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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旧居

后来,爷爷也去世了,最后几天几乎认不出人了,只到有一天突然的­精­神了,医生说这是“回光返照”,爷爷分别的把她和小南叔叔叫进去,对她说:“以后就只有你和小南叔叔相依为命了,永远记得,他是你的叔叔,你们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是亲人,永远不要逾越了辈分伦常。

盛晚归没有多想,立刻便答应着,她和小南叔叔当然永远是叔侄关系,怎么可能会有成为别的关系呢?况且,这别的关系指的是什么她都不知道。爷爷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可他只是喉头滚动,恋恋不舍的望了她一会儿,然后让她出去。

爷爷的死,其实没有带给他多少悲伤,他身体一直不好,一住院就是几个月,对于他的去世,她在心里头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是在收拾爷爷的遗物,准备搬家时,她还是难过得哭了,一看到这些东西,就想起爷爷的音容笑貌,觉得他仿佛还在这里,威严的坐着。

她收拾不下去了,草草的把东西都整理到箱子里,搬到南霁云家里的别墅去,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来堆放。

盛晚归站在爬满枯萎了常青藤的宿舍楼前,驻足往上瞧着,从这边数第三个窗户就是她的家,以前,爷爷在那里摆了一盆仙人掌,小南叔叔喜欢靠在窗边画画,而现在却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那时候,她隐约的能从楼下能小南叔叔的身影,便大喊:“小南叔叔,我累了,快来接我。”南霁云就会立刻放下手中的画笔,把她背上楼去。

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乖巧文静的乖乖女形象,只有在南霁云面前,她才显露出她的调皮本­性­,又爱笑,又爱说话,经常是蛮横不讲理的,在外面受了小朋友的气不敢言语,回来便朝南霁云发脾气,南霁云笑称她为“窝里横”。

记忆是丰富而美好的,如果能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多好呀,盛晚归站得累了,便找个地方坐下。

“哎呀,这不是小晚吗?都这么大了,这些年过得好吗?”一个胖胖的大妈像是发现新鲜事物一般的快步走到盛晚归跟前。

盛晚归打量着她,在回忆中寻找着相同的影响,终于想起:“是王阿姨,您好,我挺好的。”盛晚归略略欠身,跟她打招呼,王阿姨和盛晚归住对面,曾经是很好的邻居。

王阿姨笑眯眯的,像一个弥勒佛,说:“小南怎么样?好一阵子没看到他了,以前经常看见他来,也不进屋,就在这儿坐着,见人就问看见你没有,你们这是怎么了?”

盛晚归心头一震,说:“没什么,大概是他以为我走丢了吧。”

王阿姨哈哈笑着,拉着她的手,一定要她进屋去坐坐,晚上在家里吃饭,盛晚归不想去,只能推托有事,便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盛晚归随­性­的往前走去。

走过­操­场的围墙,忽然发现上面贴着的一张纸摇摇欲坠,盛晚归不禁好奇,凑过去看,眼睛瞬间湿润,这是一张寻人启事。

……家人心急如焚,提供线索者,现金五万,告之下落者,现金十万,不胜感激。

寥寥数语,盛晚归却看了好久,体会出了南霁云拟写这则启事时的心情,不禁泪流满面。篮球场上,一场紧张激烈的比赛正在进行着,她眼睛定在那里,心里头却想着事情。

明明很喜欢小南叔叔早点结婚生子,可为什么当小南叔叔把女朋友领回家来时吗,会故意的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呢?为什么忽然将就不喜欢小南叔叔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了呢?为什么面对小南叔叔喜欢的女人时,会心声嫉妒和自卑呢?

一连串的问号写在脑子里,盛晚归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活了20年,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她讨厌思考复杂的问题,这些歌为什么弄得她的头都快炸了。

忽地,觉得脚上一动,一颗篮球跑到了脚边上,她怔怔的看得出神。

“同学,请帮忙把球扔过来。”一个男声传过来。

盛晚归没有听见,眼神还是愣愣的。

那个男生又说了一边,她依旧愣愣的看着那边。

那个男生跑过来,蹲在她身边,把篮球抱起,问着:“你没事吧?”

盛晚归终于从自己混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看见了眼前这个放大的男­性­脸庞,这个男生长得很帅,眉眼间竟然和小南叔叔有些相似,没有她的小南叔叔好看,但他的脸部轮廓却要比南霁云柔和许多。

盛晚归的眼神又愣住了,凝在他脸上。

“嗨,美女,你好,我叫刘思源,是机电系大四的,你叫什么名字?”男生往后退了下,伸手大手来。

盛晚归下意识的握住,他的手和小南叔叔的一样大,一样厚,几乎能将她的小手整个抱住,比小南叔叔的光滑,但没有他的温暖、­干­燥。

“我叫盛晚归,以前在这里住过。”

­操­场上已经有等不及的人在叫着刘思源的名字,他站起来,说:“很高兴认识你,能在这等我一会儿,等我打完这场比赛吗?”

盛晚归怔怔的答应着:“好”。

刘思源笑着跑到了­操­场上。

他大概有183吧,因为小南叔叔是这个身高,跟他个子差不多高,就连背影都很像,只是南霁云的背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略略的有些驼,因为经常低头跟她说话的缘故,她只有165,在女生里头不算太矮,但是站在小南叔叔身边,就成了小矮人。

她看着刘思源在场上奔来奔去,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曾经,南霁云也很喜欢打篮球,一有篮球比赛就守在电视机旁,经常买些篮球杂志来看,有一次因为打篮球耽误了去接她,她生气了,一天没跟他说话,他便戒了篮球,从此后再也不打了,连比赛和杂志也不看了。

想到这些,她忽地生出许多愧疚来,为什么以前会觉得是稀松平常的事呢?为此还心中窃喜过,这种小南叔叔是何其的不公平,本来他的爱好就少,这为数不多的乐趣还被她扼杀了。她忽然很想看看小南叔叔在篮球场上肆意奔跑的样子,想来,比刘思源还要帅吧。

篮球比赛结束了,盛晚归浑然不觉身边有人接近。

“嗨!”刘思源走到她身边,大汗淋漓,呼哧带喘。

盛晚归茫然的抬起头。

“看你的眼神,好像一只迷路的小猫,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刘思源蹲下来,平视着她。

盛晚归没有深交的朋友,也从来不对除南霁云之外的人吐露心事,看着相似的眉眼,她对刘思源便平添了许多的信任。

“我变得很奇怪,我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盛晚归悠悠的说。

“哦?那想明白了吗?”刘思源大大咧咧的用袖子擦着汗说。

盛晚归迷茫的摇摇头。

“那我请你去吃冰,边吃边想好不?”刘思源说。

吃冰?小南叔叔不让她吃,怕她生理期肚子疼。

但是,刘思源那和小南叔叔相似的眼睛里充满了真诚,她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走。”刘思源很高兴,伸出大手。盛晚归迟疑着,握住他的手,刘思源顺势一拉,盛晚归便站了起来,同时松开刘思源的手。

这双手,虽然平滑,握着却不若小南叔叔的舒服。

闹别扭

默默的跟在刘思源身后,盛晚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他去了。

刘思源转回头来看着她,笑了,停了停,等她追上来,刻意的放慢自己的脚步,跟她保持一样的步伐。

“还没问呢,你今年上大几了?”刘思源苦思冥想了半天,找出一个话头。

“我……没上大学。”盛晚归声音不大。

“哦,那你现在­干­嘛呢?”

“我……什么也没­干­。”

话题进行不下去了,刘思源有些苦恼。好在冰激凌店马上就到了。

这家店装修得很­精­致,粉红粉绿的主­色­,时尚而又充满了青春的气息,窄窄的隔断,只容得下两人相对而坐,一看就是为情侣而设。

刘思源买了一大盒冰激凌,自己端了一杯加冰的可乐,天气并不不暖和,他的额头上仍有汗珠冒出。

“吃吧,这是店里的招牌冰激凌,很多女生都爱吃。”刘思源说。

盛晚归看着五颜六­色­的冰激凌,很有食欲,但马上的,南霁云的告诫又响在耳边:“不要吃凉的,会肚子疼的。”

“怎么不吃呀?”刘思源喝了一大口可乐,好奇的问着她。

“吃!”不想像小孩子一样,老是听南霁云的话,偶尔,也要叛逆一次!

盛晚归一勺一勺吃着,果然很好吃,一股凉意经过食道直通到心里去,使得心里都麻木起来。

“美女,以后还能约你出来吗?”刘思雨随意的甩了一下头发,将流下来的汗珠甩下去。他跟小南叔叔是多么的不一样呀?小南叔叔永远是­干­净整洁的,即使出汗也用马上优雅的擦去,身上永远是­干­净的气息,而他,散发出一阵浓烈的汗味,身上也被汗珠透湿了,却这么的随意,不在意自己的外表。

盛晚归不自觉的点点头,也许应该逐步的走出只有小南叔叔一个人的世界,接触到外面的人,那样就不会粘着他,他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也空间,这样,对他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那,电话号码留个呗。”刘思源掏出自己的手机,准备记录她的电话号码。

盛晚归报出自己的号码,刘思源存上,顺手拨打了一下,好一会儿,盛晚归的电话也没响,她心中纳闷,拿起来一看,才发现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机了,立刻心中有些慌乱,急急忙忙的就站起来了,满怀歉意的说:“我得先回去了。”

刘思源本来刚才计划着还想带盛晚归去别的地方,看她执意要走,有些失望。

盛晚归匆忙的往外走,刘思源只得目送着她离去。

盛晚归坐上一辆出租车,心急如焚,现在小南叔叔一定急坏了,联系不到她,会不会以为她又悄没声的走了?

下了出租车,远远的就看见南霁云站在楼门口,不安的走动着,看见了她,紧板着、铁青的脸犹如霁雨初晴一般,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盛晚归心中蓦地,非常的感动,她知道自己在小南叔叔的心中一向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今天,看见盛晚归就那么走了,南霁云一直都心神不宁,想跟着她却有怕她反感,给她打电话时,她又关机了,他什么都­干­不下去,开着会,下面员工在讲什么他都不知道,直到秘书出声提醒他,他才知道自己晃神了许久,然后就再也坐不住了,漫步目的的开车在街上走了很久,终于决定回来等她。

患得患失若此,他心中也不知道是喜是悲。

“小南叔叔,对不起,我手机没电关机了。”盛晚归满怀愧疚的说。

“回来就好。”南霁云眉心舒展开来,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长时间的等待,让他的期望降到了最低,无论如何,只要她能回来就可以了。

两人一前一后的上去,盛晚归刻意的落在南霁云后面,看着他的背影,不若刘思源的挺拔,微微的有些驼,不若刘思源的青春活力,看起来沉重而又有沧桑感,他的步履稳重,不若刘思源的健步如飞……她的鼻头禁不住的,又有些发酸。

“怎么了?”南霁云见他没跟上来,回头看她。

“没事。”盛晚归连忙快跑两步,跟上。

南霁云心间一酸,明显的知道盛晚归有心事,她以前不论大事小情都会跟自己报告,如今,也学会掩饰了。也许,终将有一天,他会像四年前一样,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之下,转入别人的羽翼之下,不再需要自己被他遮风挡雨……光是想想,南霁云都觉得难受极了。

“吃饭了吗?”进到屋子里,南霁云问着她,他已经在楼下等了她两个小时的时间,错过了午饭,也不觉得饿,刚才才感觉到肚子有些空。

“没呢。”这么一说,盛晚归也饿了,吃了一肚子冰凉的冰激凌,这时候肚子里的凉意还未散去,咕噜着,不舒服,腰部有些酸疼。

“想吃什么呢?”南霁云问。

“想吃麻辣香锅。”盛晚归说,肚子凉凉的不舒服,非常想吃点辣的,热的。

“不行!”南霁云断然的决绝了,说:“对你身体不好。”

盛晚归忽然有些生气,语气也强硬起来:“我就是想吃!”

南霁云的态度更加坚决,说:“想吃也不行,你也不是不知道,那本书里不是写了吗?辣的食物会……使……量增多。”

南霁云难得对她这样的态度,一向都是顺着她,任她为所欲为,其实,以前她也有管不住嘴的时候,南霁云也这样的拒绝她,对她不好的,他是不会惯着她的。

但是今天,盛晚归却有些受不了了,她当然知道南霁云是为了自己好,却偏偏的要往牛角尖里去钻,想着南霁云现在为什么就不能顺着自己的意思,越想,心里就越难受,口气越发的不好:“我就是想吃点辣的,你不同意我也要吃!”

南霁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不理她了,径自的打电话要了她平时爱吃的菜。

盛晚归赌气的回到屋里,“哐”的一声把门关上,把自己锁进屋里,生闷气,心中郁郁累累的,憋闷极了。

不大一会儿,南霁云便过来敲门,一扫刚才的冷硬态度,声音温柔极了:“晚儿,出来吃饭,听话。”

听话?听话!

这句话听着别扭极了,盛晚归不由得更加生气,也不答应,坐在椅子上,背对着门。

南霁云推门进来,笑着哄她:“别生气了,出来吃东西。”

盛晚归撅着嘴,一动不动。

“再不出声,我可就要咯吱你了。”南霁云说,盛晚归浑身的痒痒­肉­特别多,最怕这一招。同时也觉得自己这么总生气不理他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就坎骑驴,扭过头来,依旧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声音娇娇的说:“不行,我咯吱你。”

南霁云最怕的就是盛晚归不理他,见她说话了,眼睛里闪动着光彩,说:“好,那咯吱玩就吃饭去,行吗?”

盛晚归点点头,笑了,南霁云把胳膊抬起来,盛晚归的小手伸到他腋下,坏坏的看着他,说:“开始喽。”

盛晚归的小手柔若无骨,软得像风一样,南霁云只觉得腋下酥酥麻麻的,非常舒服,他定定的望着盛晚归的眼睛,将她摄入眼底,映入心头。

盛晚归觉得南霁云的眼睛中充满了溺宠,像是大人在看着小孩子恶作剧一样,忽然间便觉得索然无味了,悻悻的放下手,说:“吃饭吧,我饿了。”

往常不都是非要把南霁云咯吱得求饶才肯罢休的吗?虽然那是装的,但盛晚归还是会很有成就感,会很大度的放他一马。

仅仅一天的时间,她似乎就全变了。

别有心机

默默的吃着饭,南霁云的手机忽然响了,他皱着眉头看了看,是叶馨岚的号码,自再次见面后,这是她第一次联系自己。看了一眼盛晚归,见她正埋头吃着,便站起来,走到客厅去接电话。

盛晚归竖起耳朵听着,南霁云的声音很小,但还是被她听个大概。

见南霁云走出来了,盛晚归问着:“你要出去吗?”

南霁云点点头。

“带我去行吗?”盛晚归说。

“不,你自己在家好好休息,累了一天了。”南霁云说。

以前不都是只要他出去就会带着自己的吗?何况这次还是自己主动要求去的,盛晚归很是失落,问着心中的猜测:“是要去见馨岚姐吗?”

南霁云迟疑了一下,说:“是。”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不带自己,那种窒闷之感又涌上了盛晚归的心头,她吸了一口气说:“那你早点回来。”

南霁云点点头,取了外套说:“你好好呆在家里,别出去了,手机冲上电,开着机。”

盛晚归闷着头,往嘴里塞着饭,说:“别担心我了,再见。”

南霁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走了。

眼泪溢出眼眶,滴进了碗里,盛晚归吃了一大口,很苦,很咸。

刚才叶馨岚给他打电话,说有关于盛晚归的事情要跟他当面详谈,南霁云便立刻的就出来了。

叶馨岚跟他约在画廊旁边的咖啡店里,店里面人不多,南霁云一进来,就看见叶馨岚在一个角落里朝他挥手。

“喝点什么?”叶馨岚柔声的说,她今天换了穿衣风格,一项着素­色­衣服的她竟然穿起了浅蓝­色­的薄呢裙子。

“和你一样吧。”南霁云坐下,无心想着喝什么东西,只想赶快知道盛晚归来找她都说了些什么。

叶馨岚交代了服务员,转回头说:“一直都没跟你说谢谢,都是因为你,我才有了画廊和工作室。”

南霁云说:“那是协议的一部分,不用谢我,晚儿她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叶馨岚眼光一闪,说:“其实,她叮嘱我不要把来找我的事儿告诉你,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

南霁云点点头,看着她,瞪着她回答自己的问题。

叶馨岚抿了口咖啡,慢条斯理的说:“她来问我可不可以跟你复合。”

南霁云心底一沉,她还是急于的想把自己推销出去吗?

“你怎么说的?”

叶馨岚答:“我也没法说我跟你是协议关系,并不是真的恋爱,便对她说你并不爱我,可是她好像不信,她一再的跟我说你的好,像个红娘一样。”

南霁云的心愈加的沉,眉头纠结在一起,狠狠的喝了一口水。

叶馨岚观察着他的表情,嘴角轻扯。

再次见到南霁云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一直压抑着,蠢蠢欲动的心复苏了,以前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是个les,不会爱上男人,所以放心的跟南霁云签了协议,可是跟他接触之后,她不自觉的被他所吸引了,他就像个发光体,在人群之中,永远的第一眼就能看见她,充满了强大的磁场,让人无法抵御他的魅力,就在她的喜欢上他,还没有发展成爱的时候,盛晚归出事了,他们的关系戛然而止,他们的关系也就就此结束了。再次见到南霁云时,她心潮澎湃,很想抓住这个男人,她在寻找一个契机,一个不动声­色­接近南霁云的机会,因为她知道,南霁云的心都在盛晚归身上,太过明显的接近会被他反感,这个时机终于,被她等到了,她知道,南霁云一定会出来跟她见面,因为,他最在乎盛晚归。

“还有,我不知道该说不该说。”叶馨岚做出很犹豫的样子。

“说吧。”南霁云说。

“她似乎……对你的关心爱护觉得很困扰,她说没有自由,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没有朋友,很寂寞,也很苦恼。”叶馨岚说。

这就是她忽然变了的原因吗?

南霁云的手紧紧攥着调羹,指尖泛白,调羹几乎镶进了­肉­里。

盛晚归的肚子很疼,腰部沉得像挂了个水桶,下腹部坠涨着,一收一缩的痉挛着,带着阵阵针扎一般的疼痛,手脚冰凉,泛着恶心,心里头堵得难受。

痛经的毛病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就再没犯过,吃凉的、跑步都没事,许是回到南霁云身边,人就变得脆弱了,连以前的毛病都找上门来。

盛晚归挪蹭着,在床上躺下,心里头有莫名的委屈,冰凉的手掌覆盖在小腹上,更加重了痛意。

这上面,有几条白­色­的纹路,这是她曾经生育过的印记,每次洗澡的时候,她都会看着这些纹路发呆,想起她那个无缘的孩子。

那一天,张三带她去了医院,医生证实了她确实怀孕了。那时候,她的脑袋蒙蒙怔怔的,不知道是喜是悲。

张三跟她说:“你把孩子打掉吧,你还这么年轻,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拖着个孩子是累赘,再说,你又没钱,现在养个孩子得花多少钱呀。”

她一句话也不说,靠在床边想了一宿,决定要留下这个孩子,是她和南霁云的孩子,也许会长的很像他。

张三反复的劝她,但终究拗不过她,好心的出钱出力,陪她去做产检,他们一起,做了几笔生意,将生产住院的钱攒了下来。

临生产的那天,她疯狂的想念着南霁云,冲动的想回去找他,但一想到他也许已经结婚了,就打消掉这个念头,张三陪着她,孤单的走进了产房,经过5个小时的艰难生产,她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心中一松,便昏过去了,等醒来之后,急于的想见到孩子,张三却告诉她:孩子死了。

她不能相信,觉得整个世界都快坍塌了,她盼了九个月的孩子竟然就这么夭折了,甚至连他的面儿还没见到。

医生给她打了镇定剂,她就此沉沉睡去,一直睡了48个小时。

再怎么悲伤,她都得接受孩子已经没有了的现实,只是心中那一片伤痛算是彻底的种下了,而她之所以喜欢小无病,也是因着他和她无缘的孩子年岁相仿吧。

回忆旧事,又令眼泪沾湿了枕头,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实在不适合在回忆痛苦的往事,那样会使人的意志消沉,悲观厌世,盛晚归现在就是这样,对一切都感觉到很厌倦、无趣,怨恨南霁云在她难受的时候不在身边,而奔向了他喜欢的女人,怨恨自己不听话,偏要吃凉的东西,都是自作自受吧。

门响了,有人推门进来,盛晚归心头一震,将被子撩起,盖在头上。

南霁云走进来,看见盛晚归屋里亮着灯,却一丝声音也没有,静静的在门口站了许久,敲敲门,没有人回应,以为她睡着了,便轻轻的推开门进来。

看这样子,南霁云便知道盛晚归没有睡,轻轻的将她的被子从头顶拿开,说:“怎么盖在头上了?闷不闷呀?”

