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测小日向先生是想要为难地笑一笑,但看上不像。
“我做点什么好呢?看来也帮不上您什么忙。”
“哪里哪里。不过我必须出去一会儿。你看,我带这些玩具来了,小泉小姐,你就跟她玩玩吧。”
他指着放在书桌后面的一只大箱子说道。打开一看,里面塞得满满的,有娃娃、毛绒玩具、过家家的玩具房子、蜡笔、图画册,等等。我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拿出来摆在地毯上,最后看到了放在最底下的我捡来的松球。
爸爸和妈妈和这个箱子,就是这个两岁小女孩的全部财产。
小日向先生走了以后,我以女仆的姿势陪着夏夏玩。夏夏似乎很喜欢玩娃娃,给那个金发娃娃换了好多套衣服。也不知道是因为还不大会说话,还是不好意思说话,她把娃娃和新衣服递给我,一言不发地命令我“给她换上”。
“好的,小姐。”我说着顺从地给她的娃娃换衣服。夏夏盯着我的动作,生怕我对娃娃太粗鲁。外面不时有汽车开过。
夏夏根本不去碰一下放在身边的热牛奶,光是我在喝。
小日向先生带着三分盒饭回来了,夏夏那份是专门做给幼儿吃的。
我从橡木接待台那儿拿来椅子,坐在小日向先生的桌子跟前吃午饭。夏夏坐在父亲的腿上吃自己的饭,吃得挺好,尽管小勺还有点拿不稳。塑料勺的勺把做成了小兔子的形状。
“下午… …”
“哎。”
“下午我不出去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
“不过一上午夏夏都没哭啊。跟我玩的挺好的。”
“不不,没关系的。万一有点事,小泉小姐该为难了。再说,不在她身边,我心里老是不踏实。还是不行啊。一向是交给太太管的,给惯成这样。”
“没有… …”
我往喝空了的茶杯里倒红茶。夏夏停下拿着勺子的小手,张着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动作,然后伸出小手要拿暖壶,意思像是说“我要倒水”。
“这可不行,危险。”
“是啊,夏夏,这东西很烫,不能碰啊。”
“夏夏要倒。”她似乎是这样跟父亲说话的。
“夏夏听话,待会儿咱们去捡松塔吧。”
大概是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小日向先生拿起滚在说桌上的那个松球给她一看,夏夏马上高兴了:“松塔,我要。”接着尽力张开小手,紧紧抓住了那个松球,说:“夏夏,有好多。”
外面虽然不算太冷,但先生还是给夏夏穿上了红外套,绕了好几圈白围脖,像个雪人似的。小日向先生拉着夏夏的手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看着父女俩,看见夏夏的另一只手在欢快地摆来摆去。
“今天天气不错啊。”小日向先生回过头来对我说。
“是啊。”
已经三点多了。没什么风,只有开始偏西的太阳光布满建筑物之间。我觉得中午的阳气似乎正好积留在从地面到夏夏身高的地方。
“快看,就是那边,夏夏,那边掉了好多呢。”
走到看得到医院的松树林的地方,夏日想先生朝那个方向一指,夏夏立刻松开爸爸的手跑了过去。小日向先生放慢了脚步,我和他并肩走起来。
“前几天,小泉小姐捡了那么多松球来,她可高兴了。”
“是吗,太好了,没有白捡啊。”
夏夏正蹲在地上,一只手上抱着好几个松球。小日向先生把塑料袋递给她,她一把抓了过去,专心致志地捡着满地的松球,一个接一个地装进袋里。
我也蹲下来帮着夏夏捡。有缺口的、脏了的不要,只挑选那些干净的、小一点的装进袋子里给她。
从树木的缝隙间漏下来的午后阳光,照在夏夏柔细的头发上,连发丝也看得十分清晰。裹着围脖的小脸上的一对眼睛,越发显得黑亮、水汪汪的。简直无法相信,这双捡松球的胖乎乎的小手,有一天会变得像我的手这样干瘦。
偶然一抬头,看见小日向先生正微微笑着瞧着自己的女儿。意识到我在看他时,他向我报以同样的微笑。夏夏小小的身影,在我们之间不停的移动着。
我学今天上午夏夏的样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日向先生的脸。
“我去买橘子汁。”说完,小日向先生朝医院大门口的自动售货机走去。
直到他的背影看不见了,我才将视线移到他女儿身上,第一次试着呼唤她的名字。
“夏夏。”
夏夏停下手,回头看着我,脸上露出“别捣乱”的表情。
“你爸爸去买橘子汁了。”
她越过我肩头,望了一眼远处。大概是看见了往回走的父亲的身影,满足地轻轻哼了一声,又捡起松球来。
我闭上眼睛,又屏住呼吸,以防此刻的心情逃逸。我倾听着夏夏捡起一个个松球扔进塑料袋里发出的声音。
我就这样倾听着,直到听到小日向先生拿着给我们买的饮料,走到我身后的脚步声。
回到事务所,我帮着先生给夏夏脱掉了外套,然后再小日向先生的房间里陪着她玩了一会儿娃娃。和上午一样,我和夏夏几乎都不说话。我正要准备茶水,小日向先生叫住了我。
“小泉小姐,这个送给你。本来打算今天晚上和太太一起去的,可是她不在家。晚上,我家对面的阿婆会帮我照看夏夏,不过今天晚上我想呆在家里。你就和西君一起去看吧。”
小日向先生递给我两张电影票。
“这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很想让你们俩一起去。今天一天辛苦你了。时间还有点早,不过没关系,我会照顾她的。夏夏今天也很高兴,是吧?”
夏夏挣专注地把捡来的松球摊在地毯上,没有回答父亲的问话。“夏夏。”小日向先生轻轻摩挲着夏夏的脑袋,夏夏伸出小手推开了父亲的手指。看见她的动作,我笑了。她又低下头,继续摆弄松球。
“以后说不定还会请你帮忙呢。夏夏好像还挺喜欢你的。”
“真的吗?”
我们俩笑了起来,夏夏故意将一个松球滚到我脚边来。
告别时,小日向先生抱着夏夏送我到门口,夏夏朝我摆了摆手,说:“拜拜。”
这是今天一天,夏夏跟我说的第一句话。紧贴着小日向先生的这张小脸,跟父亲相像的地方还真不少:笔挺的鼻梁、聪慧的眉毛、微微凸出的下巴。其他地方,肯定是遗传自我没见过的太太的长相了。
我望着小日向先生和太太的对半混合体夏夏的脸,心想,她以后会不会越长越像她的妈妈呢?
到了街上,我给西君打电话,他还在学校里。
“小日向先生给了我两张电影票。不是昨天那个电影。今天晚上七点的,对号入座。你去不去?”
“今天晚上?嗯,可能去不了… …”
“为什么?”
“课题还没做完呢。我尽量吧。”
“谢谢。我已经下班了。我先自己到处转转,然后再电影院门口等你。”
“知道了。我出来的时候给你电话。”
“好的。”说完,我挂了电话。冷风转进了我的裙子里。太阳快下山了。我一直瞧着夕阳西下后,才转身朝车站方向走去,只觉眼前人行道上的白线、路边的栏杆、不远处信号灯的绿色,都仿佛在水中似地慢悠悠地晃动着。
在电影院那站下车后,我瞧着橱窗里展示的色彩兵分的时装消磨时间。
在披着柠檬黄披肩的模特面前,我犹豫着要不要买这条披肩。要是披上它,他就更容易从人群中找到我了吧。像今天这样的约会,肯定特别管用。我从来就怕人多,总是担心自己如果不去找对方,对方就永远找不到自己似的。
我买了那条披肩,在电影院门口披上了它,等着西君。映在马路对面橱窗里的自己的身影,看上去比平常跳了几分,从背景里凸显出来了。
电影开演前五分钟,西君来电话了。
“抱歉,还是完不了。换成明天好不好?今天就算了,明天的话,还可以从容地一起吃个饭。”
“我一个人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那个电影,你那么想看?”
“我没有一个人进过电影院,这次想试试看。”
“也好,明天一起吃饭吧。”
我一个人进了电影院。在入口处,站在桌子后面的一个胖女人一声不吭地把票撕掉了一半。
走进放映厅,发现里面已是漆黑一片了,正在放映新片预告。我借着脚边小小的绿色照片,费力地寻找着票上号码所对应的座位。座位以中央通道为界分成两部分。对号入座的座位,好像都罩着白色蕾丝。我坐在了靠通道的座位上。
电影不是昨天想和西君看的那类外国爱情片,而是以日本一家庭为舞台的喜剧片。我和观众们一起不停地开怀大笑。这部片子刚刚上映不久,座无虚席,只有我旁边的座位是空着的。每当笑声间歇,我都会遗憾地想,要是西君在我旁边的话,就更开心了。我甚至还想,他说不定现在会赶过来呢。
不知是第几次笑的时候,我发觉身边浮现的西君的轮廓开始变形了。我一边听着银幕上接二连三的笑话笑个不停,一边注视着那个轮廓一点点地松弛、起伏波动,逐渐变成自己非常熟悉的某个人的形状。我一边想着“别想了”,却依旧放纵自己的想象。
又爆发出一阵大笑,我转朝银幕看去。
我望着笑得肩膀颤抖的观众们。
某人的轮廓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一点点无处可去的水分,残留在我的眼睑上,带着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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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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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一出门,远远可以看到,走起来得走一会,因为没有大路,都是弯弯曲曲的田埂。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苦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宝刹何处?”——“荸荠庵。”庵本来是住尼姑的。“和尚庙”、“尼姑庵”嘛。可是荸荠庵住的是和尚。也许因为荸荠庵不大,大者为庙,小者为庵。
明海在家叫小明子。他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表子,他的家乡出和尚。人家弟兄多,就派一个出去当和尚。当和尚也要通过关系,也有帮。这地方的和尚有的走得很远。有到杭州灵隐寺的、上海静安寺的、镇江金山寺的、扬州天宁寺的。一般的就在本县的寺庙。明海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他七岁那年,他当和尚的舅舅回家,他爹、他娘就和舅舅商议,决定叫他当和尚。他当时在旁边,觉得这实在是在情在理,没有理由反对。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拜梁皇忏,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他舅舅给他相了相面,叫他前走几步,后走几步,又叫他喊了一声赶牛打场的号子:“格当xx——”,说是“明子准能当个好和尚,我包了!”要当和尚,得下点本,——念几年书。哪有不认字的和尚呢!于是明子就开蒙入学,读了《三字经》、《百家姓》、《四言杂字》、《幼学琼林》、《上论、下论》、《上孟、下孟》,每天还写一张仿。村里都夸他字写得好,很黑。
舅舅按照约定的日期又回了家,带了一件他自己穿的和尚领的短衫,叫明子娘改小一点,给明子穿上。明子穿了这件和尚短衫,下身还是在家穿的紫花裤子,赤脚穿了一双新布鞋,跟他爹、他娘磕了一个头,就随舅舅走了。
他上学时起了个学名,叫明海。舅舅说,不用改了。于是“明海”就从学名变成了法名。
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穿过一个县城。县城真热闹:官盐店,税务局,肉铺里挂着成边的猪,一个驴子在磨芝麻,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油的什么斋,卖绒花的,卖丝线的,打把式卖膏药的,吹糖人的,耍蛇的,……他什么都想看看。舅舅一劲地推他:“快走!快走!”
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舱里,船就开了。明子听见有人跟他说话,是那个女孩子。
“是你要到荸荠庵当和尚吗?”
明子点点头。
“当和尚要烧戒疤呕!你不怕?”
明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含含糊糊地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
“明海。”
“在家的时候?”
“叫明子。”
“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荸荠庵。——给你!”
小英子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
大伯一桨一桨地划着,只听见船桨拨水的声音:“哗——许!哗——许!”
……
荸荠庵的地势很好,在一片高地上。这一带就数这片地势高,当初建庵的人很会选地方。门前是一条河。门外是一片很大的打谷场。三面都是高大的柳树。山门里是一个穿堂。迎门供着弥勒佛。不知是哪一位名士撰写了一副对联: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开颜一笑笑世间可笑之人弥勒佛背后,是韦驮。过穿堂,是一个不小的天井,种着两棵白果树。天井两边各有三间厢房。走过天井,便是大殿,供着三世佛。佛像连龛才四尺来高。大殿东边是方丈,西边是库房。大殿东侧,有一个小小的六角门,白门绿字,刻着一副对联:
一花一世界
三藐三菩提
进门有一个狭长的天井,几块假山石,几盆花,有三间小房。
小和尚的日子清闲得很。一早起来,开山门,扫地。庵里的地铺的都是箩底方砖,好扫得很,给弥勒佛、韦驮烧一炷香,正殿的三世佛面前也烧一炷香、磕三个头、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敲三声磬。这庵里的和尚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然后,等当家和尚,即明子的舅舅起来,教他念经。
教念经也跟教书一样,师父面前一本经,徒弟面前一本经,师父唱一句,徒弟跟着唱一句。是唱哎。舅舅一边唱,一边还用手在桌上拍板。一板一眼,拍得很响,就跟教唱戏一样。是跟教唱戏一样,完全一样哎。连用的名词都一样。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当一个好和尚,得有条好嗓子。说:民国二十年闹大水,运河倒了堤,最后在清水潭合龙,因为大水淹死的人很多,放了一台大焰口,十三大师——十三个正座和尚,各大庙的方丈都来了,下面的和尚上百。谁当这个首座?推来推去,还是石桥——善因寺的方丈!他往上一坐,就跟地藏王菩萨一样,这就不用说了;那一声“开香赞”,围看的上千人立时鸦雀无声。说:嗓子要练,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要练丹田气!说:要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说:和尚里也有状元、榜眼、探花!要用心,不要贪玩!舅舅这一番大法要说得明海和尚实在是五体投地,于是就一板一眼地跟着舅舅唱起来:
“炉香乍爇——”
“炉香乍爇——”
“法界蒙薰——”
“法界蒙薰——”
“诸佛现金身……”
“诸佛现金身……”
……
等明海学完了早经,——他晚上临睡前还要学一段,叫做晚经,——荸荠庵的师父们就都陆续起床了。
这庵里人口简单,一共六个人。连明海在内,五个和尚。有一个老和尚,六十几了,是舅舅的师叔,法名普照,但是知道的人很少,因为很少人叫他法名,都称之为老和尚或老师父,明海叫他师爷爷。这是个很枯寂的人,一天关在房里,就是那“一花一世界”里。也看不见他念佛,只是那么一声不响地坐着。他是吃斋的,过年时除外。
下面就是师兄弟三个,仁字排行:仁山、仁海、仁渡。庵里庵外,有的称他们为大师父、二师父;有的称之为山师父、海师父。只有仁渡,没有叫他“渡师父”的,因为听起来不像话,大都直呼之为仁渡。他也只配如此,因为他还年轻,才二十多岁。仁山,即明子的舅舅,是当家的。不叫“方丈”,也不叫“住持”,却叫“当家的”,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他确确实实干的是当家的职务。他屋里摆的是一张帐桌,桌子上放的是帐簿和算盘。帐簿共有三本。一本是经帐,一本是租帐,一本是债帐。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人少了,八个,一边三个,也凑合了。荸荠庵只有四个和尚,要放整焰口就得和别的庙里合伙。这样的时候也有过,通常只是放半台焰口。一个正座,一个敲鼓,另外一边一个。一来找别的庙里合伙费事;二来这一带放得起整焰口的人家也不多。有的时候,谁家死了人,就只请两个,甚至一个和尚咕噜咕噜念一通经,敲打几声法器就算完事。很多人家的经钱不是当时就给,往往要等秋后才还。这就得记帐。另外,和尚放焰口的辛苦钱不是一样的。就像唱戏一样,有份子。正座第一份。因为他要领唱,而且还要独唱。当中有一大段“叹骷髅”,别的和尚都放下法器休息,只有首座一个人有板有眼地曼声吟唱。第二份是敲鼓的。你以为这容易呀?哼,单是一开头的“发擂”,手上没功夫就敲不出迟疾顿挫!其余的,就一样了。这也得记上:某月某日、谁家焰口半台,谁正座,谁敲鼓……省得到年底结帐时赌咒骂娘。……这庵里有几十亩庙产,租给人种,到时候要收租。庵里还放债。租、债一向倒很少亏欠,因为租佃借钱的人怕菩萨不高兴。这三本帐就够仁山忙的了。另外香烛、灯火、油盐“福食”,这也得随时记记帐呀。除了帐簿之外,山师父的方丈的墙上还挂着一块水牌,上漆四个红字:“勤笔免思”。
仁山所说当一个好和尚的三个条件,他自己其实一条也不具备。他的相貌只要用两个字就说清楚了:黄,胖。声音也不像钟磬,倒像母猪。聪明么?难说,打牌老输。他在庵里从不穿袈裟,连海青直裰也免了。经常是披着件短僧衣,袒露着一个黄|色的肚子。下面是光脚趿拉着一对僧鞋,——新鞋他也是趿拉着。他一天就是这样不衫不履地这里走走,那里走走,发出母猪一样的声音:“呣——呣——”。
二师父仁海。他是有老婆的。他老婆每年夏秋之间来住几个月,因为庵里凉快。庵里有六个人,其中之一,就是这位和尚的家眷。仁山、仁渡叫她嫂子,明海叫她师娘。这两口子都很爱干净,整天的洗涮。傍晚的时候,坐在天井里乘凉。白天,闷在屋里不出来。
三师父是个很聪明精干的人。有时一笔帐大师兄扒了半天算盘也算不清,他眼珠子转两转,早算得一清二楚。他打牌赢的时候多,二三十张牌落地,上下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他就差不多都知道了。他打牌时,总有人爱在他后面看歪头胡。谁家约他打牌,就说“想送两个钱给你。”他不但经忏俱通(小庙的和尚能够拜忏的不多),而且身怀绝技,会“飞铙”。七月间有些地方做盂兰会,在旷地上放大焰口,几十个和尚,穿绣花袈裟,飞铙。飞铙就是把十多斤重的大铙钹飞起来。到了一定的时候,全部法器皆停,只几十副大铙紧张急促地敲起来。忽然起手,大铙向半空中飞去,一面飞,一面旋转。然后,又落下来,接住。接住不是平平常常地接住,有各种架势,“犀牛望月”、“苏秦背剑”……这哪是念经,这是耍杂技。也许是地藏王菩萨爱看这个,但真正因此快乐起来的是人,尤其是妇女和孩子。这是年轻漂亮的和尚出风头的机会。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他还会放“花焰口”。有的人家,亲戚中多风流子弟,在不是很哀伤的佛事——如做冥寿时,就会提出放花焰口。所谓“花焰口”就是在正焰口之后,叫和尚唱小调,拉丝弦,吹管笛,敲鼓板,而且可以点唱。仁渡一个人可以唱一夜不重头。仁渡前几年一直在外面,近二年才常住在庵里。据说他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他平常可是很规矩,看到姑娘媳妇总是老老实实的,连一句玩笑话都不说,一句小调山歌都不唱。有一回,在打谷场上乘凉的时候,一伙人把他围起来,非叫他唱两个不可。他却情不过,说:“好,唱一个。不唱家乡的。家乡的你们都熟,唱个安徽的。”
姐和小郎打大麦,一转子讲得听不得。
听不得就听不得,
打完了大麦打小麦。
唱完了,大家还嫌不够,他就又唱了一个:姐儿生得漂漂的,两个奶子翘翘的。
有心上去摸一把,
心里有点跳跳的。
……
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仁山吃水烟,连出门做法事也带着他的水烟袋。
他们经常打牌。这是个打牌的好地方。把大殿上吃饭的方桌往门口一搭,斜放着,就是牌桌。桌子一放好,仁山就从他的方丈里把筹码拿出来,哗啦一声倒在桌上。斗纸牌的时候多,搓麻将的时候少。牌客除了师兄弟三人,常来的是一个收鸭毛的,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都是正经人。收鸭毛的担一副竹筐,串乡串镇,拉长了沙哑的声音喊叫:“鸭毛卖钱——!”
