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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四大名捕破神枪 > 7,不可一世

7,不可一世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

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

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

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

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

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

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五、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

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

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

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

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

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

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

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

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

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

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

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

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

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

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

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

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

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

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

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

“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

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

,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

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

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

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

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

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

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

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

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

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

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

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

,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

,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

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

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

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

,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

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

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

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

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

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

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

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

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

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Сhā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

,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六、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

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

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

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

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

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

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

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

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

厉:他的剑能一剑Сhā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

,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

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

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

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

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

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

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

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

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

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

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

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Сhā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

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

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

,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

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

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

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

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

。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

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

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

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

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

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

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

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

,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

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

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

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

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

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

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

,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

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

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

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

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

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

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

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

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

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

,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

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

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

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

,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

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

,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

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

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

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

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

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

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

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

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

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

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

。”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

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

‘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

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

,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

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

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

、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

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

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

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

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七、既在乎天长地久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

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

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

。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

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

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

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

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

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

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

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

,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

。”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

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

,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

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

,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

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

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

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

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

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

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

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

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

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

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

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

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

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

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

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

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

,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

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

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

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

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

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

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

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

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

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八、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

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

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

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

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

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

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

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

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

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

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

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

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

’。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

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

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

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

、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

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

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

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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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绿 第三章孤单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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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

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殓,诡诱怨敌必信受,大

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

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

摇红、山果仍在山上受袭。

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

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逞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

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

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

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

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

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

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

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

另一杆是“甩****”。

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

——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

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

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

她闭上了眼睛。

她已认命。

她再也不挣扎。

——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

人活但如死。

——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

只是仇还未报。

冤犹未雪。

雪怨。

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

反击。

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

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

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

不过,她还是想呕

欲吐。

“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

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

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

“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

。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

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

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

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

——连畜牲都不如的“虫”。

但铁锈不是虫。

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

不过他在等。

等枪到。

——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

枪”。

因为他出手最炔。

何况,他一直都是摇红的倾慕者,而今,他知已无望。

——既已绝望,像他这种人,就会亲手粉碎他曾有过的希望。

也许这才能教这种人甘心。

所以他下手也最毒。

他一枪刺人铁锈的心窝,准备穿膛而出,将这两个“­奸­夫­淫­­妇­”一枪贯杀而死。

枪刺着敌人的同时,七虎都知道:要得手了。

他们自然狂喜。

——喜不自胜的原因是:铁锈不好杀。能杀掉这两人绝对是一个大功。

他们都喜欢立功。

尤其是大功。

惟有立大功才能扬名,成功。

他们几经艰辛、跋涉、上山、埋伏、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成功,这一刹的伏杀!

他们惊喜,自然心跳也快了些。

他们眼见成功得手,当然不再收手,全力发功,全面出手。

他们还年轻、气盛,且以为自己站在“理”字上,所以出手决不饶人。

完全不留余地。

其实,世事往往就是;你不留余地给别人时,也等于没给自己留退路。

当孙飞虎的枪尖,刚扎入铁锈胸膛之际,也就是“七虎”阵布已成,同时全力发动杀局

之时,铁锈因为那枪尖造成的刺痛,突然跳了起来。

他一跳,就像一只裂石而出的暴龙,“咔”的一声,孙飞虎的枪尖崩断在他的胸肌里。

同时也“咔”的一声,铁锈就趁他原以为一枪已命中了敌人正陶醉在杀人一刹间的志得

意满,一手扭断了他的脖子。

这时,孙­色­虎的枪,已刺到了他的肋下——从肋下软骨刺进去,就是心房。

在那儿中枪,必死无疑。

不过,所谓肋下,正是在肋骨的下面,也是在手臂的下边。

铁锈的手臂一拢,夹住了枪,孙­色­虎完全感受到自己那猝历的枪尖已经刺中、扎入,拥

着对方的肋下肌骨之内了,可是没有用,“山枭”已用臂肋间夹住了他的枪,并且还瞪着他。

一下子,孙­色­虎已完全斗志全消。

他没有看过如此可怕的眼睛。

那不是人的眼睛。

那是禽兽的眼睛。

——不,任何禽兽,都没有那么可怖的眼睛。

那应该是魔鬼的眼睛。

只有魔鬼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

——这样令人畏怖的眼神!

孙­色­虎的眼睛,也只能看到这里。

因为这一瞬之后,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山枭已一拳打爆他的头。

当然连同他的一对眼珠。

——人头碎裂是什么声音?

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听过。

如果你没有听过,还是不要听的好。

这世间已有大多人,喜欢去听,看、享受以杀人为乐。害人为虐,暴力充斥、Se情泛滥

怪力乱神,­淫­乱低俗的故事和传说,事实和新闻,其实,一旦是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亲友发生

了这些不幸的事,那就会吓得个三魂去了七魄,胆丧心寒,只望这些噩梦赶快过去,光明再

来。

的确,物与类聚,因果循环。什么样的花开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土壤栽植什么样的树。

在乱世里,常是君子忍辱,小人猖狂,人情冷傲,严寒肃杀,世运无情,世道不公,天

道与亲,常与善人,温暖慈悲,存手一心。

以杀制杀,实迫不得己。

也情非得已。

——只是,杀戮真的能止杀戮吗?

“山枭”铁锈现在己没有选择:

他大开杀戒,大杀特杀。

也许,他也根本不会作任何选择。

他是为“杀”而生,为“杀”而活,甚至还不惜为“杀”而死而牺牲!

