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吾地应付:"你还说呢?小时候大少爷脾气,不喊我'老师',现在大了,仍旧骄傲霸气,一点都不成熟……
"我把你当朋友,当喜欢的人。"
我夹好的凤尾蘑终于摇摇摆摆中招一样地掉到了碗里,麻酱溅到我领口上,我的白衬衣被毁了一道。我慌忙用纸巾擦拭。他用他固有的霸气方式,低下头亲了我的额头,我震惊。
我决定要回家。他拉着我去买了件新衬衣。六百块。
4、
我和我的学生恋爱了。我像初恋时的小女孩,红润的脸颊,微挺的|乳头,每天欢天喜地,每天缠绵悱恻。阿谬喜欢比他大的女人,喜欢与姐姐感觉的女人呆在一起,即使在一起发呆或是争吵,他喜欢时刻被包容被保护。我听说有一种恋爱"依存症",就是这个意思吧。
有一天,高举破天荒地到公司接我。我刚下课,正在和阿谬在教室里说话。高举在门口正好撞见我们,当时我们手拉着手。我不知高举是否看见了我们紧扣的手指。我踉跄了一下。脸刷地红了。阿谬却乖巧地上前打招呼。
"高举哥哥吧?胖了,嘿嘿。"
"是啊,你是……你是阿谬吧。你来这儿……?"
"我来学网络管理。很久没看见你了。"两个人的融洽气氛让我松弛下了来,也许我和阿谬的事情谁也不能相信。毕竟他做过我三年的学生,而那时,他才16岁。
就这样,几乎被当场捉住的恋情,在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掏心挖肺的谈话中结束。
那一天,是我和高举的结婚纪念日。最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庆祝了,吃了西餐。席间,高举告诉我,他不做业务了,升职了,以后再也不会很晚回家,也不会吐得昏天黑地了。我紧张兮兮地傻笑了一通。几天后,阿谬在取笑我时,说我皮笑肉不笑真难看。
5、
高举只道我和阿谬是好朋友,他很简单也很单纯,不多想。而阿谬呢,他不希望和我结婚,他无所谓形式上的东西(也许他还无法承担责任吧),他只是喜欢和我呆在一起,喜欢我母亲式的关怀,喜欢偷情的感觉。我和他一样,醉心在这混乱之中。
有时我会想未来,但大多数时候我不会想。阿谬给过我高举未曾企及的Gao潮,我也确实喜欢比我小的男孩子,让他在我怀里发嗲。也许这个喜好很变态,可是谁叫我喜欢?
有时我想单身。可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负责任,每当这样想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在慢慢地变疯。
我当然不能和高举离婚,他是我的青春时代的见证,也是最最爱我的人。这和有没有Gao潮没有太大关系。
这个城市里也许住着很多类似的人吧,他们有什么样的心情,也会矛盾,也想放弃吗?
有时我真怀念大学时代,那些单纯的日子,吃什么都甜蜜,想什么都完美。而阿谬,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我根本离不开他,离不开他绝色的眼神。于是,只好继续尴尬地生活着。
阿谬有了新的女朋友,就是林紫。我突然感觉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靠。林紫勇敢地为爱不顾一切,单身等人爱的女孩子的勇气就让我感觉敬畏。她并不会半推半就浪费掉一点儿青春。
阿谬并没有告诉我他们的约会和隐情,我们向往常一样,偶尔见面。是林紫,她在一个阳光的早晨递上辞呈,站在我面前告诉我,阿谬和她才是一伙的。
我愣在那儿目送她出去。
我知道这一切在恰巧的时间里结束了。我可以坦荡荡地面对我的丈夫。
只是还好,高举还在我身边。我那么依赖他,虽然我对他不及他对我般周全完备,可是我现在才知对他的依赖。
城市里住满患有依存症的人,各自都有所谓千金不换的恋情。
暧昧的城市 谭少亮:《吃棉花糖的女子没有爱情》(1)
今晚听说又要刮台风。
我拨了号,连接到平时去的聊天室。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就离不开网络了,前几天刮过台风的,全市都断了电,当然就上不了网。忽然就觉得自己象一条脱离了水的鱼,在干旱的岸上无助的躺着。我是一尾习惯了在大海中呼吸的小鱼。
脱了鞋子,把赤祼着的脚伸进宽大的裤管中,缩成一团。
深夜12点多了,我似乎已经习惯这个时候上网,也不是想什么轻舞飞扬的,就是喜欢深夜里一切都静静的,就听见我的呼吸和打字的声音。
聊天室里没什么人,稀疏的就几个不认识的,我一进去就按了免打扰,再另开了一个窗口看新闻。
不记得是谁说过的,没有男人的女人过得更精彩。
我每天就靠写一些不着边际的爱情故事和颓废小说赚稿费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有时候写不出来了,就好几天吃不上东西。不过那是很罕见的,我大多的时候有很足够的钱,于是我有理由让网络成为我的消遣。那个不需要你任何承诺与身份的地方。我从来不觉得网络有大街小巷里那些小市民们所抨击的颓败。
毕竟它是适合我的,适合我这样依恋文字的寂寞女人。
我不抽烟,那东西让我觉得难受,我只喜欢在写作和上网的时候吃一些在优之良品里买的软软的棉花糖。
我把聊天室的窗口恢复。只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在线名单里了,是洛克。他似乎来了一会,和我打了好多声的招呼。
和洛克认识了不久,却总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想这是网恋的人们普遍的堕入陷阱前的心理。但我并不准备网恋的,因为我不会,也不想。只是想在适合的时候有个适合的人和我聊聊。的确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每次在IRC上见面,总是寒暄一些本地的东东,然后就聊到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我对洛克并没有什么戒心的,第一次我就把电话给了他。他经常在电话里对我说:了菲啊,你是写爱情小说的啊,怎么就学不会一点点的浪漫呢?我就冷冷的说:谁说写爱情小说就非得有浪漫的啊?
其实我也不清楚的,也许是我把所有的感情都投进了我故事里的主人公身上,而让自己枯竭了。
我把一颗棉花侨进了嘴里?br />
很多的时候是我打电话给洛克的,因为寂寞。
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死的。我连自己也养不了,哪里还敢想他们呢。只好种一些天生天养,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虚。
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着就睡着了,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去呢?我喜欢洛克用大男人的语气和我说话,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宠坏的小女人。我对洛克说:我讨厌无止境的等。洛克说以后你打过来,我再给你打过去。我听着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德拉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张小娴的,还有关于我的幻想。
洛克不喜欢杜拉斯,他说因为那女人不喜欢吃棉花糖。我就更频繁的在网上搜索她的文章SEND到洛克的邮箱里。他就给我寄来很多的不同颜色和牌子的棉花糖,惟独没有优之良品的,他说只有当他真正爱上我的时候才会给我寄那个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洛克在一个无风的夜晚打电话给我。我听见他在电话那边胡乱翻着书页发出的刷刷声,还有很重的呼吸声。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干什么呢?
我刚洗完头发。然后我听见发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没事吧?我问,他开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听见洛克很微弱的心跳,还有他忧伤的指尖滑过电话的声响。我们用同样的方式沉默。
我说洛克你早点睡吧。就挂了电话。我不忍想象洛克失落颓废的样子。但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就连他说抱一下我我都不能做到,距离有时候真的让人伤感。
洛克说公司有个会议要来一趟深圳,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冷冷的答了一个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
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买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颜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买了几听啤酒,到了一个沙滩上。黑夜里我无法辨认他的眼神,只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势很好看。一如电话里的沉默。在他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后,他转过身搂着我。我没有反抗。他很重的呼吸在我耳边不停的变换。我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头发贴着他的耳朵。感觉他微微的心跳,有力坚实的手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来回的踢着空的啤酒罐。洛克说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头看了看他,把一个啤酒罐踩扁,踢到了路的另一边。又低下了头。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日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沙滩,依靠在一起。
洛克走了。
我从此再也没有在聊天室里出现。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是如何的痛着。我不能再这样的想着身处另一个城市的他。
暧昧的城市 谭少亮:《吃棉花糖的女子没有爱情》(2)
我说过的,我不喜欢无止境的等。
我的新书出了。
在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暧昧的城市 颜歌:《逃之,妖,妖》(1)
颜歌:逃之妖妖1
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于潜说她的博客只有我去看,所以,我就天天去看。
她的博客选和我一样的模板,灰底蓝花的调子,懒懒地更新着。在那个页面上面,我常常看见熟悉的句子,一段一段,根本就是和我的博客一样。这个女人无耻地把我写的博客复制下来,然后把主要人物的名字用WORD替换掉,发上去,她在MSN上告诉我说: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样。
昨天她的博客里面,写到她父亲的病。她说我不哭的,我为什么要哭给他们看。然后她跟我说话,很突兀地,她说,妖,我知道你的,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这个世界已经一再让我失望了。我觉得我所有的隐忍悲哀都不值得一提。
我常常对我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我的眼睛就那样毫无预兆地湿了,从十六岁认识于潜开始,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虽然我们老是这样,很长时间不联系,然后开开心心约出来逛街,说新衣服新香水新男朋友们,没心没肺放对方鸽子,失去踪迹。
可是,我真的知道有这么一天,我会被她弄哭的,我会为她写点什么。
然后,它就来了。
我和于潜是同时看双面维诺尼卡这部电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我。她说我刚刚看了一部电影……我即刻就笑了,我说我知道了,是双面维诺尼卡,我也在看。
我们就都笑了。
双面维诺尼卡,布拉格和巴黎。我,有两个我,在经历不同的剧情。
这样的说法让我们两个都笑了。因为我们那些相同的剧情已经多到让我们懒得去惊讶。我们在同时皮肤过敏,感冒,丢手机,爱上一个男人,失恋;我们看同一部电影,同一本书,买同一件衣服;我们最亲的那个人,在同一时间,患上同样的病。
我们甚至可以,共享同一部博客。
十八岁的时候,我留在成都,她去了上海,彼此失去消息。我遇见夏城南,忙着陷入一场几乎是莫名其妙的恋爱。那一年,我一次次在夏城南大学门口的各种店铺徘徊,等他给我打电话,然后,可以即刻出现在他面前。
我常常在一家叫做三点一刻的店里面喝摩卡,后来,遇见汴一木,他说,你和我的一个朋友很像,她现在在上海,她叫做于潜。
于是,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我认识了你的朋友,叫做汴一木。他给了我你的电话。
于潜就尖叫说:妖啊!
