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
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
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
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
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
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
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五、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
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
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
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
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
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
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
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
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
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
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
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
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
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
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
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
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
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
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
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
“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
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
,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
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
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
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
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
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
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
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
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
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
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
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
,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
,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
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
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
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
,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
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
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
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
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
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
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
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
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
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Сhā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
,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六、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
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
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
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
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
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
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
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
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
厉:他的剑能一剑Сhā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
,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
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
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
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
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
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
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
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
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
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
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
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Сhā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
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
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
,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
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
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
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
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
。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
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
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
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
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
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
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
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
,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
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
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
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
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
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
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
,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
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
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
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
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
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
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
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
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
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
,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
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
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
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
,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
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
,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
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
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
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
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
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
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
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
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
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
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
。”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
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
‘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
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
,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
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
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
、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
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
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
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
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七、既在乎天长地久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
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
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
。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
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
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
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
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
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
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
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
,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
。”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
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
,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
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
,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
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
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
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
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
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
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
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
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
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
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
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
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
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
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
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
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
,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
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
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
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
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
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
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
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
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
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八、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
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
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
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
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
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
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
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
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
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
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
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
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
’。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
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
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
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
、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
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
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
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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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绿 第三章孤单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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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
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殓,诡诱怨敌必信受,大
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
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
摇红、山果仍在山上受袭。
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
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逞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
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
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
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
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
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
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
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
另一杆是“甩****”。
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
——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
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
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
她闭上了眼睛。
她已认命。
她再也不挣扎。
——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
人活但如死。
——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
只是仇还未报。
冤犹未雪。
雪怨。
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
反击。
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
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
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
不过,她还是想呕
欲吐。
“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
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
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
“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
。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
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
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
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
——连畜牲都不如的“虫”。
但铁锈不是虫。
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
不过他在等。
等枪到。
——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
枪”。
因为他出手最炔。
何况,他一直都是摇红的倾慕者,而今,他知已无望。
——既已绝望,像他这种人,就会亲手粉碎他曾有过的希望。
也许这才能教这种人甘心。
所以他下手也最毒。
他一枪刺人铁锈的心窝,准备穿膛而出,将这两个“奸夫淫妇”一枪贯杀而死。
枪刺着敌人的同时,七虎都知道:要得手了。
他们自然狂喜。
——喜不自胜的原因是:铁锈不好杀。能杀掉这两人绝对是一个大功。
他们都喜欢立功。
尤其是大功。
惟有立大功才能扬名,成功。
他们几经艰辛、跋涉、上山、埋伏、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成功,这一刹的伏杀!
他们惊喜,自然心跳也快了些。
他们眼见成功得手,当然不再收手,全力发功,全面出手。
他们还年轻、气盛,且以为自己站在“理”字上,所以出手决不饶人。
完全不留余地。
其实,世事往往就是;你不留余地给别人时,也等于没给自己留退路。
当孙飞虎的枪尖,刚扎入铁锈胸膛之际,也就是“七虎”阵布已成,同时全力发动杀局
之时,铁锈因为那枪尖造成的刺痛,突然跳了起来。
他一跳,就像一只裂石而出的暴龙,“咔”的一声,孙飞虎的枪尖崩断在他的胸肌里。
同时也“咔”的一声,铁锈就趁他原以为一枪已命中了敌人正陶醉在杀人一刹间的志得
意满,一手扭断了他的脖子。
这时,孙色虎的枪,已刺到了他的肋下——从肋下软骨刺进去,就是心房。
在那儿中枪,必死无疑。
不过,所谓肋下,正是在肋骨的下面,也是在手臂的下边。
铁锈的手臂一拢,夹住了枪,孙色虎完全感受到自己那猝历的枪尖已经刺中、扎入,拥
着对方的肋下肌骨之内了,可是没有用,“山枭”已用臂肋间夹住了他的枪,并且还瞪着他。
一下子,孙色虎已完全斗志全消。
他没有看过如此可怕的眼睛。
那不是人的眼睛。
那是禽兽的眼睛。
——不,任何禽兽,都没有那么可怖的眼睛。
那应该是魔鬼的眼睛。
只有魔鬼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
——这样令人畏怖的眼神!
孙色虎的眼睛,也只能看到这里。
因为这一瞬之后,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山枭已一拳打爆他的头。
当然连同他的一对眼珠。
——人头碎裂是什么声音?
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听过。
如果你没有听过,还是不要听的好。
这世间已有大多人,喜欢去听,看、享受以杀人为乐。害人为虐,暴力充斥、Se情泛滥
怪力乱神,淫乱低俗的故事和传说,事实和新闻,其实,一旦是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亲友发生
了这些不幸的事,那就会吓得个三魂去了七魄,胆丧心寒,只望这些噩梦赶快过去,光明再
来。
的确,物与类聚,因果循环。什么样的花开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土壤栽植什么样的树。
在乱世里,常是君子忍辱,小人猖狂,人情冷傲,严寒肃杀,世运无情,世道不公,天
道与亲,常与善人,温暖慈悲,存手一心。
以杀制杀,实迫不得己。
也情非得已。
——只是,杀戮真的能止杀戮吗?
“山枭”铁锈现在己没有选择:
他大开杀戒,大杀特杀。
也许,他也根本不会作任何选择。
他是为“杀”而生,为“杀”而活,甚至还不惜为“杀”而死而牺牲!