你或许没听过人的骨头碎裂声,但孙黄虎就肯定清晰地听到过。

因为那时他靠得很近。

他是和孙红虎一齐欺近身去,乘隙出手。

一枪刺山枭,一枪戳摇红。

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只要一枪得手,立即就扎第二枪,他们一旦合击,对方的身体往

往给穿透过七七四十九个窟窿才了结,事实上,当一个人的身体给两柄这么粗而锐厉的枪各

扎上四、五十下后,他的身体已经成了稀巴烂了。

他们已料定:山枭一旦自救,他们立即变阵易招:

刺摇红那一枪改刺山枭,原扎向山枭那一枪却即改向戳刺摇红。

这一来、就要必杀山枭,不然就即杀摇红,最好,把两人都一齐杀掉。

可是,他们部没想到:山枭即不救摇红,也不自救。

他只是冲过来。

他只是扑过来。

孙红虎的枪,明明要扎中山枭的了,但突然断了。折了。

也许,枪尖还是扎进山枭身体的某部分里去了,可是,山枭的冲力太大,来势太汹,枪

杆子承受不起,一拗而折。

山枭便一拳砸在孙红虎的脸上。

孙红虎的脸,立即像一只摔在地上再加一脚践踏的熟柿

这就是孙黄虎听到那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他又听到一种声音:

依然是骨骼碎裂的声响。

而且还是头骨。

这次是他自己的头。

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固然可怕,但碎声若来自自己的骨骼,则更可怖。

更恐怖的是,碎裂爆折的声响,来自他的头颅。

不过,孙黄虎还不算最不幸。

因为他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

那是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且大吠嚼食的响声。

——给咬着喉咙的是孙虎虎。

咬他的不是兽。

而是人。

这更可畏。

一口咬噬在他咽喉上的,当然就是“山枭”铁锈。

比起孙黄虎只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孙­色­虎的遭遇可谓更凄惨多了。

他听到山枭一口啃在孙虎虎的脖子上,也看到了那禽兽不如的怪物和正在大口大口嚼食

着孙虎虎的喉管、仿佛那是山珍海味一样。

他马上觉得昏眩。

脚也发软。

他己失去了斗志。

他正撤枪要逃,但不知怎的,他又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腥风血雨之味道。

那血腥味竟来自自己体内!

这时,他才发觉,那只“兽”已伸出他毛茸茸的大爪,一手Сhā入了自己的胸膛里,正掏

挖出一窝子的事物出来。

这一刹间,他还不觉得痛。

还未觉得疼。

他只是怕。

——直至他发现,对方挖出来的是他那颗还在抨碰抨碰跳动的心,他才绝望的喊了一声

,倒了下去。

他还不是最畏怖的。

因为他已死了。

活人才怕。

死者无畏。

现在最畏惧的是:

还活着的孙黑虎!

孙黑虎的枪,本来己刺了出去。

这一枪、正扎在山枭的肩上。

山枭铁锈这时,正咬啮着孙虎虎的喉咙,一只手却抓住了刚剖自孙­色­虎胸臆,还向他咆

哮了一声,像在阻止他过来“争食”似的。

他咆哮的时候,鲜活活的碎骨还挂在他嘴边,­唇­边和须旁,还在冒着血。

孙黑虎突然发现,一起上山,一起追踪,一起出手的一起生活十数年的六位兄弟,一下

子,都一起完了:

就只剩下他一个。

他顿时魂飞魄散——那一枪,再也刺不下去了。

枪尖仍Сhā在山枭粗壮如树­干­的臂肌里,他丢了枪就跑,才跑了七八步,脚重得像约八爪

鱼和海藻死命吸缠着一般,这还未喘定,就发现身前多了一人。

那不能算是人。

也不是兽。

“它”比兽还可怕。

更强大,也更残忍。

甚至更嗜血。

然而这嗜血也嗜杀的“怪物”,目前就站在他身前,而且正拔出嵌在他臂膀的枪。

那支枪当然是他的,在武林中还算是赫赫有名,就叫做“孟婆枪”。取这外号的意思是

:与他的枪交锋,就似喝了“孟婆汤”一样,前事尽忘,必赴黄泉走一趟。

他的刀也一样。

“孙氏七虎”中,就只有他是刀枪齐施的。

他不仅枪法高明,刀法也好。

他情知自己的枪已刺中山枭,可是没有用,也许这只更加激发了这家伙的兽­性­。

甚至是狂­性­大发。

山枭在拔枪的时候,动作甚缓,与其说他在忍痛。怕痛,不如说他要延长那种­肉­体上的

痛楚,甚至在尽情享受痛苦。

更古怪的是,这头怪兽,虽然已拦身在他面前,但一双眼睛(也许只是一只,另一只是

一个妖洞,孙黑虎觉得在那洞里甚至可以掠出吸血编幅和爬出蛆虫),却直勾勾的看着他的

背后。

他背后是绝崖。

另外就是甫伏着的摇红——他在剧战甫发生之际,已一面放下她,一面护着她,还一面

交战,要不然,“它”也不至于要捱上几枪。

“它”的眼睛空洞洞的,但仿佛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撼动,使他直直的前视。

可是孙黑虎却知道自己背后是空山,那当然没有什么东西可瞧:除非正好飘过了神仙。

当然不会有神仙。

——有这样的“妖物”在,就算有路过的“神仙”,都会给吓跑了。

若是魔鬼,或许会合理些。

此刻,山枭的神态,就像是入了魔:好比一只洪荒时代的暴龙正在恣虐发威之际,忽尔

看见天空上飞过一棵树。

也许,它是不明白,为何树会飞到了天上,甚至它连那是不是一棵树也不能理解,只是

,因为特殊的景致而人了魔,入了­色­。

孙黑虎手上已没有了枪。

但他还有刀。

他拔刀。

虎虎几个刀花。

他还是想拼一拼。

——在江湖上,要活下去,就得拼,更何况是此时此地,遇上了这怪物。

他正要趁山枭发怔发呆的时候,砍他一刀。

——至少,砍他一刀要害,斩他一记要命的,自己就可以逃命了。

刀是乌金打造的,黑而亮,锋而利,刀风破空,刀花耀眼,好像旭日的光芒也给他砍成

几段就给在刀面上。

可是,山枭似乎没有注意到些。

他竟似连孙黑虎这一刀当头斩下,也没有留意,双目只直勾勾、怔愣愣的看着山边、崖

口,云雾飘渺间。

那儿有着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致使这禽兽一般嗜血好杀的妖物,竟给吸引住,

失了神、分了心。消饵了杀意?

孙黑虎的心跳加速,快得连他自己也几无法承受。

——就连他当年一个人以左手刀、右****第一战荡平“九水十六骑”,一战就名动江湖

之时,他的心跳,也没如此快过。

事实上,那一次,不只他一人出手,当时,孙拔河和孙拔牙兄弟,也在暗里帮他,而他

也伏袭暗算在先。这一切,都是家族为了使他成名立万。

这一次,他却是一个人,因把握住这稍纵即逝的契机。他要独力砍杀山枭铁锈!

山枭一死,绝对是件大事!

能杀铁锈,绝对是个大功!

