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这种关系,想来也真荒谬,我觉得多要好好把这件事的始末从头想一想。
我曾与王鹏鸣发生冲突,甚至警告她下班小心,而后她真的被人奸杀,就算我有不在场
的证据,但任何人都会怀疑是我指使人去干这种下流事的。
想到警员讥讽的语言、轻蔑的眼光,真是心丧欲死。
不过,在王鹏鸣尸首旁的名片,虽然是我的,但却为我洗脱了不少嫌疑。因为作案的人
断无理由这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粗心大意,这反而是摆明了有人存心陷害。
是谁会这样做呢?
首先,我并没有(当然没有)把名片交给王鹏鸣。
知道我和王鹏鸣发生龈龋的亲戚朋友,或认识我的人,除了妻子之外,谁都不在当场。
妻跟我箱蝶情深,她毫无可能会这样做,而且,我的不在场,她是有力证人之一。
唯一的可能,便是我曾把公事包遗漏在现场,而里面正有我的名片,有人拿了一丐长,
本来就计划要杀害王鹏鸣,正好可以趁此嫁祸给我。
也就是说,凶手极可能在我跟王鹏鸣吵架的当日,同时也在现场。
但谁会干这种事呢?
任何人都有可能,包括王鹏鸣的同事、那外籍女侍应生、那收银的妇人……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决定回到那家餐厅去看看;当然,我不能也不方便自己过去,
便请妻过去装作吃东西,暗地里留意一下。
我送妻到餐厅门口附近,忽然,眼中掠过一个人影,心中想起几个字:
幸灾乐祸。
那天,我跟王鹏鸣争吵的时候,便闪过这样子的脸容。
也就是说,那时候争吵才刚刚开始,这人已预料得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他等着好戏上
场,是故掩饰不了一脸兴奋的表情。
他既不排解,也不作声。
他只是观望。
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肯定王鹏鸣会跟我继续骂下去呢?
因为他是王鹏鸣的同事,他了解王鹏鸣的个性,行小题大作,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厨房的杂役,约莫二十一、二岁,刚好在这开厨房的门,端菜走了出来,递给那个
外籍女侍应生。
此刻,她们的服务是无微不至、诚惶诚恐的,敢情受了这一次凶杀案的影响,大加改
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我在一旁透过玻璃墙窥视,发现那穿白衫镶蓝穿的厨房杂役,也在送递菜饭的橱窗里,
不住的留意妻。
妻在餐厅里坐了半个钟头,除了给那外籍女侍应酬出来,指指点点之外,也没有什么成
绩,她只好结帐出来。
却看见我铁青着脸色,以为又有什么人惹怒了我,便问:“怎么了?”
我只猛吸着烟。
俟餐厅打烊的时候,餐厅里的员工全换了平常的衣服,关上铁闸,各自回去,我盯住那
名厨房杂役,穿过马路。
过几条街弄。到了比较幽静的巷里,我突然追近奇$%^書*(网!&*$收集整理他,离开他背后五、六尺之遥,陡然站
住,他也有所警觉,回过身来。
我大声道:“是你!”
他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你是谁?”
我冷笑道:“你还不承认?”
他凶巴巴地道:“承认什么?”
我单刀直入:“你杀了王鹏鸣!”
他吓了一大跳,左右四顾,叱道:“你才是凶手!”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杀的?”
“你又有什么证据!”
“有!”我把公事包一扬,道:“你偷了我公事包里的名片!”
“我偷你的名片干啥?”他比我还凶,活似要走过来把我扼死。
我壮着胆。“我的皮包放在柜台上,就靠你们厨房最近,不是你拿?是谁拿?”
他吼道:“胡说!你的公事包明明摆在桌上,谁拿你的!”
我也怪叫起来:“你偷了我一张名片,发现我是伊士曼公司的老板,你有意要勒索
我……”
他马上切断了我的话。“少装了!什么伊士曼公司,谁不知道你只是个杂志社的美术编
辑,谁有胃口勒索你。”
谈到这里,他已感觉到不对劲,所以脸孔扭曲,冲了丈来,想把我压倒。我死缠着他,
皮包里的录音机掉了下柜,跌在地上。
于是,我们的扭打又成了录音机争夺战。
幸好,警察很快的就过来解围,否则,我决不是年轻而孔武有力的他之敌。
警察当然是妻叫来的。
我在冷巷里准备行动的时候,已经嘱妻去把警察叫来。
我只是要在警察来之前套出他几句话。
包括他无意间承认了那天确实知道我的公事包放在何处,以及知道我的身分职衔。
我当然不认识他,而且从来没给过他名片,他的反应使他跌入了罗网,也使我沉冤得
雪。
在被押走的时候,他曾狠狠地跟我说:“你知道吗?她也侮辱过我,比辱你还甚!”