你或许没听过人的骨头碎裂声,但孙黄虎就肯定清晰地听到过。
因为那时他靠得很近。
他是和孙红虎一齐欺近身去,乘隙出手。
一枪刺山枭,一枪戳摇红。
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只要一枪得手,立即就扎第二枪,他们一旦合击,对方的身体往
往给穿透过七七四十九个窟窿才了结,事实上,当一个人的身体给两柄这么粗而锐厉的枪各
扎上四、五十下后,他的身体已经成了稀巴烂了。
他们已料定:山枭一旦自救,他们立即变阵易招:
刺摇红那一枪改刺山枭,原扎向山枭那一枪却即改向戳刺摇红。
这一来、就要必杀山枭,不然就即杀摇红,最好,把两人都一齐杀掉。
可是,他们部没想到:山枭即不救摇红,也不自救。
他只是冲过来。
他只是扑过来。
孙红虎的枪,明明要扎中山枭的了,但突然断了。折了。
也许,枪尖还是扎进山枭身体的某部分里去了,可是,山枭的冲力太大,来势太汹,枪
杆子承受不起,一拗而折。
山枭便一拳砸在孙红虎的脸上。
孙红虎的脸,立即像一只摔在地上再加一脚践踏的熟柿
这就是孙黄虎听到那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他又听到一种声音:
依然是骨骼碎裂的声响。
而且还是头骨。
这次是他自己的头。
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固然可怕,但碎声若来自自己的骨骼,则更可怖。
更恐怖的是,碎裂爆折的声响,来自他的头颅。
不过,孙黄虎还不算最不幸。
因为他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
那是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且大吠嚼食的响声。
——给咬着喉咙的是孙虎虎。
咬他的不是兽。
而是人。
这更可畏。
一口咬噬在他咽喉上的,当然就是“山枭”铁锈。
比起孙黄虎只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孙色虎的遭遇可谓更凄惨多了。
他听到山枭一口啃在孙虎虎的脖子上,也看到了那禽兽不如的怪物和正在大口大口嚼食
着孙虎虎的喉管、仿佛那是山珍海味一样。
他马上觉得昏眩。
脚也发软。
他己失去了斗志。
他正撤枪要逃,但不知怎的,他又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腥风血雨之味道。
那血腥味竟来自自己体内!
这时,他才发觉,那只“兽”已伸出他毛茸茸的大爪,一手Сhā入了自己的胸膛里,正掏
挖出一窝子的事物出来。
这一刹间,他还不觉得痛。
还未觉得疼。
他只是怕。
——直至他发现,对方挖出来的是他那颗还在抨碰抨碰跳动的心,他才绝望的喊了一声
,倒了下去。
他还不是最畏怖的。
因为他已死了。
活人才怕。
死者无畏。
现在最畏惧的是:
还活着的孙黑虎!
孙黑虎的枪,本来己刺了出去。
这一枪、正扎在山枭的肩上。
山枭铁锈这时,正咬啮着孙虎虎的喉咙,一只手却抓住了刚剖自孙色虎胸臆,还向他咆
哮了一声,像在阻止他过来“争食”似的。
他咆哮的时候,鲜活活的碎骨还挂在他嘴边,唇边和须旁,还在冒着血。
孙黑虎突然发现,一起上山,一起追踪,一起出手的一起生活十数年的六位兄弟,一下
子,都一起完了:
就只剩下他一个。
他顿时魂飞魄散——那一枪,再也刺不下去了。
枪尖仍Сhā在山枭粗壮如树干的臂肌里,他丢了枪就跑,才跑了七八步,脚重得像约八爪
鱼和海藻死命吸缠着一般,这还未喘定,就发现身前多了一人。
那不能算是人。
也不是兽。
“它”比兽还可怕。
更强大,也更残忍。
甚至更嗜血。
然而这嗜血也嗜杀的“怪物”,目前就站在他身前,而且正拔出嵌在他臂膀的枪。
那支枪当然是他的,在武林中还算是赫赫有名,就叫做“孟婆枪”。取这外号的意思是
:与他的枪交锋,就似喝了“孟婆汤”一样,前事尽忘,必赴黄泉走一趟。
他的刀也一样。
“孙氏七虎”中,就只有他是刀枪齐施的。
他不仅枪法高明,刀法也好。
他情知自己的枪已刺中山枭,可是没有用,也许这只更加激发了这家伙的兽性。
甚至是狂性大发。
山枭在拔枪的时候,动作甚缓,与其说他在忍痛。怕痛,不如说他要延长那种肉体上的
痛楚,甚至在尽情享受痛苦。
更古怪的是,这头怪兽,虽然已拦身在他面前,但一双眼睛(也许只是一只,另一只是
一个妖洞,孙黑虎觉得在那洞里甚至可以掠出吸血编幅和爬出蛆虫),却直勾勾的看着他的
背后。
他背后是绝崖。
另外就是甫伏着的摇红——他在剧战甫发生之际,已一面放下她,一面护着她,还一面
交战,要不然,“它”也不至于要捱上几枪。
“它”的眼睛空洞洞的,但仿佛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撼动,使他直直的前视。
可是孙黑虎却知道自己背后是空山,那当然没有什么东西可瞧:除非正好飘过了神仙。
当然不会有神仙。
——有这样的“妖物”在,就算有路过的“神仙”,都会给吓跑了。
若是魔鬼,或许会合理些。
此刻,山枭的神态,就像是入了魔:好比一只洪荒时代的暴龙正在恣虐发威之际,忽尔
看见天空上飞过一棵树。
也许,它是不明白,为何树会飞到了天上,甚至它连那是不是一棵树也不能理解,只是
,因为特殊的景致而人了魔,入了色。
孙黑虎手上已没有了枪。
但他还有刀。
他拔刀。
虎虎几个刀花。
他还是想拼一拼。
——在江湖上,要活下去,就得拼,更何况是此时此地,遇上了这怪物。
他正要趁山枭发怔发呆的时候,砍他一刀。
——至少,砍他一刀要害,斩他一记要命的,自己就可以逃命了。
刀是乌金打造的,黑而亮,锋而利,刀风破空,刀花耀眼,好像旭日的光芒也给他砍成
几段就给在刀面上。
可是,山枭似乎没有注意到些。
他竟似连孙黑虎这一刀当头斩下,也没有留意,双目只直勾勾、怔愣愣的看着山边、崖
口,云雾飘渺间。
那儿有着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致使这禽兽一般嗜血好杀的妖物,竟给吸引住,
失了神、分了心。消饵了杀意?
孙黑虎的心跳加速,快得连他自己也几无法承受。
——就连他当年一个人以左手刀、右****第一战荡平“九水十六骑”,一战就名动江湖
之时,他的心跳,也没如此快过。
事实上,那一次,不只他一人出手,当时,孙拔河和孙拔牙兄弟,也在暗里帮他,而他
也伏袭暗算在先。这一切,都是家族为了使他成名立万。
这一次,他却是一个人,因把握住这稍纵即逝的契机。他要独力砍杀山枭铁锈!
山枭一死,绝对是件大事!
能杀铁锈,绝对是个大功!
——就算是他当年伏在“九水明滴”一带,蒙着面跟孙色虎和孙花虎,轮暴了自己思慕
已久的小女孩局敏财,心跳也没那么急速过!
