋都不会拐弯,根本没有想到去看看是哪个家伙胆子这么大。
很快,一个高挑的身影就出现在了橄榄大道连接瑟雷恩广场的尽头。一身亚麻的长袍,长得到是眉清目秀。匀称的身体旁边挂着一柄金色的利剑,似有意似无意的将手按在上面,似乎一言不和便要动手一般。来人的脚步极为轻盈,似乎是一个深谙武学一道的高手。脚步挪动之间,似乎不带起一点烟尘。
这个人倒是十分干脆,在老流氓和太森两个人的注视下一点也不含糊退让,一抬手带出了金色的长剑——上面的剑鞘并为抽脱,看得出来,他只是想给这个家伙一点教训而已。他一跳上瑟雷恩广场,一双灵动的眼睛就开始四处搜寻刚刚跟他呛声的家伙。
几个农民正在辛勤的劳动着,将最近捕获的兽类肉腌制起来,挂成一排一排让夏季的风赶快将他们风干。几个维京武士正在上窜下跳的搬运着晚上篝火晚会准备的烤肉,搬的是不亦乐乎——很显然他们知道这个美味。几个德鲁伊守着那一堆堆木材在念祷文,虽然这是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植物,但是在他们的教义中,植物终究是有生命的,念一段祷文让它们往生极乐......
几个厨师在忙碌的朝烤肉上面搭配着调料,一副全心全意工作的样子......一群没有见过的穿着暴露的美女跟着几个没有见过的家伙,明显不是维京武士的家伙后面闲逛,这帮人看上去似乎是瑟雷恩的客人,小瘪三倒真没有傻到将矛头指到他们头上。
扫视一圈,最后他将视线落在了两个光着膀子提着酒瓶子,蹲在闪亮无比的水晶女神的塑像下的俩流氓身上。其中一个好像是维京武士,但是看上去年纪又不太符合——最近的维京武士都是二三十岁,哪有这样的老茄子?隔壁的那一个人则更加可疑,提着酒瓶子,站得歪七倒八,典型的路边小流氓相。提着酒瓶子的角度也极为有讲究,右手斜握着瓶口,稍微倾斜四十五度,这样的角度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最大的爆发力和伤害力。
凌霄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老流氓,整天跟着老流氓的老部下摔打,跟半精灵屠戮者们学习武艺,又被菲利克斯逼着修炼了几章幻剑宗的法诀,他已经学会感应对方的强弱了。这个流氓无论是从气势和动作上,都能摸捉到一丝不可估计的强悍,这让他一时间也踌躇了。
上是不上?看样子对方有两个人,隔壁那个老头倒是好搞,自己有信心一剑鞘就敲晕他。可是老头隔壁那个流氓一般的男人却是有点棘手,怕是连自己也干不过......还是等火麒麟出现之后,两人来一个配合双打,到时候无论这个人再怎么强,即便是只龙,他也完全有信心将它放倒。
毕竟麒麟大人的实力和一只五阶巨龙不相上下,加上两个人配合了十几年的默契,绝对能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这是少爷地盘还拿棍子扔老子脑袋的家伙制服——不管他是谁,先揍了再说。
小瘪三不动手,只是不停的上下打量着老流氓。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了,抱着膀子在指指点点。太森倒是认出来这个人了,不正是上午上来的小少爷么?不过他显然没有这么好心,把这个消息告诉老板,大捞一笔的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
“老板,你一个人能搞定吧?我有点尿急。”太森放下瓶子,得到了老流氓同意之后迅速理清了自己跑出战圈。然后朝人最多的地方跑了过去:“开盘开盘,老板一赔一,小少爷一赔十!”
那边开赌局老流氓不知道,不然他绝对压上全副身家买自己的儿子赢,输给自己儿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看太森这个地下赌局老板吃憋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两个人对视,小瘪三不动手,老流氓也不动手——这到不是他在害怕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家伙看上去怎么那么亲切的?无论从鼻子眼睛到嘴巴,都有一种让人亲近的感觉......整个外貌和气质都好像跟自己是一个人一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熟人,还是......
难道说,老子潜意识中有那龙阳之好,断袖分桃之癖么!?
想到这里,老流氓不禁全身一个冷战。不行,老子怎么会对一个男人起了亲近的感觉,这样的男人一定不能留在世上。
老流氓刚刚起了杀心,只听后面一声大吼,转头一看,一个身影飞快的扑到了自己的面前。仔细一分辨......
“恐恐!?”扑来的东西正是老流氓带来的火麒麟,最近它吃得好睡的好,修为更进了一步,头上的角已经初具规模了。“过来,老子亲热亲热。”
谁知道麒麟大人非但没有跟他亲热,反而是肚子朝下一压,将老流氓一下压倒——麒麟肚子很柔软,倒不会压出什么事来。当老流氓还没搞清楚为啥它会忽然做出这样的姿势的时候,小瘪三大喊一声,已经扑了上来。
“你们两父子一见面就在干什么!”菲利克斯的喊声紧接着从橄榄大道上传了过来。
8-3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四 相聚一刻
小瘪三那砍出去的一剑硬是在半空中收住了!
麒麟大人在这一件事情上处理的很好,两个都是BOSS,两个都不能得罪,索性干脆来个折中。这小瘪三让老子去干架我是肯定不去的,它倒是聪明,一眼就看出了老流氓今非昔比了,现在过去找茬,那不是找着新账老账一起算么?
小瘪三看着这个被火麒麟压在肚子底下,此时也是一脸不可思议表情看着他的老流氓,思维硬生生的陷入了停顿——这个看上去完全是蹲在马路边的流氓怎么会是我的父亲?被麒麟压在肚子下的老流氓更是陷入完全停顿,他疑惑的还有更多的一件事情——这嗓子哪个傻B女人喊出来的。
很快,这个女人就来到了两个男人的面前,将小瘪三拉开之后,又一脚踹开了火麒麟,然后老流氓终于看到了那张朝思暮想的脸蛋。本来就精致异常的脸蛋上很明显经过刻意的修饰,现在看上去是越发的迷人漂亮,一件合身的长裙礼服将女人衬托的无比高贵优雅,这不是菲利克斯又是谁?
比起薇仙来,她倒是一点也没有变。老流氓好像真的觉得自己只是走了一个星期一般,爬起来拍了拍ρi股,猛然冲着菲利克斯红润的嘴唇亲了一下。小瘪三这一下受刺激了,母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字眼,怎么就能让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家伙占了便宜呢,当下一个闪电术,劈的老流氓直找不着北。
菲利克斯本来还在脸红害羞,一看这个情况哪里了得,急忙喝止住了还打算动手的凌霄。若不是小瘪三看刚刚母亲跟他离的比较近,绝对不会一个闪电了事那么简单。
这下轮到领主大人受刺激了。也难怪他受刺激了——虽然领主大人的年龄并不是一个秘密,但是如果单看外表的话,少年成名绝对是凌云阁下的专用词,除了他之外,还没有一个人能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声名如此显赫。看看他的领土,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不过就算凌云阁下再天才绝世,英武过人......他自己也不相信相信他能这么快弄出一个已经成年的后代,而且还是看上去还是精通武学和魔法两门的超级天才!用坎纳斯的传统语言来说,那就是传说中的武魔双修!
一帮瘪三依然在后面抱膀子,他们看得眼睛都掉出来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有人武魔双修!?今天早上小瘪三硬闯瑟雷恩给维京武士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他绝对是一个强悍的武士,现在看来,连魔法也占上了。难道是父神打了瞌睡,又创造出一个怪胎么?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想要把一门武技修炼成熟,管你天资再怎么聪颖,也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去钻研和演练,才能娴熟运用。而这个期间,一个无论是优秀的还是蹩脚的魔法师,都在努力的在冥想而积攒魔力,用句俗话来说,艾尔仙克不是一天建成的。
暂且不管这个......因为领主大人本来就是个超级变态,他根本无权要求别人不跟他一样的变态。他停顿的原因是忽然自己冒了这么大一个儿子!
“你说......他是我儿子?”领主大人拉着菲利克斯的手不可思议的看着凌霄——此时小瘪三正一脸吊儿郎当的将剑杵在地下,斜靠在上面一脸的挑衅。无论是从姿势,神态,动作上来说,都和他像了个十成十!“不可能,不可能!才一个星期,我怎么会有个二十多岁的儿子!”
这下轮到菲利克斯恼怒了,她一把甩开了老流氓的手对他怒视——隐含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这孩子如果不是你的,难道还是我和别人生的不成?
“可是,可是......我不是已经走了几十年了吗?为什么他才二十不到?”看着这个小瘪三,老流氓是一脸的不解——如果说利薇雅跟薇仙两个人都在骗他,事实上只有一个星期的话还可以理解——这两个小妞发育的快,特别是薇仙,可能最近伙食好了,发育得也就快了,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可是明明太森已经老成了这样——这话应该不是骗人的。虽然以维京人的体质来说,即便是一个老头也很有战斗力,但是将他和那些年轻人相比,毕竟还是差了那么许多。
太森是老了,那么也就证明时间过了几十年......可是人类怀胎一般都是十月而生,谁他娘的相信会怀上几十年?若不是怀上几十年的话,那么菲利克斯也许是在去年夏天出了墙......看着菲利克斯愤怒的漂亮脸蛋,老流氓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如果是在自己走的那前一段时间里落下的种子——自己也只是阳痿而已,在生育能力上,只要塞进去放一炮,理论上来说的确是有可能怀上孩子的。如果是那个时候的,不就已经过了几十年了么?为啥这个小瘪三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菲利克斯摇了摇头,很坚定的摇了摇头,之后又点了点头。然后一脸的哀怨,犹如一个等待了老公几十年,忽然发现自己老公移情别恋的可怜女人一样。
“嘿嘿,我儿子,我竟然还能有儿子!”看到这副表情,什么也不用说了。菲利克斯不是那种随便红杏就出墙的人。而这个小瘪三无论外貌言行和动作,无一不是和自己一模一样。这两个人要是年龄差距再拉开一点——比如老流氓到五十岁的样子,走在大街上若说他们不是父子,恐怕连亡灵都不会相信。
他已经决定不去追究为什么会怀孕几十年了,反正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着难道不是好事么?
“来,儿子,过来老子抱一下。”神经粗大的老流氓立刻展开自己的双手,他话还没说完,只听“啪”一声响,然后又被打倒在了地下。
他忘记了一件事情——自己这个儿子是武魔双修,距离对他完全不存在问题。而且凌霄对这个父亲也完全不认同,随手送他一道雷电,那是看在母亲求情的份上,若不是菲利克斯在场,估计他能把这个对自己自称老子的家伙炸成焦炭。
“这位大叔,请你注意一下你自己的称呼。”小瘪三下挪了一下倚在剑上的身体,对老流氓欠欠身子,带着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首先,我并不认为你就是我的父亲,今天我母亲情绪激动了,或者认错了人。其次,我第一见看见你,怎么就觉得你那么讨厌?”
旁边抱膀子的流氓们一个跟着一个,全部闷头偷笑了起来。领主大人认子本来是一件非常感人的事情,为啥什么事情落到他的身上,最后都会变成搞笑呢......
“我常常就听薇仙阿姨说我父亲是一个如何勇猛无敌的勇士,今天一看,也不过如此,连我的闪电也躲不过,哪里有资格号称大荒原最英勇的勇士。”凌霄从鼻子里挤出来一声轻哼。
“反了反了!儿子打老子了!反了他了!”老流氓在被一个雷电劈中了之后楞了一会,等着凌霄的长篇大论发表完毕之后一下跳了起来,卷起袖子就要上去揍他,不过立刻就被菲利克斯给拉住了,急得老流氓是满头大汗。对于这个娇滴滴的美女他又不敢下狠手,而菲利克斯本来力气就不小,这么一个存心相让,一个死不松手,倒是僵持了个不分高下。“快放开我,今天我不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孩子,明天他死在别人的手里,我还懒得给他搭灵堂!”
“我就觉得奇怪,你这个死孩子,菲利克斯怎么会怀你这么长时间才生下你。在我的家乡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位将军夫人怀胎五年终于生了个妖孽,你起码得有五十年吧?你如果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你就死定了。”老流氓放弃了挣扎,眯着眼睛看着这个一连无所谓的小瘪三:“如果你是一个妖孽,那你放心,我绝对会大义灭亲的。”
难道这个家伙和跟自己一样,是从其他世界来的?他的来历和底细,几个老婆哪一个不知道?但是菲利克斯咬死了就是自己的儿子,这让老流氓有点郁闷了。虽然有几十年的等待,但是他相信菲利克斯绝对不会背叛自己,对于这一点老流氓有着深刻的自信。
虽然现在两父子谁看谁也不对眼,但是事实是摆在这里的。
“恭喜老板父子相逢,老板回来本来是我们瑟雷恩的大事,现在又父子重聚,简直就是我们瑟雷恩双喜临门了!借着今天晚上的篝火晚会大家狂欢吧!”太森将一大把金币不着痕迹的揣进了口袋里,开始搅稀泥。
参差不齐的祝贺声稀稀拉拉地响了起来,各人自扫门前雪,领主大人是不是有一个怪物儿子,根本不是其他人要操心的事,对于所有的瑟雷恩子民来说,这只是日后的谈资中多了一个可以炫耀的诡异事迹而已。
“散了散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老流氓拉着菲利克斯的手冲着卧室的方向走去,这场小风波算是平息了,这两父子也算不太正式的相认了,虽然谁也看不惯谁,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老流氓要做的第一件事,那就是......
百慧灵忽然笑嘻嘻的从几个仙人那边飘了过来——冥海无涯几个人已经和维京武士们打成了一片。她拦在凌云准备跨进卧室的路径中间,笑嘻嘻的看了他半天,将老流氓看得混身不自在,将菲利克斯看的娇羞无限。
就当老流氓被看得受不了,打算问她想干点什么的时候,她良久良久才冒出一句不符合身份的粗话:“我真他**服你了!”
8-3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五 不速之客 上
瑟雷恩打出了欢迎炎黄大陆客人驾临瑟雷恩的标语,当天晚上很是热闹,橄榄大道上两侧摆开了流水宴席,上面都是大荒原的特产——烧马肉,大红尾鱼,荞麦饼和橄榄酒。本来瑟雷恩是不产酒的,聪明的厨师们却发现这些橄榄采摘下来之后能自己变质,其质地就跟酒液一样,后来经过他们的改良,这种清香甘甜的橄榄就也正式上线了。
几个超级打手向来是独来独往,这次本来是想来瑟雷恩打个秋风,那里想到,又何尝享受过如此待遇,反倒有点受宠若惊了起来。
翡冷翠不同与尘世的浮华也深深地打动了这帮打手们的心。
荒原上凛冽的夜风被橄榄大道两边高耸的树木遮挡的严严实实,感觉不到一点寒意。在老流氓离开期间,利薇雅公主殿下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种树。而且品种不单一的是有橄榄。德鲁伊们先先后后弄来了各种各样的种子,其中在橄榄大道两边栽种成一排围墙一般的树木是坚硬如铁的寒柏,这种树木不仅仅耐火,而且极为具有韧性和缓冲力,在瑟雷恩除了维京武士们能用他们的斧头和大剑在上面留下痕迹之外,普通的奴隶们根本别想在上面留下一点痕迹。
今天瑟雷恩的人数严重超员——除了那些想来吃流水宴的正规宾客之外,说不得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比如听说拉回了一座巨型浮城的领主大人想来看看他长啥样的,比如有怀春少女准备来碰碰运气的,比如听说暗精灵们今天要来瑟雷恩,跑来想猎艳的,甚至还有想来趁人多摸一两件宝贝的。
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并行五架标准马车,长达两百米的橄榄大道竟然会挤的水泄不通!
混仙界混习惯的超级打手们倒是没有受到这个待遇——他们差点以为站错了队。好的东西自然很多人抢,为啥我们周围就人口凋零?几个打手靠在瑟雷恩的标志,艾伯伦魔法水晶塑像上面看着前面一堆密密麻麻人头,其密集度简直令人发指。
下午老流氓没跟他们在一起,这几个家伙做了一天平凡人,感觉还挺不错。起码瑟雷恩的居民对待他们很不错,原来坎纳斯大陆的居民这么好相处!几个家伙没心没肺的感叹着。早知道是这样,应该多带点礼物过来,免得下次遇到大人物的时候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
“很好相处”的瑟雷恩居民们现在非常自觉的离着几个暴力份子二十米安全距离——今天下午冥海同学那一手剑魂已经将大多数人吓的不轻了。连瑟雷恩最暴力的暴力分子都被吓住了,谁还敢来找茬?谁还敢在他们面前露出半点不好相处的样子?
“几位道兄,看这坎纳斯跟炎黄应该是如出一辙,你们说,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脑子比较发达的无涯忽然感叹了一句:“我现在想起来有点后怕,如果我们不是被准确的送到这个世界上来,那么后果会是怎么样的?是不是会非常的可怕?”
“岂止可怕,简直就是难以接受。”冥海撇了撇嘴说道:“如果我们一旦走错了地方,比如掉到了黑洞,或者是神罚之眼只内,连点渣都剩不下!如果最可怕的事情发生,我们掉到了魔界的话......”
几个仙人一起打了个寒战——说到魔界,自然联想起操魂术了。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否经历过,只需要用听的,就已经足以让人胆战心惊了。
“几位仙兄,我说你们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今天瑟雷恩的篝火晚会可是为你们开的呢!”领主大人搂着薇仙光着膀子走了过来,薇仙小朋友刚刚承受了一阵风雨,外表格外的艳丽夺目。靠在领主大人身边,就犹如一名被诱拐了的美女一般——那只诱拐美女的野兽此时正没心没肺的搂着她傻笑。
“前辈,坎纳斯每一块土地上都是如此的美丽么?”无涯忽然发出了一声感叹:“这简直就是人间仙界。没有争斗和战争,没有嫉妒和中伤。你能够把领土治理到这个地步,看来当神仙真是委屈了你。”
凌云一愣,没弄清楚无涯说得是什么意思,正欲开口的时候,蛟龙带着一大票美女——这家伙似乎是上瘾一般,仗着自己的力量强悍,无时无刻不召唤出一大票媚魔跟在他后面做侍女。能有这个排场的,估计整个坎纳斯也只有他一个人。
蛟龙性子本来刚直,他可不像无涯一般有这么多感慨,领主大人一开口,他就已经抱了个拳带着自己的美女军团冲着领导们的流水宴席走了过去。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菲利克斯在开篝火晚会流水席的时候,特别开办了一桌领导班子们享用的流水席——这上面无论是菜肴的品种还是花色,都眧乳祥大道上的好太多。向来提倡与民同乐的瑟雷恩是从来没有这么干过的,无论是哪个领导,只要干出职位歧视的事情,立刻会被重罚。
菲利克斯今天是怎么了?不但干了这样的事情,而且还干得很高调。在一张三十米长的桌子上铺着来自维纶难的白色丝绸,上面银质的礼器摆放得整齐无比。十五份餐具整齐的摆放在了桌子周围,不知道是准留给谁的——即便是领导,现在算来算去,连这几个超级打手也算上,也不过十个不到。
她做事情是一定有深意的,虽然老流氓想了半天没有头绪,但还是决定不去管——管她是什么意思,能留住这几位超级打手那才是头等的大事。
“嘿嘿,如你们所见,我的领土上每一个子民都很快乐很幸福。”老流氓说起谎话来一点也不害臊。“当然,坎纳斯并不是每一块土地都能找到这样的繁荣景象。事实上,我才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满地的野兽和强盗,老子用了很短的时间将这一块地盘给整理出来。这些子民又一些是从良的强盗,有一些是流亡的居民和奴隶,我本着慈悲为怀的心收留了他们,跟他们一起建设这个美好的基地。”
“前辈,这位小姐是什么了?”参仙老怪没有心机,看着薇仙憋着想笑又不敢笑,非常没心没肺的问出了一句。“是不舒服么?老头我这里又不少的药材......”
蛟龙没听到,冥海跟无涯一脸的无奈——虽然这话听起来就知道有问题,根本不用用眼睛去看,几天的接触下来,这位偷看女人的前辈难道还真能有慈悲为怀的心不成?慈悲为怀即便是有,那大概也是专门对女性,而且是漂亮的女性而言。
“嘿嘿,不管她,我们去吃东西。今天大家不醉不归。”老流氓干笑了两声,领着几个打手冲着领导席走了过去。
橄榄大道前广袤的空地上,是大堆大堆的篝火。塞满了香料和野葱的烤肉在篝火上流淌着橙黄|色的油滴;大锅大锅的荞麦饭在大锅里用碎肉煮了添上各种的调料,让这些平时省吃俭用的家伙们馋得差点吞了舌头。还有那瑟雷恩的特产油橄榄,一桌桌无法拒绝的流水宴吸引了瑟雷恩方圆百里内的原住民们的聚集。加上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们......这大概是几十年来大荒原居民聚集度最高的一次了。
据说,在今天一天之内,瑟雷恩的居民数量暴涨了五倍之多!
为什么?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利薇雅同志在忠实的执行着凌云同志的风格,但是她还是不会疯到用流水宴这样夸张的方式来聚集人口的。在以往来说,瑟雷恩的人口已经足够了,在饥荒时期她也经常开仓放粮,在那一段时期,瑟雷恩的注册人口总是会有一段大的波动,而像今天这样猛增五倍,好像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如果说一个流水宴就能吸引到这些流民来卖命的话,那岂不是太简单了?最重要的,大概是领主大人极为具有震撼力的出场——那一座战场终极武器和今天辉煌的战绩,带领着几个超级杀手在一个小时内将望不见头的七万红月帝国士兵屠杀一空。
往后的日子会如何?荒原上大部分新进的流民都是从战争区域迁徙过来的。他们亲眼看到过红月帝国的军队将领是们是如何屠杀平民的。也知道,他们的脚步根本是无法阻挡的。强悍的魔法跟攻势犹如锥子一般锐利的军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不败之师。
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不臣服在他们的脚下,性命永远都不是自己的。
今天领主大人出现算一个奇迹,短短一个小时内竟然打得不可一世的红月帝国的军队丢盔弃甲抱头鼠窜!虽然这只是一个开始,虽然红月帝国背后不知道还隐藏着什么秘密武器,但是领主大人的实力已经在这里摆着了。单凭那一座浮城——平民们虽然没有战略战术的素养,但是眼睛还是有的,单凭那一座浮城,只要它还屹立在拉普拉塔河一线,那些该死的红月帝国军队就无法跨越这条河流一步!
“大家多吃多喝啊!别跟我客气!”领主大人站在高高的了望台上喊了一嗓子。
8-3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六 不速之客 下
老流氓今天非常高兴,有点喝多了。下午跟几个美女鬼混了一阵之后,晚上的心情更是上好——大荒原的夜晚虽然凉爽,但是温度还是非常高。几个瘪三,比如太森,比如凌云,比如冥海等等脱得只剩了条短裤,光着膀子四处流窜。
蛟龙现在已经变成了护花使者,也不知道这几个人是喝高了还是有那种嗜好,一大帮青春得不得了的原主民少女他们不去骚扰,反而去骚扰那些根本没有实体可言的媚魔!看在今天老流氓王者归来,并且还拉了一批强有力的帮手的份上,菲利克斯决定装做看不见。
菲利克斯看不见,有人看不惯了。凌霄被菲利克斯以未成年人不准碰酒精类饮料的理由剥夺了他与民同乐的机会。别看这个小瘪三平时挺横,但是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办点办法都没有,菲利克斯拉着凌霄一起坐在长桌上,小瘪三此时一脸的郁闷。
看着这个混帐老爹搂着一大群媚魔左拥右抱,他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将那个深蓝水妖美眉领出来。不算腰部以下的话,这些媚魔没有一个质量比深蓝水妖好。
“我要去方便一下。”凌霄动作轻柔的站了起来,向在座的各位领导鞠了个躬。“请原谅,我得暂时失陪一下,大家要吃好喝好,今天晚上是瑟雷恩的狂欢之夜。”
说完,凌霄迈着轻柔的步伐,朝着黑暗中走去。这一表现看得菲利克斯大为舒畅——这个小瘪三如果存心要学好的话,果然是一个标准贵族骑士的材料。就冲着刚刚一系列的动作和语气,就已经能断定出他是一个优秀的贵族苗子了。
“啧啧,没想到人多的时候,他还是挺乖的。”薇仙看着消失在黑暗中号称去方便一下的凌霄匝了匝舌头,冰镇的饮料让她整个人都极为舒畅。这种待遇在地下世界可是享受不到的。无论在如何有财富,在如何有力量——特别是在地下世界中,除非是能豢养一群冰系魔法师,否则休想吃到半点冰镇的东西。
星翰的地下领土靠近精金矿脉和熔岩火湖,而几十年前为了营救熔岩矮人们,麒麟大人在精金矿脉上挖了一个大洞,两边的气流相互交替,比之几十年前甚至升高了十来度有余!并且本来就处于一片火湖的旁边,谁也不敢深挖地窖。
谁听说过在地下城挖地窖的?上面的家伙敢挖那是因为距离地心远,挖起来放心大胆。有哪个地下城的家伙敢在自己的领土挖坑的话,挖出岩浆也就罢了,如果将死神陛下卧室的天花板挖穿......那死得未免也太冤枉了一点。在地下城闷了几十年的薇仙看着自己的情郎开心无比,手里拿着冰镇的饮料,深深的喝下了一口之后,舒了一口气出来。
“你说,在地下城的时候,我们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他这个优点呢?”菲利克斯看着自己儿子的作风颇有点自豪,“怕不是他悄悄的在学习这些礼仪吧?我们也没有人可以教啊。难道说是天生的?天生就有这么一股贵族血脉和气质?”
遗传和天生有时候被人传得是神乎其神。不过无论怎么传,也离不了老子和儿子,爷爷和孙子甚至更遥远的辈分。凌霄若是有天生的贵族血脉和气质的话,那么他的老子或者爷爷一定就是一位言行可以当做贵族教科书范本的超级贵族。
“大家喝,今天晚上不醉不归!他娘的好久没有遇到这么高兴的事情了!”领主大人穿着短裤光着膀子领着一群大小瘪三围蹲在艾伯伦魔法水晶塑像下合法酗酒。要说到他们喝酒就有一个优势——无论怎么喝都喝不醉。虽然喊着不醉不归,但是要想把他们几个灌醉,怕是和瑟雷恩山体一样大的酒桶才足够。
酒量是一回事,作风又是另一回事——看着老流氓光着膀子这副模样,菲利克斯说这遗传的时候肯定是有几分心虚,唯一可以自欺欺人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我的儿子,好歹也继承了娘一半的风范吧......
不过很快,菲利克斯的这个唯一一点可怜的念头立刻被事实打消了——凌霄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大块冰来,毫无征兆的就一下砸在了老流氓的脑袋上。只听得“乓”的一声之后,老流氓连酒瓶子带脸一起跟大地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
不是他警惕性不高,也不是这些超级打手们的警惕性不高,只是因为凌霄的身份实在太容易让人将警惕性忽略了。这俩人好歹也是真正的儿子老子,怎么会忽然猛下黑手呢?坎纳斯有句俗话,叫做虎毒不食子,老流氓是肯定不会去找这个不孝儿子的麻烦的,这句话说得的确很有道理。无论儿子再怎么错,始终还是儿子,不可能对他下黑手。
虎毒不食子没错,但是谁也没有听说过虎崽子就好惹的。这些小家伙们从出生开始就学会了自己将爪牙磨的锐利无比,准备反击那些一切敢于侵犯自己尊严的家伙。
老流氓估计喝得也不少,被凌霄背后下了黑手之后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也亏的他脑袋硬如钢铁,将巨大的冰块敲成了碎片之后居然屁事没有——别说流血了,连个毛都没掉下。这要是换了别人,非得养上好几个月不可。被埋葬在冰块里的老流氓完全没有意识到是自己这个不孝儿子在他背后下黑手,当他躺在冰块堆里,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太森看的眼睛都直了,刚刚跟老板划拳还没分出胜负,老板就被小少爷给埋葬了——按照瑟雷恩的法律来说,袭击领主是死罪,这也是老流氓一次又一次重复的经典名言,可是这句话只适用于外人身上,若是放在凌霄身上,怕是不太合适吧......
凌霄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看着埋葬在冰块堆里的老流氓还握着酒瓶子,似乎一下被砸晕菜了,他嘿嘿干笑两声,准备正式撤退了。
“管不管?他袭击老板。”一个年轻的维京武士捅了捅太森,这个正看这一场精彩的父子相残的人间悲剧的家伙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年轻的武士又捅了捅他才反应过来,朝他扔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我是说,他袭击领主大人,按照法律应该是被处刑的......我们管不管?这好像正是在我们的职能范围之内......”
身为上位者的好处,就是当难题到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推给下面的人。太森看着这个眼神充满了热血和真诚的家伙,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管,一定得管,而且这必须一查到底!在瑟雷恩广场上袭击领主那是多大的事情!今天我就将这个差事交给你,你负责给我查个水落石出!”
“这个......这个......我有点肚子疼,好像是晚上喝多了点,我先去上个茅厕......”听到太森将这个光荣而艰巨,进一步几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交到了自己手里,他立刻屎遁了。
“这傻B,当老子是傻的不成?”太森看着屎遁远去的维京武士,嘿嘿一笑,又提着酒瓶子跟几个打手瘪三混到一起去了。至于老板——他是被自己的亲儿子活埋的,这种父子之间的人间惨剧外人还是不要Сhā手的好,免得惹火烧人。老板固然惹不起,小少爷更加惹不起。老板靠的是自己,而小少爷还有一个后台......
“这也够乱的了。”利薇雅端起酒杯浅尝了一口,“今年的橄榄酒味道不错,若是没有那些红月帝国的家伙们帮忙的话,估计收成没有这么好。涨水的时候油橄榄正是成熟的时候,多亏了他们将河道拓宽,我们今年才来了一个大丰收。”
一阵晚风吹来,将橄榄大道两边的油橄榄树吹得一阵沙沙做响,伴随着清风的,还有一阵甜蜜的清香味。这是橄榄成熟的时候特有的味道。
“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他们为什么忽然就打来了。”薇仙皱着眉头想不出所以然来:“难道他们不顾冰封王座的协议了么?不怕整个大陆群起而攻之么?”
“这个问题论不到我们想,威廉老师今天走的很急,他临走的时候忘记的.....或者说是故意留下的东西,记载着这几年外面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太闭关自守了,甚至连达拉斯帝国被灭亡了都不知道。”菲利克斯叹息了一声,拍了拍利薇雅的肩膀,这个小妞是皇家公主,达拉斯帝国灭亡,也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很多的亲人。“别难过了,即便是国王陛下好好的,你现在也未必能见到他,毕竟,时间过了几十年了。”
菲利克斯的话说得很明白,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如果巴尔斯陛下能活到现在,怕是已经一百八十多岁了——一个正常的一百八十多岁的人,恐怕早就入了坟墓几十上百年了。
“这些可恶的家伙!”利薇雅恨恨的锤了一下桌子,桌面上精致的餐具被她锤得跳动了起来。“若是让我看到他们,非生剥了他们的皮!”
“我知道。”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生活在达拉斯,学习在达拉斯,那里有我很多美好的回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今天特意准备一桌好饭好菜?如果单单是我们几个,我们不是向来都和战士平民们吃在一起么?”
利薇雅公主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8-3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七 登门拜访
魔法师阁下口中的疯子现在正排列了一列火炮,将地精大师们制作了许久的超级燃烧粉都给浪费了。看着苦着脸的地精大师们,老流氓拍了拍卡巴司基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旧得不去,新的不来。我这是在给你们找更好的奋斗理由。把这些东西消耗干净了,你们可以在制作过程中不断的进步。”
看着这个领主大人一脸流氓像的将自己带领着手下制作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完成的超级燃烧粉给全部洗劫一空,卡巴司基脸上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有啥办法,这是领主大人,在瑟雷恩,领主大人的话就是真理。别说在瑟雷恩,这些地精无论走到哪里,领主大人的话都是真理。要知道,他们可是逃过了第一次大屠杀的以技术入股瑟雷恩成为干部阶层的家伙,凌云对于敢于反抗他的人的手段,这些人是最清楚不过的。
况且,这些家伙从心里还是挺感谢这个家伙的,毕竟是在百慧灵的帮助下,领主大人的支持下,无数瑟雷恩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的踏上了祖先的路。
百慧灵那些希奇古怪的创意的确是匪夷所思,按照她的想法改良制作出来的东西威力总是惊人——除了少部分武器,大部分都是远程攻击的火炮。火炮的制作方式一概而论,大不了就是改进炮弹和发射方式而已。所以这些地精们慢慢的也开始自己创造一些小玩意,而不在是完全依附在百慧灵思想的基础上。
事实上,他们是没得可依附,大小姐这一走就是几十年,几十年对于地精来说,不长不短,够他们长到中年,但是远远不到衰弱死亡的年龄。人是越来越睿智,几十年间瑟雷恩大大小小的冲突也有那么上百次,消耗的武器弹药无数。而他们在制造这些东西的时候,更是爆发出了无数的灵感。
比如被老流氓发现并且视若珍宝的超级燃烧粉,是卡巴司基在一次试验中发现的。他发现将不同的骨粉配搭在燃烧粉里面,加入一定量的金属粉末,不但爆炸力和冲击力更强,而且颜色也是五光十色,异常的灿烂夺目。用它发射出去的炮弹,全都带着一种魔法元素才有的颜色。而且经过一些小小的魔法,可以将它们改造成按照自己心意的光芒图案。
今天卡巴司基在饭桌上说起来的时候,本来是向利薇雅报告研究进度的,谁知道让老流氓听到了“可以按照心意改变光芒图案”这几个字的时候,立刻两眼放光的带着一票手下冲向了距离瑟雷恩不远的独立地精研究所的范围。
然后一场不可避免的浩劫便如此的降临了——好久都没有玩过礼花这东西的老流氓今天放得特别的尽性,尽管地精大师们说明了在这个超级燃烧粉里面包含着大杀伤力的碎片,可他脑袋一摇,朝着南边一指,意思很明确。只要朝着那边放,肯定安全。红月帝国的家伙们已经帮我们清了场了。
一场绚丽的烟花爆炸开来,罗兰多跟布鲁两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全身上下被不少铁片划的破烂无比。经过了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瑟雷恩,看着天空上爆炸得一团团的焰火,罗兰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这一路若不是布鲁大人眼疾手快,我们恐怕早就成了马蜂窝了。”罗兰多散去了身上的魔法护盾,看着被哗啦成了破布的魔法袍后怕。“这到底是什么武器,竟然能够穿过我的魔法护盾!”
“这该死的地方,一个小时能屠杀七万军人,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布鲁的大盾上也竟是被烧灼得龟裂的痕迹。“这东西好像不仅仅是带有魔法能量,热量也很高。如果用它打到列阵的士兵那里去,说不得,立刻就会被放倒一片。”
两个人带着剩余的两三百士兵——一路上过来运气不好的被从天而降的碎片杀死的那六七百士兵已经永远的安眠在了这片土地上了。
“什么人!”两个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按出的一群高大的武士拦住了去路。“什么人胆敢深夜闯入瑟雷恩,报上你的姓名,爵位,来意!”
守卫的话说得很不客气,一般对于有身份爵位的人,敬语是不可少的。无论是否两个国家再敌对,这都是必要的利益。而这些守卫一点也没有客气,直接就将两位阁下划拉到了流民一个阶层中。问话的语气,也完全跟审犯人一样。
审犯人是一回事——在人家的地头不得不低头。一路上一已经经过了致命礼花洗礼的两位阁下都非常有眼力,知道瑟雷恩这片荒原地带的中心并不是那么好闯的。在自己还没有看到人家之前,人家就已经用不知名的武器轰掉了自己三分之二的队伍。在这样的土地上流窜,还是懂事一点的好。
“红月帝国布鲁侯爵与魔法师公会大魔法师罗兰多阁下前来拜访瑟雷恩的领主大人。”布鲁侯爵上前了一步,他很聪明的隐去了自己“将军”的头衔。要知道无论有没有给瑟雷恩的人民带来伤害,战争时期的敌军无论是谁,都不是太受欢迎的。最好在刀枪架在自己脖子上之前,改变将这个身份抹掉。
而后面那个回答则更有水准。罗兰多本来供职于红月帝国魔法师军团,当然,也是魔法师公会认证的大魔法师。在这两个头衔之间,后者更能吃得开,并且更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在亮出了魔法师公会的牌子之后要是还有人敢不要命的侵犯这个魔法师的话,会遭到魔法师公会的联手追杀。
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逃的过追杀的,伤得最轻的一个,据说是被魔法冻气冻伤了下半身,解冻之后倒是胳膊腿一个零件也没缺,但是最重要的工具......却已经不能使用了。无论现在两方是否敌对,魔法师公会的牌子简直就是免死金牌一般。
很可惜,犹如他们脑子里所描绘的大荒原一样,这里是一片贫瘠之地,上面的家伙们文化程度都不高。别说是咬文嚼字的身份了,即便真的弄一块门板一样大的免死金牌在他们面前放着——上面脸盆一般硕大的“免死”俩字,估计这帮流氓也不认识。
“哪里来的骗子!捆了!”为首的维京武士一挥手,左右十多个家伙立刻窜了出去,干净利落的将两个人捆了起来,布鲁侯爵还好说一点,毕竟是经常经过了战阵的将军,身体底子好。而罗兰多就有点凄惨了,被一个维京武士一用力掰断了手,疼的满脸煞白都是冷汗。
其实用力过猛也不能怪他们——今天万民同乐的晚上,这几个倒霉的家伙偏要出来站岗。站岗就站岗吧,如果没有情况,还能早点收工,说不定还能赶得上跟赶来的暗精灵美女们好好乐一乐的机会。谁知道关键时刻这群败类跑了出来,这不是扫人兴致么。
“捆了,都给我捆那!”领头的维京武士一脸的怒容。“后面那些家伙,下来了他们的兵器,全部给我带回瑟雷恩去听老板发落!”
“等等,我是魔法师公....啊!”罗兰多疼的实在受不了了,他以为这些家伙没有听清楚他的身份,自己又重复了一次,谁知道话还没说完,提着他的那个家伙嫌他太罗嗦,一个手刀过去,大魔法师阁下直接就晕了过去。
下面搞得利索,上面玩的热闹。莫蓝娜女王带领着一帮妖艳无比的暗精灵来到瑟雷恩的时候,将篝火晚会的气氛推向了Gao潮。不少来历练的维京武士都听说过这么一支暗精灵暗杀部队,集美貌,智慧,妖艳为一身的超级致命杀手,却从来没有人见过。要知道,征服一位性子强烈,力量强悍的美女,比征服一个犹如林妹妹一般除了整天的哭天喊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无用废材女,更加有着挑战性和自豪感。
除了太森之外,几乎全部的维京武士们都第一时间的凑了上去。这些暗精灵美眉们也丝毫不作做,没一会时间,就跟这些身材强壮,那东西也一样强壮的家伙们凑到了一块堆,有说有笑。至于矜持二字,无论怎么调教,在暗精灵的字典里都不会出现的。
本来就不会矜持的美女们在山谷里独自熬了几十年——这不同于以前,以前的暗精灵们没有尝到男人的味道,一但开了荤,这不想也就更加难了。不到一会,瑟雷恩广场和橄榄大道上的人就少了,转而在大荒原辽阔的土地上,依稀可以看到一对对的野鸳鸯。
太森其实也想去,不过由于年纪过大,力不从心......所以也就罢了。对付对付普通女人还行,要对付暗精灵,可不是他这个年龄能够做得到的。
“哎,这一晚上过去,我们就要恢复从前的生活了。”老流氓一手一个搂着利薇雅跟薇仙,眯着眼睛看着天上的星星。“不知道明天又会发生些什么......”
“能发生什么?”菲利克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想会发生什么?”
“谁知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老流氓干笑了两声之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就是喜欢这样不知道明天的生活,这种生活简直太刺激了!”
老流氓看着大荒原上一对对的野鸳鸯,听着若有若无的媚叫声,全身一热,就要拉着三个美女进洞房。三个大小美女虽然娇羞无限,但是好歹今天第一天相聚,也就顺从了他一次,正准备跟着他一起进洞房的时候,后面的守卫喊开了。
“老板,守卫们抓住几个探子!”
“给我捆了扔到牢房里去。”这时候谁还有心情去管几个探子?老流氓一挥手说道,“等老子明天休息够了,再起来处理他们。”
守卫们一点头,带着两个倒霉的家伙去了牢房。
这一晚,瑟雷恩春意盎然。
8-3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八 十人份早餐
第二天一到早老流氓就起床了,三个美女肉体横陈的躺在他的身上,一副活色生香图活生生的摆在眼前。三个气质容貌身段各不相同的美女一起毫无遮拦的摆出各种姿势,这不是任何一个正常男人,特别是刚刚才恢复了正常的男人能够抵挡的。
结果这一大早,瑟雷恩的居民又听了一个多小时的床响声。最后在一声尖叫中,领主大人完成了早上的功课。然后他忽然想起来,这是在瑟雷恩,老子是领主,该行使一天的权利了。
想到这里,他就有点头疼,要说到以前的老部下用起来是得心应手,可现在基本上每一个领导岗位都换上了新人,这让他有一点苦恼。比如说今天早上的厨师,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请来的,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口味,弄了一些华丽无比的,看上去让人垂涎欲滴的,摆在外面绝对称得上是极品的菜肴——可是却根本吃不饱。
可怜的领主大人一早上起来操......捞了一个多小时,却连肚子都没有填饱。后来还是太森这个老部下看自己的老板可怜,将自己每一天的定量——一头烤牛分给了老板一半,这才算解决了饥荒问题。
开玩笑,连领主大人都要饿肚子了,那么平民还有得活么?讽刺的是,平民们生活得很好,丰衣足食,而领主大人却要对着一堆精致无比却添不饱肚子的东西发愁。
第一次,瑟雷恩的权利交接上出现了问题——利薇雅公主的部下们几乎不认识这个新来的领主大人,只是以前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而且听说的事迹也大部分都是战争时候的烂事。事实上,对于管理自己领土这一方面,不是利薇雅不想说,而是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
说要对外做战他的确是一把好手,但是要说到对内的内务的话......以前是菲利克斯一手操持,而菲利克斯转去了地下城之后,则是利薇雅公主在一手操办,基本上就没有他什么事情。
以前还稍微好一点,至少人人都知道星翰有这么一位领主大人,他的实际权利远远高过这位公主殿下,那位侯爵小姐,而且几个人的关系也同等于夫妻,所以领主大人的话,基本上都可以令行禁止。而现在不同了,大部分人都不认识这个家伙,说他是个领主,可是他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明天我要大份的,很大份的。”老流氓不满的指着那些精致的过分——吃完了之后甚至还剩了不少装饰用的材料,比如用冰做的底,用木头雕刻的花甚至是用萝卜做的球......这些东西根本就无法填饱肚子。“这样的东西在瑟雷恩不适合,用你的脑子想想,我们的战士都是大个子,你拿这些东西去给他们吃,他们有力气打仗吗?有力气保持平时大运动量的训练吗?”
瑟雷恩的厨师长站在老流氓的右侧,很不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我说的是大份,明天我要跟他一样,我要一只烤牛。”老流氓看着厨师长不动地方,干脆直接指定了菜单:“听明白了就说‘是的领主大人’。”
“是的领主大人。”这一次厨师长有了反应,不过后面还接上了一句:“我得去通知利薇雅公主殿下,现在每一个人的口粮都是限量的,实行分配。您是领主,有权利更改您的菜单,但是我建议您不要这么做——作为一个领主,一个管理这么大一块土地的主人,即便是在用餐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必要的风度。您一个人的做派代表着整个瑟雷恩的荣耀。”
“我吃饭还有那么多规矩?”老流氓听得眼睛都直了。“要不要明天吃什么的菜单也交给利薇雅审批一下?难道我连吃什么东西都无法选择了吗?”
“不是这样,我的大人。您可以选择吃掉一头烤牛。”厨师长面无表情的重复道:“但是我无法想像,若是有一名访客来到瑟雷恩,看到我们的领主大人竟然在食用这样的食物,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作为一个厨师来说,我必须为我的主人烹饪出最美味的佳肴,无论是在外形还是在味道。”
“我只要求吃饱。”老流氓投降了,他发现根本无法与这个家伙沟通,若是换了以前,他肯定早就飞起一脚将这个家伙踹下瑟雷恩山峰去。可是他现在不能这么做,这是利薇雅请回来的厨师长,即便是要开除,也要问问这位公主殿下的意见。
很显然,厨师长没有做出一点让步,他还是在重复自那一句话:“作为一个领主,您吃的东西不仅仅代表着瑟雷恩的生活水平和您自己的修养气质,也代表着瑟雷恩的荣耀。”
“够了。”老流氓挥了挥手,“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明天按照今天早上的菜单给我上一份同样的,这样有什么问题吗?”
今天早上的菜单是厨师们精挑细选的——比如雪山上刚刚发芽的青笋,夏季河水里特产的红鱼,专门取鱼肚那一部分,剩下的则分发给平民们作为早餐。荞麦饼只选用今年收获的新鲜荞麦制作,并且搭配与商队们贸易而得来的香料和酱料——比如鹅肝酱、鱼子酱什么的,这一顿早餐虽然没有让凌云吃饱,但是就它的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而言,绝对是以前那些早餐的十倍不止。
单是那些鱼子酱,就是从黄金海岸捕捞的鳟鱼肚子里取出来,经过一年的腌制之后密封进木桶里,然后再由维纶难的商队带出销售,这种东西的价值甚至超过同等重量的黄金!
厨师长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于是点了点头说道:“是的领主大人,按照今天早上的菜单重复一份。您还有什么指示吗?”
“指示?没有什么指示了。”凌云摇了摇头,竖起了一根手指说道:“我要十人份的。你们的职业道德中并没有规定领主应该吃多少吧?”
挥退了厨师之后,太森憋成了铁青色的脸终于得到了释放——以前要看到领主大人吃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竟然连一个小小的厨师都敢跟老板对着干,这难道是要变天了吗?事实上太森在食物这件事情上也跟这个厨师长针锋相对过。作为瑟雷恩的民兵统领,他依然也被要求吃那些精致得过分,却丝毫填不饱肚子的东西。虽然那经过了几次抗争,但是依然一点效果也没有。在吃了一个星期那种无法填饱肚子的东西之后,太森在某一天带领民兵们巡逻的时候......终于因为肚子里没食儿,饿晕了。
从那以后,利薇雅才亲自下令,太森的食物可以由他自己指定,所有维京武士的食物则按照标准比例搭配十倍的量。要知道,食物是健康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也是利薇雅正式接过瑟雷恩统治权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
身为一个公主,长期受到高等教育的熏陶,她当然明白健康的重要性。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瑟雷恩的子民都在饱受着“健康食谱”的摧残,到了后来也就无所谓了,大家都习惯了......
老流氓看着厨师长远去的背影,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其表情之悲壮,足以让人联想到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幕惨绝人寰的大惨案。领主大人在自己的领土上没有东西吃,这事说出去恐怕都没有人相信。
利薇雅也是为他好,要知道大部分贵族到后来都会养成一个胖得跟猪一样的形象,公主殿下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早早的就开始做了打算。其实即便每天给老流氓灌一百磅的牛油下去,他也不见得会胖起来。只不过他刻意的进行自我禁锢,生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罢了。若是每天身体都充满着强大的仙灵力的话,他才不会感觉到饿呢。
“老板,你在想什么?”太森笑嘻嘻的啃着牛腿,老流氓还算有点良心,给太森留下了一个完整的牛腿,现在太森正将它做为饭后甜点来消遣。“是不是觉得有点郁闷?”
“何止一点,放以前我早一脚将他踹出百米之外了。”老流氓含着根牙签剔牙,他期待着能够多剔出一点东西来将就着填饱肚子,不过很显然这是不现实的。“这一回来,什么都变了。以前我的那些手下呢?黄征,霍恩斯两个人呢?”
“黄征现在好像去维纶娜做了一名圣殿骑士,跟雪儿小姐在一个神殿中。好像是老板娘派他去的。”太森想了想说道:“霍恩斯现在可威风了,也不知道铁炉垒的矮人王是不是发神经了,竟然将他点去做了一个山地骑士,那条穿山甲有几米长!”
“都出息了。给他们捎信,让他们趁早回来。”凌云若有所思的说道:“你也看到了,最近大荒原不太平,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现在这些人我又使唤不动,连吃个饭都不自由了。哎,要是能回到以前那种日子就好了,吃啥啥没够。”
“干啥啥不行。”太森嘿嘿一笑:“现在我们有件事情可以干。”
“什么?”老流氓吐掉了嘴里的牙签,他没有剔出任何有填饱肚子作用的东西来。
8-3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九 倒霉的俘虏
回到瑟雷恩的日子也不是完全无聊,好像上天特别眷顾这位领主大人一般,在他无聊的日子中送来了一个非常好的消遣物。昨天抓到的号称是来谈判的两个家伙,已经在了望台上被挂了一晚上了。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到了深夜,大荒原的风还是非常激烈的。
特别是在高处的地方,这样的感觉更加强烈——瑟雷恩山体本来就有六十多米高,加上那二十来米的了望台,已经将近百米了。在百来米的高空上猛灌寒风的滋味肯定不太好受。
布鲁将军还保持着一定的清醒,好歹行军打仗也这么多年了,身体素质上还是过得去的。而且在被维京武士门逮住的时候,他很明智的没有动弹,所以身上并没有受到是什么黑手暗伤。被吊了一晚上,除了精神看上去有些萎靡之外,一切都还完好。
罗兰多阁下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的一只手臂明显粗大的犹如他的大腿一般,被吊上的两只手一长一短的拖着身体,有一只手的韧带似乎已经被拉断了。这名魔法师个下显然在出发的时候没有预料到今天的处境,事实上,只要是做为谈判的代表,在任何一个文明势力中都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谁知道,表明了身份,还特地带上了魔法师公会的头衔,还是被人给上了套,吊了整整一晚上。被剧痛和耻辱折磨了大半夜,这位魔法师阁下终于晕了过去。在晕过去之前,他心里将这个不知好歹的领主诅咒了千万遍——竟然如此对待一个谈判的代表,并且还是一位就职魔法师公会的大魔法师,以后要是找到了机会,一定让他尝尝魔法师的厉害......
其实,这件事情不能完全怪在凌云身上。事实上昨天晚上老流氓是有吩咐守卫将着两个抓来的家伙关到监狱里。只不过他忘记了一件事情,现在的瑟雷恩不是从前的瑟雷恩——以前的监狱是指的那几个最开始强盗们居住的窑洞,外面打上了粗大的镶嵌着铁皮的柳木条,如果身上没有利器,绝对别想从里面出来。
当然,那里面的环境还是不错的。作为强盗们经营了几十年的基地,他们自然不可能给自己随便挖上一个洞就住进去。强盗也是人,是人就知道享受生活,作为一个占据这个荒原肚脐几十年的强盗部落,在生活条件上自然是没得说。
这些窑洞挖得都非常讲究,比如一定要在背阳面,比如一定要避开排水道等等,而且每一个窑洞里面都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甚至还有四通八达的下水道......若不是当初菲利克斯的坚持,说一名领主好歹要有一个像样的居住方式的话,老流氓甚至直接会把窑洞当成自己的家。
现在的瑟雷恩,所有的窑洞里都堆满了粮食——由于增加过快的人口,而利薇雅又无力开辟新的基地,所以只有将以前的牢房都腾了出来做仓库。
开辟基地跟内务可是两码事,或者她是一个精通战略布局的高手,但是作为实战来说,她还是差了很远。至于要去新开辟一块可以作为基地的领土,这更加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两个美女窝在地下城不出来,单靠她一个人,这是根本无法完成的大手笔。
窑洞被占了,很显然牢房就得另外找地方——了望台只要拆了梯子,根本不担心上面的人会跳下来。二十多米高的高度,普通人跳下去不摔死也得摔成个半身不遂。
昨天领主大人命令将这两个人关进牢房,守卫们会错了意,以为领主大人说将他们放到拆了梯子的了望台上。很显然这俩家伙都不是善茬,二十多米的高度怕是难不倒他们。特别是其中有一个魔法师,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什么可以飞行!用来困普通人的牢房很显然是困不住他们的。
东西是死的,人可是活的。聪明的维京武士们将他们的双手捆起来,然后给魔法师的嘴里塞了一块破布,之后就去心安理得的睡觉或者是风流去了。那捆手捆叫的绳索是用浸了水的兽筋制作的,张力大得让人惊讶,除非是用利器去砍削,否则直接挣断的可能几乎为零。
至于罗兰多阁下嘴里的那一块不知道抹了什么,带着一团一团污渍的破布,则是特别关照他的。如果让一个魔法师站在高台上念颂魔咒,肯定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这大概是几十年间瑟雷恩民兵们捉到过的头衔最大的家伙了——一位侯爵,一位大魔法师。不少人曾经学习领主大人出去洗劫过强盗,可都没有什么收获。事实上大部分的强盗都被领主大人在以前洗劫一空。而这一次则是真正称得上有收获的一次。
昨天晚上只是带了人回来,人们还没有什么感觉。当今天一早二十名巡逻的士兵拖着两只长毛象和十八匹狂风角马带着几辆马车回来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抓住了多么大的一条鱼。
那两马车上有一个硕大无比的家族徽章,他们不认识这到底是那一族著名的贵族所拥有的徽章,但是他们知道,能够拥有自己徽章的家族,必定是一支有这古老血统的贵族家庭。简单来说,他们拥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财富,单从那几马车上拉的东西就能看出来了。
领主大人现在虽然说不上是富甲天下,但是独自霸占一条精金矿脉,也算是豪富一方了。即便是这样,他的强盗性子还是没能改过来,看着这几车东西乐得嘴都裂开了。
三个马车里面装满了代表着财富的东西,虽然不是黄金,但是都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贵重得多——比如一大车的魔法水晶,一大车的香料以及另外一车用木桶密封起来的血红葡萄酒。特别是这血红葡萄酒,以前是巴尔斯陛下的最爱,老流氓在竞技场的时候没有口福喝到,这次总算是让他逮到机会了。
一辆马车上堆积如山美酒,老流氓看得开心无比,正好他觉得那橄榄酒稍微轻淡了些,这就立刻有人送货上门了,服务态度之好,速度之快,简直就是前所未有的。
肩膀上戴花的,自然指的是这两名贵族阁下了。两个倒霉的家伙被灌了一晚上的寒风之后本来精神已经委顿,又被粗手粗脚的维京武士一番折腾——要解下一位用浸水的兽筋捆起来的人,即便是手持利器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这中途魔法师阁下大概是因为剧痛清醒过来了一次,然后又被剧痛折磨得晕了过去。两两个人被带到了老流氓面前的时候,他们已经没有一个贵族该有的样子了,更不像是一个应该坐在谈判桌上的谈判代表,更多的是想一个被病痛折磨了几十年的老病号。
“你们俩,深夜闯到我的地盘里来想做什么?是要打探什么事情?还是准备发起战争?”领主大人看也不看这俩家伙也一眼,当然,他也完全不想听什么自我介绍之类的话。早上的饭吃不饱,那几桶血红葡萄酒现在当起了饭后的甜点,咕嘟咕嘟一阵猛灌之后,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香甜的酒气飘到了站在领主大人身边的太森那里,太森老人家很不着痕迹的心痛了一把——这哪里是品尝美酒的态度,分明就是一头牛渴在了猛灌水!
“你是这里的领主!?你不能这么对待一个远道而来的使者!”似乎是酒的香味刺激到了魔法师阁下,他终于从剧痛中清醒了过来。“我是红月帝国的使者,我是魔法师公会的大魔法师,你不能这么对待我!你这样会遭到报应的!”
魔法师阁下似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他或者应该了解这么一件事情,一个已经虐待了两名俘虏的家伙,根本不会介意这些事情,若是他高兴,甚至可以直接把他们处死。
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大荒原上,处死两个人谁会知道?况且人家是名正言顺的处刑。你深夜闯入我的地盘,我现在怀疑你意图不轨,你有权不说话,但是你说的话我都听不明白,很抱歉,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实在是听不清楚......你这态度算是在藐视我吗?是要我低下头俯下身子去听你说话吗?来人啊,把这两个藐视领主的家伙拖出去砍了!
将军阁下脑子里甚至已经提前描绘出这么一副图画了。这在战争年代实在太常见了,说什么不斩来使,那只限于光明正大的家伙们。那些不讨人喜欢的使者往往会出其不意的遭到各种各样的厄运侵袭——比如走路绊倒,吃饭噎着,喝水呛到等等最后导致一命呜呼。
魔法师们都是睿智的,这不假,没有人会对这一条提出异议。你说是问他天文地理历法计算等等,他们都能够回答的一板一眼,这就是魔法师的睿智。可睿智只限于某一方面而已。要说到这些战争年代中的小花样,这些成天站在数万士兵保护范围之内的家伙们怎么可能知道。
将军阁下叹了口气,就不该派一名魔法师来做代表。
“报应?我的字典里面没有这两个字。”
只听得咔嚓一声轻秒响,罗兰多阁下的脸孔开始急速扭曲,然后一声犹如从心底发出的撕心裂肺的号叫声在大荒原久久回荡......
8-4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 进攻主线
“说吧。”领主大人坐在一把舒服的藤椅上,翘着二郎腿,一只翘起来的脚抖的犹如羊颠疯病人一般。“你们来我的领地上,到底想干什么?按理说,你们并不是我国的子民,没有穿越国境来到我的领土的权利。若不是遇到我的这么一群好心的手下,现在你们的脑袋已经不在脖子上了。
老天作证,布鲁将军也算得上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军队里对待谈判使者的方式那是一整套一整套的,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理由来折磨倒霉的家伙。而好像这位领主大人一样正大光明的,丝毫不将“使者”两个字放在眼里的......他还真没见过。
要知道,这事关一支军队和一个家族的荣誉问题,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是坎纳斯自古以来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哪名将军或者统帅实在看不惯哪个倒霉的使者,可以将上述的方**着用一次,只要不杀死他,解解气也就算了。
斩杀来使,是一支军队的信誉问题,这会直接导致它的信用破裂,而没有人敢在跟它谈什么合作。
凌云才不管这些花花鸟鸟的事情,他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于这种半夜偷偷摸摸来到自己领地,后面带着几大箱财富的家伙,怎么看怎么想那么被战火缭绕的正在逃命的贵族。特别是那个醒目而刺眼的家族徽章,不是一个底蕴深厚的家族,根本不可能拥有。
“大人,我们是代表红月前来谈判的。”将军阁下重复了一次自己的话,今天早上他已经重复了不下十次了,可每一次领主大人都装做没听见一般,不厌其烦的问着同一个问题,好像是想从他的嘴里另外问点什么出来。这让他感慨不已,这位大人做领主实在太屈才了,他应该去做一个刑官,或者审问人,从他的手下绝对别想漏出一点消息去。“我们的确是来谈判的。我们的统帅大人想要在这片土地上寻找一件东西。”
凌云从鼻子深处喷出了一声重重的哼声,好像是在鄙视着这个答案——事实上这也不能怪他,放到谁这里谁也不会相信的。
几个月之前,这个国家提着几万铁骑侵略大荒原,以帝王的姿态想要征服这一片草原,那时候怎么没有想到谈判?单单是寻找一件东西,用得找提着几万士兵来屠杀人家的平民么?这话说出去放谁哪里也不会相信的。谁也怪不了,怪只怪那些军队的士兵们太贪功了。
在帕鲁斯上任帝国统帅之后,颁布的第一道法令就是军队奖励制度——为了鼓励这些士兵更加奋勇的杀敌,他们的功勋不是以战争的成败来计算的,而是以杀死敌人的数量来计算。每杀死一名士兵,可以得到一倍的军饷,每杀死十名士兵,可以官升一级,杀死一百名一上的士兵,可以直接获得贵族的头衔。
这种诱惑无疑是巨大的,一向被当成了炮灰的步兵们犹如虎狼一样,生怕自己杀得少,只要累计够了一百个敌人的耳朵,就可以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国家的士兵打仗犹如疯狗一般不要命,在短时间内连续突破几个国家的原因了。
当然,这一道法令里也有对将领的要求——手下的士兵屠杀多少敌人,他就能获得相应的奖励。
可能帕鲁斯真的是命令他们来寻找一件东西,但是这些将军和士兵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大好的一个机会?要知道大荒原在达拉斯登记的人口将近十万,原住民更是数量巨大......当然,这些都可以算得上是敌人,只要敢阻挡在军队面前的家伙,按照临时战争法,都可以格杀无论。
“你跑到我的地盘来杀人放火,仅仅是为了找一个东西?你当本大人是白痴,还是你自己觉得你的谎言很高明?”领主大人干笑了两声,他实在是觉得审问这样的犯人十分无聊。“你要知道,我的领土本来就是一片荒原,虽然法律上来说,你们没有权利私自进入我的领土,但是你们只要偷偷摸摸的进来,谁会知道?谁有那个本事整天在大荒原上飞来飞去察看你们的动向?”
“大人,你听我解释,帕鲁斯阁下的命令的确是寻找一件东西,与战争绝对没有关联。”布鲁将军阁下非常诚恳。“也许是我们的升职令太过苛刻,所以才导致了这些士兵和将军们的肆意屠杀。”
“我不反对屠杀。”凌云点了点头说道:“可是你们为什么专门找我的子民屠杀?有本事把你们的军队拉出来,我们实打实的干一场,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屠杀平民算什么本事?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一赶就跑的毫无反抗能力的平民,不是一支军队的作风。”
布鲁阁下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疯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拉开架势实打实的干一场,他真的以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土包能阻止红月帝国军团的进攻么?
至于屠杀平民,不知道是从哪个时候开始的——在很多本经典的军事教科书上都有这么一个记载,遇到城防严密的城市或者无法攻占的堡垒的时候,派出平民是最好不过的。
当然,所谓的平民并不是指的那些自己国家的为经济建设和粮食做出贡献的老百姓,而是敌对国家的平民。特别是在那些防守严密的攻城战中,这一招非常奏效。将那些守城士兵的亲戚家属老婆情人儿子二大爷七大姑等等通通捉到阵前,佩发给他们简陋的装备——比如木棍或者菜刀,至于铠甲,或者是硬纸甲,或者干脆就是没有。
不过这样的军队往往能够出奇制胜,那时候拼的已经不是战斗力了。若是城上的士兵有这个心将自己的亲戚家属老婆情人儿子二大爷七大姑全部杀死,那么自当别论,如果下不了手,那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将城门推开,放入大批的军队。
而即便是下了狠手去屠杀,在士气上也肯定会受到重创,利用平民不得不说是一种非常歹毒而且行之有效的方式。当然,红月帝国的军队们这种毫无意义的屠杀方式跟战术无关,他们仅仅是想取得更多敌人的耳朵而已。即便是这些平民不反抗,也逃不脱被屠杀的命运。
“别这么看我,你当你们人多就一定能获胜吗?”领主大人看着将军阁下眼里犹如看疯子一样的眼神,轻哼了一声。将军阁下看疯子的眼神是十分有道理的——无论这个小土包多么坚固,号称有多么强大的魔法防御结界,又多么强悍的士兵。它始终只有那么大一点,这个硬伤是根本无法改变的。
只要这里不是禁魔区,只要这里不是全面免疫物理攻击的地区,那么这里就一定会被抹平,这简直就是一定的。
“阁下......”布鲁吞了一口口水说道:“请原谅我的无礼,您觉得您的军队真的能在战场上占到便宜吗?您要知道,您的领土只有十万人口,加上那些原住民,也不会超过二十万——其中有战斗力的有多少,您自己心里清楚。这样的部队无法跟红月对抗。”
“比人数是最愚蠢的做法。”老流氓不屑的摇了摇头说道:“你当人数多就是胜利吗?你们那七万军队如何?还不是被我们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内全部歼灭了?”
“那是我们的魔法师准备不够充分。他们被浮城烫红了眼睛,失去了理智。”布鲁阁下叹了一口气说道:“阁下的那一座浮城的确称得上是强悍的武器,以至于我们的魔法师都失去了理智。有这么一座浮城,只要它还在天空上,的确就是无敌的存在。”
凌云哼了一声,意思很明显,你这家伙还算识相。老子的浮城不是摆在那里吃干饭的,只要有本事给我冲到浮城的攻击范围之内,来一个死一个,来一对死一双。当时把玉虚幻境拉进来,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用法......这也多亏了那些仙人们的仙诀将如此庞大的浮城建造起来。
“但是您知道,浮城是无法快速移动的。只要我们绕过那一座无敌的浮城,或者集合魔法师和龙骑士去轰炸它,它始终都会陨落。”布鲁阁下说出了大家都知道的浅显道理:“无论它多强大,它始终不能移动,或者只能以缓慢的速度移动。”
“我想知道的是,你们到底进来做什么,你跟我说这些废话干什么?”老流氓有点不耐烦了,拔出了匕首狠狠朝地下一Сhā:“或说,或死。”
太嚣张了!这家伙实在是太嚣张了!竟然公然如此对待一个有贵族头衔的谈判者,难道他就不怕自己的信用破裂,以后再也没有人跟他合作吗?
可可惜,他不知道,瑟雷恩的军队向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别说合作了,到现在为止甚至连一个盟友都没有。而跟它合作的都是一些死忠派,无论瑟雷恩的领主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会觉得理所当然。
“阁下,您真的以为一座浮城能够保您领土平安吗?”布鲁将军也有些愤怒了。“你如此对待一个敌方的代表,难道就不怕遭到谴责吗?”
“按照我们军队的规矩,只要代表三天不回去露面,他们就会以私扣代表的理由发动战争。阁下,在您没有完全做好准备之前,再您无法战胜我们的军队之前,我劝您最好不要这么做。”看到老流氓不为所动,将军阁下着重的提醒了一次。
然后,他忽然觉得太阳不见了。
8-4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一 帕鲁斯的意图
作为一个经常行军打仗的将军,他虽然没有见过浮城是什么样子的,但是那些军事教科书上多少还是有过记载——这种漂浮在天空上的战争终极武器往往由十到十五个高阶魔导师共同操作,加持永久或者暂时性的漂浮术,在上面部署轻重型远程攻击武器和魔法军团,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堡垒。
堡垒上一般部署有弓箭手和弩箭手,装备有珍贵的破甲和破魔的武器装备,浮城周围有巨大的地基床弩,三米长的精钢破甲箭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想要以身体优势来闯入浮城的龙骑士。
连不可一世的魔族攻陷一座浮城都要付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代价,说它是战场终结者,一点也不过分——幸亏这个东西不能够快速移动,或者根本不能移动,否则谁若是建造出了浮城,那么战争直接平息了,谁也别打了,谁也别去送死了。
除非那种自信到某个瞬间脑袋上忽然多出了无数处于攻击状态的弓箭手、弩箭手、床弩和魔法师,并且还有办法从容的化解。不过去问问任何一个统帅他都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样的人没有出生,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永远都不可能有这样的人存在。
所以对付浮城最好的方法就是绕路——你不是牛B吗?你过来爷跑了,你走了爷接着招呼,等你以龟速好不容易爬过来之后,爷又歇了。往返几次,我看你还有什么方法。浮城的速度可以说是它的致命弱点,只要掌握好这个弱点,在大荒原上绕开一座浮城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将军阁下觉得天空上的太阳一下就消失了,紧接着的就是一阵狂风刮过,吹得一片人东倒西歪,差点没有晕菜。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狂风在这里盘旋?要知道这可是早上!夏季的风再是肆虐,早上也不应该有如此强烈的飓风。
布鲁阁下抬头一看,下巴立刻掉到了地上,他终于知道了这位领主大人事实上不是疯了,他完全有这个资本这么说话,并且还能够牛B一些。
太阳不是消失了,而是被一座正在以惊人速度接近的庞大物体给遮挡住了。这座庞大的物体整体高约百米,纵宽更是一里有余,被各种水晶宝石镶嵌得闪耀夺目。中间黑漆漆的山体深沉无比,仿佛是由什么纯粹的能量体组成,在水晶宝石的包裹下,流动着暗淡的光芒。
一里纵横的浮城上精雕细琢的竖立着不少的小房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风格的建筑,弯弯的吊脚和气派的红墙,好像根本就不是坎纳斯大陆上任何一族的建筑风格。
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些房子和错落起伏的道路上那些闪着精光的东西,将军阁下绝对相信,那是威力强大的弩箭和床弩的光芒。而上面隐约可见一些人来回的跑动,那应该是驻扎在浮城上的士兵才对,他们三个一群两个一双四处流窜,拱卫着浮城的安全。
罗兰多阁下被这一阵强风刮得东倒西歪,我们可怜的魔法师阁下刚刚被吹醒,很不幸的是,他正仰头倒在浮城的下方,然后他又晕过去了。
不晕不行——睿智的魔法师们在这些基本常识上还是很有见地的,比如一看到浮城,那么很自然的就联想起了十来位魔导师阁下的驾临。作为一个大魔法师来说,十个都不见得能顶人家一个,况且人家完全是倾巢而出——竟然活生生的弄来了一个魔导师团!
罗兰多阁下的神经当然不至于如此脆弱,只是在遭受了跟一个魔导师团敌对的震撼之后,又看到了浮城在以极快的速度移动着,然后他的神经终于崩溃了。
作为一个魔法师来说,他太了解驱动这种庞然大物所需要的魔力了。按照教科书上的经典战役——全面战争时期十名伟大的魔导师建造了一座浮城,只能以不步行的速度移动,要将一座浮城移动到带起了飓风,着需要多少魔力?
换句话来说,这需要多少魔导师?五个肯定是不够的,十个肯定也赶不了,二十个应该勉强能让它稍微移动得快一点,估计得有三十四十左右......这样才能让浮城的速度移动得跟马匹的速度差不多。要做到带起飓风......大概没有一两百个魔导师是绝对无法完成的。
一两百个魔导师一起聚集在瑟雷恩操作浮城?难道世界末日要到了吗?难道他们要想联手施展沉陆术,将这片大地毁于一旦吗!?不管怎么想,后果不用去想,罗兰多阁下就是去想了后果,结果晕了过去。
“前辈,我们将玉虚幻境弄来了,你看放在哪里比较好!”冥海曾上面伸了个脑袋出来,然后又伸出了三个脑袋,“这鸟东西还真够重的,要我们四个才能联手把他搬运过来。你看看放哪里合适,估计搬完了这东西,我们得休息个两三天才能恢复过来。”
还好罗兰多阁下已经晕过去了,否则他非被刺激得神经错乱不可——原来不是一两百个魔导师,而是四个人,四个将浮城移动得带起了飓风,号称只需要休息一两天,这不是典型的变态是什么?难道都是神吗?难道在瑟雷恩出现的都是神吗!?
神到称不上,只不过这群变态仙人离神相差不远了——老流氓还懂得自我禁锢一些力量,这几个超级打手则是一点也不懂节约,抱着吓死人不偿命的态度不要命的在输出力量。能不能恢复过来老流氓已经管不了了,即便他们失去了大部分的力量,作为一个打手而言,也是非常合格的。
反正这几个家伙都是玩腻了仙人的生活,跑过来换口味的,让他们体验体验平凡人的生活,像老子一样自己开辟出一个领土,说不定以后能组成一个炎黄国,那也是没准的事情。
“放哪?暂时也没地方,把这东西弄到星翰草原去。”老流氓不着痕迹的瞟了一眼布鲁将军的脸色之后,冲着天上扯着嗓子喊:“距离这里三十里路程,朝西去,那里有一片大草原,将浮城弄到那边去!”
几个打手应了一声之后,拉着浮城又刮起一阵飓风走了。将军阁下下巴掉过了,这次掉眼睛了。四个人竟然拉着如此大的一座浮城犹如闲逛一般的朝前冲,这还是坎纳斯么?难不成我来到了地狱?看到的都是恶魔?
“阁下,您也看到了,我是否有实力和贵国的军队一战?”老流氓现在非常得意——占上风总是一件让人非常愉快的事情,事实上他无论上风下风都从来不会沮丧,只不过占了上风将他的情绪表达得更加完整一些而已。“说吧,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我不会再重复一次了。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说或死,自己选择。”
太森打了个饱嗝,趁着老板在对付俘虏的时候,他抢过了酒桶猛灌了几口——这种糟蹋珍贵美酒的行为除了在味觉上的感受强烈之外,在心理上更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然后,这俩家伙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干起来了。老流氓要抢回自己的酒桶,太森肯定不会给。这是凌云自己定下的规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则,瑟雷恩向来是没打没小的,比如抢女人和抢美酒,有本事的就能喝到,没本事的只有自认倒霉。
看着两个明显是下级的家伙在那里混战成了一团,你一拳我一脚打得不亦乐乎,布鲁阁下彻底无语了。这到底是什么人?他们是人类么?人类怎么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
暂且不说浮城给他带来的震撼,单就这几个超级打手——也就是那几个在天空上拖着浮城带起飓风前进的变态们,就已经足够让他震撼好一阵了。在红月帝国的士兵被屠杀之后,他从那些侥幸逃跑回来的士兵嘴里听到了一件事情。
除了恐怖的浮城之外,瑟雷恩还有两个超级变态——其中有一个家伙跳下过浮城,单枪匹马的干掉了将近五千的士兵。如果这不算变态,还有更加变态的,士兵们口中描述的那一只身长几百米的怪物,一抖动身体就会落下无数歹毒的美女,屠杀军队的效率丝毫不比前面那一个变态慢。对上了这群人,红月帝国那些纵横无敌的军队好像就像是泥巴捏的一样。
看着那边正打得热闹的两主仆,看着那一位被吓晕过去的大魔法师阁下,布鲁将军不得不承认,这个大荒原里的小领主,已经是少数具有跟红月帝国正面对抗实力的家伙了。
其实,帕鲁斯的命令并不是什么机密,他为了扩大寻找范围,将这个东西的外形和大小做了详细的描述分发到了军队中的将领手中去,只要仔细去打听,肯定会知道这个东西的。为什么这名领主大人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呢?
“一个雷电属性的魔法小剑。”布鲁将军叹了口气,“一柄蓝色的,上面篆刻着我们不认识的小匕首。”
8-4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二 魔法匕首
凌云犹如听到了历史上最搞笑的笑话一般,动用几万军队,屠杀了对方上万的平民,就是为了寻找一把匕首,这话不是骗人的问题,而是纯粹在考验一个人的智商——你要是真的相信了,那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B了。毫无疑问,连这样的话都会相信的,智力绝对是有问题的。
若是说一柄什么神器,什么非常牛B的武器,那还可以原谅,可是坎纳斯世界里那些最著名的武器,比如说失落在世界上的七神器,什么天使审判,什么狮王盾,炙天使之翼之类的玩意,为了这些东西那些国家的帝王去拼命尚且可以理解。
一柄小匕首,还是一柄蓝色的小匕首,还是雷电属性的小匕首......不对,应该是小剑才对。一柄蓝色的小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
无论是神邸或者是那些传说中的英雄,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谁使用小剑,这种东西向来只是女人防身用的。而且说到女人防身,这东西如果很牛,那么铁定是哪一位女神的......回忆回忆那些神话故事,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位女神使用过匕首小剑一类的武器。
骑士们倒是要用,用来拆卸他们的铠甲,可这种小武器除了拆卸铠甲,防身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用途——谁也不相信有人能拿着匕首小剑上战场吧?那是纯粹的找死!即便是你的武力再强,人家一把车轮大斧砍过来,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武器的差距在那里摆着,无论如何也拉近不了距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也是无法改变的。英雄们不会傻到选择这样的武器去和敌人拼命——至少,让凌云选择,他会选择车轮大斧,这种最具有威慑力的东西一斧头下去起码能倒下四五个。
于是,很自然的,我们的领主大人觉得他受到了欺骗——欺骗一个没有什么修养可言的领主大人,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小剑?”老流氓嘿嘿干笑了两声,用两只手比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长度——大概有手肘那么长短,考虑了一下,又缩短了一下距离,“你是说这样的东西?我该叫它做匕首还是剑?你们的统帅是个疯子么?竟然动用几万士兵来寻找一把娘们用的小匕首?”
领主大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以瑟雷恩如此之高的单兵作战实力,尚且只有暗精灵们使用这种东西,而且她们的主要武器还是腰间的角弓,精灵一脉相传的大师级射术让她们成为了最可怕远程作战部队。只有在执行暗杀任务或者是在防身的时候,这些匕首才能派上用场。
虽然暗精灵们的匕首经过了几代的改造,威力已经不容忽视,捅上一下非死既伤,但是这种过于短的武器还是有这不可忽视的致命弱点,它们的攻击距离,实在是太短了。
若是有人使用长矛或者大斧,无论这名使用匕首的人有多高明——当然要除开那些超级变态之外,无论他们有多高明,都无法逃脱距离的魔咒。只要你攻不进人家的武器攻击范围,那么敌人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任何一个人也不想看到的结果。
坎纳斯自古有一寸长一寸强的说法,而一寸短一寸险则更加说明了这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战争也好单挑也好,拉长距离都是最聪明的做法。
综上所述,老流氓觉得自己被鄙视了,自己的智慧彻底的被侮辱了。带着千军万马过来寻找一把小匕首,当知道自己的部队被人秒杀了之后,还派出两个冤大头过来谈判,你真当老子比你那傻儿子还笨么?
“嘿嘿,阁下,你是在藐视我的智慧,还是觉得您的谎言很高明?”凌云从地下扯起了匕首,在土地上划了几刀,随着他的动作,一条深深的伤口在地面上裂开,泥土堆满了裂痕两侧。“你说,你的皮肤坚硬,还是这地面坚硬?”
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问题——瑟雷恩的地面虽然不是什么大理石,但是也是铺满了碎石黏合起来的坚硬土地。然后经过了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踩踏,早就已经变的坚硬无比了。它们甚至能够承受维京武士的长毛象的奔跑,或者是地精大师们的火炮的后坐力。
“大人,我这跟你说的就是实话。”布鲁阁下苦笑了两声,他不怪这名领主大人不相信,事实上这件事情他至今为止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要派出这么大批的队伍来寻找一柄没有什么用的匕首一般的小剑,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件强力武器。“事实上,连我们自己也不清楚,帕鲁斯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历史上根本没有这样形态的强力武器出现。”
“连你自己都不信,你还说来蒙我?”老流氓有点怒了,他抄起匕首冲着太森喊了一嗓子:“给他看看我们瑟雷恩的特产!”
太森点了点头,擦了擦脸上的灰尘,他刚刚跟老流氓抢酒桶的时候毕竟还是老流氓技高一筹,将他踹翻在了地下。现在听到老板的呼喊身,立刻跑了出去。
这正在审问着,看什么特产?将军阁下有点晕了。这领主大人的行事的确不能以常理来判断。请客吃饭肯定是不可能的。特产无非就是那些吃的穿的用的......
三分钟后,太森出来了,他的手里提着一根银色的,上面有着一些金色粉末的棍状物走了出来。这根东西大概有半米来长,中间空心,厚度大概只有不到半指——这东西拿来干什么?若是根金属棍,这东西既不能上战场,又不能做农具,这不是浪费材料吗?
用来做武器肯定是不行的,它简直太薄了。不到半指的中空厚度,任何一柄算得上合格的大剑都能给它劈成两半。左看右看看了半天,他始终没有明白,这到底是一根什么东西。
太森将这棍子交到了老板手上,凌云揭晓了答案:“这个是我们瑟雷恩的特产,做为维京武士们的武器所使用的柄。”
布鲁阁下当然知道瑟雷恩有一批传说中的维京武士,这种终极的地面战斗部队战斗力甚至比那些该死的牛头人,也就是一斧头能抡翻二三十个普通人类士兵的变态还要变态。用这种看上去娘们用一样的精美......或者应该称呼为精美的东西,他们岂不是一下就给捏弯了?
“这是由通体的精钢制作,上面镀上了一层秘银,被加持过永久性的‘神力’。”老流氓掂量着这根钢管,街头混混打架的时候,板砖钢管西瓜刀绝对是不二的选择。而这根钢管又是极品中的极品——也就是说,发下去瑟雷恩的子民人手一根的话,那么瑟雷恩的战斗力立刻会被拔到一个新高。
“看到上面这些精光闪闪的东西没?”老流氓又指着那些闪烁着光芒的光点说到:“为了加强这些东西的承受力,你要知道我下了多大的血本,这上面全都是点的精金!”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大人。”虽然布鲁阁下被这个东西给震惊了,但是他还是不明白这位领主大人到底说的是什么。“这跟我们寻找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没错,他确实是被震撼了。已经被震撼的说不出话了——给普通士兵们装备点缀了精金的武器,大概只有这个疯子才能干出如此疯狂的事情。而那上面镀的一层秘银更是号称加持了永久性的“神力”。这种超级杀人武器要是到了维京武士的手里面,他们绝对会成为一座座不折不扣的战争堡垒。
这种东西,事实上老流氓也是昨天才听说的。利薇雅在闲得无聊的时候,专门用了一段时间来改进了一下民兵们的装备。瑟雷恩霸占一条精金矿脉,这些珍贵的金属来得自然十分容易。
而那些秘银,有一些是跟外来的魔法师们交换的,又一些是自己生产的。在暗精灵山谷中也有出产少量的秘银。大部分与那些来交换艾伯伦魔法水晶的魔法师们交换而来的。而这些加持的魔法,也是某一些比较穷困潦倒的,人品又十分善良的魔法师们,在利薇雅赠送了一些魔法水晶之后,主动要求做这些事情的。
老流氓刚刚听到这东西的时候,也被吓了一条,好像一个穷小子在睡了一觉之后,忽然发现了几个大美女带着几千万金币的家产非要跟他私奔不可。
“我的意思你难道没有明白?”凌云犹如所有街头小混混一样的掂着钢管,上面耀眼的金光将将军阁下的眼睛都弄花了。“你真的没有明白?”
“大人,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布鲁阁下摇了摇头,他重复了一次:“帕鲁斯大人是命令我们寻找一柄蓝色的小剑。我不明白跟您的武器装备有什么关系。”
“你们难道不是来抢老子的精金矿脉的!?”老流氓怒了,这傻B装傻也装得太像了一点。“找给我找什么小匕首的理由,找也给我找一个像的一点的。否则,你看到这东西了吗?它够坚硬吗?”
还没等布鲁阁下说话,老流氓一把摸出了雷神之怒,蹭一声轻响之后,镀上了秘银和精金的材料就此断成了两截,看得太森一脸的心疼。
“就是它!”布鲁阁下忽然惊叫了出来;“帕鲁斯大人让我们寻找的就是这个东西!一模一样!”
8-4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三 春秋大梦
“放你狗日十八代的狗屁,做你的春秋大梦吧!”老流氓怒了,手里的雷神之怒猛然一下伸长到了一米,剑尖的雷电几乎已经打到了布鲁阁下的脖子上。“你仔细看看,是不是这东西?你的意思是,想从我的手里拿东西?派了这么多士兵过来,原来是惦记着我手里武器?”