在夜风里,这句话使我更不寒而栗。
我终于明白了那幸灾乐祸的神情,以及确实可以预料会有争执发生的神色,她辱过他什
么,我不知道,但作为客人的我,尚且被她骂得如此不堪,身为杂役而可能性好渔色的他,
更不可想像。语言伤人,一向比利刃还深。
我在踱上警车之前,妻及时的为我添上一袭暖暖的川衣。
(完)
收拾
她只不过是想杀一个丈夫看看。
赵美华未嫁前,邻居亲友已无不赞她贤良淑德。
“现在社会里,哪还有这样贤淑的女子啦,料理家头细务。处理公司业务,都井井有
条,头头是道。”麦太时常当美华面前跟赵者太说,“又漂亮、又本事、又贤慧,要是我的
阿特能娶到这样的媳妇,真是几生修来的福气。”麦太总是这样一厢情愿、满心欢喜的说。
像我这样一个女子,连大声说话也不敢,又怎会有杀人的一天呢?——赵美华也是这样
想,而且想来想去都想不透,想不明白。
赞她贤良、勤奋的人,当然不止麦太一个,只要有人来到她的家,看她总是像工蜂一般
忙个不停,抹地板、擦厨具、刷马桶,到半夜还漾漆,扫地连邻家的门前一并打扫,都难免
一致翘起姆指赞好。只要到过她做事的公司的人,就总会看见她忙得像只工蚁一样,打字,
听电话、收拾文件,连同事们弃在地上的废纸垃圾,她也一并清理干净一一那原本是公司里
“后生”的工作,就必定会说一声:难得!
“出得厅堂”是她的容姿和办事能力;”入得厨房”是她做家务的本领和温良嫡静的品
德。她虽然不是很聪明、学历很高,但已足令人倾心醉心。
——像我这样一个女子,又怎会杀人呢?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丈夫!
赵美华不但不明白,而且还不敢置信。
直至她做着这件事的时候才知道e有些事,要发生便发生了,根本不需要明不明白,合
不合理、可不可能的。
赞她将来必是贤妻良母的,当然不只麦太而已,但麦太确是赞她最多的,这个邻居妇
人,一得空就上赵者太那儿打麻将、闲嗑牙,见到赵美华就吱开了牙。笑开了眼、乐开了
心。
“要是我家阿特有这样的福气就好了!”麦太总是在人前人后的说,“我那阿特眼角可
高,总算也读书出了身、熬出了头,但就是交不到像华女那么美丽贤慧的女孩子。”
这样说着,说多了,赵美华难免也对那个阿特好奇起来,记在心里。
有一次,麦太把她的儿子带了上来,高高瘦瘦、眉浓铱。眼深深的,气质多干好看,一
副郁勃难舒的样子。赵美华见了肌起先心里忽的一跳,后来知道他就是那个“阿特”,脸也
红了。
麦太和赵老太笑眯眯的互觑着,也偷明着他们的厮见。赵美华一时心都乱了。那男子一
见她就指着她说:“哈!你会脸红的!”
好像他所认识的女子都不会脸红似的,又好像是会脸红的就是稀有动物一般。
赵美华不理他,走开了。
不一会,阿特蹈到厨房,看她收拾东西。
这一次,美华不仅心乱,连手也乱了。她把米放到水里,饭却倒进了洗衣粉,一盘偎四
季豆却错下了醋。阿特笑道:“看来,你的家务做的不似妈说的好。”
赵美华红着脸说,“我不喜欢有人在看着我做事。”
“你怕?”
