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为止,有16955人给予评分,评论多达2528条。
此书1943年初版便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好莱坞和百老汇也搭起顺风车。1945年,著名导演卡赞(eliakazan)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影随后获奥斯卡奖。小说还被改编为音乐剧,上演267场。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国小城,小说的海报和《推销员之死》、《瓦尔登湖》等书一起,挂在附近巴诺(barnes&noble)书店的墙上。它还是这边图书馆的暑期推荐读物之一。无疑,它已经成为一部现代经典。
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处》作者杰奎琳米查德(jacquelynmitchard)就曾生动描述了她与此书多年的感情:几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挚友兼代理人简盖佛曼给我寄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之后,我顿时热泪盈眶。里面装着我最喜欢的书《布鲁克林有棵树》的第一版,而且还有作者贝蒂史密斯(bettysmith)写给自己代理人的题字,书里还夹着作者的亲笔信,信件保存完好,丝毫不见六十年来风雨洗刷的痕迹。目睹此情此景,连围坐在餐桌旁的孩子们都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知道我心中对这本书、对该书作者和书中的女主人公怀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关于城市
贝蒂史密斯(18961972)生于布鲁克林,是德国移民后裔,童年家境贫寒。她没有上完高中,但是后来和小说主人公弗兰西斯诺兰一样,在大学修课,后终生从事写作。她虽然写过其他作品,也有其他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终和《布鲁克林有棵树》联系在一起。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战期间,德国酸菜不准叫德国酸菜了,变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两国因为伊拉克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曾有人建议将薯条(英文frenchfries)改称freedomfries。
布鲁克林有棵树相关内容《布鲁克林有棵树》译后记(2)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道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alfredkazin)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有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卡增写道:布鲁克林是一个所在,是纽约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区之一。可是布鲁克林本身,布鲁克林这字眼,却又在纷杂的美国体验中凸显出来,成为一道独特的景观。它集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于一身。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着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还难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他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关于尊严
小说的主人公是小女孩弗兰西,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二十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赤贫人家。妈妈是清洁工,靠给人打扫卫生换取免费住房。爸爸约翰尼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独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两个孩子于是也就常常挨饿。他一辈子穷困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小说中的凯蒂,在丈夫过世、家里几乎上顿不接下顿之时,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这个清洁女工人穷志不短,她的作为,一定会让蝇营狗苟的势利者汗颜。
没有人希望自己贫困,但贫困未必一无是处。它可以磨砺性格。这部小说中有个地方十分耐人寻味。苦水中泡大的弗兰西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来,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就体会不到那苦中的甜了。相信从困境中走过、后来又超脱了困境的很多读者对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穷,却可以不失去骨气和乐趣。
《布鲁克林有棵树》中说的树是臭椿树。这臭椿树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treeofheāven,亦即天堂树。这是一种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小女孩弗兰西星期六的时候,会去图书馆,想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从a到z,每一本都看过。星期天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在布鲁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浓浓树荫里,在这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闲暇,让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穷人是怎么快乐起来的?他们的快乐是那么少,所以当他们拥有的时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于你给他们一棵臭椿,他们也能看到天堂。
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落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这种同情和理解。小说中写到了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小说中写到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