我们是这样叫对方的,妖,妖。桃之夭夭。
那一年,我十六岁。于潜在网络上写信给我,她说,桃夭,我想认识你,我和你在同一个城市,我也叫做这个名字。
我是在成都盐市口染坊街那个混乱不堪人潮涌动的街口看见于潜的,虽然人很多,可是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我走过去,站着,笑。她转头就看见我了,然后大叫一声,妖啊,扑上来,抱住我。
我们就成为朋友了。
那一年我们都还略带少女的肥胖,面容苍白,纯洁无知。我和她常常见面,去逛商场,对着一条三百块的裙子感叹,看每一个灯厢里面的模特,坐在西南书城的门口吃西瓜,吃木瓜,吃章鱼小丸子。一起计划去西安。
关于那次西安的旅行于潜鲜少对我提起,可是我却常常想起来。大概是四月的时候,因为于潜告诉我她学校的樱花都开了。她一次次打电话给我,她说妖啊,你去不去西安,跟我去西安吧,我们下个星期就走。
我略带迟疑,站在教室的阳台上接她的电话,我说,等一等吧,我们马上就要上课了,我等下再和你说话。
等一等,等一等吧。可是,于潜是不等人的,她莫名其妙就去了西安。
她回来以后,很少和我见面了,只是有时候打打电话,说到西安的事情,我就很懊恼地说,于潜,你居然自己就去了。她说杨洛别傻了,我们都知道,你不会逃课和我去的。
我哑口无言。的确,我不会逃课去,我要念书,我要考试,我要上大学。我一直相信我会沿着这样的道路走下去,然后,真的走了下去。
而于潜,她在高三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叛逃去了另一个城市,换无数的工作,身分不明,行踪不明,到现在,再也不会回来了。
到现在我也没有去西安,我常常想,如果我去了西安,我是不是,就和她真的,成了一个人。
等到我能够眼睛都不眨一下刷三百块一条的裙子的时候,于潜已经能够眼睛都不眨地刷一个价值不菲的白瓷马桶,放在客厅里面装水果了。于潜打电话给我,她说,用这个马桶装的水果,除了我,没有人敢吃。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一笑起来,就没完没了。等到我们两个都瘦了下来,告别少女时代的时候,我们就会打电话,讲到我们的男朋友了。
第一个讲到的,是夏城南。夏城南。那个夏天我在写一本长篇小说,去夏城南的学校图书馆查资料,他坐在我对面在一本我完全不懂的物理书。他说你什么系的。我愣了一下,说,中文系。
那时候我已经退学一个月。一个人在跳伞塔租三百元一个月的单间破旧平房,全身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我的手提电脑。夏城南在本城最为著名大学,理科生,我记不住他的专业名字。每天下午我在大学西门等他下课,有时候也逃课,然后两个人,从磨子桥一路走到春熙路去,然后到盐市口,天府广场。那些路,都是我和于潜曾经走过的。我指给他看那些广告牌,都是我指给于潜看过的。我们坐在春熙路上,夏城南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好不好。
我们去吃麦当劳,我居然遇见于潜。我以为早就消失在成都的于潜。她扑过来叫我,妖啊!然后狠狠抱住了我。
她一个人,背着大包包,头发长了,瘦了。我说你回来干什么。她说,回来拿点东西,明天就走了。
我们站在麦当劳随时都很多的人流里面说了几句,我说那么你回去给我打电话,我走了。我指夏城南给她看,我说,我走了。
她笑了说男朋友啊,我说,是啊。
她说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一个月了。
我和夏城南是一个月以后分的手。分手以后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于潜,我又是一个人了。
她说一个人多好啊,我早就是一个人了。
接下来我和她都陷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我不停写我的稿子,接下更多甚至是莫名其妙的稿约,而于潜,帮人跑装修,发过来越来越像建筑工人的照片。她说妖啊,我累得要死了。
我说我也是啊我也是啊。
暧昧的城市 颜歌:《逃之,妖,妖》(2)
可是我们都没有死。于潜存到了钱回成都买房子,我存到了钱去越南挥豁一空。
然后,我们两个的父亲同时生病了。而且,是同样的病。隔着一个月,都住在同样的医院。
于潜回成都。我两次要去见她都没有见到,一次是在路上我被偷了手机,丢掉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次是她丢了手机,接不到我的电话。第三次我们终于见面了。在购书中心门口,我像等网友见面那样坐在阳光里面等她。后来她就在我后面出现了。她的头发很长了,卷曲的妖魅的垂钓下来,用兰蔻的奇迹,把黑色睡裙穿在里面,外面穿桃红色的大领口长袖雪纺上衣。
我看见她我就笑了,我说,妖啊。我扑上去抱她,她说哎呀,我回来了。
我们去吃麻婆豆腐,吃玉林串串香,去逛我很久都不去的春熙路,买衣服,买裙子,然后,坐在西南书城门口,吃章鱼小丸子。
我们一直笑着讲话,讲新的男朋友,新书,新房子,赞赏对方的新发型——对于我们父亲的病,绝口不提。
我们去看她买在芳草街的房子,还在装修,叮叮咚咚尘土飞扬。于潜进去和装修工人说话,这个木板,厚度材质,那个墙——听得我一头雾水。她很大声地说,不行,这里必须重新做。然后说,这个板子要多少钱难道我还不知道,你真当我是傻子啊。我坐在一堆废墟上看着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强悍的样子,就笑了。想到以前我们说要去西安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说她们学校樱花开了的时候,她写的那篇关于叶赛宁的小说,连主角的名字都取的和我小说里的一样。
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看见另一个,飞走了的,没有被缚住的我自己。
在我休学两年以后,于潜又在上海开始念书,她打电话来说,我现在是学生了。我要专心做学生。她写博客,我就天天去看。
有时候她和男朋友吵架,她说如何和男人和平相处,也许往长城上贴瓷砖要简单一些。我就笑,然后打电话给我正在吵架的男友,转述这句话给他。
有时候她感冒,奄奄一息,我总是不能及时打电话给她,直到我终于从感冒的痛苦中苏醒过来可以上网看见她发的新帖。
有时候我们都变得很软弱,打电话给自己男朋友,说,我似乎爱上了你。然后第二天又面无表情地忙碌生活。
直到她终于对我说了那些煽情的话,把我搞哭了。
关于我们的默契我已经什么也不想再说了,于潜,我的妖,同样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但是你不要哭,我们都不要哭,无论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要微笑,在两个城市,在一起,笑着,忘记着,却又牢记着,就生活了下去。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夏天往事
六岁的暑假,我从幼儿园毕业,俨然变成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觉得自己是要上学的人了,应该做出一些有知识有教养的样子来,再不可如先前一般任性而调皮。
那个夏天,我开始忙着为上学做准备,买了漂亮的新书包和文具盒,整日捧着小人书,努力塑造一个读书人的形象。然后,又忙着,做第一次远行。
爸爸告诉我说,我们的目的地是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无比神奇的我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我蓦地就想起了大海。对于六岁的我,大海是一个多么神秘而令人兴奋的词语。我便乖乖地坐住,同时迫不及待地等着火车到站的那一刻。
我没有见到大海,却见到了草原。而见到草原之前,我见到了在火车站里歪着头朝我笑的乐天。
皮肤黑黑的,短短的头发有点发黄,两颗门牙都没有长出来,穿了一套白色的小西服,就那样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叫马乐天,我七岁,你就叫我乐天哥哥。
很简单,因为我们的爸爸是好朋友,我们就认识了。六岁的我被一个七岁的第一次见面的小男孩拉着手,呆呆地盯着他看,突然不知所措。
乐天乐天,一相情愿地叫着我妹妹的乐天,十四年以后,他当时歪着头一笑的模样,仍然那么清晰。
然后我们变得迅速地熟络起来。只是,我固执地不叫他哥哥。
把我带进他的房间,没完没了地展示他所有的变形金刚和小汽车。我说我要去画画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乐天急急忙忙地搬着板凳和小画板跟着跑出来,坐在我身边一起画。我画了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他画了一张丑丑的我的脸。他拿着两张画,由衷地感叹着,妹妹画得比我好,我要把这张收进百宝箱里。
在呼和浩特的第二天,我的仅剩下的一颗松动的门牙终于脱落了。乐天拉着我,气喘吁吁地爬上高高的楼顶,扶着栏杆用尽全力地把牙齿扔了下去。然后拍拍手,得意地对我说,看着吧,很快就长出新的来了。然后,在内蒙的所有照片上,都有两个咧着嘴,露出豁了的门牙,无比开心地笑着的孩子。
我们到小区的围墙墙根底下去玩,乐天小猴子一样迅速地爬上去,然后骑在围墙上,像个骄傲的将军。他高高在上,手舞足蹈地喊着,妹妹你也上来啊,快上来快上来,外面的风景好漂亮啊。七岁的乐天对我用了风景这个高深的词语,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这个词,我差点从高高的围墙上摔下来。
乐天乐天,那个总是故作深沉思考问题却从来没有结果的乐天,那个骑在马背上跟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要怕"的乐天,那个吃起雪糕来没完没了却从来不会肚子痛的乐天,我就这样告别了他。离别的画面已经记不起来了,两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一点都不伤感,只是简单地认为,以后的每个夏天都可以在一起玩了。
于是十四年,就再也没有见过。
只有在过春节两个人的爸爸在电话里互相祝好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说上只言片语。我拿着电话,听到他少年的已经变粗的声音。时间已经太长了,连那片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高考完的那个夏天,爸爸告诉我说,乐天已经到法国去了,在那里读大学。
那个曾经在我六岁的夏天出现过的男孩子,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后来,我忙着读书,考试,比赛,上大学,谈恋爱。只是,当我害怕的时候,再也没有人,可以像一个七岁的小男子汉一样,勇敢地拍拍胸脯,对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要怕。
乐天,你长大了吗,你长成了什么模样,是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也像小时候一样,拉着她的手,爬过高高的围墙?
乐天,那些简笔画你还收在百宝箱里吗,我画的自行车和你画的丑丑的我的脸,是不是早已经褪了色?
乐天,塞那河畔漂亮吗,你是不是早就长出一口完整漂亮的白牙齿,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绅士,坐在左岸缓缓地喝起咖啡来?
如果有一天,你走过埃菲尔铁塔,或者卢浮宫,或者巴黎圣母院,或者那些我不知道的美丽的风景,看到一个小小的,门牙脱落并且咧着嘴笑的女孩子时,你会不会,突然间想起我?
樱花盛开的季节 丁香女孩:《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
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
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
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
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让我取暖(1)
他在电话里面和我说,你了解基督徒的爱情吗?
