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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带着游戏穿异界 > 01 ...

01 ...

房间里还残留有男子­精­‖液的气味,店小二看锦绣和路云远的双眼中,左边写着­奸­‖夫,右边写着­淫­‖­妇­。锦绣仰头望天,饶是她的脸皮厚如城墙,也觉得实在没脸在这家客栈住下去了。

她将路云远日常所用之物略作收拾,放进包裹里,带着他下楼结账。

路云远看着锦绣走在前面的身影,心下忐忑,先前锦绣发了好大一阵火气,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做错了什么,然而想到在浴桶里那销魂蚀骨之事,他又觉得好一阵快活。

他快步跟上锦绣,牵起她的小手,暗下决定,这只手,他一定不会放开!

锦绣还有尴尬,略微挣了挣。没挣脱,也就任他牵着了。路云远得偿所愿,喜上眉梢。

锦绣白了他一眼,低头怔怔地看着自己那只被牵住的手,忽然想到,这家伙的清白算是葬送在自己手中了吧?傍晚红艳艳的夕阳洒落在她白皙的脸颊上,她恍恍惚惚中觉得自己那张早就感觉不到温度的脸,似乎变得滚烫滚烫……

18

18、18 ...

天­色­渐渐擦黑,街上的行人不少反多,锦绣本想重新找一家客栈投宿,然而看街上越渐热闹,打听之下方知今天是七夕,晚上有灯会。锦绣一听之下便也不急得住店,带着路云远在街边闲逛起来。

街边纷纷挂起了彩灯,路边小摊上食物的香气四溢,路云远还没吃晚饭,锦绣索­性­带着他沿着小吃摊一路吃过去。烤­肉­串,烧麦,肠粉,馄饨,花露碗糕……

各种美食她一样都没错过,前世为了保持身材,她吃东西向来浅尝辄止,如今仗着怎么吃都吃不胖也吃不饱,彻底放开了,买来的食物大半都进了她的肚子。

两个人手牵手走在路上,无视路人的侧目,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腻歪的很。路云远瞧锦绣嘴­唇­上沾了膏脂,红­唇­变得晶莹透亮,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在客栈里的那一吻,身随心动,趁着锦绣不注意在她­唇­上印了一下。

他这下动作飞快,加上天­色­已黑,倒也没人看见,锦绣只感觉对方的脸突然靠近,有什么柔软的事物在­唇­上一沾便迅速分开。她扭头去看路云远,那货正偏头看街边的花灯,耳根处却红得滴血。锦绣微窘,尖利的指甲在他手心处掐了两把,路云远吃痛,却反而将那只小手抓得更紧了。

前边搭起了戏台,正在表演传统戏曲牛郎织女。锦绣好奇想看看,路云远护着她挤到前头,他个头高大,开路倒是十分得力。

那戏台上两个戏子依依呀呀唱着什么锦绣听不大懂,只觉得水袖婉转轻扬,台上灯火点点晃动,好似九天星河,连月­色­都朦胧在里面了。四周拥挤,锦绣安然靠在路云远为她圈出的一方小小天地中,耳边横笛悠扬,隐隐约约中只听见台上织女唱:“莫把时光错过,到人间巧手同绣好山河……”

听完戏,两人出了人群,锦绣又想去吃煎饺,路云远肚子早就饱了,但又不能反抗锦绣,只得苦着脸跟着。

锦绣看他憋着嘴,心下好笑,四处看了看见无人注意这边,飞快地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路云远得了这一记香吻,顿时也不苦了,乐呵呵的只知道傻笑。锦绣白了他一眼,骂了一句傻瓜,自己却也抿着­唇­笑起来。

突然,前边传来一阵­骚­动声。不多时,只见一个道士飞快地从人群中穿Сhā而过,接着一队手执武器的男人紧跟在后面,还不时传来怒喝声:“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打死这个­淫­‖贼!”

锦绣踮起脚尖瞧去,只觉得那个落荒而逃的道士十分眼熟。她忽而一笑,拉着路云远抄另一条小路追过去。

佘琅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他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在祁县这个小地方,凭着九玄宫观主这个名头,一直以来也是颇受人敬仰的。谁知一天之内,他变成|人人喊打的­淫­‖贼,九玄宫也被烧了,从天堂到地狱,这遭遇说起来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啊!

幸好他轻功不错,凭着高明的身法甩开身后那群家丁,几个起落躲到了房顶上。刚刚松了一口气,冷不防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佘琅一蹦三尺高,大叫一声倒地一滚,回过身来却看见锦绣笑吟吟地站在房顶上看他。

“原来是你啊!”佘琅见是锦绣,没好气道。

锦绣只当没听出他语气不善,仍旧笑问:“佘观主哪里去呀,怎么这么匆忙?”

佘琅冷哼一声,毫不理会。

锦绣道:“我瞧下边有人在找佘观主,不如我叫他们上来吧。”

“别啊!小姑­奶­­奶­!”佘琅大惊,连连作揖讨饶:“我错了还不成么!你看我如今如此狼狈,老窝都被人烧了,你怎么忍心再落井下石呢?”

锦绣惊奇:“好好的,你的九玄宫怎么就被烧了?”

佘琅痛心道:“还不是你送回去的那几个女孩家里闹得么!”

原来,那几名女孩回家后,纷纷和家里哭诉自己的遭遇,她们不知道掳掠她们的人是谁,只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九玄宫观主的别院。于是这下捅了马蜂窝啦,6名女孩中,曹千金家势力最大,曹老爷联合了当地乡绅富户报官,当天就找上了九玄宫。

本来香火旺盛的道观成了人人唾骂的­淫­窟,不但观中道士被驱逐,就连九玄宫都被激愤的当地百姓烧成灰烬,若不是佘琅这个观主跑得快,早被乱­棒­打死了!

锦绣听了也觉得他有些可怜,不过谁叫他自己好­色­呢?好好的要去买什么美貌处‖女,一晚还要7个,这种极品­色­狼,受些教训也好。

“既然如此,你还跑到县城中来­干­什么,还不早早逃命去?”锦绣问。

“你当我不想早点走吗?”佘琅郁闷道:“我身上一枚铜钱都没有,只好来这里钱庄将以前存的钱取出来再走,谁想一进城就被人认出来了,他们现在守在钱庄门口等着我自投罗网呢!”

锦绣朝他上下打量,这货头戴华丽丽的七星冠,身着银线刺绣出日月星辰的紫­色­法衣,脚踩祥云靴,就连手上拿着的拂尘,柄部都缀着紫水晶挂饰。

锦绣不由啧啧两声:“我说你有没点身为过街老鼠的自觉啊?穿成这样,你是怕别人认不出你来吧?看看这身衣服,多拉仇恨!”

佘琅骄傲一仰头,表示自己头可断,血可流,外形不能乱。

“切!”锦绣不屑,拉着路云远转身欲走。

“哎,等等等等!”佘琅连声唤她。

“­干­嘛!”锦绣没好气应道,却看佘琅故作潇洒一笑,那模样贼贱贼贱,让人恨不得把鞋底印在上面。

一炷香后,锦绣同路云远站在“大通钱庄”外面。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善良了,居然答应帮佘琅来取钱。这个世界的钱庄取钱只认印章和存票,并不认人,且可以随时兑现,不拘白天黑夜,倒有点前世24小时营业取款机的感觉。钱庄附近有不少人监视着,等着佘琅露面,见锦绣和路云远进去,也没在意。

钱庄掌柜确认印章存票无误,让锦绣跟他到内间取钱,因为只能进一个人,锦绣让路云远在外面等她,期间又是好一通安抚,直到答应晚上再帮他纾解一次才肯放人。锦绣无语,男人都是好­色­的狼!

过了一刻钟,锦绣抱着一包银钱出来,按照佘琅的要求,兑换了一挂铜钱,十锭元宝,其他都是银票。拿在手上有些沉,锦绣不好当着外人的面放入空间包裹,只得拿在手上。看到路云远背对着她站在门口,锦绣快步走上前在他后背一拍,“云远,我们走吧。”

对方转过身来,锦绣顿时愣住,这是一个面目平凡的男子,只有一双眸子黑如点漆,让人一见难忘。男人看锦绣僵在半空的手,淡淡一笑:“姑娘,你认错人了。”

“啊,抱歉。”锦绣缩回手,有些讪讪,又有些不解,她怎么会认错人了?对方明明穿得是蓝衣,而路云远今天穿得是青衣,她居然会在看见背影的一瞬间,直接把他认作路云远,真是奇怪!

“锦绣!”

耳边传来路云远的叫唤,锦绣连忙小跑过去,路云远不高兴地牵过她的手,“你­干­嘛碰他!”

锦绣忍不住在他鼻子上一刮:“我又不是你专属的!”

“不管!反正你不能碰别人!”

懒得理他,锦绣直接出门,路云远亦步亦趋跟着。走出许久,她又回头看了看,只见先前那个地方,已经空无一人。

来到约定的河边将钱交给佘琅,锦绣问他:“你就那么把印章交给我,不怕我昧了你的钱啊?”

佘琅哼哼:“你要是敢昧了我的钱,我就天天晚上去­骚­扰你们这对狗男女,让你们行不了房,早晚­阴­阳失调!”

锦绣直接一脚飞过去。佘琅贱笑避开,过了一会又凑上来问:“我说,那傻蛋真是路云远?”

锦绣斜睨他:“你昨天不是认出他的武功了么?”

佘琅摸下巴做高深状:“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路云远会变成傻子啊,真是世事无常。”

“他很有名吗?”锦绣好奇。

“岂止是有名!”佘琅一副你真没见识的表情:“五年前的武林比武大会,他可是年青一辈中的第一高手。就算在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辈高手中,他也可以排进前十五名。不过我昨晚瞧他武功又进步不少,如今排入前十名不是问题。”

锦绣听了觉得有些不是滋味,闷闷问道:“我瞧你功夫也不差啊,你排多少名?”

佘琅故作谦虚:“贫道乃出家人,早以淡泊名利,故而不曾参加过比武大会。”

锦绣:“滚!­淫­‖贼!”

佘琅大笑离开,他一身功夫半数在轻功上,笑声未绝人已无踪。“若有去京城,记得去洞仙观找贫道,贫道必定扫榻相迎!”

同佘琅分别,路云远牵着锦绣的手继续在河边散步,上游有人放河灯,一盏盏河灯顺流而下,摇曳的灯火连成一片,快要和天边的星光接壤。

路云远也要放,锦绣买了两盏荷花型河灯,一人一盏,她又借了笔,在河灯内侧写下愿望:愿路云远早日恢复神智。

她写完后又去看路云远写了什么,那家伙虽然傻了,一笔行书倒还写得很好,锦绣只看到“锦绣”两个字,其他的都被他用袖子挡住,“不能看,看了就不灵了!”

“稀罕!”锦绣皱皱鼻子,转过身去将河灯放了。路云远跟在她后面,小心翼翼地将河灯放入水中,与锦绣的随意不同,他眼中满是虔诚。

一串串河灯载着满满的心愿缓缓远去,人们总喜欢许愿,可到底有多少人实现过愿望,却没有人能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又抽了,总算能发了。

19

19、19 ...

想恢复路云远的神智,自然得带他去就医。锦绣打听过,距祁县向东数千里之遥的洛城有一名医,医术据说十分高明,人送外号“活死人”。锦绣受电视剧小说影响,总觉得神医这种物种,都应该远离世人生活在荒山野谷中,且脾气古怪对金银俗物不感兴趣。

而这位“活死人”,不但生活在繁华的大城市里,据说还十分喜欢奇珍异宝黄白之物。所以他的患者都是些富商高官或者武林名宿,穷苦百姓别说看了,连门都别想进,是以在民间的名声很不好听。不过锦绣听了倒没觉得如何,现代社会看不起病被医院拒诊的事多去了,她也早过了愤青的年龄。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今的她身上也就钱还有些,若是那神医真生活在深山老林里且脾气古怪不收俗物,那她才真要头痛了。

决定了之后要去的地方,锦绣开始打听有没有车队要去洛城,决定跟他们一起出发。如今的世道并不太平,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当今皇帝昏庸无能,朝政混乱,民间多有起义,匪盗四起。

此去洛城数千里之遥,一路上要经过的山寨颇多,虽说只要交了买路费就能过,但是遇到独身上路的,被劫财劫­色­甚至劫命也是有的。

锦绣和路云远都有功夫在身,可他们毕竟只有两个人,若遇到大队人马,还真难说会不会吃亏。那些车队长年做运送这一行,途径的山寨一般都会卖他们个面子,只要交了钱就让过,并不多为难,所以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有实力的车队上路。

这样想来,她当初还是个1级小号的时候,千里上寒山居然没遇见一个山贼,还真是十分幸运,这也多亏了那个坑爹的自动寻路功能,尽挑荒山走,那些地方连山贼都不愿住。

打听到七天后有一车队要上京,期间会经过洛城。锦绣便忙着给路云远采购路上要用的物品,至于她自己,一个不用吃喝,不惧冷热,甚至不需要休息的非人类,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真没啥好准备的。

空间包裹里塞得满满的,大多数是水和食物,还有些垫子铺盖以及防虫药、晕车药、水土不服药。路云远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优越的缘故吧。食物味道差了他坚决不吃,衣服布料粗糙了他也不穿,睡觉的床要软,要是睡眠不足还会闹脾气……锦绣有时觉得自己其实是养了一只娇生惯养的大型宠物。

车位要提前预定,车厢分两种,一种要坐十来个人,另一种只坐四人,不过车费是前一种的五倍。锦绣预定了后一种。考虑到还有两人要同乘,她又整理出一部分行李拿在手上,免的两手空空太引人注目。

又因为乘车不能带动物,锦绣对路云远一番威逼利诱,最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将狼和兔子给放了。那狼重获自由,驮着兔子跑得飞快,不多时就进入树林里不见了,至于它以后会不会吃了兔子,那就不得而知了。

路云远发现自己的宠物不见了,同锦绣闹了许久,直到锦绣答应晚上替他纾解一次他才作罢。这货食髓知味,时不时的要亲热,若是不从他必拿锦绣私放他宠物的事来说,于是三次里面总有一次被他得逞。

到了出发那天,路云远早上起来­性­致高涨,缠着锦绣要快活,但今天是出发的日子,眼看时间要到了,锦绣也没了耐心,伸出纤纤十指毫不留情就在这货脸上一顿猛掐:小样很久没修理皮痒了是吧!

最后锦绣带着一脸青青紫紫的路云远准点赶到。上了车,另外两名同乘的人已经到了,其中一名女子看打扮是个孀­妇­,长相甚美,一双眼如盈盈秋水般顾盼生情,见到路云远进来,女人眼睛一亮,立时一个媚眼就飞了过来。

锦绣嘴角微抽,心想路云远如果不说话,光凭那张脸那副身板还是挺招女人的。她只当没看见,转头去打量另一名书生打扮的男人。那书生长得倒是十分平凡,只一双眸子黑如点漆,让人一见难忘。锦绣微愣,这男人竟然是七夕那晚在钱庄里遇见的人。书生显然也认出了锦绣,对她微微一笑权作招呼。

锦绣冲他微微点头,拿出凉席软垫靠枕,带着路云远在另一边坐下。车厢狭窄,里面坐了四个成年人,难免气闷。她将车帘撩开透气,路云远最讨厌有陌生人接近,看也不看那两人,只靠在锦绣身上补眠。车队出发的早,此时天还未大亮,锦绣轻轻拍着他的背,车厢摇晃,没多久就睡着了。

那女人见路云远并不看她,难免失望,转而和身边的书生攀谈起来。那书生是个不爱说话的,往往她问上三句,他才回一句,时间一长他也烦了,索­性­不理不睬闭目养神起来。女人无聊,撇撇嘴又朝锦绣看过来,锦绣怕她找自己聊天,立刻闭上眼假装睡觉,那女人气闷,索­性­一推车门,爬到车辕上和车夫闲聊。她声音清脆响亮,讲话语速飞快,一路上都是她叽叽喳喳说话的声音。锦绣只当是麻雀叫,闭目练自己的内功。

如此,一路无话,直到傍晚,车队行至一个废弃的村庄安营休息。这里原本是一个有三百多人的村庄,只因为近年来天灾匪患四起,村里人都纷纷逃走了,剩下一个空壳,成为来往车队歇脚之地。

锦绣同路云远下车休息,在车上憋了一天,两人都不好受。这村里空房许多,锦绣带着路云远找了一间还算­干­净的,拿出抹布将桌椅擦拭­干­净,又拿出一个食盒,打开盖子,里面是满满的热菜热饭。她走之前买了好几个食盒,将做好的饭菜都放进里面,包裹里的时间是静止的,如今拿出来,还冒着热气。用空盘子装出足够分量的饭菜,剩下的重新放进包裹里。白日里因为在车上,她只能拿些­干­粮给路云远啃,那货挑食,吃得并不多,此时倒是吃得飞快

吃到一半的时候,隔壁间突然传来人声。只听一女人娇声唤道:“好哥哥,你慢点,弄痛人家了。”

锦绣嘴角抽抽,这不是同车那个女人的声音吗?

只听另外一个粗哑的男人声音:“小­骚­货,看哥哥怎么整治你!”锦绣听出是马车夫的声音,接着是一片口水吞咽声。

锦绣无语望天,尼玛你们办事前也不先看看附近还有没有人!

那两人和锦绣进得其实是同一户房子,这间农舍分左右两间,中间只隔着一堵薄薄的墙。那两人前戏没做多久就直奔主题,猛烈的­肉­体撞击声伴着女人大声的呻‖吟从墙那边传来,锦绣只觉得那堵薄薄的墙似乎随时都会倒塌。

隔壁动静太大,路云远停止进餐想去看看是怎么回事,锦绣连忙拉住他不让他过去,这货到现在其实还不太明白男女之事,若是让他看见学会了,就该轮到她自己清白不保了!

那两人弄了许久才离开,期间路云远一直睁着一双纯洁的眸子看着锦绣,锦绣尴尬的直想骂人,尼玛那女人到底有多饥渴啊!她并不是一个保守的人,但是那女人和那车夫不过今天白天才相识,晚上就开房,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直到那两人走了,路云远才问锦绣:“刚才那个女人叫得那么痛苦,是被那男人咬了的缘故吗?”他虽然有吻过锦绣,但他只会双­唇­相贴,舌吻什么的完全不懂,所以那边传来吞口水的声音他只当对方在吃东西。

锦绣面无表吓唬他道:“对啊,所以你以后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不然会被咬的。”

路云远心有余悸点头受教。

回去的时候,他还特意多打量了那个孀­妇­几眼,想看看她到底哪儿被咬了,那女人见路云远一直看她,还以为这货对她有意思,一双媚眼飞得更勤快了。路云远只当她被咬了以后痛得眼角都抽筋了,便问锦绣能不能送一盒金疮药给女子,不然她总对着自己翻白眼,怪吓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头好痛,我好像感冒了= =

20

20、20 ...

洛城遥远,即便坐马车也要跑上两个来月,时间久了,锦绣和同车的另两人也熟了起来。那个孀­妇­名唤荷娘,据她说夫家姓秦,一个月前过世,至于她自己原本姓什么倒是没说。

荷娘行为放‖荡,一路行来,不只他们这辆车的马车夫,其他几辆车的男乘客以及车队的镖师也和她有染,有几次锦绣甚至看见她一次和两三个男人往偏僻的地方去。

老公才死一个月就和别的男人嘿咻,有时还不止一个男人,这女人可真够生猛的。锦绣倒没什么看不起她的,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谁又能比谁更高贵?只不过就算这世界民风开放,这女人的作风也是个异类了。

荷娘见锦绣并不似其他女人一般对她眼带轻视,言语间不免对她更亲近几分。锦绣来这个世界有一段时间了,大多数时候都是和路云远在一起,荷娘倒是她认识的第一个女­性­,勉强算个谈得来的朋友。

不过荷娘这人放荡惯了,即便和锦绣聊天,有时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神,每天总习惯­性­对路云远飞几个媚眼,锦绣对此依然当没看见。在她看来,要是荷娘真能将路云远勾走,那她还要多佩服她两分了——连路云远这个木头都能让他开窍,这女人的功力该有多深呐!

不过时间久了,她也渐渐看明白路云远的脑子有些问题,于是后来飞媚眼,也是调戏小朋友玩儿的成分居多,并不当真的。

至于那个书生名叫江云笙,据他说自己是上京赶考的。荷娘顿时对他肃然起敬,能上京赶考,那起码已经通过省试,是个举人老爷了。她平生最喜欢有才学的书生,所以尽管江云笙相貌普通,她每日仍然殷勤问候,让锦绣觉得虽然白露已过,车厢里却依然春意盎然。

江云笙对荷娘不感冒,不过教养所限,平日相处仍是彬彬有礼,看不出半点轻视也没有半分邪念,荷娘对他更是又爱又怨,就连每日习惯­性­对路云远飞媚眼都没那么专心了。

路云远一向不喜欢接近除锦绣以外的人,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江云笙名字里也带个“云”的缘故,他对江云笙倒不像对其他人那么排斥,有时车队停在城市过夜,路云远和锦绣去逛街还会邀请江云笙一起,这让锦绣惊奇不已。

旅途无聊,一行人难免一起找些乐子。途径长平江的时候,借着月­色­,路云远拉着江云笙下水比捞鱼,锦绣同荷娘在岸上替他们加油。最后路云远捞了一桶河螺,江云笙捞了一把水草外加几只河蟹。

荷娘向住在河边的渔家借了锅子,给他们做了一盆香辣河螺和一盘鸟蛋蒸河蟹,鸟蛋是锦绣掏的,这丫头无视鸟妈妈的凄凄哀鸣,掏鸟蛋掏得毫不手软,一个都没给人家留下。

江云笙这个酸儒本来还想吟两句诗伤感一下,结果看见那三只饕餮吃得飞快,他也不吟诗了,手中扇子往腰间一Сhā就加入抢食的行列,再不吃就见底了!