他眼前就有一个机会:
可以活。
可以杀铁锈。
他的眼睛发亮。脸发红、唇发紫,只为可以暗算,杀人、得手,活命,如果,在这时际
他能看得见自己的模样,只怕也不比山枭好得上多少!
只不过,他没有得手。
因为他那一刀,并没有砍下去,或者,是他正想砍下去的时候,就蓦地发现,自己心口
一疼,旦在胸前,凸出了一截枪尖。
带血的枪尖。
他惊疑。
他不信。
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
死了。
谁都会死。
准也免不了一死。
不管是多厉害的人,多差劲的人,一样都得死。
——暗算人和被暗算的人亦如是。
他的刀遽然落下。
暗算他的是甫伏在地上的孙摇红。
她以一杆枪,扎进了他的后心。
铁锈张开了嘴,仿佛那儿是一个妖魅惯常出没的洞口,他的睡液挂在嘴角,青青蓝蓝,
一些人肉碴子还挂勾在他乱得像扫帚一般的胡须上。
发出了那一枪之后的摇红,一时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救“它”:这个人。
刀就掉在地上。
刀乌亮,映阳一煦,映象如镜。
那是孙黑虎的“孟婆刀”。
在这朝早里,摇红透过了这把她刚杀了它主人的刀,照见自己的容颜。
她几不敢相信,自己竟变得如此苍老。樵悻!
——那发茬乱得盘根错结、眼下有两袋未剥亮的合桃儿、一身破烂,满叠忧愁,尽是神
容枯稿形容瘦的女子,竟是曾喜孜孜兴致致挽红袖催莺啼,风韵温存,莲步共香熏人醉的她
吗?
惟有鬓边耳际,乱发之间,仍露出了一截葱白肉,细嫩匀美。
可是在她面前的“兽”,依然依依呵呵的在指手划脚,不知在谢她,还是不会说人话。
随“它”手指处,只见绝崖前,峭岩上、云雾间,山谷口,长了一支花,抓着坚岩,突
出峰前,开了两朵,血红的艳!
明艳至极的花,比朝阳还红。
好一朵怒红!
看到这花,她哭了!
她就在山顶上轻位。
那野兽就这样看着她,好像不知该劝是好,还是不劝的好,或者他就本不知如何相劝,
也不知劝为何物。
“它”就是能这样怔怔地看着。
看着她哭。
他的伤仍淌着血。
“它”好像也不知伤为何物,流血是什么。
他们两人,就在山上,阿尔泰山的旭日温照普照下,一个轻位,一个发怔。
——到底是为杀人。还是为惊见一朵花而哭?
还是为杀了人之后惊遇一朵花而位?
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为一朵花而惊艳,一个痴,一个泣?
山上。
两人。
风很大。
人很孤单。
刀光仍照见摇红的轻泣。
山枭好像不敢去惊扰摇红的伤心。
花仍在绝崖边艳烈的红着。
追杀依然持续。
险境处有花,但险境并未过去。
险境仍奇险,随时变成绝境。
二、午夜狂啸
就在摇红轻泣于虎山上,山枭前之际,也就是“孙氏七虎”全都丧命之后,在“一言堂
”的铁手和刘猛禽,正在读摇红亲手所记的“惨红”下篇:
下篇里摇红的遭遇,也真是急转直下。
很惨。
那一夜,两小口子约好了相见之期、相会之法后,摇红撷了一朵艳红的花,别在他襟上。
公孙扬眉则在他送她的画上题字:“花落送摇红”,写完这五个字后,他只觉一阵迷惘
,也不知怎的,竟很有些凄迷。
于是又写上了:“此情可待成追击,只是当时太怆然”等字。
那一晚缠绵后,公孙扬眉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晚,摇红只听到院子外传来风声、雨声,还有争执声,甚至打斗的声音。
然后就是狂啸声。
那啸声里充满了悲愤、悲恨、悲恸与悲憾,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发出这种嘶喊,那
就像是一个给烈火焚烧着的人,浸在热油锅里给煎炸着的人,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人惨受
比自己更可怕的折磨,才会有这样撕心裂肺的呼喊。
摇红听了,从手里冻到心里,自足底冷到发顶。她决定要去“浅水涉”看个究竟,候次
日,她的闺中至交公孙邀红来了之后,两人议定,决意要“九鼎厅”去跟孙疆问个清楚,至
少,也要找到公孙小娘从详计议。
可是她出不去。
她住的“绯红轩”,已给监视,没有堂主孙疆的批示,谁也不许出入。
连摇红也不可以。
这时候,这个人第一次在她面前出现了。
这人长像严正沉着,处事彬彬有礼。
当摇红大吵大闹要出去甚至不借动手的时候,这人就跟她说:“你不能去。”
摇红怒道:“你知道我是谁!?”
那青年只冷静地道:“你是摇红姑娘。”
摇红忿道:“既知我是谁,还不让路!这儿是谁的地方!”
青年冷冷地道:“可是令尊大人下令不许你出去的。”
也不知怎的,摇红总是对这阴沉沉的青年很有点畏惧,觉得他很“邪”。
于是问:“你又是谁?”
