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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炭上的一滴糖-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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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课本上有道题,鲁迅先生写道“我的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课后题问“这句话反映了鲁迅先生的什么心情?”
老罗当年念到这儿就退学了,他说“我他妈的怎么知道鲁迅先生在第二自然段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教委知道,还有个标准答案”
冯唐是另一种高中生,他找了一个黑店,卖教学参考书,黄皮儿的,那书不应该让学生有,但他能花钱买着,书中写着标准答案“这句话代表了鲁迅先生在敌占区白色恐怖下不安的心情”。他就往卷子上一抄。
老师对全班同学说“看,只有冯唐一个同学答对了。”
后来过了好多年,他俩认识了。
老罗一直初中学历,没买假文凭,没考电大。贩中药,摆地摊,来北京混滚滚红尘,冯唐在协和学完了医,美国念完博士,进了麦肯锡当完了合伙人,买了后海的四合院,老罗刚来北京住他家,他给老罗找钱投资搞学校。“有了钱,有什么坏事儿,就更敢作了”
老罗在饭桌上横绝四海,嬉笑怒骂,冯唐是饭桌上不吭不哈,挺文静的,但眼睛活,别人说没意思的话他就拿手机拍桌上的姑娘,有人说邪话,他笑得又快又坏,有时候还侧头跟老罗补充句什么,我们没听清,问说什么,老罗一挥手“别问了,这是个流氓”
我当时觉得冯唐狷狂,有天晚上吃完饭一起坐车,他跟我说从小没考过第二,托福考满分,不用背,是照相机记忆力。写东西的时候根本不想,憋不住了一坐,象有人执着他手往下写。
我心里想,这哥们实在是。
后来还跟老罗聊过“他挺有优越感啊”
老罗带着欣赏之意说“臭牛逼呗”。他自己也根本不是个谦退的人,“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一开始冯唐的小说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好象我们的存在只是象一面镜子映射出他们,不容易有共鸣。
不过他的文字真是腥,鲜,写跟姑娘在实验室用烧杯喝七十度的医用酒精,边上都是用福尔马林泡着的人体器官,“我喝得急了,半杯子下去,心就跳出胸腔,一起一伏地飘荡在我身体周围,粉红汽球似的,我的棒棒强直,敲打我的拉锁,破开泥土的地面就可以呼吸,拉开帷幕就可以歌唱。酒是好东西,我想,如果给一棵明开夜合浇上两瓶七十度的医用酒精,明天夜合会脸红吗?香味会更浓吗?它的枝干会强直起来吗?”
中国字和中国字往一块这样一放,象有线金光钻在冯唐的文字里,有的地方细尾一荡抽人一下。
这挺怪的,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我的课外阅读是批判胡风的文件和作文通讯,写作文是“平地春雷一声响,四人帮被粉碎了”,他这个东西从哪儿来的?
大概是因为他和老罗都把背标准答案的时间省下了,老罗退学后,看李敖王朔《罗马帝国衰亡史》,冯唐看劳伦斯,二十四史和《金瓶梅》。我十七岁学汪国真的时候,他俩已经写小说了,老罗写个挺魔幻的尿床故事,投给《收获》,冯唐投的是《少年文艺》,里头有句诗,一个半大孩子,已经邪得很狰狞了,“我没有下体,也能把你燃烧”。
他们都这么野气生蛮地长起来,瞧不上肉头肉脑的精英,香港有个董桥,句子写得刻苦又艳丽,六十岁的时候感慨:“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文章叫《锻句炼字是礼貌》。
冯唐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象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
朋友里说起冯唐,分两类,一类喜欢他,说“他左手一指明月,右手一指沟渠,然后把手指砍了。”
另一类连他的名字都不能提,“阴气太重”
我理解他们说的“阴气”是什么。
有次跟冯唐说起韩寒,他说韩的杂文好,我问他觉得韩的小说怎么样,他举个例子说有个他喜欢的作家叫伊恩,写过八个中篇,全是禁忌,欺负白痴什么的,非常颠覆根本道德的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但是他的视角是好小说家的视角。”
他说了个细节“他们在二楼,在一个小渔港旁边,有鱼的味道一直在,跟女生抱在一起,感到怪兽在挠那个墙,他说给那个女生听,那个女生一开始没听到,慢慢她也听到了。”
这个细节让他感到用口语无法表达的那种敏感,“这是正常人的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是正常人在某一天,或者下雨,或者醒来,忽然感觉到的东西。”
他说,这就是小说家的责任。
他说“韩寒根本没摸到门呢”
他认为自己有这个敏感,“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他学医的几年加重了这个气息,“我记得卵巢癌晚期的病人如何像一堆没柴的柴火一样慢慢熄灭,如何在柴火熄灭几个星期之后,身影还在病房慢慢游荡,还站到秤上,自己称自己的体重。”
能看到最黑暗处的人,大概有曹雪芹说的残忍乖僻与灵明清秀两气相遇的气质,“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我奇怪的是,写这一类字儿的人一般远离俗务,吃完大酒横着肚腹,让帝王让开别挡着光。他不,从美国回了香港,香港又回了内地,还转到大国企工作,当上了局级干部,简直是泡在世俗里,“中午喝酒,喝到三点,谈,谈到了晚饭,没谈完,吃完晚饭看二人转,晚饭被三中全会了。吃完凉菜,就站着敬酒。喝得吐了再喝,到十二点。”
我问,天天开会怎么办?
他说有个大官儿跟他说“开会的时候带一念珠,就当听和尚念经”
d的套路,老外的套路,政治的套路,商业的套路,他都熟。说政治需要相对透明的规则,如果没有很多年的契约精神的积累,办不到。“现在要不然是大国企,要不然是小本生意。别的根本形成不了力量”,我说你能做什么,他打个比方,现在都知道医院不行,要靠药养着,他当年的协和的同学都是严重低工资,但没有载体帮它扭这个劲儿。他想利用这个国企去开个十家医院,不要什么人都去协和。
他说,现在这种垄断的状况,只能试试拧身钻进体制,“把事挑起来”
我有什么俗事儿就问问他,他说他有个有用玩意儿,是一个戴金链子的美国老太太教的,在麦肯锡公司苦练了十年,叫金字塔原则。给我发个文件来。
“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则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他写“对于金字塔每一层的支持论据,有个极高的要求:mece(mutually exclusive and collectively exhaustive),即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穷尽不遗漏。不遗漏才能不误事,不重叠才能不做无用功。”
我才第一次看到他搞咨询管理的嘴脸 “过去皇帝早朝殿议,给你三分钟,现在你在电梯里遇到领导,给你三十秒,你只汇报中心论点和一级支持论据,领导明白了,事情办成了。如果领导和刘备一样三顾你的茅庐,而且臀大肉沉,从早饭坐到晚饭,吃空你家冰箱。你有讲话的时间,他有兴趣,你就汇报到第十八级论据,为什么三分天下,得蜀而能有其一。有了这个原则,交流起来最有效。”
这人是有志于世事的,看中曾国藩立德立功立言三大不朽,“曾国藩牛啊,把自己的肉身当成蜡烛,剁开两节,四个端点,点燃四个火苗燃烧,在通往牛逼的仄仄石板路上发足狂奔。”
所以他第一学老曾人情练达,依靠常识百事可做。第二如果想立事功,不要总在集团总部务虚,到前线去,到二级公司去,真正柴米油盐酱醋茶,对付痞子混子傻子疯子,对一张完整明确的损益表负责。第三学老曾灵明无着,物来顺应,不象和尚隐入五百里深山,要喝尽世事煮沸的肉汤,领会什么是“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但有一样他恐怕学不来,老曾一辈子一只青藤箱,一件布衣,前襟上还带着油渍,稍有点世俗之念,就骂自己是畜生,说不为圣贤,就为禽兽。他是两样都要,事功文章古玉姑娘,哪样都舍不得。
其实他心里挺清楚的,知道真正的文学要付出什么代价,不象司马迁那样付出身体,就得象曹雪芹这样付出穷苦。真要想醇酒美人还要文章传世,有点贪婪。他也想象狗子那样一张苦瓜脸,一支潦倒笔,“全知全能又百无一用地度过一生”。
但他有一个妈,他妈是纯种蒙古人,老了还穿一身大红裙,脖子里挂狼牙,一人能喝一瓶蒙古套马杆酒,看见长的好的动植物,说拿回家炖了,见着风景好的地儿,说占一块盖房子。
有这么一妈,他就不太可能成阮籍,嵇康。加上他是红旗下的蛋,没战火没乱世,听着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长大,大学宿舍里天天喝着劣质茉莉花茶坐看紫禁城的金琉璃顶鬼火闪动,出了国干了咨询又知道了一张a4纸上写了字能换两万美刀。
这样的人哪儿还能受得了“百无一用”。
我问他权力对你来讲有吸引力么,他想了一会儿说“我能感觉到吸引,但没有形成贪恋,大权在握的时候,还是挺爽的”
他想了一下,又说,还是挺爽的。
然后又说了一句,还是挺爽的
又拿一个朋友举例子“你说老陈他做的事是全行业里最好的,但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去跟一帮傻Ъ竞聘?因为没有待遇就没这个台子,这是个两难,当然要到这儿,你非得扭自己一下,但这扭一下,肯定就离你自己心里的理想远一点。”
陆放翁有句话说“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冯唐说他看了有点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命。
有不少人劝他,什么都有了,风景好的地儿哪儿都有房,干嘛不停下来专职写。
他说,“有一个人天天背水上山,后来山上有了井,他还一直背,有人就说,你干嘛还背这个篓,他说后背冷。”
他有次说“比如我立志要当一个酒保,那又怎么样呢?但按传统价值观就是不靠谱的。”
我说“你能摆脱么”
他说“摆脱不了,所以我要反抗。”
反抗方式之一是写黄书,知道发不了。还要写。说是他小时候看劳伦斯,看肉蒲团,看金瓶梅的结果,想要写本又真又好又善良的,“象花丝要把花药传给雌花的蕊柱上一样美好,象饿了吃饭再饿再吃一样善良”,传个五百年造福人类。
说想发我看,又挺不安“柴老师你不会觉得我是流氓吧”。
嗨,柴老师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我说你撒开写吧,写字儿的人是造物,给万物命名。
后来他发大纲来看,叫《不二》,第一句话是鱼玄机站山岗上对老禅师说“你要看我的祼体么?”后边都是大尺度,挑战禁忌,汁液淋漓,我没觉得不适,只是有点不太明白他想写什么。
有次说起来这个,他说很多小说,不说明什么,看了更糊涂,或者让你以为明白的,再次糊涂。“《不二》,故事清晰,人物背景清晰,力量起伏清晰,但是人物如何评判,对错等等,毫无结论。”
那你为什么要写黄书?我问。
他说“我推崇的不是滥交,我只是要抛开审美和正统思维,因为接受新思维对于流氓是很容易的,对于社会主义老太太是很困难的。”
他问他爸,到这个年纪,你人生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他爸说我想解放台湾。
他挺感慨,说这么样的一个人心基础,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很容易碰到很大范围反对,再正确,也怎么都推不动的。“谁呆在这个位置上,都推不动 ——-并不说这个对,但这是一个现实。如果这么一个人群,让他们来支持你,只能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如果想站起来反对什么,反的人也是大字报言论。
他说,“如果成了,可能更差。”
他用这个解释他为什么不谈时事,也不跟什么东西正面冲突,要写文艺。
冯唐说“文艺有什么作用?至少能启人心,多有点美感,往天上一看,不光有太阳。这人一分心,独立性就能建立一些。”
他这话象蔡元培说过的,“一个没审美的民族是不知善恶的”,所以一战后蔡有个观点,道德的提高要依靠美术的教育,“美无私利,可以“隔千里兮明月”,有普遍性。将人我之见渐渐熄灭。”
冯唐说他有个中篇,是写辽代太监的故事,他说,“我想用我的方式写写历史,平时听的这些事儿,至少可以有另外的解读,你听到的不是真理,只是真相的另一种说法。至少是我认为的说法。汪精卫是个大坏蛋吗?看你怎么看了。人心应该相对复杂起来。不要从小就是标准答案,不是就错。”
这时候是能看出有了钱的好处——–写的时候可以百无禁忌,不为印成纸,不为挣银子,写完提笔四顾,踌躇满志,他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维独立,很多事儿你是不敢做的。反过来说,经济上自信,你有自觉精神,能独立思考,这是分不开的。”
这是他对自由的理解,有一点象他喜欢的毛姆笔下的人物,“他象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
他文字上嚣张得厉害,怪力乱神,但说起话很平常。这个挺好,怕就怕反过来。
他们说他喝大后,说话尺度极大,但我没赶上过,所以我觉得他是个内向的人,跟女生说话离远一站,有时候还结巴,觉得他这人也象他的小说一样,好象疯长的时候抽条太快,总有一部分是没有发育成熟的样子。
他当然也会一些闷骚的招,比如趴在桌上,眼巴巴地看着人“累了”,然后单位里的大姐们立刻心软“快去睡快去睡,我来做”这也就是那种中学小男生把戏,他还老有点不好意思““金牛座其实没那么花心”他补一句“跟他能得到的机会相比”
他说他喜欢的女的从没变过。都是一个类型,都满强的,用他的话说象剪刀一样气势汹汹地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两天没理,一回身发现已经上吊了”.