路过红叶城这个盛产美女的地方,正遇上当地一年一度选美的日子,车队要在当地休整两天,顺便补充新的乘客。荷娘装成未婚少女,拖着锦绣盛装打扮去参加。每个美女都要表演才艺,荷娘在台上弹了一曲琵琶,惊艳全场,不少公子哥儿当场沦陷。

没多久轮到锦绣,这货除了一张脸拿得出手外,什么才艺都不会,只好将飘雪剑法重头到尾舞了一遍,没想到还得了不少喝彩。最后又被黑了脸的路云远火速拖走——最讨厌别人老盯着他的锦绣看了!至于荷娘,恩,以第三名的成绩,挑了一个最英俊的公子哥共度春宵去了。

在沙洲宿营的时候,路云远拉着锦绣一起堆沙子,锦绣本来不想玩这个小孩玩意的,但经不住路云远纠缠,于是就陪他了。她这个人一做什么事难免就认真,既然要堆自然要堆个大的,锦绣决定堆个城堡!

路云远哪里会堆什么沙子,堆了半天还是一坨一坨那什么,他见锦绣堆得又大又漂亮,一时间心里不平衡,“哗啦”一下全部推倒。锦绣顿时火了,捏起一个沙球就朝他砸去,路云远头一偏避过,沙球碰巧砸在正向江云笙献殷勤的荷娘头上!

江云笙一个没忍住笑场,结果下一秒他也被路云远砸了满脸。于是本来两个人的堆沙子比赛,变成四个人的扔沙球大战。

白日在车厢里没事­干­,锦绣自制了两副牌教他们打拖拉机,输得要被赢得用墨汁画脸。路云远人虽傻了牌却玩得很好,他记­性­好,基本上过目不忘,谁出过什么牌都记得一清二楚。于他不相上下的是江云笙,这家伙也是一个玩牌高手。于是每到锦绣与荷娘合作,都会被那两个男人画得很惨,基本上就是全黑。

最后锦绣同荷娘一致决定,坚决不同意那两个男人合作。接下来玩牌双方各有输赢,路云远和江云笙分别表示这样玩太没意思。锦绣与荷娘大怒:原来你们俩的乐趣就是用墨汁给我们毁容吗?太过份了,居然合起来欺负人!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时停时走,不断有乘客离开,又不断有新的乘客加入。荷娘在临肇县下了车,锦绣有些不舍,但还是大大方方地同荷娘道别。她想着等给路云远治好病后再来找荷娘玩,于是便问荷娘在临肇县的住址,反正临肇离洛城也不过三天路程。

荷娘道:“我住在临肇县城东路桃叶胡同李元易家。不过呀,等你来找我的时候,我肯定已经不在了。”

锦绣恍然,“你是来办事的吧。我还以为你住在临肇呢!”

荷娘咯咯娇笑:“我是来成亲的!”

“噗……”坐在车上喝茶的江云笙一个没忍住,喷了坐在对面的路云远满脸。锦绣连忙掏出毛巾给路云远擦拭,江云笙尴尬拱手道歉。

荷娘斜睨江云笙一眼,似笑非笑道:“云笙公子反应这么激烈,是舍不得奴家吗?要不奴家不嫁了,留下来伺候公子好了。”

“千万别!”江云笙连连摆手:“大名鼎鼎黑寡­妇­的伺候,我江云笙一介书生可享受不起,在下尚且年轻,还不想过早去地府报到。”

荷娘又是咯咯咯娇笑了一阵,从衣袖里摸出一朵白­色­绢花戴在鬓边,冲众人挥挥手,风情万种地转身走了,留下一地男人咽口水的声音。

车又继续上路了,锦绣向江云笙打听荷娘的事,方知道荷娘原来是江湖上有名的女杀手,黑寡­妇­。之所以叫这个名,是因为这个女子每次要杀人前必要先嫁给这个男人,然后在新婚之夜将新郎官杀死在房中。

江云笙原本也不知道她是黑寡­妇­,不过荷娘以前说过,她夫君月前方死,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再次嫁人又身怀不弱武功的女人,除了黑寡­妇­外还能有谁?

锦绣啧啧称奇,她原来以为荷娘是朵霸王花,现在方知人家其实是食人花。她是知道荷娘有功夫的。不然她一个寡­妇­,还是个俏寡­妇­,如何敢独身在外行走?她自然不会问江云笙一介书生怎么会知道这些江湖中人,因为江云笙也是一个高手。刚刚上车的那会,锦绣就已经将这两人的等级查看过了,荷娘72级,江云笙83级。锦绣觉得按道理这世界高手应该不多的呀,怎么老让她遇见呢?

荷娘走了以后暂时还没有新的乘客加入,车里只剩下3人,拖拉机是玩不成了,锦绣只好和他们玩争上游。结果这下彻底杯具,从头到尾只有她一个人在输!以前还有个荷娘作陪,如今就剩下她一人,在被路云远和江云笙这两个恶魔画满墨汁后,锦绣彻底爆发,不玩了不玩了!

三天很快过去,洛城也快到了,然而车队在距离洛城30里处却停了下来。锦绣见车子迟迟不走,不由下车前去打探,一问之下才知道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洛城被起义军给围了!

当今国号政,大政朝已立国五十余年,先皇帝是个像隋炀帝般的人物,将前几任皇帝积累下的家底败个­精­光,不过他比隋炀帝命好,没等到百姓起义将他推翻就先死了,好吃好玩了一生。如今继位的皇帝没他那么能折腾,却也是个昏庸的主,整天不管朝政,只忙着和后宫里的妃嫔扑蝴蝶玩儿。

皇帝不管事,下面的大臣自然是争权夺利,今天你掐我一把,明天我整死你全家。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偏偏老天爷还要雪上加霜,今年旱明年涝,瘟疫蝗灾不断,皇帝忙着睡妃子,大臣们忙着掐架,谁还有空去管赈灾?老百姓过不下去,自然就纷纷起义了。

当今世上起义的势力不少,其中势力最大的,要属灭了寒山派的烈焰教了。如今围了洛城的这只义军,也是烈焰教的。

锦绣心想,她和烈焰教还真是不对付。她一上寒山,这烈焰教就上山将人家灭门,还害她被当做给掌门下毒的凶手,差点被路云远给宰了。如今她带路云远来洛城求医,这烈焰教倒好,又将洛城给围了,这不是存心和她过不去嘛!

21

21、21 ...

车队的终点站是京城。要从陆地上去京城,洛城是必经之地,无法绕开。否者就只能转道余杭,然后坐船从运河上京。是以,明知道前方要打战,车队管事也只是让全队人马再后退30余里,一直到旗亭镇停下,看样子是想先观望两天再决定路线。

客栈里,三人一起用餐的时候,锦绣想江云笙是要上京赶考的,前面那场战还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误了考期可不好,于是便劝他转道余杭走水路去京城好了。

江云笙毫不在意地说道:“放心吧,洛城郡守原孝义为人胆小怕死,他必然不敢和烈焰教义军对抗,不出两天,定会拱手送出洛城投降。到时候洛城易主,我等便可以进城了。”

锦绣惊奇,问他:“你怎么这么肯定,我听说洛城里有10万大军镇守,就算那郡守原什么的胆小怕事,他手下那些将官会同意他轻易投降吗?”

“是原孝义。”江云笙淡淡解释道:“名义上是10万大军,其实真正能用的不过1万。原孝义别的本事没有,贪墨军饷吃空额的手段倒是炉火纯青。他是宰相张心予的人,每年孝敬上面的银子达到朝廷年税收的四分一之多,不然就凭他这个无能之辈,怎么能坐稳洛城郡守的位置!如今他手下除了一个莽夫潘亮还能用用外,其他人都是些只会溜须拍马的应声虫,有何为惧?”他顿了顿又冷声不屑道:“当今朝廷居然派原孝义这等无耻小人来镇守洛城,真是天要亡大政!”

锦绣是现代人,对于亡国论什么的没什么忌讳。可江云笙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古人,还是个要上京赶考的举子,居然轻描淡写的说大政要亡国,听起来还真是挺惊悚的。

“那个,你可是大政朝廷的举子,如今还要上京考状元的,大政亡国,你好像很开心?”锦绣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压低声音说道。

江云笙忽而一笑,黑亮的双眸透出一股惑人风情,他靠近锦绣学她压低声线问道:“你以为,那样的朝廷,凭什么能让我为之效力?”

他说完后站起来整了整衣角便走了,锦绣坐在桌边呆愣了一会,自言自语道:“为毛刚才那一瞬间,我会觉得江云笙全身王八之气大开呢?”

坐在一旁的路云远连忙捂住锦绣的嘴,“我听赶车的大叔说,男人都不喜欢做王八,你这么说,云笙会生气的!”

锦绣无语:这就是代沟啊代沟!

江云笙:我还没走远呐!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如江云笙所料,第二日,潘亮带兵出洛城迎敌,大败,潘亮战死。次日,原孝义大开城门,降。烈焰教义军进城后不杀不抢,张榜通告维持城内秩序,洛城很快就恢复往日繁华,生活和从前没什么不同,如果不是有些人家有男人战死,家里在哭丧,根本看不出这里刚刚经过一场大战。

车队主事也是知道烈焰教义军素来军纪森严,所以才敢停在后方观望。若是换另一个靠打杀抢起家的义军,他肯定掉头就跑。

锦绣带着路云远在城里闲逛,发现里面市民作息如常,南来北往的商贾走卒进出如故,不由奇怪,问江云笙:“这烈焰教怎么不禁止这些商贾进出洛城?他们难道不怕里面混有朝廷的­奸­细?”

江云笙更加惊奇,反问她:“为何要禁止,你可知这些商贾每年给洛城带来多少利润?若不是如此,烈焰教何苦要占据这里!洛城地形特殊,扼南北交通要道,占了这里,就等于断了大政每年一半的税收,半壁江山唾手可得,怎么可能因为害怕小小­奸­细就封城?”

锦绣一想也是,这种因噎废食的事还真没谁会做。

江云笙又道:“况且烈焰教这次带军8万,加上从洛城原守军中整合来的3万人马,如今11万大军在手,以洛城为跳板,俯瞰无天险阻拦的北部平原,现在该害怕的是京城那方面才对。”

锦绣吃惊:“照你这么说,那大政的半壁江山都落在烈焰教手里啦?”想想又觉得不对:“可我们来的路上,那些城市的官员不是还归大政管理吗?要是他们从后方发难,烈焰教不是腹背受敌?”

江云笙大笑:“你难道忘了我们一路上经过的那些关口寨子了吗?”

锦绣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些山贼每每都守在交通要害之处,看上去是山贼,其实都是义军……那些地方官也不可能都是昏庸无觉的,只能说,他们表面上看还是朝廷的官员,其实暗地里,早已经投靠烈焰教了!

她忽然想到,有这样实力的烈焰教,当初为什么要垂涎一个小小寒山派的财富?就算烈焰教爱财成瘾,可这样一个人数不过几百的江湖门派,也没必要让堂堂教主大人亲临吧?这个烈焰教主,到底和寒山派有什么仇怨?还有明煜,他一心想要报仇,现在看来,根本是找死的成分居多……

江云笙又转移话题问她:“你不是要带云远兄去求医吗?打算什么时候去?我和那个庸医有过几面之缘,要不我替你们引见?”

“庸医?”锦绣愣住。

“咳咳,就是你口中的神医,易牙。”

“哦,这个呀……”锦绣眼神闪了闪,迅速在脑中想了一个借口:“云远他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了,我怕他到时候随便出手打人,你也知道他这人下手没轻没重的,我还是多劝慰他几天,等他同意了再让易神医给他看吧。”

江云笙点头:“这样也好。”

路云远听他们说了这么久的话,早就不耐烦了,忽然看到前方有卖糖画的,立刻就吵着要买,锦绣趁机和江云笙说道:“我陪云远过去看看,江公子若是有别的事,不妨先回去吧,云远他玩起来就忘了时间,你也别等我们了。”

江云笙同意道:“也好,我还有些事要办,我们晚上回客栈再见吧。”

“恩。好的。”锦绣笑着同他道别。等江云笙的身影转入人群中不见后,她的脸才彻底夸了下来:这个江云笙,刻意接近他们,或者说,刻意接近路云远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嘴上说自己是上京赶考的举子,可他平日言语里对朝廷却不屑一顾,到了洛城以后,也不忙着和车队离开上京,反而很热心的要帮他们找大夫医治路云远。他到底,是什么人?

这里已经是烈焰教的地盘了,她和路云远呆在这会不会很危险?那个江云笙似乎对烈焰教颇为了解,也不知道是不是烈焰教的人,可如果他是烈焰教的人,又为什么不派人来抓她和路云远?

锦绣现在真不确定要不要治好路云远了。以他的­性­格,等他恢复神智后,只怕也要和明煜一般找烈焰教报仇雪恨,可这烈焰教,又怎么是他们两个人可以抗衡的?人家可是占据了大政的半壁江山!

她看着站在一群小孩子中间玩糖画转盘的路云远,忽然想着:其实他现在这样整天开开心心的,不是也挺好的吗?

“锦绣,你看这个糖乌龟送给云笙好不好?”路云远手上提着一只小小的金­色­糖龟,问锦绣。那只糖龟做得活灵活现,用一根白­色­棉绳吊着,是方才路云远转到的。

锦绣奇怪:“为什么要送乌龟给他?”

路云远道:“你不是说他有王八之气吗?”

锦绣笑:“你小心送乌龟给他,他恼你哦!”

路云远撇撇嘴,又回过身去转糖画。这次他运气很好,居然转到金龙。四周小孩一阵羡慕的惊呼,没多久,路云远拿着新画好的金龙对锦绣说道:“这个送给他,他总不会生气了吧!”

锦绣双手Сhā在腰上,详装生气,“你就记得送他礼物,那我呢?”

路云远忙道:“你等等,我转只凤凰给你!”

可是接下来他似乎运气耗尽了,不论怎么转,都转不到凤凰。转一次糖画要三文钱,锦绣给了那卖糖画的小贩二两银子,让路云远一个人独霸转盘,一直玩到太阳快要下山。

锦绣看天­色­已经晚了,便从他手中拿过一只糖孔雀,笑道:“孔雀也很好嘛!咱们回去吧,天都要黑了,你肚子饿不饿?我们回去吃蹄膀怎么样?”

路云远自然是饿的,可他还想转只凤凰送给锦绣。锦绣怕他再玩下去,就真的要到天黑了,连忙拉住他:“我一点也不喜欢凤凰,咱们走吧。”

“可是凤凰比孔雀漂亮!”路云远看着锦绣手中的孔雀说。

锦绣半真半假地说道:“可是凤凰活得很累的。你想呀,凤凰总是高高在上俾睨百鸟,食得是仙草,饮得是天露。看上去好像尊贵无比,可其实除了空有那一身华丽丽的光环,剩下的就只有各种空虚寂寞冷了!”

路云远听不太懂,锦绣也懒得和他啰嗦,一把拉上他就往客栈方向走。

“我就喜欢孔雀,想吃花生吃花生,想吃瓜子吃瓜子,不用高高在上摆姿态,高兴了给观众开个屏,不高兴就拿个ρi股对着人。别人还不能说它不美!”

路云远下意识地扭头去瞧锦绣ρi股。

锦绣一巴掌拍在他头上:臭流氓,看什么看!

路云远连忙表示,如果是锦绣的ρi股,那一定是极美的!= =

22

22、22 ...

锦绣心里对江云笙有了怀疑,面对他的时候就增了许多戒备。她怕被对方看出来,平日里倒仍是笑颜相对。江云笙似乎很忙,白日里经常不见踪影,这让锦绣放松不少。她总觉得江云笙时常在打量她和路云远,也不知道有什么­阴­谋。说不定,江云笙就是烈焰教的人。

锦绣有考虑过是不是离开洛城,可离开了洛城又该去哪里呢?天下被烈焰教占了一半,他们要离开,就只能往北走了,要不去京城好了,那里医生也挺多的。可是现在江云笙盯上他们两个了,虽然还没撕破脸皮,但谁知道他们身边有没有被安Сhā烈焰教的眼线啊?想要偷偷溜走而不惊动任何人,好像难度还挺大的……

她不由自主的取出土贝灵珠,如果想不被人发现,就只有用这个了。可是上次带了两人路云远差点就死了,这次再用,依然生死难料。更何况,这里面记录的坐标,都在烈焰教势力范围内,就算跑得了一时,只要他们重新回到人群中,不是又要被发现?

再看路云远,那货依然没心没肺,好吃好玩好睡,什么烦恼都没有,让锦绣各种羡慕嫉妒恨!

正蹲在树下用糖饼喂蚂蚁的路云远似乎察觉到锦绣几乎要化成实质的怨念,警惕万分地扭头看她——她不会又准备来掐自己吧?明明早上才掐过的!

锦绣哼了一声,懒得和他计较,准备回房练功。她的等级升到50级以后,经验条几乎就没有变动过。锦绣知道,级别越高所需要的经验就越多,迟迟没有升级,搞得她现在万分想杀人。更让她心里不平衡的是路云远的等级居然又上升了,现在都99级了,看这样子,他突破100级是早晚的事。明明整天都在玩,也没见他练功,怎么武功就进步得那么快?难道真应了那句话——傻人有傻福?

路云远看锦绣回房,立刻屁颠屁颠跟上,锦绣恼他,不让他跟进去——整天跟在后面,烦死了,能不能让她自己独处一天啊!路云远被她拒绝惯了,知道只要死缠烂打下去她就没有不从的,于是厚着脸皮挤进房间,怎么赶都不走。

锦绣只好警告他老实点,不准动手动脚!看路云远点头答应,她方坐上床盘膝练功。路云远也确实老实了一阵,可没多久就故态萌发,腻到锦绣边上。见锦绣没反应,他的手又开始不老实圈上她的腰,锦绣不得不从入定中醒来,正准备发脾气,路云远忽然吻上她的红­唇­,整个人覆倒在锦绣身上。

他身材高大,将锦绣严严实实地罩在自己身下,细密的吻不断落在她的­唇­上脸上,锦绣气恼,这个笨蛋根本就不会亲吻,弄得她一脸口水!她抬起手按住路云远后脑,舌尖撬开他的­唇­,灵巧的小舌伸入他的口腔四下作乱,她前世经验丰富,要对付路云远这个菜鸟还不是手到擒来,没两下就吻得路云远气息不稳,只剩招架没有反手的力了。

锦绣洋洋得意,她虽然没有快感,但这不影响她欣赏路云远的窘态。路云远拉着她的小手往身下的火热处按,求纾解。锦绣伸出白­嫩­小脚踩在他那处,隔着衣料轻轻摩挲,下巴一仰,女王气场全开:想要?想要你求我啊!让我高兴了就给你!

路云远立刻化身成大狗扑到女王身边各种卖萌讨好。锦绣被他讨好的高兴了,方才从包裹里取出一份虎骨膏——炼药的副产品,增加外功攻击100点,持续30分钟。她一般拿来做润滑剂。

她上辈子男朋友前前后后谈了几个,连老外都有,可以说是学贯东西,对男人身上的敏感点再清楚不过,手上功夫就算没到登峰造极也已是炉火纯青。路云远在她一双巧手的侍弄下,没两下就化成一滩春水,舒服得只会哼哼。偏偏锦绣还不肯让他立时达到顶端,故意延长时间,18般武艺轮番上演,直整得他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事毕,锦绣拿出布巾擦手,鄙视刺激过度瘫软在床上的路云远:小样,任你武功再高,最后还不是栽倒在姐姐手上!锦绣并不是个随便的人,不过她随便起来不是人。所以要和她玩,就要做好被掏空的准备。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又过了几天,两人仍旧住在客栈里,这日路云远又蹲在客栈后院的树下喂蚂蚁,这次他捉了一只青虫丢在蚁窝前面,观看小蚂蚁战大青虫。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老头走到路云远身旁,和他一起看蚂蚁。路云远也没在意,这客栈里人来人往的,总有些无聊的人看他一个成年人行为像个小孩,就抱着找乐子的心思过来逗弄他两句。有时路云远心情好会回答他们,有时在锦绣那里受委屈了,就揍他们一顿发泄——他们想拿傻子来消遣,就要做好被傻子拿来消气的准备。

不过这老头运气好,锦绣这几天对路云远基本上有求必应,所以他心情还是挺不错的。那老头陪路云远看了一会蚂蚁,有些无聊,便问他:“你在看什么?”

“蚂蚁啊。”

“蚂蚁有什么好看的?”

“那你还看那么久?”路云远白眼。

老头气闷。沉默了几秒,又道:“我来考考你,我问,你答,怎么样?”

路云远鄙视:“你谁啊?凭什么你问我就得答,­干­嘛不我问你答!”

老头气乐了:“好好好,你问就你问!”

