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片刻的猛禽,隔了斗晌才森冷地道:“我跟你不一样,你有诸葛先生,我没有。
铁手道:“你也有朱月明朱刑总。”
猛禽道:“那不一样。朱月明栽培我,是要我听他的话。服从他的意思,一定要有利用
的价值,世上所有的‘老总’都是这样的。”
铁手道:“既然有利用的价值,那就是说你是有价值、有才能的人,——你是靠自己的
实力,而不是仰仗他人。”
猛禽道:“我靠他则须得受他控制。不靠他就算武功再好,也上不了场面露不得光,不
久便在江湖道上多一副骸首白骨而已。靠山的吃山,近水的喝水,不靠山不仗水的,不冤沉
海底,也得灰飞烟灭。邪不胜正的规律,早已不复存于世。”
铁手道:“不存于世,不见得不在于心。大丈夫终得仗自己打出名堂来。秦叔主也有当
搁卖马的时候。我知道世事往往正不胜邪,但正的责任就是要胜不了也斗一个邪。”
猛禽又静了静,陡然诡笑了半声,道:“我斗了。”
铁手问;”斗了?谁?”
猛禽答:“袭邪。”
铁手道:“难怪他腰间似乎受了点伤,而你后颈似乎也有点扭动不灵——那一战想必精
彩激烈,可惜我没这福分得观其神,”
猛禽冷哼道:“要不然,你也未必能一出手就借得了他的剑。”
铁手道:“朱刑总不会要你来跟袭邪打这一场吧?”
猛禽道:“刚好相反,他是叮嘱我若无必要,千万别招惹这个人。”
铁手道:“可是你还是惹上了。”
猛禽道:“我是不得己,但也早想与他一战,他的责任是保住神枪会的机密。而我的任
务却是要攻破大口的孙家的秘密。”
铁手道:“你是在行动中给他察觉了?”
猛禽道:”你一遛出门去绯红轩,我就犹豫了一下子。”
铁手道:“犹豫?”
他仿佛说想到这浑身散发出强烈的决死之气的汉子,也会有“犹豫”的时候。
猛禽道:“我犹豫:究竟要跟踪你走那一趟好,还是趁这个机会去夜探一言堂。”
猛禽道:“你却是怎么一早就知道了我并没有跟在你后头——光是凭气味,你总不敢如
此肯定吧?”
铁手道:“我在人丛中作战已看出你的颈受了伤。要是你跟在我身后,以你身手,尚且
负伤,我是没有理由会不知道的。”
猛禽道:“你当然不知道。你那时大概正在绯红轩,我却已到了九鼎厅。”
铁手道:“九鼎厅,看来,你是志在直捣黄龙了。”
猛禽道:“我是有两个目的:一,朱总探悉‘神枪会’近日正秘密地研究出一种极其可
怕的枪法,快接近成功了。一旦成功:杀伤力极巨,且连武功底子不甚高的人,只要得到了
这种‘秘法’,便几可天下无敌!”
铁手耸然动容:“有这样的沧法!?”
猛禽叹道:“更可怕的是:我们只知有其有,但连那‘秘法’到底是枪法还是一种兵器
,也不得而知!”
铁手道:“你来就是为了探个究竟,”
猛禽道:“必要时,不管它是枪是法,也夺了再说。
铁手道:“所以朱刑总派你假借救摇红姑娘之名来此。为的便是要查出这个机密?”
猛禽道:“还有另一个目的,这‘一言堂’里另有乾坤。”
铁手轻吁了一口气:“一言堂又另有秘密武器,”
猛禽道:“便是。那可能是一种药物,一种秘方,或者是一种调练人材的法子。”
铁手道:“一言堂向来为神枪会训练出精英高手,在所多有:人家,调训得好,懂得用
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见人的方法。”
猛禽截道,“这不同。”
铁手奇道:“不同?
猛禽道:“这绝对不一样。近六年来,一言堂反而有不少高手失了踪,或得了失心疯,
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一旦有高手出现,一定闹得个腥风血雨,贻祸武林,而且武功也高
得离谱,却横行虐威不多久,就一定暴毙惨死——这些年来,至少已有六七名‘一言堂’高
手,便是如此下场的。”
铁手沉吟道:“你是认为……他们有特殊训练高手的方法,可以使人武功突飞猛进,但
却难以纵控,使人发狂而死?”
猛禽道:“若真有这种秘法,不但朱总要有,连蔡相也想有。”
铁手狐疑地道,“真有这种秘法吗?”
猛禽道:“真有。别忘了,神枪会里有朱总一早派去的卧底,一言堂内也早伏有蔡相遣
来的内应——天底下事,有什么可以瞒得过他们两人的?他们才是天下最不可一世的人中龙
凤!”
铁手一笑道:“知道人家的隐私就是不可一世了?那么,最不可一世的人说是史官了:
他们纪实记事、纂古述今,那才是可监人心的大人物。何况,就算掠夺了一言堂调训精英的
秘法又有何用——连他们也还未控制得住这方法的后果,强取豪夺,到头来只怕咎由自取,
作法自毙。
猛禽道:“朱总、蔡相他们,可不管这个。能把手下效命的人功力猛然提高数倍,加上
能一种不论什么活儿,便能使出几近天下无敌的武功,谁不想要?谁不欲得?是以我便来走
一趟关东行!”