他家王老师挣钱比他还厉害,不化妆,背个“为人民服务”的布包,聪敏过人,饭桌上,他稍说句过头话,她看他一眼,他就笑嘻嘻举杯敬她“王老师,祝你幸福”
两人碰杯一笑。
有次聊天,谈起婚姻,他一拍桌子说你可是问对人了,严肃地想了半天,说有一点最重要“两人还是要爱过,就算成了灰,也是后来婚姻的基础。”
这话多平常,他这么个看来放浪形骸的人说出来有点怪,他说有的事无论你有多聪明,道理多浅显,不是机缘巧合时你就是不明白。
所以他虽然老拿亨利米勒的话来搞点流氓气,“if you feel confused ,fuck”,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把女性当成猎物的人,甚至有点崇拜之情,不可能轻慢或者亵渎。就他这样的,谈个恋爱分个手都纠结个十年八年,稍下点雨就要写几句诗内心才平静,一辈子跟自己左缠右斗,也就是个场面花哨。
有次饭局上,有个姑娘跟他同来,头发脸蛋黑白分明。
中间他和老罗去撒尿,歪头主动对老罗说“发乎情发乎情只是发乎情”。
哪儿有流氓还解释的。
我俩有时候约个小局,吃饭喝茶。
我们七十年代男女中学时疏离得很,互相猜测,彼此羞辱,我回忆起来几乎没跟男同学四目对视过,他是当时在楼顶上看着姑娘们青白分明的发际线,“都能闻到她们的味儿”,但也不敢搭讪。
之后二十多到三十多,男女都忙着恋爱,寸寸弯强弓,伤筋动骨地折腾,活在对自己和对方的想象里,哪有功夫互相了解。
到了这会儿,大雪初歇,天蓝得发紫,风把房顶上的积雪吹得满天都是,金光闪闪,好象才刚睁眼看到世界本然,觉得对方和自己都不是神,不是泥,都是人。
我原来对他的小说有些抵触,觉得当中的女性并不让我觉得亲切,后来他有次说“我只能通过我理解人”,我忽然觉得,我根本用不着通过他的小说去看到女性,他的身上就蕴涵着女性,他书里那个精瘦的小黑男孩身上,就有我自己,童年时热爱大白热馒头,芝麻酱沾白糖,喝什么茶都是茉莉花味儿,常看的书摸得又厚又亮,头顶上是春天槐树上好多叫吊死鬼的虫子,拐过路边,“天上两三朵很闲的云很慢地变换各自的形态,胡同里两三个老头儿薄棉袄还没去身,坐在马扎上,泡在太阳里,看闲云变换。”。
有次和菜头深更半夜在msn上说,看到冯唐写的一段话,看得他差点号啕大哭。说是有次开车的时候,看到前方有只松鼠被自己的车吓愣了。
“那只松鼠有我见过最困惑的眼神,很小地站立地在我车前不远的行车线内,下肢站立,上肢屈起,两腮胡须炸开,它被吓呆了,快速左打轮,车入超车道,它也跟着闪进快车道,后轮子轻轻一颠,没听见吱的一声,但一定被压成了鼠片。太上忘情,如果更超脱一点,就不会走上这条路,最下不及情,如果再痴呆一点,就不会躲闪。小白和我就在中间,难免结局悲惨,被压成鼠片。”
无论男女,作为动物活在世上,一粒果子迸溅在嘴里的滋味是一样的,为对方梳理皮毛的眷恋是一样的,被命运辗过的痛苦是一样的,生之狂喜和死之无可奈何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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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晚上聊完天,他送我从院子出来坐车,好象是夏末,月亮底下,槐树下的细胡同走好长,树的小黑手指指着大银星星,有几个男人坐在路边上借着杂货铺子的光说话,有一个大嫂胡乱挽了个簪,花绸裤子白胖小腿,拿只铝盆哗一声把水泼在我们的脚前一截,月光下水印子象墨一样流得哪儿都是。
冯唐老说他心里有肿胀,要写出来,要化掉,才舒服痛快。
能痛惜这样的夏夜,又知道自己非死不可,这样的人才有肿胀,才写,他的博客名字叫“用文字打败时间”
归根结底,没什么是不朽的,我们终将化为粉尘,归彼大荒,但还是要写,写是一件没办法的事,什么也不图,却非这么不可。王小波说,双目失明的汉弥尔顿为什么还坐在黑灯瞎火里头写十四行诗?那就叫“自我”。
他说,“我永远不希望有一天我心安理得,觉得一切都平稳了,我情愿它永不沉默,它给我带来什么苦难都成,我希望它永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象火炭上的一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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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大胖子—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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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大胖子是五小的斋夫。五小是县立第五小学的简称。斋夫就是后来的校工、工友。詹大胖子那会,还叫做斋夫。这是一个很古的称呼。后来就没有人叫了。“斋夫”废除于何时,谁也不知道。
詹大胖子是个大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尤其是夏天,他穿了白夏布的背心,露出胸脯和肚子,浑身的肉一走一哆嗦,就显得更白,更胖。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脸色就变成粉红的,成了一个粉红脸的大白胖子。
五小的校长张蕴之、学校的教员——先生,叫他詹大。五小的学生叫他的时候必用全称:詹大胖子。其实叫他詹胖子也就可以了,但是学生都愿意叫他詹大胖子,并不省略。
一个斋夫怎么可以是一个大胖子呢?然而五小的学生不奇怪。他们都觉得詹大胖子就应该像他那样。他们想象不出一个瘦斋夫是什么样子。詹大胖子如果不胖,五小就会变样子了。詹大胖子是五小的一部分。他当斋夫已经好多年了。似乎他生下来就是一个斋夫。
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他在屋里坐着。他有一间小屋,在学校一进大门的拐角,也就是学校最南端。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了当门房即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这学校有两架挂钟,一架在教务处。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这两架钟。喀拉喀拉,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下课了!詹大胖子的铃声摇得小学生的心里一亮。呼——都从教室里窜出来了。打秋千、踢毽子、拍皮球、抓子儿……詹大胖子摇坏了好多铃铛。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
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
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路边两棵梧桐树之间。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钟不打的时候,绳绕在梧桐树干上,打一个活结。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
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这个学校有几个地方都栽着冬青树的树墙子,大礼堂门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道,校园外边一道,幼稚园门外两边各有一道。冬青树长得很快,过些时,树头就长出来了,参差不齐,乱蓬蓬的。詹大胖子就拿了一把很大的剪子,两手执着剪子把,叭嗒叭嗒地剪,剪得一地冬青叶子。冬青树墙子的头平了,整整齐齐的。学校里于是到处都是冬青树嫩叶子的清香清香的气味。
詹大胖子老是剪冬青树。一个学期得剪几回。似乎詹大胖子所做的主要的事便是摇铃——打钟,剪冬青树。
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给校园里的花浇水。
这个校园没有多大点。冬青树墙子里种着羊胡子草。有两棵桃树,两棵李树,一棵柳树,有一架十姊妹,一架紫藤。当中圆形的花池子里却有一丛不大容易见到的铁树。这丛铁树有一年还开过花,学校外面很多人都跑来看过。另外就是一些草花,剪秋罗、虞美人……。还有一棵鱼儿牡丹。詹大胖子就给这些花浇水。用一个很大的喷壶。
秋天,詹大胖子扫梧桐叶。学校有几棵梧桐。刮了大风,刮得一地的梧桐叶。梧桐叶子干了,踩在上面沙沙地响。詹大胖子用一把大竹扫帚扫,把枯叶子堆在一起,烧掉。黑的烟,红的火。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他还帮先生印考试卷子。詹大胖子推油印机滚子,先生翻页儿。考试卷子印好了,就把蜡纸点火烧掉。烧油墨味儿飘出来,坐在教室里都闻得见。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除了摇上课铃、下课铃,——打上课钟、下课钟之外,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他在他那间小屋里卖。他那小屋里有一个一面装了玻璃的长方匣子,里面放着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摇了下课铃,或是打了上课钟,有的学生就趁先生不注意的时候,溜到詹大胖子屋里买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贵好多!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
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的糖不卫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
但是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在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
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就是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得很平静。除了放寒假、放暑假,他回家,其余的时候,都住在学校里。——放寒假,学校里没有人。下了几场雪,一个学校都是白的。暑假里,学生有时还到学校里玩玩。学校里到处长了很高的草。每天放了学,先生、学生都走了,学校空了。五小就剩下两个人,有时三个。除了詹大胖子,还有一个女教员王文惠。有时,校长张蕴之也在学校里住。
王文蕙家在湖西,家里没有人。她有时回湖西看看亲戚,平时住在学校里。住在幼稚园里头一间朝南的小房间里。她教一年级、二年级算术。她长得不难看,脸上有几颗麻子,走起路来步子很轻。她有一点奇怪,眼睛里老是含着微笑。一边走,一边微笑。一个人笑。笑什么呢?有的男教员背后议论:有点神经病。但是除了老是微笑,看不出她有什么病,挺正常的。她上课,跟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她教加法,减法,领着学生念乘法表:
“一一得一,
一二得二,
二二得四……”
下了课,走回她的小屋,改学生的练习。有时停下笔来,听幼稚园的小朋友唱歌:
“小羊儿乖乖,
把门儿开开,
快点儿开开,
我要进来……”
晚上,她点了煤油灯看书。看《红楼梦》、《花月痕》,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李清照的词。有时轻轻地哼《木兰词》。“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有时给她的女子师范的老同学写信。写这个小学,写十姊妹和紫藤,写班上的学生都很可爱,她跟学生在一起很快乐,还回忆她们在学校时某一次春游,感叹光阴如流水。这些信都写得很长。
校长张蕴之并不特别的凶,但是学生都怕他。因为他可以开除学生。学生犯了大错,就在教务处外面的布告栏里贴出一张布告:学生某某某,犯了什么过错,著即开除学籍,“以维校规,而警效尤,此布”,下面盖着校长很大的签名戳子:“张蕴之”。“张蕴之”三个字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
他也教一班课,教五年级或六年级国文。他念课文的时候摇晃脑袋,抑扬顿挫,有声有色,腔调像戏台上老生的道白。“晋太原中,武陵人,捕鱼为业……”。“一路秋山红叶,老圃黄花,不觉到了济南地界。到了济南,只见家家泉水,户户垂杨……”
他爱写挽联。写好了,就用按钉钉在教务处的墙上,让同事们欣赏。教员们就都围过来,指手划脚,称赞哪一句写得好,哪几个字很有笔力。张蕴之于是非常得意,但又不太忘形。他简直希望他的亲友家多死几个人,好使他能写一副挽联送去,挂起来。
他有家。他有时在家里住,有时住在学校里,说家里孩子吵,学校里清静,他要读书,写文章。
有时候,放了学,除了詹大胖子,学校里就剩下张蕴之和王文蕙。
王文蕙常常一个人在校园里走走,散散步。王文蕙散完步,常常看见张蕴之站在教务处门口的台阶上。王文蕙向张蕴之笑笑,点点头。张蕴之也笑笑,点点头。王文蕙回去了,张蕴之看着她的背影,一直看到王文蕙走进幼稚园的前门。张蕴之晚上读书。读《聊斋志异》、《池北偶谈》、《两般秋雨盦随笔》、《曾文正公家书》、《板桥道情》、《绿野仙踪》、《海上花列传》……
校长室的北窗正对着王文蕙的南窗,当中隔一个幼稚园的游戏场。游戏场上有秋千架、压板、滑梯。张蕴之和王文蕙的煤油灯遥遥相对。
一天晚上,张蕴之到王文蕙屋里去,说是来借字典。王文蕙把字典交给他。他不走,东拉西扯地聊开了。聊《葬花词》,聊“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王文蕙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心里怦怦地跳。忽然,“噗!”张蕴之把煤油灯吹熄了。张蕴之常常在夜里偷偷地到王文蕙屋里去。
这事瞒不过詹大胖子。詹大胖子有时夜里要起来各处看看。怕小偷进来偷了油印机、偷了铜钟、偷了烧开水的白铁壶。詹大胖子很生气。他一个人在屋里悄悄地骂:“张蕴之!你不是个东西!你有老婆,有孩子,你干这种缺德的事!人家还是个姑娘,孤苦伶仃的,你叫她以后怎么办,怎么嫁人!”
这事也瞒不了五小的教员。”因为王文蕙常常脉脉含情地看张蕴之,而且她身上洒了香水。她在路上走,眼睛里含笑,笑得更加明亮了。
有一天,放学时,有一个姓谢的教员路过詹大胖子的小屋时,走进去,对他说:“詹大,你今天晚上到我家里来一趟。”詹大胖子不知道有什么事。
姓谢的教员是个纨绔子弟,外号谢大少。学生给他编了一首顺口溜:
“谢大少,
捉虼蚤。
虼蚤蹦,
他也蹦,
他妈说他是个大无用!”
谢大少家离五小很近,几步就到了。
谢大少问了詹大胖子几句闲话,然后,问:“张蕴之夜里是不是常常到王文蕙屋里去?”
詹大胖子一听,知道了:谢大少要抓住张蕴之的把柄,好把张蕴之轰走,他来当五小校长。詹大胖子连忙说: “没有!没有的事!没有的事不能瞎说!”
詹大胖子不是维护张蕴之,他是维护王文蕙。
从此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就不太避着张蕴之了。詹大胖子还是当他的斋夫,打钟,剪冬青树,卖花生糖、芝麻糖。
后来,张蕴之到四小当校长去了,王文蕙到远远的一个镇上教书去了。
后来,张蕴之死了,王文蕙也死了(她一直没有嫁人)。詹大胖子也死了。
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
..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安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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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那是我小时候听来的。从那时起,我每次一想到它,就似乎觉得它更可爱。故事也跟许多人一样,年纪越大,就越显得可爱。这真是有趣极了!
我想你一定到乡下去过吧?你一定看到过一个老农舍。屋顶是草扎的,上面零乱地长了许多青苔和小植物。屋脊上有一个鹳鸟窝,因为我们没有鹳鸟是不成的。墙儿都有些倾斜,窗子也都很低,而且只有一扇窗子是可以开的。面包炉从墙上凸出来,像一个胖胖的小肚皮。有一株接骨木树斜斜地靠着围篱。这儿有一株结结疤疤的柳树,树下有一个小水池,池里有一只母鸭和一群小鸭。是的,还有一只看家犬。它对什么来客都要叫几声。
乡下就只有这么一个农舍。这里面住着一对年老的夫妇——一个庄稼人和他的妻子。不管他们的财产少得多么可怜,他们总觉得放弃件把东西没有什么关系。比如他们的一匹马就可以放弃。它依靠路旁沟里的一些青草活着。老农人到城里去骑着它,他的邻居借它去用,偶尔帮这对老夫妇做点活,作为报酬。不过他们觉得最好还是把这匹马卖掉,或者用它交换些对他们更有用的东西。但是应该换些什么东西呢?
“老头子,你知道得最清楚呀,”老太婆说,“今天镇上是集日,你骑着它到城里去,把这匹马卖点钱出来,或者交换一点什么好东西,你做的事总不会错的。快到集上去吧。”
于是她替他裹好围巾,因为她做这件事比他能干;她把它打成一个双蝴蝶结,看起来非常漂亮。然后她用她的手掌心把他的帽子擦了几下,同时在他温暖的嘴上接了一个吻。这样,他就骑着这匹马儿走了。他要拿它去卖,或者把它换一件什么东西。是的,老头儿知道他应该怎样来办事情的。
太阳照得像火一样,天上见不到一块乌云。路上布满了灰尘,因为有许多去赶集的人不是赶着车子,便是骑着马,或者步行。太阳是火热的,路上没有一块地方可以找到荫处。
这时有一个人拖着步子,赶着一头母牛走来。这头母牛很漂亮,不比任何母牛差。
“它一定能产出最好的奶!”农人想,“把马儿换一头牛吧——这一定很合算。”
“喂,你牵着一头牛!”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聊几句?听我讲吧——我想一匹马比一头牛的价值大,不过这点我倒不在乎。一头牛对于我更有用。你愿意跟我交换吗?”
“我当然愿意的!”牵着牛的人说。于是他们就交换了。
这桩生意就做成了,农人很可以回家去的,因为他所要做的事情已经做了。不过他既然计划去赶集,所以他就决定去赶集,就是去看一下也好。因此他就牵着他的牛去了。
他很快地向前走,牛也很快地向前走。不一会儿他们赶上了一个赶羊的人。这是一只很漂亮的肥羊,非常健壮,毛也好。
“我倒很想有这匹牲口,”农人心里想,“它可以在我们的沟旁边找到许多草吃。冬天它可以跟我们一起待在屋子里。有一头羊可能比有一头牛更实际些吧。我们交换好吗?”
赶羊人当然是很愿意的,所以这笔生意马上就成交了。于是农人就牵着他的一头羊在大路上继续往前走。
他在路上一个横栅栏旁边看到另一个人,这人臂下夹着一只大鹅。
“你夹着一个多么重的家伙!”农人说,“它的毛长得多,而且它又很肥!如果把它系上一根线,放在我们的小池子里,那倒是蛮好的呢。我的老女人可以收集些菜头果皮给它吃。她说过不知多少次:‘我真希望有一只鹅!’现在她可以有一只了。——它应该属于她才是。你愿不愿交换?我把我的羊换你的鹅,而且我还要感谢你。”
对方一点也不表示反对,所以他们就交换了;这个农人得到了一只鹅。
这时他已经走进了城。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人和牲口挤作一团。他们在路上走,紧贴着沟沿走,一直走到栅栏那儿收税人的马铃薯田里去了。这人有一只母鸡,她被系在田里,为的是怕人多把她吓慌了,弄得她跑掉。这是一只短尾巴的鸡,她不停地眨着一只眼睛;看起来倒是蛮漂亮的。“咕!咕!”这鸡说。她说这话的时候,究竟心中在想什么东西,我不能告诉你。不过,这个种田人一看见,心中就想:“这是我一生所看到的最好的鸡!咳,她甚至比我们牧师的那只抱鸡母鸡还要好。我的天,我倒很想有这只鸡哩!一只鸡总会找到一些麦粒,自己养活自己的。我想拿这只鹅来换这只鸡,一定不会吃亏。”
“我们交换好吗?”他说。
“交换!”对方说,“唔,那也不坏!”
这样,他们就交换了。栅栏旁的那个收税人得到了鹅;这个庄稼人带走了鸡。
他在到集上去的路上已经做了不少的生意了。天气很热,他也感到累,他想吃点东西,喝一杯烧酒。他现在来到了一个酒店门口,他正想要走进去,但店里一个伙计走出来了;他们恰恰在门口碰头。这伙计背着一满袋子的东西。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农人问。
“烂苹果,”伙计说,“一满袋子喂猪的烂苹果。”
“这堆东西可不少!我倒希望我那待在家里的老婆能见见这个世面呢。去年我们炭棚子旁的那棵老苹果树只结了一个苹果。我们把它保藏起来。它在碗柜一直待到裂开为止。‘那总算是一笔财产呀,’我的老婆说。现在她可以看到一大堆财产了!是的,我希望她能看看。”
“你打算出什么价钱呢?”伙计问。
“价钱吗?我想拿我的鸡来交换。”
所以他就拿出那只鸡来,换得了一袋子烂苹果。他走进酒店,一直到酒吧间里来。他把这袋子苹果放在炉子旁边靠着,一点也没有想到炉子烧得正旺。房间里有许多客人——贩马的,贩牛的,还有两个英国人:他们非常有钱,他们的腰包都是鼓得满满的。他们还打起赌来呢。关于这事的下文,你且听吧。
咝—咝—咝!咝—咝—咝!炉子旁边发出的是什么声音呢?这是苹果开始在烤烂的声音。
“那是什么呢?”
