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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先帝启德二十六年,靖国大将军玉疆历时三年,在额济纳大败鞑靼卓力格图汗,一举收复酒泉、安西诸镇说起。
那一年,玉疆因立下不世之功,被进封为从一品靖国大将军,加授左柱国将军,晋封一等忠勇侯,兼任安西州总兵,战时节制包括安西、肃州、甘州、朔漠在内的四镇兵马。其妻玉柳氏晋封为二品诰命夫人。其教养在太后/宫中的独女玉玲珑被册封为县君。一时全家风光无限,无人能及。
那一年,玉玲珑受命接待,随鞑靼议和使团一同前来的卓力格图汗的小女儿银铃公主,两人一见如故结为金兰姐妹。银铃子赠送给了珑儿一把带有一串银铃铛的短仅为信物,邀请珑儿到草原作客,观看草原儿女的盛会那达慕。
可随后发生了东宫长孙殿下李峻熙感染时疫事件,两个小姐妹来不及道别,就分开。银铃子返回鞑靼,珑儿因救治长孙殿下有功,被启德帝晋封为无忧郡主。翻年开春后,随父亲镇守安西州,离开生活了三年的京城及众多小伙伴,在边城长到十四岁。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启德三十一年,六月的一天。
安西州以北,去往额济纳的路上。一个由几十辆大车和近百匹骆驼组成的商队,正缓缓行进在草原上。
商队中间一辆大车堆得高高的货物上▲着一高一矮两个少年。
个子高壮的那个,大约十五六岁,正垂头丧气蔫头巴脑地纠结着一张脸。旁边瘦小些的那个约摸十三四岁,东张西望一脸的兴奋,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瞧着什么都新鲜。
看两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安西州普通汉人家的孩子。高个子少年腰挂一把雁翎刀,小个子少年腰上并排斜Сhā着一支紫竹短笛和一把银色短剑。剑柄上一串银铃随着马车的晃动发出叮铃铃的声音。
小个子发现。旁边不远处的草滩中窜出好几只大眼贼(草原鼠),正坐成一排看着这支浩浩荡荡的车队从眼前走过,像见到什么稀奇事一般连忙指给旁边的伙伴看。
指了半天不见回音—过头来就看见高个子这副苦瓜表情。于是在他肩上拍了一下道:“你用不用这么一路都这样要死不活的啊?都跟你说了,既来之则安之,你怎么就是不听呢?如果你再这样,干脆回去算了!我不要你陪我了!”
高个子马上道:“这怎么行!你一个人去额济纳我不放心。再往前出了柳河驿就是鞑靼人的地盘了,那可太不安全了!不行!坚决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就你这一天到晚绷着张死人脸。只怕还没到额济纳我就已经被你给郁闷死了!再说现在关外,也没你说的那么邪乎,我们去玩个三五天就回来了,到时候最多就是被爹娘给训斥一顿。要不他们还能怎样?”
“这位小哥说得对,现在关外可太平多了,几年前谁敢去额济纳呀!那时候安西州还在鞑靼人手里。行商的根本不敢走这边,都是走肃州去关外∵一趟得四、五天才能到≡从玉大将军收复安西州后,我们从安西这边走,光路程就要节省两三天呢!
再说现在马匪也没那么猖狂了,老以前听说像我们这样规模的商队,还得合伙请武师团练保护,现在只要不落单,基本没人敢来抢。”赶车的老大爷听见两人对话后,忍不住Сhā嘴。
“那大爷,以前你们都不去额济纳吗?那儿不是每年都举办那达慕吗?那是多好的做买卖的机会啊!”小个子好奇道。
“嗨!谁说不是呐!那些鞑靼人,其实是很需要我们的丝绸、茶叶、瓷器、铁器的,我们也需要他们的皮毛、药材,可这一路上来回太危险了!
先不说你能不能卖到好价钱,单说这路上四五天的时间,就够你受的!更别说这一路要经过好几个关口,几乎都有鞑子兵把守,每过一个关口你就得脱层皮。然后还有好些多如牛毛的小股马匪,这些家伙悍勇无比,机动灵活,抢完就跑,被抢了你连哭都找不着坟头儿!
你说明摆着那达慕是个多好的机会啊!关内的行商愣是不敢去!
据说好多年前,老汗王还当政的时候,看这样不行啊!他们需要的丝绸、茶叶这些东西全靠走私夹带过去那一点点,卖得贵得离谱。就派他们的那睚阿将军,带兵对这一带的马匪进行了一次肃清,还专门晓谕各关隘不得对商队进行盘剥。又派使节来咱们肃州通晓商会,声称只要肯在那达慕其间去做生意的,他们保证商队的安全。
结果还真有那不怕死的去了。你猜怎么着?钱嘛是赚了不少,可是快到咱肃州地界儿时,还是被一伙马匪给劫了!只有几个人跑了出来,钱不但没挣着还弄了个人财两空,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敢往那边去了。”
“那些马匪这么猖獗,那咱们的官府为什么不出兵清剿呢?”小个子继续问到。
“怎么没有!咱们只能管咱这一片儿的不是?那些马匪贼精贼精的,马术高强凶悍无比,又熟悉地形,官兵清剿还没出关呢!人家早就望风而逃了,你上哪儿找去?
再说了,那马匪里什么人都有,有汉人、鞑靼人、瓦剌人、女真人还有从亦里巴里来的,全是一帮亡命之徒。嗨哟!那人复杂去了!被逮着了,都说自己是被马匪胁迫来的,自己也是被他们抢了财物被逼无奈才跟着干的。反正呐!不好弄!
不过现在好了,自从玉大将军收复并亲自镇守安西州后。去额济纳的路程缩短了,又屡屡出兵对马匪进行追剿。鞑靼那边儿也发现不能这么放任那些马匪劫掠商队了,也出兵清剿。特别是小汗王上台后,几次大的清剿下来,现在可清静多了。
第一次从额济纳做生意回来的人,嗨哟!那可赚翻了!那边的皮货、山参、猎鹰要多便宜有多便宜,带回关内随便一转手就可卖个好价钱!
听说那猎鹰卖到内地去一只就可以换套宅子!还有那些胡姬。五块茶砖就可以换一个!个儿顶个儿的漂亮!上好的漠狐皮一口咱们做饭的铁锅都能换十张啊!别提多便宜了!”老爷子一边说一边捋着胡子笑。看样子近年来没少在这条路上赚钱。
小个子转头对高个子道:“听到没!人大爷都说不可怕,偏你一惊一乍的!”
高个子刚要说话,老大爷又道:“不过还是小心些好。你俩一看就是从家里偷跑出来去额济纳瞧热闹的,对吧?只要别落单应该没啥问题。在额济纳看几天热闹就跟着商队再一块儿回来,千万别自己一个人乱跑,要不然还真是很难说。毕竟那边是鞑靼人的地盘。鞑靼人彪悍粗野,再加上非我族类。到底对咱们的人有敌意,千万要小心!”
“大爷,为啥对咱们有敌意呢?”小个子很是奇怪。
“嗨!还不是在玉大将军手里吃了败仗,心里不服呗!再加上玉将军又亲自镇守安西州。抵在他们鼻子底下叫他们大气儿都不敢出,心里憋屈呗!还能为啥!”
“可我听说人鞑靼人可是很崇拜玉将军的,都尊称他为战神!”
“是有这么回事!鞑靼人提起大将军那是没说的。都挑大拇哥,是尊称他为战神。可那是大将军。不是咱小老百姓,人家敬重的是大英雄,对咱们普通人还是瞧不上,也不知道他们牛个啥?所以啊!还是小心为妙!”
“嗳!谢谢大爷!你老真好!您老贵姓啊?您是做什么生意的?到时候去了额济纳,还请您多多照应呢!”小个子不失时机的跟赶车大爷套近乎。
“呵呵,好说!好说!”老大爷笑眯眯接着道:“小老儿免贵姓钱,大名钱北昆,这次去额济纳就是做点棉布、茶砖啥的,小本经营养家糊口而已。每年也就是趁着额济纳举行那达慕的时候去走点货,平常都是在关内做小生意。”
“哎呀!那我就叫您钱大爷了!等到了额济纳我们哥俩帮你一起看摊儿,等回来的时候您还带着我们一块回来好吗?”
“那感情好!这样咱们还有个伴儿呢!”老爷子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额济纳,鞑靼语意为“先祖之地”,据传为匈奴最早的王庭所在地。
也不知是原来就这样,还是后来气候变化所致,现在周边尽是戈壁荒漠。因额济纳河从此地流过形成了一块冲积平原,水草丰美,鸟兽成群。每年十月开始上冻,到来年的四月才能完全解冻,可以放牧的时间很短。
但就是这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却让这里水草肥美,出产丰富,每年很多牧人从远方赶着牛羊转场来这里放牧。
这里距离瓦剌和亦里巴里以及大顺的边境都很近,所以每年的那达慕盛会都在这里举行。以前,鞑靼人纯粹是为了向几个邻国炫耀自己的强大,后来逐渐成为了一种沿袭。因而每年的六月这里就会热闹非凡,云集着来自鞑靼及周边各国的勇士到这里来一较高下。
整个那达慕为期十天,期间会举行摔跤、赛马、射箭、套马等传统竞技项目,在单项或多项比赛中获得优胜的青年勇士,将被鞑靼可汗亲自授予巴/特/尔的称号。
到了夜晚,这里则是年轻人的世界。到处燃起一堆堆的篝火,马奶酒、乳酪和烤肉的香味在夜空中飘荡。和着悠扬的马头琴声,青年男女唱起牧歌,跳起欢快的舞蹈,在这里寻找自己心仪之人共携百年。
当年玉疆选择这里作为与鞑靼的决战之地,也是因为鞑靼人到了每年的四月至九月都会习惯性的来这里给马牛羊贴膘儿,以挨过漫长的冬季。
所以这里几乎是这个季节他们回到金莲川王庭的必由之路,因而在步步为营及绞索策略的逐步蚕食和步步紧逼下,当年的卓力格图汗,最终钻进了玉疆早就为他撑开的口袋,损兵折将逃回王庭,鞑靼骑兵从此一蹶不振。前年,老汗王卓力格图去世,由他的第五子阿日斯愣接替汗位,成为草原新一代的汗王。(未完待续
87. 互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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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额济纳河的景色美得令人陶醉,小个子坐在货物堆上情不自禁的吟咏起了王维的名句,随后抽出腰间的短笛吹起了《边塞行》。
商队缓缓的行进在夕阳下,悠扬的笛声和着驼铃的叮当声,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悠悠回响,经过两天的跋涉,商队终于在太阳落下地平线前到达了额济纳。
来到额济纳河边,商队选了一块地势平坦的开阔地。大家很有默契地将所有大车围成一个圆圈,帐篷和货物堆在中间,牲口拴在自己大车的旁边,在车上搭上几块半尺宽的木板,将货物码放在上面就算是柜台了。
两个少年帮钱北昆搭好货位,钱北昆拿出干粮分给大家:“赶快吃两口吧!要不一会买东西的来了,连吃饭的时间都没了!”
小个子少年一边接干粮一边问道:“钱大爷,天都快黑了还有人来啊?”
“有!怎么没有!一会儿那些鞑靼人得到消息就会来了。云鹰,先放下吧!过来吃点东西垫垫,一会人来了就没工夫吃了!”经过两天一夜的相处,他们已经很熟了,钱北昆知道两个少年大的叫云鹰,小的叫珑儿。
珑儿又问道:“大爷,那达慕的主会场到时候在哪儿啊?”
“哦!这个你不用着急,等天亮了,你一眼就能看见。有一座金顶帐篷的地方就是,如果大汗来了,还会在金帐的外面树一根苏鲁定,所以啊!你根本都不用问。”
“大爷,那鞑靼人的大汗长什么样啊?”珑儿一脸好奇地继续问。
钱北昆还没来得及回答,远远就见好些鞑靼人陆陆续续骑马而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近前下马后。桥马这个摊位瞧瞧那个摊位瞅瞅。商人们赶紧用半生不熟的鞑靼语介绍自己的东西,询问他们需要什么?
钱北昆的摊位前来了一老一小看上去像是父子俩的鞑靼人,父亲用半生不熟的汉语指着砖茶问钱北昆:茶!卖!
钱北昆满脸堆笑问道:卖卖卖!您!什么换?
那位父亲从马背上扯下来一条灰白色带黑被毛的狼皮筒子。递到钱北昆面前道:这个,五块!
“哦!不不不!最多两块!”钱北昆赶紧摆手。
砖茶的主要原料有青茶和黑茶,经过高温蒸压而成,色浓味苦。内地汉族人很少喝,西北人及关外的民族却很喜欢。鞑靼人喜欢将砖茶磨碎后加盐和鲜奶一起熬煮。制成奶茶就着炒米来饮用,他们是宁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可见其喜爱的程度。
旁边的云鹰和珑儿见这么大一整条狼皮。才换五块砖茶,这要是在安西州能换小半车砖茶了!可钱北昆的还价才两块砖茶,珑儿在心里念道:“暴利!简直太暴利了!这爷俩待会儿。会不会恼羞成怒揍他一顿呢?可别打着我了!”心里想着就悄悄躲到了云鹰的身后。
鞑靼人父子显然也很不满意这样的还价,拿着皮子对着钱北昆叽里咕噜的一阵鞑靼语。那意思应该是在夸自己的皮子如何好如何好,如何如何难得,你还的价太低了!
这么多年住在西北,珑儿和云鹰虽然能听懂鞑靼语,可他们的语速极快,连蒙带猜的大概听懂了他的意思。
那位父亲道:“四块!”
“不行!两块!”钱北昆丢下这句话给鞑靼父子消化,又忙着招呼不断过来询价的其他客人。
珑儿现在觉得应该不会打起来了,胆子稍稍放开了一些,从云鹰背后站出来瞧热闹。
那位父亲道:“三块!不能少了!”
钱北昆似乎是好像忙不过来懒得跟他计较了一般,把一个准备用一张猞猁皮跟他换棉布的女真人先撇下道:“好吧!好吧!看在你是我第一个开张客人的份上,我们算交个朋友吧!三块给你了!”
鞑靼父子虽说不是很满意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价钱,又拿出四条跟刚才那条差不多大小毛色的狼皮一共换了十五块茶砖心满意足地走了。
珑儿的眼珠都差点掉出来,云鹰一边帮着抱狼皮进里边去放着,一边跟珑儿道:“你不会也想做买卖了吧?”
珑儿痛心疾首道:“我要早知道这儿这么好做生意,来之前也背一包砖茶来了!这些皮子拿到关内去卖了还不得发笔小财啊!”