没有听到盛晚归的回答,南霁云看到她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脸,大手忙覆上她的额头,冰凉冰凉的,立刻知道她的老毛病由犯了。

“很疼是吗?”南霁云心疼的擦着她眼角流下的泪水。

盛晚归听到他的话,眼泪愈加的凶猛。

痛在她的身上,痛在他的心里,南霁云忙说:“等会,我马上去给你沏杯红糖水。”正要站起来往出走,盛晚归忽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袖,睁开泪眼朦胧的双眼,可怜兮兮的说:

“小南叔叔,我好疼,不要走。”

南霁云温柔的一笑,说:“我不走,马上就回来。”

盛晚归仗着身体难受,放肆的释放者自己的欲望,说:“不要,小南叔叔,抱抱我。”

眼前的盛晚归,娇弱的像是个被雨水打湿的花朵,南霁云的整颗心都化成了一滩清水,柔软得不可思议,立刻将鞋子外衣脱掉上床,将盛晚归紧紧的搂紧自己怀里,同时使劲的搓搓双手,覆盖在了她的小腹上。一股热气立刻透过肌肤纹理渗入进盛晚归的子­宮­里,立时,便没有那么疼了,几乎同时,盛晚归有股冲动,想要告诉南霁云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的事情,但她还是忍住了,都是过去的事了,让他知道,只是徒增伤感而已,有自己伤心难过就够了,何必要把小南叔叔也拉进来。

“好点了吗?”南霁云嘴­唇­拂过她的额头,声音轻得像三月的春风。

盛晚归点点头,心中舒坦极了。

指间沙

几缕光线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照在南霁云一宿无眠的脸上。

脸上有些倦­色­,但两只眼睛却晶亮的绽放着光芒,他定定的看着睡得正安稳的盛晚归,嘴角露出笑容,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他哪里甘心用睡觉来渡过?睡觉随时随地都可以睡,但这个机会,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就像现在这样,盛晚归躺在自己的臂弯里,真实的,呼吸可闻,是他以前期盼着,梦中才有的事。

忽地,一阵铃声传来,南霁云连忙四下摸索,在枕头底下发现了盛晚归的手机。

是一条短信息,来自一个叫“刘思源”的人。

——应该是个男的吧?南霁云的心蓦地一沉。

点开来看,上面写着:起床了吗?今天天气很好,很适合出去玩。

南霁云嘴角抽动,胸口起伏难平,深吸两口气,转头看看盛晚归恬静的小脸,然后按下删除键。

翻看着她的手机,通讯里只有两个名字,第一个是他,第二个就是刘思源。他盯着这个名字看了好久,想将他的号码删去,想想,即使删了也无济于事。

这个人是盛晚归昨天认识的吗?只短短的一天时间。

南霁云知道,对待有些事情,他是无能为力,就将是天要下雨,地要刮风一样,盛晚归要认识些什么人,和谁谈恋爱,他是无力阻止的,对待四年前的盛晚归,他有信心,对于四年后的她,他无力掌控,而且她已经对他的过多­干­涉,产生了厌倦,厌倦到要跟一个几乎算是陌生的女人诉苦的地步。

想起昨天叶馨岚跟他说的话:我表弟伍辉乾好像很喜欢晚儿的样子,一直在跟我打听她的事儿,还想晚儿也跟她很谈得来的样子,毕竟他们年龄相仿嘛。

年龄相仿,没有辈分的阻隔,这恰是南霁云所缺少的,他比她大了八岁,她叫他叔叔,他看着她成长,看着她一点点的发育成熟,她人生的很多第一次都有他的参与,她第一次参加运动会,她第一次被男孩追,她第一次生理期,甚至连她中学的班会每次都是他去参加的……他对盛晚归来说,更像是个长辈吧,没有哪个女孩会爱上自己的长辈吧。十七岁之前的盛晚归一直在他的羽翼之下快乐的成长,心智不成熟,所以她事事都听他的,很少会去反驳,现在她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和主见,也会觉得他管的太宽了吧,会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过亲密吧,慢慢的就会排斥甚至是厌恶吧。

就像是看着紧握在手中的细沙一点点溜走一样,南霁云知道,终有一天,这些细沙会消失得­干­­干­净净,那时候,他该怎么办?他承受得了吗?想想,都觉得是如临深渊一样。

他无力的闭上眼睛,抱紧盛晚归,身心疲累,不知不觉中,便睡着了。

盛晚归自然的醒转,睁开眼睛,眼珠转了几转,看看头顶上南霁云的睡颜,笑了。

睡梦中的南霁云眉头还是紧皱着,嘴­唇­抿紧,苦大仇深的样子,但,依然帅得无懈可击。

以前盛晚归常常笑他,说他梦中还在跟人较劲。

轻抚他的眉心,南霁云眉毛动了动,便醒了。他一向觉浅,一点小响动便能惊醒。

“醒了?肚子还疼吗?”这是南霁云第一关心的事儿。

“不疼了。”盛晚归身下暖暖的,身体里微微的有些不适,却不再疼痛了,躺在南霁云身上好舒服,懒懒的不想起来,脚却有些麻了,她轻轻的活动着搭在南霁云腿上的脚,谁料南霁云却如受了电击一般,急忙的从床上跳开,险些将盛晚归掀翻在地。

“怎么了你?”盛晚归被突然地摔在床上,虽然不疼,却诧异万分。

南霁云脸上瞬间闪过一丝不自在,马上恢复了神­色­说:“我去给你热牛­奶­。”

盛晚归整理了一下被子,重新躺在床上。

南霁云端了牛­奶­进来,盛晚归慵懒的躺在床上喝着,嘴边沾了一圈牛­奶­的泡沫,像是长了花白的胡子。

南霁云不仅莞尔的笑了,帮她擦擦嘴角,问着:“今天就在家里休息吧,哪都不要去,好吗?”

盛晚归点点头,将空杯子递给他,重新躺会被窝里。

这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她连忙拿起来,看着,忽地,笑了。

南霁云的心头“咯噔”一下,刚刚一点快乐的情绪一下子消失殆尽了。

“哈哈哈,小南叔叔,太有意思了。”盛晚归大声的笑着说。

南霁云不理她的话,转身离去:“你先休息。”

盛晚归顿时意兴阑珊的放下手机。

还未灭掉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串数字发来的短信息:爸、妈,我因嫖 娼被派出所拘留了,现需要五千块钱保释,速汇到我新开的账号……

南霁云心中像是打翻了醋坛子,从里面往外冒着酸水,心中闷闷的,像是被谁狠狠的打了一棍子之后又把凶器留在那里,连呼吸都不顺畅,他从客厅走进卧室,又从卧室走进厨房,再从厨房走进客厅……

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要­干­些什么,最后­干­脆在沙发上坐下,闭上眼睛,慢慢的体味着心里的闷意。

过了一会儿,盛晚归穿戴整齐的出来了。

南霁云听到声音,睁开眼睛,立时心里头像是被谁浇了一杯凉水,凉了半截,他站起来,急切的质问着:“你要去哪儿?”

盛晚归瞪大眼睛,被南霁云的态度吓了一跳:“小南叔叔,你怎么了?”

南霁云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颓然的扶住额头,说:“对不起。”

盛晚归走过来,拉低他的身子,欠脚凑上去,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说:“没发烧,身上难受吗?”

南霁云拽开她的手,无力的说:“没事。”

忽然的疏离,让盛晚归心头一疼,以前的小南叔叔,从来不会拿开她的手,那时候她坚信,即使她掉到悬崖下面,小南叔叔自己也面临着被拽下去的危险,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抓住她的手腕,现在,她没有这个自信了。

她看向南霁云,目光有些哀凉,本来打算跟着他去公司的,现在也不想去了,便懒懒的说:“你该去上班了吧?”

催着自己去上班吗?南霁云目光收紧,继而又涣散开来,低低的说:“是呀,该去上班了。”

“那……开车小心些。”盛晚归说着,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南霁云的手握紧再握紧,嘴­唇­紧抿着,停了片刻,抓起车钥匙,拿起大衣,匆忙的走出门去。

外面的空气很凉,吹在头上,让混沌的脑袋舒服了许多。凛冽的空气直达肺部底端,与里面浑浊的气体绞在一起,瞬间觉得里面涨满了,气体在里面搅动着,他的肺部剧烈的收缩,他剧烈的咳嗽着,头晕脑涨,脸憋得通红,几乎直不起腰来,只要蹲在地上。

忽然,一只温柔的小手覆上了他后背,同时,一瓶打开盖子的水递到他跟前。

他接过水,“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肺里舒服多了。

“怎么咳成这样,看,眼泪都出来了。”盛晚归用手指擦擦他的眼角,心疼的说。

南霁云刚刚咳过,声音沙哑变调,看着盛晚归,问:“你怎么出来了?”说着,一阵咳嗽声又从喉咙里溢出来。

盛晚归连忙又摩挲着他的后背,说:“先别说话了,憋一会儿就好了。”

咳嗽不咳嗽,难受不难受,都不重要,南霁云只想知道她想去哪里。

盛晚归说:“我一个人闲着没事,想和你去公司,出来看你走了没有。”南霁云走后,她坐立不安,想了想,还是决定念着南霁云,于是就追出来了。

瞬间,南霁云肺里的气顺了,心里舒畅了,心中欢喜不已,眉梢轻颤,拉起盛晚归,说:“走,去公司。”

家世

南霁云的目光不停的瞄向盛晚归。

她觉察到了,觉得心跳莫名的快了起来,口­干­舌燥,轻咳一声,抓起刚才南霁云喝过的水瓶,喝了一大口,凉凉的水下去,压灭了心底的燥热。

南霁云看着,­唇­边的笑意更深。

他们经常同喝一杯水,同吃一个食物,本是习以为常的事儿,但今天南霁云看着她小巧的嘴­唇­覆盖在瓶口,便觉得脑子一阵的眩晕,心中无比的欢喜。

手机响了,南霁云戴上蓝牙耳机,立时,眉头又皱了起来。

是T国的亲戚打来的,因为南霁云说的是她不懂的泰语。盛晚归侧耳听着,却听不出个所以然来。

电话一直打了有一刻钟,南霁云才面目凝重的把电话放下。

“怎么了?T国那边出什么事了?”盛晚归关切的问着。

南霁云叹了口气说:“还是那个大我二十岁的大哥,估计最近又缺钱了,又开始闹事,把父亲留给我的那间别墅里面的东西全砸了,又闹到公司去,要求把属于我的股份让给他。”

南霁云的父亲南怀滇年轻的时候和家里的T国保姆发生了关系,生下了一个男孩,但是嫌T国女人为异族他类,一直不肯结婚,这个孩子长相完全承袭了T国女人的相貌,也不讨南怀滇的喜欢,便在他家里以私生子的身份长大。

后来,南怀滇娶了位华裔的太太,但那位太太一直没生孩子,两人便离婚了,南怀滇五十多岁的时候,通过拐弯抹角的关系,认识了南霁云的母亲,立时便喜欢上了,娶了她,一年之后生下了南霁云。

对南怀滇来说,南霁云才是他的第一个儿子,而T国女人生的孩子,不过是一次失误而已,根本没将他当成儿子看,在他家里,一直是半仆半主的一个存在。

南怀滇在临死之前,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南霁云和他妈妈。大儿子一无所有。

那大儿子一向忌惮南怀滇,他死了,便没有顾忌了,将父亲对他不好的原因都归结到南霁云呣子身上,父亲尸骨未寒,就带着他母亲家里的一帮亲戚来讨要家产。南霁云妈妈看在他也是南怀滇亲骨­肉­的份上将一栋房子送给他们,并给了他们一笔钱。但大儿子依然是人心不足,想将曼谷的一栋大宅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要过来。

这却是南霁云的妈妈不能给他的,那栋大宅,南怀滇临死之前已经说明了要留给南霁云,并叮嘱他们不许卖,怕万一南霁云在中国有什么事,还能有个退路,而那批股份,南霁云的妈妈也是存着跟南怀滇一样的心思,所以坚决不同意大儿子的条件。

那时候,南霁云也不过十多岁,他们孤儿寡母的处境艰难,幸好有华侨商会的人出面调解,将大儿子的气焰打压下去,他们呣子二人便变卖了家产,带着父亲的骨灰,回到了国内,按照父亲的心愿,将他葬在老家的墓地后,南霁云妈妈就带着他回到她的老家生活。

自此之后,大儿子截长补短的就弄点事出来,但因为南霁云他们在中国,他也没办法。

这些事,盛晚归都听南霁云说过。

“那怎么办呢?”盛晚归有些担心,她知道那栋房子是他父亲特别留给他的,对他有份特殊的意义。

“已经让管家报警了,以后他再来闹,就直接让警察把他带走。”南霁云说。其实他对这个大哥也疏无好感,以前父亲活着的时候,要求在家里都必须说汉语,这个大哥只懂泰语,平时跟他说话都少,而跟南怀滇,更是很少交流。

南怀滇对他的感觉有点像一对白人夫­妇­生出一个黑人小孩一样,怎么看都觉得不是自己的孩子,虽然也做过亲自鉴定,但他就是无法像对待南霁云那样的对他。

本来以前南霁云念着有些血缘关系的份上,一直对他有所忍让,他接长不短的去别墅闹,也没理他,没想到现在竟然嚣张到把东西都砸了,那里面还有父亲生前最喜欢的一对花瓶,这次南霁云是真的生气了。

盛晚归把手轻轻的放在南霁云手上,安慰他:“别生气。”

南霁云转头对她笑笑,说:“也该给他点教训了,如果他再闹下去,我只能去T国一趟了,别墅里有一个密室,里面收藏着父亲生前珍爱的一些玩意儿,因为没法带出边境,就一直在那里放着,如果被他发现就糟了,他肯定会拿去卖掉,得想个办法运回来。”

“肯定不好弄吧。”从一个国家偷运东西出来,想想也知道难度很大。

南霁云说:“花钱应该能办得到,不管花多少钱也得把东西弄回来,我父亲生前很喜欢他们,经常给我将他们的历史、年代。”

那些东西上面有他父亲的印记,虽然他十几岁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但是对他的爱,是永生的难以磨灭的。父亲的长相在他的脑子中已经模糊了,但对他的爱却永远留存在了心中。

在公司门口,正好碰见了伍辉乾,热情的跟他们说着早上好,盛晚归也微笑着跟他打招呼。他去停车的功夫,回来后,就见伍辉乾眉飞­色­舞的跟盛晚归说着什么,而盛晚归也一脸很感兴趣的样子。

南霁云觉得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的画面刺目极了,想到叶馨岚说的话,觉得伍辉乾愈加的讨厌,考虑着是不是找个借口将他开除掉。

“晚儿,走吧。”南霁云走到身边,打断他们的话,催促着盛晚归。

盛晚归跟伍辉乾挥挥手,说:“有空再聊。”

还要再聊?南霁云心中一窒,真的开始考虑要将伍辉乾弄走。

快到中午的时候,叶馨岚又打来电话了,说她正好到这边来办事,想跟盛晚归和他吃顿饭,

南霁云答应了。

盛晚归正好去了洗手间,她回来后,南霁云跟她说了这件事,盛晚归立刻脸­色­微变,心里头很不愿意去。

她不能够理解心中微妙的变化,怎么现在就那么不愿意见到叶馨岚呢,明明上次还主动的跑过去。

盛晚归心中百转千回,但还是决定去。

到了公司附近的西餐厅,叶馨岚早已等在了哪里,穿着浅粉­色­的修身连衣裙,下身只穿了薄薄的丝袜,盛晚归一看见她,就觉得冷,不知道这么冷的天会不会冻坏。但,不管她冷不冷,这套衣服却将她的身材衬托得更加完美,高耸的胸部,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笔直修长的小腿……将她身体的诱人之处都显露无疑,­性­感、女人味十足。

叶馨岚脸上化了淡淡的妆,不张扬,但很漂亮。

盛晚归拉拉身上厚厚的毛衣,摸摸素面朝天的脸颊,坐在叶馨岚对面,南霁云对叶馨岚微点了下头坐到盛晚归旁边。

“晚儿脸­色­不太好,昨天没休息好吗?”叶馨岚微笑着,一副长辈关怀小辈的架势。

这一生晚儿令盛晚归觉得刺目极了,这是南霁云的专用称呼,别人都叫她“小晚”,好像小时候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一样,心里头很不舒服。

“她这两天不太舒服。”南霁云替她回答着。

盛晚归心里愈加不舒服,偷偷的瞪了一眼南霁云,觉得他这无疑是在帮叶馨岚解围,虽然她刚才并不是刻意的不回答叶馨岚的话。

“那一定得注意身体,这个季节比较容易生病,好点了吗?”叶馨岚关心的问,却看着南霁云。

“嗯,好多了。”南霁云回答说。

盛晚归心里郁闷极了,感觉他们在说着自己,却把自己排除在外,被他们孤立了。有些心烦,站起身来,想去厕所,不料,桌面的台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卷进了自己的大衣里,她一起身,拽动了台布,叶馨岚面前的杯子被拉动,瞬间掉落下去,里面刚被服务员从电茶壶里倒出的滚烫的茶水全部浇在叶馨岚只着薄薄丝袜的腿上,杯子随之滚落在地上,“啪”的一声摔个粉碎。

吃醋

“没事吧?”南霁云赶忙过来,拿着纸巾盒不停的擦着叶馨岚身上的水,触手之处,都觉得非常的烫,想来,她一定被烫得不轻。

叶馨岚疼得变了脸­色­,皱着脸,还说:“我没事。”

盛晚归在旁边看着,没想到自己闯祸了,但却Сhā不上手。

“不行,还是去医院吧。”南霁云说。

“没事,我回去擦点药就好了。”叶馨岚嘴里“刺啦刺啦”的倒吸着凉气,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南霁云一把抱起叶馨岚,看了一眼盛晚归,她连忙跟上。

叶馨岚惊呼一声,还在说:“真的不用,我没事。”

南霁云说:“烫伤可大可小,被碰破感染可就麻烦了。”

南霁云抱着她,大步流星的往出走,盛晚归一路小跑的跟着。

到了医院,叶馨岚脱下袜子,被烫的地方红肿一片,幸好没有起泡,医生说不严重,擦点药膏,一两天就好了。

盛晚归悬着的心放下,松了一口气。

南霁云也松了口气,悄悄握住盛晚归的手,问:“吓坏了吧。”

盛晚归点点头,捂住胸口,说:“还以为要成杀人凶手了。”

南霁云轻斥一声:“调皮。”

“哎呀,疼……”医生正在给叶馨岚擦药膏,碰到伤口,她惊叫出声,不由自主的握住了站在旁边的南霁云的手。

南霁云拍拍她的手,安慰她。

盛晚归看着,觉得刺目得很,但很快又觉得自己小心眼,她是个病人,跟她计较什么。

涂完了药膏,叶馨岚擦擦眼泪,问着医生:“会不会留下疤痕?”

医生回答说:“不会。”

她这才放心。

平时坚强、自信的脸上也挂起了我见犹怜的味道。

纵使盛晚归同为女子,也觉得她这个时候分外动人。不由得心头一酸。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回去注意,不要让伤口碰到水。”医生说。

南霁云扶起叶馨岚慢慢的走着,叶馨岚腿的内侧也被烫伤了,走一句都疼得呻吟一声,南霁云只得将她打横抱起。

盛晚归在身后默默的跟着,看着他们,想着小南叔叔看到叶馨岚受伤后那份着急的样子,心中哀哀的。这个专属于自己的怀抱以后就属于别人了,以后再不能享受到他的关怀了,不由得面容黯淡,意兴阑珊。

南霁云不见盛晚归跟上,忙回头看她,见她低着头,肩膀垂下,一副颓唐的样子,不仅出声喊她:“晚儿。”喊了两声也不见她答应。

盛晚归听见了,却不想答应,故意的装作没听见。

叶馨岚搂着南霁云的肩膀,说:“你把我放下就好,你去看看晚儿,她好像有点不高兴了。”

南霁云又叫了盛晚归一声,还不见她答应,心中也有了些怒意,自己本就是为了她弥补过失,她怎么还倒弄起小脾气来。索­性­只留下一句:“快点跟上来。”便继续往前走。

盛晚归觉得肚子又疼了,像有个铁棍在里面搅动着,疼得她直不起腰来,只好蹲在地上,等待疼痛过去,脸­色­刷白,额头上忽忽的冒着虚汗。

她的手机恰在此时想起。她下意识的按下接听键。

“盛晚归你好,我是刘思源。”热情洋溢的声音传来,充满了生机和朝气。

“你好。”盛晚归擦了擦滑落嘴角的泪水说。

“谢谢你接了我的电话,今天早上给你发短信你没回,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哈哈。”刘思源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子­宮­里头收缩了一下,疼得盛晚归深吸了一口气,电话那头的刘思源听着有些不对劲,忙问着:“你怎么了?没事吧?”

盛晚归疼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声音沉闷,恹恹的说:“我没事,刚才肚子有点疼。”

“肚子疼?吃药了吗?”刘思源关切的说。

“没有,现在好多了。”盛晚归说。

忽地,旁边伸过一只手来,将她的手机拿来,盛晚归抬头一看,正是南霁云,他面­色­不愉,眼睛里隐隐有些怒­色­。

他是有些恼了,将叶馨岚放进车里,他就忙不迭的跑回来,虽然觉得盛晚归小­性­子耍的不是时候,但仍愿意迁就她,谁知道,远远的竟看到她在这里蹲着打电话,他立刻想起了今天早上那个短信,立时有股无名之火从心头升起,夺过她的手机,不由分说的便挂断的电话,顺手关机。

“你­干­嘛呀?”盛晚归也火了,怒瞪着他,下腹部的疼痛感又回来了。

“你不跟过来,就为了偷偷的打电话么?”南霁云一时醋意上头,有些口不择言。

盛晚归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的怒气,冷冷的说:“我不想跟你吵架,你先送馨岚姐回家吧。”

“那你呢,你想去哪儿?”南霁云问着。

“我自己打车回家去。”盛晚归说,下腹部那种被绞着的疼痛感又回来了,整个身体好冷,她真的不想和南霁云吵架,只想现在找个温暖的被窝躺一躺。

“晚儿,跟我一起去,把她送回家,我们就走。”南霁云压抑着翻滚不定的心情,说。

盛晚归知道自己现在脸­色­一定惨白得像个鬼,他竟看不出自己的异样,往常碰伤一下手指,他都心疼得不得了,他,真的变了,索­性­赌气着说:“她不是腿受伤了嘛,你留下照顾她吧。”

南霁云当然注意到了她苍白的脸,只是刚才被醋意冲昏了头脑,听到盛晚归这句话,愈加的心凉,她终究还是想把自己推销出去。

“要我抱你吗?”南霁云暗暗的调整了呼吸,拳头攥得青筋毕露,变了形状。

疼,还是疼,下身除了疼痛之外的所有感官都被屏蔽了,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疼在身体里蔓延,盛晚归把头埋进胳膊里,不想再理他。

南霁云看着她,忽然就想到她九岁那年,第一次带她去游乐场,疯狂的玩了一天,直到要关门了才被他硬拉出来,可她还是恋恋不舍,一定要等在这里,等明天早上开门后接着玩,怎么说,她都不听,最后就蹲在门口,像现在这样,一动不动。

那时候,自己是怎么办的呢?南霁云想着。

对,跟她承诺说明天睡饱了之后再来。

可是,现在的情况跟那天不一样,她也已经从九岁长到了二十一岁。

南霁云蹲在盛晚归傍边,摸着她的头发,柔柔的声音如春风化雨,丝丝入心脾,说:“肚子又疼了吧?乖,别闹脾气了,听话,先把她送回家,我们就回家休息好不好。”

盛晚归的满腹怨气都被这柔软的清风全部吹散,不由得抬起头来,委屈的撅着嘴说:“我走不动了。”

南霁云轻笑,心头的­阴­霾立刻散去,胳膊一伸,就把盛晚归抱紧怀里:“还是这么轻,真不知道你的饭都吃到哪儿去了。”

“我已经胖了十多斤,你看,脸都乍起来了。”盛晚归不服气的说。

“要再胖些才好,­肉­­肉­的才好看。”南霁云捏捏她的小脸说。

­肉­­肉­的好看,叶馨岚很瘦……盛晚归忽地心中一喜,决定以后更加努力的加餐饭。

南霁云抱着盛晚归走出去,迎面一位客人奇怪的看了半天,心中疑惑不已,刚才出去的时候就看见这个男人抱了个女人出去,怎么回来的时候又看见他抱了个女人,怎么这年头流行抱抱吗?

叶馨岚在车子后座上张望了许久,才看见他们出来,远远的便南霁云的脸庞不再那般严肃,仿佛脸上的棱角都已经被磨平一样,此时的他,竟然可以用亲切来形容了,但是,视线离开盛晚归之后,就又开始变得冰冷、漠然。

叶馨岚暗自嗟叹,自己选择了一条多么艰难的路。心中也隐隐的明白,也许南霁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上自己,但是没关系,只要能和自己在一起就好。

她想,也许学生时代第一次见到南霁云时,他便已存留在自己心中,那时候,自己以为自己是个les,不可能爱上一个异­性­,对自己反常的心思没有在意,等盛晚归来找她的时候,她才发现,南霁云在她心中一直有个特殊的位置,而且呈越来越重要的趋势。

南霁云太在意盛晚归,患得患失的心太重,反而更容易迷失自己的心,或许南霁云爱的是盛晚归,但爱并不是要在一起的唯一条件,叶馨岚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希望的。

痛经

南霁云将盛晚归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开着车,往叶馨岚家里驶去。

“你家的地址没变吧?”南霁云问。

“嗯,还没搬家呢,后天才搬走。”叶馨岚说。

南霁云本已有四年的时间没去叶馨岚的家,这么问很正常,但她这么一答,听到盛晚归耳朵里,却变了味道。

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她的手很凉,双手交握,两只冰凉的手互相取暖,也没能带来一丝的暖意。

忽地,身下一阵剧烈的痉挛里,觉得小腹处整个都纠成了一团,一股热流像是小河一样从身体里流淌出来,盛晚归不自觉的呻吟一声,整个身体佝偻起来,像个煮熟的虾子。

“嘎”的一声,南霁云将车停在路边,慌忙的跑到盛晚归这边,握起她冰凉的手,看她苍白的脑门上透出细细的冷汗,焦急的问着:“特别难受吗?”

