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宝死前的那天,汉收说到县城有点事,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回到家。换总是觉得汉收外出的时机和方法疑点很多,回家后的所有举动和言语也很反常,简直就是一个杀人犯的样子。这一切,一半是因为汉收的确有些反常,另一半则因为换有了直觉之后对丈夫更加关注。这种关注的背后,其实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可换就觉得汉收与二宝的死脱不了干系。
换问:“二宝死了,你知道吗?”
丈夫表示吃惊:“是吗?怎么死的?”
“可能是别人害的。”
丈夫吃惊更大些,问:“谁说的?”
换说:“大家都这么说。”
这是换与丈夫的第一次对质,只不过以极其隐匿的方式进行。她把个人的疑心谎说成大家的看法,为的是探测丈夫的反应。这并非出于她的策略,或者因为她对自己的直觉过于不自信。根源在于她的矛盾与焦灼,在于她陷于两难境地后无力自拔的软弱。
换的为难之处在于,她想把事情弄明白,又不敢弄明白。她想欺骗着自己,又骗不住自己。就这样,换一天到晚在这个事情上受煎熬,煎熬得她快要受不住了。这天晚上也是这样,当她听见丈夫在外屋发狠地跺脚时,她真想冲出去把自己的怀疑一股脑儿地说出来,对丈夫一通揭露。可当她听见丈夫突然变得悄无声息时,她又把自己的火气压制下去了。换在心里暗叫道:“下辈子脱生什么也别脱生成|人,当一个人真难啊!”
换本是有选择的,但她放弃了这样的选择。她对大宝二宝的同情是一种纯朴的情感,对丈夫的爱同样是那样的香醇。她被两种情感缠绕,无法以舍弃一方的方式挣脱。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正义的力量,也体会不到正义战胜邪恶的信念。换仍然停留在情感的纠葛中,远没有上升到义理的境界。这其实就是她左右为难,没有勇气去寻找真相的原因。
与丈夫的第一次对质,换表现出少有的勇敢。这种勇敢来自于对大宝二宝的同情积蓄到一定浓度的不得不爆发。更多的时候,她只在内心做一些不动声色的斗争,以消极的行为和对丈夫的冷漠来表达她心中的彷徨。
以前,她常去馆子当下手,现在她不愿踏进馆子半步;以前,她最爱吃丈夫做的砂锅羊肉汆丸子,现在她不吃了,而且只要是馆子里的食物,她一概不吃。就连睡觉,她也和丈夫分床,并且不让丈夫近她的身。
二宝没死时,换从没有去看过大宝。二宝死了,换带着棉袄和馒头去探望大宝。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她换替丈夫忏悔的一种方式,可她对大宝说:“大宝儿,二宝死了,你知道吗?二宝儿是你亲弟弟啊。”这样说着,换突然觉得心口疼了一下,鼻子酸得厉害。大宝因为疯了,不知道二宝已经死了,不知道二宝其实是为了他这个哥才死的。这才是换最为痛心和难过的地方。一对可怜的兄弟,一种因为亲情而发生的惨剧。更为可怜的是,二宝的死,没有任何人知道底细。换自己不敢去揭开谜底,她幻想大宝听到她的话能够恢复神智,查出事实的真相。这样,不需要她出手,二宝可以安息,她也能从煎熬中解脱。
从内心而言,换真想害死二宝的不是汉收。一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害死二宝的另有其人,而非她丈夫。
换觉得有些委屈,抱住丈夫哭起来了。正哭得痛快,大宝的声音把他叫醒了,又把她拉回到现实世界。她的心往下一沉,仿佛重新坠入无底深渊。
丈夫听见了她的哭,问:“你哭什么,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换说:“我天天做恶梦。”
丈夫说:“你要是跟我睡一个被窝,就不会做恶梦了,男人避邪气。”
二宝死后,换坚决拒绝和丈夫睡一个被窝,她睡觉也不脱毛衣毛裤。她说:“跟你睡一个被窝,噩梦会更多,你出的气都是邪气。”
“你现在是鬼迷心窍,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你早就鬼迷心窍了。你本人就是个鬼。我问你,你知道大宝为什么叫骂?”
“不知道,你别问我。”
“告诉你,大宝是在为二宝鸣冤,大宝知道二宝死得太冤枉了。”
换知道,梦,只是一种幻想,一种无法抵达的彼岸。
这一次,她对丈夫还是旁敲侧击。大宝神志不清,是个疯子,可换却偏说大宝知道了二宝是怎么死的,以此给丈夫制造压力。换的目的不很明确,但她希望丈夫能主动承认害死二宝一事。她的旁敲侧击,暴露了她的软弱和犹豫。
当丈夫一次喝完酒回家强行要与换求欢时,换仍然没有与丈夫就二宝的死当面锣对面鼓的挑明。她选择的是回娘家。娘家,是出嫁女人最后的也是最好的避风港。
换回娘家,为的是不愿整日面对丈夫和听见大宝的疯喊声。在自己最亲的爹娘面前,换也没有说出对丈夫的怀疑,只是说大宝太可怜。认为大宝二宝可怜,是换最本真的情感。因为有了这种强烈的同情心,她才觉得丈夫的行为是那样的可怕。
看来,换对丈夫的反感,自始至终都没有跳出情感的窠臼。这就使得她从情到义的这一步变得十分的遥远,她根本没有力量跨越。当然,她似乎也从未打定主意要跨越。
汉收在换回娘家后,关了馆子远走他乡,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不和换打个招呼,看来他不准备再回来;走得无影无踪,意味着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没丈夫在眼前晃来晃去,换的情感体少了一个很大的感受面,二宝的死可能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时时占据她的心。那么,在一定程度就减少了她要让二宝死因的真相大白于天下的冲动了。
丈夫的远离,让换的解脱在另一向度展开。
她心中对大宝二宝的同情会随着时间的远逝而淡化,而对丈夫的思念会在时间中浓烈,最终将那份同情彻底淹没。
换在逃离,汉收也在逃离。但他们到底能不能完全走出阴影,我们不得而知。毕竟,时间的力量再强大,有些事总是不能被它抹尽的。
不过,对于换而言,因为她不可能跨出那重要的一步,也只能有如此的选择。
李青玉生在乡村,长在乡村,从这一点说,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乡村女人。只是她所在的李庄有些特殊,因为李庄在一座矿区的旁边,城里有的,矿区全有,矿区是一座准城市,具备城市的一切要素。李庄与煤区保持着密切联系,实质上处在城市的边缘,受着城市的辐射,是城市的延伸区域。李青玉住在李庄,生活的足迹却遍布在矿区。而许多矿工的家属,因为矿区没房子,又租住在李庄。那么,李青玉当处在城乡文明结合体之中。
对待婚姻,李青玉曾经表现出城市人的直白和勇敢。她认识一个矿工,觉得是意中人,就主动地和他接触,请她到家吃东西,给他送礼物。虽然外在的行为少不了乡土气,但情感的表达却大胆而热烈。没能如愿,她才找了本村的一个小伙子。那位矿工后来成了叶新荣的丈夫。
李青玉的丈夫因开了个小煤窑,成了暴发户。有了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新女人,便冷落了李青玉。李青玉和丈夫闹过,可丈夫一点也不把她的反抗当回事,反而公开与她谈判并达成协议。俩人保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丈夫每月给她足够的钱,李青玉不得干涉丈夫的私生活。这是一个污辱性的协议,婚姻在金钱的作用下蜕变成赤祼祼的交易。李青玉屈服了。她需要一个男人的庇护,即使是名义上的,非情感性的,她也很在乎。这是乡村传统女性的生活意识使然。一个没有男人或被男人抛弃的女人,人生是失败的,也是不完整的。对于男性感情的背叛,李青玉显示了乡村女性特有的韧性和忍辱负重。她痛恨丈夫的花心,有过抗争的思想和行为,但并不彻底。这在于她抵抗不住物质的诱惑,丢不开对金钱的欲望。
她在情感上遭受了两次打击。第一次的主动求爱,并没有使她对爱丧失信心。第二次被丈夫弃之,没能让她熄灭对生活的向往。
屈服,并不意味对生活失去信心。李青玉没有像一些人那样成为行尸走肉,而是努力寻找生活的激|情,丰富原本单调的人生。
过元旦,李青玉在家里张灯结彩,准备了各种点心和饮料,和村里人一道庆祝节日。来的多是些小伙子大姑娘之类的年轻人,大家伙一直唱啊跳的到近天亮。年轻人爱上她这儿来,她能和年轻人玩到一块儿,是因为她有一颗年轻自在的心,在村里有着很好的人缘。
李青玉与年轻人是朋友,对老年人也很关照,她常常串串门,给人家送点水果,说会儿家常话。
心里有苦,她自己藏着,给大家的是灿烂笑容和热乎乎的关心。她从不向别人倾吐心中的苦水,也没有因为有钱而看不起任何人。苦,她一个人强咽,却尽可能地让周围的人与她共同分享生活的乐趣,品味交流的幸福。在她心目中,恐怕只有自己的丈夫是坏人,其他人都是好人,她把乡里乡亲都当作自己的亲人。
超越,来自对生活的极度热爱。
这就是李青玉。
因为李青玉曾追求过自己的丈夫,再加上叶新荣浓重的小农意识,叶新荣对李青玉很感冒,最终她将虚荣化为妒忌。心有余悸的叶新荣还对李青玉处处怀有戒心,时时不甘心防着李青玉看不起她,于是拒李青玉于千里之外。叶新荣自己与李青玉保持距离,还尽可能地减少和阻止女儿与李青玉的接触交往。
这些,李青玉自然看得出,可她不放在心里。她那如乡村自然纯朴的心灵,呼唤她关心和同情叶新荣。这是自发,无功利的,有时根本不受她的控制。在叶新荣防着她时,她在街上遇见叶新荣后,主动打招呼,极为得体而巧妙地夸赞叶新荣,热情地做自我介绍。这是一种想成为朋友的友好。当得知叶新荣租房子住,她站在叶新荣的角度说房费太贵,有意帮叶新荣去找房东砍砍价。李青玉的真诚和善良,打动了叶新荣,居然让叶新荣在恍惚间认为她俩是姐妹,早就听说过对方,只是如今才见面。
李青玉因串门来到叶新荣所住的院子,才知道叶新荣住这儿。叶新荣竭力躲避,尔后又是冷言相待。李青玉非但不生气,反而更加的热情,并一下子喜欢上叶新荣的女儿梅朵。她真诚邀请梅朵去她家玩,到了她家,她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招呼梅朵,甚至想认梅朵做干闺女。
这以后,李青玉常让梅朵去她家玩玩。送毛衣,想帮着找工作,李青玉想为梅朵做许多事,只是一次又一次受到叶新荣的冷语相待和无情拒绝。
她是女人,是一个乡村女人,因而了解叶新荣就像了解自己一样。有了这样的心境,她对叶新荣的所作所为一点也不气恼。在叶新荣托人向她借地种时,她没提任何条件,爽快地答应了。她知道叶新荣的难处,也了解叶新荣是一个爱面子的人,平常正愁因为叶新荣不轻易受人相助而烦恼,现在叶新荣找上门来,她自然很高兴。叶新荣借地种,说是要替她代交公粮,而且每亩再给她一百斤新粮。代交公粮,她同意了。她明白,如果让叶新荣白种地,叶新荣是不会乐意的。让叶新荣代交公粮,并非是她想得这个好处,而是给叶新荣一个面子,好让叶新荣有一个接受的理由,从而心安理得地种地,为困难的家庭带来及时雨。当叶新荣非要再给一百斤新粮时,李青玉没有说她家不缺这些粮食,虽然这是大实话,但虚荣心强的叶新荣肯定受不了。她的回绝方法是,叶新荣替她家种地,帮代交公粮,她已是感激不尽,再要收粮食,她就是剥削人了。听听,原本是叶新荣有求于她的,经她这么一说,倒成叶新荣帮她了。为了使叶新荣心更踏实,她和叶新荣开起玩笑,提出等粮食打下来,她来要,叶新荣不会不给吧?叶新荣当然说会给,她接着说,那好,到时她要多少就要多少,也别谈什么一百斤新粮了。看似是她占了主动,想要多少粮食就要多少粮食,其实是给叶新荣下足了台阶。
叶新荣种上地后,李青玉三天两头来地里干些活儿。她说是活动活动筋骨,出出汗,人舒坦。其实,她是在不动声色地帮叶新荣。下地干活,可以为叶新荣减些劳动量;和叶新荣说说话聊聊天,不至于让叶新荣觉得孤单。她能理解叶新荣这样从外地来矿区的女人,人生地不熟,心里别扭得很。她还知道叶新荣总觉得不如人,不乐于与周围的人交流相处。
当然,与叶新荣在一起的时候,李青玉也体会人与人间的温暖。说到底,让她一个人在物质富足的家里呆着,苦水就能在寂寞中泛上心头。
李青玉的日常生活,刘庆邦没有过多地告诉我们。然而,我们还是从细枝末节中,感受到李青玉对待生活的态度。她进入城市文化,也有极强的物欲,但她并没有因此而异化,依然坚守着乡村文化最为精道的那一部分。
矿区的家属房,是个配种站。这样的话是从一向以优美文字见长的刘庆邦那儿而来的。尽管刘庆邦的笔一触到矿区就冷气直冒,但“配种站”这词还是让我们有些接受不了。不过,这也足见刘庆邦对矿区家属最现实的理解和深切的感悟。
我们在乱糟糟的家属房看了一圈后,才听到一个叫月儿的女人说起小艾——
老嫖不挣钱,不顾家,前年那场大水过后,别人家都盖起了瓦屋,独他老婆小艾领着孩子住草棚子。小艾一赌气,跟人搭帮去万里之外的新疆包种棉花,想挣一把钱,靠自己的力量把房子盖给男人看,谁想棉花收成不好,赚的钱除掉路费还不够给孩子买一身衣服。家里的地也耽误了,两头儿不得一头儿。月儿有时在集上碰见小艾,小艾说不上三句话就哭成泪人,有心提出离婚,一来怕人笑话,二来舍不了丈夫是个工人。
似乎和许多乡村女子一样,小艾当初嫁给老嫖,大多是看上了老嫖煤矿工人的身份。只是,她对老嫖缺乏足够的了解,从而真是嫁错了郎。自家男人,不能挣钱,说明小艾失去了对男性物质依附的可能。丈夫不顾家,小艾的精神情感世界必然也没多少色彩。这么说来,小艾已陷入苦难的漩涡之中。
面对丈夫的无能和薄情寡义,小艾萌生了些许改变生存状态的意识,选择赌气出去挣钱。既然是赌气,就有些逞能的动机,说不定还带些歇斯底里,并没有真正掌握自己命运,开始独立人生的决意。尽管她远去新疆,显示了巨大勇气。但这种勇气的背后,是她丝毫没有淡化的心理依赖。她只是想挣钱盖起房子让男人瞧瞧。以自己的能力,吸引丈夫的注意,让丈夫瞧得起她,而不是走出男性的依靠。小艾并没有真正觉醒。
我们无从想像如果小艾如愿后会怎样,当然也不需要我们想像,因为小艾失败了。这好像意味着,离开了男人的小艾没有独立生活的可能。那么,小艾不想离婚,除了怕闲话和恋着丈夫仅有的身份光芒外,应当还有更深层次的因素——没有保持自己独立人格和自我生活的心念。
正是出于这种更深层次因素的驱动,小艾离开乡村来到矿区的家属房。
尽管知道丈夫浑名的来历,尽管丈夫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小艾对丈夫的体贴仍然细致入微,实心实意。在小艾想来,丈夫再没本事,再没成色,总是一棵可以倚仗的树。没有这样的树,她这样的女人就无法活下去。
小艾对他是够体贴的,天天晚上把他的膝盖抱在自己热肚子上,给他暖,给他揉。有一夜揉着揉着睡着了,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强行压在她身上,她使劲推也推不开。不知怎么,受惩罚的却是她,办法就是把她的衣服全脱光,大庭广众之下,在她的肚子上压一块大石头,让人排队参观。那意思是你不爱让人压你吗,这次就把你压个够,让你舒服。排队参观的人嘻嘻笑,有人向她啐唾沫。她又气又臊,想把石头翻掉,把羞处遮住,可手脚像被钉在地上,怎么也翻不动,她就哭,就骂人,她觉得自己哭的声音很大,像是要把自己哭死。
梦具有多义性和不可确定性,小艾身上的石头是丈夫的化身还是苦难的影射还是生活理念的折磨。也许都不是,也许兼而有之。不过,自从做了这个梦之后,小艾有了变化。
丈夫跟小艾商量如何谢空枪在优化组合中所帮的忙时,提出了让小艾以身相谢。小艾哭了,也打了丈夫一个嘴巴子,但心里多少认同了。这是她对命运的低头,也是试图走另一条自救之路的开始。
见人家空枪根本不是老嫖说的那样,小艾又流泪了。我们一次又一次见到小艾以泪洗面,心里为她着急的同时,也在猜想她将如何走下去。
工会冯主席,一个有权力的男人出现在小艾面前。冯主席给小艾抛出当招待所服务员的诱饵,让小艾单独到他屋里“谈谈”。
冯主席走后,小艾想哭。聪明不聪明,这人的心思小艾是明白的。是去还是不去,她有些拿不定主意,心里乱七八糟,关节炎,调上井,当招待员,安排个工作干干,“你又没给我挣”,“兴你,也兴我”,“现在外头的女人都时兴开放”,“兴啥啥不丑”……她到底还是去了。
之前丈夫的“开导”,看似是小艾接受冯主席条件的心理基础。其实,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小艾自己。可以说,没有丈夫的“开导”,小艾会去;没有冯主席给的这次机会,小艾早晚也会迈出这一步。小艾走出这一步,也就放弃了人格和独立,在她看来,较好的物质生活远远比独立的人格更有价值,是她更需要的。表面上看,是因为生活的贫困和丈夫的无能以及教唆,使小艾选择了失贞。其实,她个人的选择才是重心所在。
冯主席答应上面的检查团来了,就让小艾去当服务员。第二天,检查团才到,头一天小艾就精心做起准备。对小艾而言,也没有什么能够准备的,没有新衣服,没有化妆品,更没钱去做回美发美容。她能做的只有烧点热水把头洗干净,整利索了。过程和方法过于简单,甚至是寒酸,但心情是兴奋的,态度是认真的,可能还有些神圣。
当月儿在和小艾闲谈时,偶然问起冯主席这个人怎样。小艾有些紧张,说出来的却是“觉得冯主席挺关心群众的”。这并非应付的虚假之词,基本上是小艾对冯主席的由衷评价和直观体验。
月儿说:“我一看他就不是好东西,两只眼饿着呢。”她说现在的男人不知咋回事,一个二个都成了种猪,女人在他们眼里都是母猪,看见女人就想那条子事。
小艾说她打的比方难听,什么猪呀狗的。
看看,小艾居然为冯主席辩解起来。这样的辩解,是小艾自愿式的宣言。小艾已彻底放弃自我地位和独立意识,一心追逐物质利益。
直到第三天,因为老嫖在井下出事,冯主席才有机会让小艾去当服务员。小艾以为姓冯的骗了她,正在家属房生闷气,冯主席来了,拿来一套衣服,让她穿上赶快走,说:“怎么样,我说让你当招待员吧,说到做到。”
小艾觉得自己错怪了冯主席,有些不好意思,很感激地望着冯主席。
老嫖死了,小艾离开家属房回到她原来的乡村,而且再不可能来了。不是她不想来。丈夫没了,冯主席又帮不上忙,小艾注定要回到从前。
别人到矿区的家属房,都是冲着和丈夫团聚的。月儿这回急冲冲地来,是因为她感觉到某种危机。
在家时,她听到风声,说丈夫在矿上有个相好的。丈夫是月儿生命中的一切支撑,如果被别的女人夺去,那还得了。月儿没想过要是丈夫真的被另一个女人夺去,她该如何做,以后的路怎么走。她只是急得一夜没睡,第二天就放下家里的一切,奔到丈夫身边。这真有点不顾一切的味道。
当然,她没有忘记把儿子带来,一来丢下儿子,她不放心;二来带着儿子,可以给丈夫更多的压力,她也有更多的资本和丈夫说话,和那个女人较量。
月儿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一路上步伐火急火燎,但到了丈夫身边,她十分的沉得住气。这是我们没有料到的。一个女人发现丈夫有相好的,而且心里又十分的焦急,专程赶来,接下来,应该是一番角斗。可月儿没这样。非但如此,月儿在我们面前的第一印象很善解人意,处处把丈夫服侍得周到体贴。再加上丈夫见月儿来了,心里多少有些心虚,那么小两口间的温情荡漾是少不了的。两个人各怀心事,但却以同一种行为来掩盖。
丈夫从矿上回来,吃饭前要先“吃”月儿。月儿说“馋死你。”这是嗔怪之语,也是月儿调情的一种方式。可当丈夫说怕她长住时,她觉得丈夫是要让她早走,他好和那个女人缠。想到这些,月儿哭了。
黑丙有些扫兴,骂她“土鳖”,不认玩儿,跟不上形势。问她来干啥的,知道不知道自己的任务,不知道就滚蛋。
月儿说:“我土鳖,我当然是土鳖了,要不能落到这一步吗!我凭什么滚蛋,我滚了你好去找洋鳖学坏呀!我给你上养老,下养小,家里一把,地里一把……”她哭出了声。
“得得得,你听说什么了?”