我摇摇头,我说,不。
然后他开始给我讲,基督徒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
从一而终,我听到这个词,笑了笑,我喜欢这个词语,从嘴里念出来的时候,那么平静而笃定。
他说,如果基督徒选择去爱一个人的话,就会和他结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再分开。
我抱着电话听筒,一心一意地听着。后来我们讲起耶稣,讲起上帝,讲起圣经,还讲起,一切都是虚空。他在电话里面给我讲这些故事,长长久久。我屏住呼吸地听,电话线里传来沙沙的杂音,可是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无比清晰。那个深夜我的心安静得如同湖水。
那是三月末,天气仍然很冷,我披了厚厚的棉袄,抱着电话坐在楼道里。所有的人都睡去了,空气安静得让我能听到自己的呼吸。
我问他说,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选择另一个基督徒来结合呢。
他说,神不会强迫他的孩子去做任何事情,我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取悦于他。
那么,我又问,你会不会这样呢。
我听到他在那边轻轻地笑了。他说,我不会。
可是,你不害怕神会责怪你吗。
你不害怕吗,不害怕吗。我的心在那一刻微微地缩紧了,握着听筒的手指突然变得冰凉。
他说,我是神的儿子,我们都是神的儿子。神是我们的父亲。也许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儿子。只是,这丝毫不会影响我虔诚地爱着我的父亲。
于是我笑了。我感到那样舒长的一种快乐,一直一直,深深地蔓延到心底。
我便想起来刚刚结束的那一次出走。他说,我很快要到香港去工作了。他说,我的通行证还没有办好不能离开。他说,我周末要去看牙医要做一个小手术。他说,我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吃没有人煮粥给我喝好悲惨。他说,那你来看我吧。
我说,好的。
我是在第二天的凌晨五点半出现在H城的火车站的。火车提前到站了,他还没有赶来接我。
天没有亮起来,灰蒙蒙的。空气很冷。我背着大大的背包站在车站广场,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就站在售票大厅前面,如果我等得不耐烦,就随便买一张车票走掉啦。然后他回复说,不要呀,那样我的罪过就大了。我看着手机,就调皮地笑了。
车站上的人很寥落。有一个为长途汽车拉客的小贩走到我身边,问我是不是要到外地去。
我说,我刚刚下火车,有人会来接我。
我们便聊了起来。我把头发披在肩膀上,穿着大大的卡通外套,看起来很可爱。
聊了几句,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来,看到他从远处朝自己跑过来。穿着牛仔外套和米色的裤子,头发短短的,瘦,而且苍白。
我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他跑了过来。然后,笑了,非常非常开心地笑了。
他跑到我面前,看着我。我想那一刻其实我们应该有一个长久的拥抱的。可是我们都站定在那里,沉默地对视,并且始终没有敞开怀抱。
然后他从我的手里把包接过来,他说,我们走吧。
我跟在他的身后,低下头轻轻地笑了。我从700公里以外来,在火车上过了整整一夜,就是为了看到他,跟在他身后,安静而踏实地走。
我要的是一个能让我安静而踏实的男人,我要的一直就是这个。当他打开出租车门,用手挡着上沿,不让我撞到脑袋的时候,当他走进饭店,先为我抽出椅子,然后自己再坐下来的时候,当他抢先我几步走到宾馆门口,为我拉开大门的时候,我突然就明白了这些。这个男人,有着如此不动声色的细腻。我记住了这些细节,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我们坐出租车去逛街的时候,我把手放在嘴边呵气。三月了,一切看起来已经有了春天的模样。只是我登上火车的那一晚,H城的温度骤然下降,他没有来得及告诉我。我的手脚冰凉的毛病,从小就有了,一直没有好转。
我把两只手握在一起,冰凉,只有冰凉,没有温暖传递。
他看看我,把我的手拉过去。然后,我感觉到,那样一双柔软的,温暖的手掌覆盖着我的。我的心脏一瞬间剧烈地跳动起来,可是,很快地,就安静了。我坐在他的身边,我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认真地凝视着他的侧脸,突然就想掉下眼泪来。
我变成了一个安静的姑娘,在他面前,真正的,安静的姑娘。我想起这三年多来,在QQ上,MSN上,还有电话里,我曾经是多么聒噪的一个媚铩N野阉有的事情都讲给他,他只是听着,笑,或者对我说,好的。像安抚一个孩子一样地对我说,好的?br />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是那样一个骄傲而倔强的姑娘。爱笑,并且混迹在很多的小圈子里。只是,有着深深的防备,任性地不泄露任何感情。而在他面前,我只是一个心无芥蒂的小孩子。我把所有的愿望都告诉他,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然后他说,好的。他说,好的,我就真的觉得,一切都是好的,我就真的,一件一件都实现了。
我看着他,我想,他真的是一个储藏了我所有秘密的男人。从来没有,再也不会有,像他一样的第二个人。
那时我十六岁,像一只找不到太阳的葵花,神情安详而落寞。我有着很多希望,很多很多的,单纯美好的希望,然后,轻易地湮没在庞大而恶毒的现实中。没有人知道我想要什么。我看到,我的身边,那么多的人,我们朝着与他完全不相同的方向,轰轰烈烈地,追赶着理想而去。我站在那里,我那样无措,不知道自己的那些希望,是不是只是一堆滑稽的碎片。
直到我远离那个年龄多年,身边的人们真的已经到达了我们曾经祈盼的彼岸时,所有的人都回过头来静静地观望。曾经那样骄傲得让我不敢正视的男孩子评价所有的人,他说他们只是commen,只有我,他用了一个词,叫做unique。unique,就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一个我喜欢的词。我最喜欢的三个词叫做different,special,还有unique。
这是我的英文老师告诉我的。当我在被数理化漫无边际的题目淹没的时候,我在我的身边那么多理科人才天才甚至奇才面前显得那么力不从心的时候,我多么庆幸,有一个欣赏并且宠爱着我的英文老师,告诉我说,我送给你三个词,different,special,unique。我希望你沿着这样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让我取暖(2)
独一无二。在我固执地坚守着我自己的方向多年以后,我终于得到了这样的评价。可是,在我的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在我的那些因为茫然和惶惑而常常哭泣的年纪里,只有他相信,我是独一无二的。
2002年2月我要到上海去参加比赛。我要到这样一座,我幻想了多年的,从来没有接近过的城市。
临走的那个晚上我们在网上聊天。他还有论文没有做完,我还有剩下的两门期末考试,可是,我们坐在那里,心无旁骛地聊了将近三个小时。我给他讲我幻想中的上海,我给他讲我有多么激动,晚上一定是合不上眼睛的。他听着,发过来一个又一个笑脸。我知道,他一定是在笑着的,真正的,充满信任地笑着。
我要走了,我说,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他说,好好地去欣赏你爱的那个城市。还有,我有一种预感,你一定会成功的。你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女孩子。
我那样满足地带着这一句话到上海去。然后,我就真的成功了。
这些话,也许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一直记得,每走一步,都异常坚定。因为他那样相信我,因为我也那样相信他。
我坐在他的宿舍里,回想起这些。我们的每一次谈话,每一封信和EMAIL,每一通电话,我都记得。现在,我长成了一个20岁的姑娘,神情安然,不再无措地哭泣,有希望,并且一直有着希望。所有的岁月都那样平和地走过了。
我看着这个男人,陪我走过了这所有的岁月,储藏着我的秘密。比我大六岁,在读博士。脸和手指都是苍白的,头发整齐地垂下来,衣服叠得一丝不苟,用的香水是GUCCI的ENVY,不爱说话,眼睛里有一种干净的忧伤。
我在那一刻想,时间就这样停住吧。再也再也不要流动。
他带我去吃徽菜,吃火锅;我陪他去看牙医,买衣服;我听他讲他的家,他的哥哥姐姐,他的外甥女,他的小时候;他听我抱怨这座简陋得可怕,简直不像省会的H城;他向我炫耀闻名遐迩的徽商文化,我向他炫耀更加闻名遐迩的晋商文化,然后我们开始为各自家乡的光辉历史争执不已;他送我回宾馆时买了一只大菠萝给我,在他走后的半小时我便把整只都吞了下去,然后牙齿狠命地酸。
这是我在H城的日子。在他身边,我就不再去想任何事情,那样安心地,快乐着。
可是这样一个细腻而隐忍的男人,他曾经有过多么汹涌的爱。他们十九岁就在一起,三年以后女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他们打了无以计数的越洋电话。最后女孩子离开了他。这份爱经历了整整六年,终于枯萎。他曾经试图自杀,他爱得这样决绝。后来他皈依上帝,他说人的情感是不可信的,唯有上帝的爱真实。
他看到我左手中指的戒痕。原来戴着男朋友送的戒指的地方。分手以后摘掉了戒指,却留下了痕迹在那里,不扎眼可是足够清晰。这是我无意间疏漏的证据,向他昭示了那段对他来说空白的历史。他握着我的中指,什么都不去问,只是反复地抚摩戒痕。我看着他,我们彼此沉默。很久以后他拿右臂环住我的腰,头靠在了我怀里。渐渐地我感觉到这个男人的抽泣,眼泪一滴一滴地浸在睡衣上。太久的疲惫,他已经丧失了用言语表达的能力。我慢慢抚过他的头发,像是安抚一个恐慌的孩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他在我怀中熟睡。
我靠在床上,搂住他的脖颈。没有人可以一直单独走下去的,独立再久,也终需要一个肩膀可以依靠。
后来他给我传福音,坐在我的身边,他的手指长而苍白,指给我那些玄妙的图画。我安静地听他讲,让自己心无旁骛。他多么希望我能够皈依上帝,早一点甚至马上。他看着我,问我说你现在可以祷告了吗,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垂下头,他沉默地等待我的回答,空气静得让人难过。朵朵,我多么不想让他失望。他如此的善良而敏感,怀着深切祈盼的目光注视我。可是,我无法做一个向上帝撒谎的孩子,我永远逃脱不了他的检阅。我得承认我仍然有着浮躁的欲念仍然不够彻底的虔诚。尽管我在那一刻的确竭尽了全力以致身体微微地在发抖。所以我艰难地对他笑了笑。然后他轻轻说,没关系。那一刻我眼泪几乎要掉下来,我怎样才能告诉他我如此辛苦的挣扎。
他去送我的那一天,H城冷得如同一个巨大的冰窖。他把外套裹在我的身上,我们坐在车里,他握着我的手,他的手永远都那么温暖。的士窗外的建筑迅速地退去,看不清,就闪过了。
我突然就觉得有些恍惚。这三天,如同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并且,直到结束时都不愿醒来。
他说,你就这样走了吗。
然后我就笑了,其实我发现H城没有那么破啊,有PARKSON,有赛特,有PIZZAHUT,什么都有。
他说,那么,什么时候再来吧。
我想,可是,他就要离开了,到一个叫香港的地方去。他离开了,这里就变成了一座空城,真正的,空空荡荡的。火车还没有开,他陪我坐在铺子上。我忘记了我们在说什么,总之只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我努力地,抻着一张坦然而狡黠的笑脸,害怕一松懈,眼泪就会掉下来。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让我取暖(3)
他终于要下车了。我脱下外套递给他,他说,你自己小心一点。然后,就下了车。
从我们见到,到我们告别,始终,没有拥抱。
我听到了长长的一声汽笛,火车猛地一震,开动了。
我趴在窗口看,他跟着火车在走,然后,终于,看不见了他的身影。
我看不清了窗外的景物,天已经一片漆黑。我只是知道,离H城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这一场旅行,这一场深深地刻进我骨头的旅行,到此终结。
我拿出手机,给他写信息说,我会想你的。