布鲁克林有棵树相关内容《布鲁克林有棵树》译后记(3)
而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善后,却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件好事,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可以有同样的经历,但未必有同样的心态。人与人的差别,大抵就在这里。
关于成长
贝蒂史密斯的小说有点大女子主义。小说中的男女对比鲜明。弗兰西的妈妈坚强似铁,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几个姨妈也是一样,姨妈贤惠能干,姨夫则软弱无能。弗兰西的妈妈凯蒂在生活重担之下越来越坚强。而弗兰西的爸爸却更有女性那种好交际、软心肠等特征。这位父亲为了让女儿上她想上的学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弗兰西和爸爸更亲,和妈妈疏远。但是最了解女儿的,却正是这个母亲。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吐露了心声,说是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天堂树。这再一次彰显了这个家族女子的坚强。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父母的精神传承。弗兰西的坚强像妈妈。这坚强让她超越前人:外祖母连字都不识,母亲上完小学,弗兰西则要去上大学。她的坚强,让她超越困难,实现家族的美国梦。如女作家佩吉奥伦斯坦(peggyorenstein)在评论此书时候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
弗兰西的想象力来自她爸爸。她的想象力让她超脱了生存的艰难。老师也表扬她的想象力。人类正是由于想象力,才活得不那么困顿。小女孩弗兰西的想象,有时让她不切实际,可是也使她摆脱了现状对自己思想的捆绑。她的外祖母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凯蒂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样童话,好让孩子处在困境当中,也不致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巨大的精神财富。
可是成长,也是天真之歌无可逆转地向着经验之歌转换。小女孩弗兰西在楼梯间遇到色狼,差点受袭。稍大后,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骗。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点点消退,少女弗兰西带着童年练就的坚强,迈入未知的未来。
小说中记载了成长当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作者写得不厌其烦。很显然,这是一部纪念年轻时光的纪念碑式作品,这是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个一定在她心头酝酿已久、乃至于不吐不快的成长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要把成长一寸寸铺开在我们面前。因此,小说到了后来,显得有些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即便这样,它仍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一部老式的小说。看过一些当代过于炫技的作品之后,这小说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让人怀旧。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小说,一本看了会哭也会笑的小说,希望各位读者和我一样喜欢。
小说翻译当中,barbarapenney老师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很多问题。家兄方胜林先生和二嫂倪鸣女士花费大量时间帮我看过译稿,并对译文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再此一并表示感谢。
翻译是我的一个爱好而非正业,由于工作和其他杂务,翻译时间有限,水平也有限,故定有错漏或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朋友指正,以便在重印时纠正。
方柏林
2008年12月
于俄克拉荷马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1)
宁静这个词用于纽约布鲁克林恰如其分。尤其是在1912年的夏天。沉静这个词大概更好些。只是对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不大合适。大草原的可爱,雪兰多的悦耳,用于布鲁克林都不合适。只能用宁静这个词,特别是夏日的一个星期六下午。
下午的斜阳照在弗兰西诺兰家爬满苔藓的院子里,把破旧的木篱笆晒得暖暖的。看着斜射下来的一缕缕阳光,弗兰西心头涌出一种美好的感觉来。这样的感觉,她回忆起一首诗歌时也有过。这诗她在学校里背诵过,是这样的:
这里是原始森林
松树和铁杉,低语阵阵
苔藓如须,翠绿满身
黄昏中伫立,依稀朦胧
如一个个德鲁伊老僧
弗兰西院子里的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树上的绿色枝条从树干向四周发散,枝条上长满了尖尖的叶子,整棵树看来如同无数撑开的绿伞。有人称之为天堂树。不管它的种子落到什么地方,都会长出一棵树来,向着天空,努力生长。这树长在四周围满木篱的空场子里,或是从无人留意的垃圾堆里钻出来;它也是唯一能在水泥地里长出来的树。它长得很茂盛,而且只在居民区长。
星期天下午,你去散散步,走到一个不错的居民区,挺高档的居民区。你会会从通往人家院子的铁门中看见这样一棵小树,这时候你就知道,布鲁克林这一带会变成居民区了。树懂。树会打前站。到了后来,渐渐会有些贫穷的外国人跑过来,把破旧的褐砂石房子修理成平房。他们把羽毛褥垫从窗户里推出来晒。天堂树长得郁郁葱葱。这种树就这习性。它喜欢穷人。
弗兰西院子里长的就是这树。在她的三楼太平梯附近,树上的小伞一个个蜷曲过来。一个坐在太平梯上的十一岁女孩会觉得自己住在树上。夏天的每个星期六下午,弗兰西都是这么想象的。
啊,布鲁克林的星期六多么美好。啊,到处都是那么美好!人们星期六照样能领薪水。星期六是个周末假日,却又不要守星期天那些清规戒律。人们有钱出去买东西。他们这一天会好好吃上一顿饭,喝醉,约会,Zuo爱,熬夜,唱歌,放音乐,打架,跳舞,因为次日会有自由自在的一天,可以睡个懒觉,至少可以睡到晚场的弥撒。
星期天,大部分人会挤着去参加十一点钟的弥撒。怎么说呢,也有一些人,很少一些,会去参加六点钟的那一场。人们夸他们赶得早,其实他们不配这样的夸奖,因为他们本来是在外头呆得太久,回到家的时候,都是早晨了。他们于是去这场弥撒,应付过去,把罪给洗了,然后回家安安心心睡一天大觉。
