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愿意死吗?”他耸耸肩。
“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也许不久的几天后您就会知道了。在这之前,忘了我说过的话吧。我知道您不会向官府告发我造反的,是不是?”他嘻皮笑脸。
“呃……嗯。但是,如果你敢再说那种话——”
“我娘子和您那位姑娘好像来了。”他完全不在乎我的警告,侧耳听着外面的细微声响,道。
下章:红鞋
第一卷(旧稿) 第六十八章 红鞋
水玉她们是拿鞋子来的。上次在水边遇见的小姑娘,叫绮君,我已还她一双草鞋,可是看她生活情况,实在困苦可怜,便打算让水玉给她再做双绣花鞋——一个女孩子,在整个青春期里,怎么可以连一双漂亮点的鞋子都没有?
我记得我十来岁时曾在橱窗里见到一双凉鞋,雪白带子,镶着粉红钻的小蝴蝶,鞋跟是个水晶酒杯。后来想想,设计是有点恶趣味的。但是当时我爱它,真的爱,可是没有钱买。这种热爱和饥渴折磨我整个青春。
所以,如果我有能力送给其他女孩子一双漂亮鞋子,我很愿意。就好像关照了从前的自己。
水玉是标准的古代好女孩子,会纳鞋底、也会做鞋面子,只是针线有点慢,据说一个单鞋面子就曾绣了整整半年,犹未完工,因此央了谢娘帮忙。两个女人说说笑笑、有商有量的把活做完了,端着来找我。
这双鞋子,桃红底子,用娇艳颜色绣出许多花鸟来,很精致,我见了都喜欢得不得了,想着绮君一定开心,立刻就出发去找她。然而周阿荧的那篇疯话,到底压在我心上,让我脚步沉重了许多。
绮君自幼丧母,其后丧父,跟着舅舅一起生活。她舅舅倒有些墨水,接些抄书、写碑的事儿来做,但大约生意不太好罢,生活只是勉强苦苦维持。难得这小女孩子倔强,没有什么垂头丧气的样子,只管麻利干活,但艰苦的日子到底给她的性情里掺了砂子,她不太爱说话,唇角每每扬起时,嘲讽比微笑更多。
我在她身上实在看见了太多的自己。
叩动粗糙的篱笆门时,绮君正在后面挑水浇园,人小,用的还是大木桶,只好挑半桶水,晃晃荡荡的拎上来,我很怕她被桶子反拉下去,忙上前帮忙。她不肯,将桶子挪到后面,亮开嗓门向屋里叫:“舅舅,亭长来啦!”
我听到一阵痰喉咙的声音回应。
上次来,我没有见到绮君舅舅,只听说是被山下盖新房人家请去写字了。我原想,这样辛苦奔波的写字先生,气质想必清秀,一听这把老痰滚滚的声音,倒是一怔。
“舅舅前儿回来就病了,呆在家里养着。亭长进屋坐?”绮君招呼我。
我点头,拉起她的手,想牵她一起进门。绮君扭怩着要把手抽回去:“有汗……臭的。”
真的,她手心汗淋淋,似一只小泥鳅。
“没有关系。”我实在心疼她,握住了不放,就一起进门。跨进门槛,又是一怔。
这是一排三间的屋子,檐下挂着几串红辣椒、苞米棒子,还有几个大蒜,挨挨挤挤的甚是好看,正进门的一间是厅堂兼杂货间,右边朝西的一小间是绮君睡的地方、也兼着杂货间;左边朝东的一间我没进去过,听说是绮君舅舅的房间,当时落着把大锁,此刻,我就见个脑袋从里房的门缝里探出来,胡子半黑不白的,脑袋形状介于方和圆之间,像是石头缝里的黑鱼,似乎憨头憨脑、然而滚溜溜小眼睛里又透着点儿狡黠和胆怯的、向外张望。我的目光与他相遇,他明显的把脑袋向后一缩,像有点慌乱,随后紧忙的一边扣紧外衣纽子、一边钻出门来、一边向我寒喧靠罪:“这孩子真不懂事。草民这般模样、衣冠不整,又是这样简陋的地方,怎敢请大人进来,污了大人的玉足呢?”说着,早把那门关得严严实实了,不让人看见房间里的情形。
我可能往那扇门多看了两眼,绮君舅舅一发局促了,先是想站到旁边引开我的目光,后来又端着肩膀把门挡住,指着长板凳请我:“坐,咳,咳咳,长官,坐!”
绮君嘴角又嘲讽的扬了扬,但是没说什么。她舅舅在担心什么呢?我想,算了。英语中有句古谚,每户人家的柜子里都有个骷髅。谁能没秘密呢?她舅舅房子里有什么秘密,真正同我无关。
我在凳子上坐下,绮君给我端来黑乎乎的大叶子茶。绮君舅舅一边咳嗽,一边陪我说话,说的都是奉承话,我觉得难受,谈不上两句,起身告辞了,劝他好好养病。绮君送我出门。我们两个脱离他舅舅的视线之外,不约而同的松口气,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给她:“给你的。”
说不清为什么,我想她可能不愿意在舅舅面前接受这份礼物。
“什么?”绮君抬头看我,碧青小眉头打着结。
“打开。”我笑笑。
她打开,那双桃红的绣鞋露出来,她像看见什么超级古怪的东西,大大吸进一口气,手臂僵着不动。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她被吓着了。然后她慢慢把手掌放下去一点,看着它们,再抬头看我:“我?”
“你。”我点头,捉弄她,“除非你不想要?”
她迅速把鞋子紧紧抱在臂弯里:“不,我要!”眼里漫起水气,“谢谢大人。”
“没什么,这都是小事。”我被她的反应感动了,并没经过大脑思索,便弯腰对她道,“小姑娘,你现在处的地方只是整个世界的很小一个角落。有一天,你会去到更高更远,那时,如果你有能力照顾其他小姑娘,你也会愿意这样做。”
绮君没有说话,眸子像一双湿漉漉的黑石子。我有点担心自己胡言乱语,把她搞迷糊了,可是她看了我一会儿后,低下头道:“嗯。”
虔诚似领到小红花的幼儿园孩子。
下章:当年
第一卷(旧稿) 第六十九章 当年
那天晚上我听见有琴声,泠泠若山风漱松。我推水玉:“你听见吗,是有音乐?”水玉侧耳片刻,脸色一变:“真有。”
“怎么了?”我看她脸色有点奇怪。
“从前……也听到过这样的琴声,您叫我不要多问。”她小声道。
“从前是什么时候?”我来了兴致。
“就是大人……呃,还在闺中的时候……不知哪天开始,你听到琴声,就会悄悄溜出去,有时是回来之后听到琴声。您都叫我别过问……”
“这么奇怪?我一般会去多久啊?”我挠头问。
“有时一两个更次,有时快整宿……”
“这么久?我去干嘛的啊?”我随口问,然后猛然想到——“天啊,该不会是去幽会?”
水玉掩住口:“水玉没这么说!而且——而且总觉得小姐——不,大人,不像做了这种事情……”
小姐、大人的,还真是拗口。我苦笑:“反正不管是什么事,就是说这个人已经找上门来了是吗?那我去见见他吧。”
“那……要不要水玉陪您去?”水玉担心的望着我。
我犹豫一下。当初“程昭然”不让水玉跟随,也许有什么特殊的考虑,我萧规曹随算数,不用改规矩:“我自己去吧。”想了想,笑笑,“如果有什么事,我会开口叫救命的,你放心。”
琴声是从山顶的宝塔中传来。宝塔,古语又称浮屠,当年读书时我很不能原谅古人为什么要给那么多东西取那么多的别名,浮屠之于宝塔、铁马之于风铃,而且还要写在古文里,语文科目居然还要考它,背得我满面凄凉、人比麻花瘦。
今夜见那建筑物,矗立在半明半昧的月光中,松涛阵阵、古琴幽幽,每一层高啄的飞檐下,都挂了铸铁的铃铛,在夜风中微微晃动,我又觉得:果然要“浮屠”、“铁马”这样的古名才称它。风铃之类,都嫌太轻浮。
足下还有数十步泥阶,我听到琴音中有人开口唱:“痴心怎了?记得当年初相遇,阳光正好,着个春衫小,眼前脂粉顿如草,遂叫我,缚手对画牢。”
声音很熟。
我高兴的叫出来:“是你啊?”
宝塔的最下面一层,点着长明灯,壁上画着怪模怪样的佛经图画,好像是八部众中的龙王成佛。有人穿着白衣,在那里抚琴而歌,正是允松楼里,喝了酒没有带钱,曾说“他日有缘再见,当偿君此曲。”的男人。
他微笑着收回双手,按在双膝上:“你来了?”
说话的声音,也果然是曾替我解围、隐身在暗中对我说话的人。
“叫我拔剑、帮我打败了陈大勇他们;后来又在韩茂庄外跟我说有人来了,这个声音是你吧?”我道,“你说你叫向予?为什么那两次都不露面给我看呢?”
“因为想观察一下你。因为好玩。”
“啊?这有什么好玩的……”我挠挠头,总觉得不对劲,一句话脱口而出,“你该不会真是‘我’的旧情人?”
向予蓦然大笑,指着他自己:“给你引见一下:我,向予,江湖人称向先生。是你的——师父。”
“师父?”我茫然。
“对,”他笑容可掬,“快来见过为师。”
“你说是就是了啊?”我对这个忽然间蹿出来的、这么年青的“师父”,保持极度怀疑。
他点头叹:“不然你以为你一身武艺从何而来?元城的小姐大人,难道真的家传武艺?开玩笑。”
“哦,那……那你是程昭然的师父,就等于是我的师父。你好。”我很礼貌的对他点头。
“随便你啦,”他摊摊手,“你知道我对别人的选择一直是很宽容的,尤其是女孩子。”
“等、等一下。你以为我做了什么选择?”我狐疑之心越来越浓。
“你要救未婚夫,结果未婚夫死了;你要当良臣,结果被皇帝欺负了。你心理承受不住打击,所以自尽;自尽不成,所以给自己找一个逃避的办法,假设自己是另一个人。”他耸肩,“还能有什么解释,你以为?”
我哑口无言的看着他。
他说得有道理。对大部分人来说,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呢?也不必多费唇舌了。我苦笑。
“培养一个徒弟不容易,我想了很久,是放任你自然呢、还是重新与你相见,不过幸而你的武艺没有丢、性性也没有大变——”
“等、等一下,这段时间,你一直在暗中观察我?”我毛骨悚然,几乎要喊出:变态!
“不,”他似乎颇为遗憾:“因为某些事比较忙,我只呆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所以你的很多丰功伟绩我都错过了。不过幸好,就已知的你的表现来说,仍然不愧向某人的徒弟。我只要再点拨你一二……”
“什么武功我可全忘了哈!”我警告他,“紧急情况下好像会打出一些厉害的动作,可是平常只有这样——”手掌往空气中劈一劈,给他看,“你看,什么都没有。”
“还是这么性急。”他啧啧摇头,“为师会没办法吗?过来过来,附耳过来。”
“干嘛?”我附耳过去。他对我说了几句话,好像是武侠小说中的口诀。“这是——?”我满脑子空白。
“运气口诀。”他自负的感慨,“向某人不传自秘啊,居然传了你两遍。”
我哭笑不得:“传我有什么用?我又不会!”
“我传了你就会了。”他不由分说到我背后,双掌贴在我身上,我又感觉到那种清凉的气流。
“喂,等等,这是真气吗?”我问。
“不要有杂念,背诵我的口诀。”他道,声音严肃。
我只好念:“天根兰抵,心窍冰如;阴阳互转,手足承基……”都不晓得是啥意思,怎么想都狗屁不通。可那股清凉气流在全身流转,不觉间竟像合了这几句话里的什么路径似的,我周身越来越轻捷、轻捷得像是没有了似的。我再没有身体的意识、甚至没有了意念,只是轻飘飘的浮在什么境界里,一派畅快。
耳边有幽幽的哭声传来,我一跤跌下去,觉得自己是个很小的小孩子,仍然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只是脑袋很晕。有个什么人坐在我的身边,手按在我肩上,手指清凉,低声道:“阿季,你不会死。”
“哥,救我……”我听见自己嘴唇里传出微弱的声音。
“是,我保证你,只要我不死,你就不死。如果不能成佛,我就成魔。我会把自己的命分给你。”坚定无疑的回答。
我猛然张开眼睛,眼前还是柳阳山的月色。我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向予盘膝坐在我对面,专心调息,脸色好像有点发白。我睁开眼时,他也睁开了眼。
“出了什么事?”我怔怔问。
“你身体里已经有一个人的内息,非常古怪,差点伤到了我。”他道,“你没有走火入魔吧?”
“我?很好啊,为什么这么问。”我说,一边抬起手指,拭去眼角的泪水。
我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什么?以至于落下泪来。
“阿季……”我记得梦中的人这样叫。季禳排行为季。这是他的记忆吗?他的真气,把他的记忆碎片也送给了我?我不太明白,这超过我学到的一切科学知识范畴。
“真的没事?你的脸色肯定比我还难看!”向予伸出一只手要碰我。
“不,没事。”我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躲开他。
如果那个生病的小孩确实是季禳。坐在旁边的人,就是厉祥。我不知道他们兄弟间发生了什么,使得那么慈祥的兄长成为一个变态的皇帝、而小弟弟弑兄篡位。我只是……只是,每当又想起厉祥这个变态时,就不想见任何人、也不要被任何人触碰。我只要一个人呆着,不然可能又会吐出来。
那个人随时能激起我最强烈的反胃感。
“是谁给了你真气?……不想说的话,算了。我们先从练飞刀找找感觉——”
“下次吧。”我举步往外走。
“什么?!喂,你有没有搞清楚?我是你师父!师父愿意教你,你竟然——”
“还有很多公事要回去忙啦。”我懒懒的挥挥手,“睡吧,明天还有好多事。”
“什么事?”他很好奇。
“算帐。”我道。
“算帐?”他诧异。
“嗯,秋天了嘛,收成不错,但还要卖得好。卖东西,那就是我亭长的职责。这个事情最重要,我要卯足精力去做哦。”我回答。
他脸上的诧异之色更浓。
“干嘛?”我问。他听不懂吗?
“啊,没什么。”他打个哈哈,“走吧走吧!祝你好梦。”
好梦他个头!回去之后,我才发现,刚刚那么一会儿打坐,居然已经坐了三个更次,回去时,鸡都叫了!我只能草草睡上几个小时,又要起床。奇怪的是也不觉得多困,可能打坐确实有效?难说,古人的智慧是我这种人难以理解的……嗯,不想了,还是算我的农家帐。
下章:宝贝
第一卷(旧稿) 第七十章 宝贝
京城的茶馆酒肆里,每份香瓜十来个钱,一个香瓜可以破成四五份,也即是能卖几十钱。但到门口来收瓜果的小贩只肯出十分之一的价钱。若能自己运进京里去,就算不运进酒肆,直接在街上卖,也能多得两三倍赢利,然而要自己找脚力、并赔上叫卖人工,算下来不知哪样划算。要叫怀光来拉车呢?我又舍不得。我拿根树枝在地上画来画去。
“大人……”水玉的脸上有骇怪,同向予一色一样。
“怎么?”我问。
“计算利润,这是商人的事。您从来不管这些的。”她道。
“嗯,现在我觉得有用啊,”我搔搔头,“不太好吗?”
“不,大人想做的,都是好事情。”她回答。
周阿荧在后头嘿嘿笑了几声,眼神饶有含义,我猜还是上次那篇疯话的延续,心头一烦闷,恶向胆边生,喝道:“笑什么?!”
“再次领受大人的丰采。”他毕恭毕敬的拱手。我拿他没办法,只有默念“终有一天把你送到牢里去”,聊以泄愤。
我商业上的运气还算好,正好过路的一家客商本是运糙米来的,货物被人坑了,里头潮湿,生出虫子来。客商过桥时才发觉,知道京里的米行收不得了,气得大骂。我心中一动,问了乡民们,他们倒肯吃这种米,说大不了花点功夫把米虫浸掉,又吃不出毛病来。于是我去谈价,三钱不值两钱把米买了,我们本来今年水果种得多、粮食种得少,正好补充冬粮。而客商的车子空出来,白放一趟到京城,也是亏本,不如优惠些雇给我们。我谈妥雇车事宜时,绮君的舅舅病重了。
听说是上次的风寒没好,他又下山去了一趟,好像受了点气,于是病上加病,一下子卧床不起。
那给他气受的,说来好笑,正是他姑家的表亲。很有点权势的,官至司马,原本是看不上他这头穷亲戚,前几天娶媳妇,他偏要去凑热闹,给人说成是打秋风的,冷言冷语个不住。他气性大,病躯在山路上又经了累,回来就病倒。
难为了绮君,一直照顾他。我去探望时,他正在病人特有的半梦半醒昏迷时期。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房间,放满了瓶瓶罐罐、和一些难以分辨的东西,都精心的擦拭干净,但看起来仍然旧得不得了,还有很多是残破的。这就是他一直小心守护的宝贝?
他以吝啬鬼那种特有的机警,忽然张开眼睛:“什么人?什么人偷我的东西?!”
我向前一步:“是我,来探望您的。”
“是、是——咳咳!您来这里干嘛呢?咳咳!”他不断的咳嗽,眼睛不放心的盯着我的手、盯着我衣摆、甚至盯着我的身后,好像很担心我背后伸出第三只手,拿了他什么东西似的。我只好张开双手,表示无辜,慢慢的退出去。
他在房间里猛然狂叫:“绮君!我的东西都要跟我陪葬,一件都不能少!!不然我做鬼也不放过!”
“好,好。”绮君没奈何的答应着,往墙上一靠,嘴角又撇一下,似乎很不屑,但是底子里又有些眷眷,像冰雪天里无奈的烟色。
他到底是她的舅舅。觉得丢脸也好、恼火也好,他总是她的亲人。
“大人,不好远送您了。”她为难的致歉,“舅舅这样子躺在房里——”
“没关系,应该先照顾病人的。”我道。我只是怕她撑不住。这么小的女孩子……我曾想找人来帮绮君,但她舅舅不让任何其他人进房间。我只有作罢。
“有任何困难,就跟我说,知道吗?”我握住她的手,叮咛。
“汗,臭的……”她还是自卑的想把手抽出去。
我不放,把它放在鼻子前面嗅一下,笑道:“不臭啊,有海藻和青草的味道。”
我说的是真话。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吗?她把脸涨红了,脚向后缩一点,脚上穿的还是草鞋子。我正想问她为什么不穿绣鞋。听见外面一阵喧哗。
高头大马,还有红底铜饰的轿子,仆从两边站定,青绸绣花衫裤的丫头,颤巍巍扶出一位香色地折枝妆花罗衣、头戴帷帽的贵妇人。这算哪一出?我走到院子里,看着她们发呆。
那贵妇人在帽纱后头大约也看见了我,一怔,停住步子,跟丫头低低说了几句。丫头上前来,对我行个礼,问:“敢问这位郎君贵姓,在此何事?”
连个丫头说话都这么文雅!我不敢怠慢,拱手道:“在下是本处亭长,姓程。敢问姑娘来这里又是做什么?”
这丫头对我的问题置若罔闻,把手掩在心口,发出一声尖叫:“程?难道你是——”慌忙掩住嘴,脸涨得通通红。
绮君一直躲在我身后,听见她尖叫,手把我的衣襟捉得更紧。
这丫头小步跑回她主人身边了。贵妇人呵斥她一声,莲步姗姗,亲自走向前给我万福:“程亭长,外子即是中司马陆仕京,与您曾有同殿之谊,妾身说起来是绮君小姑娘的大堂姊,不久前与舅舅有点小误会,听说舅舅有恙,心下不安,特来探访。舅舅向来想必多承亭长照顾,妾身谢过了。”说着深深福下去。
我最不习惯这么文绉绉的应酬,忙着给她还礼。绮君从我身后露出脑袋来,贵妇人看见了,笑着招呼:“这不是绮君小丫头吗。舅舅现在可好?快带我去探他。”
绮君只管抬头看我。我为难的对陆夫人道:“他好像不是很愿意接待客人……”
“亲不亲,打断骨头连着筋。”陆夫人泫然欲泣,“舅舅至亲,妾身怎忍因为妾身的疏忽,令得亲眷失和?传出去,妾身如何有面目做人。请让妾身去探访罢!”
她说得这么严重,而且真的要哭出来似的,我招架不住,看看绮君,目光的意思是:“要不,就带她去试试吧?”
绮君吐出一口气,在陆夫人面前转了半圈,到底也不知怎么打招呼,就直接往屋里走。陆夫人忙跟上去,还不忘向我又福了福。我不放心,在外头等着,先是听到屋里绮君舅舅叫骂:“你是来偷我东西的!你装什么样子!”一边骂一边咳嗽。过一会儿,骂声就没了。再过一会儿,丫头出来弄茶水,说是这里根本没有像样的茶具,幸好他们自带了一套。
都喝茶聊天了,果然是一笑抿恩仇了吧。到底是亲人。我这个外人摸摸鼻子,没什么事了,转身回去。
下章:古董
第一卷(旧稿) 第七十一章 古董
现在是秋高气爽的时节,京城有不少达官贵人、或者小康之家,来这里踏青。作为地方长官,本来是一定要奉承好达官贵人们的。可是小小亭长哪里有钱应酬?所以发展出来一种产业:想给达官贵人溜门子的人们,负责出钱;而地方官作为地头蛇,负责行方便,于是大家皆大欢喜。
这阵子,也就有人来叫我“执行惯例”。
参与他们的灰色活动?开玩笑!要耸肩诌笑、溜须拍马,在原来的世界里做就已经足够,穿到这边,什么莫明其妙的风浪都经历过,还要跟他们妥协?那我也算白穿过来一次!
要来踏青,随便来;要奉承,请别处去。要把我的小官职敲掉?请便,巴不得!人到无求品自高,我觉得我此刻的精神境界高如喜马拉雅。
我并且组织乡民们兜了很多土特产前往叫卖,我作为地头蛇,保证买主们都要乖乖付钱——哦,另外,发出官方告示:踏青者不准破坏环境,不然罚款。
这个时代没有“行政罚款法”什么的,我问过周阿荧了,差不多的款项范围里,只要对地方有益,我有权自主决定。
我不否认我有那么点儿自暴自弃的意思:巴不得闹出点事情,让季禳好快点敲掉这个官,让我省得操心。所以我乐得多用权力给乡民们做点事。为官一天,不造福一方么?说是地方保护主义也好,反正我很有快感。再说让那些游人们养成环保意识,对绿色和平也有好处,我干得心安理得,准备了一大篇稿子,准备有人找麻烦时,我就给他们宣讲;如果有人打算吵架,我就捋袖子跟他们吵架。
奇怪的是也没人跟我吵,柳阳山的岁月,太太平平的过去,却突然传来个恶耗:绮君舅舅病危。
原来那天他去陆司马家赴喜宴时,带了个粉彩刀马人物瓶去作为贺礼,后来他受了气,大怒而回,贺礼是进门时就送了,不便讨回,就仍留在那边。陆司马家本来当是个旧瓶儿,不以为意,不料给懂行的看了,说是好货,其价不菲。陆夫人正是为此而来。
我在他房里见到的那些瓶瓶罐罐,根本都是真正的古董。他平生只有这个嗜好,稍微赚点钱,全花在上面。因为眼光好,拣了不少“漏子”,三钱不着两钱买来的东西,实际上是千金不换的古物。送陆司马家的那个瓶子,只不过是他收藏中较普通的一件。
陆夫人到得他房里,看了有六七分准了,装着殷勤,请医生来看病、又佣人来服侍他,不知怎么的捣个鬼,就把些东西偷出去了!绮君舅舅病得昏昏沉沉,一时也未发现,等觉出不对时,一检点,已经少了十来样东西,包括个青花樊红彩云蝠纹碗、五彩四开光花卉罐、红铜镶嵌绿松石小笔洗、还有一对虎眼石手排,都是精品。绮君舅舅一气非小,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扑出床外嚎叫:“狼!狼!你们把古董商给我引进来了!掏了我的心窝子!!你们不得好死!你们把东西给我还回来!!”
谁还?没人认帐。陆夫人说他血口喷人,干脆把佣人也都撤走了,留下一个病人趴着咳嗽。我赶到时,他已经在弥留时期,绮君给他掖着被子,闷声不响,一滴泪忽然落下来。
这滴泪落在布被子上,“噗”一声,很轻。垂死的病人被惊动,张开眼睛,看着她,像是才认识她似的,眼眸里浮现出从来未有过的柔光。他用这样的目光抚mo着她的脸,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起了慈爱,道:“我剩下的东西,都留给你,你去添笔嫁妆。”
绮君骨突着嘴:“谁要嫁妆?”我觉得不太对,向前一步。他对我道:“孩子交给您照顾啦。”
这是他说出来的最后的话。
之后他陷入昏迷,大约二十分钟,眼睛又张开来过一次,没认出什么人,左右不安的动了动脑袋,喉咙里咕噜了一声,眼睛又合上了。再按他的脉搏,他已经去世。
绮君哭成个泪人儿。我帮她办理了丧事——说是帮忙,其实说来可怜,礼仪上的事我哪里懂?绮君自己知道得比我还多些。好在是我有点俸银、水玉离京时又藏下些细软,拿出来,办个白事也还将就得过。再加谢娘领着一些女人来支应,事情才能进行。
发丧那天,陆夫人也来了,头上只Сhā几枝银簪,穿着缌麻的丧服,进门,拿帕子沾了沾眼角,泪水立刻流得哗哗的,在死者灵前尽了哀礼,道:“可怜小表妹孤苦无依,我接她去住罢。”
我再怎么看、怎么听,也分辨不出她表现得有任何虚伪的地方!难道绮君舅舅误会了?也许陆夫人没动他东西,是他病混乱了、疑心生暗鬼?毕竟,他的东西只有他自己收藏啊!连绮君也不知道数目。何况他说少掉的那几件东西,据他说是精品,所以包得比较严实,绮君都没见过。所以到底有没有少,也只有他自己的一面之辞嘛?
如果陆夫人真是被冤枉的好人,那绮君跟她去也好啊……我想。
谢娘快嘴快舌接过话头:“夫人您可能不知道。绮君舅舅去世前把这孩子托付给亭长照顾了,至于身后留的东西,都给绮君了。我们都过了数字,日后,一草一木都是她的!”
陆夫人微蹙眉:“什么?”从袖中掏出一张纸头,“可他托付给我的不是这样啊。”
“他难道说把遗产给你?”我失惊。这要是落了白纸黑字,打起官司来还真麻烦。
“不。”陆夫人一笑,“亭长当妾身为何许人?纵然舅舅有这个意思,妾身也是万万不能要的。”她展开那张纸头,给我看,上面说:遗愿把所有的古董陪葬,请陆司马监督执行。下面按着手印。
我猜如果要验证的话,这手印一定是绮君舅舅亲手印的。陆夫人身上有一种气质,让我相信她不会犯那种低级错误。
而且,绮君舅舅也确曾表示过要把东西陪葬,是我亲耳听见。
“可是他临死前改了主意。他终于明白亲情的重要,把东西给了绮君了!当时我就在场。”我向陆夫人保证。
陆夫人微微一叹:“亭长真是位宅心仁厚的君子——”
谢娘伶牙俐齿,立刻抢上道:“可是该聪明时也绝对聪明,这点又不那么君子。”
陆夫人又扫了谢娘一眼,这次目光里是有把刀光。嘿,发生了什么事吗?我怎么像是感觉到两个武林高手对决的气场……
“亭长,以心爱之物陪葬,妾身相信确实是舅舅一直以来的心愿,妾身想,其实您也是这样相信的吧?妾身并不是说您也许被谁蒙蔽,但也许人病重时,神智会有迷糊,说出些言不由衷的话来,也未可知?”她又叹了口气,“舅舅生前,花了一些医药费……”
“你是要他的收藏变卖一些赔给你吗?”我问。
“不!亭长您怎么会这么想!”陆夫人伤心欲绝,“药费,由妾身全部支付。这些些小钱跟亲情相比,算得什么?妾身只是想说,妾身岂是那种一钱如命之人!舅舅大概也是在这点上知道妾身为人,所以把身后事托付妾身。妾身总要看他的心愿,照着他精神健旺时的意思得以施行,这才安心……”
“滚。”绮君埋头跪着,一眼都没看她,道。
“绮君!”我吓一大跳。
“小妹妹……”陆夫人款款上前。
“滚!”绮君举起手去推陆夫人,陆夫人一躲,我们忙上前阻拦,拉扯间,她怀里有个东西掉出来,“啪”,外面包的布散开了,露出一双绣鞋。
是我交给她那双绣鞋。
陆夫人惊魂稍定,看了看那双鞋子,眼神又迅速的转向绮君脚上穿的、用白土渣染白了的草鞋,微微一笑:“怎么不把布鞋染白呢?”
绮君脸涨得几乎要烧起来。我稍微有点儿明白,但又不太清晰,只是弯腰扶起绮君,将鞋子收拾了,放回她手里。
“妹妹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说一声。妾身难道不会帮你吗?”陆夫人温言道。
绮君戟指大怒道:“你敢在死掉的人面前说,你是好心?!”
随着她的话音,忽然有一阵风,吹动灵幡,露出寿材。连我这样胆大包天的泼皮,都不由得心底发毛。绮君又躲到了我的袍子后头,只露出半张脸来看。
我注意到谢娘清水般的目光,只逼视在陆夫人脸上。
而陆夫人神色不动,将灵幡逼视片刻,风小了,幡慢慢垂下去。但给人的感觉是:就算有什么灵体附在幡上,好像那灵体都受不住她的气势,不得不偃旗息鼓。
她随后转向我,仪态仍然安娴,深施一礼:“看来这里有人对妾身误会很深。妾身不惯与人争执,这便先避让。好在,亡者灵前已献心香,聊可安慰。只是未能让舅舅遗愿得偿,妾身总是抱愧,他一向来的真实愿望不能就这样辜负了。大人宜深思之。”
说完这番话,她扶着丫头走开。我被她的强大气场震住了,半天回不过神来。谢娘悄悄把我拉到一边:“这个女人不简单。”
“嗯。”
“大人看出来了罢?她是想把古董全侵吞,还不在外头落下坏名声。”
“可是……她是坚持要让那些东西埋下去陪葬啊。这样做对她有什么好处?”
“一来,她自己没有明着跟小姑娘抢东西,名声好听;二来,埋在地下的东西,比人家屋子里的东西容易偷。如果有天坟头被盗掘,那是盗墓贼的事,她彻底撇清干系,叫人难指摘得。这点小猫肠子,还想瞒过老娘?”谢娘冷笑。
我顿觉她周身闪烁智慧光芒,同周阿荧不差上下。
“那,我们绝对要保护绮君的应得财产!”我道。
“说得容易,”谢娘一叹,“她有白纸黑字,那个死鬼平日里的意思又是大家都听到的。告到上头官衙里,人证物证,都要证她的是。她不直接抢东西,而是要把东西先埋到地里,也正存了这个考虑。托孤之语,只有大人你自个儿听见,你是君子坦荡荡,我只怕你一出头,平白惹一身腥,东西还是要埋下去。”
“那,那我守着坟头!”我黔驴技穷。
谢娘抿嘴一笑:“只有千年作贼的,哪有千年守坟的。孝子在亲爹坟前结庐也不过三年呢,你倒守到几时去?这是赌气的话了。”
“那怎么办?”我作驴哭。
谢娘袖子里拿手一指,指点迷津:“找我老头子去呀!”
“哦!”蠢驴子这才恍然大悟。
下章:力斗
第一卷(旧稿) 第七十二章 力斗
周阿荧摸了半天手指头:“其实这件事解决起来也简单,不外乎两条路,大人您想必也知道,只是不愿承认罢了,非要属下说出来。”
“我知道什么?”我瞪着他这个猪头。
“与人斗,也就四样途径:以命斗,以智斗,以势斗,以力斗。命斗者,指望老天爷忽然劈个雷下来,把你对头给劈死,则你就可以坐享其成。不过看大人的性格,应该不指望这条路了。”
“废话。”不然我找巫婆去就好,找他干嘛?
“智斗者,说穿了就是下套子、寻隙子。”周阿荧不紧不慢继续道,“现在,对方已经先下了套,并且套数基本无懈可击。除非大人能在其他地方栽赃陷害,把她扳倒。能不能成功先不去说它,关键是,大人愿意这么做吗?”
我默然。栽赃陷害确实非我所长。
“好了,剩下只有两条路。”周阿荧抬起肉墩墩的双手,用左手指头拍拍右手掌,“势斗,以势压人。他们家是从三品司马,您是不入品的亭长。这样论起来,是比不过。但您是程昭然。若您愿意取回皇帝的欢心,爱咋咋的,别说跟司马抢遗产了,就算跟宰相抢俸禄,人家也无奉你何。大人说呢?”
我望向窗外。季禳的欢心……我如果现在要回头,当初又何必离开。
不,我不回头。
“这就是大人也知道,却非逼属下说出来的路啊。”周阿荧叹道,“最后,就剩力斗。以力相敌,是最爽快的事。真刀真枪,快意恩仇。保护想保护的人,惩戒想惩戒的人。胜了,就推行自己的心意;败了,就死。这是英雄的路。”他小眼睛闪闪发光,像天上的星子。
我觉得头晕:“怎么样……到底,力斗要怎么斗?”难道叫我拔剑去找陆夫人拼命?开玩笑!
周阿荧沉着道:“有短平快的力斗、有长远宽广的力斗,大人想听哪种?”
“短平快的?”我试探着问。
“拔大人剑,去司马府。汝若不从,与之偕亡。”
“切!”果然是这么个馊主意。
“至于长远宽广的嘛……”他道。
“怎么说?”我急迫问。
“迅速售清古董,折为金银。绮君小姑娘由大人抚育,金银由大人代管。大人的名声必然污损,可以趁机自请贬谪于偏远地。京畿缚手缚脚,难以施展。若能被派往西边元城,既是大人故城,又北邻诸虏、南靠稻米天府,交接便利、饮食无虞,闭关可以自守、出关可以直击东都,是最理想地点。就算退而求之,南之孟费、德纳郡,东之歌亚、波摩林,甚至北之孔地,都足以成事。周某之才,可替大人治世至路不拾遗,大人之才,可以攻城略地、广纳英贤、德抚百姓。以一城、及天下,则休说救一个孤女,就算救天下孤弱,有何难哉!”他铿然演讲完毕,尾音掷地有金石声。
我张大嘴巴看他,嘴里能塞下一个鸡蛋。
“大人?口水要流下来了。”他向我示意。
“什么?不不!”我跳起来,“你疯了!我告诉过你,这种疯话不要再说!不然、不然——你真的会死的!”
“大人不老实。”周阿荧幽叹。
“什么?!”
“大人已经结交了不少异士吧?难道只想作个小官吏?”他道,“半夜琴声的,恐怕也不是简单人啊?大人。”满眼都是“还想哄我?”的神色。
“呃……”向予,他确实又教了我些有的没的功夫。我基本上伸手就学会。他说是我原来的记忆没有完全失去。到底什么原因?我不清楚。
我现在什么都不清楚了!
“我不是你们以为的那个人!我根本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我就想太太平平过日子,你们这群混乱的家伙,别来烦我!!!”我怒吼一声,冲了出去。
冲到哪里?我不知道。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我:混乱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若不能厘清自己的心绪,柳阳山、京畿、天下,我避无可避。
向予来教我功夫时,我比往常更低落。
“怎么了,小丫头?”他逗我。
“你真是我的师父吗?”我没劲打采的蹲在地上摆弄剑柄。
“干嘛?又不想认师了?”他眼一瞪。
“不是。是有个问题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
“哦?说来听听。”他饶有兴致。
我把绮君的事情告诉他:“……所以,这个小姑娘的事,该怎么办呢?我手下的孔目劝我……唉,算了,这个先不说了。”
“你手下孔目?”向予眼中精光一闪,“是周孔目么?”
“嗯,周阿荧。你怎么知道?”
“看到过一眼。”
“看到过一眼你就知道了?!”
“有些人,就像珍珠掉在沙石里,一眼就能看到了。”他笑着看看我,补一句,“像你一样。”
“谢谢。”我没脾气的咧咧嘴,忽然想道:“‘我’跟你从前是怎么认识的?”
“唔,很难讲是你先勾搭上我、还是我先勾搭上你。反正四目相对、臭气相投,就这样很快的勾搭为奸了。”向予笑嘻嘻,说的话越来越没正经。
我脸色严肃:“你摸着良心告诉我,我跟你是不是情人?!你前几天晚上弹的琴唱的歌,是不是唱给我的情歌?”
向予再次大笑,笑完后,摸摸鼻子:“我真想说:‘是。’不知你会怎么反应?”
“所以?”我紧张道。
“不是。”他摊手,“很抱歉,我爱着别人。这是我唱给别人的歌,不过当年你遇上我时,很喜欢我这首歌,而且很同情我的可怜爱情。所以我特别的感谢你。”
“哦。”我松一口气。少点感情纠葛,事情还简单一点。
“怎么样,要不要为师帮忙?干脆把你和那小姑娘一起劫走,闯荡江湖去,风风雨雨,可不快活!”他提议。
“咦,真的可以?”我抬头。
“废话!带你们走,还不是小菜一碟,就连北虏……”他猛然收住话头。
“北虏怎么样?”我盯着他。
他犹豫一下,耸耸肩:“皇帝那时候被围嘛,就是你想救他那次。刚好我也觉得北虏势力坐大不太好,就联络了些同道,在后面打了一家伙,把他们引回去了。”
“啊,”我倒吸口冷气,“周阿荧说是有一支神秘力量袭击北虏后方,原来就是你们啊。”仰慕之情油然而生,“你们就是小说中为国为民的江湖大侠啊!”脑海中掠过郭靖、黄老侠、杨过诸位大侠。
“侠……咳咳,好说好说。”向予似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怎么样,走不走?”
我确实心动:“能带上水玉和怀光吗?”
“丫头和马?还有什么?整座山头你要不要带上?”
“你在嘲笑我吗?”我皱眉。真讨厌被人莫明其妙的嘲笑。
“你说呢?!走就走,赤条条无牵挂。噜里八嗦的,你以为搬家啊?”
“我一走了之他们怎么办啊?当然要为他们考虑啊!”我怒道。
“是,是,那你手下你也担心吧?要不要全带走?”向予嘲道。
我认真考虑:真的。我如果逃走了,季禳不知会不会迁怒别人。其他胥吏我已经解散,与他们无关。倒是周阿荧两口子一直对我这么好,季禳会不会惩罚他们来泄忿?“把周阿荧和谢娘也带走吧?”我合掌,“拜托你。”
“你说真的?”向予脸上不知道是佩服还是诧怪。
“能不能做到啊?”我小小声问。
“我试试吧。”他仰面向天,“你回去,先别说什么。如果能够做到,我会来告诉你。不过,我建议你先探探他们的口风,看他们愿不愿意跟你走。”
下章:圣贤
第一卷(旧稿) 第七十三章 圣贤
我探问了周阿荧的口风,他说,如果我要走,他另有打算,请我不要担心。至于谢娘,跟周阿荧的意思一样,他们是模范夫妻。
绮君是绝对要跟我在一起的。这孩子像冬天里冻得够呛的一只小鸟,因为我的怀抱里有一点点温暖,她就扑进来,舍不得离开。
至于我,也不愿意离开她。握着她的手,和她一起在溪里拣石子、在山上采了野花来过家家,这让我觉得快乐,像是弥补了童年的一些时光。我是个自私的人。为了这份快乐我不愿意离开她。
但我很难向水玉开口。她陪我吃的苦已经够多,而且够忠诚。我知道我如果要她陪我到天涯海角,她也愿意去。而我明知她是这样的心意,还要利用她的心意,向她提出要求,问她肯不肯陪我到江湖去流浪吗?
这是太卑鄙的事,我实在开不了这个口。
愁锁眉头,我张开嘴巴,说的是:“有酒否。”
“有。前儿他们送的一坛子杨梅酒,还在这里呢。”水玉捧出来。
古人把酒叫作“圣贤”,真有道理。两杯圣贤下肚,世界变得模糊可爱,心情松弛,本来为难的事,现在也像可以办到似的,我扶着水玉的肩:“水玉……”
唉,就快问出来了!可是门外有人叩门。
水玉要去开门,我懊恼的抱住她,亦步亦趋。水玉好笑:“大人,快别这样。”
“人家不管嘛!”世界晕乎乎的转,而她的身体这么柔软舒服。我借酒撒疯,抱着不肯放手。
门外的人咳了两声,自己扬声问:“请问有人吗?”
是黄光的声音?我大喜:“黄光,进来!门没锁!”
在这里,我们的门,大部分时间都不锁。
黄光推门进来,见到我,本来是该打招呼的,可脸一红,又把身子转过去。
怎么回事?我看看我自己,满身酒气,刚刚热了,衣襟又是半开的,手臂还抱着水玉,果然有点不正经。
连水玉脸也红了,把我一推,飞快的说了声:“婢子去给您们端茶。”埋头走开,水裤脚翻得像池塘边的细浪。
我随便指指院子里的石墩:“坐。”自己老实不客气的先坐下来,手肘支在旁边的山石上,对他笑道:“怎么今儿想到来看我?”
黄光还是脸红得像在大锅里煮熟了一样,没有坐,笔直跪到了地上:“大人恕罪。”
“啊?”我恕他什么罪?
“大人有一次曾经问过我,如果您自愿献祭了,对大局会不会有帮助。我对大人说,大人还是保重身体,去努力做点什么,会更好吧。”
“是啊你说过。”我点点头。
“这一次,我想对大人说,请您自尽吧。”他跪得纹丝不动,道。
我也没有动。看竹子的影子,轻轻在他肩上摇曳,像那个月夜里梨花的影子。他没有改变。是这个世界改变了?
“出了什么事?”我轻声问。
“爱您的人太多了,反对您的人也太多了,而皇上态度未明。这次,遥远的林家堡人押送北地俘虏进京,第一件事就是询问大人您。很多人说,一些人的心里,只有大人,而没有皇上。”
“所以?”
“天无二日,民无二主。”他道。
原来如此。因为一些人爱我超过季禳,所以我要自尽啊?“为了防止动乱,所以要牺牲我?”我笑。
很多时候,我的嘴角会扬起来,而且心里是真的觉得好笑。你不能说我不真诚。
虽然这种好笑,味道很苦。
“是的。”黄光深深埋着头。
“我不干。”我告诉他。
“?”他抬起头看我。
“我自认没有做错什么事。如果这个世界,要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才能保全,那这世界也太脆弱了,我不愿意为它牺牲。”我直接道。
“可、可……”他张着嘴巴,听不懂似的。
他叫我死,我没听不懂他。我说我不死,他却听不懂我?哈哈,开玩笑。“我不知道你是这么爱国的人。”我道,“你不是一心只研究你的兵器?”
“黄光,是黄家不孝子孙,”他又软弱的垂下脖颈,但清晰的一字一字,“虽然不孝,毕竟幼承庭训,知道大义臣节。”
又是大义,又是庭训,我忽然想起同样眼睛明亮的方铮,那位“方家第一十二代孙”:“方铮呢?他怎么样了?”
黄光一怔:“方公子啊,他上个月去孔地戍边了。”
嗯,都走了。“你也走吧。”我把头向后一仰。
“大人……”黄光竟然要膝行向前,再行劝告!
我忍不住又想要笑。这些人都当我是什么?救世主、造反头子、自刎烈士?哈哈哈,不不,我要走了,不再跟这些疯子纠缠。
水玉慌慌张张跑过来:“大人!”手里只拿着一个茶杯,茶水淋淋漓漓泼出来,“大人,外头有兵!好像、好像是宫里的呢!”
黄光忽然间推着我的腿,绝望的叫了一声:“大人,快跑!”
水玉的脸变得像月亮光一样白,站着,不说话。
黄光在搞什么?一下子劝我自尽、一下子又劝我跑?他发疯。我忙着劝水玉:“不,别怕,他胡说。”打一下黄光的脑袋,“你是喝醉了跑过来的!乱说乱讲。”再问水玉,“宫里?”
“那些仪仗,看起来是没错……”
季禳?还是皇后?我对黄光道:“你先走吧。”不管哪个人,他大概都不太方便见就是了。回避总是没错的。
他不肯走。
这孩子闹什么别扭呢?我叹口气,对水玉道:“带他走。”再安慰一句,“真的没事,放心。”
下章:尾声
第一卷(旧稿) 第七十四章 尾声
水玉带黄光从后面走了。我酒意上涌,全身酥软无力,索性将脸完全贴在山石上,石头有厚厚的青苔,柔软舒适。月光照下来,似水。这样的月夜会出什么事吗?我不觉得。
真的一点儿也不觉得。
有人推开院门。
一步一步,他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吟道:“中宵惊悸良有以,越岭穿林见卿家。和月梅花清到骨,枕苔醉色酡于霞。”
季禳。
我抬起手指,对着月光,道:“这里的月光像风一样舒服,我过得很好。你看,真的,连伤都好了。”
“你醉了。”他不动声色。
“不。”我叹口气,“你明明知道我没有。我很抱歉我没有。”
他在我面前蹲下来,看着我,重复一遍:“你醉了。”
好吧,好吧。他们总是有道理的,他们总有他们的坚持。只有我没脾气,任人搓圆搓扁。我又叹口气。
“刚刚谁来了?”他换个话题问。
“黄光。”我答。
“来说什么?”
“算了,你不见得真的想知道。”
他点了点头:“你倒是不会骗我。”声音很感慨,“只是很多事情不对我说罢了。”
“那你呢?”我笑。陪他继续这种艰难的话题,我果然是醉了。
他片刻无言。我阖眼要睡着时,他低低道:“那时候我严惩丁贵,相当一部分原因是他找你喝酒。我恨有人看到你酒醉的样子。”
“啊?”
他道:“这是我没对你说过的事,现在,对你说了。”
“哦。”我只应得出这个字。
“还有那个小姑娘的事,你不用再担心了。她舅舅的遗产归她,你可以照顾她。”他又道。
我忽的张开眼睛,灵台清明:“你知道?你一直在监视我?你是为这件事而来?”
呵,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这句台词,我用起来一点都不过时。我居然以为他放我归隐?当然,他当然监视我。不然我的日子怎么会过得这么清闲。他是特意陪我玩这个“归隐”的游戏吧?像笼里的鸟,放到偏远点的林子里透透空气,腿上拴根不透明的绳子。
他的绳子一直牵在这里。
“昭,你不要再闹脾气,”他无奈道,“我是关心你。都这么久过去了,你回来好吗?”
我没有回答,外面又听有喧哗声。
“又什么事啊?”我头痛的捧着脑袋。这个夜晚真不容易过。
被押上来的是绮君,这次干脆连草鞋都没穿好,赤着一只脚,脚踝又红又肿,眼里有泪,看到我,想扑上来:“大人!”但是士兵抓着她。
“你们在干什么!”我气炸心肺,扑上去,把她夺到怀里,“你们对这么小的小姑娘干什么!绮君,你怎么样?脚怎么了?”
她像一只小动物躲进我怀中:“没事啦……自己扭的……我做梦,梦到你出事了,我好怕,所以跑来到这里,结果……大人,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我哄着她。她头靠在我怀里,特别的烫,让我心疼。
季禳走过来,温柔蹲下,也不怕脏,握住绮君的脚踝,替她揉搓。绮君原本躲了一下,但季禳的手势真的温柔,她终于驯服下来。我有些不好意思:“这怎么好……”
“没事,你照顾的人,就是我照顾的人。”季禳看着我,“你不明白吗,昭?”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亲王,我不想明白。”——程昭然那样坚定的拒绝,我说得出口吗?我到底……做不了她那样的人。
绮君的脸烫得太过份了,我终于发觉,伸手去试了试,失惊:“哎呀。”
她绝对发烧了!我急起来:“她生病了!”
是因为发烧,才作恶梦,才跑过来找我的吗?像没有任何能力保护自己的小鸟,倒在我怀里。
“没事。”季禳接过绮君,抱在他怀里,“我替她叫御医。”
“我……”
“你跟我来。”
“跟你,到哪里?”我苦涩的问。
“跟我在一起。”他回答。
“后宫?”
他没有否认:“昭,我不能容忍你再作官员。我心疼你。”
皇后的面容在我面前闪过。我不能跟那样的女人争他。不,我不能跟任何女人争任何男人,哪怕那男人是他。我不能争。
“你能答应我,你会照顾绮君吗?像我一样对她好?”我抓着他的袖子问。
“昭……”
“你起誓!”我紧抓不放。
“我,用自己的名字起誓,我会照顾她,像你对她一样。”他清晰回答。
我松口气,放下手:“带她去找医生吧。”
“你呢?”他警觉的看着我。
“我,暂时不走。有的事情我要先处理一下,给我几天时间,你安顿好她之后再来接我。”
“真的?”他逼视我。
“我要雪白的轿子哦!——哦不,还是骑马吧。牵燕欢来好不好?我想它。”我迎着他的目光。酒精支持了我。我能够保持笑容。
他放松下来:“好。”恋恋不舍看我:“保重。”
他终于走了。我长出一口气,脱力的坐到地上。水玉小心走到我身后:“大人?”
“水玉,不管我到哪里,你选择跟着我吗?”我没有看她,问。
她简单的回答:“是的,大人。”
向予帮助把水玉和怀光送走了,在季禳安排的眼线监视之下。我现在知道季禳根本一直有安排眼线,而向予一直来去自若,真是奇人。“略施小计耳。”只是这样轻易的耸耸肩。
“对不起,我先前拜托你能不能带我们走时,不知道要你绕过皇上的人。”我抱歉道。
“啐,我要觉得能做到,就答应;不能,就不能。这有你什么对不起的。”向予不屑一顾。
周阿荧和谢娘忽然间消失了,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去。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些古董。留给我的只有一句话:“价银可以作为启动资本,放心。”
放什么心?我顿足。然而箭在弦上,回头无路。水玉和怀光已安置好,向予要来接我走了。我不能再耽搁。
支肘在窗台前,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太累,我的头有点沉,稍微阖了阖眼睛,见到一片漆黑中,浮出横横竖竖的线格子来,上面还摆着许多东西,似乎是盔甲、又似乎是脸谱,都说不出的面善,来来去去、像行军布阵般。我正看着,忽听有声音道:“文武魔星,泰半相遇,正主还不落局?”便有只手在我背后一推,我被推得往棋局中心直跌下去,吓得一叫,睁开眼,是向予捉住我的胳膊:“怎么了?走不走?”
我咬牙:“走!”
才出门,见到浩浩荡荡一队人马开过来,领头那匹马儿是燕欢。季禳他果不食言,而且提前来接我了。
向予脸色一变,拉着我的手:“往这边。”
他们的人马堵着下面,我们只能向上走,一直到宝刹边的悬崖,向予轻身飞起,如一只鸟,拉住我,向崖外一跃。我一声惊呼没发出来,他已经足勾住山石,轻盈回转,带我躲在了山石下头。
鸟儿啁啾。野桂花香得让人窒息。我听不见我的三间小木屋里,有什么声音。
季禳他,是默然无言呢,还是怒吼?
却有脚步声上崖来了。难道追踪我们上来的?向予脸绷着,但没有出声,我也忍着屏息。
季禳的声音命令:“你们在这里等我。”声音里平静无波。
小兵们答应道:“是!”
他的脚步声过来,在我们的头顶,一直到崖边,站定,用极低极低的声音道:“那天,你从马上摔下来,安全倒在我怀里时,我的腿忽然间什么力气也没有,才摔到地上。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戏弄你。”
这是向我的倾诉。他不知我在哪里,只是找个空旷无人的地方,说出一句话。
我看到一滴水珠掉下来,在我面前,落进了雾气缭绕的山谷。是眼泪吗?我看着,双手收在身边,纹丝不动。
我们的缘分,已经结束。保重,季禳。
第一卷(旧稿) 第一章 打猎有理
我曾经幻想过很多次,跟一个人走,穿过山、穿过水,身边是风、面前是天涯。没有方向,只有他的背影作为我的方向;没有负担,只有他的怀抱是我的负担。
我那样幻想过很久很久。
只是没有想到,终于有一天实行这个愿望,带我走的也确实是一个既有相貌、又有气质的男人,可他不是我的情人,而是我的师父。
人生真是无常啊。我没脾气的笑。
“蠢丫头。”向予伸手揉乱我的头发。
“为什么说我蠢?”我抗议。
“你一直会露出这种蠢笑,简直在请人扁你。”他回答。
“真的,连这个都跟程昭然很像吗?”我怔怔问。
“嗯。”他看我一眼,“当然。”
“可是我真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你知道吗?那个世界有很多很多的高楼,用一种叫钢筋水泥的硬材料做成的,水泥是本来很软、堆上去之后会变成很硬的东西。还有电,那是用电线牵过来的很好用的能源,可以驱动很多电器。大家没有皇上,只为了自己而干活。我是那样的世界过来的!”
向予只是佩服的看看我:“你的想像力越来越丰富了。”
我叫道:“喂,光凭想像力想不出这些东西的吧?!我跟你讲,我们有电视、电话……”
“是,是,你曾经跟我说,你的前世是龙王,还给我画了一整座龙宫世界。墙壁是珊瑚、屋顶是贝壳,各种奇怪的鱼类供你们驱使。你们只有一个名义上的王、主要靠元老会维持运转。你们还有龙之力驱动的方便设备,包括龙车、龙珠……还有什么?我记不太清了。你自己还记得吗?”声音非常愉快。
我泄气的垂下肩:“算了。”
这才叫有理说不清。
“嘿!”向予忽然小心的拉我,不出声的向我示意:那边。
那边?啊啊,一只毛色灰黄的野兔在草丛里进食,要不是很注意的看,几乎发现不了!深秋时节,它长得是圆滚滚的,两只耳朵竖得特别精神。
“真可爱!”我忍不住叫出来。
兔子吃了一惊,跑了。
向予凿了我一个毛栗子:“你干嘛?!”
“好了,我知道错了嘛!”我抱头呜咽,“下次我不开口,静静的欣赏就好。”
“谁要你欣赏?”向予的表情很奇怪,“你以为兔子是什么?”
“一种很可爱的小动物?”我试着回答。
“错,是肉!”向予呵斥。
肉……肉?!
“你以为打猎是什么意思、流浪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们的口粮要从哪里来?见到肉,不去打它,它会自动变成盘中餐请你吃吗?大小姐,你给我放清醒一点!”他又凿了我一记。
“你……你是叫我打死那只兔子,烧来吃?”我抱着头,终于醒悟过来。喂,没搞错吧?虽然我不是那种纯情无瑕的女主,但好歹也是个女孩子OK?没有理由叫我亲手做这么残忍的事吧!我愤恨道:“休想!”
