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间,建立在离海岸线280米处的人工岛Jumeirah Beach Resort上。工程花了5年的时间,2年半时间在阿拉伯海填出人造岛,2年半时间用在建筑本身,使用了9000吨钢铁,并把250根基建桩柱打在40米深海下。饭店由英国设计师W.S. Atkins设计,外观如同一张鼓满了风的帆,一共有56层、321米高,是全球最高的饭店,比法国艾菲尔铁塔还高上一截。
12
12、晚会 ...
今天的湮明总体让人觉得十分怪异。
帮我选晚礼服的时候,他居然十分的耐心。说实话,其实晚礼服很多穿起来都繁复无比,我试一件起码要十分钟左右,在试了大概五件以后,我已经有一些不耐烦,于是问湮明:“我们是不是该去参加舞会了?”
湮明眼睛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你再试试那一件粉红色的。”
我一愣。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穿这种小女生的服装?别笑死别人就好。可当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这件衣服之后,效果却出奇的好,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湮明的好品味。
我穿着衣服,对湮明笑笑,心想,想不到自己还有这种小女孩的一面。
湮明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轻轻地帮我捋了捋头发,然后打量了我一番,淡淡地说:“这样好看。”
我当时绝对可以用惊讶无比来形容。这应该是我和湮明见面以来他对我说的第一次赞美的话,却真的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抬头,对上他的眼神,发现他真的在很认真地看我。我忽然觉得有一丝心悸。
湮明有一双很深的眼睛,漂亮中透着阳刚。我慌忙低下头,开始整理着裙摆。
湮明转到我的背后,忽然又问我:“你真的不记得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了吗?”
这好像是他第二次问我这个了。我又一次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忽然仿佛抓到了什么零星的碎片,于是说:“可能是很多年前在非洲弄的。”我现在能想起的,也就这么多了。
湮明站在我后面,帮我整理了一下后面地裙摆,然后说:“还要准备一些首饰,化化妆。”
我点了点头,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恶俗偶像剧的灰姑娘型的女主人公,现在正被王子悉心照顾,认真琢磨,等待着散发出迷人光彩。
也就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烂俗的情节会在偶像剧中重复出现。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好,
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导致了我和湮明晚上的舞会迟到了一段时间。不过湮明好像不是很介意。
到达会场之后,我蹬着一双十三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湮明身边。为了保持重心而使自己不容易跌倒,我的手无可奈何地搂着湮明,身体也往他身上靠。
这样的姿势在外人看来可是暧昧十分。我俨然成了一个和湮明身高般配,小鸟依人的女伴。
只是,我在心里想,如果别人知道我是湮明的继母的话,会有怎样的表情。
这次舞会选在在墨洛克最近才开幕的棕榈岛酒店举行。酒店占地一百多亩,坐落在世界最大的人造岛棕榈岛上,体现了墨洛克一向奢侈的风格。据说开幕的时候墨洛克办了最盛大的开幕庆典,耗资了好几千万美元,请来二千多个名人嘉宾。
而今天的舞会则是为了一个墨洛克皇室成员的生日举办的。舞会是露天的,中途会有烟火表演,据说光是此项的费用就是好几百万美金。
湮明带着我穿梭在舞会的人群中,我小心翼翼地挽着他,抓着他手臂的力道也越来越紧。
湮明停下,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高跟鞋太高了,不习惯。”
湮明低头看了看,然后手忽然揽过我的腰,对我说:“累就靠在我手臂上,待会我们找个座位休息一下。”
我有些愣愣地看着湮明,好半天才点了点头,刚想再说什么,忽然一个衣着尊贵的墨洛克的皇室成员向湮明走来,和湮明寒暄。
我视线回到了那个皇室成员的身上,静静地看着那个人,忽然觉得脑袋的神经有一丝疼痛,手也不自觉地更抓紧抓紧了湮明几分,仿佛是一种条件反射。
送走那人,湮明转头,语气极尽温柔地问:“怎么了?还是高跟鞋不舒服?”
我摇摇头,淡淡地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湮明说:“墨洛克现任王妃的第二个儿子,据说是内定的王位继承人。”
我话没经大脑地说:“看上去挺熟悉,好像在电视上经常看见。”
湮明看着我,好久,才说:“天妩,这个人应该很少在电视上出现的,你原来见过他?”