“你可打住吧!就你那小身板儿还背一包砖茶来卖呢!你要真背来,还不是我替你背。得了!你还是别背了吧!”云鹰因为她胁迫自己一起来看那达慕的事,还在耿耿于怀,对她自然没好气。
两人拌嘴的功夫,钱北昆又做成了两笔生意,用十丈蓝布换了两张猞猁皮,外搭五张旱獭皮,又用两块茶砖换了十五张旱獭皮。
接下来生意就源源不断而来,云鹰和珑儿几乎是不歇气儿的帮着钱北昆搬进搬出交换的东西。
钱北昆跟人换的主要是皮货,只少量换了一些苁蓉、锁阳、枸杞之类的药材。见两个少年给他帮了不小的忙,心想:“当初幸亏搭了这两个孩子一起来,要不自己还真忙不过来,于是一高兴,就用一块茶砖跟一个瓦剌人换了一羊皮口袋牦牛肉干让两人吃。”
天慢慢黑下来,远处的篝火开始燃起。牧人们纷纷将自家烤好的羊肉,煮好的手把肉摆了出来,马奶子酒的香味和着羊肉的香味在草原上飘荡,马头琴声响起,年轻的姑娘小伙们开始慢慢聚集,热闹的“篝火晚会”开始了!
河边的互市交易也告一段落,商队的商人们开始坐下来休息吃东西。
远处的歌唱声和嬉闹声不时传来,珑儿想过。云鹰一边嚼着牛肉干一边说:“你哪儿都别去!就在这儿老老实实待着。这次被你骗出来,回去我爹非揭我一层皮不可!要是再把你给弄丢了或有什么闪失,我爹没打死我,都得被杜威给打死,你就好好待着吧!”
珑儿调侃他道:“哟!我还不知道,你原来这么怕威威啊!”
“我怕他!哼!我会怕他!我不过是不想跟他一般见识罢了!”
珑儿见他急赤白脸急于辩白的样子很想笑。
这些年下来,云鹰早就已经不是杜威的对手了,不管是个头、武艺、读书样样都比不过杜威。而且杜威也越来越像个大人,不管是样貌个头,还是说话做事都是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
不光是云鹰怕他,连珑儿和招弟都怕他。小小年纪就已经晋为百夫长,现下已经是千总了。别看年纪小,由于背景在那儿摆着,再加上杜威异常能吃苦,对士兵又极为爱护,有头脑遇事沉着冷静,几次独立带兵进大漠清剿马匪都成绩斐然。用玉疆及其幕僚的话说:“杜威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料!”
所以云鹰才会对他有所畏惧,可少年人的骄傲又偏偏让他不愿意承认。
珑儿对他道:“你也别着急,我估计,这会儿威威已经在奉命来找我的路上了,你也就再担惊受怕一晚上,明儿威威就会来了。我走之前,在我房里留了一封信,告诉爹娘我跟你一起来看那达慕,叫他们别担心!”
云鹰惊道:“合着你早有预谋啊!我说怎么路引和通关文牒你都有!那就更好了,你好好待着,等杜威来了,你爱干啥干啥!我绝对不会说半个不字!”
“还要等他来,那怎么行,我们出来就是来瞧热闹的,如果就这么傻坐着还不如不出来呢!”
“那唱歌跳舞有什么可看的!要看也去看赛马、射箭、摔跤那些才有意思啊!”
珑儿见硬的不行,就软声对云鹰道:“你就陪我去那边瞧瞧嘛!就坐在旁边看看总可以吧!那边有好些漂亮姑娘呢!你也不想?”
云鹰嚼着肉干道:“在杜威来之前,我哪儿都不会让你去的,你最好乖乖地坐在这儿,要不就干脆去睡觉!你不累啊!”
珑儿觉得自己跟云鹰简直没法沟通,起身指着歌舞声的相反方向道:“我去那边唱歌!”
唱歌是珑儿跟云鹰路上约好的对解手的暗号,云鹰叮嘱道:“你可别走太远了!”
钱北昆正在记账,抬头对云鹰道:“云鹰,你陪珑儿一块儿去,黑灯瞎火的,别走丢了!”
“我才不要他陪呢!就在不远处,我一会儿就回来!”珑儿说完朝篝火相反的方向走去。(未完待续
88. 遭遇“巨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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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珑儿借口去“唱歌”,朝鞑靼人燃起篝火的相反方向去了。
走出去翻过一个小土包眼见云鹰看不见了,在土包的遮挡下,珑儿撒腿就开跑〖备从背后绕过商队,去有“篝火晚会”的地方瞧热闹。
为了不被云鹰发现,珑儿绕了一个大弯子跑得气喘吁吁。
怎么还没到最近的那堆篝火边啊?
想爬到一个土包顶上方向,又怕被云鹰看见逮回去,于是继续朝着记忆里的那个方向跑妖怪公寓的日常全文阅读。
可是跑着跑着怎么声音越来越小连四周的虫叫声都能听见了,心中不免害怕起来,只好鬼鬼祟祟的跑到一个土包上去看。
一看才发现,自己不辨南北的乱跑一气,根本连方向都反了,现在自己不但远离商队,离“篝火晚会”那边就更远了。
如果这时候出来个人或是野兽什么的,估计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心里怕的要死,一下子所有的好奇心都没了,只想快点回到云鹰和商队那儿去。
还好天上有月亮,调整好方向正准备往回走,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队骑兵飞快地从后面追赶上来挡在了珑儿的前头。
最前面的几个几乎是光头,只留着头顶和耳后左右两撮头发,戴着大耳环,虎背熊腰膀大腰圆。跟“巨灵神”似的。
珑儿脑中立刻呈现出多年前,自己在慈宁宫时做的那个关于鞑靼人的恶梦,心里想着:“不会吧?自己真的要被他们掳走?”直接被吓傻在那儿。
那些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傻掉的珑儿觉得很有趣,其中一个恶狠狠道:“你鬼鬼祟祟的,在这干什么?”
珑儿还沉浸在对恶梦的回放中,完全没听见对方的问话。
那个家伙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这次珑儿仍然是没听清他问的什么?
不过大嗓门把珑儿给惊醒了。她本能的就拔出腰间的短剑对着前面的马和人一通乱舞§里还大声吼着:“滚开!滚开!你们敢动我一下,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滚开……”
几个人相互望了一眼,其中一个跳下马背。把珑儿单手提起来,咔!一下就挟在腋下,一把从她手中夺走了短剑抛给同伴。
骑在马上的同伴接在手中刚看了一眼,就听后面一个低沉的声音道:“给我看看!”
珑儿被那个“巨灵神”挟在腋下别提多难受。于是拼命地挣扎!在那人身上一边使劲抓挠,一边大声的喊叫:“放我下来!放我下来!你这个混蛋!王八蛋!死光头!”奈何这家伙皮糙肉厚。珑儿的挣扎在他看来实在连挠痒痒都不算。
那个低沉的声音,缓缓地用汉语道:“你是谁?在这儿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珑儿正被“巨灵神”挟的难受,一听说她鬼鬼祟祟,立刻回道:“我是谁关你屁事!我什么时候鬼鬼祟祟了?你哪只眼看见我鬼鬼祟祟了?”等说完才惊觉对方说的是汉语。马上补了一句:“你会说汉语?”
那人道:“你都会说鞑靼语,我会说汉语很奇怪吗?”
感觉到了对方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恶意,珑儿稍微壮了点胆子道:“会说汉语了不起啊!我还会说突厥语呢!你们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那你先告诉我。这把剑你从哪儿得来的?”
“你先让这人放我下来,我才说!”
那人对挟着珑儿的“巨灵神”道:“巴根。放她下来!”
珑儿被放下来后,扭胳膊扭腿儿地活动了几下,冷不防突然对着“巨灵神”巴根的腿就是一脚。
巴根站在那儿纹丝未动,而她自己却疼得龇牙咧嘴地在地上直跳,跟踢在石柱上一样。
巴根双手环胸抬着下巴,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其余的鞑靼人见此情景放声大笑武炼乾坤!
那人道:“告诉我,这把剑哪儿来的?”
“朋友送的!”珑儿坐在地上,一边揉脚一边用眼睛偷偷瞄着周围看能不能逃跑。
心里那叫一个后悔啊!
早知道就该听云鹰的话,这下好了!怎么才能联系上云鹰呢?
关键是联系上云鹰,他又能怎样呢?这群人,个个都跟巨灵神似的,估计云鹰在他们面前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
“朋友送的?这把剑可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那个低沉的声音似乎对珑儿给出的答案并不满意。
珑儿正在思量对策,听他这么说,很是得意地回了一句:“你很识货嘛!不错!是你们鞑靼最尊贵的人送给我的。”
“哦,是谁?”长长地拖了个尾音后,那个声音又问道。
珑儿站起身,看着眼前骑在马上的这群人,觉得就像面对一堵墙还是城墙一般的不可逾越。
这要怎样才能逃跑呢?
先别说有么有可能从这群“巨灵神”手中逃脱,就算侥幸能逃脱,他们知道我是汉人,直接就会到商队的营地去找我。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到时候给我扣个敌军细作的罪名,给商队再扣个窝藏细作的罪名,我这不是害了他们吗!
哎!这叫什么事儿啊!真是的!
如果不跑呢!好歹我有银铃子送我的这把短剑。这群鞑靼人如果是官家的人,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但是如果这帮人不是官家的人,是一伙流寇可怎么办?
这回可真是要了亲命了!珑儿在哪懊恼到无以复加。
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跑能跑掉吗?不跑,我又该怎么办?
珑儿正在那儿天人交战,那个问话的人,久不见她回答,提缰向前走了几步,从一群“巨灵神”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月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珑儿原本正在低头苦想对策,听到马蹄上前的声音,赶紧抬头……
只见一个身材魁伟,发如狮鬃毛的青年男子,骑在一匹神骏非常的黑马上。
这个男子的脸庞在月光下显得异常俊美,五官立体,棱角分明,神情倨傲,如古希腊神庙中的神祗一般,正居高临下地俯看着珑儿,等着她的回答。
珑儿跟峻熙待在一起三年,原以为自己对美男早就不会有感觉了,可在见到这个人的瞬间,犹如被一道电流穿透全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忍不住地咽了口唾沫。
那人上前几步原本想问明白是谁送给她的这把短剑,没想到看到的竟然是这样一幅情景。
刚刚还牙尖嘴利的人,在仰头的瞬间就这么微张着嘴呆呆站着,一双原本就很醒目的大眼睛,在月光下闪着如天上星河般璀璨的光芒,痴痴地看着自己。
显然珑儿的表情取悦了他,他嘴角微扬,带着一种戏谑的语调问道:“看够了吗?看够了,就告诉我,谁送你的这把剑?”
珑儿瞬间就决定不逃跑了,并且一定要去找到银铃子,要她介绍自己认识这个超级大帅哥。
于是用自己都吓一跳的软软糯糯的声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未完待续
89. 呼之欲出的名字
马上的人没想到珑儿思维转换得这么快,不但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反而问自己叫什么?不过这位帅哥显然没光长一张漂亮面孔,也反问道:“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珑儿!你叫我珑儿就是!”珑儿很狗腿地立刻答道。
“你叫珑儿?你真的叫珑儿??”帅哥在马上前倾着身体问到。
“对啊!怎么了!”
“哈哈哈!你真的来了?”马上的帅哥笑得连天上的月亮都失去了光辉。
看得珑儿一阵恍惚,半天才后知后觉道:“啊?你认识我?对了,什么叫我真的来了?”珑儿被他的话搞得一头雾水。
帅哥从马上非常漂亮的飘然落地,走到珑儿面前,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着她。
珑儿如此近距离被他看着,真的有种粉丝见到偶像的错觉,闪着一双星星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就差没有做出西子捧心的样子来了。
帅哥道:“你这么看着我不觉得很大胆吗?”边说边从珑儿的腰间把剑鞘抽出来,把短剑Сhā进去,捧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珑儿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做这些,愣愣地答道:“没有哇!这很正常嘛!你们男人看到漂亮姑娘时,不也是这样吗?为什么你们可以,我们就不可以?”
“呃!”
帅哥一愣,挑了一下浓密的眉毛道:“我可没说不可以!只是据我所知,你们汉人的女孩儿可都是很羞怯的,像你这么大胆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喏!还给你!”说罢把剑递给珑儿。
珑儿赶紧双手接住,申辩道:“那是一般的汉人女孩儿。我跟她们不同。对了,你不想知道这把剑是谁送给我的吗?”
“我一直在问你,可你一直都不肯说。算了!我现在也不想知道了。你的确跟一般的汉人女孩儿不一样。呵呵!不过你大老远地从安西州来,应该很想见见这把剑原来的主人吧?”帅哥歪着头,用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诱惑着珑儿。
“你怎么知道我从安西州来?你怎么知道我想见到这把剑原来的主人??你难道认识它原来的主人???你到底是谁????”珑儿瞪着一对大眼睛,连续问了他好几个问题。
“因为这把剑,是我送给它的前一位主人的!”
“啊?!你是阿……”珑儿把几乎已经冲口而出的名字给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为什么?
因为她突然想到。有一种套话的方式。就是对方一直在跟你说着一些模棱两可的事,虚虚实实地跟你套近乎,让你以为他就是你认为的那个人。
可事实是。只要你不说,他永远都不知道你要说的那个人是谁!
珑儿怕遇到这种人,所以突然打住了,忽闪着一双大眼睛。萌萌的跟帅哥道:“我都把名字告诉你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帅哥本来以为她可以叫出自己的名字了。不知为什么突然又汀了?
略一沉吟就明白了珑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心中不觉一阵好笑:“这小丫头果然如传闻中那样,外表绝不是她真实的自己,不愧是战神的女儿徒不嫁,师之过最新章节!不过你这些小把戏在我面前没用。因为我已经早就知道你是谁了!”
遂转身对身后的人道:“布库,去告诉飞鹰!叫他立刻派人传令给纳乌苏,加强对额济纳周边的防务。小心一切可疑的汉人,发现有形迹可疑的。立刻抓起来!”
一个跟巴根装束一样的“巨灵神”,在马上一哈腰道“是!”立刻拨转马头,飞奔而去。
珑儿听懂了他刚才用鞑靼语下的命令,一下抓住他的手腕问道:“你们为什么要针对汉人?为什么要抓他们?他们做错什么了?”
帅哥反手一把抓住珑儿的手,促狭道:“还不是因为你!因为我很难保证你不是来刺探我军情报的细作。”
“我当然不是!我就是来观摩你们的那达慕盛会的!再说了,额济纳对于汉人来说还有秘密吗?”