“我能听说什么,我什么也没听说。”
事情就是如此,调情立刻演变成较量。当然,这是由于月儿用心所致。还在于,月儿此次来的任务并不是丈夫所想的那样,至少丈夫不知道月儿这一次的任务已不是以前那么的单一。当两个人对同一种行为的动机理解发生错位,便会产生矛盾。月儿把握住这一矛盾的契机,道出心中的怨气。月儿承认自己土里土气的,但理直气壮。她觉得,一个女人,帮着男人把家持好,就是最大的功劳。言下之意,似乎情感的交流以及身心的缠绵并不重要。对于丈夫不能用心感受她的功劳,她觉得委屈。那流下的泪水,除了有吃力不讨好的意思,更有对丈夫不认同自己价值观的不满。
月儿没有让情绪无节制地发展,而是及时打住。她知道,对于丈夫外面有女人这样的事,不能逼得太紧,否则就等于把丈夫推给了那个女人。一个小小的爆发之后,月儿还是屈从了丈夫。她不会由着性子和丈夫吵下去的,既要有所敲打,又注意掌握火候和力度。这就是月儿。
丈夫外面有女人,月儿并不认为丈夫有多大的错,也不觉得丈夫坏到什么地方去。月儿最怕的只是那个女人抢走自家的男人。当小艾晓得自己男人曾在外面嫖过跑来和月儿诉苦时,月儿劝道:“艾儿,你想开点儿,谁叫咱是女人咧。”接着:
小艾叫着姐,姐,哭了个一塌糊涂。月儿也哭,她是哭她自己。哭完了,月儿劝小艾伸伸脖子咽了算了,跟男人吵一阵子,闹一阵子,还能怎样,除了丢人现眼,还分男人的心。窑下的活,命在细麻绳上拴着,要是男人有个三长两短,当女人的得后悔一辈子。
月儿的话,粗听起来十分的有哲理,对小艾也很受用。然而,月儿默认了身为女人的身份和由此身份而命定的地位。那么,月儿与丈夫的斗争是有限度的,对自己生活的要求更是有限的,也就在情理之中。
到矿区没多久,月儿更听说了丈夫与相好的许多事,比如给相好的钱,帮相好的买呢子大衣,就连那女人的名字,她也知道了。月儿算是掌握了不少丈夫与相好的证据,但始终没有去会丈夫的相好,做一番面对面的争斗。
月儿在卖菜时,一点也放不开。丈夫在一旁做托儿帮着叫卖,她反而看不惯。不过看到丈夫招来了许多人,她还是面露喜色,表现出对丈夫有能耐的赞许和自豪。她舍不得花卖菜挣来的钱,为的是攒着买件呢子大衣。这是一个与丈夫的相好暗中较量的行为。其实,她并没有把斗争的重点放在丈夫身上,更多的是要在方方面面把丈夫的相好比下去。
当那个叫叛徒的男人企图从月儿这儿得到便宜时,月儿笑嘻嘻地和他周旋,把他耍得团团转。她达到了打听丈夫有关情况的目的,又没让叛徒的念头得逞。可以看出,月儿对付叛徒这样的男人,有足够的智慧。更为重要的是,当叛徒一出现,她就把叛徒的心思瞧得一清二楚。同样,她对丈夫也算是了如指掌,对她自己似乎也有相当的认知。只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她的情感价值和人生理解的基础上。
在人们对宣传干事虐待媳妇敢怒不敢言时:
月儿敢说话,她扒开干事老婆的头发看看,怜惜地连连感叹,说:“我不信,人家是有学问的文明人,不会干这种缺德事,这不是人干的。”
看看,月儿多么的有智慧有胆量。她给宣传干事的媳妇出了个主意:
“缠着他个龟孙,死也不跟他离,看他能把你怎样,弄死你他也活不成。”
月儿的语气坚决而果敢,但总是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无奈。这方法是给宣传干事媳妇出的,其实也是月儿对待自己婚姻的基本策略。
单纯从策略上看,月儿是有心计的。不过,这样的心计与她的婚姻观是极其吻合的。一旦否认了月儿十分传统的婚姻和女性意识的沉睡状态,那么她的计策就会让我们觉得很可叹可悲。
在小艾的丈夫出事后,面对矿上的冷漠,月儿寒心了,非要男人立马回家,这个工人说什么也不当了。
月儿真切地意识到,矿上根本不把矿工当人看,自家的男人在这里自尊难保,生命也时时处于危险之中。她当机立断,硬是让男人和她一起回家。至于她男人送她回家后,还会不会回矿,或者到其他的矿上当工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月儿对于丈夫命运的担忧以及由此而做出的举动,令人佩服。
只可惜,面对她个人的命运,因为她对丈夫的过于依赖以及对于婚姻最传统的观念,使她的智慧没有用到点子上。
嫂子,有两个,会嫂和二嫂。和她们丈夫平辈的弟弟们,沾亲的不沾亲的都是这样叫的,民儿也就这样叫了。二嫂偏偏让民儿叫他姐,民儿不,二嫂就不愿意了。二嫂一不愿意,事情就来了。
话说回头,没这事儿,二嫂也会找民儿茬子的。二嫂长得高高大大的,是乡村那种腿长胳膊粗,浑身有牛劲的劳动型女人。她是女性中的强者,强壮程度胜过了不少的男人,一些男人在她面前也不得不矮半截。二嫂属于典型的男性化女性。什么重活都能干,什么话都敢说,嗓门粗,这样的女人在乡村是有地位的。这本身就是一个隐喻。
社会,是男权的世界,二嫂的男性化是可以进入的通行证。成了男性世界中的一员,操弄着男性话语,二嫂就拥有了某些权力,就能堂而皇之而又骄傲地叫民儿为小鸡芭孩儿。从姿势和心态上,她对民儿都是俯视的。民儿没有依二嫂的要求叫姐,二嫂便叉开两条长腿让民儿从下面钻过去。二嫂的想法是等民儿钻到一半时双腿一夹,让民儿进退不得时再逼他叫姐。好歹是男人的民儿没让二嫂的阴谋得逞,做出要钻的样子,却撒腿跑了。民儿畏惧之后的落荒而逃,极大地刺激了二嫂。这种刺激是浓浓的快意,二嫂体悟到了高高在上的妙趣。
二嫂的第二种权力来自于乡俗的赐予。二嫂所在的村庄,有叔嫂无大小的规矩。叔嫂间怎么闹都可以,谁占了上风也就占了,吃了亏的也就认了,谁都不能恼。谁恼了,就是坏了规矩。在乡村,坏规矩可就是大事,会被所有的人吐唾沫。有了这规矩,二嫂就有了与民儿瞎闹的权利。
二嫂能瞎闹,会嫂自然也能。二嫂和会嫂抓住民儿一次偷笑的把柄,对民儿发起了攻击。
攻击是从玩笑开始的,随着民儿反抗程度的加强,二嫂和会嫂的攻势也渐渐加剧。最后的结果是,民儿被两个女人扒了裤子,男人的根子被她们摸了看了,还“迅速振奋起来,直指蓝天,大有振翅欲飞的势头”。
接下来,民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向会嫂和二嫂提出抗议,“你们看了俺的,也不让俺看看你们的”。会嫂和二嫂即使有这样的心思,也不会直接答应民儿的。她们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她们支配别人,而不允许别人对她们提要求。
民儿动了反击之念,要告诉二哥和会哥。这一回,二嫂和会嫂使出了最具打击性的权力,要是民儿告了,她们的武器是“说民儿不老实,让队里人斗争民儿,专他个小子的政”。二嫂和会嫂都是根正叶红的贫下中农,而民儿的父母全是地主,他是地主的孩子,是专政的对象。如果说,第一种权力来自于肉体的强壮,第二种权力因了文化的承传,那么这第三种权力便是政治性的。什么东西一旦与政治挂上钩,就产生了无法抗拒的力量,这样的权力总难以颠覆,更何况那是一个以阶级斗争为纲,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年代。二嫂和会嫂充分把握住时机,搬起权力的石头砸向民儿。两个各有心思的女人在权力的召唤下,空前团结起来。如此一来,民儿的处境可想而知。
三种权力一同抛出,民儿彻底屈服了。因为民儿一无所有,已经沦为弱者。
权力所带来的快感,使二嫂和会嫂意识到权力的威慑力和操纵力,从而想利用权力获取更多的利益。权力,点燃了她们心中的欲火。
二嫂先行一步。这一回,她舍弃了武力,只是话语。她把民儿骗到了家里,要民儿也看她的私|处,民儿自然不敢。
二嫂一拍床帮,口气突然严厉起来,说,你这个地主羔子,我让你看,是看得起你,你要是不看,就是看不起我,今天你看也得看,不看也得看,不看也算看了。说吧,你到底看不看?
看看,二嫂的底气多足,一副居高临下发号施令的架势,一副霸权主义的嘴脸。
身单力薄、无权力支撑的女性在引诱男人时,只会说,你不看,我就喊非礼了。而二嫂和会嫂倒畅快地借助外在的力量来胁迫民儿。处于权力边缘甚至是被权力完全压制的民儿,哪有不从的本钱?就这样,在二嫂的威逼和诱惑之下,民儿“像个失去思维的傻子”,和二嫂行了苟且之事。完事之后,二嫂又骂了民儿,说你这个地主羔子,还嫩着点儿。她要求民儿,以后表现好点儿,不许躲着她。她什么时候需要民儿帮忙干活儿,民儿就得当成头等大事,赶快来。只要民儿表现好,她就跟她当队长的公爹说说,不让别人斗争他。要是表现不好,话就不好说了。二嫂认为,民儿今天的表现还凑合。
会嫂没有与二嫂沟通过,但以同样的方法和民儿有了那种事,事后她说:“你真是个地主羔子。”看来,对于权力的运用,人们都是无师自通的。二嫂和会嫂因了权力,从床上的被动状态挺身而出,用权力构筑了一个平台,可以在上面纵然恣意地狂欢。当女人处于权力边缘时,男人征服她们的第一行动就是占有肉体,以此为起点,女人的一切逐渐被男人蚕食殆尽。如果女性不能接受这一现实,并慢慢地融入其中,随之而来的只是泪水、屈辱、麻木与无奈。会嫂和二嫂一旦站在了权力的高台,反击的突破口也是占有男性的肉体。这是饶有意味的循环。
或许,她们认为自己受伤最深的也能使男人深深地受伤。她们以男人对付她们时最常见的让她们受伤最深的方式展开了对男性的报复。所有这一切,都是欲望在作祟。欲望常常依附权力而出现,或者以权力为跳板。经历了短暂的较量、谈判和磨合之后,权力与欲望便狼狈为奸,肆意横行。
二嫂和会嫂都懂得,阶级斗争是千万不能忘记的,不是讲一两次就讲完了,得经常讲。她们都深有体会,阶级斗争一讲很灵的。
姐嫁到了新疆,民儿也要去。一个外界的条件,给了民儿一次逃脱的机会。这对民儿来说是可悲的。他无法以自己的力量进行反抗,当然可喜的是他毕竟反抗了。由此可见,在他的内心反抗情绪一直存在。
远离家乡,是一个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做的事。民儿的忍痛之举,足见二嫂和会嫂手中的权力已经压得民儿无法生存。因为权力的偏离,男人与女人间的斗争呈现了一面倒的态势。
二嫂不同意放民儿走,她对公爹说,民儿想逃避贫下中农对他的专政,不能让他走。会嫂的意见和二嫂不谋而合,她找到村里的驻队干部说,民儿姐姐就不愿意嫁给贫下中农,民儿现在又要走,我看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我们万万不可麻痹大意啊!
刘庆邦为我们设计了一个黑色幽默似的结尾,可能是他出于恻隐之心,让同为男人的民儿走出权力的禁锢和蹂躏。新疆是遥远的,不管民儿最终能否离开,二嫂和会嫂由权力滋生出的欲望之火,是不会轻易熄灭的。即使民儿走了,她们还会寻找下一个挥霍权力的对象。
当丈夫在煤窑下被毒烟熏死后,宋春英其实在煤窑上已没有生存的依靠,生活的天空彻底倒塌了。
在乡村女人传统理念中,丈夫是全家的一切,女人只是丈夫的附属,不得不仰仗丈夫维持人生。女人是嫁出去的,如同寻找一种支撑一样来到男人身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就是说,丈夫有多大的能耐,妻子的生活就会是什么样的色彩。女人并非天生的弱者,只不过文化将她们摧残为弱者。当然,也不排除她们心甘情愿或无奈地处于男性的阴影之下。
当初,丈夫在煤窑当窑工,宋春英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带着孩子在乡村守候,等待丈夫如候鸟般归来。对于乡村女性来说,男人在外闯荡,女人在内持家,是难以逾越的生活模式。女人们常常是有再多的煎熬,再大的苦痛也无法冲破这一传统的束缚的。生活在期盼未来的情绪中艰难行走,在一个美好的梦中流连,惟一可以做的就是常常将目光抛到村口那条小路的尽头。因为物质化的挤压,她们不太情愿地放弃许多比物质更为可贵的东西。即便如此,有相当多的女人因为男人能在外面挣钱,竟然对这种生活充满幸福感,有着可以自豪的资本。
宋春英不然。丈夫外出打工,她把整个家搬到丈夫身边,将生活的物质性和精神性进行最大限度的对接。在煤窑的一角,她承袭乡村生活的模式,丈夫下窑运煤挣辛苦钱,她在家里操持一切。这是她自我意识轻微觉醒的行为,是对生活有限度的挑战,但似乎更是她深深感受到丈夫在生活中不可取代的地位和力量。不管如何,宋春英以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以及内在渴求,选择了自己愿意的生活方式。
没有了丈夫和运煤的骡儿,宋春英没有走。整整四个月,她无事可做。正如平静的湖面下少不了暗流一样,她表面的无所事事,其实潜藏着她的痛苦、彷徨和艰难的抉择。宋春英无疑是在做一种抉择。从乡村到煤窑,她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物质上也比在乡村时富足了不少。那么,她的思想和精神自然也会进入另一境界。如若重新回到乡村,她已无法指望那点地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感受到乡村以外的世界,改变了她的生活向往,因为她不愿回去,不甘心再返回已被她抛弃的乡村生活。留在煤窑也是有难处的。这座煤窑不允许女人下窑,就是连窑口也不让接近。说煤窑是阴性的,女人也是阴性的,女人一到窑口,窑下就要出事。可能是在以前的某一天,因为恰巧一女人在窑口时,窑下出事了。或者这样的禁令,根本就是男性基于“女人是祸水”文化心理的酵发。显然,无论如何,这都是男性对女性实施的话语霸权。如此一来,宋春英将要生活在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女性自由的世界。没有亲情,她是孤独的;在绝对男性主宰的煤窑,她又是边缘化的人物,没有地位可言,也无法以自己的劳动去开始新的独立的生活。宋春英陷入了空前的进退两难之中,承受种种夹击。可是,失去丈夫的打击,以及一切的不利境况,没有击跨这一柔弱的女性,反而激发了她与生活抗争,力求主动生活的勇气和决心。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迸发,并不适用宋春英。宋春英是因为骨子里有一种自立的,不甘被命运所左右的自醒意识。只不过,在她处于基本平和的状态时,这样的意识只会潜伏,而不能激发。
宋春英用抚恤金和因死骡儿赔给的钱,买了一头青骡子。有了骡儿,加上原先家里的那辆胶皮轱轳铁壳子车,然后雇一个车倌儿,宋春英就有了生活的来源。青骡儿就如她丈夫一样,每天下窑出苦力,她每天就像等待丈夫一样等待骡儿出窑。从物质性的角度来说,宋春英基本上回到了丈夫在世的生存状态。
青骡儿是宋春英家的劳力,代替了丈夫替宋春英挣钱养家。在宋春英心里,青骡儿是家中的成员之一。
宋春英就该伺候青骡儿吃饭了。门口有一根木桩子,旁边支一个由大铁桶锯成两半做成的铁槽,铁槽就是青骡儿的饭碗。宋春英把青骡儿拴在木桩子上,青骡儿就在外面吃饭。新鲜的谷草筛过了,上好的黑豆泡好了,也煮熟了,青骡儿一回家就可以开饭。可惜青骡儿不会喝酒,要是青骡儿会喝酒的话,她也会把白酒备上,举起杯对青骡儿说,来,干!宋春英早上给自己熬的是小米稀饭,盖在锅里还没吃。等青骡儿开始吃了,她才陪着青骡儿一块吃早饭。她听见青骡儿吃得很香,好像自己的稀饭也香了许多。这已不是人与骡儿的相处,而是妻子对丈夫深情的爱意。非但如此,宋春英为了保护青骡儿,把两间屋都打通了,以便随时照应青骡儿。
不可否认,宋春英所选择的自救方式依然是不彻底的。青骡儿是一种象征,暗示着宋春英对于外在力量的向往。她对青骡儿的过分疼爱和如对丈夫般的呵护,折射出她对于生活中需要一个男人的心迹。更重要的是,她觉得一个没有男人的家,一个没有男人的女人,是不完整的。她无法让自己脱离男人而完全自立。
宋春英以前不让丈夫打麻将,为此和丈夫吵过嘴打过架,还以不让丈夫上她身来惩罚。可现在,她却去打麻将了。她不是为了赢钱,表面上看是她一个人太孤单,其实是打麻将的人中,有不少是她的老乡。打麻将,是她对于亲情的渴望。所以,即使打麻将会输钱,她也是要去的。钱,她不能不要,但光有钱,她并不满足。这让我们看到,宋春英对于情感处于荒芜的不如意。有一个可爱的儿子,有一个可以挣钱的青骡儿,生活在经济上是宽裕的。然而,宋春英是那种需要生活丰富性、家庭完整性的女人。物质化的生活,只是一种基础,她还需要情感化的生活。
对于青骡儿的呵护,来自于宋春英意识到青骡儿对于生活不可或缺的贡献。同样,她最初无意识地关心车倌儿赵焕民,也是这样的心理。赵焕民是她雇的车倌儿,与青骡儿一同下窑拉煤,挣得的钱,一人一半。这么说来,宋春英光有青骡儿是不行的。宋春英第一次送工钱给赵焕民时,见赵焕民吃得很简单,就有些心疼。这让她想起了以前她丈夫在世时,“她会炒点肉,炒俩鸡蛋,还让丈夫喝点酒,她从不会让丈夫吃得这样简单。”不经意间,宋春英内心某种情感已在萌动。宋春英说,你这屋子不是放钱的地方,吃了饭,洗了澡,先别睡觉,马上坐车到县里邮局,把钱寄回家。
这是一种关心,一种掺杂着雇主与女人双重身份的关心。潜入话语的内部,不难发现,宋春英的语气多么像是妻子对待丈夫。
宋春英从来都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而且知道了要什么,她就会积极而主动去争取。现在,她了解自己需要一个男人的想法。她不缺钱,对于性似乎也没有感受到一种压抑,这就是说她要男人,是对家的修补,是伦理观使然;她要男人,是情感的某种缺失,是充实精神世界的需要。
宋春英用一个搪瓷大茶缸蒸了半茶缸米饭,把炒好的鸡蛋压在米饭上头。为了保温,也是为了让饭菜保持干净,她给茶缸盖了盖不算,还在茶缸外面包了一个厚塑料袋,并用橡皮筋把袋口紧紧缚住。赵焕民又来牵青骡儿时,宋春英让他把饭菜也带上。
赵焕民说,嫂子,我在窑下不吃饭。
在窑下八九个钟头,饿着肚子对身体不好。你大哥活着时,我每天都给他带饭。
宋春英的示爱方式是乡村固有的形式,没有花哨的语言和形式大于内容的动作,只有实在的带有家庭温馨式的举动。这以后,宋春英从带饭到让赵焕民来家吃饭,到最后让赵焕民到家里洗澡,都是这种让赵焕民体味到家的感觉做法。
宋春英一直是这样主动追求自己所要的东西,表现出坚强和难得的主动。
一个人的活法,有时靠自己做主,但更多的时候,则是由生养的文化土壤所天定。说不清宋家银这个农家妇女的活法,来自何处,有多少是文化的作用,又有多少是她的自我扭曲。但她不管这些,认准自己的活法,乐此不疲地走下去。
让男人为她的活法铺路
男人是棵一生依靠的树,这为许多乡村妇女所认同。嫁人,个中的含义就是托付终生。不过,宋家银有点不同,她不甘心跟着什么样的男人,就按注定的活法活下去。她要成为命运的主宰,让生活按自己的愿望展开。她还是依靠男人,但竭力催促男人这个生命之树不停地壮大。她把支配自己人生的砝码押在支配自己的男人身上,化被动为主动,并以此来改变自己的活法。她让自己成为一根鞭子,不停地抽打自家男人赚钱,赚钱,再赚钱。在她的字典里,男人和赚钱是等同的。为此,她做得坚决而极端。
钱,是她活法中最重要的成员,是一切的基础。她对物质之于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是现实而坚定的。男人就得会挣钱,没命地挣钱,这样的想法渗在她骨子里。在与杨成方相亲时,她并不在意这个男人长相、人品以及对自己有没有感情等,她看重的是杨成方是个工人,可以领工资。说白了,只要能挣到钱就合她心意,男人其他的都无所谓。她将物质凌驾于情感之上,成为婚姻唯一的基石。抽尽婚姻中一切精神的东西,只留下最实际的物质,成为她的婚姻观。这与其说她是穷怕了,还不如说她承袭了乡村关于婚姻最本质的认识。
婚前,她提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未来的丈夫要与父母兄弟分家,让她有小日子过。她的小日子不是拓展夫妻间的私密空间,可以尽情地恩爱,她要的是能够把丈夫挣的钱一分不少地归她控制,没有分毫的外流。第二个条件是要男方盖三间房,至少两间堂屋,一间灶屋。这是全力拼得一份家产,但更重要的是为了在婚后完全控制小家的财权,后者远比前者更重要。
蜜月,是激|情的,醉迷的。宋家银似乎不在乎享受人生的这一盛宴。我们没有听到她在蜜月中与丈夫杨成方的甜言蜜语,更没隐约看到他们的缠绵。倒是他们结婚没到半个月的一番对话,让宋家银的心思暴露无遗。
她问杨成方:“你回来结婚,跟厂里请假了吗?”杨成方说:“请了。”“请了多长时间的假?”“一个月。”宋家银说:“结个婚要不了那么长时间,还是工作要紧。”杨成方没有说话。又过了一天,宋家银问杨成方,厂里怎样开工资,是不是每天都记工?杨成方说是的。“那,你请假回来,人家还给你记工吗?”“不记了。”“工资呢?扣工资吗?”“扣。”宋家银一听说扣工资就有些着急,脸也红了,说:“工人以工为主,请假扣工资,你在家里呆这么长时间干什么!”杨成方说:“别人结婚,都是请一个月的假。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在家里呆一个月不算长。”
很难想像这是在蜜月中小夫妻间的对话,但对于宋家银,这又是最合乎她个性的语言。这样的对话,让我们陌生,让我们震惊,但让我们不得不相信。而且,我们还不得不佩服宋家银的直率,以及天生对男性的控制欲望、勇气和才能。
在宋家银看来,男人最大的任务就是挣钱,不挣钱的男人捂不热她的心。她对蜜月没什么感觉,一切的心思全放在尽快让男人上班挣钱上。就这样,她蛮横地腰斩蜜月,断了杨成方的念想。这对杨成方是残酷的,可在宋家银而言,却是天经地义的。杨成方上了三天班在天黑后回来了,而她当夜就让丈夫赶回城里的工地。尽管她使了一点小计策,但无法遮盖她在情感上对于丈夫的残忍。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限制丈夫回家的次数,从一周到十天再到一个月,之所以不再延长,是因为宋家银一月发一次工资,她得让他回家交钱。钱,是杨成方可以回家的理由,但也正是钱如冷水般一次又一次浇灭夫妻间本该有的激|情。
杨成方是一头牛,她宋家银是一把草,喂杨成方,不是出于情yu的本能,不是为了杨成方的人生滋润,只在于让杨成方如牛般干活。面对新的生活。面对杨成方这样的渴求,宋家银就是如此的冷漠。金钱将她异化,她也把男人异化,男人成了无情感的工具。
丈夫回家,她不是热情相待,不诉相思之苦,也不急切与丈夫亲热,而是把丈夫的工资搜刮干净。每次杨成方回家,宋家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搜身,上上下下全都摸遍,就连一分钱也不会放过。在摸的过程中,宋家银偶尔有些小动作,但动机不是夫妻间亲热的一种方式,只是她能更好地摸到钱的计策。所有的肢体语言,都因为最直接的目的,而变得机械、冷酷。
对丈夫用钱,她更是管得紧。丈夫在厂里一个月抠了又抠,把伙食费降到最低点,只吃食堂的馒头和稀饭,有时顶多吃点咸菜。要是吃不饱就到街上买些便宜红薯,趁食堂的火蒸着吃。省到这份儿上,宋家银还觉着不够。她给杨成方蒸一两锅黑红薯片子面馒头,再让杨成方带上自家腌的咸菜。杨成方吃这些,还只能很少喝稀饭了,多是喝蒸馒头后的锅底水。
当杨成方所在的厂子倒闭后,宋家银又让杨成方到城里打工。可怜的杨成方加入了捡垃圾的行列,为了一点钱,在城里过得没一点人样。
杨成方的困苦与生活的艰难无多大干系,基本都是宋家银的活法所强加的。宋家银为了自己的活法,让丈夫做牛做马,这似乎并非女性寻求与男性平等的意识萌动,她反而更接近于女性自愿让男性为其遮风挡雨的男权号手角色。
算计自家人的一把好手
宋家银初婚时的日子算是难到极点了,就连盐都没得吃了。宋家银以看望婆婆的名义,到婆婆家去了,她打算先解决一下盐的问题。
打着看望的名义,意味她平常很少到婆婆家去,看看坐坐,说说家常,让婆媳间有亲情、温情流动。如果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看来想不到她还有个婆婆呢。事实也是如此,这次去婆婆家,才有了与婆婆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为了弄点盐,她得去婆婆家,但不是大大方方地去,而是打着看望的名义,可见她的心计。
婆婆见宋家银来了,只是高兴了一下,随后便警觉起来。婆婆对宋家银的防范,应该是眼光和经验混合后的结果。婆婆经历的世面多,对宋家银这媳妇,一眼就能看明白。婆婆也是从媳妇过来的,那么媳妇与婆婆间那点你来我往的明争暗斗,她自然心知肚明,烂熟于心。显然,宋家银意识到婆婆是个强劲的对手,这让她小心起来。她没有直接和婆婆提盐的事,先与婆婆扯东拉西,以言语迷惑婆婆,并借机观察盐所在的位置。
