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光景,胸前已经有了小小的凸起,初潮也已来袭,院子里的大人们也已经不再喊她“假小子”了。她留起了长发,懂得要把它们拉直,柔柔顺顺的才好看;懂得花几块钱给耳朵穿两个小洞,好戴上亮闪闪的耳环;懂得换不同的发卡来搭配不同的衣裳;懂得买一个精致漂亮的笔记本记录下一天的心情;当然,她更懂得,什么叫做喜欢。
她喜欢他了。
小学毕业那一年,她对他就已经有些懵懂。
那个傍晚,她又一次和男生们疯玩,玩到最后也不知从何起了争端,她自以为打架很厉害,却不曾想以前是被他们让着,而这一次,可能真正惹到他们了,被他们推搡倒地,换来他们的白眼和谩骂。
委屈,愤怒,一瞬间都化成泪水倾泻而出,却得不到男生们的同情,只有更加大声的嘲笑。这个时候,他来了,一改文静的样子,竟向他们挥出了自己的拳头。
从没见过他发怒的样子,大喝着,看似瘦弱的身躯竟能将几个壮硕的男孩撞开,手臂上因为愤怒而清晰可见的青筋,显得他的拳头是多么有力。
等所有男孩子一哄而散后,他面对着她,逆着夕阳的余辉,伸出手说:“小娴,哥哥带你回家。”
就在那一刻,有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在心中萌生,仰头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很伟岸,很高大。
几年之后,当整日浸淫在言情小说里的她已经懂得如何欣赏异性之时,她才忽然发现了他的脱俗。
是得,替代了“文静”,而用“脱俗”。这已经是努力学文艺的小姑娘能想出的最美好最贴切的形容了。然后,她恨不得将所有美丽的辞藻都往他身上堆叠:清致、淡洌,雅秀,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然,静守着自己的一方水土,岁月流逝,依旧静好。
回想起从小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才发现他与其他男孩是那么不同:他总是很干净,陪在自己身边时身上总有股好闻的沐浴露的清爽味道;他总是很安静,不管自己有多吵有多闹,他都能给自己辟出一片空间,或是看书,或是写作业,或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他看的书,她小时候不懂,可现在才发觉那些都是名著,是一个人的文学修养。
仿佛,一切浮华喧嚣都无法打破他的那一方静谧,而他守护着的那一方水土,会不会有自己的存在呢?
然而这一年,他已经考上了外地的大学,背着行囊走远了。她才恍然惊觉,早已习惯了他在身边,他一不在,思念就已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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