——就算是他当年伏在“九水明滴”一带,蒙着面跟孙­色­虎和孙花虎,轮暴了自己思慕

已久的小女孩局敏财,心跳也没那么急速过!

他眼前就有一个机会:

可以活。

可以杀铁锈。

他的眼睛发亮。脸发红、­唇­发紫,只为可以暗算,杀人、得手,活命,如果,在这时际

他能看得见自己的模样,只怕也不比山枭好得上多少!

只不过,他没有得手。

因为他那一刀,并没有砍下去,或者,是他正想砍下去的时候,就蓦地发现,自己心口

一疼,旦在胸前,凸出了一截枪尖。

带血的枪尖。

他惊疑。

他不信。

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

死了。

谁都会死。

准也免不了一死。

不管是多厉害的人,多差劲的人,一样都得死。

——暗算人和被暗算的人亦如是。

他的刀遽然落下。

暗算他的是甫伏在地上的孙摇红。

她以一杆枪,扎进了他的后心。

铁锈张开了嘴,仿佛那儿是一个妖魅惯常出没的洞口,他的睡液挂在嘴角,青青蓝蓝,

一些人­肉­碴子还挂勾在他乱得像扫帚一般的胡须上。

发出了那一枪之后的摇红,一时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救“它”:这个人。

刀就掉在地上。

刀乌亮,映阳一煦,映象如镜。

那是孙黑虎的“孟婆刀”。

在这朝早里,摇红透过了这把她刚杀了它主人的刀,照见自己的容颜。

她几不敢相信,自己竟变得如此苍老。樵悻!

——那发茬乱得盘根错结、眼下有两袋未剥亮的合桃儿、一身破烂,满叠忧愁,尽是神

容枯稿形容瘦的女子,竟是曾喜孜孜兴致致挽红袖催莺啼,风韵温存,莲步共香熏人醉的她

吗?

惟有鬓边耳际,乱发之间,仍露出了一截葱白­肉­,细­嫩­匀美。

可是在她面前的“兽”,依然依依呵呵的在指手划脚,不知在谢她,还是不会说人话。

随“它”手指处,只见绝崖前,峭岩上、云雾间,山谷口,长了一支花,抓着坚岩,突

出峰前,开了两朵,血红的艳!

明艳至极的花,比朝阳还红。

好一朵怒红!

看到这花,她哭了!

她就在山顶上轻位。

那野兽就这样看着她,好像不知该劝是好,还是不劝的好,或者他就本不知如何相劝,

也不知劝为何物。

“它”就是能这样怔怔地看着。

看着她哭。

他的伤仍淌着血。

“它”好像也不知伤为何物,流血是什么。

他们两人,就在山上,阿尔泰山的旭日温照普照下,一个轻位,一个发怔。

——到底是为杀人。还是为惊见一朵花而哭?

还是为杀了人之后惊遇一朵花而位?

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为一朵花而惊艳,一个痴,一个泣?

山上。

两人。

风很大。

人很孤单。

刀光仍照见摇红的轻泣。

山枭好像不敢去惊扰摇红的伤心。

花仍在绝崖边艳烈的红着。

追杀依然持续。

险境处有花,但险境并未过去。

险境仍奇险,随时变成绝境。

二、午夜狂啸

就在摇红轻泣于虎山上,山枭前之际,也就是“孙氏七虎”全都丧命之后,在“一言堂

”的铁手和刘猛禽,正在读摇红亲手所记的“惨红”下篇:

下篇里摇红的遭遇,也真是急转直下。

很惨。

那一夜,两小口子约好了相见之期、相会之法后,摇红撷了一朵艳红的花,别在他襟上。

公孙扬眉则在他送她的画上题字:“花落送摇红”,写完这五个字后,他只觉一阵迷惘

,也不知怎的,竟很有些凄迷。

于是又写上了:“此情可待成追击,只是当时太怆然”等字。

那一晚缠绵后,公孙扬眉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晚,摇红只听到院子外传来风声、雨声,还有争执声,甚至打斗的声音。

然后就是狂啸声。

那啸声里充满了悲愤、悲恨、悲恸与悲憾,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发出这种嘶喊,那

就像是一个给烈火焚烧着的人,浸在热油锅里给煎炸着的人,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人惨受

比自己更可怕的折磨,才会有这样撕心裂肺的呼喊。

摇红听了,从手里冻到心里,自足底冷到发顶。她决定要去“浅水涉”看个究竟,候次

日,她的闺中至交公孙邀红来了之后,两人议定,决意要“九鼎厅”去跟孙疆问个清楚,至

少,也要找到公孙小娘从详计议。

可是她出不去。

她住的“绯红轩”,已给监视,没有堂主孙疆的批示,谁也不许出入。

连摇红也不可以。

这时候,这个人第一次在她面前出现了。

这人长像严正沉着,处事彬彬有礼。

当摇红大吵大闹要出去甚至不借动手的时候,这人就跟她说:“你不能去。”

摇红怒道:“你知道我是谁!?”

那青年只冷静地道:“你是摇红姑娘。”

摇红忿道:“既知我是谁,还不让路!这儿是谁的地方!”

青年冷冷地道:“可是令尊大人下令不许你出去的。”

也不知怎的,摇红总是对这­阴­沉沉的青年很有点畏惧,觉得他很“邪”。

于是问:“你又是谁?”

青年道:“我是袭邪。”

这是摇红第一次看见和遇见袭邪。

也是第一次见他出手以及跟他动手。

先出手的不是袭邪。

而是公孙邀红。

公孙邀红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孙女,手上的功夫,也很有两下子,她并不因为祖

父的宠护,而过于骄纵。

相反的,她是不直孙疆所为。摇红离开“安乐堂”后,常感寂寞,故邀公孙邀红来相伴。

公孙自食夫­妇­颇觉孙女常远到“一言堂”作客,叨扰不当,然而邀红与摇红交厚情重,

故仍一再毅然前往。

就是因为这样,她陪同摇红在“一言堂”里遇过一些非常耿耿于怀的事,例如:

她们有一次,无意间经过“浅水涉”和“六顶楼”等地的后院,发现那儿有不少地窖,

隐约露出了一些铁栏,在草堆花丛里,作为通风口。

她们听到有人呜咽,有人呻吟,于是好奇心大作,拔开草藤探首一看:

只见里面有不少赤身露体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人形的“兽”更妥切,

但那些“兽”的样子,又十分可畏可怖,且残缺不全,畸变核突。

所谓:“残缺不全”,是因为他们有的少目,有的缺鼻,有的给割去了耳朵,有的失去

了双手。有的趴在地上,全身长鳞,像一只穿山甲;有的没了双眼,全身起蓝,脸上钢须如

戟,像一头海象。

他们都是“人”的样子,但绝对不是人。

他们不会说话,只呀呀畸畸发出怪呜。

至于畸变核突,像指他们虽有“人”的雏型,但有些不说在“人”身上出现的东西(或

者说是“器官”),却偏又出现的,连在一起,成了怵目诡异的景象:

譬如一个人形的小孩,却在ρi眼上长了一条又粗又黑且长毛的猪尾巴。一个看去还算“

面目较好”的“女子”.一张咀,居然有一条分岔的蓝­色­的长舌,足有一尺三寸二分长,另

一个,张开了咀,居然没有舌头,只有一丛乱毛,看来像是一个长在脸上的­阴­阜。

还有一个,咀,­唇­、舌都正常,却有一排排僵尸般的尖齿,齿沿还成锯状。

有的眼睛只有一只,长在印堂上。有的只有两只眼睛。但完全没有眼珠,只有眼白。有

的眼睛长在后脑上,眼睫毛还特别长。

有个有一对完好的眼睛,然而却是金­色­的,而且什么都看不见。有的则完全没有眼睛。

有的长出兽角。有的长着兽毛,有的则长着兽爪。有的根本是兽,但却会写字,用的还是左

手楷书,右手草书,笔走龙蛇,龙飞风舞。

他们都有一共同的特征:愤怒和惊恐。

他们都没有衣服可穿。

他们挤在地窖里,互相咬噬,奔走狂啸,禽兽不如。

他们看到光亮时,会感到非常害怕;看到陌生人来看他们的时候,会龇着牙、咆哮着、

表示拒抗。

但他们没有东西可吃,自己互相咬啮、吞噬。

摇红和邀红,不仅在“一言堂”的“鹿死谁守苑”内见过这种:“怪兽”,连在通向一

言堂,拿威堂、一贯堂的“老街”一带的市肆间,也在地底里布满这种“地窖”,那些“怪

物”都给关在里边,它们的琵琶骨或肋骨都给一条长铁索贯穿连着,拖行时发出令人牙酸的

声音,它们也任由宰割,任凭处置。

他们活得连市肆里的家畜、家禽还不如。如果有人愿意买下“它们”,则付出少许便可

得到一大批,拖扯了回去,当奴隶也好,宰了当­肉­生吃也好,腌成腊­肉­也好,都没人理会。

要是卖不出的、就只有等死。

到了雨季,水淹地窖,淹死了不少。它们在黄泥水中翻着白得发紫发胀的肚皮,但全身

瘦得像一只风­干­的虾米,有时浸得太胀了,还波的一声爆了开来,炸出一肚子的绿蛆和黛­色­

的海藻来。

浸不死的,经过发霉、发臭和发酵的春夏之季,很快便产生了瘟疫,一下子,虐疾蔓延

,这些“异兽”死得更是迅捷简便,有时候,在啃一只人手,啃到第三只指­肉­时,便已三眼

(这是只三眼“怪物”)一翻,去了。有时,有只满身都是肚脐但肠子流在外面的,正在大

解,大解得臭气熏天,才解下一半,忽然的,毫无来由的,“它”就死去了。

谁也不知道这些“怪物”是“怎么来的”,只知道“它们”全来自”一言堂”:孙疆一

手制造出来的“好戏”。

要是还不死的,孙疆就下令人用火烧,总之,一把火,连怪物,尸虫和传染病,一齐烧

个情光,就不必再担心有后顾之忧。

火烧的时候,他们挤在地窖里,挣扎挣动,有的全身已着火,有的像一团火球,在滚来

滚去,翻翻波滚,“孙氏七虎”:孙红虎、孙黑虎,孙黄虎、孙花虎、孙虎虎、孙­色­虎、孙

飞虎等,常派作监督,“火烧怪物”的事,他们看着放火,当是一种过节庆典似的,时拖朋

唤友来观看,在火焰肆威中为之大乐,拍掌喝彩不已,仿佛在看一场比赛,游戏。

听说,这些“怪物”都叫做“人形荡克”。

好像天意在造人时,打了一个喷嚏,一时失了手,把人的胚型打翻了,又像是太不重视

,将之交给一只猴子或猩猩将之信手且恶意重塑一般。

当然,出不见得全都给病死、淹死或烧死,杀死,但这样折麾下来,大都免不了一死,

剩下来的,一定是那些特别剽悍、勇猛而且可怕的家伙。

重返“一言堂”的摇红,还有她的手帕交邀红,目睹了辽么多诡异的“妖兽”,自然一

震惊。

她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制造”它们出来,但“生产”它

们的人,也未免太伤天害理,惨无人道了:

那“生产者”,想当然就是“山君”孙疆了!

所以她们都想向“山君”抗议。

要劝孙疆收手。

——不管为了什么,有什么用意,都不该大量制作出这样狂暴、卑微而酷烈的东西!

三、怒犯天条

邀红跟摇红心意相通,她右手霍然折了一柳条在手,倏指向袭邪。

她们都知道眼前这个人很“邪门”。

只要袭邪一避,邀红就会急攻,摇红就会先闯了出去,大嚷开来,不管即使找不找得到

公孙扬眉或公孙小娘,至少,这件事情已张扬开来,省得两人给软禁下去,进退雏谷,求救

无门。

孙摇红怀里有一把刀。

那是公孙扬眉送给她的,弯如眉月,亮如水镜,就叫“水月刀”。

刀藏在怀里。

刀刃已温热。

摇红已拟随时出刀。

邀红也不闲着,她袖里暗藏飞针,左手指间夹着金钗,准备一击不着,就要与摇红刀、

钗、针齐出!