偷鸡的有一件家什——铜蜻蜓。看准了一只老母鸡,把铜蜻蜓一丢,鸡婆子上去就是一口。这一啄,铜蜻蜓的硬簧绷开,鸡嘴撑住了,叫不出来了。正在这鸡十分纳闷的时候,上去一把薅住。
明子曾经跟这位正经人要过铜蜻蜓看看。他拿到小英子家门前试了一试,果然!小英的娘知道了,骂明子:“要死了!儿子!你怎么到我家来玩铜蜻蜓了!”小英子跑过来:
“给我!给我!”
她也试了试,真灵,一个黑母鸡一下子就把嘴撑住,傻了眼了!
下雨阴天,这二位就光临荸荠庵,消磨一天。
有时没有外客,就把老师叔也拉出来,打牌的结局,大都是当家和尚气得鼓鼓的:“×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
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开水、木桶、尖刀。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
……
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独门独户,岛上只有这一家。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大门是桐油油过的,贴着一副万年红的春联:向阳门第春常在
积善人家庆有余
门里是一个很宽的院子。院子里一边是牛屋、碓棚;一边是猪圈、鸡窠,还有个关鸭子的栅栏。露天地放着一具石磨。正北面是住房,也是砖基土筑,上面盖的一半是瓦,一半是草。房子翻修了才三年,木料还露着白茬。正中是堂屋,家神菩萨的画像上贴的金还没有发黑。两边是卧房。■扇窗上各嵌了一块一尺见方的玻璃,明亮亮的,——这在乡下是不多见的。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这家人口不多,他家当然是姓赵。一共四口人:赵大伯、赵大妈,两个女儿,大英子、小英子。老两口没得儿子。因为这些年人不得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他们家自己有田,本来够吃的了,又租种了庵上的十亩田。自己的田里,一亩种了荸荠,——这一半是小英子的主意,她爱吃荸荠,一亩种了茨菇。家里喂了一大群鸡鸭,单是鸡蛋鸭毛就够一年的油盐了。赵大伯是个能干人。他是一个“全把式”,不但田里场上样样精通,还会罩鱼、洗磨、凿砻、修水车、修船、砌墙、烧砖、箍桶、劈篾、绞麻绳。他不咳嗽,不腰疼,结结实实,像一棵榆树。人很和气,一天不声不响。赵大伯是一棵摇钱树,赵大娘就是个聚宝盆。大娘精神得出奇。五十岁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不论什么时候,头都是梳得滑溜溜的,身上衣服都是格挣挣的。像老头子一样,她一天不闲着。煮猪食,喂猪,腌咸菜,——她腌的咸萝卜干非常好吃,舂粉子,磨小豆腐,编蓑衣,织芦篚。她还会剪花样子。这里嫁闺女,陪嫁妆,磁坛子、锡罐子,都要用梅红纸剪出吉祥花样,贴在上面,讨个吉利,也才好看:“丹凤朝阳”呀、“白头到老”呀、“子孙万代”呀、“福寿绵长”呀。二三十里的人家都来请她:“大娘,好日子是十六,你哪天去呀?”——“十五,我一大清早就来!”“一定呀!”——“一定!一定!”
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
姐妹俩长得很像,性格不同。大姑娘很文静,话很少,像父亲。小英子比她娘还会说,一天咭咭呱呱地不停。大姐说:“你一天到晚咭咭呱呱——”
“像个喜鹊!”
“你自己说的!——吵得人心乱!”
“心乱?”
“心乱!”
“你心乱怪我呀!”
二姑娘话里有话。大英子已经有了人家。小人她偷偷地看过,人很敦厚,也不难看,家道也殷实,她满意。已经下过小定,日子还没有定下来。她这二年,很少出房门,整天赶她的嫁妆。大裁大剪,她都会。挑花绣花,不如娘。她可又嫌娘出的样子太老了。她到城里看过新娘子,说人家现在绣的都是活花活草。这可把娘难住了。最后是喜鹊忽然一拍ρi股:“我给你保举一个人!”
这人是谁?是明子。明子念“上孟下孟”的时候,不知怎么得了半套《芥子园》,他喜欢得很。到了荸荠庵,他还常翻出来看,有时还把旧帐簿子翻过来,照着描。小英子说:“他会画!画得跟活的一样!”
小英子把明海请到家里来,给他磨墨铺纸,小和尚画了几张,大英子喜欢得了不得:“就是这样!就是这样!这就可以乱孱!”——所谓“乱孱”是绣花的一种针法:绣了第一层,第二层的针脚Сhā进第一层的针缝,这样颜色就可由深到淡,不露痕迹,不像娘那一代绣的花是平针,深浅之间,界限分明,一道一道的。小英子就像个书童,又像个参谋:“画一朵石榴花!”
“画一朵栀子花!”
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
到后来,凤仙花、石竹子、水蓼、淡竹叶,天竺果子、腊梅花,他都能画。
大娘看着也喜欢,搂住明海的和尚头:“你真聪明!你给我当一个干儿子吧!”
小英子捺住他的肩膀,说:“快叫!快叫!”
小明子跪在地下磕了一个头,从此就叫小英子的娘做干娘。
大英子绣的三双鞋,三十里方圆都传遍了。很多姑娘都走路坐船来看。看完了,就说:“啧啧啧,真好看!这哪是绣的,这是一朵鲜花!”她们就拿了纸来央大娘求了小和尚来画。有求画帐檐的,有求画门帘飘带的,有求画鞋头花的。每回明子来画花,小英子就给他做点好吃的,煮两个鸡蛋,蒸一碗芋头,煎几个藕团子。
因为照顾姐姐赶嫁妆,田里的零碎生活小英子就全包了。她的帮手,是明子。
这地方的忙活是栽秧、车高田水,薅头遍草、再就是割稻子、打场子。这几荐重活,自己一家是忙不过来的。这地方兴换工。排好了日期,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一天吃六顿,两头见肉,顿顿有酒。干活时,敲着锣鼓,唱着歌,热闹得很。其余的时候,各顾各,不显得紧张。
薅三遍草的时候,秧已经很高了,低下头看不见人。一听见非常脆亮的嗓子在一片浓绿里唱:栀子哎开花哎六瓣头哎……姐家哎门前哎一道桥哎……明海就知道小英子在哪里,三步两步就赶到,赶到就低头薅起草来,傍晚牵牛“打汪”,是明子的事。——水牛怕蚊子。这里的习惯,牛卸了轭,饮了水,就牵到一口和好泥水的“汪”里,由它自己打滚扑腾,弄得全身都是泥浆,这样蚊子就咬不通了。低田上水,只要一挂十四轧的水车,两个人车半天就够了。明子和小英子就伏在车杠上,不紧不慢地踩着车轴上的拐子,轻轻地唱着明海向三师父学来的各处山歌。打场的时候,明子能替赵大伯一会,让他回家吃饭。——赵家自己没有场,每年都在荸荠庵外面的场上打谷子。他一扬鞭子,喊起了打场号子:
“格当xx——”
这打场号子有音无字,可是九转十三弯,比什么山歌号子都好听。赵大娘在家,听见明子的号子,就侧起耳朵:“这孩子这条嗓子!”
连大英子也停下针线:“真好听!”
小英子非常骄傲地说:“一十三省数第一!”
晚上,他们一起看场。——荸荠庵收来的租稻也晒在场上。他们并肩坐在一个石磙子上,听青蛙打鼓,听寒蛇唱歌,——这个地方以为蝼蛄叫是蚯蚓叫,而且叫蚯蚓叫“寒蛇”,听纺纱婆子不停地纺纱,“xx——”,看萤火虫飞来飞去,看天上的流星。
“呀!我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小英子说。
这里的人相信,在流星掉下来的时候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心里想什么好事,就能如愿。
……
“”荸荠,这是小英最爱干的生活。秋天过去了,地净场光,荸荠的叶子枯了,——荸荠的笔直的小葱一样的圆叶子里是一格一格的,用手一捋,哔哔地响,小英子最爱捋着玩,——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凉浸浸滑滑溜的泥里踩着,——哎,一个硬疙瘩!伸手下去,一个红紫红紫的荸荠。她自己爱干这生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
明子常搭赵家的船进城,给庵里买香烛,买油盐。闲时是赵大伯划船;忙时是小英子去,划船的是明子。
从庵赵庄到县城,当中要经过一片很大的芦花荡子。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边不见人。划到这里,明子总是无端端地觉得心里很紧张,他就使劲地划桨。
小英子喊起来:
“明子!明子!你怎么啦?你发疯啦?为什么划得这么快?”……
明海到善因寺去受戒。
“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
“真的。”
“好好的头皮上烧十二个洞,那不疼死啦?”
“咬咬牙。舅舅说这是当和尚的一大关,总要过的。”“不受戒不行吗?”
“不受戒的是野和尚。”
“受了戒有啥好处?”
“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
“什么叫‘挂褡’?”
“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不把钱?”
“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
“怪不得都说‘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就凭头上这几个戒疤?”
“还要有一份戒牒。”
“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就是!”
“我划船送你去。”
“好。”
小英子早早就把船划到荸荠庵门前。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兴奋得很。她充满了好奇心,想去看看善因寺这座大庙,看看受戒是个啥样子。
善因寺是全县第一大庙,在东门外,面临一条水很深的护城河,三面都是大树,寺在树林子里,远处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点金碧辉煌的屋顶,不知道有多大。树上到处挂着“谨防恶犬”的牌子。这寺里的狗出名的厉害。平常不大有人进去。放戒期间,任人游看,恶狗都锁起来了。
好大一座庙!庙门的门坎比小英子的肐膝都高。迎门矗着两块大牌,一边一块,一块写着斗大两个大字:“放戒”,一块是:“禁止喧哗”。这庙里果然是气象庄严,到了这里谁也不敢大声咳嗽。明海自去报名办事,小英子就到处看看。好家伙,这哼哈二将、四大天王,有三丈多高,都是簇新的,才装修了不久。天井有二亩地大,铺着青石,种着苍松翠柏。“大雄宝殿”,这才真是个“大殿”!一进去,凉嗖嗖的。到处都是金光耀眼。释迦牟尼佛坐在一个莲花座上,单是莲座,就比小英子还高。抬起头来也看不全他的脸,只看到一个微微闭着的嘴唇和胖敦敦的下巴。两边的两根大红蜡烛,一搂多粗。佛像前的大供桌上供着鲜花、绒花、绢花,还有珊瑚树,玉如意、整根的大象牙。香炉里烧着檀香。小英子出了庙,闻着自己的衣服都是香的。挂了好些幡。这些幡不知是什么缎子的,那么厚重,绣的花真细。这么大一口磬,里头能装五担水!这么大一个木鱼,有一头牛大,漆得通红的。她又去转了转罗汉堂,爬到千佛楼上看了看。真有一千个小佛!她还跟着一些人去看了看藏经楼。藏经楼没有什么看头,都是经书!妈吔!逛了这么一圈,腿都酸了。小英子想起还要给家里打油,替姐姐配丝线,给娘买鞋面布,给自己买两个坠围裙飘带的银蝴蝶,给爹买旱烟,就出庙了。
等把事情办齐,晌午了。她又到庙里看了看,和尚正在吃粥。好大一个“膳堂”,坐得下八百个和尚。吃粥也有这样多讲究:正面法座上摆着两个锡胆瓶,里面Сhā着红绒花,后面盘膝坐着一个穿了大红满金绣袈裟的和尚,手里拿了戒尺。这戒尺是要打人的。哪个和尚吃粥吃出了声音,他下来就是一戒尺。不过他并不真的打人,只是做个样子。真稀奇,那么多的和尚吃粥,竟然不出一点声音!他看见明子也坐在里面,想跟他打个招呼又不好打。想了想,管他禁止不禁止喧哗,就大声喊了一句:“我走啦!”她看见明子目不斜视地微微点了点头,就不管很多人都朝自己看,大摇大摆地走了。
第四天一大清早小英子就去看明子。她知道明子受戒是第三天半夜,——烧戒疤是不许人看的。她知道要请老剃头师傅剃头,要剃得横摸顺摸都摸不出头发茬子,要不然一烧,就会“走”了戒,烧成了一片。她知道是用枣泥子先点在头皮上,然后用香头子点着。她知道烧了戒疤就喝一碗蘑菇汤,让它“发”,还不能躺下,要不停地走动,叫做“散戒”。这些都是明子告诉她的。明子是听舅舅说的。
她一看,和尚真在那里“散戒”,在城墙根底下的荒地里。
一个一个,穿了新海青,光光的头皮上都有十二个黑点子。——这黑疤掉了,才会露出白白的、圆圆的“戒疤”。和尚都笑嘻嘻的,好像很高兴。她一眼就看见了明子。隔着一条护城河,就喊他:
“明子!”
“小英子!”
“你受了戒啦?”
“受了。”
“疼吗?”
“疼。”
“现在还疼吗?”
“现在疼过去了。”
“你哪天回去?”
“后天。”
“上午?下午?”
“下午。”
“我来接你!”
“好!”
……
小英子把明海接上船。
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细白夏布上衣,下边是黑洋纱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Сhā着一朵栀子花,一边Сhā着一朵石榴花。她看见明子穿了新海青,里面露出短褂子的白领子,就说:“把你那外面的一件脱了,你不热呀!”
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
她一路问了明子很多话,好像一年没有看见了。
她问,烧戒疤的时候,有人哭吗?喊吗?
明子说,没有人哭,只是不住地念拂。有个山东和尚骂人:“俺日你奶奶!俺不烧了!”
她问善因寺的方丈石桥是相貌和声音都很出众吗?“是的。”
“说他的方丈比小姐的绣房还讲究?”
“讲究。什么东西都是绣花的。”
“他屋里很香?”
“很香。他烧的是伽楠香,贵得很。”
“听说他会做诗,会画画,会写字?”
“会。庙里走廊两头的砖额上,都刻着他写的大字。”“他是有个小老婆吗?”
“有一个。”
“才十九岁?”
“听说。”
“好看吗?”
“都说好看。”
“你没看见?”
“我怎么会看见?我关在庙里。”
明子告诉她,善因寺一个老和尚告诉他,寺里有意选他当沙弥尾,不过还没有定,要等主事的和尚商议。
“什么叫‘沙弥尾’?”
“放一堂戒,要选出一个沙弥头,一个沙弥尾。沙弥头要老成,要会念很多经。沙弥尾要年轻,聪明,相貌好。”“当了沙弥尾跟别的和尚有什么不同?”
“沙弥头,沙弥尾,将来都能当方丈。现在的方丈退居了,就当。石桥原来就是沙弥尾。”
“你当沙弥尾吗?”
“还不一定哪。”
“你当方丈,管善因寺?管这么大一个庙?!”
“还早呐!”
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花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
..
