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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茵梦湖 > 第41章 双影人(2)

第41章 双影人(2)

“喏,”他把蜡烛放到桌上,说,“咱俩现在想法一致了,对吧?您理解我了吗?”

我点点头。“理解了。我这会儿无疑已经知道,这个约翰·汉森是谁。”“是啊,是啊,”他高声道,“从大路边上的尘土里,我亲爱的父母替我捡回了这个小姑娘。如今,每天清晨,我醒来瞅见她那宁静的脸庞儿,看着她酣睡在自己身边,或者从枕上向我点头问安的时候,我就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好啦——晚安!让往昔的一切,也安息了吧。”

我们握了握手,接着便听见他穿过走廊下楼去了。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往昔却不肯安息。我走到敞开的窗前,眺望着池塘,以及那躺在黑­色­的平湖上如月光一般皎洁雪白的朵朵睡莲。池塘边上的菩提树已经开花,夜风送来缕缕清香。从林中传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儿的啼鸣,一会儿一声,一会儿一声。然而,这生机勃发的夏夜,没有能吸引住我的注意力。在我眼前,却轮流地,反反复复地,出现两个荒凉的所在:一是在我故乡城郊的旷野里,在从前建过一间硝皮房那儿,有一口井栏已经腐朽的废井,儿时我一个人捉蝴蝶时去过那里,曾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呆住了;二是与此交替的另一个地方,是出城向北去的大路尽头那所小茅屋,草盖的房顶,上边总长着大丛大丛的艾蒿,那么低矮,一伸手就可摸着,小屋整个摇摇欲坠,而且小得仅能容下一间卧室与一个小小的厨房罢了。小时候去郊游回来,我总爱默默地站在茅屋前,心里幻想着,如果能独自住在这小人国的房子里,既无父母,也没有老师,那该多美呀!稍后,我已是中学生,那里又多了一层情况:从那所小小的屋子里,常传出来吵闹声,使过往的行人都停了下来,有好多次我也站在人群中间。一个男人洪亮的嗓门儿在诅咒着、谩骂着,同时可以听见沉重的殴打声,以及摔碎坛坛罐罐的声音,其间还隐约可闻一个女人轻轻的啜泣声,但从来不曾听见她呼救。后来,一天黄昏,我看见一个粗鲁的小伙子一脚踢开了门,冲出房来,涨红着脸,黑­色­的鬈发披散在额头上。他把自己长着个大鹰鼻的脑袋往后一扬,闷声不响地扫视着周围站着的人。他的目光­射­到了我身上,使我觉得他似乎在冲着我喊:“给我滚开,你这穿得漂漂亮亮的少爷!我是揍了自己的老婆,与你有什么相­干­!”

这就是约翰·幸福城,我尊贵的女主人的父亲。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本来的名字叫约翰·汉森。

约翰·汉森出生在邻近的一个村庄里。在服兵役期间,他是个好样的士兵,只不过在入伍之初,如果不是一位同伴有力的胳膊拦住了他,他差点儿拿刺刀戳翻了那个喊他“德国狗”的丹麦连长。服役期满,他回到故乡,浑身牛劲儿却无处使,连当个帮工的活儿也不是马上找得到。于是只好进城去,暂且寄食在一家地窖酒店的老板那里。酒店中进进出出的有各种各样的外乡人,一批被雇来修建水闸的工友也住在这儿。

他们中有个因为好酒贪杯而遭到开除的人,但是仍然留在店里继续大吃大喝,要把剩下的几个钱花完了事。他与约翰都闲得无聊,因此常常搅在一块儿,要么躺在城外的海堤上,要么蹲在晦暗的地窖里。这个外来汉给约翰讲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流氓和罪犯故事。这类事儿他知道得真不少,而且多半都是他亲身参加过的,只是由他讲出来,结局都很愉快罢了。一次,他俩又躺在城外堤坝上的草丛中闲扯,周围只听见西风的呼啸与海鸥的鸣叫。这当儿,小伙子突然心血来潮,决定也亲自去冒冒险。他伸出筋­肉­强健的胳膊,晃了晃拳头,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见他的鬼!”他嚷道,“既然没有正经活儿做,就­干­­干­这个呗!”