可惜她们没有这个机会。

袭邪就在邀红身形一动、心意刚动、手势始起、招式甫施之际,倏然出手。

出手一招。

两剑。

他一出手就制住了两人。

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是:

一,公孙邀红的武功相当好。她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女徒,公孙自食惯使“朝

天一柱枪”,江湖上外号人称“自食其力,一柱擎天”,本来就是“山东神枪会”的一流高

手,公孙邀红已得其真传。

二,孙摇红的武功底子也不差。她爹爹“挫骨扬灰。灰飞烟灭”是近年才响起来的称号

,但“山君”之名,早已名震遗迹。其实,“挫骨”、“扬灰”、“灰飞”、“烟灭”都是

孙山君早年所创的四种枪法,其中“烟灭神枪”一十八式,孙摇红也得其­精­髓,加上外公和

娘亲所传的:“弹指听声、听音辨|­茓­、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法门,女中豪杰里她绝对

能作上一个要席。

三,她们两聚于“安乐堂”的时候,常与公孙扬眉切磋武艺。公孙扬眉在武学上绝对是

个卓越、脱俗、才华无可羁靡的少年英侠。他很快便观察出摇红武功基础的强弱,也很快的

发现她体质先天上的制限,所以,创了一套刀法给她,注重轻盈、厉辣、优美,十分合适摇

红的­性­子,使来得心应手。长枪大戟,对她本就负荷过重。

那一套刀法,就叫“镜花刀诀”。

后来公孙扬眉又赠她一把刀,说是京里好友相赠,是一把名门打造的刀。

一把小巧玲珑的刀。

刀没有名字。

但刀清。

刀亮。

刀美得让人惊艳。

——这刀一亮,就像是一次惊梦。

于是摇红就称之为:“水月刀”。

那时,公孙邀红也在场,撒娇不依,扭说公孙扬眉偏心,只顾讨好摇红,当她不是人。

摇红、扬眉、邀红三人其实都相交无碍,但年轻人间一遇着情字,难免总有争风斗胜的情形

出现,不过,也仅止于小情小趣,逗情骂俏而已,还不是真个呷醋生妒。

他们三人相处,还是坦诚欢乐、相互期许的多。

公孙扬眉也真是才气过人,听邀红那么不平,后来连摇红也为她说项,他便立即创了一

套剑法给她。

这一套剑法,无论手上抄着什么事物,都可成剑,发动剑招,也就是说,女儿家有时带

利器出外,总是十分不便,不如利用俯拾皆是的东西,例如木条、量尺,甚至是竹枝、帚柄

,全都可以当作剑使,连竹签、笔杆也不例外。

这一套剑法,就叫做“顾指剑”。

——就别看公孙扬盾看来随意的剑、顺手抬来的剑法、刀诀了,摇红,邀红在江湖上也

打过几场大战、数回大仗,信手使出,居然还比“神枪会”的看家枪法还有劲、管用!

所以,她们对这,‘镜花刀诀”和“顾指剑法”极是有信心。

不过,她们才一出手,就知道这两种可以不必准备长枪大戟便可以立即制敌、伤人的武

功,对袭邪而言,完全不能奏效。

邀红一动,袭邪己一剑指着她:

眉心。

摇红一晃,袭邪也一剑顶住她:

腰间。

袭邪只有一把剑。

———把剑怎能同时威胁着两人的要害?

能。

而且都不是剑尖。

袭邪的剑鞘,点着邀红的印堂,而他的剑鞘,倒反过来抵住摇红的腰肋。

局面非常明显,她们不是他的对手。

决不是。

对方好像十分了解她们的出手:“顾指剑法”和“镜花刀诀”,一旦发动起来,举重若

轻,以无胜有,奇招迭出,连绵不绝——可是在尚未发动之前,比较欠缺的是浑实的内力和

巩固的根底。

若在此时遇狙,很容易为敌所趁,一击而溃。

袭邪便是一击得手,好像一眼已觑出她们刀诀法剑法的窍门和缺失一样。

——可是她们从未向袭邪出手,甚至还未正式见过这个人。

他是怎么了解得这般清楚的?

袭邪一招得手,突然收手,“嗖”的一声,他的黑剑就倏地收回去了,快得使摇红来不

及细看那把剑的形状,只知道在他收剑的时候,那把剑似是活的,像蠕动抽搐了一下,像玄

­色­液体,乌水柱似的,绞扭着自动攒入了鞘内,还发出了一声似有像无的哀鸣。

摇红忍不住惊诧,又问了一次:“你……你到底是谁!?”

袭邪咀边挂了一个极其冷峻的笑意仍是回答:“袭邪。”

摇红只觉得一脸莫名的恐惧,直透心颤,好像只要有这个人的存在,一切原来的安全感

觉。纪律规矩,都不复存在了。

“你来我家里­干­什么?”

“我现在是你爹最得力的人。”

“胡说,大言不惭,我爹最重用的是公孙扬眉!”

“以前是他,现在是我。”

“你是怎么懂得我们招式的破绽的?”邀红Сhā咀。她也是美人胚子,不过美得跟摇红不

同:摇红柔而艳,她是娇而艳。摇红的美叫人疼,怕她给欺负、受委屈。邀红的美是令人痛

,怕给她刺伤、拒绝。“你是邪魔外道,邪门妖户,潜进来偷学我们神枪会武功绝技的。”

那青年笑了。

居然笑了。

且笑得很诡。

但笑时看着邀红,目光有点艳,笑得最艳时,突然杀气大现,像一颗晶石遭阳光直­射­时

爆出来的狂花瞬火。”

“也许你说对了。”袭邪道:“但把你们武功要诀告诉我的,却是始创人自己。”

“什么!?”

“公孙扬眉。”

袭邪冷冷地道。

“我不信。”摇红坚决地道。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一派胡言!”邀红也哼道。

“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袭邪反问:“你们要离开绯红轩作甚?”