“不像了,不像了......”布鲁阁下猛摇头:“我要找的东西只有一点点长,你这个东西太长了,不像了不像了......可是我刚刚明明看到很像。”
刚刚那一瞬间,布鲁将军以为老流氓手里拿的就是要他寻找的东西,可是转眼间,那柄犹如匕首一般看上去好像一把废铁一样的东西,猛然变成了一把杀气腾腾,上面跳跃闪动着雷电,还没有碰触到之间就已经感觉到上面让人汗毛倒立的雷电威力的超级凶器,这让布鲁阁下有点反应不过来。
从来没有听说过武器还能自动变形的呀......难道是我眼睛花了不成?即便是魔法武器,也最多只能以魔法的形式体验,而武器形状的变化,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不可能归不可能,可事实就在眼前摆这。不由得人不相信。看着就在脖子面前跳动的发出“噼啪”声的雷电,将军阁下的冷汗一滴一滴的滴了下来。行军这么多年,见过的魔法不少,但是这样犹如凝结成了实体一般的雷电,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一米长的长剑好想纯粹是由雷电组成,深蓝色的剑身上跳动着无数的电火花,几条从不停息的电蛇在上面游动,偶尔发出一声“噼啪”的轻响,就会让人汗毛倒立起来。
“看到很像?”凌云心动一念,雷神之怒立刻收回了自己的锋芒,变成了普通的一柄蓝色的小剑,上面用炎黄上古小篆篆刻“冥雷”俩字依然清晰无比。
“对,就是这个样子,连上面的符号都一模一样。”布鲁阁下擦了擦眼睛,看清楚了凌云手里面的小剑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就是它,错不了。”
“恩。谢谢你的辨认。”老流氓点了点头,对着太森使了个眼色之后,将雷神之怒收了回去之后,手揣在兜里冲着卧室的方向走了过去。
“大人......这......”布鲁将军看着老流氓就要离开,忍不住将手伸了出去——上面的兽筋依然没有解开,风干了之后的兽筋更加的牢固紧密。现在他已经不奢求这个领主大人能将自己释放了,他只是希望不要将自己捆得如此难受而已。好歹自己也说了一句大实话,待遇好歹应该不同些。
“哦对了。阁下,为了感谢你的诚实,我决定将你释放。”老流氓听到了布鲁将军的呼喊声,停下来转过了头。“但是,我又害怕你将我拥有这东西的事情说出来。你也看到了,我们现在还在处于准备状态,要是我将你这么放回去,您的嘴巴一漏风,我的领土不就完蛋了?”
这天下,什么人的嘴巴最紧?结果不用说了。这俩倒霉的家伙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为什么会被派到这个该死的地方来,跟这个该死的领主谈判?好端端的屠杀了人家一万多子民,难道还会得到公平的待遇吗?只怪自己的运气不好,希望下辈子投胎的时候,能成个好人。
瑟雷恩的大厅里。几位美女正在梳洗,昨天晚上的一夜疯狂让她们耗尽了体力。老流氓憋了几个月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一个晚上整整没有闭眼。他本来就是强悍的仙人之体,再加上休息了几个月,欲望高涨之下,直将几个老婆弄得是浑身酥软。甚至在第二天一大早起床的时候,几个美女还是双脚发软。
“来扶我一把。”被折腾得最惨的薇仙小朋友正坐在大厅的桌子前吃饭。几个厨师虽然不对老流氓的胃口,但是对这几个美女还是非常上心的。“赶快吃,补充补充体力。”
“你难道还想再来一次?”利薇雅笑嘻嘻的喝着汤水,对着薇仙调笑:“昨天晚上你的声音怕是整个瑟雷恩都听到了,我看你今天出去怎么见人。你都不知道你那声音有多大,我使劲的捂你嘴都捂不住。不过还好,昨天瑟雷恩民兵守卫集体放假,都跑外面去凑对去了,有声音更大的,估计就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我的声音算大吗?”薇仙丝毫不示弱的抬起头看着漂亮的公主殿下,已为人ℚi,成为了一个正式的女人的公主点此时更是容光焕发。“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叫得惊心动魄的,我就觉得第一次挺疼的,你说怎么有些女人第一次还过得那么愉快?不愧是公主殿下啊,体质都特别的不同。”
“你说什么!”利薇雅恼羞成怒,一脸陀红的扔过去一个汤勺,被薇仙笑眯眯的挡开了。别说利薇雅是无心只举,即便是有人有意冲她投掷什么武器,现在以她的本事也能非常轻松的躲闪开来。修炼了凌云留下的功法之后,整个身体好像轻盈了许多一般。
“行了行了,你们别闹了。”菲利克斯作为大姐出来说了一句公正话,她一脸正经的制止了两个美女的争吵,然后看了看薇仙,又看了看利薇雅,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来说句公道话,你们两个的声音都不小,在几十米外都能听到呢。”
三个美女立刻闹成了一团——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的日子了。自打凌云消失,利薇雅坚持守在瑟雷恩等待自己的情郎回来,薇仙和菲利克斯两个人又坚持转入地下世界经营,她们是好久没有在一起了。这倒不是三个美女不愿意在一起,而是两边都需要照顾。
将瑟雷恩扔在地面上不管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星翰领主的那点家底都放在这里。而且荒原上的强盗土著们并不是被完全清扫干净了。加上在这里有一万多的常驻居民,没有一个行政长官肯定是不可能的。由于利薇雅要躲避国王陛下和那些贵族的视线,这个地方是最好不过的了。
而地下城也不可能放手——那里有一片巨大的财富支撑着星翰所有的开销。每一年都能从里面开采出足够的精金作为贸易品。这也让星翰草原的知名度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大部分精金被贸易换成了粮食、调味品以及武器、铠甲和日常用品,丢了这个地方,星翰的经济就将陷入停滞。
菲利克斯跟利薇雅是常驻军,只有薇仙偶尔两边跑。这个小妞在凌霄没有出生之前还算得上轻松,而在凌霄出生之后,她的娱乐时间锐减,两位姐姐负责经营地上地下,她就负责内务和带孩子......三人分工明确,每天将领土之内的事情事无巨细的整理一次,日子过得倒也不觉得十分困难。
只是偶尔会想起那个该死的男人,这让她们心乱一阵。不过很快就有大批的事情将她们这一些思考的时间给占用了——其中大部分都是冲突和局部战争。包括来自流民、流亡军队和一些小国家、部落的战争。要说到整理内务事实上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因为大部分的事情都被分派到了每一个人身上,她们要做的只不过是最后的统筹,但一说到战争,就有点头疼了。
毕竟她们谁也不擅长战争,而且一但到了这样的时候,对凌云的思念就更加强烈。后来还是太森挑了大梁,这几十年下来,他几乎成了一个合格的将军了。
这些都是扯淡。几十年难熬的日子也熬过来了,几个美女再一次感觉到了一种强烈庇护感。好像在凌云背后,自己只要做做统筹内务的事情,其他的事情全部都交到了他的手里就可以了一般。
“哎,我们好久也没有过这样的生活了。”利薇雅公主换上了一个汤勺之后,依然是惬意的喝着玉米浓汤。“以后的生活都不要变。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就好了。”
“你每天都叫得这么大声。”薇仙不放过一个揶揄的机会。“现在瑟雷恩平安无事,你们小两口赶快制造下一代,让我们的小瘪三有一个玩伴也好。”
利薇雅立刻扑了过去,跟薇仙闹成了一团。菲利克斯笑嘻嘻的看着两姐妹嘻嘻哈哈闹成一团,也不去阻止。的确,这样的生活她们期待得太久了。
以前凌云不在,里里外外都得女人们去顶,现在老流氓回来了,她们自然可以悠闲起来。上一次进攻的军队早就被老流氓屠杀干净了,如此具有震撼力的出场,相信短时间内他们不会再犯。薇仙甚至开始打算,几个领导是否应该出去公费旅游一圈才是......
“以后的日子,要真是这样就好了。”菲利克斯眯着眼睛看着外面的阳光,她一早起来就听到了老流氓在外面审问俘虏的声音。“这也许是作为女人,最幸福的生活。”
“乓”一声,那扇坚固的大门又被踹开了,吱嘎了两声之后,彻底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让我们的人全部撤离到地下城去!”老流氓一进门就扯着嗓子喊到。
8-4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四 世界又疯了
利薇雅公主正惬意的朝自己嘴里送着香甜的玉米浓汤,这种早餐之后的甜品向来是她的最爱,用玉米、粟米和蜂蜜熬制出来的浓汤味道非常鲜美。刚刚送到嘴边的一口还没吞下去,就被老流氓踹门而入的声音给吓坏了。咳嗽了两声之后,她冲着老流氓投去了愤怒的目光。
“你要干什么!没看到人家在喝汤吗!?是不是想呛死了我另外找上一个?”入了正房的公主殿下显然脾气不小,被呛这一口也够呛,半天没喘匀过气来。“大清早的喊撤退,有什么可撤退的,我们这里兵强马壮的,加上你带回的浮城和四个朋友,还撤退什么?”
老流氓进来的时候神色是极端慌张的,几个美女甚至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他有这样的神色——好像是什么巨大的威胁正在靠近一般。昨天还神采奕奕的领主大人今天就惊慌到了这样的地步,难道是见了亡灵不成?即便是见了亡灵,那边一大票的半精灵可不是吃干饭的,地下城里的骨头架子被凌霄拆了不少,现在正发愁没有货源补充呢,要真是见了亡灵那还好了。
“怎么了?为什么要撤退到地下城去?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菲利克斯算冷静的一个,她也是从来没有看到过凌云惊慌成这个样子。要说到以前,让人惊慌成这样的总是他自己,能让他惊慌到这样的,还真就从来没有见过。“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时间解释了,赶快,越快越好,全部撤退到地下城去!”老流氓把气喘匀了,一脸如临大敌的神色——以往即便是面对着巨龙,面对着安达瑞斯那种超级魔兽也没有见过他出现这样的表情,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次真的遇到大事情了。“不要带东西了,带着我们所有的人,留下一百个维京武士在瑟雷恩,你们全部撤退到地下城去。如果晚了的话,恐怕我们都走不了了。”
“你起码得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吧?”薇仙支起身子来问道:“凭我们现在的实力,没有谁可以轻易的将我们从瑟雷恩赶出去吧。”
“这不是赶不赶的问题。”老流氓有点急了。“刚刚你们知道我审问那个探子,打听到了什么吗?说出来你们绝对不相信!”
“那是谈判使者,不是探子,你没把人家杀了吧?”菲利克斯看着老流氓一脸惊慌的样子问道:“使者可是不能斩杀的,否则我们会背上一个不守信用的帽子。”
“杀不杀都是那么回事,如果我的猜测正确的话,即便是不杀他,我们也难逃过这一个劫数的。”凌云叹了一口气,一ρi股坐在了椅子上。“你们猜我刚刚听到了什么消息?我想到了什么?你们真当我疯了吗?没事就让瑟雷恩全体居民大撤退。”
“那你到底听到了什么?”利薇雅皱着眉头问道,她也在心里感觉出了一丝的不妙,但究竟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只是能让这个男人惊慌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起码,不是三言两句几场仗就能摆平的事情。既然凌云让全部瑟雷恩居民撤退到地下城,最少也是一个灭顶之灾。
现在天风大陆上有人有这个实力让他惊慌成这样吗?要说有什么不开眼的国家提着部队前来拜访的话,单那浮城已经可以让大多数人吃不了兜着走了。如果是什么人单独前来寻仇,并且我们还不以多欺少,普通的家伙只要民兵们出面就行了,变态一点的就交给老流氓带回来那几个超级打手——更加变态一些的,大不了我们的火炮鸣,这种连巨龙的皮肤都抵挡不了的武器,不轰那家伙成马蜂窝不算完。
况且瑟雷恩并没有和什么国家交恶——前面来进攻大荒原的那一支军队估计也是看上了这一片地区的潜力。如此辽阔的地域根本没有国家政权。靠近拉普拉塔河一带全部是肥沃的土地,用来种植粮食的话,甚至可以供应一个小型国家的口粮。拉普拉塔河北部则是靠近大荒原一带的辽阔地区,无论是用来建设根据地还是用来屯兵,都是最好的选择。
可他们已经吃到了苦头了,短时间内不会在再来的——并且根据准确的情报,红月帝国的军队现在正在跟东部原戒日王朝边境上的兽人在苦战。这些家伙虽然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却有着惊人的战斗力,加上他们的祭祀配合起来,即便是拥有能够使用魔法禁咒的魔法师,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将他们打败的。
除了红月,还有谁来找茬?现在打得最欢的家伙都歇菜了,他们总不能放弃东边那一片长长的边境线和即将倒手的兽人的领地,而来全面进攻一个目前跟本没有价值的大荒原吧?要说作为生产基地和屯兵的处所,那也得经过起码几年的建设才能完成,这时候他们估计是没有这个心思的。
“我听不明白......他到底说了什么?你跟我们说说。”利薇雅心里琢磨了半天,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好的答案,无论朝哪个地方看,都没有什么太过明显的战争迹象,排除那些战争狂人,为了某个目的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之外,战火立刻烧到大荒原,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我有一个很不好的预感,有一个强大的敌人正在对我们虎视眈眈。”老流氓想了半天,终于不确定的说道:“要说他是谁,我也无法确定,但是如果我的猜测正确的话,我们捆在一起的实力都难以望其项背的。”
“有这样的人吗?”利薇雅微微一笑,很显然,他觉得这个流氓是在开玩笑。“这人是谁?一个伟大的龙骑士?一个伟大的魔导师?还是一名武魔双修的强者?”
这句话明显充满了玩笑的意味——要说到大陆上的强者,首推的当然就是与巨龙为伍的龙骑士们。他们驾驭巨龙翱翔九天,一夜之间可以对大陆另一个尽头的城市发动攻击,巨大的龙息球的毁灭性攻击绝对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在梦魇中永远无法苏醒。加上他们本身强悍无比的战斗力,要搏杀他们的可能性非常微小——除非龙骑士自己的破绽,否则几乎不可能——难道屠龙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吗?
如果一名龙骑士跟巨龙配合得天衣无缝的话,搏杀他们几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人家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吗?就没听说过比龙飞得更快的东西。如果是一只风系巨龙那就更好玩了。大家可以闭着眼睛想像如此一幕。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早上,一名龙骑士驾驭着风系巨龙来到一个倒霉的城市,就当人们在猜测这名龙骑士的来意的时候,忽然脸盆大小,门板大小等等大小不一的龙息球从天而降,打得城里的守军找不到北。经过一段反应时间后,城外驾起了对付巨龙的床弩,拉来了对付巨龙的空骑——比如狮鹫,比如幻兽什么的,刚刚准备好要升空,却发现人家不见了。要知道这些空骑可是很忙的,当他们等的不耐烦了,刚刚走出不到一里地,巨龙又回来一通龙息球招呼,打得城里的人找不到北。然后那些空骑们又来增援,接着人家又歇。反正你来我就歇,你走就我打,不把你折腾出屎来,算你眼儿紧。
至于魔导师那就更好理解了,他们甚至可以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只要他们有精确的位置标注,他们甚至可以在千里之外对一座城市发动毁灭性打击——当城里的人反应过来之后,甚至找不到是哪个王八蛋把他们家茅房给炸了!这种带有一点神秘色彩的攻击则更能让人心理崩溃。
第三种人,就是那些武魔双修的变态了,这些变态在历史上没有记载,他们的名字就被当做禁忌封印了起来。和他们战斗过的人绝对无一生还,他们的强悍是公认的。即便是龙骑士和魔导师也绝对不想和他们为敌——就算是这样,就算连龙骑士跟魔导师也不想跟他们为敌,但是他们不见得就强得过那几个超级打手。要知道冥海一个人屠杀了将近万余全副武装的士兵,这个纪录在坎纳斯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只有后有没有来者,这就说不一定了。
“龙骑士?魔导师?武魔双修?”老流氓干笑了两声,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你也太小看我了,这些废材在我眼里根本不算什么。我想像中的,比他们可怕十倍百倍?”
“吹牛。”薇仙小妞很显然对这个答案不屑一顾。龙骑士、魔导师、武魔双修的大变态已经属于站在坎纳斯力量巅峰的人物了,他们要不就是手握一方大权,要不就是掌有无数人的生杀之权,比他们可怕十倍百倍的人?这世界会有吗?“大概是他惹到哪个女性神邸了。人家下来找他麻烦了。”
“有道理,现在也只有这么一个解释了。”利薇雅也笑嘻嘻的点头表示同意。“要说比这些人还要强上十倍百倍的人,除了神,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存在了。难道,你是想告诉我们,又一个神正跑来要找你的麻烦?你难道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利薇雅话一出口,脸就红了——老流氓昨天晚上肯定是没睡好的,要问没睡好的原因嘛......她们几个是最清楚的。若是放在以前,老流氓肯定要把这个事情当做笑话笑上一个星期,可是他现在没有心思笑。
“你们说的不错,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老流氓摸了摸身上的雷神之怒说道:“他可以算得上是一位神邸,力量绝不在神邸之下。”
利薇雅摇了摇头,他觉得老流氓疯了,薇仙走过去拍了拍凌云的脸蛋,使劲的摇了摇他的脑袋,证明了他完全没有问题之后,以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我说的,是这把剑以前的拥有者。”老流氓苦着一张脸:“雷阵子。”
8-4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五 神与平民的比喻
利薇雅眨巴眨巴大眼睛,一脸的不知所谓——雷阵子?这是一个啥东西?回想回想坎纳斯以前发生过的战争,那些死了的,活着的,半死不活的,失去下落的,总之能跟“强者”这个词沾点边的家伙,全部都漏了一次,很可惜,即便是她再漏个十次二十次,答案也是没有。
菲利克斯跟薇仙两个人现在大概也和公主殿下一个模样,一脸的疑惑——刚刚老流氓说得如此牛B,想来必定是一个听了之后就能让人睡不着觉,名字专门用来止而夜啼的恐怖的重量级名字,谁知道这个家伙的名字一出,两个大小美女全愣了。
雷阵子——这个名字给她们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奇怪,没听说坎纳斯有姓雷的出现过。难道是某一个古老家族中的可怕人物吗?或者又是某一族隐居在坎纳斯某一个角落的神秘种族?也只有这个解释了。比起去想那些已经存在过的英雄们,还不如将现实投向那些虚无缥缈更加合适。
“这个,亲爱的......”薇仙想了半天终于支起了身体,费劲的走到了老流氓的身边——昨天晚上的一夜疯狂已经让她精力快耗尽了。特别是某一个心理稍微有些变态,行为稍微有些粗鲁的家伙对着他做出了一些无意之间做出的伤害之后——比如大家都知道,干那事的时候必定是要分开腿的,这分开的力量和角度很重要,有些人一时激动力量稍微大了一些,就导致了可怜的小姑娘肌肉拉伤了那么一点。薇仙好不容易挪到了凌云身边,伸出了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奇怪,你也没发烧啊?”
“靠!”老流氓一把打开了她的手,看着其他两个憋着笑声的美女说道:“你们当我发神经啊?我跟你们说,这一次真的很危险,相信我,没错的!”
“可你也要拿出一个具体的事情来吧,总不能因为你的一个猜测,我们就动员几万平民全部都搬迁到地下世界去。”菲利克斯摇了摇头说道:“暂且不说现在没有这个条件,即便是有这个条件,你知道搬迁几万平民需要的时间吗?加上我们瑟雷恩自己的武装力量,完全迁徙完毕起码要十天以上!这还不包括留在这里的武器装备以及黄金、水晶和其他的贵重物品。”
菲利克斯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不是我不支持你,而是你的想法也太过极端,如果你担心你子民的安全,可以让一半老幼先迁徙到地下城去居住。但是,我觉得并没有这个必要。”
“我同意。”利薇雅公主点了点头说道:“如此大规模的搬迁,需要的时间不会是短短几天,而且我们如果全部搬迁就等于放弃了这个经营了几十年的地方。你对它没有感情,我对它还有感情呢。我不撤,要撤你们自己撤。”
薇仙笑嘻嘻的不说话,不过看样子已经想到了——她的想法和其他两个美女是一样的,要全体撤退,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工程,不说消耗的财力和物力,单是粮食给养就负担不了。
这倒不是说菲利克斯她们不想跟老流氓一起撤退一次——事实上,如果在给养、粮食、水和衣物全部都跟得上的情况下,搬家有什么不好的?这地方呆烦了,别说地下城了,我们一举撤退到维纶娜,撤退到龙牙山去又如何?就当是来一次长途旅行好了,撤退之余还能散散心呢。
老流氓属于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的那种人。瑟雷恩可地下城的粮食储备并不是说经得起无限制的消耗的——这两个地方本来不产粮食,一些可以充饥用的食物也仅仅是一小部分的腌货。要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搬迁撤退,消耗必定是惊人的——不说要发散多少粮食给他们,就算是搬迁之中的损失,这也可以完全让星翰的行政沦落到一个严酷的冬季了。
“我跟你们说不清楚,反正,总之,赶快给我全部撤退到地下城去!”老流氓看到商量无效,使用了领主的权威了。“赶快命令他们全部撤退到地下城去,不然我就要亲自下命令了。”
“那你下一个给我看看。”利薇雅笑嘻嘻的看着老流氓说道:“亲爱的,你这一走几十年,你猜猜还有多少人认识你?如果你不给我一个明确的理由的话,我是不会同意这一次的大撤退的。如果你单单凭自己的一个猜测,那我更是不能同意。毕竟我们消耗不起那么多。”
“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方便说的?”还是菲利克斯聪明,一眼就看出急得满头是汗的老流氓心里在想什么,也许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又不方便透露......可是对自己几个姐妹有什么好保密的。“你说吧,对我们有什么可保密的。如果你怕对你的子民说会引起恐慌的话,就跟我们说实话。如果理由充分,我想利薇雅会编造一个合适的理由说服这些人撤退到地下城市——毕竟,要说服他们无端撤离这一块他们生活了几代的土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利薇雅点了点头,期待着凌云说出事情的真相——看样子他已经不是纯粹的猜测了,几乎就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不然以他的性子,绝对不会这么急吼吼的喊撤退。毕竟这个家伙是敢一个人带领一票不会飞的家伙对抗两只龙骑士,带领千来个家伙敢去正面挑战几万骨头架子,敢于两个人就去面对一名恐惧魔王的家伙,要说什么能吓到他,还真不多。
“我的确是怕吓到了你们。而且说出来你们也不会相信的。”凌云看到几个美女的坚持,没了注意,自己拖了一张椅子坐在了中间,理了理思维说道:“你们经历过神与人的战争吗?你们觉得,神邸若是存心想要杀死平民的话,他们有几分把握逃脱?”
“神邸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屠杀平民?”薇仙摇了摇头说道:“你这个比喻太不恰当了,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巨龙屠杀人类倒是经常听见。神邸是赐予人们力量的存在,他怎么可能跟我们敌对。”
“这个比喻很恰当。”老流氓肯定的点了点头说到:“现在就是这个意思,比如,一名神邸要追杀一群平民的话,这群平民会怎么怎么样,能够逃跑吗?机会有几成?”
“一成也没有。”菲利克斯很诚实,她隐约明白了凌云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一时间总是摸不到头绪。“神邸若是要追杀平民的话,根本不用亲自下手,命令他的大批教徒实行宗教裁决就可以了。宗教裁决是一种超越法律的形式,只要这个神邸受人们认同,那么任何形式的宗教裁决都是合理的。”
“对,就是这样,那么,我们打个比方来说,一个侍奉光明神的牧师忽然有一天......喝多了也好,被门夹了脑袋也好,吃错了药也好,总之,他去跟光明神为敌,后果会如何?”凌云想了想,补充了一句:“这名牧师本来是一个高阶牧师,比如教宗,或者红衣大主教一类的什么人。”
现在菲利克斯是越听越糊涂了。教宗、红衣大主教都是神圣教廷顶尖的人物,他们终身侍奉光明神,神力降临到他们的身上,赋予他们守护教廷驱逐异教徒的力量,他们怎么可能会去和光明神为敌呢?况且,即便是力量再强大,这力量毕竟是神邸赐予他们的。
在神圣教廷里若是有谁想和光明神为敌的话——这不关见习小牧师跟红衣大主教甚至教宗之间的等级差距,只要他们跟光明神为敌,那么就会被瞬间收回神力,然后被秒杀掉。当然,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傻子这么干过,要和赋予自己神力的神邸为敌,无非就是提这刀子朝自己的心口上捅——旁边还不准备速效救心丸什么的。这是最纯粹的找死。
可他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瑟雷恩并不是神圣教廷,而且也没有任何侍奉神邸的祭祀和需要神邸赋予神力的战斗单位。即便是神邸出现了,起码也能抗上一阵子吧?不至于因为刚刚那个比喻里被自己侍奉的神邸收回神力之后秒杀那么凄惨。
“我现在的情况,就跟这个差不多了。”老流氓嘿嘿一笑说道:“你们都知道我这东西是从地下世界里弄来的吧?在我回去这段时间里,我知道了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并且靠着它我才能够安全的脱身。形象点说,如果没有了它,我就是一个战斗力下三流的小瘪三。”
“那么?你想说什么?”菲利克斯心里似乎已经喊出了答案,可她依然有一点不确信,毕竟在时间上,这完全不成立。
“我想说,很不幸。”老流氓无奈的耸了耸肩:“我想说,跟我们敌对的红月帝国的统帅,那个叫做帕鲁斯的家伙,很有可能就是这柄飞剑的主人,雷阵子。”
“怎么可能!他是在你走后十多年之后才发动战争的!”利薇雅立刻摇头否定。“在时间上根本吻合不了。”
“时间......你们觉得,我出现的时间可以用常理来判断吗?同样,他是跟我一样掉进了那一条该死的通道,所以什么时候出现,我还真不敢打包票。”
8-4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六 先下手为强
“他是你们那个世界的神邸吗?”经过老流氓如此的解释,几个美女算是明白了。所谓的雷阵子,是一个具有超强力量的家伙,老流氓回去炎黄大陆旅行了一圈能够安全回来,全靠他铸造的这一柄雷神之怒。不过在这一点上利薇雅却不是很清楚。“他到底是一个什么神?司铸造?司战争?司和平?”
在坎纳斯世界中的神邸,每一个神都有着一个特殊的神格——这种神格可以是豁免,可以是增幅,或者是在某一个间中无法被杀死。相对的,这个神格也约束着这名神必须要司掌一件事情。
比如握有战争铁锤的战神阁下,必须给于军队和战士们祝福和守护,凭借着他手中威力无比的战争铁锤,他被称为神殿中战斗力第一的神邸,并且他的神殿也是最大的。这就得益于他的信奉者的供奉。每一个上战场的士兵都会朝他祷告,所以这也是最受欢迎的一位神邸。
司掌铸造的神邸则是矮人们供奉的神邸,他们相信这位神邸可以给他们带来好运,让他们铸造的武器更加锋利——并且这名神邸的战斗力本身也不低,谁相信一个长期手握铁锤的家伙,混身上下肌肉的家伙,战斗力能低得到哪里去?
而听凌云的描述,他们那个世界的神邸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了。而且根本就不存在神格如此一说。这位名为雷阵子的家伙不仅仅战斗力数一数二,而且还拥有精湛的铸造技术,铸造出了让人人胆战心惊的超级神器。不仅仅是这样,而且他还是一名精通空间与时间技能的神.......
这就让利薇雅有些头晕了——她开始搞不清楚了,这名神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既然战斗力数一数二,可他却不司掌任何事物,整天没事就喝酒闹事寻衅打架,端的一副大流氓相,这样的家伙能叫神?难道那边的神都堕落成了这样子了吗?
“你们没搞清楚,他还不算是神。”老流氓开始给几个美女上这炎黄大陆的文化课程。“所谓神,是某一个仙人修炼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个程度究竟是什么,我也不清楚,因为我不是一个神。我要是一个神的话,就不用被人家赶着跑了,看谁不顺眼就灭了谁。”
“你要是神,我就是女神。”薇仙小朋友美艳横陈的飘了过去,差点给老流氓撞了一个跟头,这言下之意再清楚也不过了。“你的意思是,只要努力,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神邸,是这个意思么?”
“理论上是,不过实际上操作起来有困难。”老流氓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齐天大圣那猴子,然后又摇了摇头说道:“也不完全是,有一些特殊的生命,在一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被选中作为神邸的接班人了,或者创造一个新神,这也不是没有过先例,而且挺多的。”
“这样,那你们那个世界的神不是乱套了,不过经过测试,不用经过神邸的考验就能直接升级为神的话,那你们那个世界到底有多少神?”菲利克斯揉了揉太阳|茓,感觉很混乱。
按凌云这个说法,今天这里出个神,明天那里出个神,那么这个所谓的世界还不神满为患吗?一个世界如果神多了的话,那么该有多少教派,该听谁的——比如两个神起了矛盾,两帮教派的教徒必定是要群殴的,这样一个多神的世界中,那这群殴会有停顿的一天么?要知道神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他们除了整天赞美比他们更高调的神之外,就是去关心自己的神殿和信徒了。
“有多少......这个也不好说,没有一万,九千总是有的吧?”凌云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说出了一个让美女们震惊的答案:“还不算那些毛毛脚脚的,就算是叫得出名字比较著名的,起码就有九千。”
“你们那个世界疯了!”薇仙吐了吐舌头:“那个这个雷阵子又属于那一种神呢?是主神一级还是小兵一级的?总不能都是力量强大的主神吧?在我们这里,主神也一共只有九名而已。”
“你们这里神邸的资源匮乏,九名实在太少。”老流氓嘿嘿一笑,开始掰着指头数:“我来看看,比较著名的有十二星宿,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北斗南斗星座,各个品种的菩萨山神。天庭嘛,由玉帝至下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什么的,无论怎么算也有几千个。多了去了,谁背得出名字来。”
美女们的下巴掉到了地上,她们过惯了只有九名主神司掌九个派系的生活,忽然这个数字扩大了一千倍,无论是谁也有点接受不了。
“总之我们现在不管那个家伙是一名什么样的神,不过我估计他还没有神。”老流氓站了起来说道:“我们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尽快撤离,不管这个家伙是不是一个神,我们现在没有跟他对敌的力量。按照以前那些传说来看,这家伙若是发起疯来,不夸张的说,他一个人能顶一大群的魔族军队,或者破坏力更甚。”
这样一说就没戏了。一个人能顶上一大群魔族军队——也就是说,这个家伙无论走到哪里,好像都随身携带了一大堆的魔族士兵和将军在身边。这样的家伙谁去惹,谁去惹谁没有好果子吃。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目的就是他以前铸造的武器,雷神之怒。”老流氓又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而这东西现在正好在瑟雷恩,正好在我的手里。按照那两个使者的说法,如果他们在三天之内没有回去报信的话,那么帕鲁斯会提着几万大军入侵我们的领土。”
“这个消息准确吗?”利薇雅的耳朵立刻竖起来了。“他刚刚才被折了几万军队,现在红月帝国在各个阵线的攻势都被拉开了,短时间内应该是无法抽调如此多的军队聚集的。”
帕鲁斯为什么发动疯狂的进攻?为什么一上台就开始搞侵略战争呢?自打两个使者的话说出来之后,几个人算是有了些端倪了。他的主要目的如果是为了寻找到他自己的武器,那么这场战争就不能按常规来判断,他随时可以抽调进攻攻势良好的部队投入到这里,如果一旦知道了雷神之怒在这里现身,将整个红月的军队调遣过来也说不一定。
瑟雷恩的防御力虽然是强悍无比,但是要面对无边无际的国家军队和一个不知道到底到了什么程度的恐怖敌人,还是有一些勉强的。
“他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这雷神之怒的话,我觉得他没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的。”菲利克斯摇了摇头,不同意这个说法:“试想一下,战争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钱和领土,所以一般的战争可以以局势来判断。而如果这个目的变为了一个小东西,那么这个小东西一旦被查出再哪里,那些剩余的军队就会蜂拥而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种战争形式就有点类似于雇佣兵们抢地盘了。”
“所以,我才让大家尽快撤离,不然难道你们以为我疯了?”老流氓撇了撇嘴说道:“这毕竟是我的心血,大规模的撤退是很容易导致我们失去公信力的。”
“你也能想到这一点,算是不容易了。”利薇雅笑嘻嘻的拍了拍老流氓的肩膀:“我以为你除了打打杀杀之外什么都不会呢。没有想到你也能朝更深一层的事情考虑。的确大规模的撤离很容易导致居民对我们失去信任。特别是在这件事情没有发生的前提下,想要再聚集起他们一次,那就有点不容易了。”
“哼,我好歹也算一个文化人。”利薇雅的夸奖让老流氓双脚有点飘了,几乎找不到北。夸他勇猛无敌的不在少数,可夸他有计有谋的,这还是第一个。
“这下看来全员都通过了吧?”凌云看了看三个美女,三个人都点了点头。“那么我们应该商量一下该怎么撤离才不会引起恐慌吧。”
大规模的撤离肯定会引起恐慌的,特别是老流氓那种提议,让大家不要携带自己的财富,只要人离开了就行。要知道这些人在荒原上生活长则百多年,短则几十年,最短的起码也有十多年吧?让他们一夜之间抛弃自己的家园,是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可是撤退得晚了也不行。撤退得晚了,如果红月的军队真的在三天后到来的话,那么瑟雷恩绝对没有保护如此大范围领土内居民的能力,结果就是会发生一场大屠杀——这是任何人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撤退是肯定要的,但是以什么方式撤退,这是一个困难的选择,到底是慢慢来,还是快刀斩乱麻?
“我决定了,我们要在三天之内全部撤离瑟雷恩,留下一百士兵作为防守就可以。”老流氓最后拍了板。“我带来的那几个朋友和我一起也守在这里,他再怎么厉害,也总顶不住我们五个一起上。”
能说出五个一起上这样的话来,真是不太想老流氓的作风了,可也表现出了他对这一次敌人的谨慎。毕竟人命只有一次,不谨慎一点,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我反对!”
这一次们没有被踹开,那门已经结束了自己的使命,看着一只大脚踩在了自己的身上,它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响声。
8-4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七 老文盲
“你反对什么?”几个美女和一个流氓一起转过头去,看着早上跟着几个打手一起出去拖浮城的小瘪三进来了,第一句话就把他老子顶了个半死。也不知道他一个早上跑到哪里去了,现在一身上下都是破破烂烂,犹如刚刚进行了一场艰苦的斗争一般。知道的说他出去劳动去了,不知道的也许就能认为他刚刚才从某一个战场上下来。
“我反对你们搞大撤退!”凌霄进来之后也没有多的话,立刻就从着菲利克斯走了过去:“赶快赶快,热死我了,这外面的天气是不能跟地下城相比,早上出去几个小时差点没把我给晒死!”
凌霄进来之后一ρi股坐在了椅子上,从桌子上扯起一杯冰镇的橄榄酒灌了下去,看得菲利克斯直皱眉头——这小瘪三前几天刚刚才学好了,怎么现在立刻打回了原形?难道父子之间的影响真的就这么大吗?要知道老流氓可是还没有来得及跟凌霄两个单独相处啊。
今天早上菲利克斯起的很晚,没有来得及给他准备什么衣服,估计他是不知道从哪里随便抓了一件衣服来套上。以这小子的性格,血可流头可断,造型不能乱——他绝对不会找一件如此造型的衣服来毁灭自己的形象。在这一点上,老流氓和小瘪三的习惯倒是不太一样。
“你跑哪去疯了去?一到早的就搞成了这个样子?”菲利克斯看着他一身破烂无比的衣服,似乎身上还有不少燃烧粉的味道。这让她的心里不禁一紧——难道他发现了瑟雷恩那些地精大师们制作的火炮?这个玩笑可就真开得有点大了......
“你是不是那那些火炮推出去玩了!?”很显然也有第二个人发现问题了。“那些东西也是玩的吗?赶快说,伤到哪里没有?你推去哪里玩了?那些东西你怎么能随便就拿来玩呢,那是地精大师们制作出来用来打击侵略者的东西!”
“别把我当小孩!”凌霄打开了薇仙的手,脸色很不自然——在他小时候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薇仙陪着他在玩的,所以他对薇仙甚至比对自己的母亲还好要上三分。“我才不是玩呢。我今天去参加战略部署去了,嘿嘿,地精们贡献了不少的火炮,为了证明那些炮不会在关键时刻失灵,我牺牲了小我,冒着随时都会被炸死的危险,去一一试了一次。”
菲利克斯彻底无语了,她忽然觉得这两父子虽然犹如仇家一般,但是某些地方还是很相像的,比如那些不怕死不要命的气概,那种说谎话不脸红的态度,那种神经粗大的八匹马都拉不断的特质,可不是一般人都会有的,也只有在这两父子身上才能体现的淋漓尽致。
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去试火炮?这话鬼才相信,不对,应该是鬼都不信——去找百慧灵问问看,看她相信么?对这话她用脚指头想也能想明白。
明明就是这个小瘪三想要去试试这个新鲜玩意。还记得以前地下城里发现过一尊魔法大炮,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遗留下来的了。但是从精细的雕琢和完全没有斑驳的炮身来看,这东西还能够使用。魔法大炮以魔法水晶的能量或者其他能量来源作为基础,通过特殊的阵法将这些能量在一瞬间提取出来,然后通过另外一个魔法阵激发出去,是全面战争时期对付魔族最有力的武器。至于它什么时候遗落在这里,为什么会被人遗落在这里,这些事情通通都无法考证了。
可以考证的是,这尊魔法大炮曾经给地下城带来了一场不小的灾难——倒不是说什么以前的大屠杀一类的事情,而是某个小瘪三的杰作。
一个天生好奇心严重的家伙对这些希奇古怪的东自然很有兴趣,当这尊魔法大炮被发掘出来的时候,就被送到了熔岩矮人大师那里去修复了。虽然主要部件没有什么损坏,但毕竟是过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东西,一些零件要用做更换。更换之后的大炮打算送去瑟雷恩让地精大师们仿造一番,以增加一下战斗力。
谁知道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个身影摸进了熔岩矮人大师们的仓库中,然后立刻就引起了一场大爆炸。由于是晚上,那场爆炸好歹没有引起人员伤亡。但是很多制造出来的武器和制造武器装备用的图纸却被烧毁了。虽然事后有人说曾经见过小瘪三在半夜的时候摸进去过,但是他打死也不承认,这也让大家都没有办法。
除了老威廉能制得了他之外,还没有谁能真正治得了他。特别是他满了十三岁之后跟火麒麟脾气相投之后,更加是无法无天。只要是什么好玩的东西,他也不管是什么。反正先拿过来玩了再说。
所以,为大家的生命安全着想这样的话可信度不高,以自己的兴趣浪费疯玩了不少的弹药的可能性倒是占了个十成十。
“说正经的,我不同意全部撤退。”凌霄把气喘匀了之后说道:“现在撤退简直就是找死的行为。按照某个男人的说法,如果敌人真的那么强大,那么我们肯定是不能撤退的。”
“你个小兔崽子知道什么?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老流氓眯着眼睛看着小瘪三——毕竟是一对父子,无论如何也下不去重手,若是别人跑进来反对他的意见,恐怕早就被老流氓一脚给踹了出去了。事实上,他对自己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儿子至今还无法接受。
“你这个文盲,不懂就别害了整个瑟雷恩的几万子民。”凌霄极为不屑的掏了掏耳朵,冲着老流氓那边弹了几下——这简直就跟凌云的习惯一模一样。在他离开暴风城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对待老威廉和国王陛下一行人的。现在想起那段时光,真是感慨万分了。
文盲这个词语对于老流氓的攻击力显然是很强的。虽然他现在一身仙灵体刀枪难伤,更是免疫了精神和毒素类的攻击,但是语言类的,特别是有一个大概,可能,也许是自己儿子的家伙使用的语言攻击,他还是非常难以免疫下来的。
“文盲?你要造反啊!”老流氓一怒而起,就准备抓着这个小兔崽子狠揍一顿。不过很快就被三个美女拦下来了。“我老家有一句话,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你们看看这小兔崽子都狂成什么样了,竟然骂他的老子是文盲,这还有没有天理了!不教训教训能行吗?”
“凌霄,你快给你的父亲道歉,他好歹是你的父亲!”菲利克斯词严意正,一脸的严肃。以前每当这个时候,凌霄总是会乖乖听话,在母亲面前他还是不敢放肆的。不过今天是两个男人之间的问题,肯定是不能轻易妥协的。否则以后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新官上任三把火,烧的就是威风,新爹新儿子的道理也差不多,谁的气势好,估计以后就有好日子过。小瘪三脑袋一摇,意思很明显,无论如何老子也是不会道歉的。
“我有什么好道歉的。他本来就是个文盲。”看着被三个美女抓住的老流氓,凌霄继续着歹毒的语言攻击,这让老流氓几乎暴走,若不是有三个如花似玉的他舍不得下狠手的美女拉住,若是换成一票维京武士在这里,恐怕早就被他扔到门外去了。“他让我们全部撤退肯定会害死大家的,我说得有道理,为什么要跟他道歉,他本来就是个文盲。”
“你倒是出息了。你倒说说,我怎么就文盲了?”老流氓被三个美女拉得没办法,他明白了一件事。只要这三美女在场,自己绝对就拿这个小瘪三没有啥办法。果然小的比较受欢迎,一有了小的,老的就不招人爱了。“难道面对即将来临的强敌,撤退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吗?”
“这个选择愚蠢到了极点,甚至要葬送我们全部的子民。”凌霄不屑的撇了撇嘴。“当然,你也不是完全的文盲。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不过我们现在是就事论事,你这个事情干得就非常的愚蠢了。”
面对是明知道无法战胜——虽然这只是猜测,但是也有成真的可能。面对这样的敌人,难道要固守不成?就连利薇雅也不明白了,她开始反对只是觉得这个猜测并不准确,一旦消息准确,任何神经正常的人都会做这样的判断。
难道儿子疯了?菲利克斯想着想着吓坏了。
“你们别以为我疯了。一个英俊与智慧并重,武技和魔法精通的天才。别人是永远不会理解的。”凌霄有点得以的亮了亮自己的肌肉。大概是从老流氓那里继承下来的,身材十分的匀称。“我刚刚在外面听了好大一阵了。你们难道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吗?”
“他的目的是雷神之怒,这又如何?”凌云哑然失笑:“难道你让我把东西交出去?或者我们在这里拼死抵抗,最后死得只能了两三个?”
8-4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八 文盲是比出来的
所谓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文盲一般都是互相比较而得出来的——比如平时看着领主大人挺聪明的,若是找一个睿智的魔法师来跟他谈论天文地理,不用太睿智,就是昨天晚上偷偷摸到瑟雷恩地头上来的那个自大的自恋的几乎就是白痴一般的魔法师,也能把他比出文盲像来。
魔法师已经被砍了,所以老流氓的文盲像并没有提早的暴露。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即便有谁有这个本事——比如说我们的利薇雅公主,即便是有这个本事,她本着保留一点老流氓的自尊心也从来不会这么干,让他觉得自己依然是一个聪明无比的领主大人。
可小瘪三就不这么想。你这家伙这个老子倒是当得好,几十年前把我留在了这里,自己就跑了,这十多年来我自己含辛茹苦的把自己养大,我容易嘛我?一回来不带点礼物不说,一上来就自称老子,哪有这样的老子?所以,凌霄并不是十分建议打击他。
“这些高深的心理学里理论跟你是说不清楚的。”凌霄看着母亲和几个阿姨死死的将这个家伙拖住,嘿嘿一笑,这待遇是差不少。他端起一杯冰镇的朗姆酒一口灌了下去——这本来是老流氓的饮料,菲利克斯是杜绝他喝酒的。“你难道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吗?”
“来干什么?来抢雷神之怒的。”老流氓气喘吁吁的发现自己始终无法挣脱几个美女的怀抱,索性就将脑袋一下靠在了利薇雅高耸的胸部上。“这有什么区别?我们现在说的是撤退和不撤退的原因。如果我的猜测正确,我们现在根本无法战胜他。”
“你的猜测如果正确,你要我们全部搞大撤退的话,只会加快死亡进程。”凌霄丝毫不留情面的打击了他一下。“你这人脑子怎么就这么不好用呢?笨到了这样的程度。本少爷我就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笨的人。就算是那些熔岩矮人,也比你聪明的多。”
熔岩矮人的智商不算太高,不仅仅是熔岩矮人,所有的矮人智商都不算太高,他们仅仅是以憨厚和诚实著称。要论智商来说——撇开睿智不谈,所有的种族都无法追得上人类。即便是那些脑容量惊人的精灵和巨龙们,在智商方面也是望尘莫及的。
每一个种族都有自己的天赋,比如强悍的巨龙们有自己的龙语魔法和无坚不催的力量,兽人们一出生就有强壮的体魄。精灵们从月岚古井中诞生的那一刻就受到元素女神的祝福,拥有天生操控魔法的能力......太多太多的种族天赋,人类是没有的。
而上天则富裕了人类一项出类拔萃的能力,那就是创造力。无论那些种族有多么聪明,脑容量有多么大,他们始终无法创造出新的东西和规则来,不像人类一样,不仅仅创造出了四系的完整的魔法,更是在军事和科技上有不少的建树。
“嘿,我要是不聪明,怎么能生得出你这个小兔崽子。”老流氓现在放弃了互相攻击,转为和平相向:“说吧,我不希望瑟雷恩的子民全部被埋葬,你大概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在这个平面上,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我说的没有错吧?”
“这个是没错,我好不容易出来玩了,如果这地方这么快就变成一堆废墟的话,那还有什么好玩的。”凌霄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同意,没错。”
“那好,说说你的计策,你现在也算是一个男人了。”老流氓轻轻的将几个美女推开,拉了一张椅子坐在了凌霄对面:“说吧,像一个男人那样,我现在允许你参与到瑟雷恩的议政中来,希望你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是在这件事情上。也许我们都是当局者迷。”
老流氓的服软让小瘪三在心理上赢得了第一仗,这让他有点飘飘然了——看来这个老子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嘛。一样也会因为自己的子民而服输。不过看在他还有一点良心的份上,而且小瘪三本来也不想让瑟雷恩成为一片废墟,于是他决定坦诚相告。
“我之所以不赞成大规模的撤离,就是因为这个人的目的是在寻找某件东西。”凌霄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说道:“如果他摆明了来进攻的话,撤退是最好的方法。而如果是寻找某件东西,如果我们在一下大规模的撤退,你猜他会怎么想?”
“会怎么想?想我们将领土让出来给他搜寻?”老流氓似乎抓到了一点头绪:“这也不对,如果我们大规模的撤退的话,也许会引起他的怀疑?这东西就在我们的手里,我们是有意的在躲避他的行动?”
“算你不蠢。”凌霄又抓到了一次打击老流氓的机会,他揶揄了一句之后点了点头:“是这样没错。既然对方的目的是在寻找某一件东西,并且他不知道这件东西是否在我们手里。那么我们最聪明的做法无疑就是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该抵御外敌就抵御外敌,该吃饭睡觉就吃饭睡觉。无所谓撤退不撤退。你越是撤退,对方就越会怀疑,这东西在你手里。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是我,我要找一件东西的话,如果谁首先逃跑的话,我肯定会怀疑到他的脑袋上!”老流氓一拍桌子喊到:“对,不错,就是这样!你简直太聪明了!”
“的确,他说的很有道理。若是我是一个要寻找东西的人的话,肯定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的。”利薇雅点了点头,她忽然发现这个小瘪三并不是想像中那样只会搞破坏的恐怖分子。大概是他很多年来经过了各种各样的人的教育,吸收了不少的乱七八糟的知识所致。加上他本来就聪明无比,竟然想到了利薇雅这个正统军事学院毕业的公主殿下都没有想到的东西。
“看来我们的小瘪三还是挺有一点用处的。”薇仙小朋友笑嘻嘻的摸了摸凌霄的脑袋,被小瘪三一下打开。“你们看你们看,都脸红了啊。阿姨比你大了几十岁,你脸红个什么劲啊!”
薇仙这么一说,利薇雅好像也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对着凌霄一阵猛看,看的他全身上下都不自在。为啥脸红?被如此多的美女围在中央你一句我一句,而且还加上动手动脚,谁能不脸红?最郁闷的是这些看上去青春无比的美女都比自己辈分大。虽然说如果一起走在大街上很可能会有人认错为情侣,但是他们的确是实实在在的长辈与小辈。
郁闷就郁闷在这里。不是说凌霄这个人比较腼腆——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有老流氓血脉的家伙怎么会腼腆,如何会腼腆?如果是一群没有关系的青春美少女围着他摸来搞去的话,这个家伙恐怕早就露出了禽兽嘴脸了。连一只深蓝水妖都不放过的家伙,品行能好得到哪里去。
这几个全身都洋溢着青春和成熟气息的美女可是另外一回事,被美女们摸来摸去会起反应是正常现象。可是这些反应又不能对外人宣称,总不能来上一场惊天动地的乱仑大战吧。且不说这几个长辈不会同意,就是站在一边的老流氓肯定都会先操刀子的。
尴尬能避免就避免,不能避免就要反抗,小瘪三打掉了薇仙的手之后立刻闪到了一边,猛灌了几口冰镇的清酒:“别把我当小孩看啊,我已经长大了。”
“嘿,这家伙的确长大了,该把他当成一个大人看了。”对于男人的心理活动,老流氓是再清楚不过的。“不过话说回来,他的意见的确很有道理。如果我们现在大撤退的话,不是正告诉那家伙,雷神之怒就在我们手里,我们要夹带潜逃吗?”
“恩,这是很有道理,但是三天之后如果有军队入侵大荒原我们怎么办?总不能让这些平民们拿着菜刀去抵抗那些穿着铠甲的敌人吧?”菲利克斯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既不能让他们发觉东西在我们手里,也不能让无辜的平民被屠杀......这倒是一道困难的题目了。”
的确,如果撤退,平民们的安全或者会得到保障,要进攻地下城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除非谁有本事翻地三尺,将地下城整个翻一个转,否则就必须通过那些狭长的犹如迷宫一般的通道。经过了几十年的修整,这些本来就犹如迷宫一般的通道变得更加曲折的令人发指。
地面上不能公然使用死灵军队,可地下城没这些规矩,依靠那些强大的举行死灵生物,即便是再强悍的军队也得掂量一下。
当然。除非那个神秘的帕鲁斯自己出手,那就是令当别论了。
如果不转移,他的视线很可能错过这里,但是大荒原上没有天险可守,就是一个孤零零的瑟雷恩山体能算得上是防御工事,可总不能几万人一起挤上去吧?如果不把他们安置到安全的地方,一旦军队入侵,那么死得还是这些平民。星翰培养了几十年的民生经营一下就会崩溃。
撤退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不撤退,依然是不行的,这可难道了几个大人了。
“所以说,你们才叫文盲。”小瘪三看着几个大人头疼,又抓紧了机会讽刺了一把。
8-4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九 新领地
老流氓的修养本来就不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刺激肯定是忍受不了的。一次文盲已经够了,现在又来一次文盲,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再凌霄又一次的文盲攻击下,他忍不住了。
“你个小文盲,你老是叫你老子文盲,你倒是说说,我们怎么才能保住这些子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不让那个家伙发现我们的意图呢?”他肯定不傻,在表示了自己怒气之后,还是非常明确的问出了这个让所有人都头疼的问题。从这个小瘪三刚刚的言行上来看,说不定他就有什么出人意料的点子。
的确,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选择题——撤还是不撤,这个是已经选择好了,撤退显然是不行的,连老流氓自己都知道,如果他要寻找一件东西,忽然发现某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忽然人间蒸发了,那么矛头肯定就会对准过去,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会这么做。
至于为什么会成为怀疑对象,既然那个神秘的帕鲁斯阁下已经将战火烧到了大荒原的边境,这个问题已经不用去深究了。是谁泄露了也好,是谁弄错了也好,总之,现在这已经成了事实。并且在老流氓回来的第一天里已经将人家的几万士兵送去了死神陛下的客厅里坐客。
一开始的反击那么强烈,可以解释为保家卫国,可以获得了一个完全压倒性的胜利之后来了一个大撤退,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老子这里有问题——这并不需要什么判断,一个正常人用叫指头也能想出来,打了胜仗还朝后撤,摆明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如果先是打了一场败仗那还好说,可老流氓明明带着几个超级打手将人家打得落花流水,并且嚣张无比的拉出了号称是战场终极武器的浮动城堡——有了这几个筹码在手里,再搞什么大撤退,那对方还猜不出他的意图的话,就是傻B了。
帕鲁斯是傻B吗?这个问题也不用深究。一个能制作出雷神之怒的家伙如果称得上是傻B的话,这天下就没有多少聪明的了。
当然,如果不撤退,自然不会引起怀疑——可人家来寻仇是免不了的。你一下葬送了人家几万大军,甚至有一些士兵在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白白的挂在自己的帐篷里了。这口气要是不出了,那就是王八。即便是帕鲁斯不再意这些士兵的死活,可他们有兄弟姐妹。
在这样纯粹可以称得上是虐杀的情况下,人家来报仇是很正常的事情。七万人的兄弟姐妹,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瑟雷恩的山体给润滑了。
帕鲁斯的意图或者只是在雷神之怒上面,虽然凌云完全不知道这个也许是他猜测中恐怖的到了极端的家伙是如何混上了红月帝国统帅的位置的,也完全不知道他现在到底力量到达了一个什么水平——坎纳斯世界的原则是会压缩仙灵力,如果帕鲁斯就是雷阵子的话,他的力量肯定会被压缩一部分,但是压缩到一个什么程度,这就没有人清楚了。
假如说他只是将这些士兵作为寻找雷神之怒的猎狗的话,死多死少跟他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就是在看到战报的时候叹息一声:这他娘的神怎么如此不开眼,我们堂堂的红月帝国帝国军竟然让一群农民军搞垮了!
之后,这份战报大概就会永远沉没在了帕鲁斯阁下办公室那如山的情报堆里,他再也不去看一眼。帕鲁斯这一关也就算正式过了。
下一关,便是红月帝国军疯狂的报复了。比起这个神秘的帕鲁斯光临来说,这个结果可能更加具有威慑性。毕竟大家都知道,大荒原没有可以依靠的堡垒和天堑,一旦有大批的敌人入侵,那么只有干瞪眼的份。最好的结果就是死亡大批的平民,如果这些军队丧心病狂一点的话,大荒原可能会成为一个亡灵的乐园,那也说不一定。
撤退不行,不撤退也不行,这个问题可是难道了三个美女一个流氓。可这个小瘪三跟没事人一样,直接指责他们为文盲。这个词这一次将三个美女也牵扯进去了。
“该死,你竟然说我是文盲?不是我教你,你哪来这些歪歪点子?”薇仙一下就跳了起来冲到小瘪三面前,从他的手里抢过了那一杯冰镇清酒,指着他的鼻子就开喊:“要不是我搬那些教科书来,在你小的时候教你一句一句的念,恐怕你到现在连个字都不认识!”
“以后你也别想在瑟雷恩吃到什么喝到什么了。”公主殿下倒是显的很冷静。“我今天就去跟地精大师们关照一下,以后凡是他们弄出来的新东西,全部对你保密,并且不准你接近半步。我看你以后再怎么玩。对了,我不能对你保密,就得让你看看,然后不让你玩。”
“将《坎纳斯记事》抄上一万遍。”菲利克斯的语言非常精炼,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之后,她来了一个必杀技:“我记得在你小的时候,每次都漏掉几遍......想你如此一个天才少年,一万遍对于你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吧?或者应该让你抄上两万次?”
凌霄的脸色一下就变得异常差,然后面孔扭曲到了一个可怕的程度,很显然是回忆起了什么非常可怕的事情。在脸色变了之后,右手也不自然的一阵狂抖——做成了一个握笔的姿势。在右手抖动之后,他全身都开始抽搐,就好像犯了羊颠疯一样。
在第一次凌霄这个病的时候,可把菲利克斯急坏了。后来经过半精灵治疗师们一诊治之后确认,这个是每一个即将面临抄写书本以及看不到前途的孩子都会犯的病。不仅仅是在地下城里有,在大荒原上有,在人口密集的繁华城市里面更加多。
这个病症是某一名伟大的治疗师提出来的,事情的起因已经无法具体追述了。大概的记载里面描述,在某一年,某一个国家在公开选拔帝国学院的学生,号称进了这个学院之后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发生的。这个学院跟圣玛奇拉斯有点不一样,它专门传授一些历法、计算以及其他国家的语言的技能。在这个学校中,大部分的学生都是一些穷苦家的孩子。由于他们无法负担那些贵族学校——比如传授魔法和武技以及行军布阵等等真正有实用价值技能的学校,只有到这个里面来混运气。
这个学校也是怪,它不像那些贵族学校一般的测试每一个学生的体能和潜力,每一名进入这学校的学生都要填一份答案——这个号称高等逻辑学院的学校出题非常奇怪,总是一些深奥无比的根本让人无法看懂,又根本不会使用的问题,好像这些出题的人本来就是心理变态专门以为难这些可怜的贫困学生为乐一般。
后来不知道是在某一年,由于这些学院有一些制度非常不合理,培养出了一大堆无用的废物,这个学院被一些学生炸掉。虽然它成为了历史,但是它的一些事迹还是被记载了下来,作为了以后大陆上反对培养无用废材的教科书一般的事例。
而那些没用的,变态的,根本毫无意义的测试,也因为“高等逻辑学院”的名字被简称为了“高考”。凌霄的这种症状,就有点类似于高考综合症。
“别,怎么样都行。就是别让我干那事,我会死的,真的!”羊颠疯发完之后,他看见几个美女依然笑嘻嘻的毫无一点可怜他的意思。“我发誓,我以后一定会注意我自己的言行,绝对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状况了!放过我吧!我现在一听到那几个字就会全身颤抖!”
小瘪三挺可怜,一把鼻涕一把泪——老流氓不知道《坎纳斯记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怎么也跑不掉是一本书。抄书这事情,这位流氓天仙从小就做,比如他的师傅在这家伙不听话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这个事情来做杀手锏。并且次数绝对不会比十万少。
要说抄不完?那是扯淡!修真的人生命有多长?只要一结成元婴,基本就等于无至尽了。那才叫一个抄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跟小瘪三严重敌对的老流氓听到要抄书,竟然良心发现的帮了他一把。
“别了把,毕竟是个小孩子,抄个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十万次真会死人的。”老流氓鬼使神差的站到了凌霄面前,替他挡掉了这十万次。“小孩子不懂事,随便抽两棍子也就算了,你们不想把孩子逼得心理变态吧?那时候后悔也都晚了。”
“耶?你怎么开始帮他说话了?”薇仙好像忽然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惊喜:“你们俩父子不是一向都是敌对关系吗?怎么忽然就和好了?”
“不是和好,我可不想他以后心理变态。”老流氓一脸的冠冕堂皇:“站在男人的立场和角度上来说,瑟雷恩的危机应该一起共同度过,而不是去罚孩子抄十万遍书。他已经长大了,是一个男人了,不能用小孩子的方法来惩罚他,没错吧?”
凌霄一阵猛点头,心理有一点感动了。
8-5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 期待的日子
第三天了,这已经是老流氓回归的第三天了。
领主大人翘着二郎腿,跟凌霄两个人一人一把藤椅,一左一右的坐在橄榄大道的尽头出,犹如两个门神一般的立在这里。知道的说这是咱领主大人和小少爷,不知道的肯定以为是要劫道收过路费的。
夏季的大荒原上杂草丛生,一阵小风吹来,将几条枯草吹得漫天飞舞,最后落到了老流氓的鼻子上——这厮正在聚精会神的冲着拉普拉塔河方向遥望。这几天来,他就一直没有动过地方,有一点希望,又有一点不想红月帝国的帝国军队不要这么早到来。
“啊嚏!”老流氓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那根草根飞出了几尺远之后,结束了它作为草根的最后一次的使命。“三天了,等得我腰酸背疼的。这些王八蛋到底来不来,要打就赶快过来打,不打我就要歇了,老是这么挂着可不是回事啊。”
“你太心急了,心急打不了大胜仗。”相比之下小瘪三倒是轻松得很——喝着冰镇的清酒,抓着烤的香喷喷的肉串——这些厨师知道这位小少爷在地下世界憋久了,好就没有吃到好吃的东西了,所以天天变着花样的给他弄些好吃好看的东西。“他们不来不是更好,难道你还想他们来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还是你觉得我的领土的子民太多了,想让他们死上一些?”
小瘪三现在是无时无刻不抓住机会讽刺一下,虽然现在两个人的关系缓和了一些,但所谓的“无仇不成父子”,对老流氓阶级斗争的感情,他还是保留住了一部分的。
“现在我们无法获得情报,这让我很郁闷。红月那群贱人将暴风城占领了之后,我们根本无法获得他们动向的资料。”老流氓对着天空长长的叹了一声气:“边境最后的守卫城市都被他们占领了,我这几天想着他们要是再不来打的话,我就打算打回去呢......至于你的子民,我当然不想他们死,毕竟他们都是星翰的民生主力军,没有了他们,我们三天就会垮。这些士兵再厉害,能一个打一百个,总不能一个打一千个吧?”
老流氓刚刚说完忽然反应过来:“你说什么,怎么就成了你的子民了?你怎么就忽然取代了我的位置了?这些明明就是我的子民!”
贵族家庭之间,权利是非常敏感的,杀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姐杀妹的事情发生得太常见了——他们都想要做唯一的继承人,继承这不劳而获的一切。若凌霄这番话放在其他的,比如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家庭来说,他足以被治以最严厉的家法了。都已经将自己想要谋夺家产权利的意图暴露出来了,这样狼子野心的家伙,养大了不是来咬自己吗?
“嘿嘿,你不是我父亲嘛?”凌霄拖着藤椅靠近了老流氓,语言诚恳的拍了拍老流氓的肩膀:“这个我没有说错吧?你的确是我的父亲吧,除非你不承认。”
“这有什么不承认的,我的确是,这有什么关系。”老流氓一点头,非常爽快的承认了——他还有点窃喜,以为这个小瘪三终于肯正大光明的承认自己老子的身份,看来他是长大了。还没等他高兴过来,小瘪三下一句话差点没让他噎死——幸好他没在喝水,否则肯定难逃一劫。
“按照坎纳斯的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等等等乱七八糟的规则总结出来,长子有权利继承一切。”小瘪三将藤椅朝后拖了几米远:“如果在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战争中,你非常不幸的中了暗箭或者是让人捅成了残废,半身不遂什么的,我就得勉强继承这一切。你说这算不算是我的子民?”
然后,这三天发生的最为频繁的父子相残的大惨剧又一次发生在了瑟雷恩人民的茶余饭后的生活里。两个家伙丝毫不顾风度的拳拳到肉,响的犹如放鞭炮一般......
杀死谈判的使者可是一件非常重的罪名,可以导致一支军队或者一名领主的信用破裂,并且给于了别人充足的借口来进攻——这是老流氓一时的疏忽造成的,在被菲利克斯教育了一顿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文盲。还是一个超级大文盲,竟然连这么弱智的问题也没有注意到。
杀了人家七万士兵,总该有点报应——不管是不是他们主动进攻侵略的,可屠杀了人家如此多的士兵这是事实,如果那两个已经去了死神陛下家坐客的谈判代表说的没错的话,红月帝国的军队应该已经在擦亮自己的军刀,准备过来在老流氓身上砍上几十刀解恨。
两名使者说信誓旦旦——一旦三天后见不到他们回去报告消息的话,红月的军队就会直接入侵大荒原。可直到第三天下午也没见这股军队杀奔瑟雷恩而来,真是有点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菲利克斯认为这些家伙肯定已经在动员了,因为那一次屠杀之后漏网的士兵绝对已经到暴风城了,既然敌情已经暴露,红月帝国的军队肯定会加快进攻步伐的,不是晚上来偷袭,就是明天铁定赶到——今天晚上估计多半没戏,她甚至已经返回了地下城,去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进度。
薇仙坚持认为这批侵略军要到明天下午才能来,并且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们正在准备一件杀伤力巨大的武器。说完话后就冲着地精大师们的武器库走去,搬出了各种各样需要测试的东西,看得小瘪三欢呼一声,加入了浪费燃烧粉的行列。
倒是利薇雅公主毕竟正常,她觉得这伙人已经到了——根据居住在拉普拉塔河边的居民说,昨天晚上整个一晚都听到了犹如马蹄敲打泥土一般的声音,并且到了今天早上,河水边湿润的泥土上还留有无数的马蹄印。踩的一地绿草是触目惊心。
“他们肯定隐藏在什么东西后面了,我敢肯定,说不定他们在挖地道。”面对这些可疑的踪迹,公主殿下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已经达到了河对岸。
由于领主大人的回归,瑟雷恩的伙食也多多少少发生了一些改变。由于厨师们再也无法忍耐烹饪“十人大份”的那种精致食物的疲劳,终于妥协了,按照领主大人的指示,学着最开始他们的前辈们的烹饪方式,做出一盆一盆一桶一桶的具有瑟雷恩风格的食物。
“这才是食物,能吃饱。”领主大人很怀念这种味道和这种风格的晚餐——瑟雷恩的强悍不仅仅来自于他的民风,其他的地方更是无时无刻的不在表现出强悍这一风格,连吃饭的家伙都比别人大。比如说一般贵族用碗,领主大人用盆。
晚餐时间,在大饭堂吃饭的时候,除了炎黄大陆的超级打手看什么都新鲜之外,其他瑟雷恩居民们都在思考着即将到来的战争,一个个专业得好像是带兵多年的将军一样,甚至连那些厨师也拿着个大饭勺在旁边时不时Сhā句嘴——瑟雷恩生活了几十年,大小战争不下百次,没有一点经验那才叫有鬼。
领主大人拿着厨师们用的大勺子,对着桌子一阵猛敲,巨响终于让大家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几千双眼睛齐刷刷的看过来,看得他有点不好意思。
“今天我召集大家来这里吃饭,就是想说说我们即将,也许,可能会到来的战争.”老流氓看着一群乌鸦一般聒噪无比的家伙,硬忍住了揍人的欲望:“冥海兄今晚辛苦一点,带领维京武士晚上巡逻拉普拉塔河一线。留在瑟雷恩的暗精灵夜里分成十岗,今晚在了望台上值夜。在晚你们的视力是最好的,四周两里地之内多燃几堆火。每个死角也不要给我放过!严密监视!”
“放心吧。”冥海拿起个荞麦饼,用餐刀挑着鱼子酱涂了厚厚的一层,刚想咬,又拿起蛟龙盘子里一块火腿,裹在了里面。“有我在巡逻,保准一个苍蝇也飞不过来。”
“只要他们敢来,就逃不过我们暗精灵的视线范围。”一名身材火暴的暗精灵小头目站起来点了点头说道:“是不是应该通知莫蓝娜女王?”
“不用通知她,让她休息两天。”老流氓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说倒:“一旦有敌军,你们及时的报告情况就可以了。”
由于老流氓的回归,莫蓝娜女王陛下在瑟雷恩待上了一天之后——天知道她有没有跟老流氓缠绵一番,她仅仅只停留了一天,就返回了暗精灵山谷,号称要搬家,将那边所有的东西都搬来瑟雷恩,以后再也不离开了。老流氓这个时候怎么可能让人去打扰她?那不是白白放走了到手的美女和财富么......
“来也不怕,能移动的东西都进不过我的眼睛。”参仙老怪只对这些绿色食物有兴趣,他现在抱着一堆油橄榄猛啃,号称这个东西跟人参果味道真的差不太多。“只要有人一踏入方圆十里地之内的范围,这些小花小草就会向我报告的。“
这个超级变态!瑟雷恩的居民看着这个老得快要进棺材的家伙,心里齐刷刷的喊了一声。
8-5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一 内衣小偷麒麟
“该重视的还是要重视!毕竟他们的人数不明,军队配置不明。别让骄傲烧坏了你们的脑袋。我可不想在明天早上起来发现有数十把的军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他们能在短时间内打得大陆风声水起,光凭着一点,我们就应该对他们收起重视之心。”老流氓灌了一口酒下去,这句话明显是在说个四个仙人听的。“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几个人几十个人。那是几万人!能不杀就不杀,我们并不是无劫无量。”
这一句话倒是将仙人们点醒了——他们开始一直不明白老流氓为何如此的重视这场几万人的战争,如果他们真的下决心要灭掉这批军队,一挥手恐怕再多十倍的人也都灭掉了。
劫数,是每一个仙人字典里最可怕的字眼,这个东西无影无形,无法捉摸它来的具体时间——不像女人们每个月那一次,是有规律可以捉摸的。一个仙人有可能屠杀了几十万生命之后,这个结束都不会到来,有可能杀了一两个,就出现一个倒霉的天劫。
能不杀则不杀,用正常的战争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才是他们现在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几个仙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开始对自己的思想有了一些转变的认识。
战争的确不能这么打,在炎黄大陆上不是还有仙人不能Сhā手人间界战争的规矩么?虽然这边没有什么逆行通道,没有什么下界的考验,但是这个条款是永远存在的。不去遵守它只会得到报应——拥有强悍力量者,应该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和举动。
“正视每一个敌手永远存在我们的字典里!今天晚上所有的成年男性全部武器铠甲不离身,把兵器塞在枕头下面睡觉,明天到中午他们还不来,我们就去攻打他们了,反正早就想收拾他们了,现在刚好他们全聚集成一堆了,早点把这事摆平算数。”老流氓说道。
“是的!大人!”四周一片响亮威武的声音响起了。
“暗精灵的毒药,麻药,谜幻药什么的都贡献出来,让每一个战士涂在兵刃上。我们的战士是无敌的,不管他们有多少人,让他们尝尝苦头。”老流氓接着又说道:“让地精大师们将火炮全部都测试安装好,竖立在每一个制高点的角落上。“
“这些王八羔子杀了我们的兄弟姐妹,父母亲人,每一个人手上都有着无数的血债。他们明明知道这一片领土是我的治下,偏偏还敢来侵犯。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子民的勇武和无畏,我们就让他们看看,怎么叫做真正的瑟雷恩风格的战斗!”
“剩下的,还用我继续说什么吗!?”老流氓的饭勺打出了最后一个结尾音符之后,这一次的演讲基本上也到了尾声。“大家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吗,大声一点,有气势一点,整齐一点的回答我!”
“是的大人,操得他们屁滚尿流!”太森第一个喊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嗓子——这几十年来他郁闷得太久了。虽然有战事的时候不再少数,但是那也只是一些凤毛麟角小打小闹的战斗,根本就无法称为战争。相对战争来说,一群维京武士和一群暗精灵,以及一群武装到了牙齿和ρi眼上的民兵,去围剿百十个脑袋有问题,敢公然跟瑟雷恩作对的流兵散勇,恐怕称之为演习或者是欺负人比较合适。
瑟雷恩已经越来越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强大到了它在大荒原上已经处于压倒性优势,根本没有任何非官方的武装力量可以撼动它。好像红月的军队第一次摆出进攻姿态来说,若不是老流氓一抬手跟着几个打手屠杀了这批人,他们也会尝到瑟雷恩犹如铜墙铁壁一般的防御能力。
本来太森还挺期待这一场战争的——不管赢面有多大,毕竟人家有几万,我们只有几千,但是这却是真实的,无法否认的战争,并且是典型的以弱欺强的事情。这些强大的传奇战士骨子里天生就流淌着战争的血液,血液中那种来自古老得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时代战争因素在左右着他们的性格。
恃强凌弱的事情他们是不干的,但是以弱欺强的事情他们倒是干得非常愉快。只不过近几十年来大荒原上无强可欺,以前可以找一些借口制造“摩擦”的边境问题——比如横断峡谷隔壁的戒日王朝的边境线上的摩擦。可俄荷纷帝国将戒日吞并之后组成了红月帝国之后,这个摩擦的娱乐就再也不灵了。
于是,这些强大的战士们自然就少了很多乐趣,开始本着教导新人的责任,太森还能忍着无聊天天领着一帮毛头小子到处去鬼混,偶尔遇到几个游兵散勇的,总是一大群人扑上去,毫无挑战性可言。
这下好,老板一回来就有大动作,这怎么能让这个七老八十的家伙不兴奋——老子还能有几十年的奋斗时间?现在再不好好玩一玩,以后就抓不到机会玩了。随着年龄的老去,传奇战士毕竟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到了最衰弱的时候,恐怕一个地精都能把他们揍趴下。
“该站岗的站岗,该放哨的放哨,该巡逻的巡逻,该睡觉的睡觉!”老流氓的饭勺重重的落在了桌子上,然后在一片乱七八糟的桌子板凳,盆子饭碗的碰撞声中,领主大人回归之后的第一场重要回忆,就算这么结束了。“没有分配到任务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养好精神,准备明天给我们的客人一份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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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老流氓出奇没有去三个美女的卧室鬼混,也没去睡觉,自己捧着那柄雷神之怒,跑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山洞里去,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三个美女一天的折腾已经累了,倒床就睡,唯独几个精神比较好的家伙跟了过去,比如小瘪三,比如几个超级打手。
他们以为老流氓是去干坏事去了——这几个都是唯恐天下不乱,天下大乱才好玩的家伙兴冲冲的跟了过去,结果发现老流氓正坐在一个大石头上,前面虚空飘着雷神之怒,一会变长一会变短,他坐在一边叹气。本来凌霄小朋友悄悄的靠近,想看看老流氓到底在干什么,结果让他给打发走了。
“你们看看,这东西惹了多少祸事出来。”老流氓一股脑的将芥子空间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大家看看有什么可以用适合用的,都拿上,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个在寻找雷神之怒的家伙......很可能就是十多万年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死活......不知道现在修为达到了什么程度的,雷阵子。”
凌云也不废话,一个名字就将室内的温度降低到了零点,雷阵子三个字一出,寒气森森的夜晚好像变得更家寒冷,几个平时大咧咧的仙人也全部被震了。
他们不了解帕鲁斯这个人——老流氓多少还是知道一点,以前他就被冠以雷电系天才的称号,老威廉在镇守边境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一个人没事就放出威力夸张的闪电魔法。一个正常的,有道德的,就算是有点奇遇的魔法师,根本不会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达到了了让一个魔导师害怕的地步。
况且,帕鲁斯还不是纯粹的魔法师,听说他的武技也是异常的强悍,强者总是容易得罪人的,曾经也有几批人去刺杀过他,结果无一例外的在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脑袋在帕鲁斯阁下宫殿的下水道里。一个魔法天才还带有如此强悍的武技,又是一个武魔双修的变态。
虽然武魔双修的家伙通通很变态,但是这样的人并不是没有的——比如凌霄,这个继承了老流氓仙人血统的家伙就是一个典型的变态。虽然他武魔双修,从年龄上也跟帕鲁斯差得不远,但是要说到实力,他可差得太远了。起码帕鲁斯一个人可以单练过老威廉——而小瘪三如果一旦失去了火麒麟的帮忙,则必定是要被老威廉好好修理一顿的。
如果这个人是雷阵子,那么用雷神之怒去攻击他无疑是十分愚蠢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跟这柄仙剑失去了联系,但这已经成了事实。如果一个仙人不是遇到什么强悍得无法抵挡的攻击,或者是遇到了什么剧变的话,这样的情况不会发生。在这个家伙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管发生了什么,把这个保命的东西交给他是不可能的。自捡自得是国家政策,这谁也无法改变。既然没有办法用它来做武器,起码也不能让这个也许是雷阵子的家伙得到。虽然雷阵子跟自己是有那么一点渊源,但是保不齐他是已经转世的人,让他拿了雷神之怒再翻脸的话,恐怕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也不能用,肯定也不能让他用,或者是转世的时候他的灵智被抹杀掉了,但是一旦让他接触到可以唤醒他回忆的东西,那上一世的修为和记忆立刻会以顿悟的方式出现。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将雷神之怒封印起来,然后重新铸造戮仙剑。
老流氓心动一念,火麒麟含着几件黑色的,大概是暗精灵们的内衣出现在了窑洞里。
8-5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二 上古凶阵
火麒麟叼着几件造型风骚的黑色内衣,很无辜的蹲在一个三味真火阵中央,一双大眼睛充满了无辜的意味。瑟雷恩头号恐怖分子麒麟大人的自由活动生涯即将结束,只要等到凌云完成了这个三味真火大阵之后,我们可爱的火麒麟就会由一只调皮可爱的,活泼好动的,机灵聪明的神兽变成一把绝世凶器。
当然,这是它本麒麟不愿意的——若干年后戮仙再一次被毁,火麒麟又一次幻化出了真身之后曾经有人问过它做武器这段时间的感受,直接被它一爪子拍到了土里面。
没有自由活动时间的时候,它完全不能体验到有真身的爽快感,被人当做武器打来打去也就算了。一旦体验到了幻化真身的感觉之后,让它再老实的做回一把武器去,那难度就有点高了。
为了抵挡那未知的,指名道姓要寻找雷神之怒的家伙,凌云不得以,只有虐待了一把小动物。在四个仙人的帮忙下,一个三味真火大阵很快就被布置了起来。
本来这个窑洞算是十分大的。以前这里面堆积着够一个月食用的粮食和一些投掷类武器,朝里面扔上一百个人也不会觉得挤。现在窑洞里面到处被放满了闪闪发光的仙石,并且布置上了具有炎黄大陆特色的古阵法。在阵法的最中央是一大块极品火仙石,这是老流氓用一柄奇门法器和人家交换过来的。在大块的极品火仙石周围,乱七八糟的扔着一些小块的各种不同属性的仙石,看上去好像是被谁踹了一脚一样阵法破碎,实际上却是一个上古真火大阵。
在坎纳斯炼器老流氓倒不是第一次了。只是上次炼器是给薇仙他们炼制的玩具——并不是说威力不大,按照普通魔法师的装备,那些镶满了魔晶的拐杖已经算得上是一件超级变态的装备了。只不过比起老流氓御用的武器来说,那依然是小儿科。
那几个打手看老流氓布阵倒是看的津津有味。他们比凌云晚成仙很长一段时间,凌云那时候流行的一些阵法就就已经失传。比如这个三味真火大阵,虽然每一个仙人都能把三味真火玩的有模有样,但是真正能控制它的,除了天上住着的三清道尊之一的太上老君之外,即便是三清的老大原始天尊也无法完全驾驭这种火焰。
若不是要将火麒麟给活烤了,根本不用出到这样的阵法。看着阵中央那一大块极品火仙石,老流氓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娘。要不是这家伙的火系抗性高到几乎免疫,老子才不会动用这么大一块的仙石呢!留着它换点什么不好。
可惜凌云御用的戮仙剑的材料,非得要火麒麟参加不可。自古以来火主凶,现七煞,可驱魔。天上星宿中,天狼主战争,麒麟则主杀戮。要用来炼制攻击性的仙剑,这两种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老流氓没有养狼,只养了一只麒麟,也只好将就将就用了。
“前辈,用这三味真火真的能炼化麒麟吗?”无涯兴致勃勃的蹲在一边仔细研究着老流氓的动作:“麒麟主火,对一切火焰都有天生的免疫,我倒是听师门的前辈说过,要炼化这样的材料,必须使用凝练,不能融炼,否则会浪费了一块上好的材料。”
麒麟大人现在本来很郁闷,三味真火阵一旦启动,热量会越来越高,那几件黑色的蕾丝内衣早就因为经不住热量而烧毁掉了。现在这个家伙竟然还在旁边说风凉话,听得火麒麟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大吼一嗓子就准备扑出去跟无涯做殊死搏斗。
我这是看在他养了我几万年的份上,勉强贡献出肉体来给他炼制武器,你真当爷好欺负啊?明明知道爷不喜欢水,你还偏要弄什么凝练,这不是找死么?可惜在麒麟大人还没扑出去的时候,就被老流氓拦了下来。这三味真火阵说来大众化,但是玄妙的地方远远是人力所不可为的。
“道兄,我布置这三味真火阵乃是传说中的火神祝容遗留下来的。乃是提取阵中生灵自身的力量来炼化它。”老流氓笑呵呵的拍了拍麒麟的脑袋,大概是最近的伙食不错的缘故,麒麟大人的脑袋上的麒麟角已经长到了成熟的状态,这是一件再好也不过的材料了。“麒麟的确是万火不侵。用普通的三味真火别说想炼化它,想烧伤他一根毛都很困难。”
听了这话麒麟大脑袋一阵猛点:爷也不是好欺负的,要说到玩火,老子是祖宗。这不是看在我自愿的份上,想来炼我?过一万年再说吧!就算是原始天尊来了,爷也不怕,爷天生就是玩火的材料。
“所以,我布置这三味真火大阵,乃是要引动麒麟体内的本命真火混合三味真火一起来炼化它。”老流氓又朝中间放了两快蓝色的水属性仙石说道;“传说火神祝容当年跟水神共工两个人谁也看不惯谁,于是一起约到了不周山脚下单练。结果玩火的技高一筹,把那水神烧得是十分凄惨。这水神也不是个好东西,输不起,一头撞上了不周山,将支天的柱子给搞翻了一根。你们都知道吧?那不周山是盘古大神和他的小情人的秘密别墅,这一撞将不周山撞的塌陷了,天犹如漏了一般的下雨。这下大神没有办法了,叫出了自己的老婆去补天。并且指名道姓的要求火神祝容一起帮忙炼制五色石。”
“难道这三味真火大阵竟然是炼制那五色石的时候所使用的阵法?”这下无涯看得更有兴趣了,连其他几个人都凑了过来。除了参仙老怪——这个万年生木本植物事实上还是怕火的,别说这天地间第一火性的凶阵了。“这样看来的话,无论是什么生灵,也难逃被炼化的危险。”
“没错,当年火神祝容也知道自己在人家家门口干架,还将人家的别墅给弄垮了,一定会遭到这个大神的报复,所以尽心尽力的协助他的小情人,恩,也就是你们知道的女娲娘娘.....对,就是那个人头蛇身的神。”老流氓东一块石头西一块木头的将材料在阵中央到处放,一边放一边给几个人解释道:“火神祝容为了争表现,布置了这个大阵之后,自己走进了阵中央,用自己的本命真火来协助女娲娘娘炼制五色石。火神祝容的本命真火何等厉害?那是天地之间第一缕烟火之气。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女娲娘娘所需要的三千两百八十一块补天的五色石炼制完成,火神祝容也过渡消耗了本命真火而进入了沉睡。所以现在天上掌管火焰的叫什么来着......”
“火德星君?”冥海Сhā了一句嘴:“天上掌管天火的现在是火德星君,好像就是叫这个名字,这家伙不太出名,[奇`书`网`整.理提.供]比八部雷神差远了。”
“对,就是他,所以现在这个火德星君弱了很多,如果是火神祝容还再世的话,估计我们以后的天劫就不是雷电,而是大火了。”老流氓嘿嘿一笑,将最后一块材料安置完毕之后,取出一个玉瓶,拔开了塞子之后倒出一些液体一样的东西,朝着阵中央弹了过去。那几滴液体刚刚接触到三味真火阵中央的极品火仙石,就听得“啪”的一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惊人的热量扑面而来,这三味真火大阵算是正式启动了。
随着三味真火大阵的启动,火麒麟身上冒出一团一团的火焰,惊人的热量甚至连几个仙人也被逼退了几步。他们谁也不愿意提前离去,毕竟见识这早他们几万年成仙的老怪物使用这些上古大阵也算是一件开眼界的时候,于是几个家伙自己布置了防御阵之后,宁心静气的等待着。
猛然间室内景色一变,刚刚还是土得掉渣的窑洞,被火焰烧灼的有些迷蒙了——在阵中央忽然出现了一副美丽的景色。群山起伏,翠绿叠嶂,脚下更是彩雾层叠,一眼望去仿若在身在云层,简直是人间仙境。
“这上古大阵果然名不虚传,好俊的景致!”冥海啧啧有声,“来来这个阵发是纪录了火神祝容当年协助女娲娘娘炼制五色石的时候,将自己的印记深深的印在了这个阵法里,以后每一次有人启动这个阵法,情景都会再一次重现。不亏是上古的大神,能做到这一步,不知道修为要多高。”
“没错,这些古神们所做的事情,完全不是我们可以想像得到的。”无涯感叹了一声:“现在的仙界大概也只有寥寥数人能够使用这些上古大阵了。今天我们在这里看到了火神祝容的三味真火大阵,算是有眼福了。”
老流氓没有跟他们搭腔,直接坐在了窑洞门口的平地上,在芥子空间中查看一下,所有的炼器材料,然后一一拿了出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仙石、一些希奇古怪的木材、奇异怪兽的牙齿犄角,还有平时搜刮来的一些材料,虽然不是第一次炼器,但是这东西毕竟丢了很多年了。
不过他现在完全不担心会失败——有那么大一只麒麟在那里蹲着,就是失败,也能失败两三百次才能把材料浪费完吧?