珑儿闻听鞑靼人果然攀诬自己是细作,立刻非常不屑的反唇相讥。她的言外之意,就是嘲笑他们曾经在额济纳被大顺的军队打败,额济纳已被汉人踏遍,早就没有秘密可言了。
一听她这话,除了帅哥以外,周围的“巨灵神”们全都对珑儿怒目而视,慢慢向前靠拢,呈半月形将三人围在中间,一个个摩拳擦掌,一副欲将珑儿除之而后快的样子。
珑儿一看,心道:“坏了!这帮家伙怎么说翻脸就翻脸?都怪你!光顾着逞口舌之快,现在可怎么办?”心中害怕,不免向后退了几步,把剑拿在手上道:“你们要干什么?一群大男人准备欺负一个孩子吗?”
巴根在她身后道:“我们鞑靼人眼里没有大人孩子之分,所有男人都是战士!”
那意思就是,你在我们眼中也不是什么孩子,就是一个战士,你的言论是战士向战士发出的挑衅。
珑儿觉得跟这帮人没法说理,估计自己要是说,你们一群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他们还是这套说辞。
这时,帅哥一抬手,制止了“巨灵神”们的骚动,对珑儿道:“不管你现在是不是细作,现在你都只能跟我走了!”
“为什么?”
不待珑儿做出反应,他已经翻身上马,一伸手抓住珑儿后背的衣服,一把将她提上马侧坐在自己的胸前,也不管珑儿的拼命挣扎和呼喊,双腿一夹马肚,朝夜色中飞驰而去。
珑儿起初还死命地挣扎,可帅哥压根就懒得理她。
再加上马匹奔跑起来的颠簸,珑儿还真没胆儿再继续挣扎下去了。只得静静地窝在帅哥怀里:“管他呢!至少现在可以证实他们是官家的人,小命薄应该没问题了,下一步再说吧!”
思想一旦放松下来,疲倦立刻席卷而来,一天的赶路,加上半宿的奔波,珑儿的眼皮很快就支不起来。
起初还使劲强睁着,想看看这帮家伙到底想把自己带到哪儿去,后来实在是困得不行了!唉!还是放弃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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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阿日斯楞
珑儿醒来时,一眼看见自己身边趴着一个人,被惊吓得不轻。
一骨碌从床铺上爬起来,迅速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衣服还穿得好好的,也没什么不好的感觉,捂着怦怦乱跳的心脏,心想:“还好!还好!”
低头看向那个趴在厚毡毯上的家伙,看不到脸,不过从那一头狮鬃毛般的头发就能猜出,是昨晚的那位帅哥,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银铃子的哥哥,现任鞑靼的金可汗阿日斯楞,只是珑儿还没有得到证实而已。
此刻珑儿心里乱糟糟的,双手抱膝坐在离床铺不远处,一面看着睡着的阿日斯愣,一面回想昨晚的事。
昨晚被阿日斯楞劫上马后,自己虽拼命挣扎,奈何力量悬殊太大,再加上在疾驰的马背上,颠簸了几下之后珑儿吓得死死抱住阿日斯楞不放,她可以感受到阿日斯楞得意地偷笑。
可是性命攸关的时候,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也不知道他们这是要上哪去?马队跑了很久都没到。
白天经过一天的长途跋涉,又是一夜的奔波劳累,珑儿已经困顿不堪仕途天骄。
此刻马背上的摇晃和被人拥在怀里的安全感让她开始迷糊起来,恍惚间还是小时候被爹爹抱在怀里一块儿骑马的感觉,慢慢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珑儿真是很恼怒自己怎么这么大意,糊里糊涂的就被人带到了不知名的地方,见床铺上的人没有要醒来的意思,珑儿轻轻的起身,到处查看起来。
这是一个很大的毡房,被一块挂在绷架上的整张牛皮做的双面地图给隔成了内外两间。
里间充作卧室。不知道用什么搭出来的高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毡毯做为床铺地上铺着地毯。
外间较里间的面积要大得多,同样铺着地毯。东西向摆着两溜矮几,应该是坐着就餐或商议事情用的。
毡房虽然很大,可陈设很少,两下就看完了。
珑儿进到里间见阿日斯愣还是没醒,又不敢出去。就只好站在那块地图前看。见上面全是用回鹘文标注的地名。珑儿对回鹘文不熟,经过仔细回忆和辨认才勉强认出了上面的几个地名。
“还说你不是来刺探我军情报的!”身后突然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把珑儿吓得不轻。
阿日斯楞半撑在床铺上半醒不醒的正看着自己。珑儿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确实有刺探军情之嫌,懒得做无谓的解释,万分尴尬地看着他。
“你都不想解释下吗?”阿日斯楞说完走下床铺对着外间拍了拍手。
外间大门的帘子掀了起来,两位身着鞑靼传统服饰的年轻姑娘。端着洗漱用具进来,服侍阿日斯楞洗漱。
珑儿站在旁边嗫嚅道:“我要是跟你说我基本上不认识上面的字。你相信吗?”
她对鞑靼人的服饰很感兴趣,眼睛转来转去地对着两个侍女的衣裳看,一脸的艳羡。
阿日斯楞嗤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又问道:“你喜欢我们的服饰?”
“嗯!很漂亮!”珑儿点头称是。
“几年前银铃子去你们的京城。带回来好多你送给她的衣服和布料,喜欢的不行。这次你既然来到我们的地方,我就叫她们也给你准备一套如何?”
“好!好!好!”珑儿高兴的一边点头一边一迭声的说着好。
两位姑娘服侍完阿日斯楞向他弯腰问道:“大汗还有什么吩咐?”
“一会去给珑儿。就是这位姑娘准备一套咱们的服饰来,就比着银铃子平时穿的样式准备就行了!大小嘛!你们看着办。”
“是!”两位姑娘上下左右打量了一下珑儿后退了出去。
“你真的是阿日斯楞?”珑儿两眼放光地看着他。
“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吗?”
“我没证据嘛!你是不是也早就知道我是谁了?”珑儿继续追问。
“那当然。这还用问?”阿日斯愣像看白痴一样看着珑儿。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单独安排一个地方住?竟然让我跟你住在一起,我可是你们的客人!”珑儿有些想发火,可又怕激怒这位自己并不熟悉的鞑靼可汗,有些小声的质问。
阿日斯楞正在穿外袍,听到珑儿这样说,停了一下,看着她道:“正因为你是客人,而且是尊贵的客人,所以才允许你睡在我的大帐里,怎么你还不愿意了?”
珑儿闻听此话,觉得阿日斯愣简直是在强词夺理,就说道:“我听银铃子说过,你有专门的汉语老师向你传授汉人的文化,那你应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新风领地全文阅读。
我承蒙大汗抬举尊为客人,可我从小受汉文化熏陶,对你这样的待客之道实在是不敢苟同。况且,我们这样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室,也不合适,还是请大汗另外给我安排一个地方单独住吧!”
“不不不!这怎么行!你鞑靼语既然说得这么好,也应该知道,我们的习俗,家里来了尊贵的客人,女人是要陪寝的。你既然是我鞑靼的尊贵客人,那么就理当由我亲自陪寝才对。”阿日斯楞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珑儿听他这么说完,下巴都差点惊掉了。
女人陪寝客人,在有些民族里是有,可没听说过来了女客要男人陪寝的!
再看阿日斯愣戏谑的表情,认定他这是在嗽己,有意占便宜!
心底的无名火,腾!一下子就蹿起来,对着阿日斯愣吼道:“你好歹也学过汉人文化,就该知道礼义廉耻,我跟你妹妹是金兰姐妹,你居然这样大言不惭的在我面前乱放厥词,别以为在你的地盘上你就可以无所顾忌的为所欲为,别以为自己长得帅就谁都要倒贴你!”
阿日斯楞越听越觉得有趣,转头很认真地将珑儿上下打量一番,用男人审视女人的眼光,把珑儿审视一番后,轻蔑的说道:“我陪寝你很吃亏吗?就你这样,我都怀疑你爹娘是不是没给你吃饱过?要什么没什么!你跟银铃子这么大的时候简直没法比!银铃子比你现在还小些的时候,就已经是我草原的月亮女神了!我都不怕吃亏,你还怕吃亏了!”
说完,丢下被噎在当场的珑儿,哈哈大笑着出毡房去了。
“你混蛋!你这个色/鬼!!我,我还是个孩子呢!你竟然这么说我!!”
半天才醒过神来的珑儿冲着阿日斯楞的背影追去,刚到门口,被两个侍女给拦住了,“小姐请回去,大汗有吩咐,不让您出来!”
“他什么时候吩咐的,我怎么没听见?”珑儿有些气急败坏。
两个侍女也不说话,就这么拦着,珑儿一看自己跟她们的身高个头悬殊太大。
何况她也不知道这些人是阿日斯楞的什么人?
不过看样子长得还不错,显然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应该不只是侍女这么简单吧!
算了,不要胡乱惹事,旁生枝节,现在自己首要是养精蓄锐以待后援,希望威威能够快些来找到自己,以后自己真不能再这样任性胡来了。
过了一会儿,两个侍女给珑儿送来洗漱用品和吃的。
珑儿一看,好家伙,这么大一盘,有奶茶有炒米有手把肉,还有好些奶皮子、乳酪什么的,“这是把我当猪啊!我哪吃得了这么多!”珑儿随便吃了点乳酪,喝了碗奶茶,就不想吃了。
没事做,满毡房乱窜,只好又去研究那张地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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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人靠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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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西州的这几年,珑儿继续跟着多才多艺的娘亲系统学习了吹箫和笛子,也兼搭着学会了弹琵琶和筝。
玉疆专门请了师傅来教杜威和珑儿学习西北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土民情。
珑儿学什么东西都是三分钟的热情,除了对鞑靼语和突厥语感兴趣学得特别快以外,其它的文字及语言就兴致缺缺了。
所以这张用回鹘文标注的地图她看着很是吃力,连蒙带猜了老半天,终于搞懂了这是一幅以金莲川草原王庭为中心描绘的鞑靼疆域图。
“切!还好意思说我刺探他们的情报,就这张‘全国地图’有什么可刺探的!我还以为是兵力布防图什么的呢!害我费这么大劲!”
珑儿在那埋怨人家没让他看军事地图,她也不想想,自己几时在爹爹那里看到过军事地图。如果真是一张军事地图,怎么可能会让她在这肆无忌惮地看呢!
“你对那张地图似乎很感兴趣啊!”身后冷不丁响起阿日斯楞的声音,又把珑儿给吓了一跳。
珑儿一边拍着胸口,一边对站在门口的阿日斯楞道:“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这样吓人好不好!你是属猫的?走路都没有声音!”
“你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叫门!”
“我,我做什么亏心事了?你把我关在这里,什么都没有,我只好研究这个嘛!何况我又看不懂这上面的文字,再说了,你既然怕我看为什么还要把这张地图放在这儿,你这不是明摆着坑我吗?”
阿日斯愣没有理她,他的身后跟着进来的两个侍女。手中端着女式的衣服、靴子和饰品,珑儿看到后欣喜地看着阿日斯愣。
阿日斯愣道:“这是给你的,你换上试试,如果长短不合适,马上叫乌云和塔娜给你改过,穿好了,就出来我瞧瞧。”说完走了出去。
“好的。谢谢!”珑儿高兴地看着两个侍女手中的衣服和饰品。鸡啄米般的直点头。
这套衣服,外袍用金红双色缂丝织锦缎做成。样式是鞑靼年轻女性传统的及膝长袍。领口、袖口和下摆用金色套花贴边,腰上是一条红底绣祥云纹点缀绿松石和蜜蜡的宽腰带。内配浅橘红色绸衫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绣花嵌宝小皮靴。
头上的饰物由玛瑙、翡翠、珊瑚、蜜蜡等宝石的珠链坠组成。华贵非凡,还有什么胸牌、手镯、戒指等等。
珑儿叫乌云和塔娜把衣服饰品搬到里间,赶快脱掉宽大难看的男装,换上漂亮的绸衫及外袍。袍子有些宽大。珑儿叫乌云按照自己的身材合身缝制。
趁着拆改间隙,塔娜给珑儿把头发梳成跟她们一样的两条大辫子。
珑儿迫不及待的把头饰戴上去。漂亮是漂亮,可是她嫌这样太沉重,太过繁复。就按照自己的喜好,只留下额头、耳侧及脑后少量的几根流苏珠链。
又将床铺上铺着的一条薄薄的白兔皮垫子的边给割下一小条。缝在头饰的帽檐上。重新戴上头时,连乌云和塔娜都连夸好看,配上改好的外袍显得即华贵娇俏又顽皮可爱。
珑儿穿戴整齐。将短剑和笛子拿在手上从毡房中出来,终于又看到蓝天白云和草原了。她站在门口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适应了一下光线,才慢慢的向不远处的阿日斯愣走去。
阿日斯愣正在跟几个人说话,阳光下他显得更加挺拔魁梧。
站在他对面的是武卫军年轻的首领飞鹰。飞鹰正跟阿日斯楞汇报昨晚接到他的命令后布置的情况,突然停下来看着他的身后,他也跟着转身一看。
“……”
这是他昨晚和今早看到的那个“假小子”吗?
珑儿看到阿日斯愣惊艳的眼神很是得意,快步走到他的身边转了一圈,忽闪着大眼睛问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好看!”阿日斯愣伸手摸了摸珑儿耳侧的珠链,由衷地赞道。
阿日斯楞的禁军侍卫巴根和布库显然没把她跟昨晚他们抓回来的那小子联系起来,巴根眯着眼问布库:“这是谁啊?”
珑儿听到后,把短剑拿起来给巴根看。
巴根一见到那把短剑,脸上一凛,马上就反应过来,这是昨晚被自己挟在腋下的那个“小子”。不敢置信地瞪眼看着她,“巨灵神”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
站在阿日斯愣对面的飞鹰,一看到那把短剑,有些吃惊的看着阿日斯愣,阿日斯愣笑着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珑儿的这身外袍经过她的改良后,腰身显得很突出,女性的婀娜尽显无余。加上头饰变得清爽许多,乖巧的脸庞就露了出来,额头上的串珠流苏把她的招牌大眼睛显得更加水灵,白色兔毛则增添了少女的妩媚和活泼。
阿日斯愣见到前后判若两人的珑儿真得很意外。
接过她手中的短剑给她挂在腰间,珑儿笑眯眯的看着他开心死了,心说:“你不是说我没看头吗?哼!那是没打扮,昨晚又被你们吓得狼狈不堪,打扮起来还是有点看头的!”
珑儿过来后,飞鹰及几个军官便告辞走了,珑儿向阿日斯楞问道:“刚才那个帅哥是谁啊?”
“帅哥?是什么意思?”阿日斯楞显然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就是漂亮的男青年的意思!”
“啊!你是说飞鹰,他是我的武卫军的首领,打仗很勇猛!”