宋家银的本意是以说话来个过渡,婆婆却抓住这机会主动出击,和宋家银诉起苦来。婆婆说为了帮宋家银盖房欠下了债,三儿子也快要说亲了,也要盖房子,光靠她这个老婆子还钱,是指望不上了。婆婆让宋家银和杨成方说说,把工资攒些下来好还债。面对婆婆的进攻,宋家银沉着应战:“有啥话你跟成方说吧。你儿子那么孝顺,他还不是听你的!你让他向东,他不敢向西。”看似是赞扬杨成方,其实使的是四两拨千斤的法子,轻松地把婆婆挡了回去。婆婆也不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说是好儿子不胜好媳妇。这下,婆婆又把责任推给了宋家银。宋家银根本不把婆婆欠债的事放在心上,她想的是盐。不过,在这种针锋相对的情形下,明着要盐,婆婆肯定不会答应。宋家银就顺着婆婆的话,说在家是杨成方管着她,这不说是让她来要只鸡,靠鸡下蛋换点火柴换点盐。宋家银知道婆婆不会舍得送出一只鸡的,她也没指望抱只鸡胜利而返。她要的效果是,先吓住婆婆,然后再退一步提盐的事。婆婆果然中计,宋家银如愿弄到盐。临走,她还说等杨成方发了工资,她会双倍地还。这不是承诺,只是让婆婆心里好受些,更多的是她胜利之后的得意。
杨成方的四弟在打工时死了,公家赔了一些钱。在宋家银的热心建议和张罗下,四弟的丧事办得很有排场,花了不少钱。钱是婆婆的,她宋家银已经分家了,不会得到分文。既然自己得不到,花起来就不心疼,更何况还落下知事明理重情义的美誉。这样的事,宋家银当然热心。她以入情入理的巧妙行为,为自己赢得了名声,还让别人没法将钱实实在在地落在手里。
宋家银对婆婆家动心眼,对娘家同样使手腕,目的是一样的,为自己算计些好处。她回娘家,总是以娘家里的东西看得亲用得顺手为借口,回回都拿点东西带走。
一个闺女半个贼,这句老话,宋家银从小就听说过。闺女出嫁后,总爱到娘家搜刮点东西,既然大家都这么做,她宋家银不拿白不拿。她在为自己爱算计的行为开脱的同时,为一次又一次的算计打气鼓劲。
宋家银算计自家人,表面上受生活所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不然。她在乡村文化浸淫中成长,耳濡目染了周围婆媳窝里斗的行为,才造就这样的她。乡村的女性,常常将自己置于弱者的地位,不发奋图强,而是在亲情的掩护下,对亲人下手。看似是一种智慧,一种不甘成为弱者的行为,其实这更暴露了她们的懦弱和虚脱。
面子比什么都重要
宋家银花钱,有自己的花法。比如,她认为买东西吃,不如买衣服穿,因为吃下去了只有自己知道,穿出去,可以让许多人看到。买吃的东西,自己吃了什么也落不下,给别人吃了可以换来别人说她的好。
人穷志不短,越穷越爱亮阔显摆,这是许多乡村女性的通病。然而,宋家银对自己的脸面尤为重视,其行为也颇独特,令人刮目相看。
宋家银嫁给杨成方后,虽然杨成方只是个在城里打工的临时工,但她把自己完完全全当作标准的工人家属。她调查了一下全村,得知还有一家有人在外面当工人,人家可是正式的煤矿工人。起初,她把这工人的老婆高兰英当成了自己的生活典范,处处和人家比着来。她见到高兰英,或者每次去高兰英家,都要仔细打量人家用什么新玩意,有什么特别的东西。高兰英有的,她也一定要买。这些东西不一定是她喜欢的,非她所必需的,更非她的经济条件应该享受的,可她宁愿在吃方面省了又省,而不会心疼这样用钱装面子的花法。
能和高兰英平起平坐,只是宋家银的最低要求,她最终的理想是要超过高兰英,让自己成为全村最耀眼的工人家属。具体到行动上,就是有些东西高兰英家有了,宋家银就会买更好的;高兰英家没有的,她要先拥有。高兰英家有缝纫机,宋家银就没买,而是买回一辆自行车。高兰英家没有自行车,她宋家银先有了。更重要的是,缝纫机只能摆在家里,而自行车可以满村子推,可以让全村人都看到。她把自行车推回家时,故意没撕去包装纸,为的是“证明她的自行车是崭新的,是原装货”。等大家看够了,摸过瘾了,宋家银又开始精心打扮自行车。自行车似乎成了她要出嫁的闺女,打扮得花枝招展。有了自行车,宋家银平常并不骑,只有回娘家、赶集等路远又能让她显摆的时候,她才舍得骑。
如此宝贝的自行车,宋家银当然不会借给别人,小叔子不借,就连丈夫也骑不到。按理,丈夫上班骑自行车,可以省去坐车的钱,这对爱钱如命的宋家银应当有诱惑力。不过,宋家银认为自行车要是被丈夫骑去上班,这自行车就离开了村子,离开了她以及全村人的视线,这样一来,她就没法用自行车来炫耀。也正因为如此,宋家银虽很少骑自行车,但常常会像晒衣服样把自行车推到门外晾晾,以此让自行车常出现在村里人的眼前。
丈夫用不着手表,家庭条件也没到买手表的程度,可宋家银非要给丈夫买块手表。是工人就得戴手表,戴了手表,人家才知道你是工人。宋家银是用手表当招牌,显示丈夫的工人身份。手表的实用性已不重要,所以宋家银的标准是不管手表走得准不准,只要是块手表就行。
就在宋家银处处得意的时候,丈夫所在的预制厂倒闭,丈夫背着铺盖回来了。对丈夫来说这是好事,回家种地,可以天天有老婆伴着,再也用不着忍相思之煎熬。宋家银可不这么看,丈夫没钱挣了事小,丢了工人的名分才是最严重的。她要求丈夫对外人不许说是没班上,而是回来休假的,过一段时间还要去上班的。
后来她把丈夫硬生生赶出家门去打工,丈夫拗不过,只好到郑州去捡破烂。
宋家银在村里逢人就说,她丈夫的工厂搬到郑州去了,现在她丈夫在郑州上班。
丈夫转到北京捡破烂没多久,因为偷东西被抓。这事经村里的喇叭一呼,宋家银第一反应是面子全没了。她只身上北京去找丈夫,等见到拘留十五天刚放出的丈夫,她急着要丈夫跟她回村里。她让丈夫理发,为丈夫买了西装、领带。她和装扮一新的丈夫回到村里,天没黑,这让她很高兴。天亮着,人们就可以看到她和丈夫回来了。见到一个,她让丈夫发烟,她自己就说是丈夫说北京好,让她去转转看看的。并说,丈夫怕她不去北京,就编了瞎话让她去。
宋家银以过硬的心理素质、智慧的策略和高超的语言能力,把丈夫偷东西的事抹得一干二净。非但如此,在这已经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她居然还能把疤绘成了鲜花,将大大的不利转化成一次难得的显摆。
姑姑,是小说叙述人“我”的姑姑,在整篇小说中,没有出现姑姑的名字,非但如此,小说中所有人物都没有名字,祖父、祖母、母亲、父亲、姑父、表哥……全以乡村家族里的辈分指称,这意味着故事发生在家族内部,纯属家务事。从家族层面而言,无名无姓的家庭又可理解为这是人间众多家族的缩影。这里的故事,是天下所有家族的情感精神自传。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成了人家的媳妇,就不再是自家人。姑姑到了另一个家庭,成为另一个家族序列中的一员。姑父家就数姑父为大,那么姑父家的家务事,我及祖父等人都是旁观者,不便过多地干预。两个家族虽有姑姑这样的联结,却依然呈平行状态。以“我”叙述,是一个家族对一个家族的注视,个中有情感的锐化,也少不了无奈的隔岸观火。因而,“我”的叙述是一定情感催化下的产物,客观性已褪色不少。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是动作型的人物,这为读者提供了众多的猜测和臆想,拓展了小说的丰富性和深邃感。尤其是姑姑,我们看不到她内心的所思所想,一切尽在大量的行为细节和极少量的语言之中。
看似平面化的人物背后,站立着一个立体化、多义性的乡村女性形象。
爱听戏,是姑姑的天性,只要是戏,她都爱听。在戏场,姑姑就入了戏,成了个有别于平常生活中的姑姑。出了戏场,姑姑需要一些时间从戏中走出,并有了和星星说话的欲望。她需要一个交流、倾诉的对象,只是生活中找不到罢了。
一个女人满脑子装着魂牵梦绕的戏,黑夜里在乡村小路上行走,星星拨动了她的心弦。这是何等美妙的事。回到家里,回到日常生活中,她心中已没有戏。有些人听完了戏,见谁都说戏,干什么都走不出戏。姑姑却分得十分的清楚,生活与戏成为她生活中两块无法相邻的田地,虽同灌一条河里的水,却老死不相往来。这边刚听完,那边人家问她听的什么戏,她出口的话与戏一点也沾不上边。听戏,是她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与其他生活彻底割裂开了。看来,听戏是姑姑潜伏内心深处、不愿示人的精神领地。
刘庆邦向我们折射的也正是一个乡村女子难得的心灵之光。“不听戏,就不能活!”是姑姑最撼动人心的精神宣言,一位乡村女子对精神生活的看重,对村里人,尤其是对姑父而言,这不啻是莫大的荒谬。而,传送于我们的则是醍醐灌顶般的惊醒和感动。
天生爱看戏的姑姑,在娘家做姑娘时是怎样的,《听戏》中并没有涉及。但从“我”、父亲及祖父的态度上可以想见,姑姑可以自由自在地听戏。一切的变化是从嫁给姑父开始的。此种变化,是可以理解的。从姑娘成为媳妇,身份变了,随之将会有许多变化等着她。有些是在自觉意识下进行的,更多的则是屈从环境、群落或文化背景所致。
姑父对姑姑爱听戏渐渐地有了看法,他一下子向姑姑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听戏能当饭吃?还能当衣穿?能挡饥?还是能挡寒?
很明显,姑父从物质层面上看待姑姑爱听戏的行为。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家,操持好家务,打理好农活,伺候好丈夫,让家业蒸蒸日上,生活和和美美,才是正道,听戏,顶不了什么用,“听戏有什么用,一个粮食子儿的用处都没有,这个耳朵听,那个耳朵冒,跟刮一阵风差不多,听戏连刮风都不如,一阵风刮到脸上,脸上还凉凉的,听戏连凉凉的脸都不凉……听戏是‘闲气号儿’,听不听都能过,有听戏的功夫还不如干点活儿”。不喜欢听戏的姑父的这番话,总是将听戏这样的精神活动与物质生活紧紧相连,道出了他对精神生活的轻视。勤劳本分的姑父因了他的生活追求不把听戏当回事,这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在姑父骨子里一定认为,姑姑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姑姑不该再有相对独立的空间生活。他要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姑姑实行绝对的控制。姑父是家庭与男权的结合体,因而,他实际上代表了乡村文化对女性生活的干预和一厢情愿强加的文化理念。这种理念犹如一条铁链捆住了姑姑,捆住了千千万万和姑姑一样的乡村女性。
姑姑听戏的嗜好,遭到了姑父强有力的阻击,姑父采取的是常见的暴力压制方法。面对粗暴,姑姑自然会有所反抗。姑姑不承认她爱听戏是什么坏毛病,恼怒地喊了姑父的小名,把她爱听戏和姑父爱吸烟相提并论,问姑父为什么天天吸烟,难道爱吸烟也是坏毛病吗?
姑父说,他吸烟,因为他是男人。
姑姑没有说她爱听戏因为她是女人。姑姑搬出了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姑姑说,她父亲也是个男人,也喜欢听戏。
姑姑抗争并没有冲出男权意识统治的樊篱——凭她单薄的力量也无从逃离——因而是有限的、无力的、苍白的。她有过与男人平吃平坐的念头,男人可以抽烟,她就能听戏,可转眼,她就自行撤退了。欣喜,只从我们面前一闪而过。祖父是个戏迷,那么他当能理解姑姑爱听戏的心情。在姑姑最危难的时候,姑姑搬来祖父作救兵,希望祖父能帮她一把。可是祖父并没有出手相帮,就连“我”实在看不下去后说了几句话,祖父还严厉地喝住“我”。也许从本质上,祖父和姑父的立场是一致的。女人家,听什么戏,把家操持好,把男人伺候好就得了。
听戏,是她的命根子,她从来也没认为自己醉迷于听戏有什么过错。面对姑父日渐加重的暴力阻挠,姑姑的反抗始终令人叹息。多数情况以默默应对,只是偶尔争辩一两句而已。
姑姑嫁给姑父后,十分的顺从姑父,什么都听姑父的。她把一切都交给了姑父,只是保留了自己爱听戏的喜好。为了能听戏,她更多的是在其他方面尽可能地迎合姑父。有时,姑父看得太紧,她也只是避其锐利行声东击西之举。面对强权,姑姑的行为无疑是消极的,但也不失智慧。对家,她从来都是有爱心负责任,从没有想到过离婚什么的。她和姑父辛勤持家,其任劳任怨,一直受到婆家弟弟们和弟媳妇们的尊敬。在姑姑想来,只要能听戏,让自己的生命在某一个时间和空间浸泡于戏之中,其他的一切都可以不在意。
我们无法感知姑姑常常因为听戏而屡次遭打的心情,我们看到的只是,姑父无论如何地恶骂毒打,她都没有放弃听戏。可以说,她是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中,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份渴望的。只要能够听戏,她可以忍受着一切。直至姑父死了,姑姑才获得了自由,“没人管她了,她听戏听得黏着呢!”姑姑似乎是幸运的,但幸运之中充填的是无尽的不幸,她没法用抗争为自己赢得自由,只能等着权力自身的消亡。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已远远走离了姑姑和《听戏》本身。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可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玉佩只凭一句话,就轻松浇灭了自家男人本该熊熊燃烧的欲火。
玉佩说,不行呀,在她没回门之前,她的身子是不能破的,这是规矩。
玉佩说这句话时,口气是温和的,听不出什么严词厉句,更没有什么命令的成分。然而,他的男人却在激|情高涨之时一下子答应了。态度是那样的端正,行为是那样的坚决。这是因为,玉佩的话中有一个极为关键的词:规矩。
规矩,是历经岁月磨砺的传统文化在人的生命中搭建的一种“文化心理结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就没有生活的样子。规矩,在传统文化中占重要位置,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更是至高无上。基本上,规矩是以话语得以传承的,这也使得某些话语染上了权力的色彩,形成了一个权力话语场,一个以权力为核心的话语体系。规矩,只是这个话语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这样的话语如同铁链一样捆住了人们的手脚和心灵,最终支配着人们的灵魂和行为,使繁乱的社会有了编码和序列。
玉佩只是表述者,真正的主角是规矩。玉佩深知规矩这种力量,因而她只需轻轻一说,便可。她的男人敬畏规矩,所以才会无条件地按规矩办事。面对如此强劲的权力话语,结果只能是如此。
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一个特殊的场合,规矩带着一些温柔登场,却挟裹了无比的强硬。
其实,玉佩所说的规矩,是她捏造的。以虚假的话语编织的规矩,同样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是一个巨大的暗示。这意味着,话语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话语中挟裹权力。一旦话语有了权力撑腰,假的同样可以主宰世上的一切,雄霸于天下。这不是人生的真谛,却是生活伦理不可回避的窘境。
更令人无奈和悲惨的是,人们似乎从不在意话语的真假,从不戳穿虚词假句的面目。因为,权力在其中。人们面对权力的奴性,就这样暴露无遗。
新婚之夜的不寻常,初次夫妻之欢的小困难,都没有影响玉佩有一个幸福如意的小家庭。
高家庄外有良田,庄里有院落,棚里有骡马,车屋里有大车,叫唤的是猪羊,乱绊腿的还有鸡鸭鹅,家境相当不错。认识玉佩的人都说,玉佩这一辈子是掉进福窝里去了。
玉佩的福气,得到公众的认可。认可,本身就是权力性的话语。尤其在乡村,更是如此。在婚后的日子里,自家男人的好,玉佩样样看得仔细,有力气,会干活,会疼她,还有乡下人难有的讲究穿着。她打心眼里认为,她遇上了一个百里挑一的好男人。至此,人们的认可,非但是外界的,而且也是玉佩的亲身感受,成为了她的认可。在这一点上,外界的权力与内在的情感难得融在了一起。对于乡村的女子而言,有如此的福分,这一生就可以踏踏实实地过下去。偏偏玉佩没这样。
身在福中的玉佩,居然和一个马夫私奔。不要安康、体面的好日子,甘愿流离失所吃苦头。不傻不呆的玉佩,这样做的原因只是因了一句话。在她十二岁那年,一个算卦的白送了玉佩一卦,说她一生中要嫁五个男人。
在乡村,与其说算卦的是迷信的制造者,还不如说是权力的化身。人们相信,算卦的是预言家,有某种神力附体。这本身就是乡村那个巨大的话语场中的一部分,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千百年来,人们浑身上下蓄满了对算卦之流的崇拜或屈服。尽管有无数的人生,成为这种权力话语的牺牲品,其结果令人惊叹,泪水、伤痛甚至是白骨,反而成为权力话语越加坚固的材质。
玉佩嘴上不相信这句话,心里也常常在抵抗这句话,可这句话已侵入她的灵魂,挥之不去。她植根于乡村的个体、微弱的生命,终究是无法与话语中的权力对抗的,惟有听命于权力话语的摆布。曾用权力话语骗人的她,却难以让自己认清权力话语的真实面具,避开权力话语的纠缠。
玉佩从第一个男人身边逃走,沿着算卦的那句话铺就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步,是主动而积极的。玉佩的灵魂,已变异为话语权力的内化。
马夫意外地死了,进一步强化了话语的权力性,至少玉佩是这样想的。意外,是现实本身,但在玉佩心里,并没有所谓的意外,有的只是那一句话的自然发展。
当玉佩面对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时,她已彻底成为话语的奴隶,漠然地随着话语行走。
玉佩无所谓,她想,她嫁给谁,该谁倒霉。
看看,玉佩的思维已完全被那句话控制了。第三个男人对话语提出了质疑,起了颠覆之心。可惜,他在毫无症候的情况下突然病死了。
生活以一种巧合,再次无意中提升了话语的权力,使得算卦的那句话完完全全成为玉佩人生的目标。如此一来,男人如何并不重要,只要是男人就行。因为那第四个男人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只是她完成任务的一个指标而已。
第四个男人是玉佩远门子的四叔。
一来四叔跟她隔着一辈,俗话说男女隔辈如隔山。二来四叔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不可能再跟他结婚。再就是四叔长得太难看了,肚子大,ρi股尖,还长着一张滚麻滚麻的脸。
为了凑数,玉佩已经不在乎四叔这么多的不足,反而开导自己,是男人就行,不一定要结婚,只要和他睡觉了,有了那事就算一个。
四叔,被玉佩置换成一个数,也就注定了他只是玉佩迈向第五个男人的一块砖。既然是砖,那么就无生命和情感可言,只要搬回来用用就可以。
玉佩遇上第五个男人,一个名叫秋鸽子的男人。秋鸽子,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天的鸽子得找地方过冬。这个名字,告诉我们,玉佩可以欢呼胜利了。玉佩终于走完了奋斗之路,心才彻底踏实了。
其间,又有别的男人想跟玉佩好一好,玉佩说,她已经够了。
我们听不出玉佩的抱怨,有的只是知足感,一种完成任务后的轻松感。
玉佩完完全全放松了,而我们的紧张感才刚刚开始。
李桂常是刘庆邦短篇小说《信》里的主人公,也是小说中那封信的主人。小说的题目为信,小说也是围绕信展开叙述的,在信的牵引下,我们走进了李桂常和她丈夫的生活现场。
我们不知道李桂常到底有多大,长得什么样,也没见过她过生活的行为以及任何劳动的动作。这一次,刘庆邦没让乡村的风俗民情淹没我们,我们也找不到可以令我们着迷的乡村场景。看来,刘庆邦希望我们专注于信,用心于李桂常和丈夫在一封信参与下的故事。
可是,说到底,这部小说并非讲述信的故事。正由于此,我们认识了李桂常这样一个略显特别的乡村女子。
我想,我读到的是一个守护自己心灵绿地的乡村女人的执着和失败。
李桂常有一封藏了九年的信,这信是他的前夫写给她的。当初有人给她和她的前夫做媒时,她本不同意,原因是前夫家只有两间草房,她看不上。后来就因为前夫写了这样一封信,她决定嫁给他了。
对于信的详细内容,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刘庆邦并没有透露。我们只知道信是用方格纸写的,每一个字都没有冒出方格。这表明了写信人的认真,可能还有神圣的成分在里面。
每当她打开这扇门,心上的一扇门也同时打开了。她有些不由自主似地,只要打开这扇门,就把要干的事暂时忘却了,就要把放在抽屉里的信拿出来看一看。信有十好几页,她一拿起来就放不下,看了信的开头,就得看到信的结尾,如同听到写信人以异乎寻常的声调在信的抬头处称呼她,她就得走过信的园林,找到写信人在落款处的地方。
她看了一会儿满地的落叶,心里泛起丝丝凉意,还有绵绵的愁绪,很想叹一口气。回到家里她才恍然记起,自己有一段时间没看那封信了。她说了对不起对不起,随即把信拿出来了。待她把信读完,天高地远地走了一会儿神,才把气叹出来了。叹完了气,她像是得到了最安适的慰藉,心情就平静下来。
她刚看了几行,像是有只温柔的手把自己轻轻一牵,她就走进信的情景里去了
信上忆的是家乡的美好,念的是故乡之情。以这个思路为引子,她就不知不觉地回到与写信人共有的故乡去了。
不一会儿,她就信里看到了自己,看到了她的身影,她的微笑,似乎还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
还有任何人不可代替的写信者的手迹。李桂常不认为信上的字写得很好,也不认为不好,无意对字体的外观做出评价。她看重的是字的手写性质。刘庆邦在这部小说里只做了两件事,一是为我们转述李桂常夫妻的对话,二就是通报李桂常看信时的内心生活。他忽略外在的许多东西,为的是让我们尽可能地走进李桂常的心灵世界。夫妻间的话语,李桂常独自的话语,指向的都是心灵。
正所谓睹物思人。李桂常因看信而想起只与她生活了不到两个月的前夫,这是事实。但更令我们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李桂常是因为这封信而重新认识前夫的。这封信的出现,抵消了她对前夫家境贫寒的不满。一封信,居然冲淡了物欲的诱惑。这不是理想主义的折射,而是真实生活的体现。李桂常这个女子不简单,她对精神和情感的需求更让我们感动。说不定,还会让我们中的许多人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李桂常在贫穷时,没有滑入对物欲的崇拜,被一种精神所折服,被一种情感所俘虏。而当她享受物质所带来的自豪和幸福时,她仍然需要那种纯真、朴实却最能抵达心灵的情感滋养。
信的物质性隐去,信中人成为了记忆,李桂常看重的是信作为精神家园一块绿地的诗意。信,不再是信,不再是物质而是具像的梦,成了她心灵和情感的一部分。
看到信,李桂常就抓住了天然而真切的某种东西,充实自己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是生命。有了信,她就能从喧嚣、浮躁而过于功利的人生中抽身而出,安静地与心灵交流。对于她而言,信不再是外在的,已内化于她的生命之中。信,给了她一个空间,一种状态,一种可以找回自我的方式。
拥有一份诗意,坚守一份诗意,这是李桂常所渴求的。这是她的心灵所需,也是现实加于她的无奈。
李桂常现在的丈夫是个科长,时常出差,出差时还能坐上飞机,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是李桂常的前夫所不能比的,那位只是下矿挖煤的矿工。丈夫的地位和经济实力,给了许多和李桂常一般的乡村女人难以企望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丈夫是个好丈夫。下班回家,丈夫人没见,一声亲爱的就会钻进李桂常耳里心间。丈夫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会体贴爱惜她,处处让着她,只要她高兴,他历来都舍得花钱。每次出差回来,他都要带一大堆穿的戴的用的东西给她。平常怕她一人在家闲着无聊,他常常带一些各种各样的杂志给她,丈夫的想法是,不但要让她物质生活富裕,而且精神生活也充实。
可以看出,李桂常的丈夫算得上百里挑一的好男人。他以自己的能力和情感,力图让李桂常过上快乐而润泽的生活。有物质的保障,也有生活的情调,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丈夫很善于将原本平淡的生活调和得有滋有味。
一个乡村女子,能够有如此优越的生活条件,又有一个如此疼爱她呵护她的丈夫,按乡村的观念,这样的女人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这辈子是掉进了福窝。
可是,丈夫对她的爱和关心,并不能成为她人生的全部。她与丈夫的生活再温馨融洽,也不能取代她的一切。人,总是有一些东西只属于自己的。这些东西十分的自我,十分的隐秘。但隐秘不是隐私,至少,李桂常是这么认为的。李桂常似乎是有些现代女性的味道,某种女性意识正在不自觉地苏醒。