盛晚归娇娇柔柔的轻点头。

南霁云暂时放下她,走下后座,满面愧疚的对叶馨岚说:“抱歉了,她疼得厉害,我不能送你回去了,我帮你打车吧。”

说着,拦住一辆空的出租车,将叶馨岚从后座中扶下来。

叶馨岚虽然心底万般的不愿意,但还是大度的点点头,说:“我自己没关系的,你快送她回去吧。”

南霁云觉得很抱歉,将她光着双腿,忙将自己的大衣脱下,递给叶馨岚,说:“披着吧,不好意思了。”

叶馨岚接过,笑笑说:“真的没事!”转身上了出租车,捏着大衣的衣角,心想着:有给下次见面找了借口,他没能送自己回家,也不算是件坏事。

南霁云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握着盛晚归冰凉的手。

盛晚归好多了,车里少了一个人,她觉得空气都开始新鲜起来。

“再坚持一下,我们就到家了。”乘着等红灯的时候,南霁云摸摸她湿漉漉的额头,爱怜的说。

“小南叔叔,帮我买点药吧。”盛晚归觉得不吃点药好像支撑不下去了,这种痛的滋味让她想起了生那个无缘孩子时候的情景,人就变得非常的脆弱,一开口,眼泪便先流了下来。

“别哭,别哭,马上到家了,家里有药。”其实南霁云早就给她准备了药,只是这种药吃了,对身体并不好,所以就没给他吃。此时的南霁云心急如焚,恨不能飞奔的回到家里去,看见盛晚归这么难受,他的心里就像有几百只老鼠在跑一样。

好不容易到了家里,南霁云马上把盛晚归放心暖和和的被窝里,将空调开到最大,盖上两床被子,把她的手脚捂热,又煮了一大碗姜糖水,喂着盛晚归喝下。

“好点了吗?还用不用吃药?”南霁云见她脸上有了一丝血­色­,问着。

盛晚归摇摇头,说:“好像好了很多,应该不用吃了。”

南霁云给她盖盖被子,拿着碗,站起身来,盛晚归一把把他拉住,娇娇怯怯的问着:“你还能抱着我吗?”

其实,一回到家里,被暖暖的气息一吹,盛晚归的肚子便没那么疼了,此时,除了下腹处有点鼓胀的不适外,根本就没有不舒服,但她却故意装出还是很疼的样子,她知道,这样做,南霁云就会事事的顺着她,虽然她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些卑鄙,但现在,她真的很需要南霁云。

南霁云笑着说:“当然。”又上到床来,像昨天那样抱着她。

盛晚归无比的眷恋这个怀抱,心中想着,也许不久之后,这个怀抱就再也不属于自己了,于是愈加的珍惜,死死的楼主南霁云的腰肢,就像他随时会跑掉一样。静下心来,却又怨恨自己那么不懂事,为什么不让南霁云去送叶馨岚回家,他得多担心呀。

抬起头来,正看见南霁云暖暖得如同正午阳光一般的眼睛在看着自己,不由得面上一热,说:“小南叔叔,对不起。”

南霁云撩起她的发丝,问:“为什么跟我说对不起?”

盛晚归埋进他的胸膛里,一阵闷闷的声音传来:“我应该让你送馨岚姐回家的。”丝丝的热气透过薄薄的衣服直接喷洒在南霁云的肌肤上,让他的肌肤一阵儿的战栗麻酥,心头一阵的激荡,脑子里像是做飞速的电梯一样,一忽儿的,有些晕眩,却非常的舒服。

轻轻的拍着她,南霁云说:“我拜托那个女司机把她扶上楼去,她只是外伤,不会比你更疼。”其实,南霁云心中想说的是:她受再重的伤也不及你伤到一个小指甲。但这样的话如何能叫他说得出口?

“她是因为你的不小心受伤的,我们对她有份责任,等你好了,我们找一天去看看她,好吗?”

盛晚归在南霁云的胸膛里轻轻的点了点头,她虽然单纯,但并不是不懂得人情世故。

沉默了半响,盛晚归又说:“小南叔叔,你今天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该如何解释自己那时候的一腔怒意?直接告诉她自己吃醋了吗?南霁云从来不会怪盛晚归使小­性­子,无论怎么样,盛晚归在他眼里,都是可爱的,但是,当他看到盛晚归和别人通电话,便不由自主的怒意顿生。

南霁云知道,自己强烈的甚至是病态的占有欲,对盛晚归很不公平。她有结交朋友的权利。

“没有,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南霁云隐瞒了自己当时的真实心意。

“可是,我已经是大人了,不应该像小时候那样不懂事,对吗?”盛晚归说。

南霁云摇摇头,说:“你在我眼里头,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也希望你永远都长不大,做个纯真可爱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永远快快乐乐的。”如果可以时光停住就好了,永远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光里,他不会对她产生身体上的欲望,她也不会和别的男生往来,他们永远只属于彼此,就会这样的永远在一起。

但,这句话听到盛晚归的心里,却不是滋味,终于明了他的心思,终究还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孩子。

“小南叔叔。”盛晚归轻轻的叫着他。

“嗯”南霁云答应着。

“你要是喜欢馨岚姐就去追她吧,她跟你很相配。”盛晚归说。

尽管心里头酸的要命,自己也觉得自己矫情的很,明明非常的不愿意,却装出一幅为了别人着想的样子,她不明白自己说这句话的目的,究竟是想听到南霁云怎样的答复。

南霁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她的话,只说:“睡一会儿吧。”

盛晚归确实已经很疲倦了,刚才剧烈的疼痛透支了她的体力,在温暖的怀抱里,她的意识渐渐的模糊,不一会儿便沉沉的睡着了。

南霁云听着她平稳的心跳,心里头却起伏难平。

算了,过一时算一时吧,反正她现在还在自己的怀里,他抱紧盛晚归,想将那柔弱的小身子镶进自己的身体里。

不一会儿,手机嗡嗡的响了起来,刚才怕打扰到盛晚归,特地的将手机调成了震动。

是叶馨岚,她说:“我已经回到家了,不用太担心。”

“好,今天很抱歉,有什么需要就打电话给我,我帮你准备。”南霁云说。

“好的,不过,今天的午饭没吃成,改天你得好好的请我吃一顿。”

“那是当然。”

挂了电话,南霁云轻轻点着盛晚归秀挺的鼻头,满含笑意的说:“小惹祸­精­。”

睡梦中的盛晚归受到惊扰,襟襟鼻子,好似在同意南霁云说的话。

开除

今天没带盛晚归来公司,南霁云嘱咐她躺在床上好好休息,自己去公司一趟便回来。

到了公司,南霁云立即找来技术部的王经理,开口问着:“伍辉乾表现怎么样?”

王经理心中纳闷,总经理怎么忽然关心起一个基层的员工来,便说:“他表现得还不错,准备下个月给他转正。”

“别转了,找个理由辞退吧。”南霁云说。

“呃?为什么呀?这样不好吧,他也没犯什么错误,在新人里头算是比较拔尖的,将来培养培养能当主力用,再说,招一个合适的新人着实不易。”王经理说。

“照办吧。”南霁云没用商量的语气,直接下命令了。

王经理没办法,只好说:“那好吧。”

王经理悻悻的出来,正碰见南霁云的秘书,立马把他拉到一边,问着:“伍辉乾怎么得罪南总了?刚跟我要把他开除呢。”

秘书说:“我早就知道有这一天,这一阵子伍辉乾老在老总办公室门口转悠,我看那意思八成是看上盛小姐了,你说,南总能饶得了他吗?”

这两人都是公司的老人,知道盛晚归对于南霁云的重要­性­,伍辉乾即是存着这份心思,被南霁云开掉也就不奇怪了。

“可惜了,本来是个能有发展的年轻人。”王经理感叹着说。

秘书说:“那也没办法,就是公司的顶梁柱,南总他也得给开喽,谁让他不长眼睛呢。”

伍辉乾从王经理的办公室出来,一脸的沮丧,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被辞退了,虽然还在试用期当中,双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明明前几天的时候王经理还暗示他下个月就可以转正了,事情的变化也太快了!

现在大学生找份工作不容易,他算是他们班第一个找到工作的,好有好几个同学至今都在待业中,他来这家公司,薪酬高,福利好,不知道被多少同学羡慕。现在,没了工作,不仅家里父母要唠叨,就是在同学那里也很没面子,更关键的是,找工作需要花时间,这段时间租房、吃饭哪一样都得花钱,他又不能再伸手跟家里要。

伍辉乾郁闷的收拾着东西,旁边的同事看他这样,便提醒他说:“你不是跟盛小姐挺熟的吗,你去求求她,让她跟南总说说,估计就成了。”

对呀,自己咋没想到呢。

当下,伍辉乾就掏出手机来,想要打电话,想想,他不知道盛晚归的手机号,上次说的是打南总的手机找她,但他打过一次,南总只冷冷的说了一句盛晚归在忙就挂断电话了,以后他也不敢再打了。

对了,还有表姐叶馨岚,她肯定知道。

打通了电话,伍辉乾跟她说了自己的事儿,叶馨岚说:“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到我家里吧。”

伍辉乾立即去了叶馨岚家,叶馨岚一拐一拐的出来开门,伍辉乾见她走路姿势奇怪,便问她怎么了,叶馨岚便把昨天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还说:“你别看南霁云比盛晚归只打了八岁,但盛晚归算是南霁云一手带大的,对她的心情就像是父亲对女儿一样,在父亲眼里,女儿什么都是好的,南霁云觉得你配不上她,要是我,我也得把你从眼皮下弄走。”

“那我该怎么办?”伍辉乾毕竟还是个刚出校门的人,很多事情都不太懂得。

叶馨岚想了想,说:“如果你贸贸然的去找盛晚归,被南霁云知道了,会更加讨厌你的,这样吧,我估计他们最近两天会来看我,你就留在这里,找个机会把你已经被开除的事儿说出来,然后当着南霁云的面,求求盛晚归给说情,他一定会同意的。”

伍辉乾点点头说:“那……盛晚归的电话号码能不能给我?”

叶馨岚瞪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先把自己的工作保住在说吧。”

南霁云跟王经理谈完之后便回到了家里。

盛晚归正窝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电视,见他回来一脸的惊喜:“小南叔叔,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南霁云脱掉大衣,在门口站着,散着身上的凉意,看她这么高兴,心里很是受用。

待身上凉气散得差不多了,才走过来,拂去盛晚归嘴角的薯片渣子,说:“还疼不疼?”

盛晚归脸­色­基本恢复正常,就是嘴­唇­还有些泛白,说:“不疼了。”说着,掏出一片薯片来,放在南霁云­唇­边,眼巴巴的望着他,南霁云无奈,张口吃掉。

盛晚归有一个爱好,就是逼着南霁云吃掉他不喜欢吃的东西,薯片这种东西,如果不是强逼着他吃,他一辈子都不会吃一口的。

盛晚归还故意的问:“好吃吗”?

南霁云刮刮她的鼻子,说:“你说呢。”

盛晚归一脸坏笑,靠在他身上,继续看电视。南霁云便掏出笔记本来,在她旁边上网。

电视上正演着一部青春偶像剧,盛晚归感叹着说:“这个女主角傻吧?现实生活中有这种人吗?男主那么爱她,别人都看出来了,就她自己不知道,还要是要给他介绍女朋友,男主还不得气死呀。”

南霁云停下手中的动作,慢慢说:“当局者迷吧。”

盛晚归接着说:“这男主角也是,直接跑到女主面前,跟她说爱她不就好了吗,非得费这么大周折,自己痛苦。”

南霁云似有所感,暗暗的叹了口气,看着她说:“他是有苦衷的吧,可能是怕破坏了两人之间原有的关系吧。”

盛晚归眼睛盯着屏幕,点点头,说:“也对,女主角现在不喜欢他。”

南霁云心头一疼,慢慢的别过脸去。

盛晚归又说:“不过,按照偶像剧的套路来说,后来女主角一定会喜欢上男主角的。”

生活不是电视剧,那种在理想中存在的东西,在现实中就不一定能存在了,南霁云转头看着她小巧的耳朵,无声的叹息:如果盛晚归也爱他,该多好呀,这一辈子就别无所求了。

南霁云忽然想到,是不是人的缘分都是上天注定好的,自己这辈子的使命就是为了爱盛晚归,所以他才会从T国回来,母亲才会将他交托给盛壮北,那为什么,但是不将一并将红线系在两人的手腕上呢?

是谁说过,爱不是占有,也不是被占有,因为爱在爱中就满足了,南霁云想,说这话的人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爱就是占有和被占有,爱上一个人,就像拥有她的一切,也恨不得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她,如果爱,那么容易被满足,他就不会常常的若有所失,常常的空虚和寂寞。

现在,明明知道将来也许会承受失去她的苦痛,还义无反顾的付出,付出的感情,就像是流淌不息的绵绵河水一样,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面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却又要把爱意密密实实的藏在心底。

南霁云就是这么的矛盾,一边享受着盛晚归在身边的幸福感,一边又为爱着她而无法袒露感觉到痛苦。

过了一会儿,主题曲响起,盛晚归从南霁云身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凑过来看南霁云在­干­什么。

“唉,都是英文,看不懂。”一见满篇的英文,盛晚归便对南霁云正看的东西了无兴趣。

听她这么一说,南霁云倒是想起一件事来,便问:“你想不想继续读书?”

盛晚归摇摇头,说:“不想,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混吃等死,好不容易不用上学了,那还会往火坑里跳。”

南霁云安心的笑了。

其实他问出这句话本就不是出自本意,只是心中有些愧疚才违心的问出的,他知道盛晚归如果去上学必然会认识更多年龄相仿的男生,那时候,她要喜欢上谁,自己便拦也拦不住了。如果有可能,他真的想把盛晚归变得小小的,撞在衣兜里,谁也不让瞧见。

探病

盛晚归的肚子不再疼了,心里头觉得对叶馨岚有些愧疚,便主动的跟南霁云说要去看看她,当下南霁云便电话跟叶馨岚联系,问她方不方便。

叶馨岚当然方便,她和伍辉乾一直在等着他们上门去。

当下,南霁云和盛晚归便去买了些水果,经过一家花店的时候,盛晚归停住了,说:“小南叔叔,要不要送馨岚姐一束花?”

“花?也好。”

“那买什么花好呢?玫瑰?”盛晚归下意识的试探着。

“百合花吧,你送给她。”

“嗯,你等着,我进去买。”

盛晚归心中莫名的有些高兴,买了一大束百合,笑盈盈的走出来。百合花随着她走动的步伐在风中摇曳着,绽放的笑容比这洁白的花朵更加美丽,南霁云看呆了去。

其实,盛晚归即便是抱了一捆大从,在南霁云眼中,也比别的女人抱着一束玫瑰花要美丽得多。

“买好了,你看,好看不?”盛晚归将花放在南霁云跟前说。

“好看,放后座去吧。”

想想,南霁云第一次给盛晚归买花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那年的情人节,盛晚归非要去广场玩,广场上面人很多,都是一对对手牵着手的情侣,他们的手也紧握着,因为怕人群将他们冲散。一个7、8岁大的小女孩手捧着一大把单枝的玫瑰花冲过来,说:“叔叔,给这位姐姐买多玫瑰花吧。”

“不买,他是我叔叔!”盛晚归瞪了一眼那小孩,拉着南霁云就要走。

小女孩一把抱住盛晚归的小腿,说:“求求你们了,买一只吧。”

盛晚归想抽出腿来,又怕将孩子伤到,只能在一边无奈的翻白眼。

南霁云倒很是高兴,爽快的掏出钱来,抽出一支玫瑰花递归盛晚归,说:“小姐,情人节快乐!”

那朵花一直被盛晚归握在手里,一会儿看看它的花瓣儿,一会儿凑过去闻闻它的香味,回去后,特地放在水瓶里养着,直到枯萎凋谢了,还将它做成­干­花夹进书里……

那是盛晚归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花,也是南霁云人生中第一次送花。

两人相视一笑,都想起了几年前的旧事。

南霁云只知道叶馨岚家的大概地址,并未进去过,正想打电话去问呢,叶馨岚的电话便到了,是特地为告诉他地址而打开的。挂掉电话,盛晚归便问:“馨岚姐说了什么?”

“告诉我们……哦,问问我们到了没有。”作为曾经的未婚夫妻,如果不知道未婚妻住在哪里是不是太惹人怀疑了?所以南霁云临时的撒了个谎。

到了叶馨岚家门口,按响了门铃,开门的确是伍辉乾。

“你们来了?进来吧。”伍辉乾热情的说。

南霁云一见他,眉头立刻皱起,不悦之情跃于脸上,反倒是盛晚归显得很高兴,问:“你怎么也在这里?”

伍辉乾几日未见到盛晚归,着实有些想念,但是碍着南霁云在,不过过于表露自己的心迹,只笑笑说:“来照顾我表姐。”

饶是如此,还被南霁云冷冽的目光扫­射­着,伍辉乾立时觉得浑身不自在。

客厅里,叶馨岚的声音传来:“先进屋再说吧。”

几人便走进了屋里,盛晚归将花送给叶馨岚,她扶着茶几,艰难的站起来,捧起花束,很高兴的样子,嘱咐伍辉乾将花Сhā起来,并把两人让坐在沙发上。

盛晚归打量着叶馨岚的房子,普通的一室两厅,装修得简单大方,给人一种­干­净利落的感觉,和叶馨岚给人的感觉一样。

伍辉乾把花Сhā好,放在桌子上。

盛晚归扶着叶馨岚坐到沙发上,问着:“馨岚姐,你的腿好点了吗?”

叶馨岚点点头,说:“好多了,多亏我表弟了,还特别请假来照顾我。”

南霁云看了伍辉乾一样,后者挠挠头,羞怯不安的说“表姐,对不起,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请假了,是失业了。”

“啊?什么?”叶馨岚惊呼。

盛晚归也奇怪的问:“哦?你不是在我小南叔叔的公司上班吗?怎么失业了呢?”

叶馨岚很生气的训斥着伍辉乾说:“告诉你要用心的工作,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找个工作多不容易呀,你说,你妈那里要怎么交代?”

伍辉乾懦懦的,不敢抬头,小声说:“我工作挺认真的,经理也说我挺有发展前途的,就是不适合在这个公司工作。”

“这是什么话?还狡辩!”叶馨岚火气大了,说:“我现在就打电话跟你妈说这件事!”说着,便作势拿起手机要打电话。

“别呀,表姐,千万别让我妈知道,她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吗,前两天还跟邻居们挨家的显呗我找个份好工作呢,这样是让她知道我被辞退了,还不得杀了我呀!”伍辉乾忙抢过叶馨岚的手机说。

“小南叔叔。”盛晚归轻轻碰着南霁云的胳膊说:“你看他挺可怜的,帮帮他吧。”

南霁云冷冷的打量着伍辉乾,转头对盛晚归说:“他们部门的事儿,我也管不着呀。”

盛晚归撅起嘴巴,说:“整个公司还不是你的,你当然管得了。”

南霁云说:“得公私分明不是?部门的事儿我也不能­干­涉太多。”

盛晚归鼓着嘴巴,抱起他的胳膊,轻轻的晃,说:“我小南叔叔什么时候这么公私分明了?求求你了,就让他再回去吧。”接着,趴在他耳朵边,吹气入耳,说:“我还欠他一板砖呢,没有他的钱我可就要露宿街头了。”

听到这话,南霁云立时就心软了,看伍辉乾的目光也变得柔和了,说:“我跟王经理说一声,你明天复职吧。”

“真的?”伍辉乾兴奋得差点没跳起来,虔诚的给南霁云鞠了一躬说:“谢谢南总!谢谢小晚,谢谢表姐!”

盛晚归抱着南霁云的胳膊,一脸的得意,小南叔叔还是这么的听她的话。

聊了一会儿,南霁云和盛晚归便要起身告辞了,南霁云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即使三四个人也觉得吵,盛晚归也是这样,时间短还行,时间长了就觉得烦了,很想回到自己家里头,只有她和南霁云两个人,宅在一起。

叶馨岚和伍辉乾连忙留他们吃饭,却也留不住,就只能送他们走了。

待他二人走远,关严了门,伍辉乾激动得一把抱住了叶馨岚:“表姐,你太厉害了,佩服死我了!”

叶馨岚赶紧推开他,说:“你可千万别把这事告诉别人,我可是为了帮你不得已才骗他的。”

伍辉乾兴奋的说:“那是当然了!”

叶馨岚问:“那对盛晚归呢?你打算放弃了吗?”

伍辉乾立时有些沮丧,说:“放弃哪儿那么容易呀?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每天都想见到她,见不到她就心里头空落落的,总是不自觉的想起她,想象着她正在­干­什么,跟着了魔似的。”

这就是单恋上一个人的滋味,叶馨岚感同身受,说:“你如果不想放弃,就得慢慢来。”

“啊?”伍辉乾听出叶馨岚似乎话里有话,急切的问着:“你有好办法吗?”

叶馨岚坐到沙发上,说:“等我好好的想想,你明天先去上班,对盛晚归不要表现出火急火燎的样子,让谁都知道你的心思,起码在南霁云面前不要表现得那么强烈,否则又会找个由头把你开掉,下次我可帮不了你了。”

“是!”伍辉乾做了个立正的姿势,他现在对叶馨岚佩服得五体投地,当然事事听从。

同 床

已到了万物生长的季节,墙角街边的­嫩­草已经探出头来,浅绿的颜­色­,向人们昭示着春天的到来。

从傍晚开始,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雨夹雪,飘洒到地面上来,更有越下越大的趋势。盛晚归躺在床上,听着风雨之声,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觉,心里头难受得很,想到自己自产房中清醒的时候,外面也是下着雨,然后,她就得知了孩子已经夭折的消息,那时候,雨点打在窗外的芭蕉叶上,“咚咚”的响,就像是敲在她的心头一样,闷闷的痛,她发疯似的想见到南霁云,想从他那里得到安慰。

她走下床,轻轻的走到南霁云的房间里。

南霁云已经醒来,放慢了呼吸,听着她浅浅的脚步声。

盛晚归爬上了床,掀开南霁云的被子,钻了进来,身体紧贴着他的后背。

“晚儿。”南霁云只觉得一股热气又从下腹处升腾起来,蔓延到全身各处,身体立时躁动起来。

“嗯”,盛晚归轻轻的答应着。

“回你自己的房间去吧。”南霁云压抑着有些颤抖的声音,强迫自己恢复平静。

“不,我害怕下雨声。”盛晚归的脸蹭着南霁云的额头,不愿意的回答。

“你已经二十一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不应该这么晚钻进男人的被窝里。”南霁云心底的躁动越来越强烈,张口说话都带着呼呼的热气。

“你是我小南叔叔,怕什么?”盛晚归在这里舒服极了,郁闷的心都散开了,不再害怕,不再不安。

“可是我也是个正常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南霁云以为已经很明显了,但显然盛晚归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小时候我不是经常爬上来嘛,就占半边床,又不会打扰你,我要睡了。”

南霁云的身体开始疼痛,他紧紧掐住自己的手指,试图用尖锐的疼痛来消灭越来越强烈的欲望,深呼了一口气,说:“不怕我再做四年前的事吗?”