躺在一旁的那位老手,刚才讲故事时只是盯着天空中飘动的浮云,这会儿却从侧面觑了觑约翰。“真的吗?”他神秘地说,“——喏,那可是挺好玩儿的哩!”

约翰没有回答,一队工人打堤上走过来了。流浪汉站起身说:“走,约翰,这伙子人认识咱们,跟着一块儿回去吧!”

第二天后晌,约翰想找份工作的希望又落了空,两人于是再去躺在昨天那个地方。流浪汉不吭声,约翰从地里连根拔出草来,摔出去打那些从近旁飞过的燕子。

“瞧你闲得无聊,竟破坏起堤坝来啦!”那人取笑他。约翰咒骂了一声。“你昨天不是要给咱讲什么吗,文策尔?”他问。文策尔心不在焉地望着海上一面缓缓移动的白帆。“我?”文策尔道,“我有什么要对你讲来着?”“你自己明白。那可是挺好玩的哩!你自己说过。”

“真的吗?就算是吧!我当然记得,不过,那可是危险多于好玩儿呢!”约翰纵声大笑起来。“笑什么笑!”文策尔道,“这可是掉脑袋的勾当啊!”“我只是想,肯定很有意思!”对方跳起来问:“你不在乎自己的脑袋吗?”

“不在乎,文策尔,而且咱觉着,咱这脑袋长得挺牢靠。你就说说,怎么­干­合算吧!”

他俩凑得更拢,谈话变成了咬耳朵,而且不时地还去一个人到堤坝顶上望望风,只是连人影儿也不见一个罢了。夜幕降临,两人摸黑回去,走进地窖。一张张桌旁还坐着喝得醉醺醺的吵吵嚷嚷的人们。

三天后,一桩闻所未闻的抢劫大案轰动全城,所有的警察都出动了,而且忙得不可开交。出事地点是凸出在大市场边上的那所宅子,里面住着前参议员万茨伯格和一个老仆人。人们发现他的时候,这位瘦弱的老人被捆绑着,堵住了嘴,丢在床边。自此好几个礼拜,就再也不见老先生准时到外面来散步了,害得街上的一帮小孩子再也闹不准时辰,上学不是到得太早,就是去得太晚。过后,老先生终于又出来了,只是胳膊肘底下少了一把绸伞,火红的假发上戴着的那顶高高耸起的毡帽更显得颤巍巍的。老尼柯劳斯可更惨,他被一­棒­打昏过去,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没有让灵魂和­肉­体分家。

就这件事,使好样儿的士兵约翰蹲了六年大牢,并且得了约翰·幸福城这么个雅号。怪就怪在判决一下来,城里有些有声望的人竟对被告表示同情。他们特别强调的是:约翰把劫获前参议员的一只金表,在作案的次日就送给了乡下一个准备行坚信礼的表弟。自然,这件礼物随后便成了逮他的物证。“可惜这小伙子,”有人说,“可惜他成了个坏人!瞧他这般行事,不是满有资格当一位将军吗!”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啊,他就像那种侠盗,作案主要是为了练本事,钱倒在其次哟!”

好也罢,歹也罢,约翰可还是得去坐牢,而不久以后就让人们给暂时忘掉了。

六年的牢狱生活终于过去。约翰必须蹲满六年,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德国既无新王加冕,也没太子降生。他释放出来后,同服兵役时一样拿着品行良好证书又回到城里来找工作,可是谁又肯雇一个坐过牢的人呢?加之他那对黑­色­的眸子现在­射­出凶光,有一股子叫人害怕的桀骜不驯的劲头儿。“这小子看上去很危险,”有人说,“咱可不愿意在夜里单独碰着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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