8-53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三 重铸戮仙
戮仙剑,乃炎黄大陆正牌天仙凌云所用。传说此剑威力无比,御使的时候可以幻化出麒麟凶兽前来助阵。本身更是以麒麟角、鲲鹏眼、蛟龙鳞三样至刚至坚的材料,混合了天星、天金,紫玉金刚石和海蓝冰晶等等或锐利,或柔韧的法宝所铸造。传说这剑在炎黄大陆的时候十分有名,只要远远的看到一头凶猛无比的麒麟凶兽,那么接着而来的肯定就是一个流氓一般的强悍仙人。
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说说而已,并不负责。
事实上,老流氓这戮仙剑并不是由他自己一手铸造的。那时候他还是个小菜仙,哪里惹得起麒麟这样的著名上古神兽?按着麒麟们的脾气,要是有谁打上门去要切他们的角的话,一旦这个家伙没有足够的实力,肯定会被麒麟们一脚踹出十万八千里。开玩笑,割麒麟角就跟切男人的命根子一样——这样的梁子一但结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之一时半会是吃不安睡不宁的。
火麒麟是凌云的那个死鬼师已经降服了的。并且坚硬的麒麟角也早就已经卸了下来。在他还是一个小菜仙的时候,哪里会有办法能割得掉麒麟角?这种神物除非是用神器去硬砍——那之前肯定先得制服住麒麟才行,不然谁会傻乎乎的站在那里让你砍?
在制服了麒麟之后,那就可以各显神通了。当然,小菜仙也不是完全制服不了麒麟的。或者有一些人的运气特别有好也说不定,找到了麒麟特别虚弱的时候,死个舅子的朝人家命根子一脚以及类似的贱招也许可能制服得住它们,可是要卸它们的角就没有这么简单了。最起码,一般修真者的飞剑完全无法损害它们分毫,就是趴在那里让你割上一万年,也不见能切出一条口子出来。麒麟角是天下间坚硬的东西,当年齐天大圣陪那老和尚取经的时候,曾经被一个强悍的洪荒巨妖困在一个金钵里面,连金箍棒都无法将它敲随。就在满天星宿神仙都没有办法的时候,还是麒麟大仙用自己的角Сhā金钵救了大圣出来。
三味真火大阵中央的麒麟是幻化的本体,反正也不知痛痒,只要它答应了,身上的角啊鳞片啊血啊什么的就随大家取用了。现在火麒麟犹如一个被虐待的儿童一般,一双大眼睛含着眼泪,看着一双流氓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一会拿点这个,一会拿点那个,在这双手的主人忽然停下手来,视线随之落到了它胯下的部位的时候,麒麟大人又惊又怒——幻化的好歹也是只麒麟,是麒麟就有人格,麒麟格,士可杀不可辱,切老子的角揭老子的鳞放老子的血都可以,命根子不能碰!
“你紧张什么,我也就是看看,我还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炼器是用麒麟鞭的。”老流氓嘿嘿一笑,视线离开了火麒麟两只爪子死死的捂住的那个地方。捧了一手的宝贝来到了三味真火大阵的外部,开始思考应该如何入手。既然材料已经有了,就应该思考该怎么炼制飞剑了。
平时大家所知道的仙人们炼器都是犹如变魔术一般劈里啪啦的把材料朝里面一扔,然后双手犹如抽风一般的猛戳——或者是猛绞,反正就是做手印,然后在几分钟或者几小时之后,只听的“噼啪”一响,东西就完成了——作者在这里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是假滴,全都是假滴。
幻剑宗炼器的方法比较特殊——或者说是比较残忍,或者是变态,总之不是什么正常人能干出来的。讲究得是将和自己有灵缚契约的神兽或者仙兽进行活体炼化,这样就可以幻化出威力强悍的实体。当然,火麒麟本来就是已经被虐待过一次的了,这一次凌云可以直接跳过虐待小动物这一关,直接进入到炼制的环节中去。
由于三味真火和火麒麟都是属于高热体,为了不烧毁现在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瑟雷恩,老流氓首先布置了一个小型的防御阵法,让另外站在阵法之外几个打手一起维持住这个防御阵,因为一旦开始炼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比如大爆炸一类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这次既然有如此多的材料——几个仙人为了多学习一下老牌天仙的炼器手法,将自己的很多东西都贡献了出来,材料是很充足的。所以他这一次准备炼制自己的飞剑之外,还要炼制一批普通的兵器,以及少量的民兵们可以服用的丹药以增强他们的体质。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这叫做有备无患。虽然炼器和炼丹是两回事,不过大道同归,其中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凌云冥思了一阵后,双眼睁开,眼中冒出两道精光,仿佛蕴涵着某种智慧。
“这是什么炼制方法?”冥海饶有兴趣的看着老流氓一次又一次的在那边折腾,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难道以前的仙人们全部都是使用大型阵法来炼器的?”
“别说话,炼制仙器的时候别去打扰前辈。我们就在一边看就可以了。”无涯比这个头脑比较简单的剑仙想得更多。“有阵法练制出来的武器肯定非比寻常。”
冥海也知道修炼的时候不能打扰,连忙闭上了嘴巴,八只眼睛仔细看着老流氓炼器。凌云先用手指在虚空中轻轻一抓,一块青色的奇石自动飞到了面前,他立即变指成爪,双手在青色石头表面轻轻抚摸。片刻之后,凹凸不平的石头一下子变得光滑无比,在双手之间翻滚。
在石头处理好之后,他双手外面布上了一层淡白色的火焰——这也是凌云的拿手好戏,白焰当时把不懂事的薇仙吓的够呛。那块青色的奇石头立即变成了一团白色火球,外面笼罩着一层由于高热而蒙胧的空气。四周的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炙热味道。几个仙人在阵法外都感到了阵阵无法忍受的热浪,哑然道:“没有想到炼器还能炼出这样的效果来。”
这几个仙人虽然也炼器,但是他们的手法和效率与凌云差远了。现在的仙人们的炼器手法越分越细,或者每个门派都各有不同,但是在威力上却是小了很多。而在并没有分那么多门派的时候,大家谁琢磨出了技巧一起用,那才是炼器的鼎盛时期。
不久之后,凌云身上也开始冒出白色的火焰,衣服在一瞬间全部被化成了灰烬,但是他似乎什么都不知道,全神贯注的看着白色火球的变化。大约半个时辰的样子,火球的形状开始变化,慢慢的在半空中融化,变成了一滩银色色的液体。
液体已经完成,这应该是最后用来淬炼剑身用的。在完成了液体之后凌云已经准备好了麒麟角,然后用阵中的三味真火慢慢的烧灼,尽可能的将麒麟角的品质净化得更好,炙热的白焰越来越浓,到了后面甚至犹如实质一般,已经变成了透明红的麒麟角突然爆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无数的颗粒状物质从中飞射出来,这正是在排除里面的杂质。
几个仙人看着这变魔术般神奇的炼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实在是太神奇了,认真学习着每个步骤,想将整个过程都记下来。有大型阵法的炼器和他们使用的心炼完全是两个概念,而且材料全部都用白焰烧灼过,经过加工的麒麟角的柔韧性更大,随时可以轻松的布置上许多阵法或者其他东西,这样炼制出来的法宝更加完美。
麒麟角已经加工完成,凌云收回双手,掐动了一个仙诀将麒麟角的热气隔开,将最开始制作的液体固定在了半空中,最后挥动手臂,将一件一件的材料仙石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放置进去。
天星主坚,天金主锐,这两种材料让新版的戮仙剑具有了超强的攻击力和切割力。加上麒麟角以及内部雕刻的阵法,更是将这个威力放大了数被。早在炼器的时候他已经将这些威力惊人的三味真火收了一些强行打入了戮仙剑中,这样当他使用的时候,根本就不用使用火诀就能召唤出三味真火来助阵。
阵中央那一颗极品火仙石旁边的一块海蓝石早就已经被烤的融化掉了,这种只有在深海才能发现的最阴寒的东西是蛟龙贡献出来的,他也一并丢了进去。免得这仙剑的外表热量太高,光芒太盛。
大家都知道,无论一个人再怎么厉害,搞偷袭是免不了的,用一柄杀气腾腾光芒大盛的东西去做偷袭的武器肯定是不现实的。而加上了海蓝石,却刚刚将这股杀气和光芒掩盖。
在外形的布置上,凌云稍微的考虑了一下,用阵法接引炼器就是有这个好处,随时都可以分出心神——除非是在篆刻阵法的时候,随时都可以退出。一柄仙剑好不好,关键就是它篆刻的身阵法。当飞剑大概已经完成之后,凌云朝后看了一眼,几个仙人依然在守护着他。
现在应该不会受到骚扰和攻击。即便是出了什么事情,这几个家伙也完全能够应付了。老流氓递了一个眼神过去,无涯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甩手就是一件防御法宝将整个瑟雷恩罩了进去。
......这也太无赖了......
8-54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四 初试锋芒
几个打手在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就被告到了瑟雷恩的几个老板娘那里去——他们不知道弄出了一件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让不少人撞了头撞了脚,甚至有几匹角马因此丧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一个平民一大早起来为了响应昨天领主大人的号召,于是拉上了自己家里的马儿准备出去做义务巡逻。大家都知道,巡逻这种事情说不准,有时候会碰到危险,有时候就不会。所以这名平民将自己能带的装备武器全都带了上,如果真的是遇到了红月帝国的侵略军跑不掉了,也好杀上两三个——这些人都是从拉普拉塔河岸搬过来的。
瑟雷恩的马匹血统都非常优秀——所有的家马和普通的野马几乎都和狂风角马交配过,生下的后代无论从耐力、速度和力量上来说都是上上之选。特别是在短时间冲刺上,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追得上它们。
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这个平民刚刚骑上了马,抽出了自己的刀,准备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耍个帅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耍帅这种事情很平常,特别是在女朋友面前,还没有成为老婆之前。他刚刚跃马提刀开始冲刺的时候,还没有跑出十步,只听的“砰”一声,然后连人带马好像撞到了一面无形的墙上。
狂风角马的力量和速度有多大,仅仅十步的距离已经够将一个成年男人撞晕了。然后随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声,这个耍帅的家伙连人带马都晕倒在了地。
这还只是个案,不仅仅是这个倒霉的家伙被撞晕了。一大早上起来瑟雷恩的居民都习惯看看自己土地和房子,看看有没有侵略者的影子,谁知道就在自己房子周围走来走去的时候,脑袋就莫名其妙的撞上了墙。这一个早上,几乎每一个瑟雷恩的子民脑袋上都是青一块红一块的。有些人是自己不知道撞上去的,有些人是自己不信这个说法去尝试,结果也撞了上去。
总之最后,大家把事情捅到了老板娘那里去。这个事情再清楚也不过了,要弄出如此多古古怪怪的事情,除了老流氓跟那几个打手之外,还有谁有这个本事?当时菲利克斯听到农民们的描述,第一时间就被震撼了。
她本身是一个大魔法师,由于一开始修炼幻剑宗的典籍,力量连带着被压缩到几乎没有的程度,现在修行有点小成了,也开始恢复到大魔法师的力量程度。按照他们嘴里说的奇怪的墙壁,这多半就是凌云他们几个搞出来的一个超级结界,将整个瑟雷恩笼罩的一个超级结界。
瑟雷恩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加上领土子民的居住地,纵横三四里总是有的吧?要弄出如此之大的魔法结界,那得消耗多少魔力?看来这几个家伙的肚子里都有真货。不过她现在依然还是赶过去打算制止,制造如此之大的魔法盾,消耗的魔力肯定是惊人的。这还没有看到敌人呢就撑起如此大的结界,如果真的看到了敌人,那时候魔力耗尽,这就有点冤枉了。
这庞大的魔法结界好是好......可是在防谁呢?男人就是粗线条,哎。菲利克斯叹了口气,朝着窑洞那边加快了脚步。
制造这个结界的打手无涯此时正聚精会神的观看着老流氓炼制飞剑。一个晚上的炼制过程让他大开眼界。无论是心法还是手法,无论是阵型还是组合方式,这些上古流传下来的炼制法门到了现在几乎已经是失传了。而老流氓也丝毫没有保留,甚至将心法的口诀念了出来,将每一个步骤都放慢,好让这几个后进生仔细的观看。
此时阵发的篆刻已经接近了尾声,凌云将细腻的天星沙一层层的涂抹在已经铸造好的剑坯上,每覆盖一层都会加上几个攻击阵。这种炼器方法让几个人大开眼界——这样也行?盖层沙子就能继续篆刻攻击阵法?那要是盖个百八是层,那不是能篆刻上几万个阵法?这也太无赖了吧?
在天星沙涂抹完之后,最开始制造的淬炼液体也被抹了上去。在这个过程中凌云却加入了几个防御性阵法,这样能让飞剑的威力发挥到最大,并且还拥有自保的作用。将阵法装满了以后,在修修改改了一部分以后,终于都布置好了。
在布置外形的时候,凌云稍微考虑了一下,由于这飞剑的主体是麒麟角,布置外形上就有点困难了——即便是有三味真火大阵的帮忙,改动起来也要消耗很多功力,最后还是选择了传统的飞剑形状,只是剑身上加了一些黑色条纹,看起来更有特色一些。
“几位道兄,你们看这可合适?”凌云篆刻完了所有的阵法之后,总算是分出了心来。“你们都看明白了吗?是否需要我再来演示一次?”
“不用了前辈,早就明白了。”冥海伸了个懒腰,身为一个剑仙他并不擅长炼器,如果一个剑仙用有一柄绝世凶剑的话绝对是人见人怕的,观看了一晚上的炼器,他现在有种融会贯通的感觉,所以精神异常的舒畅。“接着是要炼制大量的兵器对吧?”
老流氓点了点头,看着眼前漂浮着的仙剑,手掌相合,大喝一声:“结!!!”一时间“噼啪”一声响,一把黑白相间的飞剑结成了,它就像深海中的游龙,在空中盘旋一周后,Сhā在了凌云的面前。
古朴的剑柄,柔软的剑身,剑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火焰纹路,散发出阵阵白光,看起来十分高雅别致,是一把软剑——最后他还是没有将天金沙加入进去。这柄剑炼制完毕之后就是软软的,犹如一条游动的灵蛇一般。
飞剑拿在手里整个心神都感到一阵舒畅愉悦的感觉,稍微一舞动,顿时白焰一片,一股炙热的气息逼人而来。飞剑的剑光有四个品质,剑光为白色是上品,次之为青色,在次为银色,最后为黄|色,这柄飞剑的剑光是白色,已经相当不错了,即便没有达到雷神之怒那种蓝色的极品剑芒程度,这也算是上品中的上品了——只要心动一念,一尺多长的剑芒犹如灵蛇吐信一般的喷发而出。
几个仙人纷纷上来恭喜凌云炼器成功,凌云看了一眼那些刚刚摆出来的材料——其中有几把以前缴获的飞剑。他挑了一把剑芒白色的飞剑对着冥海说道:“道兄,你使用这柄仙剑尽全力砍过来试试!”
冥海“啊”了一声,心里有些犹豫,在这个地方砍过去?如果对方的防御不强的话,很可能飞剑直接洞穿整个山体。
“没关系,来吧。你是剑仙,这没有经过认主的飞剑你来使用是最合适不过了,不要顾虑!”凌云将新鲜出炉的戮仙剑定在了半空中,又联合几个仙人布置下禁制,然后等着冥海全力出手。
冥海想了想,终于还是驱使那飞剑飞了起来,两个剑诀之后白剑寒芒大吐,一室的肃杀之气。不愧是正牌的剑仙,一旦让他们驱使仙剑,即便是一个刚刚飞升的小菜鸟,也绝对会让任何一个家伙感觉到头疼无比——这种就好像是在战场上对立一个最危险的敌人的感觉,让人全身汗毛倒立。
他很清楚凌云这么做是要测试飞剑的品质。如果一个剑仙全力驱使仙剑去攻击都砍它不断的话,那么起码这剑用来砍人是很合格的了。冥海略一思考,准备使用剑仙们最拿手的内爆。这种攻击法诀厉害和无赖之处就再于它的威力。它的攻击范围只有可怜的一尺,可是它的威力却异常的惊人,能在一瞬间将任何防御力不够强悍的东西震成粉末。
冥海手中飞剑一弹,顿时白芒爆现,潜爆的口诀自动配合飞剑,射出数十道白芒直扑戮仙剑而去。传来数道金属的撞击声后,戮仙剑立即没淹没在了一片寒芒爆炸当中。
老流氓一时间额头有点开始滴汗,他没有想到这个剑仙竟然如此不留手,攻击力度竟然如此变态,但是这本来也是测试之用,只有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刚刚炼制的飞剑被爆炸所淹没。一波接一波的爆炸好像无休止一般,肉眼可见那一尺范围之内的空间已经完全被撕裂,出现了一个个拳头大小的黑洞,接着黑洞又被炸散......这简直太变态了,怪不得没有人愿意和剑仙为敌。
又一阵“叮叮当当”之后,冥海的口诀总算停了下来。那些大大小小的黑洞也在最后一次爆炸中被全部炸散。除了飞剑周围那一团团爆炸之后的余波,这里好像完全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应该是没问题吧......看着几个都准备看看结果的仙人,老流氓有点后怕,早知道就该换一个人来做测试,装什么牛B找什么剑仙呢?剑仙本来就对飞剑有这极大的杀伤力,他们身上的剑魂专破飞剑的力量。如果这次被炸毁,那面子上就过不去了。
看着大家期待的眼神,老流氓一咬牙一跺脚,一个法诀引出之后,只听到“铮”一声轻响,在爆炸余波中猛然窜出一条白练,一下就穿透了几个仙人布置的防御阵,并且紧接着穿透了瑟雷恩的山体,犹如一道流星一般的飞到了外面去。
8-55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五 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靠!老流氓从那个被戮仙剑钻透的大洞里看到外面白一闪,赶紧就直接从窑洞里冲了出去,然后从三十多米高的地方就跳了下去,就地一个翻滚站了起来——爆炸的那个地方,是地精大师们做实验的那个小房子,独立在瑟雷恩居民群外的大概半里范围。
白光一闪之后紧接着自然就一声巨响,然后瑟雷恩广场上立刻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了起来,还有操起兵器的锉锵声。老流氓回头一看,一群家伙已经提着兵刃气势汹汹的冲高坡上冲了下来。夜晚的火光映照着这些磨的发光的兵器,让人心寒不已。
晚上老板才说了,把兵刃全部放到枕头下面,要是有哪个吃撑的拉家伙敢来挑事,那就抽刀看砍了他。如此大的爆炸和闪光,他们怎么会看不见?要知道地精大师们大部分的作品——比如燃烧粉,比如炮弹什么的都在那间实验室里放着。现在老流氓只希望这些家伙没有在里面过夜,不然他非得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脑袋不可。这些优秀人才是培养了几十年才培养到今天的地步,让自己这一不小心都给炸成了粉,那还不哭?
橄榄大道不过半里有余,一些聪明的已经准备好了马匹的家伙根本就用不了那么多时间,已经下了橄榄大道,冲着地精研究所飞奔而来。
要是让人知道是老子把这个研究所炸了,那还了得?这以后不成为让人笑上十年的笑话才怪了——领主大人深夜做试验,将地精研究所里的武器装备已经里面正在睡觉做梦的地精大师们全部活埋,这事说出去还老子还有脸见人么?
“全部继续回去睡觉!没事没事!”老流氓快跑几步来到了那几个领头的骑兵面前,大声旱道,几个民兵光着胳膊拎着武器冲了起来,听到领大人这么说,挠挠脑袋,又回去睡觉了。
两个老板娘披着衣服站在高坡上准备下来看看,也被老流氓胡言乱语给蒙了回去——这大晚上的空气干燥,他们做试验一不小心撞出了火星,还好有我几个朋友在这里站着,没事没事,什么事也没有,就是烧点了燃烧粉而已。这些家伙也太不小心了,你们别过来,这里说不定还有爆炸呢!
薇仙和利薇雅本来就睡得迷迷糊糊,又看到全部民兵都在朝后撤退,再加上老流氓胡言乱语的一顿乱蒙,竟然也就睡眼蒙胧的回去了......
“怎么回事?”冥海第一个赶了过来,看着炸成了一片的实验室,燃烧粉剧烈的爆炸将房顶直接掀出了十几米远,可以看到房间内一片混乱,只见地上躺了一个地精,脸上象被抢了一板砖,炸开了道道豁子,血是一绺一绺往外喷。
用来雕刻钢铁的沉重石桌上,几件实心的铁器钢全被炸变了样,弯曲无比的钢铁长条直接Сhā到了石桌里面,深深的cr了甚至有三寸之多,好像是被人硬生生的压下去的一般。桌子上一颗正在改进性能的炮弹也随之爆炸,一个室内都是铁片,那个地精的脸上估计就是被这些铁片划出的口子。
“老板......老板,我们睡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忽然发生了大爆炸......”卡巴斯基看着这张熟悉的面孔开始全身颤抖——虽然制作这些东西是他们地精,但是这些原料和资金都是来自瑟雷恩。并且有大量的铁匠和技术工人在协助他们的工作,这一个误操作,可就将这些心血全部毁灭掉了。
“这是怎么回事?不用怕,慢慢说。”老流氓脸皮非常的厚,好像这爆炸完全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一般。
“今天我们在改动一个炮弹,让它的散射范围更大。”地精大师捂着脸上的豁口吓的哆嗦:“也许是什么比例不对了,或者也是夏天的天气干燥......大概是我们的错误操作所导致的......”
因为这些家伙都很长命,在老流氓第一次攻打瑟雷恩——那时候的肚脐石的时候,这些家伙已经看到过这位杀神的凶暴和残忍。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地精描绘成生吃人肉喝人血,拥有能够与十头大象和两只巨龙抗衡的怪力,并且指挥着一只更加凶残的超级战争巨兽的恐怖角色。在小地精不听话的时候,大地精往往会说“瑟雷恩的领主来了”,然后小地精自然就乖乖的听话了。
“老板......对不起,我发誓我们不是故意的,请你看在我们为瑟雷恩服务了这么多年的份上,放过我们吧......”卡巴司基结结巴巴的说道,他很清楚这个领主大人的脾气。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大跌了眼镜——老流氓慢慢的走过去来到他的身边之后,轻轻的搀扶起了这名地精大师,并且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了一些液体在手上,冲着他的脸上一阵涂抹。这个动作把地精吓得几乎尿裤子——难道这个残忍的领主又想出了什么新花样了?他在我脸上涂抹的难道是某种毒药?或者是某些更歹毒的东西?
过了不一会,地精大师就感激流涕了,脸上凉丝丝的感觉非常舒服,并且那一条长长的豁口也停止了火辣辣的感觉,用手一摸,竟然以能够感觉到的速度在飞快的愈合着。难道领主大人竟然不责怪他闯出了这么大的祸事,而好心的来治疗他吗?
“你们可不能有事,你们全是瑟雷恩的顶梁柱,以后要开发更好的武器给我们,我们将面对更严酷的战争。”老流氓和颜悦色的拍了拍地精大师的肩膀:“你们好好去养伤,不要有什么包袱,你们看我向那种残暴的领主吗?我给你上的药足够你明天早上愈合伤口的。明天早上一起来之后,你带领几个人过来统计一下还可以使用的武器。就这样,你今天去瑟雷恩上面找一个房间过夜吧。”
老流氓和颜悦色的冲着地精说话,却将地精大师弄的一楞一楞的,难不成是这个领主大人改变了性格?他看着凌云笑呵呵的脸色,脚底一用力,溜了——管他是不是性格变了,在他的安全范围之外才是最聪明的选择。地精大师脚底抹油的时候,没看到几个已经过来的打手都在憋着笑,脸都憋红了。
“我们炎黄大陆有句俗话: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无涯忍住了笑,憋的一脸通红:“做仙人,更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前辈,没有想到,你在这个方面的修为也是非常高的。来来我们都要学习学习凡人的生活方式了。也只有世俗界才会有这么好玩的事情发生。”
“你们不知道,如果被我那几个老婆知道我在搞破坏的话,我就没好日子过了。”老流氓很罕见的被人说成了脸红,被别人说的脸红,这在以前是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只不过今天的确是做得太无耻,加之又有自己人在身边,所以就小小的害羞了一把。“你们谁也别把这事朝外说啊,我以后还想过好日子呢。如果让人知道是我炸了研究所,不对,是我们炸了研究所的话,我们以后都没好日子过。”
“怎么就是我们了?”冥海一脸莫名的惊诧。“明明就是你!跟我们有啥关系,我不过就是按你的要求攻击了一下那戮仙剑而已......”
“那你们也是帮凶,我算主谋吧,帮凶和主谋都是一伙的。嘿嘿。”老流氓恬不知耻的搬弄是非,在无涯又高呼几声“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之后,这是才作罢。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看看戮仙剑是否还完整。遭到到如此的重闯,如果完好无损的话,那么这剑可以通过IOS认证了。
“赶快找找,看看坏了没?”老流氓从地下捡起一根棍子在乱石堆里到处乱翻——由于一开始测试的是抗性,所以他并没有在第一步就跟这个飞剑举行认主仪式。开玩笑,如果这个东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要知道仙人和他们使用的仙器是心灵相同的,一旦这东西是个伪劣产品,那老流氓不是白白受一次重创?所以他在一开始并没有跟飞剑通灵。
重创是能避免,但是找起来就有点麻烦了。地精研究室里全部都是铁片,这戮仙剑也基本上就跟铁片差不多大小,只有那黑白相间的颜色比较显眼。
说到找这样的小东西,仙人跟凡人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认主通灵,自然也就没有心灵感应,要找起来是很困难的。当然也有很简单的办法,比如朝这里放上一两个仙雷,把一切都化为尘土,飞剑再如何劣质,这样大面积的仙雷总算是能抗过去的。
可是他不能这么做——要是这么做了,不就等于直接告诉了全部人,这地方是我在炼制武器的时候给误伤的,毁了地精大师们这么多积蓄,浪费了瑟雷恩如此多的财力物力,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败家子。若是以前没有凌霄在的时候他也许会承认,可是现在连那小瘪三都没被说成败家子,难道我会先成败家老子?
这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事情!
“靠你奶奶。这什么破飞剑!我炼器无数,就从来没有听说过飞剑自己会逃跑的!你们说说,有这样不讲义气的飞剑吗?”老流氓破口大骂。
又是“砰”一声响,一道白练冲着老流氓面门直飞而来。几个仙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仙剑变成了一个爪子般的东西,正以惊人的速度朝着老流氓的脸猛抽过去。
这一下要是打实了......英俊的领主大人以后就要跟食人魔称兄弟了。
8-56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六 龙卷暴风闪
在乱七八糟的废墟里寻找一个小破铁片——或者是戮仙剑,这难度无疑是非常大的。为了隐蔽行事,老流氓决定不点火把,不要光源,就连冥海偷摸拿出来照亮的仙剑也给没收了——这东西不知道是冥海从哪个倒霉家伙手里弄来的,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将为了瑟雷恩的军事建设做出多大的贡献。
“靠你妈!一晚上白忙活了!”老流氓在垃圾堆里翻找了半天之后,终于宣布放弃了,这黑灯瞎火的在满是破铁片的环境中寻找一个比较特殊的小破铁片,无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早知道老子就跟它通了灵再说,无论如何,不管它再怎么废材,好歹也是我亲手做出来的东西。”
凌云这话音刚落,坎纳斯本年度最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白色的爪子冲废墟堆里冲着老流氓的脸猛抽了过去。看这气势,如果被他打中的话,不落一个终身残疾那算幸运的,而且脸上变出几个好看的形状,这也是说不定的事情。
说时迟那时.......也迟了,这东西的速度只能用惊人两个字来形容,凌云刚刚发现它冲着自己英俊的脸蛋抽过来,想要抵挡的时候,已经晚了——然后所有人都看到了领主大人发出一声哀鸣之后,犹如一颗炮弹一般的朝后猛射了几十米远,撞到了一片居民区的小木屋,拉起了长长的一条尘土线。
几个仙人全傻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忽然从这个废墟堆里跳起伤人?而且这速度和力量也太让人惊讶了吧?如果它有这样的速度和力量,怎么也不会凌云刚刚那一阵飞剑暴走给埋葬了。难道这是什么人故意埋葬在这里引人来踩的陷阱么?
冥海同学第一个反应过来,左手一引,地下一块长条形的小铁片应声而起,犹如一柄飞剑一样的射向了那个爪子。这东西虽然不是什么神兵,但是由冥海这个超级变态使用出来,比只那些淬炼了无数次的兵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铮”一声轻响之后,那块铁片被爪子捏住了,然后坎纳斯本年度最惊奇的事情又发生了,几个仙人同时看到那爪子捏着铁片使劲一抡,那铁片犹如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一般就冲着冥海追了过去。冥海刚刚收完法诀,现在正是法术冷却的时间,眼看着那铁片要冲到眼睛上的时候,后面赶上来的蛟龙伸手一挡,只听得“铮”一声轻响,铁片Сhā进了他的手里一半有余,金色的血液随之而下。
一个小小的铁片竟然能刺透蛟龙的手掌!?这难道是世界末日要到了么?不光其他几个人呆呆的看着那丝毫不起眼的小铁片,就连蛟龙自己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
要知道这位蛟龙属于妖仙一流,它的手掌自然就是龙爪所化。龙爪有多么坚硬?这个没有人去考证过,反正一般的飞剑砍它几万年是砍不断的。听说过龙鳞龙血龙骨头可以用炼制法器,没有听说过龙抓吧?那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坚韧了,根本就无法伤它分毫。
虽然说蛟龙成仙之后自愿褪去那一层随着年纪增大而变厚的超级爪鳞,防御力大大的降低了一段,但是依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伤得到他的。起码他跟大部分人干架的时候,就用一双手去抓人家飞剑,还记得在炎黄大陆的时候,两帮人正打得厉害,他一冲出来人家就认出来了。不光是人,那一双手实在是太著名了。
几个仙人组成了一个小型的防御阵,防范着这个爪子再起伤人,忽然又听到后面一声巨响,几个人条件反射一般的就朝旁边一闪。最后赶过来的参仙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爆炸,赶忙低下了头,这个草木精华的家伙最怕的就是火。
不过现在没有爆炸,是老流氓提着一柄大刀从后面赶上来了——周围拦路的一些废墟墙壁,都非常不幸的被他一脚踹了塌。他现在双目冒火,手上的大刀虽然不是什么精品,但是挥舞起来也是虎虎生风的。说来也奇怪这白色的爪子一看老流氓发了飙,立刻就安静了。
刚刚几个仙人联合禁制它在阵中,现在它一看到老流氓发飚,立刻安静了下来,丁当一声轻响之后掉落在了地上,猛烈的爆发出一阵白色的光芒。倒塌在周围的房屋废墟冲天而起,汇聚成了一团黑色的龙卷土墙从四处漫溢。
这又是什么玩意?难道上古大阵炼出来的飞剑竟然有自我保护意识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而且从这外表上来看,三个在炎黄大陆混迹了几万年的家伙,竟然根本看不出这到底是什么阵法!能够引动周围的尘土变成龙卷风一样的土墙,不仅仅是防御力可观,就连卖相也十分好。
“前辈不愧是前辈,炼制出的东西果然非凡品!你们看看,即便是那几大天君也没有这样的实力吧?”无涯看得啧啧有声。“不对,不是几大天君,而是在整个仙界,就没有听说过有谁的飞剑在没有通灵的情况下自己产生灵智自我保护。飞剑有了灵智,那不就是成了妖?”
四人之中最聪明的无涯想着想着脑袋短路了——飞剑成了妖?这是什么说法?飞剑如果成了妖,那这个妖得有多猛?听说过剑仙们的化身成剑,那是一种非常霸道强悍的攻击方式,以自己的剑魂为引,将整个身体化成一把巨大的飞剑朝敌人猛Сhā,一般人是受不了这样的攻击的。
如果飞剑成了妖,那显然比这个更厉害!人家好歹还是要运用法诀来变化,如果这飞剑成了妖......还有天理吗!?谁也不想打架的时候打着打着就发现对手忽然变成了一把巨大的剑,正瞄准了自己的要害部位Сhā过来吧?这绝对是任何仙人的一场梦魇。
可若不是成了妖,怎么又会有灵智?这根本是无法解释的。无主通灵的飞剑不过就是锐利无比而已,再高档次的东西,它毕竟是死物。
“都给我让开!他娘的,我就知道你这傻鸟会报复我!”老流氓拖着一把大刀赶过来了——这东西是平时农民们用来铡草的巨刀,十三米长的刀体被老流氓舞动的是杀气腾腾,他连呼吸都变成了大喘气,连面部肌肉紧张抽搐的表情也变地缓慢无比——看得出来,刚刚那一下是挺疼的......
“前辈,这是飞剑通灵了么?”无涯看着老流氓提着大刀走近,依然晕乎乎的问了他一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飞剑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难道古阵炼制出的飞剑都这样?”
“靠他妈,什么通灵!”老流氓距离龙卷土墙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拖着刀子指着这凶猛无比的龙卷大骂道:“好你个畜生,老子这才给了你这么好的一个实体,你就过来偷袭我,你有没有良心?给老子散了土墙,这事就当没发生过,不然的话......”
凌云提着手里的铡刀一挥,猛然在地下砍开了一个十多米的口子,草地上出现了一道犹如被撕裂一般的触目惊心的伤痕,谁也不用去怀疑这把普通的铡刀在这个变态的手里,威力到底大到了什么程度。要知道瑟雷恩最近几年搞建设,拆了建建了拆,地下埋满了废弃的碎石。特别是在地精实验室周围,地下不仅仅有碎石,而且什么铁片钢条什么的到处都是。
最重要的是,菲利克斯已经带着两个美女赶了过来,这场内部骚乱是谁引起的,真相很快就要大白了——三个老板娘害怕自己的情郎吃亏,后面还跟着一大群民兵。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菲利克斯第一个赶到案发现场,抬头一看,一个三十多米高的龙卷土墙赫然嚣张的在她的眼前摇摆。在走回橄榄大道的时候他就发现有点不对劲,听到一声巨响之后赶紧回头看,模糊的能看到一个巨大的黑柱冲天而起。
难道是死灵法师们在使用什么邪恶的魔法?也只有他们的魔法才是这样深沉的颜色。虽然知道自己的情郎今非昔比,但是担心还是有的,毕竟这些邪恶的家伙们的魔法是歹毒的防不胜防的。
她叫上了两个美女之后,把凌霄也拉了起来。这小瘪三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是论实力,十来个维京武士都不是他的对手。有他在一起,安全系数更加大一些。
当一群人走近了一看才知道,这根巨大的黑柱远来是一个高级土系魔法——龙卷暴风闪!
“龙卷风暴闪!?”薇仙此时也认了出来,“有什么土系大魔法师到我们瑟雷恩来了?为什么会在这里竖起这个魔法?龙卷暴风闪里面是什么人?”
土系魔法以防御见长,而高级的土系魔法在物理防御方面堪比一面免死金牌。土系魔法一开始的时候弱的可怜,到中级魔法师的时候还是只有几个可怜的攻击魔法的小菜鸟——这比之其他的,比如攻击力弱的水系,人家起码也有好几十个,别提什么火系风系了,那数量更是达到几百只多。
土系属于后进性,只要有人将这个单系修炼到高级,它的威力便立刻显示出来了。比如这个龙卷暴风闪,利用周围的泥土石块作为掩护,贸然接近这个魔法的人都会被高速旋转的石块和泥土打成肉酱——如果这个魔法师稍微变态一点的话,完全可以在释放这个魔法之后慢慢的朝前散布,只要魔力不耗尽,他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绞肉机。
“屁的大魔法师!”老流氓脸有点红。“这是火麒麟那混帐在报复我烧它呢!”
“火麒麟?你去烧它干什么?它是完全的火免体,就是跳到熔岩火湖里也完全没事。”菲利克斯摇了摇头,一脸的怀疑:“而且,它怎么会使用魔法的?”
凌云正准备深呼吸一口,来揭晓这个有点尴尬的答案,一阵急促而响亮的猛犸头骨号角响了起来。
8-5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七 来了来了
“老板!来了!”一个哨兵从最高的了望台上顺着树藤直接滑了下来,每一个了望台上都连接有一根坚韧无比的藤满,以方便哨兵的快速移动。“正南方三十里河岸边,有一大批军队正在赶过来!我的天,人多得我一眼望不到边!”
菲利克斯的脸色顿时沉住了,她抬头看了看天色,现在还没有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天色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东方原戒日王朝的土地上空刚刚泛滥起了一片令人恶心的鱼肚白。大荒原上夏季的阵风吹的她的眼睛有些蒙胧。利薇雅站在她的身边,转过头去看着哨兵指示的方向,咬了咬嘴唇——就是这些拿着执照的强盗们将自己的国家给灭亡的。
“妈的终于来了,叫所有士兵穿戴好装备!”老流氓看了一眼龙卷暴风闪,这个大型魔法依然没有停歇的迹象。他撇了撇嘴,掂量了一下手上的大铡刀之后,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了他的礼花铠甲套在了身上。“这是瑟雷恩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硬仗,大家都别给我泄气!我再说一次,这是正规的国家军队,不是你们以前对付的那些强盗!如果你们还想要命的话,就给我立刻行动起来!”
猛犸号角悲凉的的声音让整个瑟雷恩都行动了起来,连在周围放哨和巡逻的士兵们都被如数的收了回来,编制成了一只只游击小队。
疏散和战前预备工作,就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瑟雷恩的主人们一早就料到了有这一天的发生,所以早就给自己的子民们作好了准备工作。一旦有战争发生,他们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全部撤退到瑟雷恩山体背后以寻求掩护减少伤亡。
在瑟雷恩的高台上,暗精灵们搬出了一捆一捆的羽箭,半精灵们也来凑了热闹,他们的射术虽然没有暗精灵那么著名,但好歹也是精灵们一脉相传的射术,在对付大面积的军队的时候依然是管用无比的。瑟雷恩的战斗序列中,只有他们是以支援火力的身份出现——说白了就是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这还好,现在还是有支援火力,任何军队都必须有自己的灵活机动部队。在以前没有这个说法的时候,按照利薇雅的说法,还好是一直是在跟强盗们打。
打着熔岩矮人大师们LOGO的兵器全部分发到了每一个瑟雷恩的成年男性的手里,多余的一部分则全部分派给了身强力壮的女性——她们的任务是自保,凌云并没有要求她们上战场。瑟雷恩有一支强悍无比的地面战斗队伍,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女人上战场,只会给他们带来耻辱。
瑟雷恩的王牌战斗部队——那些从雪山上下来的维京武士们早就已经穿戴好了铠甲。他们手里提着两米的巨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战斧,可是背后依然还Сhā着十柄投掷用的小型战斧,不过这些斧头的型号也比以前小得多。有一些人觉得还不够,正蹲在橄榄大道上用斧头砍下一根根的油橄榄枝条,并且将前面削尖,作成了标枪。
一些女性半精灵也出来了,除了半精灵屠戮者们组成的轻骑队伍之外,那一支机动队伍和这一之纯粹是由女性组成的队伍基本上就将半精灵族人的人口全部都算进去了。她们提着一根根法杖,一个个俏生生的站在广场上,倒是一派魔法师团的卖像。
“你们出来干什么!?全部给我回去蹲着!瑟雷恩男人没死完之前,你们在安全的地方好好给我呆着!”老流氓说道。“你们又不是什么魔法师,装什么魔法师团!这可不是地下城,你们那些骷髅被召唤出来的话,只会让我们成为更多人攻击的目标。”
黄仙儿撇撇嘴,一个小火球轰了过去,在老流氓的脚下爆起了一大团火花。薇仙在抿着嘴偷笑,这个聪明的半精灵小妞在地下城无聊的几十年中,除了每天跟小瘪三斗智斗勇之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学习如何使用魔法了。
无数的陷坑和绊马索被拉开,辽阔的大荒原上有着外人无法想像的陷阱数量——事实上这些东西都不是瑟雷恩的部队挖出来的,而是那些强盗打算来对付这里的部队而挖出来的。很可惜,每一次除了极为微量的伤亡之外,这些陷阱倒也没有起什么作用,现在倒是白白送了他们一个大便宜。
夏季的大荒原上不少沼泽陷坑已经干涸了,民兵们和奴隶全都静悄悄埋伏在了坑里面,有人连大气也不敢喘,有人目光淡漠。地精大师为了挣表现,早早就安置好了三十门火炮,几百发炮弹堆成了犹如小山一般的高度。在这一点上老流氓倒是有点后悔,如果自己不去搞破坏的话,炮弹起码还能剩下上千发。
百慧灵扇动着翅膀在天空上飞来飞去,自打第一声猛犸头骨号角响起之后她就开始到处乱窜了,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准备工作都作好了,该战斗的到了位置,该偷袭的隐藏了身形,该使用魔法轰炸的手里都发到了一块品质比较高的魔法水晶。这一仗打的就是气势,输钱输米不能输气势——特别是在以少战多这样极为特殊的条件下,这又显得特别的重要。
凌云一个人提着一把将近二十米长的铡刀站在来往军队必经的道路上。冥海在他后面两米左右翻找着自己的芥子空间,乱七八糟的东西放了一地。再后面几十米的地方是蛟龙的媚魔军团,也许只有这群美女无所谓的打闹声才能让人们的神经放松一些。
参仙老怪坐在地下,看着地面上一棵被夏季的劲风刮得摇摇欲坠的狗尾巴草感叹:“生世多磨难,命危如晨露啊......”
“话说回来,我的浮城呢?你们几个家伙把我的浮城弄到哪去了?”老流氓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你们不会给我扔了吧?我的确是说过要以平凡人的方式去战斗,你们不会以为我不要浮城就把它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吧?现在在哪呢?快给我找出来。”
“那东西啊,早上你儿子拜托我们几个把它搬到了后面去了。”冥海抓了抓脑袋想道:“他也没有跟我们说为什么,不过是你的儿子,姑且就帮帮他。”
一说到凌霄同学,老流氓又想起来了,这个小瘪三早上说得热闹无比,怎么一开打就不见人影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个孬种,应该不是躲到那个安全的地方去了吧?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这样的儿子早杀早干净,他可不希望以后留给人一些话柄。星翰士兵的作风就犹如他们的领主一般强悍,这点是大家公认的。如果领主大人的儿子是个孬种的话,这就不太好说了。
“那小瘪三呢?不是跑了吧?”老流氓有点紧张,生怕听到这个答案,“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刚刚我看到他带着无涯不知道去哪里了。”冥海撇了撇嘴说道:“我看无涯的样子挺兴奋的,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了。有他一起跟着,我想应该是不会跑的。”
参仙老怪闭着眼睛,一边感应情况一边向领主大人汇报。暗精灵哨兵也不时候跌跌撞撞地不时将她在高处观察到的消息反馈给领主大人。
“有多少人朝这边来了?全是骑兵么?”凌云摸了摸下巴,他也学着参仙一样闭上了眼睛装深沉。“这一次来的人估计不少。等下你们悠着点,能不杀则不杀。要记住我们始终不是无劫无量的。”
“前辈,你以前杀过人吗?”对于这一点,冥海很是感兴趣,并且也是和他息息相关的——这个家伙在第一天就屠杀了起码有将近一万多普通的红月帝国士兵,是一个真正的战争狂人。据说他以前曾经在军营里混过,大小还混了一个不小的官职,天知道这么一个混身杀气的家伙是什么修炼成仙的。据他的好朋友无涯透露,这个家伙上天的时候不仅仅没被天劫狠狠的招呼,而且竟然就只劈了两三道下来,然后这家伙左闪右躲了一下之后,竟然就羽化成仙了——当时赶来帮忙的无涯眼睛都看红了,你说一个在军队里杀孽无数的家伙,竟然就让他这么躲过了天劫,这还有天理么!?
不仅仅是无涯看红了眼,他带来一帮子准备帮忙的家伙也看红了眼——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杀孽重,本来以为他的天劫必定是狠毒无比的,谁知道竟然只是象征性的朝下落了几道不痛不养的闪电,就如此放过了这个家伙,这怎么能让人想得通。
所以,当时几三个仙人都没有出手,充其量就是放了一个仙雷,还是三人联合的。冥海却去了,他是没有遭到天劫虐待过的家伙,不能同日而语。
“嘿嘿,人倒是杀了不少。算起来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老流氓回忆了一下大荒原屠杀案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是在想,你杀人怎么不会有天劫呢......”冥海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这里面一定要什么名堂才对。”
几个人朝他投去了看傻B才有的眼神.
遥远的地平线上总算远远地走来了几骑人马,一片大旗在凌晨的劲风中迎风招展着,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等待是漫长的,老流氓脖子都望长了。
8-5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八 贼喊捉贼
回忆起这场战争,很多能够在瑟雷恩居民记忆中出现的情况是这么描绘的:那场面,那气势,红旗招展是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挤得是水泄不通。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人根本看不到头。只听见无数骂娘的声音,你踩了我的脚,我撞了你的腰。
传说这一场面在若干年后被两位伟大的游吟诗人改变成了著名的搞笑剧《昨天今天明天》,在一堂名为“春天的晚上”,由若干傻B导演主持,由若干傻B演员参加的号称屎上最烂的联欢节目晚会上播出。并且有瑟雷恩的居民去起诉他们侵权——这联欢晚会不是瑟雷恩的保留节目么......
扯远了,回归话题。
老流氓领着几个打手站在前面,等待着着批军队的头领过来对话。这是两军交战的惯例,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这些古老的惯例也只有仅仅一条,也就是这两军交战前将军出来对骂的习惯——也许大家都是文明人了,一见面就干架总是不好的。文明人有文明人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我今天要攻打你的领土,两个将军或者首领先出来对对话,如果有一方在骂娘的阶段上软了下去,感觉天气阴暗了,被神抛弃了,敌人太强大了或者是根本没有信心的时候,可以投降。
这样的投降方式有几种好处,首先是投降之后可以保全性命,第二则是不会受到什么拷打——虐待俘虏也是瑟雷恩战争条例上明文禁止的。
很显然,今天这一批人马是不会投降的,按照暗精灵哨兵的说法,人山人海简直就望不到头!粗略估计不下五万人。要启动如此庞大的军队,后勤给养,武器装备,随军的厨师、铁匠、治疗师、牧师等等就是一笔极为庞大的开销。如果就被人家两句话恐吓回去了,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大笔金钱么?看得出来,这批人今天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将瑟雷恩从坎纳斯的地图上抹掉。
更显然的是,凌云肯定也不会投降的。后面有几个美女看着,有儿子等着,旁边还站了几个打手——虽然人数没有对方这么多,或者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可是咱拼的是质量,一个维京武士干掉十个人类士兵足足有余吧?只要不遇到重骑兵团的冲锋,他们的屠杀效率还会增加。
“看来这里和我们的战争习惯倒是很像。”冥海看出了端倪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在我的家乡,我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也这样,两军都不直接干,而是首先派出两个谈判专家互相骂娘,到一方骂输了之后,再派出两名武将对打,如果哪一方打输了,他们的士气必定大减,就趁这个时候突袭是最好不过的了。”
“战争都是有法可依的。”蛟龙在后面毛遂自荐说道:“如果等一下要单挑的话,我觉得派我出去很合适,大家有意见没有?”
“你合适个屁,你这不知轻重的家伙,一爪子能怕人脑袋拍成稀泥。”参仙睁开了眼睛说道:“你肯定是不合适的,好像他们这里两军交战之前是不开杀戒的,即便是打也只能打输,不然会遭到整个大陆的唾弃。派你上去,还没等一个回合下来人家的脑袋就变成西瓜了。”
“你怎么知道不杀?打仗难道还不能杀人吗?”蛟龙表情极度不屑:“我知道了,你不想让我去,敢情是你想自己去吧?你这个该死的老桃子,你看我哪天把你生吃了。”
“吃,我看你能不能吃的到。”参仙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凌云说道:“对方出来了两个人,我猜应该是对方的将领才对。”
撇来了打架狂蛟龙不谈,这里还有一个战争狂人——冥海早就跃跃欲试了,单挑这样的事情他可是好几万年都没有做过了。以前带领部队砍人的时候倒是跟人家单挑过,可惜那时候他已经非常凶猛了,常常是对手不到几个会合就被砍下马来,所以经常都是精力过剩得不到发泄。
这下好了,一来就有仗打,完全是合乎他的心意了。这个超级打手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把剑来——看上去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一类的东西。不到一米长的剑身完全是标准的剑士配备的武器,可刺可砍,威力倒是不小,只不过那上面锈迹斑驳的犹如在地下埋了几十年一般,走近了看知道它是一柄或者拥有了光辉过去的大剑,远一点看完全是一根烧火棍。
两名红月帝国的将军越走越近,已经在地平线上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脱队而出的身影了。两个人都是手持长兵器的家伙。一般正规战场上的将军们都喜欢用这种距离长,杀伤力大的东西。除开那些雇佣兵投身或者是本来习武的家伙之外,长兵器是战场上的不二之选。
两个人来得很快,不一会已经来到了地精实验室的废墟前面。两个人都是穿着火红色的铠甲,头上带着一顶Сhā满了鲜花的头盔,留着小胡子,脸上用颜料涂抹得乱七八糟,背后还Сhā着几面旗帜,一副倒霉的瘪三像。
“这俩家伙是什么来头?唱戏的?”冥海瞪着眼睛看着这两个扮相夸张的家伙惊讶,“我记得以前在我的家乡,曾经看到过这种扮相的家伙,他们一般都是成群成群的出现,人们称他们为唱戏的。唱戏的一般分为男女,一般分为武旦和花旦,一般分为......扯远了。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唱戏的还是来打仗呢?”
老流氓此时看着也眼熟,都是炎黄大陆出来的,谁没有听过唱戏啊。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绝对不是唱戏的,一个戏班子再牛,也不可能将舞台搭到这里,而且还叫上了那么多......姑且算是临时演员的家伙,这一比投资下来可是不小的。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唱戏的肯定不会在这里出现。来打仗的?看也不像,可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的人有如此搞笑的扮相啊......
“你是......你是个演员吗?”老流氓提着将近二十米的铡刀朝前走了几步问道:“请问两位.......这个朋友,来到我的领土有何贵干?今天我们这里有一场战争,如果你们几位不希望被误伤的话,还是绕道走吧。如果是唱戏的,请在今天晚上的时候再一次路过。我们的庆功宴也许能够请你们几位来几嗓子。”
“你就是星翰的强盗头目吧,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这位元帅纠正了老流氓的说法,并且朝前走了两步,一袭大红色的披风随之展开——单看外表的确有点夸张,这里面就有点内涵了。他穿着一副自己DIY的盔甲,护胸看上去就是一轮红色的明月,这跟护胸镜有异曲同工之处。
可惜的是,这护胸镜几乎已经要退役了——边缘残留着被重锤撞击后留下的瘪坑和裂纹,他背后Сhā着四面旗帜,这旗帜倒是完好无损的,就是上面看不出画的是什么。这幅图案有点抽象,让老流氓翻着白眼打量了半天,才总算看出了一点内涵。
“看样子,真的就是红月帝国的军人吧?”冥海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骑士问道。“怎么现在炎黄大陆上流行用小丑来做元帅吗?你们的国王在哪里?你这样都能混出个元帅来当当,那我岂不是可以做你们统领了?”
“阁下,我再纠正一次,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不是你说的什么小丑。若是你再侮辱我的身份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小丑再次纠正了刘震撼的说法。
“你这样也算是元帅?”老流氓好不容易忍住了笑:“向您致敬!我的元帅阁下。我是达拉斯帝国星翰领土现任的领主凌云,您和您的军队来是想干什么?”
“我们的国王,也就是伟大的红月帝国国王巴尔陛下,委托我正式通报聚集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强盗。我国将于一个小时之后,正式向你们发动战争,你们可以选择战争,也可以选择投降。”哈姆雷特煞有介事地从护胸甲中抽出了一封用黄丝绢信,扔给了凌云:“这是战书,我期望你选择投降,你们的军队完全不足以跟我们抗衡。并且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投降之后,只要离开这一片大荒原,我保证不会对您的子民做出任何过分的事情来。”
“强盗?我们这里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没有强盗了。”凌云将那黄丝绢翻来覆去看了几次之后摇了摇头:“我很抱歉,帮不了你,你可以去寻找寻找,也许还能找到几个漏网的强盗。不过我想希望不是很大,因为我们每一年都会定期对领土进行清扫。不过我看您带来这么多的士兵,就为了围剿几个强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如果贵国的国库很充裕的话,临走的时候可以在我们这里买上一点土特产。你知道,瑟雷恩的油橄榄是非常出名的。”
“这片土地是属于那个已经被打败的达拉斯的,你身为已经被灭亡了几十年的王国的领主,你不属于这里,今天我们要正式接收这块土地。如果你们想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可以选择加入我们红月帝国。”哈姆雷特拨转了马头,潇洒往回路走去。“顺便说一句,在我的眼里,你们都是强盗之流,所以我并不用去怎么寻找。”
“你有病还是怎么的?”老流氓看着这个很动作很潇洒的家伙问道:“你无端入侵我的领土,我还成强盗了?你觉得这理由说的过去吗?”
哈姆雷特没有理他,带着另外一个小丑朝着自己的阵营走了回去。
“不是说要单练吗?”冥海提着大剑非常委屈。
8-5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九 Chu女战争
几个头目聚集在瑟雷恩广场上看着这封黄丝绢信,不管上面的内容如何,大家公认了一点,写这东西的人一定是个傻B,这字也太难看了。特别是将战争的战写成了站立的站,这让一群头目笑翻了天,就这水平还来写战书,应该多去念两年书。
不过这字即便是写的再好,也是没得选的。瑟雷恩民兵和头目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投降,继承了老板强悍风格的家伙们即便是死也不会选择投降。况且现在瑟雷恩还有几个超重量级的筹码在这里放着——那几个家伙全都跟凌云一起聚集在一堆喝酒,根本看不出一点战前的紧张气氛。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小Сhā曲——记得凌云第一次到大荒原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食人魔努力拉姆。在老流氓走后的这一段时间里,菲利克斯曾经放他回到了自己的族群里。这个家伙现吃了多少年瑟雷恩的干部伙食,长的是膘肥体壮的,加上在这里认识了不少的朋友,他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现任的食人魔族长给干掉了,然后取的了食人魔首领的位置。
今天,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了瑟雷恩遭到了攻击,带着一百多个成年的男性食人魔赶了过来。这些食人魔都是拉姆在族群里精挑细选的好货色,每一个人身高都有两米左右,手持沾满了鲜血的石棍,卖像到是不错,放到哪里都是一支凶狠的部队。
不过一百多食人魔在几万人的战争中肯定是炮灰无疑了,要真打起来,人类的骑士枪和军刀肯定都是朝他们身上招呼——谁也不想死在一个食人魔的手里。况且这些家伙们最无耻的地方就是他们从来也不洗澡,从来也不清理武器,只要被他们挂中一下,免不了生一场大病。
“老板!亲爱的老板!”拉姆一上去就冲着老流氓扑了过去,这个食人魔倒是有一点良心,知道自己的族长的位置全靠着自己的后台撑腰,这才免掉了一批有一批的挑战者。这个族群还在大荒原上,还在星翰领主的地盘里,那么瑟雷恩发话出来,拉姆是我们唯一认同的食人魔族长,大部分抱有想挑战心态的家伙就会被吓退。
“滚!”看着兴冲冲的冲他跑来的食人魔,老流氓也不问是非,飞起就是一脚将体重三百多斤的拉姆踹出了有十多米的距离。这不是说他不想念自己的老部下,只是无论是哪个人,也绝对不想跟食人魔这种东西来上一个大拥抱。
百来个强壮的食人魔看到自己的族长被踹了出去,本来跃跃欲试的想将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敲扁——他们大部分人并不认识这个星翰领主,只是经常在拉姆的嘴里听到过这个犹如梦魇一般的名字。他们刚刚抽出自己的石棍,就被一群从脑袋武装到了ρi眼的维京武士给围住了。
“不然我去抓他几个过来?”太森提着斧头从旁边走了过来,“凭我们狂风角马的速度,要冲过去将他逮回来绝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这傻B也太嚣张了。”
“我说太森,你也疯了么?”老流氓三两下将众人围着指指点点的战书撕了个粉碎:“两国交战是不斩来使的,逮住这两个送信的有什么用?难道我们的品质连这群从ρi眼里生出来的货也不如了么?”
“可是你不早就将那几个使者给砍了么?”太森撇了撇嘴,蹲在地下用自己的斧头虐待着橄榄大道上的泥土。“现在就开始装好人了,我是想将他们捉来......那可是个元帅啊,把他捉来的话,我们能省多少事,根本就不用打了,只要在他身上开几个洞,让他下令撤退就行了。”
“那是强盗的做法。”老流氓把手里的战书碎片一把撒上了天空:“那是几百人的队伍,我就是把他们的领队烧成了灰也没有谁知道,只要把他们捉个干净挨个灭口就行了。可你有信心活捉几万人不让他们跑掉一个么?只要跑掉一个,我这个领主的名声不是毁了?”
“你还知道名声这个字眼。真是很稀罕。”薇仙在准备她的魔法阵,听到老流氓说出来这个字眼之后笑道:“来到荒原之后,算是什么就见识了。这真是流氓有文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明明是自己先将人家的使者杀了,现在倒讲起名声了。”
“这仗不好打了。”只有菲利克斯表情很严肃地看着凌云。“我们的战士以前从来就没有跟正规军交过手。一旦遇到了那些训练有素的战士,胜负还真说不定。”
“不过和这些家伙是不需要妥协的。准备战斗吧!”利薇雅点了点头说道。“大家都准备好自己的武器,弓箭手们尽量堆积多的羽箭......把那几门炮推到高处去,对了,炮弹也运上去。我看他们训练有素,或者会来一个什么阵型的集团冲锋也说不定。我们的战士是强,但是也不能让他们白白送死。”
“没啥好准备的。”老流氓回头看了看民兵们,“我们瑟雷恩民兵永远是时刻准备战斗的!对不对?我们的字眼里面有白白送死这个词么?这个词一向都会出现在哪里?”
“对!”民兵们大声怒号,“我们的字典里面没送死这个词,只有想不开的敌人冲到我们的剑下自己掉脑袋!我们是战无不胜的!领主大人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是谁教的口号!?”老流氓正在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忽然听见这么一嗓子,赶快去找始作俑者。炎黄大陆上的皇帝就是喊万岁,可是一般被喊的人喊不了几年就会翘辫子,你说这个时候喊万岁,不是在咒我去死吗......“不过,挺好听的,你们以后继续这么喊。”
红月帝国的主力军队距离这里起码还有二十里的路程,以一个标准的行军速度来看,起码还得有一个小时才能到。在这么远的地方冲锋是不可能的,敌人还没杀到恐怕马就累死了。老早早的跑下了橄榄大道,蹲在了地精研究室旁边守着这个龙卷暴风闪。
等待是一阵很无聊的事,尤其对方一大票人还有二三十里路要,他只好非常无奈的守着这个不知道想干什么的火麒麟。这剑在炼制的时候是将麒麟的灵智和实体一起炼进去了,如果按照标准的力量换算来看,它就是连续卷上两三个小时也丝毫不会感觉到累。
可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呢?没事在这里卷起这么高的一道龙卷风,这是在搞笑还是表演?眼看大敌当前还在这里浪费自己的力量。若不是这个龙卷暴风闪的厚度实在是太惊人了,恐怕这个流氓早就伸手进去将自己的飞剑给揪出来一顿猛揍了。
这一点让几个仙人很叹服——谁看到过有这么有意思的仙剑?连通灵都不用,直接拿上就可以用,并且它还有自己的灵智,无聊的时候可以跟自己的飞剑干上两架,等有敌人的时候相当于两个人一起上,这样的好事哪去找?虽然当敌人到来的时候戮仙剑是否会乖乖的上去杀敌.......这个谁也不知道。
整整一个小时过后,一片火红色的旗帜果然如约出现在了距离瑟雷恩山体大概两里处的地方。他们非常紧而有序的形成了一个刀尖一般的阵型,密密麻麻的排列开来,这是一个完全标准,而且有无数后备补充力量的标准的进攻阵型。
虽然大多数民兵在没有看到他们之前号称要杀一个落花流水,可是当真正的看到了这些训练有素,队伍整齐,装备精良而且摆出了厚实的进攻阵型之后,他们还是感到了一丝冷意。毕竟这人都是会死的,害怕这种事情,谁都会有。
“这是一个段距离冲锋阵型。”利薇雅在提醒的凌云:“不要和他们正面冲突,这种阵型一旦排开并且跑上了速度的话,是非常难阻止的,杀伤力非常惊人!”
在尖刀阵型的后面,是一排整齐拿着木盾的步兵战士,巨大的木盾由厚实的木板拼装而成,上面的青铜铆钉在凌晨的空气里闪烁著零星的光芒,这些重盾庞大而沉重,需要四个士兵放平才能搬运。
“我觉得这东西好像是用来对付我们的骑兵的。”太森摸着下巴看着那一片大盾:“猛犸骑兵应该是没有问题,但是狂风角马可能冲不过去。”
事情还没完呢。在已经排开的阵型中,有百十名穿着奇怪的家伙分开序列而出,这些人有的手里都拿着巨大的兵器和金属盾,有的穿着破烂的长袍,有的根本就是拿着一根木棍——甚至有些根本就不像是人类!天知道为什么帝国军队里面会有这样的东西!
尖刀阵型的骑士手持三米的骑士刺枪,枪尖统一朝地,胯下的战马在荒原夏季凌晨干燥的空气中打着响鼻,偶尔低下头啃上一两中野草。
“怎么办?”面对如此肃杀的战阵,薇仙有点紧张握住了凌云的手,她的手心一片潮涅。
她还是第一次面对这这种场面,岂止是她,这里的大多数人全部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凌云回头一一扫过,看到了不少煞白地脸孔,紧张的气氛悄悄在蔓延着。
“你说怎么办?”凌云眯着眼睛冲着东方看了过去,鱼肚白已经泛滥起了一片鲜艳的红色。
8-60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 奇怪的钢铁堡垒
你说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这一句话道出了瑟雷恩领主的做事风格。兵来将档,水来土掩,不管是有多少敌人,该怎么干还得怎么干。
虽然大部分时间里星翰的民兵都以强者的姿态出现,甚至于那些新加入领土范围的家伙们也早就习惯了这些强势。不过这仅仅是对于小范围的战斗而——比如虐待几个强盗,比如清扫一片地精什么的,有维京武士在后面撑腰,有星翰的火炮在后面掠阵,打得可以说一直是风生水起。
可是他们从来没有碰到过正规的战斗——可以这么说,除了先前跟着老流氓一起去过落日镇的士兵之外,根本没有人参加过超过一百人的战斗。信心是比出来的,面对一百个人的时候信心肯定很充足,但是要面对几万人,任何人也免不了掉链子。
现在凌云有点同意利薇雅的作法了——她早就提除了应该对瑟雷恩的军队进行正规的训练。以前做神仙的家伙也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个事情的重要性,而是一味的追求高杀伤力高防御力。这其实也没有错,高杀伤力可以大大的增加士兵的战斗力,让他们在战场上杀敌的速度更为高效,更高的防御力更是可以保护士兵们的生命不受到威胁,只要战士不死,战斗就没有输。
不过,他认识错了一点,他一直将战争看成是战斗——所谓几百人的战斗,而没有将战争看成真正的战争。今天看到这密密麻麻一片犹如蚂蚁一般的人头,他才有点发怵了。要下狠心肯定能全部屠杀干净,不过这无异于慢性自杀。仙人在杀戮任何生命的时候,除了是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否则任何轻易屠杀生命的举动都会遭来报复。
总不能让领主大人一个人跑去人家的军队中,人家打一下他还手一下吧?就算是仙灵体,也吃不住如此多的人一人一下,所谓人多力量大,人家一人一口唾沫就把他淹死了。
还好,紧张的不是所有的民兵。作为同样没有上过战场的维京武士,他们的表现就要好得多。铠甲和武器整理的整齐无比,握着大剑的手根本没有一丝颤抖,眼睛里面充满了只有杀戮者才会有的红色光芒。这是他们在自我抑制狂化,如果这一千都能够战斗的维京武士集体狂化投入战场的话,也许单凭他们就可以将这些人类士兵屠杀干净了。
当然,那是在没有骑兵的前提下。要知道重铠骑兵冲锋的力量是相当强悍的,即便是他们的秘银皇冠战甲,也不一定能够直接抵抗这些集团冲锋。
刚刚赶来的食人魔比较粗线条,不知道拉姆许诺给他们了什么,这些食人魔一个个跟吃了瑃药一般,拿着领主大人分发的武器,好像即将配种的公牛一般躁动不安。一些新近征召上来的民兵则是很紧张的,凌云甚至已经看到了他们握着武器地手在颤抖。
菲利克斯从地下世界带过来的护卫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些地下土著组成的军队脸色很难看,前面红月帝国的军队阵型尖锐而且厚重,一眼看过去起码有两万人上下,加上后面那些组成了后备阵形的,这个数字绝对还会增加。他们和瑟雷恩的新丁一样,最多只经历过了几百人的战斗,面临如此厚重的战阵,脸上已经明显萌发了“肯定打不过”地写照,倘若不是地功身后有瑟雷恩正规军在押阵,只怕当场要逃跑了。
“我们的阵型这些家伙也不如。”利薇雅左看右看了半天叹息道。自小生在帝王家的她,当然知道阵型对一场战斗的重要。这话一出口,老流氓立刻蔫菜了,以前利薇雅不止一次的提到过要训练军队的问题,都被他以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金钱而否决了,今天看来,这训练是何等的重要。
星翰最专业的战士维京武士们不等老板的吩咐,早就在太森的带领下催马催象跑下了橄榄大道,刚一到达道路的尽头,就已经组成了一个冲锋的阵型,由几个装备到了ρi眼的家伙在前面做尖刀,拿着十米长的钢铁长枪,骑在猛犸战象上做尖兵,后面的人统一拿着巨大的砍刀,在阵型两侧不安的躁动着,只要尖兵能够撕裂一个口子,那么接下来他们只需要横着大刀,将口子的范围撕到最大。
“没想到我们的士兵也可以组成战阵了,虽然有一点业余,不过比以前那种一冲出去就是乱七八糟的一片要好太多了。”薇仙看着维京武士们迅速组成的战阵夸奖道:“利薇雅这几年来一直在训练他们做一支正规军,看来还是有点成效的。”
“那当然,我训练出的战士,不说是最强的,起码不会是业余强盗。”利薇雅有点得意,她取下了胸口的徽章,然后有幸观看过第一次瑟雷恩保卫战的家伙们眼睛都直了,这个小妞的徽章里不是还睡着一只巨大的科莫多战争巨兽么......
除了维京武士们的战阵,瑟雷恩战士们的阵线,根本就和战阵扯不上关系——有的埋伏在橄榄大道两面保卫着基地的安全,有的也有堆一堆的隐藏在大荒原的陷坑里,端着长长的刺刀,准备随时从下面偷袭骑兵的马肚子。有一大堆全部围在领主大人身后,他们背后就是瑟雷恩的最新科技,地精大师们已经安放好的火炮。
“这个东西射程能达到多少?”老流氓叫过了卡巴司基问道,这个家伙到现在还有点激动,以为领主大人对他另眼相看,一听到领主大人的问话,差点就把自己祖宗十八代的详细情况都说了出来。
“老爷,放在最高处的那三门火炮射程有两里,不过它们只能用来攻击固定的目标,因为它们使用实心的炮弹。”卡巴司基开始跟凌云详细的解说他最几年的成果:“前面那几门,都是散射的,最大的杀伤范围有五十尺直径。不过它使用的是开花弹,所以射程也只有不到一里的距离。其他的都是中程的,一里多一点的范围,杀伤的范围也不太大,不过它们最实用。老爷,最高处那三门火炮可以够得着他们阵型的最前方部分,不然我们现在开炮轰过去?”
“你怎么还改不了那强盗脾气,还没开始打仗呢,现在打了不就是偷袭么?”老流氓横眉竖眼的看着地精大师,半晌之后说道:“等到他们第一声冲锋号吹响之后再开炮。不要对着尖兵轰,对准了阵型两侧......右侧给我炸开两道口子,有问题么?”
“完全没有问题,老爷。”卡巴司基信心十足的窜到了火炮阵地上去,“老爷,你就看着我的最新发明的威力吧。”
也就是这些火炮才能给人一点安全感了,面对数十倍于己的兵力,也只有这些战场上的杀戮兵器才能够拉回一点优势。
猛然,红月的军阵中响起了低沉有力的号角声,就当每一个人都以为战争要展开,地精大师们的火把已经靠近了火炮的引线的时候,红月本来已经组成的军阵分了开,百十匹战马被牵到了前面来。这些战马不同于那些骑兵们的坐骑,全身上下都装有钢铁的铠甲,有着不逊于骑兵本身的防御力。它们由于装备了过重的铠甲,走起路来并不十分轻快,就向一座座的钢铁堡垒一般。
“这些人又要干什么?”太森好不容易拉住了战象的脚步——当听到第一声号角的时候,他已经冲出去了,结果看到对方没有动静,才硬生生的又将战象的脚步给拉住。“他娘的还让不让人好好打仗了?”
这些披挂着钢铁铠甲的战马踩着大荒原夏季干燥的泥土,在“僻里啪啦”的爆裂声中,最开始出现的那些长相奇特的家伙全部翻身上了马,然后开始收拢自己的缰绳,少数长得不像人的家伙竖立起来了巨型的战盾,压的本来就负重过高的战马几乎崩溃。
“这些家伙们在干什么?放着后面的军队不用,倒是派出了这么几个家伙来挑衅?”老流氓若有所思的看着这些扮相奇特的家伙发呆,“你说,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就算他们武装得跟罐头一样,我们的骑兵一旦冲锋,也能把他们撞下来,不是吗?”
“这是一定的。”利薇雅点了点头,她现在也看在着这百来人打扮的犹如钢铁堡垒一般的慢慢在朝瑟雷恩开进。“肯定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一群来送死的傻B。”冥海撇了撇嘴说道:“让我下去逮他们上来。”
“天劫。”老流氓只两个字就将冥海的冲动扼杀在了摇篮里。“我们能不参与则不参与,实在到了必要关头大开杀戒,那是被逼无奈的。”
利薇雅沉吟了一阵之后,一挥手,一道洁白的光芒落在了橄榄大道瑟雷恩民兵们的前面。紧接着,一只巨大的科莫多战争巨兽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巨大的体型和战场绞肉机的称号,也让红月战阵开始有了骚动的痕迹,嘈杂的乡声浪就象是一个闹市在开张,喧嚣的气息隔开了稍嫌僵硬的战场气氛。
除了那百来个钢铁堡垒依然在向瑟雷恩移动之外,后面的战马已经进入了恐惧状态了——任何马匹见到亚龙兽都会有这样的情况产生。
“到底还是一群乌合之众。”利薇雅撇了撇嘴:“这些临时组成起来的军队,在怎么训练,依然达不到那种临变不惊的程度。单是这样,已经足够让他们送命了。红月帝国的家伙们只着急扩大军队,而忽略了最基本的东西,战士需要的是勇气。”
“这点我们最不缺。”凌云有点得意。
领主大人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那百十个钢铁堡垒后面发出一真耀眼的蓝色光芒。
8-61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一 天降灾祸
当每一个人都以为那一百多个人前来搞笑的时候,他们只是仅仅一道闪光而已,就将这个看法完全扭转了过来——数十到巨大的盾牌立起,犹如被钢铁堡垒包裹住的人开始发威,利薇雅气得直跺脚,赶紧命令暗精灵们开始不规则散射,对准他们铠甲的薄弱部分,眼睛、鼻子、耳朵、关节等等关键部位射击。
暗精灵们最擅长的是潜行和暗杀,虽然也是精灵们一脉相承的箭术,但是终究还是无法做到真正的森林精灵那样百步穿杨的精准。更何况这些巨大的盾牌正以一种极为精妙的方式组合在了一起,它们之间互相有连接的活扣,拿下来可以独当一面,拼合在一起则可以形成一面巨大的钢铁巨盾!
“无耻!”利薇雅高喊了一声,“快把这面盾牌给我打碎!那个盾牌后面躲藏的是魔法师!不要让他们完成魔法!赶快!”
利薇雅刚刚喊出第一嗓子,一大群猛犸战象就启动了,带着犹如上古魔神一般的杀气冲着那几十面钢铁盾牌组成的巨盾冲了过去。猛犸战象算是近几年来利薇雅训练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他们统一骑着身高三米,体重超过五吨的巨型战象,手持六米的精钢刺枪,长毛象身上也披挂着打着熔岩矮人LOGO的环锁链甲,他们一旦被启动,将成为战场上最可怕的杀戮机器。
现在冲在第一个的太森心里却有点一点没底——不是说他对自己的刺枪没有信心,也不是对自己的攻击力有什么怀疑,更是不在怀疑自己身后的队友——只不过,前面那一排钢铁巨盾实在是太大了,根本无法估计它们的厚度!
这毕竟是物理攻击,不是魔法,如果那些变态的盾牌厚达十米——当然不会这样,这只是打个比方,只是说,这些盾牌如果到了一定的厚度,精钢的骑士刺枪也不一定能奈何得了它们。一旦第一个人破不开一个口子的话,那么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绝对是堪称人间惨剧。
试想一下,太森连人带象第一个撞在盾牌上,后面接连上来无法停顿的士兵全部会挤压到他的身上,天知道这些盾牌后面是不是竖立起了支柱,如果是这样的,这一次的冲锋过去恐怕是送死。除了最后几排的人可能抗得住冲击的力量之外,前面的人统统会被压成肉饼。
“操你妈!”太森一声大吼之后双目尽赤——他是尖兵,也是整个冲锋队伍主心骨。只有他的骑士枪长达十米,这就是专门为了破开战阵而设计的。猛犸战象的冲击力加上维京武士的力量,这本来应该是典型的杀戮机器。可谁会想到,这些人无耻到了这种地步!一声狂吼之后只听到“叮当”几声轻响,用螺丝固定着的全身铠甲被他挣脱掉,然后,他的身形猛然爆涨了几号!
钢铁大盾后面的光芒越来越盛,暗精灵们的羽箭根本无法穿透这种用来防御骑士刺枪的盾牌。一些螺旋破甲箭歪歪斜斜的Сhā在上面,显得苍白无力。
两里的距离对于冲锋的猛犸战象几乎感觉不到,很快,太森已经清楚的看到了那些Сhā在钢盾上的螺旋破甲箭的尾羽——大概深入了一指左右。这种破甲箭专门用来对付厚重的铠甲,虽然无法穿透这个盾牌,但是依然给了后面的战士启发——这些盾牌起码厚达一指以上。
太森咬了咬牙,一催猛犸象,猛然一下将速度加到了最高,一骑当先脱离了后面队伍十多米的距离。然后他右手带起了骑士枪,一声大喊之后猛然朝着钢铁盾阵的缝隙中Сhā了进去。
只听见到了一声刺耳让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太森的身形猛然一下停滞住了,身下的猛犸象徒劳的挥动着四只蹄子朝前猛跑,可惜被坚固的盾阵挡住了,根本无法寸进。太森的手里全都是鲜血,这一下震荡威力可不小,即便是以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战士也无法完全化解掉。
当然,最危险的情况出现了,这也是他最担心的情况——后面的骑兵们不明情况,依然带着战象和角马以最快的速度朝盾阵上冲了过来,而他的骑士枪已经被这一面坚固的盾阵和他自己的力量硬生生的冲成了一轮弯月的形状!
“操他娘!冥海!射!”老流氓看得清楚,太森无法冲破这钢铁盾阵,而后面的骑兵则一波一波的犹如潮水一样冲了上来,看得他心里一阵发毛——这要是破不开盾阵,要死多少人?他现在已经无瑕去管那盾牌后面到底是什么了,瑟雷恩最精锐的精锐都死在第一场冲锋里,那以后的仗就不要打了。
冥海点了点头,刚刚祭起了自己的飞剑,还没等到射出手,就听见上面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地精们在操作最高的那三门火炮了。也就是老流氓准备在敌阵中央开三道口子的那三门射程最远的火炮。
这火炮的准确率不得不承认,十分非常以及及其的高,巨响刚刚一出,太森就感觉到了手上一轻,好像是突破了什么东西一般。仔细一看,一枚圆形的钢球刚刚卡在了他的骑士枪上面的位置,将这个盾阵的冲出了一个巨大的凹形。骑士枪的枪尖已经突破了盾阵的接口处,并且还连带撬开了一条缝隙出来,能够隐约看见盾阵后面一群人在死死的顶住了这几面盾牌,再朝后,就是好像魔法师一般的家伙们在念念有辞,手上的光芒游离不定。
如果再来一次冲锋,这该死的盾牌肯定就被撕裂了——不过他没有机会了,后面冲上来的骑兵距离他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这一瞬间,也仅仅容得下一次呼吸。要想退出去肯定是不可能的了,虽然他知道后面的士兵能够冲得开盾阵,但是也会把自己一起冲才成粉末。
关键时刻,太森灵机一动,一下想起来了一件事情——老子不是背着斧头的吗?他好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一下从背后抄起了几百斤重的车轮战斧,右手抬起了骑士枪,平过斧身来对着骑士枪的尾部就是狠命一下砸了过去。
吱嘎一声响,盾阵从中间被撕裂开了,太森猛然一催胯下的猛犸象,猛犸象好像也感觉到了危险一般,一声长号之后撒开了四个蹄子猛然朝前一串,彻底将这面盾牌撕裂了——此时,距离后面的骑兵还有不到一米的距离,太森甚至能够感觉到后面的士兵们手里利器破开空气的风声!
这一系列的动作不过是三息不到——这一次的配合简直可以说是天衣无缝,简直完美到了极点。无论是地精的火炮慢了一步,还是太森的反应慢了一点,后果都将是无法承受的痛苦。
“好家伙!我要奖励你,你升职了!”老流氓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冲着上面的卡巴司基喊了一嗓子:“以后你们可以享受跟帝国男爵一样的待遇,每一个都有固定的俸禄!大家要向他们学习!争做保卫瑟雷恩的勇敢分子!卡巴司基,现在你带着你的火炮到更高的地方去,给我狠狠的炸那群狗娘养的!”
刚刚才被老流氓给礼貌的对待了一番,现在接踵而来又是升职的喜悦,卡巴司基同学抑制住了心里的兴奋,狠狠的点了一下头——地精什么时候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自打地精的文明失落之后,他们就一直是小偷、强盗、山贼、卑鄙下流无耻肮脏等等贬义词的活例子,现在领主大人亲口升他们为男爵,这怎么能让他不高兴?
卡巴司级回答了一声明白之后,带着自己的火炮,指挥着一大群地精准备将火炮搬运到了望台上去。火炮直线射程有两里,如果架上了了望台之后,以四十五度自由射击的话,除开风力的影响,它甚至可以打到三里远的地方去!
破开了盾阵的太森一象当先的冲了进去,几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打算拦下维京战象们的脚步,结果统统都被踩成了肉沫。只要不是那种超级变态,没有谁可以阻挡在冲锋的骑兵前面,更别提他们骑的是战象了,连如此坚固的盾阵都能撕开口子,谁有本事拍着胸口说:老子的脑袋比这些盾牌还坚固?
那些在准备魔法的家伙距离盾阵还有五十米远的距离,只要给我五秒钟的时间,就能把他们全部砍翻。太森一催战象继续朝前狂奔。盾牌后面那几个家伙算是有实力的了,其中一个给他的战象的腿上开了条豁口。不过很快就被踩成了粉末。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肉盾吧。过了这一关,后面的魔法师完全处在了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只要给我五秒钟,就能冲到他们面前,将他们全部干掉。
“干死这群狗娘养的!”太森一声狂吼,提起左手的车轮战斧当成了飞斧朝着那十来个魔法师扔了过去。用这个来做飞斧,射程可能近了点。但是杀伤力却是小飞斧无法比拟的。
太森的斧头很精确的在几个魔法师中间开了花,直接将两个人砍翻在地,就当他距离这群魔法师还有不到二十米的距离的时候,猛然眼前一道亮光,闪得人睁不开眼,惊得猛犸象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
瑟雷恩广场之上,一团密集的乌云密布,一道犹如巨型神龙一般的闪电扭动着身体之劈而下。
8-62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二 神仙也失算
“是大型魔法!大家快闪开!”面对着这忽如其来的变故,三个美女吓呆了——谁也没有想到,在两军都还没有正式交锋的时候,他们竟然会有这样无赖卑鄙的手段。怪不得摆好的阵型不用,而要派几个瘪三样的家伙上来,原来是为了出其不意的闪开。
瑟雷恩天空上布满了乌云,一道道的雷电在乌云外层游离着,偶尔爆出一团火花,声势惊人。就这卖像而言,那不是一个接近禁咒的魔法,那才怪了。这些家伙们也真舍得下本钱,为了这么一次的攻击,竟然舍弃了这么多优秀魔法师的性命。
“结界!结界!”菲利克斯也慌了,她完全没有想到对手会来这么阴险的一招。这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之外,纵观古今无数的战例,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打的。
魔法师本来就是非常珍贵的职业,他们在战争中往往被看成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严密的保护起来。有时候一个魔法师团运用得好,完全可以扭转一个战争的走势,甚至是大规模战役的局势。能够在部队中供职的,全都是有短时间内输出大量魔力的高级魔法师,最低也是中级魔法师,培养这么一个魔法师,如果把费用换算成培养普通的士兵,大概可以培养五六千个,从这个比例上就能看出他们的珍贵。
所以,在战争中魔法师绝对是国宝级的兵种,他们一般的位置都是在军队后方,扮演着决定性一击的角色——往往都是两支军队干得普通炮灰兵死绝了,精英死了一半之后,他们才会出来对轰魔法,这时候就是看谁的力量大,谁就能决定战争的走势了。
当然现在已经无暇去考虑对方的主将是不是疯了,竟然把如此珍贵的兵种当做炮灰来看待——这完全是疯子的做法,难道费了几十年培养一个魔法师,就是为了一次的攻击么?
现在他们已经无暇去想这些事情了——前面的维京武士的骑兵队已经冲出了魔法攻击的范围,加上他们身上穿戴着秘银皇冠战甲,这种铠甲有着优秀的魔抗性,就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了。现在需要担心的是瑟雷恩广场和周围的民兵——他们身上可没有秘银皇冠战甲。
要知道这批铠甲是从暗精灵女王那里抢劫而来的,这些古老的铠甲从抢过来到现在数量就没变过,只够装备一大半维京武士。瑟雷恩是占据了一条精金矿脉,要说起来,他们也绝对有足够的钱去交换足够数量的秘银来作为储备,或者给战士们每人打造一套铠甲。可是,这种东西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物资,根本无法大规模的交易采购,即便你有钱,也根本买不到。
“别担心,这种程度的雷电是打不开我的五色韵岚罩的。”无涯呵呵一笑,抛出了一个水晶罩子似的东西,将整个瑟雷恩罩了进去。“你们继续商量就是了,我们不参与战争,可没有谁说过我们不能防御吧?挨打不还手,谁也做不出来。”
无涯的法宝一出手,一阵耀眼的彩色光芒闪过之后,一个巨大的水晶罩子将整个瑟雷恩笼罩了起来,罩子表面流动着一层不知道是什么汇聚而成的能量阵,偶尔有几道小闪电打在上面,就好像是砸在了水面上一样,让五色韵岚罩上泛滥起了一道道的波纹,煞是好看。
“这,这是什么东西?”薇仙张大了眼睛看着瑟雷恩的天空上五彩斑斓的水晶罩不可思议的问道:“这是什么东西,竟然能够如此快速的形成防御结界,是什么魔法吗?我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可以瞬发的如此大面积的魔法结界啊......”