我摇摇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记得,就觉得他好生熟悉。”然后想想,又说:“可能这个国家的男人都长得很像吧。”
湮明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对我说:“你可能有些累了,我们去吧台坐坐吧。”说完,便把我带到了露天吧台上。
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没有话语,我偶尔侧头看着烟火。
我点了一杯干马天尼,低头看着自己桌上的绿色透明的液体,忽然一下一饮而尽。
湮明坐在我对面,皱皱眉,跟我说:“这酒很烈,不要喝太快了。”
我摇摇头,又问服务生要了一杯马天尼。刚准备从服务员手中接过来,酒杯却被湮明截了过去。
他眉头皱得更深:“你怎么了?”
我抬起头,和湮明对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出现在这个奢华地会场,就觉得全身提不起劲来;为什么看见刚才那个皇室成员,我会觉得心乱如麻。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也许是时差没有调整过来。”
然后我笑笑,对湮明说:“把酒给我,这个挺好喝的。”
湮明把酒递给我,然后说:“喝完这一杯我们就走。”
我点了点头。
忽然,一个在不远处温柔低沉的声音响起,那个声音穿过了烟火绽放的声音和音乐的旋律传到了我的耳里。那应该是一句轻轻地低喃,是一个人的名字。
“艾玛丽。”
我全身一僵,然后几乎是用尽了全力让自己回头,心中却在不住地狂跳。
艾玛丽,艾玛丽,我的脑袋开始有点疼。我记得这个名字。
我眼睛不停地搜索,却发现是一个完全不熟悉的面孔对着他的女伴轻声细语。
我有些失落,回过头,对上湮明探究的眼神。
头依然有些疼痛,记忆的匣子仿佛一下子打开,无数的碎片冲进了我的脑海中。我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些,然后它们组成了我的一部分记忆。
记忆中,曾经有人冷冷地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也有人,曾经用轻柔的话语喊着:“艾玛丽,艾玛丽……”
我隐隐约约想起了那个人的样子。想起了他黝黑的皮肤和琥珀色的眼眸。
记忆中,有很多年,我曾经无数次地喊他的名字,在现实中,在梦里。
他应该出现在沙漠,出现在绿洲,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不知不觉,湮明已经站在了我的旁边,他手扶着我,说:“你醉了,我们回去。”
我摇摇头,觉得自己没有醉,头却昏昏沉沉:“我还想多待一会。”
可话还没有说完,我就被湮明从座位上拉了起来。
他一手握住我的手,一手揽过我的腰,把身形不稳的我带出了会场。
那个晚上,也许是由于酒精的作用,我又开始没完没了的做梦。
梦中,我又再次从昏迷中醒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可还是全身疼痛。我侧头一望,发现自己睡在一长很舒服的床上,一个人正坐在离床不远的餐桌旁,手里正在摆弄着一个我开始以为是塑料玩具的东西。
后来想想,也真是觉得好笑,我居然把世界上都享有盛誉的加利尔突击步枪看成了一个塑料玩具。
可是那时候,我对枪支真的一点都不了解。
那个弄枪得人仿佛知道我醒了,停下手中的活,转过来看我,可是由于光线的原因,我看不见那个人的脸,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人可以看到我的全部表情。
忽然,一个声音从他身边传来,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
那个站着的人开始对我说了一句我不懂的话,然后用英文,口气有些不耐烦地说:“头儿,这个女人的确不会阿拉伯语。”
我当时听了觉得奇怪,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嘴唇已经干裂到一张嘴就疼得厉害,我管不了那么多,忍着疼说话,可是声音却如蚊蚁:“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站着的人听了,忽然站到我面前,拍拍我的脸,弄得我的脸生疼。
那人语气不屑:“不错嘛,嘴巴这样还能说话。”
我挣扎了一下,眼睛转向坐着的那个沉默的人,狠狠地瞪着他,却仍然看不清他的样子。
我记得第一次醒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人。我好想看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那个站着的人却猛然把我的脸搬过来和他对视。
他威胁说:“记得,赶紧学阿拉伯语。这里是突尼斯,别的他妈的语言绝对不行。”
我震惊。我不是在前一阵还在利比亚做志愿者吗,怎么一下子就来到突尼斯了?