在传统的乡村女性看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要进了男家门,一个独立的女性似乎消失了,至少变异成男性的附属物。从此,她们的一生与自己的男人紧紧相连,更为准确地说,她的一生已成为男人的一部分。一个完整的女性已不复存在,甚至女性的一切都灰飞烟灭。过去,女性一旦出嫁便丢开自己的姓名,前缀上男人的姓。在称呼上也被“内人”之类的代替。女性以“当家的”、“老爷”之类的呼自家的男人。这是文化对于女性的公然强Jian。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文化心理上依然没有完全独立。
李桂常不是这样的。
李桂常是认字的,算是有点文化,这就暗示她在向知识女性接近。那么,她就十分在意自己个体生命和情感的存在。成了他人ℚi,有了富足的生活,她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块天地。这份天地,就像生命一样。生命,归根结底是十分个人化的东西,只能是自我的,别人无法替代,也无法给予。李桂常心中的那一隅,对她的生命特别重要,也只能由她一人进出。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李桂常:一次失败的保卫战(2)《》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李桂常:一次失败的保卫战(2)李桂常知道自己操守的独特性,了解自己这份独立所面临的处境。因而,作为象征意义的信,总不能放在明处。她看信,也只是背着丈夫看。她不认为自己看前夫的信,是对现在丈夫的背叛和不忠,而是深知丈夫无法理解她的追求,包容不了她的心境和行为。之所以如此,她基于对丈夫的了解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对自己所生活的文化环境有着清醒的认识。
既然是属于个人的,李桂常就不希望别人打扰。这里的别人当然包括亲人以及与自己最亲密的人。只有真正为自己一个人所有,才具备真正的私性。说到底,李桂常不想让丈夫见到她看信的样子,不是生怕丈夫有什么想法,或者认为自己有什么不洁的念头或举动,只是觉得既为最私自的东西,就该自己悄悄品味。
如果说李桂常背着丈夫揣了一份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心地,是自我意识的滋生,那么为了保护绝对私性的自我,就是主动性的勇气。
李桂常的不寻常之处,令人可敬之处,正是在这里。
也许,作为一个乡村女人,尽管能读懂信,算是有点文化,但他不一定懂得女权主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男权意识的反抗。她的想法很朴素,也很纯真。她不想失去心空的那片云彩,想维护自己那份小小的心灵绿地。为此,她勇敢地向男性中心文化发起了挑战。这是被动之后的主动。
当她发现自己的信不见了,她最担心的并非是丈夫看到信会如何,而是生怕信从此真的离她而去。当她丈夫进家时,她脱口而出的就是问信的下落,口气是那样的直接,甚至有些责问的味道,心情是那样的迫切。本能中,她将自己的情绪暴露无遗。为此,她自己都吓了一跳。这表明,她潜在的反抗力量是巨大的,只是自己都没发现。
在李桂常的步步紧逼之下,她丈夫屈服了,以一种小聪明式的方式把信交给了她。第一次的较量,她胜利了。我们为李桂常的胜利感到由衷的高兴,并对她产生了更多的期待。
在丈夫提出也给李桂常写信时,并作为交换,让李桂常放弃保存的那封信。丈夫使用的只是一种策略,目的是完全占有李桂常。虽然,这样的占有,是以爱为前提,是善意的,但企图占有一个人,本身就是非人性的,是自私的,也是男权主义在作怪。
以前的信和现在的信,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心情写下的,自然相差太大。这一点,李桂常显然知道。更何况,李桂常想要保存的其实不是信本身。李桂常没有一口答应,采取了缓兵之计,说是要看看丈夫的信写得怎么样。她希望丈夫给她写信,更多的是情感上的渴求。从她的口气可以看出,即便丈夫给她写出了令她激|情无限的信,她也不会放弃那封信的。
丈夫终究没有兑现写信的诺言,并非是他看透了李桂常的心思,而是根本没把写信的事放在心中。在他看来,他给李桂常的已经很多很多,足以让她生活美满。这让李桂常失望之余颇为伤心。当丈夫再次要求她放弃那封信时,她据理力争,丝毫不让步。
李桂常是站在有理的一边,可她还是未能真正战胜丈夫。她丈夫可不管谁有理,相信的是权力。在没征得李桂常的同意下,他拿走了那封信。当李桂常发现信再次不见了,她再次向丈夫索要时,丈夫说信被他寄到报社去了,并说信一旦登到报纸上,李桂常就能更好地保存了。
她脸色苍白,双手发抖,坚决反对把她的信投出去发表。她质问丈夫,有什么权力把属于她个人的信寄出去。要丈夫马上把信追回来。丈夫大概没想到李桂常会这样厉害,火气也上来了,指责李桂常不知好歹。二人吵得不可开交,动手撕扯起来。丈夫一不小心,碰到大衣柜上的穿衣镜,把穿衣镜碰碎了,露出了后面的木板。镜子一碎,柜子里虚幻的空间就小了,似乎连卧室也变得逼仄起来。
信再次不见了,李桂常自己慌张,但让她更为恐惧的是丈夫居然把信寄往报社去发表。信没了,自己的私性空间损毁,是痛心的。可她对自己的私性的东西会公示与众,那比失去了更为心痛。
这一次,李桂常彻底与丈夫摊牌。她责问丈夫时用到了“权力”这一词,既是对丈夫霸权的质疑和攻击,也是真正意识到自己拥有自己的权力。这时候,她不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让步,也不再讲究策略,不再担心丈夫不高兴。在自己的权力遭到践踏,生命和情感中不可或缺的绿地失去之时,她彻底站到了丈夫的对立面。从最初的言语交锋到现在的相互撕扯,斗争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镜子碎了,意味着俩人的对抗给彼此的心灵都带来了伤害,也暗示李桂常失去可以照映自己心灵的信那样的镜子。没有了这样的镜子,她的心空将会如同失去镜子的房间一样,空间小了。
李桂常去报社要那封信,人家说没收到信。也许丈夫根本就没把信寄给报社,也许信在邮寄中遗失了。不管怎么样,信是绝对不再会回到李桂常手中了。
从私下的警惕到有理有据的对抗一直到最后的爆发,李桂常为了本属于自己的、自己也应该坦然拥有的私性空间,付出了许多。李桂常在与丈夫的较量中,有智慧,有情感,有勇气,充分展示了她寻求自我的力量和决心。
可惜,最终,她还是失败了。她的这种失败,远比镜子的破碎更有意味。如果她成功了,我们会为她祝贺。现在她败下阵来,我们有的不仅仅是可惜。
也许,李桂常的失败,可以让我们想得更多。
李桂常会怎么样呢?她会不会想她为何会失败?会不会考虑她今后的人生之路该如何走?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刘水云:如草帽一般纯朴的本Se情感《》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刘水云:如草帽一般纯朴的本Se情感天热了,刘水云想买个草帽。刘水云挑帽子和别人不一样,不在意样式,而是先用手摸帽子体会手感,闻闻有没有草的味道。矿区市场上草帽多的是,可她看不上。她要的是用麦秸之类的天然材料编成的草帽,而眼前的草帽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草帽,全是化学材料制成的。其实也只有刘水云叫这样的帽子为草帽,人家早不再称这样的帽子为草帽。这些洋气且好看的帽子,有了遮阳帽之类的新名字。当她问及人家有没有真正的草帽时,对方竟然不懂。她说出是用草编的帽子时,倒是得了一顶帽子——土老帽儿。看来,卖帽子的从刘水云身上嗅出了土气。
从乡村来到矿区,不再与土地打交道,户口也农转非,刘水云现在的身份是城里人。
俗话说,入乡随俗。这里的随俗不单单是改变生活习惯之类的,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的改变。对刘水云这样的女人来说,成了城里人,以城里的人生活理念生活,让一切融入城市的生活,似乎是很正常的。
偏偏刘水云没这样。想买顶实实在在的草帽这样的外在行为,无意中透露了她心底流动的情感。她人离开乡村,可心依然是属于乡村的。乡村的自然、纯朴已如胎记一样烙在她心灵上。对草帽的怀恋,对草帽特别的在意,事实上暗合了她那如草帽一样天然本色的情感。
没买到草帽的刘水云,到附近的农村帮着人家摔麦子,换来一些麦秸自己编草帽。她这样做就是为了一顶草帽,不是图省钱,也非尝试从劳动中找回往日的感觉和快乐。不喜欢别的帽子,就是要乡村的那种草帽,表明了她对自己情感的坚守。为了不被新的文化侵蚀吞没,刘水云本能地保护自己。
在编草帽时,刘水云好像又回到了乡村生活中,有了一次亲切而温暖的心灵故乡行。这是因为她与乡村建立的某种神秘记忆,被草帽唤醒了。
戴上难得一见的草帽,闻着新麦草的清香,刘水云通体舒畅。一顶草帽,让她的心灵回到乡村,回到往日的生活。身在异乡,心总要在一些时候潜回故乡的。刘水云的帽子,让许多人心里咯噔一下,那是思乡的心弦被拨动。
马金织的处境和刘水云一样,俩人的生活经历有着太多的相同。经历相同,是外在的,但相同的经历,常常会让人的心灵产生许多共鸣,情感的指向相近甚至是相同。
刘水云和马金织就是这样的。她们不但关系好,而且情感取向惊人的一致。所以当她看到刘水云的草帽后,也非得要一顶。别人要,刘水云可以不理,马金织张嘴,刘水云就把自己的草帽当场送给她,自己又重新编了一顶。
这么一来,刘水云能送给马金织草帽,与关系好坏似乎无关紧要,真正的动机来自于她对马金织和自己有同样质地情感的认可。
这以后,俩人天天带着草帽,有时是戴在头上,有时则背在身后。两个女人,有着同样的草帽,一些人不可思议,可她们俩人不在乎。她们这样与草帽为伴,与其说是关系好,还不如说是将俩人相同的心境公布于众。
闲来无事,刘水云和马金织在矿区边上开荒种地。种地,可以让她们有事可做,可以使生活充实起来。
刚来矿上时,她们曾一度有些迷失,现在仿佛又找到自己了。她们是在庄稼里找到自己的。
如此一来,刘水云种地与编草帽,显露的是同样的心迹。
起先,刘水云没敢让丈夫知道她种地的事。她不觉得自己种地有什么丢人的,但怕丈夫说她犯贱,在老家翻土坷垃还没翻够。也就是说,同样是种地这件事,不同的心灵和情感的人,认识的程度和方向是不同的。刘水云的怕,其实是不了解丈夫有怎样的心灵和情感。
没想到,后来丈夫知道了,非但没讥笑,反而提出表扬。这让刘水云特别高兴。丈夫的表扬,让她看到了丈夫有着与她相同的本Se情感。
刘水云背着丈夫开荒,丈夫也瞒着刘水云每早去吃一碗馄饨。吃馄饨本不是什么事,关键是吃馄饨背后所隐藏的东西。矿上的煤炭销售一路下滑,工资好几个月发不上,丈夫却天天到年轻寡妇蓝翠屏的摊上去吃馄饨。
心净如水的刘水云,没有和丈夫大吵大闹,而是自个儿做馄饨给丈夫吃,以提示丈夫,想吃馄饨家里有,就不要到外边吃了。这一策略没奏效后,她还是没有与丈夫发生正面冲突,只是以不吃饭的举动,让丈夫说出吃馄饨的真正用意。应该说,这不是说刘水云没有气量,或无计可施。她就是这样的人,乡村特有的那种朴素滋养了她明亮洁净的情感。
丈夫之所以每天都要到蓝翠屏的摊上吃馄饨,是因为与矿友们有约。蓝翠屏的丈夫在矿下被炸身亡,蓝翠屏的情绪跌到最低处,生活也没了着落。矿友们为了让她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能够勉强生活下去,就鼓动她摆起馄饨摊,并约好在不让她察觉的情况下,人人每天都去吃一碗馄饨。
在她的追问下,丈夫告诉了真相。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刘水云还是怪罪丈夫。不过,她是责怪丈夫没早告诉她真相,要不然,她也会去帮助蓝翠屏的。
这以后,刘水云也学着丈夫样,时常去蓝翠屏的馄饨摊,吃一碗馄饨后,还会帮着做些刷碗提水等活儿。更多的时候,刘水云舍不得吃,就打回去留给孩子吃。
刘水云又编了一顶草帽,这回是送给蓝翠屏的。这草帽和她的和马金织的一模一样。蓝翠屏不一定用得着草帽,刘水云也没认为草帽是件礼物什么的。她只是以最朴素的方式,向蓝翠屏,也向世人传达她对蓝翠最纯真的友情信息。
草帽,在现今的帽子世界里,土得掉渣,十分的扎人眼。但草帽又是最原生态的,与大自然有着亲切的延续。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刘水云,这位乡村之女,与草帽有着太多的相似。
对于小说而言,草帽是刘庆邦精心挑选并用心呵护的一个道具。可当我们读完小说,作为道具的草帽已悄悄隐去,一个与草帽有着相同特质的刘水云形象,在我们面前闪耀。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大田:一切与红鹅无关《》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大田:一切与红鹅无关大田是元窝村普金绪的媳妇,两个孩子的母亲。大田在我们面前做的第一件事是杀鹅,杀家里惟一的、她丈夫十分钟爱的一只白鹅——
大田手持菜刀,抓住鹅的长脖子,将鹅摁在当院的地上,只一刀,就把鹅头剁了下来。由于反弹的作用,乍离脖颈的鹅头蹦了一个小高。
一连串动词,绘出一个动作感特别强的画面。简单而干练的动作,透露出大田鲜明的个性。在乡村,有许多女性尤其是结了婚的,其个性十分的耐人寻味,有时柔情似水,有时凶悍无比,就像乡村的一条河,时而飞出悦耳的歌,时而撞出震耳的雷。以一般的观念看,这些女性似乎集聚了女性和男性的双重性格。与此相反的是,她们的男人却逊色了许多,呈现出女性化的角色。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格互补,有人理解为一物降一物。
一个女人结了婚,就有了新家,从她出生、成长的家来到另一个家。女人,是被男人娶回家的,也就是说女人进了别人的家,她的根还在娘家。一提到娘家,她们脸上立即现出甜蜜和亲切,回到娘家,她们自然而然地回到了做姑娘时的感觉。在她们心里,娘家才是真正的家。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虽说娘家并没有抛弃女儿,但娘家已把女儿当成别人家的了。这种差别,有时十分的明显,有时细微得很,可心如针细的女儿还是能体味到。
如此一来,结了婚的女人,似乎失去了自己真正的家。她的灵魂是在娘家成长的,而现在肉身进入另一个家。没有灵魂的肉身是轻飘的,家的感觉也就无足轻重。如此之轻的生命,势必会轻易地流动。
元窝村,是一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村子。它那深厚的文化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自然对村子情有独钟,依恋之情潜在血液里,是很难清洗掉的。普金绪便是如此。与大田不同的是,他的肉身和灵魂都是从这片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所以,尽管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变化,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可他丝毫不动心,可能也动不了他的心。
大田就不同了。她没有负载过多的文化责任,使得她可以轻装上阵,迅速而又轻盈地进入另一种文化之中。因而,当新的文化潮流涌来时,她心动了,并感受到这种文化的力量。教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山外生活的新鲜,成了她心之所想。为了改变孩子的命运,她一定要让孩子好好受教育。村里的孩子上完小学,想上初中就得到山外去。她打定主意,要让自己的孩子上初中、上高中,只要孩子能上,她就供孩子们一直上下去。是啊,孩子们的美好前程在山外,她要有新生活也必须走出去。可以说,让女儿到镇上去上学,是大田迈步的前奏,也是她心迹的显露。
在乡村,有一点似乎很奇怪,女人孕育了生命,生命中承载的文化却是由男人延续的。男人是武断而蛮横的守护者,对女性的挑战和活跃,更是无情地被扼杀。这在大田和普金绪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是否走出元窝村的人生选择上,大田和普金绪的态度截然不同,由此而来的行动也大相径庭。
女儿在镇上上初中,来回很辛苦,大田想搬到镇上去照顾女儿,让女儿少受罪。这其中有母性的天然光泽,更深藏大田走向新生活的渴望。而面对丈夫,她以此为借口,能为她的走出减少很多的阻力和来自乡村习俗而生的闲言碎语。她清楚,这对她是一个绝好的机遇。她并没有单纯地自己出头,而是以女儿的未来作为开路先锋,给自己一份掩护。女儿是她与丈夫共有的,并非她一个人的,那女儿的事也就不是她一个人的。显然,大田是智慧的。
大田的肉身从乡村走出,走进了镇里,一种新文化也日渐熏染她的灵魂。刚去时,她只是为女儿做三顿饭。见她闲着,同村来的人劝她做点生意。她想不出庄稼人还能做什么生意,到街上转了一圈,发现别人挣钱挺容易的,她动心了,“别人挣得,咱为啥挣不得!”大田的想法仍处于原始的冲动和庄稼人那份特有的不服气,刚起步时她摇摇晃晃,第一次弄来自家长的倭瓜之类摆摊,她从一个泼辣的妇人变成一个害羞的女人。时间一长,她把生意经念得越来越好。自家产的东西卖完了,她就到乡下收购农副产品,搞起一进一出的买卖。
丈夫不出来,大田只身走出山村;只为女儿洗衣做饭,她不甘心。她的内心有对新事物的好奇,并勇敢地实践。这样的女子,真是不简单。
没多久,她见人时头不低脸不红嘴不笨了。买东西的人会侃价,她更能咬紧价,咬价归咬价,她满脸挂笑,把微笑服务演绎得真像那么回事。她不但能宣传自己的商品,还学会了新词儿,比如绿色食品之类的。她的生意越做越好,实质上表明她已真正从大山深处走出,走入了带有城市气质的镇子,走入了市场经济孕育的文化之中。
从大山沟里的乡村迈进镇子的大田,变了许多,但没变的是她的家庭观念以及对亲情的渴求。她一心要丈夫像她一样抛开乡村的枷锁,感受城市文明,享受另一种表象和内质的生活。
普金绪是乡村文化忠实的坚守者,不愿离开生他养他的乡村,更惧怕外面的世界会腐蚀人性。他找了许多堂而皇之的理由拒绝的同时,掩饰自己的保守和懦弱。这其中,他将家里的白鹅也用来做挡箭牌,说鹅都养了九年,到镇上就不能再养了。
大田知道丈夫的心思,便将丈夫的理由一一击得七零八落。当丈夫手里只剩下白鹅这张牌时,大田没有犹豫,没有手软,手起刀落剁下鹅头。大田杀鹅的动作简洁而快速,可作者刘庆邦却让这一场面在小说的前中后出现了三次。一只鹅,大田杀了三回,没头的鹅在我们面前跌跌撞撞了三次。不,其实这一切,都是刘庆邦有意而为之的。
倔强的没头的鹅,在院子里跑到东跑到西,就是不会撞到墙上。大田杀了三次鹅,鹅在院子里的走动,被刘庆邦细致入微地写了又写。当普金绪向院门走去时,已被鲜血染成红色的鹅像往常样一步一步地跟在普金绪后头,送他出门。普金绪出了门,鹅在门内止住了脚步。也就在这时,鹅终于倒下了。
鹅当是一种象征,一种乡村文化守护者的化身。大田把鹅杀了,表面上是断了普金绪的后路,让普金绪失去了最后的防守阵地。其实,大田杀鹅的那一刀是与传统的决裂,是向乡村文化坚守者的宣战。鹅倒下了,死了,意味着坚守者的失败,挑战者的胜利。杀鹅过程的艰难和鹅被杀后的行为,告诉我们,挑战总是曲折而艰辛的,新与旧的斗争,总伴随血腥。
或许,我们会理直气壮地为大田贴上新女性的标签,甚至可将她的行为视为女权主义行动的杰出代表。然而,就其根本而言,时代只为大田提供了一种背景,文化的因子才是大田之所以为大田的内质所在。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大白鹅:生活是不能完全入戏的《》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大白鹅:生活是不能完全入戏的村里有个女人,人生得白,胸脯子挺得高,走路仰着脸,人送外号大白鹅。
乡村人的想像力惊人,给人取外号也是形神俱备。就说这位女人,从外形看,她真有点像大白鹅。细细一想,应该还有可以品味的东西。乡村人成天在阳光下劳作,不在意什么防晒不防晒,皮肤黝黑,是家常便饭,像大白鹅这般白的少见。乡村的女人看不得自己的胸脯高耸,总是想办法收藏起来,走路时早养成了含胸的习性。她们低头垂眉,看着脚尖往前走,四周没人,能抬起头就很不错了。如此这般,她在乡村人群眼中的形象就是一只大白鹅。我们还可以往下想。在家禽牲口中,大白鹅最惹眼,与众不同。说这个女人像大白鹅,是说她在那么多平常乡村人中显得特别扎眼。再进一步,大白鹅与天鹅相比,最大的区别天鹅可以展翅飞翔,任意翱翔蓝天。这么一联想,我们就害怕了。一个没有翅膀的天鹅,该是什么样的命运啊?
大白鹅的娘家有个戏班子,她喜欢看戏,学着别人演戏,可惜她没有机会上台。生活中有许多事是命定的,自己做不了主。在戏中,人可以自由地飞扬。大白鹅的心入了戏,渴望生活也能如戏那样。她不但在台下比划,还故意要让别人知道她是一个爱戏想演戏的人。出嫁后,她假装在不经意间告诉了别人她学过戏,还谎称上过台。在人们的一再要求下,她半推半就地唱起戏来。
新娘子是一个生命,会唱戏的新娘子仿佛多着一个生命。有两个生命的大白鹅大约会想得长远一些。这还不算,把人们惊住了的是,她在唱戏时把戏当真了,把心情投进去了,唱着唱着,两眼就泪花花的。
在她的心里,戏中的她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在戏中,她是主角。入戏,可以让她脱离世间的种种,进入超我的境界。看来,她想演戏是外在的,真正的愿望是心能随戏高飞。
一个心有所想的女人,自然不甘生活的庸常和条条框框的缠绕,她要放飞心灵,在生活中也成为主角。当那些打着看戏幌子的男人来看她时,她当然春风得意。这一来二去,她就和丈夫以外的男人有了关系。
丈夫要教训她,她不服从教训,就跟丈夫嚷起来,撕巴起来。丈夫脱下了脚上的鞋底子,准备把大白鹅摁倒在地,起码把大白鹅的ρi股揍烂。不料大白鹅把ρi股向后面撅着,像个小犟驴子一样,丈夫放不倒她,也够不到她的ρi股。大白鹅嚷着要上吊,要服毒,要跳井。结果,她真的跳了井。就像在台上演戏容不得别人搅场一样,大白鹅对丈夫的教训一点也不放在眼里,没有一丝的愧意。她公然与丈夫对抗,缘于她对于心灵枷锁的痛恨,更因为她一点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她从家跑出来跳井,选的是人们都在街上吃饭的时间。她一路上又喊又叫,如同在演一出大戏。她根本不想死,只是以此来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了一次轰动式的寻死后,大白鹅的丈夫就不敢认真管她了,这样一来,她越发放开了。而村里人凡是与她有过那么一次的,都大呼“一个顶一百个”。乡村人对性既向往又拘谨,女人们更是如此。大白鹅在与这些人云雨之时一定是无比沉醉,激|情地挥洒心性,大大方方地进入了巅峰状态。这让男人大开眼界。
大白鹅并不是那种真正的性解放者,一味追求肉体的快感。她看不上的男人,她根本不理。一度的放纵,是为了寻找一个她心目中的好男人。她找到了,这男人叫小公鸡。
在村子里,小公鸡也算是个特别人物。他家境比较好,在村里算是富裕户。他还特别爱美,额头上经常顶着三个小的火罐印子。火罐印子圆圆的,紫红色的,有一些浮雕般的突出效果,看上去甚是醒目。他的这种审美观,村里人接受不了,都说他是烧包子。
及见到大白鹅,看到大白鹅的一些表现,他心里叫了一声,有了!他和大白鹅的相好,有点一拍即合的意思,也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两个人第一次做在一处,几乎都流了泪。大白鹅把小公鸡称为她的天,说我的天,我找来找去,总算把你找到了。相应地,小公鸡把大白鹅称为他的地,说我的地,我等啊等啊,总算把你等来了。
如果他们俩都是单身,那如此的相遇,如此的天地合一,该是多么的激动人心,感动天地。可他们俩人都有家庭,这样的行为自然是苟合。他们不管这些,任由心灵进入远离尘世的他方,只让心做主。一个天,一个地,天地间,只剩他们俩人。小公鸡住到另一处房子,大白鹅也常常一夜不回自己的家。他们真是抛开肉身的束缚,来到心灵的天堂,完全沉浸在忘情的时空。
一次,大白鹅回娘家三天,小公鸡耐不住寂寞,让媳妇到他与大白鹅欢心的房子里。俩人刚脱了衣服,大白鹅就从娘家回来了。小公鸡的媳妇吓得躲在床的另一头不敢动弹,大白鹅和小公鸡做到一半发现了她。
大白鹅停下动作,命小公鸡点上灯。大白鹅瞅见干扰了她好事的是小公鸡的老婆,顿时就恼了。她骂了人家,说这是她的地方,谁让人家到这儿来的!