“你食素?”向予道。
“没有。”我回答。
“好来!你吃猪肉时不内疚吗?多么雪白粉嫩可爱的猪啊,本来是自由自在的野猪,被人类搞到家里弄成家猪,世世代代奴役它,养肥了,咔嚓一刀,分了尸,又是清蒸又是红烧又是放汤,难道不可怜吗?还有鸡肉!多么可怜的鸡啊,明明生了鸡蛋,却不能繁衍下一代,都被人类拿去吃掉,最后自己也难逃一刀,脖子上一抹——啊呀!鸡血那个喷啊、鸡血那个蹬啊!然后又是白斩鸡、又是手扒鸡,还有宫保鸡丁……”
“别说了!”我脸色发白。这家伙是存心跟我找不痛快吗?
“哦,还有最最可怜的,那是麦子啊!多么青翠可爱的麦子,它们在阳光和雨露中摇摆,招谁惹谁了吗?没有!就因为它可以吃,人类残忍的把它割下来,把一粒粒的美丽麦粒都碾碎,粉身碎骨啊!磨成面,揉它、捏它、煮它、吃它。啊还有灿烂的玉米,不但被吃,还被黑暗的爆玉米机爆得面目全非!惨案啊!”
“可、可以了……”我已经濒临崩溃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嗯,你一定不会像那些庸俗的人类一样伤害那些可爱无辜的生物的,你会绝食的对吗?”向予笑ⅿⅿ。
“不,我不会再假惺惺的大惊小怪,打猎就找猎吧。”我翻个白眼。
“好,”向予指指远处的枝杈,上面有一只鸟:“试试你的飞刀。”
“那是一只鸟!”我瞪他。是一只毛色漂亮的黑底小花鸟!
“难道狼和野猪就活该被打,鸟和兔子就可以开恩吗?”向予倒吸冷气,“啊呀,你是多么偏心的刽子手。”
我气急:“你跟我找碴是吧?”
向予笑ⅿⅿ:“不,只是一向觉得你的道德观很好玩,所以特别忍不住捉弄你。”
“我哪里好玩?嘎?哪里好玩?”我同他争执,“偏坦可爱的动物有错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而已吗?我有特别夸张吗?”
“不,只是你的道德观特别脆弱,稍微一碰,它就坍塌了。”向予闲闲道,“我只是很喜欢看它坍塌的一刻。”
我沉默。真的,野猪和狼,因为生得比较凶恶,就更加活该被杀吗?一定要打猎的话,不应该特别歧视它们的性命。这听起来是有道理的。我内心深处已经向向予的观点屈服。
“太幼小的动物不杀,养小孩的动物不杀,还有,已经杀掉的动物肉,就绝不能浪费!”我向向予道。
“这是什么?约法三章?”向予笑。
我哼了一声,挥手,刀子从鸟的旁边飞过,没有打中,还差一点点。是我学艺不精。我没有手下留情。
向予这个恶棍,如果我不打猎,他可能真的会让我挨饿,我自认是个馋鬼,光吃野果挨不过三天,与其到时候口水滴嗒嗒向他讨肉吃,还不如现在就自力更生。
第一卷(旧稿) 第二章 赶路问题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我们吃到了烤兔子,我打的,向予教我怎样生火烤它。显然向予的厨艺也不怎么样,那只兔子经受了生、焦两重煎熬,而且因为没有足够调味品的关系,味道极差。
“幸好我带了点盐巴。你知道吗,到哪里都可以不带钱,但千万不能忘记盐。”向予谆谆教导。
我翻了个白眼,把兔子肉全吃了下去。虽然很难下咽,但是不可以对不起它的牺牲。
火光下,向予的神情变得温柔许多,他说:“其实,我喜欢的那个人,是完全不想见到杀生的人,她茹素,你相信吗?多么奇怪。”
“尼姑?”我脱口问。
江湖游侠跟峨嵋小师太的惊世恋情?
“不。”他笑,“她只是,茹素。”耸耸肩,“就这样。”
“哦……”
“其实你知道吗,最早佛门说‘戒荦’,所指的荦是葱、姜之类的辛辣物品,那些东西能让人心绪不宁、体味不佳。但肉是无妨的,只要不浪费就好。不知道是什么人开始把戒荦定义成戒鱼肉,那大概是个很固执的人。”
“哦……”
“我喜欢上的那个人,也非常固执。明明温柔得像水一样。假的!她想做什么愚蠢的事,就去做了,根本不肯改——这点倒跟你很像。”他拔了拔火,笑笑。
“她是‘我’妈妈吗?”我又脱口问道。
“什么?不!”向予笑起来,“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不,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真失望,我还以为我是女主,全世界都要围着我转呢。
“她现在在哪?你干嘛不去找她?她不爱你吗?”我问。
“她嫁人了。”向予简单回答。
啊?那没办法了。“那你不可以再打扰她的生活了,忘了她吧。”
向予只是笑笑,告诉我:“好好休息,我们还要赶路。”
他教我怎样在野地里过夜,然后不停的赶路,开始时我以为是要避开季禳的追兵,所以行踪这么奇怪,后来觉得不对劲。
“你想带我到哪里去?”我终于问。
“浪迹天涯啊。”他笑呵呵。
这么久的相处,我已经充分知道,这人一笑呵呵,后面就一定有问题!“水玉他们呢?”
“分头走啊,这样目标比较小。”
“你一直跟我在一起。而他们能‘分头走’,说明你一定另有人手照顾他们。我们一直是在向一个方向赶路,你是带我赶向某个特定地点。”我道,“你带我去哪里?”
他吹声口哨:“去同你的人会合啊。”
“向予!”我厉喝。
“叫师父。”他呵呵笑,“师父难道会害你。”
“你要保证水玉绝对不受伤害!她可一点功夫都没有!还有周阿荧、谢娘,还有怀光,要是他们伤一根寒毛……”
“那就要看你的了。”他眯起眼睛,狼尾巴拖出来。
“什么意思?”我心脏缩紧。
“我有件事想叫你帮忙,老实说,是从前的你绝不肯答应的事。不过现在嘛,也许可以试试看。”他道。
“什么事?向予,你给我说清楚一点!”我紧张道。
“安啦安啦,小事小事。我还能害我徒儿不成?”他又笑起来,“赶明儿吧,赶明儿咱们去个地方。你放轻松,我说到底是你师父。”
这人,松一阵紧一阵,我也不知道真假了。没奈何,只好等明天。
他带我去了个城市。真奇怪,这一路过来见到的市镇,感觉都差不多,安静、有秩序,几乎没什么闲人走动,街上空空的,整洁得要命。
这是向予第一次带我进个有点规模的城池,城外头围着石头砌的墙,城门有官府的人把守,要什么“行路官引”,向予掏出个纸头递过去,好像还粘着一张钱钞。我还以为他掏的时候没注意呢,正想提醒,把守的人接过那张纸,顺手就把钱钞塞在袖子里了,在“官引”上打个戳,还给向予道:“嗯,走吧。记住,只准住官牌的客栈。”
我拿眼睛直看向予。他不搭我的茬,拉我向里头走。我还以为他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呢,结果是酒楼。
奇怪啊奇怪啊,街道的边上还有从前支过摊子的遗迹,但是一个摊子都没有。酒楼里的人也好少,进去之后,才听到弦歌声,从不知什么地方传来的。反正大堂里没人奏乐。
向予向我肩上一按:“坐在这里,我去办点事就回来。”
我手心伸向他。
“干嘛?”他问。
哼,也有他不知道干嘛的时候。我冷冷道:“包袱放在我这儿。”
鬼鬼祟祟,谁知道他去哪里?我觉得他靠不住,手里还是有点东西比较放心。
向予做个鬼脸,到底依了我,把包袱留下,抽身走了。我坐在桌旁呆等。他去了好久不回来,小二已经心怀不满的转过三遍了,我决定了,他要是过来转第四遍,我就点几个菜、先吃起来,不理向予那个大头鬼。
小二哥还没转回来,另一个人先来了。
第一卷(旧稿) 第三章 狗腿子们
楼上有扇门开了开,管弦声飘得更浓了些,我正在想:“哦,那里是包间?”有几个人走出来。
打头的那位,全身穿着金闪闪的衣服,“啪”一声,打开一把金闪闪的折扇,五短身材,脸圆圆的全是肉,胖得都没脖子了,简直在为“我是暴发户公子”作代言。后面跟的两个,从打扮到气质都完全的狗腿,就差没在额头上刺字“我是狗腿”以作标签。
本来吧,人家暴发不暴发、狗腿不狗腿,都跟我没关系,可是,他们笔直冲我过来了。
不但过来,还在我面前坐下;不但坐下,还开口跟我说话:
“小哥儿,这是我的位置啊。”
神经,从包厢里出来抢座位!反正下面地方大,我不跟他计较,起身换个桌子。
他像哈叭狗一样跟过来:“这也是我的位置啊。”
这家伙找碴!我不跟人争,也不用逼到眼面前来欺负我吧。我有说过我很好欺负吗?咦!我瞪他。
狗腿子甲在他旁边帮腔:“坏了,把我们衙内的位置坐都坐了,那该怎么办呢?”
狗腿子乙接道:“我们衙内出身高贵、文武双全。谁敢坐我们衙内的位置?!大胆!”
肥猪衙内摇着扇子,笑ⅿⅿ、笑ⅿⅿ。
扇子的风吹到我脸上,很香。这种人熏的香料居然真的很香。我叹口气。
狗腿子甲拉拉狗腿子乙:“你这样说,就有点不懂事了。”
狗腿子乙作疑问状:“怎么不懂?”
狗腿子甲道:“我们衙内,虽然这么高贵,但一向为人和蔼,尤其是那个怜香惜玉啊。你吓到这位公子的话,不是有损我们衙内的风度吗?”
肥猪衙内继续笑ⅿⅿ、色眯眯。
啐!原来是来吊膀子的!还说对口相声呢。我哭笑不得。
不过……我现在还穿着男装吧?有没有搞错!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是男人!”
肥猪衙内点点头。
“你,你是男人吧?”我指着他,不确定道。
“当然是。”肥猪衙内点头,微笑,微笑。
这么大坨肥肉,能保持微笑表情这么久,也真不容易。我很担心他肉皮上会留下皱纹。
“所以……”我摊摊手,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在下适才于窗格间,见到兄台丰姿,万分景仰,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请兄台喝一杯酒?”肥猪衙内终于开口。终于!我还当他不会说话的呢。
他的用词居然还很文雅、音色居然也还不错,至少比他的相貌帅多了。唉,色狼不一定每个方面都粗俗啊。但这并不改变他是一头肥色狼的事实。
我仰头看了看:包厢是有窗格,用盆栽植物遮着,我先前还没注意。早知道里头有狼,我就脚不踏进这家店也罢——不过,向予事先知不知道?我忽然觉得很可疑哦……
“你喜欢男人是吗?”我叹口气,直接问道。
“确切的说,在下喜欢美人。”肥猪衙内微微一愣后,继续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他是双性恋,看到漂亮的就上咯?我板起脸:“我不喜欢。”
“哦。”他的笑容一点都没更改。
他有没有听见啊?我指着自己,一字一顿:“我,不,喜,欢,男,人!”
“这就由不得你啦!”他张开红嘟嘟的肉嘴唇,笑着吐出这句经典台词,手一挥:“上!”
狗腿子甲乙丙丁全钻出来了,七手八脚抓我胳膊。
什么什么?王老虎抢亲么?薛蟠霸上柳湘莲么?怎么这种戏码都要来一遍!我无可奈何的出手:“滚开。”
向予教的功夫还有那么点儿用,那几个人被我拨开了,猪头衙内很有体育精神的自己扑上来,被我一脚跺在肚子上,咕噜噜滚开。
我得意洋洋把脚放回地面,嗯,刚刚软绵绵的,脚感真舒服。胖子踢起来就是好啊就是好。
肥猪衙内捂着头,又来了一句经典台词:“给我等着!来人啊,快去叫人!”
神经病才给他等着。我抬腿准备走人,忽然想起向予没来,走了又怕跟他失散。只好收回脚,威胁肥猪衙内道:“不要太过分!不然,我去告你哦!”
结果肥猪衙内和他的狗腿子们都很好笑的看我,好像我讲了个什么笑话。怎么,告他很好笑吗?
“徒儿,你做了什么事啊!”向予在我背后感叹——嘎,这家伙是啥时候冒出来的?行踪怎么这么飘忽?
肥猪衙内一脸“你是情敌吗”的嫉妒表情看着他。
我把他一拉:“你来了就好。我们走。”
“走?你把这位公子得罪成这样,你还想走?”向予瞠目结舌,表情跟真的一样。
肥猪衙内满脸“算你识相”的表情。
“喂,他们调戏我!说什么叫我喝酒,还想拉我走!我是正当防卫也,有什么错!”我愤怒道。
“他们拉你了?谁看到了?”向予向狗腿子们道:“有这回事吗?”
狗腿子们哼了一声。
向予向小二道:“有这回事吗?”
小二哥抹布遮脸,遁走。
向予再向食客及路人甲乙丙丁戊们道:“有这回事吗?”
路人们遁……食客们把食物打了包遁……
喂,做人不带这样的!我一个箭步跳过去,揪住一个:“你明明看见了,为什么昧着良心说话?!做人顶天立地,你连个证都不肯帮人做,回去睡得着觉吗?!”
他几乎要哭出来了:“求求您,我就不合多站了会儿……我真的没有……我还上有老下有小,怎么见官啊!不可怜我,也念在我那些街坊邻居面上,您高抬贵手……”
奇怪,只是作个证,关他一家老小和街坊邻居什么事?好像我要杀了他似的!我疑惑着,手不觉一松,他趁机一溜烟跑了。
我望着向予:“怎么会这样?”
向予扳着我的肩,把我转向肥猪衙内:“做错了事嘛,就要勇于认错。好在衙内翩翩佳公子,不会记仇。人家要喝杯酒,这是给面子!乖徒儿,你就喝嘛!”
我张大嘴巴:“向予,你疯了?!”
肥猪衙内第一个反应过来:“这位兄台,真是解人啊……”
“哪里哪里,衙内的大名,在下久仰了啊。能叨扰一杯水酒,是在下徒儿之福啊……”向予拱手。
我现在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真的疯了。不能跟疯人纠缠在一块,我扭头走。
向予身子没动,光反手过来,很随意的往我手臂上一搭,我手往旁边一躲,可他脚步不知怎么滑了一下,手还是搭上我手臂,刹那间手指像烙铁一样灼热,这热度一瞬即消失,而我一下子全身瘫软无力,像喝醉了似的,别说什么功夫,连想像个小流氓似的拿块板砖拍人,都使不出力来了!只能任他扭着我的肩膀,把我送到肥猪衙内面前:
“衙内,人在这儿!您爱怎么带回去,就怎么带回去吧。只要……嘿嘿,念我把这个徒儿养这么大也不容易,总要有个身价钱……”
他把我卖了?我以目光鄙视他。难得是几个狗腿子跟我一起,用赤果果的表情对他鄙视之。做汉奸做到让自己人切齿痛恨,不算什么,让敌人都看不起,这才是真的无耻。
向予,你够级别!!
第一卷(旧稿) 第四章 肥猪河白
我就这么可怜兮兮的被“运送”到了衙内的猪窝里。
他的猪窝,严格来说,装潢得还是很漂亮的。如果这个时代有《家居风尚》的杂志,这房间绝对可以成为宣传照。但我不认为是他自己的功劳。
有了钱,请个有名的设计师,什么都包给人家去做,装潢效果有什么难的?
——呃,这时候可能还没有“室内设计师”的职业?那就是他家里人够品味,总之跟他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哼!
我对他怒目而视。
“小哥,在想什么?”他诌笑道。
“我是你哥吗?”我继续怒目。
“那末,贤弟,你在想什么?”他铿而不舍的套磁。
“我不是你哥,也不是你弟。你这——”
“叫我河白。”他笑眯眯,“我叫河白。”
白他个头啊!好的,好的,光凭态度来说,他的表现真好。不焦不躁、不抛弃、不放弃,简直是可以被评为“明星服务员”的那种,我深吸一口气,跟他讲道理:“我真的不喜欢你啊,你这样有什么用?强扭的瓜不甜。我们不会有结果的,你省省力气、做做好事,让我走,不好吗?你这样好的人,一定会有其他值得你喜欢的人……”
他握住我的手:“说下去,我真喜欢听你说话。”
*……*—%#¥%#!!他发痴啊?!我要崩溃了,向予不失时机的拉拉他的衣袖:“衙内,我这徒儿性子有点倔,不如我们谈谈?”
肥猪衙内油光光的视线转向他的领口,凝视他衣领里露出来的健美肌肤:“其实你也不错——”然后抬头,“可惜我不喜欢你这一型的。”
“啥?”向予的表情难得僵硬。
“真可惜,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但你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人,真的。”肥猪衙内重复一遍,表情无限真诚。
我没心没肺的扑到桌上去狂笑。肥猪衙内又抱起我的手:“你笑了!”我的心情再度转为沮丧,甩开他的爪子,用杀人的目光望着向予:他把我们搞进这团乱麻里算是怎么回事?
“衙内,这边来,我们聊聊,怎么让我这倔徒儿温柔一点……”向予勾着肥猪衙内的肩往外走,声音无比奸诈,越来越小。
什么叫作“让我温柔一点”?他们把我当什么啊?喂!我起身咆哮。这两个人真做得出来,完全不理我,就勾肩搭背出去了。
并且,门落了锁。
并且——算他们想得出来——连窗子都落了锁。
并且我的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看起来是没法子破锁而出了。
我沮丧的跌坐在椅子里发呆。
也不知坐了多久,忽听“吱呀”一响,窗子开了,有一团东西跃进来,像蓬草团似的悄无声息落在地上。
我回头:向予!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扑上去就掐他脖子:“你在干什么?!”
“小声,小声。”他捂我嘴,“别坏了大事。不准吵,知道了吗?”
他手上一股酒味,我被他捂得直翻白眼,只能点点头。他放开手,我压低声音,问:“到哪儿喝了酒来?你搞什么名堂?”
他笑道:“把衙内灌醉了,就溜过来救你咯。”
救我?还不是他把我陷进来的!我抬头看看窗,上面明明挂着锁,就像摆设似的,一点都拦不住他。统共两个脸盆那么大的窗洞,他“嗖”的就钻进来了,这人真是属老鼠的。
“喂,要我也从窗子出去的话,我不一定办得到。”我警告他。
“当然,当然。”他走到门边,轻轻一拨,门又开了,“你是君子,君子要走门的。”
我在他的手指和门锁之间,来来回回看了很多遍。这是怎么弄的?他的技术也太高超了吧!
“好说,好说,如果是脱女孩子的衣服,我还要更顺手。”他看出了我的心思,谦逊道。
神经!我瞪他一眼:“喂,快把我的功力还给我。”
他只是摸了摸鼻子。
“干嘛?”我继续发怒。
“如果我没有教给你功夫,你就根本没有功力,是不是?”他问。
“是啊……”
“所以,我如果把教给你的东西又拿回去,你也只是跟以前一样,是吗?”
“这个……”是倒也是的,可总觉得逻辑上有什么不对劲?
“所以我暂时先把功力收回了,你有什么意见?”他摊摊手。
“我……”
“走吧走吧。”他拉我走,“听师傅的话。我们去办一件大事。”
他所说的大事,就是鬼鬼祟祟的在人家院子里行走。是朝一个确定的方向摸过去的。我问:“你是在领我逃走吧?”他“嘘”一声,不置可否。
神秘兮兮!我最讨厌神秘兮兮的人!闷头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想起件事:“对了!”
“嘘……”
“就算父母给了小孩生命,也没有资格把他杀掉啊。生命这种东西,一旦独立,就有他独立的权利和尊严了。所以,如果说,功夫如果拿回去,那把徒弟辛苦练功时的努力,都一笔抹杀了不是吗?这是不对的。”
他又用那种很佩服的目光看着我,但显然不是褒奖:“叫你别坏我的大事,你拣这种时候跟我说这个?”
“可是你一直都没跟我说什么事,不是吗?你要人帮忙时,难道不应该先把来龙去脉告诉人家吗?”我生气,“把功夫还给我。”
“坏了坏了,前面有人。”向予道。声音并没有压得特别低。
果然有人回头:“谁?!”厉喝声。中年男人。穿着很稳重的袍子,神态同电视上那些中年官员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向予应该马上带我逃吧?但是他没有!他飞快的对我说:“告诉他,他儿子把你抢了。这样你才能得救!”然后一把把我推了出去。
我重重的跌在那位大叔之前,姿势狗啃泥。
他厉声道:“你是哪里来的?!”
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他仔细看了看我的脸,一下子勃然大怒:“你是河白那小畜牲带来的?”
我无比同意的点头:就是河白那小畜牲。
他暴跳如雷:“畜生、混帐!孽畜!祖宗八代的脸到他这里丢完了!这头孽畜!”
我猜他不是在骂我,所以很安稳的蹲着旁听。不料他头一转,手指尖戳上我的鼻子:“你这种肮脏的东西!也敢在我面前出现?来人!绑起来——”
绑我?
士可忍,孰不可忍!我怒道:“你儿子抢我回来。你不去罚你儿子,反而来罚我。有没有这种道理?!”
他看起来比我还怒,胡子一翘一翘的,手还在我鼻子尖上:“你——都是你们这种妖孽勾引我儿学坏……”
对,天下是有这种人的,千错万错都是人家的错,他儿子没错,他自己更没错。我怒极而笑,正想不出话来骂他,听一声唱戏般的哀嚎:“老头子,你作死啊——”便见一个浑身绸缎的球状物,跃进室内,扭着河白老爸大吵大闹:“死鬼,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这戳喉咙短命的!”
我举目一望,但见这位太太,脂光粉艳、珠圆玉润,不但如河白一般肥硕,眉眼也与他相似足九成,应是他老妈无疑。
河白老爸被揉搓得晕头转向:“夫人,夫人,慢慢说。什么事?”
“还问什么事?你还问什么事?”河白老妈中气十足的尖叫——从她那肥硕的胸腔里,能发出这样尖锐的声音,真是叫人叹为观止的事情——一边叫,一边抬头看我,呆了呆,尖叫声暂时停止两秒钟,然后转为嚎啕,“原来是这么漂亮的一只兔子!难怪你跟小宝争风吃醋!”手一挥:“给我砸!”
她背后一群侍女,手操捣衣杵、捶衣棒、叉衣杆,以及各种长长短短的家常式凶器,齐喝一声,打将过来。河白老爹胡须乱抖,道:“胡闹,反了!给我停下!”家丁们上来招架,但又不敢真打,被女人们揍得抱头鼠窜。室内瞬间叮呤咣啷,一片狼籍。河白老妈纵身一跃,用压倒性的优势按住了河白老爹,放声嚎骂,吹响了胜利者的号角。
在这片混乱中,我当然识时务者为俊杰,早就把头一抱,躲到旁边。大约也是程昭然的皮囊起了作用,侍女们都不舍得打我,我得以全身而退。
一只手忽然抓住我的手。我回头:“向予?”
他的手指在我肩上敲了一下,我经脉一松快,清凉的气体又开始流转,应该是恢复功力了吧?他拉我:“走。”
这次他没再玩什么鬼花样,笔直把我救了出去,一直到无人的地方,我问:“你到底在搞什么?”
他当然不会是闲着也是闲着随便捉弄我,背后当然有阴谋。可他只是笑笑,不回答。有两三个行动利索、身份可疑的人前来,与他低声交谈了几句。他志得意满的叫我:“闭嘴,跟我来。”
泥菩萨还有个土脾气呢,我怒道:“你不说清楚,我就不走!”
他倒不气,笑道:“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再告诉你。现在叫我怎么说?乖,跟师父来。”
瞧他那德性,好像我如果再跟他犟下去,就成了使性子的小孩。我只好再忍一次,跟他走,听他的话换了了很旧很脏的衣服,那衣服且透着出奇的臭味。我本来疑心他故意整我,不过他自己也换了一套,然后用一种特殊的黑泥把脸涂得又丑又脏,给我也抹了一脸,又要抹我的脖子和手,“干嘛?为什么我要抹得比你多?”我抗议。“因为你比我白。”他答道。
好吧,这也算他有道理。我再忍。跟他走到一架车子的旁边,我终于明白这一番乔装所为何来。
那是个粗糙的木头车,木头的毛刺都没刮,很简陋,没有车厢,只有个底盘架子,上面放着两个滴溜溜的大圆桶,桶周围飞舞着许多闻香而来的苍蝇,桶壁上沾着斑斑点点的——米田共……
“向、予!这是运粪车?!”我骇道。
“不错,不错。”他点头。
这个车子的面前没有牲口,只有两个把手、还有布带子,所以——“我们要拉车?”
“是推。推车。推比拉省力。”他纠正我。
“我……”说到底,我为什么要跟他一起推粪车?!
“别担心,”向予拍拍我的肩,“为师知道你力气小,所以为师作主力来推,你装个样子就好。”
多谢他的关怀。可是,关键是:“我为什么要陪你装样子?”
“因为这是计划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你不干,我就什么都不告诉你。”他笑嘻嘻的拉我往旁边的稻草垛上去,“休息一下。”
“呃,不是拉车?”
“休息一下,凌晨出发。”他一本正经道,“你不知道收夜香的车子都是半夜收货、凌晨出城?”
“什么是夜香?”我问。
“就是大粪。”他回答。
我一脚把稻草踢到了他身上。
第一卷(旧稿) 第五章 夜香车
好吧,如向予所说,大粪车为了避免熏着别人,是应该晚上开工收货,然后再在凌晨出城,把东西交给农民伯伯做肥料。“记住,咱这车货收得不赖,满载,倒腾顺的话也许能赚十个钱,要是有兵总问,你就这么说,知道不?”向予切切叮咛。
“什么叫倒腾顺的话十个钱?”我茫然。
“就是说,我们收了夜香,再去卖掉,顺的话赚那么多。”向予郁闷,“这有什么难懂的?”
“这、这个夜、夜香……跟货物一样……它是货物?还要付钱买进来,再卖出去?”我张口结舌,“不应该是城里人贴钱让我们帮忙处理的吗……”我记得在现代,污水处理全都要上交污水处理费的好不好!当然包括马桶里的“污”……
“废话!人肥是个好东西!人家白贴钱给你?”向予翻白眼。
呜呜……我咬手帕。我现而今知道了……红楼里的小姐说:“我现在知道一朵花儿、一片叶儿都是值钱的。”如今我可以理直气壮的哼她们道:“汝们还不知道,一桶夜香都值钱呢!”这真是个资源回收充分、环境友好的社会……
要说这个车上的桶子还真重,活似装了几具尸体,死沉死沉的。要叫我推,是够呛。向予功夫好,推起来举轻若重,装模作样的喘几声,我看他还余勇可贾。
桶子这么沉……应该不是真的什么“夜香”吧?说书的经常说什么“那贼觑他包袱沉重,料定必是金银,于是……”莫非是金银?我心咚咚跳。
对,我是曾经视金银为粪土,挥挥手告别京城,但如果粪土真的变成金银,那毕竟是不一样的!京城的繁华好像是影视圈的美女,而大粪桶里的金银,那是待奸污的祼女!
我的手都有点抖。
守门的官兵捏着鼻子把我们放行,我看看走到了僻静地方,立刻忍不住问:“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向予微微笑:“与其问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不如问我们为什么要装成这样子出城。”
“那,我们为什么要装成这样子出城?”——我怎么总觉得他在把我当小孩耍?!
“因为呀,官衙失盗,全城戒严,除了运夜香的,还有谁能走呢?”向予道,“你没发觉兵总比我们进城时多了好多?明明是凌晨,他们非像打战一样瞪着两个眼睛跑来跑去。”
“说得也是。”我颤抖着手,指向粪桶,终于有了点真实感,“那、那你是打劫了河白他爸?劫得的东西就——”
“是妙手取得的东西。”向予再次纠正我,眼睛微眯,很是自得,就差手里没摇一把鸡毛扇。
“到底有多少?”我喘了口气,问重点。
“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他道。
我深呼吸,屏着气掀开桶盖,一愣。
“是粪水对吧?要用个木棍拨。来,我拿个木棍给你……”向予殷勤道。
“不,我想不用了。”我盯着粪桶里的“物体”,叹口气。
“什么意思?”向予面色一变,一个箭步冲上来。
像是要欢迎他似的,一大团绸缎,从粪桶中冉冉升起。
——绸缎照理说应该是一“张”,之所以用“团”的,是因为它裹在一个东西上面,裹得严严实实。
那个东西像任何球形物体一样憨厚可爱的抖了两抖、把脑袋探出来,笑眯眯跟我们打招呼:“嗨,外面的空气果然比较好。”
他一笑,向予就不笑了。不但不笑,脸色还像菠菜叶子一样难看。
这只球状物体,正是河白,河衙内。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向予难得风度尽失,面青唇白,并且像兔子一样飞快的左顾右盼。
“对啊,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不如问,这位美人为何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吧?”河白依然笑容可掬,望了我一眼,“这就是所谓‘仙人跳’的‘仙人’、‘放白鸽’的‘白鸽’吗?”
“……?!”我终于明白过来,瞪着向予。
向予头一昂,承认了:“我知道你好男风,让徒儿出马,必定勾引到你。我也知道你那个时间在那里饮酒作乐,放下香饵,一钓一个准!”
河白摸摸下巴:“然后下麻药把我放倒,透露风声让我爹来捉奸,又跟我妈说我爹在跟我抢同一个美人,害得我妈跑去闹,你们就趁机下手偷我家东西?嘿,真有才华!连本衙内都不由得肃然起敬。”
我恍然大悟:“难怪那时你妈忽然跑来说什么‘跟小宝争风吃醋’,原来小宝就是——”
“小宝就是我。”河白挠了挠肥肉,承认。
我想忍住笑,但实在很难。
向予的脸色也缓和了些:“衙内好像没有带官兵来。”
河白头摇得像拨浪鼓,肥肉随之甩动,映着朝阳,白里透红,光泽悦目。“当然没有。”他说。
“然则,衙内意欲何为呢?”向予一镇定,语气顿时变得客客气气、文文绉绉。
河白怪伤神似的偏了偏脑袋,低下头来,他颈子上的肉实在太多,很费了力气,也只能略为低下来一点点,之后用两个圆滚滚的手指,拎起绸布的一角,很小心的铺在粪桶边上,这才把两只小肥手搭上去,想往外爬。粪桶一侧,不堪重负的翻了。河白伸出圆滚滚的胳膊:“救我——”
向予只好去救他。
河白扶着他的胳膊,老实不客气的把全部重量都倚在上面,喘了几口气,道:“你们可以带我江湖上逛逛。我早就想逛逛了。所以,我还给你们留下了盘缠……”
向予挑挑眉毛:“盘缠?”
“是啊,”河白很怕我们听不明白似的,用力比划着胖手,“比如你们藏在粪水里的那些金银器皿啊!我要人悄悄的把那些脏东西倒掉,很费劲才把桶子里面刷得基本干净,可以藏我,又很费劲才把那些金银器皿刷干净,还给我娘,所以——”
“所以,衙内把另一桶子里的金银器皿给我们剩下了?”向予目光转向另一只粪桶。
“不,”河白露齿一笑,“我怕你们搬的东西太重的话,就会带不动我。”
“所以?”向予此刻目光中带了杀气。
“所以,我当然把另一只桶也清空了啊。”河白道。
“你什么意思啊!又说清空,又说留了盘缠,这根本矛盾的好不好?”我忍不住出声。
“看起来最冰雪聪明的,其实是最笨的;看起来最气派的,其实是最有心机的;看起来最色迷迷好骗的,其实是最狐狸的。”河白不回答,反而这么对向予叹道,“不知这位有心机大侠怎么称呼?”
“他姓向,叫向予。”我代替向予回答,Сhā话问,“色迷迷好骗的狐狸指的是你?”
“当然是我。”河白当仁不让。
好吧,那这只狐狸也够胖的。我暂时不跟他计较他骂我最笨,先问道,“盘缠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啊!”
我终于想到,这个车子沉得不像话,就算载了河白一个,都还太沉。既然粪桶里没有金银,整部车子统共就这么大,还能藏在哪里?“车杠子里?!”我问他们。
他们两个一起点头。
还真是的!我立刻跑去瞻仰这副神奇的车杠。两个可怕的男人站在旁边闲聊天:“还是金银锭子方便,塞哪儿都好塞,对吧?”“还好,其实金条更方便。”“那倒也是,我觉得这个总数合计怎么的也值上八九十两九足金了吧?”“衙内客气,您不还有珍珠吗?那价儿得过五百!”
我脑海里飞快的计算:现代一克黄金是两百多块钱吧。五百两黄金,那是一千多少万人民币?算起来有点乱。宰相一月俸钱三百两白银,那五百两就是……呃,不对,他们说的是黄金,还要换算成银……呜,好乱!我正想命令他们直接帮我算成银子,河白忽发悲鸣:
“你看,这么多钱!你们还要搭金银器物。那我老爹这年的税谷就凑不够,凑不够就交不到上面,交不到上面就会被查办。你这不是逼他的命吗?你还想让我给你留一粪桶?!”
向予擦汗:“衙内教训得是。”
“不过,”河白话锋一转,“我是爹娘的心尖儿,你们如果肯带我出去玩、并且好好照顾我,他们老人家损失这么一车杠,大约也还损失得起。这个我可以代他们作决定。”说着,再次笑起来。
“衙内明知我们是盗贼,还瞒着爹娘藏在这里跟我们出城?是真的要跟我们走?”向予问。我蹲在地上仰脸同问。
“在下一言九鼎。”
“你不怕我们杀了你?!”向予面露狰狞。
“在下阅美人无数,未见过二位这般如此的一双绝色,正所谓,美人花下死,作鬼也风liu。有什么可惜的?”河白慷慨陈词,然后靠我近一点,“当然,在下的心是向着你的。”又转对向予道,“您别生气。您也很好,可在下爱的不是您那型,对不住呐!”再问我,“敢问美人可姓程?”
向予面色一变。我也愕然:“你怎么知道?”
“实不相瞒。”河白容颜一整,“在下有一位结拜兄弟,是在京城的,侍郎也许记得,他叫方铮。”
呵,方铮!这方铮两个字一蹦出来,那个鲜衣怒马的公子、跪在圣驾前为了朋友朗朗陈词少年郎,连同那段日子一起卷回我心头,五味杂陈,我别的都顾不上了,只道:“听说他到北边从军了?还好吗?”
“应该好吧。那家伙的蛮力和运气,一向都叫我们佩服。”河白笑道,“不过在下想说的是,他曾告诉我们说,他见过了传说中的程昭然,是绝世的蠢、同时又绝世高贵,所以也绝世的令人心折。见到您,在下想,您这样的人,不应该默默无名吧?那么如果有名,在下希望您就是程昭然。考虑到程昭然忽然消失在京城,再从些前因后果来推断,您跟一位大侠师父出现在这里,也不是不可能。”
“那个……”我忍完那么多叫人脸红的滔滔赞赏,道:“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
“我不是侍郎了,不用您啊、在下啊这么麻烦称呼吧?听起来……真的很麻烦。”
“好。”河白鼓掌,“我答应了,你们就带我走?”
我望望向予。他没有反对的意思。河白大喜道,“那我们走。再晚,当心我爹追过来,那就不好玩了。不过最好尽快给我找辆马车,我那个……不比方铮那厮,在下体力较差。另外,两位还是先洗洗吧。您们长得这般美丽,抹成这样,何必呢?糟蹋糟蹋。暴殄天物莫此为甚。”
这家伙话真多。向予喉头一直哽着话,这时终于断喝道:“你回答一个问题,我就带你走!”
“敢问是什么问题?”河白毕恭毕敬。
“你到底是怎么猜出我们用这种方法出城的?”向予郁闷问。
“这个嘛……你觉得这是出城的最好法子了,对吧?”
“对。”
“所以,我觉得也是。”河白一笑,肥脸上的黑眼睛映着朝阳,熠熠生辉。
那时候,我觉得看到了周阿荧眼中一样的智慧光芒。
_______________
(顺便,昨天断更,大家别怨俺。俺是想更来着,可怎么都登不了陆!连今天都是。俺急死了,最后才发现“作家专区”还可以进,但是不能登陆书架、书屋之类的,可怜想回复都回不了……话说起点一直歧视俺,老是不许俺增加新章节,但都靠俺的聪明才智绕过去了,而歧视到不准登陆的程度,着实让俺、俺、俺……俺咬手帕……要是什么时候连作家专区都不许俺登,诸位就给俺烧柱香吧。俺RP已经死到黄泉了……)
第一卷(旧稿) 第六章 混蛋劫持
有河白同行,基本上是个麻烦:他不会武功、体力又差,哼哼唧唧的只能坐马车,连骑马都不行——他倒是很愿意试一下,但为了那匹马本身考虑,我觉得还是不要让他压上去比较好。
而且,他对向予有一种神奇的抵销作用。向予的生硬、向予的霸道、向予的冷嘲热讽,撞在他身上都像撞上橡胶球,无功而返,我看在眼里,有复仇般的快感。
哼哼,我对向予是没办法啦,但是河白可以吃住他。同理,河白骚扰我时,向予会帮我挡着。我觉得跟这两个男人一起旅行真是太好了。他们两个彼此牵制,我蹲在旁边会快乐很多。可惜——这个世界跟我八字不合,每当我稍微开心一点,就会有这么多“可惜”跳出来,给我虽然不幼小但仍然很稚嫩的心灵造成新的伤害。
那是三人旅行了一天之后,河白深思熟虑的对我说:“虽然我已经决定抛开一切跟您走,但接近这里,仍然有点心跳。”
“这里?什么?”我完全没听懂。
河白珊瑚红的小肥嘴唇立刻张成O形:“等、等一下,难道您什么都不知道,而是被——”目光立刻转向向予。
我同他一起转。
向予郁闷的拍了拍脑门:“我本来想明天再说的。”
“当然,你每次都要把宝捂到最后的。”我也忍不住讽刺起来。
他耸耸肩:“既然这样,那就现在说吧。昨天那个栖城,你也看到了?现在每一处地方都是这样,严防死守,人们不准自由来去,来去必须要官引,于是滋生出流弊,想拿到官府许可的,就要给贿赂,不给贿赂的,明明需要通行,也会被各种借口卡住。商业几乎被全面取消了,营业的都是官方背景的店面。此外,所有税银严格追讨,如果拖欠,地方官也有斩的、也有革职的,至不济也要杖责,并仍要在他身上追要税银,所以地方官对地方的搜刮,便格外苛刻。出了事,民众也不敢互相作证,因为‘坊式证法’,一人作证,全家、全街坊为其作保,一旦有误,全部追罚,常有为了这个全坊倒霉的。”
我大惊:“怎么会这样?”
河白抱头呜咽:“我现在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奇怪,他是栖城里的衙内,他怎么会不知道城里的事?再说——
“我在柳阳山当亭长时,从来也没听说过这些!而且、而且过路的客商,都很热闹啊!”什么坊式证法、取消商业,向予是在骗我吧?
“那里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你喜欢什么,就创造条件给你玩,你不知道吗?”向予唇角勾起来。
我如遭雷霆,瞪着他:“什么?”
“你过去之后,整座山区就被封起来了,像让洋娃娃玩过家家一样。整个柳阳山,只是一座大的娃娃屋,专门给你玩的。笨蛋!”
是吗?季禳……原来只是割出整片柳阳山,让我“玩”?难怪我在那里推行的一切事情,都可以那么顺利。原来、原来……我把脸埋进手里,作不得声。
“不过,那里的民众都是真的,能治理得路不拾遗,也算你的功劳。”向予安慰我。
“那是周阿荧的功劳。”我苦笑。
向予一拍大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
“嘎?”
“要说你自己这个人啊,大家都有共识,你笨得可以!”(向予一边说,河白一边很配合的点点头)“——不过,你有个本事,一门心思埋头做事,居然也会有许多人才聚集到你身边,帮你把事情做成。”向予扳着手指,“譬如要打北虏,就有方铮、林紫砚;要治理柳阳山,就有周阿荧;要学武、要逃跑,就有为师主动献身。”他感慨,“这大概就是命吧!”
“什么意思?”我很努力的想自己猜出来,可他打的哑谜也太闷了,叫人怎么听得懂!
“阁下想必是绿眉军中‘狮王蛟帅’的‘蛟帅’?”河白对向予拱手。
“客气客气,见笑见笑。”向予很得意的点头答礼。我在旁边瞪眼:“蛟帅?!”
“嗯……皇帝打北边时,为师带人偷袭北虏后方,这个你知道了对吧?可是你也许还不知道,当今各地都有义军,而西部绿眉军,犹是个中翘楚,已经割据了三湖一带?”他道,“为师就是绿眉军领袖之一,人称‘狮王蛟帅’的蛟帅。”
我直登登看着他,这些信息都来得太有爆炸性了,我一时接受不了:“……所以?”
“所以你师父要把你也拉入义军啦!”河白代为说明。
是,他们都是聪明人,只手遮天、点头醒尾,只有我最笨。我破罐子破摔道:“我不答应!”
“不答应?你的水玉、周阿荧、还有怀光,都好端端的在我的照料之下哦。为了他们,你不答应?”向予笑里藏刀。
“向予!你不可以把他们作为人质!”我怒目。
“好、好。那不说他们。都已经告诉过你,皇帝的新政给各地民众带来多大的麻烦,那叫一个民不聊生啊!为了救他们于水火,你还不答应?”向予晓以大义。
“你说的那些制度……到底为什么理由要施行的?”我犹豫。那些听起来真是疯狂不合理的制度。
回答我的是河白:“各个城镇严格防守,是为了防流民。流则生乱。取缔小商贩,由国家统一支配物品,因为商也生乱。当国家有急难,只有老老实实、全心全意受京城控制的地方人民,才能集中最强大的力量支援前线。这个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厉皇任性放纵统治的时期,把国家基础已经搞得太弱,而新皇帝上台后,转轨得又太急,而且细则没跟上,所以流弊更甚。大多数制度都是这样,开始时想法总是好的,没有人说‘这是个坏制度’所以才要推行的。但是推行时机不对、方法不当、后续没跟上,最后变得比不推行跟糟。像我爹那种没大本事的官员,只有变本加厉的贪墨,欺压下面、逢迎上面,这样才能生存。我老琢磨着这不是长久之计,可老爹不听。老实说,他没本事听。大部分人也就是这样了,一定要有人卷起一股潮流,哄他们走,他们才会往前走的。”河白对我挥挥小胖手,“当然我不是说你,你的笨跟他们的笨法不同。我还是比较喜欢你。”
“谢谢。”我哭笑不得。
“那你就答应罗?”向予关心的是这个。
“不。”
“你有没有搞错!厉祥在台上瞎搞时,我就要你来,你非说不如去当官为民作主,结果当成什么样子?现在再叫你,你还是这样。你的脑袋是会不会开窍啊!”向予大怒。
“所谓义军……是去杀人,直到把对方杀到投降,然后树一个新皇帝,不是吗?”我看着自己的手。
“哪里的话!我们是行侠仗义、除旧布新……”
“杀人,不是吗?”
“是。”向予不得不承认,恼羞成怒,“不杀怎么办?打战呀!你打动物裹腹不也是杀生?有什么不同?我这些天教你什么?你怎么这么古板!”
“我不会答应。”我的这双手,不想沾上人血,不管用什么高尚的理由都不可以,这是底线。
“有没有搞错!你全家都死了,就剩师父我。师父说的话你还不听?又不是叫你去作奸犯科!呸!”向予抓狂。
造反的话,如果真按律条来说,罪名比作奸犯科更重好不好?我不觉笑了一笑。
“答应了,嗯?”向予充满期待的揪住我领头。
“不。”
“操!”向予终于也忍不住,把我拎起来。想动粗?唉,我本以为他跟寻常土匪不一样,原来也就是这样了,我失望的闭上眼睛,准备挨揍。
拳头并没有落下来,向予把我放回地上,对河白道:“真是头犟驴子,是不是?”
“可是我们都喜欢他。”河白笑答。
“真的。”向予很头痛的摸摸下巴,“你呢,入不入伙?”
对哦,还有河白的去留!我一激灵,赶紧对他道:“你快回去吧!你是官家,他们是义军,很抱歉因为我的缘故把你牵扯进来,你趁早回去——”
“我难道不知道吗?”河白悲哀道。
“什么?”
“国家内外是这样的形势,我知道天下早晚要乱的,与其到时候被人家攻破,不如现在就投诚有气候的势力,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封侯拜相。鼎鼎大名、却忽然行踪成谜的程侍郎您一来,身边跟了这么位人杰,出这么重的手盗我们这么多东西,我再跟北边那莫名其妙的援军一联系,就猜是这个茬儿了,本来就打算跟您混的。眼看行近三湖,想着自己猜对了,很激动。没想到您不是绿眉,是被绿眉拐带的!这叫一心跟随您的区区在下我,怎么办呢?”他语调里带着哭音。
我瞠目结舌。
敢情他前面抱头说“我现在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不是知道别的,乃是知道我原来被向予拐带!
他们智商过人,真叫我没脾气。
“是啊,我费尽心机叫我的小徒儿入伙,他抵死不从。现在你怎么办呢?”向予问河白。
河白深呼吸一口气:“蛟帅在上,受在下一拜!在下请求入伙。”
“请起请起,难得小英雄识时务,比我蠢徒儿强得太多。我绿眉得英雄相助,必定如虎添翼。”
“哪里哪里,蛟帅抬爱。在下手无缚鸡之力,所会不过鸡鸣狗盗。程侍郎嘛,依在下之见,不如将他软禁,慢慢磨转来。从来烈女怕缠郎,一日不行两日,两日不行十年,还怕他不从?”
“有理有理!到时还需小英雄妥为周旋啊!”
“那是在下拿手的!在下必效犬马之劳!”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我目瞪口呆看着这两人握手言欢。他们在唱戏么?靠,三十六计,我还是走为上!
只是,脚步一抬,向予的手指已经像长了眼睛一样敲过来。我的腿再次一软,跌坐在地,失去行为能力。
我就这么被这对该死的恶棍劫持了。
第一卷(旧稿) 第七章 焦土之外
向予并没有警告过我,我会见到一片焦土。是我自己在空气中闻见烧焦的气味。
木头、麦秸、豆荚之类烧后的草木香;布料、毛皮、肉类烧焦的臭味;某些食物类东西烧熟的香味;还有血腥和腐烂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非常复杂。也许已经过了很久了,所以气味不是很浓,但是仍然深沉、浩大、中人欲呕。这是当然的。因为面前是烧毁的村庄。
“他们把人杀光、把地方也烧光了。”向予说。
随着他的话,断壁残垣、以及比毁坏的建筑更惨的残骸,出现在路的前方。肉香、焦臭、血腥和腐烂的气味更浓。有个很久之前的影像在我面前一闪而过:季禳初初登基时,干干净净的广场上,鼻端仍能闻见腥味,有小麻雀叼着一缕红色的东西飞过。
我不敢看树上的乌鸦们。
我又想呕。
“他们没那么多精力跟我们打,又怕我们得到村庄的接济,所以制造一带焦土,把我们隔离,”向予笑笑,“像隔离麻疯一样。”
我没有问“他们”是谁。官兵,当然的。官兵捉强盗,这不是一场游戏,是场残忍的战争。
“当时,他们把水缸都打破了,就剩个小水井,还把十来具尸体丢进去。我亲口尝了井水,没有毒,于是命令手下的所有弟兄在那里喝水,这样才可以支撑到下一个水源地。”向予轻轻道,“这之后,周边的大部分百姓,投靠了我们。那段时间,找粮食是个很大的难题。很多人死了,但很多人也还是活下来。活下来的,就成了厉害的战士。你看,官逼民反。造反是这样壮大起来的。”
我点头。我知道。任何争斗,都是这样扩大起来的。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想活得更好、想得到更多,如果不能像文明人一样争取,那么就像野兽一样争取。
“那口井应该还在,我带你去看。这样你会更同情义军。”
“不用。”我终于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们有道理,可是我,不能加入。”
“为什么你就不行?”向予喷了口冷笑。
“我不能杀人!”我艰难的向他解释,“我,不是你们世界的人……”
“你在这里,就是这个世界的人。”一直悠哉游哉的河白忽然说了这么句话。
我瞪着他:他什么都不明白,可是却说在点子上。不管我是哪个世界来的,我出现在这里,就是这里的人。他没错。
可是我不能杀人。我这双手,不想沾上人血。现代社会再怎么混乱、粗鲁、冷酷,总算教给我这点道德。这是我的底线。我不能改变。
越过这带焦土、再跨过一片干燥地带,我们终于到了三湖。所谓三湖,“三”只是虚指。三人成众、三怨成府,三就表示多。所以整个三湖地域,水色连天,同八百里梁山泊也不差几何。一般的芦苇摇荡、怪鸟乱叫。
这片湖泽地带,很多地方不是真正的湖泊,而是沼泽似的湿地,土质极软,连水鸟踩在上面,都要踏出深深的足印来,河白啧啧称赞:“这里难以行走,无怪乎官兵攻不进来,真是屯兵的好地方——只是像在下这样的身坯,又怎么进去得了呢?”向予一笑:“自然有路。我们自己也要行人走马、搬东西的。”唿哨一声,芦苇中就有满身涂着泥巴的人钻出来,灵敏得像泥鳅似的,殷勤拨开芦苇叶子,露出条干路,领我们前行。这路七弯八拐,看起来经营得法,间或有狭窄、抑或断路的地方,也都用结实的木头、石板补缀,叶子遮得是密密的,外人绝难寻到,走了足有二三十分钟,眼前一亮,见一大块湖泊,水汪汪的,晶蓝可爱。这块大湖泊周围连缀着小湖泊,还有干燥的岛屿式地面,都扎着营帐,有人在帐边操练、巡逻,看起来很是整肃。
便见扁舟一叶,悠悠摇来,撑篙的艄公对向予唱个大喏:“二统领,这就过去?”乜着河白,又笑,“这货色却不好上舟,必定压翻了,作个水煮馄饨是真的。蛟帅带这人来做甚,敢末便宜包子铺发利市?”
他说的一些黑话,我虽然不太懂,猜也猜得几分。河白比狐狸还精,当然有数,当下唬动颜色:“蛟帅!”
向予对艄公笑道:“张二哥,别吓唬人家。这是来投靠的好兄弟,日后必有借重他的。”便嘱咐那几个泥猴:“将河兄弟领去,好生款待着,同沈大哥说一声,我随后就来。”河白便去。我问:“我呢?”向予大笑着把我手臂一搀:“你么,当然是送你去软禁。”
第一卷(旧稿) 第八章 画岛为牢
唉,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我就这么给软禁了。地点是湖中心的一处小岛。那岛,小是小得来,统共上面一幢小楼,旁边几蓬植物,叶子密密伸进水里去——再要多一点点面积都没有了,这么小,还要辛辛苦苦凸出来作个岛,都不晓得所为何来。
我承认我有点忧郁。
刚到小楼时,已经有三个人迎接我:楼门外一个抱着剑守门的。还有楼里两位老相识。
周阿荧、谢娘!
我高高兴兴的跑过去,握住他们的手:“你们在这里啊!还好吗?没受什么为难吧?对不起,又害得你们卷入这样的事情。”
周阿荧干笑了两声,谢娘神色尴尬。
我忽然明白了:“你们投靠了义军?!”周阿荧本来就劝我起义,现在碰到向予,是老鼠掉在米缸里,当然像河白那样,一欢两好。现在在这里出现,难道是为了——“劝我也投靠?”
周阿荧咳了两声:“主公,所谓大丈夫展抱负、济苍生……”
“他不是劝你投靠,是想劝你想办法当上他们的主子。”谢娘在旁边干脆道。
周阿荧哭笑不得:“娘子,你不能悠着点说?”谢娘耸耸肩。
我第一反应是看向予。周阿荧劝我夺他的首领之位也!这是很严重的事吧?可他不生气,向我点点头:“只要你肯,首领的位子你大概坐得上。”
我指着他:“你让我当头?”他自己甘居我之下?真伟大!“可不是还有个狮王吗?他答应?”
“唔,为师比较喜欢逍遥一点,不然也不会当个二统领算数。让反正让了嘛,第二第三第四,都没有什么区别。至于那位狮王大统领……呵呵,他只要杀个痛快,本来就不耐烦当头目的琐碎操心!说起这个人,你其实认识的,想得起来不?”
“呃?”我到哪儿认识一个水泊梁山大统领,“是不是以前认识的?以前的记忆我明明都没有……”
“不。是你寻死之后认识的人哦!而且,正是因为你对他做的事,他也很心悦诚服肯把位置让你呢!”向予对我抛媚眼,“你答应了,我就告诉你他是谁,如何?”
虽然我很好奇,但……但代价我付不起。
我叹口气:“你们还是软禁我吧。”
周阿荧愁结眉心:“主公,当今皇上虽对你有恩,但天下逐鹿,无关私人恩怨,你何必这样作茧自缚?”
我默然:我拒不加入义军,难道只是因为,不愿意跟季禳为敌?
不,如果他真的害苦天下人,如果杀了他就可以解决一切,如果这件事一定要由我亲手来做,那我会考虑杀他,但……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吧?我的头绪很乱,忽然好想见他,听听他的意见,要他亲口跟我解释: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让他的国家发生这样的事情。季禳,那样白袍沉静、眼眸如星的季禳……我闭上眼睛。他在做什么事呢?我不知道。
“你们要软禁我,就软禁吧。”我疲惫道,“你们的要求,我办不到。”
男人们出去了,谢娘从食盒里拿点心出来给我吃,动作很慢,没有从前那种麻利劲儿,好像有心事,拿着拿着,忽然把碗朝桌子一顿:“受不了了!”
“啊?”我茫然把目光转向她。
“打战这种事,你肯就肯,你不肯就不肯。天下又不少你一个打战的,唧唧歪歪有什么好磨叽的!他们脑子有病!”谢娘爆豆子一样爆出来,“我是嫁鸡随鸡,死老头子要上山种田,我跟着当农妇;他要投绿眉红眉,我跟着当强盗婆子。可他要扭着你做啥事,我不帮他!你又不是他婆娘、又不是他妹子,他有什么好指手划脚的?哼,就这么的吧!我代水玉照顾你,可要帮他们劝你啊,免了!那种扭着脖子硬拧的事我做不出来。”她重重点头,“唔,就这么着!”
“谢谢你,谢娘。”我笑了笑,“那么,水玉一切都还好?”
“当然!她是你的人,你师父能不把她照管得好?还有怀光,为了运过来,全身都染成棕红杂毛的了,还洗不掉呢!瞧它非得把这身毛褪了,长出新毛来,才能恢复往常样子。不然,你现在见到,只怕都认不出它来!”
“我想见它,还有水玉。”我恹恹道。
“他们……因为不会劝降你,所以你师父说了,不让你见,你点头答应了才让见呢。”谢娘为难道。
怀光是匹马,不会开口说话,所以当然无法劝降我。而水玉,因为只以我的意见为意见,所以不会勉强劝我做任何事吧?我默默低头。
“其实吧,不见也好!”谢娘劝我,“水玉姑娘要是见你这副样子,还不把心操碎了?现在我们只哄着她,说你帮你师父做点事,暂时没空见她,有师父罩着,你很安全。她听了倒还放心些。”
这话在理。我点头。谢娘又说了会儿话,走了,房间静下来。风吹着叶子,湖水静静荡漾,把水光映到窗框上。门外那个男人还是抱剑站着,一动不动。他很瘦,但仔细看看,皮下都是肌肉,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脂肪,眉目生得模糊,属于不管看多少眼,丢进人群里还是很难认出来那种。
“你是杀手吗?”我试着问。
他不回答。
“你是向予的什么人?”