唔,他们不久就知道了。他怎样把一匹马换得了一头牛,以及随后一连串的交换,一直到换得烂苹果为止的这整个故事,都由他亲自讲出来了。
“乖乖!你回到家里去时,保管你的老婆结结实实地打你一顿!”那两个英国人说,“她一定会跟你吵一阵。”
“我将会得到一个吻,而不是一顿痛打,”这农人说,“我的女人将会说: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我们打一个赌好吗?”英国人说,“我们可以用满桶的金币来打赌——一百镑对一百一十二镑!”
“一斗金币就够了,”农人回答说,“我只能拿出一斗苹果来打赌,但是我可以把我自己和我的老女人加进去——我想这加起来可以抵得上总数吧。”
“好极了!好极了!”英国人说。于是赌注就这么确定了。店老板的车子开出来了。那两个英国人坐上去,农人也上去,烂苹果也坐上去了。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农人的屋子面前。
“晚安,老太太。”
“晚安,老头子。”
“我已经把东西换来了!”
“是的,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知道。”老太婆说。
于是她拥抱着他,把那袋东西和客人都忘记掉了。
“我把那匹马换了一头母牛。”他说。
“感谢老天爷,我们有牛奶吃了,”老太婆说,“现在我们桌上可以有奶做的食物、黄油和干奶酪了!这真是一桩最好的交易!”
“是的,不过我把那头牛换了一只羊。”
“啊,那更好!”老太婆说,“你真想得周到:我们给羊吃的草有的是。现在我们可以有羊奶、羊奶酪、羊毛夹克、羊毛袜子了!是的,还可以有羊毛睡衣!一头母牛可产不了这么多的东西!她的毛只会白白地落掉。你真是一个想得非常周到的丈夫!”
“不过我把羊又换了一只鹅!”
“亲爱的老头子,那么我们今年在马丁节(注释:马丁节(mortensdag)是在11月11日举行,在欧洲的许多国家里,这个日子说明冬季的开始,等于我们的“立冬”。丹麦人在这天吃鹅肉。)的时候真的可以有鹅肉吃了。你老是想种种办法来使我快乐。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想法!我们可以把这鹅系住,在马丁节以前它就可以长肥了。”
“不过我把这只鹅换了一只鸡。”丈夫说。
“一只鸡?这桩交易做得好!”太太说,“鸡会生蛋,蛋可以孵小鸡,那么我们将要有一大群小鸡,将可以养一大院子的鸡了!啊,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一件事情。”
“是的,不过我已经把那只鸡换了一袋子烂苹果。”
“什么!现在我非得给你一个吻不可,”老太婆说,“谢谢你,我的好丈夫!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今天你离开以后,我就想今晚要做一点好东西给你吃。我想最好是鸡蛋饼加点香菜。我有鸡蛋,不过我没有香菜。所以我到学校老师那儿去——我知道他们种有香菜。不过老师的太太、那个宝贝婆娘,是一个吝啬的女人。我请求她借给我一点。‘借’?她对我说,‘我们的菜园里什么也不长,连一个烂苹果都不结。我甚至连一个烂苹果都没法借给你呢。’不过现在我可以借给她十个,甚至一整袋子烂苹果呢。老头子,这真叫人好笑!”
她说完这话后就在他的嘴上接了一个响亮的吻。
“我喜欢看这幅情景!”那两个英国人齐声说,“老是走下坡路,却老是快乐。这件事本身就值钱。”
所以他们就付给这个种田人一百一十二镑金子,因为他没有挨打,而是得到了吻。
是的,如果一个太太相信自己丈夫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并承认他所做的事总是对的,她一定会得到好处。
请听着,这是一个故事!这是我在小时候听到的。现在你也听到它了,并且知道那个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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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不能烤面包-沈奇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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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李妍,
见信舒眉。
你大学毕业了,你“因为擅长找到标准答案,所以考试门门高分”, 可“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独立思考”。在实习和找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以前学的知识根本用不上,而且对这个社会根本一点看法都没有”。你说自己是一个“应试教育的成功作品,却是这个社会的失败的作品”。
你说你“在为了学习而学习中,丧失了思考的能力”,你问我,哲学能不能教会你独立思考。
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来说一说关于哲学的话题。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哲学的不能:哲学不能烤面包(这是我的大学老师的名言)。
除非将来当大学老师,否则以哲学为职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现代社会不是古希腊,没法在职业一栏里写:思考人生。
好吧,这还得从头说起, 我高中的时候对哲学也没有什么好感,和你一样,抄写背诵着“世界的本源是物质” 之类的的陈词滥调,也觉得思考世界本源的人是想太多的。直到进了大学,开始真正地读哲学。
“真正地读哲学”,是指直接接触原著,不再看那些被剪裁过的思想。
这是独立思考的意义,也是读大学的意义:拒绝自己的思想被随意剪裁。
你说你能毫不费力地找到标准答案,哲学是以质疑标准答案为前提的。
你看苏格拉底怎么问人,就知道质疑和追问是哲学的基本功。你将试着去理解那些哲学家如何理解世界。你将试用他们的眼光来思考自己的世界,得出自己的结论。
世界如此巨大复杂,我们需要不同的眼镜来帮助我们看清世界。那些不同哲学家的思想,就像不同度数的眼镜,每次戴上都可以多看清楚一点世界。
当然也有提倡不戴眼镜回归内心的哲学家。任何一副眼镜里的世界,都不代表世界的真相。我一直相信,一个人的思想深度和广度,取决于他可以从多少个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
你擅长找标准答案,那就像戴上了某一种特定的眼镜,凭着这副眼镜,你可以在高中甚至大学期间安全度过。可单单凭这副眼镜,你将无法看清和理解这个世界。
因为生活没有标准答案,你的找答案技能在进入社会之后不再有效,找到要点不足以让你理解这个世界。
你先要消除找标准答案的副作用——丧失学习乐趣,对知识不再有天真的狂喜,所有的努力都为了那毫无感情Se彩的分数。
你应当要恢复自己对学习的兴趣,就算大学毕业了,值得追求的知识依然多不胜数。倘若你说“反正我又用不到”或者“这个学了没有用”,那么不能烤面包的哲学,你也不必学了吧。
如果你打算独立思考,请一定要再想一想这种“学的东西非得有用”的想法,到底是来自你的内心,还是你无意识的人云亦云?
世界上的确有不少人,常常引用着这位那位哲学家的话,做着这样那样的雄辩,在辩论时压倒对方。这不是哲学的真正用途。
哲学让人谦虚,懂得聆听。
哲学让人真诚地面对自己,保持对他者的开放性。
哲学让人能够理解他人,哲学是通向内心的路,是连接自我和世界的桥梁。
独立思考,是哲学的必由之路。
生活本身是最好的书本,没有一个人因为读了哲学而对生活更有把握。
事实上这件事情的因果关系刚好相反:经历了生活的人们,再读哲学书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是这个意思!这下真理解了。
没有生活的哲学是干燥的,年轻的你不必马上埋头在哲学书中。努力尽力地生活,才是你的头等要事。顺便看些书,随时把那书里说的道理和自己的生活做些对照。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可以翻来看看,他因此得了诺贝尔的文学奖,写得真的不赖。这书好比一场哲学家的自助餐,你尝到了合你口味的哲学家之后,再找这个哲学家的作品来看。
生命的每个阶段需要的哲学养分都不同,你每次都可以找不同的哲学家来获取新的营养。多备一些眼镜,世界看起来才会多彩一些。
看书去吧,生活去吧,快乐地享受这一切。
奇岚
。=
过客-鲁迅
t---
时:
或一日的黄昏。
地:
或一处。
人:
老翁——约七十岁,白须发,黑长袍。
女孩——约十岁,紫发,乌眼珠,白地黑方格长衫。
过客——约三四十岁,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黑须,乱发,黑色短衣裤皆破碎,赤足著破鞋,胁下挂一个口袋,支着等身的竹杖。
东,是几株杂树和瓦砾;西,是荒凉破败的丛葬;其间有一条似路非路的痕迹。一间小土屋向这痕迹开着一扇门;门侧有一段枯树根。
(女孩正要将坐在树根上的老翁搀起。)
翁——孩子。喂,孩子!怎么不动了呢?
孩——(向东望着,)有谁走来了,看一看罢。
翁——不用看他。扶我进去罢。太阳要下去了。
孩——我,——看一看。
翁——唉,你这孩子!天天看见天,看见土,看见风,还不够好看么?什么也不比这些好看。你偏是要看谁。太阳下去时候出现的东西,不会给你什么好处的。……还是进去罢。孩——可是,已经近来了。阿阿,是一个乞丐。
翁——乞丐?不见得罢。
(过客从东面的杂树间跄踉走出,暂时踌蹰之后,慢慢地走近老翁去。)
客——老丈,你晚上好?
翁——阿,好!托福。你好?
客——老丈,我实在冒昧,我想在你那里讨一杯水喝。我走得渴极了。这地方又没有一个池塘,一个水洼。
翁——唔,可以可以。你请坐罢。(向女孩)孩子,你拿水来,杯子要洗干净。
(女孩默默地走进土屋去。)
翁——客官,你请坐。你是怎么称呼的。
客——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地,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
翁——阿阿。那么,你是从那里来的呢?
客——(略略迟疑,)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
翁——对了。那么,我可以问你到那里去么?
客——自然可以。——但是,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西指,)前面!
(女孩小心地捧出一个木杯来,递去。)
客——(接杯,)多谢,姑娘。(将水两口喝尽,还杯,)多谢,姑娘。这真是少有的好意。我真不知道应该怎样感激!翁——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是没有好处的。
客——是的,这于我没有好处。可是我现在很恢复了些力气了。我就要前去。老丈,你大约是久住在这里的,你可知道前面是怎么一个所在么?
翁——前面?前面,是坟〔3〕。
客——(诧异地,)坟?
孩——不,不,不的。那里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常常去玩,去看他们的。
客——(西顾,仿佛微笑,)不错。那些地方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也常常去玩过,去看过的。但是,那是坟。(向老翁,)老丈,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呢?
翁——走完之后?那我可不知道。我没有走过。
客——不知道?!
孩——我也不知道。
翁——我单知道南边;北边;东边,你的来路。那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也许倒是于你们最好的地方。你莫怪我多嘴,据我看来,你已经这么劳顿了,还不如回转去,因为你前去也料不定可能走完。
客——料不定可能走完?……(沉思,忽然惊起,)那不行!我只得走。回到那里去,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恶他们,我不回转去!
翁——那也不然。你也会遇见心底的眼泪,为你的悲哀。
客——不。我不愿看见他们心底的眼泪,不要他们为我的悲哀!
翁——那么,你,(摇头,)你只得走了。
客——是的,我只得走了。况且还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可恨的是我的脚早经走破了,有许多伤,流了许多血。(举起一足给老人看,)因此,我的血不够了;我要喝些血。但血在那里呢?可是我也不愿意喝无论谁的血。我只得喝些水,来补充我的血。一路上总有水,我倒也并不感到什么不足。只是我的力气太稀薄了,血里面太多了水的缘故罢。今天连一个小水洼也遇不到,也就是少走了路的缘故罢。
翁——那也未必。太阳下去了,我想,还不如休息一会的好罢,像我似的。
客——但是,那前面的声音叫我走。
翁——我知道。
客——你知道?你知道那声音么?
翁——是的。他似乎曾经也叫过我。
客——那也就是现在叫我的声音么?
翁——那我可不知道。他也就是叫过几声,我不理他,他也就不叫了,我也就记不清楚了。
客——唉唉,不理他……。(沉思,忽然吃惊,倾听着,)不行!我还是走的好。我息不下。可恨我的脚早经走破了。(准备走路。)
孩——给你!(递给一片布,)裹上你的伤去。
客——多谢,(接取,)姑娘。这真是……。这真是极少有的好意。这能使我可以走更多的路。(就断砖坐下,要将布缠在踝上,)但是,不行!(竭力站起,)姑娘,还了你罢,还是裹不下。况且这太多的好意,我没法感激。
翁——你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没有好处。
客——是的,这于我没有什么好处。但在我,这布施是最上的东西了。你看,我全身上可有这样的。
翁——你不要当真就是。
客——是的。但是我不能。我怕我会这样:倘使我得到了谁的布施,我就要像兀鹰看见死尸一样,在四近徘徊,祝愿她的灭亡,给我亲自看见;或者咒诅她以外的一切全都灭亡,连我自己,因为我就应该得到咒诅。〔4〕但是我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有这力量,我也不愿意她有这样的境遇,因为她们大概总不愿意有这样的境遇。我想,这最稳当。(向女孩,)
姑娘,你这布片太好,可是太小一点了,还了你罢。孩——(惊惧,退后,)我不要了!你带走!
客——(似笑,)哦哦,……因为我拿过了?
孩——(点头,指口袋,)你装在那里,去玩玩。
客——(颓唐地退后,)但这背在身上,怎么走呢?……翁——你息不下,也就背不动。——休息一会,就没有什么了。
客——对咧,休息……。(默想,但忽然惊醒,倾听。)不,我不能!我还是走好。
翁——你总不愿意休息么?
客——我愿意休息。
翁——那么,你就休息一会罢。
客——但是,我不能……。
翁——你总还是觉得走好么?
客——是的。还是走好。
翁——那么,你也还是走好罢。
客——(将腰一伸,)好,我告别了。我很感谢你们。(向着女孩,)姑娘,这还你,请你收回去。
(女孩惊惧,敛手,要躲进土屋里去。)
翁——你带去罢。要是太重了,可以随时抛在坟地里面的。
孩——(走向前,)阿阿,那不行!
客——阿阿,那不行的。
翁——那么,你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就是了。
孩——(拍手,)哈哈!好!
客——哦哦……。
(极暂时中,沉默。)
翁——那么,再见了。祝你平安。(站起,向女孩,)孩子,扶我进去罢。你看,太阳早已下去了。(转身向门。)
客——多谢你们。祝你们平安。(徘徊,沉思,忽然吃惊,)然而我不能!我只得走。我还是走好罢……。(即刻昂了头,奋然向西走去。)
(女孩扶老人走进土屋,随即阖了门。过客向野地里跄踉地闯进去,夜色跟在他后面。)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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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梦-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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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平与青岛住家的时候,我永远没想到过:将来我要住在什么地方去。在乐园里的人或者不会梦想另辟乐园吧。在抗战中,在重庆与它的郊区住了六年。这六年的酷暑重雾,和房屋的不象房屋,使我会作梦了。我梦想着抗战胜利后我应去住的地方。
不管我的梦想能否成为事实,说出来总是好玩的:春天,我将要住在杭州。二十年前,我到过杭州,只住了两天。那是旧历的二月初,在西湖上我看见了嫩柳与菜花,碧浪与翠竹。山上的光景如何?没有看到。三四月的莺花山水如何,也无从晓得。但是,由我看到的那点春光,已经可以断定杭州的春天必定会教人整天生活在诗与图画中的。所以,春天我的家应当是在杭州。
夏天,我想青城山应当算作最理想的地方。在那里,我虽然只住过十天,可是它的幽静已拴住了我的心灵。在我所看见过的山水中,只有这里没有使我失望。它并没有什么奇峰或巨瀑,也没有多少古寺与胜迹,可是,它的那一片绿色已足使我感到这是仙人所应住的地方了。到处都是绿,而且都是象嫩柳那么淡,竹叶那么亮,蕉叶那么润,目之所及,那片淡而光润的绿色都在轻轻的颤动,仿佛要流入空中与心中去似的。这个绿色会象音乐似的,涤清了心中的万虑,山中有水,有茶,还有酒。早晚,即使在暑天,也须穿起毛衣。我想,在这里住一夏天,必能写出一部十万到二十万的小说。
假若青城去不成,求其次者才提到青岛。我在青岛住过三年,很喜爱它。不过,春夏之交,它有雾,虽然不很热,可是相当的湿闷。再说,一到夏天,游人来的很多,失去了海滨上的清静。美而不静便至少失去一半的美。最使我看不惯的是那些喝醉的外国水兵与差不多是祼体的,而没有曲线美的妓汝。秋天,游人都走开,这地方反倒更可爱些。
不过,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论天气,不冷不热。论吃食,苹果,梨,柿,枣,葡萄,都每样有若干种。至于北平特产的小白梨与大白海棠,恐怕就是乐园中的禁果吧,连亚当与夏娃见了,也必滴下口水来!果子而外,羊肉正肥,高粱红的螃蟹刚好下市,而良乡的栗子也香闻十里。论花草,掬花种类之多,花式之奇,可以甲天下。西山有红叶可见,北海可以划船——虽然荷花已残,荷叶可还有一片清香。衣食住行,在北平的秋天,是没有一项不使人满意的。即使没有余钱买菊吃蟹,一两毛钱还可以爆二两羊肉,弄一小壶佛手露啊!