“哦,他很英俊呢!跟你站在一起,竟然不输给你!”珑儿扭头意犹未尽的看着已经渐行渐远的飞鹰道。
阿日斯楞拉着她的胳膊,把她转过来对着自己:“别看了!他是银铃子的!”
“啊!这么快就名花有主了!不过他跟银铃子很配哦!对了,银铃子要来吗?”珑儿的表情很精彩,先是失望,接着是欣慰,最后是期待的疑问。
阿日斯楞还是头一回看到如此毫不掩饰自己表情又直白大胆的汉人女孩,怎么跟他了解的和认知的汉女不一样呢?
珑儿逆光看着阿日斯楞,不大看得清他的面部表情,但他的一头狮鬃毛般的发型却很是显眼,于是对他道:“但是飞鹰胜的发型比你好看,他的发型看上去即精神又帅气!并且没有脏兮兮乱糟糟的感觉。”说完笃定地点了点头。
“你说我脏兮兮乱糟糟!?”一向对自己的造型很有信心的阿日斯楞有些发怒了,咬牙切齿地弯腰看着珑儿,但马上又直起腰道:“你这是在报复我今早说你没看头,要什么没什么对吧?”
“呃?”珑儿其实根本就没这个意思,只是实话实说地给阿日斯楞建议,没想到他会这样想。顿时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随即学着他早上那样,两手一背,嚣张地大笑两声转身走开。
没走两步,阿日斯楞赶上来,跟她并排走,“银铃子今晚就到,那达慕明早开始赛马比赛,晚上会在会场金帐那儿举办篝火盛会。”
“真的!太好了,银铃子知道我来了吗?”珑儿欣喜若狂地拉着阿日斯楞的手问。
“知道,我已经派人去通知她了,她正在赶来这儿的路上,一会儿飞鹰就去接她。”
“太好了!我有五年多都没有见过她了。当初在京城的时候,我们俩天天在一起,几乎是形影不离。为了迎接她的到来,我还事先就把京城周边好吃好玩儿的地方都勘察了一遍。当年,我送她的礼物,现在戴着应该正合适了吧?”
珑儿眉飞色舞的表情,影响了阿日斯楞:“你说的是那条手链?她很喜欢,几乎没有摘下来过。”
“真的!她喜欢就好,就像她送我的剑一样,我也经常带在身边。只可惜,当年她走的时候,我没能去送她。那时候我的一位朋友病得很厉害,我必须要去照顾他,而且这个病很凶险,会传染人的。所以她离开时,我都没能去送她。”珑儿说着脸上尽是遗憾。
“你还会治病?”阿日斯楞有些小小地吃惊。
“我哪会治病啊!我只是去照顾他!”
阿日斯楞看着珑儿脸上不断变换的表情,觉得很有趣。那不是矫揉造作出来的,是一种纯真不掩饰的真情流露,旁人很容易被她感染。
这到印证了为什么银铃子从大顺的京城回来后,一直跟他和额吉反复地提及珑儿,反复地说她如何如何喜欢这个汉人朋友,反复强调珑儿想来观看那达慕。
当听说珑儿随父亲回西北驻守安西州后,几乎每年她都来观看那达慕,就是希望能在这里遇到珑儿。
“她回来也说了没能见你最后一面,跟你当面道别很可惜,还说若今后再也见不到了,就太遗憾了!”
“是吗?还好今年我来了,这样就没有遗憾了!”(未完待续
ps:大家周日好!
明天上班喽
唉!一想到要上班了心情就很沉重!
可是不上班又不行!
苦命啊!什么时候等咱成了神......
算了,没成神之前,还是老老实实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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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草原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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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儿和阿日斯楞不知不觉走上了一处高坡。珑儿这才发现,阿日斯楞的可汗行营,是搭在半山坡上的。
这里可以看到远处整个额济纳河口的全貌,额济纳小城尽收眼底。城外草原上星罗棋布着一个个的毡房,沿河是喧闹的人群,奔驰的骏马,再远处是成群的牛羊在悠闲地吃草,好一派祥和的草原牧歌景象。
辽阔草原美丽山冈,
群群的牛羊。
白云悠悠彩虹灿烂,
挂在蓝天上。
有个少年手拿皮鞭,
站在草原上。
轻轻哼着草原牧歌,
看护着牛和羊……
珑儿突然想起前世小时候,经常听妈妈唱的一首歌,最符合现在眼前的场景。不禁唱了起来,而且越唱越大声。
鞑靼人本来就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到珑儿大声忘情的歌唱,阿日斯楞不由得跟着节拍鼓掌。
他身后跟着的侍卫们对珑儿昨晚的出言无状似乎也没那么在意了,跟着饶有兴趣的看她唱,有的还踮脚跟着打节拍。
等唱完大家居然鼓起掌来,珑儿反到不好意思了,讪讪的笑着说“谢谢”!
阿日斯楞道:“这是一首汉人的歌曲。怎么好像是说的我们草原的风景呢?”
珑儿道:“汉人为什么就不能歌颂草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哪个民族都是一样的啊!”
阿日斯楞盯着珑儿看了好一会儿,珑儿让他给看得不自在起来。
往自己身上到处看,看是不是刚才自己忘情高歌的时候把衣服扯破了?还是哪里搞来不对了?
阿日斯楞见她在自己身上转来转去的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走到她面前双手按在她的肩上,低头对她道:“银铃子没有说错,你果然跟其他汉人不一样。难怪她一直对你都念念不忘∵吧!我们回去。你不是说我的发型不好看吗?你帮我重新弄一个吧!”
“啊!真的!那太好了!我早就觉得你这个发型真是太影响你的整体形象了……”
日落黄昏的时候,银铃子在飞鹰的陪伴下到了。
珑儿和阿日斯楞得到前哨传来的消息,连忙走到毡房外的草坡上去等候。
远远地就看到一队人马飞驰而来。跑在最前面的一匹白马上仿佛飘着一片红云慢慢靠近,后面紧紧跟着的是飞鹰,不用说那一定是银铃子。
银铃子自从接到阿日斯楞的消息,得知珑儿来了额济纳后。兴奋异常,一路上快马加鞭不停的往额济纳赶。
与飞鹰在河岔汇合后。得知珑儿就在可汗行营中,更是激动得一刻都不想等,催着飞鹰快些赶路。
几天没见了,飞鹰赶到河岔来接银铃子。就是想早些见到心上人,两人可以一路上说些悄悄话。没想到银铃子的心早就飞到珑儿身边去了,只好认命的紧紧跟在银铃子后面继续赶路。
银铃子一心只想快些见到珑儿。策马跑得飞快。
远远地能看到营地了,就不停地往营地的方向瞭望。看到可汗大帐前的空地上站着许多人。却唯独没有看到珑儿,连阿日斯愣哥哥也没有看到。
银铃子有些失落又有些生气,刚才光顾着高兴,忘记问飞鹰了,珑儿怎么会在鞑靼营地的?哥哥不会是把她囚禁起来了吧?
渐渐靠近了,银铃子才认出改变了发型的阿日斯愣,连飞鹰都吃惊不小。但不可否认的是,阿日斯愣现在的这个造型可比原来的那个造型酷多了!
银铃子一下从马上飞奔下来,冲着阿日斯愣惊喜的叫道:“哥哥!你这个发型简直太漂亮了!”
阿日斯愣的发型是珑儿指挥乌云给他梳的,乌云很聪明,珑儿示范了几下就学会了。
其实很简单,就是从额头开始顺着头型向后编成一条条的蜈蚣辫,为了增添辫子的立体感和色彩,珑儿在头发中夹杂进了不同颜色的丝线一起编,再在每条小辫子的辫尾缀上一颗珊瑚珠,刚好垂到肩膀上。
阿日斯愣整个脸型立刻完美的呈现出来,带着一种粗犷张扬的原始之美,平添了一份狂野和威严,比起原来的一头乱发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等级。
银铃子还没冲到阿日斯楞身边,就被珑儿一把抱住:“银铃子!!”
银铃子把珑儿上下打量了一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珑儿竟然是穿着鞑靼服饰的,难怪自己使劲在人堆里找穿汉服的人没找到呢?
银铃子尖叫一声,抱起珑儿就在原地转了两圈。完了又在珑儿两边脸颊上各亲了一下,珑儿也回亲银铃子:“你长高了!”俩人同时说对方,完了又相视着哈哈大笑。
五年多不见,银铃子比珑儿高出了半个头,完全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精致立体的五官,凹凸有致的身材,带着浓浓异域感的眉眼,举手投足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魅惑人的气息。一身火红色的衣袍热辣性感,珑儿简直惊为天人,忍不住的念道:“媚眼如丝莲步摇,尤怨痴郎念奴娇。”
尤物!简直就是天生的尤物!
“珑儿,你又在卖弄学问了!听不懂!但我知道你是在夸我!”银铃子娇嗔的对着珑儿的耳朵吹气。
“你怎么还是这个毛病?不要对着我的耳朵吹气,这样很痒!”珑儿一边缩着脖子,一边数落银铃子。
“人家喜欢你嘛!珑儿,你看你送我的手链我一直戴着呢?当年送给我的时候,戴着还有点大,现在已经很合适了!”
“哇!珑儿我送你的剑,你也一直带着吗?哥哥是不是因为认出了这把剑,才把你带到可汗行营来的?”银铃子一声接一声的惊呼,让气氛异常热烈。
“是啊!我一直都珍藏着,这次亏得带着它一起来的,要不然就被你哥哥当成细作给抓起来了!呵呵呵呵!”
两个小姑娘相拥在一起,旁若无人地诉着离情及相见的欢愉,旁边的人基本Сhā不上嘴。两人好不容易说得差不多了,这才勾肩搭背地往里走。
从银铃子马队中又走出一位美人来,年龄大约与银铃子相仿,身高个头较之银铃子还要高壮一些。
身穿天蓝色织锦及膝袍,用蓝色丝绸束腰,头上并未带着繁复的珠饰,而是用与腰带同色的绸子缠着头发,侧面垂下一块在肩上。五官清秀,眉眼含春,款款走到阿日斯楞面前行礼道:“大汗好!”
“乌云珠也来了,这下可热闹了!”阿日斯楞微笑着对她道。
珑儿一看,银铃子还有一位女伴同来呢!觉得自己刚才只顾跟银铃子高兴了,把人家晒在一边很是失礼,就站住等银铃子给她介绍。
可银铃子只顾研究珑儿镶在头饰上的兔毛,根本没打算给她介绍自己同来的女伴。
阿日斯楞见状只好介绍道:“这是巴彦丞相的女儿乌云珠,乌云珠这是珑儿,是银铃子的结拜姐妹,你们认识认识!”
珑儿注意到阿日斯楞并没有给乌云珠或是在场的人介绍自己的家世,心想是不是因为爹爹曾经打败过他们,所以阿日斯楞还是有所顾忌的。
乌云珠走到珑儿面前优雅的和珑儿互相见礼,珑儿入乡随俗,也跟着用鞑靼的礼节向乌云珠行礼问好。
刚见礼完毕,银铃子就拉着珑儿喜滋滋的道:“咱们进去吧!”
阿日斯愣快步走到银铃子身边,小声问道:“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银铃子撅着嘴,小声道:“谁带她来了?是她自己非要跟着来的!”
珑儿问道:“你们说什么?”
“没什么!”银铃子和阿日斯愣同时道。
珑儿撇了下嘴,拉着银铃子道:“你可算来了,我今晚跟你住在一起可好?”
“当然好,咱们俩可有五年多没见面了,我有好多好多话要跟你说呢!”
“我也是!”
两人手牵手自顾自的往大帐而去,没人理睬乌云珠。可她并不生气,快走两步与飞鹰并排走在阿日斯楞的身后,也进了大帐。(未完待续
93. 闺中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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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日斯楞坐在居中的主位上,银铃子拉着珑儿和自己一起坐在下首,飞鹰和乌云珠坐在对面,还有一些珑儿叫不上也记不住名的部盟贵族在座。
大帐中瞬间人声鼎沸起来,侍女们鱼贯而入捧着大盘的手把肉、烤羊排、血肠,还有眼花缭乱的奶制品、馃子、奶茶等放在大家身前的矮桌上,珑儿看着面前堆成小山样的食物,还没开吃就觉得肚子在抗议了。
阿日斯楞端起马奶酒:“欢迎大家来到额济纳参加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希望大家在那达慕期间玩的开心,各部族的勇士们都拿出自己看家本领,争夺最高荣誉!成为我鞑靼的骄傲!来!为了草原的兴盛!为了勇士的荣耀!干杯!”
说完,用无名指蘸酒弹了三下,然后一饮而尽,大家也跟着一饮而尽。
珑儿在家时是不喝酒的,阿日斯楞祝酒时,她端的是奶茶,银铃子悄悄在她耳边道:“你就算是不喝酒,这一碗也是要喝的!”
“啊!”珑儿有些惊惧的看着桌上的那碗酒,又看着银铃子,银铃子无能为力地看着她,珑儿小声道:“我可不可以只喝一口啊?”
银铃子摇了摇头:“这样不礼貌!虽说哥哥不会在意,可这儿有很多人!尤其你又是汉人,大家更加关注你!”
珑儿心虚地看了眼周围,觉得好像、似乎、可能没人注意自己喝的是什么吧!
没想到正好与对面的乌云珠对视到了一起,乌云珠冲着她微笑,仿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她手中端着的奶茶。
珑儿立刻心虚地放下奶茶换成了马奶酒,阿日斯楞说完最后一句喊干杯的时候,珑儿也跟着大家一起喝了下去。
第一口觉得奶香扑鼻。有点微酸,喝下去有些辣,但是跟珑儿前世记忆中白酒的辣比起来要差很多,喝起来感觉鲜美爽滑。
随后,珑儿像喝啤酒似的就把一碗给喝完了,喝完后唇齿间都留着奶香味,意犹未尽卦砸吧嘴。旁边抱着酒壶的侍女立刻又给她斟上。
银铃子见珑儿这么豪爽地就喝完了一碗。高兴地看着她,阿日斯愣也看着她,珑儿悄悄跟银铃子道:“这个酒好喝!晚上咱们拿些到你的毡房去喝。”
“好好!”银铃子立刻满口答应下来。
侍女们身着盛装进来表演歌舞。珑儿第一次观看鞑靼人的歌舞,自然是兴致勃勃。
一支舞罢,又有一位男歌手进来献唱,悠扬的长调。合着低沉的琴声,如天籁般的动听。珑儿一手托腮。一手端着马奶酒,听得如醉如痴。当那位歌手端着酒碗挨个敬酒时,珑儿十分豪迈的一饮而尽,还冲人家直竖大拇指。
其间。珑儿可以明显感觉到飞鹰从对面射过来的眼神带着热辣辣的欲/望,身旁银铃子的目光也若有若无地不时飘向对面。她觉得自己就像个拆散人家一对小情/人的王母娘娘,没办法。谁叫自己也跟银铃子有说不完的话呢!