铁手忽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猛禽道:“因为你跟我取向不同,告诉你无伤大雅。”
铁手峻然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帮你?说不定。我反过头来要抢了你正要抢的东
西呢?”
猛禽沉静了半晌,终于道:“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但而今要告诉你,我也情非得己,
更迫不得已。”
铁手望定了他:“谁能让‘午夜杀人不留头’的猛禽刑捕迫不得已?”
“今晚我跟袭邪交手之后,便知道独身在此,只怕难以成事;”猛禽喉里发出一种类近
野兽遇敌般的浓浊的胡吼:
“我要跟你合作。”他暗哑的道:“我要与你联手。”
“我们合则两得其利,”他迫切地道,“兮则两受其害!”
“形势非常明显,不必置疑,”他说,且带着强烈的死味和死志,”你只有跟我站在同
一阵线,才能成事!”
八、不可不可一世
铁手道:“我来是来办摇红姑娘被掳这件事的,现在还要找出杀小红的凶手来。”
猛禽道:“我知道。那并不相违背。”
铁手道:“我只要救人追凶,并没意思要为蔡京。朱总私人跑腿。”
“何况,”他顿了顿又道,“要是‘神枪会’乃以光明正大的手法研创枪法,兵器,而
‘一言堂’若又以你情我愿的方式栽培子弟精英,那就跟我无涉了,我无意要干扰他们的运
作。”
猛禽道:“你是名震天下的名捕,且看目下的神枪会格局:它像是没有并吞天下、冠绝
武林的野心吗?你也见过孙疆的为人,他会像是用光明磊落手法任事的人吗?”
他忽然压低了声音。
压低了他的眉。
也压低了他的肩。
一下子,仿佛整个夜色都为之压低了下来,向铁手。
沉,而重。
黑,而浓烈。
“如果取得这秘法和秘技在动力便能够突飞猛进,以你我之武功基础,实不近乎天下无
敌?”猛禽嘎声道,“我们夺得这些瑰宝,不一定要献给蔡宰相和朱刑总,我们大可自得其
利啊——利用他们的情报,壮大我们自己的实力,雄霸天下,何乐而不为之哉?你我何不合
作呢!我们联手,岂止不可一世,还可无敌于天下!”
铁手听了,也就明白了。
他终于明白猛禽的意思了。
——人待他也打开天窗说亮话:之以诚。他也待之以减。
“我从没意思,也无兴趣要雄霸天下;”他浓厚的微笑道,“我听到天下无敌四个字就
怕,我只愿活得开开心心,快快活活,并为老百姓们办些好事,为同众作些奉献,做人止于
一世,本就不可以不可一世,其实又何必不可一世!——来生当猪当狗,做鸡做鸭,尚未得
悉呢!你是宰相,不一样是人,也有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一个平民百姓,也都是人,同样
,有父母兄弟、悲欢离合。你有觊觎‘神枪会’的秘密武器和‘一言堂’的训练高手秘法的
野心我可没有这个雄心。”
猛禽似乎没料到铁手会这样回答他。
在他而言,就像一个小孩找到一块糖果一样,他肯分给另一个小孩食,已是他莫大的慷
慨和对方至高的光荣。
然而铁手竟是拒绝了他!——而且态度还像一只仁慈的魔鬼,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夜味
和死气在这人的正大光明下不可迫近、而且还无法逼视。
猛禽像负隅顽抗似的低声咆哮道:“可是……我拿你当朋友,我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你了!”
铁手的目光却柔和友善,“是的,你告诉了我,所以,只要你不杀人,不伤人,我决不
会去阻挠你的行动。”
猛禽听后,他紧握的拳头才松了开来,本来紧起的发尾才又落了下去。
他咄咄地道,“在武林中,你不当第一,便连第二、第三也当不成了,人们只看最好的
,不然就宁取贱货,谁要次货!?”
铁手笑道:“我是人,不是货,我最怕第一,当了第一,就不轻松自在了。要是不当第
一就连第二,三,四也当不成,那就当第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好了——有什么打紧?我又不
是货,我是人。忧算找只排行第一亿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但我只有一个我,别无分号,无
法雷同,岂不是一样的唯我独尊、独步天下?”
猛禽哼哼道:“你没听说过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
要是老存不争不斗、退让想法,你们四大名捕迟早一定过时,早晚要给淘汰!”
铁手温和的道:“要是淘汰了,就是我们已无存在的必要了,那就天下太平了,——那
是好事哩!追命三师弟老喜欢吟诵这四句诗:愿为长安轻薄儿,生当开元天宝时,斗鸡走狗
过一生,天地兴亡两不知。这回可让他如愿以偿了。其实人生在世,又有几件是由得了自己
的?我们连出生。死亡都由不了己,还要论其它的事!至于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早已成了
男人做错事的藉口而已——再怎么说,闯江湖的人总比在家的人由已多了!”
猛禽仍不死心,“可是你是捕快。你眼看神枪会有了这种绝招、武器和秘法,就会横扫
江湖、独霸天下,都不Сhā手,你这是助约为虐、姑息养奸!”