要么庸俗 要么孤独-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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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自得其乐,感觉到万物皆备于我,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我的拥有就在我身——这是构成幸福的最重要的内容。因此,亚里士多德说过的一句话值得反复回味:幸福属于那些容易感到满足的人(这也是尚福的妙语所表达的同一样思想,我把这句妙语作为警句放置这本书的开首)。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人除了依靠自身以外,无法有确切把握地依靠别人;另一个原因则是社会给人所带来的困难和不便、烦恼和危险难以胜数、无法避免。
获取幸福的错误方法莫过于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原因就在于我们企图把悲惨的人生变成接连不断的快感、欢乐和享受。这样,幻灭感就会接踵而至;与这种生活必然伴随而至的还有人与人的相互撒谎和哄骗。
首先,生活在社交人群当中必然要求人们相互迁就和忍让;因此,人们聚会的场面越大,就越容易变得枯燥乏味。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热爱独处,那他也就是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拘谨、掣肘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社交聚会。
社交聚会要求人们做出牺牲,而一个人越具备独特的个性,那他就越难做出这样的牺牲。因此,一个人逃避、忍受抑或喜爱独处是和这一个人自身具备的价值恰成比例。因为在独处的时候,一个可怜虫就会感受到自己的全部可怜之处,而一个具有丰富思想的人只会感觉到自己丰富的思想。一言以蔽之:一个人只会感觉到自己的自身。进一步而言,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这是根本的,同时也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孤独和精神的孤独互相对应,那反倒对他大有好处。否则,跟与己不同的人进行频繁的交往会扰乱心神,并被夺走自我,而对此损失他并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大自然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智力方面定下了巨大差别,但社会对这些差别视而不见,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更有甚者,社会地位和等级所造成的人为的差别取代了大自然定下的差别,前者通常和后者背道而驰。受到大自然薄待的人受益于社会生活的这种安排而获得了良好的位置,而为数不多得到了大自然青睐的人,位置却被贬低了。因此,后一种人总是逃避社交聚会。而每个社交聚会一旦变得人多势众,平庸就会把持统治的地位。社交聚会之所以会对才智卓越之士造成伤害,就是因为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平等的权利,而这又导致人们对任何事情都提出了同等的权利和要求,尽管他们的才具参差不一。接下来的结果就是:人们都要求别人承认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同等的成绩和贡献。所谓的上流社会承认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优势,却唯独不肯承认一个人在精神思想方面的优势;他们甚至抵制这方面的优势。社会约束我们对愚蠢、呆笨和反常表现出没完没了的耐性,但具有优越个性的人却必须请求别人对自己的原谅;或者,他必须把自己的优越之处掩藏起来,因为优越突出的精神思想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他人的损害,尽管它完全无意这样做。因此,所谓“上流”的社交聚会,其劣处不仅在于它把那些我们不可能称道和喜爱的人提供给我们,同时,还不允许我们以自己的天性方式呈现本色;相反,它强迫我们为了迎合别人而扭曲、萎缩自己。具有深度的交谈和充满思想的话语只能属于由思想丰富的人所组成的聚会。在泛泛和平庸的社交聚会中,人们对充满思想见识的谈话绝对深恶痛绝。所以,在这种社交场合要取悦他人,就绝对有必要把自己变得平庸和狭窄。因此,我们为达到与他人相像、投契的目的就只能拒绝大部分的自我。当然,为此代价,我们获得了他人的好感。但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他就越会发现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根本就是一桩赔本的买卖。人们通常都是无力还债的;他们把无聊、烦恼、不快和否定自我强加给我们,但对此却无法作出补偿。绝大部分的社交聚会都是这样的实质。放弃这种社交聚会以换回独处,那我们就是做成了一桩精明的生意。另外,由于真正的、精神思想的优势不会见容于社交聚会,并且也着实难得一见,为了代替它,人们就采用了一种虚假的、世俗常规的、建立在相当随意的原则之上的东西作为某种优越的表现——它在高级的社交圈子里传统般地传递着,就像暗语一样地可以随时更改。这也就是人们名之为时尚或时髦的东西。但是,当这种优势一旦和人的真正优势互相碰撞,它就马上显示其弱点。并且,“当时髦进入时,常识也就引退了。”
大致说来,一个人只能与自己达致最完美的和谐,而不是与朋友或者配偶,因为人与人之间在个性和脾气方面的差异肯定会带来某些不相协调,哪怕这些不协调只是相当轻微。因此,完全、真正的内心平和和感觉宁静——这是在这尘世间仅次于健康的至高无上的恩物——也只有在一个人孤身独处 的时候才可觅到;而要长期保持这一心境,则只有深居简出才行。
这样,如果一个人自身既伟大又丰富,那么,这个人就能享受到在这一贫乏的世上所能寻觅得到的最快活的状况。确实,我们可以这样说:友谊、爱情和荣誉紧紧地把人们联结在一起,但归根到底人只能老老实实地寄望于自己,顶多寄望于他们的孩子。由于客观或者主观的条件,一个人越不需要跟人们打交道,那么,他的处境也就越好。孤独的坏处就算不是一下子就被我们感觉得到,也可以让人一目了然;相比之下,社交生活的坏处却深藏不露:消遣、闲聊和其他与人交往的乐趣掩藏着巨大的,通常是难以弥补的祸害。青年人首要学习的一课,就是承受孤独,因为孤独是幸福、安乐的源泉。据此可知,只有那些依靠自己,能从一切事物当中体会到自身的人才是处境最妙的人。所以,西塞罗说过,“一个完全依靠自己,一切称得上属于他的东西都存在于他的自身的人是不可能不幸福的。”
除此之外,一个人的自身拥有越多,那么,别人能够给予他的也就越少。正是这一自身充足的感觉使具有内在丰富价值的人不愿为了与他人的交往而作出必需的、显而易见的牺牲;他们更不可能会主动寻求这些交往而否定自我。相比之下,由于欠缺自身内在,平庸的人喜好与人交往,喜欢迁就别人。这是因为他们忍受别人要比忍受他们自己来得更加容易。此外,在这世上,真正具备价值的东西并不会受到人们的注意,受人注意的东西却往往缺乏价值。每一个有价值的、出类拔萃的人都宁愿引退归隐——这就是上述事实的证明和结果。据此,对于一个具备自身价值的人来说,如果他懂得尽量减少自己的需求以保存或者扩大自己的自由,尽量少与他的同类接触——因为这世上人是无法避免与其同类打交道[139]的,那么,这个人也就具备了真正的人生智慧。
促使人们投身于社会交往的,是人们欠缺忍受孤独的能力——在孤独中人们无法忍受自己。他们内心的厌烦和空虚驱使他们热衷于与人交往和到外地旅行、观光。他们的精神思想欠缺一种弹力,无法自己活动起来;因此,他们就试图通过喝酒提升精神,不少人就是由此途径变成了酒鬼。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人需要得到来自外在的、持续不断的刺激——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与其同一类的人的接触,他们才能获取最强烈的刺激。一旦缺少了这种刺激,他们的精神思想就会在重负之下沉沦,最终陷进一种悲惨的浑噩之中。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人都只各自拥有人性的理念之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因此,他们需要得到他人的许多补充。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人的完整意识。相比之下,一个完整、典型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统一体,而不是人的统一体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这个人的自身也就是充足完备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平庸之辈比之于那些俄罗斯兽角乐器。每只兽角只能发出一个单音,把所需的兽角恰当地凑在一起才能吹奏音乐。大众的精神和气质单调、乏味,恰似那些只能发出单音的兽角乐器。确实,不少人似乎毕生只有某种一成不变的见解,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能力产生其他的念头和思想了。由此不但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些人是那样的无聊,同时也说明了他们何以如此热衷于与人交往,尤其喜欢成群结队地活动。这就是人类的群居特性。人们单调的个性使他们无法忍受自己,“愚蠢的人饱受其愚蠢所带来的疲累之苦”。人们只有在凑到一块、联合起来的时候,才能有所作为。这种情形与把俄罗斯兽角乐器集合起来才能演奏出音乐是一样的道理。但是,一个有丰富思想头脑的人,却可以跟一个能单独演奏音乐的乐手相比;或者,我们可以把他比喻为一架钢琴。钢琴本身就是一个小型乐队。同样,这样一个人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其他人需要得到相互补充,但这种人的单个的头脑意识本身就已经是一个统一体。就像钢琴一样,他并不是一个交响乐队中的一分子,他更适合独自一人演奏。如果他真的需要跟别人合作演奏,那他就只能作为得到别的乐器伴奏的主音,就像乐队中的钢琴一样。或者,他就像钢琴那样定下声乐的调子。那些喜爱社会交往的人尽可以从我的这一比喻里面得出一条规律:交往人群所欠缺的质量只能在某种程度上通过人群的数量得到弥补。有一个有思想头脑的同伴就足够了。但如果除了平庸之辈就再难寻觅他人,那么,把这些人凑足一定的数量倒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因为通过这些人的各自差异和相互补充——沿用兽角乐器的比喻——我们还是会有所收获的。但愿上天赐予我们耐心吧!同样,由于人们内心的贫乏和空虚,当那些更加优秀的人们为了某些高贵的理想目标而组成一个团体时,最后几乎无一例外都遭遇这样的结果:在那庞大的人群当中——他们就像覆盖一切、无孔不钻的细菌,随时准备着抓住任何能够驱赶无聊的机会——总有那么一些人混进或者强行闯进这一团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团体要么遭到了破坏,要么就被篡改了本来面目,与组成这一团体的初衷背道而驰。
除此之外,人的群居生活可被视为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精神取暖,,这类似于人们在寒冷的天气拥挤在一起以身体取暖。不过,自身具有非凡的思想热力的人是不需要与别人拥挤在一块的。在《附录和补遗》的第二卷最后一章里,读者会读到我写的一则表达这层意思的寓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热衷程度大致上与他的精神思想的价值成反比。这一句话,“他不喜好与人交往”,就几乎等于说“他是一个具有伟大素质的人”了。
孤独为一个精神禀赋优异的人带来双重的好处:第一,他可以与自己为伴;第二,他用不着和别人在一起。第二点弥足珍贵,尤其我们还记得社会交往所意味着的束缚、烦扰甚至危险,拉布叶说过:“我们承受所有不幸皆因我们无法独处”。热衷于与人交往其实是一种相当危险的倾向,因为我们与之打交道的大部分人道德欠缺、智力呆滞或者反常。不喜交际其实就是不稀罕这些人。一个人如果自身具备足够的内涵,以致根本没有与别人交往的需要,那确实是一大幸事;因为几乎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与人交往,我们平静的心境——它对我们的幸福的重要性仅次于健康——会随时因为与人交往而受到破坏。没有足够的独处生活,我们也就不可能获得平静的心境。犬儒学派哲学家放弃所拥有的财产、物品,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享受心境平和所带来的喜悦。谁要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放弃与人交往,那他也就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柏那登·德·圣比埃的话一语中的,并且说得很美妙:“节制与人交往会使我们心灵平静。”因此,谁要是在早年就能适应独处,并且喜欢独处,那他就不啻获得了一个金矿。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这样做。正如人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匮乏的驱赶而聚集在一起,一旦解决了匮乏,无聊同样会把人们驱赶到一块。如果没有受到匮乏和无聊的驱赶,人们或许就会孤身独处,虽然其中的原因只是每个人都自认为很重要,甚至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独自生活恰好适合如此评价自己的人;因为生活在拥挤、繁杂的世人当中,就会变得步履艰难,左右掣肘,心目中自己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就会被大打折扣。在这种意义上说,独处甚至是一种自然的、适合每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它使每一个人都像亚当那样重新享受原初的、与自己本性相符的幸福快乐。
但当然,亚当并没有父亲和母亲!所以,从另一种意义上说,独处对于人又是不自然的,起码,当人来到这一世界时,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孑然一身。他有父母、兄弟、姐妹,因此,他是群体当中的一员。据此,对独处的热爱并不是一种原初的倾向,而是在经历经验和考虑以后的产物;并且,对独处的喜爱随着我们精神能力的进展和与此同时岁数的增加而形成。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渴望程度与他的年龄大小成反比。年幼的小孩独自呆上一会儿的时间就会惊恐和痛苦地哭喊。要一个男孩单独一人则是对他的严厉惩罚。青年人很容易就会凑在一块,只有那些气质高贵的青年人才会有时候试图孤独一人,但如果单独呆上一天的时间,则仍然是困难的。但成年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可以独处比较长的时间了;并且,年纪越大,他就越能够独处。最后,到达古稀之年的老者,对生活中的快感娱乐要么不再需要,要么已经完全淡漠,同辈的人都已一一逝去,对于这种老者来说,独处正好适合他们的需要。但就个人而言,孤独、离群的倾向总是与一个人的精神价值直接相关。这种倾向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并不纯粹自然和直接地出自我们的需要,它只是我们的生活经验和对此经验进行思考以后的结果,它是我们对绝大多数人在道德和思想方面的悲惨、可怜的本质有所认识以后的产物。我们所能碰到的最糟糕的情形莫过于发现在人们的身上,道德上的缺陷和智力方面的不足共同联手作祟,那样,各种令人极度不快的情形都会发生。我们与大部分人进行交往时都感到不愉快,甚至无法容忍,原因就在这里。因此,虽然在这世界上不乏许许多多的糟糕东西,但最糟糕的莫过于聚会人群。甚至那个交际广泛的法国入伏尔泰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世上,不值得我们与之交谈的人比比皆是。”个性温和的彼特拉克对孤独有着强烈的、永恒不变的爱。他也为自己的这种偏好说出了同样的理由:
我一直在寻求孤独的生活河流、田野和森林可以告诉你们,我在逃避那些渺小、浑噩的灵魂我不可以透过他们找到那条光明之路。
彼特拉克在他优美的《论孤独的生活》里面,详细论述了独处的问题。他的书似乎就是辛玛曼的那本着名的《论孤独》
的摹本。尚福以一贯嘲讽的口吻谈论了导致不喜与人交往的这一间接和次要的原因。他说:有时候,人们在谈论一个独处的人时,会说这个人不喜欢与人交往,这样的说法就犹如当一个人不愿意深夜在邦地森林行走,我们就说这个人不喜欢散步一样。甚至温柔的基督教徒安吉奴斯也以他独特、神秘的语言表达了一模一样的意思:
希律王是敌人,上帝在约瑟夫的睡梦中让他知晓危险的存在。
伯利恒是俗界,埃及则是孤独之处。
我的灵魂逃离吧!否则痛苦和死亡就等待着你。
同样,布鲁诺也表示了这一意见:“在这世上,那些想过神圣生活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说过:噢,那我就要到远方去,到野外居住。”波斯诗人萨迪说:“从此以后,我们告别了人群,选择了独处之路,因为安全属于独处的人。”他描述自己说:“我厌恶我的那些大马士革的朋友,我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沙漠隐居,寻求与动物为伴。”一句话,所有普罗米修斯用更好的泥土塑造出来的人都表达了相同的见解。这类优异、突出的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共通之处只存在于人性中的最丑陋、最低级,亦即最庸俗、最渺小的成分;后一类人拉帮结伙组成了群体,他们由于自己没有能力登攀到前者的高度,所以也就别无选择,只能把优秀的人们拉到自己的水平。这是他们最渴望做的事情。试问,与这些人的交往又能得到什么喜悦和乐趣呢?因此,尊贵的气质情感才能孕育出对孤独的喜爱。无赖都是喜欢交际的;他们的确可怜。相比之下,一个人的高贵本性正好反映在这个人无法从与他人的交往中得到乐趣,他宁愿孤独一人,而无意与他人为伴。然后,随着岁月的增加,他会得出这样的见解:在这世上,除了极稀少的例外,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是孤独,要么就是庸俗。这话说出来虽然让人不舒服,但安吉奴斯——尽管他有着基督徒的爱意和温柔——还是不得不这样说:
孤独是困苦的;但可不要变得庸俗;因为这样,你就会发现到处都是一片沙漠。
对于具有伟大心灵的人来说——他们都是人类的真正导师——不喜欢与他人频繁交往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这和校长、教育家不会愿意与吵闹、喊叫的孩子们一齐游戏、玩耍是同一样的道理。这些人来到这个世上的任务就是引导人类跨越谬误的海洋,从而进入真理的福地。他们把人类从粗野和庸俗的黑暗深渊中拉上来,把他们提升至文明和教化的光明之中。
当然,他们必须生活在世俗男女当中,但却又不曾真正地属于这些俗人。从早年起他们就已经感觉到自己明显与他人有别,但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才逐渐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们与大众本来就有精神上的分离,现在,他们刻意再辅之以身体上的分离;任何人都不可以靠近他们,除非这些人并不属于泛泛的平庸之辈。
由此可知,对孤独的喜爱并不是一个原初的欲望,它不是直接形成的,而是以间接的方式、主要是在具有高贵精神思想的人们那里逐渐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免不了要降服那天然的、希望与人发生接触的愿望,还要不时地抗拒魔鬼靡菲斯特的悄声的建议:
停止抚慰你那苦痛吧,它像一只恶鹰吞噬着你的胸口!
最糟糕的人群都会让你感觉到你只是人类中的一员而已。
——《浮士德》
孤独是精神卓越之士的注定命运:对这一命运他们有时会嘘唏不已,但是他们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地选择了孤独。随着年岁的增长,在这方面做到“让自己遵循理性”变得越来越容易和自然。当一个人到了 60 岁的年龄,他对孤独的渴望就已经真正地合乎自然,甚至成为某种本能了,因为到了这个年纪,一切因素都结合在一起,帮助形成了对孤独的渴望。对社交的强烈喜好,亦即对女人的喜爱和性的欲望,已经冷淡下来了。
事实上,老年期无性欲的状态为一个人达致某种的自足无求打下了基础;而自足无求会逐渐吸掉人对于社会交往的渴望。我们放弃了花样繁多的幻象和愚蠢行为;活跃、忙碌的生活到了此时也大都结束了。这时,再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也不再有什么计划和打算。我们所隶属的一代人也所剩无几了。周围的人群属于新的、陌生的一代,我们成了一种客观的、真正孤零零的存在。时间的流逝越来越迅速,我们更愿意把此刻的时间投放在精神思想方面。因为如果我们的头脑仍然保持精力,那么,我们所积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逐步经过完善了的思想见解,以及我们所掌握的运用自身能力的高超技巧都使我们对事物的研究比起以往更加容易和有趣。无数以前还是云山雾罩的东西,现在都被我们看得清晰明白;事情有了个水落石出的结果,我们感觉拥有了某种彻底的优势。丰富的阅历使我们停止对他人抱有太高的期待,因为,总的说来,他人并不都是些经我们加深了解以后就会取得我们的好感和赞许的人。相反,我们知道,除了一些很稀有和幸运的例子以外,我们碰到的除了是人性缺陷的标本以外,不会是别的东西。对于这些人我们最好敬而远之。因此,我们不再受到生活中惯常幻象的迷惑。我们从一个人的外在就可以判断其为人;我们不会渴望跟这种人做更深入的接触。最后,与人分离、与自己为伴的习惯成为了我们的第二天性,尤其当孤独从青年时代起就已经是我们的朋友。因此,对于独处的热爱变成了最简单和自然不过的事情。但在此之前,它却必须先和社交的冲动作一番角力。在孤独的生活中,我们如鱼得水。所以,任何出色的个人——正因为他是出色的人,他就只能是鹤立鸡群、形单影只——在年轻时都受到这必然的孤独所带来的压抑,但到了老年,他可以放松地长舒一口气了。
当然,每一个人享受老年好处的程度,由这个人的思想智力所决定。因此,虽然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到老年期的好处,但只有精神卓越的人才最大程度地享受老年的时光。只有那些智力低劣和素质太过平庸的人才会到了老年仍然像在青年时期那样对世俗人群乐此不疲。对于那个不再适合他们的群体来说,他们既啰嗦又烦闷;他们顶多只能做到使别人容忍他们。但这以前,他们可是受到人们欢迎的人。
我们的年龄和我们对社交的热衷程度成反比——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发现哲学上的目的论发挥了作用。一个人越年轻,他就越需要在各个方面学习。这样,大自然就为年轻人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人们在与自己相仿的人交往时,也就是互相学习了。在这方面,人类社会可被称为一个庞大的贝尔·兰卡斯特模式的教育机构。一般的学校和书本教育是人为的,因为这些东西远离大自然的计划。所以,一个人越年轻,他就越感兴趣进入大自然的学校——这合乎大自然的目的。
正如贺拉斯所说的,“在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完美无瑕”。印度的一句谚语说:“没有不带茎柄的莲花”。所以,独处虽然有着诸多好处,但也有小小的不便和麻烦。不过,这些不便和麻烦与跟众人在一起时的坏处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一个真正有内在价值的人肯定会发现孤身的生活比起与他人在一起更加轻松容易。但是,在孤独生活的诸多不便当中,一个不好之处却并不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正如持续呆在室内会使我们的身体对外界的影响变得相当敏感,一小阵冷风就会引致身体生病;同样,长期离群索居的生活会使我们的情绪变得异常敏感,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话语,甚至别人的表情、眼神,都会使我们内心不安、受伤和痛苦。相比之下,一个在熙攘、繁忙当中生活的人却完全不会注意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出于对别人的有理由的厌恶,迫于畏惧而选择了孤独的生活,那么,对于孤独生活的晦暗一面他是无法长时间忍受的,尤其正当年轻的时候。我给予这种人的建议就是养成这样的习惯:把部分的孤独带进社会人群中去,学会在人群中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孤独。这样,他就要学会不要把自己随时随地的想法马上告诉别人;另外,对别人所说的话千万不要太过当真。他不能对别人有太多的期待,无论在道德上抑或在思想上。对于别人的看法,他应锻炼出一副淡漠、无动于衷的态度,因为这是培养值得称道的宽容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手段。
虽然生活在众人之中,但他不可以完全成为众人的一分子;他与众人应该保持一种尽量客观的联系。这样会使他避免与社会人群有太过紧密的联系,这也就保护自己免遭别人的中伤和侮辱。关于这种与人交往的节制方式,我们在莫拉丹所写的喜剧《咖啡厅,或新喜剧》中找到那值得一读的戏剧描写,尤其在剧中第一幕的第二景中对 d.佩德罗的性格的描绘。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社会人群比喻为一堆火,明智的人在取暖的时候懂得与火保持一段距离,而不会像傻瓜那样太过靠近火堆;后者在灼伤自己以后,就一头扎进寒冷的孤独之中,大声地抱怨那灼人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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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城-黄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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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城
如今想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我不得不驶着救护车通街跑,蓝灯不得不闪亮,人也不得不流血、死亡。人死了,爱玉也不得不眉飞色舞,我也不得不和她结合。
我第一次目睹流血死亡,才是上班后两个星期。死人毕竟跟实习时的橡皮人儿不一样,会有腥膻的气味,喉头格格的最后呼吸声,还有亲人吵耳的哭闹。
伤者在途中已经死亡,同僚在后面说:“不用急,把响号关掉吧,吵死了。”
我便慢吞吞的,红灯停车,绿灯前进,像在驾驶学院学车一样。才抵达医院,死尸才抬出,一群男女已经蚁般拥着死者家人:“棺木寿衣殡仪全套。”“我们现在八折。”“我们送寿毡、花圈、私家车接送往火葬场。”“call11183888.”我吃惊了,不禁道:“你们可以放过家人吗?”有一个女子,细细小小,戴着一顶垒球帽,高声反驳道:“人要死,死要葬,生意要争,不得不如此呀!”她就是爱玉。
我们恋爱,结婚。她怀孕,挺着大肚子找死人生意,我在深夜的街道载着伤者在城市奔驰。在郊外买了小屋,屋前种着丧气的芒果树、细小而非常酸的黄皮果树。
当夜班,总在黎明时浇花、煮食,恐怖而平静地期待将来——不得不如此。
隔壁搬进来时竟是一个黎明,才5时,吾妻爱玉,正在嚓嚓地踏着衣车,修改寿衣——死者淹死,死后身体竟比生前大了两码,爱玉为死者改他生前穿的西装,我在吃极其难吃的酸黄皮,隔邻驶来了一辆黑小货车,静静地下来了瘦瘦小小的一家人。瘦小青森的男子,瘦小而黑眼圈、头发稀疏的女子,4个瘦小如猫的小孩,合力地搬一张桌子,进入邻屋。又静静地从小货车里搬了几张床褥、枕头、杂物。
最小的小孩又提着一个大藤笼,笼里有只肥大无比的大白老鼠。
后来见他们一家人在客厅,睡在大桌子上,白老鼠午夜叫得吱吱作响。
我和爱玉不大见到我们的新邻居,有时看过去,只见他们空荡荡的大厅,只有一张大桌子可怜兮兮的。青森男人驶着小黑货车上班,瘦小的4个小孩,深夜坐在二楼的露台边看月亮,瘦小女子却独自在客厅里看电视。瘦小的男子深夜在花园修理衣柜,有时我下班回来,男子偶然咧着一排闪亮的白牙向我一笑,瞬间便没有了,黑沉沉的,我总怀疑那不过是个闪亮的梦。
爱玉有轻微流血,进院检查。一夜我在花园里吃面包,空气有隔街玫瑰的香气与宁静。忽然有人敲了门,原来是青森男子。他也是这样咧着白牙,怯怯地笑,道:“我叫陈路远。我住在隔壁。”我只好打开门请他:“差不多凌晨了。你们都很晚啊。”他笑:“打扰了。”我接道:“进来喝杯咖啡。”他略一犹豫,才道:“你可以过来一下吗?有些事情发生了。”我吃完最后一口面包,道:“好。我穿件衣服。”
陈路远便站在门口等我,抬头看月亮,低下头来,羞羞怯怯地看脚下灿烂的雏菊。我们踏在月白的街道上,我搭讪道:“我叫詹克明。我当救护员。我太太是个殡仪经纪。”陈路远答道:“哦,我是个建筑师。太太没工作。有4个孩子,刚从加拿大回流回来。”才没几步,便到了他家。
他家门口有支染血的大铁枝。
我略一停步。他只看了铁枝一眼,便引我进入花园,若无其事。我恃着高他几乎一个头,70公斤175公分的身材,也无所谓,便随他进去。
门半虚掩,扑面是熟悉的腥膻气睐。他推开了门,门后是一池塘鲜血。
“你要进来吗?没关系,他们都死了。”
客厅还亮着灯,电视正在播无声的粤语片,镭射唱机转动,传来了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陈路远侧耳听着,现着光辉宁静的、基督徒一样的神情:“多么美丽的音乐。多么接近宗教,像歌德教堂、古埃及金字塔,让人往上望、往上望——生命转瞬即逝。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瘦小女子还张着眼,像在看电视,有一种童稚的专注神情,端端正正地坐着,脑浆沿额角流下,穿一件家常运动衣,都湿了,染着血,像流了一身汗。
“对不起,吓着了你。要喝杯咖啡吗?”