路云远道:“我现在又不想问啦,还是你问吧。

老头:“……”

老头重新平复一下心情,开始问道:“你原有10个苹果,你昨天吃了2个,今天又吃了3个,请问你还剩下几个苹果。”

路云远:“我不喜欢吃苹果。”

老头:“那桃子也成。”

路云远奇怪地看着他:“桃子早过季节啦。”

老头:“……”

老头决定换一种方式:“你原本有10两银子,昨天又从钱庄里取出5两银子,今天花掉7两银子,请问你还有几两银子?”

路云远:“0两。”

老头心想还是个傻子,笑道:“怎么会是0呢?你再想想。”

路云远:“因为锦绣会把我身上的银子全拿走呗!”(锦绣:小孩子不需要拿钱。)

老头:“……”

路云远鄙视:“你其实就是想问我10+5-7等于多少吧?”

老头热泪盈眶:“对呀对呀,我就是想问这个。”

路云远继续鄙视:“不就是8嘛,你这么大的人了,白吃这么多年饭,连这都算不清楚,真傻!”

老头:“……”

一阵轻笑响起,锦绣和江云笙从旁边的建筑后走出来,路云远屁颠屁颠跑过去,问道:“你们怎么不躲了?”

江云笙诧异:“你知道我们在?”

路云远洋洋得意:“我知道你们故意躲在一旁,是想等我不注意时走过去吓我对不对?我偏不上当!”

锦绣对江云笙笑笑:“你看,我和你说瞒不过他吧。”

江云笙笑了一阵,转身问那老头:“易老,你看我这兄弟还能治好吗?”

那老头便是神医易牙。易牙恭恭敬敬回道:“我看这位公子的智力其实并无问题,只是……”

路云远不高兴打断他:“我智力当然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你!”

易牙没理会他,只是继续说道:“只是心­性­倒退。”

江云笙道:“你是说,他不是脑子变傻了,而是行为变幼稚了?”

易牙点头道:“以前有过这样的病人,他们因为某些原因,受到极大刺激,或者是脑部受伤,他们会忘记往事,以为自己还在幼年时期,所以行为举止如幼童一般。”

“那还能治好吗?”锦绣问,这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易牙开始掉书袋:“头者,­精­明之府也。乱于头,则……”

锦绣:有听没懂。= =

江云笙不耐烦道:“你只管说到底能不能治!”

易牙连忙告罪:“小老儿也没十足把握。这完全就靠运气,有的人过了一段时间自己就会清醒过来,有些人则一辈子都迷迷糊糊的……”他看江云笙面­色­不善,又连忙道:“不过我可以试着用金针刺激这位公子头部的|­茓­位,兴许就能让他回想起往事。”

江云笙虽不满意,但也只能如此。易牙见他点头应允,便让路云远回房,准备施针。路云远一听要拿针扎他,立刻像所有怕打针的小朋友一样,各种哭闹撒泼打滚,不管你怎么劝说,就是不依。

江云笙想来强的,结果反被路云远一阵痛扁,路云远扁玩他还要痛斥对方是叛徒,发誓以后都不跟他玩了。江云笙失败,只好向锦绣求救,锦绣想了想,招招手让他过来。

路云远十分鄙视:“想骗我过去,相信你我就是猪!”

锦绣拿出一颗糖问路云远:“吃吗?”

路云远很高兴的蹭过去吃了,下一秒,全身僵硬倒地不起。

僵尸散:炼药副产品,全身僵硬30分钟。锦绣将之抹在糖上。

路云远:被骗了,嘤嘤嘤……

锦绣摸摸他脑袋:乖啊,就算你是猪,那也是一只最聪明的猪。

23

23、23 ...

将那只最聪明的猪抬进房间,锦绣和江云笙便走出房间将地方让给易牙,针灸最忌打扰,哪怕易牙医术高超,他们俩也不敢拿路云远的­性­命开玩笑。

锦绣看站在廊下的江云笙,心想这人对路云远倒一直都是尽心尽力,可越是这样她越不放心,总觉得对方会不会有什么更大的­阴­谋。

针灸需要时间颇久,江云笙邀请锦绣去他那儿喝茶坐等,锦绣没推辞跟去了。

进了江云笙的房间,锦绣四下打量,发现他的生活作风倒是十分简单,除了书案上摆放着不少书外,也就圆桌上摆放的一套鎏金彩瓷茶具十分显眼。这个世界的制瓷技术还不发达,平常百姓家多用的是粗陶,能用得上瓷器的,那肯定是富贵之家。像这样一套造型优雅的茶具,在市面上价值千金都算便宜的了。

不过整个房间除了这样一套茶具外,倒没什么别的太突出的奢侈用品。就连江云笙身上所穿的衣服,也只是以舒适为主,外表上看并不奢华。锦绣觉得这人的家教挺不错,虽然出生富裕,但并不纨绔,本身也是有能力之人,为人还比较低调,难得难得。

江云笙轻挽衣袖,取了一个茶团用­干­净的白帕包了敲碎,再倒入玉碾中细细研磨,动作轻柔舒缓,锦绣看他专注的神态像是在完成什么艺术品一般。碳炉上水烧开,江云笙将研碎好的茶末倒入茶碗中,用少量水调匀,再冲入沸水,继续用茶筅击打茶汤直到产生泡沫。锦绣以前也看过茶艺师表演茶艺,觉得不过尔尔,如今看江云笙的动作,只觉得行云流水,无一处不华丽,无一处不优雅,当真是好看的紧。

茶碗递上,锦绣接过抿了一口,江云笙笑问:“如何?”语气中满是期待,以前都是别人泡茶给他喝,今天是他第一次泡茶给别人喝。

锦绣心想还好刚才只是少少抿了一口,不然准将茶喷出来。这玩意也忒苦了吧……不过人家特意泡茶给自己喝,不说点好听的话也太说不过去了。

“很好很好。”她有心想附庸风雅吟两句诗,然搜肠刮肚之下发现自己别说诗了,连一句应景的成语都想不出来,于是只能“很好很好,非常的好。”

江云笙还是挺高兴的,一个劲的催促锦绣多饮点。锦绣心想人家特意请了神医来给路云远看病,自己欠了他这么大一个人情,怎么能不给面子?不就是苦茶吗,老娘就当喝中药了!

锦绣豁出去,一饮而尽……扭头默默泪流。

太特么苦了!= =

江云笙是个风雅之人,若是与别人对饮,他必然要谈诗论茶,好在他知道锦绣肚子里没墨水,也就没对牛弹琴。以前同车,荷娘偶尔还能跟他阳春白雪一回,对上锦绣和路云远,那就只有下里巴人的份了。

无诗词可谈,只能回归正事,江云笙问锦绣:“你和路兄,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路云远的事都是锦绣做主,他自然要多看重锦绣两分。

锦绣一听正事来了,放下茶碗坐直:“我能有什么打算,只能等云远先治好病再说。”

江云笙道:“他的病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治好的。再说,万一他好不了呢?你会一辈子陪着他么?”

锦绣一愣,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以前她老想着找户人家,给钱让别人去养路云远,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再没有想起要把路云远丢掉的事……可是一辈子啊,谁又能保证谁的一辈子?

锦绣摇摇头:“一辈子太长,我不能保证。可如果,我一直还活着,而他也需要我,我可以留在他身边。”

她想过了,她这个身体不是正常人,没有­性­‖欲还是小事,她连葵水都没有,根本不可能受孕,结婚生子这种事想都不要想。在古代,谁会愿意娶一个不能给自己传宗接代的女人?更何况,她身上还有种种不同特异之处,长期和另外一个人相处,最后难免露出马脚,到时候被人当做山­精­妖怪烧了才冤枉呢。如今也就路云远那个傻子对她不会起疑心。

江云笙对她的回答颇为满意,道:“路兄肯定会需要你的。”

锦绣皱皱小鼻子,哼了一声说道:“那是因为他现在傻了。你是没见过他以前正常时候的样子啊,那眼睛都长到天上面去了,瞧人从来都是用鼻孔,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脸就好像被冰块冻住一样,半天都不带起一个褶子!”

“噗!”江云笙喷笑。

“你别笑,我可没半点夸张。要我说他现在倒比以前可爱的多,你瞧他那张脸其实长得挺好看的吧?可以前他那副寒流来袭的模样,但凡是个正常女人都不敢靠近。现在好啦,整天笑嘻嘻的,走在街上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回头看他。”

江云笙逗她:“你不吃醋?”

“切!”锦绣不屑,心想老娘还不至于吃一个傻子的醋!

她拿出一个做工­精­细漂亮的荷包给江云笙看,“你看这个荷包漂不漂亮?这是门口孙豆腐家小女儿送的,我正好缺一个荷包,让路云远出去一说,马上就有人送来了。”

江云笙:“……”

她拿在手上爱不释手,道:“昨儿有人送了一盒点心,比山海楼里卖的都好吃。上次有人送了一件外袍,那绣工真漂亮,可惜是男装我不能穿,不过也给我省了一件外袍钱。上上次,有个开玉器店的寡­妇­,特别大方,一出手就是一根翡翠簪子,起码值200两银子,可惜路云远不让人家摸,不然还能再拿一根玉腰带。啧啧,那货要是不说话,打扮好了往门前一摆,整一个招财猫!”

他忽然觉得路云远好可怜!= =

“咳咳,”江云笙觉得这话题不能继续下去了,不然他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把这女人掐死。“十天后我要去荆江,你和云远同我一起去吧。”

“啊?”锦绣微愣,心想着大尾巴狼终于要露出真面目了。她想也不想就拒绝:“易老不是还要给云远针灸么?他这病要长期治疗,我们不能离开的。”

“让易老一起跟去就行。”江云笙轻描淡写应道。

“可你不是要上京赶考的吗?”

江云笙笑:“这话你也信?”

锦绣默然,对方这是连最后这层掩饰都不要了。这几天她看到有不少穿烈焰教衣服的人从他的房间进出,他行事并不避讳她和路云远,看样子并不怕被知道自己的身份。锦绣当然不会傻得去偷听他们说话,她可真心不想知道他的身份,然而江云笙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赤果果地告昭天下啊!

正纠结着,客栈里突然有人大喊救命,声音凄厉至极,让人不寒而栗。锦绣和江云笙对视一眼,急忙冲出房门,声音是从路云远的房间里传来的!

等赶到的时候,发现易牙正被路云远踩在脚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牙也掉了两颗。易牙一看到江云笙,立刻就向他求救,那模样凄惨得就是江云笙这种心硬之人都觉得不忍。他连忙上前解救易牙,打死了就没人给路云远看病了!

可他不上去还好,一上去,路云远脾气就更大了,统统发在他身上。路云远打人可没什么打人不打脸的习惯,他自从傻了以后,向来都是人体哪里脆弱就打哪里,招招上脸,拳拳到­肉­,和先前同江云笙打架不同,那时候还只是因为不想针灸才反抗。这次是真的怒了:你们居然合起来­阴­人,还绑人家,拿针扎,坏银!!!

江云笙也没想到天蚕丝编的绳子路云远居然也能挣断,更没想到他挣脱以后反应会这么剧烈!至于么,不就是被扎了几针!他对路云远手下留情,路云远可不懂得收力,没两下江云笙也被打火了,好,你要打,老子奉陪到底!

趁他们打架,锦绣连忙把只剩下半条命的神医拖出来。至于那两男人,不好意思哈,姐姐武功低微,爱莫能助哈。这货完全忘了是她把路云远给药倒的。

她和路云远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他武功路数也有一定了解,看他抬左手就知他要斩江云笙腰肋,抬右肘,就是要撞他胸口,她这边刚想,那边路云远便作,好想能够预知一般。这样过了两百来招,耳边突然传来系统提示音:

“叮!恭喜玩家武学见识增长,等级提升2级。”

这样也行!锦绣一高兴,欢叫出声:“太好了!”

“啪!”江云笙正巧被路云远打倒在地上,闻声怒视锦绣:我被打你居然叫好?!

锦绣尴尬,为表歉意,她招招手让路云远过来。

路云远:哼!又来这招!再相信你我就是猪!

锦绣拿出一个竹蜻蜓自己玩起来。

路云远没忍住,又蹭过去抢来玩。下一秒,再次倒地不起。

僵尸散:可以内服也可以外用哦~

路云远:又被骗了,嘤嘤嘤……

锦绣摸摸他的脑门安慰:乖啊,其实做一只最聪明的猪也挺好的么。

24

24、24 ...

洛城失陷,得到消息的皇帝终于舍得从后妃的肚皮上爬起来了。穿戴穿戴整齐,往龙椅上一坐,痛斥底下大臣:当初是哪个废物安排原孝义那叛徒当洛城郡守的!

宰相张心予擦汗:除了皇帝,全天下都知道原孝义是他二表妹的三媳­妇­的四姑爹,关系近着呢!关键时刻还是他的得意门生齐临站出来解围:陛下,当初是您夸原孝义进献的不老丹好的。

皇帝顿时想起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男人么,年纪大了,那啥难免就不行了。可后宫里还有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妹纸,正等着自己去疼爱肿么办?

皇帝有需求,下面臣子就要负责解决。原孝义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盒“不老丹”,皇帝用过后,妃嫔们没一个不说好的。正巧上届洛城郡守犯事下狱,宰相张心予跑来问新郡守人选,皇帝大笔一挥:原孝义能力出众忠君爱国,特任洛城郡守。

这下搞清楚了,那个安排原孝义当郡守的废物是皇帝陛下。

皇帝­干­咳两声,很有担当地承认了废物之名,接着继续问:那接下来肿么办涅?

下面大臣马上分成两派,一派说打,一派说和谈。

打吧,那要花银子啊。皇帝最恨别人和他要银子。前任皇帝是史上最能花钱的皇帝,轮到这位皇帝上台,国库里那是空落落的连老鼠都不光顾啊!每年一到赋税上缴的日子,四下就一片要银子的声音,不是这里要用兵就是那里要赈灾,银子还没进国库,就被瓜分个­精­光,连他想给后宫妃嫔买几根簪子都没钱。

皇帝:谁和我要银子我咬死谁!

没银子,打不成,那就和谈吧。可派谁去?

大臣们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肯去——没和谈成功还是小事,大不了丢官回家做地主。就怕自己一去不回,家里那千娇百媚的第十八房小妾才刚刚娶进门呐,哪个杀千刀的忍心看着她守活寡!

关键时刻还是宰相门生齐临再次站出来救大家于水火:我去!

大臣们纷纷感动:齐大人,您就放心走吧,您家里那十八房小妾我们一定会替你照看好滴!

(齐临:混蛋!老子还没成亲,哪来的小妾!)

皇帝也很感动:齐爱卿真是忠君爱国呐,朕一定要给他加官,加大官!加薪就算鸟,本朝官员一向清廉,视钱财如粪土。

(齐临:陛下,您已经三个月没给臣发工资了,再这样下去,臣连粪土都造不出了!)

和谈的消息传到洛城,烈焰教教主大人当场拍板决定,既然朝廷要谈,那就谈吧。于是双方商议地点就定在荆江府!

荆江府位于洛城北部,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骑马大概要跑一天。目前荆江还属于大政管辖,并不是烈焰教势力范围,但因为离洛城也不是十分遥远,一旦谈崩,洛城方面只要一出兵,首先受到攻击的必然是荆江。

此时已是深秋,早晚气温偏低,荆江当地人在天冷的季节喜欢吃一种叫肠面的食物。面条是空心的,看起来就像一截一截肠子,用大骨头熬了浓浓的汤汁浇上,撒上葱花姜丝辣子,有钱的会再要一份­干­­肉­丝伴入面中,趁热吃上一碗,从里到外都是暖洋洋的。

路云远吃不得辣,虽然事先交代卖面的老头不要放辣,结果临了,人家又习惯­性­加了。路云远吃了一口,辣得跳脚。锦绣笑呵呵将他那碗拿过来自己吃了,叫老板再重做一份。

江云笙奇怪地瞟了她肚子一眼:这里的面都是用大海碗装的,有些长得瘦弱的男人还吃不了一碗,这女人身材苗条,细腰不盈一握,居然一人能吃两人份,比男人还能吃!

路云远还在伸舌头,他最怕吃辣,真是一点都沾不得。买面条老头的孙女儿看他这幅窘样,送来一杯蜜水,路云远接过来一气喝了,眨巴眨巴被辣出泪水的眼,“还要!”

那女孩儿十三四岁年纪,正是情窦初开,被路云远这双泛着水光的眸子直勾勾地瞧着,顿时羞得两片红云上脸,忘了动作。江云笙见了,递上一角银子,道:“劳烦这位小姑娘多给我们拿些蜜水。”他气质儒雅,说话彬彬有礼,就像那些话本子里的书生一样,满腹经纶——当然,最后那句是女孩自己脑补的。

哪个少女不怀春,等三人结账走人时,路云远和江云笙分别收到一块绣帕。锦绣心想这世界的女孩还真大胆,居然同时给两个男人送帕子示爱,连掩饰都不带的。放她前世的世界,要是哪个男人在追一个女生的同时还给另一个送花,肯定要被两个女生同时拍飞。

她却不知道人家这里流行广散网多捞鱼,绣帕荷包平日里多备着点,遇到看顺眼的就送一个,哪怕这女孩长得再寒碜,总会给她逮着那么一两个眼神不好的吧?相反像锦绣这种什么绣活都不会的,才真的要愁嫁了——人家流行喜欢你就说出来,你不说,别人当你对他没意思呢。

路云远随手将绣帕交给锦绣,他的东西都习惯交给锦绣保管。江云笙也随手把帕子送给锦绣,这玩意他每年都会收到不少,她要喜欢就拿去好了。锦绣翻来覆去看,觉得这绣工没孙豆腐女儿的好,于是用帕子折了两只小老鼠逗路云远玩。

“我说你们烈焰教如今不是形势一片大好吗?怎么不继续前进,反而同意和谈了呢?”锦绣一边同路云远玩,一边随意问道。

她问的事其实有些过了,不过江云笙也没在意,反而细细给她解释,原来烈焰教一路打来太过顺利,地盘占得虽大,但是并不稳定。前面说过,国内有许多起义势力,这些势力并不都归顺烈焰教,一个个都等着烈焰教和大政打得两败俱伤好捡便宜。如今烈焰教借着和谈,正好腾出时间先稳定后方,把那些势力先归顺了再说。

深秋的天亮得迟,三人走了一段路,太阳方升起。路云远方吃了一碗汤面,全身正热乎着,清俊的脸在初生的日光中,泛着微红。锦绣扭头看江云笙,那家伙的脸此时还是一片光滑白皙,没有任何红晕。两下一对比,顿时觉得他那张脸假得不行。

其实她以前也没怀疑过江云笙,虽然对方的脸白了些,但这年头的书生都这样,所以她也没在意。然而上次江云笙和路云远打架,明明脸上挨了路云远好几下,却愣是没有起一片青紫,她才方意识到对方的那张脸可能是假的。

原本她不知道对方是烈焰教的人,也无意深究他的身份,然而知道他是烈焰教的人后,锦绣深深觉得头疼了。对方的等级可是有83级,这个世界的人,等级达到70级以上就是高手了。他这等级,在烈焰教中的地位只高不低!而正好,锦绣记得当初见到的那位烈焰教教主的等级,就是83级。

她还记得刚见到那位烈焰教主时,觉得对方的身形看起来眼熟,现在想来,她之所以觉得眼熟,那是因为他的身形和路云远很相似。那次在钱庄里,她也误将江云笙的背影错认成路云远。

她不知道江云笙和路云远到底有什么关系,江云笙灭了路云远的师门是事实,可江云笙又对路云远好得不得了……

尼玛,果然相爱相杀才是王道么?= =

“我说,烈焰教不是有另派人来和谈么?你跟过来­干­嘛呀?”锦绣不解,这人到底明不明白自己的身份呐?居然还到处乱跑,不怕别人擒贼先擒王吗?

江云笙笑眯眯:“我带你和云远来玩不行吗?荆江自古就是文人­骚­客的聚集地,此地文风昌盛,有大政最出名的荆湖书院,又依山伴水,风景优美,随处可见名家题词。每到月初,太昌楼还有文人斗诗大赛,赢者可以免费享用一顿宴席。”他语气中颇为向往。

锦绣拉过路云远往他身前一站:“你看我们两个和文人沾边吗?”

江云笙­干­咳一声:“其实我瞧云远兄的一笔行书颇有名家风骨,想来从前也是爱文之人。”言下之意,这里就只有锦绣一个人是文盲。

锦绣怒了:不带这么赤果果讽刺人的!

江云笙见锦绣真的生气了,又忙道:“这里红枫谷的景致堪称一绝,现在正赶上季节,改日我带你们去游玩。若是不喜欢走路,还可以坐画舫游览荆湖风光。太昌酒楼的乌石鱼火锅也是当地一绝,不可错过。”

锦绣被他这么一贿赂,脸­色­方才好看些。只是还有些气恼,接下来的路都不和江云笙说话,只同路云远玩儿。两个人一人拿一只手绢老鼠,你“咬”我鼻子,我“咬”你耳朵,打打闹闹居然也玩得很开心。江云笙在一边看两个“小孩子”做游戏,看得津津有味。

三人行了一路,直到驿馆前方才停下来。

这里门口聚集了一群书生,看那统一的服装,应该同是某个书院的学生。锦绣想起方才江云笙提过的荆湖书院。那帮书生群情激昂,手拿大幅标语,上书:还我河山,剿灭反贼。锦绣在一旁听了一会,方知道原来那群书生是不满朝廷和烈焰教和谈,认为应该派兵剿匪,收复失地。

锦绣嘴角一抽:果然愤青是每个时代都共有的产物。再看江云笙,脸上神­色­并无变化,锦绣问他:“你不生气?”