他还是不回答。
“站在这里多久了?累不累?”
他仍然不回答。右袖管背在身后,看起来怪怪的,好像里面没有手臂。
我叹口气,转身回房间,放弃跟这个怪人交流。练一会儿向予教的功夫,看房里有纸笔,又练练字,时辰向晚,我倒一盅茶给门外那人端出去:“渴不渴?润润喉咙吧。长期脱水,人会死的。”
他不接,也不说话。
“你是不是怕上厕所,所以就不喝水?”我猜测,“可是不喝水的话,也难免要上一次厕所的吧?人如果真的尿不出来的时候,那会死的!你不要逞强。”
他嘴角抽搐一下,还是不说话。
好吧,也许人家是大侠,自有办法,不必我瞎操心。我耸耸肩:“那我如果想问你叫什么,也好有个称呼。你也不会回答的咯?”
他用沉默回答。
第一卷(旧稿) 第九章 寂寞最难
“乖徒儿,怎么站在外面吹风哪?”向予春风满面的来到,手里挽着个食盒子。晚饭时间到了?我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看,很希望看到谢娘,结果只看到晚霞满天,映着湖光。
“别看了别看了,只有我一个。”他挽着我的胳膊推我进屋,“水玉啊、谢娘啊,凡是能帮你解闷的人,都不会来的。这是河白的建议。”
“啊?!”
“你软硬不吃,这咱们都知道。”他拍拍我的手,“可河白说了,再倔,倔得过寂寞吗?十天半个月的没人说话,包你见到石头都想聊天。那时候再邀你入伙,你就当图个热闹,总不好意思太拒绝了。——我听着觉得很有道理。”说着,亲切的对我露齿微笑。
我想哭!
他把菜碗饭钵叮叮当当拿出来,再把不用的点心盘子放回食盒里:“你那几只碗吃完了,就先搁着哈!下一顿送饭时再把上一顿的脏碗收走,明白了?那下一顿见!”
“等等,这是什么意思?你不等我吃完?!”
“说了要让你寂寞啊。连我都要尽量减少跟你相处的时间。今后,我对你说的话只有一句:从了吧!”他道。
“从你个大头鬼!”我咒骂。
“咦,你对这个安排有意见?河白本来自告奋勇说由他来送饭,我怕他趁机对你动手动脚,严词拒绝了。难道,你更希望由他来跟你谈判?”
“去死!”我抓起手边的书本砸他。
“爱惜字纸,爱惜字纸。”向予像丹顶鹤一样拉开长腿跳来跳去闪避,几下跳出门去,又伸进一个脑袋来,“你刚刚跟门口的哥哥搭讪了?”
哥他个头!搭讪他个头!我翻白眼。他BIU一下又闪回到我身边,奸笑:“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我忍不住问。
“他的父亲在外面又生了个妹妹,只到快及笄的时候才接回家里来,想让她认祖归宗、攀个好亲事,没想到她已经被别人糟蹋了。他父亲很生气,叫他去查那个王八蛋是谁,好好教训一下。他答应了,几天之后回来,长跽在他父亲面前问:‘那人的独养儿子是个知名剑客,与孩儿一样。孩儿现在把他独养儿子使剑之右臂斩断,算不算教训了?’他父亲点点头道:‘算吧。’他就抽剑,反手一挥把自己右臂斩下来,呈给父亲说:‘这样就完成您的吩咐了。’原来他妹妹在外头当下女维生,他父亲某夜醉后遇见她,就糟蹋了,既没认清她的样子,事后也根本忘了发生过这回事。”
我惊呼出声:“这怎么——”
“还好还好,反正已经发生了。”向予飞快道,“我说这件事的目的在于告诉你:他为了完成父亲的命令、又不伤害父亲,可以牺牲自己的右臂,这是多么孝义双全、靠得住的好汉子!他答应我要看着你,那是一定要看着的。而且他修炼过龟息大法的变种大法,几昼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不在话下。所以你就不要费脑筋想跟他拉近乎找机会逃跑了。他是绝不会被腐蚀嘀!再说,他疲倦时,还有为师亲自顶住嘀!”
我是在动手脱鞋子,准备砸他了。他知情识趣,飞身跳走。我等了半天,他也没“BIU”回来,这次是真走了。
他一走,室内静下来,只有风吹动芦苇的声音,夕阳早掉下水底去了,晚霞像抹在天边的水彩色,渐渐融开,由红至紫、变蓝、变灰,成为黯黯的灰烬,直到天空化作墨蓝,它们又变回白云,挺羞涩的抛尽夕阳那里得到的颜色,转而飘向月牙儿身边,有几片却担心这样的行为太不忠贞,颜色仍然维持在月白与银灰之间,远远逡巡。
有只小小的甲壳虫爬到窗台上,把两片黄褐色甲壳抬起来一点,亮出下面半透明翅膀,轻轻拍打,倒不飞起来,只是像锻炼锻炼似的,拍打、拍打……“啪啪啪,啪啪啪。”我发现有人在替它配音,然后发现这个人是我自己。
呜,才多久没人陪着说话,竟然已经到了给虫虫配音的无聊地步。不行,这样下去真的要疯掉!我抱起一件袍子出门去,到独臂剑客面前,讨好的把袍子递给他:“披上?晚上怪凉的。”
人家目不斜视、直视前方,挺胸收腹、气沉丹田,不睬我!
算了算了,不睬就不睬吧。我把袍子抱在怀里,吹吹门槛前的石头,坐下来,仰头看他:“你不说话也没关系,我说就行了,发泄发泄,对人说话总比对一只虫子说话好一点,对不对?看起来好像不是那么神经错落的样子。其实我以前也没这么话痨的,如果忙着工作的话,就算埋头一两天,不说话也没什么关系。可现在这么闲、又是被软禁,再不说话就太郁闷了是吧?我有时简直不知道我在这个世上干什么。经历那么多事,最后怎么样呢?那么多人期待我做这个做那个。开玩笑!连我都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以前啊……以前我连这个问题都不太想的。反正忙着讨生活,其实也是听人使唤,干这个、干那个,十几二十年哗啦啦就过去了。如果不是遇到了特别的事,让我觉得也许可以按自己的意思生活……那可能一辈子也就是埋头打工过去吧?吃饭、睡觉、忙着找另一餐饭,直到老了死了,也就这样。如果从婴儿时就死掉的话,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自己也不会有什么痛苦。这样无聊也还要拼命的活下去,真是好笑。如果这是人类天性的话,人类还真是好笑啊……你真是个好的聊天对象,不嘲笑、也不反驳。你会受很多女人欢迎的……”
最后这句话,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出口,就沉入了梦乡。
第一卷(旧稿) 第十章 起死回生
梦里我是个小孩,身体很虚弱,被子压得我有点难受,房间光线很暗,有点闷。有个人坐在我身边,我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但心里知道他是我的亲人,就觉安心。可他突然咳起来,手握住嘴,我看见红色的东西,惊呼:“哥!哥你吐血。”“不,阿季。”他忙着安慰我,“是净灵石。”说着把手掌伸到我面前,上头果然是一些碎石,“只要修炼成完整的,就可以救你的命了,阿季,这是我跟你说的净灵石啊!”“净灵石……”我跟着喃喃,房间忽然用力的摇晃——不对,是有谁在用力的摇晃我。我睁开眼,看见独臂剑客的脸。
“你见过净灵石?!”他急迫的问。我还没有完全清醒,只能茫然道:“什么?”
“净灵石啊!你在梦里还叫哥。你哥哥是谁?他有净灵石?!”独臂剑客原来一点都不哑巴,可以炒豆子一样连串问下去。
我回忆起了梦境,脸色不由得发白。
那不是我的梦,一定是季禳的。而净灵石这个名称,我听见厉祥说过:“净灵石就这样用掉了啊……”
“那是什么石头,有什么用?”我问独臂剑客。
“起死回生。”他斩截的回答。
“那,它是什么样子的?海棠红……还有裂痕?”
“应该是更鲜艳的红色。如果发暗碎裂,就是失效没用的。你见过?在哪里?”他道,“带我去!”
他这样急,哪怕有一点点线索都不肯放过,也许是想救什么人吧?那线索,要问的话,也在季禳身上。要不要回去找季禳呢?我看着他的焦灼神情,心一软:“好吧,我试试看陪你去,不过结果不一定……”
“你陪?可是你要呆在这里,不准离开。”他脸色很惊诧。
我比他还惊诧:“难道你要我把线索告诉你,让你去找,然后我自己再乖乖呆在这里被软禁?喂,是人都会用这个威胁你,放我逃跑吧!——再说,我想不威胁你都不行。要去,只能我带你。你一个人去是没有用的。”
真的,他一个人去问季禳找线索?想也知道不可能!
独臂剑客脸上明显天人交战,就像个小孩对牢一粒巧克力糖:“我真想吃了它可是妈妈说不行可是我真想吃了它……”循环N次。
他猛一甩头:“好,我带你走。”
“好好!”我高兴道,“不过你有没有办法解开我的功夫禁制?这样我们逃跑更方便——还是,你没办法解?”看看他脸色,担心问。
他摇头:“不是。这是师叔给你下的禁制,我要解了,有违数。”
敢情向予还是他师叔!我怒道:“那怎么办?我手软脚软,怎么逃?”
他向我一拱手:“得罪了。”打横就把我抱起,BIU的向外飘出去。
向予来的时候,我就奇怪:怎么没听到浆声,人像是从芦苇里随随便便就飘出来了。难道船上装了消音器?错!原来大侠们都是不用船的!BIU的就飘来飘去了。足尖在水面点点点,比兔子奔得还快,真正是轻功水上飘啊……
可是我被他这么一扛、这么一颠,胃有点顶不住,嘴一张,酸水就吐出来了,正溅在他足尖点下去的地方……
咦,我怎么好像看见他足下有个黑乎乎的桩子?
他鞋子被我酸水溅到,一时停步,回头问我:“怎么了?”
“没什么……”我呆呆回答。而他就这么停在水面,风吹动衣襟。一秒钟、两秒钟……这明显不是任何轻功能达到的境界哈^_^!
“所以,水下打了桩子哈?”我擦汗。
“唔,兄弟们来去方便,省得每次撑船。”他道,皱眉看着前方,“不过前面没有了。”
我们前面,芦苇也已经到了尽头。一大片明镜的水面,远远有几只船舶来去。要找船吗?那可能还是直接游泳来得现实吧……“远不远?我还是会游一点点儿的。”我主动举手。用狗刨的话,我还是能游完一个游泳池的!颇值得骄傲。
“我不会。”独臂剑客摘下一片芦苇叶,向旁边一丢,道。
那片苇叶是像飞刀一样”丢”出去的,我听见一声闷哼,不像幻觉,因为那边的水里随即爆出一片血雾。
“你杀人了?!”我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大非,你再不出来,我不只是叫你挂彩。”独臂剑客手指间仍拈着一片叶子,道。
“哗喇”水响,那里伸出个脑袋来,眉骨很低,压在脸一半的地方,眉毛倒是又细又长,以它为分界线,上面一半都是额头,下面一半就用来长了大鼻子,几乎看不见眼睛和嘴,脖子同脸一般粗,缩在两肩之间,短得像没有——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条描了美人眉的鲶鱼。
“大非,过来。”独臂剑客手指紧挟苇叶,一错不错盯着他,喝令。
大非委委屈屈头一别,手还捂在脖子伤口上,没见怎么游水动作,人那么一低一高,就出现在我们身边,待要再近些时,独臂剑客喝道:“停住!”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大非苦着脸道:“约伯哥,这是干啥?”
独臂剑客原来叫约伯。这名儿倒是清峻,挺配他的气质。当下便听他命令道:“去给我搞条船来。”
大非张开嘴要叫唤,约伯苇叶一颤,他忙闭嘴,咽口唾沫,这才哭丧哀告:“不说狮王,就让蛟帅知道,我也要死了。哥你这不是为难我。”
“不搞船,你现在就死。”约伯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大非只能投降道:“好,好。”便要游开。双肩甫一动,约伯苇叶早又逼牢他:“你干什么?”
“叫船啊!”大非脸上一片天真烂漫。约伯冷笑:“当我傻子么?放鱼归水,我再还揪得着你么?”大非悲恸道:“约伯哥你讲讲道理!我窝在这里,又怎生叫得着船?”
约伯目光不离他,下巴向远处船影一扬:“师叔叫你守在这里,必定给过个联系法子。休打歪主意,快叫。”
大非恨恨斜他一眼,眉毛下面总算看见了眼珠子,嘴唇刚撅起来,约伯又道:“别乱叫。有一点不对,最先死的肯定是你。”大非嘴唇立刻扁了三度,这才发出唿哨声,倒是清越好听。那边便有条船悠悠撑来,近得三尺时,那掌桨的原来便是先前渡我上岛的艄公,却是机敏,发觉情形不对,立刻要张嘴呼喊。约伯苇叶飞出,艄公应声倒下,大非趁机一头扎下去,消失在水中,约伯左足一扫,几片苇叶如小箭射入水中,也不知结果如何,他同时右足一点,已经挟着我,平平掠过水面三尺,向船上去。
第一卷(旧稿) 第十一章 趁乱逃走
彼时月色如银,船前两尺半空空荡荡,全无芦苇遮挡,我不敢看我们在水中的倒影有多清晰,只是死死抓住约伯的肩膀,心里很怕听见一声暴喝:“快看,那两人要逃跑!”
约伯掠出三尺,只要两个呼吸的时光。
第一个呼吸时,我们在第一尺。换第二个呼吸时,西边忽然闪出火光。
锣声发疯似的敲响。
约伯的足尖点上小船。
艄公伏在那里一动不动,太阳|茓边一道血痕。我担心道:“他没有死吧?”约伯摇头,随手把他掀到水里去,手指旋即掐上我的喉头,冷冷道:“你——”
他的劲气可怕,指尖刚挨上我的脖子,我已不能呼吸。而他话刚说到一半,手已经收回去:“你是女的?!”神情非常惊骇。
这些天来,我穿古代男袍,式样比较保守,总是掩住脖子,而今约伯手指捏过来,大约捏到我没有喉结,于是发现内情。我顾不得问他发了什么神经,只是弯腰不停咳嗽——这家伙下手真重!
“你为什么骗我?”他踏前一步,继续质问。
“谁……咳咳又不是故意骗你……男装方便,不知不觉就穿下去了……”我边咳边回答。
“你骗我救你,朝廷乘机攻打水寨!?”他道。血泪质问的原来是这个,真正六月飞雪。“我没有……朝廷在攻打水寨?!”我大骇,“哪个朝廷?——我是说,谁领兵?他们现在在打向予?!”
约伯凝神看了看我,又不说话了,闷头摇船,一直摇到岸边。没有人理我们,喊杀声都往西边去了,看来是场大战。
“向予他们撑不撑得住?我们去帮帮他们!”我发急的摇撼约伯,很怕向予现在已经被季禳杀了。
“你不是朝廷那边的人?你不是不肯帮义军的?”约伯眼神当真困惑。
我……我确实不肯帮向予打战杀人,但现在已经打起来了、已经有危险了,那是两回事啊!再说,还有水玉她们。是不是安全、是不是很害怕、是不是在找我?我不可以抽身离开!
可是约伯拉着我:“如果你没有骗我,那就是我们运气够好。快趁乱逃走!”
“向予不是你的师叔?你不去救他?!”我不能理解。不说他是有担当的好男儿吗?
“当我决定带你走时,你以为我作了什么决定?”约伯硬声道,“如果能力有限,我只能争取一件东西的话,那是净灵石。我必须得到它。对师叔有所辜负,回来再交代。如果你欺骗我,我没有别的选择,也只能先相信你,如果确实受骗,那么杀了你,再对师叔交代。就算他今天战死,我到时候也无非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来交代去的。我皱眉。杀来杀去又是死活一个交代——“难道你像传说中的那种蠢蛋,对不起师叔,就打算自杀谢罪?!”
“这是对忠义和承诺的交代。”他强调,“我也答应过别人,一定要找到净灵石。我很抱歉几个承诺之间有了冲突。”
“你傻啊?办不到承诺就要死,那世上还有活人吗?!唉,先不说了。急事优先,我要去找向予——”
“你见了他,就走不了了。”约伯死死拉住我。
“放手!我至少要去救水玉——”我抬脚踹他。
他一家伙又把我扛到了肩上:“我必须尽快拿到净灵石。”
我不知道他急着救谁。但水玉的命也是命!还有谢娘,虽说周阿荧照理说应能保住老婆,但谁知道实际上怎么样。约伯必须放开我!我狠狠一口咬下去。
练过武的人,肌肉是真硬,不说像块石头,至少也是块硬橡胶。我咬、咬、用力的咬……呜,真怀念河白,那身肥肉咬起来是会多方便哦……
“你带来的姑娘都住在水寨里头密实的地方,官兵应该攻不破。担心的话,我们绕到侧面去看好了。”约伯走了一段路,道。
我总算松开嘴,牙根都咬麻了,血已经顺着嘴角往下流。他肩上被我的牙咬出好个血洞。我看着有些内疚:“对不起……”
“哼,女人。”他哼一声。
“女人怎么样?!”我怒道,“我说的话没道理吗?你把艄公打昏了丢进水里,你才是心狠手辣,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大非没有走远。把张二哥打晕了丢下去,大非势必要先救他,这样可以拖一点时间,免得他太早跑去报讯。”约伯解释,神情漠然。
又是我错怪他,我歉然低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作为同伴,我要把事情跟你讲清楚。”他回答。
“同伴?”
“我说过,我要净灵石。在这段路途上,我们必须同行,那就必须成为同伴,这是要做一件事的最好方式。”他的目光像铁钉一样冷漠、坚定。
第一卷(旧稿) 第十二章 谋定后动
正像水泊梁山一样,三湖的水系之间,也有许多岛屿、小山。约伯带我爬上一个,指引我看湖中水战,果见那些官兵,舟楫又不熟、人又蠢笨,不断从船上翻进水里,有的还陷进沼泽,被绿眉军围着厮杀。我隔那么远,也见到血光,
那样的场面像是电视,可明明不是。明明有那么多真实的人,在那里受伤、死亡。我胃里翻涌,想呕。约伯可是镇定得很,哼哼冷笑道:“官兵真是蠢,平白派人来送死。”
我心里一个念头忽然闪现:“他们以前这样来攻打过没有?”
“没,他们知道打不赢。不过这几个月朝廷逼得特别紧,所以送死也要来送一下。”
我深呼吸:“你老实告诉我,我在向予手里,是不是也有人质的意思?”
约伯一窒:“我不知道。”上下打量我,“你到底是谁?”
我苦笑。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了。绿眉军大帅是我师父,现任皇帝是我的桃花债,死去的变态皇帝不断出现在我梦里,江湖剑客无论如何想得到的起死回生净灵石可能曾经挂在我的胸口。那么,我是谁?
这些且不论。如果,我在季禳心中还有点份量;如果,他确实知道我在绿眉军中。那他何至于不先谋定而后动,这般贸然派人来送死?
我咬着唇,心里觉得很不对劲,但一时说不上来。约伯目光转动,忽然“咦”了一声,我顺着他的目光方向望去,隐隐看到大青石后有影影绰绰有几道人影。我看到他们时,他们也一定发现了我,身子一缩,消失在石后。约伯略一踌躇,到底不敢放过,长身掠去,暂丢我在原地。
那石头后出来一人,身着白衫,倒是儒雅,看起来似乎是个书生,面上微微含个笑,颇有些和蔼可亲的意思,似乎要开口说话。约伯却好生凶狠,左手一反,将宝剑抽出,“唰”划出扇面般雪亮剑光,劈面打去。我失声惊呼,那白衫人百忙之中看了我一眼,道:“在这里了!”肩膀一动,避开剑锋;手腕一翻,向约伯腰间戳去,速度也是奇快。约伯剑锋一回、一闪,白衫客手臂就垂了下去,一柄泛着蓝光的怪样小兵刃“当啷”落在地上,袖子上泛出血痕来,急退。石后早又掠出几人,也有黑衣大汉、也有华服怪客、也有锦袍瘦子,还有个穿着紧身水靠的矮小人物,手里也有折扇、也有皮鞭、也有分水刺,向约伯包抄。
“不作兴几个打一个的!”我急道,“约伯你解我|茓道!”虽然我学艺不精,但帮他一帮也好,不然他实在眼见要吃亏!
约伯也发现形势凶险了,双足一蹬,要翻回我这边。白衫人却叫道:“那边是程侍郎否?!”
嘎,认得我?我明明不认得他。我莫名其妙的点点头。
“这位英雄是护卫侍郎逃出来的?”白衫人满面堆笑,“那误会了,我们是——”
约伯更不打话,剑势一挺,向他脸面刺去。他剑势狠绝,白衫人又不及防备,“啊哟”一声,举手捂脸,满面是血,也不知伤在哪里,“卟嗵”就跌到地上。其他人大惊,霍然挺身,向约伯杀去,兵刃虽然各不相同,招式却好像彼此配合,四方呼应,将约伯围在当中。约伯左冲右突,到底占不得上风。我在外围急得跺脚:“这到底是做什么?”
锦袍瘦子应了声:“侍郎,皇上派我等来救你。”我顿时醒悟:趁前头打战,他们几个高手到后面救我,倒是个好主意。尤其还有个穿紧身水靠的,看来是水中健将,在水寨中救人算是材尽其用。
说时迟那时快,约伯逮住空档,剑势一变,黑衣大汉怪叫一声,跳出战圈,左手捂住右拳,眼见吃了亏。华服怪客忙用折扇掩护他的去路,扇面拍向约伯胸口,约伯不敢怠慢,剑锋划向他手腕。锦袍瘦子哪容他从容应对,鞭子挥动,早吐出七道鞭影,威势惊人,水靠矮子分水刺一声不吭夹在鞭影里刺向约伯,招式歹毒。好个约伯,脚步好像没动过,手臂却忽然好像变成十来只,“当当当”辘轳挥动,一圈都挡过来,华服怪客脚步踉跄,好像也挂了彩。白衫客在地上撑起身子,喝道:“闪开!”怀中掏出一物,我觉得眼熟。
管子状的,金属制的,有扳手……是枪?不不,这样奇形怪状,不是现代的手枪穿过来……难道是这个世界里的火器?我的脑海中忽然闪过黄光的影子。
约伯没见过这种东西,愣着不动。我扑过去:“躲开!”
“轰!”火器发出巨响、喷出白烟。我耳朵震得快聋了,人腾云驾雾飞起。有那么一刻,我以为自己已经死掉。
其实只是锦袍瘦子挟着我躲开。
约伯剑上逼出五彩光华,直刺白衣人手中火器,“夸喇喇”竟如破竹般劈裂那金属管。白衣人脸色大变,撤手后退,约伯如影随形,刺向他的左胸,水靠矮子纵身施救,分水刺扎向他后心。约伯身形摆动,剑势激荡,仍然刺中白衣人。白衣人再次倒下,这次真的不动了。约伯剑要回刺水靠矮子时,滞了滞,慢了一刹,水分刺已经扎进他的右肩。他单膝跪地,仍然硬挺着不倒。我看到他的腹部已经有一团血迹,那是火器伤的。
与此同时,水战那边也有很大声的喧哗。出了什么事?我已经全然没有头绪。但是我不希望他们再打下去。我挣开锦袍瘦子的手,站到当中,想说点什么,忽听马蹄踏踏,一声雄壮长嘶、伴着一声雷霆般的怒吼。是谁来了?我抬头,几乎被霞光晃花眼睛。那匹通身雪白的骏马,鬃毛是漂亮的红棕色,仿佛雪地上映的晚霞,烈烈飘舞。它身上的骑士,同它一样高大,那样的威风凛凛,虽然没穿什么豪华装束,但毛发戟张,背光看去,就如同狮子一般,手里且握着一把长刀,银光闪闪,舞个势子,冲过来道:“程昭然须留下来作大寨主的,谁敢带他走!”声音与相貌都似曾相识。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蛟帅狮王”的“狮王”、向予口中的“沈大哥”,就是眼前这位奔来的骑士,也即是我在后花园曾赠马助他逃脱的大熊马伕,沈虞孙。
拼图一块块归拢,件件事首尾呼应,我生命中的这些人,原来都凑在了一起。
沈虞孙长刀挥舞、威势逼人,季禳这边派来的高手们哪肯坐以待毙、早也作势要出手,连约伯都忍着伤挺起肩要站起来,手把剑柄握得紧紧。多奇怪,他们所有人都对我没有恶意,可是彼此间,眼看不死不休。
我只在枯摩山绝壁上看见罗狗子死在我面前,那已经足够。一个人一生中看见一桩死亡已经足够。我不愿意任何人死。
我探手入怀,扯开衣襟、拉下白布,露出半个胸口:“住手,我不是程昭然。”
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我到底不是习惯半祼着身体走秀的模特,脸上微微发热,但还是坚持说下去:“你们都弄错了。兵部侍郎程照然是男人对不对?我不是程昭然。”
沉默、一片沉默,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唯一没压力的是约伯,他早前已经震撼过一次了,现在只要我能帮他找石头,他随便我是男是女。
“程昭然的问题,你回去跟向予讲好了。他会知道。”我对沈虞孙道,又转向那几个高手:“是……皇上派你们来的?”
他们点头。
“那你们带我回去,我保证皇上会满意。”我回手握住约伯,“你不要担心,这就是你要找的线索。相信我,我向你保证。”
约伯当时没有动,可那几个高手对视一眼,几个向沈虞孙杀去,另一个向我扑来,想擒住我。原来还是信不过我,想先擒下我,再找找看有没有正主儿程昭然?我心下发苦。黑衣大汉已经跃在空中,拳头直捣鸿喜的脖子;水靠矮子就地一滚,分水刺势如虎爪,攫向沈虞孙脚踝。锦袍瘦子离我最近,伸手过来抓我。约伯挺剑,向他掌心点去。锦袍瘦子手腕一沉,速度陡然由慢至快,“啪”扫中约伯肩侧,他自己却不再来抓我,身形一转,鞭子吐出,*般扫向沈虞孙。那华服怪客本是以折扇击打鸿喜眼睛,沈虞孙坐在马上,脚力是最重要的,自然招架,腿一夹、让鸿喜避开,扭腰挽起刀花照准华服怪客打去。华服怪客却脚尖一点、飞回我这边,扇缘割向约伯的后背。我急道:“不要!”他手腕一翻,换作扇面平拍。约伯吃亏在已受了伤,身手大打折扣,虽然勉力应付,到底给扇风打中,口吐鲜血,晕在地上。华服怪客也闷哼一声,右胸上有鲜血渗出,原来给约伯刺了一剑。沈虞孙带来的绿眉兵,已经发出烟花讯号,大约是找帮手。华服怪客疾忙上前来拉我。我顾念着约伯,探他仍有鼻息,也不知到底伤势如何,实在不忍心走。那边,沈虞孙大发神威,暴喝了一声,如平地起个惊雷,长刀连环舞动,干净利落,如烈日融雪般,竟把锦袍瘦子的鞭影彻底破开、将他三人都扫倒在地,腰一弯、手一绰,道:“拿来吧!”水靠矮子的分水刺便给他夺在手中。他大笑道:“哪里跑!”举手一投,射向华服怪客。
那时,我跟华服怪客原是站在一起,沈虞孙大约怕误伤了我,投的方向离我们偏了些,从大半米外飞过去,但我耳边仍能听见“唰”的劲风声,肌肤为之一凉、头发也飞了起来。他这一投,力道之大,竟至于此!
伴着分水刺出手,他打马也已经奔过来,目标自然是华服怪客。华服怪客魂飞魄散,暂时顾不得拉我,且逃开去。沈虞孙笑道:“纳头来!”打马追穷寇,长刀已经举在空中。
我叹口气,挺胸挡在面前。
马蹄如奔雷一般踏向我脑袋。沈虞孙大骂:“你干嘛?!”手把缰绳拉了一下。
有一刹那,鸿喜的眼睛离我那么近,手掌大的明眸里映出我的影子:披头散发、手臂张开,像一个傻瓜。
“你在干什么?你以为你是蜘蛛侠、超人、救世主?你有多大的力气,拦一匹马?”它好像在这么嘲笑我。事实上,我也很想嘲笑一下我自己。
如果它踩死了我,不怪它,是我自己蠢。
可它蹄子毕竟从我身边擦过了。我鬓边散发被风势带起,与蹄底轻轻一触,方始分开。它落足在旁,蹦出几小步,再踱回来,瞄了瞄我。我双腿脱力,坐倒在地,勉强抬起手来想拍拍它:“谢谢。”它不屑一顾的喷个响鼻,避开,驮着沈虞孙在我旁边踱步。
对了,我已经不是它的主人。它现在只是沈虞孙的坐骑,与我无关,我何必自作多情。
“你不是程昭然,为什么长得一模一样?程昭然现在在哪里?”沈虞孙弯腰问我。
“我……”我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回答,一缕指风射过来,沈虞孙方一躲时——“嘭!”一个鸡蛋大的东西丢过来,炸开了,喷出呛死人的烟雾。我弯下腰呛咳不已,泪水哗哗的往下流,一只手伸过来挟住我的手臂:“走。”我便身不由己随他而去。
第一卷(旧稿) 第十三章 蛮人天险
奔出了很远很远——这人的脚程真是快,跑了三刻来钟,我都不知道跑出了多少路——那时候我才终于止住了眼泪,能张开眼睛看清楚这个劫走了我的人:他是白衣人。
“你不是被约伯打在地上了?我还担心你死了呢!”我诧异道。
“我不会死,只会装死。”他很有些自得。
好吧,好吧,装死也是一种本事。我又问:“刚刚那是什么烟,对人体有害吗?”
“您放心,这是黄工部研发的新神弹,保证没有长远的害处,只是刚接触时呛一会儿。卑职刚刚情急,不得不用它,您恕罪。”他毕恭毕敬回答。
“我不是程昭然,你对我这么客气干什么?”我迟疑道。
“是。不过您说,只要带您去,皇上面前就有交代不是吗?卑职愿意相信您。”他笑得别有深意。
我不知道他是猜到我是程侍郎呢、还是以为我是程昭然的孪生妹妹。这且不管了,刚刚把布条拉松,跑起来,胸口一颤一颤的有点碍事,这里又是没地方买BRA戴的,我向那高手告个罪,背过身把布条束好,继续赶路。
才没赶多久呢,又有情况发生:两匹马并肩跑来。那马又瘦又高,骨架子就带着种蛮夷气息。马背上坐的骑士穿着白钢丝串着老牛皮似的铠甲,脸上抹得五彩缤纷,发型千奇百怪、都扎着毛皮和布条儿,手里还拿着怪样的弯刀——哪儿来的蛮子?
白衣人对着约伯和沈虞孙还有点儿怕,对蛮子可是一点儿畏惧都没有,当下要挥剑,我拉拉他的衣襟:“后面……”
不只是后面,还有左边、右边,都有不少蛮人和蛮马的脑袋探出来。我们被包围了。
明明在中原地带,还会被蛮子包围?活见鬼!我问白衣人:“附近是原始森林吗?”
“呃……”白衣人眼神一片茫然,但是手上不慢,拉着我,手向右边的蛮子捣去,也不知亮了什么兵器,我但见紫光一闪,背面忽有个蛮子大叫:“孙、孪!”也不知是什么蛮语,前面那两个蛮子就齐齐向后仰,旋即血光溅起,一个人整只右臂飞到空中,另一人胸腹被划开长长的口子。
如果不是背面蛮子示警,前面蛮子也许是双双死掉的命?我倒吸口冷气。
几面的蛮子都怪啸着向我们包抄过来。
白衣人抓着我向刚刚杀出的缺口掠去,我回头,见到刚刚发声喊叫的那个蛮子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手里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棍子头上又装着燧石般尖锐的头,简直像山顶洞里刚出来的,长得倒是浓眉大眼、肌肉强壮,不过汗毛是真重。他打声唿哨,蛮子们的队形随之而变,尤其是我们的前方,几重铁壁阻挡过来——要命,这队蛮子兵足有一个班的人数!
我正琢磨着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打头那蛮子兵器已经打过来,煞气好重!我被那阵气势逼得不能呼吸。白衣人刚打翻数个蛮子,回身应战,手臂刚抬,打头蛮子“啪”如惊雷般打下来,白衣人手臂立刻像烂草绳般垂下去,我也跌在地上。“嘭!”熟悉的爆炸声。我立刻屏住呼吸、并闭住眼。
他又扔了黄光研制的可恶烟雾弹。
一只强壮的胳膊抓起我,腾云驾雾的奔走。好,白衣人真强。我心中这么感叹的时候,听见蛮子的唿哨声。
唿哨声从我头顶响起,属于抓着我的那只胳膊的主人——这么说有点拗口。总之,抓着我的人发出蛮子的唿哨声就对了。
我张开眼,看见那个打头的蛮子,闭着眼睛,把我劫在马背上,微侧着头,似乎仅仅靠着听觉,发出命令。所有蛮子一律拉起毛皮捂住口鼻,埋头狂奔。至于白衣人,我已经看不见他。他不知被拉到哪儿了。
“你见过黄光?咳咳。”刚刚过早的张眼让我流泪不止,我只能泪眼婆娑问他,因为太早张嘴,又咳了好几声。其他许多蛮子防护不够周全,一起流泪咳嗽,同我作伴。
打头蛮子又奔出一段路,抹了把脸,才张眼回答我:“黄光是谁?”
“你不认识他,怎么知道烟雾有毒?”我奇道,“还有,刚刚你没张眼,跑路都不会撞到树的?”
“刚刚我从这里过来,就记住了。”他回答。
是牛人!我作高山仰止状,再问:“那你们劫我作什么?不是皇帝派来的吧?”
“当然不是!”他大笑,“中原皇帝——”话才到一半,有追兵过来:“哇呀呀,把人把我放下!!”
是沈虞孙跨鸿喜而来。
我用遗憾的目光看着他。
因为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沟,很深很长的沟。跳下去会摔死、绕过去要半天的那种。所谓天险。
“再不放下,看爷爷过来把你们拍成肉饼!”沈虞孙仍在叫阵。
“好,你过来好了。”打头蛮子很幽默的反剪着我的手、把我推向前面给沈虞孙看,
明明面对面能看见、说话也能听见,但隔着那么道沟,过不来,又不什么法子?我认命的看着沈虞孙:“算了。”“妈个巴子。”沈虞孙骂了一声,掉转缰绳,要找其他路绕过来。蛮人们在我背后狂笑。
等他绕过来还不知要绕多久,我叹气。这是命。我就不指望他能搭救我了。
第一卷(旧稿) 第十四章 龙马腾空
鸿喜在沈虞孙操纵下奔开,姿态一如既往的风火,可是……是我的错觉吗?它的蹄子奔出几步后放慢了,像趟在泥潭里,那么拖过数步,沈虞孙急得拿鞭子打它,它扭过脖子,像我这边看看,猛然“咴”一声长嘶,如金玉崩裂,惊空遏云。
抓着我的蛮子变色道:“真是好马。”
鸿喜随即人立,不断蹦跳。沈虞孙拉缰绳已经不管用,直接抓着它鬃毛大叫:“吁,吁——这马疯了?!”鸿喜仍然乱蹿乱蹦,不断扭动,甚至作出“腾空一百八十度扬蹄转体向下加跨栏三蹦跳紧接百米冲刺一秒之内刹车”这样的高难度动作来,沈虞孙终于被甩下去,手里还揪着一大把红鬃毛。我看得心疼,冲鸿喜大叫:“你疯了?!”
它不言语——废话,马当然不会言语。这哑巴畜生真叫人窝火。它就一头对我冲过来。
我们之间仍然隔着深沟,它就这样冲过来!
加速,面临深沟,后蹄使劲、前蹄腾空!
“停住!!——”我尖叫。他以为他在干什么?!
他高高跃在空中,背着西斜的阳光,鬓毛如烈火,身影似凝霜,四蹄凌空,矫矫如龙。
“龙马。”背后的蛮人喃喃,手不觉放松。
鸿喜已经飞跃过来,真是难为他,那沟总有几人宽,他竟然一跃而过!
可是,后蹄却不幸踩在边缘上。
砂尘飞扬,他努力想挣扎,身子却没有办法的滑下去。
它的眼睛在看着我。
明镜一样的眼睛,根本早已从我身边离开,为什么又要在这样在时刻奔回来?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刻,要这样的看着我?
我冲上去,狠狠拉住他脖子上垂下来的缰绳。他沉甸甸的重量,几乎要把我手勒断。我无法抗拒的要随他滑下去。
“你疯了?!”打头的蛮子在我后面叫。这句汉语倒出奇标准。
对,我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就没做过什么聪明事。但我确实去援助了季禳、也帮忙了绮君,约伯没有死掉、劫持我的那个高手也没死掉。虽然说,也不全是我的功劳……但至少他们如我所愿,真的都没有死掉。所以,现在,我这两只手伸出去,抓住鸿喜。如果我真是有福气的人,这个福气也要分给鸿喜。它不能死掉!
一双胳膊从我后面伸过来,手盖在我手上,拉住缰绳。是那个打头蛮子。他且向同伴们用蛮语招呼一声,那些人都上来,帮我拉住鸿喜。
鸿喜自己也在使劲。蹄子滑下去一厘米,再挣上来半厘米;滑下去,再挣上来。
“如果它小半个身体滑出去,我喊一二三,大家一起松手,不然所有人要被它拖下去。”打头的蛮子道。
沈虞孙在那边只是跺脚,“龟蛋!疯了!”不知在骂鸿喜还是骂谁。
我仰头看鸿喜。对的,为了一匹马,把所有人拉下去,那是不合适的。可是鸿喜,我不想白白为你忍受手臂勒断的痛苦,我希望你能挣过这道坎,活下来。
它腰又往下一沉。我几乎以为我要失去它了。打头的蛮子已经吼出:“一二——”
它的蹄子踩到了突出的山石,借力一跃,跃上悬崖。手上的重量骤然失去,我们都跌在地上。我好歹有打头的蛮子跌在后面当肉垫,但手肘撑到地上,还是痛得呲牙咧嘴。
鸿喜你这个家伙!都是你害的!我怒目瞪它,心道:“过来,我要抽你!”
它真的小步过来,低下头,脖子在我脸上厮蹭,我闻见汗淋淋的马臭味,举起手,拍了一下,转为抚mo。
算了,不怪它了。没事就好。
“这是你的马?”打头的蛮子在我身下询问,语音艳羡。
鸿喜身上的鞍子已经歪了,我把它解下来。全套的马鞍,重得不像话。打头的蛮子戒备的抓住我的手:“我来。”这倒不是怜香惜玉,他怕我重安上马鞍逃跑。我指着鞍子给他看:“带子断了。”“哪里?”他低头研究。我把鞍子全推给他,顾不得双臂还在酸痛哀鸣,抓住鸿喜的鬃毛,纵身一跃。
在季禳的教导下,我骑马已经比较熟练了,但都是有缰有鞍的。水玉曾经说过,程昭然能够平地跳上光背马,我只好赌一记,赌这具身体仍然能完成这样高难度的动作。
要逃跑,我只有这么一个机会。
鸿喜真是好样的,稳稳不动、腰背略矮,配合我。我真的成功跳到它背上。它等我双腿夹稳,立刻放蹄狂奔。
那些蛮子们一时没反应过来,呆了好几秒,才发声呼喊,上来拦我。沈虞孙在那边急得乱转,只苦没法帮我,吼了声,搬起石头向这边砸!可怜他也没学过飞蝗石什么的,只靠个力气,丢倒是丢过来,砸谁没个准儿,添乱比帮忙更多。幸是鸿喜剽悍,厉嘶长跃,早跃到外围去,前面还有个蛮子不要命的拦着,鸿喜蹄子一扬,又要冲他脑壳踩下去。这场景似曾相识,我急把鸿喜脖子一拍,冲前面骂道:“快闪开!”那人总算比九娘机伶,团身在地上滚开。鸿喜因为要听我的命令避开这人,蹄下稍慢,我只听脑后风声,沈虞孙大叫:“当心!”打头蛮子那怪样兵器冲我而来,锐光在空中划出一道虹彩,快捷无伦。我百忙之中把鸿喜往边上一带,沈虞孙同时也砸了块花盆那么大的石头过来,这次准头比较好,正砸在打头蛮子边上,打头蛮子脚步歪一歪,仍然跃向我,兵器失了准头,击中鸿喜。
鸿喜左前腿一软,跪倒在地,仍然挣扎着想站起来。我低头,看到它腿上淋漓血迹,心下疼痛,滑下马背,向打头的蛮子摇手:“不打了。我不跑了。别打了!”
“鼠辈,等爷爷来!”沈虞孙已经急得手脚并用爬下沟去,打算到沟底再翻上来。打头蛮子真有幽默感,倒笑了:“傻子才等你。”把我一挟,吹个唿哨,与同伴一起飞驰而去。
我最后回头时,见到沈虞孙已经爬上沟岸,鸿喜伸长了脖子对他嘶叫。“他一定会照顾好鸿喜的。”我想。大蓬绿树和山崖随之遮住了我的视线。
第一卷(旧稿) 第十五章 它没有坟
到了比较安全的地方,蛮子队伍放慢了速度,打头的蛮子发了几个简单的命令,他们就地休整,人不卸甲、马不解鞍,看起来纪律肃然。打头的蛮子很有礼貌的向我打招呼:“你好,我叫登乐尔,你记得我吗?”
“呃……”我想告诉他我失忆了,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可又有点犹豫:程昭然当年难道连蛮子都认识?不至于吧?
“双瞳山,我差点打死你,后来你们皇帝救了你的?”他给我提示。
“呃……”我去援助季禳时,曾经看见一道刀光向我劈来,随后就失去了知觉,难道——“是你劈的我啊?”
“对,对!”登乐尔非常哈皮,手舞足蹈跟我描述,“那个时候,有天神帮助你们,我们要败了,我心想管他的,杀一个够本!刚好看到一个人晃晃悠悠走过来,我想啊,这丫的一看就不像个打战的,劈了算了。刀都举起来劈了,你啊,躲都不躲,我想着:别不是有天神护体,所以不怕吧?手上缓一缓,‘当’的斜刺里就一个人帮你拿剑架住。嘿,真是好兵刃、好臂力!拿剑架我的刀,居然给他架住!我知道来了好手,抬眼睛一看,穿红皮甲的人,模样跟你差不离儿,都像个娘们,可那皮甲做得真好、马也真好、兵器也真好,看样子是大将!我照头给他一枪试试,他剑不知怎么一闪,我胳膊有点儿疼,划了个口子,幸好躲得快,不然说不定就给废了。我知道来了劲敌,抖擞精神,搂腰、戳脖、点头,连环枪使出来,他是个好手!全给接了,还叫我腿上又挂了彩。我不信伤不了他,正和他大战,几个柴犬的兄弟跑来,我一想,还得带他们走呢!那不能打下去,就使个脱刀计,好歹——”
“你是柴犬?”我想起来,季禳跟我说过的,“你们是北方战斗力很强的一族,真族的先锋兵?”
“嗯!”他很光荣的点点头,“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跟我打的,是你们的皇帝。而你是兵部侍郎程昭然,帮你们皇帝打退了我们草原八百部族围攻。英雄!”竖起大拇指。
“呃?我没有做什么啊……”我彻底茫然。不就是送个粮包,什么时候传成了打退八百部族?就我这点小斤两,别说八百部族,就算八百个人冲上来,我也只有变成肉泥的份。打退?开玩笑!
“你给皇帝推荐的人,发明了天神的兵器。你的朋友在我们后方发动奇袭,把真族的老巢差点给他们端了。你的哥儿们,现在镇守孔地,把我们挡得没主意。”登乐尔扳着手指,如数家珍,“你是中原皇帝背后的铜墙铁壁。”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话?”我诧异,“还有,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孔地不好过,所以我们借道元城旁边过来了。你们的皇帝在打绿眉王嘛,所以我们可以趁火打劫。”他倒老实,耸耸肩,“我这个先锋军是打得挺好的啦,不过古苏那实在不争气,大部队在后头被打回去了,我怀疑是方铮将军带兵包抄——顺便提一句,你们这位年青将军我挺佩服的——唉早跟他们说小心咯,他们防不住,那没办法了,就留下我们在这里。”
“所以,你们柴犬作为先锋队,推进得太快,现在真主古苏那率领的大军被打回去,就留下你们在这边,是吗?”我终于有点搞清楚状况。
“嗯。”他点头,阔嘴笑着,居然还是很哈皮。
“那你们要怎么办?”连我都替他担心。
“本来是不知道怎么办啦,但一看到你,就好了。”他回答。
“我?”我愣愣指着自己。
“对!用你做人质,中原皇帝打老鼠顾忌着玉瓶儿,不敢对我们追得太凶,我们就可以顺利打道回府了。”登乐尔笑眯眯。
他阁下中文还真溜!我顿足自救:“你弄错了。我不是皇上的亲信了。我已经被贬职,你可以去查!”
“我不信。”登乐尔头摇得像拨浪鼓,手在背囊里抽啊抽,抽出一根长绳子,“英雄,为了以防万一,能不能让我先捆上你?”
我……我反对有用吗?
远远忽有一声马嘶。
登乐尔刹那间有点变色,想招呼柴狗弟兄逃跑,但是不,来的不是什么大部队追兵。那马嘶只有一声,孤独、壮烈。
我甚至能在里面听出些喜悦的意思。
拨开枝叶、引颈而眺,见到红鬃毛的雪白身影,一瘸一拐,但是坚决的跑来,跑到我面前,前腿一软,跪在地上。
我震惊的捧起它的头。鸿喜,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追我而来?沈虞孙呢?他又在哪里?
“这是你的马吧?”登乐尔在旁边轻轻道,“真是匹好马,它一定是把刚才那只熊甩了,跑来找我的。”
他说的熊是沈虞孙。“鸿喜来找我,为什么要把沈虞孙甩掉?”我仍然不解。
“因为它已经受伤,没有力气驮着别人来找你。它只能自己来。”这就是回答。
我捧着鸿喜的脑袋。不,我还是不明白。我把它送给沈虞孙时,它不是毫无留恋的离开了吗?再见面时,它对我不是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吗?那么它现在算在做什么啊!
我的手触碰到它的腹部,满手的血。
原来,它不只是腿部受伤,连腹部也伤了。
那么深、那么深的伤口,我把手按上去,按不住。它的生命从那里流掉了,按不住的。
它哼哼了一声,眼睛像那个月夜一样明澈骄傲,用最后的力气梗了梗脖子,到底把整个脑袋的重量都搁在我怀里,眼神柔和下去,像个讲和的孩子,温顺的闭上眼睛,死了。
我忽然明白了:有一种生物,他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如果他认了你,你尽可以辜负他、抛弃他,他是这样骄傲的生物,不会报复,只会昂起脖子离去,从此视你如陌路。除非最后要紧一刻到来,你才会知道,你仍然在他心里。他只愿意在你怀中死去。除了你,没有其他主人。
这就是鸿喜,我却直到他死去之后才明白。
“真是匹好马。”登乐尔站在我身后感叹,“不过我们要走了。”
我抬起眼睛看他。
“我也很爱惜好马,但现在没有时间把他体面的葬掉。你看,我们要逃跑,你要作我们的人质。”他解释,语气居然是非常难过和抱歉的。
我默默把双手伸给他:捆上吧。
鸿喜的尸体就这样留在了我们的身后。它没有坟。
第一卷(旧稿) 第十六章 所谓运气
季禳的军队,在我们ρi股后头咬了很久,一直没有真的打,只是不断放箭,要求柴狗释放我。如果那样的话,他允诺不会为难柴柴狗的人、而且会给许多金银珠宝作我的赎金。
登乐尔没答应。“中原人有什么信用?我们要平安回到草原才释放你。”他这样对我说,并叫我按这个意思写个条子——他不会写汉语。
这个条子,就绑在箭上射给季禳军队了。军队的回答是不遗余力的攻击。
“搞什么?你们皇帝不要你的性命了?!”登乐尔一边狼狈逃窜,一边这么喊叫。
可能觉得救我无望,所以干脆猛打?我记忆中那个温柔的季禳,好像不会做出这种事;但是在各处流浪以来,所有人口中的那个辣手皇帝,又像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我很混乱。
逃亡太疲倦的时候,我在马背上打了个盹,梦见自己被乱箭穿心,尸体跟柴狗的军人们躺在一起。朝廷的军队来收尸了,季禳亲自前来,在我尸身前肃立片刻,喃喃道:“我真的爱过你。”一滴眼泪流下来。很缠mian、很感人,但对已经死去的我来说,于事无补。我从梦里醒来,眼角还留着一滴泪,真实的箭在身边呼啸,当中还杂着火炮声。幸而那些火器,如果真是黄光研发的话,还处在相当粗糙的技术阶段,声音大、射程小。登乐尔把我一挟:“快跪!”有几个柴狗兵士中箭,跌倒在地。
我绝望道:“我作为人质根本没有。丢下我,你们跑吧!”
“丢了你,我们更死定了。”登乐尔咬牙,挟紧我,带着所有人纵马狂奔。季禳的军队紧追不舍,从凌晨直到正午。登乐尔始终不许柴狗回身迎敌,全部精力都放在逃跑上,如果有人受伤掉队,那就掉队了,主力军队绝不回头。草原马的脚力到底比中原的马快,渐渐拉开距离,到正午时分,天色忽然晦暗,大风劲吹、飞砂走石,柴狗趁此良机,终于甩脱了季禳。
我以为吹这么大的风,应该会下暴雨了,结果没有。“再前面就是枯摩山,每到秋冬季,那山里经常会吹出怪风。草原上秋冬时总是刮北风,说不定是草原的北风吹进山脉里,被山崖一夹,再出来,就成了怪风。”登乐尔这样说,“我早就打探清楚。秋冬本来马匹的草料就紧张,如果中原还风和日丽,我打死也不听真主号令往中原来。这次举兵,胜算本来是有几分的,可……唉。”摇摇头,整顿人马。
这一战,柴狗丢了大约大半的马、还损失了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全靠着登乐尔的机敏与神威,总算逃了出来。幸存的人大骂:“这只中原兔子愣是一点用都没有,宰了他!”我反应比较漠然,倒不是真的多么视死如归,而是面临死境太多次,难免有点麻木,总觉得自己能够死里逃生似的除非刀子真的扎进肉里,否则懒得害怕。
登乐尔果然挡在我面前,帮我劝阻他们:“叽哩呱啦瓦里瓦拉。”“布喝瓜?”他们问。“叽里木鲁沙达耶奇瓦嘟摩。”登乐尔回答。
那些人看我的目光顿时多了敬畏,躬腰退下,准备饮食休息,没忘记给我准备一份吃食和铺盖,表情并且心悦诚服。我暗地里问登乐尔:“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说你是福将,不管碰到什么危险,都能保住性命。我们只要紧跟着你,沾一点福气,逃生的希望就大大增加。”他回答。
他还真能扯!我一时无言以对。
“我说的是实话。”他认真道,“战场上除了实力,还需要一点运气。我觉得你有运气。”
真有运气,还隔三差五的被人绑着跑,身边的一匹马都没能力保护?我不看他,别开脸。他倒也不再说什么,我们吃了一半野果野草、一半干粮、再加一半凉水的晚饭,就地躺下睡觉。
晚上,我肚子不太舒服,可能是那碗凉水的关系——因为怕被追兵发现,他们不敢生火,喝的都是凉水。他们的肠胃倒好,没看出有什么事,我可吃不消了。
拉肚子是一件尴尬的事,被劫持时尤其如此。登乐尔押我去草丛解决,而且还打算盯到底的那种。我大怒:“你有病啊?!”
“你趁机逃跑怎么办?”登乐尔不为所动。
我、我……我难道拉个肚子还非要告诉他我是女儿身不可?如果告诉了,他趁机非礼我又怎么办?我一边忍耐着腹部的不适,一边恶狠狠抬头瞪他:“你如果不站远点,我就大声喊叫让追兵听见,要不然我就自杀!如果不死,我发誓让你们都尸骨无存!”
他怔一怔:“什么?”
“你马上走开!不然我用天神的火烧你!”我低声咆哮,红果果的威胁。哼我就不信了,活人还能让屎憋死!他如果两秒钟之内再不站开,我、我、我——
第一卷(旧稿) 第十七章 唯一伤员
“什么人?”登乐尔忽然向旁边掠去,那里有个猫腰的人影。
难道是向予救我来了?那我也顾不得了!提着裤腰带,赶紧先往草丛里面钻,呜……如果真是向予,辛辛苦苦追上来救徒儿,结果徒儿我正在拉肚子,这是多么丢脸的状态。人生没风度之事十居八九啊……我掩面反省。
好容易轻松了,我走出草丛。登乐尔正在对一个柴狗士兵低声说着什么,士兵不停点头,登乐尔把手一挥,他就走了。登乐尔留在那里,作沉思状。我走过去问:“怎么?”
“哦,我在想,别看你长得跟玉雕的似的,原来拉肚子也是臭的。”他回答。
我脸一红:“废话。我是正常人好不好?”正常人拉屎有不臭的?神经!
脚下突然踩到个软绵绵的什么东西,难道是虫子?我有点怕,可是人真奇怪,越怕越要看的,我低头,见到一只小皮口袋,上面刺着老虎皮一样的连环圆纹、还画着尖刀。“这是什么?”我拣起来问。
登乐尔的神情无比惊喜,从我手中接过:“要不怎么说你是福将!”
“什么?”
“刚刚他就在找这个,我把他劝回去了。幸好你找到!这下他安心了。”
“到底是什么?”我好奇心旺盛。
“护身符。”他道,“家里的女人求给出门的男人的。”
啊,对,他们家里也有女人、也有老人孩子。我忽然认识到这一点,很受惊吓。
因为之前,我根本把他们当一种异样的动物看,没有进化完全的、野蛮的、只知道到处劫掠的肉食动物。可是他们也有家人,家人也都在虔诚的用吉祥物求他们平安回家。
“自己也有家人,为什么要出来劫掠杀人?”我轻声这样问。
登乐尔很好笑的看着我:“你们中原人没有杀我们草原人?”
“我们也有?”我张大眼睛,
“对,抢我们的牲口,杀我们的人,把我们抓过去当奴隶,逼我们交税。”他耸耸肩,“那是以前的事。那时候我们打不过你们,活该被欺负。现在不一样,我们养了好马、造了强弓、也学会了有用的攻战方法,现在轮到我们来打你们了。”认真的看看我的脸,“你不知道?哗,真是纯洁,你们的皇帝什么都不告诉你?”
