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咦?是谁家的女子啊,这么有魅力能吸引到夏侯家二位公子都亲赖的地步啊。ww真是好幸福啊。”一群人围绕着告示议论着。
真是无聊的人。我走到小桥上面欣赏着外面的景色,好俊美的景色啊。不禁使我想起一句话来“无可奈何辞旧岁 ,莫名其妙迎新生!”由于束缚太久。我一直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今日不比寻常,我今天终于可以潇洒的活着了。
“好句子!请问阁下可否赏个脸和我小楼一绪?”我一看,哎!不是别人啊,就是夏侯家的大公子夏侯浩雨。怎么在这里也能遇见他呢。真是伤脑筋啊。既然有人请客我就不要推辞了。呵呵。“好的,请!”我学着古人的礼节和他斯文起来。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分的过去了,我们都静静的坐着。其实我是无所谓了,从小就一直孤独也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看他那么难受我心里也不舒服。
“请问小姐到底叫什么名字?我想弟弟痴迷的女子就是你吧,说吧,你到底是谁?”他在那边沉不住气的发问。
“大公子好像还是不明白啊,你是我的手下败将,我怎么会告诉一个失败者呢,那么岂不是太没水准了。”我说道。看着他的脸色大变真的很有趣。
“哦 ?那谁有资格?欧阳俊杰?”他笑的好阴险,就像是我做了什么亏心事让他抓到把柄似的。
“恩?大公子要是那么想的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我不急不慢的说到。好像他说的话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看着他的脸再次变化我真的很开心。
“来,喝杯酒吧,这是我精心挑选上等的女儿红。”他打破了僵硬的局面。我也配合的和他说笑。我们谈了好多英雄世纪。他真的很好,博学多才,要是在现代只定是重点大学的苗子。可惜了。
我们聊得很开心,我也学到了很多,也了解了许多。原来这个社会是这么的暴乱。不过现在应该说很是幸福的了。没战乱没纷争。我发现他身上有种王者气概。很让人痴迷。如果哪家女子嫁给他应该说是幸福的。(ww" target="_blank">ww 呵呵我笑了一下。他竟愣住了。反映未免太大了。我还蒙着脸呢啊。恩。所有好感归零。“公子,我们走吧。”
“怎么那么急着走?难不成怕我吃了你,可你忘记了啊,我可是你的手下败将啊。”他说的越平静,越让人很想扁他。真是长着孔雀的脸蛋,蛤蟆嘴,恐龙眼睛,蚂蚁腿,一走一瘸一瘪嘴。整个欠扁的样!
真是低估了我,我可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杀手是没有感情的,换句话说很冷血吧……不该有感情左右自己的心情。我笑着了下“是的,真的好怕你吃了我啊,你说人和猛兽在一起能不怕吗?”我将他一俥。他显然很吃惊。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终于甩掉身边的虫子了。ww其实夏侯浩雨真的很帅,他的气质不是一般人能媲美的,看了他的女孩我想都会这样认为吧。和他在一起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多了分温暖,多了分快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幸福。对于以前的我而言,这种生活是那么的奢侈。好像我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了……哈哈,人啊,变化的还真快。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其他孩子一样,天真开朗,后来发生了许多生死离别,我懂得了人生的另一面,那就是只有活着才是最幸福的,只有活着才会有追求人生各个方面的权利……今天来到这里,也是我人生的造诣吧。那我就好好享受一下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吧。
义父让我做的事情还没能完成,我得先把他的事情办好了。从今天开始我要过自己的生活,我不再是一个杀手了,而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要忘记所有与以前有关的苦涩事情。望着天空我觉得自己来到这异地还蛮幸福的。怀着高兴的心情入睡了。
清晨的阳光真好,这地方的空气比现代好百倍,没任何污染,蓝蓝的天空,蓝蓝的水,天空白云水中倒影。此景真是与神仙游玩差不多啊。虽然说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不如厕所,镜子,交通工具等等……让我这个很能吃苦的人都叫苦不迭啊。但是我这人从容惯了,所以我可以很容易就适应了这个地方。穿好刚买来的衣服对着铜镜照了照,好美。这件衣服是粉白色的纱绸。上面刺有蝴蝶的图案,鞋子是我买回来自己改编的,因为这地方的鞋子好土,白大靴子显得很丑陋,虽然自己做得谈不上好看,但是经过刺绣后也是很完美的。在靴子的顶端我把它从后边一直剪到底下,两侧旁边都打了几个小洞,然后用丝绸穿过小洞再打个蝴蝶结,看起来很像现代的仿真版。哈哈,真是太有才了,不仅如此我还给它刺了秀,在现代我常常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是看书就是学那学这,我学过刺绣。水平嘛,一般。把刺有玫瑰花鞋穿在脚上,恩,真的很美。
我是个典型的混血儿,头发不是纯黑夹杂着黄色,眼睛是蓝色的,皮肤白里透粉。因为上次任务的需要我把头发烫成了韩国发式大卷。镜中的我真是不可忽视的美。我满意的笑了下。“嘭!”一个很大的声音从窗外传来。我真是很大意,竟然没有察觉外边有人。想必他轻功也是在我与伯仲之间。看这样我的武功还不能足以自保。不过看这情情,这人不是来试探我的,倒像是路过此地偷窥而已,算了,我也不想惹麻烦,谁他去吧,我没有说一句话,继续打扮自己,因为我要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据我调查很多人都说欧阳俊杰他这人人品很好,武功也很卓越。我真的很不相信,我要试探试探他。
“既然来者是客,就随便找个地方坐吧”我淡淡的说道,其实他自从发出响声后我就察觉到他的一举一动了。虽然他轻功很好,可是他的气息是隐藏不了的。何况我对事物的变化很容易察觉。
他显然很吃惊。我没有理会这个不速之客。我继续打扮着自己。古代的首饰就是好,都是纯金纯银的,这样对我身体是很好,记得组织中曾有个女孩说过银首饰保养人,如果你有关节病可以带银首饰治愈。
“你这个女人真的很美,也很怪异。”他笑着对我说。终于整理好我的装扮了。果然啊真像祸水。我慢慢的转过头来,看向这个不速之客。这个男人像水晶一样,真的让人忍不住想掐一下,我一看见比自己皮肤好的人就想掐一下。呵呵……从他的外表看,他应该是某个有钱有势人家达官贵族。
“公子是那地人?怎会到我小宅院?知道你是偷窥者,不知道的话以为你是小偷呢。您说对吗?”我笑着开他的玩笑。他并无反映,这倒让我觉得好奇了,难道他不知道尊严是什么吗,还是说他就是个采花大盗,根本不在意别人这么说他。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