冬天,我还没有打好主意,香港很暖和,适于我这贫血怕冷的人去住,但是“洋味”太重,我不高兴去。广州,我没有到过,无从判断。成都或者相当的合适,虽然并不怎样和暖,可是为了水仙,素心腊梅,各色的茶花,与红梅绿梅,仿佛就受一点寒冷,也颇值得去了。昆明的花也多,而且天气比成都好,可是旧书铺与精美而便宜的小吃食远不及成都的那么多,专看花而没有书读似乎也差点事。好吧,就暂时这么规定:冬天不住成都便住昆明吧。
在抗战中,我没能发了国难财。我想,抗战结束以后,我必能阔起来,唯一的原因是我是在这里说梦。既然阔起来,我就能在杭州,青城山,北山,成都,都盖起一所中式的小三合房,自己住三间,其余的留给友人们住。房后都有起码是二亩大的一个花园,种满了花草;住客有随便折花的,便毫不客气的赶出去。青岛与昆明也各建小房一所,作为候补住宅。各处的小宅,不管是什么材料盖成的,一律叫作“不会草堂”——在抗战中,开会开够了,所以永远“不会”。
那时候,飞机一定很方便,我想四季搬家也许不至于受多大苦处的。假若那时候飞机减价,一二百元就能买一架的话,我就自备一架,择黄道吉日慢慢的飞行。
一九四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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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我不像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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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对自己小说形式变化的预测,不,不,这不能预测。对我来讲变化只是需要,本能的需要,不是理性的。别人看来,我的小说形式变化很大,我自己则感到太自然不过了,这是一个生长的过程。创作不同于其它工作,是靠想象力吃饭的,所以每次要努力创造不同的东西。不同不是问题,如果一个作家老是用同一形式编同一个故事,那么他的创作生命也就萎缩了。我写小说的时候从来不考虑小说是什么,写的时候不能考虑这个问题,只能按着自己的需要写下去。
说我的小说跟张爱玲有点像,不,我觉得不像。现在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写得好的就说是学张爱玲。对张爱玲评价这么高是否恰当,应该研究一下。张爱玲去了美国之后就不写小说了,但她对文字还是热爱的,于是研究了《红楼梦》,还将《海上花列传》译成了白话文。我则不同,我始终保持对虚构故事的热爱,从没中断小说写作。说我比张强不好,说弱也不好,总之我觉得不像她。我对她有一点是认同的,即对市俗生活的热爱。
我成功吗对,我比较成功,比较满足。遗憾不,我没有什么大遗憾、本质的遗憾。
上海过去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城市,它没有贵族,有的是资本家,平民,流氓,其前身也就是农民。现在年轻人热衷于去酒吧、咖啡馆、茶坊寻访旧上海的痕迹,其实他们寻找的是旧上海的时尚,而旧上海的灵魂,在于千家万户那种仔细的生活中,任何时尚都是表面的,而且不断循环,旧翻新是时尚的老戏。
上海女人现实,比较独立,可以共患难同享福,这与生存环境比较困难有关,上海已婚女人都走上社会舞台了。优雅不在北京人看来上海女人只是先锋,洋化而已,并不优雅,优雅的女人在闺房里才存在。穿着高跟鞋“笃笃笃”跑到大街上抛头露面已是很可怕,很粗俗了,怎么谈得上优雅呢白领女性并不优雅,她们的微笑,礼节,装束,只是社交上的装备罢了,白领被公式化了。这是很残酷的,女人要独立,就不能优雅。优雅现在已变成广告词了,而我对这个词是很认真的。
我怕年龄增长不,不怕,怕了也无济于事,干吗怕,我以为最好的态度是热爱每个年龄段。
我的生活并不像有些人想像那样累其实我很闲适。早上吃了饭便写作,写到中午,下午看看书或逛街,晚饭后同普通女工一样躺在床上翻翻书、看看电视,我喜欢过这种很平常,很简单的生活。年轻时有些不同,没事也把自己搞得很紧张,显得有活力,现在则喜欢思考问题。
我每天都逛街,也关注时装,我喜欢那种表面看随随便便,有点邋遢,仔细瞧又很好看的服装。服装穿得好看,是一个女人的天赋,书读得多不一定有用。
说到吃,我还是喜欢日本菜,每一味都辨得很清楚,不混杂,中国菜则有点混了,上海菜烂熟烂熟,太混。当然最好吃的还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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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锦-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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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锦
汪曾祺
魏小坡原是一个钱谷师爷。“师爷“是衙门里对幕友的尊称,分为两类,一类是参谋司法行政的,称为“邢名师爷”;一类是主办钱粮、税收、会计的,称为“钱谷师爷”。“刑名师爷”亦称“黑笔师爷”;“钱谷师爷”亦称“红笔师爷”。他们有点近乎后来的参谋、秘书班子。虽无官职,但出谋划策,能左右主管官长的思路举措。师爷是读书人考取功名以外的另一条生活途径,有他们自己一套价值观念。求财取利的法门,也是要从师学习的。师爷自成网络,互通声气,翻云覆雨,是中国的吏治史上的一种特殊人物。师爷大都是绍兴人,鲁迅文章中曾经提到过。京剧《四进士》中道台顾读的师爷曾经夹带赃款,不辞而别,把顾读害得不轻。清室既亡,这种人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秘书、干事,但地方官有些事,如何逢迎辖治、退位延宕……还得把老师爷请去,在“等因奉此”的公文上斟酌一番,趋避得体,动一两句话,甚至改一两个字,果然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老辣之至。事前事后,当官的自然不会叫他们白干,总得有一点“意思”。
魏小坡已经三代在这个县城当师爷,“民国”以后就洗手不干了,在这里落户定居。除了说话中还有一两句绍兴字眼,如“娘冬戳杀”,吃菜口重,爱吃咸鱼和梅干菜,此外已经和本地人没有什么两样。他在钱家伙买了四十亩好田(他是钱谷师爷.对田地的高低四至,水源渠堰自然非常熟悉),靠收租过日子。虽不算缙绅之家,比起“挑箩把担”的,在生活上却优裕得多。
他的这座房屋的格局却有些特别,或者说是不成格局。大门朝西,进门就是一台锅灶,有锅三口:头锅、二锅、三锅。正当中是一张矮饭桌,是一家人吃饭的桌子。魏小坡家人口不多,只有四口人。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矮桌上吃饭。南边是两间卧室,住着魏小坡的两个老婆,大奶奶和二奶奶。两个老婆是亲姊妹。姊妹二人同嫁一个丈夫,在这县城里并非绝无仅有。大奶奶进门三年.没有生养,于是和双亲二老和妹妹本人商量,把妹妹也嫁过来。这样不但妹妹可望生下一男半女,同时姊妹也好相处,不会像娶个小搅得家宅不安。不想妹妹进门三年仍是空怀,姐姐却怀上了,生了一个儿子。
大奶奶为人宽厚.佃户送租子来,总要留饭,大海碗盛得很满,压得很实。没有什么好 菜,白菜萝卜炖豆腐总是有的。
锅灶间养着一只狮子玳瑁猫,一只黄狗,大奶奶每天都要给猫用小鱼拌饭,让黄狗嚼
得到骨头。
出锅灶间,往后,是一个不大的花圈.魏小坡爱花。连翘、紫荆,碧桃,紫白丁香……都 开得很热闹。魏小坡一早临写一遍《九成宫醴泉铬》,就趿着鞋侍弄他的那些花。八月,他用莲子(不是用藕)种了一缸小荷花,从越塘捞了二三十尾小鱼秧供养在荷花缸里,看看它们悠然来去,真是万虑俱消。如同置身濠濮之间。冬天,腊梅怒放,天竺透红。
说魏家房屋格局特别是小花园南边有一小侧门,出侧门,地势忽然高起,高地上有几间房,须走上五六级“坡台子”(台阶)才到。好像这是另外一家似的。这是为了儿子结婚用的。
魏小城的儿子名叫魏潮珠(这县城西边有一口大湖,叫甓射湖,据说湖中有神珠,珠出
时极明亮,岸上树木皆有影,故湖亦名珠湖)。魏大奶奶盼着早一点抱孙子,魏潮珠早就订
了亲,就要办喜事。儿媳妇名卜小玲,是乾陞和糕饼店的女儿,两家相距只二三十步路。
我陪我的祖母到魏家去(我们两家是斜对门)。魏家的人听说汪家老太太要来,全都起身恭候。祖母进门道了喜,要去看看魏小坡种的花。“晤,花种得好!花好月圆,兴旺发达!”她还要到后面看看。后面的房屋正中是客厅,东边是新房,西边一间是魏潮珠的书房,全都裱糊得四白落地,簇崭新。我对新房里的陈设,书房里的古玩全都不感兴趣,只有客厅正面的画却觉得很新鲜。画的是很苍劲的梅花。特别处是分开来挂,是四扇屏;相挨着并挂,却是一个大横幅。这样的画我没有见过。回去同父亲,父亲说:“这叫‘合锦’,这样的画品格低俗,和一个钱谷师爷倒也相配。他这堂面用的是真西洋红,所以很鲜艳。”
卜小玲嫁过来,很快就怀了孕。
魏大奶奶却病了,吃不下东西,只能进水,不能进食,这是“噎嗝”。“疯痨气臌嗝,阎王请的客”,这是不治之症,请医服药,只能拖一天算一天。
一天.大奶奶把二奶奶请过来,交出一串钥匙,对妹妹说:“妹妹,我不行了,这个家你就管起吧。”二奶奶说:“姐姐,你放心养病.你这病能好l”可是一转眼,在姐姐不留神的时候,她就把钥匙掖了起来。
没有多少日子,魏大奶奶“驾返瑶池”了,二奶奶当了家。
二奶奶和大奶奶大不相同。她非常啬刻,煮饭量米,一减再减。菜总是煮小白菜、炒豆腐渣。女佣人做菜,她总是嫌油下得太多,“少倒一点!少倒一点!这样下油法,万贯家财也架不住!” 咸菜煮小鱼、药芹(水芹),这是荤菜。二奶奶的一个特点是不相信人,对人总是怀疑、嘀咕、提防,觉得有人偷了她什么。一个女佣人专洗大件的被子、帐子,通阴沟、倒马桶,力气很大。“她怎么力气这样大?”于是断定女佣人偷吃了泡锅巴。丢了一点什么不值几个钱的东西:一块布头、一团烂毛线,她断定是出了家贼。“家贼难防狗不咬!” 有一次丢失了一个金戒指,这可不得了,闹得天翻她覆。从里到外搜了佣人身子,翻遍了被褥,结果是她自己藏在梳头桌的小抽屉里了!卜小玲做月子,娘家送来两只老母鸡炖汤:汤放在儿媳妇“迎桌”的沙锅里。二奶奶用小调羹舀了一勺,聚精会神地尝了尝。卜小玲看看婆婆的神态,知道她在琢磨吴妈是不是偷喝了鸡汤又往汤里对了开水。卜小玲很生气,说,“吴妈是我小时候的奶妈,我是喝了她的奶长大的,她不会偷喝我的鸡汤l婆婆你就放心吧!你连吴妈也怀疑,叫我感情上很不舒服!”——“我这是为你,知人知面不知心!难说!难说!”卜小玲气得面朝里,不理婆婆:“什么人哩!”二奶奶这样多疑,弄得所有的人都不舒服。原来有说有笑、和和气气的一家人,弄得清锅冷灶,寡淡无聊。谁都怕不定什么时候触动二奶奶的一根什么筋,二奶奶脸上别地一下就挂下了一层六月严霜。猫也瘦了,狗也瘦了,人也瘦了,花也瘦了。二奶奶从来不为自己的多疑觉得惭愧,觉得对不起别人。她觉得理所应该。魏小坡说二奶奶不通人情,她说:“过日子必须刻薄成家!”①魏小坡听见,大怒,拍桌子大骂:“下一句是什么?”
魏家用过几次佣人,有一回一个月里竟换了十次佣人。荐头店②要帮人的,听说是魏
家,都说:“不去!”
后客厅的梅花“合锦”第三条的绫边受潮脱落了,魏小坡几次说拿到裱画店去修补一下,二奶奶不理会。这个屏条于是老是松松地卷着,放在条几的一角。
① 这是朱柏庐《治寒格言》中的话:“刻薄成家”,下一句是“理无久享”。
② 专为介绍女佣的店铺叫“荐头店”或“荐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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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未眠-川端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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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不可思议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昨日一来到热海的旅馆,旅馆的人拿来了与壁龛里的花不同的海棠花。我太劳顿,早早就入睡了。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
发现花未眠,我大吃一惊。有葫芦花和夜来香,也有牵牛花和合欢花,这些花差不多都是昼夜绽放的。花在夜间是不眠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我仿佛才明白过来。凌晨四点凝视海棠花,更觉得它美极了。它盛放,含有一种哀伤的美。
花未眠这众所周知的事,忽然成了新发现花的机缘。自然的美是无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却是有限的,正因为人感受美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说人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自然的美是无限的。至少人的一生中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是很有限的,这是我的实际感受,也是我的感叹。人感受美的能力,既不是与时代同步前进,也不是伴随年龄而增长。凌晨四点的海棠花,应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如果说,一朵花很美,那么我有时就会不由地自语道:要活下去!