“我们正是要找公孙扬眉。”

“找他?”袭邪斜飞一只眉毛,诡怪地道:“恐怕,你们已不必去找了。”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来了。”袭邪有点像着了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他早已来了。”

袭邪的“前方”,就是邀红和摇红的“后面”。

她们俩也不觉回首。

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人。

公孙扬眉。

不折不扣的“扬眉剑出鞘”公孙扬眉。

不过,这个公孙扬眉看去,仿佛有点不对劲。到底怎么不对劲,却一时说不上来。但他

一定是公孙扬眉,无论五官,轮廓、样子、身形都是他,如假包换,只不过,神态总有点不

是那么个人似的,甚至不是“人”似的。

最明显也最怪诡的一点是:他那黑而亮的眉毛,现在竟已变成了红­色­,像两片血羽——

给鲜血染红了的羽毛。

看到了他,摇红和邀红都很开心。很惊喜。

她们还以为他出了事。

“我没事。”

公孙扬眉有气无力他说。

他隔了丈余远,并未走近来,他后面还有”一言堂”的好手,也是孙疆的嫡亲,“山狼

”孙子灰。

孙子灰的人有点­阴­阳怪气,小眉小眼;颇有大痣三颗,看去有点诙谐,总让人有点灰溜

溜的感觉。

公孙扬眉跟孙子灰一向相处得并不和谐,公孙扬眉本来就“不大瞧得起”孙子灰。孙子

灰本来也一力死心追求孙摇红,献尽殷勤,但摇红一向知道这个人在外面败坏了不少女人的

名节、玷污了不少女子的贞­操­,对他很是鄙夷、顾忌。孙子灰知道自己肯定不受美人青睬之

后,又结交了朝中权臣蔡京的儿子,引蔡折到“一言堂”走一趟,蔡折一见摇红,就惊为天

人,执意要纳摇红为妾。此事使蔡京也点了头、开了声。他的授意形同下令,甚至要比皇帝

下旨还有力。摇红当然死也不从,曾央娘亲代为说情,劝说孙疆。孙疆当然有意结纳攀附蔡

京,但又要笼络强助公孙扬眉,加上本对摇红亦甚疼爱,而摇红又抵死不肯,支持她者众,

故也一时举棋难定。

由于孙子灰惹来了一桩婚事,使公孙扬眉和摇红的好事成了麻烦事,公孙扬眉和孙摇红

对孙子灰这种小人作为,就更看不入眼了。

公孙扬眉甚至还与孙子灰交过手,因为孙疆大力调停,才不致你死我活,折损人手。

孙子灰一向憎恨公孙扬眉。

他甚至扬言:若没有公孙扬眉,他早已在“一言堂”总揽大权。

可是,那时候,孙子灰就站在公孙扬眉身后,两人竟流露出一种相依为命似的友好来。

但见着了他,摇红还是情不自禁。

“我们还以为你出了事。”摇红担心的说,”你的眉毛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邀红劈面就问!“你为什么要把我和摇红的刀法剑诀告诉了这邪里邪

气的家伙?”

邀红这是责问。

其实她(们)所期待的答案是:没这回事。

“那不关你们的事。”公孙扬眉的回答居然是:“摇红,你暂且留在这儿,别惹事。邀

红,你家里发生了些事,跟我走一趟了事。”

是的,在摇红的纪事里,在描述到这一段的时候,字里行间,也洋溢着疑惑与不信:她

甚至不肯承认那天她看到的会“真的”是公孙扬眉。

——他甚至对她不理不睬不关怀,只“叫”走了公孙邀红。

如果叫走她的不是公孙扬眉,公孙邀红一定不会想也不想就跟他去;要是叫她去的不是

公孙扬眉,孙摇红也一定不会任由邀红一个人离去。

她本来也想同公孙邀红一道去,可是袭邪拦住了她:“你不要去。”

而且这有一股很邪味道的青年,给了她一个很足以让她留下来等的理由:“堂主夫人马

上就要过来看你了。你不是正要找她吗?你若有事,就找她评理好了。”

的确,摇红觉得最近“一言堂”里的事诡橘、古怪、暴戾且不合情理,她正要找那通情

达理、持重且十分疼借她的娘亲,来弄清楚这件事:怎么连一个陌生人都可以将自己软禁在

家里,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这还算是个什么家?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公孙扬眉还朝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袭邪的活。

——虽然,与其说那是点头首肯,不如说是他的头,好像是过重的瓜实吊在过轻太瘦的

蔓藤顶端,不胜负荷的沉了一沉、动了一动。

公孙邀红看来很担心家里出了问题,对公孙扬眉叫她过去,无疑也很有些惊喜。她走了

几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顿住,回头跟摇红说:“不会有什么大不了事的。你等我,我们

很快便回来的。我们一定会跟你站在一道,你不用怕。”

这时,在“绊红轩”苑子里有一丛长春花盛了,铺在浓浓黛绿厚厚深碧的圆小叶掌上,

是一朵朵纯白的。艳红、还有红白经渭分明互间相映的花,每一朵都像是一掌希望。但绿­色­

那么厚重,白­色­那么纯粹,只有红­色­的部分,像一滴滴鲜血,娇丽动人的撒在上面,风一吹

来,万瓣千叶摇,就分外显眼了,让摇红这一眼看了,不知怎的,心中一愉,有点想哭,忍

不住说:“我们是朋友,好朋友,你要小心。”

公孙邀红本来开步要走了,听了就回过身来,深注摇红,握着她一双手,真诚地道:“

我们何止是朋友,我们是姊妹,好姊妹。”

然后,邀红就走了。

之后,摇红也再没见到她了。

在摇红的手记里,显然是认为:那一次,是她最后一次和邀红见面,但却不是和公孙扬

眉——因为她认为温柔缠绵的那一夜之后,公孙扬眉就已经失踪了,不存在了,甚至她在翌

日见到的那个,并不是真的公孙扬眉。

那一次,她肯定他没扬过眉,是一直垂着头。

她仍给软禁,两次试图要闯出去,都给人截了回去。

她第一次溜走,给袭邪截回,无论她怎么出手,袭邪都能轻易化解。

他没有伤害她,可是他却比直接伤害她更令她心头发毛。

一,他对她任何武功,招式,都很熟悉,不管“神枪会”的枪法,还是“安乐堂”的秘

诀针法,或是“一言堂”,看家本领“飞烟神枪”,乃至公孙扬眉独创的剑法,他都似了如

指掌,举手而破。出手破解的时候,还双目发亮,面上带了半个诡笑——就像在“游戏”一

样。

二,他看她的时候,神情独特:像看一盘放到他面前的美食,但他又并不急着要吃,可

是,只要他想吃、要吃,就一定吃得到似的。

他截住了她,让她知道,只要他不许,她是决走不出去的。

她很愤怒,问他:“你凭什么拦住我?这是我的家。”

袭邪的回答是:“堂主的命令,我不能不听。”

她怒道:“你叫爹亲自过来给我个说法。”

袭邪只道,“他要来时自然会来,叫也没用。”

摇红忿忿地道:“你又说我娘会来看我的!”