弗兰西的星期六,是从去垃圾回收站开始的。和其他布鲁克林小孩一样,她和弟弟尼雷会在外头捡些布头、纸张、金属、橡胶等破烂,藏在地下室的箱子里,上着锁,或是藏在床底下。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弗兰西会慢慢走,边走边看排水沟,希望找到烟盒的锡纸,或是口香糖的包装纸。回头她会将这些放在一个小罐子的盖子里头熔化。垃圾站不收没有熔化的锡球,因为很多孩子会将铁垫圈放在中间抵重量。有时候,尼雷会找到一个苏打水壶。弗兰西会帮他把壶嘴弄下来,熔化出其中的铅来。垃圾站的人怕苏打水公司的人找麻烦,不敢回收完整的壶嘴。壶嘴是好货。化掉后,能卖五分钱。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2)
弗兰西和尼雷每天晚上都到地下室,把升降机架子上当日收的破烂全倒出来。弗兰西和尼雷的妈妈是清洁工,所以两个孩子享有这项特权,能下到地下室去。他们会把架子上的纸张、布头和能回收的瓶子全都拿走。纸张不值什么钱。十磅才能卖一分钱。布头一磅两分钱,铁是一磅四分钱。铜是好货,一磅能卖一毛钱。有时候,弗兰西会撞上大运,找到废弃的煮衣锅锅底。她会用开罐器将它掰下来,折起,捶打,再折,再捶打。
星期六早晨九点一过,孩子们就从大街小巷钻出来,纷纷涌向主干道曼哈顿大道上。他们沿着曼哈顿大道,慢慢走到斯科尔斯街。有的孩子把破烂直接拿在手上。有的拖着木头做的肥皂包装盒,盒子下头装有很稳当的木头轮子。还有几个推着童车,里面装得满满的。
弗兰西和尼雷两个人把破烂装进一口麻袋里,一人拎一只角,在街上拖着走,沿着曼哈顿大道,路过茂吉街、藤·艾耶克街、斯塔格街,最后来到斯科尔斯街。这都是些丑陋的街道,名字倒是很漂亮。每条偏街陋巷都会有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钻出来,汇入破烂大军,前往卡尼的垃圾站。他们去的路上,会遇到空手而归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已经把破烂卖掉,钱也都花得一个子儿都不剩了。现在,他们大摇大摆走回来,还嘲笑起其他小孩来。
“捡破烂的!捡破烂的!”
听到这种骂声,弗兰西的脸立刻就红了。她知道这些骂人的人自己也捡破烂,可是这也无济于事。其实过一会儿弟弟也会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空着手,大摇大摆走回来,同样嘲笑着后来的人可是这也安慰不了她,她就是害臊得慌。
卡尼一个摇摇欲坠的马棚里,经营起垃圾回收的生意来。转过街角,弗兰西就看到那两扇大门被钩子钩住,友善地敞开着;那个样子平淡的指针式磅秤的指针晃了一下,弗兰西想象那是欢迎的手势。她看到了卡尼,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胡须,铁锈色的眼睛,守在磅秤边。卡尼对女孩子更喜欢些。他伸手去捏女孩子脸蛋的时候,要是对方不退缩,他会多给一分钱。
鉴于有可能拿到这额外好处,尼雷就闪到一边,让弗兰西把麻袋拖进马棚。卡尼跳上前,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在地上,然后先在弗兰西脸上捏了一把。当他将破烂堆上磅秤的时候,弗兰西的眼睛不习惯这里头的黑暗,眨了一眨,想适应过来。她能感到空气中的苔藓味和湿布头的臭味。卡尼眼睛朝磅秤指针瞟了一眼,然后说了两个字,也就是他的出价。弗兰西知道讨价还价他是不允许的,只好点头称是。卡尼把磅秤上的破烂掀了下去,叫她等着。他自己把废纸码到一个角落,布头扔往另外一个角落,然后把金属分拣出来。这一切都弄完了,他才把手伸进口袋,扯出一个用蜡线拴着的旧皮袋子,掏出一枚枚分币来。分币都发绿了,本身就像破烂似的。她低声说了句:“谢谢您。”这时候卡尼贱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伸手狠狠捏了她的脸蛋一把。她坚持着没作什么反应。他笑了,又多给了她一分钱。然后他的举止陡然一变,嘴上咋咋呼呼,手脚敏捷麻利。
“过来,”他冲排队的下一个男孩叫道,“把铅拿出来!”他等着孩子们发笑。“我可不是说破烂啊!”孩子们十分配合地笑了起来。这笑声听来如同迷失羔羊的咩咩叫唤,不过卡尼似乎心满意足了。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3)
弗兰西走了出去,向弟弟汇报情况。“他给了我一毛六,还有捏脸给的一分钱。”
“那一分钱归你。”他说。这都是二人之间很早就有的协定了。
她把这一分钱放进衣服口袋,把余下的交给弟弟。尼雷才十岁,比弗兰西小一岁。不过他是男孩;钱的事情归他管。他将这些分币小心翼翼地分好。
“八分钱放进储蓄罐。”这是规定。他们不管在哪里挣到的钱,都将一半存入储蓄罐里。这个储蓄罐是个锡罐子,钉在衣橱间最阴暗的角落里。“四分钱归你,四分钱归我。”
弗兰西把归储蓄罐的钱用手帕包好,打上结。她看着自己的五分钱,很高兴这钱能换成一个五分硬币。
尼雷把麻袋卷起来,用胳膊夹着,冲进查理便宜店里,弗兰西就跟在他身后。查理便宜店是一家廉价糖果店,紧挨着卡尼的垃圾回收站,也是专门为了垃圾站这边的生意而开的。星期六结束后,糖果店的钱柜里会装满发绿的分币。根据某个不成文的规定,这店只有男孩才能进去。所以弗兰西并没有进去,而是靠在门口。
男孩子们的年龄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看上去都差不多,都穿着松松垮垮的灯笼裤,戴着鸭舌帽,帽檐都是破破烂烂的。他们到处站着,手Сhā在口袋里,瘦瘦的肩膀用力朝前弓着。他们长大后也会是这样,也会在各样扎堆的地方这么站着。唯一不同的是,长大后,他们嘴边总叼着香烟,就像是永远粘在嘴上一般。他们带着口音说起话来,嘴角的烟就跟着一起一伏。
孩子们惴惴不安地在那里呆着,瘦瘦的脸一会儿面向查理,一会儿互相看着,然后又转向查理。弗兰西注意到,有几个孩子已经因夏天的到来,把头剃过了。头发留得很短,推子贴得很近,头皮上都出现了一些刮痕。这些幸运儿索性把帽子揣在口袋里,或是扣在后脑勺上。那些还没有剃头的,头发微微有点卷,像小娃娃一样拖到颈后。他们为此很害羞,总是把帽子盖得严严的,盖到耳朵上,看上去像女孩子一般,只是他们嘴里常常蹦出些粗话来。
查理便宜店并不便宜。店主也不叫查理。只是他用了这个名字,而且在店堂口的遮阳篷上也是这么说的,弗兰西就这么信了。你出一分钱,查理会让你来摸奖。柜台后头有块木板,上头挂着五十个钩子,分别标有数字,每个钩子上都有奖品。有些奖品还不错,如旱冰鞋、棒球手套、头上有真头发的布娃娃,等等等等。别的钩子上挂着记事本、铅笔等可以用一分钱买的东西。弗兰西在边上看着,尼雷花钱来摸奖了。他从破信封里拿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来。二十六!弗兰西满怀希望地看了看摸奖板。尼雷抽到的是一只一分钱的笔擦子。
“要奖品还是糖果?”查理问他。
“当然是糖果,你觉得不是吗?”
总是这种结果。弗兰西还从来没看人赢过一分钱以上的奖品。确实,那旱冰鞋的轮子都上锈了,布娃娃的头发上也蒙了一层灰。这些东西似乎都在那里等候了很长时间,就好像是小蓝孩的玩具狗和小锡兵一样。弗兰西暗自下决心,等有朝一日自己有了五毛钱,势必要把所有的奖全摸下来,把板子上的奖品全部赢到。她想这一定很划算:旱冰鞋、棒球手套、布娃娃和所有这些,这要五毛钱。说起来,光是旱冰鞋就值这个价钱的四倍!到了那伟大的一天,尼雷也要过来,因为女孩很少光顾查理的商店。没错,那个星期六也有几个女孩子过来……都是胆大、性急、早熟的那种。这些女孩大大咧咧的,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打闹——邻居们都说这些女孩子以后笃定学坏。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4)