我站在那里,全身冰凉,不由自主地跨了一步。血淹了我的运动鞋,脚尖凉凉腻腻。我说:“还是不了。我想我要报警。”
陈路远浅浅地笑起来。“不用急,我弄了咖啡。喝一杯才去报警吧。反正我都在。”又低下头,道:“对不起,麻烦你了。孩子在楼上,要不要去看看?”我急道:“不用了。”忽然心慌意乱,问:“白老鼠呢?”陈路远道:“不得不如此。”
也不知有没有答着我的话,又侧身道:“你听听。巴赫的音乐,来回反复,痛苦不堪,又不得不如此。你到过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吗?我在那里听风琴奏巴赫的音乐。
在欧洲,事物长久而宁静。回到香港——发觉我三年前建的公寓房子,已经拆掉——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我忙道:”哦,我听kenny g.我先走了。“他站在血塘中,还是十分有礼道:”对不起,我满脚是血,还是不送了。孩子不知死掉没有,我上去看看。“便扬手叫我走。
我发狂地奔跑,在门口绊着了铁枝,“啪”的跌在地上,一路是血。一路的脚印,点点开着,如雪中红莲。
“有些事情发生了。事情发生了。发生了。”
报警的人有点神经错乱,大概吓着了。我刚收到同僚林佳又升职的消息,区指挥官的职位我无望了。他们说,是由于本地化政策。我独自在夜里吸一口烟,跳望维多利亚港的景色——殖民地将永远消失,像我妻维利亚,不得不永远消失。现在她会在尼波里某个草原小屋的火炉之旁吧,天气已经凉了。但香港是没有季节,不容回顾思索的。如今想来,维利亚离开我已经整整6个年头,期间我竟然没有想起过她。就只在今夜……
凌晨12时31分抵达现场。法医、摄影师还未到达,救护员初步证实5个伤者已经死亡。报警者是邻居,红着眼,军装督察跟他道:“伊云思总督察来了。你仔细跟他说一说。”年轻男子便跟我说:“他只是说,有些事件发生了。他没有说,我做了一件事。好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他脸容非常忧愁。
疑犯还在厨房里,督察说。警察到达时他正在煮咖啡,现在在喝咖啡:“就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督察说。没有上手铐,因为他没有武器,而且非常安静。
我一皱眉,便上二楼视察命案现场。
“孩子分别是三、四、六、七岁,二男二女,六岁及七岁女儿在这房间。”督察推开了门。大女孩伏在桌上,正在画画,脑后被硬物劈成星状。小女孩正在床上玩玩具熊,手还抱着血熊,颈部被斩至几乎脱落。房中央是一塘血,血中有断指,尸体应该是受害后再移至床上。
“3岁及4岁的儿子在这里。我还以为他们在睡觉。”督察推开了另一度房间门。此时摄影师及法医官到了,正在嚓嚓地拍照。两个儿子伏在床上,还盖着被,只是墙上一大片鲜血,脑后亦呈星状,骨头碎裂。“凶器呢?”督察答:“疑犯已经包好在胶袋里面,还标了笺,上写‘凶器:铁枝一枝,刀一把。”“先送他到精神科检查,才下口供。”“yes sir.”
我在满室血污的房间站了一站:当了警察三十多年,第一次感到血的腥膻与昏浊。我很渴望可以喝一点威士忌酒。窗外有蓝光,微微闪动。我大叫:“把警号关掉,蠢材!”军装遥遥地应道:“yes sir.”但仔细一看,原来是蓝蓝的月光静静隐着杀机。我非常的苍老及疲倦,便微微地打了一个颤。我大吃一惊:我知道我老了。我原来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与恐惧,而且孤独。
我想我要离开这个殖民地了。殖民地将不复存在。
精神科初步诊断疑犯精神正常,有轻微忧郁倾向及患了点伤风。他在警局一直不肯说话,而距离48小时合法拘留只有10小时,疑犯家人都在加拿大,只有死者在港有个民兄。据此人说,谋杀案发生前两天,银行突然多20万现金转帐,案发后翌日收到陈路远寄给他的信,嘱他用了20万元安排死者及4个子女的葬礼:“我恐怕有很长时间不能再见你了。”信上写道。
陈路远非常瘦削而且安定,静静地看着我。我开腔道:“案发后你在厨房喝蓝山咖啡。你喜欢蓝山咖啡?”他毫无所动地看着我,就像有谁,有什么,在他里面死了。我心头一动,像看到了我自己。我示意警员出去预备咖啡,我又掏出了在现场搜出的照片。一间乡村房子,大概在加拿大,陈路远一家和一只大牧羊犬站在园子里的照片,全都笑着,连牧羊犬也张着嘴,附和着。陈路远略略低头,看了看照片,又不知看到什么远处去了。警员送来了咖啡及携来了耳筒镭射唱机及喇叭。咖啡香弥了一室昏黄。镭射唱机播着案发时他听着的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我点了一支烟,就深深地陷入沉思与静默之中。
“你喜欢巴赫的音乐?”陈路远没有回答。“我想你不愿意再说的了。多么好。
你知道吗?我下了班不说话,有时在兰桂坊喝整个黄昏的酒,光听人家在吵。不说话是一种奢侈。“陈路远看着我了,不知在聆听,还是在想。
“我太太,她叫做维利亚。我们刚在德布连结了婚我便带她来了香港。你去过爱尔兰吗?那是个美丽而忧愁的地方。草原上有马,春天时满地开了野菊。我们的儿子叫大卫儿,眼底带绿,像爱尔兰的草原。”
“维利亚一直不喜欢香港,或许因为我有一个中国女子。一次我醉后竟然透露迷恋上背上纹了一只孔雀的中国女子。翌日回家我发觉维利亚伏在床上,痛得满脸通红,掀开毡子,才见得她背上纹了一只大孔雀,血迹还未干透。我跪在地上求她原谅。”
“但没有用。你知道,我是个警察。我是英国人。我无法拒绝殖民地的诱惑。”
“她回去过爱尔兰。我带着大卫儿到她姐姐处找她,我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抱着大卫儿在哭。”
“又回到了香港。断断续续很多年。大卫儿开始独自上学,交小女孩朋友。维利亚走了,在米兰寄来了一张明信片,要离婚。”
“她后来跟了一个意大利人。她去意大利前跟我做最后一次爱。背上的孔雀已经毁掉,她原来优美的背部灼了难看的疤痕。我一边Zuo爱一边流眼泪。她只说:意大利人对我很好,远比你对我好。我这样比较幸福。请原谅我。我不能再背这爱情十字架。”
“她走后我开始很沉默。”
“生命里面很多事情,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我想你明白。正如我想我明白你。”
他便静了下来,好像我是主控官而他是冷血的多重谋杀犯——人的灵魂的幽暗,沉重婉转至不可说,而且无所谓道德。他爱维利亚不比我爱赵眉爱得更多或更少,但他毁了她美丽的背、她的爱意,和她的前半生,而我却杀了赵眉、明明、小二、小远和小四,及大白老鼠。
演员下了舞台,疲倦而憔悴。
我只是无法背这爱情十字架。
但赵眉真的怕。中英谈判触礁,港元急剧下泻,市民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赵眉从医院扑来找我,还穿着护士制服,只在我怀中哭道:“住不下去了。让我们结婚,离开香港。”她的白帽在我面前晃动如蝴蝶。别着白帽的竟是一支一支的发夹,无端端地生长着,像刺。
她要跟我结婚我便答应了。我没有想过要拒绝,我爱她。
“陈路远。”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小小的手伸过来,握着。
“很奇怪。近来我老在找东西,总觉得失掉什么似的。”她怯怯地笑起来,“你上班了,我总觉得永远不会见着你似的。”
“失去什么。就像你已经在坟墓里了,我在你的坟头走过,在呼唤你的名字。”
我一直沉默着。黑暗无处不在,远处公寓房子的灯,已经遥不可及了。是的,失去什么,永远不能再回头了。
“我们还是不要想回香港的事了。”赵眉又转念道,“因为我又怀孕了,路远。”
“哦——”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新希望。让我们好好的,给他关怀、温柔、爱。”她将我的手轻轻放在她肚皮上。我的手突然发热——惧于生之无知未来,我只吞吞吐吐地道:“一定非要孩子不可吗?”我脑里慢慢浮现一个血婴,半埋在泥土里,赵眉和我,在黑暗中呼唤寻找。\'
“一定非要孩子不可。”赵眉缓缓地答,很缓慢,但很坚定。我知道她决定了。
我们以为自此便可以安顿下来。孩子是个壮大的男婴,我们叫他小远。小远比两个姐姐都好脾气,晚上总酣睡,不大哭。哭也见好便收,性情似乎比较开朗容易。
事情还是一件一件地发生。明明上幼儿班,突然不肯上学。赵眉又哄又吓,总不得要领。她已经3岁多,突然扭着脾气,撒了尿。赵眉替她换裤子时才发现她腿上都是瘀痕。她才说:“同学打我。我和幼生讲中文,他们便打我。”幼生是班里另一个中国学生。赵眉触电似的,皱着眉,跟我说:“路远,我怕不幸的事情还是要发生。”
裁员还是裁到了我身上。我拿着支票与措辞客气的辞退信,回到家里,在门后缓缓跌坐。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我怕又是漫天漫地的白雪,婴儿夜夜啼哭,我们互相杀戮伤害,血溅成浅浅的池塘,说不定其中还会开一朵冰凉的白莲。在厨房找到了赵眉,我只能紧紧抱着她:“如今我只有你了,赵眉。”
我软弱的时候赵眉总很坚强,为我煮了咖啡,说:“我们还有足够一年半开销的积蓄,况且还可以领救济金。”侧着头,想了想,浮现了一个恍惚的微笑:“幸好三藩市不下雪。不然,我想,我大概会死的……孩子也活不下去……”忽然目光凌厉地看着我。我心头一震,跌碎了手中的咖啡杯。
我怀疑我们心里的什么角落,失去记忆与热情,正绵绵地下着雪。在三藩市,在香港。
赵眉不再让明明去上学,将她关在屋里,手里却抱着两个婴儿,口里总道:“他们想杀死明明。”又去买了100米黑布,成天在踏衣车上缝窗帘,将屋子蔽得墨墨黑黑的:“他们成天在看我们。他们想杀明明。”在家里又穿着雨衣,戴着医生的透明胶手套,穿一双胶雨靴。“我怕,陈路远。雨什么时候才停呢。”而三藩市冬日,阳光丰盛如巴塞隆那。
我无法按捺,将明明送回学校,回来紧紧抱着赵眉,撕去她的雨衣,手套、胶雨靴:“赵眉,你有病。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令你和孩子平安而丰足?”她低下头来,缓缓地道:“大概不可能了,陈路远。”
她默默地收拾一地的胶衣服,拉开了一屋墨墨的窗帘,到厨房弄吃的,姿态十分缓慢而安静,像受完电震的精神病人。我站在整洁光亮的客厅中,隐隐听到了赵眉播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忽然感到十分疲倦而且苍老。我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而且恐惧。
我竟然动手打她。明明放学回来,小二和小远都饿了,他们就在厨房吃点什么。
赵眉还是十分萎靡,只在厨房切切拌拌,小孩吃着,都哭了。我进厨房一看,孩子满口是血,手里还抓着满满的血与肉。赵眉在细细地叱喝着:“吃掉它。吃掉它。
吃掉可以驱邪。我们有杀身之祸了。“她竟也瓢起一调匙的生血肉,往嘴里送。我一把揪着她的发,摔掉她的调匙:”这是什么?“她说:”鸡心、牛脾、猪肝。“
我指着她的脸:“你给孩子吃这些?”然后我竟然打她,一掌一掌地刮她的脸。孩子哭得更凶了。她也不哭也不闹,只眯着眼看我。我略停手,她转身便操住了厨刀,闪闪亮亮,冰冰凉凉的,搁刺着我的喉头。
“你忘记了吗?陈路远。关怀,爱,温柔。”——何以至此。我原来想爱她,关怀她,给她一个温柔的家。
明明轻轻地走过来,抱着了赵眉的大腿。赵眉索索地流了一脸的泪,放下了刀,跪下说:“明明,你们父母做错了。从油镬跳进火堆,又从火堆跳进油镬。做错了什么,我们却不晓得。”
因为我们以为凭智慧建造了巴比塔,通往天堂。
然最终还是毁灭。
我独自到了欧洲,又回到了香港。我无法再背负爱情的十字架。
然而我已无法再认得香港。我走路缓慢,鞋跟老给人踩着。
银行职员问:“先生,身分证号码?”我略一迟疑思索,职员已在叫:“下一位。”我想去檀香咖啡室喝一杯旧香港的浓咖啡,发觉咖啡室已经消失。电话号码都改了7个数字。港式英文我亦不理解,譬如“天地线”。我去看许冠文的电影还会发笑,但整个电影院的年轻人都十分不耐,粗话连篇地叫他“阿伯,收山喇。”
民选的立法局议员才20多岁。我在香港迅速衰老。
我在杏花村租住一间细小整洁的公寓房子,像爱丽思梦游仙境,回到了单身时的孤独与沉默。闲来坐在窗台上看飞机升降,原物实大的巨大飞行金属,在窗前掠过,跑道在城市与海洋之间,闪闪发亮。这实在是一个奇妙的城市,独一无二。
我找回旧日的拍档,夜夜工作至晚上10时。生活还可以。午夜浅睡即醒,会昕到婴儿的啼哭,不知是不是幻觉。
赵眉和明明还是找到了我。婴儿小远在啼哭,赵眉的腹部已经隆起。我低着头想,怀的是魔鬼怪婴,——我们心中的魔鬼。
她只是“啪”的刮了我一巴掌。我轻轻地掩着一边发热的脸。
我默默地抱起明明,接过她怀中熟睡的婴孩。她提着行李,默默地随我进屋。
当夜我们还Zuo爱,顶着奇怪而邪恶的隆腹。
可能就是当夜做的决定。
明明、赵眉、小二、小远回到香港后就互相传染疾病。空气污染,明明老伤风、感冒。食物污染,赵眉老肚泻。噪音污染,好脾气的小远也成天皱眉大哭。为了寻找加拿大的记忆,我给他们买了一只大白老鼠。只有老鼠和我最健康,老鼠吱吱的生长,如癌之扩散,而我的决定在黑暗中孕育成形,等待诞生。
我不知如何将事情解释清楚。到底是我毁了她们,还是她们毁了我,还是我们都是牺牲者。小四生长得很健康,跟每一个婴儿一样哭闹发脾气。我们一家6口,跟每一个香港家庭一样,在暂时的恐怖的平静里生活。赵眉也像每一个妻,送孩子上学,记得食品价格,见学校老师会精心打扮。明明学会多话,用电视肥皂剧主角的嚣张态度说黑社会术语,小二不停摔破家里的所有玻璃,小远毫无倦意地生病,肚泻,发热,皮肤敏感。生命像一张繁复不堪的药方,如是二钱,如是一两。而我案前的草图堆积如山,周末还得和建筑商和发展商唱卡拉ok,吃含重金属及各种毒素的海鲜,急于花钱又急于赚钱。我忽然怀念在美加那种真实的孤独与恐惧,因为清醒,但我已别无选择。
从油镬跳入火堆,又从火堆再跳入油镬。
移民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希望。而希望从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赵眉不再跟我讲关于温柔、爱、关怀。她和我在这人生的各种歧途之间奔走,已经劳累不堪——但正如希望,光明坦直的道路,也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我以为我的决定,再光明坦直不过。
要杀赵眉的意念总是一闪而过,第一次我们还在阿尔拔亚省加特利城。我们刚到几个月,她怀着小二,我失业,二人成天在大雪纷飞的屋子。赵眉喜欢数钱——把现金提出来,找换成硬币,一只一只的在数:“足够我们过两年4个月零5天。”
我看着电视,听着单调的钱币声,赵眉近乎满足的叹息——又一天了。
几时才过完这些日子呢,当时我忽然起了杀她的念头——一闪即过,用刀劈碎她的脑子,肚里流出紫黑的胎儿,再杀死熟睡中的明明,警察会将我当重要人物看待,我们会上加特利亚城报纸的头版。这个念头竟令我深深地震栗,不禁轻轻发抖。
赵眉转过脸来,微紫的脸,灰黑的眼睛,看穿了一切似的,说:“陈路远,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迫你离开香港。但谁知道呢?我们从油镬跳进火堆,最后不过又由火堆跳回油镬,谁知道呢?”我心里一阵揉痛,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她。
我从来不知道加国有这样漫长严酷的冬天,才11月,已经下了雪。赵眉愈来愈沉默,川流不息地在厨房里弄吃的,cereal、生水果、|乳酪、烟三文鱼、意粉、巧克力勿斯、苹果批、果仁曲奇饼干、龙虾汤、鹅肝、烧鸭……二人对着一桌子的食物发呆。电视亦川流不息地开着,简直就像香港的屋村。赵眉又养了一只牧羊狗,先喂狗,喂明明,然后才该我。食物吃不完丢进垃圾桶——我的存在不过在牧羊狗、小孩与垃圾桶之间。漫天风雪,我披一件外衣便往外走。
园子里只有荒凉的几株枫树,索索地摇动。雪亮如白衣,月色明丽。我只是盲目地向外走。双腿麻得抬不起来——离开这食物丰盛的监狱。我们以为追求自由,来到了加国,但毕竟这是一座冰天雪地的大监狱——基本法不知颁布了没有。他们在那里草拟监狱条例呢。逃离它,来到另一座监狱。