袭邪的一双像在­阴­间才见得到的眼睛,完全没有一点善意,他似对他答允过而不能履行

的话,视作天经地义:“她会的。说来的时候她便会来,你急也无用。”

然后他告诉她一句“奇怪”的话:“你其实应该感谢我才是。在世间,只要你运气没了

,本来不够,依靠谁都没有用。你爹很有本领,你娘很疼你,但他们一旦出了事,又能依赖

谁?今后,你若赶紧依靠我,还聪明一些。”

尽管这话使摇红不寒而悸,她还是怒斥:“你以为你是谁!敢对本小姐说这种话!?”

那邪气青年居然回答跟上次回答她一模一样的话,“我是袭邪。”

“想我靠你?”摇红索­性­豁出去了,大声尖叫,“你去死吧!你给我滚!”

袭邪一点也不激动,只告诫她:“我死不了。但你心爱的人只怕都得死得很惨。还有,

我要是真的走了,不再在这儿守护你,你恐怕才是真的不幸哩。”

他说的竟是真的。

到了第二次,摇红想偷偷溜走的时候,遇上了三个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物”。

她一见到这样子的“人”,心已慌了一大半,他们一只有咀没有鼻子,一只有鼻子没有

咀巴,还有一只,全身都是鼻子或咀,不,都是洞,全是窟窿。

摇红跟它们也简直“不能打”。

因为招式、武功用在“它们”的身上,都没有用。

全不管用。

摇红的确已刺了“它们”七八刀,但它们依然如狼似虎、像魅类妖,一下子,就按住了

她,张开血盆大口,和那些洞,就要咬她、噬她、吞食她,并发出眯咪鸣鸣的怪鸣。

“他们”的体味很臭。

臭得像烂了肠肚的­干­屎撅。

摇红真吓坏了:她实在没法想像自己家里。院子里怎么会来了那么多“只”怪兽。

她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最近每到深夜,都会听到今人毛管竖起的惨嚎与哀号了。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死在怪兽手上,更断断不曾想过居然会死在家里的怪兽爪牙中!

她给揪往之际,就算没给吞噬,也快吓死了,“幸好”,那时,那邪气青年“又”出现

了。

他一挥手,发出古怪的撮啸,那些“野兽”就“退”了下去。

尽管在走的时候,一面撒手一面捶胸,一面怪嘶一面目露凶光,但还是一只一只的退下

去了。

“我说的对不对?”袭邪在深夜的花丛里,语调平静得像在评点一幅陈年山水画,“你

遇上我,是幸运了。”

摇红仍未在惊恐中复元。

“要是我迟来一步,”袭邪的语音一点恶意也没有,但他每一句话都似不怀好意,还邪

气得令人毛骨悚然:“你就会给这班野兽吞噬。撕裂了——它们在杀人饮血之前,最喜欢先

发泄它们的兽欲。”

然后他像家长问犯了错的小孩一般:“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得到允许,我是个好商量的

人。你为什么要走?”

摇红只是哭泣。

她知道在这时候流泪是示弱的行为,但她因为太惊惧和太无助,忍不住要饮泣。

“是觉得闷吧?”袭邪居然替她猜估,“好,我把丫鬟小红找来陪你。”

摇红似又有了一线希望。

“娘呢?”她哀哀的问:“你不是说她会来的吗?”

她本来要问的还有公孙邀红,更需切要知道的是公孙扬眉。可是她现在已清楚的意会到

:只怕,她决不会那么“轻易”便见到他们的了——但爹总不会连娘也摒弃在外吧’

袭邪听了,只说了一句:“你急什么?我说的话,一定算数,只争迟早。”就走了。

当天晚上,当摇红抚着她身上那些又青又瘀的伤痕之际,忽然,烛影一晃,公孙小娘已

来了。

她憔悴。

她苍老。

她甚至满身是伤:有的是瘀伤,有的是擦伤,更严重的是内伤。

摇红一看,已浑忘了自己种种波劫,一直要问她母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爹疯了。”公孙小娘悻悻的道,“他本来是个有才­干­的人,但却野心太大了,大得

什么都可以牺牲,大到什么都不管。他做的事,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我劝他。他不听。我

阻止他,他殴伤我。”

然后她母亲随即发现了她的不快乐和身上的伤。

公孙小娘很快的就明白过来了。当摇红告诉她公孙扬眉,邀红也可能为此事而“失踪”

之后,还提起公孙扬眉的古怪举止,她娘亲就表现得十分激忿,切齿冷笑道:“他们太过分

了,终于赝头反噬、作法自毙。我没想到连自己人都可以这般对待。我已别无他法了,只有

余力去破坏他们的计划了。”

摇红着实吃了一惊:“娘,你要小心……”

“你不要担心。我要是真阻拦不了他们的­阴­谋,只好联同‘安乐堂’,不惜告上‘正法

堂’,也要截下这一场浩劫……”公孙小娘噙着泪光,抚着摇红如瀑乌发,凄婉的道:“我

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但你爹和那姓蔡的以及上面的人,全着了魔似的,所作所为,已怒

犯天条——我就算入地狱、下油锅、闯南天门,也只好尽一已之力,决不能让下一辈再受害

了。”

也不知怎的,那时候,烛火吐舌,映照在公孙扬眉的画和题字上,孙摇红只觉得很怆然。

可是她却忽然打从心里生了疑问:

为什么公孙扬眉还在与她恩爱缠绵之际,竟会生出了“此情可待”的情怀,而且还写下

“怆然”等字句呢?

为何?

她没有找到答案。

因为她娘亲也没再回来。

倒是小红来了。

来伴她。

陪她。

——帮她度过悠长的岁月。

至于小红,也给近日来,“一言堂”里发生的事,给唬得胆战心惊,瑟缩不已。

因为事情太可怕。

太诡怖。

一切都发生在摇红自己的家里,自己的身边,一下子,熟悉的全变作陌生,大家的态度

全不一样,每个人都怀着疑虑和恐惧,像一个大难,一场浩劫,或是一次天谴。

只有花仍盛开。

开得盛,开得艳,开得了无惮忌。

——就像他们也知道:开完这一次,就要谢了,调了。灰飞烟灭了。

四、花调

在那座亘古以来就给称为神峰历代皇帝多在此进行封禅大典,祝神祭祖的古老山上,有

的是名胜古迹,行宫。神庙,错落分布;碑刻石雕,比比皆是。楼、殿、轩,阁、寺、庭、

亭、宫、观,牌,棋布于这座峥嵘崔嵬的山上,各占要害,互添胜景。

然而,此际,临王母他的虎山头上,风很大,还没下雪,但却比降雪还冷。

——快下雪了吧?