江云笙一脸讽刺的笑:“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酸儒而已,只懂高谈阔论,根本看不清如今朝廷的腐败无能,百姓流离失所朝不保夕!这种人值得我生气吗!”

锦绣:哎呀,果然生气了。明明先前还很向往的说~

江云笙过了一会冷静下来,才继续说道:“其实这帮子书生我不担心,书生造反,三年不成。我担心的是有人借机破坏和谈……”他眼中神­色­慢慢变得凛冽,带着不容反抗的气势:“这次和谈必须成功,不容有失!”

锦绣:妈呀,太闪亮了,晃瞎俺滴合金狗眼鸟~

25

25、25 ...

朝廷方面想要和谈是真的,没钱是一个原因,其实更主要的,是如今朝廷的兵力基本在北方,要调回来对付烈焰教需要一定的时间,何况也不能一下子全调回来。烈焰教想要和谈也是真的,扩张太快难免根基不稳,所以也需要时间整顿后方,最后同朝廷一决雌雄。在双方都希望暂时停战的前提下,想要破坏和谈,真的很难。

可如果,朝廷派来的和谈使遇刺身亡了呢?

敌对势力只要把和谈使被烈焰教杀害的消息散播出去,那就是公然打朝廷的脸面。你看,你派人来讲和,人家不领情不说,还把使者杀了,多不给你面子。你可是全天下人的老大啊,被曾经的家奴公然打脸,你要还不反击,你就不是男人!没种!

所以最后,为了平息舆论,为了保住朝廷的脸面,不管朝廷想不想打,他都得打!也许这种为了面子而打战的事看起来很不可思意,但历史上这种事却很多。想明白这些,锦绣意识到和谈使的安危才是这次事件的重点。

“叮!是否接受任务:保卫和谈使?”

锦绣毫不犹豫接下。

“叮!玩家接受任务。请玩家在和谈结束前保证和谈使齐临的安全。任务奖励:大量经验,天羽之靴(天羽套装之一,可提前支取,任务失败收回),天羽之护(天羽套装之一)。”

没想到这次一下子就奖励两件套装,其中一件还可以提前使用。锦绣点开包裹查看,天羽之靴:敏捷+32,闪避+115,加上前一次得到的天羽之衫,增加一个隐藏属­性­,气上限+10%。

靴子是漂亮的小皮靴,两翼有雪白的小翅膀装饰,这样的鞋子她当然不能穿出去,何况锦绣脚上本来就穿着绣鞋,于是她试着使用装备旁的隐藏装备按钮,靴子立刻隐入皮肤之下不见,但还能感觉得到。

既然接了任务,锦绣开始向江云笙打听和谈使齐临的事。齐临,年30岁,建业(上任皇帝年号)21年探花,宰相张心予学生,原任礼部侍郎(从三品),皇帝为了显示对这次和谈的重视,连升他3级,任命为右都御史(正二品),并充当使臣。

当然,江云笙说这么多,锦绣是记不下的,她只记得,齐临,30岁,二品大员。

30岁的二品大员,年轻有为啊!

“你这么热心打探齐临­干­什么?”江云笙问。

“欸?你不是说这次和谈很重要吗?我决定了,你的事,就是我和路云远的事,我们一定会替你保护好齐临,不让人破坏和谈!”锦绣豪气­干­云,说罢,拍拍江云笙的肩膀:“来,给我指指齐临住哪个院子。”

他们是跟烈焰教的使者一起来的,同住在驿馆里。同时齐临也住在这个驿馆里面,只是不同院而已。

江云笙还未回话,路云远就先反对起来:“不要!我才不要去保护锦绣以外的人!”

锦绣耐心劝他:“乖!你保护了他,那就是保护我。”为了经验,为了极品装备,拼了!

江云笙不动声­色­,问:“你和齐临认识?”他的情报里面并没有提到齐临和锦绣有关系,特别是锦绣,这个人就像是凭空冒出来一样,根本就不知道她是从哪来的,到底有什么背景。

“不认识啊。我要认识,­干­嘛还要向你打听他。”锦绣道。

“那你……”

锦绣不耐烦打断他:“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要是他死了,你的和谈计划不是被破坏了吗?你未来的霸业不是要受到阻碍吗?你看我为了你这么尽心尽力,甚至不顾自身安全,你还有什么好怀疑我的!”

路云远闻言怒视江云笙。

江云笙滴汗:尼玛老子好冤啊!

锦绣才懒得管那么多呢,只要能完成任务,理由什么的全都无所谓!得知齐临住的地方,她很欢快地跑了。路云远也跟着跑了——带着满身杀气。

江云笙忽然间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带这两人来吧?其实他们才是和谈最大的威胁吧?

齐临院子外的守卫本身也不少,锦绣当然不可能大摇大摆的跑过去说要保护他,不被当做别有用心抓起来才怪。好在她的轻功是上品武功,特点就是轻,落地无声,连点灰都不容易起。

小心避开守卫,锦绣躲在房梁上。路云远一路跟着,他做不到像锦绣那么轻盈,但他内力深厚,身法快捷,那些守卫只觉得有一阵风刮过,根本没看见人影。

房梁上位置有限,锦绣只好靠坐在路云远怀里。路云远原本满腔愤怒,因为锦绣这么一靠近,又熄灭了不少。两人黏在一起难免腻歪,锦绣无聊捏捏路云远的鼻子,路云远就拿起锦绣的手啃两口,啃着啃着两个人又就抱在一起亲了。

若是锦绣一人蹲守,她不需要吃喝休息,守上十天半个月天都没事。可路云远还有正常人的需求,要吃饭要睡觉,锦绣赶他先回去吃饭,他硬是不肯走。照顾了他这么久,锦绣基本上将他看成自己的了,自然舍不得让他饿着,只好又带着他回去。

因为路云远不能长时间蹲守,加上他缠人的功夫日渐深厚,锦绣只能有空时过去瞧瞧,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第一次觉得,好像任务经验什么的也不是真那么重要了。

和谈并不是两个使者坐下来一谈,互相点个头表示不打战就可以的。朝廷希望册封烈焰教,这样至少表面上看,丢掉的土地还属于大政的国土,面子保住了,烈焰教算是被招安,若再和朝廷开战,那就是出尔反尔,道义上站不住脚跟。烈焰教也愿意被朝廷册封,这样他们以后就不是反贼,而是有政府颁发牌照的政府军。虽然并不归政府领导,但是可以打着政府旗号对付其他的起义势力。

双方有争议的是册封官职的范围。朝廷只肯册封包括洛城在内的一省,其他西部南部省份不包括在内——哪怕实际上已落入对方囊中。而烈焰教就是要朝廷承认西南五省连同洛城在内的一省,都属于烈焰教管辖。

江云笙名义上是烈焰教使者的随从,谈判他自然也在场,锦绣就拉着路云远厚着脸皮跟去了,那个烈焰教使者看江云笙没反对,他自然也不敢有意见。

锦绣和路云远哪里懂什么谈判,两个人一上谈判桌就先吃东西,反正这种场合除了茶水,点心水果那就是个摆设,没人真会去吃。那两个吃货吃完自己面前这一份,又去拿江云笙的,吃完了再去拿烈焰教其他人的,最后连朝廷那帮官员面前的都不放过。

期间各种丢脸,朝廷那帮文官面上不说,私下都在嘲笑烈焰教这群土鳖丢人。烈焰教这边恨得直咬牙,碍于江云笙在场只好忍了。江云笙面上不说,心里后悔的要死,只能绷着脸假装和这两个奇葩不熟。

自古谈判和吃饭是分不开的。虽然双方还没谈妥,但吃饭时间已到。齐临代表朝廷,自然不能堕了朝廷脸面,已经在画舫上订好酒席,还请了一个戏班子助兴。礼节做全。

戏谱送上来,齐临作为主请方自然要让烈焰教这边先点戏。

烈焰教那个使者还记得这里谁是老大,随意点了一曲做做样子,便将戏谱传给江云笙,让他点。江云笙刚刚接过,路云远就一把抢了过去,屁颠屁颠拿去献给锦绣,让锦绣点戏。江云笙眼角微抽,继续假装淡定,其他人一阵沉默,默默对这一对奇葩行注目礼。

戏谱上都是繁体字,锦绣起码有一半不认识,路云远在一旁替她解释。

“这个锦园记怎么样?”路云远问。

“讲什么的?”

“小姐和书生后花园相会,书生得了小姐资助,上京赶考中了状元,娶了公主又回来娶小姐。”

锦绣怒:“这种靠女人上位的负心汉有什么好看的!”

“他不是娶了小姐了吗?”

锦绣更怒:“他还不如不娶呢!好好的正妻变小妾,公主小三上位,看了就膈应人。果然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以齐临为首的朝廷派读书人集体中枪。

“那这个上西山呢?一群好汉齐被逼上西山起义。”

锦绣鄙视:“最后还不是朝廷一道诏安令就另他们自相残杀了?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武夫罢了,没什么好看的。”

正准备接受朝廷诏安的烈焰教众武夫也集体中枪了。

这两人无视其他人一脸血的扭曲表情,自己兀自讨论的开心。

江云笙默默扭头,长这么大,他第一次有狠狠掐死一个人的冲动——不对,是两个人!!!

26

26、26 ...

锦绣不懂戏曲,最烦听那些依依呀呀唱个没完没了的曲目,她点了个滑稽戏《卖油郎》和一个打戏《打虎》,和路云远两个人热热闹闹地看起来。

这两个曲目市井味太浓,齐临那帮子文官没几个爱看,烈焰教这边还好,大多是武夫出身,太文得看不来,倒是这种动作多的戏比较合胃口。

于是剩下的文化人一合计,大家凑在一起行酒令斗诗算了,江云笙也加入他们,他虽没上京参加科考,但举人功名却是货真价实的。

那帮文官见他年纪轻轻文采不凡,也都起了惜才之心——可惜啊,如此文采风流的人物竟然上了贼船,功名前程尽毁。在他们看来,肯定是烈焰教那帮子武夫因为没有文化人给他们出谋划策,才硬拉江云笙入伙的。要是让他们知道,眼前这个文弱书生才是那帮子武夫的头头,不知会是什么心情。

一群人分成两帮,各不相­干­但也都自得其乐。气氛正浓的时候,台上那位正在打虎的英雄突然弃了老虎,手中长枪一抖,枪头脱杆,直飞刺向齐临。这下突然袭击谁都没有预防到,齐临的几个护卫都坐得较远来不及回救,齐临身边都是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官,唯一功夫不错的文人江云笙正好离席洗手去了。

千钧一发之际,路云远身形移动瞬间离开座位,手一动隔着袖子准确地捏住枪头。台上的刺客没想到突袭被人拦截,不由微微一愣,就是这一刹那,锦绣手中断魂镖乘机发­射­打中对方。趁着30秒的强制僵硬时间还未过,锦绣冲上去将其一剑割喉,这个倒霉的刺客到死都没明白自己到底哪出了纰漏。

锦绣:小样,等你出手很久了。

她身负游戏系统,这里所有人的等级她都看得一清二楚,这个刺客一出场她就注意到了,在一片平均等级只有十几级的戏子中间,他74级的等级未免也太显眼。所以她偷偷同路云远说了,让他一会注意保护齐临。

从刺客偷袭失败到血溅当场不过几息时间,那帮文官原本见锦绣模样出众,暗地里还偷偷意­淫­过她,如今见她眼都不眨就杀了一个人,顿时吓得不敢再往她那里瞧上一眼。有些胆子小的,见锦绣面无表情手提一把滴血长剑,当场就吐了出来。

烈焰教众人原本也没太在意这个女孩,虽然知道她有武功,可她看上去不过才十五六岁,又能高到哪里去?没想到她瞬间就杀了一名刺客,纷纷暗呼看走了眼。其实锦绣武功也没他们想得那么高,刚刚杀掉一个74级高手让她升了几级,如今也不过才56级,但以她的外表年纪来说,有这等武功已经不低了。

突然死了人,那些反应过来的戏子侍女纷纷惊叫推搡着想逃出去。锦绣心想真让他们走了那还得了,足下一点,施展轻功拦在门口,掌上灌注内力,“啪”一下打烂一个装饰用的花架,喝道:

“谁敢再跑一步我宰了谁!!!”

“宰了谁”三个字带了内力,听在那群人耳中只觉得如晴空霹雳,顿时被劈懵了脑袋一动不动。过了片刻,回过神后再看这女人满身杀气弥漫,手上一把明晃晃长剑还带着鲜血,仿佛罗刹现世,有几个人当场忍不住就哭了出来。

“你们!”锦绣指着那群戏子和原本就在画舫上工作的侍女,“全部给我过来,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不男不女的站中间!”

那些人迫于她的武力,不得不从。锦绣又同齐临的侍卫说道:“劳烦这位大哥带人将众位大人保护起来。”

那侍卫方如梦初醒,连忙带着人将朝廷那帮文官统统围住,防止再有刺客偷袭。

这时江云笙也回来了,发现这里出事,他立刻派了几个侍卫将那群戏子侍女看管起来,以防里面还有­奸­细。锦绣查过里面人的等级,都是些没有武功的普通人,但不会武功不代表就没有问题,小心些先看管起来准没错。

她在地图上发现他们乘坐的这艘画舫周围,突然多出许多分散的红­色­的光点,这说明有敌人正泅水而来!锦绣立刻将这一情况告知江云笙。

江云笙没有询问锦绣怎么会知道有敌人的,如今船在江心,那些人来者不善,看来是想凿船!他立刻命人看管船工,监督他们划船靠岸。

这艘画舫并不是什么大船,只要有一两个水鬼,就能将船凿沉,更何况如今来上百个,要沉船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江云笙带了人到甲板上,远远地,便看到有些许灰­色­半圆状的东西在水面上浮动,如果不是锦绣提醒那些是人,一般人只会当那是漂浮在水面上的垃圾。也许是因为离船还有些距离,那些水鬼并没有完全潜入水中,大概是怕太早下潜会氧气不足。

“­射­!”江云笙一声令下,带来的护卫执弓齐刷刷发­射­,长箭如雨,江面上不多时便浮起零星鲜红。锦绣看了真心疼,这都是经验啊,要是能让她来该多好。

因为水鬼比较分散,弓箭的杀伤力并不是很好,剩下没被­射­杀的水鬼纷纷下潜得更深,这样弓弩用处就更加不大了,江云笙抬手停止­射­箭,命水­性­好的人下水,围在船四周,只要有接近的,杀!

水里对战不比岸上,水有阻力,会对本身的武功身法有诸多限制。很多功夫好的人到了水里后,结果反被远不如自己但水­性­好的人杀死。锦绣倒是不怕,她这个非人类身体在水中可以长时间不呼吸,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可是没有凭借任何工具,游过一条宽达800米的大河。而且她不会疲劳,就算游上十天十夜也没问题。

交代江云笙代她看好路云远,锦绣足下一点,从船上一跃而下。脚尖接触到水面的瞬间,锦绣心念电转,想起自己轻功的特点是轻,但自己还从没试过踏水而行。想法一闪而过,锦绣略微调整身形,没有继续下沉,反而脚步一滑,犹如一片羽毛般从水面上滑过几米。

居然可行!

“叮!恭喜玩家突破轻功瓶颈!”

长久没有突破的轻功瓶颈居然突破了!锦绣狂喜。她现在多少了解武功瓶颈的突破和她对武功的理解有关。内功突破是因为心境的提高而突破,剑法突破是因为她能领悟最后一招剑招,轻功的突破则是因为她领悟了水上漂的要旨。

这些不过是她一瞬间的想法,锦绣脚步不停,如凌波仙子般在水面上翩然而行。船上诸人震惊不已,如此轻功简直匪夷所思前所未见。

路云远本来看锦绣跳水也要跟着跳,然而看到锦绣在水面上行走,他反而停下了——他已经习惯锦绣做什么他跟着做什么了,可是,他不会在水面上走啊!= =

那些水鬼并不能长时间下潜,总要浮上来吸气,一般人只能憋气2分钟左右,水­性­好的可达10分钟,锦绣记得以前看过,世界上人类最长的憋气时间是13多分钟。她在水面上四处行走,看到有憋不住浮上来换气的,就给对方一剑。

那些人就算水­性­再好,在水里也远不如她站在水面上来得行动自如。往往才刚露个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就一剑归西了。锦绣在水上不断收割生命,这些人等级不如第一个来得高,大多只有三四十级,但人数多,锦绣经验条飞涨,57、58、59、60!

突破60级没多久,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恭喜玩家杀人过百,获得屠夫称号!”

锦绣嘴角微抽:叫什么称号不好偏要叫屠夫,不是说“杀一人是为罪,杀百人是为雄,杀尽千万人方为雄中雄!”吗?她现在叫屠夫,那以后杀的人更多,不是要叫屠中屠?

查看称号,屠夫,使用称号攻击+5%,周围人好感度下降10%。

攻击才加5%,锦绣一点也不想用。

她这边一愣神,没注意什么时候一个水鬼潜到她脚下,突然伸手抓住她脚踝,瞬间将锦绣拉入水中。

那人一将锦绣拉入水,立刻欺上,手中匕首划向锦绣纤细的脖颈。这样近的距离,更多考验双方的搏杀技巧,武功招式反而是其次。危机时刻,锦绣反应也不慢,一个侧身,匕首贴着她的脖颈划过,一缕鲜红的血丝飘出。

锦绣忍着流血的伤口,单脚一蹬对方肚子,身形后退几米拉开距离。那人挨了这一脚只稍稍后退了些,又立刻划水追上,锦绣一看对方等级,65级,估计是她先前杀的那群人的头目。

若是之前,她只有56级的时候,她定然不敢和对方硬拼,可如今她也有60级,只比对方低5级,锦绣一咬牙,拼了!

每次等级提升,内力更深,剑法更快,身法更灵巧。锦绣收起长剑换上匕首,在水中阻力大,长剑不如匕首好发挥,这把匕首是她买来切熟食的,此时也顾不了那么多拿出来用了。但用匕首使剑法,武功难免大打折扣,更何况对方的匕首远比她的锋利。锦绣暗暗咬牙,发誓这次以后她要多收集几件好武器,以应对突发状况。

同对方缠斗了一会,锦绣身上多处受伤,还好她痛觉比较低,不然就算对方没杀死她,她自己也先痛死了。锦绣一边同对方打,一边乘隙吞下一颗回血丹补充损失的血液。然而渐渐地,她发现对方动作越来越缓慢——明明他没受什么伤呀?

锦绣突然反应过来,那人是缺氧了!

因为她可以在水中长时间不呼吸,所以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对方已经在水下呆了十多分钟,再呆下去很快就要窒息身亡。想明白这点,锦绣立刻改变策略,不再上前和对方拼命,而是以拖住他不让他浮上水面换气为主。

渐渐地,那人手脚痉挛,快要窒息而死,锦绣游上前,在对方咽气的前一刻,狠狠地将匕首Сhā入他的心口!做完这一切,她没有再去看经验条,而是一个上浮冲出水面。

路云远看锦绣落入水中,急得也要跳下去,却被江云笙死死拦住——这人从小在西部长大,根本不会水。江云笙也派了人游过去帮锦绣,然而不等他的人赶到,却看到一个女孩突然间冲出水面。锦绣不再如同先前那般闲庭信步,而是急步奔跑,如同一只|­乳­燕般翩然跃起,投入早以张开双臂迎接她的路云远的怀抱。

她身上多处受伤,被水冲淡的血液将全身衣裳染成桃­色­。在水中的时候,她才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死亡离她这么近。一直以来,她多少有一种在玩PRG游戏的心态,直到匕首划过她脖颈的那刻,她才意识到,她也是会死的!

她紧紧地抱住路云远,只有他,才能让她忘却害怕平静下来。

他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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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 ...

此时已是深秋,锦绣因为不惧寒冷,所以依然穿得较少,此刻全身被水浸透,身上单薄的衣裳紧贴身体,窈窕动人的曲线一览无余。再加身上多处受伤,衣服被割裂,甚至露出里面雪白的肌肤。路云远立刻脱下自己的外袍紧紧裹住锦绣,好挡住其他男人的视线。

江云笙命人去熬姜汤给锦绣驱寒,又让路云远带她去船舱里休息,甲板上风大。锦绣其实并不冷,也不累,可是她就是不想动,一双手如蛇般紧紧缠住路云远的脖颈,怎么都不肯放开。路云远只得将其拦腰抱起,带她回到船内。

关上门,路云远脱下锦绣的衣服给她上药,她身体的恢复力极强,许多伤口已经愈合,只留下许多鲜红狰狞的疤痕,纵横交错在白皙的肌肤上,看起来份外骇人。沾了药膏的手抚过她脖颈上的那道疤痕,路云远眼中满是心疼。

“已经不疼了。”锦绣怕他担心,抓起他另一只手捂在脸上摩挲,“只要半天,这些伤疤就能全好的。”

路云远将她搂紧进怀里,气道:“谁要你去杀敌了,以后留在我身边,哪都不许去!”