青年道:“我是袭邪。”
这是摇红第一次看见和遇见袭邪。
也是第一次见他出手以及跟他动手。
先出手的不是袭邪。
而是公孙邀红。
公孙邀红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孙女,手上的功夫,也很有两下子,她并不因为祖
父的宠护,而过于骄纵。
相反的,她是不直孙疆所为。摇红离开“安乐堂”后,常感寂寞,故邀公孙邀红来相伴。
公孙自食夫妇颇觉孙女常远到“一言堂”作客,叨扰不当,然而邀红与摇红交厚情重,
故仍一再毅然前往。
就是因为这样,她陪同摇红在“一言堂”里遇过一些非常耿耿于怀的事,例如:
她们有一次,无意间经过“浅水涉”和“六顶楼”等地的后院,发现那儿有不少地窖,
隐约露出了一些铁栏,在草堆花丛里,作为通风口。
她们听到有人呜咽,有人呻吟,于是好奇心大作,拔开草藤探首一看:
只见里面有不少赤身露体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人形的“兽”更妥切,
但那些“兽”的样子,又十分可畏可怖,且残缺不全,畸变核突。
所谓:“残缺不全”,是因为他们有的少目,有的缺鼻,有的给割去了耳朵,有的失去
了双手。有的趴在地上,全身长鳞,像一只穿山甲;有的没了双眼,全身起蓝,脸上钢须如
戟,像一头海象。
他们都是“人”的样子,但绝对不是人。
他们不会说话,只呀呀畸畸发出怪呜。
至于畸变核突,像指他们虽有“人”的雏型,但有些不说在“人”身上出现的东西(或
者说是“器官”),却偏又出现的,连在一起,成了怵目诡异的景象:
譬如一个人形的小孩,却在ρi眼上长了一条又粗又黑且长毛的猪尾巴。一个看去还算“
面目较好”的“女子”.一张咀,居然有一条分岔的蓝色的长舌,足有一尺三寸二分长,另
一个,张开了咀,居然没有舌头,只有一丛乱毛,看来像是一个长在脸上的阴阜。
还有一个,咀,唇、舌都正常,却有一排排僵尸般的尖齿,齿沿还成锯状。
有的眼睛只有一只,长在印堂上。有的只有两只眼睛。但完全没有眼珠,只有眼白。有
的眼睛长在后脑上,眼睫毛还特别长。
有个有一对完好的眼睛,然而却是金色的,而且什么都看不见。有的则完全没有眼睛。
有的长出兽角。有的长着兽毛,有的则长着兽爪。有的根本是兽,但却会写字,用的还是左
手楷书,右手草书,笔走龙蛇,龙飞风舞。
他们都有一共同的特征:愤怒和惊恐。
他们都没有衣服可穿。
他们挤在地窖里,互相咬噬,奔走狂啸,禽兽不如。
他们看到光亮时,会感到非常害怕;看到陌生人来看他们的时候,会龇着牙、咆哮着、
表示拒抗。
但他们没有东西可吃,自己互相咬啮、吞噬。
摇红和邀红,不仅在“一言堂”的“鹿死谁守苑”内见过这种:“怪兽”,连在通向一
言堂,拿威堂、一贯堂的“老街”一带的市肆间,也在地底里布满这种“地窖”,那些“怪
物”都给关在里边,它们的琵琶骨或肋骨都给一条长铁索贯穿连着,拖行时发出令人牙酸的
声音,它们也任由宰割,任凭处置。
他们活得连市肆里的家畜、家禽还不如。如果有人愿意买下“它们”,则付出少许便可
得到一大批,拖扯了回去,当奴隶也好,宰了当肉生吃也好,腌成腊肉也好,都没人理会。
要是卖不出的、就只有等死。
到了雨季,水淹地窖,淹死了不少。它们在黄泥水中翻着白得发紫发胀的肚皮,但全身
瘦得像一只风干的虾米,有时浸得太胀了,还波的一声爆了开来,炸出一肚子的绿蛆和黛色
的海藻来。
浸不死的,经过发霉、发臭和发酵的春夏之季,很快便产生了瘟疫,一下子,虐疾蔓延
,这些“异兽”死得更是迅捷简便,有时候,在啃一只人手,啃到第三只指肉时,便已三眼
(这是只三眼“怪物”)一翻,去了。有时,有只满身都是肚脐但肠子流在外面的,正在大
解,大解得臭气熏天,才解下一半,忽然的,毫无来由的,“它”就死去了。
谁也不知道这些“怪物”是“怎么来的”,只知道“它们”全来自”一言堂”:孙疆一
手制造出来的“好戏”。
要是还不死的,孙疆就下令人用火烧,总之,一把火,连怪物,尸虫和传染病,一齐烧
个情光,就不必再担心有后顾之忧。
火烧的时候,他们挤在地窖里,挣扎挣动,有的全身已着火,有的像一团火球,在滚来
滚去,翻翻波滚,“孙氏七虎”:孙红虎、孙黑虎,孙黄虎、孙花虎、孙虎虎、孙色虎、孙
飞虎等,常派作监督,“火烧怪物”的事,他们看着放火,当是一种过节庆典似的,时拖朋
唤友来观看,在火焰肆威中为之大乐,拍掌喝彩不已,仿佛在看一场比赛,游戏。
听说,这些“怪物”都叫做“人形荡克”。
好像天意在造人时,打了一个喷嚏,一时失了手,把人的胚型打翻了,又像是太不重视
,将之交给一只猴子或猩猩将之信手且恶意重塑一般。
当然,出不见得全都给病死、淹死或烧死,杀死,但这样折麾下来,大都免不了一死,
剩下来的,一定是那些特别剽悍、勇猛而且可怕的家伙。
重返“一言堂”的摇红,还有她的手帕交邀红,目睹了辽么多诡异的“妖兽”,自然一
震惊。
她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制造”它们出来,但“生产”它
们的人,也未免太伤天害理,惨无人道了:
那“生产者”,想当然就是“山君”孙疆了!
所以她们都想向“山君”抗议。
要劝孙疆收手。
——不管为了什么,有什么用意,都不该大量制作出这样狂暴、卑微而酷烈的东西!
三、怒犯天条
邀红跟摇红心意相通,她右手霍然折了一柳条在手,倏指向袭邪。
她们都知道眼前这个人很“邪门”。
只要袭邪一避,邀红就会急攻,摇红就会先闯了出去,大嚷开来,不管即使找不找得到
公孙扬眉或公孙小娘,至少,这件事情已张扬开来,省得两人给软禁下去,进退雏谷,求救
无门。
孙摇红怀里有一把刀。
那是公孙扬眉送给她的,弯如眉月,亮如水镜,就叫“水月刀”。
刀藏在怀里。
刀刃已温热。
摇红已拟随时出刀。
邀红也不闲着,她袖里暗藏飞针,左手指间夹着金钗,准备一击不着,就要与摇红刀、
钗、针齐出!