“这不是魔法结界。”无涯很有礼貌的点了点头,对于漂亮的小妞他一向这样:“这是我们炼制的一种法宝,能够瞬间的产生作用。不像那些要准备的法诀一样,这个方便实用,对付这种突然间而来的偷袭,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你这个法宝还能再扩大一下范围吗?”利薇雅凑了过来问道:“我想把这一片地区整个都罩进去,这样这个魔法对我们来说就完全没有效果了。”
“不行,不能再扩大了。”无涯猛然的摇了摇脑袋,昧着良心说了一个谎:“这个东西是有一定的厚度的,现在拉伸到这样已经是极限了。毕竟上面那些闪电还没有正式劈下来,不知道它们的威力。如果我贸然的扩大这五色韵岚罩的话,相对的防御力也会减弱,到时候我们后悔都来不及。”
利薇雅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沉吟了一会之后,脸色总算缓和下来了。她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跑到老流氓面前问到:“你是不是也制作了这样的法宝?他们是仙人,你不是总吹你自己也是仙人吗?怎么就从来没有看到你用这样的东西呢?”
“不是吹,我本来就是。”凌云急了:“说起来我还是他们前辈呢,我成仙到现在都几万年了,他们比我时间短多了。不信你去问问,这几个家伙谁不叫我一声前辈的?”
“那你怎么不弄出一个像样一点的东西给我们看看?我以前可就看到你提着斧头大剑到出乱窜了。”利薇雅揶揄道:“你要真是个仙人的话,自己也弄一个东西出来我看看,否则就别整天的吹你是仙人,我就没看出你哪里跟他们一样的,人家起码会飞,你会么?”
女人不讲道理起来,是无法可想的——在这样生死存亡——起码是刚刚还在生死存亡,在五色韵岚罩还没有抛出之前还是生死存亡的时候,现在刚刚安全了一会,就能跟你扯上八百年前的老事,这样的女人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老流氓决定闭嘴,然后眼神冲着那边一飘:你小子也太不够意思了。
无涯干笑了两声之后,开始专心的控制起了五色韵岚罩。虽然他有信心挡下这一阵魔法,但是毕竟魔法是个什么东西,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单单从云层来判断,这威力并不是太大,比起他见过的天劫的劫云来说,这完全是小而科的玩意。
当然,小心驶得万年船,他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天空上的变化,以变随时增加五色韵岚罩的力量。第一次的献宝肯定是要完美的,不然以后很难翻身。
太森带领着他的骑兵已经拐了一个大弯,从红月帝国军前半里的方向硬生生的拐弯会来了。维京武士是很强,但是也没有强到完全不会死的地步。这么冲过去,伤亡肯定不是一两百就能摆平的事情。要知道集团冲锋可不是讲究单兵的实力。
此时太森拉着自己的骑兵队伍停在了距离瑟雷恩半里之外的地精研究所的废墟前面,后面是巨大的龙卷暴风闪——算他还有点见识,知道这个东西有这超强的防御力,有什么不对劲可以赶快朝后躲。不了解魔法就不要不懂装懂,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虽然秘银皇冠战甲有着优秀的魔抗性,但是也犯不着自己穿着铠甲去让敌人轰炸,试试这东西的魔抗到底有多高。
在五色韵岚罩的保护下,瑟雷恩的民兵们算是平静了一会。无涯的心眼比较细,甚至连那些雷电爆炸的声音也都直接屏敝在了外面,此时外面的雷电依然凶猛无比,可是被笼罩在五色韵岚罩里面的瑟雷恩却是一派的平和安宁。
刚刚无涯昧着良心跟利薇雅说这东西不能无限扩大那是扯淡。法宝还有什么厚度之说,这也只能骗骗没见过世面的小女人而已。他是有点怕这东西用得太嚣张的话,把那个厉害的变态的家伙招来,那就有点不值得了。所以他尽量将这东西的范围缩小——只要顾及到人的性命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嘛。可管可不管。
瑟雷恩里面到是一派的平静,没有雷电的爆炸声,也不用担心脑袋上落下的闪电会将自己炸成焦炭,只有一双双充满了恐惧的大眼睛在看着外面。
这五色韵岚罩是无法阻挡视线的——这些没上过战场的民兵们很清楚的看到了没有在五色韵岚罩保护之下的地方,已经被天空上落下来的雷电烧焦了。这些可怕的闪电每落下一道来,都会引起一阵耀眼的电火花,随之就是一片大火——夏季的大荒原杂草丛生,正是干燥的时候,这一道闪电下来,往往能够引起一连窜的燃烧。
天空上猛然一变暗,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闪过,几朵黑云扭动着身体移开了位置——露出了一道巨型闪电。冥海脸色有点白了——看这闪电的体积,几乎跟天劫来的时候那些变态闪电的体积一样。如果真的连威力也一样的话,那爷今天不是要栽在这里?
那巨大的闪电一闪既没,正在无涯睁大了眼睛寻找的时候,猛然间眼睛一花,只觉得胸口一阵烦闷,抬头一看,一只雷电组成的犹如实质一般的雷电巨龙正在绕着他的五色韵岚罩盘旋,强有力的爪子和尾巴不断的抽打着这看上去脆弱无比的水晶罩,每抽打一次,无涯的压力就重了一分。
他现在知道,自己有点轻敌了。
8-63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三 一象当先
这就是人类魔法的恐怖,经过了无数代睿智的魔法师们的锤炼,这种由多名魔法师联合释放的超级魔法即便是来自炎黄大陆的仙人也不能小看——这不是单一的魔法,而是有许多的魔法师们共同输出魔力之后,由一个人引导施放出来,站在战阵前的第一列,这可以说是用他们的生命释放的最后一个魔法,威力可想而知。他们本来就是抱着将瑟雷恩抹平的心态,根本丝毫都不留手。
原来红月帝国的军队除了利用敌国的平民来作为攻城的肉盾之外,还有一些更为歹毒狠辣的政策。其狠辣之余都不知道这些主意是哪个混帐想出来的。
原来这些战阵前面穿的犹如流氓瘪三一样的家伙,都是敌对国战败的魔法师和将军,被俘虏了之后,红月的高层并不着急杀掉他们,而是给他们许诺,只要阵前一击漂亮的话,就保证他的家人、儿女们生命安全,并且以红月帝国的男爵待遇相待。
许多人是宁死不屈的,但是这个做法实在太歹毒了一些。歹毒得连这些职业军人都没有办法。俗话说的好,祸不及妻儿,罪不及父母。红月帝国这样的做法无疑就是打破了这个常规:嘴上说得好,只要你听我的,在战争之前来上最狠毒的一击,那么你的家人从此就能享受帝国贵族的歹毒。
相反的,如果你不去这么做,那么你的妻子儿女会怎么样,这可不好说了——恩,你知道,现在那些帝国军东征西讨,男人的欲望也很久没有发泄了......我看你的妻子和女儿姿色也不错......
在这样的心理攻势下,除了少数性格及其刚硬的男人会选择玉石俱焚之外,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妥协。这也是红月帝国进攻脚步根本无法阻挡的原因之一。每当他们攻下一座城市,每当他们拿下一个地方,这种质量优秀而且及其可怕的敢死队就会迅猛增加。
每当一到战争,他们的正规军就会列队,以迷惑敌人的假想出现。然后等到敌人的战阵列好之后,他们派出敢死队——一般都是以可以组合的钢盾列阵,由那些敌对的将军支撑着盾牌,保护着后面的魔法师们联手施放出一个最具有威力和毁灭力的魔法,给那些尚在等待中的,列成了整齐的阵型的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这一招已经可以算是无耻了。不过行军打仗不讲无耻而字,需要的只是胜利。从全面战争至今,成王败寇,这是古今就有的道理。
雷电巨龙仿佛是有生命一般,它并不着急进攻,而是用它的爪子和尾巴不断的拍打着五色韵岚罩的外表,将这个漂亮的水晶一般的防御法宝拍的当当做响。谁也无法估计它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蕴涵着雷电之力的攻击每打中五色韵岚罩一次,无涯的脸色就苍白一分。
“操他娘的,魔法这玩意还真不能小看。这威力快顶上修真者的天劫了。”无涯在顶住了雷电巨龙几十下排击之后,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这些魔法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我们第一次来到的时候,那些攻击玉虚幻境的......那些是魔法师吗?对,就是那些魔法师,他们的魔法完全没有什么威力可言了。”
“毕竟是一个世界中最具有破坏性的力量,不能小看,小看只会带来不可承受的后果。”参仙皱了皱眉头之后,也甩手抛出了一道彩色的霞光,覆盖在了五色韵岚罩里面。这件星辰霞帔也是一件著名的防御法宝——那是齐天大圣的拜把子兄弟镇元大仙袖子里的东西。这个人参果成仙之后,镇元大仙知道它这一身的精华容易受人攻击,好歹是咱三清观出去的人,怎么也不能让人欺负了,左想右想,就将自己袖里乾坤的法宝撕了一块送给它做护身。
“趁现在这个机会,冥海把这雷电龙搞掉。”参仙的星辰霞帔一甩出,无涯的压力立刻减弱了不少,抽出空来东张西望,却不见了冥海的影子。“冥海呢?刚刚不是还在这里的吗?”
“冥海?他早就出去了。”老流氓冲着天上一指,原来冥海在地一时间已经跳了出去,开始了一些试探性的攻击。他听老流氓说过,这个世界中,最为强悍的生物就是龙。虽然长相跟炎黄大陆的龙差得不少,虽然威力上也跟炎黄大陆上的龙差得不少,但是这种雷电形成的怒龙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他可不清楚。
经过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之后,冥海有了把握——这魔法的威力大概相当于两个仙人联手释放的法术。不过这已经有点让他吃惊了。这些完全未开化,还未掌握到生命本原的家伙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力量呢?况且这力量的性质完全不可琢磨。
“你在上面研究什么!?还不快动手!”无涯看见了冥海正蹲在五色韵岚罩上面,他有点怒了:“那有什么好研究的,随便一个仙雷打散它不就行了?你提着把剑干什么?你还打算去跟他肉搏是怎么的?”
对,这简直是一言惊醒梦中人——放一个仙雷冲散它不就得了?冥海也是以前打架的习惯,一上来动手必须操刀子,这也是很多剑仙的习惯。抄刀子去攻击完全由雷电所话的巨龙是不现实的。万一这东西导电怎么办?电倒是电不死自己,不过这一身的造型可就毁了。
无涯话一出口,冥海已经收起了那把破剑,在变化几个手势之后,猛然一声大喝,一道刺眼的光芒冲着那一条雷电巨龙冲了过去。
“啧啧,剑仙的劫雷好久都没有看到过了。”参仙揉了揉眼睛之后看着天上正在发飚的冥海感叹:“冥海有多长时间没有用这仙雷干人了?”
“谁知道,几千年了吧,那家伙一打架就抄刀子。”无涯撇了撇嘴,准备在雷电巨龙被打散之后扯掉五色韵岚罩。
剑仙们的仙雷一般被普通仙人们称为劫雷。这和天劫下来的雷电不是一个概念,称它为劫雷只是因为它蕴涵的力量跟天劫来临的时候产生的雷电差不多。要知道剑仙们打架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接抄刀子上,从来不搞什么乱七八糟的法诀。在他们眼里,速度和力量就是压倒一切的优势。打得你根本无暇分身,我看你还怎么发仙雷,这就是剑仙们最实用的战术。
他们也不是不会使用仙雷,一旦他们被逼的要使用法诀了,威力必定是惊天动地的。平时人家用的时候他们不用,人家不用的时候他们还是不用,就这么累积下来,威力不大才怪了。
白色的闪电只冲着雷电龙飞了过去,两道闪电相撞,发出一声让人牙酸的声音。两道犹如实质一般的闪电竟然在空中互相角力——冥海的劫雷毕竟要胜上一筹。在一分钟之后,贯穿了雷电巨龙的脑袋,雷电巨龙发出一声难听的号角之后,化成了漫天的魔法元素。
“操你妈,跟我斗!”冥海冲着那些在飞舞的魔法元素吐了口口水:“也不去打听打听,爷是什么人!下次别让我再看到你,再看到你我就打你得永不超生!”
瑟雷恩的毁灭危机算是正式解除了。维京武士们也重新在橄榄大道上列好了阵,太森跑过去抓住了卡巴司基就是一阵猛拍,号称以后就是过命的兄弟——可怜的地精虽然也很乐意这个瑟雷恩第二流氓头目跟自己这么说话,可是他那脆弱的身子骨实在是禁不起这么折腾......
解除了危机,瑟雷恩的民兵们士气空前的振奋——连如此恐怖的魔法都把我们没办法,还有什么可怕的?这些士兵已经全都在死里走了一遭,进步速度简直可以称为神速。比之那些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小菜鸟来说,这些经历过死亡的家伙全都硬气起来了——虽然是仅仅才过了不到十分钟。
哈姆雷特的脸色有点难看了,他不明白,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家伙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有本事一个人破掉帕鲁斯大人研究出来的雷电怒龙。
这个魔法是帕鲁斯亲自研究出来并且传到军队广泛应用的。比起那些必须要有魔法师维持的魔法来说,这个更加简单高效。只要施放魔法的时候输出足够多的魔力,就完全可以放任这魔法自由发展。并且它还带有吸收周围同属性元素的能力,只要不是施放他的人亲自解除魔法,只要没有人破坏它,它就会一直的成长。
他来之前早就听说了这里有浮城和几个可怕的家伙在几分钟就灭掉了几万军队的事实。所以这一次他带来的俘虏都是大魔法师级别的。而这条雷电怒龙又是由十三名大魔法师联手施放的,怎么会轻易的就被人破掉了?要知道十三名大魔法师联手施放的魔法,可是连几名魔导师也抗不过去的。
难道是神来了么?
哈姆雷特看着瑟雷恩山体的方向,忽然听到一声巨响声,紧接着就是看到天空上飞来一个若不是仔细看,绝对发现不了的小东西......
正当他要仔细研究这到底是什么的时候,那东西已经飞到了他的眼前,从他的脸上擦过之后,在他的身后站着的护卫军里面开出了一道血路。
“轮到我们表演了!”老流氓此时正骑在战象上,提着十米长的尖兵用的骑士刺枪,一象当先的冲在前面。
8-64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四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雷电怒龙这个魔法的威力哈姆雷特是知道的,以前每当这条恐怖的雷电巨龙出现的时候,战场上总能看到敌方的士兵犹如世界末日降临一般的崩溃掉,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纵然是当场不集体崩溃,也很难逃脱这种威力庞大的魔法的冲击。
今天是怎么了?还雷电怒龙还没有开始发威,就直接被冲成了粉末,难道这个小小的瑟雷恩里面竟然隐藏着数个魔导师不成?元帅阁下立刻摇了摇脑袋,将这个荒谬的想法驱逐出了脑海里。若是这里隐藏着数个魔导师,这战争就不要打了,直接投降好了。
看到雷电怒龙不起作用,哈姆雷特也只好启动第二方案了——战场前面那几万已经列阵的骑兵不是摆着玩的。没有雷电怒龙的协助,他们的战斗力依然不可小看。
眼前这一群骑着战象朝前冲的野蛮人战斗力是毋庸置疑的高。或者在这一场战争中会牺牲不少士兵,或者会对这支军队造成一次严重的减员——不过这跟哈姆雷特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死不到他的脑袋上来,帕鲁斯大人说过,只看结果。
几万对几千,除了丧失一部分军队有点心疼之外,哈姆雷特心里更多的是得意。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向这些不知红月威名的野蛮人们攻击吧!”哈姆雷特的战刀一抽出来,带出“铮”一身轻响。在朝阳中显的有点耀眼,光亮的刀身被染成了一片鲜红色,犹如滴血的刺刀。他的战刀一挥,前后两个站阵的骑士们统一一勒战马缰绳,数万的战马铁蹄不安的敲打着地面。
“你们要记住,我们伟大的战神——我们战无不胜的帕鲁斯大人的光辉在照耀着我们,这场战争胜利之后,你们将会享受到最美味的食物和最漂亮的女人!”
“战神的荣耀永远照耀在你们身上,我的将士们,用你们的鲜血来实现对帝王的,对帝国的,对我们伟大的战神帕鲁斯阁下的忠诚吧!”哈姆雷特骑在战马背上一通喧闹之后,鲜红的战刀一挥,前后左右四个方阵犹如一部机器一般,同时启动了起来。
数万匹战马践踏大地的声音是让人恐惧的,每一声都犹如重重的敲打在人身上。他们统一的铠甲武器也被朝阳染上了一片红色,远远看去,就犹如一波鲜红色的浪潮一般让人窒息。谁也无法估计他们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几万骑兵一起出动,或者真的只有神才能将他们阻止住。
看着自己的骑兵整齐划一的脚步,帕鲁斯满意的点了点头,按照这个进度下去,不出三个小时,这个可悲的小土包就会沦陷。他抬起头四处张望了一阵之后更是大为欣喜,那个被传说为不可攻破的城堡的浮城,竟然连个影子都没有。
先遣军那七万的军队就是在忽然遭遇浮城被击溃的。不管这是不是事实——作为一个熟悉上古战争事例的元帅来说,谁也不愿意遇到这么一个除非是调集大批魔法师集群轰炸之外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搞定的浮城。也许是这个浮城被他们安放在什么地方去了?管他呢,只要几个小时,我就能够将瑟雷恩抹成一块平地。那时候浮城再来,我们就可以撤退了。
“勇士们!加快你们的步伐!我知道你们听说过这个蛮荒之地的一些流言,那根本不可信!至于什么浮城,更是编造的谣言!相信你们自己的眼睛,相信你们手里的武器,征服了这一片辽阔的土地之后,你们就是帝国最大的功臣!”哈姆雷特想到了瑟雷恩的精金和暗精灵,他有点热血沸腾了。来攻打这片荒原之前,他可是做足了调查的。作为大荒原上第一个经济中心,瑟雷恩储备的资源是惊人的。
以大荒原作为商队行走路线的商人们,大多数的休息站都设置在瑟雷恩。并且在这里贸易南来北往的商品——从前线部队截获的商队来看,每一支商队携带的贸易品的价值都是惊人的。从这一点上来看,瑟雷恩金钱的储备量也是惊人的。
根据临时战斗法律规定,所有缴获的金钱物品一般需要交纳给帝国作为军费开支,另外一部分则归战斗部队军团所有这一部分钱有多少?谁知道呢,总之,要想将哈姆雷特大人的府邸埋上一次,那是足够的了,甚至还有多余的。
至于暗精灵们,则更是贸易奴隶中的极品。自打几十年前一来达拉斯帝国正式声明承认暗精灵一族之后,这种极品奴隶已经很少在大陆上流通了。即便是几个拥有的,也是官爵惊人的达官贵人。这一票要是捞下来那还不发一辈子?
哈姆雷特越想越是兴奋,他几乎都抑制不住心里的喜悦,想要亲自操刀子上阵了!不过他很明白,战争就是战争,有无数的士兵做消耗品,自己只需要在后面放一点言,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就可以了。
骑兵们已经全部启动了,马匹践踏大地的声音让哈姆雷特感到兴奋。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无数的金币和在他身下婉转娇啼的暗精灵美女们。而且已经忘记了,瑟雷恩的战士刚刚破解了雷电怒龙这个恐怖的魔法,忘记了瑟雷恩真正有一个浮城存在。
不过,他最大的错误,还是忘记了瑟雷恩有这么一个领主——一个在大半年时间内就扫荡了所有国家都束手无策的大荒原的作风和力量都极为强悍的领主,以及他手下的打手和研究人员。
“勇士们!女人和财富就在你们眼前!加快你们的速度,我们今天晚上就可以搂着这些暗精灵们狂欢!我们得到的金钱一般将分给你们作为奖励,只要三个小时之内攻下瑟雷恩,将它抹为平地,这一颗号称荒原之上的明珠的地方,就归我们所有!它拥有的财富,拥有的女人,也都是你们的!骁勇的战士们,拿出你们让大陆敬畏的战斗力来,让这些野蛮人看看你们是如何被称为不可战胜的!”哈姆雷特极为善于蛊惑人心。这些在军营里待久了的士兵们对于金币来说或者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听到暗精灵,脑海里面自然就虎浮现出一副限制级画面,只要离他们稍微近一点,甚至可以听到他们沉重的喘息声!
婉转娇啼的美女,似乎已经将他们的眼睛烧红了。他们看不到天上正飞来了死神的请柬,一勒缰绳,战马加快了速度朝前走着。他们的目标是瑟雷恩的橄榄大道,只要冲上那一道高坡,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的了。事实上,在他们的眼睛里,根本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的脚步。
他们的已经被哈姆雷特完全蛊惑了,眼睛里就剩下了美女和黄金——想来也是,咱几万大军难道还会怕那小毛两三只么?看着对面冲锋的几千士兵,这些士兵眼里集体不屑——就这样的数量还敢来和咱对拼。
骑兵冲锋一般是不讲究什么技巧和装备,再好的技巧也顶不过强大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甚至大到可用一柄小水果刀来刺穿一付质地不太好的铠甲!再如此的冲击力面前,任何技巧和装备——除了那种极为变态的家伙们之外,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可言。
哈姆雷特的战刀一挥下,就听到一声巨响——似乎是从山那边传来的,他抬起了头,瑟雷恩处在戒日帝国的方向,这么看过去,视线有一点模糊。
是什么东西?哈姆雷特揉了揉眼睛,顺着朝阳升起的方向,几个亮点有些刺眼,似乎正在冲着这个方向而来。不像是床弩,也不像是什么大型的远程投掷器械,什么东西会在战场上飞得这么高?
很快,答案揭晓了。就在元帅阁下还在对着这个东西思考的时候,它已经非常懂事的飞近了元帅阁下的脸蛋——并且,以一种无比嚣张的姿态宣布了它的存在和用途。
当元帅阁下觉得脸上被带起一片火辣辣的疼痛之后,下意识的捂着脸朝后看去——顺着那奇怪东西的飞行轨迹看过去,在他的身后还在小跑步的骑兵们被撞翻了整整的一个纵列三十名!天啊!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换上一架床弩,那种连巨龙也摇头怕怕的东西,经过如此之远的距离,还有这么大的冲击力么!?
不仅仅是被撞翻这么简单。哈姆雷特大人清楚的看到,前三个骑兵坚硬的用来阻挡骑士刺枪的铠甲被硬生生的撞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来!而那个东西,也就是在第三十二个人的身体前面发现的东西,竟然只是一枚不起眼的小球而已。
一个小球竟然也有如此大的杀伤力?要知道这里距离瑟雷恩的山体可是有两里的距离!经过了两里的损耗缓冲,即便是床弩也没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天啊,我们究竟在和什么人作战?这么一个差距,元帅大人的脑子里的金钱和美女很快被冲淡了许多,他想起了瑟雷恩的浮城和刚刚展现出的可怕实力。
他们绝对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起码,不会是一支乌合之众组成的土匪部队。
这简直是一定的。瑟雷恩的领主大已经直接用行动表示回应了。
“毛都不要留下一根!”远处,瑟雷恩的钢铁洪流已经启动了。带头的,是一个提着十米超长骑士刺枪的男人。
8-65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五 凡人的战争
巨象的冲击力是不用置疑的。披挂着超级重型铠甲的猛犸象体重超过六吨,不谈它们腿脚鼻子上捆绑着的锋利武器,单是这样的重量已经足够让任何人心寒的了。
刚刚被那两颗炮弹打蒙了的哈姆雷特眼睁睁的看着一群钢铁巨兽朝他的军队冲过来,却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虽然事实上要说到实力,这几千猛犸象并不能完全将这些重甲骑兵吃的死死的——这毕竟不是地行龙骑士,从坐骑上来说对对方并没有什么威慑力。
他的恐惧是来自对方那种压倒一切的气势和力量。要知道身高三米的钢铁巨兽在以不输给战马的速度奔驰,这样的气势绝对足够震住任何敢于起心思的小人。
不知道为什么,哈姆雷特刚刚的信心就好像一瓢被洒在了沙漠上的水一般,转眼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钢铁巨兽们的脚步甚至在战马上都能够感觉得到。它们的蹄子敲打着地面的泥土,远远的可以看起早上觅食的鸟儿被惊起了一片。
“不要怕他们!他们仅仅只有几千人而已!”最前面的一个领头的尖兵举着七米长的骑士枪冲着自己的队伍大声喊到:“他们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无法与我们帝国精锐相比!不要害怕这些愚蠢的笨蛋!举起你们的枪,拿起你们的剑,等到我们将这群野蛮人从这里抹掉,财富和美女就都是我们的!”
一提到财富美女,士兵们的血性好像又被唤醒了一般——想来也是,骑兵冲锋靠的就是冲击力,几千只大象的冲击力再怎么强,也抵挡不了源源不断的骑兵冲击,早晚都会像海里的礁石一般,被淹没在无边无尽的大浪中一样。
似乎是受到了这名尖兵的鼓舞,或者是想到了财富和美女,骑兵们集体一勒缰绳,将自己的骑士枪平端,轻轻一夹马肚子,战马嘶鸣了一声之后,又开始踏着整齐的步伐开始加速。
“他们不会有什么事吧?”薇仙紧张的看着下面的站阵情况——从平面来看或者看不出瑟雷恩的劣势,但是从高处朝下看却是一清二楚的。“两边的人数相差这么多......”
瑟雷恩的骑兵组成了一支银色的尖刀,在朝着红月的战阵中央猛Сhā,目标赫然就是哈姆雷特停留的元帅阵中。他们距离红月帝国骑兵阵还有将近一里的时候,红月的骑兵阵已经启动了。犹如潮水一般的重骑兵们挺着骑士枪在不断的加速,估计再有几百米的距离,他们的速度可以达到极至,彻底达到人类历史上最昂贵,最有杀伤力的兵种的战斗巅峰状态。
瑟雷恩的尖刀虽然锐利,但是好汉抗不住人多——红月帝国的骑兵除了最中间那一支对阵的骑兵形成了尖刀之外,其他的骑兵都组成了一个个的小尖刀阵,他们的目标就是瑟雷恩的骑兵队伍中央。一旦这些骑兵被撕裂之后他们的生存希望就极为渺茫了。
要知道尖刀这种极为富有侵略性的阵型是突袭的好阵型,但是它的两翼却基本没有什么防御能力,一旦被敌人攻击,就很容易从中间撕裂。
尖刀被称为胜利的阵型是有原因的。有经验的将领在势均力敌的时候是不会使用这样的阵型的。这样的阵型只出现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战争中。因为一旦人数相当或者对方的人数多过自己,这样的阵型很容易被人从中间截断,尖刀一旦失去了刀身,基本上也就歇菜了。
“他,他怎么会用这样的阵型冲锋!”利薇雅看得直跺脚。“这简直就是没有常识!谁把他给我抓回来,我得好好跟他上上课!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能用尖刀!”
“没用,你给他上课也是白上,他就是这样的人。”菲利克斯叹了口气,她若有若无的看着那几个超级打手说道:“可能他是另外有准备也说不定。你知道,他是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的,他有自己的分寸。用这样的阵型开头,应该是有他自己的道理。”
菲利克斯说完,冲着冥海那边看了一眼,这个刚刚破解了雷电怒龙的家伙给菲利克斯留下的印象很深——这是一名实力与魔导师相当的超级格斗家?或者是一个着剑圣实力的超级魔法师?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老流氓带回来这几个家伙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或者真的犹如她随口瞎掰的一般,他真的有什么计划或者深意也说不一定。
很不幸,正在朝着敌人阵型中猛冲的凌云根本没有什么计划,他从来就不是会玩什么计谋的人。瑟雷恩的战斗方式很简单,以绝对的力量压倒一切,这是百试不爽的真理。现在我们的大象比别人的大,我们的士兵比别人的壮,我们的气势也比别人强.......胜利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方的骑兵启动了,犹如潮水一般的冲着他涌过来。即便是强如凌云一般的变态,此时心里也不禁有点发毛。毕竟对面是一大票人类历史上造价最高,杀伤力最强大的单位。几万个一起冲过来,起码给人在感官上的刺激是无法抵消的。
此时,他稍微有点后悔。本来带着骑兵们冲锋,就是为了给他们在战争中上最基本的一课——面对敌人不能畏惧,谁畏惧了谁就是输家。可是面对的敌人如果数量太庞大,这个真理则不太管用。可是骑兵既然启动了,是肯定不能停顿的。
看着对面越来越近的冲锋队伍,凌云猛然降低了速度,将拉开的距离缩短之后退到了排在他身后的太森以及另外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维京武士的身边。
“老板什么事?”太森很机灵,已经看出了凌云的意图了。“是不是对方的人太多了?”
“是有点多。”老流氓点了点头,手冲着后面一伸说道:“你们两个携带的飞斧都给我。另外让一个传一个朝后传,等到我拐弯的时候大家在中央的位置大家分开两队,继续朝着两个方向突击,然后转弯冲着瑟雷恩的方向前进。我们不能上去硬拼,人太多了。”
“老板,没想到你竟然也会用计谋了。”太森抽出了背后的斧头递给凌云,啧啧称赞:“真是几十年不见,连老板都变了一个样子。要是以前,估计我们都能死在这里。”
“嘿嘿,你明知道要死,还跟着我朝前冲?”老流氓接过了斧头Сhā在背后嘿嘿一笑:“看得出来,你还是很忠心的。我决定每餐多奖励你一只烤牛。并且给你一次暗精灵山谷三日.....不,五日游的奖励。”
太森嘿嘿一笑,冲着旁边的维京武士吩咐了两句之后,他点了点头,一个斜窜离开了队列,朝后面退了出去,在每一列骑兵的第一个人的耳朵边都嘱咐了一句。
“怎么样,跟我来一个双打如何?”老流氓看着剩下几把斧头笑道:“看看你有没有忘记战斗的感觉。最近的维京武士都不用斧头了。估计你还没有忘记怎么用吧?”
“士兵们!那一群野蛮人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的骑士枪能够轻易刺穿这些劣质铠甲!跟着我冲,将他们撕裂开!”红月帝国骑兵队的尖兵挺着七米的尖兵刺枪给后面的队友们打气。“各位,想想你们以后的生活,将是生活在满是金币和美女的世界中!”
“是我们的!”后面的骑兵们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美女和黄金。他们冲锋的步伐更加迅捷,骑士枪也挺到了胸口的位置。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老流氓看着对面的步伐越来越快,杀气越来越中,从背后抽出来一柄飞斧,对准了对方的尖兵。
“太森同学,你记得我们以前玩过的打地精的游戏么?”老流氓嘿嘿贱笑。
“没有,听说过。那时候我还在雪山蹲和呢。”太森摇了摇头。“不过这玩法挺新奇的,我一直就很想玩。可惜没机会。”
“机会来了。”老流氓贱笑着递给太森一把斧头。“目标自由射击。”
红月的骑兵队正在冲锋,燃烧的欲望让他们成为了一群实实在在的禽兽。金钱和美女在这群禽兽的眼睛里成了最好的粮食,他们每一个人都在想着身下的美女和手里的金币。不过很快,他们刚刚燃烧起的血性被一个忽如其来地小Сhā曲给打断了。
那个鼓舞士气的尖兵正在朝前猛冲,忽然看见一个黑色的小东西冲着他的胸口飞了出来,还没等他看清楚是什么,只感觉到身体一轻,一股巨大的冲击力就将他砸下了马来。随着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这个家伙的身体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弯曲度蜷缩着,然后一头撞到了后面的骑兵身上,连带撞翻了十多个。
后面的骑兵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接连又是几个人倒飞了出去,一个好好的尖刀阵型,刹那间就变成了一把被折断的断刀。落在地下的骑兵被后来的骑兵无情的践踏过,连惨叫都没有发出一声,就连人带马被踩成了肉酱。
8-6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六 卷土重来
倒霉的尖兵的灵魂恐怕已经在天上了。可是他没有办法回头再看一眼自己的尸体。因为他的尸体早就被后来的队友们踩成了肉泥。
红月的阵型算是非常严谨了。三万重骑兵分成了十个小阵,每一个冲锋阵由一个尖兵带领。这个尖兵武艺高强,一般撩到平常十来个士兵就跟玩一样。由他带头撕裂敌人军队一个口子之后,剩下的部队随后跟上,以两翼扩大的优势将这个口子撕裂到最大,最后让敌军溃不成阵,然后在一一的搏杀。
这招放在以往是挺管用的。红月的军队往往以数量和装备优势将敌人打得望风披靡。而且由于人类的劣根性存在,往往这样的优势越明显,后来者就越没有反抗的机会——大部分被灭掉的小国家的子民都会毫无选择,或者自愿或者被迫的加入他们的军队。
只要这个尖兵不死,这个阵型的威力就会发挥到最大——如果这个尖兵一死,那么这个阵型的威力就会大大的减弱。之所以尖兵的骑士刺枪的长度都比一般的骑士刺枪长上一段,那是为了要在这个士兵能够负荷的程度下最大限度的增加优先攻击率——只要这个口子一被撕开,基本上就没有多少悬念了。
带领这个对抗瑟雷恩骑兵队的尖兵也算是一名红月帝国军中著名的勇者了。他在跟戒日王朝的内战中,曾经作为内部接应部队的队长里应外合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无论是计谋还是武力,都可以说是优秀的。可惜,他今天运气不太好,遇到了几个根本让他无计可施的家伙。
维京武士虽然现在集体改换大剑这种近身攻击范围更为巨大的武器,但是老一辈的家伙们既然保留着自己的格斗习惯。比如手上必定会留上一柄车轮战斧,背后必定会Сhā上几柄斧头。好像太森这样的家伙,随时都能从身身后抽出斧头来作为远程打击。
千百年来维京武士们的产量不高,所以要在战斗方式上下功夫。这样最大限度的扩张他们的攻击距离,可以有效的减少敌人对他们带来的伤害。最近一段时间里由于有瑟雷恩这个坚强的后盾在给他们做训练基地和供应给养,维京人们不用担心食物的来源,不用在大雪的天气里派出自己珍贵的战士们去和暴风血对抗以求得生存,短短几十年,维京人的数量已经发展到了巅峰,里面的成年战士达到了惊人的六千!
这些传奇中的狂战士近战自然是最出名的,由于人数的优势,现在他们可以完全发挥自己的长处了。在近战中他们完全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年轻人可以不管传统,不过老一辈的家伙们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战斗方式,而且从更多年的时间里来看,这样携带远程攻击武器是有好处的。
跟瑟雷恩骑兵队面对面冲锋的尖刀阵型还没有接触到敌人,已经被折断了刀刃,只剩了一个刀柄了。他们在迅速的调整着阵型,虽然没有了尖兵,但是依然很迅速的组成了一个尖刀阵型,丝毫不减慢速度的冲着瑟雷恩的骑兵队冲过去。
这不是他们勇敢,也不是他们视死如归,更不是有什么鸡毛理想——只是这些骑兵们知道,如果在这个时候减慢速度,等待他们的将是死亡。速度就是骑兵的生命,没有了速度,再大的数量优势也只是一个玩笑而已。虽然对方展现出来的强大实力让他们已经萌生了退意。
“不愧是正规军队的训练,的确比我们要优秀的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全新的阵型,这可是我们的士兵不能媲美的。”利薇雅看着下面迅速变化补充成型的红月帝国军感叹:“他们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攻克如此多的城市,看来并不上浪的虚名的。”
“我们的士兵毕竟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菲利克斯点头同意。她说着又冲着冥海几个人看了过去,这次的声音更大了一些:“我想不明白,明明有更快的方法解决这些敌人,为什么要选用一个最愚蠢效率最慢的方式呢?难道面对敌人要保存自己最大实力的说法上错误的么?”
冥海这一次听明白了。这位老板娘是在有所指——她肯定是认为自己一抬手就能灭掉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当然,不是认为,冥海绝对有这个实力。可他现在不能这么做。
他并不是这个大陆上力量最强的人。欺负这些小骑兵自然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但是如果他真的动了真力,一个仙雷下去劈死几万人或者操刀子亲自上去杀人的话,保证不过三天,那个神秘的统领,也就是坐在现在红月帝国统帅位置的那个神秘的帕鲁斯,很可能是已经修炼成神的雷阵子,立刻就会来找他的麻烦。
剑仙虽然嚣张,但是没有嚣张到傻B的地步。现在将这个神秘的帕鲁斯引出来,那么这么一场战争就白费了——想也不用想,有这么强力的抵抗,肯定是在守护或者保护着什么。
冥海转过头去看着两个美女等待解释的眼神,干咳了几声后说道:“你们两位难道不知道前辈这么做的深意吗?并不是我们不能下去帮忙,而是不便下去帮忙。”
“深意?”菲利克斯眼睛里蒙上了一层疑惑。“深意这样的东西......”
“他绝对没有。”薇仙立刻接了上来。“虽然有时候他也喜欢故做深沉,但是他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干出有点深意的事情的人来。这一点我太了解了。”
冥海咧了咧嘴——事实上他也只是猜测而已,心里极端的没有底气。按照他对这位前辈的了解来说,的确不是能够做出这么有深意的事情来。
“他是为了培养战士们的战斗意志。不能丢了我们士兵的传统!”冥海开始满嘴跑火车:“我们几个人的确能够解决这些家伙,但是我们解决了并不等于瑟雷恩的士兵战斗力也上去了。我作为一个曾经带领过军队的人,知道士气这种东西是一支军队的军魂。一支军队如果没有了士气,那么等于是一支已经死掉的军队,他们没有任何的战斗力可言了。”
“你是说,他是在培养我们士兵的战斗意志?”利薇雅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或者真的是这样也说不定。瑟雷恩的新兵们完全没有战斗经验,一支没有战斗经验的队伍无论实力再怎么强大,也都只能算做是菜鸟部队而已......”
“看不出来,他还有如此的心思。”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赞叹到:“几十年的时间,他终究是有那么一点改变了。竟然也懂得一些小计谋了。”
“恩,就是这样。”冥海此时已经一身冷汗,瞎掰这样的事情对他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试问谁能逼的一个剑仙说谎?原始仙尊肯定是没有这么无聊的。几大天君平时也是逍遥的货色。其他的仙人,剑仙不去欺负他们这些人已经谢天谢地了。谁敢没事跑去跟剑仙叫板?
周围的士兵长官们听着冥海的解释,开始对自己这个领主有了另眼相看的眼神——原来如此,我们还以为他只是一个只知道朝前冲,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傻B呢!
很不幸......这个四肢过于发达,头脑虽然不太简单,但是也不太复杂的家伙根本没有想到这些,他带领着骑兵队伍冲锋,纯粹是处于战斗本能。
看着折断的尖刀又成了型,老流氓又是几把斧头飞了过去。当头的士兵立刻被砍下马来,重演了一次刚刚的惨剧。钢铁洪流中一但落马,基本上就是死无全尸了。想要捡根骨头当作念想都会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就这样折断重组,又被折断又重组......每一次老流氓跟太森两个人总能一柄斧头造成几十人的死亡。前面撞后面,后面又撞后面,一直到撞击力完毕为止。这样反复了不十多次之后,红月的骑兵再一次组成了刀刃之后,规模已经不到原来的二分之一了。
通俗一点讲,三千人的队伍变得连一千五百人都不到。单从正面的冲击力来说,恐怕不用算上后面的那些狂风角马骑兵,单是前面的猛犸战像就已经足够将他们全部踩成肉泥了。
“太森,斧头。”看着对方又一次组成了尖刀,老流氓习惯性的朝后一摸,结果捞了个空。他的斧头已经全部飞了出去,于是转头冲着太森要。谁知道这个瘪三也是一脸的苦像,一阵猛摇头。
“要是早知道斧头这么有用,我就不带这没用的骑士枪了。”太森有点委屈。“我的斧头都被你要去了。后面的家伙们没有带这东西。老板,现在怎么办?”
“没斧头了?打地精游戏我还没完舒坦呢......”老流氓撇了撇嘴,回头之后一把拉下了护面铠,高挺着十米长的骑士枪一声冲着后面喊道:“大家注意分路,当我们突击到中段的时候,大家加速朝瑟雷恩迂回突击!”
凌云的骑士枪一挺,瑟雷恩的士兵们立刻杀气滔天。
8-67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七 坚如磐石
接触仅仅是在那一瞬间的——一瞬间之后分开,已经分出了强弱。老流氓的骑士枪此时已经变成了穿糖葫芦的棍子,上面一水的死不瞑目的家伙们此时正睁着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的看着还在不停的朝前猛穿糖葫芦的老流氓。他们到死了也没想通,这个家伙是如何在一瞬间内突刺到他们面前的。
红月帝国的重骑兵们的铠甲虽然不是什么品质绝佳的精钢打造的——实力在强大的国家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如此多的士兵的需求。可是他们的铠甲总归也算是标准的重骑兵铠甲——也就是在停止的情况下,除了那些圣字头衔的家伙们,一般人根本无法损坏他们半分。
当然,除了那些力量变态的魔兽之外,这也就说不一定了。
这些家伙们最后也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家伙竟然是一个人形魔兽不成?不然他怎么会一下刺穿了如此之多的骑兵?
老流氓可不管他们的眼光如此,依然非常尽忠职守的在穿着自己的糖葫芦,十米的骑士枪完全占了距离的便宜,在红月帝国的士兵还没有碰到他的一根毛之前,他就已经将人家穿了糖葫芦了。此时,十米的骑士枪上已经穿上了大概七八个士兵,并且这样继续下去的趋势还在继续着。
这些被穿了糖葫芦的士兵都统一睁大着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伤口这这个流氓的暴行。每一个身穿重铠被刺穿的士兵好像都是被强力挤压过了一般,胸口的铠甲深深的凹陷了下去,正以一种极为不正常的姿态被压缩在十米长的骑士枪上。
“恶魔!他是恶魔!”对面的骑兵终于在老流氓的骑士枪下崩溃了。这个家伙全身是血,简直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还新鲜得全身上下都在冒热气,否则他怎么总也杀不死?“恶魔!这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大家杀了他!手弩!用手弩!
不少骑士抽出了歹毒的手弩,这种武器是不道德的典范。是一个骑士最为鄙视的东西。可是这些家伙充其量就是骑兵,距离骑士的距离不是一点半点,所以也不在乎什么道德了。领头的骑士瞄准了老流氓全身上下唯一路出的手臂的空隙,抽冷子放了一箭。
弩是依*机械发力的,一个小小的手弩的力量甚至可以大过强弓。特别是在短距离上,这种武器堪称阴险毒辣的典范。这个家伙知道自己凭着骑士枪是无法正面击败这个魔鬼。索性放弃了自己的骑士枪,用手弩企图对这个恶魔造成一点伤害。
“操你妈!偷袭领主,我让你死得很难看!”老流氓肩膀吃痛,这弩箭无法穿透他的身体,却也让他疼的钻心。这家伙纯粹是以一个普通人的方式在战斗。自然就没有用什么仙灵力护体。只不过他的身体是无法改变的。仙人强悍的身体根本不是一个小小的弩箭能够穿透的。
他猛然大叫一声,骑士枪一抖,上面的糖葫芦一阵血雾之后被撕裂成了碎片,激射了出去。几个不长眼的家伙在老流氓抖完了糖葫芦之后又自己撞了上去,老流氓骑士枪一缩,紧接着朝前猛然一送,几个家伙犹如炮弹一般的飞射了出去,砸得对面的骑兵们人仰马翻。
“恶魔!地狱的火焰!”又有骑兵喊了起来。很多人看着这几个飞来的家伙们身上燃烧着白色的火焰,只要一被他们撞到的人,身上立刻也燃烧起了火焰。这火焰温度极高,刚刚被沾上了一点,就连铠甲也烧成了铁水,流在地下将土地炙烤的孳孳做响。
那个偷袭他的家伙运气不太好,从铠甲上开始燃烧,火焰炙烤的铠甲通红,他在凄声惨叫着,却怎么也动不了,任由火苗舔着他强壮地身子。一股焦臭味扩散开来,火势忽明忽暗,嘶拉嘶拉的沸腾声不停地传来。
“让你们偷袭,让你们偷袭!”凌云一边在做着清扫工作,一边在诅咒着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们——论偷袭,爷爷我是祖宗,在我面前玩偷袭,你们还嫩点。有了炼尘劫火的帮忙,凌云的前进根本没有受到一点的阻拦。几个没有长眼睛或者没有来得急拐弯的家伙只要一碰到他的骑士枪,立刻就开始了惨叫。
过了大概一分钟之后,那个偷袭凌云的家伙终于歇菜了。他的嗓子已经被烧毁了,叫不出一点声音。后面的士兵们看到他的样子,眼睛都瞪圆了。
这个士兵坚硬的铠甲此时已经是一片通红。由于烧红的铠甲变软,他整个胸口都被撞的凹陷了下去。露在铠甲外面的身体已经被烧成了焦黑,有些铠甲被烧的融化的地方,更是露出了一个个巨大的豁口,从里面流淌出大块大块暗红色的东西。
这些人真的可以战争吗?红月帝国的尖刀突击阵的士兵们现在脑子里已经完全没有了美女和黄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给这个家伙身上造成哪怕是一点点的损伤也好——从三千人的阵型减少到现在不到一千,完全是这个家伙一手造成的。
如果说这还不算震撼的话,那请拿着放大镜去他身上寻找——谁能找到哪怕一个伤口的话,这些士兵也不会这么绝望。三千重甲骑兵在冲锋中被一个家伙消灭了两千上下,这个变态身上竟然还没有留下一点伤痕!除了魔鬼,魔族,他们找不出更好的解释方式了。
“注意!中央分路,传令每一个士兵将上身铠甲脱掉,集体进入狂化状态!”老流氓杀的兴起,丝毫没有注意到情况。太森却提前反应过来了。“提起你们的刺枪,自动组合阵型,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迂回突击,杀死那些拦截在你们面前的敌人!”
后面的骑兵们呼啦一声,只听得一阵咔嚓声之后,维京武士们脱到了上身的铠甲。就在这一瞬间,只听的骑兵队伍中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喊声,然后肉眼可见,他们全都变大了一号。
本来异常魁梧的身形现在变的更加强壮,身高两米多的体型现在达到了三米上下。他们现在左手提着刺枪——这些重达两百斤的刺强在人类士兵的手里面需要用全身力气去维持它们的平衡。在这些狂化的维京武士手里却犹如灯草一般。
将刺枪交到了左手之后,他们右手统一抽出了两米的大剑。双眼通红的冲着敌人的战阵冲了过去。这些家伙都剃着一水熠熠生辉的光头,嘴角上的胡须编成了辫子一样,垂到了大敞着的胸口,赤祼的胳膊上全是岩石一般虬须结的狂猛肌肉,上面满是新剃的毛茬,泛着一溜青光。
他们的武器泛着金色的光芒,这很显然是瑟雷恩的特产——地下城的那一条精金矿脉之中的精金所镀而成。其锐利程度远远超过一般的精钢制品。这些家伙们的暴力倾向本来就很严重,再加上这样的武器,这些家伙的杀伤力更是远远超过了一般人的想像。
凌云一个人再厉害,他毕竟也只能攻击一条直线而已。这家伙将刺枪上覆盖了一曾炼尘劫火之后,早就一个人冲了老远了。他就犹如一条在巨浪中的海豚一般,无论波浪来的多猛,在一个浪头之后总能看到他的身影撕裂了浪花再一次浮动在水面上。
这些被老流氓吓破了胆的士兵们正在庆幸自己逃过了一劫——他们的攻击线路并没有跟凌云对上,不过他们立刻就开始崩溃了。
刚刚走过一个杀神,后面接踵而来的就是一群暴力倾向严重的野蛮人。他们骑在战象之上,体重六吨的巨象挥舞着装满了各种武器的鼻子,对每一个红月帝国的士兵造成了致命的威胁。如果这还不算什么,视线只要稍微上一移动,立刻就会让人陷入绝望。
一群暴力倾向严重的野蛮人左手拈灯草一般的提着刺枪,正伏低着身子挥舞着两米长的大剑,正犹如一头头嗜血的魔兽一般在朝他们猛冲。这些家伙粗壮的手臂上蕴涵着无法计算的破坏力,华丽的刺猬一般下铠包裹着两条犹如石柱一般的巨腿。他们手里一柄柄的大剑映着朝阳泛滥和金色和红色的光芒——也不知是谁缺了大德,上面开出来的血槽,绝对可以让人相信,只要被捅中了一下,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希望了。
“是维京武士!!!!!!”有一个骑兵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家伙,扯着喉咙尖声喊叫道。
眼睛尖的家伙们已经认出了这群身高吓人,力量强悍的家伙们了。这些传奇之中的战士在军营之中大多流传着一些事迹。而瑟雷恩有一群维京武士居住着这个事实他们也是早就知道的。有什么人可以突破重骑兵的战阵而丝毫不损自身呢?
联系起身高体型一看,这已经不用说了。
这一嗓子喊的红月帝国的尖刀突击阵彻底完犊子了。
8-68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八 稳如泰山
前面的士兵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太阳一下就落山了——抬头朝上一看,一个个留着长胡子,有着巨大手臂,提着两米长的大剑和标准五米刺枪的暴力倾向严重的大汉们正犹如一座座小山一样的朝他们的头上压过去。
这种力量根本无法抗衡。他们的武器太牛B了,力量太强悍了,有些动作灵活一点的士兵企图用手里的刚枪去架住那些挥舞过来的大剑,有一些运气好的连人带枪一起被打飞出去,运气不好的连人带枪一起被砍成两截。反正最后总是免不了被踩成肉泥的。
他们的骑士枪更加恐怖,跟刚刚冲过去那个杀神一样,每一个维京武士的力量都让骑士枪成为了糖葫芦签子,每根签子上穿上了四到五个糖葫芦,远远的看过去,犹如瑟雷恩的战阵在将他们推着后退一般。
“分路!”太森冲着后面大喊一声之后,勒转了战象带着两边的士兵分路。远远看去,只看见本来锐利无比的尖刀被从中间撕裂开成了两部分,组成了两个尖刀一般的阵型之后,冲着两边围过来的军队突击——此时两翼的部队距离他们已经不到一里远了。
尖刀向来都是直接突击的,从来也没有见过谁拐弯,这是因为在急速冲锋中贸然扭曲方向,很容易让战马负荷不了而倒地。不过瑟雷恩的士兵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那些强壮的猛犸战象别说拐弯了,就是让他们原地跳个芭蕾舞都绰绰有余。
红月帝国两翼的骑兵正在欣喜——这群杀神再厉害,总是要被撕裂的。无论你们再怎么牛逼,尖刀阵两翼总是没有防御力的。八队重骑兵来会穿Сhā,只要一个人Сhā了进去,那么这个阵型就会被撕裂成碎片。那时候,不管你人再怎么厉害,也免不了被围杀的命运。
“不用怕,他们已经没有防御力了!”哈姆雷特此时在面前竖起了两面大型钢盾,一名魔法师给他加持了扩音魔法之后,他在鼓舞士气。红月帝国的魔法师们现在通通都没有动弹。他们摸不清楚这个瑟雷恩山体上到潜藏着什么人。贸然使用魔法打击的话,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报复。
“从两边将这些该死的家伙们撕裂!给我把他们分成一块一块的,上一个维京武士,官升三级!”哈姆雷特继续在大盾后面叫嚣,还没等他叫完,只听到前面猛然一声金属碰撞的巨响。那巨大的钢盾猛然朝后一斜,盾面上一个巨大的凸起冒了出来。
这次哈姆雷特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了——一个实心的钢铁小球,竟然有如此大的威力!它此时已经将钢盾撑到了一个极限的地步,上面已经有一部分被撕裂开,露出了后面的小球。还好这个一指宽专门用来保护将领的精钢盾牌比较坚固,否则哈姆雷特大人此时恐怕已经去见马克思了。
“这些野蛮人手里到底掌握着什么样的东西!”元帅阁下连忙退后了两步,看着那个圆球发怒。“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该死的野蛮人,他们手里究竟还有什么东西!”
在一边的魔法师们都乖的没有说话,这种事情是他们所不了解的。再怎么猜测也是白搭。一个猜的不好,很可能会惹得这个已经发狂的将军阁下更加恼怒,引来杀身之祸。
到底他们拥有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这个小圆球没有力量在如此之远的距离上突破盾牌。哈姆雷特元帅为了保险,又朝着后面后退了一段距离,并且又加上了几面大盾。这才觉得安心了一点。否则那些无孔不入威力大的惊人的小球真的会让人觉得生命不是自己的。
“大人,我们的八个小阵已经接近了他们的部队了。”哈姆雷特旁边的喽罗在跟他提醒:“还有什么吩咐?按照我的估计,将他们撕裂成碎片只是时间问题。这里面的维京武士实在是太强大,牺牲一个战阵来包围他们也是不得以的事情。”
“没错。维京武士们的强大果然不是浪的虚名的,面对面的冲击他们竟然连一点伤也没有受。”哈姆雷特感叹:“如果我要是有这么一支骑兵队伍的话,我还会惧怕谁?”
“是的大人,我们可以将他们活捉过来,然后一一的拷打,一直到他们加入我们为止。”喽罗自以为聪明的开始乱出计谋。“只要瑟雷恩被灭亡了,他们没有新的去处,而我们来一次威逼利诱的话,没有可能拉拢不了他们加入。”
“也许你是对的。”哈姆雷特皱了皱眉头说道:“但是我却不想活捉他们。我听说瑟雷恩的铠甲上通通都镀有精金,能够杀死他们已经是万幸了。如果你想要活捉他们,可能要投入上百倍于他们的兵力才可能实现。而我们这里的人肯定是不够的。你可以想像一下,他们和第一个冲锋阵面对的时候,竟然连一个受伤的人也没有。要活捉他们......以我们这里的力量来看,我们必定会遇到无法承受的损失。”
“那我们的力量也足够击溃他们了。”喽罗眼看吃了瘪,立刻换了另外一种方法:“还好大人想出了牺牲一个战阵来引诱他们进入伏击圈里。现在他们上下左右都是突击阵,就算他们的本事再大,也很难逃脱被分割的命运了。”
“那自然是如此。”哈姆雷特看着骑兵队们距离中间的那一支瑟雷恩骑兵队越来越近,心里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无论你们的士兵再怎么强大,这可是战争,不是几百人的群殴。战争靠的是智慧,在相当力量的时候,智慧这种东西更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哈姆雷特的这一招是挺歹毒的。能做到元帅的人,再怎么愚蠢脑子里也有三两油——这家伙一早就摸清了瑟雷恩的大部分军事配置。要问怎么摸的,这实在太简单了。
长年累月来星翰并没有防范间谍的意识——事实上这根本没有什么可防范的。主要的武器都集中在地精研究室,而地精研究室的内部是绝对的机密,除了几个老板娘之外,擅入者死。那些士兵装备倒是天天有人见,可那已经不成为什么机密了。
哈姆雷特在战争之前就抓了几个商队的首领过来问话,将瑟雷恩的士兵和武器配置问了个底朝天——太森同学成天的领着一群瘪三在外面集训,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这不算什么秘密。所以,哈姆雷特一早就知道了这里有一群维京武士。
对于这种传说中的狂战士有什么方法最适合呢?正面冲突无疑是一种很傻X的行为。跟他们面对面的突击,只要一个地方防御力量不够强,让他们撕裂了一条口子的话,那么就没有办法能够制服得了他们了。特别是这些商队的家伙们告诉哈姆雷特,瑟雷恩豢养着巨大的猛犸象的时候,哈姆雷特更加怀疑自己这几万骑兵正面冲突是否能够打得过这些野蛮人。
不过,后来他决定分散冲击了。以一支队伍的牺牲将他们引入埋伏圈里面。当他们将这支诱饵队伍杀的差不多的时候,自己也应该尝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了。那些分散的突击队一早就开始从外围包围了。此时在包围圈中的瑟雷恩骑兵队周围都是尖利无比的刀锋。
用不了很长时间,这些传说中的狂战士就会终结在我哈姆雷特的手里。或者以后的战争教科书里会留下这么一课:红月帝国的著名元帅哈姆雷特在攻打大荒原一役上显示了超人的智慧,将传说中的狂战士全数歼灭,而自己只牺牲了寥寥数千人。
这就牛了。哈姆雷特幻想着以后的将军们都将读着自己的事迹长大,心里有点暗爽。这简直就是送上门的美餐。
“士兵们!加快你们的脚步,你们面对的是传说中的狂战士,但是不用担心,他们逃不过死在枪下的命运,你们已经掌握了绝对的优势!”哈姆雷特想到这里又开始造谣:“想想以后吧,你们的名字将替代维京狂战士成为传说的新起点,你们的身份将是屠杀了一支传奇战队的更加精锐的部队。你们将受到帝国前所未有的丰厚待遇,这一切,只需要你们的勇气来证明!”
“这傻B。”太森听着哈姆雷特叫嚣的声音撇了撇嘴。“啥时候能闭上嘴。”
“老大,战士们已经准备好分路。”后面的一个士兵冲着太森喊了一句,“是否现在就开始迂回?”
“开始,所有人将长毛象的背鞍取下,拖拽到地上。让这些家伙们尝尝我们星翰的战斗风格!”太森一挺枪,将几个糖葫芦扔了出去,砸飞了远处的几个骑兵。“听我口令!”
红月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了,在外层的瑟雷恩骑兵甚至能够看清到他们疯狂的表情。一柄柄锋利的骑士枪正对着自己的胸口,以极快的速度冲来。
“分路!”太森猛然将刺枪投掷出去,Сhā在了一个倒霉的尖兵身上。
一股钢铁洪流好像被礁石分开了一般,猛然一下朝着两边倾斜。
8-69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零九 反包围
正在对瑟雷恩骑兵进行合围的士兵们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观赏了零伤亡的正面冲击之后,他们早就已经对这支可怕的钢铁洪流发了怵,好歹是从最没有攻击力的两翼朝里cr,这稍微还好一点。只要将他们撕裂成无数的小块,那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不过他们很快发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支可怕的钢铁洪流竟然对着自己的脸冲了过来,这让这些在合围中的士兵们吓出了屎来。
负责和瑟雷恩骑兵队正面冲突那一支骑兵队是分出来的十支队伍里力量最强的一支,他们都被冲得支离破碎歇了菜,而且还没有拉下一个敌人,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可打的?
冲在最前面的士兵却注意到了。在完成了对中间尖刀阵型的最后摧残之后,瑟雷恩的骑兵队们猛然分开了两股,好像潮水一般的冲着他们冲了过来。这些一个个巨大的身影有着野兽一般的速度和压力。有些脑袋转得快的家伙,早就减慢了战马的速度了。
他们清楚的看到,这群野兽在做着大幅度的拐弯动作。这本来是突袭的最好时机,本来骑兵转弯的时候,无论你技巧再怎么好力量再怎么强,外圈是绝对没有防御力的——因为只要一个平衡不好,连人带马就会栽倒在地爬不起来。
本来是最好的突击机会,可这些士兵们却不约而同的减慢了速度——因为他们看到了猛犸象ρi股后面的东西,一个巨大的钢铁坐鞍一样的东西正在由一根绳子牵引着拖地。这些巨兽一边拖在着钢铁坐鞍,一边挥动着长鼻子,任何敢于靠近他们的人,不是被坐鞍给直接撂飞起来,就是被长鼻子拍成了肉饼。
说是肉饼不太真切,因为猛犸象的鼻子上早就被安装上了锐利的刀锋,一打就是几个窟窿。所以这个肉饼上还在流着鲜红的番茄汁,应该是番茄肉饼。
红月帝国的士兵们惊慌的发现,他们的身份好像已经悄悄的由猎食者变成了猎物——而且是被他们最喜欢用的方式——合围,给包围住了。
“兄弟们,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迂回,能杀多少杀多少,千万别跟我客气!”太森一斧头将前面一个挡路的家伙砍成了两半。这个倒霉的家伙运气非常不好,换了其他的维京武士在高速倾斜的快速移动中可能不敢全力砍下去,凭着坚固的重骑兵铠甲或者能逃过一劫。而太森是顽固的老一辈,他们的车轮战斧本身就有很大的重量,沾到边就是非死既伤。
在两股瑟雷恩的钢铁洪流中,两边冲过来合围他们的骑兵就犹如潮水撞到了一面坚固的礁石上一般摔了个粉碎——他们绝望的发现,根本无法冲到这些怪物五米的身前!
由于猛犸象们高速的转弯动作,它们ρi股后面用牵引绳拖着的钢铁坐鞍自然也就被甩到了他们的身侧几米处。极快的速度将这些重达两百斤的钢铁坐鞍脱离地面三十公分——这正是战马们最薄弱的环节,它们的四蹄有的没有装备铠甲,有的虽然装备上了鳞甲,可它们的腿只有那么一点直径,想要在两百多斤重的飞鞍打中后不受一点伤......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远处朝这里看就出现了一幕奇观——无数的骑兵在冲着这个转弯中的部队冲锋,可还没有冲到他们面前的时候,早就被打得人仰马翻了——这个比喻很形象,运气好一点的是人仰马翻,运气不好的会直接被这种巨型兵器连人带马撞飞十几米远的距离!
“恶魔!他们是恶魔!”几波潮水依然无法将这个坚固的阵线撞碎,红月的骑兵们开始自己崩溃了。后面的不再想朝前冲,冲也是白冲——那两百斤的钢铁坐鞍根本就不是马腿能够承受的重量!而且有些马匹当场倒地后会绊倒后面跟上来的马匹,在瑟雷恩的骑兵队伍外面形成一面坚固的肉盾!
即便是有人的骑术比较好,冲过去了,也会惨死在维京武士门的刀剑下——人家一个联队的正面冲锋都屁事没有,这小猫两三只不是过去送死么?
“能杀多少杀多少!大家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迂回,途中杀掉一切阻拦在你们面前的敌人!”太森挥舞着斧头朝前冲,他已经脱离了包围圈了。现在他赤祼的上身上沾了了血,就连猛犸象的铠甲上也沾满了鲜血。提着斧头和骑士枪的手上的鲜血还没有凝固,随着他的动作在一滴一滴的朝下落。
“别让他回去!我给上!无论如何也要将他拦住!”看着维京武士们一快要脱离包围圈,哈姆雷特着急了。一个照面已经将自己的部队打得失了气势,加上一开始那个魔法的崩溃,如果这一次再让他跑回去,那么这仗也就别打了。直接投降更爽快点。
可惜,哈姆雷特的叫喊声虽然很大,但是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了——这些人都已经被瑟雷恩的骑兵们打蒙了。他们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避开那个夺命的钢铁坐鞍,或者是站在高高的肉盾墙面前发呆——仗打得多了,能打到这样程度的,还能叫战争吗?叫屠杀更干脆一些。
几千人的部队屠杀几万人......怎么听怎么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可事实上却是真实存在的。
哈姆雷特的脑袋都气冒烟了,可是他毫无办法。这些战象们太强壮了,也太无赖了。谁他娘的缺了姥姥的大德了,竟然想出让猛犸象拖着钢铁坐鞍跑,这还让不让人好好打仗了?这种几百斤重的东西在高速运动中一旦击中了马腿或者马肚子,想不死都很困难。
还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瑟雷恩的骑兵就能完全脱离包围圈。用几万人的部队去包围几千人,这样也让人家逃跑了,而且还捎带着消灭了一部分主力部队,这样的事情传出去了,以后哈姆雷特这个元帅也别做了。干脆去做伙头兵吧。
“魔法师!我的魔法师呢!攻击!给我无差别攻击!”哈姆雷特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虽然自己手里还有两万多毫发无损的部队。但是一旦让这支可怕的骑兵队突出包围,那么势必就会在这些毫发无损的士兵的心里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阴影。
他们是不可战胜的!他们是不能被杀死的!再多的人去也只是白白的送命——如果在士兵的心里有了这么一个烙印的话,那可就算是彻底完了。
“大人,那小山体上恐怕隐藏着更为高明的魔法师......而且现在我们的队伍和他们的队伍太过接近,如果使用大规模杀伤性魔法,恐怕我们的部队也难免会被误伤。”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后面走了上来,恭敬的向哈姆雷特鞠了个躬。“您刚刚也看到了。帕鲁斯阁下的雷电怒龙被破解了,上面可能隐藏着更厉害的魔法师,如果我们贸然出手轰炸,恐怕会引来上面的报复。”
“报复?现在有没有报复还有什么区别?如果让他们走出了包围圈,我们的军队就算是失去战斗力了。”哈姆雷特红着眼睛冲着魔法师怒吼:“现在你不用担心会遭来什么报复,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想一想如何将这群高该死的野蛮人消灭在我们的包围圈里!”
“是的大人,如果使用连锁闪电的话,的确可以将他们一举击溃。”魔法师观察了一下前面的情况之后回答到:“可是,使用这个魔法,正在攻击那两队野蛮人的骑兵们也会被连带伤害,甚至杀死。”
“我不管这么多,我只需要你消灭那一群野蛮人,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帕鲁斯提着马鞭猛然在空气中抽动了一下,发出一声轻响。“我不想在一分钟之后还看到他们在我的军队中自由来去!这就是你现在要考虑的事情!”
在这个魔法师眼中,哈姆雷特此时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为了消灭这几千士兵不惜搭上上万士兵的性命。要消灭冲锋中的骑兵队,会自动跳跃的连锁闪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这种魔法根本无法分辨是什么是敌人什么是自己人,一旦使用,那么毁灭的将是敌我两方的士兵。
“阁下,怎么办?”一个中年魔法师拿捏不定。“是否让大家聚集魔力?”
此时,瑟雷恩的骑兵们仗自己自己ρi股后面拖拽的钢铁坐鞍在朝瑟雷恩的方向快速冲刺着,他们走到哪里必定都会带起一片惨叫。那两百斤的钢铁坐鞍杀伤力实在太大了。并且别人也模仿不来,只有猛犸象这样的超重形单位才能负荷这样的重量。
当然,地行龙也完全可以负荷。可尼古拉斯大公爵远走之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组织地行龙骑兵队了。纵然是有那么小龙两三只,也完全不成为战斗力。
“你说怎么办?元帅阁下命令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消灭对方的骑兵队。你问我怎么办?你说怎么办?”老魔法师怒吼道:“让所有的魔法师聚集魔力,准备星云连锁闪电!”
8-70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 星云连锁闪电
“准备星云连锁闪电!大家以最快的速度输入魔力!”老魔法师喊了一声之后,开始闭上眼睛冥想。这个威力巨大的可以立刻将优势拉回的魔法需要消耗大量的魔力。根本就不是一个魔法师可以完成的。当然这样壮观的魔法也只有在军队里才会出现,也只有军队才能配备奢侈的魔法师团。
所谓的星云连锁闪电,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在全面战争对抗魔族侵略着的时候发明的。这种闪电论直接威力比不上一些雷电系高级魔法。但是用它来做群体杀伤却是最好不过的。它具有所有魔法都没有的特性,那就是恐怖的传染性。
星云连锁闪电的威力并不太大,但是只要尝过它滋味的将领肯定通通都要摇头怕怕——这东西实在是太无赖。
当第一道闪电攻击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端倪。如果哪个傻B将领认为它就这么完了的话,那么就准备好接下来无法承受的事实吧。这种魔法会以基数来传播。第一个人传给第二个,然后这两个人传给四个,四个传给八个,八个传给十六个,十六个就传给三十二个......就这么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只要跑的没有闪电的速度快的人,通通都免不了受点波及。
当然,这种魔法是不会轻易出动的,一出动必定就是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地步。魔法可是没有长眼睛的,短时间内消耗大量魔力的魔法师们更是无法控制它们的走向。一但星云连锁闪电被激发出来,那么会犹如瘟疫一般的不受控制。
一般的魔法师们虽然也掌握一些连锁闪电的魔法,但是那些流窜七八个目标就过早阳痿的连锁闪电和这星云连锁闪电可是两码事。光从名字上就能听出来——只要注入的魔力够多,它甚至可以连锁到另外一个星系去......说它是有史以来最无赖,最卑鄙的魔法也不无不可。
此时,前面的骑兵们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他们的元帅丧心病狂的想要用大片的肉盾来赢得这场胜利。这些骑兵们身穿这坚固的金属铠甲,对普通的打击有着优秀的防御力。但就是这样,这也成了良好的导电体。
在星云连锁闪电面前,这些士兵的防御力甚至比那些只穿了一件皮甲的农民军更为低劣。星云连锁闪电会一直缠绕着他们的盔甲传染,甚至到了盔甲里的士兵都歇菜之后,它们还是不会停歇。
“我好像感觉到了......一股极为邪恶的力量。”在瑟雷恩了望台上观战的冥海首先感应到了。“似乎是什么雷煞之气,有很多人在共同操作着......”
“雷煞?你是说雷电?那不可能。”利薇雅立刻就将冥海的说法给否定了。“我们没有使用雷电系的魔法,对方更不可能。毕竟他们的人比我们的多,使用大规模杀伤性魔法吃亏的是他们自己。而且他们已经看到了维京武士的厉害,应该知道如果在做无谓牺牲的话,根本无法打败他们。”
“可我确实是感觉到了。”冥海闭上眼睛认真分辨了半晌之后,依然坚持他的说法:“这个力量很庞大,好像是又被分成了无数道的细小力量一般。真搞不懂他们要干什么。”
在这位剑仙的概念中,力量当然要凝聚的越强悍越好。往往惊天的一击比那些软绵绵的攻击抽打百十下更为起作用。在某一个瞬间,他也曾经怀疑自己的判断有错误。明明是凝聚了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为什么要分散开去。
“不对,或者是我感觉错了。有时候也会自然形成一些强大的力量。如果是人为的话,他们应该不会去刻意的分散这股凝聚起来的力量吧?”
“不傻的人应该不会这么做。”菲利克斯笑了笑,看着前方的红月帝国军队,还没过一会,她的脸色就已经变了。“你刚刚说的什么,他们在把力量刻意的分散?”
“也许是我感觉得不对。好像你说的一样,不傻的人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冥海耸了耸肩膀说道:“我觉得大概是我估计有错误。”
“不对,刚刚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菲利克斯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刚刚似乎有一个可怕的答案在她的脑海中浮现,不过着只是稍现既逝,还没有等她抓到个所以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个答案是极为恐怖的,以至于她刚刚脸色煞白。
“姐姐,你怎么了?”薇仙眼尖看见了一脸煞白的菲利克斯。“你想到了什么吗?”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刚刚有一个答案从我的脑海里飞过,可现在怎么也抓不到。就是关于故意散去那些凝聚起来的魔力。我虽然不知道这个答案是什么,但是我肯定,这个答案很可怕——他们是在准备一个魔法,一个恐怖的魔法!”菲利克斯的脸色很不好看。“通知瑟雷恩在位的所有可以使用魔法的士兵集合,将这个消息告诉他们,或者有人会想起来。”
薇仙点了点头,跑下去集合那些可以使用魔法的单位去了。瑟雷恩可以使用魔法的士兵并不多,暗精灵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魔法,但是完全达不到大规模杀伤性的地步。银焰精灵们擅长火焰,她们完全不知道雷电系的玩意。问了半天,也不得要领。
“如果老师在这里就好了。”利薇雅叹了口气。“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是最清楚不过的了。老师为什么要走呢?走的时候他留下了什么话没有?”
“没有。”菲利克斯摇了摇头。她考虑了一下,最终也没有将老威廉留下的那个盒子的事情说出来:“他什么也没有说,就和来的时候一样,悄悄的就走了。他走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发现,等到需要找他的时候,这才发现他不见了。”
老威廉留下的盒子有让菲利克斯陷入了沉思中,这一连串的事情好像是有人一开始就计划好的一般。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些事情不可能没有一点联系。若是换上一个其他什么人的话,菲利克斯丝毫不会怀疑这个人已经做了叛徒,但是换成老威廉......谁做了叛徒,他也不会叛国。这个为帝国培养了无数优秀人才的帝国学院院长,如果他真的有心想叛变,早就引起天下打乱了。要知道达拉斯最优秀的魔法师几乎都是出自他的调教,帝国皇家魔法师团中甚至有一大部分都是老威廉的学生。
“星云连锁闪电!是星云连锁闪电!”就在菲利克斯皱眉沉思的时候,利薇雅忽然倒抽了一口凉气,在这个盘旋在菲利克斯脑海中,却又抓不住的答案说了出来。“是星云连锁闪电!红月的这群禽兽想使用星云连锁闪电,他们连自己的士兵也不放过!”
菲利克斯的脸唰一下白了。她终于抓到了这个可怕的念头。没错,刚刚在她脑海里闪过的就是星云连锁闪电。在战场上魔法师团的魔法师们需要凝聚大量魔力,然后依靠散发性来完成的雷电系魔法,只有星云连锁闪电。看着即将迂回到瑟雷恩山脚下的维京武士们,几个老板娘的脸色都很难看。
“他们真的想牺牲自己的士兵将太森他们全部拉下地狱!他们是群疯子!”利薇雅忍不住咒骂了起来。能让这个皇家公主大失水准的事情,由此可以想像有多么的歹毒。“赶快派人通知太森他们,集体解除狂化,立刻穿戴好铠甲!”
现在大概唯一能够寄予希望的,就是穿戴有秘银皇冠战甲的维京武士了。星云连锁闪电最厉害的是传染力,不是攻击力。如果他们穿上秘银皇冠战甲,或者可以免去一次灾难。以添加了艾伯伦魔法水晶粉末重新改造过的秘银皇冠战甲来说,要抵挡住星云连锁闪电,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
可是,由于这种战甲来自暗精灵们的存货,星翰本身并没有能力和材料来制造这样的铠甲。随着维京武士数量的增加,后来的维京武士们装备的不过是加厚的精钢铠甲而已。虽然有着牢不可破的物理防御力,但是越是厚重的铠甲,越是在星云连锁闪电中容易成为靶子。
无论怎么算,秘银皇冠战甲也不过一千件上下,而瑟雷恩的骑兵队足有四千余人!这一个简单的加减法谁都会算。无论怎么算,也只有一千人能够幸免。剩下的三千人身穿的都是精钢铠甲,他们无疑会被当成活生生的靶子来打。
“这些无耻的魔法师,想办法让他们在释放这个魔法之前倒地!”利薇雅咬着嘴唇拉着一个暗精灵小队长问道:“你们是否能够突击进红月的阵型中杀死那些魔法师?”
暗精灵小队长摇了摇头——其实不用问,利薇雅已经猜到了这个答案了。不算那些当做肉盾的士兵,就算那些魔法师前面什么也没有——这里距离他们足两里的距离!
等他们跑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猛然间,天空上传来一阵雷响,刚刚还朝霞漫天的天空立刻被犹如墨水一般的乌云盖满了。
难道这么多年培养出来的士兵就这么被毁了?利薇雅嘴唇都咬破了。
8-71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一 第二个包围圈
“别慌,实在不行我飞过去灭了他们。”冥海倒是一点也不紧张。“不过我就怕引来一个更厉害的家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一直没有出手。”
“还有更厉害的?厉害到什么程度?可以一挥手灭掉我们所有的士兵吗?”利薇雅好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使劲的鼓动着冥海出阵。“没关系,再厉害的人我们可以想办法,他仅仅只有一个人而已。是个魔导师?不用怕,即便是来上一个禁咒,打不过我们还跑不过吗?”
“魔导师?他可能比十几个魔导师捆一起还厉害几倍。”冥海摇了摇头说道:“不是灭掉士兵这么简单。如果真的把他惹出来了,恐怕瑟雷恩这个基地都会被从地图上抹掉。如果是我,我宁愿牺牲一点士兵,也绝对不愿意招惹来这个对头。”
天啊,难道在一瞬间,战争升级到了全面战争那种程度吗?连魔导师都没有用了,那么这个世界上还剩下什么人可以起作用?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好像觉得一瞬间,战争升级了......”利薇雅依然咬着嘴唇,以往漂亮的红唇现在完全被她咬的没有颜色。天上的乌云压得越低,她的脸色就越难看。“是什么时候有这么多厉害的敌人投入到了战争中来的?”
“大概就是在凌云重新回来那一刻吧。”菲利克斯脸色也不好看。“他带回了浮城,神必定会给我们的敌人相应的对应方法。说到浮城,它只能作为防御手段,用来进攻是不和实际的......我们要想一个办法来应对以后即将到来的战争,这么打下去,恐怕用不了一年,我们的精英全部会没打掉。”
“想办法也不是现在的事情,现在我们要解决的是这个该死的星云连锁闪电。没有想到这群禽兽竟然如此歹毒,为了消灭我们的几千士兵,竟然将他的几万士兵抛弃作为靶子,他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了!”薇仙说道。
太森带领着那一支骑兵队伍已经很顺利的将一小把队伍拉出了包围圈。剩下的那一大半士兵虽然还在包围圈里面,但是那些钢铁坐鞍实在太过歹毒,根本就没有士兵敢靠近他们十米之内的范围。这种几百斤重的金属家伙沾着就是非死既伤。
红月的骑兵开始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并没有谁喊停止,可是他们的速度却越来越慢,慢到最后简直就是完全停顿了下来。再也没有谁妄想着打破这个局面,再也没有谁想着上去送死了。他们知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野蛮人脱出包围圈。
除非有地行龙骑兵在,否则无论什么骑兵也吃不住几百斤的金属坐鞍的撞击。无数的骑兵停在一堵高高的尸体城墙面前,这些都是被钢铁坐鞍*在地之后一层一层累积起来的。有了这个显眼的东西,前面的人根本不用担心后面的撞击——没有谁想去送死,后面的骑兵自然而然的已经放慢了脚步。
“那边的情况怎么样?”太森冲着后面的士兵问道:“他们脱离了包围圈没,要不要我们回去救援?”
“老大,他们和我们的速度差不多一样,早就脱离了包围圈了。现在只等着再打回去了。”后面的维京武士有点得意。“我们狂化之后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得住的。就凭这些骑着小破马的小破人类,怎么可能将我们包围的了。”
“小心点好,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太森点了点头,将护面罩拉下来,冲着瑟雷恩的方向疾驰而去。忽然好像又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叫战士们解除狂化,我怕这些瘪犊子会用魔法轰炸。将皇冠战甲全部穿戴整齐,我过去通知那边的部队。”
太森后面的士兵点了点头,放慢了速度朝后通知去了,眼看到这样的情况,太森冲着猛犸象狠抽了一鞭子之后,朝着另外一支部队的方向冲了过去。
太森带领的这支骑兵队脱离包围只是时间问题了。太森边跑边疑惑,怎么老板带领的队伍比自己的速度还要慢一些?他远远的看见不少赤祼着身体的维京武士已经挂了彩,很明显那边的骑兵在使用弩箭一类的阴险武器。
这不是说太森他们没有遇到——只不过那一道高高的尸体城墙将他们的身体都遮挡住了而已,即便是想阴毒一把,也找不到目标,找不到合适的角度——总不能拿着弩箭四十五度散射吧?大概是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内放下坐鞍来袭击骑兵的坐骑的马腿而导致的。
老板怎么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太森撇了撇嘴,穿戴好了铠甲,拉下了护面罩之后将骑士枪一挺,猛然加速冲着对方的ρi股戳了过去。
在包围这支骑兵队的红月帝国士兵还有点高兴,自己选对了路子。和那边已经用尸体建造了一做城墙相比的杀戮机器来说,这边的士兵显然是些菜鸟。面对弩箭的袭击,他们甚至不知道将身体卧倒在坐骑的背上,而用手臂去挡。
也亏的这些家伙的手臂强壮无比,换成是普通人类的手臂去遮挡弩箭的射击,恐怕直接就会被射穿,然后挡哪射哪,恐怕到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面对弩箭近距离袭击,最聪明的方法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完全卧倒在坐骑的背上,并且滑动到另外一侧。
“胜利总该是我们的!”带领这边骑兵队的尖兵看来还活得好好的。他们已经成功的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包围圈——虽然不敢太过靠前,但是锐利的弩箭也让不少维京武士挂了彩,每当他们想用坐骑强行冲出一条道路的时候,尖利的骑士枪已经在前面等待着他们了。
“看来,红月的精英骑兵还是我龟田小队长的。”这个身穿鲜红铠甲的家伙很是引人注目,一边在观察着包围圈里被当做靶子在射的维京武士的情况,一边在想着即将到来的升官发财。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背后已经有人亮了刀子。
“队长,看来这群传奇的狂战士也坚持不了多久了,这都亏了龟田小队长您的英明领导。”此时在龟田和另外一个侍从官已经离开了战阵,他们比较珍惜自己的生命,站在最外圈。虽然这群家伙已经被包围,但是脱手而出的大剑随便砍死几个人还是很简单的。
“那当然。”龟田有点得意的点了点头,冲着瑟雷恩的方向看去——那高高的了望台上依稀站着几个美女,他早就听说了瑟雷恩特产美女和精金,这个来自东边小海岛上的矮子队长无论是对美女还是精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可惜,他还没有等到将这些娇滴滴的美女压在身下婉转娇啼的日子,一柄破空而来的车轮大斧已经粉碎了他的幻想,维京武士的力量代表着单兵的终端,即便是那些恐怖的牛头人也难以望其项背,超过两米的身高,可以让他们面对独眼巨人也毫不逊色。
太森早就已经将自己的飞斧全都贡献给了老板,所以无奈之下只好扔出了手里的车轮战斧——在乌云覆盖的天空下,巨大的战斧掠过一道惨白色的光芒一跳,立刻将这个龟田小队长拦腰砍成了两截。战斧的势头未消,还在朝前猛冲着,前面不知所然的包围圈立刻泛滥起了一股血雨——有很多士兵都是连着铠甲带兵器一起被砍成了两截。有的被砍飞,有的分成两半斜飞出去,带着一股腥臭的血液雨一般地落下。
血雨也飘落到了阵中央被包围着的维京武士们的身上。这些家伙本来就是天生的战士,敌人的血液一沾身,立刻嗷傲的狂喊了起来,聪明点的转头一看,一道血腥的道路早就被分了开。他们对着战象猛然一抽——现在也不讲什么阵型了,一窝蜂一般的冲着那个缺口冲了过去。
这下可完了。他们讲阵型还好一点,如果不讲阵型带着猛犸巨象冲锋起来,恐怕是神仙都拦不住了。包围圈豁口两边的士兵脸都白了,他们只听到一阵惊天动地的象蹄践踏大地的响声之后,眼前就是一黑。
刚刚被打得郁闷的维京武士好不容易找到了发泄的缺口,他们舌头舔着干燥的嘴唇,瞳孔雪亮,没有一个维京人的血管里不是流淌着战争的血液。
红月帝国的骑兵们彻底崩溃了。
这些可怕的战士根本不是他们能够匹敌的,光是从身材和力量上,已经根本无法抵挡了。他们一旦脱离了弩箭形成的包围圈,根本就不用去考虑怎么战斗——虽然这些维京武士是第一次上战场的菜鸟,但是血液深处流淌着维京人的好战,已经教会了他们最简单的方法。
他们的石柱一般的胳膊和巨腿也是杀人的利器,猛犸战象则用它们的长鼻子,将每一个冲到它们面前的骑兵都直接扔了出去。
眼看着好不容易包围起来的维京武士脱离了包围圈,残余的骑兵们却再也不敢冲过去了。那简直是自杀。
8-72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二 绝妙的导电体
“魔法准备发动!”老魔法师一挥手,由红月帝国军营中射出一道耀眼的光芒直冲天际,将漫天的乌云搅动的混乱异常,隐约看见无数的雷电穿行其中,声势骇人。
“这天空怎么忽然要下雨了?”要说到攻城掠地太森还是一把好手,对于魔法的运用,他完全是一个文盲,跟老流氓刚刚来到坎纳斯的时候完全是一个样子。甚至文盲到了著名的歹毒魔法星云连锁闪电即将发作了,他还以为是下雨了。
“下点雨有什么不好,正好洗洗一身的血。”已经脱离了包围圈的士兵们一个个乐呵呵的等待着下雨。一身的血迹黏糊无比,让他们活动起来很不舒服。“别说这群强盗实力不怎么样,围人的功夫倒是不错,血也多,这么一剑砍下去哗啦一声就喷我一身的血。”
“哪里的人没有血。”太森撇了撇嘴之后穿上了铠甲喊到:“后面的,有秘银皇冠战甲的穿上,没有秘银皇冠战甲的,将我发给你们的魔法水晶拿着,如果等下发现有什么不对,比如有什么火球闪电一类的东西,就拿这个顶,都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维京武士们爆发出一阵呼喊声之后跟着太森朝前猛冲。特别是右边战阵的士兵们,被包围上了之后被那些弩箭射的有点郁闷。弩箭的威力虽然不小,但是要穿透这些暴力分子的身体,造成真正的致命伤缺还差了很远。除非直接命中要害部位,可也没有谁傻到将要害部位亮出去给人射。
现在他们在朝着瑟雷恩山体的方向迂回,按照凌云的计谋,他们的冲锋等于是转了一个大圈——等他们冲到瑟雷恩脚下的时候,山上的地精大师们自然知道开炮射击。比起这些刺枪来说,火炮的杀伤力自然是大了很多了。
在火炮射击几次过后,他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继续迂回突击——将那些追赶上来的敌人们统统杀掉。已经被火炮洗礼了一次的敌军应该再没有什么能力对维京武士造成伤害了。
这个计谋应该是完美的。凌云就是本着瑟雷恩一向的零伤亡风格去安排的。第一次冲击要冲乱敌人的阵脚,迂回是为了拉近一批敌人进入散射火炮的射程。那种单个发射的火炮虽然打得远,但是毕竟只有一个炮弹。要想消灭犹如蚂蚁一般密密麻麻的敌军,就是将瑟雷恩上面所有能够发射的东西都射出去,那也不行。
当第一次迂回的时候,拖回来数量足够的敌军散射一把,应该足够消灭一大群。还没有等这些傻子反应过来的时候,维京武士继续迂回突击,做一次仔细的战场清扫。这个计划实在是太完美了。
只要没有人能够包围他们,只要没有人跟得上他们的速度——那么剩下只有两个结果。要么红月的强盗不追击,眼睁睁的看着一次有一次维京武士的突击杀死更多的自己人。
坎纳斯有句俗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看似很完美的游击战术,被一个星云连锁闪电全部破坏的干净了。
太森正在领着队伍朝回狂奔,远处一匹蓝色的狂风角马犹如闪电一般的朝他迎面跑来。太森微微一惊之后放慢了速度。看清楚了原来是一名暗精灵正骑在狂风角马上冲他狂奔。
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不可能会有暗精灵加入骑兵队,她们的身体太过柔弱,别说刺枪了,就是连把大剑都使不利索。这娘们跑这里来干什么来了。
“快跑!以你们最快的速度!”就在太森还在猜测间,暗精灵距离他们队伍三十米不到的地方忽然来了个急转:“后面是星云连锁闪电!跑出一里的范围,免得受到波及!”