画家雷诺阿说:只要有点进步,那就是进一步接近死亡,这是多么凄惨啊。他又说:我相信我还在进步。这是他临终的话。米开朗基罗临终的话也是:事物好不容易如愿表现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死亡。米开朗基罗享年八十九岁。我喜欢他的用石膏套制的脸型。
毋宁说,感受美的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比较容易的。光凭头脑想像是困难的。美是邂逅所得,是亲近所得。这是需要反复陶冶的。比如惟—一件的古美术作品,成了美的启迪,成了美的开光,这种情况确是很多。所以说,一朵花也是好的。
凝视着壁龛里摆着的一朵Сhā花,我心里想道:与这同样的花自然开放的时候,我会这样仔细凝视它吗?只搞了一朵花Сhā入花瓶,摆在壁龛里,我才凝神注视它。不仅限于花。就说文学吧,今天的小说家如同今天的歌人一样,一般都不怎么认真观察自然。大概认真观察的机会很少吧。壁龛里Сhā上一朵花,要再挂上一幅花的画。这画的美,不亚于真花的当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画作拙劣,那么真花就更加显得美。就算画中花很美,可真花的美仍然是很显眼的。然而,我们仔细观赏画中花,却不怎么留心欣赏真的花。
李迪、钱舜举也好,宗达、光琳、御舟以及古径也好,许多时候我们是从他们描绘的花画中领略到真花的美。不仅限于花。最近我在书桌上摆上两件小青铜像,一件是罗丹创作的《女人的手》,一件是玛伊约尔创作的《勒达像》。光这两件作品也能看出罗丹和玛伊约尔的风格是迥然不同的。从罗丹的作品中可以体味到各种的手势,从玛伊约尔的作品中则可以领略到女人的肌肤。他们观察之仔细,不禁让人惊讶。
我家的狗产崽,小狗东倒西歪地迈步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狗的小形象,我吓了一跳。因为它的形象和某种东西一模一样。我发觉原来它和宗达所画的小狗很相似。那是宗达水墨画中的一只在春草上的小狗的形象。我家喂养的是杂种狗,算不上什么好狗, 但我深深理解宗达高尚的写实精神。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人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那时候,我去本能寺拜谒浦卜玉堂的墓,归途正是黄昏。翌日,我去岚山观赏赖山阳刻的玉堂碑。由于是冬天,没有人到岚山来参观。可我却第一次发现了岚山的美。以前我也曾来过几次, 作为一般的名胜,我没有很好地欣赏它的美。岚山总是美的。自然总是美的。不过,有时候,这种美只是某些人看到罢了。
我之所以发现花未眠,大概也是我独自住在旅馆里,凌晨四时就醒来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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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长雰围-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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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长雰围
两旁店铺,中间路,长逾二百米,便可被称作街。如果路很宽,那会是大道,道边也开设商号,而呼应不着,只好让路面为主,浓荫的列道树亦无以济。因此街是指由两旁的店铺形成的景致,连绵不断,再过去容或拐弯而有变,多半真的稍转晦隘,稍转明敞,愈善蜿蜒的街愈使人信服、迷惑。
街是窄的,贫的,借以谋生的,街民不觉得窄,不觉得贫,家家隐私具足,谁也不真的要奈何谁,到时候,街的这端的秘辛,五分钟之间传至那端,都知道了,都装作没什么,果然后来也真的没什么。
老城中的街,惫赖地纵横交错,住在其间,走在其间,更不见如何纵横交错。每条街的名称似乎是天命,有以地名名之,有以人名名之,难得有以自身的特性为名,谁是给街定名的人呢,总有这样一个人,无从考知。
长年蛰伏老城,不大会想起了亲朋而行去晤谈,平时,蓦然念及某条街,还是去年初秋匆匆走过,今日春暖如薰,不知它怎么着,去看看它,户外阳光多好,毕竟是一年中有数的良辰。
那街仍是那样子,街的四季感,乍看是漠漠然的,如果会看,细看,又很显著,各家商店总有应时的货品,簇列在惹眼处,虽然不是本店的主角,季节宠幸了它们,俨然一时之冠。古人的温存细腻用在礼仪习俗上,后来,自然指很多的后来,人暴戾粗糙了,仅剩的一点温存细腻用在货物商品上,包装体贴,使用务求灵便,大都会且不论,小地方店铺中的东西,无疑是该区域物质水准之最温存细腻者——快看街吧,它正在消失。
几乎要说街是愈窄愈隽妙,唯其路狭,两旁的房屋真正面对面,譬如这厢朝东,那厢就朝了西,上午下午,明暗更位,说起来总是一条街,街史不会是通史断代史,而只是稗史秽史——荣年、衰年、火灾、兵灾,在此张业生息数十载的人,再猥琐的街,都有几件异闻奇案可讲,一条街至少要出一个傻子,一名恶棍,一位美人。
所以街有眚气、瑞气,淡淡的,淡淡地,絪缊笼罩,躁性子的人怎能看得出,而纯然是一望而知。街是活的,没有废街死街,即使为战争残伤的街,仍有生命孜孜其间,不久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重建起来,再过些时日愈来愈像以前的街了,其实是已忘掉早先的样子。
小街比大街强。
会睡,会醒,会沸腾,会懒洋洋。晨曦朦胧,每条小街都很秀气,屋顶屋脊尤其秀气,亦可说清晓的街是只见屋顶屋脊的,随着天光渐亮,窗了,门了,人了,车了……正式的白昼都这样开始,店铺的邻接全无牌理,酒食、邮局、陶瓷、牙医、果蔬、文具、理发、药房、绸布、鞋匠、南北货、钥匙、糕饼糖果、钟表、鱼行肉庄、酱油……都好像城府很深,却又丝毫不在乎,一个人的生活要那么多的店来养还不够哩,没有谁敢说这家店与之永远无关。
春来了,药房檐下,笼里的八哥对着钟表行叫,糕饼铺子盘盘翠绿的糯团热气如烟,棉鞋的木楦收起,刚完工的单鞋搁在门口的斜板上,文具店无端地挂出一面僵硬的新国旗,牙科诊所临街的橱窗,红是红白是白的全副义齿,瓶Сhā杜鹃花,其实牙齿离开口腔就很恐怖。
使小街充满春意的还不是这些,温风中有运河的水腥,油菜花袭人的烈香,潮润的泥土也沁胸,酒坊的糟味使百步之内喜气盎然,房屋高高低低,便有日光一匹一匹倒在街上,行者从明段走入暗段又走入明段……薄的衣衫都算春装,红晕,自己觉着别人看不出的汗,说些门面话,没有一件不实际的事,要发生都发生在附近,小街的艳阳天轻轻易易就此成全,外来的过客是无知的,想停也停不住,一条街是一个拉长了的小国,非常保守而排外,南街与北街就时常互不服气,榨油工人和刨烟工人每每械斗。那么夏季的街就夏得厉害,杂货铺最霸道,扇子、草席、苍蝇拍、纱罩、木拖鞋、蚊虫香,统统摆出来占了街面,新席子的草馨使人简明地想起以前的夏天,一年中首次闻到西瓜的清芳也忽有所悟似的,西瓜是瓜中圣君,黄瓜是忠仆,桃子是美妇人,冬瓜是大管家,丝瓜是好厨娘,樱桃一辈子孩儿气,郁李是紧肉的少年郎,菠萝是戎装的武士,石榴脸难看,笑好看,梅子沉默,杨桃谦逊得像树叶,枇杷依偎着,却是玲珑自私——从暮春至仲夏,街成了瓜果世界,绸布店生意也兴隆,夏季是祼季,裁缝铺反而忙,由于顾客催得急。
夏天的街糟蹋得不成样子,要等西风起,一雨,再雨,勉为其难地炎暑褪尽,菱角上市,菱角是很自卫的,菱角为何要这样自卫,柿子很福相,也柿子而已。不过每年的秋天总像是在那里弃邪归正,人们收敛而认真起来,夏是磨难,是耗费,秋俭约,浪子回了家似的,人老些,街老些,秋要深倒是慢的,中间还夹着小阳春,之后才逐日深下来,夕阳照着清仓大拍卖的布幡,有一种萧条的快感,直率的悲凉。
冬令服装应市,流行什么就流行什么,无商量余地,通都大邑中的时髦风尚固然残酷,而小地方的街上,时髦与否,供家求家也很有默契。冬天的街要看它在雪中,在雪后,尤其雪夜,人都不见了,花布的床幔内有身影移动,路灯黄黄的钝光,照见木杆四周腾旋的雪片,整条街黑上白、白上灰,灰是天空,大雪中行过一条街,往往就独占一条街,有人提着竹丝油纸的灯笼,低头走,两边街沿的积雪映得微红,红过去就不见了,更夫按时巡逻,击柝示警,鸣锣报时,那老者油污龙钟,状如鬼魅。
可惜冬天下雪下大了,所有的街都类同,雪也是很专断的。
放晴,融雪的街真是算了吧,别在融雪的街头约会,即使是次要的约会。
小街的人们,在朝夕相见一览无遗的生活中,能保持几分隐私,是甘腴的。举短短两百米长的街为例,算它五十户,中国标准是五口之家,那么两百五十人光景,其中必有慈母严父贞姑淫娃豪侠宵小智囊饭袋……为什么三百人还不到就复杂得这样,啊,那是比较,比较出来的呀,不比较就一色平凡无奇。他们她们自己也在比较,男人是口上不比,心里比。女人是心里比,口上也比,朝朝暮暮女人肚内的百样事体,告诉一个人,你可千万别漏嘴啊(她的知己,诨名“喇叭”),小街新闻,一派绰号、简称、代名词、双关语微型典故……这种本街方言,诡谲近乎密码,新搬来的人听了也等于白听。正是此一小范围中纷至沓来的因果报应,使人醺然凛然,使人更容易粘糊在一起,更熟练于苛责和宽容,构成了小街上不舍昼夜的如水年华,生活需要亲和坦诚,生活也需要怨怼诓骗,仅乎其一面,日子就淡乏了。现代人暴得一点钱,真是胆小,生怕怨怼诓骗,宁可弃捐亲和坦诚,躲入大楼的某个格子中,自颁终身戒严令,阖家幽囚以终。现代人又把生活和工作分开,一边全是花,一边全是叶,清则清矣,趣则没趣。小街上的人们生于斯,作于斯,卿卿我我,咬牙切齿,送的东西要讨还了,半个月不到又送了东西过去。生活是琐碎的,是琐碎方显得是生、是活——小慷慨、小吝啬、小小盟誓、小小负约,太大了非人性所能挡得起,小街两旁的屋里偶有悬梁或吞金服毒者,但小街上没有悲观主义,人们兴奋忙碌营利繁殖,小街才是上帝心目中的人间。
价值来自偏爱,能与之谈街的人少之又少,兰波,他喜欢门的上半部,墙侧的鬼画,街角小店中褪色的糖果,他翻翻画报就可以写诗,是一位逛街的良伴。兰姆脾气佳,兴会浓,他爱伦敦的老街,那是伦敦的老街可爱呀,并没有更要紧的意思。兰姆说:童年的朋友,像童年的衣裳,长大了,就穿不着了——在不再惋惜童年的朋友之后,也只能不再惋惜童年见过的街。
一切价值都是偏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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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跑步第三年-职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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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美文上看到的文章 印象很深一直不能忘记 可以让你爱上跑步
那天早晨,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没办法,似乎懂事起就没有享受过那种如铅块一般暗沉沉的睡眠,总是被一点光或者一点响动弄醒,然后望着从窗帘后面透出来的微微亮光,不过几秒钟而已,就完全清醒了。简单洗漱后,挖了一口剩饭,喝了两口水,便换上衣服,穿上轻便的鞋,出门跑步。
早晨六点钟的马路,并没有什么人,上班的人还没有起床,车子也很少,一切都还笼罩在轻薄的雾气里,阳光努力从薄寥寥的空气中钻出来,一切都显得半新不旧却还算朝气蓬勃。我有点急迫地跑过两边还拉着铁闸门的小店,跑过才摆出来的两三家早点摊,一口气跑过那几个红绿灯,穿过几条还未拥挤的横马路,跑进学校的那扇大门,跑过歪着脑袋靠在凳子上的门卫,穿过短短的才种上新树的林荫道,跑进那片红彤彤的塑胶道。通常我戴着可以遮住半张脸的鸭舌帽,耳朵里塞着音乐,我尽可能低头快步跑,尽可能看着脚尖以及前方那一小块彩色的砖地,尽可能不急促地呼吸。在这一切漫长得要超过我快要容忍不住的那个边界时,脚掌终于接触到那一整块红色的软地,我立马就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这可真是欢愉啊!
那是个很平常的早晨,我一个人在操场里跑了20圈,手腕上的计步器“滴”地轻响了一声,我轻轻地对自己说,“20,今天就到这里吧”。
缓慢收住脚步,开始略微夸张地往前迈大步拉伸后腿的肌肉,并轮流甩动手臂。在微微不自觉地笑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已经这样跑了这么久,一个人。
在各种材质的地面上,在任何觉得困顿、低落、难受或者愉快的时刻,身体的头一个反应竟然都是微微地热切地渴望着——“能跑一下就好了”。每次跑完,总觉得身体说不出的爽利与痛快,什么烦恼都可以暂时抛到脑后。这是我一个人跑步的第三年。
从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呢?说起来真是有点没头没脑。
工作之后的第三年,我调换了部门,从悠哉游哉的文化版面,换到了每天都要莫名冲杀的社会新闻部。对于一个在家连快递都接收不了,从来不会应答门铃也不会接陌生电话的我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挑战。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领导要把我这样一个整天坐在家里看书的人,安Сhā去那么一个腥风血雨的地方,总之那年的一月份,我交完最后的读书版面,报社里就给我配备了专门的摄影,并且发给我一台24小时必须开机的热线电话,让我“跑新闻”了。
我接受新闻之后的第一个选题,是在火车站跟踪一个收破烂的小男孩,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在火车站跑来跑去靠给人拉行李度日,三块钱一次。这个小孩不求人,不要饭,倒是很有骨气。我做事总是带点一根筋的执拗劲儿,既然说了要跟这个选题,我就每天早晨起床去火车站待着,到了晚上男孩睡下了才离开。我在火车站待了整整一个多月,大年三十的晚上也跟那个男孩儿一块吃饭,每天睡后醒来,脑子里满满当当都是别人的人生。因为常常要跑着去拉生意,我们两个有时候分工好一人跑一头,一个月之后,我跑步的本领见长,不再是学校里跑个八百米就想死的那种女生。我写了一篇很长的通讯,文章获得了市里的新闻奖,领导肯定了我的表现,他在全报社的大会上表扬我,同时肯定自己当时的明智举措是认清我的特质,让我去做新闻。这当然是他对我的莫大误读。在交掉稿子之后相对空闲的日子里,我无所事事,竟然莫名其妙地失眠起来。
关于失眠的辛酸史,即便另写很多篇文章也说不完。在某个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意识清醒又混沌的早晨,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跑步吧。”
就是这么开始的。
只是新闻我并没有做很久,我又重新被调回文化部门,每周在报纸上写点读书荐书的小文章,但跑步这件事,却如同着了魔上了瘾,再也戒不掉了。
我喜爱的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畅销书。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他的书,他总是写一些一个人在都市里生活的场景,比如夕阳西下的时候,在厨房里做一片黄瓜三明治,冲咖啡,慢吞吞地收听广播,趴在厨房的桌子上阅读小说之类充满碎片化细节的生活。我开始跑步的时候,这本书刚好在大陆出版,一时间许多人都在谈论这本书,很多人也都蜂拥而上说起自己喜欢跑步这件事。可是事实上,身边每天与我一起跑步的同行者却非常少,三年中陆续有一些人要求过加入一起跑步,但她们陆陆续续都不再跑了。而且跑步这件事,更像是孤独的运动,步伐和频率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节奏,很难像约吃饭一样凑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倒是这些年,在网络或者书籍上,常能够找到同行者,他们写的一些跟跑步有关的感悟,很多都是跑着跑着慢慢体会到的,有时候偶尔读到他们描述一些身体的反应,总有一种无法描述准确的亲切感,觉得素不相识的大家其实是一直在一起的。
村上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跑步者,他大约从写出第一部成熟的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就开始坚持跑步,参加过许多马拉松,甚至跑过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从清晨跑到傍晚,不停歇地连跑12个小时,写作和跑步是他生活中唯一没有中断的事。他的作息是每天4点起床写作,到10点收工,去跑步或者游泳,下午翻译,然后跑步,喝一杯啤酒,晚上阅读,9点入睡。
不得不说,跑步者如同苦行僧一般的节制生活,吸引了最初开始跑步的我。跑步的初衷不过是希望自己的身体累一些,晚上睡得好一些;之后变成了向喜爱的作家学习致敬的方式,我用每天跑满五公里的要求来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希望至少在跑步这一件事上向偶像看齐,期待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写出足够优秀的小说来。
开始跑步后,理解了很多他在小说中写过的生活的细节。比如跑步者总是吃简单的食物——炒饭或者面条,总之都是一个人的食物;跑完步喝到的那一杯啤酒,世上任何琼浆都无法比拟。
在度过最初的艰难的不适期之后,跑步这件事,很快变得非常纯粹。培养意志力和加强睡眠之类的动机完全不值一提,至于许多人跑步的初衷“要变得更瘦”对本来就很瘦的我来说,更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
摆动手臂,迈开步子,呼——吸——呼——吸,再多一圈,再跑一公里,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
身体也有过很困顿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假如没睡好,第二天早晨就跑得有些不情不愿。木然躺着,瞪着天花板想,不然今天就休息一下好了。可是接下去的一整天,都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来,挨不住到了傍晚,穿上跑鞋去操场上晃荡一下,才舒坦过来。
也有跑得很烦的时候。内心斗争了半天,去了操场,只走了几圈就草草收场。
还有天气原因、身体原因,一旦长时间待在家里,再要迈开脚步去跑的那第一次,就格外艰难。
好几次出差的时候,把跑鞋、运动衣装在行李里,定好闹钟醒来,却各种犹豫,可能是空气灰蒙蒙的,可能觉得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跑步难免傻气,总之不跑步的理由各种各样。但跑步的原因,在越跑越久之后,只有一个——身体需要跑一会儿。
最开始跑步的时候,是一定要听音乐的。我找到一个专门的跑步网站,上面有一些跑友自己制作的电子音乐。那些曲子的节奏感都很强,而且有平缓区和激烈的鸡血区,在跑步的整个过程中适时地变换节奏来给跑步者加油。跑的时间长了,就觉得音乐有点吵,更多的时候是低头一圈圈跑,关注自己的呼吸和步伐,脑袋空白一片。
我只参加过一次正式的比赛,是上海的冬季马拉松赛。那是在我跑步一年之后,之前只在操场上跑过一两次完整的十公里。挤在那么多人中间一起跑的经历,至今回想仍很珍贵。我当然跑得慢得要命,一同跑的几个日本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摆臂小幅规律,步子却很大,超过我时相当轻松,果然是有跑步习惯的民族。我最后用很慢很慢的速度几乎在后半程走着跑完了人生中第一个半程马拉松。
说起来,他是头一个鼓励我跑步的人。
我还没有毕业就认识了他,那时候我是一个相当不独立的小女孩,几天见不到就作天作地,多愁善感。我下决心开始跑步后,他很高兴,说跑步能培养一个人的独立品格,是很好的运动。他总是鼓励我去跑步,陪我去操场,替我拿着厚重的外套,在我跑步的时候,一个人在边上慢慢地走路等我。等我跑完,两个人再慢慢走回去。我总要向他叽呱叽呱讲很多话,沉浸在刚刚跑完的兴奋的那个节奏里。天大概是很冷,嘴里呵出一团团的白气,但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却有一种明媚的温暖的感觉。我常常想,这样喜爱跑步,坚持了这么久,大概是因为最开始的这份快乐吧。有一个人在操场边等你,两个人手牵手慢悠悠地晃荡回家,有时候煤气灶上咕噜咕噜煮着排骨汤,回去后头碰头喝完,从脚尖到指尖都热乎乎的。
他后来被调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我搬去他住的房子,独自去我们以前常常散步的那块操场跑步。没有人在一边加油,也没有人会站在起点注视着自己,我一个人空落落地跑了一整个夏天,Сhā着耳机,在每次跑步的时候,想念远方那个人。跑步从那时候起,变得规律,帮助我度过最初困难的岁月,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后来请长假去他工作的城市住过一段时间。我们租的公寓间楼下,有一个新修的标准足球场,操场在每天早晨6点到11点免费向公众开放,跑道中间的草坪是难得的真草,跑完步躺着拉筋时,能闻到清新的草香。每天早晨,我们一起起床,他去上班,我去跑步,跑上5~8公里,慢悠悠从拥挤的上班人群中逆行回家,去楼下的超市买一把蔬菜,下一碗面条呼噜噜吃下,洗完澡后,独自在房间看书,有时候能睡个午觉,等到傍晚他下班回来,我们一起出门吃饭,有时候一起游泳。洗完澡出来后我站在体育馆外面凉风习习的平地上等他,头顶有飞艇一般的云朵掠过。
现在回想,那真是令人平静与怀念的日子。我一个人在操场上风雨无阻地跑,温度是最舒服的15℃左右,穿一件宽松的长袖刚好,有时候下雨,就戴着棒球帽跑。因为是簇新的生活郊区,又是上班时间,操场上通常没有人,只有穿大褂的保安,常常把手Сhā在口袋里饶有兴致地看我跑步。只有一次,他犹豫了半天走上来与我讲话,“这样跑,不觉得无聊吗?”