赵美华不睬他。
“你有一样却比我听传言中更好的,”他悄没声息的突然到了赵美华后面,竟还用手拍
了拍她的臀部,“你好靓。美得前所未见。早知道,我一早就来见你了。”
赵美华的感觉几乎就像跌进火炉里燃烧着,耳畔尽是火焰醒醒恐恐的烧响。
“还有一样,你还不够贤淑,”他笑了笑,牙齿在幽黯的厨房里发光,“就是你看来很
痘瘠。”
“不过,你瘟瘠起来的时候,美得出神入化,”阿特边说边笑,奇怪的是他连笑的时候
都很忧郁,“比开心的时候还要漂亮。”
从此,赵美华便常常在镜子前寻索自己嗔恼时那美艳的痕迹。
此后,阿特也借头借路,总之是找藉口溜进赵家来。赵美华原先怕见阿特,因为他不仅
风言风语,还动手。
有一次,她把他拒绝得太厉害,他好久都不再上来。
那次她弯腰下去收拾一些纸屑。她从来见不得任何物件乱放,她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存
身的地方,那怕是一粒微小的尘埃。
她刚弯身下去扫拾,忽然之间,臂部碰到一个人的前身。
那是阿特。
阿特还恶意的挺一挺身。
美华毕竟是个时代女性,而且年纪也不小了,那种异样的软和硬,便她顿生起被羞辱的
感觉。
她忿红了脸。
阿特不怀好意的笑着。
“你还收拾什么!其实,你最该收拾的是我……”阿恃阻止她继续工作,“你看,我这
儿想你也想得成负累了,你还不替我收拾收拾……”他的声音越说越软、越说越沉,几乎要
呵到美华的耳里去了。
美华羞愤的推开他,十分用力,还几乎把他赶出门口去。
太过份了!没有人能阻止我收拾东西的。美华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本位,好的就该保
留下来,坏的就应要剔除。
这是美华的原则。
她只有这个原则。
不过阿特的挑引,实在令她脸红耳鸣、心跳加速,她把阿特推到门口时,他还说:“你
痘起来真美!”
在阿特不再上门的那一大段日子里,美华每听门铃响,都以为是他来了,结果来的不是
他。她恨他说话下流、举止下流,但常想到他,而想到他又不能不想到他那下流的语言、下
流的举止。
有一次,门铃响了,美华跳着去开门。她有颓感是阿特来了。结果原来是看煤气表的。
毕竟,阿特已好久没来了。
下午,赵老大要去麦太那儿打牙祭,赵美华也跟去了,见到阿特,摄三五红男绿女在
家,有说有笑,在沙发上看录影带,美华这才省起,今天是周末。
麦太见了她,笑得见牙不见眼。阿特却限那几名对髦男女调笑着,不大理睬她。俟麦太
和赵妈妈开始作方城之战时,那干男女都在厅中呜哗鬼叫的喧闹着。美华觉得没意思,便走
入厨房来,只见厨具。食品都东一包、西一堆。她忍不住又要一一收拾起来。
忽然,一只大子,按在她还沾着肥皂泡沫的手背上。
她吃了一惊。
果然是阿特。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下流,除他之外没有别的人了。
阿特嘻皮笑脸时还带着浓浓的沉郁,说话时气已呵到她有一了点儿歪斜但十分秀气的鼻
梁上:“你,好久没见了,又美了些。”
美华被他逼到冰箱前,后面一顶,便没退路了。
她低着嗓子叱道:“讨厌,走开!…
阿特脸不改色,忧郁如故,也温存如故。他高过她至
少两个头,她的鼻子只及他的胸膛,她在他胸前听到自己的心跳。
“你不喜欢我吗?嗯?”
“下流,我憎死你!”
“什么下流!”阿特笑开了。这回是真真正正的笑开了。“现在这不叫下流,而叫风
流。自从那位大亨说过人可以风流不可以下流的话之后,人人都把自己的下流当成风流了,
嘻,我可也不例外。”
美华想把他撑开,可是自厅中传来一阵哄笑声,原来是赵老太吃了盘诈糊。一下子,美
华被厅外的喧嚣声、吵杂声弄得浑没了主意入阿特就藉此搂着她人心入肺的亲吻了一番。
然后他发出马一般的嘶叫声,待美华意识清醒时才知那是笑声,她乍时间还以为是一匹
马在嘶呜。然后她才发现自己胸襟的两颗钮扣已被解开。
她再行出厅来的时候,手指绞得就像在拧干湿布一样。。不过除了阿特,嘴角挂了一个
会心而且踌躇满志的微笑之外,谁也没有特别注意她的表情和他俩的事情。
之后,她在一次机缘巧合里,随缘即兴的去看了个相。相师说她:“命宫、夫妻、子女
宫都恶曙群集,羊陀交进,虽然福德宫有吉星飞入,但命盘四化却甚不吉,理应迟婚,否则
也要身人风月场所追情逐色,否则……”
她当然不信。凡是相师说到好时,一阵心喜就平平静静的过去了,但凡说到坏处,就少
不免耿耿。”是以她追问下去,相士问:
“令尊大人还健在么?”
她父亲早已过世了。
“你有没有兄长?”
她只有弟弟,没有哥哥。
“这就是了,”相士肯定地道,“不妨听说一句,你要是不知趋吉避凶,任性使意,杀
夫逐婿,不算奇事……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一定会去杀掉你的丈夫,而是对你先生有着极大
的刑克,一个搞不好,老公杀了,一个又一个,不算希奇!”