酒至半酣,那些侍女再度进来∵到银铃子面前向她鞠躬,邀请她献舞。
银铃子在众人热切期盼的目光中,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旁边,侍女们将她围在中间,一会儿散开的时候,只见她已经脱掉了外袍,只穿着里面粉红色的绸子中衣。
火红色的绸裤,配上粉红色的上衣,衬得她像一朵娇艳带刺的玫瑰。凹凸有致的身材更加显露无遗,那高耸圆润的胸部,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再加上两条结实修长的美腿!真要命啊!连珑儿都看得直流口水。
难怪阿日斯愣早上会对珑儿的身材那么一通挖苦,珑儿跟银铃子比起来,的确是太青涩,太没看头了!
悠扬的马头琴声音响起,银铃子端起一盏酥油灯婀娜起舞,那弱柳扶风一般的腰肢,随着音乐的节奏轻盈摇动。伴着踢踏的舞步,耸肩摇臂来到毡房的中央。
舞姿曼妙,媚眼如丝,动作舒展漂亮,回旋中把灯放在头顶,双臂抖动着伸向两边,不断做出向前曲腰和向后下腰等高难度动作。
珑儿简直惊叹于银铃子腰肢的柔软,跟着周围几近疯狂的人群一起鼓掌尖叫,大声喝彩。
等一曲舞罢,珑儿立刻端着酒,去向她敬酒。可飞鹰已经抢先一步走到银铃子面前,两人含情脉脉地对望着,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满饮杯中酒。
还没等珑儿凑到面前呢!已经又有好几个人上前敬酒了,银铃子酒量极好,来者不拒全都一仰脖就喝了。
阿日斯愣看着一直站在圈子外围苦于挤不进去的珑儿,觉得十分有趣。乌云珠则看着阿日斯愣一脸的恍惚。
终于让珑儿逮到一个空档,挤了进去。
银铃子开心地接过珑儿端来的酒,用湿漉漉嘴唇,在珑儿脸上亲了一口,引来旁边一声声的尖叫:“珑儿,你今年能来额济纳,我好开心啊!你知道吗?自从跟你在你们的京城分开后,我有多担心你。
我听说你们那个什么长孙殿下都快死了,你却傻乎乎的跑去救他,我一直替你揪着心,直到后来得到消息,说你没事了,还被册封了郡主我才终于放心了。我知道你会来的,你说过你一定要来草原看那达慕,我就年年都来等你,今年你终于来了。我真的太开心了!来干杯!”
珑儿被银铃子的真情感动,抱着她道:“我一直都记得我们的约定,来草原看那达慕,你看我做到了!来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两人十分豪爽地连干了几大杯,才总算是消停下来。
酒宴差不多要散的时候,珑儿已经明显感觉到头重脚轻了,但是真的很开心,两人相互搀扶着来到银铃子的毡房。
两人被侍女服侍着洗完澡,赤脚只穿着中衣就躺倒在床铺上,你搔挠我一下,我捏你一把。珑儿到底在身量上吃亏些,被银铃子搔挠得直呼饶命!俩人的疯闹声,一直传到毡房外。
两个人影站在毡房外不远的空地上,听着毡房内少女放肆的笑声,阿日斯愣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安达、好朋友和最得力的助手,此时正一脸要杀人的表情,别提多开心了!
侍女端进来一个矮桌,放到地上,矮桌上放着乳酪、奶果、奶条什么的,还有一大壶马奶酒。
疯闹够了,珑儿有些口渴,就趴在床铺的边沿上,伸手够着矮桌上的酒壶倒酒。
银铃子也学着她的样子,趴在床沿去够矮桌上她倒好的酒,两个小姑娘衣裳单薄地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又喝了起来。俩人相互依偎着,一边喝酒一边说着少女间的悄悄话。
原来飞鹰是阿日斯愣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安达好朋友,英武帅气,许多姑娘都对他心仪不已。可是他从小就喜欢银铃子,一直等着她长大,应该要不了多久俩人就会成亲了。
银铃子又问珑儿有没有心仪的情人,珑儿急忙摆手!银铃子又问:“那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长孙殿下呢?”
珑儿道:“他到昆仑山学艺去了,要学十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怎么?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啊?”
“才没有呢?当年,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的确是很惊艳,不过我觉得飞鹰更适合我!”两个小姑娘笑闹着扯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就喝完了那一大壶酒。
醉眼朦胧间,银铃子问珑儿:“阿日斯愣哥哥是不是很漂亮?你那么喜欢漂亮的男孩儿,就嫁给阿日斯愣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我觉得哥哥也是喜欢你的,哥哥还从来没有为谁改变过自己的发型呢!何况你已经为他梳过头了……”
银铃子只管自顾自的呢喃,这边珑儿早已不胜酒力睡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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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软玉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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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珑儿觉得自己被人抱了起来,奈何实在是太困了,眼睛怎么都睁不开,推着抱她的人道:“银铃子,放下!待会……待会……摔着我,我可要……”
果然银铃子的手差点就把她松开了,出于本能,珑儿赶紧环手抱着银铃子的脖子不放。感觉到一个热烘烘的气息打在自己的脖颈间,身上立刻传来一阵麻酥酥的感觉:“好痒啊!不要闹了!我好困,要睡觉……”
终于被放下了,身子一挨床,珑儿马上一个翻身就呼呼睡过去了。
迷迷糊糊觉得银铃子好像在亲吻自己,珑儿想推开,可是怎么都推不动,心里乱七八糟想着,等天亮,小蹄子我一定要亲回来的!
随即软绵绵地吼道:“停!……再这样我要恼了……等天亮……天亮……”
珑儿再睁眼时,牛油火把把帐中照的很亮,映入眼帘的是那张硕大的双面地图。
珑儿脑子还在晕乎乎的,心想:“怎么银铃子的帐中也挂这么张地图啊?昨晚怎么没看见呢?”
腰上银铃子的手臂压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了,使劲推,好重哦!
转身想叫银铃子把手收回去,可回过头看到的竟然是……是……阿日斯楞!
啊!
珑儿一声惊叫从床铺上翻到了地上,指着阿日斯愣不住的喘着粗气,阿日斯楞被珑儿的叫声给惊醒,一个弹身坐了起来:“出什么事了?”
等看清珑儿跌坐在地上时。惊问道:“珑儿你怎么摔下去了?快上来!”
珑儿赶紧拉过一件衣裳遮住自己,气急败坏的问道:“你怎么在这儿?不!我怎么在这儿?”
阿日斯楞一听原来是为这个啊!随即打了个哈欠道:“我抱你过来的!”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在银铃子那儿睡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珑儿几乎有些歇斯底里了,她觉得自己的尊严被冒犯了!虽说从现在自己的感受来看,似乎阿日斯楞并没有对她做过什么?但这种被人耍的感觉,让她觉得很不好!她觉得,他们辜负了自己对他们的信任。
珑儿像一只困兽似的在里间走来走去。到处找自己的衣服。她发现刚才拿来遮自己的衣服是阿日斯楞的。虽说自己还穿着中衣,可毕竟在这个朝代生活了十多年,要她像前世那般。穿着薄薄一身衣裳在男人面前走来走去,她还真是觉得很诡异。
找不到只好把阿日斯楞的衣服先穿上,这件袍子也实在太大了,拖在地上好长一截。她必须一边走,一边提着袍角。否则铁定要摔倒。
她现在接近暴走的边缘,没头苍蝇一般这边一趟那边一趟地找自己的衣服。
阿日斯楞坐在床铺上,看她穿着自己的衣服在那儿走来走去,笑得一脸的欠揍表情!
珑儿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突然想到,对哦!昨晚我是脱在银铃子的毡房的,不行!我得去穿回来。马上抬脚就往外间走。阿日斯楞见她要出去,飞快地跑过去一把将她抱回来:“你要上哪去?”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珑儿使劲对着阿日斯楞踢打。发泄心中的不满,阿日斯楞又问了一遍:“你要上哪去?你穿成这样出去,不怕被别人看见?”
是啊!我这个样子出去,我真是全身长嘴都说不清楚了,于是气馁地坐在地上,把阿日斯楞的袍子又往身上裹了裹道:“我要去银铃子哪儿穿我自己的衣服!”
“你现在去恐怕不方便吧?”阿日斯楞坏坏地说着,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
珑儿背过去,拿背对着他道:“有什么不方便的?你昨晚为什么要把我抱到这边来,我在银铃子那里睡得好好的,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日斯楞笑了笑,阴阳怪气地对珑儿道:“飞鹰要跟银铃子在一起,你不会是想睡在他们两人中间吧?”
“啊!”珑儿噌一下从地上跳起来面对阿日斯楞道:“什么?!”
阿日斯楞眉毛一挑耸了耸肩,珑儿突然觉得自己好锉!张着嘴指着阿日斯楞,却说不出话来,这叫什么事儿啊?
她平静了一下情绪,现在觉得心情好多了,突然自己笑了起来,越笑越大声,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阿日斯楞看着她,一副“你没事儿吧?”的表情。
珑儿对他摆摆手,意思是“我没事儿!”笑够了,终于忍住开口道:“他们还没成亲吧?你这个做哥哥的也不管管?”
“我管什么?他们两情相悦,这是好事!我为什么要管?飞鹰已经等了银铃子好多年了。”
“哦!那到是,应该祝福他们?”
经这一闹,俩人的瞌睡都没了,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
外面天还没亮,这下干什么呢?
珑儿一想到她要和阿日斯楞这么傻傻的坐到天亮,想想都觉得场面很尴尬。
阿日斯楞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裹在自己的大袍子里觉得很开心,脸上不自然的就流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珑儿觉得这样对坐着十分危险,说道:“我,我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去!”
“不要,我自己走走就可以了!”
“现在天还没亮,你不怕遇上狼”
呃!是啊!草原狼可厉害的很,经常会窜到牧人的羊圈里偷羊,就是大白天有时候小孩子没看住,都会在家门口被叼走,更何况现在天还黑着。
珑儿有些踌躇了。可转身对上阿日斯楞那双一直在坏笑的眼睛时,又觉得还不如出去遇上狼呢!
说道:“没事的!这附近那么多哨兵,就算是有狼也不敢靠近。”
“还是我陪你去吧!我们去骑马!”
“啊?天不亮就骑马?”
“这有什么呀!反正现在也睡不着了!”
“可我穿成这样,怎么出去啊?出去了待会儿怎么回来呀!”
“没关系,我跟你一起出去,你裹在我的袍子里,别人又看不见你里面穿的是什么?还以为你冷了。我脱衣服给你穿的呢!”
也行!这总比俩人傻坐着强。
两人走出毡房。天上还有满天星斗,一弯新月挂在天边。
外面并不是很黑,珑儿赤着脚走在软软的草地上。觉得脚心痒痒的很舒服,阿日斯楞叫珑儿站在原地等他,自己朝拴马的方向走去。
阿日斯楞的坐骑,是一匹神骏非常的黑色汗血马。浑身没有一根杂毛,高大健挺。四蹄如铁,毛色光亮如缎,仰着高傲的头颅,一副很高冷的样子。
见到阿日斯楞过去。就围着拴马的桩子小碎步转圈,不时的用前蹄轻轻刨地,阿日斯楞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脖子。跟它不知道在嘀咕什么?解下缰绳桥朝珑儿过来。
“这是我的暴风,暴风这是珑儿。就是汉人的战神玉疆的女儿。”
珑儿伸手想摸摸它:“暴风你好!”
“不要随便碰它,他性子烈着呢!除了我谁都不让骑,也不许别人碰它”
“哇哦!真是个很有个性的小伙子呢?卓尔不群,非主不依!了不起!”
暴风似乎也听出了珑儿是在夸它,鼻子里喷了两声响鼻,也不知是不屑,还是在回应!
珑儿接着道:“皇上赐给爹爹的闪电也是全身精黑,与暴风很像,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不过闪电允许我摸它!”
“是吗!我们走吧!”
“我们俩同骑一匹马?”
“是啊!现在我上哪去给你再找一匹?”
“不需要马鞍吗?”
“不用,我们就随便遛遛,也不走远!”
阿日斯楞将珑儿抱上马背,暴风不耐烦地想腾跳,阿日斯愣拍拍他的脖子安抚它,随后翻身上去,将珑儿抱在怀里。
骑光背马,珑儿还是第一次,觉得没地方抓握心虚的不行,就死死抱着阿日斯楞。
阿日斯楞叫她放松、放松,告诉她,有他在她不会掉下去的,可这根本无济于事,珑儿还是僵硬着身子抓着他不放,阿日斯愣只好随她了。
两人信马由缰地骑在马上,微风阵阵袭来,夹杂着青草的芬芳。
尽管现在是夏日,可草原上早晚还是很凉。珑儿被阿日斯楞环在胸前自然非常暖和,心想:“在浪漫星空下和帅哥一起骑马,哇塞!这种感觉不要太好哦!”
遂深吸一口气缓缓的吐出来道:“好清新啊!”
阿日斯楞在她的脖子处使劲的嗅了嗅道:“确实很香!”
珑儿:“……”
阿日斯楞继续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哈着气说道:“银铃子说你身上有一种香味,她特别喜欢,看来还真是的,我也很喜欢。”
珑儿闻听,唉!真是自己挖坑埋自己!
忙向一边躲道:“呵呵!那个香味的事,我以前跟银铃子解释过的,这就是洗澡用的香胰子的味道,我曾经送给她过,怎么她没有用吗?”
“用没用我不知道,她有没有香味我也不知道,应该飞鹰会知道吧!”说完在珑儿的脖颈处流连地蹭了蹭。
“什么意思啊!不要这么暧/昧好不好,我问银铃子有没有用香胰子,也能转到她和飞鹰身上去,真是的!这是夏天又不是春天!”珑儿心里使劲腹诽着阿日斯楞,却又不敢说出来,发现跟他来骑马简直比跟他在毡房里傻坐还要危险十倍。
遂转移话题道:“阿日斯楞!”
“嗯,叫我阿日吧!”
“呃?咳咳!阿日,我这次来是和朋友偷跑出来的,只给家里留了一封信。那晚遇到你后又跟我的朋友失散了,他现在一定很着急,在到处找我。可能我爹爹派来找我的人也已经到额济纳了,麻烦你找到我爹爹的手下,告诉他我很安全,等那达慕结束了,我就回去。好吗?”
阿日斯楞:“回去?!”(未完待续
95.草原日出
珑儿转头看着阿日斯楞:“嗯!”
阿日斯楞剑眉微微一挑,随即又放松下来道:“好!”