话说完之后,暗精灵一催马头,掉转了方向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跑去了。这不是说她怕死,只是她对于魔法的感应比这些神经粗大的维京武士们更加灵敏,更能感觉到一个魔法的可。这是魔法师的天性,有经验的魔法师往往能从外表来判断一个魔法的威力如何。
“哦,原来是星云连锁闪电......我说怪不得怎么要下雨了呢。”太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忽然猛然那一下又惊醒过来:“加快速度!用最快的速度脱离他们的范围!”
太森虽然不懂魔法,但是从那些老一辈的口中听的故事却不少。其中号称战场清理器的星云连锁闪电,他不知道听了多少次了。只不过他丝毫不懂魔法,无法分辨出这个魔法的预兆而已。和很多死在这个魔法下的战士一般,他们也都不懂得分辨。以为要下一场暴雨来给他们清洗铠甲。
“什么闪电?”后面的士兵冒头出来问到:“我们不是要突击回去吗?要朝什么地方跑?”
“还突击个屁,回去等着星云连锁闪电烤糊你们的脑袋吗?”太森冲着自己战象的ρi股狠狠抽了一鞭子,一个急转朝后喊到:“你带着部队赶快撤退出一里的范围,我去通知后面的士兵!”
说完,太森也没有管前面的人反应如何,自己朝后面退去了——他身上穿着全套的秘银皇冠战甲,即便是遭到星云连锁闪电的攻击,也最多到床上躺上几天,而不会失去性命。在冲锋的队伍本来速度很快,太森刻意的减慢之后,立刻就掉到了队伍的后面。
“全体加速!不要迂回,全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范围!”太森在后面大声的喊到。并且给了最后一个人马ρi股一鞭子。那马受惊之下全力朝前猛冲,马背上的骑兵一个不注意,骑士枪捅到了前面的马ρi股上,一个捅一个,只听得一阵乱骂之后,整个队伍的速度瞬间达到了最高。
此时,星云连锁闪电发威了,随着漆黑如墨的天空越压越低,猛然从黑云里窜出一道蓝色的电光,劈在了刚刚维京武士们留下的尸体堆上。一道电光之后,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乌云依然是那么浓厚,流窜在乌云里的雷电依然惊人。
“准备输出魔力,我们一起发动星云连锁闪电。”老魔法师在引导下第一道闪电之后,示意后面的魔法师可以继续了。
魔法师们集体点了点头之后,闭上了眼睛,双手虚空托起,一道道犹如实质一般的魔力直接灌注进了老魔法师的身体里。这个老头身体一抖,明显是负荷不了这样的魔力注入,如果没有一个宣泄点,谁也不会怀疑他在下一刻就会引起魔法元素爆炸。
一般引导魔法都是由有经验的魔法师来引导释放,这个老头身体猛然一颤之后,一道电光射进了乌云中,霎时间,天空上传来了一阵声势无比的炸雷,犹如要将大地撕裂一般的炸雷声回荡在这个大荒原每一个生物的心里。
胆子小一点的动物已经开始屁滚尿流了——从地洞里钻出来的豚鼠满地的乱窜,就犹如临近了世界末日一般,既不逃也不跑,没过一会,地面上已经是一片腥臭,竟然有不少荒原豚鼠被活活给吓死了!
太森当然不会被吓死,不过他心里现在有点发怵。这该死的雷电到底有多大的威力?老一辈人只是用“很大很大”来形容,具体大到什么程度,谁也没有说明。
他转头朝着后面看去,那些骑兵已经快要跑出星云连锁闪电的传染范围了。不过只要有一个人依然在这个范围里,那么结果就是毁灭性的。这种可怕的闪电甚至会由接近瑟雷恩的部队直接传染到站在瑟雷恩山体上的每一个人身上。
现在只能祷告他们速度快一点了。太森吞了口口水。
忽然间,那尸体城墙被雷电劈中的地方猛然窜出了一道电光,犹如霹雳一般的打在了最近的一个红月帝国士兵的身上。这是那一支由龟田小队长带领的骑兵。他们追击未遂,正在迂回的过程中,第一个人被打了一个正着。
然后这支骑兵小队的恶梦开始了。从第一个人身上分出了两道霹雳,狠狠的打在了最接近他的两个人身上,这两人的身上眨眼间就分出了四道霹雳,打在了距离最近的四个人身上......好像只是一眨眼的瞬间,这只骑兵小队就已经被一张雷电大网给覆盖住了,只听到雷电击打在金属上发出的爆炸声,远远看去,就犹如一个巨大的光团一般。
“阁下......”魔法师团中一个魔法师看见星云连锁闪电在自己人的身上肆虐着,准备提醒一下这个引导释放魔法的魔法师。“我们是否应该停止下来?”
老魔法师没有说话,反而是加大魔力的输出,这含义已经很明显了。为了杀掉那些野蛮强盗,牺牲一点士兵不值一提。
在老魔法师刻意的加强输入魔法下,星云连锁闪电的声势更是骇人,在那一支骑兵小队的身体上互相传导一阵之后,哈姆雷特总算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结果。
一道粗壮的霹雳冲着还没有退出范围的太森劈了过去。而他的后面不到一里的距离里,正是在奔驰中的维京武士骑兵队。
更绝妙的是,这些骑兵距离瑟雷恩不到一里的范围。
太森这个优质的导电体,为哈姆雷特的计划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8-73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三 神兵
太森同学为了拯救一队骑兵,自己落到了后面,他没有考虑到一个严重的后果。星云连锁闪电的传染范围为一里上下,等到前面的骑兵好不容易跑出了尸体城墙一里范围的距离,他忘记了一件事,自己正穿着一套金属铠甲,站在战场中央充当了一个优质导电体。
“哈哈!野蛮人没有大脑,他要是再退两步,我有把握将瑟雷恩上的野蛮人全部连根拔起!”哈姆雷特看着战场中央的导电体大笑着。“魔法师们不要留手,给我使劲的轰,我看到到这群野蛮人全部死在地上抽搐,这就是毁掉我一万骑兵的下场!”
哈姆雷特已经完全疯了,他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瑟雷恩攻坚战几乎就将他的精锐骑兵打成了残废,最后还不得不依靠星云连锁闪电这种魔法来终结战斗。
可以想像,在很多很多年之后,有一本军事教科书——或者称为禁书,上面书写着红月帝国那些令人发指的强盗行为,其中肯定不会落下一位为了歼灭几千人就将自己几万骑兵推向死亡的优秀将领。从整个坎纳斯的历史上来看,若说到最不顾士兵性命的,哈姆雷特排了第二——第一名还没生出来。
铮亮的马靴踩在了满是肥硕的豚鼠乱窜的大荒原的土地上,红月帝国的军旗就犹如一面染了人血一般鲜艳的旗帜一样迎风飘扬。
魔法师们加大输出魔力,只见一道霹雳猛然从死人堆里高高的跃起,犹如一条噬人的毒蛇一般高高的昂起了耀眼的身躯,寻找着下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已经不用寻找了,身穿金属铠甲的太森正距离这个尸体堆不到半里的距离。而他身后,则是刚刚跑出了一里范围的骑兵队。
这个计算题不算太难,半里加半里,只有一里的距离。本来瑟雷恩的骑兵队是跑出了攻击范围,可惜,太森站错了位置。
闪亮的霹雳顿在空中的时间很短,很快,就发现了太森的存在。耀眼的霹雳丝毫不留情面的朝他直冲而去,狠狠的打在了这个已经进入了老年期的维京武士身上。激烈的电火花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芒,太森此时整个人被一条巨大的电蛇缠绕着。由于下一个攻击目标过远,霹雳还没有跳出太森的身体范围。
太森身体下的猛犸战象首先瘫痪,巨大的身躯被霹雳打得几乎麻痹,粗壮的前腿首先跪地,巨大的鼻子还在无力的想将身体顶起来。电火花又是一爆,猛犸象终于支持不住,巨大的身体在一阵尘土飞扬之中倒下。
这一切,也仅仅不过两秒的时间而已。当猛犸战象倒地之后,太森也被重重的摔到了地面上一动不动。现在丝毫看不出他的伤势,甚至不知道他的死活。
利薇雅的担心完全正确了。这个无耻的魔法正是以他们自己人的尸体作为了传播,在牺牲了一个千人队之后,最终导致传染到了瑟雷恩的骑兵阵营中。太森已经被打得毫无知觉,犹如尸体一般的倒在地下,巨大的悲伤袭击了利薇雅公主——太森可是这几十年来唯一跟她谈得来的朋友。
然而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在太森的身上又窜起了一道霹雳,目标赫然就是远处正在狂奔的骑兵大队——这个队伍距离太森不到半里距离,正是电光传染的优质范围。
“谁去阻止它!”利薇雅再也控制不住了。“赶快去阻止这个魔法,它会让我们全军覆没的!”
利薇雅连续喊了几声,去却没有人答应——要去阻止它,谈何容易!没有把握能够制服这闪电的人,贸然的朝下走,只能成为又一个优质的传导体而已,到那时候,别说骑兵队里,瑟雷恩基地里的人能不能逃得过着一劫,都是个问题。
菲利克斯此时紧咬着嘴唇,这位大魔法师丝毫没有办法。除了直接对准了对方魔法师阵营狂轰乱炸之外,她想不出其他的什么更好的方法了。
“薇仙,用流星火雨,对准对方的魔法师团。”菲利克斯经过短暂的思考之后,开始了吟唱。这位火系大魔法师终于在沉寂了几十年之后第一次发威。修炼凌云留下的幻剑宗秘籍之后她感觉自己的魔力好像恢复到了以前的水平,但是总有一股违和感。到底是什么,她不清楚。
时间紧迫,容不得薇仙多想,她微一点头之后开始对着菲利克斯输入大量魔力。菲利克斯的身体立刻变成了火红的一片,发出炙热的能量波动。
流星火雨是一种范围内强大杀害力的魔法,利用咒文召唤天上的陨石快速密集的坠落到一个地方。这是用来对付魔法师们最好的一种方式——它不仅仅是魔法能量,而且巨大的陨石还是实体存在的。普通的魔法防护罩根本起不了半点作用。
短暂的吟唱之后,漆黑如墨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鲜红色的波纹,这波纹越来越大,直至笼罩住了红月帝国的魔法师团。流星火雨的攻击力比星云连锁闪电高的多,但是范围却小的可怜,最多能够达到二十米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个范围小的优势,可以让魔法师快速完成魔法实施打击。
菲利克斯本来就是一名火系大魔法师,加上薇仙的协助,甚至在不到十秒之就完成了这个魔法。只见天空中猛然一亮,一枚陨石冲着红月帝国的魔法师团阵营飞了过去。不过很快,这枚陨石就被一个魔法师给打了个粉碎。
当然,这只是警告,或者说是预兆。就在这枚陨石被击碎之后,鲜红色的天空亮的刺眼,一道红色的光芒笼罩住了这些正在给星云连锁闪电提供魔力的魔法师。好像是没有经过间隔一般,猛然间,拖着长长火焰轨迹的陨石,犹如暴雨一般从天而降。
“给我杀了那个魔法师!”元帅大人眼睛又红了,他最近好像得了红眼病一样,动不动就满眼的血丝。“再给我坚持三分钟!我要看到瑟雷恩变成一片烤肉场!”
说得容易——老魔法师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就是为什么他一开始不想使用魔法杀人的原因。终究惹出了对方的魔法师不要命一般的打法。要知道魔法师都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的,普通士兵死一百次也未必能够轮到她们。而此时在星云连锁闪电的威胁下,依然还有魔法师敢站出来,这就是他最惧怕的,对方已经开始拼命了。
陨石以惊人的速度下降着,这一下要是砸实在了。死上一大票魔法师是免不了的。这些魔法师都因为超负荷的魔力输出来维持星云连锁闪电,已经将近虚脱了。哪里还能应付得了流星火雨?
猛然间,战场前面“啪”一声轻响,却将所有人的实现都引过去了。伴随着一道谣言的强光,一道巨大的霹雳直冲瑟雷恩的山体而去。在山体的哨兵身上反弹了几下之后,犹如一跳暴起的毒蛇一般,一下跃上了瑟雷恩的高台。
流星火雨嘎然而止——菲利克斯和薇仙被霹雳狠狠的抽中倒在了地下不省人事。
原来,在最关键的时刻,老魔法师不顾性命的输出魔力,让星云连锁闪电的传染距离猛然增加了半里——从太森身上传到瑟雷恩山体,不过一里半的距离。
失去了魔法师持续魔力的流行火雨没有了刚才的气势,它们像一块块燃烧完的石块一般,虽然还是从天而降,但是除了能在敌人头上砸几个大瘤子之外,起不了什么杀伤效果了。
老魔法师现在全身几乎虚脱,他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一把赌对了。还好对方的魔法师临战经验不多。如果她站在不那么显眼的地方,或者是个自己加持一个魔法盾的话,经过一里半传染的星云连锁闪电根本就把她无可奈何。可惜,她的临战经验太少,一下就被阴中了。
“继续!继续!”元帅大人的红眼病依然没有痊愈,看着流星火雨没了气势,他欣喜若狂的冲着魔法师团喊到:“给我杀光这些野蛮人。”
解决了对方的魔法师,他心里的火焰就好像熔岩火湖的湖水一般沸腾着。这场攻坚战倒是浪费了不少的时间。而且元帅大人还有点担心——担心这里的正角跑了。
一里半的星云连锁闪电已经收回了自己的身体,维持超长距离的闪电让人力不从心。这道霹雳猛然一下退回了太森的身体,依然犹如一条毒蛇一般在寻找目标。
此时的太森,依然一动不动的在地下躺着。闪电霹雳已经将他的身体作为了攻击的地基基座了。无数的电蛇在他的身上缠绕,一眼看过去,能够活过来的几率不太大。
终于,闪电毒蛇再一次昂起了头,瞄准了瑟雷恩的骑兵队。由于中间有太森这个良好的导电体,他们还没有跑出一里的范围。
星云连锁闪电再一次暴起,犹如一条电蛇一般窜向了瑟雷恩的骑兵。
“*你妈的忍不住了!”冥海再也忍不住了,自己人被对方压着打了这么久,好歹要还点颜色。“管他什么帕鲁斯,老子先干掉这群人再说!”
还没等冥海出手,猛然间一道巨大的龙卷风出现在了星云连锁闪电的必经之路上,威势骇人的龙卷风将这闪电犹如卷棉花糖一样的卷了进去。
8-74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四 戮仙发威
就在哈姆雷特已经在琢磨着应该怎么庆祝这次伟大的胜利的时候,打死他也没有想到,哪里会忽然冒出一个巨大的龙卷风——这个龙卷风牛B到什么程度,牛B到了红月帝国阵营中的魔法师们有眼镜的跌了眼睛,没眼镜的跌了下巴。
就在局势已定,星云连锁闪电奔着瑟雷恩骑兵队劈过去的时候,这个忽然出现的龙卷风将这道凝聚了红月阵营中魔法师团最后魔力的一道闪电给挡住了。
在这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计算着应该怎么瓜分瑟雷恩储备的精金和那些美女了——顶头上司那一份是跑不掉的,分个国家军费一半,自己一半留用犒赏,除了分个下面的士兵作为犒劳之外,还的安葬一大部分死掉的士兵以及抚恤他们的家属——现在他开始心疼了,为什么自己会下这么愚蠢的命令。如果少死一点人,怎么算也得有个几千磅的重量的精金落在自己的手里。
至于在瑟雷恩领土上的那些暗精灵们,统统都抓来做奴隶——听说还有一个暗精灵女王,什么女人都尝试过了,女王的滋味还不知道如何。哈姆雷特越想越是兴奋,那一道连锁闪电好像给他带来了无数的希望一般。
可这一道不知道怎么出现的龙卷风彻底的将他的梦想个砸破掉了——巨大的龙卷风卷起了无数的泥土,夹带着连着闪电一起卷了进去,完全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闪电龙卷风暴,整个龙卷风亮的刺眼,甚至能够听到里面闪电互相撞击发出的声音!
元帅大人仅仅是惊讶而已。那些魔法师可就惨了。星云连锁闪电本来是靠不断的注入魔力来维持它传染的距离和时间的。当魔法师们停止供应魔力的时候,星云连锁闪电自然也就会消散。而这一道龙卷风好像是一个巨大而快速的抽丝机器一般,将魔力实体化的闪电从魔法师的身体里面不断的抽走。每被卷进去一道闪电,魔法师们的魔力就流失掉一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红月帝国阵型中的魔法师们已经有三个因为魔力消耗过度而直接晕过去了。
“阁下!魔法师们支持不住了!”老魔法师的魔力消耗也竭尽干涸,他大声冲着哈姆雷特报告情况:“这奇怪的龙卷风将我们的魔力抽取干了,我们快呀支持不住了。如果一分钟内这个龙卷风还在继续抽取我们的魔力的话,星云连锁闪电就完了!”
其实不用说,这个情况哈姆雷特已经看到了。透过并不太明亮的光线,那一道显眼无比的闪电龙卷风正在肆虐在大荒原的土地上,它将瑟雷恩跟红月的军队分成了两个部分,现在只能看到那巨大的闪电风暴,而再也看不见瑟雷恩的山体。
当然,这还不算最倒霉的,最倒霉的大概要算那龙卷风不但是在不停的抽取魔法师们的魔力,仿佛还在忸怩捏捏的自己的军队靠拢,速度虽然不快,就跟个小媳妇一般的半推半就脱衣服的速度,可是它的范围实在是太大了。
“让他们坚持住!这龙卷风维持不了多久!只要它一消散,胜利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两眼发红的盯着龙卷风,作为长期行军打仗的将领,魔法看过不少,可是如此古怪的魔法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不是魔法师,但是魔法的基本常识还是明白的。
魔法元素是不能互相混乱的,除非是那些引导的非常精妙的复合型的魔法,一个普通的魔法一旦被参合进其他的魔法元素,立刻会引起可怕的魔法元素爆炸。
哈姆雷特猛然一下心凉了——难道这些野蛮人疯了,竟然想用魔法元素爆炸来同归于尽?
“停!停下连锁闪电!他们想要用魔法元素爆炸!”哈姆雷特猛然一声大喊,将所有魔法师都吓到了。魔法元素爆炸是个什么概念?别说是在有人凝聚魔法的时刻,即便是平时魔法元素稀薄的时候,一个魔法元素爆炸也能爆炸出几里地去。
哈姆雷特的命令也算救了魔法师们一命,如果再这么无限制的让龙卷风吞噬魔力的话,他们的后果跟迎接一次魔法元素爆炸没有什么区别——反正是死,被炸成粉末和抽*干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后者还能完整的拿回尸体,家里人可以抽个空去烧点纸钱什么的。
魔法师们停止了魔力供应,瑟雷恩的危机算解除了——可是利薇雅依然没有放松下来,这个巨大的龙卷风来自什么地方?它是什么人激发出来的?
这个巨大的龙卷风形成的闪电风暴正在慢慢的朝红月帝国的军队中挪着步子,也许是吸收了太多的闪电,它整个就好像一个迈不动步的胖子一般。
巨大的闪电风暴慢慢的移动到了荒原中央,太森昏迷的地方——竟然好像明白事理一样让了过去。瑟雷恩几个老板娘眼睛都看直了,没有听手说过这样的魔法,还能主动的避让无辜的小朋友和尸体!这到底是谁施放的魔法!
只要认真去追寻,真相往往很快就能揭晓——只见龙卷风暴绕过了太森的身边之后,中间跳了一个人出来,那不是凌云又是谁?
他将太森的身体抗起来扔到了猛犸战象上,帮助巨大的猛犸象站了起来——这家伙体型大,而且有穿戴着皇冠战甲的主人保护,闪电传到它身上已经减弱了许多,猛犸象只不过是晕厥了一会而已。在凌云的帮助下,它长鸣一声站了起来,带着太森朝着瑟雷恩的方向跑了。
“你们这些坏了良心的瘪犊子,我刚刚看到了,谁用闪电打我的老婆?知道这是在哪里吗?这是在大荒原!是我凌云领主的地盘!想在这里闹事,有没有先问过我!”老流氓在搬走了太森之后,特别豪气的冲着哈姆雷特大喊了一嗓子:“那个穿的跟花篮一样的家伙,别看别人,就是你!你在我的地盘闹事,做好了心理准备吗!?”
“你是谁!”哈姆雷特吞了口口水,他现在已经不要求身份对等对话了,人家那个巨大的闪电风暴的分量已经足够了。“你是这里的领主?你为什么会魔法!”
“你称呼我的时候要加‘阁下’两个字。”老流氓伸出了指头一比:“谁告诉你我不会魔法的?刚刚你闪电打得很舒畅吧?现在我也让你尝尝被电的滋味!”
说完老流氓手指一比,龙卷风立刻分出了一道闪电,冲着后面还没有出动,依然保持着良好挨打的密集阵型的步兵劈了过去。只听一阵哭爹喊娘的叫声之后,一个本来完整的方阵立刻变的稀稀拉拉,站的坐的倒的睡的乱七八糟的摆了一地。
“怎么不连锁了?”老流氓的语气还颇为不满:“卷进来都连锁,怎么出去以后性质就变了?你这败家麒麟,没有修炼好是不是?”
这到龙卷风不是别人,正是火麒麟修炼的戮仙剑形成的龙卷暴风闪。好像麒麟大人已经跟领主大人暗地里商量好了什么平等条约,这才出来相助。听着凌云的埋怨,龙卷风忽然又分出一道闪电,劈啪一声打在了领主大人的脚下。
“行,我太激动了,您多包含,现在请您赶快劈死这群王八养的。成了不?”领主大人觉得有点委屈——明明是自己的仙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错了,怎么现在它反倒跟爷一般牛B。“时间再完点,赶不上回去吃饭了。我准你暗精灵山谷三日游的时间也减少一天。
“噼啪”一声,又是一道闪电打在了领主大人脚下。来看这个闪电还没准。
“我跟你开玩笑的,四天,我放你四天假,让莫蓝娜给你开张特别通行证。”领主大人嘿嘿一笑:“你知道,我们不能轻易出手,这个事情也只有拜托你了。”
那是什么?元帅大人的呼吸屏住了。听说过跟魔法讲条件没?听说过魔法能听懂条件没?听说一个龙卷风竟然对暗精灵山谷三日游有兴趣没?神啊,我们是生活在人的世界,还是生活在魔鬼的世界,有这样能直接跟魔法打交道的人,即便是来上一个万个禁咒魔法师,能奈何得了他吗!?
当然,哈姆雷特大人不知道,龙卷风纯粹是戮仙剑变化而出的。
领主大人跟麒麟大人的交易总算谈妥,以暗精灵山谷五日游,半精灵小妞的内衣一套以及数十磅精金做为代价,戮仙剑形成的巨型龙卷风开始缓慢的朝红月帝国军队移动着。
它一边移动,一边在侵吞地上的尸体,每一具尸体被它卷进去之后,无一例外的首先一阵爆响,之后一就是碎肉漫天。麒麟大人的脾气不太好,这些东西全部都抛到了红月帝国的军队中去了。有些是断了的手,有些是碎了的脚,还有些是裂开半天的脑袋。甚至还有一些更加倒霉的家伙,身体被撕裂成了无数的碎块,直接落到了自己同胞的脑袋上。
听说过什么叫做心理战术没有?若是没有请朝这里看,一副足一载入任何军事教科书的经典战役即将由炎黄大陆来的流氓天仙......的不受控制的仙剑,正式拉开帷幕。
8-75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五 剑获重生
“这东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谁能告诉我!我的魔法师呢,我的魔法师呢!都死到哪里去了!”哈姆雷特阁下的红眼病终于到了晚期了,他看着肆虐在阵地前方的龙卷风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的魔法师呢!我们是在和恶魔对阵吗!”
他的红眼病已经到了晚期,没有看到自己的魔法师们倒在了自己的后方——他们的魔力已经被恐怖的龙卷风犹如抽棉花糖一般的抽了个一干二净。巨大的龙卷风因为这个星云连锁闪电而肆虐得更加狂暴,这个典型的心理战就如此拉开了。
一开始,还是少数的残肢断臂满天乱飞,一些人身上的手脚之类的零件四处飞散落到了红月帝国的阵营中,首先引起了一阵骚乱。不过这些士兵好歹也是靠杀人升官的,在第一次的惊诧之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了。不过很快迎接来的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好过了——被绞成了粉末的血肉团,有些上面还连着肠子脑浆等等让人胃部神经抽动的不明液体,立刻引发了一阵呕吐狂潮。那几万没有动弹的步兵陷入了极端的恐慌中。
连那些不可一世的重骑兵,身上佩带了如此厚重的铠甲,都落得如此个惨状——最恐怖的是,被打了还不知道到底是谁下的黑手!就在这血肉狂潮中,那些列阵整齐,还没有一点损耗的步兵没刺激的几乎崩溃。
“不过是些血肉而已!杀了这些野蛮人,他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哈姆雷特看着自己的士兵陷入了极端的恐慌中,不得不出言鼓励:“现在我宣布,只要赢得这场战胜,获得的财富将全部归我们的军队所有,给每一个人平分上一份!让大家以后不用在过刀口上的日子!”
哈姆雷特已经拿出了最后的底牌了。骑兵部队只剩下寥寥四五千,而经过了第一次的对阵之后,瑟雷恩的骑兵除了有一个确认倒地昏迷之外,大部分之受了一点皮肉轻伤。想要靠这剩下了几千人去决战一次,显然是极端不现实的。除了让他们去筑起更高的血肉城墙之外,于这场战争没有任何好处。
哈姆雷特唯一的依靠,就是手里那万多还没有动用的步兵,所以他绝对不能让这些步兵精神崩溃——他现在已经不在乎士气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怕是精灵女王来跳脱衣舞,士气也高涨不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已经完全不想什么胜利和金钱财富了。现在他所要面对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将自己的士兵从这场灾难中解救出来。面最这个不知道情况的突发事件,大概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士兵们鼓起勇气冲过去,找到这个龙卷风的源头了。
当然,想减少牺牲并不是哈姆雷特处于善心一类的玩意,而是他知道一个事实,如果自己的几万大军攻打不下来一个小土坡,还全军覆没的话,回去红月帝都,帕鲁斯肯定没有好果子给他吃——按照帕鲁斯的脾气,砍头算轻的。
与其等死,还不如一拼,即便是将自己的财富全都交给这些士兵做身后事,至少命还在。如果这批士兵死干净了。别说钱了,就连命都没有了。
“杀了他们!”哈姆雷特冲着士兵们喊叫:“不要怕,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维持这么大一个魔法是不可能长时间的,只要时间一到,就是他们的死期!为了你们的朋友,为了你们的兄弟!举起你们手里的刀剑,为了红月的荣耀!”
步兵们一声不吭,为了红月的荣耀这种事情大概不会去做,逃跑的几率倒是占了十成十——这种口号也就只能平时喊着玩,或者是在绝对的优势下给自己增加气势的。要真到拼命的时候,红月的荣耀算个屁!这些本来就是从各个战败国拉来的士兵,你要跟他说荣耀,就好象对牛弹琴一般无聊。
“难道你们不想看到数不清的财富吗?瑟雷恩是大陆西部最大的精金产地,我敢肯定,那里面埋藏着你们一辈子也吃不完的财富!拿起你们的武器,为死去的同胞,为了红月的荣耀!”哈姆雷特继续在念着无用的碎语。根本就没有一个士兵肯听他的。
什么无尽的财富,什么红月的荣耀,什么死去的同胞——财富是俺们小兵拼了你们大官享受,红月的荣耀关我们屁事。至于死去的同胞,真不好意思。我跟昨天认识的那个来自东边小国的士兵经常打架,同胞这种事情可是无从说起。
要是没有危险还给你几分面子出去虚晃两枪,现在一个夺命追魂的闪电风暴就在眼前——你真当我们步兵傻么?
就在哈姆雷特看到这句没用,正准备想办法换个什么其他的点子怂恿这些士兵上去做肉盾的时候,猛然间鼻子里闻到了一股子烤肉的香味。在这战场上怎么会有烤肉的味道?哈姆雷特先是一愣,接着顶着鼻子到处闻,到最后终于确认,这的确就是烤肉的味道。
谁在战场上烤肉?就在他睁着眼睛到处寻找的时候,忽然间一股浓郁的肉香味飞速的接近了他,他仔细一看,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正朝他的脸砸了过来。哈姆雷特转身一闪,这个不明物体擦脸而过,在他脸上留下了几滴热油之后,掉落到了地上。
先被打怕了的哈姆雷特连忙仔细确认——一个手腕连着骨头,加上五个完整的手指头,除了手腕上有焦黑的痕迹之外,其他地方的颜色就和烤肉一模一样。在手腕上似乎还有一些融化了的金属液体凝固成了型,将整个烤肉烫的是异常灿烂……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哈姆雷特一声叹息。也不知道是哪个大师级别的心理战术高手在跟自己玩游戏。看来这次,赢的机会很淼茫。
果然不出元帅大人所料,在烤肉味越来浓的时候,忽然间看到天上密密麻麻的一片黑点朝着自己背后的阵营飞去。果然,在一阵浓郁的烤肉香接近的时候,步兵阵营中已经发出了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是有人在修房子,而是不少士兵的武器掉在地上了。
开玩笑吧,听说过断胳膊断退断脑袋,甚至绞成肉泥都可以接受。毕竟这是战争,在战场上发生这些事情简直太正常了。虽然说后者有些18X的味道,但是也不是说不会发生。
但是,在战场上一边断人家的胳膊腿,一边熟了朝嘴里送,这样的狂人,根本就是闻所未闻的!前者是他们自己看到的,后者是想象的。
“魔鬼……”其中一个士兵小声的自言自语,他双手正捧着一个人大腿,金黄|色被烤的流油的大腿正散发着热气。就在他的思维快要断线的时候,显然还有更厉害的东西出现——一个烤的外香里嫩的人脑袋砸在了他的铠甲上,然后掉落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一双没有颜色的眼睛死死的看着他。本来神经就快崩断的家伙根本无法接受再一次的冲击,扯着嗓子喊了一声:“魔鬼!”
这一嗓子,将红月的步兵阵营也喊的彻底完犊子,几个主要的小头目也都歇菜。他们根本就无法提起和瑟雷恩部队对抗的勇气了。
就在此时,闪电风暴忽然爆响一声之后,消失了。随着闪电风暴的消失,一大堆的胳膊腿掉落得四处都是。
果然消失了,果然是维持不了多久。元帅大人的红眼病恢复了一些,他似乎是看到了希望一般。如果这个闪电风暴继续持续个十多分钟,那么他最后的筹码也没有了。很幸运,它提早的结束了,在本来巨大的闪电风暴之后,清晰的可以看到瑟雷恩的山体,以及上面站着的一排密密麻麻的观战者。
因为不仅仅是哈姆雷特在疑惑,就连瑟雷恩如此多的人也在疑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了望台上站着的一干美女到现在也没有想通,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也有美女提出过这个可能是老威廉的杰作,但是立刻被别人给否定了。老威廉虽然是一个风系的大魔导师,对于各种风系魔法使用都熟练于胸,但是如此暴力,如此具有杀伤力,如此恶心……甚至可以说是如此超越了人类伦常的魔法,怎么也不像是这个老头使用的。
不是老威廉,那么应该是谁?大家都在等待着这个答案。是谁制造了如此一场血腥风暴——对于站在风暴一边的凌云来说,大家根本就没有在意。他有几斤几两谁还能不清楚。要说吹个小风还成,制造如此大的混乱,打死他也干不出来了。
一阵爆炸巨响之后,龙卷风以极为快速的速度在减弱,在它减弱的同时,也在抽取漫天的乌云和闪电。随着龙卷风越来越小,天色也就越来越明亮,而变小的龙卷风就犹如实体一般,黑沉沉的犹如要吞噬一切一般。
“死灵法师?”菲莉克斯轻声的自言自语。
“黑暗魔法师?”薇仙也在胡乱猜测。
“魔族法师?”利薇雅的猜测最不靠谱。
老流氓眯着眼睛看着龙卷风散去,漆黑的龙卷风消失之后,一个面容英俊,嘴里正咀嚼着什么的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麒麟大爷出现,不想死的都给我滚!”
8-7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五 变异的仙剑
这个从龙卷风里走出来的年轻人,身穿着一袭火红色的长袍,整个人就犹如一团燃烧着的烈火,刺的人眼睛发疼。长袍上刺绣着金子一般的丝边,犹如流动的日光一般耀眼。此时他嘴里正咀嚼着什么东西一般,表情满足的站在凌云的身边。
“你不是……”老流氓看着这个红衣少年干呕了几下:“你不是……”
“味道不错,外焦里嫩,我的手艺还是不错的。”红衣少年嘿嘿一笑,一仰头吞下了嘴里的东西。“怪不得你们以前那么喜欢吃烧烤,原来这味道如此的不错……你要不要来点?下次再有这样的好事,记得叫上我,看看你们的战斗方式,这浪费了多少呀……啧啧……”
说完,这个红衣少年甚至还从华丽的长袍下面抓出了一只烤的焦黄的人腿,送到了老流氓的面前:“怎么样,老板,来不来上一口,保证一口让你快活赛神仙。”
“扯,快离我远点!”老流氓急忙后退了几步:“你什么时候有这嗜好了,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吃人是要受天谴的,你不知道吗?赶快给我扔了,你说你一个飞剑,没事你吃什么东西?飞剑是会吃东西的吗?”
红衣少年被老流氓训斥了一顿之后,满不在乎的撇了撇嘴,手上的肉块却没有扔,依然将它放回了长袍之下,左边拉拉右边拉拉,诺大的一条人腿竟然消失了踪影了一般。在放入了烤肉……姑且称它为烤肉,在将烤肉放入了衣服中之后,他站到了老流氓的身后,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在面前的并不是上万的装备精良的士兵,而是一大盘满汉全席一般。
看到这一幕的红月帝国士兵在也提不起战斗的意志了。这完全不是战斗,简直就是自杀——这个从龙卷风里面走出来的怪物还以吃这种东西为乐。没有人告诉他们那是什么,但猜也猜的出来,闪电龙卷风弄出来了不少烤熟的人肉。在巨大的闪电风暴里面还能有什么其他吃的?总不能是苹果吧。
邪恶,太邪恶了!即便是公认为最邪恶的死灵法师,跟这个红袍的家伙相比,就好像纯洁的犹如婴儿一般!死灵法师也只是操纵死灵而已,哪里会像这个变态一般,吃人肉饮人血!而且还洋洋得意的跟大家推荐,这东西不错,邪恶到如此地步的,就是最邪恶的死灵法师怕也要自愧不如了。
此时这个年轻人就这么安静的站在这位星翰领主的身后,表情自得,看不出有一点紧张的意味。更多的是期待,大部分人直接将这样的期待与人肉划上了等号。
“对面的那个穿的跟红包套一样的家伙,现在你死心了吗?你的士兵在我的眼里根本就不够看。”老流氓走到了战场中央上,冲着哈姆雷特喊到:“要是明白了,就赶快交出你手里的剑,将你的部队带出我的领土,我可以饶你不死。否则的话,你的下场就跟他一样!”
老流氓对着红衣青年一阵猛挥手,红衣青年会意,又从背后抽出了那条烤人腿,炫耀一般的晃了几晃之后,放在嘴里狠狠的咬上了一口。并且再咬上了一口之后,他还露出了满足无比,非常享受这味道的表情。冲着哈姆雷特看了几眼之后,好象是意犹未尽。
哈姆雷特的胃部神经一阵抽动,看着这个英俊而妖异的年轻人,几乎呕吐了出来。杀人放火抢劫强Jian的事情他指挥手下干的不少,能在红月帝国里混到元帅一职的人,无一不是凶狠之辈。从一开始他就不想留俘虏,要将整个瑟雷恩抹平一事看来,这家伙的心肠不可说不歹毒。
如今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要脸的终于碰到了不要命的,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更歹毒的人。
“要我退兵,不可能,我手里还有几万大军,一人一口唾沫,也把你们淹死了。”哈姆雷特兀自嘴硬的很:“你们是赢了一个回合,但是我手里还有几万大军没有动,凭什么叫我退兵?就凭你们连个人?就凭这个邪恶的家伙?你要知道,我如果将这个事情传出去,立刻就有无数的卫教徒跑过来杀死你们。”
“你胆子倒是挺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说出如此的话来,不愧是红月帝国的元帅级的人物……”老流氓嘿嘿一笑,拍了拍红衣年轻人的肩膀说道:“你刚刚吃的东西还不算太美味,你要知道,这些士兵平时都是吃粗茶淡饭生活的,这个穿得跟红包套一样的家伙,平时都是大鱼大肉养出来的。味道肯定好的多。”
“这个。我倒是没有想过。”红衣人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看着哈姆雷特,慢慢的举起了手。就在哈姆雷特疑惑他要干什么的时候,猛然间眼前一话,一道电光闪过,只觉得手上一疼,再低头一看的时候,右手连手的带剑已经落到了地下。
元帅的指挥剑自然是锋利无比的,夏天的大荒原泥土又松软,哈姆雷特的剑Сhā在泥土之上,连着新鲜砍下来的手臂,还在上面喷着鲜血。鲜血顺着抛光过的剑身流下,触目惊心。而此时这个红衣年轻人手上竟是鲜血,他毫不在意的甩了两下之后,又退到了凌云身后去。
跟刚刚吃人肉相比,此时这个年轻人的风范简直堪称是一代宗师。将手上鲜血一甩,双手背负背后,身体在没有一丝颤动,颇有些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
哈姆雷特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断掉的手,眼睛几乎从眼眶中掉出来一般,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通,自己的手是如何就莫名其妙的断掉了。
“嘿嘿,不愧是我炼制的仙剑,在没有人操作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自己出击,有前途。”老流氓点了点头,一脸的骄傲表情。年轻人则是一脸的鄙视。
“要不是我作为了戮仙剑的核心,你炼出来的不过是一块废铁而已。”年轻人撇了撇嘴说道:“这身体比不过我的麒麟身,虽然坚固,但是柔韧性太差了,有时间你再去找点东西,我自己来重新炼制一番。”
老流氓嘿嘿一笑,显然不相信这番说辞。这个年轻人,便是由戮仙剑幻化而成——作为灵识,这个幻化而成的年轻人自然就是火麒麟的意识了。凌云新炼制的这柄仙剑是由以前戮仙剑的剑柄加上从几个打手那里弄来的材料,经过了精心炼制而成,火麒麟则在里面扮演着灵识的角色。由于幻剑宗的炼器特殊,所有的法器只要加入了生灵的意识,都可以幻化为实体,至于这个幻化的样子的,当然是由这个生灵自己来选择了。
本来强炼生灵是一种伤天害理的修炼方式,这也体现在了幻剑宗的天劫极为难过上。几乎所有亲自炼过器的幻剑宗修真者都遇到过了比其他修真者更为强烈的天劫,惟独凌云这戮仙剑不是自己炼制的,而是由一代一代的师傅传下来了——所谓不是他自己炼制,只是指的里面的麒麟生灵而已,剑身他到是锤炼了无数次,从修真者一直到了后来晋升为了天仙,这火麒麟的生灵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此次重新修炼戮仙剑,火麒麟的生灵自然还是依托在这仙剑中,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喜欢幻化麒麟身的家伙,今天却能幻化出一个人形——当然,这也不是喜欢的问题,而是修炼程度的问题。即便是一只真的麒麟想要幻化人类身,起码也得修炼个一万年上下。
凌云拥有的这只火麒麟。也不过修炼五千年上下,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幻化成|人类身的,可今天,它就是实在的幻化出来了。谁知道怎么回事,谁也无法解释,就连凌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不管怎么说,战场上将对面的敌人完全不放在眼里,两个人在这里闲话家常的,还真是不多见。戮仙剑本来就是仙人炼制,带有强大的灵气冲击。被它砍断了手,之后再被两个人轻视的态度一激,哈姆雷特一口气没提得上来,直愣愣的栽倒下马,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红包套一坠马,后面的都大眼瞪小眼了。他们没有想到,如此远的距离,这些野蛮人也能说打就打。
红月帝国军规,长官战死,应该有以下的军官接任他的指挥——按这样的状态来看,到底应不应该接任这个指挥呢?倒不是说哈姆雷特就一个光杆元帅而已,他手下的将军少说也有十多人。不过大家在观看了瑟雷恩的实力之后,统统闭了嘴。
战前的晋升是最容易的晋升。普通的军队中晋升是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而这种补缺方式的晋升速度则极快。不过相对的,死亡率也是最高的。往往替换了不少军官之后,依然还是全军覆没。
“你们的主将已经倒下了。出来一个能说话的吧。”老流氓手里的骑士枪一挥,特别有气势的说道。
没有谁天生是傻的....
8-77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六 完美胜利
漫天的乌云已经散尽,朝阳已经露出了它的面容,暖风吹拂着大荒原的土地,在清洗着这里的血腥。大量的尸体正在被民兵们掩埋,夏季如果让这些尸体暴露在土外,极为容易引起瘟疫的流行。没有人统计到底在这场战斗中死掉了多少人,总之,那些没有受伤的民兵都进入了活动状态,人手依然显的极为缺乏。
还好,有一个庞大的清理机器在帮忙,否则这一次的瘟疫爆发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利薇雅公主将她的宠物放了出来做清理车,这个效率显然增加了不少——巨大的科莫多战争巨兽悠闲的在啃食着染满了鲜血的青草,当然,舌头一卷之下,不少新鲜肉块也直接落到了肚子里。
火麒麟在一边呕吐——本来利薇雅以为这个事情是由他来做的。谁知道刚刚一提人肉两个字,火麒麟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并且还伴随着一阵阵的抽搐,看上去一个不小心就要背气。
“都是这个败类,让我拿出气势吃人肉!”火麒麟含血愤天的指着一脸丝毫不知情表现的凌云破口大骂:“我好歹也是仙剑,怎么能让我去吃人肉!你还有没有良心,我真不知道当年你是怎么度过了天劫的,怎么就没有一个雷降下来把你给劈死呢!”
“那有什么办法,现在不是关键时刻么。如果再不把他们信心彻底的催垮,恐怕还会有更多人继续蜂拥而来的。”凌云无奈的耸了耸肩:“你也不希望看到我因为杀孽过多而被一个天雷给劈死吧。如果真要是这样,你可就成了无主孤魂了。”
“放屁,你要是死了那还好了呢,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受欢迎,你一死,不知道多少人争着要我!”火麒麟立刻针锋相对,不过很快他的脸色就变了:“TNND,你等着......呕......我等下再跟你算账......”
火麒麟在几个暗精灵的搀扶下,跑到一边去呕吐去了。看得出来,它为了这一次的胜利,做出了多么大的贡献。虽然说麒麟这种生物在古代神话中都被描写得凶残成性,但是他们凶残的对象却始终是那些敢于冒犯他们威严的家伙。而且,绝对对尸体没有半点兴趣。它们的生存是来自灵气的给于,而不是直接的进食。这一点和仙人们非常像,即便是要吃东西,也不过是一些水果之里的东西。
被逼着吃了不少人肉的火麒麟吐的是天翻地覆,甚至在另外一边坐着清点这次战争得失的几个老板娘都听到了这种震天的呕吐——火麒麟似乎是在刻意的将这样的声音放大,以来表达这个流氓的残暴......
“凌云,火麒麟是什么时候化人的?”菲利克斯看着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半天也没想通:“你们炎黄大陆上的动物都可以变化为人吗?它不是已经被修炼到了你的武器里面去了?为什么还能够变化?”
作为一个魔法师,菲利克斯的求知欲非常旺盛。单说一个生物能够变化人形其实她并不奇怪,因为这个大陆上,那些站在力量终端的庞然大物——居住在阿尼贡森的那些巨龙们也能够幻化为人形。不过要那些经过了数万年的生长,达到了5阶形态的巨龙才能够幻化为人形。并且,如果谁用巨龙来炼制一个武器,再想让它们幻化的话,恐怕它们的灵魂都会跑出来骂娘。
“这个事情一时半会跟你说不清楚。总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混帐就能幻化了。”老流氓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实在要问我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用师门的方式来炼制武器,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你一定要我说个原因......我只能告诉你,我不知道。”
三个美女一起丢去一个大白眼,差点没将老流氓砸翻过去。凌云知趣,知道她们正处在统计的海洋中,这个时候去打扰她们,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还是自己乖乖的闭嘴。
比如,去看看太森的情况。这个导电体被星云连锁闪电起码缠了有一分钟上下的时间,此时他身上的秘银皇冠战甲正被几个细心的半精灵治疗师一件一件的剥下来。老流氓在一旁看着,等待着太森伤势的结果。他大概是这场战争中唯一一个生死不明的星翰士兵了。
“他的伤势怎么样?”当走到了太森身边的时候,凌云的心就一下沉了下来。来到这个世界,他能想到亏欠最多的,大概就是这些维京武士了。特别是太森——记得在以前落日镇一役中,太森的父亲阿里为了保护几个老板娘,舍身抵挡安达瑞斯的毒虫,成为了星翰第一个正式有官方记载的士兵。
从那以后,自凌云被杜拉斯拉进了逆行通道之后,瑟雷恩由于皇帝陛下的眷顾,实力更是一天强过一天。大批的军用物资和给养犹如流水一般的朝这里搬运,更是大大巩固了这个星翰之王的地位。从拿以后,瑟雷恩的官方从来没有正式纪录牺牲过一个士兵,这可算的上是达拉斯帝国的伤亡之最了。
如今来看,太森很可能就要步了阿里的后尘,这两父子成为瑟雷恩有官方记载牺牲的唯一两个士兵。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凌云忽然有种悲哀的感觉。
从琅玛雪山上将这些战士骗下山来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吃好喝的对待他们,而是无至尽的跟着自己东征西讨。在自己走后这几十年的时间里,这个父亲为瑟雷恩牺牲的孩子依然在履行着维京人珍贵而朴实的诺言,守护着星翰的安全。
可以说,没有他们就绝对没有瑟雷恩的今天——国王陛下的援助的确是可观的,但是在这个连正规军队都望而却步的大荒原上,光是有军用物资显然没有办法满足这里的需求,如果没有强悍的战士,在多的装备也只是门面货而已。
随着太森身上的铠甲一件一件的被拆卸下来,凌云的心就紧一下——他生怕看到里面犹如焦炭一般的太森,这罪过可就大了。随着最后一件铠甲的落地,凌云忍不住闭起了眼睛,不过他很快就被一阵惊呼给惊得睁开了眼睛。
铠甲之下的太森不但没有他想像中那种被雷电烤成|人肉叉烧包的景象,反而正挂着一丝口水,好像是在熟睡中一般。身上哪里有一点的伤痕和焦黑,他的皮肤犹如古铜色的金属一般闪亮,在他身体上已经干涸的敌人的血液形成了一个个巨大的血斑血块触目惊醒。偶尔有一两道小伤痕,那都是他最后强套铠甲的时候自己给自己弄伤的——这种从上而下的的擦伤是最好辨认的了。
“怎么......怎么会......”半精灵们已经做好了急救的准备,身边的药材放了一大堆,已经抱着剥离出一个焦炭的心理准备,谁知道剥离出了一个大活人,好像还睡得挺香。
一个半精灵不可思议的推了推太森的身体,这引起了一阵丁当乱响——从太森的裤子里掉出来了一大把碎裂的魔法水晶,上面明显闪烁着在吸收了强烈能量之后的光芒——这是太森的赌性救了他一命。原来,他在这次战斗之前就估摸好了要开个盘口大赚一把,谁知道战斗开始得太突然,只好将这些水晶宝石全都塞进了裤子口袋中。
秘银皇冠战甲本来就有驱逐魔法的的特性,这种特性后来经过喷洒在上面的艾伯伦魔法水晶粉末而被放大。这个瘪三的身上哪里才止粉末那么简单,粗略算来,一个成年人两手都抓不完。看来太森这几年的赌运不错。由于这个驱逐魔法的魔法阵使用的是艾伯伦魔法水晶的力量,他口袋里的魔法水晶自然也就有波段共鸣。
星云连锁闪电本来就不是单一体的攻击法术,虽然太森做了一次导电体,但是在秘银皇冠战甲减幅之后,再加上太森这个赌徒的裤子口袋里揣了一大把的艾伯伦魔法水晶,在被星云连锁闪电缠绕了一分钟之后,竟然只是晕过了而已......
“我操你......”老流氓看着流着口水的太森同学,一时间感慨万分。“竟然一点伤都没受。”
“老板......”几个半精灵小妞看着凌云有点激动,想说点什么安慰他的话来——这个老板的确是心地不错,虽然外表流氓了一些,但是对自己的部下还是尽心的。一个士兵受伤他都能悲伤一会,这样的上司,已经不多了......
凌云弯腰下去推了推这个老瘪三,他丝毫没有反应。只见他双手一用力,将下半身还穿着秘银皇冠战甲的,身长两米多的巨人一下抱了起来。就在几个把半精灵小妞在感叹着老板原来在力量上也不输给太森的时候,凌云抱和太森直接走到了瑟雷恩悬崖边,双手一松——下面就是以前凌云做过高台跳水的那个巨大的水池。经过几年俘虏们的挖掘,此时这个水池更显巨大。
咣当一声巨响,老流氓拍了拍手,走了,下面传来有人溺水呼救的声音。
“一定要救活他。”凌云冲着半精灵们这么嘱咐。
8-78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七 元帅的秘密
在战争中能够想得到的最快乐的一件事情,无疑就是统计战果了。这样的快乐不会是两方同时拥有的,快乐只属于胜利者。哈姆雷特最后也没有如愿的坐上星翰领主的王座,当然也就没有得到那些山峰一样的精金和无数的美女了。
这一次的快乐,无疑是属于瑟雷恩军队的。从红月帝国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吞并了如此之多的帝国,虽然也吃了不少的败仗,但是对方零伤亡这样的成绩,却还没有出现过。这不奇怪,红月帝国拥有大陆上最强大的地面战斗部队,拥有阵容最强大的魔法师团队,拥有最安全的补给线,拥有最优秀的将领团队——这也许不太靠谱,大多数将军是被逼无奈加入了红月的阵营。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显而易见的,拥有了前面三个条件,即便是一个白痴,只要面对不是太强的对手,也能打得顺风顺水。拥有这三个条件,即便让一个新兵当上统帅,他也能说出克敌制胜的三步骤来。
首先,魔法师团狂轰乱炸一通之后,在狂轰乱炸一通。这样敌人就差不多已经歇菜了。即便没歇菜,阵营肯定被打乱了。阵营被打乱了之后,再派出去一群地面部队清扫一下战场,这也就差不多了。拥有这样豪华的阵容,不夸张的说,傻子也能打胜仗。
不过,这次哈姆雷特这个元帅大人却做了一次傻子,他这个傻子做的很有开创性,创造了红月帝国开国以来,对方零伤亡的完美战绩。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一个人,不能怪我军太愚蠢,只能怪敌军太狡猾了——谁能想像到一个被当作了导体来传播星云连锁闪电的家伙,还能活生生的啃马腿?
或者哈姆雷特比较郁闷,但是星翰的士兵却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战绩了——除了阿里,在大荒原称王的瑟雷恩一直保持着荣耀的零伤亡战绩。这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甚至每一个士兵在面对大批敌军的时候都这么想过。
几个老板娘正埋在统计的海洋中,干的热火朝天,缴获的物资堆满了橄榄大道的两边,一层一层的累积起来了几层之高!除了红月帝国的制式武器铠甲之外,还有不少的粮食、马匹以及治疗的药品。前面几个瑟雷恩到是不缺,单是这治疗的药品,却是中了几个老板娘的下怀。
瑟雷恩完全可以说是以武起家的。除了强悍的战士、强悍的战士头目、强悍的领主以及强悍的作风之外,剩下的就是无数的财富。要说到医疗这一方面,好像从来没有谁在意过。
大荒原的死亡率太高了,只要重伤,有些运气不好的甚至是只要受伤,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治疗,就会在下一个星期看到大荒原上又多了一从茂密的野草。有人说,大荒原的野草之所以茂密得起来,那是因为这里落下了无数战败者的尸体,是他们用自己的血肉将这里的荒草养育的如此的茂密。
“太好了,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我们正好缺乏这些药品。”利薇雅一边统计药品的数量,一边眉开眼笑的对着旁边的薇仙说道:“我担心的就是这一点,我们没有足够的药品。红月帝国的军队将我们的贸易线路切断,要再开展起来很困难,我就是担心接下来会面对他们的战斗,我们没有药品。没想到这些小可人这么知道人心里的心思,我刚刚这么一想,他们就给我送来了。”
薇仙也是一脸的眉开眼笑——她统计的这一边是随军而来的奢侈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军队在敌国领土上有一种叫做“打谷草”的行军方式——那就是将领不约束自己的士兵,让他们自己分散行动,然后在指定的地点集合。在这一段路途中,他们可以合法的抢夺、烧杀甚至是奸淫而不被判处军法。这个规矩的兴起,估计除了可以缓解一下士兵在行军中和即将要上战场的压力之外,还能给军队争取到最大的利润。
看着花名册上罗列着的一大排一大排的奢侈品名单,薇仙笑的眼睛都没了——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她不笑,大荒原的居民虽然生活日渐好转,但是也没有好到可以拥有如此之多的奢侈品的份上。香料、美酒和各种器皿,大概都是哈姆雷特阁下这一路走来的成果。
虽然完全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如此之多的奢侈品,不过肯定是哪个贵族家庭的——瑟雷恩的宗旨就是白吃白拿,这一条宗旨除了平民被豁免之外,使用于任何一个阶级。特别是那些肥头大耳的贵族们,更是不用白不用。
“太好了,我们又有一大笔的进账了。”薇仙笑得合不拢嘴来。“即便是不卖,也能发的大家人手一件。好歹是大家一起抢来的。人人有份,永不落空!”
薇仙特别将最后两句话说得很大声,立刻引起下面民兵们一阵狂嚎——当兵当得多了,奖励也不少,但就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上级能够将奢侈品发得人手一件的。虽然这大荒原上不知道弄这些奢侈品来干啥,甚至是那些粗手粗脚的家伙根本不用上这些奢侈品,以及那些精致的过分,甚至轻轻一碰就碎的东西,但正是这样,才体现了瑟雷恩的阶级观念。
“这都多亏了我们尊敬的哈姆雷特阁下。”菲利克斯捧着花名册,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连菲利克斯都笑了,凌云在一边看的砸吧嘴。她是最讨厌战争的,战争过后她竟然也能笑。不过一想也对,菲利克斯厌恶战争是因为她从小跟随尼古拉斯大公爵成长,跟随这名军神看到了太多的杀戮和死亡。而这一场战争,除了那些强盗之外,瑟雷恩根本就没有一点损失。
伤当然是有的,亡就没有了——比如那些被弩箭射伤的维京武士,他们现在正在懊恼怎么不被多射上几箭。瑟雷恩的暗精灵山谷X日游好像成了一种领主大人和男人们之间都心领神会的奖励方式一般。被射了十箭的有三天假期,二十箭的有五天,三十箭的有十天......
身上伤痕最多的,那个被射了六十七箭的倒霉鬼正躺在担架上傻笑——弩箭是无法穿透他们的铠甲和肌肉的。最多也就是一个血洞而已——太森虽然也是全身的绷带,但是他是被凌云扔下山谷的,这个不算。
瑟雷恩现在是打了胜仗欢天喜地,不过放在哈姆雷特这里就完全变了样了。听到了菲利克斯的赞美,元帅大人反映性的将这样的赞美立刻变成了愤怒地咆哮,一直以来都胜券在握的元帅面孔顿时扭曲了,流氓式的粗话从这个高贵的嘴里河水一般泛滥着。
老流氓一走过去,他却立刻安静了,不知道是被打怕了,刚刚还满口胡言乱语的元帅大人一看见这个星翰领主朝他走了过去,立刻安静了。
“阁下。”凌云想了想,露出了一副和善的微笑,正在收拾着火炮的地精们一看立刻浑身打摆子,其中以卡巴司基最甚。这种恶魔一般的笑容在他们的心里留下的阴影简直就是不可磨灭的。
“阁下,我想,现在你应该收回你开始的话了。”凌云想了想说道:“也许在你们正规军眼里,我们是一群土匪强盗,但是事实上,你们在我们眼里,实在是太弱了。你看看这一位,就是被你们的闪电当做了靶子的兄弟,还是一样的活蹦乱跳,屁事没有。”
说着,老流氓从后面拉上来了捆着不少绷带的太森。元帅大人的眼睛里立刻充满了恐惧——被星云连锁闪电当做导体还不死的人,除了是魔鬼,大概也只有亡灵了。
太森捆着绷带很艰难的展示了一圈之后,委屈的跑去找漂亮的半精灵治疗师们聊天去了。
“我想问的是,您现在心里有什么感想,被您所谓的强盗捆在了他们的强盗窝里。”老流氓嘿嘿一笑,从背后摸出了一把匕首:“我要是你,就乖乖的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你知道的,一个强盗是不在乎杀一两个人的,至于这个人的头衔,越是高,越好。”
凌云绝对是说的出做得到的人,这点不用他表现,哈姆雷特已经很明白了。
值得一提的是,哈姆雷特是一个阵前晋升的元帅。在红月帝国的某一场血战中,他从一个小小的偏将军爬到了元帅的位置。本来按照那一场战争的强度,这个哈姆雷特是必死无疑的,但是很幸运,援军及时赶到,救了他一命,按照战前晋升条款来看,他也稳当的坐上了元帅的位置。
这样坐上来的家伙,指望他能严守秘密吗?
当然,在盘问不太严格的情况下,这位元帅大人当然能够做到守口如瓶,但是现在要看是谁来做这个审问官。比如凌云这样的审问官如果一出马的话......想要严守秘密,显然是不太可能的。
匕首讲的就是一下见血。哈姆雷特看着自己大腿上的血洞,脸都白了。
8-79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八 否定雷阵子的存在?
凌云想知道什么?当然是关于那个神秘的帕鲁斯的事情——以及,关于正在他手里的雷神之怒的事情。猜测终归是猜测,一个元帅级的人物,无论如何也应该知道一点国家那些破事才对。最开始抓捕的那一个斥候队长已经见了死神,估计他现在正在死神陛下面前哭诉人间界的官职歧视呢。
当然拉,也不能完全责怪凌云有官职歧视这个毛病,主要跟他一起来的那一个魔法师实在是太牛B了,牛B的让领主大人觉得好像自己才是俘虏一般。为了杜绝这样的感觉让他白天吃不好饭晚上睡不好觉,他还是决定干脆一刀砍了安静。
自从领主大人回来之后,利薇雅就将自己那一个庞大的卧室房间又改造成了会议厅。然后在风景比较好的地方让矮人们建立了几栋独立的小房子。心爱的情郎回来了,这待遇自然也就不同了。小房子独立通风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并且还是在上风头。
也就是说,即便是有谁用力叫喊,或者是瑟雷恩的烧烤大会烟雾再大,也绝对传不到这里来。
此时,在庞大卧室改建的会议厅中,哈姆雷特的大腿已经被包扎得好了。虽然不时还有血液朝外渗透,但是作为一个俘虏,特别是作为一个瑟雷恩的俘虏,这样的待遇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太森一开始知道这家伙就是让自己被电晕过去,气的老板将自己从悬崖上扔了个高台跳水之后,当场发言要派他去挖水塘。
元帅大人到是精通刑罚,没有哪一个军队中的高官对刑法陌生的。但是这个挖水塘到底是个什么,他还没弄明白。在有人将这个刑罚的具体含义以及可能遭到的后果解释给他听了之后,再真诚的祝福他享受这个美好的过程,元帅大人脸都白了。
相比去挖水塘这样歹毒的让人心里崩溃的刑罚来说,在这会议室里坐着,有好茶喝着,虽然腿上还流了那么一点血,但是这实在算不上什么。
时值夏日,天气还是比较炎热,利薇雅亲自将一杯冰镇的珍珠奶茶放到了元帅大人的面前。油橄榄制作的珍珠奶茶他倒是听过,也曾经在自己的国家里尝试到过这种由各个商队从瑟雷恩贩卖出来的干种制作的珍珠奶茶。干种珍珠制作的珍珠奶茶味道是不错,可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新鲜的好。
现在倒是有一杯新鲜的摆在了他的面前,可是元帅大人怎么也提不起欲望来。当年那么想一尝新鲜的东西,现在摆在面前就犹如毒药一般难以下口。
“喝,别跟我客气,我们还有很多。”老流氓自己端着一大缸子美酒坐在了元帅大人对面,将两只毛腿翘的很高。随着他两只毛腿大幅度的抖动,坚固的黄梨木大桌也开始抖动起来了。在菲利克斯狠狠的一瞪眼之下,老流氓嘿嘿一笑,将两只脚拿了下来。
他手里提着的就是哈姆雷特随军的奢侈品之一。这是一种来自黄金海岸的美酒,哈姆雷特率领的部队一直打的顺风顺水,大部分的敌人是死在了他们那无耻的开局之下的——要不是冥海仗着剑仙的实力强行将这条雷电巨龙打散,恐怕瑟雷恩也难逃一劫。
“有客人在,别那你那些陋习亮出来,好歹你也是一个领主。”菲利克斯很认真的说道。凌云怕的就是这一招,喊打喊杀他可不怕,只要菲利克斯一认真起来,他不听也不行。
“好吧好吧。”凌云无奈的耸了耸肩,看着利薇雅和薇仙两个人一人抱着一大堆精美的器皿,正在朝自己房间的方向搬。“你为什么不去说说她们!这都让她们搬完了!”
“她们是她们,她们是将东西搬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统计,你的责任是好好招呼这位元帅阁下。”菲利克斯双眼一瞪来掩饰她的心虚:“你别去管别人,管好你自己。我现在去看看她们两个人在干什么。记住,你是一个领主,别在元帅阁下面前把你那些陋习弄出来。”
“我有什么陋习......”凌云撇了撇嘴,却不在说话。“去吧,等下我会好好的招呼这位尊敬的客人的,这点你就放心吧。”
菲利克斯满意的点了点头,凌云特地将“好好”两个字说得特别重。听得哈姆雷特一阵的寒战不止。
菲利克斯走出了会议室之后,朝着小房间的方向去了。这一场战争中受伤的士兵都到了外面去休息。小瑟雷恩的房间此时已经完全被改造成了兵营。此时,诺大的瑟雷恩广场上,除了有几个老板娘之外,有几个打手在对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挑挑拣拣之外,就剩下了凌云跟哈姆雷特了。
“来不来一口?”凌云看着对面的哈姆雷特,将沾满了口水的酒坛子递了过去:“我看你好像不太喜欢我们的珍珠奶茶。作为军人来说,喜欢酒是对的。”
哈姆雷特没有敢接,他不明白这位领主大人心里在想什么。如果是自己打了如此一场以少胜多,而且是绝对零伤亡的胜仗的话,恐怕早就欢喜的跳起来了,如果还活捉了对方的将领,即便是不杀了,拷打羞辱一番也是免不了的。这是身为胜利者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失败者应该付出的代价。
“官职,头衔,所属军队。”凌云看着哈姆雷特不接酒坛,也就收了回来。“还有,我最想知道的一件事情,听说你们在寻找一件宝贝,听说你们还有一个叫做帕鲁斯的头领,是这样吗?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是魔法师还是战士?”
“我是红月帝国西路三军元帅,在红月帝国中任一等侯爵,我的军对是属于西路军总帅所统领的。”哈姆雷特考虑了一下,他决定全盘托出。看样子,这位领主大人,还有刚刚那一位美女,看来并不打算杀死他,否则根本就不会提醒他注意什么仪表的事情。要知道身为一名元帅,如果被活捉之后,他所属的帝国又愿意拿钱来赎的话,那将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剩下的呢,其实这些只是按照惯例询问一下而已,即便是你不说,我随便找一个士兵来给他一笔钱,他保证将你祖宗十八代都说出来。”凌云嘿嘿一笑,提起酒坛子喝了一口:“我想知道的是那个叫做帕鲁斯的人。你好歹是一名元帅,应该是有见过他吧?”
帕鲁斯?哈姆雷特一愣,要说到帕鲁斯,这一名绝对是集恐怖的阴谋家,极端的好战分子,狂热的异教徒以及深谋远虑的老狐狸为一身的大人,他还真的是没见过——不仅仅是他没有见过,就连比他军职更高的人也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传说帕鲁斯出现的地方总是会乌云密布,这才有了士兵们将星云连锁闪电当成了帕鲁斯降临阵地的错觉。传说帕鲁斯出现的时候总是会带着炸雷,将一切阻挡他的东西都推翻。传说帕鲁斯曾经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内就战败了一名大魔导师,他的魔法修为已经达到了跟大魔导师持平的地步。
传说帕鲁斯......太多的传说中是容易让人眼花缭乱无法分辨。现在哈姆雷特就陷入了这个僵局中。面对这个暴力倾向严重,此时故做安宁的领主大人来说,如果说他什么都不知道,无疑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但是要说他知道,自己知道什么呢?关于这个神秘的帕鲁斯,大概除了红月帝国的国王陛下,谁也无法真正了解吧......
想了半天之后,哈姆雷特还是打算回答不知道——他本来就精通军中刑罚,不回答比说谎的下场往往更加严重。
“我不知道,阁下。”哈姆雷特摇了摇头说道:“帕鲁斯阁下我只见过一面,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入红月帝国军队中担任要职的,我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唯一的一次见面也是距离几十米的圆桌会议,那时候,他已经戴上了一副面具。”
“面具?他戴面具做什么?”凌云微微一愣,想不到这个元帅竟然有这样的回答。“那么,他的战斗力如何?是不是很强?强到什么程度?”
“帕鲁斯阁下的战斗力的确是很强,我曾经听说他和一位高阶的风系大魔导师对轰,不到半天就把那名大魔导师打败。他的魔法实力应该是不输给这名大魔导师的。”哈姆雷特说道。
“那么近战呢?”凌云最关心的就是这一点,一个大魔导师不足为惧,实在不行将老威廉找来跟他对轰。如果连近战也强悍得让人心寒的话,那么距离雷阵子也就不远了。这是一个他最不想听到的答案。“听说他曾经杀掉了一帮刺客。”
“我倒是听说帕鲁斯阁下近战能力很弱,那群刺客,是他的下属帮他捉住的。为了要吓唬其他的刺客,才故意放出这样的消息。”
“你肯定?”凌云惊喜交际。
“我肯定。”哈姆雷特点了点头。
“太好了。你被赦免了。”老流氓哈哈一笑。
8-80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一十九 深渊地|茓的骚动
“佛利沙!你这个蠢货还在干什么!难道我向巴尔大人推荐你,就是让你过来等着看好戏,享受到手的财富和美女吗!?”一个全身紧紧的裹在了黑色长袍中的男人正在朝着河水边的人怒吼着:“叫你的手下赶快干!否则我就将他们全部扔进末日火湖中重新进化一次!”
“巴顿!你这个鸡芭长在脸上的家伙,你真的是一个大力士吗?你连一块石头也抗不起来?”看着河水边一个长着象头牛身的怪物在费力的抗着一块巨大的水晶石,男人又开始咆哮了:“我回去就削你的职!不,我要将你也竟进末日火湖中,让你好好的清醒清醒!你看看你的脑袋,看看!你就连我那三千八百多岁的外婆也比不上!”
远在大陆西北方尽头,这里的居民早在三天前就全部搬迁一空。近来无比频繁的地震产生让这片本来就让人恐惧无比的不毛之地更加的恐怖。从深渊地|茓中不断的传来类似于哭号一般的怒吼声,让人听之不寒而栗。
这一片土地处于大陆西北尽头,距离最近的一座城市也有十多天的距离。这里是魔兽的乐园,也是冒险者和任何生命体的绝对禁地。深渊地|茓这个名字从很早以前就流传在了这一片土地上,不过这个可怕的似乎是一直延伸到地狱最深处的深渊里究竟有着些什么,谁也不敢肯定。
本地的土著更愿意相信,这里居住的都是一些可怕的魔鬼。他们有三只脚,六只手和两个脑袋,他们无法被杀死,他们有着强大的力量,他们的身体几乎能够顶到天空上的云彩。在深渊地|茓里面居住着一只可怕的大魔鬼,它统治着这些小魔鬼,等待着大陆的混乱,他们就可以倾巢而出。
当然,有经验的冒险者都会对这样的说法不屑一顾。这里是一个高危险的地带,但是有魔鬼却是无稽之谈。有无数的冒险者曾经死在这里,那些少数运气比较好得一离开的人们就会对大家讲述一个可怕的事实。
千万不要踏足深渊地|茓的范围,否则你绝对会体验到什么叫做超阶魔兽军团的恐怖。在这里一半以上的魔兽都属于六级王级魔兽,只要你有本事在这里闲逛上一天,遇到几个梦魇级的魔兽绝对就跟吃饭放个屁那么简单。如果运气好让你遇到了几个领主级魔兽,也别慌着去买彩票,先保住了性命才是最要紧的。
“可是……巴尔大人并没有要求我们什么时候将这条河道连接上。”被喊成了鸡芭长在脸上的家伙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这块魔力水晶足有十吨重......”
“蠢货!你不会给我架上一个石头在下面吗!”黑衣男人大声的喝骂了一句:“巴尔大人交代了,这块水晶石头绝对不能落地,只有在它的照耀下,我们才有可能在这个黑洞里存活,你明白了吗!?”
“还有你!佛利沙!你的任务就是将这条河给我铺平!巴尔大人的计划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在这座云桥上!”黑衣男人又扬起了鞭子,冲着下面密密麻麻的一群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希奇古怪的家伙们没头没脑的就是一阵抽打。
这些东西之中有一些长着兽头,有些一些则有着更为古怪的身体和行为。若是来上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到这里一看,肯定会首先感叹一声:这简直就是超阶魔兽的大集合,真他**过瘾,老子这一辈子能够看到如此之多的超阶魔兽大集合,死也值了。
之后,当然了,他肯定会被啃得连灵魂渣子都剩不下来——因为这里除了有着众多力量强悍的魔兽之外,还有不少对灵魂也颇有喜好的魔兽。总得来说,上下几万年来,几乎所有听过的没听过的见过的没见过的,有过正式纪录的和没有过正式纪录或者是仅仅在传说中出现的,在这里都能找到。
“蠢货们!听到没有!全部给我加快速度!”佛利沙背上被抽了一鞭子之后,也抡起了手里的长鞭,没头没脑地抽打着身边魔兽。
“大人!那两头拉车的火焰黑狮已经不行了!它们的生命力已经燃烧干净了!”一个小喽罗跑到了佛利沙——这个有人头蜥蜴身的怪物身前报告:“大人,请问怎么处置他们?”
“怎么处置!给我扔到河水里!这还用问!”佛利沙皮鞭猛然一挥,在空气中抽出了一声脆响:“所有的人都给我听着!不要让我发现以任何借口偷懒的行为,如果被我发现了,我手里的鞭子可是不认人的!看到了吗,那两只火焰黑狮就是榜样!”
两只毛色已经极为暗淡,眼神中透露出绝望的火焰黑狮,丝毫没有了它们王级魔兽的尊严,被两只更为庞大的怪物拖着朝前走。火焰黑狮似乎已经预兆到了自己的死期,奇怪的是他们并不敢反抗,而是徒劳的用爪子抓住河岸两边的泥土。不过那两只庞大而强壮的怪兽显然比它们强上太多,即便是死死的抓住地面,也无法抗拒被拖向前的命运。
在命运的挣扎中,两只火焰黑狮也许是想发出最后的挣扎声,一阵阵的吼叫震得河水翻腾——就当他们路过那只抗着巨大水晶的怪兽的身边的时候,那只象头怪物抬起了脚,一脚将一只火焰黑狮的脑袋踩成了肉泥。
“叫你妈个B,吵的老子心烦!”他抬起脚来将那只脑袋已经成了肉泥的火焰黑狮一脚踹进了翻腾的河水里。那只幸免遇难的火焰黑狮的叫声也立刻被这翻腾的河水给淹没了。
“快!快!快!”黑衣男子又挥舞着自己的鞭子,狠狠的抽打在了河岸的地面上,在地下带起一大团一大团的泥土,将地面抽打的触目惊心。“我不管你们怎么办,我要看到三十天之后,这里给我架起一做云桥,知道了吗?”
说着,他的皮鞭又一次的挥出,这一次带到了那个抗着水晶的巨人脚上,将他抽的一个踉跄。本来这名象头巨人脚步都十分虚浮,加上这一鞭子的抽打,他脚步一虚,手上举着的巨大水晶猛然朝地下砸了过去——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都紧了,包括那个挥鞭子的黑衣人,他的动作是最快的。象头巨人举着的水晶石刚刚离手,他的身体已经电射而出。
不过很可惜,他的距离这个巨人的长度太过遥远,根本没有办法及时补救。这块水晶如果落地,这些正在修筑桥梁的士兵就会被黑洞彻底的吞没——这还是其次的,这种下级兵种要多少有多少,它们只是消耗品而已。问题是这一块水晶和即将建设好的桥梁......
就在水晶石落地的一瞬间,一道刺眼的红光猛然一下绽放出来,刺疼了每一个人的眼睛。随这一道红光的闪过,那一块号称重大十吨的水晶石头竟然漂浮在了半空中!
黑衣人的心一下紧了,生怕这一道红色的光芒托不住这一块巨大的水晶。不过,他的这种置疑立刻被打消掉了。因为红光散去之后,那块水晶之下出现了一名娇滴滴的女人——一位身穿红色长裙,面容娇媚无比,身段好的让人所有女人都会嫉妒的超级美女。
美女缓慢的托起巨大的岩石,好像它完全没有重量一般。等到这个象头人站起来之后,她双手一甩,巨大的石块就落到了象头人的双手上。与此同时,象头人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低吼声。
看到象头人不堪重负的样子,旁边一大群魔兽立刻扑了上去,将象头人的身体顶了起来。这才让他可以直立起身子顶住这一块巨大的水晶。再这之后,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大群魔兽一窝蜂一般的散了场,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去。
几只庞然大物在河水中喧哗着,想要将一块巨大的石板拉进去。这石板估计只有他们身体的百分之一,可重量好像却让这些巨型生物不堪重负一般。鞭子声夹杂着怒吼声,很快就将这一个小Сhā曲给盖过去了。不过,有一个人却没有让Сhā曲过度。
“安达瑞斯,你怎么会到这里来?”黑衣人一看到这名美女,刚刚冰冷的表情好像化了雪一般。“是来看我的么?”
“滚开,你这是该死的乌鸦。”美女一挥手,一团炙热的火焰立刻朝他冲了过去。“别靠近我十米之内,你知道,我不是太喜欢你靠近我的身边。我怕我一不注意控制不好就将你给杀掉了。”
“你为什么对我总是这么冷淡?”黑衣男人无奈的耸了耸肩,将长长的黑袍褪了下来:“巴尔将我们派来这封印之河修建桥梁,有朝一日我们能够出这鬼地方去,上面还有谁能挡得住我?你看我难道不英俊吗?难道我配不上你吗?还是你根本就看不起我?”
“你答对了。我根本就看不起你。”安达瑞斯语气很平淡。“要看,也不是看你这样的人,配不配得上,不是你说了算,是我说了算。”
“听你的话,你已经有了中意的人了?”黑衣男人脸色一瞬间极为难看:“是谁!那家伙是谁!我要杀了他!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
“啊嚏!”正在烤肉的凌云忽然见间打了个喷嚏。“娘的,这不还没到冬天嘛......”
8-81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 意图难料
“别人说,夏天只有笨蛋才会感冒。”薇仙笑嘻嘻的含着一个精致的干果,若有所思的说到。“刚刚我好像听到了谁打了个喷嚏......”
“对啊......也不知道是谁打了个喷嚏,挺响亮的,也亏的你能在这么大一堆篝火面前感冒。我发现,你真的笨的无可救药了。”利薇雅笑嘻嘻的点头同意这样的说法,很显然,这俩小妞久不见情人,少女情怀还保留了不少。“我发现你真的笨的可以了。”
两个美女的调笑立刻引来了一双狼爪,凌云可不会放过如此好的一个机会。看两个美女正在品尝着哈姆雷特带来的干果,立刻纵身扑了上去。薇仙和利薇雅没有防备,被他扑了一个正着,两个人轰然倒地,被凌云一双咸猪手吃够了豆腐。
“行了。你们别闹了,没看见有外人在吗?”菲利克斯提起手中的勺子狠狠的敲在了凌云的脑袋上,发出一声脆响,这样才终结了几个人的胡闹。她所指的客人,那自然就是带着军队给瑟雷恩送来了不少的生活必须品和奢侈品,而且即将给瑟雷恩带来一大笔赎金的哈姆雷特了。
凌云没有杀他,而说说的赦免也仅仅只是赦免了他即将接受拷打的过程而已。至于要释放,凌云没有想过,菲利克斯没有想过,另外两个美女正在抢夺着哈姆雷特弄来的奢侈品,没有时间想。受了伤的士兵们甚至在半晚的时候就已经赶去了暗精灵山谷,他们没有机会想。
甚至连哈姆雷特自己都没有想过被释放。自己带领着部队以侵略的形式打进了人家的土地中,让人家弄了个零伤亡的光辉战绩。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感谢众神的宽容还是诅咒众神的歹毒——感谢众神给了瑟雷恩伤亡的光辉战绩,这样他才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吃烧烤。
如果瑟雷恩有伤亡,不难想像自己的后果,那绝对是被五花大绑押送去刑场的份。落了个零伤亡,也相当于自己给别人送了一场光辉战绩,加上一场充足的临战经验,再加上一了一大车的奢侈品和给养以及医疗物品......也就是说,哈姆雷特除了充当了一次运输队队长之外,在瑟雷恩民众和高层的眼里,丝毫没有任何害处。
当然,他也很想诅咒众神的歹毒。不能怪我军太弱小,只能怪敌军太强大——一个雷电巨龙加上一个星云连锁闪电,人家硬是屁事没有!
“元帅大人,别客气啊,看看我们瑟雷恩打了胜仗之后的排场。”老流氓恬不知耻的提着美酒灌了一口下去,哈姆雷特运输大队里面装载了不少从各地收罗来的好酒。对于凌云来说,饭不吃可以,饿他一个月也没屁事。可是有了好酒,他是肯定不会放过的。
对于这一点,冥海曾经不止一次的指出过他的毛病——你丫都喝不醉,喝再多也没用。喝多了是浪费好酒。对此凌云才曾经很认真的反驳过,你喝再都也不醉,况且这样的酒你怎么会看的上眼?结果谁也没有说服谁,谁也没有做傻瓜少喝一坛。哈姆雷特运输大队搬运来的美酒都被几个不良仙人瓜分光了。除了参仙对酒没有什么兴趣之外,其他每人都瓜分到了几十坛子。
“呵呵......你们在战争之后的庆典真是非常的热闹。”哈姆雷特没有分到美酒,只分了几块烤肉在手里。他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在炫耀在的博学:“这是代表着某一种祭祀吗?还是在纪念着什么,或者是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一般战争之后,基本上所有的族群都有举行狂欢的习惯。这种习惯来源于一些古老的意义和上古流传下来的祷告。或者是乞求上天和众神赐予平安,又或者是希望战争远离自己的家园。其中火这个元素在狂欢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
瑟雷恩这个烧烤大会,其元素也主要是火。火是上古就有的祭祀,主要用于祈祷和乞求神明的赐福,当然也有驱赶恶鬼的作用。
瑟雷恩烧烤大会的意义?老流氓摸了摸脑袋,哈姆雷特这么一说,他还真应该仔细想想。不过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呢?第一次的烧烤大会是为了大家吃大锅饭,那正处于粮食紧缺的年代。是为了大家吃饱吃好。后来大家觉得烧烤味道不错,也就这么延续下来了。
“大概......”凌云抬起脑袋想了想:“大概就是因为好吃吧。大家都喜欢吃,也就这么延续下来了。我们的传统就是实用,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简单实用就是最好的。”
没心没肺的回答听在了哈姆雷特的耳朵里面却另有一番含义。的确,这个大荒原上的族群,姑且能称得上是族群,在这么一个族群中,流传的文化并不十分复杂。从他们的建设上就能看出来。那些房屋还处于最简单的木土结构,即便是这名领主自己的房间,也只用了简单的装饰而已。丝毫没有那种大肆铺张的感觉。
当然,领主大人的房间是刚刚才建造好的。若是他知道这名领主今年已经几万岁的高龄,还能活的如此生猛的话,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阁下,您真风趣。”哈姆雷特的笑容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难看的笑容了。“您的话很有道理,简单和实用。我已经快忘记了作为一名小兵的感觉了。在万人的战场上,无论你的花剑技巧如何,也抵挡不住人家刺过来的一枪。有时候,简单的就上最好的。”
“没错,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的士兵就是简单,崇尚简单。所以他们的战斗力也是最强的。天下没有一个部队的战斗力敢跟我的部队相提并论。”老流氓的鼻子都快翘到头顶上去了。
哈姆雷特鬼扯了半天,其实他只想问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时候能够释放自己——或者要求赎金来赎回自己的自由身。哪怕是立刻马上要他将他的财产都交出来。恐怕这个家伙也会立刻点头的。
瑟雷恩的篝火晚会气势恢弘,在夏季的大荒原上将漆黑的夜幕都炙烤的发红。无数的火星从大量的火堆中飞散出来,犹如凌空飞舞的萤火虫一般。荒草疯涨的季节,火堆照亮着大荒原的每一片角落。不少的土著居民都赶来参加这一次的篝火晚会。
领主大人将入侵者给赶走了,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凌云用自己的实力给自己的子民证明了他的能力。瑟雷恩的快节奏生活——一个月内两次战争,让所有的居民都重新认识了这位以前利薇雅公主极力推荐的领主大人,或者,也许,可能,他真的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生活,这也说不定......