我回答不了。
“你回去睡吧。我先把护身符拿过去。都抓紧休息,过两个时辰还要赶路。”他道。
两个时辰后?现在大概是半夜,四小时后正是凌晨,是天最黑、好梦最酣、人最不想醒来的时候。那个时候要行军逃跑,会比较容易躲过季禳的耳目吧?我知道严重性,没有试图提抗议,乖乖回去和衣躺下睡觉,越想睡、越睡不着,迷迷糊糊听见登乐尔回来了,也不睡,摩挲着什么东西。我睁开眼睛,见是个笛子似的东西,也是木制管状,但两端有角、而且向上弯着,孔很少,好像只有三只。,我问:“这是什么?”“笳,”他耸肩,“胡笳。”
“胡笳?”太有名了!我立刻爬起来瞻仰。原来是这么个东西?我总当是唢呐似的乐器呢!近了看,原来不是木头做的,像是芦苇杆,这样也吹得响吗?“你怎么不吹?”我问他。
“太悲伤了。吹响这个,所有人都会想家的。”他把胡笳放回去,“行军中,我不允许吹任何乐器,除了军号和战鼓。”
这个满身肌肉的蛮子,竟然有这样的心思。北虏中,像他这样能干的将领还有多少?我有点儿为中原担心。
“睡觉。”他命令我,“不然待会儿没力气走。”
我倒是想睡觉,可是他脑袋一放下去,就打起呼噜来了!真正的声如雷鸣啊。呜,我发誓以后我如果嫁人,一定要嫁不打呼的!这得作为首要的、必要的、坚决的条件!
我是一边下决心、一边朦胧睡去的。刚眯了下眼睛,又被叫起床,摇摇晃晃往前走。
面前一条必经之路,枯摩山脉在这里开始绵延。越拔越高,到东北边,就成了我援助季禳时曾攀缘过的绝壁。如果说那边的山就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这里的山还只不过是顽皮的少年,不但矮了许多,而且不肯老老实实站成一座石壁,当中裂开一道,成了峡谷,这峡谷听说蜿蜒通向北方草原,正是登乐尔来的途径,也是他回去的唯一途径——如果他不想往孔地去绕道的话。
这一块地域,照理说行政区划该属于“元地”。周阿荧跟我说过的,元地跟孔地一样,扼守着中原对北边的咽喉,而且地势比孔地更险,又紧接着粮米丰富的西南,是兵家必争之地。而元地的首府,就叫元城了,是“我”当年父亲当官的地方。而今元地太守,却是位皇亲国戚,人指地为号,尊称他“元王爷”的。
“元王爷在哪里?他就让你们这样来去自如?”我问。登乐尔只是耸耸肩,别有深意的笑笑,看着面前的峡谷发愁。
峡谷的西边是荒漠。他有两个选择,一是从峡谷当中走,二是从荒漠绕过去。中原军队在这里有没有伏兵?如果有,到底埋伏在哪条路上,峡谷还是荒漠?这个选择就意味着:生,还是死?
峡谷老树参天、藤萝森森,登乐尔犹豫很久,挥手:“往西。”
他觉得峡谷比荒漠危险。
我终于忍不住发声:“你再考虑一下。”
登乐尔看着我:“什么?”
我并不是很懂得军事,而且他们是敌人,照理说我不应该帮他们。但,那个夜晚,急得出来找护身符的敌人……唉,他们在我眼里,从“蛮兵”变成了“人”,我不忍心看人送死。
“你们剩下的兵,无论如何都比中原的军队少吧?兵力少的,打游击还有一线生机,但如果在平地被围,那是死路一条。”我道,“季禳如果够聪明,只要放百分之五十的力量在平原等你们,你们就是百分之两百的死。”
“但峡谷如果有伏兵,我们成瓮中之鳖,那就是百分之四百的死!”登乐尔瞪起眼睛,把死亡率翻番。
这是真的,当年诸葛孔明就在峡谷纵火烧死无数蛮兵。但,任何自然的山脉都不是铁筒,只要应对得当,总有生路。我凝视山谷走势半晌,蹲下来在地上画数字,边画边道:“这山不是很陡,精壮的兵马可以上去。你这些马,只派出三分之一受伤或较弱的,不要每匹都坐人,只坐几个人,装出赶马的样子,先把它们赶过去,但每匹马的马腹都藏着一个伤兵。如果有伏兵,他们在山高处,看不见马腹,只当你们这几匹马是疑兵,暂时不会发动。剩下的精壮,在谷这边展开旗号,装作在驻扎的样子,其实都悄悄摸上山。而平安抵达峡谷那边的人马,看山头一发动,都大展旗号,一个人作出几个人的声势,大喊着增援上来。伏兵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而且会疑心我们得到了后方增援,也许会退去,我们就有生路了——你看这样如何?”
登乐尔呆呆看着我的侧面。我偏头一问他,他嘴咧了咧,道:“你现在用词是‘我们’了。”
我脸一红,呸道:“谁跟你‘我们’!我就是不忍心看到死人。爱听不听随便你。”
几个蛮子凑到登乐尔身边叽哩咕噜。登乐尔应了几句,手掌在空气中一砍:“就这么办!”
我的计划顺利实行。弱马和伤兵平安到达峡谷那端,山顶寂寂无声,像是没有任何伏兵的样子——如果真的没有任何伏兵,也倒好了,可是我们剩下的精锐摸上去时,看见了预料中的朝廷官兵。
他们身边且有怪模怪样的物色,像大炮,或者更原始些,像投石机。
他们专心的观察着山谷,暂时没有发现我们。
登乐尔作个手势,叫柴狗士兵冲锋。
到这时候,我才领悟,这又是血肉冲突的一场搏斗,一定要有人伤亡、有人死。而且,中原人如果有伤亡,全都因为我的关系!
我直起身子,大声喊:“你们被反埋伏了,快逃!快逃啊!我是程昭然,你们听我的,快逃!”
那些人被登乐尔他们大喊着一冲,吓得都蹦了起来,有小兵下意识的把操纵杆子一拉,投石机上的弹药投进山谷中,“轰”燃起熊熊火焰,对登乐尔他们却不能造成伤害了;刚刚到达谷那边的柴狗们也大张旗鼓呐喊而回,很是吓人。中原官兵不知对手有多少人,再被我这么一叫,抱头鼠窜。我死死拉住登乐尔:“千万别追。”
“我们这点人,追他们?傻啊?”登乐尔哈哈笑,“大家快撤快撤。”
这个混乱的战场太平下来,谷里的火还在烧,不知放了什么助燃剂,如此吓人,小半个谷底已经被烧成焦黑的。刚刚登乐尔他们如果从谷底走,后果真正不堪设想。我伸长脖子问:“有没有人受伤?有没有人死?嘎?没有?”
柴狗没有,逃走的中原官兵好像也没有。这次战役,好像真的没有任何人死哎!我笑得合不拢嘴,忽然腿一软,坐到地上。
“怎么了?”登乐尔急问。
“腿抽筋……”
于是我成为本次战役造成的唯一一名伤员。
第一卷(旧稿) 第十八章 回中原
之后的日子,我们一直在山里走,避开所有的大路、以及稍微大一点的路。隐藏形迹要紧,一直在几乎没路的山里钻,无用的马匹几乎被丢光了,最后只牵了两匹,据说实在是好马,登乐尔不舍得丢。
我们给马身上披上草被子,在自己身上Сhā上松毛,就算是迷彩服;沿途打野兽,除了自己吃之外,遇到山民可以交换些盐巴、杂面之类的给养,还可以拜托他们给我们指路——光靠我们,在深山里转来转去的,实在头晕,虽然星星也可以判断方向,但这里不是草原,你就算知道自己要往北方走,可面前偏偏是一道悬崖,怎能不绕道?没当地人指路的话,绕过几个弯,GPS也要变废柴了。
山民看到我们这样的队伍,不是不起疑。幸而我早已拜托他们把武器包起来藏好、那行为艺术的小辫子都拆散了、身上画的彩绘图案也抹去了,披着头发,将就着看看,可以冒充中原野人,最多带一点禽兽血统,不至于立刻往蛮兵方向联想。实在有诘问的,咱就回答:“给王爷当家奴的,实在混不下去,逃出来了。”山民们一则看我们可怜,二则也贪图我们送出的野味,便不再多问。
我们一路向前,枯摩山脉终于快到了尽头,双瞳山就在东北方向不远处、林家堡也就在身边了,我感怀着那段时光,不由有些唏嘘。而登乐尔的心情自然又不一样,欢欢喜喜的指给我看:“那边。风吹着三棵特别高的松树的山头,再过去,就是草原了。我都辨认出风里的味道了。这种时候,中原的山还是绿油油的,我们草原的草全都枯了,放眼望去,一片黄|色,风吹过去漂亮得不得了,比春天又不一样。那些草虽然枯了,大部分还是树立着的:土地好,它们长得结实,别说风吹了,经霜都没用,要下了雪才会压垮。雪天的草原才精彩呢……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什么?”我本来在悠然神往的想像冬日草原风光,猛听这句话,吓一跳。
“你们的皇帝不救你的命,你还跟他干什么!跟我去草原吧。我还有个妹妹叫吉伦安米娜,意思是阳光中的小鹿。她本人像她的名字一样活泼美丽,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来不?”
这算什么。色诱?我微笑:“那登乐尔,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一棵孤独的树。”他做个鬼脸。
我笑弯腰,再直起来时,叹口气:“不,我要回中原。”
“为什么?”他奇怪,“你明明不喜欢你们的皇帝。”
“我不喜欢他?”我皱眉。
“嗯,谈到他时,你从来没笑过。”他道,“我们谈到喜欢的人时,一定会笑,不是吗?”
也许他说得有道理。但,我对季禳……我再长长的叹一口气:“我要去见他一面。”
关于净灵石、关于厉祥、还有关于整个天下的事情,我有太多问题要跟他谈。不管山那边的草原多么辽阔清朗、不管草原上的男孩女孩多么美,我不能去,至少现在不行。
但我还没来得及跟登乐尔说,几只猴子便在树梢上探出脑袋。
“吱,吱吱!”
中间的那只脑袋,好像跟猴子有点区别。是猿……?不,是林紫砚。林家堡的堡主,猿人小孩林紫砚!
我刚认出林紫砚,那些猴子们已经齐声鼓噪,吵得像一大群炸进油锅里的乌鸦,张牙舞爪全扑上来。蛮人们没提防,给扑得都鬼叫起来,举手举脚要踢打,猴子们可全灵活得跟鬼似的,愣叫他们抓不着。
这里乱着,林紫砚手伸过来,把我一拉,就要拉我走,忽然撕心裂肺一声惨叫。
这声惨叫,我不知道是在我身后发出、还是在林紫砚口中发出,抑或是同时发出?
登乐尔的怪矛已经挥过来,矛尖竟是血淋淋的。他矛法强健,林紫砚怎敢轻撄其锋,闪身跳开,撮唇一阵怪啸,登乐尔也随之怪啸。
地上有一只猴子,柔软的腹部被切开两寸长的口子,露出一点内脏,是破碎的,大概里面的重要器官已经被登乐尔长矛刺碎了,它两眼圆睁,已然毙命。
同伴惨死,众猴暴跳狂叫。林紫砚眼中悲痛比众猴尤甚,怪啸出口,众猴跳跃之势便更怪异、下爪也更狠,看来是动了杀心。一名柴狗大叫一声,咽喉之侧已被抓得血肉模糊。而登乐尔一啸,柴狗们背对背站好,挥舞着武器,要把猴子斩尽杀绝!
“都住手!!!”我张大嘴,用尽全身力气尖叫。
战局暂时停下来,林紫砚跟猴子们跃在树上,摇摇晃晃攀住树枝,警惕的望着柴狗。柴狗们大口喘气,受伤那个倒在地上,恐惧的呜咽着,登乐尔替他止血,一边愤怒的大声问:“怎么回事?”
我对林紫砚道:“怎么回事?”
林紫砚蹲在树杈上,眼骨碌碌转,看看柴狗们、再看看我,不想张嘴。
“说出来!”我顿足。
“好吧好吧。草原上在放烟,我觉得不太对劲,去打探了,据说有个人落在柴狗手里,皇帝愿意用玉帛百担、俘虏千人,跟草原真主换这个人,真主就放烟,叫柴狗看见了赶紧联系他。我打听这个人的样子,像是你。听说你们进了枯摩山,那是我的地盘。我就等着,想把你救出来,这样你的皇帝就不用给钱了。”林紫砚生气道,“你干嘛非要我说出来,这下他们有防备,不好救了。”
我咬住唇,问登乐尔:“有刀没?”
“干嘛?”登乐尔问。
“给我!”
他看了看我的神色,没敢多说,真的丢给我一柄骨制小刀。我接过来,蹲在猴子旁边,牙关一咬,把刀尖冲手腕扎下去。
“你干什么!”登乐尔和林紫砚一起冲上来,又互相瞪一眼。
血淋在猴子身边。
“生命比钱贵重。”我道,“我的生命,也不比你们的生命贵重。不要为了救我而厮杀,我赔不起。”
真的,对于我这样不值一提的人来说,谁如果肯对我好一点点,我都恨不能加倍报答。那么,如果为我连命都送掉,我又怎么办呢?鸿喜一条命,已经太重。我负担不起更多。
我的眼泪掉下来。
第一卷(旧稿) 第十九章 他乡故知
“喂,要去哪里,你自己选吧。”登乐尔轻轻道。
“什么?”我抬头看他。
“你对我柴狗有恩,所以你的去向你自己决定吧。如果不想回到那个绝情的皇帝那里,想去别的地方,我放你走;想跟我们一起生活,我代替全族人欢迎你。”
“真主不是你们老大吗?你不问他的意思,可以自作主张?”我奇怪道。
登乐尔哼了一声:“从前敬真族当老大,那是敬古苏那的祖辈父辈,他们是真英雄,现在到古苏那身上,算数!前几战我说不好打的,他不听,吃亏到现在,人力物力不知耗掉多少,他还敢跟柴狗找麻烦?再噜嗦,一拍两散伙,我们柴狗又不是卖给他了。他要不识相,拿把刀,马背上说话。要打要杀我接着!”他挺胸。
这话豪爽。我笑了笑:“谢谢你,不过,我要回去。以后有缘再见吧。”
他很沮丧:“以后再见,也许是两军对阵了。”并没有浪费时间作太多伤感,一甩头,“我送你回你们皇帝那里。”
“万一他打你……”我很担心。
“不会送得很近,看你安全再走。”他呲了呲牙,“笨蛋。”
“朝廷驻军的地方我知道,我带你们过去。”林紫砚吸吸鼻子,“那这事情算解决了?”
“算吧……”
“我的猴子白死了?打得一点意义都没有。而且你不感谢我,还教训了我一顿?”
“呃……”
“下次,我再也不会管你的事!”林紫砚狠狠撩下这句话,呼啸着领着猴子在林梢上远去,我们紧紧跟上,直到山林变疏,前面是处较平缓的山坳,林紫砚手指了指:“呐,他们就在那儿等着!”也不等我们回话,自顾领着猴子们遁去。我追着道:“哎——”“别叫我!我葬我猴子去!”树梢里丢下这么句话。我只好停步,登乐尔拍了下我的肩,一偏腿跳上马,“你救过我们,如果再见面,不论是何情形,我将会让你一个马头。驾!”
都没有好好的道别,就领着柴狗们呼啦啦走了,这家伙!我只好自己对他们的背影挥手,喊:“再会!”他随便把手臂摆了摆,头都不回。
真是的,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他,“让一个马头”是什么意思呢!来去一阵风。我叹着气,看着远远的山坳。
那里有中原的帐子、还有一些人。他们已经看见我,很是激动。我举步走下去,山坳里的汉人也向我迎来。可是另一边,数百米之外,忽然出现一个人。
看到那个人,我全身的血液刹那里凝结,然后烧沸,沸得耳边滚烫。
凌玉!凌玉?
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穿着古代的衣服。他为什么看着我,不说话?
我冲过去。
他看着我,满脸是谴责和嫌恶的神气,然后回身就走。
凌玉,我知道我伤到了你、也知道你生我的气。但你为什么忽然出现在这个世界里,怎么跟我说几句话都不行?人家说“他乡遇故知”,我们到了这个世界,比他乡还他乡、比故知还故知,有什么大气,要扭头就走?混帐家伙!我咬牙追上去。
在我跟他之间,忽然又出现几个人,为首的正是三湖水泽曾试图带我走的白袍人,右臂被登乐尔打烂了,到现在都垂着,又另外领了几个人,着装也有袍子、也有链子甲,无一例外都是武林人,从手里拿的刀剑也可以看出来。而这些武林人,都照着白衣人的吩咐杀向凌玉。
“你们干什么?住手!”我尖叫。比我的叫声更快,凌玉身边闪出一个全身穿着黑色、连头脸都用黑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人,手往凌玉肩上一搭,同他一起消失在山石后面。白衣人这边都大喊着追了过去。出了什么事?“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喂,喂!!”我惶急的跺脚。这时候,如果向予没有禁制我的武功,如果我有能力冲上去啊——
“侍郎,快这边来。”有人招呼我。是山坳里的将士赶了过来,打头一个人的声音真耳熟。我抬头,见到方铮。
他比以前晒黑了,穿着全套的盔甲,看起来有点陌生,但更加成熟可靠。我终于找到可求助的对象,指着凌玉消失的方向:“快、快帮我去找他!那是——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他——”
“是很重要的人?”方铮脚步没有动,只是这样问。
“是!我——”我急得喉头作哽。天杀的,凌玉是我的软肋!
“真的是余公子吗?他怎么没有死?”方铮道。
呃……啊?什么余公子?我愣愣看着他,没听懂。
“那个人,不是长得和余公子一模一样?”方铮下巴对凌玉消失的方向点了点。
“一模一样?”我已经完全迷糊了,只能重复这句问话。
“嗯。还是说您觉得他跟以前不太一样了?”方铮道。
“呃……”所以,刚刚出现在这里的是余骏远,而他刚好跟凌玉长得一样?又或者,刚刚出现在这里的是凌玉,而他刚好跟余骏远长得一样??我有种抓狂的冲动……
白衣人回来了,神情郁闷,向我深深拱手:“卑职惭愧,没有抓到乱贼。侍郎受惊了!”
“那是乱贼?”我不可置信的问。不论是余骏远、还是凌玉,都跟乱贼的距离有点远吧?他们会成为向予一类的人物?
“嗯!皇上特别吩咐,这个时候,要防乱贼捣鬼,命卑职前来。卑职惭愧,没能照皇上嘱咐,格杀乱贼。”白衣人越说越悲戚,“求侍郎在皇上美言几句……”
是!是!如果他当真“手刃”了,那还了得?幸好没有!我连连点头:“抓不到就先算了,没关系的。”
如此这般,他们簇拥着我,一副“摆驾回宫”的豪华姿态回去。约莫行出两三站路,见到前面有座城池,方铮对我拱手道:“戌外将士,非经传召,不得入城。属下送您到这里,侍郎保重了!”
“是……”骤然要分别,还有些依依不舍,我一路只顾想自己的心事,没忘了问他好不好,现在赶紧补上,“你辛苦了吧?还好吗?听说你领兵领得很好,我听了也觉得很光彩呢!”
他低头一笑:“还好,都是侍郎带出来的。让侍郎见笑了。”
“我哪有带你?”
“不是双瞳山一役,方六郎不会加入行伍,现在恐怕还在京城荒唐。”他道。
这话说得有理,看来我果然有功劳。我笑起来,仰头再问他:“现在你不调皮胡闹了?北边的事务学得还熟吗?”
“还好。”他摸摸鼻子,“学啊学的,也就学起来了。”
这话是金玉良言。什么东西不是学啊学的学起来。我考考他:“那你知不知道,草原人说‘让一个马头’,是什么意思?”
“嗯。他们喜欢赛马,有人在起跑线略为退后,让别人一个马头,就像下棋让一子。侍郎问这个作什么?”
“有个人说如果以后见面会让我一个马头……”我抓抓头,“不过应该随便说说的吧。没什么事。你回去吧,路上小心!”
我这话说出,旁边有几个小兵偷笑。笑什么?我茫然不知所以。方铮微笑道:“大人眼里,我总还是刚出家门的孩子。”
呵对,他已经是镇守一方的将领,不可以再像对待大孩子一样关照他。我忙着要挽救一下:“那——”“大人自己保重。”他已经偏腿上马,向我拱了拱手,绝尘而去,像登乐尔一样,也没回头。
又是我说错话得罪人了?唉,我就这么一个没素质没希望的家伙了,灰溜溜进城休整去吧。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章 恶魔回生
城里很整肃,像向予曾经带我去过的城一样,干净萧杀得简直像是兵营。听说这就是元城,应该是“程昭然”长大的地方,是她的半个家乡。我把她的身体带来还乡了,却只是个躯壳,壳子里的灵魂是个陌生人,这真叫人无言。
迎面奔过来一个人,一个躬打到地上:“大人哎,你总算回来了!瞧,这是怎么说?怎么弄成了这样?”说着便抽泣起来。
这么肉麻的家伙,不是别个,是张涛。
他穿着身酱色棉袍子,加个皮背心,小小的一圈毛绒领子,淡灰色,不晓得什么毛,衬得脸色比从前更白净,身量倒是没长高,诌媚起来,神情更加真诚:“来来,大人快这边走,先喝口热水,洗洗,换身衣裳。瞧这弄的,唉,皇上看到,不得心疼死。”
热水澡确实是极度需要的。看到满池热水,我两眼冒星星,简直想立刻泡进去。张涛殷勤跟我讲:毛巾在这边、胰子在那边,又道:“大人可能不喜欢别人侍候,但如果需要——”
“不、不需要。你出去吧。”我赶紧道。
他出去,我才敢宽衣解带,泡进水里,“唔”一声,舒服得眯起眼睛,简直想就此打盹,但暂时又没空——呜,都不晓得身上有多脏了,搓搓搓,脸红的搓搓搓……
这个池子设计很好,水从池底的一个口子流进来、又从另一个口子流出去,保证池里始终有干净的活水,而且水温也总是温暖的,在秋冬交际的寒意里,一个疲倦的人泡在里面,真是很容易睡着的啊……所以我又睡着了。
这一次,没有梦。对现在的我来说,没有梦简直就是美梦。是活泼的音乐声把我吵醒。睡了多久?我慌忙从池子里爬出来,擦干身子,换了干净衣服,一身畅快,步出门去,发现张涛带着几个侍女在外头等:“大人,腹中可饥馁?请这边来。”
他们一直在等?我红着脸答应着:“嗯!”想了想,“怎么有奏乐?”这么巧,不然我还不知睡到什么时候……
“温泉泡着舒服,但一次泡得太久了总归不好,所以设钟磬,以便大人出浴。”张涛小小声跟我说。
我的脸上更烫:原来是特意为了把我叫出来,才奏这个乐的。
但他们为什么坚持不敢进来叫我呢?张涛知道我是女儿身,所以他觉得自己不方便进来吧?不过他是宦官、照理说……呃,我也不知道照理应该怎么说。不过,侍女进来应该没问题吧?
也许是季禳觉得“我”不愿意别人发现我的真实性别,所以特别命令张涛不准宣扬?
“皇上他在哪里?”我低声问。
“皇上仍然在忙军务,他吩咐小的,接到大人之后,就前去见他。”张涛回答。
我答应了一声。刚刚在浴池里……其实我以为他会进来。是担心、还是希望?我不太清楚,也只能骂自己一声:“你这个满脑子胡思乱想的笨蛋!”
“皇上在处理军务,他吩咐接到大人后,即送去见他。”张涛回答。
“但是我有急事要问他!”我皱眉。
张涛聪明伶俐,建议我修书一封,用“飞翎传信”传过去。我想想,也只有这个法子了,提起笔来,也没什么文采,将就的这么写:“拜托千万别叫人杀那个长得像余骏远的人,我有话想问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也要问你。”
还能说什么呢?我要说的太复杂了,用白话文写上几百字恐怕都不够吧,让鸟儿抓着走——我很怕那只鸟负重翱翔,然后会摔死。想了想,在最后加了两个大大的感叹号,卷起来给了张涛。
之后三天无话。我们一路往东南方,回京去,沿途官员自然都曲尽奉承之能事,想起来,最初进的元城,太守没有出来迎接,倒是值得奇怪的事了。
他们没有把我带进宫,而是载我去了荣苑。
我下车时,园子里ju花正开,似一片海,季禳站在海的那边,深吸了一口气,快步向我走来,一直到我面前,双手握住我的手:“你来了。”就这么三个字,声音忽然有点儿作哽。
他好像比以前黑、比以前瘦、但也许只是我的错觉。也许他的相貌没有改变,只是太多的时光、太多的事件横亘在我们之间,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低头下拜:“皇上。”他紧紧拉住我:“去坐下。路上辛苦了?”很仔细的看我,痛心道:“你瘦了。”
当我们真的关心一个人时,总是担心他瘦了、他没有休息好、他会太辛苦。真正放心大胆的爱情……那是希望把对方养成一只加菲猫,而且自己也愿意变成一只加菲。
加菲这篇四格漫画最早开始连载时,乔恩问加菲:“我能为你做什么呢?”加菲张开嘴巴:“喂我。”连载到几周年,当中度过了那么多四格又四格,连加菲的画法都发生了大改变,乔恩再问它:“我们做点什么?”加菲仍然张开嘴巴:“喂我。”
我觉得这是世界上第一美丽的爱情故事,至于第二……爱情故事里没有第二。加菲是唯一。
有那么多人可以作海的女儿、可以作小王子心中的玫瑰,但是谁能做成加菲?我想我不行。
所以我只是低头道:“我有许多话想问皇上。可以吗?”
他的喜悦黯淡下去:“你一句句问吧。”我想,他可能猜到我想问什么,但一定没有全猜到。
第一句:“那个人是不是余骏远?他还活着吗?”
回答:“朕不知道他是不是。只不过接到情报,有人可能对你不利。你请求朕放他一马,所以朕没有全力追捕他。也许他还活着。”
我于是握紧双手:“皇上……那人,也许不是什么余骏远,而我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朋友。我……不是程昭然,而是另一个世界来的。”
他脸色一变:“这是什么意思?”
“我忽然之间到了程昭然的身体里。可我不是程昭然,我一直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我终于说出这句话了。他……会不会相信?
他的脸色缓和下来:“你当时脖子上挂着净灵石,对不对?”
“呃,是有那么一块……”
“那是起死回生的石头。据说,人如果遇到死劫,它会把人的灵魂抛到其他世界去避劫,然后再拉回来。”他道,“也许因为这个关系,你失去了这里的记忆。”
我张大嘴巴看他:“什么?”
他温和的拍我的手:“这也许是净灵石的副作用。昭,你不要害怕。”指尖碰触到我在猴子身边用刀尖刺出来的伤痕,脸色一变,“这是怎么回事?”
一处旧伤痕而已,小事情,真正重要的是他刚刚跟我谈的事!“你说我实际上就是程昭然?现在这个我的记忆是假的?!是什么起死回生抛过去抛过来的副作用、像场梦一样?怎么可能!如果这样,我在那边世界的朋友就不可能跟我一样穿到这边来对不对?那我——”我急得说不出话。
“也是真的。”他拍着我,像哄一个小孩子,“都是真的。佛法,万千世界如恒河沙。人只不过是生存在沙砾中的影子。你原来就生活在这粒沙中,却到其他沙子里走一遭,并且失去了这里的记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别害怕。唉,早知道你真的遇见了死劫,而且把自己完全当成另一个世界的人,我应该早点安慰你……我应该早点发现你的心情就好。”非常自责。
我用力要把我的手抽回来:“为什么不可能是程昭然真的死了,我是另外世界穿来还魂的?为什么一定要说我是程昭然!”
“因为,有净灵石在,你不会死。”他声音有些苦涩,“他不会让你死。”
寒意爬过我的肌肤:“你说的他,指厉祥?”
他不说话,默认了。
“这个我也想问你的!我听人说,净灵石会起死回生,为什么它会在我身上?我作梦,好像是你的回忆到了我梦里,当时你很小,在生病是吗?他说他会修炼成净灵石来救你,是不是真的?为什么你的记忆会到我梦里?”我连着问下去。
他一时面色惨白。
我问到他很痛的地方了吗?我有些内疚,也许刚委婉些试探的……
“那是我的记忆。也许我度真气救你时,把一部分带到你身体里了。因为我们都是他救的人。”
我没有听懂:“因为我们都是他救的人,所以怎么样?”
“所以……我们的身体里都有他的灵魂,容易互相影响。记忆也容易互相混淆。”他低低道。
轮到我目瞪口呆,重复他刚刚问我的话:“这是什么意思?”
“净灵石是用生命凝结出来的石头。他给了我,所以我身体里有他的生命;他给了你,所以你身体里也有他的生命。”
听起来很伟大?就像他是我们的父亲似的。我怎么觉得这么恶心!简直想呕。
“那个石头,真是从他身体里凝结出来的?”我艰难的问。
“是。”
“他是为你才修炼净灵石的吧?他以前对你那么慈祥,为什么后来会变成恶魔?”我跳脚,“嘎,这是为什么?!”
他不语。
“还有!”我忽然想到一件更重要的事,“石头会起死回生,而这个石头又是从他身体里修炼出来的。哇,那他会不会起死回生!”
这话说出,我们两个人都机伶伶打了个寒战。沉默,沉默,风吹过去——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一章 红石粉
“不会。”季禳坚决道,“斩断头颅是无法复生的。”
“但我明明就、明明有的时候,像听到他说话什么的——而且,民间也传说他闹鬼不是吗?!”我抓住他的衣襟,“你保证不会?”
季禳的眼神闪过一丝犹豫。
“你也不确定,对不对?”我更害怕了。一想到那个恶魔有可能复生……呜,怎么样都好,但是不要让他复生!
“应该是不会。所有的传言,应该只是疑心生暗鬼。”季禳下定决心,“好吧,我会让你去看看,好叫你放心。”
“呃?”
“我会带你去开棺,看他的尸体。尸体可能正处在腐烂中、也可能已经是白骨。你受得住吗?”
“呃……”恐怖片我也看过不少了。从美式的蕃茄酱断肢到港式的树皮僵尸……看个真实的腐烂尸体,也许可以撑住吧?再说,看过一眼,确定了,总比一直担心害怕来得好。我咬牙:“去。”
说去就去。在路上,我又想起一件事:“你在国家施行的制度是怎么回事呢?经商也不准,把人像军队一样管理,为什么?而且你还瞒着我——”
“这个讨论下去,话比较长了。你会给我这个时间吗?”他看我一眼。
“啊?”
“你肯长久的陪在我身边,听我跟你解释下去?”他慢慢道。
这个……也算是求爱吧?我脸又烧起来,努力把话题扳回正轨:“现在民间很糟糕,你的很多制度没有达到好效果,反而助长了僵硬腐败的风气,你知道吗?”
他别过头:“你当我是傻子吗?”
“那——”
“国家基础太弱,要集中精力把北虏打出去,只能先采取这样的措施。可恨那些反贼不以国为重,趁机作乱。这次北虏元气大伤,真主丧胆,总有十年八年不敢大举进犯,朕便可以好好整顿国内事务了。那些发国难财的、毁坏国家的,必定要覆灭。”
真有气派!仿佛雷霆万钧,我像看到一个伟人站在面前发出宣言,不觉有点儿迷糊:“这样子……”
“这样,你会留在朕身边吗?”
啊?怎么又绕回到这个问题上?
“如果有什么问题,你觉得朕做得不对,可以对朕提出来;如果有什么问题,朕没有想周到,你可以帮朕想。你想继续在朝为官,朕就封你为官;你厌倦了作官,想进宫、还是住在哪里,朕都依你。这样可以吗?”他的提议太有诱惑力,“外面已经逛了这么久,差不多了吧?你如果遇到危险,让朕怎么办呢?留下来,好不好?”
我猛然想到:“我在绿眉水寨里,你派兵攻打?还有,柴狗抓了我,你后来也真打?你不在乎我死掉?”
“绿眉那里,只是虚张声势,借机救你。而柴狗……朕想,你不愿意被外族挟持着,成危害国家吧?”他道。
呼,果然是这样。能对我好时,就对我好;到万不得已时,就牺牲我的性命保全大局,而且觉得这符合我自己的意思。如果我真的死掉,他会很有克制的流下一滴眼泪,也就这样了。他以为我会欣赏他这样对我,真是误会我。彻彻底底误会我。
“我的梦想是在太平盛世,一个安静的地方,跟很爱我的一个人安安静静到老。”我低声回答。
“朕会给你太平盛世。朕也会同你安静到老!”他立刻这样回答。
我该怎么回答?说他给的安静一定不是我要的那种安静;说我深深爱过的人叫凌玉,不是他?
陵墓已经在面前。我低声道:“现在就可以进去吗?”
“嗯。”季禳道。陵墓门随之打开。我咦了一声,他问:“怎么?”
“只用两个人就打开了?门没封死吗?”考古时的坟墓不都封的死死的,要挖得很厉害、甚至搞个定向爆破才能打开?
“才过七个月,按照礼数,这里是派人驻守的。三年后才封陵。”季禳回答,“进来吗?”
他已经站在门里,影子暗下去,那里的空气幽凉如蛇。我皮肤上暴起一粒粒鸡皮疙瘩,终于下狠心:“嗯!”
石头的秘道很长,季禳亲自举着火把,影影绰绰的两壁石雕一步一步晃过去,面前是墓室门。守室兵士打开它。季禳命令:“在外头等。”
我们现在站在陵室里,雪花石的棺材放在当中。真大,这具棺材,里面可以躺下四五十个人,如果挤一点躺的话。
几个肌肉强壮的工人上来,用杠子、绳子,把上半部的石头盖子掀掉,露出里面的东西,那是另一具棺材。
原来外面这一层叫“椁”,像礼物盒子一样套在外面的,最里头才是真正的“棺”,漆了很多层,钉得死死的。季禳再吩咐:“下去吧。”工人们下去了,现在墓室里只剩我们。
季禳望着黑漆木棺材,脸上百感交集,抬起手掌,轻轻抚了一下,手指落在钉子上。
他、他他他——徒手就把钉子起了出来!
练过武艺就是方便啊就是方便,我正感慨着,棺材掀开了一条缝,立刻有异味逸出,很难闻。季禳没有退缩,直接掀开了盖子。
我本能的向后躲了一步。
季禳向棺材里微伏下身子时,我没有看到那里发生了什么,只看到季禳的肩膀忽然僵了一下,那感觉……很奇怪,好像他忽然变成了一个死人。
这时间只有一秒。
之后我快步向前:“怎么了?”季禳回头:“啊,”语气若无其事,肌肉也放松下来,指着棺材里,“你看吧。”
里面,是一具快腐烂完了的尸体,尸体喉管部位散落着许多石粉,较暗些的似锈红、较鲜艳些的似海棠红,仿佛带着妖气,但确实没有凝结成石块状,而尸体也没有半分复生的迹象。
“脖子断了,净灵石就无效了。”季禳解释。
我“嗯”了一声,没张嘴。那恶臭实在太浓了,几乎像是固体,熏得我张不开眼睛。我向门口落荒而逃,逃出几步后,很有良心的回头问:“你走不走。”
“你先走吧,我再呆一会儿。”他站在棺材前面安静的说,那个背影……实在给人奇怪的感觉。
也许他们兄弟之间,曾经真的很相爱吧。我想着,留他独自缅怀,快步逃离了这间臭得可怕的墓室。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二章 逃跑
我以为季禳从那墓室里出来之后,会好好的跟我谈谈,再劝我留下来什么的。但是没有!他一头又扎回他的“国事”里——据说。
我反正连着两天没再见到他。
也许国家又有什么急事,我识书达礼识大体,可以忍。但我想到外面走走,门口的侍卫却把我挡了回来!这超出了我的忍受范围。
“怎么回事?我被软禁了?”我怒道。
“大人,您回去吧。皇上命令您暂时不要出门。”
“我要见皇上!”我继续怒。
“皇上说,他会来见大人的。”侍卫道,“大人您不要为难属下了……”
也对,他们都是听命办事的,跟他们吵没用。我埋头伤脑筋,想啊想啊想:“你们叫张涛来。”
张涛好歹是季禳身边的亲信,又一直对我挺亲热的,而且是个聪明人,他也许能跟我商议商议?
侍卫们为难的对视一眼:“大人,属下去传个话……到时能不能叫来,属下不敢说。”
龙游浅海遭虾戏。当年张涛等在宫门外牵我的马缰绳,如今能不能叫到,都不一定了,我郁闷的挥挥手:“好吧,你们去传话吧。”
回到房间,样样陈设都还是那么精致,但我觉得气闷;上好的木炭烧在炉子里,火很旺,没有烟,就算有烟也被巧妙的设计排到屋外去了,我拨了拨火,还是觉得冷。
这种冷是从骨子里透出来。
“大人,您用饭。”万年龙套的某侍女替我把中饭端进来。我灵机一动:把她打晕,我再换上她的衣服,不就混出去了?电视上不都这么演吗?而且她作为侍女要从侍卫的面前走过,按照宫里规矩,还是戴着帷帽来的呢,进了门才摘掉的,我再把她的帽子戴上出去,鬼认得出我啊?啊咧,就是这么着!
趁她埋头摆碗,我得意的举起了右臂,就准备挥下去!
——呃,不过,等、等一下。苍天啊大地啊,全宇宙的童鞋们啊,有谁是学过“打昏”这种技术的,能教一下我吗?这里是我的手、那里是她的脑袋,我要怎么样、拿什么道具、用什么角度、什么力度打下去,可以让她达到一言不发、瞬间昏而不死这种高难度状态啊?电视里的主角老是想打昏龙套就打昏龙套、想打昏几次就打昏几次,骗人的……我觉得靠我自己是做不到的……我抿紧嘴巴、天人交战、悲痛欲绝。
这时候,龙套侍女华丽丽转头。
我的胳膊华丽丽定格在半空。
她问了句华丽的话:“大人,您在做什么?”
“呃,我……”我正想缩回胳膊,挠挠后脑勺,说我在拍苍蝇呢,又怕寒冬蜡月的,这句假话实在太假。而龙套侍女娇羞无限的半闭双眼,说了句让我五雷轰顶的话:“大人,您想做什么,就做吧。”——每个字都九曲十八弯带台湾腔那拐儿的!
“我、我想做什么?”我彻底拜服在她的娇羞之下。
她答道:“大人,我为了您,死都可以。”
这个时候……她的眼神,是很认真那种。我忽然觉得脸红。再怎么说,都不应该嘲笑这么认真的人。尤其她是对我认真。
“那你能为我做一件事吗?”我小小声问。
“嗯。”她比D员还坚定的回答。
于是我比划着告诉她:“我呢,在你这里装作打一下;你呢,就要装作晕过去,好不好?”
“好。”
然后事情就素介样子发生鸟……
然后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只好又摇醒她:“你先把外衣脱给我,然后再假装昏倒,好不好?因为我脱你的衣服有点麻烦……”
“嗯。”她脸上飞起红云无限,果然脱了衣裳,继续装昏倒。我抱着衣服蹿到屏风后头去,忙换上了,再出来,她还“昏”着呢。
“不要张开眼睛。我会绑住你的手脚,往你嘴里塞进东西,你不要叫,知道吗?怎样都不要睁开眼哦。”我在她耳朵旁边轻轻道。
她脸上更红,身子轻轻的颤抖,没有表示反对。
呃……她不会以为我要**吧……
呃……她孤身前来,不会就是为了方便向我献身吧……
我知道让一个姑娘家这样误会是不太好啦,可如果现在也向她揭发我也是女儿身,我大概就跑不了吧。“麻烦你牺牲一下了。”我心底向她合掌拜了拜,把她绑起来。这样,季禳知道我跑了之后,也不会怪罪她了吧?我顶着她的一身行头溜了出去。
要说这皇家的地方同,麻烦是真麻烦。除了门口那一窝子侍卫,再外头还有呢!在一篱笆花前面,我被几个巡逻的困住了。那几个人倒是没发现我,可是捉着武器尽忠职守的逛来逛去的,我躲在后头暂时过不去啊,这怎么办?
一阵骚动救了我。应该是我逃跑被发现了,那边又是哨声又是喧哗声的。这里巡逻人就被吸引了过去。有人跑过来叫他们“立刻展开搜索”,他们认真听取命令的当儿,我鼓足全部肾上腺素提供的动力,猫腰就蹿过了树丛。外墙上正好有个狗洞、塌了几块砖,大得足够一只猎犬出入,我再一钻,就钻了出去了。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三章 小精灵
荣苑地处郊区,山与树都不少,我沿着僻静方向抱头鼠窜,跑出足有两千米远,立定了喘气发呆。
为什么一定要从荣苑逃出来?我自己其实都不太清楚。因为季禳软禁我,所以我就一定要逃出来。是这样简单的理由而已吧?
就像情人之间在赌气呢!
好了,我现在逃出来了,自由了,证明他软禁不了我了。接下去再往哪里去?绿眉、亦或柴狗?我头痛的叹了口气。
有一道人影在路弯处出现,我本能的想拔腿就跑,抬头一看,知道不必了。
来的是黄光。
他看到我,比我本人还吃惊,脚定在地上,诧异的把手抬起来一点,像是要隔了那么远的距离触碰一下我,然后又放了一去,恍惚的眨了眨眼睛:“大人。”
“嗯,是我,你怎么在这里?”我道。
“因为,我已经很久没见到您……”他的语调里也有种恍惚不真实的语调,像风中的蛛丝、或者即刻会消散的一片云。他抬头看看荣苑的方向,“有种不太确切的说法,说您可能住在这里……也有人说可能在蛮荒的草原、在可怕的沼泽地、在明亮的海滨,这里那里,各种地方。但既然这里离我最近……我的体力不太好,过于远的地方,你矫若游龙可以前往的地方,我是到不了的。所以我跟自己说: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你住在这里。那么我至少可以到这边来散散步,你的呼吸离我近一点,你说话振动了空气,也许会成为一阵微风吹到我耳边。”他伸出手,“真奇怪,现在你站在这里!您怎么在这里呢?”
“哦,我……”我尴尬的低头看看自己穿的衣裙,怎么向他解释?
“您换回女装了啊?”他道。
“你知道我是女的?”我大奇。
“是的……您宽恕我,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的笑容有点悲哀,“您这样善良、又光彩四溢的灵魂,我早知道不可能和我一样是个男人。”
我抓抓头:“好吧——嗯,总之,我现在是从皇帝身边逃出来的。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哪里去才好。你有什么建议吗?”
黄光脸上泛起奇异的红霞,倾刻间又褪了色,变得苍白,这种苍白好像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下了某种决心,获得汉白玉般的尊严。他道:“我没有能力救您到任何地方,但是可以跟您结婚。”
嘎?我刚刚听到什么?结婚?
“是的,我愿意把我的将来一生同你联系在一起,当中任何困难我都会想办法克服。我不介意你的过去,我会尽力使您幸福。”他说得很慢,仍然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
我真不相信我的耳朵。什么叫“我不介意你的过去”?我的过去有什么要他介意的?咦!跟他有一毛钱的关系吗。“胡扯!”我哭笑不得,“谁要跟你结婚。你要是帮不上忙,就快点走开,别人来问,你别说见过我,知道吗?”
黄光用一种很仓促的动作别过头去,手捂住咽喉,过了两秒钟才回答:“是的,大人。”声音哽咽,“如果要我引开追兵……”
“不,不用了,你不是善于撒谎的人,还是快点走吧。”我关心道,“你身体好像不太好?”
“没什么。”他回过头来,脸色惨白、眼圈发红,但是声音正常多了,“那这里没我的事了?”
我摇了摇头。
他走了。我踌躇着往小路走了一段,正不知自己是不是该回去、继续努力跟季禳沟通,忽听草丛里响起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什么大动物要逃跑。什么动物?我惴惴不安的探头去看。
那边本是一条小河,两岸草木掩映,虽然在深秋,叶子变黄,但落叶木的叶子会落下去,枯草却是不会自己凋落的,依然满团棕黄的铺陈在那儿,再加上些常青树,齐齐遮蔽人的视线。
我一探头,就在那儿见到一只作势欲逃的人类,那人类的脸,看起来好生眼熟!
娇小的个子、大眼睛,神色机伶可爱,是丝铃呀!在我胸前喷了鼻血,跑出门去,从此不知所踪的小丫头丝铃,她怎么会在这里?我高兴的叫了一声,直起腰走向她。
“别过来!”她一边披衣,尖叫。
晚了,我已经看见她光着胸脯,好像刚刚洗过澡,在这样的深秋寒意里,真亏她不怕冷——胸脯是平的,也许小姑娘还没有发育。但,再往下、往下——呃,委婉点说吧,伊“左腿右边右腿左边有一只小精灵,它活泼又聪明……”
我发出一声尖叫。
“都说过你会后悔了,女人。”他涨红着脸把袍子往身上一搭。
“你是男孩子啊……”我悲痛的继续喃喃。天,把他当女孩子,当初还对他作出那种、那种事情……我糗大了。“你在我府里到底怎么回事?!”故意想让我出丑啊?我咆哮。
他左右看看,把我拉进草窠,盘腿坐下,道:“好啦,你跟你讲……”
他的衣裳下摆有血,我吃惊道:“你受伤了?”真的,脸色有点苍白呢。
“没事没事。”他随便摆手,“倒是你,怎么出现在这里?”
“我……觉得皇帝没有认真听我说话。他不见我、又不让我出门,我一急就自己跑出来了。”说出来好像很不严肃、很小孩子过家家吧?我擦汗。
“啊,彼此彼此。我也是刚刚逃出来的。”他道。
“嘎?”
“从头说起,我叫龙婴,家父是元城太守——”
“嘎?!”
“别Сhā嘴,不然讲到天黑都讲不完。”龙婴道。声调还真有气势!我只好乖乖闭嘴,听他继续道,“我跟我爹不对付,就跑出来了。听说程昭然的名声,我很喜欢,就跑到你府里当丫头了。结果你居然是女的,我就万念俱灰跑了。结果你又跑到西南跟绿眉搞,我爹办事不力让柴狗溜进关来,皇上担心我爹想造反,要我爹把我送到京里当人质,我爹还真把我送过来了。不过如你所见,我又逃出来了。”他耸耸肩,完成这段惊人的报料。
我的嘴巴张开来,就没合上过,考虑了很久——“十来天前我到元城,没见到你爹,当时你已经成为人质了?他呢?”
“唔,确切的说,在成为人质的路上。我老爹被软禁了,据说我到京城之后才会解除他的软禁,所以我蹲在京城的这几天,他应该是自由身吧?”
“那你现在逃出来,你爹怎么办?”我很担心。
“他?”龙婴很好笑,“我愿意扮成女孩子、追求男人,那老头子气死拉倒,你觉得我会关心他?”
“你对你爹一点都不在乎?”我蹙眉。
“与其问这个,不如先问我的性取向吧。我说我喜欢男人,你一点都不吃惊?”他托着腮笑眯眯看我。
“可能是最近碰到的变态太多了。”我抓抓头,“比如河白就是男女通吃——嗯,河白就是……”
“你果然连他也碰到了!”龙婴以手击拳,“真是有缘份哪。我们三兄弟,你全见着了!”
“嘎?”
“大哥河白,二哥方铮,小弟我,都让你见着了。”他吃吃的笑,“我就没告诉方铮你是女的,他八成现在还对你害着相思吧?真想看看他知道真相后的样子……”
天雷轰顶啊!河白跟他原来是兄弟?这么说,河白确实曾提起跟方铮拜过把子……所以,他们三人真是结拜兄弟?而且,都是同性恋、都TMD变态?我跳起来:“方铮跟你们不一样,他是多正常一个人!”
“嗯哪,他看起来最正常、也最有男子气慨。”龙婴点头啊点头。
“所以你没有骗我就是了?”我的头跌进手掌里。好吧,他们仨都是好出身、都任性妄为、都是玻璃……不管了,这些都不是重点啦!“我们是回去、还是逃走。不管怎样都得快点决定对不对?”
“当然不回去。”龙婴给我“你傻啊”的眼神,“辛辛苦苦逃出来,再回去送死啊?”
“其实,有很多话,应该跟皇上当面说清楚才对……”我犹豫。
“我回到皇上手里一定是死路一条,麻烦你也不要去自投罗网,帮忙把我送回我爹那里好不好?”龙婴恳求,“你应该对我负责的!我第一次的鼻血都交给你了。”
“什么跟什么啊?鼻血!”我一个头两个大。
“是啊,就是你,破了我的处男之血。”龙婴一字一泪,“你不负责谁负责?”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四章 泪花闪闪
我哭笑不得,忽远远听到有追兵的声音。龙婴神色一变,揪住我:“我如果被捉回去,一定是死。你相信我,快带我走!”
“哦。”我真的去搀他。龙婴却跳脚:“背上我,用轻功啊!你的武功呢?武功?!”
“我武功被我师父禁住,到现在都没解开啊。”我无奈摊摊手,真的,当初见到季禳时,第一件事蛮好拜托他想办法帮我解除禁制的。没武功真可怜啊……
龙婴神色惨变,咬住嘴唇。我觉出不对劲了,轻声问:“怎么回事?”
他往旁边挪了一点,给我看。草地上染着他的血。“我腿上伤得很重,一两个时辰之内走不快。”他道。
事态紧急。“你必须逃过他们?”我飞快问。
“是。”他点头。
我相信他的保证,那没有其他办法了,我指着草窠里面命令:“爬进去?”
“啊?”
“我在外面替你把他们引开。”
他没有动,唇角微微的弯起来:“你知道这是追你的还是追我的追兵?”
呃……我确实不知道。追兵已近,阳光照耀着铠甲,这正规大内骑兵的装束。我咬牙:“不管了,赌一把!”将龙婴推进去,我自己坐在外面,用身体遮住他留下的血迹,并急忙给脸上抹上灰泥。
“捉贼,捉贼!”官兵奔过来,还没开口问我,我就先这么狂叫。
“什么贼?”官兵立刻询问。
“一个这么小的小贼。”我比划着龙婴的身高,“他挟持奴家,说要躲什么官兵。奴家把脚扭伤,他打伤奴家,劫走奴家的荷包,就跑了。那是奴家一年的积蓄啊,天老爷——”
“往哪边跑了?”官兵急着问。
“前边!”我一脸苦大仇深的奋臂怒指。
“追!”打头的挥鞭命令。
“带上奴家吧,奴家害怕呀!那个天杀的小贼啊……”我装作挣扎着想起身求他们援助。
还真有个良心大好的骑兵让马慢了慢,回头犹豫的看我。但他们队长不负我期望的暴喝道:“全力追击!”于是他们一起远去了。我松口气,钻进草窠看龙婴:“你还好?”
他盘膝而坐,在运功疗伤,头顶心微微的白烟。我奇道:“你还受了内伤?”
“不,只有腿上的外伤,我运一会儿功,补足气血,呆会儿就可以走路。”
补气血……怎么听起来像打网游?神奇的武功。我道:“受了重伤还洗什么澡?着凉怎么办。”小孩子真是不懂得照顾自己。
“血污实在太脏了,忍不住要洗掉啊。”龙婴仰起苍白的脸微笑。他话音刚落,我们又听见马蹄声。这次是另一拨追兵。
如果说今儿个,京郊地区就我们两个逃犯,那么按照排除法,去了一拨追他的,再来一拨该是找我的了。龙婴抓住我的手:“你别回去,我需要你。拜托!”真是泪花闪闪啊他的大眼睛……我能说不么?
于是我躲在草窠里,龙婴扮演我刚才的角色,把追兵指到右边去了。一拨往前追、一拨往右追……嗯,这样他们暂时不会碰头、对质出我们两个轮流搞鬼的事。
等龙婴将就着能走路,我们就逃窜了。等他伤好得多一点,我们逃窜得就更方便了。向予教给我的露营知识发挥了很大作用,当然龙婴也非常不赖。我表扬他逃生技能不赖,他却说:“是你运气好。”举起一根手指,“譬如,你是怎么从荣苑出来的?”
我把出来的经过老实告诉他,他道:“你看,每一套防御系统都有最薄弱的环节,你就刚好钻向那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有真空的时刻,你就刚好钻到那个时刻。”以拳击掌,“你是福将!”
身为福将,我的福气还不是很彻底。我们不能完全甩掉追兵,不得不多次遇险、多次改换方向,最后发现自己面前的方向不是元城,而是三湖。
“河白在绿眉那儿?正好,找他去。方铮在北边,我们家在中间。咱哥儿仨通通气,这一片可以划拉在一块儿了。”他很高兴。
“等一下,什么叫通气、划拉在一块儿?”我寒毛竖立,“你想造反?!”
“确切的说,是家父要造反。”他还怪委屈。
“你、你们——”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京郊已经告诉您了啊,我如果留下去作人质,一定是个死。因为家父是一定要造反的。他给我几天时间逃跑,我如果跑不掉,他会很遗憾的造反,我会很遗憾的被咔喳。”龙婴耸耸肩,“我猜我会比他遗憾,因为家父有好几个儿子,可我只有一个脑袋。”
“为什么会这样!”我叫道。
“为什么会怎样?”他歪歪头。
“为什么你父亲不管你的性命,为什么一定要造反!”我咆哮。
“这个啊……”他眼睛垂下去,轻轻道,“从你的角度来说,当今皇上肯定不是什么很坏的人。从我的角度来说,我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很坏的人。但是皇上的手段确实太硬了,他要打掉所有的敌人,保全皇权。父亲不能完全令他满意、作他得力的忠臣,所以,如果不起兵造反的话,以后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吧。他如果没好下场,我们全家都要跟着遭殃。所以,他搏一记,我也支持他。”耸耸肩,苦笑,“我只是很倒霉成为那个送出去当人质的儿子而已。”
我无言可答。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五章 绿眉杀人
榆树的叶子已经开始发黄,柳条的精气神儿早衰败了,地里的高梁收了一半,另一半被糟蹋在泥土里,残叶断梗上压着薄霜,看起来很凄凉。
我们面前的这个小村落,好像经了兵灾。
初冬的阳光惨淡得像是月光,黄土地上躺着个人,一身粗布裤褂,在这样的大冷天里卷着裤腿、穿着脏兮兮的草鞋。一处刀口从他的左肩直劈到胸口下面、几乎接近腰的地方。他整个人像只栗子一样裂了口,血曾经从这道可怕的大口子里流出来,现在已经凝结了,但没有全部凝固住,好像生命还不想这么容易的结块,总要保持着一点点流淌的姿势。
他向前面伸着手,手上居然奇异的没有沾上血,看得出老茧。而前面倒着的是——
我捂住龙婴的脸:“别看!”
“为什么?”龙婴道。
“太惨了。你还是小孩子,别看。”我道。
“你的手比我还抖得厉害呢。”他静静道。
“我……”
“我如果说,我见过的惨状比你至少多一倍,你信不信。”他又道。
也许他是对的。这是什么样的世界啊?数不清的人倒在血泊里,而这样可爱的小男孩见过十倍的惨况!