“不怕,那次是你喝醉了,你也不想的,对不对……”盛晚归意识开始模糊,说着说着,便睡着了。

南霁云苦笑着,擦了擦额间涌出的细汗,挺着僵硬的身体,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下了一夜的雨,到早上的时候才停。

慢慢的睁开眼睛,盛晚归发现自己躺在南霁云的怀抱里,枕着他的胳膊,脸贴在他的胸膛上,手搭在他的腋下,而他的另一只胳膊环着自己,想母亲抱着小婴儿一样,揽住自己,呼吸之声略有些急促,鼻息喷洒在自己的头顶。

盛晚归轻轻的移动着,仰起头来,看着他的睡颜,睡梦中的他依然是那么俊朗无比,眉头紧皱,嘴­唇­紧抿着,下巴上泛起了青须须的胡茬,从盛晚归这个角度看,愈加觉得他很棱角分明,男人味十足。

忽地,盛晚归的心里头像是被蜜蜂蜇了一样,痒痒的,嘴里很­干­,喉头滚动,不自觉的咽着吐沫,很想去触摸他的脸颊,甚至是吻在上面,盛晚归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只觉得脸上红红的,像是发烧了一样。

猝不及防的,南霁云便睁开了眼睛,正对上她晶晶发亮,如一剪秋水般的眼睛。

“醒了?”南霁云的声音慵懒的,沙哑低沉。

“咳,嗯。”盛晚归的眼睛有些慌乱,忽然的就不敢正视南霁云的眼睛,忙低下头来,从南霁云的怀抱中爬起来。

“你睡得好吗?我没影响你吧。”盛晚归掩饰着自己的窘态说。

“很好,没有。”南霁云说,没有告诉她自己昨晚冲了冷水澡,然后就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直到天亮才睡着。

“咳咳……那我……去洗脸了。”盛晚归慌忙的跳下床,连拖鞋都没穿就跑了出去。

南霁云笑着,下床来,拎起她的拖鞋。

早饭是自楼下买的豆浆油条,盛晚归喜欢喝不加糖的豆浆,然后将油条泡进豆浆里。盛晚归是不是的瞥看南霁云一眼,又怕跟他对视,很快的就有躲闪开来。

“怎么了?没胃口么?”

南霁云见她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碗里的油条,快把油条都戳烂了。

“哦”,盛晚归飞速的看了他一眼,忙低下头去,食不知味的吃着碗里的烂油条。

“别吃了,都泡烂了,你不是不爱吃吗?”南霁云皱着眉头看着她。

“我爱吃……爱吃。”盛晚归西里呼噜的往嘴里吃着,一块渣子卡在嗓子眼里,立时被噎的喘不过去来,忙拿过水杯狂喝了一大口才顺过气来。

“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南霁云担心的看着她,伸手摸摸她的额头。

一股子电流立刻通过盛晚归全身,把她电得连忙往后躲。

“很烫,发烧了吧。”南霁云自言自语的,转身回去拿了体温计出来。

“来,量量。”南霁云将体温计递给她。

盛晚归接过体温计,放在桌子上,说:“我没发烧,真的。”

“额头那么烫,还说没发烧,你自己不来,我可要动手喽。”南霁云假意的板起脸来。

想到他的大手又要碰到自己的肌肤,盛晚归的脸愈加的红了,心跳如鼓,连忙拿过体温计,放到腋下。

几分钟后,将体温计拿出,递给南霁云。

南霁云看了看,皱着眉头说:“奇怪,明明体温很正常。”又转向盛晚归说:“你还有哪儿不舒服吗?”

“没有,哪儿都挺好的,说了我没事吧。”

“不对,怎么脸这么红?是发低烧了吧。”南霁云说着,伸出手来,试了试盛晚归脸上的温度,灼热得烫人。

他的手有些凉,敷在盛晚归脸上,异常的舒服,心头的小鹿一刻不停的跳着,让盛晚归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唯恐暴露了自己晦涩不明的心事。

“没……没事的。”盛晚归躲开他的手掌,慌忙的说。

“一会儿要是哪儿有不舒服,立刻告诉我,知道了吗?”南霁云看着她反常的举动,心中很是担心。

盛晚归连忙点着头,急匆匆的又吃了几口,说:“我去换衣服。”

关好房间的门,盛晚归使劲的喘着粗去,抚摸着自己犹在“怦怦”跳动得极快的心脏,实在搞不懂自己究竟是怎么了。长到这么大,头一次有这种感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让她的心头又是慌乱,又有些莫名的兴奋,感觉自己的胸腔都要炸开一样,又好像有一颗种子撒在了心里头,而后破开土壤,渐渐的发芽、开花……

坐下来,深呼吸,努力的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待脸­色­恢复得差不多了,才换了衣服出来。

南霁云早已准备停当,坐在沙发上边看报纸边等她。

盛晚归看到他,瞬间,那股热意又涌了上来,胸腔里涌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南霁云今天要见一个客户,所以换上了黑­色­西装,打了深蓝­色­的领带,坐在沙发上,挺直峻拔,听见门响,便抬起头来,看着盛晚归,如冰雪消融一般,将棱角分明的脸磨平了棱角,露出一个笑容:“换好了。”

盛晚归的心中立时的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击中一样,耳边回响的都是巨大的心跳之声,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奔腾着涌向了脑子里。

看着南霁云的脸,看了十多年,但今天却觉得他略有不同,但又说不上是哪里变了,只觉得他更加的英俊帅气,好像全世界的脸都加起来,也没有这张顺眼好看。

“刚接到叶馨岚的电话,约我们今天晚上出去吃饭,要去吗?”南霁云问着。

盛晚归心头的热气立时消散无影,不想见到叶馨岚,但怎么说上次她也是被自己烫伤了,弄得饭也没吃成,还是自己回家的,心中对她有些歉疚,想了想,说:“去吧。”

嘴­唇­上的吻

对中国人来说,吃饭就是头等大事,一到饭点儿,但凡好一点的餐馆都顾客盈门。南霁云和盛晚归到了约定的餐厅里,发现里面坐满了人,门口处还有很多拿着号等位子的。

幸好叶馨岚事先定好了包间,有服务员领着他们进到包间里。

叶馨岚早已等在那里了,见到他们到来,连忙的站起来。

“馨岚姐,你的腿好点了吗?”盛晚归走进来,问候着她。

“完全好了,也没结疤。”叶馨岚说。

盛晚归走到跟前,略略的欠身,抱歉的说:“真是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一直都忘了道歉。”

叶馨岚无所谓的挽着她的胳膊,说:“没关系,你也不是故意的嘛。”

南霁云一直跟在盛晚归身边,见叶馨岚对盛晚归的动作很亲密,忙不动声­色­的将盛晚归拉过来,说:“晚儿,你想吃点什么?”

盛晚归拿过菜谱了,递给叶馨岚,说:“馨岚姐,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今天我请客。”

“好呀。”叶馨岚倒也不客气,一气儿的点了很多的菜。

南霁云叮嘱服务员说:“所有的菜都别放辣椒。”因为盛晚归吃了辣气管会不舒服。

不一会儿,伍辉乾也气喘吁吁的过来了,见到南霁云脸­色­不悦,叶馨岚忙解释说:“他是想谢谢南总又给了他机会,没别的想发。”

南霁云轻点了下头,伍辉乾才敢坐下。

饭菜上齐,叶馨岚拿起红酒,就要给南霁云斟酒。

南霁云忙将酒杯收起,说:“我已经戒酒好多年了。”自从四年前那件事出了之后,他就再没喝过一滴酒。

这话说得盛晚归心头一震,隐约能猜到他戒酒的原因。

“哦,那好,就喝点饮料吧。”叶馨岚也不强迫,便给他倒了一杯果汁,殷勤而周到。她小心翼翼的,每说一句说之前一定要细细的思量,唯恐一句话说的不对惹恼了南霁云,从此不再跟她往来。

叶馨岚站起来举起酒杯,说:“来,为我们几人的重逢,­干­上一杯。”

盛晚归举起酒杯,虽然心中对叶馨岚又竖起了些抵触之意,但是却不愿意再表现得孩子气,她想像叶馨岚一样,做一个成熟、高雅、迷人的女人。

接着,叶馨岚又倒满了酒,朝着南霁云说:“来,我敬你,一直都没跟你说谢谢,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感激你。”

南霁云端起果汁,象征­性­的喝了一口,说:“没什么好谢的,你也帮了我。”

叶馨岚的笑容妩媚迷人,眼神有些迷离,涂了薄薄脂粉显得粉白滑­嫩­的脸庞上因为喝了些酒的缘故,犹如三月桃花一般,煞是动人,嘴­唇­微启,红艳动人,举手投足之间,风情万种。

看着她,盛晚归愈加的自卑,心中想着,我要是男人,我也会爱上这样的女人,不由得心中有些气闷,抓起杯子,喝了一大口。

此时,叶馨岚摇曳着身子走了过来,和蔼的说:“这一杯,要敬我们可爱的小晚儿,以后你有什么事儿,不方便跟你叔叔讲,就来找我,毕竟我们都是女人。”说着,眼睛瞄向南霁云,见他略有些紧张的看向盛归晚,忙又接着说:“哈哈,开玩笑的,不过,我能陪你一起逛街。”

盛归晚喝了一口果汁,说:“谢谢你。”

南霁云接过她的杯子,说:“太凉,少喝点。”

盛晚归听话的点点头。

叶馨岚对伍辉乾使了个颜­色­,伍辉乾连忙站起来,先对南霁云鞠了一躬,举起酒杯说:“南总,我敬你,以前我不懂事,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还请您原谅,大人不计小人过,我以后,一定听您的话,绝不做您不高兴的事儿。”

南霁云淡淡的点点头。

饭吃的差不多了,盛晚归拿过南霁云的钱包吗,抢着结了帐。叶馨岚推辞了两下,也就随她去了,说:“那下次一定得我请你们。”这次她付的钱,那么下次就有借口回请了,就又增加了见面的机会,叶馨岚绞尽脑汁的想过,除了吃饭,便再没有什么好借口了。

不能冒然的给南霁云打电话,怕引起他的反感,也不能给盛晚归打电话,她时刻的跟南霁云在一起,知道他们单独接触肯定也会不高兴的。想来想去,也就只有吃饭这一条途径了。

想要接近南霁云,还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儿。

叶馨岚喝了酒,本想着能然南霁云送她回去,可出了门口,也没见他有丝毫要送他们的意思,便讪讪的说:“幸好今天没开车。”

南霁云说:“那你们小心,我们先走了。”说着,便和盛晚归上了车,一会儿便没了影子。

叶馨岚看着车子疾驰而去的背影,感叹着说:“这个男人,真不是一般的难搞。”她自己到底有几成把握,她越来越搞不清楚了。

伍辉乾凑过来说:“表姐,我们还是放弃吧,我觉得咱们一点胜算都没有,连接近他们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别的了。”

这么放弃,着实可惜,他毕竟是自己这辈子唯一动心的一个男人,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碰上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这么想着,她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

“有点自信好不好,你就眼睁睁的看着喜欢的人就在眼前而不能去追吗?”叶馨岚白了一眼伍辉乾,说。

伍辉乾挠挠头,苦恼的说:“当然不甘心啦,但是也得有点自知之明呀。”

车上,盛晚归沉默了好久,说:“小南叔叔,你说,要怎么样才能变得跟馨岚姐似的,那么成熟,那么高雅、大方呢?”

“哈哈”,南霁云忽地不可遏止的大笑起来。

盛晚归怒了,瞪大眼睛怒视着他:“你笑什么?有那么可笑吗?”

南霁云收敛起笑容,脸上的笑意却未退,说:“为什么要变成她那样呢?”

这其中隐含的心思当然不能跟南霁云说,盛晚归便说:“觉得她很迷人呗,我觉得我还跟个小孩子一样,不好。”

南霁云笑容敛去,摸摸她的头发,严肃的说:“你们是不同的个体,不要想要变成她,你比她更漂亮,更迷人。”

盛晚归鼓起嘴巴,说:“一听就是在安慰我。”

南霁云笑,说:“你怎么就听出我是在安慰你了?我发誓,我说的句句都是真的,在我眼中,没有人比你更好看!”

一不小心的,就将真心话说了出来,南霁云立时举得有些尴尬,连忙目视前方,做出专心开车的样子。

盛晚归心中像是吃了蜜糖一样,甜极了,她不由得笑了起来,由叶馨岚那里得来的自卑感一扫而光。

回到家里,盛晚归顺手将电视打开,里面正播报着国际新闻,不知道是哪国的哪处正在发生政变,统一穿着黑­色­衣服的市民坐在大街上静坐,更有一群人趁乱打劫,一家华人商店已经被抢劫一空,另外好几处华人的住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扰。

南霁云去了下洗手间出来,就听见盛晚归在那嚷嚷着:“真讨厌,老欺负我们华人!”

南霁云笑着走过,问:“又碰到什么不平事了?”

盛晚归说:“刚才看电视新闻,不知道哪国,又有华商受欺负了,你说招谁惹谁了。”

南霁云笑笑说:“在T国也是,对华人很不友好,我父亲刚到那边时还是被排挤得很严重,做着最苦最累的工作,拿最低的工资,华人最能吃苦受累,好多当地人便以为华人抢了他们的饭碗。后来我父亲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开了自己的公司,也时不时的被当地人­骚­扰。”

盛晚归说:“你爸爸太伟大了!”

“是呀”,南霁云感叹着说:“他那么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让我以后不重复他的辛苦,临终之前,把我和妈妈以后的生活都安排好了,为了我们,费劲了心血。”

盛晚归联想到自己,有些难过,说:“可惜我只在照片里见过爸爸,妈妈,更是连照片都没有。”

南霁云搂住她的肩膀,说:“别难过,你还有我!”

第二天早晨南霁云看了报纸才知道,发生政变的地方就是T国,忙去网络上查找相关的新闻,得知总统已经被驱逐出境,当地现在处于无政府状态,很多华人的店铺和住宅被打砸抢烧,还有人受了伤。

南霁云心中着急,立刻打电话到别墅,管家告之:刚才门口聚集了很多当地人,叫嚣着要他把门打开,幸好他及时的报警,警察把那些人驱散了,但也那些人也随时会有卷土重来的危险。

“怎么样了?”盛晚归见南霁云的脸­色­不好,忙问着。

南霁云捂住脸,低着头,声音低沉的说:“我得去T国一趟,那些东西是我父亲生前珍爱的,绝对不能被他们抢走。”

“不行!”盛晚归急了,慌忙的说:“绝对不能去,那边正发生政变,你去了会有危险的!”

南霁云抬起头来,看着他,目光深沉,说:“有危险也得去,父亲临终之前让我把它看护好,绝不能让他们被抢被毁!”

“可是,可是……”盛晚归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急得跳脚,眼泪在眼圈里转。

“没事的,别担心我,我保证,会平平安安的好不好?”南霁云忙抓住她的手,安慰着她。见她这么关心自己,很高兴。

“那我跟你一块去。”盛晚归擦擦溢出的眼泪说。

“不行,你留在家里,等我回来。”南霁云难得的语气强硬,不容辩驳。

“不,我就要去!”盛晚归也使起了惯用的招式,嘟起嘴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摇晃着他的胳膊,务必得得到他的答应不可。

但这次,不管她使出什么招式,南霁云就是不答应,盛晚归气得坐在一旁呼呼的生着闷气。

“好啦好啦,别生气了。”南霁云过来哄她,说:“你想,T国你又人生地不熟的,也不过说当地的语言,本来那边就有危险,我去了,我还得分心照顾你,本来3天能完成的事儿,五天也玩不成,你说是不是?”

盛晚归冷静下来细细的想,却是是这么回事,但心中又着实放心担心南霁云的安全。

见她面­色­有所松动,南霁云又乘热打铁,说:“我天天跟你打电话报告行程,绝对让自己全身全尾的回来,好吗?”

南霁云虽然在很多事上面都顺着她,但一旦他决定了的事,就一定会去做,盛晚归知道劝阻不了他,便说:“那你一定得注意安全!”

南霁云捧着她的小脸,郑重的跟他保证:“一定的!”

南霁云让秘书买了最近的一趟班机,下午1点钟出发,三个小时后便可以到达T国。

盛晚归去送他,一路上,都撅着嘴,扭脸看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南霁云知道她是不愿意让自己去,扳过她的身子,笑笑说:“别这样,高兴点,事情办得顺利的话我两天之后就回来了,又不是生离死别,不至于的!”

盛晚归听到“生离死别”这句话,慌忙去捂住他的嘴­唇­,嗔怪的瞪着他:“你瞎说什么,不带这么咒自己的!”

“哈哈,你终于肯说话了。”南霁云轻轻的捏着她的嘴角,做出一个弧形:“来,笑笑嘛。”

盛晚归敷衍的笑笑,心中却着实高兴不起来。

南霁云的笑容收敛,说:“我不在的时候,有什么就打电话给刘秘书。吃饭就叫外卖,确认好了再开门,把门窗锁好,不认识的人来开门,千万别给开。打车的时候……不,别打车了,要是出门就打电话叫司机过来……”

“好了,小南叔叔,你就别在唠叨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就放心吧。”盛晚归打断了他的话。

南霁云揉揉她长及下巴的头发,说:“别嫌我烦,一定要按我说的去做,按时吃饭睡觉,听见了吗?”

盛晚归翻了个白眼,说:“听见了,妈!”

“调皮。”南霁云含笑的望着她,接下来又有好几天看不见她,想到这里,心里头就有些难受。

盛晚归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问着:“那些东西要怎么处理呢?”

南霁云说:“中T边境有一群人是专门­干­走私生意的,上次跟他们联系了一下,这次去T国再跟他们详细的商谈,如果谈妥了,就交给他们运回来。”

“他们都是亡命之徒吧?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盛晚归殷殷的叮嘱他。

“嗯,我会的,照顾好你自己,别让我为你分心。”

到了机场,两人在餐厅简单的吃这饭,盛晚归戳着盘子里的饭菜,却一口都吃不下去。

“别这样,高兴一点,我喜欢看到小晚儿的笑容。”南霁云逗着她。

盛晚归抬头看看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心里头很沉重,很烦闷,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反复的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安全,平平安安的回来。”

不是出国旅游,而是到了一个正在发生政变,人心惶惶的地方,当地的人民尚且有生命危险,谁能担保南霁云不会受到伤害呢。几年前,也是一次政变,有三名旅客正好赶上,不知道被谁枪杀,抛尸街头,当时这件事在国内轰动很大,盛晚归也听说过,所以才更加的担心。这件事,从听说南霁云要去T国开始,就一直盘横在她的脑子里,挥之不去,她想安慰自己,南霁云运气好,不会碰到这种事的,但却始终有股­阴­影,让她无法高兴的面对南霁云的离开。

“放心,一定会的。”南霁云对于此去是凶是吉心中也没底,但这件事是必须要去做的,即使生命会受到威胁,也一定的去完成。

盛晚归再不愿意分别,登机的时间也到了,默默的跟在南霁云后面,盛归晚便忽然的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眼泪像开闸的河水一样流了出来,却不敢哭出声,大滴大滴的眼泪滴在地板上,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前面南霁云高大的背影渐渐的模糊了,渐渐的便看不清了,她忽然的非常恐惧,好像就此的,南霁云就要不见了一样。

“小南叔叔。”她忽的大叫一声,跑着,扑向了南霁云,紧紧的搂住他腰,靠在他的后背上,大哭起来。

前行的人都停下脚步来,围成一圈,看着这个哭泣的小姑娘。送人的场景每天都在这里上演,但像她这样,哭成个泪人的却不多见。

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目光,南霁云握住盛归晚的手,轻轻的抚摸,将自己的热气传递给她,慢慢转身,将她搂在怀里,摩挲着她的头发和后背,柔声的安慰她:“别哭了,我两天就回来了,听话,你这样我放心不下的。”

南霁云心中的难过不下于盛晚归,看见她哭,滴滴的眼泪就像一颗一颗烧红的火炭滴在他的心口一样,灼烧着他的心。他想擦去她的眼泪,却越擦越多,擦得他的心都乱了,很想就此把行李扔下,跟她一起回家去。

盛晚归哭得手脚冰凉,紧紧的搂着南霁云的腰,好像怕一松手,他就会跑掉一样。南霁云轻吻着她的头发,柔声的安慰了许久,盛晚归才从他的怀抱中探出头来,睁开红肿的双眼,脸上全是泪痕,仰头对他勉强的做出一个笑容:“去吧,我在家里等着你,如果你受了伤,哪怕是一点点,这辈子我都不再跟你说话了,听见了吗?”

“是,都听你的!”南霁云碰着她微肿的脸蛋,擦去她脸上的泪水,说:“一会儿让司机送你回家,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不要乱跑,等我的电话,好吗?”

盛晚归点点头,吸吸鼻子,声音微哑,嘴角抽搐着,说:“我会一直在家里等你电话!”

南霁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低头吻上了她微凉的嘴­唇­,趁着她目瞪口呆之际,迅速的转身跑进了登机口。

盛晚归没了依靠,身体站不稳,险些摔倒,连忙蹲下来,看着南霁云消失的方向,怔怔的摸着自己的嘴­唇­,想着他为什么会亲吻自己的嘴­唇­。

路过的人见她傻呆呆的蹲着,目光迷离,眼睛里还蓄着泪水,忙问她需不需要帮助,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失神了许久,忙站起来说声:谢谢,朝门口走去。

牵挂

怅然若失的回到家,心始终悬着,落不到实处,打开电视,正好放着去T国旅游受难家属的采访节目,过了几年,提到死去的亲人,家属还是悲伤得难以自制,盛晚归连忙把电视剧关掉,讨厌,真不明白好几年前的事为什么现在又旧事重提,好像就专门做出来让她的心不得安宁一样。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随手拿起早上南霁云看过的报纸,整个版面都是T国华人店铺被砸、抢的惨状,画面中一个华人­妇­女坐在地上,绝望的看着店铺……

盛晚归慌忙的又将报纸扔到垃圾桶里,回到卧室,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会儿眼前浮现电视、报纸上的画面,心头一阵的冰冷难过;一会儿又回想起南霁云临别时的那一吻,心头有一阵子的燥热。嘴­唇­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和味道,呼吸之间,还能闻到他的气息,以前,他只会吻在额头上,今天为什么要吻在­唇­上呢?那不是情人间才会做的事儿吗?

