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忱不在乎,他本就欲念淡薄,幼时也曾有极为想要拥有的东西。
那是一只小黄狗,一岁龄,孱弱又惹人怜爱。
他将它捡回家洗干净,用柔软的布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黄狗很黏他,总是摇着毛茸茸的尾巴跟在他脚边,它陪他挑灯夜读,是他枯燥无味的生活里唯一的快乐。
后来它无故消失,父母劝说他,说兴许它是有家的,它只是回家而已,直到后来他偶然听到府中仆人说那道黄焖狗肉味道不错。
他跑回去质问父母,陆忱到现在都记得他们的眼神。
他第一次发现年长的人会仗着他们的年纪理所应当地吃人。
那些眼神里没有愧疚,没有不安,有的只是一种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处理掉的不过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物件。
他们告诉陆忱,玩物必定丧志,唯有断绝欲念,潜心向学,方得蟾宫折桂,功成名,光宗耀祖,他们用那种理所当然束缚他,把他揉捏成他们喜欢的模样。
那些人真是可笑,幼时要他断情绝欲,抛却尘俗,可待他金榜题名后又要他成家立业。他不是刍灵,可任人摆弄,所以这些年他和族中关系淡薄,甚少归家。
他一个人走了这么些年了,偶尔也会觉得孤单,想要在忙碌的公务中抽身回家时能有一个等他的人,一盏为他留的灯。
此生唯有一个人,他故意疏远数月,故意不去听她的消息,却还是忍不住在信的末尾留下一句“柏玉问云禾安”。
还是在再见她的第一眼便深知从未忘记,他断不了情也绝不了欲,天之骄子陆明桢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
情之一字,误人终身。
……
一路急报连连,曹辉闭城不出,三国联军攻得吃力,大启守得也吃力,再如此僵持下去绝非好事,士气低落也是兵家大忌之一。
常志雍此行带了两万兵马,一路疾行军,终是在五月上旬到达宁州。
到宁州当日便召众将议事,主帐的灯火一直亮到后半夜,人才散去。
常志雍架着腿坐在帐里,奔波这么些天,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他揉着腿,帘子被人一掀,刚离开不久的曹辉又跑了回来。
“将军的腿……”
常志雍收回手,木桌上的药已经凉透了,他端起来几口喝完,说:“老毛病了,你回来有什么事?”
曹辉是常志雍的老部下了,也不客气,往马扎上一坐,道:“那个林玠……”
他刚说几个字常志雍便抬起头来,“他怎么了,你接着说。”
曹辉眉头紧锁,“我看他不惯。”
常志雍哈哈一笑,“你看他不惯跟我说有什么用?你四十来岁的人了,难不成还大半夜跟我告状来了?”
曹辉自两月前吃了败仗,连失两城,脑子里那根弦就一直没松过,常志雍这样一说,他反倒放松下来。
“皇上到底怎么想的?怎么想到派他来?”
常志雍也不瞒着,“林玠是我保举的。”
“什么?!”
曹辉“噌”一下就要起身,常志雍太了解他了,没等他站起来就扣住他的肩膀坐回去。
“急什么?”
“将军!”曹辉咬了咬牙,“那你又是怎么想的?”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