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品味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幺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幺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幺动画可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动画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情,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幺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言两笔可以交代出来的,只能kao在悠长的剧情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可言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
这样的人可以写出什幺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幺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恐怕各位在读雅典史之前一定认为美国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国吧!然后又认为民主是世上最完美的政治吧在读罗马与雅典史之前本人是这样认为的,但可惜是错的雅典的民主比起美国更加早,而且雅典体现了民主失败的一面,读过了这些历史,本人才明白到很多小说的全民主根本是放屁,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妄想,因为本人明白到民主的条件十分严格,没有这些条件强行行民主制只会坏事本人推荐罗马史与希腊史是不得不读,因为它们的历史几乎把世上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试了个遍,读完之后作者们会明白到什幺叫幼稚因此本人建议,一名作者看漫画可以,但不要认为可以把漫书上的东西写下去,更不要把肥皂剧的剧情写下去,多看看西方雷影,埃及历史,还有罗马,见识一下各个文明,了解时事与他国的政治制度的好坏(这点很重要)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幺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幺,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言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幺,而不是自己想写什幺写什幺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超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昼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巳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可广了,不是单一指中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罗马历史),也不只是中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可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幺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可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言,开始的时候什幺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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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kao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ji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后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给作者们一个忠告,现在的作者普遍有几个牛角尖,想要这样写的好好想一想再说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幺影响,用人的形态去描写神,神为什幺一定要像人呢?还有为什幺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类的感情呢?没有这些你们就写不出来了吗?为什幺主角一定要爱上某个女性?为什幺主角就不能眼高于顶像绝代双骄里的主角那样对女人不屑一顾?为什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好?我记得有些女人是对她越坏她越崇拜你,当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钱为什幺主角就不能像‘骑射’的主角那样冷酷无情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有感情?为什幺主角不能像‘妖星’里的主角那样是主观的生命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为不是人你们就无法把女性的关系描写上去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师或者武士?为什幺主角不能是个药剂师?要知道如果药剂师历害的话,那他可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时配药也可以为他带来权力与金钱啊为什幺主角一定要十分强大?而不能像鹿鼎记中的伟小宝那样手无搏鸡之力呢?是不是这样写你们就认为没有人看了?为什幺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为什幺仙术与魔法就一定要来自同源呢?为什幺一定要魔武双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够强写不出东西来?为什幺在都市小说中除了修仙就是武术?而不是学习西方的黑魔导?为什幺你们非要钻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这是个很大的牛角尖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溅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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