这次铁手也神色肃然。
他很认真的回答猛禽这番话:“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子弟调训成为绝世高手,任何人
都可以去练无敌于天下的绝招,那是他们的自由,我是刑捕,也无权干涉。但他们老是用这
些高手或绝招去为非作歹,我就一定不会坐视不理,坦白说,我来此地,也要追查一位过去
好友下落不明的原因。假如给我查明‘神枪会’确是胡作非为,我就会查办到底;如果他门
训练出来的高手在外边杀人越货,或者调训的方法过于草菅人命,我也一定严办。——但如
果没有真凭实据,我是不会干预他们的家事,更不会有这个野心去把他们辛苦研创的绝学秘
藉占为己有。”
猛禽登时表示失望:“四大名捕;原来是不管事的。”
铁手哈哈大笑道:“我们只管天下不平事,但就是不管别人的私事。没有犯法的人;不
违反道义的事,都不关我们的事。只要人们需要捕役来主持公道,道义的时候,我们吃公门
饭的都能挺身而出,及时赶到就好,要是在他们没有作任何违法行为之时,我们决不干扰他
们,那么,我们六扇门的人,就不会到处受人毁骂、列为老百姓心目中可厌人物了。我们不
但要学会如何管事,不得约束自己:什么时候该不管事。”
然后他淡淡地道:“你一直不曾告诉我真正的目的,今晚却一一相告,我很感谢,却不
知是不是在阁下与袭邪一战之后原订计划因而有了变化?”
猛禽冷哼一声:“你真是聪明人。”
铁手微笑道:“我是鲁钝出了名的。”
猛禽嘿声道:“一个聪明人是决不会说自己聪明的.甚至也尽量不会让人知道他是聪明
人。”
铁手苦笑道:“但我真的很钝,所以对什么事都只好下死功夫,包括思考问题,因资质
差,所以比别人多思索几次。”
猛禽冷笑道:“但你却一语中的,我的确是在跟袭邪一战之后,才改变了原先计策。”
铁手也不讶导:“你原先的计划当然没我参与的份。”
猛禽道:“这是我辛苦得来的消息,而且跟随朱总这许久了,才有这么一点好处,代怎
会舍得拱手就让了给你!”
铁手微喟道:“可是我总觉得朱刑总待你不薄。”
猛禽忿忿地道,“可惜世上所有的老总都是这样。我刚才不就已说过了吗?他是老总我
不是,我只好听他的话。他刻意栽培我、是因为他早已看出来了,我这种人,只适合执行他
的命令,但永远取代不了他的位子,所以他才放心让我做事.不怕我夺权篡位。所谓‘老总
’,总是希望黑锅由你背,汗人由他当。他给你一点权力和自由,但也只有在不影响到他和
受他控制的情况下,才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施舍和赐予,而且你还得要感恩图报。一旦让他看
出你忘恩负义,他连渣也不会给你捞。要是让他觑出你野心比他还大,他就会让你知道:他
有本事让你起来,他就有本领让你倒下去。”
铁手只有叹息。
在心。
猛禽的双眼乍现绿色厉芒:“所以,我要奋斗,我要攫紧自己的机遇,我要有自己的成
就。”
铁手忍不住道:“你已经有了。‘午夜魔捕’,天下皆闻。”
猛禽哼嘿了一声:“那只不过是一个魔。要当捕,就该当神捕。要行侠,就该做侠神。
要成魔,至少也该是一代魔王。”
铁手不禁叹息。
这次叹息出了口:
“所以你要夺得‘神枪会’的秘密?”
“是。”
“可是你跟袭邪一战之后,又发现事情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
“至少难凭我一人之力成事。”
“所以你要我与你联手?”
“事实上,你不与我联手,他们也一定会对付你——小红的死于非命,只怕八成是为了
陷害你。”
铁手黯然:“就算我没杀害小红……小红还是为我而死的。”
“所以你既来这里,已经陷了下去了,你已抽身不起。”
“因此我非与你合作不可?”
“正是。”
“那我先得要上泰山救摇红。”
“我也要上泰山抓铁锈——我们风雨同路,”
“‘山枭’铁锈跟你最感兴趣的事有关联么?”
“他是个关键。”
“哦?”
“所以我要先看小红留给你的那本册子——你刨出那本簿子的时候,我还是来得及瞥见
了。”
“——你来得还是比‘一言堂’的出现得早?”
“但我已甘冒大不韪,替你作了澄清,你欠了我一个情。”
九、小鸟高飞
铁手笑了:“我欠你情?”
猛禽咄咄地道:“要不是我,你纵一时一能抵得住孙忠三、孙疆、孙屠狗,孙家变……
难道你还能一个人敌得住山神、山君、山卡、纸扎人魔还有袭邪这些好手的联手不成!”
铁手点头道:“不错,我欠你情。”
猛禽刚出自牙:“你当然欠我情。”
铁手和气的道:“我确是欠了你情。可是,要是当时我也当众指出:你并没有跟在我后
边,同时也不知去了哪儿……你说他们会不会怀疑你?会不会把攻击的目标,改到你那儿去
呢?”