可惜她们没有这个机会。
袭邪就在邀红身形一动、心意刚动、手势始起、招式甫施之际,倏然出手。
出手一招。
两剑。
他一出手就制住了两人。
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是:
一,公孙邀红的武功相当好。她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女徒,公孙自食惯使“朝
天一柱枪”,江湖上外号人称“自食其力,一柱擎天”,本来就是“山东神枪会”的一流高
手,公孙邀红已得其真传。
二,孙摇红的武功底子也不差。她爹爹“挫骨扬灰。灰飞烟灭”是近年才响起来的称号
,但“山君”之名,早已名震遗迹。其实,“挫骨”、“扬灰”、“灰飞”、“烟灭”都是
孙山君早年所创的四种枪法,其中“烟灭神枪”一十八式,孙摇红也得其精髓,加上外公和
娘亲所传的:“弹指听声、听音辨|茓、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法门,女中豪杰里她绝对
能作上一个要席。
三,她们两聚于“安乐堂”的时候,常与公孙扬眉切磋武艺。公孙扬眉在武学上绝对是
个卓越、脱俗、才华无可羁靡的少年英侠。他很快便观察出摇红武功基础的强弱,也很快的
发现她体质先天上的制限,所以,创了一套刀法给她,注重轻盈、厉辣、优美,十分合适摇
红的性子,使来得心应手。长枪大戟,对她本就负荷过重。
那一套刀法,就叫“镜花刀诀”。
后来公孙扬眉又赠她一把刀,说是京里好友相赠,是一把名门打造的刀。
一把小巧玲珑的刀。
刀没有名字。
但刀清。
刀亮。
刀美得让人惊艳。
——这刀一亮,就像是一次惊梦。
于是摇红就称之为:“水月刀”。
那时,公孙邀红也在场,撒娇不依,扭说公孙扬眉偏心,只顾讨好摇红,当她不是人。
摇红、扬眉、邀红三人其实都相交无碍,但年轻人间一遇着情字,难免总有争风斗胜的情形
出现,不过,也仅止于小情小趣,逗情骂俏而已,还不是真个呷醋生妒。
他们三人相处,还是坦诚欢乐、相互期许的多。
公孙扬眉也真是才气过人,听邀红那么不平,后来连摇红也为她说项,他便立即创了一
套剑法给她。
这一套剑法,无论手上抄着什么事物,都可成剑,发动剑招,也就是说,女儿家有时带
利器出外,总是十分不便,不如利用俯拾皆是的东西,例如木条、量尺,甚至是竹枝、帚柄
,全都可以当作剑使,连竹签、笔杆也不例外。
这一套剑法,就叫做“顾指剑”。
——就别看公孙扬盾看来随意的剑、顺手抬来的剑法、刀诀了,摇红,邀红在江湖上也
打过几场大战、数回大仗,信手使出,居然还比“神枪会”的看家枪法还有劲、管用!
所以,她们对这,‘镜花刀诀”和“顾指剑法”极是有信心。
不过,她们才一出手,就知道这两种可以不必准备长枪大戟便可以立即制敌、伤人的武
功,对袭邪而言,完全不能奏效。
邀红一动,袭邪己一剑指着她:
眉心。
摇红一晃,袭邪也一剑顶住她:
腰间。
袭邪只有一把剑。
———把剑怎能同时威胁着两人的要害?
能。
而且都不是剑尖。
袭邪的剑鞘,点着邀红的印堂,而他的剑鞘,倒反过来抵住摇红的腰肋。
局面非常明显,她们不是他的对手。
决不是。
对方好像十分了解她们的出手:“顾指剑法”和“镜花刀诀”,一旦发动起来,举重若
轻,以无胜有,奇招迭出,连绵不绝——可是在尚未发动之前,比较欠缺的是浑实的内力和
巩固的根底。
若在此时遇狙,很容易为敌所趁,一击而溃。
袭邪便是一击得手,好像一眼已觑出她们刀诀法剑法的窍门和缺失一样。
——可是她们从未向袭邪出手,甚至还未正式见过这个人。
他是怎么了解得这般清楚的?
袭邪一招得手,突然收手,“嗖”的一声,他的黑剑就倏地收回去了,快得使摇红来不
及细看那把剑的形状,只知道在他收剑的时候,那把剑似是活的,像蠕动抽搐了一下,像玄
色液体,乌水柱似的,绞扭着自动攒入了鞘内,还发出了一声似有像无的哀鸣。
摇红忍不住惊诧,又问了一次:“你……你到底是谁!?”
袭邪咀边挂了一个极其冷峻的笑意仍是回答:“袭邪。”
摇红只觉得一脸莫名的恐惧,直透心颤,好像只要有这个人的存在,一切原来的安全感
觉。纪律规矩,都不复存在了。
“你来我家里干什么?”
“我现在是你爹最得力的人。”
“胡说,大言不惭,我爹最重用的是公孙扬眉!”
“以前是他,现在是我。”
“你是怎么懂得我们招式的破绽的?”邀红Сhā咀。她也是美人胚子,不过美得跟摇红不
同:摇红柔而艳,她是娇而艳。摇红的美叫人疼,怕她给欺负、受委屈。邀红的美是令人痛
,怕给她刺伤、拒绝。“你是邪魔外道,邪门妖户,潜进来偷学我们神枪会武功绝技的。”
那青年笑了。
居然笑了。
且笑得很诡。
但笑时看着邀红,目光有点艳,笑得最艳时,突然杀气大现,像一颗晶石遭阳光直射时
爆出来的狂花瞬火。”
“也许你说对了。”袭邪道:“但把你们武功要诀告诉我的,却是始创人自己。”
“什么!?”
“公孙扬眉。”
袭邪冷冷地道。
“我不信。”摇红坚决地道。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一派胡言!”邀红也哼道。
“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袭邪反问:“你们要离开绯红轩作甚?”