“若要化解,应在我这里先作福祈愿,求飞星趋吉、转运避凶,只要付上些许香油,我
自会在神前替你作法。”
加上后面几句,不但美华不相信,她家人亲友不信,只怕连相士自己,也说得没了信心
了。
——说到头来,还不过是为了钱,那还有什么灵验可言,只不过是为了骗财而已!美华
那么温驯,给蜂螫着了也不叫一一声,怎会“杀夫”呢!在场的朋友都觉得好笑。
我怎会杀人——而且还是杀夫呢!美华自己也啼笑皆非。
不过,阿特对她那下流样儿,她又拒绝不得的时候,还真是...
阿特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还向她求爱。
求爱,而不是求婚。
那天下午,她穿着一向难得一穿的低胸衣,她穿低胸衣的羞涩还大于不穿衣服。这件衣
服正是他送她的。的确,这件衣服物有所值,带给他不少方便。
当阿特的唇舌可以不必透过语言而是直接挑逗美华胸前的蓓蕾上之时,美华已不能呼
息。
只有喘息。
“不要这样子。”
“这样子有什么关系?”
“爱我,就不要害我。”
“我是在爱你,不是在害你。”
“你……真的爱我吗?”
“我如果不爱你的话,又为何想要跟你Zuo爱!”当男人急于向她索求时,她问了对方愚
蠢的问题,他便不耐烦的给了她这无聊的答案。
从此,她就是他的了。
至少她心里是这样想的。
事后阿特点根烟就走了。
之后,他又是好一段长长的日子没来
美华只好上门去找他。
阿特对美华的热情,就是他一向对女人的热情。美华有点接受不了他那接近变态的热
情,她一向整整洁洁、干干净净,对于情yu的欢狂也逐渐上瘾,初尝了一个少女羞涩担惊到
婉转承欢的滋味,但仍无法忍受阿特竟屡要在她耳里、嘴里She精的行为。
跟他在一起,她抹不去那种污秽的感觉。她回家后,更用力、彻底的洗刷自己,但好像
永远洗不干净的样子,她只好越来越勤快的收拾的东西;见到蟑螂,用喷雾喷杀之,看到蚂
蚁,用蚁粉毒杀之;遇到壁虎,用竹竿棚杀之。她无缘无故的也会在厨房与一只猫对峙长
久。
她陶醉在她的收拾中。
阿特似并无意要结婚。
她跟他提出来过。
“我们还未玩够。”阿特不在意的说,“这样就结婚,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一些么!”
“等你玩够了,”这在赵美华听来犹如晴天霹雳,“你还会跟我结婚?”
阿特没有回答。以后他就较少来找美华。
直到美华肚子渐渐大了,瞒不住了,事情让赵老太大知道了,上去兴问罪之师。麦大却
似拾到宝似的,拿定主意,硬要阿特和美华成婚。
这仓促成婚看来隐含了几许不情愿与不欢快,但这个婚仍是结成了。
那晚,阿特喝到醉醇醇,回到“新房”里对美华第一句就是:“好啦,你现在开心啦,
可以名正言顺的缠着我了。”
说完了就吐,折腾了大半夜,要美华收拾到天亮。
那时美华就真想杀了他。
这夫妻生活约莫过了一年。
这短短一年间,他对她的爱从发烧到退烧可以说得上是痊愈神速。
对他而言,赵美华的贤慧完全不能吸引他;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性趣。
当这肉体对他而言已不再新鲜、不再感兴趣之时,他对她就像是为他收拾垃圾的器具—
—通常,垃圾箱也有着这种功能。
开始的时候,麦太即是美华的婆婆,是完全站在美华这边,跟她是同一阵线的。
麦太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儿子不对,娶到如花美眷,还要怎地:可是久了之后,麦太也
开始埋怨起美华来了:埋怨她扣不住阿特的心,埋怨她日渐把家里的事全一的包办,轮不到
她这个正式的一家之主来Сhā手,使她感觉到自己是个多余而又毫无用处的老人。
麦太也日渐受不了美华那收拾东西的“怪痹”。自从美华怀孕,不再上班之后,她更是
什么东西都收拾。有一次,一只豢养在家的了哥在床褥上下了一小点粪便,她跪下来,哭了
半小时,然后便开始洗,从忱套,枕头,到床褥、床单、棉被、毛毯,都要洗个干净,连床
板也要拆开来消毒。十天之内,彻彻底底的清洗消毒了三次。家里无有一物不沾有消毒水的
气味。连家里的原子笔也带着这种气味。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味道太浓了,小花猫从此一去不
回,离家出走了。
麦太也忍受不住这种她原先赞口不绝最为称羡的“收拾”东西之瘤。
不幸,美华小产了。
阿特早出晚归,一天深夜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美华是地板上打蜡,不小心摔下楼梯去
了。
“人住院,小孩没了。”麦太这样地告诉她的儿子。
“也好。”阿特脸无表情的说。
说完了这句话,他解下了他的领带,上床睡觉,并没意思要去医院探看那位他认为使他
提早结束了欢乐青春的刽子手。
夫妻生活在她从医院回来后照常进行,他的郁郁不得志已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也成了他
的招牌。而她继续她的好洁和喜欢收拾东西。他再也不认为她的痘瘠是一种美丽。
她从阿特晚间回来衬衫的污迹中(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咖啡、有时是唇膏的痕印,有
时什么也没有,只有变换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说的公司开会都是骗她的。他是刚从另
外一个女人那儿回来。
她可以从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污迹中分辨,他去找过什么女人。有时候衣裤上粘了些
胶状的东西,她用清水浸着,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认为那是Jing液。
有时,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里,或从她丈夫的来访的女客中,细心而耐心地辨认着对方
的唇膏颜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气味色泽,以致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
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别理她,”阿特笑笑说,“她快发神经了。你没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吗!