这样的喧宾夺主,缘于大白鹅已经彻底忘记了生活,彻底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梦境之中。她从生活中拔出一厢情愿地在戏里行走,根本不在意人世的什么伦理什么道德,无限制放大了人性的恣意空间。她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所以才如此的理直气壮。她骂了小公鸡的媳妇,还动手打了人家嘴巴。小公鸡的媳妇实在忍受不了大白鹅的张狂与无耻的霸道,搬来家里人把大白鹅狠狠打了一通。
大白鹅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才恢复了。不能再和小公鸡好下去,她又和邻村的一个土匪好上了。与土匪好,并非她的本意,一来土匪提着刀,她不敢不从,二来她也想以此气气小公鸡。她与小公鸡是情投意合,与土匪却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不喜欢被人强行占有,要的是自在的相处,随心由性的生活。没多久,她就对土匪厌恶。为了离开土匪,她想出了一石二鸟的计策。她要土匪教训小公鸡的媳妇,为她出气。土匪答应得痛快,做得也利落,用棵青麻条把小公鸡的媳妇勒死了。
小公鸡媳妇的娘家人,不敢找土匪算账,把所有的仇都撒在大白鹅身上。这一次大白鹅遭受到空前的毒打与污辱。人们“用青麻条把她的全身抽烂,脸抽烂,眼睛都抽瞎了”。在此之前,那些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光了她的衣服,使尽了最下流最狠毒最不人道的棱辱之法。
刘庆邦以自然化的手法不惜笔墨地写下了一大段大白鹅在众人面前的受辱过程,读来令人毛骨悚然。这是刘庆邦对乡村女人难得的一次“冷酷”,我读到这儿心在颤抖,不知刘庆邦写这一段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女儿十三四岁,已经懂事,觉得娘太丢人,害得她都没脸见人。当晚,女儿就上吊死了。
可以说,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人,大白鹅完了。可是,她没有寻死。好像那受尽棱辱不是她大白鹅,只是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说实话,在大白鹅打骂小公鸡媳妇时,我是讨厌她的。可是,现在我却没法痛恨她,也许是我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出现了问题。我想如果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1)《》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1)在村里时,叶新荣是妇女队长。比村长还小的妇女队长,与其说是一个小了又小的官儿,还不如说具有可细细咀嚼的象征意义。妇女队长,是全村妇女的头儿,在村子里也是个引人注目的角色。能管治住那么多形形色色妇女的人,定有特别之处。或者说,她可能集中了许多乡村妇女的个性。
自己是最大的敌人
在叶新荣的心中,一直有一个敌人。这个敌人与她一样,同为女人,叫李青玉。她与李青玉在前二十年一直没见过面,有关李青玉的情况,也都是她丈夫说的。
丈夫说,他们矿旁边有个李庄,庄上有个姑娘,父亲是个瘫子。他们队团支部组织团员到李庄做好事时,他帮姑娘就挑过水,还割过麦子。姑娘因此认识他了,并看上了他,常在矿大门口或路边等他,请他去她家吃蒸红薯,送给他用红绿塑料绳编成的绿叶红花。姑娘还托了介绍人传话,愿意嫁给他。因他心里有个更好的叶新荣,就把姑娘的好意回绝了。
有时,想像之中的敌人远比现实中的可怕得多。叶新荣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叶新荣所能知道的,就这么多了。丈夫粗略的描述,在她极度的想像之下,李青玉就成了她的敌人。
叶荣新不一定知道“初恋情人”这个词,但她显然是被李青玉的大胆之举吓坏了。在乡村,女孩家只有等着别人提亲,像李青玉这样的主动示爱,叶新荣是做不到的,也想不通。再有,她离丈夫远,李青玉就住在矿区附近。丈夫一年到头也只回来一次,一次十二天,其他时间都在矿上。距离上的便利只是一方面。叶新荣最大的恐惧来自于对欲望的解析。在她刚与丈夫成亲的那一个时期,煤矿工人是香饽饽。农民与工人,在乡村人眼里地位完全不一样,而且矿工挣钱多,如此一来,哪个姑娘能嫁给矿工,就是天大的福分。叶新荣成了矿工的妻子,村里人羡慕,她自己也幸福得不得了。将心比心,李青玉是个农民,家庭条件又差,想找个矿工,让一辈子的生活有个依靠,当然是情理之中事。李青玉这份欲望,虽然遭到叶新荣丈夫的遏制,但不会轻易死去。而叶新荣的丈夫“身体强壮如牛,一切都在盛头上”,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旺盛的欲望。天那,这不就是一拍即合嘛。就这样,叶新荣凭着对欲望的理解,展开想像的翅膀,让自己陷入胡思乱想的痛苦沼泽之中。
叶新荣在心中与李青玉打斗起来,没有现实的参与,只有一己之思的想像出场。叶新荣没斗过李青玉。一个不在眼前只在心中的敌人,彻底把叶新荣打败了。叶新荣吃不香睡不好,身心交瘁,有一天竟昏倒过去。肉体的虚脱,来自于心灵的屈服。其实,叶新荣是被自己打倒的。
丈夫闻讯回来,叶新荣拐弯抹角打听李青玉的情况,当得知李青玉已经嫁人后,她的心病没了。李青玉嫁人了,找到了归宿,那么就不会再打别家男人的主意。叶新荣就是如此看待李青玉的,因而,她放下心。心中的念头遁去,那么敌人也就不复存在。
二十年后,叶新荣农转非来到矿区,成了乡村人眼中的城里人。随之而来的还有,李青玉终于从叶新荣的想像走进现实。得知能够农转非,叶新荣很高兴。这高兴很大的成分在于,她觉得她以前和李青玉一样是农民,现在她是城里人了,她的地位比李青玉高了,她的优势是李青玉所没有的。李青玉嫁的只是一个农民,而她叶新荣找的是矿工,叶新荣生起自豪感和优越感。有了这样的心理,她认为她胜过李青玉。
二十年过去了,叶新荣的心底还潜伏着李青玉这样一个敌人,看似无踪影,其实一直处于冬眠状态。
叶新荣到矿区后,没有房子住,只能到附近的李庄租农民的房子。开始,她极其的不乐意。她不嫌苦,而觉得她是城里人,不该再住农民的房子,更不希望碰到李青玉。住在和李青玉同一个村子农民的房子里,叶新荣觉着这会让李青玉得到某种平衡。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事。
可现实的残酷由不得叶新荣,她最终还是住进了李庄。生活给予叶新荣的尴尬远不止这些,一切才刚刚开始。
李青玉的男人跟别人合伙开了一座小煤窑,挣了不少钱。初得知这情况,叶新荣还有些暗喜,李青玉找了个有钱的男人,不再看得上她叶新荣的男人。到这份儿上,叶新荣才真正踏实了。
心踏实下来的叶新荣,依然把李青玉看成敌人。
李青玉住的是楼房,有轿车有司机,每次上街买菜都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不在乎钱的事。叶新荣就不同了。除了一个城市户口,其他的都远不如李青玉。叶新荣想在物质条件上把李青玉比下去,可她没这能力。无力去斗,她就对李青玉倍加的防备。李青玉主动和叶新荣打招呼,叶新荣爱理不理。李青玉让叶新荣的女儿去她家玩,女儿也想去,叶新荣就是不同意。有时,女儿偷偷地去,叶新荣知道了,就狠狠地数落女儿。女儿回来说李青玉家有这有那,这好那好,每个字都像刀在叶新荣心中剐。女儿拿回来一件李青玉送的衣服,叶新荣非得让女儿退回去。李青玉要认叶新荣的女儿做干女儿,叶新荣不同意,生怕李青玉因当年求婚不成怀恨在心,现在以夺走她的女儿来报复她。
叶新荣不理李青玉的一片好心,甚至还认为这表面的好心之下隐藏不可告人的坏心。她得时时提防,打败不了敌人,但在气势上绝不输给她。叶新荣就这么顽强地硬撑着。
叶新荣似乎没被李青玉打败,但生活让叶新荣屈服了。丈夫几个月没领工资,儿子上学又要钱,叶新荣面对生活的艰难,只好委屈地借李青玉家的田种。
当叶新荣与李青玉一起在地里干活时,对土地共同的情感,让她们有了一些交流。叶新荣没想到,李青玉并不如她想的那样,有个好丈夫,有用不完的钱。丈夫有钱了,和李青玉订了个协议,每月给她钱用,她不干涉他的私生活。这等于李青玉得到了钱,却失去了男人。李青玉一个劲儿地羡慕叶新荣,说有什么,都比不上有个温暖的家好。在某种程度上,她还觉得她李青玉的难处比叶新荣的生活窘境更不幸。这让叶新荣心里平衡些。再和李青玉比起来,叶新荣又看到了自己的优势。至少,她与李青玉差不多。
有了这样的心理,叶新荣这才彻底放弃了“李青玉是自己敌人”的念头,也不再做什么都非得把李青玉比下去。
李青玉第一次和叶新荣一起锄地时,叶新荣拉开架势追赶。
后来,叶新荣不再赶超李青玉了,而是不紧不慢地跟她齐头并进,不时找些话说。
叶新荣真的把李青玉当朋友了,不再有敌意。有的时候,叶新荣还会安慰心里有苦的李青玉。
敌意,从未见面一直延续到见面;李青玉从叶新荣的想像里来到现实生活中。叶新荣本没有敌人,李青玉也从没想成为叶新荣的对手。敌人,是叶新荣自己心里催生的。同样,化敌为友,还是叶新荣心理作用的结果。
说到底,叶新荣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2)《》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2)虚荣的俘虏
丈夫在矿上干到一定年限,叶新荣和孩子可以随迁。从乡村到城市,从农民变为城里人,这是横在乡村百姓人生之路上一道很难逾越的天堑。距离产生美,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被想像得很美好。乡村人对城市的向往,是天生的,又是无奈的。
现在,叶新荣终于是盼到了。可以进城,做城里人,是她一生中最大的转折,是她最大的幸福。这种幸福还来自于乡里乡亲对她的羡慕。苦日子到头了,可以进城享福,是物质上的滋润。成为乡亲们眼热的人物,是精神上的愉悦。树靠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对叶新荣来说,后者比前者要重要得多。
叶新荣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无比憧憬,背负着因乡亲们的羡慕而得到的自豪,来到了矿区。
新生活是叶新荣始料未及的,她没有工作,一家子只能靠丈夫一人的工资开销。矿上没有房子,还得自己租房子住。想了许多办法都不行,被逼到绝路上,叶新荣这才到李庄租农民的房子住。唉,是城里人,却租农村人的房子住,叶新荣心里好难受。到了这份儿上,她还对房东说,她家里有四间大瓦房。她的意思是,不是自家没房子,只是临时到这儿租房子住几天。
从一个乡村来到另一个乡村,叶新荣没有亲切感,因为她时刻在提醒自己,她和周围的这些农民不一样,她现在是城里人。为了保持城里人的身份,她不与李庄人打照面,不与他们交往。她还弄来一些明星挂历,把房子里贴得满满的,以此安慰自己,连明星都在房子里,她住在这儿也就不丢脸。
有村里的孩子来了,倚在门口往里看,她对人家一点也不热情,甚至有些冷淡,连搭理人家都不搭理。她在给自己的孩子作榜样,有意和村里人拉开距离。她要让村里人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她一家是城市户口,吃的是商品粮。而村里人是农村户口,吃的是自己种的粮食。
叶新荣这样的人,其实我们早认识了。在城里,最看不起农村人的,并非城市人,反而是那些像叶新荣这样的人。他们瞧不起乡下人,满嘴喷吐对乡下人的不满,为的是与乡下人划清界限,以突出自己当下城市人的身份。
死扛着虚荣的叶新荣,活得好累。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得用些野菜来填补。她把塑料袋揣在口袋里两手空空去地里,看见野菜,她迅速地掏出塑料袋掐了往里装。她这样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家穷得已经开始吃野菜了。
当了农转非的城里人,哪还能吃野菜呢!
她就这样偷偷摸摸像贼似地弄些野菜,要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她会说野菜是用来喂养兔子的。
在矿区的生活远不如原先的农村,可叶新荣不会回去。她想到的不是要让生活好些,而是先得保住面子。她离开家乡时,人们都以为她到矿上享福了,现在灰溜溜地回去,村里人知道了真相,她的脸面没处搁。
母亲生病,叶新荣回娘家探望,带了不少东西给娘,还给了一些钱。生活拮据的她,这样做,含着对母亲的孝敬,但更多的是打肿脸充胖子。人家问她是不是住楼房,问女儿是不是有工作,她一律是肯定的回答。
临回矿上时,她从娘家提走了一提包玉米,真正的意图是家里没什么粮了,这些玉米可以救救急。她却对娘家人说,在城里成天吃大米白面吃腻了,带点粗粮换换口味,还要分些给左邻右舍。
娘家人是至亲,是女儿家最能说心里话的亲人,可叶新荣的虚荣竟然使她对娘家人也撒谎。
家里缺钱缺粮,叶新荣想到向别人借块地种。不过,她对人家说出的话不是这样的,她说在老家种地种习惯了,现在没事做闲得慌,以种地活动活动身子骨,能打多少粮食她一点也不在乎。她说得很轻松,好像她真是富裕日子过得太滋润反而没味了,用种地这样的方式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还达到城里人锻炼身体的目的。
麦收时节,叶新荣带着女儿一道去麦地捡麦穗.为了一点粮食,她从早到晚,一天都勾着头瞪大眼在地里找麦穗,却不厌其烦地对村里人说,她这样做,是到地里走走,活动活动身子,吃商品粮很难买到新粮,她是捡些新麦子回去煮麦仁稀饭喝,图的是新鲜。
娘家侄子突然找上门,让叶新荣吃惊不小。娘家侄子问怎么没住楼房,叶新荣顺口就是楼房要装修,就临时住到村子里,过些日子装修好了,就搬回去。娘家侄子本意是觉得姑姑在城里过上好日子了,要让姑姑帮着找个工作。这时候的叶新荣顾不上亲情,把心思全部放在不能让侄子看出她这个姑姑的窘境上,更不能让他知道她现在还种地呢!
斩不断的土地情结
面对地里成熟飘香的麦子,叶新荣产生幻觉,以为这麦子是自己种下的,心中有了下地收割麦子的冲动。遍地金黄的麦子,还把叶新荣带回过去的岁月,往日在乡村劳作的场景,清晰浮现在她脑海里。那些日子,写满了艰辛、苦累,可如今已被时光酵化成美好的记忆。时间,可以淡化一些东西,让一些事面目全非。但对人心灵深处的某些情结,时间有时又是无能为力的。叶新荣从小在乡村长大,即使走得再远,血液里的乡村味总是不能彻底清除的。小时候,看着大人种地,成|人后,自己也以土地为生,以侍弄土地换来土地对她生命的恩泽。来到矿区,叶新荣离开土地的怀抱,远离土地生活着,可灵魂丢不开对土地的牵挂。只是杂乱无章、危机四伏的生活,扰乱了她的心神。只要遇上某种机缘,进入某种状况,她心中对土地的爱恋就会苏醒。
现在的叶新荣,就是如此。
人家的麦子,她叶新荣当然不能当作自家的麦子收割,但她可以捡麦穗。
看到丰收在望的麦田,叶新荣有些兴奋,而当瞧见一块闲置的地时,她心疼了。在她看来,这样的地,就像一个没爹妈的孩子,孤苦伶仃。那满地疯长的草,根根扎得她的心生疼。
当别人家收完麦子开始又一轮播种时,叶新荣在怜惜闲地的同时,又多出了一份焦急。这么好的一块地,让草没命地长,眼看着农时就要错过,怎么就没人来找理呢?她急火攻心,连嘴上都起了泡。她是在为土地着急,又好像是在埋怨自己,好像是因为自己的失误,把这块好地耽搁了。这一种自然生发的情感,没有丝毫的功利掺杂其中。
叶新荣不忍心让这块好地荒废下去,决计借这块地种。从乡村走出,挣脱土地的束缚,叶新荣最不想听到是别人说她还是个农民,最不想做的是像以前那样脸朝黄土背向天地劳作。她竭力隐匿身上的农民习性,从人们的视线中抽去她为了生活像农民那样做事的成分。现在,她居然要种地。刚想着要种地时,她为的只是不让地继续闲下去,与自己的生活困苦毫无关系。只是有了这念头后,才想到种点地,也能解燃眉之急,为家里贴补些家用。她这一次没有怕别人会瞧不起她,也不顾及自己盼着不再下地干活,现在又回到从前的轮回。一个极要强的女人,处处都不想让别人说不是,即使再穷再苦,也不让别人看出来,依然挺着一份虚荣。然而,一块闲地,居然使她放弃了最看重的虚荣。她心中有土地,因而土地之于她心灵的力量是巨大的。她对土地的那份真情厚意,土地在她生命深处的位置,不言而喻。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3)《》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3)当她重新来到地里,看到被租来的拖拉机翻开的黑油油的土壤;当她看到种上玉米耩上豆子后不几天便长出齐刷刷的绿苗,心里充满了欣喜和希望。她对每一个颗小苗儿都看不够,她轻轻地抚着叶片,嗅着嫩洋洋的叶片散发出来的像吃奶的孩子那样的甜气,有些说不出的感动……
自来到矿区后,叶新荣一直被生活中的种种难事折磨着,总是没有笑脸。现在,走到地里,开始了如往日的农活时,她的心活泛了,灵动了,脸上第一次露出笑意。回到土地,她的心踏实了,生命重新有了依存,不再像以前那样日子是苦的,心灵是飘浮的。以前对生活是向往,盼望某一天日子好起来。现在,她有了一份牵挂,一份对土地的牵挂。盼望和牵挂,是两种不同的情感方式,也会赋予生活两种不同的色彩。
叶新荣现在的种地与以前在农村时没什么两样,但给了她以前所没有的充实、满足和快乐。这是久别之后的必然结果。如果说以前种地,是劳动,是生活所需,那么,现在叶新荣在地里做这干那,就多了许多诗意。劳动的程度、方法等外在的东西没有变化,是叶新荣的心灵发生了改变。这就有了她劳动时,时而像是与土地对话,时而好像把土地当孩子一样照料,时而如同与朋友嬉戏一般。
离开家到矿区,叶新荣成了生活的奴隶,心里也生出许多杂质,对周围的一切怀有极大的戒心。而回到土地的怀抱里,以劳动的方式与土地亲近,她又还原成先前那个纯朴、善良的乡村妇女。也正因为如此,当李青玉来到地里和她一块儿锄草时,叶新荣才会与李青玉有交流。两个农村女人在城市生活中无法结束战争,在庄稼地里倒握手言和,惺惺相惜,并让我们看到了她们成为好朋友的可能。
我们不能说这归功于土地的神奇力量,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她们能够有沟通,确实有土地的功劳。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姑姑:一个婚姻生意的经营者《》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姑姑:一个婚姻生意的经营者姑姑热情而充满自信,是乡村里那种一天到晚一脸笑容、满面春风的人。她的语言如一团火,能够把冰融化。当然,她如火的语言还有另外的功能。
当长林妈让姑姑替长林提亲时,姑姑的爽快和保证,让长林妈喜不自禁。姑姑说到做到,而且行动神速,当天下午,她就带着侄儿去她所在的村子挑姑娘。说是挑,是因为姑姑说了,凭长林的条件,他挑中哪个姑娘,是哪个姑娘的福气。显然,她对这门亲事底气十足。
姑姑的性情看起来粗放,其实她十分的有心。她这种有心最先以善解人意和民主的方式表示。在主动征求长林找媳妇的标准未果后,她发表了见解,一种以生殖为重的娶妻标准。这样的标准,在乡村延续了数千年,直至今日仍有强劲的生命力。这时,我们看到一个乡村文化的真诚操守者。
走到我们面前的姑姑,是我们最常见的乡村女性。她从乡村走来,从田间地头走来,浑身是乡村的气息。我们没理由不喜欢她,正如我们没理由不喜欢和不怀恋乡村一样。
然而,姑姑接下来说的话,让我们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些许怀疑,虽然是淡淡的,但挥之不去——
我们村跟你大小差不多的闺女有好几个,依我看,这些闺女都不错。现在讲究婚姻自由嘛,我一个闺女的名字都不说,你自己看吧,看看你的眼光如何。
姑姑是聪明的,不,应该说是精明的。她没有急于向长林推荐自己心中的人选,只是说了标准,说了村子里那些配得上长林的人,说了长林是可以自由选择的。然而,最重的话是最后一句,那就是以此考验长林的眼光。言下之意,已十分明朗,长林如果没挑中姑姑心中的人选,就是长林没眼光。
对乡村人来说,眼光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词。一个人可以不会种地,可以没有家产,但不能失去眼光。没有眼光,就如同没有穿衣服那样在村里丢掉尊严。与此同时,眼光又是数落他人的有效武器。与人而言,这样的武器大多数情况下是致命的。显然,姑姑通晓这一点。姑姑巧妙地把自己的心事藏匿起来,表现出的是抛给长林的一道人生考题。
不用说,长林的相亲,已演变成一次应考行为,而答案早在姑姑心中。只要长林看中的不是姑姑看中的,那么就是没眼光。而姑姑看中了谁呢?姑姑不说。不说,姑姑就掌握了全部的主动权,将一切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姑姑内在的一种力量在渐渐地显现,这种力量似乎很可怕。
要说姑姑的号召力也真不简单——姑姑把风吹出去了,说长林这次来,不光是走亲戚,还捎带着来相亲。相亲还没有个准稿子,相中了哪一个再说。机会对村里每一个闺女来说都是均等的,只要不怕将来享福,机会就不可错过。
就这没头没脑的征婚告示——如果还称得上征婚告示的话——让村里姑娘基本上全来了,有些是姑姑让她们来的,有的是主动捧着这样那样的借口来的。姑姑有意给众人制造了一个假象,仿佛给了众闺女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实质上是一场乡村选美,或者说是比武招亲。只不过,是一群未订亲的女孩以展示女红或家务活的方式来吸引长林。这是一种女性间特殊的比武。能够比武招亲的,或是权力使然,或是美貌起作用。这一点上,长林也同样具备。长林的长相没说的,当然更重要的是长林的亲叔是公社的干部,长林的姑父是大队里的支部书记。这两样一相加,长林就是出众性的人物。
在姑姑看来,权力在她心中才是最重要的。她所有的自信,都建立在权力之上。当然,她本身没有权力,而是以管住或者说是降服自己的男人,间接获得权力。正所谓;“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以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这种窃取,在民间是普遍的。这里的民间包括乡村和城市。
在姑姑的心中,相亲,就是一次权力的较量,一次利益的交换。别看那些闺女到了姑姑家这样说那样做,心里全是冲着权力来的。长林的婚姻,是姑姑验证权力一次绝好的机会。村里的闺女蜂拥而至,尽己所长或羞羞答答或大大方方献媚时,姑姑享受着权力带来的快感。
姑姑并没有被快感淹没,依然在细心而不动声色地引导长林向她设定的目标走去。她向长林提出了几个闺女的名字,看似是帮着长林参谋,其实暗藏玄机。不到最后一刻,她是不会亮出底牌的。她动不动就以各种借口让几个闺女来家里帮着做点事,好给长林多了解多比较。你看看,姑姑为了长林的亲事多用心。乍一看,哪有考长林一把的痕迹?浓浓的亲情和用尽心思的热情姑姑,真是一个好姑姑。
其实,这样的应考,如果长林有点心眼,或有姑姑一样的眼光,就能轻易地得高分。偏偏,长林是个有眼光的青年。不幸的是,他的眼光与姑姑的眼光完全不同。在姑姑那儿,只有她的眼光是对的。换句话说,不与她眼光一致的人,就是没有眼光。
不谙世事,不知姑姑心事的长林,还是跟母亲说出了自己眼光中的姑娘。姑姑从长林母亲那儿知道长林的意中人后,依旧是进行侧面的进攻。她做起长林母亲的工作,以一副为长林好为长林母亲着想自己无任何私心的面孔,指出了长林的眼光是不行的,推出了自己眼光中的好闺女。姑姑情到深处,理到心坎,说服了长林的母亲。尽管如此,她还是没有向长林明说,只是把那闺女叫来与长林说话。她是相信自己的策略,也相信权力的作用的。权力是有用的,而她似乎要让长林自己去参悟,心甘情愿地进入她的目的地。可惜,长林让她失望了。在她确信一切的心血全徒劳后,她已无所顾忌,愤怒中以责骂的方式告诉长林她的眼光。她为长林挑的闺女是生产队队长的女儿,谱儿早在她心中。在她的眼光中,只有这闺女才配长林。当然,说白了,不是长林需要这样的媳妇,而是她需要这样的亲家,从而提升权力。长林,只是她做这门亲事生意的小小资本——这资本只与血缘有关,说到底,与长林本人没关系。因为在她的眼光中,长林只因有叔叔和姑姑这样的官,才有了价值。去了这样的附加值,长林狗屁不是。
姑姑精心计划的亲事生意,以长林含泪离开而告终。只是,她没有从长林的泪水中意识到自己的眼光有问题,只把一切的失败归罪于长林没眼光。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方奶奶:离不开土地的滋养《》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方奶奶:离不开土地的滋养麦子熟了,村庄浸满浓浓麦香。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乡村人心情狂欢的时节。
别看方奶奶不参加割麦了,但她对割麦的事还是很灵醒。村里第一家的院门打开,第一个割麦的人从院子里走出来,方奶奶就听见了,一听见她就睡不着了。
上了岁数的方奶奶,下地割麦的体力活是做不动了,可她的心还是对收割充满激|情。因为这种激|情,她十分的敏感。这种敏感是心灵上的,是灵魂深处的。
收获是汗水浇灌的,又是土地对人类的馈赠。到了收获的季节,方奶奶一下子年轻起来。生于乡村,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的方奶奶,一定对收获有刻骨铭心的体验,有着许多他人无法洞悉的感觉。这种感觉在血液中蛰伏、暗流,也许方奶奶都不能真切地感受到,又何况他人呢?