过了很久,他发了过来,他说,我也会想你的。火车刚开的时候我就开始想你了。
他说,其实我下车的时候一直很想抱一抱你,可是始终没有张开手臂。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然后我抱起外套,那上面有他外套衣领上残留的香水味道。我想起来,他穿着红色毛衣在镜子前面摆POSE,我在一边连连称赞,他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我们一起看那部叫THEBIGBLUE的电影,空气那么冷,那么冷,他握着我的手,一直到湛蓝色淹没了视线;我坐在他的床边,他倔强地揽住我的腰,把头埋进我怀抱里闭上眼睛,喉咙里发出孩子气的撒娇声音。那一刻,关于那三天,所有的回忆都排山倒海地袭来。我把鼻子贴在衣领上面嗅,使劲地使劲地嗅。然后,就狠狠地,哭了。
9月9号是他的生日,我爱着的那个男人的生日。我去买礼物给他。挑了一整套的古典CD。贝多芬、莫扎特、巴赫、舒伯特、瓦格纳、李斯特、萧邦、勃拉姆斯还有柴可夫斯基。我想,大概够了吧,于是就满足地抱着一大叠CD回去了。
在他初到香港的那一段时间里,我总是开着电脑,挂在网上,然后,做其他的事情,只是为了等着他出现。他留给我的手提电话,拨过去的时候,永远是一串提示我这是错误号码的英文。于是,MSN,那个我很少用到的聊天工具,变成了我可以找到他的唯一途径。
我们聊天,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些简短的话。
他在忙,他说,BOSS布置给他的工作简直要让他崩溃。
我只好笑一笑,告诉他要注意身体。
他说,你给我讲故事吧,讲一些关于古典音乐家的故事。
他是一个Chu女座的,充满了艺术气质的男人。我坚信着这一点。他经给我讲起那些神话,还有美术。我窘迫地告诉他说,我是一个画盲。可是他仍然,耐心地给我讲起那些绘画,那些雕塑,告诉我,它们是多么的漂亮?br />
我便自己去找那些画来看,塞尚、马奈、雷诺阿,那些有些生疏又似曾相识的名字。我一幅一幅仔细地看,那些线条,就如同色彩从画纸上自然而然地流淌下来。我看了很久,然后就笑了,对他说,是的,它们很漂亮。
他要我给他讲一些有关音乐的故事,惟独对于音乐,他是一窍不通的。我说,你为什么每一种艺术都要有所涉猎呢。
他调皮地笑了笑,他说,那样我会变成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也笑了,说,好吧。
他说,我要工作了,没有办法听你一点一点地讲给我。你把它们写下来吧,写成故事,然后发给我看,好不好。
我说,好。
他总是忙碌的,在那个异常繁华的城市。在我看来,那里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随时都有可能做离心运动的物体。我对他说,你不要变成工作狂啊,千万不要啊。然后他就笑了。
可是他仍然在忙。我们聊天,只能聊很短的时间,然后他就会说,我不能陪你了,必须要工作了。每一次,我如同等待一个宣判一样地等待这一句话,听到了,就可以安心地点点头。即使我是失望的,那么一种小心翼翼的失望。
然后我就不再说话了,浏览新闻,看Englishonline,或者,只是趴在桌子上发呆。一直等到他下线的时候对我说再见。
现在,我终于可以为他做一些事情了,不用再漫无目的地等待。我开始写故事,把那些我从小就熟记于心的故事飞快地写进电脑里。速度快得让我自己都吃惊,不假思索,一气呵成。必要的时候用google搜索出一些资料,补充上那些我已经记不清楚的年代和数据,然后,就完成了。
我把这些发过去的时候他显然吓了一跳,他说,怎么这么快。我就笑了,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平时给编辑写约稿的时候,慢得那样让人沮丧,任何编辑都拿我没有办法。
几分钟以后,他告诉我说,我看完了。每一次,我都会写三四千字的故事给他,换来的,只是他几分钟的阅读,然后告诉我说,我看完了,便继续埋头工作。可是,我就心满意足了。就真的,心满意足了。
我抱着沉甸甸的CD走回去。可是我找不到他,我找不到他。他已经很多天都没有在MSN上出现,他的手提电话一如往常地打不通。我想亲口告诉他生日快乐,可是我找不到他。我呆呆地坐在那里,感到一种巨大的焦灼和无奈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我。然后,我非常无助地,悄悄地哭了。
有一次寝室里的女孩子们一起看一个新人选秀的决赛。我最喜欢7号,我们所有的人都喜欢7号。最后,7号就真的拿了第一名。大家开心地关掉电视去做自己的事情了,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难过得不能自已。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喜欢7号,是因为,从初赛的第一场,我就已经发现,7号和我一直想念的那个男人,长得居然如此相象。
那一瞬间我无比深刻地想念着他。我想和他说话,我想听到他的声音,我想告诉他,我很想念他。可是,就如同此刻一样,找不到他,并且,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
我写EMAIL给他。我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买了礼物给你,可是我找不到你。你还记得自己的生日吗,今晚香港的夜色是不是格外漂亮。最后我说,生日快乐。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让我取暖(4)
生日快乐。我说给他。就像他说给我的一样,在我19岁生日的那个夜晚。
我19岁的那天是我从H城回来的第四天。他打电话给我,我们说了很多话,他说,我陪你从18岁聊到19岁吧,我要做你19岁里和你说生日快乐的第一个人。我就笑了。
然后,十二点就真的到了。他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他说。午夜的空气那么静,我清晰地听到了他的声音,然后眼睛就涩了。我想着,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不能哭的,不能哭。于是,我就使劲地笑起来。
那天他去爬山。他告诉我,他们要在山顶野营,等着看第二天的日出。晚上,我第一次把手机连夜开着,放在枕边。凌晨四点,它便真的响起来,上面写着,太阳出来了。
我握着手机,站在窗边,天还没有蒙蒙亮,一片漆黑。我抬起头来,像他一样,迎着太阳出现的方向,微笑。
我19岁的第五天,他要去香港了。
我确定自己是病了,前额微微发烫,浑身都没有力气,趴在桌上,病恹恹地等他的电话。然后,电话响了起来。我拿着听筒,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只是不停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他说,半年以后,就会回来。
可是,半年有多长,是不是很漫长,是不是非常非常漫长。
他坐在去深圳的火车上,发短信给我说,我真的不想去,一点都不想。可我是一个男人,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明白他说的这所有的一切。我有多心疼他,心疼他孩子气的脆弱和执拗。我告诉他说,我非常非常想你。
他说,我也非常非常想你,想抱一抱你。
在那个阴霾而沉闷的下午,我感觉身体里在灼烧,并且,肆无忌惮地哭了出来。
晚上他发来消息说,我到深圳了,明天一早就过关。晚安。
我明白,一过了那道关,手机就彻底失去信号了。那条信息,就成了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条。
2004年4月1日,那是他去香港的第一天。那一天,我开始写日记。我要把这半年中的每一天都记录下来,一直等到他回来。
2004年9月9日,他的25岁生日。我在日记里写着,今天是你25岁的生日,我找不到你。那些层层叠叠的滞重的回忆,为什么怎么挥都挥不去。
于是我为了他开始阅读圣经。我不知道上帝会不会责备我的心地仍然不够虔诚。但是我相信上帝听到了我每一场郑重的告白,我祈盼终有一天被接纳,与他共同沐浴圣洁的上帝之光。
我从小就显得坚强而无畏,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样无助,在他面前甚至无法伸出手。我觉得他那么遥远,异常的遥远,他在云端,在和上帝靠近的地方,而不是我生活的世界。我每天读圣经,睁大了眼睛头脑清醒。我和上帝说很多的话。我只想一点一点地接近,有一天可以做一个真正的信徒为他祈福。
他现在生活在那座遥远的城市。那座城市濒临大海,有迷幻的夜和嚣张的霓虹。他一个人在那里,终日忙碌。我偶尔接到他的电话,听他缓慢而疲惫的声音,常常沉默。可是他不敢靠近我,他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害怕再受伤害。于是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我不去为难他,是的,我不要他再受到任何伤害,然后充满惶惑地逃走。我只是想陪在他身边,抱一抱他,或者他可以掉下眼泪来,他如此孱弱。
也许他真的累了,只是不知道需要休息多久。
所以我选择了等待。阅读圣经,靠近上帝,然后等待时间流过,他的伤口终于愈合。
他曾经告诉我,基督徒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他要等待上帝来安排他的爱。或许,当我足够虔诚的时候,可以向上帝祷告吧。
只是,我们是否还可以像相信上帝一样,去相信一场从一而终的爱情?
冬天又降临,我的手再一次冰凉起来。我总是异常想念那双温暖的手掌,何时,还可以让我取暖。
樱花盛开的季节 楚惜刀:《魅生之离别》(1)
一条青石小路细致蜿蜒地伸进幽深的小巷中去。尽头处枣红色的大门外,立着一个面容惨淡的灰衣男子,怔怔望了那对鎏金铜铺首出神。良久,终于探出手去捏住,重重敲打门板。
门悄无声息打开,扑面花红柳绿,走出一个鲜活得仿佛彩绘瓷人儿的少年,斜了眼漫不经心地瞥着那不速之客。
"敢问这是紫颜先生的居所么?"
那眉目皆可入画的少年懒洋洋地一点头,放他进门。灰衣男子黯然的脸方才挤出一缕笑容,却又很快消失,慎重地从怀里掏出一包沉甸甸的银两和一张帖子,放入少年手中。
"在下徐子介,小哥如何称呼?"
那少年手上有了重量,眼中便扬起神采,用糯软甜美的声音答道:"我叫长生。"
徐子介听到这个名字,灰暗的眸子闪过一道热烈的光芒,随了长生穿过垂花门。沿途持帚打扫的都是垂髫童子,一律青衣白鞋,嘻呵笑闹着,为偌大的庭院增添无尽生气。徐子介低首偷看四周,一切景物精致到虚假,倒像是剪纸儿上吹了口气,尽数活了开来。
长生先让他在厅里守着,掀起珠帘进里屋去了,落下一串叮当声,人走远了仍兀自作响。案上的错金香炉细细喷出烟来,一种说不出来的香气引得人昏沉欲睡。徐子介迷迷糊糊的,怔忡中仿佛魂灵出窍,往迷梦里走了一遭又还魂回来,只听到长生连声叫唤,这才睁开了双目,跟了长生走进里屋。
这一张眼,就看到了他此生见过最美的容颜。
榻上慵懒地斜倚了一个男子,披了曲水紫锦织的宽大袍子,眉眼竟似糅合了仙气与妖气,清丽出尘中携带了入骨的媚惑。凤眸星目只轻轻一扫,徐子介的心就似被剜了去,只知随他眼波流转而起伏跳动。他修长的晶指持了一只翠青龙凤酒杯,酒色莹如碎玉,明晃晃刺痛徐子介的眼,不得不把视线下移,发觉他那双裹了素袜的脚露在袍外。
它静静缩于一隅,仿若纤细无骨,却勾起人心底里的爱怜。徐子介忘乎所以地凝视,直到长生一记清咳,才尴尬地一笑。他生生咽了口干沫,脸不由自主烧红了,长生的清俊与这人相较,暗淡得犹如一粒微尘。
"先生已至,你有何心愿只管道来。"长生的不满写在面上,眼中扫过一抹鄙夷。
徐子介想起此行目的,忍不住哆嗦,他察觉到紫颜轻微地挑眉,生怕惹出不快,马上开门见山道:"我想请先生为我改变相貌,所有细节都写已在帖中。"
紫颜晃动酒杯,杯中荡起潋滟的波纹,更衬得他双目仿佛池中被搅乱的月影,泛出迷离的光芒。徐子介看得痴了,忽见他水气氤氲的眸子如电射来,悠悠地听紫颜说道:"所有人来此处,多是锦上添花之举,唯独你要自残身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何必如此自苦?"
徐子介从背囊中取出一幅画,缓缓摊在案上给紫颜和长生看。画上有一个明朗清和的青年,谦和的笑容下有浓浓的书卷气,徐子介的手指划过他捧书的手,叹气道:"因为他的右手没有小指。"
长生的眉一皱,想说什么,被紫颜的一瞥给逼了回去。紫颜漠然地望着徐子介,似在等他的解释。
徐子介的心狂跳不已,慌乱中他的目光首次敢直视紫颜,似恳求似胁迫,说道:"请先生施展妙手,助我一臂。"
紫颜竖起一根白皙如玉的手指,微微摇了摇,长生躬身告退。紫颜也不说话,只静静地等待,徐子介忽然紧张得一身大汗,颤抖地卷起画塞进背囊中,艰涩地问道:"先生是否不肯答应?"