我正在压腿,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有点不知怎么答复好。我总是一个人跑步,在经过起点的时候,大声得喊一下“第*圈”给自己加油。除此以外,有时候会想一些小说的构思,或者漫无目的不受自己控制地想一些琐碎的事。更多的时候,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是一圈又一圈机械又徒劳地跑着,因为跑得太久,连双腿的麻木与肌肉的酸痛都感觉不到,这样一想,的确是挺无聊的。但这又的确是会上瘾、有着切实妙处的事情,身体里分明有一种坚定的节奏,不受干扰地笃定地打着节拍,在每次迈开双腿的时候,就变得欢快起来,跑着跑着就会情不自禁弯起嘴角笑出来。
有一次他专门开车带我去郊区湖边的一个小区跑步。那个地方有一整片天然拦截出的水库,空气很清新,周围有一些新建的密度很低的高档楼盘,路是平整的柏油路,路边植被丰茂,荔枝满山遍野,还藏有大片的马场。我们先散步,之后我换上运动服,一个人沿着湖慢慢地跑,他在车里等我。那天的天气棒极了,太阳刚好快落下去,湖水银光闪闪,整片都在发亮。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慢慢地开着车子上来,“回家吗?”他说。“好呢!”我说。
我后来一个人在很多地方跑过步。
在冲绳的海边,有专门为跑者设计的塑胶跑道,选在能看见碧蓝色大海有绿荫遮蔽的山崖上,两边的风景美得令人振奋,让人不由自主想要一直跑下去。
法国有一个叫做biarriz的小镇让人印象深刻。整座小城如同花园,家家户户种有绣球花,房子漆成耀眼的白色。住在那儿的一星期,我每天早晨沿着酒店门前那一条石子路一直跑到海边,穿过有回声的溶洞,跑过细窄的堤岸,在码头上坐着休息,看一人高的白色浪花拍过来,再卷着泡沫退回去。
韩国济州岛的跑道奢侈地绕岛一圈,凡是能看见海的地方,就有亮红色的标准两人道塑胶跑道,不管早晨还是傍晚,都有许多同行者一起跑,擦身而过。
我绕过北京的紫禁城跑。最核心的皇宫,红墙围起的一整周,不折不扣跑下来,刚好是六公里。有一晚刚好是中秋夜,跑步时,巨大的月亮挂在护城河上方,岸堤杨柳依依,暖风拂面。而青石板路上的脚步声清脆有回响,那一刻觉得天地之间就只有我一个人。
许多大学的操场都是很好的跑步地点。每一个出差过的城市,我都竭尽全力找一块安静的校园操场跑。夕阳下在操场上踢球的学生,让人跑着跑着就回到了青葱岁月,有一种还在校园里念书的错觉。这么多大学里,云南大学的校园最美,建在山坡上被民国建筑围拢的操场,安静得能听到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浙江大学的之江校区,是历史最久远的校园,那一片红彤彤的操场是要翻山越岭才能抵达的珍贵之地,校园外走几步就是宁静的九溪烟树景区,我从九溪烟树一口气跑到过龙井村,那些明的暗的绿颜色全部都收藏在细细流淌的清澈溪水里,肺部吸满负氧离子,早些年这条路上据说能撞见神秘的野猪。
我真的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可以独立生活的人。有时候跑着跑着就会想起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免不了自说自话地感慨,“这样总是一个人跑来跑去的,可真孤单啊!”可是这个世界上,谁又是不孤单的呢?
跑步让我随时随地可以听见自己内心的节奏,在马路上走路,在地铁等车,在陌生的城市,在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在阅读写作的时候,在任何时间,它都兀自在那儿咚咚跳动着,这节奏是如此坚定,不容忽略。
我跑过最长的距离是38公里。
那是我们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去大理住了一周散心。有一天早晨起来,云层很厚,有微风,挺凉爽的。睡了难得安稳的一觉,我换上速干衣,戴上头巾,一个人沿着刚刚修好的环海西路往僖州古城的方向跑。并没有什么人,也很少车。不同于大丽路的那条车来车往的主干道,这一条沿着洱海环湖新修的柏油马路,是专门给自行车爱好者和跑步者设计的。在风景那么美的大理,终于有了一条像国外发达地区一样令人满意的跑道。我在贴身的腰包里塞了一瓶水,用大约7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缓慢地跑。不枯燥,也不辛苦,只是机械地跑,后来连银光闪闪的洱海都不再吸引我,我像是跟自己赌气似的,一个劲看着脚尖跑,下决心一定要跑到僖州才能休息。
在跑了大约6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看见了僖州村口那棵繁茂的大榕树,白鸟“蓬”的一声从树端飞起,那一刻遮住了太阳。我在树下坐下来,坐在石头上,风吹拂过我,身上的汗一点点晾干。
回程的路上,我租了一辆摩托车,来时用脚辛苦跑过的路,轻而易举迅速在身后消退。在临近古城的那一家加油站,我让师傅停下来等我一会儿。
我走进加油站边上的便利店,要了一瓶大理啤酒,和一包花生米。
“你还骑得动吗?”他蒙着头巾大声地在前面回头冲我喊。
“不行了!”我弯着腰扶着车站在那儿。
“呵呵,你不行啊,要好好加强锻炼啊!”他掉了头骑到我身边。
我话也说不出来,直摆手。
“那休息!前面有个加油站,我们去吃点东西。”他从车上翻下来,腾出一只手扶住我的腰,推着我往前走。
大丽路上的卡车轰隆隆贴着我们飞驰而过,我们两人一头一脸都是灰。
这是我人生中见过最可爱的加油站,货柜齐整,物资丰富。他买了大理啤酒和一大包花生米。
“吃一点,恢复一下体力!只有最后三公里了!”他给我倒满一杯酒。
我喝了一大口,从心尖凉下来。
“不错啊!我们来回骑了快50公里呢!”他笑眯眯地说。
我不响,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下次,等下次环洱海的那条路修好了,就好多了。我们可以沿着洱海跑步,跑一会儿在路边喝点啤酒,走一走,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他说。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坐在那儿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
..
青鱼-拉克司奈斯
。
一
青鱼①来了。
它已经有十七年没有在这一带出现了,从一九0九年以后,这儿几乎就没有看见过它,可是今年夏天它来了。它的出现简直就像慷慨的太阳照耀着这个渔村!是的,人的命运靠这些栖息在深水里的异常任性的生物来决定的。
青鱼按着它自己的怪癖能叫人变成富翁,也能叫人变成穷汉。它高兴的话——就能让这个渔村繁荣一下子,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它还能把外国商人引到这里;他们来了,就在这里住下,大赚其钱。青鱼使他们能够给自己的家庭在山谷里盖起豪华的住宅。那些用红色、蓝色、绿色油漆装潢门面的阔气的商号也都是亏了它才变得漂亮起的。那些商号的门上都高傲地挂着一块自吹自擂的招牌。青鱼一来,当地居民的活儿就够干的了。活儿最多的时候,一昼夜里人们不过睡一小时的觉:要知道活儿是论钟点给钱的,而且还给资金呢。这一切就是:冬天可以让孩子们到雷克雅未克去上学,可以给姑娘们买几件新衣裳了。居民们还可以买洋铁板来修屋顶,甚至可以买颜料 ,于是散处在海岸的那些小屋子,在色彩的富丽方面也就不亚有钱人家的高楼大厦了。并且,买卖人在广场上的碰到渔夫们的时候,也都要互相问候几句和开开玩笑。
过了几年,青鱼不见了,渔夫们象往常那样地撒着网,可是拉起来,一网网都是空空的。渔网每天每天撒下去,可是,除了一些零碎的小鱼儿和海蜇以外,就再也捞不到什么了。这样年复一年,整个峡江②就象是一只空空的钱袋。要是偶尔还听到一些谈起青鱼的话,那也不过是从他乡传来的新闻。漫长的的饥饿的岁月就像是一连串的骨胳,在海藻间无声无息的滑了过去。
渔村一年比一年更变得凄凉与悲惨了,买卖人的短外衣都穿旧了,光景好的时候置的领带和裤子都磨破了;在广场上碰到渔夫们的时候,也不再跟他们开玩笑了。商店纷纷倒闭,因为谁也还不起帐。买卖人有的破产了,有的银行的恩惠苟延残喘,指望着将来一条什么出路。谁也不再去注意被恶劣的天气毫不容情地毁坏了的房屋的外表了:泥灰裂开了,油漆褪了色,洋铁板扭歪了,屋顶上的铁板也都生了锈。以前象彩虹一样五颜六色的房子,现在就象是一些秃毛的、衰老的瘦马,面面相觑地站着。有的则是完全破损了,风雨可以随意侵入。脱开了洋铁板在风中颤动,楼梯也腐朽了,在上面走动已经是十分危险。台阶上面的屋檐是根本毁了,现在雨点直向门上打。星期天已经没有人再穿节日的衣裳,有青年人想要跳舞的话,那末他们就会发现,手风琴也已经破了。
那个几年前还被称为这村子里“克列士”③的挪威商人,现在就在峡江岸上开了一个小铺子,用冻僵了的手亲自在卖嚼用的烟草和麦芽糖。谁能离开这儿,就扔下了这个地方;留下的人呢,也只得在夏天去修筑道路,或者去打短工收割庄稼。孩子们和妇女们就去割干草,割到的干草也只勉强喂跟邻居合伙养的奶牛。
冬天到了……家家户户的男子和妇女都坐在煤油灯下,周围转着一大群肮脏的孩子,吃着黑面包和稀粥;他们每天到码头上去好几趟,看看天气如何。他们挨着冻,冬天的风刺着他们长久没有干活的祼露的双手 。地方官常到他们中间来;他总骂老百姓又懒又蠢 ,这样来折磨他们。他说,现在老百姓有很多闲空,应当念念书,长长见识,努力上进,不要在家游手好闲,或者站在广场上挨冻。雷克雅末克的名流到这里来,作了关于招魂术、卫生或政治的演讲,不收费用,而使他们极为惊讶的是,除了牧师、当地的法官和医生以外,就没有人去听他们讲了。他们不明白,这些一辈都在债务和饥饿中挣扎的渔夫们,为什么不崇拜诗神,并且对他们关于美妙的极乐世界的冗长,枯燥的演说,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不过夏天既然没有出现青鱼,渔夫们哪有心情去理会什么宗教信仰?而且要知道,差不多每户人家都诞生了一个小伊昂尼,如果渔夫不相信他能从买卖人手里赊到一小把面粉,那么卫生也好,政治也好,都是跟渔夫风马牛不相关的。
他们也很少去注意对自己的孩子们的教育,不过,难道对孩子们可以那样漠不关心吗?他们随随便便地一年养一个孩子,他们 完全是因为别的缘故,并不见得是因为热爱孩子,才把他们养成下来的。
孩子们也就这样在海岸上、在菜园里、在十字路口跑着而长大起来了。他们还没有学会讲话,就先学会了拿脏话骂人;他们还没有学会隐瞒自己的不诚实的行为,就先学会了偷窃。地方官和牧师声嘶力竭地硬说世道日非。可是这些正人君子没有看见,孩子们满了十岁,就不会再拿脏话骂人,而一接近行坚信礼的时候④,他们里面就很少有人比成年人还更常骂人的了。
① 青鱼又称鲱鱼,生长在北温带和亚北极的海洋中。
②北区大陆及岛屿,海岸曲折,有在悬崖绝壁中深入陆地达数十公里的狭长海湾,称为峡江。
③“克列士”是在公元前560—546年间的小亚细亚“利其亚王国”的国王,以富著称。
④大约十四、五岁。
二
可是这年夏天,日日夜夜都有满载着青鱼的船只开出峡江去。隐没在峭壁间的渔村又不分昼夜地忙碌起来了。在峡江里传来的彻夜不停的马达声,和为了挣钱而通宵不睡的那些人们的喧嚣声溶合成了一片……
妇女们聚集在码头底下——她们的年龄和外貌都大不相同。她们穿着式样和剪裁都极不讲究的上衣和短大衣,因为她们并不是按照时髦和美观的标准,而只是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而缝制这些衣裳的。各种各样的帽子和头巾可以说也是这样。渔村里没有一个妇女不曾从自己的小天地里跑出来,参加这一桩大忙特忙的工作。母亲们把婴儿留在摇篮里,匆匆忙忙地赶来洗刮青鱼;正待出嫁的闺女们扔下寄托着少女的一切幻想的陪嫁衣裳而来了;老Chu女们没有把冗长的故事讲完,没有喝完咖啡,在谈话谈到半截儿里也跳起身走来了。人们象等待情人似的等待了很久的青鱼,就要在用巨大的木材挡住波浪的江岸上卸下来。人们拿了勺子和铲子在这儿等候着它,准备打捞这天赐之物。非常兴奋的、浑身沾满了鱼鳞的人们用小铲子把鱼桶装满了这些闪闪发光的神鱼。妇女们已经拿着刀子站在那儿准备好了。周围的人是多么地忙碌,多么地兴高采烈呀!十七年没有出现过的上帝,重新光临这个渔村了。
镇上的人也只在想着一件事儿;人人嘴上只挂着一个词儿,准确点说其余的词儿、其余的思想,都在围绕着这个词儿打转。峡江里的青鱼,就等于克隆达依克的金子。家家户户的厨房里,家家户户的菜园子里,都在谈论着这种吉祥的生物。小溪边上、十字路口和江岸上,到处在谈论着它。连牧师、医生和地方官也都只谈论最近的事件,就是青鱼的出现这件大事。总共不过两个星期以前,这个小小的渔村还笼罩着一片骂声,这种咒骂笼罩着它已经有十七年了,可是现在,据银行里的人说,几天工夫就从大海的嘴里捞起来了百万克郎的财富。两个星期以前,还有个渔夫站在自己小小的牧场上,被一阵阵的疾风刮得更加发愁:他不得去不依靠教堂的救济,因为他的牧场上已经是光秃秃一片,他不相信剩下的干草还能够喂养那头他跟内弟合伙养的奶牛。如今青鱼改变了这种窘困的状况。峡江变成了取之不尽的宝库。渔夫们挣得的钱很够还债了;他们甚至还可以买些酒准备过圣诞节,这当然要看打渔是否能够如愿。在短短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那样多的事情,谁若是想把这一切都写下来的话,那末,最平凡的一个遭遇,也可以使他写出长长的一篇小说来。
贫汉都变成了富翁,不过,他们的好景不长,就像酒醉了一阵似的。而破产者的出现也会象孩子们的玩具手枪射出木塞一样突然。
力强力壮的小伙子们,拚命地干活干到这种程度,他们会精疲力尽地倒在青鱼堆上,说不出话来,而突然死去。这个渔村里的体面的公民们,因失眠和疲劳过度而丧失了理智,睁着发红的眼睛 走来走去,忙乱着敲打玻璃窗,骂着渎神的话,见了人就向人扑过去。已快要死的病人从床上跳起来了 ,把所有的药向医生脸上一掷,就匆匆忙忙地跑去张罗渔网。也有这种事情;临近分娩的妇女在刮洗青鱼的时候发生了阵痛。人们好容易把她们送到家里去,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们就像是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又来刮洗青鱼了。这时候,牛群在菜园里无聊地游荡着,要求人们把它们胀满 的奶挤掉一些,它们并且无情地践踏着马铃薯的茎叶,直到哪个小伙子从码头上跑来,用一条挺大的青鱼鞭打着,把它们撵开去为止。
三