珑儿见阿日斯愣一口答应了很是开心,就跟阿日斯愣讲起她和银铃子的一些往事,讲到兴奋处,两人在马上肆意欢笑,阿日斯愣也跟珑儿说着银铃子和他小时候的事,慢慢的两人谈论的话题越来越广。
也许是因为珑儿纯粹是个外人或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阿日斯愣竟然跟珑儿讲到了他跟大哥格杜之间的争斗,讲到格杜对他接替大汗之位的种种不满,仗着自己是长子战功卓著,他的属地又是鞑靼五大兀鲁思之首,经常在诸部首领之前给自己难堪,自己为此很是烦恼。
珑儿在家中有时也会听父亲说起鞑靼的情况,尤其是得知老汗王卓力格图去世,由银铃子的同母哥哥阿日斯愣接替汗位后,也跟玉疆和杜威一起讨论过阿日斯愣怎样才能在强势的大哥面前坐稳汗位的事。
玉疆和杜威自然是巴不得他们兄弟反目为争夺汗位打得一塌糊涂才好,这样不管他们是忙于内斗无暇发展鞑靼,还是相互掣肘虚耗鞑靼,对大顺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珑儿当然也不希望鞑靼强大,可又担心银铃子的处境,虽说两个都是她的哥哥,谁做汗王对她来说都一样。可格杜与她到底不是一奶同胞的,隔着层肚皮不说,格杜的年纪大到做她的父亲都绰绰有余,又怎会真心来疼爱这个妹妹呢?
何况据说当初格杜的母亲死得不明不白,之后银铃子和阿日斯愣的母亲就升为了可敦。虽说老汗王有好几位可敦,可银铃子的母亲从此几乎是专宠。
要说格杜做了可汗之后。会对银铃子有多好,还真是不好说娱乐韩娱。因而为着银铃子的缘故,珑儿心中多多少少有些偏向阿日斯愣。她曾经问过玉疆:“若是阿日斯愣想要尽快稳住局面,要如何对待格杜?”
玉疆道:“我更希望格杜成为可汗,而不是阿日斯愣。格杜好勇斗狠、有勇无谋、性格暴虐、治下严苛。若他成为汗王,鞑靼必定内乱不断,可惜的是卓力格图并不昏聩。临终前竟然将汗位传给了第五子阿日斯愣。
阿日斯愣就比较麻烦了。这家伙勇猛过人,并且从小受汉文化的影响,熟悉兵法韬略。智勇双全。
当年卓力格图兵困额济纳时,虽然他只有十八九岁,可他率领的不足一万人却牵制了我军整整三万之众。
他还亲自督战老虎岭,将我的增援大军堵截在岭下整整一天一夜。为卓力格图逃出包围圈争取了时间,否则就以格杜的那点能耐想保护老汗王逃走简直是痴人说梦!唉!当初真是小看他了!”
玉疆接着又说:“卓力格图选了阿日斯愣。大顺与鞑靼早晚还会有一战。阿日斯愣会来要回更多对鞑靼有利的条件,现在的条件是鞑靼战败后被迫接受的,不过是用以争取喘息的时间罢了。
如果说格杜是只虎,那阿日斯愣就是头狼。一头狡猾又凶狠的草原狼,他比格杜更加的难以对付。他若要对付格杜的话,格杜根本就不是对手。格杜若再不收敛些,仍是这般狂妄自大自以为是。早晚会被阿日斯愣的狼群给撕成碎片!”
珑儿见阿日斯愣对此愁眉不展,还是有些替他着急,可是又不希望帮他使鞑靼摆脱目前的内讧局面,就下意识地裹了裹身上的袍子。
阿日斯愣以为她冷了,将她抱起来把她的光脚丫也提到马背上用袍子遮住,又把她往自己怀里使劲紧了紧,说道:“这样就没那么冷了!”
珑儿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温暖和感动,此刻天边已经开始出现了玫瑰色的云霞,太阳应该很快就会升起来了,正是乍暖还寒的时候。被自己心仪的人这样呵护,瞬间让人产生被宠爱的感觉,是个人就会冲动,所以珑儿也不能免俗的冲动了。
冲口道:“其实阿日,你不必去在意格杜的挑衅,你只管做好你该做的事,让他去自我膨胀就是。有句话说得好,‘预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你现在已经是可汗了,他无非就是觉得他是长子又功勋卓著,凭什么由你而不是他来接替汗位!可是他忘了德不配位必遭祸殃的道理。
一个德行如此不堪的人,硬要去强求本不该属于他的东西,最终结果就是自取灭亡。你给他时间给他机会让他去疯狂,那他的灭亡也就只是早晚而已,你又何必为此烦恼呢!”
珑儿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有所保留的,只是点到即止。
可阿日斯愣何等聪明,眼睛越来越亮,也不知是天边霞光映照的,还是听了珑儿的话后兴奋的!
阿日斯愣只觉得自己的内心突然就豁然开朗了,兴奋地捧着珑儿的脸道:“宝贝儿,你真是长生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哈哈!”
“……”
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
看着一脸惊愣的珑儿,阿日斯愣捧着她的脸在额头上亲吻了一下道:“我带你去看草原最美丽的日出。驾!”
暴风驮着两人快步如飞的奔上一座十分陡峭的高岗。
这里一岗独秀,四面都是一望无际的额济纳大草原。在朦胧的晨曦中,额济纳河蜿蜒流淌,如一条亮闪闪的银链散落在草毯上,掩映在淡淡的薄雾中,仙境般若隐若现。
东方欲晓的霞光映红了半边天,道道金光透过云层直Сhā天地!一轮红日从地平线冉冉升起,金光瞬间普照大地。
两人骑在马上被这喷薄而出的力量给深深震撼着,朝霞给两人镀上了一层金色武炼乾坤最新章节。几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发出阵阵鹰啼。
珑儿在马上激动地浑身发抖,阿日斯愣将她更紧的抱在胸前。突然珑儿挣脱了阿日斯愣的怀抱,对着太阳伸开双手大声喊道:“太阳!你好!太阳!你早!”
阿日斯愣受到她的影响,也跟着大声地喊起来,两人兴奋的无以复加。
暴风似乎也受到了两人情绪的感染不停地刨着面前的地。阿日斯愣一勒缰绳,暴风唏律律的一个人立,抬起前蹄向着岗下就疾驰而去。
突如其来的启动,把珑儿给吓坏了,姿势都来不及改变,只好双手反向死死地抓住身后阿日斯愣的腰侧,一路尖叫着从高岗上俯冲下来。
等到了平地,暴风终于停下时,阿日斯愣赶紧抱住珑儿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安抚道:“没事吧?珑儿!你没事吧?别怕!别怕!现在没事了!”
珑儿被他抱的快喘不过气来了,使劲把他推开,不停的大口喘着气。阿日斯愣被珑儿的样子给吓坏了,伸手给她拍着背不停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没想到暴风这家伙这么疯狂!居然从这么陡峭的地方狂奔下来,吓坏你了吧?”
珑儿好容易倒匀了气,脸上慢慢升起的不是气愤,不是恼怒,竟然是兴奋!
阿日斯愣:“~~~?~~~!”
珑儿兴奋地冲着阿日斯愣道:“太刺激了!像坐过山车一样!!再来一遍!!!”
闻听此言,阿日斯愣的兴奋简直不亚于珑儿,将珑儿使劲一搂道:“好!!!”
暴风又重新将两人载到山岗顶上。
这回阿日斯愣将包裹珑儿的外袍解开把两人拴在一起,一抖缰绳,珑儿又是一路尖叫着从高岗顶上俯冲下来。下到平地时,珑儿还在兴奋不已地大呼小叫,暴风不疾不徐的驮着两人漫步在草原上。
初升太阳的金光将他们笼罩其间,阿日斯愣把珑儿转过来对着自己。
阳光从背后照射过来,把她脸上的绒毛照的纤毫毕现,如镶上一道金边。
珑儿的脸上荡漾着难以言喻的兴奋笑容,不停地跟阿日斯愣描述着自己的感受。
阿日斯愣一句都没听进去,只笑着看着她,希望跟她永远这样在一起,不要分开,让她的兴奋和美好只为他一个人绽放。
忽然阿日斯愣捧着珑儿的脸对着那张不停说话的小嘴儿就亲了下去。珑儿的声音戛然而止,原本手舞足蹈的双手突然停在半空中,睁着一双大眼睛瞪着阿日斯愣,任由他狂风暴雨般的亲吻着。
等阿日斯愣意犹未尽的停下来时,珑儿仍是这样愣愣的看着他。
阿日斯愣嗤笑了一声,又捧着她的脸轻轻的吻了吻她的眉眼道:“珑儿,宝贝儿,嫁给我吧!我们永远在一起,我对长生天起誓,一定会让你天天都像现在这样快乐!我要让你成为这草原最尊贵和幸福的女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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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明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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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儿听到这句,死机的脑子总算是重新运转起来,心里乱糟糟的:“不是吧?被你吻了,就要嫁给你?我也没说过要你负责啊!”
但不可否认,阿日斯愣的话是很让人感动的。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对着初升的太阳起誓要爱你一生一世并让你快乐,这足以让任何女子深陷粉红泡泡中不愿出来,珑儿此刻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了。
阿日斯愣见珑儿还是愣愣的,轻轻的揉了揉她的脸道:“我爱你!嫁给我,做我的可敦,你难道不想拥有我和我们的孩子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这也发展得太快了!!
就算珑儿来自现代,有着现代人前卫的思想,可也还是觉得发展太快了。于是对着阿日斯愣结结巴巴道:“阿日,这、这是不是太快了?我、我都不知道……”
阿日斯愣将不知所措的珑儿抱在怀里,脸颊轻轻的摩挲着她的脸颊柔声道:“不知道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不是的,我很喜欢你,但是我说的喜欢,跟你说的喜欢是不一样的!”珑儿一边躲避他过分地亲热,一边辩解到。
“你还没有回答我,不知道什么呢?”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你!”
“你爱不爱我。都不知道吗?”
“爱??我,我,我……”珑儿惊异的一连说了几个我,也没我出个名堂来,心里既怕伤害到阿日斯愣,又怕触怒阿日斯愣,眼中自然就露出了不安和惊恐。
阿日斯愣很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中的不安和迟疑。心中突然没了底气。生怕她说出自己不愿意听到的话,赶紧将她按向自己的胸口:“没关系!不知道就慢慢想,反正时间还长呢!”
阿日斯愣看出了珑儿心中的挣扎。他们毕竟是敌对的两国,之间还有很多的问题横亘其间,可他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古灵精怪又聪明可爱的汉家姑娘,他不想逼迫她。怕把她逼狠了,她给出自己不愿意听到的答案。但他深信珑儿并不讨厌自己。甚至是喜欢自己的,那么就让时间来消除她心中的疑虑吧!
珑儿不是不喜欢阿日斯愣,相反,她从见到阿日斯愣的第一眼起就被他的外表给迷惑了。两天相处下来。阿日斯愣基本没有让她讨厌的地方,甚至有些方面还是她欣赏和迷恋的步步为赢全文阅读。可要说到谈婚论嫁,应该还到不了这一步吧!再说。她还真没胆量瞒着父母跟人私定终身。
可要拒绝阿日斯愣总得有个足以说服他和自己的理由吧!
毕竟阿日斯愣不是普通人,他既然说出爱了。必然不会轻易死心,更何况自己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搞得不好被扣下来强行成亲都是有可能的,鞑靼人一直都有抢亲的习俗。
珑儿现在是真后悔从家中私自跑出来了,想想自己两次偷跑出来都是危险重重。第一次跟俊熙偷跑出来观灯差点把小命儿搭上,这次也好不到哪去,弄得不好还要被迫嫁人。今后可再不能干这事儿了!
阿日斯愣见她窝在自己胸前不吭声,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道:“没关系,慢慢想,我们先回去吧!”
珑儿没想到阿日斯愣这么轻易的就放过自己了,心里松了口气,觉得这样最好了,要不然两人这样对峙着真的太尴尬了,坐直了身子使劲点头道:“好!对了,你今天还要去出席那达慕的开幕式呢!”
可汗行营的所有人都等在营地上,不知大汗上哪去了?正当飞鹰要派人去寻找的时候,就见两人同乘一匹马,披着一身霞光出现在不远的山坡上。
银铃子看到珑儿跟阿日斯愣一同骑着暴风出现时,别提有多高兴了,远远地就朝两人飞跑而去。
乌云珠站在人群中,见珑儿不但骑在暴风背上,身上还裹着阿日斯愣的外袍,眼神瞬间就暗了下来。
珑儿看到银铃子神采飞扬媚眼含春,一副雨润红姿娇的样子就恨得牙根直痒痒,见面第一句话就是:“重色轻友!没义气!!”
银铃子见珑儿还在生自己的气,原本想打趣珑儿和阿日斯愣两句的也只好咽了回去,很狗腿地道:“珑儿,你的衣服都送到哥哥的大帐里去了。”
珑儿一听,更加的气愤,瞪眼咬牙道:“你说这么大声干什么?”说完不理她进帐去了。
银铃子无辜的看着阿日斯愣,阿日斯愣笑着拍了拍妹妹的肩膀,飞鹰从身后过来拍着她的肩膀不屑道:“汉人就是喜欢装镊样!”
那达慕的会场,设在靠近额济纳河边的草场上。
面朝额济纳河背靠山岗搭起了一座金顶大帐,门前的空地上Сhā着象征可汗王权的巨大苏鲁定。
阿日斯愣内穿金色卷草纹羽缎斜襟长袍,腰间系一条金地累丝玉带,挂着鞑靼人传统的腰刀、银荷包等饰物,外罩一件满绣金色珠片对襟长褂,足登金色缎面嵌宝卷头靴,一头桀骜的红棕色头发结成数条小辫披散在两肩。
太阳光芒的照耀下,浑身闪着熠熠金光,傲然伫立在原木现搭的高台上,如天神般俯看着脚下的芸芸众生,身后翻飞着猎猎作响的黄金家族狼鹿图腾大旗。
太阳神阿波罗!!珑儿喃喃念道,竟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惊觉自己失态后赶紧移开视线。无意间瞥到旁边的乌云珠,只见她双手捧心,眼中闪动着癫狂的眼神,仰望着神祗般高高在上的阿日斯愣。
经过一系列繁复的祭祀祈祷仪式后,阿日斯愣宣布那达慕的赛马比赛开始。
顷刻间,整个赛马场上顿时人声鼎沸,号角声声,数以千万计的哈达被抛向天空。欢呼声、呐喊声、助威声响成一片。数百匹骏马冲出起跑线,扬开四蹄汇成一道洪流奔腾而去,场面蔚为壮观,一年一度的那达慕盛会正式开始。
赛马的路径设计很长,要翻过一道山梁,饶过一个草滩,在折返点拿到一只金翎箭后,再从原路返回,率先冲过终点线者为优胜者,被授予巴/特/尔称号!(未完待续
97. 神的诞生
97.神的诞生
金翎箭,是一种产在草原上的金雕翅膀上的羽毛制成的箭。
这种金雕被鞑靼人视为神鸟,极难捕到,更别说用它的羽毛做成箭了,因而显得弥足珍贵。在折返点也不过就只放置十只箭,所以并不是所有到达折返点的人都能得到,需要进行一番争夺,只有强者才能拿到金翎箭。
争夺金翎箭只有在专门划定的区域内才能进行,一旦赛手拿着它离开了该区域就不允许再抢夺,如有人敢违反将被终生禁赛,遭到所有人的唾弃。
因此,拿到金翎箭的骑手,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即便最后没能获得赛马第一名,也是人们敬仰的对象,被称为“金翎勇士”!