“她有神经病?”
听的人都很诧异,“她会打人、杀人?”
“她会打人、杀人倒还好。我等她神经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经了。”阿特无奈他说,“只
要她发疯了,便把她送神经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回复自由身、甩难咯!”他夸张他
说。
偏是这番说,也让美华听到了。
所以她越来越忙着收拾东西。
她总是觉得有了两个重要的事物没收拾好。
只要这一两样东西没收拾好,她就觉得好像一切东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发神经。赵美华想。我才不会发神经。
她想起自己问过他的傻话:你爱不爱我。也想起他回答她那等于没有回答的话:如果我
不爱你,为什么要跟你Zuo爱?
她更想起那相师跟她说过的话。
她是一个克夫的女子。只有她杀掉丈夫,没有丈夫能杀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无声无息的收拾掉的话,她就是成功顺奇$%^書*(网!&*$收集整理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过程里和事件后,给人识破、发现,那么,她就只好成为一个神
经病人,以此为杀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经病院里。这说不定会给阿特一一个充分的理由,跟她离
婚。
要是这样,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究竟是谁克谁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掉一个人。
她收拾过任何事物,但毕竟并没有把一个人“收拾掉”的经验。
她考虑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决了这个意念。
因为婆婆待她一向还算不错
她的婆婆——麦太——时常出去打麻将,要单独“收拾”阿特,并非难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药,然后利用煤气,甚至纵火,烧得一干二净,让那个肮脏的
人尸骨无存。
总之,如果一个妻子要谋杀丈夫,就像一个丈夫要谋杀大太一样,防不胜防,有的是机
会。
她知道自己决要疯了。可是她不能疯。一疯,阿特就会跟她离婚。
她不要离婚。他不是说我瘟瘠的样子很好看吗?我疯的样子也一定会很靓的。
她决定要先杀这个丈夫看看。
(〈七杀〉之〈收拾〉完)
杀机
杀死她。
杀机就在司仪以隆重的语音宣布结果的刹那萌生的。
绝对没有理由让她得到“翡翠小姐”的冠军的!
当一轮密集的鼓声之后,司仪用他夸张、煽情、故作怀疑的口吻,读出“翡翠小姐”花落谁家之际,司星眼紧张得一颗心几乎要分开两片,各跳到耳膜那儿去了。
一九八七年度“翡翠小姐”冠军是……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内心狂喊着:耶稣、上帝、阿拉、关帝公爷爷、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太上老君爷、保生大帝、妈祖娘娘、天主、圣母玛利亚,请叫司星眼,请叫出我的名字司星眼!
(就算不叫我的名字,也千万、万万、绝对不可以叫李艳艳!
(只要不叫李艳艳,就算不叫司星眼,也不十分打紧,只要…)
只要每逢一大堆甚么记姐密姐选举,不管有没人在意开心,司仪总是隆重其事。夸张词的用抑扬顿挫、悭锵有力的语音,念出得奖者的名字,她每次都觉无聊荒谬,没料这次她身在其中,竟会那么地惴惴不安,那一阵密集的鼓声,就像是擂在她心上!
(真是火不烧到肉上便不如痛!)