“我们正是要找公孙扬眉。”
“找他?”袭邪斜飞一只眉毛,诡怪地道:“恐怕,你们已不必去找了。”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来了。”袭邪有点像着了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他早已来了。”
袭邪的“前方”,就是邀红和摇红的“后面”。
她们俩也不觉回首。
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人。
公孙扬眉。
不折不扣的“扬眉剑出鞘”公孙扬眉。
不过,这个公孙扬眉看去,仿佛有点不对劲。到底怎么不对劲,却一时说不上来。但他
一定是公孙扬眉,无论五官,轮廓、样子、身形都是他,如假包换,只不过,神态总有点不
是那么个人似的,甚至不是“人”似的。
最明显也最怪诡的一点是:他那黑而亮的眉毛,现在竟已变成了红色,像两片血羽——
给鲜血染红了的羽毛。
看到了他,摇红和邀红都很开心。很惊喜。
她们还以为他出了事。
“我没事。”
公孙扬眉有气无力他说。
他隔了丈余远,并未走近来,他后面还有”一言堂”的好手,也是孙疆的嫡亲,“山狼
”孙子灰。
孙子灰的人有点阴阳怪气,小眉小眼;颇有大痣三颗,看去有点诙谐,总让人有点灰溜
溜的感觉。
公孙扬眉跟孙子灰一向相处得并不和谐,公孙扬眉本来就“不大瞧得起”孙子灰。孙子
灰本来也一力死心追求孙摇红,献尽殷勤,但摇红一向知道这个人在外面败坏了不少女人的
名节、玷污了不少女子的贞操,对他很是鄙夷、顾忌。孙子灰知道自己肯定不受美人青睬之
后,又结交了朝中权臣蔡京的儿子,引蔡折到“一言堂”走一趟,蔡折一见摇红,就惊为天
人,执意要纳摇红为妾。此事使蔡京也点了头、开了声。他的授意形同下令,甚至要比皇帝
下旨还有力。摇红当然死也不从,曾央娘亲代为说情,劝说孙疆。孙疆当然有意结纳攀附蔡
京,但又要笼络强助公孙扬眉,加上本对摇红亦甚疼爱,而摇红又抵死不肯,支持她者众,
故也一时举棋难定。
由于孙子灰惹来了一桩婚事,使公孙扬眉和摇红的好事成了麻烦事,公孙扬眉和孙摇红
对孙子灰这种小人作为,就更看不入眼了。
公孙扬眉甚至还与孙子灰交过手,因为孙疆大力调停,才不致你死我活,折损人手。
孙子灰一向憎恨公孙扬眉。
他甚至扬言:若没有公孙扬眉,他早已在“一言堂”总揽大权。
可是,那时候,孙子灰就站在公孙扬眉身后,两人竟流露出一种相依为命似的友好来。
但见着了他,摇红还是情不自禁。
“我们还以为你出了事。”摇红担心的说,”你的眉毛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邀红劈面就问!“你为什么要把我和摇红的刀法剑诀告诉了这邪里邪
气的家伙?”
邀红这是责问。
其实她(们)所期待的答案是:没这回事。
“那不关你们的事。”公孙扬眉的回答居然是:“摇红,你暂且留在这儿,别惹事。邀
红,你家里发生了些事,跟我走一趟了事。”
是的,在摇红的纪事里,在描述到这一段的时候,字里行间,也洋溢着疑惑与不信:她
甚至不肯承认那天她看到的会“真的”是公孙扬眉。
——他甚至对她不理不睬不关怀,只“叫”走了公孙邀红。
如果叫走她的不是公孙扬眉,公孙邀红一定不会想也不想就跟他去;要是叫她去的不是
公孙扬眉,孙摇红也一定不会任由邀红一个人离去。
她本来也想同公孙邀红一道去,可是袭邪拦住了她:“你不要去。”
而且这有一股很邪味道的青年,给了她一个很足以让她留下来等的理由:“堂主夫人马
上就要过来看你了。你不是正要找她吗?你若有事,就找她评理好了。”
的确,摇红觉得最近“一言堂”里的事诡橘、古怪、暴戾且不合情理,她正要找那通情
达理、持重且十分疼借她的娘亲,来弄清楚这件事:怎么连一个陌生人都可以将自己软禁在
家里,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这还算是个什么家?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公孙扬眉还朝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袭邪的活。
——虽然,与其说那是点头首肯,不如说是他的头,好像是过重的瓜实吊在过轻太瘦的
蔓藤顶端,不胜负荷的沉了一沉、动了一动。
公孙邀红看来很担心家里出了问题,对公孙扬眉叫她过去,无疑也很有些惊喜。她走了
几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顿住,回头跟摇红说:“不会有什么大不了事的。你等我,我们
很快便回来的。我们一定会跟你站在一道,你不用怕。”
这时,在“绊红轩”苑子里有一丛长春花盛了,铺在浓浓黛绿厚厚深碧的圆小叶掌上,
是一朵朵纯白的。艳红、还有红白经渭分明互间相映的花,每一朵都像是一掌希望。但绿色
那么厚重,白色那么纯粹,只有红色的部分,像一滴滴鲜血,娇丽动人的撒在上面,风一吹
来,万瓣千叶摇,就分外显眼了,让摇红这一眼看了,不知怎的,心中一愉,有点想哭,忍
不住说:“我们是朋友,好朋友,你要小心。”
公孙邀红本来开步要走了,听了就回过身来,深注摇红,握着她一双手,真诚地道:“
我们何止是朋友,我们是姊妹,好姊妹。”
然后,邀红就走了。
之后,摇红也再没见到她了。
在摇红的手记里,显然是认为:那一次,是她最后一次和邀红见面,但却不是和公孙扬
眉——因为她认为温柔缠绵的那一夜之后,公孙扬眉就已经失踪了,不存在了,甚至她在翌
日见到的那个,并不是真的公孙扬眉。
那一次,她肯定他没扬过眉,是一直垂着头。
她仍给软禁,两次试图要闯出去,都给人截了回去。
她第一次溜走,给袭邪截回,无论她怎么出手,袭邪都能轻易化解。
他没有伤害她,可是他却比直接伤害她更令她心头发毛。
一,他对她任何武功,招式,都很熟悉,不管“神枪会”的枪法,还是“安乐堂”的秘
诀针法,或是“一言堂”,看家本领“飞烟神枪”,乃至公孙扬眉独创的剑法,他都似了如
指掌,举手而破。出手破解的时候,还双目发亮,面上带了半个诡笑——就像在“游戏”一
样。
二,他看她的时候,神情独特:像看一盘放到他面前的美食,但他又并不急着要吃,可
是,只要他想吃、要吃,就一定吃得到似的。
他截住了她,让她知道,只要他不许,她是决走不出去的。
她很愤怒,问他:“你凭什么拦住我?这是我的家。”
袭邪的回答是:“堂主的命令,我不能不听。”
她怒道:“你叫爹亲自过来给我个说法。”
袭邪只道,“他要来时自然会来,叫也没用。”
摇红忿忿地道:“你又说我娘会来看我的!”