不多时长生返回,在紫颜耳际低语,一边却没好气地朝徐子介翻着白眼。徐子介着了慌,扑通跪在地上朝紫颜拜倒,颊上挂了两行清泪,呜咽道:"先生,请念在我一片相思苦心,成全我罢。"
"封姑娘因相思成疾而病倒,你能为她牺牲,很是难得。"紫颜不动声色,仔细端详他的样貌,"你面色忧戚,神夺气移,声促不达,眉垂如柳,从面相看不是有福之人……把手给我。"
徐子介听得他口气松动,连忙把一对手掌端正摊开。紫颜单单用冰凉的手捏起他右手小指,拇指偏偏顺了他的指节一丝丝滑下去。徐子介如被点|茓,从指尖传来酥麻震颤的感觉,一颗心仿佛被紫颜捏在手上把玩,身子越发抖动起来。
紫颜察觉到他的混乱,松开手一笑,笑意随了眼波妩媚流转,徐子介正恨不能多生一双眼痴痴贪看,耳畔传来长生好听的语声:"徐公子是否不惯久跪,不若起身说话吧。"
徐子介站起身,背脊上一片冷汗,忽然手上一痛,整支小指已被连根切断,不由重新跪倒,惨叫声响彻厅堂。紫颜却仍一派漠然,复拿起酒杯浅啜了一口,舒畅的叹息声混合在徐子介凄厉不绝的叫声中,格外妖媚惊心。
一节断落的小指,鲜血淋漓地被抛至在白釉刻花云纹碗上,触目森然。
"长生,替他包扎一下,一会儿为他易容。"说完,徐子介模糊的眼帘中已找不到紫颜的身影。他未想到这人竟连说也不说就动手,昏沉中提不起怨艾,锥心的痛横亘在心口,险险要晕过去。
长生挂着一脸奚落的笑容,处变不惊地哼着小曲,给徐子介上药包扎。绿油油的清凉药膏抹在伤口上后,徐子介的剧痛略略减轻了,他终于清醒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捧了断指呜呜啜泣。
他已没有回头路可走。从此,他要成为另一个人。
一个他爱慕的女子所倾心的人。
那人已死在半年前,无论他如何嫉妒那人也好,死者已矣他无法计较。他割舍不下的只有她痴狂欲绝的眼神,每当他在她跟前而她的心永不在时,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有长同样一张脸。
颠倒众生。沈越用他俊俏的脸迷倒了多少女子,徐子介都不在意,可他偏偏要娶封绢,这是绝不能发生的事。
好在他死了,没有人知道死因,离奇地死在为新婚预备的喜床上。徐子介庆幸他的幸运,却发现她已半疯半癫。她不信心上人会死,执著地等下去,想等到地老天荒。
长生见他满头大汗的狼狈样,递上一方锦帕。
"放心,有先生在,任何难题迎刃而解。"长生的笑容里充满蛊惑,像是烈酒烧过徐子介的心头,疼痛过后甘之如饴。
五日后。
樱花盛开的季节 楚惜刀:《魅生之离别》(2)
徐子介脱胎换骨,举手投足浑然便如画中的沈越,丰神俊秀。紫颜常于一隅默然静看,时不时开口指点两句,沈越便如他自幼熟识的玩伴,性格癖好如数家珍道来。徐子介自问和沈越相知已久,亦不如他明白得那样透彻。
"先生真是神人!"
徐子介向紫颜深深一鞠。他手上的伤已愈合,整个人的精气神换过一遭,眉宇间不免有点轻狂佻巧。
"傅传红的画作,向来无不肖如真人,沈越生前如何一看便知。只是,相好不如心好。"紫颜轻轻慢慢说来,浑似这话不是出自他口中,仍是云淡风清毫不关己的模样。
徐子介面上一冷,眼珠转转吞下想说的话。他细微的表情一丝不落被长生收入眼中,没好气地Сhā进一言:"听说封家小姐病情日重,沈公子难道不想回去探望么?"
徐子介欢喜地答应,忙不迭回厢房收拾去了。
忙了一场,长生终于冷眼目送徐子介华裳罗服,风流倜傥地摇了扇离去。关上大门,他顿觉神清气爽,走路也想笑出声来。
这是长生到紫府后接的第一桩生意。滋味并不好。
他不喜欢那个人看紫颜的神情,他不喜欢那个人装得很痴情。他不知道以前紫颜是如何对待来访的客人,若个个都似徐子介,他的眼睛会很痛。
那样一个人竟会痴情若此?长生不信。
"不知道封小姐看到爱人死而复生,会说什么?"长生的眉端隆起细纹,在紫颜面前托腮沉思。紫颜像个孩子绽露开心的笑容,竟伸手来摸他眉头,完全没听到他说什么。
"徐子介和沈越是多年好友,有了少爷为他做好的这张脸,他说不定能瞒过害相思病的封小姐。不过就算发现真相,有沈越的容貌在,他又是那样痴情,怕封小姐还是会被打动罢。"
虽然是不甘心,长生想,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实了吧。他絮絮叨叨说完,发觉紫颜睁大了双眼玩味地盯着他,一根手指来回在他眉上摸来摸去。
"我不是玩具,少爷——"
紫颜笑眯眯地道:"想不想让你的眉骨再高一点,更威风英猛?"
这世上长生最不可能去做的事,就是改变他自己的容貌。谢绝了少爷的好意,他发现那位无聊之极的人又在抚摸他的头发,可怜兮兮地向他哀求:"长生,我有根乌木的发簪很适合你,再梳下发髻可好?"
为什么这个名满天下的易容大师,人前人后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面貌?长生想想就要哭,多给他找几份差使,让他不是那么闲就好了。
把长生放在镜前,紫颜满意地为他梳理长发,姿势曼妙优雅,每个动作都恍若舞蹈,即使长生心有怨言,还是看得如痴如醉。
"少爷,你若是个女子,一定倾国倾城。"
"长生,帮我去蘼香铺买些香,心口闷得紧,我想喘口气。"紫颜的梳子慢下来,恍惚出神,烟生云起间那个漠然的人又回来了。
长生皱眉问道:"少爷想买什么香?"
紫颜的唇角浮上一丝笑容,垂下眼帘似乎在忍住偷笑:"你把今趟的故事说给老板听,她就会送你一包香。一个故事,一百文。"
今趟可没什么故事好讲,长生的胸口不免塞进一把柴灰,淤淤塞塞煞是闷气。他瞪了紫颜一眼,取了钱出门。
"我想在外面喝点酒再回来。"
"去吧,去吧。"紫颜洞悉地微笑,转身折进内堂里去了。
紫颜这样不在意,长生反倒没了喝酒的心思,心里赌着气走到蘼香铺外。
街口的蘼香铺是个奇怪的地方。分明走入店内是香到云巅,可在铺子外头连半分香气都闻不到。这样妖里妖气的店铺,卖的香或许正适合紫颜吧。
长生这样想着,一脚踏进店里。
整个人从头到脚狠狠一激灵,心头一凉,像喝了碗绿豆汤,说不出的适意舒爽。一个明眸璀璨的少女坐在高高的凳子上,荡着脚儿,吐着瓜子。
"我是紫府的,来买香。"
"哦?"她饶有兴致地跳下凳子,拖了长生往里走。
长生忘了都说过什么。
走出蘼香铺时他的人糊里糊涂,嗅了几十种妖媚的香气后,他的魂灵仿佛往天庭地府都走过一回,被无数的香洗浸过,熏泡过。
最后拿回一包香,那个少女老板说,它叫"别离"。
竟夜了。
他走了那么久,恍如梦了一场。回到熟悉的庭院,远望去灯烛灿烂,推门,一盏琉璃曼佗罗花灯流光溢彩,映红了紫颜白玉般的容颜。
浮光耀影中他捏着酒杯摇晃过来,人影儿像一簇灯花妖冶游荡,长生望见他这般颠倒众生的模样醺然欲醉,什么言辞都抛却脑后。只管呆呆拥上去,捧了香奉上,笨拙地说那两个字。
别离。
紫颜了悟一笑,拆开香袋低首嗅了嗅,鼻尖轻皱像只觅食的小兽,继而舒眉展颜。他携香拉着长生飘然向里走,曲曲绕绕蜿蜒进厢房后的园子。
樱花盛开的季节 楚惜刀:《魅生之离别》(3)
长生不晓得紫府有这样一个所在。小径仿佛无限漫长,紫颜冰凉的手牵着他,路走不到头,而他的心亦浮浮沉沉,陷入迷茫混沌。
花草尽处浮现一扇小窄门,非石非玉,紫颜把手往门环上一放,应手而开。内里光芒大盛,竟是珠宫贝阙别有洞天。无数明珠嵌于墙上,光华耀眼,就像银河里倒翻了漫天星斗。
长生吸了口凉气,目之所及赫然现出百多件绚如云霞的霓裳锦衣,琳琅铺陈于四壁,金碧荧煌。说不出名目的锦绣纱罗,似一个个有生命的精灵,热闹地吸引人去凝望去抚摸。飘如云起风生,艳如桃李芳菲,炫如金玉燃焰,素如梨花淡妆。
美得令人窒息。
他目迷五色,心里陡然生出畏惧,不敢再看,慌忙屏息闭眼试图镇定心神。紫颜回首看见,呵呵一笑,凑过脸玩味地端详他的窘态,伸手飞快刮了下他的鼻子。
长生羞脸张眼,一颗心好容易沉静了,见紫颜踱进屋内,探视他收藏的珍宝。长生不敢入内,独个偎在门边,手有意无意地触碰到门环上,一道寒烈之气飕飕溜进他手里,吓得他连忙缩手。
紫颜从云裳丛中回过头来,却正应了"奇服旷世,骨像应图"之语,长生望之敬若天神。他突然自惭形秽,眼前的靡丽美景恍如天上,不似人间。
他积了怎样的福德,方能伴如此主人?
紫颜打开香袋,手一抖,那浮香粉末随即挥扬飘散,堕入凡尘。满室生香,是一种好闻到沉醉的味道,黯然消魂摄魄,想将那骨头酥了心儿麻了,绝然投身融于这香气中。由此便心甘情愿地醉了忘了,眠于这别离滋味,难以抽离。
长生昏然欲睡,神志中唯有一丝清明提醒他须振奋醒来,挣扎从这温存迷恋中醒来。然而它抚慰渴睡的心犹如情人温柔的手,不知愁不知苦不知恨,唯有遗忘前尘。
紫颜冷冷地看长生的身子倒下去。
别离。姽婳的香就像傅传红的画作,都是当世神品。
绝不会有错。
紫颜把长生的脸扳至眼前。瑰姿艳逸,这是被选中的继承人。
这少年已经忘了前事,他不知道他现时的面皮是紫颜的杰作,他不知道他曾有多么离奇的过去。他以为他只是紫颜无意捡回来的一个孤儿,愿意和主人终日厮守,鞍前马后。
时机还未到呵。紫颜低下头,在这少年额上温情一吻。暖暖的热化在他的额头,长生的脸上渐渐晕上一层红霜,俏若胭脂。
以人的一颗心来量度,如今尚不能告诉他太多,紫颜知道唯有等待。
他这张脸仍太脆弱,不堪相抚,紫颜的手指顺了长生的颧骨摩挲,此处须垫高一分。还有这轩眉,尾端略显散乱,要把杂眉都修净了才好。
长明灯下光明若昼,彩衣掩映中紫颜翻针如飞,为长生描画容貌。有朝一日,他会换却旧皮囊,拥有比他紫颜更完美的绝色。
相由心生。心念宛转处,相起相灭。紫颜却知,这皮相亦可改变心念。由他的一只手,便可叫这天生的容貌倾覆,可将这宿命的前缘篡改。
他不是神,却做着神做的事。
我命由我不由天。紫颜的心头默默滑过这一句。师父,你说为人改命,扰乱仑常,便会折寿。我不信这个邪。
纵然折寿,心愿已了,此生已足。
他用指尾沾了一块馥郁香浓的膏体,抹在长生鼻上。别离,这香气太决绝,连他也有点把持不住,忍不住想抛下些前尘旧梦。
怪只怪这世间扰人俗事太多。或许,几时该到姽婳的铺子走一趟,彻底放下,哪怕只一瞬间。
一袭风兜兜转转地卷来,紫颜望了望门外,天尽黑了,该叫人准备晚膳。长生一觉醒来,一定会饿得满屋子觅食。想到长生皱眉乱转的模样,紫颜忍不住轻笑。挽着长生软软的身体,曳然走出门去,把他带回到他熟悉的领地。
他脆弱的心神不能有任何错乱,留他在身边侍从,是难为他了。
长生幽幽张眼时,一桌子热气腾腾的菜肴已备好。紫颜欢喜地递上筷子,兴高采烈地夹了一块萝卜给他。虽是雕琢精致的镂花萝卜,长生仍是哀怨苦叹:"又是全素?"