我无言的放下手。
墙上用血写着一行字:“绿眉杀人于此。”
“绿眉军杀人?”我不可置信的喃喃重复了一遍。
像是回应着我的话,有群人奔过来。这是支奇形怪状的队伍,有的骑马、有的骑骡子,有的干脆赤脚,有的穿着短打,有的穿着官兵的衣服、但把标志都撕了,他们无一例外画着绿眉——用叶子的绿汁把眉毛画绿,这是绿眉军的标记。
何况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跨一匹红马,长得须磔如猬、威风凛凛,我再也不会认错的,他是沈虞孙。
好吧,我的鸿喜死了,而他换一匹马,一样高高大大、威风凛凛。我为了担心他们所有人的命运,从季禳那里跑出来,而他在这里屠村!
我的脸色一定很可怕。因为沈虞孙很惊喜的叫了一声“你怎么在这里”之后,立刻转了口气,试探着问:“怎么了?”
我一言不发的指着这个被血洗的村庄、还有墙上的血字。
“不是我们,一定是官兵陷害!”他叫起来,“我一听到消息就带人赶来了,你以为我们想损失这些庄稼吗?该死,这是官兵!”
我一言不发。
指责季禳穷兵赎武,可以;指责他把国家治理得不够好,可以。但不是这件事。这种赤祼祼的屠杀,说是季禳的人做的?不对。不会!
一片乌云降在沈虞孙的脸上。他道:“你不相信我?”
我没有回答。
他抽出刀,愤愤然一挥,左手尾指已与手掌分离,鲜血溅出来的同时,他接住了这截断指,拎着,回头对所有人道:“谁如果干出这种事,有如该指!”
那些人应声齐喝,声震行云。
“现在,去查看有没有可以救的人、再设法把剩下的庄稼收回来!”
那些人迅速执行他的命令。
沈虞孙回头看我,目光如火。
“是我错怪了你?对不起。”我小声道。也许、也许是季禳手下不听话的什么官员私下干出这种事。确实,我不应该第一时间怀疑沈虞孙。“如果,有一天确实证明我错了,我把手指还给你。”深呼吸一口气,我艰难的说出这句话,几乎要哭出来。
要砍下一截手指,必定很痛,而且以后生活会很不方便吧?可恶的沈虞孙!他抢先砍掉,是逼我以后怎么办嘛?呜,如果我有权力,一定命令任何人都不许砍手指!违者捆起来,关禁闭!……
“不用了,以后你要当头儿,留着十个手指比较方便。”沈虞孙气冲冲道。
“你们还要我当头儿?”我怔怔问。
“嗯,我们一直想把你救回来,但皇帝打得太紧了,我们腾不出手。”沈虞孙神情很沉痛,“绿眉兄弟,已经折损过半了。”
“折损过半是指……出现了逃兵吗?”我小小声问。
沈虞孙狠狠瞪我一眼:“你要不是向兄弟的徒弟、要不是救过我的命。就凭这句话,我把你头颈扭断!”硕大手掌比一个残忍的手势。
“那,是伤亡?”我讷讷道。
才能有几天的时间?伤亡过半。战争!战争都是绞肉机,不止凡尔登一役。
“我想贵军需要援助。正好,有人可能也需要贵军的帮助。”旁边的龙婴开口道。
沈虞孙树起两团旋风眉:“你是谁?”几乎要问出:这是哪儿来的小鬼?长得像个娈童,说出话来像个小妖精。
龙婴笑道:“你去问问河白哥哥,就知道我是谁。”
“河白兄弟,”沈虞孙脸色缓和下去,“他是个好伙计。皇帝在船里放进金元宝诱我们去抢,是他看出来不对劲,说里面八成有机关,结果真的是炸弹,还好他发现及时,立了一大功。这些日子,也多亏他一次次看穿皇帝的阴谋诡计。你是他的兄弟?”
“八拜结交,过命的兄弟。”龙婴道。
沈虞孙“啊呀”一声:“他说他有个大哥,守在北边;还有个小弟,是元王爷之子,难道——”
“不才龙婴,家父正是元王爷,”龙婴笑眯眯。
沈虞孙顿时那个振奋啊:“元城这几天不太对劲,是不是——”
“我爹八成已经举事了。”龙婴接上去。
两人于是执手相望,那个打鸡血啊……我咳了两声。
“走走,一起回去细谈。”沈虞孙回头招呼我,“侍郎,走不走?”
“水玉还好吗?”我眷眷的问。
“挺好。周嫂子特别照顾她。”
“周嫂子?”我茫然。
“周阿荧的内人。”沈虞孙提示。
啊谢娘。“她还好?周阿荧现在又怎么样?”我紧着问。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六章 蝴蝶再飞
“都好。多亏周相公经营,咱们营寨还像个样子。”沈虞孙道,“大伙儿都说,周相公好比宰相,河兄弟好比军师,我算个将军,向兄弟屈尊当个国师。这么着文武将相都有了,单等你皇帝回朝了。我还老担心你回不来,周相公说天命该来的总会来。嘿,还真准!”
“什么皇帝?”我捧头,“你们都是厉害的人,造反也就造反了,为什么一定要拉我?我不懂。”
“废话!要是别的路能行,干嘛费劲儿拉你?可是你看吧,要是你不来成什么样子?谁当头,我吗?我这个人我自己知道,打架,行!要理会那些左左右右的盘算,麻烦!向老弟别看人模狗样,猴子ρi股他三天板凳坐不住。前几年将将就就也大头领二头领的当下来,笑死人!早就说了,要干大事业还得供个文气点的当主心骨。好容易河兄弟和周相公是有点文气的吧,又太文了,没当老大的意思。”沈虞孙豪迈的盘点英雄。
“可我,也没当老大的意思……”我弱弱道。
“再讲这种丧气话,甭管什么天不天命,我也拿拳头揍你!”沈虞孙瞪眼。
“喂,讲点道理好不好。你说的事我做不下来!”我也来了气。
“谁当皇帝前当过皇帝的。再说你能让一匹好马那么死心踏地,就准做得了老大!”沈虞孙拽我,“跟我回去——”手快碰到我,忽然脸一红,缩回去,粗声粗气道,“你还是自己走吧。”
龙婴眼珠子一转:“狮王也知道程侍郎是女儿身?”
沈虞孙火烧ρi股一样跳起来:“你也知道?!”
“停、停。”我举起两只手,先理理脉络,“龙婴,你怎么知道他是狮王。他一直没自我介绍过不是吗?”
“看形容、听谈吐,除了沈英雄还有谁。”龙婴顺溜的把马屁拍上。
是,他跟河白一样,猴精猴精,看人跟戴了显微镜似的。我再问沈虞孙:“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朝廷那几个人劫我时就算我露了女儿身,他不会以为我是程昭然的妹妹、或者我是个妖女易容成了程昭然吗?
沈虞孙老脸又一红:“向老弟跟我说了。”
“你知道我是女的,还叫我当皇帝?”我不敢置信。
“将就着吧。反正也没其他人了。”他道。
呀呸!就冲这将就的口气,我都不想答应他!
“再说,这事只有他知道我知道,别人都不知道。那你就是个男的了!谁要说你不够英雄,先过我这一关!”他威风凛凛。
龙婴往我背后一钻:“侍郎救命。”
“什么什么?”我头晕。
“他连白二哥都不叫知道,那更不放心叫我知道了。恐怕要杀我灭口。你不见他刚刚开始就把手按在刀把子上么?”龙婴啼哭道。
“这怎么……”我正不信呢,沈虞孙大喝一声:“晓得就好!小兄弟你到地下我给你奠酒!”挥刀直砍过来。
别看沈虞孙那天追我时丢石块的准头不怎么样,刀法可实在精准,明明气势如劈华山,刀锋一丝不差。我就站在这里,他刀从我衣袂边削过去,直取龙婴,没碰我一根寒毛。
龙婴“哎哟”一声,撒开两手,翩翩飞起,如一只蝴蝶,依然转到了我的身后。大刀再招呼,蝴蝶再飞。这两人以我为轴心,开始转辘轳追逐。我很快被他们转得头晕目眩,“噗哧”坐在了地上。
“看你还往哪儿逃!”沈虞孙大乐,兜头一刀。龙婴这只蝴蝶不再绕着我,开始振翅满天乱飞,沈虞孙看准了,一刀下去,“夺”一声,我骇得叫起来,定睛再看,刀剁在树上,龙婴踮脚立在树梢上,摇着两手道:“杀我无所谓,可叹绿眉就危急了啊。”
沈虞孙一刀劈空,自觉没脸,恨恨把刀拔出来,道:“什么意思?”
“你们短短几日,折损已经过半,纵有白二哥等人撑住,又能撑几时?元地要塞咽喉,囤粮无数,绿眉唯有与元地联手,才是求生之道。我如果活着,当然致力帮你们联手;但我若一死,我爹是断断不肯跟你们善罢甘休的,白二哥和铮大哥也断断要替我报仇。你们面对中原皇帝的压力尚未消停,又添这么多劲敌,可不是自寻死路?”
“这……”沈虞孙沉吟不决。
“而且,我仰慕侍郎大人,她的事,我是万万不会说出去的。自从得知她性别来,我连跟铮大哥、白二哥都没说过,又会对谁说呢?”龙婴道,“若狮王还是不信我,让我断指盟誓。”
他真的把小刀掏出来了!
而沈虞孙居然豪迈的一拍大腿道:“好!”
我情急之下恶狠狠的甩出去一件东西,流星锤一样“叭唧”砸坏了一丛灌木。这两人受到惊吓,暂时停止动作,扭头看我。
我甩出去的那是我唯一能捞到手的有点体积的东西——我的靴子……
可怜这初冬的天气,我一跳一跳去把靴子拣回来穿,还要一边跟他们拼命作思想工作:“龙婴知道了又怎么样?皇上还知道了呢!真要我当头儿,天长日久还能有不穿帮的道理?以后不要动不动就砍手指!”
沈虞孙忽露出一丝诡诈笑容,这种笑容出现在这样豪迈的人脸上,很是稀奇。我机伶伶打个冷战,就听他道:“你要肯当头儿,就能跟我下命令,我就不砍他手指了。不然,我还砍他。你看怎么样?”
我看?“这是威胁!赤祼祼的威胁!”我吼叫。
“侍郎勿怪,只有这条路了。”沈虞孙抱拳,“您从也不从?”
我……我逼上梁山……
“说到男女啊,向老弟也是这个意思,瞒久是瞒不住的。不过一开始就说个女头儿,怕兄弟们不服。等有个根基坐稳了,再挑个时机说出身份,明眼的自然也服了,再有狼子野心趁机鼓噪的,一刀一个斩他干净,必没噜嗦!”
“别动不动就斩啊杀啊的……”我都快哭了。大哥算我服了U……
“行。你们文人主意多,要是不杀人就能太平了,那是最好!”沈虞孙心怀舒畅,龙婴已经从树上滑下来了,他便一手一个揽我们的肩,“走,走。我们回寨子里接个风——”手要碰到我,又尴尬的缩回去。
“算了,就把我当男人吧。”我道,“不然相处的日子长着,大家都会尴尬。”伸出手去,“说定了?就当哥儿们了。”
手掌击在一起。沈虞孙大笑:“就这么着!反正你小子也不像女人。回去咱们让向老弟吓一跳!他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能回来。”
等村庄里的善后事宜处理完,我们与绿眉的兄弟们一起举步离开。回眸看那烧毁的村庄,真是季禳下属的官兵干的,嫁祸绿眉吗?我心下不好过。沈虞孙拍拍我的肩:“走吧。这种事情看多了,都难受,哪儿难受得过来。以后给他们报仇就是了。”
是,如果我有能力阻止这样的惨剧发生啊…………抬头,天边晚霞如血,我到底能做到哪一步呢?
我实在不知道。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七章 心肝宝贝
水玉见到我时,那种高兴之情,不用再说。她比从前黑了一些,但胖了,变黑变胖照理说该是变丑的迹象,可在她身上,只显得愉快,而且仿佛更漂亮了些。看来她的日子当真还不错,我略放下些心。
绿眉的寨子已经不在原来的水泽地,更缩进去些,更偏僻,后面就是热带雨林般的蛮荒丛林。这种地方硬生生开辟出块空地,竟也俨然有序的扎下人马去,据说周阿荧功不可没。
“在下的才能,本来就在这方面。固本份耳。”他非常不当一回事的挥挥手,“主公回来就好。”
向予歪在一边,袍子更破了些,脏得像个泥腿子,神气倒比先前更痛快:“我把那几个地方都联系了。哥儿们混得不如意,都有起事的意思,这才叫万事俱备,连东风都不欠了。”
“要起事的哥儿们……指的是强……呃,绿林好汉,还是农民啊雇工啊什么的?”我小心翼翼问。
“当然都是好汉!闲杂人等懂得甚事?都是有半碗糠饿不死就不会想抢米的。”河白道,“好汉们一起事,才能把蠢汉们都带起来了。好汉才是关键。”
“你爹非抽你。”龙婴在旁边吃吃的笑。
“你爹不抽你!”河白回嘴,“你最是他心肝宝贝儿。”
“闲事不提!今日开怀,咱们得多喝几杯!”沈虞孙最关心喝酒。
“沈将军,粮食紧张,将士裹腹尚且有困难,领头的岂可先喝上酒。”周阿荧劝阻,而后话锋一转,“不过今日实在是喜事,在下藏下一点儿庆功酒,就先开了罢。”
沈虞孙先听他劝阻时,表情沮丧,再听这一转,变成欢愉,可转念又一想,痛苦顿足道:“先寄下!等兄弟们都度过了这个困境,再痛喝他娘的!”
在座众人都大笑。向予拍他肩道:“难得老兄憋得住。”
“你徒儿也回来了,元城又可以结盟,反正打出去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沈虞孙道,“要是多拖几天,我憋不牢,大不了拿贼官兵的脑壳子盛血喝!滋壮滋壮哩!”
这么血腥的话,他们男人一起大笑,好像多豪迈的样子,我有点受不住,出来找水玉和谢娘。她们两个都在厨下做事,谢娘正对着大锅猛挥炒勺,脸上挂着汗珠,一手叉腰教训旁边的小喽罗:“火烧旺些!就这么点蛤蟆力气,你奶没吃足啊?”
小喽罗满脸炉灰的抬头:“嫂子,俺娘这不是没您带劲儿嘛。”
谢娘还未回话,旁边另一喽罗一脖拐把他拐地上了:“怎么跟嫂子说话!没大没小,看大哥二哥把你肠子挂树上去!”讨好的拧一把毛巾递给谢娘:“嫂子,您擦把汗?”
“小猢狲子,专能弄嘴。”谢娘倒笑了,“嫂子先给你们炒完菜,你们端碗到旁边等着去。”
我看她这么热火朝天模样,一时开不了口,只好先把水玉悄悄叫出去,拣了僻静地方蹲下了,怪发愁道:“谢娘好像挺适应山寨生活?”
“她老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螃蟹横着走。”水玉吃吃的笑,神态比以前活泼很多。
“你好像也挺适应的。”我郁闷道,稍稍有点吃醋。
“我……还好啦。”她脸一红,把头勾下去。
“哎,那个,”我抓头,“你觉得我到底是留下来还是不留下来好啊?”
“您不是已经答应了吗?”水玉很吃惊。
“也没有很确定……因为他们毕竟是强盗啊!杀来杀去的,你知道我不喜欢杀人。不过……再回去宫里我又不喜欢,呆在民间又好像呆不下了,现在局势这么乱……唉,你说我怎么办呢?”我很烦的挠着耳朵壳子。
“其实,朝廷里也有杀人吧,而且杀得比强盗都厉害,你就算有意见,也一点办法都没有。”水玉小声道。
“啊?”听她的意思,想让我留在绿眉?
“向先生、沈将军、周相公、河公子,都不是坏人。如果他们都想造反,那天下一定有让他们想造反的理由了。而且,如果不是他们,也有别人在造反的吧?大人您如果不希望看见杀人,可以尽力把杀人的场面降到最低啊。因为,如果没有大人在,造反中死掉的人一定会更多吧?”她道,“我是这么想的。”
深林的泉水,顺着竹筒,不绝如缕流下来,在石缸里溅起清澈的水珠。“你相信我在这里能起到好作用吗?”我问。
“我相信。”她坚定道。
“可我自己,没有这样的确定啊……没办法了,就勉强试一下吧。”我道。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八章 坐不垂堂
在我们都抱着良好期望的时候,元王爷却向绿眉发动了攻打。神经兮兮的,还发了篇檄文,说绿眉如何如何该打,里面居然也提到我,说我“狐媚惑主”,害死了先帝,让一个宦官顶罪。
我听不懂,找人翻译,才知道这说的是季禳登基时斩的那个宦官,原来那宦官就是当年传旨叫我进宫的那位,季禳后来说他进药饵不当、让厉祥发病死了,元王爷则说是我跟季禳有奸情,遮天下耳目的做法。
神经病,这脏水泼得、我都不知该怎么反驳!总之先应战要紧。幸而周阿荧设立了八卦阵,在林子前挡着,总算暂时不妨。我们把龙婴绑到阵前要他爹退兵,那边居然箭如雨下!拷,气得我们赶紧又把龙婴拉回来,揪他耳朵问:“你爹他妈的不要你性命了?”龙婴面色惨白,勉强笑道:“嗯,看来是不要了?”“操,他是不是你亲爹啊!”“应该是吧,虽然有时候我也不太确定了。”龙婴苦笑。“那他——”“亲儿子跟天下比,还是天下比较重要啊。”龙婴道,“只是我想不通,他为何不跟你们结盟,反而要击垮你们?”
周阿荧分析:“他认为绿眉军迟早要败,结盟的话,需要他提供援助,还不如击溃我们,他可以收编我们剩下的力量。另外,皇上不会放过他,他要考虑万一元城守不住、向何处躲避,关外有北虏,是去不得的,只有西面南面地理险恶,可退而据守,偏又被我们绿眉先占住,他怕一旦结盟,反而要向我们摇尾乞怜,故不如除去我们,便无后顾之忧。”说完这句话又转向河白,“河公子觉得呢?”
河白摊摊手:“只能有这个解释了,但我没想到——”瞄一眼龙婴。
“没想到我家老头子这么蠢。”龙婴苦笑着接完。
“算啦,老头子都蠢的,跟他们讲不清。还好我另有妙计。”他建议决水淹后面的城池,断其后路以解围。
“那样,城里的人都要死!”我惊骇。他出的算什么馊主意?
“打战哪有不死人的。小不忍——”河白道。
“所谓小不忍,是忍自己的不快,达到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忍别人的生命,来达到自己的yu望!”我怒道,“如果草菅人命,争自己一时得势,争来有什么意义?到头来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绝不会有好下场!!”
全场静默良久。沈虞孙揪着大胡子:“那不杀人的话,我们就赢不了啊,难道伸着脖子让人杀?”
那自然也不行,我踌躇片刻:“我去见元王爷,跟他谈谈。”
全场人用看疯子一样的眼光看我。
我被当疯子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老皮老脸指着周阿荧他们:“你,你,还有你,不是说我真命天子?那成,我去跟元王爷,如果我真的有天命,一定死不了,还可以解决这次事情;如果我死了,那我一定不是什么天定的头儿,你们也不用可惜。是这个道理吧?”
周阿荧把脸埋在手里。河白呜咽:“要不你还是先问问蛟帅狮王吧……”加补一句,“我没见过这么喜欢找死的人,周相爷,他真是天命指示给你的皇帝?”
周阿荧的手掌里也发出呜咽,没有回答。
我不理他们。向予和沈虞孙在阵前督军,我要他们安排我与元王爷阵营接洽。他们很不乐意,我道:“这是命令!”向予看转不过圜来,叹口气:“好吧。不过,我要跟你一起去,保护你。”
“不用不用。”我双手乱摇,“他们看到你,会不放心的。再说,我如果能说动元王爷,你不跟去我也说动了;如果元王爷要杀我,那是他的地盘,就算你跟去,有什么用?”
“要不,我跟去吧?”龙婴道,“我好歹是他儿子,他就算对我狠得下心,那些将士们总要当我是小主子,不敢太放肆——左右我爹也没有亲自到阵前,那领兵的我认得,是韩统领,为人还算忠诚老实。我保护侍郎,韩统领总要听我的。就算以后我爹真的要翻脸,我也想办法保全侍郎就是了,爹总不见得亲手拿刀杀我。”
我听着这番话还挺靠谱,但向予他们都投以不信的眼神,连河白也是。龙婴叫屈道:“二哥,你都不信我?”
“那个啥……兄弟啊,也不是不相信你。可是你我都知道,到时候老爷子一施压、或者娘亲一哭一闹,咱们不一定顶得住啊。”河白苦哈哈咧开嘴,“再者说,各为其主。我这边既然选了绿眉,就替绿眉着想。你没得选,是元地的小公子,你要替元地利益着想,把侍郎干啥干啥的了,也没人能说你个不字啊?”
龙婴现出哭相:“那我是说不清咯。”
“没什么,你跟我走吧。”我道。
“喂!”沈虞孙叫起来。
“我去,主要是尽我自己的力量,于龙婴无关。所以,跟向先生的道理一样,我如果能成功,就不用担心;我如果不能成功,那也不指望别人搭救。”我笑道,“何况你们别这么担心,我觉得成功的机率还是很大的呀。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情报不是说皇帝在打元地没放松?我们绿眉,元王爷一时又吃不下,那必定要跟我们联盟,彼此有利。龙婴也觉得是这样对吧?所以,只要绿眉能再顶一段时间,我跟龙婴在那边游说,必定有胜算。”
众人的目光不知不觉又集中在周阿荧身上。他拿左手指拍拍右手掌,沉吟片刻,道:“按道理,确是这样没错。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纵有万分之一的危险,总不宜叫主公冒险。”
“我们有更好的说客?”我笑起来。
沉默。
河白与向予对视一眼,由河白开口道:“要说口舌,我等虽然也能搬弄一二,但要迷惑人心,果然还是大人您啊。”
什么叫迷惑人心?切!
“是啊,你有一种奇怪的本事,能把莫明其妙的东西说得都让别人相信。而且,不管什么人,你好像都能忽悠成亲信。”向予叹道,“这个我们确实不如你——但是,我觉得这次还是我去比较好。周相公说得对,你毕竟不适合冒险。”
“我才适合呢!你们不管谁出了事,绿眉战力就削减。我如果出了事,有什么关系?最多证明我不是真命天子。”我捋袖子道,“再说,反正师父你也已经解开我的禁制了啊,难道师父你对自己教的徒儿不放心么?还是你们说什么天命,把我逼了这么久,都是骗我的?你们根本对我的运气没信心?”
沉默。再度沉默。
向予挥了挥手:“算了,你去吧。”
第一卷(旧稿) 第二十九章 缓不得
奇怪的是,元王爷攻击我们的力度,忽然变弱了,态度也有所软化,像是想谈谈释放龙婴的事。我趁势提出要同他讨论停战的事,他们也答应了。于是我和龙婴准备出发去元城。
护送我们的队伍,很壮大,连伤没有全好的约伯都照应在旁。浩浩荡荡行至元军一箭路远,护送的人退回去,向予拍了拍我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
元方兵士来接应我们了。韩统领看在龙婴的面上,很是殷勤周全,派人把我们送去元城——龙婴的老爹果然缩在元城里,脚都不踏进战地,有什么指示派人传信,TMD。
“你真的相信你不会死。”龙婴在路上问我。
“也不是真的相信吧……但是,至少可以努力做点什么事,总比昏头昏脑一切交给别人、自己什么都掌握不了来得好。”我道。
龙婴笑了,点一下头:“如果我爹坚持,也许我真的会把你杀了,你知道吗?”
“呃……”
“但我会一直记住有你这么个人。你将是我的偶像。”他道。
“那……谢谢了哈。”我只有“^_^!”的份。
几日不见,元城跟我初见那时,又不一样。城头全是士兵,但是城里的空气却活跃了。街头有小贩在叫卖柑桔:“异物,异物,海边贩来的!九死一生贩到这里!”远远有管弦飘来,与街头不知谁家送丧的哀乐混在一起。
“纸醉金迷、鱼龙混杂。”龙婴苦笑一声,“这就是元城一向来民风。瘟疫也好、大战也好,只要暂时没人掐着他们的脖子叫他们噤声,他们总要玩乐的。”
“真正强盛的城市,人民应该欢乐。”我小心道。
“也许吧。不过……”龙婴挥了挥手,目光落到那送葬的队伍上,骤然吸口冷气:“噫!”
那送葬的队伍近了,看得出是个好人家,棺木、纸幡,样样都很齐整,送葬的队伍也排得很长。走在前面的几个,应该是血亲了,虽然处在极度的悲伤中,但容颜气度,看得出不是普通人。棺木上披着“忠烈”两个大字的丧布,更显得不平常。
龙婴奔过去,扯住打头的一个中年人就道:“十二叔!”
那人一怔,反手抱住他:“小公子!你怎么回来了?你好歹回来了!”虎目落下泪来。
那些送葬的也全围住龙婴。龙婴“叔公、婶子、叔母”一路叫过来,道:“这棺材里是谁?”在队伍中认了半天,找谁缺席,口中道,“莫非是、莫非是……”却不敢说出口。
“朝廷全力攻打我们。三小子领兵顶着,结果前日作战时,给射中脖颈,送命了!”他们嚎哭。
“三堂哥!”龙婴发出一声悲呼,几乎要跌在地上。我忙上前,想扶他,那些人已先我扶了,目光落在我身上,迟疑:“这位……”
“在下程昭然。”我拱手。
那位“十二叔”眉毛一耸:“听说您在绿眉?”
“在下……是在绿眉。”当中的曲折,一时也解释不清,我索性应承下来。
“这次来,是想结盟的。”龙婴忙帮我说明。
那些人上下打量我,看得我都局促起来。十二叔一抱拳:“好人品,好胆识!不愧是程侍郎。”
龙婴急着道:“我爹呢?”
“奠过阿三,他说要等你商议事情,应该在府里。”
我们要去的地方,本就是元王府。龙婴应了声,退在路边,让送丧队伍先过去。我虽然平生不识棺材中的人,但出于对死者的尊敬,也立在龙婴的身边,低头表示哀悼,想起这段时间来见的种种惨事,不觉落下一滴泪。
一双脚停在我面前,我抬头,见是十二叔。他沉默片刻,道:“您这样的人都起兵造反,看来朝廷气数已尽。”
“不,我希望大家能够不打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回答。
他嘴唇动了动,叹口气,走了。
而我和龙婴前往元王府。
元王爷是个清瘦的中年人,见到我时,态度很好:“久闻程侍郎,容色之艳,如天边霞,骨质之清,似玉壶冰。”全是奉承话。哼,这么会奉承,当初还不是毫不留情的起兵打绿眉!NND。
就在这么奉承的时候,他侄子的棺材,正作为“忠烈”走向坟墓去!战场上每时每刻都有人死亡,缓不得。我飞快道:“其他不说了。我们之间立刻停战,我负责想办法问皇帝,有没有和平解决这件事件的方法。你不要再扩大战事,可以吗?”
“不打?”元王爷像听见了很好笑的事,“不打,我们全部束手待毙?”
“三堂哥是最能打的。他死了,现在前线是谁顶他的位置?”龙婴在旁边冷冷Сhā话。
“你大哥。”元王爷回答。
“大哥……”龙婴唇边滑出冷笑。
“当然,你大哥的武艺不如你。”元王爷道,“所以,你即刻前去作他的先锋。”
“这就是你肯叫我回来的原因?”龙婴很愤怒,“你不吃亏就想不到我?你一想到我就是叫我去送死。”
我担心的把手放在龙婴肩上:“龙婴……”
“没事。我是他的儿子,活该的。”龙婴笑起来,但这个笑容比哭还悲惨,“我会去当先锋。”扭身朝门外就走,走两步又回头向我道:“你不用为结盟担心了。他现在到这种境况了,不结不行。”
我把询问的目光投向元王爷。
“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他搓手微笑。
绿眉和元城,就这样正式停战,并开始讨论结盟。在这段时间里,我让人给官兵阵营射去几封箭书,询问季禳:有没有大家和平解决这件事情的可能?
箭书好像平安送抵,并很快有了回音。回音也是箭书,小兵接到了,转大兵,大兵转小官,小官转大官,大官捧进来,里面只有六个字:“你真让朕伤心。”
我叹口气。
与此同时元王爷还在跟向予他们争执,讨论结盟后谁作老大的问题!
“够了!”我怒发冲冠拍桌子,“争头儿有什么意思?要荣华富贵,万人之上,争争争,外头打战死的又不是你们!关起门来吵这个有什么意思!”
元王爷慢条斯理道:“侍郎,何出此言?结盟谁执牛耳,这是大义名份,怎能不定下来?你不要争,为何来到此处?”
“我是不准再有那么多人死掉,才到这儿来!”我冲口而出。
元王爷眼睛里现出嘲笑:“那侍郎要如何做到?”
我……真的。我凭什么说这话?要在以前,可以说凭季禳的宠爱。但现在,季禳已明显对我失望,而且不愿意为了我放弃他对天下的规划。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就算没那个什么臭男人,也想试试看啊!我握拳,要怎样、怎样,在最少伤亡的情况下,解决这次战争?
“无论如何,赌上我的性命,我要做做看!”我一字一字道。
元王爷凝视我片刻,错开目光去:“好吧,我们这边会让一步。以保证结盟为优先。”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章 罗马阵
季禳的重兵压在城下,元城和绿眉同时感觉到了这股压力。如不能打胜,眼见面临覆巢之祸,而硬打,又难有胜算。河白悄悄建议:三湖一带有一些湖泊积水、高于地面,也许可以决水,来个水淹七军?我总觉得这样破坏性太大:水势是难以控制的,万一冲伤民众呢?房子被冲泡得垮塌了又怎么办?还有田地和庄稼,都经不起糟蹋,总要为以后的生计考虑。
龙婴又想起方铮:“我们想办法传信,叫他也造反?”河白道:“算了,他一家门在京城,放不下的。我都拜托绿眉隐瞒我身世不宣扬呢,谁能连累一家?”龙婴便默不作声。
正在踌躇时候,北方送来消息:有人想见我。我急问:“是谁?”答曰:“柴狗族。那人说大人您认识他,他叫登乐尔。”我大喜:“他怎么来了?快请进来!”“大人……”“怎么?”“人家还在枯摩山脉中,正赶过来呢。这不过是先送个信儿罢了。要不,等他人到了,咱们再请进来?”“呃……”
我到底坐不住,没法儿干在元城等他来——再说,元王爷他们也有顾虑,不太愿意北蛮的人进城——于是我领了些人马,向北去迎接登乐尔,约伯也随身卫护我。
我已经告诉约伯,让我看到净灵石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他的身上,再也得不到新的净灵石了。约伯神色黯淡,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我们与登乐尔在一个称为“裕原”的地方相会。
登乐尔没怎么大变化,只倒没穿蛮人衣装了,外貌含蓄不少,一见到我,热情的伸出手来与我相握。可他后面,还有个很年轻的姑娘,而且是个气质、气场加气势的美女,一双长腿、满头金银珠子掺编的发辫,见到我,把嘴一撇,嘲笑道:“原来是这么个小男人呀。”
算她长得高、气质也像模特,活生生压我一头。我要是女人,在她面前也是个小女人。这“小”字总归摘不掉了。我没脾气的笑笑。倒是登乐尔出来保护我:“米娜,你怎么这么说话!”又向我道歉:“这就是我那妹妹,给宠坏了,说话没心的,你别见怪。”
“我说实话嘛!”米娜嘟嘴。
实话实话,多少人在这个幌子下行伤人之事。你真胖、你真丑、你真笨,就算是实话,难道可以随便说出来?我叹气。
米娜的怀里忽然钻出一只雪白的脑袋来,尖尖两只耳朵,眼睛像黑精豆子似的,骨碌碌把我一端详,在主人怀里转了半个身,探出蓬松的尾巴尖——是只狐狸!
“小雪,出来干嘛?”米娜点着它脑袋。它向我上下晃晃鼻子尖,偏过头,发出猫一般的轻微咕噜声。“哎,它倒像是挺喜欢你。”米娜对我露齿一笑。她皮肤是微褐色,大眼睛、浓密的一双眉毛,配上雪白牙齿的微笑,格外动人。
“行了,不说这些。”登乐尔拉住我的手,“我有急事要告诉你。”
他告诉我,草原上有个真儿族,把女儿嫁给桑族头人的儿子,桑族人很欺负这个女儿,女儿想逃回娘家去,而头人儿子一力维护她,并愿意跟她一起离开,女儿很受感动,果然带他一起回真儿族,谁知那头人的儿子暗通消息,让桑族趁机吞并了真儿族,真儿族残余战士与桑族展开死战,柴狗族仗义前去救援,而真族坐视不救,这次纠纷最终发展为七八个部族的大战,中原军队趁虚而入,势如破竹,全歼了真族势力、并其他几个主要部族,扫清了草原。登乐尔的父兄也在大战中死去,柴狗现在以他为首,龟缩在草原的西北部。
“我来,想寻求你们的帮助,一起对抗中原。”他道。
我一时为之默然。
这样说来,季禳已经在北方、元地、西南同时获得了胜利?真是神威凛凛!我要怎么顶住这样的皇帝铁骑。
我派人去给绿眉、元城送信,告知这样的情势变化,不料送信者浴血而回,道:“我遇见了朝廷的部队。”
“什么?!他们是知道我们在这里,刻意切断我们与元城的联系道路,还是说他们已经在集中力量打元城?”我急着问。
“属下不清楚。”送信者难受的回答。
“不如你立刻跟我回草原如何?”登乐尔道,“枯摩山脉暂时还安全。哦,路上我见到你那小朋友了,他说如果见到你,转告一声,他仍然恨你。”他耸耸肩,“我想他口是心非。”我也只能耸耸肩,没其他法子了,就与他们北上,走出二十里,到了个村庄,发现村民们都在厉兵秣马,见到我们来,几乎把我们乱刀擒下:“兀那官兵,敢来杀人?受死吧!”
我不希望再有伤亡,赶紧一手按住登乐尔、一手按住约伯,跟村民们解释我们不是官兵,是乱党。他们更怒:“兀那贼子,官贼都是一路的。杀啊!”我只好情急高叫:“我、我是绿眉!”
这叫声倒有效,村民暂时住了手,道:“绿眉?绿眉兵听说还挺仁义的。你真是绿眉?”
“是是。”我连声答应。
“但绿眉后来也乱杀人了,杀了好几个村子!”有人道。
“那是官兵嫁祸!”我急得口不择言,“你看,我们如果真的乱杀人,刚刚就全力跟你们交战了,何至于不断拜托你们住手?”
“那是因为你打不过我们。”回答说。
登乐尔哼了一声,弯弓搭箭,“嚓”,射穿百步外一片枯叶,下巴骄傲的抬了抬:“我打不过你们?”约伯没说什么,身影一动,“嚓”的向那片枯叶挥数剑,弹回来,脸色像刚刚一样的酷,叶子已经碎成靡粉,
村民们身躯剧震,交头结耳一阵,膜拜于地,同我们讲和。他们告诉我们:因为北边已经有官兵把住了山口险要处,可能要往南边来。他们听说官兵会像蝗虫一样把什么东西都抢光、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所以紧急结合起力量,想保卫自己。
我不是很能理解:官兵为什么要毁灭村子?难道不应该推行王恩才对吗?咦。
但此时也顾不得许多了,北边上不得、南边下不去,这里可能很快也要发生战斗,我们必须紧急提高战力,免得过几天就被乱兵杀死。
村民们身体素质不错、人数不少、纪律也还好,但武艺不高,兵器也不过大刀长矛,要跟真正的军队对抗,显然是不够的。我猛见他们有一种藤甲,就用山里的老藤编就,过了油,刀枪不入,灵机一动:“你们会用这种东西编成盾牌吗?”“不就编一大块方东西嘛?会啊。”“最快的话,时间要多久?”“认真弄总要几个月吧?但家里都还有些废藤块,重新编起来,几天就有了。”“好!”我一拍大腿,决定训练村民罗马阵。
所谓罗马阵,用盾牌密密的挡在前面,人躲在后头,进则同进、退则同退。这种战术略显笨拙,但适宜武艺不高、力气够好的军队在平地作战。我们此刻还没进山,身居平原,用藤盾阻挡敌军那是最好不过了。
我唯一担心的是朝廷军队的火炮,那东西要一放,咱们只有作鸟兽散的份儿。但要炼钢铸炮,颇费时日,想来一时没办法大规模推广。就算是我跟登乐尔在山道上差点遇袭的那个投火弹武器,基本也是投石机改装来,利用地势居高临下时会有优势,但离真正的大炮还有距离,平地进攻的威力会大打折扣。我一边祈祷来进攻的官兵不要配火器,一边命令村民,一见到“奇怪的大型喷火武器”,就别管什么,立马儿撒丫子跑进山。
过了几天,真的有官兵前来进攻。
我很疑心他们是攻下元城之后,再过来打我们的。但他们的气度却不像胜者,没有气度,像一批饿狠了的恶狼,也没带火器,略有几支“枪”,放了几枪,因为制作粗糙,火力不够,打在藤牌上,被挡住了。藤牌军大受鼓舞,一字向前推进,与官兵短兵相接,刀枪齐出,再加上约伯和登乐尔的战力,顿时杀了不少人,官兵受此挫折,竟然一击即溃,也不再打了,就回身狂逃,却不忘把死掉的同伴尸体都驮上。奇怪,难道这么恩义?
约伯忽然一手捂住胸,笔直扑倒在地上。怎么回事?我正赶上去要扶他,又一支官兵从北边冲来。这支都是骑兵,全身铠甲,连马头都护有铁甲,纪律看得出也比原先那支严明许多。若被他们冲进来,我们没有同他们短兵相接的能力!
擒贼先擒王,他们那一马当先冲在前面的头儿,我们若能射杀他,也许能逼退整支队伍。
但登乐尔的手臂已经受伤,暂时拉不得弓。
我抢过弓,狠狠的对准那当头的骑兵。
他戴着铠甲,但我记得龙婴的堂兄弟是被射穿咽喉而死的,是,这种铠甲也一样,脸那儿还是露出了一块空档,虽然不是咽喉,但射穿鼻梁下巴,也一定没命。
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射,我只能射那里。
而且我必须成功!
箭离弦。
那个人好像愣了一下,手好像想抬起来、拨开这支箭,但箭已到他的面门,穿了进去。
他仰面倒下,脚还Сhā在蹬里。坐驾人立而起,慌乱的蹦跳。
整支骑兵队乱了,终于溃走。
我手臂垂下来,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杀了人。
我终于杀了人。
民兵的队伍里也有人杀了同伴。听说第一支官兵放火枪时,那人害怕了,想逃跑,同伴不允许他影响士气,于是当场格毙。
米娜看了我一眼,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一章 闹别扭
约伯仍然处在昏迷的状态,气息一刻比一刻虚弱,谁也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我心理斗争良久,道:“我们南下。”
“有没有搞错!你是要给他找医生吗?草原上也有医生啊!你为这么个病人要所有人都钻到虎口里去啊?!”米娜顿足。
“不只为约伯。你看南边来的官兵,不堪一击,纪律仿佛流寇;而北边来的骑兵,纪律整肃,又背着山险。我的意思,去北边,可能比南边还危险。南边的元城虽然有可能被围攻,但毕竟只是可能而已,元王爷和绿眉的战力全并,不至于全无招架之力,也许官兵已经被击退也未可知。退一万步说,如果南方事不可为,我们立刻向西边,走大漠,也许比钻山口还要安全些。”我道。
米娜皱紧眉毛:“我哥不能南下啊!他已经是——”登乐尔伸出一只手止住了她的话。
“什么?”我奇问。
“也没什么……”登乐尔不好意思道,“我并不是草原新首领。”
“可是大家已经最信任你了啦!谁要你跑东跑西,不去老老实实做头儿的?”米娜直摇他的袖子。
“啊,原来你是这样的身份了。那,确实不宜离开草原太久……”我踌躇。
“哪里的话!是我自己愿意多出来看看。关于北边,你说得有道理,不知官兵把住了哪些山险,贸然去冲,太过危险,还不如南下。我此行的目的,本来就是想与元城、绿眉联系。”他道,“如果我不幸出事,草原也自然会选出它的新英雄。马上的男儿们,绝不会为哪个人死掉而一蹶不振的。”
我往他肩上捶一拳:“你不会死!”
“是啊,”他笑起来,“一见了你的面,不知怎么,觉得不会死似的。”
往南下,我们没有能进入元城——它已经被攻陷了。
绿眉和元地的兵力,向西退守,我们费了很大劲儿才与他们会合。
约伯的呼吸早已停止,我总不甘心,仍然带着他的身体。
向予的眉心跳了一下,慢慢抚过约伯的脸:“原来……死了啊……”
“他到底为什么会死啊?!”我急道。
“我跟你说过他斩断手臂的事?”向予淡淡道。
“唔。”
“后来他父亲叫他去杀他妹妹。他挥剑之后,才发现她已经怀有孕。那个小孩子,后来还是生下来了,但体质极度虚弱,两年来一直在断续昏迷的状态,他自知对这孩子有亏欠,想修炼净灵石,没能成功,只修成‘同心缘’,用他自己的命替孩子续命。孩子如果死了,他也活不下去。”向予道,“看来,那孩子死了。”
我难受的把手绞在一起,不知该说什么。
净灵石,净灵石,如果能修成净灵石,就能救许多生命吗?但厉祥已经修成净灵石,最后结局……又算什么?
约伯的遗体被烧化了。这个人,一生不知道是善还是恶,不知道是义还是蠢,终于也就化为一缕青烟。
这时候,元王爷也已经死去,听说是死在元城被攻陷的一战中,只有龙婴及时赶到,将奄奄一息的父亲驮出,他就死在他怀里。
元地所有的兵力,现在就由龙婴作主。龙婴现在披上白盔白甲,真像那么回事似的,与沈虞孙他们争夺话事权,寸步不让:“朝廷军的军队,是我们元军在正面顶住,绿眉凭什么与元军分庭抗礼,名为结盟,实际上发展自己的力量,这像话吗?从现在起,应该听从元军号令才对。”
沈虞孙是个大老粗,只会气得拿刀子劈桌子。而周阿荧他们伶牙俐齿,不是易与的,舌战个没完。苦了河白,左右为难。
我气得跳上凳子,大喝道:“吵什么?!你们从来没想过,有商有量才是国家行政的正常状态吗?”
龙婴嘲笑的把嘴一撇:“怎么商量?”
“轮流推举执政长官,不分绿眉割据地区和元地,所有力量互相支持,所有事务商量着办!”我热血往大脑上冲。
“轮流执政?一个上台后,干脆把另一个完全吃掉怎么办?”龙婴冷笑之意更浓。
“所、所以政府跟最高长官要分开,政府——官署完全保持中立,作为民意的保障者,完全独立,与执政者制衡!”
“神经病!”龙婴拂袖而去。剩下的人们互相看看,向予小心的问周阿荧:“我没听懂,你听懂了吗……”“有如流星撞到了我的脑袋,引起我脑汁强烈的动荡……”周阿荧手指头搓啊搓,“主公,你真是这个意思?那细节可要动很多脑筋……”“我敢肯定要动很多。”河白在旁边帮腔。
“那、那你们先想想?我先去追龙婴。”我道,“那孩子不知闹什么别扭。”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二章 几千斤
第三十二章几千斤
龙婴坐在一块大石上,风吹动他的头发。
我走过去,手搭在他肩上:“怎么了?”
“想跟你们抢势力,还有怎么?”他冷冷道。
“这不像你,你好像在为别的事烦心。是……因为你爹吗?”我小心问。
“我爹?”龙婴嗤之以鼻,“那老头子,每次遇到危险就叫我上,一碰到麻烦先牺牲我,什么事都不让我顺着心意做。我在乎他?他、他……”忽然抽噎了,头向后靠在我怀里,“他死之前,跟我说什么‘我不是不爱你。我是知道只有你最有机会脱险,所以一遇到险境,才派你去。你的其他兄弟,更没有逃生希望。’你说,这叫什么话?现在他、还有我哥哥们,还不是都死了吗?还不是只剩下我一个?结果他就死了……他这算干什么……”
我感觉到滚烫的液体落在我怀里,动了一下,他抱紧我:“别动,让我靠一下下就好。”
还是个孩子呢……龙婴,我难过的抱紧他。
好一会儿,他才把头抬起来,像是不想让我看见他哭红的脸,很快把头转过去,埋在自己膝盖里,定定神,道:“女人,你以后嫁不出去了啦。”
“这个啊……我想是很难嫁了吧。”我自嘲的笑笑。
“军队是不可能事事商量着办的,谁的军队,还是谁自己做主吧。但要处理民众细务的话,河白可以中立,你的周阿荧实际上也不是绿眉的人,我可以信得过他,由他们作主,我可以退一步。”他道。
龙婴做了好大的牺牲!我激动的握紧他的手:“谢谢你!如果——如果最后结果不如人意,我会用尽全部力量补偿你!”
“算了吧,你有什么力量。”龙婴挥挥手,声音转轻,“反正失去元城,元军已经七零八落了,不如与绿眉合署,凭你的意思去玩玩吧,看看能创出什么新的世界。”
周阿荧那几天,几乎夜不成寐,不断推敲各种细节,我与他讲种种现代行政组阁法,通宵达旦。首要之急,不是别的,却是教育。只要每一个人尊严与创造力都被激发出来,任何城市、村庄,都有如睡狮之醒,若通过私下的教育宣传,能将其他地方的民众都争取过来,那就无地域之限,处处都可以成为战场。人是最重要的战斗力。这种教育,又不一定拘泥于某几本书,一直以来流行的儒学,只在“明阶定份”的意义上是有用的,在理想的社会中,能促进平稳,但他本身不鼓励创造与生产,它只会令一个社会像个胖子一样,平静的胖下去,直到衰亡。我们的官员必须是能为民众做实事的人,却不必是儒生。
我们成立的新结盟割据地,为示公正,不以绿眉、也不以元地命名,而指着民众,定名为“民众结盟国”。
向予在各地煽动起来的那些起义,到最后只有三支到达,说官兵好像早有准备,坚壁清野,几乎没有补给。我们这里也不剩多少粮食。窝头野菜,他们都吃得很高兴。但其中有一支称为“瘤子”的,虽然没带任何粮食,气色比其他人都好,像是一路营养充足过来的,见到饮食粗糙,很不高兴,道:“没吃的,抢他娘的啊!”我坚决不许,他们倒也没再闹事。
事情出在米娜那只雪狐狸上。狐狸原是吃肉的,现在粮食紧张,哪有那么多鲜肉喂它,它就自己出去打猎觅食,听说还跟人家的猫抢耗子吃,后来人家找上门来了,说连猫都不见了,光在角落里发现一把染血的猫毛,旁边还有狐狸爪印子,必定是被雪狐狸吃掉,猫主人心疼不已。这时候,城里原不但有些宠物失踪、更还有人失踪的,我处理不过来,便叫米娜先把狐狸关起来,米娜还嘴硬:“人家为什么不把猫锁起来?”头疼道:“你的狐狸吃猫,猫可不吃狐狸!”米娜还要强辩。我道:“你把你自己爱宠物的心,推想到别人身上试试,别人难道不爱他们养的动物?你怎么忍心叫别人难过?”米娜只得依了,亲手把狐狸关在笼子里,雪狐狸只管呜咽。米娜道:“臭东西,你自己惹出了事情,还要怪我?”雪狐狸摇头摇尾,啼哭声似孩童受了委屈。米娜犹犹豫豫道:“也许不是他干的吧?”我也有些疑惑,但毕竟没人懂得畜生说话,只得罢了,晚上我跟龙婴他们商量军务,大半夜的看见一双亮晶晶眼睛埋伏在院角里,唬一跳,看时,是米娜。我们问她:“你半夜不睡觉干嘛?”她道:“我捉耗子喂小雪去。”我不由得唏嘘,也知道季禳围攻之势再不解,我们被困下去,迟早得崩溃。
也许是米娜到底没捉够耗子,那雪狐狸等个不耐烦,竟然噬破绳索离去。米娜离了它,食不下咽,整日在外头寻找,我安慰道:“算了,它通灵性,必定会回来的。”米娜蹙眉道:“你不懂。它正是通灵性,就算一时使小性子跑了,很快就会回来。这么久找不到它,我怕出事了。”
不信被她言中。
有一块类似雪狐狸的皮子,我们在一处黑店里找到,据说是有人偷动物吃肉、再把皮毛转手倒卖。问题是,这里面还有人皮。
听说人皮的质量好,比牛羊的都好。人肉的味道,也胜过牛羊。
失踪的动物、还有人,下场都在这里。小雪还算幸运的,暂时没有被杀,那块皮不是它的。它给我们救了出来。而其他一些冤魂,就没有如此运气了。
这里的幕后首恶,是那支“瘤子”起义军。
向予狠狠一拍桌子:“好,好,这就是我招回来的人!”我从没见过他发这么大的怒火。他亲自把那支队伍几十个人都捉拿了,在菜市口杀头,血流满地,有民众拿着瓢去舀血喝。
我不想看见这样的情形。我希望的,是每一次犯罪,都会受到刑罚;每一个罪犯,都被采取严格的措施不让他伤害别人,但他本身仍被当作人一样对待。即使是罪犯,身上也许也会有一点点亮光吧、也许会发展成对别人有益的光明吧?就算只有百分之一、亿分之一的希望,难道不该保住他的性命么?如果只是觉得他妨碍到了别人,就简单的把他杀掉,那跟他又有什么分别?
但我也知道,我们现在,没有机会保留他们,去看那亿分之一的希望。
“瘤子”为首的伏诛前,说:“咱们兄弟只知道吃好的喝好的,没得吃喝了撒手他娘。要砍头,咱认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人混,话不混。没有吃喝,就没有性命,那就万事皆休。
“城里有不少人,因为缺乏食物,影响到健康了吧?”我轻轻道。
“嗯。”
“有饿死的没有?”
“那还没有。但说良心话,因了吃食问题,发作其他病,治不好,就去了的,那跟饿死也没什么两样。”周阿荧道。
“嗯,”我说,“熬些肉汤,挨着街道发过去,你盯着,不要漏了一户穷人。”
“哪有那么多肉汤?”周阿荧大诧。
“今天杀的那些人,加起来几千斤了。此外,牢里好像还有死囚。”我道。
“你、你是说——”周阿荧差点背过气去,好容易顺匀了,“主公,这不像你说出来的话。”
“这些残忍的事情,我从来都不赞成是吗?我不赞成,是因为我认为它们不该做,并不是我想不到。”
“那——”
“现在,我仍然认为它们不该做。但城里的人需要吃东西。所以,这种需要做、但不该做的事情,由我一个人来做。你跟外头讲,这汤是用瘤子藏的肉熬的,不要告诉任何人真相。所有的罪由我一个人承担。”我道。
“主公……”
“嗯?”
“你现在真有主公的样子。”他道。
所谓主公的样子,就是用这双手承担罪孽吗?我嘴角牵了牵:“去办吧。”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三章 深不见底
米娜担心的蹲在我面前:“你瘦了好多。”
我笑笑:“哦。”
“你都不吃东西!”
我哪有资格吃东西?我笑笑:“练功的人不用吃很多东西。”
“很多百姓跪在外头谢恩。谢你的肉汤。”她道。
我没有回答。
“不怕告诉你,我偷了一块肉想喂小雪,但它不吃。”米娜又道
“哦?”
“小雪不吃狐肉,也不吃人肉。饿死也不会吃的。”米娜眼神变得锐利,“你老实告诉我,那是什么肉?”
“猪肉。”我接住她的目光,没有避开眼睛。她的注视不会让我的负罪感增加。我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事,从决定背负它的那一刻起,我肩上的重量就是这样了,决不能再增加,也永远不会减少。
这是永远的罪,是我自己决定承担的份量。
米娜先错开了目光。
“我想回草原去了。”她喃喃道。
“你在这里?走。跟我来,不要再烦大人。”登乐尔来找她。
“哥,我们快回草原去吧。”米娜说得很大声,“你答应过我,会把整片草原打成我们的天下,让我们可以由着性子纵马驰骋,直到太阳落下去、马儿跑到了风的尽头,草原都还是我们的。你答应过我!现在我想要那样的草原!”
“是啊,我答应过你……一定会打出无穷大的世界。”登乐尔道。
“嗯。”
“可是现在啊……我忽然想换一个目标,想要一个再也没有征战的世界。那会不会更难?”他道。
米娜忽把脸埋进手掌里,开始哭泣。登乐尔问我:“你说那样的世界会不会存在?”
我没有回答。
发放肉汤,只是应急之计。季禳围困的军队必须打退,我们终于决定采取河白的法子,决三湖之堤,希望冲垮朝廷军队。为了更好、更准确的破坏水堤,最好是弄到火yao。季禳的军中有火yao,需要偷出来。执行这事的,是我跟向予。季禳亲自率军追赶,我跟向予分散,我脚下一空,跌进溶洞里,后面季禳跟我一起滑落。
追我时是凶神恶煞般的,他,一跳进洞中便紧紧护住我,那洞深不见底,全靠他的保护,我才没有受伤。
仰望洞口,只有小小的一点光亮。如果没有他,我大概已经粉身碎骨。
“现在救我干什么?一直你不是逼我死?”我捶他。
“攻打元城的整个时间,我都不知道你在哪里。但稍微有点儿疑心,所以已经手下留情。这几日围元城,你以为我没有能力全力攻打?以为我没想到用水攻?总留你一份情面,想你如果在城里,不忍心看城民饿死,总要出来投降。你还没体会我的苦心?”他叫屈。
“那我要谢谢你咯?”我负气道。
“不谈这个了。”他捧起我的脸,“这个世界上,我只对你这个女人放心不下。你还不明白吗?”
“呃……”
“你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呢……”
“呃……”我的心跳得太快了。他的手比往常都烫。我别开头,转身走开。
他从后面抱住我,怀抱那么坚决,好过份,我觉得身体变得好奇怪……啊啊,像一个不知所措的小女生。要融化了似的,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他的嘴巴还凑到我脖子上!
我恶狠狠推他:“季禳你神经啊?你以前从来不是这样。发病啊?!”
“一起掉进这里,你不觉得是天意?”他道。
“呃?”
“不要再打了。我也累了。昭,你答应我,我们在一起吧。我为你做的还不够多?”
“等、等一下。该不会整个中原的国力已经被你消耗得差不多,所以你也不得不停战吧?”我脑袋里灵光一闪。
他瞪着我,忽然大笑起来,席地而坐:“算你狠。但如果不是你,我无论如何都先把他们打完再说,不然只怕后患。”
“那现在你不怕后患了?”我睨着他。
“我觉得,你可以保证各方不再启战端。”他道。
这倒是真的……绿眉和龙婴那边,我基本可以搞定。登乐尔……应该也说得通吧?他也希望和平不是吗?我惊喜道:“真的!如果大家可以约定不再互相打,只是各自和平发展自己的领地的话,那是多好的事!”