袭邪的一双像在阴间才见得到的眼睛,完全没有一点善意,他似对他答允过而不能履行
的话,视作天经地义:“她会的。说来的时候她便会来,你急也无用。”
然后他告诉她一句“奇怪”的话:“你其实应该感谢我才是。在世间,只要你运气没了
,本来不够,依靠谁都没有用。你爹很有本领,你娘很疼你,但他们一旦出了事,又能依赖
谁?今后,你若赶紧依靠我,还聪明一些。”
尽管这话使摇红不寒而悸,她还是怒斥:“你以为你是谁!敢对本小姐说这种话!?”
那邪气青年居然回答跟上次回答她一模一样的话,“我是袭邪。”
“想我靠你?”摇红索性豁出去了,大声尖叫,“你去死吧!你给我滚!”
袭邪一点也不激动,只告诫她:“我死不了。但你心爱的人只怕都得死得很惨。还有,
我要是真的走了,不再在这儿守护你,你恐怕才是真的不幸哩。”
他说的竟是真的。
到了第二次,摇红想偷偷溜走的时候,遇上了三个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物”。
她一见到这样子的“人”,心已慌了一大半,他们一只有咀没有鼻子,一只有鼻子没有
咀巴,还有一只,全身都是鼻子或咀,不,都是洞,全是窟窿。
摇红跟它们也简直“不能打”。
因为招式、武功用在“它们”的身上,都没有用。
全不管用。
摇红的确已刺了“它们”七八刀,但它们依然如狼似虎、像魅类妖,一下子,就按住了
她,张开血盆大口,和那些洞,就要咬她、噬她、吞食她,并发出眯咪鸣鸣的怪鸣。
“他们”的体味很臭。
臭得像烂了肠肚的干屎撅。
摇红真吓坏了:她实在没法想像自己家里。院子里怎么会来了那么多“只”怪兽。
她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最近每到深夜,都会听到今人毛管竖起的惨嚎与哀号了。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死在怪兽手上,更断断不曾想过居然会死在家里的怪兽爪牙中!
她给揪往之际,就算没给吞噬,也快吓死了,“幸好”,那时,那邪气青年“又”出现
了。
他一挥手,发出古怪的撮啸,那些“野兽”就“退”了下去。
尽管在走的时候,一面撒手一面捶胸,一面怪嘶一面目露凶光,但还是一只一只的退下
去了。
“我说的对不对?”袭邪在深夜的花丛里,语调平静得像在评点一幅陈年山水画,“你
遇上我,是幸运了。”
摇红仍未在惊恐中复元。
“要是我迟来一步,”袭邪的语音一点恶意也没有,但他每一句话都似不怀好意,还邪
气得令人毛骨悚然:“你就会给这班野兽吞噬。撕裂了——它们在杀人饮血之前,最喜欢先
发泄它们的兽欲。”
然后他像家长问犯了错的小孩一般:“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得到允许,我是个好商量的
人。你为什么要走?”
摇红只是哭泣。
她知道在这时候流泪是示弱的行为,但她因为太惊惧和太无助,忍不住要饮泣。
“是觉得闷吧?”袭邪居然替她猜估,“好,我把丫鬟小红找来陪你。”
摇红似又有了一线希望。
“娘呢?”她哀哀的问:“你不是说她会来的吗?”
她本来要问的还有公孙邀红,更需切要知道的是公孙扬眉。可是她现在已清楚的意会到
:只怕,她决不会那么“轻易”便见到他们的了——但爹总不会连娘也摒弃在外吧’
袭邪听了,只说了一句:“你急什么?我说的话,一定算数,只争迟早。”就走了。
当天晚上,当摇红抚着她身上那些又青又瘀的伤痕之际,忽然,烛影一晃,公孙小娘已
来了。
她憔悴。
她苍老。
她甚至满身是伤:有的是瘀伤,有的是擦伤,更严重的是内伤。
摇红一看,已浑忘了自己种种波劫,一直要问她母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爹疯了。”公孙小娘悻悻的道,“他本来是个有才干的人,但却野心太大了,大得
什么都可以牺牲,大到什么都不管。他做的事,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我劝他。他不听。我
阻止他,他殴伤我。”
然后她母亲随即发现了她的不快乐和身上的伤。
公孙小娘很快的就明白过来了。当摇红告诉她公孙扬眉,邀红也可能为此事而“失踪”
之后,还提起公孙扬眉的古怪举止,她娘亲就表现得十分激忿,切齿冷笑道:“他们太过分
了,终于赝头反噬、作法自毙。我没想到连自己人都可以这般对待。我已别无他法了,只有
余力去破坏他们的计划了。”
摇红着实吃了一惊:“娘,你要小心……”
“你不要担心。我要是真阻拦不了他们的阴谋,只好联同‘安乐堂’,不惜告上‘正法
堂’,也要截下这一场浩劫……”公孙小娘噙着泪光,抚着摇红如瀑乌发,凄婉的道:“我
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但你爹和那姓蔡的以及上面的人,全着了魔似的,所作所为,已怒
犯天条——我就算入地狱、下油锅、闯南天门,也只好尽一已之力,决不能让下一辈再受害
了。”
也不知怎的,那时候,烛火吐舌,映照在公孙扬眉的画和题字上,孙摇红只觉得很怆然。
可是她却忽然打从心里生了疑问:
为什么公孙扬眉还在与她恩爱缠绵之际,竟会生出了“此情可待”的情怀,而且还写下
“怆然”等字句呢?
为何?
她没有找到答案。
因为她娘亲也没再回来。
倒是小红来了。
来伴她。
陪她。
——帮她度过悠长的岁月。
至于小红,也给近日来,“一言堂”里发生的事,给唬得胆战心惊,瑟缩不已。
因为事情太可怕。
太诡怖。
一切都发生在摇红自己的家里,自己的身边,一下子,熟悉的全变作陌生,大家的态度
全不一样,每个人都怀着疑虑和恐惧,像一个大难,一场浩劫,或是一次天谴。
只有花仍盛开。
开得盛,开得艳,开得了无惮忌。
——就像他们也知道:开完这一次,就要谢了,调了。灰飞烟灭了。
四、花调
在那座亘古以来就给称为神峰历代皇帝多在此进行封禅大典,祝神祭祖的古老山上,有
的是名胜古迹,行宫。神庙,错落分布;碑刻石雕,比比皆是。楼、殿、轩,阁、寺、庭、
亭、宫、观,牌,棋布于这座峥嵘崔嵬的山上,各占要害,互添胜景。
然而,此际,临王母他的虎山头上,风很大,还没下雪,但却比降雪还冷。
——快下雪了吧?