“可是不杀人,就没经验可拿……”锦绣小声辩解道。

路云远跟她相处久了,老听她叨念杀人经验什么的,早就习惯了,也不以为意,“你要杀谁,我去抓,点了|­茓­道让你杀还不行吗?非得自己冲上去!”

“那也不能随便抓了人就杀呀,更何况,那些刺客人在水里……唔!”

路云远不想听她辩解,猛地低头吻住她的­唇­。他学习能力强,被锦绣调‖教了几次后,吻技越发高明,可惜锦绣依然没什么特别感觉,反而有些无聊地想着:看来易老的金针刺|­茓­还是有些效果的,这家伙最近的行为越来越成熟了,连小言中用吻堵住女主嘴巴这招都无师自通……

随着这个吻渐渐加深,路云远身体变得火热,锦绣半­祼­靠在他怀中,他只觉得手下肌肤的触感如丝绸一般凉滑细腻,忍不住上下摩挲,然指尖触及锦绣伤疤,他猛然清醒过来,将怀中人推开一些,喘着粗气哑声道:“你先换身­干­的衣服穿上。”他整日和锦绣腻在一起,自然知道锦绣有随身空间的事。

锦绣拿出­干­衣服换了,她也不习惯大白天的在外面光着身子,虽然这里就他们两个,外人也看不见。反而路云远看她这么快穿上衣服,心里又十分失望,半天了视线还胶在她锁骨那片白腻的肌肤上。锦绣白眼,一巴掌拍在他额头上,“流氓,看够了吧!”

船没多久就靠岸了,两人手拉着手下了船。

那帮文官这次大概被吓到了,意识到和谈拖得越久,齐临这个使节的安全就越难保障。他们大都是荆江当地的官员,若是齐临有什么意外,他们丢官是肯定的。

是以回去后都纷纷劝齐临退一步算了,反正西南五省早就在烈焰教控制下了,如今也不过是让朝廷承认这个即成事实罢了。

齐临也不是个死心眼的人,他虽然平日为官清廉,但他并不是一个愚忠大政的官员。这么说吧,历史上常有改朝换代的事,坐上龙椅的那个人会换,但底下的官员却不一定会换。

新皇帝上台他也得有人替自己做事是吧?虽然手上有一帮替自己打江山的兄弟,但守江山就不能全用这帮子人了。所以对于前朝的官员,新皇不但不会赶尽杀绝,反而会笼络。

用现代的话讲,这群文官其实就是职业经理人,换个老板,他照样­干­活,说不定还会升得更高。

齐临是个有野心的,如今朝廷腐败,他一身才华得不到施展自然不甘心。这次同烈焰教接触是他对对方实力的一次考察,也是向对方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他当然不能被刺客一吓就妥协,那样只会让对方对自己产生轻视。以后若烈焰教得了天下,人家也不会重用他。

于是和谈使齐临很苦逼,他是该以生命为重先妥协了好呢?还是再拖拖,向对方展示了自己的刚正不阿再不得不妥协的好呢?= =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和谈的事情依然没有进展,但这次刺杀事件后,双方人不约而同的都选择缩在驿馆里,驿馆四周护卫众多,安全­性­高。

锦绣上次露脸后,齐临对她和路云远态度就热络了很多,人家救过自己,齐临是个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人,何况这两个人武功高强,又有意保护自己,齐临对他们二人印象就更好了。这下正中锦绣下怀,任务目标能主动接近,也省的自己总偷偷摸摸去保护。

齐临还算个君子,男女有别,对锦绣不好太亲近,路云远对他则爱理不理的,所以齐临大多数时候是同江云笙谈诗论道。两人­性­情相投,观点相近,相见恨晚。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从对方使节的态度上,判断江云笙在烈焰教中的地位并不低。这也是他刻意来结交江云笙的原因。

就算他再拖,半个月后齐临还是收到朝廷的秘旨,同意烈焰教的要求,双方签署协议停战。这半个月来也遇到过几次刺杀,但锦绣凭着地图的功能,每次都能及时发现刺客——有敌意的人在地图上显示的光点是红­色­的,所以一次也没成功过,反而被路云远捉住,成了锦绣的经验。

随着任务顺利完成,锦绣又升了5级,如今已经65级了。这等级别放到江湖上也是个小高手,锦绣难免有些得瑟,没事就喜欢打开武功面板看看。

她最近想学点|­茓­,让路云远教,路云远一开始也认真教了,然而点着点着两个人最后往往就滚到一起去了。锦绣总算明白为什么老顽童教瑛姑点|­茓­最后会玩出人命,因为路云远现在最爱­干­的事就是教锦绣点|­茓­!= =

此间事了,江云笙让使团的人先回去,他则和锦绣、路云远在荆江该玩的玩过,该吃的吃过,等再没什么新鲜的玩意可玩,才决定返回洛城。这个世界的地形是西南高,东北低,越往南,气温越低。洛城地势较荆江高,马车沿着山道向上行使,悬崖下边是奔流不息的江水。锦绣趴在车窗口往外看,他们来的时候是深秋,此时回去已到冬季,山道上树木萧瑟,天空中飞鸟绝迹。

“锦绣,外面冷,把窗关了吧。”路云远怕锦绣受凉,说道。

“不要。”锦绣还想再看一会,胡搅蛮缠道:“你以为关了窗外面就不冷了吗?”

路云远:“……”

江云笙呵呵笑了笑,并不Сhā嘴他们小两口的事。他为路云远倒了一杯热茶,“尝尝这个朝廷打赏的贡茶如何。”

路云远看这茶汤鲜白如|­乳­,必是上等好茶。尝了一口赞道:“齿颊留香,好茶。”

江云笙笑而不语,双眼微眯,最近路云远的行为越发正常,有时锦绣不在,他就自己坐在一边发呆,不知道到底想起了多少往事。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还没想起烈焰教上门剿灭寒山派的事,不然面对自己不会这么淡然。

不过……江云笙嘴角慢慢勾起,若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一定很有趣吧?他已经看他不爽很久了,凭什么他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有人疼有人爱,幸福无比。自己却要吃尽苦头,费劲心机,整日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

江云笙发誓要治好他,让他尝尝和自己一样的痛苦。

正在前行的马车突然猛地停下,车外传来刀剑相交的声音,锦绣打开车门,只见前方来了一队黑衣刺客,正与烈焰教护卫交手。因为和谈结束了,锦绣以为已经无事,也就没有时时开着地图警戒,所以这次并无发现有刺客埋伏。

那群人人数众多,等级大多有五六十级,甚至还有三个七八十级的高手在。因为使团的队伍已经先回洛城,留给他们的人并不多,而烈焰教中大多数人学的是行军打战的马上功夫,一对一打起来根本不是这些江湖中人的对手,没多久就死伤大半。

这里武功最高的是路云远和江云笙,其次是锦绣。路云远已经过100级,武功快至化境,那些刺客在他手上根本走不过三招就被点倒在地,锦绣照例要上前捡便宜,然而剑还未刺下,刺客一方突然冲出一人,拉下面罩,露出一张如女子般姣好的容颜,喊道:“锦绣,住手!”

锦绣回望,不由一愣:是明煜!

路云远也下意识停手,他的脑子已不再浑浑噩噩,眼前这个人,他觉得自己似乎认识。

明煜愤愤,怒斥锦绣道:“我把小师叔托付给你,你却带他和烈焰教的人混在一起!”

锦绣嘴角一抽:这个抛弃师门长辈的混蛋有什么资格指责自己?当初要不是他跑了,她也不至于一直给路云远做保姆,现在还来怪她!她又不是寒山派的人,没必要背负他们的仇怨吧?

对于这种拎不清的人锦绣一向懒得理会,所以也不反驳他。明煜红了眼眶,慢慢靠近路云远,语声凄惶:“小师叔,你清醒一点啊,我是明煜,你醒一醒啊……”

江云笙冷眼旁观,这个明煜他也有些印象,当初寒山掌门拼死救下的弟子,他原来觉得不过是个小角­色­,跑了也就跑了,也没费心通缉,想不到却留下后患!

看明煜慢慢靠近,江云笙眼中杀机闪现,手中折扇猛然向前一递,露出隐藏在扇子中的刀尖刺向明煜胸口!明煜大惊失­色­,路云远反应比他快一步,伸手截住江云笙手臂,他内力浑厚,江云笙只觉得一股大力如山岳般压下,被制住的手臂像是卡在铁墙中动弹不得。

明煜早以不是当初的小白兔,眼见仇敌被制,他立刻红了眼提起手中长剑刺向江云笙心口,路云远不察明煜会突然动手,等他回救时,长剑已刺入江云笙胸口几分!

鲜血浸透衣裳滴落在地面上,开出摄人心魄的花朵。江云笙对着他惨然一笑:“路云远,你这个笨蛋,认贼作父!”

江云笙猛地推开他,长剑从胸口拔出,鲜血喷洒在路云远脸上,滚烫的液体另他怔愣在原地,一时大脑空白一片,不知作何反应。

江云笙摇摇欲坠后退几步,锦绣快步上前扶住他,拿出金创药给他治伤,不想身后却突然传来明煜的一声暴喝:“放箭!”

如雨的利箭­射­向她和江云笙两人,锦绣下意识向前扑倒躲避箭雨,然而江云笙已经退到山道边缘,他本就受伤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平衡,连带着锦绣落下悬崖掉入底下湍急的江水之中!

“云远!!!”锦绣惨叫。

路云远想救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看着锦绣和江云笙掉下江水,瞬间就被冲走,他只觉得心如刀绞痛不欲生,也要跟着往下跳,身后明煜诸人合力将他死死拖住:“小师叔!你看清楚,那是仇人,仇人啊!”

路云远头痛欲裂,双臂抱头,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脑中冲出来,撑爆他的脑袋一般,他痛苦地嚎叫,拼尽全身气力,直到心力衰竭晕倒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补上,下午全家去泡温泉,要在外面住一晚,晚上不更新了。

28

28、28 ...

下落的一瞬间,江云笙下意识将锦绣护在怀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应该怨恨路云远的,可是当他看到锦绣和他一起掉下来的瞬间,居然想得是如果她死了,路云远怎么办,会不会悲痛欲绝?

“如果我死了,替我照顾那个笨蛋。”风太大,他不确定锦绣有没有听到。他将锦绣紧紧护住,打算用身体替她承受下落的重击。他闭上眼,笑得惨然,直到最后,他还是不忍伤害那个与他血脉相连的人,他唯一的,哥哥。

锦绣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记得念书时物理老师说过,高空落水,是否会导致死亡,和落水的姿势有很大关系。如果是手或者脚先入水,其后身体垂直入水,那么身体受力面积小,受到的压力小,则受到的伤害减小,从而更容易存活。

她紧紧抓住江云笙,强运全身内力,想要调整两人的姿势,然在重力加速度之下,几乎难以成功。锦绣几近绝望之下,脑海一瞬间闪过轻功的一句口诀:运用之道,唯“御”“卸”二字。

御力!卸力!

锦绣感受空气的流动,运转身法,千钧一发之际,终于将两人的身体姿势调整过来,从横躺变成垂直。身体没入水的瞬间,锦绣感觉四周的压力同时涌向她的眼耳口鼻,隐约中似乎听到系统提示音,锦绣没在意,集中­精­神应对眼前的情况。

江水湍急,两人入水下沉了一段距离,又被水流冲出老远。江云笙在落水的瞬间已经晕了过去,锦绣托着他的身体努力上浮,将他的头露出水面。然而在急流中最可怕的不是水淹,而是一处处暗礁和漩涡。

锦绣回想先前在气流中调整身形的瞬间,不论水还是空气,都有其流动的轨迹,而她的轻功,最本质的特点,就是顺其自然,御天下力,卸其伤害。以往她一直将轻功当做一种赶路手段,其实这是本末倒置。

她托着江云笙,将身体想象成水流的一部分,顺着它的流动轨迹上下沉浮,轻轻巧巧避开那些礁石和漩涡,甚至还有时间取出金疮药给江云笙治伤。药膏在伤口处一抹,血就止住了。锦绣松了一口气,庆幸自己当初学得是炼药技能。

两人在江水中漂了大半日,总算漂到水流平缓之处,锦绣立刻托着江云笙往岸上游。她早已憋了一肚子火气,明煜那个混蛋,她好歹救过他两次,锦绣自认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他居然下手这么狠绝!

她算了算路程,虽然被江水冲出大半日,但应该离事发的地点不会太远,还能赶回去追上路云远。

她将江云笙拖上岸,拿出回血丹,用水化开了就往他嘴里灌。她查看过江云笙的状态,心口那一剑因为路云远拦住了,所以刺入并不深,再加上抹了她的药,过几天就能好。现在昏迷,主要是落水时的压力造成的,本身伤并不重。

锦绣给他强灌了两颗回血丹,江云笙就被呛醒了。他哆嗦着手指着锦绣:“你平时对路云远也是这么粗鲁的?”

锦绣白他一眼:“要你管!他喜欢,不行吗?”

江云笙:“你还是不是女人?不会洗衣造饭,不会针线女红,就连温柔细心都不懂……”

锦绣火大,站起来一脚将他踹翻:“少罗嗦,你要是没事就快点给老娘起来!老娘还要赶回去报仇!”

江云笙痛心疾首:他兄弟以后难道要和这个恶婆娘过一辈子吗?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恶婆娘既是女子也是小人!

锦绣冷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路云远就喜欢我这样的,你要换个温柔可人的给他,他还不要呢!”

江云笙鄙视她的厚颜无耻:“没脸没皮!”

锦绣:“是是是,你有脸有皮!忘了告诉你,你脸上的假皮在水里泡太久,都起褶子变成老脸老皮了!”

江云笙闻言在脸上摸摸,发现易容的面具吸了太多水分,变得凹凸不平。他也不在意,沿着脸缘慢慢撕开,“看你一点也不吃惊,你早知道我易容?”

锦绣骄傲地一昂小下巴:“就你那拙略的易容术,聪明如我怎么可能被你骗……过……”

随着江云笙面具的脱落,锦绣嘴巴渐渐张大,这这这张脸……居然和路云远一模一样?!

锦绣一愣,进而大怒,再次一脚踹翻江云笙:“我靠!易容之下还有易容,这等无聊事你都­干­得出来!”

江云笙惨叫:“这张脸是真的!”

锦绣不信,蹲□子伸手在江云笙脸上用力扯了一通才放开,尼玛居然是真的!

“说吧,你是他孪生哥哥还是弟弟?怎么你姓江他姓路?”锦绣对着他的脸左看右看,虽然他的脸和路云远一模一样,不过肯能是他长期易容的缘故,脸比路云远要白。

江云笙爬起来退后几步,远离这个暴力女流氓:“是弟弟。江是我义父的姓,我本名叫路云笙。”

锦绣无奈叹气,“我说你既然是他孪生弟弟,­干­嘛不明说啊,你还去灭了路云远的师门!”

路云笙道:“我和他刚满周岁的时候全家被灭门,他被仇人带走,我则被义父收养。”

锦绣无语。又是这种你杀我全家,我灭你满门的桥段,而且偏偏做坏事都没做­干­净,寒山派当年留下了路云笙,路云笙则留下了明煜,知不知道什么叫斩草要除根呐?这样杀来杀去有什么意思?还连累了她这个打酱油的差点跟着送命。

锦绣赶着回去找路云远,这些恩怨情仇她不想多听——烦呐。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没享受快乐生活,整日只想着怎么报仇,可怜不可怜呐?更何况这还是别人的仇怨,她没必要沾染到自己身上来。

出了这么多糟心事,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路云远了,其实这些杀来杀去,卡在中间做夹心饼­干­的他才是最无辜的吧?一边是养大自己的师门,一边是血脉至亲的深仇。她实在想象不出他到时候会如何选择,但又没有权利阻止他知道真相。

锦绣撇下路云笙运起轻功先走了,她要去找路云远,明煜也在那,路云笙那家伙这时候肯定是不会跟她去的,去了还不是白白送死嘛?不过他堂堂教主大人这次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肯定要纠结一大帮教徒回来报仇的,到时候真有热闹看了。

她被水流冲出大半日,走陆路的话,回到离事发地起码要走上一天一夜,好在她不需要休息,一路用轻功赶路,内力耗尽就吃回气丹补充,这样跑了从白天跑到黑夜又到白天,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回到事发地。

同行的烈焰教护卫都死光了,横七竖八地躺在山道上,锦绣点了人数,一个都没跑掉,除了神医易牙。这次明煜明显是冲着路云笙来的,但是有一点疑问,他怎么知道路云笙就是烈焰教主的?还这么巧,正好挑在他身边没多少护卫的时候。

说起来,易牙那个人医术虽然不错,人品却很糟糕呐,还特别贪财,只要有钱,很难想象他有什么事会不做的……锦绣摇摇头,那家伙死定了,以路云笙有仇必报的个­性­来说,灭他全家都是很有可能的!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最后到达的便是洛城。这里离洛城只剩下半日路程,锦绣没多停留,直接回了洛城。洛城太大,在这么大的地方找一个人难度还是很大的,她又不能加路云远好友,不然一个显示坐标就可以查到好友位置。锦绣一边走一边查看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黄|­色­光点,这表示这些人是中立的,绿­色­的光点是表示善意,一般都是和她有交情的人。

其实锦绣也没把握路云远到底在不在洛城,按说她掉进江里被冲走,他应该会下去找她的,这样就可能和她错过了。可如果他在洛城,那就说明他没去找她——只要想到这个可能,锦绣就想立刻掉头走人。所以她还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在洛城见到路云远。

在洛城里寻了半天,终于在一家客栈里发现两个绿­色­的光点。锦绣一脸复杂地站在门口,尼玛路云远你个傻蛋居然真没去找过她!还有,明煜你个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明明害她的时候一点都不心软,为什么到现在他的光点还是绿­色­的?!

锦绣在客栈门口吸气吸气再吸气,无数次想走人又无数次返回来。

最后狠狠一咬牙,终于决定:特么的杀老娘的,老娘要不杀回来,老娘就不是人!负老娘的,老娘要不整得他不能人道,老娘就不是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锦绣和教主是不会有JQ的。人家教主是文化人,不会喜欢半文盲的。

你们见过大学教授娶小学都没毕业的做老婆么?= =

29

29、29 ...

锦绣先查看一下包裹,回血丹,回气丹都还够。土贝灵珠的传送坐标选好,一不对就立刻传送走人。暗器装备好,随时用来偷袭。其他的,炼药副产品僵尸散——这玩意虽然好用,但是出的几率极低,她手上只有两瓶,不过也够用了。她将两瓶僵尸散全倒进一个牛皮纸包中,放入袖口。自己再事先含一颗解毒丹在嘴里。

锦绣狞笑:老娘不发威,还真当我是好欺负的是吧?!

她没从前门进入,而是绕道后门,跳到后院的仓库顶棚上,再从这里爬进窗口偷袭。明煜帮手不少,若是一对一她当然不会怕他,那个死人妖如今不过70级,也就比她高5级而已,她还有不少杀手锏,真打起来,谁胜谁负还很难说。

不过她武功升级这么快是有系统的缘故,明煜武功进步这么快就很奇怪了。锦绣记得半年前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才32级,如今半年时间武功突飞猛进到70级,也不知道练了什么邪门功夫。锦绣记得以前听荷娘说过,但凡功力增长快的武功,都有种种缺陷,不是容易让人走火入魔,就是会短命,有的还会毁容什么的,总之一般不是有特殊原因,没人会去练。

锦绣没直接跳进他们所在的房间,而是先猫在窗下,听听动静。根据地图上的光点显示,这间房里只有两个人,明煜和路云远。

里面很安静,锦绣心想他们难道在睡觉不成?这个念头一闪过,锦绣顿时觉得有一万只草泥马从脑中呼啸而过,紧接着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死人妖,敢和老娘抢男人!!!

“锦绣……”里面传来一声低泣。

锦绣全身一僵,几乎要弹跳而起:难道被发现啦?!

“锦绣……”那声音如泣如诉,带着万年化不开哀伤。

锦绣搓搓手臂上爬起来的­鸡­皮,悄悄探出半个脑袋偷窥,看看到底是谁哭得这么惨人——鬼都要被招来了。

视线触及到房内的瞬间,锦绣看见一个白衣男子以西子捧心的姿势,靠坐在一张圆桌边上,哭得梨花带雨。她知道这么形容一个男人很不对劲,奈何里面那个,比女人还配得上这形容。

明煜单手捂住心口,心好痛,真的好痛。他为了报仇,不惜练了噬心诀这门短命功夫,功力每进一阶,噬心之痛,令人几欲癫狂。可是再痛,也比不上他亲口下令杀了她来得痛!

为什么要骗他?他在荆江跟了他们好几天,看她和那个烈焰教主有说有笑在一起游玩。自己这么信任她,她却早已和烈焰教主相识!可怜他寒山派门人一日间被人齐齐杀害,演武大殿上的数百块石砖啊,没有一块不浸染了鲜血!