在青鱼桶上弯下去又伸直起来的那些背脊中间,有一个人的背脊比别人的弯曲得更厉害。它到现在还没有折断,可真是一件怪事儿。这是一个名叫老卡达的女人的背脊。她穿着一件男子的磨破了短大衣,这件短大衣曾经是新的,可是现在它的颜色却叫想起了一只旧麻袋,装着在海岸上放了很久的那些死鱼肚里的废物的旧麻袋。她的脖子上绕着一块棕色的布。皮包骨头的脚上套着两只皮囊,谁也不相信这就是皮鞋,谁若是从近处看她一眼,他就能看到嘴里只有一颗大牙齿的那一张老太婆的皱脸、一双红肿的眼睛和下巴上几根翅起稀毛。她的双手瘦削无力,疙疙瘩瘩,象是两块旧布片。简直不能叫人相信,这双手还拿得住刀子。可是这双衰老的手从早晨六点钟起就在这儿刮洗青鱼了。老太婆--她已经九十岁啦--早晨六点钟就起来,在这儿干了一整天的活了。这一整天,她一言不发,聚精会神,老在工作着,可是仍旧只刮洗了三桶鱼。总共只赚了两克郎二十五厄尔。可怜的女人,不说她的工作,单论她的年纪,她也应该得了一份奖金呀,可是--唉!她却没有得到奖金。
这位老态龙钟的洗鱼女工,从前在这峡江上曾经一天刮洗过四十桶青鱼。那时候她得过奖金。而今天---包工头一边检查着青鱼,一边想起了从前全村淬的一支老曲子:
我们的卡达,没有人比得上,
你很快地就起床,
你刮洗的鱼儿的数量,
我们跟着点数也跟不上。
从前有一个时期,每逢星期天,全村子都能听到这支歌,可是现在,谁也不再记得老卡达得过奖金,老卡达在“鲸鱼公司”干活的那个时代了。卡达那时候在“鲸鱼公司”干活真勤快,就像是嗖着先知伊昂尼在鲸鱼的肚皮里待过三天三复仇主义夜呢。
她从前也有过满屋子的孩子。顺便提一句,打渔人家的生殖力都很强,就像跟他们有关系的那些鱼一样。她的老年就在一个儿子的家里过的,那个儿子是这峡江最穷的一个渔夫。多少年来她都在等待着青鱼,就像一个虔诚信神的女人等待着天国的救世主似地。瞧,现在青鱼来了。
在漫长的年月里,卡达看见她添了许多孙女,可是都没有养活。那些孩子就象是天空中偶然出现的一朵朵小白云,下过了一阵雨以后它们就消散了。她有过一个女朋友,在叶古里达尔靠教堂的救济过日子。很早以前,她们一块儿在“鲸鱼公司”干过活,常常你来我往地互相探望,在一起喝杯淡淡的别啡,谈谈鲸鱼。以后她们都变成了叫化子,挨门挨户地求乞。那个老妇人每年都要从叶古里达尔寄给她一小团绒线,老卡达就坐在自己的破屋里,把绒线织成连指手套,卖给渔夫们,换得几个厄尔。她把这几个厄尔存在儿子那里,如果有什么人到叶古里达尔去,卡达就用破豐包上一点儿咖啡,托他捎给自己的老朋友。现在那个老妇人已经不在人世,她死在叶古里达尔了。
我的卡达,没有人比得上,
你很快地就起床……
现在卡达就像往日那样弯着身子在盛着青鱼的桶帝站着,她这漫长的一辈子的生活顺到了她的眼前。她又在这个雨天尝受着她这一辈子没有尽头的雨天的滋味。除了牧师以外,谁也不知道她生在什么时候,生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谁是她的父母。她这一辈子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就像这些青鱼似的无声无息地从她的手里滑了过去。她连她年青时候的情人都不记得了,她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她和她的丈夫一司在东方的某鲸鱼公司里干过活。他们有过一幢紧挨着峡江的小屋子。她生过孩子,生过不少孩子,好容易才把他们抚养大了。关于自己的孩子,她只记得--她出现过,又走开了,她边他们到哪儿去了也不知道。
你刮洗的鱼儿的数量,
我们跟着点数也跟不上。
她这漫长的平凡的一生就只留下了这几句奇怪的叠句。
实际上,她这整整九十年的一生并没有给她留下了什么快乐的回忆,然而值得自蔚的是,她并没有指望过什么快乐的日子。至少对于她臫来说是如此。她从来也没有想像过会有快乐的日子。如果这儿江水里出现了鲸鱼,如果青鱼来了,那她就要感谢上帝了。鲸鱼绝迹了,现在生活的一切幸福都靠青鱼来决定。可是青鱼也离开了。于是卡达不再感谢她的上帝。在宽裕的日子,她不容许自己喝一杯咖啡,尽管很少掺牛奶。并且她从来也没有生活得那样大方,可以不必节省砂糖。
在光景好的时候,男人们常常给自己买点酒喝喝,喝得醉醺醺的,当然,这要看上帝和鲸鱼允许不允许。不过卡达向来没有喝酒的习惯,她只是替男人们擦干净他们喝醉时呕吐出来的脏东西。
不能说她这灰色的漫长的一生的回忆全是沉重的、辛酸的。诗人们所谓悲怆的感情,她倒是从来也没有经验过。她的一生中充满着无休止的争吵,充满着毫无意义的也是莫名其妙的谩骂。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全爱骂人;而骂得最凶和最不堪入耳的是废品检查员和包工头。买卖人、牧师和教区长老也都骂人。现在她至少也该感谢上帝让她的两只耳朵几乎完全聋了,再也听不见那些骂人的话了。她这一辈子除了不绝于耳的骂人话以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她的儿子,有的在航海,有的在陆地上工作,有的却不知到哪里去了。女儿们也是这样。她的丈夫在五十年以前就已去世,去世前没有一点要死的预兆。谁也没有特别为他哀悼。照着一切仪式把他安葬了;牧师得到了他所应得的报酬,商人也是如此。卡达知道她已经付清了一切帐目。今天早晨,她听说青鱼来了,她一起床,就像别人一样来干活挣钱。不过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她并不欠谁的债。
四
天黑了,码头上亮起了一片灯光。妇女们仍然站在盛着闪闪发光的青鱼的桶旁;由她们那些一会儿弯曲、一会儿伸直的背脊构成的起伏的波浪,仍然象先前那样,泛出彩虹一般缤纷的颜色。被电灯光一照,青鱼闪耀得列厉害了,瑰丽得象克隆依克的金子。一阵雨落在所有这些丰盛的海产上面。
最后的一批渔船靠拢了码头。黎明以前不再有人出海去了。可是妇女们发疯似地继续工作着,以便在下一批鱼运来以前,把这一批刮洗完。这活儿够她们干个通宵的。
有一个长了满腮胡子的男人,刚从海上回来,走下码头,就在老太婆跟前站住,他嗅了一下鼻烟,说:
“妈妈,回家去吧。”
可是老妇人没有听见。在他重新对她说了一遍的当儿,她又打发了几条青鱼到另一个世界去。
“妈妈,我们回家去。唉,老太太,见鬼,快半夜了,你会连站都站不住的!”
可是老妇人对这世界上的一切骂人的话都不再理会了。她继续刮洗着青鱼。
“老太太真不理睬我吗?”那男子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就大声喊道:
“够了,你她妈的穷忙!趁你的两只脚还支持得住,早些停止吧!”
他见老太婆即不听他的劝告,也不听他的命令,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抓住了母亲那双可怜的、衰老的手,夺下了她手里的刀子。老太婆这才向他转过身来,尽管就她来说,这是很困难的,并且用她那双恍惚失神的眼睛望了望他,像被一个“小孩子”的淘气行为弄呆了,终于严厉地说道:
“把刀子还给我,希吉!”
“见鬼啦,你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妈妈?”她说着,试着把她拖走。
可是老太婆抵抗着,她拚命地抓着桶边。那只鱼桶翻倒,滚到下边去了。
“趁你还活着,回家躺到床上去!唉呀,你这个老糊涂!要知道你已经九十岁了呀!你就是从床上爬起来也不容易呀。让我来扶着你吧。”
可是母亲仍然抵抗着、嘟哝着:
“瞧我这就揍你一顿,希古里昂!该死的淘气鬼!要是你不马上把刀子还给我,我就揍你!听见了吗?”
可是儿子继续把母亲从码头上拉走。好一直挣扎到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才向儿子恳求道:
“稍许等一等,希古……听我说,儿子,别拿走我的刀子,要知道今天一分钟也不能随便放过呀:青鱼来了呀……”
她不知怎么一来,她挣脱了儿子的手,可是她剧烈地咳嗽起来,她不得不在一段木头上坐了下来,等一阵咳嗽过去。她的咳嗽声好像一辆大车沿着斜坡向下滚去的嘎嘎声,又象给大轮船装卸货物的起货机的轧轧声。
“你完全累坏了,老太太。”他温和地说,“你扶住我,我来搀你吧。”
可是只有绵羊的倔强劲儿才能够跟老年人的固执劲儿相比。她站了起来以后,又向摆着鱼桶的码头那边走去。如果不是儿子挡住她去江边的路,象挡住一头倔强的绵羊的去路一样,那她就一定会回到自己的老位置上去的。
“见你的鬼去吧,希古里昂!”她终于明白她不得不认输了,就这样唠叨着。
儿子却一句话没有回答。他跟在她后面把她撵回家去。老太婆弓着背,迈着小步,沿着江岸走去;帽子从她头上滑了下来,一路上她嘴里还在嘀咕着什么。委屈的呜咽声里夹杂着从胸膛深处发出来的嘶嘎声,过了一会儿,老太婆就放声大哭起来。她又一次站住了转身向着儿子,噙着眼泪说:
“上帝永远也不会宽恕你的,希古里昂!……”
这个可怜的九十岁的老大婆从胸中发出来的这声沉痛的绝望的呻吟,就象是把整个大地的悲苦都倾吐出来了。
可是儿子对她的呻吟丝毫也没有加以注意,老婆悲伤地哭泣着,拖着两条腿,在雨夜中穿过了市镇。要知道老年人哭起来,也象孩子们那样哭得又响亮、又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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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万岁-陈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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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老邻居,在纽约华尔街股票行干了一辈子,退休,丧偶,独居,满墙挂着他与太太游历欧洲的照片----“美啊!威尼斯、佛罗伦撒、那不勒斯……亚洲可没去过,但我哥哥是去过的!”于是他说出以下的故事:
“我哥哥,汤米,1944年当兵,被派去太平洋战场和日本人打仗。一个月后,我们接到阵亡的通知书。爸爸妈妈哭两个礼拜,我气疯了,对爸爸说,我要用机关枪打死所有亚洲人!”
比尔大笑,同时瞪圆他那蓝眼睛,做出猛烈扫射的动作。
我问他当时多大,他说他正在上初中。接着,他就正色起来,学他爸爸的严肃表情,说:“不,不,不!听着,比尔,你哥哥被日本人打死了,但你要知道,汤米在亚洲也打死过别人家的儿子!”
比尔和汤米的故事很简单:国家观念、敌我观念,还有“人”的观念。
自己的骨肉,异国的敌人,本国战争死难双方,又该怎样看待呢?
美国南北战争纪念馆中,双方阵亡战士一律立碑祭奠。据说西班牙内战结束,独裁寡头佛朗哥也将胜败两军的千万“炮灰”合葬纪念馆。
去年我看《集结号》,很感动,导演模拟战争影像的真实美学,在中国电影史上真是跨了一大步。故事也好,瞧那几位浑身血污的官兵临阵吼叫,彼此追问到底有没有听到集结号,我实在忍不住溢出了眼泪。同时也就想:对面敌阵中蟑螂蚱蜢般一片一片被打死的士兵,不但“血浓于水”而且很可能是我军战士同乡同村的穷弟兄。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爱国主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温情主义;《吊古战场文》描述遍地尸骨,人道主义呼之欲出;“苍苍烝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手如足?谁无夫妇,如宾如友?生也何恩?杀之何咎?其存其没,家莫闻之。人或有言,将信将疑。”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人道主义”之说,但是句句无分敌我,句句写人。
说到人,扯开去,斗胆说件小事: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时,有位万恶的美国老太婆混在游行对伍中,鬼鬼祟祟。我爱国华侨冲她高喊“中国万岁”,她居然敢顶嘴,笑眯眯地说:“中国人万岁!”
这让我无端想起了汤米的老爹。事由、场合固然不同,然而美国佬觉悟也太低了;都不说国家,只念及人----“人”为什么“万岁”?
我的粗鄙的解释是;战争、革命、对抗、闹,反正你想弄死我,我也想弄死你,但大过闹过,别忘了,你我都是人。
----《荒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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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松球-青山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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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向先生管小夏江叫“夏夏”。
无论Сhā在什么话当中,只要一提到这个名字,他都像跟捧在手心里的易碎宝贝说话似地,小心翼翼地慢慢发音。
“夏夏好像挺喜欢松球的,小泉小姐,你回来的时候顺便给她捡几个来,好吗?拐角那家医院的小树林地上掉了好多呢。啊,这个,这个袋子正合适,麻烦你了,行吗?”
小日向先生此时正坐在洒满阳光的书房窗边的大黑椅子里。平时,他就夹在两侧高高的观叶植物中间,不停地咔哒咔哒敲键盘。每当这种时候,是不可以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扰他或跟他说话的。
不过,小日向先生捡起扔在脚边的塑料袋,在空中挥动着,嘴角露出了笑意,沉浸在自己独享的幸福当中,不知是因为提到了夏夏让他高兴,还是因为眼前已经浮现出爱女手里拿着松球时的笑脸。
“我知道了。”
我说着开始把红茶茶具收拾到手上的托盘里。有点心屑洒散落在碟子里和厚厚的资料上。我用酒店餐厅里打扫面包屑的小簸箕把小日向先生的书桌清理干净之后,接过了塑料袋。大概是装过点心,闻到了一股甜香味。
小日向先生已经不看我了。他的手指停住了,盯着电脑屏幕上的一行行文字。我偷偷瞅了一眼,可什么也看不懂。单词倒是都认得,但是他的这种词语排列方式跟我平时采用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知道了。”
我又重复了一遍,就走出了房间。在关上门的一刹那,我好像听见了一声轻轻的“麻烦你了”,回头一看,小日向先生却是静止的,犹如镶嵌在镜框里的一幅画。
我把资料送到学校后,往回走的路上,按照先生的嘱咐去捡松球,一边捡一边想着小夏江和小日向先生。小夏江现在有多大了?会叫爸爸了吗?小日向先生给她讲什么故事,听什么音乐呢?