射灯在乱晃乱照,谁也不知道灯光会在那一刹那间照在自己身上,也不知自己在电视机里现场直表情会是怎样,不管了,说甚么也得要笑,笑…
这一刹好比千年。
司星眼只有两个企求:一是司仪叫出自己的名字。一切美梦就成了事实;二是祈求不要叫李艳艳的名字,否则噩梦就要开始。
司仪终于宣布冠军名字:
“冠军得主是一一李艳艳!”音乐声大起,像一个滔天大浪。
司星眼只觉一阵昏眩。
掌声。哨声与喝采声震耳欲聋。
由于她心中一直念着:司星眼、李艳艳这两个名字,以致司仪朗威出“李艳艳”的时候,她竟错觉以为是自己,向前走了两三步,忽然,她听到人们的笑声。
然后她才想起:“李艳艳”不是她的名字!
接着她看见李艳艳行了出来,一面用狐疑的眼光望着她,一面指着自己的胸脯,即是向司仪询问:到底是叫“李艳艳”还是“司星眼”?
司星眼立即知道自己弄错了。
而且还是很严重的弄错了。
她走了三步,退了回来。
观众大乐,鼓掌声中,哗笑声尔此起彼落。
——当司仪朗声读出叫出击败佳丽而勇夺后冠的名字时,灯光和视线全集中在那人身上,可是那些曾怀无限无尽的希望与期待、一关一关咬紧牙关“打”上来的佳丽们呢?她们在全然的黑暗中退回幕后,回归沉寂,她们的感觉又是怎么想?司星眼也随着那些垂头丧气、或强颜欢笑的佳丽们,退回幕后。
她听见佳丽们在交头接耳。
“她还以为她得奖了呢!凭她…嘿!”(笑)
“不过,像李艳艳都能得冠军,难怪早就有人说是内定的啦,这算甚么?这算摆布我们不成?”
“算啦,同人不同命,早就有《娱情周刊》说过,李艳艳跟上头新热得很,有力人士的大力支持哦,当然是借力得力啦,你妒嫉不了那么多的了!”(酸溜溜)
司星眼只知道一件事:李艳艳获奖之际,就是她出丑的时候。
她现在只有一个意念:
杀死李艳艳!
这么多年来,李艳艳一直是她命里的克星。
她是她中学时代的同学。
司星眼的家世背景,跟李艳艳相比,正是应合一句话:“天渊之别”。
司星眼穷。父亲早逝,她在放学之后还要跟妈妈弟弟做塑料玩具来帮补家计。
李艳艳父亲极有钱有势,天天“宝士”代步,有佣人来接送学放学。
可是司星眼自小就很倔强。
她家境不好,就更加发愤读书。
她功课很好,成绩也名列前茅。
司星眼一向都不是“天才型”的人,她自己也心知肚明,所以她特别用功念书。
在勤奋上,李艳艳却不如她。
可是李艳艳却很自在逍遥。
她几乎完全不必念书,最多最在期考前一天晚上,捧着课本“意思意思”一下,可是依然考得不错。她成绩虽然不及司星眼,可是总考在十名之内,而且,她读得轻松写意,一副“山高皇帝远”的样子,简直是“帝力于我何有哉”。
相较之下,司星眼却要把自己的青春韶光,全关在家里苦读,真是学步难难,一寸山河一寸血,寸金难买寸光阴!
更不公平的是:学校的老师并没有因为司星眼的成绩斐然而特别疼她,却都对李艳艳另眼相看。
他们仿佛都认为:司星眼勤力博得好成绩,那是当然的!人穷再不用功,难道去当“鱼蛋妹”不成?而李艳艳不必费多大苦就能考到好成绩,人又漂亮可爱,‘既有势且有礼貌,这就难能可贵,简直是不世天才!
“人们总是宠爱天才。”
所以人人都喜爱李艳艳。
不只是老师,连同学们也如是。
他们跟着李艳艳,也不知是为了要和她好,还是可以常常到她那座华贵的别墅里玩;
司星眼总是不去。
她不想去沾这个光。
李艳艳曾经约过她。
司星眼坚持不去。
“今天是我生日,”李艳艳哀求的样子有一种纤尊降的楚楚可怜;“你就来一下,好吗?”
司星眼在担心她没有一件见得场面的衣服。
李艳艳见她毫不动容,便说:“你不来也罢;今天得陪我逛逛书店好不好?”
李艳艳每句话都问人:“好不好?”谁忍心说得出:“不好”。
——逛书店?这倒是可以的。
李艳艳跟司星眼没逛几家书店,便忽然转入一家侧店里,东挑西拣,拿司星眼身材比了又比,才叫售货员这套漂亮的衣裙包起来。
付了账后出了门,李艳艳才把这礼盒送给司星眼。
司星眼吓了一跳,坚不肯放。
“你要收的,”李艳艳说,“你既不肯去我家,又又肯接受我的礼,甚么意思嘛你!”