方奶奶要到地里拾麦,可家人不允许。理由很简单,也很充分。年岁大了,就在家里歇歇,享享清福;现在不愁吃不愁穿,用不着指望拾些麦子补贴生活。阻止方奶奶拾麦的力量是巨大的,这种力量中有家人怕丢面子的强硬,也倾注了儿子真切关心的亲情。不让方奶奶这样的老人再下地拾麦,合乎晚辈的关爱之情,合乎千百年来传承的道义伦理。
方奶奶没法反驳这不合她心意的孝顺,一是怕伤了晚辈的一片好心,二是她深深地理会晚辈们所承受的压力。当然更重要的一点,似乎是她心中纵有万般的反对理由,却总找不出头绪,理不出话来。面对这些在理却不合心意的关心,她失语了。
方奶奶“实在憋不住了”,一大早悄悄下地。“憋不住”,是内在情绪的激荡迸发,一种来自生命本能的冲动。这么说来,方奶奶是想体谅晚辈的心情的,是不想与儿子对着干的,可她抵不住土地的召唤。这种召唤并非来自外界,而是从她灵魂深处发出的,是她生命原动力的强劲爆发。
当走到村外,走到了麦地中间,“方奶奶心里一下就敞亮了”。从“憋”到“敞亮”,意味着堵在方奶奶心头的某样东西消去,阳光洒入她的心田,生命重新获得自由畅快的呼吸。心里敞亮的方奶奶,在与麦田、与土地的亲近中,生发出她这个年龄本不可能有的纤细和灵动。
田野里几乎没有风,浓浓的香气不是刮过来的,是一股股涌出来的。这香气里不光有麦香,香气里还有一股割断麦杆时冒出的甜气,还有青草的气息,熟瓜的气息,各种野花的气息。这样混合的香气方奶奶闻了几十年了,已深深地保留在她的记忆里。很多记忆不能重温了,而这种香气是可以重温的,方奶奶一到麦田深处就重温到了。方奶奶真想大声对麦田说,真好啊,真好啊!可方奶奶没有大声说话的习惯,她只能喃喃地说,地呀,地呀,啥都不胜地呀!这样说着,方奶奶喉头有点发哽。
一切的气息,都源于土地,是土地生长了这些气息。这些气息,其实是土地在呼吸时散发出的。方奶奶站在土地上,被这些气息包围着,浸染着,渗透着。这时候的土地,已不再是土地,而是一个有生命的朋友,一个养育了、陪伴了方奶奶几十年的朋友。如果没有这样的情意在方奶奶的心头荡漾,方奶奶很难有如此的细腻。我们终于发现了方奶奶心中的隐地,原来她要下地拾麦子,不是因为劳作了一辈子,不到地里活动活动筋骨,浑身就不得劲;也不是觉得那些麦子被烂在地里挺可惜的,她只是想会会心中的朋友。
一个人大声说话要么意欲发出某种信号,要么就是在发泄。方奶奶与土地间,需要的只是交流,一种双向的倾诉。土地以气息代言,方奶奶以喃喃细语回应。方奶奶的语气和“地呀,地呀,啥都不胜地呀!”的话语,分明是儿女对母亲诉说时才会有的。女儿遇到了久已不见的母亲,“喉头有点发哽”自然就在情理之中。方奶奶的这句话,就像她本人一样的朴素,却饱含了天底下最丰富和饱满的情感。
方奶奶拾麦时,和野花、蚂蚱说话,“我是跟你们玩呢”。在土地的怀抱里,方奶奶轻而易举地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她的童年时代,回归成一个孩童在母亲的怀抱里撒娇,在母亲的目光中嬉戏,她的身心就这样飞翔起来。
当有人问及方奶奶怎么还下地拾麦时,方奶奶的回答是,动动手总比闲着强。这个外在的理由,会让很多人相信的。人们在类似方奶奶这样的谎言里觉得,一个人打小劳作,已经养成了习惯,年老了,也是闲不住的。
这是多么大的一个误解啊。误解有轻信的过错,更多的却是这些人无法理解方奶奶这样的老人之于土地的情感。当然,许多时候,也是由于方奶奶她们这样的人或是并不了解她们内心的那份不安,或是无从用语言表述出来,才会造成如此的误解。
拾麦,是方奶奶与土地亲密接触的方式,是与土地交流的实在行为。麦子,已不是主要的,能拾多少麦子,更是无关紧要的。方奶奶要的是“拾”这个动作,这个过程。
正因为如此,当有人一厢情愿地认为方奶奶这么大年纪了,还为一点儿麦子经受风吹日晒,心里不忍,就送些麦子给她。她自然是不会要的。儿子更是直接,问方奶奶一季能拾多少麦子,然后大方地拿出钱让她不要再去拾麦,而去买麦。方奶奶自然要不得,她要的是拾麦,一种精神的渴求,而非物质的获取。
方奶奶有三个儿子,二儿子离家最远,在一个城市里拾破烂,有不少的钱;三儿子逢集到镇上出摊卖布;大儿子在村里开了一个小诊所。从年龄和与乡村的亲密程度,我们不难发现,三个儿子对土地的情感按由深到淡的顺序排列:大儿子、三儿子、二儿子。看来,人的肉身离乡村越远,心灵与土地的情感距离也越会拉长。与土地陌生的人们,终究是无法真正领会一个与土地亲密无间的人的内心的。由此而来的所谓理解和探究,全是一种自以为是的臆想。在都市遥望故乡的那些人,或对土地满不在乎,或是厌恶,或是矫情,惟独没有了血脉相连的真诚。所以二儿子最反对方奶奶拾麦,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给钱方奶奶的,也是二儿子。发现方奶奶拾麦怒气冲冲的,还是二儿子。
方奶奶病了。这中间,固然有丝丝的内疚,但真正的病因该是她估摸着以后,她不能再下地拾麦了。
三儿子和二儿子的观点一致,方奶奶是因为拾麦累病的,晒病的,并一致坚决要求方奶奶病好后,绝不能再拾麦。方奶奶闭口不说话。这两个儿子根本不懂她对土地的那份情意,根本体味不了她为什么要去拾麦。既然如此,说什么也是没什么用的。大儿子来到床前,没提拾麦的事,“方奶奶的眼泪这才从眼角慢慢地流下来了”。从大儿子的言语中,方奶奶得到了一丝慰藉。或许她会认为,大儿子在对土地的感觉上与她有那么一点共通之处,至少比那两个儿子要好。
方奶奶姓方,天圆地方的“方”。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娘:被生活扭曲的角色《》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娘:被生活扭曲的角色“娘”,失去了丈夫,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儿子没断奶不会走,女儿才十岁。“娘”是不幸的,这样的家庭注定充满艰难困苦,以及许多未知的苦难。
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乡村家庭的夫妇分工是明确的。这是农耕文化的传承,也是乡村人生活所必要的。
在乡村有一个词,叫“劳力”,许多时候,这劳力是指向壮实的男人的。一个家庭没有劳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乡村人家的生存力将受到严重威胁。乡村特殊的生活要求,使女性把男方是不是个壮劳力作为择偶十分重要的条件。那么,在乡村,一个女人没了丈夫,孩子又小,全家的重担就全部压在她柔弱的肩上,她得里里外外一担挑。
现在,“娘”的处境就是如此。她倘没有改嫁的打算,意味着她必须面对这一切——打击,挑战,喘不过气的沉重。不用说,“娘”已不仅仅是女性,她不得不同时成为男性。人可以改变生活,生活更能改变人。
在许多时候,生活之于人的改变更是巨大而无可奈何的。至少,生活彻底粉碎了“娘”原有的人生梦想,让她进入了不曾想也不敢想的另一个世界。对于她而言,这个世界是陌生的,她得以新的角色开始自己的人生之路。
于是,“娘”在连着下雨后的六月走来,走到了田间。玉米地被水淹了,得赶紧将水排走,否则秋天的好收成就被这水泡没了。农家人少了收成,日子自然就没法过。与田地打交道,是乡村人的主要活计,是他们赖以生活的家常事。他们视土地为命根子,侍弄庄稼是他们无法丢开的活法。
刘庆邦深知乡村人的生活细节,所以才安排“娘”以这种方式走到我们面前。
“娘”是以一个壮劳力的身份出场的,尽管她不具备男性壮劳力的素质,但她得挑起壮劳力的责任。生活不一定能给她强壮的肉体,但锻造了她坚强的心灵。
排水有多种方式:有的用抽水机往河里抽;有的在庄稼地里开沟,把水往低处引导;最笨的方法是在地头垒一道土堰,拿盆子往堰外攉水。
抽水机或买或租,但离不开个钱;开沟排水,要的是力气;攉水,是无钱无力之后的勉强之举。“娘”选择了最笨的方法,其实不是她笨,而是因为她一没有经济实力,二缺少别人家可以尽情挥洒的力气,她只能将就着排水。
这里的笨,更多表明如此引水的方法,是最为原始的。既是最原始的,也就让我们体会到“娘”因为失去丈夫之后的生活状况。我们自然意识到,一个男人对于乡村家庭的重要性,对于女性生活的支撑性作用。然而,刘庆邦的用意并不在于宣扬乡村男性权力的至高无上,而是在赞扬乡村女性的勇气。
“娘”在我们面前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迫不及待地攉水,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得做。男人主外,这个“外”涵盖了太多太多的东西,与各式人等打交道,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自然也在其中。田里的水得排到鱼塘里,而鱼塘是黑叔家的。现在,“娘”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代替自家的男人来到黑叔家商谈排水之事。说是商谈,其实是恳求。
娘站着说话,黑叔始终没动窝,就那么蹲着。这样把目光拉远了看,娘有些小小的,相比之下,蹲着的黑叔似乎比娘还高些。
一幅极不平等的画面,但真实无比。
黑叔是男人,在乡村本身就具有某种权力。更何况,他有养鱼塘。对于以土地为生的乡村人来说,能够经营土地以外的生计,说明他具备了一般乡村人所没有的智慧、胆量和实力。在那个刚进入改革开放的时代,在刚从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恐惧阴影中走出的农民心目中,黑叔这样的人胆是大的。当然,他们也就先富起来了。所有这一切,使得黑叔在乡村拥有地位和藐视他人的本钱。撇除这些不谈,说到底,鱼塘是人家的,“娘”的恳求也理所当然。如此,当“娘”来时,他坦然地坐着,任由“娘”站着。站着的“娘”,比黑叔还矮,其实不是视线的角度造成的,而是与肉体无关的那些价值的映射。投射到我们内心的,还有“娘”担当家庭重任无数的苦难。也许摊到别人身上没什么打紧的,但对于“娘”这样的人,再小的问题也可能会演化为大困难。
“娘”攉水时的架势,是男性化的。劳动,能够产生美,在劳动时的人们,是最美的。可我们在“娘”身上看不到美,只有那本该是男人的动作在刺痛我们的双眼。劳动回到生存最原始的意义,艺术远离它,只有肉体的煎熬在张扬。劳作在压迫她,在扭曲她,让她丧失女性的一切,成为男性中的一员。如此一来,在地里奋力攉水的她,在常人眼里是个男人。她似乎也忘记了自己的性别,或者说已经把自己的性别由阴转为阳。
在“娘”忘我地劳动时,儿子闹着要吃奶。儿子太小,对人世间的一切仍然不知不懂,其行为多半是出于本能。所以,也只有他,才能看到“娘”母性的一面。“娘”在给儿子吃奶时,从梦中醒了过来,回到了母亲的形象。“娘”是个女人,是儿女面前的母亲,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当她劳作时,当她不得不为生活而含辛茹苦时,女性的光芒隐去,男性的种种显现出来。生活改变了她的人生,改变了她的性情,也改变了她在世人目光中的形象,惟有她那纯真的儿子才能完全地还原她的“女性”和“母亲”。这是她的不幸,是生活之于人的蹂躏。
“娘”终究是女性,无论生活如何摧残,无论她如何地改变,总无法成为男人。面对大自然,面对生活,我们的确会有一些那种称之为“极限”的东西,无论我们如何的努力,总突破不了。这不是命运,而是生命的有限造成的。这不,在男人看来并不很难的活儿,她干起来劳心费力,直至中暑。她中暑了,软软地坐在田边。歇了一会儿,她也只能歇一会儿,她还是要继续攉水的。
这时娘笑了,很艰苦地笑了,说“好了,不晕了,一会儿还能攉水。”她的笑,凄美而充满力量。这里有她以苦为乐的美好心境,有她对家庭对儿女的忘我奉献,也有女性的坚韧。
这是天下所有“娘”的母爱的一个缩影。也许,刘庆邦让这位备受我们尊重和可敬的人物没有名字,只以“娘”相称,用意就在此。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母亲:灵魂的甘泉《》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母亲:灵魂的甘泉母亲,是“我”的母亲,“我”上小学四年级。
一个四年级孩子眼中的母亲,是他成长最关键也最具说服力的人生老师。那么,当我们关注母亲这一形象时,自然常常考虑一个孩子能从母亲那儿接受到什么样的人生启蒙。以孩子的视角叙述母亲,可以最大限度还原生活的原貌,剔除许多非对即错的无聊评价。而让“我”来叙述,又可尽量提高虚拟的真实性,让我们不自觉地把纸上生活拉入了现实之中。
有了这些,母亲的形象就永驻“我”生命记忆之中,在被“我”一生铭记的同时,必将影响“我”的一生。
这位母亲和刘庆邦笔下的好几位母亲一样,没了丈夫,家境贫寒,挣扎于苦难岁月中。
自然界进入枯水季节,天干地裂,没有收成,人们的生存成了问题。水是地的生命,也是人的生命。水是生命之源,这是指生理上的。从精神,从人性上说,人最宝贵的某些东西枯干了,又会是什么样的呢?这时候,人性将会全部暴晒于烈烈阳光下。在那苦难的年代,人从外到里都滑入枯水季节。小说取名为《枯水季节》,用意大概就在此。
刘庆邦笔下的母亲,多半是失去丈夫的。显然,这远非偶然的无意识的。相信,在他的情感和精神记忆里,如此境地的母亲让他刻骨铭心,使他从中体察到母亲之所以为伟大女性的深层次要素。
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位母亲,正在和男人们一起干着和男人们一样的活儿。只有这样,她才能和男人得一样多的工分。在村子里,女人家干活要比男人少拿工分。女人力气没男人大,这是评价劳动成果的惟一标准。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并觉得很公平。那么能让母亲和男人挣得一样的工分,就是村里对这一家孤儿寡母的最大照顾。这种看起来关照母亲的行为,其实是变相的摧残。当母亲与男人们一同挥汗如雨时,那汗水中一定还有女性遭受男权蔑视的血泪。
母亲可不这样认为。她默认了生活的艰难,以吃苦耐劳的品质与生活抗争。人再累不要紧,只要能多得工分养活儿女就好。从劳动中获取生活的来源,她心里踏实,并以此为自豪。
到了收获的时节,许多人借着干活的机会偷偷吃点地里的东西,还设法弄些带回家。人是铁,饭是钢,饿急了,又能如何?这样的行为,叫“偷秋”。既然已经有了专门的命名,足见其程度和参与的广度。母亲不这样,没人发现,没人去追究,她仍然不“偷秋”。其他人在想方设法地捎点什么,而她从地里上来,会将鞋壳和口袋里的麦粒全部磕出来抖出来才坦坦然然地往家里走去。她自己身上干净了,更让心灵时刻处于纯净之中。这样的反差太大。母亲做这些,是悄悄的,一点也不声张,她不是故作高姿态做给别人看的,纯粹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行为。
别人“偷秋”,母亲不参与,双方也算是相安无事。可那次几个男社员杀猪时,母亲在场,她不是参与者,但是旁观者。猪是“干部家的猪”,这事非同小可,自然要追查到底。公社干部没有找其他人,单单找母亲去谈话。干部看重的不是母亲的本分,而是觉得一个弱女子一个寡妇不敢不说实话。那些杀猪的男人得知母亲被干部找去了,个个脸色发乌,坐卧不安,有的人已没了男人气,吓得腿都软了。在那个年代,胆敢杀干部家的猪,罪名可不小。他们见识了母亲的正直,也猜想,面对高高在上的权力者,母亲肯定是扛不住的。
我们无法探知母亲的心理活动,倒是“我”以担忧的心情叙述了母亲的两难处境。如果母亲说出了真相,那些男社员就会把母亲看成一个出卖者,从而赶出他们还算团结的生活圈子。如果母亲不说,万一有人说了,她又落个包庇的罪名。
“我”毕竟是个小孩子,并没有真切地了解母亲的左右为难。
母亲和男人们一起做坯,一同经受家中无粮的煎熬,她深知劳累和饥饿所带来的折磨。男社员偷杀干部家的猪,也的确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母亲不参与其中,是坚守自己的做人准则,但她不干涉,是因为她从情感上理解这样的举动。她知道偷杀人家的猪,无论如何都是错的,所以她谴责男社员们:“当一个人,不能那样没出息,见东西就想吃,那还不是跟猪一样吗?”这时候的母亲不随波逐流,也不阻止他人因生活所迫而生的不义之举,谴责是在表明自己的态度。
更何况,老百姓家穷得揭不开锅,干部家却能养得起大肥猪,社员的“偷杀”也就不能以简单的对或错来界定。再者,就是一头猪的事,公社干部居然亲自出马,总让人不是滋味。
我们不知道干部是如何威胁母亲的,母亲又是如何应对的。但结果是,母亲没有披露真相。
那些男社员为了感激母亲的英雄行为,偷偷送来了猪肉。那年月,肚子都填不饱,天下掉下猪肉,该是多大的美事啊。人家是偷偷送来的,母亲完全可以装作不知道,以解家中的燃眉之急,让长时间吃不饱未闻肉味的孩子饱餐一顿。可是,母亲却不动声色地把猪肉埋了。
没有把猪肉退回去,也没有吃了,偏偏悄悄地埋了。母亲以自己的做人宗旨,又一次做出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
在那个天灾人祸的枯水季节,母亲却如一缕甘泉滋润和清洗着我们的灵魂。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母亲:感动而感伤的母爱《》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母亲:感动而感伤的母爱母亲,是一位细心而尽情倾注母爱的母亲。
母亲的浓浓母爱,是从她的细心中滋润出来的。女儿染大了,母亲想着为女儿找婆家。初步物色到一个合适的小伙子,按乡俗,就该相家了。相家前,母亲向介绍人——染的表叔再三打听小伙子家和小伙子本人的情况。
此前,表叔已给母亲做了详尽的介绍。然而,母亲还是问出了一些染的表叔没有提到的事。表叔没提到,是因为他觉得那些问题是最基本的,普通的介绍人都会关心在意的,他这个做亲戚的自然绝不会放过。懂得这个理儿的母亲,心里还是放心不下。问明白了,问仔细了,她的心才会踏实。人性中的阴冷总是存在的,比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不关心,与己无关的事,人们常常不在意。就说相亲吧,一个女儿家找什么样的男人,她本身是最在乎的,最爱护她的人重视的程度次之,接下来重视的程度就随着人与人的情感关系衰减。因而,母亲问得那样的周详,正说明母亲对女儿染是何等的呵护。
母亲心中蓄满了爱,对一切早有了自己的主张,可有时也会表现出不在意的姿态。当表叔问她去不去相家,她说:还去吗?看似是问,其实传达出一点不需要去的意思,更多的是表达对表叔的信任和尊重。这是相处的艺术。所以当表叔误以为母亲不相家时,母亲又说话了。
母亲说,还是去看看吧。表叔问谁去,是你去?还是请别人去?母亲又说:谁去合适呢?
一次又一次的话语,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想得到对方的答案,其实,每次到末了都是母亲道出自己心中早已成熟的决定。征求表叔意见的话是那样直接,语气是那样的诚恳,但母亲总是站在决策者的角度。这样的对话是不平等的,母亲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说到底,母亲如此这般说话,出于礼节,更多的是谋略使然。以柔克刚。女儿的亲事,母亲做主。母亲接过了父亲的责任和思想,当起了完全的家长。而且,在母亲看来,天底下,只有自己最知女儿心,只有自己最爱女儿。尤其是,知女儿心这一点,母亲觉得自己比女儿还了解女儿。
有了如此的心理和自信,母亲对相家十分的看重。相家,关系到女儿一生的幸福啊。
在准备相家的那段时间里,母亲做了好几次相家的梦。更为准确地说,母亲在梦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真实而细致的相家。梦,常常是杂乱的,变异的,非连续性的,有太多的意象性的东西充斥其里。这是梦的常态。与之相比,母亲的梦太接近于真实生活而显得异乎寻常。梦与现实生活几乎有着同样的条理性和真实性,梦中的母亲是那样的明察秋毫,思路清晰,机敏而理智。这表明,母亲心里这期间装着的全是有关为女儿相亲的事。梦,是母亲日思夜想的投射,也是她心理准备过程的曲折显现。
到了相家那天,母亲在形象上着实考究了一番。她没有听从邻里建议,把自己打扮得年轻些,漂亮些,而是以大方、素气、稳重为上。肩负着为女儿寻找幸福重任的母亲,已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幸福和对美的爱恋,一切从女儿的幸福着想。人们常常会在物欲权欲等欲望中迷失自己,而母亲却把女儿的幸福放在了自己人生的一切之顶。
对此,绝不是用境界能解释可涵盖的。博大而浓郁的母爱,怎么能用言语表述得清?