我专捡适合她手心大小的、没太长开的小松球放进塑料袋里。从停车场那边走过来一些人,大概是来医院看望病人的,他们都微笑着朝我这边看。“一晃又到了这样的季节了呀!”一位和小日向先生差不多岁数的太太感慨完,“嗨哟”一声捡起落在身边的一个松球,装进我的袋子里。这个松球和这位胖乎乎的、气色特别好的太太的手掌心差不多大,不适合小夏江玩,我打算拿它去装饰事务所的玄关。
我蹲在地上,秋天的阳光洒在我的后背上,暖洋洋的。我转过身,拿起一个松球对着太阳看,远远近近地调整位置,等到太阳刚好被松球挡住,才停下了手。松球外缘出现一圈发白的轮廓,一只眼睛,眼里就会出现云彩形状的残影。这种玩法对小小孩的眼睛不大好吧。小日向先生的小夏江的两只小黑眼珠,肯定还特别柔软稚嫩呢。
感觉到裹在靴子里的脚背有些发胀,就站了起来,袋子里的松球随之发出干脆的摩擦声。
回到事务所,看见西君坐在我的桌子上。
“别坐在那里。”
我脱下外套,对着柜子玻璃整理了一下上衣领子回过身一看,他还坐在桌子上翻杂志,晃悠着二郎腿,脚上穿的黑色皮鞋锃亮锃亮的。
“你坐椅子上呀。”
这张橡木做的桌子是小日向先生当学生的时候,从房东那儿得到的,式样古朴,我很喜欢。对于打工这一身份来说,多少夸张了点,但坐在这张桌子前接接电话,填填计划表,纪录个留言什么的,真是一种享受。没当坐在这里干着干那的时候,就感觉自己俨然成了一个年长的,头脑灵活的能干秘书。
“你这上衣,没见你穿过。”我坐在椅子上整理资料,他低头瞧着我问道。
“昨天买的。这颜色可能不大适合我。可觉得料子挺漂亮的。”
“挺适合你的。”
他把杂志放到一边,拽了拽脖子上斜系着的淡紫色蝴蝶领结。我将贴在桌沿上的一溜告事贴,从最边上一张张按顺序揭下来,然后在纸篓上方,手心朝下一翻,一把粉红色、黄|色的纸片打着小转转飞落下去。
“还好吗?”
“想问谁呀?”
没等他回答,从小日向先生房间里传来了关窗户的声音。
“哎呀,糟糕,炉子… …”
我从挂在身后书架上的衣架上摘下条纹围裙,正要去小日向先生的房间,就听见西君从背后问我:“这是什么?”
他打开放在书桌上的塑料袋,往里头瞅。
“啊,我忘了。谢谢。”
我双手托起塑料袋,手心里骨碌骨碌的,感觉很舒服。听到西君在背后说了句什么,我只“嗯”了一声。
我敲了下门,走进房间,看见小日向先生悠闲地坐在书桌斜对面的单人沙发里,一只脚上的胭脂色绣花拖鞋掉在了地上。
“对不起,我现在就添油。”
“先不用添。我是想让空气流通流通。虽然有点冷,不过点炉子还早了点吧。对了,刚才西君来了。”
“看见了。他还在呢。”
“你们俩一会儿要出去?”
“也不打算去哪儿… …给您添麻烦了。”
“没事没事,我一点也不介意。你在这儿也挺无聊的吧?”
“其实,我还是比较好静的。”
“是吗?”小日向先生说着朝门口望去。门外一点声音也没有。我们的对话,不知他听见没有。
“叫西君进来喝杯茶吧。”
“好的。”
小日向先生的目光注意到我抱着的塑料袋,笑逐颜开。
“是那个吧。”
“是。”
我蹲在小日向先生身边,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好看的松球给他看。
“地上掉了好多呢。”
“谢谢你了。夏夏一定特别高兴。”
小日向先生从我手里接过那个松球,从各个角度端详起来。松球在他干燥的手指间骨碌骨碌地旋转着。再过几个小时,这些松球就会在夏夏的小手里笨拙地转动的。那荷叶边死的坚硬外壳,会不会划破她那薄薄的皮肤呢?
我起身去厨房沏三杯茶。
“这么说,你是给小日向先生打杂了?”从事务所回家的路上,西君问我。
“不是。”
我本想再补上一句更有说服力的话,却什么也没说出来。正好路过下午捡松球的那家医院前面,地上还掉着不少松球。不知还有没有合适夏夏玩的饿,我远远地朝那边踅摸着。
“我看,你也太卖劲了吧。”
“给谁卖劲?”
“给老师啊。”
“我可不是给先生卖劲,松球时给夏夏捡的。”
“夏夏是谁?”
“小日向先生的女儿。”
“哦,那孩子啊。”
“你知道她?”
“她刚出生的时候,老师给我们看过照片。现在几岁了?差不多两岁了吧。不过,你不是为了干这个才去的吧?”
“这个嘛… …”
“喜欢他?”
“要是的话,早就跟小日向先生结婚了。”
他不吭声了,不知是找不到恰当的话反驳,还是不满意我的回答。西君有时候喜欢制造这样的沉默。在这沉默的间隙,行人的脚步声、马路对面车站的广播声、从店里走出来的学生们的说笑声都听得异常清晰。西君的沉默不过是为了引起我对他注意的一种姿态,这种姿态或许是维持关系所必须的吧。但假如我要和某个人在一起,总希望尽可能过得愉快,而不是这样绷着脸默然相对。
“下个月咱么去旅行吧?”
“什么?旅行?”西君无精打采地说道。
“是啊,去旅行,坐电车去。”
“去哪儿?”
“坐车需要半天时间的地方。有山的地方。”
“山… … ”
“好不容易去了,得住上两晚。说起来,咱俩还没有出去旅行过呢。”
“嗯,没有。”
我们的对话一直持续到电车进站,西君的电车先到了,他要回学校。我想,他回学校后,多半会翻开研究室墙上的挂历,找几个不影响写论文和考试的时间吧。
西君在站台上朝我挥手告别,另一只手贴在耳朵上表示“回头给你电话”,我朝他点了点头。
我到小日向先生这儿来工作是大学毕业后不久的事。研究室的前辈见我什么工作也没找到,很同情我,就给我介绍了给小日向先生当秘书兼杂务工的工作。
据说,小日向先生一直到几年前还在这所大学里工作,现在又是写书又是翻译,非常地忙,所以需要有人替他接接电话、送送稿子,“帮个小忙”。酬劳不多,又不是每天都去,所以,也就是个学生们轮流去挣点零花钱的活。我想,不妨在他那儿先干一段时间,同时也找点别的活干,或者寻找其他的发展机会。于是,就去了他的小事务所。
面试那天,初次见面的小日向先生给我沏了一杯红茶。正如研究室的前辈介绍的那样,他个子高大,很爱笑,就像是个很会关心人的大叔。我是有问就答,半句多余的话也不说,但心里想,这份工作我一定能干好。虽然一涉及工作以外的话题,谈话马上就中断,但他好像不怎么介意。
开始工作了以后,才发现小日向先生比我所想象的更爱说话,我进去给她倒茶或者倒纸篓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敲打着键盘。不过一旦工作结束,他就把我叫到房间里来,让我坐在长椅上,他自己坐在单人沙发上,跟我聊上一通。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生活范围是及其狭窄的,小日向先生给我介绍了可以不必太在意周围,能够完全放松的那种氛围的咖啡屋,以及独自一人也能去的餐馆。他还以不着痕迹的形式,若无其事地介绍我认识了几个适当的男人。
西君就是那几个男人中的一个。他是小日向先生以前的学生,目前正在读研究生。起初,他是因崇拜小日向先生而“经常到事务所来玩”的人,而我只是“给他沏茶的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起三个人一起喝茶来,我俩单独喝茶的次数越来越多。
我来小日向先生这里打工已经过了一年半。
光靠这份工作当然不够养活自己,所以我每周在家庭餐馆打几次夜工。虽然是通宵工作,好在事务所是下午去就行,所以一次也没有迟到过。
捡松球的第二天,收拾完茶具,我站在门口对先生说“我先走了”,先生叫住了我:“小泉小姐,请你过来一下。”
“好的。”我说着看了一下表,马上就到六点了。今天和西君约好了去看电影,六点准时从这里出门跑到车站的话,应该来得及。
我走进房间里。小日向先生停下敲键盘的手指说道:“我有点事要请你帮忙。”
“还是捡松球吗?”
“不完全是,但有点关系。”
“什么事啊?”
“你要是不愿意的话,拒绝也没关系的。因为是事出突然,再说一开始并没有规定这项工作内容。”
小日向先生跟昨天一样,手心里骨碌碌玩着一个松球,大概是给自己留了一个吧。先生好像有什么话难以说出口的样子。我有些紧张起来,交叉在身前的双手攥得更紧了。
“是这么回事,实在是事出突然——明天想托你帮我看一天夏夏。”
门旁边的挂钟当当响了六声。小日向先生露出有些为难又有些高兴地表情。一说到孩子,想必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他都会流露出这幅表情。
“可以呀。”
明天没有什么安排,我也就没多想。
“谢谢了。”
“不知道我能不能行。”
“我太太明天有事要出远门。我本来可以看她,可明天我也要跑来跑去地外出办事。我会付酬的,当然要比平时的日薪多一点。”
“不用,不用。”
“啊,这个你不用担心。小泉小姐和夏夏肯定能处好的。我女儿科比那些学生脑子聪明。那么,你明天十点能来这里吗?”
“能。”
“那就拜托了。”
小日向先生最后朝我微微一笑,又把目光落回到电脑屏幕上,敲打起键盘来了。我想要问他,看小小孩是否需要带点什么东西来,不过,看小日向先生那副双唇紧闭的样子,是不会再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
我呼哧呼哧地跑到车站,还是晚了一点,没赶上电车,就在车站给西君打了个电话。我告诉他下趟车得等十分钟,商量的结果,今天不看电影了,光吃饭。
西君在餐厅门口等我,手揣在兜里,黑夹克的领子只竖着右半边。“晚上好。”我问了声好,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他微微抬起了下巴,他的脖子凉凉的。
菜上来之前,我跟他解释了一下没能赶上电车的原因。
“答应帮忙看孩子?你可真是欠考虑啊,你看过孩子吗?”
“没有。”
“可累了。”
“大概是吧。”
“我帮你看吧。”
“我自己会搞定的。”
西君用叉子尖戳着端上来的牛排盘子里德豆角配菜,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电影没看成,对不起啊。”
我虽然嘴上向他道歉,可其实心里头并没觉得特别抱歉,因为看场电影的时间,我俩有的是。
“我见过老师的太太。”
我把一块热牛排送进嘴里,盯着他的脸。西君拿起餐刀,一边将刚才戳的豆角斜切成一样长的段,一边继续说道:“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有一次我去老师家送东西,按了门铃后,一个年轻女人来开门,她就是现在的太太。老师随后慌慌张张地出来了,表情特别怪异,说不上是兴奋还是羞涩。可有意思呢,那位大叔。”
我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水,还是没有说话。
我没有见过小日向先生的太太。
既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面孔长什么样子。她是不是很漂亮?是不是很可爱?是不是很会做饭?是不是很爱干净?平时小日向先生谈起家里人时,总是管女儿叫“夏夏”,管妻子叫“太太”。然而迄今为止有几次在应该称“太太”的地方,先生不留声直呼了她的名字。每当这个时候,背朝阳光坐着、总是晃动不定的小日向先生,就像涂了层清漆似的,骤然间定住了,
可是我居然给忘了,我居然把他太太的名字给忘了,只记得好像是个时尚的出人意料的名字。
小日向先生没有在书桌周围摆放太太和夏夏的照片。
据先生说,照片给人已过世的感觉,会使人伤感。
脱掉了小鞋的夏夏躺在小日向咸亨的沙发上睡着了。黄|色灯芯绒裙子下面,裹着白色连裤袜的两条小腿聋拉在沙发边上。她穿着天蓝色的厚毛衣,从小脑门正中分开的头发,因静电而紧贴在沙发背上。
“这孩子就是夏夏。”小日向先生站起来,推开一只手把夏夏介绍给了我。
“她会走了吗?”
夏夏肉嘟嘟的腿还不像是能够走路的工具。正如现在所看到的,她全身的皮肤还那么柔嫩,不承受任何阻力地这么耷拉着,似乎要自然得多。
“能走了,虽说走不了太远。好了,我该走了。”
小日向先生在沙发旁蹲下,轻柔地摇了摇女儿,说:“夏夏,姐姐来了,姐姐今天一天都陪你一起玩哦。”
我也走进沙发,站在他的对面瞧着夏夏睁开眼睛。夏夏好像睡得很轻,两只小眼睛很快就睁开了,正如我想象的那样,是一对还很柔软的黑眼珠。
“早上好。”
我提心吊胆地问候道。夏夏目不转睛地瞧着我,我也盯着她看,觉得她那双黑眼珠越来越大了似的。我伸出手想跟她握手,她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哎呀,还认生哪,夏夏。”
小日向小日向先生把她抱起来,夏夏的胳膊勾着父亲的脖子,夸张地哭着,使人怀疑有没有必要要到这种程度。我傻呆呆地站着,帮不上忙。小日向先生朝我微笑着说:“抱歉啊,这孩子有点认生,一会儿就好,你先坐下吧。”一边抱着夏夏在屋子里慢慢地来回走起来。
我没有坐在自己平时坐的长椅上,而是坐在小日向先生的沙发上望着这对父女。沙发上还留着刚刚睡在上面的夏夏的体温,我感觉到后背暖暖的。
此前我只在这张沙发上坐过一次,那是来这儿一年左右的时间,那时我已经很自然地学会给先生沏茶了。那天下午,我从茶壶里到处一杯红茶,在碟子上放了一块方糖,放在小日向先生书桌上不碍事的地方,然后将保温套罩在了旁边的茶壶上。
当时我正面临失恋。对方比我大很多,是个有妇之夫。他和到小日向先生这里来的那些和蔼聪明的男人不一样,吊儿郎当的,不过挺有幽默感。我们是在我打夜工的家庭餐馆认识的,不是在小日向先生的事务所。
这段明知不会有结果的恋爱总使我的视野昏暗无光。我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结束它。必须即刻采取有意义的行动,然而,事实上我所做的却只是给毫无关系的某个人整整齐齐地摆放茶具,仅此而已。按说这事会弄得我心烦意乱,但我还是在先生这里呆着。
我以为小日向先生会问我些什么,准备好茶水后,就在他身边站了一会儿,他只说了声“谢谢”,并没有喝热茶,投过薄薄的窗帘,我看见医院的好多窗户里亮着灯光。好静。偶尔有汽车驶上门前的马路,横穿静谧而过。
我看见透过窗户洒进来的阳光正好照到小日向先生的沙发上,也没请示,就舒舒服服的坐到了上面。小日向先生并没有停下敲打键盘的手,也不知他意识到没有。
他的不管我让我感到高兴。我心不在焉地瞧着工作中的小日向先生,然后慢慢地将视线移到旁边去,我感觉到“结束”这一真是感觉有了和体温一样的温热,满溢到了我的喉咙。
我挺直了脖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墙壁。墙上挂着的挂历上的画不可思议地抓住了我的眼睛,不让离开。水墨画里画的梅枝上停着一只小鸟,小鸟的小爪子尖有一点微红,越看就仿佛越红似的。
夏夏终于不哭了,又被先生放回了沙发上,我递给她一块软点心,她很乖地接了过去。
“夏夏,说‘谢谢姐姐’了吗?”
尽管书桌对面的小日向先生这么说了,可夏夏还是满脸不高兴地只管吃点心。
“哎呀,在家里可懂事呢,今天怎么不听话呀。”
“大概是害羞吧。”
我这么一说,夏夏猛的转过头,再次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看。我以为她又要开始哭呢,没想到她突然从沙发上下来,穿着袜子就跑到父亲身边去了。
“看样子今天我哪儿也去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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