我在冰凉柔软的雪中栖息。我累了。
在一个暗紫的梦里面,我听到赵眉子宮里的轻微哭泣与呼吸。
醒来在雪白的医院里。护士和气地道:“陈先生。”赵眉的紫脸,大大的,像一朵肮脏丧气的花,在远远地看着我。
“不应该将孩子生下来,打掉他。”
赵眉哭了。
孩子生下来我们便搬到多伦多,那里挤迫而空气污浊。人们又喜欢饮茶,看明周,炒地产,比较像香港,令人心安。我们买了一幢高层公寓房子,换了一辆日本车,我又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建筑师当文员。同事都很友善而客气,经理总是十分有礼,叫:“陈先生,你是否介意替我整理这叠发票?”日子安静而缓慢。
下午5时零5分,他们都走清光,我有时在寂寞的办公室,站在窗前看雪,以及灰黑的黄昏。站着站着,会看到赵眉紫色的脸,及两个瘦小的婴儿,像紫色樱桃。我想狠狠地压碎它,溅了一雪地紫红的汁。
小二特别爱哭,叫起来惹动了明明,两个婴儿轮流哭整个晚上。赵眉和我,严重睡眠不足,她开始掉了一地的头发,连眼睫毛也秃了。我开车双手总是发颤,在办公室里老觉得窗外有人寂寂地看着我,还有一种得意的看热闹神情。仔细一看,又没有了,脑里只是有无尽的婴儿哭声,在深夜的灵魂尽处。
赵眉让婴儿吵得无法入睡,便在厨房弄吃的。凌晨5时,我们夫妇对着一桌子食物,窗外是深黑的雪。我狠狠地瞪着眼前那只吱吱的白老鼠,赫然惊觉老鼠已经成千上万地繁殖,爬满了厨房、睡房、阁楼,甚至在我的驾驶座上。我蹦地跳起,冲入婴儿房,紧紧抱着明明、小二,怕他们要被白老鼠吃掉了。孩子“哇”的哭了。
转身来,见赵眉单单薄薄地赤足站在房门口,睡袍绉而陈旧,凄凄凉凉的双手交缠在胸口,道:“陈路远,让我们回香港吧。”
我们结果搬到了三藩市,在湾区找到了旧房子,我开一辆吵得不可理喻的旧福特,我又在一间建筑师楼找到一份绘图员的工作。
孩子仍然非常瘦弱而且敏感,喜欢哭泣。一夜明明又整夜哭泣,但我已经累极,而且开始习惯,转身也就呼呼大睡。突然醒来,感到有蓝光,原来是三藩市盛夏的无声闪电。屋子里异常的黑暗与静寂。不大听到孩子的哭泣,我像灰姑娘一样又惊又喜,在陌生的美丽静默国度漫游。赵眉在我这个静默国度消失。我竟然就在一阵一阵的无声闪电里,无声地笑了。
我多么渴望赵眉及孩子的消失。
但我却摸索起来,开了灯,到婴儿房找孩子和赵眉。小二睡了,明明的床却空空洞洞,留了浅浅的睡痕。我的心扑扑地跳动。
终于在厨房找到赵眉。她冲我,微微地笑了,在喝一杯香浓的巧克力——我已经多时没见过她的笑容。明明却坐在地上,靠着煤气炉,满脸紫蓝,嘴里塞了一条香蕉。赵眉道:“她不会再哭了。”我大吃一惊,立刻抱起明明,挖出了香蕉,再电召救护车。明明还有呼吸,只是十分微弱,我一下一下地拍她的脸,一时急痛攻心,差点流了泪。赵眉只是静静喝着巧克力,有天真安乐的神情。我站在这么一个蓝光闪动的公寓厨房,空气弥漫巧克力香气,身旁有勤劳的妻,天使女儿,而我又是个幸而能逃离香港的中产阶级——救护员快要到来。我感到了幸福生活的讽刺,再一次,对着赵眉,失神地笑了起来。
小孩很快复原,只是父母要看心理医生,明明和小二都交给了托儿护士,蚕蚀我们有限的积蓄。
情况再次地稳定下来。只是夜来我会做杀死赵眉的梦,醒来一身冷汗,紧紧地拥着她,叫她“宝贝”,说爱她,为她受的委屈道歉,和她Zuo爱。
赵眉又将明明和小二接回家来,好省点钱。她又干回她的本行,周未做替工看护。我做着极其无聊的绘图工作,老像一个永不升级的一年级建筑学生。明明自从咽了香蕉后,忽然不再哭泣,只是十分忧愁,眨着大眼睛。一次我们在明明用的小厕盆发现了血。她只是咬着唇,不哭泣也不动容。一看她,下体发炎得又红又肿。
我忽然知道,我们只因为自己的轻弱,毁了她。
平静而提心吊胆的,总有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似的,我们还是在三藩市安顿下来,入了冬。
秋冬之间不过是几天的事情,晚来早黑,家里没亮灯。明明在半暗的玩具房间摇木马。小二在婴儿床睡得正甜。赵眉不在。
我独自在客厅喝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醒来天也全黑。赵眉仍然没有声息。车子还在,她没有开车。打开衣柜,看出她没有穿大衣。我隐约嗅到不幸的腥膻气息,梦也似的,浮现了她坐在沙发前看电视,额角缓缓地流着脑浆的形象来。明明伏在书桌上,后脑开了血的星花——我发狂地抱起明明,摇她:“妈妈呢?妈妈呢?”她只是一味地摇头。
赵眉是否真的离开我远去?我不禁一下一下地亲着明明——多么像赵眉。明明吓惊了,只是别过脸去。
我在寂静的林荫大道叫赵眉的名字。邻居亮了灯,探头出来,关上窗。
在街头韩国男子金先生的家前碰到他开车回家。他停下来,道:“我见到你太太。在小公园,独自坐着呢。”
我在一株枯透的枫树下找到她,坐在雪白的木椅上。她的脸孔微焦而紫白,没穿大衣,只围了一条紫红大围巾。我静静在她身旁坐下,明明一挣,便在草地上玩去了。
这夜寒冷而有星。
“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良久,赵眉方说。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与香港相比呢?”
“在香港,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也没时间想。”
忽然有流星。
“你记得港大化学大楼外的草坪?那时我们总在那里想,什么时候才有一个我们的家庭,点着灯,像星星。”
“唔。”
我记得的赵眉,头上总戴一顶秀气的学护帽,时常默念护士的座右铭:“温柔、爱、关怀。”
“我时常渴望有长久安定的生活。我的要求原来很简单。”
而我期望香港的摩天大楼如人类文明,一直通往天堂。我以为我的建筑是巴比塔。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那时候,我们还年轻。
赵眉轻轻地靠着我的肩。年来搬了三次家,生了两个孩子,她已经非常瘦弱而松浮,身体像一个泄气皮球。
“我们回香港去,好不好?”
我爱我的家人,所以为他们做决定。
我在西贡找到了一间幽僻的房子,园子里有丧气的芒果树,隔壁有一双小丑般,成天嘻哈大笑的夫妇。我们搬进后孩子学会了喜欢月亮,赵眉深夜喜欢看电视,我喜欢音乐,及其中的沉默。
那必然是个月色明蓝的艳丽晚上。家里每人都宁静安好。明明在画画,小四在玩玩具熊。小二和小远已经上床,赵眉在看电视。而我在昕巴赫无伴奏组曲的来由始末——再抽象的事物都有其内在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器具是刀与铁枝。
原来人可以有这样多的血。赵眉根本认不出那是我,死前还在叫“打劫”。明明的画染满了红色,小四还小,不明白,以为我在玩游戏,还叫我“爹地”。小二在睡梦中根本没有醒过来,而小远,浅浅地醒来,瞬即陷入长久沉寂的黑暗无意识之中。
最后的是大白老鼠。
行动并不困难。解释决定才是艰难。我一直希望做一个忠实真诚的人——因为忠实,所以解释分外困难了。
因为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所以沉默。
但我的意思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逻辑,因此没有不可理解的事物。
不知眼前那总督察明白了没有。他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比较容易互相明白。
因为孤独,所以比较清醒。
他在警方所拟的简单证供上签了字。离开前只紧紧地与我握一下手。手很暖,而且诚恳。
在庭上陈路远拒绝答辩。辩方律师反反复复盘问证人詹克明:9月16日凌晨12时15分你报警报称被告杀了人,当你初见被告时,他在你左边还是右边?你说有染血铁枝,到底在门外还是门内?你说看见尸体,女死者赵眉,她到底张眼还是闭眼?
——证人不耐了,道:“法官大人,我哪管得人家这许多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杀死家人,实在无可阻挡,不得不如此呀!”惹来哄堂大笑。法官翻眼道:“证人滑嘴饶舌,简直当生命是笑话,法庭是游乐场、街市!退庭。”
五项蓄意谋杀罪名成立,陈路远被判死刑,日内由港督会同行政局特赦,改判终生监禁。
在高等法院外我碰到林桂,他升了职,任分区副指挥官,见着我,显得十分高兴,又笑怨着新工作太辛苦,要早日退休。眉宇却有得色。他比我年轻差不多10岁,当年在反黑组还是我带着他。暴动时我们一起镇压新蒲岗胶花厂工潮,又联手冲入北角华丰大厦。炸弹在我们不出一米外爆炸,我们互相拉扯伏下……“今天晚上到会所喝酒吗?”我只道:“戒掉了,胃痛。”便匆匆离去。
我整个人空空荡荡,没有喝酒已经有恍惚的醉意,便在高院前的栏杆站一站。
远眺维多利亚港,香港还是非常繁华。散庭时分,身后的律师,家人,一群一群地走过,像电影院完场。我却想起了陈路远以及我自己。他一生不会再见着这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了,世界将遗忘他。然而这是出于他自觉的选择。而我呢,我却毫无选择,要失去这城市了。
我离开爱尔兰时还是个眼底带绿的青年,像大卫儿。我再回去仍然骨架高大,但皮肉却像一件穿松了的大码衣服。
未几大卫儿被捕。他前年暑假回港,曾经在兰桂坊藏有20克“冰”被捕拘留,还是我替他奔走,才撤销了控罪。但这次在他的宝马跑车行李厢藏了20公斤4号海洛英,约值港元1000万。我才猛然想到,他不过是一个理工学院学生,竟然开一架宝马跑车,而我竟然从来没有问。
很多事情已经急剧改变,而我竟然不晓得。
我带同律师去警署看他,他见到我,只是大哭。好像他小时替猫洗澡让猫吃了杀虫药死去一样,只是大哭“爹地”。
他还是我的大卫儿,安琪儿,宝贝。苹果眼睛,高大骨架,眼底带绿而且惶然,多么像我。
“爹地,救我。”他什么时候从一个机械工程学生变成一个要赚大钱的犯罪分子,我竟然不晓得。是不是在我醉酒打架的时候呢,在我黎明与陌生女子Zuo爱的时候,在我进马场看马的时候,在我放枪的时候,殴打疑犯的时候?还是在整个香港都惶恐不安的时候?“爹地,快弄我出去!”他以为他不过偷吃了邻家的苹果呢。
我全身都发热,不得不跳起来,紧紧地抓着铁栏道:“你还想我怎样,你狗娘养的!”
一拳地打在墙上:“你还想我怎么样?”
站在林桂宽大的办公室门口便感到了难堪,无法再向前踏一步。有人在里面,正在应他:“yes sir.”顿时我进退两难,林桂已经听到了动静:“外面请进。”
又低声道:“你先出去。”对方又应:“yes sir.”见着我,原来是重案组马督察,向我招呼:good morning sir.
我道明来意。林桂还是十分矫健结实,双目锋利如刀,手背犹有刀痕,是一次与我被银行劫匪袭击所受的伤。他沉吟半晌,方道:“伊云思。这不是打劫、伤害他人身体等等。即使我肯,其他人都不会肯。”他长叹一口气,站起来,立在窗前,成了影子。外面有军装警员在步操,多么熟悉,令人心安的声音:att-ent-ion.eyesfront——那时我们还年轻。
“况且,律政署已经决定起诉。”或许因为热,他缓缓地脱了外衣,隐现了结实均匀的肌肉,紧紧地收缩,又放松,才道:“伊云思。现在真的不比从前了。英国人的势力没落了。他们日子不多了,犯不着冒险讨好其他人。华人又不成气候,所以,律政署那边,很难。”我低声道:“我可以用钱。”
他转过身,和往日一样眉目端好:“你要钱,我可以借你。但……”他的脸容仍然令我心动。我爱他不比爱大卫儿少。“伊云思,你还是不要冒险了。早日回去吧。留在这里,看着你熟悉的人与事,一点一点地失去形状,我不知是败坏还是新生,但眼看着这一切,也不免难堪。我才41岁,移民养老又太早,没办法。但你不一样,你回去,比较安乐。”我忽然见到大卫儿捧着我的心,一刀一刀地刺下去。
“何必呢。世界不会停下来。这几年来,你老多了。我担保现在和你跑长途,你一定赛不过我呢。”如此一来,我失去大卫儿,我又失去他了。
“谢谢。”我说,“我明白了。”不如怎的,我很渴望有一顶帽,好好的,保护我自己。来到香港以后,因为热,也因为容易,我已经忘记爱尔兰冷酷而又艰难的冬天了。
大卫儿上庭后我便递了提早退休的申请。拿着过百万港元的退休金,可以在德布连开一个香烟报纸店,或许设一个加油站来经营。在香港,任何事物都以高速演变。我递上退休申请才没一星期,没有警员再给我买烟或递烟灰缸了。他们甚至取消了每天送到我办公室的报纸。
我后来去过精神病羁留中心探过陈路远。虽然数名医生都检定陈路远精神正常,他们还是将他放在精神病羁留中心,比较安全。我去看他,或许是跟他说再见的,虽然他不会明白。他头发剪得很短,精精瘦瘦,惩教人员说他从不讲话,独自在囚室里读大英百科全书,晚上拉提琴:“重重复复,很沉闷的音乐。是不是叫做巴赫的?”口袋里永远带着一幅全家合照,还有一只牧羊犬,等等。陈路远不会跟你说话的了,好心的惩教小伙子解释,好像有义务让我不要太失望。
陈路远见着我,像儿子见到父亲,很高兴而又有点拘谨,安安分分地坐着。我亦无话可说,只是送他几张镭射唱片、一个耳筒镭射唱机,一只小喇叭,像向他取口供那天用的那一套。“试试听。”这次播的是韩德尔。他的音乐像一只冰凉的手,让我们慌张火热的心灵,得到安慰。二人并无言语,只在音乐里默默接近。
我忽然明白耳聋的贝多芬。音乐是孤独者的言语。
播了半套的《弥赛亚》,我必须离去了。离去前陈路远跟我握手,仍然温暖,而且诚恳。我跟他说:“小心照顾身体。谁知道呢,外头这样乱,说不定会闹出巴士底监狱事件呢,又或者,如果他们肯放你,那一定是九七之后很多年的事。到时世界不认得你,你自然也不认得这世界。这多好,像重生。”他听得我这样说,也不禁笑了。我又道:“这家伙,好好的。”
不知怎的,去看过他便好像了断我在香港的牵挂。林桂后来借我20万。不为别的,只为了大卫儿的保释金。我在会所酒吧碰到他,还没有开口,他已经写好支票给我,道:“慢慢再还给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一生从未为金钱担忧,第一次受到窘逼,也第一次感到金钱的沉重与痛楚。当夜林桂喝得特别多,不停的讲粗话,that mother fucker,this fat asshole,一直到凌晨2时酒吧关门,他才摇摇摆摆地要去开车。在会所门口,海风吹来,铜锣湾避风塘的游艇晃动,一天的霓虹光管,竟夜不灭。
他忽然紧紧地抱着我,道:“伊云思,你老了,而且软弱。我心目中的你总是高大强壮。多么残酷。”我推开他,道:“你醉了。走吧。”他笑了,踏着碎步道:“我走了。我们不会再见面。我记得你,因为你从前教会我很多事。将来我老了,其实我也会像你一样。但我记得的你,永远年轻、勇敢、强壮,像我记得我自己。”
他便啪啪的消失在停车场的某处,开门,闭门,亮了灯,轰的便远去了。
他还喜欢开快车。我已把车子卖了,便踱步到对面怡东酒店截计程车。
很久以后都会记得那一晚的心情。
平复以后,恐怖都变成了滑稽,爱玉和我其后便玩血塘游戏:浅浅的放一缸暖水,开一支红酒,玩纸牌,轮的罚倒酒,让一缸水变成血,在其中Zuo爱。爱玉肚子大,像血蜘蛛。又扮演总督察与谋杀犯。法官与建筑师。我穿着爱玉的睡袍,爱玉穿我的西装,预备给婴儿的娃娃充当谋杀犯。冬天来了,我们便忙得不亦乐乎。冬天死人特多,我忙着送院,爱玉忙送葬,回家来忙张罗婴儿的床被、玩具、教育基金。
爱玉生产那天碰到了那个洋总督察,衣服有点旧,胡子长着,夹点白,正在“不准吸烟”的牌子下抽烟。我招他:“认得我吗?就是一家5口谋杀案那个。”
四周转来了目光。我嘻嘻地笑了。他竟然说:“是呀,就是你。”我也不管,乘机点起烟来。“好吗?又有人死了吗?”他只摇摇头,没有作答。我只好乱扯:“我太太进院了。早产,有细菌感染。孩子可能会痴呆呢。”他只答:“哦。”便默默地大力抽烟。医院员工还是来了,慢一点,总会来。也不多说,只指示“不得吸烟,违者罚500元”的告示牌。我也就扯着督察,在医院外的草地站一站,晒太阳。
“这怎办?”他忽然问。
“他们不会罚我们款的,我认得他。”我说。
“不,这你们怎办,如果生了痴呆孩子。”
“也好呀,也很可爱呢。”
他叉点了第二支烟。我在看树上两只麻雀交谈。
“我儿子。贩毒。弃保潜逃。在机场被捕,加控罪不得保释。自杀了。”
我精神一振:“死了吗?”