远处,一大片正喝得大醉的士兵歪七倒八的横了一地,有的抱着酒坛子说梦话,有的搂着兵器在自言自语,更有的已经开始放上了一张桌子,一大群人围在那里不知道在干什么。叫得最大声的,赫然就是那个被领主大人从山上扔下去的太森同学......
“太森他有开始赌博了!”菲利克斯皱着眉头,不过很快释然了。她拉过来附近的一个士兵吩咐到:“去告诉大家,明天每个人都去仓库领取一颗魔法水晶,然后去找铁匠将它们镶成项链。不愿意带项链的可以做成戒指,总之,不能离开身边。”
“阁下,您的士兵每人真的都会分发到一个魔法水晶首饰?”听着菲利克斯的吩咐,哈姆雷特震惊的问道:“您所在领土每一年需要为军队支付多少开支?”
开支?老流氓茫然的摇了摇头
“我从来都没有算过。也不知道具体支付了多少。这些事情都是我的老婆们在帮我整理。”领主大人想了想说道:“军费好像从来就没有正式计算过?是吧?”
“好像是这样。”菲利克斯点了点头。“从来都是士兵和子民的需求摆在前面。我们有一条精金矿脉,不愁没钱。再说了。以前的商队也会为我们带来不少的利润。我们的领土人少,完全足够开支。”
“天啊,你们从来不计算军费开支?”哈姆雷特惊呼了一声。“军费是可是一个领土上最为重头的一项开支,你们竟然从来都不计算!?”
“你嚷什么,有啥好计算的。你就是计算了不还是一样败在了老子的手里。”凌云皱着眉头瞟了这个家伙一眼。“不计算,我不是一样打赢了你。”
“阁下,您这样未免......”哈姆雷特的脸色已经变成了猪肝一般的颜色。
“嘿嘿,喝酒喝酒。”老流氓拍开了一坛子酒递了过去。“我得多感谢你,我们的士兵才有好酒喝。我打听一下,你这酒是从哪里弄来的?你这样的部队都能洗劫城市,估计我能洗劫国家了。”
8-82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一 瑟雷恩的统筹
篝火晚会在一片喧闹声中落下了帷幕,老流氓急吼吼的想推着三个美女到卧室去,却被她们集体齐心协力拉到了会议室。在夜幕的遮掩下,凌云淫心高涨,他欢喜的以为几个美女终于也想通了野战一说。他一下跳进了会议室将大门关得死死的,左右张望了一番之后就开始脱裤子。
“哎我靠!别打头!”凌云正准备将最后一条裤子也脱下的时候,吃了菲利克斯重重的一击。“干嘛要打我?我又犯了什么错误了?”
“你脱裤子干什么?”菲利克斯一脸的红晕,刚刚她也被凌云强行灌了不少酒下去,现在一脸的殷红,份外诱人。在会议室内火光之下,更是显的无比的娇媚。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上去是如此的多情柔媚。
“啊?脱裤子干什么?你说脱裤子还能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吗?”凌云一愣,理直气壮的说道,好像这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般。任何事情经他嘴里说出,总能听出另外一番道理来。“难道你们拉我来这里,不是想野战一番......”
“不要脸!你脑子里面除了这个事还能有点什么其他的没有?”利薇雅也红了脸。“我们叫你过来,是想跟你统筹统筹内务。你不觉得瑟雷恩已经强大了很多,大了应该将它当做一个正规的行政区来管理的时候了吗?不能再像以前那么胡混了。”
“我有胡混过吗?我一直在兢兢业业的当我的领主。”凌云有点委屈的穿上了裤子。“好吧。那你们说,要统筹什么?怎么个统筹法?我觉得根本没有这个必要。那么多年都过来了,还差这一时半会?我觉得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赶快为瑟雷恩增加未来的主人翁......”
说着,凌云的手又想朝着裤子上摸,结果被菲利克斯一眼瞪的没有了下文。他有点委屈,今天大半夜的做什么统筹,就是真要统筹,明天一大早不是可以好好统筹嘛。
“不是和你开玩笑的。今天,我觉得哈姆雷特有一句话说得很对。”利薇雅神色认真,她治理了瑟雷恩这么多年,好歹是有点心得的。“我们的开支从来就不经过计算,都是要什么买什么,从来也不计算应该花多少,应该存多少。我怕到了真有一天我们没有钱了,买不到装备给养,买不到药品粮食,买不到生活必需品的时候,那时候就会哭了。”
利薇雅所指的,正是哈姆雷特这个职业军人——先不管他是否真的很职业,他听到了凌云说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从来也不做统筹工作之后的惊讶。认为一个如此强大的领土没有一个具体的统筹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事实上不是他认为,任何一个粗通一点经济学的家伙都会为此感到惊讶——为什么如此一个庞大的行政区,竟然会是这样的?
要知道军费可是每一个行政区域总比重比较大的一个开头。即便是什么统筹也不做,这一部分却是每一个领主都必须牢牢的抓在手里。不然下面的将领叛变了,自己的脑袋还不知道怎么丢了。即便是属下不叛变,有人攻打进来了才发现这些那些都不足,这就有点尴尬了。
之所谓瑟雷恩从来不做统筹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们长期霸占一条精金矿脉的缘故。大批的精金可以兑换成金币,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只不过,这矿脉也仅仅只是矿脉,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的财富宝库。最近熔岩矮人们的开采速度已经慢了下来,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一条财富矿脉就会彻底告急。到那个时候,如果还像现在这么铺张浪费的话,恐怕到了年底结算,几个高官哭都找不着调门了。
“有这么严重吗?”凌云在细细的听完了几个美女的讲解之后,一头的冷汗。“我觉得买东西的时候向来是要什么就买什么,不至于会发展到你们说那种程度吧?”
“会的,在任何一个行政区域中,金融存在的意义原本就是如此。”菲利克斯春花灿烂的一笑。“现在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计划的一下呢?特别是即将面对更强大的敌人的时候,我们的补给线路始终距离城市太遥远,非常容易被切断。“
“对,补给,补给是生命的安全线。”利薇雅努力起了嘴。“一旦补给线被切断的话,什么都完了。大荒原并不是一个适合自给自足的地方。这里的土地太过贫瘠,种不出足够我们子民食用的粮食。”
“恩,你说的这个我承认。以前我们开荒种地的时候,努力了一把屁也没有种出来,最后还是菲利克斯拉了粮食来给我们救了急。”凌云点点头:“那么你的打算是什么?分多少钱来先买粮食囤积着,以免让人家切断我们的补给线?”
“恩,思路是对了。不过也不可能买上很多的粮食。这东西不能囤积过多。否则还没等到敌人来,就已经腐烂了。”菲利克斯赞赏的点了点头,这大大的加重了凌云的热情。
“或者说,我们应该买上一些矿石,早早的为以后我们的精金用完而做准备?战士们的武器铠甲都需要修理,我们不如购买大量的铁矿石进来。反正我们有自己的铸造大军......熔岩矮人们以这个为乐,不给他们东西铸造,恐怕他们还会造反呢。”凌云说完嘿嘿傻笑,好像以有这么一支不要酬劳的铁匠大军而非常自豪。
“这也对,粮食和武器都是重中之重。一天也不可缺少。”利薇雅笑嘻嘻的摸了摸凌云的脑袋:“不过我们的领主大人似乎又忘记了一件事情。钢铁都是会生锈的。过早的购买这些东西除了让它们变成一点用也没有的废物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处。”
凌云有点郁闷了。他坐在凳子上干脆不说话了,反正是多说多错少说少错。
“看看,我们的领主大人郁闷了。”利薇雅继续笑嘻嘻的安慰他。“我的意思是,可以先不考虑战略储备的问题,而考虑防御问题。你想到过没有,我们的士兵作战的方式,除了进攻就是进攻,除了进攻还是进攻,没有一点变化。”
“很值得骄傲。”凌云点了点头。“这才是男人的作风,跟娘娘腔一样的缩在乌龟壳里面,那是傻B才干的事情。我们的士兵是真正的战士,战士生来就是为了作战。”
“你傻不傻?”这下连薇仙都忍不住了,三个女人召开了批判大会:“进攻的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有时候,面对强大的敌人,也要学会防守。比如说你害怕的那个谁,哪个谁来着?”
“雷阵子。”菲利克斯提词到。“如果他来了怎么办?你还是让你的士兵进攻进攻再进攻?按你的形容,他如果强悍到了那个地步,你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士兵去送死而已。没有任何的好处。得到的只有是一片的尸体,那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男人了。”
“不可能每一次都遇到雷阵子这样的变态吧?”凌云匝了匝舌头。“如果天天都是这样的变态,那我还不如去自杀了干净。”
“不会是天天,但是也不能保证不遇到,不是吗?所以,我们要建设一些防御设施来抵挡这些敌人的进攻。即便他们不是雷阵子那么强,也可以减少伤亡。不是每一次都是零伤亡如此的幸运。”
“那么你们说,应该怎么办?”凌云撇了撇嘴。“要说到打架我还成,要说到这些东西,我不在行,反正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听好了。”
“暂时不看战略储备的问题的话,我们先来看看四周的环境。”利薇雅弄来了一副地图摊开,这是她以前绘制好的一副瑟雷恩行政区域的地图。看得凌云惊呼一声。“你看,这里是瑟雷恩的山体,那边是小瑟雷恩,是我们士兵的兵营。这两个地方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则遮拦,如果有一个魔法师团隐秘的偷袭的话,我想我们的士兵完全会被杀死在睡梦中。
“这......倒是没错。”凌云皱起了眉头。“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
“再看这里,前面是一片辽阔的滩涂,从拉普拉塔河过来之后,是一片更为辽阔的开阔地。如果让谁的骑兵在这里摆开了架势......你别跟我用哈姆雷特的士兵打比喻。我是说如果有一队厉害的骑兵,那我们只能干瞪眼了。”
“这......也对。”凌云艰难的点了点头。
“再来看你最骄傲的瑟雷恩主山——橄榄大道上没有任何阻拦,完全是给敌人开了一扇大门。”
“这......按你们这说法,我这地盘完全就没用了?”凌云有点无法接受了。“干脆放弃得了?”
“所以说,我们需要建设和统筹。”菲利克斯呵呵一笑。“现在您这位领主大人明白了吧?”
"我明白个鸟蛋."老流氓非常郁闷.
8-83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二 入幕之宾
大荒原的早上非常清爽,经过了一天的清洗之后,虽然还留着一些战争的痕迹,但是大部分已经被清理掉了。作为一个战场来说,这里算是很干净的了。尸体和鲜血都被直接掩埋在了地下,又给大荒原的荒草加了一次美餐。
作为报答来说,每年利薇雅都会让一些民兵开荒种地,今年麦种终于抽了芽,嫩绿色的麦芽看的民兵们一阵欢喜——他娘的总算肯长出来了。不然我们还得抗着锄头在这里奋斗几十年呢。今天早抽嫩芽我们就早休息,于是几个民兵一商量,一大早就将跑去跟凌云汇报去了。
然后,几个家伙被狠骂了一顿——尊敬的领主大人本来昨天晚上就睡眠不好,亏得他本来就能熬夜,不然现在肯定是两个黑眼圈。黑眼圈虽然没有,但是心情肯定是很烦躁的。他一起床正打算去找点什么吃的,几个民兵就跑过来找骂了。
“老板!老板!”太森咣当一脚将会议室的大门踹开:“你快去看,快去看!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了,我们努力了十几年的成果!”
“努力了十几年的成果是什么东西?”凌云抓了抓脑袋,一脸的睡意。“什么出来了?你们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你能不能说明白一点,我这还在睡觉呢。”
“不用听懂,你跟我们来一看就明白了,保管你看得开心。”太森不由分说的就将老流氓拉到了瑟雷恩山脚下的那一小块试验田中,兴奋的指着田里的一小簇麦芽猛笑:“你看你看,这东西长出来了!”
凌云低头一看,一亩充满的臭气的土地上有几簇嫩绿色的植物冒了出来。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夏天大荒原上一片金黄的荒草下,这些东西倒是比较显眼。这一片泥土也跟其他地方的泥土不同,大荒原的泥土泛着红,这一片土地则是黑色。泥土的颜色越深就代表着越肥沃,这点常识他还是知道的。
“这是你们种的什么东西?”凌云好奇的蹲下去用手指头拨了拨,嫩绿的颜色让不少虫子聚集在了周围,他将这些虫子弄掉之后身手拽起了一颗。“这是麦芽么?”
“是的,在这里能种粮食了!”太森兴奋的点了点头。“老板娘让我们每年都播种下去试,每一年都换一块土地换一种种法。今年终于出来了。说实话,我们换了三十多在种法,硬是没有长出来。现在好了,终于长出来了。我们还在为今年该用什么种法发愁呢。”
瑟雷恩虽然拥有一块代表着财富的精金矿脉,但是大荒原的土壤却完全不适合种植粮食。粮食和蔬菜大多是来自于外面的商队带进来。每逢遇到灾年的时候,往往能看到平时不见身影,分布在大荒原东南西北各个地带的原住民朝这里聚集,然后由拉普拉塔河对岸商队囤积的粮食那里购买足够的食物。
昨天晚上一晚上的统筹,彻底把老流氓的心给统筹凉了——按照几个美女的说法,现在瑟雷恩犹如空中楼阁一般,随时都有倒台的危险。而他自己身为领主,更是站在了空中楼阁下面最危险的地方。只要这个东西倒台,直接砸到的就是他。
由于哈姆雷特带领的部队的缘故,将大荒原外所有的补给线都给切断了。跟瑟雷恩交好的商队们大多数不得不放弃这一条丰厚利润的线路。他们在这里购买或者交换来的精金和魔法水晶,转手出去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还好现在有些不怕死而且胆子大的,才能勉强维持一下这里的粮食供应。
“这下好了。老子可以少担心一件事情了。”老流氓看着土地里冒出来的嫩芽嘿嘿傻笑:“你去把这个种植的方式传授给那些土著们,让他们自己种植粮食,到时候是自己吃也好,卖给我们也好,让他们自己选择。我们也要加紧收购一些好东西,让他们用钱来换。”
太森兴冲冲的点了点头冲着外面跑去了。凌云看着嫩芽傻笑了一阵之后,转过头去却发现了哈姆雷特就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一脸的疑惑,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如果换成其他多疑的领主,哈姆雷特这个动作绝对足以让自己去死神陛下家里坐坐客,因为一个俘虏如此靠近自己的主人,那将被视为叛变。
不过凌云倒是没有这些想法,在他的眼里,哈姆雷特就是手持一柄砍刀站在他的身后都没有任何关系。毕竟这一副天仙之体不是普通什么兵器就可以砍伤的。所以他对哈姆雷特这个过于接近的动作并没有什么反应,反而他却对哈姆雷特的表情很感兴趣。
“元帅阁下,你在看什么呢?”凌云蹲在地下仰着头看着他,太阳有点刺眼。“能跟我说说吗?”
哈姆雷特一愣,也蹲了下来。身为一个元帅,他抓到过的俘虏不少,可是他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跟他们对话,从来也没有尝试着低头,更别提这么蹲着身子了。这位领主大人凶悍起来让人心寒,可是没有战争的时候,却一脸的痞子气......
“阁下,我在想,什么事情你都是亲力亲为的吗?甚至连土地中的麦种抽芽,也要你自己亲自察看?”哈姆雷特一脸的感叹:“我在跟你对阵的时候,感觉你是一个暴徒,可是现在看来,你完全又是一个农夫的架子,真让我搞不明白,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很负责人的告诉你,我是一个男人。一个会保卫自己家园的男人。”凌云呵呵一乐,手指头又去将那些刚刚推走,现在却又坚持着爬回来的虫子弄走,他好像非常享受这个事情一般,弄得不亦乐乎。“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
“哦?那是什么?我看您的战士也和您一样,他们在战场上强悍的让人害怕,可是平时却完全看不出来有这样的战斗力。”哈姆雷特专心求教:“阁下,我很想知道,您是怎么管理您的军队的?如果这不涉及什么机密的话,我本人对这很感兴趣。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支军队可以像阁下这样的军队一般。”
哈姆雷特是有所指的。身为一个俘虏,他自然睡得不太安稳。今天他起了一个大早,以为自己要受到什么拷打,探头探脑的想去跟门口的守卫套套口风,谁知道那俩守卫一看他醒了,立刻跑过去嘱咐:只要不要离开瑟雷恩的范围就可以,你能够自由活动了,但是每顿饭必须回来报道,否则你会被大荒原上所有的土著追杀。
然后,在元帅大人的视线中,这俩极为不搭调的守卫竟然乐呵呵的走了!将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放在了寒风中。
天啊,天下竟然有这样的看守?将一个大活人,如此大一笔的赎金就这么丢在了寒风中?难道就不怕自己跑了交不了差?一个正常人,一个脑袋没有进水没有被石头压过的人,在这个时候肯定会跑。哈姆雷特也不例外。他在瑟雷恩高台上转了一圈假意看风景,观察了地形和兵力部署之后,溜了。
大荒原的地形太辽阔了,而瑟雷恩的兵力又太少了,就算将所有的人捏到一块,也绝对不超过一万。要防守如此大的一块开阔地,无疑极不现实。
不过元帅大人很快又溜回来了。在溜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就是这些士兵的适应能力简直太好了。根本分不出谁是士兵谁是农民,谁是烧饭的谁是砍柴的!人人皆兵这一句话,在瑟雷恩无疑得到了一个最完美的诠释。
明明看到是一个种地的农民,却能忽然操把刀子出来玩的异常顺溜,明明看到是一个烧饭的火头军,却能从锅底抽把车轮战斧出来砍柴——你说砍柴就好好的砍吧,非要把地下几块石头给剁碎了,这还让老子怎么溜的出去......元帅大人越看越是心惊,后来决定还是返回瑟雷恩——在他没有被吓出心脏病之前。
一个可以尿尿的陷坑里都会忽然冒出一个人来,这让人是有点无法接受......
哈姆雷特这么一问,凌云想了想,对啊,我是怎么管理的?怪不得几个美女让我去统筹统筹,我这一问三不知的领主,还真不多见。
“恩......是这样的,我的军队提倡人人皆兵人人皆民,这是一个很高深的道理。”虽然不知道,可显然不能在他面前丢脸。“打仗的时候人人操家伙,不打仗的时候大家发挥特长,抗锄头的种地,拿锤子的打铁,提切菜刀的就去做饭,力气大的就去砍柴......这叫做......哎,跟你说你也不会懂,这是一门很高深的管理学。”
哈姆雷特所有所思的点头点,那边凌云地头摆弄着地里的麦芽,一头的冷汗。
好歹哈姆雷特也是做过元帅的人——虽然这个元帅有点半调子。但是对于这样的谎言,分辨能力还是很强的。
“阁下,你准备什么时候那我去换赎金?”哈姆雷特忽然问道。“今天?明天?”
“没想过,缺钱的时候吧。”凌云继续摆弄着自己的麦芽。“你问这个干什么。”
“阁下,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加入您的军队。”哈姆雷特想了半天,一咬牙说道。“请您答应我这个要求,我是个军人。”
8-84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三 具有体育精神的运动
“身为一个贵族领主,身为领地的最高军事长官,身为一个以统帅力为闻名的领主!你居然就连自己属地周围的地理情况也不能详熟?说真的,我以前没看出来你笨成这样。”午饭之后,菲利克斯正拉着凌云对着一张地图指指点点,劈头盖脸对着他一阵训斥。“这可是你自己的领土,你连自己的领土都不熟悉,你让我们怎么来帮你布置?”
“要熟悉什么?我不都熟悉了嘛。你看我知道我们的领土一共有大约一万多人,一共有大约六千可以战斗的士兵,一共有大约......”正在老流氓掰着指头朝下数的时候,被菲利克斯打断了。
“别总是大约,你有肯定的数据没有?要知道数据一点错误,可能引起致命性的后果。”她手持着一根小木棍在地图上敲打个不停。“现在你准确的告诉我,我们到底有多少人可以用?有多少士兵可以上战场?”
“你这么问我,我也不知道......”凌云有点委屈。“这上面根本就没有写明白,你让我怎么回答嘛。如果给我一张详细一点的地图,给我一点详细的数据的话,我就能很肯定的回答你了。”
午饭之后凌云依然没有能够逃脱所谓的统筹大计,不过却由昨天晚上的三美女打头变成了他今天一个人的事情。大堆大堆的数据海洋和统计学让他思维彻底陷入了停滞——他现在哭都找不着调门了,如果在这堆数据和原始仙尊两个之间选一个,他宁可去面对原始仙尊。
朝过去想,这家伙从来也没有沾手过这些数据——除了那一段时间菲利克斯的离开,他还搞得有模有样之外,可以说根本就是个愣头青。有模有样还得多亏了那时候资源本来就匮乏,人丁本来就稀少,稀少到了基本上每一个人都能叫出名字的地步,这才让他干得有模有样。
现在,光是叠在他面前的羊皮卷就有半人多高——菲利克斯号称这是地下城、星翰草原以及瑟雷恩和大荒原所有的数据总合。
凌云当时看着这堆数据很郁闷,怎么就能有这么多呢,说起来自己好像就只是在瑟雷恩是厮混了一阵来着,就没有到自己的领土去认真察看过。并且菲利克斯还特别说明了,这堆数据都是三年前的,必须让领主大人亲自去调查一番重新统计,这才能够加深他的印象。
“统计数据和领主有什么关系?”凌云莫名其妙:“你脑袋是不是晕了?”
太森和冥海蛟龙两个人最近打得火热,连跑都跑到一起。几个战斗狂人的脾气非常切合,在篝火晚会上喝了点酒之后,就已经开始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了。由于冥海和蛟龙两个人都跟凌云属于一个等级,太森好歹叫他们一声二当家三当家。
这俩家伙倒也做住了入乡随俗的事情,估计别人要是不提醒,他们都快忘记自己是个仙人了——瑟雷恩的生活很快乐,成天的和一帮子瘪三厮混在一起,比之仙界来,不知道好玩到了哪里去。而且听说冥海还找上了一个暗精灵相好......真不知道如果仙界的那些仙人知道有个剑仙堕落成了这样会做何感想。
“我觉得肯定有搞头。”太森两眼直冒绿光,带头朝前冲去,“跟老板说说看,看搞不搞掉他们。那么大一车,里面肯定还有不少好东西。”
“这不是强盗行为么?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吧?”蛟龙仅仅是个战斗狂,对抢劫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看着冥海跟太森两个人玩的兴起来凑堆而已。“要不然先去报告给前辈知道一下?”
“我们现在就是去找他一起。”冥海嘿嘿一笑,纵身朝前一窜,人影都看不见了,留下了太森在后面狂追大骂。妈得这鸟人是什么材料做的,怎么跑得如此之快,眨巴个眼睛连人影都看不到了。
等到太森跑上山坡的时候,正看到自己的老板跟二当家两个人捂着脑袋猛喊疼——原来是冥海冲的太快,撞到了从门里出来的凌云脑袋上。两个神仙完全没有开启护体灵力,被猛然加速一撞,疼得呲牙咧嘴的趴到了
地上去。
“冥....冥海......你脸上长的是ρi眼吗!?”凌云对着脑袋一阵猛揉之后破口大骂:“前面这么大一个人你怎么就看不见呢,挺着个脑袋撞过来你还是人吗你!?这亏的是撞到了我,要是换了其他人,不当场被你撞死才怪了!你赶着去投胎占好位置还是赶去生孩子?”
“老板,我们赶去....哎哟....不是,我们发现了一个不认识的商队正打我们不远处路过。他们带的东西好像还不少!”冥海也是捂着脑袋咧着嘴,不过他的情况比凌云稍微好上那么一点,毕竟剑仙就是不开启护身灵气,脑袋也比其他仙人来的硬......“太森是想赶归来问你,我们去不去搞掉?”
“搞掉?我们是强盗吗!?”凌云拖着冥海就朝前面走,“我们是正规的领土政权,不能干那些强盗干的事情!我们现在正在做领土统筹,你难道不知道我们要争做精神文明新领地吗!?这个时候你给我提抢劫,活得不耐烦了!”
太森看着凌云拖着冥海朝前走,自己也赶紧跟了出去,他就纳闷了,以前一提到抢劫,领主大人跟吃了瑃药一样的兴奋,今天怎么阳痿成了这样......即便是自己不同意去抢劫,也不用这么大的反应吧?难道回来没几天就让几个老板娘给调教得变了一个人了?
太森越想越没明白,跟着老流氓的脚步朝前走。冥海和凌云的动作极快,太森一眨巴眼,人又不见了。他现在只有感叹的份,高人就是高人。最后还是蛟龙指引着道路,太森才一路狂奔到了瑟雷恩山脚下的某个小窑洞里——此时,冥海跟凌云正一脸烂笑的在谋划着什么。
“大荒原前面一带是最适合骑兵和大军团作战的,兵力如果少而地方空旷的话,他们就必死无疑。我们只要拖几队骑兵去,不管他们是有什么魔法师战士也好,保管在十分钟内解决战斗......最主要的就是不能让菲利克斯她们发现,她们现在红着眼睛找我做统筹,你说我也不是那统筹的材料......”老流氓正拿着一根枝条在石头上比划着什么:“那商队上到底有什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通过大荒原,难道他们不知道前面暴风城已经被红月帝国的人给占了么......”
“我也没仔细分析过。大概有一百多人左右,就这么拖着一大堆东西招摇过市,我觉得我们如果再不动手的话,那就晚了。如果再朝前走很可能就碰到一些流兵。”冥海想了想说道:“不惊动几个老板娘好说,实在不行我一剑过去全刺透明窟窿。”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随便使用仙灵力,免得把狼招来!”
“抢劫还分方式......前辈,你真被老婆管得这么严?要是我的话......”
太森看着两个争论不休的人,愣在了门口,直到冥海将他扯进来的时候他听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原来老板也有怕的东西,这可真少见。好像他这样的男人要面子有面子要兄弟有兄弟,为啥还会怕老婆呢......太森有点替老板不值,不过好歹计划是定下来了。郁闷了两天的凌云终于找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在不惊动几个老板娘的情况下,将这一批商队拿下。
凌云偷偷回去调动了一百狂风角马,太森去头头找了百来个关系很铁的士兵,保证在关键时刻不会出卖自己老板。冥海充当了侦察兵,蛟龙在一边没事干,又放出了他的一群媚妖满地乱窜,在大荒原上有一大群美女满地乱窜,到是一道不错的风景线。
根据侦察兵的回报,百十个流氓份子堵在了拉普拉塔河上游地带。由于哈姆雷特带领的军队将沿途可以用来少量渡人的小船全部拆毁,以防止有人外逃,现在的商队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距离瑟雷恩大概不到二十里的地方,那里有一处泥泞浅滩可以度过。不过它能够承受的重量不大,否则哈姆雷特就不会这么累的要填平河道了——那些填到一半的,当然被凌云指挥几个打手给拆了个干净。
大荒原上没有任何城市可以供商队贸易商品,如果这支商队不是冲着瑟雷恩而去,那么一定就是想要越过河流朝大陆南方前进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就会过来这一片浅滩,否则朝东方沿着河流走,起码要走个一万三千多里才能够看见河流的尽头——那时候已经到了黄金海岸了,虽然在那里有免费的渡船——不过在那里过河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一群流氓埋伏在了河岸对面,在滩涂里摆下了不少的绊马绳索。要从这一片滩涂过来,车队肯定是行不通的,只有卸了货,让马驮过来才是正理。
远处,一阵吆喝声,太森口中的商队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8-85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四 古怪的商队
要在这样辽阔的平原上发现一支商队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广阔的惊人的开阔地上没有任何的掩饰,只有茂盛的过人高的荒草有时候会将人影全部淹没下去,一阵风吹过之后,那些被掩埋掉的人影有露出了草丛外,一大车一大车的货物看的人热血沸腾。
这一大队商队很有特色,他们在后几乎没有护卫,全部的人员都站在了商队的前方,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护卫阵型,看来是对自己的商队比较有信心。只要敌人从不过他们前面的防护,后面就绝对安全——普通人也许会这么想,但是作为职业强盗们来说,看到这样的队伍无疑是心花怒放。
这就是典型的菜鸟嘛!一看就没出来走过多少趟。现在的强盗们已经都不流行只埋伏在一个地方阴人了,都流行跟正规军一样的阵法袭击。走这样的队伍,完全就是在脑袋上挂着“我很好抢快来抢我”的标志,如果这样都能安全抵达目的,那才真是活见亡灵了……
“抢劫菜鸟是不是有违我们的体育道德精神?我觉得这样不好……看他们的样子也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吧?如果让老板娘发现了还值得我们去挨一次骂的。”太森吞了口口水,猫着腰在河滩边上的芦苇从里自言自语。“早知道就应该看看他们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抢劫还管体育精神,你丫是不是欠揍?”老流氓斜着眼睛看着他骂道:“我不过是出来放松放松而已,又不真抢。这些菜鸟能带点什么东西?车上充其量就是价值千来个金币的粮食而已。你能指望他们装点什么让你抢?”
“同意。抢了再还给他们。”冥海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的商队:“说起来,我这一辈子人杀得多了,还没有抢劫过谁呢。这次也算是开了先头了……”
就这样,在大荒原上展开了一场无聊的伏击战——以便是菜鸟级别的商队护卫,一边是只想抢劫着玩的业余山贼,职业强盗,谁知道这样的事情几万年会碰到一次,或者,没有经历过的人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敢于拉商队上路的护卫,特别是长途跋涉的,无一不是路子野关系多,加之本身力量强悍的,敢于伏击长途旅行商队的山贼强盗,无一不是经验丰富的……
商队护卫虽然菜了点,但是不愧为敢拉着队伍跑长途的——自组的商队也是气势不凡,近二十辆大车一字儿排开,宛如一个长蛇阵,连绵不绝,每辆大车都由两匹银鬃马给拉着,赶车的车夫也是统一着装,看起来个个精神抖擞,在马车的显眼处,镶嵌着那个引人注目的金币徽章,似乎昭示着商队主人的身份及来历,又似乎在警告那些宵小之辈,在打歪主意前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大陆四处不太平,这无人来管的大荒原却成了最好的隐蔽秘密路线,有不少的人类商队从大荒原南部路过,向暴风城的方向进发。他们大多是来自戒日帝国的原商队和更加遥远的维纶娜——就是那个牧师国度。
也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帕鲁斯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在完全接管了戒日帝国的军权之后,竟然对维纶娜客气有加,丝毫没有进犯他们的边界。这也就让维纶娜成为了继大荒原之后的又一片乐土了。而莉葳雅则也严禁过抢劫商队一事,不仅仅是因为雪儿正在维纶娜担任重要职位,也是因为这个国度太过特殊,别看他们一群牧师表面热爱和平,真打起来可是爹娘不认。
若是真把他们惹毛了,派出点红衣大主教加上十字军的队伍,任何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谁让人家牧师普及率高,一个士兵配上两个牧师,这绝对不是跟你吹。
本来来自维纶娜的商队在瑟雷恩官方的态度之下一向行走的比较稳当,可当红月帝国占领了戒日王朝的地盘之后,虽然他们不去攻打这个国度,但是也封锁了他们商队的出行,只放一些可以供应他们粮食给养的商队进入。这个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
帕鲁斯这个战争狂人的名字绝对比红月帝国国王的名字还要出名。他将红月帝国的军队拉到大陆上每一个角落,战线之长,可说是坎那斯有史以来所有帝国之最。如此之长的战线自然会消耗大量的士兵和军费,而这个防御力超强的维纶娜肯定是要留到最后来收拾的。
根据太森回忆,自打今年初次降雪之后。过去维纶娜的商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在眼皮底下送走一两支商队——一开始也只是收收过路费,玩玩埋伏袭击之类的事情,到后来商队没有了,就只能大小一瞪眼了。
商队来往少了,他们的娱乐项目自然也就少了,到后来甚至连收点过路费来贴补赌资都没有希望了。今天好不容易出现一支商队,自然是要好好玩玩的。
辽阔的河面上没有桥梁,想过河就必须朝这里走。除非有人脑子有问题想要朝下饶到黄金海岸,否则这里是必经之路。对于太森之流已经堪比职业山贼的家伙门来说,这些路子心里早就门清了,甚至连这滩涂上一次能过多少马,能够承受多少重量,都心里有数之极。
随着一阵马蹄响,商队已经出现在了凌云设下的伏击圈不到两百米开外。好象太森估计的一样。他们下来了一个头领摸样的人在查看了这一片滩涂之后,开始指挥身后的人卸货。一大车一大车的箱子被摆放到了地山去之后,商队的人变戏法一样的弄出一些绳子将两个箱子一组捆在了马背上。
箱子越卸越多,慢慢露出了商队后面的真面目——一片银色的光芒耀花了凌云的眼睛。
在这些巨大箱子的后面,有几辆大车,车上全部都是银色的,耀眼无比的,让人流口水的东西——根据瑟雷恩强盗们的富裕程度,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片一大片,一大车一大车的秘银!
凌云吞了一口口水,秘银在他的眼中看来,比精金还要值钱几分……在和哈姆雷特对搞的时候,太森已经用身体证明了这一点了——而且,太森现在已经满眼发亮了。
“这些鸟人真狡猾,用箱子盖住下面的东西。”太森两眼冒光。“看来我们以后跟魔法无缘了……要是每人弄一套铠甲穿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去直接攻打红月的首都了……老板,干不干?”
凌云忽然觉得眼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这东西一旦发到了士兵手里,那么自己的统筹工作也不用做的,几个美女让咱防的主要就是魔法轰炸,如果将这批秘银弄到了手的话……民兵们就不仅仅是撑个战斗场面那么简单了,他们完全可以作为是优质魔法护盾在前面横冲直撞。
这支商队总共有十辆大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秘银——天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那些过于庞大的箱子也被分解开来。上面堆着无数的奢侈品,后面还牵着一大队的奴隶。在车队停下来之后,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立刻从后面赶了上来。
原来这还不是一支菜鸟商队,后面是有人垫底的。只不过它们的个头太过矮小,被荒芜的草丛给直接淹没了下去,没了踪影了。这下商队一停,他们又都出来了。
这群人长得到是非常的特别,吃落着上身,衣衫鹑结。露出的肌肉犹如大理石一般的坚硬,暴露在夏天的劲风中,上面全是汗水。他们手里统一提着一杆长枪,赤着双脚骑着同样矮小的马儿。在马匹身上披挂上了重型铠甲,一眼上上去让人寒毛发立。
这些人虽然长得矮,但是绝对不是矮人——没有一个种族的矮人喜欢使用枪这样的武器,他们几乎都是使用车轮战斧,杀敌的时候喜欢一下两半。这些过于瘦弱的绣花针在他们眼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把势的,凌云蹲在对面的草丛中默默的数着人数,单算这一批押后的矮子有几乎两百来个,并且他们的暴力倾向并不比身边的维京武士能好得了几毛钱。
在那群士兵在前面站定自豪后,几个腹便便的人类商人从中间分了出来,非常显眼。
这些士兵都是一脸不加掩饰的江湖痕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伤疤,敞着胸口。在寒风中故意露着不逊色于比蒙的结实肌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地老油条。这些商人都是一脸的肥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褶子肉,华贵的服饰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一样,在士兵面前故意炫耀着自己手上脖子上的宝石装饰,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家伙。
在人类商人后面,还有几个长着黑色头发,体态妖娆的女人在她们背后嬉笑着。
“啪”一声鞭子声响起,所有的士兵们立刻集合成了一队,已经装卸好的马匹左右排成两个整齐的队列,由一名骑士当先打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鲜艳旗帜,小心的试探着从浅滩过河。
“老板,搞不搞?”太森吞了口口水,他眼睛都看直了,那些闪亮无比的秘银将他的眼睛都晃花了。“如果我们搞到手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怕魔法了。”
“搞!”凌云非常简洁明快。
“搞了还还不还?”冥海舔了舔舌头问道。“不还了吧?”
“废话!”
8-8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五 强盗与商人
商队过河的时候扬起了一面鲜艳的旗帜——红色的丝绒上刺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巨龙强壮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用金色丝线刺绣的鳞片。在它强壮而庞大的身躯隐约站着一个手持魔杖的魔法师——这是什么意思?凌云戳了戳隔壁的太森,太森跟他一样几乎是文盲。
差别只不过是一个全文盲,一个半文盲,在这种古老的旗帜含义方面,文盲跟半文盲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太森装模做样的看了半天,也茫然的摇了摇头。隔壁的冥海就更不用问了,这个家伙对于这个世界跟文盲没有本质上去的区别。
说起来,一群做了几十年强盗的家伙,竟然连一面旗帜都不认识,这也有点太搞笑了。要知道做山贼强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熟悉大陆上每一个惹不得不能碰甚至连靠近一点都有危险的旗帜。这些东西的背后往往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组织。
不过,旗帜的含义对于瑟雷恩来说意义不太大,连红月帝国的军队他们都灭了,还有啥事情不干敢的?老流氓之所以有点疑惑,只是这一面旗帜太过诡异了。
虽然他总共加起来见过也不朝过十条巨龙,却深只到这些家伙们的高傲。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坐骑龙他本来是想尝试去坐一下的,谁知道就是搬出了无数黄金诱惑依然未果。除了让龙将黄金洗劫一空之外,他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这破事是瞒着大公爵先生做下的,后来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找人家要还黄金。
巨龙只愿意和那些强者结为伙伴,总体来说,是有资格跟它们战成平手的家伙。基于这个理由上,成为龙骑士的基本上都是属于物理攻击一类的战士。这些庞然大物的魔法虽然很恐怖,但是它们比较钟爱直接用爪子和牙齿撕裂对手。
巨龙的魔法防御高的惊人——高到了普通一个魔法师就是站在那里放上一年的魔法也根本就伤不了它们一跟寒毛的地步。一只刚刚出壳的小菜龙就可以免疫本系中阶以下的魔法。在成年之后更是可以几乎免疫禁咒之下的本系魔法,只有那些杀伤力强大的外系魔法才能给它们一点伤害。
而进入了全盛状态的巨龙的魔法防御更是高得几乎让所有的魔法师想跳楼。它们完全无视一些高级以下的魔法,只有禁咒级别的魔法才能对它们造成威胁。
在这样的条件下,魔法师单对单几乎无法对巨龙造成任何威胁——除了那些真正掌握到了魔法精髓的魔法师们除外。而这些魔法师的实力几乎可以堪称半神了。
在旗帜或者家族徽章上刺绣巨龙是要得到龙族允许的。当然你可以没事刺着玩——只要你不想要脑袋,或者想感受感受龙息和小火球到底相差多大。被允许刺绣巨龙图案的,多多少少跟龙族有那么一点牵连。这一面旗帜上很明显刺绣的是巨龙不是蜥蜴。
让凌云疑惑的是,巨龙背上怎么会站着一名魔法师?
“老板,想什么呢?搞不搞?”太森戳了戳凌云问道,那边的马匹已经开始尝试着度过了浅滩,凌云依然没有什么反应。“不搞的话没机会了。等下如果在河道对面强行拦截他们,老板娘肯定会知道。”
凌云点了点头,管他为什么敢在旗帜上刺绣巨龙,管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就是出了个半神能怎么样?有脾气你打到老子的领土来,要自保的时候杀人,那可不会招来天劫。
如果真是一个半神,那还好了,证明他身上还有更多的秘银——魔法师们需要秘银的数量就好象战士们渴求优质的精金一般强烈。如果真遇到一个魔法师商队的话,那么这一个商队无疑能够牵连出一个巨大的财富矿脉。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任何道德和危险无疑都是非常脆弱的借口,在凌云思考一番之后,本来那点危机感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由身高矮小的战士们护卫的第一队马队已经下了河。白马的蹄子试探的在滩涂上行走着。看得出来他们但是从来都没有走过这一条路。
这一个浅滩非常有特色——基本上都是人为的。本来这里是一片芦苇低洼地带。被认为的填平了之后,成为了一条特殊的后撤通道。在不到一分钟之内,里面可以竖起数量惊人的拒马,这是一大早就安放好了埋藏在这里的。而今天,他们没有启动拒马,而是将浅滩中夹在石头中间的绊马给设置好了。
这一片浅滩可以说是莉薇雅的第一次统筹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瑟雷恩的统治者第一次想到给自己留后路撤退。那也是凌云回来之前的事情了。
“没有想到,用来撤退的通道也竟然可以变成我们抢劫的工具。”凌云手里抄着把大剑感叹。“要是让她们知道我们这么干的话,没准我们三个会被一起发配去干统筹工作。”
“只要快速解决战斗就可以。”冥海信心满满的扣着飞剑,他不准备杀人,只是想将这些人的兵器全部切断。即便是兵器通灵,那也只能算是一个死物,绝对不会有伤人和而遭来天劫。一个队伍失去了兵器,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他第一次做强盗抢劫,难免有点兴奋,左看右看,却看到凌云手上提着一柄大剑,而不是刚刚炼出来的戮仙剑。“前辈,你的飞剑呢?”
说一飞剑来,凌云就有点郁闷了。火麒麟那家伙仗着自己有了灵识,现在整天的到处乱窜,而且出门根本就不跟凌云打个招呼,简直是没有一点身为飞剑的自觉性。
而自打它有了实体之后,凌云召唤飞剑的时候更加费力。它好象是找到了什么抵抗召唤的方法一样。无论你怎么呼喊,人家就是不出来——虽然凌云也没有认真的跟火麒麟较过劲。如果真要狠下心来,火麒麟依然无法抵抗他的召唤。
只不过人家在飞剑中困了几万年,好歹有个实体,出去散散心是绝对可以理解的。所以凌云干脆也睁一眼闭一眼当没看见。反正现在又用不上它,少个人还少张嘴吃饭。不过冥海问起来就有点尴尬了。总不能告诉人家“我的飞剑自己出门玩去了,至于去哪里,它说跟我一毛钱的干系也没有”吧?
“抢劫是一种具有体育精神的运动,不能使用这样赖皮的武器。我们的武器对于他们来说太不公平了。”凌云从芥子空间中翻找了半天,终于摸出来了一柄普通的武器——这还是在去地下城的时候塞进去的。“你用这个,用你那飞剑,你还没有体验到抢劫的刺激就已经抢完了。重要的是过程。”
冥海接过了凌云扔过来的破剑,好象是在思考一般的点了点头,明白了点什么。当下将自己的仙剑收了起来,转而换上了那一柄普通的,有点生锈的,上面还有崩口的破剑。
其实,到了冥海这样剑仙的修为,用木头棍子和神兵利器没有多大的分别——反正也是一死,被棍子敲死还是被一刀砍成两半,的确是没有多大的分别。
由于瑟雷恩的强盗们对地形已经熟悉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距离不到五十米的地方,这些在小心翼翼过河的商队们根本就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太森已经命令后面的士兵准备拉绳子了。在河道中央马摔倒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任谁也不会想到其实有绊马的存在。
在那些巨大的石头块上,马匹由两队矮子士兵护送,小心翼翼的朝前行。马匹的背上背负的并不是凌云想要的东西,所以拉垮了也不可惜。当作堵塞河道的路障,是最好不过了。
“看准了脚步,拉挎两匹马之后我们就跳出去,千万被拉多了。让马匹把浅滩堵住就可以。”凌云捏着大剑还是算一个专业强盗,一个强盗该干的堵路杀人路子门清。“等我跳出去之后,你们就投掷飞斧,把那一个胖子拦截在这里就可以。其他的人不用去管。”
凌云吩咐完之后,带着冥海这个第一次抢劫的生手草前面去了。
在河道中行走的马匹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大荒原的空气让它们很是舒服。满地的泥土青草味道,任何一个畜生也抵挡不了。两匹白马边走边打响鼻,猛然间,前面那匹马前蹄一滑,加上了身上那两箱子东西,对直就栽了下去。
老流氓正准备朝外跳,忽然看见马匹身边那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快速闪身上前,只是一伸手就托住了几乎跟自己身体一般大小的箱子,他就有的觉得不对了。
看马匹的行走方式来看,这些箱子里面不管装的什么,分量都挺重的。即便是自己手下的维京武士要在瞬间抓起跟自己体重一样的东西,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难道这批人还有不小的来头?
老流氓刚刚想着要不要跳出去的时候,冥海这个业务强盗首先忍不住了,一下跳出了芦苇从,出现在了本来应该惊慌失措,闲在却镇定异常的商队面前。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冥海话刚一说完,后面太森一声狂吼,百十柄飞斧破空而出,朝着人类商人站的地方飞了过去。一阵叮当乱响之后,凌云再一次吃了一惊。
百十柄曾经是当者披靡的飞斧,竟然完全被这些矮子手里的长枪给挡了下来。
8-87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六 虚伪不虚伪
这本来被说成是史上最菜的菜鸟商队的家伙们,却依稀就是瑟雷恩士兵们这么多年来遇到最硬的点子——除了在落日小镇上遇到了安达瑞斯这个超级大变态之外,要说小批对阵上,这批被当做了菜鸟的家伙们无疑是最强悍的一群了。
唯京武士的斧头刚刚一落地,他们就已经提起了手里的长枪当作了标枪长矛一样的飞刺了过来。六十多银色长枪犹如一道道流星一般划破了天空,发出尖锐的响声直扑了过来。看的凌云一阵心惊。这东西听声音上来完全就是纯粹的全金属,加上如此大的力气,扎到一下绝对是个透明窟窿。
要知道他们这一次是出来抢劫的,并不是正规的军事行动,为了瞒过几个老板娘的耳目,基本上就没有佩带什么正规的装备。若是有秘银战甲在手,说不定还能硬顶一下。这摆明了就是凌云拉着几个瘪三自己出来搞事,怎么可能携带大批的铠甲?
这下好,埋伏在草丛里的太森和其他的维京武士一看头皮都发麻了。他们以前向来都是走老三套——第一波斧头雨过去砍倒一片,然后上阵肉搏,只要力量强不过他们的,基本都没戏。谁知道今天竟然遇到了地方这么一手。
太森所处的位置标枪飞来是最密集的,他只得举起了门板一般的车轮大斧顶在了脑袋上,只听得上面一阵叮叮当当的脆响声之后,猛然一股压力朝下一压,将他压得闷哼了一声。远来是这些长枪投掷的力量既强,本身的重量又重,连续的打击之后,即便是太森这样的体质也终于承受不了。
这也是因为他扔得最嚣张的缘故,人家扔斧头的时候好歹是隐蔽起来,他却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人家不瞄准他瞄准谁……也正是因为这样,后面一大片的士兵们才没有被当做重点打击目标——要知道他们可不像太森这样手里拿着门板一样的战斧,他们都是统一清一色的巨剑。在攻击距离上或者能够取胜,但是用来做防御,却有点差强人意了。
流星一般的银色长枪划破了空气直射进了草丛之中后没了影子。让它们经过的地方草丛花朵齐刷刷的被砍断了一大片。
这下遇到了硬手了!凌云心里感叹一声,朝和旁边的冥海猛打着手势——这家伙倒是机灵,一看到了凌云的手势之后提着一柄豁口无数的大剑站到了前面去,主动充当了吸引火力的靶子。
“干什么?没看到爷爷在这里站着的,没看清楚呢,你们朝哪射呢!”冥海对于强盗这一职业还是颇有天分,光是提着一柄豁口无数的大剑,一口的坯子腔调已经像极了强盗了。“领头的,出来说话!别惹的爷爷我不高兴把你们全杀了!”
刚刚准备着投出第二波枪雨的矮子士兵立刻被冥海骂阵给吸引住了,暂时住了手。老流氓心里暗叫一声好危险,他娘的真让你们再射几次,我的士兵身上没有窟窿的还能有几个?还好冥海这家伙不怕打,这样的普通兵器对于他来说,也仅仅就是疼上一下而已。
对面的人似乎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勇敢的强盗忽然跳到中间来站着,一时间倒也愣住了。一个头领模样的矮子士兵看着那个大肚子商人耳语了几句之后,站到了一群矮子士兵中间去了。
一般来说,商人胆子都是很小的,所谓穷不畏死富则贪生,这些家伙们在自己的护卫死光之前一般都站在了最后面,绝对不会走出前面去露上半个脸来。这个商人倒也奇怪,看上去他也和其他营养过剩体重超标的胖子没有多少区别。
凌云斜着眼睛看着这个胖子,不知道他想干点什么。后面埋伏着的维京武士已经不需要埋伏了——他们已经提着自己的武器冲到了距离凌云身后二十米处,一个个眼睛瞪的犹如要掉出来一般,手里的武器被捏的咯咯做响——打了这么多年仗,大风大浪都过来了,没想到差点让一棒子菜鸟给扎漏了船。
胖子缓慢的朝前挪了几步,然后猛喘了几口气,似乎身体是无法负担他这样的体重一般。凌云看得有点好笑,就这样的身体还出来跑长途商都,怕是跑到一半的地方先就已经自己挂掉了。这样的家伙跑出来干嘛?难道他还想搞出点什么名堂?
胖子后面的士兵们也聚集在了他后面二十米远的地方,跟维京武士们大眼瞪小眼的对望着,眼睛都要掉出来了。只不过他们由于身高问题,威慑力方面实在跟维京武士差得太远了......
“小朋友站在后面去,你跑前面来小心我等下砍起人来误伤了你。”冥海一看这个胖子乐了——典型的四肢腿短手脚无力,一看就是个虚脱货。冥海话刚刚一说完,小胖子脚下踩到了滩涂上的一块圆形石块,朝前一个踉跄,更是引来了瑟雷恩民兵的一阵爆笑。
“我说,您手脚不好就别到处乱跑了。”凌云强忍住了笑意说道:“现在我正式通知你,你由于经过瑟雷恩行政区的时候没有主动申报检查,我现在怀疑你的商品里面有战争违禁物资——你知道,现在我们正在跟红月帝国的开战,而你们要越过的拉普拉塔河对岸就是已经被红月帝国占领了的暴风城。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我准备扣留你这批商品。”
“是全部扣留。”冥海杵着剑立在前面补充道:“我们是讲法律的地方,你可以上诉,并且我保证我们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只要你的商品里面没有违禁物品的话,我们的士兵会护送你出境。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向我们的领主大人上诉,那,就是那边站着的那一位。”
听到冥海提到了自己,老流氓马上做出了一个玉树临风的姿势,大剑很潇洒的一挥,带起了一片的水花。
冥海这番话纯粹就是属于强盗言论,一个行政区域,什么东西属于违禁品,那还不是行政长官一句话的事情。而瑟雷恩的行政长官,此时不正是提着一柄大剑,完全是一副强盗嘴脸站在了大家面前的么?所以,这话仅仅是场面话而已,你想上诉可以,上诉能不能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阁下,您说我们的商品里有违禁物品?那不可能。我们都是老实的商人。”小胖子看上去倒也不太惊慌,是个见过风浪的家伙。他摸出了一大包的东西,在手里掂了掂,冲着凌云说道:“我也知道兄弟们看守边界不容易,想来这里长期都是盗贼泛滥。我们这些正经商人多托你们的福才能走这正经买卖,希望大人卖个面子,这点东西不成敬意,请兄弟们去喝茶。”
说完,小胖子随手一抛,将一袋子东西抛向了凌云。凌云随意伸手一接,却猛然感觉到手里一沉,拉开了袋子一看,原来是一大袋优质的黄澄澄的金币!
出手倒是挺阔绰,场面话也说得到位。小胖子身后的一群人绝非善类。从他们挡下了维京武士的斧头这一点上来看,起码在力量上一点也不输给身高几乎有他们三倍的维京武士们。这些矮子看到自己的老板交钱倒也没有什么特异的表情——商队的护卫有时候就是这样,他们保护的只是货物的安全而已。至于这些买路钱,即便是最强大的护卫队,有时候也需要破点财来消灾。
换了其他的土匪强盗,看到有这么扎手的护卫,老板又如此的通情达理,知道弟兄们出来做一趟生意也不容易,给点茶钱换个平安,两方让一步,大家发财也就算了。可惜,今天凌云是瞄准的那几大车秘银而去的,一袋子金币就想让他放手,这个可能性就太低了。
“请问这位老板,是干哪一行的?”凌云掂量着手里的一袋子金币,好家伙,起码有两三百个。要知道一个小型商队一次贸易的利润也就这么多而已。这个小胖子破财一次就破两三百,果然不是普通商队能够轻易拿得出手的。
“大人,我们不过是一些自由之地的民众而已。您也知道,现在的世道混乱,我们也是出去换口饭吃,给我们的族群带来一点生活必须品而已。”小胖子嘿嘿一笑,十分的言不由衷。
一出手就是两三百金币的人要去为口饭讨生活,这估计只有亡灵才会相信。
“是么?那我看到你们车上装的好像是战争管制物品吧?”凌云斜着眼睛瞟着那几大车秘银,好像小胖子知道凌云的目的一般,那几大车秘银上面已经堆放了几个箱子遮盖住了。“那是秘银吧?你知道现在是战争时期吗?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去给红月那群强盗提供魔法装备的?你们从哪弄来这么多秘银的?想要送到哪里去?请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不然本人只好非常无奈的将你这批货物给没收了。”
“嘿嘿,大人,我们不过是混口饭吃而已,你用得着如此咄咄逼人么?”小胖子眼睛里闪过一丝锐利的神色,不知为什么,凌云忽然感觉到身上一冷。“这些东西的确不是送去红月的,但是也不能让你强行抢了去,您是一位领主,我相信以宽容和仁慈而著名的领主,您不会干出强抢一类的事情吧?”
“我?我当然不会。”凌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呵呵......那就好,我想您也不会的。”小胖子也嘿嘿笑了一嗓子。
两个人对视一眼之后,心里同时冒出了一句话:骗鬼!
8-88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七 一言不合
两队人马距离不过一百里米而已,在这个距离上只要维京武士大跨步上几步,轻而易举的就能扑过去。可是这一次太森没有这么做,他开始那一嗓子狂吼差点让自己变成了漏风的筛子,在正确的正视对方的实力之后,他没有这么干。
维京武士好战,可他们绝对不是傻B。好战和傻B两个词绝对不能够划上等号。那边的矮子士兵们已经换上了新一茬的长枪,大家都在等待着谈判的破裂,一言不合之后占先机动手。
这个时刻很显然马上就要到来了。虽然老流氓跟小胖子两个人表面上一团和气,但是语言上却缺来越冲,让人不以为这好像是要开始世界大战了一般。老流氓很显然是不会轻易放过那几大车的秘银,秘银皇冠战甲在与哈姆雷特的作战中表现出来的作用实在是让他心痒。
“先生,我说过了很多次,这不是金币可以解决的问题。”凌云接住了小胖子扔过来的第三个钱袋放进怀里之后,依然一点也不改边自己的立场,好像刚刚收钱的不是他而是一个好不相干的人一般。“你们的商队中带有战争管制物品,我必须拉回瑟雷恩去做详细的调查才可以。”
“阁下,这让我们很为难......”小胖子皱了皱眉头说道:“这批货物不是什么赃物,秘银也绝对没有在哪个国家的战争管制物品名单上,您这样做,我有权利向您所属的国家投诉您的这种行为!”
这话一出凌云就乐了——去哪里投诉不好,非要去老子所属的国家,你如果真的这么想去,那我可不介意送你一程去死神陛下那里巴尔斯陛下做个伴。不过也就因为这一句话凌云有起了疑惑,这群傻B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达拉斯帝国已经在几十年前彻底的被灭亡了,现在的星翰名义上是达拉斯的所属地,事实上已经成了一片公认的无管制区了。
“先生,我很遗憾的告诉您,我们的国家早在很久以前就被红月那帮强盗给灭亡了。瑟雷恩是伟大的达拉斯帝国唯一还留存的血脉。”凌云眼睛一转,嘿嘿一笑:“也可以这么说,按照战前晋升条例来看,我现在是达拉斯帝国唯一存在的行政长官,你有什么时候,可以跟我说。我上面的贵族官员全都已经不在了。现在我可以代理国王的话语权。”
“阁下,您这样说,我很为难。”小胖子语气里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不耐烦。“大家都是求口饭吃而已,何必这么咄咄逼人呢?”
“这不是咄咄逼人。”凌云冲着后面比了个手势,一言不合要动手的时间就快要到了。“我很明确的指出了您的商品中有战争管制物品,我们要做的不过是检查而已。如果真的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我愿意派遣士兵护送您出境。”
矮子士兵们紧了紧手中的长枪,又从车上卸下来了塔盾,此时正聚集在小胖子身后,形成了一个坚固无比的盾牌墙壁。高大的塔盾几乎跟维京武士的身高一样,它们紧紧的密合在一起,一柄柄闪着寒光的长枪从盾牌的缝隙中伸出来,犹如一个发怒的刺猬竖起了全身的尖刺一般。
“阁下,我最后一次请求您放我们过境,我们的商队中没有任何违禁物品。”小胖子虽然还在不停的解释,但是语气中明显已经带上了一丝威胁的色彩。“您看我的士兵们,他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我想您也不希望在非战争时期有任何的损伤吧?我只是一个商人,而不是一个将军,我不喜欢战争。”
“我同上。并且再一次声明,我只是要检查你们的商品而已。”面对几大车的秘银,起码可以造出将近百套的秘银皇冠战甲,他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了。维京武士们显然也知道这个东西的妙处,一个个红了眼睛,提着大剑的手捏的咯咯做响。
“那么......”小胖子冷笑了几声之后身形朝后一退。“您是决意要将我们的商品扣押下来了?”
“不是扣押,是检查。”凌云仔细的更正了一次。“我不是强盗,我是一个行政区的长官,检查违禁物品是我的职责所在。”
凌云本来以为还能扯淡几句,他并没有发起准备攻击的信号——这个小胖子距离自己实在太近了,他不相信小胖子有这个自信现在就退出他的进攻范围。毕竟这两个人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一个提着大剑暴力倾向明显外露,一个走路底气都有点不足。
这知道凌云这个“在”字刚刚说完,只觉得眼前一花,小胖子留下了一溜残影之后,竟然已经退到了那些塔盾组成的枪阵之前!而就在同时,塔盾中间的长枪又一次犹如流星雨一般的冲着维京武士们所在的地方飞了过去。这些矮子士兵倒有眼里,知道瞄准老流氓想要将他一次撂倒不太现实,敢站在这么前面的行政长官,手上没有几招本领的话那简直就是送死。
第二次,维京武士们第二次遭遇了对手的正面挑衅,若说第一次是没有准备的话,第二次他们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面对一阵枪雨,他们挥舞着自己的武器在自己的头顶上组成了一道密集的防御网,只听得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之后,银色的长枪散落了一地。
攻击!每个人都在准备着下一轮的行动!这也来的太突然了!
商队的长枪手开始了纯粹火力压制,因为不需要担心误伤,所以每一次的长枪雨都比上一次来得更为密集,只要抓住了敌人做在的位置,第二次的投掷自然就比第一次的投掷更加精确,而这也给维京武士们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太森顶着车轮战斧偶尔还能还击几下,他扯过在地上的长枪朝着塔盾的方向投掷——一边投掷一边破口大骂:“我操你们大爷!让你们用斧头你们非要用的剑。耍帅被?这一次知道痛苦了吧!妈得快退,所有人搜集散落在地上的长枪!”
太森门板一般的车轮战斧完全可以当做盾牌来用,其他人就惨了点。这些年轻的士兵们的大部分都用巨剑,要防御飞刺而来的长枪只能憋着一口气将巨剑在脑袋顶上舞出一团白光,这样也就没有太多的余力干其他的了。太森吩咐之后他们开始慢慢的撤退,并且沿路捡起了他们飞刺而来的银色长枪。一个人几乎捡上了五六支!天知道到他们怎么随身携带如此多的武器!
“给我撞!我操!”凌云大吼一声,冥海顿时化做了一道白色光芒,连人带剑狠狠的撞上了那银色长枪从生的盾牌阵上。只听得“咣当”一声巨响之后,冥海那柄非常脆弱的破剑在坚固的塔盾面前完成了自己一生的使命,碎成了一片一片的废铁了。
太意外了!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就还没有遇到一上来就被压制得死死的,甚至连冥海的破剑也被塔盾给撞碎了!要知道冥海这个变态可是剑仙,他就是提把破剑的威力也绝对不容小视。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提把破剑切精钢锭。而且还比切豆腐难不到哪里去。
盾牌后面发出一阵爆笑——似乎是在嘲笑这个家伙的无知,不过他们心里也暗暗在惊讶,还没有正式开打,敌人已经突袭到了自己的塔盾面前来。
“什么东西硬成这样!”冥海不信邪,身手扯住了一根从盾牌阵里伸出的银色长枪,猛然一发力,只听塔盾后面一声闷哼,银色的长枪被扯了出来——在枪身后面带着醒目的鲜血,显然是这长枪的主人死命的拽住它跟冥海角力的时候,虎口给震伤了。
冥海提着银色的长枪掉转枪头,狠狠的朝塔盾上Сhā了过去。只听得一声刺耳无比让人牙酸的摩擦声之后,银色长枪刺破了塔盾,后面的士兵发出一声闷哼,带出了一溜的血花。
眼看这招可行,被笑的恼羞成怒的冥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提起长枪就朝着盾牌阵上猛刺,不到一盏茶的时候,巨大的犹如刺猬一般的塔盾巨阵已经被冥海捅成了透明筛子。他冲着空洞最密集的地方狠狠的踹上了一脚,只听得塔盾中央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吱嘎声之后,中间彻底破裂开了一条大口子。
“刚刚谁他娘的笑了!给我站出来!”冥海提着长枪杀气腾腾的继续拆着塔盾阵,这银色的长枪在他手里就犹如一跳噬人的毒蛇一般,随时暴起伤人。“让我给你们多开几个透明窟窿,你们就知道爷爷不是好惹的了!”
冥海跟个没头苍蝇一样的提着银色长枪朝着塔盾上到处撞,每撞一处必定带起一溜血花。这时候矮子士兵们倒也没有心思反击了。
“上!以暴乱罪名全部给我拿下!”凌云大剑一挥,在后面早就等得不耐烦的维京武士刚刚被压得出了火,现在一个犹如恶狼一般的扑了上去。
就在这个时候,正在朝着塔盾上猛Сhā的冥海忽然感觉到手上一轻,巨大的塔盾阵轰然崩溃下来。露出了后面正漂浮在半空中,全身上下电光火焰缭绕的小胖子。
8-89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八 异教徒还是半神
巨大的塔盾阵一份开,露出了那个走路都有困难的小胖子。此时的小胖子犹如换了一个人似的,全身上下长袍飞舞,手里拿着一根晶莹耀眼的魔杖,在魔杖的指挥下,无数的魔法元素汇集成了闪电与火焰,在他的全身上下缭绕飞舞。
此时,他正浮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的半空中,长袍无风自动,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他托了起来一般。雷电和火焰互相冲撞发出噼啪的爆响声,声势异常的惊人。
盾牌后面的魔法师,我操他娘!老流氓心里狠骂了一声之后,揉身而上,这一招他已经吃过了,而且知道其危险的程度。这个小胖子混身上下缠绕着犹如实质一般的魔法元素,威力绝对不在那一条雷电巨龙之下。即便是一个魔法菜鸟也一眼就能看明白。
他竟然在同时操纵两种魔法元素在进行融合!蓝色的闪电和红色的火焰慢慢的被交汇在了一起,形成了声势惊人的火雷。巨大的响声震得人心脏跳动不已。虽然魔法还没有正式被施展,但是那些爆炸开来的气浪已经冲得周围的芦苇泛起了一片片的波浪。
正跑在河道中央的凌云注意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河水里那些鱼竟然可以开始翻跳出了水面,这证明了他们正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河道上浅滩中的石头爆炸发出了一阵阵让人浑身发软的炸裂声,所有的人刚刚一个楞神之后,从小胖子手里猛然穿出一道声势惊人的半月型火焰雷电波浪,冲着老流氓所站的方向狠狠的砍了过去。半月所经之出,无论是泥土还是水浪,顿时就好像被餐刀剖开的牛排一样,顷刻间一分为二。不少跳起来的鱼没有来得及逃跑,被这到巨大的半月带中,顿时全身焦黑的一分为二。
可怕的剧变!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一直乐呵呵的,给领主大人公开贿赂的小胖子竟然出手如此歹毒!凌云看着巨大的半月冲着他的面门抽打过来——要说这一道半月斩还真对凌云没有什么威胁,他闪身一避之后,巨大的半月斩在他的面前带起一阵风浪,冲着后面去了。
不过,凌云刚刚闪身而过,冥海刚刚一声大叫出来的时候,老流氓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他看到了小胖子脸上得意的笑容。
那道被凌云轻易闪过的半月斩此时正冲着后面聚集成堆,本来是打算跟对面的矮子士兵对射的维京武士们去了!由于这一次是出来偷袭,他们根本没有佩带可以对魔法防御的秘银皇冠战甲。甚至大多数士兵赤祼着上身,连他**一件衣服都没有穿!
那一条焦黑的被砍成了两半的鱼就落在了凌云的面前,在诉说着这一道半月斩的威力。没有想到小胖子竟然有如此的实力。半月斩的速度惊人,刚刚掠过凌云身边,当他回头的时候,它已经射到了站在维京武士们最前面的太森的面前了。
“趴下!”凌云冲着太森扯着嗓子喊了一声之后,手里巨剑猛然朝着面前毫无遮拦的小胖子扔了过去。“我操你妈!除了这一招你们还会什么!”
半月斩速度惊人,等到太森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实实在在的撞到了太森提在胸口前面的巨大的车轮战斧上。顿时一声巨响发出,惊飞了远处芦苇丛里一片的野鸭。只见太森斧头猛然朝着自己胸口一送,好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打中了一般,身体犹如炮弹一般的朝后飞射,落到了二三十米远的草丛中去了。
有几个手快的家伙抓住了太森的身体,可惜他们估计的力量错误,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自己脚下也是一个打滑,被带翻了一片。最恐怖的是那一道半月斩,竟然犹如实体一般的被弹开之后,还能继续朝斜上飞去,眼见消失在了天幕中!
最可怕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在民兵们的眼里,自己的领主大人完全是战无不胜的,跟红月那几万军队都可以牛B的带着一个人就上去骂街,他的巨剑飞掷下应该是没有活口的。谁知道这柄巨大无比的武器飞到了小胖子的胸口,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定了的时候,大剑竟然硬生生的停在了他的胸口不过一公分的距离!
大剑刚刚一停下,好像有一股强大的里在压缩它一般,瞬间将它压缩成了一个巨大的铁球,然后猛然冲着老流氓的方向弹了出来。
“操你妈!”老流氓从芥子空间中又抄出了一柄巨大的战斧,这依然是在地下世界的时候存进去的存货。巨大的斧面对准了正飞过来的铁球狠狠一拍,铁球顿时又冲着小胖子飞了回去——可依然不奏效,依然是在他胸口一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紧接着又弹射了回来。
然后,堪称大荒原本年度最佳奇迹的场面出现了——老流氓手持巨大的车轮战斧和一个小胖子在玩着网球游戏,更奇特的是,这个小胖子胸口的力量竟然一点也不输给用车轮战斧拍击的力量!两个人就这么你一下,我一下,你一下,我一下......
后面维京武士们的武器咣当落了一地——这也太扯了吧?听说过有一招胸口停球的,但也不是这么停的吧?
老流氓最后则是打出了真火,也不管什么天劫,会不会引来雷阵子这个变态了,他在车轮战斧上灌注了仙灵之力之后,狠狠的朝着铁球猛然一拍,本来应该发出一声巨响的铁球竟然安静无声了!有见识的人肯定会跌破了眼镜!战斧的力量实在太打,打得铁球还没有来的及发出震动就已经弹了回去。
“顶!我看你这王八蛋再用胸口顶!”拍飞了铁球之后,老流氓揉身而上,跟着铁球如影随形的赶到了小胖子的面前。冲击力超强的铁球一下撞到了小胖子的胸口,小胖子身上闪电和火焰颜色猛然一下暗淡了不少,身体似乎朝后凹了一下。
紧着接,老流氓的斧头又到了。三百多斤的车轮战斧在这个打出了真火的家伙手下,就好比死神老爷厨房里的切菜刀一样致命。
铁球的冲击似乎让小胖子吃了一惊,而很快老流氓的斧头更是让他吃了大亏。斧头刚刚一落到了他的身前,顿时一股柔和的力量就将斧头推了出去。老流氓轻哼一声,抽出了斧头又是一阵仙灵力灌注进去,狠狠的朝着他看了过去——这一次小胖子彻底的歇菜了。
他的胸口发出一声可怕的脆响之后,整个人倒飞了出去,狠狠的砸在了巨大的马车上,将装满了秘银的马车撞得一阵摇晃。
就在此时,矮子士兵们的眼睛露忽然露出了一种深深的恐惧,跟他们刚才硬撼维京武士的表现来看,根本就是判若两人!老流氓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站在他们面前,竟然就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用自己那锐利无比的长枪捅他一下!
这也不怪他们,若是有一个精通魔法的魔法师在场的话,他肯定会尖声惊叫的——只怪这一群强盗不长见识,根本分不出已经达到了半神级别的魔法师的特点!
那是那一个古老的传说,只要达到了魔导师境界的魔法师去寻找那一座神建造的法师塔的话,就会在里面成功的晋升成为大魔导师。而大魔导师几乎就是每一个魔法师的梦想终点——当然,有一种人除外,他们是天生的叛逆者,也被视为魔法师们的异教徒。
他们怀疑一切,怀疑这个世界上神的存在,他们驾驭元素不需要祈祷神明的帮助,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神明。他们通过一系列的修炼,掌握了除了向神乞求力量之外的其他控制魔法元素的力量,这种人在经过了魔导师阶段之后,会直接的晋升为半神!
半神跟大魔导师的破坏力无法相提并论,但是他们的特殊魔力运用方式却是没一个魔法师和想要刺杀他们的战士或刺客的恶梦。每一个半神级别的魔法师异教徒都会运用自己的魔力形成一个特殊的空间,他们自己称为“领域”。
一个半神的领域有多大,那得看他的力量而言,基本上来说,在半神的领域中,他们就是赤祼祼的神!完全权威的存在。任何的生物都不可能突破这一个领域,只要被他们带进了这个领域中,即便是一个神邸,也只能任由他们摆弄!
这也是为什么魔法师们将他们视为异教徒的原因,因为大部分魔法师都认为神邸是不可逆的,而这些不借用神邸力量的人,则完全没有这个顾忌。
能够抵挡强悍物理攻击的魔法结界是没有的,一旦这样的结界出现,那么这个魔法师必定是个半神无疑!
“操你妈!跟我狂!”老流氓提着斧头在一群矮子士兵中来回走着,“没受伤的过来,将他们的商品全部扣押,带回瑟雷恩,全部搬到我的卧室,我要做详细检查!”
领主就是领主,在这个时候,依然保持着自己的风度,我们仅仅是要将货物带回去检查而已,绝对不是要占为己有。
小胖子靠在车上似乎是在摇头苦笑。
8-90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九 最古老的家族
“搬!全给我搬回瑟雷恩!这批秘银是最严格的战争管制物资!”老流氓杵着巨斧立在小胖子的面前大声的指挥着手下进行强盗行为。“对于这样密谋战争的伪商人不用客气!注意那些秘银,别给我少一点,全部都搬到我的卧室里,我要仔细的清点数量!”
维京武士们轰然叫好。小胖子束手就擒之后,那一批矮子士兵似乎是没有了脾气,全部都跟木头人一样的站在旁边,扔下了手里的兵器,木然的看着凌云带领的洗劫行动。
那车上的小胖子也算得上是强悍了。被凌云的铁球砸中之后,又补上了一斧头,仅仅只是断了几根骨头而已。要知道,打出了真火的凌云可没有收手,两下蕴涵了仙灵之力的攻击是实实在在的打在了小胖子的身上。此时,他已经靠在了巨大的马车上不断的喘气,嘴里流出了一些血丝,似乎是什么内脏受到了损伤。
白色的马匹倒是比较讨人喜欢,它们本来是做拉车只用,在维京武士们彻底的清洗了几大车上的货物之后,将它们解放了出来——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大概就是骑的这个吧。
几大车的秘银全部被卸了下来,老流氓手一抹,全部装进了自己的芥子空间中——这下好了,连他娘的搬运都省了下来。抢劫到这里是比较顺利的,可是只有一件事情凌云没想通,一直到了将秘银全部装到了芥子空间中去的时候,依然是没有想通。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们为什么会拥有这么多秘银,肯定是某一个国家的行为。一个商人团队——一个规模还不到千人的商队,根本就无法负担如此大量的流动资金。更别说只请了几个一看到自己的主子被抓就全体愣神的护卫队来保护了。
这批秘银如果换成等价金币,起码能够武装整整一个军团的重装步兵——也就是那种号称战场开路器的士兵。他们一般都披挂十厘米的厚的全身钢铁铠甲,手持锋利的大型战刀,除了用魔法轰击之外,甚至连重骑兵都无法对他们产生什么非常有效的效果。
这么大一笔的物资,出现在如此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队中,而且还只有这么几个虽然强悍,但是胆子却不大的护卫在守护,这未免也太扯了一点。
“这个商队的老板如果是某一个国家的元首的话......”冥海匝着嘴巴上来评论道说:“肯定是让驴给踹了。没跑。这么贵重金属让他们送,脑袋不是给驴踹了就是给石头砸了。”
“估计......他们应该不是国家雇佣的商队。如果是国家雇佣的商队运输,即便不派出军队来护卫,起码也应该给够雇佣几万个雇佣兵的军费才行。好歹这一批东西也算得上是价值连城的,你们知道我都不轻易出手,让我都垂涎的东西......我真怀疑他们一路是怎么走过来的。”
此时维京武士们已经整理好了队伍,排列开了阵型战在老流氓的身后——值得一提的是,太森爬起来之后,除了车轮战斧上有一个可怕的触目惊心的凹痕之外,竟然屁事没有。他特别得意的挥舞着自己的斧头对周围的士兵们炫耀。
“看到没有,多亏了我拿斧头!维京人一贯的传统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你们的身体很强壮,但是不代表不需要防御!”太森趁机教育这些喜欢用剑胜过斧头的后辈:“大家想想,如果我今天用的是巨剑,那么后果会怎么样?”
“现在站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陀肉或者一根毛!”一个年轻的维京武士大声的回答道,立刻引起了后面一阵哄堂大笑。“可能是半截身子!”
“笑毛!全部给我严肃点。这个傻B说的很对,虽然他等一下被我以侮辱上司而殴打,但是他说的没错!”太森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个起头的说道:“所以,我们的战斧在战争上还是很有效果的。剑虽然样子好看,但是它的作用却远远不如我们的战斧。我提议你们回去之后立刻赶去熔岩矮人那边定做自己合适的斧头,这样才能在战场上增加自己活命的概率!”
维京武士们轰然叫好,这边老流氓指挥着手下洗劫着商队中其他的商品。那些巨大的箱里除了装满了秘银之外,竟然还能有新的发现可以让他惊讶。
“老板!赶快来看!”冥海打开了一个箱子之后惊叫道:“这箱子里全部都是充满了力量的晶石!还有不少的首饰!看来这一帮子家伙真不简单!”
首饰?老流氓一愣,将斧头狠狠的砍在了小胖子的身前之后冲着冥海跑了过去。此时冥海正站在巨大的箱子之上,提着长枪不停的掀箱子。十多个打开的箱子里面,有两三个都是充满了强烈的魔法波动并且一眼就能看出金光闪闪。
在冥海所指的第一个箱子里面,竟然在木排上整整齐齐的摆满了绿色的戒指!每一个戒指上都充满了魔力的波动。这些木排一共六层,每一层上都整齐的镶嵌着六十颗闪亮的戒指——这些戒指除了每一个都充满着魔力波动之外,而且还一模一样,就连宝石的颜色、瑕疵都毫无相差!
若不是魔法首饰的话,恐怕凌云就好高喊这他娘的东西竟然也可以量产!可是魔法首饰无法量产,这东西根本没有办法铸模,好一点的魔法首饰无非都是炼金师与魔法师们合作的产物。可眼前又是实实在在的一大排连宝石颜色都无差别的魔法首饰......
这批东西给凌云带来的震撼,甚至比那几大车容易得手的秘银更加凶猛。
而现在他则感觉更奇怪了——这些东西都可谓是价值连城,为什么被自己洗劫一空,前面那个小胖子别说暴跳如雷,甚至连个屁也没有放出来。按照他刚刚跟自己对敌的实力,如果他想以死相拼的话,凌云绝对拿他没辙——除非是铁了心的牺牲全部维京武士,不过很显然,向来只进不出的老流氓绝对舍不得。
若是换了一个普通商人失去了这么多价值连城的东西,恐怕早就嘶哑着嗓子,用扯断声带的声音绝望地嚎叫着天理不公了——这小胖子现在依然靠在车厢上,用非常古怪的眼神看着凌云,而那些东西则完全不在他的视线中一般。
这家伙是商人么?老流氓心里甚至冒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不过不管是不是商人,这批东西是洗定了。他手一抹,魔法首饰又统统落到了他的芥子空间里,那边冥海看得欢喜,也学着老流氓一抹,几个箱子就落到了他的芥子空间中。
两个流氓仙人就这么你一抹我一抹,不一会竟然将一个庞大的车队彻底的从这个地图上抹掉了,只留下了一群矮子士兵和一个连箱子都没得靠的小胖子了。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这么盯着我看?难道我洗劫了你的货物,你竟然不发出抗议么?”老流氓这次倒是挺诚实,不以任何理由来掩盖自己的抢劫行为。“你真的是商人么?说真的,我现在越来越怀疑你的身份。你手下的力量的确不小,但是要横越一个国家行政区而不被阻拦的话,基本上还是不可能的。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戒日?还是维纶娜?”
近在咫尺的凌云们注意到了小胖子身上的一个细节——他的长袍上隐约浮现出一个火焰浮雕纹路,这纹路好像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了。
“阁下,您已经洗劫了我们整个商队,难道这个问题对您来说还重要么?”小胖子此时脸色苍白,却依然挂着一副轻松的笑容:“您的目的不仅仅只是我们的货物么?那些秘银和魔法首饰。现在您已经得手了,还问这个干什么?”
“你必须回答我。”老流氓语气生硬。“你们的行为太可疑了。回答我,你们来自哪里,你们的目的地是哪里?你们为什么要运输如此贵重的东西长途跋涉穿越国度?”
“你不会想知道的。”小胖子摇了摇头说道:“阁下,我只能告诉你一近事情,我和你并不是敌对的。”
“你猜我会相信么?”老流氓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气来说道:“请别侮辱我的智商,你的这个谎言并不高明。我重复一次,你是来自哪里?为什么会携带如此多的贵重物品?你们的目的地?你们的军团,国籍?或者说,你们的所属家族?”
最后一次,凌云加了一个家族——或者他们真的不是国家军队也说不定,那些古老的家族也有不少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小胖子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来看这凌云的眼睛想了想,半晌之后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之后说道:“你真的想听么?”
“废话。”老流氓白眼一翻,一只毛腿跨上了Сhā在地下的战斧之上。“说吧。我听着的,你别管我想不想听,我只需要知道你们的目的。你们携带这些东西穿越我的行政区,别打算不给点交代就撤退的。”
“那么......让她来跟你交代吧。我想她也许会比较清楚。”小胖子闭上了眼睛之后嘿嘿一笑,再也不说话。这把凌云弄的一愣一愣的。哪里有人?神识扫荡开来,方圆十里连个鬼影都没有。
8-91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 没见过面的大舅子
或者是觉得小胖子在耍着他玩,老流氓也没有太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方圆十里内连个鬼影都没有,问谁去?难不成让老子对着苍天啊啊地啊一阵狂吼?还好这里没有人,若是有人的话,第二天就会传出领主大人可能是一个神经病患者的传言。
“别跟我扯那些没有用的。”凌云“铮”一声抄起了地下的车轮战斧对着维京武士们狂喊:“动作快,将这些小矮子们统统捆了带回去挖水库!”
这个小胖子也不知道嘀咕了一句什么,他的脸色现在开始慢慢的好转了起来。他的复员力也算是恐怖的了,被老流氓搞了一个二连击竟然鸟事没有——关于他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谁也不想去深究了,因为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一车车的秘银和魔法首饰已经装进了领主大人的口袋里。
一次快速的抢劫行动就这么完结了。一个可怜的半神被捆得跟粽子一样扔在了门板大车中,一群矮子士兵被放在了另外一个大车中,挤得犹如沙丁鱼罐头一般,连点缝隙都不剩。由于小胖子的身份比较特殊,所以他得以享受殊荣,跟领主大人坐到了同一个大车上。
“你还在等什么?如果是在等你的救援部队的话,我劝你死了这一条心。在瑟雷恩大荒原上,别说部队,就算是根毛,只要没有得到我的许可,也休想通行。”老流氓心情特别的好,嘴里叼着一根草根吹着口哨,前面一群维京武士则在瓜分银色长枪,他们发现这种东西用来做远程攻击武器好像质量还胜过了飞斧。“你的士兵已经全部被我捆了,说吧。你到底是从哪里来?”
虽然东西得手了,但是凌云对于这个问题依然无比的疑惑。疑惑到了小胖子不回答他,他晚上估计都睡不着觉的地步——为什么这么一支队伍会携带如此之多的财物穿越大荒原?他们是哪个帝国雇佣的运输队?或者是某个贵族、某一个古老的家族的商队?
“阁下,我认为我即便是回答了你的问题,你也不会将我的商品还给我的,难道不是么?”小胖子想了想,脸上露出了一丝的微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东西被抢了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如果我回答了阁下的问题,您能保证将我的货物全部还给我的话,那我不介意回答。”
“我介意。”老流氓嘿嘿一笑,吐掉了嘴里的草根笑道:“一般来说,进了我口袋的东西就会变成不可逆转属性的了。从来都是我抢别人,别人要是想从我这里掏点东西,先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哦?您是一个行政长官,为什么还会带队抢劫呢?”小胖子似乎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贵为一个行政区域的领主,您应该长官自己辖区的统筹和民生治理才对,像这样成群结队的带着部队抢劫过往的商队,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位领主大人干得出来这样的事情。”
“统筹”俩字一出口,老流氓额头上就是一滴冷汗,看得一边的冥海一阵闷笑——笑又不好意思笑出来,只得憋得自己满脸通红。最近老流氓跟统筹两个字似乎结下了不小的梁子,到哪里去都逃不开这犹如梦魇一般的字眼......