山上有七具死尸。

虎山口血渍斑斑。他们本来是七个生龙活虎、龙马­精­神的年轻人。他们都有名有姓,在

家族里受人宠护和让人崇敬,在江湖上也有名誉有地位。其中一个最有志气的,他的抱负是

人朝主政,做个改变历史的大人物。其中一个志气最小的,也想玩尽他一生所见过的美女。

有一个还有点断袖之癖,他的一去不回使三个跟他相好过的男子伤心欲绝。另一个则有咀嚼

蟑螂、蚤子和梨一齐吞食的怪癖,直至他死时还没有人发现过他有别的廊好。有一位则因为

从强梁手中救过一位寡母和两名孤儿而负伤断了两指,他也因此名声大噪,但他的家族和江

湖上的人当然并不知道他后来他在无人之处­奸­污了那美丽而薄命而又不防范他的寡­妇­,因为

他想保存好名声,所以他把呣子女三人全推下山崖去了,然后他继续享用他的荣誉。有一个

脆弱得只要听到孔雀叫鸣,就会全身颤哆,潜伏的羊痈症发作,但天知道他Zuo爱时喜欢割开

女子的血脉搏,让他进入女子体内得到Gao潮的同时,也享受到身下女子失血而殁的快感。还

有一个是正常人,只不过喜欢在热瓦上小便,在冰封的河上大解,他为了喜欢闻到活烤焦­肉­

的味道,往往把敌人留而不杀,将之封了|­茓­道,把敌人的手手脚脚按在热炭上的烤,他享受

那种焦味和对方的惨痛,据他(只)告诉他的同门师兄弟:“那感觉像刚铸造了一把好枪,

同时丢了­精­。”

然而,而今,他们都躺在山上,内脏东抛西弃,残缺不全,一地都是,如果无人收尸,

很快就会腐朽,化为泥尘,天地共弃,人鬼不识,跟七只蟾蜍、蟑螂或野犬,没有什么分别

。他们死去,生前的怪瘤也因而泯灭。

但在这荒凉又古老,辉煌又威严的山上,活人还有两个。

至少还有两个。

摇红和铁锈。

——姑娘和山枭。

山果突然翻身跳下崖去。

摇红吓了一跳。

她没想到那禽兽居然会去寻死!

——会在这时候去觅死!

(野兽毕竟是野兽,不可理喻!)

可是她随即就发现不是:

山果仍然活着,一只手攀住山崖,双脚凌虚踢动,勉强旦吃力地把笨重而臃肿的身躯摆

荡过去,用另一只手竭力伸展,竟去采绝崖前的那一对艳丽的花。

他身下是万丈深渊,掉壁下去,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他全身只有几只手指在勉力支撑着他那硕大无朋的躯体。

山崖边的土块已渐承受不住,土质纷纷坠落。

“它”在山崖下牛喘着,但仍用尽力气荡去荡来的伸手采花。

花在崖边。

人也在绝境边缘。

摇红忽然想到一件事。

这件事让她心跳陡然加速,几要飞脱出胸肌来:

她何不趁此时杀了“它”!

地上有刀。

刀身乌亮。

刀面反照出她杀气初绽的面靥。

(杀它吧!)

——杀了它,就一了百了!

手在崖边。

那些手指有的像一块烂布,一支破栓,一条风­干­的润肠和一管破笔,总之,就不像是人

的手指,但它仍却紧紧抓接着崖边的岩上不放。

一放就没命。

——那是“它”的­性­命。

虽然似“野兽”一般的东西,但一样珍惜生命。

但此际,刀就在摇红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只要一刀下去:不管所的是手指还是人,它就必死无疑。

刀光照艳容。

——一刀就可以杀了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绝壁前有花,妖艳的红。

她的刀就要溅血。

她心里也不得下一场激烈的雪,狠狠烈烈,炽炽热热的凄艳的雪。

这时候,铁手和猛禽正在“一盐院”里,全神贯注着“惨红”的最后一章。

——虽然,他们也感觉得出来,外面发生了很多事,仿佛正在进行许多调动,以及己完

成了少的调度。

可是他们也察觉了这以小红付出­性­命换来的手记,十分重要,而且,对整个案情有着重

大的线索。

他们一定要看完它。

他们甚至已发觉窗外有人正在监视他们此际的阅读。

——那些人,好像不当他们是在阅读,而是在密谋下毒,如临大敌。

甚至比刚才在紫微树下包围铁手更严阵以待。

不过,刘猛禽久经战阵——刘家有三兄弟,三个人都是高手,一个是次子,叫仲兽,已

成为刑总朱月明麾下好手;一个是老么,叫季仁,为“有桥集团”米苍穹的手下大将。

猛禽原名为“孟勤”,正如其弟仲兽原为“仲里”一样,因为作战勇猛,对敌狠辣,故

被江湖中人谐称为“兽”。“禽”、恰好成对,也正好能形容这两兄弟杀敌时之勇猛剽悍。

相媲之下,刘季仁这名字就幸运多了,由于他常郁郁寡欢,忧形于­色­,武林中多也只称他为

“杞人(忧天)”而已。

至少比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对敌之际,他当杀人、剖肺,剜心、斫头,皆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胜于他

,他遭的下场,也不以为意。他是那种为了打击敌手,重创对方,会不惜一出手就Сhā瞎敌方

一双“招子”的人——甚至也不戒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对方眼睛而贯穿过敌人脑后的人!

就算对手是女­性­也不以为忤。

可是,连他这样子剽狠的人,看到“飘红手记”中篇“惨红”的未段,也难免有点不忍

心,对铁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飘红手记”是这样写下的:

室外的花,已经快要凋谢了,可是,我几时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过去的幸福生活里。甚至代表可以再见到娘亲

、公孙邀红、公孙扬眉……

“出去”是摇红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往往达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几人的最大心愿是可以如愿以偿的?

对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个最渺小、基本的心愿,您随时都可以放下书走出去

,但对摇红来说,这是个绝望的希望。

难如登蜀道。

难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这种情境,谁又会知道现在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经是

一种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时,才知道幸福的可贵,才知道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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