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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福尔摩斯探案大 > 第4章 血字的追踪(3)

第4章 血字的追踪(3)

葛莱森指了指说:“所有的东西都在这儿,一只97163号由伦敦巴罗德公司制的金表,一条比较珍贵的金链,一枚带有共济会会徽的钻戒,还有一枚带有小狗头且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的金别针。名片夹里有一张名片,写着伊诺克·j德雷伯·克利夫兰,字首与衬衣的字母ejd相吻合,身上还找到了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还有一本特别小的《十日谈》,上面签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另有两封分别要寄给ej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的信。”

“信上写的地址是哪儿?”

“寄往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信是由盖恩轮船公司发出的,信的内容是通知轮船从利物浦启航的时间。看来死者是打算要回纽约吧。”

“你们对斯坦格森调查过吗?”

“一开始就调查了,先生,我们已经将广告稿发送到报馆,又派了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消息。但现在还没有回来。”

“你们联系克利夫兰了吗?”

“今天早晨拍了电报。”

“电报是怎么讲的?”

“我们说了这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配合我们。”

“难道你没着重强调一下关键­性­问题吗?”

“我了解了一下斯坦格森的情况。”

“难道整个案件就再没有别的关键­性­的问题了吗?你可以再拍几个电报打听一下其他方面的情况呀。”

“我已经把该问的都问了。”葛莱森不耐烦地说。

正当福尔摩斯还要接着问时,雷斯瑞德从前屋高兴地走了进来。

“葛莱森先生,刚才我观察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幸亏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不然的话真是一个损失。”他说话时带着一种扬扬得意的神情。

“快,跟我过来,”他说着已经进了前屋。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空气也好多了。“好了,就站在这儿。”他神采奕奕地在靴子上划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了照墙壁。

“看这个!”他得意地说。

就在一处墙纸脱落的地方赫然有一个用鲜血写的字:rache。

“你们对这一发现怎么看?”雷斯瑞德夸大声势地说,“大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它在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这一定是杀人犯蘸着自己的血写的。而这个死者又不是自杀的。”

“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来写字呢?因为点着蜡烛,这儿就被照到了。”

“对,但发现这个字又有什么用呢?”葛莱森不屑一顾地说。

“这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应该叫‘rachel’,可能是没有写完整。我敢跟你们打睹,等到结案时,一定有一个名叫‘rachel’的女人掺和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会讥笑我,但是请你记住,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后一阵大笑,但当他看到雷斯瑞德显得很生气并且要发火时,又赶忙说道:“请你平静一下,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人,大家并不否认。正像你讲的,案发当时的确有另一个人写下了此字。不过我现在还没检查这房间,假如你不介意,我这就要查了。”

说完后,他掏出了随身带的工具——卷尺和一个放大镜。时而测量时而用放大镜观察,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站住,一会儿跪下,一会儿又趴下去,还不时发出叹息声。看着他聚­精­会神的样子,我不禁想起那些训练有素的猎犬,它们可是直到嗅到猎物才肯停下来。他足足检查了二十多分钟,甚至还丈量了墙壁的高度。就连地上一小撮尘土他也不放过,取了一点放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把放大镜对着墙上的那几个血字认真地观察了很久,然后绕起卷尺,会心地笑了。

他边笑边说道:“天才也得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这句话或许不太符合实际,但对于侦探工作来说,那是最合适不过了。”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一直都像是在看怪物似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不清楚福尔摩斯在­干­些什么,至于他的目的,他们就更不清楚了。当然,我也是同样的体会。

“先生,你有什么独到见解吗?”两人同时问道。

“如果我要­干­下去,你们会认为我在争功,现在你们的工作进展得很好,所以不需要别人来­干­涉了。”他话中略带嘲讽,“但如果你们能把侦察的情况随时向我通报,我倒也愿意帮忙。现在,我只想见一见最早发现这尸体的警察,快告诉我他的地址与姓名。”

雷斯瑞德查了一下记事本,说:“家住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名叫约翰·兰斯,你可以去见他了。”

福尔摩斯把地址抄了下来,转身说道:“朋友,我们可以走了。在走之前,我对这案子说一说我的看法。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的,三十多岁,六英尺多一点,并且脚也不大。他穿了双粗皮方头鞋子,抽着印度烟。他和死者曾同乘一辆四轮车过来,拉车的那匹马所配戴的蹄铁只有右前蹄那一个是新的。这个凶手肤­色­发红,右手指甲相对长一点。这些可能会给你们的侦察工作带来方便。

雷斯瑞德和葛莱森用半信半疑的目光互相瞅了一眼对方。

雷斯瑞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是怎么被杀死的呢?”

“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回答。

说完他大步流星朝门外走去,突然又掉过头来:“雷斯瑞德先生,我提醒你一句,‘拉契’在德文中是报仇的意思,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契儿小姐那儿了。”对凶手的推测

当我们从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我们拍了一封电报,然后乘了一辆马车来到兰斯警察的家。

“我对这个案子已经清楚了。但为确保起见,还是再查一下为好。”我的伙伴说道。

我说:“伙计,你刚才说的细节,难道都有事实根据吗?”

“当然有了。一到那里,我便发现马路边有两道深深的车轮印,这么深的车印不会在睛天时留下的,一定是昨天晚上下了雨后留下的。再观察马蹄印,其中一个看得最清楚,可以肯定惟有一只铁蹄是新的。既然这一切都是发生在雨后,而早晨现场又被保护了起来,所以我断定就是那辆马车把尸体送到空房子里的。

“听起来似乎有道理,”我说,“那你对凶手身高的推测又有什么依据呢?”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身高可以根据其步伐的大小来推测。巧得很,我通过测量他步伐大小推断出的身高,和测量他在屋内写字时的高度是吻合的,因为人们在墙上写字时一般是和自己的视线相平。”

“那对他的年龄又如何解释呢?”我问道。

“当然了,如果一个人能跨过四英尺半的宽度,那就绝对不是一个老头儿。在花园的小路上有一个比较宽的小坑,穿方头靴子的那人是迈过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是绕过去的。难道这还不足以证明吗?你还对什么地方不清楚?”

“那手指甲和印度烟又是怎么回事呢?”

“写字的那个地方有手指甲划过的痕迹,其次就是我在地板上发现了深而呈片状的烟灰。要知道我对烟是比较有研究的,所以能够判断出是什么烟。这些细节足以让你看到我与葛莱森等人的不同之处了吧?”

“噢,至于红脸这一点,你又是怎么推测出来的?”

“这一点,我肯定它是正确的,在案子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请你先回避一下这个问题。”

我摸了一下脸说道:“我越来越糊涂了。我老是想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样进的屋子?那个车夫又是何许人也?凶手怎样使他服毒的呢?写字用的血又是哪里来的?凶手究竟要­干­什么?为什么又有一枚女戒呢?为什么凶手还要写‘复仇’二字呢?这一连串的问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他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我。

“你说的都是疑难问题。我现在也有一些地方不大清楚,不过大致都清楚了。‘复仇’二字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不过并没有成功。德国人一般写拉丁字体,而墙上的‘拉契’显然是拙劣的仿制,这位摹仿者并不是很聪明,他犯了一个画蛇添足的错误。好吧,我不多说了,侦探与魔术师没什么两样,魔术师的戏法一旦被揭穿了就没什么意思,如果我都说了,你就觉得没意思了。”

“不会的,你把侦探术提高到如此科学­精­准的地步,简直快成了它的奠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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