弗兰西过了马路,来到对面吉姆培糖果店。吉姆培是个跛子。他是个和善的人,对小孩子特别好……至少这是大伙儿的看法,直到有一天,他把一个小女孩诱到自己一间阴暗的房间里。
弗兰西在挣扎,要不要牺牲一分钱,去买个吉姆培家的特卖品:奖品袋。偶尔和她是好朋友的莫迪·多纳文就要买一个了。弗兰西挤到了莫迪·多纳文身后。她假装自己就要花那一分钱了。当莫迪犹豫再三后,把手指向橱窗里那只鼓鼓的袋子时,她呼吸都屏住了。弗兰西会挑一只小一点的袋子。她从朋友的肩膀上看过去,看到她拿出了几粒不大新鲜的糖果,然后盯着自己的奖品看——奖品是个亚麻手帕。弗兰西有一次抽到了一小瓶香水。她又犹豫要不要买个奖品袋了。那糖果不能吃,不过偶尔来个惊喜,感觉还是不错的。但她转念又想,好歹和莫迪一起,莫迪刚才买奖品袋让她惊喜过了,这感觉也一样良好。
弗兰西沿着曼哈顿大道走着,念着这些好听的街名:斯科尔斯街、梅塞罗尔大道、蒙特罗斯大道,然后是约翰逊大道。最后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聚居地。名叫犹太城的区从西格尔街开始,包括穆尔街、麦吉本街,最后经过百老汇。弗兰西向百老汇那边走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大道上到底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只有全世界最好的五分一毛便宜店!这店很大,闪闪发亮,里头全世界的东西都有……至少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孩来说是这样。弗兰西有五分钱。弗兰西有能力。她可以买店里的任何东西!这是世界上唯一能让她这样感觉的地方。
到了店里,她在货架之间的过道里走着,拿起自己喜欢的东西把玩。能把一件东西拿起来,在手里放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摸着它的外表,然后再小心放回去,这是多美好的一种感觉啊!她有五分钱,故而就有权享受这些。如果有店员来问她要不要买点什么,她可以说是的,然后买下来,好叫他也见识一下。钱是好东西,她断定。过足了摸东西的瘾后,她买下了自己预计要买的东西——五分钱的薄荷味、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干。
她沿着贫民区的格雷厄姆大道走回家。她看到琳琅满目的推车——这些小推车每辆都是一个小小的商店,周围有讨价还价的、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还有这个区特有的气味,夹菜烤鱼、刚出炉的黑麦面包,还有什么东西,闻起来像是煮沸的蜂蜜。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激动。她看着这些留长胡子的男子,戴着羊驼呢的头顶小圆帽,穿着充丝薄棉外套。她很好奇这些人为什么眼睛这么小,眼光这么凶。她看着猫耳洞一样的一个个小商店,闻着桌子上乱摆放着的那些织物。她注意到了从窗户里鼓出来的羽毛褥垫,东方式色彩艳丽的衣服晒在太平梯上,还有些光着上身的孩子,在水槽里玩耍。一个怀着孩子的女人,耐心地坐在街边一把硬邦邦的木头椅子里。她在那炽烈的阳光下坐着,看着街上喧嚣的生命,守护着自己腹中那个神秘的生命。
弗兰西记得,有一回妈妈告诉她说,耶稣是个犹太人,她吃惊不已。弗兰西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不过妈妈什么都懂。妈妈说犹太人只不过把耶稣看成一个平凡的犹太男孩,调皮捣蛋,不肯去做木匠的营生,不肯成家立业。还听妈妈说,犹太人认为弥赛亚还没有到来。想到这些,弗兰西不禁呆看起大肚子的犹太女人来。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5)
“我猜这就是犹太人喜欢生孩子的原因吧。”弗兰西心想,“也是她们这么安静地坐着……等待的原因。也是她们不对自己的肥胖感到羞愧的原因。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或许要生一个真正的小耶稣。怪不得她们走起路来是那个神气样子。爱尔兰的女子一比起来,好像是很惭愧。她们知道自己永远也生不出耶稣来。生出来的不过是些叫米克的孩子来。等我长大了,怀孩子了,我走路的时候要神神气气的,慢悠悠的,尽管我不是犹太人。”
弗兰西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十二点了。不久,妈妈提着扫把和水桶进来了,砰一声扔到角落。这砰一声说明她到星期一才会再去碰这些东西。
妈妈二十九岁,黑色头发,褐色眼睛,手脚麻利,体形也不错。她做清洁工,把三套出租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谁会相信,妈妈会用擦地板的方式,养活她们四口人呢?她总是那么漂亮,那么苗条,性情开朗,总是那么喜洋洋的。她的手老是泡在加了苏打的水里,因而发红、开裂,可这双手还是很美,手形还是漂亮,那指甲弯弯的,椭圆形状,模样可爱。人人都说,生得像凯蒂·诺兰这样美丽的女子出去擦地板,真是可惜了。不过他们又说,嫁给了她那样的丈夫,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也承认,不管怎么看,约翰尼·诺兰都是个帅气、可爱的家伙,比整个街区任何男人都强。不过他终归是个酒鬼。他们就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实情。
弗兰西将八分钱装进锡储蓄罐的时候,让妈妈在边上看着。她们在猜这小储蓄罐里究竟装了多少钱,就在这样的估猜中度过了美好的五分钟。弗兰西觉得应该有一百美元了吧。妈妈说大概八美元更接近些。
妈妈然后叮嘱弗兰西去买午饭。“从豁口杯里拿八分钱,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保证要新鲜的。然后拿五分钱,去索尔温的铺子里,用五分钱买块舌根肉。”
“不过只有关系户才能买到的啊。”
“你就跟他说是你妈妈说的。”凯蒂寸步不让地说。她又想了一想。“我想我们要不要买五分钱的甜面包,还是把钱存在储蓄罐里。”
“得了,妈妈,今儿是星期六呢。你一个星期都说我们到星期六能吃上甜点的。”
“好吧,那就买些甜面包吧。”
这家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前来买犹太黑面包的基督徒。在她的注视下,店里头的人将她的四分之一块面包装进纸袋里。这面包的皮又脆又嫩,下头则是粉嘟嘟的。弗兰西想,要是新鲜的话,这面包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当选为世界上最好的面包。她不大情愿地走进索尔温的铺子。在这里买舌头,有时候他好说话,有时候不好说话。切成片的舌头一磅卖七毛五,有钱人才买得起。不过等舌头都卖完了,有时候花五分钱,能买着那舌头根,但是这要看你和索尔温先生的关系。当然了,舌根那里的舌头肉已经很少了,主要是些软软的、小小的骨头,还有一些软骨组织,只是勉强能让人联想到肉来。
今儿个碰巧索尔温先生好说话。“昨天舌头卖完了。”他告诉弗兰西,“但是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吃舌头,我喜欢你妈妈。这个你得跟她说说。听到没有?”