“统筹个屁。”老流氓额头上面暴露了几根青筋,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的任务就是让我的子民都吃好喝好,人人有书念人人有仗大,统筹之类的事情,论不到我来管。”
这番言论大概算得上是惊世骇俗了,第一次听说某一个领主公开讲自己的领土根本不用怎么计划,光带着一群士兵出门抢劫,然后将抢劫来的东西分给大家就行了。这怎么听也不像是一个行政区域的长官所说的话,反倒跟某些强盗窝的强盗头子像了个十足十。
事实上......瑟雷恩到底是一个行政区还是一个强盗窝,基本上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不仅仅是凌云,恐怕就连最理性的菲利克斯也无法分析清楚。
以前下属达拉斯帝国的星翰行政区域,在达拉斯帝国灭亡了之后从官方记载上已经被抹掉了——当然,也有可能被纳入了红月帝国的版图中。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没有人来接受这一片土地而已。而盘踞在星翰大草原和大荒原上的两股人马,就属于非法侵占领土的行为。
没有任何国家的授权,没有任何长官的授意,这已经和强盗无异了——当然,达拉斯已经灭亡了,但是瑟雷恩的几个当家的谁也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瑟雷恩还是坚挺的挺立在大草原上。至于它到底是一个行政区还是一个强盗窝......
这种事情,还是留个那些后世的无聊学者去评论吧。反正流氓一思考诸神就发笑,老流氓就是再思考,也思不出个屁来。
“您的行为倒是让我联想到了强盗窝。”小胖子似乎一点也不紧张,现在胸口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神色自如的跟老流氓开始聊起了天。“其实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您,如果您不介意回答的话,那么我就问了。”
“问,只要不是什么军事机密。”老流氓又随手扯上了一条草根含在嘴里,在回归的旅途上只有这样的小动作能够解解闷。“看在你给我提供了这么多的我们紧缺的物资的份上,即便是什么军事秘密,我也可以告诉你,如果你想听的话。”
“免了。”小胖子一声苦笑。“您的军事机密还是留在您自己的肚子里吧。我可不想明天早上起来发现了我的脑袋不在自己的脖子上。”
军事机密这样的玩意,除了本领土的高级长官之外,一般是不会透露给外人知道的。当然,这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甚至可以把自己哪年生了痔疮的事情都说出去,反正也不会外传——因为一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家伙,也没有什么好传的地方。
“阁下,您知道我的这批货物是从哪里运来的吗?”小胖子忽然说道,“我来自一个叫做龙牙山的地方,我们的祖先世代守护在那一做山上。传说那里封印着一名神邸,在她的指引之下,我们可以达到一个新的彼岸空间。可惜,几千年来,也没有人见过这个神邸的现身。”
“迷信。”老流氓不屑的撇了撇嘴。“迷信害人,这个道理在我们瑟雷恩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懂。你不信随便找上一个小孩子问问他神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一准回答你是狗东西。”
说完,老流氓自豪的笑了几声,似乎他非常享受自己的民众对于那些虚无的神邸的态度。瑟雷恩的战士和居民之所以基本上无所畏惧,那就是他们心里根本没有神邸这个概念。一旦打起了仗来,心里没有任何顾忌,战斗力也自然十分强悍。
这个由来倒不是老流氓他们刻意培养的,只不过居住在大荒原上的人早就已经感觉不到神的眷顾,他们必须每年都面对自己的粮食、衣物和居住地的问题,否则就会在冬季被冻死在大荒原上。他们可不像那些吃饱了没事干整天胡思乱想的学者们——现在对于大荒原的原主民来说,瑟雷恩就是一座神山。上面的行政长官就是真正的神邸。
当然,这和个人崇拜一点关系也没有。只不过,在每一个灾年,利薇雅都会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庇护。
“我也曾经觉得是迷信。”小胖子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天空,一双小眼睛及其聚光的盯住了某片云彩:“这是家族的秘密,也是我们世代守护的意义——虽然我们感觉不到,但是长老却能够感觉得到被封印住的神邸那些微弱的力量。”
“那么你们守护了多少年了?”老流氓悠闲的剔着牙,在他看来,这样无意义的守护真的是很没有意义。即便是真的封印住了一位神邸,那也不是一个人类家族可以守护的。况且,一旦一个神由于某种原因被封印,那么这个时间必定是长得可怕的。
“到今年为止,已经整整八千七百七十年了。”小胖子叹了口气说道。“一直到了前不久,长老忽然宣布,这名被封印的神邸不知道什么原因,忽然彻底的沉默了,再也感受不到他的力量。”
“那你们可真有耐心,换成我,恐怕守上一年已经崩溃了。”
“没错。当觉得再也感受不到神的联系的时候,长老毅然下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那就是我们家族将再一次投入到大陆的战争中,长老认为,或者是因为这个乱世的缘故,才将我们家族时代守护的神邸给抹灭了。必须有一个人站出来,终结这个乱世。”小胖子语气中有点悲伤。“而对于这个人,我们将提供给他最大限度的帮助,您也看到了,那些东西就是我们家族将近万年以来收集的东西。”
“还有免费赠送的?你们长老不是疯了就是傻了。”老流氓咧了咧嘴,一点不留口德。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他竟然选择了一个强盗!”小胖子神情有点激动了,那一双聚光的小眼睛死死的盯在了凌云的身上。
“......你看我......难道......”老流氓下巴都快掉出来了。“我们好像并不熟......”
“你和薇仙很熟。”小胖子叹了口气说到:“长老叫我们增援的是薇仙的男人,而我作为薇仙的哥哥,被派出来护送第一批物资的到达。”
............
“来人!给我大舅子松绑!他**你们脸上长得都是ρi眼啊!怎么能捆自己人!”老流氓有点献媚的吼声开始回荡在了大荒原上。
8-92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一 盛大的欢迎仪式
当老流氓率领着克拉夫一行人走到了瑟雷恩山脚的时候,所有的民兵已经换上了铮亮的铠甲,手持着两米巨剑笔挺的站在橄榄大道两边夹道欢迎了。铮亮的铠甲配上身高两米多的战士,一个个气势非凡。当然,若是克拉夫第一眼就看到他们的话,多少会称赞两声,至于现在......
“这些都是赃物吧?”克拉夫乐呵呵的跳下了马车,由于他的身高问题,老流氓特别安排人在板车下面垫了两块大石头,克拉夫一下车就抹了凌云的面子:“不是说我说你,妹夫啊,你看看你这些战士,一个个英俊挺拔,干点什么不好,为什么非要去抢劫呢......”
“嘿嘿,这个事情......你跟薇仙也有很久没见了吧?到时候好好聊聊,多吃多喝,到了我的地头就别跟我客气啊!”老流氓嘿嘿一笑,自己领头走了。
克拉夫自己带着百十个矮子士兵行进在橄榄大道上,周围都是一水的身穿金属铠甲,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他们好像一群侏儒走在了牛头人前面一般可笑。可是谁也没有笑——菲利克斯早就说了,这矮子是老板娘的哥哥,谁笑了没好果子吃。
时值夏日,天气正当炎热,橄榄大道两边的植物到是做了天然空调,只要一阵风吹过,带着清香的味道就会冲着大家扑过来。这点倒是挺和克拉夫的心意,他一边走一边仔细的闻着周围的味道,其鼻子之灵敏,倒是跟猎狗有一拼。
欢迎仪式准备的匆忙——这些穿上了铠甲的士兵本来是利薇雅叫出去揍人的,谁知道临时改变了任务,做起了礼仪兵。礼仪兵的铠甲和战士们的铠甲虽然外观相同蛋是里面绝不一样。礼仪兵的铠甲一般都是薄薄的一层铁皮,完全不像这种厚度惊人的钢铁铠甲。
也亏的这些维京武士们身体强壮,能够顶着两百多斤重的钢铁铠甲在太阳下站得一丝不苟。如果换了一些体质比较弱的人类,恐怕早就晕菜了。
“礼炮预备~~”瑟雷恩最高的了望台上有一个声音传来了出来,克拉夫抬头一看,一个人影正拉这几个黑东西矗立在高台上,不知道打算干嘛。
这个无聊的家伙当然是凌霄,这小子本来跟无涯去了趟星翰草原,错过了一场大战,刚刚回来就听说来了客人,这个瑟雷恩最可恶最无法无天的家伙现在正抬着几门火炮,火炮里装满了碎布条一类的东西,正站在了望台上准备发射礼炮。
四百斤重的实心铁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是个无法企及的重量,可是这家伙一手一个,竟然是抗得异常轻松。看来老流氓的血脉的确还是有一些优良品质的,并非一无是处。即便是以后瑟雷恩关门大吉,凌霄没了饭吃,去砍柴也能比人家多挑几十担。
“那是......”克拉夫刚刚想拉过身边的维京问上一句,一声巨响将他吓了一跳,随着巨响之后,漫天的布片飞舞,在阳光下犹如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倒是煞是壮观。“礼炮......我第一次听到声音这么大的礼炮,心脏不好的真的会被当场吓死。”
克拉夫不知道凌霄这个败家子用的是什么东西,那可不是什么礼炮,而是真资格的火炮,能够够着两里外的目标,造成实质性杀伤的恐怖武器。不过现在他将炮弹全取出来了,里面塞满了乱七八糟的填充物在当礼炮用罢了。
场景倒是壮观,可是凌云在下面看了一阵猛骂——这小兔崽子不是找抽么?这么一炮倒是放爽了。明天的清洁工作可就难做了。
当克拉夫带着自己的卫兵走完了橄榄大道之后,凌云已经率领着三个美女在瑟雷恩广场的艾伯伦魔法水晶女神塑像下面等待着了。菲利克斯站在右边,一袭火红色的魔法师袍,听了老流氓仓促间的介绍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半神——凌云的力量她是清楚的,就连太森都不是他的对手,让他死命的一斧头砍上去还没事的魔法师,除了半神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解释了。
利薇雅作为掌管了瑟雷恩几十年的行政长官,她穿着一套一丝不苟的侯爵服装——为了尊敬并且延续达拉斯帝国国王的决定,她已经自免了公主的身份,而用星翰领主的爵位来给自己受了衔。女性的侯爵袍穿在她的身上,绝对是一种洋刚美。
然后......薇仙扭扭捏捏的站在最后,在老流氓背后露了一个脑袋出来——她有点害羞了。
“欢迎克拉夫阁下光临我们瑟雷恩。”老流氓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冲着小矮子伸出了一只手,这也算是星翰领主的第一个正式友好欢迎,好像刚刚那一阵完全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这位克拉夫阁下是来自龙牙山的贵客,希望您在我的领土上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那当然,我已经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了。我相信未来的时光千万不要更美好了。您知道,我年纪大了,受不了刺激。”小矮子苦笑了一声之后踮起了脚来跟凌云象征性的握了一下手——两个人指尖相碰之后也算是握手了。
薇仙在老流氓后面露出了半个脑袋,一看到了克拉夫的眼神,立刻又将脑袋缩了回去。将士兵门看的啧啧有声——从来都是看到这个老板娘个辣椒似的,随是都是吃满了枪药,谁碰着就炸谁,这么害羞的样子倒没见过,不过还别有一番风味。
“您好,我是星翰领主的夫人,您可以叫我菲利克斯。”菲利克斯越众人出,将一只手伸到了小矮子的面前。她无论是在哪里,贵族的礼仪都表现的无法挑剔的完美。菲利克斯的Сhā入,让凌云跟克拉夫,克拉夫跟薇仙之间的气氛缓解了不少。“尊贵的客人,请问您来自哪里?来到我们瑟雷恩可是有什么事情要办?您可以说出来,我们会尽全力帮助您。当然,也同时希望您在瑟雷恩有一个美好的时光。”
菲利克斯一番话说得完美且无法挑剔,几乎每一句都问到了点子上,并且还显的尊敬有加。听得克拉夫啧啧有声,顺带还冲着凌云有很深意的看了几眼。
这么好的一朵鲜艳的玫瑰花,怎么就Сhā在了你这么一陀冒着热气的新鲜的XX上呢......老流氓敢肯定,克拉夫心里此时肯定是有这个想法。不过他也不太在意,有本事你来抢一个看看,别管怎么Сhā上的,老子就是有这个本事。
“您好,美丽的夫人。我是来自罕克拉玛家族的克拉夫。”小胖子冲着菲利克斯点了点头,右手抚胸来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我的族长命令我驰援本族薇仙地的长官建设他的领土,并且帮助他驱赶敌人。命令我带来了秘银总共三百七十斤,无瑕疵的绿宝石魔法盾戒三百六十枚,以帮助贵地的士兵提高战斗力。”
说完,小胖子非常无奈的冲着凌云看了两眼——本来按照惯例,在宣读了物品名单之后,就应该开箱让接收人清点的。不过非常可惜,这个接受人早在前一段时间里就以不太正规的手段将这批本来就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收藏了下来。现在人家自然就是拿不出来的。
菲利克斯看着克拉夫的眼神,又看了看凌云眼神飘忽的表情,立刻恍然大悟——敢情让这家伙出去统计居民数量,他跑出去抢劫去了。还好死不死的抢劫到了自己人。
不过瑟雷恩的家伙们都是写粗坯,倒也没有谁在意这个交接过程——如果换了其他贵族老爷们聚集的地方,遇到这样的情况恐怕都会先把东西吐出来交给人家,然后再让他来交给自己。不过流氓肯定不会,本来嘛,东西都已经在自己手里了。何必又去走这么一个过场。
“感谢贵族族长的慷慨!这些物资对我们来说简直是太有用了。”菲利克斯皱着眉头想了想说道:“可是,无功不受禄......”
“您太客气了,夫人。”小胖子呵呵一笑:“您还记得这名领主大人在落日镇的时候击败的那两名龙骑士么?多亏了他,我们才能够幸免遭到突然袭击。”
操他娘,我就是说怎么会有龙骑士忽然袭击我。我平时没招谁没惹谁,当初还以为跟安达瑞斯是一路货色,敢情是他们惹出来的。
想到这里,老流氓倒是心安理得了不少。
“您太客气了,那只不过是举手而劳而已,贵族竟然赠送这么多的珍贵物资给我们。”菲利克斯虽然语调如常,但是任谁也看得出她眼中深深的疑惑——至于到底在疑惑什么,没人知道。“今天就请您在瑟雷恩住下来,品尝一下我们的食物,看看我们的风土人情,希望您有一个快乐的夜晚。”
“当然,夫人,谢谢您的美意。”克拉夫微微一点头,再抬起头之后,视线对上了薇仙。
“礼炮准备!”凌霄又乐呵呵的抗着两门火炮爬上了了望台。“放!”
“飕”地一连窜整齐的声音四面拓开。以凌霄们的圆形阵为核心,就像一朵怒放的蟹爪菊,四面八方蹿起了一道道飞速条约翻滚着的布条。
"你们经常这么放礼炮么......"克拉夫掏了掏有点鸣响的耳朵,对着同样掏耳朵的老流氓问道.
"偶尔吧....."
8-93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二 古老的罕克拉玛
处显的无比的宁静安详。民兵们今天没有准备烧烤晚会,对于迎接这个古老的罕克拉玛——用老流氓的话来说是根本没有听过的古老的家族的贵客,当然不能用糊弄其他人那一套。今天厨师们出奇的兴奋,因为领主大人前所未有的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烹饪出一桌所谓的中看不中吃的食物。
其实,这些厨师的水平是不错的。只不过能领主大人的爱好比较特殊,他不喜欢像那些贵族老爷一般弄些精致的小刀叉在银质的盘子上切割那些根本就吃不饱的食物。这位领主大人平生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这下好了。厨师们正大光明的烹饪起了那些精致的令人发指的菜肴——老流氓光是站在一边听脑袋就已经有点发晕了。他甚至忽然有一种感觉,自己领主了这么久,还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体验到一个贵族该吃的东西是什么——当然,他不会开口说出来。
夏季的拉普拉塔河里红鱼正是鲜美的时候,刚刚大战了一场之后的河道中更是留下了无数的养料。这些吃着人肉长大的鱼怎么吃都觉得别扭。可厨师们可不管这一套,他们光讲好看而已。鲜艳的红色鱼身点缀着青翠欲滴的青菜,青菜上浇着黑色的鱼子酱,香气扑鼻。
麦芽饼被烤的焦黄,黄|色的外壳上也裹着不少的果酱,面饼里夹着喷香的腌肉,用红色的野菜点缀了盘边,大盘上一片姹紫嫣红——外表是挺好看的,老流氓旁边盯着这一桌子的佳肴,猛摇脑袋。
“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搞这名堂?这些东西看着挺好看的,但是真的能填饱肚子么?”老流氓用手夹起了一块麦饼之后放在了嘴里一阵猛嚼,然后打了个哈欠评论:“这些东西真没有味道,老子还是去等着晚上的烤肉吧。靠这些东西填饱肚子,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这又不是让你填饱肚子的。这是招待客人的。”正在整理桌面扔过去了一个大白眼将凌云打翻在地:“好歹那也是薇仙的哥哥,你得叫人家大舅子,就拿你们吃那些猪食去招待人家。你觉得你心里过意的去吗?你得知道,他一句话就可能让你变个光棍。”
“光什么?这位小妞,你没睡醒呢吧?你难道不知道我今天站在这里的身份是什么吗?”老流氓嘿嘿一笑,一双大手冲着利薇雅漂亮的脸蛋上摸去:“我可是这里的领主大人,按照帝国法律来说,领主对自己所辖区的子民是有初夜权的......”
“滚!流氓!”利薇雅脸一红,抄起了一把刀子就朝凌云丢了过去——当然,这多半是出于打情骂俏的份上,她根本就没有瞄准凌云扔。虽然说她即便是仔细瞄准了之后能扔中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利薇雅还是怕把自己这个又可爱又可恨的情郎给伤到了。
“流氓也是你们培养出来的。想当我初到坎纳斯的时候,是一个多么纯洁可爱的处男。”老流氓一ρi股坐在了加长的,铺着洁白桌布的十米长桌上叹气,他这一ρi股下去将桌子上那些摆放整齐的餐具给弄了个稀烂。利薇雅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布置好的餐桌被毁于一旦,怒从心中起,张牙舞爪的就冲着凌云的方向扑了过去,准备好好教训教训这个恬不知耻的家伙。
老流氓倒是很想的开,嘿嘿一笑之后两手张开,准备迎接利薇雅主动投怀送抱——对于美女用自己当武器这种事情,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特别是这个男人有点痞子像,而且这个美女又是自愿的情况下,傻子才会去拒绝呢.....
“你们俩别闹了。”就当利薇雅要跟老流氓来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菲利克斯推门进来了。“凌云,你去挑选几个人来作陪,够格高级干部的,面像好一点的,全部让他们到这里来报道。我今天才发现,我们能见人的干部实在是太少了。”
“恩,薇仙呢?还在里面长谈?”老流氓闷哼了一声,却也依然听话的跳下了桌子。“真不知道那小胖子心里想得是什么,别是哪天回去告我的黑状吧?现在想起来,还真不是我们先动手的。这家伙一上来就是一道雷电火焰,要不是老子命大,怕是早就死在了他的手里了。要告黑状,那理也在我这边,我大不了就算正当防卫。”
老流氓边想边朝外面走,完全没有想到过,克拉夫会什么会朝他先动手——好像经过了不到一天时间,他的健忘症越来越严重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做过强盗,拦截在人家的商队前面的事情。准确的说,这应该是一种非常罕见的“选择性遗忘症”。
丝毫不觉得自己有怪病的老流氓出了餐厅大门之后就奔着太森那一堆瘪三跑去了——这家伙被自己一斧头敲中之后依然是屁事没有,该吃吃改喝喝,甚至连一点伤痕都没有留下。也不知道是克拉夫故意手下留情呢,还是他的确走了狗屎运,那锋利无比的车轮大斧竟然是整个斧面撞到了他的身上,以至于连冥海都在感叹,这小子运气太他娘的好了。
老流氓倒是轻松无比,对他来说,丝毫没有一点那种女婿要见家人的感觉——反正老子这里都做下事实了,你们不同意也就是那么回事了。况且,克拉夫带来了这么多的东西,通俗点说,这应该叫做新娘的嫁妆——或者真是嫁妆也说不太一定。
克拉夫倒没有时间想这个,他现在待在薇仙的房间里,好不容易把这个躲躲闪闪的妹妹给抓住了。平时泼辣无比的薇仙在克拉夫面前犹如鹌鹑一般听话,以一种极为淑女的方式,两脚并拢微微倾斜靠在床沿上,双手整齐的放在膝盖上。
“装,继续跟我装。”克拉夫看着薇仙乖的犹如鹌鹑一般的样子叹了口气:“我跟你说了无数次了,我真的不是来把你带回去的。况且,我现在带你回去,你觉得有用吗?你觉得可能吗?就是外面那位领主大人现在把我当贵宾看,如果知道我要把你带回去,我能不能完整的走出这个瑟雷恩还是个问题。”
薇仙抿着嘴巴不说话,也看不出她心里在想什么。这可把克拉夫弄得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说了半天他口水都说干了,薇仙始终不回话。
“我知道,你是怕你当初偷偷从家里跑出来,我是被父亲派来捉你回去的是不是?你也太小看父亲了。如果他真要捉你回去,还用等到今天么?这位领主大人的确很强,但是听说他好歹也失踪过几十年,如果父亲真的想要将你带回去,就不会等到今天了。”克拉夫揉了揉太阳|茓说道:“你相信我,跟我说句话怎么样?我又不会杀了你。”
“你真的......不是带我回去的?”在克拉夫炙热期待的眼光中,半晌之后薇仙终于开口:“我是怕,你要把我带回去。我和他好久没有见面了,我不想一见面就要分开......家族的命运我无法抗争,我只希望能和我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问题就在这里,现在谁也没有说要把你带回去。”薇仙终于开口,这对克拉夫来说是一个大进步:“我不是刚刚跟那位夫人说过了么,我是被家族派来支援你的男人的。”
“骗人,家族里那些人从来都不会走出龙牙山,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存在?”薇仙皱了皱鼻子:“你不是想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吧?我可没有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就跟你回去。我没有好奇心,不想知道这里面的原由,反正我就是不走。”
克拉夫彻底崩溃了,他忽然觉得以前非常可爱的妹妹现在怎么忽然变得如此刁蛮任性了——一其说话的口气,思考的方式完全像极了他刚刚认识的一个瘪三,此时这个瘪三正蹲在瑟雷恩广场上跟另外一群瘪三胡吹乱侃,人群中偶尔还能听到爆发出一阵豪爽的笑声。
“这其中的原由,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我只不过是接受了这个命令而已。”克拉夫耸了耸肩说道:“我没有任何理由要将你带回去,你是我的妹妹,我当然希望你得到幸福,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可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你看我像那种专门拆散人家的坏人吗?”
“那家里为什么忽然回派你到这里来?我们以前根本就没有联系过啊......”薇仙抬起了漂亮的大眼睛看着天花板。“阴谋......?”
“我也不知道,或者在晚餐的时间,你那位心上人会给我们做答。”克拉夫耸了耸肩——小胖子一耸肩几乎把脖子都耸没了,惹得薇仙一阵娇笑。
“长老是这么说的......”克拉夫有点无奈。
8-94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三 前奏曲
瑟雷恩最高规格的一次宴会就在友好而快乐的气氛中展开了。这一天,所有星翰民兵的头目都被逼换上了正规无比的服装,装模做样的坐在一张十米长的餐桌面前,手里捏着可怜的精致得过分的银质刀叉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这些民兵头领和几个打手都是老流氓拉来一起陪他受罪的。领主大人嘴里说的好听,是让他们来享受从来都没有尝试过的美食,事实上,这些家伙们一眼就能看出领主大人眼里深深的无奈和愧疚——怕老婆本来就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特别是像瑟雷恩这样以彪悍著名的领土,其领主大人为了几个美女的命令而将自己的下属拉来受罪,的确是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瑟雷恩没有专门的宴会厅,因为这个地方已经几十年不见新客人了。今天的宴会是在民兵们的大食堂中举行的。菲利克斯提前将那些被体重超标的民兵们坐坏的凳子搬了出去,换上了一副崭新的家具之后,又将几张桌子拼到了一起,上面覆盖上了一张长长的台布。
说到这里,那要多得感谢哈姆雷特元帅阁下——他今天当然也被老流氓拉在一起列席。这个家伙不知道为什么想加入瑟雷恩阵营,老流氓倒是没有痛快的拒绝,号称要观察一段时间再说。结果,这个倒霉的家伙也被拉来一起吃这些吃不饱的东西了。
那些银质的精美餐具闪闪发光,是哈姆雷特的军队中缴获的战利品,若是没有这个家伙,瑟雷恩可只有那些平时用陶土烧制的餐具,那面子上可不太好看了。
“这真的是我们的食堂吗?”太森提着一只马腿正在猛啃,一边啃一边被老流氓拖进了食堂,这个饭量奇大的家伙是一万个不愿意来这里受罪。可刚刚一走进食堂就被里面的景象惊呆了。“我怎么感觉我进到了藏宝库里面啊......我从来都不知道我们吃饭的地方是这样子......”
此时太森只觉得眼睛被一阵光芒闪得几乎是以为自己得了老花——到处都是闪亮无比的装饰和精致的餐具。在十米的餐桌顶上倒吊着一盏水晶大灯,上面的火把映着水晶灯发出柔和无比的光芒。在餐桌上每隔一米的地方都摆放着一份精致的餐具,银色的光泽让这里看起来富丽堂皇。在每一张椅子后面,都有一个漂亮的半精灵穿的花枝招展的充当侍女,知道的说这是瑟雷恩的大食堂,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那个淫荡贵族家里的餐厅大堂呢......
“这也太扯了......”老流氓揉了揉眼睛:“这真的是我们那个以破烂和乌烟瘴气闻名的大食堂吗?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自己家......”
“你说的基本正确,这里除了房子之外,基本上所有能看到的东西都不是你自己的。”利薇雅笑嘻嘻的拍了拍桌面上的白色巨布说到:“如果把这布掀开......”
“别,别掀,就这样吧,这样挺好看的。”老流氓嘿嘿一笑,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这得多谢谢哈姆雷特阁下才对,没有你的帮助,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修建出一个这么高大富丽的食堂呀。我到今天还没有搞清楚,你说你一个行军打仗的军队弄这些东西干带在身上干什么?”
“你问我,我也没有搞清楚。”哈姆雷特苦笑一声,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这家伙也许是除了菲利克斯和利薇雅之外最懂礼貌的一个了。他首先将自己桌子前面的餐巾拿来,围了一张方形餐巾在脖子上,然后在腿上铺下了另外一张。接着将自己的刀叉整齐的摆在两手边。接着端端正正的坐在了桌子上,等着晚宴的开始。
哈姆雷特倒是比较善解人意——他知道这群瘪三肯定不知道正规餐具的礼仪,所以首先身先士卒,给老流氓他们的示范了一番。果不其然,这群瘪三在看到了哈姆雷特的动作之后,一个个赶紧抢了一个位置坐下,然后学着这个过程做了一次。
他们的样子倒是像模像样,只不过这群瘪三一些高,一些矮,一些胖来一些瘦,坐在那里乱七八糟,一眼看过去就跟种族大集合一样。对于这个情况,菲利克斯叹了口气,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瑟雷恩的种族本来就是混乱无比......还好没有巨龙参加,否则,这里真要变个样了。
这时,从门口传来了几声轻微的扣响声,站在大门旁边的两个半精灵侍女立刻将门打开了。外面站着的,正是这次宴会的主角——那个已经换了一身崭新长袍的小胖子小矮子加老流氓的大舅子——传说中罕克拉玛家族来的克拉夫阁下。
薇仙此时也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长袍——这一身行头以前凌云可是没有见过。一袭大红色的裙袍上点缀满了金色的丝线,组成了一副昂首欲飞的巨龙。这条龙就跟小胖子最开始抗着的旗帜上那副图一样,同样是一只黄金巨龙。巨龙被刺绣的栩栩如生,在裙袍上好像展翅欲飞一般。巨大的龙翼张开覆盖住了薇仙曼妙的身形,一只巨大的龙头正怒目圆睁,被设计的特别有立体感——不知道是处于设计师的个人喜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那只巨大的龙头位置正好在薇仙高挺的胸部上,随着她的走动而一上一下的轻轻颤动。
这件裙袍被设计的极为贴身,一下就将薇仙整个身体曲线给暴露了出来。薇仙平时喜欢穿宽大的裙子,没有想到这么一穿,竟然让再场的所有男人吞了口口水。不过在老流氓的怒视之下,他们立刻低下了头去——老板的女人还是少看为妙,现在眼睛吃了点冰淇淋,说不定以后小鞋就一打一打的送。
最为夸张的,这一定是那个设计师的个人变态爱好——长及脚的裙袍下摆竟然在大腿外侧有一道长长的开叉,一直到了膝盖上三寸的地方。
“克拉夫阁下,我们都在等着您呢。”看着老流氓眼睛发直,菲利克斯只有自己站起身来,以女主人的身份向这个远道而来的家伙问了声好。“我代表瑟雷恩全体人员欢迎您的到来,并且预祝您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怎么会是女人站起来打招呼?小胖子一楞,不过看到老流氓发直的眼睛,却很快的释然了——这个带队抢劫商队的领主大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既然来到了这个家伙的地盘,估计也没有什么礼仪可言了——小胖子现在心里在骂娘,他**早知道就不穿这身衣服了。
小胖子的衣服跟薇仙一样,可能是同样出于设计师的心里变态,被设计成了紧身形。大家可以想像,一个四肢短小身材肥胖的家伙穿上了一件紧身衣是什么感受。先不论他是什么感受,起码外人在视觉上的感受就已经无法形容了。这可跟美女的紧身衣有天壤之别。
“谢谢您,尊贵的夫人,我在此代表罕克拉玛家族向您表示谢意。”克拉夫客套了一句之后,也坐上了自己的位置,后面的半精灵侍女立刻乖巧的为他倒上了满满的一杯血红葡萄酒——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由于哈姆雷特阁下的支持,才能有的东西。“没想到,领主大人倒是十分有雅兴,我听说这血红葡萄酒非常难得,您是从哪里订购的?”
“这......我也不太清楚。”老流氓嘿嘿一笑,大手一挥说道:“大家都饿了,克拉夫阁下走了一天路的,估计也是饿了吧?大家都吃都吃,别跟我客气,吃了不够还有。在瑟雷恩其他的东西没有,吃的东西管够。”
克拉夫发誓,这是他有史以来听到过最粗俗的餐前语——完全不是能从一个贵族领主嘴里说出来的。不过他很快就忘记了,因为只要一想到这个流氓领主带队打劫自己地盘上的商队,并且扬言要把东西搬到自己卧室去检查的时候,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
老流氓无聊的搬弄着刀叉,克拉夫来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不会仅仅只是为了送点东西那么简单吧?还有老子抢了他一通,这家伙竟然也一点不生气。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名堂。
今天这晚宴估计没有一个人有心思吃饭。民兵们是因为根本吃不饱,提前又被老流氓警告过要保持优雅风度,天知道他娘的瑟雷恩民兵什么时候有过优雅的风度了。可是老板下了死命令,他们也只好装着斯文,一叉子一叉子的吃着那些精致过分的食物——只有太森乐呵呵的动不动就朝自己藏着的马腿上切上一刀。
薇仙冲着老流氓猛劲眼色——可惜老流氓在无聊的戳着自己面前的食物,一点也没注意薇仙的眼色。
“我一直听说瑟雷恩的士兵都是骁勇善战,今天一见果然不同反响。”在一片沉默的刀叉声中,克拉夫首先打开了话匣子:“传说维京武士们有天生自我狂化的体质,如果我猜的没错,坐在这里的有一大部分都是维京武士吧?”
“那没错,他们是我最骄傲的战士。”老流氓有点得意。“维京武士现在是瑟雷恩的禁卫军,只要有他们保护,任何家伙们别想轻易靠近这里一步。”
“瑟雷恩占有了一条秘银矿脉,这更是让人羡慕的事情。”克拉夫若有所思的说道:“听薇仙说起来,这完全都是这些骁勇善战的战士们战胜了守护矿脉的邪恶种族的缘故。”
“那是,要说到抢东西的话,谁也和我们无法媲美。”
这话倒是真话,可是薇仙却依然在猛使眼色——眼睛都快抽筋了。
8-95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四 菲莉克斯
“我不要进去!他娘的里面的东西都吃不饱!我要篝火晚会!”前面一个人话音刚落,大食堂外面就传来一阵喧闹声,夹杂着一阵乒乒乓乓的摔打声之后,一个人硬被无涯从外面拖了进来,老流氓转过头去一看,正是自己那混帐儿子。“老子在说一次,我不想进去,我要等晚上的篝火晚会烤东西吃!我要吃掉一整匹狂风角马!放开我!放开我!”
凌霄此时正两手死死的拉住门框,不打算进这个大食堂一步。可惜他怎么能坳的过无涯这家伙的蛮力?没三两下,小瘪三就很不情愿的被拖了进来。
原来凌云临时通知了在星翰草原游荡的无涯,无涯听到了有好东西吃肯定跑得比兔子都快——这家伙是没有受过堪纳斯封建社会礼仪的荼毒,丝毫不知道这些东西中看不中用,而且要在那里无聊的坐上一大段时间,并且还要听着这些听都听不明白的话,还得面带微笑。
他其实是好心,听到老流氓叫他一起来吃好东西,结果硬生生的将和他一起在星翰草原游荡的凌霄也拉了过来。凌霄跟这个土鳖不同,他从小可是跟着几个严重受过封建社会荼毒的美女一起生活,这些礼仪东西他从小就受够了……
“别给我闹,进来坐好。”老流氓用一种看到了难兄难弟的眼光盯着自己的儿子说道:“来吧,跟老爸坐一起,我们也有一段时间没有亲近亲近了。”
凌霄同学瞪着眼睛看了这个瘪三半天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你狠,好歹你还自认为我爸,竟然把我朝火坑里面推……你狠,我记住你了……”
这两父子都有一副流氓外表,丝毫没有发觉旁边的人在场,重演着一幕幕针尖对麦芒的好戏。在塞雷恩一干瘪三眼里看着实在是太正常了,这两父子如果见面不咬得一嘴毛,恐怕他们还会觉得稀奇,可是看在克拉夫眼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领主大人也太夸张了吧,看上去这家伙好象是两父子,这个年轻人口口声声说什么朝火坑里推,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看来这个领主大人的歹毒之处,还远非自己可以想象。
“这个…..”克拉夫轻轻咳嗽了一声,拉开了两个正在大眼瞪小眼的家伙,“这一位年轻人,一定就是领主大人的儿子吧,跟您看起来简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的英武不凡啊!将来的成就肯定不可限量,其成就绝对不在其父之下!”
“哎呀!这个胖子是谁?嘴真甜。”凌霄低头一看,看到一个脑袋顶。“耶?这家伙是谁?没有看到过啊。不对,不是嘴甜,这家伙是有眼光!不过你搞错了一点,我可不是他儿子/”
小胖子额头上很不着痕迹的流下了一滴冷汗——俗话说虎父无犬子,现在看来果然就是这么回事啊,他娘的这两个家伙若谁说不像父子,打死他也不信。不过这怎么说也算是人家的家务事,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他嘿嘿干笑一下。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坐好。
“刚刚我们说到了哪里?”凌云细心的将面前的十五盘麦饼卷成了一个厚实的麦饼,因为那些看起来挺精致的饼子事实上都是膨胀过的——看着挺大一堆,捏在一起不过半个拳头大小。“嘿嘿,别看我,我实在是吃不饱才这样。”
“说到了那一条矿脉。”克拉夫早就已经对老流氓的行为习以为常了。“在前一个月的时候,在家族矿脉的地方,地下猛然出现一阵震动之后,在那矿洞里面就出现了无数的魔兽,到今天为止,我们的战士已经清除了百只以上。可是它们的数量好象一点也没有减少的样子。”
“魔兽?你们家族的矿脉有魔兽守护吗?”老流氓终于将那一张合成大饼弄好,狠狠的咬了一口之后终于出现了满足的表情。“那你们以前是怎么开采的?顶着魔兽开采?我以前倒是听说过,天材地宝中一定有一些守护者在哪里看守。我们那一条精金矿脉也一样,以前是一只大炎灵兽在看守,不过那只东西比较懒惰,现在也没有找我们麻烦,我也懒得去找它。”
“不是一直都有,而是最近才出现的。”克拉夫苦笑了一声说道:“哪里会有人顶着魔兽开采?我们也是不得已的。这一条矿脉是大陆上已知的秘银矿脉仅有的六条之中的一条,家族长老怎么可能轻易放弃?而且好象我们这样的魔法师家族,对秘银的渴求可是超过非同一般的。”
“那就怪了,难道还能自己生出魔兽不成?”老流氓乐得又狠狠的咬了一口合成饼子,凌宵看着老流氓的行为,似乎若有所悟,要吃饱也只能这样,他也开始卷起了麦饼。
“这还不是最怪的,如果是生出的都是一些初级魔兽的话,那还不要紧。你根本无法想象,从那里面出现的,竟然都六级王级魔兽!天知道这些家伙们为什么一起出现在那里,好象约好了一样。”克拉夫摇了摇头说道:“领主大人,长老派我过来的实际目的,除了来增援贵领土之外,还有就是有沿路向各个拥有稀有金属矿脉的主人们示警。根据我的统计,各个地带的矿脉都遭受到了不多不少的侵扰。”
凌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转头向大当家询问:“我们的矿脉呢?那只大炎灵兽是否开始骚扰那些熔岩矮人了?”
“现在还没有发现异常,那只怪兽一直在睡觉,好象从我们开始开采到现在,它就一直没有睡醒过。我还觉得奇怪,它的贪睡程度简直就和一只龙不相上下。”菲莉克斯抬起头想了想,回答道:“好象也没有发生过其他的魔兽侵袭矿脉的事件,如果是有的话,熔岩矮人恐怕早就跳出来了。”
那就好,凌云心里暗暗自言自语,跟龙一样?这大炎灵兽根本就是我们炎黄大陆的灵兽,要说起它的睡眠时间,经过个几千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龙比龙气死龙——看来同样是龙,这里的龙睡眠时间简直太短了。在咱家乡,那些真正的神龙根本没有人见到过,据说它们身长万里,隐没在云雾之间。跟有记载说它们沉睡的时间经常超过万年之久……
不过克拉夫也挺奇怪,一路特别跑过来示警,到底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这个小胖子吃饱了没事干吧?老子明天得亲自下矿脉去看看才是正题。
眼看跟红月帝国的梁子已经结上了,这时候在支持我们金钱来源的矿脉再出点什么问题的话,那就真的不堪设想了。到时候没钱了,要武器没武器,要粮食没粮食,更可怕的是连战士们治疗伤势的药品都买不起的话,那么干脆直接投降来得干脆。
“阁下跑过来,就是特地告诉我们矿脉有问题么?”老流氓眯着眼睛问道:“还有,我对阁下的家族为什么会来我的领土驻防支援很感兴趣。你能告诉我一些具体的么?”
老流氓不傻,人家大老远的跑过来,还带了这么多好东西过来,如果说没有点索求的目的的话,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的。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没有那么傻的人。
“这个……说起来……”一直大大方方的克拉夫有点吞吞吐吐了,果然是有什么事情。“阁下,在这里我得解释一下,我们的家族,您也许从薇仙那里知道了,是一个纯粹的魔法师家族。我们有最优秀的魔法师和最古老的历史,我们甚至在守护着一个神迹。”
“您有话直说,我们都不是虚伪的人。”老流氓嘿嘿一笑,大手一挥说道。
“那就好,那我就直说了。”克拉夫舒了口气,“由于我们家族的缘故,不能接触外人。最近一段时间内魔兽肆虐成性,其中又有不少对魔法免疫度非常高的魔兽,所以……以阁下跟薇仙的关系,我们可以说不是外人,所以长老才派我来这里……”
“明白了,阁下是想让我们派些战士过去吧?”老流氓还没有开口,一直没有说话的菲莉克斯忽然抬起头来开口说话了。“没问题,我们这里什么都不多,就是战士比较多。”
“您确定吗?”克拉夫喜上眉梢:“我得首先确定一下,我们需要的都是维京武士。因为普通的士兵进去,他们很可能送命。”
薇仙冲着老流氓猛使眼色,眼睛又进入了抽筋状态。可惜老流氓看了半天,没有看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当然,您看,这就是我们的维京武士首领,太森。”菲莉克斯冲着在那边卷合成饼的太森一指:“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的老战士,请您放心,他一定会从旁协助贵家族将洞|茓里的魔兽完全清理干净的。”
老流氓在一边瞪眼睛——今天菲莉克斯是吃错了什么药吗?怎么这么大方?他本来准备回绝小胖子这个请求的。开玩笑,全是王级魔兽的洞|茓,即便是一个铁进进去也得给烧化了。
8-9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五 等价交换
“我虽然觉得我的战士们很强悍,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强悍到能跟一大群王级魔兽硬撼的地步。”老流氓抓了抓脑袋,他无法理解菲莉克斯的做法。小胖子说自己家族的矿脉里面全是魔兽,而且都是王级魔兽,这里面本来就有猫腻。“你要知道,他们家里有多少魔兽,跟我们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他又没有给我们矿脉的开采权——如果是给了我们开采权的话,那还好说一点。”
宴会之后,凌云一直盯着菲莉克斯猛看,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忽然就大方起来了。按照道理来说,菲莉克斯应该是最不大方的一个,在瑟雷恩这一亩三分地上,最懂得顾家的就是他。而这个请求看上去明显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打死他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精明无比的菲莉克斯竟然会看不出来。
菲莉克斯倒也轻松,拿着一份资料盯着,悠闲无比的哼着歌曲,这让凌云吓了一条,莫不是最近压里太大,将她给弄得神经了吧?
“菲莉克斯,你脑子没问题吧?”老流氓说着就要将手往她的头上放,才放到一半的地方,就被菲莉克斯一巴掌给打了下来。“脑子没问题?那你怎么会答应这样的事情?全世界的鸡蛋联合在一起能够打败石头吗?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我脑子里在策划一件非常值得考虑的赚钱的事情。”菲莉克斯乐呵呵的拍了拍凌云的脑袋:“我们的领主大人只会打仗,这些歪歪道理,你如果不了解历史的话,是无法想通的。”
“我了解历史个屁,我只知道凭太森他们再上几个也没有办法去阻挡一群王级魔兽吧?”凌云斜着眼睛对自己的智商遭到侮辱一事提出了抗议。“无论你在策划什么,这件事情绝对不行,不能让我们的战士朝火坑里送,那简直就是找死。”
“我没有指望太森他们能够顶得住一群王级魔兽啊,你难道当我疯了不成?”菲莉克斯眯着眼睛笑嘻嘻的冲着外面看。“等到薇仙回来,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了。”
“等她回来我也不会同意。你是没有遇到过王级魔兽,没有对它的力量有正确的评估才会这么说。”老流氓转过念头一想,对于王级魔兽薇仙可是有刻骨铭心的记忆,让她来说那是最好不过的了。“那行,我们等到薇仙回来,我看你们到底在想什么。”
“我的领主大人,你想想,我曾经做过对瑟雷恩不利的事情么?你觉得我像那种把自己的士兵往火坑里推的人么?”老流氓说了一大通,菲莉克斯不乐意了。“饭是一口一口吃的,有些事情要达到目的,就必须付出一些代价。好像你这样整天混来混去,我怕再不增强我们的实力,哪天真的有人铁了心来攻打瑟雷恩,我们还是一群只会地上砍人的士兵,哭都找不着调门了。”
“好像是很有道理。”老流氓坐在椅子上很郁闷。“怎么我就听不懂呢?”
宴会已经散尽,几个维京武士早早的就出去找东西了。无涯这个倒霉的家伙被凌云拉来吃好东西,结果吃了半天连点感觉都没有,也跟着他们出去找东西去了。凌霄一个人蹲在瑟雷恩广场的马路牙子上,嘴里叼了根骨头,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
薇仙正从自己的卧室走出来,对于这一点老流氓早就意见不小。克拉夫为啥不去住客房呢?不过转念一想也就算了,克拉夫去住了薇仙的房子,薇仙就得跟自己睡在一起,这么算起来,还是自己占了便宜。莉薇雅公主不知道为什么,也笑ⅿⅿ的跟在薇仙后面,两个人在亲热的说着什么。
莉薇雅也是一个人精,不然她就不会这么多年来将这个强盗和流兵散勇横行的大荒原管理的这么好了,薇仙很可能受到克拉夫的蒙蔽,可是莉薇雅应该不会。
薇仙推门进来,首先是冲着老流氓狠狠的瞪上了一眼之后,好像看到亲人一般的扑到了菲莉克斯的怀里,对着她一阵猛夸,大概也就是学问渊博之类的鸟话,期间还对某个不学无术的流氓进行了批斗,搞得老流氓是丈二金刚摸不找头——今天都怎么了?疯了不成?
两个亲如姐妹的美女做在一起,在兴奋的聊了一通老流氓听不懂的事情之后,好像终于注意到了领主大人的存在——这让凌云叹了口气,怎么搞到了现在,我的存在感越来越低了,这俩人都进来快十分钟了,才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我得批评批评你,你得多读读书了。”薇仙首先是一脸的严肃。“你没看到我对你猛使眼色吗?”
“没有,我以为你眼皮抽筋。”老流氓嘿嘿一笑。“话说回来,我正等你来跟我解释呢。你们家那个小胖子我觉得不安好心,在一个矿脉洞|茓里面让我的战士去面对一群王级魔兽,这业务不划算。就凭他给我们那一点东西,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实在不行我们省吃俭用一年时间,一样可以买到这些东西。”
“那你知道罕克拉玛家族的传言吗?”薇仙白了他一眼:“你知道龙牙山的宝藏吗?”
“宝藏我倒是知道,以前我还打算去挖呢。不是那个安达瑞丝的出现的话,我现在估计已经把宝贝弄到手了。”老流氓掏了掏耳朵说道:“这关你们家什么事情?”
“所以说你念书不多。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的。我是跟我着尼古拉斯大公爵游历的时候到访过薇仙的家族,这是一个在世代守护着传说中神迹的强大的魔法师家族。他们每一个族人都拥有一身强悍的魔力,而且在年轻的时候就能够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这多得于这个被封印的神迹——而同时,这个家族也因为这个神迹,无法产生任何一个肉搏型人物。”
“我估计我们脚地下也有一个神迹,如果他们家里的那个是母的,我们这个是公的。”老流氓自以为很幽默。“我们无法产生魔法师,他们无法产生战士。”
老流氓的幽默在莉薇雅的白眼之下很知趣的停止了。
“我们家族有一个古老的禁忌,那就是避世。所以虽然我们家族的魔法师很多很强大,但是他们很少出现在这个世界中。”薇仙嘻嘻一笑说道:“这一次算我们捡了个大便宜,因为我的缘故,我哥哥来瑟雷恩寻求帮忙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放在你们这里,并不算违反了避世这个禁忌,因为我们的关系已经摆在这里了。”
“我们的关系?啥关系?”老流氓很无耻的明知故问,然后在咣当一声一个由薇仙手里飞出的平底锅砸在他脸上之后,老流氓结束了自己的幽默。
“凡是大家族的人想要开口求人的话,必定都不会太好意思说出口。可以说,他送我们的这些东西,并不是你说的什么买命钱。”菲莉克斯扬了扬手里的数据表,冲着凌云问道:“我们最缺乏的是什么?就是魔法师。我们派去战士增援他们,这倒无所谓,我们的战士多,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提出来要交换一批魔法师的话,我想他们肯定会答应的。”
“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对这些坑猛拐骗的门道倒是很有研究。”老流氓想了想匝吧匝吧舌头说道:“这个听起来好像就很有诱惑力,比给我一大堆钱来的过瘾得多……可是我还是拒绝。我宁愿不要那些魔法师,也不想我的战士去送死。毕竟他们要面对的不是小猫两三只。”
“你脑袋怎么那么死?”薇仙狠狠的点了凌云的脑袋一下,点的凌云差点失去平衡:“我现在问你,我们这里有能够挡得住王级魔兽进攻的人吗?你给我数数有几个?我们仅仅是派过去士兵增援,是增援,而不是要消灭。”
“那有啥区别,增援不能总坐在外面喝茶吧?”老流氓白眼狂翻。“还不是得进去顶着,难道你让魔法师在前面抗着王级魔兽?”
菲莉克斯叹气了,薇仙无语了,连莉薇雅都无奈了——这家伙怎么那么笨呢。
“做人,不能那么实在。”最后,还是一直没有说话的莉薇雅开口了。“你想免费得到一大群实力强悍的魔法师傅助阵吧?”
“废话。”老流氓又一阵白眼。“谁不想谁是傻B。问题就是,我想要他们的援助,就必须得把我们自己的战士送上去送死。我不干。你们想也别想。”
“我们瑟雷恩有能够顶着得魔兽的人物么?不说多了,顶个五六只吧。”薇仙想了想说道:“比如说你带回来那群打手,你认为他们能不能顶得住那些魔兽?”
“顶是能顶,问题就是我不可能派一个人过去顶吧?他们要说面对魔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不过他们得留下来护卫瑟雷恩。天知道那个B养的帕鲁斯是个什么货色。”
“只要能顶住一天,你以为后面的魔法师会轻易放过那里面的魔兽吗?”薇仙叹了口气说道:“要知道,魔法师屠杀的速度可是很快的。我们不仅仅白多了一群魔法师,而且我们的战士完全可以跟你说那样,在后面喝茶吃包子。”
“你怎么不早说?有这好事!?”老流氓想了想,猛然一下跳了起来。
“我以为你知道呢。”薇仙白眼一翻,看着这个文盲很是无语。“这样好的一个交易,你说干不干?我们没有任何损失,倒是多了一群魔法师……”
“蛟龙兄!你在哪里啊!”老流氓夺门而出。
8-97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六 深渊地|茓的骚动 上
“前面依然受到巨大的阻力,我们无法前进。派出去的士兵已经死得差不多了。”象头怪物挺着那一块巨大的水晶在跟旁边的魔兽聊天:“我从来不知道人类世界竟然还有这么强悍的东西存在,到底是什么家伙把我们的士兵阻挡在桥梁出口呢?”
“屁话,派出去的都是拉车那一级别的士兵,纯粹的炮灰,我一个可以打他们十个,被杀也很正常,用不了大惊小怪。”一只长着巨大的龙头的怪物懒洋洋的趴在河水中。地下河实在是太热了,如果不是看在这还是水的份上,估计有不少人会把它认为是一条熔岩河流。巴尔大人的命令是建造一座桥梁跨越这条河流,不少魔兽以为这只强悍的巨狼脑袋出了问题。
虽然这条河的河水比较起一般的河流来说,是滚烫无比的,但是还用不找特别建造一座桥梁来跨越它。不过疑问归疑问,谁也不敢这么说出口。深渊地|茓的规则很简单,若是你有本事去干掉那一只处在统治地位的巨狼的话,那么你是想士兵们下去洗澡,或者是在里面游泳都行,甚至你还可以命令他们在这里建造一座法师塔——虽然屁用没有,但是这就是权利。
“你脑袋没有进水吧?我还可以一个打三十个呢!”象头怪物不屑的摇了摇大脑袋,巨大的鼻子在他的脸上摆动着。“可问题是,据我所知,它们外在外面可是被称为王级的。人类的体质有多脆弱,在前不久的全面战争中已经体现过一次了。要不是巴尔那只老狼硬是封住了一个魔族的出入口,估计堪纳斯早就沦陷为魔族的乐园了。就凭他们的战斗力,只要不是遇到那些特别强悍的,这些士兵一个打一百个绝对不成问题。”
“他们是王级?你没蒙我吧?难道说有比他们更弱小的?”龙头怪物好象非常吃惊,看了看那边正在努力拉车的火焰黑狮说道:“这样的家伙也能称王?你确定真的有比它们更加弱小的生物吗?那样的生物在这个世界上还能生存吗?”
龙头怪物的话无疑会让许多冒险着喷血而亡——什么叫难道还有比他们更加弱小的存在?王级魔兽能够称为弱小吗?普通的冒险者一看到这样的东西,第一个反应就是退开,紧接着就是仔细观察一下它有没有发现自己,如果已经发现了,那么就作好成为食物的准备,如果没有发现的话,那么就撒丫子狂奔吧。
当然这也不能怪这个鸡吧长脸上的家伙,他们生存的环境决定了他们的认知——要知道,这里可都是强悍魔兽才能生存的深渊地|茓。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在这里闲逛的。
“说起来,我曾经听说过巴尔大人禁止我们深渊地|茓的魔兽朝外走,有这么一回事吗?”龙头怪物抬起爪子抓了抓自己的脑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好象是有这么一回事。”象头怪物想了想说道:“我也忘了。好象是有一万多年了。老子小时候就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情,好象是因为我们这个地方被禁锢起来了一个什么东西。有一道强悍的封印将整个深渊地|茓都给环绕了起来。不过谁也不知道这道封印到底是什么。”
“这里有封印么?”龙头怪物左看右看一番之后,巨大的脑袋猛摇:“不可能,一定是骗小孩子的。如果有封印的话我早就撞到了。你难道不知道一天到晚就在这个地下钻来钻去吗?我钻地龙的绰号可不是白白这么叫来的!”
象头怪物抬起脑袋来想了想之后,觉得这个家伙说的也有那么一点点道理——这个家伙整天没事就挺着个大脑袋在土里乱钻,这里的隧道几乎都要被他打得跟蚂蚁巢|茓一样密集了。若是说有什么隐秘的封印,那么他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
可是,巴尔那只老狼虽然有点讨厌,但是还不至于骗人吧?象头怪物抄起鼻子猛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上面那一道伤痕在清晰可见。
这是在那些古老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日子里发生的事情了,那时候,老子还是一个小象头怪,出生在深渊地|茓之中。由于生不逢时,那时候正好赶上了全面战争时期,由于巴尔决定抵挡魔族的入侵,那时候这只银色大狼并没有直接带领着部队参与到正面的对抗中。
魔兽毕竟是魔兽,无论它们做了什么事情,还是危险与恐怖的代言人。但是单单凭借那些人类和地面种族联军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抵挡得住魔兵们的脚步。在横断峡谷一线战役中,牺牲了几乎所有地面上叫得出名字的人类英雄的生命。
严重的还在后面,他们的牺牲并没有带来和平,而仅仅只是歼灭了一只魔族的精英战斗部队而已。要知道,这样的精英战斗部队,还有整整四支之多!
本来一开始,巴尔并不想参加这次地面上的大乱战,不过有一件事情却彻底的改变了它的想法,让它秘密的参与到了全面战争中去。本来深渊地|茓是处于一个秘密而幽深的峡谷,在那些年代中,人们还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存在。巴尔安静的约束着自己的手下,让它们不要轻易涉足地面世界。由于巴尔的强悍,魔兽们在尝试了几次无法战胜他之后,也就乖乖的听话了,日子好象就这么安静的过去了。
一直到有一天,一支魔族精英队伍从深渊地|茓的上方打开了空间,一支将近三万人的部队降落到了深渊地|茓中。不知道是处于什么原因的考虑,这支魔族部队一下到地面便开始大开杀戒。将一个好好的深渊地|茓杀的是鸡犬不宁。
本来不想Сhā手地面战争的巨狼这一下可怒了,他娘的我不来找你就还偏偏送到我家门口来让我打,这不是找死么?
要说这支魔族军队的确强悍,在巴尔率领大群领主级魔兽的进攻下,居然也支撑了一天才被歼灭。难怪地面上那些联军精英会被仅仅一支魔族精英队伍消灭。这只三万人的部队,最普通的士兵实力几乎都跟王级魔兽相当。若不是他们的数量并不太多,巴尔恐怕也要吃大亏。
即便是这样,在歼灭了这支数量有思三万之多的不速之客之后,巴尔还是吃了亏——它被一名魔将击伤了眼睛,脚上也被拉下来了一大块连皮带毛的肉。疼得它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这只巨狼脾气不好是在深渊地|茓出了名的,可惜这些魔兵不知道自己闯了祸。
巴尔在初步治疗之后,毅然决定参加战争,不过它参加战争的方式非常特殊,从来不正面的跟这些军队对抗,而是守护在他们的空间出口处,出来一个杀一个。以巨狼的实力,要一下秒杀普通的士兵那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
偶尔会遇到几个将领,一爪子拍不死的时候,它后面的跟班也会一拥而上,什么风火雷电先一通招呼,然后牙齿爪子脑袋一起上,最后连点骨头渣滓都不会剩下。
就这么持续攻击了一段时间之后,巴尔歼灭了大部分想要从空间里出来的魔族士兵。虽然没有人知道,但这却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偶尔有少两的漏网之鱼,但是他们已经无法抵挡地面联军的进攻了。就这样,全面战争被划山上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结局。
而巴尔,却不知道触怒了哪一个家伙。那一场战役中,象头怪当然也是它的打手之一,他亲眼目的了这一奇怪的状况。
在那一天,巴尔带着打手们守在魔族空间的出口处,正打算跟往常一样蹲点杀人的时候,天空中猛然响起了几声炸雷。然后只见一道闪电猛然轰中了银狼巴尔的身体。随着闪电而来的,还有一个人类,那是一个踩着一柄电光缭绕的长剑的男人。
被偷袭的巴尔自然不服气,跟男人对干了一场之后,竟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的输掉了。这可把周围的打手给惊了——在地面部队被魔族打的节节败退的时候,竟然还能有如此强悍的,能够跟统帅魔兽的巴尔对干的家伙,这到底是哪里来的?
“你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男人非常酷的说了一句之后,双手一比,一个巨大的圆圈就将银狼和一干打手圈了起来,然后他双手猛然一压,一干大小魔兽随着这个巨大的圆圈就被压入了地下。
从那以后,巴尔开始严禁大小魔兽涉足地面,除非是别人的侵扰,否则它们绝对不允许主动袭击人类。看得出来,银狼是被这个男人打怕了。
难道说,那圆圈就是一道封印么?象头怪甩起鼻子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刚刚转过去想把这个想法跟龙头怪说,就被它吓了一跳。
龙头怪正在水里痛苦的挣扎着,整个身体只剩了一个巨大的脑袋,下半身好象是被什么东西溶解了一般,竟然就这么不见了!
8-98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三十七 深渊地|茓的骚动 下
深渊地|茓那扇被所有魔兽视为禁地中的禁地的骸骨大门后面,银色的巨狼正趴在自己的巢|茓中休息。这段时间它太累了,好像从出生到前不久,从来没有这么劳累过——为了一个仙人,值得这么大动干戈么?
“王,水晶桥即将搭建好了,可出口的地方遇到了一股在狙击我们士兵的力量,僵持了将近一个月了,还是没有人能够冲破出口。”黑衣的乌鸦怪兽正站在距离巨狼三十丈的地方,即便是这样,银狼巴尔所散发出的一股股力量波动仍旧让他感觉到毛骨悚然。“我们是不是要加派人手进攻?否则水晶桥搭好之后,出口的地方还是被堵塞着。”
空洞的大殿中除了银狼的喘息声之外听不到任何的声响,乌鸦兽的呼吸很小心的随着银狼的呼吸上下起伏,它生怕一个不小心打乱了巴尔的节奏被撕成碎片。
他有点不明白,一向只喜欢睡觉不喜欢活动的巴尔为什么会忽然对建设起了兴趣,并且要求他们建造一个能够跨越那条温水河的桥梁——那条河一直被巴尔视做禁地而禁止任何人涉足,即便是修建桥梁,也绝对禁止任何魔兽下水。
它忽然觉得很可笑——一个魔兽竟然要求修建桥梁,这代表着什么?难道是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了么?还是巴尔的脑袋出了问题?
或者是巴尔的脑袋有问题,可是他现在却不敢这么去询问。深渊地|茓中有自己的规则,王可以随意的发布自己的命令,只要你干不过他,那么就得乖乖的听话,别说让你们去修桥,就是让你们去铺路,那也得乖乖照办,谁让自己的实力低人家一等呢?
“是么?那辛苦你们了。”巴尔良久之后才抬起了巨大的脑袋点了点,它一向都是如此懒洋洋的,好像巨大的身躯稍微的挪动一下都会耗尽它的力量一般。“出口的问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堵在我们的出口?我的命令是让你们在一片无人区开辟出口。”
“王,我们的确是在一片荒芜的山脉中开辟的出口,您的命令无人敢违抗。”银狼不快的语气让乌鸦怪的汗腺大开,一滴滴冷汗从额头落了下来:“根据我们所知,这条被开辟作为出口的龙牙山山脉中应该是没有任何人居住,并且常年人迹罕至,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出口一打开,就有一群人死命的在狙击我们的士兵。到今天为止,我们伤亡已经过百了。”
“住口。”巴尔好像没有听人解释的习惯,只是简单粗暴的两个字就打断了乌鸦兽的解释。“我不想听借口,我要知道结果——现在我很认真的问你,你到底能不能在桥梁修好之前将出口给顺利的打开?回答我可以或者不可以,我不想听到其他任何答案。”
这天杀的鸟狼!乌鸦兽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谁他娘的知道出口那里有什么人?能不能打开出口不是我说了算,老子手下就只有一群修桥的奴隶,真正懂得战斗的魔兽全部都是直属巴尔统帅,想靠那群奴隶去打开出口?这话乌鸦兽还真不太敢肯定。
如果给我一群懂得战斗的高级魔兽就好了,那么我也就不用这么烦心了——乌鸦兽看着巴尔,心里暗暗的想着,总有一天我会打败了你,坐上王位,然后命令你去给我洗马桶。
然后......乌鸦的眼睛从着站在巴尔左侧的安达瑞斯瞟了过去——然后,我一定要将这个小妞弄到手才行。她一直就看不起我,仗着巴尔的宠爱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而且还一直看不起我乌鸦的身份,要是真打起来的话,这小妞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说到安达瑞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越看她越是漂亮,甚至有给乌鸦怪一种感觉——这小妞越来越不像魔兽了。以前安达瑞斯最喜欢使用的毒虫现在也看不见她携带了,甚至连火焰都变成了明亮的金黄|色,那股身超阶魔兽的唳气也完全消失了......要不是她在深渊地|茓修行了这么多年,现在谁敢说她是一个魔兽?
妈的,这小妞不过是凭脸蛋张的漂亮,这才讨了巴尔的喜欢吧?他越想越是恶毒——这两个家伙体型相差了那么大,他们是怎么干的?
乌鸦兽越想越是来气,最后眼光不加掩饰的赤祼祼的扫描在安达瑞斯身上,两只欲望丛生的眼睛将安达瑞斯看得是全身上下打了个寒战。
“我在问你问题,能或者不能!”巴尔似乎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我警告你,虽然说我跟你的父亲有深交,但是若是再次再我面前放肆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你要知道,在骸骨之室里,没有人能够逃得过我的眼睛!”
“能!”乌鸦怪脸色瞬间苍白,银狼的声音好像一个重重的大锤落在了他的心里。“我可以在桥梁修建好之前将通道打开!”
“我希望你不要食言。”白狼抬起了爪子挥了挥,骸骨大门在刺耳的吱嘎声中缓缓打开,随着大门的打开,深渊地|茓中独有的阴冷空气铺面而来。这间骸骨之室被巴尔占据作为巢|茓,它的气息将这些令人烦躁的空气隔绝开来,身处其中还不感觉到如何,一旦离开,这样的感觉立刻就占据了全身。“走吧。在我没有将你撕裂之前。你要记得,安达瑞斯永远都是你的头领。”
“是的,王......”乌鸦怪兽恨恨的看了木无表情的安达瑞斯一眼之后,鞠躬退出了骸骨之室。“您会看到桥梁建好的时候,我们的出口畅通无阻。”
在乌鸦退出之后,骸骨大门紧紧的关闭上了,他在外面恨恨的看着这扇代表着深渊地|茓权利的大门,有点不甘心,不过不甘心归不甘心,在实力无法超越巴尔之前,也只能忍了。他一挥手,门外等候的一群乱七八糟的魔兽立刻跟了上去,和他一起消失在黑暗中。
骸骨之室中,巴尔凝视着安达瑞斯,良久也没有说话,它现在闭着眼睛好像在感受什么一般,仔细的在体味着安达瑞斯的变化。
“你的身体被什么东西净化过了,好熟悉的一股力量。”半晌巴尔才开口感叹:“这是我遇到过的最精纯的力量了,到底是谁给你的?谁舍得将这样的东西给你?”
“王,我已经说过了,是一只猿猴。”安达瑞斯无奈的耸了耸肩:“我在穿越了空间去到另外一个大陆的时候,曾经经历过一场大战,是在那一次的战斗中,一个长相怪异的猿猴给我的。”
“安达瑞斯,你真是幸运......”巴尔长长的感叹了一声:“你回到了我的故乡,而我自己,却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回去看过一眼了。在我还是一个年轻的星宿的时候,我也喜欢满天到处乱跑,然后跟着一个强悍的主人来到了这个世界......”
“主人?王,您曾经有过主人么?”安达瑞斯漂亮的大眼睛里全不不可思议,如果这件事情在几年前听到的话,她肯定以为巴尔强大得能量把自己的脑袋都冲坏了。可是自打她去炎黄大陆走了一圈之后,对力量的认知简直有了质的飞跃。
“当然,我的主人是我见过最强大的仙人了。”巴尔仰起了脑袋,眯着眼睛回忆到:“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你甚至还没有破壳.....哎,现在想起来都模糊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想要建造这座桥梁么?”
“不知道。”安达瑞斯老老实实的回答到。“闲得没事?”
“胡说!”巨狼哭笑不得:“你别以为最近力量突飞猛进就可以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只要愿意一样可以将你撕成碎片。”
“那我就不知道了。”安达瑞斯无奈的耸了耸肩:“看起来我们这里不需要任何的桥梁,那条河实力稍微强悍一点的魔兽都能飞过去。如果您真的打算攻击地面,那么那些实力不够的家伙去不去都无所谓,所以,我以为您是闲得没事干,想让它们操练操练。”
“胡扯,你不是跟我说过,跟你一起回到这个大陆的,还有几个可怕的人物么?”巴尔挠了挠下巴:“或者他们知道我的主人的行综,所以我要去找它们。”
“那么这跟你想建桥梁有什么关系呢?”安达瑞斯撇了撇嘴。“想出去直接就可以飞出去,为什么非要建个桥梁开个出口不可?”
巴尔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忽然感觉到这个小凤凰离自己近了很多,或者自己这么长的日子之中,真的是残暴冷酷,朋友越来越少。
“一个世界中有自己的平衡。你听过曾经的诸神之战么?一个代表着混沌的神邸被封印在了星翰草原的地下某处——这个下封印的家伙,就是我那个该死的主人,他用我的力量在守护着这些封印,而那条融汇了我的力量的封印圈子,最后形成了一条河。也就是那条暖水河。”巴尔淡淡的说道:“它还有个名字,也叫做弱水河——如果有力量强大的生物进到了里面去,将我的力量流给切断,我很难保证能够继续封印这个强大的神邸。”
难道这就是巴尔一直也不出骸骨之室的原因?安达瑞斯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9-1魔界一月游 四百三十八 公平的生意
老流氓笑得很开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杀人放火,并且一贯以杀人放火而致富感到骄傲,不过这终归不是什么好事,在后来他还会内疚一点点。虽然看着瑟雷恩日益的繁荣,这点小小的懊恼内疚一瞬间就会被丢到九霄云外去。
但是说起来,助人为乐也可以发家致富这样的事情,凌云从来也没有想到过,也没有听多过,更亲身体验过。一直到他看到了一百名身穿法师袍的魔法师从天而降之后,他才觉得自己这一步是走对了。
瑟雷恩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注定是永生难忘今天这个日子。因为向来以蛮力跟武斗取胜的,在魔法方面堪称白痴中的白痴的瑟雷恩,今天终于迎来了一队编制完整,据说战斗力也比较强悍,装备自给自足而且看样子他们还打算自扎营地的魔师援军。
这个魔法师编队的头领叫做克洛斯,他带着自己的魔法师队伍到达瑟雷恩的时候,领主大人已经率领着一干美女在瑟雷恩广场迎接了。
魔法师出场的方式让民兵们眼红了,他们都不是用走的,而是用飞的——这在民兵们眼里看来也许很新奇很拉风,但是作为罕克拉玛家族的禁卫魔法师军团,飞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要不是一定要让瑟雷恩的领导们看清楚魔法师团队的阵容的话,估计他们会一个瞬移过来。
“欢迎欢迎!”老流氓一张脸都笑烂了:“欢迎各位魔法师先生来到我们瑟雷恩安家落户,你们一定会爱上这里的生活的!”
克拉夫站在旁边,微微的冲着克洛斯点了点头,这个魔法师编队的小队长才勉强的冲着老流氓行了个礼。
虽然凌云通过了薇仙婉转的提出了这个交换士兵的说法,而克拉夫考虑到秘银的产量问题,也勉强答应了这个提议,但是魔法师毕竟是魔法师,特别是罕克拉玛这个隐藏在大陆上,历史堪比任何一个古老王国的历史悠久的家族,一个受命于守护诸神封印家族的魔法师编队,他们对于瑟雷恩这个大荒原上的肚脐石上建立起来的政权是如何看待,这就不是人为能够操作的了。
“领主大人,您好。您可以称呼我为克洛斯,我是罕克拉玛家族第三禁卫魔法师编队的队长,受命于前来瑟雷恩做支援部队。”克洛斯面无表情的微微鞠躬——他并没有伸出代表友谊的右手,语气也极端的冷淡,因为在这些高傲与睿智的魔法师眼中,这种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蛮人建立起来的政权并不值得如何尊敬。虽然现在家族需要他们来做肉盾,但也仅仅只是肉盾而已。
“克洛斯队长,您和您的队员一定辛苦了,请到我们的客房休息吧。”凌云不傻,克洛斯皮笑肉不笑的回答他能够听的出来,当下也冲着食堂一指,将那里当做了客房。
“感谢领主大人的慷慨。”克洛斯假惺惺的一点头,对着后面的队员一指说道:“领主大人大可不必为我们担心,我们自己会搭建营地的。您只需要提供我们定量的伙食就可以了。”
对于这支闪电般速度加入了瑟雷恩阵营的魔法师来说,凌云付出了一个百人队的维京武士小队,他们全身上下被瑟雷恩最精良的装备从牙齿武装到了ρi眼,当莉薇雅带着他们走出来的时候,这一个个武装的犹如铁塔一般的家伙倒是让魔法师们吓了一跳。
而克拉夫有点不满意了——并且将这种不满意丝毫不加掩饰的写在了脸上。
“阁下,这样的交换未免太不公平。”克拉夫看着一队完全被武装到了ρi眼的维京武士提出了异义:“我给您带来了一百名魔法师,而您也竟然仅仅只给我了一百名战士?”
克拉夫的不满情绪丝毫不加掩饰的在表达着。竟然和仅仅两个词已经说明了这个态度。
“这有什么不对的吗?”领主大人惊讶的站起了身来:“你给我一百个人,我也给你一百个人,你觉得这难道不是最公平的协议吗?”
“不能这么计算!”克拉夫愤怒的眼神一闪而过:“当时薇仙的建议是让我们交换士兵,但是却没有说这么交换的!没有指明数量,不存在什么公平的协议。您如果将一个魔法师当成一个普通士兵的话,我是否可以认为你完全没有诚意在做这个交换呢?”
在普通的战场上来说,一名魔法师可以当做一千名普通的士兵来使用,而一个魔法师编队更是可以将几个步兵军团压得死死的——魔法师不但不容易培养,而且他们掌握着庞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普通人可以想像的,他们甚至可以在百里之外就对一座城市发动突然袭击。如果有一名高阶的魔法师来引导的话,这种力量可以作为最好的推土机来使用。
克洛斯正是一个高阶魔法师,他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厉色。
太森握着锋利的匕首剔牙,有一眼没一眼的瞟这这个魔法师,他心里也相当的不满。
“那么你认为我应该用多少人来交换才觉得合适?您认为我的士兵就比不上魔法师么?”凌云沉默了半晌之后忽然抬起头来问道:“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对么?”
克拉夫没有想到凌云会这么问,他楞了足足半天。。
“你知道我心里现在是怎么想的吗?”凌云眨巴着眼睛看着着一大群的魔法师,挖了挖鼻孔,冲着克拉夫弹了过去:“说实话,即便是没有他们,我也能活得很好。而你,克拉夫阁下,你们的家族若是没有了我的援助,立刻会陷入缺乏支援的恐慌中。我说的对么?”
“你们是不能向外求援的。这些我都明白。”凌云想了想,又补充道。
克拉夫朝着薇仙怒视——他一下就明白过来是自己这个妹妹出卖了自己。果然出嫁的女儿犹如泼出去的水,这才多长时间,薇仙正颗心都向着瑟雷恩这个流氓领主了。既然连这个秘密都被她说出来了,那么克拉夫手上也就根本没有什么可以谈判的筹码了。
薇仙被克拉夫看得一缩头,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亲哥哥是在怒些什么。
“好吧,领主大人。看来我妹妹已经将我来的目的告诉你了。”克拉夫叹了口气。“我承认,我是给你做了场戏,可这是我逼不得以的。我们家族的确不跟能外人接触,这是上古就有的禁令,一旦被打破,诸神的封印将会动摇——虽然我不大相信这个事情,但是长老们相信。所以,领主大人,看在我如此诚恳的份上,您是否可以给我增加一些士兵?”
“理由。”老流氓得理不饶人。“给我一个增加士兵的理由。”
“阁下,您也知道,我们的矿脉中到处充满了危险的魔兽。”克拉夫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自从来到了瑟雷恩,好像经常在叹气。“我完全相信维京武士的实力,他们即便遇到了最强大的攻击性魔兽也丝毫不会败阵。他们是传说中最强大的地面战斗部队,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我觉得非常幸运。”
“你一般幸运,要不是老板跟我说你们那边有好吃的,我才不过去。”太森撇了撇嘴,丝毫没有注意到克拉夫脸已经变了色。
“对,你是是挺幸运的。你看,我手下两员得力大将都去帮你的忙了,你还能说点啥?”老流氓嘿嘿一笑,指着太森跟蛟龙说道:“你看,这位是维京武士的首领,这一位则是我们瑟雷恩堪称驯兽之王的蛟龙大人,有他们两位跟你一起,你还有啥不放心的?”
蛟龙的媚魔拉拉队在后面交头接耳。
“问题就在这里。您得知道,那些魔兽可不是单一品种。我相信维京武士在战斗方面的强悍,但是他们对于魔法呢?如果有精通魔法的怪兽出现了,您让他们怎么办?硬抗么?”
“当然硬抗。不然你想怎么的?边打边撤也可以。”凌云阴阳怪气的看着克拉夫,好像在看一个小时候因为高烧而烧坏了脑袋的可怜孩子。“我的士兵字典里没有撤退二字。我们向来都是勇往直前的。”
“您没有明白过来我在说什么。”克拉夫试图纠正凌云的思想:“我所说的的意思,就好像是一队不懂魔法的战士遇到了一队没有停顿,没有释法失败,没有魔力底线的魔法师一样,您说,那会有一个什么样可怕的结果?我找您要士兵,并不是我贪得无厌,正因为是要让他们配合来消灭这些魔兽。”
凌云这下明白了——魔法师果然睿智,连他娘的多坑点人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还非让非无法辩驳——如果不给他人,那就是自己将自己的战士送进了死神家的厨房。
“对于这一点你大可不用担心。我的战士可不是泥巴捏的。所谓的魔法……”凌云沉吟了一会之后,冲着后面喊了一嗓子:“太森!”
武装到了ρi眼的维京武士站了出来,巨大的战斧前伸,冲着克洛斯挑衅的意味在也经不住隐藏
9-2魔界一月游 四百三十九 绝对震撼的队长
“我觉得你太扯淡了。”克洛斯皱着眉头看着将斧头伸到了自己的鼻尖上的太森说道:“你难道认为在这么一个距离之下,挑战一个魔法师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我只是尊重老板的意见而已。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我真的非常不屑挑战你。”太森挖了挖鼻孔,顺着克洛斯的方向弹了出去,这个动作跟凌云如出一辙。“对于我来说,距离根本不成什么问题,我仅仅是想要让你知道,我们跟魔法师的差别就是你们能够远程攻击,而我们只是近战而已。”
克洛斯好像听到了天下最大的笑话一样,眼睛瞪圆了盯着太森一阵猛看,丝毫不用怀疑他现在想的是什么——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病。
的确,犹如太森所说的一样,魔法师是一种能够远程攻击的职业,跟近战的战士完全不同样。但是,这种远程攻击的威力则跟其他的职业不太一样,比如说弓箭手,最优秀的精灵弓箭手能够命中两百步开外的一颗樱桃,将它射得粉碎,在狙击的时候,能够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往往是一下致命。
相对于弓箭手的精准而言,魔法师们追求的则是大范围、大杀伤力和持续性,一个优秀的高阶魔法师能够在一里的范围之内轻松消灭成百上千的步兵骑兵,他们可没有什么准头可言,最大的优势就是覆盖面极为广泛,往往一个魔法下去,方圆百米连根鸟毛都不会剩下。
在这一点上,哈姆雷特带来的魔法师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了。虽然强大的雷电龙跟星云连锁闪电都被破去,不过它的威力却让大家心寒了好久。
“你如果要跟我挑战的话,你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合适的距离呢?”克洛斯已经跟太森撞出了火花,两个人谁也不相让的针锋相对:“我真怀疑维京武士的传说到底是一个什么,我现在只看到了一群跳梁小丑而已,在将斧头一伸的情况下就能砍到人的距离向一个魔法师提出挑战。”
“你说什么?”太森握紧了斧头,“上一个怀疑维京武士传统的家伙脑袋已经落进了下水道里。希望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才好。免得丢了脑袋。”
太森和克洛斯针锋相对,而凌云跟克拉夫也融洽不到哪里去。这两个完全是相反的领导人——一个从来都凭着拳头打天下的,和一个认为魔法无所不能的人,在一起怎么会相处的融洽呢?
“我有点后悔跟他提这个建议了。”薇仙在旁边叹气,“魔法师本来就不太好相处。”
“让他们打,你没看到太森那一身穿的跟乌龟壳一样,连星云连锁闪电都炸他不死,我就不信这个小魔法师还能把他怎么样。”莉薇雅幸灾乐祸的说道:“谁知道太森今天又在身上揣了多少魔法水晶,在这么下去,他完全成了一个全自动的武装魔法师屠杀机器了。”
菲莉克斯现在则开始头疼,这支魔法师编队的杀伤力和战斗力是不容置疑的,不过他们与以往瑟雷恩吸收的任何一支部队都有本质上的区别,要么其他人是属于弱势地位,有求与瑟雷恩,受过莫大恩惠的——比如半精灵和熔岩矮人,他们到现在还乐呵呵的挖着精金矿石。要么就是走投无路的,只剩了瑟雷恩一个选择的。要么就是早期已经追随领主大人,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唯独这一支魔法师部队的加入,是在一种及其荒诞的情况下,别说菲莉克斯了,连凌云自己都没有心理准备。
凭空多出一支这样的队伍,不解决这个不安定因素,以后都别想睡觉了——瑟雷恩允许士兵私自斗殴,只要不持杀伤行兵器就可以,魔法师们如果知道了这一点,怕是半夜都要将房子给掀了。
“行了行了,你们别闹了!”凌云最后做出了决定。“你们从此就跟着无涯,做我们瑟雷恩的第一支禁卫法师团,就这样,统一编制统一管理,不服的可以上诉,当然会被我当场驳回。总之,我想你们能够和平友好的跟大家相处,别到处灰鼻子绿眼睛的!”
领主大人独断专行的决定立刻引起了魔法师们的强力反弹——他们认为,自己只是过来协助瑟雷恩防守土地的,而不是它的专署部队,更不用听命与这个瘪三一般的领主大人的命令。
笑话,我们罕克拉玛魔法师家族最优秀的魔法师编队,难道会听从一个连名字都没有听过的家伙的命令么?在一百个魔法师跟一百个战士的交换上,他们本来就非常的不服气。
“我们不是瑟雷恩的专署部队,我们要求权利平等!”
“我们只是驻防部队,领主大人没有权利直接干涉我们的行动,我们不需要服从命令!”
克洛斯振臂高呼,顿时从者如云——领主大人早就猜到会发生这事,这些魔法师跟克拉夫是穿一条裤子的,克拉夫没有争取到满意数量的士兵之前,他们肯定会反弹,不反弹那才是有鬼了。但他没有想到反弹来得这么快,这么做也未免太不明智了。
如果真的要反抗,起码等到羽翼丰满吧?从这一点上来看,魔法师的睿智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着不是愚蠢,而是骄傲的没谱了,总有人会来治治他们。
跟着,看着领主大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克洛斯更加过分了,竟然提出了要独立的军营和伙食,并且建议更换领导魔法师编队的队长的建议——这也直接损害了无涯的利益。
然后老流氓就乐呵呵的看着趾高气扬的克洛斯冷笑,这帮傻B要倒霉了,绝对的跑不掉。
本来无涯接到了通知,他正跟凌霄一起在浮城上搞建设,蛟龙通知他赶快回来接任魔法师团团长的任务,这把无涯给乐坏了。魔法师的力量他是看到过的,没想到这几兄弟中,老子是第一个受到重用的。无涯乐呵呵的跟凌霄打了个招呼,御风回到了瑟雷恩。
他正估摸着要来一个如何震撼的场,却在不远处就听到了造反的声音——老子这还没有上任的,就他妈得给我造反,这不是不把神仙放在眼里么?
克洛斯正说得高兴——如果再没有人制止他,恐怕他会跟克拉夫提议,将瑟雷恩的领导人也换一下,换成最英明伟大的魔法师队长,而原领主大人则带着部队协助驻防——克洛斯正说到兴奋之处的时候,一道闪光在脚下爆炸开来,将他吓了个激灵。
一柄绿幽幽的小剑正Сhā在泥土里,不断的颤动着剑身,上面光芒流转,灿烂无比。
“我就是瑟雷恩的魔法师领导者无涯。”无大神仙冷着一张脸,对所有的魔法师勾了勾手指头:“谁要造反的,现在跟着我出来,我看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只要打赢了我,本人无条件将队长的职位让出,而且还奉送魔法水晶若干。”
魔法师呼啦一声跟着蜂拥而出。
凌云拉着几个美女跑上了了望台,抢了一个好位置,蛟龙带着媚魔啦啦队一窝蜂的跑下了瑟雷恩广场下去加油。太森他们因为装备太复杂,重量过多,跑不快没有抢到好位置,将他气的大骂。
“好像要地震了。”冥海若有所思。“还是无涯的飞剑气势太强,以后注意别让把他家伙Сhā在我们广场上。”
“这帮魔法师倒霉了。”薇仙乐呵呵的看着跟着无涯一起出去的一群魔法师:“以前他们就牛,我离家出走的时候还出来逮过我呢。”
罕克拉玛家的魔法师编队自然是很牛的,他们负责的是诸神的封印,想不牛都不行。而克洛斯带领的这支魔法师编队则是禁卫级的超级魔法师组成——本来克拉夫想给自己这个妹夫一个大礼,然后让他回赠一个更大的礼,谁知道这家伙竟然恬不知耻的也弄来一个百个步兵!