他的语调虽平和,但语锋显然淬厉。
猛禽又是一怔。
他现在才明白,江湖传言里,铁手是最和气的。
——但和气不代表没有胆气。
他也听说过铁手是著名捕快中最老实的一个:
——可是老实并不等于愚笨。
铁手可不笨。
他还是精明得很。
只要他不愿意,谁也别想骗他,谁也不用想占他便宜。谁也休想在他眼前玩小把式。
铁手随而笑道:“不过,说实在的,没有你即时解围,现在我岂可在这夜未央天色未明
之际说这些风凉话,明儿上泰山?嘿,只怕要芳明年这时分阁下给我拜山来着呢!”
他总是温厚。
——既然把话说明了,便点到为止,总予人后路。
猛禽也笑了。
他的白牙在如漆如胶的夜色里依然醒目。
这时,夜已缓和下来了,仿佛连黑暗也没那么饮烈了。
——是什么使夜色不冷?不黑?甚至连他身上的死味也不那么强烈?
友谊是什么?
——友谊许或就是一条能在你血脉中遨游穿梭,使你开心、快活、不孤独的游鱼。
这回是猛禽自诋道:“本来也不一定就是来年我拜祭你——今与袭邪一战,我也差些几
不能活出一言堂了。”
铁手忍不住问:“我看他剑锷上沾有一点血……他很厉害吧。”
“我倒并没有受他剑伤;”猛禽喃喃自语,仿佛犹有余悸:“我是想找出一言堂训练精
兵的秘密,于是先摸入‘九鼎厅’,没探出个所以然来,正想潜入‘六顶楼’,直接去探一
探孙疆的底,但就遇上了袭邪。”
铁手问:“那时有点灯?”
猛禽答:“没有。”
铁手又问,“可有月色照明?”
猛禽冷笑道:“月光照不进厅内,那儿本连蚊都飞不进。”
铁手再问:“那你怎么确定那是袭邪?”猛禽肯定地道:“那绝对是袭邪无疑。”
铁手遂又问道:“你怎么知道?”
猛禽这次答:“就凭味道。”
“味道?”
“邪味儿。”
猛禽十分自信他说:“袭邪身上就有一股邪味——跟我所在之处有一股死气是很相近但
不相同的。”
铁手笑了。
看来,这年青人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毕竟,这年头,一个有本领且一向自大自负的年轻人还能够保有自知之明,是件难
能可贵的好事。
所以他不再追究,只问:“他一见你就动了手?”
“没有。”
“没有?”
“我惊觉有人在的时候,他已在我前面不到三尺之遥。”
这一句。连铁手也吃了一惊:
“你的眼睛不是可以在夜间辨物如白昼的吗?”
“我是有这个能耐,”猛禽目中闪着绿光,苦恼的说,“但我却看不透他。他仿佛有一
种能耐,能近木则成木,近火则如火,近水则溶水,近金则成金,近士则人士……我差一点
儿没撞到他身上去。”
铁手即道,“是因为你及时闻出了他的邪味儿?”
猛禽懊恼地道:“是。”
“那么说,他也不一定能发现你了;”铁手随即安慰他道、“他可没你的夜视能力,不
然,他早就出手了。”
“我想,他是在我发现他的同时警觉到我存在的;”猛禽倔强也懊恼的说,“他大概也
同时嗅到我的味道/
在暗夜里,九鼎厅中,两大精于夜战、擅于暗斗、各有其味的高手,杀手相遇,连一向
不好斗的铁手也觉得那是不可错失之一役。
那的确是动魄惊心之一战。
在山东。
神枪会。
一言堂。
九鼎厅。
黑夜。
门前。
一个黑豹一样的午夜猛禽,遇上了一个魅影一般的黑魈怪兽,他们互相辨别出对方的气
味。
他们静了下来。
不动。
不言。
(袭邪没有问猛禽:“你为什么偷入这重地!?”)
(猛禽也没向袭邪发出任何警告:“你再不让开,我杀了你!”)
他们都没有说话。
甚至都没有问对方:想干啥!?
他们就像黑夜、洪荒里、亘古上的两只猛兽,却在岩道上遇上了。
——而没有退路。
只有决斗。
交手。
——从生死中定胜负!
他们其中一个,必定要倒下去,另一个才能踏着他(它〕的尸身,舔血往前直行而去。
一个是为闯关。
一个是要保关。
于是,只有,对决。
猛禽已悄悄地套上了他的爪子。
利爪。
他的武器便是套嵌在他十指上备足有三寸长锋锐至极的利爪:
他套上这些爪子之后,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像——
很像一只猛烈的禽兽。
他是名不虚传。
——果然是猛禽!
他虽先行套上攻击敌人的武器,他的“青山依旧爪”。
可是先行出击的却不是他。
而是袭邪。
袭邪出袭。
他拔剑。
袭邪一动,猛禽就知道了。
可是仍来不及。
袭邪才手按至剑愕,猛禽正要施出“青山依旧爪”的“青字诀”让他不及抽剑,但突觉
剑气已至!
——仿佛那是枪风,多于剑气!
这一“剑”从斜里出袭,绝对有点邪门!
何况袭邪剑未出鞘,剑气何来?
(但猛禽已不及细想。)
他接不下那一剑。
他只有退。
一退出门。
退得极快。
他退得炔,袭邪也追击得速。
他追得快得连剑也来不及拔。
剑未拔,剑气已拔。
猛禽己疾退到院子里。
他已避过了一“剑”:
剑气、枪锋!