莲蓬豆腐、香菇板栗、兰花莴笋、桂香糖藕……每道菜别具匠心,可惜不见荤腥。
"我一吃荤就火气上攻,那些肥腻之物多吃无益,特别无助养颜,你就陪我嘛。"紫颜用撒娇的口吻哀求。
"少爷,一个男子汉要生得肤如凝脂做什么?我要买红烧肉,还想啃猪蹄。"
"那么恶心的东西怎么能吃?"紫颜认真地道,"小心轮回报应,被你吃掉的鸡鸭鱼肉都来找你报仇。至于你我,这张脸就是活字招牌,你给我好好爱惜了,不许自毁长城。"
长生苦笑,少爷老是逼他吃素,在这里活像做和尚。好在这些素菜的口味着实不错,不杀生全当积福吧。长生知道,既然来此十日少爷始终不肯松口,那么未来的日子里,他也会完全告别肉食。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长生心中念着佛号,飞快地把眼前的饭菜吃完。紫颜满意地着人收去碗筷,听话的孩子会达到家长的期望。
好消息在十七天后传来。
紫府专门收集情报的萤火把浅红色的信笺交给长生。也是在同一个人手里,长生接过一张湖蓝色的信笺,上面写明了徐子介、封娟、沈越三人的情缘纠葛。
萤火很少说话,他的年纪跟长生差不多大,木然的脸上从无一丝笑意。他本来应该很好看,长生想,只是讨厌的人怎么也不会很好看的。
樱花盛开的季节 楚惜刀:《魅生之离别》(4)
无所不知的人总是令人讨厌,除了少爷。每当长生问萤火一个问题,他便会抽出一张素笺,用娟秀的字体写给长生。
他为什么不愿和长生说话呢?长生想,定是要卖弄他的才能。这让长生感觉可耻。长生知道他自己没有一点才能,能留在少爷身边,大概是因为他有一点能言会道罢。想到这点,长生不是不泄气的。
不过,今天这张信笺上写的是个好消息,萤火的面目也就不那么可憎了。
"少爷,徐子介昨日娶了封小姐。"长生向紫颜道贺。
"哦?连喜帖都吝啬的家伙呀。"紫颜温婉浅笑,仿佛一个持扇遮面的妩媚少女。
"那人虽不顺眼,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少爷做了一回好事。"
"是吗?"紫颜吃吃地笑,深深地凝视长生,"他想要的真是那个女人吗?呵。"
长生一怔,难道不是吗?徐子介为了封娟宁可断一指,宁可毁去父母所生的容貌。
少爷为什么好似看透一切?他知道一些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吗?长生忽然想到萤火。
"萤火会算卦?"他突兀地问了一句。
紫颜咯咯地笑,一双眼弯成了柳叶儿,长生怔怔的,觉得这样子真是好看,恨不得学就傅传红的本事,把他的媚态画下来。紫颜看他出神,推了他一把,道:"你是奇怪为什么萤火会知道那么多事?"
长生点头,少爷总能不费吹灰之力便清楚他的心思。
紫颜徐徐道来:"那是因为萤火已经很老了。人老了,就会成精。"
长生愕然,很老?萤火分明和他一般年纪。难道说……长生的心一紧。
"是啊。"紫颜知道他心中所想,悠悠地道,"有我在此,这院子里只会有生、病、死,却绝不会有人变老。"
忽地,长生打了个寒噤。他叫长生,永远也不会老的长生。一个人如果看不见年华老去,会不会很欣喜?
紫颜对徐子介的猜想不错,过不了一月,紧促的敲门声证实了他的推断。
"又是你?"月夜下长生打开门,眯长了眼才认出是徐子介。这回手上更沉,多了一包金子并珠玉细软之物。触目惊心的是他一身的血污,前胸尽是一片深沉的污迹,唯有刺鼻的血腥味不甘心地在空中四溢。
长生熟视无睹地放他进屋,挑了一盏黄灯笼径自走在前面。徐子介一脚高一脚低,跌跌撞撞跟随在后,口齿不清地问:"先生歇了没有?这回一定要救我。"
长生心里想着紫颜冠绝天下的相术,紫颜对徐子介的评语只有一句:"此人神色有疑,一望便知内心奸险。"
他想要的不是那个女人。
鄙薄地容他进厅,紫颜却早早地坐了,身旁烧了一支奇异的香,有似曾相识的迷离气味。
"先生,只有你能救我一命。"徐子介惶恐拜倒,却欲言又止。长生见了,心中可惜那一副虚有其表的沈越相貌,衬这个人实是珠玉蒙尘。
"你知道我只收钱,其他事都与我这世外人无关。"紫颜语气疏淡地道,神色亦是澹然。
徐子介舒出一口气,是了,像紫颜这样的易容师,难免会遇上江湖各色人等,当然有自保之道,更不受世俗律法束缚。
"这张脸我不想要了,请先生再给我换一张。"
紫颜呵呵微笑:"也不想要原来的相貌了么?"
徐子介坚决地摇头。
紫颜单手托着腮,一双眼秋水横波望向他:"那什么样子好呢?"
徐子介的心突突地跳,额头蒙上一层汗,紫颜却取了一方香罗帕俯过身来,替他抹了。长生登即涨红了脸,撇过头去忍怒不言。徐子介亦是受宠若惊,嗅进一股沁心的香气,神思情思都被紫颜捏在手中似的,昏沉沉人就醉了。
"随先生处置好了。"
"那么,"紫颜肃然地道,"割了这张脸可好?"
长生忍不住想笑。这个贪心的徐子介啊,怪只怪他太想要沈越的脸,如今它已深深植根其上,无法仅用简单的易容遮掩修改。
只有割去这张面皮。
徐子介骇然战抖,紫颜也不管他,任他内心惊疑巨浪滔天,静静等他一句答复。末了,在隔了漫长难熬的挣扎后,他狠狠点了头。却又极快地向后退了一步,像是生怕紫颜又不由分说地,像切断他手指那样剥落他的脸孔。
"别怕,这回可要花一整天,今夜你先好生歇歇。"紫颜说着,挥手扇了扇香炉里的烟。
那一缕烟袅袅地袭向徐子介,犹如睡神的一个吻,他便惺忪地扶了椅子坐了。然后听见紫颜的声音如在天庭召唤:"来,给我说说你易容之后发生的事吧。"
别离。他未曾想到封娟的心中,一刻也没有离开过真正的沈越。
无疑他似透了沈越,音容笑貌无一不肖,甚至那一截与人争风吃醋弄伤的断指。封府的人当然不信沈越会死而复生,但却宁信这是老天爷的好心成全,而疯疯癫癫的封娟见了他,果然回复清醒。他们终成眷属。
或者,在他心中盼的,是她永远也不要清醒,她便不会发现他的破绽。
他纵然把沈越学得浑如双生兄弟,一个风流人物发自内心的倜傥浪荡,他学不来。每当看到封娟痴缠的眼,要他说个笑话讲段情话,他只有借口忙生意躲到家宅之外,每日奔波劳苦。这一来,虽然封娟有怨言,封府上下都觉新姑爷实在强过旧日的沈越许多。可他独不上那一张床,沈越死在上面,他说有血光不祥,尽管重刷了红漆换了床架,但同样位置同样一张床,时时勾起他想到那一幕。
"你杀了沈越,因而怕那张床,是不是?"
樱花盛开的季节 楚惜刀:《魅生之离别》(5)
"是,我不是有意杀他……"徐子介喃喃地回答,说出这心事身子便轻飘飘的,是飞上了云端么?他再度陷入回忆中。
他是为了什么费尽心机进入封府,他没有忘,刚去管理封家产业没几天,封家大老爷已对他刮目相看。他有天生的经商头脑,唯欠一个机会,那截断指和销毁了的自身容颜,就是他为这前程所付出的一切。
他忘了他付出了沈越的一条命。每日照镜,那张脸时刻提醒他杀人的事实。
"无论如何,封娟知道了真相?"
"我居然会做恶梦,居然会说梦话,功亏一篑啊!"徐子介拍腿叹息。
人是逃不过良心的,长生的心中没有怜悯,那个人忽哭忽笑,似狂若颠,但在长生看来,他已是个死人。
他既对别人都没有真的感情,与死人有什么分别呢?
徐子介一睡就是两天。
醒来,紫颜好整以暇地递给他一面精巧的螺细镜。他一怔,犹豫地照见自己的容颜,浮起笑容。
他摆脱沈越了,眼前是完全不同的一张脸,粗犷豪放,顾盼英武。他拽拽面皮,仿佛牢牢生就,根本找不到一丝马脚。这紫颜先生真是神人,徐子介叹服地下拜。
紫颜掩口笑道:"无须如此,你送了我一个好听的故事,我可去换一包好香呢。"
徐子介没有听明白。但他心不在此,州府衙门可能已在缉拿他归案,紫府非久留之地。
"想走了?长生,送客。"紫颜深深凝视他,"再见了徐公子,我想你不需要再来这里了。"
徐子介赞同地点头,从今后他会很小心,不泄露他的身份。他要隐姓埋名过一生,幸好,在封府那一个月积累了一点家当,虽没有预想中的多,也足够他半生挥霍。
长生送别徐子介后,回来时把院子里的石子踢得东飞西跑,打扫的童子惊吓得四处奔走。
"他就是杀沈越的凶手?为什么不让他顶着沈越的脸,痛苦地活一辈子?"他质问紫颜,话一出口,自觉这语气太凶,但说出去的话收不回来,只能闷闷地一跺脚。
"他的一辈子已到尽头啦。"
紫颜正在自斟自饮,闻言把杯中的酒往口中倒尽,促狭地对了愤愤不平的长生一笑,跳到他身边戳他笨笨的脑袋。
"你忘了么?沈越虽然姿容秀逸,却是个短命鬼。他偏要扮成沈越的样貌,独独忘了这容貌不会有太长的寿命。"
长生这才觉心里舒坦些,可一想到紫颜又为他改变容颜,不由问道:"可是,少爷你又替他改了相,岂不是……"
紫颜不动声色地道:"那张面具的主人把脸留在我处,是因为他是北方七省海捕通缉的要犯。"
长生蓦地醒悟,终于从胸臆中舒出一口恶气。从紫府走到城门,会是徐子介最后一段自由的路罢。
而那道幽幽的香仍在缓缓烧着,紫颜微笑着于灯火中看他。
"想不想多闻一点这好闻的香?"