“嗯,知道你会喜欢这样。”他微笑。
“你——保证不会主动打他们?”我狐疑的瞄着他。
“只要你在我身边。”他向我伸出手,眼神那么温柔——不、不只是温柔,他眼神里比从前多了许多东西,像是渴望、悲伤、一点点嘲笑、甚至有抹近乎绝望的黝黑背景,这都让我着迷,让我想伸手把他的悲伤掩去。
“——等一下,那个很像余骏远的人,到底是谁?现在怎么样了?”我从他的魅力蛊惑中醒来,想起这件要紧事。
“嗯,查到了,只是卢阁老余党派人假扮的,想诱捉你来威胁我。除恶不尽,就是有这种麻烦。我已经把他们处理了。余骏远本人确实早已死掉,你不再有婚约的约束,不要担心。”季禳道。
我担心的倒不是那个……唉,就算山坳边现身那人真是凌玉,又怎样?难道他一日不表态,我一日给他守望门寡?听他爹娘话跟他分手那天起,我们男婚女嫁已经各不相干。我是该向前走了。眼前,季禳深爱着我,而我也确实喜欢他。
我接过季禳的手。
两只手终于握住,我无法形容那种安心和温暖。天下再没有比相许相握更温馨的事,像脚穿进棉袜子、像花籽躺在花萼里,像八万年前的自然规则已经注定要在一起,一个包含着另一个,有了全部的过去与未来。
我们的嘴唇不知不觉接近。
“——等、等一下!我不作你的嫔妃,那些请安什么的我都不会。你要让我一个人住,找个独立一点的名份封给我!”我紧张道。
“好。”他笑。
嘴唇再一次接近……
“皇上!”激动的大叫声。他的援兵找到绳索下来了。
“人都来了!”我推开他。
“见鬼。”他咒骂一声,猛然住我,把我压到岩壁的阴影里,嘴重重覆上我的,滚烫,刹那间好像天旋地转,宇宙都变得寂静,只有他,还有他的吻。
分开时,我气喘吁吁,躲在他背后,不敢接触别人的目光,脸上实在太烫了,不需要镜子,我都知道自己脸有多红。
他第一件事就是吩咐给我准备路上衣装,悄悄在我耳边得意道:“早知要回来,你当初跑什么?”我苦笑。撇开他的自大、他的三宫六院不提,这人总算还是个好男人。有什么激气处,装聋作哑将就过去也罢。不然如何?一言不合便孤身远引、白头不相见?几人能似练霓裳。
脚一踏到地面向予就冲过来救我,他知道季禳的人一定会到地底救援,他只要节省力气在地面上伏击即可。我叫他停手,说明结盟事宜。他愣了愣,相当意外,再确认一遍,也就默然,大约算是认可了我的做法。但正像他指出的一样,其他人不一定能顺利接受,我要先回“娘家”一趟,对登乐尔和整个“民众结盟国”上下人等做出说明。为了照顾军民的情绪,季禳不能此刻就跟我并辔进城,而应该留在军营等我消息——最好还拔营后退三十里,以示和平诚意。他脸上表情极度恋恋不舍。我笑:“喂,你会不会怕我反悔?”
“怕。但你反不反悔,跟距离无关。只要你答应了我,不管去到哪里都会再回来。”他凝视我道。
我一时承受不住他目光的重量,低下头去,过了好一会儿,轻轻道:“嗯,我答应了你。”
季禳骤然伸出手来握住我,道:“我怎么觉得天地都亮堂了?”
“别!人家看着!”我没来由的害臊,把手抽出来,回头一看,向予早走到一边去,背着手,装路人乙。
“那我去啦。”我对季禳告别——唉,确定关系的情侣告别是那么难的。“我去啦”“你去啦”“我会回来”“你要回来”这样的辘轳傻话不知转过多少次圈,我才跟向予离开。他出奇沉默,行了一会儿,道:“那你要去京城。”
“嗯。”我道。
他再没说过第二句话。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四章 三君之盟
和平的盟约,以和亲的方式建立了。我就是那个“和亲”的女人。民众结盟国加封我为公主;登乐尔已经成为草原公推的领袖,就代表草原,也将我认作妹妹,封为公主。季禳带走我,同时承诺和平。
登乐尔刚知道我是女儿身时,其愕之情不必说。水玉知道我对季禳的承诺,反应也非常震惊,张着两手道:“那、那您要进京了?”
“嗯,以女儿身。”我怪头疼的看看自己,“以后都要女装打扮吗?好像很麻烦的样子,我没什么偏心呢。”
“这样……”
“水玉,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我终于察觉。
“不、不。没有!怎么可能!”她连连摆手。
“水玉姑娘别是爱上了这里的哪位?”谢娘探头过来打趣。
“不!怎么可能!没有!”水玉更慌张。
“水玉?”我仔细看她神情,拉着她的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别把自己耽误了,万一……”
“没有的事!难道大人不想要水玉在身边了?”水玉面孔红得似苹果,眼里急得噙了泪。
“没有这回事。”我道,“我只要你幸福,水玉。”
“那水玉就要留在大人身边!”她坚决道。
“好,好。”我没办法,“那就留吧。不过不要叫我大人了,因为我换回女儿装了,叫大人有点奇怪,是不是?”
“太好了。”水玉欢喜念佛道,“先是小姐,再是公子,再是大人,现在好歹又叫回小姐了。”
她真的跟着我吃了不少苦。我眼眶湿润,躲开去,悄悄问谢娘:“水玉真的没爱上什么人吧?”
“这个……怎么说呢?”她迟疑道,“怪倒是怪怪的,我们有时候就会打趣她,可实在也没看出她跟什么人有往来。”
“那,我先带她进京了。有什么事,你再告诉我。元地拜托你们大家一起经营了!”我道。
“唉,我家那死鬼老说,没你是不行的。但他又不是女人,作为女人我总得说,不嫁人也是不行的。你啊……去吧去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谢娘冲我挥手。
我的眼泪又差点流出来。
半个月后,和平之盟签订。中原作为实力最强的一方,名字排在第一位,负责签名的自然是季禳了。至于民众结盟国里,周阿荧被选为民政执政官、龙婴是武阁长官,而向予这时候被推为记名元首,几乎没有任何实权,就是个名义代表,也即是签约人。而登乐尔是草原国代表,他力主这个新国里,每个部族都有话事权,结构类似邦联制,印章标记是只狗。我劝他说,狗在中原语境里不是什么好词,“狗腿子”、“狼心狗肺”什么的,都不好听,要不换个威武点的形象,譬如虎、狮?他道:“其实……龙在我们传说里也不是好动物啊,邪恶愚蠢等着屠杀。但你们喜欢用龙,我有没有笑你们?”我叹气,没有,甲的图腾,是乙的笑话,那又有什么要紧。这种笑话又有什么意义。
季禳、向予、登乐尔就这样签约盖印,因为是三方结盟,这个盟约又被称为“三君之盟”。三颗朱红大印盖完时,我轻轻捧起那张薄薄的纸,百感交集。太多的生命寄托在它上面,而它,也终于完成。
签完约,向予要求跟我一起进京:“这个记名元首当得我闷死!还不如辞了职跟你去。师父总要照顾小徒弟的——除非皇帝吃干醋?”斜斜看向季禳。
这么无礼!我都有些替他担心。幸而季禳一笑道:“爱上昭然这样的人,是不能怀疑她的。如果要怀疑,就不该爱她了。”低头看我,眼神温柔。我仰头与他对视,手不觉与他的手握紧,满心甜蜜。
“皇上确实是非同寻常的人。”向予叹了口气,拱手,“向某佩服。”
出发时,米娜追在我们队伍后面叫:“原来你是女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你这个混帐!”
“奇怪,她为什么这样生气?”我在轿子里奇怪的问。
“你不知道?算了,还是不知道的好。”季禳笑。
“当我傻瓜啊!”我白他一眼,“就是说如果我真是男的,她有可能会爱上我对不对?嗳,她真是个小孩子。”
“你才是个小孩子。”季禳摸着我的头发。
爱一个人,就是甘心在他怀里变得很小很小。我蜷起脚,放心的窝在他怀里,享受温存。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五章 专宠
这样,我就同季禳一起往东,再次回到京城,这次的身份是元地、柴狗共同认可的和亲公主,照理说应该住进后宫了,但我坚持最初的意见不变:绝不要被封为什么“妃”,住进后宫里。自己的斤两自己知道,我绝不是宫斗的材料,还是超脱些是正经。季禳也答应了,封我一个不伦不类的“祥和夫人”,就指荣苑作为居所。
皇后那边,还是要拜见的。依然是我去过的那个庭院,但寂寞很多。山墙上藤蔓又粗了些,开出紫色小花来,苔藓给它铺展出暗色的底子。瓦檐仍然那么高,螭吻与铁马玄色凝重。好歹是皇后,再失宠,架子在,但人气是无可奈何的衰颓下去了,让人觉得这里的女主人失去了生活乐趣。
她带点嘲笑:“你没见过云妃?你认得的。你走后皇上专宠的是她。”
这算是什么意思?我默然不语。季禳当然有皇后、也有宠妃,但何必一定要告诉我知道。为了让我吃醋么?
“对了,她住的地方,闲意宫,是从前冰妃住的,她派人假扮余骏远,被查出来,关进冷宫。她受不住,疯了,不久就摔到水里淹死了。”
我愕然抬头。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内幕?我胃部隐隐抽搐、不太舒服。
有谁不安的挪动了一下,我视线移过去,见到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就坐在皇后身边,浓妆重彩、衣饰华丽,面貌有些眼熟,莫非就是皇后口中所说的云妃?我目光落在她脸上,她却局促偏过脸去,仿佛不想叫我看见。我只好不再看她,照礼仪举起酒杯,敬皇后。
“哀家常年茹素,戒荦戒酒。夫人心意,哀家只有心领了。”她端坐漠然道。
唉,我讪讪放下酒杯。她就算真的不喝酒,作作样子好了,难道我还真灌她不成?我自己不会喝酒,还不是沾唇意思意思算数。她这叫摆明给我没脸。
算了,我一个“夫人”,搁在现代不是情妇就是小三,本来就不是什么有脸的东西,真不知怎么一步步走到这么个处境来……唉唉,什么冷脸只好埋头受下,等全套见面仪式做完,告辞回去。
她又叫住我:“云妃身子欠妥,没到哀家这里来。夫人要见的话,得移步前往才能见到了。”
这话说得……确实是想挑起我对云妃的不满,她好来个坐山观虎斗吧?可难道坐在她旁边的不是云妃?我默默退下。
“小姐,那你还要不要去见那个什么云妃?”走出皇后的宫门之后,水玉在我耳边低低的问。张涛猜着了,忙躬身悄声禀道:“夫人,您拜见皇后,也罢了。登门拜访云妃一人,恐怕其他嫔妃会有议论。”
反正来都来了,见就一次见完吧。就算我登门拜访,又有什么关系?她如果让人觉得不舒服,我以后躲着她就是。我道:“去见她吧。你带路。”
张涛还想说什么,叹了口气,应诺带路。走出几步,我听后面有人叫唤:“祥和夫人!夫人请留步。”
这称号真拗口,我一下子还反应不过来是叫我。回头,见是皇后身边的那个年轻女孩子赶上来。近看,那一层厚厚的宫粉把她的年纪还扮老了,而宫粉下的那张脸,我怎么越看越眼熟——
“天啊,你是……”
她虚弱的笑了笑:“是我。”她是不久前在荣苑里乖乖让我捆起来、好叫我换衣服逃走的那个宫女啊!
张涛早带头请安:“长公主吉祥。”
“你是——”我再一次出离诧异。
“是我。”她再一次点头。
“你怎么——”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
“倒是夫人您,怎么忽然成了祥和夫人呢?”她声音很低。
“这个,一言难尽啊。”我习惯性又想伸手挠头,水玉咳了一声,我猛发觉自己穿的是女装、梳的是宫髻,要挠头实在太没样子了,可怜伸到一半,怪不好意思的把手再缩回来,“说起来真的很不好意思,公主……”
“而今识遍愁滋味,欲说还休。”她的声音更低。
“嘎?”她说的是中国话吧?我怎么没听懂?
她也不跟我解释,转身走了,裙摆飘飘乎乎跟一缕诗魂似的。留下我在后头那个郁闷啊——我命中怎么都遇上这么莫明其妙的人?
算了算不,不管她了,我迈开脚步向前大步走,忽见前头有个华服的美人儿,张涛又带头拜下:“云妃吉祥!”
但见有个丽人立在路边,杏黄薄蝶衫、系条五彩绣罗带,耳边彩金连琐点翠片子、镶着珍珠,整串儿累累垂垂的几乎挂到肩上,行动间沙沙作响,不知多醒目!我看着有些想骇笑。要命,我前几天也刚通了耳眼。程昭然自幼是扎过耳洞的,但长期装男人、未戴耳环,耳肉又生了回去,水玉拿银签替我一通,活生生的穿透嫩肉!再抹点药、挂个金耳坠子,不知怎么还是发了炎,稍碰一碰,我眼泪几乎要扑簌簌掉下来。真是的,扎耳之痛至痛难忍,多少英雄豪杰视生死若等闲,叫他们穿耳洞裹小脚试试?我不信他们不哭!
那金耳坠,后来到底拿了下来,换个小小暗色绞银耳环,暗得几乎发黑,听说有什么净佛之力加护过的,戴了倒好些。新穿的耳洞较窄,每次摘下来后重戴要费半天事,麻烦胜过隐形眼镜,我索性一直戴着,毕竟有时还是痛。这云妃恁大耳串不知怎么挂下来的,实在好汉。
走近去,我一认她的面容,却失声道:“绮君!你怎的在此?”
别说我,连水玉也吸一口冷气。她只含笑道:“等姐姐。”
我“哦”一声,略为脸红。她此刻身份不同,在宫中的耳目只怕比我多。我走到这里,她岂有不知道的?立着不动,自然是特意等我。
她如今胖了些,肤色见好,原来的尖下巴变得圆润,倒将眉眼间媚意抵掉几分,见得端庄福相。望着我,目光说不清是什么意味,慢慢叫声“姐姐”,笑起来,眼睛一弯,又是当年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心软下来:“我正要去找你。大太阳的,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她笑:“自然要在这里恭侯姐姐的。我只是不想去那个宫里。又怎么能真的劳动姐姐亲自来看我。”
我恼道:“再这么酸溜溜假惺惺,我不跟你聊了!哎,你这阵子好不好?你怎么会进宫的?这里你还好吗?快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聊。”
“我那里……”她低下睫毛,不知多么难言之隐,“我那里窄乱不堪……”
“那去我那儿。”我道
她抬头看了看天:“好啊,以后有机会,到姐姐那里去。”
“择日不如撞日,就一起走么好了!”我拖她的手臂。
“夫人!”张涛有些看不过去,忍不住叫了一声。
绮君怔一怔,掩袖笑了:“姐姐还是像先前那么着。”
“你过得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我认真看她。
“怎么?”她微微偏着头问。
“你看起来不开心。”我道。
绮君哑口无言站了几秒钟,忽然大笑:“哪有什么不开心的?见到姐姐,开心都来不及。去就去。”
“嗯。”我拉起她的手,她的手还是冷的,像从前一样,手心粘粘的汗。“有汗,臭的……”她忸怩着要抽开,也还是像从前一样。
“不会啊。有海藻和青草味。”我将她手抬到鼻子前碰一下,笑,“我都还记得,绮君。”
“那……姐姐还记得那晚上,我扭了脚,你喝得半醉?”她眼波流转。
“记得。”我柔声道。
“那时我就想,咦,大人会喝酒。等我长得大一点,我想和大人一起喝酒。”她道,“可以吗?”
“有何不可!”我豪情万丈,“这就去喝!”
第一卷(旧稿) 第三十六章 衣袂破风
我看见绮君脖子上有瘀青,但遮掩过了,道是刮痧。
我不太记得我都问过她什么话、她又回答了什么。我饮醉了,很快。我房间里挂着柴狗弯刀,只有两个手掌那么长,可以挂在腰上作装饰的,她拿起来玩:“这是哪来的?”我道:“米娜送的……登乐尔的妹妹。登乐尔你知道?现在的草原领袖——小心,这里按动机关可以真的抽出刀刃,你别伤着。”她不怕伤,道:“送我。”我点头,觉得晕,将下巴支在手肘上。绮君看着我笑:“还是这样没酒量。”我乜着眼答:“正要醉好。若喝了一肚子,只是撑死、也不觉醉,那有什么趣味?”一时酒意上来,眼皮也朦胧合上,但觉绮君贴在我颊边唤道:“姐姐,耳环掉了。”我唔一声,并不理论。她又道“姐姐,我替你戴回去?”我自知耳眼太小,含糊道:“别,很难戴上。你别白麻烦了。”她也不语,手在我耳垂上拨弄一会儿,气息离我近了些,吹着我脖颈。我“咭”一声笑出来,毕竟手脚酥麻抬不起,只能随她摆布,她气息又远了,我左耳垂已吃住份量,一枚润而微凉的东西擦着我皮肤。她自己回手拨弄了什么,袖口擦着领口,轻轻作响。随之取一领锦袍于我盖上,道:“臣妾告退了。好好休息……大人。”
大人?为什么又管我叫大人呢?我神智还清楚,样样事情仿佛都是明白的,却听不懂。想开口问,舌尖酥软,抬不起来,终于只能任她身影消失在门外,我勉强撑起一线的眼皮重新阖上,人便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水玉轻轻推我:“小姐,起来饮盏醒酒汤再睡。”
我眼帘抬起一线,只觉视线朦胧,腰肢软得似那条被赚下雄黄酒的蛇,一点自控力也无,任水玉扶起来了。她把我相一相,诧道:“怎的耳环两边不对了?”
怎么不对?我本能抬起右手,抚过右耳,耳环好好的啊,便托腮对着她笑,心忖:你看我醉了,便来唬我。
她又好气又好笑,让我倚在榻头,她且去掀了对面的镜袱,叫我自己看。我漫不经心抬眼望去,便一怔。
镜中,我但见自己颊似芙蓉、眉酣眼慢,头发半散着垂在肩头,一边耳上依然是暗色小银环,另一边却是缀珍珠的彩金琐片——擦着我皮肤的微凉东西,原来是它!
绮君为何与我换了一只耳环?我犹疑着,未有头绪,外面宫娥忽报:“皇上驾到!”
这个人,说来就来,也不给人准备的时间!我把头一仰,还未来得及将绮君的耳环摘下,他已大踏步进来,眼睛一扫:“喝酒了?”手已抬起我下巴,拇指点上我的嘴唇,“耳环怎么戴成这样?”
琐片珍珠在耳边沙沙的响,我只能含混道:“我高兴。你待怎的?”说话间,他指尖伸进我口中,我恼得咬了一口。
“不怎的。你老实舔我一小口不好?”他笑,打横抱起我,行到露台上,阳光正灿烂,照在我脸上,他俯首细细看我。
谁脸上的毛孔经得起这么看?我眯着眼睛,把头一仄,动了真气:“你干嘛?”
“爱妃……”
“我才不是你的妃!”我恨道。
“那末,爱卿。”他轻声笑,“你真美。”缓缓举步,将我托到栏杆上,“如果这么把你丢出去,你会长出一双翅膀飞走吗?我真想试一下。”
阳光越发眩目,我阖着眼睛,看见一片红,似温暖海洋。然后我的身体被抛在了空中。
我听见水玉尖叫。
睁开眼,天蓝得像生病似的,身子很软、头很重,到处都是粼粼波光,我没有方向。天气怎么这么暖和呢?风吹得太快。
衣袂破风声追我而来,他的臂膀终于抄住我的腰。下一秒,潭水在身下被冲开,那么柔软、那么疼,冲开时打在身上几乎是固体,但陷进去便柔溺无底。
他吻住我的嘴唇,度过来一口空气,舌尖细细扫过我的唇、齿、我的舌。我幸免溺毙。
足趾触到了池底,一顿,我们冲回到水面,他抱着我趴住池岸,闷头吃吃的笑:“就算把你丢出去,我也会陪着你,你知不知道?”
我总算醒过神来,抱住他的肩,就一口咬下去,直到齿间弥漫开血腥味。——会陪着我,就可以吓我?他没这个资格!
他闷哼一声,翻身压住我,呼吸急促,眼底有黑色的火焰。我们衣服那么湿,肉体像隔着水膜贴在一起,触觉因湿润而变得加倍敏感。双腿都还在水下,彼此紧紧绞住,它们好像自己有思维。
“人家会看到!”我叫,声音略为破碎,我喉头也有团火焰,但是——开玩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才不要就此兽性大发天为盖地为床给人上演活体chun宫!
“谁看?”他满不在乎回答,单手抓住我手腕,另一只手探进我领口。
我百忙之中抬头四顾,果然没人。连水玉都躲开了。他“哗”的一声,修长双腿绞着我的腿出水,滚烫躯体一路带我翻滚进树丛中。每次撞击都燃起新的火焰,律动酣畅淋漓。面孔贴向地面时,我闻见松软的泥土气息。
那个时候,不知为何我心中泛起的念头是:季与厉太像了,真可怕,像得我几乎无法分辨。
第一卷(旧稿) 结尾(草稿)
周阿荧和登乐尔都给我写过信,好像他们在互相帮助、交流,人民的生活建设得还好。
我在中原,也做了一点事。
先是尚书郎中上书说:“今之风俗,视旧日侈,此家给人足不能如往时也。本朝自润宁后,已号极治,太祖深虑风俗易奢,诏曰:‘天下士庶之家,非品官无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门宇;器用毋得纯金及表里用朱;非三品以上及宗室、戚里家毋得金棱器及用玳瑁器;非命妇毋得金为首饰及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凡有床褥之类,毋得用纯锦绣;民间毋得乘檐子,其用兜子者,舁无过四人;非五品以上毋得乘闹装银鞍。违者,物主、工匠并以违制论。’今渐有人不遵。令请考其违戾于礼法者,开具名件,严立禁戢,始自中都,以至四方,则用度有制,民力自宽。”季禳看后,默不作声,把奏表给我看,问:“你的意思如何?”
我道:“太奢侈当然不好。其实奢侈恐怕不是禁民间的问题。人民用自己的钱,再奢侈,也有限。所以不怕民间繁华,却须提防权贵们不把国家的钱当钱,拿人民纳的税款给自己奢侈起来,这样上侈下苦,则大厦难支。”季禳点头,照这个意思拟了批文,叫官员去议。
我原来不敢多说,怕别人责怪“女人乱国”,从这次起,渐渐大了点胆子,又提出几条建议。譬如,孔地其实并不苦寒,之所以气候恶劣,只是风沙大,要改善孔地的民生,必须先植树,顺便可并济北方草原恶化的问题、帮助他们的畜牧业。登乐尔愿意出一部分力量资助,此外,就要中原出钱了,国库原没这笔预算,我建议让南边民众自愿捐款。怎么唤醒他们的同情心?小孩子最容易心软。我咬牙道:“利用他们!”一般的官员不知怎么利用,陆夫人挺身而出,长袖善舞,成绩斐然。当孩子们都学会说“北方小草小树好可怜哦!用我的零花钱去买水救它们吧!”的时候,大人们可想而知。绿化的资金,基本到位,再严格监督这笔钱的使用,堵住贪污路子,揪出一个问罪一个,绿化的进程就比较顺利了。
我还教人画山川图,运用各种比例尺、等高线的知识,画得越精确越好。兵部原来不太愿意做,说什么怕花了那么多力气,反被敌方所用。我辩驳道:“画得太精确,可能反被敌人利用吗?可是你不画,也终一天有别人画,就像刀,我们一天不打出好的来,也终有一天别人打出来。要让自己更强,有一分做一分,而不是躺在泥窝子里,指望别人变得跟你一样弱。”兵部尚书给折服了,答应下来。主办这件事的,是丁贵。
除此之外,我倒没有多做太多离经叛道的事。季禳的强势手腕将国家控制得很紧,我没有余地再多Сhā手。有一次我提起投降者的事,觉得可以如果我们的士兵打不过别人,是不是可以允许投降?因为战役输了,指挥官、甚至国家,都有责任,为这个逼普通士兵去战死,太过残忍。季禳只是大笑揭过。
对了,黄光已经成亲。对方是门当户对的小姐。我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既而失笑:呀!原来并没有人为了我痴痴的等。
我送给新婚夫妻一对银娃娃,不值什么钱,但我的月钱就这么多了。要去问季禳另外要钱的话,我不愿意。他有什么钱呢?还不是国库的。我不认为我自己有权利通过他支取国库的钱,尤其为了私家朋友送礼而支取,这不合适。
忙完这些事,我去找绮君,想把耳环换回来,绮君却神情怪异的给我看一张纸条。纸条上说:“希望可以见一见面,允松楼”,署名是余骏远。
“不知谁放在我桌子上的。看起来很奇怪,你要不要去?”她问。
我想找向予商量,没有找到。以前我跟他相见时都是让许多宫人在场。一般的妃嫔是不可以见宫外男子的,再亲也不行,季禳信任我、给我这个特权,我不能糟蹋,偶尔同向予相见时,总在中间垂好帘子、两边宫人站定,我自己也谨言慎行,免得传出闲话去。可如今,真有事要找向予了,想托水玉私下问问他的意见,他却形踪沓然,影子都捉不到半个!唉,独个儿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去赴约。
要跨出房门时,有人来了,长公主。我心里有鬼,觉得她是来抓奸的,心肝儿卟嗵嗵乱跳。她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恍惚、那么一缕诗魂,手抱在袖子里,道:“大人你那次利用了我,我不恨你。谁叫我去找你呢?我爱你。”“呃……我、我是女的!”我冷汗淋淋想拉开领口给她验正身。
“是的,没关系。我爱不爱你有什么关系呢?你是谁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没人爱过我。”她道,“我就是忽然想过来跟你说一声,发生什么事,那是我自己的事,不怪你,甚至——”很古怪的笑一下,“也不怪我的父王。”
她的父王是厉祥。
我不知该怎么说。她转身走了,衣袖飘飘,有暗红的液体滴下来。我大叫:“等一下!”
她的手松开了——很厚的棉布,一直很用力的按在手腕上,现在松开了,鲜血飙出来。她早就割了腕。棉布被血浸透,血渗透它,又滴下来,现在则飙出来。这股血那么鲜艳,像是她生命里从来没有过的颜色,飙出去,就把她的生命带走了。她像一只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轻轻倒下去。
“来人!”我嘶声叫。声音好像来自很远的地方。
他们把她围起来,“嗡嗡嗡”、“嗡嗡嗡”,惊慌失措的闹一阵,抬走,抬到其他地方继续闹。我惘然的站在墙角下,忽然想:这个女孩子,我其实,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她。我也不知道她的人生。
抬起眼睛,绮君也来了,立在间道的对面:“刚刚我做了个梦。奇怪,我怎么像梦到了这个场面,而倒在血里的是我。这像是我的收稍呢。”我快步向前,手碰到她,她的手指冰凉。“你要去吗?”她抬头问。
我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我要去。
直接出宫可能会有点麻烦,我先去议事宫找黄光,装着去关心他的工作进度——他研制大小炮弹的药量和枪管的螺纹,似乎一点点细微的区别就可以严重的影响结果,而什么是最好的量呢?一遍遍的试、再一遍遍的试,原来科研是这么费力的事。“你的马在哪里?”我问。怀光在皇家马厩,被饲养得很好,但我不便用,免得引人注意,只能问黄光借。黄光看了看我,直接把马借了我,没有问为什么。
趁人眼错,我跨上马就出去了,门口的小厮居然见过我,张大嘴巴:“大人?”口气很崇敬、还有点儿困惑。我冲他笑笑,打马出去了。
允松楼还是那座允松楼,包间里,我见到余骏远,似乎就是登乐尔和林紫砚送我回去时,山头上忽然出现的那个人。
“余公子?”我很不确定的问。
“我的样子跟以前很不像吗?”他扯起嘴角笑,很嘲讽、很怨恨。他恨我。
他不是凌玉,我现在确定了。凌玉也会恨我,但不会恨得这样阴冷。凌玉的爱和恨都像大风,轰轰烈烈的来的,在季禳身上,我也能感觉到这样的风意——不是从前,从前季禳那么温柔,再晴朗也是江南的晴天,骨子里温柔缠mian,而现在,风意渐烈,也不知是不是皇位的关系——总之季禳越来越像凌玉。而眼前这位,长得再像也不对的,必定是余骏远了,跟凌玉没关系。
我长出一口气。
“因为你的缘故,害了我们余家满门。现在你也不用履行跟我的婚约了,高兴吗?”他继续道,口气尖酸锐利。
我张着嘴巴看他。我欠他这么多吗?
他误会了我的眼神,摇摇头:“算了。你也不用太愧疚。我原谅你了。”拿起壶,给我斟酒,“喝一杯吧。”
奇怪,他的表情不像是原谅我。但他确实努力装出原谅我的样子。为什么?我不确定。
“你还欠我一杯交杯酒。”他笑了一下。
是“程昭然”欠他,不是我。而且他的举止实在太奇怪。我目光落到那只酒壶上。
他刚刚倒酒时,好像有一个轻微的扭转壶身的动作。我想起当年水玉掩护我,给我倒水、给丁贵倒酒,用的是一只双层壶。
我拿起酒壶。
余骏远的脸色好像变了。
“这是什么?”我问。
“什么什么?”他故作镇定。
“好吧,那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替你倒酒?”我挑挑嘴角,“毕竟照理来说,应该是妾身替您倒酒,不是吗?”
余骏远没有回答,隔间忽然冲出一个人,真是雷霆万钧之势,打破墙壁跳出来的!出来,一拳打在余骏远的背上。我看着余骏远身体奇怪的凹进去、又凸出来,鲜血崩涌,不成|人形。
他的眼珠子突出来,瞪着我,然后倒下去。
“他应该没有痛苦了,他应该立刻就死了。”我端坐着想。
我看着滴血的拳头打到我鼻子尖前面。
只隔一毫,顿住,向下,把桌子打得粉粉碎。
壶掉了下去,碎裂开来,不是双层壶。我的疑心过重,冤枉了余骏远,真是冤枉他。
“你背着朕在做什么!”拳头的主人大吼,是季禳,真奇怪,他怎么会忽然一下子变成这样的人呢?像琼瑶剧里的马咆哮,一点都不像季禳。我不认识现在站在面前的这个人。
他的鼻子抽动一下,手指头沾起酒液,嗅嗅:“毒酒。”冷笑,“你宁肯见一个用毒酒杀你的人,也不想忠于朕?朕在你心里算什么?”
没有双层壶,但余骏远给我毒酒。他想跟我同归于尽。他这样恨我。
算什么?季禳现在做的又算什么?我不解释。他杀了人。我不解释。
季禳把我跟水玉丢进冷宫。听说,绮君因为给我传纸条的缘故,也被关进了牢里。
“朕让她入宫,也只因为她是你收养的女孩子。朕对你们太好了,你们要反省一直。”季禳冷冷道。
“厉祥从前对你很温柔是吗?”我愣愣道。
“什么?”
“你从前也很温柔,现在却这么像他后来的样子。”我问,“你是不是在修炼和他一样的功夫?这个功夫是不是会改变人的心性?”
“神经!你反省一下你自己!”他甩下这句话,拂袖而去。
我有什么好反省的?回京以来,我难道不是样样事情顺着他?甚至他床第间那些越来越过份的要求啊……有一天水玉担心的问:“小姐,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我才惊觉那些瘀青都似曾相识——绮君身上的。
季禳确实变了一个人。
向予帮助我偷偷去探望过绮君一次。她吃不了牢饭,说牙疼。又瘦下去。“有段时间,思念姐姐……天天抱着糖罐子,把牙吃坏了。”她低回。总是这样不顾念身体的,有了今天不要明天那般挥霍,但还是美。胖也美,瘦也美。
我说对不起她,她只是笑:“大人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竖起衣领快步逃出去,你的一只耳环藏在我耳朵上,我的一只耳环陪在你打盹,我心里欢喜。一辈子,欢喜这么一次,都值得。”
她告诉我说皇后想一箭双雕,但她会想办法保我。我还没问怎么保,皇后的人来赶我走,我知道皇后不会向季告发。她不愿让季多想起我。
两个时辰之后,我终于知道了绮君怎么保我:她用弯刀割脉,以血在墙壁上写“程昭然冤枉”。狱卒不想通报,说等她血流得差不多了,就会晕的,等晕了再替她止血就好。绮大怒,挥刀把手臂整个斩下来,从窗口大力丢出去,正好巡狱官到这里,吓疯了,嗷嗷乱叫抓起断臂奔出去。这事闹大了,他们不敢隐瞒,终于报给皇上。季禳来见我,站在门口许久,道:“回去吧。”
我回到荣苑。
他们告诉我绮君是失血而死。撒谎。我知道断臂比割腕安全,神经收缩的关系,割腕时血会一直流直到流死为止,但手臂砍下时血管会收缩,自动止血,所以断臂照理说是不会失血死亡的。而绮君到底是死了。他们没救她,甚至可能直接出力杀她。皇后皇后,是皇后杀她。
我心中恨极,但什么也不说。我现在也知道用点心计了。装作很害怕,我住在宫外,叫一切亲信围着我。季禳不肯帮我杀皇后,他不允,说皇后的家族对他治国有用。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住在宫外,叫亲信们保护我,我要有我的计较。
绮君落了葬。她曾经替我换的耳环,到底没换回来,陪她葬下去了。落葬那天,我坐在窗前,托着她留给我的那只琐片耳环,它沉得几乎把我手掌坠出血来。
“那个时候,我竖起衣领快步逃出去,你的一只耳环藏在我耳朵上,我的一只耳环陪在你打盹,我心里欢喜。一辈子,欢喜这么一次,都值得。”她的话又响在我耳边。
我合拢手掌,让琐片扎进手心。
“怜卿明月珰,恨我白玉堂。玉堂梧桐噎,明珰不成双。”后面有人道。
(这首《古风•明月珰》是阿荧友情原创,谢谢阿荧。读者如想在其他地方引用,请注明出处,谢谢!——鸡丁)。
我没回头:“什么意思?”
“你在想她、恨我,是不是?”季走到我身后,问。
“你问不问他们的罪?”我只问这一句。
“她是皇后,王家的女儿!我不是不想动王家,但现在不是时候,总要假以时日。你能不能合理一点!”他愤愤。
“对杀人者法外施恩,这不叫合理,叫耻辱!”我冲他大声道。
“你是铁了心跟朕吵,是不是?”他一字字道,额角上青筋直爆,所谓天威……天威!有人已把命都丢了,他还发什么天威?我跳起来,直着脖子恶狠狠瞪他。
他拂袖而去。
我站着喘了回气,坐到椅子里,腿软得撑不住身体。
水玉进来,不说话,轻轻坐在我椅边,将我的手拿起来,取走耳环,顺着我的手背与指节、一下一下摩挲。
我这才发现我的手蜷缩得像对爪子,正在不断哆嗦——不止于此,牙关也紧紧咬在一起,咬得这么紧,牙根弥漫出腥味来。
在他眼里,我是个泼妇了吧?我想着,眼泪扑簌簌往下掉。想掩饰着闭上眼睛,泪水却掉得更急。
“刚才若能哭一下,也不至于闹僵。”水玉轻声道。
我抬头,看到镜子里映着自己样子:一个玉琢的人,双目通红,落着泪,一边发抖,像海棠清露、弱不胜风。是,刚才我若落泪,季会舍不得、会把我揽进怀里安慰,而不是拂袖而去。
但我不会哭给他看。他有罪、皇后有罪,他们都有罪!我瞪着镜子,心如铁。
皇后……她深爱他吧。所以,当他冷落她,她也没有借重自己的家族闹事,只是隐忍着,想用女人的方式把他赢回来。她做的一切,从宫闺斗争的角度来说没有错。
只不过我,不接受宫斗。
就算穿越也好,斗要斗得金戈铁马、爱要爱得光明磊落。她这些委屈、手腕,我,统统不接受!
我在季禳书房盗得过关符印,装作求见皇后修好,用刀逼皇后脖颈,制造混乱,用她当人质带着所有亲信们集体逃亡,向予、我自己的亲随军队、丁贵与他的铁骑军,甚至黄光,他的结发妻子命令他追随我。甚至还有陆夫人。“你有丈夫、儿女。”我吃惊的对她道。“丈夫如衣裳。若能跟大人去做一番大事业的机会,何愁无衣裳。至于儿子,自有儿子的福份,何必我担心。”她掩面大笑,袖子却湿了一块。
很久之后我才听说,她给襁褓中女儿喂了最后一次|乳,亲手折断女儿的头颈,然后才来追随我。女儿是她唯一不放心的人,所以她斩断了这份“不放心”。
当时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们为了选择我,舍弃了这么多。我只有怒火,要替绮君报仇,,要今后的世界,所有像绮君一样的女孩子都不会惨死。我将推翻季禳的朝廷,建立一个新世界!
我对所有人说:“跟着我,我给你们新世界!”
皇后不断发抖,对向予叫:“你救我!”
我目光转向向予。
向予低头对我道:“你记得我说,我爱着一个人,她茹素、高贵,完全不把我放在眼睛里?”
我点头,骤吸一口冷气,指着皇后:“她——”
“余骏远是她控制的。这段时间她一直利用我陷害你,但我后悔了。”向予望着皇后,深情而坚定,“我仍然爱你,但你做的事,是错的。”
皇后尖叫:“放过我,我告诉你们秘密,关于皇上的!”
“是什么?”
“皇上幼年得病,已经死了,厉皇把自己的魂魄分给他,让他回悔!他们根本分享一个灵魂!你们只要用这个秘密威胁他,什么都可以得到。你们不要杀我!”
“你说的是真的?”我觉得晕眩,刀锋不觉离开她的脖子。
“是。”皇后苦涩道,“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对我这么不闻不问,对你这么宠?像厉皇一样,他只迷恋你。”
我的手紧了紧。向予担心的向前一步,怕我真的杀了皇后。
“别怕。”我把皇后推开,“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杀你。我不杀你一个人,我要报复你们全体,你给我洗干净脖子等着!”
我们逃亡了。因为我偷了兵符,出去比较容易。当然季禳可以用信鸽命令所有关防不认可我的兵符,但向予已经事先给兵营的信鸽都投了毒,季禳再要找到合用的信鸽,会麻烦一点——毕竟信鸽没有肉鸡那么普遍。打了这个时间差,我们的逃亡得以进行。追随我的人,有些是把亲人留在京里的,也许那些亲人会受到报复。这都是我害的,好吧,我想我是一只粗笨的草食性恐龙,迈开步子向前走时,一定有很多精细的东西被我忽略甚至辗碎的。我很抱歉自己生来这种推土机体质,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继续向前?
在边关,丁贵当年的兄弟陈大勇正接替方铮的位置领兵,当然的投诚了我们。龙婴和登乐尔接到了向予的狼烟消息,都来接应我。
水玉看到沈虞孙时,脸很红很红,我终于知道她心仪的神秘人物是谁了,就问沈虞孙:“你有没有老婆?有没有未婚妻?有没有心上人?”“没有没有!我们亡命之徒,怎么能去害人家好姑娘。”沈虞孙瞥了水玉一眼,胡子后的脸也变红,“干嘛?”“抓紧时间幸福。”我把他们的手合在一起。
“现在我们去哪里?”登乐尔和龙婴问我。
我举起马鞭,指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天下。”
(第二卷完)
第一卷(旧稿) 草稿总结局
在登乐尔那里,我出了汗,登乐尔握我的手时。我随口说“有汗,臭的。”他抬到鼻子前嗅:“不会。好香!”语气温柔。我蓦然想起绮君,终于明白我不经意的举动对她意味着什么。
我无意中看到从前侍郎宅子里的旧家具流落到边关的旧货店里,其中一件是那梳妆台,打开,里面的净灵石还在,但已经碎成粉末,我唏嘘,想把它买下来,商家开了很高的价,他说这净灵石为修佛还生之物,用过一次则碎裂,并成粉。我见他如此识货,便问:“修炼出这种石头的人,一定成佛吗?”店主虔诚道:“那是活佛。”我不理解为什么我见到的厉祥像恶魔比像佛更多。
大规模战争暴发,我设下一个局,让龙婴和沈虞孙两翼抄季禳后路,我成为吸引正面战场火力的饵。为了节省物力,我垒起尸体当工事,并且没有及时发兵支援一支被围的队伍,那队伍里最后只有一人力战而出,出来后说:“我原来觉得自己也没什么了不起。对,我打过这个某某战、打过那个某某战,但战友们也都打过呀,我跟他们比也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剩下一个人时,忽然我觉得自己从前那些事情都了不起了。那么多恶战都打过,我就是个英雄、就是个好汉!我够格对付他们全部兔崽子!所以我不怕!就算战死,我一辈子都没窝囊过,够格轰轰烈烈的死一场!”
幸而他没有死,最后时刻我解决了重点敌人,挥戈增援,围困他的残敌溃败,他活下来。
那一场大战,死者以万计,伤兵难计算。
我想起从前凌玉跟我说的一个故事:猎人举起枪,瞄准一只猴子,猴子突然说:“如果你打死我,那么你母亲会死;如果你不打死我,那么你父亲会死。”然后转头继续吃香蕉,你会怎么办?
仍然相信父母也许在什么地方活着的我,不希望杀亲的罪加在身上,所以左右为难。但凌玉说,虽然很对不起母亲,但是必须把猴子杀掉,免得它伤害其他人。
虽然不忍心看见无辜者死去,但我已举起了枪。我决定毁灭李朝。
我亲自带头冲锋陷阵,亲手杀人。我说:这是必需的。为了创造一个没有杀戳的世界,才做这件事。必需并不代表正义。血腥的行为,在任何理由下,都不会变得祟高。我做出我自己所痛恨的事,这不能原谅。有一天我会做出交待。这过程中牺牲的所有人,我会有交代。否则,我就和我想推翻的人一样了,跟他一样残忍了。
官军埋地雷想伏击我,我巧妙扭转战场形势,反而使地雷阵成为断他们归路的东西。下一场战役,我埋下地雷,官军大喜,要抄袭我的战术,反困我。但我埋下的地雷是黄光设计的新地雷,可以提前引爆,于是官军中计,又被大败。
这几次胜战,多亏把对方一个大将策反为我们的间谍。那位大将无意中落在我们手里,是陆夫人帮我逼供。我很担心的问:“你要给他上刑吗?”陆夫人笑道:“大人不忍心吗?”我不语。她掩口笑:“你放心,除非他自己伤害自己,否则妾身可不会伤害他哦。”
对,她没有伤害他,只是用很细的铁丝圈住他那话儿,自己在前面缓缓卸衣,且做出各种飞天舞姿,妙相毕呈。这大将知道下面一激动就得被铁丝勒死,吓得闭了眼睛,然而陆夫人芳香袭鼻,青丝再轻轻在他鼻尖一拂,这人大叫:“我招了我招了!”于是他招,我们取下他的铁丝、给了他衣服。他恋恋不道:“能不能只解去一件刑具?——把铁丝解去,但是把夫人留下?”我骇笑。陆夫人却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道:“大人,如果他真的立功,妾身也希望有机会用用他的器具呢。”掩口一笑,“毕竟是妾身平生未见之大。”我诧异难答。她美目流转:“怎么,女子有性欲,就让您如此诧异?”我唯唯退。
既然这大将果然送出情报让我们打了胜战,我就允许陆夫人跟他去约会。半夜,她忽然湿淋淋来见我,笑道:“幸免一辱。如今回‘不足天’复命去,与君作别。”
我发现她身上不是水,而是血,大叫一声,醒了,心里突突跳,忙组织众人转移。
大将作间谍被发现了,发现的正是陆夫人从前的丈夫,于是设计擒她。她被擒时,自刎。
我尽量使所有人及时转移,轮到自己时,来不及了,官兵包围圈阵势已成。我认为直接跟官兵对阵胜算太低,于是带人往沼泽密林地带穿行。季禳亲自追击,与我生死对掌时,我们忽然觉得天旋地转,进入另一个世界。
那世界美得像仙境,然而看起来很好的清泉,不可以润喉;看起来很好的水果,不可以果腹。这是个比沙漠更恐怖的死亡地带。
“这个世界很像你吧,看起来很善良,其实都是假的。”他冷笑。我凝视他:“你告诉我……你现在是厉祥,还是季禳?”他大笑:“你知道阿季幼时生了重病?”我道:“是。之后发生了什么呢?厉祥修炼了净灵石,替季禳续命?”
他摇头,“命是无法续的,天地间没有佛。所以我只能修魔,把自己的灵魂分给他。”“所以你是厉祥!”我嘶声道,“不对,从前的季禳拥有的灵魂,明明高尚、温柔,跟你不一样。你什么时候到了季禳的身上?”
“你真的想知道?”他露出牙齿,“你叫他开棺时,我彻底在他身上觉醒了。”
原来又是我的错,我心痛得能滴出血来:“季禳的灵魂呢?你把他怎么了?”厉祥袖子一甩:“你还没听懂吗?没有季禳,他的灵魂就是我的!什么高尚温柔,本来就是我灵魂的一部分,但我知道那些漂亮的性格都是虚假的。坐皇位的人,不是辜负这群人、就是牺牲那群人,怎么能逃过良心呢?所以我知道我无法拥有这些性格,所以我把它们都分给阿季。当我离开石棺zhan有他的身体,我们融为一体时,那些苍白无力的部分都碎成了粉末。并不是我吞吃了季。季本来就不存在。看着我,这里是我!”
我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季禳……季禳从来就不存在?”“不要这种表情!你同情他?但你想我是容易的吗?我用一切力量维护的小弟弟的性命,我不惜修佛与成魔也要维护的人,我将自己不配拥有的、灵魂中最好部分都分给他的这个人,他篡位,砍断了我的头颅!”
是,不但杀了他,还诛杀了他的很多人呢。我低头。厉祥也是可怜人。
他的手抚上我的脸,我仍然本能的神经紧张,后退了一步。
“讨厌我?以前我作为凌玉时,你没这么讨厌啊。”他冷笑。
我心下一震:“凌玉?!”
“你自杀时,我修魔已经深有进益,可以把你的灵魂暂时抛到其他世界去、再拉回来,规避死劫。我被杀时,也顺便去找你了。不然你以为还有谁会这么爱你?这个世界、那个世界,爱你的只有我而已。”他的手掌捏住我的脖子,掌心很烫。
“你、你……但你怎么长得跟余骏远很像?”我艰难道。
“因为他是你的未婚夫,你好像很愿意跟他成婚。也许是羡慕他吧,所以想变成他的样子。”厉祥道。
我用力摇头:“但你——不,凌玉的性格,明明跟季禳像,一点、一点,都不像你!”
“因为我也想换个机会从头开始啊。如果我像季一样温柔,你会不会爱我一点呢?就爱我一点点?”他嘴唇在我耳朵边,轻声道。
我心意有点融化,仙境忽然大变。我们脚下一空,竟成为无底的深渊,厉祥身上分出两个人来:季禳、厉祥。我可以浮在空中,但他们两个都往下跌去。我一手拉一个人,他们这么沉,连我都掉下去了,也许只能带一个——放弃哪一个呢?他们都不说话。季禳温和、全无所求的眼神,厉祥滚烫逼人的眼神啊……我闭上眼睛,放开厉祥的手。
忽然我们脚踏在实地,幻境结束,眼前看见了仙境的出口。季禳消失了。厉祥冷冷道:“你果然不爱我。”我茫然的张开双手站着,不能告诉他:那时候,我想把季禳救出去,然后回头陪他死。季禳是应该得到拯救的。而我,若必定要亏负一个人,并以自己的性命作抵,那就是他,只有他。
季禳的温情也许让我心动。但我爱上的是少爷脾气的凌玉、是拥我入京的自大的皇帝。我爱上的是他。
我张开嘴,涩声道:“我不能爱你。”
“因为我杀过人?”他嗤笑一声,“你也杀过。我们多般配。”
“是、”我道,“所以我不会原谅自己,也不会原谅你。”
“无论如何都不原谅?”他神色难看。
我回答:“只有死亡可以让我原谅你。这只手,烂到地里;这双眼睛,再也看不到光明;这副骨架,全都被蚂蚁吃掉,直到那时我才会跟你在一起。”
他用力一甩衣袖:“好。出去后,我们继续交战。我会杀了你。”率先走向出口。
出去之后,就依然成为敌人了啊。我看着他的背影,下不了手偷袭。分手后才意识到,他,也没有对我偷袭,这个恶魔,这个宿敌。
出去时,人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我带进沼泽密林的士兵,几乎全部都死了。厉祥于是认定我不会再借道密林,但后来我有针对性的整练了军队再飞渡密林,基本做到全军过关,虽属胜绩,终觉对不起第一支军队。
我们的战绩越打越好,民生也搞得不错。有一个农庄主,不吃肉,只食用水果,会用各种不同的水果嫁接,提高口味和产量,我设法让他把嫁接技术教给全国;还有养殖业,“你知道吗,兔子窝里放一只巴巴利小猪,它的臭味就能使耗子不敢来伤害兔子了。”我立在窗前喃喃。
我嘴里的“你”是谁?我有了这些喜悦的小成绩,最想告诉谁?我永远不会说出来。
官兵队伍里也有忠烈的,一位地方官没有守住城池,殉城了。他父亲有四个儿子,分别名为乐道、守道、明道、卫道。他叫卫道,本来不用到这里来守这么危险的城池,但向父亲跪白:“我族惟未有殉道者,有,请自儿始。”于是领印就任。他死后,父亲请求加谥为殉道。厉祥准了。
那个城池之战里,有个小将立下大功,他生得很漂亮,别人叫他“小昭然”,他很觉荣耀。我对他说:“不要作程昭然,作你自己。”
朝廷节节败退,厉祥终于提出谈判讲和。一个草莽头儿,我救过的,愿意作为中立方主持我们的和谈。结果我被他出卖给厉祥。他道:“你救过我不假,不过他也对我有恩。”我气得血气翻涌。
厉祥整整困我三个月,也许以为没有我,我的人会崩溃。我告诉他不会的,我并不是他们的皇帝,他们是为理想而战斗的,我的理想,当说给他们所有人之后,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而是大家共同的事业。所以,现在有还是没有我,都没有什么区别。厉祥沉默很久,道:“有还是没有你,一定有区别。”
三个月后,向予他们终于找到机会进来救我,逃亡时,厉祥追击,我为了保护他人,不得不放弃逃生机会,腹部承受了一击,忽然剧痛,直至晕厥。醒来后我知道,我原来怀孕了,并且已经流产。厉祥坐在我床头,胡子拉碴憔悴很多,语调却平静了:“我知道你比我爱小孩,更爱一千一万倍。如果这不是我强迫给你的孩子,你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留下来吧?现在,我的心在往外流血,快要流干了,你又怎么样呢?奇怪,我们之间总是这样,我戳你一刀,你要更深的在我身上戳回来。早上,我看你醒来,你的眼神朦胧微笑,我仿佛觉得我们可以幸福的样子,可你眼睛停留在我脸上,就迟疑了,好像在找季的影子,然后缩回去,变得冷硬怨恨。这层情绪我是打不破的,我知道,所以我期待你的孩子,她是我的女儿,没有选择的要爱我,我也会做一个可爱的爸爸,必要时,我甚至可以不准你们相见,这样,没有任何人告诉她我有恶魔的一面,她会一直爱我,我也可以重新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可你到底不允许我,是吗?这样的日子到什么时候为止呢?你走吧,我累了。”
“让我走?”我呆呆的问。
“因为你说得没错。没有你,你的人继续战斗,而且打得相当好。现在我想把你放回去夺权了。”
他以为我的将领抢了我走后的权力位置,我回去后,会引起新的权力斗争。错了。我们不是为权力而斗争。我们是为了牺牲而斗争、为了创造我们心目中的美丽世界。
人固有一死,死之前,如果能留下什么东西,那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也许有人不珍视这种意义,一定有。一定有人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生活。但只要首领不享受专制的特权,那末,我们的阵营里不会出现皇子夺位般的斗争。人们只能是为了某种更高尚的理想才想竞争被选为首领。
厉祥一直说我的想法幼稚。也许。但当这么单纯幼稚的想法可以成为现实时,它是美丽的,厉祥境内的人民也不能抗拒这种美丽。天下归心。我们追击厉,展开最后的决战。厉祥用很多奸细,用最强大的一支军队从侧面突袭我们,但他雇的向导欺骗了他,把那支骑兵引向一条很深的暗沟,令他们大半跌死。我军趁势追击官兵,血流漂杵。我在高处指挥军队,如臂使指,我看着官兵怎样号叫着死去、也看着我们自己的战士怎样战死,所有战斗的总号令都出自于我,每一个人都等于是死在我的手下,而我停不下来。
最后的最后,我们攻入京城,我在城墙上挥剑刺向厉祥。我知道我的武功肯定不及他,但他竟然放弃抵抗,张开双臂,拥抱住我,让我一剑穿心。他的血滚烫。我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这个时候,你是厉,还是季?你能不能坦白一次告诉我?”他艰难的掀起一个坏笑,嘴唇凑在我耳边:“太阳升起来了。你带来的是什么世界呢?真是光明吗?可惜我这种人看不到了。”
满地庆功声。是谁苍凉的唱:“饮马京华终有憾,立斜阳。”
厉祥死了,从此不再有皇帝。如我所愿,大家将选一个“执政者”。我没有参选。我不是当首领的料。因缘际会,我卷起一次风浪,从此该激流勇退,后续世界是他们的、该交给他们,与我无关。
我一个人到山崖上,看夕阳。
有人来了,是登乐尔,“执政者”还没有选出,他提前退席来找我。“下次,在别人的国土上,不可以这样随便的跑来跑去哦。越是一国之君,越要自律,不然我很替你担心呢,登乐尔。”我轻轻道。“知道了,小妈妈。”他调侃一声,站到前面,指给我看烟花:“喂,好像选出来了也,所以放这个。我们一起回去看他们选出了谁吧?”很好的提议,但我此刻不想站起来。
他回头看我,才见到岩面上写的所有名字,我所有辜负的名字:“罗狗子、猴子、方铮、约伯、长公主、绮君……当然,还包括鸿喜。”血写的字。我用我的血写的。我已经割了脉。
我说过,我会承担责任。我的性命怎么会比任何凶手更高贵呢?我用我的血向他们交代。
身子冷了,我听不到登乐尔在呼喊什么。黑暗降临。甜蜜的人来迎接我。我说过,只有死亡可以让我原谅你,只有死亡可以让我们在一起。所以我死了。亲爱的恶棍,我终于可以承认:我爱你。带我走吧。我愿意把我的梦想留给人间,而把自己交给你。
鸡丁手记 掬花养养就可以Сhā
话说鸡丁有一只手机,手机需要充电,Сhā充,就是拿充电器的Сhā头往它ρi股上一捅,就可以的那种,很方便,在它出问题之前,鸡丁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方便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问题出在某个清晨——鸡丁习惯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当闹钟,为了减少幅射,是使用“调闹铃后关机,闹铃时自动开机”这样的功能——结果那个清晨它就不闹了,没电了,而且拒绝被充电了,怎么捅ρi股都没反应了。鸡丁N怀疑是脑袋睡在上面把它压坏了(脑袋剁下来称称不知有几斤重,够不够压坏一个手机……)呃,嗯,总之,它就坏了。
在充电功能坏掉的日子里,鸡丁只能把没电的电板扒出来放进充电器里充,充完了再放回手机,考虑到充电所需的时间不短,而充电时又无法使用手机,这是相当痛苦的。
然后,这样痛苦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手机就忽然好了。一Сhāρi股忽然又可以充了。鸡丁捧着它涕泪横流。
啊,ju花养养就又可以Сhā啊!美满的人生。
愿天下小受都养好身体,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良宵!