两种场景,在脑子中交替出现,那她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心情也随之起伏不定。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盛晚归又坐起来,担心T国的情况,就有打开电视来,新闻频道正在播放关于T国的新闻,临时政府派了大批的警察来,暂时的将­骚­乱制止住了,但民众和警察正在对峙,随时有卷土重来的危险。

上天保佑,让小南叔叔一定要平安的回来!盛晚归在心中默默的祈祷着,却依然心乱如麻,享不到片刻的宁静,再过1个小时,南霁云的飞机就要降落了,千千万万的别让他出事!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盛晚归被吓得哆嗦了一下,连忙拿起,屏幕上显示的是:刘思源。

“你好。”盛晚归接起。

“哇,太­棒­了,你终于接电话了!”刘思源兴奋的声音响起。

“有事吗?”盛晚归情绪低落,心头闷闷的,不想多说话。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你过得好不好,上次你突然的就把电话挂了,我再打你就关机了,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儿,所以很担心。”刘思源的语速很快,好像怕她随时会将电话挂断一样。

“我挺好的,谢谢关心。”盛晚归淡淡的说。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电话那头的刘思源听出了她的鼻音很重,声音恹恹的,透出一股子疲倦之气。

“没事,就是心里头有点难受。”很奇怪,面对只见过一次的刘思源,她却能很自然的说出心事,可能是她从小就没有知心朋友的缘故。

“那,要不要出来散散心?今天下午有我们系和别的系的篮球对抗赛,会很­精­彩的。”刘思源说。

盛晚归想起南霁云的叮嘱,让她好好的呆在家里,不要出门,便答复刘思源说:“不去了。”

刘思源很遗憾,只得说:“那好吧,你要是改变了主意,想过来,就打电话给我。”

盛晚归放下电话,看着墙上的挂钟,一秒一秒的数着,再过五十六分钟,他就要下飞机了,盛晚归看着手机,专心的等着南霁云的电话。

南霁云不在,屋子里面空荡荡的,静谧得有些吓人,盛晚归暂时把手机放在一边,拿起南霁云的杯子,懒懒的把玩着。他的杯子是蓝­色­的,跟她的原来用的杯子正好是一对儿,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心形,可惜,她的杯子不小心摔破了,只剩下了半颗心留在这里。

杯子里,还有些早上南霁云喝过的剩下,盛晚归去接了些热的,捧在手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这杯水,格外的甜,像加了蜂蜜一样,仿佛里面还残留着他的味道,不由得,盛晚归的心怦怦直跳,又想到了机场的那一吻,手指不由自主的又抚上了嘴­唇­,脸上泛起红晕,痴痴的倒在沙发上,傻笑起来。

时间一秒一秒的挨过,终于,手机又响了起来,是小南叔叔!盛晚归忙不迭的坐起,左右腿互绊,身子前倾,头“砰”的一下,磕到茶几上。

南霁云首先听到的就是一阵霹雳扒拉的响动。

“晚儿,怎么了?”南霁云忙问着,又听到盛晚归“刺啦刺啦”的倒吸着凉气的声音。

盛晚归揉着磕头的头部,疼得眼泪流了出来,委屈的说:“为了接你的电话,磕到脑袋了,好疼。”

南霁云关心的嗔怪着:“二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毛躁,磕的严不严重?”

盛晚归说:“好像有点肿了,你到了吗?”

南霁云说:“千万别揉,用冰块敷一下,我刚下飞机,正往出走。”

电话里头声音嘈杂,好像是机场的广播,说着盛晚归听不懂的话语。

南霁云接着说:“你快去用冰块敷敷,要是肿了,就打电话叫刘秘书带你去医院,知道了吗?”

盛晚归还想跟他说什么,但一时语塞,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好说:“好。”

“那我先挂电话了,晚上再打给你,记得冰敷。”

挂点电话,盛晚归闷闷的撅起嘴巴,照照镜子,看到被磕的额头有些青肿,忙找出冰块来,敷在额头上。心中暗骂着南霁云,盼了这么长时间,才说了这几句话他就挂电话了。

他安全抵达了,盛晚归却更加的担心了,心就像被一根线悬在半空中,被风吹得四处飘散一样,没着没落的,那种滋味,就像是站在一个高处,上不去又下不来一样,心慌又害怕,几种滋味混合在一起,难受得无法形容,觉得屋子里气闷极了,将窗子打开,放进新鲜的空气,还是一样憋闷得喘不过气来。

看到手机,想起了刘思源刚才的电话,盛晚归决定出去走走,立刻给刘思源打电话,刚响了两声,就被他接起,听说她要过来,陡然提高了声音,显得很激动。

盛晚归笑了,没想到还有人为着她的到来而那般的高兴,心情好了许多,挂了电话,换上一套轻便的运动装,当然没听南霁云的叮嘱让司机过来接她,怕被南霁云知道。

出门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B大校园而去。

出租车不能进校园,盛晚归便在校门口下了车,远远的就看见刘思源看在门口,看见她过来,忙笑着迎了上来。

“没想到你真的来了。”刘思源穿了套黑白相间的运动装,和盛晚归身上穿的颜­色­差不多。

“心里有些烦,出来散散心也好。”盛晚归打量着刘思源,很高大,很帅气,头发比南霁云的短,却不想南霁云的头发那样的又粗又硬,根根直立,盛晚归曾经笑说,南霁云的头发都可以当暗器杀人了。

“来,坐上来。”刘思源推过一辆自行车,跨了上去,拍着后座,眉眼含笑的看着盛晚归说。

“啊?”盛晚归看着刘思源,有些为难,她不会骑自行车,也从没有坐过,因为南霁云从来不骑。

“来呀,放心,我的车技很好的,保证摔不到你。”刘思源热情的邀约着她。

“那……好吧”,盛晚归面有难­色­的慢腾腾的坐上来。

“抓紧喽,出发了!”刘思源愉快的吹了一声口哨说。

猛的往下踩着脚蹬子,一个往下的冲力,盛晚归险些摔下去,连忙死死攥住刘思源的一角。感觉有点ρi股下面有点硌,不若轿车的座椅坐着舒服,但两条腿可以自由晃动,微微的春风吹在脸上,很舒服,还可以观看道路两旁含苞欲放的花蕾,有着轿车不能比拟的自由自由的感觉。盛晚归闭上眼睛,暂时将烦心的事都忘掉,尽情的感受这吹面不寒的杨柳风。

“对了,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你以前住在这里,是吗?”刘思源的速度慢下来,同盛晚归讲着话。

“是呀,我爷爷以前是这里的教授。”盛晚归说。

“哦,是嘛,叫什么名字?”刘思源问着。

“叫盛壮北,听说过吗?”盛晚归说。

“哇,原来是盛教授,当然听说过了,在这个学校里,到处都有他留下的痕迹,你看。”刘思源指着挂在楼面上的一块牌匾说:“那上面的校训就是他写的。”

“是嘛?”盛晚归还真是不知道,连忙叫刘思源停下,走进了看,慢慢的抚摸着上面的字迹,惊喜的说:“真的是我爷爷的字!”

刘思源看她高兴,心中很是得意,说:“当然了!”

另一个男人

爷爷盛壮北这一辈子都痴迷于书画,对唯一的儿子盛燕赵从小就着力培养,也终成为小有名气的国画家,但到了盛晚归这一代,作为唯一的传人,盛晚归却实在没有天赋,从刚能握笔起,盛晚归就被爷爷逼着写大字,在方桌前,一坐就是一上午,腰要挺直,手腕要高悬,­精­神集中,不能左顾右盼,枯燥又乏味,难受得要死,天天练习,却还写不出个所以然了。幸好后来南霁云来了,盛壮北的注意力便转向了南霁云。

想想,爷爷的所有遗物都放在南霁云家的别墅里,该找个时间去整理整理了。

“来,上来吧,比赛时间快到了。”刘思源催促着她。

盛晚归连忙做回后座,不一会儿便到了大­操­场,上面已经或坐或站了好多人,各个年轻的脸庞,朝气蓬勃,青春飞扬,欢声笑语不断,回音晃荡在这空旷的­操­场之上。

“呀,思源,哪儿来的美女呀?怎么以前没见过。”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围过来,一脸坏笑的打量着盛晚归。

盛晚归虽然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但不喜欢那种大喇喇的目光。

刘思源忙推着他们说:“刚认识的一个朋友,去去,赶紧做热身去。”

几人笑嘻嘻的离开,还不忘回头暧昧的看着他们。

“别理他们,一群无聊的人。”刘思源笑笑说。

将盛晚归带至在­操­场边上,刘思源把毛巾和水瓶递给她。盛晚归下意识的接住,刘思源笑着跑上­操­场,开始做热身运动,等待比赛的开始。

盛晚归她不喜欢运动,也没有运动细胞,比赛的规则也不懂,也看不出所以然来,她眼睛看着­操­场上激烈的比赛,耳边听着欢呼声和呐喊声,心思却早就跑到了远方。

不知道小南叔叔现在怎么样了?在做些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恍然不觉间,中场休息的哨子已经响起,刘思源大汗淋漓的跑过来,从她手中拿过水瓶,先喝了一大口,又将凉水浇在头上,痛快的呼吸。盛晚归把毛巾递上去,说:“你这样会感冒的。”

“没事,这样舒服。”刘思源看着盛晚归紧紧攥在手里的手机说:“你在等电话吗?”

“哦?”,盛晚归困惑的顺着刘思源的目光追寻到自己手上,才知道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自己握在了手里。

“哦,没有。”盛晚归淡淡的回答,却不愿将手机放回去,这里的声音太嘈杂,万一小南叔叔来电话了,她会听不见的。

“我打个怎么样?水平不赖吧?”刘思源用毛巾随意的擦着头发说。

“哦,挺好的。”盛晚归敷衍的说,她看不懂,也没注意看。

“哈哈,等着,一会儿给你看我绝技。”刘思源说,哨子响了,他跟盛晚归摆摆手,又回到场上去。

突然的,盛晚归觉得很无聊,融入不进,也不想融进这群情绪激昂的人们,看看手机,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场上,刘思源三步上篮,赢来了一阵阵的欢呼、尖叫之声,他得意的往盛晚归这边看着,却见她眼睛定定的盯在远处,脸上没有表情,并没有看着自己,心里头很是失望。

盛晚归很想离开,很想回家去,但没跟刘思源说,也不好就这样走掉,只好坐着等下一次的休息时间。

好不容易熬到哨子响,将刘思源走过来,盛晚归连忙站起来,将毛巾和水递给他,说:“我该走了。”

“别呀,我还没请你吃饭呢?我知道一家特好吃的餐馆,你再等等。”刘思源连忙说,跟盛晚归还没说过几句话,她好不容易出来了,不想让她就这么走掉。

“不了,有机会的,那……再见。”

盛晚归转身就要走,刘思源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说:“你先等我一下。”说着,跑到对面,跟队友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很快的跑过来,穿起外套,说:“走,我请你去吃饭。”

盛晚归讶异的瞪大眼睛,问:“你不是还有比赛吗?”

刘思源甩甩头上的汗,说:“已经找人替我了。”

盛晚归心下有些愧疚,忙说:“真是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千万别这么说,也不全是因为你,本来我这两天腿就有点伤。”刘思源忙说着,推出自行车来,也不在意自己一身的汗味,跨上自行车,以脚撑地,招手让盛晚归上来。

盛晚归有些犹豫,很想回家去,但想着刘思源都为着自己不大篮球了,如果再不跟他去,有些不合适,于是决定一会吃完饭自己结账,慢慢的坐在后座上,抓着刘思源的衣角,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汗味。

这个人,虽然眉眼间和小南叔叔有些类似,但­性­格却完全不同,他青春张扬,小南叔叔沉稳老练,他热情开朗,小南叔叔沉默内敛;他自在随意,小南叔叔果断认真,原则­性­强……跟刘思源在一起,感觉自己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跟小南叔叔在一起,觉得自己是个很需要别人照顾的孩子。

很快的,自行车在一家很小的餐馆前停住,刘思源锁好自行车,对盛晚归说:“别看这家店面小,味道可不错,很多女生都喜欢这里。”

走进了,厘米很小,只摆了五六张桌子,地面是灰突突的水泥地板,墙面也不甚­干­净,盛归晚打量着这小小的屋子,惊觉自从回到南霁云身边后,再没来过这么简陋的餐馆,一下子很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果然是由奢入俭难。

“来,来,坐这边。”刘思源没注意到盛晚归的异样,热情的招呼着。

盛晚归犹豫的坐下,拿起餐巾纸擦着桌面,南霁云选择餐馆时最注重的就是卫生,务求桌椅­干­净,餐具都做过消毒处理。

“没事,挺­干­净的,不用餐。”刘思源说着,拿起菜谱来,递给盛晚归。

盛晚归连忙推开,说:“这里我不熟,还是你点吧。”

“那好,我来点。”

点过菜之后,刘思源让服务员上了一壶开水,盛晚归本来有些渴了,但看看残缺的杯子,便一点喝的欲望都没有了,拿起水杯里又放下。

刘思源笑笑,那过她的杯子,将水倒在地上,又重新倒了一杯递给她:“看,涮过了,这下­干­净了。”

盛晚归只好象征­性­的喝了一口。

菜上来,盛晚归一瞧,一个一个上面都有红灿灿的辣椒,立时觉得嗓子就发紧,呼吸有些困难。

刘思源掰开一次­性­筷子,看着盛晚归说:“吃吧,你们女生不是都爱吃辣的吗?这家的味道特正,用的都是四川的辣椒。”

盛晚归不忍拂了他的好意,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小块菜来,放在口中。

很辣,连忙喝了一大口水,却被呛得咳嗽起来。

“呀,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能吃辣的,点菜之前问问你就好了。”刘思源不好意思的说。

盛晚归被憋得脸通红,虽然气管里不舒服,但还得说:“我没事。”

忽然的,她觉得心里很委屈,要是换了小南叔叔就不会这样,他永远都会记得她爱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但,这世间只有一个小南叔叔,凭什么要求别人都像小南叔叔那样对待自己呢,他们又不是自己的谁,但是,小南叔叔也不是自己的谁呀,他跟自己也没有血缘关系,只不是是十六岁起住到自己家里的一个外人而已,为什么他就会对自己那么好?

刘思源见盛晚归的眼神忽然发愣,拿着杯子的手停在半空中不动了,忙在她眼前晃晃手掌:“喂,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盛晚归醒过神来,忙低下头说:“没什么。”

忽然的,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盛晚归慌忙的去翻手机,刚才做自行车的时候被她放在包里,手忙脚乱的竟翻不到,急得脸红手哆嗦,觉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是我的手机响。”刘思源看着她说。

“哦,是嘛。”盛晚归这才醒悟到自己的铃声不是这样的,偷偷的拍着自己的脑袋,暗骂着自己。

她孩子气的动作被刘思源收于眼底,不仅眉眼含笑。

盛晚归见铃声笑着,他却不接,连忙出声提醒他:“快接吧,都响半天了。”

“哦,好的。”刘思源光顾着看盛晚归,竟将接电话的事儿忘到一边,连忙接起。

担忧

吃完饭,天已经擦黑了,南霁云说晚上给她打电话,可到现在都没打来,盛归晚的心里七上八下的,非常的,一会儿想着是不是电话出毛病了,一会儿又想着南霁云是不是碰到什么事儿了。

“你能打一下我电话吗?”盛晚归对刘思源说。

“好呀。”刘思源疑惑不解的拨打了盛晚归的手机。

熟悉的铃声传来,手机没问题呀,难道是南霁云有什么事情耽搁了?

盛晚归面­色­沉郁,疏无喜­色­,刘思源将她不太高兴,为了调节气氛,忙讲了一个自认为很好笑的笑话,讲完了,他自己大笑起来,盛晚归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刘思源有些尴尬,讪讪的问:“不好笑吗?”

“哦,哈哈,好笑。”盛晚归敷衍的­干­笑两声,站起来,说:“那我先回去了,再见。”

“我送你。”刘思源赶忙也站起来。

“不用了,我打车回去。”盛晚归说。

忽地,一串音乐声响起,盛晚归忙抓起电话,一看屏幕上的显示,眼睛里立刻迸发出喜悦的光芒,明亮得犹如璀璨的黑宝石,连忙接通,走到墙角,找了个僻静之处。

“晚儿,吃晚饭了吗?”熟悉好听的醇厚男声传来,听在盛晚归耳朵里,宛如一曲天籁之音,袅袅动听,又像是一阵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浑身的毛孔都炸开了,无一处不通透舒畅。

“吃了,小南叔叔,你呢?”盛晚归屏住呼吸,细细的聆听着话筒传过来的呼吸声,模仿着他的频率。

“刚吃完,这里的饭菜一点都不好吃。”南霁云的声音有些湿润。

“那,你赶快办完事,就能回来吃好吃的饭菜了。”盛晚归脑子晕晕的,沉浸在不知所以的快乐之中。

“嗯,我也想,想赶快回去……见你,一起吃好东西。”南霁云说着。

他的每一个字,盛晚归都竖起耳朵听着,唯恐错过什么。

“事情办得顺利吗?”

“刚跟那边电话联系了一下,明天见面详谈。”南霁云的声音有些疲惫,那些亡命之徒,不是好相与的,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着,倍加小心,最是费心费力。

“那暴乱结束了吗?你住的地方安不安全?”虽然听到南霁云的声音,她的心暂时的踏实了,但还是非常的担心他的安全问题。

“快要结束了,我住在酒店里,很安全,不要担心我,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生病,乖乖的等我回去,知道吗?”南霁云殷殷的叮嘱她,身在国外,心却留在了这边。

“嗯,我会的,你要加小心,求你不许受伤,平平安安的回来,我等着你!”这几个字,盛晚归说得郑重而诚恳。

“一定!”南霁云的声音也很坚定,说:“我明天再给你打电话,今天晚上还有事,你早点睡觉,不要担心我,知道了吗?”

“嗯!”

恋恋不舍的放下电话,盛晚归忽然想到了,还有一个问题没有问,就是在机场送别时他为什么吻上了自己的­唇­。

脸上有些燥热,盛晚归不自觉的抚上了自己的脸,脸上的笑意未退,一抬头,吓得后退一步,只见刘思源像个很铁塔一样站在自己跟前,挡住了前面的光线。

“对不起,吓到你了,是男朋友吗?”刘思源脸上笑着,眼睛里却全无笑意,刚才听到她那样欢喜如春暖花开一般的表情,那样柔的能滴出水来的声音,他心里头酸极了。

“哦,不是的,是我叔叔,他去外地了。”盛晚归解释着。

听到这种解释,刘思源心中的酸意还是未褪去,谁叫的女孩给叔叔打电话是这样的?他真的不信,但是仔细想想,他也没有质疑的立场,毕竟才只见过两次,彼此都不了解,虽然对她非常的有好感,但也还没到爱的程度。

“那我回去了,今天谢谢你的晚饭,很好吃!”盛晚归客套的说,本来她是打算付钱的,可是争抢不过刘思源。

“好,我帮你拦出租车。”刘思源挥手,一辆出租车停下。

盛晚归的兴奋还挂在脸上,跟接电话之前相比,简直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坐上了车,她跟刘思源挥挥手。

“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打个电话。”刘思源在后面对她喊着。

默默的看着车离去,他的心中忽地升起了一丝难以言明的惆怅。

回家之后,盛晚归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话机,调到了国际频道,新闻画面里正在重播着几天下午T国发生两军冲突的画面,看得盛晚归的心又乱了,两军当街便开起火来,道路两旁的店铺被毁得差不多了,好多过路的无辜居民被流弹击中,还有当场死亡的。街道上,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军人,人人惶恐不安。

小南叔叔还说冲突快结束了,骗人,明明就是愈演愈烈!

盛晚归气鼓鼓的坐到沙发上,敲着南霁云的杯子泄气。

不一会儿,电视下面出现了字幕条,外交部提示中国公民,近期最好不要去T国,以免发生危险,撤侨的计划正在部署之中。

唉,盛晚归叹了口气,总有不得不做的事,偏向虎山行,不得已而为之。

又有电话打进来,盛晚归知道不是南霁云,因为他已经说过今天不再打了,看看屏幕,才知道是刘思源。

盛晚归猛然想起来答应了他到家之后要给他打电话的,瞧瞧这脑子,不由得心中又有些愧疚,连忙接起来:“对不起,我到家了,忘了给你打电话。”

“哈哈,没事,知道你平安到达就好了。”刘思源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热情高亢。

“谢谢!那么,晚安!”盛晚归便要挂电话了。

“等等。”刘思源忙说:“你明天有时间吗?今天没问你喜欢吃什么就点菜了,弄得你也没吃好,我想请你吃点你喜欢吃的,餐馆你来选,行吗?”

盛晚归想了想,等待南霁云回来的日子确实很难挨,一个人呆着老是会胡思乱想,倒不如出去听人说说话也好,便说:“那好,不过,先说好了,我请你。”

“那行,那我们明天再具体的约,那明天见了,晚安。”刘思源见轻而易举的又约到她了,便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

盛晚归洗澡刷牙,上床睡觉,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却了无睡意,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之间,看见南霁云面带微笑的朝她走过来,她正要喊她,就见他的头上“哗”的一下子涌出好多鲜血来,就像井喷一样,瞬间,他的身上变染满了鲜血,到处血­肉­模糊,她吓傻了,眼呆呆的看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南霁云伸出手来,往前走,想要抓住她,可怎么走也到不了她的身边,而她的腿脚就像是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也动不了,她快要急死了,头上冒着热汗,使出全身的力气,可还是动不了,甚至嗓子也像是被人堵住了一样,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南霁云的眼睛里凄楚而又哀伤,定定的望着她,忽地,就那么直挺挺的倒下了,眼睛大睁着,却已无焦距。

盛晚归的心中难过极了,拼死的挣脱着,终于大叫了一声……

“小南叔叔”,盛晚归“腾”的一下坐起来,看见熟悉的房间,才知道原来刚才的场景是一场梦,擦擦额间的热汗,心脏还在快速的跳动着。

盛晚归抚抚胸口,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梦,只是因为太担心南霁云了,才会做这种梦,再说了,梦是相反的,在梦中梦见南霁云出了意外,他就一定会平平安安的。

盛晚归走下来,推开南霁云的房门,躺在有些凉意的床上,裹紧被子,闻着上面熟悉的气息,慢慢的心安了。

他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

思念

早上起来,头有点疼,还有些晕乎乎,盛晚归打开电视,搜索着T国的新闻。

没有新闻就是最好的新闻。

大清早的,虽然很想念南霁云,但她也不敢贸然的给他打电话。

一个人无聊的在空荡的客厅里走了几个来回,她决定去那家很喜欢的粥铺吃早餐,她不怕浪费时间,时间多过一秒就代表着距离南霁云回来的时刻近了一秒。

出了门口才发现,天­阴­沉沉的,空气很气闷,细细的下起了小雨,在头顶上,笼罩成了浓浓的烟雾,雨点虽然细小,却更能沁入人的衣服里,湿湿潮潮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盛晚归没带伞,也懒得回去拿,站在原地挣扎了一会儿,反­射­­性­的摸了摸正在长长的头发,还是决定回去拿。

小时候一次调皮,跑去淋雨踩水,玩得正高兴,被南霁云抱了回来,恐吓她说:“淋多了雨会变秃头的。”那时候,她又长又黑亮头发,对它爱惜极了,便再也不敢淋雨。可惜,那么好的头发,在她怀孕的时候狠狠心的剪掉了,现在又重新开始留起。

取了伞,盛晚归坐上了出租车,直奔那就粥店而去。

下了车,远远的就看见那家粥店的外卖窗口排起了长队,有打伞的,有未打伞的,老头、老太太的居多,鲜少有年轻人,盛晚归想着小南叔叔排在这一众老人家里面的情形,不仅觉得好笑。

店里面同样的,人很多,盛晚归四下看着,也没有一个空位,正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就听见一个激动得有些颤抖不稳的声音叫着她。

“盛晚归,到这儿来。”

循着声音望去,正看见伍辉乾激动得有些泛红的脸庞,他一个人占据着一个四人房主,正站起来笑着朝她招手。

盛晚归走过来,很意外的问着:“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先坐,想吃什么,我请你!”伍辉乾热情的招呼着她。

盛晚归点了粥和包子。

伍辉乾说:“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太远,最近天天在这里吃早餐。”

说完,有些紧张,搓了搓手掌,说:“其实我有一次听你说过喜欢吃这里的早餐,就想着能不能在这里碰见你,没想到,就真的碰见了。”

“哦。”盛晚归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便低下头喝粥。

伍辉乾忙殷勤的将咸菜碟子推过去,说:“尝尝这个,配粥吃特别好。”

“谢谢,你最近工作挺好的吧。”盛晚归觉得冷场会更加的尴尬,忙刻意的寻找着话题。

“嗯,很好,马上就转正了,说起来,还是得谢谢你。”伍辉乾说着,目光一刻不移的看着盛晚归,越在近处就越觉得她漂亮,以前他们见面时都有南霁云在,他的气场太强大,让伍辉乾不敢直视盛晚归,只能偷偷的打量,今天终于能够明目张胆的看了。

盛晚归感觉到了伍辉乾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反感,忙抬起头来,故意的问:“你不吃吗?”