樱花盛开的季节 张悦然:昼若夜房间
霓路
我十八岁多的时候写过一篇小说,叫做《霓路》。那是一场私奔,它是一直飘浮在幻想水域最上层的油斑,亮晶晶,像一片障蔽的荷叶,使我看不清前路,而目及之处,却是一片斑斓的赤橙。我再次想起它,那篇小说它多么虚假,因为我始终没有机会私奔一场。我知道迟早会在什么地方,也许睡在火车上,也许躺在郊外的山坡上,我会圆了这个梦。就像我身边的人吃完了他手中的三明治说完了他辉煌的人生鸿图一样简单自然。私奔一场,燃尽最后一根保管了半生的红蜡烛。
请让我忘掉"写"
现在,张小跳正在和一种欲望对抗。她遇到麻烦了。很奇怪,每每到了复习考试的时候,就会特别想写小说,如此迫切地想要写。脑中就好像推开一扇门,正赶上窗外火树银花欢度佳节一样热闹,无数个念头涌上来。
考试把我的所有思绪圈养起来,不许我跳出去。这种局限却成为挑逗。是的,局限就是挑逗。同样的道理,相隔千里的人心中氤氲着无数思念,距离的局限也构成了一种挑逗。因为不是亿万富翁,因此没有丧失购物欲,而财产的局限同样是一种挑逗……我想到这里的时候其实在温习生物,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已经飘出去那么远了。事实上,我纵容了自己一次又一次,从小到大,我在复习考试中完成了一篇篇小说,并且它们普遍质量不坏。可是如今考试是棘手的,这次不可以再纵欲,必须彻底忘掉"写"的念头。
欲望的压抑使人扭曲,是的,我这几日一直无精打彩。渐渐地,我也总结出来,使自己忘掉写的方式大概有三个,我这几日一直恪守此原则:第一,不读除《milk》那样娱乐杂志之外的任何书籍,网上的小说等文字也不可读。因为读了就难免会想起,想起就可能诱发写……我已经连续多日不读,前些日子从北京带来的书还原封不动搁置在旅行箱里。第二,不与人讨论和写作相关的话题,不与人探讨那些没有结果只有感慨的问题。(这一条没有做到,常常深情的我总又说些空渺无边的话。)第三,不回忆。回忆是致命的,它常常使你有一种忽然抓住过往的宝贵一刻的感觉,并且使你相信,对于这一刻的回放,此后再也不会有了。于是,你必须写。(这一条也没有做到。昨夜躺下,忽然一阵难受,在这就要空了的旧房子里,遭到往事的偷袭似乎是必然的。可是我还是那么难受,我爬起来,告诉自己不能写,然后用手机里的记事簿写下几十个字,才肯睡去。)
故人的下巴,记忆的灯绳
这里是寥落破败的旧居。她不久之后就要搬走。两手空空地离去也不可惜,她早已打算什么也不带走。她翻看一些诗集,寥寥书写了几页的硬壳本子,落满尘灰的唱片和角落里揉绞成一团的毛绒玩具。她知道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单纯简单的住处,再也不会对生活的索求如此之少,像一个苦守空等的僧侣。这样的日子也不会回还,——每日生活里只有三两个朋友,她们因为一些细微甜腻的小情绪而对抗和亲昵。她很担心有任何一个她们当中的人否定那些日子,因为她那时很鲜丽,谁也不可否定她的动人。她真的困了。可是梦里有好多故人因大笑不止脱落的下巴,她进不去,在门楣上等了又望,终于不得不踮起脚跟,自己拉下了记忆的灯绳。
一株马蹄莲将多少次被提起
好吧,让我们怀念一件尚未发生的事。马蹄莲它应当摆在窗台上。日晖进来的时候他们离得并不远。是她有意拉开了窗帘,而飞舞的尘埃也一如早先的想象。好像周遭的生命骤然多了起来,活跃起来。她企盼放声大哭,她也希望哭罢可以庆幸,这一次终于遇到一个连她的哭泣都喜欢的人。
怎样看夕阳的人不会老?
不经意,四月就要过去了。先前,四月一直被我认为是最诡异的月份。生于北方长于北方的我从十岁多点就蹬着自行车迎着大风往返于从家到学校的那条路上。我讨厌沙尘暴,不过发生在傍晚时刻的例外。傍晚好像就应该扬起满目的风沙,宛若一场激烈的赌博结束、赌徒沮丧地散去之后疲倦的侍者在草草地洗牌。多么天昏地暗都好像一场清洁。而夕阳则是一只讳莫如深的命盘,四月的月历上面藏着一些暗粉色的纠结线。
我没法照顾北京家里的花。它们很艳丽,在红色窗帘下面做着隆隆火车般的梦。我去机场的路上一直侧脸看窗外的灯火。在那块庸常的玻璃上,我看到了自己不肯罢休的脸。最近,我是个胆小鬼。四月,我默默地念起了自己写在小说中的一个句子:抵足而眠。并且,我强调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懂得,我在梦里会感到坠落,像是从一根钢筋水泥管道里面迅速地滑落,那一时刻的绝望并不是来自于巨大的加速度,而是来自悬空的双脚。那双脚在荒茫的空间里降温,冰凉,又更加冰凉。害怕跌落,害怕狼狈匆促的生活,害怕衰老,这仍是四月里我面对的话题。我总是企图表达,复又说,就是这样诡异。一个对文字颇挑剔的朋友提醒我:"你已经无度地使用了"诡异"这个词。你要注意,因为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不能姑息的。"似乎是有意义的,在今天写下的字
我昨天,看见太多张脸,像是回到了孩提时代家门口的小树林,一层层树木环绕着我。也许还玩了捉迷藏的游戏,也许还磕破了额头。这好像都是难免的事,也是成为一棵像他们一样不动的树所必须的。作为一个"新"闯入者,它应该努力维护那迷惘的眼神。
樱花盛开的季节 海啸,海笑了吗
海啸其实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女人在笑。这个女人没有家,像吉普赛女人一样,走来走去,那么动荡。她决心侵犯这里,拿走属于她的一些。可是其实她真正闯入的时候很少,较多的时候,她只是坐在门槛上哭,震得里面的人一阵心悸。然而,却只是如此而已。天亮的时候,她便走了——常常如此。
在阿达曼的海上,海风吹痛了我的脸,几个小时后,我的嘴唇是咸的。我们穿着狭促的救生衣,在一张白色的毯子里面发抖。这是又一个月圆之夜,海水滚滚地向着我们努力远离的小岛奔去,它白日里还是绿色的,而现在却变成了墨黑的,像一张饕餮之后剩在那里的脏的桌布。
陌生的男孩在开船,马达的声音断断续续,我真的很怕它忽然停下来,在万般无奈的时候,这两个当地人终于把我们扔下水去。我害怕这样的试探。人生充满了试探,而谁也经不起。试探让我们如此脆弱。我们泊在一个像原始森林一样的小岛上。岛上的穆斯林部落都住一种小小的阁楼,彼此离得很远。可是他们却又都是相熟的,问候都很和蔼。
清晨的时候女人们坐在吊床上聊天,他们抱给我一个小小的孩子看。小孩子就袒露在早晨的日光里,没有任何严实的装备,就这样沉甸甸地放在我手心,它的妈妈——那个年龄比我还要小的女孩满不在乎,一点也不担心陌生人会吓到小孩。我坐在吊床上,知道这是一次洗涤,忘记一些,念着剩下的一些,都在这一夜一晨中自有了决断。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是,她怀疑自己在以为不可活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冷淡。她真的是勇敢么,还是只是冷淡。她想起一些名字,问了问自己,他们会疼惜么,因为自己的离开。她没有回答,因为海浪实在太吵闹了,不断对她发出邀请,使她放弃了这个生生寂寞的问题。岛其实是海洋的一块伤疤,海洋漫过来,只是想要覆盖它,使它再度平整,光滑。所以,清不要害怕。
谁能使我……
向来以聪明著称的M对我说,他必须要找到一个能够使他发笑的人——说他没有预料到的话语,噗哧,把他逗笑了。"一直以来,我想要逗笑别人很容易,可是我自己已经很久没被逗笑了……"
谁能使我……当是一块寻觅的牌子吧。其实很多人都是高举着的,在乌鸦鸦的人群中挤着,找着。我记得铁凝有个小说,题目叫做《谁能使我害羞》。小说很简单,就是一个质朴农村少年和一个少妇的故事。这个名字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害羞是一种什么感觉,我上次害羞是什么时候呢。事实上,如果细分开来,成年之后也许只有窘迫羞愧吧,害羞当是少年时初恋的感觉。纯美且是你必然要失去的。遗憾的是,害羞丢的莫名其妙,像个落地的人参果,什么模样都没有瞧见,就钻入地缝了。
若是用在独孤求败身上,那么便是谁能使我败?麻木的人说谁能使我痛,受伤的人说谁能使我愈。
事实上,谁能使我……多是一种改变从前某个常态、习以为常的动作的行为,它颠覆了习惯,结束了重复。其实只是我们厌恶了一成不变,急于寻找一个反复在画的圆圈上的出口。这种离开,就像一次学生时代的逃课,成功逃离的孩子宛若从大难中获救一般欢天喜地。只是也许他从此迷了路,或者被室外剧烈的暴风骤雨围击。
逃课的孩子被雷雨驱逐,击打,他哭了起来,喊着:谁能使我永不后悔?谁能呢?
樱花盛开的季节 阿飞:颠倒众生地糊涂(1)
—— 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冬天快到时,我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乐队。你知道,在北京城,是个人都会有乐队,而且多数还是朋克。所以说,有一支乐队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耐心的等待并没有落空,我有了一个吉他,一个鼓,一个贝司,另一把节奏吉他我自己弹——那是乐队中唯一的非电声乐器,由于我的无能,它的声音总会被电声的噪音无情地吞没。
下午,我要骑车两个小时,穿过几个高校,立交桥,路越来越偏,桥越来越窄,到三环边上一个名叫八里庄的地方,有一个租下的地下室,我们和外地的商人、民工、妓汝一起排练。晚上我还要一个人骑车回去。我还要在学校里上课,偶尔到某个电脑公司混事儿。和所有的无产阶级一样,我自力更生,然而并不为此自豪。我穿过城市的地铁站时总是由衷地感到虚弱。到了周末我常常摄取大量的面包,一直吃到要呕吐为止,从而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这和一个风流的小报记者从他的女同事的硕大Ru房上得到安慰的原理是一样的。
当我在主干道上逆流狂奔的时候,我知道这与我想象的糜烂的生活相差甚远。这个冬天我在奋发图强地看旧书,村上春树、杜拉斯、马尔克斯和张爱玲,一切色彩艳丽和凄凉的故事,都和一个末路穷途的小资产阶级的心情暗中谋合。我还想写风月小说,这回不要那么生硬和阴森,应该是温暖和艳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个士大夫和一个南方的獠族女子,一个房地产记者,一个拯救地球的女博士,看起来很庸俗,实际上也可能很庸俗,什么东西到我手里都会变得难以置信的庸俗。今年我终于发现自己毫无写作的天分,想象力枯竭,词汇贫乏,一到男主人公和不同的女人Zuo爱时我就卡壳,因为我不知道肉体的差别是不是类似一只橘子和一只苹果的差别,还是一只南方橘子和北方橘子的差别。这个城市的所有单身汉几乎都有一张大大的双人床和成打的避孕套,可是他们都拒绝回答我的问题,不知出何居心。所以我处处卡壳。
我只好唱歌。
不停地唱歌。
我是杀人的人/我是被杀的人/我是杀人者的妻子/我是它的帮凶
事实上,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传达自己的意图时,我总是胆怯和犹豫不决。我们在《现场》这首歌卡壳了。我羞于提及我的企图,可能这件事情根本就是漫无目的,是任性和徒劳的。"开始是阴森的、若有若无的哼鸣……自言自语,然后'啪'一声全打开,嘈噪,紧张、恐怖……在杀人;然后是民间送葬的嘹亮、高昂的唢呐,喜庆的,然后是温柔的小调,抚慰死者……"我徒劳地打着手势。
我们面面相觑。
送葬是什么样子的?