司星眼百辞不得,只好说:“我去你家,礼,我还是不要了。”
“去我家还不接受我的礼?”李艳艳说罢,跟她摆摆了手就上车子,拜拜去了。
司星眼只好穿上这件华贵的彩衣?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原来也是个公主,在镜子里。
晚上,他去李艳艳的豪华别墅赴约,除了发现人人都是公主之外,还看见盛装的李艳艳,像一位仙子!
也许李艳艳那一次约她,并不是要使她难过。
可是她很难过。
原来那天是李艳艳的生日,她的父母特别为她安排盛大的舞会,到贺的人客很多。
虽然人多,李艳艳还是很注重她的来临,时时特别过来“照顾”,介绍朋友给她认识。
司星眼却怕给人“特别照顾”,因为那会使她感觉到自己跟他们是“非我族类”。
而且她看到李艳艳一家子乐也陶陶,父母和亲友对李艳艳的溺爱,就想到自己的“家贫百事哀”。
更难过的是:李艳艳介绍有朋友中,其中两位是洋人。
这两个美国小伙子,对司星眼特别感到兴趣,不断的过来凑兴,和她搭讪。
糟的是司星眼的英语会话劣极,这跟她英文考试成绩,绝对是两回事:她会读能写,能记单字能深字,就是少有机会与人交谈。
她一急,就更加说不出来,而且还有几句答错了。
错得离谱。
那对洋人兄弟终于搞清楚司星眼的英语能力,尽笑得明目张胆。
司星眼自尊心在淌血。
李艳艳也不高兴。
她用流利的英语反挫他们:“梦妮说的不成,但写得比你们还好。我不认为这有甚么可笑的,倒是你们住在中国人的地方那么久,中国话都说不来几句。”
她们虽不同系,但还是常有人拿她们两人来比较。
司星眼发育得好,骨肉调匀,肤色略带古铜,无论甚么衣服穿上去,也能愿得出她的身材娇好;如果说现在流行波姬小丝式的美人,青春和艳丽,同时逼人,既要妩媚又要帅气,司星眼就具备了这种一石二鸟的素质。
李艳艳则是小家碧玉。珠圆玉润。人们看到她,不仅觉得她美丽,还进而觉得她有杀机,更会觉得她人品好。——其实人品好不好,只有天知道。司星眼就为这一点很不服气。偏在这时候中森明菜红得发紫,像一道名菜一般被人点叫个不停,以致…个囤团也被人看作是美女。
结果在选校花的时候,司星眼竟以两分之微,败了给李艳艳。
司星眼当然不忿。
她肯定自己占了很大优势:她有健康的肤色、高挑的身裁、三围也十分标准,哪像李艳艳,空有一张被人夸张为“人见人想吻”的脸,而上身像花盆,下身似火腿!
——如果不是还要比歌声……
当评分难判谁胜谁负的时候,评判便出了三个难题作为考验:
那是游泳、跳舞和唱歌。
她就输在唱歌一节上。
因为她的声音不适合唱歌。
从此以后,她更不开心。尤其是她落败之后,可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给人看出来之故罢,大家都叫起她名字的谐音来了:
“死心眼!”
“死心眼!”
好!既然叫我“死心眼”,我就死心眼给你们瞧瞧。
她决心不睬李艳艳。
李艳艳千方百计的想跟她要好,她都冷若冰霜、藉故避开。
可是李艳艳依然克着她。
那是因为曾华照的事。
曾华照是高一年班的男生,而且也是品学兼优、文武俱能、并且是足球排球柔道队里的锋将。
司星眼一颗心却落在他的身上。
曾华照似乎一直没多加留意司星眼,直至这一天——
他来找司星眼。
司星眼一颗心在狂跳。
直至她知道这个浓眉慢眼的男孩子,期期艾艾的将封信递给她但却要求她转交给李艳艳的时候,她的心,几乎是拒绝跳动了。
她近乎麻木地“接受了”那封信,然后又托人转给李艳艳。
她眼看李艳艳和曾华照打得火热,一直“热”到与业,李艳艳还是很“热”。
包括这一次“翡翠小姐”的竞选,李艳艳仍是“大人物”。
因为她身边的男士像走马灯般的替换着,有的是绅士,有的是名流,有的是公子,有的是鬼佬,还有的是明星,有的是艺员,还有的是“神秘人物”,因为他们从来不肯泄露身份。
总之李艳艳人在那里,花边新闻就传到那里,她跟绊闻成了同义词。
在李艳艳还没有报名参加这一次“翡翠小姐”之前。司星眼一切都很顺利。她甚至被人认为是“大热门”,呼声最高的佳丽。
她自觉稳操胜券。
可是,李艳艳也加入竞赛。
一一她为啥不迟不早,偏要在自己志在必得的这一次来!