“吃,哈哈,吃。”别人捉个现行,伍辉乾忙尴尬的低下头。

过了一会儿之后,想到一个重要问题,又抬起头来问:“南总呢?怎么今天没跟你一起来?”平时南霁云都是寸步不离的,盛晚归单独一个人出来吃早餐,确实让人感到意外。

“他出国了。”

“噢,我说的,怎么在公司没见到他呢。”伍辉乾脑子迅速的转着,也许这是个好机会,忙说:“那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吃饭,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盛晚归摇摇头,说:“不了,我还有事。”

伍辉乾心中失望极了。

盛晚归这顿饭吃得食不知味,平时最喜欢喝这家店的粥,南霁云第一次买回去的时候,两人份的,都被她吃掉了,以后南霁云再去卖都是买三份,今天却喝了几口就饱了。

“那,我先走了。”盛晚归擦擦嘴角,站起来说。

“呃……这么着急走?再吃点吧。”伍辉乾着急的说,好不容易逮到的机会,伍辉乾恨不能多呆一分钟。

“不了,你慢慢的吃吧。”盛晚归拿起伞走出门外。

伍辉乾只能看着她的背影远去,过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来,拨通了电话。

“表姐,你知道南总出国的事吗?”

“对,没带盛晚归去,刚才看她一个人在吃早餐。”

“嗯,好的。”

外面的雨下大了,敲打在高处的树叶上,形成一条银线,垂直的滑成了一条河。

路面湿滑,来不及流进下水道里的雨水在低洼之处积成了一潭水坑,这样的天气合该待在家里睡大觉,何苦要出来趟雨。

虽然下着大雨,街上的行人依然很多,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的上班族们提着裤脚,在路面上跳来跳去,寻找没有积水的落脚点。

看着他们,盛晚归忽然想到了自己,回来这么长时间了,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还有出去工作的想法之外,想在竟然一丝一毫的想法都没有了,难道真要一辈子赖着小南叔叔吗?她相信,即使小南叔叔要结婚,也会将她妥善的安排好的,自己就这样的想留在他身边,难道就是因为喜欢这种安逸的没有压力,不会为钱而苦恼的日子吗?

她真的不知道,她从小就胸无大志,只想着吃喝玩乐混日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也没什么特长,毛笔字练习了很多年,依然写得乱七八糟,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脸蛋长的还行,从小到大经常被人夸漂亮,但那又有什么用?站在叶馨岚面前还不是一样的被比了下去?

雨滴滴在雨伞上,“噼里啪啦”的响着,像是过年时候放的鞭炮一样,盛晚归想着,现在的T国是怎样的天气呢。以前,碰上这样的天气,南霁云会将她背在背上,他的后背就像是一座无比伟岸的高上,给她坚固结实的依靠。

盛晚归低着头,走在马路边上,猛然的惊觉,小南叔叔虽然不在身边,但却时时刻刻的影响着她,不知不觉的,就会想到他,他的话语都像是刻在脑子中的烙印一样,让她不自觉的就去听从。

一辆汽车疾驰而过,溅起了阵阵的泥点,全部打在行人的身上,盛晚归身上也溅了很多,有人追过去谩骂着,可车子已经驶出老远了,就是骂他也听不见,只能说这司机太没有公德心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诅咒他下次雨天的时候也被人溅得一身泥!

盛晚归掸掸身上的泥,学着别人的样子,也挽起裤脚,站在路边等待空的出租车,可这种天气下,车太难打了,各个都拉着客人。

正犹豫着要不要打给司机让他来接的时候,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在盛晚归跟前慢慢的停下来。车窗摇下来,一张美丽的脸探出来,很惊讶的说:“晚儿,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是叶馨岚,见到她的瞬间,盛晚归的心陡然一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见她或者提到她的名字,下意识的都有些抵触的情绪。

“我在等出租车。”

“赶快上来,我送你回去,这个时候打车别想,车少人多。”叶馨岚说着。

盛晚归犹豫了一下,还是收起伞来,上了车子。

“我本来就是要过去看你的,你小南叔叔出国了,你一个人在家,我有些不放心。”叶馨岚和蔼的笑着说,像是一个亲切的长辈。

“哦,他都跟你说了?”盛晚归心头有些不是滋味,南霁云去的很匆忙,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告诉给叶馨岚的。

“呵呵。”叶馨岚用笑声来代替回答,接着问:“我本来想昨天晚上去看你的,结果有事儿耽搁了没去成,你睡得还好吧?自己一个人不害怕吧?”

听着叶馨岚问着只有小南叔叔才会问到的话,盛晚归的心里愈加的不舒服,淡淡的回答说:“睡得很好。”

“呵呵,那就好,我还怕你小南叔叔回来怪我没好好照顾你呢,等他回来你可别跟他报告我昨天没过来的事情,会挨骂的。”

“不会的。”盛晚归转头看着窗外,这密密麻麻的雨就像是下在了她的心头一样,心里头湿漉漉的,形成了一个水潭,越积越多,越积越多,几乎就要溢出来了。

发现爱

叶馨岚待到了下午才走,一会儿帮她打扫卫生,一会儿又帮她洗衣服,一会儿又要帮她做饭,仿佛要完全替代小南叔叔一样的照顾她。

盛晚归躲进了卧室里,任这个只有两人的气息的房子中充斥进别人的味道,到现在都没收到南霁云的电话,刚才打过去,响了半天也没人接,让她的心情愈加的糟糕。

叶馨岚一边­干­活,一边欢快的哼着歌儿,她知道盛晚归不欢迎她,甚至是充满敌意的,就像是一只面对侵犯了自己领地敌人的小狮子一样。

她也知道,要□两人之间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她原先劝阻伍辉乾,但现在自己却一脚陷了进去,她认为,南霁云和盛晚归之间是不可能的,即使他们再相爱,终究还是不可能在一起,她求的,不是让南霁云现在就爱上她,而是和她在一起。

尽管有些卑鄙,但叶馨岚想着,为了得到一个人,使出些小手段也是必要的。

“馨岚姐,我要出门了,你要自己待在这里吗?”盛晚归走出门开,对叶馨岚说。

已经是很明显的在逐客了,叶馨岚忙说:“我也正要走,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现在外面虽然雨停了,但是路还是不好走。”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去。”盛晚归说。

“那我晚上再过来看你。”叶馨岚说。

“别,你忙你的吧,没准我小南叔叔晚上就回来了。”

“噢,那好吧。”叶馨岚只得换了鞋,走出门去。

盛晚归目送她走出门去,将门关好,打开了电视机,关注T国的局势,上面说局势基本稳定,两军的交火基本结束,正在进行谈判之中,混乱的秩序也得到了控制,一批抢劫华人商铺的暴民也被抓起来很多。

盛晚归长舒了一口气,真是个好消息,起码小南叔叔不处在危险之中了,但为什么还不给自己打电话?是有事耽搁了吗?

看看窗外雾蒙蒙的天气,才下午2点多,天­阴­的就跟黄昏一般,像是有雨滴会随时的滴下来,从楼上望去,满世界都被雨水冲洗地­干­­干­净净,绿绿的叶子愈发青翠欲滴,娇弱的花朵激励过风雨,愈加的艳丽动人。

地面的水汽上升,形成了一层厚厚的烟雾笼罩在都市的上空,紧迫的压着这座城市,望天空上瞧去,人就会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盛晚归看看毫无动静的手机,决定再打一个试试。

从声音上看,手机是开着的,但却无人应答,黯然的挂掉,忽然手机响了,盛晚归心中一喜,眼睛里猝然出现一簇火苗,但很快的火苗熄灭,眼神黯淡下来。

“刘思源,你好,有事吗?”

“你没忘了我们今天晚上要去吃饭吧?”

盛晚归她真的忘了,今天满脑子都在想着南霁云,没有一刻的空闲,早把和刘思源约好的事抛在脑后。

“对不起,我去不了了。”盛晚归愧疚的说。

这时候,“嘟嘟”的声音传来,有电话打进来,盛晚归还来不及听刘思源说些什么,便迫不及待的接听了新电话。

“小南叔叔。”盛晚归叫了一声,声音忽然的就哽咽了。

“晚儿,怎么了?”听到她声音不对,南霁云赶忙说。

“没事,就是有点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盛晚归调整好情绪,尽量让自己高兴起来。

“估计还得再待两天,今天和他们见面了,但还没谈拢,明天继续,刚才在和他们商谈之中,手机静音了,没接到你的电话。”

“嗯。”

“晚儿,今天看到一条项链,很漂亮,我想着你戴上一定很适合,回去送给你。”南霁云的声音沙哑。

盛晚归想象着他想在一定皱着眉头,揉着太阳|­茓­,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忽地心中一酸,眼泪险些掉下来:“嗯!”

挂掉电话,盛晚归疯狂的想念着南霁云,比人生的任何时刻都要想念他,想念得自己的心里闷闷的钝钝的疼,一行眼泪滑过脸颊,盛晚归鼻子酸酸的,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呼吸不息,使劲的吸着鼻子。

“盛晚归”,一个试探­性­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来,下了盛晚归一跳,拿起手机来一看,发现和刘思源还正在通话之中。

“不好意思,刚才接了个电话。”盛晚归说。

“没关系,你怎么了?哭了吗?”刘思源轻声的问着。

如潮般的思念快将盛晚归压垮了,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的想念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是那里,只觉得心里头很烦,很乱,只想找个突破口将心中的闷气发泄出来,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的脆弱,听到南霁云的声音竟然会哭出来,早就过了哭着找妈妈的年代,怎么还会有这样的情绪呢,是因为太过依赖他的缘故吗?

南霁云不在的时候,盛晚归私下里攒积着话题,听到的笑话,看到的有趣的事儿,她都暗暗的记在心里,想等他回来的时候跟他分享,也想把这些天来因为想念他而积攒起来的闷气,一股脑儿的抛向他,还想扑进来温暖的胸膛里,把眼泪鼻涕都擦在他的衣服上,还想……问问他为什么吻了自己的嘴­唇­,还想……

盛晚归的脸忽然红了,摇摇头挥去脑子中不该有的念头,是太过思念他的缘故吧?一定是的!

“你过来,我请你吃饭吧!”盛晚归深呼一口气,改变了主意。

“好啊,我马上过去。”没想到,只□来一个电话就让盛晚归改变了主意,刘思源想着,还是昨天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打开的吗?

吃饭晚饭,刘思源提议在大街上走走,盛晚归同意了,傍晚的时候,微微的还有些光明,天空开始泛晴了,浊气上身,露出又黑又蓝的天空来,被雨水洗刷过的空气,清新怡人,隐隐的还能闻到泥土的香味。

刘思源和盛晚归并肩走着,盛晚归很不习惯走在他的右侧,总觉得有些别捏,便稍稍的慢下来,走在刘思源的后侧处。

和南霁云上街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放在左边,以前不明白,后来的才知道是为了保护她,逐渐的就习以为常了。刘思源这么个高大的人走在她的右侧,让她很有压迫感。

“刘思源,你喜欢过谁吗?”盛晚归问着,她其中心中已经隐隐的觉出自己对南霁云的感情变了,但她没有喜欢过谁,不知道哪样的感觉才叫做喜欢,急于找一个人问问。

“当然了,谁都喜欢过的吧。”刘思源停下来,等着她跟上来。

“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呢?”盛晚归抬起头,目光是单纯的求知。

如果不是她的目光太过纯洁,刘思源简直就以为她再在试探自己。

“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你一看到他,就会有触电的感觉,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想和他一起分享,当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眼里只能看到他,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就会揣测着他在­干­什么,看到他和异­性­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吃醋,有时候还会想他想得睡不着觉……”

一句话就像一个铁锤,种种的砸在盛晚归的心里,这些感觉,她都有,难道,她真的喜欢上了南霁云?可他是自己的叔叔呀,不可能呀,自己一直都把他当成父亲、哥哥,怎么可能?

她呆立在当场,大大的眼睛瞪着,眼神定在一处,却没有焦距,脑子乱成一团,心也怦怦的跳得乱了节奏。

刘思源见她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僵立在那里,忙出声叫着她。

盛晚归清醒过来,慌乱的看着刘思源,唯恐他发现自己的心事,忙说声:再见,便步履匆匆的慌忙逃走了。

留下莫名其妙的刘思源,停了一会儿,慢慢的跟上来。

生命垂危

盛晚归急匆匆的走着,方寸大乱,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唯恐和别人一对视,便会被人窥见心事一样。

回到了家,才敢大口的呼吸,倒在沙发上,抚着胸口,摸着热得像火炭一样的额头,眼睛里像蓄着一池的春水,大睁着,看着天花板,耳边充斥的都是在自己的心跳声。

此时此刻,她非常的想听听南霁云的声音,但拿起电话却又放下了,她被他听见自己那如鼓的心跳声。

如果小南叔叔知道了自己对他的心意变得这么复杂,他会怎么想?是摸摸自己的头发,告诉自己在胡思乱想,还是生气的斥责,渐渐的疏离,还是一把将自己抱在怀里?

他们从小在一起,虽然中间有4年的断层,但如果喜欢他,为什么以前不觉得,非要等到现在才开始呢?是因为叶馨岚的出现刺激了自己吗?其实只是对小南叔叔有很强的占有欲吧,不想让他被叶馨岚抢走,所以才这样的吧。

柜子上,放着一张她和南霁云的合影,她走过去,将照片拿过来。

照片是几年前的,南霁云不喜欢照相,所以他的照片很少,面对镜头的时候,表情非常的不自然,眉头深锁,双­唇­紧闭,像是在和谁生气一样,旁边的盛晚归却是笑颜如花,笑得春光灿烂。

盛晚归抚摸着照片中的南霁云,目光有些痴迷,越看越觉得觉得南霁云非常非常的英俊帅气,比电视上的一众明星还要好看。她不自觉的,隔着玻璃,吻在了南霁云的脸上,冰凉的触感,一下子让她迷乱的脑子清醒过来,连忙丢掉照片,跑进房间,跳上床,用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严实。

眼前漆黑一片,就仿佛将不能告人的心意都隐藏于黑暗的角落之中,只有自己知道,或是兴奋或是难堪,都只有自己独享。

在被子里,闷得快要透不过起来了,盛晚归才探出头来,狠狠的吸了两口微凉的空气,脑子就像是在坐过山车一样,晕眩着,始终停不下来。

盛晚归捂住脸庞,一会儿偷偷的笑,一会儿又怔怔的发呆,一会儿哀伤不已。

忽地,一阵突如其来的铃声把她吓了一跳,连忙将手机拿起,是个不认识的号码,盛晚归接起。

“盛小姐,我是刘秘书,你刚刚看新闻频道的新闻了吗?”这个男的声音非常的焦急。

“没有呀,怎么了。”盛晚归的脑子还有点晕,一时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打电话。

“你现在打开电视看看,还在播放着,南总……他,好像出事了!”

什么?盛晚归脸­色­立时煞白,忙不迭的从床上跳下,被被子拌了一下,直挺挺的前倾,摔倒在地,膝盖处立时青了一片,盛晚归一点也觉不出来疼痛,马上跳起来,跌跌撞撞往客厅里跑。颤抖的双手按住电视的开关,却怎么按电视都没反应,盛晚归急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一边哭,一边反复的按着,又着急又生气,狠狠的捶打着电视机,略略的冷静一下,才发现没有Сhā电源,忙将Сhā头Сhā上,眼巴巴的盯着电视机,心里头七上八下的,额间出了细密的冷汗。

拿到遥控器的时候,她的手抖成一团,一点都使不出力,仿佛那个按钮有千斤的重量,盛晚归闭上眼睛,搓着起了­鸡­皮疙瘩的胳膊,狠了狠心,转到了新闻频道。

“一南姓华裔男子今日在居所中被一群当地居民围攻,期间枪械走火,导致南姓男子身受重伤,现已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至截稿时间为止,此男子还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生命垂危……”

报道中所配的背景正是南霁云T国居所的画面,她虽然没去过,但是看过照片。

盛晚归立时脚下一软,软趴趴的瘫坐在地上。

“生命垂危”这四个字就像一把把铁锤一样,敲打着她的心,让她的心一突一突的剧烈的疼痛。浑身剧烈的颤抖着,上牙打着下牙,发出“哒哒哒”的怪声,从喉间溢出的抽泣之声和这种声音混合在一起,无比的诡异。

冷,冷极了,盛晚归觉得自己好像被扔到了北极一样,从脚心到头顶,都被置于零下40度的温度之下,冷得让人难以忍受。

痛意从心底渗透出来,直传到身体的各个部位,而后,身体痛得麻木了,一点知觉都没有。她很想站起来,她知道自己这样也无济于事,可是却站不起来,腿像是不听大脑支配一样,任凭怎么捶打,怎么掐挠都感觉不到疼,只在腿上留下一道道青紫的痕迹。

她急了,记得心脏都纠结在一起,双手撑地,挪蹭着前行,慢慢的挪移到够得到桌子的地方,扶住桌面,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使出全身的力气,额间布满了细汗,鼻息凝重,手臂酸疼,依然站不起来。

不行,必须要找人来帮助自己,四下里寻找,发现手机被摔在离自己不远处的地面上,盛晚归蹲下来,身体前移,伸长了胳膊,将手机拿在手里,随便的拨了一个号码,里面一个冰冷的女声说着: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拿下来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四个字:小南叔叔。

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盛晚归的手抖做一团,手机被甩在了地上,一串串眼泪顺着脸颊流进嘴角,很苦,很咸。

忽地,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响起,同时间,手机也响了。

盛晚归连忙接起,一个焦急的男声传来。

“谢天谢地,你总算接电话了,盛小姐,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的话语被盛晚归打断:“帮帮我,我要去找他,帮帮我。”

“盛小姐,你冷静一下,我就在门外,你来帮我开开门,我们慢慢说。”

“我现在……站不起来。”说一句话,耗费了盛晚归全部的­精­力,她支撑不住了,“咣当”一声,晕倒在地,头磕在地板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盛小姐,盛小姐,你怎么了……”通话还在进行中,只是刘秘书已听不到回应。

等盛晚归悠悠醒转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两个男人站在旁边,焦急的望着她,见她睁开了眼睛,都惊喜的凑过来。

是刘秘书和刘思源。

一看见刘秘书,盛晚归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慌忙的坐起来,抓住他的胳膊,急切的说:“帮帮我,帮我买张机票,我要去T国看他!”

刘秘书面有难­色­,说:“盛小姐,你身体太虚弱了,先好好休息一下,我正在同T国那边联系,等有了确切的消息你再去也不迟。”

盛晚归摇着头,说:“不行,我现在就要去,他有生命危险,我要去看他!求求你,刘秘书,帮帮我。”她满眼含泪,用乞求的目光可怜兮兮的望着刘秘书,摇着他的胳膊。

刘秘书还是不能同意,说:“要是南总知道了,他会怪我的,那边现在两个军队之间又开战了,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刘思源也在一旁劝着:“你就留在国内等消息吧,他会吉人天相的!”

盛晚归痛哭失声,含糊不清的说:“他都快死了,你还怕他怪你?求求你了,帮帮我吧!”

刘秘书拿好盛晚归的证件出门去了,刘思源坐到床头,劝着她:“别太难过了,他会吉人天相的!”

盛晚归也不理他,只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掩着面,无声的流泪。

原来,刚才盛晚归匆忙的就走了,刘思源有些不放心,就跟她后面,护送着她,见她进了楼门,才放心的停下脚步,一时无视,便坐在长椅上观赏周围的花花草草,正要往出走的时候,正看见他的堂哥行­色­匆匆的往过走,他连忙迎上去,刘秘书跟他大概的说了情况,他便自告奋勇的跟过来,在门口听到刘秘书打电话,才知道原来他们找的是同一个人。

门打不开,他们就去找了个开锁匠,好说歹说,还骗他说里面的人要自杀才将门打开,进来时,便看见盛晚归倒在地板上,脸­色­青白,呼吸短促,浑身冰冷,像个死人一样,忙将她抱到床上。

出国寻叔

幸好之前南霁云帮盛归晚办过护照和签证,买好机票,刘秘书急匆匆的赶回来。

刘秘书走后不久,盛晚归就让刘思源帮她到了一杯热水,热呼呼的下肚,身体暖和了许多,身上的力气也恢复了些,动动腿,能下地走了,便洗了洗脸,打电话要了外卖,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她知道,自己悲伤下去是没用到,要去T国,就必须让自己的身体好起来,让自己的心坚强起来,生命垂危就代表他还活着,一定要让他活下去,如果他死了,盛晚归想着,可能自己也活不了了。

听到敲门声,她赶忙扔下筷子,跑了出来,看到大汗淋漓的刘秘书,忙急切的问着:“机票买好了吗?”

刘秘书擦着汗,说:“票是买好了,最近的航班,明天一大早,我没有护照,没法陪你去,但是你自己去行吗?”

要在平时,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的国家,盛晚归是想都不会想的,而且她不会t语,英语也只会简单的几句。去那边,都是陌生的脸孔,陌生的语言,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但是现在盛晚归无所畏惧,只要能见到南霁云,她龙潭虎|­茓­也敢闯。

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说:“没事,不是听说那里有很多会说中国话的人嘛,大不了一路问过去。”

刘思源一直默默的站在一旁,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虽然只跟盛晚归见过几次面,但心里很确定,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但他看出来了,盛晚归心心念念的都是他的小南叔叔,所以才一听到他出事的消息就不管不顾的想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

他的心里很失落,就像是失恋的感觉,但对盛晚归却又多了一重认识,原先只以为她是衣食无忧的公主型的女孩,现在又对她多了份敬重。

天已经黑透了,刘秘书说好明天过来送盛晚归去机场,便和刘思源一起告辞出来。

月高无风,一片薄薄的云彩遮住月亮,看得出,明天会有个好天气。

刘思源探头看看了天空,说:“他们是恋人吧?”