鸡丁手记 癫狂的七律
话说昨天,鸡丁跟绮白(也就是鸡丁后宫的白妃)去大诚吃刺身自助,那里的服务员真是超热情啊!不断的向我们建议什么菜比较好吃,建议我们多点一点。有一位男生服务生,在生意不忙的时候还一次次跑过来跟我们聊天,给我们拿肚子部位的好刺身。在这样良好的气氛中,鸡丁跟绮白很HIGH的进行交谈,并交换了礼物,绮白送给鸡丁贝壳玫瑰吊坠、黑珍珠耳钉,鸡丁送给绮白缎面镜子、香精油。两人皆大乐。话说两人都是珍珠香水控,鸡丁用了KENZO的千里之爱,绮白一闻就闻出来了,因为她也有用这款哦!鸡丁灰色薄毛衣上钉着小珍珠、耳朵上戴着一只绮白以前送的大片子悬数粒珍珠的耳环,绮白也戴着一对圆圆的珍珠耳环,手腕上并且有五串手链,其中三串是珍珠。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有“啊,你也××吗?真巧,我也是!”这样的情绪,HIGH到后来每人喝了三壶清酒,还要再叫一壶,还玩酒令,要求席上生风,头一句限“绿”字、第二句限“红”字,都要五言。服务生站在旁边一直一直看着我们笑。
后来鸡丁娘子(也就是鸡丁后宫的皇后)也来了,其实自助时间已经结束,但服务生很贴心的准我们继续坐下去,还悄悄给我们又拿了三杯很好喝的青桔饮料。这个世界真是太欢乐了!虽然绮白把鸡丁送的粉红缎面小镜子的盖子都不小心扭断了,大家还是一起笑,真是欢乐疯掉了,鸡丁又加送她一个蓝紫缎面的小镜子。最后白又送了鸡丁和鸡丁娘子一人一串珍珠手链。鸡丁娘子得到一串淡白色的,鸡丁得到一串肉红的,很宝爱,到现在打字时都戴着^__^
昨晚喝得有点高了,鸡丁回到家里头好痛,但还是要写诗送给绮白,诗云:“宿酲易解愁难解,酒令可行心未行。遗世风标看绮白,陪席醉量怜鸡丁。珍珠双映眉痕绿,锦缎轻分菱镜红。自是中宫最解语,挽来一笑相扶归。”写完了还很得意,要发的时候才发现——哇拷,韵都错了啦!真是醉疯了醉疯了。
到第二天才把这首诗改出来:
“宿酲易解愁难解,酒令可行心未行。绝世风标看绮白,陪席醉量怜鸡丁。孤分锦缎菱花怨,双映珍珠眉黛青。唯是中宫最解语,挽归一笑细叮咛。”
鸡丁手记 做人要圆满
话说鸡丁曾经用另外一个笔名,在某个网站签约写书,那网站经常发生灵异事件,这且不论——要八的话下一章手记专门开八好了——咳咳,本章要八的重点是:这个网站会发红包,深深激动鸟鸡丁的小心肝的,就是这桩福利!
嗯,大家都买过彩票?要不然也玩过大富翁、知道大乐透?嗯,这家网站就在小说阅读页面做了个“发红包”的按扭,每天不定时的会变红,变红的时间大概只有十几秒钟,你如果能赶在这个时段内去点,就能收到红包了!(哦耶!)
这个红包里的钱钱呢,多是不多,最多两块钱,最少两分吧,当然收到两分钱的居多……
因为每个红包的数字是这么少得可怜的,而且每个用户每天只能领一个红包,所以鸡丁决定采取马甲战术,靠自己注册、靠到朋友那里坑蒙拐骗(在此鸣谢鸡丁娘子和某泉)——统共到手七个马甲。
所以,每天的每天,鸡丁没事就在那个网站刷啊刷啊,一看到领红包的小按纽变红,立刻扑上去,七个马甲连番上啊!你方操罢我登场啊!对着那个按纽点啊点啊!从登陆到点击领钱到输验证码到换人登陆,那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眨眨眼的事情啊!点得比《*》那款H游戏还要专业啊!简直就能听到那小按纽不断的在叫牙灭爹啊!
牙灭爹牙灭爹……
某鸡丁毫不怜香惜玉的狂轰滥炸。
牙灭爹牙灭爹……
(鸡丁在心里欢乐的哼:怎么嘎怎么嘎……快使用双截棍风生水起。怎么嘎怎么嘎……点你的小ju花一身正气……)
直到某鸡丁七个马甲都银子到手。呼!收功。本日圆满。
然后呢,某天,鸡丁过了很烂很烂的一天,从早忙到晚,又累又没有成就感,像狗一样拖着舌头回到家,开了电脑,看了看那个网页,想想离午夜就剩那么几个小时了,估计也刷不到红包了,想垂头丧气的洗洗睡吧,躺到床上去挺尸好了。
然后呢,伟大、光荣、可爱的鸡丁哥,顺便坐到电脑边帮鸡丁去点,吼了一嗓子:“喂,红了!”
鸡丁一激灵,叼着牙刷“噌”的一步就从洗手间蹿到电脑房了,捋起袖子,七个马甲轮番上啊!你方操罢我登场啊!终于、终于,赶在红包时段之内,七个马甲全部领完了银子!
呼,圆满!
那叫一个涕零啊,觉得人生又有了意义。鸡丁的人生……吸鼻子……又有了意义……谢谢鸡丁哥。
(忽然发现,全书的总字数到了五W,可以上新人榜了耶。好鸡动好鸡动……诸位读者大人们,请一如既往的支持鸡丁吧!!)
鸡丁手记 鸣谢,一个都不能少!
首先交代一下:鸡丁是个很懒的家伙。人家邀请去笔会,鸡丁觉得出门好可怕哦,就不去了;人家说稿费打到卡了请查收,鸡丁觉得查一下好麻烦哦,等几家都说到帐时一起查好了。整天整天,鸡丁只会埋头写文、跷着脚看片和吃零食,然后发现银根紧张时,就嚎几声穷死救穷。
这次来起点发文呢,光凭鸡丁本人的懒惰程度与智商水准,是绝对办不到的,一路都是靠朋友们提点过来。朋友们说,鸡丁你写古代穿越会好哎,鸡丁就古代穿越;朋友们说,鸡丁你让某某男做男主嘛,鸡丁就增加某某男的戏份;朋友们说,鸡丁你开个投票啊,鸡丁就开投票;甚至,朋友们说,鸡丁你个白痴啊!今天礼拜一,你文都四万九千字了,怎么不多写一千去冲新人榜啊!鸡丁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个白痴,赶紧补写一千字冲新人榜。
大约是下午补够字数的,鸡丁自己都不知道那个榜在哪里,就没有去看。后来、后来分数居然就冲到前十五名了,上女频首页了……55,太感动了。朋友们啊,鸡丁所有的成绩都是你们的功劳,特在此鸣谢。
谢谢所有、所有、所有的朋友,你们在鸡丁的心中!
特此鸣谢。
鸡丁手记 买的就是草泥马!
昨天,鸡丁哥帮鸡丁订的草泥马,终于送到了耶!
话说话说,大家都知道草泥马吧?就那个,网络四大神兽之首的草泥马啊!
夫四大神兽者,草泥马、法克鱿、牙买蝶、ju花蚕是也。草泥马,繁衍于马勒戈壁,因此马太过有名,故马勒戈壁又名草泥马戈壁,世界人民喜爱草泥马,有歌颂曰:“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草泥马,它们活泼又聪明……”法克鱿,原繁衍于西陆非主流,后传入华中沃土,环球共赏之也,世界人民喜爱法克鱿,有歌颂曰:“WEWILLWEWILL法克U!法克U!”牙买蝶,原繁衍于扶桑蝶界,体黄、态翩,为我炎黄子孙所喜,颇加赏玩焉,其名遂传,有歌曰:“破碎的,牙买蝶,还有最后的Gao潮……”ju花蚕,为太古遗留物,因不合于近代卫生观念,几绝迹,幸有当今同人诸众大力养殖,遂欣欣又有向荣之势也,有歌曰:“ju花蚕,满地伤,你的影子挥不断……”
此四大神兽,俱有图可表。唯鸡丁不知在起点怎么发图,故扼腕而叹,不能与诸位朋友分享也。只是四大神兽中,草泥马最可爱,鸡丁一定要给大家形容一下:它的身躯有点像马、气质有点像羊、脖子和脑袋有点像骆驼,只是更加圆滚滚的可爱,再配上四只短脚,萌得是不得了!淘宝有卖的,不过“草泥马”三字被屏蔽了,要搜“网络神兽”或者“羊驼”才可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出来瞻仰一下哦!^^
PS:其实《三君过后最开颜》这本书,鸡丁本来不知道怎么定名,在群里征求大家意见时,腐女们纷纷献计,其中一计就是:“不如叫《四大神兽穿越之草泥马》吧!还可以写成系列!”苏飞烨童鞋积极响应,愿与鸡丁同写四大神兽穿越系列。鸡丁甚乐,握爪之。可惜此计被编辑大人腰斩了……不然,大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可能就叫《四大神兽穿越之草泥马》哦!^^v
鸡丁手记 虾米就屏蔽啊
话说鸡丁昨天帮亲耐滴苏飞烨童鞋写了个一千五的长评,内容嘛,是有点水……不过这个不是重点啦!重点是:长评发到评论区之后,鸡丁再点进去看,发现有两处地方被屏蔽哦!
一处,是“jianqing”,就是“loveaffir”,就是“女干忄青”,这两个字变成了华丽的星号。
还有一处,更好笑了,是“goushi”,对,你没有猜错!就是“dogshit”,就是“狗尸米”这个东东!
为虾米,为虾米,女干情被屏蔽也就算了,为虾米连狗SHIT都屏蔽啊!难道狗SHIT都犯讳么?
苏飞烨童鞋的章节名有一章叫“杀人啊放火啊强Jian啊”,这个都完美显示没问题,强Jian都没问题,为虾米女干情就要屏蔽?OHMYGOD,OTZ,介素虾米样的标准啊!
鸡丁已经理解不能了。反躬自省,《三君过后尽开颜》里也说不定会有一些地方没有注意,就被屏成星号了呢!诸位读者阅读的时候,麻烦帮忙留意一下,一旦看到星号,就呼叫鸡丁一声,鸡丁看看能不能改成其他不犯讳的字眼。
唉,再次OTZ一下无比强大的屏蔽功能……
鸡丁手记 何必托体同山阿
鸡丁爸喜欢看“老娘舅”那种社区调解类八卦节目。今天,鸡丁一边嚼着早餐,一边耳朵里刮到电视里一句:好像是某人要把某长辈的遗体捐赠,美女主持很不可置信很强忍痛心的问道:“中国老话说入土为安,你怎么想到用这种方式处置他的遗体的呢?”
呃……可能是有什么前因后果,所以美女主持才这么惊讶吧。但不管怎么说,鸡丁初听这一句,第一反应是:什么啊!
所谓入土为安,实行火葬后,不是早被国家大力推翻了吗?所谓捐赠,是这么难以接受、那么值得惊讶的事吗?
鸡丁钱包里,有一张家人合影,这张合影后面,就塞着一张手书遗嘱,表明如果有不测(呸呸呸!),愿意在第一时间进行器官捐赠、遗体捐赠。
古诗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足道,托体同山阿。”人若一死,灵魂归于何处暂且不论,这个皮囊是脱下来,再也无用了,何必拘泥于“同山阿”?若捐出去对他人有用,真正第一时间捐出去可矣。
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有多少人生着某种疾病,正在煎熬中等待一个合适的新器官,好让他能够延续一段美丽人生;也有多少医学生捧着课本“纸上得来终觉浅”,正期待多一份解剖机会,可以让他的医术更精进一点。那么,脱下的这个臭皮囊,有什么重要的,非得要放进水晶棺供人瞻仰、或者埋进土里喂蛆虫、或者抹油风干作木乃伊、或者塞进炉里烧化,却不能交出去、给别人带来多一点好处?
所以鸡丁没有任何抗拒心理,就愿意捐赠,并且一定要把捐赠的意愿表示随身携带,因为天有不测风云,每个人当然都不希望遭到横祸,但是每一个遭到横祸的人,都不是事先知道“我要倒霉”而做好准备的,鸡丁平常尽量作善事,为自己积福,同时也要准备万一“万一”了,也要尽快替别人添福。
所谓因果,鸡丁不太相信“现世报”的因果,但绝对相信“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因果,相信每个人如果为身边环境的改善多尽一分力,那末改善了的环境,终于会让环境中的人感受到善果。
举手之劳,于己无损,何乐而不为?
是为记。
鸡丁手记 鸡丁国史记略
冷后,某氏,某姓,讳某,生于姑苏,固沪籍也,少有才名,学于公塾,后负笈返沪,鸡丁帝见而贤之,赐玉册金宝。遂后焉。逾数年,益贤,帝遂有惧内之症,片语不敢拂逆之,后宫几历春秋,唯青、白二妃,并数昭华、才人等充之而已。一日,白妃进新作于中宫凤览,后拨冗而观,甚加点评。帝恰亦有所作,不过野狐小说,先已逡巡示意,后未可一言。帝讷讷退,及见白妃得评,醋意横生,遂生口角。后并不以己为非,直言相抗,帝益怒,打马而奔,有“我死了总可以吧”之语。后亦怒,以袖握心。适青白二妃在侧,大惊失色,急谏之,帝后乃悟,各诉衷肠,遂和好矣。帝感二妃之功,赐青妃为“德”,白妃为“柔”,即记之。
时已丑年二月廿八(公历三月廿四)。
鸡丁手记 大爱CHUCK
GOSSIPGIRL第二季里,CHUCK实在是出彩。
看第一季时没这种感觉的,第一季里他大少爷就是个花花公子,连外貎带气质再加人生轨迹统共都没有什么醒目,鸡丁爱的是NATE,那位少爷有点儿花泽类的气质(发型象),而且践踏了B的爱慕(鸡丁讨厌B这个女人),所以,看他挺顺眼。
可是第二季完全不一样也!第二季中,NATE老爸的危机全面爆发,使他家族面临经济困境,他、他他他……卖身了……
好吧好吧,那个女人是DUCHESS——抱歉,鸡丁一直没弄懂该女人到底是公爵夫人还是女公爵,因考虑到剧中人说她是攀夫得荣华,所以她大概本身不是名门之后,那应该是公爵夫人——高贵、漂亮、虽说是有夫之妇,NATE本来就喜欢她,嘿咻嘿咻也几次过了,但是,公爵夫人给他一笔钱让他解决了他家经济危机之后,他又不想跟公爵夫人好了,转而对平民女子产生好感(真狗血)。然后几集当中他就一直在两个女子之间纠结啊纠结啊,zhuangbility装得那叫一个真诚啊。鸡丁对他老人家很OTZ。
反观CHUCK就不一样啦!这一季啊,当当当当,CHUCK大人陷入苦恋,“爱”这个字无论如何说不出口,那个阴郁、悲伤啊,但又绝不沉沦,展开华丽丽的逆天阴谋!咔咔,鸡丁就是爱这样别扭、腹黑的攻,看得是那个乐啊,连带他的相貌也顺眼起来,啧啧啧,瞧那清俊的眉毛、瞧那桃花的眼角,还是黄昏的桃花,带着妩媚的血腥气,第一季时怎么就没发觉呢?这一季里,CHUCK大人他简直像是天魔、或者吸血鬼这一类反派虐哥在人间的化身啊!大爱之。
——嗯嗯,顺便八卦一句,这剧中的两位女主姓名,一个的首字母是S、一个首字母是B,然后剧中人就叫她们:SANDB……S&B……啊啊,怎么能有这么伟大的缩写的!鸡丁就很欢乐的说:“啊啊我要看那个SB剧。”很好很好,跟“春竹”(SPRINGBANBOO)的首字母缩写有一拼。话说鸡丁真的看到他家牌子有一件毛线衫胸前大大两个缩写:“SB。”瀑布汗之……
鸡丁手记 一条直立行走的牛仔裤
话说鸡丁哥买了条NUDIE的牛仔裤(鸡丁一直不知道这个天杀的牌子该怎么念,newdy?newdie?)……咳咳,据说、据鸡丁哥说,这条裤子很灵的,可以DIY出很漂亮的猫须,关键是一定要坚持穿够久的时间不洗,直到它发臭、发硬了,放在冰箱里冰一冰去除臭味(鸡丁家的冰箱开始发抖了),继续穿,让人油和污渍尽可能的浸透布料,再去洗,就能洗出上佳猫须。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就没黑没白的穿着这条裤子,宠幸之、呵护之,不洗,打死也不洗,希望能把裤子穿成传说中的袜子——放在地上能自己直立——而后功德圆满,一索得男——哦不,是得到漂亮的猫须。
然后,有一天,鸡丁回家,看到客厅桌子后面,那条裤子果然直立在那里!立刻飞奔去跟鸡丁哥报喜:“你的裤子终于学会直立行走了!”一边眼角瞥到它原来是靠在椅子上的,“——哦,不过,还没学会独立行走。”
鸡丁手记 好风借个力呀,送我上青云
在本周,鸡丁“青云榜”的申请终于通过,现在在榜上了。
——所以,当当当当——鸡丁宣布每日两更!
对对,除非天灾人祸、不可抗力、山无陵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鸡丁坚持一日两更!
因为,鸡丁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鸡丁,一路走来,《三君》书能更新到现在,都是各位朋友们支持的结果。就像“新人周潜力榜”,鸡丁现在还在榜上,也全都是各位朋友们的功劳!
俗话说,彩旗飘飘,真情不倒。诸位这么够义气,鸡丁不能怂了!就此决定:青云榜期间,每日两更!
诸位请继续支持鸡丁吧^__^
鸡丁手记 周瑾采访刘谦的这一季好腐哦!
55,这两天好忙哦!鸡丁这篇观后感早就想写了的,可怜到现在才有空写完。
话说周瑾一直是鸡丁蛮喜欢的主持,因为伊有够会搞,而且够可爱。刘谦么就更不用讲了……啊,对他那坏坏的小笑容真是没有抵抗力……
节目前段,刘谦帮周瑾折玫瑰,拿张餐巾纸,摆弄来摆弄去,摄影大哥太体贴了,给个面部近景,那个“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哦”的小眼神出来,鸡丁已经抵抗不住了,然后,他“唰”的一翻,哇雪白一朵戴叶子的玫瑰!那个时刻真让人尖叫啊!!
然后、然后,注意,最腐的出来了!
周谨把刘谦的发小冠霖请上来了!
两个男生坐在一起,说刘谦很会掉东西,冠霖会帮他放好,等他找时再拿出来:“——SURPRISE哦!”刘谦就好依赖他,再丢东西也一直一直问他要:“别闹了啦,拿出来啦。”哇那个口吻好好有爱!再讲到其他的话题……嗯,总之、总之,都是温馨有爱非常的感觉。简直是老夫老妻啊,把鸡丁都激动成什么样了。周瑾问谦的择偶标准,说:“首先,是女的这是肯定的吧,我们都知道了。”鸡丁就在下面咆哮:“乃怎么知道一定是女啦?看旁边、看旁边,这么现成的配偶你没看到?”周谨问冠霖:“所以现在刘谦是单身吧?”他点点头:“嗯。”刘海披下来。鸡丁就在下面代他哀鸣:“人家明明就老夫老妻了,什么单身……”因为谦的事情,他最了解啊!而且他都好爱护谦!
而且、而且,谦对冠霖也好好!谦一直忘这忘那,可是记得他的生日也!今年送他生日礼物是一只钱包,冠霖随身携带,周瑾说:“哎这只牌子是女生比较喜欢的耶。”冠霖道:“我也很喜欢啊。”鸡丁立刻又被腐到。
至于去年的生日礼物(所以说谦是一直记得他的生日的哦),送的是一只笔记本。冠霖说:“我真的被吓到,因为是我收到最贵的礼物哎。”谦手托着下巴笑笑:“也是我送的最贵的礼物啊。”两人对笑。鸡丁瘫倒在地,泪眼婆娑。好、好腐啊……好美啊……
——咳咳,所以!这真是很腐的一段访谈对不对?(观众跳起来揪住鸡丁:“是你自己腐吧!”暴扁,拖下。)
55,总之好爱刘谦,看到他辛苦都觉得好心疼,节目结束时说他要闭关去,应该的应该的。好好休息哦,谦!
鸡丁手记 很黄很暴力的梦
昨天做了个梦,天雷滚滚啊……
居然还是小说体例的,像电视一样放出来。里面的女主,先跟个男人好了,后来女主妹妹设计把女主谋害了,跟该男人双宿双栖。而口年的女主,做了鬼之后失忆了,在失忆状态下再一次爱上男主,还以为自己当了小三,那个小心刺激的跟男主调情啊,调情到最后才发现:KAO,原来她是最大的受害者!
然后,鸡丁好像是记录者的身分,咬着笔杆在旁边想:怎么样把它写成一个好故事?题目要么就叫:“我薄情狠心的郎君啊,妾为你伤心一次又一次是为哪般。”
想得很鸡动的醒过来。想到又要面对现实中忙碌的一天,真是了无生趣。
子啊,让我穿了吧!
鸡丁手记 身边的BUG
一环与玦
看到一张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招贴画,画当中最重要的位置是一块环形的碧玉。
也许设计者是想用一只玉环来带出安全美满的感觉,但也许是疏忽、抑或是根本就不懂,选的那玉上有一个美丽的缺口。
玉如果琢成一个完整的环,是谓“玉环”,乃吉祥美满的象征,但如果缺了一个口,立刻成了另一种东西,是谓“玉玦”,寓意别离、决绝、永不相见。
那幅宣传安全生产的图,因为用了一块玉玦,落在懂行人眼里,整个画面效果立刻变得萧杀凄厉。
——这也许还可以说,设计者就是想用这样的效果,来从反面警示大家注意安全,倒也解释得通。不过,不久前鸡丁又在某服装品牌广告上看到了一模一样的碧玉玦(真不知这幅图片是哪来的,大家抄来抄去?)广告语打的是安然、富足一类的词语,下面配这块玉玦,真让人无言以对。
二十年不相见
电视里报道某监狱将一些表现良好、没有危害社会危险的犯人在年前假释,让他们能回家过年,亲人们来接他们时,当然心情激动,电视上用了“有些已经十年没见面了”这样的语句作煸情。
十年没有回家,说得通,但是十年没见面?我国监狱没有探监制度的吗?探监权,在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鸡丁07年以前背诵的条文还没有,不知此后是否有变动、抑或各地有自己的细则?)——但看美帝等国的片子,似乎探监是可以的,即使高度危险的犯人,用上束缚衣等工具加以束缚,但仍有探视情况存在。我朝一向标榜人性改造,则大部分亲属探监的要求应该得到准许?何况既然是足以假释的犯人,一向表现必定良好,剥夺探视的权力更无必要,那末亲属想见面的话还是能见上一两面的了,何至于有“十年没见面”之说?若确实没见面,想必亲属自己没有要求探监,这点假设若成立,那末就算“十年没见面”,也不太煸得起情。
鸡丁至恨某些电视报道,就在于不能深入想。把脑袋想破、各种逻辑可能都考虑过,它也没有答案。
——又或者,根本不必深想、只要接受煸情宣传就OK。这就是它的全部目的,也就是全部答案。
三偷换概念
某报纸,说大学生们抱怨就业难,即使勉强就业了,专业也往往不对口,然后引该市教委主任的话说:这个说法不太正确,因为,不是有很多人争着考公务员吗?学校有开设“公务员专业”吗?没有。所以专业不对口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公务员是一个统称,里面有各种不同的职责岗位,如果一个学法律的、去报考法院,那仍然对口;但如果一个学地质勘探的,去做了会计岗,那就很“有一点儿关系”了。该教委主任身为教委主任,视这些差别于不顾,大帽子一盖,笼统抹杀成“又有什么关系”,令人齿冷。
如果他的话成立,同理就可以说:现在很多学生不是想做白领嘛,学校有开设“白领专业”吗?没有。所以,所有的白领不都是专业不对口吗?——这是显然的屁话。
教委主任说出这种屁话逻辑来,如果自己不知道自己错了,那说明此人昏馈无比,合该下岗;如果明知是偷换概念的狡辩,仍说出口来,那对社会大众来说就是一种悲哀了。
鸡丁手记 上天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相亲男吧!
话说前儿鸡丁老妈给鸡丁介绍了一位阿姨,这位阿姨要给她女儿找男朋友。
当然当然,鸡丁不是男生。不过,鸡丁可以帮她介绍男生……
然后那位阿姨就说了,择偶标准是人品要好(废话!人品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俺说某男人品好,乃愣说他不好,俺是跟乃吵得赢呢还是打得赢?)咳咳,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争端,鸡丁单刀直入的问啦:经济条件要求怎么样?
回答是:“本来么,我们家经济条件也还好,男方也不能太差啦。现在么,我们跟他一起买房子也可以啦……”
这位伯母,本市的房子是什么价位啊!地段差一点的、小一点的、年代久一点的,不要太破的话,至少也要五六十万了好伐!退一步说要“让我们一起买也可以啦”,鸡丁觉得不像让男方意思意思拿个几万就可以的样子吧?那至少要承担一半,她才会满意咯?再加装修,那至少要个三十万吧。三十万的话,靠刚工作的年轻男孩子的工资,一般都很难存够,就是说男方的家庭还要帮一把的。
可是、可是,现在是什么时代啊!适龄的好姑娘随处都有,好男孩子难啊!这位伯母讲讲是要求不高,但她家女孩子是本科,男孩子不能是专科吧?女孩子有稳定工作,男孩子不能是无业游民吧?女孩子模样还将就,男孩子一般来说不能太惊悚吧?年纪一般来说也不能比女孩子小吧?而且高度一般来说不能比女孩子矮吧?再加上家庭里还要拿得出几十万块钱的……鸡丁认识的、符合该条件的男生,到这把年纪还没结婚、也没固定女友的,那就是有毛病的、或者是GAY了……
所以真没适格男人可以介绍给他啊……
可是伯母说了:“听说你很活泼的,手里肯定有男人!”
鸡丁黑线!“伯母啊,我自从从了良之后,朋友一般都是女的,真没男朋友可以介绍!……行,行,我留意留意,留意留意。”
伯母道:“嗯,下周出来吃饭哈。”
下、下周?喂,就算大变活人,也不一定能变得这么快吧!
老天,赐给俺一个精壮的、可供相亲的男人吧!还要带够家产的那种!!(怨念的喊)
鸡丁手记 一早电钻惊魂来
八点半,楼上装修的电钻开动了!滋滋滋~~~~~~~滋滋滋~~~~~~~~~~一心想要晚睡晚起身体好的鸡丁蹬腿啊、把脑袋往枕头下塞啊、用爪子堵耳朵眼啊、从床的这头翻腾到那头,没效果啊!电钻一直在滋滋滋、滋滋滋……停了一下,改成“咣咣咣”的猛砸声,砸完了又是滋滋滋、滋滋滋……鸡丁忍无可忍睁开眼睛再看钟,九点了。
好的,老大,算你狠,你无敌了,好了吧?俺起床。起床还不行嘛!
呜呜呜,所以红着眼睛爬起来,梳洗吃早饭,乖乖坐到电脑边码字……此刻,在此刻啊,电钻声居然停了。鸡丁无语凝噎……人生真是悲凉……
鸡丁手记 墓碑会说话
听说外国的墓碑会刻墓志铭,譬如“放轻脚步,不要惊动英雄!”譬如“活过,爱过,死过。”譬如“生前何必多睡,死后自会安眠。”再加上石雕的鸽子、花朵等各种装饰,样样都很趣致,显出墓主的品味。
中国的公墓没有那么多墓志铭啊、墓饰啊的东西,基本上是批量生产的墓碑座,像新农村的小砖房似的紧紧紧紧、一座狠挨着一座,左右是没空的,最多植株青松,青松加在石头中间,也有点恨不能减了肥才好的感觉,至于前后留的距离,只容单人螃蟹般横行,所以如果同一排的墓碑同时有几家要祭扫,就会相当麻烦,幸而墓园不是像青楼那样天天川流不息的所在——墓碑的造型基本是:每座底部放骨灰盒,上面是统一制作的碑,款式一色一样,上面烧遗像,加逝者名讳、生卒年,子孙某某于某某日立,完毕。
这样简单的碑,有时也可以看出些东西来。
有一座,主葬的是一位外婆级的人物,附立的灵位,是个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两人死于同一天。立碑人列了三位,身份都写“女儿”,整块碑上,五个女人,没有任何男人什么事,且五个女人都姓同一个姓。看了,叫人沉默,不知该说什么好。
又有一座,右边是姑妈的灵位、左边备的是父母的灵位,列名的立碑人是那姑妈的侄儿。碑的最上方,是两行蚯蚓般的文字,背面,是“南无阿弥陀佛。”蚯蚓般的文字是梵文吗?这位姑妈又是何许人物?陀佛知不知道?
还有一座,应该是祖墓迁过来的,墓主是古早的人物了。正中是男主人的姓名,一右一右“某门某氏”、“某门某氏”,不知是续弦呢、还是侧室?称呼不分大小。左下又附立了一个灵位,与男主人同姓,未写身份,不知何许人也?是终生未娶的兄弟、还是早夭的孩子,要在“某门某氏”之左再行附立?
每一座墓碑,不知埋下多少传奇。埋没了也没埋没了。它们不说话。
鸡丁手记 山寨无敌
话说话说,不是有许多服装牌子,会打出“SINCE1972”之类的名号吗?然后啊,鸡丁就在巷边的一家民间服装店招牌上,赫看到这样的后缀:“SINCE2007”……哇,还能有谁的数字比它更大?它是老大!
鸡丁兴奋起来了,一路看过去,哇平常一直都没注意,原来还有好多好强大的招牌等着发现吔。有家卖螺丝的店,就是小五金里的那种螺丝,招牌是:“邦德(!)罗丝(!!)店”;它旁边,“电动车赤兔马”!这些都还不算最强的。最强的是在路口,一排三家,大概都是几米宽的店面,同样底色的招牌,分别写着:“春晓发屋”、“春晓服饰”“春晓家电”……啊啊,连锁!一条龙连锁!鸡丁深受震撼,对它行注目礼三分钟之久。啊,这才是巷子里的英雄!
鸡丁手记 歹徒不是为了占领游乐场!
晚间新闻说,某地有伙歹徒袭击了一个游乐场公司的值班室,好像投了燃烧弹烟雾弹之类的东西,还用鸟枪射击。
然后,最强大的评论来了:公安部门的某同志对记者介绍——歹徒不是为了抢占游乐场,因为他们袭击完后就走了,没有留下来!
鸡丁拿爪子掏了半天耳朵。什么什么?歹徒可以袭击完后留下来,然后就占领游乐场,水泊梁山占山为王?牙买爹!公安分析的是这个意思吗?难道我们已经进入这样的乱世了!啊,那鸡丁也想去抢一个游乐场……哦不不,先去抢甜品店好了,鲜奶蛋糕的、果冻的、糯米糍的,这个鸡丁喜欢……
嗯,想来想去,也许不是中国的新闻吧?也许是越南、印尼……新加坡应该不至于,新加坡的治安应该没这么乱……总之,是稍微有点乱、同时华语又盛行,所以刚好新闻发言人长着东方面孔、又会说华语的国家?
啊啊,总之还是觉得好震撼啊。有被穷摇阿姨雷到不知今夕何夕的混乱感……
鸡丁手记 哪种自杀方式比较好
如题,群里最开始给出三个选项:跳楼,割腕,服毒。
作为资深死亡资询师,鸡丁不建议跳楼。可能有的群众误以为找一座高楼跳的话,摔死会比较迅速,从而减少痛苦。真的如此吗?NO,NO,NO。楼面往往不是平整的,可能会有障碍物伸出;并且,如果是相当高的楼的话,可能会有对流风。也就是说,可怜的寻死者,可能会被挂住、或者被吹到某个小平台上,被打上一个耻辱的大叉:“MISSIONFAILED”!更可怕的是,经过那么多中途的摔摔打打,最后还是可能掉下去,当中的额外痛苦都只算是加餐小点。更更可怕的是,摔下去,其实并不是百分百秒死,除非你那么巧更好砸爆脑袋,但根据跳楼的体位以及自由落体的重力学原理,脑袋冲下着地的情况其实不多,所以更大的可能是摔断很多骨头、摔破很多内脏,在急救人员都束手无策的重伤情况下,痛苦的挣扎一段时间,然后死去。此外,跳楼是一项有损公德的行为,可能砸到行人,不然砸到猫猫狗狗、花花草草、或者砸死几只小蚂蚁,那也不好嘛,那都算杀生!所以跳楼而死的鬼魂,在地府里是比较没公德的鬼,要受BS的——同样很不道德的死法还有煤气自杀,如果煤气泄漏,一楼的生物都会恨你的——你看,可以理解鸡丁为什么强烈不建议跳楼?
割腕会是一项比较好的选择——如果你割对位置的话。血液快速飙出,如果你的心理可以承受这项刺激,坚持到死亡,那会是比较完美的死法,至于满地狼籍的现场就留给别人去头疼吧、满身血污的尸体也留给殡仪馆的人员去烦恼吧——不过,这是说,如果你确实割对位置并且死亡成功的话。由于手腕上不仅有血管,还有肌肉和筋脉,所以如果没有割好,只是伤到筋的话,那会是很糟糕的情形:如果你活下来,你的那只手也残疾了,相信我,你不会很喜欢拖着残疾的手面对自杀未遂的生活。当然,如果你受祝福,手筋没有受伤,那是最好,但是伤疤是肯定要留下来了,带着这样的伤疤生活会不会比较尴尬呢?也许要事先准备好护腕、宽手表,永远戴着它们?——唉,考虑到自杀未遂的机率还是不低的,最好采用一个不会留下后遗症的自杀方式。不然,当你自杀未遂,却发现后遗症让你痛苦得活不下去,不得不再尝试自杀,直到成功为止,那会是多难受的道路。
第三项选择是服毒……啊,这是侦探达人鸡丁的最爱。让我们把最好的这部分留到最后,先谈谈鸡丁群里其他童鞋谈到的其他选择:
卧轨,尤其是地铁,因为它够快,可以秒杀。是这样吗?OH,NO,NO,童鞋,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某人被地铁截断了,上半身子爬上站台,爬了好一会儿。所以,你最好保证自己运气够好、体位够正,可以被刚好爆头,否则离铁轨还是远一点好。
上吊。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是女生的经典选择,男生如果选这个,会显得娘娘腔。不过各位爱美女生和娘娘腔男生注意了:上吊死去的人,伸舌头、流口水,死相真的很不雅,并且、并且还会大小便失禁,噼哩啪啦流一地……你确定要留一具那么恶心的尸体供人收尸?
投水。听起来比较浪漫,“举身赴清池”嘛。虽然现在的水基本都脏得是,鸡丁本人是不太想投它……好吧,好吧,死状确实会比上吊好——如果你的尸体能及时被捞上来的话。但如果,拖了一段时间没有被打捞,那会是什么场面呢?听着,沉在水下的尸体会腐败,产生气体,肚子会涨得溜溜圆、肚子里面的肠子也全都涨得跟充气玩具似的,让你面目全非像一只充气大肥猪似的浮到水上。而且,如果泡的时间太久,你的身体会烂得像泥巴。不,确切的说,外观看起来还是完整的尸体,但如果别人想把你捞起来,那么两只手对着你的身体一捞,“卟哧”,身体像烂泥一样,一部分尸泥留在人家身上,一部分尸泥滑下去,对着腿一捞,又是“卟哧”。如果你还是不能想像那有多恶心的话,那么……鸡丁有一位老师是法医,同学们曾很好奇的问他,处理过的最恶心尸体是什么?他想了想,谈到一个在马桶上猝死直到生蛆了才被人发现的老太太(愿她安息)……但是,不!权衡再三,还是选择水里泡过几天的浮尸。那浮尸啊……老师摆出一个难以描述的表情:它无敌了!——咳咳,总之,所以,投水将是个危险性很高的选择。
吞金。古典美女的大爱,比如尤二姐。吞金而死的原理是,金子比较重,会坠破肠子,造成内脏破裂出血而死,但过程缓慢、而且很痛,而且在现代的急救条件下,死亡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而且——许多人要是有金子可吞,那还不想死了呢!
至于传奇戏码咬舌自尽,鸡丁在《三君》正文一开始就已经分析过,那是只有传说中才存在的技术。如果谁在现实中能成功的话,请通知我。鸡丁很愿意带好DV,到场观摩。
——嗯,可供选择的项目聊得差不多了?现在进入鸡丁最乐意谈的部分:服毒!
服毒可是罪案小说和推理小说中的明星选手啊!鸡丁从中学起开始涉猎,到如今略有心得。我们手边能拿到的毒药,包括老鼠药、消毒水、厕所清洁剂,都会给人体造成极大的痛苦,而且痛苦完了还不一定能死去——至于有的耗子药,基本可以当糖吃,无痛无毒无害,还不如喝清洁剂。嗯,也许有的童鞋要问了:安眠药呢?宾果!言情小说中是有许多美女姐姐服安眠药自杀。可问题是,安眠药也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一般都要医生处方,而且每次一般不给多,就那么几片儿。听说现在的安眠药也改良了,如果要达到致死份量的话,大概要攒一饭碗的药片儿,一口气全吞下去——听说,如果真那样做的话,涨死的可能性比中毒死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其实大半还是被洗胃救回来的。而洗胃之痛苦……唉,不提了,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试一下。不用吞安眠药,随便什么药吞个几瓶子,就可以体会了,反正最后结果都一样。
那么,难道就没有任何药物可以安静、优雅、迅速的死去吗?答案是:当然有咯!当当当当——明星中的明星,氰化物!它略带杏仁苦香,呼吸间取人性命,留下平静完整的尸体,实在是居家杀人的首选良药啊!但是……唉,但是!作为平民,想拿到氰化物,其难度大概比抢银行还高吧……所以,如果有人居然能拿到这种毒药,恭喜!!并且,考虑到前面谈的那么多自杀方法都是如此的不可行,拿到毒药的幸运儿啊,能不能考虑一下,把它让给更需要的人?譬如说,被病痛折磨得了无生趣,可是碍于法律,又无法享受安乐死的绝症病人……愿他们早日摆脱痛苦。阿门!
鸡丁手记 日记4-12
早上,可怜的鸡丁为了生计,周日大早还要坐公车出门,坐出几站路,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上来,就起身让座,老人真好,叫鸡丁安坐,说“我反正就两站就下的,站得动时候就站站咯。谢谢啊,你还这么客气!”
嗳,觉得这老人真是又明理又慈祥。
这个事情,不敢跟家里说,不然可能会被骂笨蛋吧。因为鸡丁的目的地是终点站,根本还要穿过半个市区……挠头。真的是笨蛋才会主动申请站半个城市吧。
可是看见白发的老人站在身边,那就是坐不住啊。怕累是一回事;忍不住不站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鸡丁一直很景仰春秋战国的死士。觉得该做的事,就去做,性命不在考虑之列。同理呢,觉得该让的座,就让,自己要站的时间在所不计……呃,不过鸡丁没修炼到这一步,如果脚磨破了、又提着重东西、又要站半个多小时,鸡丁可能还是会有点站不起来吧……嗯,想得好乱,不想了。
PS:今天好热,回去喝果汁吧!*^^*昨天买了几种回来,喝淳果篮的白葡萄汁还是味全的好蔬好果呢?犹豫中。
鸡丁手记 鸡丁你真是个天才!
话说鸡丁某友绮白是个写手,昨天问说:“我把14岁的女主和一个帅哥将军安排在一起过夜。两个人一个大宫殿,就两个人啊。。可是我都没法安排他们干嘛。。叹气。”
然后大家就很HIGH的给她出主意啦。
鸡丁另一某友云水首先举手道:“将军如饿狼扑羊!”(哇某水你是不是一定要这么直接……)
绮白回说:“不可能,喜欢女主的淮南王世子住在隔壁宫殿。”
然后啊,鸡丁就来发言了:
“相对一宵,直到天明。。。
“女道:‘将军,烛已残了。’
“男道:‘啊,我下体的烛也终于软下去了……’
“合唱:‘那末,等隔壁的人走了。我们找机会再玩滴蜡吧!’”
大家立刻用喷水的方式表达赞许,并称颂曰:“鸡丁你太有才了”
咔咔,就是这样。鸡丁就喜欢听赞扬,尤其是这种实事求事型的:“鸡丁,你太有才了!”请尽管用这种大实话来淹没我吧!
(乒呤乓啷,某鸡丁被打扁,拖下……)
*******俺是那广告无敌的分割线***********
顺便帮俺们家绮白打个广告哈,《酒醉良天》BY绮白,酒坊孤女到一代皇后的励志片,甚佳,诸位不妨百度之^^
鸡丁手记 恶心的笑话
先声明一下:今天讨论的话题真的很恶心哦!所以,如果不喜欢的人,千万别往下翻!
为了不喜欢的人可以更加顺利的逃离,下面会用回车键给出一个缓冲地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
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
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
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回车
啊,你一直拉下来看了吗?那你确定你有抵抗恶心的力量了哦?那鸡丁开始八了:
话说啊,鸡丁和鸡丁哥之间,有一个家族性的游戏:互相说恶心话,看谁能先把谁恶心到。
然后啊,鸡丁就搜集了好多恶心的笑话哦!
比如说:宿舍楼里的厕所下水管道经常会不通的啦!有一次又不通了,然后有学生就拿个扫把柄去捅啊,一捅两捅,哇就通了哎!而且下得那个顺畅啊,积的东西哗哗就通下去了。然后发现:咦?怎么好像下面有亮光透上来?再一看:哇,捅穿了耶!而且,下面的厕间好像还有人蹲着……
又比如说:有一个人,路上肚子疼,跑进一家火锅店方便。一楼的洗手间人好多哦,他就跑到二楼去了。二楼的洗手间前面挂着个牌子“维修中,请勿用。”可是他的肚子真的好疼啊,所以还是进去了。噼哩啪啦,爽快了,施施然的下楼——咦,为什么刚刚还很热闹的店间,现在没人了啊?而且味道还怪怪的哦?他茫然四顾,柜台下面有一个服务生探出脑袋来:“客人,你刚刚不在店里啊?哇你运气真好。刚刚啊,天花板上居然有便便掉下来,还打到风扇上!然后……”
又又比如说:有一个人,蹲在厕间里嗯嗯。嗯了半天都没嗯出来。忽然,隔壁间跑进去一个人,噼哩啪啦那个暴风骤雨啊!这个嗯不出来的人就很郁闷很羡慕的说:哥们,你真爽啊!隔壁间郁闷的说:爽什么啊?我裤子还没拉下去呢……
又又又比如说:有三个人一起出差,因为经费有限,住招待所就睡通铺啦!一张床,一条被子,三个人睡。睡啊睡啊,当中一个人因为感冒了,就忽然打了个喷嚏。他是仰面睡的,所以就有些那啥星子像喷泉一样喷上去、再落到两边。两边的人就很郁闷啦,说:“你下次再有事,先说一声好不好?”那人说:“好。”过了一会儿,那人紧急宣布啦:“我要——”两边两个人立刻以最快速度钻进被子,并被被子边都揿好,确定内部跟外部绝对隔离啊!然后,中间那个人就——放了个屁……
……
要说鸡丁哥真强悍。这么多笑话,他都扛下来了耶!然后他跟鸡丁说:
“我要跟你讲一件真实的事。
“你知道我前几天有点干,一直都没有嗯嗯出来。
“然后,今天,我终于嗯嗯了。可是,可能因为好几天没嗯出来的关系,所以有点干、有点大,明明在那里了都出不来,然后我怎样怎样、怎样怎样……”
(不,不要再说了!鸡丁的脸已经青了。)
“幸好,开头那个如何如何之后,后面的还好,是如何如何……”他还在说!
嗷呜!鸡丁终于撑不出,爬出去吐了!
从、从那次起,鸡丁决定了:果然是鸡丁哥比较恶心!(呜,瀑布泪……)
鸡丁手记 宋太祖很腐哦!
季禳亲征,不让昭然跟随,说“昭岂胜甲胄乎?”大家都觉得,他好体贴昭然吧?
其实啊……忽忽!鸡丁揭密,这句话来自于宋太祖的原版事迹,还是正史哦!
话说后汉书某某卷(数字白痴的鸡丁忘记卷号了),宋太祖赵匡胤要去御驾新征“辽主”(白痴鸡丁不小心写了个“真族”,于是只好顺应的改称呼为“真主”,自汗一记……),嗯嗯,有个叫某普的官员要求随驾征伐,宋太祖笑曰:“普岂胜甲胄邪?”(原话哦,原话哦!鸡丁激动的指。)然后就把这位某普同志留在后方管后勤了。等宋太祖回来,宣布“普宜在甲等。”就给某普升了官。
很腐吧很腐吧?鸡丁看这段史料时就激动得咬手帕:分明的,女干情啊女干情!(不好意思,这个词为了防屏蔽,只能加以技术处理,大家请用散光的方式去读那个jian字。)
再联想到演义中宋太祖千里送京娘,孤男寡女护送人家小姑娘千里啊千里,据说什么烈火干柴也没发生,等送到后人家小姑娘的爸妈要把小姑娘许配给他,他还坚持不要!害得人家小姑娘自尽了。鸡丁当时就觉得……这男人好可疑哦……
所以,宋太祖果然是个好、同、志吧!应该在同志祠中跟汉武帝并列受朝拜的!好腐啊好腐。
(是鸡丁乃自己腐吧!噼哩啪啦。某鸡丁又被打扁拖下……)
鸡丁手记 永远站在鸡蛋的一边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感动到眼睛里闪出泪花。谨录如下:
永远站在鸡蛋一边——村上春树在接受“耶路撒冷文学奖”时的演讲
抄自《环球时报》第1868期第13版2009年2月27日:
今天,我是作为一名小说家,也是一名职业撒谎者来到耶稣撒冷的。
当然,并不是只有小说家才撒谎。正如大家所知,政治家也撒谎,外交官和将军有时也是。但没有人会批评小说家,实际上,小说家编造的谎言水平越高,他才更可能收到公众和评论家的好评。为什么呢?
我的答案是:小说家通过有技巧的谎言,创作看似真实的小说,才能将真相带到新的地方,并赋予它新的意义。在多数情况下,以其原始形态的掌握并准确的描述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就要将真相从现实的掩盖中诱出,然后把它放到虚幻的地方,再用虚幻的形式将它替代。然而,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真相在哪里。这是编造出色谎言的一个重要本领。
但今天,我并不想说谎。我会尽可能做到诚实。一年当中有几天我不说谎,今天碰巧就是其中之一。在日本有相当一部分人建议我不要来这里接受耶路撒冷文学奖。甚至有些人警告我,如果我要来的话,他们就会抵制我的小说。当然,原因是加沙的战争。据称,加沙城内已经超过了一千个人失去了生命,其中许多都是手无寸铁的孩子和老人。
接到获奖通知后,我不断问自己:在这样一个特殊时刻来耶路撒冷是否合适,这样做是否让人认为我支持冲突中的一方,赞同某国向世界展示其庞大军事力量的做法呢?当然,我也不愿意看到我的书受到抵制。
我选择亲自来这里看一看,而不是回避,我选择在这里说几句,而不是沉默。
请允许我在这里向你们传递一条非常私人的信息。在写小说时我总是在心里牢记:“在一座高大坚实的墙和与之相撞的鸡蛋之间,我永远都站在鸡蛋一边。”
是的,无论墙多么正确,鸡蛋是多么错误,我都站在鸡蛋的一边。其他人可能会判断孰是孰非,或许时间或历史也会来裁定。但如果一个小说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站在墙的一边来创造,那么他的作品的价值何在?
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呢?轰炸机、坦克、火箭就是那堵高墙,而鸡蛋就是那些手无寸铁的平民,他们被这些武器烧伤、击毙,这是比喻的一层含义。还有更深一层。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差不多都是一个鸡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存在于脆弱外壳中唯一的、不可替代的灵魂。并且我们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也面临着一堵高大坚实的墙。这个墙的名字叫“体制”。我写小说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要给予每一个灵魂以尊严,并且让他们沐浴阳光。故事的目的就是敲响警钟,让照耀体制的光芒不灭,从而令我们的灵魂不再迷陷于体制的巨网中。我相信,小说家的职责就是通过创作那些关于生死、关于爱情、让人哭泣和战栗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一个灵魂的唯一性。这就是我以十分严肃的态度日复一日不停创作小说的原因。
今天我只希望向大家传达一个信息:我们都是人类,是超越国籍、种族和宗教的个体的人,我们都是脆弱的鸡蛋,而面临的是被称为“体制”的坚实的墙。从外表上来看,我们根本没有赢的希望。这堵墙太高太坚实,并且太冷酷了。如果我们有一点战胜它的希望,那就是源于我们对自己及他人灵魂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信念,源于我们对将灵魂联合起来可获得温暖的信念。
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有形而生动的灵魂,而体制没有。不是体制创造了我们,而是我们建立了体制。这就是我全部想说的。(本文经《环球时报》编辑,略有删节)
附:村上春樹在耶路撒冷文學獎上的演講(英文原文)
Ofcourse,novelistsarenottheoniticiansdoilomatsandgeneralstelltheirownkindsofliesonoccasion,asdousedcarsalesmen,buliesofnovelistsdifferfromothers,however,inthatnoonecriticizesthenovelistasimmoeed,thebiggerandbetterhisliesandthemoreingeniouslyhecreatesthem,themoreheislikelytobepraisedbythepushouldthatbe?
Myanswerwouldbethis:namely,thatbytellingskilfullies--whichistosay,bymakingupfictionsthatappeartobetrue--thenovelistcanbringatruthouttoanewplaceandsostcases,itisvirtuallyimpossibletograspatruthinitsoriginalformanddsiswhywetrytograbitstailbyluringthetruthfromitshidingplace,transferringittoafictionallocation,andreplacingitwrdertoaccomplishthis,however,wefirsthāvetoclarifywherethetruth-lieswithinusisanimportantqualificationformakingupgoodlies.
Today,however,IhāvenlltrytreareonlyafewdaysintheyearwhenIdonotengageintellinglies,andtodayhappenstobeoneofthem.
Soletapanafairnumberofpeopleadvisedmenottocomeheretoaccepteevenwarnedmetheywouldinstigateaboycotreasonforthis,ofcourse,wasthefiercefightingthortedthatmorethanathousandpeoplehadlosttheirlivesintheblockadedcityofGaza,manyofthemunarmedcitizens--childrenandoldpeople.
Anynumberoftimesafterreceivingnoticeoftheaward,IaskedmyselfwhethertrāvelingtoIsraelatatimelikethisandacceptingaliteraryprizewastheproperthingtodo,whetherthiswouldcreatetheimpressionthatIsupportedonesideintheconflict,thatIendorsedthepoliciesofanationthatchosetounleashitsoverwhelther,ofcourse,doIwishtoseemybookssubjectedtoaboycott.
Finally,however,aftercarefulconsideration,Imadeureasonformydecisionwasthatalltoomanypeopleahaps,likemanyothernovelists,Itendtodotheexactoppoeoplearetellingme--andespeciallyiftheyarewarningme--“Don’tgothere,”“Don’tdothat,”Itendtowantto“go’sinmynature,youmigelistycannotgenuinelytrustanythingtheyhāvenotseenwiththeirowneyesortouchedwiththeirownhands.
Anosetocomehererosetoseeformyselfrosetospeaktoyouratherthantosaynothing.
Pleasedoallowmetodeliveramessage,onevessomethingthatIalwayskeepinmindwhilevenevergonesofarastowriteitonapieceofpaperandpasteittothewall:rather,itiscarvedintothewallofmymind,anditgoessomethinglikethis:
“Betweenahigh,solidwallandaneggthatbreaksagainstit,Iwillalwaysstandonthesideoftheegg.”
Yes,nomatterhowrightthewallmaybeandhowwrongtheegg,Iwieoneelsewillhāvetodecidewhatisrightandwhatiswrong;perhapstimeiftherewereanovelistwho,forwhateverreason,wroteworksstandingwiththewall,ofwhatvaluewouldsuchworksbe?
Whatisthemeaningofthismetaphor?Insomecases,itisallbersandtanksandrocketsandwhitephosphorussheleggsaretheunarmedcivilianswhoarecrushedandbusisonemeaningofthemetaphor.
arrhofusishofusisaunique,irreplaceablesoulenclossistrueofme,anditeachofus,toagreaterorlesserdegree,isconfrontiwallhasaname:itis“TheSystem.”TheSystemissupposedtoprotectus,butsometimesittakesonalifeofitsown,andthenitbeginstokillusandcauseustokillothers--coldly,efficiently,systematically.
Ihāveonlyonereasontowritenovels,andthatistobringthedignityoftheindividualsoultothesurfaceandpurposeofastoryistosoundanalarm,tokeepalighttrainedontheSysteminordertopreventitfromtanglingoursoulsinitsweulybelieveitisthenovelist’sjobtokeeptryingtoclarifytheuniquenessofeachindividualsoulbywritingstories--storiesoflifeanddeath,storiesoflove,storiesthatmakepeoplecryandquakewithfearandsiswhywegoon,dayafterday,concoctingfictionswithutterseriousness.
Myfatherpassedawaylastyeaasaretiredteacherandapart-tnhewasingraduateschoolinKyoto,hewasdraftedintothearmyandschildbornafterthewar,Iusedtoseehimeverymorningbeforebreakfastofferinguplong,deeply-feltprayersatthesmallBuddhitimeIaskedhimwhyhedidthis,andhetoldmehewasprayingforthepeoplewhohaddieasprayingforallthepeoplewhodied,hesaid,bothringathisbackashekneltatthealtar,Iseemedtofeeltheshadowofdeathhoveringaroundhim.
Myfatherdied,andwithhimhetookhismemories,memoriesthepresenceofdeaththatlurkedabouthimremsoneofthefewthingsIcarryonfromhim,andoneofthemostimportant.
IhāveonlyonethingIhopetreallhumanbeings,individualstranscendingnationalityandraceandreligion,andweareallfragileeggsfacedwithasolidwallappearances,wehawallistoohigh,toosehāveanyhopeofvictoryatall,itwillhāvetocomefromourbelievingintheutteruniquenessandirreplaceabilityofourownandothers’soulsandfromourbelievinginthewarmthwegainbyjoiningsoulstogether.
TakeamomenhofuspossessesataSysustnotallowtheustnotallowtheSystemtotaSystemdidnotmakeus:wemadetheSystem.
ThatisallIhāvetosaytoyou.
IamgratefultohāvebeenawardedgratefulthatmybooksarebeingreadbypeopleinmaIwouldliketoexpressmygratitudetotarethebiggesIhopewearesharingsomething,somethIamgladtohāvehadtheopportunitytospeaktoyouheretoday.