魔法师的骄傲自古就有,他们掌握着毁天灭地的力量,最强大的魔法师足以与神匹敌,更有好像克拉夫这样半神级的魔法师,一般的战士根本那他没有办法。
“无涯闲了一万多年了,平时就跟人打打架找乐趣,好不容易给他派份工作吧,手下人还造反,我看这次无涯真生气了。”冥海若有所思的说道:“别真打起来收不住手,把这些个体质过弱的魔法师给吓死了。”
“不用担心,我们有一个人参果树精在这里,死不了人。”老流氓乐呵呵的冲着和平爱好着参仙老妖看了过去——这家伙是最不活跃的一个。“我觉得应该划一部分半精灵给他,作为医疗大队的大队长。”
就在几个人闲扯淡的时候,瑟雷恩橄榄大道下面那一片大荒原地带,已经开打了——应该说是打完了。无涯结束战斗的速度非常之快,看得莉薇雅直跺脚——他妈得还没看清楚呢。
魔法师们不是没有想过输——无涯一身不加掩饰的力量磅礴而汹涌,而是他们没有想到输得这么惨。
克洛斯摸着自己被烧得剩了一半的头发心有余悸,已经直追魔导师实力的自己,竟然在这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年轻团长手里,一个照面就栽倒了。
真是伤自尊.
9-3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 震撼之后
“太变态了!太变态了!”
午饭时间,克洛斯跟一个神经病患者一样,端着饭碗跟瑟雷恩民兵一起同甘共苦,嘴里不断的念叨着“太变态了,太变态了”,也不管周围的人眼光多么的异样,他依然不停的念叨着这两句话。现在他顶着个阴阳头,丝毫没有了刚刚的牛B样。
一群暗精灵乐呵呵的对着他指指点点——瑟雷恩向来都是阳刚威武的男人站了舞台,今天忽然出现一群柔弱的魔法师,这群小妞开始躁动了。
只有太森幸灾乐祸——你不是牛吗?让当家的好好修理了一下,这傻Ъ惹谁不好,偏偏惹到了我们的三当家,那家伙是好惹的吗?不论他魔法修为如何,单看着他凭肉搏一个人干垮了两万步兵的光辉战绩,聪明一点的早就朝后靠了,自己送上门去的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心里有障碍。
“他不被人虐待就无法获得GC。”老流氓正在旁边捂着嘴巴跟薇仙咬耳朵:“这可以诊断成一种性心里障碍,俗称的被虐待狂。”
薇仙一脸通红的咬着汤匙,老流氓被菲莉克斯狠狠的瞪了一眼之后,也彻底的安静了。克拉夫今天中午没有来参加大家的集体午餐,而是单独跟无涯在商量着这个人数和对策的问题。克洛斯被无涯修理了一顿之后彻底歇菜了,一脸的沮丧。
“别灰心,我们三当家一个人曾经干垮过两万人。”太森拍了拍他的肩膀,顿了顿之后又说道:“我本来想提醒你这个事情的,谁知道你跟得太快。不过你放心,我们老板非常大方,一比一的交换驻防他肯定不会吝啬的……别沮丧,该吃吃该喝喝,我们跟他们不是同一个等级。”
太森说话比较粗糙,说完之后还大声的咳嗽了两声,然后冲着自己面前的马腿狠狠的咬了几口之后,提溜着剩下的东西溜出门去了。
这一场战斗彻底改变了克拉夫对瑟雷恩战士们的看法。他现在面对着无涯啧啧称奇,因为他丝毫感觉不到对面这个连败几个魔法师精英的家伙身上有什么魔力波动。无涯嘴里叼着一根草就这么翘着二郎腿坐在瑟雷恩广场的水晶塑像下面,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他击败克洛斯的场面克拉夫是亲眼所见,人家仅仅一道火焰就将实力直追魔导师的克洛斯护身魔法盾给击碎,然后把他的头发烧掉了一般。最可怕的是,根本就没有看到他如何吟唱,只是双手胡乱的比划了一下,克洛斯就倒地了。
克拉夫也算是一个高深的魔法师了,能够有半神称谓的魔法师无一不是涉猎了各种派系的魔法之后自成一派的超级天才。可刚刚他看得清楚,却看不出无涯到底是怎么将克洛斯给击败的——无涯所有的动作仅仅就是比划了那么几下而已。
难道他手上有魔法香料不成?刚刚其实是他在瞒天过海的泼洒魔法香料?现在克拉夫心里的疑问是一堆一堆的,完全忘记了其实坐在食堂里那个才是领主大人。魔法师的偏执有时候让他们显的无比可爱,比如说这个小胖子现在就蹲在无涯面前,努力的在寻求自己的答案。
“阁下,您刚刚用的是什么魔法?火系魔法吗?为什么我没有看到您吟唱?”克拉夫手脚并用的比划着:“您一定是一位大魔导师吧?这是您自创的魔法吗——您别误会,我并不是想打听什么,您知道,作为一个魔法师,对自己没有见过的魔法好奇是无可避免的。”
无涯一脸的茫然——老子哪里会什么魔法,刚刚那一手不过就是一股督天煞焰而已,这种杀伤力不大,被打中没有后遗症和并发症,仅仅只是穿透力和热量惊人的火焰,即便是一个刚刚飞升的小菜仙也能玩出几手来。刚刚那个魔法师太过嚣张,无涯忍不住出手教训了一下他,却让人给逮住了尾巴。
“难道是黑暗系的火焰?我听说黑暗系的火焰有着极为强大的穿透力。”说到这里,克拉夫立刻一脸的戒备:“我早就听说过瑟雷恩不仅仅有一群半精灵在驱使亡灵,没有想到这里竟然还隐藏着一位黑暗系的魔法师…..”
黑暗系?无涯又是一脸的茫然。老子堂堂神仙,无论如何跟黑暗扯不上关系。
“够了,你不知道在那里瞎胡扯什么东西!”无涯最后被小胖子罗嗦的忍不住了:“你给我听好了,第一,老子首先不是什么大魔导师,我跟大魔导师一点关系也没有,其次,老子也不是什么黑暗魔法师,我他妈的连什么是魔法师都不知道。”
“阁下,以您这样的实力,您觉得骗人有意思吗?”克拉夫愣了一愣,他似乎没有想到无涯会做这样的回答:“我早就听说过瑟雷恩收罗了各种各样被禁忌过的种族,有一位黑暗系的大魔导师也不太奇怪。况且,我并没有打算将您的行踪宣告出来的打算。”
难道胖子都是这么执着吗?无涯彻底无语,难道老子长的真的这么像什么魔法师?若不是看到小胖子是瑟雷恩的客人,他早就飞起一脚,将这个肉团一样的东西有多远踹多远了。
“我再跟你明确的解释一次,我不是魔法师,我也不懂什么魔法。”看着小胖子疑惑的眼神,无涯解释到说:“老板命令我带领魔法师团,不是因为我是个什么该死的魔法师,而是我可以使用和你们一样的攻击方式而已。就好像刚刚一样的,那并不是什么魔法,仅仅是一个小把戏。你明白了吗?”
无涯顿了顿,又补充道:“什么魔法师,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为了让这个小胖子不在纠缠自己,无涯只要最后展示了一手督天煞焰,纯青色的火焰一出,地面立刻发出噼啪噼啪的被炙烤的龟裂的声音,犹如被什么东西从里面硬生生的给撑成了几段一般。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无涯手里没有法杖,没有经过吟唱,甚至连一点比划的动作都没有。
热量惊人的火焰让克拉夫看得眼红心跳。
他忽然明白过来一件事情,这个大荒原存在了这么长时间,一直处于无人管辖的地区,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将触角伸到这里来,可是却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真正的将这片土地纳为己用——一直到这个星翰领主的出现,这片大荒原才被正式宣告成为了达拉斯帝国的领土。
如今,达拉斯帝国的光芒早就已经在红月的照耀下暗淡了下去,但是这片依然自称归属达拉斯帝国的星翰郡却坚挺如初。根据家族情报来看,这里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战争,就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总共有十万的红月士兵曾经踏足过这片土地,最近的一次接触,红月帝国的军队仅仅只距离瑟雷恩不到五里。
或者一次两次的胜利可以称的上是侥幸——但是看看哈姆雷特,这个被战败的将军,不但没有恼羞成怒提兵再战,现在更是在瑟雷恩安静的生活下去了,这能说明点什么呢?
一开始家族长老将克拉夫派到这里来,他还有点不愿意,和所有的魔法师一样,他不喜欢全是野蛮人组成的政权,认为他们没有风度和智慧,全凭着身体和拳头来打天下。在魔法师的眼中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常愚蠢的自杀行为。
可是今天克洛斯竟然输了——而且输的干净彻底,从来没有输得这么惨过,要知道克洛斯在家族魔法师中可是派上游的高阶魔法师,竟然在这个号称魔法跟自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年轻人手下,连一招也走不过。
怪不的,来在的时候长老要告诫自己,这里的人不好惹……现在看来,的确不太好惹……
午餐结束的很快,因为没有克拉夫的关系,而且克洛斯现在乖得跟只鹌鹑一样——他还没有从被一招剃成了阴阳头的震撼中醒过来,没有人在饭桌上找茬,这顿午餐结束的自然就非常快。等到奴隶们收拾完餐桌的时候,菲莉克斯押着凌云要出去做统计工作。
“今天不做了成不?”凌云一听统计俩字就一副哭像:“我们这里有客人呢,我身为领主,好歹应该出去招呼一下,你说是不?”
“理论上是,可是,克拉夫不是跟无涯在外面交流吗?让他们交流交流也好,毕竟克拉夫带过来的魔法师要编入无涯的麾下,让他们早点熟悉熟悉,免得到时候又生事端。至于你,我亲爱的领主大人,难道你不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吗?”菲莉克斯丝毫不为所动。
“这是基本礼貌。”凌云眼睛一转,开始扯他的贵族风度。
“礼貌……上次让你出去做统计,结果你带队出去抢劫,这个事情我还没有处理你了。”菲莉克斯乐呵呵的说道:“怎么样,是不是要我跟你仔细的理理清楚?”
“凭什么!我可是领主!”凌云不干了。
“是的,我亲爱的领主大人,不过你忘记了一件事情。”菲莉克斯微笑着说道:“我是侯爵,而您,我最亲爱的领主大人,虽然我很爱你,但你无论如何,也只是一个子爵。”
“身为子爵,要有子爵的觉悟。”莉薇雅咬着汤匙笑嘻嘻的接到。
这几个娘们,怎么破事都推给我。凌云嘴里嘀咕和,可依然不由自主的被菲莉克斯拉着朝着数据的海洋前进。刚刚走到了门口的时候,他正准备推门,还没有等到他动手,梨木大门好像被一头犀牛撞上了一般,发出一声巨响冲着领主大人的脸撞了过去。
凌云若要闪肯定能闪开——可是他一闪菲莉克斯必定遭殃。无奈之下,领主大人的脸跟大门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谁!谁敢公然袭击领主!”凌云憋了一肚子气。
“是我,阁下,我有事情跟您商量!”克拉夫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非常紧急。”
“是吗!?”凌云惊喜交际
9-4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一 一本破书闯天涯
“阁下,我其实不太喜欢男人,你不用拿这样的眼光看我。”老流氓被小胖子看得全身上下毛骨悚然,那种眼神中所暗含的热切,简直就能把人生吞活剥干净,一点渣都不剩。这胖子疯了吗,几个小时之前还针锋相对,现在好像苍蝇看到大便……看到蛋糕一样放不了手了。
“领主大人,请原谅我的冒昧,我为开始的无礼表示道歉。”克拉夫两个小眼睛聚光犹如八百瓦的白炽灯,闪闪发光:“我刚刚跟无涯阁下探讨了一些事情,很是让我疑惑,他说您能够帮我解释清楚——如果您可以的话,请您一定给我解释解释,您知道,一个魔法师,啊,这该死的求知欲。”
无涯被小胖子烦的不行了,最后露了一手督天煞焰才满足了小胖子的求知欲。这种无色无形,连光芒也没有,不用吟唱不用泼洒魔法香料,甚至连个符号也不用划的超级瞬发魔法立刻让小胖子心痒痒的。罕克拉玛魔法家族可以说涉猎天下各种魔法,甚至是连最偏门的空间系和邪恶的黑暗系,亡灵系都能在他们家族的藏书库中找到范本。
小胖子看着无涯露了这么一手,立刻开始在脑海里冥思苦想——首先是魔法形态,无色无形的火焰只会产生在暗系魔法中,可是暗系魔法却带有很高的黏附性,一但给沾上一点,别说是敌人,即便是魔法师本人也会有生命危险。
所有的暗系大魔法师都会随身携带一根水晶权杖,除了水晶之外,这种火焰会犹如病毒传染一般,碰着什么烧什么。一直到力量耗尽为止。
无涯矢口否认自己是暗系大魔法师的事情,一开始克拉夫还不相信,因为每一个暗系魔法师都不太喜欢让外人知道自己的身份。黑暗的魔法被魔法师公会视为异教徒,逮着就杀,跟亡灵法师的性质差不多。从某种方面来说,背弃神邸的黑暗魔法比亡灵魔法更为异端。
“你想知道什么?”凌云颇为诧异的看着这个他并不太喜欢,刚刚却让他从数据的海洋中解脱的小胖子,从这个点出发的话,他还是蛮愿意在这里消磨消磨时间。
“火焰。”小胖子两眼发光,“您新指定的魔法师团团长,他的火焰到底是什么?没有形态,让人无法察觉,他甚至不需要吟唱,连一点魔咒也不用念。以火焰的威力来看,起码是高级单体魔法的威力,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呢?”
“火焰?啥火焰?”这倒不是凌云装傻,只不过仙人用的火焰太多了。“红的还是白的,绿的还是黑的?蓝的还是紫的?”
“有这么多吗?”小胖子眼睛又亮了,凌云开始觉得这个小胖子上辈子一定是一盏魔法水晶灯转世,不然眼睛为什么会这么亮。
“当然,最常用的,最普遍的,在我们那边是个小菜鸟都会用的白色都天煞焰,老鸟使用的红色红莲狱火,高级一点的紫青冷焰,再高级一点的蓝色炼尘劫火,还有最高级的三味真火……很多很多,你想问的是什么样子的?”凌云一口气罗列了十多种出来,丝毫不管眼前这个家伙心脏是否能够受得了。
小胖子的确有点心跳过快了。他本来以为能够看到如此牛B的白色火焰已经是团长大人的恩赐了,谁知道跑到领主大人这里一来,竟然听到这种白色火焰仅仅只是菜鸟级别的人物使用的。后面一连串的名字听得他几乎想要晕菜。
怪不得团长阁下说这东西没啥了不起的,果然,后面还有这么多奇怪的火焰,想比之下,白焰自然没有什么了不起了。
他现在满心的问题——这个领主大人是不是在吹牛不知道,不过从现在的情形上来看,他吹牛的概率很小,说不定他真能使用这些连名字都没听过,威力却异常惊人的火焰。在无涯施展了白色火焰之后,他曾经自己尝试过,要炙烤的地面开裂,他得消耗一大半的魔力才能做到。
人家可不是消耗一大半的魔力,甚至克拉夫在怀疑,这个魔法对于这个神秘的魔法师团团长来说,仅仅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而眼前这个看上去吊儿郎当,会带着自己的部下出去抢劫的流氓领主,显然比那个魔法师团团长更加牛得大,谁知道他身上有多少根毛……要是谁惹了他,会不会没日每夜的这么烧,一直把人烧的精神委顿魔力耗尽为止……
克拉夫越想冷汗越流得多——开始看到他战斗的方式,以为他是一个典型的野蛮人狂战士,现在一看起来,难道他是一个精通魔法的野蛮人狂战士?怎么会有这样的职业出现?根据那个新任的魔法师团团张描述,这个家伙厉害程度远远超过了他。
谁想去和他战斗?如果这位领主大人认真起来,恐怕一点也不输给那些会犹如机关枪一样倾泻高级魔法的超阶魔兽吧。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过您用魔法战斗呢?”克拉夫想了半天,问出了心里最痒的一个问题:“按照您和那位新任魔法师团团长的实力,有这么多防御力强悍的维京武士做盾牌,只要你们不想,任何敌军都无法跨越你们的边界线吧?”
克拉夫依然是典型的魔法师思维。只要有敌人的坐标和大概的数量,魔法师们可以很轻易的从百里之外发起攻击。可是为什么,会被敌人打到鼻子下面来?这个领主大人不放开不弹,单就说那个魔法师团团长,要是没有魔导师的实力那才怪了——这还是最低的估计,搞不好这家伙已经晋升到了大魔导师的等级。
“这个问题你问得很好……”凌云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半晌之后才说道:“我们的魔法不可以胡乱使用的,这会遭到报应。除非是在自卫或者受到致命威胁的时候,一旦使用这样的魔法,必定会遭到一个绝大的惩罚。我遇到过两三次,所以再也不想跟它重逢了。”
“您是说,会有人来惩罚您?”小胖子眨巴眨巴眼睛,他并不是存心搞笑,只不过他的确对这个异大陆的仙界太不了解。
凌云听到这话则差点喷了——有人来惩罚?如果天劫这种东西真的是某一个人在施展的话,怕是这个人早就被愤怒的修真者诅咒死,被狂怒的仙人们殴打至残,甚至连神界也不无看不顺眼的家伙……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的话,凌云肯定是第一个冲上去动手的。
“不是人,这是所谓的劫数……”凌云尝试着跟他解释:“所谓的夺天造化遭天妒,你懂嘛?我们用某种巧妙的方式获得了力量,但是不能够随意使用,否则必定会遭到报应。所以我们的力量根本不能用来进攻,仅仅只能用来防守,这就很他娘的被动……”
凌云顿了顿,又好像自言自语的说道:“其实你说得也有道理,天劫说不定就是哪个贱人躲在天上搞出来的,哪天回家翻翻书去,看有没有这么一个记载……”
“啊?您说什么?”小胖子没有听清楚,凑着耳朵过去仔细倾听。
“没啥。我是在说我们的魔法无法被用在进攻上,所以阁下带过来的魔法师我很是欢迎。”凌云提高了声音,有点无奈:“我是很想留下他们在这里,但是看您的样子好像不太乐意。您这几天也看到了,我这里的人丁本来就稀少,而且最近战事还繁多……你知道,那种集团冲锋可比没大脑的魔兽可怕的多。”
凌云说着说着好像看到了一丝门路。他刚刚说的话比较实在,就是他和几个打手的里的确不能用在主动进攻上,否则不是招来天劫,大概就会把雷阵子这个还不知道是不是在这个世界的家伙招来——反正两者结果都差不多,可以一概而论。
有了这个庞大的魔法师编队的话,那可就不一样了。瑟雷恩有着庞大的魔法师补给线——各种魔法装备、宝石、水晶数量多得惊人,平时虽然也给士兵们一些做奖励,但是这些珍贵的东西却只在瑟雷恩内部流行。大不了就是太森几个赌徒你今天输给我,我明天输给你这么流来流去,领主大人要喊上一嗓子收回,大部分人还是愿意交回的。
如果能把小胖子这个魔法师编队弄的心悦诚服的话,那么就不用被动的蹲在这里挨打了。
“阁下,其实我有一个建议……”凌云开口的时候,小胖子也同时开口。
“你说你说。”凌云很谦虚。
“不,阁下,你说你说。”小胖子也很谨慎。
“那我可就说了?”凌云嘿嘿一笑,在自己的芥子空间中摸来摸去。“我是这么打算的。虽然我不能够提供给你让你足够满意的地面部队,但是我更够提供给你一件宝贝,我想这个东西在你的眼里,可能当得上千军万马了吧?”
小胖子好像早就猜到了凌云会这么干,一张脸笑的稀烂。
凌云从自己的芥子空间中摸出一本旧书,对着上面狠狠一吹,灰尘顿时迷了眼睛。
“没错,领主大人,您是薇仙的丈夫,也就是我的亲人。”小胖子斩钉截铁的说到。“在对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的关系上,我会跟长老以及族长尽力周旋的,尽量在魔法师上援助瑟雷恩。”
“那太好了,我们就这么说定了?”老流氓面带微笑。
“那当然,那当然。”小胖子捧着那本让他迷了眼睛的书,犹如嫖客见妓汝一般流着哈喇子。
9-5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二 Сhā曲的结束
后来,老流氓才发现,这个小胖子其实挺厚道的,只是一开始误会人家了。在小胖子得到了凌云从芥子空间里搜出来那本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年的破书之后,正式以魔法顾问的身份加入了瑟雷恩——不过他不能长年累月的待在这里,所以仅仅得了个顾问的头衔。
其实这个顾问就已经很不错了。一个魔法师,一个高阶魔法师,一个来自古老家族的高阶魔法师,一旦开始全心全意的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其可怕程度绝对不会亚于那些被称为科学怪人的炼金师。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凌云则觉得在这个事情上自己赚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那本破书后来经过考证,是在还在遥远的修真界厮混的时候,从一个家伙手里赢过来的。里面记载的不过是一些威力不大的道术——纯粹的引动天地之间灵气作为攻击的道术,跟威力绝伦的仙术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不过小胖子的确是个天才,这一不得不承认。仅仅一个夜晚之后,他就已经可以融会贯通的使用白色火焰。中间无涯跑去恶作剧——告诉他这个火焰最正宗的使用方式应该是要用桃木剑比划,然后身穿一身道袍才行。道袍是什么东西他肯定不知道,不过桃木剑却被他给摆弄出来了。
明天就是小胖子正式返回的家族的时候了。既然条件都谈妥了,那么最后一天还是理应给人家一些礼貌性的欢送的。一大早,领主大人就吩咐厨师准备今天晚上的食物,好歹不能给瑟雷恩丢了面子。
“阁下,你起床了吗?”在吩咐完厨师之后,凌云又屁颠屁颠的去邀请克拉夫出来共尽早餐。“我们正等着你一起吃早餐呢。”
“当然…..当然,我已经起来,稍等一下。”小胖子虚弱而带着兴奋的声音从小木屋里传来。
在门口等了一之后,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一个提着木剑,扎了个发髻的小胖子从里面跳了出来,犹如神经病一般的嘴里不停的念叨着。
就克拉夫的造型而言,跟古籍记载中的矛山道士有得一拼——这个小Сhā曲让大家笑了一上午,薇仙笑得特别开心,因为她想到自己以前也用木剑搞过什么五雷正法,事情隔了几十年时间,今天一看到这身行头,薇仙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虽然现在她的魔力恢复到了跟当初一样的水平,可是依然能够轻松的使用这种凌云传下来的奇怪魔法。
不用魔咒,不用泼洒魔法香料,只用木剑比划比划,这种高效,快速而且干净卫生的施法方式一下就被小胖子所喜欢上了。
“哥哥,你穿上这身行头……实在是……”薇仙好不容易忍住了笑,一排雪白的牙齿将汤匙咬得格格做响,如果小胖子持续这个样子下去,她估计是要因为呼吸困难而当场死亡。“这,这身是谁告诉你这么打扮的,哎哟不行了,笑得我肚子好疼。”
“怎么,我这身很难看吗?我倒不觉得。领主大人传授给我的魔法,就是要配合这木头剑才能顺利的使用。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小胖子一脸正经的喝着厨师精心烹饪的玉米浓汤,半晌才说道:“真的很好笑吗?我觉得无涯阁下不会捉弄我吧?他是一名强大的魔法师。”
“他是挺强大的。”凌云自己也忍不住,憋的满脸通红:“下次你看到他,就用木剑狠狠的抽他的脸。你知道你这身行头在我们的世界被叫做什么吗?”
“伟大的魔法师?”小胖子抬起脑袋来猜测道:“一定是一个非常具有震撼力的称号。能够使用领主大人那本书上记载的魔法的,都是伟大的魔法师。”
“的确,叫做神棍。”凌云乐呵呵的排着小胖子的肩膀:“你会成功的,那本书上记载着我们大陆上最具有威力的魔法,以阁下的聪明才智,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上面的魔法完全掌握。那时候你就是名副其实的融会贯通两界魔法的超级魔法师了。”
这话要放在几天前,小胖子能跳起来用鞋底抽他的脸——可是时过境迁,凌云确实是拿给他了一本有着速成效果的秘籍。在这样的前提下,这句话听起来倒不是讽刺,更多的像是一种祝福。两界之内最伟大的魔法师,这个头衔让人心痒痒的。
只有在席面上吃素的参仙老怪叹了口气——要是让他知道这是道家入门的功夫的话,恐怕小胖子得气得立刻掀桌子。
不过他心里也有一点疑惑。无涯在恶作剧之后曾经跟几个打手说过这见事情。用参仙老怪这个正宗道家出身的家伙的眼光来看,这本秘籍自然属于初级学徒的入门级手册。其作用大概就跟“旅游需知”“交通安全手册”的作用差不多。每一个修行道术的人基本上都会修炼这些东西——让他疑惑的是,东西虽然简单,但是能放在领主大人口袋里的,起码也是算得上珍品的吧?
威力越大的道术修行起来就越是困难,而这个小胖子好像知道什么速成的方法一样,仅仅一天晚上,就已经能够成功的掌握上面一些简单的道术了。
“不然你们为什么以为我会让他挽个发髻,弄把木剑……”无涯有点得意。“要说到玄门正宗,我还是很有经验的。当年我跟那牛鼻子大战了三十多天,他手里就是一把桃木……我说,我怎么看你这不像桃木剑呢?”
“瑟雷恩没有桃木,我用油橄榄木做的。也结实。”小胖子颇为得意。
克拉夫说这话的时候,凌云已经吃完了饭,正在把玩着手里的银色汤匙,他对无涯竖了竖大拇指。后者一脸的油拓肉。
在克拉夫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一百维京武士。他回去的时候方式非常直接,就在瑟雷恩广场上画出了一个传送阵,标定了坐标之后,带着被选中的维京武士门离开了,在传送完之后,传送阵依然留在了瑟雷恩广场上,下次他们来的时候就不用再布置了。
用克拉夫的话来说,以后得多亲近亲近,他说话的时候挥舞着木剑,头发上那一个小发髻一颤一颤的,特别的好玩。听说龙牙山跟维纶娜比较近,不少维京武士争先恐后,差点把传送阵给挤爆了。这又是一场不小的骚动。他们听说那边遇到漂亮的牧师妹妹的几率同等于掏人钱包的时候被现场逮住,每个人都想泡上一个回来作为自己的贴身牧师。
要知道现在瑟雷恩领土上一个牧师也没有,而以前的雪儿小姐听说现在在维纶娜混的不错,太森早就想过去打秋风,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好不容易逮到了一个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高喊着全维纶娜的美女牧师都是我的的口号,跟着克拉夫和一群瘪三消失在了瑟雷恩广场上。
瑟雷恩的小Сhā曲总算是结束,除了留下了一群已经跟瑟雷恩民兵打成了一片的魔法师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就好像做了一场梦。
无涯成天带着他的魔法师小队东北西跑,由于他们有会飞翔的优势,九十名魔法师被安排到了浮城上去,只有十名魔法师留在了瑟雷恩好吃好喝。
对于浮城的事情,凌云早就扔到了脑袋后面——并不是说他不看好这个超级武器,毕竟这东西拉到哪里都是一件超重量级兵器。只不过在菲莉克斯的要求下,浮城的统治权交到了凌霄的手里,让他早一些熟悉这些东西,以免打起仗来心慌。
现在两父子只要一拌嘴,不是跟以前一样两个人单练,而是直接升级到大规模的作战演习。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两边实力相当,打得是火花飞溅。
魔法师们也渐渐的适应了瑟雷恩的生活,这也给瑟雷恩清一色的肉搏军队带来了一丝曙光,在以后的战斗中,没有魔法师的保护,怕是再穿一层秘银铠甲也不够。阴阳头克洛斯成天跟着无涯跑,也在那里偷到了不少手艺。他越是学越是觉得无涯高深。
怎么现在高手看上去都像是流氓呢?唯独这个问题他没有弄明白。
自打克拉夫走后留下了一百个高阶魔法师之后,大荒原的日子也逐渐平静了起来。时不时的从罕克拉玛传来捷讯。对于这个凌云根本不担心,有战斗狂人蛟龙带领着她的美女拉拉队在那边掠阵,只要不是雷阵子出现,一点危险都没有。
夏季过去,秋天来临。现在凌云最喜欢的活动大概就是每天搬个凳子坐在了望台上,伸着脖子希望有人来侵略他的土地。不过好像是知道强大的瑟雷恩又加入了一批高阶魔法师的缘故,原本那些游兵散勇都学了个乖,不再将爪子挪到拉普拉塔河北岸边。
在过了在等待了三个月,别说敌人,连鸟毛都没有发现一根的日子之后,凌云终于崩溃了。
“日子怎么这么无聊呢!”他开始撒丫子在大荒原土地上奔跑。“敌人呢!敌人呢!”
民兵们可悲的发现,自己的领主大人大概是被没有敌人的日子给无聊得精神错乱了.
一直到他说,全面战争怎么还不开始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真的疯了.
9-6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三 哈姆雷特的高调
“你脑子给驴踢了?”菲莉克斯不可思议的看着这着全副武装的凌云,好像在看一个刚刚从神经病院里走出来的神经病一个样。“还觉得我们的事情不够多吗?”
就在克拉夫离开瑟雷恩的第三天,也就是瑟雷恩有历史记载的第八十三年,据知情人称,领主大人在三天三夜找不到事情干,也没有遇到一个敢于将爪子挪到瑟雷恩行政区域中的流兵或者是强盗的时候,他终于发神经了,找了一群同样无聊的在太阳地下抓虱子的民兵,全副武装的叫嚣着要去攻打暴风城。
凌云以为他的愿望能够实现,几个老婆还是通情达理的,可是谁知道到第一个当家的这里,这个念头就被硬生生的按下去了。
菲莉克斯可不想陪着凌云一起疯。虽然老流氓列举了无数的例子证明瑟雷恩的确有能力和实力去攻占城市了。暴风城是凌云第一个降落的地点,而且也是达拉斯帝国北部最后一个边陲重镇。自当达拉斯帝国消失之后,这里为红月所侵占,他们盘踞在这座坚固异常的城堡里拦截过往的商队,特别是沿着拉普拉塔河前进的商队。意图的确是在明显不过了,红月两次进攻不下,看来帕鲁斯的忍耐还没有到极限,不然就是找到了更有趣的目标,现在仅仅对瑟雷恩是封锁而已。
这个机会再好也不过了。不管帕鲁斯被什么东西给拖住了,只要现在过去对准了他的鼻子狠狠一拳,即便是不把他打得鼻梁骨骨折,也得让他落两颗牙。
而且暴风城拦截商队所抢劫的物资,大多数都没有运出去。如果攻下了暴风城的话,那么大批的免费物资就可以让老流氓发一次战争财,并且夺取一座防御坚固的城市。这样就不用只是固守在大荒原上,等着敌人上门来揍自己了。
可菲莉克斯就是不同意。
“你为什么不同意?难道你不知道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吗?我们的民兵现在闲得都快淡出个鸟来了,再不找点事情给他们干干,怕是第二天就要造反了。不管那个可恶的帕鲁斯现在在想什么,总之他是分不开身,不然也不会仅仅对我们进行给养封锁了。”凌云把桌子拍的山响。
“我不同意,你觉得最近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千头万绪都来不及理,你还要出去挑事?我的天啊,我的领主大人,你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菲莉克斯揉着太阳|茓无力的呻吟了一声。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闲逛了三天,我鸟毛也没有找到一根。我们现在的实力足够去攻打暴风城了。你忘记了克拉夫留给我们一百名高级魔法师吗?加上我们的民兵和弓箭手,你觉得我们没有实力去一拼吗?天啊,我绝对不要总是窝在这个地方等着别人来打我!”凌云有点崩溃了。
以前做神仙的时候,他就是典型的惹祸精,三天不揍人,或者三天不被人揍就全身不舒服,这也是为什么他以前走了这里走那里,好像一个陀螺一样永远不停止的原因。而这段时间,瑟雷恩领土上进行了两次完美的防守反击战,所谓的打出了名气打出了招牌,以前各种残兵流寇也不再敢上门骚扰了,现在的日子可以说就跟一杯清水一样,一点味道也没有。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干,那就是等着人来揍——说到这个老流氓就一肚子的火气,难道人家不打不来,我们就永远换的蹲在这里等着人家?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不同意。”菲莉克斯正把脑袋埋在数据的海洋中奋笔疾书,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如果有人打过来了,你们可以反击,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你出去闹事。现在正是多事之秋,大概除了维纶娜还暂时平静之外,大陆上哪个国家没有被红月骚扰过?”
“你是领主还是我是领主。我说打就打。”凌云开始耍无赖了,不过他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错误。
“你是侯爵还是我是侯爵?身为贵族要有贵族的觉悟。”菲莉克斯飘过来一个大白眼,将凌云砸得七荤八素之后,这家伙摇摇晃晃的出门了,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女人商量什么战争大事。
他有点想不同菲莉克斯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难道说窝在这里等着到时候红月帝国的士兵们养的膘肥体壮了,一举提兵百万来灭了我们?再不然就是举国皆兵,弄个三五千万来放在大荒原上。那时候可好了,别说打了,就连找个地方落脚都不行。
维京武士是强悍,可他们装备的是秘银皇冠战甲——这种东西对魔法的防御力高的惊人,相同的,物理防御力却低得可怜。面对人海战术,只要你人不多,那么家伙再大也没用。如果让他们换上精钢的板甲,那么自然防御力得到质的飞跃——可是一旦遇到小火球,那么会被烫得跳起来。
想来想去——凌云自己也觉得有点问题了。为啥我混了这么多年,关键时刻就只有维京武士一支主力部队可以用?这个问题很值得深究…….
凌霄正叫嚣着带着一大群魔法师从他脑袋顶上飞过——这小瘪三最近跟克洛斯打得火热,他的魔法天赋让每一个魔法师都惊讶无比,基本上只要是练习过两三次的魔法都可以达到默发的地步,而且绝不中断,搞得这些魔法师到最后都不敢教了。
开玩笑,如果这两父子又打起来,如果我们将禁咒一级的魔法传授给他——如果这个小瘪三对禁咒依然能够默法的话,那么我们全部都会干净利落的光荣在这里。
“领主大人,你在这里烦什么呢?”凌云在郁闷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哈姆雷特正乐呵呵的看着他。
“你这货是不是欠揍?”凌云白眼一翻,将哈姆雷特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最近你吃的好住的好,胖了啊,连小肚子都出来了,你看看,啧啧,满脸都是他娘的肥油。我说你没事的时候多锻炼锻炼,别总在我面前晃悠,小心我把你弄去做人质要赎金,我烦着呢!”
哈姆雷特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这把凌云笑得莫名其妙——这家伙笑啥?
哈姆雷特自打因为侵犯主权领土被逮捕之后,一直被扔在瑟雷恩。由于他的身份特殊,除了不准离开瑟雷恩主山体范围之外,另外一切倒是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他甚至可以在这里洗上一个热水澡——或者是看上了那个小妞,只要人家愿意,立刻可以成其好事,可以说这完全是上宾的待遇。
也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什么,在这里居住了一阵之后,竟然要求加入领主大人麾下,理所当然的,这个要求被拒绝了,而他依然在无聊的厮混着。
毕竟,哈姆雷特曾经是一名元帅,无论再蹩脚——是不是蹩脚暂且不谈,遇到了凌云他们这一帮打手,怕是在牛B的元帅也会立刻被打为废材。连作为星云连锁闪电传播基座的家伙现在都还活生生的活蹦乱跳,哪个元帅还能够治得了他?
“阁下,您是在为……暴风城的事情烦恼吧?”哈姆雷特没有理会凌云的威胁,乐呵呵的笑着坐在了他的旁边:“我有办法。”
“你有个屁办法。”凌云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掏了掏鼻孔,顺风弹了出去。“连我的都不听,难道会听你的么?”
哈姆雷特又乐了,他没有想到如此一个强悍无比的领主竟然是一个典型的被老婆欺压的住,这让他联想起自己来了。怕老婆其实不是啥坏事,女人的心够细,很多男人粗线条忽略的问题,她们总是能及时的发现,所以才有怕老婆会发达这样的说法。
哈姆雷特好歹是个元帅,跟老流氓这种头脑比较简单,四肢异常发达的家伙有本质上的不同。凌云到现在都是以一个小兵的眼光在看局势,而菲莉克斯跟着尼古拉斯混了这么多年,好歹学会了纵观大局。不过她也是个半调子,并不是专业出身,所以才选择了最为保守的防守。
攻城这种事情,菲莉克斯没做过,莉薇雅没做过,凌云就根本不说了。尼古拉斯或许做过,但是在边境线上那一带的城市,完全称不上是城市,那两三米高的土墙,用力一脚踹过去都能垮掉。尼古拉斯没有进行过正规的攻城战,菲莉克斯自然没有经验。而暴风城的城墙之坚,城防之强悍,根本就不是一个半调子的家伙能够攻得下来的——况且,只要三天攻不下,那么暴风城后的援军就会赶到,那时候他娘的就更好玩了。
“我知道几个夫人再担心什么。”哈姆雷特一脸的神秘。“我或者可以劝服她们。”
“你凭什么?”凌云丝毫不信。
“阁下,您忘记我过来的时候,曾经驻守在哪里吗?”哈姆雷特颇为自豪。“别的城不敢说,对于暴风城的了解程度……”
9-7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四 坚固的堡垒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一次凌云是绝对死了心要攻打暴风城的,谁也拦不住。他一大早就可以清理自己的家当,有多少士兵,有多少武器,能够出动多少武装力量,必须在这里留下多少——菲莉克斯觉得自己管不了他了,干脆甩了袖子当甩手掌柜,过得倒是轻松。
“我这样并不是支持你去攻打暴风城。你要明白这点。”她特别说明了这个情况:“只不过按照我们目前的消耗速度,再不进商队的话,还没有等到我们今年的粮食下来,恐怕我们就得饿死。”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我才有这个提议。”凌云咧了咧嘴说道:“这简直就是一场必胜的战争——你想想,我们有超级内应兼参谋长在这里,他熟悉暴风城跟自己家的后院一样,哪个地方有个洞,哪个地方有条通道,我想都掏不开他的眼睛。到时候我们跟本就不用从正面攻打,你知道吗?我老早就选好了一个足够宽敞的洞了,到时候我们直接钻进去。”
“有你想的这样的好事?那都不用打了,直接玩钻地道好了。”菲莉克斯捂着额头一声哀叹:“你难道不知道,每一任的守城官都会将这些秘密通道改变一下位置吗?”
“是这样吗?”正忙着给战士们清点武器的凌云一愣:“你怎么从来都没跟我说过这个事情?”
“你从来就没有问过我,你不是叫着赶快去打吗?”菲莉克斯无奈的摇了摇头。“你的参谋长呢?叫他过来问一问就知道了。战争可不是像你想像的那么简单。特别是攻城,这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干得下来的事情。不过我知道劝你也没用。所以我干脆不劝。”
凌云背过身去,将柄两米长的大剑挑起来挥舞了几下,甩开了袖子冲着橄榄大道下面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哈姆雷特就跑过来了。哈姆雷特今天特别精神,在体验了瑟雷恩民兵的威力之后,他很庆幸自己能够混在这一群军人之中。他穿着瑟雷恩士官的标准制服,一溜小跑来到了凌云面前,现在甚至连称呼都改了。
“老板,叫我什么事?我正在下面忙着清点物资呢!”哈姆雷特捧着个大账本,犹如账房先生。
“听说每一任的长官卸任之后,那些什么秘密通道啊地道什么的是会改变位置的?”凌云斜着眼睛看着账房先生说道:“这怎么从来就没有听你说起过?”
“啊?这个难道还要说么?”哈姆雷特一脸错愕:“这个是常识中的常识,难道阁下……您不知道吗?没有哪一个新任的长官会留用以前的地道秘道,那完全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在我上任的时候,就曾经填了暴风城中两百多条能够通到外面的地道。”
“那你还怂恿我去?”凌云怒了:“你这货是不是欠揍?”
哈姆雷特一阵苦笑——哪有这样的领主的?攻城难道靠地道么?再说了,就是有现成的地道,那也是仅仅供几个人进出的,如果要将一整个攻城部队全部塞进去,恐怕非得一两天的时间不可。一两天的时间,都能做许多许多的事情了……
之所以他对这个事情这么热心,是因为哈姆雷特的士兵并没有全部下了地狱,现在他们作为俘虏被缴了械之后,全部被流放在星翰草原做原主民,帮助凌霄开发星翰大草原。现在凌霄大人的领土已经颇具规模——军队之中好歹有些铁匠建筑师,星翰草原肥沃的红土正适合用来烧制砖块,凌霄决定不像他老子那样随便找个土坡安家,而是要修建一座城堡。
修建承包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凌霄占了劳动力免费的便宜,但是粮食还是要供应的。本来瑟雷恩的粮食储备丰富之极,即便在这里守上三五年也丝毫不成问题。但是要免费发放给几万士兵口粮的话,这个开销就有点可怕了——要知道,常驻瑟雷恩食堂有登记的,不过寥寥数千而已。
如果接下来的日子,暴风城新上任的郡守依然固执的要封锁商队的道路的话,老流氓的日子恐怕就不太好过了。那么他会继续封锁商队道路吗?那简直是一定的,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
敌对国的商队是可以任意打劫的,而开往瑟雷恩方向的商队都是准备沿着琅码雪山的方向去到另外一个国度贸易,而且随车带备有大量的粮食给养——他们已经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在大荒原上可以Сhā上代表着瑟雷恩的麒麟旗帜,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而相对的,他们则需要按时的将粮食给养、蔬菜和其他必须品拉到这里来。
以往很多很多年,大家都是这么相安无事的过来了,一直到了哈姆雷特开始拦截商队,后来人才开始这么干。
“领主大人,难道你心里就没有对攻城有个大概的概念么?”哈姆雷特除了苦笑不知道说啥:“我们现在首先需要的不是讨论地道在哪里,没有一支部队能靠地道拿下一座城。您要知道,暴风城内有十三万人口,而我们所有的兵力揉在一起——就将您领土上的所有子民算上,有没有三万还是个问题。”
“我一向追求的是贵精不贵多,要那么多废材来干什么?”凌云这话刺痛了哈姆雷特的心,账房先生立刻萎靡了下来——他娘的打人还不打脸呢。
莉薇雅跟薇仙也早就出来了,俩小妞昨天晚上去凌霄的浮城逛了一圈,然后打算搬家。
“我觉得哈姆雷特说得对,虽然他自己的士兵不怎么样。”莉薇雅正大包小包的朝外抗,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停下了脚步:“我们的士兵平时都是打打野战,千把人的小范围战斗我对他们丝毫不担心,但是你要去攻城,靠着一股勇劲恐怕是不行的。”
凌云白眼一翻,没有理她——眼睛冲着那两个大小包袱一阵猛看,这俩小妞是打算要分居么?
“首先,我们没有攻城市器械,这是最致命的硬伤。你不打算让我们的士兵顶着城墙上的墙弩跟滚油去敲打城门吧?据我所知,暴风城周边由于以前经常发生战争,这座城市的坚固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内陆城市。不夸张的说,即便是跟爱尔仙克也有得一拼——你知道那城门是什么做成的么?三层混合金属中间夹着木板,无论是缓冲还是抗撞击,几乎已经完美。”
凌云抬头想了一下——好像她说的是实情,离开暴风城的时候,他曾经想用那劣质的宝石剑在城墙上刻下“凌云到此一游”的字号,那时候正好是他动不了半分仙灵力的时候——这也直接导致了剑刻折了四五把,坚固的城墙上连个划痕的都没有的悲剧。
当然,这个事情他没有跟别人说过,他觉得不太好意思说。身为一个神仙,竟然连在墙上刻字的功力都丢失了,这不是让人耻笑么——而这也正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暴风城的城墙之坚固,一般的兵器根本无法动它分毫。
“他娘的,和平时期弄这样一个城市干什么。搞得跟乌龟壳一样。”凌云有点气馁。
“暴风城之所以坚固,那是因为它是竖立在横断峡谷第一线的城市。听说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的全面战争,这里是魔族第一个攻击目标,所以被修建的异常坚固。”莉薇雅伸出一根指头抵着下巴回忆到:“城墙全部是用吮头的花岗岩制成,并且每隔一段距离就用永久性的土系魔法制作永固魔法阵,现在在暴风城市政厅内还留有巨大的魔法水,那就是驱动魔法阵运转的能量。”
“修建这个城的时候,有没有那种黑心官员在场?”凌云睁着眼睛,希望听到一个伟大的豆腐渣工程。“全部都是花岗岩,怕是不见得吧?总有几个部分是豆腐渣。”
“这个恐怕就要让你失望了。修建暴风城的时候,是皇室亲自督导的。你说国家重要还是钱重要?暴风城破了的话,半壁江山也就差不多了。那些贵族虽然贪财,但是这一点还是分的清楚的。在他们救命的最后一道屏障上,不仅仅没有豆腐渣工程,而是人人都生怕少修了一点。有几个大家族甚至后来自己掏钱将城墙加固了几次!”
“那这仗还怎么打?”凌云有点蒙了。
“一开始也没有人提议打仗,是你自己闲得没事干,没事找事。现在已经是多事之秋了。你就好好的安生的待在这里吧。”菲莉克斯笑嘻嘻的说道:“领主大人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不是任何事情都能用暴力解决问题的。”
“实在不行,老子一个雷轰烂它。”凌云开始犯浑。
“轰,只要你不怕那个厉害对头找上门来。”两个搬家的小妞丝毫不以为意。“你有空也搬家吧。浮城上的风景真不错。你儿子比你强多了。”
除了哈姆雷特用同情的眼光在看着领主大人,三个美女都各干各的去了。不知道为啥,凌云忽然有种被人抛弃的感觉。
“哈姆雷特!”凌云怒了:“我们晚上一定要想个办法出来!”
“不能让这群娘们小看了。”他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9-8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五 一万年和风化
今天晚上凌云非常罕见的没有跟三个美女进房去鬼混,而是跟哈姆雷特待在了一起。接着号称要赌上男人的尊严,将几个打手也一起拉了来。除了蛟龙在龙牙山吃得好睡得好之外,参仙老头号称自己从来不杀生之外……本来无涯还想号称点什么,结果被凌云强拉了进来。
“影响及其恶劣!”老流氓把桌子拍的山响,一张脸都绿了:“这还有王法吗?在我自己的地盘上,竟然被几个女人笑话!这还有天理吗!今天晚上我拼着不睡觉,也一定要想个方法出来。找你们过来的原因就是一起想,这关系到男人的面子!”
无涯跟冥海在下面一脸不以为然——他们一起建议领主大人,实在不行就一个仙诀将整个暴风城给抹了得了,何必这么费心费力去想。术业有专攻,神仙也不是万能的,要说到这攻城,除了冥海以前做小兵的时候搞过那么一两下子,谁也没有经验。
无涯最近跟魔法师们厮混,倒是提出了一点有建设性的意见——怕雷阵子来找麻烦,干脆就用魔法轮番轰炸来得干脆,反正我们魔法师多,反正我们的魔力补充装备多,反正……还没说到两句,又让凌云给瞪回去了。他想要的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根据凌云的要求,必须在今天晚上想出一个绝妙的方法来对付这个坚固的让人掉下巴的暴风城——天知道啥人丧心病狂的将这座城市修的这么坚固。难道那个时代真的就没有腐败吗?真的就没有中饱私囊的行为吗?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贪欲是所有生物所共有的,即便是神仙也不例外。修建一个如此浩大的工程,贪污这点破事,无论如何也会发生。
结果在咨询了莉薇雅之后,大家都明白了。当人的性命和钱放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少数丧心病狂的家伙之外,大部分还是觉得自己的生命重要。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没有丧心病狂的家伙!?”当时凌云很理直气壮的反驳道:“或者是他们在什么地方修建了一处极为隐秘的豆腐渣工程,你们不知道罢了。”
“是的,丧心病狂的人的确不少,但如果出现在皇室的话,你现在恐怕已经看不到我了。”莉薇雅说完,抱着最后一堆东西搬家了。整个瑟雷恩广场上只剩下了凌云一个人孤零零的看着几堆依然倔强燃烧着的火焰发呆。
当然,哨兵还是有的,但是哨兵们很聪明,这个时候最好是不要开口,以免惹火烧身。所以领主大人在闲逛了一圈之后,终于将几个瘪三逮了过来。
“首先你们要明白暴风城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听着他们一人一句抹平炸飞,哈姆雷特全身一阵恶寒。“几位阁下力量惊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我们现在要干的是攻城,而不是将一座城市变为地狱。要那样做的话根本用不了几位出手,我的部队里还有不少魔法师,让他们一天分早中晚三班,每班三个小时轮番轰炸暴风城,然后切断他们的给养,用不了两天这座城就会成废墟。”
“就这么定了!”凌云当即拍板。“死城我也要了,无论如何要把它弄下来。我们的给养被这些强盗切断——那还是其次,面子可不能丢了。”
“是的大人,攻城是一件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屠城则是另外一回事。我想,您不希望面子丢得更大吧?”哈姆雷特头有点晕。这个新上任的参谋长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这群恐怖的家伙是什么来头——甚至不知道他们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阁下,您是想要一座活生生的城市,还是想要一个修罗屠场?”
“废话。我可不想浪费人手去埋尸体。”凌云白眼一翻。“我要方略,我要方略,谁能拿出一个完整的,有效的,快速的进攻方略?”
这下连一开始两个热闹无比的瘪三也沉默了。而太森不在场,场面也郁闷了很多。凌云要求的完整的,有效的,快速的进攻方略,根本就不是一群外行人能够制定的出来的。况且瑟雷恩民兵的特长在于野战,攻城……连架攻城车都没有,攻个屁的城。
“这事不能慌。”最后还是冥海打破了僵局。“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部队攻城的时候,起码要有攻城器械。除了将整个城炸飞抹平,还有无涯所说的魔法轰炸之外,要攻城好像必须借助这些器械才可以。毕竟那些建筑防御设计是用来对抗器械的,而不是对抗人的。”
哈姆雷特早就将暴风城的城市布防图亮了出来,此时正挂在食堂的墙壁上。秘密通道虽然说一定会改变,但是城防设施却不会如何改变——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怕人知道,每天来来回回城门下那么多人,想要隐藏也难。当然,相对的这种可见的防御工事,防御力则更是强悍。
这也可以算是第一张瑟雷恩正规的作战地图了——在地图上,不仅仅标注有各个城市的粗略资料和距离,更将每一个城市都做了粗略的坚固等级估算。在地图西侧一大片绿色——代表着大荒原和星翰草原的前方,有一座画得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却用两个红色S标注的城市。
凌云注意到了一个问题,整个地图上,用两个红色S标注的城市不超过五个,而暴风城就占据了其中之一。跟着,哈姆雷特给每个人一小张纸页,上面记载着暴风城的城防配置。
然后,大家都以为是自己眼睛花了。
比邻大荒原的暴风城不论是人口、面积,在诸大陆各城市中都排名第一。外城墙一圈整整四十里地,想把这四十里城墙全部包围起来,最起码需要三十万军队。与周长四十里这个已经让人震惊的数字相对应的,是城墙距离地面相对高度二十米。
二十米,这个数字对于其他城市的城墙而言已经是箭楼的高度。但是,对于由一群丧心病狂的建筑者修建的暴风城来说,还只是城墙的平均高度。八边形城墙上每一边有箭楼三十个,箭楼的平均高度是三十二米,分四层,也就是攻城者冲上了城墙,还必须面对比自己十二米高的箭楼,而每一个箭楼都是四边形,每一边的标准射孔是二十个。每一层正面射孔里都摆放着五架连珠车弩,这种弩车半固定在箭楼地面上,可以上下左右做二十左右的旋转,车弩有效射距是两百到五百米。
最可怕的是,一个箭楼里一分钟能够连续不断的射出三百支劲弩。
起码,大多数第一次看到这些箭楼的人,都会感叹:这哪里是箭楼,完全就是要塞堡垒——被用来设计对付魔族攻城战的箭楼,一个能顶普通十个用。
但是,更家丧心病狂的还不在这里,因为真正的要塞还要说是城门楼。在城墙防御战中,有两大致命的薄弱点。第一个是城门,哪怕是钢浇铁打的城门,后面毕竟是空的,一旦受到巨力,比如冲车,就有可能倒塌。
而暴风城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采用了混合结构的城门——在矮人大师精巧的手艺下,将三层混合浇铸金属中夹上了极为有富有弹性的木料,这样不仅仅可以大大的缓冲冲击力,而且更难以被利器突破。而拱形设计的城墙大门,则更可以将城门所受到的冲击力分布到坚固得变态的城墙上,这样就给本来防御力及其变态的大门加上了一道双保险。
也就是说,除非将大门直接掀开,否则想要突破城门进军,只有一个办法——将城门一面的城墙全部掀掉。否则就只有干瞪眼。
在城墙上,则有宽10米能够并行六车的通道,可以安然的在上面转动大型的防御器械——比如说几十架投石车,或者是上千座墙弩……这种配制,当然也只有丧心病狂的人才能设计的出来。根据历史记载,在全面战争的时候,暴风城城墙上最多的一次竟然容纳了三万士兵和两万骑兵……场面之壮观,堪称空前绝后。
哈姆雷特的这份资料,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都在在打击凌云的自信心。本来脑袋就不太好使的家伙在看到这些让人匝舌的数据之后,脑袋更是乱为一团。
“这些数据表示,我们现在根本无法攻下它?”凌云扯着那张纸抖的哗哗做响。“按照这上面的东西,我看恐怕爱尔仙克也没有它牛B。”
“没错。爱尔仙克的确是仿造暴风城建造而来的。”哈姆雷特微微一惊。“您知道这个?”
“我知道个屁!”凌云哭笑不得。“按你这说法,它就无敌了?”
“不,暴风城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哈姆雷特呵呵一笑。“这座城的确是非常坚固,想要从正面突破无异痴人说梦。但是他的弱点也和他的优点一样突出——那就是它的历史,他已经有一万多年的历史了。”
“城墙都风化了么?”冥海有点白痴。“等了一万年,差不多风化了
9-9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六 最后一夜的菜市场
哈姆雷特的眼睛从屋子里每一个文盲的脸上扫过,最后落到了领主大人的身上。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虽然自己对于攻城来说也是个二把手,但是可幸的是,这里竟然有如此之多的战争狂人犹如嗷嗷待哺的小屁孩一般听着自己讲解攻城要领。
这可不是每一个半罐水都能享受到的待遇。要知道有资格跟领主大人并排做坐在瑟雷恩夜间食堂开会的家伙,全都是恐怖的毁灭级人物,随便把他们哪个人人朝外面一扔,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恐怖的人体核弹头!其杀伤力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哈姆雷特虽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元帅,但是他这个元帅却不太受欢迎,以至于被派来攻打星翰草原一带。可从他来到了瑟雷恩开始,从两军一接火开始,震撼的事情就一件接连一见的发生。从星云连锁闪电的基座到现在还活蹦乱跳开始,到雷电巨龙跟一百名高级魔法师一起降临,最近他又抽空去凌霄阁下的浮城逛了一圈,简直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下找不到北了。
瑟雷恩的武装力量不可谓不强悍——只能说走了极端,强的太强,弱的则太弱。
而坐在食堂里这几个看上去一点领导样子也没有的家伙则更加变态。起码哈姆雷特从来没有听说有人这么打仗的。
“不准动用自己的力量,这是千万的,可别把雷阵子招来,不然到时候我们都得歇菜。”
哈姆雷特不知道雷阵子是谁,但是从他们一口一个炸飞抹平听来,这伙人的力量极为恐怖!冥海同学的力量他已经见识过了,那是一个人能够徒手破掉帕鲁斯传授给魔法师们,在战场上百试不爽的雷电巨龙的超级变态。而跟他坐在一起的,估计相差不到哪里去。
“不是风化,而是全面战争时期修建的暴风城,准确的说应该是全面战胜后期修建的暴风城,它的空中防御力量几乎为零。”哈姆雷特非常庆幸自己在上课的时候曾经认真系统的学习过有关于全面战争时期每一场经典的战役。“在那个时候,魔族的空中力量几乎都被龙骑士和幻兽骑士们拼了个两败俱伤,再也没有能力从空中发动进攻,所以,暴风城在修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空中打击。”
“原来是这样……”凌云若有所思,“不过,我亲爱的参谋长,你丫是不是欠抽?空中防御力量薄弱,你看我们瑟雷恩有几个会飞的?”
哈姆雷特嘿嘿一笑,说道:“我不知道瑟雷恩有几个会飞的,我只知道暴风城中一个会飞的也没有。曾经有几个幻兽骑士驻守过暴风城,可是他们也早就调离了驻防。而且我听说,领主大人似乎跟以前达拉斯帝国的军神尼古拉斯大公爵关系不错……”
“我们关系是挺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了。”凌云撇了撇嘴。“我完全没有听懂你在说什么,你丫能不能有什么事情一气说完?难道你们国家的人都喜欢说一半藏一半吗?”
“我是说,以你们的关系,你应该能够寻找到巨龙的帮助吧?”哈姆雷特无语。“您跟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关系不错,想必认识他的坐骑龙。如果您能拉过一条巨龙来的话,那么只要您飞到暴风城上空去转上一圈,管他有多少弩箭城门多厚,守城官都得乖乖开们。
“不懂。”凌云摇了摇头。“我现在跑哪去找龙去,横不能我给你抢一条过来吧?”
“我的意思是说,暴风城在设计的时候由于处在全面战争后期,天上飞的东西几乎没有。即便是有设计进去几个对空的攻击设施,其杀伤力也远远不足。”哈姆雷特指着地图上维纶娜的方向说道:“您看,这里就是巨龙聚集的地方,阿尼贡森。”
“懂了,你是让我去找龙来,对吗?”凌云恍然大悟。
“可以这么说。”哈姆雷特点了点头:“只要有一只巨龙在暴风城上空盘旋,有事没事就发射两个龙息球下去炸着玩,那么我们即便只用很少的兵力,也能够攻下这座城。”
“你这不是扯废话吗?我现在去哪里给你找龙去!”凌云怒了。“说了半天,一点建设性的意见也没有。下一个下一个!”
哈姆雷特本来还想说两句,让凌云强行给压了下去。可怜的元帅大人只好坐在自己的小板凳上,看着一群文盲争得面红耳赤。
“实在不行就飞进去!把蛟龙弄回来,他不是有一群拉拉队吗?死了也不心疼。让她们打,她们打完了我们上,我看那城门有结实。实在不行,我亲自操刀子上!”
“你竟扯废话,你说蛟龙的拉拉队?你知道那条破龙现在把那群妞都宝贝成什么样了吗?他肯借给你去当敢死队,想都不想要了。恐怕那老龙自己变身上都舍不得让他的拉拉队上去顶刀子。你这个想法不切合实际,我看你自己去操刀子砍城门倒是很实际。”
“放屁!听说这边守城的人喜欢抄到什么扔什么,万一一桶米田共泼下来怎么办呢?”
“米田共有杀伤力么?你说你身为一个神仙,竟然会害怕米田共这样的东西。难道你不知道,就在瑟雷恩都有不小小屁孩子喜欢用棍子挑着它玩吗!?”
“你当是看漫画么?阿拉蕾才这么干……”
“谁是阿拉蕾?哪个地方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叫出来我看看,我就不信他真敢用棍子去捅大便。”
“那只不过是一个漫画人物而已,你难道没有看过《IQ博士吗》?天啊,你的童年是不完整的……”
食堂立刻变成了菜市场,一堆顶着耀眼头衔的人跟菜市场的老太太一样,在跟某一个小贩买一块豆腐,你说一块五毛五,我说一块五一,你说一块五毛三,我说一块五毛二,而总是无法在一块五毛二分五上面成交……慢慢的,本来宁静的瑟雷恩亮起了一片灯。
“还他妈的让不让人好好睡觉了!”隐隐约约听到外面一句怒骂之后,领主大人愤怒的推门而出,紧接着就是一阵犹如炒豆子一般的暴风一般的炸响,那个声音彻底安静了。
“好了。我们继续讨论我们的话题。大家总要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出来。”凌云拍着手走进来,依然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我可不想今天晚上耗上一晚上的时间,明天等着让一群女人笑话。我不用猜都已经知道了,她们正在等着看明天我们傻眼呢。
说完,领主大人的眼睛从每一个人的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哈姆雷特的身上,凌云话锋轻轻一转,直接刺入了他的神经末梢:“对于这为曾经统治过暴风城,开创了拦截瑟雷恩商队先河的元帅大人,您更是需要好好想像,不然,我能难保证明天某个人会发现这里的下水道躺着一具尸体。”
凌云所指非常明确——他已经从一开始的无聊转变到了知道瑟雷恩的粮食紧缺而急着想要攻打暴风城。而造成着一切的元凶,可以说就是哈姆雷特一个人。如果这个家伙不拦截瑟雷恩的商队,如果这个家伙不带几万废材士兵来攻打瑟雷恩,如果这个家伙自带够几万人食用一年的给养……
太多的如果,让哈姆雷特冷汗直流。
“我知道你们脑子里面怎么想的,但是,对于这一次攻打暴风城来说,是我们势在必行的一次行动。即便今天不去,明天也要去,明天不去,后天也要去——一直到我们这里没有吃的东西了,然后我们大家都坐在这里等死吧……恩,也许能等到明年秋天收获一点点粮食,你们知道,冬季就快来临了。”
“等到冬季来临,我们没有足够的粮食,然后一个个的饿死——应该不至于饿死,饿到走不动路了,到时候来上一个地精都能把我们全部灭了。然后我们的灵魂去到了父神那里去,问问我们怎么死的,就说被地精捅死的,多他妈的光荣!”
“所以,我一直挺佩服诸位,竟然忍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说话。”
凌云的眼睛好像带了几万伏特高压电一般,看着谁谁就把脑袋低下去。
“我一直想说话……”哈姆雷特举手发言。“其实攻打暴风城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
“说来听听?”凌云嘿嘿一笑,“希望你的建议不会让我们饿肚子。”
9-10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七 武装大跃进
其实,想要靠现在瑟雷恩的武装力量去攻城,除非几个变态不要命了亲自动手之外,没有任何的赢面。而这也完全是扯淡,如果他们几个真要自己动手,也就不会开什么鸟会了。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对自己领地上的所有人下命令,去砍了瑟雷恩周边所有可以找到的树木,统统到大本营来。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如果不靠耍赖的话,那么就必须走正规流程,要攻城,没有攻城武器怕是不行的。
由于星翰民兵们长期打野战,从来不使用任何大型攻城器械,所以瑟雷恩甚至连一架储备的云梯也没有——要打仗,那就立刻现场制作。
“我打算将瑟雷恩所能够动用的兵力都投入进去,等到我们的攻城市器械制作完毕之后,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打过去了。”领主大人信誓旦旦的说道:“现在的问题是,要制作这些大家伙需要一点时间,趁这个时候,谁能帮我找来一些有经验的战士,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否则即便是这些东西制作出来了,也根本没有人会使用它。”
“去找霍恩斯怎么样?”莉薇雅想了想说道:“看来劝你是劝不住了,为免我们把士兵全送进战场去送死,找霍恩斯帮忙,矮人王国的内战刚刚结束,想必这个家伙累积了不少攻城掠地的经验了。”
“霍恩斯?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他了。”凌云若有所思的说道:“现在他在什么地方?听说他最近混的不错啊。”
“嘿嘿,人家是混得不错,山地矮人中的骑士长,就在你回来的前几天中,他还专门帮助我们在瑟雷恩跟地下城两个地方挖了一条秘密通道——那时候你没有回来,不知道战争的激烈,我们打算着作为撤退的秘密通道就是他帮我们挖出来的。”
“我回来晚了,我回来了什么都打完了。”凌云苦笑一声。
领主大人一直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自己错过了最佳的战争时期。他从来都不想到是自己一出现就展现了瑟雷恩的雷霆攻势,把入侵之敌都打怕了——不管拉普拉塔河岸的七万军队,还是后来哈姆雷特带来的骑兵魔法师混合大队,人家硬是以零伤亡的战绩将敌人统统都赶出了星翰大草原。
七万的先锋部队也就算了,那毕竟是试探性的攻击——没有战区主要长官,被打退了也就算了。而随后而来的哈姆雷特则是做好了准备,无论是兵力的配备还是战术,堪称经典。既有魔法师打头阵,星云连锁闪电一度让星翰陷入危机,而且有又几万的铁骑军做后盾,要不是领主大人手下几个打手实在太厉害,怕是瑟雷恩早就成了哈姆雷特的领地了。
“至于那些大型器械,还有一个问题。”菲莉克斯看着一大根一大根的木头运送到瑟雷恩来哭笑不得:“你这是把周边所有能砍的木头都砍光了吧?”
“也没有都砍光,要考虑到可持续性发展,我只是把那些长成的树木给砍了,那些小树统统都留着的。我已经让德鲁伊去催生树木了。”凌云抓了抓脑袋:“今天来的都是最坚固最有韧性的木头,用它们来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外面在包上一层油橄榄的外衣,简直就是刀枪不如水火不侵了。这样的好东西也只有我才能想出来……你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谁会制作这些器械?”菲莉克斯无奈的摇了摇头:“制作这些大型器械,必须要有专门的技师才行,在瑟雷恩能够找出这样的人吗?而且,我看这里的材料,连制作二十架云梯都嫌少。”
要制作攻城的器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绝非简单的将那些木头金属混合搭建在一起就可以了。它不仅仅要考虑到轻便性和搬运的方便,还要考虑到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运送——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在营地就将它建设成不可拆卸的,要方便搬运,在最短时间内组合起来使用,这绝非一个外行菜鸟能够做到的。
一般建设攻城器械都是在一个国家的大型军工厂中完成的,绝对不是一群流氓在短时间内可以用一些木头拼凑出来的。
暴风城周长超过四十里,如果按照正规的方式去攻击的话,每间五百米一架云梯,每间一里一架投石车,加上专门冲撞城门的攻城车——即便是不算原料的损耗,这里的木头也最的多只足够完成不到二十个云梯——云梯当然就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了。如果要制造大型投石车的话,恐怕这里没有任何人能够胜任。
菲莉克斯说二十架,还是将数量说得非常饱满了。如果算出材料的耗损的话,怕是十架也做不出来——有些地方必须用到整根木头,有些地方则必须用到木头的圆心。要玩这种游戏,就必须要有成千上万的金币来堆才成。
有一个著名的将领曾经戏言过,在城市攻坚战中,除了必须的指挥之外,战场上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是用两尺厚的金币来铺路——每前进一尺,都需要消耗这么多金币才行。而城墙上,每前进一步则更是要用以丈计的金币来计算。
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帕鲁斯现在暂时放着星翰不打的缘故了——红月帝国虽然连续攻陷了不少国家,现在国力充实,但是他们的战线拉得太长,给养武器始终供应不上。要知道,维持一个超长的战线,就犹如从一个悬崖上朝下倒金币那么夸张。
菲莉克斯一番讲解,凌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说每一次说到攻坚战,都要用滚烫和激烈两个字来形容了——烧钱,这简直就是赤祼祼的在烧钱。从这一方面,他也终于体会到了自己弄来这几根木头是多么的幼稚……
要说到金币,瑟雷恩并不缺钱,在这里储备的金币起码可以把瑟雷恩山体活埋三次——他们的确有那么富裕,平时这些家伙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除了粮食和蔬菜以及调味品需要购买,以及一些必要的武器装备需要购买之外,根本就没有用钱的地方。
而地下城的精金矿脉在过去的很多很多年中,给瑟雷恩带来了多少金币,谁也说不清楚,这或者只有菲莉克斯自己心里才清楚。精金现在全部作为硬通货币被储备了起来,要说到烧钱,瑟雷恩要烧下一座城市还是远远足够的。
可光有钱不行,他们现在最大的苦恼就是贸易不通,这也是凌云急着要把暴风城里面的家伙捉出来揍一顿的原因。连粮食给养都运不过来,更别说那些战争物资了。怕是还没有等走到暴风城门口,就被抢干净了。
金币买不来东西,那就相当于废铁,充其量颜色好看一点而已。
“领主大人,我可以来试试。”哈姆雷特忽然说话了:“曾经我监督过红月帝国的兵工厂工作过,这些器械的制作方式我都清楚,如果您这里有手艺高超的铁匠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尝试一下制作出来。而且,攻城并不仅仅限于一种方式,不用将战线拉的那么长。”
“还有另外一种方式?”菲莉克斯一愣。“说来听听。”
“按照瑟雷恩的战斗方式,我们大可以对着一点猛攻,只要有两三个人上得了城墙,我相信他们就能够清理出一大片的无人区。暴风城的人类士兵根本无法抵挡维京武士的进攻。当然,这样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无法分散敌人的攻击力,所有的进攻都会冲着这几个猛攻的队伍招呼。或者我们可以给他们配备重甲,以他们身体的强悍程度,在穿戴重甲的情况下,我想,要让他们受伤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多钢铁。”菲莉克斯摇了摇头说道:“我们的战士向来穿戴秘银皇冠战甲,要给他们统一制作铠甲的话,我们可没有这么多钢铁。”
“我们有。”凌云笑了。“我们有很多现成的储备。”
“我们哪里有现成的储备?”菲莉克斯奇道,由于通商路径被截断,必须开始计算紧缩口粮,她最近都在做瑟雷恩的物资统计,从来就没有发现有什么钢铁储备。
“嘿嘿。”凌云笑得很开心,“哈姆雷特大人友情支援。”
9-11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八 决战前准备
瑟雷恩一夜之间树起了无数的熔炉,哈姆雷特友情提供了不少精钢铠甲。自打他的手下被俘虏之后,就一直在星翰草原搞建设,这些铁家伙根本用不了。正在维京武士需要大量精钢装备的时候,正好接上了货源。在地下城忙碌的熔岩矮人们搬迁到了地面上,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这场冶炼的主力军。
领主大人的办公场所临时搬到了浮城上去,住了两天之后,他甚至有打算把整个家都搬到这里的打算。
哈姆雷特果然没有吹牛B,在红月帝国军营中这么多年了,果然学到了不少的手艺,单是看他在那边指挥着熔岩矮人的架势,领主大人就信心百倍了。熔岩矮人在他的指挥之下,很快就把场地铺开,不到三天时间,一具具铠甲跟攻城器械就出生了。
看到所有人惊讶的目光,哈姆雷特咧嘴一笑:“好歹我也混了这么多年元帅,即便是少,但是还有点真材实料的。你们不用这么惊讶吧?”
而熔岩矮人的铸造技术也的确不是吹的,哈姆雷特只提了一个大概的方向和设计思路出来,这群铸造疯子就能自己设计出图纸来,而且还能在哈姆雷特所说的方式上改进不少,让元帅大人看得大为心痒。他至今就没想明白,为什么瑟雷恩这么大个地方,会聚集如此多的优秀人才呢?
由于器械需求的数量比较大,不少奴隶们也参加到了这一场轰轰烈烈的铸造大跃进中去了。只要有钢铁,想要打造出任何铠甲,对他们来说都不是一件难事。毕竟有一群铸造大师在后面蹲着呢。
甚至连卡巴司基最后也带着他的地精研究队伍加入到了这场铸造运动中。
地精们的加入,再一次让哈姆雷特领会到了什么叫做变态,这群人简直就是赤祼祼的战争狂人,红月帝国那些标准制式攻城器械在这里简直就跟垃圾一样——在熔岩矮人跟地精交流了一晚上过后,投石车,攻城锤全部改为燃烧粉动力,这比机械动力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后来领主大人也学会了这一套,他指挥着手下自己打造了一架超级攻城车,其威力之强大,即便是暴风城的城墙都不一定挡得住——这个疯子命令地精们用剩下的钢铁铸造了一门超级火炮,这门超级火炮的体积比一般的火炮大上十几倍以上,填充的燃烧粉比普通的火炮多了几十倍。
地精们制作的火炮威力已经很让人匝舌了,哈姆雷特曾经亲身体验过这些钢铁怪物的威力。今天一看到如此之大的东西,差点没把下巴摔了。领主大人非常得意的将这门超级火炮装到了攻城车上,它的炮弹以锥型头为准,无论是穿透力还是杀伤力,都比圆形更加强悍。
不过毕竟领主大人是外行,威力大的东西是好,但是有时候威力过大,也会适得其反。哈姆雷特知道,但是没好意思说,最后还是下来视察工作的莉薇雅毫不客气的指明了。
“你这个东西根本就拉不过拉普拉塔河。”莉薇雅公主毫不客气的这么形容。“简直就是一堆废铁。”
“这叫废铁吗?这可是我精心研制出来的,威力惊人的超级大炮,你们不懂!”领主大人是如此反驳。他却忘记了莉薇雅以前也是一个战争贩子。
公主殿下在绕着大炮走了一圈,里看看外看看,拉过卡巴司基私语两句之后,无奈的摇了摇头走了。卡巴司基可没有透露领主大人这个大炮完全是按照比例一比十放大的。虽然威力是大了,但是准确性跟危险性却提高了不少。要知道燃烧粉爆炸的威力可是不小,如果火炮承受不住这个爆炸的威力的话,炮弹是推出去了,恐怕操作大炮的人自己也被炸死了。
不算上运输的麻烦,这门火炮根本就没有人敢操作!
“运输问题很好解决,只要我将这东西朝我的芥子空间里一装……”领主大人却忘了,他的芥子空间不能装活物——炮是装进去了,但是这种一造出来必须用几十根粗大的地基钉固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运输,如果不把操作手一起装进去的话,怕还是废铁一堆。
最后,这门超级大炮成了领主大人御用武器。
为了采购战斗装备跟给养,菲莉克斯特别派出人去了一趟维纶娜,她带回了小牧师,同时也带回来了一个坏消息。由于先前几仗打的及其漂亮的缘故,以至于红月帝国的统帅已经将大部分包围维纶娜的兵力转移到了横断峡谷一线,看样子是准备从后面来一个大偷袭。估计现在是被横断峡谷挡在了北边,所以至今袅无音信。
而现在的维纶娜,一片愁云惨雾。
从菲莉克斯派出的人能够顺利安全回到这里来看,维纶娜的包围圈已经被打破,大部分的牧师已经投降到了红月帝国的军中。现在他们的战斗力又加强了一番。只有少数的牧师和圣殿骑士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由于瑟雷恩的关系,红月的兵力暂时调整,让他们有了整顿的时间。
最好的好消息,大概只有雪儿带着一票牧师回来了.
听说要从横断峡谷越过的军队,数量达到了三十万人——这已经不是战斗力可以弥补的了。三十万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将瑟雷恩淹掉。没有想到红月帝国军队的速度如此之快。攻打暴风城已经是不得不做的事情了。有一座城市可守的话,或者还能抵抗三十万人的进攻,单单是瑟雷恩一个土坡,恐怕是很难守得住了。
现在,连几个反对攻城的老板娘也不得不将这件事情看做一件重点了。
为了欢迎维纶娜的牧师团到来,瑟雷恩特地举行了盛大的篝火宴会。民兵地武器刚刚锻造好不久,所有的人马已经集中到了瑟雷恩空地,正赶上了演练新武器。
维京武士们正式用上了长柄月牙战斧,两米长的新制式斧头,手里提着两把,背后两Сhā两把短的,这种设计图倒是领主大人亲自动手的。仿造了他见过的大武器,重量达到了惊人的三百斤。这种东西成型之后,怎么看怎么不像单兵武器,估计也只有维京人能够使的顺溜。
比起他们以前的战斧来,这种东西更加凶悍,弧度更加利于砍人,宽厚的斧背用来砸人也是不错的选择,反正谁被三百斤重的斧头砸到,不死也是终身残废。
红月帝国的军队统帅至今还是一个迷。这让凌云有点头疼,帕鲁斯这个家伙如果是雷阵子的话,那么人再多也没用。现在只有等待奇迹的来临了。
10-1全面战争 四百四十九 威廉归来
由于红月的挑衅,整个大陆已经陷入了一片慌张中。几个美女不允许凌云擅自主动出击,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再怎么样,打仗也得要粮食吧?可现在瑟雷恩本来就是为了粮食去打仗,哪里还有多的粮食可以先行?
这一天,领主大人正蹲在山脚下看那一片新鲜的自留地,期望它快一点长高长大——虽然说不到十平米的小田地里那几棵植物可能还不够一个人吃的,但是这好歹也是一个盼头。
除了粮食之外,现在最热的大概就是武器了。哈姆雷特提出了畅想性意见之后,具体操作的熔岩矮人门已经从地下城搬了出来,他们在大荒原辽阔的土地上架起了火炉。巨大的熔炉里翻腾着通红的钢水缓缓上升,倾倒……钢花四溅,奔腾的钢水迅速地分头一个个模具里。每个模具前都围着四五个赤着上身的小矮人,他们的四肢虽短,但是握在手中的工具个头却很大,有些用来锻打兵器的大锤子的长度和宽度都远远超过了他们的身高。
菲莉克斯站在广场上的了望台最高的地方默默的注视着下面热火朝天的生产上面,她的脸上表情极为复杂。在她的身后,冥海安静的站着不说话。
“你觉得,如果是我们想像中的那个敌人的话,我们的胜算有多少?”菲莉克斯沉默半晌之后开口了。“六成?五成?四成?”
“我怕是一成也不到,夫人。”冥海耸了耸肩:“老板已经够厉害的了,那个人的厉害程度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我们根本不知道他已经修炼到了什么程度。夫人你自己修炼过老板留下功法吧?如果是雷阵子的转世的话,恐怕我们做再多的准备都是白搭。”
“连拼一拼的机会都没有吗?”菲莉克斯长叹了一口气。“按照你这样的说法,那么我们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被饿死,要么就战死。”
“投降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吧?”冥海刚刚出口,就迎来了菲莉克斯的怒视,他立刻把头一缩,嘿嘿笑了两声:“玩笑,纯粹的玩笑话。”
“这个人神秘的很,哈姆雷特是他们的元帅,竟然连面都没有见过。如果有谁见过他的战斗的话,或者还能有些分析和帮助也说不一定。”菲莉克斯又一次重重的叹息,今天这已经是她第十次叹息了。冥海知道自己继续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帮助,灰溜溜的跑下了了望台。
菲莉克斯哪里是要等待粮草先行——按照瑟雷恩的战斗风格来说,有哪一次是粮草先行的?在这些跟野蛮人的战斗风格差不多的家伙们心里,怕是根本就没有粮草这个概念。只要爷爷们一扑过去该拆房子拆房子,该拆骨头拆骨头,三两下结束了战斗,就可以在对方的战地里吃饭了。
之所以要让凌云等着粮草先行,那是因为菲莉克斯至今还在担心这个神秘的统帅到底是谁。
虽然凌云带上了一票打手回来,给瑟雷恩的实力提高了几个档次,可这样的力量并不能乱用——说白了,不过是带回来几个超级肉盾,怎么打都打不死而已。而且一旦有这样档次的力量介入到局部战争中,那么战争的趋势最终肯定会导致战火烧上大荒原来,无论是谁,也不愿意看到这个情形。
菲莉克斯不得不思考战争的大局,但是那个神秘的统领却可以丝毫没有顾忌——反正都是打,在哪里打不都一样么?
现在菲莉克斯最期待的就是在跟红月战争中的国家,有一个人会将他们的底牌给挖出来——这个该死的帕鲁斯到底是什么身份。不过至今为止,别说有人去挖他的底牌了,就连要阻挡红月帝国军队的脚步都变的异常困难。菲莉克斯可不像凌云考虑事情那么简单,一旦高阶的强者开战,那么低阶的士兵无论再怎么强,也免不了被杀的命运——比如说跟随了瑟雷恩很多很多年的这些暗精灵,维京武士等等。
现在她最期望的就是太森赶快把薇仙家里的事情解决掉,然后再借上几个魔法军团在手里——虽然她完全想像不到这个帕鲁斯到底有多强,但是多握一点资源在手,总是没错的。
就在菲莉克斯皱眉思考的时候,天空上忽然刮起了一阵狂风,这是魔法师驭风飞行的时候所使用的魔法。这段时间因为有魔法师团的成立,所以经常有人这么从头顶经过,也见怪不怪了。
“小朋友,见了老师怎么不来问个好呢?”
菲莉克斯刚刚转过头去,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了——她转过头去一看,一个穿着蓝色魔法袍,手持魔杖的老头正在冲她微笑。菲莉克斯擦了擦眼睛,不可置信的仔细看了看,然后又擦了擦眼睛——这不是威廉校长又是谁?
“威廉老师!您怎么来了!”菲莉克斯一声欢喜喊了出来。“您等一等,我去把他们都叫过来,薇仙他们好久没有看到您,都想您了!凌霄那个臭小子现在整天在浮城上,缺少了您的管教,真是……”
“嘘,你小声点!谁也别叫,我要是让他们迎接的话,我就正大光明的走进来了!”老威廉连忙比着手势让菲莉克斯禁声:“咱们蹲下,我有话跟你说。”
“老师?你要说什么?”菲莉克斯依言跟老威廉一起蹲在了了望台上,几平米的了望台两个人蹲在一起也不觉得太过狭窄。“我有好多事情要问您。当初您走的时候,还以为您叛国了……为什么一句话也不留就走了?您到底去了哪里?”
“别激动别激动,我今天就是要来告诉你这些事情的。”老威廉连连比划手势让菲莉克斯静声。“你们看到那封信的确是真的,要说我叛国……这也没有什么不对。”
“老师,您根本不是这样的人!”菲莉克斯经过了最开始的惊喜,现在已经平静了下来,她微微一笑:“说吧,您今天这么神神秘秘的跑来,还不让我通知其他人,肯定是有什么情报要告诉我?”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老威廉咧嘴一笑,“我今天来,是特地来告诉你关于帕鲁斯的事情的。你也许还不知道,我跟他曾经战斗过一次,可是没到三分钟他就把我给打下去了。那小子是一个玩雷电的天才,我好歹也是一个高阶魔法师,可是在他面前,竟然连三分钟都没撑到,他的力量非常恐怖!”
“我就是在担心这一点。凌云这个楞头青,非要赶着去送死!”菲莉克斯的脸上爬上了浓浓的担心。“除了这些呢?您对他了解有多少?”
“不多,不过我肯定他的力量跟凌云小子是来自一个地方的,他根本就不是使用的魔法。”老威廉想了想,掏出了一个卷轴说道:“这是我封印他的魔法,你可以让凌云看一看。”
“那不可能,凌云说过,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规则,即便是力量强大,也不能随地乱用啊!”菲莉克斯摇头说道:“这不可能,如果他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话,那么他就不用动用这么庞大的力量来攻击整个大陆的国家了。”
“这就是我担心的一点。”老威廉点了点头。“虽然说他们的力量属性好像一样,但是我却察觉出了一点点不同,具体是什么不同……我也说不上来,也许让凌云他们看看就明白了。”
“也许是修炼的方式不一样吧。”菲莉克斯将卷轴放进了怀里:“老师,这段时间去了哪里了?为什么说自己是个叛国者?”
“嘿嘿,我这段时间叛国去了,我去做了一把间谍。”老威廉哈哈一笑,又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卷轴:“这个是红月的军区战略图,帕鲁斯那小子玩雷电还不错,可是论计谋,就比我这个老人家差得远了。他甚至不知道我们大魔导师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面容!”
“你去作贼了?”菲莉克斯惊呼一声。
“不是作贼,我是去做间谍。”老威廉乐呵呵的拍了拍菲莉克斯的肩膀:“好了,我得赶快离开这里,让凌云他们发现可就不得了了。我还得赶快回去红月的军营里,我压制了自己的魔力之后,去他们的魔法师团里做了一名小兵。”
“你大可不必这样啊。”菲莉克斯非常疑惑,老威廉今天的态度差点让她脑子抽筋。“如果只是为了地图,您已经拿到了,怎么还要去一次?”
“这个,就不足为外人道也。”老威廉嘿嘿一笑,身形已经消失在了菲莉克斯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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