刘秘书摇摇头,说:“不是,是叔侄关系,可是谁都我们这些公司的老人都看得出来,盛小姐对南总的重要­性­。”接着,跟他讲述了四年前盛归晚离家出走后的情形。

刘思源听后,愈加的失落,心中的惆怅就此彻底的种下了。看到她那么悲伤,自己却一点忙都帮不上看,还得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去异国他乡,刘思源心里很不好受。

他们走后,盛晚归又拨打了南霁云的手机和他家里的固定电话,都没有通,止住涌动的泪水,找出她藏起来的安眠药,这是偶然间在南霁云的房间里发现的,当时就被她收了起来,警告他以后不许再吃,南霁云笑着说:“你回来,我就安心了,当然不用在靠药物入眠了。”

想到这里,盛晚归的眼睛又湿润了,早知道会这样,四年之前就是赶她走,她都不会离开,她跪在地板上,双手合十,心中默默的乞求着神灵,保佑她的小南叔叔逢凶化吉,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之后,她站起来,狠狠的把泪水擦掉,仰头将安眠药吃下去,回到房间里,在床头一左一右放上两个闹铃,之后就躺在床上,让自己的脑子一片空白,静静的等待着睡意来袭。

第二天,当闹铃响起的时候,她立刻醒转,从床上跳起来,匆匆的洗脸刷牙,挎着简单的行李便走到门口去等刘秘书的车,唯恐晚了,误了班机。

刘秘书把她送到机场,很不放心的叮嘱她,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遇到什么事情,就去大使馆寻求帮助。

盛晚归朝他笑着挥挥手,登上了飞机。

盛晚归只坐过一次飞机,是十三岁那年,南霁云要去外地参加一个书画展,爷爷住院了,南霁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便多买了张机票带她一块去。

她至今还记得,她的座位在机翼的窗户边,一转头,便看见机翼上锈迹斑斑的螺丝,看见机翼抖动就担心得不得了,唯恐它忽然的断裂下去,心里头有些害怕,也有些紧张,紧紧的搂住南霁云的胳膊不肯松开,巨大的轰鸣声震得耳朵很疼,小南叔叔便捂住她的耳朵,让她靠在自己的腿上,告诉她:“睡醒一觉就到了。”

这次,她的座位扔在机翼旁边,只是,身边没有了为她捂耳朵的人,盛晚归愣愣的看着窗外,等待着飞机起飞。

“嗨,你好!”一个欢快悦耳的女声在耳畔响起。

盛晚归转过头来,却看不清楚她的样子。

“你怎么哭了?”那个女声问着,接着递过一张面巾纸来。

盛晚归接过,擦了擦眼泪,微笑了下,说:“你好。”

这才看清旁边坐着的这个女生大约跟自己年纪差不多,长长的头发梳成一个马尾,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稍稍的有些胖,是很可爱的那种类型。

“我叫林思雅,很高兴认识你!”女孩爽快的笑着,热情的伸出手来,介绍着自己。

盛晚归连忙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热,很软,手感很好,像是握住了一颗大大的棉花糖,说:“我叫盛归晚。”

“哈哈,刚才在候机室里我就注意到你了,举得你长得好漂亮,没想到跟我坐同一架飞机,咱们真是有缘分,对不对?你去T国­干­什么?也是去读书的吗?那边现在挺乱的,应该不是去旅游的。”林思雅叽叽喳喳的说了一大堆,自问自答式的,盛晚归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了。只朝她笑了笑。在这寂寞的路途上有人跟她聊聊天,她觉得心里头好受些。

“嗨,你看我,老毛病又犯了,我就爱自己胡乱猜测,我在那边留学,前两天家里有事,就回来一趟,你呢?去­干­嘛?”林思雅的嘴边始终挂着一丝笑容,两边嘴角一边一个浅浅的酒窝,非常好看。

“我去那边找我小南叔叔。”盛晚归说,虽然刚聊了几句,但她很喜欢眼前这个率真的女孩。

“你叔叔在那边­干­嘛?也是留学吗?”林思雅眨眨圆圆的眼睛,好奇的说。

“不是,他去回家拿东西,可是……受伤了。”盛晚归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哎呀,你别哭呀,伤得严重吗?”林思雅说。

“说是生命垂危。”盛晚归捂住脸,眼泪顺着手指缝滴了下来。

“对不起,你别哭别哭,你叔叔他一定会没事的,我的感觉一向都很准的,你相信我。”林思雅手忙脚乱的帮她擦着眼泪,安慰她。

听到她的话,盛晚归仿佛看到了光明,连忙抬起头来,握住她的手,急切的问着:“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林思雅有些得意的说:“前年,我们家的小狗走丢了,我妈急得要死,说一定是被谁抓去吃­肉­了,我跟她说,肯定没有,过两天准能自己找回家,果然,过了两天就自己跑回家了。”

虽然她的话听起来有点不靠谱,但盛晚归仍受到了安慰,她感激的对林思雅说:“谢谢,承你吉言!”

总共只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很快的就到了。

盛晚归跟在林思雅后面,走出了机场。

“那个……”盛晚归犹豫着,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什么?你说。”林思雅转头来瞪大眼睛看着她。

“能不能请你……当我的向导,我哪里也不认识,也不会t语,我可以付给你钱的,多少都行,可以吗?”盛晚归小心翼翼的说。

“嗨,原来是这个事呀,正好我早来两天,还有时间,咱们这么有缘分,帮你是应该的,别跟我提钱,找到你叔叔,请我大吃一顿就行!”林思雅爽快的说。

“真的真的谢谢你!”盛晚归激动不已。

盛晚归这二十几年的人生里,一直都能遇到真心对她好的人,南霁云、张三儿还有眼前这个女孩,替她遮挡了很多风雨。盛晚归由衷的感激他们。

找人

坐上出租车,盛晚归决定先去小南叔叔的家里去打听他住在哪家医院,她把地址拿给林思雅,林思雅看着,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

“你叔叔是什么人呀?这个地段可是著名的富人区!”

“我叔叔的爸爸是华侨商人,可能比较有钱吧。”盛晚归说,她一直知道南霁云有钱,但从没关心过他有多少钱。

林思雅搞不懂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再问了,唔噜哇啦的跟司机报上了地址。然后看着窗外,一路上跟盛晚归介绍着路边的风景。

果然是亚热带的城市,街上的行人都穿着薄薄的T恤衫,路边上到处是盛开的花,难怪被称作花园城市,只是,几处尚未拆除的作为两军交战用时的屏障用的围栏,还是暴露了不久之前,这里曾经发生过战争,虽然已经停止了,信任总统已经上台,但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硝烟的味道。

据林思雅说,信任的总统是亲华派,上任之后,会很有利于在T国的华人华侨。

看着窗外,盛晚归想着,小南叔叔就是在这个地方渡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的吗,这让他也觉得这里很亲切。她的心在不可遏止的狂跳着,心中矛盾急了,一方面渴望早点见到小南叔叔,一方面又怕听到有关于他的噩耗,手脚冰凉,双腿颤抖着,却极力的想让自己正常一些,炎热的天气之下,她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却还是觉得冷。

“你看,那就是我们学校。”林思雅指指路边一个摆放着两只石狮子,像是牌坊一样的建筑说:“最初是几个老华侨出资修建的,现在已经成了T国最有名的大学。”

“真漂亮!”盛晚归心不在焉的敷衍着。

“对了,你说,你叔叔的爸爸是华侨商人,叫什么名字呢?没准也是我们学校的出资人之一呢。”林思雅突发奇想说,转过头来,却看见盛晚归的脸­色­青白,身体像是打摆子一样不停的颤抖着,忙摸摸她的手:“天呀,这么冰凉!你没事吧?用不用去医院?”

盛晚归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说:“我没事,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林思雅又重复了一边,盛晚归尽量的把注意力放在她的话上,专心的倾听着,说:“应该不会吧,没这么巧吧,他父亲的名字叫南怀滇。”

“天呀,天呀,我说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吧,我们学校的第三大出资人就叫南怀滇!”林思雅激动得快要跳起来了。

“真的吗?”盛晚归也非常的高兴,她说话这么准,那也就是说小南叔叔会没事的,她的心获得了许多的安慰。

“当然了,不信,找到你叔叔后,我带你去我们学校看碑上刻着的铭文,上面都写着呢!”林思雅说。

“嗯!”盛晚归点点头,说:“如果他平安无事,我一定跟你去参观学校。”说着,握住了她的手,对她笑笑。

盛晚归很不习惯和除南霁云之外的人有肢体接触,女生也一样,可是现在,她觉得这个女孩无比的亲切,不自觉的就抓住了她的手。

这段路程,既漫长又短促,就和盛晚归的心一样,既想早点知道南霁云的消息,又害怕得到自己不能承受的后果,矛盾而又混乱。

还好,身边有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否则,盛晚归要被这心情折磨得疯掉了。

出租车停下,盛晚归付了钱,同林思雅一起走下车来。

大门紧闭着,可以眺望到里面的白­色­建筑,和照片里面的一样,奢华而漂亮,只是,大门之上,明显有碰撞过的痕迹,旁边的围墙之上,也被撞到,露出了里面的石灰,盛晚归心中一震,深吸一口气,抚着胸口,用颤抖冰凉的手按着门铃。

一声、两声、三声……巨大的铃声响在空荡荡的半空中,便是聋子也能听见了,可还是没人来开门。

林思雅说:“看来里面是没人,要不我们去别处找找,你还知道其他的地址吗?”

盛晚归不死心的继续按着,一边按,一边使劲的砸门。

林思雅按住她的说:“说,别敲了,里面没人,你再敲也没用。”

盛晚归颓然倒地,说:“可是我不知道他住在哪家医院,除了这里,我不知道去哪里还能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啊?这样呀?你叔叔他叫什么名字?要不我们去警察局问问。”林思雅说。

盛归晚蒙住脸,靠着大门坐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拉着林思雅就往外走,说:“你知道这里哪儿有报刊亭吗?他的消息国内都报道了,这里不可能不报道,或者我们可以从哪里得到信息,事情是昨天发生的,找今天的报纸就应该会有。”

“哇,你真聪明,这都能想到,刚才咱们来的时候,路过一家商店,里面应该有卖日报的。”说着,林思雅走到了前面,两人小跑着,往商店而去。

冲进了商店,一眼就看到了摆放报纸、杂志的地方,马上跑过去,翻了半天,林思雅遗憾的说:“好像是卖完了。”接着,有叽里咕噜的跟营业员说了一通,转头对盛晚归耸耸肩膀说:“人家说,日报都卖完了,没卖完的也被回收了,这个时间不可能买到的。”

这怎么办呢?盛晚归脑子急速的运转着,却想不到什么好办法,忽然,她看见窗外一个黑黑的男人手里捏着一份报纸,上面配着一副照片,依稀可见是从救护车往下抬人的场景,盛晚归赶紧冲出来,跑到男人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中的报纸。

林思雅不明所以,也跟着跑出来,叽里咕噜的跟那人用T语说着抱歉,那人白了他们一眼,转身走了。

“你快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盛晚归颤抖的将报纸递给林思雅。

林思雅快速的浏览了一下,说:“对,这篇报道说的就是南姓华人受重伤的事儿,你仔细看看这张照片,是你叔叔吗?”

盛晚归慌忙接过,那张照片上,看不到伤者的脸,只露出了腰部以下的位置,那人穿着深灰­色­的西裤,黑­色­的皮鞋。

不像是小南叔叔,他的腿没有这么粗,鞋码比这个要大。

“这上面写了送到什么医院了吗?”盛晚归问着。

林思雅又接过报纸来看,说:“这上面倒是没写,但我知道这是哪家医院,门口有石狮子的,本市只有一家,也是家华侨医院,我们生病,一般都去那里看。”

盛晚归点点头,说:“那你赶紧带我去吧,这张照片上的人应该不是他,我要去见见,确认一下。”

既然这张照片上的人不是他,那是不是新闻里面搞错了呢?他是不是没有受伤,只是暂时联系不到而已?想到这里,盛晚归心中升起了一丝希望,心“怦怦”的跳着,恨不得马上的飞到医院去。

到了医院门口,盛晚归有种错觉,还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国内,这里穿梭往来的,竟都是华人的面孔,当地人和华人的面部差异比较大,一看就都能看得出来。

林思雅给她介绍说:“这里的医生护士差不多都是华人,不是华人也是拥有华人血统的,这里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说中文。”

两人急匆匆的走进来,找到咨询台,忙问着昨天送来的南姓华人的情况,因为这件事情比较轰动,在华人圈子里的影响也比较广,所以他们一说,咨询台的护士小姐便将他的情况告诉了他们:

腹部中枪,幸好及时被送进医院,已经做了手术,但还没有过危险期。

“我们能去看看他吗?”盛晚归问着。

“不行,他在加护病房里,谁都不能去。”护士说。

“那,能问问他多大年纪,长相、身高什么的吗?这个女孩看到新闻大老远的从国内跑过来,怀疑这个南姓华人是她叔叔。”林思雅跟护士说。

护士看了盛晚归一眼,有些动容,说:“本来,病人的资料是保密的,但,我帮你查一下。”

“谢谢,谢谢!”盛晚归忙不迭的说着。

护士翻看着病人的资料卡,说:“这上面没有确切的资料,因为当时没有病人的家属在傍边,他身上也没有证件,只大约的看出年纪在四十多岁,身高,大概有175厘米左右……”

“四十多岁?我小南叔叔还不到三十岁,他身高是183厘米,那他两鬓便有白发吗?”盛晚归急切的望着,眼睛里面闪动着光芒,心激动得都要要跳出来了。

护士回想了一下当时将病人推进来的情景,说:“好像是没有,他头发很黑的。”

“太好了,小雅,他不是小南叔叔。”盛晚归激动得抱着林思雅跳起来,喜极而泣。

但是,小南叔叔去了哪里呢?这人不是他,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没有危险呢?

盛晚归和林思雅从医院出来,想要再打一下南霁云的手机,却发现不知道何时,手机已经没电关机了。

笨蛋大笨蛋,盛晚归狠狠敲着自己的脑子,怎么会连这么重要的事儿都忘了呢?没有充电,也没带充电器,连备用电池都没带,这下可糟了,电话号码她一个也记不住,根本就是断了联系!

遇见

“对不起,这下我帮不了你了,因为我的手机也关机了。”林思雅摊摊手说。

“那好吧,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知道那个人受伤的人不是南霁云,盛晚归心里头轻松了不少,顿时觉得肚子饿了。

“好呀,我也饿了,走,我带你去吃本国最有特­色­的食物。”林思雅摸摸肚子说着。

这次出来,别的没带,钱可带的很足,都是刘秘书去银行换的外币,还随身带了南霁云帮她办的VIST卡,具体有多少钱她不知道,反正南霁云说有很多很多。

盛晚归拍拍包,说:“找个最贵的餐厅,我要好好的请你吃一顿,谢谢你,虽然我小南叔叔还没有找到,起码证明了那个受伤的人不是他,也值得庆贺,对不对。”

林思雅嘻嘻的笑着说:“太好的,那我可真的要找最贵的了,有个餐厅,我经常从那边路过,但一次都没敢进去过,因为太贵了。”

盛晚归拉着她的手说:“放心吧,咱不差钱!”

两人嘻嘻哈哈的打了车往那边走去,盛晚归心里头的乌云驱散了一半,脸上也有了笑容,一路上跟林思雅说着她的小南叔叔。

林思雅越听越觉得奇怪,这哪里是侄女再说叔叔呀?分明就是热恋中的少女在说恋人吗,看她的眼睛,看她的表情,绝对是个沉浸在爱情里的少女。

“那个,你小南叔叔是你的亲叔叔?”林思雅试探的问着。

“当然不是,他是我爷爷的学生,才比我大八岁,可我爷爷非让我管他叫叔叔,我叫习惯了。”盛晚归说。

还好,还好,林思雅松了一口气,总算不是不伦之恋。

“呵呵”,林思雅一脸坏笑的打趣着盛晚归说:“说实话,你喜欢他对吧?”

在同龄又亲切的女孩面前,盛晚归轻松的承认了,只是还有些害羞,说:“好像是的。”

“那他呢?他喜不喜欢你?你跟他表白了吗?”林思雅好奇的追问着。

“他原来有个爱着的女人,可是好像分手了,我觉得他对我可能就是长辈对晚辈的感情吧,非常非常的宠我,但那应该不是男女之间的感情,我可不敢跟他表白,万一他拒绝了,以后我们在同一屋檐下该多尴尬呀。”盛晚归说。

林思雅点着头,附和着说:“也是,那要不你找个机会试探一下他,就知道他喜不喜欢你了。”

盛晚归忙追问着她:“怎么试探呢?我从来没谈过恋爱,没经验,你教教我呀。”

“好,我想想,以我多年的恋爱经验来看,一个喜欢你的男人嫉妒心是很重的,要不然这样,你假装跟他说有个男的在追求你,看看他是什么反应,他要是拼命的说那个男的的坏话,阻止你们往来,那就八九不离十了。”林思雅说。

盛晚归想了想,说:“他以前一直都这样,又男生靠近我,他就会把他们赶跑。这能说明他喜欢我吗?万一他只是想保护我呢?”

林思雅说:“那也对,看来这个办法不行。”又想了想,她说:“那你小南叔叔男女关系上怎么样?经常夜不归宿或者带女人回家吗?”

盛晚归立刻摇摇头说:“从来都没有,以前只带他未婚妻来过一次,还早早的就送回去了。”

林思雅说:“那看来他是个正派的人。”

盛晚归说:“当然了,以前他的同学都怀疑他是gay呢。”

林思雅的兴趣一下子被调动上来,急忙问着:“那他到底是不是呢?”

盛晚归连忙回答:“当然不是了。”如果是,就不会有四年前的那一晚,其实自从发现了自己的心事之后,四年前那个夜晚的事便愈加的让她释怀了,平心而论,他那晚并不算残暴,虽然是在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之下发生的,但觉得也并不算太糟糕,只是那时候自己打从心底里不能接受而已,觉得那是种违背了伦理道德的行为。

“哦,那就好办了。”林思雅坏笑着附上她的耳朵。

盛晚归越听脸­色­越红,听到最后脸红得仿佛能滴下血来,全身的血液迅速的激荡着,一股脑儿的全涌到了连上来,忙摇头说:“不行不行。”

林思雅说:“怕什么呀,这个方法最管用了,男人对他喜欢的女人是没有抵抗力的。”

“那也太……”盛晚归还是觉得不合适。

“哎呀,别怕,大不了你就装作是睡糊涂了呗。”林思雅说。

盛晚归脑子里出现了那个画面,呼吸有些急促,忙摇摇头,将旖旎的画面散去,说:“好了,不说这个了。”

林思雅打趣说:“你还真是纯情派,人家现在初中生都比你开放。”

盛晚归笑笑,没搭话。

很快的,就到达了目的地,站在金碧辉煌的店面门口,林思雅说:“看见了吧,光看这装修就知道里面的价位了吧?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有什么可后悔的,咱们是有钱人!”盛晚归其实一直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小时候,她属于很乖的孩子,不会跟爷爷要这要那的,即使心里头想得要命,也不会跟爷爷开口,因为知道就算是哭闹,爷爷也不会给她买,后来,南霁云来了,她的好日子也就来了,她但凡对南霁云透露一点喜欢某样东西的意思,南霁云都会给她买来,从来没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只有离开南霁云的那四年,她才体会到钱的重要­性­。

走进饭店,领位的高挑本地女孩见是两个不起眼的小姑娘,理也不理,他们俩倒也不生气,到处都有狗眼看人低的主儿,异国他乡也不例外,便自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又侍者过来,递上菜谱。

“来来,你点,随便点,多贵都行,不要客气。”盛晚归把菜谱递给她。

林思雅擦了擦嘴角即将流出的口水说:“那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嗯,你随便”。盛晚归拿出visa卡晃晃说。

林思雅点了好几个菜,然后就眼巴巴的盯着上菜的位置。

盛晚归觉得好笑,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孩。

“笑什么?吃饭乃人生中的第一等大事!”林思雅说:“我这一辈子的终极目标就是混吃等死!”

从她身上,盛晚归看到了熟悉的影子,某些地方,她跟自己真的很像,所以他们才会这样的投缘吧。

饭菜上来,香气四溢。

“不愧是大饭店,贵有贵的道理,你看着颜­色­,你看这盘子,你看着造型,你闻这香气……”林思雅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陶醉其中。

“行了,行了,你赶紧的吃吧。”盛晚归说。

他们要的饮料是鲜榨果汁,这个国家属于亚热带,水果又甜有多汁,果汁非常的好喝。

盛晚归端起杯子来说:“我们碰个杯,以后就是好朋友喽,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交过好朋友呢,谢谢你这么帮我!”

林思雅碰上她的杯子,然后喝了一大口,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说:“其实跟你说实话,我也不是对谁都这么热情的,头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跟我特别的投缘,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你很亲近,谢字就别说了,咱们谁跟谁呀。”

两个小女子大快朵颐,谁都不跟谁客气,吃了个痛快。

吃饱喝足,林思雅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剔牙,盛晚归结完帐,便去了洗手间。看着洗手间里的自己,满面的灰尘,半长不短的头发有些散乱,要是被南霁云看到她这幅样子,又要心疼了,得赶紧清洗一下。

洗­干­净脸,梳梳头发,又找出一件­干­净的T恤衫换上,照照镜子,总算没那么狼狈了。

从洗手间出来,经过拐角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盛晚归心弦一动,但又不敢相信,连忙屏住呼吸,仔细的听着。

“你怎么做事的,我临走时怎么交代你的?怎么会让她一个人过来?她自己连远门都没出过,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的,语言又不通,现在手机也关机了……”

盛晚归心头狂喜,一股热流奔腾着往后脑钻去,心跳如鼓,急促的呼吸着,疯狂的往声音的源头跑去。

“小南叔叔!”她大叫一声,声音因为激动和奔跑像风中百合一样颤抖着。

那个背对着这边打电话的男人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一颤,难以置信的转过身来,看到她的时候,手机一滑,摔落在地上,他浑然未觉,所以的注意力、听力和视力都被这个奔跑着的女孩吸引着,瞪大了眼睛,眼中点点星光,眼边发起红晕,嘴角不自觉的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大张开手臂,等着她投入自己的怀抱。

盛晚归一边跑,一边欢快的笑着,以跑五十米的速度冲刺着,跳到南霁云身上,双臂环住他的脖子,双腿盘在他的腰间,脸贴在他的面颊上,像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身上。南霁云伸出猿臂紧紧的搂在她的身子,感受着她热得发烫的脸颊穿给自己的热气,心中愉悦的情感几欲脱胸而出。

她软软的身体隔着薄薄的衣料,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彼此都能听见对方大如雷声的心跳和急促的心跳声。

相见欢爱意浓

南霁云的心里头软软的,化成了一汪清水,心里头充实极了,盈盈的布满了幸福感。

从早上开始,他就一直往国内打电话,可盛晚归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都没人接,联系到了刘秘书,才知道盛晚归跑到T国来了,他慌忙的赶到机场,才知道她乘坐的那架班机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已经落地了,在机场四处的寻找着,到处都看不见盛晚归的踪影,询问着机场人员,把盛晚归的照片拿给他们看,说曾经见过,但早就出了机场。

南霁云想着她可能会去别墅那边,便又赶了过去,可还是找不到她。不停的拨打着盛晚归的手机,一直显示都是对方在关机中。南霁云心里头焦急得不得了,担心她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语言又不通,会迷路,这里又那么乱,她一个单身的女孩会很危险。赶紧去警察局里面报了案,同时也联系了大使馆和华侨商会,让他们帮忙寻找。

不久前,刚接到了电话,说在一家商店里曾经见过盛晚归,和一个华裔女孩在一起,后来不知去向,南霁云听到有人跟她在一起,才稍稍的放心些。

今天中午的宴会是昨天就约定好的,因为和那批走私贩昨天晚上生意谈成,他们今天中午宴请南霁云和中间人,那批人最好面子,不能不去。南霁云虽身在此处,心却早就不知道飞向了哪里,匆忙的跟他们敷衍几句,就出来给刘秘书打电话,问他有盛晚归的消息了没,心中着急生气,满腹的焦躁,将刘秘书痛骂一顿。

“喂喂,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哦。”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只见林思雅从前后面探出大半个身子来,捂着嘴,看着他们,嗤嗤的笑着。

盛晚归面­色­一红,连忙从南霁云身上爬下来,神情尴尬,一时忘情,竟然没注意到周围有人。南霁云脸部绷紧,扫了林思雅一眼,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

盛晚归连忙拉着南霁云的胳膊,将他拉到林思雅面前,说:“小雅,跟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小南叔叔。”

接着又看向南霁云,说:“这是林思雅,飞机上认识她,幸好有她帮我,带着我到处找你,要不我真是两眼一抹黑。”

南霁云的冷硬的脸部线条立刻如冰雪消融一般,变得平易近人,对林思雅说:“非常感谢你!”