——这分明在跟我挑战!
司星眼决定迎战。
她自信不会再败在她的手上。
这几年来,司星眼是越来越美了,她出来外面做事,见的世面也多了,一切场面都能应付自如。在这一群候选佳丽之中,她绝对有条件可以脱颖而出的——如果不是半途杀出个李艳艳的话。
司星眼起先还很自信。
这几年来,她不断的磨练自己,而且她身形高挑,身裁匀称,相比之下,李艳艳娇小玲球,对今日的选美标准以及时代眼光而言,司星眼有信心这一次不会再在李艳艳手上落败。
果然一关一关都斩杀过去了。
司星眼和李艳艳都进入决赛。
这时候却传出李艳艳跟主办当局高层“拍拖”的消息。
李艳艳在这之前,跟一位年纪相当于她父母的名导演行得甚密,已有一部超级制作电影正紧锣密鼓筹备拍摄,女主角自然是李艳艳。
可是到选美的时候,李艳艳又变成是高层人员的“宠儿”了。
这传说使司星眼焦的起来。
现在她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胜过李艳艳的:她的身裁比李艳艳好,肤色也健康多了,李艳艳大腿上还有疤痕哩,像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锦弊。何况,有些“优点”,虽然外人未必知道,可是司星眼自己却是心知肚明的:譬如她自己还是Chu女,李艳艳则可肯定已不是了。
可是,在选美中,这算不算不优点呢?
——就算是“优点”,又是否为人所接受否?
——就算接受,也没有人知。虽然是知道了,可能传为笑谈,更不见得会有人相信。
司星眼的信心慢慢动摇了。
信心一旦不足,连明艳动人也似褪了色。
绊闻和新闻,都缠绕在李艳艳身上,不久之后,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向李艳艳。
大家似乎都把司星眼遗忘了。
但司星眼坚强而倔强的要“斗”下去。她在心里发誓:李艳艳,你一直挡在我的前路上,你别逼我……
她知道自己不能败。
如果败了,她只好选择一条路。
这条路是找一个人,做一件事。
她要找的是人是林明才。
——杀李艳艳。
杀死她。
她知道林明才会答应她的。
因为,一、林明才本来就是黑社会出身的人,她知道他曾经干过这种事;二、林明才为了得到她,甚么都会做得出来,他实在爱她太深太狂了,但她…直拒之于千里之之外。
所以如果她败,代价就是李艳艳的命。
她真的败了。
而且输得还很冤枉。
——李艳艳到底有那点胜过,怎么自己老是输给她?
当晚她无视于李艳艳的招呼。
到了第二天,她又主动和李艳艳亲近,谈笑自若。
因为她已动了杀机。
既然要杀人,就不可让人瞧破。
她把“使李艳艳永远消失”的要求,告诉了林明才,并且暗示:他要是能达成任务,她就是他的。
林明才狠狠地眨着眼,很棘手的考虑着,后来只问:“你非要杀不可?”司星眼决然地点头。
“杀死她也不是没有办法的;”林明才经验老到的说。
她当选了,一定会到新加坡参加亚太小姐竞选。在外面动手,可免去许多麻烦。不过……”
司星眼看到了林明才那双充满欲火的眼睛,她明白他的意思。
我干的是杀人的事;”林明才也道出了他的意思,“我自然会小心从事,但却怕没有机会来得到你。”
司星眼明白他的用心。
她恨李艳艳。
——她永远不能忘怀,李艳艳获奖的刹那,就是她出丑之际。
她恨她。
她一定要杀她。
为了能杀死她,她甚么都干。
所以她点头。
她答应了林明才的要求。
李艳艳出国了。
她去参加新加坡举办的“亚大小姐”选举。
她在机场时十分轰动。
人人都希望她载誉归来。
司星眼却知道:她已不可能回来了。
因为同一天早上,林明才已乘搭另一班机,在新加坡等待他的“猎物”的到来。司星眼是以送殡的心情去送机。
可是------
李艳艳荣获“亚大小姐”亚军,凯旋而归。司星眼怀着一丝希望和十分愤怒的心情到机场,她在人群里看见,李艳艳亲热地把手搭在林明才雄壮的臂弯里,风神俊朗的走出来。
(《七杀》之《杀机》完)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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