“好的,先生。”弗兰西低声说。她眼睛看着地板,觉得自己的脸发烧。她讨厌索尔温先生,不会把他的话告诉妈妈。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6)
在面包店,她仔细挑了四个甜面包,都是糖最多的。她在店外和尼雷碰头。尼雷网袋子里偷看着,一看到甜面包,高兴得跳起来。这天早晨他吃了四分钱的糖果,但还是饿,催促着弗兰西一路跑回家。
爸爸没有回家吃午饭。他的职业是做餐厅演唱侍者,并无固定雇主,换言之,他也不是经常有事做。通常情况下,星期六早晨他会去工会总部等活上门。
弗兰西、尼雷和妈妈在一起美美吃了一餐。每个人都吃了厚厚一片“舌头肉”、两片气味香甜的黑麦面包(上面涂着淡黄油)、一个甜面包、一杯又浓又热的咖啡,边上还放有一勺子加了糖的炼|乳。
这咖啡是诺兰家特别的创意,也是他们享受的一大奢侈。妈妈每天早晨会烧满满一大壶咖啡,然后中饭晚饭接着热,如此一天下来,咖啡就越烧越浓。其实壶里水多咖啡少,不过妈妈在里头放了一大块菊苣,使得咖啡喝起来味道又浓又苦。家里每人每天可以喝三杯加牛奶的咖啡,而黑咖啡则可以随时去喝。有时候什么吃的也没有,外头又下雨,一个人在家里,你会觉得很宽慰,毕竟家里还有点货,虽然这只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
尼雷和弗兰西都酷爱咖啡,但是喝得并不多。和往常一样,今天尼雷还是将黑咖啡放那里没有动,而是将炼|乳涂到面包上去了。出于礼貌,咖啡他啜了一小口。妈妈给弗兰西倒上咖啡,加上牛奶,尽管她知道弗兰西不会喝。
弗兰西喜欢闻咖啡气味,喜欢咖啡那热热的感觉。在吃面包吃肉的时候,她总用一只手握着咖啡杯子,享受着咖啡的温暖。她时不时还去闻一下那又苦又甜的味道。这比把咖啡喝下去还强。饭后,咖啡会倒进洗碗池里。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两人常常来公寓。每次她们看到妈妈倒咖啡,都禁不住要数落一顿她的浪费。
妈妈解释说:“弗兰西和其他人一样,可以每顿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了好,那也只好随她了。我个人觉得,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能有点东西浪费也不错,好歹也能体会体会手头有钱、不用东拼西凑是个什么感觉。”
这种奇怪的视角妈妈很满意,弗兰西也满意。这把一贫如洗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连接到一起了。这个小女孩感觉,即便她比威廉斯堡所有人都穷,在某种意义上,她也比所有人更富有。她有得浪费,所以她富有。她慢慢地吃着甜面包,不想一下子就把那甜味给消灭掉,而那咖啡慢慢变得冰冷。她很享受把它倒进洗碗池排水管的感觉,她这时候觉得自己很潇洒,很奢侈。此后,她就要动身去罗什面包房,去买下半周全家用的霉面包了。妈妈告诉她,她可以拿五分钱买块发霉的馅饼,如果还不是太碎的话。
罗什面包房是给附近社区商店供货的生产商。这里的面包不用蜡纸包裹,所以霉得快。罗什会把霉面包从商家收回,半价卖给穷人。面包房门面就和烤房挨着。面包门面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外一边是两排又窄又长的凳子。柜台后头有两扇对开的大门,现在在敞开着。烤房的车子倒过来,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面包五分钱两块,卸下来的时候,人们会挤着抢着来买。每次来了都被抢购一空。有时候,大家得等卸完三四车才能买上。由于价格低,包装纸顾客自己带。大部分主顾是儿童。有些儿童把面包夹在胳膊下,无所顾忌地走回家,让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贫穷。一些自尊心强一些的孩子会把面包包起来。有的是用旧报纸包,有的是用或干净或脏的面粉袋包。弗兰西带来的是只大纸袋子。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7)
她不急着立刻把面包买到手。她会坐在凳子上看着。十几个小孩推推搡搡,冲着柜台喊叫着。对面凳子上有四个老头在打瞌睡。这几个老头都是家里“吃闲饭的”,被使唤来跑腿,或是带孩子,这些都是威廉斯堡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唯一能做的事情了。他们会在这里尽量等候,因为罗什面包房烤面包气味很好闻。太阳从窗户里晒下来,晒在他们年老的后背上,这种感觉也很好。他们会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在那里坐着,打瞌睡,觉得这是在打发时间。这种等候,让他们在短时间内,觉得生活有了个盼头,甚至觉得自己有些用处了。
弗兰西盯着最老的那人看。她在玩她最喜欢的游戏,那就是琢磨人。那人的头发又稀又乱,和凹陷的脸颊上那些短胡茬一样,是脏兮兮的灰色。干掉的口水结在他的口角。他打了个呵欠。他没有牙齿。他又把嘴巴合上,嘴唇往里抿,整个嘴巴后来就看不见了,下巴几乎能碰到鼻子。弗兰西就这么看着,又好奇又恶心。她又端详起他的旧外套来。这外套的絮里从袖口脱线处挂出来。他的两腿张着,是一种很无助的放松姿势。裤子扣扣子的地方油乎乎的,还有一只扣子掉了。她还看到,他的鞋子破烂不堪,脚趾头处也开裂了。一只鞋子上系着鞋带,打着很多结,另外一只是用一根短短的,脏脏的带子系着。她看到两个粗壮、肮脏的脚趾头,脚趾头上是发皱的灰色指甲。她的思绪在飞奔……
“他很老,准有七十多了。他出生的时候,大概亚伯拉罕·林肯还在世,正要去竞选总统呢。那时候威廉斯堡一定是个偏远地方,或许还有印第安人在弗拉特布什一带生活。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她继续看着他的脚。“他过去也是小孩子。一定很乖,很干净,他妈妈也会亲吻他的小脚趾吧。夜里打起雷来,她会到小摇床前,把毛毯给盖好,而且对他低声说别害怕,妈妈在。然后她会把他抱起来,脸贴着他的头,说他是自己的亲亲宝贝。他后来肯定是和弟弟一样的男孩子,在屋子里跑进跑出,把门摔得砰砰响。他妈妈骂他,心里可能又在想,有朝一日,他或许会当上总统呢。然后,他长成了小伙子,身体结实,无忧无虑的。他走在街上的时候,女孩子们会笑,会转过来看他。他也报以微笑,或许还向最漂亮的那个挤挤眼。我猜他一定结过婚,有过孩子;他们会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因为他努力养家,圣诞节还送他们玩具。现在孩子和他一样,也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了,谁还要老人呢,都等着他死罢了。不过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尽管他这么老,也没有什么福可享了。”
四周安静下来。夏日的阳光斜斜地从窗户里照过来,照到地板上,光里灰尘在舞动。一只绿头苍蝇在阳光照耀的灰尘中飞进飞出。除了她自己和打瞌睡的老人外,四周已经没有人了。还在等面包的孩子们跑出去玩耍了。远处传来他们的高声尖叫。
突然,弗兰西跳了起来。她的心跳得很快。她害怕了。不知何故,她想到了一只拉到最大限度的手风琴,拉出最圆满的声调来。然后她又想到手风琴在收缩……收缩……收缩……弗兰西想到多少个可爱的宝宝生到这个世上来,有朝一日会变成这种老人,她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慌来。她得离开这里,不然这样的遭遇也会发生在她身上。突然之间,她会变成一个没有牙齿的老太太,一双脚看了让人恶心。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8)
这时候,柜台后头的大门砰一声开了,面包货车倒了过来。一个男的跑过来,站到柜台后头。卡车司机开始将面包向他扔过来,他就将面包接住,堆放在柜台上。听到卡车把门撞开的声音后,街道上的孩子全跑过来,在弗兰西周围跑来跑去;这时候弗兰西已经到了柜台边上。
“我买面包!”弗兰西叫道。一个大块头女孩猛推了她一下,想教训教训她,让她知道自己是谁。“没事!没事!”弗兰西告诉她。“我要六块面包,还要一个馅饼,不要太碎的。”她叫道。
看到她这个急迫样子,柜台上的人很是吃惊,忙将六块面包,和最完好的回收馅饼给她推过来,收下她的两毛钱。她从人群中往外挤,不小心弄掉了一块面包,可是人太挤,蹲不下来,不好去捡了。
出来之后,她坐到街沿上,把面包和馅饼往纸袋子里塞。一个女人从身边路过,儿童车里推着个婴儿。婴儿的脚在在车子外头摇摇摆摆。弗兰西看到的,不是婴儿的脚,而是那双庞大的旧鞋子里的臭脚丫。她又惊慌起来,于是一路跑回家了。
家里没人。妈妈已经穿好衣服,和茜茜姨妈一起,买了一毛钱的大众票,去看一场日场演出了。弗兰西将面包和馅饼拿出来,将纸袋折好,以备下次再用。她进到她和尼雷共用的没有窗户的小卧房里,坐到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之中等着,让那惊恐的潮水退去。
过了一会儿,尼雷进来了,爬到自己的小床下头,掏出一只破旧的棒球手套来。
“你去哪里?”她问。
“去外边打球。”
“我能不能一起去?”