他骤止退势。
他一停,形同袭邪向他疾撞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
那时,乌云正遮月,天地间、院落里,犹黑幽幽一片。
谁也看不清楚谁。
谁都可以嗅到对方。
猛禽猛然站住。
他在等袭邪撞上来。
——只要他一撞上来,他就有二十八种方法可以撕裂了他。
可是他在疾退中兀然急止、但袭邪也在追击中蓦然陡儿。
一前一后。
面对。
面对面。
对决。
距离仍三尺。
袭邪仍手按剑锷。
剑末出鞘。
猛禽十指在黑暗中绽放迫人的惨绿。
死亡的碧。
杀气迫人。
院子里,原有鸟族栖息,而今,可能因杀气忽然弥漫以致满院子的乌,都欲振翅高飞。
可是却飞不起。
因为杀气委实太大了。
——杀气大,压力也大。
尽管两人都只立着,还未动手。
但小鸟都飞不起。
飞起的也落了下来。
空气绷得太紧。
空气凝聚:
杀气;
寒霜。
黑夜里凌发着邪气与死味。
十、受惊小鸟冲天飞
第一次交手,是在九鼎厅中。
猛禽避过了一击。
惊魂未定。
第二次对峙,是在院子里。
——那是一个给堂里子弟称力“鹿死谁守苑”的地方。
猛禽犹有余悸。
但更有余勇。
他是感到振奋。
——他好久没遇上那么强大的对手了!
何况,敌手愈是可怕,他愈是奋亢。
所以他要反击。
他正要张牙舞爪作出力搏之际,对方己拔剑。
剑身是黑色的。
剑似已与黑夜融为一体。
但剑只拔了一半,还未抽出来,猛禽已作了猛烈的攻市。
极其猛烈的揉击。
他一定要击倒这眼前大敌。
——他不能再让对方占上风。
因为对方的剑法太倏忽莫测了:再这样下去,他只有挨打的分。
他一定要趁自己还有遇强愈强的悍勇之际,先行反扑,至少先挫一挫对方锐气再说。
——对方锐气不挫,他自己可要饱受挫折了。
这口气,是兵家必争之势气,绝对输不得、失不得的。
——迁袭邪拔出了剑,情势可就更凶险了!
所以他一气呵成的使出了“青山疑”九爪大法!
这一招一旦施展,形势会如何?
不知道。
原因有二:
一,他已经有三年半之久,没用过这一招对敌,而在三年半之前,他用这一招,不但杀
过连朱月明都认为他绝对杀不了的敌人,就连他自己也以为必败无疑的一役,也一样臻了功
,粉碎了敌人的斗志,并毁了敌手的颈首!而这三年半来,他仍对这招勤练不懈,精益求精
,这招威力更加大进,但进到什么境界,连他自己也未得悉。
二、他还没使出这一招——
因为“剑风”已至!
问题是。
“剑风”怎会说来就来!?
——剑不是仍泰半在鞘里吗?
可是,“剑风”,确实是要来就来了!
黑漆里,一剑已然刺到!
剑风如枪?
好个刘猛禽,翻身鹊起,躲过一剑。
“刷”地一声,他身后有一道急影掠起,冲天而去。
——那是一只受惊小鸟,终于突破了在黑夜苍弯里交织密布的无形压力,冲天而起。
鸟在半空。
猛禽人也在半空。
他已躲过第二剑。
然而他还未反攻——
——他不是不反击,而是反击不及!袭邪的奇袭,实在是太邪了!
就在他人在半空的时候,袭邪己然拔剑!
其正的拔出了剑!
剑黑如夜。
比夜更黑。
更厉。
更今人畏怖。
——而他就在这令人畏惊惊怖的煞气中,逼出了他杀气腾腾的第一剑。
剑攻猛禽!
猛禽人将落未落。
他力已将尽。
前力已消。
余力未至。
——形势十分凶险!
世上有些事物,十分珍贵,非要付出异常的痛楚,不可获得。
有一种蛇,叫“钻喉锋”,你得要用动物(例如鸡、兔、羊)给他咬着了,再用力扳转
给它尖牙咬着的地方,才会逼出它真正的毒力来。那时,你就可以把蛇咬过的那块肉活生生
的切下来,加药草焦熬成计,按时服食少量,听说就可根冶哮喘。
可是那给它咬着的动物可惨了。
而“钻喉锋”的尖齿也决不能保。
蚌也一佯。因为有沙子钻人壳内、使它痛苦,才分泌出粘液,把沙子紧紧裹着融化,日
久成珍珠。
珍珠是可卖的,但却是用它的血与汗才能获得的。
而采珠的人一旦撕开了它的壳取了珍珠,它也就活不了了。
蛤蟆也一佯。听说东北这一带有一种蛤蟆,你把它手足一齐剁去,他才会因极痛苦而分
泌出一种油膏,而这种油膏用以涂在肌肤,脸上,对皮肤嫩滑很有帮助,许多善良的少女都
爱搽这个。
可是没有手足的蛤蟆,却是在极苦痛时才分泌出这种润肤油膏的。
如果它不会分泌这种膏汁,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同类给人剁成肉泥苦惨等死。
听说有些人也一样。
他们在危难时才能发挥潜能。
——甚至他们不知自己原来有那么大的力量,那么强的能力!