我曾经在清晨听过。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有人死了,是个有钱人,吹了三天三夜。很高兴。人死了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中国人的生死观很奇特。然而庄子的鼓盆而歌业已失传。
本土的,热烈的,送葬。美丽和欢快。这样的冬天。
"要用七和弦。"贝司说。可是这与和弦无关。
我和贝司打了。
他不知说了句什么,我说你妈逼,他说你妈逼。我拖着吉他扑了上去,被他在头上打了一记。
我哭了起来,很大声。眼泪掉在地上。我没想到眼泪这么巨大,大得让我充满了好奇。
最后我抬头嫣然一笑:你打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婆。
鼓手年龄最小,业务最好,所以被我们宠爱。他失恋后迅速堕入了另一场恋爱。我帮他买来素雅而美丽的信纸,我们一起为它的第一封情书出谋划策,一起对那个年方十七的女主角进行严密的心理分析。一个地下室的女人总喜欢跑过来,在吉他手的身上摸来摸去,并大惊小怪地尖叫。
其实早已经不是恋爱的季节了。E-MAIL里总是写着:新邮件0封。夏天女孩子的蓝色长裙,地铁站里昙花一现的拥吻,公共汽车上透明的阳光,情人头发里残余的香波气味。总是到了秋天我才会明白,幸福是永远的乌托邦。我总是来不及对幸福做出规划,包括做饭,洗衣、购物、Zuo爱。清晨我象一个民工一样穿过凄冷的街,那条街的名字叫幸福大街,而我因为对幸福心怀鬼胎而神色仓皇。
偶尔,排练回来我会经过一个教徒的家。他有黑泽明、伯格曼、阿莫多瓦以及数不清CD。他完全可以活在一个色彩绚丽的声音和颜色的世界里。锅里欢快地煮着白粥。他坐在我对面,默默地递来一本小小的箴言录,第38条他说。
第38条是主对我们千篇一律的告诫,不要沉迷于欲望之中。
我想,为什么他不站起来,邀请我和他一起上床呢?屋里这么温暖,床这么洁净,而我又那么寂寞,那么地需要安慰,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然而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堕落也是需要资本的。必须有一点姿色,一个丰满的胸部,和一点点廉价的香水。而我只能面无表情,用干巴巴的声音唱歌。
没有人看到你所说的那种更为美好的生活,我说。
大一的时候,我想嫁给一个摊煎饼的人;大二的时候,我想和一个修自行车的人结婚。
现在,我只是希望每个周末都有巧克力吃。
你看,我并不是那种有很多奢望的人。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
樱花盛开的季节 阿飞:颠倒众生地糊涂(2)
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
我说,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说。
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
因为她死了。
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
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
请你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E。
为什么不是UNPLUGE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那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锐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起了床,出去找房子
天果然有些冷了。
我去看了一家,还不错,但是对方是一个男孩子,他长的有点清秀.学计算机的,工科男生,山东人。
他希望租给男孩子.
我一向是一个不愿意说服别人的人,但是这一次我决定试试.
我搓着手.找最合适的词.
我跟他讲:他是一个注意清洁和卫生的人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
我们都是比较随和的人。比较好相处.
房间无论大小我们可以平分房钱.各种费用电费水费我们可以出2/3.
如果实在住得不舒服,他可以跟我们讲,我们可以另找住处,等到明年春天.房子也许会多些.
我低着头,继续跟他讲:
冬天到了,房子有些难找.
我和他一直不在一起.我们会有许多分歧.这一次,我想,主动地,主动地,去挽留一个事情。这在我,可能是第一次.
屋里很暖和.我就坐在沙发上,坐了一会.我把名片给了他.
他居然有些同意了。他是一个老实孩子,我想.
樱花盛开的季节 阿飞:颠倒众生地糊涂(3)
他说,等他的同屋看看他具体是什么时候搬走吧.
我走出那个小区.走在这条已经走过一年的街道上。我想我多么懒惰,从来不为任何事情真的努力.这一次,我居然学着自己去找房子.自己去找一个安身的地方。我在为着自己的同时,也在为着另一个人.我感到自己十分坚强,十分强大,我站在一家卖小灵通的店前,想,我究竟要不要买一个小灵通,这样是不是可以省却许多电话费.还是买一个130的200打600的电话.如果买了130的话,我的这个旧的号码,应该怎么处理?
我在那里踌躇着.如果真的搬了新家,他会不会和我一起,去买沙发,还有一个桌子.我需要桌子.他会不会在任何时候,在下班后,会和我在一起?我们会不会相互地依恋对方?而我的小灵通或者130卡,到底要不要买?
我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怎么办,就回家了。
我回家。同屋又找我说话了,我想这样有助于缓解紧张.于是我很客气地和她敷衍,丝毫没有愠色.可是昨天晚上,我一个人不知道怎么搞的,坐在床上掉了一地的眼泪。
我坐在屋子里,觉得好暖和啊.这个冬天,除了要和天时他们出去打球,我哪里都不想去了。
我的书包里揣着牙刷
开始和他一起流浪.
因为屋里女孩子不让他去我那里,我们没有地方呆了。晚上去波而家,白天在外面逛悠.我总担心他会委屈,想尽法子和他说话,于是他用眼睛白我.
在外流浪的感觉真不好啊,为什么我就是不肯回去理论了,这明明是我的权力.可是我就是不想和她说任何这方面,因为我很清楚,理由是在我的,如果她坚持,是她无理,若是她无理,我便是一句都不想说了。
在波而客厅家睡,一大早她的同事要来,我们只好早起,出去逛悠,直到晚上才回来。
我根本回不了家做我的工作.
我想重新租个房子,要不就买个房子.买个房子吧,有个自己的地方,不用看别人脸色了。多么好啊
不知道怎么搞的,心里有一些凄惶的感觉,心里对那个女孩,有无数的恨意.我便是谈个恋爱,都要如此仓皇.
我最恨的是,没有自己的家,无处可去。
没有想到我化很多钱租了房子后,还是如此.
我倒是很想把他带回去,但是我真是不愿意见到别人怨恨的脸.我就是不愿意看到别人的脸色,我心里会异常难受和愤怒,然后动了无数念头都是心魔散乱,无法言说.只是想一拳过去,不必有所理论.
想必我是无法和人理论。当初离开报社,心中委屈万分,说不好,就眼泪往下掉。若是女孩要责备我,我定会心跳脸热,眼泪止不住。想来一个人的防御措施这么薄弱,还是不要再去理论的好
樱花盛开的季节 小猪是如何变成猪的
我练了十年的剑。最后出了一张唱片
当初,我还是小女孩子的时候,就喜欢唱歌。我唱歌的声音很特别。大家知道有一个小孩子
敲着铁皮鼓,他尖叫的时候,玻璃就碎了。
我的特别之处不是,我唱歌的时候,小鸟就掉在地上,吓死了。
有一道智力题是这样的:树上有十只鸟,飞儿唱歌的时候,掉下来了一只,请问树上还有几只?
所以我的师傅打猎的时候总是带着我。这样我们就打到了许多的山鸡,师傅吃了很多年的鸡腿,到后来,他一看到鸡腿就恶心。
他到了城里,看见了肯德基就开始难过,犯老年痴呆症。
后来他成了反美货的中坚力量,成了历史上的有功之臣。与康有为一起,载入史册,后人写了一本书纪念他:往事并不如烟。
每年的七夕,都有人用鸡腿来祭奠他。因为我们以后终于不再吃美国人的鸡腿,而是只吃温州鸡腿了。以后人们都是在温州发廊里,一边和小姐玩一边吃鸡腿了。
这是后话。
我说了,我出了一张唱片,叫小龙房间里的鱼。里面有一首歌,叫外星猪。
那是为我的大师兄写的。
我找了一个公司帮我发唱片。这个公司呢,不懂得这种音乐叫什么。他们说,既然你把小鸟都唱死了,就叫摇滚乐吧。他们说,这是世界上最吵的音乐,只有外国才有的。
于是我的唱片就发行了,发了10000张。这个可比当年塞万提斯卖堂吉珂德,还要多啊。
但是公司的总经理叫小猪。他不肯给版税。他的理由是:你唱歌死了很多的小鸟,对环境保护很不好。现在小鸟稀少,虫子很多,臭氧层遭到了破坏,温室效应使得地球变暖,北冰洋的冰融化,美国被淹了,去打伊拉克。这都是你唱歌给闹的。我要告你,说你破坏环境!
于是他不肯给我版税。其实版税很低很低,但是因为这个环境问题,他打算一分钱都不给。
我于是哭了,我说,你这个猪,你这个猪!
结果,在南方的猪无敌听到了。每次我哭的时候,无论他在什么地方,他都会听到。
他于是又被吵到了,很心烦,就说,这个猪!
于是,小猪变成了一个猪!!!!一个长着很多棕毛的猪!!!一个很丑很难看的猪!
他的公司人一看自己的经理变成了猪,都吓跑了。
我于是就只好一文不名地回来了。我身上,只带着当时和大师哥一起说话时,掉下的那个核桃。
樱花盛开的季节 叶十二:樱花盛开的季节
《樱花盛开的季节》——叶十二
当花朵占据时间的枝头
脚步经历旅途的风尘
我们所坚持的事物
早已被否定
意念堆砌的壁垒
生活炼就的苦痛
春天不能予以稀释
河流也不能将其带走
等待积累等待被托起的赞美之辞
酿成洪水酿成泥沙之上的噩梦
在樱花树下
发觉我是时间的罪证
花朵不曾开口说话
花朵的美丽在雨水中感到潮湿
别相信四处撒谎的算命先生
别相信他所说的天机和忠告
别相信樱花短暂的虚荣
可以代替整个季节的光景
我无法回答
值得信赖的东西太少或者太多
也不要问我什么样的梦容易凋落
什么样的水土易于它们生长
一条被鲜花包围的道路不一定平坦
一个被霓虹点染的夜晚适于被遗忘
只能告诉你
我们乐而不返的老地方
将是我们最后的信仰
疲惫会是肯定的心声
归去会是喜悦的路程
打开这个笼子
看见樱花盛开的时节
一群翻越公园围墙的少年
(全文完)
0 0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