“不行。”
她跟着他走到街道上。他的三个小哥们已经在外头等他了。这几个孩子一个拿球棒,一个拿棒球,第三个什么都没有拿,不过倒是穿了棒球裤。他们走向靠近格林庞特的一个片空地。尼雷看到弗兰西跟在身后,但是也没说什么。一个男孩戳了他一下说:
“喂,你姐姐在跟着呢。”
“是啊。”尼雷回答说。那男孩子转身冲弗兰西喊叫起来:
“滚蛋吧!”
“这是自由的国家。”弗兰西宣称。
“这是自由的国家。”尼雷也冲那男孩重复了这句话。然后,他们就不再去管弗兰西了。她继续跟着他们。她反正没有什么事情做,要挨到下午两点钟,等社区图书馆重新开门了,她才会有个着落。
几个人走得很慢,边走边闹着玩。男孩子们会停下来找水沟里的锡纸,捡烟ρi股。这些烟ρi股他们会留起来,到了下雨的午后,他们会在地下室里头抽。他们还拦住一个去会堂的犹太小男孩,千方百计捉弄他。他们先是把他扣住,然后大家讨论如何对待他。那男孩子就在那里等着,脸上露出谦卑的笑。最后,小基督徒们把他给放了,但是将他下一周的行为准则,仔细叮嘱给他听。
“别他妈上迪沃街上来。”他们命令道。
“好,我不来。”他答应。几个男孩子有些失望。他们本以为对方会和自己较较劲的。其中一个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了小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条波浪线,命令道:
“永远不可踩这条线。”
那个小男孩察觉到自己太好说话不是好事,反倒把他们给得罪了,便决定按他们的方式来玩。
“我难道不能一只脚踩水槽里吗,伙计们?”
“你连吐口水到水槽里都不行。”对方命令。
“那好吧。”他故作无奈地叹气。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9)
一个大点的男孩突然有了个点子。“不要碰任何基督徒女孩。明白吗?”他们接着走了,听由那男孩在后头盯着他们。
“乖乖!”他低声说,那大大的褐色的犹太眼球转了几转。不想这几个外邦人居然觉得他够成熟,能想女人了(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这他受宠若惊。他继续往前走,嘴里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乖乖!”
那几个男孩继续慢慢往前走,坏坏地看着刚提到女孩的大男孩,很想听他说出些荤话来。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弗兰西就听弟弟说:
“我认识那小子。他是个犹太白人。”尼雷听爸爸这样说过一个自己喜欢的犹太酒吧招待。
“哪里有什么犹太白人!”那个大男孩说。
“这个,假如要有犹太白人的话,”尼雷说,口气是既要随大流,又要坚持己见的样子,这使得他看来十分随和,“那么他就是了。”
“不可能有什么犹太白人的,”那个大男孩说,“假设都没有用。”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尼雷套用妈妈的话说。
“别的犹太人都背叛他,把他杀了。”大男孩一下子铁板钉钉把话说死了。
继续深入探讨神学问题之前,他们又看到一个小男孩,从洪堡街出来,拐到了安斯利街上。他提了个篮子,篮子上用一块虽然破烂但是很干净的布盖着。篮子的一头伸出一根棍子来,棍子上挂着六个椒盐卷饼,如同旗帜一样静静挂在那里。尼雷这伙人中的大孩子下了一声指令,然后就一起挤着向卖卷饼的跑过去。那孩子不为所动,而是张口大叫了一声:“妈妈!”
二楼的一扇窗子猛地打开了,一个女人探出来,胸口波涛汹涌的样子。她用手抓住皱纹纸样的胸衣将其盖着,大声喊道:
“你们这些臭杂种,别去碰他,给我离开这条街!”
