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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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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记笔记的习惯。笔记的内容包括简单的日志和读书随感,这分别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某年某月某天,我在哪里,在干什么,一查笔记就想起来了。第二个好处是,读书随感有利于写专栏时寻找题材和刺激灵感。倒不是说读书随感本身有这个明显的作用,而是我的读书随感里面常常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这些句子是偶然得之又被我随手写下的;若没有记下来,它们也就没了,消失了。这些句子才是我的宝贝。我觉得,写专栏的人若没几个这样的破本子,那这活儿干起来就轻松不了。反正我是这样的。
这是摆在面上的两个好处,其实,从它们的反面看,也都算不得什么好处,说不定正好相反。日志的作用其实稀释了记忆中浓烈深刻的部分,它让每一天有迹可寻有案可查,也就无趣了,实际上我们很多时候愿意这么想想,“咦,那是哪年的事呢?冬天还是夏天?……”人生要那么清晰干什么,暧昧一点,模糊一点,其实更有意思。记读书笔记似乎更应该批评,有朋友就对我说,你这样读书会读僵的,读书应该过滤的,让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下来——留在脑子里,不是留在本子上。
没错。但我还是每天记上几笔,日志和读书随感。
其实,我是喜欢书写的那种感觉。不是写作,写作是在电脑上敲字。我说的是书写,笔尖在纸上行走的感觉。虽然我的字见不得人。
书写是一种琐细的享受。要是想进一步满足琐细的要求,比记日志和读书随感更有意思的是记账。我很喜欢记账,但一天能记的就那么几笔账,不过瘾,于是我尽量把每天的账记得很细,如果遇到几毛钱一笔的账,我就特别高兴,比如给孩子买了糖,我记下:“棒棒糖0.5元。”愉快得很啊。其实,记不记账跟日常用度没什么关系,该买什么还是就买什么,不该买的绝不掏钱包,反正我不是乱花钱的人。这纯粹是记账本身给我带来的快感。有时想,要是开一个干杂店,那一天得有多少零碎小账可以记啊,太爽了。
按理说,像我这样的有书写癖的人,应该写日记的;但,我是不写日记的。我这里所说的日记就是大家一般理解中的情绪记录似的日记。情绪这东西,最没谱,最善变,也最没意思,都是些靠不住的东西。我不信任情绪,别人的以及我自己的。当然,不是说我没有信任过情绪,年轻时我是要记日记的,一点一点地仔细抠自己每天的情绪,然后将之尽量文艺化地呈现在本子上,这样的结果除了加重自恋增添幻觉之外,没什么用处。所有的日记我都付之一炬了,于是整个青春期我没留下私下的字据,也就没有了唏嘘的凭证,人似乎也因之硬朗了许多。挺好的。
至于说我延续至今的书写癖,到将来可能会有两个结果吧,一是可能成为一个抄经的人,再就是,不写字了,一个字都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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