猛禽不是。
他自己都是知道的。
他的绝招除了“青山依旧爪”之外,还有一种名震江湖的奇技:
——“几度夕阳鞭”!
他手上无鞭。
头却有。
他是以发作鞭!
好一条鞭!
十一、力向前冲小鸟高飞
剑已刺出!
这一剑发出,黑天暗地里,决没有回寰闪躲余地。
剑邪。
——招更邪。
袭邪是斜着身斜拔剑,拔了邪剑也斜里发招。
这一招递出,剑未至,邪意大盛侵袭人。
但却给猛禽一鞭卷住。
剑给一把黑发死死箍住。
——剑本来就是黑色,在黑反里只闻邪气看不见,但给猛禽那一把比用破了的扫帚还乱
的发鞭卷往,一时间,便似凝结在黑夜的空气间。
就在这时,忽听噗噗连声,那只自猛禽身后飞起的小鸟,大概在枝头梢稍一停之后,啾
啾一声,再力向前冲。
往上冲。
高处冲。
它飞向天空。
黑暗的苍穹,也在此时,忽然变了颜色:
云忽散。
月华洒——
花树弄清影。
满树飞鸟齐振翅喧飞。
就在这一刹间,袭邪竟收了剑。
猛禽也收了鞭。
鞭又回到了他的脑谷,成了一大把发尾。
月照大地。
两人依然在“鹿死谁守苑”对峙。
但喧嚣叫骂声已然响起,火炬亮如白昼,人声就自绯红轩那一角传来:
这时际,正是铁手找到了“飘红小记”,发现了小红尸体,却给“一言堂”弟子包围情
骂为凶手的关头。
铁手正听得兴味盎然。
这时候月己偏四,他们正在一监院中,猛禽则沉侵在怿动的回忆里。
听到这里,铁手不禁问:“——之后呢?”
猛禽寥落的道:“他己收了剑,我己收了鞭,然后,我就走向你出事的地方,他既没有
再出手、也不再阻拦。”
铁手沉吟道:“或许,他只负责把守‘九鼎厅’、‘六顶楼’等重地。你既不硬闯,他
便没有必要跟你动手了。”
猛禽喃喃地道:“像他那样的敌手,如没有必要,我也下想再缠战下去——我来是为了
达成任务,取我要取之物。而不是跟这种不当之人拼个玉石俱焚在不当之时、不当之地的。”
铁手微笑道:“也许,他也发现拼不过你,这才鸣金收兵,点到为止,退回去了。”
猛禽甩了甩发尾,肯定的道:“不是的。”
铁手试探地道:”至少,你们也打了个平手,谁也没占着了对方的便宜,可不是吗?”
猛禽仍固执地道:“不是的。我以发卷往他的剑,我的颈筋已为他剑锋邪气所伤。”
铁手安慰他道:“但袭邪的右腕也转动不灵——要不然。正如你所言,他未必会计我借
得了剑去……不过,你真的没有为他剑锋所伤吗?”
猛禽几近顽固他说:“不是的。动手时,在我身后的小鸟,至少有一只能冲天飞起,但
他所处的地方,连一只乌也突破不了他的杀气无形网——这样说,我仍是输了一筹。我的颈
筋确是为他剑气所侵,但他的剑仍挣不脱我的‘发鞭’!”
铁手听了,不禁由衷起了敬意,“你大可不必告诉我这个。我不在现场,根本不会知道
谁赢谁输。”
猛禽以乎有点消沉地道:“我告诉你,是因为要你知道:‘一台堂’里诡秘莫测,‘神
枪会’中更卧虎藏龙、一个袭邪已不易应付,所以我务必要与你联手——而你上必须要跟我
联手。”
铁手笑道:”我们现在已不是联结在一起了吗?我们仍是一齐来办案的呀!”
猛禽也微微的笑开了:“如果你真有诚意,那就先得还我一个情再说。”
铁手迄此已听他提了两次“欠情”的事,他知道对方是认真的。
所以他也认真的问:“好,你说,我怎么还你一个情。”
猛禽直言不讳:“我要看你怀中的那部册子,若不是我故意第一个让你转移视线,在
‘绯红轩’里失神落魄的去看摇红姑娘的肖像,吸引住大家,你岂能顺利的将小红示意要塞
给你的字条拿到手?相信那纸儿自就是她通知你在紫微树下见面的讯息。”
铁手本侍要问:既然你来的时候“一言堂”的高手已对我展开包围指诬,你又怎来得及
看见我藏起了“飘红小记”?
不过,他回心一想,却没即时问出口,只说:“为什么你一定要看?这册子很重要吗?”
“我认为这若是小红姑娘拼死要告诉你的秘密,而且也是摇红小姐出走前记录下来的秘
本,它一定就是这案子的关键;”猛禽一清二楚三分明的说,“何况,她是跟‘一言堂’里
昔日孙疆手上第一战将铁锈一道逃亡的,这里边必有隐情——我已毫不隐瞒的告诉你这许多
重大情节,我只希望你还我这个情……”
他望定铁手,一字一句的说。
“让我看这册子的内容。”
然后他还补充了一句:
“我要知道内情。”
铁手想了想,终于随手推开了“一监院”的房门,道:“进去看吧。”
这时,冷月棱落,乌云尽去。
明天将会是个好天气。
猛禽随着铁手走人“一监院”的厢房里,他们就要一道儿看摇红弃之而遁。小红因之而
殁的“飘红小记”。
铁手在未翻开靡页之前,已隐隐感觉得到。
这可能是一部记录最“至真至诚至痛至苦的爱”的册子。
他也曾一度怀疑:自己该不该看?