弗兰西用手捂住耳朵,这样做忏悔的时候,她就不用告诉神父自己听到了脏话。
“太太,我们啥也没做。”尼雷说,脸上露出了那种讨好的笑容来。这种笑容每每让他妈妈上当。
“最好别给我惹事。除非我不在!”然后,她用同样口气跟儿子喊了起来,“上楼来,你!我看你以后我睡午觉的时候还给不给老娘惹事!”卖卷饼的小孩上楼了。其他几个小孩接着慢慢向前晃荡。
“这女人真凶啊。”大男孩头向后头的窗户那儿一仰。
“是啊。”别的人应声说。
“我家老头子也凶。”一个小孩子说。
“谁管呢?”大男孩漫不经心地说。
“我只是说说罢了。”小男孩用道歉口气说。
“我家老头子不凶。”尼雷说。其他孩子都笑了。
他们接着慢慢往前走,偶尔停下来,深深呼吸纽顿溪传来的气味。沿着格兰德街,纽顿溪在狭小、扭曲的河床里流动着,经过了几个街区。
“天哪,真臭啊。”大孩子评论道。
“是啊!”尼雷听起来是很满足的样子。
“我敢说这是世界上最臭的气味。”又有一个孩子吹嘘说。
“是啊。”
弗兰西也轻轻地说了声“是啊”。她对这气味感到自豪。这让她知道附近有河流。别看它脏,可也一样流向大海的。对她来说,这种刺鼻的臭味说明有远航的船只,有远方的探险,故而她对这气味很喜欢。
孩子们到了空场那里,能看到脚踩出来的并不齐整的菱形球场。一只黄|色蝴蝶从野草上飞过。男性大概是对一切运动的东西都有一种追逐的本能,不管这东西是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还是四处爬的,所以他们开始追逐起来,人还没有跑到,破帽子倒是先扔了过去。尼雷抓住蝴蝶了。男孩子们稍微看了一眼,很快就失去兴趣了,开始玩起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赛来。
他们玩得很是起劲,不停地骂骂咧咧,出一身臭汗,还互相打来打去。要是有个混混在此经过并逗留的时候,他们动作就特别夸张、卖弄。传闻布鲁克林道奇队有一百个球探星期六下午在布鲁克林街上游逛,看这些空场子上的比赛,寻找有潜力的球手。布鲁克林的孩子们要是能进道奇球队,就是拿美国总统的位子来换他们也不干。
过了一会儿,弗兰西看厌倦了。她知道他们会一直玩玩打打并卖弄下去,到吃晚饭的时候才结束。现在已经两点。图书管理员应该吃中饭回来了。她带着愉快和期盼,往回向着图书馆走去。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1)
图书馆又小又破,只不过弗兰西觉得它漂亮。她对图书馆的感觉和她对教会的感觉一样。她把门推开,走了进去。她喜欢旧的皮封套、图书馆浆糊、新鲜借书戳油墨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烧的香还好闻。
弗兰西觉得这个图书馆应该收藏着全世界的书。她计划把全世界这所有的书全读个遍。她按照字母顺序,一天读一本,连枯燥乏味的书也不放过。她记得她读的第一本书作者就叫abbott。她这么一本本地读了有一段时间,现在已经读到了b了。到目前为止,她读完了关于蜜蜂(bee)、水牛(buffalos)、百慕大(bermuda)假日和拜占庭(byzantine)建筑的书了。她很热心地在读,可是她也承认b打头的有些书真是难啃。不过弗兰西天生喜欢读书,逮到什么读什么:垃圾作品她读,经典作品她也读,连时刻表和食品店的价目表她都读。有些东西读来很好,例如路易莎·奥尔科特的书就不错。她打算,等把z字头的书也读完了,她会回头重读奥尔科特的书。
星期六是个不一样的日子,她犒赏自己,不按字母顺序来读。那一天,她会让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书给她看。
进了门,弗兰西轻轻把门关上——这是图书馆的规矩,快快看了一眼图书管理员桌子一端那金褐色陶罐。看罐可知时节。秋天的时候,罐里头会放几束南蛇藤;到了圣诞节附近,这里会Сhā上冬青。要是里头放的是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近了,哪怕地上还有雪。今天是1912年的一个星期六,季节是夏季,这罐里放的是什么呢?她的眼光慢慢看上去,看到绿色的细茎,和小小的、圆圆的叶子,然后她看到的是……金莲花!红色,黄|色,金色,象牙白。这美丽的景象让她的印堂部位都发痛了。她一辈子也不会忘掉。
“等我长大了,”她想,“我会买个褐色的碗。在炎热的8月,我会在里头放满金莲花。”
她把手放到光滑的桌面上——她很喜欢这光滑的感觉。她看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削好的铅笔、干净的绿色记事本、白色大肚子罐子装着的浆糊、有条不紊放着的成堆卡片,还有等待放回书架的书籍。那支笔尖上方有日期戳的神奇铅笔,正孤零零放在记事本边上。
“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
她给自己挑星期天的书,书的作者必须姓布朗(brown)。弗兰西猜自己看布朗的书大概看了几个月了吧。看完布朗就看布朗宁(browning)了。她难受地哼了声,恨不得早点看到c,这样就可以看到玛丽·科雷利的书了。这书她以前翻过,很喜欢。她能否看到这一本呢?或许她应该每天看两本,或许……
她在桌子前站了好久,图书管理员要屈尊来照应她了。
“要什么?”那位女士没好气地问。
“这本书。我要这本。”弗兰西将书推上前来。她把书封底翻开,从里头的小封袋里抽出卡片来。是图书管理员训练孩子们这么递书给她的。这样,每天她就可以少翻开几百本书,也可省掉从每本书的封袋里抽卡片的功夫。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2)
她将卡片拿过来,盖好戳,放入书桌的一个槽子里。她给弗兰西的卡片盖了戳,推回给她。弗兰西拿起来,但是还没有走。
“还有什么?”图书管理员看也不看她就接着问。
“可不可以给一个女孩推荐一本好书呢?”
“多大?”
“十一岁。”
每周弗兰西都提同样的要求,可图书管理员还是回以同样的问题。卡片上的名字对她毫无意义,再说她也不看孩子的脸。弗兰西每周来借一本书,星期六借两本,跑得这么勤也无用。如果她能微笑一下,或是说句友善的话,弗兰西就很开心了。她爱图书馆,也希望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能让她钦佩。可惜图书管理员总想着别的事。她反正也讨厌小孩儿。
当这个女人伸手去桌子下头拿书的时候,弗兰西急得都有些发抖了。书拿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了标题是《如果我是国王》,作者麦卡锡。棒极了!上周是《格劳斯塔克的比华利》,两周前也是这本。麦卡锡这本她只看过两回。图书管理员将这两本书翻来覆去推荐过很多次。或许她自己只看过这么两本;或许有什么榜单上推荐了它们;或许她发现这书最好打发十一岁小女孩。
弗兰西把书紧紧抱着,一路小跑着回家,路上总想着找个台阶,坐下来就读,可是她还是将这个欲望克制住了。