那人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对我说:“我们的头儿在利比亚沙漠那发现了你,把你带到了这里,你可要好好谢谢他。”说着,跟我指了一下坐着的人。
那个坐着的人仍然在不慌不忙地欣赏着他的枪,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
站着的人又对我说:“听好了,想在我们这里好好地待下来,可是要干活的。别把自己当女人。想当女人,就去帐篷好好地让男人享受。”
我听了这话,厌恶地想要挣脱开他的钳制,可是力量相差太大,只把自己弄得更疼。
忽然,那个一直沉默的人发话了:“算了,塞勒曼,放开她吧。让她休息一下。”他的声音和我第一次从昏迷中清醒的时候听到得一样。
抓着我脸的人终于把手放开,可我的脸还是火辣辣地疼。
那个说话的人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他比塞勒曼还要高大,把室内的光线遮了一半。他的声音很低沉,吐字很缓慢,却透着威胁:“照塞勒曼的话去做,给你一个月时间学习阿拉伯语。否则不要想到这里待下来。”
他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侧头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艾玛丽,我的新名字。
后来,那个人告诉我,在阿拉伯语中,艾玛丽代表着希望。
希望啊。
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躺在这个金碧辉煌的房间。
记得几年前在做心里治疗的时候,我总是分不清真实的回忆和虚幻的梦境。后来心理医生告诉我,其实很多梦境也是我脑海中真实的一部分,只是我的意识一直在欺骗自己,催眠自己说那些真实的事情都是想象。
可是现在,我的脑袋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沉寂了那么多年之后,把以前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拾了起来,而且,这些碎片,即使时常出现在梦中,也能让我分明地觉得是真实的过往。
我抬手揉揉眼角,却触到一片潮湿的冰凉。
作者有话要说:又有人物出场了~~
13
13、怀疑 ...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房间的电话留言通知说这次的墨洛克之行要提前结束,本来为期一周的旅程,现在临时决定明天早上出发返回。
原因嘛,据钟家亦透露,是因为最近湮明一直在争取的上海的那一块地出了一些问题。竞标的时候,一个韩国财团比湮明所出的价格仅仅高出了百分之二。湮明怀疑是龙祥公司内部人员透露了价格,所以准备回国尽快调查处理这个事情。
于是,在一个这样一个阳光灿烂午后,我只能闷在房里,收拾行李。
忽然听到房间大厅的门口有什么声音,我过去看看情况,却看见本来应该装有指纹识别系统的安全门却被人打开,一下子进来了十个人左右。为首的一个男人穿着传统的墨洛克服装,神情冷酷。其他的人则把站在房间大厅的我围在中间。
我扫了扫身边的人,又看看面前的这个华服男人,不经意地看到了他衣服上绣着的金色的百叶草图案。想想,能在衣服秀上金色的墨洛克的象征百叶草图案的人,除了尊贵的皇室成员也不应该有别人了。
我刚想问他们来房间的原因,这个男人却问我:“你是不是艾玛丽?”
我心里一紧,脑中马上充满警觉:这个人似乎有些来者不善,而且他可能知道我的一些过去。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摇了摇头,说:“我叫蓝天妩,不知道你说的艾玛丽是谁。”
那人靠近我,眼神犀利地不断地上上下下打量我,最后终于把视线停在了我的脸上,笑得冰冷:“昨天你化了妆,差点没认出你。艾玛丽,真没想到你还活着。”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猛然想起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昨天在舞会遇到的墨洛克的二皇子。
昨天见面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让我感到一种压迫,但当时他却是一派从容,所以那个时候我以为是自己多心。但是今天,我觉得,昨天的感觉没有错。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认识原来的我。
我依然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艾玛丽是谁。”
那人又笑了笑,更靠近了我几分:“艾玛丽,你以为你装失意就可以瞒得过我?我只再问你一遍,你承不承认你是艾玛丽?”语气狠决。
我平静地再次摇了摇头。
二皇子大笑了几声:“艾玛丽,你要知道,我有几百种方法确定你的真实身份。光是你的身上,就有不止一处的证据。”
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妙,还没细想明白,手臂就被人捉住,背后猛地一疼,一个人上前压住了我,正准备撕我的衣服。我大惊,并不是因为羞涩,而是想到了背后那个十字型的伤痕,如果被这些人看见,不知道会怎样。
忽然听见一个人大声呵斥:“你们在干什么?”背后的钳制也猛然被松开,换来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被那个人扶起来,身体依然不自觉地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什么。我抬头一看,是湮明。
湮明脸色铁青,一贯平静的眼眸中怒火汹涌。这次,即使他再怎么控制语气,也让人感觉到他愤怒滔天:“殿下,我希望你跟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说完,他低头看我,语气放缓了一些:“伤着没有?”
