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生于S城。我的家就在S城郊的一个村子。后来,城市变得越来越大,那里就变成了城中村。本来,那里就是一个村,我们家也有地种,小时候我还跟着妈妈在地里拾过花生,逮过蚂蚱。可惜,这种印象并不是很多,因为随着城市的繁华,这里也跟着热闹起来,人们纷纷把耕地圈起来,盖起了房子。先平房,后来又翻盖成小楼,租给那些涌进城市的农民。
我上初中的时候,这里就很繁华了。我妈让我放学就回家,不准我在外面玩。其实,她也管不住我,她上班后,我就想办法跑出来,然后在她下班前再溜回去,她从来没有发现过。我喜欢音乐,喜欢跑舞,和同学们组织了一个乐队,我是主唱,也算一个头儿。乐队的哥们儿有鑫毛,帅皮,耿乐,还有几个跟屁虫。我妈宠我,还算开明,见我组了乐队,就把地下室给了我们,怕扰民,还给做了一下装修。我们也算有了一个工作室,还起了一个名字:地下石头城。
忘了说我爸了,我没有爸,我爸在我三岁的时候因为抢劫杀了人给枪毙了。我妈在原来的家没法待,才回了娘家。对我爸没有一点印象,我妈总说我爸出国了,她不知道我知道真相。我爸真的很帅,家里都是他的照片,他活着的时候肯定很爱美,挺臭屁的。那照片摆了各种POSS。不知道,他被枪毙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脑袋被子弹打爆的时候会不会还那么帅,也不知道他死的时候是英雄还是狗熊,听说他手下有八条人命,不知道一声枪响后那八个人能不能闭上眼。对于我爸我并不恨,可能是我缘于我妈对他的爱,或者跟血缘有关系吧。
我的成绩还好,一直在第一和第二之间徘徊,老师蛮喜欢我。班主任肖老师是位大妈,其实叫奶奶都可以。她从初中一直带我们,有时候放学进不了家就去她家吃饭。我和肖老师家只有五十米那么远,早晨上学不管我有没有赖床,她从门口过都会喊我一声。我们的工作室从来没有拒绝过肖老师,她虽然年纪大了,却也跟得上潮流,我们玩的音乐她都能欣赏,兴致来了还会抢过鼓棰敲几下。和别的班不一样,我们虽然很淘,很另类,但是学习成绩都很棒,这应该归功于肖老师的诱导了。
我妈也很爱美,虽然她并不是特别的美。每天早上都要花至少半个小时化妆,最简单的也得画一画她的两条秃眉毛nAd1(我妈的个子很高,身条也很好看。可能是保养的好,她看起来很年轻,我和她一起逛街,同学们都以为她是我姐姐。她的熟人很多,往往出去逛两个钟头都走不出半里路,一路都在跟熟人打招呼。她很热情,也很有能量。街坊四邻有了为难的事找过来她都能摆平。或许是爱屋及乌,我在这个村子里也很受欢迎,虽然我爸是个杀人犯。
记不清什么时候,我妈好象是病了,不让我靠近,也不让我动她用过的东西,还让我搬到了三楼。我家的房子是三层小楼,我们住一层,其它两层都租了出去。她不再象以前每天都把笑挂在脸上,我很不习惯,更不习惯的是每天要照顾自己,自己做饭。话说,我还是很恋母的,离开妈了总是睡不好,就跑下楼去敲门,她隔着门缝小声说她得的病传染,等好了我再般下来,问她什么病她不肯说。
鑫毛他们说我怎么玩儿开忧郁了?我说操,用你们管,我思春了。他们一阵轰笑。三楼住得人挺多,有大学生,有做生意的,还有一些上班族。放学后排练完,我们哥几个就聚到鑫毛家的饭馆吃饭,然后再回我家三楼写会儿作业。我总感觉他们几个小子目的不太单纯,大冬天的还把门留条缝,边写作业边往外瞄。我一脚把门蹬上,操,叫你们写作业呢还是看女人呢!眼不老实小心我把你们轰出去。鑫毛说,我们也就是看看,哪儿有你那么有艳福,晚上能抱着睡!我拿起英语词典就拍他,他躲也不躲,拿头迎上来跟我耍浑。