终于到家了,坐在太平梯上看书是她盼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事。她在太平梯上垫了个垫子,从床上拿来枕头,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还有冰。她凿了一小块下来,放进一杯水里。早晨买的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她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有些开裂,但是那蓝蓝的颜色赏心悦目。她把杯子、碗和书放到窗台上,然后爬上太平梯。到了太平梯,她就等于住在树上了。楼上的、楼下的、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可以透过树叶,将一切都收入眼帘。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阵懒洋洋的暖风吹过,带来了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枕头上映出变幻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真是不错。通常情况下,院子都给一楼一个店铺主人的儿子占着,那孩子没完没了地玩一种墓地游戏。他会挖一个小坟,将活捉来的毛毛虫放进火柴盒里,埋起来,并举办一个非正式的葬礼,然后在那小土包前竖块小石头当墓碑。游戏过程中他还一直在假哭,哭得胸脯一起一伏。可是今天,这个悲伤的男孩子出门去本森赫斯特,看姨妈去了。他不在家,弗兰西开心得如同收到了生日礼物。
弗兰西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树影舞动,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
如果我是国王,我的爱人
啊,如果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庸的故事她越读越觉得有意思。有时候她担心书会在图书馆里弄丢,再也看不成,所以她曾花两分钱买了本抄写本,抄写这本书。她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实在不行就这么抄一本也行。不过,这些铅笔写出来的页码,看起来终究不像图书馆里的书,闻起来也不像,她只好作罢。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个想法是个巨大安慰。
就这样,她拿着一本书,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化境。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大约四点钟,弗兰西家对面的出租公寓开始活跃起来了。透过树叶,她看着那些没有拉窗帘的大窗户。她看到人们拿着啤酒壶出去,装着满满的带泡沫的冰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来于肉铺、食品店、面包房。女人拿着鼓鼓囊囊的当铺包裹跑回来。男人星期天的西服又赎回来了。到了星期一,又要送回当铺放上一周。光是每周的利息,就够这些当铺发财的了。这对西服也不坏,它们会被擦干净,挂起来,放入樟脑丸防虫蛀。西服星期一进去,星期六出来。蒂米大叔收取一毛钱利息。这抵押和赎买周而复始。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3)
弗兰西还看到年轻的姑娘正准备着和恋人们出门。这些公寓都没有浴室,姑娘们穿着胸衣和裙子,站在厨房洗碗池前擦洗。她们抬手洗胳膊窝的时候,手举到头顶,那胳膊形成的曲线非常优美。这些窗户里头有很多女孩用这样的方式在洗,看上去就如同一种无声的、充满期待的仪式。
弗莱波家的马车进入隔壁院子的时候,弗兰西停止了阅读。看那漂亮的马儿,和读书一样有趣。隔壁的院子铺了鹅卵石,院子的另一头还有座漂亮的马房。两扇大铁门将院子和街道隔开。在鹅卵石边上有一小片土地,肥料很足,上头长着鲜红的玫瑰,还有一排漂亮的天竺葵。马房比四邻的所有房子还要强,这院子也是威廉斯堡最漂亮的。
弗兰西听见门咔地一声关上了。首先进入眼帘的是那匹褐色阉马,它浑身闪亮,鬃毛和尾巴乌黑。马拉着一驾栗色小马车,边上用金字油漆着牙医弗莱波医生,以及他的地址。这漂亮的马车不拉货也不送货。只是每天在街上来回走,当广告用。这是个梦幻般的活动广告牌。
小伙子弗兰克每天早晨把马车拉出去,下午回来。弗兰克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脸红扑扑的如玫瑰一般,就如同儿歌里那出色的小伙子。他的日子过得很不错,很多女孩和他打情骂俏。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慢慢驾着马车,好让人看到上头的名字和地址。需要装假牙或是拔牙的时候,大家就记得按照马车上的地址,来找弗莱波医生了。
弗兰克悠闲地把外套脱了,围上皮围裙,这时候那匹名叫鲍勃的马耐心地站着,几只脚轮换踩着。弗兰克将它身上的挽具卸下来,将皮擦了擦,然后将挽具挂在马房里。随后,他用一块巨大的黄|色湿海绵给马刷洗。马很舒服的样子。它在斑驳的阳光下晒着,有时候蹄子踢地的时候,会砸出火花来。弗兰克将海绵里的水挤到那褐色的马背上,然后擦下去,这中间他还一直和马说话。
“稳住,鲍勃。这才像个好小子!退回来。好了!”
鲍勃不是弗兰西生命中唯一的一匹马。弗兰西的姨妈艾薇的丈夫威利·弗里特曼姨夫,也有一匹马。马名叫“鼓手”,它拉一辆送牛奶马车。威利和鼓手之间,并没有弗兰克和鲍勃之间那种友谊。威利和鼓手都在暗自寻思怎么去加害对方。威利姨夫动不动就咒骂鼓手一顿。要是听他说的,这马似乎夜夜无眠,就一门心思在牛奶公司马房里琢磨如何整他呢。
弗兰西喜欢玩一种游戏,想象人和自己的宠物对调过来。布鲁克林常见的宠物是白毛小狮子狗。养狮子狗的女子通常是小个子,胖胖的、白白的、脏脏的、眼睛湿湿的,很像狮子狗。妈妈的音乐老师廷莫尔小姐就很像她家厨房里挂的金丝雀一样。这位廷莫尔小姐是个老Chu女,小个子,人很聪明,说话像鸟叫一样。如果弗兰克能变成马,他看起来就该像鲍勃。弗兰西从来没有见过威利姨夫的马,但是她知道它什么样子。鼓手应该和威利一样,小个子,瘦瘦黑黑的,眼神紧张,眼白过多。它一定也会像艾薇姨妈的丈夫一样,成天哭丧个脸。她竭力不去想威利姨夫了。
在外头的街道上,十几个男孩扒在铁门上,看着这片街区唯一的马在洗澡。弗兰西看不见他们,但是听到他们在讲话。他们编造各种可怕的故事说这匹马。
“你看它是不是四平八稳的。”一个男孩说,“可这都是装的。弗兰克一不留神,这马张口就咬,把他咬死。”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4)
“是啊。”另外一个男孩说,“我昨天还看见马把一个小娃娃踩死了。”
第三个男孩想到了个点子。“我看到马拉大便,拉到一个老太太身上了,那老太太正坐在水槽卖苹果呢。”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拉得苹果上也都是。”
“他们给马戴眼罩,是不让马看到人这么小。要是马知道人这么小,准将人全都干掉了。”
“带上眼罩,会不会还觉得人小?”
“小小的,小不点。”
“哇!”
每个说话的孩子都知道自己在胡扯。但是别的孩子对马的一些说法,他们却又都相信。最后,看鲍勃一直站那里,他们也腻烦了。其中一个人捡了个石子,向马砸去。砸到鲍勃身上的时候,马的毛皮抖动了一下。孩子们瑟瑟发抖,以为马会疯掉。弗兰克抬起头,用温和的布鲁克林口音跟他们说:
“不能这么来吧。马又没害你。”
“是吗?”一个男孩愤怒地喊道。
“是的。”弗兰克回答。
“好了,滚你妈的蛋吧。”那些小一点的孩子总是抛出这么一句狠话来。
弗兰克从从马背上浇下水来,还是用那么轻柔的口气说:“你们是现在滚开呢,还是等我来把你们的ρi股踢烂?”
“就凭你一个?”
“就我一个又怎样?我倒是要来教训一下各位。”突然弗兰克蹲下去,捡了一块石头,做出要扔出去的架势。孩子们往后散开了,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气话。
“我想我们这是自由的国家吧。”
“就是,这街道又不是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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