我摇头,说不出话,身体还是不住地颤抖,不自觉地往湮明的怀里靠。
二皇子那边可能也没有想到湮明会找到这里,沉默了好久,才说:“以为是遇到了原来的朋友。”
湮明冷笑:“想不到贵为墨洛克皇室,居然是这样招待朋友。”
二皇子无奈,终于改口:“湮先生,不瞒你说,我们开始以为这位小姐是五六年前从我们国家逃跑的一个重刑犯,因为实在长得很像。不信,你可以看一下那个人的照片。”说完,他递给湮明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有一个女人,头发长长,麦色的皮肤,一张脸却真的长得和我十分相似。
湮明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我,然后说:“不知这个女人犯得是什么罪?”
二皇子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是我们国家的机密,恕我不能透露。不过,她关系到几十条人命和一件无价之宝。”
湮明沉声说:“殿下,这就更不可能了。天妩是已故龙翔酒店董事长的四夫人,这些年一直呆在国内,不可能和这个重刑犯扯上什么关系的。”
面前的二皇子听了一愣,我觉得他有些怪异地看了一眼我和搂着我的湮明,然后大笑道:“不好意思,湮先生,可能是我们弄错了。真是非常抱歉。”
湮明冷冷地答道:“殿下,蓝小姐好歹也算是龙翔酒店的女主人,你的手下刚才差点对她用私刑,这个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罢休,你看,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
二皇子忙说:“我的手下做错事,我自然会惩罚。”说着,他命令手下把刚才压着我的人拖了出去,然后又说:“湮先生,这次的事情非常抱歉,我待会会吩咐手{奇}下备上一份薄礼,希望这{书}件事情,不会影响我们{网}之间的合作。”
湮明说:“殿下,这次的事情下不为例。龙祥酒店也算在亚洲做的有声有色,这次和贵国合作也是看中了贵国难得的酒店经验。但是如果下次贵国还对我们酒店的人如此不敬,我想,要找到别的合作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听了有些吃惊,抓了抓湮明的手臂,想跟他说不要这样意气用事。这个合作,不是他争取了好久才争取来的吗?
湮明却低下头,轻声问我:“你抖得这么厉害,要不要去看医生?”
我摇摇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什么都不需要,我们待会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湮明点了点头,抱我的手又紧了一紧。
这次回去,湮明和我还是搭乘着那架私人飞机,中途平稳安全,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坐在湮明对面,脑海中却一直想着离开酒店坐上劳斯莱斯的最后一刹那,酒店负责人忽然来到车窗前在我耳边说的话。
他说:“二皇子让我告诉你,那个人没有死。”说完,负责人诡异地看着我笑笑。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问任何事情,车就开走了。
那个人?是谁?是他?我有无数的疑问,却想不清楚。
坐在我对面的湮明忽然对我说话:“天妩,你不想跟我解释些什么事情吗?”
我摇摇头,忽然又觉得不对,于是说:“不是不想,主要是我其实不太记得了。在我刚到龙祥酒店工作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有自己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记忆。”
湮明又问:“一点都不记得了?那你记得二十岁以前的事情吗?”声音很轻,仿佛在喃喃自语。
可是我的听觉可是一等一,这样细小的回答还是被我听到了。
我点点头:“二十岁之前的事应该记得吧。”我的心理医生说我二十岁之前的记忆还是保存的比较完整的。想想,又说:“不过,最近记得一些以前的事情了。”
湮明很久都没有说话,就在我以为这位大老板不会对我的心理病史感兴趣的时候,他又说:“天妩,如果你不想做这个工作,这次回去之后,我就派别的工作给你。”
我听了,大大地震惊了一下,什么时候,我的继子懂得替别人着想了?
我沉默了一会,再次想到了那个酒店负责人对我说的话,于是摇摇头,说:“没事的,我挺想做这个工作的。”
对面的湮明也沉默了一下,说:“既然这样,这次回去,两天之后,跟我去一趟上海。”
一句话,完全熄灭了我刚才的感激之情。看来我的周末休息的计划要泡汤了,我讪讪地说:“董事长,我们行程还真是紧密阿。我能不能请几天假?”