面对母爱,我们总觉得语言是那样的缺乏。
走在相家的路上,母亲的心每时每刻都在为女儿跳动。路远,母亲为女儿担忧,回一趟娘家好远;一条条路过于相像,母亲生怕女儿走错路;要过一条河,母亲好紧张,就怕日后女儿坐船会掉到河里去……一路上,母亲用自己的情感和脚步丈量女儿的心思,体验女儿未来的生活。
母亲是母亲,母亲又是女儿,母亲融自己与她的女儿于一身,努力从女儿的角度去思考,去品味脚下的路。然而,尽管母亲如何的努力,怎么的投入,她永远不可能替代她女儿。也许她没有意识到,可事实的确是如此。母亲把自己想像成女儿,可思维里全是自己的生活经验。她断定女儿和自己一样不识路,怕路远,更认为女儿也会和自己一样,婚后要常常回娘家的。这只是她人生经验和习惯的生长,最多是一种接近于女儿心灵的推测而已。将心比心,是一种姿势,一种爱的给予,但心与心终是有差别的。你给的并不一定是别人所要的。
在相家的过程中,母亲有一条最重要的标准——男孩不能有病。这一条标准,纯粹是从自己的生活中总结出来的。她的男人就是因为她家相家马虎了,没发现患有秧子病。她为此吃了不少苦花了不少钱,到头来男人还是在三十来岁时就撒手而去。女儿是母亲生命的延续,但母亲不希望自己的悲剧在女儿身上重演。
母亲对男方家的房子特别的关注,尤其对屋顶好好打量了一番,怕漏雨啊。经验仍然来自于自己的生活,当初她刚和丈夫结婚时,房子就小雨小漏,大雨大漏。
母亲在相家过程中,一头装着自己人生的滋味,一头担着女儿的心绪。她以自己的生活心得,思考女儿日后生活可能遇到的困难。
经过了详细而周到的相家后,母亲嫌男方家只有三间房子,打定主意不让女儿来相亲。
处处为女儿婚后生活着想的母亲,舍出了自己,费尽了心思,以超乎寻常的耐心和细心,把相家这事考虑得圆圆满满,相起家来仔仔细细,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母亲的心用到家了。普天之下,恐怕不会有比母亲做得更好,更无私的了。母爱之河就这样悄然而又温暖地流淌着。
然而,母亲对女儿的爱,又总是建立在自己的标准上的。相家,是母亲的特权。男方好不好,先得由母亲评定。只有过了母亲相家这一关,才会有女儿的相亲,女儿才能对自己婚姻人生有决定权。母亲的爱是对女儿的庇护,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女儿的权利。
这让母爱在感动中,又有不少的感伤。
母亲,没有名字。
刘庆邦也没有依照乡村的传统,以“娘”来称呼。那么,母亲就跨越了地域,由一个家庭的角色演化为我们共有的母亲,至少也是众多母亲的一个代表,一个化身。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娘:荒唐而舍身的保护《》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娘:荒唐而舍身的保护胡桃的娘吊丧时,流了好多的泪水,她没舍得用孝布擦一擦。娘失去了自己的娘,着实伤心,可这时她也没忘记自己的女儿胡桃。被当成宝贝的孝布,是娘留着给胡桃做裹胸布的。瞧着布的尺寸,娘就知道刚好够。可见,娘对胡桃天天见长的胸脯不用量,不用测,便了如指掌。
娘想着给女儿裹胸,目的只是要把女儿的大胸脯勒平。她知道,女儿那惹眼的大胸脯,弄不好就是女儿的祸根。用块裹布把女儿的胸藏起来,就可以少一份危险。
胡桃长大了,有了爱美之心,向娘要件好裤子穿,在情理之中。娘却一口回绝。粗听是家里没钱买布,其实是娘不乐意让女儿漂亮起来引来人们的注意。胡桃自己挣钱买布做成一条洋布裤子,睡觉时叠放在枕头边,白天穿出去。娘对胡桃的行为有些看不过去,当然更多的是担心,娘不得不责怪胡桃乱烧包,提醒胡桃小心。她相信胡桃是可以听出“小心”二字的意思的,再有,这个时候,她还不能对女儿说得太明白。
娘是胡桃最周到最忠实的保护者,处处防备任何人任何事对胡桃产生的不利。她是从姑娘家过来的,知道长成|人的女儿最容易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女儿越长大,娘的心就悬得越高。做娘的没有什么好办法保护女儿,能做的只有尽可能地在女儿身边,尽量督促女儿隐藏起青春的成熟。天一黑,她就不让胡桃出门。夏天再热,也不允许胡桃在院子里睡。胡桃偷溜到镇上看电影,娘撇开手里的一切追着胡桃就去,直到把胡桃的手捏在自己手心里,她才放心。
胡桃有了新裤子,显出圆鼓的ρi股,娘已经看不过去。现在胡桃又在口袋里塞棉花进一步增大ρi股,娘简直是如临大敌。尽管如此,娘还是最大限度地维护着女儿的自尊。她知道,以塞棉花的方式使ρi股更大,是女儿的一个秘密,最好不要和女儿挑明。所以,第一次她只是悄悄地拿走了棉花,以此暗示女儿不要再这样了。到了第二次,娘依然只是如此。这是做娘的本能,也是娘保护女儿最实际的行动。娘要保护好女儿,让女儿在嫁人前完好无损。这是承传已久的贞操意识的显现。娘知道,一旦女儿失去了女儿身,就不再纯洁,再找婆家就难了。女儿找不着婆家,或者找不到好婆家,那么女儿的一生就没有幸福可言。娘的思想有些落后,但爱女的一片心却是无可挑剔的。
在胡桃和娘发生冲突时,娘不得不十分严肃地警告胡桃。娘没有和胡桃讲道理,只是以胡桃姑姑的事教育胡桃。道理是抽象的,而身边人的经历却是真切而有说服力的。胡桃的姑姑原来已经订亲了,后来被本村人抢亲。这是胡家的耻辱,也因为这样,胡家的闺女以后绝不能嫁给本村。娘的意思是,胡桃如果打扮的过于漂亮,就会有姑姑一样的遭遇。同时,还在提醒胡桃,不要让本村人惦记着她,不然,最后不好收拾。
胡桃不再往口袋里塞棉花,可娘丝毫没有放松对胡桃的保护。村里的哪个小伙子要是多看胡桃几眼,娘会在心里留下记号。当她从本村几个小伙子的目光中看出他们喜欢胡桃后,她更是严加防范。
本村有个已结过婚的大本,喜欢在女人堆里走动,凭着自己的巧舌和在城里挣的钱,很得一些女人的欢心。大本和村里几个女人有关系,而且只要他想的女人,总能弄到手。对于姑娘家,大本或许有些吸引力,但在姑娘的母亲眼里,大本就是魔鬼。细心的娘发现大本瞄上胡桃,更加紧张起来。大本一和胡桃接近,娘就会把大本骂走。这一天,她发现胡桃有了一条手绢,一下判断出是大本送的。问胡桃,胡桃死活不承认。面对女儿的谎话,娘感到事态相当严重。
那天,娘找了个借口让大本去她家。她把大本领到自己睡觉的那屋关严门。
她对大本说,你想那个,就跟我那个吧,你想怎么那个都行,就是不能打胡桃的主意。你敢动胡桃一指头,我就跟你拼命,就死在你们家里。说着,她动手解扣子,解裤带。
大本说不不不,大本夺门跑出去了。
娘保护女儿的举动是愚蠢的,透露出她的无能与无力。可是她的护女之心又是那样的无私,使舍身相换的行为达到极致。
从一开始,娘保护女儿的动机和方法都是有问题的,这让我们有些讨厌她的神经过于紧张和处处钳制女儿成长的苛刻。直到这时,我们才体会一个母亲的伟大。尽管如此伟大的背后有着苍白和愚昧,可一点也没使伟大失色。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1)《》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1)灯嫂,有副干庄稼活的好把式。看她割麦子的动作,如同欣赏简洁流畅富于美感的舞蹈,能获得艺术上的享受。本来,劳动就是艺术,艺术大都是从劳动演化而来的。更何况,遍地金黄,月牙形的镰刀明晃晃地飞动,像无数个月亮在金色的海浪中沉浮。
灯嫂不但会干活,而且争强好胜惯了。在乡村,一个能干会干又要强的女人,往往是当家的。她们用劳动赢得了地位,进入了男权世界,成为家庭中绝对权力的操纵者。灯嫂就是其中之一。丈夫属于支配地位,与她是次和主的关系。丈夫无名无姓,只是家庭的成员之一,“丈夫”是代称,标明的惟有身份。
灯嫂是从生产队过来的人,那么她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传统,烙印着一个时代的意识。还可以说,灯嫂面对迎头而来的种种新生活观念和方式,并没有接受的心理准备,更多的是在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着延续了千百年乡村的“永恒风景”。这是她的责任,也是权力快感的诱惑。在权力欲望得到满足,当家有了成绩后,灯嫂的心情自然是金色的,如五月的阳光一样灿烂。
这里有丰收的喜悦,有一家子在一块儿收割的其乐融融的劳动场面,灯嫂兴奋了,差不多要唱一嗓子。至于儿子和儿媳好,这是好事。好,总比不好强。现在的年轻人,谁家两口子不都是好得当面背地地掰不开!
灯嫂也不是一个顽固不化的掌权者,对儿子与儿媳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宽容,非常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现代性的有别于灯嫂文化观念的相爱相处方式。这让我们看到,灯嫂并非一个时代的落伍者,一个旧道德愚昧的卫道士。而且,灯嫂没有旧式婆婆的蛮横和尖刻,常常对儿媳有着多于儿子和女儿的照顾,甚至有些偏心之举。
按理,儿媳出点什么事,灯嫂对付起来会有板有眼。可惜,事实不是如此。
灯嫂出于关心,让儿媳回家提水,可儿媳却抓住了这个机会与同村的铁狼“干那种不要脸的事”。灯嫂撞了个正着,但她没有慌张,而儿媳和铁狼也没有慌张。这对灯嫂的权力是一种嘲弄和蔑视。这让灯嫂心里生火,她骂了铁狼和儿媳:
好呀,你这个狗日的铁狼,你欺负人欺负到你虎子哥头上来了,你虎子哥要是知道了,看他不打死你!
这事要是让铁虎知道了,看他不扒了你的皮。
灯嫂的责骂有着浓厚的袒护色彩,并没有击中要害。扛出儿子铁虎说话,并不是灯嫂不相信自己手中的权力,而是潜意识和家族观念使然。儿子是自家的,如果这事与儿子无关,那么灯嫂可能就不管了。这时候,她在无意识中暴露了心中那传统的家族伦理——儿媳不能算是真正的自家人。儿媳的这一举动,威胁的是儿子的幸福,受损的是家庭的声誉,其他的无关紧要,灯嫂本能地站在了维护儿子及家族的立场上。还有就是,灯嫂是一个十分正统的女人,对她而言,“一个女人不能在男女问题上扎紧裤带,夹紧自己的大腿,就会被人视为腌臢的人,就做不起人了”。她对自己管得非常严,在男女问题上从没有给村人留下半点话柄。这使得她在儿媳面前又激长了权力因素。儿媳坏了家风,灯嫂的第一个反应是捂,在获得儿媳会改的承诺后,她放弃了追究的权利,“你要是改了,这事在我这儿就算完了,我替你捂着”。
在此之前,灯嫂对儿媳的关照和迁就无疑是出于真心的,但也掺杂着权力性的施舍。此后,她收回了这种施舍,取而代之的是无所顾忌的权力压制。因为,儿媳的错误消解了对抗的资本,提升了灯嫂的权力地位。至少,灯嫂是这么认为的。
当灯嫂自认为拥有了绝对权力之后,她的行为就走到了极端。许多在以前看来正常的事,可管可不管的事,想管又不太好管的事,统统演化成非正常的,应该严加管束的事。儿媳的把柄,成为灯嫂辖制儿媳的杀手锏。灯嫂所做的就是对权力的无限制扩张,她开始以节制当头,处处盯紧儿媳,处处限制儿媳的行动自由。
这样的杀手锏,力量是巨大的,力量的源泉来自于灯嫂价值观的认可和再现。因而,对她来说,这不是报复,也不是打击,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么,处于下风的儿媳,只能默默地承受,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不可能有丝毫的反抗之力。灯嫂的权力逻辑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属于独裁性的。独裁意味着单向的施压和施暴,因而,灯嫂与儿媳并无情感上的沟通和有关事情性质的平等对话,甚至连最简单的家常式交流也没有。
丈夫劝灯嫂不必把这件事看得太严重,现在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女人做下丑事,不用别人说,她自己就羞得不行。现在的年轻人脸皮都厚得很,你认为是丑事,她不一定认为是丑事,说不定还认为是美事呢!
丈夫劝告的是现实,可灯嫂不以为然。儿媳的“偷”,让灯嫂对男女之事厌恶到极点,就连丈夫的正当求欢也被她嗤为“不要脸”。这时的灯嫂心中只有权力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的痛苦和暴躁。
让灯嫂意想不到和措手不及的是,儿媳没多久就公然向她挑衅。儿媳用了“压迫”这个词,其理由是新社会是不能压迫人的。也就是说在儿媳心中,已对权力厌恶了,这种厌恶,实质上就是瓦解灯嫂权力的利器。
面对挑衅,灯嫂一方面要反击,一方面又要防止家丑外扬。这给儿媳有了进一步反守为攻的信心,她扔下不啻于重磅炸弹的一句话,夺门而出,扬长而去。灯嫂是不会追出去的,事情闹大了,她无法收场。儿媳正是瞅准了灯嫂的死|茓才有此一举的,在外面看完了电影,她回娘家了。儿媳有些所谓现代人的人样子,然而,她还是运用了最为传统的战斗样式——回娘家。
事情并非灯嫂想的那么简单,当然,她也绝不会想到是那样的复杂。儿媳和铁狼有一腿,儿子与铁狼的女人小华也有一腿,而且四个人都心知肚明,还相安无事。这简直是天下大乱。灯嫂没办法对世事表达自己的意见,她知道自己没有如此大的权力,她只能要求儿子离婚。是啊,灯嫂的当家,当的也只是这个家,她能做的就是对家里人发号施令。儿子却说:
小兰不就是和铁狼好过一两回嘛,这我都知道。铁狼跟小兰好,我跟小华好,我跟铁狼谁都不欠谁的。叫我看,小华比小兰还年轻呢,还漂亮呢!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2)《》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2)这可是对灯嫂最彻底的颠覆,人生常理、生活观念……所有的一切都在片刻间化为乌有,立于之上的权力也因此而不复存在,所以灯嫂一下子“觉得今后的日子没法过了”。
灯嫂的失败,缘于对权力的过度依赖,得势不饶人,全没有策略之心,有点小人发财如受罪的味道;还因了她对形势没有及时判断,对外面世界缺乏追踪性的瞭望,只紧抱着原有权力的幻想,从而丧失了权力的再生可能。
其实,何止是像灯嫂这样的乡村女性,在这个时代,在我们周围,这样的人和事,可说比比皆是。对话录诗意的乡村,诗性的女人们一诗意的乡村和乡村的诗意
北乔:有人把你称之为“新乡土作家”,你接受吗?那么这个“新”,你认为是什么?
刘庆邦:有这样的称谓吗?我怎么没听说过,真的。无论什么样的称谓,都是别人的事,对作家来说是无所谓的。我自己的看法,作家就是作家,前面冠以任何名号都不能为作家定型,都是无效的,不必当真。
北乔:乡村在你的笔下,静寂安详,空明和谐,处处流淌诗意。
刘庆邦:诗意写作是我的一种追求。在对乡村生活的回忆中,我的确得到了一些诗意,并写出了一些被人认为有诗意的小说。但现实中的农村往往让人失望,很难发现什么诗意的东西,因此我也写过一些沉重得让人心痛的小说。
北乔:人物的动作和心理与自然景物达成和谐,有天人合一之美感。
刘庆邦:我写过一篇小说叫《梅妞放羊》,我对这篇小说比较偏爱。在这篇小说中,天人合一的境界是我既定的写作目标。从效果来看,目标还算达到了。我喜欢农村的自然景物,树上的老斑鸠,草丛里的蚂蚱,河坡里的野花,沥沥的秋雨和茫茫的大雪,都让我感动,让我在不知不觉间变得神思渺远。我写的一些比较优美的乡村小说,多是受到自然的感召。
北乔:我相信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在乡村童年生活越是苦难的,那么若干年后,这样的苦难会酿成记忆的美酒。你是这样吗?
刘庆邦:比较而言,我的童年和少年生活是苦一些。但这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在苦中却并不知道苦。相反,每天无拘无束,摸个青瓜,摘个野枣,过得还挺高兴。只是进城后回过头一想,哎呀小时候太苦了,那样缺吃少穿的日子是怎样熬过来的呢!这时候苦难已经变成一种记忆状态,记忆中的苦难让我为现在感到幸运,苦难成为幸运的背景,有时是模糊的背景,有时是夸大的背景。然而是否经历过苦难毕竟不一样,苦难曾使我的情感和心灵受到过刺激,并打下了烙印,记忆就丰富一些,也深刻一些。我认为写作是一种回忆状态,想像是在回忆的基础上展开的,是记忆的增长和延伸。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童年生活的苦难经历当然是我创作的动力和源泉。
北乔:我曾经说过,乡村的民俗风情,说到底,就是乡村人过日子的程式。比如过年了,就该有那些讲究。如果没有了,这年就好像没过过一样。他们看重的不是讲究背后的文化,而是其参与生活的必要性。在这方面,我感觉你有了更为真切的体悟,因为你作品中的人物常常在细细咀嚼民情风俗的滋味,那样子就像品尝亲手种的粮食一样。
刘庆邦:这个问题我想多说几句。几千年形成的民俗肯定是一种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间有着深厚的基础。民间的婚丧嫁娶,过年过节,赶庙会,都集中体现了民俗文化,极有仪式感。甚至可以说,人类有生物生命的密码基因,也有文化生命的密码基因,而民俗就是人类的文化生命基因。科学家已破译出,不少动物,比如鸡和老鼠,与人类的生命基因很相似,形成差别的主要是文化生命密码基因。这就是说,民俗文化已溶化在我们的血液里,与生俱来,我们每个人都与民俗文化有割不断的联系。不管什么样的“文化革命”,都不可能割断和摧毁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无疑是我们进行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的资源,多年来,我自觉从民俗中取材,写了不少表现民俗生活的小说,比如《春天的仪式》、《尾巴》、《灯》、《葬礼》、《走新客》、《相家》、《回门》等等。我本来打算写成民俗系列小说,犹豫之间,小说标题下面就没列副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阵容。
北乔:有人评论说:“他(刘庆邦)是一个颇有些艺术历练的作家,他始终魂守着乡土并且永远以他那清新淡雅,几至炉火纯青的乡土乐章播撒着诗意和纯情,对抗着物欲横流和人性失真。”
刘庆邦:感谢评论家的抬举,过奖了!
北乔:经常有这样的情形,人们谈及乡村时,美哉乐哉,可真要让他回到乡村生活,他又不乐意了。
刘庆邦:不要说别人了,我也是这样。别看我把乡村生活写得那么美好,我偶尔回去看看,住十天半个月可以,让我长期回农村居住,我也不愿意。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对立和城乡差别造成的。一提城市,就代表着权利、金钱、美女、高楼、汽车、繁华、享乐;一提农村,就意味着偏僻、贫穷、落后、泥泞、饥饿、被欺压与被剥夺。意识上是这样,实际情况城乡差别也的确很大。这种差别短时间内不可能消除。
北乔:有些作家一写到乡村就是残酷、丑陋,有些人一谈及乡村也是如此,对此你想说什么?
刘庆邦:这不能怪作家,因为现实中的农村确实存在着一些残酷、丑陋的东西。一个关注现实,有责任感的作家,也不应回避那些东西。你可能没注意到,我也写过一些暴露农村中残酷和丑陋现象的小说,如《雷庄户》、《在牲口屋》、《开馆子》等。
北乔:你笔下的乡村大多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这除了在创作中有亲近之感外,是不是还有别的用意?比如说,那时的乡村才是你心目中的乡村。
刘庆邦:我生在农村,19岁时才从农村出来,关于农村的记忆比较多,农村一直是我关注和书写的主要对象。就是到了现在,我几乎每年都回老家住一段时间,和农村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笔下的乡村不光是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50年代、60年代、70年代以及世纪末和新世纪的生活都有。近几十年来,农村变化巨大,阶段性极强,可以说是翻天覆地,前所未有。除了乡村面貌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还有观念和人心的变化,这些都需要我们真正进入乡村的内部,耐心体验。
北乔:你认为随着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乡村文明是不是受到了巨大的侵害和异化?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3)《》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3)刘庆邦: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首先我们必须从积极的方面理解乡村的变化。改革开放和城市壁垒打破之后,农民可以走出土地,走出乡村,到城市里去打拼,去发展,这是大势所趋,是历史性的进步。现在的乡村已不是过去的矮趴趴的、贫穷的、封闭的乡村,变成了盖起楼房、富有生机、开放的乡村。农民也不是过去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他们一只脚在城市,一只脚在乡村,成了来回流动的见多识广的农民。不管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同时我也注意到,这种粗糙的、急功近利式的城镇化进程对乡村的破坏也很大。由于大面积挖地烧砖,几千年农耕文明时代留下的土地被开肠破肚,挖得千疮百孔。只有电线杆子的基座和一个个坟包不能挖,它们像是被高高推举着,显得突兀而丑陋。更可怕的是,人们的思想受到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浸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几乎变成了金钱关系或利益关系。张家帮李家干一点活儿,要事先讲好价钱,干完活用现金结算。夜间如果一家遭到抢劫,不管遭劫的人家如何呼喊,别的人家听见了如没听见,都闭门不出。这些负面的东西让人痛心,但无可奈何花落去,没办法。
北乔:如果我说你笔下的乡村,只是刘庆邦心灵里的乡村,是经你的情感美化后的乡村,你同意吗?
刘庆邦:是的,我笔下的一些乡村是我记忆中的乡村,是理想的美化后的乡村。她是我对农耕文明的回望,寄托着我的思乡和怀旧之情。还有,乡村和自然毕竟贴近一些,我写到乡村时,有时是出于对大自然的向往,和回归自然的愿望。
二由诗心而生的诗性女性王国
北乔:作为在乡村成长的作家,常着墨于乡村,这很平常。然而,你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你的短篇小说中,以乡村女性为人物主体或者作品中的乡村女性形象饱满的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是你的有意识吗?如果是,为什么要这样呢?
刘庆邦:以前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经朋友一提醒,我才意识到了,自己写乡村女性形象是多一些。至于为什么,我想,一是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男性作家,谁都愿意把女性作为审美对象。写到女性,才容易动情,容易出彩,作品才好看。第二个原因,大概因为我少年丧父,是母亲和姐姐把我养大,供我上学。对她们的牺牲精神和无私的爱,我一直怀有愧疚和感恩的心情,一写到乡村女性,我的感情就自然而然地寄托其中。
北乔:从幼女到老年妇女,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也基本上达到全覆盖。可以说,你建造了一个乡村女性王国,展示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成长史。
刘庆邦:我做得还很不够,你的话对我是一个提示,也是一个激励,以后我争取写得更好一些。
北乔:你对于文学创作提出“含心量”这样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概念,你认为这里的“心”有什么样的内涵?你对乡村女性又是怀着怎样的“心”?
刘庆邦:关于文学作品“含心量”的说法,是我在一次文学创作座谈会上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要是详细探讨起来,话就长了。简单说来,“含心量”的说法是相对“含金量”的说法想出来的。通常我们判断一种物质性产品的价值,习惯使用“含金量”的说法。但在判断一件精神产品的价值时,我觉得使用“含心量”的尺度更确切一些。作为一个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从根本上说,写来写去都是写自己的,都是用自己的心来写作。我们只有抓住自己的真心,才能建立和世界的联系,继而抓住整个世界,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心灵世界。巴金一再教诲我们“要把心交给读者”,也是这个意思。可现在有些人的写作是端着架子讲大道理,是戴着假面跳舞,甚至往作品里掺水。一个作品里有多少“含心量”,好读者一看就看得出来。人心是相通的,读者触摸到作家的心,才能引起共鸣。
北乔:你笔下的女性都生活在乡村,即使她们去了矿区到了城里,可她们骨子里还是乡村的。这是文化之于人成长的力量,还是你的向往?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刘庆邦:矿区的女性,城市的女性,我都写到过。追溯起来,他们的根大都在乡村。这是因为我的根也在乡村,只有把她们的根也放在乡村,我才容易理解她们,把她们写得有血有肉,合情合理。特别是生活在矿区的女性,她们基本还没有脱离乡村。矿区在城乡的结合部,既不是城市,也不是乡村;既像城市,又像乡村,那里每天都上演着亦城亦乡的活剧,有着丰富的创作素材。矿区的女性承载很多,她们每一个人几乎都是历史和现实、传统和现代的矛盾体和复合体,值得我们好好关注。
北乔:她们走出了乡村,可放不下乡村,怀有浓郁的乡恋,而且她们最终还是想回到乡村。
刘庆邦:这就不一定了。据我的观察,在怀有乡恋的人群中,男人似乎比女性还要多一些。女性生来要出嫁,她们的心是一颗随时准备出嫁的心,嫁一个好男人对她们的一生来说是最重要的,如果嫁的是一个如意郎君,这个郎君又到了城里,她们求之不得呢!