他又摇摇头。我自然很失望,只好应道:“也好。生存也不错。死就更好。”
他苦笑道:“真奇怪。”
我偷偷摘了身后一朵玫瑰,用我的小把戏,“我变”地变在手中,送了给他:“鬼佬,干吗愁眉苦脸。你儿子要贩毒,要逃,要自杀,也实在无可阻挡呀!”他奇道:“你这个奇怪有意思的小伙子。这样你说我应该怎办?”我答:“没怎办。
怎样怎办呢,玫瑰花不种也不收,也没怎办。这样办,办下去。“说得一塌胡涂,搞得洋人老皱眉。医院员工又远远地向我们走来了。我低头看,原来我们踏在”请勿践踏,违者罚500元“的草地上。我扯洋人:”走吧。多说无益。“他就也不多说,低头说句再见,便双手Сhā着袋走了。在耀眼的冬日阳光里,分外显得他骨架的高大,像木偶。
我们的孩子果真是个痴呆孩子,不大哭。爱玉和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夫妻轮班,午夜和孩子玩,哄他,抱他,亲他:生命真是好。午夜我还是闪着蓝灯通街跑,将伤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爱玉,听见有死人还是兴高采烈,又为死人设计了缀羊皮或人造皮革的西装大衣。痴呆孩子快乐地生长,脸孔粉红,只是不会转脸,整天很专注地看着一个人,一件事,将来是一个专注生活的孩子。
城市有火灾有什么政制争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地生活的:隔壁房东很快粉了喜气洋洋的粉红漆,园里种了一大丛新的玫瑰与茉莉,又种了一株白兰花树。又住进了一个家庭,男的喜欢煮吃而女的在剪草,修理电器。
我们总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满希望,关怀,温柔,爱。因为希望原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犹如上帝之于空气与光,说有,便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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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丰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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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
这举动究竟出于甚么旨意,本于甚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甚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甚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象花猫偷食时候的“ngamngam”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姊姊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投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
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象我们的穷屈?
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害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无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
至死不渝-方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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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最最 最爱你的时候
以一个与地平线的角度 离开我
我小心翼翼的将你亲手交给我
一枚风干的 难过
仔细的栽种在我记忆深处最显眼的 角落
然后 用我一辈子不被污染的寂寞
深情的 灌溉的 直到它枝繁叶茂 根盘交错
开了花 终于 也结了果
一双长茧的老手 在树下触摸着
我那已爱你四十年 的轮廓
果实在身旁微笑的 面向我 坠落
并且骄傲的跟泥土说
原来 人世间所谓至死不渝的爱情
是指 我
..
接近世纪初-王安忆
txt?小说/\天、堂
如我这样出生于五十年代的人,世纪末正是悲观主义生长的中年,情绪难免是低沉的,所以要以“接近世纪初”作题目,是为了激励自己,好去看见结束之后的开始,破坏之后的建设。
然而,目下是悲观的,不幸的感受总是更加尖锐,甚至盖住了希望。并且,悲观的理由也都准备充分了。这是一个痛苦的认识阶段,有些像瓜熟蒂落的秋收季节,摘下来的果实死亡了,枝叶藤蔓作了来年的肥料,留下荒凉的即将冬眠的土地。
世纪末就在这时节来临了。
于是,便看见了最为破碎的表情。这真是一个不幸的遭遇,不仅不能互添光色,还互减了期望。
一切都是明了的,理解的,却无法释然,唯一的出路就是陈述理由。当所有的理由都陈述完毕,相反的理由或许能够绝处逢生,现在却是未可知的。这就像掘地,穿过熟土,再穿过生土,底下是什么在等着我们呢?一个巨大的悬念,说悬念是太轻松了。
就像方才说的瓜熟蒂落,所有的理由都基于此。在这世纪的下半叶里,一些事物飞快地成熟着,从开始走向终局。还有一些事物在经历了漫长的道路之后,却在这下半叶里突然加快了节奏,进入全速奔跑。似乎是,长距离和短距离的跋涉在这一时期里,都接近了它们的目标,问题都有了答案。
这是个生产力格外发达的世纪,也是在经过漫长的起跑以后进入全速的状态。我说的生产力不仅指物质的生产力,还指思想的生产力。那是因为生产关系终于达到了最合理和最协调,于是,性能良好地发动了,效率是惊人的。
对了,这是个极有效率的世纪。当地里的庄稼都在催长素的刺激下飞快地成熟,将自然的规律抛在一边,思想这样人性的产物,便也逃不脱催熟的命运了。思想就像暖房里的蔬菜,缩短了季节。
于是,物质和思想便堆积成山,人们只能以挥霍的方式享用它们,不至辜负它们的生产者。消耗也是飞快的,消耗过后的垃圾便跟着堆积起来。
我们已经走向了我们的目标,昔日里抽象的王国终于变为具体的景象。接下来的是什么呢?
就好像一个坚硬的核,被无坚不催的二十世纪敲破,四散落地。
事情是向人们的心愿接近,抵达之后则走上了背离的路途,似乎都是不由己的,煞不住脚。创造力在完成任务之后,依着惯性变成了破坏的力量。而破坏是比创造更见成效,更触目惊心。因力量已经度过了积累的阶段,量变到了质变。就这样,我们看见了破坏。
在我悲观主义的视野里,本世纪几乎是以破坏为结局的。这个破坏是以取消为方式实现,取消差别和界限,科学和思想的武器都非常强大,攻无不克,隔绝的藩蓠拆除了,踩在脚下,余下的是什么呢?
我想将这些仔细地看个明白。
先从我们身边着眼,这是一桩小事情,也许证明不了什么,那就是美国的可口可乐打遍了全世界。这种有着强烈汽体的饮料穿透了坚实森严的壁垒,无所不至。
记得是一九八八年的秋天,有一次穿越莫斯科航线的经历。作为一个成功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我惊讶地品尝了莫斯科航空公司的饮料,它们被封闭在质地粗陋的玻璃瓶里,从撬开的铁皮瓶盖下散发出奇异的气味。这是一种离群索居的气味。在洪大的可口可乐的浪潮中,它孤立其中。它带着壁垒的表情。现在,它还会在吗?我们在报上早已看见过莫斯科街头的麦当劳的照片,有麦当劳就有可口可乐。麦当劳也打遍了全世界。还有肯特基大叔的笑脸。还有香格里拉,希尔顿,holidayinn,走进那里,可以想象是在任何一个国家。世界在这一刻走进了大同,变成一个地球村。写字楼也是国际化的,英语成为世界语,而真正的世界语——这个语言的乌托邦,退向边缘的边缘。
奥林匹克成为世界的节日,奥斯卡成为世界的节日,诺贝尔也成为世界的节日。当我们走通隔绝之后,就这样走到一起了。差别仅在于谁走在前谁走在后,强者总是在前弱者则在后。
还有一桩不大不小的事情,也许依然不能证明什么,那只是发生在人类生活的一个局部,就是拉美文学大爆炸。八十年代初,那位来自偏僻的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来到了瑞典斯德哥尔摩,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于是,拉丁美洲的文学撩开了神秘的面纱,展现了它们隐士般的面目。
如今回想起它带给我们的欣喜,悲哀油然而起。我们将它视作榜样,以为找到了文学的方向,就是那句脍炙人口的语录:最民族的乃是最世界的。我们纯朴地说出“世界”两个字,满心以为那真是“世界”的含义,于是虔诚地争取着世界的认同。我们从各自的所在出发,又走到一起来了。土著人的舞蹈登上了国际舞台。谁担任看客呢?
而我们在尽情地歌舞,为使我们的声音被世界听见,就特别地突出差异。而差异只存在于过去,前景是日益统一,面目一致。于是,我们只得掉过头去,往回走,直走进原始的丛林。那前方的合唱已经声部齐全,效果圆满,多我们不多,少我们不少。它将彻底吞没我们幼稚学舌的声音。
当世界如我们愿成为一个地球村,谁是村落的酋长?
再说一件本世纪的大事情,就是科学和民主。它们取消了人和自然的差异,也取消了人和人的差异。事情的开头激动人心,有多少憧憬诞生,前途壮丽。它们成为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的理想和信念,写下了多少歌泣的诗篇。
开头也总是艰难的,布满风险,并且虚无。说它是理想,其实更接近空想。它似乎只是一个巨大的动力,催促着积极的行动。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永远推石头上山,而石头一上山顶,便轰然而下,再开始又一轮的推石头。不料事情忽然有了转机,二十世纪就是这样,时有转机,是力量积蓄的成果。科学和民主加快了脚步,事情终有了结果。
没有神的日子到了,没有英雄的日子也到了。众所周知,一个需要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大众的狂欢日来临了。倘若要用现成的场面来形容这个狂欢日,我想最合适不过的就是《巴黎圣母院》的第一卷,在巴黎司法官上演流浪诗人的圣迹剧的一幕。那样闹腾腾,热腾腾,乱七八糟且生气勃勃。市民、商贩、学生、诗人、亲王、官员、教士、外交使节,聚于一堂,卑贱者和高贵者不分彼此,调笑和被调笑,嘲弄和被嘲弄。这是十九世纪的雨果所怀想的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的情景,他身处革命和复辟迭起的法国,进出于帝国王朝和共和体制的交替上演之中,于是便把这个大众狂欢的节日推回到了四百年前。然而,雨果却还是在大众之上创造了俯瞰人间的神——卡西莫多和艾思米拉达。是出于他浪漫的心,还是出于先知?他处身专制就已经预感到了民主来临的恐惧。
这些我们无从推测。大众的狂欢节平均分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当然不那么隆重和热烈,而是细水长流,从长计议。雨果笔下的戏剧场面化成了琐碎的情节。
而神是没有的。它们终被雨果关在巴黎圣母院的地牢里,风一吹,便化成了灰。灰飞云散。
精英也没有了。导师、智者、先知,所有能够在讲台上说教群众的人都没有了。大众成长起来了,启蒙的时代已经过去,那是发生在世纪初的事情了。好了,上演圣迹剧的狂欢是没有了,可是,我们至少可以一起喝酒和聊天。不再有精神的不平等,存在的差异被社会分工的合理性取消了。我们享用同一道精神的大餐。
今天我们说的是:一切都事出有因,一切都能够理解。我们和你们都是一样的人,谁也谈不上原谅谁。
就像在二十年前的知识青年运动中,我们下放了我们的身体,如今,在平民意识的大力倡导下,我们积极地下放了我们的精神。我们的精神流入那些幽暗的污垢的后巷,去贯注我们的同情。结果是同流合污。
现在,灵魂工程师已经成为无数社会分工中的一种,三百六十行的一行。不再有拯救和被拯救。灵魂之光普照人间。
而艺术呢?像艺术这样具有虚无的精神特征的东西,到了强劲的本世纪,就更加脆弱,不堪一击。
艺术的理论就像人类开发自然的工具,有了工具,事情就有了飞跃性的进展,那就是艺术的产业大军蓬勃壮大起来了。艺术一代接一代的积累就像地底的矿藏,遭到飞快的挖掘和消耗。于是,新的理论便像新的工具,接踵而至,劳动是不会中止的。
艺术的规则显见得束缚了生产力,然后就是,打破规则。
音乐的调性已经殚精竭虑,再也不可能有新的创造,就像一块用尽了地力的老土地,那么就取消调性;小说的故事成了陈年旧话,所有的人物关系都开始了第二轮甚至第三轮的重复,取消故事也在所必然;戏剧的舞台也束住了手脚,那么就走到观众席里,和观众共同演出,本来嘛,戏剧和人生就是一回事;还有京剧,程式化的形式早已拒绝了大批的年轻的观众,而年轻人则代表着未来,因此,便证明它进不了未来,革命的呼声更加高涨。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音乐,小说,戏剧又走进了繁荣,美术也走进繁荣,谁说它是静止的?它也可以附着时间的流程,就像戏剧,有人的活动和行为。事情变得彼此都有些像来像去的,小说像散文,京剧像歌曲和话剧,话剧则像联欢,像沙龙。无调性的音乐彼此相像,因为一切都漫无边际,互相渗透。事情还没到头呢!
再接着,更彻底的事情发生了。无声的音乐诞生了,白纸一张的图画诞生了,总算,暂时的,无字的文学还在酝酿之中,尚未出壳。无人的戏剧也未出壳。但别着急,更惊人的奇迹很快就会来临的。
先捡那些最极端的作例子吧。让我推测一下它的动因。无声的音乐,空白的时间在指挥棒下进行了十几个小节,人们屏息期待着,音乐厅里一片寂静。这就是音乐要我们聆听和欣赏的吗?无声。中国的美学思想里有“大音稀声”之说,这就是效果吗?好了,果然,我们什么也没听见。可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还要音乐作什么?
还有,什么都没有的画,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中国人的哲学,无就是有的意境?空白的意境?此空白就是彼空白?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图画展览会呢?
在取消规则的限止之后,事情的存在已经没有必要了。艺术其实就是由这些限止决定的,没有限止就没有艺术。限止就是艺术的形式。
有时候,我特别想回到最初的写作的状态,那种慎重地拿起笔,铺开纸,字斟句酌,写着写着,忽然迷失了方向,再掉过头寻觅足迹,重新出发。工作是困难得多,劳动艰苦,可是到达目的地的快乐真是叫人心里踏实。这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就好像农人收割去年种下的庄稼。种的是麦子,收的就是麦子。
今天的情形是大不同了,四面都是方向,脚下就是路,真是随风而去,随处落地开花。
倘若将稿纸比作土地,我们的笔犁破了多少地啊!肥土变瘦土。哪里还有未开垦的Chu女地?世界上的土地究竟是有限还是无限,人类的力量又究竟有没有止境?还有自然,自然是否至高无上?
我们是不是真是自己的掘墓人?我们奋力建造辉煌的宫殿,取土制砖,结果挖空了地基,动摇了立身之本。
也许一切都和世纪末无关,世纪末的说法,只是为自己的悲观情绪制造宽阔的背景,好有所依赖,也是软弱,生怕孤寂的表现。悲哀就是悲哀,绝望就是绝望,它发生在我们内心里,随着生命的周期按时出现,世纪末不过标明它发生的时间。
只有事情本身是有意义,时间仅是时间。
情绪低落的时分,最好是走出户外,再走远点,走出深街长巷,去到田野。那里,能听见布谷鸟的叫声,农人们平整了秧田,正在落谷。赤祼的脚Сhā在黑肥的泥水中,一步一步,谷种扬了满天又落了满地。架子上的葫芦青了,豆也绿了,南瓜黄了,花却谢了。原来,自然依然在生生熟熟地运动,活力勃发。野草野花在庄稼里偷长,这地的劲道还足得很哪!日月星辰也在各自的轨道航行,潮汐大起大落着。
好吧,就期待着下一个周期,悲观主义终会走到尽头,快乐应运而起,那时节,就当是世纪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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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处-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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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自得其乐,感觉到万物皆备于我,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我的拥有就在我身——这是构成幸福的最重要的内容。因此,亚里士多德说过的一句话值得反复回味:幸福属于那些容易感到满足的人(这也是尚福的妙语所表达的同一样思想,我把这句妙语作为警句放置这本书的开首)。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人除了依靠自身以外,无法有确切把握地依靠别人;另一个原因则是社会给人所带来的困难和不便、烦恼和危险难以胜数、无法避免。
获取幸福的错误方法莫过于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原因就在于我们企图把悲惨的人生变成接连不断的快感、欢乐和享受。这样,幻灭感就会接踵而至;与这种生活必然伴随而至的还有人与人的相互撒谎和哄骗。
首先,生活在社交人群当中必然要求人们相互迁就和忍让;因此,人们聚会的场面越大,就越容易变得枯燥乏味。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热爱独处,那他也就是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拘谨、掣肘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社交聚会。
社交聚会要求人们做出牺牲,而一个人越具备独特的个性,那他就越难做出这样的牺牲。因此,一个人逃避、忍受抑或喜爱独处是和这一个人自身具备的价值恰成比例。因为在独处的时候,一个可怜虫就会感受到自己的全部可怜之处,而一个具有丰富思想的人只会感觉到自己丰富的思想。一言以蔽之:一个人只会感觉到自己的自身。进一步而言,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这是根本的,同时也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孤独和精神的孤独互相对应,那反倒对他大有好处。否则,跟与己不同的人进行频繁的交往会扰乱心神,并被夺走自我,而对此损失他并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大自然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智力方面定下了巨大差别,但社会对这些差别视而不见,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更有甚者,社会地位和等级所造成的人为的差别取代了大自然定下的差别,前者通常和后者背道而驰。受到大自然薄待的人受益于社会生活的这种安排而获得了良好的位置,而为数不多得到了大自然青睐的人,位置却被贬低了。因此,后一种人总是逃避社交聚会。而每个社交聚会一旦变得人多势众,平庸就会把持统治的地位。社交聚会之所以会对才智卓越之士造成伤害,就是因为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平等的权利,而这又导致人们对任何事情都提出了同等的权利和要求,尽管他们的才具参差不一。接下来的结果就是:人们都要求别人承认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同等的成绩和贡献。所谓的上流社会承认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优势,却唯独不肯承认一个人在精神思想方面的优势;他们甚至抵制这方面的优势。社会约束我们对愚蠢、呆笨和反常表现出没完没了的耐性,但具有优越个性的人却必须请求别人对自己的原谅;或者,他必须把自己的优越之处掩藏起来,因为优越突出的精神思想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他人的损害,尽管它完全无意这样做。因此,所谓“上流”的社交聚会,其劣处不仅在于它把那些我们不可能称道和喜爱的人提供给我们,同时,还不允许我们以自己的天性方式呈现本色;相反,它强迫我们为了迎合别人而扭曲、萎缩自己。具有深度的交谈和充满思想的话语只能属于由思想丰富的人所组成的聚会。在泛泛和平庸的社交聚会中,人们对充满思想见识的谈话绝对深恶痛绝。所以,在这种社交场合要取悦他人,就绝对有必要把自己变得平庸和狭窄。因此,我们为达到与他人相像、投契的目的就只能拒绝大部分的自我。当然,为此代价,我们获得了他人的好感。但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他就越会发现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根本就是一桩赔本的买卖。人们通常都是无力还债的;他们把无聊、烦恼、不快和否定自我强加给我们,但对此却无法作出补偿。绝大部分的社交聚会都是这样的实质。放弃这种社交聚会以换回独处,那我们就是做成了一桩精明的生意。另外,由于真正的、精神思想的优势不会见容于社交聚会,并且也着实难得一见,为了代替它,人们就采用了一种虚假的、世俗常规的、建立在相当随意的原则之上的东西作为某种优越的表现——它在高级的社交圈子里传统般地传递着,就像暗语一样地可以随时更改。这也就是人们名之为时尚或时髦的东西。但是,当这种优势一旦和人的真正优势互相碰撞,它就马上显示其弱点。并且,“当时髦进入时,常识也就引退了。”
大致说来,一个人只能与自己达致最完美的和谐,而不是与朋友或者配偶,因为人与人之间在个性和脾气方面的差异肯定会带来某些不相协调,哪怕这些不协调只是相当轻微。因此,完全、真正的内心平和和感觉宁静——这是在这尘世间仅次于健康的至高无上的恩物——也只有在一个人孤身独处 的时候才可觅到;而要长期保持这一心境,则只有深居简出才行。
这样,如果一个人自身既伟大又丰富,那么,这个人就能享受到在这一贫乏的世上所能寻觅得到的最快活的状况。确实,我们可以这样说:友谊、爱情和荣誉紧紧地把人们联结在一起,但归根到底人只能老老实实地寄望于自己,顶多寄望于他们的孩子。由于客观或者主观的条件,一个人越不需要跟人们打交道,那么,他的处境也就越好。孤独的坏处就算不是一下子就被我们感觉得到,也可以让人一目了然;相比之下,社交生活的坏处却深藏不露:消遣、闲聊和其他与人交往的乐趣掩藏着巨大的,通常是难以弥补的祸害。青年人首要学习的一课,就是承受孤独,因为孤独是幸福、安乐的源泉。据此可知,只有那些依靠自己,能从一切事物当中体会到自身的人才是处境最妙的人。所以,西塞罗说过,“一个完全依靠自己,一切称得上属于他的东西都存在于他的自身的人是不可能不幸福的。”