仪式结束后,除了一部分狂热分子还继续守候在终点外,大家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等候骑手们归来观看冲刺的一瞬间。
阿日斯愣从高台上下来,一大群男男女女涌上前去,争相一睹金可汗的雄姿。
阿日斯愣被巴根、布库等十数名侍卫环伺着在人群中缓慢移动,珑儿和银铃子被挤到了最外围,银铃子摇着头道:“咱们到帐篷里去等吧!骑手们回来还有一会儿呢!每年都这样,你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我习惯了就好了?这里面有我什么事儿?
两人在帐前的凉棚下坐着,珑儿见乌云珠一直在人群后仪态高贵的盯着阿日斯愣的一举一动,珑儿问道:“乌云珠好像很喜欢阿日斯愣!”
“嗯!可是哥哥不喜欢她!我也不喜欢!”
“为什么?”
“我是因为觉得她这个人心机太重,不喜欢她,至于哥哥为什么不喜欢她,你何不直接问哥哥呢?”说完促狭的看着珑儿。
珑儿道:“呵呵!我不过是随口一问!”
银铃子正色道:“珑儿。如果你真的喜欢阿日斯愣哥哥的话,可真的是要时刻提防着这种人呢!否则一不小心就被她抢去了!”
珑儿闻听此言笑道:“银铃子,你这么拼命的向我推销你哥哥,不会是怕乌云珠成为你嫂子吧?”
“那当然,我一直都希望你能留在草原。你还不赶快下手,其他女人就要抢在你前面了!你是不知道,阿日斯愣哥哥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那些姑娘们就追在他身后一群一群的。他身边从来不缺女人。现在都已经有好几位汗妃了!”
银铃子不无担心的跟珑儿说完,却发现珑儿蹙着眉看着远方。
“珑儿?你怎么了?”
“啊?没怎么!阿日斯愣还真是魅力无限哈!呵呵!”珑儿心想,早上的时候还一副深情款款情圣的样子。原来这么滥情,自己已经有几位汗妃了,还在打本小姐的主意无限杯花样作死大赛最新章节!哼!前任汗王就有好几位可敦,要我做他的可敦!哼哼!
“珑儿。你是不是不喜欢阿日斯愣身边有这些女人围绕?”
“啥?怎么会!我跟阿日斯愣是朋友,他身边有女人环绕。我真是与有荣焉啊!”
银铃子一听这话,有些着急道:“你跟哥哥只是朋友?你们俩昨晚……还有今天一大早你们上哪去了?你为什么是穿着哥哥的衣服回来的?”
珑儿一听这话就火冒三丈:“你还好意思说!你要跟飞鹰那个啥!你早说嘛!我就去跟乌云、塔娜她们住。害我睡到半夜,关键是我还很信任你地喝醉了睡到半夜,被你哥哥給搬走了!我的衣服全在你的毡房里。我就只穿了一件内/衣,我不穿他的,你想冻死我啊?今天早上怎么了。我跟阿日斯愣是去看日出去了,你不要想得那么不纯洁好不好?”
“什么?你们什么都没干?这怎么可能?”银铃子一脸的不忿加不可思议。
珑儿没好气道:“哼!你以为谁都跟你们俩似的……喂!我跟你说哦!你跟飞鹰大婚的时候。记得早点通知我,我可要来观礼哦!”
“珑儿,你怎么这么笨!这么好的机会,你都不好好把握,要是把阿日斯愣哥哥放跑了,看你以后怎么追得回来!”银铃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珑儿:“???”
好像哪里不对了!
阿日斯愣来到金帐前,珑儿、银铃子、乌云珠和其他受邀在金帐前的观礼台上观礼的各方嘉宾,纷纷起身向可汗问候,预祝那达慕举办成功。
阿日斯楞向他们略作点头,算是回应,当他看向珑儿时,珑儿鬼使神差的说了句:“阿波罗终于走下神坛了?”
“阿波罗?”阿日斯愣和银铃子同时疑问到。
“哦!就是离咱们这儿很远的一个叫希腊的国家神话故事中太阳神的名字,我觉得刚才你站在高台上的样子很像太阳神阿波罗!”珑儿忙解释道。
“珑儿!你说得太好了!哥哥真的很像太阳神呢!刚才全身被太阳照得金光闪闪的,真的太形象了!再说,我们黄金家族本来就是草原上不落的太阳,你说哥哥是太阳神,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比喻了!”
银铃子兴奋不已地说完,旁边的部族首领及观礼嘉宾们也附和着,乌云珠突然高喊了一句:“太阳神,阿日斯楞!”
飞鹰及周围的侍卫们随即跟着高喊:“太阳神,阿日斯楞!太阳神,阿日斯楞!太阳神……”
接着周围的人也跟着喊了起来,原本就围在金帐观礼台下还未散去的牧人们也跟着喊了起来,不一会儿功夫整个那达慕主会场上空就响彻着:“太阳神!阿日斯楞!太阳神!阿日斯楞!”的欢呼声,阿日斯楞负手站在人群中,神情骄傲面含微笑,享受着这万众景仰的荣光。
珑儿心想,我不过是随口开个玩笑,怎么弄成这样了?
不过刚才阿日斯楞站在高台上,背后是太阳的万道金光时,真的只有太阳神这个称谓最适合他了。没想到阿日斯楞不但没有走下神坛,这下反而走上了人们的精神神坛,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啊!
其实珑儿今早第一眼看到阿日斯楞穿戴整齐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就有种“这家伙不会是想借此机会进行个人炒作吧?”的强烈感觉,否则出席个那达慕这样休闲娱乐活动的开幕式,何至于穿得如此隆重,光彩照人的。(未完待续
ps:各位亲,不好意思!昨日跟朋友嗨皮去了,没有一一回访各位!今天又睡不醒,所以更新晚了,请大家见谅!
98. 红鬃烈马
对于阿日斯愣盛装出席开幕式,珑儿心中颇为好奇。
当时她就问了身边的银铃子:“你哥以前每年都穿成这样?”
银铃子:“没有,是继承汗位后,才这样的!”
“那以前你父汗是穿成这样的?”
“没有啊?怎么了?你为什么要这样问?”银铃子很奇怪的看着珑儿到。
“没什么!我只是好奇!呵呵!”
阿日斯愣没想到珑儿随口一句话,就达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结果,甚至效果超乎想象地好,这应该算是珑儿对自己一种特别地帮助吧!
于是等大家的狂热退去后,微笑着对珑儿道:“谢谢!”
啊!谢我什么?这有我什么事儿啊!珑儿讪讪地对他笑了笑,不敢再去接话了,生怕一个不留神給阿日斯愣又造成什么不好的暗示。
自从珑儿从银铃子口中“获悉”了阿日斯愣的情史后,阿日斯愣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形象突然就变得不那么完美了。虽然她知道在这样的社会里,尤其在草原民族中,这些是再正常不过的,可她就是不喜欢这种一群女人围着一个男人勾心斗角、邀宠献媚的感觉。
于是,心里一直在琢磨着怎样才能够全身而退?如何才能让杜威和云鹰知道自己在这里?
穿回汉服?这条行不通,那天自己将那套男装换下来后,就被乌云給拿去扔了。
給杜威他们留信号?或是向朱七七求救?这里是草原腹地,应该没有七七他们的分舵。
珑儿随父亲驻守安西州后,其间朱七七曾经来看过珑儿几次,并教会了她使用丐帮专门的内部联络暗号。只需要在大街上的某个墙角画上这种暗号,丐帮的弟子看到后。就会报知本地的堂主,堂主再报给分舵主,信息很快便会传达到七七那里。
这本是七七专门告诉珑儿,让她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向自己求助用的。如果是在关内,这无疑是最好的求救方式。可如今自己在鞑靼,这里肯定不会有丐帮的分舵,此法也不可行。那可怎么跟他们取得联系呢?
早晨。阿日斯愣虽一口答应了,替她找到爹爹的手下,可谁知道他会不会这么做呢!毕竟他说了要娶自己的。
阿日斯愣见珑儿并不接自己的话。并且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他十分敏锐地感觉到了珑儿眼中明显不同于早晨日出时看自己的眼神。
那种眼神中虽然有惊慌不确定,但没有躲闪,没有讨厌。而现在。珑儿的眼中明显对他带上了敷衍、不屑甚至是轻慢。
怎么会这样呢?从那时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两个多时辰,怎么珑儿对自己的态度竟会有如此大的变化?自己做错了什么吗?还是发生了什么事?
正待要问成魔本纪。就听到前方看热闹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场中所有观众赶紧起身朝着赛马折返回来的方向张望,珑儿拉着银铃子也跟着大家一起跑到观礼台的围栏边去眺望远方。
只见远方的地平线上模模糊糊出现了几个黑点,慢慢越变越大,大地随之发出隆隆的类似奔雷的声音。率先折返回来的几骑骏马已经遥遥在望。
只见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匹红鬃烈马,马脖子上的火红鬃毛随着奔跑的节奏上下翻飞,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慢慢逼近。
紧随其后的是一匹黑马和一匹大青马。两马几乎并驾齐驱,他们与第一名只差一个马身。随时都有超越的可能,在他们身后很远的地方,才是其他的骑手。
为了看得更清楚,珑儿和银铃子情不自禁的向外探着身子,乌云珠也跟在两人身后探头看着前方赛道上的争夺。
红鬃烈马越来越接近,马背上的骑士威猛健硕,嘴里衔着金翎箭,双目如炬紧紧注视着终点Сhā在地上的一杆旗帜。
终点就设在金帐的正前方,届时几百名骑手将陆续冲过终点,那场面何等壮观,珑儿一想到自己将近距离观看到第一名冲过终点力拔头筹的瞬间,就觉得浑身热血沸腾。
红鬃烈马的身后紧紧跟随的黑马和大青马,也已经越来越接近,珑儿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马儿口嚼处的白沫。
所有参赛的马经过长距离的高速奔驰,此刻已经到了力量的极限,大家都是强弩之末。如果此时一匹马倒下,后面的马蜂拥而至,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珑儿紧握双拳紧咬牙关,一边不停地给红鬃烈马加油,一边又在祈祷它千万不要倒下,嘴里不停的小声喊着:“坚持!坚持!宝贝儿坚持!马上就胜利了!胜利就在眼前了!”
阿日斯楞站在她身后一个人的位置,看着她如此神情专注,口中还不住地念念有词,不禁哑然失笑,脸上的线条都柔和了起来。
这时飞鹰从后面过来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阿日斯楞脸上的笑意一下就消失了,猛然转头看着飞鹰,很快又转回去看着前面的珑儿,稍作沉思,对飞鹰耳语了几句,飞鹰点头一抱拳转身离去。
随着前面三匹骏马离终点越来越近,原本喧闹的赛场开始变得安静起来,大家都全神贯注地看着跑在最前面的三匹马。
黑马离红鬃烈马只差半个马身了,终点的旗帜已经近在眼前。
只见黑马的骑士将原本捏在手中的金翎箭含在口中,双眼紧盯前方的旗帜,谁拿到旗帜谁就是赛马第一名,谁就是万人景仰的巴/特/尔。
珑儿既希望红鬃烈马赢,又希望黑马后来居上,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了,咬着嘴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几乎是齐头并进的红黑两匹骏马。
紧紧攥着双手的珑儿,觉得自己都可以听到骑手每次呼吸的声音了,红黑两个骑手同时侧身向着终点的旗帜伸出了手。
赛场上的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人山人海的赛马场,静得似乎连风都停歇了,每个人都死死盯着那面旗帜,都想知道它最终会被谁拔去。
就在两个骑手的手碰到旗帜的一刹那,珑儿觉得后背一紧,整个身体突然向前失去了重心,朝着围栏外面的赛道就扑了出去。
珑儿一声惊呼,惊恐地看着不断靠近的十几条马腿,脑袋瞬间一片空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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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愉快!
99. 基因的作用无处不在
99.基因的作用无处不在
就在跌出围栏要下坠的一瞬间,一只有力的大手从背后一把抓住了珑儿后背的衣服,飞快将她提了回来抱在怀里重生之豪门佳媳。珑儿及周围人的惊呼都还在嘴边,赛场上就同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该死!究竟是谁夺得了第一名!!”
珑儿赶紧挣脱阿日斯楞,连衣裳都来不及整理好,就忙不迭地扭头去看到底是谁拔得了头筹!
只见红鬃烈马的主人手中擎着那杆象征第一名的旗帜,骑在马背上已经在绕场庆自己的胜利了。
周围人也马上就将刚刚还有人险些跌下看台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跟着全场观众一起为红鬃烈马和骑手的坚持不懈,以及黑马和骑手不到最后关头决不言弃的顽强精神欢呼!
珑儿也跟着大家一起热情欢呼,眼睛在喧闹的人群中努力寻找着黑马及骑手的身影。
黑马的主人同样被一群人给围在中间庆祝,年轻英俊的脸上满是桀骜不驯,心有不甘地看着绕场庆祝的红鬃烈马的主人。
大青马的主人过去跟第一名击掌庆祝,两人在马上互相拍着肩膀祝贺,珑儿被他们英雄相惜的真情所感动,隔着远远的距离为他们呐喊喝彩。
与此同时,站在珑儿侧后方的阿日斯楞正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乌云珠。
乌云珠努力保持着镇定,但最终没敌过阿日斯楞那杀人一般冰冷的眼神,行了个礼道:“大汗,我回王庭去了!”说完匆匆转身离去,消失在人群中。
银铃子此时挤过欢呼的人群。拉着珑儿惊呼道:“珑儿!你刚才是怎么搞得?吓死我了!要不是阿日斯楞哥哥及时抓住你,你现在已经被马踏如泥了。”
珑儿还沉浸在极度的亢奋中,面对银铃子的关心,欢快的大声道:“是是是!要谢谢阿日斯楞的救命之恩!”遂转头笑眯眯地看着阿日斯楞。
阿日斯楞抚了抚珑儿的脸颊:“没吓着吧!以后要小心,不要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嗯!好的!不过当时我觉得好像被人推了一下!”珑儿不确定地回忆到。
“真的!是谁?当时谁站在你的背后?”银铃子闻言一脸的惊慌。
“也不一定啦!我是说好像,说不定是谁不小心碰到我了,连他自己都不自知。当时大家都太专注了。根本没注意到。”
“是吗?咦?怎么没看到乌云珠啊?乌云珠呢?”银铃子看了一眼周围一圈的人问道。
阿日斯楞接口:“你们在看赛马的时候,王庭来人报说巴彦丞相突然病了,乌云珠就随来人先行赶回王庭了。”
银铃子:“哦!这样啊!走了也好!反正她在这儿也没人跟她一块儿玩儿。可能她自己也很难受吧!”