“呵呵。”林思雅大喇喇的打量着南霁云,满意的点点头,说:“原来你就是那个让小晚……哎呀!”

盛晚归怕她乱说话,捏了她一把,打断了她的话。

林思雅夸张的揉揉胳膊,给了盛晚归一个“没事,我绝不乱说话”的表情,接着说:“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呀,这身材,这长相,绝对的没挑了!”然后偷偷的对盛晚归竖起了大拇指。

南霁云还头一次见到像林思雅这样当着面对他评头论足的人,不仅莞尔一笑,说:“谢谢夸奖。”

“没事,好说,好说。”林思雅摆摆手说,同时注意到南霁云的大手探向盛晚归,将她的小手密密的包裹起来,不由得一笑,说:“看来我的任务完成了,要功成身退了。”

南霁云连忙叫住她,说:“林小姐先等等,我这边的事儿还没完,麻烦你先陪晚儿一会儿,我应该再有一个小时后就能完成。”

“那好吧。”林思雅点点头。

盛晚归说:“正好,我来得匆忙,好多东西都没带,你陪我去买吧。”

听了她的话,南霁云皱紧眉头,说:“你要出去?”

盛晚归点点头。

南霁云转向林思雅,说:“不好意思林小姐,我有个无理的请求,能不能把你的证件给我看一下。”

林思雅诧异的看着一眼南霁云,盛晚归忙嗔怪的拽拽南霁云的衣角,南霁云拍拍她的手。

很快的,林思雅便笑了,说:“你考虑得可真周全。”说着,从包里掏出身份证来,递给南霁云。

南霁云说着:“失礼了。”便接过来,对比着身份证,打量着林思雅。

“那张照片照得太难看了,跟杀人犯似的,身份证的照片都这样。”林思雅说着,又从包里找出学生证来,递给南霁云,说:“学生证也给你,这上面的照片比较自然。”

南霁云审视着,然后将证件还给林思雅,笑着说:“麻烦你照顾晚儿,谢谢了!

林思雅对他笑笑说:“应该的。”

南霁云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手机,看看还能用,便递给盛晚归,说:“别跑得太远,一个小时就回来,我们回家去,有事打我电话,知道了吗?”

盛晚归点点头,南霁云看她头发有些乱了,忙爱怜的给她理理头发,问:“身上还有钱吗?”说着,也不等盛晚归回答,掏出钱包来,将里面的现金全都递给她,拍拍她的肩膀说:“去吧。”

盛晚归拍拍包,说:“我还有很多钱呢。”

南霁云给她把钱装在包里,说:“拿着吧,钱多傍身。”

“来,咱们走吧。”林思雅拉着盛晚归就往外走。

盛晚归好不容易才找到南霁云,马上的又要离开他,心中有些不舍,频频的回头看他,南霁云也站在原地目送着她。

林思雅不耐烦了,扭过盛晚归的脖子说:“拜托,你们就分开一个小时,又不是十八相送,脖子都快扭断了。”

盛晚归忙跟紧她的脚步。

走出了饭店,盛晚归忙跟林思雅道歉,说:“对不起,我叔叔刚才看你的证件……”

林思雅大大咧咧的摆摆手,说:“应该的,只能说明你的小南叔叔做事谨慎小心,而且非常非常的在意你!”

接着,戏谑的笑看着盛晚归说:“我觉得他对你的感情绝对不单纯,我觉得他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他的眼神看在别处的时候都是冷漠冰冷的,但一放在你身上就变得闪闪发光,感觉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盛晚归心中一喜,说:“真的吗?”

林思雅回答:“当然是真的,我看这些最准了,可能是你当局者迷,所以看不清楚,而且,你们的关系,以叔侄来说,不觉得太过亲密了吗?很多的情侣都你们来得这么火热。”

盛晚归面上又是一红,轻抚着脸颊说:“好像是这样的。”

林思雅嘻嘻的坏笑着,说:“那你今天晚上就试试,走,我带你买道具去!”

和林思雅分开的时候,盛晚归有些不舍,彼此留下了地址电话,约定好要常常的联系。

被南霁云牵着收带回别墅里,盛晚归有一肚子的话要问。

南霁云便一一给她说来。

原来,那个报道里面称的南姓华裔男子正是南霁云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日,他听说南霁云回来的消息,便跑到别墅来,想要打点秋风,南霁云当时并不在,恰在此时,门外发生暴乱,一群暴民在门外疯狂的叫嚣着让主人出来,他便仗着自己长着当地人的面孔,大喇喇的走出去,管家一直身后他的侵扰,见他走出了门,马上就把大门关上了。

他立刻被暴民围起来,忽然的,不知道谁的枪支走火,打中了他的腹部,暴民一看,要出人命,都怕承担责任,便作鸟兽散了。

管家听到枪声跑出来,就见那个大哥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连忙叫了救护车。当时有记者正在附近,听到枪声也赶紧跑过来,采访管家,管家心中着急,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这其中复杂的关系,便说,伤者姓南,父亲是华人,于是便有了那样的报道。

南霁云也是第二天看了报纸才知道的,唯恐盛晚归为他担心,特别的打电话回去,可那时候盛晚归就已经坐上飞机了。

“哦,原来是乌龙一场!害我担心得要死!”,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看到南霁云平安无事,心中却是无比的欢喜。

“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自己一人来到这异国他乡,你就不害怕吗?”南霁云眼睛闪闪的看着她。

“那时候一点都不害怕,只一心的想见到你,现在想起来倒是有些后怕了,要是没遇见小雅,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南叔叔,我发现,我的运气一直都挺好的,老是能遇见贵人,以前有张三儿,现在有小雅,你说是不是?”盛晚归靠在他的胳膊上,终于又有了能够依靠的臂膀。

“嗯,所以我无比的感谢他们。”南霁云轻轻的摩擦着她软软的手掌,胖了些,手也白­嫩­了,手上的小坑坑又回来了。

“来,带你去密室看看我父亲的藏品。”南霁云拉着她的手,走进客厅左边的一个房间,锁好门。

在盛晚归看来,这就是间普通的书房,两面墙上摆放得满满的都是书,中间放了一张古朴的书桌。

南霁云对她笑笑说:“不要被吓到。”说着,走到书墙上,拿开几本书,在里面按了几下,书桌下面的地板缓缓的移开,露出一个容一人行走的洞口来。

盛晚归惊讶得目瞪口呆,望着南霁云说:“我以为在电视上才能看到这样的机关。”

南霁云牵过她的手,说:“跟着我,咱们下去看看。”

下面有暗暗的灯光反­射­上来,沿着整齐但有些陡峭的楼梯拾阶而下,洞口的门在他们身后缓缓关上。盛晚归紧紧握着南霁云的手,心里头有些紧张,忽然想到了恐怖片里的情景。

南霁云说:“这个密室是建这栋别墅的时候就设计好的,我父亲建造这个的初衷是避难用,因为当时这个国家战乱不断,后来,就被他拿来当收藏室了。”

收藏室大约有20平米,室壁是坚固的花岗岩结构,两侧点着几盏昏暗的灯,两排上下层的陈列架分布左右,里面的空气很­干­燥,有“嗡嗡”的轰鸣声不断的响着。

“那是用来排湿潮气的机器,全天开着,这些物件最怕受潮。”南霁云给她解释着说。

就着昏暗的的灯光,盛晚归看着陈列架上的物品,有瓷器,有金器,还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东西,她不懂这些,看不出好坏。

“那件是元青花,是我父亲在一场地下拍卖会上买回来了,他在世的时候,天天的都要看上一眼,摸摸它的瓶身才肯安心,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藏品。”南霁云说。这些物品,之所以珍贵,不是因为它的价格或价值,而是因为它身上承载了很多珍贵的回忆。

试探勾引

盛晚归好奇的摸了摸,冰凉的,非常的细腻,光滑,手感很好。

“咱们现在要开始忙了,他们的车今天后半夜回到,咱们得在他们到之前将这些东西装箱封好,都是易碎的东西,需得倍加的小心。”南霁云说。

盛晚归这才注意到墙角处早就堆放好了大批的泡沫、珍珠棉、稻草、纸箱和木箱。

南霁云站起来,挑亮灯光,将包装取过来,告诉她,说:“你就在旁边给我递东西就好。”

盛晚归点点头,她也知道自己太粗心,做不了这种­精­细的活,还不如不给添乱,便坐在一旁,看着南霁云细心的弄。

灯光打在南霁云脸上,洒下一小片的­阴­影,从这个角度望过去,南霁云的脸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剪影,那挺直的鼻子愈加的突出。南霁云眉头紧皱,表情严肃,手中的动作麻利又­精­细。

盛晚归目光有些痴迷,呆呆的望着他。

呆得久了,密室里面有些气闷,南霁云额头上也渗出了些细小的汗,盛晚归连忙伸出手来,帮他擦着。

南霁云抬起头来对她笑笑,说:“是不是又闷又无聊?要不要上去休息?”

盛晚归摇摇头,说:“不,我要在这里陪你。”

南霁云宠爱的说:“要是困了就靠在那边眯一会儿。”

“嗯”,盛晚归点着头说。心里头忽然的想起了林思雅跟她说的话,她说小南叔叔也喜欢他,不仅心里头的小鹿乱撞,是真的吗?她有点不敢相信,明明的听他自己承认他爱的是叶馨岚,盛晚归咬咬嘴­唇­,想了想,出声试探着:

“小南叔叔,我觉得你不爱馨岚姐。”

南霁云一听这话,手中一滑,险些将瓷器摔在地上,幸好反应比较快,及时的接住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你们没一点像个恋人的样子。”经过林思雅的指点,盛晚归渐渐的回忆起南霁云和叶馨岚在一起的画面,越想越觉得他们两个不对劲儿。

“哦?你倒说说,哪里不像了?”南霁云饶有兴趣的问着她。

“恋人之间,看对方的眼神应该是炽热的,可你的眼神太过冷静;你应该要时刻的关注她的举动,可你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她上面,还有,我觉得你搂住她的时候,身体是僵硬的,根本就不自然,还有……”

盛晚归按照林思雅帮她分析的,逐一的说出其中的可疑之处,越分析就越觉得奇怪,但很快的,南霁云便打断了她的话。

“你什么时候懂得了这些?”

盛晚归的一席话听得南霁云诧异万分,盛晚归是个晚熟的孩子,在自己的层层过滤之下,她对感情的事儿也一直都是懵懂无知的,要不然,也不会对自己昭昭如日月的心意看不出来,套用一句用烂了的词就是:全世界只有你不知道我爱你。

她这突然的变化,南霁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林思雅,她告诉你的?”

“嗯。”盛晚归点点头。

南霁云苦笑,他不知道是应该痛恨还是感谢林思雅,是痛恨他拆穿了自己的把戏,还是感谢她终于让盛晚归开窍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盛晚归穷追不舍。

是该回答她是还是不是呢?南霁云有些犹豫了,心中百转千回,终于承认了。

“对,我不喜欢她。”

“真的!”巨大的惊喜砸中了盛晚归,让她情绪激动的,猛的站起身来,却不料头晕目眩的,身子斜斜的就往后倒去,但她心中一点也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她的小南叔叔一定会接住她,即使接不到她,也会跟她一起倒下。

果然,南霁云迅速的上前,有力的臂膀一下子接住了盛晚归后倾的身体。

盛晚归睁开眼睛,定定的望着他,眼睛闪闪发光,蓄满了一池春水,眉梢眼睛说不尽的万众风情。

南霁云觉得自己快在这美丽的眸子中溺毙了,深深的陷在里面不能自拔,一股强烈的欲望从下腹部升腾起来,他想狠狠的亲吻她,想……想得自己的心针扎一般的疼着。

他轻轻的叫着他的名字,很想就此吻下去。

就在南霁云快要抑制不住自己,险些就要吻下去的时候,盛晚归的手动了一下,轻轻的说:“小南叔叔,能不能把我扶上去,我的腰都快断了。”

南霁云的理智立刻找了回来,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将盛晚归扶起,自己蹲在一边,假装整理包装箱,心里头却再也平静不下来,自己的意志力越来越薄弱,想要她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心里头就像住了一个魔鬼一样,随时随地的都要跑出来,想要吞噬掉盛晚归,他暗中掐着手指,警告自己不要得陇望蜀。

“小南叔叔。”盛晚归坐在南霁云傍边,鼓了鼓勇气,问着:“那你爱……谁?有喜欢的人吗?”

她本来想直接的问南霁云是不是爱她,但说出口的话却临时的拐了个弯儿。

盛晚归今天晚上的话语真是咄咄逼人,南霁云有些招架不住了,正想着要怎么回答她,忽然,只听见楼上传来推门声和脚步声。

这个密室的隔音做得非常好,能清晰的听到楼上的声音,楼上却听不到下面的声音。南霁云警惕的走上楼梯,听着上面的动静,一会儿,脚步声远去,又传了了关门的声音。南霁云这才松了口气,走回来。

“可能是管家回来了”,南霁云说,心中庆幸着,将刚才的话题闪了过去。

盛晚归问了第一次,也再没有勇气问第二次了。

南霁云继续的做包装,盛晚归接着在傍边看他,只是两人一下子都变得非常沉默,空气中流动着异样的气氛。

“那个……”

“晚儿……”

两人忽然同时开口,目光对视一眼,又各地低下头去。

“你先说……”

“你先说……”

又是极为默契的频率一致,盛晚归“噗”的笑出声来,说:“你想说什么?”

南霁云说:“等今天晚上把这批东西送走,明天我带你去海边玩,好不?”

盛晚归高兴的点点头,不过考虑了一下,想着万一要是这些东西被人换掉,而小南叔叔又因为陪自己玩而没有及时发现,那该怎么办?孰轻孰重,盛晚归很分得出来,忙说:“不,等有机会再来吧,我们明天就回国吧,那批东西不等人的。”

南霁云笑笑,拍拍她的脸颊,柔声的说:“小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

这句“小东西”听在盛晚归耳中不再觉得刺耳,反而觉得亲昵无比,就像是小猫小狗一样,人们习惯在可爱的东西面前加个小字,以表示自己对它的喜爱之情。

她娇娇糯糯的说:“我一直都这么懂事嘛。”一派小女人的娇态。

南霁云心里燥热不已,不敢再看他,连忙低下头去忙碌着。

一会儿,所有的物品包装完毕,十五件物品,分别放到了木箱之中。

南霁云看看表,说:“他们快来了,你先上去,帮我接着。”

盛晚归点点头,南霁云在墙上按了一下,洞口开了,盛晚归走上去,探下头来,说:“好了。”

南霁云搬着箱子,小心翼翼的走上台阶,放到地板上,盛晚归便推着,将它放到宽阔的场所,两人忙碌着,好不容易都堆在了地板上,南霁云走上来,将洞口关闭掉。

笑看着盛晚归因为劳动而粉红的脸,擦擦她鼻尖的汗,温柔的问着:“累不累?”

盛晚归摇摇头,踮起脚尖来,也帮他擦擦汗,说:“应该是你比较累才对。”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长两短的汽车喇叭声。

这是南霁云事先和他们约好的暗号。

南霁云对盛晚归说:“你先到楼上去,锁好门,我这边弄好上去找你。”

盛晚归点点头,转身走到楼上去,随便的进了一个房间,将房门锁好,走向窗边,看着下面的情景。

只见南霁云走出来,将大门打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便开了进来,一个看不请摸样的矮个子男人从别处右侧的房子里走出,来到南霁云跟前,南霁云转头对他说了几句话,他便返回去了,盛晚归猜想,他可能就是这家的管家。

从面包车里面走下来一个看来是领头的人,后面跟着四五个身穿迷彩装的人,给南霁云看了什么东西,南霁云便领他们进去了,一会儿,就陆续的将木箱搬运出来。

全部搬完之后,那个领头的跟南霁云说了什么,南霁云掏出一个东西递给他,他们便上了车,开走了。

南霁云将大门关好,转身回到屋内,盛晚归连忙迎上来。

“怎么样?”

“很顺利,他们今天晚上连夜出发,应该明天下午就能到达边境,我会派人去接。”心里头的石头卸下了一半儿,南霁云心里头很轻松。

“安全吗?”

南霁云点点头,说:“这批人有深厚的军方背景,中间人是华人商会的会长,势力很大,很安全的。”

“那,要是他们给匿下来,或者给偷换了怎么办?”盛晚归问出心底的疑问。

南霁云笑笑,摸摸她的头,说:“晚儿什么时候长这么多心眼了?被担心,他们不会那么笨的,有些东西,在我们看来是无价之宝,在他们看来就是一堆废铜烂铁,而且,有些东西是有价无市的,即使在值钱,也不会有人买,他们不会那么傻的,对他们来说,花花绿绿的人民币才是最想要的。”

“那就好!”盛晚归也就放心了。

“不用­操­心那么多,容易长皱纹,万事都有我呢。”南霁云戏谑的瞧着她说。一整天的,从得知盛晚归一个人跑到T国来开始,他胸口就一直涌动着一种激动的情绪,让他知道,他的小晚儿是多么的在乎着他,那种感觉,非常非常的美妙,美妙得只可意会而无法不可言传。

盛晚归点点头,说:“那你也不要­操­心那么多,看,白头发那么多,该没有女孩喜欢你了。”

南霁云说:“我要他们喜欢­干­嘛。”

盛晚归忽然想到了在密室里没有问完的话题,便说:“你既然不喜欢馨岚姐,那为什么要跟她订婚呢?还骗我说你很爱她,还蹩脚的装作很恩爱的样子。”

呃---南霁云面有赧­色­,急忙的转移话题说:“这件事说来话长了,都后半夜了,洗洗澡,早就休息吧,我去隔壁的房间,有事叫我,晚安。”

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盛晚归寻思着。

“小南叔叔。”她忽然的叫住南霁云。

南霁云停住脚步,转过头来。

“我能跟你一起睡吗?我有点害怕。”盛晚归可怜兮兮的望着他说。

南霁云心头一荡,一股热流又迅速的从身下流窜来开,他忙稳了稳心神说:“这里已经安全了,别怕,好好睡吧。”

说着,忙不迭的开门出来,关好门,他靠在墙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那一瞬间,他险些的就答应了,幸好,他的理智及时的阻止了他,此时此刻,他薄如蝉翼的自制力再也禁不起一点诱惑,他对自己真的没有信心,怕会在清醒的情况下重蹈4年前的覆辙。

诱惑他

被拒绝了,盛晚归却一点都不灰心,她笑嘻嘻的从包里掏出今天林思雅帮她挑的“秘密武器”,一件低得不能再低,短得不能再短的睡裙。想起林思雅那时候跟她说的悄悄话:我觉得你叔叔是个比较洁身自好,不乱搞男女关系的人,肯定不会被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吸引的,你晚上换上­性­感的睡衣,躺倒他身边去,看看他的反应就知道他爱不爱你了,男人对他心爱的女人是会很自然的产生生理反应的……

盛晚归摸摸涨红的脸,害羞得不敢再去想了,忙走进浴室去,将自己洗个­干­净,换上睡裙,在镜子前面左顾右盼着。

镜子里面的女人绝对称得上是风情万种的,漂亮的脸蛋,窈窕有致的身材,白­嫩­的皮肤,隐隐可见的□和修长的双腿……

盛晚归很少这么审视自己,这么看着,她便对自己有了些信心,怕只怕自己在南霁云眼里只是个女孩,而不是女人。

不自觉的,她又想到了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她想到,那时候,他始终喊的都是自己的名字,充满着忧伤和绝望,就像是悬崖畔上盛开的鲜花,想要去采摘它,就必然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有些事情,似乎越想越清晰,盛晚归心跳得快要破胸而出了,她对镜中的自己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然后,深呼吸,拉开房门。

南霁云房里的灯已经熄了,不知道他睡了没有。

轻轻转动把手,门悄无声息的开了,借着外面的灯光,盛晚归迅速的找到了床的位置,看见南霁云穿着T恤短裤,面朝着门的方向,闭着眼睛,呼吸浅淡。

轻轻的关上门,把灯光隔绝于外,盛晚归摸着黑,蹑手蹑脚的走过来,爬到床上,躺下来软软的身体,紧紧的贴在南霁云身上。

她知道南霁云一定会醒的,因为他一向浅眠。

果然的,南霁云开口了:“晚儿,回你的房间去!”

南霁云的声音很严厉,声音有些嘶哑,带着一股不能忍受的折磨。

“不要,我自己一个人睡害怕。”盛晚归的胳膊不安分环过南霁云的身体,贴在他的胸膛之上,只隔了一层薄薄的衣料。

南霁云立时像触电一般的拿开她的胳膊,同时身体向外挪了挪,躲避着盛晚归。

盛晚归穷追不舍。

南霁云心头燥热不已,身体里头躁动着像是山洪暴发一样,他猛的坐起身来,背对着盛晚归说:“回去吧,你已经二十一岁了,应该知道男女之间这样是不应该的。”

黑暗中,盛晚归看不见他的动作,只觉得他忽然的从自己身边就不见了,摸索着,摸到了他的后背,只觉他身体一硬,热得像铁块一样。

“我们不是一直都这样的吗?我害怕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就会跑到你床上来。”

南霁云无奈的再次抓下她的手,觉得今天的盛晚归怪异得很,说:“可是你以前从不会穿得这么少的跑到我床上来。”

盛晚归轻笑,说:“你又没看见,怎么知道我穿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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