除此之外,一个人的自身拥有越多,那么,别人能够给予他的也就越少。正是这一自身充足的感觉使具有内在丰富价值的人不愿为了与他人的交往而作出必需的、显而易见的牺牲;他们更不可能会主动寻求这些交往而否定自我。相比之下,由于欠缺自身内在,平庸的人喜好与人交往,喜欢迁就别人。这是因为他们忍受别人要比忍受他们自己来得更加容易。此外,在这世上,真正具备价值的东西并不会受到人们的注意,受人注意的东西却往往缺乏价值。每一个有价值的、出类拔萃的人都宁愿引退归隐——这就是上述事实的证明和结果。据此,对于一个具备自身价值的人来说,如果他懂得尽量减少自己的需求以保存或者扩大自己的自由,尽量少与他的同类接触——因为这世上人是无法避免与其同类打交道[139]的,那么,这个人也就具备了真正的人生智慧。
促使人们投身于社会交往的,是人们欠缺忍受孤独的能力——在孤独中人们无法忍受自己。他们内心的厌烦和空虚驱使他们热衷于与人交往和到外地旅行、观光。他们的精神思想欠缺一种弹力,无法自己活动起来;因此,他们就试图通过喝酒提升精神,不少人就是由此途径变成了酒鬼。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人需要得到来自外在的、持续不断的刺激——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与其同一类的人的接触,他们才能获取最强烈的刺激。一旦缺少了这种刺激,他们的精神思想就会在重负之下沉沦,最终陷进一种悲惨的浑噩之中。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人都只各自拥有人性的理念之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因此,他们需要得到他人的许多补充。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人的完整意识。相比之下,一个完整、典型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统一体,而不是人的统一体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这个人的自身也就是充足完备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平庸之辈比之于那些俄罗斯兽角乐器。每只兽角只能发出一个单音,把所需的兽角恰当地凑在一起才能吹奏音乐。大众的精神和气质单调、乏味,恰似那些只能发出单音的兽角乐器。确实,不少人似乎毕生只有某种一成不变的见解,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能力产生其他的念头和思想了。由此不但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些人是那样的无聊,同时也说明了他们何以如此热衷于与人交往,尤其喜欢成群结队地活动。这就是人类的群居特性。人们单调的个性使他们无法忍受自己,“愚蠢的人饱受其愚蠢所带来的疲累之苦”。人们只有在凑到一块、联合起来的时候,才能有所作为。这种情形与把俄罗斯兽角乐器集合起来才能演奏出音乐是一样的道理。但是,一个有丰富思想头脑的人,却可以跟一个能单独演奏音乐的乐手相比;或者,我们可以把他比喻为一架钢琴。钢琴本身就是一个小型乐队。同样,这样一个人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其他人需要得到相互补充,但这种人的单个的头脑意识本身就已经是一个统一体。就像钢琴一样,他并不是一个交响乐队中的一分子,他更适合独自一人演奏。如果他真的需要跟别人合作演奏,那他就只能作为得到别的乐器伴奏的主音,就像乐队中的钢琴一样。或者,他就像钢琴那样定下声乐的调子。那些喜爱社会交往的人尽可以从我的这一比喻里面得出一条规律:交往人群所欠缺的质量只能在某种程度上通过人群的数量得到弥补。有一个有思想头脑的同伴就足够了。但如果除了平庸之辈就再难寻觅他人,那么,把这些人凑足一定的数量倒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因为通过这些人的各自差异和相互补充——沿用兽角乐器的比喻——我们还是会有所收获的。但愿上天赐予我们耐心吧!同样,由于人们内心的贫乏和空虚,当那些更加优秀的人们为了某些高贵的理想目标而组成一个团体时,最后几乎无一例外都遭遇这样的结果:在那庞大的人群当中——他们就像覆盖一切、无孔不钻的细菌,随时准备着抓住任何能够驱赶无聊的机会——总有那么一些人混进或者强行闯进这一团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团体要么遭到了破坏,要么就被篡改了本来面目,与组成这一团体的初衷背道而驰。
除此之外,人的群居生活可被视为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精神取暖,,这类似于人们在寒冷的天气拥挤在一起以身体取暖。不过,自身具有非凡的思想热力的人是不需要与别人拥挤在一块的。在《附录和补遗》的第二卷最后一章里,读者会读到我写的一则表达这层意思的寓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热衷程度大致上与他的精神思想的价值成反比。这一句话,“他不喜好与人交往”,就几乎等于说“他是一个具有伟大素质的人”了。
孤独为一个精神禀赋优异的人带来双重的好处:第一,他可以与自己为伴;第二,他用不着和别人在一起。第二点弥足珍贵,尤其我们还记得社会交往所意味着的束缚、烦扰甚至危险,拉布叶说过:“我们承受所有不幸皆因我们无法独处”。热衷于与人交往其实是一种相当危险的倾向,因为我们与之打交道的大部分人道德欠缺、智力呆滞或者反常。不喜交际其实就是不稀罕这些人。一个人如果自身具备足够的内涵,以致根本没有与别人交往的需要,那确实是一大幸事;因为几乎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与人交往,我们平静的心境——它对我们的幸福的重要性仅次于健康——会随时因为与人交往而受到破坏。没有足够的独处生活,我们也就不可能获得平静的心境。犬儒学派哲学家放弃所拥有的财产、物品,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享受心境平和所带来的喜悦。谁要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放弃与人交往,那他也就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柏那登·德·圣比埃的话一语中的,并且说得很美妙:“节制与人交往会使我们心灵平静。”因此,谁要是在早年就能适应独处,并且喜欢独处,那他就不啻获得了一个金矿。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这样做。正如人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匮乏的驱赶而聚集在一起,一旦解决了匮乏,无聊同样会把人们驱赶到一块。如果没有受到匮乏和无聊的驱赶,人们或许就会孤身独处,虽然其中的原因只是每个人都自认为很重要,甚至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独自生活恰好适合如此评价自己的人;因为生活在拥挤、繁杂的世人当中,就会变得步履艰难,左右掣肘,心目中自己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就会被大打折扣。在这种意义上说,独处甚至是一种自然的、适合每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它使每一个人都像亚当那样重新享受原初的、与自己本性相符的幸福快乐。
但当然,亚当并没有父亲和母亲!所以,从另一种意义上说,独处对于人又是不自然的,起码,当人来到这一世界时,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孑然一身。他有父母、兄弟、姐妹,因此,他是群体当中的一员。据此,对独处的热爱并不是一种原初的倾向,而是在经历经验和考虑以后的产物;并且,对独处的喜爱随着我们精神能力的进展和与此同时岁数的增加而形成。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渴望程度与他的年龄大小成反比。年幼的小孩独自呆上一会儿的时间就会惊恐和痛苦地哭喊。要一个男孩单独一人则是对他的严厉惩罚。青年人很容易就会凑在一块,只有那些气质高贵的青年人才会有时候试图孤独一人,但如果单独呆上一天的时间,则仍然是困难的。但成年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可以独处比较长的时间了;并且,年纪越大,他就越能够独处。最后,到达古稀之年的老者,对生活中的快感娱乐要么不再需要,要么已经完全淡漠,同辈的人都已一一逝去,对于这种老者来说,独处正好适合他们的需要。但就个人而言,孤独、离群的倾向总是与一个人的精神价值直接相关。这种倾向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并不纯粹自然和直接地出自我们的需要,它只是我们的生活经验和对此经验进行思考以后的结果,它是我们对绝大多数人在道德和思想方面的悲惨、可怜的本质有所认识以后的产物。我们所能碰到的最糟糕的情形莫过于发现在人们的身上,道德上的缺陷和智力方面的不足共同联手作祟,那样,各种令人极度不快的情形都会发生。我们与大部分人进行交往时都感到不愉快,甚至无法容忍,原因就在这里。因此,虽然在这世界上不乏许许多多的糟糕东西,但最糟糕的莫过于聚会人群。甚至那个交际广泛的法国入伏尔泰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世上,不值得我们与之交谈的人比比皆是。”个性温和的彼特拉克对孤独有着强烈的、永恒不变的爱。他也为自己的这种偏好说出了同样的理由:
我一直在寻求孤独的生活河流、田野和森林可以告诉你们,我在逃避那些渺小、浑噩的灵魂我不可以透过他们找到那条光明之路。
彼特拉克在他优美的《论孤独的生活》里面,详细论述了独处的问题。他的书似乎就是辛玛曼的那本着名的《论孤独》
的摹本。尚福以一贯嘲讽的口吻谈论了导致不喜与人交往的这一间接和次要的原因。他说:有时候,人们在谈论一个独处的人时,会说这个人不喜欢与人交往,这样的说法就犹如当一个人不愿意深夜在邦地森林行走,我们就说这个人不喜欢散步一样。甚至温柔的基督教徒安吉奴斯也以他独特、神秘的语言表达了一模一样的意思:
希律王是敌人,上帝在约瑟夫的睡梦中让他知晓危险的存在。
伯利恒是俗界,埃及则是孤独之处。
我的灵魂逃离吧!否则痛苦和死亡就等待着你。
同样,布鲁诺也表示了这一意见:“在这世上,那些想过神圣生活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说过:噢,那我就要到远方去,到野外居住。”波斯诗人萨迪说:“从此以后,我们告别了人群,选择了独处之路,因为安全属于独处的人。”他描述自己说:“我厌恶我的那些大马士革的朋友,我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沙漠隐居,寻求与动物为伴。”一句话,所有普罗米修斯用更好的泥土塑造出来的人都表达了相同的见解。这类优异、突出的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共通之处只存在于人性中的最丑陋、最低级,亦即最庸俗、最渺小的成分;后一类人拉帮结伙组成了群体,他们由于自己没有能力登攀到前者的高度,所以也就别无选择,只能把优秀的人们拉到自己的水平。这是他们最渴望做的事情。试问,与这些人的交往又能得到什么喜悦和乐趣呢?因此,尊贵的气质情感才能孕育出对孤独的喜爱。无赖都是喜欢交际的;他们的确可怜。相比之下,一个人的高贵本性正好反映在这个人无法从与他人的交往中得到乐趣,他宁愿孤独一人,而无意与他人为伴。然后,随着岁月的增加,他会得出这样的见解:在这世上,除了极稀少的例外,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是孤独,要么就是庸俗。这话说出来虽然让人不舒服,但安吉奴斯——尽管他有着基督徒的爱意和温柔——还是不得不这样说:
孤独是困苦的;但可不要变得庸俗;因为这样,你就会发现到处都是一片沙漠。
对于具有伟大心灵的人来说——他们都是人类的真正导师——不喜欢与他人频繁交往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这和校长、教育家不会愿意与吵闹、喊叫的孩子们一齐游戏、玩耍是同一样的道理。这些人来到这个世上的任务就是引导人类跨越谬误的海洋,从而进入真理的福地。他们把人类从粗野和庸俗的黑暗深渊中拉上来,把他们提升至文明和教化的光明之中。
当然,他们必须生活在世俗男女当中,但却又不曾真正地属于这些俗人。从早年起他们就已经感觉到自己明显与他人有别,但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才逐渐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们与大众本来就有精神上的分离,现在,他们刻意再辅之以身体上的分离;任何人都不可以靠近他们,除非这些人并不属于泛泛的平庸之辈。
由此可知,对孤独的喜爱并不是一个原初的欲望,它不是直接形成的,而是以间接的方式、主要是在具有高贵精神思想的人们那里逐渐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免不了要降服那天然的、希望与人发生接触的愿望,还要不时地抗拒魔鬼靡菲斯特的悄声的建议:
停止抚慰你那苦痛吧,它像一只恶鹰吞噬着你的胸口!
最糟糕的人群都会让你感觉到你只是人类中的一员而已。
——《浮士德》
孤独是精神卓越之士的注定命运:对这一命运他们有时会嘘唏不已,但是他们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地选择了孤独。随着年岁的增长,在这方面做到“让自己遵循理性”变得越来越容易和自然。当一个人到了 60 岁的年龄,他对孤独的渴望就已经真正地合乎自然,甚至成为某种本能了,因为到了这个年纪,一切因素都结合在一起,帮助形成了对孤独的渴望。对社交的强烈喜好,亦即对女人的喜爱和性的欲望,已经冷淡下来了。
事实上,老年期无性欲的状态为一个人达致某种的自足无求打下了基础;而自足无求会逐渐吸掉人对于社会交往的渴望。我们放弃了花样繁多的幻象和愚蠢行为;活跃、忙碌的生活到了此时也大都结束了。这时,再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也不再有什么计划和打算。我们所隶属的一代人也所剩无几了。周围的人群属于新的、陌生的一代,我们成了一种客观的、真正孤零零的存在。时间的流逝越来越迅速,我们更愿意把此刻的时间投放在精神思想方面。因为如果我们的头脑仍然保持精力,那么,我们所积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逐步经过完善了的思想见解,以及我们所掌握的运用自身能力的高超技巧都使我们对事物的研究比起以往更加容易和有趣。无数以前还是云山雾罩的东西,现在都被我们看得清晰明白;事情有了个水落石出的结果,我们感觉拥有了某种彻底的优势。丰富的阅历使我们停止对他人抱有太高的期待,因为,总的说来,他人并不都是些经我们加深了解以后就会取得我们的好感和赞许的人。相反,我们知道,除了一些很稀有和幸运的例子以外,我们碰到的除了是人性缺陷的标本以外,不会是别的东西。对于这些人我们最好敬而远之。因此,我们不再受到生活中惯常幻象的迷惑。我们从一个人的外在就可以判断其为人;我们不会渴望跟这种人做更深入的接触。最后,与人分离、与自己为伴的习惯成为了我们的第二天性,尤其当孤独从青年时代起就已经是我们的朋友。因此,对于独处的热爱变成了最简单和自然不过的事情。但在此之前,它却必须先和社交的冲动作一番角力。在孤独的生活中,我们如鱼得水。所以,任何出色的个人——正因为他是出色的人,他就只能是鹤立鸡群、形单影只——在年轻时都受到这必然的孤独所带来的压抑,但到了老年,他可以放松地长舒一口气了。
当然,每一个人享受老年好处的程度,由这个人的思想智力所决定。因此,虽然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到老年期的好处,但只有精神卓越的人才最大程度地享受老年的时光。只有那些智力低劣和素质太过平庸的人才会到了老年仍然像在青年时期那样对世俗人群乐此不疲。对于那个不再适合他们的群体来说,他们既啰嗦又烦闷;他们顶多只能做到使别人容忍他们。但这以前,他们可是受到人们欢迎的人。
我们的年龄和我们对社交的热衷程度成反比——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发现哲学上的目的论发挥了作用。一个人越年轻,他就越需要在各个方面学习。这样,大自然就为年轻人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人们在与自己相仿的人交往时,也就是互相学习了。在这方面,人类社会可被称为一个庞大的贝尔·兰卡斯特模式的教育机构。一般的学校和书本教育是人为的,因为这些东西远离大自然的计划。所以,一个人越年轻,他就越感兴趣进入大自然的学校——这合乎大自然的目的。
正如贺拉斯所说的,“在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完美无瑕”。印度的一句谚语说:“没有不带茎柄的莲花”。所以,独处虽然有着诸多好处,但也有小小的不便和麻烦。不过,这些不便和麻烦与跟众人在一起时的坏处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一个真正有内在价值的人肯定会发现孤身的生活比起与他人在一起更加轻松容易。但是,在孤独生活的诸多不便当中,一个不好之处却并不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正如持续呆在室内会使我们的身体对外界的影响变得相当敏感,一小阵冷风就会引致身体生病;同样,长期离群索居的生活会使我们的情绪变得异常敏感,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话语,甚至别人的表情、眼神,都会使我们内心不安、受伤和痛苦。相比之下,一个在熙攘、繁忙当中生活的人却完全不会注意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出于对别人的有理由的厌恶,迫于畏惧而选择了孤独的生活,那么,对于孤独生活的晦暗一面他是无法长时间忍受的,尤其正当年轻的时候。我给予这种人的建议就是养成这样的习惯:把部分的孤独带进社会人群中去,学会在人群中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孤独。这样,他就要学会不要把自己随时随地的想法马上告诉别人;另外,对别人所说的话千万不要太过当真。他不能对别人有太多的期待,无论在道德上抑或在思想上。对于别人的看法,他应锻炼出一副淡漠、无动于衷的态度,因为这是培养值得称道的宽容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手段。
虽然生活在众人之中,但他不可以完全成为众人的一分子;他与众人应该保持一种尽量客观的联系。这样会使他避免与社会人群有太过紧密的联系,这也就保护自己免遭别人的中伤和侮辱。关于这种与人交往的节制方式,我们在莫拉丹所写的喜剧《咖啡厅,或新喜剧》中找到那值得一读的戏剧描写,尤其在剧中第一幕的第二景中对 d.佩德罗的性格的描绘。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社会人群比喻为一堆火,明智的人在取暖的时候懂得与火保持一段距离,而不会像傻瓜那样太过靠近火堆;后者在灼伤自己以后,就一头扎进寒冷的孤独之中,大声地抱怨那灼人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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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们-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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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们
女子是不够朋友的。无论两个女人好到怎样程度,要是其中有一个结了婚的话,"友谊"就进了坟墓,我从前有许多好友,现在都貌合神离,有些且音讯沓然了,原因是我已结了婚,而且有了孩子,不复是"伟大女性",够不上同前程远大的她们谈交情。而我呢,委实也没有想过将要离异了丈夫,抛弃了婴儿,去享受和这些女伴们一同研究皮鞋式样之类的乐趣。
我从未向她们夸说过我的丈夫如何豪富,我的孩子如何美丽等惹厌话,也未曾目规飞鸟地怠慢她们过,更没有对她们敷衍地打过"今天天气…、价…恰…恰…"等会请,然而我与她们之间,确是有了隔膜了。
有时我在公园路某洋服后门口遇见几位身披浅灰色着大衣的旧友,约我加入妇女国货服用会,并坚嘱预备好提案,以便开会时当众提出。我自顾天此雅兴,且没有新农可于此开会日参加"时装竞赛",只得婉谢了;她们立刻现出不悦而且轻视的颜色,悻悻地走开。
有时我在电影场遇见几位布衫短裙的女志士,她们滔滔不绝地对我讲了许多"整个的社会问题",我却没有"顽石点头",但也不曾与之舌战,其原因是:(一)全神贯注到银幕上的动作和表情,宁可辜负女友们四溅的香唾,却不愿让自己的四毛钱花得冤枉。(二)恐"雄辩"要惊起邻排的座,惹得被写为"死要出风头"。(三)更恐她们评论时事,累及自己受反动嫌疑。结果,只得又不欢而散。
有时居然也有几个故友来"拜访"我,在促膝工作完毕后,谈心却不得劲儿:她们批评我房中的木器窗帷的颜色,以至于我丈夫的面貌;而我却觉得这些实在都没有心地要谈的。而且她们的意见又与我相左:她们嫌我木器上象牙欠嵌得多,而我心中却觉得耐久的紫檀并不一定要乱镶上什么象牙;她们以为窗谁该用淡红轻绸,而我却觉得纯白轻纱似较洁雅;她们介绍我许多名贵的脂粉,而我却恨庭中钞票不够;她们说我丈夫欠白皙,而我却从来不喜欢"梅兰芳式"的男子…,话虽如此,我口中却不得不唯唯称是,否则就将被加上一个爱戴高帽子"的恶名了。
有时我也曾去找过人家,她们正在疾写男子压迫女人,女子得赶快起来,自谋解放。"最痛心的是,"她们把话头针对了我说:将多有希望的女子,嫁后就完全变了,简直不知道有独立人格!"这类新名词,在四五年前,我也曾把它当过口头禅,如今此词久已不弹,听起来似乎有些深奥。我的意思是,夫妇间应得互相迁就,互相谅解,难道不你一枪,我一刀"的,就没有独立人格了吗?""独立人格"?我委实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遗失了它?现在该到何处去招寻?但是,事实逼迫着我,又不得不附和着讲些男子薄幸这类话,虽然我至今尚未发现丈夫负心的痕迹。可是结果出于意外,我卖尽了力,代价只换得轻轻被说一声"无志气,甘心作男子奴隶!"