湮明难得笑了笑:“那你要在这几天做好交接工作,你认为两天时间这些你能办好吗?”
办不好。我认命地点了点头,神情颇有一些萎靡。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大家多多建议哦:)
14
14、误会 ...
一回到国内,湮明再次体现了他从不怜香惜玉的传统,第二天就要我去上班。好在我平时旅游的非常多,调整时差的能力非常快,一下子就适应过来了。
第二天在董事长门口上班,还真遇到了不少的人。
首先是钟家亦。他一见我,就对我说:“蓝秘书,你怎么几天不见,眼睛就肿得像金鱼一样?”
我的好心情瞬间全无,用自己的金鱼眼白了钟家亦一眼:“还不要谢谢你的上司,我昨天晚上凌晨才到,今天早上八点准时上班。”
钟家亦却不明地笑了一下,轻轻地说:“你那位大帅哥儿子不怜香惜玉习惯了,伯母,你需要忍一忍啊。”
我懒得理钟家亦,继续做手中的事情。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靠近我,小声说:“那天墨洛克酒店的舞会后,湮明是不是一直和你在一起阿?”语气暧昧无比。
那天酒会?我只记得我醉得很厉害,然后被湮明带了出来,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第二天起来,天亮,被告知要回国,虽然中途发生了一点小意外,但是其他的什么也没发生啊。
我看着钟家亦,说:“你是听谁乱说的?”
钟家亦一脸委屈:“蓝小姐,本人当时就在现场,只是你眼中只有你的宝贝继子,看不到我罢了。”
我虚伪地笑笑:“你还不知道是不是和哪国公主去搭讪了呢。”
钟家亦没有在乎我的话,继续说:“而且湮明基本上一个晚上都没有在他的房间。当时我找了他好久,竞标的事又有急事,他却完全不顾公事,不紧不慢地凌晨三点才从你房间走出来。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愣愣地看着钟家亦,那天晚上的事情,我是真真正正不记得了。
钟家亦看着我茫然地样子,忽然大笑:“算了,伯母,我估计误会了。”
“误会什么?”我依然茫然地问。
钟家亦却摇摇头,神秘地说:“天机不可泄露。”说完便大笑着离开。
可我自己依然处在震惊之中。湮明为什么在我房间待了那么久?可是,我为什么任何事情都记不起来?而且,我们第二天,不也是在很正常的相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吗?
第二个见的人是巫子西。他来找湮明商量事情,但是刚好湮明在开会,我就自告奋勇地负责起了接待巫子西。
有谁能想过十多年后见到自己的青梅竹马外加纯纯初恋会怎样?我的挺多朋友都是装作不认识。可是现在,我却和巫子西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聊得无比开心。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发现我们之间,还是很有话题。
巫子西和我,从小都呆在孤儿院,后来一直在一起玩。当时我们我可是假小子,经常穿着男生的衣服,和巫子西去打鸟,偷邻居家树上的果实,可谓是无恶不作。
大了一点点,我和巫子西不再在邻居附近混,而是改在学校。我虽然玩得多,但成绩一直不错。巫子西却是一个完全不学习的主,每次考试都要我给他打小抄。开始在一个班还好说,后来不在一个班了,我们便两个人经常一起研究考试作弊作战计划。还曾经因为被老师抓住而被惩罚地很惨。
巫子西问我:“还记得我们高考的时候自习,为了逃过学校门卫,跑到学校外面去玩,做过什么事情不?”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时候,学校可不准学生在上课的期间离开校园,除非有特别紧急地事情。可是,巫子西和我从来都是闲不住的主,于是,我们每次都会想出千奇百怪地方法逃出去。开始我们是爬墙而出,可是后来发现学校在加了一层防盗网,这给我们爬墙增添了百分之两百地困难。于是,我们又研究别的方法,什么调虎离山之计了,金蝉脱壳之计了。可是,试过这些众多计谋之后,我们发现,最好用的,还是兵不厌诈之计。也就是,我和巫子西其中一人装病,让另一个人送去医院。这一招真的是十分好用,不仅我们两人可以分别装生病,连生病的种类也可以是千奇百怪,什么急性肠胃炎,急性盲肠炎,胃穿孔,还有腿骨骨折。
想想原来,我心生感叹:“也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是怎么把你背起来的。”
巫子西大笑:“我们装病过那么多次,那个门卫早就认识我们了。”
他的话一说完,我们两个又哈哈大笑起来。
可这时,会客室的门很不知趣的打开了,我和巫子西的笑脸,就这样映入了来访者的眼里。
而且很不巧的,来访者是我的顶头上司和副顶头上司。
再往旁边一看,居然还有小小的湮迪。
于是,我自动忽视两个品级比我高很多的大老板,对着那个小孩说:“迪迪,你怎么到上班这里来了?”