其实,在这儿住的几个女大学生真的很漂亮,不漂亮也不可能上艺校。1,2,3,4,……,我数了数数儿,正好跟我们这哥几个配对儿,如果能在一起排练,就是一个能上台面的小社团了。我的想法很快被鑫毛儿他们认同,我说我不能出面,因为我是房东,怕小妮子以后会认为我有所图要我降房费。帅皮是除我以外最帅,也最有女人缘的一个,嘴皮子也比较利索,是那种“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货,听完我们的意思,他一马当先,挺身而出去公关了。
结果也很自然,都是年轻人,都在玩儿艺术,有很多共同话题,当晚就凑在一起边打牌边研究社团的事。后来不知怎么的,说着说着就跟喝酒似的,高了。一片豪言壮语下,就要成立一个演艺公司。说是第一要玩得HIGH,第二还要挣钱nAd2(年轻人的心是最容易膨胀的,为了助兴,鑫毛儿从他们家搬来了下酒菜,又把我冰箱里的啤酒给祸害一空,就差歃血为盟了。那一夜,我们都喝大了,好在是周末,男男女女挤在我的大床上挺尸到第二天中午才还过魂来。
那几个女生比我们大,公司的手续还真的办起来了。其实,我们几个男生还在上高中,只能算这个个女生的跟班儿。她们里面有一个叫小名叫妞子,人是难得的完美,民族美声,舞蹈啥的都能把我们弧,那姐儿几个也是各有所长。我们的第一个活儿是肖老师给我们揽的。舞台、音响、服装都是临时租来的,头一天我们一伙人不分男女忙着搭台,调灯光,调音响,等走完台都早上四点了,留下几个不上台的哥们儿当剧务,看着现场,我们回去睡觉。下午五点多,起床后也不敢多吃东西,赶到现场化妆、做准备。一场晚会,加上我们和她们的友情助演,光演员就近三十人,场面很火爆。后来台下观众不知是真喜欢,还是在起哄,一直要我们返场,返场,再返场,本来两个小时的演出延长了四个小时。除去花销,凡是参与的都分了两百多块钱。灯光渐暗,送走了助演,我们在台上抱在一起又是哭,又是笑,又是跳,又是闹。
第一次的演出是顺利的,也让姐弟几个尝到了甜头。我攥着刚挣的钱回家,刚上楼梯,又退了回来,这么大的高兴事应该告诉我妈,至少应该给她买点好东西,买花吧。她和我爸照片里出现最多的是百合和马蹄莲。我去花店里挑了花,让老板给扎了一大捧,非常好看。当我敲开门,我楞住了,她没有化妆,真的不好看,秃秃的眉毛,一张脸象一张白色的葫芦瓢。她看了看我手里的一大捧花,脸上又绽放了笑容,说:小风,进来了别乱动就没事,我本想抱住她撒欢儿,告诉她晚会的事,她一直往后退,跟我保持着距离。我只好有些懊丧的坐在沙发里,象变判一样跟妈对坐着做汇报。她很高兴,只是不嘱咐我不要误了学习就行。我问她得的是什么病,她说是女人的病,会传染,你一个男孩子别瞎问。我只好闭嘴。
妞子是个好女孩,真的。她就住在我对门,每天早上总能看到她的微笑。她是几个艺校女生中最安静的一个。她喜欢穿紫色的衣服,有时候会装淡紫色带亮片的连衣裙,其实不管什么衣服在她身上都会显得很美。她也是北方人,不象那几个会挤在一起说鸟语,让我听不懂,也不会象那几个一样喊我小房东nAd3(她从开始就叫我小风,声音那么轻,那么柔,真的象风一样,抚过人的耳朵。我也只叫她的小名妞子,虽然她无数的纠正要我叫她姐姐。可她柔柔弱弱的哪里象个姐姐,反而更象个妹妹似的。她有时候会在房檐下看书,有时候会在房檐下弹琴,她不象其它几个总是叽叽喳喳没完没了的说话。
妞子的舞跳得也非常好,她经常教我练基本功。教完了,她会半开玩笑的说她在外面带家教一个小时就多少多少钱,要我给她降房租。我就耍赖说我跟她学是帮她练手,检查她教学的功底有多深。当然最后都是我赢了。其实,我还真背地里跟我妈求情降她的房租,我妈不肯,说我和妞子不合适,给她降房租就亏了。除非肯给我当媳妇的,其它一个子都不能少。因为经常会有演出,大家手里都有了些积蓄,就没有人再拿房租说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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