于是我觉得自己落伍了,结婚就落了女友们的"伍"。我不复是"伟大的女性"。
"女子是不够朋友的。"我的女友们在失望中感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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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手-贾平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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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太白山的北麓往上,越上树木越密越高,上到山的中腰再往上,树木则越稀越矮。待到大稀大矮的境界,繁衍着狼的族类,也居住了一户猎狼的人家。
这猎手粗脚大手,熟知狼的习性,能准确地把一颗在鞋底蹭亮的弹丸从枪膛射出,声响狼倒。但猎手并不用枪,特制一根铁棍,遇见狼故意对狼扮鬼脸,惹狼暴躁,扬手一棍扫狼腿。狼的腿是麻秆一般,着扫即折。然后拦腰直磕,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
几年里,矮林中的狼竟被猎杀尽了。
没有狼可猎,猎手突然感到空落。他常常在家坐喝闷酒,倏忽听见一声嚎叫,提棍奔出来,鸟叫风前,花迷野径,远近却无狼迹。这种现象折磨得他白日不能安然吃酒,夜里也似睡非睡,欲睡乍醒。猎手无聊得紧。
一日,懒懒地在林子中走,一抬头见前边三棵树旁卧有一狼作寐态,见他便遁。猎手立即扑过去,狼的逃路是没有了,就前爪搭地,后腿拱起,扫帚大尾竖起,尾毛拂动,如一面旗子。猎手一步步向狼走近,眯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连吼三声,震得树上落下一层枯叶。猎手将落在肩上的一片叶子拿了,吹吹上边的灰气,突然棍击去,倏忽棍又在怀中,狼却卧在那里,一条前爪已经断了。猎手哈哈大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棍要再磕狼腰,狼狂风般跃起,抱住了猎手,猎手在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伤而发疯的恶狼,棍掉在地上,同时一手抓住了一只狼爪,一拳直塞进弯过来要咬手的狼口中直抵喉咙。人狼就在地上滚翻搏斗,狼口不能合,人手不敢松。眼看滚至崖边了,继而就从崖头滚落数百米深的崖下去。
猎手在跌落到三十米,崖壁的一块凸石上,惊而发现了一只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一脑壳桃花瓣。猎手看出这是狼的狼妻。有狼妻就有狼家,原来太白山的狼果然并未绝种。
猎手在跌落到六十米,崖壁窝进去有一小小石坪,一只幼狼在那里翻筋斗。这一定是狼的狼子。狼子有一岁吧,已经老长的尾巴,老长的白牙。这恶东西是长子还是老二老三?猎手在跌落到一百米,看见崖壁上有一洞,古藤垂帘中卧一狼,瘦皮包骨,须眉灰白,一右眼瞎了,趴聚了一圈蚁虫。不用问这是狼的狼父了。狡猾的老家伙,就是你在传种吗?狼母呢?
猎手在跌落到二百米,狼母果然在又一个山洞口。
……
猎手和狼终于跌落到了崖根,先在斜出的一棵树上,树咔嚓断了,同他们一块坠在一块石上,复弹起来,再落在草地上。猎手感到巨痛,然后一片空白。
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只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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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姨细姨及其他-张爱玲
t xt ~小 说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衰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难,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并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姐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姐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荀太大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姐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大年轻。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姐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但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姐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姐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姨”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始妨是堂表姐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投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的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妻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姐妹仍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姐姐“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姐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宇,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妻,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0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苟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
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
②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
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
——是爱他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大有两点矛盾:
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姐彩风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通见的人,较罗曼蒂克;
②因为她比荀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表子”,大停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萄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四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宇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
……是在探讨人心中“价值感”的问题。 (所以女主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姜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兔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至于显得突死了。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收入《续集》,台北皇冠出版社1988年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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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花·鹤和鬼火-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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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
夏老人送给李小龙一盆昙花。昙花在这一带是很少见的。夏老人很会养花,什么花都有。李小龙很小就听说过“昙花一现”。夏老人指给他看:“这就是昙花。”李小龙欢欢喜喜地把花抱回来了。他的心欢喜得咚咚地跳。
李小龙给他浇水,松土。白天搬到屋外。晚上搬进屋里,放在床前的高茶几上。早上睁开眼第一件事便是看看他的昙花。放学回来,连书包都不放,先去看看昙花。
昙花长得很好,长出了好几片新叶,嫩绿嫩绿的。李小龙盼着昙花开。
昙花茁了骨朵儿了!
李小龙上课不安心,他总是怕昙花在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开了。他听说昙花开,无定时,说开就开了。
晚上,他睡得很晚,守着昙花。他听说昙花常常是夜晚开。昙花就要开了。
昙花还没有开。
一天夜里,李小龙在梦里闻到一股醉人的香味。他忽然惊醒了:昙花开了!
李小龙一骨碌坐了起来,划根火柴,点亮了煤油灯:昙花真的开了!
李小龙好像在做梦。
昙花真美呀!雪白雪白的。白得像玉,像通草,像天上的云。花心淡黄,淡得像没有颜色,淡得真雅。她像一个睡醒的美人,正在舒展着她的肢体,一面吹出醉人的香气。啊呀,真香呀!香死了!
李小龙两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昙花。看了很久,很久。
他困了。他想就这样看它一夜,但是他困了。吹熄了灯,他睡了。一睡就睡着了。
睡着之后,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昙花开了。
于是李小龙有了两盆昙花。一盆在他的床前,一盆在他的梦里。
李小龙已经是中学生了。过了一个暑假,上初二了。
初中在东门里,原是一个道士观,叫赞化宫。李小龙的家在北门外东街。从李小龙家到中学可以走两条路。一条进北门走城里,一条走城外。李小龙上学的时候都是走城外,因为近得多。放学有时走城外,有时走城里。走城里是为了看热闹或是买纸笔,买糖果零吃。
从李小龙家的巷子出来,是越塘。越塘边经常停着一些粪船。那是乡下人上城来买粪的。李小龙小时候刚学会折纸手工时,常折的便是“粪船”。其实这只纸船是空的,装什么都可以。小孩子因为常常看见这样的船装粪,就名之曰粪船了。
从越塘的坡岸走上来,右手有几家种菜的。左边便是菜地。李小龙看见种菜的种青菜,种萝卜。看他们浇粪,浇水。种菜的用一个长把的水舀子舀满了水,手臂一挥舞,水就像扇面一样均匀地洒开了。青菜一天一个样,一天一天长高了,全都直直地立着,都很精神,很水灵。萝卜原来像菜,后来露出红红的“背儿”,就像萝卜了。他看见扁豆开花,扁豆结角了。看见芝麻。芝麻可不好看,直不老挺,四方四棱的秆子,结了好些带小毛刺的蒴果。蒴果里就是芝麻粒了。“你就是芝麻呀!”李小龙过去没有见过芝麻。他觉得芝麻能榨油,给人吃,这非常神奇。
过了菜地,有一条不很宽的石头路。铺路的石头不整齐,大大小小,而且都是光滑的,圆乎乎的,不好走。人不好走,牛更不好走。李小龙常常看见一头牛的一只前腿或后腿的蹄子在圆石头上“霍——哒”一声滑了一下,——然而他没有看见牛滑得摔倒过。牛好像特别爱在这条路上拉屎。路上随时可以看见几堆牛屎。
石头路两侧各有两座牌坊,都是青石的。大小、模样都差不多。李小龙知道,这是贞节牌坊。谁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是为哪一个守节的寡妇立的。那么,这不是白立了么?牌坊上有很多麻雀做窠。麻雀一天到晚叽叽喳喳地叫,好像是牌坊自己叽叽喳喳叫着似的。牌坊当然不会叫,石头是没有声音的。
石头路的东边是农田,西边是一片很大的苇荡子。苇荡子的尽头是一片乌猛猛的杂树林子。林子后面是善因寺。从石头路往善因寺有一条小路,很少人走。李小龙有一次一个人走了一截,觉得怪瘆得慌。
春天,苇荡子里有很多蝌蚪,忙忙碌碌地甩着小尾巴。很快,就变成了小蛤蟆。小蛤蟆每天早上横过石头路乱蹦。你们干嘛乱蹦,不好老实呆着吗?小蛤蟆很快就成了大蛤蟆,咕呱乱叫!
走完石头路,是傅公桥。从东门流过来的护城河往北,从北城流过来的护城河往东,在这里汇合,流入澄子河。傅公侨正跨在汇流的河上。这是一座洋松木桥。两根桥梁,上面横铺着立着的洋松木的扁方子,用巨大的铁螺丝固定在桥梁上。洋松扁方并不密接,每两方之间留着和扁方宽度相等的空隙。从桥上过,可以看见水从下面流。有时一团青草,一片破芦席片顺水漂过来,也看得见它们从桥下悠悠地漂过去。
李小龙从初一读到初二了,来来回回从桥上过,他已经过了多少次了?
为什么叫做傅公桥?傅公是谁?谁也不知道。
过了傅公桥,是一条很宽很平的大路,当地人把它叫做“马路”。走在这样很宽很平的大路上,是很痛快的,很舒服的。马路东,是一大片农田。这是“学田”。这片田因为可以直接从护城河引水灌溉,所以庄稼长得特别的好,每年的收成都是别处的田地比不了的。
李小龙看见过割稻子。看见过种麦子。春天,他爱下了马路,从麦子地里走,一直走到东门口。麦子还没有“起身”的时候,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麦子一天一天长高了。他掰下几粒青麦子,搓去外皮,放进嘴里嚼。他一辈子记得青麦子的清香甘美的味道。他看见过割麦子。看见过Сhā秧。Сhā秧是个大喜的日子,好比是娶媳妇,聘闺女。Сhā秧的人总是精精神神的,脾气也特别温和。又忙碌,又从容,凡事有条有理。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着对于粮食和土地的脉脉的深情。一天又一天,哈,稻子长得齐李小龙的腰了。不论是麦子,是稻子,挨着马路的地边的一排长得特别好。总有几丛长得又高又壮,比周围的稻麦高出好些。李小龙想,这大概是由于过路的行人曾经对着它撒过尿。小风吹着丰盛的庄稼的绿叶,沙沙地响,像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李小龙在歌里轻快地走着……李小龙有时挨着庄稼地走,有时挨着河沿走。河对岸是一带黑黑的城墙,城墙垛子一个、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城墙外面,有一溜荒地,长了好些狗尾巴草、扎蓬、苍耳和风播下来的旅生的芦秫。草丛里一定有很多蝈蝈,蝈蝈把它们的吵闹声音都送到河这边来了。下面,是护城河。随着上游水闸的启闭,河水有时大,有时小;有时急,有时慢。水急的时候,挨着岸边的水会倒流回去,李小龙觉得很奇怪。过路的大人告诉他:这叫“回溜”。水是从运河里流下来的,是浑水,颜色黄黄的。黑黑的城墙,碧绿的田地,白白的马路,黄黄的河水。去年冬天,有一天,下大雪,李小龙一大早上学去,他发现河水是红颜色的!很红很红,红得像玫瑰花。李小龙想:也许是雪把河变红了。雪那样厚,雪把什么都盖成一片白,于是衬得河水是红的了。也许是河水自己这一天发红了。他捉摸不透。但是他千真万确看见了一条红水河。雪地上还没有人走过,李小龙独自一人,踏着积雪,他的脚踩得积雪咯吱咯吱地响。雪白雪白的原野上流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河,那样单纯,那样鲜明而奇特,这种景色,李小龙从来没有看见过,以后也没有看见过。
有一天早晨,李小龙看到一只鹤。秋天了,庄稼都收割了,扁豆和芝麻都拔了秧,树叶落了,芦苇都黄了,芦花雪白,人的眼界空阔了。空气非常凉爽。天空淡蓝淡蓝的,淡得像水。李小龙一抬头,看见天上飞着一只东西。鹤!他立刻知道,这是一只鹤。李小龙没有见过真的鹤,他只在画里见过,他自己还画过。不过,这的的确确是一只鹤。真奇怪,怎么会有一只鹤呢?这一带从来没有人家养过一只鹤,更不用说是野鹤了。然而这真是一只鹤呀!鹤沿着北边城墙的上空往东飞去。飞得很高,很慢,雪白的身子,雪白的翅膀,两只长腿伸在后面。李小龙看得很清楚,清楚极了!李小龙看得呆了。鹤是那样美,又教人觉得很凄凉。
鹤慢慢地飞着,飞过傅公桥的上空,渐渐地飞远了。李小龙痴立在桥上。
李小龙多少年还忘不了那天的印象,忘不了那种难遇的凄凉的美,那只神秘的孤鹤。
李小龙后来长大了,到了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鹤。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
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
李小龙放学回家晚了。教图画手工的张先生给了他一个任务,让他刻一副竹子的对联。对联不大,只有三尺高。选一段好毛竹,一剖为二,刳去竹节,用砂纸和竹节草打磨光滑了,这就是一副对子。联文是很平常的:
惜花春起早
爱月夜眠迟
字是请善因寺的和尚石桥写的,写的是石鼓。因为李小龙上初一的时候就在家跟父亲学刻图章,已经刻了一年,张先生知道他懂得一点篆书的笔意,才把这副对子交给他刻。刻起来并不费事,把字的笔划的边廓刻深,再用刀把边线之间的竹皮铲平,见到“二青”就行了。不过竹皮很滑,竹面又是圆的,需要手劲。张先生怕他带来带去,把竹皮上墨书的字蹭模糊了,教他就在他的画室里刻。张先生的画室在一个小楼上。小楼在学校东北角,是赞化宫的遗物,原来大概是供吕洞宾的,很旧了。楼的三面都是紫竹,——紫竹城里别处极少见,学生习惯就把这座楼叫成“紫竹楼”。李小龙每天下课后,上楼来刻一个字,刻完回家。已经刻了一个多星期了。这天就剩下“眠迟”两个字了,心想一气刻完了得了,明天好填上石绿挂起来看看,就贪刻了一会。偏偏石鼓文体的“迟”字笔画又多,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刻完了“迟”字的“走之”,揉揉眼睛,一看:呀,天都黑了!而且听到隐隐的雷声——要下雨了:赶紧走。他背起书包直奔东门。出了东门,听到东门外铁板桥下轰鸣震耳的水声,他有点犹豫了。
东门外是刑场(后来李小龙到过很多地方,发现别处的刑场都在西门外。按中国的传统观念,西方主杀,不知道本县的刑场为什么在东门外)。对着东门不远,有一片空地,空地上现在还有一些浅浅的圆坑,据说当初杀人就是让犯人跪在坑里,由背后向第三个颈椎的接缝处切一刀。现在不兴杀头了,枪毙犯人——当地叫做“铳人”,还是在这里。李小龙的同学有时上着课,听到街上拉长音的凄惨的号声,就知道要铳人了。他们下了课赶去看,有时能看到尸首,有时看到地下一摊血。东门桥是全县唯一的一座铁板桥。桥下有闸。桥南桥北水位落差很大,河水倾跌下来,声音很吓人。当地人把这座桥叫做掉魂桥,说是临刑的犯人到了桥上,听到水声,魂就掉了。
有关于这里的很多鬼故事。流传得最广的是一个:有一个人赶夜路,远远看见一个瓜棚,点着一盏灯。他走过去,想借个火吸一袋烟。里面坐着几个人。他招呼一下,就掏出烟袋来凑在灯火上吸烟,不想怎么吸也吸不着。他很纳闷,用手摸摸灯火,火是凉的!坐着的几个人哈哈大笑。笑完了,一齐用手把脑袋搬了下来。行路人吓得赶紧飞奔。奔了一气,又碰得几个人在星光下坐着聊天,他走近去,说刚才他碰见的事,怎么怎么,他们把头就搬下来了。这几个聊天的人说:“这有什么稀奇,我们都能这样!”……李小龙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铁板桥了。他的脚步踏得桥上的铁板当当地响。
天骤然黑下来了,雨云密结,天阴得很严。下了桥,他就掉在黑暗里了。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一条灰白的痕迹,是马路;黑糊糊的一片,是稻田。好在这条路他走得很熟,闭着眼也能走到,不会掉到河里去,走吧!他听见河水哗哗地响,流得比平常好像更急。听见稻子的新秀的穗子摆动着,稻粒磨擦着发出细碎的声音。一个什么东西窜过马路!——大概是一只獾子。什么东西落进河水了,——“卜嗵”!他的脚清楚地感觉到脚下的路。一个圆形的浅坑,这是一个牛蹄印子,干了。谁在这里扔了一块西瓜皮!差点摔了我一跤!天上不时扯一个闪。青色的闪,金色的闪,紫色的闪。闪电照亮一块黑云,黑云翻滚着,绞扭着,像一个暴怒的人正在憋着一腔怒火。闪电照亮一棵小柳树,张牙舞爪,像一个妖怪。
李小龙走着,在黑暗里走着,一个人。他走得很快,比平常要快得多,真是“大步流星”,踏踏踏踏地走着。他听见自己的两只裤脚擦得刹刹地响。
一半沉着,一半害怕。
不太害怕。
刚下掉魂桥,走过刑场旁边时,头皮紧了一下,有点怕,以后就好了。
他甚至觉得有点豪迈。
快要到了。前面就是傅公桥。“行百里者半九十”,今天上国文课时他刚听高先生进过这句古文。
上了傅公桥,李小龙的脚步放慢了。
这是什么?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
一道一道碧绿的光。在苇荡上。
李小龙知道,这是鬼火。他听说过。
绿光飞来飞去。它们飞舞着,一道一道碧绿的抛物线。绿光飞得很慢,好像在幽幽地哭泣。忽然又飞快了,聚在一起;又散开了,好像又笑了,笑得那样轻。绿光纵横交错,织成了一面疏网:忽然又飞向高处,落下来,像一道放慢了的喷泉。绿光在集会,在交谈。你们谈什么?……李小龙真想多停一会,这些绿光多美呀!
但是李小龙没有停下来,说实在的,他还是有点紧张的。
但是他也没有跑。他知道他要是一跑,鬼火就会追上来。他在小学上自然课时就听老师讲过,“鬼火”不过是空气里的磷,在大雨将临的时候,磷就活跃起来。见到鬼火,要沉着,不能跑,一跑,把气流带动了,鬼火就会跟着你追。你跑得越快,它追得越紧。虽然明知道这是磷,是一种物质,不是什么“鬼火”,不过一群绿光追着你,还是怕人的。
李小龙用平常的速度轻轻地走着。
到了贞节牌坊跟前倒真的吓了他一跳!一条黑影,迎面向他走来。是个人!这人碰到李小龙,大概也有点紧张,跟小龙擦身而过,头也不回,匆匆地走了。这个人,那么黑的天,你跑到马上要下大雨的田野里去干什么?
到了几户种菜人家的跟前,李小龙的心才真的落了下来。种菜人家的窗缝里漏出了灯光。
李小龙一口气跑到家里。刚进门,“哇——”大雨就下下来了。
李小龙搬了一张小板凳,在灯光照不到的纜乳芟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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