湮迪上来一把抱住,说:“妈妈,你好多天没回来,我好想看看你,就要哥哥送我过来了。”
这一句话,说得我满心感动,紧紧地回抱了湮迪。昨天晚上回家,我倒头就睡,今天早上又急急忙忙赶来上班,还真的没有时间看看我的宝贝继子。
这时候,钟家亦却开口了:“天妩,你和子西俩个倒好,在这个高档会客室闲话家常,还聊得这么开心。”
我正想说话,可是湮迪却走过去拉着巫子西,童言无忌:“子西哥哥,你不是想追我妈妈吧。”我的天啊。难道是我对湮迪的管教有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天以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东西。
旁边的钟家亦强忍笑意,索性一撒手在旁边看热闹,而在他身边的湮明则是脸色十分难看。
我又看向巫子西,希望他可以一句话结束湮迪小朋友的对大人世界的猜疑,可是巫子西却看似老老实实地回答:“迪迪,我十多年前想过要追求你妈妈,可是现在,我一心一意喜欢你的琪儿姐姐哦。”
我头猛然有些发晕。不过,在我晕倒之前,湮迪小朋友却一下子神情惨惨地说:“怎么办,那么多人喜欢妈妈,哥哥再不努力就不行了。”
巫子西忽然笑出了声。这个人,怎么跟十年前一样那么爱恶作剧?
可这时,平时最喜欢开玩笑的钟家亦却没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脸,而是推了推身边的脸色已经不能再难看的湮明,说:“喂,怎么了?巫子西开玩笑呢。”
我想说什么解释,可是巫子西却先我一步,走到湮明面前,说:“开玩笑的。天妩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们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就问问各自的情况。”
钟家亦又推了推湮明。湮明终于发话了,语气却还有些冰冷:“你来到底什么事情?”
看来,湮明这回还真有点动怒了。
巫子西却友善地答道:“关于皇室珠宝展览的设计稿已经完成,模型都放在展览室了,我现在再去准备一下,你们待会过来看。”说完便走了出去。
我悄悄地走到钟家亦旁边,问道:“今天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不好的事情发生?董事长怎么这么不高兴?”
虽然我能理解湮明脸色这样脸色的其中一个原因,想想,谁希望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跟一个老女人,还是一个结了婚又离婚的老女人扯上关系?但是,即使再不高兴,湮明都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展现情绪奇Qīsūu.сom书。可是今天,他的脸比冰山又多了那么一些寒气,现在的状态应该是北极最高的那个冰山。所以,我觉得肯定有什么别的事情。
钟家亦摇摇头,却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笑:“也许我没有误会。”
就在我准备刨根究底的时候,湮明的声音忽然响起:“蓝秘书,这次的宝物展览,细节由你全权负责。”
什么?我有些惊讶,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我来负责的啊。董事长什么时候这么不事分配了?这展览一进行就要大半年的,这一下,我可真的没有时间干别的事情了。而且,我过两天就要跟这个董事长去上海,这样多的任务,我会累死的。
我是哪里得罪这个脾气捉摸不定地大少爷了?
我于是恭恭敬敬地问道:“董事长,展览的事情,不是都是李秘书负责的吗?”
湮明答道:“李秘书已经怀孕,忙不了这个事情了。”
什么,李秘书都已经有三个小孩了,还要生?
我心中好生羡慕,生孩子的女人就是有优待阿。于是我只好认命地点头答应。
湮明看我点头答应,心情似乎好了一点。他走过我身边,顺便把粘在我身上的小朋友给抱走了。还好心地对满脸依依不舍的湮迪说了一声:“我们还要工作,我要家里司机送你回去。”
然后我就看着那个冰山不顾他弟弟眼泪汪汪呼天喊地找妈妈的样子,把他带走了。
钟家亦却一直留在我的身边,等他们走远,才悄悄地在我耳边说:“想知道我误会什么了?”
