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跟一个女孩子借电话,她犹豫了好半天才勉强给我。可是接过电话后我怎么都想不起来文雅号码的中间四位。
我失忆了?活该,报应。我向来不记别人的号码,我能记住的,只有瘪三的,还有前男友的。但是这两个人我是宁死也不会打给他们的。
让我饿死街头算了。
我把电话还给女孩,我说谢谢。
她说你怎么不打?
我说我忘记号码了。说着说着竟然哭了。
女孩走了之后还一直在回头看我,估计她以为我是精神病吧。
天越来越黑,这本来就是偏僻之地,很少的人经过这里。我索性坐在路边,痛哭。开始是委屈,难受,郁闷很复杂的情绪掺杂在一起。后来哭的太起劲,我甚至忘记了为什么要哭,只觉得此时此刻必须痛快地哭,哭到再也不想哭为之。
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到后来我更是深有体会。
活了30年,好歹经过一些自己认为风水水起的感情。于是总结出经验和道理。当不可避免的面临失去时,不要命令自己忘记或者忽略这个遭遇。因为你不可能做得到。我的方法是,就尽情是去想,去回忆,去悲伤,直到把所有的细节都想过千万次,像被人咀嚼了无数次的甘蔗,你会忽然发现,一点味道都没有。
厌恶的感觉会顿时涌上心头,你根本不愿意再去想。
我只记得在路边哭,哭了许久许久,然后我就不知道接下来的事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躺在一个类似酒店的房间里。很丰满的阳光照进来,让人心发慌。
这是哪啊?
“醒了?桃子”从卫生间出来的竟然是大叔,我为什么跟他在一起?
“这是哪啊?我怎么了?”
“哦,没事,这是酒店,我昨天打你电话你一直关机,后来我想着去你那里看看别再有什么事,在你家小区旁边看见很多人围着,你倒在路边了。你到底怎么了?”他说的合情合理,但还是有问题。
“文雅呢?她怎么没来?”他应该先叫文雅,再一起帮助我不是么?我也是故意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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