接下来是颁奖仪式,获得前十名也就是拿到了金翎箭的勇士,集合在金帐观礼台前,个个英姿飒爽。兴奋异常。
第一名,红鬃烈马的主人满都拉图。从阿日斯楞手中接过一只做工精美的金质茶碗,并得到一头白骆驼做为奖励。
第二名获得的是一只银质茶碗和一头牛,名叫德格都巴雅尔的黑马骑手却没来领奖。
珑儿跟银铃子道:“真可惜!其实那个什么什么巴雅尔也是虽败犹荣,他跟第一名几乎同时到达终并且我认为最后一段他跑的比第一名还要好。不断在缩短跟前者的差距。我相信如果赛道再长一点点的话,他一定会夺得第一名的。唉!他的气性也太大了,没有得到第一名连奖品都不领了都市特种兵!白白错失一次被大汗赏识的机会。”
银铃子面无表情地木然道:“他不需要被大汗赏识。德格都巴雅尔是我大哥格杜的第三子。”
“什么?第二名是你侄子?”珑儿惊异的望着银铃子,满脸的不可置信。
“是啊?怎么了?”
银铃子随即骄傲道:“我侄子怎么了?他今年才十七岁。以后还有的是机会,我们家得过快马比赛第一名的人多着呢!告诉你,当年阿日斯楞才十八岁的时候就得了,我大哥是十九岁那年得的,我二哥是二十一岁,我四哥……”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那个第二名那个什么什么巴雅尔长得那么漂亮是你侄子?”珑儿继续惊问道。
银铃子一脸莫名地看着珑儿,觉得自己有些搞不清楚珑儿的关注点到底是什么?但还是很骄傲的说道:“对啊!怎么了?我们家的人个个都长得很漂亮!”
“个个都长得像他和阿日斯楞那样?”
“虽说不是每个都那样,但也差不到哪儿去!我祖母是科尔沁之花,我曾祖母是乌兰查日干的百灵鸟,我曾曾祖母是……我额吉当年也是草原数一数二的美人!巴雅尔的母亲是女真最美丽的公主!”
“哇哦!难怪你们个个都那么漂亮!看来基因真的很重要啊!”
“那是!基因是什么啊?”
珑儿:“呃……基因就是……对了银铃子,巴雅尔的那匹黑马居然跟阿日斯愣的暴风一样神骏。你看那身架,那头型,那四蹄简直就像一个挠里刻出来的,连奔跑起来的姿态都一样,像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啧啧啧!真漂亮!”
银铃子得意道:“那当然,你知道吗?哈雷是暴风的后代。当初,还是阿日斯愣送给巴雅尔的生日礼物呢!”
“啊!巴雅尔的黑马叫哈雷?怎么跟摩托车的名字一样啊?不过到是很配它!”珑儿惊叹于骏马的名字,又忍不住地冒出了一个这个世界不存在的名词。
“哈雷是黑色的意思,你说的是什么车?又在显摆你的学问了,竟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
两人在这儿只顾嗑牙,颁奖仪式都结束了。阿日斯愣过来,正好看见两人相谈甚欢,就问道:“聊什么呢?聊得这么开心?”
“珑儿说哈雷很漂亮跟暴风很像,我告诉她哈雷是你送给巴雅尔的。”银铃子急忙解释。
阿日斯愣看着珑儿道:“你喜欢哈雷?”
珑儿赶紧堆笑道:“我是说,哈雷长得很像暴风,银铃子正在給我解释它们为什么那么像。”
阿日斯愣:“你若喜欢,等暴风再配种时,我送你一匹。”
“真的?!那可要一言为定哦!你可不许反悔!”珑儿高兴地拽住阿日斯愣的手臂不放,一定要他送给自己一匹小马。
“当然,我既然答应了你,就决不会反悔!”阿日斯愣郑重地承诺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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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笛声传情〔一〕
在安西州时,珑儿就特别地喜欢父亲的坐骑,圣上御赐的闪电。
只可惜玉疆稀罕闪电的不得了,很少让她骑乘,她平时只有临渊羡鱼的份儿。这次来看到阿日斯愣的暴风跟闪电如此的相像,简直喜欢到不行,刚刚又听说阿日斯愣答应送她一匹,自然是兴奋了。
结果银铃子一听阿日斯愣答应送给珑儿一匹暴风的后代,立马嘴就撅起了,嘟囔道:“哥哥偏心!你怎么都不说送我啊!”
阿日斯愣轻轻拍了拍银铃子的肩膀促狭道:“我昨天才送了你一只雄鹰,你忘了?”
银铃子听哥哥打趣自己,瞬时俏脸羞得绯红,双手捂着脸跺脚道:“哥哥你太坏了!”
阿日斯楞放肆地大笑起来。
珑儿见两兄妹拿这事开玩笑,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便Сhā嘴,红着脸很尴尬地站在一旁假装没听见,踢着自己的脚尖。
下午开始是走马比赛,珑儿觉得这个不如上午的快马比赛来的刺激,也没有前世看到的盛装舞步来得优雅,便淡心无肠地跟银铃子坐在观礼台上随便看看。
阿日斯楞没有出席和观看比赛,不知道忙什么去了,直到夜幕降临,主会场空地上篝火燃起,他才身着便装出现在现场。
和银铃子早一步先来的珑儿注意到,会场的周围加强了警戒,武卫军和怯薛军的守卫增加了很多,但并没有盘查或限制到现场的人。
阿日斯楞在一群如狼似虎的“巨灵神”侍卫簇拥下意气风发地来到现场,立刻引起了现场的一片尖叫和欢呼。
似为了配合主角出场一般,乐师立刻奏起了欢快的舞曲,舞者随即上场表演。
阿日斯楞来到主位。在一片歌舞声中落座。大盘大盘的手抓肉、烤羊腿立刻被端上来,侍女们穿梭其间斟奶倒酒。
珑儿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一切,阿日斯楞的确具备王者的一切气质。
出众的外表、强健的体魄、睿智的头脑、强大的气场、目空一切的眼神。他的每次出场都会引起不小的骚动,女人视他为英雄,男人视他为偶像,就是自己每次见到他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心跳加速。
她正托着下巴看得起劲时,阿日斯楞向她投来了一束问询的目光。珑儿马上回他一个笑脸。阿日斯楞也笑了。
有了昨晚的经验,珑儿不敢再豪气干云地饮酒了,而是改为小口的品咋或是只喝奶茶。
鞑靼的长者向尊贵的可汗及客人敬酒。上午、下午获胜的勇士也来向可汗敬酒。
银铃子成为场中男人们注视的焦点,捎带着坐在旁边的珑儿也被大家关注了。她的娇俏灵动不同于银铃子的性感妩媚,给人一种清纯甜美的感觉,因而也吸引着大家的目光闪婚甜妻,总裁大人难伺候!全文阅读。
珑儿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人注目的感觉。趁着银铃子上场献舞的空当,使劲往旁边躲。将自己尽量隐匿在侍女们的阴影中。
可饶是如此,还是被一群舞姬给揪了出来,长者要求这位来自远方的客人为大家表演一个节目。
珑儿赶紧表示,自己不会跳舞。阿日斯楞带头喊道:“那就唱首歌吧!”
“我也不会唱歌!”珑儿站在场中间急道。
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抽出腰间的短笛:“我给大家吹首曲子吧!”
“好!”场外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嗓子,又引来一阵附和之声。
珑儿猛然想起≡己可以用笛声告知有可能就在附近着急找自己的云鹰和杜威,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啊!怎么早没想到呢!
于是将笛子横到唇边。伸舌轻舔了一下吹孔,一曲悠扬的《鸿雁》轻声响起。
这首带有浓郁鞑靼民歌风格的歌曲,在前世珑儿就特别喜欢。后来移居安西州后,跟随母亲玉夫人学习乐器,就自己把这首曲子给整理了出来,会时不时的吹给家人和朋友听。所以杜威和云鹰都很熟悉,若他们在附近的话,一定能够凭借笛声找到自己的位置。
笛声一起,全场立刻安静了下来,悠扬熟悉的旋律一下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这首起源于鞑靼敬酒歌的歌曲,无疑是适合这个场合的。原本刚刚舞罢正欲歇息的银铃子,听到笛声又见珑儿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场中演奏,立刻起身和着曲调翩翩而起给珑儿伴舞。
珑儿一见银铃子舞了进来,立刻信心大增,随着银铃子的舞步和节拍互相配合着表演,立刻增强了演奏的观赏性。
就在第一段的过门结束后,低沉的马头琴声跟着响起,阿日斯楞拉着马头琴快步走到场中,加入两人的表演,周围立刻响起喝彩声和掌声。
阿日斯楞一边演奏一边坐下,珑儿和银铃子踩着轻快的舞步围绕在阿日斯楞身边,如两只翩飞的鸿雁。
高亢清丽的笛声与低沉婉转的马头琴声交相呼应如泣如诉,既有离家的惆怅又有相见的欢愉。
阿日斯楞从没觉得演奏马头琴会让他如此的迷醉,珑儿也从没想过这首曲子会被自己吹奏的如此情真。两人眼神的交错间,似笛子与马头琴在低低倾诉,一问一答简直天衣无缝,连技巧的运用都恰到好处,曲调高低,缠绵悠扬,琴笛合奏完美地演绎了这首古老民歌的韵味。
笛声响起的同时,在外围高岗上几个骑马的人,正在俯看着下面欢乐的人群。为首的两人中,其中一个赫然就是云鹰。云鹰听到曲子后惊喜道:“你听,这个曲子是不是很熟悉?”
另一个青年身形比云鹰更加高壮魁梧,五官俊秀,眉眼深邃,身着鞑靼服饰,冷目注视着下方:“看来那个女人没有乱说,珑儿真的在可汗行营中!王城,你立刻去給林子兴将军送信,就说找到了。请他暂时驻扎在柳河驿,鞑子似乎察觉了他的行动,已经有所防备,请他一定要密切留意纳乌苏部的动向。”
“是!”旁边一人立刻打马而去。
云鹰道:“既然找到了,咱们还等什么?快下去救珑儿啊!”
俊秀青年看着云鹰叹口气道:“你能不能用用脑子?你看见阿日斯愣周围的警卫没有?这里不光有飞鹰的武卫军,还有那睚阿的怯薛军,你以为就凭我们几个就可以把珑儿給救出来?”
‘那就这么看着,不管珑儿了?“云鹰急道。(未完待续
101. 笛声传情〔二〕
俊秀青年白了云鹰一眼:“珑儿跟阿日斯愣的妹妹银铃公主是金兰姐妹,有银铃公主在,她暂时应该没有危险。我们在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情况下贸然前去相救,一无胜算,二无理由,还会授人口实,反而适得其反。”
“那依着你该怎么办呐?”
“今晚,派人先潜入阿日斯愣的行营,打探清楚珑儿目前的状况。如果她只是在那里做客,行动并未受到限制,那咱们就直接派人去行营接她出来便是。若他们想扣下珑儿进行要挟,那就立刻通知林子兴将军调兵。好在额济纳的驻军并不多,咱们的游击骑兵应该能够胜任,务必迫使他们放人。”
“好!你说得对,就按你说的办!只要能尽快把珑儿救出来就好,我这两天都快被急死了!”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我临来之前,令尊云大人听说你跟珑儿一块儿来的,气得暴跳如雷!扬言,如果珑儿平安回去,就只打断你的狗腿!如果珑儿有一点闪失,必要取你狗命!你瞪我干什么?这话又不是我说的,是令尊亲口当着大将军的面说的。”
“啊!珑儿这回可真是害死我了!我是被她逼迫来的,我真没有撺掇她来,我向长生天发誓,若有半句假话,必遭天打五雷轰!杜威,你得救救我,你不能见死不救啊!”云鹰只差没跪在地上求杜威了。
杜威眯着眼探身看着云鹰道:“我救你,我怎么救你?你说你是被珑儿逼迫来的,我问你,你难道还制服不了一个小姑娘?就算你不敢把她怎么样,你不来她总不能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来吧?
再说了。你也可以先答应她之后,再去告诉玉夫人或你娘及时去制止她,可你居然什么都没做,还跟她跑到额济纳来了,而且一来就把她給弄丢了!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你说我该怎么帮你?”
云鹰被杜威一顿数落,真是一肚子的委屈没地方倾诉!谁叫自己被珑儿拿着短呢?这下双腿是保不住了,只能祈祷她千万不要有任何闪失。否则自己真的是万死莫赎了!
再来看主会场上。当珑儿和阿日斯愣倾情演奏的最后一个音结束,演奏者和听众都还沉浸在余音中没有醒转。
做为伴舞的银铃子看着眼前“深情对望”的两人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自然是不会打搅他们的。可惜不知哪个不解风情的。率先开始鼓掌,现场的气氛一下就被破坏了。阿日斯楞从地上站起来,一把将珑儿抱在怀里动情地说道:“你就是我的嘠鲁(鸿雁)!从远方来到我的身边,不要走了。留下吧!”
众目睽睽之下,珑儿一下挣脱阿日斯楞道藏美利坚最新章节。羞得满脸通红,恼怒地看着他,周围是一片叫好起哄的声音。阿日斯楞嚣张地哈哈大笑着坐回自己的座位,珑儿跑到场外。银铃子拉住她道:“你要上哪去?”
“我随便走走,你们玩,不用管我!”珑儿见飞鹰站在银铃子的身边。通红一张脸对他俩说道。
银铃子见她这样说,想着珑儿肯定是被阿日斯楞大庭广众地拥抱表白弄得不好意思。也不好使劲拉着她让她尴尬,只好放开随她去,嘱咐她万不可走远。
其实银铃子并不需要担心,武卫军和怯薛军在周围布了至少三层明哨和暗哨以确保大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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