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听这个了,白了钟家亦一眼,准备离开,却不想被这个男的一把拖住。
他的声音很轻,但对我却仿佛是晴天霹雳。
他说:“我是觉得,湮明看上你了。”
15
15、禁忌 ...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我已经到家,湮明还没有回来。
我洗完澡,全身光祼地坐在梳妆台前,涂着身体|乳液,脑袋却在不停地高速运转。
现在离钟家亦说那句话已经有将近七个小时,可我还是没有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
只记得钟家亦说过这话之后,我马上反驳,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可钟家亦却满脸玩味地说:“我和湮明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他想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之后我就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自己强装镇定地匆匆地逃离了钟家亦的视野,可是整个下午我都处在脑袋混乱的状况。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啊。先不要说我百分之两百看不出那个继子对我有一点点好感,而且湮明开始那么讨厌我,怎么可能喜欢我呢?我们真正认识,也就是因为最近和墨洛克皇室的合作吧,才短短一两个月时间。难道是我真的反应太迟钝了?
不过,很多人都曾经对我说过,我对感情的事情十分的不敏感,简单的说就是神经大条。所以,我也曾经向一些人讨教过很多两性吸引方面的问题。
原来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兼情感大师给我一本他自编自写的手册,上面详细阐述了两性吸引的几大特点。
可是现在,我细细回想自己和湮明相处的一个个片断,然后慢慢分析,对照着那本手册看来看去,也觉得即使是超级两性专家也不会看出我们之间有一点点地相互吸引。
于是,我对着镜子,自我总结道,这种情况,只有两个解释:第一:这一切,都是钟家亦那个桃花八卦男在胡说,完全没有这个事情;第二,那就是湮明这个外表酷似情圣的男人,其实没有一点追女人,讨好女人的经验。而这个第二种情况,我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可能,于是在自我安慰之下,心情稍稍好了那么一些。
可这个时候,卧室的门却不知怎的打开了,我回头一看,发现弄得我整天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就站在门口,表情仿佛有一些呆愣。
我想起身把那天在墨洛克发生的事情向湮明问清楚,却猛然发现自己没穿一件衣服,于是大叫一声,三两步逃到床上,钻入被子里面,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只露出一个头,好和湮明对视。
湮明依然站在门口,表情还是有一些呆愣。
我终于沉不住气,问道:“怎么不敲门?”
听到我说话,湮明仿佛终于神游回来,淡淡地说:“刚才敲过门,没人回应。”
我心里叹了口气,刚才正沉浸在分析你对我是不是有好感的事情上,没听见也情有可原。
湮明又说:“就是想通知你一声,后天下午启程去上海,当天晚上会有一个记者招待会,你到时候要帮忙准备一下。”说完,他站在门口仿佛有些犹豫,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我开口叫住了湮明,却想了半天才想到自己要问他什么事情:“我们那天在墨洛克舞会之后,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发生吧?”
湮明背对着我的身体忽然转过来,看着我,很安静。我这时才猛然发现,自己□着躺在床上问一个男人这种问题是多么的暧昧。于是赶紧解释:“因为我那天醉的很厉害,听别人说是你把我送回来的,我酒品不怎么好。而且那天什么都不记得,我只是希望……”这段解释可是绝对的断断续续,口齿不清。
湮明依然静静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一丝地窘迫,想想是不是应该再解释一下。忽然,他平淡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笑意:“没什么事情,只不过第一次看见你醉,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听了,觉得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的酒品也不是太好。嘿嘿笑了一下,我为自己圆场:“没什么事情就好,没什么事情就好。”
看见他还没有走的打算,我全身|乳液还没有干,裹在被子里不舒服,于是说:“我要加件衣服,你是不是要出去一下?”
湮明听了,很听话地转身轻轻地把门关上,在门合上之前,他加了一句:“以后这房间的温度要调高一些,不然你这种习惯容易感冒。”
咳咳,我惊吓地咳了两声,心里疑问越来越大:我的这个继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对我,到底有没有意思啊?