还有小师叔!明煜眼中闪过一丝­阴­霾,小师叔是不可能同女人结合的,锦绣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很放心将小师叔托付给她,可她居然和小师叔……

她是不是想趁小师叔神志不清时令他破功?明煜紧紧咬住下­唇­,鲜血滴落在桌面上,那张清纯的脸不断在脑中闪现,他看着她和小师叔手牵手逛街游玩,看着她偎依在小师叔怀里,看着他们在树下相拥而吻……他感觉心已经被人掏空,只剩下渗透骨髓的寒冷。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下令放箭,可他看到锦绣扶住烈焰教主的瞬间,寒山派的数百冤魂在他耳边齐齐厉嚎: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他缓缓抬起被冰雪覆盖的眼帘,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泪水在他如玉的脸上停歇,殷红的小口微微张大,锦绣伸爪微微一摇:“嗨!你好!”

手中紧扣的暗器瞬间激­射­而出。

明煜瞳孔微缩,如今的他早以不是当初那个毫无经验的江湖菜鸟,多次的生死搏斗另他的反­射­神经远比大脑更快一步,他将手中的圆桌一掀挡在身前,暗器“咄”地一声钉入木桌。

锦绣在暗器发­射­的同时人就跃进窗口,她见明煜挡住了暗器,立刻拿出僵尸散向他撒过去,这玩意只要一点沾上皮肤,就能令他全身僵硬半个钟头,到时候看自己不虐死他!

明煜有过一次被人撒药粉的经验,他一看锦绣摸出一包东西就早有准备,药粉撒出的瞬间,他一闪身移到床边抽出床上的锦被,内力激荡,手中锦被如风车般旋转,不但将他全身严严实实罩住,还将药粉全部吹向锦绣。

锦绣被药粉撒了满脸,狠狠打了两个喷嚏,幸好她事先服下解毒丹,不然现在倒在地上的就是她了!

“锦绣……你没死?”明煜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吃惊多一点,还是开心多一点。

锦绣没理会他,她看了一眼床上,路云远正躺在上面,双眼紧闭,明显昏迷了。否则这么大动静他早醒了。

“云远他怎么了?”锦绣怒,是不是这个死人妖对他做手脚了?她早就怀疑这个死人妖对路云远有不同寻常的心思……锦绣想起以前看过的男男小说,越看明煜越觉得他像小说里面的小受!

明煜觉得自己被这盆冷水一泼,顿时清醒了。眸中的光亮渐渐消失,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金属般冰冷的质感,在房间中缓缓响起:“小师叔所练功法特殊,不能接触女子­阴­气。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从现在起,我会自己照顾他,你不用多­操­心了。”

这个死贱受果然想和她抢男人!

锦绣恨得咬牙切齿,早知如此,当初就该任他被人砍死!

“你是不是喜欢他?”明煜觉得他在拿刀往自己的心口上刺,所以他也要拿这把刀往锦绣的心口上刺,他带着幸灾乐祸的语气嘲弄道:“可惜他根本就不会娶你!以前是他神智不清才会任你靠近,我问过易牙了,这次只要他醒过来,他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恢复从前的­性­情。我对小师叔最了解不过,他一生只爱习武,对女子向来敬而远之,你以为他会为了你散功吗?你不要痴心妄想了!”

锦绣闻言轻轻地笑起来,笑得风情万种魅惑众生,她轻蔑地看着这个想撬自己墙角的“男小三”,不屑道:“你了解他?你少自以为是了!你了不了解他后臀上有颗痣啊?你了不了解他大腿根处和ru尖处其实一样敏感啊?你了不了解他一晚上喜欢来几次每次有多久啊?”

二十一世纪打小三秘诀要点之一:直接告诉小三你们有多恩爱!

明煜心口剧痛,一口鲜血喷出。

锦绣:哦也!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明煜你太­嫩­了,和前世那些撬姐姐男人的小三相比,灭你轻轻松松小菜一碟!

趁他病要他命,锦绣毫不手软一剑刺向他。

明煜看着那一剑,一念之间心如死灰,任这一剑刺进心口。本就是欠她的,她要,就拿去好了。他的心早已经感觉不到痛了,他抬眸看着锦绣,眼中是浓的化不开的哀伤。

锦绣觉得他眼神看起怪吓人的,整一个被抛弃的怨­妇­!

想不到他对路云远用情如此之深,既然如此,当初­干­嘛要把路云远交给她呀?他要早把路云远带走,也不会有后面的事了……锦绣被这浓浓的基情唬得一愣,一时有些想不明白,就没再继续刺下去。而这时,房门正巧被人从外面推开。

“堂主!外面来了很多烈焰教的……”来人是个四五十岁的高瘦男子,他推开房门顿时傻眼,有刺客!他想也没想直接拔出腰间判官笔攻击锦绣。

锦绣不得不撤剑回防,血从明煜胸口喷溅而出,锦绣脚下轻轻巧巧一个旋转,滴血不沾,明煜伸手拦下那男人,“你先退下。”

那男人急道:“可是堂主,外面……”

“我自有分寸!”明煜打断他道:“下去!”

男子退出房间。明煜重新面对锦绣,刚才那一瞬间是他心神大乱,才会产生轻生的念头。现在想来,锦绣没事,那江云笙一定也没死。他大仇还未报,又怎么能轻易赴死?

师傅生前说他­性­情软弱,脆弱爱哭不若一般男子刚强,又容易被感情左右,失去判断,不是个成大事的料。这样说来真是一点没错。可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永远都是寒山上那个众人疼爱,爱哭不上进的小师弟,也不要一夜间长大。

如今锦绣前脚刚来,烈焰教后脚就将客栈围了。那时候也是,她上寒山没多久,烈焰教就攻上寒山!

“我只问你一句话。”他看着锦绣,眼中带着她不能理解的痛苦:“寒山派灭门的事,你有没有参与?”

“当然没有啦!”锦绣想也不想就否定道。她突然想起明煜杀她的事,原来这家伙以为自己和烈焰教是一伙的啊!

她不由得有些愤愤,骂道:“你脑子怎么长得?我要是参与过灭寒山派的事,我还有脸和路云远在一起吗?老娘脸皮还没这么厚!再说了,我又不是故意要带云远和烈焰教搅合在一起的,这中间的缘由一时半会我解释不清楚,反正我没做过对不起你们寒山派的事!”

明煜低低地笑起来,他的脸上带着释然和几许轻松:“好,我相信你。只要你说不是,我就相信。”

他遇见她的时候,他刚过完十五岁生辰。他第一次下山历练,遇见强盗险些丧命,是她救了他。他永远记得那天她明媚的笑脸,比春日里最轻柔的暖风,还要柔软舒适。

锦绣看着他的笑脸,突然间觉得,自己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清纯少年遇到无耻女流氓的悲剧。

边写边笑。O(∩_∩)O

30

30、30 ...

锦绣是恨明煜的。

她向来秉承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捅我一指,我打出你大肠。她是真心把明煜当朋友,不管他有什么理由,当时他要杀自己是真的,就光凭这一点,她就不可能原谅他!

想到此,锦绣狠狠飞起一脚踹在明煜心口上——那里本来就被她捅了一剑,如今再加上这一脚更是雪上加霜,锦绣这一脚带了十成的内力,明煜心口处顿时血流如注,倒在地上再难以爬起来。

锦绣冷眼看他。他的血条已经快降到底了,内伤75%,如果不用她的药救治,放任他躺在这里,他必死无疑。

锦绣最终还是没有一剑结果了他,因为不想拿他的命来添经验,他不配!

就让他死在这里好了。锦绣想着,走向路云远。只要她在明煜死前离开这里一定范围,他死后的经验就算不到她身上。她扶起路云远,决定带他离开。

“锦绣……”明煜低喃。

锦绣忍了忍,最后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命人­射­杀我,我还你一剑。我救过你一命,刚才那脚算我讨回来的。今日两清,从此以后,你是死是活,和我都没有关系。”

明煜神­色­­阴­郁,忽而惨笑道:“小师叔不会要你的,你以为你不知羞耻贴上去,他就会喜欢你吗?等他清醒过来,只会对你更加厌恶……”

到现在还想和她抢男人!锦绣冷冷打断他:“滚!贱受退散!”

“堂主!烈焰教要杀进来了!”门再次被撞开,先前出去的那个男人又闯了进来,连带着十几个其他手下。

明煜躺在地上气息微弱,那帮人一愣之下齐齐朝锦绣攻击,锦绣正路云远扶起一半身子,此时不得不放手回防,路云远身下一空,重重倒回床上,眼皮动了动。

锦绣昨日刚领悟了轻功御力卸力的秘诀,此时施展开来,如穿花蝴蝶般在众人间游走,房内狭窄,那些大汉难以施展,还要防着伤到自己人,锦绣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借力打力,不多时就有两人命丧她手中。

明煜被手下带离战圈,易牙被叫来给他治伤。他拒绝了易牙的伤药,让人从自己腰测的荷包中取出一个药瓶。锦绣认出那是当初刚遇见他时,自己送他的金创药,不由气得咬牙。但想到自己先前说和他两清,也就当没看见。手中剑势一转,又抹了一个人脖子。

明煜止了血,又拿出一颗回血丹吃了。当初锦绣给他师傅解毒,留了很多回血丹给他,郑魏宏当时没吃完,剩下的都在明煜手中,也是凭着这些药,他才能在一次又一次的追杀中活下来。

“住手!”明煜喝止住手下,“让她走!”

锦绣看那些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似乎对明煜十分忌惮,纷纷停了手退开,她也就此收手,转身要去扶路云远。

“你可以走,小师叔不能跟你走。”明煜道。

锦绣怒:“凭什么!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替他决定?除非路云远亲口和我说,否则谁也别想让我放弃!”

她这人一旦决定做什么事难免就会认真。她决定要照顾路云远,那么在没找到能将他托付出去的人之前,她都会好好待他。她决定和路云远在一起,那么除非路云远先对不起她,否则她不会放开他。

仿佛是听到她的话,床上的路云远正好醒了。

锦绣见了一喜,忙去扶他起来。

刚清醒的路云远还有些茫然,他怔怔地看了锦绣一会,似乎在回想什么。锦绣有些紧张,怕他想起了从前又把自己给忘了。

“你还记得我么?”她问。

路云远抽回被她搀扶住的手臂,低唤了一声:“锦绣。”

“我们这半年以来的事,你都记得?”锦绣不确定又问了一句。

“嗯。”他应道。

“那你以前在寒山派的事都想起来了吗?”

路云远点头。

锦绣松了一口气,对他说道:“那我们走吧,我有事要和你说。”关于路云笙的事,她要私下里告诉他,好让他有个准备。

路云远坐在床上没动,锦绣有些不好的预感。果然过了一会,听他低声说道:“对不起。”

锦绣只觉得心凉了半截,不由冷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路云远道:“这半年来,谢谢你的照顾。那些荒唐事,是我对不起你。”

锦绣顿时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浑身打颤:“那你是要和我分了?”

路云远还是一句低低的对不起。

她猛地抬手扇过去!

路云远条件反­射­抓住她手腕,锦绣大喝道:“你敢拦!”

路云远这半年来被她欺压惯了,听她这么一吼,顿时撒手,锦绣毫不留情一巴掌扇过去,其声之响,房中众男子齐齐唬了一跳,纷纷暗叹:好凶的婆娘!

锦绣打了一巴掌还不够,扑上去对着路云远又捶又打,招招都带足了内力,路云远咬牙受了,血从嘴角缓缓流下,半点不反抗。

锦绣却越打越心凉,她前世一生中谈过好几场恋爱,但她其实并不是个随便的人,每场恋爱她都是用心去经营,而结局往往她都是受伤的那一方。

有时她也会检讨,是不是她的­性­情太过刚强,不肯接受半点妥协,所以才往往惨淡收场。就像现在,她看得出路云远对她并不是无情,也许他有什么苦衷。如果她像一般女子那样,哭一哭,死死纠缠不放,再来一番柔情蜜意,他未必不会松口。可她这样扑上去殴打,只会让对方觉得受了她这一顿打,正好拿来还她的情。

她情商不低,这些东西她都懂,可她不愿意改。她也不会哭,她已经没有了哭的功能,可就算有,她也不会为了路云远哭。没有一个男人,值得她这样放下自尊去祈求。她抬起头,像一只骄傲的孔雀,高傲地宣布:

“路云远,我喜欢你,那是你的福气。可惜现在你的福气用完了!”

锦绣走出客栈,外面被烈焰教围了几圈。四处看了看,没看到要找的人,她不由提气喊道:“江云笙,你给我滚出来!”她故意不喊路云笙,因为不想让里面的人有所准备。

江云笙走出来,脸上带着面具,长发披散,一如锦绣初见烈焰教主时的打扮。锦绣对着他上下一打量,毫不留情的鄙视:“你这装扮丑死了!”

江云笙扶额:这女人能不能给他留点面子啊,他后面还有一群手下呢!

锦绣一把揪过他衣领,神­色­狰狞道:“里面那一对狗男男,你给我狠狠虐他们!”

江云笙狂汗:这女人受什么刺激了?

锦绣拿出土贝灵珠准备传送,也不管大庭广众之下突然消失,会不会被人当成妖孽。心想老娘就是妖孽怎么了?有本事都来咬我啊!

江云笙双眼微眯看着锦绣手中发出微光的灵珠,当初就是这个东西将路云远带走的。他有心想阻止,锦绣先他一步开口阻止:“如果不想死,就别碰我。”

江云笙想起路云远变傻的事,不由住手。

5、4、3、2、1。

最后一刻,锦绣心有所感,朝客栈的窗口最后望了一眼,路云远正站在窗边看她。她轻轻地笑了起来,这半年的生活,她就像一个笑话。

路云远眼睁睁看她没有半点留恋,消失在空气中,心口慢慢被蚀出一个空洞。他想起那一年,师傅让他跪在历代祖师牌位前,发誓终身不娶。

……

路云笙带着人进入客栈,这次他特意挑了高手来,誓要将寒山余孽彻底铲除。

明煜吃了药,伤好了大半,靠在二楼廊柱上和一楼大厅中的路云笙对峙。

路云笙冷笑:“真不知道你是天真还是蠢,以为我死了就敢跑到洛城来,不知道这里是烈焰教的地盘吗?从你们一进洛城,就已经被我的人盯上了!”

“哈哈……”明煜声音如珠玉相击般清朗,容­色­极尽妍态,让烈焰教中不少男人看直了眼。“我既然选择了复仇之路,就没打算活着。不过教主大人,不知道你的太平仓可还好啊,你不会到现在还没收到消息吧?”

路云笙脸­色­剧变。立刻让一个手下去查,过了许久,那人匆匆赶来对着路云笙耳语几句。路云笙双目喷火,恨不得将眼前的人千刀万剐!

明煜冷笑,他当然知道这里是烈焰教的地盘。烈焰教这么重视洛城,不就是想利用洛城的收益,吸引北方粮商过来?这里每年所购得的粮食,足可以支撑烈焰教一大半的军需。

他的计划里,先杀江云笙,再带人高调进城吸引城中烈焰教众人的注意,另一部分人则乔装易服,扮成普通客商手工业者分批进入洛城,一把火烧了他的太平仓。

江云笙自以为将太平仓藏得隐秘,却不知他早已经派人打探清楚。而要不是他将太平仓藏得太隐秘,也不至于到现在才收到粮仓被烧的消息。

粮仓被烧,江云笙身死,烈焰教群龙无首,到时候再联合其他势力大举进攻,烈焰教还不分崩离析?

可惜……明煜暗恨,江云笙居然还活着!

路云笙手中紧扣的暗器发­射­,只指明煜眉心。明煜不闪不避,如他所料,路云远替他接住了。

路云远看着下面那个戴面具的男人,他知道那是江云笙,在他神智不清的时候一直对他多有光照。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还有他说的那句认贼作父,到底是什么意思?

好像知道路云远在想什么一般,路云笙看着他缓缓说道:“二十六年前,上任寒山派掌门之徒云皓雪嫁与京城世家子路修儒为妻。次年,云皓雪诞下一对孪生子。长子路云远,次子,路云笙。”

路云远心跳骤然加快,心头升起一股寒意,突然不想再听他说下去。

路云笙语调平缓,不紧不慢道来:“一年后,双生子满周岁那天,路家上下37口,尽数被杀,除了那一对孪生兄弟。杀人者,是云皓雪的师傅,上任寒山掌门紫心道长。”

“你胡说!”路云远失声叫道。

路云笙冷笑,摘下面具,“你看看我这张脸,到底是不是胡说!”两张一模一样的脸暴露在空气中,满室皆惊。

路云笙继续道:“先皇帝残暴,奢侈无度,当政期间,民间多疾苦。于是有江姓义士刺杀,失败后,被路修儒夫­妇­所救。”他抬头看路云远:“你身为寒山长老,应该知道,一直以来寒山派都是依附朝廷的吧?”

路云远紧握双拳,沉默无言。

“后来紫心道长追查到是自己徒弟一家救了刺客,为了给朝廷一个交代,灭路家满门。云皓雪死前求自己师傅放过一对无辜婴孩,紫心却只肯留下一子。后来紫心决定抱走长子,云皓雪无法,只得亲手掌毙次子。”

说道这里,路云笙满嘴苦涩:“紫心亲手检查,确定婴孩已无心跳方才离开。他却不知云皓雪只是用­阴­寒内劲暂时封死了次子的心脉。紫心走后,那位姓江义士赶到,发现云皓雪死前血书,几乎耗尽内力才救回次子。然次子心脉已被寒气所伤,从小受寒毒之苦,数度徘徊在生死边缘。后来江姓义士拜入烈焰教,次子也被上任烈焰教主看中收为徒弟,又替他拔除寒毒。于是次子发誓,此生必踏平寒山派,推翻当今朝廷以告慰路家37口在天之灵!”

“不……你骗我……”路云远摇头不敢相信,亦师亦父的紫心道长竟然是他杀父杀母的仇人!

路云笙厉声喝道:“他让你练罗浮功,难道不是想让路家从此无后吗?”

路云远如遭重击,久久不能言语。他不由想起那一年,他发誓终身不娶后,师傅如释重负的脸……

那时候也是冬季,他发完誓后走出祠堂,寒山上正飘着鹅毛大雪,厚厚的雪将世间所有脏污掩埋,只剩下一片美丽洁白,一如他二十五年的人生。

原来前尘种种,如今细细揭开,却发现不过都是用美丽编织成的谎言。

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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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

这世界的气温南冷北热,越往北越热。所以如今虽然已是冬季,北方大部分地区还是一片青绿。

锦绣骑着汗血宝马,悠闲地走在京城郊外的小路上,冬日的暖阳透过树叶照­射­在她身上,头发上带着宝石簪子,亮晶晶地一闪一闪,十分耀眼。锦绣手中拿着一包松子糖,时不时给身下的坐骑喂上一颗。这马儿和她一样,不会饿不会累却特别馋嘴贪吃,尤其爱吃糖,所以锦绣给它起名叫糖果。

坐骑要到60级才能乘骑,之前因为她等级不够所以一直没骑,等她到了60级后,反而忘了自己还有一匹马,直到最近才想起来。

糖果嗜糖,没多久一包松子糖就吃完了。锦绣心想那老道士怎么还没跟上来,回头一看,却发现那个­色­狼此刻正站在路边对着两个妙龄少女流口水。

那两个少女大概是哪家的小姐和丫头出游,身后不远处还跟着四个抬着一顶空轿子的轿夫,想来是嫌轿中气闷所以下来走走。

两个女孩长相秀雅,身材娇小玲珑,又正值妙龄,全身洋溢着一股子青春气息,正是中年­色­大叔的最爱。佘琅看直了眼,双脚好像被502胶水黏住一样,一动不动。

锦绣看了好笑,突然计上心来,拿出变音糖吃下,然后对着那两个女孩喝道:“呔!那两个美貌的小娘子,还不速速上前,随道爷回观里去吃香喝辣,过那神仙日子!”

两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男声唬了一跳,再看路边站着一个紫袍道士正盯着她们看,以为遇上强抢民女的­淫­道,立刻掉头就向自家轿夫跑去。

四个轿夫哪里容得自家小姐被人当面调戏,摸出­棒­子就冲上来痛打­淫­贼。佘琅本来好好地站在路边欣赏美人,不想美人突然受惊跑了,转眼家丁还要冲上来围殴自己,立刻拔腿就跑。他轻功高绝,转瞬就不见踪影,只留下一串烟尘给四个轿夫。

锦绣大笑,拍马追上。

两人跑出1里路左右方才停下来,佘琅执拂尘指着锦绣骂道:“你就是见不得贫道好,总是变着法子捉弄贫道!”

锦绣笑:“道长乃出家人,早该了断凡心才是,何故对着红颜恋恋不舍啊?”

佘琅白眼:“贫道又不是和尚,怎么就不能看女子了!对了,你刚才用什么法子变声的?”

锦绣拿出几颗变声糖(炼药副产品)丢给他。

佘琅吃了,试了试,发现是个粗哑老翁的声音,便问:“怎么不是女声?”

锦绣道:“这个不一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你多吃几颗试试,可以持续变声一炷香时间。”

佘琅又吃了两颗,换了一个少女的声音,他翘起兰花指对锦绣一抛媚眼:“道爷,奴家这就随你回观里吃香喝辣去!”

锦绣爆笑,差点滚下马。

锦绣玩心大起,又吃了几颗变声糖,换了一个凶狠的男声,对佘琅喝道:“小娘皮,还不快滚过来服侍道爷!”

佘琅做害怕状,紧紧抓住自己衣领,低低哭泣:“您要奴家怎么服侍您?”

锦绣­淫­‖笑:“先把衣服给道爷脱了!”

佘琅做鄙视状:­色­女!休想占贫道便宜!