Thankyouverymuch.
——鸡丁转引自“会飞的鱼的博客”,.cn/s/blog_51l。
鸡丁手记 日记4-13
昨天,鸡丁一直在出虚汗,鸡丁妈、鸡丁爸、鸡丁哥,达到共识:鸡丁的身体太差了,必须停止写作、或者至少减少写作。
可是、可是,正像GOSSIPGIRL里的设计师问JENNY老爸的:当你还年轻的时候,你的梦想就在前方时,你会让它等一等吗?
不可以,不可以。真的。很难。像《寒烟翠》里的紫宛说的:那些美丽古怪、能把人心里烫出一个大洞的东西,我知道只有我能表现,那我就要试着去表现它们。
性命在所不计。
我可以努力多吃很多东西,会争取让自己的体重尽可能保持在九十几斤以上,会找机会多做一些锻炼。可是,不可以忍受蹉跎到老时,才对那些美丽东西无奈呼喊:“你多美啊,请停留一下!”
时间永远不会止步。鸡丁是不是能够多写一个字,也许世界上没人在乎。可,那个字在乎。下一个字、再下一个字,它们也在乎。所以,手指停不下来。你听不见吗?还有那么多故事、那么多心情,在期待着成为文字。手指要捕捉它们的翅膀,如它们所愿、驯服那些精灵们,让它们成为文字。这是像超度亡灵一样神圣的工作。
我停不下来。
鸡丁手记 日记4-20
扫地的时候,椅子腿敲到脚,一点点疼,晚上洗脚时就发现已经破了皮。
鸡丁的皮肤好像总是这样容易受伤的,而且还不容易好。上个月脚后跟被高跟鞋磨破一块皮,到现在都是乌青的一块黑,要死要死,鞋子明明是银色的,总不见得隔着丝袜把什么黑染料揉进皮子里了吧?眼看天气渐渐要变热,就要到赤脚穿凉鞋的时节了,这种脚后跟不敢露出来怎么办呢?要死要死。
都不晓得全身的皮肤是在干什么,伤痕保留得这样精心细致,又不是什么美丽的恋情回忆,为什么都不肯痊愈呢?咦!
唯一例外的是脸,长个痘痘什么的,基本不太留痕迹——至少比身上好——但话也不能说得太满,眼睛下的两个眼袋,挥之不去那是岁月的痕迹。女人永远都是在跟岁月作斗争,伤痕累累,直到绝望老去,当中不会有太多优雅的余地。
想起鸡丁从前,玩得太疯、处事又太笨,鸡丁每每都要自责,现在想想,还是原谅了自己。
女人的年纪就像柜台里的时装,不是新品上市、就是过季打折,当中的时间短得可以忽略。所以,有得玩为什么不玩呢?
有得辰光玩,为什么不玩!总要有一次穿着高跟鞋旋舞至天明,才不枉青春。
鸡丁手记 大力推荐周立波“笑侃三十年”海派清口
看了周立波笑侃三十年的清口碟,这家伙确实能搞!俺本来担心一个人要讲足两个钟头的笑话,那是多辛苦的事啊,俺要忍不住替演员觉得辛苦的,所以就不太敢看。
结果一看就停不下来了,一直笑一直笑,一看到了水果夜宵的时间,“噌”蹿出去用最快速度削个梨子,回来边吃边看,逮个空又“噌”蹿出去洗手,再蹿回来继续看,那个叫来去如闪电啊!
忽然想起春晚那个什么“谈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所谓相声,难道是学周立波这个的?可是一点都不好笑好不好!周立波这个……哇真的是不一样的。哎哟笑得俺嗓子眼儿都疼。
觉得卓别林时也不过如此。
鸡丁手记 圣母梦
昨晚梦见学校组织活动,类似“野外寻宝”那种,不过地点是一座冰山,有三条路,鸡丁选了冰最厚的、最荒凉的一条,一口气登顶,看见天边有好几个太阳,排成彩虹的形状,不刺眼,像是早晨或者黄错、还是有雾的那种太阳,温柔美丽。鸡丁看了好久,结果有个小学时欺负过鸡丁的女同学(鸡丁恨她,横!)——她也爬上来,对着太阳发出一个意念,偏右的一个太阳爆了,原来最先击爆目标物的同学可以得奖。鸡丁很郁闷,说活动指南中明明没有讲这件事啊!其他同学也有帮鸡丁作证:明明是鸡丁最先登顶的,真的是因为指南没讲清楚才吃了药,所以应该是鸡丁拿奖哦。不过最后,鸡丁还是很大度的把得奖机会让给那个女同学了,她感动得直哭,鸡丁抱着她的肩安慰她,:这些都是小事啦!……BRABRA……
梦就醒了。
鸡丁一直对心理方面的知识比较注意,跟朋友们解过一些梦、分析心理原因、做一点小小的预测,不少朋友也都直夸“好准好准”哦,所以这次做了奇怪的梦,鸡丁也想给自己分析一下。结果失败也。这个梦说明什么呢?说明鸡丁是个圣母?不不,鸡丁在生活中绝对是个斤斤计较的真小人啊一枚,都不晓得在梦里为什么要那么圣母,完全自我颠覆。
所以……果然一个人是分析不了自己的梦吧?擦汗。
鸡丁手记 一篇蛮潇洒的简介
鸡丁好友阿荧,近期有个长篇跟书商借洽了,应编辑要求写了个简介,鸡丁看了很喜欢也,就转过来,有文大家看:
——————俺是那转载的分割线——————
某荧,江南人氏,小时了了,记事起即识文字,至及笄,所阅书籍不可胜数,中、英二科皆一时佼佼,惜乎畏史地政如虎,故弃文从理,竟也及第。历学士、达硕士,仍耽文字,然十年寒窗又十年、已知诗文不值钱,为稻梁计,遂悬梁刺股、摘讼师资格证,得后亦不甚惜,但谋五斗米养身,即安足,再无进取,好酒贪书之嗜更烈,每以眠、饮、食、读四事自娱,写字癖亦未辍,虽说是纸笔裁成长短句、心血熬尽酬难计,然报刊中也偶得润笔之资,既得,旋付家人友人,买花买酒买脂粉,歌古人句“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心意欢愉。纵床头金减,未思悔改,作打油一首自嘲云:
阿荧,阿荧,食量大如鲸。也能舞、也能吟,也曾擅丹青。若有幸,把酒拼阮籍;空踌躇,怜腰损颦卿。天下穷酸无二,古今不材第一,就是荧……
忽一日,得良友佐荐、命星青眼,阅读记告之曰:《寒烟翠》可付梓。编辑且索个人简介。某荧领命,回顾个人半生,何言可介?援笔大惭,不知所云。
鸡丁手记 老是脸红怎么办呢?
说起来真是不好意思,别看鸡丁在网上说话生冷不忌、跟家人朋友也能大闹天宫,可跟其他人相处时,就是有点障碍也。从那万恶的青春期开始,落下了个说话容易脸红的毛病,经过几年锤炼,修出一张画皮,平常也将就撑得过了,可是这几天,也不知怎么回事,情况再度恶化,稍微碰到一点点尴尬、不友好,立刻脸上就很烫,然后旁边人说“你看小姑娘脸都红了”,然后鸡丁的脸就更烫……呜,太丢脸了。
到底有个什么办法禳解一下没有?这样下去不行啊……挠头。
鸡丁手记 沉默的羔羊
今天重看了《沉默的羔羊》这部片子。有个笑话,说米高梅出品的片子,片头狮子叫多少声,片子就是多少级。《沉》叫了两声,果然不是少儿皆宜的片子,鸡丁重看一遍,仍觉震荡。
倒不是说杀人场面有多血腥,鸡丁是一边看CSI一边可以吃葱烤鲫鱼的人,《沉》剧真正出现的杀人场面都还算含蓄了,就是几具尸体写实一点,它胜就胜在心理挖掘。
鸡丁忘了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对变态人格感兴趣的,《沉默的羔羊》、金田一系列、沈璎璎的一个中篇?——不,与其说变态人格,不如说是偏执型人格吧,寂寞的、渴爱的、觉得不平的、缺乏刺激的,鸡丁对那一类人格感兴趣。
因为,假使把正常人的人格比作透明的阳光,偏执型人格就像是只表现出某一种颜色的色光,明明是每个人心中都多多少少藏下的正常心理,单独分解、浓烈的表现出来,就特别的醒目、杀伤力也更强,鸡丁对这个着迷,人格剖析的过程,简直比福尔摩斯的犯罪推理还精彩。
所以很郁闷《沉》片子跟原书相比,竟然删去了野牛比尔想念自己母亲的一节。就像汉尼拔专业分析的一样:比尔的犯罪,暴力成分其实很小,主要是为了满足心中的yu望,希望被柔软拥抱、而忽视了手段会带来的疼痛,这应该是缺乏关注、极度害怕寂寞、渴望人生美丽升华的心理,原书给出的思母背景很合理,而片子弃此不顾,硬Сhā一个浴缸中的老妇人僵尸,简直突兀。
同样改糟了的,还有对变态监狱长的处理。汉尼拔越狱所用的钢笔零件,鸡丁记得原书中是“一个粗心大意的记者留下的”,汉尼拔迅速抽取零件,避过了监狱耳目。而片中改成监狱长放在文件上,汉尼拔不知怎么就拿到了。这种处理,一方面使得汉尼拔过于神通广大,而不真实;另一方面则彻底把监狱长塑造成一个华而不实的漂亮小丑,而他最后的下场也就像个喜剧。够格关押汉尼拔的监狱,其负责人也是有心理学学者头衔的,会只是这么个小丑而已吗?太单薄了。像原文中那种相当强大、而缺陷也一样强大的人格设定,与汉尼拔相争而落北,才更真实动人。
除此之外,片中其他片段做得还是比较细致的。女参议员黑灰套装、白色小丝巾、桔红的唇彩,很适合与汉尼拔的互动。而女主开片时嫣红的指甲油、粉红唇彩,还有那个唇形,以及经常过于宽大的外衣,都搭得很好,表现了她的心态,可以解释汉尼拔为何会对她感兴趣。片尾庆功宴上转为嫣红的唇彩,也相当合理,只是当中汉尼拔与参议员索取待遇、脱离了女主那边势力掌控时,女主绝望的去见他,想榨取出凶手的名字,为什么也换用了嫣红的唇彩呢?难道为了配合汉尼拔那句台词:“这样,别人会以为我们是恋人的”?不不,除非她心绪乱到完全没注意唇膏颜色,否则鸡丁个人认为道具师配色失误,角色心理动因不成立。
总的来说,这个故事还是去看原书比较好,片子唯一的亮点是海报,那张被封嘴的脸处理得真是好——但如果是原书封面在前、片子采用了原书封面而已,那就算鸡丁没说。
《沉默的羔羊》后来拍过续集二三,其中一部叫《红龙》,里面的女主不知道是不是原片中的女主,鸡丁对人脸的辩识能力很差,总之如果是一个人的话,那绝对是长残了,又胖又老,穿着华服,完全是个老贵妇的形象。真奇怪,其实就算长胖,也不一定这么难看啊?早前的西方油画,妇人都有着浑圆白皙的肩脯,胖是胖,可是真美,鸡丁就希望自己以后可以有这么胖的肩脯……当然,这又偏题了。
汉尼拔这个故事仍然是个好故事。
鸡丁手记 日记4-26
鸡丁感冒了,鼻塞、喉痛,后来鼻子不塞了,滴得像水龙头,眼圈疲倦得像一只纵欲过度快死掉的老吸血鬼,穿一件衬衫、一件毛线背心、一件外套,外套且带个毛毛的大帽子,还是冷,别人都奔向夏天去,只有鸡丁好像要回到北极长眠。
每一次感冒都搞得像一次苦恋,缠mian刻骨、欲死不能。
秤上的重量,又只剩44.1KG,前几天拼死拼活长上去的两斤,一下子掉精光。鸡丁往袋子里多塞两块巧克力,打算今天当零食吃掉。
一个稿子打了一千多字,忽然整栋楼停电。见鬼,鸡丁的第一反应是:天啊,俺的脑袋功率太大了,害它短路?
最后,那两块巧克力也是给送给别人吃了,自己只有捧着杯子狂喝白开水的份。
这样的一天,居然也过下来了,而且也不觉得太糟糕。人类的生命力真是强悍。
鸡丁手记 日记4-27(猫猫和狗狗)
还是感冒,头痛得像宿醉一样。睡了一整天,还是痛。胃口倒出奇的好。整天除了睡觉就是吃东西,陈好代言的那种山楂糕终于一袋被鸡丁吃完了。
听说猪流感开始人传人了。呃……不会这么倒霉吧?鸡丁前几天是跟墨西哥发生过关系。(我招了。)我吃过KFC的墨西哥鸡肉卷……
一整天简直打不了字,写了个很短的冷童话叫《猫猫和狗狗》:
有一只猫和一只狗生活在一起。猫很喜欢用猫咪拳威胁狗狗,狗狗比较镇定,只是偶尔“啊呜”一声,把猫猫吓哭。它们还很喜欢抢对方碗里的东西吃。
也很喜欢抢对方的被子睡。
然后有一天,猫猫生病了,感冒。狗狗就睡在猫猫的旁边,一直用舌头舔它的毛。直到狗狗也病了。
它们一起病了很多天。
然后,它们就结婚了。
它们还是很喜欢抢对方的被子。
鸡丁手记 磨刀霍霍向男猪
诸位,诸位!(一边磨牙一边宣布)四月份的调查已经快要结束了,调查的题目是:女主跟谁比较配?而调查的结果是——
当当当当,如大家所见,“谁都不配,归隐田园去”!
好的,好的,确切的说这个调查还没有结束,应该到今晚十二点才关闭吧。但考虑到本选项已得到144票,百分比高达56.69,所以,俺们可以负责任的说,除非午夜十二点之前突然有两百人疯狂的冲击厉祥或季禳(愿主保佑他们),否则结果已经不可能被逆转了。
所以鸡丁已经开始着手把女主从男人们身边夺走了,让他们哭吧、让他们喊吧,让他们眼泪滴答滴吧!群众的票数是唯一算数的东东。
必要时,鸡丁会不惜宰了男主,以保证女主“谁都不配”的结局!(握拳)
嗯,咳咳,本书目前计划是三卷,第一卷为“相遇”,第二卷为“辗转”,第三卷为“崩离”,从卷名上,大家也已经可以看出鸡丁顺应民意的决心。再过几天,第一卷要结束了,结尾时鸡丁要给出作者的诚意,让民意在那里得到初步的体现(可怜的季禳啊,屠刀已经给你磨好了。)
——所以,请大家尽情的期待吧!(自行撒花,退下。)
鸡丁手记 RP加KUSO
今天RP爆发,写了个中短篇,万字篇幅,就为了讲一句话:“我已经老了,但是还没有长大”,不过不是奇幻剧:P
还想了个很KUSO的构思,可惜没地方可投,因为太黄|色太KUSO了——
第一个镜头,女人进到一个火柴盒似的小房间,对一个男人说“*ME。”男人就*HER了。
第二个镜头,还是这个房间,女人又进来了,仍然说“*ME。”男人又*HER了。
镜头切了又切,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女人有时候郁闷、有时候高兴。他们没有第二句台词、没有第二件事。
忽然有一次,男人完工了之后,问:“你会有我的小孩吗?”
女人愣了愣,满脸惊骇的望向他,像望向一只会说话的牲口,然后反应过来了,微笑着安抚他:“不会,我每次都有服用毓婷(一种药物,服用后来经,完成避孕)。”
男人吃惊道:“不可能!你明明每天都来!”(如果用那种药物避孕的话,之后会来经,但是男人没有见过她来经。)
女人语塞,看了他半天,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只遥控器,喃喃道:“恢复出厂设置好了。”于是对他按了一下。
原来,这个男人是人形*自*慰*器。女人为了追求浪漫效果,给他加了一些人性化因素,并带有轻微的记忆功能。
鸡丁手记 前天的日记
前天有件事,一直没记,拖拖拖、拖到今天来。
那是坐公车回家的时候,半路车子忽然停驶,满车沙丁鱼一样的乘客心态良好,闷头等着司机解释,但半天没有解释。越过重重人头,据说驾驶座上已经没人,司机下车去了,连P都没有给乘客留一个。
还是好心的、博学的乘客自己给自己们解释:车子坏了,司机肯定去处理去了,如果处理不了,可能会有其他同线公车来接泊。于是乘客们大家都有了概念,鱼贯下车在路边等待。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高架下面,烟尘滚滚,正当下班高峰期,无数车子扬长而过,连出租都全数满员,想扬招都难。
跟抛锚车同线的公交车来了两辆,也是扬长而过,像是不认识同袍兄弟,对路边一干尘满面鬓如霜的被抛乘客视若无睹。第三辆总算停下了,载了一半人,立刻紧闭车门逃窜,剩下另一半乘客骂山门。抛锚公车的司机始终再未露脸说半句话,不知人间蒸发到了哪里。
鸡丁这种既没运动细胞、又没什么人品可言的生物,当然从属于被剩下的那一半,站在路边发呆,看着夕阳渐渐淡去,不知如何是好。
忽然一辆出租开过来,空的!而且因为被抛锚公车所阻,停了一停;而且其他乘客因为等其他公车来泊客,都没有意思跟鸡丁抢。鸡丁飞身扑上、当仁不让,拉开车门坐进去,长出一口气。心事全无,还可以批评一下RADIO里放的新闻——中央某部门说禁止恶意炒作名人的负面新闻,这一类的新闻以后都不许播了!——什么是恶意、什么是炒作、什么是名人,怎么界定?难道凡是有可能不太好的负面新闻,都不许播么?禁到这种程度,还不如让全民去作小学生,省心算数。
到家付钱时,鸡丁才呆呆想:唉呀,回家又不赶时间,等等公车也没关系,市政府又不见得丢一车人在高架下过夜,总要派车泊掉的。为什么要像赶命一样等不及的叫车回家啊?
一想也就想通了:鸡丁做的很可怕一种恶梦,是在路上要赶回家,黄昏红通通的颜色一点一点要凋谢了,路上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永远永远到不了家。这个梦是童年开始做的,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重温,但忽然之间,真实的事情与之重合,于是人想也不想,立刻要尽全力从恶梦中逃出去。
还好自己荷包里有钱,想逃也就逃了,过后不须向谁交代银根。所以鸡丁妈一直教育鸡丁要经济独立。
鸡丁手记 日记5-1
一年总有那么几天,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一无是处。
看朋友更新的QQ日志,一个比一个写得精彩,一个比一个有文采。这个世界不缺鸡丁一个码字的人,为什么还要活下去、码下去?休息不够,脑袋像有把钝钝的钢锯在里面锯,还要写下去,做足一份又一份功课,觉得自己真贱格。
今天有个MM问连载什么时候能载完,然后又问有没有存稿。俺本来倒是想五一过完就把第一卷结卷,然后拖到书商面前去卖的,可是……唉,统统落后于进度,说不得了。
存稿?像阿Q一样气急败坏捂着碟子:“没有了,我自己也没有了。”自己检查一下,真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亏得眉曾夸俺写文似尿崩,白夸俺写文似打字机,但是,一天的24小时又不能全部用来写一篇文章,那些乱七八糟的、必须要做完的事啊……
真的想什么时候能做宅女。坐在公车的阳光里,鸡丁抱着手一直想一直想:子啊,让我宅吧,要不,就让我穿吧……
鸡丁手记 红葡萄和白葡萄
鸡丁哥有那么点儿小资,喜欢喝那么点儿红葡萄酒。买回家什么雅各小溪、什么路易世家,不是特别贵的。鸡丁喝了还没果汁好喝。后来到超市里看到一架子的酒,咬咬牙,也买两瓶子回去送他,一瓶也是那什么世家的干红,2003年采葡萄、2005年灌装的单宁口味,那个口味呛得鸡丁很难过,还好鸡丁哥喝得下去。另一瓶很好,是白葡萄酒,HUGEL(雨果),也是2003年的葡萄,不是很贵的,口味之清淡和甜香处理得刚刚好,每天喝都不觉得难过的,都可以当稍微有点刺激的果汁喝哦!
啊果汁达人的鸡丁决定了,还是比较喜欢白葡萄。
鸡丁手记 我所听见的一件残忍的事。
路边听见别人聊天,有个小姑娘说她见到一只流浪小狗,脖子上箍着项圈。因为小狗已经长大了,所以项圈深深的陷进肉里,小姑娘想帮它把项圈割掉,但项圈已经掐得太紧,很难割,它觉得疼,呜咽一声逃走了。它的身体还没长足,今后还要长身体,不知该怎么办。
这是鸡丁所听见过,继王小波“变形记”里的猫之后,最残忍的事情。
真想拜托所有人,不要给宠物戴上项圈一类的东西,因为,就算你不遗弃它,如果它逃走了呢?请给它留下一个,即使逃走了、也能自由生长的权利。
唔,忽然想起还有人会给猫剪爪子。鸡丁听说有一只猫本来喜欢在窗台跳来跳去的,因为爪子被主人剪掉,它没有概念,还是照样跳,结果没有指甲的肉爪无法勾住窗框,它跳到楼下摔死了。
所以也顺便拜托,尽量不要给猫剪爪子吧?买个抓挠猫柱就好……
当然,这句拜托比较微弱。因为鸡丁想起以前家里那张皮沙发,完全被小猫抓成筛子了。它真的是很天才,情急时会抓鸡丁的牛仔裤!然后如果牛仔裤里没有穿秋裤,那真是嗷嗷的……
唉,那以后,不养猫已经很多年了。
鸡丁手记 过敏
天气转热,不知为什么过敏的人也多起来了。前几天鸡丁有位朋友脸上出红血丝,今天又有一位,脸上长了好多红块,都是季节性风疹。
鸡丁以前有个同学,真可怜,她甚至不是季节性的,而是常年过敏!而且是对一切酒精、海鲜、甚至油炸或者豆制品都过敏...我们看过医生给她开的忌食手册,比糖尿病患者还严格,几乎没有什么食物是可以吃的。所以她后来干脆不按手册行事了,过敏就让它过去.黑线.
还有一位同学,竟然接受太阳光照都会过敏!可怜她从此常年撑一把伞,比吸血鬼还当心,稍不小心让太阳照到,红包就发得好厉害……
鸡丁也有段时间会过敏。好像先是因为到了外地,水土不服,长过红包。后来用资生堂的护肤品,大概效果太凶了,皮肤受不了,就爆发出来,断断续续的,包括雅芳、倩碧、兰蔻……反正凡是稍稍好一点点的保养品,很快就会产生过敏----用彩妆反而不会有事的,真是气死人----最严重的时候,脸上只能用清水和大宝,倒还好一点。可惜冬天时皮肤干得可怕,大宝用了还是太干,也要发东西,叫人郁闷得要死,后来淘到一种大米制的雪花膏,叫RICESHOP的,用了还好耶,总算太平一点。洗面奶也可以用了,不过最好还是选药房里的那几支牌子,鸡丁自己买的是依泉,包括补水喷雾也是买它家的,感觉比较温和。
唔,当中还曾经对海鲜类过敏。鱼类贝类都不能吃,那不是很过份咩?鸡丁气得叫鸡丁妈买了一大包鱼片,论斤称的那种,当饭吃,吃了很多天,居然把它压下去了。到现在随便吃海鲜都没事。果然是鸡丁的小宇宙比较强大吧?^^V
鸡丁手记 一棵树
在我做事的地方,看出去,有一棵树。
确切的说,它是一排树中的一棵。可是我的视野中正好是它,于是大部分时间里,我的世界里只有它。
我看着它黄叶落尽、又看它重新枝叶婆娑,阳光照透它绿叶,一只小鸟从地面起飞、飞到它树冠里,看不见了,连歌声都没有流出来。柔软的叶丛中,小鸟可能睡着了。
我一直在看它,是它陪伴了我的生命。可是有一天,我如果不在这里了,它也会继续落叶、又重新枝叶婆娑吧。“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它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是它们离开了我们?不,只是我们从它们的生命中离开。
这真是件安宁而悲伤的事。
鸡丁手记 日记5-8
今天,一个编辑要我改篇稿子,为的是里面写到有个公务员女孩子,向白领女孩子讨教怎么做PPT。
“天底下谁还不会做PPT?”编辑说。
“公务员。”我回答。
“怎么可能!”编辑不信。
我叹口气:“你可知曾有一位中年公务员急火火找年青人救命,就为了问怎么搜索一个学校的网页、并且把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上。此事是我目击。”
编辑骇然,又垂死挣扎:“但、但正规大学毕业的,总学过这个的!”
“如果不是计算机专业的话。有的大学规定的计算机考试考的好像是国家一级,内容只有WORD、EXCEL、简单的网页似乎,但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没有PPT。这样的学生直升入公务员系统后如何会PPT?靠顿悟?”
“你怎么知道。”
“亲身经历。”我耸肩,“我是自学的FLASH、C。但直到最后关头我都不知道什么叫PPT。”
于是编辑无语。
我猜她受震撼了,为着安慰她的心灵,特别补充道:“不过,好吧,我会把这段再作柔化处理,你看如何?”
——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我记得我以前一听要写作文,浑身抽搐,在玻璃台面上用钢笔画花朵画足一小时,才写两行字,被爸妈劈头痛骂,情景历历在目。到现在居然可以随便答应人家“柔化处理”,像处理任何项目或者文件一样,略无难色。
人就是这样变老。
刚刚有朋友说起投稿,问我为什么不去投某某新刊试试,我老人家回答:年纪大了,又懒,无谓去碰头碰脑,除非相熟的找上门来,否则投什么?唉!还没出名,已经名士派头起来。自己也知道没前途,自嘲的笑笑。作罢。
幸而衣食无忧,小康即可,所以凡事都可以看开些。我现在最想的是去大学里再选两个科目来修,目前心水的是英国文学和中国史,而且希望教授可以比较有水准,不要是照本宣科那种。那种我还不如自修。
不知何日能够得偿心愿。
鸡丁手记 新闻,你被我看穿了!
有一个新闻报纸的版面,做饮食的,帮人家商店打隐性广告,说人家店里做小龙虾生意如何如何火,能坐一百人的大堂经常坐不下,还有很多人打包,食客们总要点两三斤……然后,每天能卖出“三百多斤”小龙虾,还“常常脱销”。
咱们做个简单的数学:一百人的大堂,往少了算,就算它坐到九十个人好了,已经很满座了,如果说生意好,那至少要翻一次台子,就是一百八十个人,完全不算外卖,一百八十个人每人叫两斤,已经要三百六十斤。这还是假设它只做午市、或者只做晚市,否则数字还要翻番。它们店面如果生意真的那么火,至于每天只卖出三百多斤?
哼哼,说大话了吧?一算就算出来。
俺们容许欺骗,但也不要欺骗得这么弱智嘛。
哦对了,说到新闻,想起有人对新闻播报模式的概括:“前一段是说领导们很忙,中间一段是说中国人民都生活得很好,后面一段是说全世界其他人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真是妙语。
鸡丁手记 杀人的分析贴
在论坛上跟人玩杀人游戏,明明是游侠,结果被捕杀了,所以写了这个分析贴:
仇杀?情杀?义杀?——我的分析贴
好的,好的,俺被捕杀了。(某几个人,你们就笑吧。笑死你们好了!)
剩下的问题就是:区区在下某某人俺为什么会被杀?!
诸位脑袋清醒没有进水没有被门夹过没有被鸟枪打过的人都知道,俺这次是最没嫌疑的,因为到最后才报名。裁判66那种人不可能留个杀手名额到最后一秒钟给俺鸡丁。
所以根本没有一个人票我不是吗?大部分群众是清醒的脑袋没有进水没有被门夹过没有被鸟枪打过。
所以,所以,TMD天杀的那狗腿子捕干咩要捕我?!!
天底下杀人不外乎三种原因:义杀,情杀,仇杀。
义杀者,真的觉得我该死,为了天下苍生杀我。所以说那个捕头真的以为我是杀手?MMD,很快大家就会知道捕头错得有多离谱。我就不多说了。如果这捕真的义而杀我,一定是传说中那种会给智商测量仪造成困扰的猪头肉。大家届时记得去同情他。我们对特奥选手一向都寄予同情。
仇杀者,跟我有仇,特特泄愤也。俺才气逼人,嫉妒我的人一定很多。包括长名字、胖波纹,都极端可疑。诸位请记住我的话,才高八斗并不是被捕的理由,如果有谁揣着这样阴暗的心理,请帮我唾弃之。
情杀者,暗恋我,特别跟我搞点小动作,想吸引我的注意也!鉴于上面提到的,我才气逼人,所以……嗯……暗恋我的人有很多,也不乏可能……所噶!因为公子俺太帅了,所以那个女捕含泪说:“我怀了你的孩子!”
所噶所噶,如果是女捕的话,一定就是这种情形吧!
到底捕头是谁?非常期待。如果是男的话,杀手就帮我杀了他吧,不要怜惜他……
鸡丁手记 安慰一位朋友的话
有一位朋友被退稿很郁闷,鸡丁强悍的安慰了她,诸位朋友如果有一样的郁闷,可以自行把名字代入下文,接受鸡丁的安慰:
**13:21:10
乖青语
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写的东西
我觉得你是天生的职业写手
你有能力
而且有潜力
你有才华
而且有风华
你就像美丽的花朵,盛开在人家的面前
有的狗屎不愿意让鲜花Сhā,你要原谅它
我们对弱屎群体一向要抱以宽容
SO,继续加油吧!燃烧吧美丽少女的小宇宙!
鸡丁手记 怀念春秋战国的黄金时代
某报纸题为《大学之“困”》的访谈,特别采访了华师大许纪霖教授。许教授的许多话深得鸡丁之心,其中有一段话鸡丁特别想发议论,这段话为:
“……对,所以我一直强调‘第三种尊严’。权力与金钱当然有它的尊严,但在权力与金钱之外,还要有第三种精神的、知识的尊严。当精神、知识拥有它自己的、独立的尊严时,大学才成为大学。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到亚利桑那大学,亚利桑那大学校方说,他才刚刚上任,我们要看他4年,才能决定是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尼克松毕业于洛杉矶一所小学院。校方曾想给他树一个碑,但遭到校友一致反对,最后尼克松只能自己掏钱,捐了一个图书馆给母校。一所三流学校出了一个总统,还不以为傲,这是因为她有她的学术标准和道德标准。大学之所以成为大学,说到底就是大学有她的尊严。”
呼,以上全是手打,累死ME。
辛辛苦苦打这么多就是为了评论啊,鸡丁有评论癖。
话说金教授说得还没有透,痒没挠到点子上啊!
奥巴马上任,亚大要看他四年,潜台词就是说:就算他当了总统,工作也不一定做得好,我们要看他表现。
换成其他的某国,国家元首一上台,所有喉舌统一一个声音:我们(各行各业、各族人民、各种性别、老中青三代)都要紧紧围绕在以××为核心的×中央周围、坚决支持××的领导、深入学习××精神、为××目标、和××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好么,那位国家元首,还用得着“看四年”么?全国人民“坚决支持”,你却怀疑他刚刚上任、工作不一定做得好,连名誉学位都暂时不想给他?这是什么居心?你还想不想奉献了?全国人民“紧紧围绕”,你却连个碑也不给他树,这是什么立场?你还想不想成为“全国人民”的一份子了?
呜呼,在这样的背景下,把总统不当一回事,可能吗?想有独立的学术和道德标准,可能吗?
秦人已随战火远,世间何处桃花源。
鸡丁手记 妙语集
娘子转给我一篇妙语集,不错不错,转之转之。原作者不详。如作者看见俺这篇小转载,可与俺联系,稿费固然欠奉,可接受俺敬意无限。
——————俺就是那转载的分割线——————
1.世界真的很小,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会遇见谁.世界真的很大,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谁会消失.
2.人生就像一个舞台,你委屈也好伤心也罢,哭完了,照样要擦擦眼睛笑着上台。
3.你以为上帝为你关上了门就一定会为你开一扇窗?纯粹放屁,连个耗子洞都不给你留,最多给你留个气孔!
4.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5.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渡杭,我知你心意。
6.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7.中国这鸟地方,有时候正义来得太快,都不适应了,反到有点怀疑。
8.八股文若做的好,随你做什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
9.名字有什么意思呢。名字叫的好听有什么用,厉害的人,别人从来不敢直叫他的名字。
10.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无处可去的,他们是流放者。你让他们回家,他们找不到来时的路,找不到曾经的家园,就会死在某个角落
11.当日子完了,我站在你面前。你看到我身上的疤,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
12.如果说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着,一秒就崩落。
13.想当初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吃尽了千般苦。
14.人们希望的总不会发生命运往往另有安排
15.低调的华丽。谦虚又透着自信,不羁流露着隐忍,热情夹杂着冷艳。概括起来就两个字:复杂!
16.有些人能清楚的听到来自心灵的声音,并遵照它来生活,这种人最后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17.如果你相信命,那么一切的偶然都是注定.如果你不相信命,那么一切的注定都是偶然。
18.杀了张屠夫,难道就要吃带毛猪?
19.文能七步成诗,武能七步杀人,是谓公子是也
20.“本心是什么呢?”“本心就是……你到底想要什么。”
21.一些时候,有人会把我们推下冰冷的海里,沉不到底摸不到岸,就那样悬浮着不能呼吸。但是无论如何我会重回岸上,一定会杀回来
22.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
23.不施霹雳手段,哪显菩萨心肠
24.有ABCD....26个字母,ET走后剩几个?回答:21个!因为ET要开走UFO....
25.每当别人夸我的时候,我总是局促不安……那是因为…………夸得还不够。
26.『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我大便』
27.听众朋友,也许您刚刚打开收音机,再向您播报一遍,这次节目已经播送完了。
28.耶稣和释迦牟尼的最大区别是什么?他俩头发一个大卷一个小卷
29.“沪市!!沪市!!我是深市!!我方伤亡惨重!!几乎全军覆没!!你方损失如何?!”“深市!!深市!!我是沪市!!我军已全部阵亡!!这是录音,不用回复!”
30.眼睛睁大点,这种艺术般的神迹我很少显露出来。
31.当后轮爱上前轮,它知道前轮只会往前走,从来不回头。于是它吻遍了前轮走过的每一寸土地。
32.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33.虽然我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时间不会因此而停止不前,终于又到了黯然消魂的周一了。
34.为什么中国是世界上最神秘的国家?因为国家主席是who,总理是when
35.先生,麻烦您给我一例煎饼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一些sauce,嗯,还有,extraegg,谢谢。
36.他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37.当一个人带着一个问号来问你,你要让他带着更多问号离开
38.我和宇宙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宇宙是否有尽头?时间是否有长短?过去的时间在哪里消失?未来的时间又在何处停止?我在这一刻提出的问题还是你刚才提到的问题吗?
39.马恩列斯列阵皆在前.和谐.破!
40.曾经和朋友一起仰望星空,随之我们泪流满面,他是因为失恋,我则是因为扭伤了脖子。
41.多想某天醒来睁开眼,发现自己坐在小学教室的课桌椅上。老师掷来的粉笔头正好打在额头上。
42.在人生的路途上逐渐程序化了自己的感情和言行举止,回头看看“集体荣誉感、责任心、仗义执言、打抱不平、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些为了让自己变得“成熟”圆滑而逐渐丢弃的东西,忽然觉得不知该喜还是该叹。
43.再牛X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娘的悲伤
鸡丁手记 对仗是什么东西!
最近的解放日报,有篇题为《八十年前的文明标语》的报道,说旧城改造时发现了当年写在墙上的标语,记者形容为“从右向左诵读、对仗工整的繁体字标语”。那么,该“对仗工整”的繁体字说的是什么呢?鸡丁特意背下来:“倾倒垃圾,切勿狼藉”、“公共卫生,注意清洁”、“出入要道,不许小便”!
——OK,什么叫“对仗”?字性、词性都要相对,平仄也要相对。如果要冠以“工整”的话,那就是严格相对,一些活用、假借的对法都不算。譬如陈寅格先生当年出“孙行者”之上联作考题,下联唯对“胡适之”、“祖冲之”可算优等,因胡(猢)孙(狲)为猿猴也、祖、孙为辈份也,行、适、冲俱为动词也,者、之俱为语助词也,字字成对,方为真正工整漂亮。其余“王献之”等,姓氏对得稍弱,仅为过关,不算优等。至于对“沙和尚”等,虽然也是人名,字性无相对处,末字以仄音对仄音更是死罪,故为落第之作,如果对“水仙花”之类,驴唇马嘴,简直就不在评论之列了。
对照这个标准,再看上面那几条标语,除了字数相等外,别说平仄了,连词性也全无对应之处,于古典规范上一无是处,充其量也就是当时用半文半白的文体写给行人看的普通语言,都不知解放日报“对仗”两个字是怎么下出来的。难道编辑大人以为字数相等就是“对仗”,而且已经“工整”?!身为喉舌报纸的文人,执笔的还是配图新闻,国学基础传承到这种程度,稍有文化常识的老祖宗从坟墓里爬出来看到,真要吐血再死一次。
呜呼,鸡丁最恨的就是解放日报,政治不好好讲政治、文艺不好好讲文艺,字里行间处处是半瓶子醋,因为版面大,家里还每每用它铺饭桌,鸡丁吃饭时老要看到,每每看得是肝肠寸断,捉过它不知多少次BUG了。下次看到,继续捉。
鸡丁手记 有一个很哈皮的论坛叫天涯
有一个很哈皮的论坛叫天涯。上面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很哈皮的贴子。
今天,鸡丁看到一篇贴子,题为《我们有电视里那么弱智么》楼主说“经常看到某些电视剧写到一些专业人士,可是却犯下低级错误,大家来八一下吧。”
然后这个贴子就变成天涯各行各业人士的血泪控诉史。
医生们逮着妙手仁心、豪斯、格蕾等剧郁闷不已:白大褂是隔离病菌的,为什么要敞着怀当风衣穿来穿去?作手术时没戴口罩就给手消毒,还要拜托别人帮你戴口罩吗?外面的东西不消毒敢直接拿进手术室。作急救时的手势简直要按断病人的肋骨。还有还有,Сhā了气管还能说话?你老大是外星来的,发音原理跟地球人不同?!
律师们同样锥心泣血:那个啥《律政俏佳人》、那个啥《奋斗》。“我反对!”是米国的律师才敢在*吼的,不要直接星星眼的移植到中国来好不好?会被直接叉出去。还有,整天穿超短裙高跟鞋聊聊天喝喝咖啡就能办下案子?还有还有,中国的律师是要先考出中国的司法照再在中国律所实习一年才能拿律师照,而且外国跟中国的法律不同,所以请不要让猪角从外国学校毕了业就直接回中国执业好不好?不,不管你从多牛逼的学校毕业也不行!
设计师们那个黑线啊:猪角大人搞设计只用键盘不用鼠标?另外,作图时的软件显示是JPG?这不行!不,不管你多牛逼都不行!
IT从业者们:所谓破解别人的病毒时,屏幕上那一行行英文是电脑在DOS下的开机界面?输一个“LIST所有文件”的命令,就说“哦耶,软件成功运行”了?还有,一个三维游戏,一个研发人员几天搞定?老大,把我打死先。你无敌了!
警察:我们不执勤时一般是不戴帽的,坐办公室人员一般是不佩枪的。还有,去包围罪犯时,后面的人枪口冲着前面人的背?还一个接一个排成一串?你当串串烧啊?!!
教师:为毛我们要么是呕心沥血三期肺痨立马就要死的形象、要么是化妆巨波辣得不能再辣的形象;要么是一身正气感化出轨黑羊、要么是帮学生一起去挑战古板的校方?为毛我们在电视里从来不用备课的?为毛我们教高中生一个“困难的题目”时,黑板上出现的方程式是“X²-5X+6=1”?!!为毛,这是为毛?!
法医:一个停尸棚子加一个铁床你就解剖了?其他设备呢?你丫的是用牙齿解剖的啊?!×&¥×
化学师:某某试剂是有巨毒的,你敞着容器口就玩儿它了?还有,我们的冰箱里是放什么的,你以为?把饮料也放进去,还拿出来喝,你想死啊?!另外,用酒精灯直接加热量杯!那量杯是怎么完好无损活下来的,你教教我!
动物爱好者:虽然我不是这个专业的。但是张大胡子的某片子里,老顽童玩的乌龟分明是巴西种,杨过放的神雕乃是美国白头雕啊!老大,你想说明什么?想说明南宋时我们中国动物界的外交已经如此发达?
……
鸡丁真是一路看得笑死。大家有空可以去观光之:/publicforum/content/ml
鸡丁手记 我们是垃圾我们是垃圾
鸡丁、鸡丁哥、鸡丁表弟、鸡丁表妹,凑在一起,会找些可以多人玩的电子游戏来玩儿,大富翁无聊了,玩什么?QQ游戏之我们来找碴!四个人同时找哦,速度那叫一个快啊,好像把一个疑似外挂的都赢掉了,一个个房间挨个扫荡过去,每个房间都把别人都逼走为止,最后有个零分洛丽哀告:“你走吧,我只是想要这个房间……”俺们就踮起脚尖走了……
啊啊,干下这么垃圾的事情,居然都不内疚,觉得好爽啊,难道因为网游的关系,邪恶本性集体流露?^_^!
鸡丁手记 有一个很哈皮的论坛叫天涯(续)
还是上次八的《我们有电视里那么弱智么?》那个贴子,鸡丁看到一个名叫青语的人回贴。咦咦,青语?立刻从自己的QQ列表里搜到某人,问:“是你回的否?”伊人笑ⅿⅿ答曰:“是我本尊呀。”
啊啊天涯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大家随时会遇见大家。
青语是很优秀的写手啦,她的回贴是:不知道大家为什么会觉得作家一定要熬夜。大概是我没那么厉害的关系,不算作家,但性质差不多,呵呵写手啦。我从来不能熬夜也,根本是朝九晚五的爬格子。咖啡只有特别好奇的时候才尝一点。熬夜?为什么!
对的对的,鸡丁虽然连写手都称不上,只是偶尔在纸面媒体发几篇文章的票友,但跟她一样也。熬夜?为什么!正常时间内写写难道还不够?鸡丁中学起是把本子藏在课本下面一边听课一边写(这样子居然也考上大学),后来更厉害了,不管作任何事,只要手头有纸笔、或者有个写字板功能的手机,就可以一句一句接着写下去。晚上再回家誊清。曾经有朋友很郁闷的说:“为什么我放着音乐、沏了香茶,对着电脑还是什么都写不出来。你拿张烂纸就可以哗啦啦写?”咦,写东西需要音乐和香茶?又不是谈恋爱……写东西根本只需要“抬起手、开始写”这六个字命令而已。
嗯,还有,电视里也会放很多写东西的人,写不出来时,喳喳喳一张张纸头揉皱丢掉。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写作人吗?反正鸡丁的写作朋友好像都没有过这样的癖好。真正写久了,无限爱惜字纸:动不动几千几万字的稿量,照这种撕法得浪费多少MONEY?中国稿费统共几何,怎经得起这样奢侈。别说纸了,连电脑上打出来的东西都不太舍得删,当当心心的存起来,说不定以后还能修改成好文章呢。
再说,真的要揉下一地字纸写得那么痛苦,他还做什么写作人?编辑们催文都赶在ρi股上,往往还给出一个命题要求来,立刻要大纲、要看成品,然后经常要求改改改,改完了还不一定能发。谁有时间揉皱那么多纸?所以像他这样,还不如趁早改行,等那虚无飘渺的“灵感”来了再写不迟。不然一定早夭。呜呼!
鸡丁手记 越剧大餐
前天运气好好啊,晚上本来要睡了,打开电视,忽然看到中央十一台在放西厢段子,方亚芬的莺莺也!鸡丁娘子是很喜欢方亚芬的啦,鸡丁立刻发短信告诉她。
这是“名家段子赏鉴”的节目,很快一段放完,接下去就是“盘妻索妻”的“洞房静幽幽”一折,扮生角的是王君安也!鸡丁有买她的碟,只有音频,一直放在“千千静听”里听的,如今有声有影,看得星星眼啊!娘子正好回一个短信:“现在是你最爱的王君安哦。”
是,是!虽然尹老先生很好、虽然萧雅她们也都不错,但鸡丁啊,还是最爱、最爱、最爱君安的小生角啊啊啊~~~~~~~这个无奈半途而废的君安啊……真是有天份的。那样一唱,就是个无心事的纯良多情少年郎啊!那个小嗓啊,简直把其他某些所谓的越剧生角活活的比成了评剧啊……当然不是说评剧不好、也不是说萧雅她们不好,只是个人爱好……当然徐玉兰的生角也很好,但总没有君安那么少年,把君安的何文秀跟尹先生的何文秀放在一起听,尤其明显,那唱腔啊是:春日游、杏花吹满头……唉唉,尹先生是先生,徐玉兰好作长兄,少年小弟弟还是要数君安……
这一段完了,后面有一段“三看御妹”,吴素英扮的,要说吴素英那个长相是稍欠了点,跟演员杨若兮她们是不能比的,但人家那个唱作啊、那个眉眼传的情啊!御妹就是她、她就是御妹,嗳嗳嗳,听出人耳油,看得人目畅。鸡丁每一段都跟娘子发短信讨论,又是额外的爽啊!
这段放完,整个节目居然就完了。不过瘾不过瘾。跟娘子约好,再有这种水准的角儿到上海开现场的话,一定要买票去看。
嗯,好期待!
鸡丁手记 我恨政治!
背了两天的政治题,好郁闷啊啊啊啊啊!!!!!!!!!!
为什么一定要耗费那么多脑汁,去背那种不知所云、云山雾罩、专门玩文字游戏的、一无是处的、践踏生命的东西啊啊啊!!!!!!!!!!!
55害得鸡丁连小P的大航海时代都没空去碰……对,鸡丁又在PSP上重玩大航海了,选的是地中海那个小伪娘,要给他取名时,因为汉化系统还不够好,只能在日文系统里将就着选汉字,选到两个字“葵衣”,居然不错吧?然后姓本来是卡斯特路嘛,只改了一个字——确切说是加了一个字,叫卡斯特路萌。不错吧?^^下次想考虑开个新坑,主角就叫葵衣好了……啊啊好萌^^V
鸡丁手记 再论电视剧的BUG
哈哈,敲下这么具有专业气息的、俨然zhuangbility的题目,心潮澎湃。
其实呢,就是前几天聊的那个电视剧话题,鸡丁忽然想起一个常见的BUG了。就是啊——大家都很熟悉吧——一个精力充沛的小姐在前面跑,然后一个苦命丫头在后面追:“小姐,小姐!你慢一点嘛!小云(小花、小XX)都追不上了嘛……”然后小姐就一头撞上了英俊的男主、或者男配。
其实啊,古代的小姐……嗯,从残唐之后开始,就逐渐裹脚了啦。丫头才不裹脚。民间说“小姐下楼笃笃笃,丫环下楼咚咚咚,同是一样女裙衩,为何脚下各不同。”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裹脚是身份、是小姐能嫁人的保证。而这一裹了脚呢……咳咳,一般来说是跑不动的。(严重怀疑提倡裹脚的男人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女人跑不动路……)
然后,当然,古代也没有那么多英俊的好男人在外头等着被撞……古代对好男人的要求跟好女人的要求一样,不能乱跑……
所以,所以,最正常的情况应该是这样子:大脚丫环在前面跑,小姐在后面气喘吁吁:“小云(小花,小XX),你慢一点嘛!人家都追不上了嘛……”然后丫环奸笑一声,没入黑暗里,早已串通她的居心叵测的男人出来,一头把小姐奸污鸟……呃,很像《梅花烙》的某个场面^_^!
说到裹脚,又想起朱颜泪系列,那个系列让鸡丁很怒,鸡丁觉得这个不是重不重口味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性的问题,可是那么没有人性的作品写得又真的还不错,让人尤其的怒——嗯,这个暂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系列的《丹桂》一文,作者让女主的妹妹没穿袜子就“一边扣衣服”、一边跑出来了,还特别说她是裹脚,穿着绣鞋,可以看见脚上皮肤的颜色“雪白”。所以,应该说不但没穿袜子,连裹脚布都没缠。裹成功的小脚,没缠裹脚布、没穿袜子,还双手扣扣子不扶墙,可以跑出来?参见《卖油郎独占花魁》里,花魁小娘子被恶棍剥去裹脚布丢在岸边,那是举步维艰啊!作者大人要是自己能完成裹成小脚光脚穿鞋两手不扶墙跑出来的壮举,鸡丁很愿意到场观瞻……
那个什么朱颜泪的文,反正大家不要去看了。别看名字取得很文艺,内容人神共愤。鸡丁本人可以接受storyofo、神秘马戏团、冥海,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接受它,大家就明白它到什么程度了吧?(要是连以上三部作品都没有听说过任何一部的,更加不要去看它,假使说金瓶梅和大逃杀是咖喱的话,上面三部就是正式辣椒中的代表作,所以说连辣椒都没瞻仰过的人,不要去碰朝天椒,真的。)
鸡丁手记 夏暖花开蚊子来
今天躲在小房间里打大航海的时候,顺便打死了两只蚊子,当然蚊子也事先回敬了俺N只包……
想起童年时期俺老人家眼力好,曾经把门一关,清杀所有长翅膀的生物,四五只蚊子灭光光不说,连苍蝇也是徒手打死啊!N怀疑那只苍蝇是被俺追得太久无力再飞,最后才被俺杀了。。。
话说这个大航海,画面粗糙得像最早的三D游戏,给人物的特写单幅画光与影又打得像西门大妈出场的镜头,每个城市的地图比轩辕剑还简单,居然……居然还这么好玩,都不晓得有什么道理,55,鸡丁人物二十几级时,手头都只有几千块钱,足迹只到地中海和半个非州。鸡丁哥五十级时,都几千万钱钱,从地中海到亚州冲几个来回了。5,鸡丁果然不是经商的料。。。
鸡丁手记 今天鸡丁也在努力工作中!
继昨天鸡丁说要开始第二卷以来,今天鸡丁也在努力工作,为开卷后的更新多存一点稿哦。啊,脚很痛也……昨天穿高跟鞋统共走了几十分钟吧,居然打了四个水泡、还破了一块皮,呜呜呜今天都仍然很痛,不晓得会不会溃疡。话说嘴巴里就有一块溃疡正在扩大……呜呜呜,所以说都好想打游戏安慰一下自己……
——但是,不!人要说到做到嘛。说了休息半个月就开工,不可以说话不算话。而且扳着指头一算,都有欠下别人三个坑也,是一定要填的。不埋头打的话,字是不会自己跳到坑里的哦。
所以,明天一定准时更新三君的第二卷第一章。^__^其他答应别人的稿,也会交出东西来哦。嗯!大家可以撒花了。鸡丁飘下。。。
鸡丁手记 茶杯和茶壶?(鸡丁强大的朋友们)
今天,水水提到了辜鸿铭那着名的茶杯理论,“男人要娶几个妾,而女人不可以同时跟几个男人生活。因为一个茶壶要调四五个杯子,从来没有一个杯子配三四个茶壶的。”鸡丁骤然想起,其实鸡丁一直想问问看:辜老没有考虑过钥匙和锁?你看,我们给一把锁配了N把备用钥匙……但是从来没给一把钥匙配N把锁。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朋友们又有发挥:
————————————————
狐狸(--)16:26:45
也有万能钥匙
水水(--)16:27:02
我晓得,万能钥匙是封建时候的皇帝
水水(--)16:27:21
万能钥匙报废得肯定也快啊
水水(--)16:27:41
这把万能钥匙,以后特指牛郎
——————————————
^_^!嗯!鸡丁的朋友们也很强大呢。
鸡丁手记 章前词
应编辑的要求,鸡丁朋友阿荧把一个长篇的每章前面都加了诗、词、歌词、打油之类的东西。。。总共花了不到二十四小时,荧是很强的!(笑眯眯)特把它们转贴如下:
——注意,全部是原创哦!所以如果有朋友喜欢,想转载的话,一定要注明出处!“原创者阿荧”
——唔,现在俺开始贴了:
寒烟翠章节前诗词
第一卷
第一章既见君子
谁人近酒掷空杯,相逢如是又疑非。凭风烧断眼前事,去路依稀燕影归。
第二章湛湛露斯
飞蓬逐波向何处,去向白门绿柳东。是际楼台添窈窕,谁家书卷隐情衷。初窥晓色藏金缕,方悟莺声在翠丛。抟转天涯人正远,芳华一驻且从容。
第三章我有嘉宾
岫雨连珠润,泉石漱玉莹。枕流新霁后,忽尔见飞鹰。
第四章人之好我
空把长条挽作弓,你攀我折任西东;倘逢壮士抽利矢,早借狂风射天公。
第五章南有嘉鱼
相思绿,飘摇风雨空并蒂;相思红,不在泪中在血中;相思好,生不结发死同草;相思浓,一任暮色掩珍丛。
第六章夜未央
逝者如斯夫,人说道难得糊涂,谁不曾豆蔻梢头二月初,算没个一斛珠,买韶华解鞍稍驻。
第七章岂不怀归
绣锦当年未展颜,眉自淹淹,愁自涟涟。琵琶翠盏送流年,不是痴颠,不伴卿眠。
第八章皇皇者华
下雪时候等一个人,不知不觉等过了红尘。竹叶斜成一座空城,像当年我们静静离分。
和梦初醒半开的门,眼波流转不过是伤痕。寒鸦卷回漫天黄昏,像当年我们静静离分。
梅花开罢青苔满盆,年华何苦去得那么深。多少相思熬过寒冷,月亮下种成芬芳的坟。
秋歌唱后细雨纷纷,谁家梧桐又落了一身。要怎么样将风作枕,像当年我们静静离分。
第九章鸿雁于飞
一点胭脂薄,千载红颜老。冥冥失轻烟,落落随荒草。鸦声此时多,适意从来少。世事元如此,胡为伤古道。
第十章求其友声
谁也挽不回时间,美丽在指缝间流走无处可追。海棠如火、丁香有泪、银杏纷飞,牡丹大朵大朵落在风里、苍老的梅根被人掘出来烧作灶下的灰。
第十一章天保定尔
算此生不料,染尽枫林无非啼血博卿笑,凭着你,想采便采,想抛便抛,谁叫我,已缚手,对画牢。
第十二章常棣之华
绿蚁开新醅,朦胧忆旧游。少年时、也喜泛轻舟。懒散如今诗渐老,人犹道、羡风liu。
帏底冷轻偷,积云雪未酬。待出门、却怕梳头。叩镜争如归暖榻,拈算子、数闲筹。
第十三章君子有酒
当这个世界转得像一场风啸,亲爱的、我亲亲爱着的你,站进虚无的影脚,且看他们玩笑。
你知道那些手指都会将鲜血沾染面庞,尸体积满幽谷,光荣的名下岁月锒铛,何妨?但披衣徜徉。
你必不会寂寞,我爱,我的亲亲所爱!香气坠落有如苹果,每个头颅都有它的院落。
你必拥得惩诫,我爱,我的亲亲所爱!这份罪即是一切罪孽,你双肩的倒影成全今夜。诸法无灭。
第二卷
0 0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