北乔:走出乡村的女性是少数的,走出的也是万般无奈之下选择,她们好像更乐意呆在乡村。
刘庆邦:过去走出乡村的女性是少数,这是几千年来男女分工有别和对女性的禁锢造成的。我们那里把男人叫成外面人,是打外的;把女人叫家里人,是主内的。从分工和观念上就把女性留在了家里。其实女性的心也是一颗随时准备出去的心,只要有条件,他们更愿意出走,更不愿意留在乡村。据我了解到的情况看,有些女性的出走是义无反顾的,开弓没有回头箭,一出走就脱胎换骨,再也回不去了。
北乔:那些还未成年的女性,对大自然的亲密程度是令人惊叹的。一草一木,虫鱼鸟畜,都成了她们的朋友,有生命有情感可以交流的朋友。
刘庆邦:未成年的女孩子基本上还是自然人,她们每天到野外割草放羊,摸鱼摸虾,与自然的交流是自然与自然之间的交流。
北乔:在我的印象中,你笔下的乡村女性几乎没有离婚的。当然,在乡村离婚的女人确实很少,关键是你是不是故意回避这一形象的?
刘庆邦:我写过一个短篇小说,题目就叫《离婚》,表现的是城市生活。诚然,乡村的女性离婚的比较少,她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很少提出离婚。她们把离婚看成是一种重大的事变,是丢脸的事,宁可挨打受气,逆来顺受,也不敢轻易提出离婚。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的女性不够独立,自由,让人同情。我不是故意回避乡村离婚女人的形象,是我的记忆中没有那样的形象。
北乔:还有就是,除了《拾麦》中的方奶奶,你对老年妇女似乎也不怎么关注。而我觉得奶奶辈的人物,她们就如同古老的乡村那样令人着迷。
刘庆邦:这个问题很具体。我的确写少女多,写老年女性少。《拾麦》中的方奶奶,其实主要是写我母亲。母亲在矿区给我看孩子期间,有一年赶上附近农村收麦,她非要去拾麦,我劝都劝不住。这里除了包含有母亲勤劳的精神,还有母亲对土地和自然的热爱。
三成长是一种柔软的痛
北乔:少女是令人嫉羡的人生之期,你笔下的少女美丽纯情,朴素,总让我想起那春风下的田野。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4)《》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4)刘庆邦: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少女。人们愿意用花朵比喻女人的美丽,少女就像含苞欲放时的花骨朵。我曾在一篇《关于女孩子》的创作谈里,对少女的纯洁、羞怯、美丽、朴素、敏感、情窦初开等,极尽赞美之能事。我认为:“一个作者不可能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视而不见。他的目光躲躲闪闪,说明他发现了美丽,但又怕对美丽有所伤害。她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层出不穷的美丽女孩取漠视态度,因为他慢慢懂得,美好的艺术品本身,就是一个‘女孩子’。如果作品里有丑恶的东西,那必定是社会将女孩子变成了女人,并对可怜的女人百般蹂躏。这样的作品从更深的层次上表现了作者对女孩子真诚的维护和喜爱。”
我注意到,一些优秀的作家如沈从文、汪曾祺等,都一再把少女作为审美对象,而且都写出了代表性的作品。如沈从文的《边城》,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写少女形象非常成功的范例。当然,要说写少女的大师,只能首推曹雪芹,他塑造了那么多风姿各异、美妙绝伦的少女,恐怕后来的人很难比得上他。在《红楼梦》里,曹雪芹通过宝玉的口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若使要说的时候,必用净水香茶漱了口方可。”曹公不惜采用夸张的说法,说挨打吃疼不过时,只叫“姐姐”、“妹妹”,果觉疼得轻些等等。
北乔:农活是特别累人的,可这些柔弱的小女孩,却对劳作那样的津津有味,诗意如雨后的庄稼那样充满活力。
刘庆邦:农村的女孩子都很勤劳,她们大都没有上学的机会,很小时就帮助家里干活。她们的劳作并不一定是出于自愿,是生计的需要。久而久之,劳动就养成了习惯,就成了一种精神。劳动着,她们是愉悦的。没事可干,她反而会难受。
北乔:在你的作品中,许多处于成长期的女孩,是没有母亲的,我把这些作品称为“无母文本”。如此的构想,你是基于什么样的创作理想?
刘庆邦:我的小说中没有母亲的女孩子多吗?不多吧,我都记不起来了。新近写的《一捧鸟窝》是一篇。对了,去年写的《麦子》也是一篇。这两篇小说都是有原型的。前面一篇,女孩子的母亲是生病死的;后一篇,女孩子的母亲是喝农药自杀的。你把这类小说称为“无母文本”也可以。在我的印象里,我写失去父亲的女孩子子似乎更多一些,如《种在坟上的倭瓜》、《谁家的小姑娘》、《回门》等等。这与我自己的经历有关。我九岁时死了父亲。过早丧父使我们的心受了伤,并使我们变得心重,这一点要影响我们一辈子,我的小说不知不觉间就打上了这种心灵的烙印。
北乔:在“无母文本”中,那些年龄很小的女孩身上,常常附加上母亲的角色,更有母性的光芒。这样的母性是天生的,还是在生活中萌生的?
刘庆邦:失去母亲的女孩子,比较早地意识到自己所负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这是肯定的。她们身上焕发出的母性光彩既有天生因素,主要是在生活中萌生。
北乔:以母亲角色出现的女孩,对弟弟常常既爱又管得严,比她母亲在世管得还严。
刘庆邦:对弟弟的爱和严管里出于一种责任感,支持这种责任感的内心深处是一种化不开的痛。
北乔:失去娘的女孩,沉浸在对娘的回忆之中,满足于本是有缺憾的家庭。她们拒绝另一个女人的进入,这是性本能中的“恋父情结”,还是另有原因?
刘庆邦:我觉得还是不要轻易使用“恋父情结”这个词,失去母亲的女孩不大欢迎另一个女人进入她们的家庭,不管是恋父,还是恋母,她与母亲的血肉亲情是割不断的。
北乔:爱情是伴着成长出现的,或者说你笔下的人物是在成长中遭遇爱情的。她们的爱情圣洁纯美,笃厚情浓,就如同故乡的小河,缓缓而流,看似平静的水面下,美感无数。
刘庆邦:爱情是一种最美好、最强烈、最深刻和最复杂的感情。人生的美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类爱情的美好。爱情不是人生的装点,爱情可以使人生获得力量,可以使生命得到升华。特别是少女的爱情和初恋,那是非常自然而神圣的一种心理过程,极富有诗意。
北乔:在我的阅读中,我只发现你只有一篇短篇小说是有后记的,那就是《鞋》。“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细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城里,先是舍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纪念。后来买了运动鞋、皮鞋之后,觉得那双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是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这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刘庆邦:《鞋》的后记绝不是可有可无,它是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篇小说的内核或种子。林斤澜老师在评点这篇小说时,特别赞赏小说的后记,称小说的后记是翻尾,是小说创作的重要技巧。我在前面把姑娘给未婚夫做鞋的过程写得很美,很诗性,但后记一下子变得很沉重,像是把前面美好的东西给推翻了。这是因为,前面是理想的,后记就回到现实当中,而现实往往是让人失望的。这也是文学和现实的关系。文学能给人心以慰,而现实给人的感觉常常不那么如意。借此机会我愿意如实交代,那则后记完全是纪实的,是我的亲身经历。因此,后记的精神也是忏悔的。
北乔:乡村女孩的成长,似乎就是围绕“爱情”和“母性”两大主题,是这样吗?
刘庆邦:是这样的。除了这两大主题,还有女孩和自然的关系,自然对女孩的滋养。
北乔:诚然,她们也是有缺点的,甚至有道德上的缺失,但我们面对她们时,却无法讨厌。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你对她们的爱护。
刘庆邦:人们可以对妓汝嗤之以鼻,但丝毫不会影响人们对羊脂球肃然起静,对茶花女玛格丽特的不幸遭遇肝肠大动。莫泊桑和小仲马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们以非凡的艺术家的勇气,以对女孩子顶礼膜拜的爱,以观音般的慈善心肠,化低贱为高尚,化丑恶为美善。谁都会有过错。女孩子的美丽不是女孩子的过错。女孩子的过错也不会是女孩子自己造成的。越是有过错的女孩子越让人怜爱。
四大写的母亲
北乔:在我看来,你写女性胜过男性,尤其是很少触及父亲的形象。即使有父亲在场,也常常没有什么光泽。这是你的偏爱吗?如果是,是与自己的童年记忆有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5)《》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灯嫂:掌权者的不幸(5)刘庆邦:是与童年的记忆有关。前面说过,我九岁时死了父亲,我与父亲的年龄差距又比较大,跟父亲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所以很少写到父亲。从另一方面,这说明我的写作拘泥于回忆,想像力不够。
北乔:一般而言,男性的生命成长中最重要的是母亲而非父亲,至于当我们成年之后回忆往事时,母亲的形象总是那样的显目。这中间除了我们沐浴了伟大的母爱,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刘庆邦:我的小说中只要写到母亲,差不多都有我母亲的影子。我总觉得,我的母亲与别人的母亲不一样,母亲吃苦太多,为我们付出太多,在母亲身上集中着中华民族的所有美德,够我写一辈子的。前年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平原上的歌谣》,其中的女主人主要就是以我母亲为原型。我还写了一篇创作谈,题目是《献给母亲》。
北乔: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只铭记母亲博大的爱,很多时候把“能干”这样的评价送给了父亲。的确,“男主外女主内”传统为我们预设了一种判断。然而,当我们细细回味时,母亲的能干不亚于父亲,只不过有时处于隐性状态。读你涉及母亲的作品,我加重了这一认识。
刘庆邦:我们的母亲其实也担当着父亲的角色。父亲死时,我们姐弟六个还小,大姐最大十三岁,最小的弟弟还不满周岁,上头还有一个年届七旬的爷爷,一家八口人全靠母亲一个人养活。为了多干活,多挣工分,母亲从妇女队伍中走了出来,天天跟男劳力一块儿干活。母亲犁地耙地,放磙扬场,和泥脱坯,挖河盖房,凡是男劳力干的活,母亲都一点不落地跟着干。在大雪飘飘的冬天,妇女们都不出工了,在家里做针线活。这时母亲要和男劳力一起往麦地里抬雪。初春队里的草不够吃,母亲要下到冰冷的河水里,为牲口捞水草。母亲所受的苦累和委屈,一想起来就让我这个当儿子的痛彻心肺……不说了吧。
五有关女性的其他话题
北乔:你笔下这么多的女性,你最喜欢哪一个,最讨厌哪一位?其情感指向的理由是什么?
刘庆邦:我写了众多的女性,在写的过程中,我就对她们认识了,理解了。我什么时候再想跟她们说说话,一翻开书本就找到了她们。尽管有的女性已经死了,但她们还活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书中。可以说我对她们都是喜欢的,对哪一位都说不上讨厌。
北乔:你心中最理想的女性是什么样的?
刘庆邦:回想一下,我没跟任何一个女性闹过矛盾。至于心中最理想的女性是什么样的,我开不出一个单子。任何理想都是概念化的,理性的,抽象的。我对女性的判断比较注重感性。
北乔: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哪几位对你的创作理想影响最大?
刘庆邦:当然是我的母亲、妻子和姐妹对我的创作理想影响最大。
北乔:你对女性的解放怎么看?
刘庆邦:女性解放当然很好,没有女性的解放,就没有男性的真正解放。只有女性解放了,大家才彻底获得解放。不过这个命题跟所谓自由的命题差不多,也许等到大家都无限自由了,反而没意思了,反而空虚了。反正人类的精神问题永远都解决不了,永远都会处在困境当中。这大概就是文学存在的理由。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人物出处《》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人物出处小姐姐——《小啊小姐姐》,刊于《山花》1995年第7期。(《胡辣汤》,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年8月)
改——《谁家的小姑娘》,刊于《人民文学》1999年第3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梅妞——《梅妞放羊》,刊于《时代文学》1998年第5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猜小——《种在坟上的倭瓜》,刊于《作家》2001年第5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何香停——《家园何处》,刊于《小说界》1996年第4期。(《家园何处》,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8月)
毛信——《毛信》,刊于《上海文学》1999年第4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春穗——《眼睛》,刊于《长城》2003年第1期。(《河南故事》,昆仑出版社,2004年5月)
小连——《灯》,刊于《北京文学》2002年第12期。(《女儿家》,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10月)
小青——《一捧鸟窝》,刊于《上海文学》2005年第5期。
高妮——《响器》,刊于《人民文学》2000年第4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红裙——《女儿家》,刊于《人民文学》2002年第1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香——《闺女儿》,刊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10期。(《民间》,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
喜如——《红围巾》,刊于《山花》2003年第6期。(《红围巾》,春风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
胡桃——《桃子熟了》,刊于《山花》2002年第8期。(《女儿家》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10月)
秀闺——《我和秀闺》,刊于《奔流》1981年第9期。
守明——《鞋》,刊于《北京文学》1997年第1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星采——《春天的仪式》,刊于《人民文学》1998年第4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建敏——《麦子》,刊于《山花》2004年第8期。
心——《兄妹》,刊于《作家》1995年第6期。
周老师——《乡村女教师》,刊于《人民文学》2001年第3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姑娘——《对象》,刊于《北京文学》1982年第12期。
玉字——《玉字》,刊于《北京文学》1986年第10期。
大姐——《回门》,刊于《人民文学》1999年第3期。(《刘庆邦中短篇小说选》,花山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
描——《新娘》,刊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2期。
小陈——《外面来的女人》,刊于《收获》2000年第5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张桂良——《外衣》,刊于《青年文学》1998年第3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王东芹——《给你说个老婆》,刊于《郑州晚报》2004年第2期。(《红围巾》春风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
翠环——《双炮》,刊于《上海文学》2003年第12期。(《红围巾》,春风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
想——《白煤》,刊于《北京文学》1992年第4期。(《民间》,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
小文儿——《不定嫁给谁》,刊于《北京文学》2001年第1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福梅——《姐妹》,刊于《十月》2001年第2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换——《开馆子》,刊于《长城》2002年第1期。(《别把我弄哭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8月)
李青玉——《月光依旧》,刊于《十月》1997年第3期。(《胡辣汤》,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3年8月)
小艾——《家属房》,刊于《北京文学》1989年第5期。
月儿——《家属房》,刊于《北京文学》1989年第5期。
二嫂——《嫂子与处子》,刊于《天涯》2001年第1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宋春英——《车倌儿》,刊于《当代》2005年第2期。
宋家银——《到城里去》,刊于《十月》2003年第3期。
姑姑——《听戏》,刊于《作家》2000年第11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玉佩——《一句话的事儿》,刊于《钟山》2004年第1期。(《红围巾》,春风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
李桂常——《信》,刊于《北京文学》2000年第6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刘水云——《草帽》,刊于《中国作家》1999年第1期。(《响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8月)
大田——《红鹅》,刊于《作品》2001年第8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大白鹅——《一亩地里的故事》,刊于《作家》2003年第5期。
叶新荣——《月光依旧》,刊于《十月》1997年第3期。(《胡辣汤》,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3年8月)
姑姑——《眼光》,刊于《芙蓉》2004年第1期。(《红围巾》,春风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
方奶奶——《拾麦》,刊于《红岩》2001年第6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娘——《谁家的小姑娘》,刊于《人民文学》1999年第3期。(《梅妞放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
母亲——《枯水季节》,刊于《阳光》2000年第2期。(《不定嫁给谁》,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10月)
母亲——《相家》,刊于《大家》2001年第4期。(《遍地白花》,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5月)
娘——《桃子熟了》,刊于《山花》2002年第8期。(《女儿家》,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10月)
灯嫂——《金色小调》,刊于《牡丹》2002年第2期。北乔主要获奖作品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北乔主要获奖作品《》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北乔主要获奖作品《枪语》(中短篇小说集)
第三届武警文艺奖,1999年3月《虚光》(中篇小说)
第四届武警文艺奖,2000年6月《营区词语》(系列散文集)
第五届武警文艺奖,2001年4月
第十届解放军文艺奖,2002年1月《大拇指》(小说)
中国年度最佳小小说,2002年《当兵》(长篇小说)
第七届武警文艺奖,2004年5月《信》(长篇散文)
第七届武警文艺奖,2004年5月《军事题材文学中的“枪”之话语》(文学评论)
第七届武警文艺奖,2004年5月乡情乡土乡味(评论)
橄榄杯好作品奖,2004年《雾像烟一样燃烧》(中篇小说)
“99读书人杯”世界之旅网文大赛金奖,2005年1月28日《香稻》(短篇小说)
“99读书人杯”世界之旅网文大赛优胜奖,2005年1月28日《砖头桥》(散文)
“99读书人杯”世界之旅网文大赛优胜奖,2005年1月28日《口令的味道》(小小说集)
郑州小小说学会奖,2005年4月25日《香麦》(短篇小说)
获“众盈杯”首届网络文学大赛小说类一等奖,2005年7月5日后记
《》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后记《》荒唐而舍身的保护 - 后记我首先得承认,我喜欢乡村。
我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算长,在8岁那年走离故乡的小河和河上的那座砖头小桥,搬到另一个类似镇子的地方。18岁那年,我真正与故乡告别了。从此,我离故乡越来越远。拉长的距离,增大了我思念故乡的空间;故乡像一杯老酒,愈久愈香。乡情这根绳子系在我的心上,系在我灵魂的翅膀上。它是一条我挣脱不了也不愿挣脱的柔软而坚硬的锁链。
我还得承认,我喜欢女人。听过一首歌,名字叫《两个对我恩重如山的女人》。其实,一个人的生命中何此有两个恩重如山的女人。我总觉得女人给了我们太多的恩惠,有太多我们无法感知的秘密和美丽。她们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可却是我们坚实的生活大地。“坚硬如水”,可能是对女性最恰当的形容。
我集中大量的文学阅读是从1996年初开始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没有意识到,女性作家的作品占据了我阅读量的百分八十以上。到如今,我也没弄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无意识阅读趋向。但这在无意之中暴露了我对女人的偏爱,一种与生俱来无法抗拒的偏爱。
接触刘庆邦的作品,我觉得是从2001年底开始的。或许在此前,我与他的作品相遇过,但没留下任何印迹。说起来有意思,我与刘庆邦的第一次见面是我2001年初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上学时。那天,刘庆邦应邀来给我们上讲座课,题目好像是《短篇小说的种子》。不过,我对他印象最深的只有两点,一是他肩个军挎,二是他课间在教室外的走道上和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论南沙群岛。也就是说,我的感觉上,那时我对作为作家的刘庆邦几乎没什么记忆。当2004年底我第二次与刘庆邦相遇时,一个作家的刘庆邦才站在我面前。这一次的见面他还是作讲座的,只是地点换在了北京昌平图书馆。这时,我已经读了他的许多作品,这本书中的三分之二的文字已经落笔。那天,我也只是在他讲课间隙在室外走道上和他说了几句话。到目前为止,我只见过刘庆邦这两面,加起来不到20分钟。我与他的对话,是在纸上交流的。
2001年末2002年初,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我在苏北的海边生活了18年,在徐州那个有山的城市生活了10多年。这中间到过最北的地方是北京。可在最寒冷的冬季,我北上哈尔滨。当我从南方走入北国冰城,我曾为我的呼吸而惊叹。记得那天,我一下火车,顿觉得风如利刃衣如纸片。我没有来得及注视我将要开始新生活的城市,没有来得及去找一个避风取暖的场所,我被我眼前的霜雾吸引了。那从鼻端呼涌而去的白色,是我的呼吸。是的,我看到了我的呼吸。我没想到,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翻开人生新的一页的第一刻,我是在看我的呼吸。我隐约意识到,我的人生将开始新呼吸。
在我颇为简单的行李中,有一本我从徐州上火车前买的一本书:刘庆邦的《梅妞放羊》。这是一本刚出版不久的书,书香四溢。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对我是多么的重要。
在哈尔滨的一年多里,我的感觉只有一个:寒冷。即使在炎热的夏季,我仍然觉得周身冰凉。我知道这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那一年,注定是我一生中最黑暗也是最重要的一年。幸好,我可以与刘庆邦笔下的乡村女性相会,在他的叙述中感受丝丝温暖。真是这样的。
我的阅读,常常有意识地进入冷静状态,不能带有任何的偏见和无原则的喜好。可是面对刘庆邦的乡村女性作品,我做不到。所以,我还得承认,我偏爱刘庆邦的乡村女性作品。没办法,在这之前,我已经承认了,我喜欢乡村,我喜欢女性。
刘庆邦笔下的乡村是我记忆中的乡村,当然,我对曹文轩的纸上乡村也有同感。刘庆邦叙述的一个又一个女人,让我喜欢,即使她们中间的一些做过错事甚至时常泛起人性的恶,可还是不能妨碍我对她们的爱恋。
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感动。这让我惊讶。感动,现在让我们心动的东西太多,我们也有太多的情感情绪的表达方式,惟独感动似乎离我们而去。感动,就如同乡村清澈的河水一样日渐逝去。故乡的河流在人类而非时光的脚步中老去,感动,这个精灵早已被我们忘却。如今,在刘庆邦的话语中,感动又在我的灵魂里获得新生。我固执地以为,感动,当是文学最基本的品质之一。
因为以上说的这些,我开始对刘庆邦笔下的乡村女性进行品读,以我的方法去接近她们,认识她们,寻找可以交流的空间。我力图回到她们生活的现场,做一个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于是有了这本书。
在解读中我借助了女权批评的一些观点和方法,以便使我的思考更具文化意义,更能接近乡村女性的生存状态。更多的时候,我抱着怀恋的心情来走进这些乡村女子的生活和心灵。我们的生活需要她们诗性的美,我应该在刘庆邦诉说的基础上再次为她们诉说。我想,我终究是出于心灵的感觉才走近她们的,因此,我的解读带有太多的个人色彩,而我的文字也十分的感性。我深知,对于一个评论者,这样的姿态和立场,是不可取的。然而,我终究无法舍弃心灵的召唤。
我得感谢刘庆邦,没有他,我就不可能与如此多的鲜活的乡村女性一同行走。在他引领下,我可以随时随地回到我那久远的故乡,回到那些我难以忘记的曾经一同生活的女孩女人们中间。而且我在解读过程中,引用了刘庆邦的大量文字,并将他的人物故事进行重新的为我所用的再叙述。说到底,没有他的这些美好的作品,我将一无所有。
我得感谢菅晓波,一位在城里长大,学业至英语专业硕士的现代女性。她是我的太太,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是她的贤惠能干,给了我无忧的写作时空。她对乡村对乡村女性的了解极为有限,如果有一些,也只是从影视、文学作品中获得的。她与她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从现实体验而言,她更难以理解乡村女性的成长和情感。这最终转化为我品读刘庆邦笔下乡村女性的内驱力之一。
我得感谢曹文轩和王红旗两位先生在百忙之中,为我审稿作序。请他们二位,我是有私心的。请曹老师作序,是因为我觉得我、他和刘庆邦心中的乡村有许多的相似之处。我们童年、少年的成长环境和对于文学之美的向往是相近的。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感谢曹老师。我是在读到他的长篇小说《红瓦》后,心绪难以平静,才有了我第一篇文学评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他的《红瓦》,似乎也难有今天我这本书。请王老师作序,是因为我从她的女性文学研究中学到不少东西,还因为她是女性,可以对我这本书有更为亲近的感受。
我得感谢宋月华编辑,没有她真诚的厚爱和相助,本书实难以问世。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只以电子邮件和电话与她沟通,从未谋面。
要感谢的人确实不少,我无法将他们的名字一一列出,但他们会铭记于我心里。
在我写下这篇后记的今晚,对我还有一种特别的意义。1995年的这个夜晚,我第一次动笔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我想,我要感谢我这十年的创作之路。我没能改变文学,但文学极大地改变了我的生活,乃至我的性情、我之于人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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