躺在床上翻腾了几下,我忽然想到不久后和心理医生的预约,也忽然想到今天下午从那个心理诊所发来的一封信,里面好像有我的失忆症的评论报告。可是由于整个下午我都被湮明那事折腾得茶饭不思,所以也根本忘记看这个报道。
现在虽然心情仍然没有平复,但是比下午还是好了不少,于是我打开信,开始看报告。
报告上面主要是建议我把平时想到的所有记忆碎片记下来,然后,专署医生会每周和我谈话,这样,我可能就会慢慢想起以前的事情。想想,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于是老老实实尊崇嘱托,提起笔,想写下最近的一些零碎的记忆。
记得,那一阵子我一直在边疗伤边学习阿拉伯语。
帮我治疗的是一个和我一般年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其实第一次见到阿伊莎我很是惊艳了一番,她简直就像是阿拉伯童话中出现的公主,精雕细琢的五官,黑色过腰的长发,凹凸有致的身材,这让看惯了非洲难民的我觉得是天仙下凡。
由于治疗,平时我都待在帐篷里面,不方便外出,闷得慌的时候,就经常找阿伊莎聊天。很多时候,对话都是阿拉伯语,东聊西聊,我的阿拉伯语水平也突飞猛进。
“阿伊莎,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
阿伊莎坐在身边刚帮我量完体温,答得十分干脆:“托佐尔绿洲,在突尼斯境内。”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然后感叹:“难怪这里的生活条件不错。”这可不是为了讨好阿伊莎,真的是这里的环境是我做志愿者的时候真不能相比的。比如说我住的帐篷,铺设了比较豪华的地毯;比如,床是很柔软的席梦思;比如,这里有书房的,在书房里,我可以找到一切学习阿拉伯语的资料。
阿伊莎笑笑,然后说:“听塞勒曼说你原来是志愿者?”
我点点头,然后问:“你说的塞勒曼是不是就是那个很凶的人?”
阿伊莎这回大笑起来:“塞勒曼可不是这里最凶的人。”
“那谁是最凶的?”我又问。这个一定要打听一下,以防万一。
阿伊莎看了我一眼,收住笑声,靠近我,小声说:“头儿是这里最凶的人,千万别惹他。”
我反应了好半天,才知道她说的“头儿”是那个给我“艾玛丽”这个名字的人。
我有些好奇,问道:“头儿叫什么?”
阿伊莎摇摇头说:“我没问过,反正大家都喊他做头儿,我也这么喊。”
“那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阿伊莎再次摇摇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反正我当年是被他们救起来的,后来一直都呆在这里。”
“你也是志愿者?”我又问道。
阿伊莎说:“我可不是志愿者,我是苏丹人,那里战乱太厉害,我逃了出来。后来在沙漠上迷了路,被头儿他们救了。”
“那头儿他们是做什么的?”
阿伊莎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说:“艾玛丽,有的事情,我不知道,也不想问。在这里,只要有东西吃,生活舒服,我不会想惹什么别的事情。”
阿伊莎答得坦坦白白。我也忽然记起了第一次和那个男人见面时他说的话:“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 语气狠绝,行为冷酷。
阿伊莎也许是见我很久都没有说话,开口说:“艾玛丽,你是刚来这里的人,我要给你提个醒,如果没有头儿的允许,千万别去湖边那个蓝顶的帐篷。”
“为什么?”我习惯性地问。
阿伊莎这次倒是很耐心地回答了我:“那是头儿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他讨厌女人靠近那里。”
我一愣,还想问问题,阿伊莎忽然把食指往嘴上一放,然后说:“艾玛丽,别再问了,好好养伤,等你好了,我带你到绿洲这附近转转。”
我欣喜地点点头,可心中有些疑问依然挥之不去。
我收回心神,拿起桌边的一张白纸,开始画起当时所居住的绿洲,想趁自己还有记忆的时候,把那个地方的样子画下来。
记得,绿洲很美丽,很原始,中间点缀着棕黄|色的砖瓦建筑和繁茂的棕榈树。在绿洲中心的位置是一个小湖泊,帐篷,房子围着湖泊而建。红色顶的帐篷是人居住的地方,黑色顶的帐篷是大家工作或公共活动的地方。在紧接着湖的北边,有一个唯一的蓝色顶的帐篷,那就是那个男人居住办公的地方。
我停下笔,看着自己的画,忽然感叹,人为什么总喜欢触犯禁忌的东西?阿伊莎曾那样提醒我,让我不要随便去这个蓝顶的房间。可是,我还是误打误撞地进去了。
有些事情,仿佛命中注定。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有一些忙,可能要过两三天更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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