山上有七具死尸。
虎山口血渍斑斑。他们本来是七个生龙活虎、龙马精神的年轻人。他们都有名有姓,在
家族里受人宠护和让人崇敬,在江湖上也有名誉有地位。其中一个最有志气的,他的抱负是
人朝主政,做个改变历史的大人物。其中一个志气最小的,也想玩尽他一生所见过的美女。
有一个还有点断袖之癖,他的一去不回使三个跟他相好过的男子伤心欲绝。另一个则有咀嚼
蟑螂、蚤子和梨一齐吞食的怪癖,直至他死时还没有人发现过他有别的廊好。有一位则因为
从强梁手中救过一位寡母和两名孤儿而负伤断了两指,他也因此名声大噪,但他的家族和江
湖上的人当然并不知道他后来他在无人之处奸污了那美丽而薄命而又不防范他的寡妇,因为
他想保存好名声,所以他把呣子女三人全推下山崖去了,然后他继续享用他的荣誉。有一个
脆弱得只要听到孔雀叫鸣,就会全身颤哆,潜伏的羊痈症发作,但天知道他Zuo爱时喜欢割开
女子的血脉搏,让他进入女子体内得到Gao潮的同时,也享受到身下女子失血而殁的快感。还
有一个是正常人,只不过喜欢在热瓦上小便,在冰封的河上大解,他为了喜欢闻到活烤焦肉
的味道,往往把敌人留而不杀,将之封了|茓道,把敌人的手手脚脚按在热炭上的烤,他享受
那种焦味和对方的惨痛,据他(只)告诉他的同门师兄弟:“那感觉像刚铸造了一把好枪,
同时丢了精。”
然而,而今,他们都躺在山上,内脏东抛西弃,残缺不全,一地都是,如果无人收尸,
很快就会腐朽,化为泥尘,天地共弃,人鬼不识,跟七只蟾蜍、蟑螂或野犬,没有什么分别
。他们死去,生前的怪瘤也因而泯灭。
但在这荒凉又古老,辉煌又威严的山上,活人还有两个。
至少还有两个。
摇红和铁锈。
——姑娘和山枭。
山果突然翻身跳下崖去。
摇红吓了一跳。
她没想到那禽兽居然会去寻死!
——会在这时候去觅死!
(野兽毕竟是野兽,不可理喻!)
可是她随即就发现不是:
山果仍然活着,一只手攀住山崖,双脚凌虚踢动,勉强旦吃力地把笨重而臃肿的身躯摆
荡过去,用另一只手竭力伸展,竟去采绝崖前的那一对艳丽的花。
他身下是万丈深渊,掉壁下去,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他全身只有几只手指在勉力支撑着他那硕大无朋的躯体。
山崖边的土块已渐承受不住,土质纷纷坠落。
“它”在山崖下牛喘着,但仍用尽力气荡去荡来的伸手采花。
花在崖边。
人也在绝境边缘。
摇红忽然想到一件事。
这件事让她心跳陡然加速,几要飞脱出胸肌来:
她何不趁此时杀了“它”!
地上有刀。
刀身乌亮。
刀面反照出她杀气初绽的面靥。
(杀它吧!)
——杀了它,就一了百了!
手在崖边。
那些手指有的像一块烂布,一支破栓,一条风干的润肠和一管破笔,总之,就不像是人
的手指,但它仍却紧紧抓接着崖边的岩上不放。
一放就没命。
——那是“它”的性命。
虽然似“野兽”一般的东西,但一样珍惜生命。
但此际,刀就在摇红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只要一刀下去:不管所的是手指还是人,它就必死无疑。
刀光照艳容。
——一刀就可以杀了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绝壁前有花,妖艳的红。
她的刀就要溅血。
她心里也不得下一场激烈的雪,狠狠烈烈,炽炽热热的凄艳的雪。
这时候,铁手和猛禽正在“一盐院”里,全神贯注着“惨红”的最后一章。
——虽然,他们也感觉得出来,外面发生了很多事,仿佛正在进行许多调动,以及己完
成了少的调度。
可是他们也察觉了这以小红付出性命换来的手记,十分重要,而且,对整个案情有着重
大的线索。
他们一定要看完它。
他们甚至已发觉窗外有人正在监视他们此际的阅读。
——那些人,好像不当他们是在阅读,而是在密谋下毒,如临大敌。
甚至比刚才在紫微树下包围铁手更严阵以待。
不过,刘猛禽久经战阵——刘家有三兄弟,三个人都是高手,一个是次子,叫仲兽,已
成为刑总朱月明麾下好手;一个是老么,叫季仁,为“有桥集团”米苍穹的手下大将。
猛禽原名为“孟勤”,正如其弟仲兽原为“仲里”一样,因为作战勇猛,对敌狠辣,故
被江湖中人谐称为“兽”。“禽”、恰好成对,也正好能形容这两兄弟杀敌时之勇猛剽悍。
相媲之下,刘季仁这名字就幸运多了,由于他常郁郁寡欢,忧形于色,武林中多也只称他为
“杞人(忧天)”而已。
至少比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对敌之际,他当杀人、剖肺,剜心、斫头,皆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胜于他
,他遭的下场,也不以为意。他是那种为了打击敌手,重创对方,会不惜一出手就Сhā瞎敌方
一双“招子”的人——甚至也不戒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对方眼睛而贯穿过敌人脑后的人!
就算对手是女性也不以为忤。
可是,连他这样子剽狠的人,看到“飘红手记”中篇“惨红”的未段,也难免有点不忍
心,对铁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飘红手记”是这样写下的:
室外的花,已经快要凋谢了,可是,我几时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过去的幸福生活里。甚至代表可以再见到娘亲
、公孙邀红、公孙扬眉……
“出去”是摇红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往往达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几人的最大心愿是可以如愿以偿的?
对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个最渺小、基本的心愿,您随时都可以放下书走出去
,但对摇红来说,这是个绝望的希望。
难如登蜀道。
难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这种情境,谁又会知道现在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经是
一种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时,才知道幸福的可贵,才知道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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