锦绣还未说话,却听到旁边传来一个男声:“无耻­淫­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调戏良家女子!”

两个没节­操­的同时扭头,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树下,腰间悬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剑。佘琅看那青年一脸准备替天行道的模样,真是有苦说不出——他怕一开口就是女声被人当成变态给小瞧了。

左思右想,觉得与其被人误会成娘娘腔还不如被人误会成­淫­贼呢,至少后者更保持他男­性­尊严,索­性­闭口不言。

青年一抽宝剑拦在锦绣身前,正气凛然道:“姑娘别怕,在下保护你!”

锦绣从青年身后探出头来,对佘琅做了一个自求多福的口型。

佘琅鄙视之,表示自己从来就不指望这个不仗义的女人相帮。

青年还以为这­淫­道在鄙视自己,顿时大怒,举剑就朝佘琅刺去。佘琅虽然常常被人追着打,但那是因为对方是普通人,他不愿对他们出手而已。如今这人也是江湖中人,那他自然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一柄拂尘舞得人眼花缭乱,漫天都是雪白残影,青年武功不过一般,被他耍得团团转不说,最后还摔了一个狗啃泥。

最后那青年狼狈逃跑,连宝剑都顾不上拿,只留下一句:“姑娘且再忍耐忍耐,等我找了帮手再来救你!”

佘琅嗤笑:“还找帮手再来呢!贫道若真是­淫­贼,等他回来,姑娘早被贫道XX再XX了!”

锦绣也笑:“哟,道长好速度啊!”

她这句话带了颜­色­,佘琅愣了一下方才回过味来,看锦绣的眼神不免有些荡漾:“要不,咱们两试试?你看贫道速度不速度。”

锦绣懒得理他,直接拍马走了。

佘琅涎着脸跟上,没脸没皮道:“你看你,才说说你就生气了。我这不也是想让你有个比较嘛?别看你那小情人比我年轻,真论起床上功夫,他未必有我行……”

锦绣随手一剑刺过去,佘琅忙避开,锦绣骂道:“别和我提那个贱男人!”

佘琅眼睛一亮,吵架啦?分手啦?好耶好耶!于是涎着脸继续纠缠:“我看你这马挺不错的,能不能载贫道一程?贫道走了这许久路,早已乏了。”他盯着锦绣纤细的腰肢,有心想搂搂,试试软不软。

锦绣知这­色­狼在找借口共骑,好占自己便宜,也不点破他,直接跳下马来:“既然道长体力如此不济,这马就让你骑吧!我走路好了。”

佘琅最怕被女人说体力不行,连忙推拒,表示自己体力充足,战上三天三夜都不是问题。

两人一路斗着嘴,向城里行去。

那日锦绣用土贝灵珠传送到荆江城,便一路向北而行。她也不知道要去哪,看到一个车队要上京,便想着索­性­去见识见识这里的京城。她想起自己还有一匹马,于是将马召唤出来。

这汗血宝马速度奇快,路上遇到盗匪,锦绣看等级能打得过的,就出手赚些经验,若是对方人多,她就纵马冲过去,那些人也拦不住她。而一人一马又都不需要休息,不分昼夜疾驰,居然只花了十来天时间便到了京城。

也是和这­色­狼有缘,锦绣刚到京城,就遇见这家伙被一伙人追着打。也活该这­色­狼倒霉,仗着自己有几分医术,自诩­妇­科专家,没事就喜欢免费给大姑娘小媳­妇­看看病,摸摸脉(这个是主要的)。他人长得俊俏,平日里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倒还真有不少穷苦女子找他看病。

结果好巧不巧,有一个未婚姑娘被母亲发现有了身孕,那母亲琢磨着女儿平时没和什么男人有接触,唯一去的比较多的地方就是去京郊洞仙观。算算时间,女儿怀上的那几天正好去洞仙观看过病,不用说,肯定是那个­淫­道。除了他,其他道士年纪都太大了。

那母亲也不想声张,叫上自家老公再带上老公的兄弟找过去了,要佘琅负责把自家闺女娶了。佘琅冤啊,这事他要真做过,他也就认了。偏偏他什么都没­干­,就摸了几个(?)姑娘的小手而已,让他娶那姑娘还要附带便宜娃娃,天理何在啊!佘琅以头抢地。

结果那家人看这道士居然想不认账,顿时火了,不用说,大家抄家伙上,打死了再拖去见官,官老爷都不能判他们有罪!

锦绣碰见他的时候他正在抱头鼠窜,遇见锦绣,佘琅好像见到了救星,立刻冲上前拽着锦绣大喊:“这是贫道鼎炉!”

锦绣当时真想一剑捅死他,但看他一副你不救我我就死定了的可怜表情,硬是忍住了。

那帮人赶来,佘琅将锦绣往众人面前一推,“大家看清楚,贫道已有这等绝­色­鼎炉,又怎么会看上他们家女儿,不信让他们把自家女儿带过来比比!”

就算是事实,谁家的父母肯当众承认自己孩子比不上别人?然而当时周围还有不少好事者在起哄,那家人被这么一闹,也就不好继续下去了。后来私下里把女儿带来和佘琅对质,发现这事还真不是佘琅­干­的。原来那姑娘只是假借看病之名,经常到观里私会情郎。

好了,事情解释清楚了,佘琅给锦绣磕头赔罪,锦绣踹了他十七八脚也就消火了。反正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玩几天就走了,倒时候谁还记得谁呀,名声什么的,丢了就丢吧。

佘琅有心给锦绣赔罪,于是接连几天都带着锦绣在京城四处游玩,哪里景­色­好,哪里酒菜好吃,哪里衣服首饰漂亮,一个不拉带她逛过去。当然,他心里面其实还是存了点小心思的,刚才稍稍一试探,发现那个最大的障碍已经不在了,顿时欢欣鼓舞,掏腰包掏得更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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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 ...

京城最大的酒楼,福鹤楼。此酒楼历史不算久,不过50多年,但却是大政开国时所建,酒楼的牌匾还是开国皇帝亲笔所书。能进这酒楼的,都是京城里的权贵阶层,一般的富豪,是没资格进的。

佘琅有心向锦绣显示自己,特意请她到这里消费。酒楼的招待认得佘琅,知道这道士有些来历,颇得当今万岁爷待见,点头哈腰跑前跑后,十分殷勤。佘琅心情大好,觉得这小招待越来越懂察言观­色­了,打赏加倍!

要了一个雅间,酒楼掌柜知道佘琅来了,特意跑来给他敬酒拍马屁,表示这里的酒菜随便点,不收钱。佘琅摆手道,钱还是要付滴,不占他便宜。那掌柜顿时面有难­色­。佘琅知他有事求自己,若是平时他肯定装不知道,不过今天他心情好,于是对掌柜招招手让他过来耳语几句,掌柜听完眉开眼笑地走了。

锦绣对这匹­色­狼身份来历毫不在意,全程只当没看见。佘琅难免有些失望,转念又想来日方长,于是重整旗鼓,夹鱼挑刺,葡萄剥皮,伺候得十分殷勤。

期间有美貌侍女送酒进来,这­色­狼也破天荒地只瞧了三眼——放在以前,不但要看,还要借机摸摸人家的小手调戏几句。

锦绣看这­色­狼简直没有一天不看美女,不由好奇问他:“我听说道士是不近女­色­的,你怎么完全例外啊?”

佘琅同她解释:“你说的那是清修的道士,像正一,清全这些教派的道士就不能近女­色­,也不能吃荤。贫道是天师门的,没那些清规戒律,还是可以娶妻生子的。”

锦绣想起他以前买的那一群女孩,便问:“你以前买的那些女孩呢?你人跑了,她们怎么办?”

佘琅道:“还能怎么办?发还卖身契,她们是嫁人是卖身全凭自由,贫道又没义务养她们一生!”

锦绣鄙视:“我看你当初被众女围绕挺惬意的嘛,再说了,你占了她们的身子还不负责任!”

佘琅跳脚:“贫道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好不好?那种姿­色­,给我当鼎炉我都不要!”

锦绣想起这家伙当初说自己是他鼎炉,不由冷哼一声,道士的鼎炉就相当于有钱人家的侍妾。

佘琅知道得罪她了,马上赔罪道:“要不下次我跟他们说你是我娘子好不好?”

锦绣直接一脚踹过去,不再理他。这死­色­狼最近越发讨厌了!各种语言调戏。

“好好好,不说那些了,咱们吃菜,你尝尝这道香汁|­乳­片。”佘琅殷勤替她布菜,又拿了两个白玉杯子斟酒。

这­色­狼心怀不轨,特意点了年份高的美酒,这种酒后劲大,初饮没什么事,时间久了容易醉,不过第二天醒了却不会头疼。

佘琅先给锦绣斟了一杯,琥珀­色­的液体盛在白玉小杯中,晶莹剔透,泛着微光。

“这是50年份的百花酿,全店也只剩下10坛,口感清甜回味无穷,宫里的贵妃娘娘最喜爱饮用,你尝尝。”佘琅装出一副纯良模样掩饰自己的坏心思。

锦绣没推辞,她早看出这­色­狼不怀好意,有心想整整他。素手执起白玉酒杯,那雪白的柔荑竟比酒杯还要白上三分,她的手与一般练武女子的手不同,十指芊芊柔­嫩­异常,一点薄茧都没有。

佘琅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白酒杯印上那樱桃红­唇­,晶莹的液体缓缓流入檀口,末了伸出一点丁香小舌在­唇­上微微一卷,顿觉口­干­舌燥,心跳加速。

“道长怎么不饮啊?”锦绣回眸轻笑,媚眼如丝。

“同饮,同饮!”想将美人灌醉,自己怎能不喝?佘琅乐呵呵地喝了。

只要锦绣喝了,佘琅就有十分自信拿下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片子能有多少酒量?等拿下她以后再慢慢哄就是了,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她也只能从了自己。

老实说,他并不是个坏人,不过锦绣是他平生所见最合他心意的女人,可惜这小丫头片子滑溜得很,相处的这段时间以来,半点便宜都没给他占到。

看得见,吃不到,佘琅心痒难耐,于是他头脑一热,就想用些下流手段。江湖上谁不知道路云远练得是童子功啊,如今她又和那个路云远分开了,自己正好乘虚而入。大不了娶了她以后,他不摸其他女人的手,最多看看总行了吧?

两人你来我往,越喝越多,越喝越高。

佘琅最后喝不下了,看锦绣脸上半点红晕不起,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完成任务了,不由伤心控诉道:“你故意整贫道!你故意骗贫道喝酒!”她不是小丫头片子,她是坏丫头骗子!

锦绣故作惊奇:“道长何出此言?这酒明明是你点的嘛!”

佘琅打了一个酒嗝,感觉天地都在摇动:“你小小年纪酒量怎么这么好?居然都不会醉!”

锦绣笑吟吟伸出两只手指在他耳朵上用力一拧:“如果我醉了,道长想怎样啊?嗯?”最后一个“嗯”字语调上扬,带了几分杀意。

佘琅感觉耳朵快脱离他脑袋了,疼得他想哭,连连求饶:“小姑­奶­­奶­,贫道错了还不成吗?贫道以后都不敢了……”

锦绣冷哼一声重重踹了他一脚,佘琅摔趴在地上,痛得呲牙咧嘴。他头又晕,眼又花,只觉得眼前有无数个锦绣在晃动,于是幻想一下无数个锦绣投怀送抱,抱着酒壶咂咂嘴,幸福地躺在地上睡着了。

锦绣撇撇嘴,心想这个死­色­狼真是欠修理,居然想灌醉她!她没把他剁成­肉­泥拿去喂狗,那是因为她善良!想到此,又狠狠踹了他几脚解恨。

不过话说回来,她现在这个游戏身体,就算把全天下的酒都送来给她喝,她也不会醉。所以老道士,你就自认倒霉吧!锦绣从包裹里拿出笔在他左脸写下流,右脸写无耻,横批:­淫­道。空余处再画上王八若­干­。

然后头也不回走了。

佘琅这一醉,直到第二天才醒来。发现自己已不在雅间而是躺在客房床上,一起床,看到对面铜镜里自己的尊容,他就知道这是锦绣­干­得——那笔字实在太丑了。佘琅左右打量,觉得那丫头王八画得倒还挺像真的,他也不在意,摇了铜铃让人送热水进来服侍他洗漱,顺便问问昨天同他来的姑娘哪去了?

那小二言道姑娘自己走了。佘琅心想坏了,把人给得罪跑了!不由后悔万分,洗漱完早饭也没顾得上吃就冲出去找人。然而人海茫茫,又叫他哪里找去?

他同京兆尹有些交情,厚着脸皮跑去找人家帮他寻人。京兆尹一听他说明来意,顿觉头大如斗,有心想推诿。京城这么大,要寻一个孤身女子哪有那么容易?再说随意动用地方守卫,被政敌抓住参一把,他这官还要不要当了?

佘琅说得口­干­舌燥,却见对方死活不肯松口,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锏道:“前段时间万岁爷听喜乐公公提起京城双姝大名,有心想见一见,问我的意见如何。”

京兆尹顿时大怒:他一双宝贝女儿今年才刚刚及笄,皇帝年事以高却频繁出入后宫,喜乐那个死阉贼居然想把他女儿搞进宫,那不是往火坑里推吗?

佘琅连忙安抚他:“我已告诉陛下,双卯见龙不详,暂时绝了他的心思。大人尽快择良婿将小姐嫁了,也就没事了。”

那京兆尹也不是个不识好歹的,人家帮了他大忙,他自然要投桃报李。不然哪天这神棍跑去跟皇帝老头说:“双卯迎龙乃大吉大利之兆!”,他一双宝贝女儿还要不要活啦?于是也不多墨迹,唤了副手进来,大印一盖,吩咐下去:找人!找不到别回来见我!

于是可怜的锦绣就这样上了京畿守卫的黑名单,全城通缉。

其实也不能怪那些守卫乱传,这年头,要搞到全城寻人的,那肯定都是朝廷重犯!不然区区一个女子,至于派全城守卫搜查吗?

于是多个谣传版本纷纷出炉: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版,夜盗皇宫的女飞贼版,专采童男子的女­淫­贼版,另外还有其他狐仙版,花妖版,倩女幽魂版等等不一而足。

锦绣正骑着马儿向城门口走去,京城她也住了好一段时间了,该玩的地方都玩了,该吃的也都尝过了,纪念品也买了不少,如今她准备换个地方继续玩。边走边想接下来去哪里玩儿好呢,要是能遇到荷娘就好了,一个人实在太寂寞。这个世界她认识的人不多,玩得来的,如今除了荷娘,其他人都闹翻了……

锦绣突然有些沮丧:那些臭男人个个都不是好东西!负心汉,男小三,死­色­狼……也就一个路云笙还好些,不过她肯定不会去找他的。

她刚刚走到城门口,守城的士兵长看看画像,顿时大喜:没错!是她!兄弟们,给我拿下!捉了她去领赏钱!

锦绣尚未回过神,就被那些士兵拿出长矛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最外一层还有弓弩手!

锦绣傻眼:尼玛这是怎么回事!!!

33

33、33 ...

走进一间房,四面都是墙,抬头见老鼠,低头见蟑螂。

哦,对不起,这不是还珠格格。所以这里的天牢没有老鼠蟑螂,也没有想象中的­阴­暗潮湿和散发出腐臭味道的稻草。

事实上天牢里关押的多是犯事的官员及家属,正所谓刑不上士大夫,这里虽然­阴­冷却不潮湿,床上的被子虽然陈旧但还­干­净,卫生也每天都有人打扫,牢饭嘛,荤素搭配米饭没馊,不过锦绣还是一口没动。

她又不会饿,但凡正常人,谁愿意吃牢饭啊?是以从白天到晚上,她滴水未进,滴米未沾。锦绣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关进天牢了,他们其实抓错人了吧?可她孤身一人流落这个世界,什么关系都没有,连个替她伸冤的人都没有。

­干­坐无聊,锦绣练了一会内功,但因为实在静不下心来,最后不得不放弃。她站起来四下走动,可一间牢房能有多大,没几步就到尽头了。

那些人将她关进来以后就不闻不问,也不提审,锦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不免开始胡思乱想。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纷纷在她脑中上演:抓错人了?给人当替罪羊了?捂上嘴不给伸冤套上个麻布袋拖到刑场处斩?

锦绣双手抱膝仰头望向窗外,月光光,心慌慌,穿越的妹子真心伤不起!

一个人在安静的牢房中她想了很多事,小时候被抛弃的事,长大后……

还是被抛弃的事!= =

不知道是不是换了一个身体的缘故,前世的那些事她渐渐有些模糊了,记得不是很清楚,倒是时时会想起路云远。她来这里大半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耗在那个人身上了,一回忆起来,满满都是他。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

如果承诺是苦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该开始还是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

突然想起这首老歌,锦绣轻轻哼唱。很多时候她可以坚强的说离开,但真心付出过的想要忘记却真的很难。一次信任一次背叛,一次付出一次伤害。

她垂下眼,不言不语,抱膝而坐宛若泥雕,直到月华淡去朝日初升。

牢房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铁链被打开的声响,佘琅一步跨入牢房,半蹲在锦绣面前扶住她双肩:“我听牢头说你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也没喝水,是不是他们欺负你拿馊饭冷水给你吃喝?你有什么委屈跟我说,我一定揍他们替你出气!”

佘琅看锦绣垂着眼皮不说话心里也惴惴不安,他昨儿托京兆尹找人后自己就被皇帝招进宫里去了,陪皇帝讲了一晚上的玄学,讨论了一大堆御女之术(这个是重点),今早一出宫门就跑来问消息,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被人关到牢房里,还关了一天一夜!

这下他把京兆尹谢启给彻底恨上了,叫他找人,他居然把人找进牢房里!其实谢启也冤呐,年关将近,又赶上五年一度的武林大会,那帮子江湖人纷纷涌入京城。他要负责整个京城的安全防范,连着几天忙得昏天黑地,时常饭也顾不上吃,哪有空仔细过问一个小女孩的事。听下面来报说人找到了,他也没多想,手一挥交代:把人给我看紧别让她再跑了,不然那个神棍又要找来啰嗦。

好了,下面人一听这口气,只当真是什么重犯,关牢里没商量。

佘琅见锦绣还是不说话,越想越担心:“他们打你啦?还是,欺负……你啦?”他越猜越没底,越想越慌乱:“摸手了?摸脸了?还是摸胸?摸臀?摸腿……”越说越生气,好像真的有这么一回事似的,佘琅简直想杀人,尼玛老子都还没碰过呢,便宜了那帮龟儿子!

锦绣听他越说越不堪,终于忍不住出声打断:“他们没虐待我,也没碰过我。”

“没碰,没碰就好。”佘琅放心了,哈哈大笑,又看锦绣瞧他的眼神明显不善,冷汗直接就下来了。

过了几秒,天牢中传来一声声凄厉的惨叫。

锦绣:我说我怎么好好的被关了进来,原来是你这个牛鼻子老道搞得鬼,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打打打!!!

京兆尹谢启得知下面的人把锦绣关牢里的事,气得直跳脚,把办事的人找来,“笨蛋废物”一通臭骂。他好歹是个正四品京官,女儿哪能说嫁就嫁,就算先订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没个一年半载准备怎么行?万一这期间老皇帝又想起他女儿可怎么办?他还指望着佘琅那个神棍替他忽悠老皇帝,绝了对他一双女儿的心思。

他有心给佘琅赔罪,回去跟老婆一商量,在自家后院设了宴,请佘琅锦绣前来。又让自己老婆同一双女儿作陪,他知道那神棍的心思,特意让自家老婆去劝说锦绣,只要她早一天从了那神棍,那他女儿就多一分安全。

这世界民风开放,并不避讳男女同席,加上人数不多,彼此就更加随意了。

有美人作陪,佘琅一双桃花眼左瞟瞟,右瞅瞅,觉得谢大小姐貌若秋月,皎洁娴静,谢二小姐人比花娇,妩媚动人。这一双姐妹虽是双生,长得却不一样,各有千秋。若哪个男人得这么一对姐妹花陪伴左右,那可真是艳福不浅,难怪老皇帝听了喜乐公公的描述后一直惦记着。

这­色­狼赏了一会美人,又回头去看锦绣,觉得还是身边这个更合他意,有时清纯有时妩媚。特别是身材,大胸,细腰,翘臀,长腿,看得他暗地里不知流过多少口水。虽然­性­格泼辣了点,但是够味,征服起来更有快‖感。平日里也谈得到一起去,人大方,不像其他女人总是哭哭啼啼的要人哄。这就叫各花入各眼,若是换一个人,只怕要更喜欢那对温柔多情的姐妹花。

众人吃了饭,欣赏了歌舞,谢启借口请佘琅帮他看风水,两个男人先离席,好让那四个女人谈谈女人间的话题。

谢夫人谨记自己老公的交代,拉着锦绣说体己话。她早从自己老公那知道这女孩孤身一人流落江湖,是以对锦绣的身份家庭一概不问,只粗粗问过年龄,就开始不余遗力向她推销老道士。

其实老道士也没什么好说的。上任天师门掌教的徒弟,现任天师门掌教的师弟,大政皇族历来信道,所以道宗的日子一向不错,寒山派其实也算道宗门派,只不过不是所有弟子都要当道士。

天师门擅长卜卦,风水,养生之术,门中弟子多长寿,颇得皇族亲睐,常常被请来讲授养生之法。

佘琅生­性­跳脱,不喜欢被拘在山上修练,他也不爱排场,便在京郊洞仙观挂个单长住。当今皇帝­性­好­色­,佘琅这匹极品­色­狼正好对了他的胃口,常常招他进宫陪伴,研究御女之术。当然,这句话谢夫人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原话是:上与琅兴趣相投,结为万年之交,时常召见共研玄术。

前几年皇帝有意将昌平公主许给他,这­色­狼一听要尚公主,连夜卷铺盖跑了。如今昌平公主另嫁,他又回来了,皇帝也没追究他逃婚之事,照样对他亲亲热热,时常招进宫里聊天解闷。

锦绣纳闷,这­色­狼不是最好女­色­吗?好好的公主­干­嘛不要,难道那个公主长得太寒碜了?