他也有迷茫:
那仍在泰山上遇难的女子,而今还好吗?她在干什么?她在想什么?
房里又点亮了灯。
然而外边天色已微明。
东方己渐显露一点红晕。
带点妖气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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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红 后记喜笑悲歌气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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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二十以前,意兴风发。在马来西亚,中学还未毕业,就凭一己之力,办诗社,在新马成立十大分社,发扬马华文文学,文武兼修,还做了一干对文学艺术狂热不止的兄弟姊妹们的“大哥”,一次送我到台湾大学进修的饯行之夜里,来自各州各镇的男子为我醉倒的有二十一个,女子为我哭倒的有十五个,还没倒下的不是向我聒聒不止的就是听我的谆谆善诱,他们用手掌碎冰块,斫酒瓶,破砖头。还人还要说自尽,就是为了不舍得我走。
话说二十以后,负笈台湾,很快的在四、五年间,又办诗社,又搞杂志,成立武术集团,开出版社,台湾东南西北跑遍,去演讲、去旅行,只怕比现在那些口口声声“我爱台湾”的人更熟悉台湾。每间大学都有我的社员,大家聚合在一起,谈理想,写文章,练武功,推广书,竟然成为当时台湾仍未“开禁”前一个罕见的、组织力强而向心力大的纯民间发起但非政治、武侠与文艺组合的社团。我正是这数百人社团中的“大哥大”。我是,也确是,一点也不必脸红。
是的,活该,遭人所妒,为官所禁:关起来,打压了。
一切都没了,好不容易挣到的钱,在幽禁下,给瓜分了,好不容易才交到的好兄弟、好朋友,露出本来面目,划清界限,好不容易才建立的名声与信心,在台湾莫名其妙的不见天日的政治牢狱和惶惶栖栖的天涯流亡中,已所剩无几。
不过,人仍活着。活着就好。先止痛,后疗伤,再站起来,雪地伤狐,荒地的狼,习惯边打边逃边回气,但不投降,不气馁。信念一如理想,虽云年岁愈大、岁月愈长,愈是卖少见少,而且“缩水”,但却老而弥坚,小而爆炸力强。“压力愈大,反弹愈高”,新生活报就曾用这大标题跨横越版的作为访问我的写照。
话说三十以前,一次浪迹天涯,无家可归,也无处可依之时,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怒犯天条的“魔”,为天庭所逐,看尽天威莫测,人情冷漠。这时际,我乍见崖边一朵盛开的花,花那么艳,那么美,那么不可一世,那么灿烂奇情,我看着她,试图触摸她,亲近她,以一种赤子之心,忽然因为一种强大而无由,强烈而无边的感动,吞噬了我,使我流了泪,不能自已。
于是,“魔鬼为花而哭”的这个场面,一直感动着我。
我想把它写下来。
直至四十以后,有一天,台湾“联合报”王婷芬向我约稿,以最大的忍耐和放纵来等待和催促我的创作空间与成品,于是我写下了“妖红”。
话说这时候的我,又已相交满天下,足足玩了十年,正值重出江湖,剑试神州,快活似神仙。
平生不肯受人怜,喜笑悲歌气傲然。
话说这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之前的一天……我在香港。
稿于纪念一九九六年中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与梁何等弟妹一口气痛快狂赌卅九次各地赌城游四千余次赌桌决战十九个月的游击式大赌七个月的痛快狂赌曾每日力战廿一小时纪录以三万元每两分钟一铺之密度曾狂输八十余万至一连八趟连赢而归倒胜六万就从此收手见好就收证实能赢有力量反败为胜过足了瘾就金盆洗手与赌绝缘,不亦快哉!
校于纪念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归日前:以少于一周写完“四大名捕捕老鼠”,宝刀未老,力犹从心也,一快。
.。
惨绿 第一章绝笔之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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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热闹
她的梦是热闹的。
她梦见她种的花,她培植的草,她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
千在荡,她闻到他的气息。抬头还可以看见那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
的眼,她梦见三伯、六叔,四婶、还有青霞表叔、青虎表哥对她的种种关爱、温情,溢于言
表……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而且闻到甜糕、年糕和步步糕的腻味,她嗅到腊肉和腊梅
混和的过年味道,她感觉到厨房灶上的锅烧开了。
大家正要用哄的用唤的用各种呵护的方式让她出来吃团年饭……她好像还睡在柔软如天
鹅绒羽的床褥上,为过分丰富的温馨而盈着泪,然而壁炉里的薪人就快要熄灭了,只剩下一
点儿余烬,一丁点儿微红——
红?不知小红现在怎样了?
在睡梦中的摇红,忽然为这个想法而惊醒过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常常都是这样一惊而醒,每次惊醒的理由都不同,甚至很多时候惊醒
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惊、而、醒。
醒了更惊。
帐前那一雄薪火,的确已快燃尽了,只剩一些微的余光,经强烈的山风一刮,呼勒勒地
,又全红了一阵,尽管是儿支已快烧成炭精的木条,也绽发出像铁条给淬而打磨时的厉红来!