谢夫人笑笑,回道:“那也不是,只不过皇家的女儿要更加娇惯一些,佘道长怕是处不习惯。”讲白了就是那个昌平公主太能哭,像林妹妹一样动不动就伤春悲秋,佘琅怕自己娶了她以后要天天回家哄老婆。

谢夫人琢磨着,佘琅长得一表人才,家底也丰,又是皇帝面前的红人,这女孩还对他不满意,估计是嫌弃他年纪大了。

于是又劝说道:“道长年纪是长了些,不过年长的男人会疼人,过日子嘛,不就是要找个知冷知热平日会让着你的。不然年纪太近,小两口老是吵架,有什么意思?我家那口子也比我大了十岁,我两这么多年过来,一直夫妻和睦。再说了,天师门擅养生,门中弟子五六十岁了,看起来也像是只有三四十岁……”

锦绣看那谢夫人一张红­唇­开开合合说个不停,只觉得头大如斗,真没想到这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官夫人,给人拉起红线来比媒婆也不差。

还好,佘琅怕锦绣一个人呆在宴席上不习惯,过了半个多时辰又返回来了。谢夫人就此打住,锦绣总算松了一口气。

众人空聊天也无聊,于是决定玩些游戏。对诗行酒令这些锦绣是不会的,谢夫人谢小姐自然不会提这些让她难堪,于是谢二小姐提议玩“将军令”。

规则也简单,大家抽签,抽到将军的人可以命令抽到小兵的人做一件事。

第一局,谢大小姐将军,谢二小姐小兵,谢大小姐命谢二小姐替自己折了一支寒梅。

第二局,谢夫人将军,锦绣小兵,谢夫人命锦绣送一个荷包给佘琅。她哪里知道锦绣的女红水平仅限于缝个扣子,在大政,没有女人不会做荷包。

锦绣身上倒是有一个荷包,那是在洛城时,孙豆腐女儿送给路云远的,她只好拿出来应急了。锦绣看佘琅将荷包贴身收藏,心想要不要告诉他那东西不是自己做的呢?

到第五局时,佘琅将军,锦绣小兵,佘琅­淫­‖笑,命令锦绣:“过来亲我一下!”

锦绣直接一个酒杯砸过去。佘琅大喊锦绣耍赖,谢家人也站在他那一边,最后锦绣无法,只好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那货美了半天。

又玩了十来局,谢家人有意撮合,每次锦绣抽中小兵,他们就命令锦绣替佘琅做一些事,揉肩,捶背,斟茶,倒水,束发。锦绣以前天天替路云远束发,这活她倒是会­干­,但她看佘琅一副小人得志表情气得牙痒痒,总想怎么整他一下才好。

终于,轮到锦绣将军,佘琅小兵。

佘琅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惴惴不安看着锦绣,只听她轻描淡写道:“到街上去,绕着谢府跑三圈。”

佘琅松了一口气。

锦绣接着说道:“边跑边喊,其实我是断袖。”

佘琅:“……”

34

34、34 ...

年关将近,老百姓都忙着置办年货,街上一派繁忙热闹,新年还未到,年味已经十足。过了年,就又长了一岁。佘琅看着锦绣很欣慰地说道:“你过完年就17了吧,是个大姑娘了。”虽然他喜欢青葱少女,但他现在巴不得锦绣立刻再大个几岁,好和他拉近距离。

锦绣心想她这个游戏身体又不会长大,永远都是16岁。倒是他,锦绣看了他一眼,毫不留情打击:“过完年,道长就又老了一岁。”

佘琅立刻苦了脸:“贫道就是再长一岁,也才33,还是壮年,你能不能别老说我老啊?”

锦绣其实并不介意他的年龄,她的心理年龄也二十几了,不然和佘琅也谈不到一块去。她只是纯粹不想接受这个人而已,对感情她已经觉得疲惫了,如果一直独身,她觉得也很好。

她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最讨厌那种明明不喜欢,还要搞暧昧给别人希望的人。

“佘琅。”锦绣第一次很郑重地叫他的名字,“我打算明天离开京城。我和你不合适,你还是另择淑女吧。”

佘琅嘴角一抽,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委婉啊?居然拒绝的这么­干­脆,好歹给他留点面子吧!

幸好他脸皮厚,丢得起人,跟在锦绣后面絮絮叨叨:“你看现在年关近了,那些盗匪都想着年前捞一把,好过个肥年。你一个女孩孤身上路多不安全,要是被人抓了去做压寨夫人怎么办?你就算要走,过了年再走不好吗?再说大过年的,别人家都热热闹闹的,就你孤身一人走在路上,你不冷清吗?”

最后一句话直接戳中锦绣软肋,她这人什么都不怕,就怕孤单。她会一次次陷入恋爱,其实不就是想找个人陪,有个家吗?

他看锦绣有些动摇,继续劝她:“这京里啊,比别的地方都热闹,三十晚皇城里会放大型烟花,持续整整一个时辰,全京城的百姓都能看得到。还有百戏表演,跳圈,喷火,驯兽……金发蓝眼的海外胡姬表演歌舞,你不留下看看可惜了。”

“你也别住在客栈里了,年关近京里查得也严,你一个独身女子容易惹那些卫兵的眼,我虽和京兆尹有些交情,可也不好总为这点小事去麻烦人家是不是?不如你随我回府里去住吧,府里人多过年也热闹……”

他看锦绣又警惕起来,提高声音愤愤道:“贫道怎么说也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你别老把我想得那么龌龊好不好!你见我真做过什么龌龊事了吗?”

锦绣被他这么一吼,顿时又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太敏感了。

佘琅不由分说牵过她,“走走走,我家就在这条街尾,你在客栈的行李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就扔了吧,另外给你买新的。”

锦绣的行李都在身上,自然没必要回客栈拿。

某匹­色­狼偷笑:小丫头到底还是太­嫩­了,三两下就被他忽悠走了。他其实早看出来了,这丫头只是还没走过路云远那道坎,等她揭过他那一页,不怕她不跟了自己!

佘琅在京里有一套宅子,是几年前老皇帝赐下的。他嫌府里下人规矩多,见了他动不动就磕头请安,宁肯独自一人住到京郊洞仙观里,给香客解解签,给大姑娘小媳­妇­摸摸脉。所以宅子赐下来后他也没住过几次。

他将锦绣安排在主院里,自己就住在她隔壁。锦绣一个现代人,进了府只觉得这里十分大,一个院落连着一个院落,根本分不清什么主院次院,反正看起来都挺富丽堂皇的,也没想过这其中的差别。

佘琅偷偷吩咐管家:这女人以后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你给我小心伺候了。

管家连连应是,仔细挑了四个大丫头,八个小丫头,粗使老妈子若­干­。

结果锦绣住了一天就受不了,一定要搬回客栈里。她一个现代人,个人隐私很重要好不好?走到哪都有人跟着不说,洗澡还有四个丫头在一旁看着,晚上睡觉床榻边还要守着一个人,外间还睡了一个人,都没法练内功了。

最重要的事,她其实不需要如厕,但是一整天下来如果她都不如厕,别人会怎么看她?于是只好假装上茅房,结果没想到古代富家女子,都是在撒了香水的单独隔间里用恭桶的。

锦绣看着­干­­干­净净崭新的恭桶狂汗,尼玛她要怎么才能变出那一坨一坨的东西掩饰过去啊!!!

最后只好从包裹里取出一瓶清水倒了一些在桶里,等她出来,马上就有小丫头进去收拾了。

由于一天下来,桶里都只有液体没有固体,到晚上的时候,锦绣发现她的晚饭里多了一碗蜂蜜胡桃粥。功效:润肠通便。= =

丫头们看锦绣吵着要走,以为她嫌弃自己伺候得不好,想到这女子是未来的当家主母,如果主人怪罪下来,她们全都得被发卖出去,顿时哭声震天。

佘琅最怕女人哭,拉过锦绣躲得远远的,交代管家去处理。

“你要是不喜欢她们,给你换一批就是了,何必要走呢?”佘琅讨好道。

锦绣掐他:“不关她们的事,你叫管家别为难她们!我不喜欢被人服侍,这里我住不惯。”

佘琅也不爱讲究那些虚礼,看锦绣坚持要走,索­性­拖着她住到洞仙观里去,反正他是不准备放人了。

洞仙观是京郊的一间小道观,规模不算大,连佘琅在内总共才10个道士。不过因为离京城近,来这里上香的人多,观里香火还是很旺盛的。观主是个老头,锦绣刚见他的时候吃了一惊,117级。这是她至今为止见过的等级最高的人,在游戏中120级为满级,放在现实世界,这老头恐怕都是第一高手了吧?

那观主看佘琅带了一个女子来住也没说什么,只让人打扫一间空厢房出来。锦绣悄悄拉过佘琅询问:“那个武功很高的老头是你什么人?”

佘琅同她咬耳朵:“你怎么知道他有武功?松鹤道长武功已到了还璞归真的程度,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他有功夫。”

锦绣得瑟:“我是一般人吗?快说你和他是什么关系,我看他很纵容你嘛,这观里都是道士,你带女子来住他都没意见。”

“你别把他想得太好啦!”佘琅撇撇嘴,不屑:“有漂亮女孩来住,他比我还高兴。我们佘家的男人就没有不好­色­的!”

“你们是亲戚?”锦绣惊悚:居然还有­色­狼家族。

“对啊,他是我太叔公,今年一百零三岁了。”

锦绣:好高寿的­色­狼!= =

在这里住了几天,锦绣发现观里又陆陆续续住进了一些江湖中人,这观不大,空房极少,那些人有的三四个人挤在一间房,锦绣好奇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快到5年一度的武林比武大会,这些人都是来参加的。

每届武林大会都是在新年过后的第四天开始举行,也就是初四,一共举行十天,到十四结束。至于为什么要选择在新年期间,据说是因为大政开国君主本来也是武林中人,对这些活动一向热衷,可惜当皇帝以后政务繁忙,平时没空参加。于是皇帝想到新年期间大家不是都放假吗?以后这类活动就放在年假期间进行吧!

比武大会也不是这些江湖中人说举行就举行的,要有朝廷的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同时还有朝廷的官员同那些选出来的武林前辈共同当任评判,获得前三名者,还可以接受朝廷的册封当任官职。就像文人考状元一样,武人也是可以考武状元的。

对朝廷来说,与其放任这帮江湖中人,还不如集中起来管理,顺便选择些能为自己效力的。

因为这场盛事,每年到这个时候京城里的客栈都是爆满,一些来得迟的,或者是没什么钱的,就到京郊租民房住。一些道观寺庙也会提供一些住处——并不是贪那点租金,只是不想得罪那帮江湖中人而已。

锦绣兴奋了,就在她打听完这些消息的同时,系统提示音同时响起:

“请问玩家是否接受任务:比武大会?”

锦绣毫不犹豫接受了。

“玩家接受任务。任务奖励根据玩家最终所获得名次发放,十名以后则无任何奖励。”

也就是说自己必须进前十才行了?锦绣摸下巴,觉得难度太大,她现在才刚刚70级而已。锦绣立刻跑去找佘琅打听上一届比武大会高手的资料,好提前做准备。

佘琅一听锦绣要参加比武大会就苦了脸——谁知道到时候路云远会不会来啊?他好不容易才有些进展,万一那两个人一见面又和好了怎么办?

35

35、35 ...

佘琅不想锦绣参加比赛,反复劝她放弃,言她一个女子,便是得了第一,也没法接受朝廷的封赏,没什么好参加的。不过锦绣心意已决,嫌他啰嗦转身要走,佘琅又只好将她招回来细说。

“上届第一名,寒山派路云远。”佘琅特意停下看锦绣脸­色­。

锦绣神­色­不变,问他:“你以前不是说他只是年轻辈中的第一名吗?”

佘琅瞧锦绣情绪没什么变化,稍稍放心了些:“对啊,这种比赛只有年轻人参加。毕竟前三名可以接受朝廷封赏嘛,老一辈的当然不会去和小辈争前途。”

锦绣听了放心不少。武功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年纪越老的内力越深厚,如果只是年轻人参加,那高手应该不是很多。“那参赛者中,最大的几岁?”

“不会超过40岁。以前有个人连续三界第一,后来被裁判以年龄超过40为由拒绝他再次参加,从那以后就没有超过40岁的参加了。”

佘琅又道:“路云远上届拿了第一,一般来说这届他不会再参加了,不过他没接受朝廷封赏,所以还具备参赛资格……”

锦绣打断他,“那第二名是谁?”

佘琅看她明显不想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心里便有些堵。很多时候回避不代表就不爱了,恰恰相反,因为忘不了,所以才逃避。他顿了顿,平复一下心情,才再次说道:“第二名是石忠刀,无门无派,已经接受了朝廷封赏,按规定这届他不能再参加了。”

同佘琅谈了半个多时辰,锦绣心里也有了些底气。她刚遇见路云远的时候,他的等级才80级,如今自己也有70级,进前十还是很有希望的。锦绣包裹里有一把神器映月剑,装备等级需要72级,她决定在比武大会开始前再升2级。

升级最快的手段就是杀人,不过最近京里戒严,锦绣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上次见识了一次京城守备的力量,让她心有余悸。那些京畿卫等级不高,但一窝蜂涌上来她也只有被宰得份,最让她忌惮的是人家有弓弩,一排九连­射­的强弩齐开,杀伤力不下于冲锋枪。

如果不杀怪升级,那就只有靠练武功升级了。可惜最近她的武功又到了瓶颈,怎么练都无法提高。不过,如果有人指导的话,说不定可以突破……

锦绣想让松鹤道长指点一下自己,那老头都117级了,武功见识肯定不低。她能主动找佘琅帮忙,他高兴还来不及,二话没说带着锦绣去找他太叔公。

松鹤一听那个漂亮小姑娘来请教自己武功,立刻双眼放光看着锦绣,道:“武功向来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不如让贫道先替施主摸摸骨,等看过施主根骨后再因材施教,方可事半功倍。”

锦绣还未回话,佘琅就先跳起来,一把抓过松鹤道长骂道:“死老头,你连自己侄孙的媳­妇­都想非礼,你还是不是人!”

那松鹤哼哼两声,不屑道:“还媳­妇­呢,这么久了都还没把人搞上床,真丢咱们佘家男人的脸!”

“你个老不羞!”佘琅怕锦绣听见生气,回头看了一眼,见她扭头望窗外当没听见,方才放了心。压低嗓音恶狠狠骂道:“总之你别给我乱来!她以后是要给我生小道士的,你敢给她摸骨,我就废了你的爪子!我说到做到!”

松鹤手上内劲猛地一送,将佘琅撂倒在地上,接着一掀衣摆一ρi股坐在他腰背上。

佘琅一声惨叫,四肢一阵乱舞,如同被翻了个壳的乌龟。

松鹤故意左右挪动臀部,漫不经心点评道:“腰肌松软缺乏锻炼,就你这腰力还想洞房生小道士?太叔公帮你再锻炼锻炼吧!”

佘琅愤而捶地:死老头子我一定要报仇!!!

松鹤老道没再提摸骨之事,让锦绣上前,伸出两指搭在她脉上,缓缓探入一丝内力。锦绣只觉得有一股中正平和又十分细微的内力进入自己身体,在经脉中迅速游走一遍又离开了。待松鹤收回内力,看向锦绣的眼神已经变了,这女孩经脉宽阔坚韧,骨骼清奇,资质之好,百年难得一遇。再看被压在地上的佘琅,他的资质也算不错了,可他在锦绣这年纪时,可没有她这等功力。

饶是松鹤老道武学见识再高,他也绝想不到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外挂。

接下的日子里,锦绣就在松鹤的指点下习武。松鹤的武功虽与锦绣不同,但他的武学见识之高,常常只是几句点播就让人收益匪浅。锦绣在武功方面其实只是个半吊子,能练到如今这个程度完全是靠系统,她自己本身其实对武学并不是很了解。

跟着松鹤老道练了十余日,锦绣的剑法和内功瓶颈便突破了,轻功瓶颈上次掉下悬崖时便已突破。为了让锦绣进步更快,松鹤和佘琅常常同她喂招,锦绣发现,如果和别人对练,经验条涨得更快,于是除了和佘琅松鹤对练,她还找住在观里的江湖人士练了几次,只是那些人武功不高,对经验增长不大。

她在和松鹤混熟了,觉得这老道士虽然好­色­了点,为人还是挺可爱的。那老道除了对佘琅不客气外,对其他人都是一副好脾气。特别是对女孩子,那更是温柔得滴出水来,说话时连声音都不提高半分,生怕吓着她们。

那些女孩年轻不懂事,把这­色­老头当自己爷爷一般尊敬,半点都不提防他,一个个围在他身边撒娇要免费解签,这老头哈哈应了。他察言观­色­水平一流,常常说中那些女孩的心思,一传十,十传百,找他解过签的,没有一个不说洞仙观观主算命算得准。

锦绣看了叹为观止,她以前觉得佘琅这个神棍已经很能忽悠了,没想到真正的高手在这里!佘琅听了一摆头,言道这算什么,他爹,他爷爷,他叔叔伯伯,个个都是算命能手!

锦绣惊叹:“感情你们一家子都是道士啊!”

佘琅哈哈大笑:“将来我儿子我孙子我重孙子也都是道士!”

到了三十那天,锦绣终于升到72级,可以装备映月剑了。她以前满级的时候练得是刀法,后来改学剑,她便将自己的极品刀送给了好友,好友不好意思白拿她的,就送了这把映月剑。这剑等级较她原来的刀低,但也强化到7星还上了3个宝石。

锦绣将剑装备起来,长长的剑身如一弯秋月般明净,连着银­色­的剑柄流动着绚烂的光,舞动时还有点点星芒散落。锦绣持剑练了一会儿,觉得这剑实在是太­骚­包了,带出去根本就是招人抢。于是又放回包裹里,决定平时还是用原来的寒光剑,映月剑就等比赛进入决赛时再用好了。

没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佘琅跑来找锦绣去吃年夜饭。观里的道士围了一桌,除了佘琅和锦绣,其他人年纪都大了,所以桌上的菜多是绵软易嚼的食品。锦绣虽然不是很爱吃,不过一群人在一起气氛很好。

圆桌中间的火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周围道士的老脸被水气朦胧了以后,好像年轻了几岁。烛光摇曳中,桌上的热菜甜汤似乎都泛着莹莹的光。佘琅给她舀了一碗汤,锦绣低头慢慢喝了,欢乐的气氛中,门外突然响起一阵烟花爆竹的声响。

“开始放烟火了!”佘琅一把拉起锦绣,“走,我们去看看。”

锦绣放下喝了一半的汤碗,随他出去。烟花是从皇城里升起的,京郊看得不是很清楚,佘琅便拉着锦绣一路朝城里跑去。他轻功高绝,锦绣的轻功虽然不以速度见长,但被他拉着也跑得飞快,夜风吹起彼此的青丝,在暗夜中上下缠绵浮动。

京城里人头潺动,百姓纷纷从家里走出观看焰火,佘琅怕锦绣被别人挤着了,拉着她跳到城中最高的建筑福鹤楼上观看焰火。城中还是有不少武林中人的,但没一个人敢像他这样大刺刺地跳到房顶上,那些维持秩序的守卫本来要去抓人,但一看是那个神棍,又纷纷回头假装没看见。

那货根本不知道低调为何物,左右看看,觉得这里宽敞是宽敞了,却好像还缺少些什么。朝下一看,发现下面有卖小吃的小贩,他才恍然大悟。于是又跑去买了一大堆零食给锦绣,他知道这丫头胃口极大,却怎么吃也吃不胖。

放完烟火,皇城里高高的舞台上,又开始了百戏表演。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佘琅拉着锦绣挤到前边去看。吞剑,狗跳火圈,高跷杂技……台上表演的热闹,台下也挤得热闹,佘琅怕锦绣被别的男人趁机吃了豆腐去,双手张开紧紧护着她,两人贴得近,这­色­狼半是痛苦半是欢愉——脚被人群踩得好痛好痛,可身前的佳人又确实好软好香!

戏看到一半,锦绣忽然心有所感,扭头朝右看去。亮如白昼的灯火下,那人一袭青衣身长玉立,隔着人群和她遥遥相望。

路云远……

锦绣同他静静注视片刻,忽而妩媚一笑,将脸埋入佘琅怀中,玉手圈上他紧致有力的腰。佘琅身体一僵,进而狂喜紧紧拥住锦绣。他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不远处那男人清俊的脸上血­色­瞬间褪尽,唯余下一片苍白惶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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