这是山上,快接近黎明了吧,特别黑暗。
很冷。
风声很凄厉。
摇红只觉一阵发寒,一阵凄凉。
她不禁把衣衽拉高了一些,才发觉双手仍给布条紧绑着,很不方便。
这儿没有柔软的床褥。
这儿没有花香没有鸟语。
这儿没有她熟悉的人和事。
她已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她甚至已两天没有进食过了。
这几没有那一对飞扬的眉毛,多情的眼。
他是不在的。
唯一残存的,也许只是,她在梦中因感动而遗留在颊边的泪痕。
那是梦。
梦热闹。
现在醒了
醒后凄然。
这是座古老而寂寞的山上。
这是一个荒山之夜,除了冷和风声,就只有恐惧和流亡。
这些天来,在山上逃亡,给她唯一的记忆,除了是千辛万苦,还是万苦干辛,以致就是
九死一生。一生九死,其余,就是荒凉、凄凉以及哀凉。
唯一美的,那就是日出日落,这儿的旭阳和夕阳,都同样滚圆、滚红、滚得发亮。
甚至比这狂风中的余烬更金更亮。
她看残焰,就难免也看见睡在残薪旁的那个“人”。
不,那不能算是个人。
那是头洪荒残存下来的兽。
不,不;这也不能算是头兽。
因为他完全是人的形体,但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他没有一块肌肉不溃腐着,没有一
个器官不走样。就算是一条巨晰亦比他体面,一只蟾蜍也比他完整,他全身脓疮,肌骨断裂
,瘫在那儿.发出狮子与狼交尾时的鼾声,通体像给豺狼咬破了的胆汁铺满。他尽管是睡着
的,但齿缝仍发出啃啮骨路的磨嘶声,一只右眼仍睁大着,却几乎完全翻白,只剩下一点暗
红,像里面居然有一小块红宝石,很妖的红着。
摇红看看“它”.她就是跟“这东西”上了山,渡过了这些天。
天。
她忽然悄然欲泣。
很无助。
欲崩溃。
而且完全无依。
绝望的无依。
二、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亘。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出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
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二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
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问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
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
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
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
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
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
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
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
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茓,金钗索命、银针度
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
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
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办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
的总堂主“三刀六洞,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
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摆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
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
,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
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天折了。为此,孙疆夫
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
和睦思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
,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
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软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
陌生,耳熟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以弃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
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
,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
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
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地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
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
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
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
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
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
,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
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活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
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
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
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
吹签,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些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
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
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
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
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
,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
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
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
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
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
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
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三、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
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
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呜!?)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
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
,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
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恃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
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
,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
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大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
”: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
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
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
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
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
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
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
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
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
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
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
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
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四、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
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
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
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
铁手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
飞扬而不跋扈。
铁手了解他那种人。
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
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入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
此人而登泰山。
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
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
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
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
,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
——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
没有底止的深渊?
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
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在恋爱。
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
因为她还在那几,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
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
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
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
破晓时分。
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
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
但他仍来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
他们还在读。
读她。
这个黎明特别冷。
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
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
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
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
——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
山上有没有下雪?
——她可支撑得下去?
“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
首先是流言。
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
持浙江一带“老母洞”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
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
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
。”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
洞”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己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
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
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
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
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
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
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
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
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
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
人们对天子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
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
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
,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
可是小娘不行。
她毕竟是个女子。
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
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
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
,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
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
他走。
离开了东北。
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
公孙小娘则口到了“一言堂”。
——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
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
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
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
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
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
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
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
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
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
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
她回到了她的“家”。
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
大红的花。
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
踯踢,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
花无千日红。
“晓红篇”迄此的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
旭日东升。
天色大明。
阿尔泰山的硕大巨影,已透过日照;映人正整衣待发的铁手与猛禽之眼窗里。
上山的路,崎岖峻峭,但已成为他们激扬心志中的眼街。
他们眼界本就很高。
就只看手段若何?
运气如何!
..。
惨绿 第二章多劫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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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
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
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
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
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
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
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
,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
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
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
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
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
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
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
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
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
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
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
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
,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
。……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
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
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
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
、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
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
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
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
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
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二、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
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
,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
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
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
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
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
忍不住向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
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
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
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
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
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
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三、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
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
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
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
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
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
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
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
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
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
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
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
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变得十分好狡。
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
山君”孙疆。
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
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
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
——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
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
兴问罪之意。
两人冲突愈烈。
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
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
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
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
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
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
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
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
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
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
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
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
感觉:
一是熟悉。
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
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
二是悚然。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
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
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湾”那儿,传来凄厉且
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
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
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
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己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
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
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就变得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
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绊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
,便表明心迹。
“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
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
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
“为什么?”
“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
至不让我接近你。”
“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
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
摇红这才明白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
花影绰绰。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
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
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
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
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
,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
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
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
,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
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
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
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
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
四、悲伤的情人和伤悲的人情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
,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
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
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
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
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
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
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
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
“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
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
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
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
,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
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
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
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
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
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
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
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
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
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
,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
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yu,谁手上有这批悍将,
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
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
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
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
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
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
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
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
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
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
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
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
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
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
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
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
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
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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